重生后被美食淹没》作者:红尘滚滚 文案: 时尉命硬命衰命不好,不仅自己倒霉而且跟他沾上关系都没好下场。 恩人死了,父母死了,妹妹死了,养女死了,世界那么大,而他只有一个人。 他有一个衣食无忧的富贵命,但没有一个家庭美满的命,孤独终老,克人克己。 再睁眼,他回到了十八岁的夏天。脚受了伤,但没断,家里穷得吃不饱饭,但所有的亲人还在。 时尉再不信命,所有失去的他要挽回,消失的他要改变。不管是一世富贵还是一世美满,他这一次全部都要! 重生八十年代发家致富种田美食文。 感情戏出现较晚,从负到亿的奋斗文。 内容标签: 重生 美食 甜文 年代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时尉,路远之 ┃ 配角:《中二病也能毁天灭地》 ┃ 其它:《我疯起来鬼都怕》 第1章 时尉坐了将三十多年的轮椅,所以在下半身传来疼痛的时候,他就知道,这不是梦。 三十年,一万多个日夜,他曾经一万多次梦到过自己的脚又有了知觉,但是又是一万多次,他被自己怎么掐都不痛的现实吓醒。 最重要的是,既然他的腿还在,那么他的家就还在。 疼痛的滋味并不好受,但是对于一个空有两条腿但没一点用的残疾来说,这疼痛恰是最美好的礼物。 “哥,哥,是腿又在疼了吗?”时纺进来,看到的就是满面泪痕的时尉,顿时紧张了起来,朝着外面大喊,“妈——妈——哥哥的腿又开始疼了!” 时尉只是哭,一个劲儿地哭。 照理说,时尉的心理年龄已经有半个世纪了,但是眼前的世界眼前的人是这么的真实而鲜活,让时尉根本克制不住眼泪。 时尉上辈子是三水市排得上号富豪,没有负债不搞贷款,一切资产都是真真切切实实在在的。银行卡里面的数字月月都在往上升,他就只要负责花钱就好,是所有人都爱的大方财神爷。 但是时尉并不开心。 他的性格古怪,除了一屋子的花草,他不要任何保姆或是生活助理,他古怪地不让任何人进入他的生活,即便是生意场上,也不要任何朋友。公事公办冷冷冰冰,固执地给自己划出一个圈,所有人都在外面,只有他自己在圈内。 “老大,你怎么了?是不是腿又疼了?没事,他爸,你快带着老大去医院啊!”董许愿是个软性子,她受不了时尉的眼泪,一瞧命根子哭,她也受不住地带上了哭腔。 时长财都不用董许愿喊,立刻就蹲下身子,声音沙哑地道:“老大,我们去医院。” 时尉的哭了一会儿,情绪稍微稳定了下来,这会儿有些不好意思。 “爸,妈,我没什么事,就是眼睛难受。想着让眼泪湿润一下眼睛,结果一不小心把自己掐狠了,眼泪一下就没控制得住。” 董许愿和时长财不信,但是再不信,他们也拗不过时尉,只能犹犹豫豫地出去吃饭了。 时纺给时尉端来了他的午饭,才十岁的小姑娘在农村已经是个小劳动力了。家里的午餐、晚餐和打猪草都要归时纺负责。在时尉的腿受伤了之后,她还要负责每天照顾时尉。 时尉摸了摸小姑娘枯黄的头发。眼眶胀胀的,似乎稍不留神又能来一次水漫。 小姑娘体弱,出生的时候只有三斤,嘴巴只有指甲盖那么点大,哭声都是细细弱弱的,似乎稍不留神就能断掉。 董许愿那时候也瘦,没营养,什么奶水都没有,只能是接了大米给熬米汤,然后把勺子倒过来,用把上的凹槽一点点地给时纺喂着。 也亏得时纺的求生欲望强,就这么大病小病不断但是也不死地活到了现在。 但是时纺的好运并未延续一辈子,还未过完的十八岁生日的时纺就那么突然地走了,小小的身体变成了稀烂的破娃娃,腿上衣服和裸露在外面的皮肤上全是乌黑的轮胎印。 时尉那个时候都要疯了,他残疾了,父亲成了植物人,连妹妹也没有了。只有母亲一个人,撑着瘦弱的身躯照顾他和父亲。 但是这样的打击太大了,虽说为母则强,但是再强也强不过自然规律。董许愿每天不是照顾老公儿子,就是打工挣钱,女儿死亡的阴影又压着她。几乎没有休息时间的她在短短的时间内就迅速佝偻枯萎下去,然后在医院里倒下,再也没有醒来过。 时尉家的散了,在昏迷的时长财也消失了心跳后,时尉就只剩自己了。 时长财虽然撑了几年,但最后还是死在了器官衰竭,一家子就这么散了。 “不会了……”时尉压下眼里的酸涩,伸手在时纺蜡黄的小脸上戳了一下,触感那样柔软,那样炽热,那样真实。 “你说什么?”时尉的声音太小了,时纺根本没有听清。 “我说,我不想在屋里吃,我要和你们一起吃饭。”时尉微微笑起来。 十八岁的脸还没有变成不会笑的面具,脸上虽然没有肉,但是这个年纪的少年人,只要露出笑来,那就一定不难看。 时纺在家最听时尉的话,所以一听时尉要求,里面就跑出去对她爸说:“爸爸爸,哥哥说要出来吃饭。屋里太闷太热啦!”后一句是她自己家上的,不过这话说的倒是没错。 家里的屋子是稻草屋,四面墙是用石头和泥巴糊的,头上的屋顶虽然有瓦片,但那瓦片全是碎的。 他们这里沿海,每年都要有一两次大的台风。只要有台风,时长财就一定会在台风停了之后往镇上跑。因为镇上的屋子都是有瓦片的,只要台风一来,多少都会有瓦片会被风刮下来,就算往瓦片上压再多的石头砖头都没有用。 掉下来的瓦片几乎都是碎的,虽然是碎的、是镇上的人家不屑捡回去的,但对只有茅草屋顶的时家来说也是有用的。 他们家屋顶上的瓦片,就是时长财这边一点一点捡回来然后拼起来的。虽然这样还是会漏雨,但比起单纯的茅草房顶已经是好上不少了。 时长财不过四十岁,但是不管是花白的头发还是脸上的皱纹,都让他看着比实际的年龄要大上不少。 沉重的生活压力将这个顶梁柱的背都给压弯了不少,苦闷的生活更是让这个男人变得沉默寡言不善言辞。 他沉默地过来要将时尉背起来,但时尉不肯,身子一扭躲过了父亲的动作。 “爸,我在床上已经躺了很久了,想要起来活动活动,你扶着我就可以了。” “你脚还没好呢!”时长财不由分说地抓住了时尉的手。 三四十岁的男人正是黄金劳动力的年龄,时长财虽然看着老态,但是他的身体实在无数的劳作中锻炼起来的,身材虽然瘦小,但是很有一把子的力气。 时尉扭了几下,不让时长财背他。时长财怕他把脚上的伤口给挣开了,也不敢硬要他怎么样。 “我左脚都快好了。”时尉虽然瘦,但怎么说也是有一百斤的,他舍不得让他的老夫妻受累,于是拿出时长财最敬畏的知识来当借口,“肌肉是要时常锻炼的,不要它就会萎缩,我要是不动动,伤好了腿上的肉就缩水了一大截怎么办?” 时长财听不懂那些肌肉、“鸡肉”的,但是因为听不懂,所以他便心怀敬畏。儿子是高材生,听他的没错! 这就跟刚才时尉说“眼泪润滑”是一个道理,时长财听不懂时尉在说什么,但是时尉说话掷地有声且底气十足,让时长财夫妻不明觉厉,再加上时尉长久的“有知识”的影响,虽然两个大人很多时候都很听时尉这个孩子的话。 “那你走慢一些。”时长财忧心忡忡地说道。 时尉的伤是考完试后准备去打工赚钱的时候受的。他被一群小混混给盯上了,尾随着他进了山。 那山是个小丘,大概也就是三五百米的海拔。时尉没有自行车,为了赶时间,他都会选择走这条崎岖多山的“野路”。这路之所以叫野路,不因为别的,就只是因为走的人少,非常的少。 因为人少,混混们就在这里下手了。 本来混混的目的是为了钱,没想着要将时尉怎么样,但时尉怎么都不肯把钱交出来,最后在推搡中,时尉从山上摔了下来。 山不高,到处都是竹子和乱七八糟的树,虽然没有摔断骨头,但因为夏天衣服穿得少,除了被剐蹭的外伤,还有一截断掉的树枝直直地插入了时尉的脚板。 伤不是特别重,但至少要修养一个月。 时尉醒来后就无比的后悔,医药费、还有本可以赚到的钱加起来,可比当时他直接交出去的钱多多了! 时尉的左脚板被戳穿了,不过右脚的伤没那么深,小腿上缝了三针。经过这几天的修养,已经明显能感觉到皮肉发痒。 家里穷,吃的东西也少,一家四口就只有一些去年晒干的番薯丝,桌子中间摆着两个个大碗,一个里面是一个豆腐泡。虽然只有一个豆腐泡,但这已经是他们家难得的美味了。 豆腐泡是要下油锅炸的,所以自带着一点油花,即便是有一大海碗的汤,但因为有了油花,属于豆腐的香味弥漫个不停。 时纺早就忍不住地不停地吞咽口水了,因为瘦弱虽然将眼珠子显得格外大的脸上满是渴望。 另一碗,则是一片绿油油的“兔草”。这种掐断叶子后,会在截面泛出奶白色汁液的野草,在他们这里叫奶菜,时尉见过,但那是在上辈子回老家的时候。他看着村子里的兔子养殖场在山上种了一片这样的野草,那几百只兔子吃的就是这个。 这东西的味道算不上好,有点苦有点涩,但是家里其他的菜要拿去卖钱,能吃上这个也算是不错了。 第2章 时尉的饭菜和他们都不一样,不仅有一个完整的豆腐泡,还有一碗鸡蛋羹,黄嫩嫩的,上面还撒了虾皮。 时尉将自己碗里奢侈的一整个豆腐泡夹到时纺的碗里,然后说:“不差这么一点,我想到赚钱的好法子了,等赚了钱,我们顿顿吃豆腐泡,每人都能吃到吐!”至于鸡蛋羹,时尉没动,因为即便他推出去了,也没有会吃。 一个星期一个蛋,这是独属于时尉的奢侈。哪怕是再嘴馋的时纺都不会去碰。 时尉读书读得狠,上了高中以后,他就没有睡过一个超过六小时的觉。家里穷,晚上他舍不得点蜡烛,就躺在床上闭着眼睛默背知识点,在床边绑根绳子绕在自己的身上,绳子崩得紧,只要他微微一动弹就能把自己勒醒。 因为这个读法,和他成绩同样出色的是他的体重,一米七几的小伙子才八十多斤,瘦得和皮包骨没什么区别。董许愿又是欣慰又是心疼,咬着牙给他一个星期供上一个鸡蛋。但这一个鸡蛋也没什么效果,时尉还是一样的瘦。 董许愿笑了一下:“不急不急,最多再等四年,等你大学毕业了,我们就跟着你享福了。” 这个时候,上了大学就相当于是抱上了金饭碗,等一毕业,各种好单位随便挑,泥腿子一下就变成了能吃上商品粮的城里人,别提多风光了! 董许愿的话没错,但可惜他们家的运气不好。时尉的大学还没上好,就被人打断了双腿,时长财为了给他凑医药费,没命地去工地干活,最后因为太过疲劳被石头砸成了植物人。 时尉的脑海里虽然还闪着上辈子糟糕的回忆,但只是默默地心里提醒着自己。 从现在开始,他们不会那么倒霉了! 他们家的运气似乎从来就不那么好。 时家人口少,时尉爷爷奶奶虽然生了五个子女,但是活到现在的,就只有时尉他爹。 时家本来就穷,很穷!不止是三代贫农,三十代贫农可能都没准。 战争饥荒各种各样的原因轮上一边,到了时长财这就能是吃百家米长大了,可亏得时家村是个同姓村,家家户户都有些或多或少的血缘关系,这里吃一口那里要一口,时长财总算是没把自己饿死,要不然时长财能不能活着长大都是个问题。 时长财没有兄弟姐妹,可能是有,但他也不知道。 时长财过得虽然艰难了一点,但好歹是有自己的根的,好歹还有个破烂屋子,而董许愿就惨了,她是逃荒逃到这里,为了能在村里扎根而嫁给时长财的。 时尉这辈就更少了,时尉母亲董许愿一连怀了三个才生下时尉,然后又过了九年才又怀上了时纺。 南方人多地少,他们家四口人,总共也才只分到一亩多一点的地。 现在的政策虽然开放了,但是因为他们家地少,能拿出去卖的东西也就少。董许愿倒是有想鼓动着时长财出去做生意的想法,但家里没钱呀! 时纺的身体不行,长得瘦不说,还总是生命,回回去医院看病,回回要拿钱出去。也有人劝两夫妻把时纺给处理了,要是狠不下心扔了埋了,那卖了也是可以的。女娃虽然不值钱,但也能卖出个几块钱。 但这丫头在鬼门关都走了那么多次才回来,又是自己的亲闺女,两夫妻想狠心又狠不下那个心。 拖着拖着就拖到了现在,十岁的姑娘已经懂事了,不管是把她卖了还是把她给扔了,都不是个办法,那就只能咬咬牙熬着了。 “纺纺,在家看着点你哥,他脚还伤着,你别总想着要自己玩,可别让他又跟今早似的下床。”时长财两口子吃饭的速度很快,他们是经历过饥荒的人,只要是有吃的,就能吃得又快又香,似乎时刻都再吃着什么美食一样。 番薯丝晒干了其实非常难吃。这些番薯丝是没有去皮没有怎么处理过的,就只是用水冲一下洗去了泥土,然后弄成丝晒干就好了。一点都不香一点都不软。 因为番薯本就是老得满是粗根的番薯,烧番薯丝的灶又是土灶,为了省点柴火,烧的时候会特别注意,绝对不多浪费哪怕一根干草。 番薯丝全部都是手切的,有些细有些粗是难免的,很多时候,上面的番薯丝虽然熟了,但是下面的还没有熟。又老又干的番薯丝吃起来十分地难受,这种干是即便到了汤水到碗里也不能将番薯丝泡软的那种。 时尉晚年的日子不好过,但那是在精神上的,生活中,因为他的钱够多,吃的东西虽然不是什么特别奢侈的,但有一个营养师团队,做出来的饭又美味又健康。 这么粗糙难吃的饭,是时尉后几十年的日子里再也没出现过,但是时尉现在吃得却很香。 只有失去了才知道美好。 几万个不眠的日子里,时尉都想回到过去,回到他父母妹妹还在的日子。哪怕是拿他的所有来换。 所有这一会儿,时尉吃得十分认真。抱着一颗虔诚地心在吃饭。 “怎么了?”董许愿摸摸自己的脸,“儿子,你怎么一直盯着我看呢?” 时尉随口胡诌道:“妈,我突然有了一个赚钱的好法子。”时家很穷,一辈子一家子也没照过一张照片,所以即便是时尉不断地回忆不断地回想,他们几个的面容也早已在他的脑海中变得模糊。 虽然时尉已经有所收敛了,但是他的目光依然让董许愿和时长财觉得不自在。时纺是没什么感觉的,她只要是有吃的,注意力就会十分地集中——集中在吃饭这件头等大事上。 “爸,咱们家的白萝卜种了多少?”他们家分来的一亩地虽然都种上了早稻,但是时长财很勤奋,将房子周围种上了很多的菜,就连山上,他也和董许愿两人去哼哧哼哧地翻出来种了不少的菜。 这样的行为没说可以,但也没有说不可以,所以村里家家户户都在这么做。 时尉胡诌的话也不能真算胡诌的,因为他确实有可以赚钱的法子。 时尉上辈子学的是经济,虽然没毕业就断了腿停了学业,但是有那底子,老爹成了植物人以后,董许愿和时纺哭成了泪人,时尉也从浑浑噩噩的状态中醒了过来,慢慢地开始赚钱。 在时纺和董许愿接连去世后,时尉更是将所有的精力和热情都投注到赚钱里面去了。 他有知识有拼劲儿,咬牙扛过前期的困难后,日子就好过了起来。 而现在,时尉的身体不算好,但是脑子却在巅峰期,有了上辈子的经验和知识,他只是略微想了一下,便想到了赚钱的法子。 人生百分之九十的不如意都来自没钱。 如果有钱,时尉就不会被人污蔑偷钱而给打断了腿;如果有钱,时长财就不用为了给时尉凑手术费去工地里没日没夜的赚钱;如果有钱,时纺就不会为了省几块钱租最破烂的屋子,然后为了发省几块钱凌晨出门而出车祸;如果有钱,前面的一切不会发生,董许愿就不会心力交瘁,不会一天打三份工最后累死在看护时长财的病房里。 钱确实不是万能的,但是体验过没钱的时尉,知道有钱是多么让人心安的一件事情。 “别闹了,你的脚还得要好久,那里能去卖萝卜!”时长财还以为是时尉要去卖萝卜,赶紧口吻严厉地打断了时尉的“异想天开”。 “我不去卖萝卜。”时尉说道,“纺纺,你待会去拔几根萝卜回来,再买一瓶白酒。” 时尉他董许愿和时长财说:“晚上你们回来的时候就知道了,之后你们再说行不行。放心,我不动脚的。” 董许愿和时长财将信将疑地看着他。不过时尉在家里拿惯主意了。董许愿和时长财都是老实巴交且有点愚昧的农民,对这个有知识有文化有那么点听话。 他们家地里种的是早稻,这段时间就是收获的季节,董许愿和时长财要用一天的时间将稻谷收上来,然后还有捶打稻穗让稻谷脱落。 他们村的打谷机只有一台,家家户户轮流着来,如果他们不再今天用的话,那就要拖到三天后了。 时家不富裕,劳动力少,时尉又是个读书人,花销多又帮不上多少家里的忙,所以他们家过得很拮据。 尤其是时尉过些天就要迎来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了,这让时长财夫妻很是着急。儿子要去外地读书上好大学了,他们这么说也要给儿子多带些钱才是! 但家里又有什么钱呢?连老鼠都不喜欢来他们家,什么都没有! 两人结婚的时候什么家底都没有,他们家最舒坦的日子,就是吃大锅饭的那几年了,可惜那样的好日子并不长,大家都敞开了肚子吃,谁都不干活,所以没过多久,食堂就办不下去了。 后来弄什么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他们的日子好过了一些,但也有限。 第3章 时纺是个病秧子,月月要填不少钱进去,即便是时长财天天跑黑市,挣来的钱也只够一家吃喝嚼用。 马上时尉要去大城市读书,吃喝都得花钱,时纺的药也不能停,而且时尉也到了快娶媳妇的年龄了,要不是读书耽误了,他这会儿都是当爹的年纪了。 生活方方面面都要钱,而时家没钱。不仅没钱,还倒欠着别人家好多。 贫穷的危机笼罩着这个家庭,让时长财和董许愿必须要抓紧时间忙碌起来,好能够付出劳动换回他们一家的嚼用钱。 最近这段时间家家户户都在收粮食,时长财夫妻准备趁着这时候多拿些东西去卖。 现在没有什么黑市不黑市了,他们能光明正大的把东西那出去卖。但是同样的,竞争也更大了一些。 不过农忙是个好机会,农忙们有一大部分被繁重的农活给困住了,正是他们卖东西的好时候。 因为这个原因,他们家的餐桌上也再不出现除了野菜以外的菜了。不管是白菜还是青菜又或是萝卜,那都是他们要拿去换钱的,不能吃。 时尉的主意大,又欺负时长财夫妻没文化,说话一套一套的,只能先掏钱让时尉试试。 南方高浓度的白酒卖得少,不过隔壁村有白酒,时纺年纪虽然小,但是干起活来却很麻利。 听着时尉的话拔了两根萝卜回来,切了片拌上盐之后马上又跑去买白酒、盐还有糖。 他们镇沿海,盐是很便宜的,两分钱的买一罐子,但是糖就不便宜了,他们家没有糖票,只能买一块二一斤的糖。看着只有少少的一点。 “哥,你买这些要做什么呀?”时纺好奇地问道。 时尉架着时长财之前就做好但却是第一次使用的拐杖,虽然有时纺搀着,但依然走得不稳,歪歪扭扭跌跌撞撞。 时尉已经有几十年没感受过腿的存在了,即便是脚下传来了疼痛,但是时尉也一点不觉得难受,相反,慢慢的喜悦和满足将他的整个心脏占据得满满当当的。 时尉在时纺连胜的“小心!慢点!”的惊呼声中挪到了厨房,然后坐在凳子上开始指挥着时纺煮白醋。 白酒可以做出醋精,兑上水之后就是白醋了。 他们镇上没有卖白醋的,时尉也不知道该去哪里买,好在他知道怎么用高度白酒快速做出白醋。 时纺虽然时常生病,但她是一个很活泼的小姑娘,或者说是个话很多的小姑娘。 因为时常生病,她的心理压力是很大的,所以无师自通地学会了用说话来排解自己的压力的烦躁。 时长财夫妇不是个多能言善辩的人,但是生的两个孩子嘴巴都很能说。 时尉和时纺在厨房里待了一下午,时纺就嘚啵嘚啵地说了一下午。 “哥,你今天怎么这么安静啊?”弄完了时尉吩咐的东西后,也到了该做晚饭的时间了,时纺拿着破布一抹脑门上的汗,突然奇怪地问道。 “因为纺纺的声音好听,我想多听你说说话。”滔滔不绝的时尉已经是很多年之前的事情了,孤独残疾的时尉早就习惯了沉默的孤身一人。 不会滔滔不绝,也没有给他滔滔不绝的机会。 时尉是很想加入时纺的聊天的,但是他一时没能适应,也舍不得加入。 时纺叽叽喳喳属于她这个年纪的活泼让时尉感到了归属,有了现实存在的真实感。 他认真的盯着这个早已在记忆中模糊掉面容和身影的女孩,看着她跟只小麻雀似的在这个闷热狭窄的空间里转来转去。 “哥哥哥哥哥,我听晓晓说,明年的声音就会变了是吗?”时纺的注意力总是转移得很快速,想起一出是一出,一边煮饭添柴,一边问起了各种奇奇怪怪的问题。 时纺是个倒霉孩子,从小到大大病小病就没断过,但她同时又是个幸运的姑娘。 家里有他们镇上读书最好的哥哥,看的书多,懂得多,所以时纺出门,从来都是高高昂着脑袋,说上一些听起来云里雾里但是让人觉得很厉害的话,总能将小伙伴们唬得一愣一愣,瞪大了眼睛崇拜地看着她。 “也不一定是明年,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到了一定年纪都会有变化,男孩要晚一些女孩要早一些……” 时尉说着话,时纺便用一双亮晶晶的眼睛崇拜地盯着他看。 “你们老师都没有说吗?”时尉说话就是一愣。他对几十年前的记忆已经很模糊了,尤其是这几年。穷苦、贫困、饥饿、人祸,让他不断地逃避着这几年的记忆,所以一下没想起来这时候的情况。 他们家在午长镇下面的一个农村,说不上偏僻,但也绝不便利。村里没有高中,也没有中学,连小学也没有,上学只能去镇上,教育落后得很。一个班有时候有三分之一都没有全部的课本。 人们渴望着知识,但现实却是没有多少知识给他们。 时尉记得,他读书的时候也是没有什么书看的,是他的学校的校长,一本本地向其他学校借书、借卷子,然后手抄分给他们这些高三的学生们。 “纺纺,你想去镇上吗?”时尉突然问。 “想呀想呀!”时纺连连点头,但脸上却没有多少高兴的情绪,“但是爸妈又不让我去。”她撅着嘴,只比灶台高一点的小姑娘费力地将水和番薯丝放进锅里。 时尉笑了一下:“我和爸妈说,让他们明天去镇上的时候把你也带上。但是——” 时纺的眼睛一下就亮,期待地看着时尉。 “我有一个任务要交给你,你必须要好好完成!”时尉对着时纺招招手然后对他说了要求。 时纺听完了,便拍着胸脯保证道:“哥,你放心!我一定完成任务,然后谁也不说。” 时长财夫妇一回来还没进屋就闻到了一股子的酸味,顺着味道就到进了厨房,一掀帘子满屋子的醋味,熏得两夫妻直闭眼睛。 “你们玩醋啦?怎么这么酸啊!”董许愿一边挥手扇着风,一边将草帘子卷了起来通风,“他爸,你快把尉尉抱出去!” 他们家是稻草房,没有玻璃窗户就只有几个门。泥土墙不透气,南方夏天又闷热,整个厨房都是一股子的酸味和馊味。时尉和时纺在厨房待久了,鼻子早就对这味道没知觉了,这会儿他们被从厨房赶了出去,在凑近厨房闻了一下,便觉得鼻子都要被毁掉了! 两人在厨房里用土灶,烧了一下午的火,流了一下午的汗,做了一下午的醋,这会儿时尉把衣服贴着自己的鼻子,能清楚地感觉到衣服馊掉臭掉酸掉的混合味,难闻得很! “怎么买这么多糖和盐呐!”董许愿收拾厨房的时候,发现橱柜里的糖罐子和盐罐子,惊呼了一声。 时尉对着里面说:“我买的,把私房钱全给贴进去了。”时长财为了对时尉的想法表示支持,给资助了五毛钱,还不够买半斤糖的,时尉没有办法,只能指使着时纺把自己屋子里的钱全给搜刮了。 家里就两间屋子,时长财夫妇带着时纺睡一间,时尉因为学习的缘故,怕别人打扰也怕打扰别人,所以就自个儿一间。家里的钱由董许愿管着,她对时尉大方,但家里这条件,再大方也大方不到哪里去,所以时纺找遍了屋子,最后也只找到了三块二,然后全给花掉了。 董许愿听了时尉的花钱计划,听得心肝直抽抽,心疼得差点要晕过去! 三块二加上董许愿给的五毛钱,就是三块七。三块七啊三块七!要是时纺这个月不生病,这些钱就够她一个月的药钱了! “妈,你放心吧,这些钱都会赚回来的!”时尉一边给他妈做保证,一边嘱咐她,“二层的那些东西也别和咱家之前的东西混在一起了啊,我这是要统计成本算利润的。” 董许愿舍不得骂时尉,但又确确实实地心疼花掉的这些钱,于是就狠狠地瞪了时长财好几眼,气势汹汹地拿着大菜刀开始剁野菜。 “这钱我又没花,瞪我干嘛?”时长财等董许愿走了,他才小声地开始不满的嘟囔起来。 “爸,我跟你说个事。”时尉一开口,时纺顿时跟只小狗似的跑了过来,就差吐舌头了。 时长财以为他又是要说萝卜的事情,便先一步说:“放心吧,那些萝卜都给你留着,明天我和你妈先把白菜给卖掉。” “不是这件事。”时尉将时纺推过去摆在他的面前,“明天你和妈去卖菜的时候,把纺纺带上。” 时纺万分期待地盯着她爹看,眼睛湿润润亮晶晶,屁股扭呀扭,真把自己当小狗了。 “你跟着干嘛?菜场乱得很!”时长财不愿意带着时纺去,她个子小身体弱,一年有半年都在生病,三百六十五天,有三百六十四年都在吃药。 时纺虽然也有去上学,但那说是镇上,但其实就是贴着镇边缘的一个村,还得走十多分钟才能真的到镇上呢。 “我要去嘛要去嘛!”时纺不肯,她早就对去镇上万分憧憬了,但是这么多年,除了去镇上医院的那一条路她熟悉之外,除此之外,她对镇上的一切都不熟悉。 第4章 时长财纯粹就是不敢带着时纺去镇上,镇上人多,他回回带着时纺去镇上的时候,不怕花钱,就怕时纺再被传染上什么病回来。 时纺的身体很差,看着虽然不是什么一吹就倒的体格,但是比别人更容易得病。 别人春天冬天感冒可以理解,她夏天好好地待着不洗冷水不下河玩也能感冒,一感冒很快就咳嗽,一咳嗽马上又来发烧,这小妮子也就是命大,不然回回这么弄,一个不好就要变傻子! 他们这里重男轻女厉害一些,但他们家人少,拢共就俩孩子,再轻也轻不到哪里去。加上时纺活得又艰辛,能长这么大真的不太容易。所以时长财夫妇对时纺甚至比对时尉更宠一些。 时尉以前也反对时纺去镇上,但现在的时尉已经不是以前那个时尉了。时纺的身体虽然差,但是因为小姑娘跟个假小子似的野,身体素质还是不错的,皮实得很。 时纺有时尉给撑腰,时长财夫妻又是个宠孩子的,扛不住两人的央求,只能勉强同意把时纺也一起带上。 “尉尉,你说要给我和你妈看的东西呢?”时长财吃饭的时候突然问。 “已经弄好了,在厨房里呢,等吃完饭再尝。”时尉一边扒饭一边说道。 晚饭和午饭差不多,依然是每人一碗番薯丝,然后中间放着一大碗野菜汤,野菜中间还有四小块已经被切掉的豆腐泡。 他们的田里虽然种得有水稻,但水稻收获后是要拿出去卖的。如果家里有小孩或是二三十岁的劳力的话,会留一些大米放着逢年过节或是农忙的时候吃。 但时家不行。他们太缺钱了,所以那些大米要全部卖掉! 大米是细粮,产量虽然比不过红薯,但是价格高,算下来还是要比红薯种的划算。而且红薯对地的肥力要求不高,他们自己开些地出来就能收获不少。 做生意要本钱。时家没有本钱,所以时尉就从最小本的买卖开始计划。 吃完饭后,时纺就将他们捯饬了一个下午的杰作给拿出来了—— 一个缺了个脚的大陶罐子。 董许愿打开上面的木板一看,顿时惊讶地瞪大了双眼:“尉尉,你怎么把萝卜给切成这样了?怎么还这么酸啊?你是不是加了醋!” 南方的冬天并不难过,他们这里差不多要几年才下一次雪,即便是冬天也不缺新鲜蔬菜吃。但不管是饥饿的记忆还是为了嘴巴和餐桌,家家户户都会腌一些菜。 每家都会腌一些萝卜,他们家去年就腌了一大水缸的萝卜。但是说实话,那个萝卜的气味实在有些太过难闻。 每一次搬开石头掀开塑料布的时候,家里就跟开了粪坑没什么区别。臭得不行。那种萝卜虽然撒一点白糖特别下饭,但是一顿最多吃一点,一点萝卜就把能一碗番薯丝吃掉。虽然臭,但是特别酸!软哒哒的稍微一用力就成了萝卜糊糊,又臭又酸,让人直冒口水。 “妈,你拿双干净的筷子夹一片出来吃一下。”时尉没被董许愿要吃人的表情给吓到。他们这边腌萝卜都是只放盐下去腌的,酸味全靠萝卜自己发酵出来,所以董许愿就觉得时尉将醋放下去是一个极大的浪费行为。 时尉没有特意去说什么,准备用实际告诉他们。 “怎么是白的?”他们村还没通电,虽然家里的光只靠着从门透进来的日光,刚才萝卜在罐子里没看清,一直等到用筷子夹上来了才看到。 董许愿凑近闻了闻,确实是满满的醋味,但怎么是白色的呢? 时尉用书本上有白醋制作的化学公式的借口给糊弄过去,至于真的有没有,他是真的记不得了。不过也没关系,家里除了时尉,也只有时纺认得字,时长财夫妻就只会认自己的名字,时尉之前还动过教他们写字的念头,但是俩人还没把自己名字练会,就说什么也不学了。 “妈,你吃一口,看味道怎么样?”这些萝卜片要腌的时间不长,但是因为要赶上明天,所以时尉特意将这些萝卜片切得很薄。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他的手写过很多字,干过很多活,手不仅稳且有力,切成均匀的薄片也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在时尉指挥着时纺弄白醋的时间里,萝卜片被盐巴腌过。弄完白醋后将萝卜片给拧干,然后倒上融化了白糖的白醋,浸泡到现在也有一两个小时了,最下面的已经有那么一点入味了。 萝卜带着醋,酸酸的,且因为有糖的加入,不仅祛除掉了涩味,还加了一些甜味,顺利地融合了酸,将酸味变得不那么刺激。 “好吃吗?”时纺吸溜着口水看他爸妈一人一片塞进嘴里,然后响起了咯嘣咯嘣的脆响声。这种东西,时纺是不能吃的。她的胃不太好,刺激的东西不能碰。 时长财夫妇点头,动了动筷子,看样子有点想再来一片,但是又生生忍住了。 “尉尉,你怎么想的!真厉害!”时长财毫不吝啬夸奖。 在这个家里,夸奖对于时尉来说是最常见不过的事情。时长财和董许愿都不是个聪明人,但可能是负负得正,生出来的儿子时尉的脑子却很厉害。从小到大成绩都好,小学的时候就显露出来了,除非是老师改分改错了或是题目出错了,不然时尉就一定是满分! 时尉瞎说也会给人一种不明觉厉的感觉,他从水的稀释性讲起,扯了一堆质壁分离细胞失水,听得三人满脑子星星,虽然听不懂,但就是觉得这东西厉害,然后在时尉说让他们明天把这些东西一起带上去卖的时候,他们也都晕乎乎的答应了。 “你们明天别卖的太便宜,三片萝卜照着一分钱卖,让他们自己拿着筷子挑。”时尉知道他爸妈的性子,老实了一辈子,实诚得很。 “一分钱!”董许愿瞪大了双眼,怎么这么贵!他们拉菜出去卖,一斤白菜一毛钱,一斤萝卜才只要九分钱,多买还给便宜呢! 三片萝卜才多少钱呐!照着时尉这种切法,一斤能片出百来片呢! “妈,醋可是用白酒做的,这里面还加了白糖呢!” 时尉一说白糖和白酒,董许愿就不说贵了,甚至还说道:“那要不改成两片一分吧?” “不了。”时尉摇摇头,“这些只是明天拿出去试一试的,先这么卖,要是卖得好的话,那之后我们在加厚一点改成两片一分。” 其实腌萝卜的成本也不高,白酒和白糖虽然贵,但是一斤萝卜所要用到的量不多,而且这种“酸水”可以反复使用,每次再多加些糖和醋就可以了。所以成本也有限。 时长财有些犹豫:“这能卖到钱吗?”一分钱就卖几片萝卜片,这在时长财看来有些太不划算了。换做是他的话,是绝对不会买的。 “那得看去哪里卖了。”时尉说道,“你们去路边卖,卖给那些上了年纪的他们肯定不买,但是要是卖给那些小孩,那这些可就不够了。” 别小看小孩的馋劲儿,时纺下午和时尉聊天的时候还说呢。 村长家的熊孩子想吃糖,于是趁着家里大人不在,将他爸新买的鞋拿去跟卖麦芽糖的换了老大一大块糖吃。他爸发现了之后就把孩子揍了一顿,屁股都打出血来了。就这样,熊孩子还一边哭一边舔着黏答答的拿过糖的手。 他们镇虽然在以后也只是一个十八线的小镇,但是经济却不差,也是出过万元户的的地方啊!虽然没有鹏城那样从小渔村一跃成为国际大都市的传奇,但有钱人也不少。就这么一个地方,四十年后的房价也是一个不能小瞧的数字。 现在可能还没几个万元户,但九千元户应该不少,家长手里有钱,那么镇上的小孩手里有钱的也不一点不少。 腌萝卜这东西便宜,一分钱起步,不管是家里富裕的还是穷的,只要不是揭不开锅,都能买一点吃吃。 腌萝卜做起来虽然简单,可关键是好吃呀!酸酸甜甜,这时候嘴里普遍没味儿的小孩们肯定喜欢,尤其是这种爽脆的口感十分容易让人上瘾,吃完了还想继续吃! 时纺立刻就给提供了几个小孩们爱去的地方。别看时纺没怎么去玩过,但是她对小孩们最喜欢玩的那几个地点可是十分熟悉的。 时长财夫妇有些担心腌萝卜的销量问题,皱着眉头显得有些心事重重,但是时纺就一点不担心了,没心没肺的缠着时尉让他说故事。 时尉以前不会说不过,他是个有点死脑筋的人,有种书呆子的意思,不过因为他看的书还算多,所以时常给时纺讲一些从书上看来的东西。 现在的时尉虽然也不太会说故事,但他的见识和知识来自什么新鲜事都能轻易看到的未来,所以给时纺讲起东西来把时纺唬得一愣一愣的。 “行了行了,别耽误你哥学习了,快去洗澡!”等天色微微暗了下去,董许愿就开始催时纺。 第5章 虽然不知道明天的销量会怎么样,但是时尉让时长财去拔了一筐萝卜回来,先全部切片腌上。 腌萝卜只要一个晚上就能入味,但是并不是说第二个晚上就不能吃了,想法,泡得越久,腌萝卜的味道就越好。只要不是腌上十天半个月,萝卜就是又酸又脆还白生生的看着就好吃。 普通的红褐色醋价格是便宜,但时尉不准备用食醋。 一来,是因为颜值问题。白生生的萝卜和黄不拉几染上红褐色的萝卜,给他选择肯定先选白色。颜色看着就舒服一些。 二来,是因为保密问题。华国人在吃上面很厉害,但是再厉害也有个惯性思维。一直以来,大家对腌萝卜的惯性思维都是要那盐腌出酸味的,那醋泡算怎么回事啊?所以看不见红褐色,联想到醋上去的可能也就小了一些。 至于醋的味道,那就十分简单了,醋是酸的,那萝卜不也酸吗?怎么就不是腌萝卜本来的味道了? 最重要的是,他们腌萝卜用的醋是用酒做的,家里没有那么多醋购买量,也就不会有人怀疑这一点了。 这萝卜的腌制方法是云省那边的,现在的人流流动还没那么厉害,应该能保密一阵子。 只要一阵子就好,白萝卜的腌制简单,且成本较低,只要有足够的时间,就能慢慢地积累起金钱。有了钱,他们才能有底气和自信去做更大一些的买卖! 时尉现在的想法很简单,就是改善家里的条件。先从每天一人一个鸡蛋开始。 吃得好了,再攒下一点钱,就带时纺去大医院看病! 时纺没出过县城,她去过最远的地方也就是县城,去过最好的医院也就是县城的医院。 他们这边不管是教育资源还是医疗资源都不怎么样,治病也从来都是能治就治,不能治就等死。倒不是说那些医生不尽职,而且根本没实力。 大部分的医生比老师好一些,起码还是高中毕业的。受过一些医疗知识。再然后,就没有了。 时长财不认识字,曾经出过他去问护士纸上写着什么医嘱的时候,护士淡定地回答:“你去问医生吧,我没上过学。” 时纺的病是悬在时家所有人头上的一把刀,时刻担心着但又无力阻止,这种感觉真的是再糟糕不过了! 四人分工,董许愿和时纺负责将萝卜洗刷干净。时尉负责将萝卜分成粗细相似的小萝卜堆。然后由时长财来将萝卜切成薄片。 董许愿和时纺利落地将萝卜缨子掰下整齐地堆好,然后将带着泥的萝卜放入桶中使劲洗去泥。董许愿负责头一遍用力地洗刷小泥土,然后再有时纺将萝卜放入另一桶干净的水里过一遍。 她们是不舍得削皮的,即便这些萝卜是要拿去按片卖的,也依然舍不得。不仅是“让萝卜看起来更大一些”的想法在起作用,最主要的还是他们在经历了饥饿后对粮食的那种重视。 家里只有一把菜刀,不过董许愿和邻居借了一把,他们家人缘好,只是借个菜刀,用完就还还是很容易的。 时尉一把菜刀,他要负责将萝卜砍成几块,将粗细差不多的萝卜分类成几堆,好腌完后拿出去卖时定价更方便。 因为中午时尉和时纺只拔了八根萝卜,还用不了一个罐子的,所以他们俩就没分粗细。就那么随意地塞到一起去了。 但是现在弄的量明显就大,而且看着是要做长期生意,所以就不能那么乱了。 现在的人精得很,因为手头都不太宽裕物资没那么丰富,所以即便是一分钱,那也都是斤斤计较着在花的。这块比那块大,价格还一样,即便只是几厘钱的事情,但心里多少还是有些不舒服的。 时尉他们要做的,就是将这不舒服给缩小掉。 “尉尉,要不我们就先弄这么多吧,万一要是卖不完……”时长财手里的速度慢慢地就慢了下来,但是时纺和董许愿洗萝卜的速度可没有慢。 看着越来越多的几大盆萝卜片,时长财开始担心害怕了。 除了种子钱,他们家再没有投入其他的钱。但这些萝卜要是卖不出去的话,那就相当于损失了一斤萝卜九分钱的可能。 萝卜虽然便宜,但是十斤萝卜可就九毛钱了,再添半斤萝卜能买一斤鸭蛋。这要是白白打了水漂,时长财能好几天睡不着觉。 “卖不完我们就自己再腌起来。”时尉果断地说,“反正咱们家今年还没有开始腌萝卜,卖不出去也不算损失,也就只能说是多支出了一些糖酒钱。” 时尉做过好几笔几亿十几亿的单子,几十亿的也不是没有做过,小心再小心是他的风格,但是也得分情况。如果这个时候是一百以上的投入成本,时尉绝对会再明天卖完了的基础上斟酌着调整。 但现在总共也就几块钱的成本,赔了也就赔了,顶多就是延缓几天进度。不会破产不会家破人亡。但是不冒进的话,他要损失的就不只是可能带来的收入了。还有成本的问题。 盐、糖和酒三样东西,除了盐在他们这里价格低廉外,其他两样的价格都是不便宜。时尉想省钱,就要从这两样下手。 白糖没什么可省的,他已经是压缩到了最低的比例,要是再少,萝卜的涩味就去不了了。 白糖和盐白排开了,那就只剩下白酒的钱了。制作白醋的过程挺麻烦的,白酒也贵,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减少醋的添加,多增加点腌制的时间。这样一来,白醋的添加少了,味道不变,但是成本却降低了。 “爸,你想想两种可能,明天卖的结果无非就两种,要么顺利卖出,你们两手空空地回来,要么就是不顺利,晚归或是带着萝卜回来。但不管是哪个,这个生意不能不做是吧?” 时尉的记忆虽然多了后几十年,但他的脑子依然是十八岁的,正处于巅峰状态,这个年纪的少年人脑子都不会太差,所以时尉很快地就举了一串数字给算了一下,最后得出不管哪个结果,都是现在多腌之后成本就越低的结论。 听了一通云里雾里的“高深数据”,他们对干活更加积极了,然后时家四口人,便动力十足齐刷刷地开始加快速度加油干了。 蜡烛要花钱买,木柴不要钱,只要不过分,到山上去砍就好了。 时尉和时长财手里都有刀,做事的时候要小心一些,所以拿了火盆放上木柴在桌子中间,好给他们俩一点光线。 至于会不会热上加热出一身汗,他们是不管的。屋子后面就有河,睡觉前去河里洗一下就好了。时纺虽然为了身体着想不能洗冷水,但她怕冷不怕热,太阳下山后的风终于没那么烫人了,洗过澡后待在火堆旁,体虚的时纺也不会出多少汗,顶多只觉得有一点热罢了。 “对了!”四人一通忙活,也不知道忙活到几点,周围都变得十分地安静之后,他们才将一箩筐的萝卜全部忙完。 “爸,家里还有竹子吗?我们得削点竹签,不然客人买了萝卜怎么拿呀?” 用纸是个办法,但是废报纸脏得很,别人可能不介意,但时尉私心不愿意,买赶紧的本子或是白纸又要多加成本,时尉就更不愿意了。想来想去,也就竹签能靠谱一些。 卖的时候可以在旁边放两个竹筒,一边赶紧的竹签,一边放客人们现场吃完了还回来的竹签。即便有人可能会把竹签丢掉或是串着萝卜直接带回家,但是还能够回收一些竹签子。他们洗一洗再用热水烫一下,比报纸和本子要干净卫生得多。 最主要的是,他们村到处都是竹子,不花钱。 至于塑料袋,这是时尉从未想过的。这时候的塑料袋还很贵。而且几片萝卜就拿一个袋子装,那也太浪费了。 第6章 携带的问题确实是时尉的疏忽,毕竟他已经有很多年没怎么买过东西了。 好在发现得及时,家里就有一段竹子,这本来是要拿来做椅子的,不过椅子还没做好。 竹签子这种东西,要那柴刀来做,时尉就不适合做了,时长财怕他把手伤到,所以便让董许愿来切萝卜片,然后他拿着大柴刀开始劈。 能削了大概三四百跟长短差不多的细竹签,他再用自家的菜刀将头给削尖。 时纺的萝卜也洗好了,于是磨去倒刺的工作就交给她了。 因为一切都比较仓促,所以一家子晚上都睡得晚。但是即便是睡晚了,也没有不早起的理由。 时尉很久没有睡过这么好的觉了。自从家里人去世,尤其是在芊芊也走了以后,他的梦境就充斥着黑暗和压抑。他的睡眠好到了连身子本身自带的生物钟也没能将他弄醒。 眼睛猛地睁开,猛烈的眼光将他的眼睛刺激得一下溢出了生理盐水,因为这刺眼的日头,时尉这才意思到已经是日上三竿了。 家里安安静静的,没有一个人。 “咚咚咚——”时尉的心跳有些快,如果不是屋子太破太旧,他都开始怀疑昨天的一切是不是一场梦。 但好在脚还是疼的,是痒的。这样清楚的感觉让他松了一口气。 时尉按着跳得有些快的心脏缓缓坐了起来。喝掉床边放着的加了糖的稀粥,时尉开始思考接下来的路要怎么走。 时长财夫妇很早就起来了。他们要趁着有光线的时候就开始将一个个大白菜砍下来,然后一个个摆到小推车上去。 他们家没钱买三轮车,好在时长财在木匠家里帮过忙,会一些木工活,做一个推车不是问题。 他们家的推车已经挺破了,尤其是木头轮子,一年就要换上好几个,不过再换也不用钱,只要时长财多花点力气就可以了。所以这样费力费功夫的三轮车凭借着“不花钱”这个优势,一直没被淘汰掉。 陶罐是不好带的,尤其是他们通向镇上的路并不是什么正经的路,只不过是走的人多了,草被踩没了才有了一条坑坑洼洼的土路。颠簸得很! 陶罐要是搬到这小推车上,一颠一个准儿,保证碎! 时长财不止卖菜,他还卖碟碗筷盆,虽然都是用木头做的,但是价格低上一些,也有不小的销路。 家里还没卖出去的盆不少,拿三个洗刷干净了就能把萝卜倒进去当容器。上面再盖上一个木板就成了。三个盆都没放满,只要在小推车放倒时注意先将盆子抱起来,就没有倒掉的危险了。 时纺的身体不太好,虽然时纺也是个野小孩,但夫妻俩一点也不放心,走几分钟就让她到推车上坐一会儿。 放暑假的孩子不会起得太早,这时候做小孩生意是没戏的。也不能将萝卜拿出来一起卖给大人。大人们嘴巴厉害,买完了菜之后要是看到有这样“不值钱”的小玩意儿,一点会开口要一些当添头,而不是想着去买。 “纺纺,你乖一些,在这附近转转就行了,可别乱跑。”虽然时纺一向乖巧,但董许愿依然不放心地叮嘱道。 “我知道的。”时纺先是帮着将三盆萝卜片拿下来放到一边,然后才高兴地跑去玩了。 她对镇上的一切都很新奇。她是镇上的常客了,但除了医院,她从未来过这些地方。 卖菜卖东西的这一条街也不是规定卖菜的,只不过大家习惯于在这里摆摊罢了。这里的人来人往,比较乱。时纺生病的概率远比别人大,他们就怕这里有什么人带着病把时纺给传染了。 时长财和董许愿是卖菜卖惯了的,两人手脚麻利地在地上铺上编织袋,然后挑出看着干净一些的白菜先在袋子上整整齐齐地给摆好,再洒上一些水。这时候还没有什么来,于是夫妻俩就将小推车上一颗颗刚砍下来的大白菜擦去泥土。 这些都是时尉昨天晚上再睡觉前叮嘱他们的。他们不懂为什么时尉要这么说,但只是多带一块抹布多带一点水,并不碍事,所以也就乖乖地听着时尉的话这样做了。 时尉是个读书人,知道的总比他们多的。 “白菜,新鲜的白菜,今天早上刚摘下的白菜,新鲜好吃,一斤一毛,绝对便宜!”时长财一开始喊的时候,总有些抹不开面儿,但是想到时尉的学费、时纺的药费,钱钱钱的压力让他再没有什么抹不开面子的。 附近摆摊的人都惊讶地看着在这里大喊大叫的男人,有点惊讶。 这边到不是说不能这么喊,但出来叫卖的人都习惯了默默地卖,默默地卖,顶多就是在讨价还价的时候争上两句。像这样大叫着叫卖的人还真没有。 怎么说呢,这几年虽然放宽了,但是前几年的事情还牢牢地在他们的脑海中印着,即便是赚钱,大家也都是偷偷摸摸的,不是没有人想过来通过叫卖吸引客人,但大伙都不太敢。 时长财也有点心虚,但是喊了几声后没看到有人来抓他,也渐渐地放开了脸皮,大声地开始重复“一斤一毛”这个关键词。 时长财的价格只是市场上的价格,比任何人都不便宜,当然也不比任何人贵。但是他喊出了“一斤一毛”,将声音给传了出去,大伙听到他的声音,便下意识地往他的摊子上一看——整齐干净! 不管是有没有强迫症,但只要是看到摆放得整整齐齐干干净净的东西,下意识地就会觉得舒服。比起其他摊位沾着泥堆得乱七八糟的“乱象”,还是这样干净整洁的摊位让人有好感。 另外,这种干净不仅能给人心理上舒服,还能给摊主实际上舒服。 菜叶子都是干净都是好的未破损的,买家也就不好意思下手将菜叶子掰掉了。 别以外掰掉的菜叶子就是扔掉不买了。这些掰掉的菜叶子虽然不称重,但是客人多会要这些当添头,所以双方就算是一个默契了,买家不需要开口,这些叶子就是添头,自己拿走随意就好。 时长财遇到过几个狠人,掰菜叶子的时候根本不眨眼,掰完了白菜整个能小一半! 少了添头,顾客们,只能一边滴血一边要董许愿给抹零。大部分客人都是要脸的,这么干净的白菜叶子他们也不会睁着眼睛下小摊子的买卖,即便不说,也是要抹零的。之前他们既要抹零还要送菜叶子,这下好了,不需要送菜叶子,这赚头一下就多了起来。 虽然一个白菜也就只能多赚这一分两分,但这时候,谁家不是一分钱掰成两分钱花呢? 今天的白菜卖得快,平常需要一天才能卖完的白菜,今天只要半天多一点就卖好了。即便后面有人也跟着一起喊了起来,但是时长财他们有摆放干净整齐的优势,依然要比别人卖得好。 “纺纺!纺纺!时纺——”时长财喊了一上午,嗓子都喊干了,所以喊时纺是由董许愿叫的,吼一嗓子,满头大汗的时纺就跑了过来,散着热气吐着舌头,额前的头发都变得湿哒哒黏在了一起。 时纺一直都是一个比较乖的小孩,但是只要有条件出来玩,她都玩得很疯,毕竟他不是一个多么文静的孩子。 时尉负责需要点力气的重劳力活,而煮饭、打扫、打猪草等等等等都要由她来负责,这就不可能让时纺变得文静。她不仅不文静,而且跳脱得很。 董许愿也知道时纺野,虽然出来的时候特意带了一块干净的布,抓着时纺一通差,将她本来就红扑扑的擦得更加红扑扑了。 三人找了个大树的阴凉处,蹲着大口吃起来红薯丝。 早上出门的时候,他们就已经将午餐给准备好了,一人一盒子,除了红薯,就只有一点酸臭酸臭的腌萝卜。这腌萝卜不是他们最近做出来的,而是去年就腌了一大缸一直到现在还没有吃完的软烂腌萝卜。 虽然臭,但是足够酸,足够下饭。午饭虽然凉了,但是中午这么热,吃热的才一点都吃不下呢,再加上一小点点就能让人酸掉牙的腌萝卜,饿了一上午的三人呼哧呼哧地吃得飞快。 “妈,我哥让我给买一点学习资料,给我一块钱吧!”吃完饭用手一抹嘴,时纺立刻就露出了讨债鬼的嘴脸。不过这讨债鬼长得还挺惹董许愿怜爱,尤其是借着时尉的由头,董许愿虽然心痛钱,但想到上午的顺利,咬咬牙还是把钱给掏出来了。 “省着点花,可不许买零食吃!” 董许愿会每星期给时尉零花钱,虽然只是一毛两毛,但好歹有,但是时纺却是一分钱也不会给的。她怕小姑娘没那定力,要是吃了什么零食吃咳嗽吃坏肚子,那麻烦就大了。 时纺拍着胸脯,就怕指天发誓了,一脸的郑重。但是一从董许愿这边将钱接过去,立刻就扬起肆意的笑跑没影儿了。 第7章 第一次卖腌萝卜,时长财和董许愿都有些忐忑,尤其是白菜不用成本,而这腌萝卜是要成本扔下去的,要是卖不出亏了的话,他俩能难受得睡不着觉,所以一等时纺走了,他们俩就开始摆弄起小推车了。 小推车推动的时候虽然是平的,但是停下放着的时候,却是向下倾斜着的。时长财有经验,出门的时候就将做的两根木棍给带上了。 木棍上面钉着三根木头,拼起来就是一个叉,长木棍的高度和推车前的木棍高度一样,只要将这两根木棍往推车后面一撑,就能和前面个棍子、中间的车轮组成一个固定的组合,方便将小推车变成桌子。 没有人说不能沿街叫卖,也没有人说可以沿街叫卖,在刚才卖菜的临时市场里面,时长财敢大声叫卖,但是在这里他是不敢的。所以只能将一小盒在家就切碎的小块萝卜片摆出来,然后放上竹签。 然后将时尉用木炭写的广告牌给拿出来挂在推车上:免费品尝,爽脆萝卜片,一分三片。 木炭写出来的字本来就比较粗,尤其时尉还刻意多描了几下,将黑乎乎的大字变得更加显眼了,四个字占了三分之二的空间,剩下的八个字占三分之一。 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对免费的东西总是要敏感一些的,尤其是兜里没什么钱但是嘴巴馋得不行空得不行的小孩子们,他们大多都上过几年学,大部分都认得一些简单的字。即便又不认识字的,但只有一群孩子中有一个人认得字,那一群孩子就都能知道这边有免费东西吃的好消息了。 免费品尝的萝卜片准备得不少,一个木盒里面塞得满满的,但是这群孩子一个个都是大胃王,半大小子吃穷老子的话可不是瞎说的,平时在家没什么东西吃,出来好不容易有个免费品尝的好事情,当然是敞开了肚子去吃。 但他们再敞开肚子,一盒子的萝卜片也就那么多,董许愿见势不妙还特意倒了一半起来藏了起来。 一群孩子眼巴巴地看着空荡荡的木盒,砸吧着嘴酸水直往外冒。 “怎么才这么一点啊,我才吃到了指甲盖那么一些呢!” “我都没有抢到呢!” “……” 一群孩子叽叽喳喳在推车前吵了起来。 “不急不急。”董许愿没将他们的吵闹当一回事儿,这才哪到哪儿呢,完成她将菜卖给那些老头老太太们的时候,那才叫吓人呢,为了一分两人能把耳朵吵聋把天吵破去。 “这里还有好多,一分钱三片,随你们挑。”董许愿说着,时长财便配合地将一碰白生生的腌萝卜片给抱了出来。 孩子门看得眼睛放光,酸酸甜甜的味道还在嘴巴里残留着,要不是董许愿在那里杵着,这群孩子能直接冲上去将这些给掀翻抢走。 “不是说免费品尝吗?怎么还要钱啊!” 有后面过来凑热闹的孩子不满地喊道。 “免费品尝归免费品尝,收钱的归收钱,前面免费品尝的都被吃完了,现在只有一分钱三片的了。这个成本很贵的,今天是第一天做生意,所以便宜一些,明天就要两片一分钱了。” 董许愿并不高,只有一米五几的个子,人也很瘦,但是她的脸很让人畏惧。不是说长得丑,董许愿的长相还可以,说不是是十里八村一朵花,但是也能说是中等以上。 主要是她的气质。看着刻板严肃,配上干瘦干瘦的身材让人有一种见到班主任的畏惧感。尤其是对于这群最多也就是初中生的孩子们来说。 “那、那给我五分钱的吧。”有一个肉呼呼小男孩掏出了一毛钱上来,吧嗒着嘴,一副很馋的样子。 他是第一批飞奔而来的,抢东西也是他抢得最厉害。腌萝卜很酸,酸的东西本来就很开胃,更别说在这些孩子肚子根本就没怎么饱情况下吃这东西了。越吃越饿越吃越饿。 小孩给了钱,时长财找给他五分,然后将一根比巴掌要长的竹签子交给他,然后让他自己去挑。 小孩第一个挑,自然是要挑最大片的,数足了十五片后,小孩满足地一口咬下,然后一阵“噶蹦噶蹦”的脆爽声就传了出来,听得其他孩子直咽口水。 “给我也尝一口呗!” 有几个和小孩差不多高的孩子贴了上去,直勾勾地看着他手里的竹签,眼睛都快发绿了。 “不给!”小孩毫不犹豫地拒绝,“一分钱能买三片呢,你们自己去买就好了!” 五分钱对于这些孩子来说,十足十的是笔大钱,但是一分钱不一样,能在镇上住的,起码是不会连饭都吃不起的,即便是小气了一些,但是就一分钱,给也就给了,所以大部分孩子的零花钱都是一分起步,要么一天给一分要么两天给一分。 想要买糖果的话,他们要攒好久,但是买萝卜片就不用攒了,只要掏钱就好了! 人都是从众的,一看有人起头,其他孩子也一拥而上,开始卖萝卜吃了。 有一些后来没抢到的孩子不太乐意,觉得自己亏了,但是眼瞧这么多人都买,酸酸甜甜的味道有不断地飘出来,口水就不由自主地分泌出来了。 三盆腌萝卜比他们想得还要好卖,除了一开始董许愿赶紧藏起来没再拿出来的半盒试吃萝卜,三盆卖得干干净净,一点没剩。 有几个没买到的小孩可怜巴巴地看着空空的盆子,摸着口袋一脸郁闷的样子,他们可听说了,今天是优惠价,三片一分钱,明天就恢复原价了,两片就要一分钱呢! 董许愿将慌乱中藏起来的那半盒萝卜拿出来,分给这群小孩子:“明天我们还来,要觉得好吃的话明天来买呀!” 没买到腌萝卜的孩子们把头点得跟饿了一个月没饱饭的小鸡似的啄米。 东西比他们想象得要好卖,一个多小时就卖完了,而时纺还没有回来。 “时纺——纺纺纺纺!”时纺虽然贪玩,但是也不会跑得太远,董许愿喊了几声她就跑过来了。 “怎么喊了你这么久才过来?”董许愿往时纺汗渍渍的头上抹了一把,全是汗水。 “我替哥哥买了资料,书店能让我在里面看书呢!”时纺举着几本薄薄的杂志开心地说道。 “那可不错!”董许愿一听就高兴地说道,“白看了书,那就等于多赚了那些书钱呢!” 时纺一个劲儿地点头,然后就捧着杯子开始小口小口地喝水,一下喝掉大半杯水。 夏天什么都热,即便带的是凉白开,那也被太阳晒得温热。这样的水对其他孩子来说是个这么,这么热的天,谁不想灌几口凉水降降温啊。 但时纺就是不行。她胃肠胃不好,不能坐被晒热了的地,不能喝凉水,不能吃重口味的食物更不能吃有刺激性的东西。不让一拉肚子就是拉十多天。 回去少了白菜和萝卜,一下就变得十分轻松,时长财将时纺抱上去,个子小小,身材瘦弱的时纺没几两肉,推起来轻松地很。 “哥哥哥哥哥——”时尉大老远地就听到了时纺咋咋呼呼的叫喊声,精神气十足! “哥哥哥哥哥,我把你要的东西给买回来啦!”时纺献宝似的将好几本杂志都给时尉买回来了。 “谢谢纺纺,干得真棒!”时尉的脚还不太好,残疾过的他对自己脚养护得很精心,所以除了必要的按摩的偶尔的运动,他都不会去碰自己的脚,为的就是防止伤口愈合不好。虽然已经习惯了两条腿毫无知觉,但是能够拥有一双健康的腿,他自然是求之不得了。 “嘿嘿!”时纺不好意思地抓着自己的脑袋,脸红了一下,然后飞快地跑走了。 时尉和时纺虽然亲近,但时尉很少夸她,尤其是这样的小事,时尉以前还从来没有因为帮他买点小东西就夸人的习惯呢! 时纺买的几本杂志都比较薄,本本都是月刊,普遍在四五十页作用,没什么图画,当然,排班和纸张也不怎么好。但是时尉不在意排班和纸张的质量。 他让时纺买这些他以前从来不花钱的杂志,本来就不是为了看的。 这几本杂志基本上都是比较火的杂志,有面向孩子的《爱科学》,也有面向读书人的《知识》,里面的内容有散文有诗歌,当然也有一些科普的内容。 这几本杂志都不厚,但是几个都不便宜,贵的一本要三毛五,便宜的也要两毛八,一块钱也就只能买三本回来。 时家的这种家庭是供不起时尉月月订的,但是时尉买这个,本来就不是为了要看内容。他要的,是最后面的地址。 其实也可以让时纺直接将后面的地址抄写过来,但因为时尉不太熟悉杂志需要的文章类型和贴合杂志的写作风格,所以时尉还是准备花点买几本回来熟悉一下。 第8章 时尉不是个什么有文笔的人,但是以他的水平写一些科普性的文章还是可以的。 他准备从生活的小细节入手,比如说昨天遇到的嗅觉疲劳、向水性、质壁分离等等,用生活中最简单的例子,再举例一些验证的小实验,增加一些趣味性的同时,还能水出好多数字! 时尉不太清楚这些杂志的千字价格,但是不管千字多少,这都是一个他不能放过的赚钱方法。 他现在很缺钱,非常的缺钱。杂志投稿虽然不能大富大贵,但也能说是一项收入。尤其是他现在腿不能动弹,正好趁着这个机会,多写一点,多挣一点。 不过杂志投稿想要拿到钱,最迟也要一个月以后,不管是效率还是时间,都要先把家里的“事业”给抓起来。 “妈?”时尉今天已经写了三四篇了,正比较着杂志算着要怎么改动呢,就看到董许愿在门口小心翼翼地往里面看。 “打扰你看书了吗?我没什么事情,你继续就好了。”董许愿惊了一下,差点就要跳起来了。 时尉只要进入房间,其他人就会主动地将声音变小,以免打扰到时尉的学习,没事也绝对不去打扰时尉。即便是高考已经结束了,但是他们的习惯还是保留了下来。现在也是一样,董许愿一看时尉是在看书,立刻就有种小孩做错事情了表情。 时尉看得有些心酸。 以前的时尉虽然也懂事,但毕竟年纪上,身上带着一股子的清高劲儿,不管对谁都有一种颐指气使的感觉,在外面还不觉得什么,但在家发作得就很明显了。 都说家是港湾,能包容能体谅,但以前的时尉不懂即便是家人,也没有无条件要受气的体贴,总是将负能量心安理得地发泄在这个家里。 时长财和董许愿都能体谅他的不容易,总是包容着他总是安慰着他总是迁就着他,而他们却过得很委屈。 在长大之后的很多个日日夜夜里,时尉总是无数次后悔,后悔他的任性后悔他的理所当然,但是那两个无限包容他的人,却已经再也不给他后悔弥补的机会了。 “我没事。”时尉将杂志放到一边,扬起一个洋溢的笑容问,“妈,你和爸今天的生意应该不错吧?” “这哪里算什么生意啊!”说到这个,董许愿的笑意就止不住了,献宝似地问,“你猜猜我和你爸今天我们赚了多少钱?” 还不等时尉回答,董许愿就自顾自的说:“十块钱!十块呀!” 他们一早上砍了三十个大白菜,一个白菜大概在一斤以上,但不超过两斤,一斤白菜一毛钱,赚了四块多一些。这是比较正常的收入,毕竟他们家的白菜总共也就八十多个,之前卖了四十多个,剩下的十多个要留着做种、自己家吃还要再晒成白菜干或是腌成酸白菜。 这就快多就是他们家在白菜上的全部收益了。多赚的钱很少,不过就是省了一些时间。 大头是在腌萝卜上面。萝卜的价格比白菜还要低上一分钱,因为萝卜的产量要大上一斤。他们家的萝卜侍弄得好,最大的萝卜能有七斤多,水灵灵白生生的。 就是形状不太好。一两斤重的萝卜的形状比较好,直挺挺的,超过三斤的萝卜基本上是歪歪扭扭的,而且看起来就比较老,在市场上是要被人压价的。 但是加了盐糖醋之后,立马就不一样了。 时尉为了方便计算成本,在切萝卜前是称过重的,三盆萝卜十五斤重,切成了几片不知道,但大概是有一百来片的,因为在切成片之前,是要先劈成两半,所以切出来的萝卜片都是半圆形的。 昨天在睡觉前,时尉特意嘱咐过,卖萝卜得来的钱一定要算清楚,所以董许愿在卖萝卜前,是将她和时长财身上的钱全部清点过的。然后一回家就开始数钱。 董许愿虽然没读过书,也不会认字,但她数钱还是会数的,所以数完钱再一算——她都惊得要把眼珠子给掉下来了。 十五斤多一些,减掉那些赠送的和自己家吃掉的,算成十五斤也是可以的。 一斤萝卜才多少钱,九分钱,十五斤萝卜也就是一块三角五分钱,但换成腌萝卜呢?他们赚了五块七分六毛钱。突然就有一种要被击溃的幸福感,眼泪都要出来了。 “先别急。”时尉拿出昨天记账的本子,在上面添上今天卖萝卜的收入,然后将本子摊在董许愿的面前,“如果加上一斤萝卜九分钱的成本,那一斤的成本就要到两毛一了,我们差不多只赚一毛七左右。” “那也有一毛七呀!”董许愿的眼睛都在发光,“一斤萝卜赚一毛七,十斤就是一块七,一百斤就是十七块,一千斤就是一百七十块了!” “一、一千斤……”董许愿眼里的光突然就黯淡下去了,声音里似乎也带上了哭腔,“我们家没种那么多的萝卜。” 时尉有些哭笑不得,但董许愿的脆弱是真的,不仅情绪低落了下去,而且时尉能清楚地看到董许愿眼里的泪花。她有些狼狈地想要把头低下,不让时尉看到她的窘迫和脆弱。 几百块钱的债务对这个穷困的家庭是一个庞大的天文数字,能给他们家借钱的,都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熟人,大家的日子都不好过,这些债务,不仅仅是债务,还是一份愧疚和必须要还上的责任。 “妈,你别急。”时尉伸手,轻轻抱住了董许愿,这个瘦小操劳的女人,就是用她一分钱一分钱的省法,一分钱一分钱的赚发,给时尉和他爹省出赚出了几年的医药费。 时尉心酸不已,拍着董许愿地后背哄她:“我们家没那么多萝卜没关系,别人家不还有吗?” 董许愿一愣。 时尉继续道:“你忘了,我可是把那萝卜的成本都给算上了,等我们家的萝卜用完了,我们就去村里买,九分钱一斤,没有不愿意卖的。” 如果大量买的话,其实八分钱一斤也是可以买得到的,但是一个村子的人,又帮了他们那么多,别说董许愿和时长财同不同意,时尉也过意不去。 毕竟人家也不是滞销,只要拉着萝卜到街上去摆几天摊,虽然累了一些,但也只要几天就能以一斤九分钱的价格卖出去了。 董许愿破涕为笑,她伸着粗大的手指楷去眼角的将流未流的眼泪,高兴地拍了拍时尉的肩膀:“尉尉你真聪明!” 其实也不是董许愿笨,她就是一时太着急了,想落下了。 第9章 第一次的腌萝卜很赚钱,接下来他们就准备加大腌萝卜的上一次买的酒和糖全部已经在昨天用完了,这一次董许愿十分地大方,给了时纺二十块钱让她去买酒和糖。 时纺年纪虽然小,但已经是一个砍价高手了。不过十块钱虽然多,但放在糖和酒面前就不算什么了,只能是仗着年纪小要了一点小东西当添头。 时长财和董许愿拔了两大箩筐的大萝卜回来,都是一根两三斤但是笔直笔直的白萝卜。 这种白萝卜又叫水萝卜,生吃就已经好吃了,涩味少,水分足,自带一丝甜,清香又脆爽。 这样笔直笔直的萝卜在市场上也是好卖的,但他们先选这种萝卜,不是因为它的颜值,而是因为它的粗细。因为粗细较为均匀,卖起来也方便,所以首选就是它。 有了钱在前面吊着,一家人的干劲儿十足,为了有足够的地方腌萝卜,他们将去年腌了到现在还剩一些的软烂腌萝卜也全给捞上来了,开始用那个半人高半人宽的大水缸腌。 脆爽的腌萝卜时间很重要,要是超过了十天,萝卜的口感就没那么好了,而且夏天的气温高,最怕东西馊掉,所以他们这会儿开始打规模的制作,也是下了狠心的。 萝卜虽然是自己的不要钱,但是糖和酒可是出了钱的。 第二天,时长财和董许愿照例起了个大早,但起来之后才想起来,今天是去卖萝卜,不是去卖白菜,太早起来了没用。 第三天, 于是,闲得无聊的时长财拖了竹子过来开始削竹签。董许愿则开始做早饭。 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时尉起床的生物钟都比较早,昨天适应了一天后,今天的时尉已经能在太阳正式出来前就醒来了。 家里没有钟,更不会有手表这种对于他们而言的奢侈品。 “尉尉,怎么下床来了?”家里的房门都很老旧,时长财虽然修了又修,但是一推门,依然会发出吱呀一声尖锐的声音。时长财看到时尉撑着两根楼梯似的拐杖出来,立刻就紧张了起来,赶紧起身去扶他。 “没事,我脚又不是骨折,只要收拾的这一只不碰到地就没有关系的。”时尉不让时长财抱,但是并不拒绝他的帮助,只让他帮忙扶着就好。 时尉房里有马桶,但那马桶就真的只是一个桶,尿液盛得满满的,只要一掀开上面的盖子,就能闻见熏得让人眼前发黑的臭味。一不留神还能溅起来几只白乎乎的蛆,过去的时尉不觉得什么,但现在的时尉是受不了这个的。 家里的厕所也不怎么样,同样是臭气熏天,但坑就连着后面的粪肥发酵池,所以上完之后可以接盆水将排泄物冲到后面去,味道虽然还是很大,但好歹不用担心上完后屁股上多出几条蛆。 时尉被时长财扶着从厕所里出来,就看到一堆已经打磨到一半的椅子零件。 “爸,你做凳子呢?” 时长财应了一声:“过几天有集市,我准备多做一些,能卖多少卖多少吧。” 这年头家家都缺东西,不止是吃的穿的,家具也是缺的。以前买家具,柜子要票,椅子要票床还是要票,到处都是要票。现在虽然也要票,但允许私人买卖了,不要票的很多家具就出来了。 不管是椅子、桌子、凳子还是橱柜床,都是挺好卖的。但就是一个——竹子做的有点卖不上价。 但这也没办法。他们村的山少,上面也没什么粗壮的树木,更没有什么适合用来做家具的品种,就只有竹子随处可见不要钱。 虽然竹子做的家具价格便宜了些,但好歹也能有一些赚头,毕竟竹子不要钱。 “集市啊……”时尉想了一下,然后说,“爸,咱们不做这样的椅子了,我们换一个。换成折叠桌折叠椅吧。” “啥?”时长财没听明白。 时尉比划着给时长财解释了一下。折叠桌折叠椅没什么技术含量,就是加几个小零件罢了。但是在这个时候,还没有这个设计呢!起码是在他们周边的生活中没有出现过的。 镇上的房子小,虽然比那些大城市要好上不少,但三十平住八九个人的例子也不是没有的。 人均面积少,但是该有的东西还是不能少的。起码吃饭要有个桌子,客人来了要有个凳子椅子吧? 普通的桌子椅子凳子都比较死板,但是折叠桌椅不一样,用的时候拿出来组合一下,不用的时候就收起来放在一边,这样子家里就显得宽敞了许多。 “这能卖得出去吗?”时长财不免担心。 “先做一个试试呗,反正竹子不花钱。我们家先用用,要是好的话再开始做,不好也没关系,不做就是了。” “听尉尉的,你儿子不比你厉害啊!他什么时候有说错的?”董许愿挥着木铲头也不抬地说。 “也对,反正我儿子不会骗我!”时长财一想也是,又坐会小板凳上开始琢磨起时尉说的折叠椅了。 时尉没有研究过折叠椅到底是怎么样的,只能说一个大概。而且他以前见到的折叠椅大多是有铁的零件的。时长财是不会同意用铁零件在这上面的,因为那个要额外花钱。 不用铁,那折叠的部分就要靠着时长财这个半吊子木匠自己琢磨了。 时长财夫妇和时尉一起吃了早饭,然后用长筷子夹了五大盆的萝卜片,瞧着比昨天多了不止一倍。 “纺纺昨天应该也累坏了,你记得晚点叫她起来吃饭!” “知道了。”时尉朝两人挥了挥手,然后开始写文章。 时尉的文笔差不多就等于没有文笔,因为做了老板,他见过最多的就是工作报告,而他对工作报告的要求是什么呢?是简洁明了,表述清晰。不仅是下面的人用这种写作风格,他也是。 这种说好听叫简洁,说难听点就是只能把话说顺溜。 不过时尉也不在意这一个词两个词的区别,他只要能把东西写明白能过稿就行了。不过为了可读性和趣味性,他还是耐着性子将他的稿子改了又改。 “哥,妈妈呢?”时纺睡到自然醒,微黄的头发跟杂草似的胡乱翘着,眼睛还有点睁不开朦朦胧胧的样子。 “卖萝卜去了。”时尉放下了手里的笔,对着时纺说道,“去把梳子和皮筋拿过来,我帮你梳头。” 时纺瞪大了双眼看他:“你还会梳头呐!” “这多稀罕啊!”时尉装作很平常的样子说道,“梳头那么简单的事情,我早看会了。” 董许愿有时候忙起来别说是给时纺梳头了,有时候一天连人都见不到。早上在他们起床前就出门了,晚上等他们睡了才回来。 时纺自己是会梳头的,但是她学梳头的时候可废了不少劲儿,她的头发不太好,不仅发黄没光泽而且分叉多,很容易就纠缠到一起扯不开,所以回回梳头发都要疼得她直冒泪花。 时纺对时尉很轻松的语气表示不服气,噔噔噔地拿来了一把头绳和梳子,抬着下巴要求道:“可不许给我梳疼了!” 时尉对梳头还是有点经验的。他的把芊芊领回来的时候,小姑娘才五岁,虽然有保姆包办小姑娘的一切,但小姑娘时不时就会缠着时尉让他帮忙梳头,帮忙画画帮忙给布娃娃做裙子做屋子。时尉也从一开始的笨手笨脚进化到了后面有一手不差的手艺。 不过时尉已经很久没有动过手了。芊芊走的时候正好是11年到12年的除夕,而他19年才走,中间好几年的时候,他都是孤家寡人。而从前的时尉,更是从未帮时纺梳过头。 “纺纺,去厨房把芝麻油拿过来。” 时纺警惕地盯着他:“你想干嘛?妈说了,不准偷吃的!” 时尉好笑地摸摸时纺的头,安抚道:“我不偷吃,只是做一个实验。一个能让头发变黑变漂亮的实验。” 野小子时纺从来就不是一个特别守规矩的姑娘,听到可以让自己的头发变好看,时纺就犹豫了,然后一咬牙跑去将一整瓶芝麻油给拿了过来。 芝麻是他们家自己种的,芝麻磨了油卖掉了,油坊那边有两种选择,一是那剩下的渣作为报酬,另一种则是要付钱。 一般都是直接那剩下的渣渣抵钱的,不过董许愿考虑到家里还有一个病秧子一个高中生,并忍痛付了钱。 然后回来挤一挤,从一堆渣里面挤出了一点油。芝麻渣也没浪费,煮菜的时候加一点加一点,不仅多了一些油味儿,还特香。 时纺拿来的芝麻油不多,只有一个底儿。今年的芝麻还没到收获的季节,这是她妈一点点省下来的,不到五十毫升的芝麻油,一家四口用了将近一年,可以说是非常地节省了。 时纺一眨不眨地盯着时尉看,时尉被她看得都有些发毛了,手按上她的头顶,将她的脖子给转了回去。 芝麻油很少,时尉就算是想多滴也没有,摇摇晃晃在时纺的头发上点了两滴,根本起不来什么作用。也不知道是心里作用还是真起了效果,时尉一边就着水,一边将时纺乱糟糟和稻草一样的头发给梳开了。 时纺怕疼,非常怕疼。 一年几十上百次的扎针根本锻炼不了她的忍痛能力,反而将她变得更加怕疼了。所以不管是董许愿还是时纺,都不太敢用力梳时纺的头发。也就是每个月一次用上肥皂洗头的时候才趁机帮她把头发梳顺。不然平时光用清水草木灰洗头根本没办法把她乱糟糟的头发理顺。 时尉比较耐心,梳子卡住的时候不会用蛮力,也不会草草跳过,而是用手一点点将头发给解开。 时纺等了一会儿,一开始开享受着时尉的伺候,但没过多久就无聊了起来,坐在凳子上不安分地踢着脚边的石头和泥土。 他们家没有地板,就直接是泥,时长财很勤快地将有坑的地方用泥土添上,然后压实,但在多雨的南方根本没用。只要南风天或是下雨天,没几下家里就变得泥泞起来,走上几步就能多几个坑。时长财再勤奋也没有用,再勤奋也是勤奋不过南方的湿气。 作者有话要说: 上一章的杂志名全是瞎编的,架空架空架空,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第10章 时纺无聊就爱不老实,她一不老实,时尉这边就不好弄。 “纺纺,你稳着点不行吗?”时尉无奈道。 “谁让你这么慢呀!”时纺说着就想晃头,一晃时尉的梳发工作就进行不下去了。 “帮我看看这文章,看完了说说好还是不好,好在哪里不好又在哪里。”时尉将已经修改得差不多的几篇稿子塞到时纺的手里。 时纺有了事情干,也就不无聊了。小姑娘的阅读量很高,认识的字也很多,远超班上的同学。 她虽然不爱写作业,但学习成绩却很好,原因就是她爱看书。不管什么书,她都能津津有味地看下去。时尉很早就开始教她认字,所以七岁的时纺就能一个人抱着书认个大半了。只有看到不认识的字后才用抱着书来找时尉。 时尉的科普修改过几次,尽量写得简单易懂,尤其有一篇是要写给儿童科学杂志的,所以不管是用词还是用字都比较简单。 时纺看得津津有味,时尉少了时纺的干扰,便很快将时纺的这头杂草给梳好了。然后给她编辫子。 家里的条件差,时纺的头绳也没几根,都是时长财在时纺住院的时候为了哄她给买的。 时纺住院的次数很多,但是头绳却也只有几根,都是颜色鲜艳的,有几根里面的橡胶都已经断成好几截了她也舍不得扔。 时尉挑挑拣拣,选了一些看好的出来用上。 “纺纺,你看看我梳得怎么样?”时尉的手一开始还有些生,但练习了几次很快就找回了感觉,编起发来也慢慢变得熟练。 “等一下再看。”时尉虽然装出一副很厉害的样子,但是时纺并不觉得他哥能把她的头发弄得多好,所以头也不抬地在看着手里的文稿。 时纺认的字很多,但阅读的时候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她的阅读速度很慢,很慢。尤其是时尉有点懒,修改都是在原本的基础上改的,涂了又划,不说时纺,正常人看起来都有些乱有些慢。 时尉摸了摸时纺的脑袋,因为头发是刚弄好的,所以他没有揉。 “哥哥!这是你写的吗?真是太好看啦!”时纺双眼亮晶晶地看着时尉。 “纷纷是我的第一个读者,有什么建议可以提供给哥哥吗?”时纺放下笔,对着时纺认真的问道。 时纺歪着头认真地想了一下,然后指着一篇说:“除了这一篇,其他的我都有点看不懂。尤其是后面的几篇,我看得好困难啊!” 时尉看了一下,时纺指的那一篇是时尉要给儿童科学投稿的,所以用词和用字都比较简单,时纺看得轻松一些也是自然的。 至于时纺说的后面的那几篇,都是时尉想到哪里写到哪里的,还未进行修改,时纺看得困难也不意外。 “纺纺,你要不要也写一篇小文章?”时尉看着时纺亮晶晶崇拜的眼睛,突然有了一个想法。 时纺把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不行的不行的!哥哥,我要出去玩了!” “小心一点,不要去河边玩,不要去山上玩。”时尉也没有拦着不让她出去,只是叮嘱了一下,就让她走了。 时纺欢快地背起了时长财给她做的小背篓提起了同样是时长财给做的小篮子。 “哥哥我出去玩啦!中午吃饭前会回来的!” 时尉趴在窗户上也对她挥挥手。 时纺蹦着往小伙伴家跑,两根辫子一晃一晃的。 “纺纺,你妈今天怎么有时间给你编这么好看的辫子呀?”时纺的好朋友三妮羡慕地看着时纺。 时纺有些疑惑地摸摸头上的辫子,突然想起来,对了,他哥说帮她把头发给编好了。不过编成什么样她还不知道,匆匆忙忙地就拉这小伙伴一起到河边低头看自己的头发。 “哇!”时纺也惊呼了一声,然后支起身子将下巴仰得高高的。 “这个我哥给我编的,他可厉害了!”时纺骄傲地大声说道。 “哇!”小伙伴惊呼,“纺纺,你哥好厉害呀!又会读书又会编辫子,我也想当他妹妹!” “那可不行!”时纺大声地说道,“我哥只要我一个妹妹的!” 时尉还不知道他因为编发的好技术成了村里小姑娘们争夺的热门哥哥人选,只是勤奋地在桌子前奋笔疾书。 时尉的字并不怎么样,书法虽然能静心,但对于孤家寡人的时尉来说,现实已经够静的了,他不需要更多让他静心的东西。 对于少年的时尉来说,家里的条件一直不怎么样,能读书已经很好了,所有的本子也是用了又用,所有根本没什么功夫和金钱去练字,也就只是把字写端正的水平,说好看是怎么也说不上的。 时纺这点随他,一手字跟狗爬出来的一样,要说多难看有多难看。 时尉写了大概六篇,只有三篇是写好且修改好的。 时尉准备先把这三篇给抄好,明天让时长财去卖萝卜的时候顺便给寄出去。 “哥哥哥——”时尉才将三篇认认真真地仔细抄好,时纺就咋咋呼呼地跑回来了,背篓和篮子里被塞满了绿油油的野菜。 时纺虽然是出去玩,但也不会忘记带一些吃的回来。他们家的日常菜,就是由时纺玩耍的时候顺带着摘回来的。 时纺个子小人也小,但是朋友很多,大家一块儿背着小背篓出去一边摘野菜,对这群小女孩们来说,摘野菜已经是一件很轻松的事情了,比起要她们去打水检材,摘野菜好歹不用费那么大的力气。 村里的资源少,即便是野菜也是抢手的资源,时纺个子小,但是眼睛却很厉害,能从一大片杂草里面找出能吃的东西来。出去半个早上,就摘回了好多的野菜。 “哥你看!今天有鸭脚菜呢!”时纺献宝似的将满满一篮子的绿色叶子举起来给时尉看。 鸭脚菜就是鸭儿芹,算是一种口感不错的野菜,时尉记得,这种野菜从零几年开始价格就往上涨了,还卖过很高的价格,说是有很高的营养价值。 摘野菜并不是说能轻易地摘出同一种野菜。事实上,在野菜紧俏的时候,一盘子的野菜里面往往是混杂这好几种乱七八糟的野菜的。毕竟去摘野菜,看到什么都会下手摘,不可能挑挑拣拣地摘。 鸭儿芹的口感不错,没有大部分野菜的苦涩味,反而有一股特殊的清香味,可以说是不错的一道菜了。 “纺纺可真厉害呀!”时尉知道时纺来找他是为了夸奖,所以时尉便毫不犹豫地给她竖起了大拇指。 时纺本来就热得红扑扑的脸蛋变得更加滚烫了,她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其实也不算什么啦!”小姑娘微低着脑袋,黑眼睛却不断地往上瞟,“哥哥,我能跟你商量一件事情吗?” “你说。”时尉已经大概猜到了,不过端着等时纺开口求他。 “哥哥,你真厉害,就只是看了几眼就能把我的辫子弄得这么好看,你最最最好!”时纺毫不吝啬彩虹屁,黑乎乎沾着泥的爪子瞧着就要往时尉的身上碰。 “编辫子是吧?以后我就包了!”时尉赶紧抓住她的脏爪子,他倒是不嫌弃,可衣服弄脏了难洗。他们家可没有什么肥皂来洗衣服,只能是撒点草木灰拿到河边用木棍锤,连个刷衣服的刷子都没有。 “喔喔喔!哥哥真好!”时纺欢呼着跑远了。 时尉摇头,看着时纺活泼的身影忍不住露出一个笑,放松地看在床头眼带温柔。 “妈,爸,你们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时纺正煮着菜,听到动静就拿着铲子出来了,看到是时长财和董许愿惊了一下。 董许愿和时长财的脸上是克制不住的笑容,两人将五个空空荡荡的木盆搬过来放到桌子上,大声地宣布:“今天的全部卖完啦!” “买完了?”时纺瞪大了双眼,跑过来看着确实一片都没剩下的萝卜片跳着推开了时尉的房门。 “哥哥哥哥哥——卖完了卖完了!”时纺被刺激得大喊大叫。 昨天的萝卜卖了五块多,而今天的量可是昨天的一倍还多,价格有稍稍往上提了一些,算起来可不止十块呢! 时尉虽然知道这东西不会难卖,但也没想到会这么好卖。一家子也顾不上吃饭了,董许愿将一袋子钱呼啦啦地全部倒在了桌子三,四人一起数钱。 “我这里三块四毛七!” “我这里三块三毛八!” “六块六毛二!” “我这里有两块一!” “早上出门的时候,我还带了一块钱的零钱在身上。”董许愿补充道。 时尉将十四块五毛七记录在本子上,然后说:“咱们的动作得加快了。这方子没多少难度,很快就会有人琢磨出来的,我们赚钱独门钱也不会太长。” 董许愿三人还沉浸在十四块半的喜悦里,听到时尉的话还有些没反应过来,但是马上的,他们就紧张了起来:“那我们以后就不能靠这个赚钱了吗?” 今天的十四块半加昨天的五块多,差不多是将成本给赚回来了,而他们家还有一大水缸的腌萝卜呢,那些就全部都是赚的了。一想到这么赚钱的生意已经就没得做了,董许愿急得脑门都出汗了。 “那不会。”时尉看他们着急的样子就知道他们是想岔了,便赶紧说道,“现在还不会,而且这生意即便是有人在做,可也不是不能赚钱,顶多就是卖得慢一些。” 听时尉这么一说,几人顿时松了一口气,董许愿和时长财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心有余悸地说道:“卖慢一些没关系,只要还能继续赚钱就成!” 这生意可比之前他们卖菜好。今天他们只是换了三个地方,就把这么多的萝卜给全部卖完了,明天要是多带几盆的话,肯定能再赚得多。 “那我现在就去把地里的萝卜全部给拔出来。”时长财也不顾上没吃饭,拿上刚摘下的湿哒哒草帽,又跑出去了。 董许愿也着急忙慌地要出去借刀。 “妈,你先别着急。今天可还有时间呢,我们先吃饭,吃完饭再忙活也不着急。”时尉赶紧说道。 “什么不着急呐!”董许愿风风火火地说道,“生意这么好,下午可不能耽误了,等待会儿日头小一点了,孩子出来的更多,可不能错过了。” 时长财和董许愿本来就没打算休息,刚才又听时尉说他们这生意可能做不长久,这可不就更坐不住了。 时尉后悔不已,但在赶时间赚钱这一方面,他是怎么也说服不了这两口子的。 他们早上出门的时候带了午饭,但是没有想到还未到中午就把腌萝卜给卖光了,于是就带着未动过的午饭回来了。 时纺将鸭儿芹从水里捞出来,加了一点盐和醋拌一拌,再拿了几个装着凉白开的碗,盛了番薯丝进去。 夏天吃热乎乎黏答答的番薯丝不好受,加了水虽然看着恶心,但是能在口感上对自己好一些。 时尉看着桌子上的一碗凉拌野菜就忍不住叹气,对时纺说道:“家里的腌萝卜片还那么多,去夹一碗配着饭吃吧。正好酸甜脆凉,下饭。” “不行!” 时尉说完,董许愿正好回来听见,连声道:“有这么一大碗菜就成了,腌萝卜片那么赚钱,还是留着卖钱吧!” 作者有话要说:解释一下,前面出现的芊芊是养女,年龄差很大,关系很单纯,就是养父养女关系。应该没有记忆触发点,所以我在正文里就没有怎么解释背景。 么么~ 第11章 这几天的腌萝卜卖得很不错,家里种的萝卜全部被拔出来腌成了酸萝卜,就这样还不够。 时尉脚受伤了,不能乱动,于是他就准备在家里收萝卜。 时长财和董许愿虽然知道迟早得花钱买萝卜,但怎么想心就怎么疼。要知道这样的话,当初就多种一些萝卜了! “没事的,当初算成本的时候,不就已经把萝卜的成本给算进去了吗?我们还是赚了的。”时尉一边记账一边安慰道。 董许愿还是有些不高兴,当着时尉和时纺虽然不会怎么表现出来,但是转过头就唉声叹气数着盒子里的钱跟自己过不去。 时尉也没什么好办法,董许愿和时长财两人穷了这么久,从来都是能省则省的,也就只能等兜里有些钱了才能改变一下心态。 “妈,你回来的时候再买一些鸡蛋吧。腌萝卜虽然好卖,但现在利润太低了,我们再加一个高利润的生意。” “买鸡蛋干什么?家里不是还有鸭蛋吗?” 他们这边养鸡的并不多,倒是家家会养几只鸭子下蛋。 但是鸭蛋和鸡蛋比起来的话,味道就有些腥,鸭子好养活,家家户户也都养,所以鸭蛋的价格也要便宜一些。一斤鸡蛋要一块二,一斤鸭蛋就只要一块钱了。 时尉他们家也养了五只鸭子,在后面的河边搭了一个很小的草屋子,往河边围了一小圈子,这就是鸭子生活的地方了。往常都是时纺出去玩的时候将鸭子带上,一边玩一边看它们。 但五个鸭子吃得都不能说是好,一个星期也就只能拿到三四个鸭蛋。除了时尉和时纺偶尔吃掉一个,其他都是要攒起来去卖的。 “买鸡蛋干嘛?尉尉你想吃吗?”董许愿犹豫着开口。家里这些天挣了一点钱,鸡蛋虽然贵了一些,但是买一两个解解馋也不是不行的。 家里还有一点芝麻油,倒时候蒸了滴几滴,纺纺也能多吃几口。 董许愿心里盘算着,就听时尉开口。 “我不想吃,我准备用鸡蛋做点生意,先买两斤吧,要是好的话咱们就再加大投入,要是不好我们也能自己吃掉,也不算亏。”时尉说道。 董许愿犹豫了,时尉的点子很不错,光是腌萝卜一项,这几天就让他们家多了几十块钱的收入。但说实话,一次性买两斤鸡蛋……董许愿又确确实实是舍不得的。 “妈?”时尉看董许愿迟迟不说话,又喊了她一声。 董许愿咬牙:“那我晚上带回来。” 时尉淡定的点头,看着是很无所谓的样子,但心里却是微微松了一口气。 时纺听到家里要买鸡蛋,但是一蹦三尺高:“妈妈妈妈,今天晚上我们家是要吃鸡蛋了吗?”小姑娘眼睛亮晶晶的,嘴角也亮晶晶的,感觉口水马上就能挂出来似的。 董许愿往时纺的脑袋上拍了一巴掌:“吃吃吃吃吃,就知道吃,知道一个鸡蛋多贵吗就吃!” 董许愿虽然是凶巴巴的,但时纺并不在意,脑袋上被拍的地方又不疼,而且自己的老娘自己还不了解吗?现在虽然说着不让吃,但买回来之后,肯定是能吃的。 “还有这些东西,你问问哪里有卖的,能买全最好,没有的话尽量凑就可以了。”时尉知道董许愿和时长财不识字,所以还在上面还画了图,时尉虽然不是专业美术的,但是因为上辈子他将房地产做得很大,所以不光能看懂图,自己也会画上一些,比不过专业但好歹有一点底子,能让人大概看得出什么来。 “怎么还要买茶呀?”董许愿听时尉将要的东西听了一遍,疑惑不解地问。 “我们接下来要做的是茶叶蛋呀。”时尉笑着说。 “茶叶蛋?”董许愿没听过这种东西,不过看着时尉自信的笑容,没有问太多,把纸条叠好塞进兜里就风风火火地走了。 “哥哥,茶叶蛋好吃吗?”时纺好奇地问。 “好吃的呀。”时尉伸手摸摸她睡过一晚上又变得乱七八糟的杂草头,悄悄说,“等晚上妈妈把东西都给买回来了,我们一人吃一个!” 小馋鬼时纺拼命地点头。 茶叶蛋听着简单,就是用茶叶做煮的蛋,但其实茶不是多重要的成分,茶叶放下去主要是增香。 以后煮茶叶蛋非常方便,直接到市场上去买个料包就行了,布包里面已经将所有的香料给配好了,只要下锅加水就可以了。但是现在是连吃鸡蛋都要数着日子揪心的时期,他们这种十八线小地方,连茶叶蛋是什么都还不知道呢。 今天时长财和董许愿回来的时间有点晚,他们一贯是卖完了才往家走的,虽然说有买东西的时间在里面,但怎么说今天也有点太晚了。 时尉心里已经有点猜到了,但是董许愿一开口,时尉心里一沉,情况比他们想得还要糟糕一些。 时长财和董许愿今天跑了好几个地方,碰上了好几个卖腌萝卜的。虽然他们的腌萝卜比较丑,但是因为比较划算,今天他的生意明显受到了不小的影响。 时长财现在已经有点商业头脑了,所以他还用免费的腌萝卜作为酬劳,摆脱几个孩子去买了其他人的腌萝卜。 这些腌萝卜的味道吃起来和他们家的差不多,唯一不同的是腌萝卜是褐色的,百分之百是用红褐色的食醋腌的。 时尉倒是没多少意外,华国人的脑子,他不是第一天见识。所以心里早早有了预案,就是没想到会这么快。 “爸,妈,你们也别担心,虽然有人竞争,但也不能卖不出去了,咱们家的腌萝卜颜色看着更好一些,把价格降到和他们一样,我们还是能赚的。” 时尉刚说完,董许愿就立刻说:“不降,又不是卖不出去了,就这么卖这挺好的!” 降价的话其实也能赚钱,他们现在的成本以及时间的关系以及慢慢降下来了,一斤的赚钱大概在一毛五,但要是降下去和其他人一样的话,一斤就只能赚一毛钱了。卖腌萝卜可比卖萝卜要费功夫,还得防着有人多拿。都是小本生意,董许愿可不愿意白白地就少了钱。 时长财也不肯,现在虽然是难卖了一些,但也不是卖不出去,也就是多花点时间的事情罢了。 时尉拿他们没办法,外面日头那么大,即便是太阳下山了,温度依然很高,两人又节省惯了,不买冰棍不买水,只有每天带上两瓶水。时尉怕他们把身体熬坏了,但董许愿和时长财拗起来,哪里是时尉能够劝得住的。 时尉能怎么办呢?他只能说:“那明天你们换个地方卖,去那些工厂的家属院卖。” “能卖得出去吗?”董许愿对此表示担忧。 “咱们不按片,按着斤卖,萝卜拿回去要么就这么吃要么就炒着吃,不比他们水煮白菜好吃呀?” 时尉为了让他们换地方,说了一大通。但两人依然有些不乐意:“按斤卖,可就没这么多赚头了。” “但按斤卖,赚的也快啊。一斤就照着三毛钱买,我们能挣一毛钱,也就一个人的事情。但一斤拿去两片两片的卖,那可就是几十个一分钱的事情了。” 董许愿和时长财互相看了看,舍不下那几分钱的赚头,但又对一个客人赚一毛钱的前景万分期待。 “行了,明天多带些萝卜,咱们先卖一天试试,不行就再回去卖给那些小孩。” 时尉的语气强硬了起来,时长财夫妇总算是哼哼哧哧地答应了。 这不怪他们,两人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家里两个吃钱大户,为了能给俩孩子赚钱供他们读书生活,他们俩已经是竭尽所能了。花钱赚钱的观念不是一时半刻能转换过来的。在时尉这一边,可能是时间成本利润的计算,但在他们那里,那就是药钱和学费的代表。 就像家里只有时尉和时纺能吃到蒸蛋羹一样,他们俩是勒紧了裤腰带对自己苛刻的。 这边这说着话,一股霸道的香气就从厨房里传了出来。 时纺把脑袋从厨房的帘子边上伸出来,香味就是这样才漏出来的。 “纺纺,你在弄什么啊?怎么这么香?”这样的香味着实有些霸道,尤其受到冲击的他们是一年也吃不上几次肉的穷困人家。 “就是刚刚哥哥让我煮的东西啊。” 时长财回来以后就将那一堆买来的东西交给时尉,然后时尉就挑拣了一碗出来让时纺去下锅煮。这才煮了没过多久,香气就随着白色的水蒸气绕上了屋子。香得让人肚子直叫,口水也疯狂地开始分泌。 时纺不停地深呼吸,希望能将这么美好的香气多吸一点到肚子里。 两大一小紧紧地盯着时尉看,伴随着鼻翼大弧度的张张合合,看着让人压力巨大。 “纺纺,鸡蛋都煮熟了吗?”时尉问时纺。 时纺飞快地说道:“煮好了煮好了!” 家里灶坑有两个,但是因为只有一个大铁锅,所以只有一个坑在使用。 不过两个大坑的中间还有一个小坑,有一个长长的小锅放在上面烧,只要用灶,都会顺带着烧点热水。 第12章 一个锅煮饭做菜很不方便,但是多了一个小锅,做菜的话就很方便了,他们家的菜都是直接用水焯的,大锅煮饭,小锅就塞菜。 两斤鸡蛋算个数的话,也就二十个,时纺一边烧饭一边将二十个鸡蛋往小锅里塞。鸡蛋煮完了正在冷水里泡着,现在在烧的就是那一碗时尉弄出来的香料大集合。 “那我们就先把蛋壳给磕碎其他的等吃完饭再说吧。” 董许愿三个不明白为什么要先把蛋壳给弄碎,不过闻着这个香味,他们已经对时尉的卖蛋计划充满了信心,不管最后怎么样,有这样的香味,那是怎么都差不了的。 一家四口飞速地把蛋壳全部敲碎,然后就着香气吃完了饭。虽然没能吃到什么好东西,但是光闻着这味道就已经很不得了了。 一顿饭的时间不算长,但是橙色的蛋壳已经在翻滚中咕噜噜地变了颜色。 一家人将锅刮得很干净,没有什么红薯残留,但为了干净,董许愿还是再洗了一下,然后才把小锅里咕噜噜冒着泡的黑色汤水鸡蛋全部给倒进大锅里。 大锅敞开的口更大,热气冒得更多,香味也更加浓郁。 “时尉他妈,你们家在煮什么呀?怎么这么香?”时家住得比较偏,他们家是后来才盖的,好位置都给村里其他“大户人家”给分走了,只有这里原本的危房没人要,就给了时长财。 所以这香味能把邻居给勾来,实在是有些厉害。 “尉尉说身体不舒服,医生说要吃点好的,今天特意买了鸡蛋呢。”董许愿按着时尉教的这样去说。她不知道为什么时尉要她怎么说,但是知道听时尉的没错。 “鸡蛋呀,难怪这么香呢。” 董许愿又在外面聊了几句,回来后又一个劲儿抽鼻子。 “哥哥哥哥哥,现在好了吗好了吗好了吗?”时纺跟只小狗似的围着灶台转,时不时就要去把盖子掀开瞧一瞧。 大盖子是木头做的,因为已经用了很久,所以中间有好几个大的缝隙,滚滚的白烟从这里冒出来,带出一缕又一缕勾人的香气。而当盖子一打开,猛烈的浓香就爆发了出来,就像翻涌的海浪,勾得他们口水也变成了海浪。 “等着等着。”时尉也抽着鼻子,期待地看着锅中的茶叶蛋。 重生回来的这些天,家里的伙食就那样,连腌萝卜吃得都少。在董许愿和时长财的眼中,腌萝卜就等于钱,让他们吃钱,那真比割他们肉难受,所以一直到现在,家里也只是每顿一人一片腌萝卜,两个大人干脆就连一片也不吃。 盐要钱油要钱,样样都要钱,他们不仅吃的是野菜,连调料都少,乍一下出现这么香的东西,香得我们连眼睛都花了,闭上眼都是那些茶叶蛋翻滚的模样。 晚上一家人入睡的时候都伴着一股若隐若现的香味,做梦都是梦的满桌子肉。 以前卖腌萝卜的客户群体是一群孩子,太早了去没用,孩子们还在睡觉,去了也没多少客人。但现在改变策略,要将客户群体改成大人,那就要早点起床出发去卖,老人大多是舍不得这个钱的,但是年轻一些的人会花这个钱。 工厂家属院大部分住的都是手里有点钱的人家,手头宽裕,花钱就大方,不会去计较白萝卜是一斤九分还是一斤三毛,只要觉得值就会花钱。 但因为他们大多上班,所以卖的最佳时间是在上班或是下班。 上班的时间买的人势必会少一些,但是再少,也是一笔收入,而且在中间的时间,他们还能去其他小区转一转,不仅能再卖一些,还能把小孩的生意继续给做起来。 时长财这些天为了腌萝卜的生意,特意在时尉的创意下做了有盖子能拧开合上的木桶。今天他们要卖的量大,三个木桶全部装满了还不够,还把木盆也一起装上了。 “爸,妈,不要太着急了,慢慢来没事的。”时尉皱着眉,虽然有小推车,但是三个木桶四个木盆,这也是一个很沉重的负担了。小推车只能是人推着往前走,路也不是水泥路,坑坑洼洼的很难走。 “这有什么!”时长财不在意,“我有力气着呢!” 董许愿也搭腔:“这边你就别操心了,快看看这蛋行不行!” 时纺今天为了能吃到鸡蛋,早早地就起来了,随意漱了两下就能着时尉分鸡蛋吃。 时尉拿了四个茶叶蛋,每人分一个。昨天晚上睡觉前,他们就没玩灶里添柴了,因为时长财舍不得花钱,所以各个材料卖得都比较少,酱油也加得少,水的颜色淡,且味道也淡,不过灶上的温度没那么容易冷下来,早上起来的时候,茶叶蛋还是有一点温温的。 时尉把茶叶蛋可剥开,破碎的蛋壳十分迅速方便给剥掉了,露出布满了细细棕色网络的米白色蛋白。 时尉咬了一口,先是一股清香冲入口腔,通过鼻腔直达脑门。 时尉上辈子吃过不少好东西,但是现在的时尉却连酱油配煮鸡蛋都没吃过,顶多就是鸭蛋搅散加水蒸完了点一滴香油,蒸鸭蛋的口感不错,但调料十分简单,除了盐了香油哪还有其他的东西。 为了煮这茶叶蛋,时长财跑了好几个地方才把时尉要的东西买齐,加了那么多东西,能不香吗? 被煮过又一直被温温的卤汤泡过的鸡蛋变得比单纯的水煮蛋要硬一些,但同时也变得更加的Q弹。因为舍不得加太多酱油和盐,茶叶蛋被浸泡了那么久之后已经不咸,香味浸到了蛋黄,将蛋白变得微微发褐,蛋黄也染上了一些颜色,不过味道却是刚好。 买的茶叶是最便宜的,但不管那一档的茶叶,香气是一定有的,红茶的香气醇厚,又有冰糖在其中调和,将一锅香汤中的各色调料给融合得十分柔顺,红茶的香气就更别说了。 他们这里虽然不是著名的产茶区,但也产茶,价格比较便宜,放的量也多一下,激发出来的香气就更浓。 水煮蛋的蛋黄很干,不仅没味道,而且唯一的香味都被蛋的腥味给掩盖过去了。但是因为茶叶蛋的味道已经进入了蛋黄,所以即便依然是有点干涩,但是少了腥味,多了香味鲜味和咸味,蛋黄一下就变得好吃了起来。 蛋黄吃起来有点粉有点沙,本身的口感就不会难吃,改变了无味和蛋腥味,现在是怎么吃怎么好吃。但蛋黄再好吃也是比不过蛋白的。 微硬微脆的蛋白吸足了香味和咸味,嚼起来十分地满足,尤其是蛋白略厚的那一边,咬掉一半就能在截面上看到清晰的纹路,一边欣赏着一边嚼着,然后再来一口!简直人生巅峰。 “哥哥哥哥哥,怎么样怎么样,好吃吗?”小馋鬼时纺眼巴巴地看,不停地扯着时尉的袖子。 时尉没事好也没说不好,只是让他们也都尝一尝。 “纺纺吃就行了,我们吃啥,尽浪费那些钱!”不算那些辅料钱,一个鸡蛋可就一毛二了,俩孩子吃他们心疼那钱,但并不心疼给俩孩子吃。可他们吃那就不一样了,那不是心疼,那是肉痛,是生生地在挖他们心上的肉。 “快点!”时尉不由分说地将两个茶叶蛋全给剥了,然后往他们嘴里塞。 “我们吃啥呀!我和你爸又不饿!肚皮都要撑破了!” “茶叶蛋一个可要卖两毛钱呢!如果你们不尝尝味道到时候怎么说服那些人花这么多钱买?” 时尉这么一说,董许愿和时长财明显就犹豫了。 “那、那我们两个吃一小口就成了。” 时纺吃得两边腮帮子鼓鼓的,眼睛也瞪得圆溜溜,疑惑不解地看着爸爸妈妈。 董许愿和时长财显然是打算从时纺那边分一口就好了的。时尉手里的一颗蛋已经吃完了,但是时纺的还剩半个。 第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东西,时纺显然十分地舍不得,一点一点吃得十分地小心。 “纺纺还小呢,一个蛋正好。”时尉指着两颗已经剥好的蛋,然后说,“这两个我和纺纺都不吃,你们吃不吃随便,天气这么热,过不了多长时间就要坏了。”蛋壳已经剥了,向来是卖不出去了。 董许愿和时长财没办法,拿起来一口一口吃得十分纠结。 这茶叶蛋的味道确实是好,但他们又有种在吃钱的揪心。一边想吃,一边又舍不得吃。 一个蛋起不来什么补身体的作用,但时尉想要的,是慢慢培养起他们的消费观。 时长财和董许愿是明显的能不多花一分钱就绝对不多花,照着他们家庭的情况,这样确实是每错的,但是作为儿子,时尉却是看不下去的。 两人虽然常年劳作,身体不错,但缺少蛋白质的摄入,长期下去,要么身体垮掉,要么负荷太大,迟早撑不住。 “妈,你买鸡蛋的时候看着今天的量买,要是很快就卖完,那就多买一点。” 作者有话要说: 我好像是小学的时候才第一次吃到茶叶蛋,当时都震惊了,吃完了就捂着嘴巴舍不得放开,因为吃完了还有香气,吃饭的时候都是想着之前茶叶蛋的香味。然后就了以后要当卖茶叶蛋的伟大梦想! 第13章 茶叶蛋被裹在旧棉袄放进盒子带走了,但是屋子里似乎还残留着挥之不去的香味,时纺更是抽着鼻子遐想道:“哥哥,我以后要好好挣钱,要每天都吃一个茶叶蛋!” 小姑娘的梦想一天一个,虽然都是听着幼稚令人发笑的小梦想,但最能体现她对她生活幸福的遐想。 “那就快去吃饭,今天乖乖地留在家里写作业,明天我还有办法让你吃上茶叶蛋。”时纺爱看书但不爱写作业,成绩虽然好,但字写得比狗爬出来的还难看。 尤其这几天太阳烈得厉害,时尉不想让她出门。这日头对大人来说都有些吃不消,更比说时纺这只小弱鸡了,百分之七十可能中暑,百分之三十可能休克,时尉可不敢让她出去冒这个险。 时纺不乐意地说道:“我已经是大孩子了,不能天天吵着要吃的。我还是出去找野菜吧。” “找什么找,你就在家给我待着,不然明天我就当着你的面吃茶叶蛋,光让你看不让你吃,馋死你!” “你混蛋!”时纺气呼呼地扭头就走,啪一下把门给关上了,以此来表达对时尉的愤怒。 时尉没当一回事儿,开始低头修改文章。 “哥,我饿了,你饿了没?”没等几分钟,时纺就顶着一头乱七八糟的杂草探出脑袋小声地时尉。 “饿了,快吃饭吧。”时尉头也不回,只是神色淡淡地回她。 “那、那我帮你把饭拿来,你帮我编辫子呗!”姑娘家没有不爱美的,时纺也是个小姑娘,被时尉的那一手“出神入化”的手艺服侍过一次,她就对自己的手艺没有任何的兴趣了。 她现在是村里最时尚的妹,梳着最繁琐有最多小辫的“文化人”妹妹,受到了从未有过的关注,感受过这样的瞩目,再想让她变回杂草纺已经是不可能的了。 时尉失笑,招招手让她过来。时纺颠颠儿地跑过来了,仰着脑袋瞪大了双眼水汪汪地看着她。 时尉在她的脑门上弹了一下,然后说:“快去把饭给我端来!” 时纺知道时尉是答应了,顿时乐得找不着北,连蹦带跳地就把早餐从锅里盛出来给时尉端过来了。 时纺虽然想出去玩,但有时尉大魔王压着,即便不情愿,也只能是委委屈屈地待在家里。 时尉让她写作业,时纺是怎么都静不下心的,没写一个字就要走会儿神,不是随便乱涂乱画,就是翻着和课本没关系的书。 而时尉是不管她的,虽然是时纺拘在身边不让她出去玩,但时尉的目的也就是不让她出去晒大太阳而已,至于她要在家里干什么,时尉是不管的。 “妈妈妈妈妈妈——爸爸爸爸爸爸爸爸——”被压着写了一天作业却只写了不到百来字的时纺一听到门外传来的动静,就立刻大叫着扔掉了笔,飞快地跑出去迎接他们了。 “今天怎么样?”时尉看他们的脸色,虽然脸色的颜色大多是被晒出的黑红,但是能很明显地看出他们的喜气洋洋。 “卖完了卖完了全部都卖完了!”董许愿高声表达了自己的喜悦,然后抱着大桶小心翼翼地和时长财一起抬了进来。 “茶叶蛋可好卖了,那玩意儿那么香,一个上午就卖完了!”董许愿先是喊着时纺一起将木桶里面的鸡蛋拾掇出来。 木桶被董许愿用清水刷洗过,外面的日头大,没两下就干了,铺上旧棉袄后连带着杂草一起放,装了五十多枚鸡蛋。 这些都是董许愿买来做茶叶蛋原料的。 鸡蛋这玩意儿金贵,一斤一块多,董许愿对待这些鸡蛋,可比对待时尉要小心。她是个没多大见识没多少文化的老农民,但是算账还是会算的。 昨天用过的茶叶蛋汤不需要倒,只要再添加更多的调料下去就可以了,成本不大几乎可以不计。一颗鸡蛋只要一毛二,他们两毛卖出去,净赚八分,比卖白萝卜要省力多了。 这次她也是狠下心了,一次性花了六块,买了五斤鸡蛋,如果顺利全部卖出去的话,就能四块钱!换做是腌萝卜,那得卖三十多斤呐! 茶叶蛋和腌萝卜的生意并不冲突,茶叶蛋属于奢侈的高消费,一天能碰上四五十个买家就非常不错了,而腌萝卜走的是彻底的薄利多销路线,一分钱起卖。 能买得起腌萝卜的不一定能买茶叶蛋,能舍得买茶叶蛋的,也不会舍不得再买点腌萝卜。两种商品没有竞争,反而能带动茶叶蛋顾客为腌萝卜的生意创造点销量。 时长财和董许愿很累,但越是累,他们的脸上就越闪着光,似乎连汗水都是喜悦的具化和化身。 一家人忙忙活活地还债攒钱而辛苦劳作,在时纺的大呼小叫和时长财夫妇的早出晚归中,时尉又度过了好几天愉快的日子。 但很快,这些愉快的心情就被人打破了。 第14章 今天的天气有点糟糕。 三水市沿海,每年都要有几场威力不小的台风,今年也不例外。 现在可没有什么天气预报提前通知,不过他们这里虽然不是直接靠海,但对台风的敏感也一点不少。 眼瞧着马上就要来台风了,家家户户都在为马上要到来的台风做准备。 时尉的脚已经好得差不多了,上辈子他虽然是个废人,但是两根腿没有截肢,虽然没有知觉,但时尉依然养护精心。各种按摩锻炼的手法再清楚不过。 按摩虽然没有武侠小说里点穴之类的功夫那么厉害,但活络血脉是一点问题都没有,加上最近的伙食再慢慢改善,还未到医生要求的一个月时间,时尉的脚已经能下地走路了。 因为即将到来的台风,时家的腌萝卜生意不但没有变差,还变得更好了,镇上的人福利虽然比农村人好,但有一点不方便——物资比不上农村。所以在台风之前,他们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食物准备好。 时长财和董许愿这些天是一车车地把腌萝卜往镇上拉,连折叠桌椅都不去捣鼓了。 台风虽然只是快来了,但集市也是摆不了了。集市和平常的摆摊不一样,一弄就是十天半个月。台风虽然到来的频繁,但是正因为频繁,他们才对暴力的台风敬畏恐惧。 家里除了萝卜白菜,还种了不少青菜、南瓜、冬瓜、红豆之类的东西,都在远一点的山丘上。那里的土虽然比不过农田里的土,但好歹能种出点东西,只要照看得辛苦一些,也能给家里带来一些收入。 对于他们这种穷人家来说,辛苦是最不值钱的。 南瓜冬瓜还不是最好的采摘时节,但是看着今天的台风小不了,他们怕到时候台风来了将这些东西全给刮烂了,与其到时候什么都收不回来,还不如现在就给先摘回来。 “纷纷,我现在去把青菜全部给摘回来,你先把这些东西给搬进去。”时尉到门口将东西放下就跑,现在家家户户都在争分夺秒。风已经大起来了,暴虐的台风马上就能到。 时尉有上辈子的记忆,所以他这会儿更能知道这场台风的厉害。 不是时尉的记忆有多牛,能把三十多年前的台风也给记得清清楚楚,而是上辈子的这一次台风给他们家带来了太大的伤害。 他们家的屋子是村里最破的屋子,没有之一,即便屋顶上有时长财捡来的瓦片,但依然是破烂不堪的。 上辈子的暑假,时尉脚受伤了,时纺发烧了,一家四口去了医院,等住院回来后,还没怎么来得及把地里的东西收上来台风就来了。 一家四口忙活到台风登陆也没能把东西怎么给收拾回来,又饿又累地坐在家里休息,衣服湿哒哒的黏在身上,连柴都没有。 熬到了第二天早上凌晨,还没等他们喘一口气,墙就塌了,屋顶上的那些瓦片成了利器,扑簌簌地往下掉,把时长财的脑袋砸了个洞。 最后还是村长喊了几个壮劳力一起将他们一家四口给转移到祠堂里去,这才熬过了台风。 但他们家的损失却是十分惨重的。时尉和时纺两人发烧,时长财被开瓢,医药费又是一笔支出。 而他们塌掉的屋子、抢救回来没抢救回来的东西也全成了泡沫。 时尉记得十分清楚,董许愿抱着家里湿哒哒没飘走的棉被在已经沦为鱼池的家里仰天大哭,时纺发着烧跟着她一起哭,就连一棍子蹦不出一个屁字的时长财也坐在水里一边锤着自己一边哭。 他当时有没有哭,已经是记不清楚了,但那种绝望和悲痛却是在几十年后也忘不掉的。 时尉记不清具体的日子,但是因为这辈子能靠着腌萝卜和茶叶蛋挣钱,他们家的伙食已经慢慢变了,不仅每天一个鸡蛋,而且一个星期还能吃上一次肉。 时尉没有逞强,一切以自己的腿为先,时纺也被时尉拘着各种小心,两人没有生命没有住院,也有足够的时间去应对接下来的台风危机。 时尉已经让时长财和村长说好了,他们家的东西先搬到祠堂去存着。台风的那几天也都到祠堂里住着。 以前也都这样,村里的穷苦人家房子都不怎么样,根本经不住台风的摧残,都是早早地连人带东西搬进祠堂。 祠堂虽然也不怎么样,但它好歹是村里为数不多的砖瓦房,每年也有人在维护。比如说时长财。 “我还就把话放在这里了!今天必须还钱!你敢不还钱试试!你们家天天吃鸡蛋吃肉,怎么就不惦记着还钱的事情呢!快点给我还钱!” 时尉还未到家,就老远听见了一个大嗓门的嚷嚷声。 粗声粗气,流里流气。 时尉的眼神瞬间就冷了下来,将框和框里的青菜一扔,大步跑了回去。 “再动别怪我不客气!”时尉一进去就看到一个矮瘦矮瘦的男人扬手要打时纺,立刻就上前一把抓住了男人,手指用力,在男人的手腕上按出了五个手指的空白。 男人立刻痛呼了一声,一边尖叫着一边扭身要往时尉身上打去。 时尉上辈子虽然是个废人,但从来就没有荒废过锻炼。现在也是一样的,腿虽然受伤不能动,但他还可以进行上半身的力量训练,尤其是手臂的力量训练。 经过这段时间的不懈锻炼,虽然说不上是什么大力士,但也不是什么弱鸡,加上他还用上了一些技巧,立刻将矮瘦男人掐得手臂一酸一涨一痛,虽然就使不出力气来了。 “纺纺,咱们家还欠他多少钱?”时尉不是聋子,刚才他跑进来的时候,一边担心着时纺,一边也将矮瘦男人的叫嚣给听得一清二楚。 “还欠三块六毛,但是他把咱们家猪给拉走了。……”时纺显然是有些被吓住了,蜡黄的脸上挂着泪水,睫毛也是湿哒哒的,看起来哭的不是这么一分钟两分钟的事情。 时尉的脸色更冷了几分,掰着矮瘦男人的脸仔细盯着看了两眼,然后才从记忆的疙瘩角里翻出这个男人的一些印象。 “时尉,你们家欠钱不还就算了,现在——” “闭嘴!”时尉好不容易就要想起来的记忆又被他的吵得缩了回去,烦躁地伸手在他的下巴上打了一圈,男人还在说话,差点因为时尉这一拳把舌头给咬了。 不管是这辈子的时尉还是上辈子回来的时尉,都是一个能不动手就绝不动手的人,但那是在不触碰他的底线的前提下。 时尉最大的阴影就是没能保护好自己的家人,那么多个反反复复噩梦的日子里,时纺时长财和董许愿已经成了他的执念,重来一世矮瘦男人一上来就直接踩过了时尉底线,时尉对他自然就不会有任何的客气可言。 “那又不是你借的钱,是三奶奶给的钱。”时纺看着时尉大发神威,胆子也大了起来,一边抹着眼泪一边委屈道,“总共就欠了三块六,你还家里的小猪都被你拉走了,太欺负人了!” 时纺这么一补充,时尉这才想起来,眼前的男人是谁。 时尉一家过得不怎么样,时尉读书,时纺药罐子,样样要钱,样样缺钱。也是时家村一村子好心,今天那家接济点,明天这家接济点,家家户户的日子也都没有特别好过,但是一家借个几块钱周转一下还是可以的。 时纺说的三奶奶,就是眼前这个矮瘦男人的妈,一个嘴巴厉害但是给过他们家不少恩惠的老人。 老人家心好,嘴巴虽然不饶人,但是对他们却十分不错。 可并不是说好人就一定会有好报的,老太太不是个什么大善人,但也绝对不是什么坏人,可是她却生了一个坏胚子儿子。 好赌好吃,不仅懒馋,而且好色,之前因为偷窃进去过一切,出来后又因为流氓罪又进去了一次。 也是这个烂人运气好,两次都没有遇上严打,第一次坐了一年的牢,第二次也只待了十年,出来之后,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把他老娘给抢了。 之后知道老太太还把钱借给时长财,还到他们家把他们的猪给抢了,说是利息。 老太太知道后骂骂咧咧的赶过来,嘴巴上不痛快,但也让时长财不用再还那三块六了,然后还哆哆嗦嗦地给补了两块钱。 时尉家的猪是刚抓来不久的,抓来的时候就有三斤重,一斤猪肉卖一块五,他们给了五块钱。小猪仔长肉长得最快,养了一个多月,能长好几斤呢! 他们心疼,但是看着老太太颤颤巍巍的样子也难受。老太太是个寡妇,拉扯大一个儿子不容易,更何况人家在他们家困难的时候帮过他们,虽然比之前只多了六毛钱,但也是人家的极限了。 时长财一边心疼,一边将多出来的六毛给老太太退回去,然后便以为这件事情结束了。 “欠你什么钱欠你什么钱!”时尉气势汹汹,蹦一个字就打一下他的脑袋,恶狠狠地说,“我们家不欠你钱!倒是你,你还欠着我们家一头猪呢!那头猪可是能长到三百斤的大猪!一斤肉一块五,你自己算算,是欠了多少?” “什么就三——” 矮瘦男子气急,他瞪着眼杀气重重地看着时尉,但是话还没嚷嚷完,就被时尉扇了俩巴掌。 这男人就是个垃圾,时尉记得清楚,他娘是怎么死的,大冬天的提着一篮子菜出去卖,最后回来的时候太晚,一个没注意滚到河里,就这么被淹死了。 时尉听说这事的时候,就是在学期结束回家过年的那天,正好回来参加他三奶奶的葬礼。 也就是那时候,这人渣儿子还算是有点良知,跪在他娘的坟前磕破了脑袋,但是并没有什么用,没过几个月又被抓进去坐牢了。 之后时尉也就没有这个男人的记忆了,不知道他是生是死。 时尉一点也不留情,卸了他俩胳膊,然后掐着他的脖子在他脸上啪啪下重手,没两下就把他的两边脸打得肿了起来。 “四百五十块,一分钱都不能少!”时尉眼神阴郁地盯着他,“东边有个搬沙子的活,一袋五分钱,等台风过去了你就去给我搬沙子,什么时候搬完九千袋什么时候才算好!” “你——”矮瘦男人眼神凶狠,闪着杀意,但是时尉并不害怕。 这男人看着是狠,但是身上根本没几两肉,更没有什么肌肉,根本不是时尉的对手。 而且这人欺软怕硬,怂得很,要不然也不能光逮着他老娘欺负了。时尉怎么说也见过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大人物小人物,对一个人是否有威胁还是能分得出来的。这男人之前敢抢他们家的猪,不过就是仗着时长财人老实,因为欠了他老娘的钱不好意思对他下手。 但要让他真跟时长财杠上,他是不敢的,看他今天只敢挑着时纺一人在家的时候下手就知道了。 时尉从他衣服鞋子裤兜里搜出一沓子的钱,全是一分一毛的散钱,最大的面值也不过是一块钱。想都不用想,都是从他老娘那里抢来的。 “十三块四毛二。”时尉很快就把钱清点完,然后踢了踢被他打得瘫软在地的混蛋男人,笑着问,“把你老娘的老底儿都给掏空了吧?” 矮瘦男人肿着脸趴在地上一言不发,眼里的狠辣和畏缩反反复复地出现。 “行了,这就先当利息吧,急着啊,四百五十块,我给你分期一下,这个月先交五十,四舍五入一下也就十个月的事情!” 矮瘦男子咬着牙,心里暗骂,谁欠你四百五十了!那猪也就五斤多一点,总共才卖了四块钱,敲诈呢你! 时尉似乎是听到了他的心声,笑眯眯地说道:“是呀,这就是敲诈。”他猛地加大了脚下的力气,语气阴森,“十个月要是交不起五百,我就把你的手给砍了,反正也用不找扛包了,留着也是白瞎。” 时尉的语气阴冷得让矮瘦男人打了个冷颤,虽然知道时尉绝对不敢,但一股寒意还是爬上了他的脑门,心里的那股肯定也变得不确定了起来。 “赶紧滚!趁着现在台风还没来,先去给我赚钱!” 时尉抬起踩在男人脑袋上的脚,矮瘦男人便一言不发一轱辘地爬起来就飞快地跑走了,也没想怎么就从四百五十变成了五百。 因为他根本就不打算还,傻子才还呢,先跑了再说! “哥哥?”时纺怯怯地从房间里探出半个脑袋。 第15章 时尉在准备大揍矮瘦男人的时候,就让时纺进屋待着去了,但他们家这破屋子别说什么隔音不隔音,连无洞都很难办到。时纺在里面心惊胆战地听着外面发出的打斗声,一边担心一边害怕一边又有些激动。 担心自然是担心时尉有可能受伤,害怕则是害怕时尉将人打出毛病,时尉得赔偿人家,激动自然是矮瘦男人被打的兴奋了! 矮瘦男人按辈分虽然是时纺的叔叔,但时纺从来就不喜欢这个人。 三奶奶穷得很,一只眼睛得了病,跟瞎了没什么区别,虽然为人刻薄嘴坏了一点,但从来不是什么坏人,还给她们家不少的帮助。这个叔叔,不仅抢三奶奶的东西,而且还打过三奶奶,时纺可讨厌他了! 尤其是他还抢走了她们家的猪!如果不是时长财告诫她要尊重长辈,以她这个暴脾气,早上去跟人打起来了,她是不管自己能不能打得过人家的。 时纺不喜欢这个人,特别是在这个叔叔对他进行了恐吓威胁还把她吼哭了之后。时纺攥紧了小拳头,心里气愤不已,她、她刚才只是没注意罢了,等下一次、下一次她一定不会被吓哭的! 时尉看着胡乱抹了眼泪但却在脸上留下一片乌黑的小脏脸,伸着同样有些脏但是在刚才揍人途中擦干净的手抹了抹时纺脸上的黑色泪痕,宽慰道:“没事了,他要是再敢过来,我就把他腿给打折!” 时尉说的五百块,就是为了吓唬那个叔叔的,好吃懒做以小偷小摸和抢老娘为生的人是怎么也不能会去扛沙包还钱的。 但是昌羽县就那么点大的地方,时尉用不了多久就能找到他,所以为了躲避这五百多的债务,除了逃出昌羽县没别的办法。 时尉是不会考虑他除了县城后要用什么来养活自己的,因为他的目的就是把他赶走。 这种不值得他动手,把他赶得远远的让社会教训他是最好的。 时尉把从矮瘦男人那里抢来的钱给时纺,让她放好。 “哥哥,不给三奶奶送回去吗?”时纺疑惑地问。 “当然要给送回去。”时尉将刚才扔下的青菜和框子捡回来,一边收拾着家里的农作物,一边说,“但不是现在。那男人虽然跑走了,但不会那么干脆利落地就离开,他肯定会再试探一下我的态度。” “你看着吧,不出两天,他一定会回三奶奶家再翻一遍的。如果翻到了钱,那就会觉得我只是在吓唬他,然后就心安理得地啃老。” 时纺恍然大悟:“哦~你是想让七叔叔觉得你是真的要向他敲诈那笔钱对吧?” 时尉点点头,然后说:“等下次他再回来的时候,我再去打他一顿,然后再搜一遍他的身,抢两次钱,他就应该是不敢回来了。” 时纺崇拜地看着她哥,眼睛亮晶晶的:“哥哥,你好厉害好厉害啊!” “没有纺纺厉害,这么大就能硬扛七叔了呢!”时尉这才知道那个矮瘦男人的称呼,但是叫什么名字,他依然不知道,但他也不在意。 “纺纺,这钱你收好,不能给爸妈知道。”时尉认真地叮嘱道,“爸妈要是知道了,肯定是要马上就拿过去给三奶奶,那到时候就不能把七叔赶走了。” 时纺不觉得把那个好吃懒做的废物七叔赶走有什么不对,反而是高高兴兴地开始跑到时尉屋里找起藏钱的地方。 藏她的屋里是绝对不行的,时家就两个能住人的屋子,时纺的屋就是董许愿的屋子,董许愿对她自己的房间可是了如指掌的,钱只要进了屋子,那就只能是落到董许愿的手里,那他们的计划可就泡汤了。 时纺过了好一阵才从时尉的房间里出来,拍着胸脯跟时尉保证藏钱地点绝对安全绝对隐蔽。 “哥哥哥哥哥,我们这算不算是行侠仗义啊?” “当然算!”时尉不留余力地拍着时纺的马屁,“我们纺纺人美心善,不管放在什么时候,都是一等一的江湖第一大侠女加江湖第一大美人!” 兄妹俩说着话,就将收回来的东西分类装好,只等时长财回来用推车把东西往祠堂拉了。 “纺纺,咱们家今年有种红薯吗?”时尉努力回想了一下,记得前几天时纺有做过番薯叶子,但是今天却没有看到红薯,不由出声讯问道。 “有呀。”时纺就是小管家,对家里的熟悉程度妥妥是排在第二位的,“妈妈说了,红薯还能再长长,现在收了不划算。” 时尉皱了眉,这一次的台风比他们想象得还要大一些,往年等到台风过去等到十月份再收也来得及,但今天的这次台风太大了,虽然不会直接将地里的东西全毁了,但有所损失是一定的。 时尉知道这次台风的厉害,所以在时长财收了早稻白菜后要接下去种其他东西都给否决了。 粮食虽然管饱,收获的时间要长一些。而且伤地,他们家舍不得花钱买肥料,所以时长财就只种一茬稻谷,收完了用其他经济作物顶上也是差不多的。 但是因为时尉不同意,所以这一次只在已收获的地里种上了快熟的青菜。不管是荒地还是稻田里。 台风并不会损坏一切,但他们家却是一点损失也再受不起了,所以时尉十分干脆地不让种其他的东西,只种能在台风前就收获一波的青菜。即便是将稻田改成临时的菜地。 “不等了,我们现在就去给收了。”时家的红薯种得早,现在虽然不是收获的时候,但下面的个头也已经不小了,最近他们家已经吃过几次新鲜的闷红薯了。 再种下去,大概也就是多个一两百斤的收获。可这次的大台风会给红薯带来的损失却是三四百斤的。 时纺面带犹豫。 时尉伸手在她没几两肉的脸蛋上掐了一把,许诺道:“等红薯收回来就给你做好吃的!” 时纺立刻拖着大框带着时尉出门。 红薯的产量很高,时长财和董许愿侍弄得又精心,虽然只有零零散散加起来不过一亩地的面积,却给他们一家带来了一年到头的口粮。 时尉虽然常年读书,对家里的事务不太熟悉,但毕竟是穷苦人家长出来的孩子,不管是劈柴种田还是别的都很熟练,如果不是伙食问题,绝对是八块腹肌的身材。 时尉虽然没有八块腹肌,但是少年人的身体摆在那里,又有时尉这二十多天的训练,干起农活来除了一开始有些生涩,之后就十分地快速顺畅了。 第16章 时尉把地里的红薯全给收上来了,不仅全部收上来,而且还霍霍了一大碗油来做红薯。 黄澄澄的红薯被蒸熟了碾成泥加入一些糯米粉,搓成小团扔到油锅里炸。 家里的油不多,只能浅浅地把铁锅底儿给填上,连没过小团子都做不到。 但有油就不错了,时纺小心翼翼地将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到锅里的红薯团子上,不断地翻滚,就怕一不小心弄糊了红薯团,糟蹋了这些好东西。 油是菜籽油,是今年榨了油后留起来的,但留得不多,董许愿再小心着用也快用完了。 而糯米粉就更不用说了,就那么一点点,是留着准备在农忙上往红薯丝稀饭上加的,加一点糯米粉,不仅会让整锅红薯稀饭变得更加浓稠,而且还会多了一些米香,这样他们就能催眠自己是在吃米饭了。 “哥哥,我们这样真的不会被骂吗?”红薯球的香气浓郁,时纺一边对着这些金灿灿的小球们吸气,一边又忍不住担心。 “没事,我们这是在为之后的赚钱大计动脑筋呢!”时尉清楚,只要董许愿和时长财回来,他肯定是少不了一顿骂的。反正是要被骂,那就再干脆多加点罪名好了。 腌萝卜和茶叶蛋都算是比较赚钱的,但一天的利润也就在十七八块左右。镇上的正式工人一个月工资在二十多快,听着是要比工人有赚头多了,但董许愿和时长财的辛苦却是远超工人的。 不算小推车,两人得一百多斤一百多斤把东西往镇上拉,每天走街串巷,一刻都不能休息。早上五点起床。晚上回来还要再做家具。 一个月下来虽然攒了四百多块钱,但是本就不胖的两人又瘦了一圈,皮肤也黑了一度。 时尉疼在心里,但又劝不了他们把腌萝卜的生意放下。卖腌萝卜很累,连盆带水和萝卜,不管是出门还是回来,都因为一车东西而喘得厉害。 时尉心里早有打算,腌萝卜不过是一开始过渡的东西,成本低,售价低,利润虽然低,但多卖就多收钱。 现在家里已经有四百多的现金了,等把债务一还,应该还能剩下个几十一百的。 时长财老实且倔强,要不是时尉说现在就把债务还了,会引起别人的嫉妒和眼红,他是恨不得赚一块就还一块钱的。 但即便时尉将他还钱的期限往后拖了拖,但时长财依然不让时尉动那要还债的钱。 时尉没办法,只能是从余出来的那些钱里想办法。 茶叶蛋他是准备还做下去的,毕竟一个茶叶蛋利润在八分钱左右,费不了多少力气。 而腌萝卜,时尉是不打算再做了。 红薯球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 红薯球里面加了糯米粉,只要小小的一团,往油锅里一炸,就能膨胀起来比过成年男人的一个拳头。 “好了吗好了吗?”红薯的香气不断地往他们俩的鼻子里钻,时纺已经快水漫金山了。 “行了行了,捞上来吧,你别太急,吹一吹等稍微凉一些了再吃。” 时纺将脑袋点得跟小鸡啄米似的,但是红薯球一捞上来,她就什么叮嘱也抛到脑后去了,张着嘴就上去咬。 “嗷嗷嗷——”刚油锅的东西能不烫吗?时纺被红薯球烫得顿时冒出了眼泪,跳着蹦着想要转移一下嘴里的疼痛感。 “快快快!”时尉急得不行,“把嘴里的东西给吐了!” 时纺就是不,她只是一味地仰着脑袋张着嘴哈气想要让嘴里的美味降低一些热量。这么好吃的东西,她是舍不得吐的! 两人兵荒马乱地终于把时纺的疼给止住了,但是因为油实在是烫,时纺的舌尖上直接冒出了一个小水泡,时纺疼得直哭。而且因为长了水泡,连吃东西都要被限制了。 “哥,我想吃!呜呜~”时纺急得直哭,时尉却是看也不看她。 “不许吃了!”时尉拉着脸,“叫你吐出来不吐,现在好了吧,长了水泡,我看你还怎么吃!赶紧给我喝水去!” 时纺的手里已经捧着个平时他们喝汤的大海碗了,里面全是凉白开,还混着好几滴时纺的泪水。 时尉心硬如铁,根本不为她的可怜而动容,只是一个又一个地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到油锅里。 菜籽油吃的是很健康的,但是它的味道很大,只要一加热,一股浓重的味道就冒了出来。 但现在有油已经很好了,也没资格去选择是什么油。 要说什么油最香,那一定是动物油脂,即便植物油再健康再高级,也没有动物油脂来得香。但是动物油脂贵啊! 牛羊肉他们这里比较少,但猪肉不少,但猪肉同样也贵!肥肉一块五毛钱一斤,瘦肉一块二一斤,即便是排骨,也要八毛钱一斤。董许愿是绝对不会买肥肉回来熬油的!她抠门惯了,能在收了油菜籽后给自家留几斤吃个一年,已经是她的极限了。 家里的糯米粉有限,时尉虽然想一口气做百八十个红薯球,但是糯米粉没那么多也没办法,只能是红薯多糯米少地炸出了二十一个红薯球。 小小的面团胀了五六倍,外表金灿灿的,拿在手上很轻。 时尉仔细端详了一下,然后当着时纺的面张大嘴一口咬下。 “嘎吱——”一声脆响,是红薯球的外表发出的脆响,同时也是时纺心碎的声音。 “好了,吃吧。”时尉还是没狠到底,将刚才时纺咬过的那个球给她拿了过来。 时纺接过就是一口,不过吃却没有那么豪迈了,毕竟她现在的舌尖上起了个泡,想豪迈也豪迈不起来。 “哥哥,你真厉害,太好吃了!” 时纺吃得满脸幸福,时尉却看得难受。伸手摸了摸她瘦瘦的小脸,将一开始炸出来的几个都摆到时纺的面前:“吃慢一些,没人和你抢。” 时纺乖巧地拼命点头。 红薯球看着大,但一个没多少分量,两三口就能吃完。 甜软细腻的口感萦绕在舌尖,香甜的滋味好似无穷无尽,不断地冲击着她的大脑,刺激着多巴胺,让她舌尖的疼痛都给忽略掉了。 红薯球的外面十分的香脆,但是香脆中又带着三分的韧性,薄薄的一层脆皮,无缝连接着的却是细腻的香软。 红薯本就带着甜,这时候收上来没几个是老的,一点筋都没有,蒸熟碾开了全是细腻的肉,时尉又舍得放糖,将味道调得甚至有些过甜了。 但是时纺这么多年都没有机会吃到糖,越甜腻越觉得好吃。 第17章 时尉知道他把地里的红薯给收了,又把家里所剩不多的那么一点油给用了三分之二,肯定是逃不过一顿骂的,但是他没成想,董许愿和时长财不仅骂他,还拿着扫把要打他,任凭时尉找什么借口编什么瞎话都没用! 时纺人小小的,但也逃不过一顿骂,时尉背着他满屋子的窜满屋子的跑。 时尉虽然有出息,读书一直很好,但也不是那种被千娇万宠长大的孩子,时长财和董许愿算是不怎么打孩子的那一类父母。 但即便这样,上了高中的时尉也没少挨打,尤其是时尉性子倔,时长财对儿子虽然有一丝丝崇拜的情绪在里面,但老子打儿子,那是再天经地义不过的事情了,所以时长财打起时尉来从来不怵。 也就瞧着时纺身体不好,夫妻俩怕小姑娘打出个病来,所以很少打她。但也不是从来不打。 在农村长大的孩子,哪有什么从小没挨过打的“锦鲤”! 时纺被时尉背着,搂住哥哥的脖子,没有一点害怕的。 打一顿怎么了,反正她已经把东西吃到肚子里了,不怕不怕! 时尉一边躲一边挨打,一连挨了七八下,时长财还红着眼睛气喘吁吁地在那里瞪人。 “爸,妈,我这是为我们之后的生意考虑啊!”时尉咬死这个借口不放。 “考虑考虑那就得把红薯给糟蹋了吗!”时长财瞪着牛眼看他。 “等台风过去了,我们就要开始卖了,红薯挖出来后能保证不是湿哒哒的吗?万一这次的台风太大,损失得可能比现在挖出来还要大呢!而且现在的红薯细腻,我这不是怕到时候红薯老了咱们卖不上价嘛!” 时长财不说话,只是红着眼睛穿着粗气。 “你现在把红薯给收了,马上就要交的税怎么办!” “不怕那个,咱们不是能挣钱吗?到时候收一点粮食补上不就行了!”时尉梗着脖子回道。 时长财不说,他还真把这个农业税给忘了。 残疾了之后,时长财就出去打工了,董许愿和时纺一边照顾他一边侍弄地里的作物。但时尉却没有再管过家里的事情了。之后虽然从残疾的阴影里走出来,但时尉一心投入事业里,而他的事业,和农业没有半点关系。 没有什么接触,没有什么太过深刻的记忆,时尉早就忘了还有农业税要交。 毕竟从零六年之后,时尉听到的也就是这个补贴那个补贴,早把种地要交税这件事情给忘记了。 但这个也不太重要,昌羽县的农业税是秋收之后才交的,他们家总共就那么一点地,交不了多少税。 说起来虽然难听,但他们家的大部分收入,并不是靠要交税的那么点地来的。 村里的荒山,大部分都被你一点我一点地给分去了不少,种上菜,种上土豆红薯,只要不是过头,没有人会管,也不会有人去管。 时尉说的是轻松,但是时长财轻松不了,扔了棍子一屁股坐到凳子上不说话。 时尉知道他爹是在生闷气,想法不是那么一下就能转变过来的。 时尉虽然信誓旦旦地说了好多理由,经历也赚了一点钱,可时长财的心里慌啊! 投机倒把的阴影才过去多久,他们家这样天天推着小推车出去赚钱的好日子也不知道能有多长久,万一哪天就被这样连人带车地给拖走了也是没有什么道理可说的。 董许愿怕,时长财怕,所以即便时纺是怎么缠着他们说要一起去镇上,时尉怎么说着要跟着一起去,他们两个也是绝对不肯。 如果抓人的话,抓他们两个就够了,好歹能留下一些钱给俩孩子,但要是把两个孩子也抓走的话,那就什么希望也没有了。 一个十岁,一个才将将十八,以后还长着呢,怎么说都是不能进牢里的。 时尉是不懂他爹的想法的。他的心态虽然调整过来了,但是观念没那么快调整到贫苦的八十年代。二十一世纪的时尉是个有名有钱的成功企业家,对政策的解读是一流的,但是八十年代的时尉,还未能有那么深刻的见解。到不是说这个时候的时尉有多么的愚笨,当初就是因为记忆。 时尉对八十年代的记忆是模糊的,任谁会想三十多年前的事情,也不可能是清晰地恍如昨天的。 尤其是地位的不同,一个思考的角度太宏观,一个需要的则是最微观的角度,两者差太大的。 时长财听说过因为卖烟就被抓进去判了无期的例子,他害怕自己也成为那个例子。但是时尉没听说过,更没见过,尤其是他知道不久之后新的政策就会下来,现在的一切经济活动也会被重新定义,所以他不怕。 时长财的胆子并不大,他一辈子没去过县以外的地方,连自己的名字也只能歪歪扭扭地画出来,没见识没思想,老实地被战争、贫穷、饥饿给吓破了胆子,如果不是家里四口人要吃饭要吃药,他是怎么也不会去干这种有可能被抓起来的投机倒把。 “爸,没事的,家里现在每天有十几块钱的纯利润,还债的钱也有了,我答应过你的,不懂那些钱。最多不过就是把多出来的钱给亏出去了,亏完了就好了,总得算起来,我们不也还赚吗?” 时尉还以为时长财在担心亏钱不亏钱的事情,于是给他保证道:“我把再留十块钱起来,这就留着在交税的时候买粮食,不会闹到连税都交不上的地步的。” 时长财深深的叹了一口气:“随便你吧,反正你有知识又文化,你懂得比我多。” 时长财的背好像一瞬间就塌了下去,时尉看着难受,便把时纺放下来,拉了一张凳子到时长财的身边,伸手将手搭在时长财的肩膀上:“爸,你吃过的盐可比我吃过的饭要多呢,肯定是你比我懂得多的呀。” “你想想,上一次有人跟着卖腌萝卜的时候,我说降价,你说不能降,幸好你坚持着不降价,不然咱们家现在还不一定能还得了债呢!” “那也不是你能糟蹋油的借口!”时长财被时尉哄着,脸色好看了许多,又开始中气十足地指着时尉开口大骂。 时尉被骂了也不生气,反而暗暗松了一口气,这件事情总算是过去了。 晚饭是红薯配红薯球,香喷喷的红薯球金灿灿地晃人眼,屋子里还有未散去的菜籽油香和红薯香,每吸一口都觉得灵魂得到了升华。 油、糖、糯米粉,不是细粮就是金贵得不行的“高档食品”,即便是红薯,也都是细腻得不行的新鲜嫩红薯。 但桌子上就只有两个红薯球。 时尉一共炸了二十一个,时纺吃了六个,他自己吃了一个,还剩下十四个。董许愿飞时纺和时尉各分了一个,其他的全部给收起来了。 “妈妈,我哥哥刚才给我吃了好多。我吃不下了,你吃吧。”时纺将红薯球倒进了董许愿的碗里,嘴里说着不吃的话,但是眼睛依然忍不住粘到红薯球上面。 酸甜苦辣咸,只有甜是人生来就爱就喜欢就明白的味道,无关其他,就是喜欢。 不管是多巴胺还是习惯,又或是求而不得的期望,甜这个味道都被赋予了与众不同的意义。 时纺大小就没吃过什么甜的东西,对她来说,东西再甜也不会让她觉得甜。因为她的耐甜度未被训练出来,而且吃过一次之后就更喜欢了,像只小猫长在他的心脏旁边。收着尖锐的爪子,只用肉垫不停地挠,挠得她抓心挠肺,但偏偏和心和肺隔了一层皮和骨,怎么抓都抓不到! “妈,你和爸也吃一下吧,等台风结束了,我们就把腌萝卜换下来。”时尉也说,家里的大门没有锁,唯一的锁就在橱柜上,里面放着各种董许愿觉得贵重的食物。 时尉能从里面把油和糯米粉拿出来,还是因为董许愿怕他们中午在家没东西吃把钥匙给了他们。但照现在这情况看来,他和时纺都有一阵子不能碰钥匙了。 “换什么腌萝卜呀?腌萝卜卖得挺好的,一起卖不就行了!”董许愿那是一千个不乐意一万个不乐意,脸拉得老长。 时长财虽然没有说话,但看他的样子就知道了,同样不高兴。 “不止卖这个红薯球,还要卖猪肉。” 时尉的话一出口,时长财和董许愿顿时吓了一跳。 “猪肉?咱们哪里来的猪?” 时尉给他们解释道:“不卖猪,咱们要买猪肉,做熟了再卖。” “尉尉,你可想好了?猪肉价格可不便宜啊!”董许愿着急地说。 “想好了。”时尉肯定地点头,“猪肉的价格高是高,但利润也大,做好了一天二三十的入账都不止呢!” 时尉怕说大了他们不信,所以说的还有些保留。 但即便是这个数字,也让他们惊讶地瞪大了双眼:“尉尉,有这么夸张的吗?” “试试先呗,要是可以了,那就赚钱了,不是不行,也就是几斤肉的事情,咱们自己吃掉就好了。” 第18章 时尉的心里有很多的想法,但是再怎么想也只能等到台风过去了再说。 而且时尉算了算日子,等台风过去了,他的分数应该也差不多下来了。但在那之前,他们得先把这个困境给度过去。 村子里的祠堂虽然比他们家要好上很多,但毕竟是从破四旧走过来的老房子了,修修补补这用到现在,一句危房还是很能称得上的。 因为这场台风太大,时尉对它的记忆还是很深的,这一次台风不止是给他们村带来了损失,也不只是给他们镇带来了损失,而是给他们省和周围几个省都带了不小的损失。 时尉没办法改变既定台风到来的事实,也没办法把消息告诉别人,只是能尽力为他们身边的挽回一点损失。 比如和时长财一起去劝其他村民到祠堂里躲避一下。 时家很穷,但一个村也不是只有时家一家是穷人,村子里的危房多得是,时尉只能是回想着“久远”记忆,将那几家房子会出事的村民一起劝到祠堂里去。 但如果不是有什么强大的理由,没人愿意跑到祠堂里去住。 时尉和时长财说破了嘴皮子也没用,时尉一直强调这次的台风会很危险,但根本没什么人信他。他们虽然不是什么老渔民,但世世代代都住在这里,见过的台风没有一百次也有几十次了,还能看不出这台风的厉害? 时尉无奈了,的确,这次的台风说不上是最厉害的,但村里的这些屋子都是什么?都已经是危房了,即便是今年不塌,明年后年照样在台风来的时候会造成意外。 “算了,尉尉,这次的台风确实不怎么大,也不是非要去祠堂才好的。”时长财和其他人一样,显然是没怎么将这一次的台风当一回事儿。他和时尉一起出来,还是时尉非要让他来的。 时尉没办法了,除非这时候弄什么封建迷信一类的活动,但时间也来不急了啊。夏天天黑得晚,一家人吃完饭将东西全部运完也还没有完全暗下来。 这时候的风已经很大了,而且增速得也让人有些害怕。 “砰——”木门直接被吹飞了,时尉和时长财飞快地跑上去,把门给顶住。 祠堂里不光一间屋子,村里也不是只有他们一家人,时尉能在呼啸的风中清晰地听到隔壁传来的尖叫声。 “长富,怎么了?你那里怎么样!”风太大了,时长财不得不将嗓门开到最大才能将话传到隔壁那里。 “没什么事,就是屋顶塌了一块!”隔壁时尉的叔叔也朝他们大喊。 时尉心渐渐往下沉了沉。上辈子他没住到祠堂里,对这里会发生什么情况也不太清楚,只记得祠堂是没有塌的。 但是看现在这个样子,即便没有塌,也不会令人有多舒坦。 就刚才门被刮破那么一下子,风吹着雨呼啸着一下就将半个屋子给刮个了湿淋淋。 屋顶也不太安全,尤其是不知道哪个地方会掉下石头瓦片来,运气不好就是一个头破血流。 “嘭——” “爸爸,窗户坏啦!”时纺大喊。 窗户都是用木头给订死了的,但钉再死也没用,因为窗户边裂了。 “爸,你顶着们,窗户那边我去就好!”时尉想过这个台风期间,他们的日子应该不会太舒服,但没想到会变成这样。 而且这个时候,还不算是风力最强劲的时段。熬过了今晚,明天白天的风力会稍稍变小一点,然后明天晚上才是最猛烈的时刻。 “纺纺,你和妈妈躲到桌子底下,不许出来!”时尉用席子盖在窗户和旁边的缝隙上,用身子抵着。眼睛却是死死地看着房顶,隔壁掉了几片瓦片,他们这里也不能避免,就在刚刚,时纺就差点被一块掉下来的瓦片给砸到脑袋了。 时尉很后悔,他就不应该抱着那么点侥幸心理的,如果在台风前借口腿疼,然后将一家四口给忽悠到县城医院就好了。医院看起来虽然也不怎么样,但毕竟是砖瓦房,比这祠堂不知道好了多少倍去了。 但这会儿不管怎么后悔都没有用了,先把这遭给过去了再说。 董许愿把时纺藏进去,又给她盖上毯子,哄了半天才让她在呼啸不停的大风和咚咚作响的门窗响动声中睡过去但一个晚上都没有个安稳的时候,睡一会儿又哼唧着醒过来。 “怎么办?看这个样子,也不可能一天就停。”董许愿抱着时纺忧心地皱着眉头。 “不住这里了。”时尉十分果断地说,“这些东西就放在这里,我们去镇上招待所住。等台风过去了再回来。” “招待所!”董许愿和时长财几乎要跳了起来,“尉尉,你知道招待所一个晚上要多少钱吗!” “就算是一块钱一个晚上也要住!”时尉飞快地说,“我们仨可以忍几天,但纺纺能忍吗?” 董许愿抵抗看着时纺,小姑娘的小脸蜡黄,眉毛几乎要拧在一起,嘴唇起皮干裂,但是脸上却是湿哒哒泛着水的。董许愿心下一咯噔,知道这要坏了。 “走走走!”董许愿朝时长财大喊,“他爹,快收拾东西,纺纺要受不住了!” 时长财也是一急,董许愿将毯子紧紧地裹住闺女,快速地将要带走的东西报出来。 为了不让钱被偷或是被水泡,董许愿是将所有的钱都贴身放好的,这会儿只要收拾出一些换洗衣物和生活用品就可以了。 时尉知道会满水,所以一开始就将所有的东西摞在破破烂烂但是还能坚持一会儿的桌子上,这会只要将他们睡觉的草席抖出来盖到最上面就可以了。 时长财则是跑出去借蓑衣,顺便问一问有没有人要和他们一起去招待所的。 村里的危房多,所以这几年也有人赚了钱新盖了房子,但不管怎么样的房子,都在这样的大风下开始瑟瑟发抖。风窗嘎吱作响已经是最轻微的了,还有房子塌掉一半的惨状。 没错,就是时尉他们家,第一个晚上都没坚持过去,塌了半面墙,屋顶也倾斜着将塌要塌。 时长财看得心脏狠狠抽了好多下,幸好,幸好他们昨天晚上没在里面,幸好听了儿子的话,将里面几乎给搬空了。 待在村里实在是有些害怕,时长财顶着风顶着雨一问,好多心动的,但大部分顾忌着钱,咬牙继续在家里扛着。 一群人看着风稍微小了一些,便飞快地往镇上走。 往常他们去镇上,脚程快的基本只要二十多分钟,但是现在又是风又是雨,再快也快步了多少。 尤其是他们之中占大多数的还是孩子。大人不管怎么样,熬一熬都能熬过去,但是小孩就不一定了。 像时家这样的“小家庭”在农村里比较少见,尤其是那种不分家的,一拖十多口人。一家派一个大人,看着几个小一些的孩子。大孩子能抗,小小孩又不能自己走,所以最后跟他们去镇上的都是年纪七八岁的孩子。 风太大怕出什么事,大人小孩腰上都捆上了绳子,一个大人两个小孩地串成了一串往镇上走。 时纺一直没醒,被时尉几个男人轮流抱着,外面的雨冷冰冰的,风吹过来凉飕飕的,但时纺的脸却是越来越红。 镇上的招待所看着也不怎么样,两层的小楼,外面也没有粉刷什么的,红色的砖和灰色的水泥就那样大咧咧地露在外面,在时尉看来丑极了。 但即便是这么丑的小楼,在这个时候也是没多少人可以住得起的。 国营的招待所是没有什么所谓“遇灾放假”的说法的,而且即便是真放了,也没人会舍得走,毕竟大部分人的家里都没有招待所来得结实让人有安全感。 时长财他们没有介绍信,但是能顶着这么大风雨过来也不容易。服务员虽然看不起这些乡下来的泥土子,但在这样的天气也不会非逼着他们走。 招待所有五人间,但是一天的价格要两块五,照着平时来的话,一间五人间是不允许第六人进去的,但特殊天气,领导不反对,服务员也就全让他们进去了。 一大群人,八个大人,十二个小孩,全部挤进了一间屋子。这不是个容易的事情,挤进来之后,几乎是连转身的空间都没有了。 但是没有人在乎。这里没有到处漏水,窗户没有时刻塌下来的危机,门也不会突然被吹跑,这样就已经很够了。 “先给小孩们把身体擦干,我去打热水,你们先让小孩到床上去暖暖身子。”招待所里面热水也是要钱的,两分钱一水壶,暖水瓶要交五块钱的押金。 不过这时候大家也不讲究这些了,如果小孩真发烧生病了,那到时候要花的钱可就比现在多得多了。 时纺常年感冒发烧,所以家里常备着要,有治疗的也有预防的。 这时候真是救了命了,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通通灌一碗下去,热热身子,也是为了预防感冒。 “尉尉妈,纺纺情况怎么样了?” “有些不太好。” 第19章 时纺的情况不太好,脸蛋通红,几乎是以可以感觉的升温将额头弄得滚烫了起来。 董许愿着急得不行,时长财更是要抱着时纺往医院里冲。 “爸,妈,现在不能着急!”时尉拦住两人,偷偷在自己的口腔内壁咬了一下,好让自己变得清醒一点。 外面的风雨太大了,招待所离最近的卫生所还有段距离,没有个十几二十几分钟是过不去的,时纺的身体再经不起这样的折腾了。 上辈子的时候,时尉比时纺还要早发烧,这辈子他虽然按部就班地养着脚上的伤,但是他们家里有入项,他自己也知道衡量利弊。而真正的十八岁时尉是不考虑这些的。 他只知道家里不但失去了自己这个劳动力,而且还让家里搭了一笔医药费进去,让这个本就贫困的家庭变得更加艰难。他不可能就会那样无动于衷,但频繁的走动和自以为是的“帮忙”让他的伤迟迟好不了,所以在台风来临的时候,腿疼得更厉害了,比时纺更早中招。 因为失去过一次双腿,所以现在的时尉对自己的这两条腿重视得不得了,一点也不让它们有受伤的可能性,所以即便营养这方面没怎么跟得上,但经过这么长时间的调理,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 “妈,你先给纷纷洗澡,赶紧让她钻进被窝发发汗才是正事!”时尉催促着,“爸,你去问问服务员有没有盐和糖,别惦记着贵不贵的,买了再说。” 时纺的身体很不好,所以时尉在台风未来之前就预备了一些药,也给住宿的环境“改善”了一下,但他没想到祠堂也没能顶住这一次的台风。祠堂里的环境虽然比他们家要好,没让他们自己在房屋倒塌的时候风吹雨打淋了个透彻,但因为是够吓人够冷的。 整间屋子又湿又黑,没有一丝光线,他们舍不得点蜡烛也没得点蜡烛,只要火一点上,立刻就有风把火给吹灭。 屋顶漏水、掉瓦、窗户和门都有缝隙,冷风呼呼地吹,不仅冷,而且吓人。那么响的声音吹过缝隙,营造出来的场景和气氛不止是恐怖那么简单。 时纺的年纪还很小,虽然平时调皮捣蛋疯丫头,但还是在一个说两句听着就夸张的鬼故事就能吓得一两个月不敢半夜起来上厕所的年纪。受了凉,在一个格外潮湿的环境里,又被吓到了,加上小姑娘的身体本来就不太行,一下就从感冒过渡到发烧了。 屋里有五张床,大伙一起给时纺腾出了一张床,小小的身子躺在单人床上,看着也就那么一点,根本填不满。 为了方便照顾孩子,来的人都是女人,除了时长财被打发出去买东西打热水外,其他人要不就在安抚其他孩子,要不就在帮着董许愿一起照顾时纺。 董许愿给时纺洗了澡擦干身子,然后将被子叠成两层压在她身上。 时长财不仅问服务员接了盐和糖,还接了一个药水瓶,是卫生所挂完水后的那种塑料大瓶子,灌上热水后就是个热水袋了,服务员看他们一群的孩子,怪可怜的,于是借了他们十多个热水袋。 小孩们一人一个热水袋捂着,时纺也不能落下。毛巾裹着扔进被子里,让她抱着好闷出汗来。 而时尉和董许愿则不断地给擦这时纺的额头、耳后和腋下。时长财也是一勺一勺地给时纺喂药水、喂盐糖水。 “尉尉……”时纺的情况一直不稳定,董许愿看着时纺红扑扑的脸蛋,眼泪直往下挂,“我应该早听你的,咱们早点到镇上住下就好了……” 时尉在台风来到前就提过好多次,但都给董许愿和时长财给毫不犹豫地否决了。他们当时有多果断,现在就有多后悔。 花不花钱的倒还是其次,关键是孩子受罪啊! 时纺已经有一个多月没有生过病了,本来他们还在高兴呢,照着时纺之前的频率来看,这个已经是一个非常好的信号了,但没高兴多久,时纺又病了。 这本来是可以避免的,就因为他们的贪财,都怪他们舍不得那么些钱! “妈,别这么说,我也就是那么一说,说知道今年的台风那么吓人啊!”时尉尽量地不想给董许愿和时长财增加心里负担,故作轻松地开始逗起他们,但夫妻俩都没有其他的心情,笑也是笑得勉强。 上辈子的时尉和时纺病得比现在的时纺要厉害得多,但最后他们也挺过去了。他虽然猜测时纺这一次应该也能挺过来,但即便只是有很小的“挺不过来”的可能性,时尉都心慌得不行。 谁知道会有什么变化发生呢,谁能百分之百预料到后面的事情呢? 即使时纺真的又一次勇敢坚强地挺过去了,但她受的罪就可以当做不存在了吗? 时尉和董许愿、时长财一样,看着满脸通红的时纺,心脏好像变成了一块布,现在在被人不断地拧不断地甩打,拧得他难受,打得他疼。 “渴……”时纺也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昏昏沉沉地撑开眼皮,嘴里干涩不已。 作者有话要说:以前看穿越小说的时候,好几次看到过主角用酒精救人,后来才知道,发烧了之后是不能用酒精降温的,尤其是小孩,还有中毒的可能。 第20章 时纺的病来得快,但去得却不快。台风过去了,但时家的家却已经不能住人了。 时尉建议直接在镇上租房子。村里虽然有空屋子可以借给他们暂时住上一阵,但是条件太差了,不利于时纺养病。 房间费用是几家共同负担的,因为人多,所以他们家要出的钱也不多,但要快点找到房子租下来,不然招待所真的是住不起。 一家四口住招待所一天就要两块多,哪怕是董许愿现在一天能挣十多块,这个价格也是能把她心疼死的。 所以干脆就把时纺送到医院里去了,三个大人在潮湿的环境里委屈一下没什么,但小病号可不能委屈。医院的收费都是统一的,价格算是低的,要不是他们家没有一个是工人报不了医保,家里也不用过得这么辛苦。 时纺年纪不大,但是因为时常生病,所以早早地就能把自己照顾好了,她一个人在医院里待着,时尉给小护士偷偷塞了一点钱让她帮忙照顾一下,然后就匆匆忙忙地和时长财一起回家收拾东西,统计损失去了。 董许愿要去街上找房子,早一天找到房子早一天轻松。 房子肯定是不能住了,墙塌了屋顶也没了一半,要是修的话少说也要半个多月,但他们家现在这个情况是不可能花半个月去修房子的。 一天赚十块,半个月赚一百五,都够重新起一间房子了。 但真要新盖房子,时长财又是舍不得的。一来,家里还欠着债,留下债务后就剩不了多少钱了,二来,时纺时尉都是花钱的机器,必须要留一些钱给他们用才行。三来,则是树大招风,不管是还不还钱,现在把房子盖上都是错的。还钱盖房子,肯定要被人眼红——村子就这么点大,谁不知道谁啊!时长财一个月前还一穷二白,现在却能拿出一大笔钱还债盖房子,嫉妒的情绪可不是那么好扑灭的。要是不还钱盖房子,那就更招人骂了,你都有钱盖房子还没钱还钱,良心真是被狗吃了! 家里的样子看着虽然惨,但损失其实并不太大,房子是草房子,家具也都是自己慢慢打出来的,粮食和蔬菜都在祠堂那里放着,所以时长财和时尉第一时间就跑去祠堂抢救。 一筐筐的东西虽然是垒在了桌子上,但因为桌子老旧不堪,所以没多久就塌了,东西倒了一地,屋顶在漏水,将这些东西给弄湿了大半,也好在祠堂的地势较高,水没能漫进来。 “唉……”时长财收拾着这些东西,心里疼得直抽抽,三十多四十岁的人了,差点要学着时纺这个小姑娘掉金豆豆。 “爸,往好处想嘛,这些东西虽然湿了点,但没放在家里和其他东西一起被冲走也是挺幸运的嘛!”家里的地势没这里高,后面又是河,回去的时候,水都没过膝盖了,家里好多时长财之前已经磨好的桌椅零件和其他轻一些的东西都被水冲走了。 时长财僵硬地扯了扯嘴角,却怎么也挤不出笑。 “尉尉啊,爸这一辈子也就这样了,没本事没文化没技术,只能当个什么都不成的农民。可是你就不一样了,你打小就聪明。爸不奢求你有多好多厉害能当多大的干部,但爸就希望你能好好的,不要跟我一样,连间不漏水的屋子都没有,让老婆孩子跟着我受罪。” 时尉看得心酸,上去抱住了这个个子一米七不到体重只有八十多斤的矮瘦中年人。 “爸,你已经很厉害了,一无所有就养活了我和纺纺,你是我心中最最最最最厉害的人了!”时尉一开始有些不好意思,但是想到这个人对他付出的一切,什么不好意思都没有了。他虽然是学着时纺说着轻松幼稚的话,但是心里五味杂陈的情绪却是怎么也轻松不起来。 “哪、哪有那么好哦……”时长财对时尉突如其来的亲近显得十分地不适应。时尉从小就聪明,也从小就早熟,而且儿子不像闺女,时纺嘴甜惯了,但时尉却是从小板着脸装出一副小大人的模样,别说这样肢体的亲近了,连语言上的亲近都很少。 “爸,我会让你为我骄傲的,以后能让您出去跟别人说‘知道时尉吗?那是我儿子!’然后别人就会用崇拜羡慕的眼神看你,夸你会叫儿子,夸你厉害!”时尉给时长财灌迷魂药。 “成成成!”做父母的哪种不爱听这种话的,一听时尉说,时长财就笑眯了眼,什么不自在都扔了,乐呵得不行。 不过时尉也知道,他爸是没把这话当真,只当时尉在逗他。 时尉也不多说。 父子俩将东西收拾起来,一小车一小车地往回拉。 台风过境,雨水也没少下,一路走回去,最深的地方能到大腿根部,最浅的也有到小腿肚子中间。 天色雾蒙蒙的,也不知道时候时候能放晴。 “爸,我想和你商量个事。”回了破败得家,时尉将一早就想好的说辞说了出来,“现在家里的情况不好,但也不能就这么拖着,我想了个办法,先说出来,你看看成不成。” “妈手里有差不多五百块,我想着得留四五十块钱做为接下去我们的生活费,负担咱们一家在镇上的花销。但是留了四五十块,再把还债的钱给留了,那咱们就什么也不剩了,连做生意的本钱就吃紧了。” “那就只留十块生活。”时长财十分果断地说,“咱们之前一天也不花不了一毛钱,镇上的开销虽然大了一些,但一天也肯定用不了五毛,我和你妈辛苦一点,一天能挣十几口钱呢!” “太少了。”时尉看着时长财说,“纺纺的身体不能再拖下去了,我想带她去大医院,不是县城医院,至少得是省里面数一数二的大医院。”时尉没说要带时纺去燕京看,怕把时长财给吓到了,但即便他说省里的医院,也把时长财给惊了一下。 “那得要多少钱呐!”时长财脱口而出,双眼瞪得大大的。他不是舍不得为时纺花这些钱,再多也多不过这些年陆陆续续为时纺砸的医药费了,但时长财的小农心态依然牢牢占据着他的脑子。第一反应就是不可能,他们一个乡下人,咱能去那么厉害的医院呢? “所以要多挣钱啊。”时尉算过,时纺大小就体弱大大小小的花费不低,少说也有三四千,这是一笔不小的钱了。因为这个,他们家一年也不一定吃到什么肉,董许愿和时长财更是往死里干活,但他们家依然欠债。 时长财和董许愿不是舍不得给时纺花钱,但现实条件摆在那里,三四千听着是多,但这是十年累积起来的,平摊到每一年也就三四百块钱。想让他们家一次性拿出三四千,是没可能的,即便是村里最有的那户人家也没可能, “爸,纺纺这些年生过的病不少,但要说大病却是没有的。咱们早点带她去大医院看,就能早一点治好,不说钱不钱,单说纺纺自己。那么小的孩子天天扎针,你看着不心疼啊!” 时长财沉默了下来,各种思绪划过他的脑海,最后只能化为一句:“可咱们没那么多钱啊!” 去省会的话,车钱饭钱住宿钱,不算医药费,单是这些就要把他们难死了! 这么多年时长财和董许愿就没想过要带着时纺去大医院吗?怎么可能,闺女是他们自个儿的,虽说他们多少也有点女儿赔钱货的思想在里面,但是付出和感情是成正比的。 他们在闺女身上花得心思可以说是比时尉多得多,舍不得把她扔了喂狼,舍不得扔了给别人家做童养媳,舍不得卖了给别人当媳妇,小心翼翼地养到了现在,能说不疼吗? 钱啊!钱啊!人这一辈子什么事情不绕着钱转呢! “爸,你听我的,咱们家现在的生意太小了,成本低但利润也低啊!我知道你人好人老实不想多欠着别人家的钱,但咱们又不是不还,等再过一阵赚了钱,我们不仅把欠的钱给还上,再把利息也给人家算过去!” 时长财愣住了,沉默着看着时尉,许久之后,他才哆哆嗦嗦地开口说道:“我……再跟你妈商量商量……” 时长财是吃百家饭长大的,他自小受了许多人的恩惠,长大他们的好,更知道家家不易,如果不是时尉说尽了劝告的话让他不要一下就把钱给还上,他一定是第一时间就把钱给人家送回去的。 他们家的日子不好过,别人家也是一样的,借给他的那些钱,都是从牙缝里挤出来借给他的,他不能就那么理所当然地就接下了。 但儿子说得又是很有道理的。但万一赔了怎么办? 时长财不是什么聪明的人,但也不傻子,生意有赔有赚他还是知道的。 时长财心里煎熬不已,晚上和董许愿商量了又商量,怎么都没有结果。 三人就这么僵持着,僵持着就到了高考出成绩的时候了。 第21章 高考的成绩下来了。 简简单单的三个数字,却在小县城小农村里掀起了一阵大波澜。 昌羽县是个小县,翻开县志往上数五百年也没出过什么大官,时家堡就更不用说了,几百口的全是贫民,他们这里连个像样的大地主也没有。 “尉尉,我刚刚、我刚刚在路上听到什么状元什么高考……”董许愿今天在镇上终于找到了一家愿意租房子价格又低的人家,谈好了价格正往家走呢,就听到路上的议论声不断,更有有拿着梯子和红幅在各大路口开始忙活了起来。 董许愿不认识字,但是“时尉”这两个字她开始能看懂的,她不会写,但却知道这个是他儿子的名字。 董许愿听着那些人的议论声,恍恍惚惚地往家走,走到一半才想起来,时尉不在家,正在医院陪着时纺呢! 医院是个大家都喜欢的地方,但又是人这一辈子不得不去的地方,往日这里都有些空挡,因为县城小,不管有病没病都不太愿意到这里来花钱,除非是不得不来。 但今天不一样了,这里人来人往,董许愿一时间都挤不进去。 当董许愿终于挤到时纺住的那间病房时,她顿时被惊了一惊。 二十多个穿着“高级”一看就是干部的人齐齐转头,董许愿顿时连手都不知道往哪里放了,老旧的大门发出咯咯吱吱的声响,董许愿红着脸尴尬地将门又轻又慢地合上,但因为太慢,这门发出的声响就更持久了。 “妈。”时尉过来为她解围,“这些都是学校、医院和镇里的领导,知道纺纺生病了,特意赶过来的。” 董许愿有些不解地看着他,学校、医院和镇里的领导和时纺有什么关系?为什么要过来? “这是我妈妈。”时尉面色如常地为领导们介绍董许愿,态度不亢不卑。 董许愿一辈子没见过这么多的领导,第一次一下见了这么多,手脚都有些放不开了,拘谨地鞠躬问好:“领、领导们好。” “您好您好。”领导们一个个笑容满面,亲和得不行,一个女领导过来亲切地拉住了董许愿的手,“时尉妈妈您好,感谢您为国家培育出一个好儿子啊!” 董许愿受宠若惊,怯怯地看着时尉。 时尉看得心酸,伸着手抱了抱董许愿,骄傲地跟她说:“妈,你儿子高考成绩不错,市里第一省里第七。” 董许愿愣了,脑子就跟被炸药炸了个粉碎似的,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我、我儿子什么?” “第一第一,我儿子第一!”时长财大声地冲董许愿喊。 “什么你儿子,明明是我儿子!”董许愿大怒,对这个抢自己第一儿子的人怒目而视,但是瞪了不到两秒,她就反应过来了,什么你儿子我儿子,通通是他们的儿子。 董许愿羞得连脖子都红了,但顾不上尴尬,心里是止不住的高兴,“儿子,我儿子是第一,我儿子出息了出息了!” 董许愿的眼泪跟不要命似的往下挂,抱着时尉大哭。 刚才时长财也来过这么一阵,时尉已经见怪不怪了,抱着这个瘦小的女人,轻轻拍着她的背。 时尉上辈子作为一个成功的企业家,什么大风大浪都见识过了,不会因为这样的小场面露怯,更何况这样的场景以及是第二次经历了。 时尉的冷静落在领导们的眼里,就成了惊喜惶恐,被吓傻了的表现。 领导们心里暗暗得意,但面上却是亲和的笑容。 “见笑了见笑了,领导们,你们坐你们坐!”董许愿哭了一阵,将这些年苦闷和心酸发泄了一通后才擦着眼泪,尴尬地开始招待着领导们。 领导们已经来了挺久的了,他们一个个是圆滑得跟只泥鳅似的,即便没什么话也能找出话来拉近拉近关系。 “放心吧放心吧,时尉是个好孩子,成绩政审都没有问题,燕大肯定能把他录取上的。”时尉的校长乐呵呵地给时长财夫妇吃定心丸。 “燕大?”时尉却突然惊讶地问,“不是三水师范吗?” “三水师范?”校长的笑容僵硬了一下,有些不解地问,“怎么?是想去三水师范上学吗?” 其他的领导也或多或少地将注意力转到了时尉身上。 三水师范虽然是他们本市的最好的大学之一,但和燕大比起来还是差得远了。燕大不光是名声好,而且人脉、分配什么都好,是十个三水师范也比不上的。 对领导们来说,改一下“志愿”也不是多困难的事情,三水师范更会敲锣打鼓地欢迎时尉去那里上学,但这并不是领导们愿意看到的情况。 将时尉留在本市虽然好,但弊大于利。时尉要是去燕大上学,他们不光在宣传的时候有面子,而且政绩上也能好看上许多。政绩是什么?政绩就是未来,就是钱,他们舍得将时尉这个大好的政绩给放掉吗?不可能的。 镇长正准备好好地劝导时尉一番,但时尉却先他一步开口。 “我的第一志愿填的是三水师范,没有填过燕大,燕大是哪个大学?”时尉面上露出强撑的坚强,“我这么高的分数也不能去三水师范吗?” 所有人都察觉出了不对,相互交换了一个眼神。 校长说:“燕大就是燕京大学,是华国最好的学府之一。” 没有人怀疑时尉“不知道”燕大是什么大学有什么不对。现在的消息还是比较滞后的,很多学生连哪个大学是本科哪个大学是中专都不一定清楚,填饱志愿的时候跟是没有参考,随便你填。 时尉的眼睛亮了亮:“哦,这样呀!那我没有填报燕大的志愿也可以吗?”时尉继续重复。 现在的志愿都是在考完试之后填报的,早早就已经全部移交到上面了。 “可以的。”校长笑容也些勉强了,傻子都知道现在情况有些不对。 在来之前,校长特意查过的,时尉的第一志愿就是燕大,现在时尉反复说着自己未填饱燕大的志愿,傻子都听出来不对了。 “国家政策是很好的,绝对不会让高分的同志委屈到的。” 领导们又安慰了时尉几句,然后就起身告辞了。 现在还没有以后的“xx市状元”、“xx省状元”的宣传名头,但在昌羽县这个小地方,一年也不过出现七八个本科,十一二个专科罢了,能考上燕大是谁都没有想到的。 所以镇上的领导们重视极了,尤其是今年的台风给镇上带来的损失太厉害了,他们得要有更多的名头去上面要求拨款。 现在还有比一个“三水市第一名”、“燕京大学学生”来得更直接更顺利的名目吗? 领导们重视这个名头,所以对时尉说的“未填报”就十分重视了。 现在的高考是国家统一的考试,学校的分配也是统一的,各个院校会有协调,但志愿的分量也同样小不了。协调不协调,还是得看上头有没有注意到,大学想不想要。 万一真把时尉分到三水师范,那他们真的是连哭的地方都没有了。 人都是贪心的,放在往年,出了一个三水师范的学生,他们都能乐得找不着北,但和燕大一比,那就什么也算不了了。 燕大啊,那可是燕大,出来就能直接分配当干部了! 领导们心里为自己领导下出了一个燕大学生而高兴,同时有升起了许多的嫉妒。 燕大毕业才多大?二十二顶天了!但二十二岁出来之后,就比他们这些四五十岁的老干部还要厉害官威还大了! “常校长,时尉同学应该不是那种爱撒谎的人,志愿的事情,还要麻烦你多调查一下,也给我们安安心。”镇长客气地说。 “一定一定。”常校长心里已经猜到了什么,心里将那些老师骂了个半死,但面上还是得保持好笑容。 老师改学生的志愿不是什么新鲜事,这是所有老师都知道的连潜规则都算不上的事情。 他们的本意是为了学生好,想让学生别那么冲动。 即便之前出过老师的“经验”而将志愿更改得面目全非,最后让本来能上本科的学生只能上大专的例子,但老师和校长们都不在意。 现在的大专可比普通的本科要之前,出来就能多一门技术,学历又比中专好,分配的工作也好,有什么不满意的! 可这更改志愿的事情放到时尉身上就麻烦了。 时纺的分数太高了,高得让市里的领导也不得不重视一下。 往年的“三水市第一名”都出在市区里,像他们这样不起眼的小县城还是第一次。 虽然这样的事情可以解释为“好心办了好事”,但校长并不是傻子,他一开始咬死了时尉的志愿,且不断地在领导们面前夸着时尉,就是为了将“时尉有能力有信心能考这么高的分数”的印象跟扎在领导们的脑中,而不是去计较“他为什么会填一个这样遥不可及的志愿”。 虽然领导们也不会去计较这些。 常校长一开始确实是成功了,但时尉的两句话却让校长的期望变成了泡影。 领导们可以装聋作哑,但那是时尉不提这茬的情况下,时尉一说,领导们就顺势而下将问题全部推给了常校长。 潜规则之所以是潜规则,那就是不能让这些规则出现在大众的面前,志愿的内容连学生之间都不知道,那可真是太可笑了。 考大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学校里甚至有复读三四年的“新四军”,要是被人挑拨成“我们没能收到录取通知书是因为老师将我们的志愿改糟了”,那他们就完蛋了。 这些人一旦闹起来,编制也保不住他了。 第22章 时尉是个读书的好苗子,县里的老师都说时尉能考大学,时尉也是朝着这个目标努力的,一天二十四个小时,他几乎是做梦都在想着做题,只要天一亮就看书,天暗了他就一边砍柴一边背着之前背过的东西,加深记忆。 高考后的那一次估分很不错,甚至连重点线都接近了。 但重生一回的时尉知道,他不仅接近了重点线,还远超了重点线。时尉的估分太保守了,他几乎是不敢相信自己有那么高的正确率,所以在估分的时候,他畏畏缩缩地给自己多扣了很多很多分。 但即便这样,他的分数在这个小县城也足够吓人。 时尉记得,他一开始填报第一的志愿是本市的三水师范大学,虽然不是顶尖的那一批,但是对时尉来说,已经是很好很好的学校了。 那是时尉填报的最好的大学,但是时尉却受到了一个他从未填报和肖想过的大学录取通知书——燕京大学。 时尉记得,他当时都懵了,不光是他,所有人都懵了,包括那个故意篡改他的志愿想要他落榜的“凶手”。 这时候的志愿表格都是在老师手里的,随便改一下是在简单不过的事情了。 时尉是个穷小子,但是他的成绩却是班里最好的,这让那几个家庭条件十分不错的“公子哥”们十分嫉妒,于是他们便相处了一个法子整整他——他们出钱收买了老师将时尉的志愿给改了。 公子哥们等着所有的录取通知书都下来后,他们好去嘲笑时尉,连怎么嘲笑都已经想好了,穷小子也敢妄想燕京的大学,被现实教训了吧! 但是他们没想到,不仅没能嘲笑时尉,还将他亲手送上了华国最好的大学之一。 时尉重生了一次,他早知道那些人的计谋,不过不准备去理会,早早地将他们揪出来没什么意思,等到了通知书到了他的手上之后,再亲眼看着他们承受不住自我崩溃,那才是最好的报复。 时尉是他们“恶作剧”的受益者,本来可以什么都不说等着他们自己自我奔溃的,但在这些领导与上辈子一样,出现在破旧的医院里时,时尉没能忍住。 虽然他们在阴差阳错下让时尉上了一个好大学,但时尉并不能原谅他们。 上辈子的时候,时尉还是一个真真正正的穷小子,一大串领导突然到来,他和时长财夫妇一样,是被惊傻了的,全程都在神游,压根没意识到“燕大”,只是满心欢喜地觉得自己能去三水师范了,可以为家里减轻负担了,高兴得连病情都好了几分。 但等到录取通知书下来的时候,时家越因此陷入了更大的危机。 现在的教育制度还处于摸索阶段,别说优势条件了,连奖学金都未设立,还是镇里领导看时尉一家实在是穷,本着投资“干部”的想法,拨了一笔款子给他们看病盖房子。 但钱到手不过一天,就全部给骗走了。 那些有钱的同学知道时尉能上燕大是误打误撞,被收买的老师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时尉一家不知道啊。 给时尉改了志愿的许老师过来忽悠了一阵,说他是怎么觉得时尉有潜力有实力,是怎么帮助时尉,是怎么扛下压力和责任才将时尉送入燕大,说得天花乱坠,将时尉一家忽悠得恨不得跪下给他立个长生牌位。 那时候的时尉也是天真,是真觉得老师有能力,将他给安排进了燕大,也没想过为什么他有那实力怎么不给自己亲戚安排。 就那样,老师借口家里出了大事,将他们家所有的钱都给“借”走了。 时家继续住着漏水的屋子,继续吃着野菜饿着肚子,而那老师将钱拿走随便和其他几个人一分,高高兴兴地开始做起了大生意——帮填志愿。 一个五十。 有时尉这个活例子在前头,学生们是疯了一样拿钱让他帮忙。 可他真有那本事吗?瞎填一通的后果很严重,直接将好几个可以上专科上本科的人给填得连大学也没得上。 可这有什么办法呢?那老师换了说辞,说这些学生不诚实,估分的时候把分数瞎报一通,害他填错了,拉低了他的成功率。别人想骂他也没办法。毕竟自己估出来的分数和真实的分数确实是有差距。 一年一年地赚钱,一年一年的瞎弄,最后赚够了买了好几间房子,等到一拆迁——赚得盆满锅满! 而时尉一家呢?在把钱全部“借给”许老师后,只一穷二白不说,跟惹得村里人议论纷纷。 因为大家都知道时尉拿了不少奖学金,所以好多催债的都来了。 家家户户的日子都不好过,钱借出去后,自己手里就没多少钱了。之前想着时家穷,可怜着帮衬一把就行了,但既然都有钱有出息了,那就该还钱了吧! 邻居们虽然都是旁敲侧击地说,但时长财不是傻的,只能是苦哈哈地住着破烂房子,干着比之前更苦更累的活。 没人会信时家没钱,只会觉得时长财这人忘恩负义坏了良心,想要故意不还钱,所以时长财再累,他也得咬牙把钱给填上。 那群只会吃喝玩乐的公子哥和那个坏了良心的许老师,时尉都不会让他们再得意地赚着黑心钱,但时尉也不想花费自己宝贵的时间浪费在他们身上,所以就借了那群领导的手给他们一些教训。 “爸,妈,我上次和你们说的事情你们商量出个结果了吗?”领导们一走,病房里便一下安静了下来。 时纺住的病房是十二人间,但因为领导在来之前和医院院长提前打过招呼,所以其他的病人都被暂时转移到别的病房去了。领导一走,这个病房就只剩下飘飘忽忽的时家四口人了。 “啥?”董许愿还跟活在梦里似的,时尉问她的时候她还没有回过神来。 “哥哥哥哥哥,你过来一下!”一直安静地躺在病床上的时纺猛地坐了起来,对着时尉招招手,然后在时尉过来的时候一把将他抱住,“哥哥,你怎么这么厉害呀!不愧是我时纺的哥哥!” 小姑娘亲热地抱着时尉的脖子,跟着小麻雀似的叽叽喳喳地在他的耳边说:“哥哥,你说我以后也能拿个三水市第一名吗?你以后是要去燕京了吗?是要在燕京当干部了吗?是……”一连串跟机关枪似的问题射出来,小姑娘脸上的兴奋是怎么也掩盖不住的。 时纺的问题虽然多,但是时尉却没什么不耐烦的样子,耐心地回答着她的问题。 董许愿和时长财看着时尉和时纺叽叽喳喳活泼的样子,眼里是满满的欣慰。 “尉尉他爸。”董许愿拉着时长财将他拖了到角落里,然后夫妻俩嘀嘀咕咕的不知道说起了什么。 时尉余光撇到他们神神秘秘的样子,心里已经有了十足的成算,给时纺的笑容也就更多了。 这个时间点是时尉考虑过才选的,台风过境,家里的损失不多但是却没有了居住的房子。时长财和董许愿都不是什么大方的性子,手里从来都是紧巴巴的,所以他们对钱更加的重视,对哪怕是一点风险也担心得不得了。 如果照着常规的来,时尉想从他们手里扣出几百块钱,那是比登天还要难的。但常规的不行,加上一个“第一”和“燕京”,这分量就远远超出他们对风险的担忧了。 他们赚钱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盼着时尉出息,盼着时纺身体变好吗?时尉已经出息了,达到了那么多人都没有的厉害程度,听的他准没错! 尤其是在时尉之前两次的赚钱法子都给他们带来了收益的基础之上,现在时尉说的话就十分有分量有地位了。 当天晚上,董许愿就将一沓子零零散散各种面值都有的钱交给了时尉。 “爸,妈,你们别担心,这钱一定亏不了的。”时尉跟他们保证道。 六百块钱,一百二十是学校、镇上、市里一起给的奖金和补贴,还有四百八十,是夫妻俩之前赚来的钱,只留了几块钱作为他们一家接下来的生活费。 “爸,妈,接下来一定会有不少人过来催咱们还钱,你们先别急,就跟他们定好时间,说八月二十号一定将钱给还上。” 八月二十五是学校要求报到的时间,时尉得提前一两天走,所以在走之前,他要将家里所有的事情都给安排好。 “哥哥,我能跟你商量一件小事情吗?”时纺小声地说,“我想要吃水果糖,就一颗就好,你能给我买吗?” 房子虽然已经租来了,但是家里的东西还没有收拾好,时纺这边也需要有人陪,所以晚上一家四口依然是到医院这边来挤着。 董许愿和时纺睡病床,时尉和时长财坐在凳子上上半身往病床上靠。 “买。”时尉同样也小声地说,“只要你生病生好了就给你买,买整整一斤给你。” 时纺眼睛一亮,然后飞快地伸出小拇指:“拉钩!” 时尉跟她拉了个钩,小姑娘高兴得在床上直扑腾,被董许愿在屁股上打了一巴掌才消停下来。 “尉尉,钱既然都给你了,我也不多问,但不管干什么,一定要不能乱花,知道吗?”时长财不放心地再次叮嘱。 “爸,放心吧,明天您就知道我用这钱干什么了。” 第23章 时尉不准备搞大动作,他的想法很简单,就是要在走之前把家里的一起安排好,赚点钱把债还上,挣点钱带着时纺去燕京看病。 他的目的不仅是赚钱,而且是要赚长久的钱,可以让时长财夫妻一直赚下去的钱。 第二天一早,时尉就出了医院,然后做上颠颠颠颠能把屁股给颠没掉的公交车去了县城。 县城边上有一个大的废品回收站,时尉就是来这里碰运气的。塞了一包烟,给了两张油票,用十几块钱就把一辆三轮车给拿下了。 三轮车和自行车都是铁制的要工业票买,但时尉没有工业票,也没有那么多的钱。 三轮车的重量要比自行车重得多,体积也要大得多,但因为面子和其他原因,三轮车的价格其实只比同个牌子的自行车高一点点,两百块钱能买一辆全新的三轮车了,但时尉的钱分分要用到刀刃上,不可能花三分之一到三轮车上。 这三轮车虽然是破了点脏了点,但也不影响使用,时尉的十多块不只是这一辆破旧三轮车,他还多要了三个三轮车的轮子和好几天链子。都是从其他自行车或是三轮车上拆下来还能过得去的东西,脏是脏了点,但一点不影响使用。 “师傅,能帮忙给这车上个油漆换个轮胎吗?”时尉找了河将三轮车清洗干净,便推着少了轮胎的三轮车一路颠簸地来到镇上。 店里就只有两个人,一个年轻点的趴着在睡觉,一个五十多岁的人在修着手表。 五十多岁的老师傅拿下眼睛出来对时尉说道:“最近工作太多了,你可能得等一段时间。” 政策不一样了,很多人靠着胆子大都挣到了不少的钱,家里添置的那些东西也多了起来,修理店算是少数生意越来越好的国营店。 因为这东西不是谁都能做的,尤其是那些收音机手表,没有跟着师傅学过没有上过学,很难靠自己摸索出来。 时尉熟练地拿出一包烟,借着给师傅递烟的空往他的手心里塞了一叠钱。 老师傅口口声声说着忙,但店里也不像是忙的样子,东西虽然堆了一堆,但年轻人趴在那里补觉,老师傅也是慢慢悠悠的,一点看不出忙的迹象。 这也正常,他们的工资都是死工资,一天不管修理多少东西,都只有那么多钱,想让他们上心容易,但想让他们一直上心,那可就难了。 时尉给出的钱都是一块一块的,折了两下后摸着看着唬人,但其实也就几块钱。 但这几块钱也够了,老师傅一个月的工资也就四十多块钱,这可比他一天的工钱都多了。 老师傅显然也不是第一次了,但因为这才头几年,所以他的表情依然做不到波澜不惊,四处看了一下,他才跟时尉保证说:“三个小时后你来取,保证给你弄得好好的!” 时尉点点头,然后去采买其他的东西。 县城比他们镇要大一些,也要发达一些,很多镇上买不到的东西这里找找说不定就能找到了。 时尉一条街一条街地去找,一个个地去问,终于是凑齐了他要的所有调料。因为很多东西比较难买,所以时尉一次性就买了许多,回到修理店的时候,手上提着大包小包的,一下就把三轮车的车斗给添了大半。 时尉挑三轮车的原则十分简单,就是看哪个大挑哪个。他买三轮车是方便做生意的,所以后面的空间大得出奇。 三轮车被上了油漆后看着就顺眼多了,因为时尉要求快,所以老师傅只给涂了一层油漆,不过这样看着也已经够了。黑色的油漆看起来不起眼,但却是最耐脏不过了。 六个轮子全部被加上了橡胶,链子也上了油被重新调整过,车斗上的洞更是被老师傅细心地给补上了,连脚踏板也被换掉了之前的破烂木头,取而代之的则是两块新的木板。 “谢谢师傅了。”时尉虽然对这三轮车没有太多的期望,不过看到这么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的三轮车还是很惊喜的,又给老师傅塞了两根烟才踩着三轮车慢慢骑走了。 时尉不会骑自行车,但是三轮车不需要学,只是上去踩脚踏板,把握好方向就可以了。他先是适应了一下,不过几分钟,就能踩着脚踏板前进得飞快了。 买烟、买三轮车、买调味料、买煤气罐、买蜂窝煤、买锅买大铁盘,时尉忙活了一天,才带着满满一车的东西哼哧哼哧地往家骑。 时尉的身体是很不错的,虽然在学习上面花费的时间多了一些,但每天也会劈柴挑水,即便是受伤了也没有对锻炼懈怠掉,所以骑着三轮车的速度也不会怎么慢。 “呼——呼——呼——”身体虽然行,但路太颠簸,路程也有点太长了,时尉虽然算了时间,但显然自己不能一直保持巅峰状态往前走,休息一会骑一会儿,从县城回到镇上的时候,已经快接近晚上了。 “尉尉,是尉尉吗?” 大老远的,时尉就听到董许愿的声音。 “是我!”时尉大声回应。 出门前,时尉就和时长财夫妇说过要去县城办点事情,会晚点回来,但有过上一次时尉受伤,时长财和董许愿是怎么也放不下心的,老早就在外面等着了,一直看到远处有一个模糊的影子出现听到时尉的声音才把心放下来。 “尉尉,你这么买了这多么东西,还有这三轮,哪里来的?” 时尉知道他爸妈的问题一定会很多,但他实在有些太累了,没心思样样回答,只说:“这些都是买的。妈,我要饿死了,一路从县城骑回来,我脚都快不是我自己的了。” 董许愿一听就急了,感觉推着时长财让他结果儿子的活,心疼地拉着时尉往家里走:“快快快,妈今天给做了肉,你多吃一些!”她也没心思问时尉花了多少钱了,那些东西不看,单说一个三轮车就要不少钱,问了也只会让她心疼,还不如先把时尉的肚子问题给解决了。 董许愿和时长财都是勤快的人,只用了一天就跟勤劳的小蚂蚁似的将租来的屋子收拾得整整齐齐,将一家人用的东西全部搬了过来。 他们租的房子并不大,总共也就三十平面积,但一个月却要两块五,因为不通电,所以不需要付电费,但是要自己交水费。 三十平的屋子并没有隔间,一个整个屋子就只有帘子个帘子,一个是房间和客厅的帘子,另外一个帘子将里面的空间隔成了两边,时纺继续跟着时长财夫妻住,时尉依然是一人一个单独的空间。 董许愿虽然努力收拾过了,但家里的东西太多了,看着还是乱得很。 青菜之类的东西都已经被时长财拉出去卖掉了,台风刚过,镇上的人什么都缺,青菜粮食这类东西也因为这样涨了几分钱。时家的农作物在台风前就全部收上来了,可以说是损失十分小了。 尤其是田地的水好几天都没有消下去,这让董许愿十分地庆幸,庆幸他们家已经把所有的东西给收上来了。 董许愿的厨艺其实不好,她常年做的菜只有各种野菜,油也几乎不放,与其说是厨艺不好,不如说是不知道该怎么去做菜。一年到头吃到肉的机会很少,董许愿没有那么多的见识和想象力,更没有处理肉的经验,所以肉买回来董许愿唯一做的,也就是切几片自己家种的姜,一起和肉扔到水里,加一点盐,这样就算好了。肉捞上来吃,汤也不能倒,配着饭吃得也香。 董许愿平时也买肉回来吃,但因为时尉考了高分,时纺又顺利出院,双眼今天难得地去割了二两肉回来。 “哥哥,肉肉可好吃了,你快吃吧!”时纺一看到时尉就开始和他说起刚才她吃到的肉是多么多么的香,多么多么的好吃。 “那你再吃一些吧,我要留着点肚子等待会儿做实验呢!”时尉摸摸时纺的脑袋,笑着说。 “你自己吃就行了。”时家就只有时纺已经吃过了饭,时长财和董许愿都等着时尉回来一起吃,这会儿董许愿将温着的饭菜端上来,第一下就将装着肉的碗放到时尉的面前,而他们就只喝煮过肉飘着水花的肉汤。 时尉也不和他们犟,只是伸着筷子给他们一人夹了两片肉片。 时长财夫妻俩都没有拒绝,但也没有把筷子往肉上伸过。 “对了。”时长财埋头吃饭,吃到一半突然想起白天的事情,便快速地起身将十好几封信一起拿给了时尉,“今天我回村里的时候你七伯给我的,说是前天就送到了,也就是这两天咱们没回去,不然早给你了。” 董许愿不认识字,这会儿有些小心地问:“这是录取通知书吗?” 时尉拿到信封先是愣了一下,说实话,因为时间过去得太久了,他都不会投稿成功的这件事情抱希望了。 但这会儿看了一下信封上的时间,他才突然想起,这个时候的交通通行还没有后世那么发达,没什么“今天发明天到”的速度,一封信过十多天才送到手上再正常不过了。尤其是他们镇还遭受了一场台风。 “不是。”时尉说,“录取通知书还得再过一段时间才会来。这应该都是稿费和样书。” 董许愿和时长财的脸上露出失望,他们听不懂什么是稿费什么是样书,不过也好奇地问:“这些是什么?” 时尉直接拆开了一个信封,信封很大,拆开之后,一本写着《爱科学》三个字的杂志露了出来,和它一起的,还有一张汇款单,上面写着:拾伍圆。 “还记得之前我让你们帮忙寄出去的信吗?他们采用了我的稿子,这是给我的钱。” 董许愿和时长财还是一副呆愣的表情:“什么什么什么?这就是钱了?” “嗯。”时尉肯定地点头。 “这、这有多少?”时长财一脸梦幻地问。 “不知道,不过我手上的这一张有十五块钱。” 董许愿和时长财齐齐瞪大了双眼。 第24章 董许愿和时长财激动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也就只有时纺只是单纯地高兴他哥赚了这么多钱,顿时一蹦三丈高,嚷嚷着要时尉继续开信封。 时尉就继续开了,一共十五个信封,除了一开始的十五块钱,其他的信封里就没有这么多的钱了。 三块的有,七块的有,十块的也有。所有的加起来,也凑到了一百块。 现在的投稿价格基本上是千字三四块左右。时尉在寄稿子的时候怕被退稿,所有一家杂志至少是寄两个稿子的,后来写稿子改稿子的速度上来了之后,他多的就一次寄了五六篇稿子,因为是寄给同一家杂志的,所有只用一个信封,算是省一点钱。 十几个信封,是因为时尉投了十多家。那段时间他腿伤了,不能工作,家里的也没多少书给他看,除了锻炼,时尉就只能写稿,写完了一篇再写一篇越写越顺越写越有感觉,但考虑到杂志的版面就那么多,一次性寄太多退稿的几率会变大,所以时尉一连投了十多家。 他写的篇数多,所以也不涉及到一稿多投的情况,虽然这时候应该也没有在乎这个。 “爸,明天早上等邮政上班了你就去把钱给领回来然后用这钱把债给还上一部分吧。”时尉将十五张汇款单一股脑地交给了时长财。 “这钱你自己留着就好了,这是你辛苦挣来的!”时长财拼命摆手,怎么可不肯接受时尉的汇款单。 “你就拿着吧。”时尉说,“你昨天给我的钱还没花完,咱俩是什么关系,还你的我的,真没意思!” 时长财脸上明显露出犹豫地神色,然后一咬牙说道:“好,那爹明天就去还钱,告诉全村的人我时长财的儿子是有多厉害多威风!大学生就是不一样,动动笔就能赚到这么多钱了!” 董许愿也笑得合不拢嘴:“那也不看看是谁的儿子,我儿子这么聪明,肯定和别家儿子不一样!” 时纺也美滋滋地说:“爸,我明天能跟你一块儿回村里吗?”时纺自小就是个炫哥狂魔,这下有了第一名和动动笔就赚一百块的厉害实力,她能忍住不炫才有鬼呢!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的小心思!”时尉伸手在她额头上弹了一下,“那天领导们是先去了村子再到医院里来找咱们的,全村的人都知道你哥已经出息了。乖乖在这里待着养病,不需要你再回家宣传什么了,懂?” 时纺噘着嘴老大不高兴。但她的不高兴也就维持了一下,随着锅里的油香肉香味传出来,她的什么不高兴也没有了。 租来的房子面积小,但有院子,虽然是几家共用的院子,但给他们的面积也够了。 时尉拿出今天买的肉,七分肥三分瘦,洗净后扔进锅里熬油,五斤的肉将董许愿心疼得直抽抽,但同时又被馋得直抽抽。 肥肉不断地渗出油水,一点点地缩小了体积,霸道的单纯的油香和肉香将邻居勾得来了好几波。 “尉尉,还能再熬熬呢!怎么这会儿就把油渣给盛起来了!”董许愿看着还有不少可压榨的肥肉,心疼得不行,“你说你,怎么把这么多瘦肉给买回来了?” 家家日子并不好,养猪养得尽心,但是因为品种和猪草喂养的关系,一头大猪的体重并不怎么样,肥肉出得也少,加上人们肚子里又严重缺油水,所以肥肉的价格很高。 肥掺瘦的五花肉价格虽然会低一些,但对缺油水的百姓来说还是亏了的。 “妈,别急,最重要的一步还没弄呢。”时尉等猪油凉了一些,便全部倒入了一个黑乎乎的大罐子里。 因为大锅盛过大量的油,所以倒完了油后,慢慢地下面有回拢不少油。 时尉加了姜葱蒜进去炒出味道,然后将刚才捞起来的肉一股脑地倒了下去翻炒,趁着火力大,滋一点料酒和酱油,香味顿时把周围一圈的人勾得在床上翻来覆去得没了睡意。 “爸,妈,纺纺,快尝尝。”时尉已经好久好久没尝过这么香这么油的东西了,猪油渣一出锅,他就迫不及待地往自己的嘴里塞了一个。 香!酥!脆! 油的魅力很大,油渣是从油锅里泡了许久滚出来的,满满的全是油香,料酒和酱油已经味精的咸香不仅是给油渣调了味,更是将猪肉的香味放大了十好几倍,一下就把味蕾给征服了。 肥肉的部分被油炸得酥到不行,吸饱了料汁又酥又够味儿!这样的肥肉被炸了许久,一点也不腻,但又因为不像平时为了熬猪油那样附带着吃点猪油渣,恰到好处地保留住了口感,酥脆的同时保证不会发苦。 瘦肉的部分被时尉单独切出来,然后让刀工最好的时长财切成了薄薄的薄片,中途加入油锅炸得干脆,一咬就能干脆利落地被咬断,但因又不会一口一个炸,带干脆的同时带带着肉的一点点韧性。 时家一家都是没吃过什么好东西的贫苦人家,乍一吃到这么香这么好吃的东西,一家人都要被馋劲儿勾得松不开手了。 即便是最克制的董许愿和时长财也是一样。 “爸,你说这个那出卖,会有人愿意掏钱买吗?”时尉看着想吃又十分克制,但依然停不下来嘴的父母问。 “肯定会!”时长财没有一次是如此坚决的,“只要卖,就一定有人买!” “那明天我们就开始卖这个。”时尉拍板,“妈,我昨天让你们去铁匠那边订的东西弄好了吗?” “弄好了的。”董许愿说着就给时尉拿出了一个长条形的木盒。 木盒是时长财做的,四四方方的一个盒子,看不出什么出奇,但这盒子的盖子却有两个。 一个是平滑的木盖,而另一个,则是每隔一厘米就有一片刀片的盖子。 猪油渣卖是真的不好卖,这时候他们不可能买到精确到克的秤,即便能买到,那成本也太高了。 但是猪油渣这种东西,按斤卖没人买,再少了也买不起,所以时尉想了个办法。 把葱姜蒜挑出来后将这些猪油渣放到木盒里给压成长条状,再换上有刀片的盖子,往下一压——整整齐齐大小一致的猪油渣片就出来了。 他定价也不贵,一片五毛钱。 五斤五花肉能做出八块钱的猪油渣,差不多在把本钱赚回来的基础上再赚个一两块,但同时,他们还能留下一大锅的猪肉。猪油可以拿去卖,大勺七毛钱钱一勺,小勺五毛钱一勺,绝对有人会买!卖猪油的钱可就是白赚的了! 时尉算了一下,六块钱的成本,他们大概能赚出十五块钱。这可就比之前的腌萝卜和茶叶蛋生意要好多了! 说道茶叶蛋,时尉顺便把今天刚买的炉子给拿了出来,点上蜂窝煤,将家里之前煮茶叶蛋的汤汁给倒进锅里,又加入了许多今天买来的调料。 “妈,你今天买了多少鸡蛋,全部煮了吧,明天就用这卖。”加入新调料的味道更香了,光是闻着这味道就知道东西好吃! “能行吗?”董许愿有些担心,要知道,她今天可是一口气买了十五斤鸡蛋,准备要卖三天的呀! “明天咱们就骑着小三轮,走街串巷地卖,小锅咕咚咕咚地飘着香气,但凡是兜里有点钱的,能拒绝得了这个诱惑吗?”时尉问。 董许愿果断摇头,说实话,要不是她天天闻这茶叶蛋的味道,她现在也要流口水了。 时尉订的小锅虽然小,可深度够,一口气放一两百个茶叶蛋没问题。到时候只要有人坐在后头把手往锅盖上压一下就不怕汤洒了。因为时尉买的这个锅足足有半米高,放了百多十个茶叶蛋和没过蛋的汤之后,依然有空间让水晃荡着。 除了猪肉渣和茶叶蛋这两个主打肉味和香味的重拳,时尉还有一个武器——红薯糯米球。 时尉不仅买了糯米粉回来,还买了糖、红豆还有芝麻。 糯米粉加红薯揉的面团本来就带着甜和红薯特殊的自然清香,红豆加糖闷煮得软烂碾成泥,又沙又甜,外面再裹上芝麻,香得让人心肝乱颤。 红薯和糯米的组合很是香软,但是外面经过油炸后,就变得很是香脆,咬下一口,第一个感觉就是脆,然后就是甜软,因为脆皮和软软的面皮是无缝连接的。带着芝麻的香气和红薯的香甜咬到中间,又会因为红豆的沙和甜加深了幸福的感觉。 甜是一种无人难抗拒的味道,有人可能会不喜欢甜,但绝不会讨厌甜。 时尉知道现在根本没有致癌和卫生的概念,化学用品有毒有害的调味品都能大大咧咧地说出来写出来。 但时尉如果不知道,那他就无所谓了,可知道了,就狠不下心去这样做。谁都是爹生娘养的,自己的身体是身体,别人的身体就不是了吗? 因为炸红薯球要用到油,所以时尉特意和时长财叮嘱了,油用过一天后必须换! 把油倒掉是不可能的,但因为他们家有做猪油渣的生意,正好把油换下来卖,再用新油炸红薯球。至于拿来卖的旧油则跟买的人告知一声,买卖随意,价格也随之降两分钱。 第25章 时尉蹬着小三轮,后面坐着时纺和董许愿,只要他们经过的地方,顺着白烟飘出来的,是霸道又勾人的香气就飘进了他们的鼻子,飘进了他们的胃里,飘进了他们的脑子他们的记忆里,勾得他们神魂颠倒,不知不觉地就掏了钱买了东西。 时纺跟着就是在家闲着无聊没事干,她乖巧地跟在时尉的身边帮着时尉收钱。 一天的忙碌过后,三人抱着一大盒钱回家。 “三十五块一毛钱,三十五块两毛钱……三十五块八毛钱,三十六块……哎呀哎呀,哥哥我又数错了!”时纺乐得在床上直打滚,“怎么这么这么多钱呀~~~~~~~” “嘘,纺纺小声点!”董许愿有些害怕地看了看四周,生怕有人知道他们家的钱或是听到他们的谈话声。 茶叶蛋一个两毛二,猪油渣一片五毛钱,红薯球一个卖两毛钱,再加上卖掉的猪油,一共拿回七十八块四毛六。刨去成本,今天一天赚了四十多。 董许愿拿着钱心肝都在都,手都觉得不是自己的了。 四十多块钱,别人一个月的工资哪! “妈,冷静点,今天咱们准备再多一些,明天能赚更多钱呢!” “该的该的!”董许愿把钱收好站起来的时候还有些晕,但她一点都没有不开心,只觉得这种天天眩晕的日子能再长一些。 董许愿抽了二十块钱准备去买肉和鸡蛋,想了想又抽了十块钱,然后又咬咬牙再抽了十块钱。 做红薯球的材料不需要再买,但鸡蛋和猪肉却是不能少的。 肥肉的价格要高,瘦肉的价格要低一些,但如果是五花肉的话,那两斤五花肉要比肥肉瘦肉混起来买的价格还要低一些。 国营的肉联厂收猪卖猪的价格都是一样的,且要搭上肉票,现在有私人会卖肉厚,肉联厂的生意就不好了。 时尉之前拿着几包烟几块钱打通了关系,不需要肉票就能卖上一些肉。私人卖的肉可能会比肉联厂更方便质量更好一些,但因为他们收猪的价格就要高一些,所以卖的肉价格也更高。两个比较起来,还不如去找肉联厂的工人拿个“内部优惠价”。 肉联厂工人大多被拖欠着工资,日子并不好过,他们要生活,自然得变通一些,所以对这样的事情厂子的领导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因为时尉要长期定肉,还免费送了一些骨头。 骨头内脏虽然没猪肉那么值钱,但多少也是钱啊!这是白来的便宜。 骨头是能熬出油的,虽然麻烦了一些,但很多人都靠着买便宜的肉骨头来让一家子多点油水。 董许愿拿着骨头一回来就给就熬了锅奶白的骨头汤,没加一滴油,煮出了好多油花,再把青菜萝卜往下一扔,又香又鲜。 “时尉他妈在吗?”一家人正美滋滋地吃着晚餐,外面突然来了一个和六七十岁的老太太。 董许愿一抹嘴巴就马上出去了。 “你好,我就是。有事吗?” “是这样的,我听我们家邻居说,你这里卖猪油,现在还卖吗?” “卖的卖的。”董许愿照着时尉教的说,“我家的猪油之前炸过东西,可能有些味道,介意吗?”因为这个,他们今天的猪油都没卖多少出去,还剩好多呢! “不介意不介意!”老太太几乎是笑开了花,连忙说,“我就要这个我就要这个!” 董许愿不知道老太太为什么这么高兴,跟捡了天大的便宜似的,但他们能卖钱就好了,不去追究这个。 出乎时尉预料的,他本来以为买油的人不会有多少,毕竟能自己买猪油回去熬,但他们一说这是之前炸红薯球用过的油,买的人一下就多了起来。 油,尤其是动物油是很吸香的,炸过红薯球的油很香,比他们自己熬出来的猪油要香多了!而且还带着点甜!只要往菜上门滴几滴,舌尖就好像多了一丝甜味,菜的味道也好上了许多,尤其很多人都是直接把菜水煮了吃的,最多就是滴几滴油,又或是把菜捞出来加点盐,加两滴油拌凉菜。 但是加了时尉他们的油后,本来平平无奇的水煮菜就香了很多很多! 知道了猪油火爆的理由后,时尉有些哭笑不得,猪油确实香,但香也有程度,如果不是大量用的话是分不出那么点区别的。他们觉得香,说到底还是因为心理作用。 第二天时尉就不被允许跟着一起去卖了,董许愿和时长财出门,时尉则带着时纺待在家里。 “你一大学生,跟着我们出去干嘛?我不管你是睡觉还是写字,就跟家待着!”时长财骑上三轮就跑了。 时尉也知道时长财不愿意让他跟着,是因为受罪。猪油渣冷了才是风味绝佳,香味虽然比不过刚出锅,但吃的话还是冷了吃更棒。 而茶叶蛋和红薯球都得是香喷喷热乎乎的才好吃,尤其是茶叶蛋,他们必须要不断地用香味吸引人的注意力。 大夏天的往三轮车边上一站就十分地热,茶叶蛋咕咚咚地冒热气,油锅虽然不冒热气,但油的温度比水蒸气的温度可高多了,一不小心就容易烫伤自己。 油锅虽然有密闭的盖子,虽然接的是可是随时开关的煤气桶,但危险也不小,受罪又受累,时长财和董许愿都不乐意俩孩子受这个苦。 时尉没办法,他的倔都是从他爸妈那遗传过来的,俩人加起来的倔可比他和时纺的闹来得厉害。 “走吧,陪着哥赚钱去!”时尉之前以为送出去的稿子都不行了,所以有段时间没动笔了,现在拿到钱,算了算退稿率后,觉得还算不错,所以准备继续写下去。 主要还是投稿这件事比较灵活,哪里都能写稿,最后只要把信一寄出去,等着收钱就可以了。 时长财和董许愿埋头赚钱,时尉埋头写稿,在忙碌中,时间就过得十分快速了,等录取通知书下来的时候,时尉一下都没有反应过来。 时尉的通知书特意被领导打过招呼,填的地址虽然是时家村的,但却是直接被邮递员镇长先生他送到现在居住的屋子的。 “哈哈哈,少年出英才,时尉小同学,不骄不躁很好很好!”镇长笑得脸上的肉都抖了三抖。他从十几岁就进了领导班子,从最底层开始,一转眼也在镇长的位子上做了八九年了,眼瞧着没有再往上升的机会了,但突然多了一个时尉这样的潜力股,可不得让他多高兴高兴! 时尉本来在屋子里写着稿子,听着敲锣打鼓声出来,看到是镇长,心里就明了了。 “还是国家栽培的好,也是因为有镇长您的鼓励和宽容,我才能被燕大看上。”时尉也是笑容满面地和镇长互相吹捧。他上辈子是从一无所有做起的,虽然做不成一点没节操地舔狗,但是商业互吹的功力还是一点不少的。 家里没什么好菜,父母也不在家,时尉想招待也没那个身份和规矩,镇长有心结交时尉这个未来干部,也不在意有没有肉菜酒席,看到他们家的窘迫,镇长哈哈一笑,寒暄了几句就借口公务繁忙便回去了。 镇长一来一走,这阵仗可一点不小,上一次时尉考了高分,镇长他们虽然也是高调出动,但因为通知书还没有正式下来,大家八卦得也有限度。 之前八卦归八卦,但通知书没下来,总归是有“牛吹上天最后跌下来摔死”的惨例,但通知书下来就不一样了,这就是真真切切的首都名牌大学生了!没看到连镇长都亲自来恭喜了吗! 大家对大学生的想法还没那么多,就是一个——铁饭碗,当干部的! 以前说是当工人好,工资还比同级的干部多一截,但现在很多工厂连工资都发不出来了,还说工人好吗? 大家把金饭碗从工人那里转开,开始觉得干部还是真真儿地好呀!有身份有地位说法有分量,还不怕拖欠工资! 董许愿和时长财听到消息着急忙慌赶回来的时候,时尉已经被一群又一群热情且大嗓门的邻居们给淹没了。 时纺倒一点不觉得人多人吵,她恨不得人再多一点才好。 小姑娘仰着脑袋,挺着小胸脯一脸的自豪臭屁:“时尉就是我哥!你们知道时尉是谁吗?” “我知道我知道!我妈说了,时尉是文曲星下凡,被他摸一下,考试就能考满分!” “我也知道我也知道!” 小屁孩们伸着手争先恐后地抢答。 “你们知道就好!”时纺傲气地说,“我可是时尉的妹妹,你们都得听我的,谁不听我话我不让我哥摸你们!” “听话的听话的!”小屁孩们立刻就喊,“纺纺老大好!” 时纺学着她们之前的校长那样,双手背在后面,挺着肚子慢悠悠地那里踱步:“不错不错,都是些好孩子!” 董许愿没空管时纺,时长财还没把三轮车停下来,她就跳了下来,然后拨开人群冲到里面,嗓门大得出奇:“尉尉,通知书呢?给我看通知书!” “时尉妈呀,你可真是个福气人儿啊!我第一次瞧见你的时候,就觉得你不一般,看现在就证明我的眼光错不了吧!” “时尉妈的额头饱满,人家有福气还用得着你说呀!” “错不了错不了,时尉妈就是个享福一辈子的命。咱前半生过的稍微差了那么点,但儿女双全老公体贴呀!后半辈子又有出息的孩子可以依靠,以后这福气可不得把咱们镇的天都给捅破了去呀!” “……”董许愿一过来,街坊邻居们喋喋不休的恭维话就停不下来,母子俩根本没有说话的空,只能是先她们寒暄完才能休息会儿喝口水。 时尉累极了,那天骑着满满一车的东西从几十里外的县城回到这里都没这么累的。但时家其他仨就看不出来疲惫了,说了一下午的话,一个个依然是红光满面眼神锃亮,说不出来的精神饱满。 “我的好儿子,好儿子诶!”董许愿都恨不得抱着时尉亲了,连今天东西没卖完她也不忧心不犯愁了,吵吵着就要给一家人张罗大菜! “妈,不用这么麻烦的,多弄点蛋,多烧点肉……” 时尉话还没说完,一个矮胖的身影就出现在他们家门口。 “请问时尉同学在家吗?” 来人身高不高,衣服破旧且脏,但手脚都是干干净净的,甚至是有点白胖,脸上带着一副眼镜,腋下夹着一本书。 “您是?”董许愿迟疑地开口。 “我是时尉的老师,姓许。” 这时候的人大部分营养都跟不上,没几个是长得高的,许老师也一样,他的身高不高,最多一米六五顶天,但是他的体重可不轻,虽然只有一百三,但在这个年代,已经是妥妥的胖子了。 时尉已经记不清当年的许老师的模样了,但是会在这时候出现的人,除了那个“许老师”没有别人。 时尉的眼神冷了下来。 许老师是个精明的生意人,但却不是一个好老师,在他的手下,所以的分数所有的优待都是可以换的。 所有的学生照着给他的“进贡”分等级,红包包得越大,分数越高,从不包红包的,则永远处于“倒数”的地位。这个年代的老师手里握着生杀大权,没有人敢质疑这么一个八面玲珑的严厉老师,也没有孩子去质疑他的分数,因为他们知道,即便是质疑了也没有用。 大部分学生都是穷苦人家的孩子,即便受了委屈,也不太会找父母出头。大人天天忙活着填饱一家子的嘴巴,性格难免会暴躁一些,对小孩的管教也是以打骂为主,告了状说不定会被自己爹妈揍一顿,即便爹妈跑去找了老师,老师的一张嘴也能把家长怼得说不出话。 唯一的例外大概就是时尉了。 时尉的学习好,不仅是许老师教的这一门数学好,其他的成绩也好得不行。高中入学的第一次考试,时尉其他功课门门满分,就许老师一个给了十几分,心疼得让校长呼吸困难,把时尉叫过来好一通劝导,让他好好学数学,结果却被校长发现考试成绩是随意给出的分数,把许老师叫过去大骂一通! 许老师在校长那里挨了一顿骂,不敢再对时尉的成绩做手脚,但是明里暗里地对时尉很是排挤,每一节课不罚下时尉心里就过不去。 时尉和许老师的梁子不是一天两天,和班里那些公子哥的矛盾也不是一天两天,时尉嫌许老师没文化,只有小学毕业的许老师不仅没文化,而且懒,上课从来都是随意应付,时尉自学都比他懂得多。年轻的时尉有所有年轻人的特点——年轻气盛,不仅是课下,连课上都跟许老师杠了不止一回两回,好几次都闹到校长那去了。 时尉年轻,且成绩好,是校长的赌注,回回向着时尉没话说,但许老师家里也有些背景,他和他爹都是改革小队的一员,紧随着政策弄死了不少臭老九,又紧随着政策风风光光地进了学校当老师。 校长也是当年被他折腾过的一员,对他有种说不出来的畏惧,骂归骂,但却不敢把他给开除了。尤其许老师编制在身,校长的权利还没大到能把他给开除掉。 上辈子,也就是时尉傻,才被许老师忽悠得对他改变了态度把他当恩人看,但现在的时尉已经不是傻时尉了。 “许老师,你怎么有用来了,新高一可马上就要上学了,你不去家访敲诈点钱出来呐!”时尉说话十分不客气,将满面笑容正准备邀请老师进来的许老师弄得十分尴尬。 “尉尉!”董许愿不满地拉拉时尉的袖子,低吼道,“说什么呢你!” “妈,我就没说错!”时尉表现得就像个不服气的叛逆少年一样,大声地说,“就是他,就是他把我志愿给改了,我那么好的成绩,他想让我连大专都上不了,要不是我们校长细心,我就要被他害死了!” 时尉故意含糊掉过程,没说他是把他的志愿给改高了,就只说他把自己的志愿改了。 “你、你!”许老师没想过时尉这么不给面子,他们俩的宿怨破深,但在班级以外的地方,还是能做个塑料师生情的。 时尉中午收到录取通知书,前五分钟围着的邻居们才散,这会儿也在家八卦着呢,老房子没有隔音的功能,时尉一吼,很多邻居都探头探脑地注意这里了。 “你别血口喷人!我从来没有想过害你,我是一个老师,一个光荣的人民教师,我做的都是为了你好的!”许老师痛心疾首地说,“我辛辛苦苦、呕心沥血、毫无保留地将自己所有的知识全部教给你,可是你呢?你——” “许老师。”时尉一下拔高了声音,脸胀得通红,眼里的血丝根根分明,脖子上的青筋也鼓了起来,“你上课教什么?教一加一等于几吗?连数学书上的字都认不全,你有脸说这些吗?” 时尉就像是断了理智一样的疯子,不断地质问:“一个班六十二个人,哪一个的数学成绩是真的?我们是高中生!不是小学生!您觉得我们做着小学生的一乘一合适吗!” 时尉将早就准备好的试卷拿出来,全部洒到空中,和偌大的“100”同样起眼的,是大片的空白。 许老师没本事,他也从来没想过进取,每天上课不是找没给过红包的学生的茬,就是睡觉,一本数学书,比他们这些学生干净了不知道多少倍。 老师们也不是不知道,但都不敢得罪他,他整人的手段多得是,哪个老师也不敢去触他的霉头。 试卷飘得满地都是,大大的试卷上没几个题目,即便是有题目,也都简单得让人发笑。 现在的试卷都是老师自己出的,尤其他们这里落后,花钱买习题对许老师来说更是和割他的肉一样。所以他的做法也简单,就是随意糊弄,想考试就考试,爱怎么出题怎么出题,爱怎么给分就怎么给分。 反正家长只会说:你这次考试考了多少? 而不是说:把你试卷拿来我看看。 所以七八年了,他的小把戏依然屹立得稳稳当当。 许老师慌张地满地找试卷,但这么多试卷,是时尉特意收集的,还从他那些同学那里拿了好多,扔得时候他扔得有散,并不是能够一时半会儿就能捡得完的。 “咦,这些答案都一样,这么分儿不一样啊!”有一个邻居惊讶地说。 听他这么一说,好多人也跟着一起捡起了试卷。 “是诶,这351+34就是等于385啊,怎么还给打了个叉,给了二十三分啊!” 门外的议论声顿时就大了起来。 时尉的眼睛更红了,他大声地喊:“还不是因为没给他送钱呗!” “这不是我一人的卷子,有好多同学都和我一样,家里穷,没钱给他送红包,他就不给我们分数,随便地打几分,然后把我们扔到一边。像时小小、董建安……他们就是这样的,在许老师手里,数学永远上不了三十,可是高考呢?他们都考到了六十分以上!” 时尉继续爆料:“许满、林兼……这些人,给许老师送了红包,个个成绩在九十五分以上,一到高考,连十分都没有!” “如果只是这样就算了!他还改我们的志愿!他把我志愿改成石常男子技术学院,如果不是我们校长细心,把我的志愿改成了燕京大学,我这辈子就毁了!” 时尉上辈子也是很久以后才知道的,许老师给他该过两次志愿,一次给他改得稀烂,但后来想着,让时尉有大学上太便宜了!他是非常坚定的,连破烂大专也不想让时尉上!所以才把志愿改得十分高大上,因为他坚信时尉的分数肯定不高! “不是!”许老师什么镇定都没有,飞快地说,“是我,是我把你的志愿给改成燕京大学的!如果不是我,你能拿到燕京大学的通知书吗?做梦吧!你得感谢我!” “不!”时尉坚决地说,“是校长,是校长慧眼识珠把我的志愿重新改过的,他不忍心看到我被你陷害,所以才帮我改了志愿!不信的话我们把志愿表调出来看啊,上面有两次更改过的痕迹!” 时尉这话是真的,任谁去看都能看到两次更改的痕迹,但是经过他这么一说,把许老师给打成了好人的形象,把校长的形象给无限拔高了。 只要校长不是傻子,他一定会认下这个功劳,有了这个功劳,他不仅能借机把许老师给开了,还能接着这个名头大肆宣传,拉来更多的优质生源,拉来更多上头的资助。 时尉在上一次领导们到来的时候就给他们暗示过,结合那时候的表现,他们也只会觉得校长害怕被许老师报复虽然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即便猜到了真相,也只会把真相模糊过去,照着时尉和校长的话来。 一个校长,一个未来的干部,犯不着让他们为了一个许老师把这两人给得罪了。 “王八蛋!”董许愿和时长财一开始还觉得时尉不对,但一听时尉这么说,他们第一个被愤怒烧掉了脑子,扑上去又是打又挠,骂声和哭声交混在一起。 “你给烂了心肝的龟孙子!我们家时尉怎么你了,你要这样弄他!”董许愿越想越难过,她儿子是受了多大罪啊!董许愿一边骂一边哭,手里的动作一点都不清,把许老师的脸皮都给抠破了好几个地方。 “好哇!”这时候有一个围观的人也扑了上来,“我说我儿子为什么过了大专线却没有学校给他发通知书呢!一定是你搞的鬼!王八蛋!还我儿子的未来!” 如果那个邻居不跳出来,其他人也就是看个热闹,以后多个谈资,但是这个父亲一把这个怒吼给喊了出来,大家就浮想联翩地把这个恶劣后果代入自己了。 一想自己的儿子女儿被这种人耽误,自己的享福日子就没有了,大家都是怒从心起,一起扑上去打。 时尉满意地看着院子的闹剧,这也就是他们搬来不久,关系不亲密。今天的这场戏要是发生在时家堡,许老师就别想四肢健全地走出村子。 一场大戏在警察匆匆赶来后才算是落了半个幕,许老师走的时候,一瘸一拐,脸上血迹斑斑,董许愿的指甲盖里还留着不少从许老师脸上抠下来的脸皮。 许老师虽然走了,但是董许愿和时长财却没能那么快平静下来,抱着时尉直哭,直说让他受罪了。 时纺更是抱着时尉的大腿哭得直不起腰。 时尉有些头疼,没想到因为惩罚许老师,会把自己一家弄得这么伤心。 “好了,今天是我们的高兴日子,不哭了,还要吃大菜呢,妈,我要吃鸡蛋,要吃肉。” “做做做!”董许愿感觉站起来洗洗手准备忙活。 录取通知手到手后,时尉家里的客人就没有少过,有街坊邻居,也有村里来的长辈,一波一波的,白天董许愿和时长财还要出赚钱,时尉就要和时纺一起在家里接到,好在这样的日子也不长,等前头的兴奋过去就好了。 大家又开始关注起了许老师,自打上一次时尉把许老师的所作所为曝光后,事情闹得很大,基本上是周围几个镇都知道了,校长借此撸掉了许老师的编制,打发他滚蛋了。 要知道,公家的饭碗之所以叫铁饭碗,那是因为有了编制就不怕下岗了。 但不怕下岗,也有一个条件,那就是不作死。 还没等许老师有所报复,上头就来人找许老师约谈了。 白天被什么约谈,晚上被愤怒的家长们套麻袋,每天时尉一出门就能听到昨天许老师又在哪里被打了。 燕京大学要求二十五号报到,从三水市坐火车到燕京要两天,所以时尉最迟也要在二十三号准备好赶火车,时长财问董许愿拿钱给时尉买火车票的时候,时尉赶紧说:“爸,记住,买四张的火车票。” 时长财吓了一跳:“买这么多干嘛!” 时尉指指自己,指指时纺说道:“之前我不是说过吗?要带纺纺去看病的。论起医院,还有哪里比燕京好?” “这、这……”夫妻俩的脸上明显露出犹豫和不舍的神情。 “尉尉,一张火车票可要二十三块半呢!”四人就是九十四了,将近一百。 加上时长财夫妻和时纺还要回来,那就是一百六十多。光是往返的车费就得一百多,要是再算上住宿费、医药费,那这钱可就要花海了去了。 “那也得花!”时尉拿出一沓子钱来,有这几天专门去银行换的大团结,但更多的是一堆散钱。 “之前你们给我的六百没花完,再加上这些天这么赚的钱、还的债,咱们手里一共有五百。”骑着小三轮出去卖东西很赚钱。 之前时长财和董许愿推着小木车一天就能赚十多块,升级成小三轮后,夫妻俩叫卖的范围就更远了,香气也更诱人,卖得价格也高,他们挣得就多了,这才不久就已经把之前的本钱给拿回来了。 另外,时尉的稿费也有一搭没一搭得来,所以不知不觉间,他们还完了债务不说,还攒起了钱。 “但这钱、但这钱……” 时长财和董许愿看着一言不发努力降低自己存在感的小闺女,说不心疼是假的,但一想到几百块钱的可能花费,他们又心疼得缓不过来。 夫妻俩一辈子没见过大钱,这么多年咬咬牙把时纺养大已经是很不容易了。 “哥,我不去燕京。”小姑娘突然站起来说,“我想吃鸡蛋,想吃肉,不想去燕京。哥,你自己去吧,你已经是个大孩子了,要学会勇敢的!” “瞎说什么!”董许愿红了眼眶,泪水涟涟地把小闺女抓到自己的怀里打了两巴掌,“不许乱说话!” 他们这一代的人重男轻女,这一点时长财和董许愿从来不否认,给时纺花得钱可能更多一些,但在他们心里,时尉更加重要。两个孩子,说什么一点都不偏那是一点不可能的。 但小闺女也是人,他们也是把小姑娘从小养到现在的,看着她小耗子似的长到现在和他们腰一样高。那么听话,那么贴心。 “哇——”时纺被打了屁股,猛一下就哭了出来。 听到闺女哭,董许愿也忍不住掉了泪。 “他爹——”董许愿伸着拳头在时长财的背上狠狠锤了两把。 “我没说不给纺纺看病!”时长财红着眼睛喊,“钱哪里来!咱们走了,回来还能有这么多钱赚吗!能吗!” 他们的技术说不上多么高深,别人虽然不知道,但多琢磨一下也能琢磨出来,现在除了那茶叶蛋的味道远远赶不上他们,红薯球和猪肉渣的生意已经没那么好了。模仿的人大有人在,价格还比他们要低好几分。 也就是他们家顶着“状元郎”的名头,不少人觉得时尉就是吃过了才能够这么好的脑子的,所以利润也还算客观。 “走吧。”时长财突然说,“你们仨去,我在家继续做生意。” 时长财快速地抓出了一把钱,也不管别的,直往火车站去。 时尉皱了眉头,等时长财回来的时候想再劝劝,但时长财表现得很坚决。 四人在燕京的花销可不会小,少一个人去就少花点钱。 “那纺纺和妈回来的安全怎么保证。”董许愿的力气不小,她是干惯了粗活的,但力气再大,她也只是个女人,还带着个小孩。现在到处乱七八糟的,多一个男人,就多一点震慑。 “让你妈睡觉的时候多带把刀!”时长财咬着牙说。 如果可以,他也是不想让自己老婆闺女受这个罪的,但生活就是这样,有很多的不得意和无奈。 “爸,我不是说了吗?等我们回来之后,我们就不干这个了,换一个更赚钱的生计。” “那现在也不能耽误。”时长财就是死犟着不听。 董许愿抱着时纺沉默着,她看时尉还想要说,便赶紧拉了拉他:“尉尉,你别把妈想得那么没用,我很厉害的!闹灾荒的时候我能一个打俩呢!” 董许愿不觉得自己带着孩子出门有什么,她很小的时候就四处流浪了,年轻的时候她身上有一股狠劲儿,因为自己知道随时可能会死,所以她打起架来是不要命的,就这样一路逃一路打,活到了时家村。 时尉不说话了,自责和愧疚漫上他的心头。 重生之后,他的心态一直有点不对,父母和妹妹就是他一辈子的心结,所以重生之后,他对他们在乎得不得了,也一直不想用什么激进或者猛烈的方式改变,连赚钱都是不温不火的。他贪恋着这段和家人重聚的时光,但同时也拘禁了自己。 时尉的沉默一直到他带着董许愿和时纺踏上火车。 “尉尉,是爹没用,没能赚够钱,没能给您足够好的生活。爹改,爹慢慢改。”时长财和董许愿结婚结得早,今年虚岁才四十二,但头上的短发却已经是白丝占据大半江山了。 时尉看得心酸,心里又涌起懊悔,他的心理年龄都已经是比他爹还大的老人家了,怎么身体怎么不争气,说赌气就赌气呢! “爸。”时尉抱住他能算得上是白发苍苍的老爹,鼻子喉咙堵得慌,“你没错,是我魔怔了。是我不好。” “你好的。”时长财对时尉这样的亲近很不适应,他是万千华国父亲的一员,对孩子的爱从来不放在嘴上,连话都少,但却将自己一辈子的奋斗目标都放在让孩子过得更好上面。 “我这一辈子,最大的成就就是生了你!”这是他能说出最露骨的话了。 广播开始催促,时尉沉甸甸地上了火车,然后看着他的父亲一点点变小,一点点消失在他的视野里。 时尉、时纺和董许愿身上都偷偷塞满了钱,除了本来就有五百,还有时长财到处去接的五百。 这一次的乡亲们知道时尉要去上大学,家家出钱凑了六十六块钱的红包祝他一路顺风,又知道要带着时纺去看病,借起钱来也很爽快,一家十块一家二十地凑,就给凑了五百。 上一辈子,因为时长财的被骗走了所有的钱还没有人信,大家闹得挺不愉快的。借钱给时长财是好心,又不是非逼着时长财还,他那样的做派让不少人心里都嘀咕了起来。 虽然事后想想觉得时长财不是那种想要耍赖的人,但因为之前撕过一次,所以原本的好关系多多少少也有了裂痕。 “妈,你们俩坐里面吧。”时尉的票是镇长帮了忙的,三人的票连在一起,还是坐票。 一天两夜的硬座不是多么舒坦的事情,但比起大堆只能站着的人又要好上一些的。 “纺纺,醒醒了,咱们到了。”火车到燕京的时候正好是七点多,时尉和董许愿提着大包小包地下车,时纺一手一个拉着时尉和董许愿的手顺着汹涌的人群从窗户往外跨。 火车窗户上人来人往,不是有人往里面扔行李往里面跨,就是有人往外跨。 这没办法,这时候的火车路线并不多,列车场次也不多,他们一节车厢里一两百个位置,但能塞下三四百人,跟沙丁鱼罐头似的。 他们这班车今天晚点了,本来是三点钟到的,但晚了四个多小时,正好不用让他们往候车室睡。 “走吧,咱们先去吃早餐。”出了火车站,时尉拿过董许愿手里的包,让董许愿能好好看着时纺。 董许愿一路张望着首都的风光,每当有一个外国人走过的时候,她和时纺总要大呼小叫地瞪大双眼。 “诶,乡下来的!把钱交出来!”时尉带着时纺和董许愿从早点铺一出来,就有十多个流里流气的小流氓堵住了他们去路。 为首的那个把腿往墙上一踩,抖腿抖个不停,自以为帅气地甩了甩头发,拽拽地说道。 时尉眼神一冷,看着眼前的这些人,计算着从那个地方开打才好。 严打从去年开始,但因为社会上的小流氓着实有点多,抓了一波又有一波,所以这时候的风气治安都是比较差的,只要出门,大部分都会在身上藏点武器,不仅有刀棍,还有木仓。 给钱是不可能的,他们的每一分钱都是辛苦钱,董许愿连五分钱一碗的粥都舍不得喝,怎么可能会把钱乖乖地交出来给他们。 时尉的虽然带了刀和铁棍,但毕竟是在首都,时尉就怕遇到带着枪的小流氓。所以在这些人出来的第一时间,他没有直接冲上去。 时尉上前一步,护着时纺和董许愿后腿一些,故作慌张地问:“给了你们钱,就能不打我们吗?” 董许愿拼命拉他衣服,但是时尉不理。 “傻逼!”一个空的可乐瓶飞了过来,正好砸中小流氓头头的头。 玻璃的瓶子碰到脑袋,未喝完的褐色液体与红色的液体齐齐溅了起来。 时尉虽然一开始就做好了准备,但没成想还有这么一出,以为这些小混混的仇家过来了,怕被卷入两方的斗争,赶紧护着时纺和董许愿往后退了一些。 “是谁!”小混混们显然也觉得是自己的仇家来了,顿时抽出了大砍刀那长铁棍,往后看去。 时尉正准备带着董许愿和时纺逃,但脚刚刚迈开,他就愣出了。 少年人肆意的笑容挂在脸上,黑色的碎发被发吹的微微飘起,露出了一双深黑入谭的眼睛,又黑又冷。 他的长腿一脚踩在自行车的脚踏板上,一只长腿随意地垂下来抵在地上,既闲适又懒散。但他手里的黑色手木仓却一点也不懒散。 “路……远之……” 作者有话要说: 正式禁木仓是在96以后。以前是非常危险的,因为没有管制刀具这么一说,上火车都不需要安检的。我听我爷爷说过,那会儿时候晚上都是不敢出门的,躲在家里还能听到有人拿木仓开干的声音。 第26章 对时尉来说,路远之是他生命中最感激的人,可惜好人的命总是不长的,在时尉和路远之认识的第三个年头,路远之死了。 在死后的一个月,腐烂得露出白骨的尸体才被人发现。那时候的时尉还沉浸在残废的残酷现实中,他的腿没有了,父亲重伤成了植物人,最好的兄弟也死了,他说不出来自己是什么感觉,只觉得世界都是灰暗的,所有人都抛弃了他。 “谢谢……还有,你好。”时尉的声音低低的,除了他自己没人能听清。 上辈子的时尉欠了路远之无数个谢谢,他想过很多次要努力上进,然后加倍对他好,可是在也没有那个机会了,一切都终结于那个炎热得蚊虫乱飞的夏天。 “臭小子,能算什么鸟,竟敢这样对我老大,你是想死吗!”离破了脑袋最近的那个小尖脸混混愤怒地叫嚣道。 “我死不死不知道。”路远之嘴角上扬起一个微小的弧度,眼神未变,一点不在意这十几个人的危险,“但你们一定会死几个人。” 冷静的声音慢悠悠的,从他一点没想着要骑着自行车逃走或是下来的动作就能看出来,他是没把今天的这场打劫当成什么的。 “你!”小混混们立刻被激怒了,扶着他们混混投资的一个爆炸头从老大的身上迅速地掏出了一支黑色的……木仓。 混混们虽然混,但他们不是傻子,看到路远之的木仓不显害怕,那不是不怕,是因为他们心里明白,一支木仓对上一支木仓,一个人对上十几个人,胜率大的只能是他们! “嘭——” “啊——” “嘭——” “啊——” 两道巨大的声响同时响起,路远之的木仓不是就摆摆样子的,他在小混混将木仓掏出来的第一时间就开了木仓。 木仓不管有没有拉保险都容易走火,区别的只是概率大小罢了。小混混是没把胆子一直把没上保险的木仓贴身放着的,所以在他们将木仓掏出来的时候,还需要动手把保险给拉开。 路远之知道木仓的厉害,又怎么会碎一地送他们这些时间呢?所以在小混混们把木仓掏出来的第一时间,路远之就动手了。 第一声木仓响打在前面障碍上,大腿边缘被打穿了,血咕噜噜地往下挂。 小混混疼得在地上打滚,少了障碍,路远之又是一木仓,正中拿木仓人的手腕。 因为疼痛,手木仓就这么掉了。 “妈,纺纺,你们躲到角落去!”时尉抢在混混们反应过来前冲了过去,因为时间不够,所以他只能是先一脚将木仓踢得远了。 “快抢!”有混混大叫了起来,一群人开始冲上去疯抢。 时尉踢的时候注意了方向,对他自己是有利的,路远之在后面开木仓,一连打伤了好几个人的大腿。这让小流氓们更害怕了。 木仓是他们的勇气,但现在他们没有木仓了,什么勇气都没有了。 “都不许动!”经过一番抢夺,时尉也受了点伤,但最终还是拿下了这把危险的武器。 “我的木仓法可不好,要是出现往腿上开木仓最后却飞到头上去的惨剧,那我可不管!” 时尉的身上沾着血,有自己的也有别人的。他的眼神慌乱,手却很稳。 混混们在外面混的日子也不是一天或是两天了,但恰恰是因为混久了,他们才知道这种新手的厉害。 和路远之那种一打一个准的人不一样,时尉这样的新手开木仓全是乱来的,他们不怕路远之把他们弄死,但是怕在时尉开木仓后,他们无意中被崩掉脑袋。 “全部蹲下,手抱头不许动!”前后都有一把木仓,又有好几个人在咕噜咕噜地冒着血,这下,他们是什么不好的心思也不敢有了。 刚才这里闹出的动静一点不小,警察应该很快就会来,但为了防止他们偷袭,时尉还是准备找绳子把他们全部绑起来。 “这里有。”路远之虽然只是第一次见到这个人,但对这人刚才的表现有不少满意,脸上的笑容也多了几分。 时尉接过绳子,把所有人的手全部给绑到了一起。 “哥哥!”等所有的人都被绑起来了,时纺才敢跑过来抱住时尉。 “你好,我叫时尉,刚才真是太谢谢你了。”时尉一边摸着时纺的头安慰他,一边跟路远之道谢。 “不用。”十七岁的路远之又冷又酷,话也很少。 “该感谢你的。今天要不是有你,我们可就要遭殃了。”董许愿年纪虽然大,但像今天这样的场景却是从未见过的。木仓这种东西,离他们这些老实农民还是太远了。 “纺纺,快谢谢大哥哥!”时尉知道路远之的性子,拍了怕时纺的脑袋说道。 纺纺是个自认为胆子巨大的小姑娘,但今天这一出也把她给吓到了,躲在时尉的后面怯怯地探出一个脑袋对路远之说:“谢谢大哥哥!” 路远之抿着唇,面上露出点不好意思:“我也不是为了救你们,他们是我仇人,救你们不过只是碰巧罢了。” 董许愿明显就是不相信,热情地说:“小伙子今年多大啦?你看着和我儿子年纪差不多,你们家在哪里呀,今天你救了我,我们该提点东西去你家感谢一下的……” 董许愿做了这么久的生意,别的本事没有,但是和人套近乎的本领可增长不少。 路远之没怎么和董许愿这种类型的人接触过,面上明显有些不适应的尴尬。 董许愿可能觉得路远之刚才的那一番说辞是在耍酷,但时尉却知道那是真的。 路远之的背景很深,他姥爷家祖上是做书香世家,出过不知道多少位大官,后来有了实业兴国之后,他们家有开始做生意,钱捐了一笔又一笔,即便是建国后,他们的待遇也很不错。可惜在十年的混乱中被人折腾得没了家。 路远之的姥姥一家人要么被逼疯要么被逼死,也就是路远之靠着路家的庇护在活下来。 姥爷家出事的时候,路远之还很小很小,但姥爷一家也不是混乱第一年就全死光了,路远之一直记恨着,等到他长大了,上面的人虽然给姥爷一家平反还给了补偿,但路远之的怒火并没有消下来。 当年那些红卫兵,他都一个个地记住了,找着机会给他们使绊子。然后一直到八三年的严打。 当年的红卫兵,很多都是混子趁机抢劫,虽然得了一时的风光,但混乱过去后,大部分人又变回了混子。 路远之的背景深厚,不管是跟军方还是警方都有交情,于是就开始做起了“志愿者”,他也不盯别人,专门盯那些祸害过他姥爷一家的人。 才短短一年,从他手里绑过的人就不知道多少了。 时尉他们把混子绑好没多久,警察就过来了。 路远之指着从混子们身上搜出来的一百多块钱说:“这是他们被抢的。” 时尉愣了一下,然后反应了过来。 警察将这些钱交给时尉,那些混混们眼睛瞪得牛大,仇恨地看着时尉,有人嚷嚷着这不是,但没人听他们的。 “谢谢。”时尉小声地跟路远之道谢,他知道这是路远之他们穿得落魄特意给他们的。 这些钱搜出来,肯定是要上交的,不过如果就有受害者的话,那就不一样了。 时尉现在穷,也没准备拒绝,黑吃黑这一套,他也不是没玩过。既然这些人出来抢,那就要做好被人抢的准备。 “不用。”路远之一脸冷漠。 “我叫时尉,时间的时,都尉的尉。在燕京大学上学,有需要帮忙的话随时找我。” 路远之点点头,不在意地骑上自行车走了。 他的笑容很少,只有在发现猎物时才会露出愉悦的笑。平时就是一个大冰块。给人一种不喜欢的高傲感,但又因为他的家世,大部分人又不得不挤出笑容上去恭维。 “哥哥,那个大哥哥好帅呀。”小姑娘双眼亮晶晶地说道。 “那下次我们再见到他的时候,就请他吃饭好吗?”时纺拼命点头。 “不过燕京这么大,以后还有机会碰到吗?”董许愿拿着钱,觉得有些烫手,“尉尉,你没课的时候多出来找找他,要是见到了就多谢谢他,多请他吃几顿饭。” “好。”时尉答应了下来,视线却跟着时尉一下没能收回来。 燕京很大,但他和路远之的缘分就那么好。 上辈子时尉是一个人来的燕京,也没有钱去吃那个早餐,自然也就没遇到这群打劫的小混混。他和路远之,是在学校里认识的。 时尉学得是经济学,路远之是学法律的,两人虽然是不同的系不同的专业,但却在一个宿舍。 而且还就是临床。头顶着头睡的那种。 时尉三人提了大包小包过来,但心理却不多,除了身上一套包里一套的换洗衣服,其他的全部都是百合干。 三人还处于缺钱的状态,夏天怎么都能将就,草席便宜,一毛钱一张,冬天也还远,犯不着现在就买衣服被子。 时尉之前的衣服已经很破了,不管是被子还是衣服,都有补丁,时尉说不带过来,时长财和董许愿也没有强求。衣服本身就要到换的时候了,大城市大学校,时尉穿着破烂衣服也不好,所以他们就听时尉的,收了一百多斤的百合过来。 村里的山上就有一大片野生的百合,时尉雇了一群小孩,一斤洗干净的鲜百合一分钱,小孩们成天上山给他挖,颠颠儿地送来给他。 百合在他们那不值钱,想要去山上挖就有。除非饿得受不了了,也没有人去吃。但在首都,百合就不一样了。 一斤晒好的干百合,卖一块都成,拿去卖给药店,也有七毛钱一斤的收购价。 时长财和董许愿对时尉的说法将信将疑,但空手去燕京,又觉得白瞎了那么多车票钱,加上时尉收百合的价格并不贵,鲜百合变干百合虽然有缩水,但也就两三块钱。和车票一比就算不得什么了。 不过时尉现在没有要出去卖百合的打算,先带着时纺去挂号看病才是正经。 报道结束后跟着学长到了分配好的寝室,床边贴着名字,时尉找到自己的名字,第一时间就是去看旁边的位置,看到路远之三个字,微微松了一口气。 路远之这人心肠好,但并不容易接近,上辈子的时尉要不是因为有个室友关系在,跟路远之可能什么交集都不会有。 “妈,怎么走吧。”时尉将大大小小装着百合干的包裹全部放到了床上,然后带着董许愿和时纺去了医院。 他们去的是燕京最有名气也是最好的医院,上辈子时尉刚短腿的时候,就是路远之把他送到这里来的。年纪大了之后,这个来得就更多了。 “护士,麻烦问一下,我妹妹这个情况,该去哪个科室好呢?”虽然来医院来得多,但时尉对医院的了解也就是不多的那几个科室。骨科算一个,心外科算一个,其他的就不太清楚了。 护士问了大致的情况后给了一个内分泌科的答案。 开了一些检查给医生看过后,又让时纺去消化内科,又开了检查后,医生建议去变态反应科。 “尉尉……”一路的检查下来,董许愿手里的钱薄了不少,但从医生那里并不能听出什么东西。董许愿又是心疼,又是忧心,脚步都沉重了许多。 时尉做过很多检查,尤其是有了钱养了体弱多病的闺女之后,他自己就会看各种各样的单子了,虽然不能说和医生护士一样全部看得懂,但有没有问题还是看得懂的。 “妈,你别担心,医生什么都没说那才好呢!”时尉宽慰她道,“这可是首都最好的医院,里面的医生也一定都是厉害的。你看咱们镇上的医院,从来就没给开过这么多的单子,所以在那里才一直看不好。” “那也不用做这么多检查呀。”董许愿心疼地给时纺揉揉手。时纺的两根胳膊,都被抽了不少的血,一管子一管子的,足足抽了二十多管! “妈,这是把纺纺全身上下都给查一遍呢。查完了才知道纺纺到底得了什么病!” 董许愿不说话了,拉着时纺嘀嘀咕咕:“来一次就花那么些钱,这也要做那也要做,钱花了那么多,连药都还没开始吃,就得花大几百!” 时纺全程一言未发,今天的这种阵仗有点吓到她了,但全程紧紧地贴着董许愿不敢说话。 “妈,走吧,咱们再看最后一个科室。”时尉倒是一点不觉得麻烦,在董许愿看来已经很多的检查在时尉看来却算不了什么,他以前只要一来医院,之后的好几天就得天天来,都是预约做检查的,有时候报告还得等一两个星期才能出来。 好在他有钱,每次挂号都是特需或是国际,挂号费虽然贵了一些,国际虽然坑了一点,但出单子的速度快了很多。 但他最喜欢的,还是去自己投资的私人医院,只要去他的医院,全医院的资源都得可劲儿地紧着他和闺女转,没有那个专业医生也不怕,联系飞刀就是了。 但现在不是没钱没自己的医院嘛! “那就最后一次吧!”董许愿咬牙。一个上午加半个下午已经花了一百多块钱了,这时候要是走了的话,那之前的钱也就全白费了。她平时连一分钱都要计较,这会儿是绝对舍不得的。只能是咬牙继续。 时尉能猜到董许愿的想法,但没有再劝,劝也劝不通的。生病就要打针吃药,只有打针吃药才会好,花钱在不是打针吃药的上面就是浪费钱!这是董许愿这么多年来的想法,并不是时尉一朝一夕能改变的。 “纺纺乖乖的,待会儿医生问你什么,不要紧张,不能隐瞒,知道吗?”虽然已经叮嘱过两次了但时尉依然耐心。 “知道了,哥哥。”时纺一脸的乖巧。 这一次看着就有点希望了,因为挂特需的费用贵,所以特需这边没有多少人,医生细细地问了有半个多小时,然后才给时纺开了单子。 时尉拿到单子脸色看着就不是很好,这是过敏原测试。 “医生,单子是开错了吗?我妹妹好像没有过敏啊?”在时尉的印象中,过敏一般都是身体发红发痒起痘痘这样的。但时纺从来都没有这样的情况,只是年年生病,月月生病啊。 “是这样的,过敏的表现不光是发红发痒,很多隐藏在身体内的过敏反应不靠检测是检测不出来的。除非严重到一定的程度,比如说休克、窒息……”医生解释了一下,时尉的心顿时就提了起来,然后火急火燎地就带着时纺去做检查了。 过敏是个很麻烦的事情,不仅处处要小心,而且它本身就代表着一个信号——免疫系统有问题。 董许愿不懂时尉为什么那么如临大敌,但是也跟着紧张了起来。 “尉尉,纺纺没事吧?” 时尉转头看着董许愿快要哭出来的模样,连忙收敛了表情,摇了摇头说:“没事,纺纺的身体不错,除了免疫力差点,有点营养不良,其他的没有太大的问题。” 时尉嘴上说着没问题,但是看着时纺手上越涨越大的包,心却一点点地往下沉。 二十四滴药水,鼓起了三个包。 医生拿到条子后,叹了一口气拿出了一张表:“这是脱敏药水的价格和要注射的周期,你们看一看,考虑一下再回复也不迟。” 时纺一共对三种东西过敏,青蒿、玉米,还有大豆。 青蒿最严重,4+,大豆最轻,1+,玉米的包要大一点,但也是1+。 “尉尉……”董许愿一看表格上的数字,腿都吓软了,无助地看向时尉。 作者有话要说: 变态反应科其实就是过敏反应科,协和的变态反应科是国内最好的。很早就设立专门科室了,但这个科室一直很偏,因为过敏的比例还是比较小的,普通一些的也不太影响生活。 然后过敏的反应确实是很多种的,而且十分极端,我有一个病友,就一个过敏,小麦过敏,5+,严重到摄入就容易昏厥,休克过几次,都是误食。然后也有更极端的,全部都是+1+2,(1-5,1最轻,5最重)但有两位数过敏的(实际上更多,因为很多过敏的种类没在测试内),而且看不出来,累积到一定程度就要住院治疗的。两种极端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经常生病,感冒发烧几乎月月有。 然后过敏原测试,我不知道八几年的测试是怎么样的,我查了一下没查到,但血液检测是这两年才普遍起来的,以前是点一排一排的药水,然后往下扎一个小洞,看肿胀的程度,远没有现在的血液检查来得精细。 第27章 脱敏治疗的注射药水很贵,一年要三千六,不是他们家现在能够负担得起的。最重要的,这钱不是只用花一年。三年一个周期,如果不起作用了,还要继续注射。算下来的几个十分夸张恐怖。 现在医疗保险覆盖得十分好,福利好的工厂甚至能给全家全报销。但时家不在医疗保险的范围内,因为这个针对的只是工人。 “哥哥,我想回家了。”时尉转着脑筋想短时间凑齐三千块的法子,董许愿傻愣愣地跟失了魂似的。 “很快就回去了,纺纺乖乖的。”时尉想着事情,摸着时纺脑袋也显得有些漫不经心。 “我现在就要回家!”时纺跳下凳子,一手拉着时尉一手拉着董许愿,把他们往外拉,“我要回家!我要回家!” “你这孩子!”董许愿心里乱得很,抓起小闺女就对着她狠狠地打了两下。 时纺叫了一声,然后满脸泪满脸倔强地喊:“我要回家!我要回家!” “你——”董许愿气个半死,又理智恢复了一下,然后抱着小姑娘哭。母女俩抱着哭成一团。 时尉的心也被揪了起来,鼻子眼睛都好像不是自己的了,难受得他想要锤墙! 说白了,还是因为没钱,还是因为他不够努力! “医生这药水能先买三个月的吗?”时尉是不可能一次性掏出三千六百块钱的,但是三千六百,是一年的价格,如果分摊到每一个月,就没那么吓人了。 他们家现在骑着三轮车出去卖东西,一天有四十多块的利润,一个月这就是一千多,三个月就能把一年的药水钱给赚回来了。 所以时尉不为药水价格担心,就为现在手里的钱担心。 他们来燕京的时候带了一千一百块,路远之又帮着他们拢了一百多,但是今天来医院,几个科室一走,单子一开,已经一百多撒出去了,还得留够时纺和董许愿回去的车钱,要再算起其他的花销,那满打满算也只够四分之一周期的。 脱敏药水主要是前期花钱多,一个星期就要注射一次,后面就好了,一个月注射一次。 “这当然是可以的。”医生看着这一家人,三人都是挤了两天火车后直接来医院的,别指望他们的形象多好,衣服也是有好多补丁的,看起来的日子就不太好。 作为医生,他这一生见过很多悲剧,但好在那一颗心没就那样麻木下去。 “大妹子,别哭了,我还没说完呢,你们慢慢听我说。”医生给董许愿和时纺递了纸巾,然后和时尉一起将他们扶到椅子上。 医生从柜子里拿出两盒药,虽然说:“进行脱敏治疗可能能够一劳永逸,但药水对孩子的身体负担比较大,后期会很辛苦。而且价格也十分高。说实话,这药水也比较难得,都是进口药,花的是外汇,但你们手里,价格就高到让人望而却步了。” “不过小姑娘的运气还不错,三种过敏原都是可以避免或是减少接触的。”医生指指那两盒药说,“这种抗过敏药可以在过敏后起到治疗缓解的作用,如果能做到尽量少摄入过敏原的话,这种是较为经济对身体负担也会稍微小一些。” 这种抗敏药自然也是不便宜的,一个盒子看得大,但里面只有七粒,平均下来一粒要一块二。 “当然,国内生产的药也是有能够替代的。用国产的话,可以便宜十倍左右。”医生的声音不急不缓,给人一种安定的情绪。 董许愿听不懂普通话,她只能是求助地看着时尉,时纺虽然能听懂一些,但她现在很乖地坐在董许愿的怀里玩扣指甲的游戏,不敢看时尉给他增加压力。 “我们用进口的。”国产的药虽然便宜许多,但时尉却不敢用。现在国内还没有统一的标准,没有卫生标准没有生产标准,连准入市场的“许可”都还没有出现。 很多厂子都是胡乱生产的。他们镇上就有这样的“制药厂”,拿了做点滴的水是随意从池塘里取上来的,没有消毒没有蒸馏,药剂是随意添加的,多一点少一点全看工人的心情。 时纺就找过几次道,感冒打针越大越差,最后还得了病毒性肺炎,本来就是一场小感冒的,但因为药水太脏,生生给她打得更严重了。 “那你们在商量一下要不要进行保守控制吧。脱敏治疗听着是好一些,但也有隐患,小姑娘的年龄不大,现在免疫力不行,等长大一点自动就好也是可能的。” 时尉又犹豫了,他倒不是舍不得那钱,而是想到了技术问题。上辈子时尉也有听说过脱敏治疗,但那都是舌下的,不仅方便,最重要的是副作用小。现在虽然说进口药的质量也不会差到哪里去,但时纺的年龄确实有点小,注射药水说白了就是从轻到重地增加耐受性,对身体的伤害是一定的。 “医生,那如果选择控制的话,平时需要做什么呢?” “主要就是不要摄入过敏原,增强抵抗力。”医生说,“最好的办法就是确定不过敏的东西,可以做饮食日记,每周饮食相同,慢慢筛查过敏物质,我们这边测的种类有限,不排除生活中其他东西过敏的可能。” 时尉挣扎了一下,最后选择了控制治疗。 医生又说了一堆的注意事项,时尉都细细地做好了笔记,然后一家三口才感恩戴德地走了门。 “纺纺不会有事吗?”董许愿看着又是要哭的样子。 董许愿会说两种方言,能听懂四种方言,但她就是不会说普通话,也听不懂普通话。村子里镇子上就没有多少是说普通话的,很多学校上课的老师也都只会说方言。 时尉在家也不怎么说普通话,他以前的普通话也很蹩脚,现在的普通话好,还是托了重生的福。在这样的环境里,董许愿要是能听得懂普通话才怪呢! “没事了。”时尉压下翻涌的情绪,一边走一边对董许愿说,“纺纺这就是食物过敏,讲轻点就是食物中毒,以后蒿菜、玉米和大豆碰都别给她碰!” 董许愿连连点头,抱着时纺脸上尽是后怕。 蒿菜就是青蒿,一种长得十分迅速味道也不错的野菜,时纺天天出去采,他们家吃得最多的就是这个,不仅应季的时候吃,而且还经常晒干了在没菜的时候吃。时纺对青蒿的过敏那么严重,能不月月生病吗! 时尉取了药,一盒一盒地垒了两袋子。 除了抗过敏的药,还有杀虫药、钙片和维生素,这年头的人多少有点寄生虫病,时纺也不例外,检查出了好几种寄生虫,这都是要慢慢吃药杀死的。 “还有,妈,现在家里的收入不低了,别天天扣扣搜搜地不舍得花钱。医生说了,纺纺过敏、身体差营养不良,和饮食都有关系,你平时多做点肉,鸡肉鸭肉猪肉羊肉牛肉,只要一天得给纺纺吃一样,尤其是鸡肉,医生说能增强抵抗力,抵抗力上去了,纺纺以后可能不用吃药就能自己好了。” 时尉一路唠唠叨叨,把董许愿说得都抬不起头了。 “纺纺,是妈不好,妈太抠了,妈一定改!”董许愿也不管别人看她的眼神是怎么样了,抱着时纺直哭。 时尉也没想到会弄成这样,他的本意是给董许愿下一剂猛药,让能大手花钱把家里的伙食提上来,但在董许愿的心里,那就是她做得失职了!她不好,她把闺女害了! “妈妈,你好,你最好了!”时纺吓得抱着董许愿的脖子直哭。 “妈妈妈妈,你这是干什么呀!”时尉也抱着她,“你又有什么错!都是我不好,我不该那么说的,是我的错。” “以前家里也没怎么样在钱上亏待我和纺纺啊,也就是咱们没知识没文化,不知道原因,把钱花错地方了!”时尉给她算了一笔账,“纺纺以前一年至少要花两百在打针吃药上吧?一斤鸡蛋要一块二吧?” “如果把打针吃药的钱花在吃上面,一年至少吃一百六十多斤的鸡蛋,比三个纺纺还重,至少有四年半的时间,纺纺能一天吃一个蛋!但咱们就是不知道,把钱花错了!以后咱们就把钱给花对地方,一家人能吃得饱饱的,吃得好好的,还能把身子养好,以后就不给医院花钱了!” “真、真的?”董许愿做生意精明,但在这方面,她永远是被儿子忽悠的那一个。 时尉认真且郑重地点头:“你想想看,这些年咱们家借了多少钱?不都花到医药费上去了吗?以后就好好吃,把身体吃好,那就不怕生病了。那些医药费拿来卖鸡蛋,一天两个吃一辈子都够了。” “那、那我从今天开始就天天给你们煮鸡蛋吃。”董许愿下定决心咬牙道。 “妈妈,我还想吃肉。”时纺扯扯董许愿的衣服小声地说。 “吃吃吃!咱们今天就去吃!” 董许愿话虽然放出来了,可一到馆子一看到那价格,又哆哆嗦嗦地狠不下心了。 “妈!” “妈妈!” 时尉和时纺同时喊道。 董许愿简直不敢对上时尉和时纺的眼睛,但很快又咬牙喊:“买!” 一份肉沫蛋羹一块一,一份酥炸排骨两块三,三碗米饭三毛钱,一顿饭吃了三块七,把董许愿心疼得直抽抽。 “妈,你也快吃!”时尉给董许愿一口气夹了三块排骨,然后抱着自己的碗然后唬她说,“我已经吃饱了,纺纺现在要吃药,不能吃别人碰过的东西,不然有细菌感染。” 董许愿对自己苛刻惯了,桌子上虽然有两道菜,但她是舍不得碰的,只会埋头吃饭。她吃得很幸福,平日里都是那种几乎能把嗓子给划出血的粗粮,能吃上一顿大白米饭已经很满足了。 “我不吃,我不吃!”一碗米饭,她吃得很珍惜,所以时尉吃完了她还没吃好。 “那就只能倒了。”时尉故作惋惜地说道。 “倒什么倒!”董许愿把眼睛一瞪,都是好好的粮食,明天吃不也一样吗? “那你怎么带回去?” 时尉一问,董许愿就噎住了,他们吃的虽然不是国营饭店,但也是没有外带服务的,想要外带就要把自己的饭盒带过来,但他们哪有什么饭盒哟! “你、你气死我了!”董许愿气得不行,但又真舍不得把好好的菜给倒了,所以只能是吃了。 排骨炸得很是酥脆,大概是被提前炖煮过的原因,每一块的肉和骨头都能够轻而易举地分开,肉的外面香酥,肉不嫩也不老,而是像红烧肉那样一下就能化开。 咬开一层薄薄的酥皮,丰富的肉汁在咀嚼中不断地溅出来弹射在唇齿间,喷香的调料融合在肉的每一部分的同时,又无限增添了肉本身的香气。有时候不小心咬到骨头,酥烂的骨头立刻洒出味浓且香醇的骨髓,将调料吸得饱饱的骨头里,骨髓和料汁的融合让舌头上的味蕾瞬间炸开,将寡淡的记忆炸出一个深刻的坑点。 董许愿是第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东西,她的一辈子很简单,煮饭吃饭劳作睡觉,吃的是红薯丝是连壳一起下咽的粗粮,是米糠,是野菜。本来她以为上一次时尉做的猪肉渣已经是天底下最美味的东西了,但今天的排骨,又刷新了一次她对美味的概念。 她是个粗人,不会形容自己的感觉,脑海里只剩下“幸福”两个字。 时尉和时纺对视一眼,心照不宣地低头笑了一下。 肉沫蒸蛋爽滑得不可思议,嫩黄的蒸蛋水嫩嫩的,看不到任何一个孔,和董许愿一贯做出的蜂窝蒸蛋一点也不一样,滑嫩到舍不得咀嚼舍不得吞咽。鸡蛋的香气是霸道不过肉沫的,但这一碗蛋羹却十分恰到地将两样食材纠缠在一起,让人分不出鸡蛋和肉的区别,只觉得香。不是鸡蛋的香,也不是猪肉的香,就是一个字——香! 时纺和董许愿吃得都慢,但时尉不嫌弃,慢慢地看着她们幸福又满足的吃相。 “走吧,咱们先会我宿舍,我把东西拿上,去火车站旁边找个招待所先住下来。” 时尉抱着吃完饭胖了一斤的小姑娘说道。 “住什么招待所,不用了,我和纺纺这就回去了。”来燕京最大的目的就是给时纺看病,病看好了,董许愿也就不准备再留下去了。 燕京漂亮,但消费也高,多待一天就多花一天的钱,而且早点回家也能找点帮上生意的事情,能多赚点钱给闺女用上药水,给儿子攒上钱盖房娶媳妇。 “现在走还能买到票吗?还是说你想带着纺纺去睡候车室?”时尉严肃地说,“妈,你受得了,但纺纺受得住吗?” “妈妈?”时纺配合地扯了扯董许愿的衣服,黑溜溜的大眼睛水汪汪地看着他。 “走吧,正好这么多药呢,我得好好跟你们嘱咐一遍,可不能吃错了!” 时尉这么一说,时纺那么一无声地撒娇,董许愿就是再舍不得钱也没办法了。 “哐啷哐啷哐啷——”两大袋子药换个不停,尤其是钙片维生素这种一瓶子里面好多的药,在静寂的夜里显得格外刺耳。 时尉推开宿舍门,里面的说话声顿时就停了下来,一间宿舍四个人,都好奇地盯着时尉一家看。 “你们好,我是时尉。”时尉露出一个开朗的笑容,目光却凝固在了路远之身上。 一个宿舍六个人,除了时尉其他人都到齐了,四个人聊着天,而路远之一个人坐在床上抱着厚厚的书忘我而专注。 “帅哥哥!”虽然只是个背影,但时纺十分眼尖地把路远之认了出来。 时尉顺势走了过去,眼睛闪闪的露着激动和感激:“你还记得我吗?我是时尉,我们早上见过的!” 路远之看着十分的刻苦认真,但时尉缺知道,这人嫌麻烦,不喜欢和人打交道,寝室里这么多人,让他烦躁了,干脆就抱着书坐在一边不参与不搭理。 别人一看他在认真学习,要么也安静地学习,要么就不去打扰,其他人即便是聊天,也都是自觉放低声音的。 路远之的面前突然多了一道阴影,他这才微微掀了掀眼皮,有些惊讶地看着时尉。 显然他也没想到他们俩会那么有缘,早上刚见过,现在又见面了。 “你也住这个宿舍吗?”路远之微微皱起了眉头,觉得有些不妙。 他和时尉接触得不多,但时尉看着就不像是那种内向害羞半个字不往外蹦的性子。自己早上帮过他,以后又是室友,大概率不会冷漠以对。不管是他主动还是什么,路远之都不喜欢这样。 冷淡、漠然,这才是他的人际关系网。 “你们认识吗?”其他室友好奇地问。 时尉一一扫过这些室友,心里涌起温暖,上辈子他腿断了之后,本来关系不在意的室友们也纷纷来看他,力所能及地给他不少帮助。 “认识的。”时尉大声地说,“早上我们一家被一群小混混打劫,就是他帮了我们,不顾危险地帮我们赶走了混混,可热心肠了!人特好!” 路远之平时听多了别人对他的嘲讽,但马屁也没少听,时尉的夸赞没什么水平,直白且寡淡。但就是这样一点文采都没有的夸赞,让路远之有些不自在地红了耳尖。 他觉得自己没有做过时尉说的那些事,也跟他口中的人半点搭不上边。 其他几个室友惊讶地看着路远之,一点没想到看着冷漠跋扈的路远之会是这么一个见义勇为的好心人。 第28章 室友们听着时尉描述着当时的场景,一个个瞪圆了眼睛,眼中冷淡的神色渐渐退去,看着路远之的眼神充满了崇拜。 那个男孩子没有一个英雄梦?上了大学的男孩子也不例外,刚才对着路远之还有股冷淡,现在要不是路远之明显透着不乐意,他们早冲上去了。 路远之看着就不好相处,少年人的脸庞轮廓还略显稚嫩,但五官深邃立体,眼睛又黑又沉,整个人散发的气质也不是什么阳光向上的。 路远之的手里是真见过血,他没学会如果收敛,也没准备去收敛,所以给人的感觉并没有,又冷硬又危险。 2101的宿舍是一个组合宿舍,六个人,四个专业,除了路远之,其他几个都是从农村来的,能考上大学十分地不容易,付出了比别人多十倍的努力。他们的时间绝大部分都是花在学习上的,所以不管是为人还是眼界,都比较“单纯”。 路远之和他们都不一样,他来的时候,七八个人帮着搬行李收拾屋子,一看就和他们都不一样,距离感让他们一点不敢靠近。 等帮忙的那些人走了,路远之又是不冷不淡的,这难免让人心中忐忑。所以他们也没什么介绍的,一直沉默到了晚上。一直到时尉回来之前的一小会儿,他们在讨论时尉。 床上放着东西,人却没见着影子,这让他们不禁有些好奇,不禁有些担心。 “远之,你太厉害了!一个人能打他们十几个呐!” “你是经常帮着警察同志追捕犯人吗?你……” “…………” “…………” 所有人的热情都被调动起来了,目光灼灼地看着路远之这个大英雄。 这时候的黑帮电影还没有开始全面流行,警察和军人依然是男孩子们心目中最厉害最想成为的存在,一想到能和警察近距离接触的大英雄就在身边,室友们的脸蛋都兴奋地红起来了。 董许愿不会普通话,但时纺却是会一点的,董许愿和其他学生们方同普讲地聊着天,一边聊一边帮着把宿舍里给收拾一边。她做事利落且快速,将所有犄角旮旯都给清理一遍。 四个男生也都是穷苦人家出身,会干的活不少,不好意思让董许愿一人收拾,便开始了一场寝室大扫除。 路远之今天带来的人多,但他们就只负责路远之,所以很多地方都还有些脏。 一群人忙忙活活说说笑笑,路远之就好像游离在所有人之外一样,继续拿起了书开始进入自己的世界。 之前不知道路远之救人的英雄事迹时,室友们觉得路远之是大少爷脾气又傲又瞧不起人,心里多少有些不舒服,有点看不惯,但现在知道了英雄事迹后,路远之做什么,在他们眼中都有了滤镜。 路远之不说话,他们觉得这是稳重;路远之不爱动,他们觉得这是保留体力好保护他们;路远之不参与集体活动,他们觉得路远之肯定是要默默留心可疑之处,防止有人来伤害他们…… 反正有了滤镜之后,路远之做什么都是对的。 “帅哥哥,我和妈妈还有哥哥要走了,你有没有什么垃圾要扔的?纺纺可以一起带下去哦!” 时纺的个子小,但是声音却不小,她又有点自来熟,一会儿的功夫就和四个室友相处好了,就连最难搞的路远之也对她露出了笑容。 “不用了,谢谢你。” 时尉有些惊奇,别看第一面见到的时候路远之就带着笑,但时尉清楚,除非在抓到仇人,否则路远之是很难露出笑容的。 他这人,说好听些是执着,说难听些就是偏执,认定了事情就死不松手。 他现在执着于复仇,还有点中二病,所以对外界对他的评价都不在意。 “时尉?你待会儿还回来吗?”室友询问。 “不了。”时尉拿上手电筒,手上提着两大袋子的垃圾,这全是刚才收拾出来的,有碎砖块碎木头,也有锈点破烂得不成样子的铁片。 手电筒的用处很大,不管在哪里都有可能用得上,所以来的时候,时尉就把手电筒给准备好了,现在正好能用上。 “我走了,明天再来。” “哥哥们再见,帅哥哥再见!”时纺欢快地挥着小手。 “再见!” “再见!” “……” 现在的宿舍里热热闹闹的,一点也看不出来尴尬和别扭,感情一下就得到了升温。 时尉松了一口气,有些高兴。 路远之上辈子和他们五个人的关系都不好。他们双方的家庭差距十分巨大,五个穷学生,一个红二代,让他们都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攀关系拍马屁,他们又拉不下脸,双方冷漠也不好,万一人大少爷觉得瞧不起他要整他们了怎么办? 最后只能是各做各的,六个人六个队,谁也不管谁,这样,外面的流言才少了一些。 路远之没有朋友,一直到死都没有。除了他的爷爷,没有什么人关心他,母亲死了,母亲那边的亲戚也差不多死绝了,后妈精明,“继哥”刻薄,老爹和后爹差不了多少。所以他在死后那么久才被人发现尸体。 上辈子的时尉和路远之的关系说不上好,一天也说不了三句话,但就是这样的关系,在时尉有困难的时候,路远之伸出了手。 五千块钱对路远之来说算不了什么,但却抱住了时尉的命,连时长财也能因为这笔钱多活了一阵子。 时尉最后深深地看了一眼路远之,他的脸色苍白,发丝乌黑,一黑一白的对照十分分明,分明地就好像刻在时尉的脑海中一样。 时尉带着董许愿和时纺找了一件招待所,开了间三人房。董许愿舍不得用招待所里面的电,这电要退房的时候额外算的,所以还是开着自己的手电筒好。 “妈,你和纺纺先把澡洗了吧,我去打点热水。”时尉和董许愿都不怕洗冷水澡,夏天这么高的温度,洗凉水澡才舒服呢!但董许愿和时尉可以,时纺却不能。 燕京有大大小小的澡堂子,但说实在,他们都不太习惯澡堂子,时尉上辈子在这里待了十多年都不习惯。麻烦归麻烦,但他们还是自己打了热水在房间里折腾。 洗完澡出来,时尉将钱全部拿出来理了理,还剩下五百二十三块多。 时尉数了六张大团结给董许愿,这是明天买票和回家路上花的钱。 出门在外藏钱是件很麻烦的事情,没藏好的话,被抢被偷是很正常的事情。尤其董许愿和时纺一个小的一个老的,时尉是一点不放心她们往身上放钱。 五百二十三,抽掉六十还有四百六十三,时尉将三块多收起来,准备剩下的四百六十全部汇回去。 现在是没有银联这回事的,异地取款根本不可能,但邮局却是可以送汇款单的,时尉之前的稿费就是这么取的,那着汇款单去邮局取钱。 嫌麻烦的话也可以把钱放到信封里寄回去,但这安全性就不保证了。信封里的东西都是要经过人工检查的,检查一下少一张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那你自己这么办!”董许愿抠门归抠门,但确实舍不得时尉受罪的。 “我宿舍不还有那么一百多斤的干百合吗?放心吧,把那些全部给卖出去,今年的饭钱、衣服被子钱都有了。” “你别犯傻!”董许愿把钱从时尉手里抢过来,数了十张大团结往时尉的衣领里塞,“爹妈挣钱就是给孩子花的,你在燕京什么人都不认识,是该多拿点钱的。我和你爹现在能挣钱着呢!你上次不还说了,那个麻辣烫的生意会比现在的还要好吗?我和你爹一定能赚更多钱的。供给上大学,供纺纺治病够够的!” 钱就是人的胆子,董许愿虽然穷惯了,一分钱一分钱的也要计较个半天,但有了钱,心里就稳了,给儿女们花钱也舍得了。要不换做以前,别说一次性借五百了,一次性借五十她都要心惊胆战好几夜好几夜地睡不着。 但现在不一样了,家里收入虽然上下波动着,但一天少说也有三四十入账,一个月往少里算也是能赚个一千块钱的! 五百算什么?半个月就挣回来了。 时尉不再争,反正最后汇多少钱还是他说了算。 第二天一早娘仨就起来赶火车了,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家,所以票是临时买的,昨天晚上买的时候已经没票了,时尉瞒着他妈给多塞了十块钱才拿到了两张硬座。 “哥哥,你要经常写信回来呀!” “尉尉,好好吃饭,别舍不得钱,顿顿吃肉,没事儿!妈供得起你!” “……” 时纺絮絮叨叨,董许愿唠唠叨叨,只是赶个火车,一家人却跟生离死别一样。 时尉看着董许愿和时纺的那截列车渐行渐远,最后连整个火车也在他的视线中消失。他心想着,生离死别晦气,他明明是被老天眷顾着,再来了一次。 真好。 真好啊…… 时家一家都穷,时长财爹娘是穷死的,他穷得也差不多快死了。但只要不死,总是有希望的。 人人都说时长财穷,说他们家的人个个命苦,时长财以前也是这么认为的,直到时尉的聪明被发现。 时长财几乎是将所有改变命运的信念都赌在了时尉身上,勒紧了裤腰带“好吃好喝”地供着时尉读书。也有人劝过他,读书能有什么用,不过多认几个字罢了。 但时长财就是不听,咬着牙根在那里干,赚钱供出了一个时尉。 让所有人都震惊了。 时长财虽然是个泥腿子,但他无论在哪里,腰杆子都是挺得直直的。尤其是在最近一个月,谁见了他,不管是认识还是不认识的,都要对着他吹捧几句。 无他,就因为他们家有一个文曲星下凡的读书人。 以前的时长财对读书人是没什么感觉的,甚至还有些瞧不上。读再多的书又有什么用?还不是一个要到乡下来改造。 但是那些来改造的人里面,有一个足够当他爹的人曾经和他打过一个赌,他说,国家缺了谁都不能缺读书人,迟早有一天,他会回去的,风风光光地回去。 而在他说完这句话的几年后,老人家确实是回去了,被人用小汽车接回去了,时长财目瞪口呆的同时,对于读书人这三个字,也带上了无限的敬重。然后便勒紧裤腰带供上了儿子女儿读书。 即便是在家最穷的时候,时长财也没断过一双儿女的学费。 知识就是力量,知识就是底气,再苦也能靠知识熬过去! 时尉争气,自打上了学,他就没拿过第二,一路刻苦地上了初中、高中,然后就上了华国最好的大学!连镇长都是要亲自来恭祝的厉害! 第29章 时尉将董许愿和时纺送走后,在外面吃了早餐才回去,今天依然还是报到的日子,明天正式上课。 时尉回去的时候,一宿舍的人都不在。时尉也没有停留的意思,他现在除了身上的这身衣服,挂着的一身衣服,就只有牙刷牙膏和毛巾杯子了。他得快点把百合干出手,然后添置一些东西。 虽然手里有钱,但时尉不准备浪费时间。卖完百合干再买别的,正好不用来来回回地走! “你回来啦!”时尉床底下的袋子很多,他挑了一个大概有三十斤的百合干准备先试试水。手里提着包,他一拉门,路远之推门,两人正好撞了个正好。 “嗯。”路远之不冷不热的,并不因为和时尉有一点意外的交情就怎么样,还是一如既往地冷漠。 “对了,远之,我能问你一件事情吗?”时尉自来熟地说道。 路远之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但还是点了点头。 他对这些自来熟的人没什么办法,如果是那些纨绔的话,他还能冷着脸骂走,但他和时尉无冤无仇,而且时尉可算是帮过他的忙。昨天的那些混混手里带枪,他虽然也应付得过去,但有了时尉的帮忙,还真省力不少。这个人情他得领。 “你知道燕京有什么地方买菜的人多吗?就允许贩卖东西的市场那种。”时尉上辈子在燕京前前后后待了十多年,但他对燕京并不熟悉。 读书的时候他就一个劲儿地读书,后来腿断了,他也就没处过医院,再后来振作起来发愤图强,回来之后,燕京的变化以及大到让他认不出来了。 路远之是个大少爷,但燕京的绝大部分地方,他都熟悉得很。 为了抓到那些红卫兵给他姥爷一家报仇,路远之大小在燕京各大胡同里转悠。 “你是要卖特产吗?”路远之的眼睛往时尉的身上一瞟,就猜出时尉要去干什么了。 时尉也不否认,点头说道:“我来的时候带了不少特产,想要出掉赚点钱。” “这些都是百合吗?”时尉的床和路远之的床就连在一起。时尉的床在上铺,下铺当时不在,怕给人添麻烦,所以所有的包都是放在上铺的。时尉虽然把包都堆在角落里了,但路远之的鼻子灵,又是那么多的百合堆在一起,想闻不见那味道也难。 “嗯,全是都是自己晒的干百合。挑的都是好百合,晒得也好。我们那里日头好,晒得可快了。” 干百合弄起来麻烦,但董许愿却是做惯了的。干百合润肺效果好,时纺春夏秋冬一年四季都爱咳嗽,家里经常煮百合汤。鲜百合加梨加百合一起炖,干百合就单煮水,然后当饮用水给时纺喝。 年年晒干百合,早就晒出了经验。所以从董许愿手里出来的干百合品相很好。 他们那里没什么人买百合,一个是满山都有,另外一个,是没什么人舍得买。 但燕京就不一样了,怎么说都是现在华国最繁华的城市,这里的人日子过得普遍比其他地方要好,有钱人也多。解决完温饱问题后,就要注意健康问题了。 燕京不产百合,对百合又有需求,所以价格还是比较高的,尤其秋冬季的时候,价格能近两块钱一斤,比肉还要贵了。 “我收了。”路远之说,“我家人多,正好秋冬需求量大。” 干百合的储存还是比较简单的,只要不让它发霉就行了,所以很多人都是在秋冬季价格最高的时候才出。 九月的燕京已经开始凉快干燥起来了,但离价格顶峰还远得很。 路远之说不上有多喜欢时尉,但也不讨厌他。一百多斤的干百合对他来说不是多么麻烦的事情,也就几百块的事情,算不得什么。 “行。”时尉也不客气,一下爬上床,将另一个包给提了下来,“这里有二十斤干百合,品相会好一些,晾晒的最为彻底,这个卖你吧。” 这一袋是时尉特意晒的,各种小心,本来就是打算在关系拉进后一点点给路远之喂下去的,不过现在提前给了也没关系。 路远之的身体不错,但就老爱咳嗽,上辈子的时候,时尉就经常能听到他压着嗓子闷在喉咙里的咳嗽声。路远之人很冷,但他并不是那种愿意给别人添麻烦的人,咳嗽厉害起来的时候就就会搬出去住,等症状轻一点了再回来。 至于医院,他是不去的。 路远之爱咳嗽,这他和不注意身体有很大很大的关系。时尉是来报恩的,他不仅想和路远之做朋友,也想力所能及地改变他一些。 “我的意思是全部买下来。”路远之冷静地说。 “一百多斤,你又用不完,送人也送不完。这里有二十斤,已经是很多很多了,自己家吃点,再送点人也很多!”时尉把袋子往他面前一放,背着三十多斤的那袋就走了。 “钱你就看着给吧!”时尉知道路远之的狗脾气,他不轻易欠别人人情,二十斤的干百合被他买下,也算是让他“还”人情的一种方式,多少能让他心里舒服一些。 “时尉!”路远之突然开口喊他。 喊得时尉一愣,要不是刚才他们才说过话,听过路远之的声音,他还真觉得自己幻听了。 “怎么了?” “我还没和你说地方呢。”路远之对眼睛很熟,一连说了三个地方,让时尉有选择的余地。 “谢了啊!”时尉笑得开朗又热情,“下次请你吃饭!” 也不等路远之拒绝,他背着包就走。 干百合的生意不错,一天就回拢了八十多的资金。这个时候的干百合价格还有点低,但市面上却没有多少东西,都在等着一两个月后的涨价。 时尉的价格比市场价稍稍高了一点,以一块一毛一的价格往外卖,而且不给包圆。他咬死了价格不松口,流失了不少想便宜一点包圆的客户,但时尉也不在意。 他可以选择一块钱一次性把所有的全部给卖出去,省事得很。但他就少了卖东西时和人讨价还价是打探来的情报。 正式开学的前一天晚上,辅导员给开了一次会,选了些班干部什么的,时尉和上辈子一样,什么职位都没有。他也乐得自在,白天和同学们一起上课,得空了就抱着百合往外跑。 时长财半辈子都在苦水里泡着,好在眼瞧着苦日子马上要熬出头了。即便是身上压了几百块钱的债,但这依然不能改变他的好心情! 儿子出息了,女儿的病也有希望了,他每天也有几十块钱的收入了,日子眼看着就要好起来了! 时尉说了,时纺就是不能吃蒿菜、玉米和大豆,那以后他们家就再也不出现这些东西了!鸡蛋和肉每天都来上一些,很快小姑娘就把身体养好了,然后他再攒攒钱,再凑个几千块,就去把时纺的药买了,这样以后闺女都不怕了! 时长财和董许愿一样,抠门抠得厉害,但他花钱也厉害,尤其是在时纺的身上。 他就这么为数不多的几个亲人了,钱不给她们花,还给谁花? 时尉这些天天天跟他们说,给他们算账,如果花钱怎么怎么样,不花钱怎么怎么样,最后算了算去,还是花钱来得好。把钱花在吃上面,把钱花在身体上,不把钱往医院里扔。 时长财和董许愿这几天虽然依然抠门,一家三口只有一碗肉沫蒸鸡蛋是好菜,但比之前也算是进步。 “纺纺,你别离太近,待会儿我把你撞了!” 时长财把一车子的东西都给卸下来,十几颗大白菜、十几颗萝卜、一箩筐青菜、一篮子鸡蛋、一篮子海带、一大盆猪肉、一小盆羊肉、一只鸡、几条鱼、一篓虾……一个小三轮满满当当地装了好多东西。 时尉有说过让时长财添置冰箱的话,但他们家现在的债务还没还,手里虽然有钱,但只要钱没还掉,他的心里还是不安心。 而且冰箱太贵了,便宜一点的要五百多,贵一点追求牌子的,几千也有,买了之后,吃电也吃得厉害,现在一度电要七分钱,他们可养不起一个大家伙。 除了肉和鱼是要卖要吃能一次弄完不会浪费的,其他的就随意了。 村里每天都有人拉着自家种的菜到镇上来卖,时长财只要和村里人说一声,他们就能给配好所有的菜。一村子的人,谁都知道谁,时长财给的价格公道,村民给的菜好,大家都高兴。 “尉尉他妈,把虾给剥了吧,今晚咱们吃炸虾!”时长财今天又受到一封信,里面是给时尉的稿费和样书,今天的生意也好,一天下来挣个一百来块没问题。手里有钱了,时长财的底气就大起来了。 他们家没冰箱,九月的南方依然热得不行,如果今晚就把虾给弄死了,明天一准不新鲜,所以虾都是第二天一早起来炸的。 晚上时长财说炸虾,那就一定是要拿来配饭的了。 时纺馋虾早就馋得不得了了,一听这话立马就蹦了起来:“妈妈妈妈,爸爸说晚上吃炸虾!” 时长财看着闺女红扑扑的小脸蛋和兴奋的表情,虽然是满身的汗,但心情却是舒服得不行!跟大夏天吃了冰棍似的,舒坦! 他们镇沿海,但时家却没吃过几次海鲜,因为他们村不沿海,而渔民们大多彪悍,不轻易让外村人下海。有亲戚在渔村的话,吃点海鲜是很简单的事情,但时家没亲戚,想吃海鲜了要么那东西去村里人换,要么就得去买。 市场上的大虾不便宜,一斤要六毛,快赶上半斤肉了。时长财的脸皮又薄,不好意思天天拿着白菜萝卜去和人换海鲜,所以他们一家是很少能吃得上的。 时尉的点子好,只是将炸红薯球的大铁锅撤下来,放上一个定制的铁桌子,给固定在三轮车上。这样一弄,人站着就能开火关火。零零散散的个子和下面放的东西也多,表面看起来还整洁,一串串的签子就摆在外面。 有人买了,他们就把签子上的东西扔进一个个的篱捞里,等东西熟了,把汤往上一浇,撒些花生芝麻碎,加点醋和香油,只要人吃过一回,第二回 还想再来。 早上夫妻俩赶学校,等学生上课了,他们就走街串巷地卖。午饭的时候再去学校,下午回来补点东西,赶在晚饭前到工厂外头去卖。 当然除了这个只有一点点点点辣的麻辣烫,之前的猪肉渣、茶叶蛋和红薯球的生意他们也没落下,不过只是将这三样作为单卖,柜子上有正好放茶叶蛋的位置,下面冒火,上面茶叶蛋的香气一直往上冒。 不过红薯球就只能在家自己炸了,不是现炸的红薯球没之前那么大的购买量了,这主要还是他们带货不够。红薯球在还是面团的时候体积就那么一点点大,好带的很,但炸过之后,体积一下胀大好多,就没那么方便了。 麻辣烫这种东西起卖价格便宜,五分钱一把的红薯粉就能起卖,要不要汤随意,不爱吃热的就直接拌着吃,爱吃热的就加点汤。 董许愿别的不行,但熬汤却有一手,她们和肉联厂常买肉,次次都送骨头,董许愿就用这骨头熬出奶白色的高汤来,再加一些调味料,将汤汁调得又浓又香又冒油花,滋味鲜得能把人舌头一起给吞下去。 蔬菜一分钱一串,一串不过几片叶子,一斤白菜一毛钱,用穿签子的方法卖,能卖出五毛钱。豆制品的价格高一些,一串要两分钱,但一串至少能赚一分钱,肉的价格高,这个就要样样算钱,鸡肉、羊肉、牛肉和猪肉的价格都不一样,海鲜的价格也不一样。 像卖得最火的炸虾,一只就要一毛钱,六毛钱一斤,一斤大概有十六七只。虾买来的时候活蹦乱跳,都扔在塑料袋里把口子扎上往地上摔才能下手,只只都大,只只都鲜。 紧实但又嫩滑的虾肉裹上淀粉和面包碎往油锅里一扔,又鲜又香,不仅脆而且酥,每一口的虾肉都能在唇齿间蹦跳几回,弹性十足,但一点不柴不老,还保留着一点海洋生物独有的咸味肉汁,淡淡的弥漫在舌尖,舌尖似乎都能掀起海浪。 而在这淡淡的海咸味中,虾本身的鲜又被无比浓烈地凸显出来了,鲜味伴随着甜,虽然只是淡淡的甜,但却能把让的甜蜜给勾起来。 虽然肥肉的魅力诱人,但炸虾的风味和美味更愿意让人掏钱。 买炸虾的人有单买的,也有买来搭这麻辣烫一起吃的。炸虾被炸得十分酥松焦脆,沾上一点香醇的汤汁,带上了一些柔软,但酥脆却没有那么容易被一下全给软化,半软半脆的咬在嘴里,那又是另一番美味。 炸虾平时好卖得很,不过一只虾就要一毛钱,很多人都舍不得那个钱,时长财平时就买两三斤撑撑场面就好,他怕买多了但卖不完,那就浪费钱了。 其他的肉也差不多都是这样,即便少赚一点,也要努力不浪费就。 不过经过这几天天天两个蛋的“奢侈”吃法,他现在也大方了起来。 牛肉不好买,除非是遇到杀牛的,不然根本买不到牛肉,时长财今天正巧碰上了,买了一根牛筋,又买了一些药材,准备炖甜的来给闺女补身体。 牛肉也买了一斤,回去腌上,明天拿出去卖,要是好卖就不吃了,不好卖也没事,回来炒了当菜吃。 想到闺女回回盯着锅里的炸虾看,时长财又狠狠心多买了一斤虾。他们就是卖炸虾的,可是连家里的小孩都没吃过炸虾,那也太不行了,今天就炸!纺纺爱吃多少就炸多少! 第30章 时尉利用卖百合干得到的消息挺不错。能花一块多买百合的人即便不是大富大贵的人家,但日子过得也绝对不差。燕京的老头老太太们能唠,时尉的嘴皮子是在一场场的商业谈判中积累起来的,唠着唠着就能把想要的东西给唠出来了。 燕京大学是华国最好的大学之一,也是最严格的大学之一,时尉不敢逃课,也不敢不认真,有课的日子里,他都得每天认认真真兢兢业业地在那熟记知识,只有到了周六周日才好一些,这两天的时间是全部归他掌控的。 宿舍六个人,路远之每天都会早起锻炼身体,其他几个室友都会早起看书,时尉和他们的作息时间一样,平时是逢单和路远之出去一起锻炼身体,逢双则是和其他几个室友一块看书背书。但今天,时尉既不背书也不锻炼,背上昨天他装得鼓鼓囊囊的大背包就准备出门了。 “时尉,你不去图书馆啦?”室友林峰见他背着个大包,便有些好奇。 时尉的包很大,这是他在到燕京前就让董许愿帮忙做的,用的都是结实的土布,两层布叠在一起,针脚又细密,十分结实,就是有点太大,时尉一背上,顿时占了半个身子。 “今天不去,我得去赚生活费了。”时尉往鞋子里塞了点用纸巾包起来的棉花,又将鞋带绑得更紧才站起来。 东西都是昨天已经买好了的,今天背上就可以走了。 “我今天先去探探路,要是有赚头的话,我们下次一起呀!”宿舍六个人,除了路远之,其他人的家庭条件都不怎么样。 林峰今年十六岁,上面七个哥哥姐姐,他是死了命地读书,早一年读完书早一年为家里减轻负担。因为他读书人的身份,绝大部分的时间都不能干活,家里孩子多,又还没有分家,哥哥们的怨气都挺大的。 “那就先谢谢你嘞!”林峰缺钱,比时尉要缺得多,他来读书,家里只给了二十五,除去十八块六的车票钱,他要用这六块四度过四个月。 不是他哥哥们多苛责他,而是偏远山村的人穷苦人家哪里能想到大城市花钱的地方那么多!农村人是没有粮票分的,他们拿到手的就是粮食,为了给林峰凑粮票,一家亲戚全部出动,又搭上之前镇上给的钱,才给林峰拿了几十斤粮票。 但光有粮票没用啊。 林峰这些都不知道,本来因为自己手里的钱很多了,毕竟从小到大,在他手里面值最大的钱也只是一毛,乍一下有了六块多,他都要乐得找不着北了。但在燕京这个大城市才待了几天,他就越发觉得自己没钱。 时尉先他们一步,背着大包,去食堂花了钱和粮票买了五个比两个拳头还要大的白面馒头,又买了五个巴掌大的饼装上。 时尉赚钱的心情很急切,但赚钱的同时,他不会亏待自己,经历过残疾和病痛折磨的他,比任何人都懂得健康的意义。 “拿着。” 时尉一边啃着饼一边走出食堂,正好就碰见了路远之。路远之的眼神冷淡,过来给了他两个小东西。 时尉低头一看,是两个指环,但又不是单纯的指环。 与光溜溜或是镶嵌了什么宝石的指环相比,这种指环看着就很不好惹,尖尖的锐角又吓人又闪亮,如果带上这个把拳头往人脸上招呼的话,一下就能给扯下一大块皮肉来。 路远之是个很冷漠的人,他不爱和人接触,但这就不代表他没教养,相反他的教育十分地好,只不过不怎么会做表面功夫,给人的感觉就很傲,又傲又冷。 这时候可没有那么多小妹妹们追着冷酷帅哥喊欧巴,大家喜欢的也不是路远之这款,所以即便路远之的脸长得好,身材看着好,但他给人的印象却不好。 但时尉知道,路远之是一个很善良很热心的人。时尉跟他算不上太熟,他也没问过时尉要去干嘛,也没干涉过他。他只是在时尉出门之前,默默地送上了一件小东西,一件能起点保护作用的东西。 时尉只觉得心被熨得又暖又软,握着指环叫住了快步走开的路远之:“我回来就请你吃饭。” 路远之也没说好也没说不好,只是点了点头走开了。 时尉看着他离开的背影,忍不住笑了起来。 然后将指环给收好。这两个老虎指和普通的老虎指有点不一样,锐角起伏更小,但却更锐利,戴起来也更方便。时尉想,这应该是路远之自己找人做的,照着他自己的习惯订做的。 第31章 时尉这几天摆摊可没闲着,一边赚着钱,一边把燕京下面村子的情况都给摸清楚了。 燕京作为首都,家境好的人会比其他省市要多不少,但这也不代表全燕京都是富裕人家。所有的地方都是差不多,有钱的有钱得不得了,没钱的穷死。 时尉找了一张详细的燕京周边地图,然后一点点地将所有的消息全部对应上去。 时尉从来不打没把握的账,做生意比不过大战,但也和打战差不了多少了。做好了情报工作,时尉才带着一点点买过来的低价商品往偏远一些村子上走。 他出门的时候,身上没带哪怕一分钱。他的身上带着公交车月票和地铁联合月票,几次上下车后才来到他选定的地方。 背后的大包少说百多十斤,坐车的时候还没多大感觉,下了车靠着十一路慢慢前进的时候,才发觉自己的肩膀和两只胳膊已经累得有些疼了。 燕京作为一个大城市,最显著的特征就是挤,不管是公交车,还是地铁站,都挤得不行,挤得他没法住,只能是把包往前背着一路又是抗又是背地过来。 想要富,先修路,这句话是一点没错。反过来也是一样,没错的。富裕的地方道路不会怎么差,路好的地方不一定会穷,但路不好的地方一定穷。 时尉的目标人群就是路不好的穷地方,富裕的地方不会差,来往大城市都那么方便了,自然不会有人花多好好些的钱去买外面的东西。 但又穷路又不好的地方就不一样了。他们很少出村子,很少和外面接触,能买东西的地方就只有一个又小又不齐全的供销社,价格统一,且东西还不好。 供销社有一个特点,它的价格是很死板的,同一件东西,在外面和在里面的价格是一样的,但外面的消费水平和里面的消费水平是一样的吗? 时尉不把百合干给包圆了卖出去,就是为了能多打听打听消息,虽然浪费了不少的时间,但和几个小的批发商搭上了关系,几包烟几瓶酒下来,时尉这里拿一点那里拿一点,就拿到了不少“最低价”。 时尉拿的东西量少,但架不住他会说话,马屁能拍到点上去,又塞烟又送酒,让人心情一下就好起来了。 他给出去的烟和酒都不是价格很高的那种,但见人就先送东西这一点,让人赚足了面子。 时尉上辈子从最底层开始打拼,后来又一直处于上位者的地位,不管是吹彩虹屁还是摆架子,都是十足十的好,他能在恭敬和高傲中找到一个很好的平衡点,既尊重了他人,都不会让人把自己给看低了。 “卖牙刷牙膏毛巾搪瓷杯嘞——” 时尉大概走了半个多小时,就看到了一个村子,时尉顿时打起了精神,开始有选择性地喊了起来。 这个村子虽然比不过一些富裕的村子,但砖房也是有一些的。想要在路不要的地方盖砖房,花费的钱要多很多。别的不说,那么些砖,都是要一筐一筐靠人背上去的。 时尉包里的东西很多,一次性全部喊出来是很不现实的事情,所以他就选择了这个村子可能购买潜力最大的几样。牙刷牙膏毛巾这些东西,听着像是生活必需品,但毕竟不是像粮食那样少了就不能活的,所以很多穷苦的人家并不会买牙膏来用。 南方还好,柳条拿来刷一刷,或是用其他的树叶嚼一嚼,差不多也就当做是刷了牙了。北方就不一样了,一入冬,满目的黑白,不是树干的黑就是雪的白,只能靠勤漱口。 牙膏牙刷使用的人群还是比较有限,起码那种只能勉强填饱肚子的人家是不会买的。 而这个村子看着不会是全村穷,所以牙膏牙刷毛巾杯子这类的购买量还不小。 “这些都是怎么卖的呀!”时尉喊了几声,就陆续有人出来了,围着时尉的包好奇地看。 “牙膏一毛一,牙刷七分钱,毛巾三毛六,搪瓷杯要贵一点,八块二,不过花样多……肥皂四毛五,香皂五毛……”时尉一样样地介绍,人人都爱便宜,时尉说话好听,卖的东西比村里的供销社还要便宜一些,所有很快便卖出了不少东西。 搪瓷杯的体积看着大,但其实好好放的话,能放很多东西,被子里塞一点小零碎,被子把手那里还能再塞条毛巾,几个被子连起来塞,就能剩下不少空间了。 牙膏这东西不轻,能在第一个村多卖一些,时尉是求之不得的。 从第一个村出来继续出发,时尉肩膀背包没轻,反而更重了一点,卖掉了一些东西,又买了不少东西。 这个村虽然小,但时尉没想到,这里竟然还有做火柴的厂子,这个厂子应该是村办的厂子,因为位置比较偏,生意也没有太好,不过也算是不错,能够几家盖起了砖房。 外面的火柴一盒卖两分钱,即便是时尉找了十多个人,最低也要一盒一分五,生意这东西没什么赚头,他就没进货。但直接从村子厂子拿货就有赚头了,一盒火柴一分钱,这东西和牙膏这些东西就不一样,是必需品中的必需品。 没有火柴,再日落而息也没用,难道这时候了还要搞钻木取火那一套吗?越是山里面的穷苦人家,越不往山外走,因为出去就代表着要花钱,但有些地方连个供销社都没有,得走好远到别的大村的供销社去。 时尉卖出了不少东西,就把剩下的空间全部拿来装了火柴。然后继续背着鼓鼓囊囊地包裹,拄着随意捡来的树枝当做是拐杖拄着往前走。 “卖肥皂食盐食糖火柴毛巾嘞——”今天花在车上的时间太多了,时尉即便是加快了一些速度,也只能是在日落前走到第四个村子。带来的水已经喝完了,好在九月的燕京还没开始下雪,山里的植物又比较多,能让时尉嚼着树叶和花撑上一段时间。 “麻烦大娘了,能给我一点水喝吗?”时尉的嗓子直冒烟,嘴里的唾液都是黏腻的,但他还是得撑着,装作毫不在意的样子。 越是穷,就越是可怕,生活就那个鬼样子,可能就会因为一个念头铤而走险,这时候的人没知识没文化,别说懂法了,可能连法这个字怎么写都不知道,指望他们能个个善良,那会不如指望着天上掉金子来得快。 时尉花了五分钱,在给他水喝的大娘家借住了一个晚上。只是住一晚上就白来五分钱,大娘高兴得不行,把二儿子一家赶到了三儿子屋里,特意给时尉空出了一个房间。 出门在外,时尉是小心又小心的,花了两分钱加入了他们的晚餐,入乡随俗地跟着他们一家聊会儿天,然后趁着天还没黑找个借口回到了房间。 时尉在出门前就考虑好要在外面过夜了,一来一回太费时间了,如果只是一天,走完一个村子就不行了。但是两天都在外面的话,事情的操作性就强了。 他把早早就准备好的一串东西给挂起来,一头挂门上,一头挂自己手上。然后把凳子放在门后,把铃铛放在窗边,这才抓紧时间开始赶紧睡觉。 屋里虽然布置了一下,但时尉依然不敢睡得太死,每一个村子他都一出一进,这是今天的最后一个村子,包里的东西快没有了,身上的钱可是一大把的,时尉晚上虽然透露了一下想要收山货的意思,但就怕人家见财起意想要杀人拿钱。 时尉藏钱藏得小心,但这天气穿的衣服不厚,没有大棉袄的掩盖,即便时尉分开藏、缝秘密口袋,但还是有一些钱得在明面上的。别的不说,这一次卖东西得来的钱,别人总该都看到了吧! “咕咕咕————”天还未亮的时候大公鸡嘹亮的叫声就开始了,时尉被鸡鸣声吵醒,赶紧起身把该收的东西全部收起来,然后继续躺在床上闭着眼睛算收益。 他装作睡得很熟的模样,一直等到有人来喊他了才起来。刚才还不怎么觉得,这会儿一动弹,浑身就开始僵硬酸软起来。 只是微微一走动,就有种骨头和骨头相互碰撞产生的撞击声,咔咔咔的。 时尉皱了皱眉头,昨天晚上睡觉前,为了不弄出动静,他只是稍微给自己按了按,但没想到是太高估自己了。 没有残疾的时尉身体向来不错,但说有多少肌肉,那全是假话,蛋白质严重缺乏,还肌肉?正常的肉都没有几两! 残疾后的时尉,重新有了瘦但好歹健全的身体,乍一下给了自己很健康力气很大的错觉,加上背了一天的一百多斤负重,走了六七个小时的山里,不仅是背肩手,还有腿、脖子、腰、屁股,甚至连脸都开始疼了。 山里的风还是挺大的,秋天又燥,时尉的皮肤在湿哒哒的南方待了十多年,猛一下被这么干的风一吹,他的脸裂了。 时尉一抹脸,即便是手掌粗糙,也能摸出一脸的渣子,再拿下来一看,好嘛,一手的□□! 时尉赶紧翻包,他记得进货的时候有进了大袋的蛤蜊油的,就是装在贝壳里的“擦脸油”,进价不贵,一个才四分七厘钱,当然,卖得也不贵,才七分钱,所以这个还是挺有市场的。基本上每一个村子都卖得火爆。 包里的东西基本已经没有了,时尉翻了又翻,也没能找到哪怕一个可以拯救他脸的东西。 第32章 时尉的脸裂开了不少的口子,都是细细小小的,小得看不见,但一摸就能摸到粗糙的凸起。他借着的这家人有买蛤蜊油,但时尉的脸皮就是随机变化的,说厚就厚,说薄就薄,这会儿又不好意思去问人借点蛤蜊油抹抹,只能撑着先了。 这个地方里燕京大学已经很远了,说是燕京,但实际上已经到了和其他省市的边界线这边,路远地偏,家家都没什么太多的钱,也没有多少人往这边来。 这些年政策变了,做买卖的人开始多了起来,但肯冒着生命危险走这么远的人还是比较少的。 路偏人少,家家户户有都是彪悍的性子,家家有男丁,独自一人过来,危险着实不小,要是有人见财起意,被人杀了,往地里一埋,过个几十年都不一定被人发现。 也就是时尉胆大心细,穿着穷苦,也时刻注意周围,防身的家伙也带了一些,又一路留下一些记号,他才刚上山做这生意。 但即便这样,时尉也是做好了被人抢的准备的。时尉不是那种要钱不要命的人,别人可能因为舍不得东西和钱被追上被捅被砍,但时尉不会,他向来是以性命为第一的。所以在让董许愿做包的时候,特意给做了一个小细节,能让他在一瞬间甩掉背包方便逃跑。 抢劫的人一般需求是钱,他把包给扔了,大部分人就不会在意他的这条命了。毕竟杀人的后果也是麻烦的,即便心理素质强,但也总怕被人发现自己杀过人。 “木耳五分一斤,香菇七分一斤,熏肉一斤七毛,鸡肉一斤七角,核桃一斤……”时尉昨天就说过要收山货,所以一大早就有人拿着家里攒下的山货过来了。 这村子靠山,地不多,大家都是靠山吃山,家里存储的东西不少,杂七杂八地拿了不少过来。 时尉一贯是品质不错的都收,很快,昨天到手的钱就出去了不少,但回去的时候,又背了一百多斤的东西。 包里的这些东西,就是纯利润了。 时尉虽然早早做好了要弃包逃跑的打算,但也没那么大方,找个偏僻地方把钱往身上的秘密口袋上一塞,本钱起码给保住了。 “呼——”时尉长出了一口气,找了个石头稍微休息了一下。山路不好走,即便是在南方从小走大的时尉,也累得够呛。时尉挑的地方都是穷地方,根本没几条像样的土路,即便是这样坑坑洼洼石头遍地一动就晃悠杂草还比膝盖高的土路,也是靠人走出来的,有就不错了! “我昨天到底是怎么走过去的?”时尉喝了一口已经凉掉的水,又啃了两口被捂得有些味道的饼子,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身体是有记忆的,时尉的记忆还是在富裕日子的甜水里泡着的,虽然在情感上有些承受不了,有点受不了这罪,但是年轻有力的身体却能适应良好。 时尉休息了一下,怀着马上就能把资产翻上几番的激动心情继续往山下走。 坐了一会儿后,肌肉酸痛的感觉变得更加明显了起来,腿部关节也有点僵硬,站起来往前迈的时候,直接双腿一软跪下去。 “嘶——”好在时尉坐着的时候是把包背在前面的,他腿一软往下一摔,摔倒了包上面,脚指头脚板和脚踝有点疼,但好歹没受伤。 时尉这次学乖了,在站起来前先把自己的腿给搓了几下,然后才慢慢站起来,拿着包当防护往前走了几步,适应了一下后继续朝前走。 “回来啦?” 室友吴盟从图书馆回来,正好瞧见一身狼狈的时尉,赶紧上去扶了一把。 “谢了!”时尉也不客气,卸下背包撑着吴盟喘了几口气。 依然是那么些路,少了叫卖的时间,时尉回来花的时间却比去时更多。 为了安全,时尉回来的时候特意挑了绕开之前村子的路,但山里又没有参考,地图也粗略得很,少了人问路,时尉可是费了好一番功夫才隐约找到了当初下车的位置。 也是他运气好,搭了一程老乡的牛车,才赶在天彻底黑掉前回来。 “时尉,你这里面的都是什么呀!这么沉!”吴盟也是农家出身,一把子力气不比时尉小,但猛一提背还真一下提不起来。 时尉累得不想多说话,闷热的九月,他的脸和墙一样,又灰又白,还有好几道口子,头发湿哒哒的,衣服裤子也是湿哒哒的。 时尉顾不上烫,一脸灌下五六杯水才缓过劲儿来。 “有吃的没?饿死我了。”时尉走的时候准备了馒头和饼,馒头个个比他拳头大,一个饼大概有他的脸大,但即便是那么多,也不够他一路走一路吃的,时尉不仅是渴,而且饿,一路啃着花回来的。 “我这里还有俩馒头,要不?”吴盟贡献出俩馒头,林峰贡献出仨窝头,徐施湾贡献出一罐咸菜,黄达先贡献出一个死面的饼。 那么多东西,时尉就着咸菜,喝着水全给吃完了。 “时尉,你去哪儿了?怎么把自个儿弄成这副样子了?” 时尉也没准备瞒他们,实话说了,不过利润给说小了一些,危险给说大了一些,还编了个差点被抢,险象环生的故事。 这不是时尉不带他们发财,而是这活实在有些危险。这年头培养出一个大学生不容易,万一他们要是听了他的话,去做货郎的时候出了什么意外,那时尉真是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 “时尉,那你就别折腾这些了!”年纪最大的徐施湾一听就把眉头皱得死紧,“这一次你没出事,平平安安地回来了,但下一次可就不一定了。” 时尉也点头:“我知道,我不也是没想到危险性这么大嘛,再给我一次选择的机会,我打死也不上山了!” 时尉也不准备长干这个,他准备把燕京周围几个穷村去完就收手的,但没想到上一次山后,他就不想再上了。 刚才他说的那个差点别人抢也不全是瞎编,从第二个村出来的时候,时尉就感觉自己被人跟踪了,地形不如人家熟,人数没有人家多,时尉那一刻是慌的,但好歹没有乱,一边嘀咕着抱怨难走不挣钱,欠债家里穷的话,好降低他们的戒心,一边瞎走乱走,又找了个小断崖,故意找准了方向滑了下去,才把人给甩掉。 填饱肚子后,时尉起来去洗漱了一下,然后把东西一放把钱一收,早早地就睡觉了。 昨天在山里借住的时候,他没有睡得多好,又累了两天,一沾床很快就睡着了。 几个室友你看我我看你看了几眼,默默地将声音放到最小。 他们听到时尉说的收益,说不心动是假的,但同时,他们又惜命得很。 他们能走到今天,不容易!眼看着再过几年就能分配工作赚钱养家了,现在去干这种又苦又累又有生命危险的活,值得吗? 他们多是穷苦人家出来的孩子,不怕吃苦,但两相比较,还是维持现在努力读书来得好。 时尉的家庭他们也多少听过一些,一个妹妹病秧子,药停不了了,接了几百的外债来燕京看病,家里也不知道欠着多少钱。房子在台风中被吹垮了,父母都是农民,没什么收入来源。 时尉穷,家里比他们都要困难得多,所以要敢上山去,但去过一次后也说不去了,这足以证明这钱难挣,这钱挣得危险。 时尉没他们的烦恼,揣着钱一直睡到八点多。 他周一上午前两节没课,宿舍里三个室友有课,上课去了。另外一个室友早起去图书馆了。至于路远之,他也同样是后两节的课,照着他以前的习惯,现在应该是在抓混混呢! 路远之和家里关系不好,一个星期有七天不在家,有六天在宿舍,另外一天,他会在警局住着。一直到周一上午上完课才回来。 时尉把门关上,然后开始数钱。 农村里很少有大额的钱,卖的东西也都是便宜的日用品多,所以别看满满当当的一袋子,但换成了一百的,没多少。 时尉数了三遍,最后在记账的小本子上写下471.26。 那么一大袋的东西,时尉花了两百七十六块五毛四,中间的所有过程,时尉不管,最后到手四百七十多,还有一百多斤的山货。 时尉昨天和室友们说,这一趟赚了十几块钱,已经让他们跃跃欲试了,如果真把全部的利润说出去,大概什么危险什么苦累都不会去管,一窝蜂地就去当货郎了! “哎,下周再去试试导游再决定吧。”这两天虽然累,但赚的钱却是实实在在的。 两天时间,不算中间休息,差不多有三十个小时,他是一百多斤的东西再走的,差点把他的腰给压折了,但收获也同样惊人,这里已经赚了两百,把那些山货一卖,不说几百,七八十该是有的,那些和火柴一样,卖来就是纯利润的。还有两件衣服一双鞋子,这卖出去也是赚的。 时尉上山,背的虽然有百分之八十是便宜的日用品,但衣服鞋子护肤品玩具什么的也没少背,衣服价格高,而且重量轻,要不是考虑到购买力问题,他绝对是全背这个上去了。 穷村虽然穷,但也并不是家家户户都穷的,一村有个几户人家,能买衣服裤子鞋子,那他的利润一下就大了。一件衣服,他少的赚五六块,多的能一下赚十几。利润大头全在这里。 “咔!” 时尉正美滋滋地数钱,门锁的声音一下把他惊醒了。时尉下意识地就把被子盖上,结结实实地将床上的钱给盖住了。 第33章 时尉被吓得差点弹了起来,这不是他胆子小,胆子再大,也不可能在未经训练的时候把肌肉控制得那么好啊! 刚刚受到惊吓的时尉已经慢慢地缓了过来了,一点点地送出刚才猛一下吸进肺里的一大口气。 “回来啦!”时尉扬起笑,和路远之打了个招呼。 路远之那张略带少年意气的脸出现在时尉的面前,五官还是那个五官,但眼神明显有着些许迷茫,眼下带上了淡淡的青色,一看就是昨天晚上没怎么睡好。 但他比他眼下的青色更明显的,是微红的脸蛋和发白的嘴唇。 时尉拧起了眉:“昨天晚上没睡好吗?” 路远之随意地应了一声,然后就拖了鞋子准备上床。 学校的床都是上下铺的,时尉和路远之选的都在上面,不过这床的爬梯设计的有些反人类。木头的棍子横在上面,不知道是上一届留下的问题还是采购部门的问题,他们宿舍的爬梯,都是方木头窄的那面朝上,踩上去硌脚得很。 路缘之看着脸蛋有些泛红,时尉担心他是不是发烧了,家里有个一年发烧至少十二次的医院熟客,时尉对发烧的症状还是比较熟悉的,他有些担心地看着路远之,正想让他多喝多热水再上来,但话未出口,路远之脚下一滑,直挺挺地就和爬梯来了个亲密接触。 骨头隔着肉和木头亲密撞击的声音,听着就让时尉牙疼,他下意识就去拉路远之。 路远之人虽然难受,身体虽然不舒服,但长久锻炼出来的肌肉本能还在,下意识就往时尉的手上一拍。 “啪——” “咚——” 路远之本来是两只手一起拉这上面的,因为伸手去拍时尉,这一下就只剩一只手了。 他的力气早就被发烧给折腾得差不多了,又意识到自己打错了,心里一急,另一只手也支撑不住了,直挺挺地就往下掉。 好在他的脚早就是垂下去,站了一下做为缓冲后才倒下去。 但即便是这样,也发出了结结实实的一声撞击声。 时尉吓了一跳,掀起被子就要往下跑,结果他忘记了被子里还有钱,顿时将一张张钞票洒得满天都是。 路远之难受得不行,躺在地上没支撑一会儿就昏过去了,昏得结结实实的。 时尉气个半死,真是越急越乱,越急越出问题。 “呼——”再怎么说时尉都是经历过不少风雨的人了,深呼吸一口气后,时尉顺序就调整好了心态,冷静下来后先下床将路远之扶到椅子上,拿手粗粗地给他测了一下体温。 额头滚烫,脸颊也是烫得厉害。路远之的脸和脖子身体烫得不行,但手却是冷。不仅冷,而且还有细微的抖动。 时尉十分肯定,路远之就是发烧了,而且温度还不会低! 宿舍里乱得很。被子的里钱不少,都是零散的碎钱,所以这样就显得钞票格外得多,时尉只是掀了一下被子,就四处飞了几十张的钱。 好在五块十块的“大钱”都已经被他收起来了,整整齐齐地摆着铁盒子里。时尉简单地收拾了一下,往身上塞了一把钱,就把赚钱的铁盒子和一大把揉得乱七八糟的钱全部给先锁柜子里去。 时尉和路远之后两节都有课,不过现在也没有那个时间去请假了,先把人送医院再说。 燕京的医院和小地方的医院就是两个极端。小地方工人少,医保少,即便是有医保,过来医院也就是要求吊水的,看过去一排排全是躺着挂水的人。 而燕京就不一样了,尤其是大医院,过来就先给开检查单,一眼望去,才是在等的病人家属。 时尉左左右右上上下下的跑了几趟,路远之才能安安心心地被吊上水。 两天的贩卖工作把时尉累得够呛,如果昨天是零件有点老旧的机器人的话,那么今天就是只能被送去废铁站的报废机器。 路远之看着很厉害,但他的血管很细,护士给他扎了好几次才给扎成功,这会一滴一滴下来的速度也是极慢的。 输液室里面只有一排排的椅子,人多得不行,有中暑的有营养不良晕倒的也有和路远之一样发烧过来的。 应时尉的强烈要求,医生给路远之安排了住院,不过是在在走廊上加床。 时尉好打发,只要有床便心满意足了,搬了凳子坐在床边看着路远之安静的睡颜。 路远之给人的感觉并不好,但他不是一个长相凶狠的人,相反,他的脸蛋有那么一点婴儿肥,笑起来的时候很讨喜,但平时的时尉不轻易笑,总是垮着一张脸,黑眼睛又黑又幽深,散发着生人勿进的疏离感。 他在抓混混的时候大多都会笑,但那时候的笑要么给人一种挑衅的嚣张感,要么就是惊恐的恐慌感,在这两种情况下基本没有人会关心他的脸蛋。 包括前世的时尉也是一样。 路远之对时尉来说,代表着什么很难说,这个人是他的室友,但他们关系并不好。但就这样普通的关系,也能让路远之在他最困难的时候伸出手帮助他。 一开始,接受不了自己残疾事实的时尉还怀揣着恶意和路远之吵过一架,但吵架归吵架,路远之吵完后就不管他了,只是每个月让人定时送一笔钱,定时收下时尉写的欠条。 慢慢开始接受现实的时尉,开始意识到自己的过错,想要和路远之道歉,但也就是这个时候,路远之的尸体被人发现了。 时尉给欠条,路远之给钱,都是通过路远之他爷爷的勤务兵来进行的,时尉一直都没有见到过路远之。所以在路远之死后的那一个月,没有人发现不对,没有人想过要去找他,年轻美好的身体,就在炎炎的夏日里被腐烂得满是蛆蝇。 那样的“巧合”时尉在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都接受不了,他后悔,他愧疚,他痛苦,但什么都改变不了。 时尉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在想,如果当初多关心路远之一些,说不定在路远之一出事的时候就能发现,没准路远之就能有救了;如果当初早点想通向路远之道歉,没准就不用让路远之孤零零地被虫蚁啃食那么久了;如果当初没和路远之吵架,没说出那么伤人的话该多好,这样起码能让路远之在走之前不那么生气…… 时尉想了很多很多,但人生已经走到结果,就没有那些虚无的“如果当初”了。 时尉想,路远之在他的心里,早就已经不是恩人的存在了,他是他的一个执念,一个和时长财和董许愿和时纺和芊芊一样的执念。 如果,他再努力一点,他再优秀一点,他再小心一点,他们,说不定就能健健康康地长命百岁。 重生后,时尉一直在期待,他期待着董许愿和时长财能不要那么辛苦,他期待着时纺的病能快快治好,他期待着芊芊能够早动手术。 他对路远之也是这样的,他希望路远之这个好人,一直能平平安安顺顺利利。 “谢谢你,路远之!”时尉看着路远之依然稚嫩的脸蛋,忍不住勾起唇角,露出一个满怀希望的笑容。 路远之这一觉睡得很沉,什么梦也没做,只是舒舒坦坦地睡到了太阳西沉。 当他醒过来的时候,路远之安静地闭着眼睛仔细回想了一下他在睡觉前的记忆。 他记得,他是回了寝室准备睡觉的,但不小心打了时尉一下,然后就摔下去了。 路远之动了动脚踝,有点痛,那看来这段记忆没有错了。那不小心打了时尉的记忆应该也是没错了。 路远之心里有些不好意思,闭着眼睛躺在床上,想了一下道歉的说辞,然后才准备把眼睛睁开。 但是在他睁开眼睛之前,一道温和的女声响了起来。 “远之,我可怜的远之啊,怎么烧成这样了才来医院啊,这么不爱惜自己的身体怎么行呢!”温柔的女声带上了一点哭腔,声音哀切,“都是我不好,每天忙着上班忙着一家老小的事情,没把太多的注意力放到他身上,就知道给孩子钱,是我不够关心他,我这个妈妈做得太失职了。” 时尉累得慌,看了路远之一小下趴在床边也慢慢睡着了,做了五六七八个乱七八糟东拼西凑来的梦,好不容易不做梦了,一道女声却在他的耳边嗡嗡嗡地响,让他不得不醒过来。 “阿姨好,您是路远之的妈妈吗?”时尉睁开眼就看到了这个身材娇小面容柔美气质温婉的中年女子。 女人的年龄大概在四十岁左右,但是脸蛋光滑皮肤细腻,衣服并不花哨,也不是现在流行的服饰,但料子很好,剪裁合体,一看就是要不少钱的。 中年妇女含着泪花感激地说:“你是远之的同学吧?你好,我是远之的妈妈,你可以叫我白阿姨。” “妈妈?”路远之的声音带上了浓浓的沙哑,声音并不大,但却能听出无穷的嘲讽,“白衣芳女士,我知道你的见识浅薄,知识匮乏,但也不得不提醒你一句,作为和你无论是在血缘还是在法律上都没有半点关系的闺蜜的儿子,你这个自称未免太过显露你的无知和野心了。” 白衣芳的脸上一下就变得和她的姓一样,漂亮的大眼睛积蓄起了满满的泪水,但她努力地不让它们滚落下来。 “对、对不起。”白衣芳怯生生地向路远之道歉。 “路远之!”一声爆喝成功地让白衣芳眼中的泪水簌簌落下。 脾气火爆的路振宁一双牛大的眼睛一瞪,嗓门大得能把天花板震塌。 第34章 “你干嘛呀!把孩子吓到了!”白衣芳脸上晶莹的泪水一边簌簌下落,一边把矛头指向了路振宁,“这里是医院,你就不能安静一点吗?孩子还生着病,你这是干嘛!” 路振宁一一米八几的大高个儿被白衣芳一米六都没有娇小女儿给骂得头也抬不起来,低着头跟她认错:“你别气你别气,是我不好,是我说话声音太大了。” 路振宁一边和老婆道歉,一边用铜铃大的眼睛瞪着路远之:“跟你妈道歉!还她不是你妈,她要是能生出你这样的孩子真是不知道倒了八辈子霉!” 路振宁这话说的着实没多少水平,时尉都能看出白衣芳面色一僵,差点把姣好的五官给扭曲了。 路远之却没有在意那个女儿,而是带着嘲讽的语气说:“你都说了,她生不出我这么优秀的儿子,我凭什么喊一个小偷叫妈?” 路振宁气得扬手就打,此时一副担心路远之表情的白衣芳却没有想要再开口未路远之求情的动作,只是一个劲儿地哭,晶莹的泪水簌簌地往下掉,但不是那种鼻涕眼泪糊满脸的狼狈,而是一滴滴直落人心底的脆弱。 配上她那张白皙干净的脸,简直就是出水的芙蓉,不染凡尘的仙莲,将人疼惜得恨不得为她抚平一切。 白衣芳不说话,一副被儿子伤到的模样,委屈自己咽下,眼泪也自己流下,看得路振宁对自己儿子的怒火更加旺盛。 “混账,还不快点给你妈道歉!”路振宁一声爆喝,蒲扇大的巴掌眼瞧着要落到路远之的脸上,但一双手却将他揽住了。 “叔叔,你是路远之的爸爸吧?”时尉衣服胆怯地开口,“路远之同学发烧很厉害,四十多度了,您能别在他刚被吵醒的时候就这样吓他打他吗?” 时尉的表情有些萎缩,声音确实不小:“叔叔,医生说路远之同学已经烧了好几天了,你怎么都不带他来看一下医生呢?再怎么烧下去,他是要烧傻掉的。您知道他刚刚有多危险吗?人走着走着就倒下去了,这幸好是在学校里倒下的,要是在马路上走着走着就倒下去,万一正好有车开过呢?” 时尉的头发衣服都是有点乱糟糟的,洗得虽然干净,但上面打着好些补丁,一看就是穷苦出身。这孩子不是他家的,走廊里又这么多人,路振宁是不好意思打他的。 又听他将路远之说得那么可怜,虽然没有明确的指责,但话里话外的意思都说着他们家太忽视人。 走廊里的人可不少,有病人,有家属,白衣芳刚才过来的动静可不小,又是大包小包又是哭。哭得不是人心烦意乱。 到医院里来的人不会是什么都好的健康人,身体不舒服,精神压力又有些,听到人哭,下意识的都不高兴,这人还没死,哭丧呢! 但睁眼一看,看到那么娇小那么漂亮可怜的女人,下意识地就宽容了一些。 这谁家日子都不好过啊,要是什么事情都没有,那还来医院干什么呢? 听着漂亮女人的哭声,病人和家属们也勾起了自己的伤心事,都沉默着没出声。 人都是要看热闹的,路远之醒了以后就和白衣芳闹,信息量十分巨大,又是后娘又是好姐妹的,听得人眼神微闪。 自古后娘不好当,不管当好当不好都要被人说,但孩子也不是什么好当的,脾气差了些要被人说让后娘难做,是个不好管教的,脾气太好,遇上坏一点后娘,日子就更难过了。 人爱看热闹是不错,热心肠的是不错,但很少有人会连事情都搞不清楚就上去拉架的,于是这会儿这走廊上的人越来越多,但却没有一人上前劝两句。 “他爸,是我不好。”白衣芳一见形势朝着她未曾预料到的方向走去,立刻改变了原本的计划,一边擦着眼泪一边上前拉住路振宁的胳膊。 “是我对远之的关心不够,是我这个当妈的不好,你别骂他,我做的不好,孩子对我有怨气是应该的。”白衣芳的声音悲切,脸色的泪水未全部擦干,衬得她水灵灵,既漂亮又惹人怜惜。 “阿姨,那你下次要多关心关心远之,他衣服破了都没有给打补丁,在宿舍睡得也不好,穿上连席子都没有,他都是直接穿着衣服睡在床板上的。”时尉没说白衣芳有多不好,只是三言两语地将路远之的“近况”说了出来。 时尉说的是实话,路远之的衣服从来没有人给他打补丁,因为路远之的衣服破了,他就不要了,直接给捐了,然后穿新衣服。 睡得床确实没有席子,不过用来铺床的被子用的是丝绸被面,夏天躺着也是凉丝丝的,一点不热。 时尉说的话都是掩去了一半,但那掩去的那一半没了之后,路远之就成了一怎么听怎么是个小可怜的可怜虫。 脑补可不是后世才出现的,光凭时尉说的这些个,围观的路人们就在脑内将路远之想象成了在后娘手里连吃饱饭都困难的遭罪孩子。 尤其再一看路远之,苍白,瘦弱,露在外面的胳膊上还能看到一道道留着印子的疤痕。 路远之看了一眼时尉,没有说话将自己人的面子给驳了,只是低头沉默着。 他是不太喜欢这样的吵架方式的,他和白衣芳,已经是十多年的死对头了,两人谁看谁都不顺眼。 路远之从未掩饰过对白衣芳的敌意和仇视。如果白衣芳不是个女人,路远之早就把她脸给打烂了,一个巴掌一个巴掌连环着打,一枪子儿一枪子儿往她身上招呼的那种。 可惜了她是个女人。 “我……”白衣芳眼中的泪水一下又蓄了起来,长长的浓密睫毛被打湿后,变得更加纤长,盖住了她眼底的情绪,“对不起,远之,我不知道你这么犟,在外面受罪成这样也不回家。” 白衣芳这话说的好,将所以的责任都推到了路远之自己的头上。这个年纪的少年人自以为是心高气傲的并不少。落后地区的孩子可能没那么好的条件去倔强去犯错,但即便是这样,半大少年和家里人闹脾气的也不是没有。 燕京这种发达地方就更多了,家里只要有这么大的孩子,家长就没少受过气。 说来说去,还是白衣芳的脸蛋身材优势,白衣芳身材娇小,而路远之虽然是坐着看不出具体的身高,但瞧着也是高高大大的,儿子的个子随爹,路振宁那么高,儿子能矮到哪里去吗? 而且白衣芳瞧着爱哭,过来什么错都往她身上揽。气质温婉,长相也是属于那种江南女子的好人脸,她的样子和那种泼辣撒泼的坏后娘着实不像。 人都是偏向弱者的。路远之虽然生着病,但白衣芳人小又爱哭,那种后妈对待儿子讨好卑微的样子看着太可怜了,让人十分容易地就往她那偏去了。 但在时尉把路远之的“窘迫现状”给抖出来之后,好感一下就没有了。 白衣芳四十多岁的人了,虽然没怎么穿金戴银,但看着就是光鲜亮丽的模样,一点不像是四十多岁的人,忽略掉她成熟的气质,走出去说二十多岁的也有人信。尤其是那双手,白净得跟千金小姐似的,一点也不想是干过活的模样。 后娘清闲漂亮,继子可怜穷困,人老爹还没死呢!这家里可不是一点钱都没有的,那这钱去哪里了呢? 看向白衣芳的眼神瞬间发生了一些改变,白衣芳不是不知道,但是心里再清楚,她也得撑着委屈自责的模样。她和路远之,必须有一个要被人嫌恶,她是绝对不愿意自己的风评被害的,那路远之必须要做出牺牲! 白衣芳姿态放得低,但言语间还是将过错推到了路远之的身上,只不过她话说得委婉好听,明面上的话听着像是在责怪自己。 时尉上辈子没和白衣芳说过几个字,但对她调查过整整五年,即便不了解这个人,也知道她的本性是如何的。 时尉眼神冰冷,不过他的演技好,眼里的冷漠深深地埋藏在虚假的胆怯之下,他听完白衣芳的话后,便做出一副松了口气的模样:“阿姨,您能和路远之好好说就行。路远之同学是个很好同学,他正义善良,自己都没衣服穿了,还去捐赠衣服帮助困难的家庭。还有上一次,我和我妈带着小妹来燕京看病,要不是有路远之同学帮我们打跑了那些抢劫的混混,别说看病了,我们一家可能连饭都吃不起了。” 大伙看向路远之的眼神更加欣赏了,充满爱心,充满正义,又是个大学生,这样的好孩子哪里找哟! 白衣芳心里暗恨,开口想要再抖漏一点路远之的恶习,但她的声线温柔,话才出口便被围观群众的劝说声淹没了。 “大兄弟,你家孩子是个好的,现在大学生多金贵啊,你家娃儿一看就是有出息的!” “父子哪有隔夜的仇,你回去好好和他说,小孩子不懂事,和大人有误会也正常,说开了就好!” “大妹子,你也别自责了,当妈的不容易,当孩子也累,大家相互理解理解!” “……” 看完热闹的群众们纷纷开始劝架,这里说两句那里说两句,把路振宁捧一捧,把白衣芳劝一劝,这事儿就给糊弄过去了。 路振宁被劝得没了脾气,他这人脾气极端,爱发怒,但耳根子也软得不行,要不然也不能让白衣芳把控了这么些年。 第35章 路振宁帮着给路远之办好了出院,四人默默无言地走出医院。走到一个偏僻没多少人的巷子的时候,走在最前面的路振宁停住了。 他个头大,身体壮,巷子又窄,他一停下,其他人也得跟着一起停下。 “咳!”路振宁面上有点尴尬,从包里抓出了一大把钱,大把大把的钞票被抓出来,带了不少在外面。 路远之他爷爷是军一代,在燕京这地界都有着不小的能量,路振宁早年也是从军的,只是他爱人那边的成分不好,地主、资本家、臭老九、官老爷占了个全,十年间也没干什么,家里有老爷子护着,危险归危险但也不至于家破人亡,闲着混了几年,赶上政策变化了,他就跑到南边开始做起了生意。 路振宁脾气差,但本事还是有几分,加上有老爷子的关系,他这些年也算是混得风生水起。 今天他赶从外边回来,包了全是钱,他随便一抓都抓不全,全是大团结。 路振宁也没看有多少,一人给抓了两把。 白衣芳脸上温婉略有愧疚的笑容都快维持不住了,手指攥得惨白。 “别亏着自己,爸有钱,对自个儿好点。”路振宁和儿子没什么交流,他们俩不像父子,更像是仇人,动过手,干过架。 八岁的路远之就敢往他脸上招呼饭菜了,路振宁生气起来差点把路远之的手给打断,然后路振宁就被他老爹拉去打断了手,裹了好几个月的石膏。 路远之从来不会跟路振宁好好说话,路振宁对路远之也从来没什么好脸色。但仇视归仇视,再怎么说路远之都是他儿子,在政策变了之前,路振宁也没把万元户放在眼里,更别说现在了,他给钱向来给得大方。 “呵——”路远之冷笑一声,直接把路振宁塞来的钱全给扔到他脸上了。 钞票这种东西轻飘飘,扔到人脸上也受不了多少伤害,但这种行为,却能把人气死。 “要么别给,要给还给这么点,你打发叫花子呢!” 路振宁的脸一下就变得铁青,看起来比用了几十年的大铁锅都吓人。 但路远之毫不在意,扯着嘴角蔑视地瞥了一眼两人,转身就走。 时尉现在缺钱,但还不到要没骨气地接受路振宁给的钱的地步。 “叔叔,您辛苦赚来的钱,还是拿好吧。给您和阿姨的儿子买点糖吃。” 路振宁的脸色更难看了,但是看着一脸好意的时尉,不能下手打更不能下手骂。 “你干嘛不拿钱?” 等两人稍微走远了一些后,路远之才开口说话。 路远之这人是真不缺钱,他爷爷不是什么有钱人,但他爷爷的职位高,每月退休金好几大百,平时也什么都不需要置办,全给了路远之。 路远之姥爷那边情况比较复杂,当年是先进分子,捐了买了一大批工厂给国家,十年之后被翻了案,上头该还的东西还,该赔的东西也陪了好大一笔。跟别说路远之姥爷在海外还有一大笔钱,路远之有他爷爷的关系,之前出国一趟拿了不少东西回来,手里大把大把的外汇券看得不知道多少人眼睛红出血。 而且他现在扔了路振宁的钱,等他一回家,路振宁还是给把钱乖乖给他。 路老爷子是个狠人,信奉的从来是棍棒底下出孝子,路振宁本来就混蛋,老爷子怕他有了钱后变得更混,向来是有多少钱抢多少钱的。 而从路振宁那里抢来的钱最后会到哪里去呢?自然都被老爷子一分不少地塞给了路远之。 时尉也不说什么,只是摇了摇头:“我不想要呗,哪有那么多为什么?” 路远之没再说话,只是掏了掏口袋,把身上掏空了才拿出三张大团结,然后塞到时尉的手里:“你别推,这是还你的医药费。还有……我不是穷,我有钱的。”也不知道是不是路远之把时尉在医院里说的话当了真,他还以为自己在时尉的眼里就是一个小可怜虫。 路远之觉得自己一点也不可怜,所以他也不占时尉的便宜。 “我知道。”时尉看着认真解释的路远之,没有拒绝这明显多出好多的钱,而是说,“好早之前就说好请你吃饭了,今天赏个脸呗?” 路远之的烧来得快去的也快,之前在医院,时尉是瞎说的,医生根本就没有说路远之发烧烧了好几天,全是时尉自己编的。 路远之发烧的温度确实挺高,但也没那么夸张,打完点滴睡了一下,他又生龙活虎了。 路远之的脸色苍白,看着瘦弱,其实也和虐待没多少关系。 路远之是那种怎么晒都晒不黑的那类人,挑食加上发烧,看着脸色不好才是正常的。路远之的身高很高,起码比现在的时尉高,一米八几,远不是时尉这个才一米七出头的南方小弱鸡可以比的。但因为挑食,他的并不胖,配上身高一看,就显得人太瘦了。 还有身上的伤,那更是和路振宁没关系了。 路振宁暴脾气,但有个比他脾气更暴躁的老爹,他打儿子一下,他老爹就打他五下。老爷子年纪虽然大了,但身边警务员能打啊,把路振宁打得哭爹喊娘没问题。 所以被打进过几次医院后,路振宁就再也不敢打路远之了。 路远之现在身上的伤,都是出去抓混混留下的。 老爷子是个兵混子,对待儿子是一点不手软,路振宁当年是说什么也不肯去当兵,还是老爷子拿枪顶在他脑门上逼着他去的。 但到了路远之这边,就怎么疼怎么来,路远之当初说想去当兵,吓得老爷子好几个晚上都没睡好觉,最后还是老太太找了路远之谈话,路远之才开始放弃了当兵的想法,转而认真读书考大学。 路远之被老爷子护着,任凭白衣芳再吹枕头风,路振宁也伤不了他多少,反而是被路远之气个半死。 路远之盯着时尉瘦得跟麻杆似的身材,然后点了点头:“成,不过地方我挑。” 时尉立刻就意识到自己的身高被小瞧了,心里有些幼稚地开始不服气。等着吧,上辈子他饥一顿饱一顿地也能长到南方男人少有的一米八大高个儿,更别说这辈子他会好好给自己补足营养了,说不定一米九都给突破了,到时候走在北方街头也能体验一下“高人一等”的美妙感觉! 时长财和董许愿的个子都不太高,但到了时尉这儿可能是负负得正,前十八年没什么长高的趋势,一直到时尉出来上大学,个头那是一下下地往上窜,到他残疾的时候,已经是一米八的大高个儿了! 第36章 路远之从小在燕京长大,哪里好好吃的他都熟。时尉跟着他七拐八绕地来了一个看着有些脏的小铺子。 做餐饮的铺子都脏,区别只是这里多脏,那里少脏罢了。 油污难洗,更别说现在清洗油污的商品就那么些,去污效果也不怎么样。 即便是董许愿爱惜家里的小三轮,一天一遍地擦洗,但也避免不了地糊上了黑黑黄黄擦洗不掉的污渍。即便用开水烫,用火烧,干净也只是暂时的,油锅一架一烧,又满是油烟了。 小铺子不大,但客人不是,路远之嘴刁还挑食,点了一桌子的肉,一点也看不出是刚发完烧的小可怜。韭菜对感冒发烧有效果,时尉问了一下,然后给点了两碗韭菜粥。 路远之皱着眉,但也没说出拒绝的话来。 门钉肉饼最先上来,两面焦黄的肉饼泛着油光,散着香气。 门钉肉饼算是燕京的特色美食,时尉上辈子带着闺女来故宫玩时吃过,但价格高味道差,父女俩是心疼着钱皱着眉将东西给吃完的。 除此之外,时尉就没有吃过这东西了。 他对门钉肉饼算是有那么些阴影,但是看路远之熟练地撕开饼皮开始夹着皮沾油汤吃,便也学着他的样子开始吃了起来。 时尉对这饼最大的阴影就是一咬汤水就把人滋一身。不看着路远之将皮用筷子挑开后才吃,就知道当初自己以前的吃法吃错了。 肉饼的两面皮被煎得焦香酥脆,但周围一圈和靠近肉的那一边却是软的。一半香酥一半香软的面皮泡着油汪汪鲜味十足的肉汁,一口咬下,软中带酥,酥且肉香四溢。 时尉又把肉馅儿配着一起吃,牛肉的腥味一点未见,只有特殊独有的鲜香充斥在唇齿之间。 牛肉糜细而不烂,瘦而不柴,汁水充盈但又不见油腻。一盘五个饼,时尉一口气吃完了四个,路远之挑食,平时只单分出来吃个一口,今天也不知着了什么迷,就着时尉的吃相也吃了一整个。 时尉知道路远之挑食,但他不知道路远之挑到这个地步,什么东西上来后,他都最多吃一口两口。 “怎么了?”时尉皱着眉有些担心,“是身体还有些不舒服吗?” “没有。”路远之神色淡淡,“只是不过是有点不合胃口。” 路远之的挑食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就记得有一天突然就这样了,味觉正常,各项检查都正常,但就是不爱吃东西。 老爷子军旅出身,皮带都吃过,和他一样,路家人都有一个铁胃,偏就是路远之的胃娇气。 时尉小时候得过几次胃炎,长大后胃就越发不行了,偏生他讨厌医院,除非是疼得晕过去不能自己做主,不然就一定不去。而且他又嫌养胃麻烦,他不乐意伺候自己的胃。也就是他的意志力好,能压着自己吞下一点食物,好歹不让自己饿得太狠。 路远之也不是有意嫌这不精嫌那不好,难吃到不行的夹生粗粮也能下咽,但就是吃一点就饱。 时尉看着路远之就吃了一个饼,两口肉,几口时蔬就放下筷子了。 “再喝一定粥吧,就一点点。”韭菜粥上来了,晶莹的大米被煮成一碗浓稠的米粥,绿油油的韭菜不知道怎么被处理过,大概知道路远之这个老顾客挑食,所以嫩嫩的韭菜没一点刺激的味道,切的细细的,不会失了蔬菜的清爽,又不会和稻草似的难嚼。 路远之向来不爱喝粥,也不喜欢给人面子,但看着时尉担忧的表情,犹豫了一下,鬼使神差地就开始勉强起了自己。 和路远之的小口吃饭不同,时尉的吃法很豪迈,这是常年为了节省时间锻炼出来的。穷苦的时候为了节省时间,富贵的时候又因为没人跟着一起吃饭,所以时尉的吃饭比路远之更像路家人。 路远之不喜欢在家吃饭,老爷子一辈子过有不少女人,家里儿子女儿一大堆,虽然都陆陆续续地死了不少,但现在还活着的依然有不少,儿子生孙子,孙子生儿子,导致了他们家整个一大家族,一回家只要有人说话,就能把路远之的脑袋吵炸掉。 路远之向来任性,所以即便是过年的这种场合,他也是不回家的,那些人太吵,他宁愿一边被爷爷奶奶骂着一边在他们的注视下吃一顿简单的年夜饭。 和这种相对的,那就是路远之不喜欢那种抢着吃的吃法。他家从来没缺衣少食过,但只要吃饭,那些人和饿死鬼投胎没区别,让路远之也深深地讨厌上了那样的吃法。 但今天看着时尉吃,路远之却不觉得生气,也不觉得嫌恶,相反,时尉吃得越多,路远之越高兴。 路远之想,大概是时尉看着太瘦了的缘故吧。比他还瘦,手上的青筋都鼓起来了,只有一层薄薄的皮覆在上面,青色的鼓起看得人忍不住地怀疑,下一秒这血管里会不会爆出血来。 第37章 时尉和路远之吃完饭后就回去了。 路远之挑食惯了,每次就吃那么一点,时间长了之后,胃大大小差不多已经固定成那样的小,今天猛一下比往常多吃了一碗粥,站起来就感觉到了许久未感觉到的饱胀。 有点难受。 还有点满足…… 路远之太久太久都没有吃饱过了,别人吃不饱是没东西可吃,而他呢,是吃的东西太多,他太挑太过顺从自己。所以这么些年来,他就只是随着自己的性子,小猫似的吃两口。 他的食欲不好,吃东西完全就是喜恶与意志力的对抗,他的意志力向来不错,但他心里更偏向喜恶,所以一直由着自己来。 时尉带着路远之去医院的时候,没有请假,不过事情不叫突然,回去和辅导员补上假条,辅导员也没有说什么,只说要小心身体。 辅导员这边是过了,但是任课老师那么就有点不好办了。 这时候的老师很严厉,学生却一节课都是麻烦事,所以辅导员那边补上了还不算完,还要再去任课老师那里说明一下原因。 路远之任性,但对老师还是很尊重的。时尉还有犹豫要这么开口,路远之就先说了:“走吧,这边过去就是教师宿舍,你知道你今天上课的那些老师住在哪里吗?” 时尉自然是不知道,他上辈子连学业都未完成,颓废了几年,奋斗了几年,才又与这边同学老师又联系起来,但那个时候,他们之间的关系已经不再是那么单纯了,里面掺杂着的利益会更多一点。 路远之问了人,然后先带着时尉去找老师。 他们回来本来就有一些晚了,从教室宿舍那里出来后,天就已经暗得有些看不清路了。 燕京大学作为数一数二的大学,学校里还是有点着几盏路灯的,不过距离隔了老远,中间空了好长一大段黑暗。也只有固定的一块地方能起到照明作用。 燕京大学的校园面积不小,绿化面积更是比很多公园还要大上一些。 “簌簌……” 路远之看时尉时不时转头地往后看,以为他是害怕。毕竟时尉和路远之相处的这么多天,时尉给路远之留下的印象可不是铁血男孩。 倒霉、畏缩、穷苦……全是小可怜的代表,觉得他会怕黑也不是什么想象不到的事情。 路远之对时尉没什么保护欲,但时尉下午帮了他,把白衣芳那女人好好地气了一通,这让路远之十分高兴,也觉得自己该投桃报李地担负起铁血男子汉的责任,给时尉以安全感。 “靠过来一点,没关系。”路远之难得地为时尉的自尊心考虑了一下,话在舌尖绕了几个圈才转出来,可以说是十分委婉了,但这样的委婉,却让时尉十分不解。 怎么了,这话什么意思。 时尉想了一下,看着周围漆黑的校园,路面上是因为月光而将树影显得格外狰狞的灌木影子。 时尉上辈子对路远之的了解也不多,便想到了这个年纪的男孩子一般会有各种各样奇奇怪怪的幻想,幻想自己有非凡的力量,幻想……世界上有鬼。 时尉瞬间明了,路远之这个年纪想法多一些也是正常,路上黑,影子多,时不时还有各种细微的动静,路远之能联想到鬼也是正常的。 “好,我能拉着你的手吗?”时尉体贴地给这个怕鬼但依然死装着坚强的男孩子一个台阶下。路远之是多高傲的一个人啊,能把他逼到委婉地向他求助,那心理是有多害怕啊! 时尉一边同情,一边怜惜,然后一边顺着路远之的心思,准备为他缓解恐惧。 路远之完全不知道时尉的心理活动,他看时尉迫不及待地就靠了过来,心里还有些得意。奶奶老说他不合群不给人面子不知道给人递台阶,那完全是没看到他今天的表现,要是知道他今天的表现,以后一定不会在那么说了! 路远之高高兴兴为自己当了回依靠而高兴,而时尉也“慈爱”地看着还正处于中二期怕鬼的小男孩。 两人的心理活动不同,但心情都是同样的愉悦和快乐。 回宿舍后,室友们又因为路远之的“脆弱”,多了一份同情和怜惜。 路远之觉得室友们看他的眼神有点奇怪,但又说不出奇怪在哪里,毕竟他的生活条件是绝大部分人羡慕也羡慕不来了,看他的眼神里除了羡慕,就只有巴结,同情和怜惜这种情绪,他还真没怎么瞧见过。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地过,又到了周五,时尉趁着午休大家都在的时候问其他室友:“我周末两天要去香山兼职,你们要一起来吗?” “兼职?那是什么?”时尉对上四双疑惑的眼神,这才反应过来,兼职这个词现在还没有出现呢! “就是我们去找外国人,谈好价格给他们当导游,顺便背一点东西上去,看有没有人愿意买。” 时尉早早地就和人联系好了,这天囤下的全是一些即时类食品,能买了就吃的那种。另外还有一些小东西。现在首都的古玩市场渐渐复苏,赝品也多了起来,时尉找了条门路,批发了一大批铜钱、折扇、串珠之类的小玩意儿,时尉指明了就要赝品,东西不贵,平均下来也没多少钱,不过都弄上了“特产”的意思在里头。 “这、这能行吗?”四个人虽然都是半大小伙,但他们可和后世那种“老子天下第一”的中二少年不一样,不畏畏缩缩自卑地躲在自己的世界里就已经不错了。 首都的一切和他们之前都处的环境都不一样,一切都让他们感到畏惧,感到害怕,感到格格不入。 “外国人、外国人能和……”林峰的脸涨得通红,说话也磕磕绊绊了起来。 思想的流行都是一年一个样的,现在的社会风气就是“向西方学习”,几十年前先辈们好不容易推翻的“洋大人”又变得高高在上了起来。 高考科目里有英语,但大部分的学生连普通话都说不顺溜,英语也都是个“口盲”,只会认不会写,连认也认不多的那种水平。 时尉记得清楚,他的高考英语考了七十多分,算是一个不错的成绩,但一直在千禧年过后,生意慢慢地朝国外拓展过去,他的口语才在压力下能有一点点可以让人听懂了。 “别紧张,咱们换一个角度想,这难道不是一个好机会吗?外国人不会说中文,我们缺钱,还会讲英语,双方交换一下,又能挣到钱又还能在这个过程中锻炼自己的英语水平,难道不好吗?” 不大的寝室里立刻被沉默给笼罩了。 路远之是向来不怎么在宿舍里说话的,六人的关系虽然远不如前世那么僵硬,但也仅限于普通的同学关系,要说是朋友,那还差得挺远的。 时尉看了一眼漠不关心的路远之,又看了一眼犹犹豫豫忐忑不已的四位室友,有些失望。 宿舍里六个人,说实话,上辈子的关系并没有多好,大家都忙,不是忙着上课就是忙着看书,每个人都为了不辜负家里的期望在努力,在给自己施加压力,所以像什么“形影不离”、“连上厕所都要一起”的这种腻腻歪歪磨磨唧唧的浪费时间的行为是不会有的。 但即便他们只是普通的室友关系,在时尉残疾了之后,家庭条件不太好的几人依然从自己为数不多的饭钱里面扣出一些钱帮助时尉渡过难关。 这个情谊,时尉是一直记在心里的。 “怎么了?我就是这么一说……” “时尉,谢谢你的好意。”林峰眼里的挣扎和怯懦在不停的消失,他对时尉露出一个开朗阳光的笑容,眉眼间的忧愁和畏缩一下便少了许多。 “我的英语不好,连普通话都说不好,过去了也是给你添麻烦,给你们丢人。不过我可以帮你背东西,我们家在很远很远的小山村里,几村子的人都等着我出息,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出息,不过我想回去的时候能给他说一下大城市的厉害,我尽量不给你拖后腿,就像跟你去看看,成吗?” 林峰有很深的近视眼,但一直没有钱去配眼镜。平时总不自觉就眯着眼看东西,时间长了,本来不小的眼睛就成了眯眯眼,又因为看东西的习惯,脖子往前伸,人还有点驼背,瞧着给人的感觉就很不好。 但林峰一点也不像他的外貌,他正直且清廉,毕业后就主动申请回到他的家乡,将自己的后半辈子都奉献给了那个地方。 在他的带领下,平关村和周围几个村,从出了名的贫困村变成全国有名号的富裕村。 “成!”时尉没矫情也没客气,直接接下了他的问句。 林峰做完决定后,其他三个也做好了决定。 时尉照例不想让路远之成为边缘人物,便也问了他一遍。 “不去。”路远之表情不变,神情冷漠,好像和时尉什么交情也不存在。 第38章 路远之最后到底是没去。时尉有些失落,但也没有再说些什么。 路远之独来独往惯了,他有明确的目标,有坚定的信念,和他们在一起,对他来说就等于浪费时间,所以时尉问了两次,路远之都说不去之后,时尉就不再继续问第三次了。 为他好不代表要强硬地要求他一定要去做什么,理解他不强求,也是一种对他好, 时尉一早带着林峰和徐施湾一人一个大包背着上香山去了。 公交、地铁和十一路公交三个方式轮流着来,花了将近两个小时才到香山。 九月的香山正是来游玩的最佳时间,红色的枫叶如活,黄色紫色白色的大片花海层层叠叠地遍布在周围,瑰丽得让人心醉。 这里来玩的人不少,外国人就更多了。 时尉一路走来七个人中就有两个是外国人。 这可比在其他地方遇见外国人的几率大得多得多。 “Hello, nice to meet you.”时尉找到一个金发碧眼的典型西方人,扬着笑便上前去了。 他的口语算不上多好。虽然在出国交易的时候锻炼了一点起来,自己也有意识地去学习了一些,但那时候毕竟年纪大了,说英语的方式也几乎是固定下来了,所以再练也只能是听着没那么滑稽可笑。 他出国的时候身边常带着翻译,能听得懂别人说的,但却不好意思自己开口,只能是装作自己不会说。 不过他现在没有关系,可以肆无忌惮地跟人练习英语,锻炼口语。 成功人士的时尉不开口说英语,不是不好意思,而是怕显得不庄重。毕竟是成功人士,形象包袱也重了起来。 但土包子学生仔的时尉随便开口没有关系,他的英语蹩脚不怕,这个年纪,这样的出身,英语蹩脚才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Hello, nice to meet you, too. Are you a college student”金发的白人男子咧着一口白牙惊讶地看着时尉。 他大概是没有想到,在这里还能找到一个会说英语并敢主动来找他说话的人吧。 白人男人来华国的时间不长,但对这个国家的含蓄内敛却深有体会。 燕京也算是个大地方了,这里能遇到不少懂英语的人,但却没有几个人愿意开口和他说话,这让他不免有一些孤独。 他不喜欢翻译,不乐意身边一直有一个不熟悉的人跟着,但在异国他乡,能找到一个可以毫无顾虑聊天的人还是有点难度的。 时尉和外国人你来我往地拉近了一些关系,时尉才问他需不需要导游。 时尉找的这人一看就很自主独立,不过这样的人才方便时尉推销自己。他们有一些钱,背着着个大相机,对中文一窍不通,但又喜欢各种各样的文化,会很乐意花钱雇佣一个“朋友”来一起谈天说地地了解一下这个地方的历史和文化。 白人男人介绍,说叫他托尼就好。 时尉是打着练习英语的旗号来的,说着蹩脚的英语一边跟托尼聊天,一边给他介绍香山这边的风景和历史。 托尼许久没和人聊天,猛一下有了三个朋友可以聊天,一张嘴说话就停不下来了。 时尉的说话速度不行,但听力却足够厉害,所以还能跟上一点。而林峰和徐施湾就不行了,他们连听托尼说话都困难。 除非托尼放慢速度,用一个词一个词往外蹦再给他们一点思考回想余地的时间,他们才能反应过来托尼在说什么。 所以这就导致了托尼说完三四句话,两人才能抓住一两个词的意思。 半天下来,时尉三人陪着托尼转了大半边香山,拿到了两美元的小费,另外还从托尼身上赚到了十几块的纪念品利润。 托尼美滋滋乐颠颠儿地带着精致的纪念品抱着满满一大盒的胶卷回去了,时尉也满意地背着所剩不多的空背包和大把的钱回去了。 托尼买了不少纪念品,他买得开心买得兴奋,其他的外国人也蠢蠢欲动地掏钱想买。加上时尉会说话,嘴里出来的英语虽然不太好听,但内容让他们听着高兴啊!你买一点,我买一点,很快就把时尉他们三人带上来的一堆东西给买完了。 林峰和徐施湾目瞪口呆地看着时尉游刃有余地在一群外国人中推销着自己,推销着自己的卖的东西,也目瞪口呆地看着时尉一把把地把钱装进袋子里。 从公交下来的时候,林峰和徐施湾的眼睛还是直愣愣的,脚步发飘,俩人一前一后地将时尉堵在中间,疑神疑鬼地往周围张望,生怕别人是不知道他们这里有钱! “行了!”时尉哭笑不得地看着他们欲盖弥彰地动作,“明天周日,你们带着包,自己揽客当导游去,卖完了东西再回来把本钱还我!” “不、不行的!”徐施湾一听时尉这么说就急了,整张脸立刻胀得通红。他的皮肤黝黑,加了红之后,整张脸是黑里透着红,红里露着黑,瞧着就像是煤矿里出来的小可怜。 不过和小可怜不搭边的是,他的身材高大,将近两米的大高个,身上没几两肉,瘦得不行,这样瞧着就更高了。 “时尉,你今天就别再给我俩钱了,今天都是你自己出力出累,我俩就在旁边干看着,我没钱拿那个钱!” 时尉昨天就和他们说好了,不管今天怎么样,两人帮他把东西背着,背一天就算一天的工钱,一天五毛。 这价格在时尉看来就是绝对的廉价劳动力,但对林峰和徐施湾来说,这就是好几天的伙食费,省一省饿一饿,抗半个月也是够的。 俩人今天就看着时尉自信大胆地说着流利的英语和外国人交流,而他们,连听懂都困难。 他们一直都知道自己和外面的差距大,但知道归知道,亲眼见识体会到了这种巨大差距,那又是不一样了。 那么直观,那么震撼,那么……让他们感到自卑。 “林峰、施湾,你们知道你们最大的毛病出在哪里吗?”时尉看着林峰,这个坚强地男人扛起了几个村上千口人的重担,但他也不是一开始就扛起来的。 林峰前几年过得非常困难,他没有选择学校的分配,而是果断地回到他那个生养他的地方。生活几次将他差点压倒,流过泪卖过血,在撑过去之前,他也曾经迟疑过,曾经绝望过,但好在都坚持下来了。 但既然都重新来过了一次,时尉想帮帮他,帮帮这个善良而正直的人,帮他生活减少一些不必要的弯路。 徐施湾的家庭条件算是他们五个人中最好的一个了,他爸爸还在世的时候是副厂长,但就在两年前,一个失误夺走了厂子里十几条的人命,其中就有徐施湾的父亲。 他的父亲是家里的顶梁柱,一家子几十口人就他爸一个是城市户口,他倒下了,家就塌了。徐施湾的家庭情况本来就不怎么样,他母亲精神上有些疾病,爷爷那边一大家子人等着他爸接济,存款本来就没有多少,更别说其他的了。 厂子里出了十几条人命必须要有一个管事的为这件事情负责人,而他爸,一个在事故中去世的高层人员,自然就是最好的负责人了。 因为这个徐施湾家里就只得到了一些象征性的补贴,连工作岗位都没有分给他们一家。 “还记得我们的高考成绩吗?咱们三人的英语成绩都差不多,施湾,你的英语分还比我高十多分呢!我都能做到的事情,凭什么你们就做不到了?”时尉的语气坚定。 “我也不是一开始就这么厉害的。你们听我的英语就听不出来吗?带着口音,还是那么蹩脚,和人外国人一比,那是真的不好。但就能因为我的英语不好,我就不练不挣钱了吗?” 被时尉这么一说,林峰和徐施湾都羞愧地低下了脑袋,咬着嘴里的嫩肉压抑住涌上来的失落和心酸。 两人的家庭条件都不好,他们急需钱,想挣钱,看着时尉哗哗哗地往里拿钱,他们不是不羡慕,但羡慕归羡慕,他们没有那个本事去挣那个钱。 “我也没有一定要你们怎么样的意思,最后还是得看你的意思吧,如果想去,随时和我说一声,也就是顺带着多进一点货的事情就是了。” “谢谢你,时尉!”林峰和徐施湾一人一边揽住了时尉的肩膀,然后语气坚定地对时尉说道,“时尉,我一辈子都记得你!” “可别!”时尉立刻说,“这话听着怎么那么像是寻仇的呢?就那‘某某某,你给我记着,这辈子只要见到你我一定把你腿给打断!’这样的。” 林峰和徐施湾心里绷得紧,但一听时尉这话就笑开了,一笑开,心里绷着的弦也就慢慢松了下来。 时尉看着不轻易哭的两人眼里都含着泪,悄悄地在心里说:谢谢。 第39章 林峰和徐施湾犹豫了一下,最后咬咬牙准备试上一试。 明天他俩就单独行动了,然后时尉再接着带吴盟和黄达先再继续。 不过在那之前,时尉先带着林峰和徐施湾去吃晚饭。 地点还是路远之之前带他去的那家店。 那家店的老板实在,用料好,价格也实惠。 说来也惭愧,时尉在燕京零零散散地也待了十几年,但对燕京却不熟悉,对燕京的开发地图倒是几乎能闭上眼睛画下来。 时尉对燕京不熟悉,也不知道哪里有好东西可以吃,即便知道,也只知道几十年后的那些著名必来美食店,而现在,大部分都还没开起来呢! 燕京几大饭店的东西倒是也好吃,可现在哪里的消费着实有些太高,即便时尉想去,林峰和徐施湾也不回去。 所以想来想去,还是路远之上次带他去吃的店最好。 “今天我就不给钱了,但怎么说你们今天都忙了我好大的忙,就我请客吃个晚饭吧。” 时尉这样说,林峰和徐施湾才没有再拒绝。 小店里陈老板热情地招呼着他们,时尉先点了门钉肉饼,又点了抓炒里脊和葱爆羊肉,另加一碗羊杂汤,三盘肉菜一碗肉汤一上,林峰和徐施湾的眼睛都放光了。 两人和时尉差不多,之前都是一年到头只能在过年时才可以吃上几嘴的肉,其他时间想要吃肉,都基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这,时尉,有点太……” 林峰的话还没有说完,时尉就赶紧说:“快吃快吃,这些东西都得趁热吃才好吃,花了钱的,得把最好吃,吃得最有价值才行,不然就把钱给糟蹋了!” 陈老板这边的分量实在,不管是门钉肉饼还是炒肉,都是又大肉多,满满当当地装了一盘子。 门钉肉饼不用说,肉多皮香且脆,时尉一手一个往林峰和徐施湾的嘴里一塞,喷香的香气和油的特殊滋味一下就将他们征服的彻底。 一家子也就是年末才能吃到点肉,那就别提什么厨艺不厨艺了,基本上只要有吃就满足得不得了,哪里还有什么“难吃”的感受。 但“好吃”这东西和“难吃”不一样,难吃可以在特定的条件下被忽略,但好吃这种感觉,不管在什么时候,给人的享受都是浓烈难以忽视的。 林峰和徐施湾两个人,都是和时尉一个年级的少年人,过多的贫苦磨炼了他们的性格,但还未将他们所有的感觉磨灭,这会儿吃到肉,吃到美味,只觉得一股难以形容的情绪直冲脑门,冲得他们几乎要落下泪来。 “好吃!真好吃!我、我以后也要努力工作,赚钱让我爹娘弟弟妹妹也能吃上这么好吃的东西!”林峰的愿望总是简单而淳朴的,他没吃过什么好东西,他周围的人也是一样的,没吃过什么好东西,但和别人不一样的是,他会努力让那些他在乎的人也努力吃上好东西。 “那就快努力,回去练英语,多学习!”时尉又给他们的碗了夹了几块肉的肉,“快吃,把这些东西的味道刻进脑子里,以后只要想偷懒了,就想想这滋味,好好想想,让自己以后顿顿能吃上自己想吃的东西,比这还要好吃的东西。” “嗯嗯!”林峰和徐施湾这会儿也不客气了,一个劲儿地猛点头,然后快速地嚼动嘴里的东西,但消灭食物的速度却不快。 东西还好吃了,下一次吃到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他们要慢点吃,要细细地将所有的味道都印到脑子里,然后再也不忘记,等下次还想吃了,就翻出来。 这样,即便吃着糠,嘴里也是有味道的。 抓炒里脊很嫰,肉块是长条型的,带着一些厚度,肉的外面裹上淀粉被炸得酥脆,但是被汤汁勾芡煮过有那么一点点的绵软,吸饱了汤汁的绵软似乎又夹着不经意间可以吃到的酥脆,一口咬下后,肉条香嫩且带着猪肉本身的汁水,不干得让人发腻,也不软得让人难嚼,而是带着些许香脆的嫩。 嫩得轻而易举就能咬断,嫩得融合了酸甜酥脆,将所有的味道都中和得恰到好处。 门钉肉饼既可以当菜,也可以当主食,不过三个正处于吃穷老子的少年人只上一盘肉饼是不够的,点上一份火烧馍,撕上一块扔到羊杂汤里,吸饱了汤水在吃,火烧馍属于粮食的麦香和羊杂汤属于羊特有的鲜味一起冲击着味蕾。 火烧馍很干,直接吃也可以,一口火烧馍一口抓炒里脊,吃得也甚是香甜,但比起火烧馍泡羊汤,还是少了一些滋味。 火烧馍泡了汤,口感会变得十分特殊,鼓鼓地带着水灵,本就劲道的火烧馍带上了汤汁后,会变得更加柔软,口感也会更加香醇,更别说还有羊汤的鲜,那一股香醇几乎能化为实质,将人冲击得意志薄弱。 往往当人回过神的时候,垒得跟小山丘似的火烧馍已经被吃没了。 羊汤很鲜,泛着灰色白色,也不知道这汤是陈老板熬了几年的,浓稠得几乎要和半凝固的猪油似的,稠哒哒的汤看着就有食欲。羊肚羊肠羊肝羊肺在汤里飘着,随着勺子沉沉浮浮。 羊肚有嚼劲儿,虽然被撕成小片,但它在羊汤里的地位是最特殊的,一吃就能吃出来。和牛肚相比,羊肚更嫩更脆。 羊肠和羊肚一样,被切成长条,羊肠比羊肚更有嚼劲儿,也更香上一些,想要把羊肠嚼碎是个耐心的活计,大部分的人都是囫囵嚼两下就往肚子里吞。 羊肝和羊肺都是切片的,薄薄的片片呈现出深褐色,羊肝更脆羊肺更嫩,嚼着虽然没有羊肚羊肠那么有口感,但也是别有一番滋味。 时尉一口汤一口羊杂一口火烧馍吃得满身是汗,汗水半干后黏答答的并不好受,但嘴里的美好滋味足够时尉忽略黏腻将全部的注意力放到吃上。 时尉塞着葱爆羊肉,本来还觉得葱太多可能会喧宾夺主的感觉在葱入口的那一瞬间就消失了。 时尉不爱吃葱,或者说是成功后的时尉不爱吃葱,他不仅不吃香菜,对待葱也是那种“我需要菜里有葱,但我不想吃葱也不想看到葱”的态度。 葱爆羊肉用的不是翠绿的小葱,而是粗大淡黄带绿的大葱,不过不管是大葱还是小葱,时尉都不太待见。 葱爆羊肉上来后,时尉第一反应就是皱眉,盘子里的葱太多了,多到都瞧不见羊肉的踪迹。 时尉甚至有那么一瞬间觉得陈老板是向“兰州拉面”学习,因为眼前的这盘葱爆羊肉根本不像葱爆羊肉,而是更像羊肉爆葱。 不过当时尉拨开葱想要翻找羊肉的时候,时尉这才发现,原来羊肉都被埋到葱里面去了。拨开外面的一层葱,油光四溢热气腾腾的羊肉就出现了。 羊肉片得又小又薄,长方形的肉片微微向中间卷着,细细的大葱似乎无处不在。 时尉本来想将大葱全部挑开的,但对着林峰和徐施湾,他又有一点做不来这种“挑食”的行为,只能是屏着呼吸准备糊弄两下就吞下去。 但是大葱一入口,比羊肉更加霸道的香气就直冲他的鼻腔,突破之后,又径直大脑,将香味传递地让人不禁感到震撼。 羊肉很嫰,鲜而不膻,滑嫩的口感在唇齿间流转的滋味很是享受,但和大葱相比,似乎又觉得少了些什么。 大葱很香,它虽然不是肉,但和羊肉一起煸炒,将羊肉的鲜味也容纳进了身体里,大葱入味,且带着丝丝属于大葱的甜,那样独属于葱的美妙滋味似乎是比羊肉的香味更霸道,更让人沉醉。 时尉改观了,对大葱改观了,本来是准备随意吞咽的,但是一吃到这样美味的大葱,立刻就改变了大葱不好吃的立场。 三人将所有点上来的东西全部扫荡一空,然后才挺着饱胀的肚子会学校。 林峰和徐施湾有些不好意思,抓着脑袋和时尉保证似的说道:“时尉你放心,我们一定好好努力,然后赚了钱请你吃饭!”没有什么是一顿肉不能解决的,如果有,那一定是肉不够好吃! 饭前还对自己有些不自信的林峰和徐施湾一吃完饭,立刻就坚定了信心,眼里闪着跃跃欲试的光,迫不及待地迎来明天,好去大干一场。 三人说着话,时尉一边给他们传授着然后利用起一切时间来背书的小技巧,一边教给他们一些万能的回答。 三人一路走一路说,不知不觉就已经到了寝室门口。 时尉推门进去,四双眼睛齐刷刷起一起看向了时尉。 吴盟和黄达先看见他们三个回来,明显的松了好大一口气,大声地喊道:“你们回来啦!” 林峰和徐施湾应了一声,一边偷瞄着床边美丽夺目的“年轻”女人,一边用眼神询问吴盟和黄达先。 时尉看到来人,脸上的笑容不变,但是眼底深处却多了几分寒冷。 第40章 人的记忆很厉害,明明是那么久远的事情,本来以为早就遗忘掉的场景,但在再次接触的时候,又有可能朦朦胧胧地被唤醒。 时尉记得,路远之的后妈,也就是前几天见过的白衣芳也是在开学后的第二个星期六过来的。 也就是着一次,他们和路远之的关系彻底疏远开了。 白衣芳这个人不管究竟怎么样,给人的感觉就是一个有溺爱孩子的软弱母亲。 她和路远之的母亲是好同学好闺蜜,从血缘关系来说,也是有一点的。她正是和路远之母亲的年纪,和路远之又有那么一分两分相似,加上路远之又不爱说他家里的事情,所以白衣芳“路远之母亲”的身份是坐得实实的。 “小同志们你们好,我是路远之的阿姨。”白衣芳的语气语气轻轻的,柔柔的,眼神温柔且小心。 白衣芳的身边跟着路振宁派来保护她的人,沉默地跟在她的身边,像一个影子。 时尉早已经忘记了白衣芳上辈子的开场白是什么样的了,但想来也和这差不多。只不过因为上辈子没有人知道她的“后妈”身份,给他们的介绍就是母亲,而不是“阿姨”。 白衣芳表现出来的性子很柔弱,说话也是细声细气温温柔柔的,跟人一种可靠的感觉。 但她是个很会说话的人,一百句里有九十九句是真的,但就是这九十九句的真话引导和最后的一句假话,就能把人往沟里带。 白衣芳上辈子的时候,就是以这样一副担忧的表情来的,嘴巴上说着破路远之给他们添麻烦,让他们多多包涵路远之,再不经意地责怪自己一下,说将路远之养成了任性的性子,表达一下自己没尽好母亲的责任,没做好母亲的工作。 白衣芳是带着他们在燕京最大的酒店吃的,距离感一下就出来了。那么豪华的大饭店,一顿饭下来得吃掉他们一家一整年的全部收入,巨大的横沟让他们这些小地方出来的人根本不敢靠近。 白衣芳越是将自己放低,他们对路远之的感官就越是不好。 路远之的性子本来就冷,本来也就没有朋友,所以他对多几个朋友少几个朋友也没感觉。室友们的逐渐疏远他更是没有放在心上。 而时尉几个呢?从白衣芳那边积累了许多“骄纵、任性、难相处”等等不好的影响,加上他们本来就是穷苦人家出身对双方家庭的差距还是挺敏感的,敏感着敏感着就处不到一块去了。 学生们的时间都比较近,也没有什么想主动去结交同学好为自己以后铺路的打算,说白了心里都普遍带着丝丝的傲气,跟有了“有钱、任性、霸道”标签的路远之不是一路人,在心里就已经将双方划分成了两个世界的人。 既然都是两个世界的人了,那没有交集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时尉看着眼前的这个人,漂亮,精致,柔弱,温柔,明明长着三十岁的漂亮五官,但给人的感觉很特殊,不会让人将她当做是三十岁的人,而是一个温柔可亲的母亲。 但就是只有一个的一个漂亮温柔的母亲,却有着让人害怕的黑色心脏。 白衣芳是一个精致漂亮的利己主义着,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为了自己的前途为了自己的荣华富贵,但谁都不清楚她的黑暗,因为她所表现出来的形象实在是太好了,温柔、体贴,没有任何攻击性的漂亮脸蛋和微带愁苦的眉眼更是连同为女人的朋友们都想要好好地将她护在手心。 她善良,她天真,是再理想不过的朋友人选了。 但可能是舒坦的日子已经过得太久了,她的演技有了那么一丝丝的松懈,那一天,路远之发烧住院就是她的松懈。 白衣芳回想起那一天的狼狈和落在她身上的鄙夷的目光,心中的怒火和痛苦几乎要让她发狂。 但她知道,她不能发狂,她不仅不能发狂,还得诚恳地向所有人道歉,要自责,要痛苦,要悔恨,要加倍努力地对路远之好。 因为只要这样,她才能继续站稳上风。 白衣芳早就知道路远之周六晚上不会住在宿舍,所以她精心准备安排好了剧本,准备将自己的形象从路远之的室友们身上挽回过来。更重要的,是得将路远之的刻板影响深深地刻在这些室友的脑子里。 “原来您是路远之的阿姨啊!”五人中最是没心没肺地黄达先咧着嘴笑着招呼白衣芳,“阿姨,你坐着吧,你那鞋这么高,站着多疼啊!” 时尉能看到白衣芳脸上的肌肉微微抽动了一下,但她多年练出来的表情管理十分到位,顺着着抽动,露出一个略有些落寞的神情。 “不做了,你们都是好孩子。”白衣芳的声音很好听,软软的,但比小年轻的声音多了许多沉稳,和善得让人忍不住亲近。 她的眉头微微皱起,略带了一些忧色:“今天过来,我是想请你们吃个饭的。” “白阿姨,不用了。”时尉换上笑脸略带亲近地开口,脸上笑容灿烂,但一出口的话却让白衣芳恨不得一脚把他踹死。 “我知道你是想要和路远之同学道歉,但又说不出口,想让我们帮帮忙是吧?放心吧,我们一定会帮您好好劝劝他的。您也不是故意不给他吃不给他穿,只是一时疏忽罢了,他年纪也不小了,不会不理解的!” 白衣芳的笑容僵了一下,然后掩饰性地低下了头,心里咬牙切齿,但还得装作愧疚的模样:“是,是我不好,我……” 白衣芳准备来个转折将所有的错都推到路远之的头上,但时尉显然是不会让她得逞的,嘴巴一秃噜就把白衣芳柔柔弱弱的声音掩盖了过去。 “阿姨,不是我说您。不管什么时候,人都是不能忘记学习的,伟大的主席曾经说过,活到老学到老,我们得好好听主席的话。您不会当后妈没有关系,但可以去学呀,燕京这么大,总有几个好后妈的,您多去向她们取取经,多备几个本子,好好向她们学习学习,会慢慢变成一个好后妈的。” 时尉这话,听着像是口无遮拦的乡下小土包子的耿直小伙会说出来的话,直接就将白衣芳定性成了虐待继子的恶毒后妈。可他说的又是情真意切地在为白衣芳着想,谁也不能说他说的是错的。 “我……”白衣芳想要辩解,但此时这个软弱人设却拖了后腿,时尉的话叭叭叭跟机关枪似的,根本不给白衣芳说话的机会,偏生白衣芳还不能跟他抢话,不然人设就要崩没了。 第41章 白衣芳的手段很厉害,能把路振宁哄得唯命是从,能把人唬得团团转,但在经历过商场大风大浪,看过电视剧甚至还总结出套路过的时尉面前,她的手段虽然厉害,但是太上不了台面了。 白衣芳最擅长地就是“认错”,不管多么是她该认的错,她都会七拐八弯地扭曲成别人的错,然后硬是给自己认下来,一边认错,一边增加自己的楚楚可怜度,一边认错,一边让人对她心生怜惜,一边认错,一边让别人背锅。 而她呢?就能在歪曲事实后轻轻松松地躲在幕后,轻轻松松地开始享受着别人对她的怜惜和宠爱。 好都是她的,坏都是别人的,哪有这么简单容易的事情! 时尉眼里发冷,但面上还是得一脸的憨厚一脸的天真。 “阿姨,不要怕做错事情,知道自己错了,努力改好,还是能得到别人原谅的。路远之同学是个好人,热情善良,只要你好好跟他道歉,把以前对他不好的都给弥补上,他会慢慢地对你做出改变的。只要你行诚,他会原谅你的。” 那路远之不原谅她呢?这也简单得很,那就是你心不诚,你只做表面功夫,你还是那个恶毒后妈。 白衣芳被气得嘴唇直哆嗦,但偏偏还不能骂人,一来,她要维持住自己温柔贤淑的形象,二来,“她的错”是她自己认下的。 往常这样的伎俩她是一用一个准,可偏偏遇上了时尉,被他抢了台词克制得死死的。 白衣芳心里暗恨,将时尉的模样死死地印入脑海,上一次,上一次也是这样,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坏了她的好事,让她出了这么大的丑! 白衣芳今天过来,已经是做了准备想要给时尉一些教训了,但由于她一贯来的形象,铺垫是免不了的,但就是这个最重要的铺垫,成了她败在时尉手里的最大因素。 白衣芳眼神微闪,然后做出了一副有苦衷被冤枉,但依然强撑着坚强的倔强。 她不是个非要纠缠的,一见情况有些不好就赶紧准备脱身:“我知道的,我会努力做一个好妈妈会努力让远之开口叫我妈妈的。”白衣芳的笑开的同时,一滴泪正好滑落,晶莹水润,润得她整个人都柔和得似乎放着光。 白衣芳这就是在示弱了,但时尉却没有放过她的打算,他还记得,花了大价钱调查出来的白纸黑字上,这个女人是做过什么样的事情。 路远之并不是白衣芳杀的,但只不过不是白衣芳亲手杀的罢了。 路远之有钱,他的钱从哪里来呢?是他的姥爷在国外留下的所有家产,别墅庄园古董黄金,还有一大堆的股票。 那么多的东西,白衣芳没有见到过,只知道路远之手里不缺钱,出国一趟就能带回来普通人一辈子花不完的外汇券。所有即便是眼红,眼红得也有限度,更重要,是她还想从路远之手里抠点外汇券抠点美元英镑出来。 但是就在明年,路远之姥爷曾经资助过的一个大富豪去世了,大富豪的家里没有什么亲近的人,儿子不孝顺,情人虽然多,但一个个只想要她的钱,恨不得她早点死,于是大富豪便想将所有的遗产都送给当年的恩人。 可惜的她好不容易才找到恩人,恩人却已经比她更早地进了土里,只剩下路远之这么一个外孙。 大富豪很果断,在死前修改遗嘱将自己的遗产留给了恩人唯一的孙子,路远之。 大富豪的资产不多也不少,这种手续办好后,拿到路远之手里的钱大概会有一千多万美金。 这在美国都是一笔大钱,跟别说在八十年代的华国了。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本来只是想时不时从路远之手里抠钱的白衣芳立刻就改变了主意,在律师和路远之接触前,就雇人伪造了路远之的签名,然后把路远之给杀了。 当然杀路远之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首先路家老爷子老太太那边就不好办,白衣芳也是个狠人,先把老爷子和老太太解决了,两个老人前后住院,家里乱成一团,就再没有人会在意路远之。所以路远之死后那么久,也没有一丝一毫的动静出来。 时尉有能力调查当年路远之出事的真相,已经是十几年之后了,很多细节真相都没掩盖过去了,但时尉可以确定的是,白衣芳的背后一定还有人。 白衣芳的手段虽然厉害,但眼界也就那样,她的儿子路柏飞那就更不用说了,嚣张嚣张得明目张胆,愚蠢愚蠢得光明正大,整个就一没脑子的典型代表。 时尉那时候拿到资料的第一时间,就在想,白衣芳是怎么知道路远之会有这么一笔遗产继承的?就连路远之自己都不知道还有一笔遗产的存在,是谁告诉她并说动她下手的。 她又是怎么滴水不漏地把路老爷子和路老太太送进医院的? 这些,都是大问题。 时尉的心里泛着冷意,但着白衣芳的眼神跟看死人没什么区别。 是,这辈子的白衣芳还没动手杀害路远之,但时尉也不会放过她。除去杀害路远之这一条,白衣芳也不赶紧。路远之的母亲是怎么死的?路远之姥爷一家又是因为什么死的?时尉迟早会一一弄清楚的。而白衣芳这个最大的活线索,时尉是怎么也不会丢掉的。 路远之帮过他很多,没有他的帮助,别说成功了,他大概会在双腿发烂生虫后自己死在小巷子里,再没有明天再没有未来,也别提其他的了。 所以上辈子路远之的仇,路远之的那些遗憾,他必须要帮路远之完成,必须要帮路远之找到他想要的答案,当然,更重要的是要将路远之保护得好好,不让他在那么孤独那么凄惨地死在角落里。 时尉低低的笑了起来,笑得让白衣芳心里一抖,一股毛骨悚然的危机感从尾巴骨窜上脊梁,冷得她差点就打了个颤。 “白阿姨,你愿意改就好。”时尉笑得温和,过分消瘦但依然能看出好模样的脸透着点欣慰,但怎么看,怎么给白衣芳一种诡异。 白衣芳扯了扯嘴角,随意地扯了两句,甚至是有些落荒而逃地走了。路振宁请来的那个保护她的人一看白衣芳走了,自然也是要跟上的。 白衣芳安静地快步疾走,一直走出了燕京大学的校门从长舒了一口气。 那小孩有点邪性! 白衣芳在心里嘀咕着,一边回想着时尉的样子,一边在脑海里谋划着要怎么才能给那小子一点教训瞧瞧! 白衣芳从来都不是一个肯吃亏的性子,那时尉落了她两次面子,破坏了她两次计划,不给他一些教训瞧瞧,她心里是怎么都不舒坦的。 “死小子,敢跟我作对,等着好瞧吧!”白衣芳在心里恶狠狠地骂人,想起时尉那双黑沉黑沉的眼睛,所以有点感觉怪异,但却没多少发怵。 她再怎么说也是个大人,身边还跟着个退伍军人当保镖,还能怕了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孩子不成。 “真是犯傻了,大概是昨天没睡好吧……”白衣芳将怪异的感觉刻意抹去,便马上琢磨起了下次见到时尉要使的手段。 时尉瞧着白衣芳狼狈离开,心里还是有些气不顺的,可能是当成功人士当得太久了,他已经挺久没体会过这种受了气还得忍着的憋屈感了。 “原来她是路远之的后妈呀,难怪我说她怎么说话那么奇怪呢,听来听去都是听着路远之的不好。” 时尉在室友们身上的功夫没白花,他每天跟着小迷弟似的夸一夸路远之,将他夸成热心正义,但不善言辞的大好人。 路远之虽然对时尉的这种夸法感到脸红,感到别扭,但是他不好意思当着所有人的面和时尉说闭嘴,更不好意思私底下和时尉开口让他别再说,所以时尉一直吃一种“随便你说,反正你说的不是我,我也没听到你说什么”的默许态度。 时尉夸得真心实意,室友们也单纯善良,有了时尉夸耀在前,在去看路远之平时的行为举动,都觉得路远之是默默做好事不会表达的热心人。 对一个人的评价好坏,先入为主的第一印象很重要。 上辈子时尉和路远之没那一出,对路远之这种冷着脸不说话但一看就有钱有势的室友很有一种畏惧感,其他室友也是这样的。 白衣芳再明着担忧实则贬低的敲打一番,他们看路远之的眼神都是灰色的,能觉得他是个好人才怪呢!不管路远之有没有任性妄为,他们都会把他的行为解释成“高傲瞧不起人”。 “后妈好不好,还得看运气。”时尉装模作样地叹了一口气,“唉……路远之这么好的一个人,运气怎么就不太行了。” 时尉这意思,就差没明着说白衣芳是个恶毒后妈了。 “可不是。”室友们也赞同地说,“路远之的后妈年纪这么小,都能给他爸当闺女了吧?” 白衣芳保养得很,她不用干活,没受过什么磋磨,只要负责花钱和美丽就行了,所以四十岁出头的人了,看着就比实际年龄小十岁不止。 白衣芳也是生过孩子的,路远之那个只比他小三个月的弟弟就是白衣芳生的,说当路振宁的女儿,那是万万没有的,她也就比路振宁小了三岁。 不过谁让她看着年轻呢? 时尉可没有那个好心也没有那个闲工夫给他们解释。就让他们这么认为也挺好的。 第42章 时尉今天很累了,走的时候虽然带了杯子打了水,但就那么一点水,根本支撑不了他一天喋喋不休的讲解和推销,加上有背着东西走了一天真的是又累又渴。 把白衣芳打发走后,时尉干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打热水给自己洗脚。高于适宜温度的热水泡着,没泡一会儿就降了点温,变成了让他舒服的最佳温度。 夏天的温度高,累了一天满身都是汗。 “林峰,你和时尉去洗吧,我就想这么睡了。”徐施湾不是一个娇气的男孩,但今天这一天累得他们确实够呛,胳膊不是自己的,脚也不是自己的了。 偶尔的剧烈运动后,会在睡过一觉后浑身肌肉酸痛,但太过劳累之后,只要稍作休息,酸痛和僵硬就能把好好的人变成机器。 徐施湾就是这个情况,屁股一沾到床铺,疲惫和困倦就涌了上了。 “走吧!”时尉折起裤脚,趿拉着拖鞋,拖着疲惫得没有了灵魂的身体开始收拾洗漱用品。 “我们三个都得去洗个热水澡,不然明天就别想再从床上爬起来了。”过度劳累后洗热水澡的效果说不上有多好,但好歹也是有一点的。 时尉和林峰拖着徐施湾,或者说是三人相互拖累着,慢吞吞地往澡堂挪动。 去澡堂的路上十分艰苦,但一切都在热水灌溉到身上的那一刻得到了解放。 时尉舒服得差点要呻吟出声,他好歹有一点矜持,林峰和徐施湾就大大咧咧地大声地叫唤起来。 夏天洗热水澡是个折磨,尤其是洗完穿衣服的时候,额头上的汗喷泉似的往上涌,没几秒就是一身的汗,磨人得很。 不过除了澡堂,风一吹,立刻就舒服了,凉丝丝的。 林峰和徐施湾张着手迎着风吹了好一阵子,然后才又蹦又跳跟多动症似的往宿舍跑。 现在的卫生习惯怎么着都不怎么样,主要还是没钱,但时尉上辈子习惯了,免疫力不行了之后,卫生的方方面面都要注意,把自己拾掇干净的已经成了一种习惯,他不怎么会去要求别人要怎么怎么样,但自己会把自己收拾干净。 时尉刷完牙洗完了,又给自己裂开未痊愈的脸抹上一些蛤蜊油后才把门窗关好,然后双手拿住背包下面,一提——一大堆的钱就飘飘洒洒地飞了出来,飞满了下铺徐施湾的整张床。 时尉对着他们道:“来,大伙一起数!” “你们干什么去了?怎么一天就弄了这么多钱回来?” 四人脸色大变。 林峰和徐施湾两人一天都跟着时尉,但钱都是时尉收着的,所以具体的数目也不清楚。 不过有一点清楚,他们今天确实是赚到了钱的。不说别的,光时尉拿的“小费”就是一笔不小的钱。 两美元对托尼不算是什么,但对时尉他们来说确实一笔不小的费用。 华国对美元是有进行管制的,官方汇率比较低,一美元才只能换两块钱的人民币,但在黑市里私下交易,一美元换十块钱也是一点问题没有的。 这两美元是实实在在不需要过官方的两美元,现在美元可比人民币要受欢迎得多,拿到黑色不用几分钟就能换回一堆钱来。 八四年的通货膨胀已经有那么一点厉害了,但再厉害,二十块也不是一笔小的数目,给林峰省着一点花,这一年的饭都能给糊弄过去。 所以林峰四个,一看到那张与众不同的美元,立刻就把心提了起来。 吴盟更是立刻就冲过去用自己的身体把门上了一道保险。 “快收起来!”黄达先紧张得不得了,总觉得他们这个宿舍已经被盯上了,一双眼睛东看西看,警惕得不得了。 “没事。”时尉知道他的室友都不是什么坏人,但钱这种东西,最能考验人性,时尉不愿意去用钱考验他们,但赚钱这种东西,在一个屋檐下是瞒不了多久的,尤其林峰和徐施湾都不是什么傻蛋,今天没反应过来,等他们自己开始当导游卖东西了,就能把时尉的利润估摸个大概了。 时尉不准备瞒他们,因为这事算是时尉特意给他们找的发家致富的办法,但时尉在社会上摸爬打滚了那么久,知道钱的厉害,与其在之后疑神疑鬼,倒不如一开始就让自己有个底。 时尉做好了最坏的打算,但让他高兴的是,四个室友虽然看见这么些钱惊讶得不知道做什么好,但眼中却未流露出什么贪婪的神色。 “我一个人不知道要数到什么时候,大家一人分一点,咱们早一点数完,早一点做账。”时尉很自然地做到徐施湾的床铺上,然后往自己跟前搂了一些钱,便快速地开始数起钱来。 林峰几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这些以后手里月流水过亿的未来大干部,这时候却是对着一堆一毛钱战战兢兢。 “快一点,我一个人容易出错,正好也给你们当一个参考。看愿不愿意牺牲周末宝贵的时间出去赚生活费。”时尉声音平静,眼神都没怎么从手里挪开。他说的自然而平静,好像这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了。 林峰几个犹豫了一下,然后搬着凳子拿着杯子放到门口窗边摆好,这才拘谨地跟时尉一起数起钱了。 除开时尉当导游赚的两美元,这一堆钱一张张数出来后,一共是七十三块六毛九。 时尉将三十的成本给减掉,包里本来就备着的两块零钱减掉,然后再把他们刚才在饭馆吃掉的三块九加上,最后这么一算,一趟香山下来的利润是四十五块五毛九。 这个数字一出,所有的人都是倒抽一口冷气。 四十五块多,这是什么概念?偏远的一点的村子,一家子一年到头,可能还不能一次性见这么多的钱。即便是放到镇上,普通的工人家庭,能一次性见到这么多钱的,机会,也只能是在放工资的时候。 “这、这、这、这……” 没见识的四个大男孩,一下子就被这个数字给震惊得差点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时尉脸上和他们一样,维持着惊讶的表情,但心里却有些许遗憾。 旅游这块,赚外国人的钱确实是一个大有可为的事情,但和背着货往偏远山村走,利润还是有些差强人意。 时尉上一趟山村,少说也三百,除以一个二,也是今天的三四倍收益了。 但时尉迟疑了一下,还是放弃了周末去做货郎的打算。 货郎的钱来得快,但却不是那么好赚的,时尉不怕累不怕苦,但他舍不下重来一次的机会。 他也不知道走了什么运气,大概得是上上被子拯救了银河系才有了这么一次读档重来的机会,家里的一切还只是刚开始改变,他是怎么也舍不下把自己的性命忘在脑后的。 心里的想法转了又转,但表现出来的,依然是惊喜和开心。 “达先,吴盟,你们快点做小纸条,咱们明天背更多的东西上山,等我们的英语口语都好起来,一定能比现在赚更多的钱!” 四人从来没见过这么一大堆的钱,一时间还有些反应不过来,神色怔怔不知道该做什么反应才好,听时尉说了他们也能赚钱,脸上的表情甚至是迷幻的。 “你、你刚才说什么?”黄达先愣愣地问。 “我说,你们快一点练口语,等英语好了,就也能赚好多钱了!”时尉数了一叠钱,全是一分一毛拼凑起来的,看着厚厚的一大沓子,但实际却没有多少。 “今天不管怎么说,你们都帮了我不少忙,没有你们帮忙背东西,那三大包我一个人可搞不定。”时尉一人给塞了五块钱,这次,林峰和徐施湾没有再拒绝。 不过时尉不觉得他们是没拒绝,应该是还沉浸在钱山给他们带来的冲击中,还没能和外界链接上。 不过时尉也没有嘲笑他们的意思。还记得,时尉上辈子大二的时候,靠着自己第一次挣到十块钱,并将钱攥到手里的时候,也是这样的,被钱冲击得甚至不会走路了。 林峰几个被冲击得神色恍惚,在抄小纸条的时候都是靠着肌肉本能动笔的。 燕京大学的学习管得十分地严格,时尉重来一次,绝大部分的知识都忘得差不多了,如果再让他高考一次,说不定连大专也考不上,他现在唯一庆幸的是,大学的课程和高中知识虽然有连接,但关联也不是那么那么的大,大家差不多是处于同一起跑线的。 时尉平时在学习上花的功夫不少,但因为时不时要出去赚钱或是想赚钱的法子,学习的时间并不是那么充沛。 整块的学习时间少了,时尉就要把零散的时间给利用起来,比如说走路坐车的时候。 时尉抄了许多小纸条,写好序号放好,看一眼背一下,靠着这些老老实实的时间,他也是能背记好多东西的。 现在路上的车很少,除了公交车,就只有自行车,小汽车是属于绝对的稀罕品,马路上,时尉不看,只默背,这样也不怕出什么大事。 第43章 时尉不准备把这导游一直做下去,但怎么说也得先把黄达先和吴盟给带上一次。 林峰几个回见识过一回工作流程,就是说说英语推销推销旅游纪念品,算不上有多大的难度,但所有的关键都在一个英语上。有条件出来游玩并花钱买一些小东西作为纪念品的人并不是特别多,消费的主力军还是在那些和他们明显就看着不一样的外国人身上。 但想让这些外国人掏钱,坑是一个办法,但不是长久之计。而且做导游的来的美元确确实实地让人眼馋。 林峰几个确实是没信心,但时尉的那一大堆钱却给了他们无限的动力。 钱是人的胆,那一堆一堆的钱虽然不是他们的,但给他们起的激励作用是不可想象的。尤其林峰他们几个家庭都不太好,手里的钱不宽裕,日子过得也艰难,光是吃饭就要扣扣搜搜的了,现在就有一个现成的发财路子摆在他们面前,说不心动,那是不可能的。 他们虽然知道自己是不可能做到时尉的那种程度,但再怎么样,他们都得试一试。 不试,他们连吃饭都要勒紧裤腰带,试了,说不定就能赚了。 “时尉,谢谢你!” 周日,时尉要带着黄达先和吴盟去做导游,当然也不能就那样把林峰和徐施湾扔掉。 时尉往他们的包里塞了一些书签、扇子、挂坠等等小东西。 “金属书签五十枚,一枚三分钱,红色挂坠十个,一个一毛钱,蓝色挂坠十个,一个九分钱……” 林峰和徐施湾拿着本子记得十分清楚。 这些纪念品都是时尉“垫付”的钱。他一次性买得多,一样东西至少是一百起买的,都堆在宿舍里,也就是他的这些东西体积都小,一样几百件收起来也就一小袋,往柜子、角落里、床底下一塞,也看不出什么。 时尉说了,让他们在把东西卖出去后再把成本给他们,所以就把他们的绝大部分风险给承担了。 做这种生意,风险就只是买东西的成本,不管是书签、挂坠、扇子还是什么,成本都不低,要是卖不出去,砸在手里就能把他们砸得头晕脑胀,这个学期就别想再吃饭了。 但只要能把东西全部卖出去,别说这个学期,下个学期的饭钱也有了。 三分钱进的书签,转手卖给游客就是六分钱,一把扇子进价就七分钱,转手就能卖一毛两分钱,那些坠着漂亮石头的挂坠就更不用说了,漂亮石头虽然不是什么玉石金银宝石,但被人雕了纹样上去,看着还是很能唬人的,一个挂坠就能卖两毛钱,利润十分吓人。 第二天,时尉和室友们就在一边挤一边背一边做着挣钱的梦朝着香山出发了。 第三天, 从东门进去之后,时尉就说:“你们往静翠湖那里走,我们往绿云舫这边走,中午我们就在香山饭店集合。” 时尉三个和林峰两个卖的东西都差不多,如果一窝蜂地走,市场就没有多少了。从东门进去,差不多就是正中间,一边一队,下午再转换一下。香山说大很大,但说小也小,上午在北边下午再去换个地方,这样就能把顾客群给扩大一些了。 潜力顾客一扩大,即便一百个里面只有一个,那基数上来了,卖出去的东西也能得了不少。 时尉有了昨天的经验,今天带起人来就跟顺手了,一下带了三个人,最后拿小费的时候,绿油油的票子简直能把人眼红死。 黄达先几个没眼红,他们只是羡慕中沮丧。今天一天,他们几乎什么都没干,就看着时尉淡定自若地和三个毛发眼睛和他们都不一样的外国友人说说笑笑,一边推销华国的文化,一边把各种价格高昂的纪念品推销给外国友人,换来大把大把的钞票,而他们呢?全程插不上一句话,只能机械地在那里背包递东西。 都是上一个好大学的,但这这时候,双方的差距太明显了,明显得让他们无地自容羞愧难当。 “别急,我的英语也不好,都是生活逼的,多练练,回去就多准备一些可能会用上的英语句子,背熟了记下来,慢慢的就会好的。”事实摆在那里,时尉说得再多也只会让言语显得苍白无力,所以在和林峰徐施湾汇合后,时尉就拿了菜单点了一桌子的菜。 五个菜全是荤菜,油亮亮的光泽看得四人眼里也闪着了光。 只不过这光是泪光。 时尉装作什么也没看见,淡定地问起林峰和徐施湾今天的生意怎么样。 “我……”林峰和徐施湾低着头,声音干涩嘶哑。 第44章 林峰和徐施湾没赚到多少钱,他们的英语不行,如果只是写试卷,英语成绩还能有个可以看得过去的分数,但让他们出来和人交流,那就没有办法了,磕磕绊绊哼哼哧哧。好在他们能做国人的生意。 能有闲工夫出来旅游的人家不会是什么穷苦人家,来一趟香山,还是有想买纪念品的冲动的,但冲动归冲动,时尉给这些东西的定价并不低,犹豫的人比果断要买的人多了不知道多多少。 但价格上,时尉又是不能退让的,他的价格定的有可以还价和后续竞争的余地,现在其他压力还没出来呢,这会儿就随随便便地把价格降低了,那之后要怎么办? 降价是不能降价的,而且林峰小队和时尉小队的定价一定要一样,不然从一边买了纪念品,然后又遇到一个从另一边买了纪念品的游客,随口一唠,发现价格不一样——价格不一样,那一定是有一个要便宜一些的。 不管当时买下来是觉得有多划算,但知道别人拿的价格要比自己低一点,即便只是低一点,那也让人心里有疙瘩。 心里有了疙瘩,再细细一琢磨,越想越难受,越想越觉得这钱亏了,那对他们长期的生意就不好了。 导游这个项目不需要本钱,顺带着卖纪念品也是个赚钱的项目,时尉定价高,而且把目标人群定位在外国游客上,不仅加强了竞争力,而且把利润也给提上来了,他现在缺钱缺得要死,一定得是把这个项目细水流长地给经营好的。 所以差价问题不能出现,林峰和徐施湾就必须要照着时尉给的价格来。 他们的定价略高,林峰和徐施湾空知道英语单词和语法但话说不出口,向外国游客的推销力度不好,一天下来也只做成了十几单生意。 他们本来以为国人这边会降低点难度的,但他们俩个没那些生意人的口才,更没有什么销售技巧可言。国人手里的钱可比那些外国人少多了,来十个国人也不一定有一个肯花钱买的。 “那今天是赚了多少?”生意不是那么好做的,时尉从来没觉得钱那么好赚,他人生的第一笔工资来得很艰难,熬了十几个日夜,几乎每天只睡三四个小时,最后才到手十块钱,当一张皱皱巴巴还缺了一个小角的大团结被人轻飘飘地扔到走上的时候,他的身体几乎要称为一具没有灵魂的躯体,麻木而无神。 林峰几个和上辈子的他差不多,小地方出身,没见识没阅历,读书读得很辛苦很用力,说的难听点,就是有点把脑子读傻了。 除了读书考试其他什么也不会。别说哄着人买东西,让人心甘情愿地掏钱了,出门在外让他们去跟人问个路都得哼哼哧哧地做半天思想准备。 时尉不指望他们能第一天就挣到几块几十块,但总是要迈出第一步的。 林峰和徐施湾羞得满脸通红,几乎要把脑袋埋进胸口里去,声音小得跟蚊子似的:“就、就九毛三。” 两个人一天才九毛三,还不如时尉半个小时。 林峰和徐施湾羞得不行,但时尉却是笑了:“我还以为你们一分钱都没赚到呢。别把九毛三不当钱啊,就当天天只有这么多,十天也有九块三,一百天就有九十三了。” 林峰和徐施湾愣住了,和林峰徐施湾昨天一样,受了刺激觉得自己什么忙都帮不上的吴盟和黄达先也愣住了。 “一个星期有两天假期,一天九毛三,两天就是一块八毛六,够你们俩一个星期的饭钱了没?” 粮食方面学校是有给补贴的,一人一月十八斤粮食,直接归到食堂里去,所以在吃饭上,只要出一点钱和票打点菜就行了。 一盘土豆丝五分钱,林峰四个平时也不怎么舍得打,一个月在吃饭上最多花一块钱。一个星期一人要是能赚九毛三的话,一个月在吃饭上的花销就出来了。 “什么事情都要慢慢适应的,你们现在还没什么经验,但做了十天二十天之后呢?”时尉给了春风细雨,这会就把眉头拧起来给了寒风刺骨,“你们别是看钱看飘了,只看到了我赚钱,也不想想,我也是能一开始就赚这么多的吗?” 时尉的话带着严厉,几乎是当头一棒将他们混混沌沌的大脑给打醒了,想起上个星期周末时尉跟个鬼似的从外面飘进来,脸色苍白,脸皮干裂,一看就是受了大罪的。 他们想了一下,敢为了钱跑进偏远山村,冒着被杀被埋的风险去当货郎吗?敢为了钱背着几百斤的东西去一个没半个熟人的地方吗?敢对着从未见过面的外国人叭叭叭地推销自己推销自己的带来的东西吗? 不敢,他们的是不敢的。 他们连对着自己国家、对着和自己说着同一种语言的人都不敢开口。买卖全是被动的。 “我……” 四个半大的男人红着眼睛低下脑袋,眼里各种情绪涌动着,无助和愧疚涌上了心头涌上了大脑。 时尉都已经这么帮他们了,但他们依然在这里磨磨唧唧怨天尤人,嫌弃钱少,嫌弃工作累,嫌弃要和人交流这点不好。 “先吃饭吧。”时尉的身体还是十八岁刚成年不久的少年人,但思想已经是他们爷爷辈的成熟度了,对着四个室友,他多少有一点急切。 上辈子重新联系后,他们都不再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年轻了,交往中带着利益带着交换,但最绝望的伸手援助,时尉还是记得很清楚的。他们不是多坏的坏人,也没干过什么不好的事情,挺着一把不太好的身子骨闯成了成功人士,但在成为成功人士之前,每一个都各有各的艰难各有各的痛苦。 时尉多少知道一些他们未来的发展轨迹,但他更知道经历决定人,他不想因为自己的过多插手改变了他们的轨迹,但看在上辈子的真心帮助和交情上,时尉是希望他们能够早点成熟,手段圆滑一点,抗打击能力强一点,这样起码不能受太多太多的磋磨。 香山饭店虽然是刚建起没多久的饭店,但不管是风景、味道、格调还是价格,都是很风格的。 五盘荤菜泛着油光散着肉香,摆盘精美独特,勾人鼻子诱人眼睛。 只不过沉浸在羞愧挫折中的四人没顾得上它们。只有时尉一个人,懂得欣赏它们的美懂得品味他们的味儿。 时尉都要急死了,他重生回来后就没吃过几次好的,平时在食堂里吃得也低调,每顿一荤一素都是精挑细选不重样的,但食堂的菜都是大锅菜,味道并没有特别好。 划嗓子的糠,时尉能吃的下,细嫩精心的佳肴,时尉也能吃得下,但如果有精心烹制美味有人的美食佳肴,时尉是傻了才放弃这些去吃糠呢! 林峰几个也不是不馋,只不过比起鼻子上传来的香气,嘴巴里味蕾传来的催促,他们的心情更加低落。 时尉说得没错,他们确实是有些飘了,只见到了时尉的大把钞票,就开始做起了自己也能大把挣钞票的美梦,一点也没考虑到自己的能力,只知道一个劲儿地做梦! “快吃吧,化气愤低落为食欲,吃完了,回去咱们就开始翻英语单词,把可能会遇到的英语句子写出来背下来,每天读一读,等周末的时候就能派上用场了。”时尉说的虽然轻松,但实际操作起来可一点不轻松。 不过再不轻松,林峰几个也会拼了命地去读去记去背。眼看着机会就在面前,他们怎么能放弃呢! 几人心思几回轮转,眼神渐渐变得坚毅了起来,也不跟时尉客气,扒着饭就开始哼哧哼哧地吃了起来。 时尉饭前虽然洗过手,但上辈子养成的洁癖还有点残留,他夹了片豆皮摊在自己的碗里,又夹了黄瓜丝和京酱肉丝放在中间,借助另一双的筷子将豆皮叠起来,然后再一口吃掉。 豆皮被烫过,不过放在盘子里放了好一会儿,已经没多少温度了,吃着软软的,有那么一点嚼劲儿,豆香味很浓很纯粹,有一点点的咸味,不过更多的还是里面裹着的香味和脆爽。 香味是从肉丝上来的,肉丝很嫰,但有带着爆炒过后的独特香味,裹上浓浓酱香的酱后带着丝丝的甜,和醇厚的香味。京酱肉丝有的喜欢裹大葱,有的喜欢裹黄瓜,香山饭店的价格很美妙,所以他的服务也很美妙,一个大盘子上,一边堆着大葱丝,一边堆着黄瓜丝。 大葱丝更香,黄瓜丝更脆爽,各人有各人的爱好,但时尉不喜欢干吃葱,所以选择了黄瓜丝。脆生生的黄瓜带着充足的水分,中和了酱上的甜,缓和了油和肉带来的腻,嘎吱嘎吱的声响在唇齿间蹦跳,给人一种解压的独特享受。 咸甜的调味是时尉的心头好,时尉用着两双筷子,一口饭一口用豆皮裹起来的“饺子”,吃着严肃且认真。 已经是成功人士的时尉吃过很多东西,但就是这道京酱肉丝,一直是他的一个执念。 燕京大学的食堂里有这道菜,但是他从来没有点过,一块钱一份的京酱肉丝不是当时的他可以负担得起的。他从小就没吃过什么好东西,也不舍得去吃什么好东西,甚至也不敢去吃什么好东西。 即便是白衣芳的请客,他也只是和林峰他们几个拘谨地喝了几口白开水,然后就看着白衣芳面带担忧地说完她对路远之的关心,将这一次的请客结束。 深红色的桌子上,十几盘散着诱人味道的食物就那样该怎么上来就怎么被撤走,白衣芳神色自若地付了一桌子菜的钱,似乎一点也不会因为相当于寻常人家一两个月生活费的饭钱就那样浪费而感到可惜。 那个时候,时尉是羡慕的,是自卑的。 过后不久,路远之请他们吃了一顿食堂餐,深褐色的肉丝和黄瓜丝混在他们的饭盒里,不仅没给他们带来幸福,反而在他们看来是羞辱,于是双方的关系更不好了。 当时双方的脸色都不好看,时尉他们五个觉得路远之是故意给他们难堪,给他们一个下马威,五个从乡下来的穷孩子别的没有,一身自以为了不起的自尊自傲那是强得没处放,当时就发作了。 而同样年轻的路远之则觉得他们不识好歹,故意找茬。 不管那个时候关系闹得是怎么僵,但在时尉后半辈子不断回忆的记忆中,那一天的京酱肉丝是那么的香,那么的诱人,微微糊锅的焦味也是好闻的代名词。 他不断地用成熟地眼光去回忆当年的那些事,这一道菜的香气就好像浮在鼻尖,但无论吃多少次,他的味蕾,还是没能和那一次重合。 少年人的倔强和自尊总是那么偏执,时尉总是在想,如果当时没闹得那么僵,后面的事情是不是就有了改变?但他再怎么想,再怎么后悔,死去的人再也不可能对他说:“时尉,今天我请客。” 时尉咬了一口豆皮,混着肉丝、酱还有黄瓜一起,很好吃,虽然没能和他记忆中的滋味重合,但那又怎么样呢?他还有足够的事情去试吃,去尝到比那还要好吃得多得多的食物。 时尉吃得认真,吃得专注,舌尖的咸味甜味香味混合成了一种味道,那是幸福和期待的滋味。 真好。 时尉在心里默默的想。 第45章 林峰几个本来还苦皱着眉头,但是肉一入口,在纯粹的美味享受和咀嚼声中,他们渐渐忘记了烦恼。 徐施湾夹着一块白水羊头肉,薄薄大大的肉片在混着些许芝麻的椒盐碟中滚了两下,将两面都沾上椒盐和芝麻,然后一口放进嘴里。 羊肉一入嘴,粗糙的椒盐首先占据了舌头上点点分布的味蕾,因为加了一些花椒粉,有些许触电似的麻,等咸麻过去一阵之后,才是羊肉的鲜,肉被炖煮过许久,所以吃起来是绵软但不失嚼劲儿的鲜嫩,羊肉特殊的鲜味随着咀嚼被蘸料反反复复地在舌尖翻倍地绽放。 徐施湾反复细心地咀嚼着,嚼着嚼着,一滴眼泪就猛地掉了出来。 十年前,他的父亲还未去世,厂子里的效益还十分不错的时候,他们家也是可以隔三差五地吃上一顿肉的。不过因为乡下有亲戚要接济,所有他们买的肉大多是位置不太好的肉。 羊肉没猪肉那么肥,还比猪肉多了膻味,所有价格比猪肉要低。 徐施湾妈妈是肉联厂的干事,经常能以很低很低的价格拿回一整个羊头。羊头不好处理,但价格便宜还有肉,多少也能解解馋。虽然腥,虽然膻,但不管是大人还是孩子都不在意,只要有一口肉吃的就不错了,那里还有那么多要求的! 但那样的日子也没过多久就消失了,他们家,别说是隔三差五吃有腥又膻的羊头了,连羊骨头也吃不起了。 “怎么了!”时尉几个骤然一惊,不知道是怎么把徐施湾给惹生气了。 香山饭店的菜是真的好吃,但再怎么好吃,也到不了好吃哭了的那种程度吧? “没事没事……”徐施湾没想到自己两米高的大个子还能吃哭了,立刻面皮涨得通红,低着脑袋尴尬地揉眼睛,“汤溅到眼睛里了。” 大伙都知道徐施湾这是在说谎,但谁也没有拆穿,如果代入一下自己的话,被人看见自己哭,一定是十分难堪的事情。 “小心一点。”时尉给递了一张纸巾,然后开始说起了自己的倒霉事,“我有一次喝水的时候没把杯子拿稳,一下掉地上了,杯子碎了水还差点把我脸给烫伤了。” 其他几个人顺着时尉的话,也开始说起了自己的倒霉事,嘻嘻哈哈地就把这件事情给糊弄过去了。 徐施湾看着盘子里大肉丸,眼睛似乎又积蓄起了水雾。 一顿饭吃得满足且饱胀,不过因为吃了顿晚饭,回去的时候天差点就黑了。 累了一天,大伙赶紧抱着盆往澡堂跑,草草洗了个热水澡后就赶紧躺床上睡觉了,连钱都没来得及数。 时尉累了两天,关节跟生锈了的铁块似的,偏生他的身体还真不是铁块,是活生生的肉,会疼的那种。 不管有没有课,大伙都是每天准时起床的,所以时尉一睁开眼睛,就看见一宿舍的人一起“慢慢来”,跟那种即将要报废,眼看着就要被扔到垃圾场里的废物机器人似的。 “啊……好难受啊……”吴盟有气无力地捂着自己的腰艰难地蹲下身那桌子底下的脸盆和水杯。 这种全身肌肉酸痛的感觉,时尉已经不是第一次感受到了,但每一次他都不喜欢。 但再不喜欢还是都受着。 时尉咬着牙,忽略掉身体的酸涩微痛,动作迅速地开始洗漱。 黄达先几人也难受,但也都咬着牙受着,赚钱不是好赚的,想要有钱,他们必须要忍着过去,总不能因为这个就不赚钱的吧? 时尉等他们全部走后,把门窗关紧,拉上窗帘放松警示的小东西,然后开始算着自己的身边的钱。 家里那边的每天的利润差不多已经固定下来了,每天五十到六十,周一到周五小孩们上课的日子,则可以达到七十多的利润。 家里有稳定收入了,时尉原本在手里留着的四百多块,他就不准备寄回去了。 干百合赚了一百多,上山一趟赚了将近四百,这两天加起来则是一百多,再减去那些积累的货物,时尉手上的散钱有九百六十三块七毛九。 时尉将六十三块七毛九单独拿出来收好,剩下的九百则准备用来做启动资金。 八十年代对时尉来说已经是一个很久远的事情了,想要把每一件事情记清楚,那是得又特殊的天才才有可能做到,时尉不是天才,所以对“几十年前”的事情记忆比较模糊。 他这些天都在努力回想过去,但是效果并不是特别理想。 但再不理想,他也想起了一些小细节。 他记得上辈子上课没多久后,本子的价格就开始涨了一波,涨得让时尉有些心慌。 他以前没有多买本子的习惯,但是上课尤其是大学这种时刻要做笔记的情况下,想要把本子省着用是一个不容易的事情,一本本子便宜的要六分钱,贵的就多了,三毛四毛甚至一块多的都有,不过那是特别精美的。 时尉不记得自己用的是什么本子了,但是上辈子他穷得很,除了六分钱一本的本子没别的东西可以买了。 六分钱的本子让他花得舍不得,但还不至于到心慌的程度,那为什么他会心慌呢? 时尉猜,可能是因为涨价。 八四八五年比较特殊,很多政策都在调整,很多商品价格都在慢慢开放,时尉有一个大胆的猜测——过一段时间,或者这就这段时间前后,本子的价格就会被放开。 不管什么时候,时尉准备就从现在开始准备,现在的本子虽然是六分钱一本,但进价不用六分钱,直接从厂子那边拿货的话,要量加大,四分三厘钱也是能拿到的。 六分钱的本子涨价张到什么地步会让人觉得心慌呢?时尉不猜上限,他只猜下限——至少是一半,也就是九分钱。 量大还照着市场价是很不好出手,只能是当个二道贩子卖给别人,就当七分五厘钱卖掉,一本也能赚三分两厘钱。 一本赚三分两厘钱,一万本可就是三百二十块钱了。 时尉手里有九百可以当本钱,拿出二十暂时租一个地方作为仓库,二十作为送礼的活动经费,还能剩个八百六十,足够进两万本本子了,转手一卖,六百四十的利润就能到手了。 时尉在本子上圈圈画画,很快就选定了本子厂和租赁的房子,就差去讲价了,只要嘴皮子再磨一磨,把进价压低一点,到时候再把卖出的价格讲高一些,利润还能再上来一些。 但最主要的问题是——本子的市场价格真的会放开吗? 时尉不能百分百确定,但他敢赌! 这几年的物价越来越高,钱就那么放着也只贬值,他并非是用六分钱把本子进来,如果他猜错了,本子的市场价格未开放,价格未上涨,那他也不损失什么,大不了就是少赚一些把本子卖出去就是了,总归不会比把钱放那里来得不值钱。 时尉不是一个磨叽的人,做好了计划后马上就着手准备要办事了。 只要是后两节没课的,他都要出门,买了几条好香烟,买了一篮子肥肉,时尉靠着这个,找了一个小厂子,给几个高层都塞了一些,然后用四分一厘钱的价格买了两万本的本子,这样成本就还宽裕了四十块钱。 这四十块钱,时尉又定了几百本高档一些的本子。 时尉将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钱都用在最低档的本子上,也是经过一些考虑的。本子有贵有便宜,但那么多人中,愿意花钱买一毛以上的漂亮本子的人还是比较少的。 本子不是必需品,想要漂亮本子,买个一两本看看写写精华就可以了,但主要的还是得买最低档的本子,不管是写作业还是其他,“六分钱”一本的本子是最有选。 尤其是在本子涨价之后。 本子涨价,不可能只是一种本子涨价了,要涨就是全部一起涨价,原本只要六分钱的本子,涨到了九分钱,那原本九分钱的本子呢?是会涨到一毛两分钱还是一毛五分钱? 这谁都说不好,但可以肯定的是,原本的九分钱本子一定会涨价。本子一涨价,很多想要颜值不考虑性价比的人就会犹豫,然后最低档的需求会增长得更加厉害。 “今天就要开始送吗?这么着急的呀?”负责人皱着眉头,有点不太乐意。 时尉也是没办法,市场价格不知道什么时候开放,这对他来说是个定时炸弹,能早一点把本子搂到手里就要早。 厂子虽然是小得快要倒闭了的破烂厂子,但再怎么说也是国营厂子,到时候如果强抢似的说没卖本子给时尉,那时尉也没办法,连钱都没法子拿回来,毕竟他既不是本地人,也没有人给他当靠山,根本干不过国营厂。 所以时尉一定要亲眼看着本子被送自己的地盘才行。 本子到了他手里,钱到了厂子手里,那他们的交易就清了,即便是明天就从六分钱涨到了九分钱,厂子里的人闹腾着不肯,那也拿他没办法,总不能明抢吧?虽然是明抢,那时尉“大学生”的身份可就不是吃素的了。 想要主动权在他的手里,本子就一定要在他手里! 而且时尉和他们没签合同,一切走私下,厂子钱一到手就全厂分,到时候捅到明面上,还是厂子要倒霉。 “哎,我这也不是没办法嘛,我们老板要得急,说是明天车队就要出发了,得赶在明天早上前把本子装箱。” 时尉的演技在大数据时代的商场上磨炼过,一边说着借口一边给塞烟塞红包,运输又不是负责人自己干,他就是多端着点,讨要一点好处,时尉知道他的心思,便把烟和红包送好了,负责人便开开心心地找了两人给时尉拉本子。 这个厂子是时尉千挑万选出来的,虽然是国营厂子,但厂子比较小,这两年国营厂子的收益越来越差了,仓库里面货物堆积得很多,时尉一下要两万本,而且货到位就直接给结钱,这让厂子上上下下都很高兴,价钱不仅低于平均厂子的四分五厘钱,而且还多给送了一千本。 这个厂子里是没有什么大货车,即便有也轮不到给时尉送,毕竟货车司机可金贵着呢。 但厂子里有三轮车,一辆三轮车能装好几千本本子呢,来回几趟也能给搬完了 时尉会做人,给两个帮忙踩三轮车的工人一人塞了一包烟,三人有说有笑地往时尉租的房子骑,他们顺便还帮忙给把本子帮进屋子里去了。 第46章 因为有血液上的压力,时尉在赚钱上分得的时间并不长,所以他也没有时间和精力去考察一个人的人品,就只为了让他能把本子给看住。 但那些本子放着,没人照看又不行,几万本的本子,转手一买,即便价格再低也有几百块钱。找不靠谱的人不行,不找人也不行,所以思来想去,时尉只能是先把裹了一草席搬到租来的房子里睡几天才行。 “嗷嗷嗷嗷……”时尉背着包,嘴里念念有词地往租来的房子赶去是,一阵奶声奶气的犬吠声从街边的篮子里冒出来。 时尉停下脚步,退后几步往篮子里一看,两只黑乎乎的小狗你挨着我我挨着你缠在一起,小喉咙挺会叫唤,眼睛溜圆,跟两只小耗子似的。 “这两只多少钱?”时尉有想过买狗,但成年的狗不太好养,流浪狗太凶,有主的狗又对前任主人依赖得不行,他买狗是为了看家护院的,要是再花心思把狗的忠心扭过来,还是太费时间了。 这两只小狗虽然小,但养在身边也就是每天几顿饭的工夫。二十块钱的资金,让他租了一个三十平的小屋子,因为地段在热闹的地方,所以几个要稍微贵一些,一个月四块五,时尉租了四个月的,堆了本子以后,还能有个放床有一点放杂物的空间。 两只小狗都是小土狗,一只三毛钱,因为两只都是被挑剩下的,又瘦又小,眼看着像活不下来的那种,两只一起买走才只要五毛钱。 时尉付了钱,狗主人拿着钱顺便把篮子也给送了。 两只小狗很瘦,眼睛溜圆但看着像是睁眼没多久的小奶狗。八十年代宠物狗还不流行,人都还做不到天天吃饱,狗就更不用说了。时尉他们村就没几只狗,家里穷,也没人上门来偷东西,更别说还要花粮食养活狗了。 土狗好养活,因为不好养活的狗都已经死了,时尉租来的屋子里几乎没东西,除了睡觉的一张床,半屋子堆得满满当当的本子,就只是他下课后直接待会的两本书一本本子一只笔和两个包子。 时尉虽然过了十八岁,但还处于能长身体的年纪,饿得快,吃完晚饭他习惯性地买两个包子带回来当夜宵,不然半夜容易饿醒。 胃壁收缩在一起,胃酸上涌,抓心挠肺饿得在床上直打滚的经历他感受过太多次了,那并不是什么好的经历,现在他不是没钱,能给自己好一点的生活,他就会努力让自己过得舒服一些。 屋里没有碗,两只瘦扁扁的小狗还不知道免去了被剥皮剁骨当肉吃的命运,趁着时尉烧开水的空档,伸着脖子探头探脑地在篮子里往外张望着。 半个月的小狗还没到断奶的时候,但已经睁开眼睛有足够信念就能活下去了。 狗主人不愿意再养着他们多费粮食,买狗的人大多也会趁着便宜把狗带回家,赌一赌狗子有没有运气,如果运气好,吃着从嘴里扣出来的一点汤汤水水就能养大,那就相当于多了好几斤肉。运气不好,小狗没能撑过去,那杀了也能吃几口肉,不是太亏。 时尉买的这两只小狗是被挑剩下的,小狗的骨头还软绵绵的,不太爱动,就伸着脑袋东看西看,瞧着就是那种活下来概率小的小东西。 “吃吧吃吧,没有奶,吃点馒头将就一下先吧。”时尉没养狗过,他的小闺女虽然喜欢狗,但她有先天性心脏病,时尉怕狗这种动物不安分吓到她,于是一直也没养过。小时候就更不会养了,他爸他妈养活他的纺纺已经是筋疲力尽了,哪怕是多了一口吃的也抠不出来了。 时尉今天买的包子是肉包子,他没养过狗,但瞧着小狗个头还那么小,大概率是吃不了肉的,于是就只扒了一点包子皮,捏成末末用开水泡着。 小狗是论只卖的,为了省上一点,狗主人中午就没给再给小狗吃奶,小狗本来就是小奶狗,这会儿肚子早饿得受不了一闻到香味就争先恐后地拖着软绵绵的身体伸着舌头去舔面前的食物。 时尉看他们吃得香,好像没什么吃不下不肯吃的情况,看了一会儿便走开了。 三十平的房子并不大,附近的住户很多,房子不隔音,晚上什么声音都有,不过时尉也不在意这个,年轻的身体就是好,躺下睡上一觉就能睡到大天亮,只要不是打雷下雨的超大声响根本吵不醒他。 他选择这种住户多的地方,主要还是因为安全问题,人多瞧着很杂乱,但这年头家家户户挤挤挨挨的,很多小偷根本不敢从这里下手,不仅比发现的几率大,而且大家很团结,为了不被偷到自己头上下次自己被偷别人能帮忙抓小偷,抓人都是很下力气的,而且只要把人抓到,就是一阵厉害的拳打脚踢,恨不得把小偷当场打死。 至于把小偷打伤,然后下手的人被抓,那就是不可能的。大家下手一起打,又是打小偷,只要小偷还有一口气,警察都不会管他被打成什么样。 “嗷嗷嗷……”一碗的热水泡包子皮吃得两只小狗肚子涨涨,两只软乎乎的小狗团子一起哼哼唧唧的堆在一边。 “乖乖的,别咬别张嘴啊……”时尉还那么一点点怕狗,不过不是被这两只不知道开没开始长牙的小狗咬,而是怕把他们弄骨折了。小狗就那么一点大,骨头都还没有发育好,软绵绵的,毛也细软得不行,好像随手就能把他们捏死。 这么脆弱柔软的生命拿在手心里,时尉整个人都僵硬了,尤其小狗溜圆的黑眼睛看着他,柔软温柔的舌头在他的手上舔舐的时候,时尉整颗心都要被他们俩舔化了。 第47章 两只小狗瘦瘦小小的,也不知道能不能活得下来,时尉给找了几块木板,又花几毛钱收了一堆破旧的棉衣。 时尉虽然是男人,但也不是那种连最基本的缝补都做不到的人,将所有的衣服拆开,然后将布一块块地修剪平整给缝成了一块一米乘一米的正方形被套,在把从衣服中拆出来的棉花往里一塞,压平了压齐了再缝上几条交错的线就可以了。 “咚咚咚——”时尉拿着锤子做狗房子,两只处于身体绵软下半身还不能怎么移动的小崽子好奇地盯着时尉看,然后发出属于嘤嘤怪叫个不停的奶嚎。 小崽子们的声音也不大,时尉也就不去在意是不是会扰民,反正隔壁打小孩的声音嗷比这俩小崽子不停嗷叫来得大得多! 屋子本来就有小锅和炉子,这会养小狗也只是在烧水时候多加一把小米,等到小米咕咚咕咚都要被熬化了就可以了,放温之后就能给小狗吃了。 两只小狗很乖,一直不吵不闹的,小奶声虽然一直都有,但不吵人,毕竟狗才这么小,声音也有限。 就是一天三顿麻烦了一些,早上和晚上都没事,就是中午。 “听话,不能吵不能调皮,不可以随地大小便,知道吗?”时尉虽然知道小狗们听不懂他说话,但习惯性地唠叨几句。 “汪~”两只小狗认真地看着时尉,眼睛黑溜溜,叫声介于“嗷”和“嘤”之间的汪又软又奶,叫得人心软。 时尉愣了一下,然后伸手在小狗的脑袋上各撸了几个。 买小狗送的篮子没扔,时尉给垫上点剩下的碎布头,然后带着小狗就去学校了,先把小狗放到宿舍去,然后再去上课。 时尉带着小狗会宿舍的时候,林峰几个还没走,迷瞪着眼睛刚从床上爬起来:“怎么了,今天怎么起这么晚呐?” 林峰几个学习是下了狠工夫的,恨不得直接把床铺抱着去图书馆打地铺了,往常都是五六点起来,先提前跑到教室里看会儿书,然后才去上课。 如果是前几节没课的话,那就要起更早了,图书馆的位置虽然不多,但竞争力却很大。 附近书多,且安静的人少的角落是谁都想跑去争一争的绝佳位置。 黄达先还有那么一些迷糊,下床的时候差点把自己给摔了,踉跄了两下。因为吓了一跳,所以这会儿也清醒了,抓着乱蓬蓬的头发道:“昨天睡完了,一下子没能起来。” 今天周一,周六周日又去香山当导游卖纪念品的林峰四人累了一天不说,回来又抓紧时间开始记录下次推销自己可能用到的句子和词汇。 他们基本上是先把中文的句子写下来,然后再翻着字典转换成英文,顺便再把读音标注下去。 四人两天赚了三块七,又是兴奋又是紧迫,一用功一紧张,睡觉就睡过了。 宿舍里是没有闹钟的,他们之前能早起,凭的就强大的生物钟,但昨天今天一紧张又一兴奋,生物钟就没有之前那么准了。 “这是狗吗?”黄达先看着时尉放下来的篮子,里面两只还不能怎么控制身体的小肉团在那里探头探脑。 第48章 “这个也太小太瘦了吧,瞧着像是不足月的,大概是养不活的。”吴盟家里住农村,他们家养过狗,所以一眼就看出了小狗可能受到的命运。 “反正也是捡的,就这么先养活着吧,养大了正好还能看家。”时尉是不敢说两只小狗得花五毛钱的,说了肯定要被好一通说。 吴盟他们也知道时尉在外面囤了一批货,这些天天天往外住就是为了防止货被偷,所以他们也不说什么,还帮时尉打掩护。 “那这狗怎么办?”黄达先伸着指头逗弄着两只狗,两只狗虽然又瘦又小,但不管是什么动物,幼崽总是惹人疼爱招人喜欢的。 “就先放宿舍,中午回来了给喂一顿饭,反正俩小崽子声响也不大,走路都还不稳当,想来是出不了什么事情的。”时尉收拾收拾书,跟着几人一起去了教室。 教室的位子大多是有空余的,学校老师们也欢迎学生去蹭课,时尉又知道学校的老师手里人脉多,一边学习的同时又一边有心混个脸熟。 不过混脸熟也是有讲究的,教师们大多带着一点文人骨子里的清高,要是天天逃课还舔着脸去套近乎,那是只能走走表面关系的,老师对你的喜欢也没多少。 这时候的老师们还比较纯粹,喜欢学生虽然也看成绩,但最爱的还是那些从骨子里就透着认真的学生。 时尉现在别的不多,就是本子多,每一节课的本子都不重样,他上课不仅得认真听讲,踊跃举手回答问题,还要绞尽脑汁地找问题去和老师拉进距离。 时尉学得头疼,但好在年轻的脑子记得快转得快,努力压榨之下也能周转过来。 “这是你的狗吗?” 时尉中午吃过饭,特意在饭盒里留了一些馒头末末,加上开水捣碎了,便成了糊糊。这几顿小狗崽崽们吃的都是这个,虽然比不上奶水,但两只小崽都在拼命地吃,拼命地让自己活下去。 时尉点点头:“好看吗?虽然这两只小狗小了一些,但长大了看家护院也不成问题。” “如果想用狗看家护院的话,用军犬再好不过了。这两只瞧着就病病殃殃的,不一定能活下来。”路远之想到时尉知道的帮忙,便开口道,“我帮你找几条军犬幼崽吧,都是受过训练的。” 路远之的本意是好的,但他向来没有什么和人交流的经验,说话难免给人一种生硬之感。 好在时尉也差不多习惯了他的说话方式,不然肯定要觉得他是故意炫耀自己家里有背景,故意嘲讽故意挑衅呢。 时尉噙着笑:“那倒不用了,这两只小狗和我挺有缘的,他们瞧着像是个命大的,说不准就活下来了。而且军犬跟着我也可怜,他们天生就是该荣誉加身的,跟着我可惜了。” 两只小黑狗不知道是不是听出了路远之想要放弃他们的话,伸着脖子将糊糊吃得更起劲儿了。时尉的手指一下一下地在两只皮毛柔软但是细短的毛毛上摸过,指尖带着些许温度的抚摸让小狗觉得有那么些许安心,一边吃着一边发出黏腻的呼噜声。 路远之被拒绝了有些不高兴,肆意的眉尾微微往下撇了些许。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那明天我请你还有其他几个室友一起吃个饭吧。” 他努力维持着面无表情冷冽寒霜的酷哥眼,但眼里的几许别捏和小心却泄露了他的心思。 今儿个是八月十五,虽然是中秋节,但这时候的节日氛围确不浓,他们这些穷学生更是连给自己买个月饼的钱也没有,加上这会儿反封建反得厉害,根本就没什么人记得今天的中秋节。 不过时尉记得清楚,上辈子在八月十五的后一天,也就是八月十六,路远之请他们吃了一顿午餐。 也就是这顿已经过了午饭且没有提前招呼的午餐,让他们少年人的自尊心自感受到了伤害,不仅没吃路远之请的这一餐,而且差点就和他吵了起来。 时尉上辈子不知道路远之为什么那么做,但在几年后看过路远之资料的时尉却记得,八月十六,是路远之的生日。 路远之的亲人缘不好,妈妈那边的亲戚死了个干净,爸爸这边的亲戚,除了路爷爷和路奶奶外也都是见面就要吵的存在。 中秋夜这天,路爷爷身体差,住院去了,路奶奶放心不下去陪着,唯二的两个亲人不给他过,他就只能自己一个人了。 时尉思绪一下飘远,但也就是那么几秒的事情,回过神来,对着路远之笑了一下,然后说:“你请客呀,那我可就不客气了,林峰他们几个那边由我来说,保准明天把盘子都吃掉。” 路远之肉眼可见地松了一口气,他瞧着时尉的笑,不知怎么的,有些不敢去看时尉,低着头嘟囔着:“那盘子又不能吃。” “那就让你省了洗盘子的工夫。” 路远之胡乱地应了几声,然后匆匆地爬上床准备睡觉了。床上垫着厚厚软软的大被子,他一躺下去,几乎要陷下去一半的脸。 路远之孩子气地将身上盖的薄毯也拉上来,将另一半脸也盖住,主动邀请人并得到满意答应的紧张感过去,随之而来的便是些许的羞涩和尴尬,多种情绪将他整个人给笼罩住了,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有这种情绪,明明时尉什么也没做,还将他的轻求答应了。 不过路远之又有些得意,不过就是邀请一下人给他过生日嘛,很简单,一点都不像他爷爷嘲笑的那样,那里困难了! 第49章 路远之性子乖张孤僻,很不给人面子,不过鉴于之前他恶声恶气的对象是那群不是舔着脸扑上来的“远方亲戚”,就是那些糊着一张自认为很“和蔼”的近亲,所以不太具备什么参考价值。 路远之性子确实不太好,但他从来不无缘无故打人,只是冷着一张脸,成天出去抓人,还让那张死人脸露着兴奋的笑,以讹传讹地就变成了路远之脑子有一点毛病,喜欢打人,尤其喜欢把人打出血。 时尉他们上辈子深信不疑,尤其是白衣芳以路远之“母亲”的身份,以略带担忧的态度让他们多关照关照路远之。白衣芳全程没说过路远之一句不好,没给他们灌输任何路远之人品低劣的影响,但就是什么都没说,才让人来得信服。明摆着句句关心却又在引导他们去将那些流言印入脑中。 那时候时尉他们还是太过单纯,一群从穷地方出来除了读书什么也不会的书呆子就这么被带偏了。 路远之的脾气说不上好,他把自己亲叔叔脑袋砸了个大坑血汪汪地进了医院躺了好些天的事情确实是发生过,但那些流言胡乱传来传去,也只能得出“他连亲叔叔都敢打成那样,打个同学还不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这样联想出来的结论。 时尉不得不承认,他现在看路远之,是带着滤镜的。因为在后半辈子因为羞愧后悔,对路远之带上了和喜马拉雅山差不多厚的滤镜。 但时尉也是从商场上摸爬滚打出来的,什么骗术什么陷阱没遇到过?上过当吃过亏后,他早就学会了该如何将自己眼上的滤镜摘去,用平常心用客观的心态去看一个人。 路远之脾气差,但他的坏脾气不轻易对别人撒,他不仅对别人不撒脾气,就连恶声恶气地警告都没有。 大抵是那些传言的缘故,他的身边没有什么人敢凑近,更没有朋友,不说联合起来排挤别人了,连去外边打架,都一直是一个人单打独斗的。 时尉有点不高兴了,听到一群人在那里叽叽喳喳地说着路远之的坏话,也不准备给他们留面子。拉着脸喊了一声。 “同学,麻烦你把刚才的话再说一遍。”时尉的脾气很好,他的脾气早在无尽的社会补习班中给磨光了,他几乎就是一个变脸机器,程序里有着无穷无尽的情绪面具,能表现出他觉得最适合当下情景的肌肉控制。 “干嘛说给你听,不就仗着路远之给你当靠山吗?你以为他能瞧得上你吗?有本事你让路远之给你出头啊!”陈序林在背后议论人家,猛一下有点心虚,吓了一大跳,但转过身看到是时尉,悬着的那颗心就放下了,眼神不屑甚至是十分挑衅地看着时尉。 时尉依然是笑着的,连眼神都是温温和和的:“陈同学,我们不管怎么说,但是同学一场,你用狗啊狗啊的来侮辱人不太好吧?” “侮辱你?”陈序林哈哈大笑起来,“什么叫侮辱你?你首先得是个人,骂你是狗才叫侮辱。我是狗是狗,怎么就叫侮辱了——” 其他几个跟在陈序林身边的跟班也哈哈大笑了起来,一个个眼带嘲讽地看着时尉,好像在为他的愚蠢而感到可笑。 “啧啧啧,不愧是狗啊。”陈序林嘲弄的说,“都把你骂成那个样子了,你还是一脸的笑,果然是能巴上人做狗的很角色,连笑都这么厉害!” 时尉脸上保持微笑,语气不急不缓:“那还是没有您厉害的。” 时尉轻声细语地说:“您多厉害呀,不管背后骂得再厉害,遇上了路远之,还不是得扯着笑弯着腰然后殷勤地说上一句‘远之少爷,今儿早餐是喝小米粥喝豆浆’,啧啧,你那模样就差上去给人添鞋子了,现在怎么好意思在我面前骂我舔狗呢?” 时尉将谄媚和没骨气的语气学得像模像样的,差点将小跟班们给逗笑了。 时尉不认识这人,记忆中也没什么和他有关的记忆,但这并不代表他就要这么坐以待毙。时尉他是谁?在尔虞我诈地商场上滚过几回的人,还怕这人的骂吗? 他不认识陈序林,不知道他的性格,不清楚他的品行,但从刚才他背后对路远之诋毁辱骂,还有发现他时的惊恐、转变后的色厉内荏,他大概就能猜出这个人大概的性子的。 时尉虽然不知道他私底下做过哪些事情,但他不会编造吗?时尉记忆中没有这个人,这就代表着这人在以后不会有什么大成就,更不会有多显赫。 这样的人,时尉见多了,他对路远之的感情,不外乎羡慕嫉妒恨,一边往死里贬低,一边在心里羡慕得咬牙切齿。 时尉虽然是胡说的,但是瞧着陈序林一脸一闪而过的惊慌和恨意,便知道自己编对了。 陈序林手里有一点钱,笼络了一堆小跟班在身边,但这些小跟班为的就是一些钱,根本谈不上有多少义气有多少的友谊。这么多人,眼睛并不是瞎的,陈序林脸上的慌乱掩藏得又不好,所以一个个就在心里开始嘀咕了起来。 “有些人呐,表面上觉得自己了不起得很,瞧不起这个瞧不起那个,但实际上呢?哈!连舔狗都不如!你去瞧瞧和你一起当舔狗的那些好哥儿们,瞧瞧他们是不是敢在背后骂主人的?”时尉慢慢收敛了笑容,眼里的神情渐渐少了温度。 “陈同志,这个地方,你有资格来吗?我们学校虽然有流浪狗,但一只只都乖巧地很,你这样的……”时尉没有把话说完,但是给陈序林留的想象空间十分充足。 陈序林涨红了脸,他这人最好面子,他被时尉像是扒了皮似的将自己的最羞于见人一面给扔到了阳光之下,猛烈的阳光几乎要将他晒成的黑灰。 树要皮,人要脸,陈序林被那些小跟班用异样的眼光看着,又被时尉话里话外地嘲讽是比狗还不如的东西,眼睛一红,差点要扑上去咬时尉一口。 但他还未来得及冲过来咬时尉一口,带着警棍,腰上别着枪的警卫就过来:“什么呢!”燕京大学的警卫都是眼光老练训练有素的退伍军人,带着淡淡煞气地眼睛往一群少男少女们身上一瞪,只敢背后搬弄人是非谈点八卦的学生们立刻就怂了,低下头不敢看人。 这群人都不是燕京大学的学生,保安们对学生的脸都有记忆,瞧着他们把时尉包围的架势就皱起了眉头。 燕京大学虽然能让外人进来,但如果有破坏安全嫌疑的人,那他们就不会客气了。 “走,跟我们去保卫科一趟。” 至于时尉,那自然是什么事情也没有的。安慰提醒了时尉几句,就让走了。 时尉冷笑了一下,然后把陈序林这人的模样给记下了。 虽然只知道这人姓陈,但燕京这地方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总是能找到的。 上辈子的时候,林峰几个和路远之的关系也不是白衣芳说挑拨就挑拨成功的,最主要的功劳,还是无数同学在背后议论的八卦声,说他们故意讨好,说他们巴结人家,说他们为了跟人拉近点关系连脸都不要。 十七八岁的少年人最是冲动最是要脸面,根本受不住这样的风言风语,再加上他们对路远之的印象不好,说起怨怼说起疏远甚至是仇恨也不足为奇了。 时尉的眼睛黑黢黢的,心里思绪万千,但最后也只是化为了一声轻叹。 这样的流言,瞧着根本就不是一些人随意聊八卦流传起来的,各种妖魔化的传言,还有那些详细得让人心惊的“家庭琐事”,让人不得不怀疑是不是有人在背后故意破坏路远之的名声。 至于这样做的好处?已经很明显了不是吗?亲戚关系差,外面没有朋友,这样的人,怎么弄死都不会有什么人在意,更不会在路远之处于弱势的时候有人能为他出头。 “时尉,你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呀!” 路远之的后妈虽然照着上辈子的轨迹来明里暗里地暗示过,但再暗示,有时尉给他们不断增加滤镜光环,所以几人的关系还不错。 “买了一碗面,听说这家店的面挺好吃的。”时尉一回来就看到了桌子上摆着的好几盒没什么热气的菜。 路远之向来我行我素,但在他也并不是什么人情都不懂的人,为了顾及他们的面子,买的饭菜特意是食堂打回来的。锅包肉、红烧肉、烤肉片、卤牛肉、青椒肉丝、爆炒虾仁、香菇肉片,还有……京酱肉丝,全部都会香喷喷的大菜。 路远之虽然请客,但他没说为什么请客,时尉也不好买一个蛋糕来,早上一早就起来揉面,下了课直接回去就能煮了盛上。 面是时尉自己揉的,他的手劲儿很大,所以吃得十分劲道,边缘绵软且入味,软软滑滑,中间又带着些许的微硬,不是未熟的硬,而是弹牙劲道。 汤底弄得简单,就只是豆芽和菌菇,豆芽清香,菌菇鲜甜,虽然比不过鸡汤骨头汤的醇香,但也别有一番味道。 浇简单,是时尉现买的卤猪蹄,卤猪蹄是从每天都要饱满的店里买的,时尉的刀工好,每一片肉切得薄薄的,晶莹剔透得几乎要透光看到另一面,但又不会太薄,太薄就少了口感。 猪蹄的瘦肥分布很合理,一层是软糯但带着些许韧性的酱红色猪皮,一层是半透得几乎要化开的肥肉,一层是晶莹透亮有嚼劲儿的筋,然后便是肉香十足满满香味的瘦肉。 一口面再来一片猪蹄,不管是分开吃还是混着吃都好吃得紧。 路远之看着银色铝饭盒中的面,抿了抿唇,故意不去看时尉。 第50章 几人都有饭盒和筷子,路远之打的饭菜虽然都是食堂里的大锅菜,但几个人平时一年都不见得能吃这么多的肉,吃到嘴里都是好吃得不能更好吃的极致美味。 时尉大概是对京酱肉丝有执念,第一筷子夹的就是有些发黑的肉丝。 食堂的厨师舍不得放太多油,炸酱只是微微泛着些许油光,裹上酱的肉丝边缘还是发黑发焦的状态,肉丝就更不用说了,没有提前用葱姜水、蛋清淀粉腌制过,不仅柴,还有股猪骚味,大葱丝倒是水灵,但有些老了,绿多白少,而且大部分的绿是深绿色的。 时尉嚼着肉丝,有些过咸有点过糊了,但可能是终于吃到了自己心心念念的那一顿曾经未能吃成的菜,糊味也变成了焦香,咸味也变成了特殊作料,腥臊气也变成了别样的香料。 时间虽然未变,但可能性一直在变,时尉心里清楚,虽然依然是这个日子,依然是路远之下课之后匆匆跑去亲自打的菜,但不是同一秒同一个位置打来的菜,依旧不是他曾经在无数个梦里想念的那碗肉丝。 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比这好吃一百遍的东西,比这碗好吃一千倍的京酱肉丝他都吃过,可他依然不满意。 他怀念的,从来都不是京酱肉丝。说到底,和他一起吃,请他吃这顿饭的人,不是他心心念念的那个人。 时尉对路远之,说不清到底有多少的友谊,但困境之中的慷慨解囊,被他误解扭曲甚至是咒骂侮辱的好意成了千倍万倍的愧疚纠缠在他的心底。 路远之大约是觉得拿这些东西出来请客有些不好意思,板着个脸,也不看人,就低着头吃时尉带来的面。 六个人一碗面,分到每人的饭盒里也没有多少,不过时尉光明正大的偏心,路远之的碗里,不仅是面条最多的那一份,而且是猪蹄片最多的那一份。 “好吃好吃!”林峰吃得满嘴流油,腮帮子一胀一缩地鼓动个不停,一双眼睛亮晶晶地盯着路远之,“远之,能跟你做朋友真是我上辈子攒下的服气!” “咳咳咳咳——”路远之吃着面条,差点就被林峰这肉麻又大胆的“告白”给吓了个半死。 林峰四个,一开始就受了时尉的影响,看路远之的目光就跟看大英雄没什么区别,路远之虽然一开始就对他们冷着脸,但从来也没有嘲讽辱骂过他们,连重一些的话都没说过,或者说,路远之安静得远超常人。 外面关于路远之的风言风语虽然一直在他们的耳边转悠,但他们的时间绝大部分要花在学习上,现在就连剩下的一小部分时间也要被导游的兼职给挤占了,每天都要在背各种英语句子,每天都要在想各种推销词,这种流言听过了也就过去了。 时尉帮着他们找了一个这么一个有能挣钱又能锻炼自己的好兼职,他们感激都还来不及,路远之作为帮助过时尉的恩人,他们也没那个厚脸皮真的去怀疑人家的人品。 有这两个前提在,林峰几人就能用稍稍客观冷静的态度去可能路远之,然后发现路远之真的是一个除了不说话外其他什么都很好的。 六人寝室,最爱干净的就是路远之,他一天至少要扫三次地,每次垃圾堆得他们都脸红。上课认真,成绩超好,还从家里带了一个收音机过来,平时听英语听新闻都是“蹭”他的听。 坏脾气就更不用说了,住了半个多月,都没见过他骂人,更从来不停他说别人的是非。 时尉也算是个人精的,处理起这点人际关系还是很得心应手的,在时尉明里暗里的“撮合”下,路远之和林峰几人的关系虽然说不上好如亲兄弟,但当个客气友好的好室友是妥妥没问题的。 林峰几个说不上是开朗阳光的孩子,但比起路远之,那话也就多了不知多少倍去了,一边吃着肉,一边说着话,对路远之的好感瞬间又biubiubiu地往上涨了许多。 “嗝~~~~”路远之在整个聊天过程中,表现得都是不咸不淡地模样,就是在最后的时候,才打了一个略有不雅且十分响亮的嗝。 “我……”路远之有些恼怒自己这么丢脸,他低着头,面上虽然依旧是一副波涛不惊的模样,但耳朵和脖子沸腾的模样却将他的内心活动出卖了个干净。 “怎么了?”林峰几个奇怪地看着他,一点没觉得刚才他打了个嗝有什么让人惊奇的地方。或者说,他们刚才都没注意到路远之打嗝了,等路远之说话了,他们才把注意力往他身上分散了一些。 时尉虽然有心想要不把路远之给冷落下来,但路远之对和人交谈的逃避远超他的想象,即便时尉将话题引到路远之的身体,他也只是用“嗯”或者摇头来回答。 路远之低低地说了声:“没什么。”从小在复杂大家庭长大的孩子,怎么说都比旁人多了几分表情掌控力,一时的失态之后,路远之很快恢复了正常。 不过时尉却发现,路远之的脸色隐隐有些发白。 他有心想问问他是不是身体不舒服,但一想到路远之这种强撑着死要面子活受罪的性格,又作罢了。说不准问完了之后,路远之为了表现自己的“没问题”在乱来强撑时间,那就更不好了。 吃个饭没花多长时间,也就是刚才等时尉回来费了一点时间。吃完之后,林峰几个就手脚麻利地抱着一摞饭盒去洗了。 “嗷嗷嗷嘤……” 空气中的肉香味浓重得不行,小狗虽然还未吃过肉还不能吃肉,看他们身上带着的,天生就有吃肉的基因。狗的嗅觉发达,被这么香的香味折磨了许久,两只小狗都把自己软哒哒的身体支起来抽着鼻子看着想要找吃的。 “不急不急。”时尉吃得肚子饱胀,动作都慢了一些下来,当着小狗的面撕碎了馒头,冲了一碗开水,再用勺子在吸饱了水的馒头碎上压压捣捣。 “嘤~~~~~”小狗虽然会馋肉,但他们可不知道肉的滋味,面前被放了糊糊,他们就觉得这是闻到的香味来源了,就着空气中的喷香开始“吧唧吧唧”地伸着粉舌头开始舔。 “乖乖的,等我赚了钱,你们长了牙,就给你们加肉加蛋,好不好?”时尉没养过狗,但是也在信息庞杂的网络世界里看见过奶狗不能牛奶,好像是什么乳糖不耐受。 时尉就体会过,他就有点乳糖不耐受,只要喝了纯牛奶,不到一小时就要开始闹肚子。但他着乳糖不耐受也奇怪,只要在纯牛奶里添加点其他的,比如说蜂蜜、红糖、酸奶之类的,喝下去就不会拉肚子了。 他不知道小狗们是不是也能这样解决不能和牛奶的办法,但他确确实实地是不敢试的。这么点点大的狗,本来活下来的概率就不大,他连给他们洗澡都不敢,更别说是给牛奶喝了。 时尉没那么爱干净,但是天天看着一身糊着屎尿的小狗心情也不好,所以为了自己摸小狗的时候不会糊上一手的屎尿,他给小狗们擦身体还是挺勤快的。摸完了短但是细软的狗毛,时尉突然发现,路远之不见了。 “路远之,你在宿舍吗?”时尉喊了两声,没有人答应,时尉本来也没怎么在意的,毕竟一个宿舍的,平时都习惯了,中午都没有午休的概念,都是直接拿这书去图书馆或是找个安静的教室坐着学习的。 但时尉想起刚才路远之带着些许忍耐的脸色,不知怎么的,有那么一些焦躁。 第51章 “呕——”路远之扶着墙,吐得昏天黑地,吐得眼泪直往外冒。 燕大虽然是全国最好的大学,但华国现在还穷得很,无论在什么地方,都还是得抠着钱,过得紧巴巴的。燕大虽然厉害,但在设施上,还有比较简陋的。 就说厕所,这时候还得是一层楼两个的公共厕所,人来人往的,别指望厕所里有多干净。 路远之这人有着这个年代的人少有的洁癖,大概是年幼的时候见多了血,看多了脏东西,长大了,自然就开始爱干净了。 厕所很脏,而且这时候的气温还很高,整个厕所都散发着一股让人几乎要晕厥过去的尿骚味和屎臭味,路远之的胃本来就难受得紧,这样的味道再一冲击一混合,简直就是要了他的命了,两眼一翻,差点就吐得晕过去。 但因为厕所太脏太臭,路远之简直不敢想象自己倒下去可能会出现的情况,只能是凭着强大的意志力在这撑着。 刚才吃细嚼慢咽吃下去的东西全吐了个干净,又呕出了众多酸水。泪腺的酸涩和饱胀感根本受不住他的控制,微咸的泪水跟水龙头坏了一样,一个劲儿地再往外冒眼泪。 时尉找到路远之的时候,看到的第一眼就是路远之红着眼睛,泪眼朦胧地转过头盯着他。 “这是怎么了!”时尉吓了一大跳,他不是医生,但傻子也能看得出路远之现在情况很不好,头发被黑色打湿得几乎要成了一条条的布帘子,眼睛通红,T恤都被打湿了个彻底。 路远之狼狈的低下头,他之所以跑出宿舍来到这个又臭又脏的厕所,就是不愿意把自己狼狈不堪的一面展现在别人面前。 这样的弱小,他经历过一次就可以了,他不想再让人看到自己的软弱和卑微! “出——呕——”路远之想要呵斥时尉让他离开的暴怒还未发泄出来,便又开始了新一阵的呕吐。 胃酸生生被返上来的感觉并不好受,不仅是胃难受肚子难受,食道也被着胃酸腐蚀得阵阵灼烧。 时尉没见识过这样的阵仗,他是知道路远之的胃不太好,但谁想到,只是吃了一些食堂的食物,就能难受成这个样子呢? 时尉过去给他拍着背,等他呕了一段时间停下来后,便不顾路远之的瞪眼和煞气直接背着路远之就跑。 路远之气红了眼,在时尉身上狠踢了几脚,踢得时尉差点摔倒,也好在路远之这会儿被胃疼折磨得浑身发软,力气小了好多,不然时尉只能和路远之一起到楼梯底下红血见红血了。 时尉的声音冷了下去,带上了一些严厉:“给我安分一点!”他知道路远之的好面子,便抓着这个对他威胁道,“现在,立刻给他趴好,最后是把脸贴到我背上或是脑袋上,要是折腾着被人瞧见了你现在的样子,以后出去混还有威严吗?” 路远之气得眼睛一红,张嘴就往时尉的肩膀上咬。 羞耻和愤怒冲上了他的大脑,搅得他神志都要不清了。 路远之咬的是真的下了死力气,时尉只觉得自己的肉要被咬掉了一块。有那么一瞬间,时尉都想把路远之扔掉不管他了,真没见过这样不知好歹的人! 但是刚才撞见他的那一幕涌上了眼前,湿漉漉红眼睛还瘦瘦小小的少年人,眼里含着泪水,但透射出来的却不是害怕和虚弱,而是警惕十足警告十足的凶煞气。跟饿狠了要上去扑杀食物的小狼崽子似的。 时尉心一软,又想起那张黑白色的照片,放下了要把他扔掉的想法。 燕大的医务室差不多就是一个摆设,时尉只能是背着路远之往校外最近的医院跑。 时尉是吃过苦的,即便是上辈子腿断了之后,他也没少吃苦没少干体力活。 路远之给他在医院里存的钱很多,多到出院安上作为摆设的假肢后,还能再留上几百块钱。 但几百块钱,明显不够时尉后半辈子所有的吃喝嚼用。时尉想死,但他的命是付出了他全家的代价才保留下来的,他不能死。 两条腿虽然是一个摆设,但他还有一双手,还能再干活。 他在包吃包住的餐馆里打过好几年的工。作为切菜的小工,还是一个因为老板好心收留才能留下的小工,他是下了狠力气工作的,每天光是切土豆都要切掉上百斤,什么累什么苦都咬牙撑过来了。 路远之的咬合力不弱,时尉能明显感觉到渗出了血,刚想让路远之省省力气,结果肩膀上的力道就小掉了。 时尉有种不好的感觉,一扭头,路远之苍白的脸就垂了下去。 时尉暗道不好,又怕路远之醒来后自己狼狈凄惨的模样被人瞧去,便紧张地拢了拢他的脑袋,让他贴着自己,又将他有些长的头发扒拉了几下好挡住他的脸。 路远之知道自己在睡觉,但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睡觉。他有些迷糊地想,自己这是怎么了?大脑清醒了一阵子,然后便陷入到了无尽的混乱。 “我要举报,余……是个走资派,她是个外国奸细!”男人粗粝声音在路远之的耳边大喊大叫。 周围很吵,场景好像是在他的大学宿舍,但不知道为什么那么一点大的地方能站下成千上万个人。 上千张嘴吵吵嚷嚷地不知道在说些什么,路远之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低头一看,也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宿舍里会出现比跟他人差不多高的雪。 雪很深,很冷,但这样的冷好像就是一个符号,路远之并不能真的感觉到多少的寒冷,只知道大脑和自己说:好冷。 厚厚的雪大概有半米,他的身体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变成了半米不到的小人,然后在细细一看,哦,原来是跪在雪地上啊。 路远之脑子乱七八糟的,但好歹还知道自己在做梦,他虽然感觉不多多冷,但不想待在雪堆里,便掰着自己有些软的腿站起来了。 “小鬼子,跪下!”男人的喊叫声,女人的咒骂声源源不断地传进他的耳朵,吵得他更烦更生气。也不知道这些人到底在骂些什么,一下在骂他小资本家,一下在骂他小祸害精,一下又在让他把钱交出来,吵得他想揍人。 然后,他就动手了。 一拳将骂骂咧咧靠近过来的男人打飞了上天,路远之瞧着自己手,然后想起了现在是自己在做梦。 对哦,这是他的梦,那岂不就代表,自己干什么都可以了吗? 路远之的身体里本来就隐匿着一些暴力因子,这会儿知道自己是无敌的之后,伸手伸腿将他看不顺眼的全部给揍了个头破血流。 “……我们这边的建议是最好住个院,做个排查,看一下病变的原因是什么。” 路远之在梦里还没打够人呢,虽然拳拳到肉的痛快感觉没有多少,但心里的爽快是非常舒服的。 什么狗屁三叔,什么孬种大伯,什么贱人白衣芳,什么垃圾路振宁,通通被他打个头破血流才好。 但这样的痛快梦境还是很短暂的,耳边的声音忽近忽远,忽吵忽近,将他整个人从白雪皑皑的梦境中拉了出来。 一股一股冰冷的液体进入了他的身体,路远之睁开眼睛,便看到了和护士在交谈的时尉的背影。 刚醒来的路远之脑子还不太清楚,眨了眨眼睛,颇有那么一些迷茫。但是聪明的大脑很快就将他昏迷之前的记忆给传输了过来。 “……”一时间,路远之想就这样再睡过去就好了,别再醒来了! 第52章 理智回笼之后,路远之恨不得自己掀开床板躲起来不见人,但是比较可惜的是,医院的床板并不好险,而且浑身充满了凶悍气息的护士看起来也不是那种能眼睁睁看着他掀床板的人。 从“尸海”和不听话病人堆中冲杀出来的护士,即便只是把眉头那么微微一皱,属于病人的胆怯一下就翻倍了。 路远之的喉咙火辣辣地疼,酸水涌上来灼烧的感觉并不好,尤其是各种味道混在一起,混得让人更加想吐了。 路远之的脸色苍白,嘴巴才微微一张,一股灼烧的感觉又涌了上来。 “唔——”路远之的手紧紧捂着嘴巴,手指苍白,用力大得将手旁边的脸蛋都给按白了。 时尉听到动静,转头就见路远之的惨样,感觉拿了个盆放到他的旁边。 “我没事了。”路远之脸色惨白,但他的眼神冷静,眉头虽然微微皱着,但脸上却努力压平痛苦。 时尉皱着眉,将空空如也什么用场也没派上用场的盆子重新放回原位。 “不好意思啊,徐护士。”时尉对路远之也有那么点气,气他不识好歹,气他犟得几百头牛都拉不回来。 “这种情况,调理大概要调理多长的时间呢?” 徐护士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干瘦护士,又高又瘦,眉心几道竖纹,大概是医院的高强度工作给她带来了众多的压力,所以她有那么些老态,说话有些刻板。 “路远之的这种情况,我们这边还是建议先做病因筛除,只有找出了原因才有办法解决,不然光只是调理的效果怎么样并不好说。” 时尉头疼的就是这个,路远之对医院的抵触不是一星半点儿,连时尉这个和他关系并没有多好的室友都能看得出来,想让他乖乖做检查,那真的是很困难了。 “我没病。”路远之的脸色惨白得和劣质纸张没什么区别,不仅白,而且有盗版图书页面上带着的灰,就比墙灰好上一些。 手背上插着的针头还在往血管里滴药水,这些透明的药水价格不菲,且能慢慢地缓解胃疼给他带来的痛苦,但路远之却不管这些,坐起来立刻就把针给拔了,掀开被子就要下床。 “动什么动!”时尉气不打一处来,一下就把他推到在床上,不由分说地给他盖上薄被。 路远之挣扎着想要逃,但路远之的手死死地掐在他的肩膀上,跟两根铁链子似的将他箍着。换做是早上,别说被时尉这个箍在床上了,不把时尉掀翻脸打肿手打断算是好的,可他现在正是虚弱的时候,胃一抽一抽地疼,食管和被火烧过没多大区别,四肢更别说了,软哒哒的没一点力气。 而且对时尉,路远之也正不太好意思下手。帮他背到医院,即便这是路远之不希望的,但时尉却是在救他的命。路远之脾气差,但他不是那种不知好歹狼心狗肺的东西。 时尉压着路远之,让徐护士重新给扎了针。徐护士对待类似这种不听话的病人对付多了,只有一套应对的方法,哪种人该用什么样她一清二楚。一看时尉就是属于能治住路远之的类型,于是徐护士冷下脸,语气也并不是多好:“看住了,可别让他再把针给拔了。” 时尉连连点头,一边按着路远之被粗暴拔针后汩汩冒血的手,一边还得把路远之的插着针的另一只手拿着。 两人靠得很近,但是谁也不和谁说话,脑袋撇开,低头沉默。 天气很热,但路远之的身体却是冷冰冰的,冷得和冰块差不多。 时尉的身体有点亏,所以夏天并不怕热。但再怎么不怕热,床上铺着被子,又盖了一层被子,哗哗哗地往外冒汗。但反观路远之呢?他虽然也在冒汗,但冒的却是冷汗。 第53章 输液管里面的药水是冰的,对这样闷热的天气来说,大部分的病人都觉得这是降温的“享受”,但对路远之来说,一滴一滴灌入身体的药水却是一种再痛苦不过的折磨了。 时尉绝对有些生气,路远之心情复杂,所以两人都低着头相互不去看对方。 但即便路远之努力克制着,时尉依然感觉到了从路远之身上传来的些许颤抖。 很轻,像是在极力克制后发出的在轻微不过的不经意流露。但时尉还是觉得到了。 路远之的手就在他手底下,他是残废了才没察觉出来呢!时尉低着头,用余光去偷偷看着路远之,但什么也没看见。 路远之将头低得十分下去,略有些长的头发正好将时尉的视线挡了个干净。 时尉什么都没看到,但他也不放弃,站起来倒了一杯水,沉默地递给路远之。 路远之没动作,时尉有些不耐烦了。 “路远之……”时尉话还没说完,路远之便突然倒了下去,双眼紧闭,惨白的脸蛋上没有哪怕一丝的血色,大滴大滴的汗珠布满了他的脸颊鼻翼额头。 时尉骤然一惊,赶紧去喊医生。 医生和护士来得很快,但在医生用手搭上路远之的那一瞬间,双眼紧闭的路远之突然醒了过来,利落地翻身就要逃开,但身体的负担有些过大了,他的战斗技巧虽然有,但在这种情况下发挥不了多少,更比不过时尉这个有意识且体力比他好的大男人。 时尉被打了好几下,不为所动地钳住路远之把他往病床上带。 路远之大概是知道自己这次是逃不了了,被扔到床上就闭上了眼睛。 时尉瞧着他,脸色白得跟鬼差不多,头发被汗水打湿得湿哒哒地沾在脸上,洋溢着“老子天下第一”嚣张的眼睛也瞧不见了,可能是经常肚子里没一点东西,路远之很瘦,瘦得比小姑娘的胳膊都要来得纤细,也不知道这么长了这么一个大高个的。 “唉……”时尉有些于心不忍,他气路远之不识好歹,但瞧着他这副模样又想起了上辈子他最后的那张照片,凄凉又悲惨。 “算了,我带你回去吧。”时尉想起了上辈子他带着小闺女去医院做检查的时候,小姑娘总觉得自己去医院就会死掉一样,回回都要抱着他哭上一回儿。 芊芊的小胖脸虽然肉乎乎白嫩嫩的,和路远之没几两肉还苍白得跟只鬼似的大脸有很大区别,但可能是两人都怕医院,都爱闹腾他,让他一下就心软了下来。 他都这么大一个人了,还跟个小孩计较什么呢?不爱打针就不爱打针吧。 “唔——”时尉靠近,想把路远之的被子先给他盖上,但路远之现在对这个带他来医院的他还保留着很强的戒心,时尉一靠近,路远之就给他来了一肘子。路远之这会儿虽然身体不太好,但这一肘子是用了大半力气的,一下把打一点没防备的时尉打懵了。 “我……”路远之打完后就反应过来了,愣愣地看着时尉,有些迷茫无措。 时尉咬牙切齿道:“路远之,你给我等着!今天看在你生了病的份儿上,我不和你计较这些,但等你生完病了,可就没那么好运气了,我非得跟你把账算算清不可!” 路远之小心地看了时尉一眼,然后怯生生地点了点头。 “……”时尉被他点头点得差点没反应过来。这是怎么了?怎么路远之怎么这么乖这么听话了? “那你快躺好,被子盖上,我给你去办手续。” 听到能出医院了,一直死犟得跟头牛似的路远之也变得听话了起来,盖着摆着,小脸往被子里埋了半截,瞧着多了几分的可爱。 时尉在心里嗤笑了一声,还可爱呢!这人打起他来可一点不可爱。 时尉一边排队取药,一边算着今天一天,自己身上多了几道伤口。 亏了! 时尉把药藏好之后才去找路远之。 路远之早就迫不及待地想要离开医院了,等时尉排好队回去的时候,他已经乖乖收拾好等着了。 “怎么跟怕打针的小孩似的?就这么不喜欢医院啊?”时尉见他乖乖地坐在床边等他,苍白的脸色更显得头发乌黑,跟个小姑娘似的。 路远之沉默着没说话,但眼带催促。 他的眼睛本就黑,又大又亮,这会儿眼睛湿漉漉的泛着水光,把人心都要给看化了。 一出医院门,路远之就像是吃了什么仙丹妙药似的,一下就恢复了红润的气色,但瞧着还是比普通人要来得苍白一些。 他不愿打针,但是在睡梦中已经打掉了一瓶药水,刚才时尉又压着他打了一些,想来多少是能发挥一些作用的。但就指望着那么一瓶多一点点的药水让路远之好起来,也是绝对不可能的。 时尉虽然带着路远之出来了,但他也怕路远之就这么逃了,不管不顾的那可不行。 时尉拉着路远之的手,跟牵小孩似的:“医生说你有一点急性的胃炎,今天也怪我,给你分了那么多面条还加了那么多的肉,把你的肚子都吃坏了。” 路远之平时就挑食,食堂的这些饭菜,他往常是一点都不会吃的,今天他请客,不可能自己不吃就光看着别人吃,所有没道菜,他也少少地夹了几筷子,吃得最多的,还是时尉分给他的面。 面确实好吃,但他吃不下不想吃也是真的。路远之习惯了自己的厌食,更习惯了靠着意志力将肚子喂饱。 那么多道菜中,最让路远之还能称得上喜欢的,就只有那碗面条了。所以路远之将那碗面条给吃完了。 毕竟,那是他从“同龄人”这里得到的第一个生日礼物,虽然送的人不知道这是生日礼物。 不过那又怎么样呢?他总归是得到了生日礼物的。 只可惜,后面的发展有些超乎路远之的想象了。路远之的胃不好,他一直都知道,但没想到会把这样的事情暴露在时尉的眼中,更没想到会对时尉露出那么不堪脆弱的一面。 时尉帮了他救了他,但同时,路远之对时尉的感觉更复杂了。除去霸道嚣张的那一面,路远之不希望自己脆弱得能随时被掐死的一面给任何人看到,哪怕是他最亲近的爷爷奶奶也不行! 路远之心里纠结万分,想着是不是要做点什么,但他向来傲惯了,话就在嘴边就是说不出口。 路远之低头沉默着自己生闷气,时尉看出来了,但他没说话。说实在,时尉自己也是有那么一些恼火的,忙前忙后地在跟前照应着,一句谢字没得到,还落下了一声的伤,他还委屈呢! 但瞧着路远之的病病歪歪弱不禁风,时尉有些无奈的想,自己就是欠了他的。上辈子欠了那么多,这辈子不还,难不成又要到下辈子还吗?他有没有下辈子、下辈子还能不能把路远之记住还是个问题呢! 小米粥养胃,时尉找了一家常去的店,要了两碗小米粥。 两碗粥一上来,时尉首先下手,将下面的小米全部捞到自己的碗里,然后剩下一些黏答答的米汤,没几粒小米。 “慢慢喝,喝再慢也得吃点东西下去,不然胃就得更难受了,尤其你今天折腾了这么久,没点东西把能量补上,你这人都得废了。”时尉盯着他,看着那碗额外加了糖和盐的米汤一点点被他给喝掉。 半碗的米汤其实也没多少,但路远之肚子饿归饿,可就是没胃口,基本上是一口一口地在往下灌。 时尉一直盯着他,看他将米汤喝了一半了,才把兜里的药拿出来。 “白的三粒,黑的一瓶盖。” 路远之看了时尉一眼,然后白着脸将药给吞了。 第54章 “我可以走了吗?”路远之的声音微微发涩,小伙子不知道是被时尉弄得给留下阴影了还是怎么回事,低着头一言不发。 “你要回家了吗?那小心一点。”时尉明显能感觉出来路远之此时对他的排斥,时尉颇有些摸不着头脑,刚才还好好的,这会儿是又怎么了?但他也没准备去深揪这个问题,只是让他小心一些。 路远之瞧着一副摇摇晃晃快要死的模样,但他这人不管是戒心还是打架斗殴的能力都很厉害,目前还不需要时尉为他担心能不能不被打劫地顺利回到家。燕京这地方,路远之可能算得上是一个地头蛇。 时尉放心低头喝粥,小米粥熬得黏稠,属于小米的香味又是清爽又是缠绵,被熬得稀烂的米粒在牙齿和舌尖一碰就化,剩下些淀粉的香甜和回甘。 时尉也是饿了,现在虽然还不到吃晚饭的时间,但他正是还能长身体的时候,吃得多,饿得快,食量比头猪还大。 “时尉,谢谢你。”路远之的声音放得比较轻,但时尉还是一下就听见的,抬头看他,就见路远之感觉扭头就走。 一直到路远之走远,时尉还没反应过来。 说实话,时尉没有想过路远之会向他道谢,他自认为对路远之这人还算是有些了解,今天这件事情,他怎么想,都觉得会把路远之这人给得罪了。 路远之这人,生来就是爆脾气的代表,那些“给叔叔脑袋开瓢”虽然是流言,但也确确实实的是真事。 他不仅给他叔叔开过瓢,而且把他自己的老爹也给开过瓢,父子俩一个脑袋飙血,一个胳膊被打折,两败俱伤得让人震惊。 时尉的心里念着路远之,更多的还是对路远之说不清道不明的愧疚,还有是对他的感激。 那么多的钱,对路远之来说可能不算什么,但却救了他的命,给了他生活下去的希望。 而且时尉也没想过要让路远之向他道谢。说白了,时尉现在对路远之这么好,没别的目的,就是为了报恩。上辈子路远之给他给出了一笔巨款,让他看病,给他生活。这辈子,时尉就打定主意让路远之避开杀身之祸。 路远之在时尉这里的情感存在很单纯,就是一个“对象”,一个要报恩的对象。他们两个,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都未当过朋友。时尉也没有想过去和路远之当朋友。 不过……现在看来,说不定,他还真有可能和这个天天拿着刺要扎人的小刺猬成为朋友。 时尉低头用筷子沾了一点韭花,咸咸的滋味在他的舌尖漫开,不知道是不是韭花特殊的香气太过浓郁了,浓郁得差点将时尉冲昏得眼前一黑。 这可能就是命吧。 路远之本来是能嚣张肆意地快乐生活,享受着寻常百姓怎么也享受不到的挥金如土的暴君生活。 时尉本来也是能就那样过着比平平凡凡普通人稍微好一点点的平凡生活,可能会因为钱吵吵闹闹,可能会因为各种鸡零狗碎的生活小习惯有那么些不愉快。 两人可能是毕业就不在见面的普通室友,可能是求到头上能够帮一把的人脉关系,也可能是毕业后因为工作因为各种各样原因偶尔还能见上一面的普通朋友。 但生活就是这样,永远不会照着脑内想象的既定方向走下去。 “呼——”热气滚滚的水汽烫伤了他的眼睛。时尉觉得,自己有些太过矫情了。 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了,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他有这个好运气能重来一回,但能够重来,就已经天大的机缘了。他现在要做的事情,是努力将当下的生活给活出滋味,而不是过多的沉溺于曾经的那些痛苦回忆。 脑内的情绪太多,说白了就是闲的。 时尉回学校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去补了假条,回宿舍后看了会儿书又跑去食堂里吃了顿晚饭。 刚才在外面吃的那一顿就只有满肚子的水,咣当两下上个厕所就没了,还是得吃得肉才行。 时尉和其他四个室友,常在食堂吃,差不多都有几个固定的作为了,回回不是在这里,就是在那里,也不用特意地约饭,端着饭往下一坐就好了。 “时尉,你和路远之中午去哪里啦?中午洗完碗回去,就见不着你们了。” 路远之在外面的形象一直都是很强硬的暴君做派,时尉也不敢将他的想象给打破了,所以便借口临时有事,出去“拯救世界”去了。 “拯救世界?是核弹出现了什么问题吗?” “噗——” 要不怎么说林峰几个好骗呢?时尉胡说八道惯了,本来是想开个玩笑的,结果林峰他们当真的,一个个神情都有些不对了。 好在时尉快速低头,将喷出的汤喷到地下去了,但自己被呛也是不可避免的事情。 “咳咳咳咳——”时尉咳得惊天动地,偏生林峰几个还觉得事情可能更加严重了,一个个不安的表情都摆到面上来了。 “我咳咳——开玩笑的咳咳咳——”时尉差点呛死。 “真的吗?”林峰几人不太相信,觉得时尉是在安慰他们。 时尉能怎么办?只能是极力地去解释,发现解释不通后,只能是编瞎话来糊弄他们,好把这个话题赶紧给过了先。 “你放心吧,我们是不会说出去的!”林峰几个一脸正义,“不过你也别太担心,我们也是能帮得上忙的,以后我们多注意,只要发现苗头就赶紧和你说。” 时尉干笑,但除了这种“发现了一批外国的特务在偷运□□原料可能要做出不好事情,好在最后是幸运解决了”的谎话,时尉不知道要怎么将“核弹”、“拯救世界”这样的“玩笑”给掩盖过去了。 他接受了后世网络世界无所不有无事不吹的熏陶,吹起牛来像模像样,倒是把现在这种风气给忘了。 因为消息的闭塞,见识不多,这时候的人是十分好骗的,只要谎言编织得足够丰满,连后世那些“清朝格格”的拙劣骗局都能骗个几百万,更别说现在了。连气功大师的“水变油”的骗局都能把zf高层给糊弄过去,更别说其他人了。 时尉吹牛的时候,还习惯性地增加一些故事性,大概是之前写稿留下来的习惯,本来夸张的吹牛之语,在时尉的各种诸如“那人跛着脚但等快速上楼梯”的细节描述下,将真实性大大增强了几分,也不怪他们几个相信了。 “呼——”时尉见他们终于是放过这个话题了,松了一口气但松一口气的同时,一个想法也随之浮上了心头。 第55章 时尉想到了骗局。 现在的人很好骗,不是因为智商差异,而是因为眼界,加上骗子整个的行骗计划都是有特定的目标人群,所以才导致骗术“看起来”很高明。 时尉上辈子的时候就被骗过,辛辛苦苦攒下来的血汗钱全部被骗光了,连第二天的饭钱都没有。要不是有好心人,他得饿死在街头。 时尉恨骗子,所以他做生意一直是规规矩矩的学院派。他是规矩,但并不代表别人也规矩。 八九十年代的银行任务很重,很多所谓的“企业家”就凭着一张伪造出来的纸,从小镇的银行网点开始骗,银行的信息流通并不是全面公开的,所以从另一种意义上来讲,银行各个网点之间的消息十分的滞后,所以骗子们才能一次又一次地从银行甚至是zf那边骗去大笔大笔的钱和高级待遇。 钱一到手,卷了就跑的例子,在201x年都不少见,多的是人前仆后继地进行骗贷。 这样对国家行骗的例子,时尉知道得就不少,也了解过具体的操作过程。 但是有必要吗? 时尉上辈子就没沾过这些东西,好不容易有了一次重新来过,去骗人骗国家骗自己骗自己的亲朋好友值得吗? 时尉甩了甩头,赶紧将这种想法甩出自己的脑子。 他现在,有爱护他的家人,有关心他的朋友,家里的日子眼看着也逐渐逐渐地好起来了,犯不着为了钱去干那些事情,不需要的。 有钱,富裕,对时尉来说,这只是一个时间概念,而他现在最不缺的,就是时间。 时尉差点被自己脑海中蹦跶出来的危险想法吓了一跳,赶紧灌了几大口谁来缓解一下自己的愚蠢。 时尉被自己的愚蠢吓了一大跳,但同时,他也想到了一个筹集资金的好办法。 不是骗银行,而是正正经经地去向银行贷款。 现在的银行身上都有贷款任务,这任务并不好解决,大一些的城市好说,总有一些有见识有远见的人敢来贷款的,但是小城市的话,就只能是管事的强压着下面的人认领,网点的工作人员分一分,还老大不乐意的。 大家的观念还没有转变过来,贷款的利息虽然放得低,但也不是一点利息没有,背着贷款,就像是借了钱,还钱的时候还得多还人家一点,这就是生生割自己的肉啊!更别说赖账逃账了,这借钱的是谁?是国家啊,那么多的军人那么多的兵器,可不是开玩笑的,逃能逃得掉吗?除非是不要家不要手里的铁饭碗了,不然谁不敢还钱? 时尉的观念有些老派,他曾经也干过资产一亿负账五亿的事情,更见识过周围的人一夜之间资金链断裂手里大楼把自己砸得死不见尸的场面。所以在看得多了之后,时尉慢慢地就开始缩紧了,将贷款全部还完后,他终于是能把觉给睡好了。 这辈子的重新来过,对时尉来说就是天大的恩赐,现在的发展速度有些慢,但他并不着急,重新来过,自然是要好好享受人生,好好经营家庭经营自己的,太急太累风险太大的事情他不干。 但现在有一个很好的机会就摆在面前,凡人爱钱的那一面又将克制的一面压倒了。 现在离他购买本子的时间不长,还没到半个月,但本子的价格已经开始波动了。 前天和昨天,时尉问了十家的本子价格,已经有三家将最便宜那一档的本子上涨了一分钱。 别小看这一分钱,一本本子总共才多少钱?涨一分钱对本子来说已经是很不得了的事情的。 更何况,现在这价格就已经给时尉传达了一个信号——涨价就要开始了。 这些天,时尉陆陆续续也赚了一些钱,全部投进了本子坑,他也不准备在往本子上投钱了,而是准备转向纸。 时尉不知道本子的成本需要多少,但他可以自己算。 最便宜的本子,用的纸质量也是最差的,一本本子大概只有十几页,纸还十分地轻薄,时尉秤了一下,五十本左右大概是一斤。一斤五十本,忽略油墨、装订线和其他一些重量,一吨纸大概能做十万本本子。 一本本子六分钱,一吨的纸做出来的本子能卖六千。但一吨的纸要多少钱呢?一千五百块钱。 忽略其他成本,一吨纸买进来,再以四分一厘的钱“出厂价”卖出去,本子厂能够得到的利润是两千六百块,机器折旧费、电费、工资、管理费等等费用,即便要一千,也能净赚一千六。 本子的利润空间本来就可以,要是市场价从六分长到九分甚至是一毛钱呢? 净利润在两千都是一个较低的水平了,狠心一点,三千都有可能达到,毕竟工人、电费和其他成本是不变的,变的只有纸张和墨水的成本。 墨水涨价的空间很小,因为墨水的用处较少,但纸张就不一样了。 一千五一吨的纸,涨个五百,那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了。尤其纸张用处太大了,不止是本子,其他的用途也多。供应给本子厂的价格涨了,其他厂的价格不涨,不说本子厂愿不愿意,纸厂也肯定不乐意啊! 纸可比本子的需求量大,本子赚钱,但一人也就需要那么几本,市场容量是有限的。 但纸不一样啊,一般人不会采购纸,只有需要用上纸的厂子才需要采供,大工厂小工厂采购,一吨两顿地买不是凭白招人笑话嘛,所以一单纸生意,怎么说都是十吨起谈,千吨万吨为上限。 囤本子,钱进去小打小闹的可以,但是纸张,一吨两吨的根本没人会卖。要弄就弄个大的! 那问题就来了,怎么样才能弄个大动作呢? 要钱啊! 钱呢? 时尉纠结许久,终于还是找出了自己的身份证、学生证、录取通知书、高考成绩单等等等等一系列能够证明他身份的东西。 “时尉,你找这些干嘛呢?”时尉的东西有点多,翻来覆去地找,自然是引起了林峰他们几个的注意。 时尉没准备瞒着他们,因为后续的工作肯定不是他一个人能办得到的。 “我看到了一个商机,准备去银行借点钱,所以要整理好材料。” 林峰几个一愣,脸上露出迷茫的神彩。 林峰几个和时尉不是一个专业,两个物理,一个化学,一个历史,平时都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一心只读圣贤书的类型。 导游的工作,如果不是时尉拉着他们,赶着他们上去,他们也是绝对不会去做的。 所以一听时尉说,商机不商机的,都没怎么反应过来。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收到催更的站短,懵了,另一篇文还差好多好多。今天先当个短短,晚上还有一更,应该也是短短。明天再当长长。 上面的利润成本重量啊,都是瞎编的,现在的一本精致一些的三四十页本子大概在二十克左右,以前的本子是要薄很多的,所以页数砍了一点,重量也稍微砍了一点,不用太较真,就知道干成这一笔能赚好多钱就是了。 第56章 时尉以前贷过款,贷过上亿几十亿甚至是几百亿的款,但从来没像这一次这样这么的忐忑不安。 时尉的身份证明不够格,虽然他燕大高材生的身份很能唬人,但其他的什么证明都没有。 别的那些骗子,好歹能买点看着很有档次的洋垃圾撑撑门面,拿着一些看着很高大上的伪造的章子、文件装土大款,可能再拽几句狗屁不通的垃圾“英语”说一些自己吹嘘出来的“海外背景”,一下就能把人唬住了。 但时尉没打算走这样的歪路子,燕京这边的网点又不是什么没见过一点世面的乡下小地方,和学校里的这些老师肯定也有多多少少的关系。万一哪天露馅儿了,尴尬的只能是时尉。 说得势利一点,即便只是为了不给老师留下坏印象,时尉也必须把程序给走完走正当。 所以时尉不想走,也只能走正规流程。办起事情来还得比骗子麻烦。 在脑子里计划完善了一个晚上的方案,连梦里都是他在埋头写资料写策划。 在强大生物钟的作用下,时尉没错过宿舍的起床时间,但整个人的气色瞧着就没有多好。 时尉揉了揉脑袋,有些无奈。 上辈子,他没家人,已经是孤家寡人了,一个吃饱,全家不愁。他一个残疾人,对什么事情的兴趣都是有限的,所以做事从来不计后果,也没有什么瞻前顾后的习惯,想到什么就干什么,破产对他也没有什么威胁,整个就一傻大胆。 但他现在不一样了,他要养家,要看着二老安安稳稳地度过晚年,还给他妹妹一个无忧无虑的生活,要盖起孤儿院等到他的小闺女,要做很多很多的事情。 肩膀上的担子一重,很多事情就由不得他胡来了。 时尉现在不想胡来,也不敢胡来。 “那个……” 时尉用手撑着沉重的脑袋爬起来,就听到黄达先犹犹豫豫的声音。 “怎么了吗?”黄达先几人在导游这方面实在是没什么天赋,这些日子很多事情都得时尉手把手地提点他们,他们之间的对话,也都没什么闲聊,不是一起讨论学习,就是一起讨论怎么能更好地把东西给卖出去。 时尉以为他们又是积攒了一些问题,但让他没想到是,他的眼前出现了一沓子的钱。 有一分的,一角的,一元的,不管是纸的还是硬币的,都被摆放得整整齐齐。 “我们几个没多少钱,但凑一凑还是能拿出不少来的。你要是缺钱了就跟我们说,银行那边的贷款不好,到了时间还得多还钱。”四人都是不善言辞的那种“书呆子”,即便是一段时间的香山导游生涯,也没能多发展出他们的语言天赋。 黄达先的话朴实,没有什么华丽的辞藻,但就是这么简简单单的话,让人听得却很不是滋味。 时尉看着枕头边上的这一沓子钱,没多厚,没多少硬币,但承载着的,却是他们几人的万千斤重的情谊。 时尉没有拒绝,笑了起来:“放心吧,这件事情我还是有点把握的。” 这个机会,时尉是不会放过的。资本的原始积累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白来的机会就摆在他的面前,他只要一笔钱,然后再来一段时间,运气好的话,手里的资金就能翻上几翻了。 时尉是个俗人,看到没什么风险就能挣回来的钱,说不心动是不可能的。 尤其他现在手里没钱。 钱,说白了就是一个人的安全感。 时尉现在没有安全感,对钱的渴望就上来了。 “时尉,你有什么难处,尽管跟我说,我们没钱,但是一把力气都是有的。”时尉对他们的帮助可以说是很大了,给他们找了工作,传授他们经验,还赊钱让他们拿商品。 这么好的室友,帮了他们这么多,不能当做什么都没发生,不然那也太没良心了。 林峰几个都不是没良心的人,对时尉的关心也是真真切切的。 时尉早上没课,本来可以先把资料写好,但昨天心里想着事情,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在宿舍的床上躺着了。 租来的房子里还放着一堆的本子,他现在所有的钱都卡在那里的,早上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往出租房跑。 小狗有徐施湾帮忙先喂着,他也不用太过担心。 “谁呀?”这时候的治安比较玄学,即便是首都,也不能说有绝对的安全,所以百姓的警惕心一般都比较高。 时尉才只是在院子里发出些不大的响动,就有人警觉地探头了。 时尉当初把存放本子的地点选在这里,也是看中了这一点。居民楼这边的运输条件虽然差了一点,但好在安全性能高一点。 他一天没那么多时间成天地待在这里,小偷小摸的就比较难防。 “婶儿,是我,时尉,东边院子的那个。” 第57章 时尉没有任何可以抵押的资产,但好歹有一个“逃不了”的身份。 燕大的大学生说出去不仅好听,前途也是不可限量的。时尉从商场里摸爬滚打过一茬,自认为嘴巴还是挺会说的,想到靠着一张嘴画上大饼将贷款拿下应该没什么太大问题。 而且现在银行的贷款任务很重,没什么人愿意贷款,私底下都是强制性要求柜员们分担的。 时尉早就做了两手准备,银行的路子要是走不通,那就私底下去找那些柜员,他们急于摆脱摊上的贷款任务,时尉又急于需要筹钱做买卖。而且还不担心时尉跑路。 现在一个燕大大学生的前途,那可是要比什么都要来得珍惜一些。现在的大学生就是个香饽饽,尤其是燕大出来的,分配得再不好,一个小领导总能有吧? 而不守信用惹怒了银行这边,管你是什么大学生不大学生的,银行这边的负责人也是燕大这些名校出来的,几句话一说,以后还想毕业证?还想要分配工作?做梦吧想怎么卡着都行。 国营的工作人员都是端着铁饭碗的,只要不是重大失误都不怕丢工作,久而久之养成的胆气和傲气都很大,只是将贷款转给一个大学生,这对他们的风险并不算大,愿意做的可能性也更高。 但时尉并没有一开始就找上银行的工作人员。 银行工作人员虽然有被强制分摊到的贷款,但每一个人并不多,时尉需要的数目很大,直接走银行,给的数量就会大上很多。 时尉一边算着可能能拉到的贷款,一边回忆着周围有没有什么便宜又便利的仓库。 纸这方面是不用怎么担心的,之前时尉和供应商联络的时候,就曾经和一个国营大纸厂的主任搭上关系。 在商场上打滚过的时尉心里清楚,没有人脉是没用的,所以他很注重对人脉这边的培养,不管现在瞧着是有多无关紧要,但未来可不一定。 就像现在这个纸厂主任一样,可不就派上大用场了吗? 但不管是仓库、纸还是其他,现在目前最重要的,说白了就是钱,没有钱,什么事情都办不成。 “时尉同学——时尉同学——” 时尉匆匆地想银行的方向走去,但总觉得背后有什么人喊他,可回头张望了两下,确确实实的没人呐。 “时尉。” 路远之冷冷清清的脸出现在时尉的面前,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出现的,时尉一把脖子扭过来就看见了他,差点没把他吓死! “!!!”时尉捂着胸口,只觉得自己差点就要被吓出心脏病来了,“你怎么回事!” 时尉被吓了一跳,路远之还有些不能理解他的“惊心动魄”,反而是眼带疑惑地问:“你在躲着我吗?” “躲你?躲你干嘛?” 路远之幽幽地道:“那我在后面喊了你那么久你都没答应。” 匆匆跑近还在呼哧呼哧大喘气的小弟一号:“……” 刚才不都一直是他在喊吗? 第58章 时尉不清楚路远之的来意,疑惑地看着路远之。 路远之有些尴尬地低下头,但转念又一想,他对时尉又不做什么对不起伤害他的事情,干什么要心虚? 路远之不愿意欠人情,人情债最是难还,依照路远之这种独来独往的霸道性子,欠了人情比要了他的命都难受。 不管昨天时尉的帮忙给路远之带来了什么,但是好是坏路远之自己心里清楚。他觉得自己被背着去医院是丢人,觉得医院让他难受,那些都是他所认为的,而实际上,时尉帮了他,照顾了他。 更别说前一次了,又是带着他去看病,又是帮他对付了白衣芳。光是帮他对付白衣芳这一点,路远之就觉得自己该好好谢谢时尉。 可惜的就是路远之是个别扭性子,感谢的话堵在嗓子眼里怎么都说不出来。 说一个谢字,比让他去跟人打一架都困难! 好不容易逮到一个可以还人情的好机会,路远之自然是不能放过,带上小弟匆匆忙忙地追过来了。 “我听说,你要跟银行借款?” “嗯,准备借一点。”时尉也没准备瞒着或是怎么样。 路远之的眉头皱了起来,犹豫了一下,然后说:“你有没有想过,可以跟我借钱?” 时尉当然是想过的,别人都只是知道路远之的家里有背景,但也只是一直在传来传去,都是一些捕风捉影的猜测。 具体知情的人不算多,大多是不大知情的人在传。但不管是知情还是不知情,传言有一个很大的错误,都说路远之是借着家里的背景才那么嚣张,但他们都不知道,路家最有钱的,还是得算路远之。 路老爷子算是个风云人物,但再怎么风云人物,他的年纪已经不小了,风风雨雨中走过来,一大家子也没出多少个有出息的后辈,路家的风光,现在全靠老爷子撑着。 路老爷子有权,但没什么钱,一年到头的存款也就是上头发的工资,还全拿去补贴给小辈了。路振宁虽然靠着路老爷子的威风赚了一些钱,算是路家目前最威风的“二代”,但和路远之比起来,还是差了许多的。 路远之手里攥着的,不是多少钱,而是大把的外汇。路远之他外公当年也是一个人物,国际都出名的大学者,也曾经是撬动过国际经济的风云人物,在国外攒下过一大笔钱,他外婆那就更厉害了,大当家的闺女,都抢到国外抢那些落魄贵族去了。 他外公一家将能捐的差不多都捐出去了,但当年的很多东西都不好捐,也没人要,都垒在国外的那些别墅里。 路远之前两年借着他爷爷的势混上了一个出国的名额,卖了一副油画,换成富兰克林都能把他们那个六人间给埋了。 现在富兰克林的魅力可比大团结来得更让人激动眼红。现在的华国虽然处于外汇管制的时期,外汇只要从正规渠道带回来,就得从经过国家。但不管中间过程怎么样,还是很有一套说法的。 为了那些外汇,好些个的行长还给路远之开出过各种优厚的政策,就是为了想把那些外汇捞到自己的银行。 路远之对钱没什么概念,出国拿钱,说白了就是为了能为他的报仇添上一份助力,所以对钱的态度,他还是很随意的。 路远之想要还人情,时尉想要借钱,恰好路远之手里还有钱,怎么看都是一个很好的“交换”。 “远之,谢谢你的好意,但现在场面,我大概能解决得了。”时尉比任何人都清楚路远之的财力,在路远之确认死亡的第二个月,一队国外著名的律师来到华国,将无数的珍贵艺术品、文物捐赠给了博物馆,另有十几栋豪华别墅、大片私人被拍卖后,所得到的所有美金都成为了基金会的资金。 燕京有那么一段时间,每天都有来自国外的飞机停落,大队人马护送着天价的艺术品文物向着博物馆流去,那些捐赠出去的数不清的数字晃花了那些路家人的眼。让人看得眼睛赤红,却没有一点办法。 时尉知道路远之的财富,但他不想成为路远之的舔狗,即便是做生意伙伴,他们两个也应该是堂堂正正的平等互换,而不是像这样。 路远之手里有钱,但他不会就拿钱去砸或是去轻视时尉,只要完成他“还人情”的任务就好。路远之,比说都知道自尊心这三个字是怎么写的。 “我不是来跟你谈借钱的事情的。”路远之面色如常,“我们找个地方谈个生意吧。” 时尉想了一下没再拒绝。 路远之马上还有课,时尉干脆就跟着他一块上课去了。 “那远哥,我呢?”扯着嗓子吼了好久又当了好长时间的透明人小弟可怜巴巴的问。 说是叫远哥,但路远之这小弟显然要比路远之大上不少,身上的气质很杂乱,带着一股社会人的气息。 路远之显然把这小弟给忘了,沉吟了一下后掏出兜里的钱给他:“今天辛苦你了,路三那件事,你多帮我留意着点。” 小弟攥着少说也有十几块的票子,恨不得立刻就把心给路远之掏出来表忠心:“远哥你放心吧,事情交给我,妥妥给你办了!” 路远之点点头没再说什么,但时尉看着乐颠颠跑走的小弟却皱起了眉头。 他有心想和路远之说点什么,但一想到两人还不熟悉的关系,便什么也没开口,只是问:“你认识一个姓陈的男人嘛?二十岁出头,头发有点长,说话声音有点尖。” 路远之认真想了一下,无奈,他对身边的人都不太在意,一下也没能找到什么姓陈的人。 “你找他是有什么事情吗?” “也没什么事情。”时尉想到他那不靠谱的暴躁老爹和他更不省心的小白花继母,忍不住对他上了点眼药,“平时要多留意点周围的动静,知道三人成虎怎么来的吗?” 疯传的流言明显是有人故意传播的,时尉和之前背地里骂路远之的陈姓男子没什么深仇大恨,不带滤镜的去看,也觉得他不是什么好人,看刚才路远之身边跟着的小弟就知道了,也是那天那群人中的一个。刚才看他的眼神明显就带着点畏缩和警告。 明明是拿钱办事的小弟,背后却又是散播谣言的一把好手,说跟路家人没关系,时尉才不信呢。 路远之饶有兴致地看了时尉一眼,难得带上了一丝笑意:“怎么?那些流言把你也给绕进去了?” 时尉瞧着路远之的模样,心里了然,和着人早知道那些人在背后干的事情呢,自己白给他操心了。 “但你也别玩脱了,不是所有事情都能在掌控之中的。”时尉想到路远之上辈子的下场,不知道那些小弟们是在之间扮演了什么角色,但想来不会什么好角色。 路远之自认为他们能按照他的意愿,将错误的信息传给白衣芳,但谁又知道白衣芳不是利用路远之的这个心理将他反将一军呢? 路远之是个香饽饽,他存折里面的那些数字就是让人羡慕忌惮仇恨的本钱,偏生路远之性子高调也孤傲,一大家子被他得罪了干净,一边恨着,一边还想着从他的兜里捞钱,眼红之下,还不知道会弄出什么事情来呢! 路远之没把时尉的话放在心上,但也没驳了路远之的面子,只是点点头。他的脾气很差,但也分人,对不是自己讨厌的人,他的表现还是很有教养的。 时尉和路远之的关系并没有多好,所以他在两人的交往之中也不会多管多说些什么,不冷淡,不舔狗,保持一个度最好。 两人挑了一个卡角的位置,时尉坐最里面,算是一个老师视觉上的视角位置。他什么东西都没有,想要从银行那里拿到钱,饼一定要画大,准备的东西也全部贴合银行那边的心意,看着十分美好。 但时尉知道,这样的东西说白了就是来糊弄讨好上面人的,真照着这个来,别说扔下一个万元户了,扔下十个万元户也不一定能挣到钱。 他对银行画的就是大饼,但对路远之,那他就很实在了,直接在本子上讲最近得到的消息,有可能出现的变化,还有对未来收益的预期全部给列了出来。 他不想接受路远之突如其来心血来潮的施舍,但如果路远之的身份换成是合作者或是投资者,那又完全不一样了。 路远之不是学金融的,时尉给出的东西没什么专业名词,就是一张表格,猜测、趋势、利润、成本都完完整整地列在了上面,路远之一看就清楚了,再简单明了不过。 “我觉得你漏了一个致命的问题。”路远之看完了全部的内容,才拿着笔在本子上提出了自己的问题。 “价格才开放,就出现了这么大幅度的涨幅,你觉得上面不会再来紧急干预吗?你所做的假设,全部基于纸价会飞涨的前提之上,在这个前提下,你的投入才能回本才能有利润,如果纸价不涨,那你做的这一切,可都是要赔本的了。” 纸和本子不一样,没有什么零售批发这么一说,买纸,就是得成吨成吨的买,没有说什么我买一张两张的。 两千一吨的纸买进来,卖给别人也就是两千一吨,而其中的运输、储存、安保等等费用,是不包括在“两千一吨”的成本之中的。 时尉没有卖纸的渠道,到时候还得请客送礼,开拓渠道又是一大笔钱。 第59章 时尉在一开始就想到了上层介入的可能,但很快就将可能给推翻了。 时尉对这一次的涨价风潮没有过多的记忆,但他知道马上就要开的重大会议上,一个和经济有关的新概念要被提出来,当“商品经济”这一个概念被提出时,一个新的信号就出现了,市场这东西更受重视。 现在的价格开放可能是在实验,是在考量,正因为是考量是实验,所以上层的介入会更谨慎更小心,争执到最后,不管结果这么样,不敢上面会不会重新把价格的管控权利收回去,时尉只要能做到不贪恋,及时收手,这事情就不会波及到他的身上。 至于涨不涨价这个前提,时尉既然敢弄,自然是有九成以上的把握。 三成来自上辈子的模糊记忆,但更多的,是因为他的经验和眼界。 时尉没说可能会来的会议,只是问他:“你觉得涨价的可能性高,还是不涨价大的可能性会高呢?” 路远之对钱啊市场啊什么的不是特别了解,跟他讨论什么会涨什么会降,还不如让他出去打几个人,但经济归经济,像他这样家庭出身的人,眼光是其他人不难比的,或者说对政治的敏感性。 路远之没有回答时尉的问题,而是在纸上写下了几个数字“200000”。 时尉结果本子,眉头就是一跳。他知道路远之出手大方,但还不知道能大方成这个样子。 万元户也才出来不久,这么一下,可就是二十个万元户了。这钱要是拿出去,绝对是能把人活埋的惊人量。 “你疯了,一下拿出这么多钱,你不怕我赔了,还不上钱吗?” “那你敢借吗?连本带利,还我二十五万。” “借!”笔尖的力量大得足以穿透这质量并不好的纸张,时尉看着这笔记,长长的吐出了一口气。 五万的利息,听着是很高,但路远之要的是一年的利息,听着是多,但其他也没有特别多。 路远之的手里有美金,哪一家银行给他的利率都很高,别说百分之二十了,百分之二十五也能给开出来。 这钱,对路远之来说,存进银行是更好的选择,毕竟存进银行以后,不怕他们跑路不给钱。 对时尉来说,二十万绝对不是一个轻易就能借到的数字,别说时尉这样什么抵押都没有的人了,即便是那些在厂子里工作了几十年的老工人,也绝对借不到这么多钱。 时尉如果选择路远之,钱的数目另说,光是其他方面就能让他得到不少的好处。 时尉不是一个高调的人,他深知枪打出头鸟的道理,更知道低调赚钱的好处,像银行借钱,利息可能是低一些,但麻烦更多,也不会有二十万的钱给他借。 尤其是这消息传出去后,各种言论是少不了的。时尉之前是把清静舍掉了,准备来换钱。 但现在有一个更好的机会摆在他面前。 路远之不会将他借钱的事情传出去,他既能清静,又能省事,还不需要再许多口舌,哪里找的好事! 向银行借两万,少说也得花上半个月一个月的时间,有这时间,早点下场早点挣钱,后期挣到的钱可能还不止两万! 时尉知道路远之这是在帮他,他心里清楚,但嘴巴上却不好说。路远之拐弯抹角地帮他,如果被戳穿了,不仅不卖好,大概还有可能恼羞成怒吧。 “时尉,你可真是一个疯子!”路远之可以在纸上写给时尉看,但大概是被时尉的大胆给刺激到了,凑近时尉的耳边将自己的惊讶吐露给他听。 “你这是在回敬我刚才的话吗?”时尉觉得有些好笑,侧眼看了一下差点就贴上来的路远之,忍不住问道。 路远之的五官很精致,但线条很锋利,可能是怼人怼习惯了,他的脸上除了面无表情的冷漠,还混杂着有显而易见的嘲讽。这不是针对时尉,大概是路远之自己也没发现的细小表情。 忽略掉路远之的坏脾气,忽略掉他跟刺猬似的性格,时尉第一次发现,这小孩长得还挺可爱的,白白嫩嫩的。 “你干嘛!” 时尉没控制住,伸手在路远之的脸上掐了一把,路远之立刻就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似的浑身炸毛,要不是顾虑到这是在课堂,可能一拳下去,时尉就SHI了! “不小心,我不小心的!”时尉感觉推了路远之一把,“快看黑板,老师要发现了!” 路远之虽然骂人、打人、坏脾气,但他是个好孩子,大概是外公舅舅和妈妈都当过老师的原因,他对老师很尊重,所以对时尉的暂时放过了一次,不过逃过了路远之铁拳的制裁,却逃不过路远之凶狠地死亡光线。 好在时尉对非物理攻击的防御等级十分高,路远之的死亡光线唰唰唰,时尉的赚钱计划也在唰唰唰地成型。 之前时尉的计划是借到两万块,两万块已经不少了,少不得要跑几家银行,中间可能也要经历不短的时间,但两万块钱,保守估计已经能让他有将近一万的赚头了。 二十万的利润是多少,时尉不确定,但十几万甚至是二十多万没什么太大的问题。 囤纸卖纸的成本是固定的,两万块的成本和二十万的成本,差的也就是其中的仓库租赁费和运输费,而其它诸如疏通渠道的费用,不管是二十万还是两万,都是一样的。 时尉越写越兴奋越写越激动,要不是顾忌着上着课,教室里的人又多,时尉都想给路远之来个电视剧里那样的兴奋转圈圈了。 时尉刷刷刷地写,专注又认真,让人忍不住将目光投注在他的身上。 “怎么了吗?”下课铃声响了起来,但时尉并未注意,一直到路远之摇他了,才从专注世界中回到现实。 “你下节不还有课吗?快一点收拾。”宿舍就六个人,大家的课表都知道个差不多,不过六个人一般都不在宿舍,要不在教室,要不在图书馆,宿舍反而是空的。 时尉将本子全部收好,出教室的时候问旁边的路远之:“下节课挺有意思的,要一起上吗?” 路远之还不习惯和人这么亲近,大学的一起上课和小学的一起上厕所差不多,让路远之觉得有些别扭,这节课是因为两人要“谈生意”才坐到了一起,下一节课又不谈生意了,没什么好一起上的。 路远之这么想着,也就这么拒绝了。 时尉倒是不生气,挥了挥手,迈着大长腿跑到了三楼。 路远之看着时尉跑远,又看了看挤挤攘攘但自己没一个伙伴的周围,抿了抿唇,转身走开。 “妈,不是我说呀,远之这个性子……” “小姑,你跟我奶说什么呢?”路远之不带任何起伏的声调在客厅里响起,突如其来的响声差点将路璐吓得浑身一震,路远之那张跟魔鬼似的脸突然出现在客厅里还是在这种尴尬的情况下出现,差点将路璐吓出了心脏病。 “正、正说你呢!”路璐立马换上了一副关切的模样,对着路远之嘘寒问暖道,“远之啊,今儿个怎么想起回家了?小姑刚还你奶奶说呢,你这性子啊,太犟太拗,奶奶多想你呀,燕京就这么大点的地方,也不知道多回来看看奶奶。” 路远之本来可以在路璐说了他坏话之后才出言打断的,给路璐一些难堪,但这又有什么用呢?路璐这人,脸皮比燕京这几百年的城墙都要来得厚,难堪归难堪,但也只有微小的那么一秒半秒的,倒不如在恰当的时机出现,让她不得不变了脸色,生生将埋怨变为恭维。 路远之垂下眼,浓密的睫毛遮住了他眼中流露出来的嘲笑和讽刺。 “奶奶,白衣芳在家吗?我找她有事。”路远之直接当路璐不存在,和他奶奶聊起了天。 路奶奶的年纪不是特别大,但可能是因为年轻时落下了病根后来又没怎么保养,六十岁的人看着挺苍老的,满脸的皱纹,不过好在身子骨十分的硬朗。 和对待路璐的假笑不一样,见到路远之,那是真真切切的慈祥和蔼:“怎么啦?白衣芳又找你麻烦了?待会儿奶奶替你收拾她!” “不算吧。只不过我之前听人说,她买了一套国外的首饰,花了三四万美金,之前路振宁不是说了吗?现在公司赚的钱没多少,她哪里来的这么多钱买首饰?” 路远之神色淡淡,但短短几句话就挑起了路璐的怒火,一听一套首饰就花了三四万,还是美金,路璐心里的火就烧上来了。 路远之他爷爷儿子女儿多,但夭折得也多,最后活下来的只有三个儿子和两个女儿。路远之他爹是老二,上面一个哥一个姐,下面一个弟一个妹,但只有路振宁是路远之他奶奶亲生的。 路奶奶是路爷爷办过酒扯过证的媳妇,其他的女人,要么就干脆拿钱交孩子走了,要么等到成年了,孩子才回路家,反正上辈子的关系,就是一堆烂账。自然的,路奶奶对路振宁的几个兄弟姐妹的提不起什么好感。 对那几个不是自己生的孩子也只是做个面子,这会看到路璐生气的模样,她也没多在意。 路璐不讨她的喜欢,白衣芳在她这里得不了什么好。 白衣芳原本是她大儿子的未婚妻,可怜他的大儿子,连婚都没结上就死在战场上了,路奶奶本来对白衣芳还有三分疼爱七分怜惜,但在白衣芳成了她小儿子媳妇的那一刻,路奶奶就知道了,这女人不是什么好东西! 第60章 以前她大儿子刚死的那会儿,有白衣芳陪着她安慰着她,给了她很多的感情寄托,但也因为这个,路奶奶曾经对白衣芳非常非常好。在白衣芳“家里出事”回去的一年多时间里,月月写信,十天半个月还寄一些吃的喝的过去,就怕她吃不好。 之前有多疼,知道真相后,路奶奶对白衣芳有多恨。 路奶奶心疼白衣芳,但更喜欢她小儿媳。小儿媳长得好,性格也好,不管是学识还是人品或是家世都是一等一的,乖巧听话又有主见,她再喜欢不过了,可惜就是有人要对付小儿媳一家,冰天雪地的,好好的一个人就没了,好好的一个家就散了。 再后来,白衣芳就牵着小不了路远之几个月的孩子嫁进了路家。 爱有多深,恨就有多厉害,路奶奶和小儿媳不是没有矛盾,但一个死人,再怎么回忆,留下的也多是美好的。 人就怕对比,白衣芳在路远之他妈活着的时候就是个好媳妇,死了,再加上回忆滤镜,那就是十足十的完美人儿了,白衣芳越是被对比,越是经不起对比,到了后面,路奶奶是一件白衣芳就皱眉,别说什么增进感情了,路奶奶连两人相处的机会都不给! “我看振宁又被那女人的枕头风给吹傻了!”路奶奶年轻的时候也是一个和路爷爷共同进退的积极分子,后来因为身体原因才早早地退了下来,她虽然没坐到想路爷爷那样的高位,但身上的气势依然很足。 “妈,二哥挣钱也不容易,天天忙里忙外连口歇气的时间都要计划着来,白衣芳还那么霍霍二哥的钱,也太不应该了!” 路璐是路振宁几个中年纪最小的一个,但同时也是生活最“拮据”的一个,她男人没什么本事,三十多岁的年纪了也没能当上个一把手二把手,夫妻俩一个月收入也就那么几千块钱。她们这家庭换在别的地方也是个令人艳羡不已的,但那得看和谁比呀。 大哥窝囊,但在军队里有老爷子护航保驾,去边疆混过几年回来后,在京里大小也是个人物。二哥混不吝,但有个抱金蛋的儿子,花的是美金,赚的是美金,日子过得别提多让人艳羡了。大姐命好,过了几年的苦日子后,现在也是个要被巴结的对象。三哥也不错,混了老爹的威风去国外潇洒去了。 可怜家里就她混得最差,老公性子太温吞,几棍子打不出个屁字,能力也平庸,说是主任,但燕京里的主任哪里又是个人物了?还得她去给运作,一家子就她最倒霉! 路璐瞧不起白衣芳,但又不得不承认她的日子是真舒坦,有钱随便花,甭管是美金英镑还是克朗,大把大把就撒出去了,谁不想过这样的日子? 说白了,这样的日子拿来的?还不是靠不要脸靠争靠抢夺来的呗! “远之,你后妈上次是不是又到你们学校去闹了?是不是又破坏你和你同学的关系去了?”路璐一开始还装作关心的模样,但是话跟机关枪似的扫出来,就停不下来嘴了,什么都往外说。 “要我说啊,就是你后妈搞的鬼!”路璐愤愤不平地道,“咱们远之人长得精神,出手又大方,性格又开朗,凭什么这么大一个朋友都交不到啊?肯定就是她在后头使坏呢!” “你又知道啦?”路奶奶轻飘飘地看了路璐一眼,将路璐看得心里发毛。 路璐讪笑了两下,讨好地给路奶奶捶捶背:“妈,我这不是为了咱们远之努力收集情报吗?” 路奶奶年轻的时候是一个很利爽的姑娘,可惜她经历的磨难有一些多,将她生生地磨砺成一个严厉的白发老太太。 “远之,你别怕,奶奶给你做主呢,当初借钱的时候就说好了的,头三年给你一半分红,剩下的是要全部投入再生产的。可不能不守规矩。”老太太对对几个儿女没多少深刻的感情,唯一的亲一个儿子也伤透了她的心,只有路远之这一个乖孙算是慰藉,所以本来就护短的老太太就更护路远之了。 白衣芳和路振宁也有儿子,但对那个孙子,老太太并不喜欢。 一来,小孩并不是在老太太身边长大了,老太太对他的喜欢有限;二来,小孩是白衣芳的儿子,她不喜欢白衣芳,更不喜欢白衣芳的儿子;三来,她最心疼最喜欢的是路远之,对那个注定要和路远之争东西的孙子并没有太多的感情。 更别说他是不是她的孙子还是个未知数。 白衣芳会勾引他儿子,又怎么知道她会不会勾引别人,会不会怀了别人的孩子说这是他们路家的孩子? 任何情绪,都会随风渐长的,路奶奶对白衣芳的孩子没感情,又带着怀疑的有色眼镜去看着,久而久之就更不喜欢的。 路振宁是她的亲儿子,路远之是她的亲孙子,儿子已经养废了,孙子又乖又好,干嘛不站在孙子这边? 路远之回来,并不是特意给白衣芳使绊子的,但能顺便给白衣芳使绊子,路远之还是挺乐意的。 时尉和白衣芳之间的战争,在外面可能还会掩饰一下,但在路家,是毫不掩饰的。 路家大部分的人和路远之都有一些矛盾,同时,看不惯白衣芳的人也是大把大把的,他们乐意看到两人中任何的一人吃瘪,也乐意在之间捞一点好处。 “小李啊,麻烦你跑一趟,去把振宁一家叫回来吃饭。” “远之,今天午饭在家吃吗?”比起收不收拾白衣芳,路奶奶更在乎的是路远之中午在不在家吃。 “吃的。”路远之点点头,“奶奶,你跟我到房间来,我给你看个好东西。” 路远之回来的时候,就拿了一个大箱子回来,路璐很好奇里面是什么,毕竟是路远之这个路家最有钱的人拿回来的,想来也不会便宜到哪里去。 路璐很想看看里面是什么,满足一下好奇心,尤其是路远之一副神神秘秘的模样,更让路璐好奇了。 不过路璐再好奇也没用。 “路璐,你也老大不小了,今天怎么又请假了,中午吃完饭就回去工作,天天缺勤像个什么样子!”路璐虽然有点懒有点不知上进还有点怨天尤人,但家里这么多人,花时间陪路奶奶的,也就是她了,所以路璐在路奶奶这边虽然没什么好脸色,但也起码是不给坏脾气看的。 路远之是个例外,整个路家,除了路爷爷路奶奶,别人就别想从他这里得到什么好脸。 “妈,我今天就是头有些不舒服,这个月才请两天呢!”路璐委委屈屈地说道。 路奶奶没再理她,被路远之牵着,祖孙俩亲亲热热地往上面走。 路家住着的屋子虽然是家属院,但家属院里面的每一个房子都是独栋的小洋楼,路家总共三层楼,二十多间的房子。面积虽然够大,但也不一定是每一个人都有单独的房间。 路远之受宠,小时候就跟白衣芳不对付,更是在他老爹把白衣芳娶回来之后就大闹着将路振宁也给赶出了房间。 路远之没了妈,多了个后妈还多了个比自己小不了多少的弟弟,老两口心疼他,就把路振宁三个赶到了一楼,三楼的大房间留给路远之。 路远之的房间是三楼最好的,也是一家子的房间里最好的,采光最好,装修最好,面对的风景也最好。 路远之不常回来,但他的房间一直有人每天打扫,所以回来就是干干净净的。 有路振宁那样一个老爹,路远之对以前的房间也没有太多的留念,房间里什么都大改过,除了一些他妈爱用的东西,其他的东西早扔了。 这个房间是原先最大的,但里面并不空旷,路远之将箱子拆出来,一辆反着漂亮光泽的小轿车就出现了。 “哇,真漂亮!”路奶奶的眼里映着做工精良的汽车模型,黑眼睛又闪又亮充满了欢喜的情绪。 路奶奶的父亲是个做火车动力的工程师,在父亲的熏陶下,路奶奶对一切汽车、飞机都充满了热爱,她曾经还想过要去当空军,可惜身体素质方面不达标,只是成为一个纯理论家。她还在一汽里当过工程师升上了厂长,可惜又因为身体原因,没过多久就退下来了。 路远之是被路奶奶养大的,手把手地被路奶奶教过各种汽车飞机的理论知识,也知道怎么欣赏模型怎么做模型。可惜他对汽车飞机的热爱很一般,思考许久后,他选择了法律。 没有走外公外婆妈妈舅舅走过的文学经济数学路,而是选择了法律。 他曾经很多吃想过,如果当时华国的法律更加完善更加有执行力更有公信力一点,那是不是就不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了? 但不管路远之怎么想,已经发生的事情也挽回不了。 等做饭的江阿姨做好了饭,下面也开始吵吵嚷嚷起来了,路远之才和路奶奶往下走。 白衣芳在被老爷子的勤务兵找到的时候,心里就暗叫不好,但她更不敢不回去。路振宁现在已经把生意做起来了,但里里外外靠得还是老爷子的关系,有人带有人引导有人当靠山的工厂很赚钱,赚得钱足够让他们愿意舍下脸乖乖挨训。 白衣芳想要过想买什么买什么的逍遥日子,更想过被万人巴结的美好生活,而这样的好生活,都得建立在钱的基础上。 没有钱,什么都不是,有了钱,自然就什么都有了。 第61章 白衣芳知道这次回来讨不到好处,但老太太发话让她回来,她不管再怎么不情愿,也得硬着头皮回来。 可真的回来时,但到路璐幸灾乐祸的那张脸,她又忍不住忐忑了起来。 “哟,二嫂,你今天挺精神的呀!”路璐在体制内混了不短的时间,一身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本事不低。可惜的就是路璐有些尖酸刻薄眼高手低心思多,说话的时候总给人一种阴阳怪气的感觉,所以在那边混得都没有特别好,起码不像白衣芳混得好。 白衣芳在路家是处于被人瞧不起的最底层的存在,但是在外面,借着路家的威风,手里有大把的钱,姐妹一堆舔狗一群,过得那叫一个逍遥快活。 “家里没米下锅了,除了强撑点精神,没别的法子了。我不想小妹你长得漂亮,也没有小妹阔绰用不起什么好东西,也就只能说是精神了。” 白衣芳低眉顺眼明晃晃地当着路璐的舔狗,舔得认真且技巧十足,可惜路璐刚得知白衣芳花三四万美金买了一套首饰,心里嫉妒暗恨不已还来不得,那里会傻乎乎地上当觉得自己优越。 路璐只当白衣芳在故意嘲讽她穷她丑,当即就冷哼一声:“瞧着人模狗样,背地里不知道多脏呢!人孩子的钱你都要坑要抢,真是够够的好意思啊!” “别人家的后娘,是生怕给继子多花了钱,再抠门,那也是得继子拿钱的。到了你这里倒是变了,儿子给后妈拿钱,你也真是足够好命啊!” 路璐的大嗓门是在办公室里是在人民群众的海洋里练就出来的,声音洪亮而清晰,一下将在场所有人的注意力给吸引过来了。 白衣芳瞬间就红了眼,眼泪将落未落,声音颤抖但是坚定:“路璐,是,我是后妈,但并不是所有的后妈都没良心呐!这么多年了,这么多年来你就没有眼睛吗?对远之,我是怎么样的?我这么多年来有大声对他说过话有骂过他有打过他吗?路璐,我对远之——” “行了!”路奶奶的面容有着和年龄不符的苍老,但身体也是有着和年龄不符的健壮,老太太年纪虽然大,但举着拐棍追着人跑一两条街还是没问题的。 她的声音洪亮而清晰,根本不和白衣芳多费口舌:“老二媳妇,你说说,你这个好媳妇,是怎么用四万美金买出一套首饰的?” 四万美金是个炸弹,平地一声惊雷,将所有人都给炸懵了。 四万美金,就照着目前官方汇率能换八万华夏币,弄到黑市,转手就是四十万。 路家工资最高的就是路爷爷,一个月到手的工资是五百多块,照着一个月六百块算,四十万打个对折,路爷爷也得领二十八年。 路璐加一个月到手能有一千多,但钱不在她这里,全在她婆婆手里,一家七人挣钱,也才一月一千多,不吃不喝也得攒十多年才能买得起一套首饰啊! 路璐心里立刻就不平衡了,凭什么呀!这钱又不是你的,你凭什么这么花钱! 路璐的表情最外露,赤裸裸的就是愤怒和嫉妒,其他人表现得没那么明显,但也差不多。 “妈、妈你在说什么呀,什么四万美元,振宁……” 路奶奶沉着脸直接打断了还在拼死狡辩的白衣芳:“老头子马上回来了,等他回来一起说吧。” “有些人呐,瞧着一副天下我最可怜的模样,但背地里还不知道要怎么迫害好孩子呢!”路璐心里的愤恨和嫉妒就要把她烧死了,一双眼睛死死地瞪着白衣芳,恨不得就这样将她生吞活剥了下去。 “唉……”宋清雅是路远之的大伯娘,和白衣芳是妯娌,平时不住一起,龌龊也比其他人家的妯娌少一些,但只要涉及到这么大巨额的钱,再没龌龊也能生出一些事端了。 白衣芳咬紧了牙关,细细长长的发丝垂落下来,遮挡住了她眼中的恶毒与仇恨。 路振宁的生意市场不在燕京,但燕京有许多的人脉关系需要等着他去维护。今天也是这样,一早就出去了,浪了半天,满身酒气地回来时,脑子还处于懵的状态。 “诶,这里,怎么到这里……”路振宁的脑子浑浑噩噩的,但不至于醉到连自己的家都认不得。 路振宁和白衣芳很早就从这里搬出去了,买了上下两层的六间商品房,全部打通后就成了复式小别墅,说出去就没有不羡慕的。 一家三口在外面过逍遥日子,一个月也就回来那么一两次,但每回回来的记忆都没有太好。 “振宁……” 白衣芳匆匆跑出来,想要使眼色给路振宁暗示点什么,但路振宁醉得有些厉害,不仅没看懂白衣芳的暗示,还把路家的其他人给招来了。 “正好,人都来齐了,都进来吧。”路老爷子沉着脸,浑身散发着令人害怕的寒气。 老爷子是真真正正从战场上厮杀出来的,身上的煞气是真真切切让人害怕的。 大概是老爷子的愤怒让路振宁清醒了一些,四处张望了一下,然后就锁定了白衣芳,感觉上前两步拉了拉白衣芳的袖子,露出一些紧张的神色。 白衣芳刚想和路振宁串串供,早就防备着的路璐就挤了过来,当着拦路石将两人的距离给隔开了。 “你让开!”路振宁低吼。 路璐轻蔑地瞧了他一眼,并不说话。路振宁想要再骂人,但路老爷子先他一步骂人了:“吼吼吼就知道冲你妹妹吼冲你儿子吼,有本事你冲老子吼一个,你冲上街对这路人吼一个!” 老爷子年纪大了,但身子骨依然硬朗,他嫌骂得不过瘾,直接拿拐杖上手就是打,他手劲儿大,又在气头上,下手就是用了狠力气的,将路振宁打得嗷嗷叫。 老爷子对几个儿女的教育从来都是简单粗暴得很,不听话就打,打到听话为止,脾气火爆得很。 路振宁是从小被他爹打大的,清楚他爹的脾气,他爹打起人来就不管不顾的,除非是解气了,不然不会停手。最好的办法,就是站着不动乖乖等他爹打完,等气消了,他老爹就不打了。 道理他都懂,但可能是酒精把人大脑醉得胆子大了起来,也可能是背后有钱充当着他的脊梁,路振宁一下就硬气了起来:“爸,你干什么又打我!” 老爷子身手厉害,但再厉害,也是一个快七十的老头了,不管哪方面,都不是路振宁这四十多岁壮年男子的对手。 路振宁只挨了两下打,伸手就将老爷子只拿来当武器的拐杖给抓住了。 “老子打你还需要理由吗!”老爷子第一次被儿子这样忤逆,顿时就把眼睛瞪得牛大,中气十足地大吼一声,“给我把他往死里打!” 周围可不只有老爷子呢,三儿子大女儿虽然不在,但大儿子在,两个勤务兵更是寸步不离地保护着老爷子,老爷子一声令下,三个比路振宁高比路振宁壮打架还比路振宁厉害的大男人就扑上去了。 两个勤务兵下手比较轻,只是擒住了路振宁,而路振宁他大哥就比较狠了,老爷子说往死里打,他就绝对不往半死里踹的。 路振宁大哥是在军队里磨练出来的,身上不能差到哪里去,和路振宁这个吃喝玩乐了好几年的中年油腻男人相比,不管是力气还是技巧都要来得厉害得多。 老大家里过得不错,但再不错,和眨也不眨就买下四万美金的豪气相比,也是什么都不算的。 路远之站在楼梯上,冷漠地看着这个被打得连连求饶的狼狈男人,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滋味。 这个男人,曾经是他的目标,他的偶像,是他下定决定要努力追赶的人。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个男人,再也不是他的偶像了。 从一个最伟大的人,变成一坨垃圾,需要多长时间呢? 路远之可以回答,只需要一个晚上。 只要一个晚上,他们就是一辈子的仇人,不死不休的那种。 路老爷子的怒气本来只有七,被路振宁一反抗,直接从七变到了七十,眼瞅着他变成了鼻青眼肿满脸是血了,路老爷子才喊了停。 “知道错了没有?” “知道了,知道了,爸,我错了。”路振宁被他老爹打得最多,认错态度也是最良好的,一溜串的认错词熟练而快速,没有几十年的积累是难以形成的。 路老爷子还是有些不解气,但想到接下来的审问,放弃了将路振宁打断腿的想法,只是让勤务兵将这死孩子架着放到了桌子上位。 路振宁觉得腿有些软。这个位子的特殊性,他再清楚不过了,除了老爷子的专属,就只有犯了错的犯人才能有那个“荣幸”坐上这个位子。 “再给你一次机会,说,你自己做错了什么。” 老爷子锐利的眼睛猛地盯上了想要做小动作的白衣芳,就像老鹰瞪小鸡似的,在强大的食物链上,老鹰是处于绝对的权威地位,而随时能把当成食物的小鸡白衣芳女士,在这样的情况下不敢再有小动作的。 “我、我……”路振宁对这样的场景也算是有不少经验了,低着脑袋熟练地开始细数自己的百大罪状,详细诚恳而认真。 但除了白衣芳外陪审的每一个人,脸上都露着或不屑或愤怒的神情。 “行了,你不用说了。”路老爷子叹了一口气,眼里带着浓浓的失望,“路振宁啊路振宁……唉……” 不是愤怒,而是比愤怒更让人心惊肉跳地失望,这让路振宁一下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爸——” “别叫我爸!”路老爷子的失态只是一瞬间,很快,铁血的冷酷又重新回到了他的脸上。 “老婆子,账单呢?”路老爷子将厚厚的一沓纸全部放到了桌子上,如何对着路振宁说,“念,给我一项一项地念下来。” 路振宁一拿到纸,眼里的惊恐就再也止不住了。 怎么、怎么会!他不是一开始就把这东西给销毁了吗? 路振宁现在主攻的市场是美国市场,但他没有美国国籍,也没有足够的“美国信任”,在美国办很多事情都不方便,比如说花钱。 花钱虽然都可以用现金,但路振宁总不可能次次出门都带着几麻袋的现金吧?美国人人都有钱,见你手里有这么多钱,抢劫一下就很简单了。 路远之不耐烦路振宁,但是路振宁求了路老爷子,路远之再讨厌路振宁,也舍不得因为这个让老爷子为难。他在美国有足够的资产,办一张银行卡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了。 路振宁以为路远之人不在美国,只要将账单及时销毁,路远之就没办法得知他在美国的消费记录,哪里还想到路远之是这家银行的VIP,要个流水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吗? 路老爷子没开口,他的眼里充满了对这个儿子的失望,老太太不想看到这样的场面,拿了账单就让江阿姨扶着她回房间休息去了。 “二弟,当初大家说好的,远之出钱给开厂,前三年一半红利给远之,剩下的钱可是要再投进去的。”路大伯迫不及待地开口,一双和路老爷子如出一辙但是少了几分煞气的黑眼珠死死盯着路振宁看。 那一个厂,路远之出了五十万美金,五十万华夏币,说好了三年一半红利,六年之内还清本钱,但这三年,路远之总共也就拿了两万美金。也就是说,三年,厂子才挣了四万块钱,总利润才够给白衣芳卖一套首饰。 “我……” 路振宁刚想开口为自己辩解,路璐也马上迫不及待地开口了。 “二哥,你这么做可就缺了大德了,远之是你的谁?他是你的亲儿子啊!百年之后,你的钱不都得留给他吗?犯得着现在要耍这样的手段吗?”路璐这么说,就是成心地想要挤兑路振宁和白衣芳,更重要的,是要借着这个机会闹上一场。 当初逼着路远之拿钱出来的时候,大家可都说好了,等头三年一过,他们四家可都有一成利可以分的。 路振宁生意能顺利做起来,有路老爷子出力,路大伯路三叔路大姐和路璐一家也没少下功夫。 现在路振宁为了钱连他儿子都糊弄,还想着他能对他们几个兄弟姐妹开诚布公呐?还是做梦来得比较快! 他们不在乎路远之被糊弄走了多少钱,但他们在乎路振宁多拿了多少钱,他们以后会不会也被糊弄! “我没有!”路振宁咬死了自己没弄手脚,眼睛死死地瞪着路远之。 路远之倒是一副很闲适的模样。 “爷爷,路狗子他瞪我!他做错事情不仅不认错还瞪我!”路远之立刻跟老爷子告状。 路远之很早之前就不叫路振宁爹了,从来都是路振宁路振宁或是路狗子路狗子地喊。路狗子是路振宁的小名,贱民好养活,路家个个都有小名。 儿子叫爹叫狗子,听着确实不像样,路老爷子舍不得打孙子,又知道路振宁当爹确实不行,坑儿子比谁都厉害,干脆就随他去了,只要不当着外人的面这么喊,随他怎么叫都不打。 老爷子对路远之没办法,隔辈亲隔辈亲,小孩大小自他们跟前长大,路远之打小没了亲娘,后妈又不是个省油的灯,老两口又是亲又是爱地把小孙子拉扯大,自然要比又不可爱又不听话的蠢儿子来得疼。 当初路远之借钱那是,老爷子自觉对不起孙子,现在又出了这样的事情,要不是路振宁是他儿子,老爷子一定把路振宁整得不知道他爹是谁! 第62章 路振宁知道自己干的事情瞒不住了,但他也没有太多的恐慌,路远之是他儿子,他用一点儿子的钱怎么了?没有他,路远之都不可能出现在世界上! 小崽子不听话,他不指望这这个坏崽子给他养老,那提前花一点钱有什么关系!他老爹就是太不知变通!钱给谁花不是花,他怎么就花不得了!老子花儿子的钱,那是天经地义! 业务都是他再跑,工厂也是他一点点照看着发展起来的,功劳都是他的,不就是借了一点钱嘛,都是儿子老子的,别说是贪一点利息,就算是全给他了又怎么了! 路振宁心里埋怨路远之不懂事不孝顺,他姥爷都给留那么多钱了,分一点给他花又有什么关系! 路振宁表面上低着头乖乖认错,但心里却是不服气得很。 路老爷子什么人,带过的兵比路振宁吃过的饭还多,还能不清楚他心里的那些小九九?老爷子恼怒不已,决心是要给这个不争气不成才的傻儿子一点教训瞧瞧。 白衣芳心里着急,想要对路振宁进行提醒,但她还未有动作,平时看着不声不响的大嫂就看了过来,审视的眼神像一道利刃戳在她面前,好像是在无声地威胁。 白衣芳从小就是靠着察言观色这一项发迹起来的,一看老爷子的脸色就心道不好,但知道归知道,在大嫂的警告下,她也不敢有所动作。 路振宁现在在路老爷子看来,就是错的,处处是错,时时是错,他的存在就是错的!尤其是路振宁什么话也不说什么错也不认,就准备糊弄过去的样子,真真的犯了老爷子的大忌。 老爷子带了几十年的兵,什么样的人都见过,什么样的人都打过,最烦的就是这种态度含糊自以为是把别人当傻子看的蠢蛋。 老爷子作风铁血,但年纪大了,对后辈还是很容易心软的,如果路振宁认错态度良好并且主动提出补偿什么的,大概能在老爷子那里挽回点印象。 可惜路振宁顺当日子过久了,大脑被酒和美色腐蚀得有些严重,在两个选项中,选择了最愚蠢的那一个。或者说,他属于“父亲”的自尊心不允许自己向儿子认错。 “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是吧?”路振宁眼里的失望不加掩饰地展露在所有人面前,他轻轻叹了一口气,背依然挺拔但却像老了许多,“给你两天时间,凑齐三十万给远之,之前的事情就当没发生。” “爸——”路振宁满眼都是不可置信,但令他更不敢置信的却还是接下来的话:“厂子的钱都是远之出的,可以说这厂子没有远之就不可能办起来。出了这种事情,是我这个担保人看人眼光不行,那三十万,我给出十万。路振宁,尼回去好好反省反省,我会给老三打电话的,他人正好在国外,以后厂子的事情,老二你们一家就不用操劳了。” “爸——”白衣芳不可置信地瞪大了双眼,这一刻什么隐忍什么畏惧都不存在了,嘴里吐出来的话跟机关枪似的突突突,“这厂子虽然说是远之出的钱,但——” “没有但是。”路老爷子一个眼神,严厉中弥漫着浓重的杀气,立刻将几人激得打了个寒颤。 白衣芳和路振宁的眼里充满了不甘,但路老爷子挥挥手,有力的勤务兵就将他们连拉带拖地给“请”出去了。 客厅里几人神态各异,除了老爷子是真心带着点失望颓废,老大两口子和路璐就完全是眼含期待了。 路远之将这些人的心思都收入眼底,但他不在意,二十万到手,这才是他的目的。 第63章 老大和老小蠢蠢欲动,路老爷子和路老太太不是不知道,但知道归知道,总不能真将他们全部打了出去。 当年几人合伙开始向路远之明里暗里地要求“接济”,路老爷子气得差点得了心脏病。 路家的青壮一辈没几个好东西,路老爷子心里跟明镜似的。这些个孩子出生的时候他和老太太都在为祖国献身,半个月能见一次面都算是奢侈了,根本没时间管孩子。 路老爷子年轻的时候长得帅,晋升快,那时候还是那些的风气,瞧着瞧着花花肠子就多了,惹了不少的风流债。偏生那年代不可能安安稳稳的在一个地方待一辈子,聚少离多那是常态。 “正宫”不在,剩下的人可不就能使劲儿作妖了吗?老爷子的好几个孩子,就是这么没的。 等祖国终于稳定下来了,他和老太太不需要各地奔波,其他的小情人也被老爷子给打发了,但没教育多久,又乱了起来,学校没了老师,他又不会教孩子,歪着歪着就掰不过来了。 路老爷子疼路远之,但其他人也是他孩子,看着他们不成器,听着他们一声一声的诉苦,老人家又心软了一次。 再者,如果没有他出面,那么些个大老爷们儿还不知道会对路远之动什么歪心思,干脆他一榔头敲定了——路远之借出钱去可以,但这钱,得一分不少连本带利地还回来! 老爷子想得是很好的,这样不会让孙子为难不堪其扰,也能给儿子女儿们找出一条路。 毕竟路家现在的威风全靠老爷子撑着,他在还好,可是他一旦走了,那路家的风光可全都没了。不光没有了,还得提防着对手的报复才行。多一条出路只是好一些的。 路老爷子不仅想,也确实做了不少工作来确保这钱不会被他那几个儿子女儿私底下吞了。 但他想得再好,也没有预料到会有今天的事情出现。 他一直觉得,路振宁虽然花心了一点,在娶了自己“嫂子”的这点上做得有点不太地道,但路老爷子真的从来没有想过,他的儿子,是把他的孙子当仇人看的。 “爸——爸——”路振宁被“客气”地请出去,但白白失去了那么一大个的赚钱机器,路振宁是怎么也不甘心了,路家祖传的大嗓门跟喇叭似的发挥着巨大作用,“爸,那个厂子是我耗费了巨大心血才走上正轨的,你不能说把我撸了就把我撸了啊!爸——你问过我妈吗?凭什么这么干——” 路振宁的嗓门很大,将屋子震得都有些打颤,路大伯路大娘和路璐就着路振宁的哭闹,却差不多能吃下四五碗饭。 以前路振宁将厂子护得密不透风,一边要他们出力出人脉,一边又借口说着“这是我儿子的钱,我得好好看着”不让他们和厂子事务有太多接触。 路振宁的借口很拙劣,但他是老太太的亲儿子,路远之的亲爹,在这一点上,让几家都很是忌惮。因为忌惮,所以他们也几乎没在厂子上得过太多的利益,以前路振宁“紧巴巴”地送上千八百块,他们当真是觉得厂子效益不太好,只乐颠颠地觉得白来的钱怎么样都是不亏的。 但在看过路振宁和白衣芳的消费记录以后,他们就只觉得自己真是傻透了。 效益不好,能几万几万地买首饰,能几间几间地买套房吗?他们没少出力,可人家只随便拿些钱就把他们给打发了,当真把他们当叫花子呐! 他们心里恼怒不已,但马上想到路振宁不能再碰厂子里的事务了,又立刻开心了起来。 老三是个浪荡子,从他身上捞钱可比从路振宁那捞钱来得简单太多了。 “行了,吃饭吧。”路老爷子拉着脸,活像别人欠他几百万。可不是几百万嘛! 一顿饭吃得心怀鬼胎,老爷子是生生地将饭菜当成路振宁在吃,其他人眼里是掩盖不住的兴奋激动,反而是让老爷子帮忙出了气拿了钱的路远之一脸的冷漠,眉头动也不动。 “爷爷我吃好了,先上去陪奶奶了。”路远之的饭量小,嘴挑,家里做饭的阿姨厨艺好归好,但路远之也没能吃多少。 路老爷子气得慌,老太太也好不到哪里去,不想看到儿子的蠢样子,早早地就回房间歇着去了。 “你爸怎么说?什么时候给钱?”老太太苦过富过,也曾经吃过树皮啃过草根,对钱财并不在意,但她也深深地知道,钱,就是勾人犯罪的好东西! “爷爷说了,让他先给二十万当利息,剩下的再扯皮呗。”路远之对这个倒是不在意,他既不缺钱也不贪财,就是找个由头给他家狗子和小白花找麻烦罢了。 路老爷子一开始说三十万,后面说帮着出十万,全是说着玩,说给别人听的。他哪里有十万块钱呐,工资到手,补贴这个补贴那个,没几下就花完了。 银行的流水月月送到路远之手里,三年来他什么话都不曾透露过,也不是顾念着什么父子之情,他不说,并不代表着不闹。 今天这时间卡得就挺好,时尉要二十万,他烦了狗子和小白花的喋喋不休,凑在一起正好在他们身上割块肉,能看笑话能拿钱,没比这更让他痛快的事情了。 唯一不好的就是惹得两位老人家生了场气。不过两位老人经历了那么多风风雨雨,对什么事情看得也都比较淡了,气一顿,睡个午觉,也就不亏得自己了。 反正路家的权利都还握在两人手里,让他们不高兴了,还不是得从哪些个“源头”上找回来。 老太太吃着饭,一口一口嚼足了三十下才往下咽,她一边慢吞吞地吃着饭,一边对自己儿子进行批判:“你那老爹不是个什么好东西,本以为拿了钱干起事业能把性子收一收,结果身上哪些烂玩意儿招了更多回来!他那种人啊,我算是看清了,就只有钱跟他最亲,以后可不能再给他留钱。他没钱,你有钱,想让他怎么跟你亲他就会怎么跟你亲!” 老太太怎么说也管理过几千人的大厂子,几万个工人曾经都得听着她的命令开工作业,看人的本事不赖,也就是在自己亲儿子上栽了几回! “我才懒得让他跟我亲呢!”路远之跟爷爷奶奶最亲,他在两个老人面前从来不掩饰对自己老爹的嫌弃和鄙夷,“奶奶,我们可说好了,不管明天后天大后天,只要狗子过来,你都别搭理他。” “我才不搭理他呢!”老太太对儿子能做出这样的事情也很震惊也很鄙夷。坑儿子钱算什么本事,有本事你坑洋鬼子的钱去啊! “那你可一定记好啊,之前你也是这样,说不搭理他了,没三天又乐颠颠地让人给他送吃的去了。” 老太太这次是真的气狠了,但气归气,儿子落魄她又是于心不忍的,年纪大了,心本来就容易软,更别说路振宁从小就是个会说话的,娶了白衣芳以后,强强联合,嘴巴跟塞了蜂窝似的,蜂蜜不要钱地往外撒! “我知道啦!”老太太被孙子当面戳穿,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你把那账单拿来,我每天看一看,保准看一次不搭理他一次。” 老太太现在的日子过得舒坦,说不上是奢侈,但样样都合她的心意,对奢饰品没什么需求,和那些个节俭的老太太没什么区别。一次性三四万美金的东西在她眼里就是不值得的,更别说这钱还是从她孙子手里“抢”来买的。 要是身体再年轻个十多岁,路大伯不用出手,她能拿着扫把将路振宁的两条腿给打断!还能把白衣芳的两只胳膊也给打折! 路远之陪着老太太边说边吃,老太太这些年开始养生了,说是吃饭慢对身体好,老太太就把慢给发挥到了极致,一顿饭能细嚼慢咽地吃上一个小时。 等路老爷子敲打完大儿子小女儿,路老太太的午饭还没吃完。得亏是夏天天热,饭菜凉了也不打紧。 “爷爷,狗子什么时候把钱给我送来啊?”比起拖拖拉拉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回来的本钱,路远之显然比较关心马上就能到手的“罚款”。 “怎么说话的呢,那是你爸!”路老爷子眉头一皱,看着吓人,但语气中却没多少的严厉,“下次没人的时候喊就喊,可别当着别人的面这么喊,知道了吗?” “我知道的。”路远之嘴里说着知道,但明显却是一副还要继续干的神情。 老爷子颇为无奈,但又真舍不得压着他做他不喜欢的事情。小娃娃已经够可怜了,大小没了娘,后妈也不是个好东西,亲爹窝囊变了后爹,爷爷不护着点,还能有谁护着他呢? “你爹那事干得真不是东西,我跟他说了,让他在明天中午前把钱凑齐了,到时候我让小赵送到你那处去。” 路老爷子儿子女儿多,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也多,大别墅虽然大,但挤挤攘攘地住了十几二十多口人,路远之不爱在这住,大部分时间都是住他姥爷家的小洋楼。 “那你让他尽量快点,我准备和我同学一起做生意呢。”路远之翻了个白眼,嫌弃他老子的速度太慢。 “怎么,开始做生意了,要做什么生意呀?要不要爷爷帮你找找人脉打听打听消息?”老爷子对待孙子也儿子,就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态度。 路振宁来找他想要得到帮助的时候,任他磨破了嘴皮子也没什么好脸色,但到了孙子这里,路远之都不用说,老爷子就开始给他谋划了起来。 “那倒不用。”路远之对时尉挺有信心的,“我们都弄得差不多了,就差了点本钱。” 路老爷子一听,立刻把小赵喊了上来,让他再跑一趟,跟路振宁说说,尽早把钱凑齐,要是能在下午三点前凑齐就更好了! 至于为什么路家最有钱的人做生意会差本钱,那就很简单了,银行里的钱,和做生意的钱能一样吗! 第64章 时尉早上和路远之才说过,下午二十万就被路远之拿来了,一大麻袋的钱被堆在床底下,一打开口子,满袋子的大团结看得人眼晕。 二十万的钱,时尉不是没碰过,但他有钱的时候,银行的业务已经发展得像模像样了,你来我往间都是一串数字,他还真没见识过这么多的钱明晃晃地摆在眼前。 路远之有那么些故作老成,除了特定的情况,他大部分都是端着的,但毕竟是少年心性,在路狗子那里有大胜了一把,心情很是不错,这会也不端着了,压抑了一路的的心情毫不掩饰地挂到了脸上。 “这钱放我这里太危险了,要不还是放你那先吧。”时尉惊喜二十万的巨款能这么快到位,但也同样忧心。这钱是不能拿到银行存着的,那样太引人注目后续也太过麻烦了。 时尉可不想每天去银行取一点取一点,然后闹得兴师动众满校风雨,说不定还会上个报纸被热议一番。 这样的风头太大,不是他希望看到的。 低调做人,低调赚钱,才是时尉喜欢符合他的风格的。 “先说好,我不动手。”路远之的偶像包袱很重,为了安全,钱是用套了几层的编织化肥袋装着的,看起来土不拉几丑兮兮脏兮兮的编织化肥袋子是个好掩饰,但同样,这东西太不符合路远之给自己安的人设了。 他可是燕京一霸,不管是大院里的孩子,又或是在道上混的混子,都得被他的赫赫威名给震慑住。这样的他,是百分百拒绝在身上扛着一个编织袋的。 “要不我把小徐给找回来?”小徐就是刚才帮路远之将一麻袋钱背过来的勤务兵。小伙子晒得黑,脱下军装换上平时的装束,年轻朝气看着就是和他们一样的学生。他又没有什么偶像包袱,一路坦坦荡荡地走过来,根本没有人往一麻袋钱上想,最多只觉得是老家的亲戚给寄了土特产过来。 “不用了,我来吧。”时尉看着路远之略带点忐忑生怕被路远之压着扛包的小表情,忍不住好心情地勾了勾唇角。 时尉拿出一沓一千的三沓钱,往自己柜子里放好,然后锁上。一转头,就见路远之坐在小板凳上,乖乖巧巧地睁着眼睛等他忙完。 时尉眨了眨眼,活像看见一只刺猬脱下了满身的刺变成一只团吧团吧缩在一起的小奶猫。 又乖又白又听话。 “怎么了?”路远之见时尉一直盯着自己看,以为脸上是沾了什么脏东西,便下意识地就伸手摸了摸。 时尉笑了一下,将差点伸出去掐一把路远之小嫩脸的爪子按捺住了。 路远之的年纪是他们宿舍最小的,六人中徐施湾年纪最大,二十一周岁,而年纪最小的,就是路远之的,刚刚才过完十七岁的生日。 路远之年纪最小,又有一个小猫胃,个子挺高,但瘦瘦的。他挑食归挑食,但营养并不缺,皮肤也白,还嫩,配着乌黑的头发,显得脸又小又嫰。 以前的路远之冷着一张脸,整天没个小模样,大家伙又不是什么天天盯着人家脸犯花痴的富家小花痴,每天忙得要死还来不及,哪里又会去细究路远之到底长得怎么样呢?一开头就能被他的气势震慑到,然后什么也不看了。 “时尉,你干嘛?”路远之的直觉很准,他总觉得时尉是在盯着他看,但也又不知道为什么盯着他看,只能是皱着眉喊了他一声。 “就突然发现远之你长得挺嫩的。” 时尉没什么别的意思,重生之前,他办公室里的那些小姑娘还天天不乐意听任何和“老”或者成熟有关的词呢,恨不得天天有人夸他们长得美长得嫩,也就没意思到这个词在现在对一个男孩子来说并不是一个好词,起码不是一个赞美的词。 路远之一听就炸了,不过可能是今天心情还挺好的原因,倒没把时尉怎么样,只是瞪着那双圆溜溜的大眼睛凶狠地剐了他一眼。 “快走快走!”路远之怕自己一拳头下去时尉可能就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了,便也不跟他计较其他的,赶紧催促着他走。 时尉被路大佬的死亡凝视击中几次,不仅没害怕,而且还趁着路远之转身看不见的时候,偷偷笑了起来。 要说刚刚路远之是蜷缩着身子矜持又乖巧的小奶猫,这会儿就是炸着毛量出爪子要伤人的炸毛猫了,不过不管是小奶猫还是炸毛猫,时尉都好像能get到一点路远之的可爱的虚张声势了。 路远之高二就搬出来不和路家一大家子一起住了,他现在住的是以前姥爷一大家住的小洋楼。 小洋楼三层,带着喷泉、花园、亭子还有其他的一些小屋子。这地方一“庄”独占的面积不小,光是前面的喷泉就有三百多平,花园的面积就更大了。 余家以前是个体面人家,书香门第三代为官,路远之他曾姥爷曾经还是个名声大噪的外交官,家里修缮得很是不错,除了几间四合院以外,这这一间中西合并的小洋楼曾经也是风光无限的。 可惜后来没能保护好。战争、建国的时候,余家将绝大部分的家产都给捐了出去,围堵祖上留下的几个四合院还有这个小洋楼没舍得卖,本想着是要做个留念,但人心有时候比见血的战争来得更可怕。 余家在战乱中没死光,但在来之不易的和平中,却被人借着各种名头一个一个地被逼自杀。 几间四合院还有这间小洋楼都被收走过,后来平反时又还了回来。 四合院条件要差一些,几百口人在那里住着,没有水电没有马桶下水道也不方便,所以路远之也没将那些住在那里的人敢走,只是继续收租。 而小洋楼这边,路远之是不让人住的。这里在建的时候就被精心设计过,虽然在一百来口人的折腾下破旧杂乱了许多,但只要舍得花钱收拾,依然能变回原来的模样。 这小洋楼在六年前就交到他手里了,只不过当时这里杂乱得很,因为空地面积大,还拔了花草乱搭乱盖了不少建筑,前几年一直在拆修,直到路远之上高二了才弄好。 小洋楼就三层,但却有三十多间大屋子,使用权归属街道处的时候,里面还弄了板子隔了间,曾经住下过一百多号人,烟熏火燎地被折腾得不成样子。不过重新修葺过的小洋楼已经看不出被糟蹋过的模样。 推开雪白的大门,明晃晃亮晶晶的巨大水晶灯即便是不打开开关,也在散发着柔和动人的光芒。脚下踩着的是看着就十分昂贵的长毛地毯,大概是每天都有人打理的缘故,黑色为底色红色为花纹点缀的长毛毛毯并不脏也没有一直被踩踏的痕迹。 路远之并不喜欢他的生活空间里有太多不相干的人,所以这里并没有一直待在这里伺候他的人,只是每周让在路家做事的阿姨顺便到这里打扫一下,工资额外地给。 “怎么样,我家还不错吧!”路远之仰着下巴脸上带着得意炫耀的神色,像极了一个得到了糖果小男孩。 “嗯。”时尉享受过奢华生活,出入过各种各样的高档场所,眼光自然是高的。但是再高,也不得不承认,路远之的这个小洋楼,不管是大体的设计,还是不起眼的小细节都充满了用心,高雅中充满了温馨的生活氛围。 “这可是我妈设计的,它是最棒的!”路远之的脸上带着一丝怀念。 路远之在八岁以前,绝大部分的快乐时光都是在这种小洋楼里度过的,成天笑呵呵慈祥老顽童的姥姥姥爷,追在他后面跑的表弟表妹,成天给他当大马骑的舅舅,跟他还有表弟表妹一起偷吃零食的舅妈,爱和姥姥姥爷撒娇的妈妈,被训得抬不起头的爸爸…… 这个地方,是路远之生命中最浓墨重彩的一笔,但可惜的是,再怎么浓墨重彩,随着时间的流逝,绝大部分的颜色在慢慢褪去,好些事情甚至因为时间化成了再努力也回忆不起的空白。 时尉愣愣地看着路远之脸色的怀念和连他自己都没有发现的淡淡哀伤,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 “你看我干嘛?”路远之不是个一直沉浸在过去的孩子,他很早就知道自己的目标,一味的伤心并不能解决任何事情,所以有效的打击报复,用仇人的忏悔的和鲜血才是最能慰藉亡灵的方式。 路远之的目标从来就十分明确,所以连他自己都没有想到,自己在一瞬间回忆过去的时候,竟然还未带上一丝的哀伤犹豫。 “我在试着能不能从你的脸上看出你晚上会吃什么呀。”时尉若无其事地转移话题。 路远之不需要别人的同情和怜悯,他是个内心强大目标坚定的人,想做的事情,会做的事情就放在那里,无需任何人的施舍。 那样彻骨铭心的记忆,时尉也有过,所以他更加明白。 第65章 时尉准备带着路远之去吃饭,但一下又不知道哪里有什么好吃的,还是得请教路远之。 “……”路远之的脸上有一瞬间的空白,“时尉,你是来说相声的吗?” 时尉也有一点不好意思,但路远之的嘴,他是知道的,金牙齿玉舌头,娇贵的不行。 过去的日子里,时尉过得糙,能填饱肚子就不错了,现在也就只是加上一点营养均衡,想将个子再往上窜一窜,口味怎么样,他还真没怎么注意过。 这附近能有什么味道不错的馆子,他是真的一无所知。路远之刚帮了他怎么大的忙,于情于理,时尉都不好意思随便挑一家路远之不喜欢馆子。 “走吧,最附近就有一家味道不错的店,他们家的汤味道很好。” 路远之说的附近和时尉所理解的“附近”,时尉本来以为,附近的意思应该是路程时间不超过十分钟的,结果时尉跟着路远之走了半个多小时,路远之依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还没到吗?”时尉的眼里透出了疲惫。 路远之摸了摸鼻子,有些尴尬:“马上就到了。” 时尉侧头看了他一眼,眼里溢出笑意:“慢慢走,不急,我还想跟你多说说话呢。” “说什么话啊,黏黏糊糊的。”路远之耳根微红,撇过脸去故意不看时尉。 时尉心道,现在嫌我黏糊了,刚才说了一路聊了一路的时候怎么不嫌黏糊了? 两人之前没多少太深的交情,但两人都是高材生,肚子里有货,聊起天说起话来一点也不怕冷场。时尉摸爬滚打算是半个人精到他这个成都去,只要想和人打好关系聊好天,那就是很容易的事情。路远之虽然故意装冷装酷,但十几岁的小少年,哪里比得过时尉这样开小号跑新手区的臭不要脸呢? 时尉心里好笑,但面上不显,安安静静地陪着他走了一段时间。 “咳,那什么……”路远之声音有些干涩地低声道,“不好意思啊,其实那家店我也没去过,只是奶奶和我说过。我听着地址,应该就在附近的,没想到走起来这么远。” 时尉之前就发现了他们好像在绕圈,虽然绕得比较隐晦,但稍微注意一下,还是能发现的。时尉之前就有猜测,但没戳穿,让他比较没想到的是,路远之竟然会和他说这个。 时尉不能说多了解路远之,但也看出了一点,明明是那种死鸭子嘴硬的别扭性格,却意外的真诚。 “这有什么。”时尉不在意地说到,“正好给了我一个能和他谈心的机会。这还是我们认识以来,聊天聊得最多的时候吧。” 路远之迟疑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 “那我问你一个问题。”时尉停下脚步,路远之也跟着停了下来。 “你说,我们现在,算是朋友了吗?”时尉看着路远之,面上带着令人舒适的笑容,既不太亲热显得油腻又不会太过疏离显得客套。 路远之想了一下,乌溜溜的眼睛里没什么特别的情绪,就只有时尉的一个身影。 咚、咚、咚—— 时尉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太过不争气了,不就是问个“朋友”问题嘛,怎么就不争气了呢?还心脏扑通扑通跳着,跟个没出息的小鬼头似的。 路远之认真地盯着时尉看了一会儿,然后低下头迈着步子向前走去。 他不是一个会掩饰自己感情的人,爱就是爱,恨就是恨,在冷酷大哥的人设上纠结了一会儿后,路远之大大方方地转身,然后拍了拍时尉的肩膀:“以后在燕京这地方混,遇到事情了,报上我的名字,保准没人敢找你麻烦。” 时尉还在那里纠结是不是自己太热情了呢,结果一听这话,瞬间就笑喷了。 “笑什么笑什么!”路远之差点就跳起来了。 “笑我的分量太重啦,能让路哥为我保驾护航。” 路远之出乎时尉意料的好哄,嘟囔着就将时尉“不敬”的事情轻轻揭过去了。 路远之对时尉来说,快成一个执念了,但执念之所以叫做执念,就因为这执念全是自己臆想出来的。上辈子他和路远之什么都不熟悉,几乎的一切都是他自己主观判断出来的。而重来一次,时尉发现了,真正的、现实的路远之和他脑中化为执念的那个小可怜一点都不一样。 时尉笑意更深了一些,正好瞧着前面有老大爷挑着担在卖白菜,时尉突然说:“远之,晚上我来做菜吧,那馆子不去了。” 路远之用怀疑的眼神看着他:“你还会做菜吗?” “当然!”时尉十分自信。 时尉出院后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后厨小工,老板是个好心人,见他可怜就收下了,工资虽然不高,但包吃包住。他下半身没了用处,好胳膊和手还是好好的,只要把东西放低一些,厨房里的那些工作也就那么一回事,只要认真就都能胜任。他当了两年的切菜工,又当了三年的掌勺,厨艺不说多好,但起码饿不死自己。 刀工需要练的是肌肉的本能,他没那本能也就没那刀工,不过做家常菜嘛,能把菜切开就好,要那么好的刀工也没用。 时尉和路远之一人抱了白菜,一人提了豆腐粉丝,回去的时候不用绕,直接选了直线,没十分钟就到了。 小洋楼很干净,但该有的东西都有。打扫做法的阿姨每次过来的时候都顺便给路远之做点东西吃,所以锅碗瓢盆都是干净的,直接就能用。 “就这么点东西,我们煮什么呢?”路远之是完全不会煮饭的那类人,靠在连洗菜都要时尉教。时尉嫌浪费时间,就干脆让他在一边看着就好了。 “听过一句话没?”时尉迅速地将豆腐切块,下了锅后又开始洗菜切菜,一边切一边和路远之说话,“今天时间不早了,咱们弄个快一点的菜,你平时吃肉都吃腻了吧,咱们晚上就是豆腐白菜。” “你做保平安啊。”路远之从小在燕京长大,他对燕京可比时尉这个只在燕京上过几年学打过几年工的半吊子熟悉多了。 “怎么突然想起做这个了?”锅里的豆腐在滚水中翻滚,随着源源不断出现又破裂的泡泡沉沉浮浮,氤氲出一大片恼人的热气。 时尉半真半假地说道:“来的第一天,我就瞧着有人在院子里煮了,不过保平安这道菜在饭馆里卖得贵,吃一碗这都能买一斤肉了,不划算!” 白菜豆腐这道菜,燕京大大小小的饭馆里都有,不仅饭馆里有,家家户户也常做这道菜,再家常不过了。 刚才在外面的时候,时尉就看见了,胡同里的院子家家挤在一起过日子,氤氲出来的白菜豆腐香连成了一大片,路远之的眼睛十次有三次都是盯着人家的锅出神的。 路远之没再说话,只是靠着门框,看着时尉将白菜切成四四方方的小片片,然后将粉丝塞进锅里。 “喜欢吃软一点的白菜还是吃脆一点的白菜?”时尉扭头,喊了两声,路远之才回过神。 “要脆一点的。”路远之回道。 豆腐要越煮才越好吃,粉丝没有提前泡,也需要煮久一些,于是时尉就没再管咕咚咕的锅子,而是到了两杯子的热水放到桌子上。 “怎么也不在家里背一点冷水?这么大热的天和热水等着多着急啊!”其实别说冷水了,小洋楼里连热水都没有,还是时尉刚刚现烧的。 这时候的人不常备凉白开,也不等热水变凉,渴了基本上就是舀了井水或是水缸里的水就猛灌。 时尉的脑袋刚清醒的那几个月,也是花了点力气才让时家一家子将这不好的习惯改过了的。 “没有凉水,渴了吗?有冰可乐喝吗?”路远之虽然是在问,但手已经伸进了冰箱,熟门熟路地拿出了两瓶冰镇的可口可乐。 时尉真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应该说,真不愧是时大土豪吗? 可口可乐这东西在后世随处可见,但在这会儿还属于十成十的奢侈品,有钱都不一定能买到的那种。 2019年的可口可乐多少钱来着?不是两块半就是两块七吧,属于人人都喝得起的饮料,大街小巷随处可见。但现在的一瓶可口可乐呢?一瓶两块。够买两斤肉了。 现在的可口可乐很贵,但在华国的市场不小,起码之前还因为可口可乐卖得太火爆,上头那边还下了指令,不让可口可乐在华国卖了。双方还因为到底能不能卖要怎么卖扯了好一阵子的皮。 “你也别喝,这东西是冰的,对你胃不好。”时尉看着路远之熟练地拿出可乐、拧开瓶盖,然后准备开灌,立刻就皱起了眉头伸手拿住了那瓶子。 时尉用得劲儿很巧,路远之没有什么防备,在还未反应来时,手里的瓶子就不见了。 “嗯?” “你的胃不行,不准喝。”时尉一边说着,一边两口将已经开了盖的可乐给咕咚了,然后顺利地打出了一场又响又长的嗝。 第66章 时尉是个从二十岁就每天勾起红枣茶的养生达人,但养生归养生,可乐他也是爱喝的,或者说,他爱和有气泡喝下去能打出长长长的嗝的汽水儿! 咕咚咕咚地闷上一瓶,一个又长又响的嗝从胃里经过喉咙冲出来,冲力十足,好像能把整个人身体里多余的废气一起给排出来似的。 虽然时尉知道这只是心理作用,只是因为自己在催眠着自己,但并不妨碍时尉喜欢偶尔来上一瓶可乐。 “喝可乐不要紧,但不能和冰的。这两瓶我就没收了。”时尉在路远之的额头上弹了一下算是警告,然后也不给正懵的路远之反应过来,推着他去摆碗筷。 “粉丝也快煮好了,我把白菜一加就能吃了,你的动作也快一些,天都要黑啦。” 路远之的表情颇有些一言难尽不忍直视,低声嘟囔了一句幼稚才恨恨地拿碗拿筷子。 时尉勤快归勤快,但他不乐意平白给自己找太多事情干,晚上两人都吃白菜豆腐,没有其他菜了,正好就着锅吃,不需要再多洗一个大碗。 “过来。”路远之拿碗拿筷,自然还得在厨房晃悠着,时尉只需要长臂一勾,就能把路远之给勾过来了。 “尝尝咸淡,需不需要再放点盐。”时尉将大勺子放到路远之的嘴边,能塞下他一个大拳头的勺子,里面就只有浅浅的一丢丢汤,都用不着吹,一下就变温了。 “差不多了,就这样吧。”汤只有一点,但是很鲜,鲜得路远之舌头都有些麻。 “那就成了,开吃吧!”时尉放开路远之,一手锅一手抹布地就走了。 路远之看着时尉的背影,抿了抿唇,神情有些飘忽,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时尉知道路远之挑食的毛病,所以一开始就只给他盛了几块豆腐,几片菜叶子,满满一大碗,几乎全是汤。 白嫩嫩的豆腐被切成小正方形,外表依然光滑,但因为久煮,内里已经是空洞绵软了,咬开一半能看见截面密密麻麻的小孔,满满地吸收了饱含白菜香甜的汤汁。 粉丝被煮得很软,但离煮化还差了一点,细细的粉丝软软嫩嫩的,几乎都不用牙齿,舌头一抿就断开了。白菜煮的时间不长,但白菜叶已经很软了,盐和些许白胡椒粉的滋味渗进了薄叶片之中,给人的滋味很美好。 白菜梗还未软,带着了脆,内部的堡垒还未被全部攻打下来,一口咬着还能咬出本身香甜的汁水,独属于白色的汁水。 这菜只放了很少的一点油,连调味料都是单调且寡淡的,但豆腐、粉丝和白菜再自然不过的香气混杂在一起,将简单的滋味调出了更富有生活意味的甘甜。 “你说奇怪不奇怪,这一大锅糖里面,明明没有加哪怕一粒糖,吃起来也是咸的,怎么等吃完后嘴里却是甜的呢?” “大概是因为……生活就是甜的吧……” 时尉愣了一下,抬头看着路远之,路远之有些不自在地笑了一下:“你看我干什么?” “没什么。”时尉老老实实地说,“就感觉这话不太像是你讲出来的。” “确实不是我讲的。”路远之拿着勺子给自己又舀了一碗,语气十分平静,“这话是我姥姥说的。” 时尉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路远之的姥姥,或者说,路远之姥爷一家的死,就是路远之心里永远不过去的一道坎。 “怎么突然不说话了?”时尉因为这句话有些拘束,但路远之却面色如常。 “我只是在想,你姥姥应该会是一个很有哲理很会生活的人吧。” “哈哈哈哈哈——”路远之一听时尉这话就笑了,差点把碗筷都给掀了,“我姥姥要是听见了,一定得意死了!你还是第一个这么说她的呢!” “为什么啊?” “我奶奶以前可是个土匪,大字不识一个,最厉害的就是扛着枪给我们找回场子,要是听你这么说,她肯定得夸你有眼光!” 时尉调查过路远之的背景,知道一些他爷爷奶奶那一辈的事情,但对他姥姥姥爷的事情,就不怎么清楚了。 “那你姥姥也挺厉害的。”时尉面不改色的说道,“能说出这句话,见识阅历一定不得了。” “拿到也是!”路远之夹了一大口粉丝,美滋滋地说,“哎呀,你这话要是早十来年说就好了,我姥姥肯定高兴得要多吃两碗饭。” 时尉看着一点阴霾也没有的路远之,心下轻轻松了一口气。路远之,远比他想象得要坚强。他也曾是接二连三失去至亲的倒霉孩子,知道走出来是有多困难。家破人亡的很多年后,任何与“家人”有关的词汇或是情景,都能让他觉得痛彻心扉。 “时尉,我看天都要黑了,要不晚上你就在这里住吧,我家的空房间还挺多的。”两人一边聊一边吃,不知不觉锅就空了,不知不觉天也黑了。 “不了。”时尉站起来准备收拾桌子,“晚上我得去守着本子,你也早点睡吧。” “那你快去吧,东西我来收拾就好。” 时尉没再说话,只是将手里的速度加快了几分。 就路远之这个四肢不勤五谷不分的身体,别收拾收拾着将自己收拾到锅里去了。 做家务洗碗这些事情时尉是做惯了的,总共就两个碗两双筷子一个锅,没洗两下就好了。 “好了,晚上早点睡吧。明天见!” “明天见!” 路远之看着时尉的身影渐渐消失在黑暗中,摸了摸肚子,唔……有些撑。 不过不难受。 时尉一直都是一个雷厉风行的男人,钱到位了之后,他立刻就开始着手准备买纸事宜了。 因为本钱远远超出了他之前的预期,身影手上的人脉有些不够用了。 私人的造纸厂私人越来越多了,但无一例外全是规模小的造纸厂,根本吃不下二十万的订单。 而大纸厂全是国营的。 国营的厂子效益虽然不是特别好,但现在还远达不到要破产的那程度,国营纸厂的腰杆子还是很硬的! 硬,那就意味着像时尉这样的小人物根本说不上话。 时尉认识三个小国营厂的高层,都是主任副主任这样的人,以前没什么来往,但吃过饭认了一个脸熟。 他本想借着几个主任搭线和大纸厂扯上关系,但运气来了怎么都挡不住,和李主任吃饭的时候,听到了一个对他来说十分有利的消息。 “五万块啊,那确实是个大单子。”冯主任喝得醉醺醺的,比眼睛还大的眼袋好似又大了几分,看向时尉的眼睛都是浑浊不堪的,也不知道到底能不能看清人影。 “是的呀,冯主任,您也知道,我不是燕京土生土长的人,对燕京这里也不太熟悉,老板给了我任务,可我什么也不懂啊,只能是来麻烦您了。您在厂里的名气响当当的,我还指望着您帮我批了五万的纸呢!” 造纸厂处于商品生产链的下游,虽然因为处于下游利润不多,但需求量是很多的,不管是文具厂还是印刷厂又或是其他的厂子,很多都需要用到纸,所以纸厂的空余量并不多。小纸厂就更不用说了,国营的小纸厂工人福利比不大纸厂,做事难免散漫,只要照着任务来,卡着点完成就好了。 私人的小纸厂就更不用说了,都是自负盈亏,纸要是生产多了,卖不出去就是砸到自个儿的手里的,所以都是只有下了订单才开始刚工给做的。 时尉有钱,他本可以拿着钱直接去下单,但他可不敢相信现在的厂子信誉。能在这时候把厂子做起来的,没两把刷子没几个背景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在这种供不应求的卖方市场下,生产商的地位是很牛气的,只要生产出来了,多的是人抢着要,这跟后世的厂家让利哭着喊着让人买完全不一样。 哪怕时尉把单子全款都给了厂长,但只要厂长反悔,任你再有理也没用,除非有背景,不然连那钱都别想拿回来! 造纸是需要时间的,时尉可不敢肯定在纸价上涨前,厂子能从零到万地把纸全给他生产好。 如果在成交前,纸的价格上涨了,厂家那边好一些的狮子大开口要求加钱,更坏一些的,就只能是全当钱丢了。 时尉全部的身价都还没一万呢,可不敢那这钱去堵那薛定谔的人性。 “要我说呐,你这么大的单子嗝——也不是嗝——不能做,只不过嘛,你得有一点诚意一点保证嘛……” 冯主任喝得大醉,嘟嘟囔囔地就让时尉答应了一个“条件”。 “八万!你就再多买一点,成就成,不成,那我也没法子了!”冯主任喝得大舌头吐字都含糊了,可该做的“国营主任”姿态一点都没少。 “这……”时尉犹犹豫豫,做出一副心动但又“做不了主”的模样,将冯主任看得心急。 时尉才略显犹豫,冯主任就立刻说道:“你放心!我老冯什么人你不晓得吗?那一批绝对是好货,也就是看你小子心诚,我才做主先给你插个队,要换个人,谁还给你这样的好事情!” “那、那行吧。”时尉的眼里闪过挣扎,在冯主任半是敲打半死怂恿的语气下答应了下来。 “说好了,这批货,你明天就得去取!” 见时尉点头,冯主任立刻又举起了酒杯:“成成成,好孩子,来,再喝一个!”冯主任还是醉醺醺的模样,但暗地里却狠狠地松了一口气。 第67章 时尉也很是松了一口气,两个心怀鬼胎的人各自达成了目的。 从饭馆出来以后,时尉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气,给自己灌了两口水漱漱口。 今天也算是运气好,本来是想接着小厂子主任的线搭上大纸厂,结果就从另外两个主任那听来了和冯主任有关的内幕消息,左一下为难,右一下野心的模样让冯主任放松了警惕,高高兴兴地就把烂摊子丢给了时尉去解决。 冯主任是典型的人老成毒,还是五毒俱全的那种,在国营厂子是老资格老主任了,心是又野又大。仗着资历和关系,是连厂长和工会都不放在眼里的狠人,他横冲直撞的野惯了,收了人家的好处费,没拿定金就给人做了单子,十万的货做好了堆在那里,却没有人来拿了。 不收钱就给做这事是冯主任下令的,十万的单子对他们厂来说不是一个小单子,这货要是积在那里到了时间拉不走,那厂长和工会那里就要借着这个机会让他下台了。 冯主任今年五十三,眼瞧着就能退休了,是怎么也不肯就这样的晚年的好日子给丢下的,只能是采取一拖再拖的战术将这件事情隐瞒下去,自己再另外找接手的人。 十万块钱的纸可不是什么一篮子就能提走的东西,纸嘛,这东西市场是大,但是各个厂子见的市场大,他们做的又不是卫生纸,总不能还将纸切了当成厕纸卖去!所以纸的市场大归大,但客户量是很有限的。 纸厂的几个高层正想抓他的把柄给他狠狠一击呢,冯主任不敢去找相熟的工厂让他们接下这单,但又急于脱手,一下就犯了难。 好在时尉出现了。 时尉是个很谨慎的人,他对现成的纸很着急,但再着急也不会表现出来。 一个商人,不把自己的目的放在明面上才只是到了合格线。 时尉现在和他们接触的身份只是兼职的打工大学生,名头吗,自然是借着路振宁旗号来用用,涨价前临时大批收购,现在厂长们主任们不知道,等涨价之后,心疼着少了一大笔钱的同时,难免有马后炮的智慧,推脱之间将责任全部归结到其他人身上。 时尉以后没做纸业,以后也没什么可能做纸业,一瞧就是只想捞一笔,炮火自然就要扔到他头上了。 本来他还在犹豫要怎么让自己的跑腿兼职看起来像一点,路远之就直接让他打着路振宁的旗号去干了。 顶着路振宁的旗号做事很方便,不用担心惹上不好的名声,反正又路振宁背锅。不怕坏名声,更不怕有人去找路振宁求证把这件事戳穿了。路振宁再垃圾,但好歹也是路老爷子的儿子,纸厂这样的小厂子,没那个胆量去找路振宁求证的,也没那个胆子去质问。 至于他们信不信时尉的靠山是路振宁…… 那这个就再简单不过了。 路远之和路振宁不对付,写作父子读作仇人,可那是他们家的家务事,外人并不知道呀。时尉一说燕大学生,和路远之一个宿舍。其他的不用多说,都是在面上混的老狐狸,什么都能给脑补出来。 燕大的学生听着是牛气,但也得分人,对平头老百姓来说,出了燕大的高材生就是一次鲤鱼跃龙门的大好事,但在路家,在路家最有钱的路远之面前又算得了什么。心甘情愿想给路远之做小弟帮忙跑腿人可多了去了。 时尉虽然什么也没说,但有了几个关键词,老狐狸们的脑补比他说了更丰富更有逻辑性。 “尉啊,你怎么一身酒气的回来啦?”徐施湾担心的大嗓门让时尉浆糊似的脑子稍稍清醒了一些。 “跟人喝酒去了呗。”时尉打了个哈欠,迷迷瞪瞪地爬上床被子随意地一轱辘就准备睡了。 他前世的身体不行,别人劝酒也会悠着一点,今生的身体健全,在酒桌上,那可不得拼了命地灌他!时尉转移话题的技术还成,借着恭维三次能推掉两次,但次次都不喝也是不行的,干了一瓶白酒,才初次喝酒的身体直接被酒精干趴下了,他出来的第一时间就是找个偏僻的地方抠着嗓子吐了一回。 “尉啊,不是我说,你有时候也别太拼了,身体是自个儿……”徐施湾的话还没说完,就发现时尉已经睡过去了。 “哎,酒是个好东西,但也不是个好东西,这东西喝多了肝啊胃啊的都不成了。”徐施湾小声念叨着站起来,踩着爬梯上轻手轻脚地将被子给时尉盖好。 近些天的温度变来变去,一会儿冷一会儿热,尤其是傍晚,可能上一小时还是闷热得让人发疯,下一个小时就要起疙瘩了。 要是时尉没睡着,听着徐施湾的数落,一定要在心里冷笑三声,酒不好?你还知道酒不好啊!宿舍六人,徐施湾的肝是最差的,不到四十就有了酒精肝,哪里来的呢?还不是一次一次地拉赞助陪人喝酒喝出来的。 华国的谈生意方式就这样,想要谈生意很简单,来桌菜,上点酒就齐活了,但想要谈好,那就灌吧,灌死一个算一个,灌得越多,谈得越好。 时尉一觉睡到晚上八九点才醒,瞧着外面黑乎乎的,透过玻璃只能瞧见自己。 “醒啦。” 时尉坐着捂头发呆,突然听见路远之语气不好地开口。 “嗯,醒了。”虽然只睡了两三个小时舒服多了。 “喝死你算了!”路远之冷冰冰地开口,“说吧,今天喝了多少的酒?” 路远之的脸冷话也冷,但时尉知道他是在将自己别扭的关心隐藏在冷冰冰的言语之中。 “不多,就一点。”时尉一边起身一边十分自然地说,“我就好奇尝了一下,结果没成想没喝过酒的身体这么不经用,喝几口就醉了。倒是那主任,眼瞅着就把四五瓶的白酒给干了。闻见我身上这味儿没有?全是他的,臭死了!” 时尉的表情自然,也没什么又吐又闹得醉鬼模样,可信度还是很高的。路远之听他这么一说,脸色放缓了很多,他是个任性性子,平时倒也有人劝酒,但他谁的面子也不给,也无需给谁面子,所以对酒桌劝酒一类的事情,还是知道得比较少的。 宿舍里的人都在看书,时尉下了床,发现自己的饭盒是沉的,打开一看是一盒还带着一点温度的小米粥。 黄达先对着时尉挤挤眼,又对着路远之挤挤眼,作怪似的挤了好一阵,才低下头看起书来。 时尉偷偷笑了一下,吐完了肚子空空如也饿得难受,呼噜噜一口就把大半盒的粥都给灌下去了。 路远之拿着书,瞧着是没把一点注意力放在书以外的地方,但是等时尉把粥一喝碗,路远之的声音就响起来了:“我爷爷说有几个大纸厂接错了几个单子,仓库压力很大,你要不要去找他们,顺道帮他们解决一下问题。” 时尉一听就笑了,小纸厂确实是有仓库库存压力的,但在现在的市场条件下,大纸厂只会是越生产越赚钱,路远之这话一听就是想帮着时尉把货源问题给解决了。 时尉知道这是路远之的好意,但他已经接受了二十万的资助,要是连其他的这样也全部靠路远之,那他也太没用,除了躺赢没其他用处。 虽然路远之不会因为这个就瞧不起他或是将他当成舔狗,但时尉自己这个关过不去。 “那还真的有些可惜了,远之要不你和你爷爷再凑凑本金做个生意吧,我们那二十万,快被我给嚯嚯没了。”时尉说的虽然还只是瞎话,但很快就要变成真的了。 冯主任那有十万块的空缺,时尉现在被强买强卖地认领了八万,但这只是他欲擒故纵的法子,再借着别人的手逼一逼冯主任,冯主任就能逼着时尉将十万的空缺全认了。 纸厂那边的高层不可能不知道这单子的真实情况,现在装作不知道,想来也是为了把冯主任往绝路上逼,为了拉下冯主任,一定不会让冯主任把单子转出去。 时尉需要纸,他们有纸。高层有高层的傲气和清高,一直逼他不买应该不可能,毕竟他还扯着路振宁的大旗,那……只要让路远之买其他的纸,让他把钱花光,没钱再买冯主任砸在手里的单子,可不就成了嘛! “嗯。”路远之没在说其他的什么,只是盖上书准备睡觉了。 两只小狗还太小,顿顿食物都不好落下,所以一直都是放在宿舍养着,时尉洗漱完准备上床的时候,充当狗窝的箱子突然就翻了,两只小狗头就撕咬着从箱子里滚了出来。 “你们两只,怎么回事呢?”时尉下去将纸箱放正了,提着小狗脖子后面两块又软又嫰的肉给他们放回去了。 身体还是软绵绵的小狗不甘心都挣扎了起来,小狗奶声奶气的哼哼唧唧声响个不停。 “怎么了?是饿了吗?”两只小狗的人缘还不错,毕竟是在眼皮子底下一点点养活起来的。 “不,我单纯就觉得他们是吃饱了闹得慌。” 第68章 两只小狗被揪住了命运的后颈肉,扑腾着软绵绵没力气又没利刃不能进行攻击的爪子,叫唤着“嘤嘤嘤”的野兽咆哮,自认霸道吓人的吼叫声并不能吓退时尉大魔王,反而将寝室里的人给逗笑了。 “小家伙精神头还挺好的。”徐施湾离得最近,听他俩嚎得响亮,便伸手戳了戳小狗软绵绵的肚子,“叫啊叫啊再叫啊,再叫就把你们俩都吃了!” 小狗崽子不知道吃了什么意思,这些天好吃好喝的养着,有小米粥,还有时尉偷偷的羊奶粉加餐,小身子肉嘟嘟地就膨胀了,张着小嘴就对着徐施湾嚎。 “别嚎了别嚎了小祖宗!”徐施湾见狗崽子嚎得越来越响亮,顿时就有些着急了,恨不得把两只小崽子的嘴全堵上,“再嚎把宿管招来,我们可保不了你了啊!” “嗷嗷嗷~~~” 时尉在他俩肉嘟嘟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小声教训道:“不许嚎了,现在乖乖去尿尿,然后睡觉觉。” 时尉不是一个多爱干净的人,但也烦没地是屎是尿的恶心场景,更别说小猫小狗个头小,万一拉在床边柜子地下的角落里,那就真的是末日来临了。找不到目标却一直有味道,引来苍蝇,滋生细菌,想想就觉得令人绝望。 虽然两只小狗虽然小,时尉也开始训练他们自己上厕所了。 又是一番折腾,虽然这会儿刷牙洗脸再睡觉颇有些“自找麻烦”、“脱裤子放屁”的嫌疑,但时尉还是洗漱了一番之后才上床。 不管是狗还是人,幼年时期总是需要大量的睡眠时间的,等时尉爬着梯子准备上床的时候,就看到床底下放着的箱子里,两只肉嘟嘟的灰色小狗已经依偎在一起睡着了。 时尉忍不住地笑了起来,伸着脚过去用大拇指在小狗柔软的身体上戳了戳。 燕大算是比较大方的,六人宿舍里有两盏灯,十一点才准时熄灯,所以大伙一般都是十一点钟以后才准备要睡觉的,拿着手电筒熬夜学习到一两点再到六点准时起床的也不在少数。 时尉的身体还是年轻力壮的少年人,但灵魂上几十年的作息习惯并不好改,一到十点钟,他的眼皮就撑不住了。 趁着还没到十点,时尉将笔记本拿出来,在已经写了大半夜的成本单子上又添了今天请客吃饭的价格。 时尉做事很有条理,他上辈子算是半个班科出身,身上的匠气重,但更有一套从底层打拼出来的格式化经验。 比起宏观的预测和调控,他更喜欢每一项都条理清晰得记录线。他的记录,一定是xxxx年xx月xx日xx:xx,扣得很准。 这样的记账方式对小作坊小成本的生意来说,是最能发现问题最能控制成本的。 “哈~~~”时尉记完账,本来想再多背两页课本的,但是生物钟这种东西着实有些吓人,书本才拿出来一小会儿,时尉已经开始打哈欠泛泪花,眼皮沉重想要睡觉了。 “时尉,想好要给两只小狗起什么名字了吗?” 快要进入梦乡前,时尉迷迷糊糊地好像听到有人在耳边这么问自己。 他疑惑地抬起头想要看看是谁,然后就看到了朦胧的一张脸,白嫩嫩的,很好看的一张脸。可能是因为困倦的泪花将他的视线微微模糊了,也可能是因为沉重的眼皮随时都有可能坠落下来,所以他眼中的那张脸,似乎在放着光,眉眼温柔,眼含期待。 真好看啊…… 时尉心想着,嘴里也不知道嘟囔了什么,没过两下就支撑不住沉沉地睡过去了。 时尉没把这当一回事儿,还以为这是自己梦中的内容。而且具体什么场景以及记不清了,只觉得当时那种感觉非常非常的好,暖黄的灯光半明半暗,漂亮的面孔柔和又专注,眼里泛着水光,微白的唇瓣一张一合也不知道再说些什么。 不过比较可惜,那人的脸,时尉记不起来了,只记得是一张非常漂亮让人惊艳的脸。 喝了那么酒,时尉没一点影响是不可能的,昏昏沉沉地爬起来,就见路远之快收拾完了。 “远之,你等我两分钟,我马上好!”一三五是时尉要出去锻炼身体的日子,路远之则是一周七天雷打不动地锻炼,以前路远之刻意跟他们保持距离,时尉就没有怎么跟着一起,但最近这不是身份变换了嘛,是朋友,早上就一起锻炼。 糙汉子收拾起来很快,时尉套上衣服,两分钟的时间就花在刷牙上了,刷完牙脸随便扑一把水,这样就把自己收拾到了。 “你的气息太不稳了,这样跑起来很难受,再慢一点,再慢一点……呼吸的频率一定要配合着脚,你看你……” 路远之在军队里跟着练过几年,他爷爷又是军人出身,对科学训练这方面还是很有一点研究的。 “呼——呼——呼——” 两人跑完步回来,虽然是路程相同,但路远之明显瞧着就要比时尉“稳”得多,不管是从气息上来看,还是从脚步来看。 “墩墩,嘟嘟,起床吃饭了!”宿舍里已经没人了,徐施湾几个都是学习达人,大伙虽然都是五六点一块儿起,但干的事情很不一样。 “墩墩?嘟嘟?”时尉不解地看着路远之,但很快就反应过来了,宿舍里没其他人,除了他俩,就只有两只狗了。 还怪有童心的,给狗起了名字。 在后世,狗作为宠物狗虽然有各种千奇百怪的名字,还有把他们当成是儿子闺女养的,但在这个连温饱都难以解决的年代,宠物不仅少见,而且也没什么太好的待遇,能给口饭吃让他饿不死就已经不错了! 时尉没经历过把猫猫狗狗当宠物养的经历,但见过的也不少,不过放在这个时候,就比较少见了。 而且对象还是路远之。 怎么看,路远之都不是那种猫奴狗奴的人啊。 时尉心想着,就看着路远之揪了揪俩小狗崽子的短尾巴将他们喊起来。 好吧,是他的感觉错了。 时尉瞧着路远之柔和下三个度的脸色,颇有些发现新大陆的样子。 这样说起来的话……时尉算是知道小狗们怎么会像吹气球似的胖了起来了。 时尉虽然偶尔会给两只狗崽子喂羊奶,但也就一个星期一到两次的频率,平时的一日三餐都是小米粥,小米粥有营养,但和奶比起来还是要差一些的,尤其是这个阶段的小狗,主要需要的,就是奶。 他说呢,怎么偶尔在逗小狗的时候,能在箱子里发现几滴白色的痕迹,原先还以为是他不小心弄落下的,现在想来,应该就是路远之背着他们给小狗加餐吧。 “那只是墩墩那只是嘟嘟啊?”时尉没去问路远之为什么要给俩小狗起这么幼稚的名字,只是用着上了和小孩子搭话技巧,微笑着温柔又耐心。 “我怎么知道那只是墩墩那只是嘟嘟,你在取名字的时候都没想好的吗?”路远之理所当然地说道。 “我……我取的?”时尉都懵了,搜寻了一下脑海中的记忆,并没有给小狗取名的片段啊? “不然呢?”路远之留下一句淡淡的反问,用托塔李天王托塔的姿势托着俩小狗走了。 时尉在心里默默收回那句名字幼稚的话,亡羊补牢似的补上一句:“嗯,这个名字很贴切,也很有寓意,俩小崽子被我带回来的时候瘦骨嶙峋得只剩了一张皮,能长到现在也真是命大,胖墩墩肥嘟嘟既是对他们现在的形象概括,也是对他们未来能够平安长大吃穿不愁的美好祝愿!” “行了,你可别耍宝了!”路远之脸上的面具都要裂了。 两人随意冲了个澡,洗去一身的汗臭味,拿好书就去上课了。 时尉上完课,又出去跑业务去了。 冯主任那边的单子基本已经确定了,接下来,就是看冯主任的对家要怎么出招了。 时尉提着一些点心水果去了冯主任家晃悠了一圈,冯主任酒醒后对有人能够接手单子表示十分高兴,但又觉得无比后悔,后悔没能把十万的单子一起丢出去。 冯主任正在家可惜着呢,时尉这个“单纯小伙儿”就乖乖自己送上门了。 时尉的来意很简单,他是削单子。 冯主任还可能他没能把十万单子全接走呢,怎么可能还会让他把单子削减了,又是威胁又是许诺回扣优惠的,双方来回打了好几次机关才最后把单子和价格确定下来。 “运输的话,我们厂子这边有运输车,我帮你说说,让他们私底下把你这单给接了,保准价格比市面上的地,而且工人们都是熟门熟路的,保准把纸稳稳妥妥地送进你们的仓库了。” “冯主任,那我们可说好了,这纸,我是担着风险扛下来的,重量上,你可千万千万不能有失误啊。” 重量抽成,也是纸厂这边惯用的小手段了,一般都是纸厂这边你抽几张我抽几张地给抽少了,每人就几张,放在按吨算的纸堆里算不了什么,但抽的人多了,没一吨少个几百张,那几十吨可就是上千上万张了,生生能给少掉好几百。 第69章 时尉在午饭前从冯主任家出来了,刚准备找个地方吃午饭,一个没见过但长得很有亲和力的中年妇女就过来了。 “同学,是在找餐馆吗?这里比较偏,很难找到的。看你的样子应该还是个学生吧,这边餐馆又少又贵,要不你去大娘家里吃吧。” “这这这多不好意思啊……”时尉推辞了几句,但没推辞过好心热情的大娘,两人一路走一路聊地回了好心大娘的家里。 “看你的样子,应该不是燕京的人吧?这么小就出来一个人上学,挺不容易的吧?” 时尉保持着笑容,笑容中带着三分忐忑五分害羞还有两分骄傲,将一个青涩刚接触社会的大学生演得入木三分。 热心大娘的脸上也挂着笑,但笑容里三分是冷漠两分是不耐,可能因为对方是初出茅庐的小屁孩,大娘的演技十分敷衍,也就只能骗骗小菜鸟。 时尉心知肚明,也差不多知道对方是谁派来的。他今天之所以到这个家属院来找冯主任,不就是想给其他人机会吗? 时尉心里跟明镜似的,但在高厂长进行自我介绍时还得装作一副惊讶的表情。 “小兄弟啊,你是来找冯主任买纸的?”高厂长有些微胖,但还处于正常体重的范围之内,不像冯主任,一米七不到的个头瞧着远大于一百七十斤 时尉带上了一些警惕,但毕竟是菜鸟,三两下地就被高厂长把话套得差不多了。 “小兄弟,反正你都是要纸,那要不要考虑一下我们这里呢?”高厂长带着和蔼的微笑,给人一种亲和力。 “可是……我都答应冯主任了……”时尉装出犹豫的模样。 “这些都是可以再商量得嘛。”高厂长说道,“小兄弟,你跟我透个地,你们大老板要的纸,是能有多少?” 时尉一愣,没想到高厂长会说这个话题。 “是这样的,今年厂子的生意不好做,厂子的效益越来越疲软了,我身为厂子,自然要为厂子找找门路,多卖纸,那自然就多能给工人们多发福利了。” 时尉之前以为,冯主任收好处插订单是被厂长盯上,是因为贪污是因为权利斗争,合着并不全因为这个啊…… 高厂长有野心,缺门路,冯主任干着事情已经干了不少了,高厂长眼馋归眼馋,但冯主任不带他干这事儿,他再眼馋,也只能是小打小闹地接一点小单子,一笔单子不会超过一万的那种。 所以他在知道了冯主任准备把之前留下的烂摊子要强塞给别人以后,立刻就激动了。 十万块的单子已经不是一个小单子,他们的仓库多余库存还没这么多呢! 他已经受够了一年涨不了几块的死工资,受够了得攒一两年才能狠狠心买上一个大家电,更让他难受的,是周围有那么多的人职位比他低,日子过得却比他滋润太多。 多不公平啊! “……”时尉简直无奈了,他看了看着一式两厅有空调有电视还有冰箱的套房,一种无力感从心底涌了上来。 但很快,时尉就调整好了心态。贫穷并不是不能改变的,他还有一双手,有那些爱他的人,只要努力,总有一天能致富的。 “高厂长,您诚心说了,那我也诚心讲了,您也知道,我们大老板标准的市场是海外,外国人嘛,难免对产品会苛刻一点。” “应该的应该的。”之前高厂长的态度中明显就带着三分高傲两分不屑,但当时尉拿出挡箭牌举出“出口”这个大牌子的时候,高厂长的态度立刻就变了。转变得虽然微妙,但时尉听出来了。 “我们大老板对纸这方面还是挺重视的,我也很希望为大老板办好事,顺便也能替高厂长解决一些问题,但在价格上,我并没有太大的优势。冯主任那边……” “这样的,我们这批货,是在工人闲暇之余充分调动了积极性后做出来的,因为这个才刚准备为厂子创收,所以价格还是犹豫之中,这样吧,同样的价格,我们一吨给便宜两百!” 时尉有点咂舌了,一吨便宜两百,这算是不小的让不了,冯主任那里,是因为怕把货砸在手里怕被人揭发,所以给便宜了一百五,高厂长这边没什么压力没什么利润,能做出这么大的让步,大概也是为了能搭上“出口赚外汇”这条路子吧。 可惜了。 他的这次买纸之行,可没打算发展成长期活动,更没打算真的给路振宁打工,高厂长想要开拓的路子,大概是成不了了。 不过成得了成不了,时尉是不在乎的,他只在乎,自己这次能不能拿到纸。 高厂长拿出了诚意,接下来就很好谈了,时尉付了定金,高厂长立马就赶去加班准备将这批货发出去了。 仓库是时尉早就租好了的,因为位置不算偏,所以价格有点高,但是为了安全,价格高点就高一点吧,比起有可能会引来的偷窃损失,再高一倍的租金时尉都会出。 纸这种东西很少有人偷,因为卖不出价钱重量还重,运输就是一笔不小的钱了,又沉又不好出手。但大偷少,就不代表小偷没有。 少少的偷一点,跑去卖给收破烂的换一些糖吃,还是有很多小孩会这么干的。 尤其纸这些东西属于易燃物品,要是不小心烧了,可就什么都没有了。 二十万的东西在里面,时尉再怎么小心都不为过。 “达先,你认识的人多,帮我问问有人要做兼职的没,看仓库,排班来,一天一块钱。”说道找人,时尉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们室友了。 “时尉,你上哪找的这么好的工作?”黄达先惊喜地瞪大了双眼。 都说省钱要开源节流,但他们没有路子,想要开源可比节流难得多得多,导游兼职的活计不错,但他们的英语口语不行,交际推销也不怎么样,每个星期的进账虽然在增加,但增加的无比缓慢。 “你先别高兴得太早,别以为看仓库特别简单,要巡逻要检查,换班前还要清点东西的。不是一天到晚杵在那里什么事情也不用干的好事情。”时尉先给他打了个预防针。 “放心吧,我都能给干得好好的。”黄达先就差拍着胸脯打包票了。 “那成,我把咱们宿舍的课表排了一下,你再找四个能把时间错开的同学,晚上就要人,明天给结钱。” “行!包我身上了,保准给你照料得好好的!”黄达先干劲儿十足。 仓库面积很大,但堆满了纸,一摞摞纸上面裹着画着编号的牛皮纸旁边插着木头画着线。 时尉临时给买了两张简陋的小木床,一个长桌子。里面有热水壶有电灯,瞧着还像模像样的。 黄达先和徐施湾晚上自告奋勇地值班,晚上的班和白天不一样,因为要警醒一些,所以比白班要贵上两毛。两人吃完晚饭过来一瞧就爱上这里了,有床有灯,能看书还有钱拿,多好的事情啊! 交给他们,时尉没什么不放心的,两人都是靠谱的人,也没什么逆天的霉运,认真又有责任心。 “明天早上换班前把东西全部核对一遍,签上名做完交接再走。”时尉嘱咐道。 “放心吧,我们一定好好干!” 时尉带着他们转了一圈,然后便去了租来的小房间里,那里还有几千块钱的本子要看呢。 本子可不比纸,偷本子可比偷纸来得方便多了,关键是好出手。 因为晚上时尉睡得死,所以小狗是得带着身边的,虽然遇上事派不上多少用场,但是给心理安慰不是? “那还不如给你找条警犬呢。”路远之显然对时尉这种把还未懂事的童童工拿来使唤很不满。 “那不用,就只是让他们陪着我,当真用不上他们帮我勇斗歹徒。” 路远之给时尉翻了一个大白眼,以此来表示对他的不屑。 时尉闷笑了两声:“行了,下次给你买两条跟墩墩嘟嘟一样可爱的小狗。” “我又不需要!”路远之不想搭理时尉了。 时尉没再逗他,提着小狗篮子就走了。这篮子还是当时卖狗的摊主给送的呢,大概原本是为了能把一窝小狗全给装下,所以做得有点大,这会儿给两只已经长了个的小崽子正好。 两只小崽子身上被时尉搭了半截毛巾,被时尉提着晃啊晃地走在街上的时候,不安分的好动小崽子就把脑袋给探了出来,毛茸茸的两颗小灰脑袋你挤我一下,我挨你一下,然后就在篮子里开始打闹了起来。 时尉差不多是每天带着他们晃啊晃地从出租屋到学校,然后从学校到出租屋,晃着晃着,本子的价格就涨价了。 先是七分钱一本,然后是八分钱一本,接连的涨价,引发了不少的恐慌。 华夏民族是个伟大而坚韧的民族,但是缺衣少食的恐惧已经印在了脑海里,即便作业本不是必须要用的东西,不能吃不能喝,但看见价格在上涨,一下就害怕了起来。 涨价是件很奇怪的事情,它只有两种情况,不涨,和快速地涨。 第70章 从六分一本到七分一本花的时间不短,但是从七分一本到八分一本就是那么一眨眼的事情,快得让人措手不及。 东西涨价,和抢购热潮,不是单向的,而是互为因果。东西涨价——人们恐慌——抢购————供小于求——商家再趁机涨价。 囤货的原因很多,但主要的抢购大军,还是那些二道贩子。 现在价格在涨,谁知道以后会不会再涨呢?七分一本,进价就算也贵了一点,但六分一本也是有的赚的,如果再等到八分一本、九分一本甚至是一毛一本之后,就赚的就更多了! 人们在群体行为中一般都是盲目随大流,虽然心里知道国家不会任由本子的价格疯狂翻倍,但看着那么多人在疯狂地抢购,再不着急也开始焦虑了。 看到本子的价格在涨,时尉是高兴的,这就证明,他屋里的本子不会砸在手里了。 但时尉现在不会出手。 “出吧。”黄达先几个是知道时尉囤了好多本子的,眼瞧着时尉天天来来回回的折腾,也够心疼他了,那些本子能早点出掉,时尉也能早点轻松轻松。 “再等等,再等等。”时尉并不着急,他只是在周围的文具店一趟一趟的跑,本子上的价格挤满了一页又一页。 一直等到价格涨到了九分一本,甚至有的店已经是一毛一本了,时尉才准备出手。 “现在就卖啊?”徐施湾有些心疼,“要不再等等吧,现在一毛一本的价格都有了,说不定还能再涨涨呢?” “不,就现在出。”时尉很果断。 他做好决定,立刻就在巷子口铺上牛皮纸,拿上板凳,让林峰看摊子,他们几个一趟一趟地搬本子,这就开卖了。 一本一毛,两本一毛九,十本九毛,一百本八块五。 时尉的价格牌写得很大,字体加粗又加粗,又是黑又是红,又有促销带上的感叹号,立刻就吸引了人的眼球。 “一百本太多了,我买二十本,也给八毛五的价格成吗?”老太太看着年纪大,但是说话嗓门很大,眼睛冒着精光,大有要磨上点时间狠狠砍一顿的架势。 “大娘,我们这价格好便宜了,现在九分一本都是少的了,好些人都买一毛一本呢。我们也都是学生,知道学生的难,价格才给得低了一点的。二十本买,我给也便宜,一块八算是厚道了,一百本那是批发价了。” 时尉拒绝了之后,又给老太太出了个主意:“大娘,您看现在本子这么抢手,价格是一天比一个高,这东西又不跟粮食似的会烂会坏,放上几年也是没有关系的,您家有小孙子没?当学生的哪有不需要作业本的,都得用,还不如多买一点,还能便宜一点呢。” “那也太贵了,就这么薄薄的一本就要一毛钱,够给我小孙子买好些糖吃了呢!之前这东西才六分一本,你们这些倒爷啊,价格就是给你们搅浑的,你们这是要被抓去枪毙的。” 时尉没再跟老太太胡搅蛮缠,还将想要跟老太太解释的林峰拉住了。 “咱们快一些,把本子数好,一百本一百本地放好。” 时尉让他们数本子搬本子,然后自己去应付那些客人。 “一人买一百本是挺多,但可以合买啊,您看,这位大叔要买三十本,您要买四十本,再找一个三十本,不就有一百本了吗?大姐,您家里还有其他亲戚想买本子的没?多买一点,回去送人或是转手都可以的呀。” 时尉说了一早上,口干舌燥得灌了三四杯水,但也卖出了一万多本本子。因为绝大部分人都是一百本一百本买的,所以一万多本听着是多,但也就是一百多人买的水准。 徐施湾瞧着空了大半的本子,眼睛都空洞了。 之前他们还在着急时尉得怎么找人把这些本子卖出去呢,可一上午,就把一半多给卖出去了。 “行了,咱们干得不错,等下午加把劲儿把所有的全部给卖出去,咱们就去馆子里好好吃一顿!我请客,保管全是肉!” 时尉这里的本子卖得便宜,周围又全是居民区,便宜的名号一打出去后,下午来买的人就更多了,还没能日落,他们的本子就已经被清空了。 下班赶来的人看着空空荡荡的摊子,甚至还有些不死心地问明天会不会再来。 时尉在进了两万多本之后,手里已经没什么钱了,但周末去当了导游挣了钱之后,又挣来的钱给投进去了。后面的进货都是小打小闹,所以进价比较高,要四分五厘钱一本。 四分两厘钱的本子两万一千本,五分钱一本的本子五千本,两万六千本本子都是原本的“六分钱”一档的。 还有一千本,都是价格在两毛三毛四毛的精美高档本子。 时尉采取的策略很好,他没直接给那些二道贩子“进货价”而是用“多买多便宜”的策略,让人忍不住就一口气买上几百本。 他的库存不是多得吓人,不过是两万多本,扔到庞大的市场里连个水花就溅不起来。 给二道贩子的话,现在一本价格也就七八分,他这样的“供应商”是赚不了大头的,那干脆,他就把大头的钱给让出一点,反正他囤货的时间早,利润空间很大。 这一笔,减去各种开销之后,还有一千一百多的利润。这成本,不仅仅,有其中的租金、给运输工人的香烟钱、给送的礼物,还有添置的一些小东西,比如简单的单人小木床、炉子小锅这些全部都是算在里面的。 因为钱都是零零散散的小钱,所以为了数这些钱,几人对着满桌子泛着油光的肉菜都多了几分焦急,着急忙慌地吃完饭,就赶快回去分堆数,还数了一个多小时。 “差了六块。”盒子里的钱有两千多,但照着他们卖出的本子多少,是以哪个价格卖出去的,他们都提前整理过,能卖出多少心里还是有数的。 “应该是收钱的时候少收了,或是有人多拿了没给钱,这不要紧。” 在卖之前,时尉就已经做好了会少钱的可能,所以对这一情况并不吃惊。 时尉给了四人一个红包:“行了,别难过了,这又不是你们的错,当场人那么多,看落下一些也是可能的,不生气了。你们我都赚了这么多钱,就当是不小心丢了。我还丢得起呢!” 徐施湾几人还是闷闷不乐的。 钱少了,哪怕手里拿着比丢了的钱多上上百倍,也是一样的心疼。 六块钱,和几百几千的比起来算不了什么,但却也够他们一个的放钱。 “好了,别闷闷不乐的了,钱丢了,不是我们的错,我们要想的,不是沉浸在丢钱的痛苦中,而是要打起精神,想想有什么办法能让我们不再丢钱。或是做到了丢钱了也不在意的‘有钱人’心境。” 时尉抱着装着钱的盒子站起来:“好了,快护送我回宿舍,你们几个也别低沉了,想一想,我为什么要在这个节骨眼把本子卖了,采用白本让利的目的是什么。最好是在明天晚饭前给我交一份书面报告出来。” 时尉对徐施湾他们几个没什么要求,不求他们能为他以后的路途做多好的点缀多少的帮助,更没打算将他们往商途上引,但在眼光和大局观上,对他们的要求是怎么也不能放松的。 九分的价格,目前看来还未到巅峰,时尉心里清楚,但他更知道见好就收的道理,他有八成的把握价格会继续上涨,也知道再等下去,利润还能再高一些,但已经没必要了。 一来,现在这个价格就能给他带来令他满意的收益,他不需要再冒着更大的风险了。 二来,则是因为再继续下去,就是亏本了。 时尉现在有两个生意,一个是小打小闹撑死也不到两千的本子倒卖生意,一个是已投入二十万前途光明利润至少以万为基本单位的大生意。 傻子都知道该选哪个。 本子的生意并不是说扔在那里就可以不管了,它随时是要做各种安保工作要付出心血的。但就利润来说,远比不上纸的生意。 目前的形势不错,再舍本逐末地去将注意力着重地扔在本子上,那就太愚蠢了。 因为市场被打击过很长的一段时间,本来就有滞后性的市场现在更是滞后得让人心惊,在本子价格上涨到八分之前,纸价一动不动。 不是因为人都是傻的,更多的,是因为没往这边想。 不管是大厂还是小厂,他们都习惯了有困难找国家,纸不够找国家调,钱不够,先赊账。国营厂是如此,私营厂也差不多,他们千方百计想要拿到的,不是别的,是指标,是从国营厂那里死抠下来的指标。他们的注意力根本就不在控制成本上,因为同一调控,大家的成本都是差不多,能不能赚钱,看的是指标够不够。 也就是最近各大物资的价格调控在慢慢放开,但大家还没有意识到价格开放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绝大部分的人在为本子价格的上涨而兴奋,仓库里多少还有的库存并不能让厂子的高层有所警觉。 就算是有人看出了一点苗头,但国营的最大弊病就是手续多,采购部门要增加纸的购买量,要开会要盖章,还要找盖章的人。等一系列的手续办下来,时间早过去老久了。 时尉就没有这个手续冗长的烦恼了,他跟路远之商量了一下,路远之直接再投入一百万让时尉嚯嚯。 时尉胆子也是真的大,换了地方,在燕京周围的城市开始大肆采购,白花花的纸堆满了三四个大仓库。 作者有话要说:国营厂的程序很麻烦的,之前老师给讲过一个案例,是关于特种钢的。本来国内国外的特种钢研究在一开始是差不多的,但国内转型要经过批准,写报告开会盖章等等,等决定下来后,结果发现市场已经被国外的公司给占得差不多了。投入要资金要时间,而且等完全研究出来后也不会有多少利润(市场已经被抢光了),还不如直接买国外的特种钢来得方便便宜,所以这个决议又被搁置了,一直到后几年才又被提出来。 第71章 纸这些东西论吨来的价格不高,但是一吨的体积却不小,运输的价格就比较吓人了。 但这也没办法,燕京作为首都,附近的纸厂本来就不多,各个厂子的联系又不是什么都没有,虽然做不到亲如兄弟,但亲如表兄弟还是有的。 “啊……”做了两天的火车,时尉的腰简直是要断了,外面看不出什么,但总感觉里面的骨头已经出现了裂缝。 但也可能只是幻觉…… “真是老了啊……”时尉趴在床上,一动也不想到了。 “时尉,中午饭还没吃吧?我正好帮你一起带了,想吃什么?” 时尉气若游丝,有气无力地回答道:“随便来点粥吧,什么都好……” “喂,时尉……”路远之才喊了一声,就发现时尉已经沉沉的睡过去了。 “咚——”林峰扔掉手里的垃圾,垃圾和充当垃圾桶的纸盒接触后隔着纸板在地方发出了一声不小的动静。 “安静一点。” “不、不好意思啊……” 路远之的语气并不重,表情也没有严厉的意思,但只是淡淡的皱眉,就让林峰感到了压力。 虽说是室友,但两人并没有说几句话,对路远之又有各种各样的滤镜在那里,心态本来就跟其他同学相处时不一样。 路远之从床上爬下来,伸了一个懒腰,拿着书就走了。 林峰松了一口气,小小声地说:“路远之还真是关心时尉啊。” “时尉人好嘛,自然就都关心他了。”吴盟懒洋洋地也爬了起来,他们晚上睡觉的时间是远远不够的,中午不睡的话,下午上课或是看书都得耷拉着眼皮睁不开眼睛了。 宿舍空得很快,几乎就是几分钟的时间,空荡荡的宿舍里就只剩下了墩墩和嘟嘟滚在一起在箱子里玩闹的声音和时尉浅浅的呼吸声。 但很快,带着粥的林峰又把门给推开了。 “时尉,你这两天在火车上都没吃什么东西吧?快点吃了再说吧!” 时尉被摇醒后还是迷迷糊糊的,头晕脑胀地胡乱应了一声就算好了。 林峰着急着返回去上课,他虽然每次都会把时间空出一些,但掐点到课给老师留下的影响不仅不好,而且妨碍抢好位子。 时尉醒了一下,但完全不知道自己醒过,更不知道自己说过什么,等林峰一离开,下一秒又立刻睡了起来。 黑色的笔迹在本子上划了一道长长的痕迹,路远之皱着眉,转了几下笔,路远之将书一收,趁着下课就溜了。 “喂,时尉……”都不需要伸手直接碰触,路远之就能感受到从时尉身上传来的热量。 路远之皱着眉,一把掀开了时尉的被子。 “时尉,醒醒,你好像是发烧了,快醒醒!”路远之对着时尉又推又摇,但还是没什么效果。 “喂!” 胳膊里有冰冰凉凉的液体一点一点的推入到血管里,好像是为他滚烫的身体降了一点温度。 额头上好像也是冰冰凉的,脑袋又沉又乱,好像是有根棍子杵在他脑袋里将脑浆搅得令人心烦。 但周身的的炎热却丝毫不减。 时尉想着要翻着个,转换一下睡觉的姿势和心情,但刚要动身,就被什么东西给压住了。 “怎么了?”时尉迷迷糊糊的睁开眼,就看到了路远之那张生人勿进似乎在忍耐着什么的严肃表情。 “挂着水呢,别乱动!” 时尉懵了一下,过了一会儿,脑子才稍稍清醒了一下,眼珠子转动了一下,看清了周围好像是医院的装饰。 “发烧吗?”时尉对自己的身体还是挺了解的,突然进医院,不会是什么绝症阑尾炎什么的,最后的意识是在自己宿舍的床铺上,也不会是出车祸一类的意外,想来想去,也就只有发烧这一类常规但有麻烦的病了。 “发烧加中暑。”路远之声音淡淡,但充满了鄙视,“你是怎么回事?连自己生病都不知道!” 时尉忍不住笑了起来,伸手在路远之有点白嫩有点肉的脸颊上掐了一把:“不知道是谁进过好几次医院了。” 路远之的脸立刻就拉了一下,狠狠地瞪了时尉一眼:“看在你是病人的份上,这次就不和你计较了。” 时尉轻笑出声。 第72章 “这次还真是得多谢你了。没有你的话,我一个人在宿舍里昏死过去也是可能的。”时尉闭了闭眼睛,感受了一下身体无处不在的酸痛。 “没什么。”路远之低着头拨弄着自己的手指,“之前也有好几次,都是你帮我带到医院来的,说起来还得我谢你才是。” 时尉发现了,路远之好像很不习惯接受别人的夸奖或是感谢。而且怎么说呢……比起接受起别人的好意,他更乐意去送人好意,虽然帮人的方式别扭又让人捉摸不透。 “你干嘛!”路远之虽然低着头,但他的五感敏锐,时尉盯着他盯得让他有些不习惯。 “没干嘛。”时尉撑起身体做了起来,伸手在路远之的肩膀上拍了一下,“下次别这么客气,不说好了是朋友的吗?” 路远之想甩时尉的动作停了一下,低垂着眼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时尉瞥见他复杂的脸色,没再说什么不合时宜的话,而是提起了纸的事情:“所以的纸都已经到位了,仓库那边也快塞不下了,我们现在把采买的事情给停了吧。” “嗯。你决定就好。”路远之犹豫了一会儿,眼里闪过几丝挣扎,本来是准备故作高冷,但看见路远之那副脸色苍白面容憔悴的脸,忍不住开口道,“钱就摆在那里,想什么时候赚都可以,但身体是自己的,你就不能……就不能……” 时尉含笑看着他,等着他把话说完,但路远之触及到他似笑非笑的眼睛,也不知道撒了什么癔症,呐呐地把嘴巴给合上了。 “就不能什么?”时尉还等着呢,见他不说话了,便主动的催促。 “没什么。”路远之站起来,板着脸扔下一句“我给你去买粥”就大跨步走了。 时尉觉得好笑,勾了勾唇角独自笑了一会儿,结果越想越觉得好笑,捂在被子里差点笑出声。 时尉等路远之买完粥回来吃完了又准备睡,他这两天确实是累惨了,学校那里也请了假,忙里忙外地在那里连轴转,要不是运输方面有路远之照看着,仓库那里有林峰几个帮着,他倒下的速度可能还得再早一些。 时尉的身体怎么样,他自己心里也是有数的,虽然常年劳作看着身体强壮,但营养跟不上,底子本身就是亏的,这几个月吃得虽然精细了起来,但落下的并不是怎么容易补回来的。 加上九月末十月初的燕京天气比较磨人,他一个南方人还真有点难适应。 时尉一睡就睡到了五点半,林峰和吴盟换了班过来看他才起来。 “怎么样,感觉还好吗?要不要再住个几天院?”宿舍里五个人,竟然连一个都没发现时尉生病累晕了过去,就让他一个人孤独地在宿舍里昏死过去,要不是路远之觉得有点不对劲回去看看,指不定还会出什么事呢。 时尉对他们很好,又是给他们出主意变自信变勇敢,又是给他们找工作挣生活费,这让他们打心底里感激,今天这事没帮上忙,自然而然地就觉得愧疚。 “没太大问题了。”时尉整个人都是黏答答的,挂了两大瓶的水,又出了满身的汗,这会儿精神力许多。 “路远之呢?”时尉睡得死,睡梦之中什么动静都没听到。 “好像是已经走了,看你挂完水之后到仓库找我们来的。” 时尉哦了一声就准备走了。 “明天再帮我请个假吧,还有一点收尾工作,等明天过后,要开始安心背书了。”燕大的压力还是挺大的,时尉虽然重来一次,但并没有得到除经验以外的什么金手指,没有空间泉水没有记忆力超强更没什么修真功法,连身体素质增幅都没有。 所有的课本还是得靠着不断地读记写来加强记忆。 路远之安排好时尉的事情后就直接回了家,回了他爷爷家。 “远之回来啦!”白衣芳温柔亲和的声音响起,眉眼带笑,连少数的几根皱纹都洋溢着见到路远之的喜悦,“这日子啊,说快也是快,但要说起慢啊,也是够折磨人的,不过就短短几天没见着你,我的那个心啊,就焦灼难受得紧。” “是没见着你的钱,你觉得难受了吧。”路远之讨厌白衣芳从来是光明正大硬对硬的讨厌,全路家没人不知道。 “可不是?没了四万的首饰,十万的衣服,两万的化妆品护肤品,可不得想念得紧嘛!”路小姑不喜欢路远之,但比起这个盛气凌人油盐不进的侄子,路小姑对白衣芳的厌恶更彻底。 一个农村来的穷丫头,长得比她好,日子过得比她滋润,钱也比她多,凭什么! 以前不知道白衣芳的花销,就已经能把路小姑嫉妒得发狂,现在看到了那份账单以后,可不仅仅是嫉妒得发狂那么简单。 路振宁被老爷子强压着交出手里的权,甚至还压着他把那些买来的奢侈品全给收了,能退的找人退掉,退不掉的就卖掉。那些奢侈品,可是连白衣芳都舍不得穿舍不得用多数只使用过几次的好东西,要了这些东西,跟要了她的命差不多! 但又有什么办法呢?工厂的批文用的是老爷子的人脉,生产材料的指标也是亏了老爷子的关系,能卖到国外去,更是得仰仗着老爷子。 她想要回到以前那样奢侈的生活,必须要忍,一定要忍,忍一忍,忍一忍,很快就过去的。 就像她前半辈子一样,忍着忍着,就什么都有了。 “远之,我知道你不喜欢我,我也知道自己不好,但我会慢慢改的。你喜欢的,我努力去做,你讨厌的,我就改,只要……” “我讨厌看见你。”路远之眼里是轻蔑和嘲讽,“我喜欢你再也不出现。” 白衣芳僵住了,泪珠扑簌扑簌往下挂,声音几乎是支离破碎:“求你了,就这一点、这一点……” “嗤!”路远之更冷漠了,“说出了又做不到,你的话有什么一点可信度!” 路振宁被夺权的这些日子,焦躁过发狂过,但在白衣芳的安慰之后,也跑去努力运作过,想要在路老爷子的打压下重新找出一条路。但又有什么用呢? 抛去“路泉雍儿子”的这个身份,他在燕京什么都不是。 什么都不是。 嘴上客气地寒暄,转过身去,就什么都没有了。 路振宁不甘心,但更不甘心的,是对赚钱机器的掌控权没有了。 他是个软骨头,处处碰壁失败后,毫不犹豫的,连白衣芳的安慰和劝解都不需要,立马跑来端正了态度认错了。 路老爷子对自己这个儿子是什么样的心里有数,但知道归知道,儿子可怜巴巴抱着他大腿哭的时候,瞧着这个男人邋遢颓废的模样,又忍不住地再一次相信他嘴里的鬼话。 是的,他知道那些都是鬼话,但这个人是他的儿子,不是别人,是他亲眼瞧着长大,一口一个乖儿子喊大的小娃娃。他已经是半截身体入土的人了,眼前的这人也是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了,他该死了,儿子也该长大了,万一……万一儿子这次是真的改过了真的成熟了呢? 人就是这样的,明知道可能不过万中之一,但一直将万里挑一的可能性当成是百分之九十九点九。 “行了!哭哭哭,就知道哭,还记得你是个四十多岁的大男人不!别这么没骨头地跪着,给我起来!” 路老爷子拉着脸,拿着只会在打人时才用得上的拐杖狠狠地敲了数十下。 路振宁被打得浑身冒汗,但却咬着牙一声不吭,只任汗水滚滚从他的额头上落下。他知道,老爹这已经是心软了,只要再扛过这一阵,什么耻辱都能赢回来了。 而且老子打儿子怎么了!别看路振宁是路家被打得最多被打得最惨的孩子,但路振宁心里跟明镜儿似的,即便老爷子打得再多,他都是老爷子心里最疼爱最受宠的儿子。 以前,是大哥最优秀最得爸妈的关心和喜爱,但大哥是个短命的,任凭爸妈再爱再疼再念叨,还不是短命鬼一个? 老爹老娘再想他大哥,也只能在梦了想一想,再被窝里哭一哭了,不像他,虽然被打被骂,但他是活着的,只要活着,就能有一切。 “爸,我错了,我没当好一个做爹的样子。我没把持住自己,我见识短脑子蠢,看见钱就走不动路了,都是我的错,是我太蠢是我心太坏,我改,我一定改!我要学着当一个好爹当一个好老板,当一个好弟弟一个好哥哥。但是爸,我现在什么都不会,我得慢慢学慢慢改啊,爸,你帮帮我,你再帮帮我,求你了……我想变好……” 包了浆的拐杖重量越来越沉,沉到他手握不住再打不下去。 “嘭——”路老爷子扔了拐杖,虽然他努力克制,但声音依然带着沙哑,“出去吧,我已经让小许把远之喊来了,你对不起的是他,他原谅你,其他的才好说。” 路振宁麻溜地滚了出去,路老爷子跟座石像似的站了许久,才轻轻的缓缓的吐出了一口气。 “振远啊……” 大儿子坚毅硬朗的脸似乎又出现在了他的眼前,咧着一嘴大白牙,声音洪亮有力:“爸——” 那一声爸,他前半辈子听得少,后半辈子,更是只有在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来的梦里听上一声。 “簌簌,相片呢?我再看一看,人老了,记性不好了,大儿长什么样来着?” 路老太太不听他的,只是坐在屏风隔出的小书房里一动不动。 第73章 路振宁和路远之的关系并不好,但表面上两人还是能过得去的,毕竟是亲父子,再不乐意也得稍稍做点掩饰,不然传出去对谁都没有好处。 只是,再有表面功夫,想真的好到哪里去,还是不可能的。 路远之对白衣芳进行语言暴力,对路振宁向来也是毫不留情的攻击。反正他们三个都心知肚明,没有什么父慈子孝的亿分之一概率出现。 面对路远之冷言冷语和无间歇的攻击,路振宁并不在意。 他不爱路远之,可能在十几年前,他对路远之还是爱护心疼加愧疚的,但当路远之将花瓶往他脑袋上砸将他从屋里赶出去的时候,他就知道,这个儿子对他是再也亲不起来了。 路振宁他知道自己的性子是什么样的,贪婪冷漠自私自利懒惰。他知道如果花时间,是有办法将路远之拉回身边的,毕竟那时候路远之的年纪还很小,小到可以不用多久就把以前的事情给忘记。 但那太花时间了,而且凭什么呢?他是路远之的爹,不是他的奴隶不是他的佣人,干嘛用心去讨好他? 比起路远之,他更爱白衣芳为他生的小儿子,小儿子和白衣芳一样,都将他视为中心,依恋得不行,都这么好的儿子,他干什么还要花时间在一头不知道养得熟养不熟的白眼狼上面呢? 路远之对他充满了仇恨,路振宁对路远之也没好到哪里去,觉得他作为儿子一点都不合格。 唯一让路振宁没预料到的,大概就是余家遗产的事情了。 余家以前是个厉害的大家族,但风光早就不再了,近百年的战争,他们被掠夺、被轰炸、被勒索,还有愚蠢地捐献财产,留下的还有什么呢?什么也不剩了,除了几栋空荡荡、连家具都摆不满的房子。 余家人死了个干净,虽然还有一些远房的亲戚,但关系都不亲近,甚至早就划清了界限。 路振宁从未想过,路远之还能有翻身的一天,一堆律师来了又走,等路远之从国外回来的时候,顺便带回来七位数的美金。 路振宁后悔了。 早知道他儿子还能有翻身的这一天,再多的时间他都花的。 还好,还好路远之是他的儿子,身上流得是他的血,他知道自己和路远之的矛盾不可能解除了,所以很一早就打算最后一次敲上一笔。 他爹是路泉雍,手里有钱,还有什么不能干的? 至于路远之那个小屁孩,手里有钱能怎么样?挣不了钱,就是坐吃山空,现在瞧着是令人羡慕,且看十年后到底是谁强谁弱。 路振宁自信,他这个当老子的不能比儿子差,所以只要忍耐一下,再忍耐一下,等把厂子的控制权全部收回来,就什么都好说了。 “说完了吗?”路远之神色很平静,眼里既没有欣喜也没有仇恨,就看陌生人没区别。 “远之,我知道前十几年,我这当爸爸的没尽好自己的义务,没做好一个爸爸的榜样,但你放心,我改,我以后都改!”路振宁也不顾忌客厅里还有别人,四十多岁的大男人哭得跟什么似的。 “我也一定改,远之,再信阿姨和爸爸一次,好吗?阿姨是真的想要改过……呜……” “说完了吗?”路远之、白衣芳和路振宁三个,就像是同时进行的三台戏,谁也不干扰谁,谁也不入进对方的戏,独自表演就好了。 “爷爷,我还有课,就先走了。”路远之表情冷,心里比表情更冷。 小时候不懂事的时候,他可能还会有些波动,会怨恨会哭泣,但他现在一起是一个坚强的人了。 别想再用什么方式来伤害他! “对了,我那边有点事情,向您借一下王哥和石哥。” 路远之知道这次回来会很麻烦,但他依然回来了,不是对路振宁还抱有什么期待,而是为了钱。 时尉一开始做的生意不大,两万成本顶天了,但后面有路远之来投资,两万变二十万,后面路远之更是看形势好又追加了两百万进去,现在的安保力量根本不够。 仓库地方是路远之用路小姑的关系租的,路小姑现在忙着伸手到路振宁那工厂去,对路远之是有求必应的,更别说只是借她的势多租了几个仓库。 但安保就比较麻烦了,两百多万的纸是个安全隐患,稍微有点火星都容易出事,时尉虽然让徐施湾几个找了一些靠谱的学生换班看守,也做了一点措施,但学生嘛,经验总归是不太够的。 这笔生意前前后后都是时尉在忙,路远之看在眼里,也有些不好意思,所以就想到问路老爷子借几个兵了。 一千多吨的纸是个占地大户,因为是易燃品,还不能全部紧挨着放,因为纸重量不轻,怕塌下来压伤人还不能垒太高, “王哥,石哥,就是这里了,因为这里纸比较多,所以可能有点安全隐患,这两天麻烦你们多照应一下。”路远之将两个大不了他们几岁但看着比他们精神挺拔很多的青年人带来的时候,时尉笑着接受了,然后开始给他们安排起更好的住宿条件。 军人是个很崇高的职业,大伙知道两人是军人后,别提多热乎了,一个一个石哥一口一个王哥将他们围了起来。 “真亏你想到了这么好的办法,谢了啊!”时尉从狂热的人堆里挤出来,绕着仓库周围走了一圈,才在偏僻角落盯着别的地方发呆的路远之。 路远之没动作,时尉自顾自地做到了他的身边,侧着脸看着路远之,总觉得这会儿的路远之很奇怪。 如果说下午陪着他在医院的路远之是只满身是刺想要扎人但也会露出柔软肚子的小刺猬,那他这会儿就是钢筋做的刺猬,冒着冷光,看着扎手,冰冷而没有生命。 “能抽烟吗?”因为仓库里有很多的纸,有足够能造成火灾的纸,所以时尉之前千叮咛万嘱咐过,不要见火星不要见火星。 路远之也因为这个,所以才找了一个离仓库远的地方坐着,不过烟都拿出来了,他却有点下不去手,不知道是为什么。 “不能。”时尉果断拒绝,并朝着路远之伸出手,“把烟和打火机给我,你才大多?抽什么烟!” 路远之转头看了他一眼:“不是吧?你怎么这么古板啊,我为什么就不能抽烟了?”路远之顿了一下,试探地问,“你不是十八岁了吗?难道连烟都没有抽过吗?” “没有。” 路远之真的是震惊了,凑过去在时尉的身上抽了抽鼻子,还真没发现有烟味。 “要不要试一试?”路远之拿出烟和打火机,在时尉的眼前晃了晃。 时尉一把抢过来,才对着路远之拉着脸道:“试什么试!烟不是个好东西,你最好也不要抽了!” 被抢了烟,路远之也不生气,或者说他性子什么情绪都没有,既没有生气也没有开心。 “诶,时尉,你为什么不抽烟啊?” “穷呗。”时尉把打火机和烟往自己兜里一塞,随口答道。 时尉虽然有过一辈子的经验,但他并不抽烟。一开始,是因为穷,一包烟最便宜也要几分钱,有那几分的钱都够他多买一本本子多买一支笔了。他以前听过很多类似于“穷人玩不起贵的花销,只能省着钱抽抽烟了”的脱解之词,但他对此从来都不信。 等真的穷到了一种境界,等真的穷得连锅都揭不开了,再便宜的烟也只是一种奢侈品。连温饱都解决不了,还抽烟? 穷人,就该有些自知之明!时尉是个很有自知之明的人,他知道自己穷,虽然什么烟都不碰,咬着牙摆脱贫穷才是他要竭尽全力去做的事情。 摆脱了贫穷后,时尉人成熟了也懂了,很多人抽烟虽然有种排解压力的逃避心理,但更多的是一种瘾,一种想要干点什么的瘾。 他的残废身体是不能碰烟碰酒的一个原因,但更多的,是一种明悟。他知道烟酒能带给他什么,更知道烟和酒什么也给不了他。 所以他周围即便有再多的人抽烟,他也从来没去尝试过,因为他知道,烟带来的那些感觉,只是很短暂的一阵自我麻痹。 酒也是那样。 只不过因为酒作为华夏酒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他在弱小的时候只能是接受,拖着残疾的身体喝进过医院,喝到吐过血。等他强大了,强大到不需要再遵守这些规则的摆布时,酒也从他的世界消失了。 “时尉,你怎么能把穷说得这么呃……理直气壮呢?”路远之的表情有点扭曲,好像是想笑又不好意思强忍着笑一样。 “理直气壮吗?”时尉笑了起来,不是因为不好意思,而是觉得路远之的形容词让他想笑,“也不算吧。人的出身又不能改变,我的穷就是事实啊。” “那你马上就不穷了。”路远之转头看了已经被装满了的三个仓库,扯了扯嘴角,“等这些纸卖出去了,要试一试烟的滋味吗?” “不了。”时尉摇摇头,然后站了起来,对着路远之伸出手,“我带你去吃白菜豆腐,起来吧。” 路远之抿着唇看着时尉,手指动了动,却没有将手放到时尉的手上,而是直接撑着站了起来。 “在这里做吗?”路远之觉得自己的行为有点不礼貌,不好意思跟时尉对视,便低着头尴尬地想要扯开话题。 时尉也没将路远之的动作放在心上,扯着路远之就去了菜市场。 第74章 仓库这边还是比较偏的,时尉也不准备在这边生火,他在住宅区租的房子正好是到寒假才到期,这会儿时尉跟吴盟说了一声就带着路远之走了。 会那边的路上正好能路过一个小的菜市场,燕京这地方作为首都,在规划这方面还是比较好的,不像时尉老家那边,都改革开放这么几年了,连菜市场和商业街都没划分出来,平时摆摊也随便摆。 菜市场里的味道其实并不好闻,尤其是海鲜肉类那一块,天气热成这样,只是往那边稍近就能闻见腥臭味。 “怎么了?”时尉看路远之心不在焉的,还以为他是先嫌脏嫌臭,便把他拉到自己身边,好歹将他跟摊子隔开一点,但路远之的眼神依然未变。 “要不要去那里逛逛,你爱吃海鲜吗?”时尉说不上多细心,但他如果看不出路远之现在在想什么,大概就是个傻的了。 “还行吧。”路远之也不是有什么太大的执念,只说,“不是说吃白菜豆腐吗?明天我带你去吃海鲜大餐好了,我请客。” “谁说白菜豆腐不能和海鲜一起吃的?”时尉知道那种突然起来想吃一种食物的冲动,来得很猛烈也很磨人。 “吃鱼吗?还是虾或者蟹?”时尉带着路远之粗粗逛了一圈,买了十几只虾一个比巴掌还大的螃蟹。 等两人从菜市场出来了,路远之突然说:“你今天不是发烧中暑吗?这些东西能吃吗?” 时尉也愣了一愣,他伸手摸了摸自己的额头,有点不确定的说:“大概是没问题了吧?我也没觉得有多难受,如果不是你说的话,我都忘了自己还在生病嘞。” 路远之没再多说话,只是默默朝着时尉方向挨近了一点点,以防时尉一下栽了直接脸着地。 时尉租的房间不大,不过因为东西少,本子又全被搬空了,所以才显得空旷。 “时尉,纸的钱马上就能回了,你准备接下来干什么呢?”路远之一边洗着菜叶子一边和时尉闲聊。 “买房子吧。”时尉想了一下,然后很认真的说。 八十年代的事情,对他来说已经很模糊了,虽然这会儿赚钱的路子很多,但累了这么多天,时尉想休息休息了。 钱是永远赚不完的,但时光过去了就是过去了。每一次匆匆路在校园里看着那些意气风发的同学,他总归是艳羡的。 上辈子,他沉浸在自己的贫穷和失意中,日子过得不算好,自己把自己画了圈压抑住了,后面更是因为意外断了腿离开了校园。说不遗憾,说不难过,那都是假的。 少年的意气风发,他可能已经找不回来了,但哪怕只有一次,他也想再融入那个环境,和同龄人一起哭一起笑然后十年几十年后,大家一起回忆嘲笑着当初那个犯傻的自己。 重生一回,时尉看得很开。钱能带来很多,时尉不准备放弃钱,但那些时光的珍宝,他也不准备放弃。 时尉,对自己的贪婪从来都是认识清晰的,两样,他都要! 这一单的生意不知道能赚多少,但肯定是不少的。路远之为什么会直接果断地给时尉拿了两百万,时尉为什么舍近求远地跑到燕京以外的纸厂买纸?因为燕京里的纸价已经涨起来了。 本子的价格节节上涨,之前的那些出货量有库存撑着,但价格越高,购买量越大,那些仓库里的本子已经远远不够了,文具厂拼命的生产,将仓库里的纸也全部用完后,那要干什么?当然是采购原材料——纸! 本子的价格在往上张,造纸厂能不眼红能甘心吗?本子涨价了,那凭什么纸不能涨价? 大文具厂的人脉足够,腰杆子硬,可能在大造纸厂那讨不到好处,可是给小造纸厂一点好处,再敲打几句,生意半买半送的就能维持在原价。 可是小文具厂不行啊!本子的成交量日日在创新高,价格日日在波动,这一波“秋风”,他们是得一定抓紧的,造纸厂要价高又怎么样?反正利润比之前要大,现在重要的不是赚多和赚少,而是赚多和赚更多的区别。 前者可能会考虑一下,后者,只要无脑成交就是了。 造纸厂供给文具厂的纸价已经变了,供给其他厂的价格还能保持原样吗?或者说造纸厂愿意吗?文具厂肯吗? 路远之也是个心狠胆大的人,两百万的魄力说出就出,连后续分成都没怎么谈,直接就让时尉继续采买了。 “远之,之前的两百二十万全是你出的钱,如果照着我们之前的标准来,只给你百分之二十的利息,那对你太不公平了。我托个大,这次的倒买倒卖行动中,我出的力比较大,策划也是我来的,我就拿四成的利润,剩下的六成归你怎么样?” 路远之沉默了一下,抬头看了时尉一眼:“你知道你这话一说,得给我多少钱吗?” “知道啊,一百万打底,三百万封顶呗。”时尉看得很开,“我一开始就准备赚个一两万就很满意了,后来有了你的二十万注资,我的预期就高了,没有十万是达不到我的预期的。但两百万的概念你知道知道吗?不管是给你一百万还是三百万,我能分到的,总是比二十万多的吧?只要比这个多,我就很满足了。” “但没人能拒绝钱。” “对啊。”时尉毫不犹豫地说,“有钱人的快乐,真的是很快乐呢!” 路远之放弃跟这个傻蛋沟通了,只是最后再问一句:“你真的不后悔吗?” “喂,有钱人,你也别太小看我们穷人呐,说多给你分钱,你还不乐意了!” “……”路远之的长睫毛轻轻颤了颤,明明是那么轻小细微的动作,但时尉却一下看清楚了。 “我没不乐意,只是怕你之后会翻脸。” 路远之一开始给时尉投资,为的也就是“报答”他的几次帮助,没想着要多少回报。 路振宁是个傻的,当真以为他只会坐吃山空,但也不想想他姥爷是谁?国际经济领域大学者的外孙,就算是真的蠢,还能不知道有几种钱生钱的法子吗? 两百万的华夏币听着是真的吓人,但对路远之来说,还真不到伤筋动骨的地步,再说了,这钱也不是投了就收不回来,只是回报的高低问题罢了。 因为一开始就奔着“报恩”去,所以就算是零收益,他也不是多在乎。 路振宁那么跟他不对付的人,还从他这里敲了几十万美金几十万华夏币去呢。起码时尉看着能让路远之顺眼。 嗯,比路振宁要顺眼一万的一万次方倍! “说起来,我还得好好谢谢你呢。”时尉是真的开心,“我的计划本来是慢慢来的,给自己定了十个小目标,这下好了,如果运气够好,大概一口气能把三个小目标给完成了!” 路远之有些好奇:“小目标?能说一下是什么吗?” “第一个目标,就是赚到一千块钱,这个已经完成了。第二个目标,赚一万块钱,第三个目标,赚十万块钱,这个也马上就要完成了!” 路远之推算了一下,然后瞪大了眼睛:“那你要准备赚一千亿吗?” 时尉有些不好意思地抓了抓脸:“算是吧。” 他上辈子因为没亲人没牵挂,钱多钱少也每个概念,除了留点保底足够支付周围工作人员的工资,其他的钱都是随意撒的,随意银行卡里面的流动资金从未上过一个亿。 别的企业家卡里的流动资金少是因为扩张,他的钱少就单纯因为花钱花得大了,这里盖个出租屋图书馆,那里盖个养老院小公园,因为投资大,收益回拢得又慢,甚至很多小学孤儿院公路都是没有收益的,所以都是光吃不吐的大饭桶。 时尉没有安全感,所以后期能留下来的企业全是零售业这种现金回笼迅速的产业,又因为一人占了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不上市不受干预,照理说银行卡里的钱应该是很多的。 说上进心,时尉上辈子是有的,但可能是年龄到了,周围又没什么亲近的人,所以他对钱啊权啊的概念就很淡了,到了后几年,几乎连公司都没去过字等分红就是了。 但现在一切都不一样了。 不止是钱…… 时尉想要试着能不能再多做点其他的什么事情。 “我知道这个目标有一点……” 路远之没有露出什么不屑嘲讽或是嘲笑的眼神,而是鼓励道:“那你可得好好加油了!” 时尉看着他,伸手虚虚地抱了路远之一下:“嗯!” 路远之盯着余光里这个人的脸,不知道怎么回事,心脏好像跳动了一下,很快,虽然就那么一下的迅速跳动,但却无比强烈。 大概是因为时尉的声音太轻太温柔了吧。 路远之想着,那样连眉梢眼角都透着自信散着温柔的人,还真的挺少见的。 时尉只是短暂地抱了一下,很快就松开了,他笑着将路远之不知道怎么弄到头发上的白菜碎叶子取下来,瞧着傻愣着因为他突然的拥抱而不知所措的路远之,有些不好意思。 “怎么了?是不习惯别人碰你吗?抱歉啊,我不知道,下次不这样了。” “没有。”路远之虽然硬邦邦地扭过身不再看时尉,但是却没有生气的迹象。 “饿了吧?我动作快一点,最多再过十五分钟,就能吃晚饭了。”时尉自己是早就吃过了的,也就路远之没吃。 时尉专心忙起手里的活计,路远之却是偷偷用余光看着时尉发呆。 第75章 白菜豆腐好弄,豆腐切块后扔进锅里咕咚咕咚得煮到内里出小泡就行了。 因为路远之说想吃海鲜,所以时尉就把虾给处理了,虾仁下锅先煎了一下,调好味道,再一起和白菜粉丝加到豆腐汤里面。 白菜豆腐汤很清淡,所以虾仁的鲜味在汤里显得很突出,白菜和豆腐虽然也有鲜味,但豆类的鲜、蔬菜的鲜和海鲜的鲜是不一样的,三种不同风味的鲜混合在一起既不会混得杂乱,细细品尝又好像能又中回甘。 因为汤的滋味是闲的,最后淡淡的回甘并不会显得腻味,反而让整个舌头都舒适了起来。 十七八岁的年纪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换句话说,是最能吃的年纪。时尉虽然因为发烧胃口不比平时,但晃悠了这么久,晚餐的粥早就消化完了。 路远之很明显对这一顿饭挺满意的,喝着汤吸溜着粉丝也吃了不少,但最后也吃了一小半。 时尉笑他比猫吃得还少,路远之轻轻瞥他一眼。 “还是比猫吃得多一点的,大概是一点二只猫左右吧。” 路远之做势要拿在锅边的勺子打他,时尉赶紧笑着逃开了。 “我去看看螃蟹好了没有!” 现在的螃蟹很肥,不仅肉肥,而且全是蟹黄。时尉虽然不是在海边长大,但离海也不远,挑螃蟹的技术还行,吃螃蟹的技术更是厉害。 螃蟹的做法很多,简单的大师级的都有,时尉选择了煮,加俩片姜加一点酒,就很美味了。 时尉切了点蒜末,到了半碗醋,加了一点点酱油,拿上桌的时候路远之还问:“怎么弄这么多的醋啊?” “吃螃蟹的精髓就在于蘸醋,没有醋的螃蟹是没有灵魂的!” “那我反倒觉得,醋会把螃蟹的味道盖住反而不美了。” “那这碗醋就归我了!” 路远之盯着时尉看了一会儿,然后突然问:“你是山西人吗?” “哈?” 时尉将螃蟹盖掀开,满满当当的黄色就露了出来。今天这只蟹超级肥,从锅里拿出来的那一刻,就能看见被撑起来的盖子,还有边上透明得能看见蟹黄的膜。 一只蟹掰成两半,乱晃着的白色水蒸气冒了出来,油亮亮得让人想要一口咬个满怀。 水煮的螃蟹和蒸蟹有点不一样,因为一直有水,虽然不管是蟹肉还是蟹黄都是润润的。 论起蟹黄的口感,蒸蟹的蟹黄更硬更有嚼劲一点,肉也更香,但煮蟹的蟹黄软糯,肉嫩但不散,鲜味更浓郁。 时尉更爱吃煮蟹,路远之随意,所以时尉听从了自己内心的选择。 螃蟹的精华就是蟹黄,没有蟹黄的螃蟹是没有灵魂的!时尉爱蘸醋吃螃蟹,但在吃蟹黄这方面,绝对不能加醋!原汁原味才是最好吃的! 路远之皱着眉,手伸出去又缩回来,反反复复的在那里犹豫。 “不就吃个螃蟹吗?看把你犹豫的!” “吃的时候麻烦,吃完了更麻烦,满手的腥味。”路远之也爱吃螃蟹,但他烦螃蟹的那些曲曲折折的壳。 “来,把嘴张开!”时尉一边嫌他事儿多,一边用勺子舀了蟹壳上的蟹黄,又把两边的蟹黄一起给垒到勺子上。 勺子就那么一点大,壳里的蟹黄已经很多了,再往上垒都颤颤巍巍瞧着要掉了。 路远之看了眼摇摇晃晃保持稳定都困难的蟹黄,张开了大嘴,然后嘴巴就被带着满满鲜甜的软糯蟹黄给塞满了。 连嚼都费劲的那种满。 但是很满足。 蟹黄很香,细嚼粉粉的,不止是软糯,更多的是冲击着大脑的鲜美。 鲜中带着些许的甜,还的咸味又淡又爽口,有一种大海的感觉。 “满足吗?” 路远之嘴巴被塞得满满的,根本说不了话,只能点头。 “好吃吗?” 路远之继续点头。 “想要再吃吗?” 还是点头。 “那就乖乖听我话,以后一天三顿饭,至少两顿得跟我一起吃。” 路远之想要拒绝,但嘴巴被塞满了,只是是瞪着眼睛猛摇头,一边摇头一边还不忘不停咀嚼着美味的蟹黄。 “不说话就当你答应了啊!” 时尉一脸的笑,咯嘣咯嘣咬着蟹壳的声音都能听出愉悦。 路远之拒绝的话,一下就说不出口了。 螃蟹的蟹肉没有蟹黄那么好吃,但配上醋也不差,尤其是螃蟹最大的蟹钳,大概是每日活动的原因,这里的肉特别的有嚼劲儿,咬开后吸一点鲜美的汤汁,再将周围的蟹壳剥去,一大溜的蟹肉放在醋里面滚上一圈,好吃到让人想要飞舞。 时尉很爱吃螃蟹,大概是因为小时候没别的东西可以吃,他时常跟着村里的大孩子一起跑到临村的海边抓螃蟹。螃蟹这东西不需要用油不需要用盐,随便一煮就好吃,丝丝回甘的甜味是他童年里最浓墨重彩的欢乐滋味了。 路远之支着头看时尉吃螃蟹,明明只是一个螃蟹,但却满面笑容,好像在吃豪华大餐一样。 这个人,真是…… 容易满足啊…… “你是小孩子吗?这么大了还要有人陪着你一起吃饭?” 时尉愣了一下,没说其他的,而是顺着他的话应道:“你不觉得有人跟着一起吃饭胃口不知不觉就变大了吗?” “不觉得。”路远之一脸冷漠。 “是吗?”时尉咬着蟹腿指了指还没撤下去的锅碗瓢盆,“我怎么觉得你今天的胃口比平时大了不少呢?” 路远之脸一红,低着头不说话。 “大概是因为我的手艺好吧?能让你这么挑嘴的人都多吃了那么多。” “嗯。” 时尉愣住了,他故意自夸也就是想缓解一下路远之的尴尬,但没想到路远之还真的往下夸他了。他的手艺怎么样,时尉自己还是很清楚的,也就普通水准,做的菜也没什么技术含量,就只占了食材的便宜罢了。 “你做的菜,有家的感觉。” 路远之的脸说不上白得跟小姑娘似的,但比时尉觉得要白上三四个度。 时尉的脸,是从小晒到大,得亏他有基因上的优势,晒了又晒也没到太湖石的境界,摸着没多少坑坑洼洼,但是黑是免不了的。 因为路远之的脸白,所以脸上一点点的红晕都能晕染成十分的红。时尉都舍不得逗他了。 “谢谢夸奖哈,那下次再给你做一点别的家常菜。我一开始看你胃口小,还以为你是不喜欢我对着我吃饭没胃口呢。” “没有。”路远之十分果断,“我从来没觉得你不顺眼。是因为别人,我看别人不顺眼,小时候就这样了,后来改不了了。” 路远之的话很跳跃,但时尉大概听懂了。 路远之,和他家里人的感情并不好,除了爷爷奶奶,和其他的那些亲戚说是势如水火也差不了多少。年幼的路远之做不了任何改变,他对他们的厌恶之情根本没法宣泄也不懂得对自己好的道理,只不断地在为难着自己。 一家人见面最多的时间就在饭桌上,周围全是讨厌的人,心情那么糟糕,精神那么紧绷,能吃得好饭才是有鬼呢! 长大了成熟了明白道理了,但从小养成的习惯已经改变不了了。 他的胃在年复一年的没胃口中早就习惯了,反而让他多吃才是对胃的负担。 路远之不馋嘴不贪吃,没有吃零食也没有少食多餐的习惯,渐渐的,胃也不好了,营养也跟不太上了。 “小傻子哟……”时尉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想骂他吧,瞧着那张白白净净眉清目秀的脸,根本舍不得骂出口,想夸他吧,根本没地方夸。 “行了,不是说瞧我看着顺眼吗?以后吃饭就跟着我吃!” 路远之犹豫了一下,没好意思再模棱两可,便轻轻点了点头。 第76章 时尉安稳了几天,白天上课没课就泡到仓库里,顺便监督挑食又不爱准时吃饭的路远之好好吃东西。 不过安稳的日子也没过几天,涨价只分不涨和涨得飞快,时尉之前一吨纸的价格买进来是两千,后面因为跑的比较远,运输和其他的成本上来了,有很大一部分的纸是在两千一到两千二左右。 但即便是两千二一吨,现在也是妥妥的能赚钱了。 因为现在一吨纸已经涨到了两千六。 时尉还没有出手的价格,但已经有人找上来了。 当初他收纸的时候就没有刻意低调过,那些厂子的人说消息灵通那是一点都不灵通,但要说消息不灵通,那可就是笑话了。 时尉一开始借的就是路振宁的名头,后面还有路振宁的儿子路远之亲自掺和进来,不管是短租仓库时用了路小姑还是路远之找车队,都是在印证了“路振宁”产业的真实性。 那些看人下菜的老狐狸们是不敢把手段往时尉身上使的,他毕竟代表着的是路家人,但磨一磨是少不了的。 连带着林峰他们几个“看仓库”的路远之同学也被找了上来,送点吃的送点用的,小到牙刷牙膏,大到鞋子衣服都有。 “收着吧。”徐施湾他们几个觉得烫手,但时尉见多了,也就没当一回事儿。 “收下了,那不就代表着要替他们办事吗?”徐施湾着急地说,“眼瞧着纸的价格还能再往上涨一涨,这种关头,可不能松口的呀!” “谁说收了就要给他们纸的了。”时尉送过礼更收过礼,心里清楚,很多时候,送礼收礼并不能真的代表什么承诺。我送你东西,是代表我“想要和你做生意”的一个态度,收了礼,更是一种“我也有意思和你做生意”的态度。 像一吨就有几千块钱的生意,只是这么几块钱几十块的礼物基本不能有什么进展,大家送的心知肚明,收的心知肚明就行了。 但也说不定有一些愣头青,觉得这人真好啊,还给送东西,那就多出点力促成一下吧。 不过这样的愣头青在时尉这里暂时没出现。 时尉不仅让他们收,而且还让他们和送礼的人好好保持联系:“现在不卖,但以后总是要卖的,这些人全部都是潜在客户,大家把关系维持好,用上只是一个早晚问题。” “这样好吗?”徐施湾几个毕竟还都是学生,犹犹豫豫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送来的这堆东西和一顿纸比起来算不了什么,但也是要钱的。 几人换班的工资也没多高,照着小时算,一小时八分钱,照着一天八小时算,一个月三十天算,也是普通工人的实习工资了。 他们一天也挣不了一块钱,那么一堆好几十的东西摆在面前,说不心动是不可能的,但毕竟都是读了这么些年书的孩子,时尉挑人的时候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这样的诱惑也只是犹豫了一下子,很快就凑堆来找时尉想让他出主意了。 时尉知道这样的事情对他们的三观是一次冲击,这次可能会成为一种契机,可能会让他们走上歪路,但也可能会让他们坚定信念。 时尉清了清嗓子,然后很严肃地说:“你们来问我的意见,说实话我很高兴。但我没有什么正确的做法能交给你们,只能说一些我对‘收还是不收’这个问题的理解。” “我知道将东西收下来这个行为是不好的,是受贿,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方是来求我们给纸的,我们打定主意这时候是不给的,但并不是一直不给,只是等价格上来,我们再赚一波。所以这个时候,和对方的交情不能弄差。收礼与不收礼,其实就是一个双方是否交好的信号。即便我们再正直再真诚,不收东西,是不是就给了对方一种‘这人好虚伪,不做生意就不做嘛,干嘛要摆这样的姿态’?” “社会风气如此,我们不喜欢当然可以,但是不喜欢的同时,我们是不是要试着去改变去尝试?我不知道什么方法是正确的,但就我自己来说,我会选择的做法大概是——现在给什么东西,我就收什么东西,安了对方的心,但同时,这些东西我都不动,等交易结束了,送了什么东西来,我就还什么东西回去,或者用价位差不多的东西回礼,这样的做法是不是更顾忌一些双方的脸面?” 时尉的话说得很明白,听着的几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颇有些茫然。 这些学生智商和学识都不用怀疑,但老实人吃亏就吃亏下在人情世故这方面有些迟钝,或者说,有些固执。 时尉不准备改变他们的固执,他有时候就挺讨厌自己的油滑的。油滑腻味得让他生厌。 大概是因为自己已经随波逐流了,所以对其他能坚持本心我行我素的人挺佩服的。 “在想什么呢?”路远之的嘴挑胃弱,所以他俩一块吃饭,挑的地方一定是要又好吃又干净的饭馆。 路远之倒不是烦跟你一起吃饭拘束,而是觉得想要硬把时间凑在一起很麻烦,你等我我等你的幼稚又浪费时间,但时尉坚持,路远之也就随他去了。 毕竟,这大概是他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朋友。 “头疼。”时尉敲了敲自己的脑壳,一边大口往嘴里填饭一边跟路远之抱怨,“说真的,谁要是让我以后去当什么老师做什么教书育人的活计,我一定撸袖子跟他拼命!” 路远之对时尉的操心不能理解:“大家都是大人了,管他们怎么去选择,你又不是他爸又不是他妈,操心这么多干嘛?” 时尉哭笑一声,他倒也不想操心,但一想到他那些同学上辈子的下场,心里说一点没波动是不可能的。他怕自己这种蝴蝶改变了他们原本“顺畅”的命途,更怕将那些令人咬牙切齿的结局给提前了。 他们这一届学生比不上“黄金三届”,但说出去也是有名气的,不管是商政军还是什么,都有人脉在。 名校为什么是名校,高等的教育资源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就是“未来”了。 人人都是一个点,人人都有交际,左拉右扯的交际网络真正展现出来是很恐怖的一股力量,能想象得到吗?以后不管去哪里办事,要办什么事,对方可能是你的同学、学长学姐、学弟学妹、老师师母,或者再扯远一点,学长的朋友,老师的朋友,学妹的丈夫等等等等。 本身有能力,毕业后就能进好地方,熬一熬就能升职,这样的一个人,那么庞大的交际网络,时刻要经受的诱惑数不胜数。 同一个宿舍里,时尉他们都没有进去,但在某几年,时尉已经习惯了每个月都听到几个同学或是学长学姐又进去了。 时尉知道贪婪是人的本性,他自己也贪婪,但现在瞧着一个个还是洋溢着梦想憧憬着美好的同学,他的心理有点奇怪有点复杂。 “你还真是个操心命。”路远之瞥了一脸苦恼的时尉一眼,一点没受影响地进行细嚼慢咽吃着碗里的面条。 “你啊!”时尉叹了一口气,“我还真是挺羡慕你的,活得肆意快活,只要自己高兴就可以了。” 路远之得意:“你就羡慕去吧!” 时尉呼哧了几口菜,将肚子填了个半饱才将速度放慢了下来。时尉和路远之吃饭是两种完全不同的风格,路远之细嚼慢咽得令人着急,一顿饭从头吃到尾觉得是一百度到二十度的跨越。而时尉呢,再烫的饭随便吹两下就往嘴巴里塞,再随便嚼两下就往肚子里咽。 刚清醒那段时间,时尉还保持着上辈子的习惯,尽可能的多嚼嚼,但十八岁的身体饿得速度飞快,他一口嚼完,肚子饿的程度大概得两口饭才能填满,完全是越吃越饿的节奏。时尉坚持了几天就坚持不下去了,张大了嘴巴呼呼就往嘴里塞。 “远之,那什么,林峰他们最近的态度,你别太放在心上哈……”时尉不细心,但他也不到粗心得眼瞎,林峰他们几个的态度转变虽然细微,但时尉很容易就感觉到。 “本来就没放在心上。”路远之面无表情地继续吃饭。 时尉瞧着他脸上表情连动都不带动的,不仅没有松口气,反而觉得更头疼了。 “远之,你这个时候,应该生气,应该难受。” 路远之安安静静地将嘴里的东西嚼完咽下才开口:“你想我生气想我难受吗?” “我只想让你开心。”时尉叹了一口气。 路远之也叹了一口气:“时尉你真矛盾。” 第77章 路远之也不是不知道最近同学们对他的态度转变,但他即便是真的了,也做不出什么太大的反应,毕竟他和时尉不一样,那些人他从一开始就当陌生人处,即便其他人再有什么反应,路远之都没放在心上。 毕竟,不管是从前、以后还是现在,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就仅限于“陌生人”这三个字了。 时尉都不知道要怎么开口劝解了,林峰他们转变了态度,也不是什么捧高踩低,只是一下见识到了巨大的差距,有些缓不过劲儿来罢了。 以前虽然知道路远之有钱,但那只是一个很笼统的概念。对这些人来说,什么叫有钱呢?在一家子年收入不知道有没有一千的人看来,万元户已经是天花板了,再有钱也就是万元户那样吧? 他们连万元户都还没习惯,猛的一下感受到了跟他们同龄、同学校、同宿舍竟然随随便便就能拿出几百个万元户的身家,而且马上又是确确实实增加几个几十个万元户的全部家当,心里不别扭才怪呢! 羡慕、嫉妒、酸、失落……各种各样的情绪混合在一起,连大部分的中年人都不能立刻反应过来并处理妥当,何况是一群刚见世面年纪又小的“成年人”呢? 时尉知道双方之间隔了点什么,但他确确实实又不好开口。 室友同学那边倒好说,可年轻人傲骨硬自尊心强,这种话题,说得再小心都不行。 路远之这边就更难弄了,从小在扭曲家庭长大的扭曲性格,为了不受伤害,他早早地就将所有人排除在外,即便时尉说得再多,路远之也只会一面答应得好,一面我行我素。这是他的自我保护方式,时尉虽然知道这样一直下去对他的人际交往和社会生活造成影响,但一下子是改变不过来的。 “别担心我,你只要顾好你自己就可以了,记住,和我分钱的事情打死都不能说出去,别为了什劳子的自尊心和虚荣心跟人家攀这个比那个。” 路远之话虽然毒了一些,但时尉知道,这是在关心他给他传授社会经验呢! 时尉觉得有些好笑,他自己在这苦恼着如何将路远之的别扭性子改过来,好让他更好的适应社会。没成想路远之也开始传授了社会经验,让时尉学会扮猪吃老虎学会自保的法子。 燕京的能人多,而且自古是权利老大钱老二,在这地界,光有钱没用,没有背景,再多的钱都保不住。 时尉一农村穷孩子,什么背景都没有,要是被人知道了他手里有六千位数那么大笔的钱,保准将他吃得干干净净连骨头都不剩的。 路远之自己有钱,也不屑去沾那些手段,但他站在这个位置,看到的东西就比别人多,那些肮脏手段虽然没使过,但见识过的,可一点不少。 好不容易认识这么一个傻乎乎还挺有意思挺有脑子的人,路远之觉得自己还是挺惜财的。 看在他做的一手好家常菜的份上,就护着他一点吧。 难得,从他身上能找回一点在幼年时待在姥爷家的温馨回忆。 那些回忆,他跟爷爷奶奶是不能说的,一说老人家保准难受,对身体不好。那些叔叔伯伯姑姑弟弟的,更回忆不到一起去了,做在一起一个小时能忍住不把对方鼻子打断就是一个很美妙的相处时光了。 也只有时尉什么都不知道,看着他吃饭总给人一种食欲大开的错觉,就这么安安静静的,他能怀念着一点当年和家人吃饭的温馨。 第78章 纸的事情差不多就告一段落了,现在正是纸价飞涨的时候,只要注意防火安全,就没有别的风险了。 “时尉,今天的纸价又往上涨了,一吨又涨了二十呢!”林峰兴奋得脸都红了。这纸虽然跟他没什么关系,但他受雇在这里看仓库,每天钱领到手里,但他自觉自己没做什么,只觉得这钱烧手的慌,只能盼着这纸的价格卖高一点,再卖高一点了。 “那可真是不错啊。”时尉笑着将记录价格涨幅的本子拿出来往格子上又加了一个小黑点。别小看一吨多二十这一点点价格,一吨多二十块钱,一千吨可就多了两万。时尉手里有六吨的纸,除去一开始的那些成本,这些天,只要纸的价格在涨,时尉就完全是在躺着赚钱,多的时候一天躺赚几万,少的也有个几千。 两万的华夏币现在是真真的有购买力,都够在燕京买个小房子了,多少人攒几年都攒不了一万的。不说现在,就算是几十年后,一万块也是大多数人一个月挣不到的钱。 但钱变现不了,就真的只是数字。 时尉心里清楚,涨价只是一时的,情况随时会有所变化,如果国家机器介入,纸就真的只是一堆纸。 时尉盯着本子上的黑点看了好半天,然后做了一个决定。 现在的纸价已经很高了,一吨纸三千两百块,而他之前的进价基本在两千一左右,加上运输、租金、雇人的成本,平均掉也就两千二多一点点,如果现在倒手卖出去的,一吨可以净赚一千,这就是五十多万啊。 纸价的涨势很好,而且有继续上涨的巨大可能,要说现在卖出去,说不心疼,那是不可能的。 但时尉更清楚,想要有所回报,一定要懂得狠心。把心狠下来,不去想可能有的五十万,专注于眼前的五十万就好。 时尉做了好决定,等路远之晚上回来的时候,时尉就将这个想法和他说了一声。 虽然路远之说的是这钱就当借给时尉,让他自己看着就可以了,但不管是从尊重还是从别的角度来说,总是要和他通个气的。 钱和管理的事情他俩分得很清,但是在外人眼里却不是这样。也算是为了避免麻烦吧,路远之是一力扛下了所有的非议。 时尉租仓库雇同学没有刻意的隐瞒,或者说,想要瞒也瞒不住,盯着路远之的人太多了,所有时尉一开始也就没瞒,只不过他和路远之之间的交易外人是不知道的。 在别人看来,时尉也就只是帮路远之跑跑腿的小弟。 时尉没去解释,或者说,这正是他乐意看到的。 人和人本来就不是绝对公平的,路远之有钱,有的还是外汇,有很大一笔钱,所有人都羡慕甚至是嫉妒他,但他和绝大部分人的差距太大了,即便有人羡慕嫉妒,也都是停留在心里阶段。 但路远之不同。路远之就是一个泥腿子,家里那么穷,比很多人过得还要不好。但如果突然有一天,一大笔钱让他超越了百分之九十的人呢?那这就不只是羡慕和嫉妒那么简单了。 大学校园里的学生们心思还比较单纯,但再单纯,冷言冷语也是绝对少不了的。时尉不在乎那些,但那会很麻烦。 所以他没有去对那些流言进行解释,也没有人敢去询问路远之。 给人当小弟,甚至有人很难听的将他定义为路远之的狗腿子,时尉也不在意。 面子不值几个钱,只要自己有自尊就可以了,别人怎么说,那都是他们的事情。 经历过断腿,经历过冷眼、侮辱,甚至自己将自己的尊严放在地上踩,这些伤害不到他对他起不到什么阻碍的流言蜚语又算是什么呢。 弱小的人说再多,也只是白费力气,只有等他真正强大了,才有资格去破解流言。不,到了那个时候,根本不需要他出面解释,自然有无数的人将他美化将他夸耀。 “现在就要卖吗?可以啊,你决定就好了。”路远之对此并不在意。即便时尉将他们两个的关系从借贷关系变到了合作伙伴,但路远之的态度还是和之前一样,决定时尉来做就好了,他不会反对,需要他帮忙的说一声,他会尽力。 “卖吧,价格是价格,钱是钱,钱可能是价格,但价格却不一定是钱。”时尉说的轻描淡写,但只有他自己知道,这样的轻描淡写背后,却是无数次的亲身经历。 路远之看了时尉一眼,低头勾了勾嘴角。大胆的人很容易让人欣赏,但懂得适可而止在最恰当的时间退出来,却比大胆更难得。 一天躺着就能挣几千上万的诱惑,不是那么容易抵御的,更不是嘴上说说口嗨的假想。 敢大胆假设做好破釜沉舟,还敢在最疯狂的时候冷静下来,这样的本领,不是谁都可以有的。 路远之不在意钱,那是因为有底气,还有家里的那群吸血鬼。他有钱,不在乎是损失几万还是几十万又或是几百万。生物学上的父亲又是个实实在在的渣滓,与其把钱给他,路远之更愿意把钱烧了。 投资时尉,那是他的一个不成熟的冲动,与其说是想投资他帮他一把,不如说是想要找个借口整治路振宁和他一家。 不过现在看来,他的随意让他发现了一些有意思的事情。 路远之低低的笑了一下:“那我明天就放出口风去,现在纸价正是疯涨的时候,有的是人愿意接手。” 看什么东西卖得好,就要看什么的价格涨得高,越是涨得快,越是有人着急着想要买。 一天比一天高的价格,说白了就是给人一种暗示——快来买我!快来买我!再不买我的价格又要高了,现在买就是赚到!买到就是赚到!买到就是赚到。 有一部分人是不得不买的刚需,但还有更多的人,是从重心里。 啊,东西又涨价了,快点买啊,万一价格更高了就不好了,昨天没买已经是亏了,今天可不能不买了! 刚需的人雷打不动的购买,从众的人跟风而上,另外还有看中了其中商机的人想要赚上一笔。 还有一种人,就是看着大家都买,身边又眼见着别人看这赚了钱,冲动之下也没考虑地就跑去购买了。 之前的本子是这样的,现在的纸还是这样。 只不过和本子不同的是,纸张市场虽大可客户群不大。但这不代表跟风情况会有所改善,越是圈小,妖风就越大,正是因为纸张市场基本上是刚需市场,所以再高的价格也得捏着鼻子认,反而是容易出现圈外人一涌而上,将整个市场价格搞得一团乱。 路远之手里五百多吨的纸是个香饽饽,没几个人是不想啃上几口的,所以他刚透露出那么点意思,时尉的饭局立刻就多了起来。 “不是说让你好好养着吗!”路远之黑着一张脸,看着捂着肚子缩成一团的时尉脸色难看的像是从煤矿挖完煤回来。 “有的有的。”以前穷的时候饱一顿饿一顿的习惯了,他没什么胃病,但胃不是城里孩子的的细粮胃,以前肚子里没油水,光吃粗粮了,乍一下顿顿细粮天天大鱼大肉,胃就受不住了。 时尉虽然也有意思的在养胃,但这些天着实一天几顿的“请客”给吃难受了。酒这东西还能挡一挡,但每次人家请客都不吃东西,这未免太不给面子了。 在现在的这个风气下,不喝酒已经是挺没规矩的做法了,再“矫情”点,很多生意都没办法谈了。 时尉现在借的是路远之的势,但聪明人就不能太“傲”,太“傲”就会把人给得罪了。 “你要是能把身体站直了再说这话,我还能勉强假装信一下!”路远之语气不好,只差给时尉翻个白眼,但他一边黑着脸,却又一边给时尉倒了杯热水。 “喝不下了喝不下了。”时尉连忙摆手,他今天上午上完课后就被人热情地给拉走了,吃完第一家刚出来又被人热情地拉到了第二家,被人热情地灌了两次,又马上被守着的第三波人拉回了第一家。 吃了三桌的时尉好不容易摆脱“热情”的“兄弟”们,赶回学校上完课,肚子里的东西还没消化掉多少,又马上被人拉走请吃晚饭。 天知道他最后是靠着跳窗逃回来的! 肚子撑得厉害,时尉抠着嗓子眼吐了两回,肚子不涨了,但胃酸返上来的感觉真的是太糟糕了,今天又是吃又是吐,不仅是胃,他难受得腿肚子都使不上劲儿了。 时尉不喝水,路远之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了。 “我带你上医院看看去吧。” 路远之是典型的你踢我一脚,我一定要给你踹回去,你对我好一分,我得想办法还你十分的性格。虽然在极端的家庭环境下,他后面的那部分性格没机会展现出来,但又是确确实实存在的。 时尉之前帮过他,那么在时尉有困难的时候,他也不能光看着什么也不干。他倒不是圣父心发作,而是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有点尴尬,不管什么也好,别人难受有事的时候,让他什么也不干站在一边怪不自在的。哪怕是瞎忙活着陪着走两步都让他自在一些。 “不用了,我睡一觉就好了,真的。” “睡一觉什么病都好了”是穷人能顽强活下来的万金油良方,不管是头疼、脚疼、手疼,还是肚子疼,这个都是管用的。 “快一点下来。”路远之却不给拒绝的机会,“什么‘睡一觉就好了’,别把硬抗说得这么好听。” 第79章 “远之,你乖乖的,妈妈睡一觉就起来给你做饭,乖乖的啊……” 然后,她那么一睡,就再也没有起来了。 内脏破裂,血流得那么无声无息,表面上什么也看不出来,就好像什么事情也没发生过。 她就那么撑着、撑着,然后就再也没有睁开眼睛了。 妈妈,我不饿了,你别睡,我不饿了,妈妈你去医院看一下吧…… 那天,她很难受,疼得连腰都直不起来,但她还是强撑着要给她的宝贝做饭,只是饭做到一半,她就疼都受不了了,本来想缓口气,结果,这口气再也没有缓过来。 路远之很怕医院,很怕。 他的母亲,他人生中第一重要的人,就是在这里和他连再见也没来得及说就分开的。 路远之舍不得,他的母亲也舍不得。 但在死亡面前,再多的舍不得,再多的不情愿,再多的不甘也不能撼动哪怕那么一丝一毫。 冰凉的手,苍白的肤色,惨白的颜色,还有奇怪的药味,全部被定格在路远之记忆的最深处。 他害怕那里。 但他又知道必须去那里。 如果…… 如果早一点,如果再早一点,哪怕只是早一个小时候,妈妈是不是就不用离开了? 可以救的,可以救的,本来是可以救的,本来他是不用和妈妈分开的,本来是这样的。 但“本来”这个词,本来就没有重来的机会。 错过了。 没有再来的可能了。 “必须要去。”路远之面无表情地瞪着时尉,漆黑的眼睛透亮坚定。 路远之看着瘦,但其实全是肌肉,只不过他不爱吃东西,增肌也没肌给他増,瞧着瘦瘦弱弱的,但力气比时尉大了不知哪里去。 时尉扛路远之去医院扛得不算轻松,但路远之带着时尉去却是没出多少力。 时尉胃不舒服,不是腿断了,身体虽然有些无力,但饥一顿饱一顿长到现在的身体早已习惯了饥饿与无力。 几十年的残疾生涯很是能锻炼人的意志力,尤其是时尉在刚断腿的前几年,没多少钱没什么照顾自己的意识,经常弄得伤口发烂流脓都是常有的事情。 不管怎么说,时尉一个大男人,不管是被扛着、背着还是抱着,都怪让人觉得难为情的。 最后在时尉的坚持和“如果不……,那就不去了”的威胁下,时尉争取到了被路远之搀着去医院的权利。 虽然即便是这样,路上也被一大群人频频侧目给围观了一下。 时尉尴尬得要死,但好歹在社会上摸爬打滚那么多年,脸皮是早就练就起来的,心里尴尬归尴尬,面上不仅能一如常态,还有能跟人打几声招呼。 至于路远之……被搀的又不是他,他尴尬个什么劲儿?! 一番折腾,时尉最后也只是挂了点水,吃了点药。 这个时候的医保覆盖得二十世纪后还吓人,说是医保,其实都是员工福利,只要是正式工,看病都有工厂给承担大部分,不仅承担工人本人,连家属都能拿着证过来走厂子里的账。 时尉虽然不是工人,但这个时候的大学生福利也十分不错,医院工厂都是公家的,公对公的账走起来十分的“大方”,医生也大部分都是如此,时尉虽说身体没什么大问题,但依然给开了三大瓶的水。 装药水的瓶子很实在,里面的东西也很实在,时尉瞧着那水,即便是把速度调到最快,没有五六个小时想来是挂不完的。 “你着急也没用。”路远之抱着租来的被子回来,伸手就将输液管上的小轮子给转到了接近底端的地方。 第80章 十一月的燕京已经转凉了,冷冰冰的药水往身体里灌的感觉并不是很好,但时尉的身体也是真的到了极限。 他不是一个多么聪明多么天才的人,当年能考上燕京,除了那几分阴差阳错的运气,真的是嘴里含着饭在读书的。 纸的事情,需要他跑,请假落下的课程进度,也要他自己私下咬牙啃。 上辈子学得苦,虽然不聪明,但好歹有些基础。这辈子回来,高中大学学的知识,可全部都还给老师一点也没剩下了。 生意学习两头忙,那边都不能掉以轻心,这个月时尉真的是透支了体力,倒在椅子上,也不管这样舒不舒服,歪歪扭扭地睡过去了。 “时尉?时尉?”路远之给时尉办完手续回来,时尉已经把自己埋进被子里睡着了。 “怎么跟孩子似的。”路远之拉了拉被子,将四四方方拿过来就被打开直接就胡乱盖上的被子给他抖开,然后从被子底下伸过去,一把将时尉连同被子一起抱起来。 因为时尉还挂着水,路远之又不是一个爱寻求帮助的性格,手臂上压着时尉体重的同时,他还得把挂着水的杆子拿好。输液室到病房虽然没有特别远,但手用劲儿的方式很别扭,将时尉抱过来也不轻松。 但也不累。 路远之心想。 十八岁的人了,怎么还这么轻?看着瘦,抱着感觉更瘦了,一摸一把骨头。 “骨头精转世?”路远之被自己的想法逗笑了,看了一眼时尉眼下的乌青,又将输液的速度给调慢了一些,好让他睡得更舒服一些。 路远之的姥爷那边的祖上算不上豪强但也能说得上是富裕的书香之家,路远之姥爷算是他们这支最厉害的人物,享誉世界的大学者,留洋的时候搅动过股市风云,回国的时候主持过资产阶级新政府的经济形势,军阀林立的时候也是能够潇洒地让他高兴。 一辈子大风大浪见识过,扛过了枪林弹雨,扛过了殖民侵略,本以为能扛过一切,但没成想最后死在了自己的亲人手上。 他可以视生命如无物,可以视金钱如粪土,可以视枪林弹雨如春日小雨无伤大雅,但他受不了下跪凌辱。 在那群人冲进来的时候,路远之的姥爷带着老妻,安静地吊死在了红小兵的面前。 那些记忆本以为是很久远的事情了,但那天的天气、姥爷的语气、话语、姥姥的笑容,好像都那样深刻地刻在他的记忆梦中。 “远之,你听到外面的吵闹声了吗?”慈祥的老人用他那干枯但是温暖的手牵住了他的手。长腿外覆盖着的布料宽大得似乎在飘荡,帮着颤颤巍巍的脚步让人担心是否会不小心折断。小短腿上盖着半截布料,露在短裤外的半截大腿和小腿又白又嫰细皮嫩肉又圆润。 小男孩睁着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望着老人好奇地问:“姥爷,这是又有猪肉供应了吗?爷爷,我已经长大了,可以帮大人干活了,我可以去帮姥姥买肉哒~” 小馋猫伸着小舌尖舔了舔嘴角,米面粮油都得靠着供应来,他们家虽然小有富余,但顿顿想吃肉还是有些困难的。小馋猫是个肉食动物,就要吃肉,让他吃口菜跟要了他的命似的。 这个时候外面有些乱,但路远之作为一个还没有他姥爷大腿长的小不点,他对外界的信息接受有限,他连外面都没有去过几次。 爷爷的家、姥爷家的四合院、姥爷家的洋房,这是他为数不多活动区域。 每次外面吵吵闹闹的时候,爷爷总是和他说外面是在抢猪肉,奶奶带着他去过一次供应猪肉的地方,确实很吵闹。 长满了皱纹的干瘦老人拉着路远之的小胖手,浑浊的眼睛里泛着慈祥的光:“远之想吃肉呀?那好啊,我们去让姥姥多煮两碗肉吧,远之可要多吃一点,长得高高的才可以。” 路远之拍着小胸脯信誓旦旦的露着小白牙保证道:“我可厉害了,能全——部都把它吃掉!”说着,他已经急不可耐地泛起了口水。 “咚——” 祖孙俩正说着话,一声巨大的撞击声便从门外传了过来。几乎要将地都给震得裂掉了。 一个八十岁的老骨头,一个四岁的小馋猫,平衡性都不是特别好,晃了两下才站稳,站稳之后,路远之便自告奋勇地说:“姥爷,我出去看看。”自诩是家里最厉害最勇敢的小男子汉便放开了姥爷的手想要去一探究竟。 但是姥爷将他拉住了,老人的眼睛依然平和慈爱:“不用理会外面的那些人,外面去吃肉肉吧,姥姥烧的糖醋排骨味已经飘到我这里了,远之闻见了没有?” 小馋猫一听排骨就把注意力给扭开了,小鼻子连抽着使劲儿在空中闻了闻,然后兴奋地喊道:“糖醋排骨!糖醋排骨!” 有了排骨,什么动静路远之都能把它抛到脑后去。 要不是顾忌着姥爷年纪大了,他估计能一路蹦着跳着跑到姥姥身边去。 虽然没有蹦着跳着,但老人能感觉到,透过手心里小孩的手掌,传过来的是多么雀跃的心情。 这间四合院是祖上传下来的,曾经是几代人在这里住得满满当当,但如今…… 蹒跚的老人牵着小外孙走过寂静无人的垂花门,穿过内庭,慢慢的、慢慢的,他回头看了一眼。红色的大门,朱红色的大门,几十年未重新修饰过的大门已经剥落了红旗,大块大块的褐色混在红色之中,让人看着便倒了胃口,连带着,连整个大门也被人嫌恶了起来。 “姥爷,我好像听到了有人在外面喊你的名字耶~”路远之侧着脑袋,认真地听了一会儿,然后说道。小孩子的声音听不出雌雄,软绵绵细嫩得像是能掐出奶揉出蜜,老人听到他的声音,立刻就笑弯了眼,满脸的褶皱荡了出去,将那些阴郁的、不洁的气息全部扫荡出这个四合院。 “大概是在喊我吧,不过都没来敲门,想来不是什么要紧的事情,说不准只是随便喊喊呢。” 路远之跟个小大人似的点点头:“说的也是,如果他有事的话,一定会过来的,姥爷,我们还是快点去吃姥姥做的排骨吧~” 小馋猫夸着海口许下了要全部把肉吃光光的豪言壮语,但毕竟人小胃小,吃了几块排骨,喝了几口肉汤,倒了酸酸甜甜的排骨酱汁拌着米饭将肚子撑得滚圆,躺在床上被姥姥揉着肚子听着没有歌词的小调就睡着了。 “茹漱,怪我吗?”XXX的手很瘦,干枯得好像一根沙漠里的树枝,淡褐色的皮肤,深褐色的老年斑,指甲也是干枯没有光泽。 但他的掌心很温暖。 曲茹漱的手脚常年冰凉,无数个日日夜夜里,就是这双手将她捂热的。 曲茹漱的手也是干瘦的,但比他的要白上许多,冰凉的手放在温暖的手心里,曲茹漱只是笑:“等下辈子,我的手得你的热,你这辈子给我捂了一辈子,我得这样捂回来才甘心呐。” 两只干枯的手交握在一起,不紧,但是谁也没能将他俩给掰开。 “……”路远之睁开眼睛,面对的便是医院的天花板,惨白色的,鼻尖还混着消毒水的味道。 所以……他才不想来医院啊。 死亡,病痛,似乎只要和医院扯上关系,就没有什么好结果。 虽然路远之也知道,自己将因果强行扯上了关系。 但是……控制不了啊…… 弱小、无能的自己…… 我…… 第81章 时尉一觉睡到大天亮,也就护士过来给他拔针的时候,他才有那么点意思。 “几点了?”时尉刚醒,精神还没那么好。 “七点过一点,赶得上第一节 课,放心吧。”路远之一晚上时不时要醒来看看时尉挂的水空了没,医院的味道、氛围又是他最讨厌的类型,所以根本没怎么睡好。不过他脸上倒是看不出什么疲惫的模样来,毕竟年轻强壮。 “唔……我先去上个厕所。” 挂了一晚上的水,时尉没喝几口水,但也憋得慌,睡醒之后只想快点去上个厕所。 手背上的针刚拔掉,必须得拿另一只手按着,仅剩的一只手打了一晚上的针,稍稍有些发麻,这就导致了下床的姿势十分怪异。 “要我帮忙吗?”两人认识不久,但轮流着来医院的次数却也不少了,关系也可以说从这里有了突破,路远之见时尉动作变扭,便开口问道。 “不用了。”虽然和路远之一直上过厕所,但让他帮着自己上厕所……时尉觉得还是有些奇怪。 倒不是两人的关系还未到这种程度,怎么说呢?大概是……路远之这人看着,不像是那种能够帮人上厕所的形象。 用后世流行的一句话来说,大概就是那种……他竟然也是会上厕所的吗?! 大概是病了一场的深度睡眠让时尉的精神得到了久违的放松,一边撒着水,时尉一边还有心情在心里调侃起路远之来了。 “远之,我知道这附近……”上完厕所回来,时尉正想邀请路远之一起去吃早餐,但话到一半,便止住了。 路远之回过神,打起精神问了一声:“怎么了吗?” 路远之的表情转换十分快速,上一秒还是空洞的失神状态,但是很快就恢复了精神。 时尉心里有疑惑,但很识趣地当做什么也没看到什么也没发生,面色如常地说了下去:“上次和徐厂长吃饭的时候,发现这医院后面有一家素面,味道怪鲜的,早餐就吃那个,你看怎么样?” 和路远之也吃过不少次饭了,时尉发现,路远之与其说是挑食,倒不如说是讨厌油味。 植物油、动物油、炸过的、煎过的、卤的或是汤上面的油,他都不喜欢。只是他很少表现出来,什么也都吃,只不过什么也吃得不多。 “可以。”路远之对吃什么都无所谓。 食物,本质上都是用来给身体提供能量的,既然是提供能量,那就什么样的食物都无所谓了。 素面面汤清亮,因为时尉特意叮嘱过,所以上面的油花很少,清清亮亮的透明面汤里细白的面条飘飘荡荡,没有青菜也没有葱花,只是一碗透明的汤,一团细白的面。 但汤是鲜到了极致,面是弹牙到极致。 很奇怪的味道,但奇异的好吃。 一毛钱一碗的素面不够时尉吃的,一连吃了三碗,才觉得肚子有些饱了。他不敢再多吃,毕竟昨天才因为吃太多而进了医院。 至于路远之,他也罕见地将一碗面全吃完了,好喝了几口汤。 “这段时间辛苦你了,不过这次结束后,利润大概会是一个十分可观的数字,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吗?”回去的路上,路远之有些关切的问道。 这次买卖不错,但并不是可以长期进行的,捞一笔见好就收,这是时尉一早就说过了。 时尉这人求稳,路远之看出来了,所以对他接下来的动作难免就多了几分好奇。 时尉这人,眼光是真的挺尖锐的。 “接下来的打算啊……如果说是赚钱方面的,那我有差不多有了一个大致的想法,不过我准备先把这段时间拉下来的功课补上吧。” 从来一世,他肚子里虽然也有点东西,但那些东西和书本上的知识也并没有多少的关系。 很多人总以为只要借着几十年后几个充斥在网络上的观点回到几十年前就能得到一大群人的顶礼膜拜,但其实这是最不切实际的。 一个先进观点的提出,不然要有足够的理论基础支撑着,只有几句随意看过来的话,根本经不住详细的询问,不说详细,跟那些大牛站在一起,几句话就能漏馅儿。而且先进的观点也不是没有人提出,同一件事情,别说超出现在几十年的“先进观点”,超出几百年的观点也有。但能否实施,可否实施,怎样实施,实施过程中会遇到什么样的问题,要如何去解决问题,这些才是更重要的观点。 时尉从来不敢小瞧任何一个人,他在生意场上闯荡多年,见过很多事情,也听过很多事情,有能力的人一抓一大把,只是并不是所有有能力有观点的人都可以成功的。 而且文凭一直是时尉心中的一个遗憾,一个痛。 曾经,他也考上过华国最好的大学,也在这所大学里享受过艰苦但是充实的大学生涯,他不觉得自己比别人厉害,但同样也不觉得自己比别人差在哪里。 只是,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也会有遗憾,也会痛苦。 痛苦的是自己的残疾,绝望的是自己孤身一人,遗憾的是未能好好珍惜。 时尉想好好去读书,想要好好去度过这几年的大学生涯,因为这些东西,是这个年纪、这个时刻所独有的。 钱就在那里,是怎么赚也赚不玩的,只要肯干只要勤劳只要能抓住机遇,总会富裕起来的。 现在赚钱的难度,和十年后赚钱的难度没有太大的区别,但是十年后,他想要再以学生的身份在这所大学里静下心来安心学习,却没有那个可能了。 路远之看了他一眼,对时尉的想法并不奇怪。 时尉平时就是一个很认真的人,上课认真,做生意也认真,不管是做账、计划还是诸如仓库管理这些琐碎的事情,他都一点不嫌麻烦地把它们一点点理清楚。 虽然有人可能会觉得,书读出来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赚钱,既然现在已经能赚钱了,干嘛不把更多的精力放在赚钱上面呢? 可是既然如此,那教育和学校设立的目的何在呢?一时的幸运和投机能赚点钱,但想一直赚钱却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知识要去积累,眼光要去培养。时代总是在发展的,必须、必须要加快脚步超过时代的发展,才能永远抢先一步。 路远之很高兴,时尉能抗住几十万给他带来的冲击和浮躁。 路只有一步一步走出来,才真的是自己的。 第82章 经济学的知识大部分抽象又枯燥,不仅如此还伴随着大量的公式和图表。 时尉看着一堆花花绿绿的曲线图,算得手指发酸头脑发胀,只想再也不和它们相见才好。 但一看起那些经济学原理,大片大片的汉子晃得他眼睛都睁不开了。 时尉心里有些急躁,眼看着考试就要来了,可是最近自己拉下的进度确实有点多。燕京是华国最好的大学之一,因为前几年的混乱,新生力量还没能补充上来,所以就导致了现在给他们在上课的老师无一不是学界的泰斗人物,他们上课的节奏很快,有些一节课甚至能把整本课本过一遍,给布置下来的作业有一半以上都是超出课本知识要学生私下预习自习的。 时尉对着作业扯了半天头,最后把作业一扔,不管了。 带上水杯时尉就跑图书馆去了。转了一圈搬了半人高的书,然后时尉就开始啃。 他现在的基础不行,毕竟这些知识对他来说都是几十年前的东西了,他脑子里倒是还记得一些经济知识,可那都是几十年后的,和现在的差别也不是一般的小,就当从头来过吧。 因为是要补基础,所以时尉看书并不多做停留,只是一遍过,看不懂的先放着,太复杂需要大量时间思考的也全部跳过,只求用最快速度把这堆书看完。 第一堆书看得比较慢,二十本书时尉抓紧了所有的时间也用了八天时间,但是简单地看了一些书后,大致的东西在脑海里就有了一点框架,第二堆书看完的时间就短多了。 时尉花了一个月,除去睡觉和上课都泡在书海里,总算是能顺利地听懂老师上课讲的是什么,作业的解题思路要怎么来了。 “诶?远之,今天怎么能在这时候在宿舍里见到你了?” 黄达先几个下课回来看到时尉竟然还在宿舍里,都显得有些惊讶。 时尉这些天学得有点狠,睡觉还是准时的,起床也是准时的,十点睡六点起一分都不少,但就是忙。上课听课,下了课就看书,每天都往图书馆跑,每天带回来的书都不一样,有时候一天还能看他带两三本回来。 食堂也是不去了,每天让他们帮忙带饭,等饭的时候看书,吃饭的时候也要抓紧时间看会书。平时这时候应该在图书馆才对,要等到饭回来了,或是今天轮到他带饭了,才能在这时候在宿舍里见到他的人影。 黄达先几个也是勤奋刻苦的孩子,每天学习看书的时间不会少于十四个小时,但看到时尉这样,心里的紧迫感也上来了,这段时间几人赶着劲儿地学。路远之饭点要是回来的话就帮他们五个带饭,要是迟了或是不会,几人就排班,一人带四人的饭。 能来燕大的学生都不是什么不学无术的,周围几个寝室几个班的学生看着他们这么学,这段时间因为考上了大学而稍稍懈怠下来的神经也绷紧了起来,一股紧张而又好学的氛围在宿舍、教室和图书馆蔓延得更加厉害了。 “嗯,这段时间看书的速度有些快,我要准备把进度终止一下,把之前跳过的给整理整理。”脑力消耗不比体力消耗低多少,时尉这段时间学得狠,累得也狠,晚上基本上就是沾枕头就睡,没有任何失眠或是胡思乱想的烦恼,加上他不苛刻自己的睡眠时间,三餐宵夜定时吃,人看着也精神了许多,最大的表现就是在他的外表上,肤色看着也没那么蜡黄了,也不像什么皮包骨了,好歹能看出一些肉。 “远之呢?他没和你们一起回来吗?”时尉坐了一下午,腰酸屁股也疼,他站起来锤了锤腰伸了伸懒腰问道。 “他去处理仓库的事情了。” 之前囤的纸在半个月前已经全部处理完了,那段时间正是纸价高到吓人的时候,正有好多人挥着钱想要买纸坐等升值,可是有纸的那些人谁也舍不得将聚宝盆给卖出去啊,纸价虽然高,但却造成了供不应求的局面,路远之将口风稍稍透了一些出去,立马就有一大群人跑来了。 时尉喝酒喝进了一次医院后,路远之就将这件事接手过去了。他手底下虽然有不少讨好巴结的小弟,但他没有将这次生意交给他们,而是亲自上手。能在燕京这地界混的人最起码的情报关系是有的,知道路远之不好伺候,对待他和对待时尉的态度就完全不同了,客气又克制,都不需要他开口,价格自己便往上跳了一跳。 纸一被拉走,大袋大袋的大团结就已经到了路远之的手里,但除了纸,其他的一些事务零零碎碎的也需要人去处理。 前半部分最繁杂的工作都是由时尉来完成的,后面这些事路远之便揽了下来,给时尉创造了一个安静的学习氛围。 时尉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毕竟所有的资金都可以说是路远之出的。不管是买纸,还是通关系租仓库,用的都是路远之的名头。没有路远之,时尉虽然也能赚钱,但也最多是几万块小打小闹的程度。没有时尉,路远之照样也可以做这些事情。甚至可以更方便,更不用费心力。 但最后时尉也没拒绝,两人的关系已经不再是最初那样的陌生人了,路远之心里抱有的那种“你帮过我,所以我也要帮你”的想法,时尉也能感觉到。虽然时尉觉得这没必要。 反正不管怎么样,路远之的好意,时尉心领了,然后便安下心来开始看书。 中间路远之和他说了一声所有的纸已经全部转手,时尉和路远之却一直没进行最后的统计。 主要是时尉那段时间忙得真的没有哪怕一点空。 路远之也没催时尉。 几百万对于别人来说可能很多,但对于他还真不是一个事,他也不着急,让时尉看着抽时间就行了。 路远之不着急,几个室友就更不着急了,或者说,他们也不知道要着急什么。 路远之和时尉倒腾纸的事情,他们都是知情的,但他们不知道那纸的利润是时尉和路远之平分的。他们只是单纯地认为,时尉在给路远之“打工”,只是工资比他们要高,只是工作要比他们要多。 时尉知道他们误会了,但也没和他们说事情的真相。 说出来,可能能在他们面前让他们羡慕一把,但更可能的是引来更大的麻烦,毕竟,那不是几块钱,不是几百块,而是几十万。 亲兄弟在这几十万面前说不定都能撕破脸皮打起来,更别说室友了。 第83章 路远之晚上回来的时候挺晚,但还给带了慰问的宵夜。几个人和路远之的关系不再像是上辈子那样形同陌路甚至有些相看两相厌,对路远之偶尔请的夜宵也能不再是觉得侮辱,而是很愉快地吃下去。 “你吃过了吗?”时尉啃着大肉包,一边收拾一边拿了一个素馅儿的报纸往路远之的嘴里塞去。 路远之虽然什么都能吃下去,但他还是比较比较挑嘴的类型,买的东西虽然不贵,但是味道不错,随着光滑包子皮慢悠悠飘上白蒙蒙的水雾,浓郁的麦香和肉香一起在这个狭小的空间里蔓延开。 包子皮有些微微泛黄,不像是平常的包子没有褶,反而像是个大馒头似的光溜溜,一口咬下去,满满的全是面皮,只有咬上狠狠的一大口才能吃到里面的馅儿。 很香。面皮很厚,但却香气扑鼻,并不是多软的面皮让人越吃越有满足感,很有嚼劲儿,很有馒头的感觉,但是当把核心区域的封印咬开后,丰沛的汁水随着咬开的面皮口子流到舌上。很烫,但是很香。 时尉是第一次吃这样的馒头,说实话,他吃过不少皮厚馅儿少的包子,又干又柴,面皮也没发好,像死面。但这个包子完全不一样。很蓬松,虽然很硬挺,但吃过来确实很蓬松,口感带着嚼劲儿,但又像是在吃棉花糖,蓬松有弹性。 路远之晚上确实没吃多少,下了课他就出去谈生意了,人与人之间虚伪的交情让他没什么胃口。但是总是要去适应的。不管他喜不喜欢,不管他愿不愿意,都是要适应的。 生活,说白了就是和各种各样的人之间各种各样的关系罢了。 路远之咬了一口,然后将未咬过的那一边掰了下来给时尉:“我吃这么多就够了,不是多饿。”这自然也是实话。 晚饭虽然没吃几口,但路远之也不需要太多的食物。 习惯了。 他的胃早就习惯了他时不时没有胃口,只能吃几口的事实了。所以即便不吃多少东西,他也感觉不多有多饿。 “仓库的事情是遇到什么麻烦了吗?”路远之不想吃,时尉也从来不逼他,结果他递来的大半包子三两下就啃完了。 大半小子饿死老子,时尉这个年纪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上辈子这时候有多高,他已经忘记了,但现在看着自己还有再长高的趋势,怎么也不能放过啊。那个男人不想自己个子高一些的?而且过去十多年他已经把身体搞亏空了,趁着现在要好好的把以前亏掉的补回来才是。 “没什么问题,放心好了。”当时时尉他们租仓库的时候,因为不知道要什么时候卖,但考虑到这是短期生意,就只租了三个月。虽然租了三个月,但实际上他们只用了一个半月,剩下还有一个半月的使用时间。 路远之对租仓库这点钱并不放在心上,但正好有人找上来,说要转租,路远之想着也是顺便的事情,于是和时尉商量了两句就租出去了。 转租合同签了,钱也付了,只是没想到接手的那人是个无赖,借着这个仓库三天两头地要找路远之帮忙。第一次的时候路远之不知道情况,以为是转租的时候出了点问题,本着负责的态度就去看了一看,结果就给那人缠上了。 路远之不胜其烦。 今天,他就是去解决这件事情的。 “是转租的那人比较麻烦吗?”时尉虽然没有听路远之说起过这件事情,但仓库的事情没几件,一想大概就能猜出来了。 “嗯,是个无赖,不过已经解决了。”路远之反问他:“最近有时间吗?如果有的话,帮我整理一下账目吧,这种事情交给专业的来操作我比较放心。” 因为宿舍里都不知道时尉在这笔生意里还有分红的事情,所以路远之说得就比较隐晦。 “那就明天吧,正好明天上午我没课。” “终于舍得给我点时间了?”路远之打趣道,“我还以为连钱都不要了呢。” “这不是忙嘛。”时尉倒是不担心钱的事情。几百万对他的家庭来说是一个怎么都想象不到的数字,但是对路远之来说却不是什么诱惑,最重要的是,路远之对钱财并不是多在意。 穿得衣服十几块一套,吃的东西几毛几块一顿,草席一铺硬邦邦潮湿湿的地板也能睡。钱不钱的对他来说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要真说有区别的话,就是怼人的时候更有底气罢了。 路远之在结算后就把钱放到爷爷家。他在路家有自己的房间,而且是两间卧室打通在一起的大房间。因为他脾气比较差,加上个人习惯,家里没人敢随便进出他的房间,打扫房间就更不用说了,路远之从来都是自己打扫房间的。 路家住的地方到外面时刻有人站岗,都是目光坚毅警惕好身手的军人,这里要是还能被人偷了钱,那真的不知道还有哪里能安心住着了。 结束了疯狂啃书的日子后,时尉就要开始恢复锻炼了。只有残疾过一次的人才懂得,一个健康完整的身体是有多么的珍贵。所以即便在最忙的时候,时尉都会保证每天八个小时的睡眠时间。 路远之的基础很好,这时候可没什么素质教育减负之类的说法,会说话的时候,他姥爷就开始给他启蒙了。小的时候先从艺术类的开始,西方的油画、华国的水墨、工笔一样一样的来。稍微大一点,一天就要认几个字,等常用字认得差不多了,就开始把他扔在书房里随他找书看。 除了姥爷一家出事、母亲去世那段混乱的时候,路远之从来没落下看书。他什么书都看,什么类型也都能看懂一些。 所以他不需要像时尉这样辛苦地抓紧每一秒看书的时间,对他来说,看书本身就是一件像是吃饭喝水锻炼一样的日常。 他只要按着自己原有的步调继续就可以了。 路远之比平时早睡了半小时,因为路远之早起的锻炼时间在五点半,时尉让他喊自己起来,好两人一起。 “不行不行,你这样不行的,动作幅度再大一点,太小了韧带拉不开,热不热身的效果都是一样的。” 久病成良医,时尉残疾了大半辈子,脑子里的养生知识存了不少,但也都仅限于理论,除了基础的按摩外,他都没能实践过。毕竟少了两条腿。 路远之从小就到军营里去锻炼了,怎么热身不会伤到自己,怎么锻炼对身体好,怎么锻炼更有针对性,没有人比他更清楚了。 所以两人各自热身的时候,他看着时尉那乱七八糟的姿势就忍不住皱眉。 第84章 路远之的奶奶很热情,同时也是十分的好奇。 路远之这人不合群,路奶奶是一开始就知道的。别说和那些同学了,路远之连和大院里的孩子都玩不到一起去。 小时候他还不这样,但大院里的孩子什么样的都有,有人就拿他的“出身”和他姥爷家的事情取笑他,没了母亲后,这些嘲笑就变得更加大胆更加肆无忌惮了。 孩子天真是天真,但田振忠掺杂的恶毒更让人心寒。先是取笑,然后是孤立,再然后,就发展成了暴力。 路远之一点点地就变了,现实肉眼可见地瘦了下去,然后脸上也不再有软乎乎的笑容了,一双黑黝黝的眼睛闪着和狼一样的光。 那时候路爷爷和路奶奶也自顾不暇,路爷爷早年脾气暴躁,工作上生活上有不少看不惯他的人。那个时候,连路姥爷俩夫妻那么与人为善的性子都有人针对,他们就更不用讲了。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路爷爷那时候工作能力还挺强,边疆还需要他,加上最优秀的大儿子又为国捐躯了,背后搞小动作的人也不是敢太明目张胆。 熬着熬着,终于是挺过了那阵最艰难的日子。 路奶奶闲下来了,有时候把注意力分给路远之了,但那时候路远之已经彻底变了。 他打架狠,不管是一个人打他,还是一群人打他,他都不带怕的,眼睛盯住了,那就是不再放了,任凭他被打得再狼狈都不会放开,直到把那人打得头破血流,衣服都被血浸湿为止。 大伙出来找乐子,那是为了打发时间,这样没命的打法他们是万万不敢沾的,被路远之的狠劲儿吓到了之后,几乎没有人再来找过路远之的麻烦,但是路远之怎么也忘记不了。 弱小、疼痛、窝囊…… 太弱小了。 太弱小,就会被盯上,就会被打倒,连哭泣的权利都没有。 路远之开始沉迷于变强,看书、锻炼、打架、看书、锻炼、打架…… “这有什么?!有什么不对劲儿不正常的!你才得去看医生呢!我孙子挺好的!以后说不定还能给在我死前抱个将军的章给我瞧瞧呢!没朋友这么了?以后能管得住兵就成了!我看远之他好得不能再好了!你瞅瞅老三那窝囊样!他朋友多不多?多不多!狐朋狗友排起队来能绕燕京一圈!但你瞅瞅他有出息吗?!啊!他那样子是叫有出息吗?!提到他我就来气,整个一窝囊废!被女人耍得团团转!要不是想着焚佩在的时候对咱们俩口子没话说,我早就把远之过继到老大名下去了!” 路奶奶忧心不已,路爷爷倒不觉得有什么关系。男孩子嘛,摔摔打打的才是好事,是个当兵的好苗子! 路家这几个小的,除了他那早就变成了骨灰的大儿子,就没其他的什么好笋了,有一个路远之这样有志气有毅力的,路爷爷高兴宝贝还来不及! 路奶奶气个半死,但和路爷爷这样的大老粗真的商量不成事! 把自己气个半死的路奶奶把更多的注意力投注到路远之的身上,但路远之沉默孤僻的性子已经养成了,路奶奶跟他也不是同龄人,祖孙俩的感情是越来越好,但怎么也不见路远之有多少朋友。 今儿个瞧见路远之带了同学回来,路奶奶别提多高兴了,但她自己太热情把时尉吓到,只是面上的笑容十分慈祥而已。 路奶奶拉着时尉唠了几句,知道他们回来是有事情,也不好意思聊太多耽误他们。 “瞧着孩子瘦的,来到这里啊,别拘束,当自己家就成了,排骨爱吃吗?红烧肉呢?回锅肉呢?哎呦我们远之可爱吃这些了,但这小孩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越大越讲究什么油脂啊蛋白质之类的了,说是什么这些肉吃多了会胖,现在都吃得少了。待会儿你多替他吃两块!” 时尉有些惊讶地看了路远之一眼。路远之爱吃肉的事情,时尉还是第一次听说。 “我不讲究油脂和蛋白质,待会儿我多吃几块。” 路奶奶顿时就笑开了,忙活着就撸袖子要准备午饭去了。 “奶奶,你还下厨房呐?让张婶做不就好了?”路奶奶年纪也不小了,她年轻时是个女强人,老了也不服老,俩个老人一直也都挺朴素,只是年纪大了,很多事情不是一句不服输就能算的。前几年煮饭的时候不小心头晕了一下,拿着的掉了,在腿上划破了衣服还划出了一个大口子,从那以后路家就请了个保姆,负责一家人的一日三餐和日常的打扫。 “我乐意,这人啊,身子不活动就容易生锈,你别在这里教训我,我和张婶一起呢,不动刀,放心吧!”梁奶奶挥挥手把他俩赶走,“去吧去吧,年轻人要哟年轻人的样子,跟我一老太太说这么多干什么,唠两句得了!” “成成成,我走了走了,你别推,还当自己二十岁啊!”时尉无奈。 两人去了路远之的房间,把门一关,瞬间就安静了下来。 小别墅里没几个人,路爷爷是个闲不住的,一早就出门早老伙计打发时间去了,几个儿子女儿都不在这长住,平时就只有路奶奶和张婶两个。 这里本来就安静,路远之的房间还隔音,门一关上,好像彻底和外面的时候隔绝开来了。 路远之走去将窗户关上,窗帘拉上。 “怎么搞得我们像是在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呐。”时尉忍不住笑。 路远之想了一下,然后回他:“可不是在做见不得人的事情嘛。”说着,他将靠在角落里的两麻袋钱给拖了过来。 一百块的钞票还要过些年才能发行,这会儿用的最大面值也不过十块钱,再大额的交易也都只能用这个。现在的银行功能还没后面那么多那么便利,没有说直接把钱打到卡里的说话,得从那人手里把钱拿来了再去银行把钱存进直接的户头。 这钱是从几个不同的客户手里收回来的,路远之点过,但没收拾。毕竟涉及的钱,要给时尉这个合伙人一个透明的态度才是。 “总共是收回了两百八十八万三千四百五十二。后面的一些零头是仓库、人工之类的费用。我全记在这里了。”路远之见时尉记过账,大概记得他的思路和格式,却是简单明了又快捷,所以记账的时候也照着他的方式来了。 “再减掉我们一开始投入的那些钱,这次纯利润有一百五十多万了。”路远之记的账没有差错的,时尉看了一遍,最后在总利润上填上一串九位加一个点的数字。 第85章 所以为什么说有钱人钱越赚越多,穷人的钱来之不易。 有钱人已经度过了最艰难的原始积累,接下来就是钱生钱。而穷人手里什么钱都没有,必须要咬着牙才能攒出一笔钱来。 开学前时尉指点着时爸时妈干腌萝卜干小吃,天不亮就要出门,天黑了还要做足准备的工作,辛苦程度自然不用说,赚的是真的叫血汗钱。 但这次有了路远之的资金支持后,累也是累的,但这种程度的累还比不过推着推车在大街上走一天。 “谢了,要是没你的这笔资金支持的话,我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赚到这么多钱呢。”时尉是真心的。路远之这人,真的帮了他很多。不管是上辈子也好,还是这辈子也罢。 这大概……就会以前算命的口中的“贵人”吧。 “不用谢我,你的眼光很厉害,即便没有我,也很快能积累起一大笔钱的。”吹捧路远之的人很多,恨不得整天围在他身边吃彩虹屁的也有不少,但时尉的感谢,他却怎么也习惯不了。明明自己没做什么…… “那到也是,但再快,也得再多七八次这样的机会啊。把几千变成几万,把几万变到十几万,把十几万变到几十万,那可不知道得多长时间才能赚到这么多钱嘞。” “这次多亏你了,你的眼光真的不错。要不是有你的眼光,我也没想到参与到这里来。” “能不商业互吹下去了吗?我觉得我都要尴尬起来了。”时尉没别憋住,一下笑了出来。 路远之也忍不住笑。 时尉发现,路远之在家里好像比在其他地方会放松很多,最明显的变化就是笑多了,唇角的线条也柔和了许多。身上也多了几分年轻人该的朝气。 大概……这就是家给予的安全感吧。 时尉想。 不过……时尉心里有些疑惑,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劲儿。明明平时看时尉的样子,是最讨厌肉食的,连油都少吃。可路奶奶又说,他是最爱吃肉的。 “好了,笑够了咱们就来干正事吧,这个麻袋给你,应该是够装了,不够两个麻袋都给你。”路远之将刚才赚钱的麻烦甩到时尉的身上,然后又甩了一个。 账目已经很清楚了,于是两人就开始数钱。 将近三百万,其中一百多万是路远之拿出来的本钱,中间为了好计算,所有的成本都是路远之出的,这部分也要全部还给他。接着才是平分一百多万的利润。 因为路远之已经在收钱的时候就核对过钱的数目了,所以现在只要把时尉的七十多万数出来就可以了。 一张十块钱,七十多万……就是七万多张…… 两人对视一眼,都感到了绝望。 时尉看着地板上堆成了一堆蓝汪汪的大团结散落在一起,像小山丘一样地堆了起来,蓝汪汪的小山丘看了让大脑兴奋得都能感觉到血液在一股一股地跳动着。 两百多万钞票,二十多万张大团结堆在一起确实有冲击力,能把人的脑浆都给冲击蓝了,这是银行数字永远也比不上的魅力,尤其是想到这里有一部分是会属于他的,想来没有人会不觉得兴奋。 但…… 前提是不用动手去数它。 七万多张!七万多张!一分钟六十秒,就当一秒两张,一分钟就是一百二十张,一个小时七千两百张。七万多张,那要保持着这样的速度一人五小时啊! 这是真的要把手数到抽筋啊! 每个人都有“数钱数到手抽筋”的梦想,但当这个梦想化为现实真的摆在面前的时候,才会发现——这个梦想太幼稚了,还不人把数不完的钱直接给他而不用数呢! “我想……”路远之小脸煞白,刚一开口,时尉就眼疾手快地捂住了他的嘴。 “不,你不想!你一定会陪着我到最后一刻的,是吗?” 路远之果断摇头。 时尉的表情立刻就变了,活像被背叛的弃妇。 “听我说!”路远之挣开时尉的手,喘了一大口气才继续说道,“我们数不完,但可以让别人数啊。一人一麻袋,我们去银行开个户把钱存进去。你要是不想用自己的身份,可以用我的身份再开一个户。” 时尉一拍脑袋:“对哦,我把这茬都忘记了。”时爸时妈老担心钱掉了或是被偷了,稍稍赞起一点就要去银行存着,但又不敢存太多,毕竟这时候可没什么隐私可言,要是有人一次性往银行里存了几千几万的,整个小镇马上就要全知道了。 加上这时候的银行功能还很简陋,连银行卡都是没有的,十分的不方便,日常几乎没有存在感。 所以时尉也下意识地把银行忽略了过去。这会儿倒是想起来了。没有银行的话,以后确实麻烦,不说别的,光是一个钱放哪的问题就让人头疼。 他连自己的房子都没有,放路远之家也可以,但每次拿钱都要打扰他,这太让他麻烦了。 放银行这好,反正时尉也带着路远之的存折去取过钱,他“小弟”的身份早就路人皆知了。路远之单独办张卡给他用,也不会有人疑心,只会觉得路远之是为了图方便。 “奶奶,我们出去一下,王哥和我们一起出去,午饭前就回来。” “快下雨了,记得多带两把伞,回来的时候小心淋湿咯!中午给你烧了糖醋小排,还有点羊肉,你还有什么想吃的没?小时呢?有什么想吃的菜,和奶奶说,别跟奶奶客气。”路奶奶唠唠叨叨关切的说道。 大概是人上了年纪觉得孤独寂寞了,好像大部分的老年人都比较爱唠叨,要不是路远之和时尉扛着麻袋下来,看样子还挺着急,路奶奶非得再唠唠叨叨地说上个好一会儿! 路奶奶虽然唠叨,但是时尉却不觉得烦,他的奶奶在他爸小时候就走了,不关没奶奶爷爷,连外婆外婆都是没有的,所以他小时候还挺羡慕人家有爷爷奶奶的。 “奶奶,辛苦你做菜了,我有糖醋小排就够了,酱汁拌米饭,我能吃三大碗米饭呢!”时尉跟人做生意练就的一身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本事在路奶奶这边却是发挥不出来了。 对这些以一腔真心待人的人,说假话,说那些场面话……说不出口。 就像时尉对他父母说不出假话一样,对满目慈祥的路奶奶,他也是说不出口的。 路奶奶一听时尉这话就立刻笑了起来:“我调的味道可好了,你是爱酸口多一点的,还是爱甜口多一点的?今天的酱汁保准让你吃得满意!” 第86章 扛着几麻袋钱去银行存,这确实有些吓人。把分所的曾行长都给惊动了,然后专门腾出了一个办公室,把所有空闲的人员都喊来数,这样,也花了不少的时间。 曾行长和路远之算是老相识了,他是路姥爷从前的学生,所管辖的银行分所又里路家最近,路远之对他也算是熟悉。于是当年就把资金全存到他这里了。 当年路远之出国回来的时候汇了五百万米金回来,这时候的华国外汇储备都少的可怜,更别说前两年了。 五百万说多不多,但也一点都不少,不至于惊动上面的人,但几个分行想要接手却是抢破了头。 最后是曾行长靠着“关系”把这抢到了手。 米金入境,不管怎样,最后都是要上交的,但这钱经那家银行的手,里面可说的那可就多多了。 对路远之来说,这钱交给谁都无所谓,反正总归都是他的。但对曾行长来说,这个区别可就大了去了。 曾行长承他的情,一些琐事都帮他理得清清楚楚的。 路远之有多少钱,曾行长并不是特别清楚,但大约知道是一笔很吓人的数目。路远之姥爷当年也是狙击过伦敦金融城的厉害人物。那时候腐国还是世界的金融中心,能对从这里抢走一大笔钱,实力如何,那自然是不言而喻。 虽然因为当时规则秩序不完备,最后的成果被架在脑门上的子弹给生生夺走了,但路远之的姥爷在那次也没有受到什么伤害,反而名声大噪,成为人人都叫结交的天才。 自认为对恩师有一点了解的曾行长一点也不相信,那么深谋远虑的一个人没给自己唯一活下来的外孙留下点什么。 五百万米金,不过只是个餐前小菜罢了。 “曾叔叔,新开的这个账户,就交给时尉了,以后他来存取钱就和我来是一样的。”三人在会客室里喝了一会儿茶,也没多做停留,这么多钱,双方心里都有数,不会出现什么数目对不上的事情。要真出了,那双方可都要丢面子了。 喝了一肚子的茶,路远之看着外面逐渐阴沉下来的天色,便起身告辞了。 曾行长留了一下,说是带他们一起去吃饭。 “不了,奶奶在家等着我们回去吃饭呢,今天还麻烦曾叔叔多费心了。” “跟我还说什么麻烦不麻烦的?你这孩子就是客气,都说了,跟叔叔不用客气的。” 时尉笑了笑:“那下次我再叨扰叔叔了。时尉,我们走吧。” 时尉一直安静的不掺和他们的谈话,曾行长明显只将他当做路远之的小弟,他也犯不着上赶着讨好,除了一开始礼节性的问了声好后,时尉就将自己当成了透明人。 路奶奶说会下雨,果然,天色阴沉下来之后,没过多久就下起了大雨。 “呦,下雨了啊,来来来,我送你们吧。”路远之和时尉是做路爷爷的车来的,黑色的轿车就停在银行门口,虽然就那么一小段路,但是曾行长却像是个担心自己晚辈的长辈似的,一路关切嘱咐。 路远之只是保持着笑,偶然应上两声。 “曾叔叔再见。” 车窗关上之后,刚才还带着笑容的路远之,瞬间就冷了下来。绷直着身体靠在座椅上,闭着眼睛眉头紧皱。 车内没有人说话,发动机的嗡嗡声、雨打在车上的噼啪声一下就放大了起来。 过了好久,才听见路远之又轻又飘的声音:“时尉,你相信吗?我姥爷,真的没有给我留下什么东西。”他将能捐的都捐了,不能捐的,也全部送人了。 空无一物地回到了这片土地上,回到了这片他深爱的土地上。 很多次,很多人,都说过让他走,但他一次也没有想过要离开这里,离开这片土地。 “远之啊,你看到下面了吗?这里叫燕京,是这个国家的心脏。总有一天,总有一天,我会让他成为整个世界的心脏!” 老人很多的话,他已经记不清了,老人的面容,他也早就回忆不起了,但是……但是…… “我相信的。” 路远之猛地睁开眼睛,锐利的眼睛看向时尉。 车内的氛围并不好,聪明人应该要知道保持沉默。路远之问他,并不是真的想要他的回答,只是想要发泄点什么东西。但时尉觉得,他该说些什么的。 上辈子孤傲疏离只是一个单薄“恩人”符号的路远之逐渐丰满了起来,他也是会开心会难过有着自己的压抑和快乐,不再只是“死得早的恩人”。 他们,应该是朋友了吧。 时尉想着,于是便开了口:“远之,我不知道你的爷爷是个怎么样的人,对他的过去也没有什么评判的资格。不光是我,其他所有人都没有资格。只有你有。他是你姥爷,对吧?没有人比你更了解他了,一个姥爷,是不会对外孙撒谎的。在你的面前,你的姥爷是最真实的,所以也只有你才能够说得上‘了解’。” 路远之定定地看了他好久,然后才转过头看向窗外。他的表情依然有些冷漠,但眉眼却柔和了下来身体也不那么紧绷了。 “我不喜欢刚才那个曾行长。”路远之开口说道,“我姥爷一辈子做过很多事,教过很多学生,但并不是每一个学生都是好的。” 时尉没再说话,只是安静地听着路远之说。 “我需要一个管账的,曾行长需要一个业绩,就只是正好对上了。他这人会钻营,虚伪又势利,得势的时候他热情得让你难以拒绝,失势的时候恨不得把你踩到地心里去。不过没关系,反正我也只是在这时候需要他。他这人虽然势利,但是很会看眼色,一些事情你不用说都会帮你处理好了。用起来很顺手。” “但我还是讨厌他。”路远之转过头看着时尉说,“我好讨厌他。” 时尉的心,一下就软了下去。时尉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路远之,眼神锐利,像一把已经出鞘的锋利的剑,随时都准备着飞起伤人,但眼底又流露出好像稍微一不小心就会这段的偏执。 不柔弱,但意外地想要让人疼惜。 不是在奶奶面前的放松,不是在同学面前的冷硬,更不是在合作伙伴面前的礼貌绅士,像是不小心破了皮,露出了里面隐藏得极深的内芯。 “咚——”大概是车内太静,车外雨声太大,时尉听见了自己快了一拍的心跳声。 “那就不和他玩了。” 时尉轻声说。 “不行,弱小的人是没有资格挑选玩伴的。” 第87章 时爸给寄了一堆的肉和柚子过来。 不说肉的价格,单说邮费这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现在的邮费可不是一般家庭可以随便用得起的,要换在以前,时爸就是想这么做也没那钱。不过现在小吃摊子做得还不错,兜里有钱了,舍得买肉舍得寄了,关键是能买肉能寄东西了。 肉是腌肉,算是他们那边特有的做法,猪肉切成长方形的薄片,抹上酱油挂在外面晒,晒完再熏,这样弄出来的肉很香很干,能保存好几个月。 时尉家之前条件并不好,猪肉对他们来说是一个很奢侈的东西,但时妈很会做猪肉,她的手很巧,切猪肉又是一个要很有耐心的活计,平时村里人帮他们家的不少,所以只要别人家有需要,她就会过去帮忙,练就了一副腌猪肉的好手艺。 时妈的手很稳,切出来的猪肉很均匀,都在一厘米左右的厚片,但是猪肉晒干后会缩水,本就不算厚的猪肉变得更薄了。在太阳底下反复被涂抹的酱油被晒成了厚重的酱褐色,散发了浓郁的香味。 南方天气炎热,一年四季都能晒猪肉,但这个时节晒出来的猪肉最好吃。 夏天的太阳太大了,酱油中的鲜味会随着高温流失许多,春天冬天的湿气太大了,晒出来的猪肉总是湿哒哒的。 只有秋天,三个季节中湿度最小,但南方本就湿气重,所以也不会显得太过干燥,太阳的厉害稍小,但是气温还是稳定在三十度,能让酱油的鲜味在渗入肉的缝隙的同时发酵出更加浓厚的鲜味。 这时候又是柚子的收获季节,被随处丢弃枯枝枯叶很多,随意捡上一堆,晒得八分干时在用柚子树的枝条枯叶来一场火熏,给浓郁的鲜香再添上几分人间烟火的特殊风味。 时尉收到包裹就拿了两片巴掌大小的肉出来升起宿舍里的小炉子就准备上锅蒸。 黄达先好奇的问:“就这样蒸着吃吗?”熏肉的香气已经在整个宿舍里蔓延开了,几人都是疯狂地咽口水,但同时又觉得时尉这样的做法太糟蹋了,这可是肉啊!肉!虽然都是瘦肉没多少肥肉的踪迹,但也可是肉啊! 这段时间他们几个虽然也都赚了一点钱,吃了一些肉,但对于肉,他们的渴望和憧憬都快刻进骨子里了。 这真不能说他们眼界低,而是肉对于现在的绝大部分人来说,都是这样“神圣”的存在。一年到头,也就过年的时候有一点吃肉的希望,平时常见的状态就是一家人排排坐,中间一碗汤,每人几根菜泡着汤夹出来吸一吸,放进去蘸蘸汤,再吸一吸,除非是家里来上客人了,才会拿团掺着水和油的棉花往锅里擦一擦。 “这样才好吃呢!信我!”时尉也是好些年没有迟到过这样具有家乡味道的腌肉了。 小的时候家里穷,吃不起,只能在过年的时候等时妈去别人家帮完忙主人家送一小点边角料炒了喝着带油水的汤,大了有钱了,但身边已经没有和他一起吃的人了,年纪大了想回忆童年可是身体又不能承受这些了。 想起这腌肉蒸起来的滋味,时尉的心里就痒得受不了! 沿海的天气多变,腌肉要切得薄这样不仅抹料可以省一些,而且晾晒的时间短,避免遇上湿黏黏的雨天把肉弄坏了。 硬邦邦能拿来扇巴掌的肉整块上碗上锅蒸,被晒、被熏积累起来的香气顺着水蒸气就飘了出来,霎时满屋都是肉香都是鲜香。 几人瞬间就叫了起来。时尉也馋得慌。东西不到手里,没想起来倒还好,但是这个记忆这个馋劲儿一被勾起来,就压不下去了。 可他们这炉子火力不大,等熟还得过段时间。肉是生肉,再香再硬,那也都是生的,都等熟透了才行。 “先吃柚子吧,我爸挑柚子可厉害了,保准个个都是甜的!”时尉准备给自己转移一下注意力。 柚子个头大分量重,时爸本来是舍不得寄的,但是又想着儿子一个人在外头,本来就够可怜了,要是连往年常吃的东西都吃不上,那也太可怜了。 柚子的收获季刚过,时爸都是挑得刚从树上下来的好柚子,虽然从家运到这里用了不短的时间,但是柚子这东西耐放,十月份摘下放到来年二三月份都不烂。尤其是刚摘下来的柚子并不是最好吃的时候,要过几天才是糖分的巅峰期。 村里别的不多,柚子那是到哪都能瞧见,都不需要去山里,家家户户门前房后都种着几颗,所以时尉对于徒手扒柚子这事儿很在行。 “你们弄什么呢?我在楼道口就闻见了。”正巧路远之这时候回来了。 黄达先几个欢快地招呼他:“时尉他请客呢,说让我们尝尝他家乡的味道。” 时尉知道他有点不喜欢油味,只是没想到他今天还回来,便顺手将刚剥完的柚子皮递过去。 一整个柚子剥下来的柚子皮是个不太规则的大圆,有那么几道破痕,但底端却是完好的,要是扯掉一点盖在脑袋上还有点像颜色不对的狗皮帽。 “给你闻闻,这柚子皮可香了,以后就摆在你桌子上,可吸味儿了!” 路远之哭笑不得地拿过来盖在他脑瓜上:“还摆我桌子上,我看扔厕所里用处最大。” 厕所是公用的,一个楼层就俩宿舍,不管是春夏秋冬,永远都飘着一股味道。 时尉想了想,然后说:“也行,顺便把你书桌也搬那去,正好让你见识一下我柚子皮的巨大威力。” “幼稚鬼,报复我给你戴帽子呢!” 几人说说笑笑间,便瓜分了一个柚子。 柚子还新鲜着,一粒粒透明的小炮弹里鼓鼓的全是汁水,甜滋滋水润润的十分解渴,尤其是柚子皮剥完,宿舍里还漫着一股其他水果没有的香气,清香得让人学了一天的脑袋都清醒了起来。 秋天干燥,这样的水果正适合现在吃。 几人分了两个,吃完后就等着肉出锅了。 硬邦邦的肉被放到锅里蒸后,氤氲上来的水汽十分轻易地就进入了肉的内部,干巴巴的肉瞬间就方便咀嚼了。肉片很薄,所以腌制得十分入味,外面一层因为水汽而鲜活变成了酱红色,里面的肉也是微微的红褐色,鲜味浓郁,又有一股淡淡的烟熏味和果香味解腻,有嚼劲儿但又不难嚼的美好口感,让人吃了一口想吃第二口。 时尉给路远之装了半箱子推给路远之说:“昨天才吃了你奶奶的排骨和肉,正好今天回礼就到了,这肉不难嚼,多蒸一会儿,老人家也是吃得的。还有这柚子,润肺解渴的,我记得奶奶没有高血糖之类的吧?” 第88章 路远之没拒绝,而是拿了条肉放在嘴里细细的嚼。 肉很薄,但是肉的口感很好,最主要是没有什么油腻的味道。 现在可没有什么肥肉健不健康的概念,人人肚子里没有油水了哪里还管什么吃多了得病,现在一贯都是觉得肥肉是补身体的,所以肥肉要远比瘦肉受欢迎,价格也比瘦肉高很多。晒肉的时候油会被太阳晒得“熬出油”肥肉也会缩水,没人舍得那肥肉去晒,而且也没有那么有钱。 所以用来晒肉的肉都是瘦肉,哪怕只是有一点点肥肉,也会被珍惜地割下来,所以肉干真的就是肉干,肥肉干是不存在的。 “阿姨的手艺很好,做的很好吃。”路远之吃了一根,又拿了一根。 “你喜欢吃就好,那就都给你吧,我让我妈再做一些送过来。今年也受你不少照顾了。” 路远之知道时尉手里有钱,所以也没拒绝。 吃过柚子吃过肉后,寝室里又很快安静了下来,为了以后能时刻吃上肉,大伙学习的干劲儿都很足。 “办执照的人找好了。”两人睡上铺正是头挨着头,传点小纸条什么的也都很方便。 时尉没想到路远之动作这么迅速。政策这会儿虽然早就下来了,但还是偷摸着来的比较多,而且办这些手续不说要多少能量,单说程序就很繁琐了。 “是……路振宁?”时尉心里肯定了大半,但又忍不住怀疑。 “嗯。”路远之立刻就肯定了他的猜测。 昨天路远之问时尉接下来的打算,时尉也没准备瞒路远之,毕竟后续的一些手续可能还需要路远之的帮忙。 时尉现在并没有太大的野心,一来是因为他现在没那么多时间,重心肯定是要先放在学校这边的,二来则是没必要。 要说从二十世纪到二十一世纪最赚钱的是什么,那就是房地产了。 时尉上辈子就是干房地产的,知道里面的内幕有多少,没势力根本搞不起来,连批文都拿不下来,而且比起买房囤着,搞房地产要耗费的心力就太大了。 现在燕京的房价多高呢?很高,一些高档的小区已经涨到了一两千一平,但是夸张吗?但这只是高档小区,普通老房子,大部分都还在一两百之间。而且因为城区建设的原因,这会儿的“郊区”放在后世,那都是六环之内的“天价”好位置。 如果给一个机会重生回去并且手里有钱的话,试问有谁不不想买房子呢? 时尉是准备做生意的,但也不准备放过房价飞涨的这个绝佳时机。类似于啃德基,啃德基最值钱的并不是它的牌子,而是它的店面。不管一线二线十八线,不管多大的店面,啃德基的店是属于它们自己的,房产本身的价值要比它的牌子大得多。 时尉想在学校旁边开个店,就是简单的小吃店,但想要正规起来,但盖了好多章才能批下来的营业许可证很麻烦。 这两年外面的小店是越来越多了,也不会那么遮遮掩掩了,但要说到许可证,那是比沙漠里的绿洲还少。 时尉有些担心,但并不是担心路振宁办不到这是,而是担心路远之。 虽然没向路远之打听过他家的那些事情,但大概的,时尉还是能知道一些的。路远之和路振宁的关系很差,非常差,而且路振宁还借着“父亲”的名头从路远之那里敲了一大笔钱过去。 “远之,这样你爷爷那边怎么办?”时尉以为,让路振宁去办许可证这事儿是路远之拿着把柄去比路振宁的。 “放心,这次是他求着我。”路远之的回复得很快。 路振宁求路远之让他办事? 时尉想起路振宁那个不见好处不撒手的贪婪性子,真的没办法把这件事和他联系在一起。 路远之却是胸有成竹。 路振宁最近的日子不好过,路老爷子的脾性大,他不是霸道总裁,他是霸道将军,这么多年了都习惯于发号施令,那是一点也不容人忤逆的,说让路振宁歇了心思,就断绝了一切能让他接触到厂里的可能,转而将厂子的权利交给自己其他几个儿女。 路振宁的兄弟姐妹也不是什么好惹的,别的不在行,拖时间那是从小玩到大的,路振宁这么软的硬的都试过了,得到的结果也只是面上兄友弟恭,背地里捅刀捞钱。 在真真切切的钱面前,兄弟算什么?路振宁他发财享福的时候怎么没想到他们?凭什么这会儿他们得念着从小到大一切长大的情分了?! 路老爷子那边没路走,兄弟姐妹那里路不通,至于老太太那嘛,她一贯是对他老婆儿子意见大上天的,这次知道姓白的在背后花她孙子的钱不把自己气坏已经算是很好了,还想让她求情?做梦! 思来想去,路振宁只能放下当爹的尊严,试着能不能让路远之原谅他,所以一听路远之在找人办事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就冲上去了。 路振宁别的不行,但狐朋狗友那是真的多,他的那些朋友在厂子这方面帮不上忙,那是因为他老爹路远之他爷爷打了招呼,没人敢帮,但是其他事情就不一样了。 路振宁不仅把许可证的事情揽过去了,而且还把买房子的事情也一起给揽过去了。 “我会在爷爷面前说起这件事情的。”路远之对他爹的态度也没太大的波动,路振宁要帮,他也不会拒绝,毕竟路振宁的路子是真的广,这种事情交给他,路远之没什么不放心的。 路振宁也很高兴,路远之说会和路老爷子提起,那就是要帮忙了。这件事他要是办得好,路老爷子一听,办事能力不错,说不准就能让他会厂子了。 最主要的,还是说这话的人。 路老爷子这次震怒,为了谁?不就为了路远之吗?只要这路远之肯松口,那什么都好办! 果然啊,儿子就是儿子,管他有感情没感情,只要路远之的身上留着他路振宁的血,那他们永远都是父子。 “远之,你放心,这事儿肯定给你办的妥妥的,有你爹出马,什么事情办不成,你就安心等着就成!”路振宁自信满满。 路远之没什么表情,但是眼底却毫不掩饰他的嘲讽。 路振宁看见了,但是并不在意。 路远之这人,跟他妈一个德性,要么就别得罪,要得罪就干脆往死里得罪,干脆,利落! 路振宁已经得罪过他了,所以从头到尾就没真的想要他的原谅。 什么父子血脉是永远割不断的,这样的鬼话也只有傻子才会信! 第89章 路振宁的办事效率极高,他的朋友多路子广背景又深厚,本来他是不用自己亲自去跑的,但是为了让路远之解气,他很有诚意地去办事大楼跑了几趟。 路振宁对他和自己儿子的关系认识得很清,路远之恨他,恨他恨得恨不得让他去死。不管是谁,身边有着一个能力比他强,钱比他多还仇视他的儿子,谁能安得下心? 路振宁不能,他不知道多少次从噩梦中惊醒,梦里全是路远之用尽手段来折磨他。 路振宁心里有一个秘密,谁也没说过。 在路远之母亲刚走的那段时间里,他把路远之关起来过。 路姥爷被打成了走资派,被说是与外国势力来往密切,虽然这事没证据,但路姥爷的留学背景,他从前的资产,都成了“铁证”,没人会信他们的“狡辩”,尤其这举证还是来自于路舅舅的爱人。 路姥爷倒了,路远之妈妈的娘家余家注定没救了。 要连累我的,要连累我的…… 路振宁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惶惶不可终日地不敢走出房门,他将所有的害怕和恐惧都转化为愤怒,一点不剩地发泄在了路远之身上。 那件事情谁也不知道,路老爷子和路老太太为余家奔波,就想着要保下余家仅剩的血脉路远之,每日忙得连饭都顾不上吃,更别说注意到路远之身上刻意被遮挡起来的伤口了。 路家的其他人倒是多少察觉一些,毕竟是住一个屋檐下的,但那个时候谁沾上余家谁就是死,别说关心了,能不跟着路振宁一起就算是仅剩的良知在作祟了。 路远之一定会报复回来的,他一定会报复回来的。路振宁一直这么坚信着。 但他并没有多害怕,因为路远之是他儿子,不管两人关系怎么样,这一点只要利用好,就能将路远之压得死死的。 最重要的是,路远之是“卖国贼”的儿子,路老爷子和路老太太花了大力气保下了他,可是也仅限于此了,他的出身就决定了他不可能从军从政,政审那一关就过不了。 但路振宁没能放心多久。 余家的案子,又被翻出来平反了。 当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路振宁的脑子是发懵的,和喜形于色的老爹老娘不同,他惊得差点要自爆。 恍惚得回过神,路振宁就看见了路远之。 路远之和往常一样,安安静静地看着他,黑色的眼睛沉静又淡然。但掩藏在背后的,却又像是择人而噬的怪物,等待着时间,就把他一口吃掉。 怪物。 怪物。 怪物。 路振宁差点就跳起来想去掐死这个怪物。 但已经长成少年的路远之,却早已不是那个脆弱得一把就能掐死的小娃娃了。不论酷暑还是寒冬都坚持锻炼的他,一脚就能将路振宁踹得老远。 开始走下坡路而且疏于锻炼的路振宁早就不是他的对手了,早就不是了。 路振宁在那一刻起就知道了,他和路远之之间,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我可是你老子,活下来的那个,一定是我!”路振宁眼里闪过一丝狠辣,很快又将自己狰狞的表情压了下去。 再等等,再等等,他的手里还有那么多钱,再压榨一些再压榨一些,然后就彻底干掉他。 路振宁从小就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他不想吃苦,所以那么多孩子里,他的嘴是最甜最能讨父母欢心的,他不想吃苦,所以知道余家拥有着怎样的财富后,他费尽心力地赢得了余焚佩的欢心,从他大哥的手里抢走了余家女婿这个位子,他不想吃苦,所以在余家倒台后,立刻就表了衷心和余家一刀两断,他不想吃苦,所以面对突然有钱的路远之,什么尊严都能舍下,他不想吃苦,所以……路远之,你就去死吧。 十八年前,我给了你一条命。十八年后,我就只是把我给出去的东西收回来罢了。 “远之。”路振宁换上和蔼的慈父表情,“房子给你买好了,执照也给你办下来了,之后你看还有什么需要爸爸帮忙的吗?好歹我是你爸爸,有什么困难就跟我说,别强撑着。” 路振宁爱演,路远之却不愿搭理:“行了,我知道了,有事我会拜托爷爷的。” 路振宁听到“爷爷”两个字就满意,乐呵呵的又演了一会儿父慈子孝的模样,这才走了。 “演技真不怎么样。”围观的时尉给了句评价。 “那你可就错了。”路远之看着路振宁的背景冷笑道,“白衣芳那演技要是有他一半,路家早不是现在这样子了。” 时尉愣了一下。 时尉对白衣芳有点印象,上辈子的时候她在路远之走了之后就嘚瑟起来了。路老爷子和路老太太本来年纪就大,一个在医院里躺着,一个大毛病小毛病一堆,路远之事情一出来,两个老人家就受不了刺激没多久也走了。 白衣芳就是这个时候跳出来的,把老爷子老太太留下的东西抢了个七七八八,一改从前软弱可欺有苦难言的可怜后妈样。 倒是路振宁,痛失爱子又接连遭受两个老人家的白事,身体一下子就垮了,整个人看着都憔悴了一些。 所以时尉先入为主地以为,路振宁这人对路远之多少还是有那么些父子情的。毕竟路远之是他的第一个孩子,听他叫了第一声爸爸,也是真心爱过疼过的。 那么,如果这些都是让人这么误认为的话…… 时尉一想,就觉得不寒而栗。 “行了,不用太在意他,他现在有求于我,在我还有利用价值之前,他是不会做什么的。”路远之拍拍时尉的肩,晃了晃手里的几本本子,“现在我们要想的,是这个。” 就像路振宁清楚的那样,路远之心里也清楚。 他的父亲,他曾经认为过世界上最高大最爱他的人,心里想要杀死他的丑恶,已经快遮掩不住了。 那些曾经有过的信任、天真、期待……通通被消磨得一点不剩。 路远之不会动手,他不会杀了路振宁,但是如果,如果路振宁对他动手的话,那么他也绝对不会任由他伤害自己。 路远之懂路振宁,就像路振宁懂他自己一样。 十八个年头,他们在一个屋檐下生活,十八个年头,他的视线从未离开过他,爷爷知道的路振宁,他知道,爷爷不知道的,他也知道。 路振宁,我看着你呢。 总有一天,我要让你跪在地上忏悔的。对妈妈忏悔,对姥姥姥爷忏悔,会舅舅忏悔,对我……忏悔。 总会又那么一天的,路振宁。 第90章 路振宁买的两间房子,都在燕大附近,只是隔得有些远,一间在东边一边在南边。 不过这不是什么麻烦事,两家要卖的东西不同,面向的客户群体也不同。 燕大旁边就是菁华大学,不算校外的客户,两所大学加起来的潜在客户群已经不得了了。 学校的人流量是其他居民点比不上的,学生这个群体的消费能力,也是其他群体比不上的。后世有一个说法,夸的是店主,说是能在学校附近做生意赔本,那是相当的有能力。 学生的生活费全是父母给的,不管给多还是给少,但都是从别人那来的,没体会到赚钱的难处,先体验了花钱的快乐,所以消费的能力能不比别的群体大吗? 华国现在有两所“华国第一”的大学,全在这里了,汇集来自全国各地的优秀学生。 除了在义务教育普及后的千禧年以后,不管哪个年头,能读得起书并且把书读好,绝大部分的家庭都不会太困难,时尉他们宿舍是意外,六人间五个贫困户,五个专业,望眼整个燕大也就他们这一个这样的奇葩。 在燕大,不用为下顿吃什么发愁的城市孩子才是占了绝大多数的。 时尉的目标群体就是他们。 “目标群体定位很清楚,所以要买的东西是溢价比较高的,对吗?我想想啊……这几年的西学风潮很厉害,你说要做小吃店,那不是西餐厅就是西点屋了吧?”路远之学的的法律,但他姥爷在经济上那是曾经的权威,路远之在经济这方面也不是什么都不知道的。 时尉没说话,只是给路远之翘起了大拇指。 “对,东边的那间屋子离燕大菁大差不多,那里开西点屋,装修要好,卖的是氛围和环境,价格高点也不愁客人,南边那里屋子比较大,就卖小吃,酸辣粉加炸串烤串,价格亲民一些,干净便宜学生就会大,利润空间也不会小。” 八几年到一零年一直都是小吃的天下,白领金领的工资是明面上的,让人艳羡但是门槛却很高。但小吃就不一样了,别看外面骑着小推车买小吃的人没什么风光,但白领三千的时候,他们一月就有九千,金领六千的时候,他们一月能有上万。就算是过了黄金期,到了一几年,这些平平无奇的小吃摊,收入上万的依然大有人在。 路振宁买的两间屋子里面都还有人,是他加了钱,他们才肯卖房子的,价格虽然比均价要每平米高了十块钱,但是也还在可以接受范围之内。 一间房子,就是一户人家安身立命的命根子,如果不是遇到了大事,是没有人舍得卖的,想要等有人卖房子,那得看运气,时尉现在就准备要,那自然是等不了的。 两间屋子都要装修,尤其是东边的屋子要精装再精装,没人看着是不行的。时尉就准备借着没课的空闲时间去看看看看,过年他是可能要回家的,那个时候,两间屋子要全部装修好。 来年过来的时候,时尉就要招人开业了。 八四年的私人装修队并不好找,这时候市面上都没什么商品房,哪里这么大的需求?时尉的要求还高,所以最后还是只能多出点钱找了大工程队让他们接私活。 “菜谱和厨师呢?你打算怎么办?”路远之给了时尉一个难题。 麻辣烫、炸串和烤串的配料时尉不担心,他上辈子在厨房给人切了好几年的菜,这些小吃的材料是什么他心里门清,大致的配比他记不清了,但是自己私下多试两次就可以了,麻烦的是西点屋那。 西点屋这个点子,他可不是真的心血来潮这么实验一下的,这个念头开西点屋很麻烦,别的不说,烤箱、奶油、奶酪这类就很难弄。 但是时尉还想开这个店,为什么呢? 主要开始他想做连锁。 西点屋刚开始做的时候,确实麻烦,但西点这种东西,做熟了就简单了。多试验几次,将每一样的糖、水、奶、面粉、温度……都严格固定下来,只需要几个带头研发新口味的人才,其他就只要照着规章来就可以了。 类似于啃得基那样的快餐模式。全球一个味儿,但又不是绝对死板的,只要在某些地区根据当地的口味添减一点就好了。 时尉前段时间一直在思考,自己该走什么样的路。 炒股吗?炒房吗?期货吗? 他是学经济的,即便在生命的晚期,他对这些也都很熟悉,经典案例也看过不少,即便没有经验,但是照本宣科地来也不会出太大的问题。 但是然后呢? 时尉一直在想这个问题。然后他决定,要继续干实业。 金融、科技、投资这个概念风头正盛的时候,实业一度是被所有人瞧不起的。 利润低、资金周转压力大、压货猛等等等等,贬低实业好像变成了一个正确。但是所有人都忘记了,实业才是一切的基础。 实业能给大众提供的岗位是其他所有行业都所不能比拟的。生活的需要不提,如果连岗位都提供不了,那么经济就是一滩死水,什么也盘活不了。 思来想去,时尉最后决定还是要干实业。 实业比股票更需要资金,而且是大量的资金。巧合的是,时尉现在就有资金。 有资金,有能力,干什么不行? 七十多万的资金,时尉给做了计划,第一个十万是要留下来绝对不能动的,如果失败了,这就是东山再起的资本。 第二个十万是要留下做时纺的医药费的,这个也不能动。 零头作为生活的开销,至于剩下的五十六万,则全部是事业的本金。 买房,花去了六万,但这不怕,这是纯赚的,再过四十年,六万变六千万,只赚不亏。 “远之,菜谱就只能麻烦你了,采购的时候,帮我多买几本国外的甜品菜谱,价格什么的不看,只要看菜谱的图片好不好看。”因为很多东西类似于厨房用电子秤、烧杯量筒、电子温度计、烤箱这类国内比较难买到或是精确度比较低的设备,时尉都是摆脱路远之帮忙采购的。 华国这时候和外国的交往还比较繁琐,进口的东西少而且极贵,想出国也超级麻烦,所以时尉只能指望路远之这个有渠道的人了。 如果没有路远之,时尉会选择自己去找一个稍差一些的购买渠道,多找一些可替代的东西,但既然可以选择,那为何不选择最好最省力的那个呢? 第91章 路远之也不是自己亲自去办,他人在国内,但国外有很多东西需要打理,所以他在外面是专门有一个团队的。国内的人想买国外的东西麻烦,但是国外的人把东西买好寄过来却是一件比较简单的事情。 “要求再多也能给你满足了,不过……”路远之促狭地笑了笑,然后将一整个包塞给了时尉。 “这是什么?”时尉有些疑惑。 “打开看看就知道了。”路远之笑得有那么一点不怀好意。 时尉拉开拉链,抽出了一大堆的文件。 全部都是英文的。 时尉有些傻眼。 时尉抬头看向路远之。 “我们是朋友又是合作伙伴对吧,那就帮我一起把这个给解决了吧,我脑袋都要看得炸掉了。”路远之有些苦恼。外国人的职业精神还是可以的,但是路远之真的太烦他们那套鸡毛蒜皮都要报告的“职业精神”了。 路远之知道他们是故意的,梅国人嘛,国民自豪感爆棚,对又穷又脏又矮又笨的华国人看不太上,对于时尉这个黄种人老板心里是鄙视大于尊重的,不过碍于时尉的钞能力不得不低头,但是一些小绊子却是少不了。 开掉开掉全部开掉!时尉心里十分的恼怒,但理智又让他不得不冷静下来。这些人的能力确实是不错的,而且他现在人不在国外,开除之后,即便再找人,百分之九十的可能性还是会和这些人一样。 开掉是件既费时又伤神的事情,所以现在暂时只有忍耐。 “这些都是你公司的机密吧?不怕我泄露出去啊。”时尉开玩笑似的说道。 “我不是说过吗?我看人很准的。”路远之指了指自己的眼睛。 “行吧,那就看在你这么信任我的份上,我就不泄露你的公司机密了。” 时尉拿了差不多一半的厚度放到自己的桌面,然后将另一半给路远之扔回去:“一人一半,我们比赛看谁快!” 时尉看了几张,眉头皱了起来:“账目对不上。” “嗯,五个月前就这样了。”路远之倒是一点都不惊讶,反而很轻松,“梅国的法律我不太熟,也没有律师执照,不过我认识一个挺好的律师呢。” 潜台词就是要他们直接去坐牢了。 时尉笑了一下,问道:“那你的公司怎么办?只要的话,一半以上的员工可都要进去了。” 路远之没有任何不舍的模样,而是说:“时尉,我之前和你说过吧,我的姥爷,他没有给我留下什么东西。” “四零年的时候,姥爷把所有能卖的东西全部卖掉了,换来的钱,又全部换成了枪和子弹。建国以后,他倒是还有在国外置办过产业,但那是国内政策出台说是不允许在国外置办产业,于是姥爷又把能卖的都卖了,卖不掉的就都交给朋友了。他们都说,我现在的钱都是姥爷留了一手。但其实不是的。” 路姥爷的朋友很多,而且大部分都是同一个阶层的朋友,他将那些东西能送就送了之后就回了国。 后来国内乱了起来,路姥爷便和外面断了私人的联系。 路姥爷有一朋友姓方,他和路姥爷有一些不一样,路姥爷玩的是经济,方老爷子玩的是商业。有一段时间,他玩得是真的不错,财富多的几辈子躺在黄金里挥霍都花不完。但他发的是战争财。一个华人在腐国的地界发战争财,没“背景”没“靠山”不欺负他欺负谁呢?乱的时候没功夫管他,闲下来了,那可不就赶紧掐着软柿子捏爆嘛! 方老爷子积攒的那些财富没用几天就被经历了战乱而变得一穷二白的腐国zf给搜刮了个干净,当然,明面上还是因为方老爷子的“经营不善”。 方老爷子不甘心,他是真的不甘心,想也怎么着也是个人物,过了一段一穷二白只能跑去抢救济粮吃的生活后,方老爷子爆发了。 他想起了路姥爷送他的东西。 一个有着一百来英亩的小农庄,和一栋华丽的别墅。 那栋别墅当然不在乡下,乡下的小农庄他看不上,他看上的是那栋华丽的别墅。 小农庄是路姥爷在腐国留学的时候置办的,他那时候经济不宽裕,大的产业置办不起,只能花点钱解决一下自己的生活开销。 后来发达了,小农庄虽然没被卖出去,但也是就此被忽略掉的。 想来那里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但是那一栋华丽的别墅不是。 现在的腐国经济形势差,富人也买不太起别墅,但方老爷子看上的,是别墅里的东西。 黄金、黄金、黄金! 一栋别致又奢华的别墅里面,怎么可能没有黄金制品呢? 经济越是乱,黄金越是值钱,只要借用一下就好了,只要借用一下就好了…… 方老爷子内心也是有挣扎的,路姥爷和他是至交好友,虽说他将这些东西交到他手里的时候说是送,但他同样也知道,这些没能卖掉,或者说舍不得卖掉的东西,都是路姥爷的回忆。 那个乡下的小农庄,是他最难熬的印记,啃着生土豆缩在漏雨的角落里看书的日子,心酸又充满回忆,而那栋别墅,则是他最意气风发的象征。 孤军一人和整个腐国抗争,拿下了数亿的战利品,虽然被软禁在别墅里,但他并不害怕。住着最好的别墅,挺着最直的脊背,挂着最有风度的笑容,即便被成百上千的士兵包围,他依然是谈笑风生的。 方老爷子卖掉这些,心里确实有愧,但那时候路姥爷和外界的私人联系已经断掉了,他想要告知一声也没办法。 虽然他知道,即便自己将这些东西都卖了,路姥爷也都不会怪他,可他心里就是不得劲儿。 方老爷子卖了黄金制品,解决了温饱问题,又做起了小生意,但生意是要发展的,方老爷子抓到了一个好时机,但手里的钱不够,于是又狠心将整栋别墅给卖了。 方老爷子的经商才能不错,短短几年就将手里的钱翻了几倍,等能联系上路远之的时候,他已经是腐国不小的富商了。 方老爷子发家之后就想着要将那栋别墅买回来,只是别墅是顺利回来了,但里面却大变了样子。 就像他的老友已经不在了一样,这所别墅,也只是徒留人间的空壳罢了。 方老爷子心中有愧,将别墅、小农庄物归原主之后,又多送了他一个公司。 路远之现在手里的这个公司,就是方老爷子送的。 第92章 路姥爷当年的那些朋友有些还在,有些已经和他一起走了,但不管在不在,路姥爷当年送出去的那些东西,绕了半个世纪,又回到了路远之的手里。 这些东西是路姥爷留下来的,但同时又不是他留下的。 这件事,除了路爷爷和路奶奶之外,时尉是第三个知道的人。 路远之很执着于这一点,但他知道,自己说得再多,也不会有人改变看法的。 人们大多只能看到自己看到的,相信自己相信的。 “不用想太多,远之,你是你外公最亲近的人,只要他还在你心里,那么他永远都不会死去。”时尉能够理解,路远之心里的落寞和苦闷。 坚强不是字面上两个简单的字眼,也不是想要坚强就真的刀枪不入的。 之所以会变得那么坚强,说到底,还是因为经历过苦难,熬过来了,那就是坚强,熬不过来,连在乎的人都不会有。 路远之很坚强,坚强地活了下来,坚强地迈开步子朝前走去。 但习惯了坚强并不代表已经能过无视痛苦。 时尉懂的,某几个瞬间,内心会出现空洞,痛苦、悲伤、迷茫、恐惧会趁着不注意就从缝隙里逃出来,好痛苦,但是还要忍受。 时尉知道那样的感觉是多么的痛苦无力,但也知道,安慰起不了什么作用。 在当事人看来,所有的旁人都是在说一些无关痛痒的话语,没有交心也没有共感,全都是风凉话罢了。即便理智告诉你那是因为担心,因为关心,但感情上却依然不能接受。 安慰是没用的。 远之,变得更加坚强吧,只有变强,缝隙才会减少出现的次数。 痛苦这种东西,永远不可能消失的,它永远都在,永远都会在没有防备的时候准备出来咬你一口。人能做到的,只有增加自己的耐受性,只能加固自己的内心加强防御。 “我知道啊,只是……有的时候,我真的再想见他们一次,再跟他们说几句话……”路远之大概是压抑得太久了,而下雨天的时候人的心灵总是会敏感一些的。 时尉静静的看着路远之,一股酸涩的情绪在鼻尖蔓延。 时尉真的觉得,路远之比他优秀多了,优秀得太多太多。失去了那么多疼爱他的情人,而剩下的那些所谓的“亲戚”却是比虎狼野兽还要可怕魔鬼,一个个恨不得趴在他的身上吸他的血喝他的骨髓吃他的肉。 爷爷奶奶虽然疼爱他怜惜他,但他们同样也处于两难的境地。路远之是他们的孙子,路振宁是他们儿子,改变不了,更不敢不管。 路振宁、白衣芳和路家其他人对路远之怎么样,老爷子和老太太真的一点都不知道吗?不是的,两个老人从最困难的时期走过来,什么没见识过,他们能看不出家里脆弱的关系吗? 但是他们又能怎么样? 路远之没有母亲,没有母亲那边的亲戚,身上又背着“污点”,他们在世的时候可以护着他,但等他们老两口走了呢?路远之怎么办?他们只能当做不知情,然后小心翼翼地维持着几方虚伪脆弱的关系。 也就是余家的案子翻案了,路远之又从国外拿到了一笔钱,老两口的立场才鲜明了起来。 但也不能直接站到路远之那边。他们俩是大家长,可以偏心,但手心手背都是肉,让他们下狠手,怎么真的忍心的。 路远之知道老两口的难处,所以和路振宁的矛盾,和路家其他人的矛盾,很少捅到老两口那里去。老爷子老太太的年纪都大了,生前再辉煌,但走完最后一段路,就真的什么也剩不下了。时尉不想让他们为自己担心烦恼,所以也从来不会把这些事情表现出来。 时尉安静的陪着他。 这种事情,用任何语言来描述都是苍白的,只要默默的陪伴、静静的倾听就可以了。 安静的房间里,一时间只剩下两人的呼吸声。 “很奇怪,明明你看着不像是经历过死亡的人,但奇异的,我能感觉到你应该是可以理解我的。”大概是时间让路远之冷静了下来,情绪的崩溃是一瞬间的事情,但是防御的铠甲穿上,也是那么一瞬间的事情。 时尉只是笑了一下,伸手揉了揉路远之的头发:“行了,我们继续看文件吧。” “什么嘛,别用那种长辈和过来人的姿态来糊弄我!”路远之不满地伸手要揉回来。 “咦?我比你大了将近一岁,本来就是你的长辈啊!”时尉笑着躲开。 “别占我便宜!” 两人闹了一会儿权当活动身体,然后继续看那些让人头疼的文件。 路远之已经习惯了内敛,所以他的情绪很快便收拾了起来,看着文件的样子沉静又冷漠,唇瓣轻轻抿起,眼神锐利,颇有些不近人情的精英模样。 时尉看着他的侧脸,有些入神的想,过来人这种东西啊,那可能有呢? 过不来的,两辈子都过不来的。 恐惧、悲伤、痛苦…… 即便只是回忆,即便只是假设,那种失去的悲伤和惶恐就能将人淹没。 我花了一辈子,也没能走出来啊…… 所以,不要为自己没能走出来自责痛苦了。 “怎么了?”大概被时尉看得时间长了,路远之想不注意不难。 “我只是在想,你是要准备把这家公司卖掉吗?”时尉回过神,面色如常的抛出问题,好像他真的是在想这个问题一样。 “嗯。”路远之没有多余的遮掩,或者说,他本来就没有任何的遮掩。 那些员工觉得他好糊弄,何尝不是他故意放松的呢? 做一个公司的领导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尤其是在交流条件不便利的情况下。 路远之接手这公司,本来就只是因为姥爷故人的馈赠,他觉得自己对路远之有所亏欠,想要补偿,路远之便接下了,接受了他的补偿。 但如果说是真实心态的户,他是嫌这个公司麻烦的。 这个公司只是一个小公司,方老爷子年纪大了,说是给个公司做补偿,但未说要给什么公司,这件事是他的儿子办的。给的公司只是明面上过的去,抛掉那些特意用来装点门面的假账,一年顶天也就给他带来十万的米金。 一年十万米金的收益放在普通人身上是不能想象的一笔钱,但对路远之目前来说却是一个鸡肋。钱,他有,他缺的是时间和心力。 不如卖了来得省事。 最重要的是,这家公司的一些员工和路振宁牵扯得太深了。 第93章 路远之的眼中闪过一丝厉光。 公司不是他辛苦创办起来的,本钱也没出过一分,只有那钱的份。所以路远之对员工们的消极怠工甚至是做假账私吞利润也没什么太愤怒的感觉。 但是和路振宁扯上关系这件事情,是他的底线。 路远之自己有一个团队,人数不多,但是给的是绝对的高兴,高学历高素养。他们和这些人最大的不同就是会装会审时夺度,即便心底再瞧不上路远之,但为了钱,他们会表现出绝对的高素质高素养。这些人,路远之是很放心的。 但是在路振宁拿着父子关系做要挟要他给钱给关系的时候,他给的关系却不是他自己手底下高素质团队,而是便宜公司给的“白工”。 路振宁拿了钱,工厂搭起来了,可是在梅国打不开局面,只能又来装可怜求路老爷子让路远之出手。 路远之给的关系,就是这家便宜公司的。 这家便宜公司做的是咖啡,路振宁的厂子生产的是工艺礼品,第一笔单子,就是这个公司的。 因为路振宁时不时蹦出个要求,路远之早就烦了他,直接让公司的主管跟他对接,然后则是多给主管一份奖金。 有奖金就好,主管很满意,路振宁也很满意。 他这人别的不行,糖衣炮弹拉关系是唯一的生存技能,没用多长时间就和主管称兄道弟好得穿一条裤子了,也顺便将路远之的情况给摸清了。 路远之虽然让主管和路振宁对接,也通过这家公司帮路振宁办一些事情,但从来没说过,这家公司就是路远之自己的。 尤其值得了,这个公司一年的大致利润后,路振宁就火了。 一年什么都不用干就能白拿十多万米金,结果给自己的爹几万米金开扣扣索索条件一大堆的!凭什么! 只不过路振宁脑子还在,权当自己不知道,只是背地里挑动着主管挪资金做假账。 路振宁做事留了不少尾巴,只不过是路远之装作不知道而已。 路振宁大概也是怎么想的,知道即便路远之看出的端倪,也只是装作不知道息事宁人罢了。所以他也懒得去藏匿那些小尾巴,大大咧咧地放着,顺便在洋洋得意地在心里暗爽着。 有时候,父子关系就是这么的可笑。 “他自认我摆脱不了这层关系,但他自己何尝不也是陷在这层关系里出不去了呢?”路远之冷笑一声,“比蠢更恐怖的,是蠢而不自知。” 时尉听出来了,路远之这是要出手整治路振宁了。 “那你准备这么发挥这家公司最后的余晖呢?” “他不是最喜欢钱吗?那就让他自己选把,看是想去美利坚的牢房里长长见识,还是花钱给自己赎出来。” “叩叩——”张婶的声音在门外响起,“远之,时尉,吃饭啦!” 突然的敲门声把两人打断了两人的对话。 时尉有些担心,路远之却给他一个安心的眼神,起身走到门口开了门才说:“知道了,马上下去。” “放心把,里面说话外面听不到的,这屋子隔音,不把门打开,外面是听不到里面在说什么的。”路远之在这个家长大,他干肆无忌惮地在房间里说着和路振宁有关的话,那不怕路振宁有渠道听见。 不仅如此,为了防止路振宁在他房间里装窃听器,路远之都是定期检查加随机抽查的。严防死守加上窃听干扰器,路振宁要是真能窃听到,那还真不用当这么多年的窝囊废了。 时尉有些不解地看着路远之。 钱这种东西不是万能的,但它确实能办到很多事情。谁的手里有了钱,谁就能占据上风占据主动权。 路远之有钱,路振宁又在灰色甚至是黑色地带游走,照理说,解决到路振宁,对路远之来说并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时尉想到上辈子路远之的死因,多种猜测搅和在一起,虽然没有证据,但是逻辑链已经有了。 路振宁想杀路远之,或是因为路远之对他消不去的仇恨,或是因为他父子主动权颠倒的愤怒,又或是因为路远之手里的那一大把钱,总而言之,路振宁的动手的可能性非常大。 加上还有一个白衣芳。 可能是推手也可能是被推出来的挡箭牌,这两个人,嫌疑是洗不掉了。 想来,路老爷子和路老太太的死,应该也是有这两人在背后做推手的,甚至……他们就是直接原因。 “时尉?时尉?你怎么了?” 时尉回过神,将心里那些不成型的想法全部压了下去:“我只是在想……远之你会不会太惯着路振宁了?” 是的,惯着。 路远之明明占据了上风,明明掌握了主动权,但他却从来不出击,连防御都都是“只要不伤到我”就可以的程度。 被动、消极,且无所谓。 路远之沉默着,过了一会儿,他走到窗户前将窗帘拉开。 “我很讨厌路振宁,非常非常讨厌。”路远之在说着讨厌的时候,语气没有太大的起伏,但眼里闪烁着的光却是压抑的黑暗,“‘如果,我不是他的儿子就好了,如果,我和他没有任何关系就好了。’我做过很多这样的假设,也想象过无数次亲手将刀刺进他心脏的画面……” “不值得。”路远之垂下睫毛,浓密的黑色睫毛遮住了眼中翻滚的情绪,“我讨厌他,那么恨他,怎么能因为他毁了自己呢?杀了他,我会解脱,但是同样的,我会变成他的。没有约束没有规范,我会变成我最恨的那个人。我会逃不掉的。” 丝丝的心疼从时尉的心底冒出来,细细的,但却似乎要将他勒出印子留下痕迹。 “你……在哭吗?”鬼使神差地,时尉向着路远之伸出手去,有些过长的碎发被他的手指拢到脑后去,时尉看到了一双黑沉但是空洞得可怕的眼睛。 “我……”失神的路远之被时尉指尖的温度唤回到现世,刚想嘲讽时尉为什么会认为他会在哭,可是声音一出口,就发现喉咙发紧,疼得厉害。 时尉抱住了路远之,温暖干燥的手在路远之的头上轻轻拍了拍:“没事了,没事了,你不会的,你永远都不会变成路振宁,你是路远之,永远都是。” 好温暖…… 时尉的手很暖,时尉的身体很暖,时尉的怀抱很暖,时尉的话语很暖,就连他的呼吸、眼神都让人感到温暖…… 想要靠近…… 从一开始就是,从一开始,这个人对他,就有一股致命的吸引力。 带笑的唇角,温暖平和的眼睛,就连那一本正经胡说八道的样子都让他心生向往。 如果当朋友的话,一定会开心吧。 如果……有朋友的话,一定就不会再这么脆弱了吧。 我不孤独,一点都不孤独,但是……我也好像有谁,能陪在我的身边,肆意的笑,肆意地玩闹……如果,真的有谁就好了。 想要靠近,但是又不能靠近。 他背负的太多了,需要完成的事情太多了,而他所拥有的时间,太少太少了。 不需要,他不需要放松的时间,只要一直走下去就好了。 不要回头,不要停留,不能犹豫,不能眷恋。 宿舍的氛围并不好,哪怕是上一刻说笑玩闹,但只要他一出现,所有的声音都会消失,然后便那么不尴不尬地沉默着。 这挺好的。 路远之对自己这么说。 他知道这个宿舍是白衣芳特意为他安排的。 一个衣食无忧“天之骄子”,五个从泥地里摸爬滚打出来的“泥腿子”,怎么可能玩到一起去。 少年人的自尊心倔强又脆弱,不需要路远之做什么,只要他存在,那就是刺,就是错误。 他的存在,就是时时刻刻提醒着别人“我努力了那么久,为的,不过就是能站在山脚下看你一眼”,只要巨大的落差感会让人疯狂。 他们,注定不会成为朋友。 冷漠、排挤、甚至是更过分的事情都有可能会发生。 路远之早就做好了准备,也从未有过期待。 只是,让路远之和白衣芳没想到的是,突然冒出了一个时尉。 第一次见面,他不是刻意去就时尉一家人,只是他的目标,正好是打劫他们的几个小混混。 但却因为这个,时尉对他很是亲近和维护。 不,就算没有那一天的事情,时尉大概也会在不知道什么时候,跟他亲近起来吧。 路远之对时尉没办法,只要对上时尉的眼睛,只要听到他带着些许笑意充满着活力的声音,就对他无法拒绝。 他见过很多很多的人,温柔的、冷酷的、卑劣的、高尚的,也感受过各种各样不同的情绪,谄媚的、无所谓的、同情的、怜悯的、疼惜的……很多很多。 但是时尉是不一样的。 好像对谁都充满了温柔,好像珍惜着所有一切能够珍惜的,温暖又强大。 想要……成为这样的人,想要和这样的人交朋友,想要被这样的人珍惜,想要……不再一个人。 “远之,哭吧,我想看你哭的样子。” 一滴温热的水滴从路远之的眼角处滑落,路远之抬起头,眼前的人有些模糊了:“我……” 很多的话堵在口中,很多的情绪塞在心中,想要倾诉,却不知从何开始。 “时尉,我们是朋友吗?” 所有的故作坚强,所有的失落所有的期待只是化成了一句话,只要有这句话就好了。 “当然是啊。” 时尉轻轻的笑了起来。 他们当然是朋友,当然会是朋友。 虽然早就知道了,但是当他听见时尉的回答时,一种前所未有的满足席卷而来。 第94章 很奇怪,明明路远之的气质偏冷,给人的感觉也是那种既锋利又冷冽,像是柔弱之类的,好似永远跟他搭不上边。 明明路远之只是微微红了眼眶,眼角多了一丝的湿润,但不知怎么的,一股难以言喻的感觉从心底漫了开去。 这种情绪来得突然又陌生。 是什么呢?时尉不禁有些迷惑。 “远之,小时?怎么还不下来吃饭啊?”路老太太中气十足的声音隐隐传来,两人回过神,像是被电到似的立刻弹了开去。 别过脸不敢看对方,连气氛都是尴尬的。 尴尬的气氛一直维持到吃完饭。 “你们两个是怎么了?今天的饭菜超水平发挥了吗?闷着头吃都不搭理人的?”路远之吃东西少,但是吃得很慢,往常都是他最后一个吃完的,可他今天却是比老太太都要早放下筷子。 时尉虽然才到路家吃没几次饭,但每次来都很有礼貌,很会聊天,路老太太还挺喜欢跟他唠的,路家没什么食不言寝不语的习惯,一顿饭下来也就老太太和张婶聊了几句崇文门那几个小摊的事情。一桌四个人,就两个有点响动,老太太不奇怪才怪呢! 时尉摸了摸鼻子,有些心虚:“今天看了太多东西了,眼睛都看饿了,大脑急缺营养。” 路老太太被他的形容给逗笑了:“那你就多吃点儿,这些肉啊,全归你了!” 有一种饿,就是奶奶觉得你饿,路老太太,显然就是那种你吃下十斤肉还觉得胃口又小了,能面不改色地搂着两百斤的大胖孙子摸着“小脸”喊着怎么又瘦了的那类型。 只要路远之回来吃饭,家里的大碗就得全部用上,一顿是绝对吃不完的。 路奶奶一听时尉都饿成那样了,拿着筷子端着海碗就往他饭碗里拨拉,就几秒的功夫早就被吃空的饭碗里又冒起了大尖。 “嗝~”时尉吓得饱嗝都出来了,他求助地看向路远之,期待他能解救自己。 但路远之生怕路奶奶把这关心安在他身上去,他确实已经是十二分饱了,吃不下更多了。 “奶奶,你去隔壁花奶奶家吧,碗我来洗就好了。”路老爷子职位高,路远之算是小少爷出身,但他不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娇气包。 在路老太太那次的厨房意外前,家里的里里外外都是路老太太一个人忙活的。路远之是被老太太带大的,各种家务也都替她分担过。 路老太太和隔壁的花老头头年轻的时候就是一个厂的,两人一个厂长一个副厂长合作了那么些年,关系还是非常不错的,尤其是人老了之后,也没有那么多工作可忙的了,整天待在家里看书虽然也行,但老太太风风火火了一辈子,整天整月的没人说话也受不了。 所以中午吃完饭这段时间,老太太惯例是要出门的,和几个老姐妹聚在一起,要么是唠唠嗑,要么就是讨论讨论图纸。 她们都是干技术的出身,不仅仅是为了糊口,还有那么一份热爱在那里,人老了脑子没年轻时候那么好使的,但差是差点可到底还是有脑子的。 吃完饭去那打发打发时间,就当做是消食,回来正好再睡个午觉。 路老太太一直都是这样的。 “你把碗放那就是了,不用你洗,等我回来了,和你张婶没两下就洗完了。”老太太年前下雪天才摔过一跤,虽然只是走一小段路,但一群老姐妹儿都是七八十的年纪,没个人看着真的不放心,张婶说是请来照料家务的,但其实最主要的还是看护老太太。 “知道了。”路远之识相地坐着没动手,等老太太唠唠叨叨出了门了,他才站起身收拾起桌子。 “呼——”终于在撑死前等到了老太太出门,时尉松了一大口气,然后立刻将自己手里装模作样的筷子给放下了。 路远之幸灾乐祸的偷笑不能更明显了:“看你下次还敢不敢说自己饿。” 时尉腆着肚子瘫在椅子上,没接着路远之的话,反而没头没尾地来了一句:“远之,你笑起来的样子比你平时看着好看多了。” 路远之僵了一下,一下便想起了刚才在楼上的尴尬。 不过他不是那种一直将尴尬保持下去的人,便回怼道:“那你是对我平时的脸很有意见咯?” 时尉刚才那话一出口就察觉到自己有些不对了,倒也不是说什么不好意思什么的,而是有些轻佻,如果对面换成是一个姑娘的话,那就可以当做是骚扰了。 大概是在商场上摸爬打滚得多了,时尉一般说话很懂得分寸。 “那到没有。”虽然知道这样不太好,但时尉确实有些想笑,“我还以为你会一脸娇羞呢。” 路远之想象了一下,然后露出一个嫌恶的表情:“时尉,你快去把你的脑子洗一洗!” 不知道是戳到哪一个点了,时尉趴在桌子上笑得肩膀直抖。 “再笑再笑!再笑我就告诉奶奶你一口浪费菜,这么多肉一口都没吃!” “你好幼稚哦,怎么还来打小报告着一招啊。”半张脸贴着桌子,歪着脑袋盯着他笑个不停。 路远之是想冷着脸来着,但瞧着时尉这副样子没能忍住,没两下就破了功。 “你快一点,不是说下午要去接你妹妹和母亲吗?再笑再笑!再笑就把时间也给笑过去了。” “那还不是怪你。”时尉趴在桌子上又笑了一会儿,然后掰着路远之的身体让他别对着自己,“你能不能别看我,你一看我我就想笑!能不能!” 闹了一会儿,两人飞速洗完碗收拾东西上车。 下面下着小雨,不管是去接人还是什么都不方便,正好路老爷子的车和司机都在,可以送他们。 路老爷子这级别早就陪着车了,不过家里这辆是路远之后来自己出钱给老爷子添置的。进口的军用吉普,结实又漂亮,虽然比不上那些轿车看着高级,但价格也不低。 车里的空间很大,司机加上时尉和路远之,再来三个也不会多拥挤。 时妈妈和时纺这次来燕京,就是为了治病的。 时纺的病很麻烦,除了过敏之外,常年的营养不良、经常性的生病和早产落下的病根都是拖垮她身体的累赘。 之前没能好好治,那是因为确实拿不出那么多钱来。现在时尉有钱了,那自然是早治早好。 还有时妈,她的身体也不好,常年的营养不良和过度劳累让她看起来像是五十多岁的年龄,皮肤蜡黄,手掌、脸皮全是皱纹,头发也是半黑半白的,整个人干瘦得好像就是一个捂了一两个月的橘子。 时爸跟时妈也差不多,时尉想让他也来检查一下,但他放不下家那边的生意,怎么说都不肯。时尉也不在他身边,想要硬拉着都不行。 两人照例是做了火车过来,没有职位就只能做跟罐头差不了多少的硬座火车,两人坐了两夜一天的火车,累得眼皮都抬不起来了,硬座虽然比无座要好一些,但也并不好受,关节坐得发僵,走起路来都看着别扭,要是周围安静一些,说不定还能听见噶蹦噶蹦的骨头摩擦声。 两人的神色都很萎靡,脸色蜡黄,但又不是纯粹的蜡黄,像是掺着灰,又像是蒙上了一层雾,看着就没什么精神气。 时尉在寄回去的信上已经和她们约好了碰头的地点,但心里还是安不下来,伸着脖子伸着伸着就进去了。 路远之没拉他,而是尽职地替他站在约好的地方等着。 “哥哥哥哥哥——”时纺的眼睛尖,虽然她人矮被周围的人遮住了不少视线,但却很快地发现了时尉。 顿时,时纺松掉了时妈妈的手,像个小炮弹似的冲到了时尉的怀里。 时尉伸手接住她,心里对时纺这样的亲近和热情很受用,但还得教训她:“我不是和你说过吗?在外面不能放开大人的手,万一刚才有人没瞧见你把你碰倒了呢?万一人太多一下把你冲跑了呢?万一被人贩子抢走了呢?” “哥~”时纺撒娇的声音像是能掐出蜜,“我知道了,下次不会了嘛~” 时尉抵抗不了她这套,但嘴里却不停:“是,你是知道了,但下一次百分之两百还是会这样的。” “嘿嘿……”时纺想考傻笑来逃过一劫。 “不能你贫了,妈,东西我拿着吧。”时尉算是半抢着的从时妈妈的手里把东西拿过来。 时妈妈不怎么说话,她向来是一个沉默的劳动妇女,只是那双已经浑浊掉的眼珠子紧紧地看着时尉。 时尉被他看得鼻子一酸,差点当众失态。 “走了走了,别让远之等急了。远之你们还记得吧?就是上次那个拿着枪救了我们的。” “帅哥哥!”时纺飞快地喊,兴奋的心绪都要飞出来了。 “阿姨好,纺纺你好呀~”路远之和时纺打招呼的时候,还刻意微微矮下了身。 “远之哥哥好~”时纺有些害羞的依着时尉。 “阿姨我们先去车上吧,这两天燕京下着雨,气温降得有些快。”路远之注意到时纺和时妈妈身上穿着的衣服,都是单薄的长袖。 时尉在信上虽然写了燕京这里温度有些低,让她们多带点衣服,但时妈妈从来没在这个时候来过北方,那里知道南北方温度差异这么大。在火车上的时候虽然开着窗户,可车厢里人那么多,不被挤得热出汗就不错了。 一下车,着温度猛的一下就下来了,一冷一热都把人冻得有些哆嗦。 第95章 时妈妈虽然坐过公交车,但这样的“私家车”还是第一次坐,上了车就像是捆上了绳子,哪哪都不自在。 时纺倒是个傻大胆,挨着时尉一路小嘴没停过。 “阿姨,上次你带着时纺来燕京的时候有出去逛一逛吗?燕京现在没那么热了,这时候还没大下雪的程度,等过些天雨停了,咱们一起转转吧。”路远之说起的话题都是很家常的事情,时妈妈虽然沉默,但也不是哑巴,和路远之聊着聊着就放松了许多。 “……尉尉脾气犟,一意孤行得厉害,这点我和他爸老说他。我跟他爸都不这样,也不知道他这性子像了谁。纺纺这丫头就是跟他学的,乖是挺怪,就是特气人!平时跟你们处一起的时候没少给你们添麻烦吧?” 路远之还真有点想象不出来时尉气人的模样。 但平时也能看得出来,虽然瞧着好声好气没什么意见似的,但最后不管怎样都是顺着他的意思走的。 比如说晚餐打菜吧,他说要红烧肉,那就一定会是红烧肉,连红烧排骨都不可能。虽然他是很随意的说,但谁要是说不要肉,换成菜吧,那他的套路就开始了。先不动声色的顺着话继续下去,然后扯话题,等人把这事儿忘了,他就来上一句,青菜好呀,但肉也不能少了,这时候又长身体又费脑子,补点营养别亏了身体,而且磨刀不误砍柴工,要是半道饿了把注意力分散了,效率上不去,还浪费时间,那才是得不偿失。最主要的是,现在咱们能自己挣钱了,虽然挣得不多,但一天吃几口肉还是有的,在别的没用的地方少花点钱,把身体看住了那才是最划算的事情,也不是不要青菜,就多加个肉的事,那就红烧肉吧。 一通忽悠下来,最后要什么要是他说了算。但也没人不乐意,吃肉花钱的时候都是高高兴兴的。 路远之瞥了一眼时尉,见他涨红脸有些窘迫的样子,有些不厚道地在心里开始暗笑。 时尉有些尴尬,他的脾气却是有点拗,上辈子受了挫折摸爬滚打着变得圆滑了起来,但在时妈妈那里,还是那个为了一兜野菜就能更人干起架的幼稚小鬼。 虽然当年确实挺幼稚的。 他现在只是有些拗,以前真叫犟,死犟死犟,撞得头破血流知道自己错了,也要梗着脖子彰显着自己,但其实什么都不会,什么也干不好。 但是想想,那个幼稚、可笑甚至是愚蠢的自己,还真的有些怀念。 “你笑什么?”路远之看时尉的嘴角在自己的眼睛低下一点点扬起来,怀疑他是不是又要使什么坏招了。 这时尉,一肚子坏水,别当他看不出来。 “没什么。”时尉的心情不错,伸手在路远之的有些长的黑毛上媷了一把。 “妈,到了,就是这里。” 路远之一愣,正要反击,充当司机的张哥就把车稳稳当当地停了下来,时尉动作飞快地打开车门抱着时纺就跑。 “这孩子!”时妈妈有些不好意思地对路远之说道,“尉尉这孩子毛毛躁躁的,平时没少给你惹事吧?真是麻烦你了。” “也没有。”大概是路远之不怎么习惯和时妈妈这个年龄段的人友好接触,所以整个人显得拘束,他有些不好意思地微微低下了头,不敢去看时妈妈的眼睛,“其实说起来的话,还是时尉更照顾我们一些,很稳重很成熟的。” “妈,下着雨呢,你快进来,别拉着人远之跟你一快儿淋雨啊!”虽然有伞撑着,但有风吹着,雨丝还是会斜着吹到人的身体上。 房子是前些天路振宁买来的那两间的其中一间。 这里是准备用来开小吃店的,小四合院前面临街的摆个摊子,屋里院子里都能摆上桌子,再腾出一个当仓库放食材就可以了。 小吃店接地气就好,所以装修往简单上走,比西点店要利落得多。里面的东西赶搬完,添置的东西不多,时尉正好把之前租房时买的床给搬来了,再买上两床棉被,正好够时妈妈和时纺在这里住。 “妈,你快进来暖和一下,我去给你们烧水。我给你们带了点吃的,你们先垫垫肚子,等水开了赶紧洗洗先睡上一觉。”两夜一天的火车可不是多享受的事情,两人没折腾出病算好的,时尉半是强硬地给她们安排好了,时妈妈本来还强撑着要收拾屋子,结果一沾床上就睡着了。 然后第二天一大早起来就忙活开了。 时尉晚上是和路远之回宿舍睡的,早上一过来就有早饭吃了。 香喷喷的米香又诱人的肉香大老远就能闻到了。 南方虽然产大米,但大米的产量并不高,杂交水稻这会儿虽然已经有了,但还处于试验田精细的小试验地阶段,虽然时家以前也种水稻,但能吃到大米的机会却并不多。 大米是细粮,价格高产量低,红薯是粗粮,价格便宜产量还高,所以家里收回来的大米是要留够换粗粮的量,然后其他的全部拿去卖的,条件好一点的人家会留一些起来过年过节农忙的时候吃,但时家穷,也就稻子收回来的那几天能吃上一两次大米,还是稀的。 不过也因为吃上一次大米不容易,时妈妈在熬粥的时候总是格外留心。 大米在水中在火里一点点被熬得涨发,米粒吸饱了水涨得不行,但又处于那种将裂未裂的状态,晶莹剔透得让人心生喜爱。 煮烂的米花口感会差很多,但处于临界的米粒口感却好的爆炸,有些弹牙,有点嚼劲儿,即便不放任何的甜味品,吃在嘴里也是回甘的。 米汤就更不用说了,白色的米汤浓稠得好像放上一回儿就会凝固一般,勺子搅动时,比白色米汤白上一些的饱满米粒翻滚着,一副勾人的景象。 浓稠黏腻但是清淡回甘的粥的绝配是炸肉。 这种满面全是小泡泡的炸肉是他们那边的做法,极薄的肉片被腌得很入味,没有一丝的腥臊味,带着些许的甜,外面是大大小小的气泡面皮,一口咬下去酥脆的不行,肉片也是很脆的,没多少肉汁,但是很香。 时尉他们那边的口味很但,一般吃的都是食物的本味,所以满是米香的粥配上满是肉香的炸肉,清香又酥脆,不腻味不烧口,满是再来一口的欢喜。 “妈妈妈妈,我明天还想吃这个!”时纺吃得差点要将脸埋进去了。 时家现在虽然做着炸制食品的生意,但时妈妈和时爸爸早就习惯了节省,平时吃的菜都是卖剩下的,炸肉的价格虽然高,但确实数一数二的人气菜品,绝对不会有剩下的。 而且现在天气冷了一些,生意更好了,夫妻俩都是勤奋的性子,每天埋头就是干,连吃饭都要挤着时间来,那里会费心费力地去熬粥喝呢? 也就是来了燕京,除了每天带着时纺去医院做检查、拿报告之外多了许多空闲的时候,她这才有精力把三餐质量提上来。 “好好好,明天再给你做,你慢点吃,别呛着了。”时妈很省,对自己也狠,但是对自己的一双儿女,她却是尽自己的所能给予最好的。 “远之你也多吃一些,这肉要趁热吃,凉了就没有这么脆了。”时妈妈还记得路远之,第一次来燕京的时候,就是路远之救了他们,昨天又听儿子说是有路远之借了钱让他跟着一起做生意才攒了那么多钱了。听时尉说了要带着路远之过来的时候,时妈妈恨不得把自己所有的手艺都使出来了。要不是时间来不及,她肯定要跑出去买上一大堆的东西做上一大桌的菜来报答路远之。 “阿姨,您做的东西很好吃,谢谢。”路远之并不擅于和人打交道,或者说,他并不擅于和人真心的打交道。 过去围在他身边的,不是恶意的,就是只需利用的人,除了他的爷爷奶奶,基本上没人因为他是“路远之”所以对他好,所以对于别人的这份善意,他不知道要怎么去接受,也不知道要如何去回报。 “妈,你不用给他夹,他吃得少,跟小猫似的,再给他夹他非得吃吐了不可。”时尉过来就夹了一块最大的肉扔嘴里。 肉片炸好后,为了吃得方便,时妈妈都给切成了一条一条的,扔嘴里正好一口,或者像叼着香烟那样吃也行。 “你自己吃你自己的去,别抢人家的。远之比你还小几个月,这个年纪的孩子,我还不知道吗?给多少都不是不够吃的,你强”时妈妈在时尉头上拍了一下,然后又给路远之夹了好多肉。 路远之给了时尉一个求救的眼神,时尉收到了,但只能表示爱莫能助。 路远之吃了很多,但是粥这东西全是汤汤水水,很能占肚子,肉也很容易饱,所以吃到最后,路远之碗里还是有好多肉。 时尉帮他吃掉了,然后带着时纺出门的时候悄悄问路远之:“难受吗?要不要去买点消食片吃?” “还好。”路远之确实有些难受,但因为都是粥,虽然走一走就好受一些了。 “下次别这么勉强自己。” “也不是。”路远之说道,“阿姨做的东西,很有家的感觉,不知不觉就吃多了。” 时尉想起来了,好像每次他们几个坐在一起的时候,路远之总是会吃的多一些,勉强的神色出现的次数也少了很多。 是因为……心情好吗? “下次,我来给你做东西吃吧。” 路远之愣了一下,然后说好。 第96章 时妈妈和时爸爸很忙,走街串巷的小本生意虽然赚钱,但全靠汗水来扛着,而且做一天赚一天的钱,休息一天,就只能少赚一些。 时爸爸和时妈妈都是苦过来的,不怕辛苦,怕的是像从前那样连辛苦的机会都没有。两人都是勤劳肯干的人,咬着牙愣是一天没歇地干下来了。 好在现在这种生意做的人少,辛苦归辛苦,但确实能赚到钱。 时妈妈这次来燕京就带了四千块钱来,除了留下几十以备不需,这是所有的钱了。 时尉一开始写信回去让夫妻俩带着时纺来燕京的时候,两口子那是顾虑重重的。倒不是舍不得怕给时纺花钱,而是手里的钱确确实实的不够。 他们什么事情都没尝试过,但是没钱的滋味,却是时时刻刻都在弥漫在舌尖。 不仅是害怕过来耽误时间,更怕又是白忙活一场。钱钱钱,没有钱真的是什么也办不成啊。 家里这段时间赚了一些钱,但夫妻俩也不敢花,除了房租和每天出摊的花费,连多给自己添置一件衣服都没舍得。 穷啊,穷怕了,真的是穷怕了。手里虽然有钱了,但依然没安全感。 时纺的病要钱,要好大一笔钱,以后的生活要钱,万一有个什么事情,那花钱的地方就更多了。 而且政策变来变去,现在说是可以这么干,要是哪天又不能了呢? 攒着吧,还是攒着吧,等攒够了,等再熬熬,日子万一就好了呢? 只是考虑再三后,两人还是决定带着时纺来一趟燕京。 时纺的病,就是一个定时炸弹,两人虽然也有那么一点重男轻女,但是时纺是他们的孩子,哪怕一开始不在意,可这么多年一年年的熬过来了。眼看着她从鬼门关一次一次地逃回来,哪怕是块石头都要碎了,何况是做父母的呢? 很多时候,付出比得到要来得更加深刻。 时爸爸不仅把家里的钱都让时妈妈带上了,而且还拉着老脸又去借了一大圈,给凑够了四千块钱。 “妈,钱的事情你别担心。”没钱的日子难熬,时尉知道,所以才要更加努力的赚钱,只要变得更加强大,那就不怕了。 时尉将早就准备好的两万块钱给他,两千张的大团结叠一起差不多有三十厘米厚,沉甸甸的放在时妈妈的手里,顿时就把人给震傻了。 大概是钱太多了,时妈妈有那么一瞬间都震惊得说不出话来了,脑海中一片空白。 “尉、尉尉,你这钱哪里来的?你可别去干什么傻事啊,纺纺的病有你爸和我呢,你可别……”时妈妈愣怔过后,眼睛一下就红了,声音哆嗦得像是在走钢丝。 时尉在他的心里是个好孩子,优秀得让能让她挺直脊背骄傲做人的好孩子,但这两万块钱实在是太多了,这时候万元户都还是个传说呢,不怪时妈妈想歪,而是她的眼界就是这样的。 两万块钱,摆在一起,她想都不敢想。更别说是时尉这个学生给她的了。 “妈,你别急。这钱正当得来的,你放心吧。”虽然早就预料到了时妈妈的反应,但时尉还是有些头疼。 两万块,是他思考过后拿出来的钱。 时爸爸和时妈妈胆子小,时尉是知道的,别说七十万了,七万她都不敢说。 但是两人的担心和忧虑他也知道。 几千块是缓解不了他们的焦虑的,时纺的病现在想要稳定下来至少要一万块钱,给了一万,两人还得往死里干。 两人也都不年轻了,前半生已经亏损得那么厉害了,以后得好好养才是。 所以时尉思来想去决定先给时爸爸时妈妈两万,第一,是让他们减轻些压力,干活的时候能放轻松些,不要像牛似的死干。第二,则是给他们一个坚定的信念,让他们知道儿子是有能力赚钱的,给他们减少的焦虑,也顺便改善一下家里的条件。 “你记得远之那车吗?别看就一辆车,那也得七八万呢,还是米金。我现在跟他一起做生意,做的是外国人的生意,外汇知道吗?一米金黑市里能换十块钱呢。这钱都是正当来的,没干什么违法的事情。”时尉故意用那种夸张炫耀的语气跟时妈妈说话。 这话听着虽然有些愚蠢的高高在上,但这种罪容易糊弄像时妈妈这个年纪的人。 时妈妈什么样的人,时尉再清楚不过了,倒不是鄙夷,而是事实就是如此,勤快但是软弱,丈夫是天,眼界又狭窄,一辈子没怎么离开过自己的安全舒适区。只要在谈话中把握住了主导权,就能方便地牵住她的鼻子。 时尉在心里唾弃了一下自己,跟自己老娘都要玩这种骗子手段了,真的是越活越回去了。 但这样确实是最优方案。 时妈妈虽然软弱,但她身上还带着封建家长是的“绝对权威”,时尉不占据一下主导权,是别想从她这里磨出点东西的。时妈妈说时尉固执,但他的固执遗传谁?还不是他们两个。只是他们的固执被显性的怯懦和老实不小心遮住了。 “和外国人做生意啊?”时妈妈睁大了双眼,满是不可思议。 时妈妈这几个月在镇上住着,尤其干的还是走街串巷的活计,除了那些家长里短,听得最多的,就是关于外国的事情。 现在对国外的了解不多,真去过国外的也没多少,但人都是喜欢臆想的,听见什么就传什么。现在的主流趋势就是说国外好,那就传国外是怎么样怎么样的好,顿顿都是肉,牛奶多得用不完,只能勉强用来洗洗澡好用一下的样子,遍地都是钱,金子随便让人挖,家里小轿车开都开不完,早上一辆中午一辆晚上一辆地开……反正是怎么好怎么来。 听着虽然荒唐,但是信的人真的不少,而且都是深信不疑的那种程度。 时妈妈显然也是那种深信不疑的人,日子过得太苦了,要有些消遣,有点寄托,才能坚持一下,所以在时妈妈的眼里,国外那真的是掉进福窝里的日子了。 时妈妈心里信了大半,只是这钱着实有点吓人,路远之的实力不用她怀疑,早在一开始那木仓、那车就已经把她给震坏了。 她犹豫了一下还是说:“怎么远之找你一起做生意呢?这么好赚钱的事情,他干嘛不一人做了?” 时妈妈人老实也善良,但是家里生意的事情,可是半点没跟人透露过真实情况的。一来,她怕别人知道他们家有钱了来借钱,现在的钱都是要拿来救命的,可真不能借出去;二来,那就是怕有人跟他们家抢生意。 他们这摊子小,但也要本钱,三轮车、煤气、食材都是要钱的,一开始可不得扔几百吗?这生意不像腌萝卜,腌萝卜的成本只有那么一点,就算赔了也没事,几乎算是没有任何门槛的。所以跟风的人特别说。 可这小摊不一样,一下几百的投入劝退了一大部分人。可要是知道了一个月能赚好几百甚至上千块的话,那都得疯,别说几百的投入了,几千的投入也干啊。 时妈妈是老实,但老实也不代表没脑子。反正这挣多少钱的事情,就他们一家四口知道,对外没哭穷已经是有所收敛的了。 换位思考一下,几个月就能挣几万的事情,有那个傻子会自己不干带着别人一起呢? “我出点子出力气,远之出钱出渠道。”时尉故意用一副高傲的神情说道,“我是少不了的,一个人是能赚钱,但两个人显然赚钱更快啊。你想想你和爸,两个人一起比一个人赚得多了吧?还有啊,能不能赚到大钱,还是得看脑子的。你儿子我别的本事没有,全剩点子了。” 时妈妈顺着时尉的话想着,再想到家里现在的生意,也都是听了时尉的话才赚了钱的,疑虑顿时就消失了个干净。 做父母的,都觉得自己的儿子是最厉害的,要是时尉谦虚的话,时妈妈心里可能还打个转,但是钱摆在这里,时尉又把话说得这么满,时妈妈的自信心也瞬间膨胀了起来。 “厉害厉害,你啊,最厉害了。”时妈妈没了担忧,脸上满是笑,抱着钱都舍不得放手了。 时尉松了一口气,总算是在时妈妈这边过关了。 “对了,你记得好好谢谢人远之,你的点子虽然也厉害,但没人远之你也干不成这事,记得好好跟人家道谢知道吗?” “知道了,晚上我就带他下馆子好好感谢他一下。” “那还是别了。”时妈妈连忙说道,“下馆子那多浪费啊,你把他喊家里来,我去多买些肉,有那下馆子点青菜的钱都够我给做一盘肉了,你现在手里虽然有钱了,但也不能这么大手大脚的花。” 时妈妈连忙去摸时尉的口袋:“你那还有多少钱,都给我,妈帮你保管着。” 听到这熟悉的话,时尉一愣,然后口袋里的钱就被全部摸走了。 时妈妈从时尉这里摸出钱,脸色一下就变了:“你怎么带这么多钱在身上?不怕丢啊!” 这会儿的小透特别多,时妈妈带着钱一路坐车过来的时候,那是做了好几处伪装的,钱用布包着,塞进铁盒子里,弄上小锁锁好,然后又包着布放进袋子里,再把袋子绑好放到大包里中间的位置,时妈妈就这样包着包抱了一路,时不时借着翻东西的时候偷偷确认一下塑料袋还在不在,是一秒都不敢离手的,上厕所还得抱好了。怕有人抢,她还特意把包放在了自己的衣服上,一路上看谁都像小偷,能不说话就不说话,不给自己一点存在感。 时尉口袋里的钱是准备下去买桌子凳子的,带了差不多有十多张大团结,还有一些零钱。 时妈妈拿了一毛钱给时尉:“有这钱就够了,带多少花多少就是,你是生怕不偷你钱是吧?心这么大,指不定之前丢过多少次钱了。” 时妈妈说着就露出肉疼的表情来。 时妈妈一念叨,就是念叨好久,然后把时尉收刮了个干净。 收刮完后,时妈妈乐滋滋地抱着那块大砖头,正数着钱呢,就突然问:“对了,旁边这些屋住的人呢?我今天早上都想借碗都没见着人。” “这里都没人,房子是我买下的,原本住着的几家前些天就搬走了。”时尉还在那里伤神,到不是可惜被收刮走的那点钱,而是为自己只有一毛零花钱的现实哭泣。 手里都有两万多了,就给儿子一毛钱,能再抠一点吗? “哦,搬走了啊。”时妈妈说完才反应过来时尉刚才说了什么,数钱的手都不动了。 “啥?什么叫你买下的?” 时尉显摆地说道:“这个屋子,还有那、那、那,都是我的了,还有那院子,也是我的。你儿子的!” 时妈妈已经傻了,不过很快又抱住了自己身边的这块大砖头,双眼死死地盯着时尉:“你买下来的?” “嗯。”时尉点点头,然后说,“我准备开个店,你和我爸一起搬过来吧,怎么样?” 说实在,时妈妈确实心动了。 时爸时妈和时纺,现在租的房子并不大,本来就是为了省钱才租的便宜房子,还得放一堆食材,除了两张床还有点样子外,家里小得转身都困难。 村里虽然也有房子,但屋顶没有了,墙也少了一面,屋子慢慢地慢慢地就斜了一半,要么修要么推了重盖,不然就没法住人。 但说来说去,最后还是就那句话,舍不得钱。 大概是几千年的苦难经历下来,华国人的土地思想都很重,不管怎么样,对地对房子的执念很重,房子的诱惑是毫无疑问的。 但心动过后,时妈妈立刻就冷静下来了。 燕京虽然好,但却不适合她住。 其他都不考虑,单说一个,语言怎么办?时妈妈不会说普通话,一口北方人谁也听不懂的方言,就已经宣布她没有社交了。 更别说还有其他麻烦的一大堆。 “算了,我和你爸先忙活着摊上的事情吧。” 时妈妈不愿意,时尉也没有强求。虽然他想让时爸时妈过来,好可以放在自己的眼皮底下照看他们,但这样做的同时也容易伤害到他们。 “你就回去买套房子吧。”时尉又说道。 时妈妈摇头摇得更厉害了:“我和你爸摆摊才多久啊?现在要是就买房子,那别人不都知道咱家赚到大钱了?几个月一套房子,以后镇上隔壁邻居要怎么说?” 人的嫉妒心是很恐怖的,本来大家都是挣扎在贫困线上讨口饭吃的,结果你不声不响就抛下组织一举跨过温饱线到小康了,那可不是祝福了,闲话能把人说死。 家里也别想安生了,今天这个来借钱,明天那个来讨经验,总归就是个麻烦。而且时家在镇上又没有亲戚好友,也没有什么情分,就等着被孤立吧。 “那租房子行吧,也不用租个多好的,起码得三室一厅吧,给我留间卧室,纺纺也大了,得给她一个私密的空间,你和爸再一个房间,这样正好。然后再租个店铺,不干小摊子了,把场地固定下来,减去了东跑西跑的时间,也让顾客固定下来,还能多赚点钱。” 时妈妈明显有些不愿意,但是前面来燕京、买房子的提议都被她拒绝了,第三次拒绝的话一下还真不好说出口。 而且如果生活能过得好一点,谁不乐意呢? 时尉见时妈妈的表情已经有所松动了,便又给她算了一笔账。 小摊变店铺,成本虽然变大了,但客户能固定下来,价格能往上浮动一点,人也能轻松一些。 时妈妈不怕累,但照着时尉给她算的钱,如果能把店开起来的话,那利润也上来了。 只是,租店铺、装修、买设备的这些成本让她有些舍不得。 开店的话,桌椅、锅碗瓢盆都少不了,照时尉说的,还得买冰柜,那这花销一下就大了上去了。 “妈,我知道你省,可钱不是省出来的。你和爸之前担心时纺的医药费,可现在我们也不缺这医药费了呀。就当今年纺纺的检查费、药费得花上两万,那还四千呢!租房开店成本高是高,但怎么着两千顶天了是吧?” 时妈妈打断道:“要是不买冰柜,一千都不用呢!” “那你还犹豫什么?”时尉立刻反问。 时妈妈嗫嚅着:“那四千里还有你爸借的八百呢,回家得给人还回去。” “那就三千,再留两百以给你存银行卡里收利息,这够了吧?”时尉继续劝,“三千拿两千出来搏一搏,你看哈,现在你和我爸一天大概有五十块钱挣吧?” 时妈妈一脸骄傲:“比五十多呢!” “那就当五十,一天五十,两千也就是四十天的事情,四十天你都赌不起啊。”时尉说道,“这店要是赔了也就赔了那么点房租,你那桌子椅子锅碗瓢盆冰箱大不了就便宜点卖出去嘛!可要是挣了钱,那就不是一天一百两百了。你想想,小摊都这么赚钱,那开店得多赚钱?” 事实上,小摊子的成本低流动性高客户群多,赚的钱一点不比开店少,但是小摊子累啊。而且现在开店的人那么少,也就是国营饭店一家独大,服务态度还那么差,只要味道不是特别差,就不怕没人来吃。 时妈妈彻底沦陷了,只是时爸爸不在这里,她一个人不好做决定:“那、那我回去跟你爸商量商量。” 说是这么说,但时爸那人要比时妈妈好搞定多了,只要让时纺拿着“开店比小摊子有面子多了”这个磨他就可以了。 男人嘛,都爱面子,现在手上不缺钱,前景又是一片大好,只要不是真窝囊废,是个男人都会尝试一下。 时爸穷怕了,时妈压力大归大,但家里的担子主要还是时爸爸扛,他比谁都不想过那种不为下顿是吃野菜还是也草担忧的日子。 时尉的最终目的达到了,松了一口气起来就要准备走:“妈,那我先出门了,钱你放好。” “嗯嗯,知道了知道了,我还用得这你提点吗?”时妈妈几十年藏钱的经验不是吹的,时尉刚出门,她就开始翻箱倒柜地找好位置。 之前还要担心是会不会被邻居看到,现在知道这屋子是时尉买下的就他们几个人住后,她就放了大半的心。 “怎么样?把人忽悠好了?”路远之和时纺在外面玩着球,见时尉促狭的调笑道。 时尉刚想对“忽悠”这个词表示不满,但一想,自己可不就是忽悠吗? 只是虽然心里这么想,但嘴上还是贫一下:“错!这叫战术性侧重。” 第97章 钱不能解决一切问题,但是有了钱,绝大部分的事情都好办了起来。 时妈妈手里有两块大砖头给她撑腰,被生活压得下垂的眼角和皱纹都好似光亮了一圈,肤色也肉眼可见的红润了一些。 时妈妈对燕京不熟,医院很多事都不懂,加上她又听不懂也不会说普通话,还是得时尉带着他们去。 时尉请了假,拉着两人挤着人群在各个科室转来转去。 时纺低着头,用脚尖跟水泥地交上来劲儿,声音细细弱弱的喊:“哥。” 时妈妈上厕所去了,时尉就带着时纺蹲在ct室外的角落里等着护士叫号。 “怎么了?”时尉拿着化验单子,一张张地翻着一张张地看着,头也没抬。 时纺沉默了一下,时尉也没当一回事,心思都放在新出来的单子上了。 “我想回家了。” “饿了吗?再等等,把这个做完了,我们就回去吃饭。” “……”时纺咬着下唇,脸上的表情变了又变,然后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定似的说,“哥,我不治了,我想回 的家。” 时尉愣了一下,然后猛地抬起头,一双眼睛像鹰似的盯住了她。 时纺像是被他吓了一跳,下意识地向后推了一步,差点没站稳。 时尉反应过来了,连忙起身去拉住她。 “怎么样?脚没崴到吧?” “呜……”时纺拉着时尉的袖子,本就没什么血色的指尖几乎要成了透明色,泛着一些不健康的黄。 “哥,我想回家了。” 时纺只是哭,她哭不像别的孩子,时纺很闹腾,性格很泼辣,但是她哭从来不嚎,只是跟只不能发声的小狗似的呜呜咽咽地哭。 “回去了回去了,把病看完了,咱们就回家,好不好?”时尉心里也有些慌,但他不会怎么安慰人,只是搂着时纺不知所措地给她擦眼泪。 时纺不说话,只是一个劲儿地在哭。 “怎么了这是?”正当时尉手足无措的时候,路远之的声音突然出现,时尉顺着声音看过去,跟看到了救星似的。 “我、我刚才不小心把她吓哭了。”时尉拉着自己的头发,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对待时纺,他总是没办法的。现在哪怕是医院失火了,时尉可能都要比现在要来得冷静,能够采取应对的措施。但是像时尉这样哭了,他就没有办法了。 路远之也不会哄孩子,但瞧着低着脑袋眼泪吧嗒吧嗒往下挂的时纺,他也瞧着心酸,没办法放着不管。 “纺纺啊,别哭了,哥哥带你去买糖吃,好不好?”路远之憋了半天,憋出这么一句真哄小孩的话。 时纺大概是有些不好意思,在时尉面前她还能哭得肆无忌惮一些,但路远之既不是陌生人也不是十分亲密到能在他面前这么狼狈任性的大哥哥,于是她憋红了脸想要把哭泣的样子给止住。 但是眼泪这种东西跟水龙头似的,收不回去。而且不止是收不回去,想哭的欲望也是很难收回去的。 时纺松开了死攥着时尉的手,两只手一起在脸上将眼泪乱抹掉,但是她越是擦越是哭得厉害。大庭广众下被人围观哭泣的羞耻和怎么也停不下来的着急在心里交织着,急得满脸满脖子通红,一抽一抽得都要憋过去了。 “怎么了怎么了?”时妈妈眼尖,老远就瞧见这里有骚动了,甩着手急急跑过来,搂住时纺就拍她,“不哭不哭,不着急不着急啊!” “怎么了?是不是哥哥有招你了?咱不生气了,妈帮你打他!”说着,时妈妈就挥着手往时尉的身上啪啪拍了好几下,“走走走,赶紧给我走远一点,别在这里招人烦。” 时尉脸上的着急逐渐被无奈代替:“好了好了,我走了,是我不好,纺纺不哭了哈,哥哥马上就走!” 说着,时尉也反应过来时纺这是不好意思了。这么大的孩子已经有羞耻心了,越是着急,越是难受,得给他缓一缓才是。 时尉拉着路远之就走:“同志你好,我是136号的家属,能麻烦稍微把这单延迟一下吗?”时尉找了服务台的护士递了单子问。 “你要延多久,现在是131,我给你移到140后面吧。” “可以的,麻烦你了。” 时妈妈抱着时纺找了一个人少一点的角落,时尉没跟上去,不过找了一个能瞧见的地方和路远之待着。 “纺纺怎么突然哭了?”路远之有些好奇。他这几天和时纺玩得超出时尉想象得好,时纺有点疯丫头性格,闹闹腾腾的充满活力,但是又不会任性捣蛋,路远之还挺喜欢这个小姑娘的。 “我也不知道。”时尉苦笑,“和我说想回家了,突然就哭了。” “是在医院里见这么多人不习惯吗?” “不是。”时尉叹了一口气,“她说想回,就我老家。” 两人都没再说话。 时妈妈哄了半天,总算是把时纺给哄好了。 “好了,下次可不许这么闹了啊,你个再欺负你,你就和妈说,妈打他!”时妈妈拉着时纺过来,看到时尉又忍不住生气,“你怎么当哥哥的,这么大的人了还分不清场合,让让她怎么的!”她虽然没能从时纺那里问出什么来,但大概也能猜个一半,反正照着以往的经验,把锅推给时尉就行了。 时尉连忙认错,又保证下次绝对不这样了说了一通好话才让时妈妈放过他。 时纺躲在时妈妈的身后,红肿得跟兔子似的眼睛忐忑不安地盯着时尉,然后又在时尉的视线扫过来时飞快地移开。 路远之看着时纺若有所思。 时尉中午吃过饭就跑了。他这段时间请了假,前段时间也请了假,学校管得严,之后想在请假就比较麻烦了。所以有空闲的时间的话,他就会去跑两个店的事情。 时妈妈在厨房里忙活着肉,她知道儿子每天看书跑生意累,所以就想着给他多准备点肉补补身体,肉干什么的比较方便,随时随补,所以她这些天都在弄肉干。 饭桌上一下就剩了路远之和时纺。 时纺,埋着头在那吃,瞧着像是饿极了,也像是心虚。 “纺纺,公园那边最近来了一个耍猴的,你瞧过耍猴没?吃完饭了我带你去看吧。” “耍猴的?那是什么呀?”时纺在书本上见过猴,但还不知道什么叫耍猴的,一听路远之这么说,兴趣就被勾起来了,仰着张沾了汤的脸好奇地问。 “就是有人带着小猴小狗过来给我们表演节目的,可好玩了。”路远之稍微给简单描述了一下,时纺就坐不住了。 “去去去,我要去!”说着,她又埋下头飞快地往嘴里塞起饭来。 “不急不急,慢慢吃,吃完了我带你去看。” 现在没什么娱乐活动,燕京这边有耍猴的,但也不是天天有的。所以路远之带着时纺去公园看小猴子的时候,那里已经挤满了一顿的小孩大人。 他俩去的时候正好是小狗带着面具披着红披风拿着小木剑骑在一只哈巴狗上演大将军,大摇大摆的模样让人看了就忍不住笑。 时纺第一次见到真的猴子,也是第一次见到哈巴狗,哪怕是俩小动物啥也不干都觉得好玩了,更别说两只小动物都受过训练,演起戏来的样子滑稽又好笑,时纺被路远之抱着笑得东晃来西晃去直乐。 演得差不多了,耍猴的人那出几根杆子让小猴上去边爬边耍杂技边要钱,路远之给了两毛钱让时纺给小猴,时纺本来看那两毛钱还有点舍不得,但是小猴拱着手到这边来的时候,又乐颠颠地把钱递了过去,一副小心翼翼兴奋的模样。 收了钱,耍猴让又让小狗小猴配合着来了个钻圈,然后才收摊。 回去的时候时拉着路远之叽叽喳喳,一路小嘴没停过。 路远之瞧着她一脸高兴的样子松了一口气。 “……下次我要带我哥也来看,他笨死了!后空翻都不会,还没那小猴子厉害呢!” “这会儿又不生你哥的气要带着他一起来啦?” 时纺有些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头发:“我也没生我哥的气啊……是我自己不好……” 路远之揉了揉她的脑袋:“你哥也没生你的气,他和我说了,说他最喜欢纺纺了。” 时纺的眼睛一下就红了,哼哼哧哧地道:“我也最喜欢哥哥了,他是最好的哥哥。我就是……我就是想爸爸了。” “很快就能回去见爸爸了,等医生帮纺纺的病治好了,就能回去见爸爸了。” 时纺停住了脚步,路远之耐心地等着她。 时纺沉默了许久,然后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似的对路远之说:“远之哥哥,我不想治病了。” 路远之有些克制不住惊讶:“不治了?为什么呢?” 时纺又低着头开始踢路上的石子,声音小小的:“我的病治不好的,得花好多好多钱,我不想花钱了。” 路远之心里一颤,蹲下身将视线和时纺对齐:“可以治好的,钱也会有的,你哥能挣好多好多钱呢!” “可是、可是……”时纺没什么血色的嘴唇微微颤抖着,“本来也就是个赔钱货,我不想让哥哥赔更多了,而且……爸爸妈妈已经很辛苦了。都是因为我,我们家欠了好多好多钱。” 路远之突然失去了语言。 他不知道,眼前这个连十岁也没有的孩子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 “如果我不在了的话,爸爸妈妈早就可以住大房子了,哥哥也不用那么辛苦,如果没有我的话,家里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第98章 “可是,不治病的话,纺纺你会死的。” “我不怕的。”时纺握着小拳头说,“我打过好多好多针的,从来没哭过。” 路远之的嗓子像是被什么堵住了一样。他对钱没有概念。姥爷走之前没概念,姥爷走之后,同样也没概念。 路振宁不管他,但是爷爷奶奶心疼他,家里最有钱的就是两个老人家,像是生怕他少了什么一样,最心疼的就是他。他没什么要花钱的地方,也没有过想要什么却没钱买的窘境,所以在钱财这方面,无需他烦恼,更无需他担忧。 没经历过的事情,可以想象,但是毕竟有限。没钱难过,他懂,但是有多难过,他想象有限。 更从未想过,为了省钱,就放弃自己。 “纺纺,死掉的话,就再也见不到爸爸妈妈和哥哥了,也再也看不到小猴子了。” 时纺愣了一下,显然没想到还会这样。 死亡究竟是什么概念,是时纺这里并不清晰。她只是知道,人死掉了,就会不见掉,会痛,会哭。 “那、那我忍住就好了。”一想到再也见不到爸爸妈妈哥哥了,时纺就想哭了,但她还是忍住了。 我很厉害的,不能哭。 “纺纺很厉害的,但是你哥最没用了。他如果再也看不见你的话,会害怕会天天哭的。” “呜……”时纺眼睛一眨,一串泪水就挂了下来,“他怎么那么没用啊,我都不哭的!” “因为你哥最喜欢你了。见不到你,他会想你,会很难受的,就只能哭了。爸爸妈妈也会哭,因为他们也是最喜欢你了,他们会天天找纺纺,可是怎么找也找不到,然后就只能哭了。我也会哭的哦!”路远之小心翼翼地给时纺将眼泪擦掉,但刚才还说绝对不会哭的小姑娘又关不上开关了。 “那、那再等时尉勇敢一点,我再死好了。”时纺抽抽搭搭的想出了解决的办法。 “勇敢不了的,时尉最胆小最没用了。时纺得好好帮着时尉,知道吗?” “嗯。”时纺抹着眼泪点头。 路远之带着时纺回去,拧了毛巾给她擦脸。 燕京的天气比南方要干燥很多,又是秋天,没两天脸就有些干裂了,今天又是哭了两顿,咸味的眼泪刺得脸疼。路远之给她擦完脸后,发现她不仅是眼睛红肿了,两边脸蛋红通通的有点肿。 “疼不疼?”路远之看着小姑娘红通通的皮肤都不敢下手了。 “只有一点点。”时纺有些不好意思,大拇指和食指比划着,示意自己很勇敢,只有那么很少的一点点不舒服。 “纺纺最勇敢了。”路远之揉了揉她的脑袋,轻声说,“但有时候也要学着跟大人撒撒娇才好,一直说着不疼的话,以后就真的不知道什么叫做疼了。” 时纺想了一下,不明白,于是歪着头疑惑的问:“不知道疼的话,那不是很好吗?” “不好的。”只有承受了太多的人,才不会痛苦,路远之看着小小一只的时纺说道,“因为只有知道什么会疼,才能努力不让这件事再发生啊。纺纺,时尉想要变得强大,是想要给你更多的快乐,为了能让你不用再受那么多磨难啊。” “可是我也会自己变得很厉害的啊。”时纺十根手指绞在一起,有些着急地说,“我也能帮上哥哥的忙的,虽然我现在还很小很没用,但是等我长大了就好了。我长大了,哥哥,还有爸爸妈妈就不用那么辛苦了!” 路远之一愣,然后轻轻勾起了唇角:“是啊,纺纺可厉害了,所以你要乖乖地听医生的话,快快的把病治好,这样就能早一点帮上时尉和爸爸妈妈的忙了。” “是哦。”时纺高兴了起来,“远之哥哥,我不死了,要快快长大,然后让我哥给我帮忙!我要比他还要厉害。” “嗯,会比他更厉害的。”路远之笨拙地伸出小拇指对他说,“我们拉钩钩,要好好治病,然后快快长大。” 时纺跟小狗似的扑上来和路远之拉钩:“我最厉害了!” “什么最厉害?”时尉在外面跑了一圈回来,刚进大门呢,就听到时纺兴奋的声音。 “就不告诉你!”时纺得意地抱住路远之,炫耀似的宣布,“那是我和远之哥哥的小秘密!” 时尉看向路远之,就见他笑得一脸温柔。 “不告诉就不告诉,我和你远之哥哥也有好多秘密呢!” “我要听我要听!”时纺不肯了,扑过去缠着时尉跟个复读机似的吵到耳膜都要在震动了。 “那你先说,你在医院的时候为什么要哭?”时尉两指头一伸,夹住了她的嘴巴,让她呜呜的只剩下乱七八糟的含糊声。 时纺挣脱开时尉,有些有些扭捏,话刚要出口,就听路远之说:“那个也是我们的秘密哦~” 时纺立马就闭上了嘴巴,两只小手一拍,死死地把自己的嘴巴给捂住了,只剩下一双瞪得圆溜溜的眼睛死死地看着时尉。 时尉看向路远之,路远之只是轻笑着说道:“小姑娘想爸爸了,加上你凶她,她一着急就哭了呗。” 时尉觉得自己冤枉死了:“我哪有凶她!” 路远之却不给他辩解的机会,只是说:“纺纺你去妈妈吧,我和你哥要去上课了。” 时纺立马听话的说:“远之哥哥再见,笨蛋哥哥再见。”说着还朝时尉做了个鬼脸,然后怕时尉来报复她,赶紧脚底抹油跑开了。 时尉无奈地看向路远之:“我都请假了,哪来的课呦!” “那我下次换个借口。”路远之受教,然后拉上时尉就往外走,“走了走了,我这两天接触到一个法兰西人,需要你帮我把把关。” “你就是偷懒吧,”时尉一眼就看出了他的真正意图。 “我又不准备从商,只是现在过渡一下而已,等事情全部处理好了我就把这些麻烦事全部卖掉,吃利息就好了。”路远之理所当然的说道。 “考虑一下通货膨胀啊!利息永远追不上货币贬值的速度的!”时尉头疼。 “再贬值也够我用一辈子了,大不了就是把钱全部换成黄金或是房子嘛,风险小一点不说,指不定还能再赚上一笔。” 时尉没话说了,这句话还真的是厉害,黄金稳一点,房子就完全是大赚特赚了。 路远之具体有多少钱,时尉不是特别清楚,但从目前知道的那点钱来看,要是全部换成房子,再等到201X年全部出手,光是这么多年收租得来的钱都够几辈子不愁了,更不用说那些房子本身的价值。 路远之的房间很安全,要讨论对付路振宁的事情,自然最好到那里去。 “这个埃利亚是法兰西人,搞投资的,手里的钱不多,但是却涉及过很多领域。”路远之又拿起另一份文档给他看,“这是我请私家侦探调查的结果,虽然没有证据,但应该错不了,这种人,说好听点是投机者,说难听点就是个骗子。不过因为手里有家公司做着掩饰,给他披上了一层‘上流社会’的皮子,所以相信的人还不少。” “这人和你的公司有生意上的来往吗?”路振宁这个具体是个什么样的人,时尉没怎么打过交道,虽然有推测,但不能全靠推测的来,万一路振宁的自大和他的蠢一样是故意露给外人看的,那他们设下的套就不是抓路振宁了,而是自作自受。 “有那么一点,他们公司的后勤马克是我那咖啡公司员工索亚的叔叔,马克用比超市每包低五十美分的价格从索亚那里拿咖啡,索亚用每包比成本价高八十美分的价格卖给马克。” 时尉一听就明白了,总得来说就是两人各做假账拿差价呗。 每包咖啡价格高那么一点低那么一点瞧着是少,但长年累月的下来,就是一笔不小的钱了。 “那就从这个索亚下手吧。你爸最近不是在磨工厂的管理权吗?那就给他吧。这段时间他不在梅国滚,心里肯定觉得你那些伯伯姑姑搞了不少小动作,他和你公司的主管熟,肯定要去找他。路振宁这人兜里有点钱就嘚瑟,只要找个机会让他和这个法兰西骗子联系上,后面的事情就不担心了。” “行,那我等一下就让人去联系这个马克。” 时尉看着路远之格外冷静的脸,忍不住问他:“真的只做这些就够了吗?” 时尉想,路远之应该是恨路振宁的。路远之的亲妈余焚佩还活着的时候,路振宁就出轨了白衣芳,余家出事的时候,路振宁这个女婿不仅没有想要帮忙的意思,反而努力想要撇清自己的关系,要不是路爷爷路奶奶那里顶着,路远之也得被拉走。 没责任、没当担、没良心、也没人性。 路远之没对时尉说太多,但时尉隐隐能猜得出来。 “我不想为了他,脏了自己的手。”路远之没什么表情,“姥爷的模样已经快记不清了,但是我还记得,姥爷和我说过的,如果想要去改变什么,那就一定不能让自己被改变。” “路振宁这样的,不值得。” 我的天空因为要比路振宁更广阔,我的世界,不应当只有路振宁。 路远之想,我想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好,所以我不能变坏,一次也不可以。 “那这样就可以了。”时尉轻轻拉住了路远之的手,将他紧紧攥紧的拳头慢慢掰开,“没事的,这种事情,很简单的。” 我会帮你的。时尉在心里说。 “嗯。” 第99章 甜点店的装修很麻烦,一来,是装修的要求高,二来就是因为那间房子本身就比较破,在正式装修前还得修整一番。 不过小吃店这边就快很多了,本来就是走平价亲民路线,房子也比那边的要好一些,只要粉刷一下收拾收拾,然后把格局在调整一下就好了。 反正都已经请假了,时尉也没什么慢悠悠的心思,反正也不是自己亲身上手做装修,趁着空闲时间多留意也弄得差不多了。 时妈妈自打知道这是时尉弄的产业后就无比的上心,只要有空就一定要去收拾收拾,即便不动手也要看上好久。 “尉尉啊,这装修得是不是太好了?拿来给你以后当婚房都够了。”满意归满意,时妈妈同时还有些肉痛。这些拿出去的,可都是白花花的钱啊! 时尉到不觉得自己装修得有多好,左右不过是在厨房的位置将白色的墙面贴上灰色的瓷砖方便清理,减少视觉上的脏乱差。外面的靠着厨房的柜台旁放了两个冰柜,里面是要摆上各种串串的,一边蔬菜,一边肉。 柜台旁边有一个大柜子,因为这个时候的饮料品种并不多且大部分饮料属于“奢侈品”,所以看着比较单一没什么花花绿绿琳琅满目的感觉。 考虑到大学的人流量,时尉是一次性买了二十张桌子,屋里八张,院子里十二张,都是特意订做的可折叠桌凳。 店里的整体颜色是轻快明亮的黄色,院子里则摆了不少绿植。因为不知道情况到底会怎么样,所以时尉没有把三个屋子一下全放出来,只是顺便将其他东西厢房一起布置了摆设,目前那两间暂时是作为仓库存在的。而最后面最小的屋子,现在则是给时纺和时妈妈先住着,以后也可以作为员工宿舍先放着。 小吃店开起来,时尉肯定是不会自己来做的,他主要是把握经营,虽然请员工会多出几笔的开销,但是时尉没有那个时间去为了节省成本而亲自经营。 最主要的,时尉开小吃店,还是为了和西点店做比较。 别看他信心满满干劲也不少,但毕竟是第一次做这方面的生意,成效究竟怎么样,最终只能交给营业额去检验。 “员工呢?其他的好说,关键的就是收银。”路远之问他,“要直接招聘吗?还是我帮你寻摸寻摸?” 收银确实是个麻烦,一般来说,小吃店都是自己开自己经营,毕竟炸串这些东西交易很方便,要是收银这方面想动手脚的话,那就太简单了。 “就招聘吧,前段时间我先多留意一些,人品好的话就留下,不行就开了再找。”时尉动作快,路远之帮他查漏补缺完,他就写了一张招聘贴店外头了。 见着的人不少,但一天过去了也没见什么人来问,邻居倒是好奇地问了许久,但都只是光问。 私人的店铺,现在不是没有,但不仅数量少而且都有些偷偷摸摸提心吊胆的意思在里面。 顾虑不少不说,关键是私人没保障啊! 这年头谁不想铁饭碗? 时妈妈有些着急,眼看着时尉的店马上就要开了,结果一个人也还没招到,这不是耽误事儿嘛!时妈妈一开始还为时尉一个月要花好几十请人心疼,但真瞧着招不到人,她又开始着急了,甚至都想着,要不她就不回去了,家里的生意有孩子他爹,她在这里帮着儿子就是了! “妈,别急,现在没人,主要是受众不同,看明天吧,明天就好了。”时尉安慰道。 “啥?啥受众?”时妈妈不明所以。 时尉跟她解释:“这边住着的人家庭情况都比较好,家里不是有工人就是双职工,生出来的小孩也都是念着铁饭碗的,咱这地不是机关又不是什么国企,他们看不上才是正常呢。” “那怎么办啊!”时妈妈急得团团转。 “我今天贴了几张招工启事去四环那,住那里的人家庭情况会差一点,待业的人员不少,肯定有勤快的乐意过来工作的。”时尉心里其实已经有人选了,不过因为不好直接找上门,所以也只能看运气了。 一听时尉这么说,时妈妈顿时放了大半的心。 “好了,妈,先去厨房,你的手艺好,再尝尝我炸的东西有什么改进的没有。”时尉上辈子残疾后在后厨给自己挣过几年生活费,厨艺算不上多好,但像这些东西大概是用什么调料做成的,他的心里大概有数。 虽然比例不是特别清楚,但多试验几次也差不多行了。 八十年代的物资匮乏不止在农村,大城市也是这样,燕京作为首都好了很多,但也不是人人一顿三餐的能吃上肉。 缺油,人人肚子里都缺油。2020年大伙的生活水平都那么好了,可照样不是抵抗不了油炸食品的魅力吗? 吃油都吃到腻味了的年轻人都舍不下炸串烧烤,更别说肚子里缺油水缺得厉害的现在人了。 炸串嘛,只要把握好三个点,一是要舍得油,用来炸串的油一定要多,油一多,香味就出来了;二是调料味道要重,调味把食材给遮掩过去这点根本不重要,如果准备吃食材的本味,那来吃炸串干嘛?吃炸串不就吃那个香那个咸那个刺激吗?第三,就是气氛了,自己吃吃那份寂寞,呼朋唤友的就吃那份热闹,反正不管怎么样的人,到了炸串店里都能找到自己要的感觉。这一点,时尉就在桌椅的摆放上下了点功夫,饭桌、圆桌、挨得近的、离的远的,怎么样的都有,只要看人怎么选了。 时尉又把店内检查了一遍,把设想拆了一遍,确定没什么太大的问题后就准备睡觉去了。 然后第二天一早,一开门时尉就看到了几个在门口徘徊的年轻人。 “来应聘的吗?” 几个年轻人愣了一下,然后连忙点头。 时尉扫了一眼,心里大概就有数了。 来的是两个男生三个女生,衣服虽然瞧着没什么补丁,但是袖口裤脚这些地方的磨损还是有些明显的,显然家境都不是很好。 时尉带他们进来,问了几个问题就后就定下了两个女生。 一个叫石三水,低着头瞧着很是局促内向,一个叫金杨,瞧着像是个比较要强的性格。 “第一个月工资一人给开二十五,第二个月如果工作上没问题的话就给涨工资,定的先是三十。我们这里做的是食物,小本生意,一天要忙到晚的,工作比较累,两个星期休一天。如果没问题的话就先这么定下了,你们有什么意见吗?” “没有。” “没、没有的。” 两个姑娘大概是认识的,而且还是关系不错的那种,在时尉说完后她们飞快的回答完,然后对视一眼,眼里都有欣喜的神色。 工人的待遇确实好,谁不想当工人呐!但现在工厂招工都不多,她俩又都只是小学没毕业的程度,户口也不在燕京,只能在家半闲着。 像她们这个的女孩子,在家闲着就是个罪过,虽然也能接点散活赚些钱,但那些钱还是太少。 本来只是抱着过来试一试的打算,没成想真的能被选上。二十五块钱呐!工作再累也值了! “那行,我这里对卫生要求比较高,之后会给发两套统一的制服,以后要穿这个衣服来上班的,知道吗?还有……”时尉说完工作的福利,又开始给她们讲一些规矩。 两人知道这个机会得来得不容易,所以都听得很认真。 “都会写字吗?”时尉说完了,又问。 石三水和金杨同时忐忑地摇了摇头。 时尉没太大的惊讶,只是说:“那我问你们一些问题,要做员工档案,你们如实说就是了。” 石三水和金杨听不懂什么叫员工档案,但她们知道只要老实回答问题就好了。 时尉问了一些姓名、年龄、家庭住址、身份号之类的问题,把两张纸填得差不多就行了。 时纺今天不需要去做检查,只要等报告就行了,所以时尉就是打算在今天开业的。人招没照到这个问题不在他的考虑范围内,倒不是特别自信绝对等把人招到,而是有一个宿舍的廉价劳动力在,根本不需要考虑这个问题。 如果人没招够,那就先开始做四点后的生意,如果人招够了就开始做一天的生意。 时尉是说做就做的性格,等时纺和时妈妈醒来的时候,时尉已经带着两人开始洗菜了。 家里一下多了两个人,时纺醒来的时候还没反应过来,反应过来后就瞪圆了眼睛:“哥哥哥——这两个姐姐以后就要在我们家的店里工作吗?” “对。”时尉点点头,然后时纺就带着一嘴的泡泡跑去和人小姐姐聊天了。 “哇!三水姐姐你也有一个哥哥呀!我也有哥哥欸!”大概是这段时间都没什么小伙伴,时纺憋了许久的话痨一下就爆发出来了。 “纺纺,别妨碍人家工作!”时妈妈喊了几次,见她一副左耳进右耳出的模样就懒得管她了,只是拉着时尉有些不安的问。 “两个女娃子,瞧着最多不过十五六岁的模样,能行吗?” “只要人够勤快够老实就行了,其他的事情不还有我吗?” “那倒是,姑娘一般都比较勤快,瞧着她们的模样,家里的日子应该都不好过。人啊,越是穷才越是会使劲儿!”时妈妈又想起了自己以前的日子,叹了一口气,瞧着她们的模样也带上了一丝水光。本来心里还又那么些心疼钱的犹豫也散得差不多了。 第100章 两个姑娘,时尉认识一个。 前世的时候,时尉断了腿,收留他的就是石三水。石三水家里很穷,上面一个哥哥一个姐姐,大哥石大金是个残废,年轻的时候跟人打架把右腿给打断了,后来想不开就自杀了。时尉遇到石三水的时候,石三水有个小餐馆,大概是看到了时尉就想起了她哥,所以心生怜悯就把他收下了。时尉在厨房里给石三水当了两年的切菜小工,后来小餐馆被人惦记上了,使了些手段倒闭了,石三水没了餐馆,时尉也没了打工的地方。 后来石三水虽然有重整旗鼓在服装那边打拼出了点样子,但前几十年的日子并不好过。 时尉很感激石三水,如果没有她那时候给的那一份工作,先不说生活来源,时尉能被空虚的无用给折磨到死。 也是因为有了那一份忙碌的工作,时尉才能无暇沉浸在自己的悲伤之中。 如果可以的话,时尉是想帮帮石三水的。石三水这人他心里有所,勤劳肯干,诚实善良,也有脑子,是属于那种帮一把就能自己上来的人。 反正要招人,正好能帮帮石三水。 所以时尉昨天贴招工启事的时候,特意在石三水家附近贴了一张。 他和石三水遇见的事情对他来说已经是几十年前的事情了,记忆早已经模糊,只能靠着些许不知道准不准确的零星记忆碰碰运气。 说实话,时尉在填完表格前也不知道这个石三水是不是他上辈子认识过的石三水,毕竟记忆真的是很模糊了,而且几十年后的石三水和现在的时候长得是一点也不一样。 不过在听到石三水家庭情况后,差不多就确定了百分之八九十。 石大金,石二木,石三水。她爸妈应该是想凑个金木水火土,可惜到了石三水这里,她爸就没了,寡母拉扯着三个孩子,小孩抵抗力弱,石二木没扛过饥荒,最后只剩下石大金和石三水。可惜的是石大金去年跟人打架把腿给打断了,右腿残废,整天浑浑噩噩,家里就剩石三水和她妈两人撑着。 时尉叹了一口气。 差不多七点多的时候,黄达先几个就来了。时尉对他们的说法还是那老一套,继续扯着路远之的大旗只把自己当成个打工的。 但不管是路远之还是时尉当老板,黄达先几个都挺热心的,知道小吃店今天开业,早早地就来看看有什么能帮忙的没了。 “把这些发了吧,就站在路边,有人过来了塞一张。”时尉拿出早就准备好的传单,一人给分了一沓。 因为成本关系,时尉弄的床单比较简陋,也就一张长条的小卡片,上半部分用红色的大字写着优惠券,开业大酬宾、地址优惠折扣之类的,虚线下面的有一溜十个拇指那么大的圈,黄色的大字是集满十个章可免费兑换一碗酸辣粉,小字是有效期。集一个章则是要满三块钱。 “时尉,你疯啦!这么多优惠,你还赚不赚钱了?!”黄达先几人看到了就大叫。 时妈妈也用可怜巴巴的眼神看他。 时妈妈昨天就知道这床单了,优惠优惠,就是少收钱啊!这是生生地在刮她的钱呐!她自然是舍不得也不乐意的,但跟时尉拼嘴皮子又拼不过他,时妈妈到最后也被绕了进去,最后自个儿在那生闷气。 “没事的,前期亏一点就亏一点,把客户拉住了先。”时尉倒是很淡定。 路远之瞧着时尉自认倒霉的样子在心里默默吐槽,还亏一点就亏一点,能亏才是有鬼吧! 除了两人跑去外面分发优惠券,其他人都在院子里飞快串签字。时妈手里有分寸,切出来的肉块蔬菜块大小都差不多,其他人就拿着肉块或是菜叶子穿签子。 说是中午开业,但九点大伙就先把午饭给吃了,做小吃店的,忙的就是饭点的生意,不先把肚子填上,之后可就麻烦了。 午饭吃的就是麻辣烫和炸串。麻辣烫弄起来简单,一口大锅烧着水,旁边另一口保温桶盛着汤,十多个不锈钢的“铁笼子”放着,有人点的时候只需要抓一把蔬菜抓一把粉丝,放在“铁笼子”里往锅边一挂就可以了,粉丝提前放水里泡着,煮的时候就只需要两三分钟的时间就熟透了。 等粉丝和菜熟透后往碗里一倒,淋上汤汁放上花生米、酸豇豆、肉沫,再根据客人要求放辣、香菜和葱就行了。整个过程很简单。 成本也不高,一碗粉丝的成本在一毛五左右,蔬菜不到一分钱,酸豇豆不用一分钱,也就是肉沫,成本大概要五分钱左右。 不算桌椅锅碗瓢盆和店租装修,只算上煤气和人工,一碗酸辣粉卖八毛还能赚五毛以上。新店开张打八八折,一碗卖七毛,那也有四毛赚头。 一天如果能卖出一百碗也有四十。不算酸辣粉都是赚钱的,更别说炸串和烧烤的魅力了。 素类炸串一串一毛,荤类炸串一串三毛,烧烤是炸过后再烤,每串再往上加两分钱。 听着炸串烧烤是没有麻辣烫赚钱的,但炸串的成本低啊。 一斤花生油八毛五,一天健康用油用个十斤最多了。冬天的蔬菜要贵一点,各种菜价在一毛五左右,串成串一斤白菜能串十多串,牛羊猪鸡肉平均价格是一块六七左右,一斤肉也差不多是串二十多串。 调料成本高一点,但也高不到哪里去,加上人工、煤气、碳火也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利润。 血赚! 时妈妈几个担心得要死,时尉却比较淡定,他心里已经有本账了,这店具体能赚多少时尉没把握,但只要不亏本,只是看赚多赚少的区别罢了。 “尉尉,现在都不到十点,这么早开店,能行吗?”时妈妈有些不安。 “有客人来就招呼,没有就算了呗。”时尉想得开。 时妈妈一想也是,然后起身一把门打开,立马就有人问了:“这优惠券写的是这里吗?” 时妈妈听不懂普通话,连忙求救似的看向时尉。 “是的,你是要进来用餐吗?”时尉说话就带三分笑,一下就把人的紧张感就散去了。 现在私人的店不多,大多都是偷着开,国营的饭店还是占了百分之九十五的市场。可国营饭店的背景多牛气啊,进去就是看服务员脸色的,多问一句不是挨白眼就是挨骂。 “我闻着你们这香味怪好闻的,是什么呀?”那人本来是没打算来吃的,但里头刚吃过麻辣烫,香喷喷的气味扑面而来,馋劲儿一下就上来了。 “我们这有麻辣烫、炸串和烤串,你可以自己点的,价格都写在墙上呢。”时尉写的价格利润空间大,但是价格和国营饭店比起来却不是多贵。 国营饭店的利润低,那是因为人员的冗杂,一个小馆子就两三个服务员、三四个厨子、还配着专门的经理、后勤、财务,这些人的工资全是成本。还有就是客流量问题。服务员的脾气大,厨师的脾气大,客人想多点的都没得点,卖出去的菜少了,赚得钱可不就少了嘛!再加上不是所有的人都愿意受那脾气,被气过几次后自然就不想再去了。 燕大这附近住的人家都是家庭情况比较好的,兜里有钱,但因为物质匮乏的原因,大多都不怎么能花出去,所以有花钱的机会,在花钱这方面都是比较舍得的。 时尉在选择的时候特意把香味放在了首位,人人肚里没有油水,嘴巴都馋,这里再有香味刺激着,本来不想吃的,也要被这味道给勾进来。 “这麻辣烫辣吗?”客人有点犹豫地问。燕京这地方口味虽然比较重,但那是先闲的重,吃辣倒是不厉害。 “不辣的,汤是清汤,辣椒油在这里,叫号端走的时候再自己看着放就行了。” 为了勾人,时尉可是特意去洗了大照片挂墙上的,红通通泛着亮光的麻辣烫照片在墙上一挂就能把人给看饿掉。 客人一听就不再犹豫了:“那就给我来一碗麻辣烫,加个蛋。” “麻辣烫一碗八毛,煎蛋两毛五给您打八八折,收您九毛二。”时尉在单子上钩好,然后问,“现在开业做活动,把优惠券留着,集满十个章子免费换一碗麻辣烫,您看您还需要点点别的什么吗?满三块钱盖一个章。” 客人一听这话就犹豫了,一碗麻辣烫八毛不贵,国营饭店那阳春面还得九毛一碗呢,打八八折又有集章活动,相当于又送了优惠。送上门的优惠不用掉,心里怎么也不得劲儿,反正也不贵。 客人咬咬牙,然后到了两个大冰柜前开始挑选。 “一串就只有这么点吗?”一串一毛三毛的不贵,但这签子上的东西太少了,让人犯嘀咕。 时尉虽然可以买了短一些的签子为了让食材看起来没那么少,但东西本身就不多,这么看也只能是相对变多了。 “都是用油炸的,赚不了什么钱,您先点了试试,要是不好吃我就不收钱了。”时尉又说。 时尉那嘴别的不行,忽悠那是一来一个准,客人听了后果然不再犹豫了。照着时尉说的,拿着篮子一串一串的挑,最后挑了七串荤和三串素。 时尉受了三块零三分钱,写好单子给了客人一木牌,让他待会儿拿木牌换吃的。 “嘿,这还怪有意思的。”客人忍不住笑。燕京人爱唠嗑,不过还没等他开始和时尉唠,先前点的麻辣烫已经好了,柜台上放着辣油、香菜和葱,客人一样夹了一点,一边说着还怪快的,一边把麻辣烫端到桌子上,然后一股猛烈的香味就出来了,那是比麻辣烫要香得多的香味。 “这就是炸串的香味啊?”客人狂咽口水。他拿的荤串比较多,荤串大多提前腌过,香料早就渗进肉里了。油本身就香,肉再一下锅,那香味就止不住了。 时尉心想,现在也就是没人点烧烤,不然炭火再起来的话,那是真的不得了了。 有了第一个,等香味一传出去,张望的人就多了,再有优惠一刺激,还没到中午呢,八张桌子就坐得差不多了。 时尉带着石三水在柜台这里,让石三水跟着看,金杨则是跟着时妈妈在厨房里忙活。 燕京的秋天冷得快,在这个天吃点热的香的别提多享受了,坐在这里吸着热乎乎的粉丝喝着微烫鲜香的汤,鼻尖闻着香味,精神一下就得到了满足。 时妈妈几个一开始还担心会不会太冷清,结果中午忙完下午还没休息够,晚饭的热闹简直让人忙得恨不得飞起来! 麻辣烫的味道重,炸串的味道香,烧烤的味道勾人,本来一个都已经够吸引人了,乍一下来了仨,简直是要了人命。 稍微清闲点的时候还有邻居带着一家过来跟时尉玩笑似的抱怨:“你这东西太想了,家里小孩根本顶不住,我菜都买好了,非得过来到你这吃,不然一个个都长到地上去了!” 一直忙到晚上十点,存货告罄了时尉才关门收摊。他觉得自己已经足够有先见之名了,备的量是预计的一倍,但他还是低估了华国深埋在物资匮乏限购下的吃货精神和不放过任何优惠的节(剁)俭(手)美(冲)德(动)。 因为天色比较晚了,只让两个姑娘回去时尉有些不放心,于是给了黄达先一个手电筒,让他先把俩姑娘送回去。剩下他们几个开始收拾残局。 首先就是那一堆的盘子筷子碗。 虽然时尉已经买了不少,但也得靠着时妈妈尽量地趁着空闲的时候洗出来再接着用才把白天营业时碗筷不够的窘境给避免过去。 为了节约成本,时尉买的签子是铁签,炸完烤完后把肉和菜撸下来放盘子里给客人,这样铁签就是方便快速的回收,不过就是多了一道洗的功夫。 时尉、路远之、时纺、时妈妈还有四个白送的劳动力一起干活,人多力量大,终于是赶在十二点前收拾好了,不过这样黄达先他们几个就进不了宿舍了。 “幸好我多备了几床被子在这,今天你们将就一下,用桌子拼着先睡一个晚上吧。” 路远之是要回家的,倒不是他睡不了这么简陋的环境,而是明天一早他都跟路老爷子出门,所以时尉把他送到门口,吉普车已经在外面等了好一会儿了。 “像是处对象送女朋友回去一样。”路远之上车的时候忍不住笑了一下。 “要真是处对象,不送到家里,这对象就可以不要了。”时尉也笑。 “那你时间可真多。”时尉对着他挥挥手,“行了,你回去吧,我又不是小姑娘,还怕半路被人打劫不成。” 时尉想着路远之那身手,打劫的遇到他才害怕呢,一个打十个还能把对方打得哇哇叫。 第101章 忙活一天,能够抚慰一天疲惫的事情,就是夜深人静,在被窝里打个手电筒一家人窝着数钱的时候。 被子就那么几床,黄达先他们几个是来帮忙的,那里五个人已经够挤的了,时尉不好意思再去和他们挤,所以晚上就来和时纺挤了。时尉送完路远之回来的时候时纺已经躲被窝里了。 屋里的灯没开,就被子缝里漏出了一点光,还有时纺刻意压低的“嘿嘿”声经过被窝的处理过更加低沉诡异的笑声。 “乐什么呢?笑成这样。”时尉弯下腰掀开被子钻了个脑袋进去。 “哥哥哥——”时纺虽然压低着声音,但兴奋的神色却是要冲破五官飞了出来,她把钱往前一推,眼睛亮晶晶的说,“好多好多钱呀~” 时纺今天也帮忙了。 因为收银里里面要放饮料,还要通向厨房,所以在设计的是特意就做得大了一些,一个时尉,一个石三水,两人在里面并不会很挤,时纺在厨房帮不上忙,于是就来收银台这边帮时尉了。 大钱收好,小钱理好,另外,检查订单也是她的事情。 时尉印的单子很简单,顶头的是序号,下面一边是菜名,一边是空白。麻辣烫、煎蛋、肉酱、香肠、茶叶蛋、炸串、烤串……点单的时候只要把点上的数量填上,没点的划掉就可以了。最下面的则是总价和优惠。 开店做买卖,最怕的就是在财务上出点问题,别的店好说,都是一家人自己开的,账目不清楚就不清楚,只要知道自己兜里大概有多少钱就可以了。 但像时尉这样既不是自己收钱又准备开连锁,那就很麻烦了。 不要什么都想着对方的人品,更不能因为人品就在这方面放松了。主观的人品是参照,但想要把生意做好做长久,那就要从一开始就把规章制度给定好了。 订单制度没有电脑会有点麻烦,但把程序简化掉也差不多了。关键是,手写的单子上有序号,有价格,这样收银想要把钱收为己用的概率也会小上很多。 虽然也可以通过少写几样菜品来中饱私囊,但单子是当着客人的面写的,后厨加工的时候也会注意到。在这样的条件下还想着中饱私囊,那胆子就真的不是一般的大了。 时尉不怀疑石三水的人品,即便没有上辈子的先入为主观点在,通过这一天的观察下来,时尉也能确定石三水是个挺靠谱的孩子。 手脚麻利,做事认真,闷头干事,虽然一直有钱经过她的手,但她的注意力一直在时尉的身上,想要从他身上学到该怎么把事情做好。 一开始她还是手忙脚乱的,但是到了晚上饭点的时候,时尉就能把她单独分出来,两边同时进行了,效率一下就加速了一倍。 “哥哥,今天真的赚了好多好多钱啊!”时纺兴奋地忍不住在钱堆上开始打滚。 “那你把钱数完了吗?” “数完了,一共八百多块呢……”后半句,她是趴在时尉耳朵边悄悄说的,神情有些紧张,生怕被人听到。 时妈妈嘱咐过她了,家里赚多少钱是千万不能跟别人透露的。时妈妈说得多了,时纺早就知道了,在钱这方面的警惕心也特别的强。 八百多的营业额,这也让时尉有些超出意料,五百左右原本是他的预计目标,能达到六百,那就是一个很好的开始了。八百,他是没有去考虑的,就怕达不到打击信心。 但从今天的火爆程度来看,明天展望一下一千也不是没可能的。毕竟今天新开业,不管是名气还是味道都妹妹能传出去,明天就不一样了,虽然只是一天的不同,但千万不要小看了现在的人的八卦程度。 电视是个稀罕物,电影价格也不是那么便宜,做不到天天去看,影片更是不可能一天一部地来,大家的精神生活都比较匮乏,所以在这个时候,唠嗑就是人们闲暇之余最爱干的事情,稍微一点小事都能被翻来覆去地嚼碎了说个半天。 目标虽然变大了一点,但时尉也没太过得意,太过膨胀,一来新店开业,很多人都是冲着优惠来的,二来,则是价格。 一顿饭两三块的价格,也不是所有人天天能够接受得起得,手头宽裕点的,五六天享受一次最多了,这个客户群体就得除以一个五了。 “来,今天的那些订单纸呢?” 时纺只对钱有兴趣,对这个长方形的小纸条没什么兴趣,所以小盒子还老老实实地放那没打乱。 “纺纺,我教你对账。”时尉找人印单子的时候为了一劳永逸,是一次性定了半吨纸的,订单的纸就这么小小的一片,一张切开之后就有十多分了。几十万张的纸够用很久。 写单子的时候是按着一到一百的顺序来的,所以对账的时候就是一百到一,只要照着下面的总价来算就行了。 像今天生意这么好,五百多份的订单,纸是可以两面写的,也就是今天一天用掉了差不多三百张纸。 像时尉这样算数好的,这些最多只需要十五分钟就能全部算完了,再对一下现金,差多少多多少心里就有数了,成本也能出来。 人不是机器,中间不小心的肯定是有的,只要控制在适当的范围之内就可以了。 “哥哥,今天好多人都集了章子,等集满十个之后真的要给换麻辣烫吗?”时纺今天也把盖章子的活揽过去了,具体盖了多少个……她数着数着就给数忘了,但很多那是肯定的。 时纺是个小财迷,收钱的时候开心,但一想到后面还要给人送钱,她的小心脏就像是被谁拿了刀子一点点地割似的。 时尉把纸和钱全部收了起来,然后把压在身上的被子给掀开。躲在被窝里暖和是暖和,但就是太闷,喘气都累得慌。 “纺纺,除了看到之后要送麻辣烫要亏钱,你还想到了别的什么吗?”时尉很认真地问她。 时纺歪着脑袋努力地想了一下,然后回答说:“会有更多客人来,对吗?” “除了这个呢?” 时纺想得很努力,但她也只是一个不到十岁的孩子,没经历过信息大爆炸,连书也没看过多少本,时尉这个问题,存心就是为难她的。 时纺虽然说不出其他什么了,但时尉还是摸了摸她的头安慰她:“能想到前一个已经不错了。” “纺纺,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我不是把打折的优惠天天挂着,而是要换成满十送一呢?而且还是长期活动,不想八八折那样仅限于今天和明天。” “是、是因为……”时纺有点明白了,但心里的想法只是一点模糊的念头,成不了形,也不懂要怎么用语言来表达。 “我们做的是小吃,燕京不止我们一家小吃店,也不是只有我们这一家是好吃的。大家可以选择的机会很多。给客人卡片,让客人集章子,说白了就是增加客户的粘性。你想,他手里要是已经有一个章子里,下次过来我们这里吃的可能性会不会大一点?毕竟去别人那吃,吃一百次也没有什么东西送。但我们这里吃十次就可以白拿一样吃的了,多划算。” “这就跟我拿一块糖在你面前吊着一样,你看不到没是感觉,但我就放在那里了,你就特别想吃?然后我现在和你说,只要帮我捶捶背,我就把糖靠近你一点,你是不是有想帮我捶背的冲动了?客人也是那样的,反正外面吃哪里不是吃?” 时纺听了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 “再说成本吧。一碗麻辣烫的成本是多少?最多也就是三毛钱的事情。在客人面前吊着的八毛钱麻辣烫很有吸引力,但是对我们来说,送出去的只有三毛钱。他来十次,次次都在三块钱以上,消费的钱是不是就有三十了?消费三十,那我们从他手里赚到的利润早就不止十三块,送三毛算什么,送十三毛都是赚的!” “哦~”时纺听完了,顿时恍然大悟,“反正他给我们送了好多好多钱,我们只是在用他送来的钱再还给他一点点!” “对!”时尉对时纺的一点即通很满意。 “那哥哥,我现在就帮你捶背,你给我买糖吧!”时纺马上又说。 时尉无奈,抓了一把零钱给她:“随便买随便买!” “哦呜!哥哥你最好了!”时纺立刻兴奋地抱住了时尉,然而还没等时纺兴奋完,时妈妈的无情铁掌就伸了过来,一把拿过时纺手里的钱。 时纺的脸色立马就垮了,可怜巴巴地瞧着时妈妈。 “给,给你买糖去!”时妈大方得一点也不像抢钱的。 “就一分钱……”时纺的小脸皱成了一团。 “给你买糖,又不是给你买□□,要那么多钱干嘛?!一分钱够你买糖了!”时妈妈眉毛一竖,又把炮口指向时尉,“你那手是漏的吗?钱多得花不完啊?!天天这里撒那里撒,去去去!赶紧睡觉去,明天一早还得爬起来工作呢!” 时尉只觉得自己无辜极了。 白天累得很,晚上睡得晚,但早上依然得早起。 菜是时尉早就向老农定好的,他每天早上四点多就起来准备卖菜了,六点左右顺手就能把菜给送到时尉这。因为时尉要的量不小,而且还是长期的量,所以老农对这笔买卖格外的重视,送来的菜都是挑选过的,烂叶子、泥土都清理得干干净净的。 肉在昨天就已经腌上了,今天只要切掉串上就可以了。 菜也方便处理,洗干净了切好就行。 第102章 串签子也不是什么简单的活,照着昨天的样子算,今天串的签子只许多不许少。毕竟又冰柜放着,今天卖不完冻着几天也不怕坏,但是准备得不够,那头就要疼了,损失的可全是钱。 时尉原本的打算是招两个人,一个忙活厨房的事情一个忙活收银的事情,小吃店的工作程序能简化的全部简化完了,两个人虽然比较紧张,但是可以应付的。晚饭过后八点到十一点这个又一个高峰期,考虑到还要腌肉、收拾、打扫这些事,时尉就准备再请一个兼职。兼职的人选就可以直接从学生里选。一来,店铺就贴着燕大和菁大,总会有家里困难的学生愿意做兼职的,二来,也方便上下班。 开店的前两天因为有优惠,营业额是节节攀升,但过了优惠期一过,第三天的营业额就有所回落了。 店里的工作流程普遍简单,石三水和金杨上手也很快,时尉便把注意力转向了时纺和时妈妈。 时妈妈身上的问题也不小,大多都是累出来早年饿出来的。需要的是长期的调养,那一听就得花不少的钱,所以即便时尉说了好多次,时妈妈也一直都是敷衍的状态。 但是开业第一天的八百多营业和第二天的一千一百多高峰让时妈妈多少放下了心,压力也没那么大了,等店里稍微安慰一些,就受不住时尉的催,跑去医院挂了号。 验了血做了检查买了药,关键是花了钱,去的时候带了一兜子的钱,回来的时候兜里空荡荡,待会了一书包的药。 “唉……”时妈妈省习惯了,虽然知道这是为了自己的身体好,但瞧着用钱换回来的菜心里还是不得劲儿。 时尉就安慰他,三百块说多是多,但说不多也不多,也就一天就挣回来了。现在石三水和金杨都上手了,他只要每天理理账就行,也不用累什么,四舍五入就是白来的钱,最主要的还是把身体打理好才是正经。 这倒也是。 想着过去那几年,只要是能挣到钱就往死里挣,也不管是一分还是一毛,不管是累还是特别累,只要有钱就挣。这几个月也挑了,腌萝卜累人费时间利润还少,那就干脆不管了,有那时间不如多炸一点虾。 本以为一天几十已经是这辈子的人生巅峰了,结果儿子马上有用现实告诉她,一天几十算什么?几百也就只是一天的事情,而且不用自己上手,等着数钱就可以了。 “尉尉啊,妈想过了,回去就和你爸看房子去,就算是借钱也得把店给开起来!”时妈妈受了刺激,发狠一般地说道。 “借什么钱呐,我能赚钱,还能用得着你向别人借钱吗?”时尉靠在女人瘦弱且有些佝偻的肩膀上,像是怕累到她,只是很轻很轻的微微贴着,“你不想来燕京,那等我再把钱攒攒,回去给你买一排的店铺,以后你和我爸也不用开店,每个月准时准点地去收租就行了。要是嫌闲得慌,那就一家一天,今天收这家明天收那家,一个月每天都给你安排好咯!” 时妈妈听了就笑:“那得多少房子啊?这一天收一家,想收一个月怎么也得买三十间的铺子吧?你还不成大资本家啦!” “什么就大资本家了?这地儿还是国家的,又不归我!而且才三十间铺子,想每天让你们不闲着,一天一家哪够?!至少一天得三家吧?早上一家下午一下,傍晚吃完饭还得再去一家。” 时妈妈被时尉逗笑了,肩膀一个劲儿地抖,直接将时尉抖了下来抖到了腿上。 时妈妈摸着儿子毛茸茸的脑袋,满是老茧皱纹和裂口的手一下一下的给时尉乱糟糟的头发梳理着:“行行行,以后你要是能买得了那么多铺子,我就跟你爸替你收租子去!”浑浊的眼珠子里像是多了什么东西,有些亮晶晶的,这种神奇的魔力好像一下将人变得年轻了十多岁,连笑容也柔和得不像话。 时尉的鼻子像是又什么小虫子飞了进去一样,有点痒有点难受,泛着酸气,他将脸侧过一个时妈妈看不见的角度,闷闷地应了一声:“嗯。” 时妈妈开始喝中药的第二天,时纺的检查结果已经全部出来了,于是时尉又带着时纺和时妈妈去跑医院。因为这次手里有钱了,所以治疗方案也都是挑着最好的来,光是拿回家的药三个袋子都不够装的。 用药的医嘱,也满满写了两三页。因为时纺的情况已经有些严重了,所以很多药都是得根据检查结果来调整的。偏偏时纺又不在燕京,那就只能给开一个疗程的药,平时一个星期去老家那边的医院做一些常规的检查,又给了一些数据的正常范围和特别注意的要求,情况好的话,就只需要三到五个月来燕京复查一次了。 至于彻底治愈的时间,医生那边是给不出来的。时纺主要的问题是过敏,过敏这东西有些玄学,国内这方面的研究也才刚起步不久,过敏原检查的种类也少,不一定过敏的就是能检查出来的那种。不少人都是过敏得特别厉害,但是花了钱检查完又是一切正常。所以只能是先观察。 另外,最大的问题就是时纺的身体素质。时纺的主要问题是过敏,但最严重的,并不是过敏本身,而是在过去那么多年里一直过敏却总是药不对症一直未治好和其他的并发症,身体已经被拖垮了,整个免疫系统都是临近崩溃的局面,免疫系统出问题,那时纺被小病打倒的可能性就要比普通人高上十几倍。 时尉私心是想让时纺留在燕京的,这里不管是医疗资源还是教育资源都要比老家好上很多,但是代入一下时纺、时爸和时妈的角度,又觉得这样是在为难他们。 想来想去,也只能是在钱上面多给些安全感了。 时纺的药开好,店里也逐渐走上了正轨,时妈妈心里的大石头也放得差不多了,于是就跟时尉说要回去。 “这么快?你在燕京都还没逛过呢。”时尉知道时妈妈这几天可能就说要回家了,但他没想到来得这么突然。 “我在这待的时间还不长啊?你爸就一个人在家,家里家外的都要他一个大男人的忙活,我早一点回去也是好的。”时妈妈一边收拾着碗筷一边说道。 时尉想要留,但又说不出什么借口,只能干巴巴地说:“火车票都还没买呢!” “买了买了!”时妈妈说到这个就有些骄傲,声音都大起来了,“纺纺买的,她现在可厉害了!” 时尉看向时纺,时纺连忙咽下嘴里肉飞快地说:“是妈妈让我买的,也是她让我别告诉你的。” 时尉没办法了,只能问:“无座的还是硬座的?” 火车票什么时候都不好买,看火车开出去时车厢里沙丁鱼罐头似的景象就知道了。 “一张无座一张硬座,哎呀没事,纺纺就这么点大,她坐我腿上就好了。” 时尉没再说话,低头扒着饭,两口将剩下的饭全部吃完,然后伸手对时妈妈说:“票呢?我去找找人,看能不能给换成两张靠在一起的坐票。” 时妈妈怕时尉要去求人,连忙摆手道:“不用不用,有一个位子就够了。” “不用多麻烦,我有师兄在铁路局那里当干部,换票就一下子的事。”燕京出来的虽然差不多都分配去了当小干部,但铁路局那是燕京铁路大学的地盘,时尉的师兄,大概有交通局的,但铁路局的概率还真不大。毕竟这年头铁路局是个香饽饽,每年的编制就那么多,只有嫌少的不会有多的,铁路大学那边是绝对严防死守要把位子留给自己学校的学生的。 但换个票的事情,对时尉来说问题还不是很大,大不了就是问人多出点钱换了就是。 而且关系嘛,都是拉出来的。虽然不是一个学校出来的,但都是一个燕京的大学出来的,聊着天就能发现对方认识自己谁的谁的谁的谁了,那这关系不就扯上了吗? 这年头能上大学的脑子都不差,不管是铁路大学出来还是燕京大学出来,反正都是好大学出来,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能派上用场了,没有人会傻到白白把这关系给扯断不要。 时尉出去一趟,回来的时候就是两张连着一起的票,两个一排的座位,自由随意了许多。 时纺眼睛亮晶晶地盯着时尉,眼里满是崇拜:“哥哥,你太厉害了!” 她和妈妈去买票的时候,可没这么简单了,卖票的先说没有了,然后又说只有无座的,是时妈妈偷偷塞了钱才有了一张坐票,还是那种位置特别不好的。 时尉摸摸她的小脑袋:“等纺纺长大了,说不定就比哥哥还要厉害了!” “嗯!我从今天开始就要好好读书!”时纺攥紧小拳头动力十足地说道。 票是第二天的票,晚上时妈妈就开始收拾东西了。两人行李的大头是药,各种各样的药,还有几身衣服,都是路远之趁着时妈妈不在的时候带着时纺去买的,时纺的、时妈妈的、时爸爸的都有。 时妈妈一边收拾一边念叨:“尉尉啊,明天下午妈和纺纺就回去了,这么些天都忙,也没来得及好好和远之道个谢。明天我赶早去买点菜,你把远之还是那些室友都叫来,妈好好谢谢他们。” “你的脾气拗,你的同学都是好同学,平时要好好跟他们相处,把你那性子收一收。别人的好,要记在心里,别光说不做,要真真地对他们好,知道吗?” 时妈妈唠唠叨叨的,微黄的灯光略显昏暗,照着她的脸上,看着好似皱纹又多了些。 “我知道的,妈。” 时尉觉得,自己大概是有些想家了。 第103章 中午请完客,时妈妈洗完碗收拾完就提着行李准备带着时纺回去了。黄达先几个室友倒是想跟着一起去送,但无奈下午是满课,最后只有没课的路远之和时尉带着他们去火车站。 时妈妈安安静静地拉着时纺的小手等着车,路远之给买了一袋子的水果和零食,时纺正提着袋子伸着手够。 “回去的时候别省钱,车上有肉有饭,只管买了吃就行了。到家了给我拍个电报,要是怕费钱就一个字都行。” 时妈妈答应得好好的,但时尉知道她这人改不了节省的毛病,又给了一袋子刚才跑去买的速食。虽然都是一些饼或是凉掉的茶叶蛋卤肉什么的,但总比两人只啃凉掉冷掉的馒头配水好。 “我知道的,你别操心,这才多大呀,可不能跟个小老头似的在那絮絮叨叨。”时妈妈嗔怪道,而后又盯着时尉看了许久。 “怎么了?” “没事。”时妈妈笑着说道,“马上就要放暑假了,在这好好学习,钱的事情不要多操心,有我和你爸呢!”时妈妈扒拉着时尉的头发,把他乱糟糟的头发给理了理。 时尉有些堵得慌,正要说什么,广播的声音已经响起来了。 “好了,我和纺纺要走了,你乖乖的。”时妈妈立刻就拉起了时纺的手,生怕人群把她给冲没了。 路远之摸了摸时纺的脑袋,朝她眨了眨眼:“我们的秘密,要守护好哦!” 时纺特别用力地点头:“嗯!” 路远之看向时妈妈:“都送到这里了,我和时尉就送你们到位置上吧,这么多东西,你和纺纺也不好拿。” 时妈妈和时纺的行李多,主要是药多。而且好多都是得小心保存的药。时尉给买了两个行李箱,时妈妈一开始不肯,但扯到药时妈妈就没话说了,那些药差不多要一千多块呢,钱是其次,最主要的还是买药不方便,一些进口药都是得提交申请后从上面批的。所以行李箱贵点,时妈妈也忍了。 不过这次回去不止药,时尉还给买了好多东西,南方没什么牧场,更没什么每天送上门的奶,为了给时纺增加营养,时尉买了好多奶粉麦乳精之类的营养品,本来想着是直接寄回去的,但时妈妈觉得那样太浪费。之前给时尉寄东西,那完全是没熟人来燕京,没办法给他带。但这次又不一样了,反正都要回去,何必再花那个冤枉钱呢?! 时尉拗不过时妈妈,除了两个行李箱外,又给准备了一个大包两个小包,这才把她们这次回去的东西全部装下。 “行了,行了,就到这里吧,我和纺纺都坐下了,你们快回去吧!”时妈妈一进车厢找到位子就开始赶人。 “那记得到家了给我拍个电报啊。”时尉不放心的叮嘱道。 “知道的知道的。你在这里好好读书认真上课就行了,其他事情少操心。” 时尉和路远之出去的时候,还听见旁边有人问时妈妈呢。 “刚那个是你儿子呀?好福气呀,小伙子长得挺精神,听着是在燕京读书啊?” 时妈妈的声音里带着止不住的骄傲:“我儿子在燕京大学上学呢,这次过来看看他……” 时妈妈的声音逐渐淹没在嘈杂的人声之中,时尉和路远之在车外站了好一会儿,一直等到车都开远了,时妈妈也没再转头看他俩。 时尉深深的叹了一口气。 “怎么了?这会儿就开始舍不得了?”路远之轻轻拍了时尉的肩,把他的魂儿给换回来。 时尉转头看向路远之,看了好一会儿,然后才说:“有时候吧,我真觉得,我是那种不能离家太远的人。心里没个着落,不得劲儿。” 路远之就笑了:“这么大了还想哭鼻子,真羞!” 时尉哭笑不得:“才没有呢!”不过那份惆怅和从心底漫上来的酸涩,倒是一下被冲淡了不少。 “走吧,我们回去吃烧烤喝啤酒,午饭没吃饱吧?我看你都没吃两口。”时尉揽着路远之的肩半拉半扯地将他拖到外头去,像是生怕他跑了似的。 “你不是不喝酒吗?”路远之无奈。 “是不喝,但我可以瞧着你喝呀。” 路远之便道:“那我也不喝怎么办?” 时尉一言不发地拉着他去商店,买了一提的可口可乐,十二瓶。 路远之不知道该用什么表情来面对时尉,真不知道是说他幼稚好呢,还是说他聪明。 可口可乐的价格一直都很稳,202X年的时候3块一瓶,200X年的时候2.5元一瓶,现在2元一瓶。比一些好酒都要来得贵。 路远之对可口可乐并不陌生,他虽然不知道混圈子,但燕京的二代三代们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都是在一个院里长大的,圈子里流行什么,路远之还是知道的。 可口可乐他喝过,不过没有太多的感觉,除了刺和冲,就一些甜味儿,甜得腻味,他没喝过几次,但没少见那些公子哥儿们的吹捧。 在他的感觉里,这就是又贵又不好喝还喝不好的东西。倒不是觉得时尉买这个有什么,只是觉得照着时尉的做法应该不会买这个。 虽然只是一种感觉。 “时尉,你喜欢甜的东西吗?”路远之问。 “还好,只要不是特别甜,都在我的接受范围内。怎么突然问起这个了?是想和可乐了吗?” “我不喝,这个太甜了,喝完嗓子不舒服。” “我觉得也有一点甜,但架不住是外国货价格高啊,拿回去放柜台上摆摆样子,我看了有好几个月的保质期呢,指不定平时就有什么人买。” 两人一路聊着一路回了小吃店。这会儿虽然不是饭店,但店里依然有客人,时尉把可乐交给石三水,让她把可乐摆到柜子上。 柜子上的饮料也有不少种类,但价格最贵的也就五毛钱,和这可乐一比,立刻就黯淡了下去,明明从颜色来看,是可乐的颜色更黑才是。 “这大概,就是金钱带来的滤镜吧……”时尉若有所思地说道。 “什么?”时尉念叨得太小声了,路远之没听清。 “没什么。”时尉拿了两个篮子,给路远之分了一个,“自己挑,想吃什么自己拿。” 时尉胃口大,中午时妈妈准备的午饭虽然丰盛,但为了石三水和金杨能吃上,是可以提前在饭点前吃掉的,这会儿差不多是下午四点,时尉肚子也饿得差不多了。 都是自己的生意,时尉拿得很豪迈,每样至少来一串,喜欢的拿六七串的也有,尤其是那牛肉饺子,直接拿了十多串。 路远之一看他篮子里都快装不下了的场面,有些好笑地说道:“这么多咱们两人都吃不完了,你还要让我拿什么?” “那不一样。”时尉又拿了几串素的放他篮子里,“兔子乖乖,爸爸喂你吃晚饭了。” 路远之踹了时尉一脚:“还没喝酒呢,怎么就觉得你已经醉了?” “哪有!”时尉一边跟路远之闹着,一边对石三水说道,“素的荤的分开炸分开烤,一点辣椒都别放,多放点番茄酱,再给我拿几瓶果汁,签子饮料都记到单子上,用个黑色圆圈注明就行了。” 石三水乖乖地应道:“好的。” 因为不是饭店,所以烧烤很快就弄好了,时尉和路远之还没说几句,那边金杨已经开始喊人了。 时尉去把东西端来再把门一关,外面的事情跟他们就没什么关系了。这屋装修的时候是考虑到要住人的,所以刻意在门外弄了点绿植,把这儿和外面院子做了个简单的隔离。外面院子大咧咧地就放着桌椅,忙起来的时候全是客人,隐私还是得弄点儿的。 在时妈妈的眼里只要是肉都是好的,所以她中午准备的时候弄的全是肉菜,除了米饭一个素菜都没有。时妈妈的手艺说不上差,但以往家里一天到头也就过年能吃上一顿两顿的肉,根本没机会给她练厨艺,所以除了个别的菜,其他的味道只能说不会把我吃吐。 其他人也都是难得才一吃顿肉,只要是肉,那都觉得是人间美味了,哪里还挑剔味道的?所以今天中午,除了时尉勉强吃饱,路远之是只吃了两三分饱的。 “来,你先吃吃这个,这边的素菜全是新油炸出来的,没其他的肉味儿!”时尉夹菜一点也不像南方人,一筷子下去能把饭碗填满一半。 路远之看着碗里的菜,第一句话就是:“我吃不完这么多。” 时尉马上说道:“你先吃着,吃不完我帮你把剩下的全给吃掉。”说着,时尉就从路远之的碗里夹起一片木耳。 木耳是好木耳,肥厚的模样十分惹人疼爱,黑乎乎的身体上能看出一些刷上去的番茄酱,细细小小的调料末也能看得出来,夹起来的时候一个劲儿地抖个不停,塞进嘴里,先是香,木炭的香气、植物油的香气、香料的香气,浓烈的香味中,还微微带着一丝的甜一口,在这样冲击味蕾的香气下,丝丝的甜并没有特别明显,但又不容忽视。咬下去,木耳肥厚的滋味给牙齿很大的满足感,弹牙又软糯,让人忍不住想要咀嚼又想就这样吞下去。 “啊——”时尉吃完一朵,又飞快地夹起另一朵。 路远之微微侧过脸:“我又不是小孩。” 时尉没废话,直接伸着筷子趁着路远之没注意将木耳喂给了他,然后笑眯眯地问:“怎么样?好吃吧?!” 路远之的脸微微发热,只是房间里的光线并不明显,没让他太过窘迫:“你给我当爸还当上瘾了是吧?” 第104章 路远之吃东西吃得慢,倒不是他不想吃快,而是习惯,吃快了胃受不了。时尉一开始吃得狼吞虎咽,但把肚子填了个四五分饱,又从几天没吃东西的野兽变回了穿着衣服的文明人。 路远之说着太多,但最后两人合力还是将好几盘子的烧烤给吃完了,只剩下一些油花。 “远之,你等我一下,今天我和你一起回宿舍。” “那你倒是动弹啊。” “不行不行。”时尉瘫在椅子上挺着个大肚子难受得快要哼哼了,“我要撑死了,要是再有一点点小动静,我都能给晃得吐出来。” “谁让你吃那么多?活该。”路远之虽然嘴上这样说着时尉,但还是起身将收拾残局的担子给揽了过去。 房间里的灯光并不亮,微黄的光线将路远之整个人都给模糊了一些,时尉靠着椅子,突然有一种冲动,那冲动来得唐突又出人意料。 “远之,有想过老了之后要这么办吗?” 路远之一愣:“老了之后,你是说七老八十的时候吗?那我还真没想过。说不准……”我还活不到那个年纪呢。 “怎么了?你突然问这个?”路远之把盘子摞成一叠端起来准备出去。 “远之,以后等我们七老八十了,买一间对门的屋子吧,俩老头搭伙过过日子,也好过一个人孤孤单单的没个照应。” 路远之安静了足有几分钟,然后才嗤笑了一声:“你是笨蛋吗?等你老了,不还有你爱人孩子、妹妹妹夫侄子侄女吗?跟我搭什么伙?” “你说你天天不想些好的,净想这些没用的干嘛?还把自己想得那么惨,有毛病吧你。” “我就这么一说呗。”时尉也意识到自己说了一些多余的话。 路远之把门打开,又折回来端盘子,走到了门口,他像是犹豫了一下,又没头没尾地说了一句:“等我俩真到七八十岁了,你要觉得想找一个伴,那我就给你留个对门的邻居身份吧。” 时尉立刻就笑开了:“说得好像你就百分之百是孤寡老人似的,万一你孩子比我还多呢?” “那概率挺小。”路远之嘀咕了一句,然后才回他,“总之先给你留着吧。” 路远之说完就走了,脚一勾将门带上,印在窗上的影子也越来越小。 “对门的老头啊……”时尉轻轻叹了一口气。 时尉宿舍的被子早在开店的时候就搬到了这里,时纺和时妈妈回去了,时尉也要收拾收拾行李搬回宿舍了。 只是—— “怎么了?肚子还难受啊?”路远之送完盘子回来,就看见时尉皱着眉苦大仇深地盯着他的被子瞧个不停。 “比那还麻烦。”时尉拿了剪刀把被子旁边密密麻麻的线剪开,一堆的大团结就掉了出来。 “阿姨放的?”看时尉的样子就知道绝对不可能是他自己把钱塞被子里塞忘记掉了,那就只可能是时妈妈了。 时尉抖着被子将里面所有的钱全给抖出来,分了一堆让路远之帮着一起数,两人数了好半天才数完。 “一万七千五,我妈这是干什么啊!”时纺这次检查加买药,一共花了三千六左右,时妈妈检查加买药便宜些,一共一千出头。时尉给了时妈妈两万,她自己手里有四千,加起来两万四,就当用掉五千,那就只有一万九了。时爸爸在时妈妈来燕京的时候借了一些钱,大概七八百的样子,照着时爸爸和时妈妈的性子,这钱一回去就要还掉,再留下一万七千五,时妈妈手头能用的钱也就一千来块了。 租放、租店、开店做生意处处都要钱,时尉简直都不能想象时妈妈是抱着什么样的心态留下这些钱的。 路远之也不知道该说什么话来安慰时尉,只能是拍拍他的肩,干巴巴的说:“阿姨也是担心你。” “我知道。所以我才给她钱啊,我只是想告诉她,可以多卸下一点压力了。” 路远之沉默了许久,然后说:“大概是因为,在父母眼里,孩子永远都是孩子吧。不管你多大,不管你多厉害,他们都想,能力所能及地为你承担点什么。” 时尉扭头看路远之,伸出手在路远之的眉心弹了一下:“我看你也挺傻。” 路远之不满:“时尉,我看你也挺欠打。” 时尉有时候想,路远之这人啊,大概就是老天爷在造他的时候把心软不小心加了太多,要不然怎么会这么软呢? 路远之帮着时尉把钱收拾好,被褥一卷又回了宿舍。至于这边的床铺,就给了石三水和金杨当员工宿舍。她们家离这里挺远的,小吃店下班时间又晚,两个姑娘家大晚上回去的也不安全,干脆这里就给她们住着了。也能多休息一点。 等她俩工作半个多月瞧着稳定了,时尉又招了两个人,一个是为了把编制给自己儿子的国营饭店大厨,一个是挺勤快的小姑娘,石三水和金杨的室友又多了一个。 招着俩人不为别的,就为了年后给马上要开的甜点屋做准备。 烤箱、温度计、模具、厨房用电子秤、菜谱、美食杂志……都到齐了,就差可以做点心的厨师了。 国内物资匮乏是不争的事实,肚子都填不饱,哪有心情去整什么好看的甜点和氛围,更不用说会做西点的厨师了。请外国的厨师麻烦,一个是薪水语言,另一个是口味。 外国人的口味和华国人的口味总归是有些差异,很多口味已经定型了,不能一下就融入进来。 那还不如自己培养呢。一来是能改良出适合华国现在口味的甜点,二来则是很现实的问题——薪水。 国外的薪水高,普通的甜点屋小帮厨就能赶上一级别市往上的高级官员,时尉一个月能揽下的利润都不知道能不能给外国厨师嚯嚯的,就完全是相当于给人打白工了。 时尉的要求也不高,只要照着那些照片好看的美食杂志上来,有那样子就行了,味道正不正宗他不在乎,国内也没几个是能讲出正宗不正宗的,他只要那个样子。 所以两个人招进来后,小吃店的工作量一下就减少了很多,空闲的时间里,仨小姑娘就跟着大厨在那练习。 时尉基本就在学校里,只有周末得空了才来看两眼,除非是营业额低于他的心里预期了才过来瞧瞧。 忙忙碌碌的,一充实时间就过得格外得快,等时尉反应过来的时候,期末考都结束好久了。 紧赶慢赶地在过年前把甜点屋的琐事全部弄好,时尉也给小吃店发了红包放了假。 然后自己也准备着做二十三的火车回家过年。 “还有这个你也带上吧。”路远之给时尉拿了一袋子的东西。 时尉打开看了一下,顿时有些哭笑不得:“我又不是姑娘,你给我买这些个干什么?” 路远之给买的,赫然就是一袋子的护肤品化妆品,什么雪花膏啊口红啊一堆,一个个包装都还挺精美的,时尉大概扫了一眼,中文外文的字都有。 “不是给你的。”路远之简直对时尉无奈了,“小袋子里的给纺纺,其他的都是给阿姨的。” 时尉这才反应过来。时妈妈和时纺的皮肤都不太好,一来是以前日子不好营养不良黄掉的,二来就是没钱保养。 时纺还好一点,毕竟是小姑娘,但时妈妈就不行了,皮肤粗糙满是皱纹。 一家人的皮肤状态就时尉稍微好一点,不过也是占了人黑还没到年纪的便宜。 “还是你想得比较周到。”时尉把东西收到行李箱里,然后顺嘴问路远之,“过年有什么打算吗?” 路远之随意地说:“我跟爷爷说了,去西北那边有了拉练,保密程度不高,我去那里过年。” “你去那里干嘛?”时尉是真的惊讶,“你去西北了,路爷爷和路奶奶呢?你不和他们一起过年啦?!” 春节这个节日不管对谁来说,都很特殊。人越是年纪大了,越是想着团圆,路爷爷和路奶奶,肯定是想要和路远之一起过年的。 路远之抿着唇沉默了一下,然后才说:“过年家里会很热闹,他们会很高兴的。” 时尉也沉默了下来。 时尉知道,路远之不喜欢那些亲戚,除了爷爷和奶奶,那些人他都不喜欢。 “我平时天天和爷爷奶奶在一起,也不差这么一天。等开学了我在找时间陪他们就是了。” 路远之脾气很差,一大家子人,还是他都不喜欢的一大家子人混在一起,肯定会有矛盾,他不想让爷爷奶奶连一个春节都不能好好过,那么,就出去好了。 虽然没他在身边,爷爷奶奶会有那么一点遗憾,但比起在大年夜闹出什么不可避免的笑话来说,这些都是小事。 “那去我家吧!”时尉脱口而出,话没经过脑子出来,连他也有那么一瞬间的惊讶,但越想,时尉越觉得这是个好主意。 “走,我们去买票!”时尉说做就做,拉着路远之的手就往跑。 路远之怔怔的看着时尉,几乎是被他拖着往外跑的。 “时尉……”他无声的喊。 路远之没有发出声音,但那一瞬间时尉却像是察觉到什么似的,脑一抽,就扭头过握住他的手腕:“你不讨厌纺纺和我妈对吧?那就去我家吧!我带你去看星星!” 路远之是很怕给人添麻烦的性格,但是看着时尉的那双眼睛,鬼使神差地,他就点了点头。 明天走今天才买票,尤其还买的是春节票,这对别人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但是这几个月时尉在外面跑关系也认识了不少的人,勉勉强强抢到了一张站票。 “还行,我的是坐票,咱俩轮流着休息。” 第105章 硬座的舒适度不行,时尉虽然多添了点钱跟旁边的人换了位子,但两人在硬座上挤四十多个小时也不是什么轻松的事情。挤过人群走出火车站,时尉深深地吐出了一口气,终于有一种活过来的错觉。 这年头通信不是太方便,时尉也说不定自己什么时候才能回来,所以也只是在期末考前寄了一封信说再见大概会晚一点回来,所以出了火车站后,根本没人来接。 时尉侧头问路远之:“饿吗?” 路远之的视线落在时尉拉着他的手上,这是两人刚才为了不走散才牵到一起去的。 明明这不是他和时尉的第一次肢体接触,但此刻却没由来的一阵心安。 大概……因为自己太寂寞了吧…… “远之?远之!想什么呢?!”时尉用肩膀撞了路远之一下,把他拉回现实。 “在想等一下吃什么。”路远之若无其事地说道。 “你那跟石头一样的胃还知道饿啊?我还以为你的胃早就刀枪不入了嘞!”时尉打趣了一下,便用力攥紧了在自己手里的爪子,“我知道这里附近有一个小摊子,味道可好了。” 县城到他们家缩在的镇上,还有一段不短的距离,冬天天色黑得晚,这会虽然才六点左右,但已经黑得快看不清爪子了。 还是先填饱肚子再赶路比较好。 火车站附近有个小摊子,卖的东西也简单,就单卖个馄饨,但味道很好。 皮薄的馄饨一碗没几粒肉末末,但是面皮却很韧,敢开始吃的时候面皮软中带着一丝的弹牙,汤很鲜,很透亮,浮着几丝紫菜,半透明的豆芽给汤添上了植物的香和鲜甜,味道很是清淡,虾皮很少,就只能偶尔吃到一点,但就是这么点虾皮给人一种寻宝似的惊喜,每当吃到虾皮时总要忍不住高兴一番,然后对接下来的寻宝更加充满期待。 馄饨很烫,南方的天气让人很难受,但是在又湿又冷的环境里,热气腾腾的馄饨最是能抚慰满身的疲惫,从舌尖,到胃再到全身,好像都变得热气腾腾起来了。而身体中的疲惫,则是毫不留情地被这热气通过毛孔给赶出了体外。 不过也因为馄饨很烫,所以并不能一下就吃完,还没吃到一半,剩下的馄饨就糊了,面皮吸饱了鲜甜的汤汁,变得更加有滋味,这时候温度也到了适口的范围,嚯弄着勺子往嘴里扒拉就行了。 吃完一碗分量不算多的馄饨,时尉长长地出了一口气,一阵白烟从他的嘴里漫出来,似乎将整个世界都要模糊了。 路远之吃得满,时尉吃完了,他还剩下了一半,被时尉呼出的水蒸气糊了一脸,路远之有些迷茫地抬头看着时尉。 “吃你的!”大概是路远之的冷硬也被这雾气一起给模糊了,时尉做了一个平时不敢做的动作——伸手揉了揉路远之的脑袋。 路远之的头发有些长,倒不是他不喜欢打理自己,而是故意将自己弄得一副阴郁狠厉的模样。 他的头发大概是有些自来卷,不太明显,但每天早晨起来的时候都爱乱翘,很蓬松的样子,时尉早就眼馋了,但是平时玩笑归玩笑,他是不敢真上手揉的。毕竟路远之可不是看起来像狼的二哈,而是一头货真价实的狼,会张嘴把人大半身子都扯掉的那种野生狼。 但每每瞧着路远之为了压那一头毛,大早上起来第一件事就是拿热气腾腾地毛巾往头上盖着将一头乱发压下去的时候,时尉的手是真的痒。 “跟我想象得一样好手感。” 路远之盯着时尉看了好几秒,然后才说:“时尉,你是不是小学生?” 被路远之明摆着说幼稚,时尉也不生气,反正摸到了就是他的了。 “你快点吃,这鬼天气,东西再烫都凉得厉害。”南方的冬天比北方要难熬一点。北方的气温低归低,但只要躲进屋子里,升上火就好受多了。毕竟湿度不高,把风挡住就能抵御大半寒冷。 但南方不是。不管什么时候都湿哒哒的天气压抑得让人烦躁,好像身上穿着的衣服是摆设一样,百分之百的完美闪避直透皮肤,再百分之五十地穿过皮肤的防御直到内脏和骨头,让人由内而外地开始哆嗦。 县城到下面镇上晚上是没有公交车的,只能靠自己的两条腿,冬天遇上拖拉机能搭便车的几率也降到了最低点,想要回去就要顶着风硬抗回去。 好在时尉和路远之在燕京的户外也没少走,围巾一围口罩一带帽子再一拉,除了少了个防风镜外真的是把自己给武装成了球。 时家新租的房子就寄信过来把地址告诉时尉了,所以也避免了时尉累个半死回来还找不到家的悲剧。 不过即便是这样,时尉也费了一番功夫才找到地方。 “谁呀?”时妈妈打开门,看到是时尉,顿时就叫了起来,“你这傻孩子回来这么也不提前说一声啊!你爸有车!好去接你回来啊!”虽然只是三轮车,但总比两条腿来得好。 “纺纺,时尉他爸,尉尉回来啦!”时妈妈一喊,时纺和时爸爸就立刻跑过来了。 “别急别急,我还有一惊喜要给你们呢!”时尉把路远之一拉,将这个隐藏的惊喜拉了出来,“远之有事情要到这边处理,我正好就把他拉到咱们家来顺便过个年了。” “叔叔阿姨还有纺纺过年好。” 三人里就时爸爸没见过路远之,但他天天听时纺和时妈妈念叨,一听是路远之,也赶紧欢迎。 “家里有些乱,有什么不习惯的就说,你来这里啊,那就把这里当自己家,别客气啊。” “远之哥哥远之哥哥我今年数学拿一百分啦!我可厉害啦!” “……” 时尉见路远之一脸拘束一身僵硬,脸上还带着几分紧张的模样有些好笑,本来想多看看他这样和平时一点都不一样的表情,但又没抵抗住路远之求助的眼神。 “妈,家里有吃的没?我和远之快饿死了。”时尉放下心里捂着肚子可怜兮兮地说道。 “有有有。”时妈妈连忙推了推时爸爸,“你去给孩子下点面,我去烧点水,这么冷的天,早点洗个热水澡暖暖身体睡上一觉才是正经事。” 时爸爸下了两碗分量十足的面,又在上面加了好多的炸虾炸肉,满得都要堆成山了。 路远之有些为难地看着时尉,时爸爸的好意他不忍心驳,但照着他的饭量这一碗真的是要他的命了。 刚才那一碗馄饨的量早就消化完了,对时尉来说这一碗也是多了,但还不到吃不完的程度,可要帮路远之再分担一半甚至是三分之二,那也是要了他的命了。于是时尉对着时纺招招手,一边吃着一边给时纺投喂着,时纺虽然已经吃过晚饭了,但现在也消化得差不多了,她的饭量可比路远之的要大,三人一起吃,终于是把两大碗面给解决掉了。 时纺撑得直打嗝,躲着时爸爸回了房间躺床上哼哼,时尉则是赶着路远之去洗澡。 “我没换洗的衣服……”路远之抵在浴室的门口不肯进去,脸上泛着红。 “我的先借你,咱俩体型差不多,能穿得上的。” 比体温高上十几度的热水很能驱赶疲劳,两人在火车上挤了那么久,又用两条腿走回来,早就累得不行了,热水一来,眼皮都要耷拉下来黏在一起了。 时妈妈知道他俩回来累,便趁着他们洗澡的时候把床铺好了。这屋子往日就给时尉备好了,被子也早就晒过,现在也就是再多加床被子的事。 “怎么还不睡?”时尉擦着头发回到房间,就看见路远之正靠在栏杆上看月亮呢。 “本来是准备睡的,不过拉窗帘的时候发现这里的星星很漂亮,就多看了两眼。” “是吧?”时尉有些得意地说道,“燕京好归好,但那里的星星可没我们这好看。说了带你看星星,那就一定不食言!” 路远之被时尉这洋洋得意的模样逗笑了,便有心想逗逗他:“但这也不算是真看星星啊,人看星星都要去野外,去山顶,那样才叫看星星呢。” 路远之的湿润的头发微微卷着,黑色的发丝衬得捂了半个冬天而变白的皮肤格外的冷,眼角微微上挑,黑色的眼眸里带着星星点点的笑意,连唇角的弧度都带着放松和愉悦,声线变得温柔又清澈,像是终于散去了迷雾的雨后清晨那样,清冽但是又格外分明。 时尉想,大概是路远之那时候放松中还带着一丝依赖的态度吧,让他脑子一热,扯了毯子和路远之的手就往外走。 路远之有些懵地被裹上了羽绒服,然后又茫然地被时尉拉出了居民楼。 “时尉,你干嘛呢?” 时尉回头给他一个露着牙的笑容道:“我带你去看星星!” 路远之想,他可能是被时尉那个笑容给晃了神,这种神经病的事情,他都没有去反驳,而是就这样傻兮兮地跟着时尉上了山。 这个时候的污染并不重,是冬天又是在山上,星星亮得跟一仓库小灯泡似的。 两人裹着毯子挨在一起笑话对方幼稚。 “时尉,你多大了?半夜不睡觉拉着我来这里吹冷风还真是有够毛病的!”路远之忍不住笑。 “我拉你出来的时候你也没反对啊。”时尉也笑,他也觉得他俩这么大晚上吹着冷风只带着一个毯子出来怪神经的。 两人笑来得突然,安静也来得突然,只是突然那么一下就静下来了,静得有那么些诡异。 “时尉。” “嗯?” “你喜欢我吧。”路远之语出惊人,好像不把时尉吓掉半条命不罢休似的。 第106章 没有任何准备,这么一下太突然了,时尉确实被吓了一跳,还没来得急反应,嘴唇上突然多了什么。 “时尉,我想和你处对象。”路远之的眼睛亮晶晶的,呼吸那么重,一下一下地喷洒在时尉的脸上。 有些快。 时尉迟钝的想,他应该在贴的久一点的,我还没反应过来呢…… “好。”时尉几乎没听清他在说什么,下意识地就应了,路远之笑开,整个人倒在时尉的身上,像是用五十米冲的速度跑完了一千米似的,大口大口的喘气。 “远之,你再说一遍!”时尉生锈了的大脑反应过来了。 “不要。”路远之迅速恢复死人脸,拉上毯子直接把时尉当成床板一副“我要睡觉了”的模样。 “不行,你必须再说一遍!” “你好吵啊!” 没有太多的纠结,没有过多的思考,更没有深思熟虑的计划,就那样,时尉和路远之开始处对象了。 冬天的外头有些难熬,好在没什么蚊子蛇虫,不然更要疯。 时尉抱着路远之,两人裹着毯子安静了几分钟后,时尉开口说:“我觉得这样有点傻。” 路远之一下笑了出来:“你还承认你傻呀,这么冷的天就把人拉到山上看星星,也不做然后准备,要是换了一个人,这是要把你打一顿的知道吗?” “我当然知道啊。”时尉抱着路远之的手臂紧了紧,“我只是觉得,带你来这里看星星的话,你会很高兴的。” 路远之愣了一下,然后抬着头望着满天的星空,语气柔和了很多:“我很小的时候,姥爷会带着我在院子里看星星。他说,黑色的神秘的夜空会给他一种宁静的安慰。” “可是,姥爷走了以后,不管我看多少次,心都静不下来了。以前和姥爷一起看星星的记忆已经快记不清了,但是那种旷远的寂寥,我是怎么也忘不了的。可是我已经很久都找不到了。” “没事的。”时尉将下巴搁在他的头顶上,抱着他将自己的温度传给他,“好好记住就可以了,以后总会找到另一种能让你牢记不忘的心情的。” “我想啊……”路远之的叹息化在了深夜悄无声息的风中,“我已经找到了另一种,足够让我铭记一生的心情了。” “嗯?你说什么?”时尉这会儿脑子有点迟钝,对什么的反应都好像差了一点。 “我说——时尉你不冷吗?”路远之扯着时尉的耳朵大声的喊。 时尉缩着脖子,耳膜差点给震碎掉。 “冷死了!”时尉也幼稚地朝着路远之大喊。 “那我们就回家吧!”路远之从时尉的怀里站起来,扯走了毯子又将它抖开盖到时尉的脑袋上。 “不再看看星星了吗?”时尉犹豫地问。 “不看了,我们回去吧。等下次,带好装备再来看。” 两人便挨着走小跑着回去了,毯子披在两人的身上,不长的被子给他们增加了限制,两人的肩膀一下你碰我一下我撞你,跑的是磕磕碰碰,不过比起大半夜还能跑上上看星星的神经病行为,这么磕磕绊绊地跑着也不算什么了。 跑到一半的时候,路远之突然说:“时尉,知道吗?不管看什么,记住的不是眼中的景色。记忆会模糊的,但是心情却不会。今天,我真的很高兴。” 时尉没说话,只是伸手牵住了他的手,然后一点点地,将他的手全部裹进了自己的手心。 “我也会记一辈子的。” 时尉一辈子没肆意妄为过,毕竟他没有任何可以任性的机会,大事也好,小事也罢,他向来是深思熟虑并做好方案1方案2方案3的。 爱情这种东西,对他来说是不在考虑范围内的。上辈子在最好的年纪了失去了所有,没有人和他谈爱情,他也从来不敢奢望爱情。等人生有了起色,他又不准备谈了,没什么原因,就是看得淡了,什么都淡了,不管是别人,还是自己,都淡了,无所谓了。 从来一世,他想要好好珍惜,努力弥补努力避免,他的计划早就规划到了二十年后甚至三十年后。 但是爱情,同样也不在他的考虑范围内。 和路远之的关系是个变数,但和他的相处很舒服很开心,时尉也不准备刻意去做什么,只是想放任,只是准备顺其自然。 路远之问出那句话的时候,时尉懵了,大脑一瞬间超负荷运转直接宕机,什么也没思考,什么也思考不了。 但也是那一瞬间,他清晰地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剧烈的、猛烈的,跳动不止的心跳声。 那一刻,时尉察觉到了自己对路远之抱有的情感。 是喜欢的。 他,时尉,喜欢路远之。 他不清楚自己有多喜欢,不清楚是不是超过自己的喜欢,但那都不重要,他只需要,自己是喜欢路远之的就可以了。 明白了这一点后,一种愉悦从尾椎一直传到了大脑,像是微弱的电流,但又好像能让他颤抖不停。 那就在一起吧。 “远之,从现在开始,我们是对象关系了是吗?”时尉问。 “你怎么突然变得傻乎乎的了?”路远之侧头看他,黑色的眼睛里带上了一些揶揄,“如果不是对象关系,那你这么握我的手,我就要告你耍流氓了。” 时尉的脸一下就红了。 “远之,那以后就再多相信我一点吧。” 路远之沉默了很久,然后回他:“嗯。” 他们会走多远? 路远之不知道。 他们能走多远? 路远之也不知道。 但他知道,哪怕是没有前路,他也能给开辟出一条。 只要能一直握着他的手就可以了。 时尉和路远之回到家的时候,时妈妈起夜喝水,双方正巧撞了个正着。 “怎么这么晚了还不睡啊?我还以为是小偷呢!”时妈妈顿时被吓得清醒了。 时尉淡定自如,除了脸有些红外,语气十分的正常,时尉仗着时妈妈舍不得开灯乌漆嘛黑看不清脸一点都不掩饰的:“我收拾东西的时候突然发现有个包不见了,就拉着远之一起出去找了,好在晚上回来的时候已经比较晚了,没人捡走。” 时妈妈埋怨道:“你这孩子这么大了也不知道长点心,如果里面没有什么值钱的,那就明天早点起来找就好了嘛,还特意拉着远之去,你不睡人远之还得睡呢!” “阿、阿姨,我正好也睡不着,没事的。”路远之远没有时尉那么“百毒不侵”“随机应变”,尤其对方还是时尉母亲,不仅欲盖弥彰地拉着时尉的手往后藏,而且说话都有些磕巴。 “妈,你快睡吧,我和远之也睡了。”时尉丢下一句,就赶紧拉着路远之回了房间。 就客厅到卧室这点距离,路远之愣是跑出了汗,要知道刚才从家跑上山,再从山上跑回来路远之都是清清爽爽没有汗的。 时尉被路远之手心的汗给逗笑了,倒在床上就笑个不停。 “你还笑!”路远之拿背着闷他,“快点睡觉!” 两人折腾了一宿,要再不睡,待会太阳都要起来了。 时尉瘫在床上不动弹,长手长脚地就那么大伸着:“你帮我脱一下,跑这么久我都没力气了。”时尉跟着路远之也锻炼了有小半个学期,但小半个学期的锻炼并不能让他一下就让他的身体素质蜕变多少。小山坡虽然离着这里并没有太远,但一来一回也够折腾人,更别说还是坐了两天火车走路回家的身体。 刚才时尉能坚持下来,就凭着一股气,回家了,准备睡觉了,这股气就散了,身体的酸痛一阵阵的用来,时尉眼皮都要睁不开了。 “出息得你!”路远之也累,不过他比时尉好多了,踢掉自己的鞋和时尉的鞋,路远之只是把两人的外套给脱了,然后便拉过被子准备睡觉。 “远之。” “嗯?” “你过来一点。” 路远之困得声音都软了:“你又要折腾什么?” “我们现在是对象是吧?那就不能和以前一样睡了。” “那要怎么睡?” “你过来一点,咱俩贴着。” “那你过来一点,我不想动了……” 两人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睡过去了,时尉第二天抓着头醒过来的时候,连自己睡前说了什么都记不得了。 他的生物钟很规律,但昨天真的是太累了,一觉醒来破天荒的已经九点多了。 “几点了?”时尉一醒过来,路远之也迷迷瞪瞪地醒了。 “九点二十三,这会儿家里应该没人,我们再睡一会儿,待会直接起来去店里吃午餐吧。”时尉说着又倒了下去。 路远之倒是醒得快:“那你再睡一会儿吧,我起来就成。” 时尉赶紧拉住他:“你一个人起来干什么?这会儿我爸妈和纺纺都在店里,你就算想去帮忙,那你知道店在哪里吗?” 路远之摇头。 时尉起来勾着他的肩膀两人又倒在了床上:“行了,再睡一会儿,彻底睡熟了再起吧。” 冬天的太阳并不厉害,窗帘一拉屋子里就跟天黑似的,时尉打了个哈欠,揽着路远之闭上了眼睛。 路远之躺在床上,睁着眼睛过了好久,睡醒带着些许沙哑的声音在不大的房间里响了起来:“时尉,你害怕吗?” “怕什么?怕别人知道我和你正在处对象?怕别人在咱们背后嚼舌根?怕所有人都不理解?”时尉闭着眼睛,闲适地将路远之抱在怀里。 “你在乎吗?远之?”时尉问。 路远之低低的笑了一声,然后说:“我不在乎的。”反正我一无所有。 时尉伸手撸了一把路远之的头发:“我和你一样,除了我爸妈还有时纺,别人怎么看怎么想,都和我没关系。至于我爸妈和时纺那边,那就更不用操心了。他们爱我,就像我爱他们一样,所以一定有办法让他们理解我的。” 第107章 时妈妈带着时纺回家后就开始忙活起了开店的事情,最后几经纠结,定下了店面买了厨具,就开始营业了。桌子凳子是时爸爸找村里人买的,不追求好看,只要结实便宜就可以了,店内也没怎么装修,只是把地面给抹抹平,买点腻子把墙给弄白点。 至于钱嘛,时妈妈挨家挨户还钱的时候,把时尉一早给她想好的借口说出来了。时纺看病要花大钱,这日子真的不好过了,只能咬咬牙借钱把店先开起来,反正情况都这么糟糕了,再差也差不多哪里去。要是真的能挣钱,一个月就算能真三四十也是好的呀! 至于钱,时爸爸是不忍心向这些乡亲借的,就借口说是时尉找他同学凑的。 时尉在燕京上学,最好的大学!里面的同学都是城里人,一人借着几十就凑出来了。也不怕时尉跑了,大不了就是以后工作了再拿工资慢慢还。 于是店就这么开起来。搬家也搬得顺理成章,为了更方便做生意,也为了给儿子这个大学生长脸面,那必须得搬! 时爸爸和时妈妈的店开在劳动路,往左边走离这里一千几百米处是工业区,工业区里面还有小学。店铺的对面就有中学,右边还有个小区,一到饭点挤挤挨挨的全是人。 小镇上的初期规划并不好,居民区建在工业区附近,中学又贴着工业区,生活上来说并不好,但确实方便。至于噪音污染这些方面,现在是没有人在意的。毕竟晚上睡觉的时候工厂已经停工了,至于早起,那就更不用多虑了。一是没多少人有睡懒觉的权利,二则是这边居民区里的人大部分都是工人家属,在工厂开工前,他们已经起了。至于白天的污染……学生没有发表意见的权利! 这样规划在后世是要吵翻天的,但现在却是十分的常见,毕竟大伙还在为温饱奔波着,没空想那些污染不污染的事情。 这地方人流量大,铺子的生意也好。 时爸爸和时妈妈听了时尉的话,店铺盘下来后改做了麻辣烫的生意,两个冰柜里装着各种各样已经分好的食材,蔬菜切好用橡皮筋捆起来,不好捆的就用签子,左边放素的,一份五分,右边放荤的,一份两毛,粉丝一份两毛,挑好了付钱。 时妈妈算钱收钱给牌子,时爸爸就把橡皮筋竹签取下来,放到“铁笼子”里看火煮。 锅里烧着的汤是奶白色的,底下有大骨头一直熬煮着,翻滚的汤水连带着白雾一起散发着香气,煮熟了之后只要把沥干的食物倒进碗里。收银台旁边放着大铁桶,里面装着的是挑好味道的高汤,舀一勺浇在碗里,叫好后再让客人照着自己的喜欢随便放点辣椒、香菜和葱就可以了。 虽然说叫麻辣烫,但不管是煮还是汤,都是不见红的,他们这里不吃辣,对辣的承受能力很低,所以一律是清汤,辣味由客人自己来把控。 汤是由蘑菇、猪骨、鸡骨还有莴笋一起炖出来的,鸡骨猪骨给汤添加醇厚的口感,香菇给汤添加鲜味,莴笋则是再给加上香。 熬出来的汤一半放打锅里煮食材,一半拿来冲水当做面汤。用来煮的那一锅汤原本的味道就已经很香了,又源源不断地有食材放下来,所有的食材香混合在一起,越是煮得久,味道越是浓厚香醇。食材为汤添上了香,汤又为食材煮进味道,两者相互促进。 店里下午的生意是最好的,一来,是工作学习累了一天,愿意花钱犒劳一下自己的胃,二来,则是比起中午,时家铺子里的东西下午更好吃。 东西虽然还是那个东西,但是汤经过一个上午的个混合,变得更加香醇,煮出来的东西越发的好吃。 下午的生意更好,但中午也不差,时尉和路远之七拐八绕地找到地方的时候已经是十二点了,正值饭店,里外都是人。 店里摆着十张桌子,照理说坐下六十个人也没问题,但人实在是太多了,外面还蹲着一群拿着饭盒就呼啦呼啦吃的工人。 “妈,要我帮忙吗?”时尉看时妈妈面前堆着一堆的篮子,挤着进去大声的问道。 时妈妈听到是时尉的声音,抬头看了一眼,像是看到了救星:“尉尉,这里交给你了,我去拿点菜。”冰柜里的东西已经有好几样空了。 时妈妈会算术,虽然不识字,但好歹有生活经验,但也仅限于于此,让她速算,那就不行了。 麻辣烫的工序简化得没有多少,工作重心全在算账上,时妈妈瞧着面前越来越多的篮子,头都要大了。 “让让让让,麻烦让让,我进去一下哈!” 时尉接手后,算账的速度一下快了起来,但时爸爸那边锅就那么大,东西熟的时间少不了,又攒下了一堆的篮子。 时尉又把装碗的工作给结了过来,大部分的工人学生都是自带饭盒,时尉只需要把时爸爸装进碗里的菜和粉丝倒进饭盒,再给上一勺汤就可以了。 做餐饮的,高峰期就是饭点,差不多到一点多的时候,店里的人就少了,时妈妈给拿了一些菜叶子和肉给他俩煮了两碗午饭。 时尉早上就没吃,中午还忙活了那么久,拿到筷子就吃得呼呼响。 时妈妈看他那着急的样子就忍不住念叨:“家里又不是什么东西都没有,不知道吃点再过来啊,把肚子饿坏了我看你哭都没地方哭!” 时尉很识相,在时妈妈数落他的时候,他向来是一声不吭的。照着他的经验,乖乖听训,结束的时间要比时不时打断来得快多了。 路远之也累,他和时纺两人在里面也没嫌着,洗菜切菜切菜腌肉都是他们的活,眼睛来得亮,瞧见有人吃完了,就要上去把碗筷给收了,桌子给擦了。 店小,平时就只有时爸爸和时妈妈两人干,时纺平时要上学,所以只有写完作业或是放了假了才能帮点忙给他俩减轻点负担,但也有限。 所以在食材的准备上,是得见缝插针地准备着,得空了就准备点出来。但是也因为店里生意好,一个高峰期就能把大半的存货给嚯嚯没。 “妈,店里现在这么忙,要不要再请一个人啊?”麻辣烫是小本生意,靠的是多销利薄,一碗平均下来也就赚个一两毛,全是辛苦钱。 不是不想把价格订高,而是高了卖不出去。 小镇不比燕京,燕京怎么说都是首都,兜里的钱不一样先不说,消费观念就很不相同。 如果把现在的价格翻一番,素的一份一毛钱,立刻就没有人来了。一毛钱都够买一斤的白菜了,何必花这冤枉钱来这里买几片菜叶子呢?还是那种切成小片的菜叶子! 虽然只能靠着量来取胜。 赚少一点没有关系,来的人多了,自然就能多赚一点了。 只是这样会格外的辛苦一些。 “请什么请,现在这又不累,我和你爹一天就站那么几个小时,天天坐着,还嫌不够舒坦的啊!”时妈妈不容拒绝地说,“你少想一点,我和你爹比你清楚呢!” 路远之踩了他一脚,也让他快闭嘴。 于是时尉就把嘴巴给闭上了。 时尉吃完饭,也帮着剥虾取虾线。 在外面花大价钱没人舍得吃素菜,所以为了保证素菜能卖多点出去,利润被进一步压低了。 荤菜不一样,虽然价格更高,但是和蔬菜比起来,又会在心里觉得吃荤的更划算,所以每天卖出去的量也不少,利润空间也大一些,反而更有赚头。 炸虾和炸肉是最受欢迎的,虾肉细嫩鲜美,又是剥壳挑虾线的,裹上面糊往油锅里一炸,捞出来一只虾就能卖三毛钱,炸肉也是,一条炸肉就卖三毛钱,这两样在铺子里都是“最高端”的存在,其实就是最贵的存在。要放在收银台的抽屉里,人当着时妈妈的面点,时妈妈亲手拿筷子夹才行。 毕竟炸虾和炸肉都是熟的,要是有人偷吃,那可是真真的亏! 时尉一边和虾壳奋斗着,一边问时妈妈:“过年的年货买了吗?” “买了买了都买了,今年过年保准让你们吃好喝好!” 时尉又问:“那鞭炮点心什么的呢?” 时妈妈露出牙疼的表情:“也买了。”只是稍显那么底气不足。 时尉不用猜就知道,除了过年那几天的吃食,想来和平常也不会有什么区别。 时妈妈节俭习惯了,尤其是每一分钱都是辛苦挣来了,要她花钱真的是跟要她的命似的。 “我待会儿我和远之再去看看有其他什么要买的东西没有吧。起码过年会村的礼物得准备好了吧?” 他们一家受村子的照顾都不少,以前是没钱没那个能力,现在有钱有能力,总要回报一二的。 时妈妈也想到了以前村里对她们一家的照顾,也不再心疼了,时尉带着路远之出门的时候,时妈妈还给塞了一把钱。 “不用,我这里有钱。”时尉把钱放到时妈妈的围裙了,然后对着可怜巴巴盯着他们瞧的时纺招招手。 “纺纺,想不想一起去逛街啊?” 时纺飞快地点头,但马上又犹豫地看着自己手里的肉,脸上顿时露出纠结的神色来。 “行了行了,你跟着你哥一起去吧。”时妈妈让时纺去把手洗干净,又难得大方地给她的兜里塞了五毛钱,“不许松开你哥的手啊!” “知道了知道了!”时纺顿时活泼得像是逃出笼子的小鸟,迈着小短腿就跑过去牵住了路远之的手。 伸着手的时尉:“……” 第108章 小镇虽然小,但是因为沿海,发展的还算不错,尤其是民营经济,比内陆一些省会都来厉害。买东西也不再像以前那样即便有钱也没处买只能凭票了。 不用票的虽然比用票的价格来得高一些,但也在可接受范围内。 兜里有了钱还能去集市的时纺简直像只没有翅膀的小鸟,要不是飞不起来,这时候就该没影了。 路远之一边牵着时纺一边被时尉牵着,一边蹦蹦跳跳得快要飞起来,一边拖拖拉拉地故意扯后腿,都要把他扯成两半了。 “时尉,你能不能不这么幼稚?”在又一次的左右死亡抉择中,路远之忍无可忍地反握住时尉的手,一个用力,疼得时尉直抽气。 “我怎么就幼稚了?”时尉觉得自己冤枉死了。 “一次是巧合,两次是不幸,三次我还信你就有鬼了。”路远之咬牙切齿,“给我好好走路。” 时纺看时尉被训了,顿时捂着嘴直笑。 时尉轻蔑地看了小崽子一眼,然后掏钱买了一袋子烟花炮仗,全是小孩子喜欢的那种。 “哥哥哥哥~”时纺的嗓子像是能掐出三斤的蜜,拉着路远之跑过来,然后一人一只手地拉着,一脸乖巧地瞧着时尉。 时尉:“……”不,我不想。 时尉求救似的看向路远之,路远之忍笑地扭过脸去。 “纺纺啊,你长大了,这个袋子你就自己提着吧,牵好远之哥哥的手,他厉害着呢!如果发现有人贩子想把你抓走,他保证一下就把人贩子手给打断。” 于是时尉松开了时纺的手,走到路远之的另一边,顺理成章地将他的手牵住。 路远之甩了两下没甩开。 “时尉,你脸不脸红?”路远之的脸皮被时尉那么厚,明明是问他害不害臊,自己反倒先红上了。 时尉理所当然的说着,然后将路远之的手握得更紧了:“我就逗逗她。”时尉想,他大概不是一个好哥哥,又或者是属于哥哥的幼稚恶劣基因被翻了出来,看着时纺一边得意马上又切换成憋屈的样子别提多来劲儿了。 路远之捏了捏时尉的手指头:“但也不能太过火。” 女孩和女孩出来逛街手牵手很正常,男孩和女孩出来手牵手逛街现在属于有伤风化,至于男孩和男孩手牵手嘛……虽然没人会想到那方面,但却有点太过惹眼。也就这种满是人挤人的场面才能接着“不走散”的借口牵上一回了。 路远之的手并不嫩,相反,因为常年握枪,他的手指上有很明显的茧子。既不嫩也不软,还没几两肉,瘦得要死,硌得慌。 但不知道怎么的,时尉就像握着。 虽然他知道自己的手大概也没多好的手感。 但即便只有这样的手心相触,即便在这样吵闹的集市中只能感觉到一片黏腻,但只是这样握着,心就好像静下来了。 过年是一个很热闹的词,表现在集市上的话,不仅是人多,摊位也多了很多,除了鞭炮,时尉还买了很多吃的,几乎快一路买下去了。 时纺是个看热闹不是事儿大的,在这种过来就是为了买买买而且到处都是买买买环境里,人的购物欲本就是呈指数型上飚,大人都克制不住打开钱包的冲动,更别说是小孩子了。 时妈妈给了时纺五毛,一过来时纺就把钱给花没了,然后提着一小袋糖就看着时尉买,时纺羡慕得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但时纺看哪个,时尉就故意不去买哪个,可把时纺给急坏了。 路远之看时尉故意折腾时纺的有些又是好笑又是好气,蹲下身摸了摸时纺的头,然后问:“想吃饼干吗?” 时纺立马把头点成了小鸡啄米,和时尉如出一辙的眼睛亮晶晶地看着路远之。 路远之受不了这个,把口袋掏了个干净把钱全塞给时纺了:“你看着买就好。” 时纺立马看向时尉,用眼神问他可不可以买。虽然时纺脸上的想要都快溢出来了,但她还是乖乖地没有自作主张。 “去吧去吧,记得啊,不要买太多的糖——不许跑出我的视线范围内——”时尉说道“去吧”的时候时纺就已经像只小鸟似的飞走了,时尉只能扯着嗓子在这大喊。 “知——道——了——”时纺一边答应着一边跑向了糖摊子,把摊子上的每一样糖都点了一遍。 时尉:“……” “噗——”路远之想忍住来着,但可以没能成功。 本来是准备着买完东西就回去的,但时纺眼尖,发现了一个摆弄着皮影戏的老爷爷,然后说什么也不走了。 老爷爷还没把皮箱打开收拾好,时纺就蹲下等着了。 时尉看她那样子是怎么扯不走了的,便上去给老爷爷搭了一把手。 皮箱打开,稍作摆弄就成了皮影戏的舞台,小孩的眼睛大概都是装上了放大镜的,等时尉和路远之帮着老爷爷把东西整理出来,一回头,已经被一群孩子给包围死了。 这下是真的走不了了。 于是两人就蹲在最后面,一边磕着瓜子一边看皮影。 小孩都是嘴馋的,瓜子的声音又大味道又想,惹得孩子们频频扭头看过来,时尉和路远之看不了这样,手伸进袋子抓一把、抓一把、抓一把、抓一把……然后一个袋子就空了。 瓜子也没得磕了,两人就着嗑瓜子的交响乐把三打白骨精、桃园三结义……目不转睛地看了个全。 等到天黑得彻底了,肚子也响得震三震了,这才想起了回家这件“小事”。 街道上没装路灯,逛集市的要回家吃饭,来摆摊的要也要回家吃饭,于是集市在天黑不久后就散场了,三人慢悠悠地晃回去。 时纺蹦蹦跳跳地甩着她没剩多少的糖袋子走在前头,炫耀着今天的收获:“我今天赚了五块钱呢!”时纺一粒小糖卖一分一粒大糖卖两分,赚了一兜子的一分钱。 “那你花了多少钱买糖?”时尉就问她。 “整袋糖才要五块钱!我自己还吃了不少呢!四舍五入,我今天的糖就是白来的!”时纺挺着小胸脯很是骄傲。 时尉看了一眼她那糖袋子,又回忆了一下刚买来时的模样,有点担心明天自己会不会被混合双打。 “想什么呢?”路远之见他连路都不走了,便停下问他。 时尉一把抓住路远之的一双手:“咱们私奔吧!” “哈?”路远之先是愣了,然后一瞬间脸色爆红,“你没事瞎说这个干嘛?” 时尉被路远之在脑袋敲了一下,有点反应过来了,于是脸也有点红,干咳了一声:“那什么,我看今天纺纺是吃了不少的糖,明天肯定得咳嗽。” 路远之白了他一眼:“然后就怕你爸妈对你混合双打是不是?” 时尉心虚地说道:“这倒不至于。”就是会被念叨死。 “哥哥哥哥哥——你慢死了,快点跟上来啊!”时纺蹦跶了半天小嘴吧嗒吧嗒说了一路,结果一回头发现时尉和路远之离她大半条街呢,发现刚才那一路都是自己在自言自语,顿时恼羞成怒,就差没冲过来咬时尉两口了。 “来了来了。”时尉赶紧来着路远之跑上去。 “可以的。” “什么?”时尉不知道路远之这没头没尾的一句话是怎么来的。 “我说,如果你想要私奔的话,我就陪你。” 时尉觉得,眼前的这个人,实在是太狡猾了。那么轻易地,就让他的心情再也按捺不住了。 第二天,时尉毫无疑问地挨了两顿骂,时纺咳的满脸通红喘不上气,而且黑眼圈差点挂到了鼻子上。 时纺的免疫力差,平时时妈妈控制着她吃糖的量,察觉不出什么,但一放开了吃糖,嗓子吃齁了,大半夜的就开始咳嗽。 而且还老上厕所。 家里有常备着的药,时尉回去就让时纺把枇杷露给喝了,为了防止她咳嗽,还那冰箱里冻着的枇杷叶给煮了一锅汤,看着时纺喝下去了。 但除了让时纺不停地上厕所外,好像对咳嗽没有太大的帮助。 可能也是有帮助的,大概就是让一百分厉害的咳嗽,变成了九十九分厉害的咳嗽了吧。 时尉听着时纺连气都没时间喘得咳嗽,心里难受的要命,拿了件棉袄把小姑娘裹起来抱着就往外走。 “爸,妈,远之,你们先睡着,我带纺纺去医院挂个急诊,别担心了,啊。” “等等。”路远之见时尉话也没说完就跑了,赶紧也回房间拿了两件外套。 “叔叔,阿姨,你们先睡吧,明天早上还得早起,我去帮把手就行了。” 路远之一边给自己裹衣服,一边跑着追时尉。 “笨死了!”路远之把外套摔到时尉的身上,扯着他的手给他套上袖子,“这么冷的天出来不穿外套,你是想一下往医院里躺两个是吧?” 时尉这才发觉有点冷。 他吸了吸鼻子:“我一下忘记了。” 路远之给他套好外套,把时纺抱过来,又把时尉的手塞到自己的口袋里。 “走吧,现在不能急,一着急就更乱了。” 时尉点点头。 医院里这里不远,快过年了,医院里人少了很多,没多久就把水给时纺挂上了。 路远之让时尉抱着时纺在凳子上做好,然后跑过去倒水给时纺冲药。 时尉低着头,时纺已经咳累了,闭着眼睛累得在时尉怀里睡得不安稳,一咳一咳的几乎没个消停的时间,咳一会儿就醒了,然后就难受得想哭,时尉哄两下,给喂了药,又很快累得睡过去。 第109章 路远之看着神色萎靡的时尉,心里也不好受。 “好嘛,这也不完全是你的错,纺纺买糖的钱还是我给的呢,这责任也有我一半。” 时尉伸着手去摸了摸路远之冷冰冰的脸:“这跟你有什么关系,别瞎往自己身上揽担子。” “那你呢?”路远之蹭了蹭他的手,“不同样也是在往自己身上加担子吗?” “这样吧,咱们说好了,谁都不揽担子,吸取好这次的教训,争取没有下一次犯错的可能!” “行。”路远之坐到时尉的旁边,按着他的头,让他靠在自己的肩膀上,“你先睡一觉,我看着水呢,挂完了这瓶再换我睡。” 时尉闭着眼睛靠在路远之的身上,低声说:“远之,我有点冷。” 路远之窸窸窣窣地开始脱衣服。 “你脱衣服干嘛?”时尉赶紧拉住他的手,这种天气要是把外套脱了在这里睡上一晚上,明天就不用回家了,继续挂吧。 “你不是说冷吗?”路远之有些疑惑地看着他。 时尉把手给他,然后继续趴他肩膀上:“你帮我把手捂着,手热了我就不冷了。” 时尉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睡过去的,醒来的时候时纺已经在旁边跟小松鼠似的吃早餐了。 “怎么没叫我啊?”时尉伸手抓着路远之的手试了试温度,然后又在时纺的额头上试了温度。 路远之没回答他,而是给他塞了一袋还有些烫的烧麦:“快点吃,吃完我们回家,叔叔阿姨该担心了。” 时纺吊了水吃了药,虽然比昨天晚上好多了,但还是咳,喝一口粥就要休息一下咳两声的那种。 小孩的头一般都大,头上眼睛又是大的,时纺又瘦,眼睛就显得格外的大。 她虽然自认为是在偷瞄,但她的大眼睛早就把她出卖了个干净,喝一口粥咳两声看三眼时尉。 时尉拿着烧麦正要咬,就看见时纺看他,于是时尉把嘴闭上了。正要咬,时纺的眼神又转过来了,于是时尉又把嘴巴闭上了。 来回这么几次,时尉受不了了。 “纺纺,你咳嗽呢,这烧麦什么时候都有,等你咳嗽好了想吃多少都给你买,这时候能不能忍一下?” 时纺一下没注意喝粥的时候呛了一下,顿时咳得惊天动地,吓得时尉和路远之赶紧上去拍她的后背。 “我、咳咳咳咳、才不是想咳咳咳吃烧麦咧!”时纺咳得气都要喘不过来了,但能说话的第一句话就是对着时尉的,满脸的不高兴。 “不着急不着急,气顺了再说话。”路远之将水拿过来,时纺喝了两口,又是偷偷瞄着时尉喝下去的。 时尉有些摸不着头脑,于是便站了起来:“我去请医生过来看一下。” “哥哥……”时纺赶紧伸手拉住她,久咳不止的喉咙红肿得厉害,说出来的话也是沙哑黏腻的,像是有什么东西把声带粘住了一样。 时纺深吸了一口气,正要将话送出口,喉咙上的涌上来的痒意又将她的嘴给堵住了。 “咳咳、咳、咳咳咳——” “好了好了,你慢慢说慢慢说。”时尉赶紧坐下,也不敢走了。 时纺咳顺了,又黏黏糊糊地爬到时尉的怀里坐下趴在时尉的耳边小小声地和他说:“哥哥对不起,我下次再也不敢吃那么多糖了。” 说完,又是一阵咳嗽。 “知道了知道了。”时尉抱着她给她拍着背,“也是哥哥不好,不该把那么多糖都放在你那里,下次不会了。” 时纺脸上的感动一瞬间就消失得赶紧,本来就红的眼睛更红了,然后哇的一声就哭了出来,但还没哭几声,又是一阵咳。 时尉:“……” 时尉用眼神询问路远之,他是不是说错什么了。 路远之简直无奈了,明明谈生意的时候精得像是猴子成精似的,怎么现在就笨得像个傻憨憨呢? 好不容易哄好了时纺,时尉终于是能好好吃个早餐了。 半透明的烧麦皮很韧,咬开后里面包裹着的糯米油亮亮的很香,在沿海,现在猪肉要比虾肉贵而且要比虾肉难买,所以里面用的大部分都是炒过的虾仁,猪肉比较少,虾仁的边缘有点脆,肉质弹牙,不过大多都是香菇末和胡萝卜丁,至于炒鸡蛋,那就真的是宝藏了,很难才能吃到一点。 但这并不妨碍烧麦的香,弹牙的米饭和丰富又惊喜的配料一起满足了牙齿和口腔。 “远之,你吃过早饭了没?”时尉看着拿着吸管吸豆浆的路远之问道。 路远之僵了一下,然后瓮声瓮气地说:“吃过了。” 糯米不好消化,而且瓷实,时尉饭量大归大,但烧麦也吃六个也差不多饱了。 路远之是照着时尉平时的饭量买的,一共十个,时尉趁着路远之不注意,就往他嘴里塞了一个。 烧麦一个要一毛钱,价格高了没人买,低了又赚不到钱,所以店主只能选一个适中的价格,然后把烧麦做的小一点,照着这样的烧麦,别说男孩子了,女孩子一口一个也没问题。 “你干嘛?”路远之被突然袭击吓了一跳,咬着烧麦瞪时尉。 “因为你骗人。”时尉理直气壮地说,“你是不是早上就准备只喝个豆浆了?” 时纺的耳朵不知道是不是设置了敏感词,粥也不喝了,伸着脖子看过来,那样子瞧着是非常想要凑热闹的。 路远之沉默了一下,然后对着时尉伸手。 时尉把烧麦递给他,路远之开始吃。 时尉叹了一口气:“远之,如果真的难受就算了。” 路远之摇了摇头:“也不是难受,就是早上没胃口,不想吃东西。” 其实路远之有时候也不是故意不吃东西,而是懒得吃。除非是肚子饿得厉害了,他才会吃点东西,要不然就是有什么事情了,必须得把体力补充好。 听路远之这么说时尉顿时就松了一口气,如果只是不想吃懒得吃的话,那都还好,只要一日三餐地盯着他吃就行了,但如果是对食物又什么抵触心理或者就是那种吃了就难受的话,就很麻烦了。 “你看什么看,喝你的粥去,再慢慢吞吞都要凉了!”时尉又教训时纺。 时纺拉着脸对无辜波及她的时尉很不满,撅着嘴朝着时尉摆了个鬼脸。 路远之看着活力十足的两兄妹有些出神的想,好像……他真的很久,没有对吃东西这件事产生抗拒的心理了。 吃完早饭,时尉抱着时纺去给医生再检查了一下,没有加重就回家了。 时纺被时尉抱出门的时候没有穿鞋,就只能被时尉再背着回去。 时纺昨天晚上虽然是睡了一晚上,但一直都有咳嗽,睡眠质量其实并不好,小姑娘趴在时尉的背上,没两下就睡着了,时尉和路远之就慢慢吞吞地走回去。 “远之,困吗?” “还好。” “中午要吃点什么?给你炒点饭怎么样?” “嗯,还好。” 时尉觉得有些不对劲了,侧头看他,路远之虽然还是那副面无表情的样子,但和路远之已经混熟了的时尉却很轻易地看出了路远之的不在状态。 简单的说,就是身体还在走着,但精神已经飞远了。一半的意思在走路,另一半大概已经用来睡觉了。 时尉:“……” “远之,拉着我的手,我们加快脚步!” “嗯……啊?” 时尉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上气不接下气了。 时纺看着瘦瘦小小的,瞧着还没有一米二,但毕竟也有几十斤重,一路跑着回来,时尉都要翻白眼了。 路远之一个晚上没睡,但身体素质比时尉好一些,这会儿只是有些喘,见时尉累得瘫在了地上,便自己动手把时纺抱回了她的房间。 “远之……”路远之一出来就被时尉抱住了,“我走不动了……” 路远之蹲下身戳了戳时尉:“那我抱你回房间?” 时尉想象了一下自己被公主抱的情景,顿时喉咙有些痒。 时尉麻溜地翻身起来,拍了拍自己的衣服,勾着路远之的脖子进了房间。 时尉昨晚上睡了一下,但也总共没睡多久,路远之更不用说了,一夜没睡。 两人脱了外套钻进被窝里被冷冰冰的被窝冻得打了个哆嗦。 时尉又赶紧爬起来:“我去灌个热水袋。” 路远之拉住他:“算了,你贴着我一点,咱们挤挤很快就暖了。” 于是时尉又躺了下来,两人手脚都缠绕在了一起。 过了一会儿,时尉问:“睡着了吗?” 路远之回答说:“还没。” “暖和了吗?” “还没。” 明明刚才还是恨不得眼睛一闭就能睡着,怎么到了床上反而睡不着了呢? 路远之叹了一口气,然后爬起来:“我去灌热水袋吧。” 时尉也跟着一起起来,两人窸窸窣窣地穿外套。 等到了厨房翻箱倒柜地把热水袋找到,倒上热水回到房间脱了外套再钻进被窝里,睡意是彻底没有了。 而且就这么一会儿,刚才依稀捂出来的一点热气也散了个干净。 南方的冬天很奇特,尤其是睡觉。从来不是在暖洋洋的被窝里睡过去的,而是在快被被子压死的沉重中意识渐渐模糊,等一觉睡醒了,被窝里才是暖洋洋的舒适得让人舍不得离开的美好环境。 有了俩热水袋舒服了不少,但仅限于捂着热水袋的那区域,其他地方还都是冷冰冰的,尤其是脚,和冰块有得一拼。 路远之这是第一次感受南方的冬天,和他想象中的没有一点的相似,除了冷,就还是冷。哦,还有个冻! “这已经算好的啦,我们家以前条件没这么好,被子都是棉花混着稻草盖的,那比这个还要冷。” 第110章 时尉也不是故意卖惨什么的,只是话赶话说到了。 “不过想象还挺怀念的,那个时候时纺比现在还小呢,在一进被窝就喊冷,死死地要把我抱住。现在不了,小姑娘长大了,没以前粘人了。” “纺纺现在还不粘你吗?” “和小时候比起来没那么粘了。大概也是因为我一直不让她跟着的原因吧。以前年纪小不懂事,总觉得她烦人。不管干什么事情都要跟着我都要学着我。而且我是男孩子,纺纺是女孩子,每次我出去玩带着她都要被人笑,次数多了我就不带她了,一直把她扔家里。” 时尉原以为这些记忆已经快被自己忘干净了,但是话出口后,那些在记忆最深处的东西又被翻了出来。 “现在不烦她了?”路远之起了兴致,把微微起身把下巴放在时尉的胸口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现在哪里是我能决定烦不烦她的!”时尉委屈地说道,“小姑娘现在可不得了了,觉得自己长大了,是大人了,我多说几句还嫌我烦呢。我还没干什么呢,她就开始嫌我粘人了。也就缺钱了想从我这里要零花钱了,才装模作样地夸我几句好哥哥。” 路远之笑得脑袋都偏了:“活该!” “小时候时纺多听话啊,脾气又软,也不知道这些年怎么长的,别看她人小,但是跟个大炮仗似的,一点就炸。上次我还听我妈说呢,这么大点的小孩就敢拿着砖头和初中的男生打架了。也不知道跟谁学的。” “不是跟你一模一样吗?”路远之一边笑一边。 “我才不这样呢!”时尉在路远之的头发上撸了一把,“我从来都是谋而后动的,如果胜算大,比高个头高一个头的都敢冲上去,要是胜算不大,我才不做挨打的亏本买卖呢!” “所以你就背后阴人是吧?” 时尉拉下脸,想要装个深沉,但嘴角还没拉到位,自己就先笑了。 “话要说好听一点,什么阴人,那是他们技不如人!” 路远之笑得喘不过气,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觉得这么好笑,明明没有什么可以笑的地方,但大概是这样的氛围让人太过安逸了,那些绷紧的神经一下就放松了下来。 “时尉……” “嗯?”时尉把被子拉了上来一些,又把两边往身后压了压,大概是笑了一阵让身体散发出了热气,这会已经没那么冷了。 “谢谢你。” 时尉愣了一下,然后翻身将路远之压在身下:“好端端的又谢我什么?” 两人额头顶着额头,呼出的暖气交织在一起,因为空气是冷的,喷在对方脸上的时候,甚至是湿哒哒的。 两人挨得太近太近了,以至于路远之只需微微撅起嘴就能碰到时尉的嘴唇。 “啾~”路远之动作迅速,几乎是下一秒就从时尉的怀中跑走了,被子一卷,顺利地把自己裹成了茧。 时尉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心跳有些快:“远之,我们要不要……” “不要。”路远之将自己埋进被子里,不愿再出来脸颊上的温度蔓延到了眼睛里,把眼眶都给热红了。 时尉看他把自己裹那么紧,怕他把自己憋到了,伸手去拉被子:“我什么也不干,你快点出来。” “我睡着了。”路远之瓮声瓮气的声音从被子里传出来。 “我不闹你,快点出来。”时尉曲着指头配着音在被子上敲了敲,“咚咚咚,路远之乖乖,把被子打开——” 路远之以讯而不及掩耳之势伸出了手,两个巴掌一下拍在时尉的脸上,将他捂得严严实实。 “好了好了,不闹了,再闹被子里就真的没有热气了。”时尉将他揽着一起躲进了被窝里。 这会两人倒是不冷了,就是脸烫得厉害,路远之小小声的说:“幸好你不是姑娘,不然我都要被抓进去了。” “为什么?”时尉震惊。 “流氓罪啊……”路远之的声音小得跟蚊子似的。 时尉:“……”他想起来了,这时候流氓罪还没被废除呢。 这时候人们对待男女之事还是很避讳很保守的,有点避之不及的意思,连结婚都得临时发个小本子让人偷偷看着学。但说来也奇怪,进入千禧年后,人好像一瞬间就变得开放了起来,大街小巷的都有当面接吻了, 时尉上辈子没谈过恋爱,但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社会风气开放,他自然也受了影响,不觉得恋人之间亲个嘴算什么,但对从小长在这个环境的路远之来说,就有点……那什么了。 “不怕不怕,被人抓到了我就说是我犯了流氓罪。再不行就陪着你一起进去。” 路远之被时尉这种哄孩子的态度逗笑了:“真被人抓到了也判不了,放心吧。流氓罪得至少是一男一女才行,我俩男的,而且已满十八周岁,构不成流氓罪。” “那就让我再亲一口?”时尉就逗他,“你都亲我两次了,怎么说也得让我来一次吧?” 路远之臊得不行,翻过身将脸朝下,闷声闷气地说:“我睡着了。” “睡着的人才不会说话。” “时尉,你还睡不睡了?!” 时尉怕路远之把自己烧坏,不敢再逗他了。 于是两人便安安稳稳地睡了一觉,醒来的时候天都快黑了。 春节工厂会放假,但是放的并不多,年三十开始放假,大年初三开始上班。时家的店面向的人群就是工人,所以也要等到大年三十才要休息。 时尉和路远之都没什么意见,这时候娱乐活动并不多,与其在家闲着没事干,不如多帮忙干点活。 后世的人总是多过年没有年味,过去是多么多么有意思,但现在的年也就那样。大伙还挣扎在温饱线上,一年到头能在除夕这天晚上多增加一碗肉菜已经是天的的幸福了,尤其是对工人家庭来说,过年只要放假,那心里就比什么都要来得高兴。前几年过年还不放假呢,上到厂长下到门卫全部得照常上班,没有过年放假这一说。 至于农民同志嘛……虽然不需要下田,但手里紧巴巴的没有钱,过年开销又是一大笔,高兴归高兴,肉痛也真的是肉痛。 年三十和往常没什么不同,只是多了外头一阵又一阵的鞭炮声。 时纺挂了几天水,蔫巴了几天,但在见到一袋子的烟火炮竹的瞬间,时纺什么病都好了。撒丫子就跑出去疯,肉对她的吸引力也一下小了许多,任凭时妈妈在后面这么喊也不知道回头。 路远之乖巧地跟着时妈妈身边帮她择菜洗菜,时尉和时爸爸在那里看着锅里的肉丸,一下少一个一下少一个,把时爸爸气得够呛,挥着长筷子把时尉赶走了。 时尉也不嫌自己讨嫌,又蹭到了路远之这边,笑嘻嘻地拿起一只皮皮虾:“我帮你一下洗呗。” “这可不够你偷吃,全是生的。”路远之看了他一眼,说道。 “谁说我准备偷吃的?!”时尉理直气壮地用屁股给自己挤出了点位子,两大男人挨着一张小板凳,就只能占个边边。 “尉尉,你那手是怎么了?自己再去搬一张板凳不行吗?非要跟远之挤!” “不用不用。”时尉拿起剪刀对着皮皮虾唰唰唰地剪,“这么一点我一下就好了。”正月里的皮皮虾最是肥美,但边边角角的全是刺。 今年家里人多了,时妈妈兜里有钱心情也好了,就买了一盆子的皮皮虾回来。 但皮皮虾好吃归好吃,就是扎嘴。 时尉和时纺虽然都是吃着皮皮虾长大的,但年年都要被扎上几次,所以在煮之前就要把两边的壳剪掉一些。 买回来的皮皮虾还是活的,巴掌那么长的皮皮虾活力十足,刺人的劲儿也不小,路远之没干过这样,第一次直接就下手抓,时尉眼疾手快地把他的手给抓住了。 “过来过来过来——”时尉拉着他赶紧起来,“这皮皮虾厉害着呢,你这样直接用手拿,它尾巴一弹,就能在你手上留下好几道血印子,必须得带上手套才行。 路远之还没见识过这东西的厉害,闻言便好奇地看了它们一眼。皮皮虾的外表很有欺骗性,既没有螃蟹吓人的大钳子,小脚看着也是装饰品。但它的身上满是倒刺,尤其是身体两侧出头的边角,不仅分布着小刺,而且还很锋利,像把长刀上嵌了十多枚锥子。 时爸爸时妈妈天天要洗好多菜,南方的冬天不好过,要是天天直接洗手很容易生冻疮,所以家里加绒的橡胶手套有好几副。 时尉戴好了抓起一只给路远之做示范,结果第一次就翻车了,皮皮虾蜷着的身子猛地一下往后弹,时尉没准备一下就松了手,灰色半透明的壳在时尉的手套上留下了四条长短不一的划痕。 路远之看着时尉,时尉也看着路远之。 “咳,我是给你演示一下它的厉害!”时尉狡辩道。 路远之没有拆穿他,点点头,示意他知道了,然后继续看着。 时尉硬着头皮又抓了一条,这次做足了准备,手里的力气用得很大,没让皮皮虾再跑掉,但是剪的时候却笨手笨脚的。 “行了行了,你还得远之演示什么?我要是等你弄完再煮,也不用吃年夜饭了!”时妈妈一点不客气地把他赶走,自己上手抓一只,咔、唰、唰三下收拾好一只,动作不知道比时尉麻利了多少。 “你们俩吃去玩一玩吧,这里没什么需要你们帮忙的,去看着点纺纺,咳嗽还没有好,别让她又把嗓子喊坏了。” 时尉拉着路远之灰溜溜地跑了。 第111章 一出门,路远之就笑得不行,东倒西歪的趴着时尉的肩膀上笑。 “时尉,你怎么这么笨啊!” 时尉无奈:“是手套太厚,限制了我的发挥!” 路远之继续笑。 “不许笑了,再笑我亲你了啊!” 笑过的人都知道,笑不是自己随便控制的,奇怪的开关一被打开,关上的时候就有些失灵。 路远之拉着嘴角,本来想故作严肃,但看了一眼时尉,下一秒又立刻破功。 “算了,你亲就亲吧,哈……我停不下来了……” 时尉含上路远之唇的时候,路远之眼睛里的水光还未退去,黑色的眼睛亮晶晶的,像是被水洗过一样,格外的干净漂亮。带着尚未褪去的笑意,像是眼睛里带着星星。 “唔……”路远之睁大了双眼,像是受了惊吓,想把突然闯进来的东西,但很快又被那入侵者给缠住了。 时尉搂住路远之的腰,慢慢的安抚着他,等他没那么惊慌了,才将他放开,用大拇指在他的嘴角擦了擦。 路远之瞪着圆溜溜的眼睛有些不知所措地看着时尉,时尉凑近他的耳边小声地说:“以前那个,顶多叫亲,这个叫吻,知道吗?” 路远之有些傻愣愣地点了点头,时尉笑了一下,揉了揉他快要变成平底锅的脸蛋,拉着他去找时纺了。 “时尉……” “嗯?” “时尉……” “嗯?” “我……”路远之迟疑了一下,手心出汗的速度一下快了起来,他低着头专注地看着自己的脚,好像上面有什么宝藏似的,“刚才那个……我好像不讨厌。” “嗯。”时尉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麻木地点点头,然后觉得有点热,跟笑话里面的那只迟了半小时才笑出来的小猪一样,胳膊都要变得滚烫了起来。多亏冬天衣服穿得多,不然还、还怪害臊的。 两人沉默着走了一段路,路远之觉得没那么尴尬了,一抬头,结果发现周围都是他没影响的街道。 “不是说去找纺纺吗?” “谁管她!”时尉心里狂躁地大喊,老子现在就是想谈恋爱,谈恋爱懂吗?! 时尉握着路远之的手将他的手一起带入自己的外套上的大口袋,牵着他绕了半天,悲哀地发现,他们根本没有可以去约会的地方!根本没有!没!有! 电影院放假了、公园门关了、连一家开着的店都没有! 时尉那颗几十年的少男心扑通扑通得快要从喉咙里跳出来了,但现实又冷冰冰地把它摁了回去,时尉气个半死,狂躁地差点要开始狂踢地、跳踢踏舞! 路远之不明白时尉怎么突然就狂躁了,一点也不像从前认识的他。但又仔细一想,好像自打他们认识以来,每天对对方的认识都在不断改变着。 “时尉,我想看烟花。”路远之的手指在时尉的手心里轻轻刮了刮。 时尉焦躁不安的心情好像一下就平复了下来,想到刚才自己不成熟的举动,时尉有些不好意思,但听到路远之提出要求马上又高兴起来。 这会儿街上的店都关门了,大伙回家过自己的年去,但是时纺手里一定还有烟花!时尉可是给她买了好几大袋呢! 时尉想了一下时纺现在可能在的地方又比较了一下回家的距离,然后带着路远之直奔时纺向小伙伴炫耀自己“财富”的地方。 路远之一看时尉带着奔向的方向就知道他要干什么了。 “纺纺会哭的。” “家里还有。”她回去拿就是了。 “我们回家不行吗?” “我想让你早点看到。” 路远之不说话了,安静地跟着时尉去欺负小姑娘。 时纺性子野,但毕竟是个小姑娘,是个少女心满满的女汉子,时尉从她带出来的袋子里把稍微好看一些的烟花都挑走了,气得时纺一边哇哇哭一边打她。 但在时尉掏出钱的下一秒,时纺的嚎啕声一下就没声了,脸上的笑容又甜又腻:“谢谢哥哥,哥哥再见!” “你看,我说她肯定会哭吧?” “最后不还是解决了吗?而且她那哭就装装样子,光打雷不下雨。” “那你不是就吃这套吗?” “我这是爱护妹妹,她要是把嗓子嚎坏了,那不是更受罪吗?” “得了吧,你就是怕纺纺。” “……” 时尉带着路远之翻进了公园,把烟花在地上摆好,拿着火柴在那里战战兢兢地点火。 明明线有那么长,时尉却总是在还没将火碰到线的时候就开始缩手,手一抖,火柴就灭了。再来一次,又灭了一根。 一个烟花还没看着,地上已经一堆的木棍。 路远之看得都累,便对着时尉大喊:“换我点吧——” “我再试一次!这次一定可以啊啊啊——” “咻——”小小的金字塔没多少威力,橙色的光点拖着一条长长的白色尾巴升上了天空,然后炸成一朵红色、白色、黄色颜色界限并不明显的花。 一个金字塔只能发射三次,一次的高度也十分有限,但是这样一闪而过的、小小的、微弱的光,照在人的脸上时,会从心底由衷地生出一种幸福感。 时尉被小烟花猛得吓了一跳,站在原地吱哇乱叫了一阵,然后被冲过来的路远之给救了出去。 “害怕吗?”路远之拍了拍他肩膀和头发上的灰。 时尉不管心里怎么想,都得装出一副不屑的样子才好。 “就这个?”时尉很是轻蔑地说道,“也就是一下让我没留神,太突然了。我再给你放几个,这次我有经验了,咱们五个齐发怎么样?” “别弄了。”路远之一边拉着他,防止他真的跑过去再放,一边把袋子里的仙女棒全部给拿了出来,“这个就可以了。” 仙女棒的燃烧速度很快,有效长度又不长,而且还特别难点上,往往是折腾了半天烧了好长的距离后终于射出漂亮的火花了,正兴致勃勃地想要挥,结果还没挥几下就烧完了。 仙女棒颜色单调而且没什么声响,挥两下就没意思了,时尉还是对那堆烟花炮仗更有兴趣些。 “我又不是真的想看烟花。”路远之拉着时尉的手,得时时刻刻防着他一不小心溜着,“看星星也好、烟花也好,还是其他的什么约会也好,让人开心的,从来就不是那些东西,而是带给我记忆留给我回忆的这个人。不管哪样,只要是和你在一起,只要开心我就很满足了。” “……远之你啊……”时尉的话消失在唇边。 呲呲的火花声停了,远方的烟花爆竹和孩子们的嬉闹声也模糊了,时尉在这一刻感觉到了平静、安心……还有幸福。 死亡、离别、孤独、恐惧、悲伤……那些未来可能会发生的阴影一下压在他的心头,后怕、喘不过气,他总是提醒着自己要放宽心态,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但越是提醒着自己,越是代表着自己放不下。 怎么可能放得下呢?他的噩梦,他一辈子都在惊惧的噩梦。 但是我得到了安宁。时尉想。 如果能一直这样下去的话,如果能一直陪在他的身边的话,想来也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吧?一定是的。 “你们去哪里了?纺纺比你们都要回来得早!尉尉我不是让你去找纺纺吗?又把远之带到哪里疯去了。我跟你说啊,大过年的可别给我伤到医院去。”时妈妈止不住的念叨。 “哎呀,大过年的,我找谁打架去啊?我想找人打架还没打架的对象呢?这时候谁家不再家里吃年夜饭?” “许炎——不说了不说了,快吃快吃,就等你了!”时妈妈赶紧刹住了话头,转身将厨房里备着的大菜全部端了上来。 “许炎?”路远之看着时尉,有些疑惑。 时尉想了一下,发现对这人没什么印象,又梳理了一下记忆,找到了一个嫌疑人。 “晚上和你说。”时尉用口型无声地对着路远之比划。 年夜菜很丰盛,年尾的时候时爸爸时妈妈虽然在麻辣烫店铺上砸进了自己所有的身家,但流动摊点变成店面后,确实更加赚钱了。小摊卖的东西有限,得靠着走街串巷地卖,态度也得放得很低。但是店铺开起来后,只要等着客人上门就行了。 麻辣烫单碗不赚钱,但好在工序简单,只要汤的味道把握好,食材新鲜就可以了,铺子租的地方人流量大,一天少说能卖上千碗,好的时候一天能够三四百块钱,一天挣的就比过之前十天挣来的。 生意虽然开张不久,但是本钱已经都回来了,剩下的就是纯赚,时爸爸和时妈妈每天别提多开心多有干劲儿了。 而且开了店之后,工作量也下来了,只要除了饭点忙一点,其他时间都能当休息似的。每天洗菜切菜,时爸爸时妈妈都是当娱乐来着。 手里有钱,而且眼看着会越来越有钱,时妈妈也就变得大方了起来,五个人她准备了十道菜,全是用大盘子装的,道道都是肉。 时尉爱吃皮皮虾炒年糕,四四方方的皮皮虾段有些还黏着炒鸡蛋,鲜嫩肥厚还夹着一条硬邦邦的膏的皮皮虾和炒鸡蛋是绝配,炒鸡蛋给皮皮虾添上了香,皮皮虾的鲜味又渗到了炒鸡蛋里,两样配合着不仅是香、嫩,而且是口感的呈倍数上涨。 年糕买的是新鲜的现磨年糕,买回来的时候都是带着热乎气的,切成薄片一起炒,米的香气和海鲜的香气混合着沉淀了下去,变得更加醇厚,年糕口感软糯但又十分有嚼劲儿,弹牙又不粘牙。 夹段皮皮虾先吸两下,壳上带着的汁水唤醒了味蕾,咬出的肉白嫩紧实,配合着年糕一起嚼着,那就是给牙齿和味蕾的一场狂欢。 第112章 大年初一时家一家要回村拜年。 他们一家的辈分都比较小,村里很多老人不仅是他们辈分上的亲戚,而且从前给他们一家不少帮助。 像时爸爸,他就是吃百家米长大的,东家一口饭,西家一口菜,才没让他饿死。 但是计划赶不上变化,路远之临时收到封电报,说家里出事了,老爷子昨晚进了医院。 其他事情都好说,唯独这件事情路远之等不了,脸色一下就白了,着急忙慌地就要回去。 “别急别急。”时尉看路远之站都要站不稳了,连忙把他拉住,“深呼吸,先狠狠地吸一口气,然后吐出来,对,再来一次。” 时尉掰着路远之的脸让他好好看着自己,然后严肃地对他说:“爷爷进医院的这件事情跟你没有任何关系,不许给我多想。越是着急越是要冷静。现在着急没用,我现在就去买票,咱们现在就回去,你乖乖的,不许多想,知道吗?” 路远之深吸两口气,将涌上来的情绪全部给压了下去,任何才对着时尉点点头。 “我不着急,我就是害怕。” “害怕也没事,我会陪着你的,你拉着我的手。” 时尉和路远之身上都没带多少钱,回去拿了一点钱,和时妈妈说一声就走了。 时妈妈担心得不行,但看他俩的神色也不敢多问,就怕耽误他俩的时间。 火车况且况且地晃得人心烦,好不容易熬过了火车上的这段旅途,路远之一下车就发火了。 “给我滚开!”路远之的理智在火车上已经被烧得差不多了,得亏有时尉当做他的防护栏,但是一下火车,最先见到的人竟然是白衣芳,路远之的火一下就上来了。 电报里没把情况说得多详细,但路远之也差不多能猜个大概。 算算时间,路振宁和那个外国人差不多该有所动作了,路老爷子在这个时候进了医院,能为了什么事情,除了路振宁,路远之想不到其他的可能。 路远之早在两天的路程上把路振宁恨进了骨子里,至于白衣芳,在路远之的眼里,白衣芳就是等同于路振宁的。 这夫妻俩没一个是好东西。 “远之,你怎么能这么跟我说话呢?是!我只是你的后妈,我不求你给我一点好脸色看,但也不要一见我就恨不得杀了我的样子行吗?!年三十你也不在家里过,你知道我这心真的是——” “白阿姨。”时尉的死死地拉住路远之,声音冷静似乎带带着一丝笑,但是眼底却是冰一样的冷,“远之的爷爷进了医院,这件事情您知道吗?我不太清楚你们家的事情,但是远之过年连家都没得回,现在就想见见他那可怜的爷爷,不管您是来干嘛的,可以麻烦您先让一下吗?我们着急着走。” 火车站人来人往的,刚才惹来了不少人的注目,出站口这都是下了火车要么准备转站要么已经是旅途终点了,大部分人都不赶时间,围着一圈看热闹的。本来白衣芳的那些话很惹人可怜的,后妈不好当啊,而且白衣芳短短几句就把路远之放在一个叛逆少年的位置,这就让人把心偏向了白衣芳。 但是又听到时尉这边的话,一下一个大反转,透露出来的信息量还更大了,路人们的八卦之心开始熊熊燃烧了起来。 但时尉是真的不准备和白衣芳做过多的纠缠,绕过她就准备走。 但白衣芳特意在大冬天的跑来在这里堵人,是带着目的来的,怎么可能就这么轻易地放他们离开?!身体一侧,白衣芳想要挡住他们,但时尉像是早就预料到似的,退后了两步从旁边绕了过去。 时尉和路远之走的虽然是较长的曲线,白衣芳一个自顾着当刷漆黄瓜花的中年女人又怎么比得过两个身强力壮的青年人呢? 白衣芳看着他俩快步离开的背影露出怨毒的神色,路远之转头,也对她露出了一个绝对不会放过她的凶狠眼神。 白衣芳再怎么露着怨毒,也比不过路远之真枪实弹地跟人打过,双方的气势完全就不一样,白衣芳被那个眼神给惊惧了一下,后背像是猛地冒出了一排的冷汗。 “远之,深呼吸,现在不能生气,她今天故意在火车站前面堵你,百分之百就是打定主意要惹怒你,你越是气不顺,越是着了她的道。” “我知道。”路远之深吸了一口气,语气里满是克制,“但我就是忍不住。时尉,有时候,我真的想把这些人全部毁灭了。不出现,我就不会生气了。” “但是我也知道……”路远之低着头,看着两人交握的手,“如果真的将脑海中的那些想法付诸实践的话,那我就回不去了。” “一切都会变好的。远之,你信我吗?” 路远之毫不犹豫地点头:“我当然信你啊。” “那就行了,只要我们信任着彼此,什么困难都能挺过去的。只不过是路振宁和白衣芳罢了。人的一生会遇到很多人,只不过你的运气比较差,前半生遇见的人渣比较多,以后就不会了。” 时尉说话的时候带着笑,眼神温和柔软,但心里却是一揪一揪地在疼着。 路远之的运气何止是有点差,前半生有人渣,后半生……没有后半生了,前半生也过完就没有了。 路老爷子的级别高,上面又专门给他安排的医院和医生,老爷子老太太年纪大了,医院也来得频繁了,路远之对路老爷子的病房早就熟悉得不行再熟悉了,一路刷脸带着时尉冲进了病房。 “……吵吵吵又吵什么!我不是让你滚吗?!你不是出息得很吗?!赶紧滚,滚得越远越好!老子这辈子就当没生过你这个畜生!” 路远之一推开门,就听到了路老爷子中气十足的骂人声。路振宁像是看救星似的看了过来,瞧见路远之面沉如水看不出喜怒的样子,心里就是咯噔一下。 “远之啊……”路老爷子看到来人是路远之,嗓门小了,额头上的青筋也下去了,只是脸和脖子充血的模样一时间消不了。 “小时也来了呀,来来来,快坐快坐,老三,给俩小朋友拿点水果零食什么的。”路老爷子把路远之招过来牵着他的手上上下下地看了一遍,脸上终于带上了点笑模样,“南方就是养人嘿,瞧瞧,才去几天呀,人就白了,也胖了!” “爷爷,你身体有哪里不舒服没?”路远之不吃路老爷子嘘寒问暖这一套,沉着脸一副不大高兴的样子。 “谁和你说我住院的?我没什么事,就是人老了,骨头脆了,不小心崴了一下脚,就你奶奶小题大做,非要我到医院住着,我又没多大毛病,这不是让我在这白白浪费国家资源吗?!现在病房这么紧张,比我需要的人多了去了,我不住这,我要回家!” “路爷爷,您还是再待几天吧,远之听到你出事的消息,魂都吓没了,当场托关系订的票,俩晚上紧张得睡不着了,您就当是为了他,再多住两天。”时尉看路远之情绪波动挺大的模样,按住了他的手,替他把路老爷子给劝了。 路老爷子一听就心疼了,然后又是对着几个儿女破口大骂:“又是哪个嘴碎的乱传消息啊!我人这不是好好的吗!你们就盼着我早点死,等我和你妈都死了,你们就自由了!就能可劲儿地作践我孙子是不是?!” 路小姑赶紧开口把自己的关系撇清楚:“爸,你说的这是什么话啊!我这当女儿的,盼谁不好也不能盼你和我妈不好啊!您可别再说那些不吉利的话了。咱们这一大家子的,谁还不知道谁啊?远之可心,我这当姑的心疼他都还来不及呢!那个点大的孩子,我是从小看着他长大了,这人心都是肉做的,就当是个外人,多少也有点感情吧?不过我也不知道别人是什么想的,这么好的孩子不要……” 路小姑意味深长的眼神在路振宁身上停了又停,就差指着路振宁的鼻子说他没良心了。 路振宁的脸色很不好看,路远之出乎他意料的冷静,这让路振宁的计划没法进行下去,但就这样放弃,路振宁也着实不甘心。 路小姑几乎是明着骂他的话让路振宁很恼火,但同时又意识到,这是个好机会。 路振宁的路远之的关系,从来就不对等。在路振宁的心里,不管路远之之后怎么样,那都是他的儿子,既然是他的儿子,那为他“服务”供他“吸血”就是应该的,是理所当然是天经地义的。 但路远之从来不这么想,也从来不准备给路振宁什么好脸色好。 路振宁想要压服路远之,那就必须使用一点非正常的手段。 儿子,你别怪我,谁让你不肯乖乖听话呢?这世道就是这样的,乖巧懂事的孩子更招人喜欢,你既不乖巧,又不懂事,我自然没办法那里喜欢你了。 “是、是、是!”路振宁摇摇晃晃地扶着墙站了起来,四十多岁的男人眼珠浑浊满脸胡茬,满是颓废和失意,“你们都这么说!他、路远之!是我儿子,你们都觉得我这爹当得坏,觉得我坏透了觉得我烂透了!” “有时候,我也觉得我是个不称职的爹,是个烂了心肝的爹,本来我是可以一直一直坏下去的。但有时候啊,远之的脸就在我面前晃,焚佩也来晃,整晚整晚的我在那做梦。我梦见远之叫着我爸爸伸着手要我抱抱想骑大马,梦见焚佩让我多买两斤肉回来,说远之念叨,梦见我们一家三口一起去逛公园,焚佩牵着我的手,远之坐在我的脖子上……我的这颗心啊——它难受!” 第113章 路振宁说着,眼泪便下来了。 在场的除了时尉和路远之,都是为人爹为人妈的,知道孩子对于自己是什么样的一个存在,虽然知道路振宁这人嘴里没有一句真话,但这心啊,都跟着坠坠地疼。 “焚佩刚走的那段日子,我总觉得她还在,在客厅里、在厨房里、在院子里在房间里,哪里都有她,但是我哪里都找不到她!焚佩是个好姑娘,是个好妻子是个好妈妈,我想她啊,抓心挠肺的想。但是我再也看不到她了。远之小的时候天天问我‘妈妈呢?妈妈呢?爸爸,妈妈去哪里了?’我知道要怎么和他说,只要看见他,我就害怕,我就难受哇!” “是,我以前是混账了点,是对远之有点忽视,但我也想着要改变啊。记得初中远之和人打架把脑袋磕破的那件事吗?我害怕呀,我难受啊,远之再怎么说,都是我的孩子,我就怕啊,就怕他和焚佩一样,不要我了,把我丢下了。我害怕得整宿整宿地睡不着,连医院都不敢来,就怕医生拉着我的手跟我说‘我们尽力了,节哀’……” “行了。”时尉冷声打断,“别演了,说吧,你想要什么?” 路振宁被打断时愣了一下,脸上还残留着上一秒的情绪,他有些迟钝地看着路远之:“什么?” 路远之冷冷地看着他。 路振宁有些反应过来了,脸上的表情变得很奇怪,像是悲哀又有些想哭,嘴唇轻微但是剧烈着颤抖着,想要说什么,但好像又不知道说什么。 “远、远之……你觉得我这些也都是在演吗?”路振宁泛红的眼眶里不再涌出水光,而是变为了一片的死寂。 这下,就热闹的路小姑也觉得路振宁有些可怜了,但可怜归可怜,她可不准备帮他说点什么。说白了,路振宁越可怜越倒霉,她局面就越是对她更有利。 路小姑可以漠不关心甚至就当个笑话看,但路老爷子不行,到底是他的儿子,即便被气到了医院,心里还是留着念想的。 但是他也没有立场开口,孙子从小是受着委屈过来的,没有人疼他了,没有人爱他了,他舍不得。 时尉看出来了,路老爷子这人表情控制不到位,时尉在他的脸上瞧见了显而易见的不忍和心疼。 儿子父子,对路老爷子来说,这是永远断不了的。他是当父亲的,很容易就代入了路振宁的位置,所以很能体会到当老子的不容易和心酸。路振宁虽然对路远之不管不问甚至有些过分地苛待,但在路老爷子的心里,路振宁也是爱着路远之的,只是在路远之和其他人之间,又多了一些隔阂。后妈加上私生子,路老爷子天然地就把路振宁的错分到了白衣芳身上,把无奈多加给了路振宁。 可能是白衣芳吹的枕头风,可能是相处时间不长疏远了,也可能是因为愧疚不敢面对……路老爷子是打心底希望路振宁是好的,是有无可奈何的。所有在听到路振宁卖惨时,他不是信了,而是把自己给催眠了,对,就是这样的,对,是这样的。 人心总是偏的,路远之和路振宁站在一起,路老爷子偏向路远之;路振宁和白衣芳站在一起,路老爷子又把心偏向了路振宁。至于白衣芳的那个孩子……路老爷子心情更是复杂,但那孩子毕竟是老爷子的孙子,喜欢和期待的情绪还是占了多数的。 但是,世界上并不是所有人都有一颗慈父心的。 “叔叔,我看你都要累晕过去了,先坐着休息一下吧。慢慢来,不着急,咱们好好说开了。”时尉心道不好,对路振宁的警惕程度又提高了一个档次。路振宁显然是个玩闹心里的高手,一开始大概是准备激怒路远之,让他做出一些不可挽回的错误,但是在发现白衣芳的激怒铺垫未成功后,就立马换了策略,转而开始走弱势路线,想要将路老爷子作为突破口。 路老爷子前些天才因为被他气得动手打人,结果太激动了不小心把自己摔骨折了,心里对路振宁的气怎么可能不少?但这人就是厉害,既然对路老爷子装可怜不行,那就从路远之这边下手,用同样是“父亲”的身份让路老爷子对他心有怜惜。 很大胆,但是也很有效。 舍得下脸皮,放得下尊严,也找得着路径,这人是个狠角色。 “谢谢小时了。”路振宁强撑着对着时尉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笑容。 但时尉知道,这人在心里已经不知道想出几个要折磨他的法子了。 有了时尉这么一缓和,气氛后了一点,路老爷子也意识到有外人在这边不好把事情弄得太难看,便沉着脸说道:“行了,等下也要黑天了,你快回去吧。”路老爷子的语气虽然还是硬邦邦的,但是比刚才已经算是缓和了许多。 路振宁心里着急可惜,但面上还是不动声色,凄凄惨惨失魂落魄地看了一眼路远之,犹犹豫豫地站了起来,“那我先走了,远之你……” “既然都要走了,那就不用再说什么了。婚内出轨的是你,背着我妈和她闺蜜搞到一起的是你,我妈走了第二天就宣布和余家再没有任何关系的也是你,第三天就带着破鞋小孩回家的也还是你!你这么能,还有心思天天做梦梦到我妈啊,怕不是梦见她来让你陪着一下下去吧!你说我妈要还是在的话,是先把你变成太监呢?还是先跟你离婚然后再老死不相往来呢?这么痴情,那你怎么不跟着我妈一起走呢?” “噗——”路小姑没忍住,捂着嘴在那笑。路振宁刚才把自己说得太惨太可悲的,乍一下还真让人忘了他当年做过的那些事了。 毕竟是十多年前的事了,那段时间家里外面的都不太平,不光是余家出了事,他们路家也差点自身难保,这些事情有敏感。所以这么多年了,大家都尽量不去想,如果不是路远之今天提起的话,大概得过段时间在某个似曾相识的场景触发下才有心思去想一想吧。 路振宁没想到路远之这么狠这么绝,把这些事给翻出来了。那些事,的确是他做的,也知道这些话说出来想要扳回一局就难了。但他没有别的办法了,只是赌一把,赌有时尉这个外人在路远之开不了口,赌路老爷子记性差,没空去想,只要把这两天撑过去,只要再多给他两天的时间,一切都好说了。 “远之……”路振宁恨啊!他恨啊!他的心里恨得怄血,但再恨也不能把那张皮给撕下来! 轻蔑、鄙夷、仇恨……这是一个儿子在看父亲的眼神吗?!这能是吗?!该死的!该死的!该死的! “路振宁,你和白衣芳的那些事,我管不着,也没资格去管。反正我妈走了那么多年了,她也不用听这些乌七八糟的事情脏了耳朵。但是你和我之间,咱俩心里都清楚你是啥样的人,不用在这里装,也用不着装了。你来来回回这么些事,不就为了钱吗?我告诉你,没门!你以后别想从我这里拿一分钱!我烧了都不给你!我妈在的时候我花我妈的钱,我妈不在了,用的是我爷爷奶奶的钱,跟你没关系!办厂的那些钱,我是当借给爷爷的,只要你把钱还上就行了。” 路振宁再也忍不住,起来狠狠地踹了一下椅子,眼白处趴着狰狞的红血丝,如果意念能伤人的话,路远之这会儿已经遍体鳞伤只剩最后一口气了。 路远之眼带嘲讽:“踢啊,再踢啊!废物永远都是废物,只能靠这样来让自己平衡一点。” “啪——”路振宁举起了手,还以为路远之是当年那个随时能被他掐死的小崽子。 但是比路振宁这个早就被酒色掏空了身体的中年人,路远之的体力不知道强到了哪里,路远之像是很不愿意触碰路振宁似的只是将他的胳膊打开,冷漠地退后了一步。 “够了!路振宁你闹够了没有!”路老爷子又是恼又是气,只觉得自己的脸都要被这个不成器的儿子给丢光了! “滚!给我滚给我滚!”路老爷子现在心里除了对路振宁的气愤,还有一丝上当受骗的羞恼,几种剧烈复杂的情绪混合在一起,一起冲上了大脑,直冲得他两眼发黑。 “路爷爷。”时尉赶紧上去扶了一把,路远之也不再和路振宁纠缠,连忙跑了过来。 “爷爷你没事吧?” “没事没事,我缓缓,缓缓就行了。” “爸,让医生过来看看吧,你也是,你说年纪都多大了?这脾气也不知道改改,气大伤身,什么都没自己的身体重要!”路小姑也关心地说道。 “行了行了,我心里有数。”路老爷子独裁惯了,靠在那大喘着气,瞧着路振宁甩着手服气离开的模样,脸上显而易见地露出了疲态。 时尉看他也没什么留下的必要了,便起来说出去买晚饭。路小姑倒是想留下,但瞧着老爹不耐烦的眼神,知道是没法再留下来看戏了。 路远之起身给路老爷子倒水。 “远之啊,别忙活了,过来陪爷爷坐坐。”路老爷子拍了拍自己的床。 “那也得先把水喝了再说。”路远之将水端到路老爷子的嘴边。 路老爷子喝了水,疲惫就再也掩饰不住地显露出来了。 “爷爷,你的腿是怎么摔的?医生说严重吗?”路远之表情淡定,好似刚才什么也没发生一样。 “就不小心,没多大事情,就是也奶奶大惊小怪地不让我出院。”路老爷子不想提这个话题,这让他怎么说?说教训人的时候太激动把自己绊倒了?那也太丢人了。 第114章 “你奶奶前几天问我,说我当初是怎么想的,要和余家结亲。我能怎么想啊?你姥爷那么厉害,能和余家结亲,这不明摆着是好事吗?当时我就没想那么多,你姥爷问我要不要让俩孩子处处,我就说行啊,那就处处呗。” “然后我妈就和路振宁处对象了吗?”路远之问。 “那时候哪轮得到你爸呀!”路老爷子俩上多了几分精神,“那时候你大伯,就你振远大伯还在呢,你姥爷看上的他,不是你爹!” 路振远走的早,但这个儿子永远是路老爷子心里最大的骄傲:“你大伯那时候年轻,个子高高的,瘦瘦的,比我年轻的时候还算,照你奶奶的话说啊,那就是眼睛里装着未来的希望,亮晶晶的,谁见了都得夸一句好!” “但是你大伯忙啊,他这人就是太正经,每天脑子里想着的事情出了训练就是要回报国家,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到国家建设中去了。第一次和焚佩见面的时候啊,他提早半个小时就到了,结果队里临时有任务,还没等到焚佩来呢,就走了。” “那天就是你爸替你大伯去见的你妈。你爸这个骨头软人没多大点本事,但那张脸是一等一的好,军装一穿也挺像模像样,没两天就把你妈哄得跟他处了对象。” “你振远大伯人也好,他常说自己奔波于事业要献身于祖国建设,是不准备耽误人姑娘了。那天是准备拒绝你妈的,等他回来的时候你爸和你妈都准备订婚了。他也高兴,给你爸妈送了结婚礼物,然后又跑去出任务了。” 路远之惊讶地睁大了眼睛,路振远的事,他听奶奶念叨过不少,路振远是路老爷子最骄傲的儿子,对路老太太老说,路振远就是她生命中的光!但这件事,路远之还是第一次听说。 路老爷子看出了路远之的疑惑,便解释道:“这件事你奶奶不知道。你妈也不知道。是你爸和你妈看对眼了后,我和你姥爷才知道弄错人了。你妈以为你姥爷让见的人就是你爸呢!振远忙,一年到头也回不了几次家,而且你爸和你妈事儿都成了,他更不会说中间还有这段事了。” “那白衣芳呢?她怎么变成了我振远大伯的未婚妻?”路远之听着有点怪异,但又说不上来哪里奇怪。 “那自然是你振远大伯又帅又有能力了!白衣芳爱死你大伯了,那时候像她这么主动的姑娘没几个,追你大伯都追到大西北去了。你振远大伯不懂这么拒绝人,就被她追到手了。不过因为你大伯一直在外忙着,好多都是保密任务,两人虽然口头上订了婚但一直拖着没办。”说道这里,路老爷子就有些咬牙切齿。 “你奶奶说的对,当初一开始就不能接受这死丫头,你大伯才走多久啊!她就和你爸勾搭上了,两人没良心的奸夫淫妇! 路老爷子年轻的时候也是个风流人,家里有着个正妻,外面红颜知己也不少,儿子出轨在他看来没多大问题,或者他压根就不认为这叫出轨,毕竟当年他也是这么过来的。但是让路老爷子一直如鲠在喉犯恶心的,是路振宁搞上了他大哥的女人。 路老爷子恨啊!他怄血啊!他大儿子哪里不好了?!当弟弟的在他走后就下手!当未婚妻的这么不知廉耻地和小叔子搞在一起!对得起振远吗?!啊!他们对得起吗?! 路老爷子这么多年来对白衣芳都没什么好脸色,根源就在这里了。 路远之有时候对路老爷子的感情很复杂。 路振宁出轨的时候,让路远之气愤的是他背叛了余焚佩,恨的是他这个人,恨的是他的不负责任和对余焚佩的欺骗与背叛。 很多人都觉得路远之会恨白衣芳,但恰恰相反,路远之对白衣芳反倒没那么恨,一开始只是抗拒,是厌恶。因为他清楚,没有白衣芳,也会有黄衣芳朱衣芳。 他执拗地恨着路振宁,但是没人理解他。爷爷奶奶很的是路振宁搞上了他大哥未婚妻的这件事。如果将白衣芳换掉,变成任何一个人,爷爷奶奶顶多气一阵就结束了。 其他人就更不会在乎路远之的感受了,只是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最多在施舍一句“哎呀,这有了后妈就有了后爹,小孩已经日子不好过了”这样的感慨。 路远之全心全意地恨着路振宁,恨他背叛余焚佩,恨他在余家出事后冷眼旁观一副急切地想要把自己撇干净的模样。 路远之恨路振宁这个人,全心全意地恨。 但除了他之外,没有人和他站在一起。 即便是唯二疼他爱他的爷爷奶奶。 他们爱路远之吗?毫无疑问,路远之是他们的心头肉。但他们和路远之一样怨恨着、厌恶着路振宁吗?怎么可能? 有些事有些时候,他们可能是真的被路振宁气到了,真的对他失望了,但心底,还是爱着他的。 他们的爱很多份,很博爱,分给了很多很多人,路远之占了一部分,但也仅此而已。 就像这么多年,只要有机会,二老还是想方设法地给路远之和路振宁创造机会,想看见他们两个关系能亲近一些。 路远之在理智上清楚这是人之常情,但有的时候,真的、真的想要一个不考虑任何事情,就站在他的立场来理解他的人。即便只是只是暂时的,即便是哄他开心骗他的。 路远之突然很想见时尉,很想。 “爷爷,我出去一下,很快回来。” 路远之不知道时尉这时候在哪里,不清楚能在哪里找到他,但路远之就是想见他。 很突然,但是真的…… “远之?” 路远之扭头看去,时尉的脸出现在离他不知道多远的地方,明明离得那么远,但路远之就是能看清楚他脸上的表情。 有点惊讶,但眉梢眼角都露着喜悦,唇角一贯是带着笑的,很宽和大度的弧度。 躁动不安的心,五味杂陈的心绪,那一刻突然就安定下来了。路远之走到时尉的面前和他说:“时尉,我想你了。” 时尉的脸上有些无奈,但更多的是愉悦的宠溺:“我不说过我不会走的吗?就只是稍微离开一下下。不过……” 时尉拖长了声音,凑到了路远之的耳边才轻柔且清晰地说:“我正好,也有点想你了。” 两人在楼梯的最下层狭小的、满是灰尘的杂物间里抱成一团,路远之像只缺了水的鱼,死死地缠住时尉那里的水源不放手,执拗又固执地缠着他。 两人一直到呼吸有些喘不上劲儿了才放开彼此,路远之将身体靠在时尉的身上,时尉知道他心情不好,便抱着他安静地陪着他。 “小孩子的交往很简单,我讨厌他了,不和他做朋友了,你是我的朋友,所以要和我站在一起,以后也不许和他玩了。但是大人的事情不是这样的。讨厌他可以,但不能对别人说‘不许和他玩’,大人是成熟的,是理智的,要考虑利弊关系要懂得保持距离。但是那句话,我真的好想说。我从来都没有说话,我好想说。” “那就说吧。”时尉捧起他的脸,看着他的眼睛对他说道,“对别人说,要考虑很多,但是对我说,就很简单啊。远之,想说就说吧,不管你说什么,我都会认真听你说的。” 路远之觉得,时尉这人真的是太狡猾了,狡猾得要死! “我讨厌路振宁,最讨厌他了,以后你不准和他来往,要不然、要不然我就不理你了。”路远之红着脸,嘴里说着幼稚且羞耻的话,但心里却很宁静。 “嗯,以后不和他来往了。”时尉靠近留下一个蜻蜓点水的吻,“这是保证,做不到的话以后就不然我亲你!” 路老爷子有病号餐,时尉只买了他和路远之的份,两人到老爷子病房吃完晚饭就回去了。 过年学校也有人住在里面继续学习,所以即便是初三也是可以住进去的,时尉把被子铺好,就在这里住下了。 路远之也准备直接住到宿舍来。路老太太虽然想孙子,但路家这会儿都是人,路大伯的儿子儿媳女儿女婿孙子孙女、路小姑的丈夫儿子女儿、路大姑的丈夫儿子儿女、路小叔女朋友,还有路老爷子、路老太太的其他亲戚,路远之才不乐意回去勉强自己的耳朵。 宿舍里没有暖气,时尉点了个火盆,但十多天没人的宿舍里冷冰冰的,一时半会儿还暖和不起来,于是时尉就拍拍自己的床板,对着路远之说:“晚上到我旁边睡吧?咱俩挤一块,暖和。” “不要。”路远之想也没想地就拒绝了。 “为什么?!”时尉不可置信,“在我家不还睡得好好的吗?!你忘啦,怎么一起睡的时候多暖和啊!” “和暖不暖和没关系,你看咱们的床,够睡两个人吗?平时我一个人睡着都嫌挤,再加一个人,晚上把眼睛一闭,翻个身就滚到底下来了,摔不死你!” “这不是有栏杆吗!我睡外头,保证摔不下去的!” 路远之还是不愿意尝试。 时尉探出半个身子拉住站下下面的路远之:“你上来!你上来试试,咱俩要是躺得下,你就跟我一个床,要是躺不下,那我不就没话说了吗?!” 路远之也不是不想两人一起睡,但床穿的问题确实不可忽视,但他心底还是希望两人能睡一起的,沉吟两秒便说:“那就先试试。” 第115章 时尉和路远之两人都不胖,不止不胖,甚至有些瘦过头了,两人躺下来试了一下,发现确实不会太挤,侧着睡还能留出一条不窄的缝,平躺着睡也顶多就是肩挨着肩手碰着手。但这也没什么,在时尉家睡得时候,两人为了暖和,还抱着一起睡呢。 “那我睡外头,我睡眠浅,碰到杆子我就知道了,不容易掉下去,即便真掉下去了,也抗摔。”路远之一边说着,一边跨过时尉把他往里面推。 “用不着,我也不会摔下去的。” 路远之不听他的,仗着自己力气比他大,三两下就把他推墙边了。 “……”时尉想着,今年自己得赶紧加强锻炼了,不然显得自己跟个小姑娘似的。 宿舍里就他们俩人,回去的时候就已经把垃圾全部收拾好了,所以今天过来也没什么要收拾。坐了两天的火车,身体确实有点累,于是两人把路远之的床铺重新收起来后,就端着盆子准备去澡堂了。 宿舍楼下看门的大爷揣着手坐在屋里悠闲地听着收音机,时尉登记了一下他和路远之的信息,又问学校的食堂有没有开。 “反正教职工食堂是一直开着的,好多老师过年都没回家,都在实验室里泡着呢,你去那吃就成了。” 时尉点点头,和老大爷唠了两句才走。 “你问食堂干嘛?肚子饿了吗?” “今天是不吃,总不能后几天一直不吃吧?来都来了,我准备明天就去图书管借点书出来,要不然直接到图书馆泡着也行。你呢?” 路远之说:“和你一样。” “那我明天早上出去多买点牛肉干备着,什么时候饿了就吃点。”时尉伸手捏了捏路远之的脸,“都没几两肉,之前好不容易给你喂出来的坐两天火车就没了个干净。” “你不也是,瘦得就成皮了。”路远之不服气地说道。 时尉挑了挑眉:“咱俩情况能一样吗?我这是家里没条件饿的,你呢?给你肉你都不吃,人五岁的孩子都知道馋肉呢,你呢?塞到你嘴里都不吃。” 路远之不说话了,过了好久才说:“那我以后多吃就是了。” 学校里的人虽然少,但宿舍旁边的小澡堂还开着,时尉和路远之交了钱,洗完出来的时候整个人眼皮都快粘在一起了。 时尉站在门口拉住路远之的手,大喊道:“快!跑——” 两人就着一身还残留着的热气一口气冲回了宿舍,时尉三两下翻上床抖开被子对路远之喊道:“快快快!” 路远之有些想笑,但还是照着时尉的话照做了。 时尉一把将翻上来的路远之抱住,裹着棉被一起倒在床上,外套都没来得及脱。 两人洗完澡就穿了条内裤套了棉裤裹了外套,其他的都换下来准备洗了。刚洗完澡的皮肤滑溜溜的,直接贴着衣服裤子有点滑的感觉,说不上舒服,但也不会难受,就是有点奇怪。两人将外套和裤子脱掉,然后就有些傻眼了,秋衣秋裤毛衣这些都还在柜子里呢。 被窝的诱惑是巨大的,尤其两人这会儿刚洗完澡,解了乏整个人都是懒洋洋的,因为是跑回来的,所以身体也是热的,恨不得闭上眼睛就直接睡了。 这会儿要再离开被窝下床去拿衣服再爬上来,那无疑是需要巨大勇气和毅力的。 “要不我下去拿?”两人面面相觑了一会儿,路远之迟疑地说。 “算了吧。”时尉打了个哈欠,揽着路远之连声音都变含糊了,“咱俩都是男的,裸睡就裸睡吧,你贴着我点,晚上被把手啊脚啊什么的伸到被子外面去就行了。” 路远之一想也是,于是就伸手把手电筒给关了。 黑暗中两人的呼吸声都很轻,但在寂静中的环境里,无论再轻的声音都会被放大。 过了一会儿,路远之轻轻戳了戳时尉的脸:“时尉,睡了吗?” “还没,你呢?” “你说我睡了没?” 刚刚明明很困,但是真躺下来把眼睛闭上后,大脑好像就清醒了。 “睡不着吗?那咱们聊聊天呗。” “嗯。” “要聊什么?” “不知道。” 时尉对他们这毫无营养的对话给逗笑了,闷在被窝里哼哼哧哧地笑。 “你笑什么!”路远之推了他一把,“不许笑了,笑出来的气痒死了!” “那你也笑呗,也痒痒我,这样咱们就公平了。” “你是不准备睡觉了是吧?!” “没,我是真的想要睡觉的,可关键是睡不着啊。”时尉投降,不再闹他,然后伸手将路远之给抱住了,“我妈说我手里抱着点什么东西就容易睡觉,从小到大都这样。” “真的?” “假的!”时尉说,“小时候是不是我忘记了,但我长大以后就没抱东西睡觉的习惯了,不管抱着你我确实好睡。” 路远之信了:“那你小心点胳膊,别让我压到了,不然明天起来手都得麻。” 说到这个,时尉就想起来:“我小时候睡觉好像不老实,什么样的怪姿势都有过,好像有一次把自己胳膊给压麻了,再翻身的时候胳膊刺刺地疼,把我疼醒了,哭得不行。我妈一开始还哄我来着,结果我怎么哄都不停,就在那哭。我妈就生气了,把我给打一顿,然后继续睡,不管我了。” “然后呢?”路远之来了好奇心。 “结果我哭够了就不哭了,还自己去厨房倒了水喝完之后就睡觉了。” “……”路远之不知道要用什么表情来面对时尉,干巴巴地说,“所以说,你是欠揍吗?” 时尉大笑。 “别笑,真的。你这样的放我姥爷哪,是要天天挨揍的。”路远之认真的说。 “为什么呢?你姥爷心这么狠啊?” “不是。”路远之解释道,“我姥爷年纪大了之后就爱搞研究,你这么皮实,指不定他要想什么怪招在你身上试验呢!” 时尉赶紧摸了摸路远之:“那你呢?小时候被做什么试验了?” “我没被做过试验,因为我乖。”路远之一本正经地说,“我姥姥说了,只有不乖的小孩才会送过去给我爷爷做试验。” 时尉笑得更厉害了:“你不是不乖的小孩,你是笨小孩!这么拙劣的谎话你都信啊!” “长大了就知道是假话了,小时候我真的信了,每天都可乖可乖地听我姥姥的话了,就怕一个不听话被送过去当我姥爷的小白鼠。” “那你怎么还那么粘你姥爷?不怕被他抓过去当小白鼠吗?” “因为我姥爷兜里一直有零食,家里就他分我吃,我当然得跟着他了。我记得以前我吃过一种肉干。长长的,跟线似的,可香可好吃了。只有我姥爷那里有,所以我就变成了姥爷的小跟班,不管他去哪里我都跟着。” “你小时候是跟着姥爷长大的吗?”时尉这是第一次听路远之提起他小时候的事情,之前虽然也知道一些,但都是自己推测出来的。路远之这里也只有语焉不详的只言片语。 “嗯,姥爷姥姥的年纪要比爷爷大,我出生的时候姥姥姥爷已经退休了,所以我就给姥姥姥爷带了。爷爷奶奶住军区的大院,妈妈和路振宁住单位分的房子,我和姥姥姥爷住四合院,有时候也会去舅舅表哥他们住的小洋楼那里。” “小时候我可惨了,这么一点大的时候就要跟着姥爷练毛笔字,周末去爷爷家的时候,爷爷还不给吃肉,说我太胖了,得少吃点。但是奶奶给做肉,一桌子都是肉菜,把爷爷气死了。然后他们两个就会吵架,吵架后奶奶就说‘你厉害呀!你最厉害了!你别吃呀!一口都不许吃!’然后爷爷就被赶走了。等到晚上的时候,就指使我去偷肉,躲在院子角落里跟我分赃。” 时尉没想到路远之小时候还是个胖子,这会儿可一点都看不出来胖的模样。 时尉的手在他的腹肌上捏了捏,硬硬的,但一摸就能感觉出来肌肉很少,顶多就是薄薄的一层。 “那你后来怎么就不吃饭了?小时候是个小胖子,长大了不变大胖子虽然是好事,但这也太瘦了吧?都快硌手了。” 路远之沉默了下去。 时尉顿时有些慌。他知道路远之的童年不太好,所以从来也没怎么问过,刚刚问的时候也都是尽量挑着不敏感的问题问的,但气氛一下太放松了,好像不小心踩了雷。 “不想说就不说了,是我不好,尽问些没边际的话,你现在这样也挺好的,小脸多俊啊!要是这会儿你是个大胖子,我才想哭呢!床都挤不下了!” “不是不想说。”路远之安抚地蹭了蹭时尉的脸,他知道时尉的担心,也知道他的关心,“我……只是不知道该怎么说。” “遇见你之后,我的厌食症已经好多了,只不过有时候有点懒,懒得一日三餐地吃东西。” 时尉听到“厌食症”这三个字,心揪了一下,虽然他早就有了猜测,但真的听到路远之说自己有厌食症,心里还是有些喘不过气。 厌食症听着虽然只有简简单单的三个字,但其中的痛苦却不是三个字可以概括的。时尉知道饥饿的滋味,从肠到嘴,都对食物渴望得受不了,饿的手脚发抖两眼发黑也是有的。但只要有吃的,他都能吃得下去。 路远之却不行。即便是饿得四肢无力,即便是饿得两眼发黑,即便是眼前有东西摆着给他吃,他却吃不了。不想吃、吃不下去、即便硬扛着恶心吃下去了,胃里也是一阵阵的翻涌着,直至把所有东西都给吐干净。 第116章 时尉只是想象,都觉得有些难受,那路远之又是怎么熬过来的呢? “别露出这样的表情。”路远之长着茧有些粗糙的手贴着时尉的脸,他的眼神温柔得让时尉甚至都产生了一种负罪感。 明明痛苦的是他,明明经历过哪些黑暗的是他,但这时候却也是他在怜惜着一个因为他的经历而难过的不相干的人。 “其实换个角度想也挺好的。妈妈、爷爷一直都想让我把身上的肉减减,但一直都没成功。不想吃东西了之后我反而瘦了。也算是……完成了妈妈的一个遗愿吧。” “那、那这个病,是怎么得的呢?有去看过医生吗?”时尉紧张地问。他有想过路远之是不是厌食症,但路远之除了挑食外表现得都不太严重,所以他自己就先将这个可能给推翻了,早知道、早知道是厌食症的话,不管路远之怎么不合作,也要拉着他先去把病看了。 “怎么得的我忘记了。就是突然有一天,我不想吃东西了。奶奶给我做了很多很多吃的,满满的一大桌,但我就是不想吃了。” “远之。”时尉抱着路远之,牙齿都有点颤,“不说了,难受的话就不说了,我不问了,我不好奇了。” “可这是我自己想说的啊。”路远之轻轻拍着时尉的背,“你说了很多你的事情,我好像变得更了解你了。所以,我也想告诉你更多和我有关的事情。我们不是恋人吗?虽然可能做不到对彼此百分之百的毫无保留,但是我也不想让你对我的过去一无所知。” “以前我不想说去过去,是因为太害怕了。但是慢慢的,我就意识到了,你会陪着的我。意识到这个事情后,我突然就不害怕了。那些不愿意再回想的过去,害怕、恐惧、逃避着的东西,我都慢慢地慢慢地可以去坦然平静地去接受了。” “……这句话,应该是我对你说的那是。”时尉吻住了路远之的唇,两人在狭小黑暗的空间里一点一点榨取着对方的空气,那么急切,好像如果不这么做的话,下一秒就会窒息一样。 时尉最近回忆起上辈子的次数越来越少了,那些压抑的、深沉的记忆,少了存在感,取而代之的,却是童年少年时期原本不敢再去碰触的禁区。 时爸爸心跳频率消失的那天,时尉在他空荡荡的病床站了很久很久,那些曾经属于他们一家的记忆,也在那个时候,变成了像核废料一样的东西永远被藏在了他的记忆最深处。 不敢去碰,也不想再去碰。害怕、恐惧、绝望,只能是刻意地回避。 但总有避无可避的时候。 每一次从梦中惊醒,他的身体都会克制不住地颤抖。梦见他们的死亡,他会愤怒、绝望、悲伤、害怕……梦见那些曾经的愉悦时光,醒来后发现只剩自己一人,除了痛苦之外,还会怅然若失会止不住地失望,然后陷入更深的泥潭。 那些,不止是上辈子的噩梦,这辈子虽然什么都还没有发生,但恐惧和绝望避无可避,不管他躲到哪里,那些负面情绪都能一次又一次地将他瞄准,然后击毙。 后怕、急切、挣扎……他像是在这样的怪圈里兜兜转转。 但是…… “远之,我找到了,我找到了可以出去的那条路。”时尉说,“大概这就是所谓的命运吧……” “嗯?”路远之有些疑惑。 时尉笑了笑,没有再解释,他只是目光坚定地对路远之说:“我会一直一直陪着你的。” 做了别人的拐杖,自己慢慢的,也不怕摔倒了。 路远之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得了厌食症的。姥姥姥爷死前让人把路远之送到了路家,路老爷子接到孙子的时候心里就有不好的预感了,连忙跑到余家一看,果然事情已经到了不可挽回的地步。路家大门外围着一群人,却诡异地安静。余老爷子和余老太太的脸安详又平静,但却永远地安静了下去。 余老爷子用自己和爱人的命换来了余家短暂的和平,但这样的和平却维持不了几天。余家的事,是有人刻意在背后谋划的,死了两个半只脚迈进棺材的老人,显然是不能让背后的人满意的。 余老爷子和路老太太的头七还没过,余家老大的百日还没过,余家老大的儿媳妇就带着儿子跑了,所有的压力和调查都对准了余焚佩。 调查结果还没下来,余焚佩就被拉走了当街游行。背后黑手大概是想借此多折磨一下余焚佩,但实施的过程中不知道出了什么岔子,余焚佩游行的第三天,回来的时候还是好好的,但不到两小时,就内脏出血进了医院,人还没到手术室,就已经失血过多宣布死亡了。 路远之因为年龄小,加上路老爷子和路老太太死命护着,所以反倒没什么事。 余家老大出事、余家二老出事的事情,都被路老爷子和路老太太下了死口,谁都不准告诉路远之。但是余焚佩出事,却怎么也没能瞒得住,毕竟余焚佩就是在路远之面前倒下的。 小孩大概从大人那里听过死亡就是什么什么,但对死亡这个概念并不懂。他只是一个劲儿地要妈妈,要姥姥姥爷。 妈妈不回家了,姥姥姥爷也不来看他了,路远之很害怕。家里少了熟悉的人,多了两个陌生的人,路远之不害怕,只是想妈妈,想姥姥姥爷,也想爷爷奶奶。 余家散了,路家也好不到哪里去,人这一辈子什么时候没个得罪人的时候谁没个被人记恨的时候啊,余家被人记恨,于是余家人死得差不多了。路家被人记恨,差点也闹出了事,只不过路老爷子的军方的人,大小是个领导,出身也好,十八代的贫农,没有留学背景更没有贪污犯事,思想方向也没太大问题,于是硬是给扛住了。 等路家稳定了一点,路老太太来看路远之的时候,就发现他瘦了,小胖墩便成了流浪猫,张牙舞爪地见了谁都要咬。 路老太太这才发现,属于原本余焚佩、路远之和路振宁的家,不知道时候多出了了白衣芳和小野种。 于是又是一场战争,闹得轰轰烈烈差点见了血。最后以路远之被老爷子和老太太带走为结局。 路老太太一辈子就生了两个儿子,大儿子前两年牺牲了,小儿子就是路振宁。但路老爷子不至路振远和路振宁两个儿子。 除了路振宁是和余焚佩住在单位分的房子里外,路家住着热热闹闹的九个人,加上路远之就正好十个人。吃饭要用上直径一米五的大桌子。因为路老爷子想热闹,余家的事情,让他心有戚戚,加上年纪大了,就越发的觉得孤独。 路老爷子疼他,路老太太也疼他,但路家也就这两人疼着路远之。被老两口接回来的那几天,路远之连话都不说,饭自然也是不吃的,只有等他饿得没力气了,才能给灌上几口糖水。老太太着急得不行,带着路远之住了几天的医院,挂着盐水硬灌着糖水撑下来了。但老两口也没往深处想,这时候国内连心理方面的研究都没开始,更别说有这个观念了。 只当路远之是受不了妈妈、姥姥姥爷和舅舅的接连去世被打击得受不了了。只是再加上一个白衣芳不是好东西,故意苛待路远之,想着慢慢就好了。 路远之开始厌恶吃饭。 白衣芳住进他家后,白衣芳、白衣芳带来的那个孩子,还有路振宁,他们一家很和睦,白衣芳总是会在厨房忙忙碌碌地准备很多的菜,那个小孩会在白衣芳炒菜的时候跑进厨房偷吃,白衣芳也从来不骂他,只装作自己没发现,于是小孩会露出一个得意的笑,眼睛亮晶晶的像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路振宁下班后,他们一家三口就会坐下来吃饭,一边说着趣事一边亲昵地表达着对对方的期许,温馨又美好。 白衣芳倒也不苛待路远之,她只是漠视。路远之看着她,就让他看着;路远之蹲在角落里,就让他蹲着;路远之哭着想妈妈想姥姥姥爷,她就让他哭着;路远之饿了找东西吃,她就让他找让他吃;路振宁抱路远之亲路远之,也从来不拦着;路振宁发脾气打路远之,也会象征性地拉两下说两句。 她只是,从来不把眼神放在路远之身上,从来不会跟他说话。 路远之不在乎,更不在意。他只是固执地想要妈妈,固执地想会姥姥姥爷家,固执地看着他们一家三口吃饭。 来到路家后,情况好了很多,老两口只要在家就会让路远之跟着他们,但除了他们两个,也再也没有人和他说话。 不也不上餐桌,到了饭点,他就会找个位置蹲下来,看着他们九个人吃饭。 路老太太的神情总是冷漠又带着点厌烦的,看着路老爷子的眼神也越来越不耐,但偶尔也会有无奈也平静掠过。但路老爷子总是高兴的,一辈子经历了这么些风风雨雨,能和自己的小辈们坐在一起吃饭,一大家子欢欢乐乐圆圆满满,总是再好不过的了。 慢慢的,路远之就吃不进东西了。明明肚子很饿,看见食物会很开心,但只要一想到要把这些吃进去,他就泛恶心。 很难受…… “……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因为这个,我就只是……突然就不想吃东西了。”路远之的声音越来越小,说着便睡着了。 那天晚上,两人躲在小小的被窝里说了很多很多,说到了也不知多晚,但即便熬了夜,心情也是舒畅的,心境也是安宁平稳的,好像一切都不再害怕不再放在心上了。 第117章 第二天时尉和路远之睡到了九点多才起,出门吃了个饭又买了点中午能吃的东西。 “店要怎么办?”回去的路上,路远之突然想起这件事。 “过年前说的是初十开工,那就等初十再说吧。反正也不差这几天的钱。”时·壕·尉毫不在意地说。 “那这几天就和我好好待在学校里吧!” 时尉看他:“不管你公司事情了吗?” “不想管了,反正也没多少钱。”路·真壕·远之更不在意了。 时尉:“……”感觉有哪里怪怪的,不过好像又没有哪里不对。 反正赚钱就是为了自己高兴,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为了赚钱而把自己搭进去确实不值。 嗯,逻辑没问题,不做金钱的奴隶! 于是没有半点负担的两人就开始了泡图书馆之旅,白天吃完饭去图书馆,饿了出来吃个饭,坐到晚上吃完饭回宿舍,看饿了就吃点东西,困了就睡觉。 一连两天他们都是过着这种平静但是充实的生活。只是想在第三天把这样生活继续下去的时候,路璐来了。 路璐,也就是路远之他小姑,路老爷子小女儿,路振宁的小妹。 路小姑是在宿舍楼下等着的,寒假学校里的人少,宿舍里又放着那么学生的行李,要是放进了不该放的人,那损失就不好说了,所以门卫大爷是格外的警惕,从军队里锻炼出来的眼睛锐利地在路小姑的身上扫射着。 路小姑倒是不怕这样的眼神,她虽然没入伍当兵,但从小生活的环境就让她接触到了各种各样的军人,所以这样的眼神她还不放在眼里。但烦躁肯定有的。 “我说了!我是路远之的姑姑!我就进去看看他!我有事情找他!很快就出来的!你看我这身打扮像是会拉下脸去当小偷的吗?!让我进去!” “大妹子,不是我不让你进去,只是学校规定就是这样。而且我说过了,路远之同学早上六点半就出去了,你看着记录上写着呢!没有回来的记录。不信的话你就再等等,这人不在里头,你就是找校领导让你进去,也找不到人啊,是吧?” “那你就让我先进去啊!我又不偷不抢的,进去又怎么了?还是你把我当小偷了?就认定我会偷东西是吧?!”路小姑的耐心彻底告罄,越发的不依不饶起来。 “诶,我没把你——来了来了!看,路远之来了!”门卫大爷眼睛,看到路远之,跟看到了救星似的,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小姑,你怎么来了?”路远之对路小姑说不上喜欢,但也没有什么恶感,只是一个不熟的陌生人罢了。所以态度也说不上多么热络,只能说是一般的礼貌。 “大爷,对不住啊,我小姑性子比较急。”对待门卫大爷,路远之的态度反而好上了很多。 门卫大爷不在意的摆摆手,然后把出入登记本拿来:“填吧填吧,半小时就出来啊!” 路小姑脸色差得要死,想要再发作一番,但是想到来意,又忍了下来,填完了表跟着路远之和时尉上去的时候不忘抱怨:“远之,你出门干嘛去了?我在这里等你半个多小时了,这风刮得!难受死我了!”说着,路小姑抖了抖自己高跟鞋,想把底下的雪给甩走。 路远之懒得搭理他,权当没听见,但时尉听得还怪无语的。半个小时又不是让你在外面待着的,门卫大爷待得你就待不得了?而且大冬天零下几度飘着雪的天气,穿着高跟鞋披着大衣出来怪得了谁? 反正时尉是受不了的,出门必定全副武装,秋衣秋裤、毛衣毛裤、棉衣棉裤、围巾口罩帽子手套得全部戴上,少一件都不行。路远之也是一样的,两人出门就跟那拉宽的银行抢匪似的,除了能看到俩眼睛,就看不见别的什么了。 不过这装备在燕京的冬天是基本标配,以后处处有暖气了,那就只用长裤短袖加外套就行了,但这会儿暖气还没普及呢,不穿严实点根本出不了门。 “路阿姨,您坐这个椅子吧。”时尉处于礼貌给搬了张椅子。 路小姑轻飘飘地看了那椅子一样,脸上的表情不明显,但眼神不能更露骨了。 看时尉也是一眼就过完全没把他当做是个存在的模样。 于是路远之也不把路小姑当做一个存在,自顾自地给自己和路远之倒了杯水。 “要加糖还是加蜂蜜?”路远之问。 “蜂蜜吧,蜂蜜比糖养颜。”路小姑咧着笑高兴的说道。 路远之学着路小姑刚才的样子,轻飘飘的掠过她,将杯子给了时尉:“这个味道的蜂蜜有股味儿,还是百花蜜香点。” 时尉吹着热气喝了一口:“有点甜,我嘴没你的叼,喝不出什么味道来,就觉得挺香的。下次我买的时候问问有没有质量好一点百花蜜吧。” 路小姑的笑僵住了,想要发作,但最后也只是故作优雅地拢了拢发丝。 “远之爱喝百花蜜啊?那要春天过后了,现在市面上的没有纯正的百花蜜,都是各种蜜随便搅一搅。不过你姑父人脉广,回去我让他去给挑一瓶顶好的纯正百花蜜给你送来,保准又香又甜!” 路远之像是这才注意到她似的露出了一丝惊讶和恍然:“小姑来了怎么不坐啊?你这鞋跟这么高,踩着脚累吧?” 时尉借着喝水的动作将一丝笑意挡在杯子后面。 路小姑也是个见人说人话见鬼的老油条了,只当听不出路远之话里的嘲讽权当是关心,顺势就往时尉刚刚搬来的椅子上一坐:“远之知道心疼人了!看着你这么高的个子啊,小姑心里就羡慕啊。我要是有你这么高的个子,我还穿什么高跟鞋啊!这鞋是你姑父托人从港城带回来了,不少钱呢!你说外面那些人要价怎么能那么狠呢!就这么一双鞋就得一千!得花掉我四五个月工资呢!”路小姑忍不住炫耀,既炫耀了鞋,又炫耀了她的高工资,虽然听她炫耀的就只有路远之和时尉,但也能满足她的炫耀欲。 路远之有些不耐烦了,说实话,他不讨厌路小姑,虽然这里嘴碎墙头草,但她并没有做过多少对不起他的事情,路远之犯不着多话心思去记恨她。但她的出现,本身就代表着一种麻烦的讯号。 而路远之,最讨厌的就是麻烦。 “小姑,您来是干嘛的?不是特意过来说我姑父是怎么给您买鞋的吧?” 路小姑也知道路远之什么性子,所以今天这话也是尽量地不玩多了去展开,只是她这人吧,习惯了,让她吧嗒吧嗒说上一两个小时没什么问题,但如果让她一句话把所有的事情说完,反而是难为她了。 路小姑叹了一口气:“本来这事吧,我也不想来烦你的耳朵,但我这两天在家思来想去啊,我还是忍不住想来和你念叨念叨。远之你性子跟你妈一样,都是个宽和善良的好性子,你姑和你姑父呢,也没什么本事,这几年都靠着你的照拂才勉强过了个人模人样。你瞧这鞋,要不是托你的福,这辈子我都狠不下心买你!所以啊,这件事我觉得我有义务来跟你提个醒!” 路小姑对路远之说着,但眼神看的却是时尉。 时尉识趣地说:“开水快没了,我去倒个开水吧。” 路远之拉住他:“一壶满的水,总共就倒了两杯,你要去打多少?” 时尉给他使眼色,路远之却是不管,直接对路小姑说:“时尉不是外人,您也没必要给路振宁留面子,有什么事就只说吧。” 路小姑本来就没那个好心,要不是觉得路振宁的事说出来影响他们路家名声进而影响她闺女儿子的婚事,她早拿个大喇叭到天安门广场去嚷嚷了。 “当初你爸那厂子吧,说是他自己创业,但具体怎么来的,咱们一家人心里都清楚。全部的本金是你拿出来的,大哥给搭的桥,手续和那些优惠政策,都是你姑父给弄下来的。当初咱们可是说好了的,前几年的利润先把你拿出来的钱给还了。接下来,利润就得分红了是吧?我和你大伯家出力最多,一家拿两成,你大姑和你小叔一家拿一成,分一成给你爷爷奶奶当红包让他们也跟着高兴高兴,路振宁拿得最多,一人就占了三成的利润,一年还给自己开着五万的工资!这已经算很好了吧!” 路小姑的表情很生动,活灵活现的愤怒在她的表情里不会让人觉得夸张,反而觉得煞有其事感同身受。 “你爸那个黑了心肝的!除夕夜的时候你爷爷让他把这些年的账本整理出来,结果他说什么?!‘当初咱们只是喝醉了酒口头上随便定的,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分这么清楚干什么啊?’你奶奶就有些不高兴,就让白衣芳回家那账本,路振宁说他是畜生都是便宜他了!他说什么!他说了‘公司股权上明明白白写了,他持有的百分之百的股权!没谁有资格查他的账!’。” “你听听!你听听!这还是人说的话吗!”路小姑留意着路远之的表情,心里有些着急。毕竟路远之这小崽子冷心冷肺的,借给路振宁的那钱也有老爷子帮着讨要,换了她,她都不着急。 所以见他没什么太大的情绪便又下了一剂猛药,她像是怕有人偷听似的压低了声音,悄悄地说:“你知道老爷子那天晚上是怎么摔的吗?我都看见啦!路振宁故意把苹果滚到老爷子脚边的。第一个没滚好,一连滚了三个呢!” 第118章 路小姑想得没错,路振宁和他们怎么闹,路远之都不会放在心上,甚至连当初那些“借出去”的钱,路远之都不在乎是不是拿得回来。 当初借钱的时候,路振宁并不是向他借的,而是向路老爷子借的。那个时候的路振宁很憔悴,而且有些疯得模样,明明老丈人的案子翻出来重审了,但他一点没有开心的模样,反而是神神道道地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班也不去上,饭也不好好吃,时不时还自残。照他的说法,那就是他开心过头了。为余家高兴的。 路远之打心眼里不相信,但路老爷子却很吃他那一套。父慈子孝的模样过了半个月,路振宁也快把自己折腾死了。 路老太太就路振宁这么一个新儿子了,虽然这人混账了点,但毕竟是自己身上掉下的一块肉!于是那段时间,路老太太也眼瞧着有点不好。 路老爷子着急得不行,白衣芳这时候就出来给想了个办法,男人嘛,总是得有点事业的,有了事业,大概就能振作起来了。 于是路老爷子就托了人给路振宁找了一份工作。路振宁辞职前在燕京的陶瓷厂当一把手,但他不知道怎么想的,一声不吭就把工作给辞掉了。后来路老爷子给找的工作也是在厂里,只不过从厂子变成了副厂长,路振宁自然又是闹。 路老爷子愁啊,但又真不能放着他不管,于是又给他找了更好的工作,但路振宁还是不干。路老爷子火了一阵,最后只能是慢慢地变成了无奈。 这时候白衣芳又跳了出来,说她劝着呢,也劝得差不多了,只是还缺点钱。 这时候路家二老才知道路振宁准备自己出来单干。在路老爷子和路老太太的观念,这无疑是要当资本家了,怎么说都不肯。但路振宁铁了心,说这是响应国家号召为国家建设出力,然后又把好话说了一大堆。 路振宁是从一开始就想好了,一步步地铺垫,从辞职到这会儿,已经把路老爷子和路老太太的脾气磨得差不多了,正巧那会儿会议又是一天好几个,路老爷子也慢慢地不反对了。 只是更大的问题又来了。钱! 办工厂自然是要钱的。但路振宁没多少钱。他虽然在陶瓷厂干了差不多二十年,可他花钱没数,工资不用上交,孩子也只要养一个,夫妻俩基本都是月光,一直以来都是路老太太补贴着才能把日子过下去的。别说建厂的钱了,让他当场掏出几百块钱都困难! 路振宁是一副没厂就要死的晦气样,路老太太这边被他气得不想搭理他,可是被磨得没办法。最后老两口商量来商量去,最后是决定把钱给出了。 路老太太只有路振宁这么一个儿子了,钱全部给他也是不怎么心疼的,老两口的级别都高,一切生活都是有国家当后盾的,所以这么些年的工资都攒着也没花的地方。 但路老爷子可不止路振宁一个儿子。 这时候建厂子还是一个比较简单的事情,手续办好了就成,但是路振宁心大,要么不干要干就要做到最好,于是一口气问路老爷子开了十万的价格。这几乎比老两口这辈子所有的工资加起来还多!老两口存折上都没有这么多钱! 闹得最厉害的,就是路大伯一家。路大伯是路振远走了之后被认回路家的,虽然是半路才上了户口的儿子,但上头少了个路振远,他自觉自己就是路家以后的“继承人”,不说家产全是他的吧?但至少要分给他一半吧?!那路振宁这会儿提出要十万块算什么?! 路老爷子和路老太太其实都拿不出那么多钱,但路振宁提出要这么多钱,本身就是一个信号,一个人路家其他儿子女儿都坐立不安的信号。 讨价还价这件事大家都知道,十万不可能,但五万呢?即便不是五万,那一万也是可能的吧?路振宁能要到一万,那凭什么不也给我们这么多钱啊! 不患寡而患不均,路家因为路振宁随口说出的这一个数字,鸡犬不宁的程度差点把天给捅破了。 路老太太气得差点得了心脏病,住到医院都不安生。 这个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要么一个子都不给,要么就趁着时候把家产给分了。但是凭什么呀?!路老太太好强了一辈子,因为那几个“野种”大半辈子没给路老爷子好脸色看过,她帮人养了大半辈子的儿子女儿,老了老了连自己的钱都不能做主凭什么呀! 老太太脾气一上来,要不是军婚离不了,老太太这会儿就要拉着路老爷子上民政局办手续去了。 路老太太七天进了两次医院,路远之便坐不住了,取了十万块钱回家准备把这事给解决了。但他那时候还太嫩,根本不知道路振宁的最终目的就是他。这边开了一个小口子,最后就守不住了。 路振宁在和路家其他几个兄弟姐妹的战争中,早就把数额给提上去了,开口越来越大,最后要求五十万米金,和一百万软妹子。 路远之手里有钱,这是路家人都知道的事情,早在路远之从国外拿到第一笔钱带回来的时候,路家就闹过一阵,但最后被路老爷子用武力跟镇压了。 路老爷子这时候才回味过来,但口子已经开了,如果这时候不顺势收场,那就收不住了。路老爷子心里怄得不行,最后还是路远之去开导他。 最后路老爷子拍板,路远之拿五十万米金和五十万软妹子,就当是借给他老头子再借给路振宁的,又当场签字画押,签了两份欠条,一场大战才得以平息,路家各人的关系,从表面上看上去,好似比以前还要更好了。 但也是从那以后,路老爷子和路老太太是真的对路振宁失望了,有种任他破罐子破摔的随意感。 路远之倒是没怎么放在心上,那一次五十米金和五十万软妹子拿出去后,别的不说,路大伯他们几个对老两口的态度一下就亲近了很多,虽然更多的是看在钱上对着他们带上了讨好的态度,但是不管是真心还是假意,能让老两口高兴一点,路远之也就满足了。 最重要的,是路远之知道,他手里有那么多钱,并不是什么好事。唯二能护着他的老两口年纪大了,路家其他人对他又没什么太多的感情,等两个老人一走,路远之的处境就很麻烦了。而且照着路振宁那个不见兔子不撒鹰的性子,不从他这里抢点东西过去是不会安分的。 与其等到自己任人宰割的时候被抢走,不如现在就换一个相对能对他有利一些的条件。 所以当初与其说是路振宁强逼,不如说是双方打成了一个平衡。 路振宁觊觎路远之的钱,路远之的钱是个大麻烦,路振宁拿到了钱,路远之将危机转嫁到了路振宁的头上。路振宁用“父子关系”做刀给路远之施加了压力,路远之也用“父子关系”做为保护壳告诉其他的人“我讨厌路振宁,但是我不能抗拒,你们想到我这里拿东西,要先经过路振宁这条恶龙”,这样就把八成以上的不怀好意推到了路振宁那边。 路远之对借出去的钱已经不关心,因为,从一开始,路远之想要拿回来的心思就很少,准备是破财免灾的,即便后面花了心思,重点也在找路振宁麻烦而不是为了搂住他的钱。 钱是一回事,但牵扯到路老爷子,路远之就淡定不了了。 路老爷子和路老太太是路远之的死穴,更是他的底线。路远之之前为什么不对路振宁动手?一是因为不想脏了自己的手,但更重要的,是不想让两个老人家伤心。 路振远的打击对他们二老来说已经很大了,七八十岁的老人再经不起又一个儿子的刺激了。哪怕这个儿子只是进了监狱,并没有死去,但也经受不起了。 尤其是二老要强了一辈子,他们可以拍着胸脯问心无愧地说出没有对不起这个国家。但养出了一个蛀虫儿子、一个给这个国家丢脸,对这个国家造成伤害的儿子,他们要不起,也没脸要。 哪怕是这次路远之给他们下的套,也都尽量避免着让他犯国内的事,这样至少能让老两口心里多少好受一些。 八十岁的老人还有多长的日子呢? 路远之想,反正他的日子还很长,路振宁的日子还很长,算账不急这么几年,慢慢来,可以的,可以的。 但路远之从来没想过,路振宁会觉得两个老人家碍事,从他们那里下手,从来没想过。 路振宁不喜欢路远之,路远之知道,因为他同样对路振宁极其厌恶。但路老爷子和路老太太不是的。 哪怕路振宁又懒又馋又笨,他们也都是一次次地接受一次次地失望之后重新对他燃起希望。他让二老一次又一次地生气,一次又一次想过再也不管,但也是一次又一次地心软,一次又一次地为他操心。 路老爷子对不起过路老太太,但从未对不起过路振宁,生他养大爱他护他,有哪一点对不起他的! 私人感情不提,单从大方向说,路家现在这么风光,靠得是什么?是他路振宁吗?是他路振宁吗?是吗?!不是!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路振宁这一辈,最出息的路振远已经早早牺牲了,剩下的没几个是有出息的,别说勉强到路老爷子的地步的,连能到一半的都没有! 路老爷子倒了,路家的风光就倒了,他路振宁的好日子,差不多也就散了。 路大伯、路大姑、路小叔和路小姑,这四个人跟路振宁可都不是一个妈的,认回来的时候最小的都有十六了,能跟路振宁一条心吗?能在路老爷子走了以后为路振宁保驾护航吗?没可能的。现在多少看在路老爷子的面上看在钱的面上帮帮忙,等路老爷子一撒手,不用外人,这几个得先和路振宁打上几架,打个头破血流先再说。 趁着路老爷子还在,聪明的人就该多讨讨老爷子喜欢,哪怕是为了利益,也要多哄哄他多偷偷地从他手里多哪东西,而不是去故意惹怒他而不是加速他的离去。 路远之没想过路振宁会在那么多的选择了做了一个最不可能也最愚蠢的决定。 路远之皱着眉问:“你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做吗?” 路小姑见他信了,心里大松一口气。 “路振宁那人跟咱们脑子怎么可能一样啊!我要是能猜到他这么想的,也不至于到现在才沾了你的光买了双高跟鞋了!” 路远之没有理会路小姑的恭维,而是说:“你的动作快一点,说不定还来得急,路振宁要把厂子给卖了。” 第119章 路小姑不知道是没听懂,还是听懂了没反应过来,脸上的表情还是刚才那个,刚才瞧着挺活灵活现的,这会儿看着就有点呆,有点僵硬。 “什么?”路小姑想发表一下自己的愤怒,但这个消息对她来说有些不可思议,脸上的肌肉还没来得及有什么反应呢,于是整个人看着就有些滑稽。 但她已经顾不上什么滑稽不滑稽的了。对她来说,钱就是生活的保证,这人没了钱,日子还有什么盼头啊! “他怎么能这么做呢!那厂子里面还有我的一份呢!”路小姑几乎是尖叫着,尖锐的嗓音像是拿着什么铁片在玻璃上剐蹭着一样,给耳朵很难受的感觉。 “当初开厂的时候是说了每家都有份,可一来没有合同依据,二来你们没有持有股份,说是说人人有份,但厂子不还是路振宁当了百分之百的股东吗?”路远之冷酷得近乎有些残忍,“法律上,路振宁可以拿厂子做任何事情,股份是他一个人,他可以做主。” “怎么会呢……”路小姑像是被刺激大发了,也不尖叫了,眼神都变得有些空洞,喃喃地说着,“他怎么舍得把厂子卖掉呢?怎么会卖掉呢?他凭什么就卖掉了!” 说着,路小姑的眼神越发的狠辣,但好歹理智还在,在路远之和时尉面前勉强还能保持镇定:“远之,你说说,他凭什么把厂子卖掉!” 路远之知道,路小姑这是准备拉他当靠山当借口了,而且路小姑也不太信路振宁真的会舍得把厂子卖掉。 毕竟厂子现在的收益很好,虽然满打满算才成立两年,但不管是在国际上还是在国内,销售额都很大。用国内的人工在国际市场上利润大有可为,用出口的名声在国内,人人都抢着买,这钱就真的是跟印钞机似的滚滚而来。从来都是做多少卖多少的,根本不愁卖。 厂子就是个生金蛋的鸡,路振宁是他们几个中最精明的,无利不起早,怎么可能会干这种吃力不讨好专门给别人送桃子的“好事”呢?路小姑觉得,多半还是路远之想拿他们当枪使。 但他不想掺和进这些事情里,他只是说:“我不知道路振宁怎么想起要卖厂子了,但你想想,几个月前爷爷夺了他的权把厂子叫给你和大伯的时候,他没都这么大的反应。那什么别说账本,进进出出的钱,都是你们管着的吧?” 路小姑有些讪讪地笑了一下,但尴尬流于表面。 路远之不管她真尴尬还是假尴尬,只是继续说:“工厂大权交出去路振宁都没多大的抵抗,怎么现在连给个账本都不行了呢?有一个说一个,爷爷现在是你们最大的靠山吧?他出事了对你们没有一个是有好处的。路振宁连他都动,他是太蠢吗?不,他聪明着呢。爷爷现在在医院里躺着,不就没人能管得着他干什么了吗?他把厂子一卖,拿着钱带着老婆孩子往梅国腐国一跑——他手里有那么多钱,那个资本主义国家舍得把他往外赶?到时候他可就是喝着牛奶,把牛肉当主食的外国人了,干什么不行?再重新开家工厂,你们还能跑到那去把他绑回来?还没进人家屋着,被人拿着枪打死都不用坐牢的。” 路振宁想干什么,路远之大概猜到了,但他偏要把事情往歪处说。路振宁开了厂子做起国际生意后,路家其他人也多少对国外的生活有了个大概的了解,人那是真幸福,是真让人羡慕,拿着枪,开着车,肉随便吃,衣服穿过一次就扔,牛奶当水喝,普通人一个月的工资比路老爷子都要多,谁不羡慕啊! 换位思考一下,现在有这么一个机会摆在她面前,她会心动吗?当然会啊! “远之啊,这厂子可是你出的钱,可不能这么便宜那畜生不如的狗东西了!”路小姑这次的愤怒不是惺惺作态装出来的了,而是真的要把肺气出毛病了。 “是啊,是我出的钱,但法律上不认的。我借钱给的是爷爷,爷爷才是把钱借给路振宁的债主呢。如果打官司,从法院传票到判下来,至少要一年时间,一年的时间啊。” 路小姑看路远之这态度,知道从他这要不到什么帮助了,也没了客套,着急忙慌地就跑了。 “远之,别难受了,那种人,迟早被自己玩死。”时尉过来轻轻抱住路远之。 路远之不着急,慢条斯理地靠着时尉把水喝完了才说:“我没难受,我就是有点后悔。要是早点把路振宁送进去就好了,爷爷也不用遭这一趟罪。” 也怪他没把人脱离畜生去想,总觉得吧,路振宁至少还有那么一点点的良心和任性。但都是路振宁了,怎么可能还有这种东西呢! 路远之放下水杯,拉着时尉亲了一口,然后又把围巾帽子口罩手套给自己到上了。 “这么冷了就别出去了,明天再说吧。”时尉瞧着外面的雪有些心疼地说道。 “没事。”路远之张开手抱了抱时尉,屋里火盆烧起来的温度还没多暖,两人都还没脱外套,穿着外套都变成短手大肚的胖子后连抱一下都有些困难,“我就去邮局打个电话,很快就回来。” 这个时候的私人电话还是比较少的,想要往国外打电话,那就必须要去邮局了,中间要不知道多少人的转接,然后才能打到目的地去。没分钟的通话费还死贵。 时尉也把帽子这些拿起来:“我跟你一起去吧,顺便再带点夜宵回来,晚上饿了的时候吃。”时尉动作利落,灭了火盆三两下把自己收拾好,不给路远之拒绝的时间。 燕京的雪下得很大,不仅脚下的雪一点点的厚了起来,肩上、头上的雪多了起来,连飘下来的雪,也变得更加密集越发的大片起来。 “我们哪一年都下不了一次雪,我第一次见到燕京有这么大的雪的时候,整个人都惊呆了。但见识得多了就好了,总感觉,我现在哪怕是去俄罗斯,见到再大的雪我都不会惊讶了。” 路远之也跟着他一起把头抬起来看着飘飘落落的雪花:“时尉,我想牵你的手了。” 两人现在虽然怕摔倒把手牵着,但隔着厚厚的手套,又僵又麻又冷,什么感觉也感觉不到。 “那你过来一点。”时尉一边说着,一边把两人交握着的那只手揣到口袋里,他的衣服厚实,口袋也很大,塞下两人的手还绰绰有余。 时尉和路远之的手在口袋里较着劲儿,主人的脚在外面你挤我一下我磕你一下,手也一刻不安分,窸窸窣窣地把口袋的凸起部分弄出了好多模样。 走到邮局,两人也玩累了,彼此的手出了汗,黏糊糊地被沾在了一起。 路远之在国外雇的职业经理叫华世逢,是个华侨,耶鲁大学毕业的高材生,业务能力很有一套。 路远之打通了电话就开门见山地问:“那个埃利亚最近有什么动向吗?” 这个法国骗子确实是路远之找来的,但他也没干什么,只是给了一条能让路振宁和埃利亚接上线的机会。能不能接的上,愿不愿意接上,接上了以后要干什么,那得看路振宁自己的选择,路远之是不敢的,也懒得管。 所以他只是在一开始对华世逢说了要求,华世逢把人的资料发来了,路远之选了人,华世逢照着要求把这线接上,之后路远之就没在关心过了。 他对路振宁有信心,对他的贪得无厌和愚蠢有信心,只要给一点饵料,他自己就能把自己给吃掉,用不找别人多费心,更不用担心脏了自己的手。 路远之对路振宁有一种迷之信心,但没想到路振宁能玩得这么大。路远之在华世逢报告路振宁已经和埃利亚搭上关系了之后就没在理会了,华世逢却不可以。路远之是他老板,拿着钱干活,就要敬业。为了防止路远之问道这件事他答不上来的低级错误的发生,华世逢每天都会关心一下属下发过来的进展。 埃利亚是个骗子,而且是个行骗时间长达二十余年的骗子。他的事业做得不算特别大,但一直也没把自己玩进去,除了幸运之外,最关键的,是他懂分寸。 给人甜头的时候懂分寸,给得够大够有诱惑力,收网的时候有分寸,够了就跑,绝不贪心,所以在江湖混迹这么多年,也没真出过什么事。 但路振宁不行。 外国的花花世界早就把他的眼睛迷花了,除了钱,除了自己想象出来的东西,他看不到别的了。 和埃利亚搭上关系后,埃利亚带着他赚了一点钱,一共八万米金,三天时间。可惜他一开始太谨慎了,投的钱不多,只分到了一万。 埃利亚一副习以为常波澜不惊的模样,但路振宁却是被冲击得没了理智。 第二次路振宁就带上了自己一半的身价,但是埃利亚却不带他去了,路振宁很着急也很疑惑。埃利亚说,这种事情要看机遇要谨慎,才入行的人别的不行,一定要学会谨慎,还劝着路振宁小心为上。 路振宁哪里还能谨慎小心呢,只是这事是埃利亚带着他做的,埃利亚手里有消息,跟着他基本上是稳赚不赔的,所以路振宁也只能按捺下急切地心情,一点一点地跟着埃利亚来。 两个月陆陆续续的投入有赚有亏,但十次里面最多只有一次亏一点点的,这样的生意喂大了路振宁的胃口,也让埃利亚在路振宁心里的地位直线上升。 第120章 上一次,路振宁就是要跟着埃利亚来了次大的。埃利亚带着路振宁赚钱,但并不是毫无保留,但正是这样的遮遮掩掩取得了路振宁的信任和关注。 埃利亚嘴上说着这一次的生意和往常没什么不同,让路振宁准备个一两万就可以了,但一直留心着埃利亚动向的路振宁知道,埃利亚正在偷偷地调动资金,一看就是准备来场大的。只不过对路振宁还有所保留,只准备让他跟在后面喝点汤。 但眼馋了这么久的路振宁哪里肯放过这样的机会,他多方打听,认定了这次跟着埃利亚绝对能大赚一笔,于是他明面上只跟着埃利亚投了两千,但私底下,却是把自己所有的钱都能投进去了。 然后毫无疑问是大赚,十万投进去,拿回的是二十万,百分之百的收益! 然后,又一次的机会来了。这一次埃利亚更狠,连公司的股份都出了一部分,十分地疯狂。 上一次埃利亚只是把自己所有的资金给投进去,这次是连股份都卖了一部分,这是得多么疯狂的利益啊! 路振宁已经被钱给迷昏眼了,白衣芳更是心痒难耐地一个劲儿让路振宁去借钱。 路振宁确实也借了,但他在国外认识的人不多,国内倒是可以借钱,但借来的软妹子在这里又不能用! 路振宁已经和路远之公司的主管维持了良好的关系,这次他给了主管足够的利益,从他那把钱“借出来”流转一下,加上他自己的钱,准备投入的金额已经达到了一百一十万的恐怖数字。 但这还不够! 一百一十万投入,假设和上一次一样的收益,那就是再拿回一百一十万,但如果是投入一五十百万呢?两百万呢?三百万呢?! 人的心总是不满足,有了钱就想更多的钱。路振宁和白衣芳几乎已经陷入了成为千万富翁的美梦,这钱可不是软妹子,而是真真切切的米金! 为了凑这一百一十万,路振宁和白衣芳是把能卖的都卖,能贷款的都贷款了,只剩下一家厂子。 厂子是个印钞机,能给他源源不断地赚钱,但厂子的钱,来得太慢了,现在的收益好,一个月就能有几万美金的赚头,但这样也就顶天了,工厂的机器就那么多,二十四小时地超负荷运转着,也就只有这么多,想要再赚钱,除非再投入! 但路振宁是舍不得再投入的,钱到手花感觉多好啊!想要再投入买机器,那就相当于再割他的肉! 工厂能赚钱,但随着下次买入的时间越长,路振宁心里这不甘就越发的厉害。这次投入,可是相当于百分之百的收益啊!再多一万就是一万的收益,再多五万,就是五万的收益,再多一百万,就是一百万的收益! 厂子的收益不是他一个人的,而且他的上面还有一个路老爷子压着,厂子说是他的,但老爷子一声令下,他又能怎么办呢? 他这么累死累活地忙活着,到了最后,不也只能拿三层的利润吗? 不如卖了来挣钱。 这个想法一冒头,几犹如安静了一个冬天的竹子,一遇春雨便再也抑制不住地开始疯狂生长。 也不是不要了,就是卖了换些钱,周转一下,换些钱,然后再买回来。 越想,路振宁越觉得这是个可行的方法。 于是他和白衣芳开始到处找人打听厂子转手的事情。 只是厂子还没卖出去,路老爷子先闹出事了,换做平时路老爷子说要看账本,路振宁给了也就给了,毕竟他做的账本都是假账,他是厂里的厂长也是厂里的财务,进出多少还不都是他自己说了算? 他不怕路老爷子查出什么,但怕路老爷子坏了自己的事。这边一查账,路璐几个肯定要挑他的毛病,对厂子的关注度可不就上去了嘛。现在他别的什么都不怕,就怕厂子卖不出去,厂子一卖,那可是大几百万的生意啊! 厂子建起来的时候,花的确实是从路远之那里抠过来的钱,可经过这两年的发展,厂子越做越好,行情越来越好,不少人都是想捡现成了,价格比之前反而是涨了的。 照着现在市场上卖,一百万米金可能是没有的,但谈一谈,九十万还是可以期许一下的。 可临时出了路老爷子的事,本来就急着出手的路振宁更着急了,无奈之下,只能便宜处理了,到手只有七十六万米金。 好在路振宁安慰自己,这七十六万,再过几天,翻一番,又是七八十万到手,倒也不亏! “知道厂子是谁买走的吗?”路远之问、 “也是一个华侨,他好像很看好内陆的市场和劳动力成本,这两年一直有回祖国发展的意思,这次的收购想来是要做个试水。”国外的华人一般都有联系,华世逢正好认识那家公司的人,说了一些他们公司的发展方向。 路远之嗯了一声,然后吩咐道:“看着路振宁那边的人撤掉吧,埃利亚那边多注意一些。” 华世逢又说了一些最近投资的重要问题,路远之听了觉得没什么问题就让他放手去做了。 路远之的精力不在生意上,国内的资金放在银行里涨利息,算是给国家发展做贡献了,国外的资金他也不怎么管,只是让华世逢带着团队保证收益达到他设想的百分比就行了。华世逢和他的团队都是专业的,路远之给的钱高,工作压力也并没有特别大,自由度还高,所以他们工作做得普遍要高于业界水准。 燕京冬天冷得慌,两人打完电话也没多留,出门直奔小摊子,买了几个热腾腾的包子又买了两碗羊肉粉。 “这么多吃得完吗?” “有我呢,再来一碗我都能吃得完!” 冬天冷,热量消耗得快,时尉的饭量也是随着温度的降低成反比增长,一天有时候能吃上七顿,比猪还能吃。 路远之跟着时尉,饭量也有所增长,只是没有时尉这么夸张。 “我还在长身体呢,这么吃正常!”时尉振振有词,而且还用手比划了一下他和路远之的个子,“用不了多久,我就比你高了!” 时尉之前个子就不算矮,他估计是基因有点“突变”,时爸爸一米七不到,时妈妈一米五出头一点,都是现在典型的南方人身高,时尉长得倒是高,和时爸爸站一起差不多都高一个头了。 和时尉相反的是,路振宁和余焚佩的个子都高,但路远之的个子却没有比别人高很多,初见的时候和时尉差不多高,但现在和时尉走在一起,已经能明显地看出谁高谁矮了。 路远之有些不高兴,扯了扯头发垂着眼道:“我头发比你长。” 时尉差点笑出来。 “头发比我长有什么用,你又不把头发立着梳再长再翘也不比我高。”不过路远之这个还真有点占优势。尤其是刚洗完头或是刚睡醒的时候。 路远之的头发随他母亲,有点微微的自来卷,发量还多,瞧着就有点毛茸茸的,很蓬松,多少能让个子往上窜一窜。但路远之那样给人的气质太软和了,所以每次一洗完头就把头发吹直,早上起来也要盖个热毛巾把头发压实了。 时尉伸手捏了捏他的一撮发尾,在之间转了两圈说道:“远之,下次去剪头发的时候要不要把头发剪短一点?” 路远之是有点怕生的,这是平常伪装习惯了,总觉得要把自己弄得又酷又硬的才好,所以连头发也是留得比年龄人长一点点,把半张脸都藏到了后面。 虽然说这样看起来是又酷又帅,但时尉更喜欢把他的头发撸上去亲他。路远之的皮肤很白,是那种在大太阳底下烤着也不容易黑的冷白色,本来皮肤就白,捂了一个秋天一个冬天后,皮肤白得能发光。 亲他的时候很爱害羞,脸上又没几两肉,稍微一激动满脸都是红的,眼睛水润润亮晶晶的看着他,一点也没了平时的锋利,又乖又嫰,好像一嗦就能吸到肚子里去似的。 “这样不好看吗?”路远之小声地问。 “那到不是。”时尉说得认真,“现在的你看着就是古代的那种冷面大侠,眼神如剑,封喉不见血的那种。真正的模样只有我能瞧见,有那种反差萌,我还怪喜欢的。” 路远之微微红了脸,撇开眼神略显不自在。 时尉轻轻笑了一下,路上没有别人,所以他很光明正大地侧身在路远之的眼尾亲了一下。眼下的皮肤裹进了口罩,眉毛以上的部分藏进了帽子,时尉亲一口,半张嘴碰的都是口罩。 “虽然你现在看着也帅气,但是气质太冷了,这样会没人敢亲近你的。” 路远之抿了抿唇,低头看着路,走得很认真。 “反正我也不需要朋友。” 时尉笑得有些无奈又有点心疼:“有没有朋友无所谓,但是远之啊,你总不能永远不和别人打交道吧?” 路远之抬眼看他,眼神中有点迷茫:“从事法律行业,不当律师的话,不是就只要和证据打交道就好了吗?” “同事关系呢?” 路远之歪了一下头,像是思考了一下,然后说:“可是大部分的同事关系不都是塑料情吗?只要有能力,那就不怕了吧?” 时尉想了一下,还真是这样的。人和人的交往,哪有那么多真心和真情实感啊,只要处的过去就行了。 “对吧?”路远之有些得意地追问道。 “好吧,我承认是你更对一点。”时尉无奈地牵住了路远之的手继续往前走,“反正只要你过得自在就行了。” 第121章 第二天一早,路远之起得比平常更早一些。 时尉和路远之是睡在一起的,两人纠纠缠缠睡得也都习惯了,哪怕路远之起身的时候已经尽量把动作放轻了,但时尉也马上跟着醒了过来。 “唔……几点了?”时尉打着哈欠,眼睛都没睁开。 “还有时间呢,时尉你再睡一会儿吧,等一下我叫你。” “不了,我和你一起起来算了,反正也差不了多久。”时尉一边打着哈欠一边躲在被子里换衣服。 冬天最享受的是什么事情?是把整个人埋在软和且暖和的被窝里。最残酷的事情是什么?很简单,反一下就可以了——把人从暖和且软和的被窝里挖出来。 宿舍里点了火盆,但即便这样屋子里的温度和被窝里的温度也是不能比的,尤其是火盆早在大半夜就熄了,为了防止中毒,屋里是要开着窗的,没了火又开了一晚上的窗户,早没什么热气了。从被窝里出来的那一刻简直被无限放慢了几百倍,痛苦和不舍也是几百倍几百倍地往上增加。 但好在时尉和路远之两人早就习惯了,速战速决从床上跳下来,三两下洗漱完两人先去跑上几圈。 早上时尉乏得厉害,前几圈都得被路远之牵着,半眯着样跑。等冷风吹够了,脑子吹醒了,他才能独立奔跑正式开始锻炼。 “时尉,我早上就先不去图书馆了,我想先会趟爷爷奶奶家。”吃早饭的时候,路远之和时尉商量道。 时尉一边啃着包子一边问:“要我一起跟着吗?” “不用了。”路远之摇摇头说道,“我一个人能应付得过来,我就准备把爷爷奶奶接到小洋楼里,家里这段时间应该会很乱,我不太想他们两个被拉着掺和进去。” “那你冷静一点,别那么冲动,记得保护好自己,就算打起来也不能用那种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打法。”时尉忧心忡忡地叮嘱道,刚说完,他又立刻担心地道,“要不我还是跟着吧,万一要是打起来了,我还能护着你一点。” 路远之有些哭笑不得:“打不起来的,爷爷身边好多勤务兵呢,伤不到我的。” 路远之是准备去把路老爷子和路老太太从路家接出来的。不说路振宁接下来有什么的操作,路小姑几个的操作就已经很让人窒息了。路远之可不会天真到去相信他们能对老两口有多深的感情。 除了路老太太生的两个孩子,路家其他的孩子都是路老爷子年轻的风流债,建国之后不再动乱了,路老爷子站稳脚跟了,再加上路振远这个最有出息的孩子战死,其他几个孩子才陆续地被认回路家。 路老太太性子要强,年轻的时候不满路老爷子在外面乱来,但那时候都在挣扎着活下去,也就凑活着过日子,要说对路老爷子有什么轰轰烈烈的感情,那是不可能的,早就在日复一日的争吵和几十年如一日的观念不和中磨了个干净。 几个孩子被认回来,路老太太没怎么反对,但也没给过太多的关心,她是个工作狂,自己老公孩子都抽不出空来照料哪里还管这些不是自个儿生的孩子。 路老爷子也忙,一年到头也见不了几次面,对这些孩子的关心也就是多给些钱和票罢了。 这些孩子都是被养大了才认回来的,对路家没多大归属感,想要的也就是路老爷子的余晖,也就是这两年路老爷子路老太太都退休了,身体不大行了,必须得在家养着了,几人之间的关系才微妙得接近了远方亲戚的塑料亲情。 不用一百万,十万块就能让人把这层只在表面维持的亲情给扯了干净,不用再考虑其他的。 “奶奶,听说腐国的博物馆最近在做一个特展,是交通系统方面的,你有兴趣去看看吗?”路远之和路老太太没什么不能说的,回了家就开门见山地问。 路老太太有些心动,但一想到要出国,她这心就提起来了:“腐国啊……这么远,又是人生地不熟的,我一老太太能去吗?” “我找人带着你就行了。人小伙子是牛津大学的高材生呢,从事的专门是动力系统方面的,人是在腐国长大的华侨,不管是英文还是中文都好得很!有个你以前不老和我说年轻时候能去留学的机会结果错过了吗?人这一辈子哪能给自己留下遗憾啊,反正这阵子家里闹腾得很,不如随着性子好好去玩一玩。” 路老太太的意动更明显了:“可是我都这么多年没说英文了,人会不会瞧不上我老太婆啊?” “哪能啊,他们凭什么瞧不起,不会说英文怎么了?他们还不会说中文呢!您到时候要是不想说英文,那就让跟着你的小伙子帮忙翻译,要是想说英文,那您自个儿说就行了。这事还不简单吗?!” 路老太太也确实对家里的事情烦了,人老了不喜欢寂寞,但更不想成天闹哄哄地耳朵边上没个清静。能躲出去是最好的,没看老头子脚摔了她也只是去看了一回儿见没什么事就回来了嘛! “您去不去?去的话我就给您安排。签证那边好办,我托人让国外那边递个学术交流的帖子就行了。”这会儿出国的手续不好办,但如果是国外邀请的话一下就好办了很多。那种正规大学的学术交流肯定是不行,但那种不正规的野鸡大学有钱拿证都好办,只是一个学术交流的帖子,那就更简单了。 路老太太当了十多年的厂长,但一直搞的是技术,没把腿摔了的时候还到大学里当了几年讲师,说是学术交流,也不算勉强了。 “那你爷爷怎么办?”路老太太问这话的时候,表情明显就是同意了,只是还没能下那个决定。 老太太果断了一辈子,但大概是下决定的决心一辈子都是有定数的,年轻的时候果敢,人老了,也便得犹豫心软了起来。尤其是出国这么大的事情,她如果把华国走得差不多了,也去过一两回周围的小国家,但是像腐国,她是真的没去过。 像她这种年纪的人,对腐国,总是有着一丝特殊的感情的。腐国用大炮轰开了他们的祖国大门,对腐国充满了仇恨,但腐国的强大又深深地刻在脑海里。愤怒、不甘、嫉妒…… “看您决定啊,您要是走的话,他能不跟吗?到时候我找两个人,你们俩一人一辆轮椅,到处都有人推着,一点都带累的!” “净瞎说,哪有这样的!”老太太嗔怪归嗔怪,但也很快下了决心,“那行吧,远之你帮我和你爷爷安排上。就去腐国躲清静了。” 老太太干燥粗糙的手掌在路远之的头发上轻轻抚过:“远之你性子倔,能力也强,奶奶不怕你以后没本事。但你这孩子就是牵挂太多顾虑太多不想让任何人受伤。可是哪有什么能让所有人都满意的好事情呢?有时候啊,下决心的时候果断一点,下手快一点,用力一点,这样才能保护自己。先要保护好自己,才能去保护其他的人,知道吗?” 路远之乖乖地趴在路老太太的腿上让她撸毛。在几十年的阅历面前,路远之不觉得自己能瞒过她什么,但有些事情,也不愿意说出来让她太过操心。 “奶奶,我会的。”路远之轻声说,“人都是这样的嘛,慢慢的就长大了。” 路老太太摸着路远之的小脸,不带眼镜的眼睛已经看不太清人了。 “你要是振远的孩子就好了。振远要是没那么早牺牲就好了。”长长的叹息很轻,不用风吹就散去了。 路远之搞定了路老太太这边,路老爷子那里就很简单了。 夫妻俩年轻的时候也是自由恋爱结婚的,只是当时的风气那样,路老爷子也不是什么专情的人,加上战火连天的有些过于放纵自己了,所以感情被消磨得很快。但也过了这么多年的日子,加上年纪大了也折腾不起了,反倒是老了感情变好了。 路老太太这人思想有点偏浪漫,路老头子知道,也知道外国人讲那浪漫,而且还有些混不吝,七老八十了谈恋爱也是有的,一边担心老妻一个人在外头不适应,一边忧心会不会有那些个不讲究的老头看上老太太,一听路老太太要去腐国,第一反应是不同意,发觉自己没有否决权后里面转变了态度,马上要提出一起去。这样路远之不费什么力气就把两人给送离了战场。 路远之是早有准备,早在老两口同意前就把手续办得差不多了。那边路大伯几个得到消息,想阻止也来不及了。 而路老太太和路老爷子一走,路远之也能放开手脚好好整治整治路振宁了。 “时尉,现在就收网是不是太着急了?”路老太太和路老爷子坐上飞机的第二天,时尉就让路远之去打电话了。 “是有一点急,但埃利亚和他的诈骗团队能行动这么久还一直没事,不仅仅是运气,他们团队内部的制度也很严格,尤其在情报真实性这方面。他们虽然是诈骗团伙,谨慎性很高。” “但也是这一点,他们对能赚钱的消息保持高度的警惕性,自然不会对有害自己的消息抱着随意的态度。必须要给他们留足确定情报真实性的时间。这一次我们并不是国外,只是远程操控。除了传递消息的时间是我们能确定的,其他一切都得看天意了。所以这个时机的选择上我们必须慎之又慎。” 第122章 路远之将消息递出去后,一连过了好多天也没消息传来,路家那边闹得不可开交,原因也简单,无非就是发现了路振宁准备把工厂卖掉的事情。 但路振宁早有准备,在他们几个插手之前,抓紧时间把合同给签好了。路大伯勃然大怒,几个兄弟姐妹气势冲冲地跑到路振宁家准备要个说法,但白衣芳早在路振宁行动之前就已经跑了。 路振宁和白衣芳的儿子早几年就被送到了国外留学,这下一家三口是谁也没能抓住。 路璐兄弟姐妹几人从厂子这里已经尝到了甜处,而且远远还没有尝够,自然不能轻易放过路振宁,所以他们也没时间和心情来和路远之拉关系了,都在想办法要把路振宁抓住,厂子要不回来,那卖掉的股份总得分他们吧! 当初路振宁能从路远之这里抠出钱来建厂子,他们也是出了力的,凭什么最后他们出了力好处却分不到?!路振宁他虽然是路远之的亲爹,但他们这伯伯姑姑叔叔也都是亲的,凭什么就路振宁一人占了好处?! 路家且乱着,时尉和路远之也没闲着。路远之这些天整理着他那些海外的资产,准备借着路振宁的这个机会做个瘦身,把不必要的、累赘的产业全部变现。 时尉也很忙,无他,员工假期结束了,麻辣烫店要恢复营业,西点屋也要开始准备开店了。 西点屋在寒假结束前就装修好了,只是当时的时间比较尴尬,时尉就推迟了一些,准备借着大学开学的日子打响第一枪。 西点屋的名字有点绕口,主要是为了迎合西点屋的客户群体,所以取了一个“doux”的法文名,棕色木材纹理上的四个花里胡哨的黑色花体字并不是多么明显,但是格外的有情调。 里面的装修也是这样的,大门和两边的墙壁都改成了玻璃,每一个玻璃柜上都打着有暖色的灯光,里面的装扮不像麻辣烫店那么单调,而是带着微微的一点暖意,桌子椅子也都改成了简约设计的沙发和茶几。从外面进来,就有一种慵懒且浪漫的情调。 花瓶、绿植、书架……还有一些可爱的小摆件随处可见,比起购买甜点的“商店”,这里更像是给人休憩交谈的地方。 时尉到处转了一圈,心里对开业当天的营业额已经有了一个比较满意的推测。 检查完西点屋后,时尉带着一早就准备好的东西去了麻辣烫店,早上麻辣烫店一般都是比较清闲的,十点过后才会逐渐忙碌起来。这个时候都是店员在院子里串签子的时间。 “今天上工第一天就来这么早啊。”时尉过来的时候,一边放签子的篮子已经满了好几个了。 “店长好!”正在干活的三个小姑娘赶紧问好。 “这么紧张干嘛?太拘束了,我们年纪都差不多,放轻松一点嘛。” 就是年纪差不多才紧张啊。明明能算得上是同龄人,但她们还在为生活苦苦奋斗的时候,店长却已经能靠着自己上了大学开了店,给了她们一份能养家糊口的工作。有时候双方的差距太大,嫉妒之类的情绪就升不起来了。尤其是对方最初的际遇比她们好不了多少,却能凭着自己的努力做到现在。时尉的存在对于她们三个来说,是一种憧憬和崇拜,同时也是一种激励。 时尉平时还挺重视企业文化的培养的,虽然现在他的“企业”里就这么几个人,但他定下的目标,从一开始就不仅仅局限于现在的一家店两家店。不管做什么事情,先把目标定好,把框架打好,重视现在,更重视未来,这样才能发展壮大。 市场上的情景瞬息万变,等情况有变时才有所准备,永远就只能慌里慌张慢上一步。所以即便是只有四个员工,时尉也很注意她们的精神面貌。 知识多少不管,积极的、向上且乐观的精神是很重要的。 时尉从大袋子里拿出了三个小袋子给她们三个:“三水你这两天先在麻辣烫这边帮忙,后天下午和郭大厨一起去‘doux’,熟练一下大后天就要开始营业了。也就这两天可以稍微轻松一点了,后面就要开始辛苦了。” 三个小姑娘齐齐摇头:“不辛苦的不辛苦的。” 时尉把袋子递给她们:“本来放假前就该给你们的了,结果我去拿的时候正好赶上放假,不过现在给也一样。” 金杨有些好奇地打开袋子:“这是什么啊?” “员工制服,每人两套,上班的时候统一要求穿这个。” 一听时尉这么说,几个小姑娘瞬间长大了眼睛,手也有点犹豫地不敢打开了:“这、这怎么好意思,我们也没干什么啊……”一套衣服的价格不便宜,这年头女孩也不受重视,一般都是上面的哥哥姐姐穿过又穿的衣服传到她们这里,别说一年一件新衣服了,五年也见不得一件新的。 有家长的轻视在里面,更多的,是家境的窘迫。小孩子长得快,衣服穿不了几年,反正只要有身穿的就不错了。家长一般都是这么想的,所以排行越是往下,能穿上新衣服的概率越小。 “这是我特意找人做的,也别推来推去的了,我也说了,这是员工的工作装,工作场合必须穿的,你们也别推辞了,要真想回报点什么的话,那就认真把店里的事情处理好就行了。”时尉说完把东西房间就去洗手坐下准备串签子了。 今天是假期结束后第一天,所有的食材都是新买的,肉要腌、菜要洗,签子也一点没串,工作量也不小。 “行了,你们快去试试合不合身吧,我一口气订了不少,不合身的就自己找尺码。” 三个姑娘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红着脸跟时尉道完谢就跑了,脚步轻快。 都是十七八岁的小姑娘,哪怕是统一有些肥大没什么设计感的衣服,但带着笑容洋溢着活力,也能将空气变得鲜活起来。 麻辣烫的工作装以红色为主,间以白色,前面的红色围裙上还用黄色的字写着麻辣烫的店名“来一串”,再带上红色的鸭舌帽算不上时髦,但看着绝对不丑。 甜点店的工作装和红色的这套差不多,只是颜色和logo不同,白色黄色的设计看起来简洁明亮不少,虽然和甜点屋的氛围有些不搭,但作为店员,如果融入的太好,反而便不好了。 麻辣烫店的生意越来越好,考虑到过年的缘故,接下来每天的需求量应该会更大,而石三水和郭大厨过不久就要被调到西点屋去,那么麻辣烫这边就有一点麻烦了。 甜点屋卖的甜点技术水平虽然更高一点,但熟能生巧,做熟练是一烤箱一烤箱的出来,有一个店员一个大厨就大概能应付了,但麻辣烫这边最费时间的既不是收银台也不是后厨。最开始营业的时候,是妈妈在这里,时尉也经常过来帮忙,等时妈妈回去后,麻辣烫这边又新招了两个人,人手一直是处于富余状态的,但是一等甜点屋开始营业,麻辣烫这边的人手就有问题了。 并不是说两个人应付不过来,而是工作太过繁琐,时间安排会容易出问题。 想到这里,时尉便找了个时间单独和石三水谈了一次话。 “三水,我记得你还有一个哥哥是吧?” 石三水没想到时尉找她谈话的原因竟然是这个,心里对自己可能会失去这份工作的害怕散了不少,但紧张却依旧还在。她的手指死死地绞着衣角,低着头呐呐地说道:“嗯,店、店长您是有什么事情吗?” “啊,别紧张,我不是要对你哥哥怎么样,我是想问一下,你哥哥愿意来我这里干兼职吗?”时尉尽量不触雷点尽量直接了当地把自己的目的说出来。 “啊?”石三水不解地看向他,眼里甚至有一点震惊。 “是这样的。麻辣烫这边工作流程虽然都固定了下来,但是工作都属于零碎且繁琐的类型,再请一个人专门干的话,有些不划算,但是不把工作再分一分,人手又不够,所以我想找一个人专门来负责腌肉、洗菜切菜串签子的工作。但是因为这个工作量有限,工资肯定是不高的。” “可以的!”石三水近乎急切地喊道,“店长您要是信得过的话,我哥哥一定可以做的!” 时尉愣了一下,但很快便笑着点头:“那明天就把你哥带来吧,先跟着你们学一天,之后我在看情况。专门负责串签子,工资是一个月十五,你问问他吧。” 石三水涨红了脸,不停地对时尉说:“谢谢、谢谢店长。” “谢我干嘛?我给钱,你哥给劳动力,这还是帮我挣钱呢。不过先说好啊,工作质量必须要有,不然我是要开人的啊!” 石三水拼命点头,她嘴巴笨,不会说什么好听的,只是心里暗暗下决心,以后要更加努力勤快地工作帮店长赚更多的钱才是! 时尉看着石三水眼眶里快要溢出的眼泪又觉得自己的腿开始隐隐作痛了起来。 在最肆意的年纪成了残疾,只能被一间小小的屋子限制住,连看到的天地也变得小了起来。这种感觉是什么,他再清楚不过了。 石三水的哥哥最后会出事,家庭的贫困是一方面,但更为重要的,是心已经死掉了吧。 时尉懂的。 所以如果可以的话,他也想帮那个尚未谋面的人一把,就像上辈子石三水拉了他一把那样,至少,别那么绝望地选择自杀。 第123章 时尉来过之后很快又走了,但石三水的心情却是怎么也静不下来了。除了母亲之外,哥哥石大金是石三水最后的亲人了。 石三水的父亲去世得很早,在她的记忆中,一家人活得总是很艰难,饥饿、疾病、死亡、贫穷……他们一起在生活的边缘挣扎着,挣扎着。石大金是哥哥,身为长子,被生活磨砺出的身体很能扛重压,他执着地活下来,执着地让妹妹和母亲一起活了下来。 但人的执着与坚强是有限的。腿断了之后,石大金就变了。 过去的他虽然辛苦,但脸上还是能带上笑容的,或是为了一毛钱,或是为了多摘了一些野果…… 把眼睛睁开,看向前方,咬着牙活下去。除此之外,像他们这样的穷人也没别的办法了。 但所有的坚强和执着在断腿面前也失去了言语失去了色彩。他找不到活下去的理由了,找不到欺骗自己的借口了。 断腿的时间不算长,但对石大金来说,他或者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痛苦都是折磨,连呼吸都是带着晦气的。 他很多次地想要死,也真的很多次地准备去死,但大概人都是那种怕死的动物,即便真的想死,也会有巧合或是力道,一次又一次地被救下,一次又一次地听着母亲和妹妹痛苦的哭声。 石大金放弃了自杀,但苦闷和愧疚郁结于胸,本来就不算壮实地人一下就瘦成了皮包骨。 “哥哥哥哥——”石三水强打着精神压抑着激动和感激的心情把店里的事情忙完后,她就以最快地速度冲回了家。 石三水正躺在床上编草席。 石家并不宽裕,虽然现在有了石三水的一份稳定收入,但是对这个负债累累的家庭来说,一个月三十多的工资并不能给这个家庭带来什么翻天覆地的变化。 从年龄上说算不上年老的母亲瞧着便已经很年迈了,但是身为长子的他却只能靠着母亲和妹妹养着。除了多浪费一些钱外,他不能有其他的任何作用了。 石三水在尽力地想要减轻一点家庭的生活负担,但他能做的事情有限。除了编编草席这类简单不需要力气的手工活,他也做不了其他的。 “怎么了吗?”石大金是想挤出一个笑容来面对他的妹妹的,虽然明知道这种黑得根本看不清任何东西的环境里妹妹根本看不到他的笑容,但他也想竭尽所能地别让妹妹那么辛苦。 “你还记得我一直和你说的老板吗?他今天问我了!他说、他说——”石三水因为太过兴奋不小心被自己的口水呛了一下,石大金连忙去拍她的后背帮她顺气。 屋子里虽然黑暗,但是兄妹俩早就习惯了。不管是蜡烛、手电筒还是灯泡,都是这个家庭负担不起的“奢侈品”,从小在这个环境里长大的兄妹俩早早地就已经习惯了。 “慢点慢点,没人不让你说。” 石三水抓着石大金的手,被剪得干干净净的指甲几乎要嵌进石大金的手臂里,她的眼睛很亮,亮得哪怕是这样的夜晚,石大金也能看见一点她眼里的泪花。 “哥!我老板说,他想请你干兼职!” 石大金愣了住,久久没能缓过神。 这句话,从他残疾以后,就再也没有听过了。 心神不宁的石大金纠结了一个晚上,在自我怀疑的边缘失眠了一整个晚上,但最后还是被石三水拉着去了麻辣烫店里。 然后跟块木头似的没有任何意识地跟着石三水串了半个上午的签子。 时尉临近中午的时候过来看了一眼,没有说太多,只让石大金先干着。 石家穷,但正因为穷,不想再被人从卫生上瞧不起,所以即便是残疾的石大金,也把自己收拾得很干净。他的手很巧,即便是在黑暗中也能灵活地编着草席竹篾,所以串签子这种活对他来说根本算不上什么。不仅如此,他的手里还十分地用“准头”,不管是菜还是肉,串串瞧着都差不多。 时尉只和石大金说了两句很普通的话就走了,但是石大金去愣愣地看着他的背影看了很久很久。 —— 甜点屋发展得不错,每日的营业额都保持在了一个比较稳定且高水平的数字。第二个月的时候,时尉又把招工启事贴了出去。 石三水见他又招工,心里有些忐忑,犹豫了大半个早上。 时尉瞧出来了,便问她是不是有什么事情。 “也、也没什么太大的事,就、就……”石三水吞吞吐吐地犹豫了好一会儿,最后一咬牙将自己心里的疑问说出来了,“店长,您是不是对我的工作有点不太满意?您说!我一定改!真的!” 石三水对这份工作很珍惜,工资给得高,干的活不多,工作的地方也是干净明亮全是读书人来的地方,她心里不知道有多喜欢这份工作! 她家穷,一个寡母一个残疾的哥哥,以前没工作的时候母亲一人养着她和哥哥两个人,别提多辛苦了,五十多岁的人眼睛也不行了骨头也不好了,原本一米六的身体生生被压弯成了一米三,每次看到母亲背后隆起的大包,她心里就难受得不行。 “店长,要不、要不您就把工资再给我减一点吧,我一定好好干的!”石三水说着,就差点掉出的眼泪。这份工作给她带来的不仅仅是一份好工作,而且是一份希望。 石三水没有文凭,小学只上到二年级就没再读了,厂里招工至少得是小学毕业的学历才行,只能是帮着那些单身的工人洗洗衣服。但这样的工作也是个抢手活,她和她娘个子矮力气小,既抢不过别人,也说不了好话让那些工人把衣服交给她们。 有活的时候能赚下一点钱,没活就只能坐吃山空。为了不饿死,她和她娘要拿着袋子走到郊区山上偷野菜。要是被人抓到了不仅野菜没了,还得被人骂一通。 哪怕只是一点也好,只是一点点都行,她不能放弃这份工作。她真的不想再回到以前那样的生活了,就算钱再少一半,不、四分之三都没有关系的! “哈?”石三水话没说完,但时尉已经听懂意思了,“我没有要解雇你的意思啊。” 时尉坐了下来,然后招招手示意石三水坐到自己对面去。 石三水不安的绞着自己的手指,不敢。 于是时尉又站起来,半是按着让她坐到了椅子上,然后才坐下。 但即便是这样,石三水也是低着头一副紧张害怕的模样。 “三水啊,别紧张。我又不是西方那些压迫工人的资本家,咱们好好谈谈,好好聊聊。先说好,我绝对不开除你,也不会给你降低工资。” 听到这话,石三水立刻就抬起头感激地看了时尉一眼,眼里闪着泪花。 时尉被她这种眼神看得还怪不好意思的,低头干咳了一声,清了清嗓子,然后说:“招人这事呢,我早就想招了,但不是为了要开除谁。而是有两方面的考虑。” “第一,我准备要再开一家店,也是甜品屋,现在店铺已经在装修了。但是人员是个问题。甜点这种东西,你是知道的哈,操作虽然不是多难,但要有熟练度,等店开了临时再招人是没有时间的。所以现在就要开始培养。第二呢,也是现在这家店确实有点忙不过来了。你和金杨都是勤快人,我知道。每天四五点就来了,我说七点就能下班了,每次你们就没在九点前回去过。这些我都看在眼里。你也别担心会开除你和金杨,勤快人嘛,谁不喜欢呀。不仅不开除你们,我还准备给你们发奖金呢。” “不、不、不用了!我——”石三水跟被椅子烫了屁股似的站了起来,眼里满是慌乱,着急得嘴都结巴了。 “要的要的要的。”时尉赶紧也站起来,安抚道,“冷静冷静冷静。我还有事呢。” 石三水听到时尉还有事没说完,又赶紧坐下,生怕耽误他的时间。 “其实今天你不找我,我也是要抽时间找你和金杨的。”时尉缓了缓,然后才说,“酸辣粉一个店,甜点屋一个店,加上还有马上就要新开的一个店,我一个人肯定是顾不过来的,所以我准备让你和金杨开始接手店长的活。” 石三水的表情更加慌乱了,身体微微前倾起身像是想要说什么样子。 时尉先一步开口:“你先别紧张,听我说下去。” 石三水又坐了回去,只是脸涨得通红,整个人看着也更加局促不安了。 “说是让你们接受店长的活,但实际上和现在的工作状态没什么太大的不同,只是在店内活动、员工还有各种细节上更留心罢了。真要说不同的话,就是工资和奖金上的不同了。现在的奖金是我看营业额的多少来给你们发的,比例比较小,升了店长之后,奖金也肯定会有变动,只不过会变多还是变少就得根据具体的情况来。” “三水啊,你先别急着说你不行,你不会。我先问,有钱好吗?如果给你选择的话,你愿意回到半年前那样的生活吗?想要把生活过得更好吗?你让你母亲,让你哥哥,让你以后的孩子过什么样的生活呢?想好了、想清楚了,你再告诉我,你的想法。” 时尉问的这些问题,在问出来的那一瞬间,石三水的心里就已经有答案了。 “店、店长!”石三水像个僵硬的石头一样,站起来的动作也是直挺挺的像个僵尸,但她的眼睛不再是懦弱且闪避的。虽然还有些胆怯,但已经能看着时尉的眼睛说话了,“我、我会更努力更努力工作的!我想试一试!” 时尉看到她这样,终于有些满意了,然后说:“行,那就再努力一下吧。你和金杨各有各的优点,你呢,是稳扎稳打认真肯干,但没金杨那么会来事儿,当店长和现在说一样也一样,说不一样,还是很不一样的。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服务要留得住人。这点你比金杨要差点。我准备这个月让金杨和你一人半个月当个代理店长,我看看营业额怎么样,好的话,那测验合格,等那边店开了就正式上任,要是营业额不好,那现在说再多打再多的包票都没用。” “等一下我会找金杨谈,晚上抽签,看谁上半月谁下半月。” 金杨比石三水要开朗泼辣一些,但也对时尉要再招工的事有些不安,听到时尉的话,第一反应先是松了一口气,然后就显而易见地露出兴奋来。 时尉忙完“doux”的事情回到宿舍的时候,却不见路远之的身影。 “远之呢?他今天不是有课吗?没和你们一起回来吗?”时尉边在门口将身上的雪抖掉边问。 “他好像有点事情,匆匆忙忙地就去邮局了,好像是有人找。”黄达先叼着馒头回道。 “邮局?”时尉解围巾的手一顿,算了算时间,在这个时间点匆忙找人,是路振宁的事情有变化吗?想到这里,时尉便把刚脱下的帽子和口罩拿上了。 “我出去一趟。” 路远之打完跨国电话出来,抬着眼看着灰蒙蒙的天有那么一瞬间的迷茫。 谁会帮路振宁呢?或者说,谁有那个能力去帮路振宁呢?几百万米金的缺口,不是一下能弄得出来的,更不用说梅国的司法系统了,“人生地不熟”的七分之六个文盲路振宁也不可能自己脱身,有钱有权能帮他摆平这件事情的,路远之真的划不出范围。 怎么可能呢?路振宁怎么可能结交这样的朋友呢? 路老爷子的余晖还未散去,但这仅限于国内这一亩三分地,即便路老爷子有心想帮路振宁,但也只能想想罢了。 这种连路老爷子也办不到的事情,路振宁是拿什么来交换的呢?他的身上有这么大的价值吗? 正愣神着,路远之突然在脸上多了两坨热乎乎的东西。 “好冰。”时尉揉了揉路远之几乎能搓出冰来的脸蛋,脸上的表情有些生气,“出门都不做好保暖措施的吗?围巾帽子口罩一个都不带,你是想冻死啊!” 暖洋洋像是随时都有可能冒出热气的围巾缠在了他的脖子上,头上一重,额前的头发也被帽子压得戳到了眼皮上。 “那你呢?”路远之抬眼看时尉。 时尉握着路远之的手哈了一口气,搓了拦下将冰块似的双手揣进了自己外套的大口袋里。 “我们再去买就好了嘛!” 路远之的手被时尉踹着,为了不走几步就绊倒,只能贴着他走,走了一段路后,路远之低声说道:“时尉,路振宁被保释了。” 时尉一愣,显然他也是不认为路振宁是能出得来的。 路远之低低地把得到的消息和时尉说了,说完后就低着头一副自闭的模样。 “怎么了?”时尉抬起他的下巴,趁着没人飞快地凑上去亲了一口,“保释就保释了吧,照着他平时的作风,迟早还要再进去。” 时尉迟疑了一下,然后问:“但……” “把你那莫名其妙出现的愧疚感给丢掉。”时尉太了解路远之了,路远之什么都好,但就是太有原则太过心软,让人生气,但又让人心疼。 路远之被教得太好了,可他遇到的人,不值得他这样的温柔和善良。 “我不是对路振宁后悔,只是觉得,让爷爷奶奶折腾了,又是进医院又是吵架,连地球另一端都躲去了,失望痛心后悔,但最后也没把路振宁怎么样。” 时尉伸手揉了揉他的脸,温热的掌心干燥带着点粗糙,但是那样的令人安心,让路远之忍不住闭上眼睛蹭了一下。 “时尉,你别生气。”路远之小声的说道。 时尉不知道该说什么是好:“我干嘛生气!”但语气里明显就带着点火气。 路远之不说话,只是伸手抱住了他。 时尉侧头看着路远之白皙的脸蛋,胸口处淡淡的郁气很快又散了干净。 “我不是在气你。也不对,我就是在气你。”时尉抱着路远之低声说,“你的脾气太好了,责任感也太强,倒不是说这样不好,但远之,你还不能分清楚哪些责任是你要去承担哪些是你不需要关心的。” 路远之疑惑地看着时尉,有些不能理解。 时尉叹了一口气。 路远之从小生活的环境很复杂,但他太坚强,在自己和他人之间竖起了一座厚厚的墙,墙里是属于他的世界,墙外的一切与他都没有关系。 所以从这一层面来说,他又过分地单纯了。在他的墙内世界里,有的是姥爷曾经的教导,有的是对爷爷奶奶的眷恋和责任,有的是对时尉和他所认可的人的关注。至于其他的,全部被划在了不关心不关注的墙外世界。不在乎外界的看法,不在意别人对他的诋毁和谩骂。 只要向着他认可的目标前进就可以了,只要在乎自己在乎的人就可以了。 他的世界就是这么的简单而执着,但也正是这样,他将自己束缚住了。 “远之,我问你啊,路振宁被骗,你是骗了他的钱,还是让人去给他下套骗钱了?他贪心想要赚钱,是你让他和爷爷吵起来,是你让他害爷爷进医院的吗?爷爷奶奶伤心,是因为你做错了事情吗?” 路远之一副“你是傻了吗”的表情看着时尉:“怎么尽问些傻问题?” “你看,你自己其实也知道的吧!路振宁做的事情,让他自己去负责就好了,你在这里瞎哀愁什么。不管是路振宁还是爷爷奶奶,只要你能问心无愧就行了啊。”路远之从头到尾做的,不过是创造了一个机会让路振宁听说了埃利亚这个人罢了。后面也只是给警方递了个消息,远程做了件好人好事。 “但是……”路远之看着时尉,认真的说道,“爷爷和奶奶,他们已经八十多了。” 没几年的日子了。 路远之不怕和路振宁撕破脸,也不在乎路振宁是不是会跪下悔过,失去的已经失去了,但至少现在,爷爷奶奶是他喂二的亲人了。 哪怕只是欺骗也好,哪怕只是虚假也好,他总是想给他们一个安稳的晚年的。 即便这样会让路振宁打成目的让他得意。 但是这又有什么呢?不过只是一点钱罢了。如果可以让二老开心一点不被烦心事困扰的话,再多给一些钱也是可以的。 路远之安静的看着时尉,黑色眼睛的情绪很单纯,满心满眼地都映着时尉的影子。 一股又涩又酸又胀的感觉涌上了喉咙,路远之的顾虑,时尉懂。他失去,很痛苦,很绝望,很眷恋,但是……模糊不清的记忆中,报纸角落里废弃的屋舍角落一闪而过,时尉的眼睛不可抑制地开始酸涩。 正因为失去过,他才不想再体会一次那样的滋味。 “远之……”时尉抱住路远之,有些低哑声音在路远之的耳边轻声说,“对不起,是我不好。” 是他给出了难题,这种事情,果然还是他来做比较适合。对不起,远之,我不会再让你离开我了。 路远之有些不明白时尉怎么就突然变了脸色,但还是轻轻地拍着他的背帮他顺气:“是我不好,我没有怪你的意思。说到底,还是我太弱小了。也太笨了,想不到更好的办法。” “才不是。”时尉压下翻涌出来的情绪,勉强挤出笑意,“我们这样互相道着歉,想想还真的有点傻。”用声音挤出笑意已经是他的极限了,微微扭曲的五官绝对不能让路远之看到,所以时尉趁着路远之没反应过来的时候,用力地吻了上去。 接吻要闭眼睛,时尉说过之后,路远之一直都很乖地从来没有违反过这条“规则”,所以也就没有看到时尉那种快要裂开的凶恶表情。 “时尉,你吃苦瓜了吗?”亲完两人慢吞吞地往学校回去的时候,路远之轻轻地问。 “没有啊,怎么了吗?” 路远之伸出舌尖,大着舌头说:“有点苦,你嘴巴里的。” “这样啊,那应该是身体提醒我有点上火了,晚上我们回去炖梨汤喝吧。” “为什么要喝梨汤?” “喝好的,那种不加水炖出来的梨汤可香可甜了,汤是梨里面炖出来的,淡黄色的,喝进嘴里跟喝了蜜一样。我妈跟我说,那样最下火润肺了。” “那直接吃梨不就好了吗?为什么还要炖?” 时尉卡住了,他也不知道,但时妈妈每年就是这么给他和时纺炖的啊。梨要切成小块,端上蒸锅蒸熟了,喝完汤再吃肉。 “而且加热之后维生素C不是会被破坏掉吗?这样营养就更差了啊。” “……”时尉、时尉也不知道啊…… 虽然话是这么说,但当他晚上两人还是喝上了梨汤,四个梨,一碗汤一锅的梨。路远之喝汤,剩下的梨肉五人每人几口就解决了。 但即便这样,第二天早上起来,路远之的嗓子就哑掉了。时尉一摸额头,有点烫。 路远之说什么也不肯去医院,时尉看他烧得也不是很厉害,就没非逼着他,只是课是肯定不让他去上了,时尉让黄达先帮忙请了个假,两人便窝在一个被窝里挤挤挨挨地一起看书。 “扣扣——” 一个女声从门外传来:“请问路远之同学在吗?” 两人对视一眼,对这个声音没有任何的印象。不过没有印象,时尉还是起来穿上衣服下床开门。 虽然有点不情愿,但出于礼貌,已经带上困意的路远之也爬了起来。 时尉打开门,一个和路小姑一样时髦披着大衣穿着高跟鞋,保养得当的中年女人站在门外,视线落到时尉脸上停了一下,很快就转到了路远之身上。 “远之……”女人的脸上露着激动,眼眶里泪水打着转。 “你是?”路远之觉得她有那么一点眼熟,但在记忆里翻找一番,又确实没能想到她有可能是谁。 “不认识我了吗?也难怪啊,那件事发生的时候,远之你还是小孩子呢……”女人说着便哭了起来,“我是舅妈啊,远之,你不认识我了吗?我是舅妈啊!我是舅妈杜玉芳啊!” 路远之的脸色一瞬间就冷了下来。 看到她的打扮,鬼使神差的,路远之想到了路振宁,然后脸色就更冷了。 女人见路远之呆呆愣愣,以为他是被自己的出现惊讶到了。 “远之,我终于见到你了,你知道我这么多年想你想得多难受吗?!”杜玉芳泪眼婆娑地开始讲着这么些年的不容易,但是说到自己走的时候,眼神明显出现了躲闪。 “我、我只是有点害怕。远之,你不知道,当时我真的是害怕极了。我没有办法,望之还那么小,他不像你、他不像你有——”杜玉芳略去中间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只是说了当初自己是多么的害怕,多么的愣怔,她一个女人,什么也不敢什么,除了跑没别的了,回过神来的时候,余家二老已经出事了。 “既然如此,那你现在又回来干什么呢?”时尉第一次见到,路远之眼带不带地将别人未说完的话打断,哪怕是在路振宁身上,这样的神情都是少见的。 路远之是个很礼貌的孩子,即便对方是他不喜的人,即便和他说话的人在讲的话没一句是重点,他也总是安静地听人把话讲完,无关喜恶,出于礼貌罢了。 “我只是、我只是想要弥补……”杜玉芳脸上露出悲戚的神色,“我当初一直很后悔,如果知道最后会是那样的话,我——” “会怎么样?就不去举报了吗?” 杜玉芳脸上的悲戚凝固在了五官上,上了年纪略带浑浊的眼珠子僵硬地一点点抬了起来,像是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话一样。 “远之——你怎么能?!你怎么能这么说呢!我、我没有!我当时!我、我……” 路远之只是安安静静地看着她,看着女人脸上的表情一点一点地裂开,才淡淡地说道:“你知道的,我爷爷是什么人,当年的案宗,你觉得我会看不见吗?” 路远之的眼神很淡,不是对路振宁在漠视中隐隐带着的愤怒和仇视,而是从里到外的厌恶和冷漠。 “其实你今天能出现在这里,我很意外。毕竟,这样的臭不要脸,换个人都不会有。” 杜玉芳脸上的表情彻底破碎,窘迫地慌乱一闪而过后,一丝高傲和不屑就涌了上来。 “阿姨,我们宿舍马上就要关门了,有事的话,下次再来可以吗?”时尉笑得比较客气,但赶人的意思很明显。 杜玉芳的脸色黑沉沉的,拉着脸剐了一眼时尉,走的时候高跟鞋帮帮帮。 路远之的脸色晦暗不明,时尉倒了热水塞到他的手里。 路远之回过神,结果水杯喝了一口,甜丝丝带着梨香的味道在舌尖上绽开。 “梨汤?” “你的嗓子都哑成这样了,不吃药至少把这一壶的梨汤给我喝掉。”时尉抓着路远之的下巴让他张嘴,看了一下然后说,“还是肿的,晚上再多喝两杯。” 路远之乖乖喝完,然后被时尉押上床。 “时尉,我和你讲个故事吧。”路远之没了睡意,虽然知道时尉有心想让他不要多想,但那个人出现了,他怎么可能不多想呢? 时尉将他揽在怀里,低头亲了亲他的额头,安抚地说道:“我在呢,一直都会在你身边陪着你的。” 杜玉芳是个农村丫头,原本是连名字都没有的,只是大丫大丫地被人叫着。十岁的时候,家里日子过不下去了,就把她卖到镇上的春芳园里去,连杜玉芳这个名字都是妈妈新给取的。她对自己的人生没什么期待,长到了十六岁,新华国成立了,她不用再当被人买卖的货物了,生命开始是自己的了。 虽然她并不是有多明白,甚至有些恐惧,以后她要怎么生活呢?春芳园里的日子不好过,但至少不会饿死。 正当她迷茫的时候,一个男人倒在了她家门口。 说是家,但其实也就是用一些木头和布片撑在死胡同边上的垃圾堆。她以前是南方人,一直被辗转着卖到南方的。春芳园的妈妈被抓走后,她们这些被养在春芳园的女人们就自由了。镇上虽然有在招工,但她既不会弹琴也不会写诗,只会干一些粗苯的活,所以那些招工的地方,她也不敢去。 只能随便找个地方勉强过过日子的样子。 杜玉芳很害怕,尤其那个男人一身的血。她想逃跑,但是她认出了那个男人穿着的衣服。 那天,有一群穿着和这种衣服一样的人来到春芳园,抓走了妈妈,然后跟她们说,她们自由了。杜玉芳对未来虽然迷茫,但她同时也对那些人是感激的。如果可以,没有人愿意被当成一个可以随意摔打的东西。 杜玉芳觉得,这个人应该是个好人,于是她上去看了看,见他还有气,就把他送到医馆去了。 去了医馆才知道,那个男人好像是一个很了不起的人。 有多了不起,杜玉芳不知道,只知道好多人都对那个男人恭恭敬敬的。杜玉芳这时候才知道这个男人的名字,余望。 怪好听的,她想。 余望醒了后谢了她一番,问了她的情况,然后建议她去纺织厂试一试,杜玉芳也是这时候才知道,原来招工并不需要会弹琴作诗的。 杜玉芳见了纺织厂之后,经常能听见余望的名字,对他的崇拜和好感,也一点点地累加到了一个十分恐怖的地步。 她想和余望再见一次,哪怕只是一眼就好。于是杜玉芳每天都会不经意地路过zf的办公楼,一个月总是有那么几次幸运的机会能让她看见余望的身影。 杜玉芳很满足,但人的心总是不知足的,满满的,杜玉芳从希望能看他一眼,到希望能和他说上话,又到了想要跟多的陪在他的身边。 余望是军人,但他的脾气一点也不像是军人,他温和、儒雅、风度翩翩,即便是板着脸,也像是带着三分和煦的笑。 杜玉芳借着送东西找他找得多了,余望有一次就对她说:“每次都麻烦你了,下次可以不用送这么多东西的。” 其实余望对她的照顾才多,帮她找工作、找房子、修灶台、赶流氓……帮她的事情多了去了,她只是给他做点吃的做点衣服,又算得了什么呢? “不、不麻烦的。”杜玉芳低着头,红了眼眶。 余望见她这副样子便有些慌了:“我不是嫌弃你的意思!那、那什么,你是个姑娘嘛,虽然说是男女平等,但你对我这么好,以后不好嫁人的。” “我不在乎!”杜玉芳只觉得脑子里有一股什么东西在推着她,让她变得格外地大胆,“如果你不嫌弃的,给你当通房丫头我都是不介意的!” 余望急了:“哪有这么说自己的!怎么半点都不爱惜自己呢!还通房丫头!通房丫头那是形容人的吗?!” 杜玉芳刚想哭,就被余望带着去领了证,看着红通通的本本,杜玉芳是彻底哭傻了。 杜玉芳和余望领了证后,因为余望一直都很忙,一直到了过年,余望才把杜玉芳带燕京给父母过眼。 余家二老对杜玉芳没什么不满意的,虽说杜玉芳是从妓院里出来,但只要是个好姑娘就行了,人出生的时候哪里又能随着自己的意愿选择呢。 余家老太太怜惜杜玉芳出身可怜,于是便把她带在身边但闺女看,只是余望忙,一年也回不来几次燕京,杜玉芳自然是跟着余望的,等余望调回来了,杜宇飞也有了自己的小心思。 余望和余焚佩年纪差得大,余焚佩作为两老的老来女,自然是被放在心尖儿上疼的,加上余望常年不在家,二老更是把余望那份也给寄托到了余焚佩身上。 杜玉芳思想传统,她和余望刚结婚的时候有了个孩子,一开始当心尖儿疼,生下来是个女孩,她就有些失望,带孩子的时候不怎么在意。这时候的医疗条件差,小姑娘满月就没了。余老太太这边才高高兴兴带着余焚佩去看孙女,人才到,这才知道孙女已经没了。 老太太心里难受,杜玉芳便反过来安慰她,女儿嘛,没什么大不了的,以后再生个男孩就是了。反正女儿生下来养大了也是别人家的,现在没了就没了,也不打紧,反倒省了精力省了钱。 余老太太当时听了心里就不太舒服,但也没有当场说杜玉芳的不是。 女人生产就是走鬼门关,杜玉芳虽然好好地把孩子生下来了,但身体到底是亏了。余老太太这次来本就是打算帮着带带孙女,没孙女带了,那她就准备给杜玉芳好好补补身子。 但两人不住一起好说,住到了一起,观念上的摩擦好不了。 其他的都不说,单一点吃,余老太太就受不了。杜玉芳觉得女人是赔钱货,是打心底里这么认为的,所以不管是对自己已经没了的闺女也好,对余焚佩也好,还是对自己也好,都是比较苛求苛待的。除非余望回来吃饭,不然家里连点油腥都见不到。余老太太也不是不能吃苦的人,但家里又不是吃不起又不是没有,干什么就要饿着肚子呢? 她自己倒是无所谓,但是余焚佩受不了,小姑娘饿得人都蔫巴了,回回婆媳俩都要因为吃的这方面闹不愉快。 余老太太住了半个月就住不下去了,收拾收拾东西就带着余焚佩准备回去,临走的时候把儿子叫来母子俩说了一些话,有委婉地让余望多关心关心杜玉芳。 余老太太对儿媳没什么不满意的,人勤快,也孝顺,但在某些方面,她是不敢恭维的。她虽然是当人婆婆的,但她心里是认为孩子大了就不能管太多不太把自己当回事的,所以杜玉芳的观念问题,她觉得余望是做丈夫的,由他来是最合适的。 余望平时忙,是真的很忙,虽然已经尽量地把空闲的时间给了杜玉芳,但两人相处的时间还是少,而且也不会去讨论什么女孩是不是赔钱货的问题。他虽然没有明确的地说女儿比儿子好,但知道孩子是女儿后,他也是很高兴很宠爱的,女儿刚出生的时候,他还破天荒地向单位请了好几天假,就是为了回来照顾母女两个。 女儿没了,他这心里比谁都不好受,一想到这么软软小小什么都不懂的孩子,旅途还没开始,就已经结束了,他这心一揪一揪地疼! 所以听到余老太太的话,他第一个反应是震惊。杜玉芳的保守他是知道的,但不知道这样厉害。震惊之余,他就是心疼了。一个人都不把自己看得重要,她以前是该过得多苦啊! 余老太太走后,余望陪杜玉芳的时间更多了,他想尽量地让杜玉芳对自己好一点,想慢慢地改变她的想法。 杜玉芳把余望当自己的天看,对他能多回来自然是高兴地,但慢慢的,她也发现了不对,余望拉着她对她说教的次数越来越多,哪怕这种说教比较委婉,但太频繁太密集,再迟钝也该发现了。 杜玉芳有些不舒服,但她的不舒服不是对余望,而是对余老太太。一切都是从余老太太来了之后才变的,杜玉芳觉得,一定是余老太太对余望说了自己什么才变成这样的。 杜玉芳的思想保守,在她看来,儿媳妇受婆婆的磋磨是应该的,所以她从未对余老太太表达过什么不满,只是不表达,并不代表没有。她将所有的不满和难受都压下心底,乖巧地不再说那些会惹余望不高兴的话。 几年后,余望调回燕京,杜玉芳跟着余望住进了四合院,主屋是余老爷子和余老太太的屋子,右厢房是余焚佩的屋子,左厢房是余望和杜玉芳的屋子。 各自虽然住着各自的屋子,但几人就在一个院里住着,白天出门能看见,晚上睡觉前能瞧见,接触是少不了的。 杜玉芳为了讨婆婆的欢心,将“忍”字和“逆来顺受”做得很好,婆婆不满意,她就该,婆婆夸奖了,她也不敢骄傲,战战兢兢地做着余家的儿媳妇。 回到燕京之后,余望更忙了,出差的次数也越来越多,杜玉芳对他的思念也越来越深,危机感也越来越重。 余老太太和余老爷子都是文化人,家里连最小的余焚佩也读着书上着学,说话是慢条斯理的,说的内容是无所不包的,好像只有她一个融不进去一样。讲工作,她没什么好讲的,跟着余望回燕京后,杜玉芳觉得自己是做儿媳妇的,在家好好侍奉公婆把家打理好就行了,于是也没去工作。家里的事情,来来回回地也就是那些,扫地整理洗碗煮饭卖菜做衣服。 谈物价,杜玉芳只会说一句:今天的青菜供应又少了,价格还涨了一分钱,以后可这么办啊! 余老爷子会说上几句,但说的都是什么供求、生产、运输、调控之类她连听都听不懂的东西,连话都接不上。 杜玉芳感到了深深的自卑,因为余焚佩那么小的孩子,也能对着那个政策说上一通侃侃而谈的模样让她羡慕极了,她甚至要开始害怕他们谈话。不说话,她觉得自己像个外人,说话吧,她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尤其害怕公公问他,那些书啊字啊她一个都不认识,真要叫她看叫她学,她的腿肚子都要哆嗦起来了。 杜玉芳怀过两次孕,一次生的是女儿,还不到满月就没了。第二次怀的不知道是男是女,月份还小就没了,没得莫名其妙让人摸不着头脑。 杜玉芳开始害怕,害怕自己生不出儿子。公公婆婆和丈夫虽然都没怪过她都没骂过她,但杜玉芳很害怕。那个当公公婆婆当丈夫的不想要孩子的?他们明面上不说,背地里又是怎么看她的呢?她没有显赫的娘家,甚至连娘家都没有,被舍弃掉的话,只要很简单的一句话。没有工作,被赶出去的话甚至连自己都养不活。 而且、而且…… 杜玉芳被自己的想象给吓到了,疯狂地想要孩子。 终于,杜玉芳的努力是有效果的,在吃了好多偏方后,杜玉芳在余焚佩嫁出去的前两年有了儿子。 儿子很可爱,是从她身上掉下的一块肉,是她后半辈子的依靠! 杜玉芳开始为儿子谋算,让她看不顺眼的,首当其冲就是余焚佩。 余焚佩很受宠,她既是老来女,又是在余家小孙子出生前十多年来家里唯一的孩子,从小就是被爱浇灌大的。 杜玉芳一直都觉得二老偏心,在儿子出生后,这种想法就变得更加明显了,余老爷子很早就说过他的遗嘱已经立好了,二老死后家产是余望和余焚佩平分的,谁也不亏待。 余望不在乎这个,他自己有热爱并为之奋斗的事业,这种满足的充实感,是其他什么也给不了的,再多的钱都给不了。所以余老爷子给不给他、给他多少,他都无所谓,因为他早就能靠自己给妻子儿女足够的生活了。 余焚佩也不在乎,她自小没受过什么哭,钱对她来说没有太大的概念,而且她自认为以后不会比爸爸妈妈和哥哥差,即便不用老两口给钱,她照样能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兄妹俩见面相处的时间很少,但思想却是出奇的一致。余家未来的财产分割,就在一两句话的随意中过去了,还没比余焚佩向余老太太撒娇着想做套新衣服来得重要。 但杜玉芳的心底却是掀起了惊涛骇浪。在她看来,东西哪能平分啊!这都是要给以后儿子的!公公婆婆这样,难免太过偏心!但是她又不敢提。钱这东西是个敏感字眼,亲兄弟都能未这字打得眼红流血,更别说她一个“外人”提了。 哪怕是余家二老平时待她宽和慈爱,但这又有什么呢,代表不了什么的。 杜玉芳心里惶惶不安,内心的怀疑也越来越深。 她说想自己带孩子,二老就放心把孩子交给她带了,二老继续围着余焚佩转,要吃的给吃的,要穿的就给买,每天也不知道干什么,三人能在书房待上一整天。 这让杜玉芳心里很不舒服。当公公婆婆的,对待孙子的态度怎么还不如对待闺女的! 杜玉芳心里怄得要死,怀疑也越来越重。虽然是遗嘱上是写了,遗产平分,但那是以后的事情了。 她可是听说了余家以前有钱着呢!金陵那地方,三条大街都是余家的!沿海那边哪里没有余家的产业?!说是在建国初期,余老爷子就把东西全上交给国家了,但人真能那么无私?真能什么也不给自己留?!就算不给自己留,也得给子孙后代留一点吧!? 瞧着余家平时的天天又肉月月有新衣服的用度,杜玉芳认定了余老爷子背地里不知道藏着多少东西呢。人总是更相信自己想到的,杜玉芳认定了之后,对余焚佩也越发的不满了起来,觉得二老肯定在背后偷偷给她补贴! 尤其是路远之出生后,这种愤怒、自卑、嫉妒和不满的心情到达了一个顶峰。 余焚佩嫁出去之后,余家二老给添了一些嫁妆,而后把小洋楼给了余望夫妻。杜玉芳不用和二老住一起了,但她每天依然往四合院这边跑,因为路远之是二老带着的。 杜玉芳感到了深深的偏心,明明那时候孙子都不怎么带的,对外孙倒是好!什么都一手包揽了。 越看,杜玉芳越觉得路远之讨厌,温顺的外表下,不知道是每天怎样的诅咒。 但她对路远之的诅咒没能灵验,反而是余望出事了。 余望的工作保密性很高,跟谁都不能说,哪怕是枕边人。杜玉芳不知道余望的工作具体是干什么的,只知道他的工资很高,一个月的工资到手,省着点用,高得能让她和儿子用一年。但她也没多想,只觉得自己丈夫能干。 余望是她的天,她的希望,她下半辈子的依靠,她能忍受一切的动力。 她并不相信这个事实,只是一个劲儿地闹,要讨一个说法,要让人说明白余望是怎么回事,一个劲儿地吵着要去见余望。 余老爷子和余老太太像是一夜之间老了很多,但大概是经历的事情多了,还能经得住。余老爷子先让人把杜玉芳带回房间,不准她出来,又把孙子带走让老太太看着,然后便开始处理余望的后事。 杜玉芳恨上了余老爷子,恨上了路老太太,更恨上了余焚佩,觉得都怪她!肯定都是她搞了什么鬼!给自己给自己儿子谋钱谋利益还不算,非得把余望也给铲除了才罢休!怪她怪她都怪她! 余家没一个好东西!没一个好东西。 石逢春便是这时候找上杜玉芳的,他对杜玉芳说,余望是余老爷子害死的,是他以前害了别人全家,所以余望被那家人活下来的人给杀死了,都怪余老爷子,要不是他把人逼得无路可走,别人也不会来杀余望。 杜玉芳信了。资本家是怎样的黑心,她知道。因为她家以前就是被资本家嚯嚯的,家里穷得没办法了,才把她卖掉。余老爷子以前是资本家,肯定也是这样的黑心。 石逢春说,余老爷子现在还有和外国的势力勾结在一起,只要她去举报,不用她动手,余家就会被抓起来了。 杜玉芳不敢。她对余家虽然有成见,对余家虽然有恨,但余家是余望的家,是她儿子的家,也是她的家,她不能这样! 于是石逢春又说,余老爷子手里有一笔钱,一箱子的大黄鱼,以后是要给焚佩的,他根本没把你们几个人当一家,他那个人贼得很精得很,得给他一点颜色瞧瞧才好! 杜玉芳又信了,她心里的愤怒又被勾了起来,悲伤又被燃烧得更加旺盛。 石逢春便说,这不会伤到余家的根基,只是把余老爷子和余老太太抓起来询问一下,余老爷子势力大得很,不会怎么样的。相反,这时候是你可以表现的好机会,展现一下自己的贤惠,你还为余家生了个儿子,只要余家的外孙瘸了或是瞎了哑了,那以后你儿子就是他们唯一的依靠了,他们只能靠着你的儿子,所有的都是你儿子的! 杜玉芳心动了。 于是那份“大义灭亲”的信交出去后,余家乱了、散了。 杜玉芳很害怕,不是说只是一个小小的教训吗?不是说不会造成什么的吗?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杜玉芳不明白,但是趋利避害的本能告诉她,要快逃,要快点逃! 在余家彻底乱起来之前,杜玉芳偷了余老太太的存折,抱了孩子就跑了,她不知道自己要跑到哪里去,也不知道以后要怎么办,她只是、只是有些害怕。 第124章 路老太太对路振宁的失望是在长年累月里积攒起来的,但父母对子女的爱,有时候是一件很难说得清的东西。恨他的是恨不得他去死,但冷静过后,或是什么时候回忆一闪而过,愤怒平息过后的愧疚的心软又一齐涌了上来。 路振宁不学好,路老太太知道,她对路振宁恨铁不成钢,但有时候也怪自己。她年轻的时候要强,什么都要争一口气,每天不是忙工作就是和路老爷子怄气,能真正花在孩子身上的时间少之又少。 等她回过神来的时候,路振宁已经改不掉了。 所以她怪路振宁不争气,气他不学好,但当时有多怪他多气后,冷静下来对自己就有多恨,对他就有多愧疚。 大儿子那么优秀,如果她当初多花一点时间多给小儿子一点关心的话,小儿子是不是就不再是这副样子了? 再加上大儿子走后,小儿子就成了她的唯一寄托。丈夫不是唯一的,儿媳妇有比她更重要的家人,身边还有那么多不是她亲生的孩子,她只能去把自己的信念挂到路振宁身上了。 路远之也知道,奶奶疼他,愿意把命都换给他,但路振宁却是可以让她舍弃一切的人。 所以路远之不会让老太太为难。 他之所以准备把路振宁送进国外的监狱,为的就是斩断路老太太做选择的路。 路老太太宠孩子,但她是个明事理的人,路振宁犯法被抓,她可能会心疼会痛苦但也仅限于此了。没教出一个对国家有用对社会有用的孩子,那是她的错,她能接受。也会去期待,期待路振宁能接着这个机会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监狱里什么样她又不是不知道,国外不是讲人权吗?说不定比国内的监狱都要好,不会把人怎么样的,除了让她丢点脸,还帮她教孩子了呢! 所以她不会去找关系把路振宁弄出来。 路老爷子也是,他当了一辈子的军人,错的就是错的,让他去托关系把路振宁弄出来,那是在否定他这一辈子。 而且路振宁这次是被抓国外的警察抓起来了,路老爷子就不是后悔了,而是震怒。在国内丢人还不够,这下都把脸丢到国外去了,路老爷子简直要气死了! 路家其他人就更不用说了,因为路振宁卖厂子那件事把他们气都气死了,这会儿听到他被抓了,不出去买串鞭炮回来放就不错了! 所以路家人在看到路振宁出现在门口的时候,脸上都流露出了显而易见的震惊。 “那只是一个误会,爸,妈,我什么人你们还不知道吗?我的小心思虽然多,但怎么说都是你们的孩子,能干那些缺德的事情吗?莓国警方那边都查清楚了,我就是太轻易信任别人了,白白帮人背了黑锅。” 别说路小姑几个不信,路老爷子和路老太太都不信他的这些鬼话。 “到底是怎么回事?你把厂子卖了,那钱呢?不把钱还给远之,怎么又挪用了他公司里的钱?别在我面前给我胡咧咧了,老子是你爹!你撒个小谎我都能看出来,这么大的事情,今天不说清楚,外国人把你放了,我也要把你扭到警察局里去!” 路振宁心里有些不屑,但面上还是一副好儿子被冤枉了的模样,又是卖惨又是指天发誓,反正是认了错道了歉做了保证,但实际上的过错是一点不落下地推给了别人。 “……至于工厂卖掉的钱,莓国警方要调查,暂时给扣那了,最多半年!最多半年等他们那边把案子结了钱就能要回来。放心吧!钱跑不了的!人那么大一个国家呢!这么点钱对咱们来说是多得不多了,但人莓国是什么国家啊!有钱着呢!” “滚滚滚滚滚!”路老爷子一听他这么说就生气,抄起手边的东西就砸,“你这说的什么话!什么话!啊!我是不是还对不住你把你生到这个国家了?!夸人家有本事有什么用,也不看看你是什么孬种,老子把你生下来还欠你的了是不是!” 路振宁可不敢回答说是,但这么些天在拘留所里的经历显然让他吃了不少的苦头,这会儿心里的恨意和怨怼怎么也掩盖不下去了,拉着一张脸杵那,也不再讨好卖乖地顺着老爷子把事情糊弄过去。 路老爷子再怎么笨也见过不少的人了,路振宁表现得怎么明显他要还是看不出来的话那就真的该眼睛一闭两脚一蹬给人腾地方去了。 见路振宁是这个样子,路老爷子怒极反笑:“怎么还真觉得老子对不起你了是不是?!真觉得全天下的人都亏待你了是不是?!你瞧瞧你自己,啊!路振宁啊,你已经是四十多岁的人了,你去照照镜子,去你瞧瞧,你看得起镜子里面的那个人吗?!是不是觉得你待在牢里,我没把棺材本拿出来没把自己脸扒下来往地上让人踩去把你捞出来,你就委屈你就能给我甩了色了?!” “我呸!老子当初要是知道你是这副德行!一出生的时候就应该把你掐死!自己犯了法还觉得自己了不起!那你去和人莓国人说啊!你在我面前抖什么抖!真当老子生了你这一辈子就要给你当奴才啊?!你不想当老子儿子!老子还不想要你这个窝囊儿子呢!” “行、行!”路振宁两眼赤红地瞪着路老爷子,那一瞬间,他像是想了很多,但又像是什么也没想。明明现在该是他愤怒的时候,但大脑却异常的冷静,心情也异常的平缓。好像再没有任何东西能勾起他的什么波动了。 他的嘴角还挂着过去几十年嬉皮笑脸向老爷子认错似的讨好笑容,但眼里却是森寒的冷意。 他的视线在在场的所有人脸上都转了一圈。他的那些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们幸灾乐祸地带着看好戏的笑容,他的父亲看他的眼神和仇人差不多,就连他的母亲,也是看陌生人的冷淡表情。 “你们都做不到一辈子对我好,那把我生出来干嘛呢?多累多赔本啊!既然要把我生出来,那就一辈子都对我好呗,这都做不到,生我干嘛呢?”路振宁说,“得了,爸,妈,这是我最后一次叫你们爸妈了。我知道你们一直瞧不上我,从来没看得起我过,我也一样。就你们这样的爸妈,谁瞧得上啊!” 路振宁说完转身就走。 路大伯身为现在这个家的长子,自然是得说些什么的,不管是真心的还是出于面子,总要说些什么才是。 于是,路大伯站出来拉住了路振宁:“振宁,你这是闹什么呢!你出事了,最难受的不就是爸和妈吗?他们——” “滚开!”路振宁毫不犹豫地就将路大伯的手打开,表情不屑,“你算是个什么东西!还有你们!当年如果不是我大哥死了,你们以为杂种能进这个门吗?现在给我摆大哥的谱?你也配?” 脾气再好的人被路振宁这样指着鼻子骂都会生气,更别说脾气本来就不怎么样的路大伯了。 “路振宁!你有本事再给我说一次!”路老爷子气得身体都开始哆嗦了。 “我再说一百次也不关你的事!”路振宁大吼。 “你——”“你”字还没说完,路老爷子人已经倒了。 “老头子!” “爸!” 后面一阵兵荒马乱,路振宁却是转身就走。 “路振宁。”路老太太不重不轻的声音在一阵嘈杂声中却显得格外明显,“妈妈以前是没做到一个当母亲的责任,你恨我,我不怪你。但人啊,不能永远都长不大。犯了错没关系,好好改过来就是了。我这是第一次问你,也是最后一次问你,振宁啊,你觉得你做错了吗?” 路老太太的个子不高,声音不大,柔柔的,慢慢的,她像是努力在将出口的每一个都好好说清楚,但人老了,说话本来就含混,更别说是这样含着泪说话了。 路振宁的脑子里闪过自己在拘留所里的恐惧与惊慌,又想到这群人的笑容,心里的火焰像是被施了术,怎么也熄灭不了,只能随着它烧得更大。 路振宁的心像是被什么攥紧了一样,有点疼,又像是破了个洞,风吹进来凉丝丝的冷,只是他现在的已经感觉不到了,或者是,感受这些东西的神经已经被他扔掉了。 所以他没有回答,只是反问道:“妈,为什么你们都觉得是我错了呢?”他只不过是不再过那种担惊受怕的苦日子,这也有错吗? 好日子谁不想过?怎么到了他这里就错了呢?凭什么他就是错的呢?就因为他是路振宁吗? 路老太太没有再说话,她只是看着这个曾经被她寄托了所有感情的儿子一步步地在她的视野中头也不回的消失然后她意识就停留在了那一瞬间。 “妈!” 路远之知道消息的时候还在挂水,照他的意思本来是不想来医院的,但时尉不肯,硬是把他抱出来了。路远之不想被人围观一路他被抱着的蠢样,没办法只能过来。 家里两个老人都倒下了,路远之是一定要通知的。单是路老爷子一个还好说,但路老太太作为“继母”也倒下了,虽然是说路振宁气的,但万一出个什么事情,他们的处境也会变得十分尴尬。所以把两个老人送去医院的时候,路大伯也找了人让他去通知路远之。 只是那人没还没到医院,路远之和时尉就在医院碰到了路大伯几人。 第125章 “怎么样了?老爷子老太太那关过了没?”这么大的事情,照理说是要两人一起回去的,但白衣芳知道俩老人都不喜欢她,她怕回去了反倒起了反效果,所以就在家里等着。 路振宁一回来就倒在了沙发里。 “说话呀!怎么样了?老爷子是糊弄过去了没?”白衣芳见他一声不吭,有些着急地推了推他。 “别吵!”路振宁恼怒地推开她,“还糊弄什么糊弄!老子跟他断绝父子关系了!以后别跟我面前提他!” “啥?”白衣芳被路振宁一推,还没来得及生气,就被路振宁的话给吓到了。 “那老头这么这么狠啊!你妈呢?!你可是唯一的儿子啊,她也没拦着点?”白衣芳尖叫着说道。 “我提的!”路振宁吼完,又不说话了。 白衣芳被接二连三的消息震了震,然后便哭天喊地的开始打路振宁:“你这脑子怎么想的!咱们家现在可是什么都没有了!你还跟他们断绝父子关系,你闹什么呢!” 路振宁跟个雕像似的坐那随她打。 说实话,这会儿冷静了下来,路振宁也确实有点后悔了。 “行了行了,别哭了,老子还能把你饿死不成?”路振宁心烦意乱地甩开白衣芳。 “你养你养!我跟你吃什么都行!那你想过你儿子没?!马上就到月底了,儿子的生活费怎么办?以后的学费怎么办?是,我和你吃糠咽菜无所谓,可是帆帆呢?他正是人生最关键的时候啊!大学上了一年就辍学,以后你让他怎么办?!” 白衣芳一边哭一边骂,骂路振宁、骂路家那两个老不死的、骂路家其他吸血的兄弟姐妹、骂路远之……反正是把她能想到的全部骂了一遍。 路振宁呼哧呼哧地喘了好一会儿,看着哭得没了样子的白衣芳,想着自己在拘留所的时候她东跑西求地把所有能卖的东西全卖了个干净,光鲜亮丽的模样也变得憔悴了起来,心里涌上了一股愧疚。 “行了,再怎么说我都经营了这么些年呢。多少还是有人会卖我个面子的,这阵子熬过去就好了。”路振宁拉起了白衣芳将她搂到怀里安慰道。 —— 路远之坐在靠在病房外的墙壁上,一言不发地看着不知有没有的落点的前方。 路大伯和路小姑在病房里陪着,老爷子和老太太都还在昏迷,这种情况让两人有些坐立难安。 这病房里躺着的两个人,虽然说是他们的父亲母亲,但以路家复杂的关系,他们这时候不管在不在这,都是一种很为难的身份。 虽然根本原因是路振宁,但出了这种事,在场的人没能阻止,多人容易落下一些埋怨。而路远之小辈的身份就让他们更加尴尬了。 如果在外面的这个人不是路远之,而且其他路家任何一个小辈,两人的腰板子都能挺得直一些。可偏偏这人是路远之。 路远之的辈分虽然比他们小上一辈,但路远之手里有钱啊。 时代不同了,有钱的不管怎么样都比没钱的好。路远之虽然没权,但他手里有人脉,不管是路老爷子的人脉,还是过去余老爷子留下的人脉,都比他俩手里的关系要来得深厚。 想要维持现在的生活水准不变,到头来还是得依附着路远之。 路大伯和路小姑心里肯定是有所不甘和愤恨的,但就目前的形势来说,这个头他们还真得往下低一低。 “远之啊,进来坐吧。大冬天的贴着墙不冷啊。”路小姑挤着笑脸关心地说道。 “不了,等一下我就走了。”路远之回过神,脸上竟然看不出什么愤怒的模样。 路小姑一愣:“怎么就走了?爷爷奶奶还没醒呢。” “这不是有小姑和大娘照顾着吗?医院里还有这么多的护士医生呢,我在这里也帮不上什么忙。当个柱子还碍事呢。”路远之笑了笑,脸上是少见的温和。 路小姑心下一惊,暗道这孩子可别是气出毛病了吧?十几年对谁都没什么好脸色的,见谁都甩张臭脸的人,今儿个竟然能破天荒地对她摆笑脸了?可别是心里想着要怎么对付她吧! 这么一想,路小姑就有些急了,她虽然不怕路远之,但家里的生意还得靠着路远之借钱给她周转呢。 “远之啊,我知道你是个好孩子,也别把自己憋出伤来,爷爷奶奶最疼最爱的可是你,待会儿醒了要是知道你有什么不好的,那可得心疼坏了!爷爷奶奶已经被你爸、哦不,路振宁气倒下了,你可不能再让他担心了。”路小姑嘴里说着关心的话,但处处却在把自己的责任给摘出去。 “小姑,我知道的。爷爷和奶奶就麻烦你照顾了。”路远之有些不耐烦地皱了皱眉,说完转身就走了。 路小姑在后面撇了撇嘴。 “远之,你去哪里了!”让路远之等着自己跑去拿药的时尉排了半天队挤着人群终于回来,却找半天没找到路远之,差点几个半死。 虽然知道以路远之的身上不会出什么事情,但就怕路远之烧着烧着就不省人事了。被自己的脑补吓得不轻的时尉哈特意跑到服务台去问了护士有没有什么人在这里晕倒被送去急救的。 “刚才碰到了一个熟人,随便聊了两句。”路远之随意的说道。 “我还以为你要逃跑呢。不是说了吗,打针这种事情很快的。”冬天的床位很紧张,像这种发烧感冒需要吊水的人很多,整个输液室里乱糟糟的吵得不行。 两人找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下,透明冰凉的液体一点点被送入路远之的身体。 “冷不冷?”时尉摸了摸路远之有些冰的脸问道。 路远之摇摇头。 “那你在这里等我一下。”时尉说着便起身,看样子是要出去一下。 路远之张了张嘴,有点想说点什么,但最后还是什么也没说。 “想睡的话就先睡一下,我很快就回来。”时尉说着用手扒拉了几下路远之的头发。路远之的头发略长一点,冬天风大,很容易就刮乱。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头发格外黑带点长的原因,乱蓬蓬的头发显得路远之的脸格外的小格外的苍白。 让人心生怜爱。 越是相处,时尉便觉得自己越放不下他了,明明只是出去一下很快就回来的事情,但也要这么腻腻歪歪的。以前不明白那些小年轻为什么一件小事都要弄得死去活来,现在大概能够理解了。 是因为在乎吧。因为在乎,所以想把自己能给的最好都送捧到他的身边。 医院里的人很多,一年四季的多,冬天是格外的多。 所以时尉基本上是一起身一走开,就像一滴水进入大海里一样,再也找不到踪影了。 路远之睁着眼睛看了很久,很久。 时尉回来的时候前面有人突发心脏病,乱成了一团,他看着一团乱的人群,便选择了绕路回去。 “!!!”路远之浑身一颤,身体的肌肉全部紧绷了起来。 “怎么了?” 路远之听到是时尉的声音,顿时松了一口气。 “你怎么从后面过来了?” 时尉伸手摸了摸他的脸蛋,虽然发着烧,但整个人都是冷冰冰的。 时尉的手很暖,暖得让路远之有些省不得离开,他这人好像有一种特殊的魔力,不管发生什么事情,只要看到他,心情就会变得十分平静。 很让人安心。 时尉在路远之的这张椅子上挤了下来,并不大的椅子根本挤不下穿得厚棉袄的两个成年男人,路远之只能一边挣扎着一边往时尉身上挤。 像这样在这么多人面前的亲密行为让路远之很不自在,但又舍不得推开时尉,只能是自暴自弃似的任他去了。 旁边陪着小孩打针的大姐还笑着打趣道:“你们兄弟的感情可真好啊!” 时尉几乎是抱着路远之将他揽在了怀里,听到这话便有些得意地说道:“毕竟是兄弟啊!” 路远之悄悄红了耳根,将脸埋在围巾里不想说话。 正自闭着呢,突然就感觉脖子上一凉,路远之下意识地扭头去看时尉。 时尉笑眯眯地拉开路远之的衣服,往他肚子里放了一个透明的玻璃瓶。热乎乎的暖气传过厚毛衣传过秋衣再传到皮肤上的说话,温温热热的感觉让冻僵的身体一下就舒展开了。 路远之惊讶地看向时尉。 时尉又将路远之的外套拉链拉上,隔着外套揉了揉他的肚子:“暖和吧?” 滚烫的输液瓶在他的肚子上滚了几圈,散发出来的热气从皮肤蔓延到脸上,几乎要将泪腺里的液体热得涌出来。 路远之往时尉身上贴了贴,低低地说了声:“好暖和。” 他不是一个脆弱的人,一路坚持到现在,路远之甚至都觉得已经已经是个铁人了,但不知道是时尉太过聪明还是他太过愚笨,那么轻易地,就变得软弱了起来。 不,既不是时尉太聪明,也不是他太过愚笨,只是…… 他眷恋着这样的温柔,他对这样的温暖没有任何可以拒绝的办法。 时尉看着窝在他怀里的路远之,心疼的感情几乎要溢了出来,但比这种感情更为优先更为浓烈的,是对自己弱小的不甘和愤怒。 他什么也做不到。不能保护心爱的人,不能心爱的人分忧,什么也做不到。 又要像上辈子那样吗?又要重蹈覆辙吗?不行,不可以。 路振宁也好,杜玉芳也罢,还有他们背后的那些人,他全部都会一连串地扯出来。 不会再让路远之伤心的,不会再让他难过的,绝对! 时尉早就看出了路远之的不对劲,但他什么都没有说,只是在出去找热水的时候,顺便转了一圈,然后就看到了在缴费处的路大伯的妻子。 时尉大概已经猜到了,怒火不断高涨的同时,他的思绪也格外的冷静。 “远之,你摸摸我右边的口袋,帮我把纸拿出来,我看一眼明天的课。”心里虽然愤怒,但时尉分得清,现在什么是最重要的事。路远之对他来说才是最重要的。路振宁也好谁都好,再怎么样都比不过路远之。 “课表?”路远之有些疑惑,课表这种东西难道还需要看的吗?不都是早就在心里记清楚了?路远之心里嘀咕,但还是伸着手进了时尉的口袋。 指尖炽热且粗糙的手感传来,路远之抬头看着时尉,就看到时尉露着笑容无声地催促。 “时尉,你好幼稚哦!”已经猜到是什么的路远之一边说着一边掏出了被烤得黑黝黝的红薯。嘴上说着鄙视的话,脸上却怎么也止不住笑容。 被烤得外皮焦黑的红薯一扒开,滚滚的白烟热气涌了出来,橙红的果肉颤巍巍的像是渗着糖,看起来就甜糯得不行。 一边挂着水的小孩直勾勾地看着这里咽口水,抱着他的大姐往他屁股上拍了一下,将他抱着掉了个头。 “大姐,这么多我吃不下。”路远之给小孩掰了一小块过去。 “那、那就谢谢了啊!”大姐接了过去,早就饿了的小孩顿时狼吞虎咽了起来。 “时尉,你吃不吃?”时尉举着红薯问他。 “啊——”时尉张开了嘴。 食物这种东西,大概都是那种抢着吃比自己吃独食要好吃的,时尉和路远之都不太饿,但一个差不多有一斤的烤红薯也你一口我一口地吃了个精光。 吃完烤红薯后,时尉手也不冰,身体也不冷了,靠着时尉很快就睡了过去。 时尉一直等他睡熟了才慢慢起来,脱了外套给他盖上,然后让旁边的大姐帮忙稍微看着点挂着的水。 第126章 时尉开始大量招工,开始大笔花钱了。 重来一世,时尉的心态一直都是很稳的。他对大笔大笔地搂钱已经没什么兴趣了,说难听一点,就是他有足够的耐心和足够的骄傲让他一直保持在一种计划之内的安稳。 他不需要和时间赛跑,也不用花时间买钱再用钱买时间,他只用照着自己不急也不缓地步调继续下去就可以大富大贵平稳一世了。 但杜玉芳的出现改变了现在的局面。 他很难不去想杜玉芳的出现代表着什么,也很难不去将路远之的惨死淡忘。路远之对他来说,早就不是上辈子那个不喜欢的同学,也不是带着愧疚的恩人,更不是想要维持关系的同学朋友。 他喜欢路远之,最起码,他现在对路远之,是那种想要和你一起走到生命最后一刻的恋人关系。 所以在确定了路振宁“杀人嫌疑”、杜玉芳幕后推手的现在,时尉根本淡然不了。 也不可能淡然。 没有买凶直接将两人从这世上带走已经是他最大的克制了。 杜玉芳,时尉只见过一面,但这么多年的经验和直觉告诉他,杜玉芳是推手,但她绝对不可能是主谋。 杜玉芳恨路远之吗?恨,当然恨了!但仅仅就是因为余老爷子和余老太太的偏心吗?两位老人已经走了十多年了,说因为这个很路远之,时尉相信,但说仅仅因为这个,就要杀死路远之,动机太不可信了。 除了恨,杜玉芳和她背后的人,一定有更大的动机更重要的原因。 现在敌明我暗,除了暂时蛰伏,时尉想不出更多的办法。 一来,路远之手里虽然有钱,但能护住这些钱的依仗已经没多少了。余老爷子和路老爷子给的人脉人情可以用,但不是现在。 二来,就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了。路远之有钱,但是没权,一点权都没有。 可以说,路远之在杜玉芳的眼里,是完全透明的,所以可以称得上是唯一变数的,也就是时尉。 时尉在他们眼中,不过就是一个扒着路远之的小弟,这样的人并不被他们放在眼里。 所以时尉现在需要做的,就是暂时蛰伏,在他们的盲区内发展力量。 所以在路远之给他钱的时候,时尉拒绝了。用路远之的钱虽然方便,但在杜玉芳那一边,就没有了盲区发育的优势。 这和什么男人的自尊心啊什么的没关系,不管用不用路远之的钱,时尉有那个自信可以不对最后的阻击计划产生负面影响。 但相对的,时尉的时间安排也变得越来越紧张,逃课什么的越来越频繁。 燕大的老师上课和严格,但是逃课嘛,这对燕大的学生来说都是家常便饭的事。想做什么,准备做什么,这么大的人了,都要有所准备和有所当担了。觉得这节课对我没太大用,不听就不听了,我干我自己觉得有意义的事情去,去上别的课去图书馆或是在宿舍里睡觉都随便,只要能不挂科能跟得上能达到要求就可以了。 只是相对的,平时分拿到手的同学期中期末考六十分就能过,次次点名都没来的,底线就要拉高一点,低于八十五分的有什么脸不来上课! “时尉,思修的笔记我给你放在桌子上了,你记得拿去背啊!”临睡前,黄达先提醒道。 “知道了。我争取这两天内记完,后天或是大后天还你。”时尉记着账头也不抬地回道。 这两天他跑了几趟城西,又定了几间房子,几处装修几次招人账目正式杂乱的时候,没有电脑的辅助,时尉头都要秃了。 路远之帮他整理着产权之类的资料,看他这么疲惫的样子,忍不住偷偷和他说:“明天的国际形势课我替你去上吧,你多睡会。” 逃课是门艺术,哪门课可以逃哪门课逃了一定会惨必须呀门儿清,像国际形势这样院长来上的课,时尉是不敢逃的,他最近正想走院长的路子从银行那里多贷点款呢,明天要是不去上的话可以想象要挨多少念叨了。 时尉撸了一把路远之的头发,权当撸猫解会儿压,然后才把他往被窝里推了推:“你快点睡,别管我了,我这就好了。” 虽然各种资料有路远之的帮忙轻松了很多,但有一些事情还得他自己再过一遍,然后对接下来的形势不好推测。 时尉和路远之两人虽然不同床,但两人的床铺就正好靠着,头对头挨着,靠得也近。 路远之被时尉推着进到了被窝里,便伸着手过来中间的巨大空隙去推时尉的腰。 时尉被他闹得没办法,只能收拾收拾把本子合起来也倒了下去。 宿舍熄了灯,在时尉“打灯熬夜看两小时的书不如早起一小时”的“洗脑”下,宿舍里往往是熄了灯倒头就睡不浪费一分钟争取明天早点起。 时尉这段时间拼,黄达先他们几个是就没有不拼的时候,哪怕是出去干兼职脑子都不带停的,在精神和身体双重的双重消耗下,他们几个理工生没那么多对未来和人生的思考,脑袋一沾上枕头很快就睡着了。 时尉和路远之交往的事情没跟他们挑明,这种事情还是不要拿出来作为信任危机考验得好,所以两人在宿舍里也都很克制,顶多是别人眼里关系好一点的铁哥们儿罢了。 时尉闭着眼睛等了一会儿,然后伸手戳了戳路远之的脸。 “你不睡干嘛呢?”路远之抓住他的手指小声地问。 “要不要到我这边睡?”时尉也小小声地用气音。 “不去,你快点睡!” 时尉不说话了,只是用被他抓在手心里的手指挠他,大有不答应两人都别想睡的架势。 路远之拿他根本没办法,最后只能爬起来连人带被子地压在时尉身上。 春天虽然已经到了,但燕京的气温还很低,即便是宿舍里烧着炭还是有些冷。宿舍里的人也经常窜床睡,既能多个人形暖水袋又能多压一床被子。 暖气轻些,冬天的上铺要会比下面暖和一下,住时尉下铺的黄达先有时候也会上来和时尉挤一张床。 也就是路远之,虽然现在大伙相处得还不错,但找黄达先几个的话,那就是路远之脸太冷了,虽然知道说了会答应,但就是不好意思开口。 黄达先说这话的时候,时尉正好躺在路远之的床上,笑得差点滚下去。路远之也是呆,还一脸认真地问黄达先他晚上能不能到他床上和他挤一张。 路远之的逻辑是没问题的,你不敢开口问我,那我就问你呗。但没问题的逻辑出现在了一个有问题的场景,黄达先的床上已经挤着他和林峰了,再来一个只能躺他俩身上了。 所以一直到现在,和路远之挤一个被窝的也就时尉了。 “唔,你在过去点,栏杆硌得慌。” 因为宿舍里其他人都睡了,路远之的动作就故意放轻了很多,当然也慢了很多。 时尉抱着滚到自己怀里的路远之,把被子拉过头顶躲在里面亲了他一口。在这方面,路远之乖得出奇,基本上时尉说干什么他就干什么。 屋里烧着炭躺着六个人,空气本来就没多新鲜,又往被子捂着,很快两人都有些呼吸困难地钻了出来。 “远之,跟你商量件事,我准备把烧烤店给卖了,你觉得怎么样?” 时尉早就有这个想法了,并不是一时兴起。 烧烤店现在已经稳定了,一个月能带来五六百的利润,是普通工人家庭好几个月的收入,但对于现在的时尉来说,有些过于累赘的。 时尉一开始想的是烧烤甜点两手抓,两边针对的客户群体不同,甜点虽然更赚钱,但烧烤在华国更有生命力。 本来他也是准备照着这个路线来的,但现在时尉已经不准备走慢吞吞路线了,他准备大规模抢占市场,直接驾着坦克推就是了。 这样的路线适合甜点连锁,但烧烤就不适合了。 烧烤靠得是多销利薄,靠量取胜,其中的利润是要进行压缩在压缩的,想要多赚钱,靠的是多出人工。 而甜点不是,一块钱的成本,就能靠着氛围和装修用颜值卖出十块钱的高价,就连服务也只需要做到微笑、热情但又不过分就可以了。 而且全程都可以进行流水线操作,不管是结账还是甜点制作。温度、材料重量、时间、练习等等只要稍加培训,就可以按照要求一路操作下去了。 后续的查账、活动也可以稍加改动就可以照着上一家店这么来。 所以既不简便又不流水线而且还容易被模仿淘汰的烧烤店,就是一个多增加工作量的鸡肋一般的存在了。 自从“商品经济”被肯定之后,大街小巷的商店小摊也多了起来。烧烤店和甜点屋出现得也不少,烧烤店的利润从一开始的上千,到七八百到现在的五六百,最致命的一点就是它的简单。只要够香,只要把签一串,街边随便支个摊子就能开张了。 所以一开始的优势,到了现在虽然说不上劣势,但多少也还是会有影响的。 但是甜点屋不会。 时尉的定价定得有些高,最便宜的一小块蛋糕也要八毛钱,成本低得不行。无疑之中,就把客户群进行了筛选。 能花得起钱的享受的是店里装修带来的气氛和悠闲,点上一份甜点茶水聊一个下午没人赶,点一份甜点茶水坐着看一下午的书也没有人管,与其说是花钱买蛋糕,不如说是买那副格调和时间。 第127章 和烧烤不同,做甜点是要高成本的,奶、油、糖、烤箱等等都不便宜,更别说店面的装修了。其他开起来的甜点店,绝大部分都是租房子,租来的房子舍不得狠不下心进行装修,只是学了价格没学去氛围,没过多久就要自己把价格往下调。 但是甜点这东西要糖要奶要鸡蛋,哪怕只是卖成本价,能狠心花钱买的客户群就很小,再卖数量也多不起来,最后只能是连店租都难收回来。 时尉要的价格高,那是因为舍得卖的人不在乎再多话一些钱。利润高了,数量少一点也是没有关系的。 燕京和其他城市不一样,再怎么说都是首都。现在的华国穷归穷,但十几亿的基数摆在那里,穷的只是大部分的人,富裕的小部分人再少也是也大市场了。 时尉原本的打算是十分稳扎稳打的,甜点这种东西技术含量不高,但做的好看是要练习的。原本是一带二这样地来,一个人带两个新人,店铺装修需要时间,等店铺装修好了,新人也能够上手了。 但杜玉芳的出现实在是让时尉有些措手不及,不管是店铺、资金有点麻烦,人手也跟不上。 甜点屋这里已经消耗了他很多精力,烧烤店那边,时尉就准备该断就断了。 “那就卖吧。”路远之对时尉做的决定向来没什么意见,他们俩的分工大概就是这样的。大事听时尉的,小事听路远之的,遇事不决就量子力学,不,是猜拳定胜负。谁赢听谁的。 但是要找谁就手就是个问题了。 时尉手里现在正是缺资金的时候,如果能整个卖掉肯定是好的,但准备开烧烤店的人想要一口气把烧烤店买过去,还是不太现实的。 毕竟现在谁手里有着几万别的不干买烧烤店啊,做烧烤生意的,更多地还是做路边小摊的生意。 “我倒是有个好人选。”路远之想了想,然后说,“你还记得银行的那个 吗?他家女儿一堆儿子就一个,被宠得四肢不勤五谷不分,小学没上完就家里蹲了。想给安排工作都不好安排。正巧他们家有钱,把店转给他们,他儿子不就有事干了?虽然烧烤店私营小老板什么的听着不太好听,但他儿子什么事情都干不成,也能有个出路他应该都会试一下吧。” 时尉眼睛一亮。 路远之很少说没把握的空话,路远之这么说,大概率就是能成了。 “服务员几个也不用辞退,正好甜点屋这么人手还缺着,稍微适应一下差不多就成了。” 就是一个石大金比较麻烦。 石大金虽然残了腿,但是工作很努力,他知道时尉雇他是带着一些同情在里面的,所以干起活来格外的卖力。 之前身上还有股郁郁的绝望,现在能够赚钱至少不是家里拖后腿的负担了,虽然还是说不上开朗,但起码没有那种求死的冲动了。 就先让他在后厨学甜点的制作吧。只是做蛋糕的话,一直坐着不用起来也是可以的。而且时尉也发现了,石大金这人手很巧,在烧烤店这边,虽然也只是做着串签子的活,但是串出来的签子又快又整齐,不管是肉还是蔬菜大小都很均匀。 时尉原本的计划是在开店的同时保证自己手里的资金负债,也就是说,已经正常运营的店,每月的盈利可以支撑新店的装修、设备购买等等费用。 至于买房子的钱,那又是另一回事了。毕竟买房子是另外的投资,和这个不一样。 只是现在这种慢悠悠的扩张速度已经不行了,要加快脚步才行。而且甜点店的客户群体被限制住了,燕京虽大,但也被非遍地都是有钱人,三家四家五家六家可以,十几二十家开起来的话,那就完全是在和自己抢生意了。 所以除了甜点之外,还要开些别的店将更为庞大的普通客户群囊括进去。 时尉已经有大概的思路了,只是现在的时间还不允许。 路远之虽然帮他把很多事情都给处理了,但各种关系的维持必须还得时尉自己出面。 现在手下的员工虽然有不少,但正要说得上可以当得起管理的员工,还是没有。所以总得来说,时尉现在就是一个光杆司令。 他倒有想过找已经一些管理方面的毕业生,但这年头只要是个中专生,出来都是包分配傲气得不得了的,哪里会到“小打小闹”的私人店铺里工作,传出去都不太好听。 时尉倒是可以拉拢自己的同学帮忙,但让一群刚成年的小孩来管理,还不够让他头疼的吗?热血、冲动,总要经历一点挫折才能独当一面。 时尉现在可没资本给他们磨练,所以想来想去,还是只能自己和路远之两人撸着袖子揽着干。时不时地拉上宿舍里的“廉价劳动力”。 等规模再大一些,再大一点就好了。规模大一些,愿意来的高素质人才会多一些,自己培养的人也慢慢可以上来。所以努力把这段时间给熬过去就是了。 “但即便是这样,也好累啊!”又是应酬到熄灯后时尉才耷拉着眼皮回来,一脑袋倒在路远之的怀里就不动弹了。 “时尉,你走错床了!那是远之的床!”黄达先伸着手推时尉。 “算了,就让他在我这睡吧。” 时尉几乎倒头就是睡,把路远之压了个实。 路远之推着时尉从他身下爬起来,然后帮他把厚厚的衣服给扒了塞被窝里。 时尉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的高强度的工作过了。上辈子事业虽然有成,但有着庞大的管理层运营着公司,需要他亲自出马解决的事情一年都不一定有一次,绝大部分都是他说一句,下面的人开始运作。 现在的“公司”规模虽然小,但是手里能用的人少,什么都要他自己亲自上手。 还得提防着杜玉芳那群人。 时尉这一觉睡得有些熟,但他晚上被劝着喝了不少酒,半夜被尿憋得没法继续睡下去,只能心不甘情不愿地睁开眼睛。 “我怎么在这里啊?”时尉摸着怀里热乎乎的抱枕,有些回不过神。 “唔……别闹了。”路远之被时尉捏着腰上的肉,迷迷瞪瞪地拍了时尉一下。 时尉打着哈欠下了床,上完厕所回来人也清醒了大半。回来的时候看到路远之的睡姿,就忍不笑。 路远之的睡姿说不上好也差不到哪里去,但是和时尉睡久了,他就忍不住去想要找点什么抱着,毕竟天气冷的时候,怀里有个东西抱着是很舒服的一件事情。 时尉爬起来上厕所的时候迷迷瞪瞪的,路远之算是倒了霉,半个身子都被掀得没了被子,冷了之后也不知道把被子拉过来,只是缩成了一团,偏生头还是仰在栏杆边上的,看着就特别的好笑。 时尉爬上去把人抱进自己怀里,忍不住在他的脖子上亲了一口:“你怎么这么可爱啊!” 一身的疲惫,好像在这一刻全部消散得一干二净。 “唔……大郎别闹……”路远之抱着时尉的头撸了几把。 大郎二郎两只狗长成半大狗子的时候宿舍就不好让他们待了。路远之就给送到一个退伍的老兵那里去了。老兵退伍前做的是军犬的训导员,也没有老婆孩子,就养了一堆狗陪着自己。 大郎二郎过去做着看家护院机警训练,结果就在哪里玩得乐不思蜀了。 这让好不容易有了狗子的路远之很难过,但他和时尉平时确实也忙,没功夫陪着,只能继续拜托着老兵照顾着。 路远之平时不表现出来,但每次时尉和他一起去看大郎二郎的时候,眼睛都是亮晶晶的。仔细想想的话,好像以前也是这样。 尽管那个时候时尉和路远之还不熟,但时尉把两只狗子抱回来的时候,路远之跟他说的话都变得多起来了。而且好像是三句不离狗子的那种。 只是路远之很少直白地表达出来,即便是喜欢也只是十分克制地看着。 合着,他是用狗子钓到了一个男朋友吗? 时尉有些好笑地想着,但又有些心疼。 “远之,我们去把大郎二郎接回来吧。放你爷爷奶奶家。” 路远之不知道听见没听见,反正是拱着身子往他怀里贴。 第二天路远之照例是五点就醒了,睁着眼睛黑灯瞎火地看了时尉好半天,才慢吞吞准备爬起来。 “再睡一会儿,别动。”时尉放在路远之腰上的收紧了一下。 平时要兼顾上课和事业,时尉的锻炼时间早就扔掉了,路远之虽然也忙,但他对训练有一股迷一样的执着,哪怕是压缩睡觉的时间也不肯放弃。 时尉看在眼里,有些心疼,想让他先停一段时间,但路远之就是犟,也不跟时尉吵,就是每天依然早起自己出去。 路远之被抓到了,老实了一会儿,估摸着时尉又睡过去了,正想悄悄地爬起来,就听到时尉在他耳边小小声地说:“大郎二郎。” 路远之瞪圆了眼睛看着时尉。 时尉没睁眼,凭着感觉在路远之脸上吧唧了一口:“睡觉起来带你去看大郎二郎,你乖一点。” “……” 路远之、路远之可耻地心动了,纠结了一下乖乖不动弹地闭上眼睛陪着时尉再睡一会。 时尉悄悄勾起一抹笑,路远之的小辫子,总算是被他抓到了! 等把杜玉芳和她背后的人抓出来后,他们就搬出去吧。买个带大院子的别墅或是四合院,养几条狗,有事就去公司上上班,没事就带着远之出去旅旅游。不为钱发愁,不为工作忙碌,嗯,是他的理想生活了! 第128章 暂时收留大郎二郎的陈大爷家住得比较偏,一路过来都没瞧见几户人家,已经到郊区了。还没走到门口,就能听到院子里传来的狗叫声。 被训得好的狗一般都是不怎么叫的,除非是有特殊情况。不过照着往常的时间来看,这时候陈大爷应该是在训狗。 路远之小时候没少来这里撸狗,熟门熟路地在门上敲“密码”,很快陈大爷就过来开门了。 陈大爷六十多的年纪,叫声爷爷也是行的,只是路远之小时候来的时候叫着大爷,现在叫熟了没改,时尉便也跟着他叫大爷了。 “来了!”陈大爷年纪大了,手脚不太利索,但是腰杆子挺得很直,眼神很锐利,精神头看着不错。 他在这附近是远近闻名的怪老头,没什么朋友,也没有家人亲戚什么的,就搁院子里养了七八条狗,当儿子养的那种。 “来看大郎二郎的。”时尉说道。 陈老头儿不喜欢人,不是那种嘴硬心软的不喜欢,是真真切切的讨厌。路远之算是一个例外,时尉就不是例外了。 虽然帮着他养狗,但陈老头儿依然不准备和时尉有什么交集。 “大爷,我中午想吃羊汤,成不?”陈老头儿帮着他们养狗,但不收什么钱,也不要时尉什么东西,狗来了,人走了就成。但养狗再糙养也得粮食,更别说陈老头儿待狗比对自个儿都好,一只狗真要吃饱可比人能吃。所以每次过来时尉都会借着在这蹭顿中午饭的机会带点肉啊骨头什么的。 “这是给狗的。”时尉颠了颠另一袋骨头和肉说道。陈老头儿不接受别人给的东西,但是给狗的他不会拒绝。狗虽然说是杂食动物,但是跟着他也就只能吃吃杂粮,很少能吃到肉。所以有机会给狗吃肉,陈老头儿也不会拒绝。 陈老头儿不乐意和他多说话,指了指厨房:“放那吧!” 路远之和陈大爷是十多年的老相识了,进门都不带客套的,直接摸去撸狗玩。 “你别动他尾巴,我正给他们训练呢!”毕竟是自己看着长大的小孩,陈老头儿对路远之就“溺爱”多了,时尉要是敢在没有允许的情况下靠近狗子,陈老头能直接让狗咬他,换做路远之就是不痛不痒的说几句罢了。 路远之小时候受排挤,一个院里的男孩子们推推搡搡地就合起伙来欺负他,不过路远之也不是闷声挨打的性格,一个人就敢和一群比他大的孩子干架,逮住一个就往死里揍,虽然是伤敌一千自损两千的方式,但院里的孩子也都怕了他。 军区院里的孩子都野,找大人出头是要被看不起的,但又怕了路远之的疯子打发,于是就联合其他趁着路老爷子和路老太太不在家的时候把他推到仓库里锁着。 路家人虽然是挺多的,但都觉得路远之这个小崽子是个麻烦,消失个一天两天的也不当回事。 也就是那个时候,带着够出门买东西的陈老头儿发现了路远之,把他给救了出来。陈老头儿带着路远之到警察局报了案,才被赶在爸妈出差回来前找人的路小姑给带回去。 路远之是被陈老头儿救下的,更确切地说,是被他的狗给救下的,不是大狗闻到了气味冲他叫唤,路远之得饿死渴死在仓库里。 小孩对毛茸茸的东西是没有多少抵抗力的。大狗又帅又凶又乖,路远之见一次就惦记上了,然后时常就往陈老头儿家里跑。 路远之和陈老头儿一样,都不喜欢人,每次都是自以为不会被发现的偷着看狗,但其实都被陈老头儿看在了眼里。 那个时候陈老头住的地方还小的很,一个四合院里住着十几家人,他就一个小隔间,一个人一条狗就塞满了,转个身都麻烦。 路远之那时候天天往那里跑,陈老头儿也没赶他,但也没理会他,只是时间长了,总是容易生出恻隐之心,比如说时不时地把狗放出去让小孩儿有机会抱着亲热亲热。 路远之对人戒备得很,但对狗戒备不起来,一大一小的关系也在对方心知肚明的情况下变得稍稍好一点起来。 不过也有限就是了。 陈老头虽然没工作,但是退伍金不少,他的两条腿一只手肚子上背上都嵌着有弹壳。军队里的事情说复杂复杂,说简单也简单得过分。只要能够活下来,活得比谁都久,这官自然而然地就上去了。 陈老头没有家人,老爹老娘早死光了,老婆嫁给了他跟守了活寡似的,没多久就跑了,那时候还没建国呢!后来组织里头倒是有领导想帮他介绍,但那时候他心态已经有点不对了,什么也没说就给拒绝了。 不管是那年头还是这年头,心理上的问题都没什么人重视,时尉大概能猜出来点,陈老头这是PTSD,但也没有太好的办法。一来这需要专业的心理医师进行专业的治疗,但别说华国了,外国这时候的心理领域也是人才稀缺。 二来陈老头也根本不觉得自己有病,时尉要是提出让他去看医生的话,没准会被陈老头的狗咬掉内裤光着腚逃出去。 “汪~汪~”时尉和路远之身边围着一群狗,大郎二郎不用说,陈老头的狗看着又高又大牙又尖,要多凶猛有多凶猛,但其实根本没进行过扑咬训练,不仅如此,而且被训练得格外温顺听话。除非是陌生人或是陈老头儿下令,不然就只会露着肚子跟你撒娇要摸摸。 狗是一种很认主的动物,哪怕是时尉和路远之只能十天半个月地才能过来看一次,但大郎二郎依然亲他们,摇着大尾巴就往身上扑。 陈老头当过几年专业的训导员,很清楚知道军犬的服从性和杀伤力多大,所以即便是自己的狗,他也不会往军犬那训,只是训得他们更加听话懂事机警罢了。 “远之,我想了一下,爷爷奶奶马上也要出院了,老人家都怕无聊寂寞什么的,要不我们把大郎和二郎给送他们那里去吧,这样大郎二郎不仅能展示一下自己的本领,爷爷奶奶也能高兴一点。”时尉没说不用麻烦陈老头之类的话,真要说了,才是惹陈老头儿生气呢。 而且还能经常看到大郎和二郎。 这话时尉同样也没说出来,但是路远之立刻就想到了。陈老头儿这里离得远,时尉和路远之都忙,说是十天半个月,但有时候一个月也不一定能抽出时间来一趟。 但放到路家就不一样了。路老太太想孙子,路老爷子嘴上不说,但也盼着路远之回去,所以一个星期至少有一天,路远之得抽空回去吃个饭什么的。 而且路家离学校还近,出门就有公交,也就半小时的事情。 路远之心动了,然后转头眼巴巴地看着陈老头儿。 “你看我干嘛!”陈老头儿恶声恶气地骂,“你的狗你自己做决定,我还能不给你怎么的?!做事磨磨唧唧,一点你舅舅的模样都没有!” 时尉一愣:“陈大爷,您认识远之的舅舅啊?” 陈老头儿从鼻子里喷了一口气:“关你什么事啊!” 陈老头儿脾气古怪也不是一天两天了,突如其来地闹了一阵脾气后,拿着烟杆子跑到树下吧嗒吧嗒地开始抽烟。 说是抽烟,其实就是拿个烟杆子做做样子。老头身体不行,狗也不能闻烟味,但是他又想找个什么寄托,所以就只能拿着烟杆子摆摆样子了。 时尉拉着路远之悄悄地问:“远之,你知道他曾经认识你舅舅不?” 路远之摇摇头。陈老头儿性格极其古怪,以前也有过街坊邻居想要跟他搞好关系的,但一个不落地全被他骂走了。路远之也不是那种性格开朗的小太阳,陈老头儿不和他说话,路远之也不会主动去搭话。他也没什么来陪陪陈老头儿的概念。 大概是陈老头儿身上那种拒绝的意思太过明显了。他不喜欢人,不管什么人他都不喜欢。 真为他好的话,与其借口“陪陪他”不如让他过着自己想要过的生活。所以在知道了这一点后,路远之也减少了过来了次数。 “有猜过,但是我没问过。”路远之心里清楚,陈老头儿对他,还是跟别人不太一样的。小孩子的思想都是乱飘的,爷爷舅舅都在军队里待过,路远之自然而然地就往那里想过。但是陈老头儿没提,路远之也就没问过。 就算真的有关系那又怎么样呢?在军队里的那段记忆,对陈老头儿来说,大概也是不愿多提的噩梦吧。 在训练场上有多亲密,在战场上就有多么痛苦。战争,是要死人的。眼看着自己亲如兄弟的战友一个个死去,谁又能释怀呢? 时尉有一瞬间闪过想上去问有关路远之舅舅余望的事情,看能不能从中找到一点线索,但看着陈老头儿那暴躁样,很快就熄了下去。 算了,能入手调查的其他方法还很多,也不用纠结于陈老头儿这。 陈老头儿“抽”了一会儿烟,然后就去了厨房给他们做午饭。 陈老头儿做法的手艺一般,但羊汤这东西只要不膻就好吃,煮得奶白的羊汤上撒着碧绿的葱花看着就让人胃口大开。 只是桌子上的三人都没什么心情吃饭。 “看看看!你看我干什么!”陈老头儿的爆脾气还没下去,一拍桌子就冲着路远之瞪眼。 路远之吃着杂粮馒头慢吞吞地说:“我想让你帮我训狗。” 陈老头儿明显就是一愣:“大郎二郎不是给你训好了吗?” “不止大郎二郎,还有很多。”杂粮馒头很干,干得路远之噎得慌,噎得他脑袋也慢慢吞吞的,他自说自话地点了点头,然后强调道,“很多。” 第129章 时尉看着路远之这副有些呆的模样想笑,还想亲。 时尉和路远之之前商量过,这几年严打虽然厉害,但大环境依然说不上太好,别的不说,小偷小摸的还真不少,甜点店就里奶、油、蛋什么的都不少,还被人摸进去过一次,好在睡在店里值班的店员警觉,周围又是住宅区,喊了人把小偷给吓跑了。 甜点屋现在都是用买来的住宅改装的,加张床给个补贴让店员轮流值班没什么问题,但关键店里员工大部分都是女生,武力值不高,容易出事。但如果一个店顾一个保安,那又太不值当,想来想去还是加条狗比较好。 狗比人要机警,而且真要打起来,只要不是团伙作案,人还真打不过狗,即便是团伙,但只要狗那么一叫,把人吵醒也就安全个大半了。 只是听话又机警的狗不好找,有些狗虽然机警,但是太爱叫,有些狗不爱叫,但又不灵光,什么时候该叫,什么时候该咬,要咬到什么程度,这都是要训练的。还有拒食训练,要是狗什么都吃,那么很容易就被小偷放倒,养狗防小偷也没有了意义。 于是时尉就想到了陈老头儿。陈老头儿脾气古怪归古怪,但训狗是个好手。 如果有他帮忙的话,那就好很多了。 陈老头儿神色有些古怪:“你要这么多狗干嘛?”养狗可不是一个简单的事,狗虽然好养活,但想养得好,也不是一件费心就可以成的事情,光是喂饱他们就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了。 陈老头儿穷,穷得只剩下这个院子和几条狗不是没有原因的。一个大狗站起来比他人还高,吃的东西能少吗?一条吃的就够多了,更别说八条了。陈老头儿的退休金加上每天出门捡破烂,也就勉强够吃,平时还得在院子里多种菜,一分钱掰成两分钱花那不是说说的。 “我开了几家店,需要安保。”路远之简洁明了地说道。 陈老头儿眉头就是一皱,脸上的皱纹供起来,能吓哭小孩的那种。脸颊两边的肌肉稍稍动了动,他看着是想要说点什么的,但最后只是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把狗往我这送来就是了。” “陈大爷,您的狗能借我们一段时间吗?等新狗训练好了就还你,包一日三餐加零食,每只最少二两肉。”时尉得寸进尺地说道。 陈老头儿看着想发火,但犹豫了一下最后败在了二两肉上。 “我的狗只吃我给的东西。” “那我就换成钱和票给您成不?劳累您喂了。” 陈老头儿皱着眉,锐利地视线在时尉脸上停了几秒:“不用包三餐,一两肉就够了。”说到底也就是晚上把狗送到店里,陈老头儿不觉得自己的狗值那么多粮食那么多肉。 “还有训狗的费用在里头呢。”时尉解释道,“大郎二郎是您帮我养的,没给钱我已经过意不去的。接着还有那么多条狗,吃的就是一大笔开销,更不用说其他的了,您不要工资,我就不给您了,但是怎么说狗的伙食费这些七七八八的我得负责的不是?” “我说了不用就是不用!”陈老头儿倔得很,“老子自己有钱!” 但这屋子看着可不是有钱的模样。陈老头儿的生活来源有限,除了院子里种的菜、退休金和捡破烂卖掉的钱,就没有其他的来源了。一身衣服白花花的,但明显能看出这身衣服以前是绿色的。也不知道穿了多少年了。 时尉不跟他犟这个,但也不好意思白占他便宜。老头儿倔是倔,脾气古怪是古怪,但实实在在的是个好人来着。 “那这样,我准备在这附近开个训练基地,平时也不干什么,就训训狗,您有事没事就帮我去看两眼,这边狗您也训着,就当入职了,我给你发工资成不?” 陈老头愣了好半天没反应过来:“基地,你弄什么基地?!你不开副食品店的嘛,又弄什么基地!”陈老头搞不清那些个甜品不甜品的,反正在他觉得那就是副食品店,也不能理解他们这些大学生干嘛不好好学习去弄那些的丢人玩意儿!好好读书,等毕业了就被分配个好单位,端上个铁饭碗,这不比什么强啊!瞎整这事儿! 但毕竟是非亲非故的,路远之的“家族渊源”在哪,他也没好意思说。 但今天这个就不一样了,开副食品店的,又瞎搞什么基地,这不是胡来嘛! 陈老头儿又是心痛又是生气,好好读书比什么不强?!非要弄这些乱七八糟的不好好把精力放在学习上!蠢材!丢了西瓜捡了芝麻! “他觉得钱拿在手里烧得慌呗。”路远之随意地说着,“我说了他也不听。陈大爷,您就帮他掌掌眼吧。好赖钱扔下去不能什么也见不着是吧?” 陈老头儿气得看着想打人,但又觉得自己没立场,闷闷地坐在拿咬着馒头发泄。 时尉和路远之没再说话,双方僵持了下来。 “哒哒……”黑色的大狗走了过来,大长尾巴在地上一扫,矜持地坐了下来。 路远之的眼睛一亮,黑色的大狗不是陈老头儿这最大只的狗,但确实最帅气的狗,油亮毛顺的皮毛下腱子肉流畅得不行,耳朵高高立起,眼睛炯亮,是狗群的老大。 陈老头儿的狗养得好,其中养得最好的就是这个头犬,性格高冷得不行,但又帅气得不行,明明和同胞兄弟长得一个样子,但看着就比自己的同胞兄弟出落得厉害威武许多。 也是所有狗中最不喜亲近人的一只。 路远之特意挑了一块最大的肉放到他的身边,但大狗就是看也不看,只是执着地贴着陈老头儿,眼神都不带飘的。 “别费功夫了,不是我给的东西,没我的命令你拿棍子给他捅下去他都不咽的。”陈老头的坏脾气在遇到狗之后就好了很多,表情也和缓了起来。 伸手在他的脑袋上撸了一下,陈老头命令道:“吃吧!” 大狗立刻就低头将肉咬了起来,仰着脖子一张一吞就给吃了下去。 陈老头儿除了狗谁也不待见,吃完午饭就赶他们走了,吹了个口哨,还在门口疯玩的大郎二郎立刻停下了动作飞奔了过来,然后险险地在马上就要撞到陈老头儿的下一秒紧急刹车停了下来。 大郎和二郎虽然只是到人膝盖高的中型土狗,但对于陈老头儿这样年纪的人来说也经不住他们这么一扑,所以在训练中,不可以乱扑人这一点是被加强训练的。 俩小狗都很乖,虽然出于狗的天性想要人摸想要让人陪着玩,但还是很乖地克制着,听话地蹲在陈老头儿跟前严肃认真,不过尾巴却左右摇摆着表露着“快来摸摸我”的期待。 陈老头儿的腿脚不利落,虽然只是一个下蹲的动作,但依然做得很困难。 “大郎,二郎。”陈老头儿挨个在抱着他们的头揉了一通,然后给把绳子一头穿进项圈的孔洞里绑好,“成了,以后你俩就乖乖听话,只能被训不好的狗才到我这第二次训练,你俩以后可别再来了,啊!” 陈老头儿给大郎二郎栓好绳子就慢吞吞的想要站起来,但是身子突然摇晃了一下。 “小心!”时尉下意识地就想上去扶,但陈老头儿很快就歪了一下身子闪过时尉的手。 “干什么呢!”陈老头儿气势汹汹地站起来,一双眼睛瞪得跟铜铃似的,“瞎操心什么,走走走!赶紧走!” 时尉摸摸鼻子,有些尴尬。他知道老人上了年纪都比较会爱面子一些,所以在陈老头儿艰难下蹲的时候,他只当自己没瞧见,但没想到陈老头儿怎么犟,都要摔倒了还硬要逞能。 时尉和路远之一人一只狗,牵着他们走的时候大郎二郎还很高兴,觉得自己是要出去玩了,摇着尾巴欢快的不行。 但两人两狗一出门,大门就立刻就关上了。大郎和二郎有些懵,互相看了看又仰着脑袋看着时尉和路远之。呜呜叫了几声就往陈老头儿家跑,爪子在门上刨了两下却没有像往常那样有人来给他们开门。 时尉和路远之都有些不忍心了,正犹豫着,就听到院子里传来陈老头儿的咆哮声:“磨磨蹭蹭的干嘛?!走走走,赶紧走!” 大郎二郎听着陈老头儿的骂声,像是突然明白了什么,垂着尾巴呜呜地跑过来蹭着时尉和路远之的腿。 “行了行了,等有空的时候带你们过来玩,好不好?”时尉摸着他们的狗头安慰道。 两人两狗磨蹭了一会儿才继续往家走。 路远之格外的沉默,然后在马上在拐弯处突然回头停了下来:“我觉得陈大爷不是逞能。”路远之看着那面用稻草木头和泥糊起来的围墙低声说道,“因为只有一个人,所以不管什么时候,都不能产生依赖的心理。一旦有了,就会变得有所期待,但是期待过后,会更失落的。” 再走几步,陈老头儿的屋子就彻底地看不见了。 时尉心里一涩。 其实脾气古怪也好,不和人接触也好,都只是笨拙地想要保护自己罢了。因为害怕失去,所以就不要联系。但到底还是孤独的,不然也不会养了那么多条狗。 路远之和陈老头儿能和得来,除了救过命中间有一些复杂关系之外,大概是无法和这个世界融入的孤独感,将两人联系了起来吧。 因为差不多能明白对方身上的处境。 时尉伸手握住了路远之的手,然后一起放到自己的口袋里。 那种感觉,他也懂的,所以他不会再让自己和路远之再体验一次。 手掌之间的温度被手套牢牢地禁锢在自己的掌心之中,所以感受不到对方的温度。 但时尉什么都不用说,他知道的。 路远之被时尉拉着一路小心地走过这条被踩踏过后雪水和泥混在一起的泥泞小路,然后小声地提出要求:“我想要吃粉丝了,要加白菜和豆腐。” 路远之的要求一如既往地低,时尉有些想笑,于是便问他:“要不要再加一点虾?” 路远之犹豫了一下,想了想回答说:“那我想吃两碗,一碗有虾一碗没虾。” 时尉做虾喜欢先炸了再放下去,这样做出来的粉丝汤虽然也好喝,但味道太霸道,白菜和豆腐的鲜味就没有那么纯粹了。但味道也是好吃的。 两样路远之都舍不下。 “太麻烦了。”时尉立刻就拒绝了,但还没等路远之失望,时尉带着笑意的要求就出来了,“如果你剥虾壳的话我就做。” “嗯,我剥的。”路远之立刻就答应了下来。 第130章 训狗和训狗基地的事情,陈老头儿最后还是答应了下来。 所以买狗招人的事情也马上加入了计划。 训狗基地建起来还是一个比较简单的事情。 首先是地,陈老头儿那住的地方比较偏,算是属于近郊了,这年头到处都在搞建设,都是想着法地拉投资,时尉想要承包地,都不怎么需要路远之的关系,很快就办了下来,毕竟那地方住得人少,地方又偏,时尉要的地就比较大,加上时尉这段时间一直在跑关系,虽然不用路远之出马,但早就被打上路家的标签了,手续很快就办了下来。 那边在欢喜着今年的指标离完成又前进了一步,时尉这边倒是有些过意不去。 现在那地方虽然是燕京的近郊,但等加大马力开始基础建设后,这里就不是什么近郊了,房价那更是蹭蹭蹭地往上飞,都不能说是涨了,一天一个样吓人的很。 承包性质的虽然不能建楼房开卖,但开发商想要在那片地动工的话,势必是要给补偿款或是用房子补偿的。时尉承租下来是用作训犬基地的,二十亩五十亩的也足够了,但联系承包的时候,那个价格让他没忍住,直接翻了倍倍倍倍地承包了两千亩。 现在承包的价格低,一亩一年也就几块钱,但是想要之后可能拿到的赔偿款,没有选择十年,而是有些愧疚地承包了三十年,嗯,算是一点微不足道地补偿吧。 干房地产,是时尉的老本行了,所以即便上辈子没在八十年代在燕京买过地什么的,但做数据调查的时候,燕京的那些年的地价大概是多少,他还是有影响的。 总得来说,只要能熬,就一个道理,只有赚没有亏的。 房地产是接下来二三十年利润最大的生意,时尉有经验有数据,如果选择做房地产的话,只要不自己作死,是怎么也死不了的。 但时尉不想干。 原因很简单。房地产赚钱,但也累。拼关系累、维持自己的资金链不断裂累、卖房累各种各样都累。他上辈子辛辛苦苦勤勤恳恳地干了二十多年的房地产,最后也只做出了个市值几十亿的公司。 但现在他只要准备好钱,买个几栋楼,放到几十后年随随便便就有个几百亿了。干什么还那么累啊! 所以时尉今年的小目标就是赚个二十万,在燕京买上二十套房。保守估计,且不算房租,放到二十年后,大概也就几个亿吧。 时尉就是这么没追求。 训犬基地除了员工宿舍和狗子们的宿舍之外,主要的就是训练场,但所有的拢一拢,五十亩已经非常够用了。剩下一千九百五十亩地空着把,时尉的小农思想又让他舍不得。但要收拾出来吧,好像也很麻烦。 时尉想了想,准备把剩下的地用来开发成果园。 “草莓园?”路远之带着一点疑惑问,“但草莓园的话不也麻烦吗?而且为什么要是草莓呢?” 路远之没种过果树,但也知道,自己家随便栽棵树和开个果园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更别说是比果树更麻烦的草莓了,而且这样需要的人工也是极大量的。 时尉正是忙碌得不行的时候,哪里还有空抽出时间去弄果园啊。 “但开发个草莓园也是有战略意义的。所有果园里最容易出现亏本情况的就是辛辛苦苦种出来的价钱卖不出价格,没渠道只能烂在地里。但是关于这一点,我们就完全不用愁啊。”时尉抱着他一边拿了笔和纸过来画给他看。” “现在我们有五家已经开业的甜点店,水果的消耗量大概是在每天两百多斤左右。草莓这东西用来做甜点比其他的水果都要合适,至少能取代掉四分之一的水果消耗量。而且现在还没到草莓收获的时候呢,等我们草莓园正式能有草莓出来的时候,店铺少说有二十家以上了吧?不仅是在原料进价上省了钱,最关键的是把草莓的附加价值变相提高了。” “另外,还有马上就要开业的百货超市,也同样是一个很好地消化草莓的渠道。草莓这东西价格虽然贵,但你可不要小看了购买人群哦。” 最主要的,还是拆迁计划,距离训犬基地那块拆迁,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如果种果树的话,没接几年的果子就要全部拔了,虽然会有一大批房子到他手里,但将利益最大化,才是商人啊! 最关键的是,草莓和苹果梨这些不同,它在现在的时代和市场里,属于稀缺的“奢侈品”水果,不管是从价格还是从其他地方来看,都是可以抢占一波先机的。 别的不说,把草莓切一切摆蛋糕上,原本一块钱的蛋糕立马就有了提价的理由,变成一块二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上涨了几分钱的成本立刻就可以通过暴涨几倍的利润弥补。 能舍得花一块钱买蛋糕的客户,为了两毛钱就退却的还是小比例的,而且一块钱的蛋糕又不是就此不卖了,该买的还是买,愿意加钱的和维持原状的保持了完美的留存,反正最后利润只涨不跌就是了。 反而还能接着草莓再宣传一波。 且为了草莓搭建起来的大棚也可以因时制宜地种一些其他的蔬菜水果,不说别的,反季节蔬菜就能大赚一笔了。 “人手的话,我可以通过爷爷帮你联系一些退伍的军人。”军人的待遇虽然好,但年年有新兵,年年有老兵退伍,国家不可能养着这么多人一辈子,所以即便有退伍金、退伍分配之类的福利,但并不是每一个兵都能得到妥善的安排。 退伍金、好岗位,都是要争要照着级别和规定来的。 在这种的现实下就是大批的退伍军人只能回家种地。 路老爷子虽然已经退休好多年了,但依然还在未着退伍问题和那些厂子扯皮。厂子里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上头虽然一年给拨好多名额,但是不同兵团之间也是要为了手下的兵去争去抢的。名额就那么多,谁不想多为自己手下的兵抢些名额啊! 从军营里锻炼出来的,别的不说,体力那是和数着粮食过日子的真农民远远比不上的。除此之外,就是那种被刻进骨子里的纪律,这样的人带起来很方便。 时尉点点头,路远之不说他也是怎么想来着。现在的民风好听些是淳朴,难听些就是彪悍,那种雇了人最后把地占了东西抢了还把你揍一顿的事情不是没有,还有那种眼红你赚钱,偷着摸地跑去把地里苗苗都拔光烧光的也常见。 “那你明天和爷爷说一声,等基地那里员工宿舍搭好了我安排个面试什么的。” 路远之点点头。 第131章 时尉决定了要弄草莓园,很快也着手准备了起来。地有了,人手马上也可以安排得上,但技术这一块是个大麻烦。 草莓这时候还是个娇嫩玩意儿,好的品种要从r国那么进口购买,产量不高、易生病,尤其像这种大规模种植,稍有不注意就是感染扩散得全部都死光,所以草莓的价格才这么得贵。 时尉需要人才,需要专门管草莓种植业的技术型人才。 这和开甜点屋和开超市不一样,甜点屋和超市主要是在财务和账目上多留意,展示没有专门的管理者也是可以暂时过渡一下的。但种草莓不一样,从种子或是苗到土里的那一刻开始,就没得过度了,稍有不慎就是几百亩上千亩的病死。 趁着草莓种植园那边还在整地,时尉就开始着手找人了。 最先瞄准的,就是燕京农业大学里面的学生。虽然说是学生,但农大学生的大部分水平还是要远超社会上时尉可以找到的技术人员的。 这些年农学虽然不受重视,但是甭管你是中专大专本科重点,只要是个学校出来的都包分配,拿的是铁饭碗,这个时候给铁饭碗出来兼职的还不多,有大农场的技术人员愿意接受兼职,时尉肯定是乐意出钱的,但关键是农业这东西是不是今天看一眼,下个月再来看一眼那么简单的事情,每天土壤水分植株的测量调整都是必不可少的。 尤其是上千亩的地,光是抽样都不是一个轻松的事情了。 所以还是得有常驻的技术人员。 所以时尉找上了他们班长。上分析课的时候他特意坐到了班长身边,趁着老师背过去在黑板上写字的时候偷偷戳他。 他们分析课基本上是一节理论一节案例这样的上,上案例的时候一个个听得认真,上理论的时候眼皮就不是那么容易控制的了,尤其是这种早上刚从被窝里爬起来的课。抬眼望去,不是在脑袋一点一点的犯困就是两眼无神地盯着某一个点在发呆。 “联谊会?你怎么想起问这个了?”时尉他们班长是个有点文艺范儿的搞笑青年,性格好会来事,人脉也广。 “我准备在农大找点帮手。”时尉简明扼要地说。 “我帮你问问啊,好像文学社那和经贸有个约,经贸那些人你也知道,就爱热闹,我帮你问问有没有农大的过去。”班长也是很懂的。都大学的人了,慢慢的就要圆滑起来。 尤其是像燕京这一圈的大学,出去后基本上把有潜力的位置给包圆了,这种交际圈是很多人都想象不到的,所以稍微聪明点的,都要慢慢地多认识一些同校的外校的校友,指不定以后出去上头就是学长学姐,即便是平级的,也很多是同学的同学,把人际关系处理好,总归不是什么坏事。 时尉不是第一次找班长问这种事情了,他平时忙得厉害,不可能参加那么多的社团去专门发展自己的交际圈,但在这一方面,他也从来没落下,班里的活动,只要不是真抽不出空,他都会参加。校里校外的活动也参加了不少。 像是西点屋和超市的供货渠道,都是靠这种交际拿下来的。 到了大学这一级,尤其是现在这种物资条件,能上大学的穷孩子有,但更多的是家里富裕从小就注重这方面的高干家庭。比如时尉他们班的学生,不是厂长书记的儿子女儿,就是什么领导的孩子。 改革开放还没几年,物资管制虽然放开了很多,但还是需要批条子的。别的不说,像是蛋、奶、油这些都是贵重东西,时尉是找了一个家在内蒙的同学,让人帮忙在大厂采购的时候多收一些匀给他的。 不然不管是自己去牧民那里收还是走中间商,费事费钱不说,供应量和供应时间都不稳定。 超市的供货就更别提了,百分之八十的东西都是国营厂的,厂大欺人是真的,懒得理会时尉这点供货量也是真的,如果不是走学校同学的这些路子,想开超市,那还真的是挺痛苦的。 华国的超市,要在几年后的下岗潮来临、国营厂子接二连三的倒闭后,才开始慢慢进入人们的生活。毕竟有开超市想法的没渠道,有渠道的看不上小超市。 所以在这几年里,就是时尉快速发展的最好时期,趁着外国超市还未进军华国市场,趁着这块市场还没被开发过。 “时尉,你又说什么呢!回回都要在上课说,你下课再讲不行啊!”上面王老师一转头,就瞧见时尉扭着身子骚扰人家,又看班上一群要睡着的小崽子,决定今天发发脾气,让他们被吓得醒醒神。 “就几句话的事情。”时尉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认错态度十分良好,“我错了,老师,对不起。” 王老师看教室里的学生因为他的突然发作清醒了大半,有些不太满意地哼了一声:“再有下次我就把你拿来做典型案例!” 时尉眼前一亮:“行啊,别下次了,老师我这节课就给你当案例吧。” 上了一个多学期王老师的课,老师学生大概什么脾性大家也摸得差不多了。王老师是学习请过来的特聘教师,因为之前的闹腾被耽搁了十多年,所以也没个什么职称资历什么的,但本事很过硬,眼光很毒辣。被他当案例,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反倒能得到不少好建议。 学经济的要把眼光放在至少十年后,所以开店啊这种事情在大众看来还是丢人的,但是在他们学校,反倒没什么人嫌弃,一个是对zz的敏感度,知道现在国家很重视经济发展这方面,二来自然是自我代入得非常好。 他们这个专业毕业后肯定是要走上面向经济建设的岗位的,一来不觉得时尉会把这种“小打小闹”当主业,二来也是觉得以后自己下面多些这样的案例挺好。毕竟现在都把经济建设情况放进年度的考核指标里去了。 “行了,别得了便宜还卖乖!”王老师笑了笑然后又来了个更魔鬼的操作,“上次让你们做的市场调研报告这么样了?下周一就要交了,我这可就收到时尉一人的,抓紧时间抓紧时间啊!” 剩下一些顽固的半睁眼也清醒了,教室里响起了一阵哀嚎声。 倒不是学生们懒,不愿写作业,而是王老师不给范围,这种一点范围都没有的作业,反而让学生们选择困难症出来了。加上学生多少有点精益求精要做到最好的思想在里面,作业不就越写越多了嘛! “行了行了,别嚎了,抓紧时间写吧。时尉,你记得下课来我办公室一下。” 同学们既同情又羡慕地看了时尉一眼,他的选题倒是简单,选的就是连锁便民店铺的市场发展趋势,结合点自身的现状,再问相关部门要点数据完善一下就可以了。 下课后,时尉跟着王老师到他的办公室,王老师拿着他的作业问他:“你最近好像有点急躁啊,我看你的市场分析,就结合了你自己的规划发展的吧?不嫌步子扯大了?” 时尉也无奈,他知道自己最近是有些急躁了,照理说现在的华国市场处在一个未被开发的状态,完全可以一步一个脚印地慢慢来,但前有杜玉芳和她背后的势力不怀好意,后有路振宁变着法地想要给使绊子,时尉看着路远之越来越明显的那种极端的情绪,也放慢不了。 这种大概就是知道自己错在哪里了,但是没办法改也不想改。 王老师对时尉还是很惜才的,头脑聪明,眼光长远但是很务实,没有大多年轻人身上的假大空。所以他对时尉也投了不少的关注,虽然最近有些急躁,但在他看来也是正常的,年轻人嘛。所以他也只是稍微提醒了一下。 “对了,找你来主要还是为了这个报告会,这是加国学者的访问交流,下星期要在我们学校的礼堂演讲,你和班长两人把事情安排好。” “加国的学者啊,好的,我知道了。” 时尉和班长两人算是黄金搭档了,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所以时尉也没怎么放在心上,照着以往的经验来就是了。 燕大作为华国的顶尖院校,每个月都是不少学者过来交流演讲的,这算是他们学校的隐藏福利之一吧。 班长去问了熟悉的人,确定聚会的有农大的学生,时尉便也跟着去了这次由文学社的牵头的“联谊会”,然后招到了两个大三和五个大一的农学生。意外之喜的是农大和r国的农学院有个交流会,学长甚至答应帮忙拿到尝试能不能拿到更好的草莓种子。 草莓园这边的琐事告一段落,时尉也松了一口气,然后将注意力转向学校的讲座。 王老师交给他们的任务就是一些简单的琐事,虽然是琐事,但事情也不少,班长是个负责的班长,时尉回回麻烦他的事情不少,所以也不好意思把所有的事情都推给他。 “抱歉抱歉。”时尉处理完超市那里的事情,急急忙忙跑来的时候班长早就忙活起来了。 班长对时尉的忙碌早就有所体会,班里翘课的不少,但是像时尉这么翘的还真不多。不过时尉成绩不错,老师那边不太追究,班长也从不跟个老妈子似的念叨。 只是偶尔还是会处于朋友的立场委婉地劝上几句的:“今年系里只给了六个出国的名额,我看轮到我们的时候,大概也多不了几个,时尉,你就不往那里考虑考虑?” 班长觉得时尉花在外面那些“小打小闹”上的时间太多了,他们现在是大一下半年,离大二没多少时间了,可以争上一争了。即便争不上,也可以在大三抢名额的时候增加一些资本。 社会风气如此,现在的主流观点还是西方什么都好,出国交换的名额年年都是要争破头的,所以想要大三大四甚至大二的时候就去抢名额,成绩和老师那边的眼熟度十分重要。 时尉不打算留学,甚至都不打算跟着学校的分配走,但他也不会傻到现在就把这些想法说出来,做一个同学眼里的怪胎又没有好处。 同学们虽然不觉得时尉开店弄私营是走资派是很丢人的事情,但也仅限于此了,心里多少还是不认同的。 时尉不准备改变他们的看法,也没准备把自己搞得跟异类似的。 “有是肯定有的,但也不是特别迫切,而且你想啊,等你们这群优秀的人都跑国外去了,毕业分配的时候,最好的不都给我了?” 班长有些无奈,但没再谈论这个话题。时尉和他虽然是朋友,但并不是黄达先几个那样交真心的哥们儿,两人还多少存在点竞争关系。班长成绩好,会来事儿,从一开始就奔着出国名额去的,时尉成绩虽然比他稍差一些,但也是排在专业前十的,而且他和老师的关系更好。 他虽然逃课,但是逃得有分寸,很多老师也不觉得逃课是罪无可赦的事情,大学生了,可以有选择的余地了,如果觉得这节课不重要、已经学不到更多了,那将时间花在更值得去做更有意义的事情,这是没关系的,只要把成绩摆到他们面前就可以了。不然屁都不懂连及格都困难,还要逃课的,分分钟考虑劝退的事情没商量。 “行了,时尉,最后去通知一下流程就可以了。”班长联系好人,把和对方联系的事情交给了时尉。 时尉看了眼时间,已经快五点了:“那晚上不和你吃了啊,我去玩宾馆就直接回去了。” 这次过来的学者是加国挺出名的一个经济学家,住的地方惯例是燕京最大的酒店,时尉也不是第一次来了,所以熟门熟路的过来站在房门口准备敲门。 “老师,那我——” 门突然被打开,时尉好悬没把手敲下去。 “啊,你是燕大的学生吧?是来确认流程了吗?我是阿法纳西老师的学生兼助手,材料交给我就是了。”开门的人也没想到这么巧,愣了一下笑着问道。 “是、是的。”时尉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来头,像是十分拘谨地把材料递过去。 “真是麻烦你了。”对面的人礼貌地邀请道,“要进来坐坐吗?老师这时候还没有休息。” “不用了不用了。”时尉局促地摆摆手,“那个,我还有点事,就先走了。麻烦同学帮我把跟老师问一声好。” “没关系的。再见。” 对面的人笑得虽然礼貌,但也仅限于礼貌,门很快就从时尉的面前关上。 酒店附近有一家味道很不错的砂锅店,既然来了这边,时尉是准备吃完晚饭再回去的,所以在来之前就让同学给路远之带了口信。 两人约在店里见面,时尉早到了一点,抱着杯水在那傻坐着。 “时尉,时尉,叫你呢!”路远之喊了几声他都没反应,便上手推了推他,“你是被冻傻掉了吗?” “没呢。”时尉回过神问他,“帮你点了牛肉砂锅,可以吗?” “可以的。”路远之在时尉对面坐下,拉下口罩喝了一口水,像整个人都活过来了一样,捧着有些滚烫的杯子一边捂手一边喝着暖身体,“是被谁刁难了吗?怎么一脸失魂落魄的。” 时尉摸了摸自己的脸问:“很明显吗?” “反正我一下子就看出来了。”路远之伸着指头在时尉眼下的乌青上揉了揉,带着手套的手指还有些粗糙,“时尉,你还说我不好好睡觉,你看你的黑眼圈都成什么样了。” 时尉抓着路远之的手揉了揉他的手指,很快恢复了正常:“模拟法庭怎么样?我听人说,你们院长可严格了。” “还行吧,就是又多了几本书要背。”路远之他们院长人特别好说话,但却是一个被称为恶魔一般的存在,法学的学生排课是数一数二的少,但他们要背的书,也是数一数二的多,老师给的建议书目从来不是一张两张,他们也从来没有过什么XXX必读的一百本书,每个人记书名的本子一定是书包里最破最厚的那本,每天都有要被新写上去的书名,一百多斤的体重,却承担了几百斤的书本压力。 法律条文虽然不需要每一条都背得滚瓜烂熟,但他们刚学起的,虽然没有要求全部背下,但是老师上课提问可没有时间给翻书,要么承受死亡射线要么就私下努力。 时尉点的是三鲜砂锅,菌类、海鲜和蔬菜,路远之的是牛肉砂锅,除了牛筋牛肉还有蔬菜丝豆干丝之类的。 汤熬得很浓的骨头汤,粉丝很细但是很韧,吸饱了汤汁后很鲜很软带着淀粉的回甘,蔬菜丝带着点脆,海鲜虽然不是活的,但是还算是新鲜,嗦着软软的粉丝,吃着鲜嫩的虾和鱿鱼,再喝一口热乎乎的汤,整个人都暖和起来了。 路远之的胃口好了很多,尤其冬天天冷热量消耗大,一口一口地吃了不少。 比脸还大的砂锅里剩得差不多有一半,虽然比时尉吃得少不少,但比一开始要好很多了。 “晚上想吃蛋糕吗?”夏天还未到来的燕京春天是除非过成球不然不好出门的寒冷,所以在这样的气温下,两人挤挤挨挨地走着也是一件十分正常的事情。 “不想吃。” “那就去买肉干好了。”时尉一下就做好了决定。 时尉最爱吃的那家买肉干的店离这有点远,不过时尉正好有事和路远之说,慢悠悠地晃过去正好。 “远之,你对你舅舅的孩子,还有印象吗?”春天的昼已经慢慢变得长了起来,但七点的燕京已经暗了下去,路口的灯光取代了太阳的照明。 “怎么突然想起问这个了?”路远之显然愣了一下。 “嗯……”时尉整理了一下语言才说,“今天,我见到了一个和你长得有七分像的男人。” 路远之停下了脚步:“很像吗?” “嗯,很像。”时尉捧着路远之的脸又确认了一遍,然后说,“第一眼看过去,我还以为是长大后的你呢。”在酒店见到的那个人,时尉在见到他的第一时间,差点要叫出路远之的名字,虽然那种气质、发型、身高、衣着都和路远之都有些明显不同,但那张脸,时尉太熟悉了。 毕竟是自己每天朝夕相对的人啊。 “你在哪里看到他的?”路远之拉着时尉的袖子低声问。 路远之舅舅余望不常回家,时尉也没见过他几面,但手里有舅舅的照片,加上爷爷奶奶也常说,外甥像舅,他跟余望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 所以和时尉一样的,脑海中冒出来的第一个念头,那就是余慎之,那个比他大了四岁的,舅舅的孩子。 余家出事的时候路远之还很小,除了那些刻进心里骨子里都磨灭不掉的事情,很多路远之都不记得了。包括余慎之这个表哥。他只是隐隐记得小时候有个比他大的表格带着他玩,除此之外,连余慎之的名字都是从奶奶那里听来的。 杜玉芳出现的时候,他就想过余慎之是不是还活着,但随后又想到,即便活着那又怎么样呢?路远之不会原谅杜玉芳的。即便她是被人诱导的,但让余家家破的导火线还是她。 姥姥和姥爷因为她被安上了叛国的罪名含恨吊死在余家大门口,妈妈也因为她被拉去游街最后因为殴打导致内脏出血而亡。 人类会为亲近的人开脱,会无立场地偏向自己爱的人,这是人的本能。 路远之不觉得余慎之会因为早早就不记得的爷爷奶奶恨她的母亲,和他早就忘记的表弟一起对付他最爱的母亲。 知道余慎之还没死,路远之承认,他是有那么一闪而过的喜悦的,毕竟那是他在世上仅剩不多的亲人。 但是很快,他又想到,如果仅仅只是亲人,如果按照血缘就能判断感情和亲疏的话,那他和路振宁,大概是最亲近的了。毕竟,他的身上有路振宁的一半血。 所以啊,血缘什么的,还是代表不了什么。 “你在哪里看到他的?”路远之很冷静地问。 路远之压制唇角的弧度,显然是在克制着自己的感情,但时尉能明显感觉到路远之的心跳变快了一点。 “阿法纳西听过吗?”时尉伸手扯了扯路远之的脸,让他放松一点,“我是在阿法纳西的酒店房间见到他的,应该是阿法纳西教授带的研究生什么的。” 昨天时尉才和路远之说过,他今天要和班长一起筹备阿法纳西的讲座,所以路远之很快就把名字和人对上号了。 “那个加国的经济学家?”路远之眼里闪过一丝惊讶,但很快就是恍然大悟,“原来杜玉芳带着他跑到加国去了,难怪我让人找了那么久都没有找到他们的消息。” “下个星期有阿法纳西的讲座,要不要去见他一面?” “不用了。”路远之没有太多考虑,直截了当的说道,“反正也不可能成为什么关系好的表兄弟,费这个劲儿干嘛?” “远之。”时尉双手掌心夹着路远之的脸蛋揉了揉,将他的五官揉得乱七八糟变了位,皮肤都带上了一点红晕才停下。 “你干嘛啊!”路远之有些难受,给了时尉一个不轻不重的肘击。 “我才要问你干嘛呢?又摆那副死人脸。不见就不见,只当他不存在不就好了?”路上人少,但还是有人的,时尉没亲他,但是将他按进自己的怀里抱了抱,“不高兴就生气,高兴就笑出来,反正,我都会陪在你的身边的。” “……” “嗯。”路远之握紧了时尉的衣服。 买完牛肉从店里出来的时候,路远之说:“时尉,晚上去小洋楼住一晚吧。” 时尉愣了愣,然后笑着揉了揉路远之的黑发。 “小流氓。” 路远之红了脸,低着头将大半张脸埋进脖子下的高领外套里,好半晌才嘟囔着说:“那就回宿舍。” “才不要。”时尉几乎是半拖着把他从店门口拉走的。 余慎之的事情就此揭过,路远之打电话给手下的人让他们改变方向,往加国那边调查。 余老爷子年轻的时候在腐国留学,在欧洲各大国都做过点生意,虽然玩得大多是金融股票那一类。后来梅国崛起,余老爷子又和梅国人打过不少交道,反而是一直存在感不高但也是发达国家的加国,他就给忽略过去了。 虽然说,有余慎之和杜玉芳从华国偷渡处境后没去加国,而是后来到加国留学的可能,但也能从余慎之目前的身份下手去找线索。 杜玉芳这人看着没有聪明多少,但不知道是背后的护着还是因为被生存压力逼出来的能力,滑得跟条泥鳅似的,从杜玉芳出现到现在,路远之和时尉能掌握的,和她有关的消息,并不多。完完全全地处在了劣势。 如果假设杜玉芳一开始是去了加国,这么一来的话,也就能说得通她为什么没有从余老爷子的好友手上拿到那些“礼物”了。 余老爷子年轻的时候有才有钱,阔气又豪爽,交朋友大方,为人仗义,惹事后断舍离也十分迅速,送了不少东西出去,而在余老爷子去死平反后,那些余老爷子的朋友们要么将余老爷子当年送出的东西又以“纪念”的名义转送给了路远之,要么就是以长辈的身份送他一些礼物。 因为余老爷子在加国没什么朋友,所以杜玉芳什么也没拿到,也没被接济过。 路远之是算过的,余望的工资和余老爷子余老太太的存款,总共加起来也不会一万,这个钱在当时的华国已经是大钱了,但带到国外去的发达国家去的话,只是一些废纸。 从杜玉芳见到路远之的那种愤恨和嫉妒来看,她和余慎之早年的生活不会太好过。 但是杜玉芳显然是没经历过那些。不然路远之早就能从余老爷子的朋友那里打听出她的消息了。 “不,远之。”听完路远之的猜测后,时尉沉默了一会儿,“远之,你有没有想过,不是杜玉芳没想过找人,而是根本就不会。” “不会?”路远之疑惑地看着时尉,有些不太明白他在说什么了。 “我记得你之前说过,杜玉芳是哪种除了老公孩子公婆其他一律不管的家庭主妇对吧?虽然没有看不起家庭主妇的意思,但余家是你姥爷当家,杜玉芳她你姥爷曾经有过哪些朋友吗?” 路远之的表情瞬间空白了,呆呆地看着时尉不知如何反应。 “你姥爷以前的朋友都有谁,连你都不清楚,杜玉芳就算是想要找靠山,大概也是想找但是不知道该找谁的吧。” 完全……把这件事情忘记了。 “远之你还真是有够可爱的。”时尉在快要褪色的路远之的眼角亲了一口,将重新被洗得白嫩嫩的抱枕揽进怀里,“行了,不想她了。快睡吧。” 路远之挣扎了一下,但很快被时尉给镇压。 “我还不困。”路远之小声地说道。 “不困就把眼睛闭上,闭一会儿就困了。”时尉放低了声音轻声说道。 路远之说着不困,但刚运动完,身体一放松,被窝又暖又软,身边还有时尉抱着他,没过多久就挨着时尉睡熟了。 时尉摸黑在他脸上亲了两口。 余慎之啊……说实在,余慎之要比杜玉芳难对付多了。 不说心机智商头脑之类的话,单说余慎之本身代表着的,就是和杜玉芳完全不一样的概念。 对父子情,路远之在路振宁身上已经没有了期待,但对余慎之和余望的父子情,他却不能多说什么。 余望是路远之敬爱的舅舅,崇拜着他长大的,余慎之,是他曾经有所期待的表哥,是舅舅的儿子。 虽然知道余慎之会站在杜玉芳那边,对余慎之“大义灭亲”的可能不抱任何期待,但知道并不代表就可以斩断。 尤其路远之成长的环境很复杂。 没有同伴没有朋友没有除爷爷奶奶以外的亲人爱护他。 因为没有可以依靠的人,所以在他自己都没有发觉的情况下,他将些许的期待寄托给了那个“无故消失”的表哥。 如果表哥在的话……他会帮我打跑你们的,如果表哥在的话……我就有可以一起玩的人了,如果表哥在的…… 无意识的寄托在逐渐成熟后会慢慢舍弃,路远之就舍弃了一切的期待和寄托,但存在过的就是存在过的。 “慎之,远之,你们是兄弟,我们家不兴什么堂的表的那一套,你们都是我的宝贝。现在是好朋友,长大了就是好战友。不管是战场、商场还是什么地方,都是可以交付后背的好伙伴。” 余老爷子是个很矛盾的人,一边希望着他们能无忧无虑健康快乐的长大,一边又对他们严格要求,表兄弟俩是在余老爷子变脸似的强压下长大的。 因为怕姥爷(爷爷)、爱姥爷(爷爷),所以兄弟俩很少吵架,一般都是凑着脑袋悄摸摸地讨论着姥爷(爷爷)今天会是晴天还是打雷天。 那个时候的记忆已经变得模糊不清了,但那种无忧无虑的心情似乎还被身体好好地熟记着。 随意地将某人定义是一件不太明智且不理智的事情,但路远之不想去赌。 余慎之被杜玉芳带走的时候,不过七八岁的年纪,可能对爷爷奶奶小姑表弟有记忆,但十多年过去了,一边是辛苦抚养自己的母亲,一边是母亲不喜欢的小姑的孩子,哪个更重,不用多加判断也明白。 虽然有余慎之明事理,愿意大义灭亲的可能,但杜玉芳又有什么理由让他“灭”呢?她杀人了吗?她充其量不过是受人哄骗按下了不该按的手印,仅此而已了。 路远之让人雇了私家侦探在加国调查杜玉芳的余慎之,时尉也没闲着,国内和杜玉芳有关的消息他一直没都没落下,只是杜玉芳这人既高调又低调,从她手里抠钱难得要死,但做事处处要显示自己有钱,被不少人当做是肥羊,但就是抠不出钱来。 真真假假的消息也是一堆。 时尉头疼得很。 不过有一点是确定的,杜玉芳看上了燕京的地。 杜玉芳当年偷渡出国不光彩,但那个年代有点关系的都往外跑,余老爷子就被友人劝过让他在出事前跑,只是他选择了和老妻一同走上另一条路, 余家的那些事,都是十多年前,且被封在卷宗里面了,路远之能知道那些内情,还是路老爷子给偷偷做的调查。但也含糊不清。 杜玉芳回来后,就没准备把自己余望爱人的身份瞒着,甚至是拿着“余家大少奶奶”的名头和余老爷子之前的朋友、学生拉关系的。 余老爷子从前是“卖国贼”,是国外派来的间谍,是在留学期间被策反的祸害,但这又不是翻案了嘛,为国家奉献了一声的学者名头又给套上了。自然不会让她余家大少奶奶的名头蒙羞。 “……”路远之气得脸都憋红了,这还是他第一次把情绪外露成这样,“什么鬼‘余家大少奶奶’,大清早亡了!” “噗——”时尉也忍俊不禁了。 时尉听到别人和他说的时候,已经笑过一次了,本来是觉得自己笑过了就不会想笑了,但没办法,想着想着又被逗笑。 说实话,杜玉芳拿着余家的名头出去拉关系,路远之并不在意,因为在意也没用。余家早没了,没权势没钱,唯一的两座宅子都在路远之手里。 大家都不傻的,手里有钱的人,看中的更多的是钱或是名声。杜玉芳有钱,那上赶着扒着的人就不会少,不管她和余家有没有关系,只是双方借着这个由头罢了。没钱,那就扯什么都没用了。 至于其他的嘛,顶多就是让杜玉芳自嗨一下。 可怜虫。 路远之甚至觉得杜玉芳太可怜了,因为自己什么都没有,所以只能欺骗自己。 但即便可怜,路远之也不想放过她。 没有杜玉芳,余老爷子和余老太太可能还是会选择去死。杜玉芳是个导火线,别人看上的是她“余家媳妇”的身份,想要的是“大义灭亲”的关注度,以此来反衬余老爷子和余老太太的可恶罢了。 她可以说是无足轻重的一个,没有她,也会换一个人,只是少了一个羞辱余老爷子和余老太太的筹码。 但是路远之就是不能原谅她。 余老爷子和余老太太哪个对不起她过?尊重她爱护她将她当自己的闺女养着,给她自由给她尊重,拿真心对她,但到最后,却落得这样的结果。 余老爷子和余老太太不怕死,他们是从华国最乱的年代走过来的,无数次见证了死亡无数次与死亡擦肩而过,哪怕死,他们都死得从从容容无所畏惧。 但是心却累了。 比死亡更伤人心的,是亲近之人的背叛。 老两口未曾在杜玉芳身上索求过什么,但即便没有期待,也没想过自己会被这样对待。 大概是疑惑的吧,他们当公公婆婆的,到底有多坏,才会让杜玉芳这样的记恨。 但是算了。 累了。 恨也好,爱也罢,在死亡的那一刻,都消散了。 为了余慎之,为了余焚佩,为了路远之,两个年迈的老人选择了赴死,希望能通过这样的方式,让幕后之人放过剩下的孩子。 但最终…… 余焚佩还是死了。 余慎之还是失踪了。 在杜玉芳按下手印的那一刻,不管因为什么,杜玉芳都不再是他的舅妈了。 他要亲手,将她带到姥姥姥爷的墓碑前认错。 “真的不来吗?”阿法纳西教授讲座开始那天,时尉出门前最后询问了路远之一边。 “不去。”路远之把围巾给自己围上,背着包抱着三本垒起来就有近二十厘米的十六开大书,声音透过口罩传出来,显得有些闷闷的,“走了。” 时尉无奈地笑了一下,身上帮着拿了两本:“不去就不去,但我们去教室不是顺路的吗?”讲座在后两节课,时尉上完前两节课,下了课直接过去正好。 路远之哼了一声,被时尉这么一捣乱,心情倒也不是那么沉闷了。 “真烦人啊,好像又要开始下雨了。”前头的黄达先折回来,拿了雨伞提醒他们,“记得都把伞带上啊!” 燕京的春天很难受,气温低不说,湿气也慢慢大了起来,有时候下雨一多,就头疼。因为气温并不稳定,所以下雨还是下雪也不是特别稳定,这个时候雨夹雪更多,不仅冷,而且湿,颇有些南方冬天的感觉。 几家超市马上要开业,时尉不能天天去盯着,林峰他们几个就成了半个店长,没课的时候偶尔帮着去看看管管什么的。 今天大概也是这样,时尉上课、下课、去超市、然后回来睡觉。 不过在前两节上完课后,一个没想到的人叫住了他。 “时尉同学是吧?”阿法纳西的学生伊波利特客气对站在他的面前,礼貌地邀请道,“讲座结束后,能不能和我去个地方呢?” 伊波利特,也是余慎之的笑容很真诚,和路远之有着七分像但是更为阳光温柔的脸很让人心生好感。 “可、可以的。”时尉继续扮演着没什么世面的农村小子。 余慎之来找他,时尉心里是有疑惑的,但他不知道余慎之这是为了什么。 是因为路远之吗?因为知道了自己“路远之室友”身份,还是知道自己在和路远之合伙做生意。 “那就约好了,讲座结束后,在这里稍微等我一下吧。” 余慎之的五官细看和路远之有着七分的相似,但不是时尉路老爷子路老太太这种熟稔的程度,根本不会将两人当成一个人。 不仅是路远之比他矮了几厘米,也不是路远之比他小了几岁,而是气质。 路远之给人的感觉很单纯,单纯的冷漠单纯的不好接近,像只刺猬似的把周身竖起无数的利剑,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凌冽像是能把人皮肤割破。 但余慎之不是,论起五官,路远之更像余慎之的父亲余望,但余望和路远之的气质是天差地别的。 在气质方面,余慎之就更像余望,总是带着笑,一脸的温柔。 但时尉却很讨厌余慎之的这种笑。 太假了。 余望的温柔和笑意是发自内心的,他的眼睛永远是蓬勃且向前的,身上带着军人的利落与威严,所以给人一种强大的安全感。 但余慎之的笑却仅仅浮于表面,不仅虚伪,而且让人恶心。 时尉也是个见人说人话见鬼时刻能把笑挂在脸上的笑面虎了,余慎之这种还不够老练没刻入血肉的假笑在他看来还远远不够优秀。 虽然是够糊弄大多数人了,但在行家面前就只能拉低印象分了。 不太喜欢。 时尉在酒店见到余慎之第一面的时候,就确定了。他不喜欢路远之的这个表哥。只是今天,又再一次地确认了。 阿法纳西是个加国人,属于白种人的发达国家公民身份让他自带傲慢,整个讲座下来,说实话,干货是有,但是其中传递的观念和价值观让时尉有些不爽。 不过时尉往周围一看,不少学生都听得很入迷。 阿法纳西的讲座是全英文的,与其说是讲座,不如说表演成分大于授课的演讲,所以他的语气很激昂,语速也有些快。 这让很多学生和老师只能更加用心地去记住去听去认。 学外语的环境很重要,在华国土生土长的他们很难脱离母语的思维和惯性去听他的内容。更别说有些人的英语只能算是哑巴英语了。 阿法纳西很傲慢,时尉很不爽,但却没有办法。阿法纳西的态度和百分之九十九的发达国家公民一样。 瞧不上,看不起,但又为了市场“勉强”一下自己。 说白了,还是因为国家弱小,还是因为自己说话没有分量。 行吧。 换做是上一世的自己,现在肯定是愤怒地想要站起来挑着阿法纳西的逻辑错处刁难一番了,但已经过了热血中二时期的时尉更加冷静,看得也更加清楚。 哪怕今天真的把阿法纳西刁难住了,那又算什么?弱小还是弱小,只要是弱小,就没有话语权。 因为弱小,所以就没有被尊重的可能。 指望着他大发慈悲地放出同情心可怜着尊重他一下是不太现实的。 能做的,就是变得强大,强大到让他屈服地将嘴闭上表示尊重。 可以的。 时尉对自己有信心,对生养他的这个国家也有信心。 所以,第一步,先把余慎之解决掉吧。 坐以待毙被动挨打后再还击,可不是他的做风。余慎之、路振宁、杜玉芳……他要把这些人连带着他们背后的人,一连串的都给扯出来,一个不留。 “时尉。” 讲座结束后,时尉他们还要负责检查、打扫还钥匙之类的琐事,正打扫呢,时尉就感觉到有人拍了一下他的肩膀。 “怎么了吗?” “你那里还要兼职不?我最近手头有点紧……”同学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 “应该是有的吧,我帮你看一下啊,下午上课的时候告诉你。” “谢了,兄弟!” 时尉店里的兼职都还挺受欢迎的,他给的工资不是多高,只是按照普通工人平均下来的工资给,但工作也并不是多累多难,干一天一个星期的饭钱就有了,还是挺受欢迎的。 毕竟现在能给提供的工作并不多,其他地方更是没什么兼职可言,时尉那边日结也不刁难人,最多只是看着人太懒,下次就不给罢了。 大学生嘛,已经不是会随意开口问父母要钱的年纪了,但花钱的地方又比以前多,不好意思开口要钱,那就要自己挣了。 “久等了吧。” 时尉和同学说着话,余慎之也过来了。 同学看了眼余慎之,有些不好意思的戳了戳时尉的手臂:“时尉,你认识他啊?诶,不对,这个洋鬼子华国话说得还不错嘛!”余慎之在刚才的讲座期间一直都是跟在台上做着阿法纳西的助手,所以同学也以为余慎之是外国人来着。 余慎之的穿着打扮和他们不同,即便是燕京这样零下的气味,也是穿着衬衫马甲西装皮鞋,再加个大衣和围巾,他在加国长大,和他们一样,都是以肉为主食,所以个子很高,看着人既精神又神气,眉宇间是说不出来的自信飞扬。 而时尉和他们的同学们,自然是怎么暖和怎么来,里面套着秋衣秋裤,套上毛衣毛裤,外面还要裹层棉衣棉裤,出门的时候帽子、口罩、围巾、手套一应俱全,只剩个眼睛没拿防风镜保护上了。时尉他们不仅穿得厚,而且衣服都是耐脏的灰色系,再好的身材也只能被长宽拉得又矮又胖,什么修长什么优雅绅士就更他们完全搭不上边了。 人靠衣装马靠鞍,衣服虽然不能决定一切,但至少在第一眼看过去,余慎之的形象就能给人眼前一亮。哪怕是只有三分长相的,靠着衣服身材一撑,也有了七分,更别说余慎之还有张格外温柔俊美的脸了。 阿法纳西教授在上面讲话的时候,周围就有不少姑娘眼睛放光地盯着,一些男神的眼里也明显露着羡慕嫉妒恨的情绪。 同学看了看余慎之,又瞥到自己灰扑扑甚至已经磨得有些起球破损的袖口,有些尴尬地退后一步小声地和时尉说:“他应该是找你有什么事情,那我就先走了啊!”说完就匆匆跑了。 时尉大概猜到了一些同学的心理活动,也没多挽留,只是微低着头,手指扣着衣服下摆,有些局促地说:“伊波利特先生,我很快就扫完了,麻烦你稍微等一下。” 余慎之笑着点点头。 时尉扫完地,将还钥匙的任务交给班长。 “欸,时尉,那个伊波利特先生你很熟吗?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他啊,总觉得有点眼熟。”时尉他们的课有些也是路远之感兴趣的,加上平时和时尉在一起的时间不少,像班长这样自来熟乐观活泼的性格,和路远之相处的也还不错。 班长是个典型的交际型性格,朋友多,见过的人多,对长相的敏感度还是有的,路远之和余慎之的发型气质虽然都不相同,但五官相似度高,像班长这样的,看着余慎之就觉得有哪里熟悉,但又说不出来具体是哪里。 大概路远之和余慎之站在一起的时候,班长就能恍然大悟了。 “不是很熟,我也才第二次和他见面。可能是有什么跑腿的活要交给我吧。”时尉无奈地说道。 班长顿时同情地看了他一眼。燕大大礼堂来的国外教授不少,甭管在台上什么样,反正面对他们这些打杂的学生的时候,很明显的就能感觉到一种高高在上的傲慢,区别只是有些明显有些不明显。 大概是有本事的人共同点都是差不多的,反正班长觉得这些人最熟练的,就是使唤人,拿个就离自己几步远的水,也要叫人来使唤一下。 余慎之带着时尉来了doux,这个时候虽然到了饭点,但店内还有不少客人,时尉和余慎之进来的时候,穿着白色制服围着黄色围裙的店员以为时尉是来检查的,不过看到时尉身边还跟着一个看起来就很洋气很不一样的男人,便猜到他是带着客人过来的,于是笑容便变得柔和收敛了不合时宜的热情,送上了菜单。 时尉拿着菜单问他:“伊波利特先生,您是习惯喝咖啡还是茶呢?” “咖啡就可以了。还有,时尉同学,叫我余先生就可以了。” “那我也要咖啡吧,伊波利特先生,要一点甜点吗?” 余慎之摇了摇头:“这样就可以了,本来我也只是想找你谈些事情。” 甜点屋的空间很大,灯光明亮轻快但不轻佻,大玻璃窗前摆着的甜点漂亮且精致,墙上散落的书架活泼不死板,整个店给人的感觉安逸又舒适,如果想要一些更加安静的氛围,角落里微暗的灯光也可以满足。 店内和店外是完全两个世界,雨夹雪的天气让人走在路上都不好受,但是店里却温暖得让人想要脱去外套。时尉注意到,余慎之在坐下来的时候腰部背部微微动了动,像是一直发抖而变得僵硬的肌肉终于能得到片刻的休息一样。 要风度不要温度。 时尉虽然不会因为两人穿着的差距而自卑什么的,但是看到余慎之这样的动作,也是忍不住有些幸灾乐祸。 “很不错的环境,时尉同学,你的审美还是不错的。”冒着热气的咖啡端上来,余慎之笑着向服务员道了谢后,便端起来抿了一口,然后慢慢放下。 时尉眼里闪过一丝惊讶,余慎之带时尉来doux,他还以为余慎之对这家店并不是多清楚呢。 doux是燕大附近唯一一家价格高但是氛围好的店,有些小资,但很有情调,是那种适合看书打发时间或是谈论事情的地方。 空间舒适,座位之间有一定的空间和隐私,环境也好。 但一般来说,像余慎之这样一看就能猜出有些强势地要求什么,大概率是不会把老板带到店里谈的。 “很惊讶吗?”伊波利特以为时尉的惊讶是他知道时尉是“合伙人”这件事。 毕竟时尉对外表现出来的一直是,路远之出钱,他出力拿着路远之给的工资。 大概身体慢慢的在回暖,余慎之的状态也好了很多。 “我就直说了,时尉同学,我想请你离远之远一点。” 时尉愣住了,眼里的疑惑显而易见,他像是有些不确定自己的耳朵是否听清楚了一眼,呆呆地说:“伊波利特先生?” 余慎之的笑容带上了一些不耐:“叫我余先生就可以了。”他放松地向后靠在了单人沙发上,柔软的沙发将他整个人陷下去了一些。 “余先生是华国人吗?” “对。”余慎之笑着点了点头,“你看着我,不觉得有哪里眼熟吗?我想,我和远之大概也没有那么不像吧?” “远之……”时尉像是有些反应不过来地盯着余慎之看了许久,然后才喃喃地问道,“你是远之的亲戚吗?” 时尉的打量让余慎之有些厌烦,眼中的嫌弃一闪而过,但是很快便恢复了温和的笑意:“我是他的表哥。” “是这样的,我听说你和远之是一个宿舍的,且关系处很好,所以无论如何,我都想要见见你,和你说说话。今天见到你,果然和我想得没错,你是一个很优秀的潜力股,你的未来不可限量。” 时尉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耳朵漫上了一些红晕,像是因为听到余慎之的夸奖而害羞似的。 “但是——”余慎之的手指交叉着放在了桌子上,浮于表面的温柔散去,变得锐利且显得有些咄咄逼人,“但是,你和远之并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你是个优秀的孩子,远之更是一个优秀的天才,他承担着长辈的期许,优秀,是理所当然的。但仅仅是优秀的话,还不够。” “远之认识你了之后,他变得懈怠了。他的精力,应该放在更大更重要的事情上,而不是因为几家每个月盈利只有几千块的点耗费精力。” “几千块钱,对你来说可能是一家人要花费几年时间辛苦攒下的工资,但是对远之来说,不过就是放在银行里每天都能往上跳一下的数字。他的时间,应该放在更有意义的事情上。” “所以,你可以不要再打扰他了吗?” 时尉僵住了,不可置信地看着余慎之,愣了一阵后,声音有些发颤地问:“我……”他说不出话来。 因为他知道,余慎之说的是对的。 时尉的眼睛里充满着迷茫,然后慢慢慢慢的,眼白的血丝漫了上来,眼眶里散着雾气眼睛瞬间就红了,脸蛋两边靠近耳朵的肌肉紧绷着,像是在忍耐着什么。 余慎之满意地看着他的窘态和愤怒,然后拿出钱包抽出了一张绿色的富兰克林放到了桌子上。 “如果是投资的话,可以来找我。”一张白色的名片压在了拿出去就会让人眼红不已的绿纸上。 “你——”时尉有些激动地站了起来,像是被侮辱了一般,咬着牙说出了那句,“莫欺少年穷。” 余慎之温和地笑了笑。 “欢迎下次光临。”服务员尽职清脆的声音响起起来。 时尉像是用尽了力气一般地将自己摔进了沙发了。 “店长,你没事吧?”服务员小姐姐早就注意到这里了,见时尉一脸忍耐的样子,便赶紧跑了过来担心地问道。 时尉勉强摆了摆手示意自己没事。 他确实忍得有些难受,只不是不是愤怒,而是想笑。 天知道,他刚才忍得有多辛苦啊! 尤其是那句咬牙切齿的“莫欺少年穷”,他是咬着自己口腔里的嫩肉才勉强让自己不要笑场的。 第132章 和余慎之接触过一次后,时尉十分确定,杜玉芳和路振宁已经联合起来了。如果上一次,在杜玉芳的帮助下路振宁免去了牢狱之灾还可以说是杜玉芳是为了故意恶心路远之的话,那么这一次,余慎之的警告的背后,就是白衣芳的全盘托出。 余慎之为什么要约时尉见面,目的既单纯又复杂。虽然余慎之表面上展示出来的是“哥哥”对弟弟的关心和爱护,但更最终的目的,还是要把路远之变成孤家寡人。 时尉虽然是燕大的学生,但这个身份在余慎之看来根本不值得一提,打从心里地鄙视着时尉,几乎是不带任何演技的看不起。只是为了符合“哥哥”身份,惯例地商业吹嘘了一下时尉。 但是言语之间和神情都是不加掩饰的轻蔑。 傻一点的,不通人情世故的,真的信了,“体贴”地远离路远之不再打扰,路远之和时尉的关系就坏了。 稍微精明一点,眼神好一些的,看出了余慎之的轻蔑和鄙视,处于自尊心,也不会再和路远之做朋友。 要是那种为了利益死皮赖脸当小弟不在乎面子的,那也没关系,这种人最好收买,有奶就是娘,给些好处就能当墙头草,反而更有利于他们。 这样的套路时尉太熟悉了。 上辈子,白衣芳就是用着这个套路让路远之一个朋友都没有的。 虽然大学生的交际圈打开了不少,但是对于百分之九十的人来说,室友、同桌、同班同学、校友这样的关系更容易处得下来。路远之又是那种片孤僻高冷的类型,大学上课没什么固定的同桌关系,同学校友的关系又更加疏远一些,那么只要把室友关系掐断,路远之的交际圈就被控制住了。 疏远路远之的宿舍关系,是白衣芳特意找了人安排的,五个都是学习好家里穷的孩子,这样的孩子基本上有一个共同点,自尊心强,敏感且容易自卑。 路远之哪怕什么都不做,只要在同学间散播一些似是而非的闲言碎语,出于“不想被误会是抱大腿”的心态,几人都会自动远离路远之。 这辈子虽然出了时尉这个变故,整个宿舍的关系处得非常不错,但这个套路本身还是有效果的。 杜玉芳和余慎之刚回国不久,想把他们的关系调查得那么清楚还来了一个套路针对加强版,说没有白衣芳的情报交换和推波助澜,时尉是不相信的。 在余慎之开始礼节性吹嘘的时候,时尉就想到了,那句被看不起了自尊心发作而喊的“莫欺少年穷”也是为了配合余慎之的表演。 对于余慎之的态度,时尉早有预料,但真的到了这个地步,时尉还是有些失落的。虽然知道余慎之和杜玉芳统一战线是很正常的事情,但不管是从感情上来说还是从现在情况上来讲,这都不是一个很好的信号。 余慎之的表现,说白了完全不顾及兄弟感情了。余家出事的时候,他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路远之从来没有怪过他,也没人会怪过他。但他这副要针对路远之的表现,就表明了他是要帮着杜玉芳对付路远之了。 更深入的讲,他是知道当年事情真相,知道自己爷爷奶奶是因为杜玉芳才死的。 他可以劝杜玉芳去爷爷奶奶的墓前认错,可以劝她不要再针对路远之,可以当做什么也不知道一边做着杜玉芳的好儿子一边当着路远之的好哥哥,也可以直接不回国将自己摘出来…… 但他都没有,他选择了和杜玉芳站在同一个立场。 作为儿子,他应该是没错的,只是帮自己的母亲罢了。但是在路远之的立场,余慎之也成为了那个不可原谅的人。 另外更重要的是,余慎之本身就是一个重要的砝码。余慎之作为加国著名经济学家阿法纳西的学生兼助手,他在商业这块就不是杜玉芳和路振宁可以比得上的。 资本加上头脑,还真的不太好对付。 不过时尉也不可能就这么怕了就是。 遇到事情就退,那可不是时尉的风格。 时尉和余慎之见面的事情,时尉没瞒着路远之,早就对余慎之没有了期待的路远之没什么难过的情绪。 虽然一开始就将余慎之当做“敌人”来对待有些过于无情,但事实证明,不会有期待才不会有失落。一开始就做了最坏的打算,面对现实的时候,自然可以什么都接受了。 只是时尉有些心疼。 因为失望了太多次,所以连期待都不敢再有了。 “远之,等事情都处理完了,我带你去西藏旅游怎么样?”时尉突然说。 “旅游,怎么想起去西藏了?”路远之愣了一下,没能跟上时尉的思路,不知道他是怎么突然扯到西藏不西藏的。 “就突然想去了。”时尉本来是想着随便说点什么只要能转移路远之的注意力就好的,但是话到这里,他突然真的觉得这是一个不错的主意,“不是说西藏是最靠近天空的地方吗?海拔高空气好,在那里看星星一定很浪漫。” 路远之突然想起两人确定关系那晚,时尉突然说要带他去看星星,两个人跟傻子似的半夜爬上冻成了冰雕。他想笑来着,但是想起那天晚上,鬼使神差地点了点头:“西藏那里海拔高但是氧气也稀少,你抓紧锻炼身体,不然刚上去就歇菜的话,就看不出星星了。” 时尉高兴地抱着他在他的脖子上啃了一口:“行,明儿个我就去书店看看有没有什么介绍西藏的旅游书。” “你可别。”路远之赶紧说,“现在就把路线谋划好了,到时候就没新鲜感了。而且你说把事情解决好,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把事情解决好呢!” “安心安心!”时尉看他恢复了平常的样子,心里松了一口气,“为了旅游,我也要抓紧时间把杜玉芳这个拦路石踢走!” 有了目标激励后,时尉的干劲又往上窜了一截。 三家超市的开业时间差不多,不过因为超市隔得远,所以即便同时开业也影响不大。 燕京这会儿北漂一词还没怎么流行起来,北漂规模也不大,但即便如此,作为首都这会儿的人口也有九百多万,职工人口在三百多万,只是三家规模算不上大的超市,还远远到不了抢生意的地步,别说三家,三十家都不能做到全覆盖。 第一家开业的超市在朝阳区,那边的居民是最多的,开的超市面积也是最大的,足有三百多平。 面积虽然和后世随便就上千平的超市没法比,但时代不同没有可比性。时尉为了把这三百多平的超市塞满,就已经愁断了头,今天跑这里找渠道明天跑那里拉关系。 毕竟物资还不是特别丰富,很多东西还不是那种给钱就能拿到货的。 开业当天,时尉特意挑在周六,一来是大部分职工都能休息出来买东西,二来就是为了学校的这些“临时工”。 三百多平的超市,时尉雇了十个人,因为这种开放式大家自己拿的超市虽然新奇方便,但同时,没有监控很容易被偷,除了上货之外,每个区域还要有一个人盯着才行。 除了十个员工以外,一个店还有一个店长,所以是十一个员工。 但是开业第一天,只有十一个员工是远远不够的。 早在前两天,时尉就已经开始找人发传单了,周围一大片的居民都知道“一乐”超市要开业,传达一如既往地简单明了,开业头三天打九折,还有好多的特价商品印在上面。 八五年的华国依然穷,但穷并不代表手里没钱,大多时候,是物资跟不上供应,而且基数在那里,再穷也会有有钱人。 市场的长期供不应求给人一种急切的紧迫感,另外,还有经历过灾难的恐慌感,让人忍不住在有条件的时候就囤东西。 最典型的就是存钱和大抢购。每次国营商场一有什么供应,大伙都是提前好几个小时就排队去抢着了。 国营商场买东西很少可以不凭票的,也就在春节、国庆、劳动节这些大节日才会放出一波价格比平时高许多的不要票商品,所以“一乐”超市的传单一发出来,马上就引起了一番沸腾,要知道往常国营商场有“特价”商品的时候,都只是靠着亲戚与亲戚的口口相传就能把里面空间塞满,更别说用传单来宣传了。 很多人看到传单上的“全场九折”“超低价”眼睛都红了。早就撸着袖子等着这天来抢一波了。甚至还有周六特意找单身的男同志调班的。 二三十年后的超市开业当天是什么样的,时尉见识过,基本上是货架上大批大批都是空的,物资丰富的几十年后都这样,更别说现在了。 所以周六这天,时尉不仅是把全宿舍的人拉上了,还请了十个临时工,超市后面的仓库更是塞得门都关不上了。 但让他没想到的是,六点钟时尉带着“临时工”门从学校出来过来的时候,已经快进不去超市了。 “让让让让!”这里超市的王店长比他们还要再早到一些,但也是被人群隔离在店外大喊着才挤到了一半。 时尉一看,汗就下来了。 得,人还是雇少了。 时尉他们靠着大嗓门,外面围堵着的大妈大爷看在没他们就不能开店的份上“大发慈悲”地让出一条路,然后门差点被挤破。 “别急别急!”时尉喊着,“马上就开店了,现在先别挤!” 作者有话要说:从小到大,我是真没见过哪个超市开业第一天不挤人的。每次有新超市开业都跟一场狂欢似的,本来没打算买东西的都花了好多钱。最欧皇的一次,是摸中了二等奖,有一个两百多块钱的电饭煲。不过除了那次,全部都是安慰奖了。家有儿女里面有一集是超市开业买东西,好真实啊,各种买买买,回过神就发现这个月全家都要吃土了。 第133章 “传单上写着的是真的吧?!今天所有东西打九折?!不要票只收钱?”边上生怕时尉把门关上就不再给开的大妈死死拽着时尉的裤子。 “是的是的!”时尉满头大汗,一边扯着门一边扯着自己的裤子,“不骗人真不骗人!” 大妈大爷们狐疑地看了时尉好久,时尉无奈地说:“里面正忙着呢,您让我进去,多一个人帮忙不就能早一点开门了吗?” 大妈这才施施然地把手松开,时尉飞也似的把门关上抹着自己满脑门的汗活像从地狱里滚过一回。 黄达先他们都没时间笑他,一个个都抓紧时间做着最后的准备工作。 王店长今年四十多了,学历不低世面也不少,但还是被外面这群人给吓了一大跳。这么多人冲进来真能一下子就把他们这店给冲没咯! “小孙,你先带着狗去看着仓库,大家待会儿都机灵点,眼睛放亮,算账的时候手脚麻利点……”王店长语速飞快地喊着。 “小李,你去再拆一个喇叭出来,等一下不仅排队的时候要提醒着,另外时不时还要提醒小心拥挤踩踏。”时尉想到了人会很多,但没想到人会这么多,这才刚早上呢,仓库里的东西也不知道能不能支撑到晚上。 虽然有简单的对店员进行一点紧急训练,但关乎安全,再小心些也是不为过的,要是真发生了踩踏事件,那就真的完了。 店员和临时工们都还只是二十左右的年纪,看着外面的阵仗也有些忐忑。 稍微安排后,超市就正式开业了。时尉十分有先见之明地在开门钱就喊起小心拥挤排队进门不要推搡的提醒,虽然这样,但如同丧尸般涌进来的大妈大爷们也还是彪悍得让时尉开始担心自己店里的门够不够他们造。 不过看着这样热热闹闹的场面,时尉差不多也感到了些许的熟悉。 不过很快他就没有时间“会心一笑”了。 这样开放式的超市、不用买东西还要看售货员的脸色是他们从来没有见过的,睁着眼睛在货架上看了一下,又听着喇叭里喊着的“先拿购物篮再买东西”的提醒,战斗欲瞬间燃起,胳膊往货架上一伸,几乎是以“扫”的架势买东西的。 习惯了提前从售货员那里打听消息小心讨好的大妈大爷们没了售货员的束缚,战斗力飙升得十分迅速,哗哗哗地一个篮子根本不够。 三百多平的超市差不多划分成了七个区,基本一个在盯梢,两个在上货,但即便这样,也有些忙不过来的意思。 开业几分钟,时尉店里“XXX他爸,回去拿钱”“XXX他爹,回去接辆小三轮过来”的声音就没停过,时尉开始担心自己的仓库存货了。 不过稍稍让他欣慰的是,大妈大爷们大概是早就习惯了统一供应安排的场面,所以大部分都是提前过来等着的,后面再赶来的和前头相比的并不是特别多。但也只是相比而言,人数和扫货量还是很厉害的。 超市开门到中午饭店,根本就没多少时间休息,饭点也是得换着班吃饭,时尉往仓库看了一看,头疼地开始让其他两个店长联系供应商开始运货。 两个店长接到时尉消息的时候还吓了一跳,店还没开呢,怎么就要求进货了,跑来往这里一看,啥也不说赶紧联系人去了。 燕京这边盖房子喜欢挖地下室,时尉这家超市和后面的仓库都是有地下室的,超市货架摆满、仓库塞满、地下室也塞满,但经历了一个上午的扫荡,存货已经少了一半以上了。 这才半天呢,时尉原本打算做到十点再关门的心思也没了,先紧急从另外两个店调一点卖得最快的货,至少先把下午撑过去,总不能让客人进来看着光秃秃的货架在那大眼瞪小眼吧? 二十多人累得跟狗似的在那喘气,时尉送走最后一位顾客,老大爷还在哪里反复跟他确认:“明天还开的对吧?” “开的开的,以后都开这了。”时尉不知道第几百次麻木地回答道。 “呼——终于结束了。”林峰半截身子挂在收银台上,整个人像是从水里出来又被风干的海洋垃圾一般憔悴不堪。 “烤串吃吗?吃的话我请客。” “吃吃吃吃吃!”这时候没人比烤串更能安抚人心了。但说到谁起买的时候,就没一个人想动了。 最后还是一直收银的小许姑娘站了出来。路远之给了她五张大团结让她自己看着买。到时候拿回来大家分着吃就是了。 五张大团结不是笔小钱,小许犹豫地看着路远之不知道该不该接。时尉说自己请客,但却是路远之掏钱,虽然路远之是名义上的老板,但五十块钱却是太多了。 路远之说:“大家也累一天了,多买一点肉串吧。” 小许这才犹豫着接了过去。 有了被打得满满的肉菜和额外五十块的烤串安慰,大伙又焕发了一把力气,在八点之前,就把所有的扫尾工作和清点做完了。 今天每一个人都累瘫了,仓库的供货量也差点跟不上,虽然有后续供货商的紧急补货,但考虑到明天,还是早早地就在六点前就关门了。 但劳累是巨大的,钱也是巨大的,六人没人一书包的钱扛着回路远之的小洋楼,路上各种警惕生怕遭人偷了。 路远之不常回小洋楼住,但是打扫的阿姨定期都会过来,所以客房也都是可以马上就住人的。 小洋楼这边住宿条件要比学校宿舍好多了,累了一天,黄达先几人根本扛不住这样舒适的床,屁股一沾到床整人都陷了下去,没几秒就开始呼呼大睡。 时尉也困,不过他要先对对账,店里虽然又专门的财务开始接管这些事情,但毕竟是自己的第一家超市开业第一天,时尉还是要仔细认真地看一下的。这样起码心里有过数。 王店长他们核算过钱和库存,虽然每个区域都有人盯着,但那么多人那么多笔单子,还是不可能想监控和电脑那样毫无遗漏,所以最后的钱是要比账目货款少了二十多块钱的,但还在可承受范围内。 现在的市场还不像几十年后那么复杂,以后超市这边更多的是通过经销商,商品到货架上已经是第三手第四手了,利润被剥削了很多。但现在还没有这种专门的“中介”,时尉都是靠着自己一个个去联系的,拿的都是出厂价,虽然麻烦了许多,但利润也要高很多。 价格也是照着国营商场的来,在刨去工业票肉票上增加价格,所以利润又进一步提升了。 而且虽然是照着国营商场的来,但人员没有国营商场的冗杂,这样又是一笔成本的节省。 即便加上房租、水电和其他七七八八的成本,“一乐”超市的总体利润甚至是控制在百分之三十五以上的,今天开业全场九折,利润下滑了一些,但是特价商品的利润是早就算好的,价格虽然低,但也有赚钱的空间,只是赚得更少。 时尉看了一下营业额,减去成本,和预估的税收,今天几乎是三千多块的利润。 赶上一家“doux”三个月的盈利了。 饶是路远之和时尉早有心理准备,也被这样的利润吓了一跳。 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果然是最幸福的那个啊!但时尉也知道,这只是超市新开业带来的短暂福利,不可能每天都是这个夸张的数字。 不过还有三天。 朝阳区的超市还有两天活动时间,另外两家超市明天才正式开业,有了今天这一家的试水,后续大概能更加顺利。 “照着这样的势头,三天之后,又有启动金可以买房子了。” 时尉手里的房本已经有十本了,手里的钱虽然越来越少,但是开的店越来越多,房本也越来越厚。 路远之看他对买房这么执着,甚至还打趣地问他要不要去淘一个箱子给他,专门拿来放房本。 时尉眼前一亮,路远之忍俊不禁,抱着他的头使劲撸:“这么喜欢买房啊?那我给你在纽市买一层这么样?” 纽市作为梅国的经济中心,房价高到了一个吓人的地步,换算成人民币后更是夸张,不过凑一凑的话,路远之还是可以买个十几间房子的。 余老爷子大方豪爽又爱交朋友,对朋友从来都是救穷又救急,不少都是因为余老爷子的救济或是投资发家的,所以那些老朋友对余老爷子也心怀感激。哪怕是十个里面只有一个是出息了的,那也有不低的回报率。只是路远之不想将姥爷和他朋友的关系变了质,所以绝大部分都没有接受,只是少少地拿了一些长辈小辈之间的见面礼。如果不是路远之不接受的话,他们早就大笔大笔的送钱送公司了。 路远之说着真要买,时尉也认真地考虑了一下,但最后还是摇了摇头:“纽市啊?还是算了吧,我买房为的是开店铺,住房的话还是再等等。” 纽市的房价虽然没涨得像华国这样夸张,但也是个稳赚不赔的投资。只不过纽市现在的房价还是高,现在入手的话要占去很大一笔资金,这是影响他后续计划的。 路远之听时尉说不要,那他也消了买房的念头。他对房子啊钱啊都不是很执着,毕竟他姥爷是掌握过经济命脉的人,虽然是很久很久很久以前的老黄历了吧,但是他对钱的观念真的比较淡薄。馒头陪凉白开,他吃得起,国宴也不是没吃过。所以只要够自己的生活,他对其他的没什么非要不可的执着。 第134章 三家超市共九天的开业促销动静不小,仅仅是三天,资金回笼的速度就到了一个夸张的地步。朝阳区第一家超市开业的时候,很多人都是抱着将信将疑的态度的,但第一天过去,真的有人在那买到了东西,再一看,价格还那么便宜,凭借着有便宜不占是王八蛋的心态,很多本来不准备买的人都跑来了。 人是很容易共情被气氛感染的,哪怕是不准备买什么,但周围的人都在买买买,都在玩命儿似的花钱,被这样的情绪感染,很少有人是还能维持住理智的。 加上超市里卖的大部分都是生活必需品,原本只剩一分犹豫也会在“反正不会过期,现在买就是赚到”的自我催眠下完成自我攻略了。 有了第一天的开业试水,后续时尉是加大了进货的力度,逼着供应商那边发货,大家都是奔着赚钱去的,时尉要货量大,他们有钱赚,自然也会跟上时尉的要求,所以“九天”的开业促销,抛弃七七八八的成本,利润竟然可以达到近四万。 虽然有宣传造势、冲动消费、和提前预支的原因在里面,但也是个相当相当不错的成绩了。几年前,万元户还是个凤毛麟角的出一个全国都要大肆宣传的存在,但仅仅是四天,时尉就达成了四个万元户的成就。 怎么说呢?感觉还是相当不错的。 四天赚四万,时尉不是没有体验过,但现在的四万还是十分值钱的,足够在燕京买个小房子了,位置再挑毒辣一点,再用二三十年后的房价换算一下,四舍五入就是半个亿啊。 乐了一会儿,时尉很大方地给三个店的店长和员工发奖金,营业额最高的店奖金最多,就算是最少的那个,每人也能分到半个月的工资,临时来兼职的当然也有,不过没那么多。 奖金再加上一顿全肉的夜宵,吃得员工们是各个眼睛发红,恨不得回到几天前再让当时的自己多干一点。 开业的打折热潮过去,时尉休息了一天,就开始又开始跑市场调研去了。 他和路远之手里的底牌还是太少,抓紧时间多做准备才是硬道理,不然等麻烦上门了才开始想要反击,那就晚了。 另外,这几天的超市打折热闹也是一个很好的探路石。余慎之会怎么看,杜玉芳会有什么动作,这都是他在意的。 但出乎意料的是,时尉三个超市的开业弄得轰轰烈烈,余慎之却像是什么也没看到那样,杜玉芳那边也没有传来任何消息。 时尉有些疑惑,这是闹哪一出?是要走深沉路线还是说放弃在这一方面对他们进行狙击了吗? 对杜玉芳,时尉算是比较了解的,手里虽然有钱,但是从她平常的作风来看,本质上还是路远之口中那个以夫为天以子为天的封建妇女,操着一口洋不洋土不土夹杂着一些生硬的英语的普通话,抠门、小气、但是好面子要炫耀,虽然在钱的支持下挺直了腰板变得盛气凌人,但还是没有太大的长进。 想来那些资金,还是因为有余慎之的运作才是。 大方向上,这几年对外资华侨十分地重视,如果余慎之想要在超市、甜点屋这方面做竞争的话,无疑是有百分之五百的优势的,那些对时尉来说要拼命拉关系的厂长,为了外汇会不留余力地拉拢余慎之,哪怕是为了余慎之抛弃他这个客户也是丝毫不会让时尉觉得意外的。 但别说供应商那边了,整个超市、餐饮市场,对他也没有任何反扑的意思。 是暴风雨前的平静吗? 好像又不太像。 “你就那么想余慎之来对付你吗?”路远之有些无语地对时尉翻了个白眼,“他对付你的时候你紧张,不对付你你还着急起来了。” “我这不是要早做准备嘛,就跟头上有块石头悬着似的,他不落下来我难受啊。” 路远之想了一下,自己头上要是有块石头吊着,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掉下来的话,差不多理解了时尉的烦躁,于是放下了手里的《刑法学原理》,跟着他一块想。 “会不会是,他根本看不上眼呢?” 时尉差点把“不可能”三个字脱口而出,超市这东西看着是生活随处可见的东西,但也是最容易忽略的现金流。 三家九天的利润四万,但营业额却已经达到了二十万,二十万在八五年已经是一个十分恐怖的事情了。 虽然还比不过一个国营大厂工人的一个月工资总和,但对个人来说,是一个家庭一辈子也赚不到的钱。 三家九天,这只是三家,只是九天,如果是三十家、三百家、九十天、九百天呢?利润有多恐怖。 而且单位与单位之间结算,并不是货到了就马上给钱,后世超市有一个不成文的潜规则,都是压货三个月,时尉没搞后世那一套,但也还是最常见的月结。 华国的人口有多少?十三个亿,市场有多大?三个超市不起眼,那么三十家呢?只要给够时尉发展,从三家到三十家根本不是一个困难的事情。 因为没有对手。 世界零售巨头要在九六年在会以极其强势的姿态开始抢夺华国市场,最有竞争力的电商现在连影子都没有,第一家私人百货现在还半死不活着,可以说,只要没人组织,时尉就可以用华国极其宽松的贷款以贷养贷成指数型发展。 因为最让人担心的资金链锻炼很难在现金流庞大的零售业出现。 这是一种比较极端的情况,但学院派的余慎之不会不懂,毕竟连锁超市这种东西在华国新鲜在加国却是一点也没有新鲜感了。 等等—— 时尉突然想到了,不是余慎之没想到,而是他想到了,且进行专业分析了,所以才对这方面不在意。 余慎之学院派出生,而加国现在和三十年后的华国一样,比起实业,大家口中说的更多的是股票、金融、杠杆、期货……开始向第三产业转型的加国已经不在乎实业了。 大趋势就是将轻重工业转移,用工资更加低廉的发展中国家减低成本。正因为余慎之是学院派,所以同样也把实业给忽略过去了。 如果再有华国零售现状调查的话呢? 想到这里,时尉马上就站了起来。 “突然要去哪里?” “我去一趟地桥百货。” 燕京地桥百货是“超市”,但又和超市不同,股份虽然有一部分被转移到了个人手里,但不管是模式还是其他的,都是照着之前的国营百货来的,地方还是那个地方,人员还是那些人员,只是换了个名字。 时尉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了,作为试行点,时尉来这边做过好几次调研,和经理也算是熟悉了。 “陈经理,是这样的,我们学校最近来了一个加国的教授,他想要一些国内企业的资料,就派我过来取,之前应该是打过电话的。”时尉说起瞎话来眼睛眨也是不眨的,不管学校那边有没有打过电话,他先说了就是,就算没有,最后能圆上就可以了。 “资料?前两天不就已经有学生来拿过了吗?”地桥百货虽然变成了混合经济体,但行政级别还没撤。 国营与国营之间的好处就来这里,很多只要不是涉及机密的资料都是可以共享的,尤其是燕大这样专门搞研究的高校。 时尉眼里闪过一丝惊讶,连忙不好意思地说说了些抱歉之类的话,又借口自己难做和经理拉了拉关系,拿了一份和上次一样的资料文件走了。 时尉在回去的路上大致翻了翻,心里的猜测基本上肯定了大半。 地桥百货的经营情况说不上差,但也绝对不好,利润十分勉强,过去的进货、销售形势基本上没变过,人员冗杂、手续麻烦,做什么决定都要层层往上递条子。加上这些年政策一直在面,燕京又是个敏感的地方,自然是怎么谨慎怎么来,自主性小得可怜。明明有一千多平,但利润还比不上时尉一家三百平的超市,难怪余慎之看不上眼。 余慎之的方向从来就没变过,华国的金融业还没起来,他就将期待放到了房地产。 十三亿的人口,做房地产一定不会亏。 余慎之是华侨,手里握着国家紧缺的外汇想把钱投入房地产,自然是一万个欢迎。哪怕他没有做房地产最需要的权势也没有关系。 对于目前外汇储备量连两百亿美金都没有的华国,手里握着外汇,自然就是最大的香饽饽。 时尉是不准备现在就进入房地产这个行业的,哪怕是反腐工作已经紧抓的三十多年后,房地产这块的水依然深得让人不敢随意进入。 时尉和路远之现在手里可调动的资金,还远远不足和余慎之抗衡,路远之的头上的路家光环也只能吓吓人,真要办什么事的话还是没多少指望的。 所以只能曲线救国。 而余慎之的高傲,也正巧给了他们曲线救国的可能。 但把所有希望都放在余慎之的“放过”上面,也不是时尉一向的作风。 “远之,你在国外有多少钱,能凑出多少?” 余慎之的外汇是他最大的底牌,虽然不知道余慎之的资金有多少,但他们这边需要提前做好准备。 路远之掰着手指头算了算:“美金的话有四百多万,还有两百多万的英镑。” 时尉听了却是一愣。 他倒不是嫌少,四百多万美金、两百多万英镑,不是在放在国外还是放在以后的华国,都不是一个小数目,但对不上。 第135章 “还有几间别墅农场之类的,是姥爷以前送给朋友,姥爷的朋友又转赠给我的,卖掉的话,凑一凑能再凑个七八百万英镑吧。”余老爷子的资产大部分是在腐国留学的时候赚了钱在欧洲置办的。 余老爷子买别墅的时候,腐国还是世界老大的国设,买下的别墅大多富丽堂皇,但被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老大国设不仅丢了,而且丢得有些狠,整个经济都萎靡了下去。大环境如此,余老爷子的那些朋友也不少都破了产,有些拿着别墅变卖了,有些拿着值钱的变现了,虽然后面又发家起来把好友的东西买回来了,但保存得并不好。所以拿了别的东西当添头算是补贴。 别墅也会贬值,又不是什么古堡,更别说维护的不怎么样的别墅了,也就因为地段好、面积大,所以稍微值点钱。但放在现在来说并不好出手,毕竟腐国这几年的经济也还在颓势,买别墅的人少了很多。 所以七八百万英镑,也就是个乐观估计,如果出手急的话,五百万都不一定有。 路远之理解错了,但时尉没有解释的意思。他总不能说,你上辈子死的时候把遗产都捐给了国家,我现在听到的和你上辈子的遗产对不上这样的话吧。 路远之在国外的资产是有专门的团队管理的,由职业经理人华世逢带队,零零散散加起来有十一二个的样子,但除了华世逢是专职路远之,其他人都是专门的管理投资公司的人,不止路远之这么一个客户。 越是离上辈子时尉在报纸上看到新闻的时间越近,时尉就越是有紧迫感。连许久不做的“回忆”都变得多了起来。 时尉想忘记路远之出事的时间都不可能。 所以越是清楚,他就越是觉得不对劲。 华世逢确实很有能力,照着这几年来看,路远之交给他的钱,除去佣金和奖金,回报率都在百分之十六以上,对于路远之这种既没开公司又没花精力的老板来说,已经是个不错的数字了。但不管是百分之一百六十还是多少的回报率,和上辈子时尉在报纸上看到的价格还是差得太多了。 至于路远之故意把其他的资产对他隐瞒,时尉是百分之三百肯定,没有这个可能的。 所以,在这一年多两年不到的时间里,是发生了什么呢? “远之,暑假的话,你有要什么计划吗?”两个月的暑假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 眼看着天气转暖,夏天就要来临了,他们这个学期马上也就要结束了。 “还没想好,时尉你要回家吗?” 时尉原本是有回家的打算的,不过只准备回去带上一两个星期,毕竟燕京这边连锁店的铺子才刚铺开,最好还是他一直看着把握才好。 八月初回家,待上半个月,回来的时候带上时纺检查过身体,还能带着她在燕京玩一阵,等到快开学了再把她送回去。 这原本是时尉的打算,但现在他有些不确定了。 “远之,你有出国的打算吗?” “出国啊……”路远之摇了摇头,然后慢吞吞地说,“我对国外没什么兴趣,但时尉你要是想出国的话,我可以跟你一起去。” 路远之暑假没什么打算,他的娱乐活动很少,以前还能去警局那当当临时工,但现在路老爷子和路老太太身体没以前那么好了,路远之也不想太折腾让老两口跟着操心。 “我想去腐国看一看,总觉得,引诱杜玉芳的人不可能只是为了把姥姥姥爷逼死,总要有什么导火线才是。” 时尉这段时间借着路老爷子的人脉查到了不少东西,余家的事情虽然离得远了,但只要不涉及到敏感问题,余老爷子的事还是能查到不少的。 余老爷子性格随和,手段圆滑,对手不少,但那都是年轻的事情了。大资本家、前财政一把手、捐出家财的有识之士、军人家属……这样的身份让余老爷子显得有些尴尬。 十多岁的年纪,余老爷子就在当时关系最杂乱的伦敦证券交易所摸爬滚打了,不仅是手段圆滑,分寸感也是很重要的。 所以虽然担着个“顾问”的名头,但余老爷子除了带带学生外,基本不过问会让人觉得尴尬的事情。 颇有些大隐隐于市的感觉。 即使有政敌,也在时间中慢慢淡去了。 路远之的舅舅余望虽然从军,但当初从军的时候,是和余老爷子大闹了一场,跑出去靠着自己从最底层的小兵做起,一步步凭着伤疤走下去的,而且大部分时间都在执行任务,一年也回不来几次家,更别说被余老爷子作为筹码进行zz博弈了。 时尉有怀疑过是不是余老爷子年轻时的仇家,但他问了一圈愣是什么也没问出来。 余老爷子做人敞亮,且带着一股天才的傲气,在明国zf满世界地搂钱时,他也是抱着不屑一顾的态度的。 那股“我自己想挣钱,把伦敦、纽约干翻就是,不屑你们那点钱”的傲气虽然让有些让有些人羡慕嫉妒恨,但也只能服气,谁让人真的把伦敦干翻过呢? 线索就在这里中断了,时尉想过把线索往余望身上排查试试,但余望的很多任务都还处在保密期,路老爷子是半点也不会和他透露的。 如果不是因为仇的话,会不会是因为钱呢? 钱不是万能的,但和钱扯上关系,很多事情就会变得不一样了。 “那我和爷爷奶奶说一声。”虽然离放暑假的还有段时间,但毕竟要出国,现在出国的手续还挺麻烦的,加上两个老人家本来以为暑假了路远之就有时间多陪陪他们了,所以期待值还挺高的。 为了不让路远之担心,路老爷子和路老太太不会表现出什么不高兴或是失落的心情,但不表现出来就不代表不会有,路远之还是想着要哄哄爷爷奶奶的。 毕竟年纪大了,老小孩不是白叫的,俩人越来越幼稚了。 “抱歉啊。”时尉有些心疼地抱住了路远之,低头在他的颈窝处蹭了蹭,“本来暑假该让你好好休息的。” “真要说起来的话,应该是我要说抱歉的话才是。”路远之揉着时尉的头发,“不管是开店也好还是其他什么,如果不是因为我的话,你也不会这么累。” 时尉的疲惫路远之都看在眼里,也都知道他为什么要这么拼。 时尉虽然明确地表达过自己对钱的喜欢,但他却不迷恋,日常生活也没有什么开销,眼光好、步子踏实,如果不是为了他的话,也不需要把自己累成这样。 明明那么珍惜学校的学习生活,但却要不停地逃课、熬夜、没日没夜地忙着各种乱七八糟的事情。 “远之,这是个死循环来着。”时尉忍不住收紧了抱着路远之的手臂,在他的脖颈上亲了亲,时尉忍不住闭上眼睛,睡意慢慢涌了上来。 路远之一想也是,便不再这里再多做纠结了。只要,再努力一点帮上时尉的忙就好了。 路远之一下一下拍着时尉的后背,安抚着他有些焦躁的心情,用上了上次吃早饭时看来的妈妈哄小孩睡觉的招数。 时尉累得厉害,不闭眼还好,心爱的人搂在怀里,精神再一松懈,困意就有些抵挡不住了。 “行了行了,晚上不弄了,宝贝儿,我们睡觉吧。”时尉知道,自己如果不把路远之拉过去一起睡的话,路远之今天晚上就别想睡了。 时尉累的这些日子,路远之也不轻松,法律专业的压力比他们大多了,但即便如此,路远之还是在帮着他揽过了大半事务后坚持锻炼坚持节节满课。 时尉都怀疑路远之每天要坚持锻炼是不是怕自己吃得少消耗大,为了不上课上到一半晕过去而拼命锻炼了。 “嗯,你先睡,我马上也好了。”路远之答应得十分爽快。 但时尉知道,只要自己一睡着,这家伙绝对不会照着他说的那样乖乖睡着。 时尉睁开了眼睛,断断续续的锻炼被把他的体魄增强多少,但干了那么多年农活的底子还是在的,每天又是牛奶鸡蛋牛肉之类高蛋白地补着,所以扛起路远之这个瘦巴巴没多少肌肉的小鸡仔还真不是一个困难的事情。 小洋楼这里的床是席梦思的,不管是床还是被子都是舒适高质量的好牌子,躺上去跟躺在云端似的,轻飘飘软绵绵。 “睡觉睡觉!”时尉伸手拍掉开关,不仅双手把路远之禁锢在自己的怀里,一只腿挤进路远之的双腿之间,将他缠得动弹不得。 “我不起来,你别这样抱着我,这样睡着,不用到明天早上你的手就没知觉了。”路远之被缠得没法动,只好用头去顶他。 现在的出国手续不好办,但有华世逢用公司的名义从国外发起邀请,那就很好审批了。 燕大的期末考大概在六月末,时尉和路远之准备七月初出国,所以在出国前,“doux”甜点屋和一乐超市接下来的工作安排和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时尉要提前处理好。 于是时尉和路远之变得更加忙碌了,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也就没时间去深究。 意外就是在这个时候发生。 路振宁和白衣芳的儿子叫路飞帆,在户口本上,是比路远之小三个月的弟弟,但至于真的是弟弟还是哥哥,出生日期是什么时候,除了路振宁和白衣芳,大概就没有几个人真的知道了。 至于为什么是小三个月,那就更简单了。 白衣芳做为余焚佩的“闺蜜”,在余焚佩怀孕后一直陪着她的,一直到余焚佩三个多月的时候才说要回老家“寻亲”,路振宁从那个时候开始也没离开过燕京,可不是只能小三个月了嘛。 等白衣芳带着路飞帆再回到燕京的时候,路飞帆也大了,说大说小了几个月看不出来,但是路老爷子那就很重要了。 路振宁说的是,他鬼迷心窍喝醉了酒荒唐,白衣芳觉得对不起自己姐妹对不起死去的未婚夫所以走了。路老爷子生气,但作为男人,还是个没多少节操的男人,最后还是理解了。 不过这个说辞糊弄得过路老爷子,可糊弄不过路老太太,什么觉得愧疚跑了,分明是肚子藏不住了不敢待了!所以又为了这件事,路老太太又和路老爷子吵了好几天的架。 但不管怎么说,在不需要出生证明,报户口还简单的那个年代,户口本上,路飞帆就是路远之的弟弟。 路远之和路飞帆没什么接触,白衣芳护犊子护得厉害,她就觉得自己孩子是个宝贝金疙瘩,谁都想害他,尤其是路远之,一定想要害死他折磨他,所以从来都是把儿子护得牢牢地,从来不给两人单独相处的机会。 路振宁深知自己是个没什么用的废物,路远之这个号又练废了,所以对路飞帆这个儿子是寄予了百分之三百的厚望。 他是真的爱路飞帆,几乎把他当成了自己最可怜最意难平的那一面来爱,给他自己能给出的最好的,就差把一颗心挖出来捧到他的面前了。 但是路飞帆是一点也不像路振宁,他开朗、乐观、勇敢,整个人跟一颗挺直向上生长的小树似的。大概路振宁自己也知道自己是有多么的坏,烂到骨子里的那种,所以在培养路飞帆的时候,他从来不会让他沾那些一点点。 他自己已经够烂了,儿子不能再烂下去了。只要他烂光就好了,作为他生命延续的儿子,必须要长成最好的样子。 路振宁爱钱,也很会花钱,从路远之那里“借”来了第一笔钱后,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路飞帆送出国,给他上他所能负担得起的最好的高中。 路飞帆确实很能给路振宁挣面子,他和路远之一样,目前都在上大二,拿着奖学金在梅国最好的大学读书。 梅国的学费高得有些吓人,他虽然拿着奖学金,但奖学金并不能抵掉所有的学费。之前有路振宁帮他将差的钱补贴上,现在路振宁连负担自己和白衣芳的饭钱都困难了,哪里还有钱给路飞帆? 路振宁只跟路飞帆说他的生意出了点问题,最近给的生活费可能会变得少一点。 路飞帆很体贴的什么也没问,路振宁之前对他很大方,给的钱很多,所有他还有些积蓄,不过不是很多,仅仅只是作为生活费的话,省着用一些,还能支撑上一段时间,但马上接下来的学费有些困难了。 路飞帆之前的花销大,虽然是个好学生,但梅国的经济发达,物价也高得有些吓人,随便和同学出去喝个酒就是价值不菲的一笔钱,所以想要进行和其他同学一样的社交活动,就是一笔不小的美金。以前有路振宁供着,他倒是还能支撑得起,但路振宁生意出了问题,路飞帆也懂事地没有再问父母讨要生活费。虽然路振宁给他汇来的钱连一日三餐的维持都有些困难。 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梅国和华国的物价时薪差距太大了。 路飞帆经过同学的指点,开始在附近的餐馆或是便利店打工。 意外就是这么发生的,路飞帆打完工准备回宿舍的时候,被人抢了,腿部中了一枪,腹部被捅了一刀。 虽然被人及时发现且被送去了医院,但梅国的医药费比他们的经济发达情况还要高得多得多,连开车送他去医院的出租车钱都付不起。 更何况为了省钱,路飞帆连保险都没有买。 开医院的不是做慈善的,资本没有人道主义援救这一说,做完应急处理后,就等着钱才肯继续治疗了。医院找到了路飞帆的学校,学校找到了路飞帆的同学,路飞帆的同学想办法联系上了路振宁。 得到信息的路振宁傻掉了。他现在哪里还有什么钱?和路老爷子吵完架说要断绝关系后的这段日子,几乎是他这辈子过得最苦的日子了。没钱、没面子,连他和白衣芳日常的开销都是坑蒙拐骗从以前看不上的狗腿子们那骗来的。钱一到手,还都汇过去给路飞帆当生活费了。 哪里还有钱啊! 但那是路飞帆啊!是他的儿子路飞帆啊! 听到路飞帆中枪被捅,路振宁只恨不得是自己替他受着这些罪,脑子六神无主且焦急地乱成了一团浆糊。 白衣芳听到儿子中枪,几乎要哭死过去,路振宁头脑发懵,不知道该怎么办好。 杜玉芳,对!杜玉芳! 路振宁想到杜玉芳,推开白衣芳急急忙忙冲了出去。 但杜玉芳又哪里会管路振宁。 对一个丧夫又独自带着孩子长大没人帮衬的寡妇来说,钱是比她命还要重要的东西。躺在病床上等钱治疗是路振宁儿子,又不是她儿子,凭什么要她给钱?! 路振宁说是借,但谁不知道这钱借出去,就更撒水里了没区别啊!路振宁自己身上可还背着几百万的债呢!杜玉芳可不是那种会做慈善的人,但是把路振宁保释出来的时候,她只出了些力,一分钱都没出过。 路振宁能出来,自然是要把挪用的钱给填上,怎么填呢?借啊!那些钱可都是让路振宁用借债的方式先给还上的,最后还是要还的! 杜玉芳不借,路振宁顿时就红了眼。杜玉芳一看形势不对,立刻就说:“你不还有个有钱儿子吗?找他要去啊!路飞帆怎么说都是他弟弟,多少也要承担点当哥哥的责任吧!”她一个千辛万苦把儿子拉扯长大的寡妇,最知道对一个男人来说,儿子代表着什么了。 杜玉芳现在可不敢惹路振宁。没钱没势什么都没有,儿子快死了,又背着一大笔债务的中年男人。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谁也不敢保证他现在是冷静的,也不知道时候会崩溃报复社会。 她还有钱有命的,可不想成为最后一根稻草葬送了自己的人生。 虽然有些舍不得,但杜玉芳还是咬牙拿出了一千美金,让他先拿着给路飞帆应应急。 手里有了钱,路振宁多少恢复了一些理智,但他清楚,只是一千美金,救不了他的儿子。 “路远之、路远之、路远之……”路振宁的脑子里没别的东西了,像是抓到了救命稻草般地冲了出去。 只是他的脑子里还惦念着在异国他乡等着拿钱就命的儿子,所以身体先大脑一步地跑回家,一把扯起白衣芳,把从杜玉芳那里要来的一千美金塞到她手里,让她快点去汇钱,然后抄起一把菜刀就跑了。 白衣芳哭得不行,几乎要晕过去,一直到路振宁把钱塞到她的手里,她才稍微恢复了一点理智,抹着眼泪跌跌撞撞地往银行跑。 第136章 路振宁来燕大找路远之的时候,路远之并不在宿舍。 时尉前两天听说学校外面新开了一家酱骨头店,味道非常不错,好不容易等到期末考试结束了,马上就拉着路远之跑去吃了,还美名曰是替期末聚餐试吃一下。 燕大的期末考试周是所有人燕大学子的噩梦,考试前的一个月,图书馆就开始有人做长期的作战准备了,每天早上比管理员早到,在管理员开始赶人才走的比比皆是。 时尉和路远之也不例外,尤其是时尉,他逃课逃得厉害,如果在成绩上证明不了自己的话,那么即将面临的退学风险就很大了。 轻重缓急他还是分得清了,甜点屋和超市的扩张也被他安排到了较为靠后的位置,一切以考试为先。 一宿舍的人全部开启了不眠不休的肝帝模式两点睡五点起随便什么时候眯一下是常态,好不容易结束了考试,除了时尉和路远之,其他人都准备去睡上几十个小时缓一缓了,连答案都来不及交换对照。 时尉倒也想睡,但路远之的身体状态的确不太好。他自己忙起来有时候都不顾吃饭了,路远之那种早就熬习惯了更别说,考试的时候绷着,考完了一松懈,脸都苍白了几分。 所以在睡觉之前,时尉想着先带他去吃点好的。 酱骨头店的汤底加了些食补养生的药材,又是筋又是肉的,也能补补身体。 所以不给路远之任何拒绝的可能,下午三点考完,时尉就定了个六点的闹钟,回来睡到闹钟响,他就一咕噜爬起来,闹着路远之就走。 路远之还没睡足,一路上打着哈欠,耷拉着眼皮一副困得马上就要睡死过去的模样。 时尉看着他困倦的样子有些心疼,有些后悔地想到,怎么不是让人买好了送过来,而是把他拉着过去吃呢? “要不你先会宿舍等着吧,我去买。” 路远之的脑袋昏昏沉沉,时尉说完好一会儿他才反应过来,慢慢吞吞地摇了摇头。 这段时间路远之的饮食非常不规律,想起来了随便塞点东西,忘了就算了,被时尉养得时尉多了点肉的身体又瘦了下去,下巴尖尖的看着就没几两肉,苍白的脸、泛着乌青的眼袋、氤氲着红血丝的眼睛,怎么看状态怎么差。 时尉虽然也熬夜,饮食虽然也不规律,但他知道吃了才有力气,想起来就往嘴里塞点东西,所以人看着虽然憔悴了一些,但还长了点肉。 路远之是典型的那种饿着,那就稍微忍一下好了,忍着忍着就饿过头不知道饿了。时尉吃东西的时候拉着他一起,可路远之大部分时间都吃不下东西,虽然为了时尉不那么担心勉勉强强啃了一点,但远远够不上他消耗的。 时尉本来打算着暑假出国是奔着调查去的,但现在又有点改变主意了。要不趁着出国的这段时间带着路远之多休息休息吧,放松一下心情,再好好养养。 现在虽然年轻不怕熬,但毕竟还有那么长的时间呢。 到了店里,时尉先要了一碗白粥,要了一点腊八蒜之类了,先让路远之开开胃。 没有考试的压力,路远之的胃口也好了一些,喝了小半碗粥,人也稍微清醒了一些。 一盆堆成小尖山的酱骨头被端了上来,刚送灶上下来的酱骨头还翻滚着白烟,肉香味和酱香味齐齐涌了上来,堆得满满当当的肉骨头把酱红色的汤底也给埋住了,根本看不见汤的存在。 装酱骨头的器皿并不是大碗,而是正正经经的大盆子,不是那种用来洗脸的搪瓷盆,而是比那还要大上一圈的白色的那种铝盆。 “这么多,吃得完吗?”路远之都忍不住瞪大了眼睛。 “百分之九十都是骨头,也就看着多,其实吃不了多少肉的。” 酱骨头虽然被煮得没一个都十分入味,但时尉还是比较喜欢下面泡在汤里的部分,因为骨头太多不好翻动,时尉先是把上面地搬到自己的大碗里,然后把路远之的大碗堆满,又用勺子盛出浓汤,最后又把自己碗里的骨头给倒回汤里。 路远之看着自己碗里的骨头开始犯愁。他才喝了小半碗粥,肚子已经五分饱了,肉着东西吃着又觉着饱,怎么把碗里的这些吃完,都是一个不小的问题。 “吃不完就带回去嘛,很简单的事情!”时尉一边说着一边开始啃。 时尉这时候是个典型的肉食主义者,能吃肉绝对不吃菜,但单纯的肉吃得又太腻,所以对排骨肋排骨头什么时候,他十分钟爱。 尤其是像酱骨头这种贴着骨头,不仅有肉还带着筋的。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时尉总觉得贴着骨头的肉别其他的肉香一些,是被骨头影响了,吸收了更多的钙所以变好吃了吗?时尉不知道,但他觉得好吃就行了。 骨头上的肉其实并不多,尤其是骨头弯弯绕绕缝里的那些肉,必须十分困难地才能咬过来吃掉。为了吃一口肉,大概得消耗掉一口半的肉提供的热量,但真放弃的话,又十分地舍不得。 大概也就是因为吃得不容易,所以才格外的香吧。 吃这样的骨头,就得是双手并甩开架子地吃,路远之一开始有些放不下,更不想把手弄得油乎乎脏兮兮,所以好半天也吃不掉几个,但吃出味道真把架子放开了之后,路远之的速度也快了起来。 骨头肉很香,啃肉的时候还能磨点骨头下来,软烂的肉和汤汁在炖煮的过程中变得十分入味,再配合着一起咬进嘴里的筋,酱香软烂又步伐又嚼劲,要是找到一根连着长长的筋的骨头的话,那更是畅快得不行,炖煮过的筋吸收了浓厚的香味,软糯得比肉更有风味,不会倔强得咬不断叫不动,但也没有失去全部的韧性,吃起来又软又弹,让牙齿不能更享受了。 时尉习惯在全部吃完后再吸骨髓,路远之也学了他这个习惯,一开始说着绝对不吃完,但真的放开吃后,不仅吃得干干净净,还多要了一盘爽脆的双黄瓜。 吃完晚饭,宿舍里正在睡觉的四只小可怜被他们记了起来,准备给他们买点吃的带回去。于是洗完手后,时尉便让路远之在外面等一下。 燕京的冬春天冷,夏天也热,店里氤氲着让人忍不住唰唰出汗的热气,店外面却是好很多的。 路振宁正是这个时候来的。这个以往抬着下巴摆出一副威严把自己打理得盛气凌人的中年男人,再也没有了曾经的意气风发。 路振宁虽然是个一大把年纪还靠得靠儿子的废物,但他很注重自己的外表,大概是越缺什么越听不得别人说什么,所以不管在什么时候,在外表这一方面,他都把自己往精英的方向去塑造。 但现在呢?那里还有那种装模作样成功人士的派头,头发杂乱,眼里全是红血丝,眼带下垂得都要碰到法令纹,不仅是胡子拉碴,右嘴角还裂了口子往外渗着黄色的浓水,混着丝丝的血迹,常年养尊处优的皮肤变得松弛而蜡黄,赶时髦装庄重的西装也没有了,圆领的T恤领口都泛着黄。 六月末七月初的傍晚算不上凉快,但也没白天那样的燥热,但路振宁跑过来的时候,整个后背都被汗水浸湿,鬓角额头鼻尖也无一例外地挂着汗水,看起来既狼狈又可怜。 他先是跑到燕大的宿舍找人,敲了好半天,才被实在受不了爬起来的林峰告知了路远之并不在宿舍。 叫嚷得把所有人都吵醒了之后,无奈开始回忆,终于想到时尉提过要不要给他们带点酱骨头回来的事情。 然后路振宁连酱骨头店在哪里都没听完就跑出来了,一路抓着人就问。 路振宁这段时间过得并不好。 路老爷子这次是真的气狠了,吩咐门卫连小区大门都不让进。 白衣芳和路振宁不同,她几乎没怎么工作过,之前虽然拿着工资,但那是路振宁给她找的清闲工作,只要喝喝茶水聊聊天就能混过去的“家属工作”,但从路远之那里“借”到钱开了厂后,她连只要定点上班的活也不干了。 路振宁虽然干了几十年的厂长,但他的心大眼高,小厂子不愿去,大厂子没关系安排不进去。私人的厂子更别说了,不是小得一家几口上阵忙活,就是不愿意请个“祖宗”回来碍事。 路老爷子不管他,路大伯和路小姑虽然顾忌路老爷子和路老太太没落井下石,但看到路振宁倒霉还是非常乐意的,和邻居聊天的时候“顺嘴”就把路振宁和路老爷子闹矛盾的事情嘴秃噜出去了。 路老爷子和路老太太住院的事情闹得挺大,虽然顾忌着路家的面子没到处八卦点什么,但背后怎么说也不知道。 路振宁这人嘚瑟,院儿里对他早看不顺眼的多了去了,虽然还没人明着给下绊子,但也甭想和以前那样哄着他。 从来都是锦上添花多雪中送炭少,路振宁的酒肉朋友虽然多,但也没几个是能共患难的朋友,要不然怎么叫酒肉朋友呢? 前几月梅国那事,路振宁把厂子卖了,钱也赔进去了,骗子跑了,他不仅没把钱要回来,还被查出了和人一起挪用公司资金的事,一正一负他不仅赔了几百万,还欠着几十万呢!这还是把路远之那里欠债和挪用忽略掉的前提之下。 路振宁欠着钱,但处处又需要钱,当初大闹一场“铮铮铁骨”地和路老爷子到了关系,现在再让他回去认错,面子上是绝对过不去的。 第137章 如果只是家里闹得凶,路振宁哪怕下跪、自打巴掌、抱着老爷子的腿痛哭流涕都没关系,毕竟老子儿子。但一旦涉及到外人,尤其还是整个圈子都传遍了,他是万万不肯先低头的。 所以只能受着穷。 但路远之不一样啊! 儿子孝敬老子,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到哪里都不能说是错的!就要你点钱又怎么了?! “远之,你给我一百万美金,这是最后一次,以后爸爸再也不问你要钱了。”路振宁见到路远之的第一句话,气喘匀了立刻说道。 路振宁冷冷淡淡地看了路振宁好一会儿,然后在他嘴角的破口处停留了一瞬。 嘴角破口是件很难受的事情,人要吃饭、要说话哪个都离不了嘴巴张开。这就很痛苦,伤口要养养才好得快,但人哪怕可以一直不说话也不可能一直不吃饭,嘴角的浓水流出来才干上,一张嘴伤口又重新裂开。 伤不大,但是折磨人啊。 把自己面子视为比命还重要的路振宁,是绝对不会让自己这种落魄邋遢窘迫的样子摆到别人眼前的。哪怕是穷死,他也会尽可能地把自己维持在一个体面人的形象。 那么,路振宁却连打理自己的功夫都没有了,是有什么比他命还重要的事情吗? 路远之并不觉得他可怜,也不觉得解气,比起那种报复性的情绪,更多的,是他对过去自己的嘲讽。 看到了吗?这个人就是你当初憧憬过的男人,就是你曾经想要把一切堵上也要把他拉下来的混子。 路远之想过很多次要怎么在报复了路振宁后光鲜亮丽地出现在他的面前,他越是凄惨,就越显得他是对的。 但说实在的,真当路振宁以这副样子出现的时候,路远之第一反应是不喜欢。 再怎么说,自己的母亲也爱过这个人,太过废物太过丑陋,连带着也要怀疑起余焚佩的眼光来。 我当初,是为什么觉得这样的人会是自己的一生之敌呢? 路远之想着,大概是因为心态不同了吧。 不再把未来拘泥在路振宁身上,不再抱着同归于尽的态度。 所以就变得高傲了,所以就看不上路振远了。 “你为什么觉得,我会给你这么多钱?”路远之并没有太多的情绪波动,或者说,面对路振宁的理直气壮,他说出什么东西来,路远之都不会太过意外了。 自大、狂妄、愚蠢、恶毒、贪婪,这才是路振宁的人设。起码这种开门见山式的贪婪比以前那样虚与委蛇的父慈子孝来得痛快多了。 不用看着他假惺惺摆出一副慈父脸。 “一百万,远之,我保证,这是最后一次了,给我一百万,以后我再也不会来找你了。”路振宁赤红着眼,急切地想要去抓住路远之这最后一梗稻草。 路远之却不愿意被路振宁触碰,哪怕只是接触到衣服都不喜欢,一个后退躲开,路远之冷笑:“你以为一百万是冥币啊?先不说我有没有这么多钱,就问你一个问题,凭什么?就凭你是我老子,所有我要给你一百万那么多钱?” 老子儿子,虽然都带着个“子”,但也就是挂着个看不见也摸不着的DNA罢了。路振宁对他老子能狠得下心,怎么就没想到他儿子能对老子狠下心呢? 路远之不太想和路振宁废话,现在不把路振宁送进去是时机不到,等收拾完了杜玉芳,就凭他手里掌握的那些路振宁以前做过的破烂事,趁着严打一起,判不上无期也有个十几二十年的。 “远之,这钱不是因为我。飞帆住院了,他受伤了,他在等着救命钱啊!”路振宁揪着自己的头发喊,“我知道你恨我,但飞帆是无辜的啊!你还记得小时候他送你的玩具吗?他那么喜欢你这个哥哥,你不能看着他去死啊!” 路远之沉默着,倒不是他对着路飞帆起了什么同情心,而是觉得路振宁这话无耻得让人发笑。 先不说什么病要一百万美金那么多,只问一个凭什么?为什么他要花那么多钱去救一个和他没关系的陌生人?路振宁凭什么要求他这么做? 余焚佩走了没过几天,白衣芳就带着路飞帆住到了路远之的家里。 白衣芳对路远之并不打骂,她只是无视,在外人面前可以会客气地挂上笑容,但家里没有其他人的时候,路远之就成了一个空气一般的存在。 路飞帆被妈妈叮嘱不要和路远之玩,但小孩总是忍不住好奇心。 “你为什么在我的家里?” “你为什么要叫我的爸爸叫爸爸呢?” “你是从哪里来的?” “你妈妈怎么不带你回家呢?” “你不要抢我的东西,这是爸爸买给我的新玩具。” …… 那大概是……路远之第一次知道,人死了,就什么都不会存在了。 住着我妈的房子,花着我妈的钱,拿着用我妈钱买的玩具向我妈生的孩子炫耀。 我什么也没有。 这里不是我的家,这里不是我该待的地方。 但是我已经没有地方可以去了。 路飞帆不是一个熊孩子,但也不是一个双商远高于别人的天才,他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小孩,会暗搓搓或是明晃晃的对着路远之炫耀,有时候也会心血来潮地对着路远之发一发善心。他天真、快乐、没心没肺地长大成为了一个阳光向上的少年。 而路远之沉默着被时光雕刻成了一个锐利阴沉不讨喜的“别人家孩子”的反面教材。 很难说,路远之对他没有羡慕嫉妒恨,只是比普通人更加复杂一些的成长经历告诉他,嫉妒、羡慕和恨是没有用的。 路振宁说着路飞帆是无辜的,但对于路远之来说,又哪里有什么无辜不无辜这个说法呢? 人从出生那一刻就决定了。路远之有出生于富贵人家的好运气,路飞帆又夺走别人一切的好运气。 他什么要去可怜一个将幸福建立在夺走特别人幸福基础上的人呢? 说到底,还是意难平罢了。 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姥姥姥爷……他本来有那么多疼爱他的人,本来可以没心没肺的幸福长大,但是一夜之间,什么都没有了。 爸爸是不再是他的爸爸,爷爷奶奶没有多少时间可以陪伴他,妈妈和姥姥姥爷不见了,以前的小伙伴也都不再和他说话…… 凭什么呢?凭什么我要怎么惨呢?凭什么路飞帆能得到他以前的一切呢?凭什么他有爸爸妈妈而我却不再有了呢? 心有不甘,但无济于事。 逐渐逐渐懂了了失去就回不来的路远之不再纠结于别人有而自己没有,他的心被复仇填满了。 但裂开的缝隙,再怎么忽略它都是坏的。 路远之不仅没觉得路振宁可怜,他甚至勾起了笑容。 “路振宁,你做梦!”一字一顿,路远之挂着嘲讽的笑,生怕路振宁听不见,咬字清晰得能赶上央视主持人。 路振宁脑子里的那根弦突然断掉了,路远之一张一合的嘴巴在他的眼里变成了慢速度播放,但是路远之的笑容却像梦魇一样深深地刻进了他的脑海里。 “路远之!”路振宁大叫了起来,眼睛赤红一片,“我是你老子!”我说什么你听就好了,废话那么多干什么?! 奇异地,路振宁又想起了那个已经死去十四年的女人。 路振宁很爱余焚佩,很爱很爱,那是在余焚佩知道他之前,路振宁就爱惨了那个端庄温柔符合他一切妻子想象的女人。 良好的家世、秀美的面容、温柔的性格、涵养到了极点的谈吐,哪怕生气的时候,也是漂亮生动得让人着迷。 但路振宁知道,自己是不可能和她有结果的,所以找了和余焚佩有三分像的白衣芳。 白衣芳并没有多像余焚佩,但是她好控制,草包脑子、眼界狭窄、给钱就听话。但让路振宁没想到的是,本以为一辈子和余焚佩没机会的路振宁听到了自己老爹和余家老头的谈话。 他敬重自己的大哥,也希望自己能有一个优秀的大嫂,但涉及到余焚佩,路振宁就没有办法控制自己了。 他暗恋了余焚佩十年,知道她的一切喜好,没有任何犹豫,他截胡了这一个本该是他大嫂的女人。 但婚后的生活并不如他想象得那么美好,路振宁很累,非常累。 余焚佩对他而言,不仅是爱人,更是高不可攀但终于触碰到的女神,他用尽了全部的心力在余焚佩的面前维持住了她所喜爱的那个角色。 “振宁,我觉得这样不好……” “振宁,再考虑一下吧,这样是不是……” “振宁,……” 女神永远是女神,哪怕生气或是拒绝也是娓娓道来端庄温柔的,但话语间的强势却不容拒绝。 偷来的幻想和巨大的疲惫让他从欣喜若狂变成了疲惫不堪,于是又找回了白衣芳。 余焚佩出事的时候,他说不出来自己是想哭还是觉得解脱。 痛苦的是自己最爱的人离开了自己,但又为自己再也不用装模作样而感到欣喜。 得到过了,就好了。 路振宁想,起码在女神死之前,没让她失望,这就好了。 爱情与欲望,幻想和现实,他都曾拥有过,这就可以了。 但路远之却一直提醒着他的痛苦的那些过往。 你没有真正拥有过你的女神,你背叛了你的女神,你欺骗了你的女神,你是垃圾,你是渣滓,死后你会下地狱,而余焚佩会一直幸福地生活在天堂,你再也无法靠近她。 闭嘴、闭嘴、闭嘴!别说了别说了你别说了! 第138章 路远之的这一句“你做梦”好像勾起了路振宁所有不痛快的回忆和执念。 和余焚佩在一起的那几年,路振宁真的就像是在做梦,所以哪怕是用尽心力把自己变成另一个人,他也甘之如饴。 但做梦就是做梦,总有一天会清醒的,他在幻境和现实之间不断往返,然后把自己变成了怪物。 他执着于那个自己深爱的女人,但是又痛恨着路远之这个副产品。 每一次每一次,他只要对上路振宁那张和余焚佩几乎如出一辙的脸,他就害怕得无以复加。 “去死去死!你为什么不去死呢——”路振宁抽出了藏在背后的菜刀,没有任何犹豫地,对着路远之砍去。 刀尖对着自己,人的本能反应就是躲,但路远之不一样,他是从军区大院出来的,从小到大也没少打过架,直面枪子儿的机会都不是没有过,自然不会怕路振宁。 但路振宁这会儿的状况就是不对劲儿了。他虽然废物,但打小也是照着路老爷子的要求长起来的,拿刀拿枪也不在话下。 虽然养尊处优了那么些年,但好歹有底子放在那里,砍下的刀刃瞧着毫无章法,但却又不是那么好躲的。 街道上的尖叫声响成一片。 爱看热闹是人的天性,夏天傍晚黑得晚,这会儿外头还有些光亮,这块又开着几家热热闹闹的店,在外头的人自然不少。 在路振宁跑过来的时候可能还不怎么引人注意,但是在说到“一百万美金”这个词的时候,耳朵瞬间变尖,或是光明正大或是悄咪咪地把耳朵往这歪的人不少。 一百万美金呐!这年头一个万元户就已经不得了了,美金大家都懂,美国佬的钞票呗,说是钞票和黄金等价,可唬人了,黑市里十块钱还不一定能换到一美金的样子。 这俩人吹牛也不用到他们这块地界来吹吧? 一百万美金的字眼听着唬人,听着勾人耳朵,但基本没几人是相信的。一万美金听着吓人,会让人羡慕,但一百万美金这个数字太大,反而只觉得是故意吹了个不守基本法的大牛。 不过这会儿无聊嘛,听个乐呵也算是打发时间了。 但谁也没想到,就听个乐呵的事儿,怎么就动刀子了呢? 一个宿舍四个人,时尉要的东西挺多,打包有些费事儿。 “老板,您看这样,您家有食盒没?我压点钱在这,等用完了给你送回来怎么样?”酱骨头体积大肉少,时尉习惯了后世发达的外卖业,一下忘了这时候外带都还不方便呢。想不要酱骨头了吧,老板又不肯,但他也没带多少东西出来,就四个铝饭盒。几人都是好几顿没怎么正经吃过东西了,时尉自然要给多带些饭,装了米饭就不剩什么空了。 不知道是因为这怎么也弄不好的外带还是其他的什么,一股莫名的烦躁让时尉有些不太舒服。 结完账时尉还和老板跟那些东西纠结呢,外面就突然出来了尖叫声。 时尉心下就是一咯噔,倒不是神预料地觉得路远之遇到了路振宁,而是怕路远之不管不顾地见到事情就冲上去。 路远之这人瞧着冷言冷面地不好相处,但实际上正义感有些过头得爆棚,如果是往常的话,时尉肯定不担心,毕竟路远之的身手比他好得不止一点半点。 但这时候不是特殊情况嘛,几天没正经睡过觉吃过饭,猛一吃撑了,身手还能跟往常一样吗? 时尉心里着急,也不太乐意在这样也不好那样也不好的店老板这磨蹭了,先出去瞧瞧出什么事了才是正经。 路振宁这会儿是真的什么也没想。他这辈子想得太多,计算着老爹老娘的那些钱那些权那些爱,计算着自己的枕边人,计算着自己的儿子,反正是把他能计算的都计算了个遍。 但有什么用啊! 忙忙碌碌兜兜转转这么些年,还是混成了这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 他恨啊!恨他老爹老娘,恨他们偏心让自己不得不机关算尽,恨他那个样样都好把他遮得一点不剩的大哥,让自己只能捡一点他剩下的,恨余焚佩,恨她太好让自己那么累,恨白衣芳,恨她太蠢帮不上忙,恨路远之,恨他没良心,恨他的那些酒肉朋友,恨他们见风使舵…… 唯一不恨不怨的,大概就是那个寄托了自己所有希望的路飞帆。 路振宁花了十年去爱一个人,然后用十年的了解把自己伪装成余焚佩最喜欢的那个样子,但他终究只是带上了一个面具。所以,他把所有的希望和执念放在了路飞帆身上,花了十四年把路飞帆变成了自己想要成为的那个样子。 路飞帆不仅是他生命的延续,更是他三十年的执着。 童年没有得到的关心爱护,他要弥补回来,少年时期没有得到了全心全意,他要弥补回来,中年没有得到的志得意满,他要弥补回来…… 路振宁把过去的自己、未来的自己,全部寄托在了路飞帆的身上。 他是不可以出事的,绝对不可以出事的! “路远之,我最后问你一遍,你救还是不救?!” 路远之的状态并不是很好,但制服一个四十多岁的憔悴大叔还不是一个多困难的问题。 路振宁问这话的时候,手上的大菜刀已经被路远之踢没了,双手被路远之钳着反抓在后背动弹不得。 路远之对上路振宁疯狂得一片赤红的眼睛,抿着唇,黑色眼睛里挣扎几种情绪挣扎着。 他倒不是对路振宁起了同情心,而是不甘。 不甘心,意难平。 同样是儿子,凭什么他就值得你付出一切地去爱他,而我就是注定要被你抛弃的那个呢? 路远之的记忆中,也曾是有过慈父形象的路振宁的。余焚佩是个讲道理的人,但就是太过讲道理,夫妻俩扮黑脸的那个一贯都是余焚佩担任的。 路振宁不,他从来不对路远之凶,永远都是笑呵呵好脾气地抱着路远之亲。宠溺得让余老爷子都有些不太乐意,让他别把路远之宠得跟小姑娘似的娇气。 但路振宁从来都是面上说好,然后继续宠着路远之。 所以在路振宁把白衣芳和路飞帆带回家的时候,路远之是崩溃的。 四五岁的孩子还不太懂“死”的含义,路远之要哭着要妈妈,路振宁就给了他新的妈妈,路远之要姥姥姥爷,他就把路远之扔到了被砸得看不出原来样子的余家四合院。 路远之哭,路振宁就看着,路远之要爸爸抱,路振宁就抱路飞帆。 他不懂路振宁为什么要这么做,但是路远之很痛苦,非常痛苦。 姥姥姥爷没有了,妈妈没有了,他只是觉得他们出门了,跟以前妈妈出差几天不回家一样。 但爸爸是不一样的。爸爸就在他面前,但爸爸又变得不是爸爸了。 余焚佩走前的路远之带着娇宠出来的娇气,最拿手的不是被姥爷说是天才的智商,而是哼哼唧唧地大人撒娇的功力。 但是一切都在余焚佩走了之后变了。 没有人疼他了,没有人爱他了,没有人要他了。 他哭得再多也没有人抱着他亲抱着哄着不哭了。 哭得多了,他慢慢的慢慢的就知道了,眼泪只有在爱你的人面前,才是有用的,不然哭瞎了都不会有人搭理你。 这个道理,是路振宁教给他的。 是路振宁慢慢用疼痛告诉他的。 路远之并不是从一开始就一无所有,他也曾经有过的。 不管是爱他的家人,还是宠他的路振宁,他都有过的。 但突然有一天,什么也没有了,怎么也找不回来了。 然后,眼睁睁地看着曾经宠爱自己的人扭头就把曾经对他的爱全部给了另一个人。 路振宁越是对路飞帆好,路远之越痛苦。 因为,这些曾经都是他的。 既然你不要我了,那我也不要你了。 路远之是这么下定决心的。 最开始只是小孩子的赌气,但在一次又一次“你抱我一下我就原谅你”的失望中,就成了坚不可摧的冷漠。 但还是不甘心。 就是意难平。 为什么呢?为什么要这么对我呢?从前的爱护和宠溺呢?过往的亲密和依恋呢?全部都是假的吗? 路远之虽然慢慢地学会了不再去想这些不再去考虑这些,但说到底,所有的恨都来源于爱。 封闭了十多年的意难平一起涌了出来。 并不是接受了就可以淡忘的,并不是冷静了就可以当做不存在的。 路远之没有办法不去怨恨没有办法不去在意没有办法不去平静。只是没用罢了。 不管再哭再闹,路振宁都不再是那个温柔的爸爸了。 再多的不甘心,再多的意难平都没用了。 路远之喘着气,大脑阵阵的嗡鸣声让他眼前的世界都开始变得模糊摇晃了起来。 路远之想过的,他想过的,想过有那么一天,他要比路振宁花费了一辈子心血的路飞帆更风光更有出息,把路飞帆踩在路振宁面前让他追悔莫及。 但这又有什么用呢? 路振宁抛弃的是他,路振宁恨的是他,路振宁嫌弃的是他,路振宁看不顺眼的是他…… 比路飞帆更好又有什么用呢? 说到底,他再好,给路振宁一百次选择,路振宁还是会选择路飞帆。 但就是因为知道,所以才不甘心啊。 然后,又因为知道即便知道还对路振宁抱有希望而怨恨自己的软弱。 “路振宁,你真恶心!” 既然这么讨厌我的话,把我生出来,又在一开始对我这么好,又是为什么呢? 第139章 路振宁也曾经是对路远之给予厚望过的,毕竟是自己期待的孩子,宠他爱他的那些年也是真真切切地投入了感情的。 但怪就怪在路远之把他看得太轻。 路远之心目中排第一的是他觉得无所不能的姥爷,之后是严厉但是温声细语的妈妈,然后才是爷爷奶奶姥姥和爸爸。 路远之虽然从未说过自己最喜欢的人是谁,但是路振宁能感觉得出来。 所有人当中,余老爷子的话是最管用的,路远之看向路老爷子的眼睛永远是闪着光发着亮的。 路远之虽然也把路振宁看得很重,但他却不是最重要的那个。 路振宁受够了。 父母面前,优秀的大儿子是他们的心头好,爱人面前,比他更重要的是理想,岳父岳母面前,他自然不用说,拍到哪里都是不一定的。 为了能摆出个人样子,路振宁过得很累,但在谁面前,他都不是最重要的那个。 除了白衣芳和路飞帆。 白衣芳在他看来,是个目光短浅长得还算是漂亮的蠢货,但是她把他看做是天看做是活下去的依靠。路飞帆也是,他是路飞帆最崇拜的天,是他心目中最厉害的英雄。 从别人那里得不到的,路振宁可以从路飞帆和白衣芳那里得到。 余家倒了,余焚佩死了,他说不出来是痛苦还是解脱,又或者两者都有。他痛苦与失去了自己最爱的人,但又觉得自己可以从那样虚假的压力中逃脱出来是种解脱。 不愿意回想,不愿意思考,他把过去的一切都抛弃了。 他那么努力地想要开始新的生活新的人生,但路远之的存在,又在无时无刻地提醒着他。 他所不想面对的,他所努力逃避的,在路远之面前,都会把他失败的悲惨模样展现出来。 看吧,没用的人只能去更没用的人那里汲取微不足道的安慰。 你废物、你肮脏、你卑劣、你无耻…… 路振宁看不起白衣芳,他嫌她蠢嫌她没用嫌她除了某些角度的脸之外一点不像余焚佩,但又只能从她那里汲取安慰。 路振宁爱着路远之,但又痛恨着路远之,恨他太过聪明恨他又那么多人的喜爱恨他可以轻而易举地出生就可以拥有那么多。 所以在余焚佩离开他之后,路振宁不在乎了。他什么也不在乎了,优秀也好,废物也罢,以后是路飞帆的时代了。 路飞帆像他,像惨了他。除了路振宁和白衣芳期待着路飞帆,再没有人喜欢路飞帆了。路老爷子不喜欢,路老太太也不喜欢。 他们喜欢路远之。 但他们越是不喜欢路飞帆,越是喜欢路远之,路振宁就非要和他们反着来。 路飞帆不仅是他路振宁的儿子,更是他的延续是他想要弥补的过去是他想要成为的未来。 一个谎话说一千次一万次,自己也都深信不疑的。更何况路振宁是打心底里把路飞帆视作唯一,把路远之视作仇人。 “路远之,你说我恶心?你才恶心!” 一出生就什么都有的你,怎么能理解我的痛苦呢?怎么能懂路飞帆什么也没有的悲惨呢? 你有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的疼爱,你的未来有他们精心为你打算,有他们哪怕是不要生命都愿意为你铺路的奉献,但是飞帆什么都没有啊! 你瞧,哪怕是你姥姥姥爷妈妈死干净了,也会为你精心谋划,照样拿着别人十辈子也赚不到的钱,而飞帆呢?谁也没能为他打算为他铺好路,连医药费都付不起地躺在医院里等死,你怎么就这么冷血呢?怎么就怎么残忍呢? “他是你弟弟啊!” 都是同个爹生的,他的大哥就是英雄,活着的时候人人夸赞风光无限,死了也要被人念叨着惋惜悲叹,但凭什么他就要背着废物被人看不起呢? 同样是一个爹生的,凭什么路远之就要备受期待而路飞帆就只能活成小可怜呢? 透明的针筒从藏着的衣袖里滑了出来,路振宁不再犹豫,忍着剧痛刮掉了枕头上的保护套向路远之戳去。 “远之——” 时尉出来的时候正巧看见那个针筒从路振宁袖子里滑出来的模样,尖锐的针头在灯光中闪过冰冷的银光。 透明的液体让人不知道里面究竟是什么样的成分,但恰恰是这种未知,才让人恐慌。 有可能是麻醉药,但万一是毒品呢? 时尉在看到针筒的那一瞬间,只觉得自己的心脏都要停住了,大脑一片空白下意识地就冲了过去。 路振宁的速度很快,他极度的悲痛下,他早就失去了理智,没有必死的信念,但却比抱着杀意更加疯狂和混乱。 路飞帆是他全部的寄托和希望了,他绝对不可以让路飞帆出事。路远之手里的钱,就是路飞帆的未来。 所以不管怎么样,他都必须要拿到。 时尉知道,自己算不上好的身手在这样的混乱中起不到什么作用反而会越帮越忙成为路远之的拖累,但是在大脑一片空白的情况下,你是不能指望人还有理智这种东西的。 路振宁手里的那个针筒,几乎要成为时尉眼中的唯一物体。 “……据悉,在远东大楼施工处发现的男尸死亡已有一月以上……” 轻飘飘的报纸,方方正正不到百余字的铅字,就给一个人的一生划下了句号。惶恐、悲伤、痛苦、惊惧、害怕…… 父亲死了,母亲死了,妹妹死了,路远之死了……长久的岁月里,一切都在变化,但不变的是他的孤独和恐慌。 上辈子几十年的梦魇浮上心头,但又全部化为了虚无,感受不到了。 什么都没有了。 如果时间可以暂停就好了。 我那么珍惜,那么幸福,那么美好的现在,为什么要这么轻易地就被破坏掉呢? 时尉一直都在惶恐,他害怕现在所拥有的都只是一场梦,害怕时间一到就会醒来,害怕现在所拥有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偷来的,是终有一天要还回去的。 所以他贪恋着每时每刻能和路远之能和父母妹妹在一起的时光。 安于现状,甚至是有些不思进取。 但没办法啊,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醒,所以他放不开。 但突然的,他意识到了,原来这种偷来的梦境不仅有可能会醒,甚至有些人是不会让他安安分分地做梦的。 “远之……” 我就想安安静静地和你在一起,安安静静地和你一起变老,安安静静地从春天走到冬天再走到春天。 “没事的,没事。” 路振宁反应快,路远之的反应也不慢,在路振宁的针筒戳下来前,情绪被干扰得一团乱的路远之听到时尉的声音下意识地就做出反应——双手松开路振宁的同时将他踢开跑向时尉。 尖锐的针头划过他的衣服,路振宁很用力,所以针头进入了衣服后在他的后腰划出了一条长长的血痕,但幸运的是衣服虽然没能阻碍针头插入皮肤但是在路远之躲开时,衣服把针头给弄断了。 破了一条大口子的T恤染上了一点血迹,时尉见路远之没事,发晕的大脑稍微冷静了一点,掀开路远之的衣服查看他的伤口。 好在路远之的动作快,时尉出现的时间正好能让路远之赶上,所以针头并未插入多深,只是划了一道长五六厘米深一两毫米的伤口,加上血液流出的关系,针管里的药水大概是没有进入路远之的身体里的。 路远之能感觉到时尉的紧张和害怕,不仅手是抖着的,身体也颤抖得很厉害。 “没事了,没事了,我没关系的。” 路远之也有点后怕,但毕竟是那么多年刀里来枪里去的,害怕的情绪有限,反倒是路振宁恬不知耻的话让他的情绪波动更大。 时尉大口大口的喘气,脑子嗡嗡响得厉害,心脏不知道跳得过热多少,脸都被震得有些发麻。 “没事了没事了。”路远之拉着他手给他搓热,明明是大夏天,时尉的两只手却像把手放在冰水里洗了好几个小时衣服似的,冰得有些吓人。 “你们两个快进来,已经有人跑去喊警察了。快别理那个疯子!”看了个半场的老板娘开了条门缝冲他们飞快地说道。 路振宁不太正常的神色是有目共睹的,都知道疯子是没有理智可言的,围观得人也怕,而且刚才那一幕发生得太快了,很多人都没有反应过来。都是在亮出刀子被路远之制服后才尖叫出来的。 至于后面的发展,就更没人想到了。 路远之也没想到,他这个被爷爷骂了半辈子的爹竟然会在大街上做出这样的举动。 “路远之……”路振宁被路远之踢中了尾椎骨,满脑门冷汗地倒在地上眼前一阵阵地发黑。 疼痛伴随着的麻渐渐席卷了全身,路振宁却像是感觉不到痛苦似的,闭着眼睛在地上趴了一会儿,“路飞帆”和“路远之”这六个字在舌尖盘绕着。 “去死……” 路振宁肚子里的墨水没余焚佩没路远之那么多,但好歹也是上过大学的人,他知道财产又遗嘱那么一说,但也在遗嘱的法律范围内,直系亲属还有可以争取的余地。 想到可以毫不留情踢向他的路远之,想到还在异国他乡生死不明的路飞帆,想到自己四十多年的不得志,路振宁再也无法顾忌了。 杀了他,只要杀了他,飞帆就还有救回来的希望。 但是杀不掉他的话,飞帆就彻底没有希望了。 白衣芳就是个只会花钱的蠢货,家里两个老不死偏心得要死,出了这种事肯定顾不上飞帆,路远之更不用说,这个跟他姥爷黑得一模一样的狼崽子肯定不会放过飞帆,死了都不会给飞帆留全尸。 他还不能倒,现在倒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作者有话要说: 路振宁:我废物,但是我柠檬啊! 第140章 大片大片血花洒在半空中的时候,路远之的脑子是空白的。 鲜红的血喷涌而出,他死死地按住了伤口,但温热的血液却像喷泉似的怎么也住不住。 恐慌、害怕、惊惧…… 血是红的,衣服是红的,手是红的,什么都是红的…… 救救他……快救他……谁来……救救时尉…… 他想要求救,却怎么也发不出声音。 路老爷子和路老太太收到消息的时候,连晕倒的时间也没有,跌跌撞撞地催促着司机快点开,再开快点,再快一点…… “远之……远之……” 路老太太的哭声将路远之唤了回来。 “奶奶……时尉他……”怎么样了?他发不出声音,也不敢发出声音。 “没事的,没事的,远之,不会有事的。”路老太太粗糙干枯的手将路远之揽进怀里,话还没说出口,眼泪便先挂下来了。 路远之的状况看着很糟糕,整个人没一点血色,衣服裤子上全是血。但让路老太太心惊的不是路远之的伤和狼狈,而是他眼里的空洞。 黑黢黢的眼睛空空荡荡,整个人看着个没了灵魂似的木偶。 路振宁拿着菜刀再次砍过来的时候,路远之的心思都放在时尉身上。时尉虽然没受伤,但他看着比路远之这个受了伤的人还令人担心。 路远之下手狠,一脚踹在路振宁尾椎骨上的时候是一点力气都没留。 一脚把他踹成残废太夸张,但暂时让他失去活动能力还是有把握的。 所以路远之暂时便放松了对路振宁的警惕。 然后让他没想到的是,路振宁竟然不声不响地爬去捡起了之前被路远之踢掉的菜刀,凭着一口气冲了过来。 事情发生得太快,路远之根本没时间反应,时尉倒是反应过来了,但也仅限于拉着路远之把他拉得一个踉跄。 路振宁手里的菜刀没了路远之这个对象,顺着力道就往时尉身上砍起了。 路振宁心狠,几乎是带着一击毙命的想法冲着路远之去的,对的就是他的脖子,刀顺着惯性划去,自然就是时尉的肩膀。 一道从肩膀到腰部的伤口瞬间喷出了小喷泉似的血液。 路远之当时的脑子还是上一秒的时尉,下一秒,世界就成了浓重的红色。 路远之几乎是发了狂地朝着路振宁打去,直到路振宁倒在地上没有任何动静了,他才猛地回过神想要把时尉的伤口堵住。 路远之的表情空白得厉害,好像从时尉身上喷出血开始,他的记忆就断带了,整个人恍恍惚惚得厉害,满脑子都是时尉,但又好像满脑子什么都没有。 路老太太哭得不行,从收到消息那一刻她就不行了。这个要强了一辈子的女人却在人生的最后一段路里变得既软弱又不堪一击。 但是理智又告诉她,不可以倒下。 儿子、孙子,哪个都是一笔烂账,还非得把和恩恩怨怨没一点关系的好孩子拉进来。 路老太太既恨路振宁,又心疼路远之和时尉。 “不会有事,不会有事的,远之,没事的。”她嘀嘀咕咕地重复地向路远之说道,不知道是在对他说还是对自己说。 路远之暴揍路振宁的时候,整个人都是处于一个浑浑噩噩的状态的,路远之是真动了要杀路振宁的心,路振宁也是奔着杀路远之的念头来动手的。 两人都是下了死手,虽然路振宁伤得更重,但路远之也并不是完好无损。 一道伤口从脸划向了脖子,背上除了针头划出开的小口子外还有一处不算浅的砍伤,胳膊和腿上就更不用说了,擦伤淤青不用说,护士都是十几针十几针地往上缝。 因为路远之除了抢救室外面什么地方都不去,所以护士处理得算不上精细,即便过了绷带,还是能看到里面往外渗血的痕迹。 路老太太都不太敢碰路远之了,抢救室里面的场景更是不敢想。 怎么就这么狠心呢?怎么就能这么狠呢!这是把人往死里砍啊! 路老太太知道路振宁和路远之有矛盾,但从来没想过路振宁会把路远之恨成这个样子。这哪里是对儿子,对仇人也不过如此吧?! 和一来就抱着路远之哭得不停的路老太太不一样,路老爷子一直沉默的站在老太太的身后,抿着唇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身后的勤务兵有些担心地站到了老爷子的身后,不敢扶但又怕他撑不住,站在身上好歹能在老爷子摔了的时候扶上一把。 路老爷子这一辈子经历的生离死别很多很多,能走到他这个位子的,都是从战场的尸骨堆里爬出来的。 但是儿子砍孙子这种事情,他是第一经历,也是第一次见。 为了钱为了权,老子儿子不对付这种事情,他也不知道第一次听不是第一次见。别的不说,他自个儿的几个孩子都不是什么顶个孝顺的,为了他还没死还能借一下的势,至少大伙表面上能过得去,但闹到这一步的,甭说是他,全燕京都挑不出几个的。 对路振宁,他说不上是什么感情了。 失望吗?大概吧,曾经也是寄予过厚望的孩子,究竟是怎么闹到这一步的呢?他不知道。 怨恨吗?肯定的,不仅是面子上过得去过不去,他想不通的是,路振宁怎么就能这么狠!再不喜欢再讨厌路远之,怎么就能下得去那样的手呢?! 出于父亲和的立场,路老爷子是想办法责任往白衣芳身上推的,如果不是她吹枕头风挑拨离间的话,路振宁怎么能对自己儿子这个样子呢? 虽然想把责任往白衣芳身上推,但路老爷子还是难受,还是痛苦。 理智上不能接受路振宁的行为,情感上更是不能接受。 想要作为父亲为他辩护都不可能。 手心手背都是肉,所以路振宁和路远之的那些矛盾和不对付,他向来是能含糊就含糊过去的。舍不得让孙子受委屈,但真把儿子打坏了他也心疼。 但那样的和稀泥仅限于不痛不痒伤不了根本的事。 是我错了吗?是我一开始就想着和稀泥,所以把事情搞遭了吗? 但又是哪里错了呢? 路老头子想不通,他是真的想不通。 但不管想得通想不通,事情都发展到了一个让他不知所措没办法应对的状态。 “路振宁在哪里?”路老爷子并没有勤务兵想得那么脆弱,沉着声问的时候,腰板依然挺得笔直笔直的。 路远之下手没留情,救护车来的时候,不仅是救了时尉也救了路振宁一命。 路振宁比时尉先一步出抢救室,人正躺在病床上待着。 路老头子过去的时候,路振宁还没清醒,整个人被裹成了木乃伊似的躺在床上。 胳膊和腿都骨折了,肋骨也断了几根,其中有一根肋骨碎掉后插进了内脏,好在插入不深,算是捡回了一条命,不过脊椎被路远之踢断了,尾椎骨更是裂了条口子。 “……以后在行走这方面……”路老爷子无悲无喜地听着,点头示意自己已经知道了,然后让勤务兵跟着去看看有什么能帮上忙的没有。 知道这是老爷子想一个人待着了,病房里很快就安静得只剩下路振宁胳膊上挂着的药水滴答的轻微动静。 路老爷子认真地、十分仔细地在路振宁脸上看来看去,像是第一天才见到他似的。 “醒了。” 路振宁也不知道自己躺了多久,迷迷糊糊醒来之后,听到的就是他家老爷子略带疲惫的沙哑声。 “……”路振宁的喉咙里发出了一阵咯咯的响动,但大概是因为脑震荡的缘故,一下子并没有找回自己的声音。 “一个半小时前,医生来过了,说是那个被你砍伤的孩子抢救回来了。”路老爷子略带沙哑的声音少了几分往日的威严,带上了几分他这个年纪的苍老和疲惫,“你该庆幸,人总好在救回来了。” “……飞、飞帆呢?”路振宁忍者恶心,艰难地问道。 “不知道。”路老爷子十分干脆地说道。 路振宁顿时急了,撑子身子挣扎着想要起来,但是疼痛和麻木让他只能在意念上挣扎一下。 路老爷子冷眼瞧着,没有任何想要上去帮把手的意思。 “我和你妈讨论过了。这些年我和你妈也攒了点钱,你妈的那份全部给你,我的那份分成四份,你拿一份,算完医药费,还能剩点的,我和你妈再添点上去,补成一万,就全算成给人家孩子的赔偿了。人情愧疚什么的也不用你还了。就这样吧。” 路振宁的挣扎像是被按下了暂停键似的全部静止了下来。 “远之说了,他不准备追究什么民事刑事责任,你们父子俩的缘分,到今天也差不多就得了。”路老头子心平气和地说完,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行了,我该说的也都说完了,这就走了。”路老爷子拿着拐杖有些艰难地起身,态度不急不缓,跟刚唠完嗑的普通老头似的,这就准备走了。 “……”路振宁看了路老爷子好一会儿,才艰难地开口说,“爸,你是不是在想,如果当年是我死了,不是我哥死了的话,那该多好啊!”路振宁勉强扯出一个嘲讽的笑来,“我知道,您一直都瞧不上我。” 路老爷子惊恐得睁大了双眼,满脸的不可思议。 “你怎么会这么想呢?” 大儿子的优秀,让确实将更多的关注和在意放在了大儿子的身上。 两个比较的话,他确实更喜欢大儿子。但也从未就因此忽视过小儿子。 第141章 甚至,因为大儿子太过懂事太过优秀,他所给的关心都比小儿子来得少。因为会哭的孩子有奶喝,小儿子的不争气让他生气,但同时也投注了更多的心力。为他苦恼为他烦心。 虽然口中念叨大儿子更多,但更多时候,他都在小儿子的将来做着打算。 更不要说让小儿子替大儿子去死的这种想法了,他从来不曾这样想过。 令人骄傲的大儿子,和令人操心的小儿子,哪一个,他都舍不下啊! “振宁,你就、你就……这么多年,你就是一直这么想我和你妈的吗?”话出口时,路老爷子才发现自己的声音是有多么的嘶哑难听。 “你这是在我的心口戳刀子啊你知不知道?!” 路老爷子不想再多说,哆嗦着身子朝着门走去。 路振宁张了张嘴,看着突然便得佝偻下去的老爹想要说点什么,但又要说什么呢? 路振宁不信路老爷子,想要诉控他的偏心,但又不知道该从哪里说起。 意难平,说到底还是意难平。 小时候偏心大哥,处处夸他的好说他的棒,长大了偏心孙子,处处期待着他长成像大哥的人物处处骂我是废物,什么时候,你才能拿正眼看我呢? “我就这么不堪吗?我就这么拿不出手吗?连给我儿子做榜样的机会都没有?!”路振宁怒吼。 “那你想怎么给远之做榜样?!”路老爷子扭过头比他吼得还要大声。 “你看看你身上哪一样是拿得出手的?!哪怕是有那么一项可以拿出来说道,我也用不着处处替你操心处处为你收拾烂摊子!” “你说我偏心你大哥!那你看看你想想!从小到大哪件事你想要的没得到了?!别的不说,你真当焚佩那事是我瞎啊!” “我不说,我不想,我不和你掰扯明白,你就觉得是靠自己了吗?!大大小小这么多事,但凡是你要和你哥争的和你哥抢的,最后拿一件事是没随你意的!” 路老爷子说着,强撑的眼泪就下来了:“你哥让你,我向着你,你妈宠着你,家里哪个不偏着你!你还真把自己当回事啦!知道远之为什么骂你蠢吗?因为你就是蠢!你就是蠢货!别人让你你瞧不出来,什么也看不出来,就你自己一个人搁那洋洋得意自以为了不起,但有哪一件事是你自己办到的啊!” “打小靠着我和你妈,你哥出息了靠着你哥,你哥没了你靠着老婆岳丈,老婆岳丈没了靠着儿子,你还指望着谁看得上你!你离了谁能成事儿!” 路振宁挣扎地想站起来了,但尾椎以下没了知觉,脊椎以上又被裹得严严实实的身体根本做不了什么大动作,只能跟被翻过壳的大乌龟似的在那无能狂怒:“滚!滚!给我滚!” 路老爷子最后深深地看了他一眼。 时尉醒过来的时候,麻醉药的药效还没有过去,他混沌的大脑有些迟钝在控制着眼珠子转了转,然后在床边看到了路远之。 路远之屁股再椅子上脸在床上侧着的姿势看起来不仅有些别扭,而且还有些吓人。 干涸掉的血迹粘在衣服裤子已经头发上,绷带裹了一层又一层,但还是能隐隐约约地印出血的颜色来。 发麻的身体让他感觉不到多少痛,这种和身体失去联系的麻木让他有些恐慌,愣了一秒才反应过来这不是上辈子断腿在医院醒来后的梦魇。 时尉动了动手指,即便累趴下但依然觉浅的路远之马上醒了过来,立刻握紧了手,确认被自己握着的时尉还有温度。 但身上只是轻微处理的伤口马上又因为他的大动作慢腾腾地往外渗血。只是被厚厚的纱布遮住了看不见罢了。 路远之忽略掉身上的传来的撕裂感,紧张地向着时尉问道:“有那么痛吗?” 时尉想摇头来着,但麻醉药打得有点多,他暂时还晃不了脑袋,只是左右转了转眼珠示意自己没事。 但路远之还是马上按下了呼救铃。 医生带着护士过来检查了一趟,确保情况没有恶化后,叮嘱了几个注意事项后就走了。 时尉伤得其实没有那么重,需要抢救主要是因为失血过多,毕竟路振宁划拉的那道口子斜着贯穿了时尉的整个背部。 不过能抢救回来就代表着他好了一大半了。 路振宁用得力气大,但对象不是时尉,加上时尉运气好,伤口虽然深,但是没伤到要害,就是得疼上一段时间得趴上一段时间难受。 但这已经是非常理想的结果了。 时尉的嘴唇因为失血过多而变得苍白得不行,等医生护士都走后,路远之又拿着碗和棉球给他湿润一下嘴巴,然后时不时给他把扭着的脖子换个方向。 一时间病房里安静得只能听到两人的呼吸声。 时尉想让路远之去休息一下,看他身上乱糟糟的衣服和满是血污的绷带就知道了,这个笨蛋肯定又是对自己的身体不管不顾了。 时尉试图开口说话,麻麻的舌头缓了一会儿,终于是能被控制住了,只是说话还很含糊。 “远之……” 时尉的声音一出来,路远之就受不住了,死死咬着自己口腔的嫩肉控制着自己不要失态。 哭这种事对他来说是最没用的东西。 但是忍不住。 他忍不住。 时尉的心顿时被揪起来了,如果身体能动弹的话,他是想抱着路远之让他好好哭出来的,但现在说话都要慢慢吞吞艰难得不行,更别说伸手把他抱进怀里了。 “远之,哭出来,没事的,不要,让自己,难受……” 路远之很害怕,很害怕。 时尉在抢救室里的时候……时尉躺在床上一动不动连呼吸都变得时有时无的时候……时尉倒在他怀里,鲜红的血液跟喷泉似的涌出来的时候,他都害怕得不得了。 他害怕时尉会这样离开他,很害怕。 害怕得头脑都变得一片空白。 但是不可以。 不可以害怕,不可以难过,不可以停下动作。 止血,要给时尉止血,要把时尉送到医院里去。 他一直在撑着,撑着冷静,撑着不要发疯,撑着不要做出任何可能对目前情况不利的事情。 眼泪是最没用的东西,软弱是最多余的东西,他不断地对自己这么说,但所有的催眠和欺骗,在见到时尉醒过来的时候,全部崩溃了。 他真的好害怕。 “我知道的,我知道的,但我现在不是没事吗?” 时尉的大伤口从左肩一直到右腰,左边的手动不了,但右手可以尝试着活动一下。时尉的手指慢慢地在路远之的皮肤上滑过,想要给他一些安慰和力量。 但是路远之哭得更厉害了。 时尉却觉得这样正好。 路远之绷得太紧了。 能发泄一下的话,自然是再好不过的了。 路远之脸上的眼泪挂了很久,没有什么嚎啕大哭,只是安安静静地用眼泪发泄着自己痛苦与惶恐。 “上来。”时尉微凉的指尖在路远之湿漉漉的眼边划过,失血过多的身体注定只能发出虚弱的声音,“远之,我害怕,你到我旁边,躺着陪我好不好?” 哭完了,理智回笼的路远之有些不好意思地扯了纸擦脸,然后把自己的脸埋在纸里,不想见人。但又舍不得时尉,抓着时尉的手指,手心湿漉漉地裹着他的指尖不放。 听到时尉虚弱的撒娇,路远之瞥了眼自己的衣服,咬着嘴唇有些后悔没听奶奶的先把衣服换件干净的,但身体却比理智更先一步地小心地侧着身子躺到了时尉身边。 单人病房的条件要好上一些,床也要更宽一点,但也有限。路远之怕碰到时尉的伤口,侧着身体躺下的时候隔得远远的,只挨着床沿,但还是固执地抓住时尉的手不放开。 “怎么,这么,看我?远之,乖乖,睡觉了。”时尉荡开一个笑,挠了挠他的手心。 “我不困。”路远之固执地盯着时尉不放。 才怪。 时尉用不着想就知道路远之昨晚肯定一夜没睡,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撑不住了倒下囫囵睡了一小会儿。也不知道是睡着了还是晕过去的。 时尉让路远之睡觉,但路远之却固执得硬说自己不困。但硬撑着也没能撑多久,时尉停了说话的声音和他大眼瞪小眼地看了一会儿,路远之就睡着了。 时尉伤得重,他也伤的不轻。 时尉在他面前倒下后,路远之就疯了一样地揍路振宁。也不知道躲也不知道要把刀抢过来,挥着拳头砰砰就往路振宁身上砸。 他把路振宁砸得头破血流没了意识,路远之也不是完好无损。救护车抬走的三个人,各个身上都糊了一身的血,路远之身上不仅有时尉和路振宁的,更有他自己的。 路老太太还没来的时候,他一人搁急救室那站着,浑身是血,气质森然,跟个煞神似的,把给他包扎的小护士吓得够呛。 七八道伤口在往外汩汩冒血,旁边才实习不久的小护士看着得怕,但他不声不响地站拿,缝合的针没打麻药就扎进穿出,偏生他跟那针是戳在别人身上似的没一点反应。 受了伤,也不肯到床上去睡,老太太说了也不听,椅子一拉往时尉床前一坐就不动弹了。一整个晚上又是沾水又是给他转脑袋的,跟个机器人似的得老太太看得直哭。 好在最后时尉是醒来了,不然老太太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紧绷的神经放松了下来,失血加上极度的疲劳,把路远之拉入了深深的睡眠。 时尉听着路远之渐渐绵长均匀起来的呼吸声,松了一口气。 七八点的时候,路老太太来了一趟。她昨晚没回家,就在隔壁路远之的病床上睡下了。本来想陪着路远之一起照看的,但瞧着路远之的状态,怕有她在反而给路远之添麻烦便躲到隔壁去了。 说是睡,其实也根本一晚上没睡意。 路远之叫了医生护士过来的时候,她就知道时尉醒了,但他没马上过来。 给了俩孩子说话的时候,又等着路远之睡熟了这才带着粥过来了。 路老太太一进门,眼泪就止不住了。 她这一辈子都是个掐尖要强的人,别说在别人面前哭了,就是给人服软的次数都少。 老了老了,要强也没用了。 怎么就这样了呢?怎么就成这样了呢?!她想不通啊,难受啊。 但没办法啊。 “……奶奶对不起你,没教好儿子,把你连累进来了。你是个好孩子……”她颠三倒四的说了些感谢的话又说了些道歉的话。 时尉不敢开口,只是静静听着。 老太太看出来了。 但她也接受了。 人虽然老了,但女人的直觉和敏感反倒是越老越厉害了。昨个儿看见路远之行尸走肉似的模样,老太太心里就有答案了。 但又怎么样呢?经过这么一遭,她是只求俩孩子能好好的就行了! 她不能要求俩人分开,也没立场让俩人分开。甚至连让两人分开的心情都没有。 儿子砍孙子这种事情,放谁身上都痛苦得不行。 时尉倒是从一开始就不怕,既然准备和路远之在一起,他是早有最坏的准备的。但他不希望在这个时候被老太太真的。 路振宁和路远之的那堆烂摊子已经让老太太和老爷子很痛苦了,再加上他和路远之的事,时尉怕把两个老人压垮。 不管从哪个角度说,路老太太和路老爷子真的是两个很好的人,时尉不希望他们出事。 但最后,时尉也只能对她承诺说:“我和远之,会好好的。” 路老太太一边笑一边掉眼泪:“会的会的,你和远之,都是好孩子。” 第142章 晚一些的时候,黄达先四个室友还有几个班委也来了。黄达先几个知道时尉是给他们带晚餐才耽搁了一会儿,显得十分愧疚。 “早知道我就随便给往派出所那么指了!”林峰难受得不行,还在为自己“泄露”了两人行踪的事情耿耿于怀。 “你们难受什么呀?伤人的又不是你。你不跟他说,他还能就真找不到了?”时尉看他们也都是一脸的苍白加黑眼圈,一看就是一晚上没睡好的。 至于几个班委,都是听说时尉出事了,代表班级出于同学爱来关心一下的。 路远之还在时尉旁边睡着,时尉养伤的姿势也别扭着,怕打扰他们,几个人只放下慰问品待了一会儿就走了。 原本计划好的暑假安排被打乱了个干净,路远之将时尉看得死死的,几乎是掐着点地监督他吃药、吃饭和睡觉。 因为伤得不是地方,时尉养伤的日子非常难受,趴着身子仰着脑袋,怎么难受怎么来,而且因为伤口比较深,站起来走路动作大点都疼。缝合得跟只千年蜈蚣趴在背上似的伤口撕裂了一回,路远之就严禁他有任何会影响到伤口的动作。 “远之~~~”时尉一开始还享受来着,毕竟趴在路远之腿上听他给读书解闷也算是能吃点豆腐占占便宜,但时间一久,除了想动弹外,什么都不想干了。 “想上厕所还是肚子饿了?”路远之摸摸他的脸蛋低声问道。 时尉悲愤不已,合着他就只有上厕所和饿肚子这两个选择了吗? “我想出去走走。”时尉跟他保证道,“我一定很小心,保证不牵连上半身的肌肉。” 时尉都躺床上养一个多月了,是真的想出屋子。 路远之摇摇头,表情温柔,但是眼前坚定。 时尉想再撒撒娇,路老爷子身边的勤务兵王哥就过来了。 “是腐国来的消息吗?”路远之问。 王哥点头。 路远之就把书放下,让时尉乖乖地躺好,接过信没看一会儿表情就严肃了起来。 “王哥你等我一下。”没多犹豫,路远之拿着笔微微侧身就着床边的桌子很快就写满了一页的内容。把信塞进信封里粘好递给王哥,“麻烦你了。” 等王哥走远了之后,路远之才对时尉说:“石家有动静了。” 路振宁看路远之的那招完全是脑子瓦特了的昏招,但路远之的脑子还没坏。 他知道自己在极其愤怒的状态下会走极端,干脆就什么都不做,一直等时尉脱离了危险人也清醒了过来,才开始打算怎么处理白衣芳和路飞帆。 路振宁是暂时不用管了,本身能力不怎么样,心比天高,再加上残疾了两条腿,光是那堆为了免去牢狱之灾的欠款就够他挣扎半辈子的。 比起送他进监狱或是再治疗上做手脚,让他挣扎再贫困和失意中,才是最让他痛苦且难堪的。 路飞帆和白衣芳的过去,路远之本来是不打算深究,他和他们之间的恩怨,说白了就是和路振宁的相互折磨,最多再报复一个白衣芳。 但是时尉的重伤让他改变了主意。 凭什么他们这些人都能那么理所当然地踩在别人的身上去追求幸福呢?凭什么抢了我的东西还要以一副受害者的嘴脸来扮可怜呢? 路远之想要报复,想要报复他们所有人。 华国和梅国隔得太远,消息又隔了几手,和现实难免有些出入,所以路远之让华世逢亲自跑了一趟。在知道路飞帆虽然重伤但是还命不致死的时候,路远之做了一个决定。 他让人拟了一份条款,让人照着上面的内容念给路飞帆听,先把前提将在前面,这份约定不具有任何的法律效益,也只是口头约定,没有录音没有文字记录,随时可以作废,全凭良心。 而内容,就是路飞帆与白衣芳和路振宁断绝关系,以一个“死人”的身份活着。相应的,路远之会支付路振宁的医疗费,好歹让他不用拖着两条腐烂的腿过活。 而路飞帆要做的,就是在和白衣芳路振宁断绝关系后,以路远之“仇家”的身份到杜玉芳手下工作。 路飞帆除了那副五官,看来和路振宁真的不像。他被路振宁养得很好,乐观善良阳光开朗且明事理。 但人都是有劣根性的。 他并不是不知道自己“小偷”的身份,仅仅是因为,路振宁为他担负了一切。 路飞帆不是不愧疚,不是不鄙视自己,但是一个星期就吃一顿肉的生活和享受众人崇拜顿顿肉吃到不想再碰的生活,哪个更好,瞎子也会选。 路远之给了总的指示,其余怎么发挥全靠华世逢。全靠自己才拼搏上来的华世逢看不起路飞帆,说话自然不客气,没有一丝余地地将路飞帆不愿意去细想不愿意去看见的事实血淋淋地翻出来告诉他。 要不要救自己,要不要救路振宁,要不要为过去的自己赎罪? 梅国的医药费是连梅国中产阶级都心惊胆战的数字,路振宁的医药费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还有路振宁背的那些债务…… 靠白衣芳去挣吗?白衣芳会什么?除了吃和买,她什么也不会。 要么待在医院里等死,要么接受华世逢开出的条件。 路飞帆想得很清楚,他没有退路可以选。 “我会帮远之的!”路飞帆咬着牙说道,“还要,这些钱,我会还上的。” 华世逢不置可否,带着礼貌的微笑眼也不眨地为他支付了巨额的医药费。 路飞帆很好用。他是路振宁的儿子,路远之的“弟弟”,天生和杜玉芳是同盟。 路振宁和路远之的关系在经历了大街砍人事件后,全燕京还有谁不知道这父子俩比仇人更仇人的关系? 路飞帆和路振宁的关系好,好到谁都知道。毕竟能为了小儿子砍大儿子的,谁还能不说路振宁对他不尽心? 路振宁的腿废了,路飞帆能不恨? 而且最关键的是,路飞帆在梅国医院里等死,自己同一个爹的哥哥一分钱也不愿意出,就看着他等死,他能不恨,他心里能平衡? 杜玉芳自我代入了一下,以己度人,他要是路飞帆的话,晚上整宿整宿地不睡觉都要把路远之咒死。 路飞帆找上杜玉芳的时候,借口自己为了医药费欠了一大笔高利贷,希望他们能合作把路远之拉下马,他只要三分之一就行。 杜玉芳一边嫌弃着路飞帆贪心,一边笑意盈盈地和他打成了同盟关系。 路远之手里的那些钱是个香饽饽,杜玉芳心里清楚,那些钱只是顺带的,但是别人不知道啊。 路飞帆的演技不怎么样,但遭此巨变的他也不需要什么演技,毕竟这个时候的他,哪怕是笑着和路远之抱在一起,也只会让人觉得他别有图谋。 “这样真的行吗?”时尉有些担心路飞帆会不会倒戈。 “双重间谍也没关系。”花出去了一大笔钱的路远之并不在意,“不管他心里怎么想,只要走进杜玉芳那边就可以了。” 倒戈不倒戈的,并不是他的主要目的。 杜玉芳那人,从以前就这样,再自私不过的人了,既然背后的主谋能说动她把余家砸了个口子,一定是许诺了什么好处。而且看她过了这么些年对余家还久久不能释怀,就能大概猜出,那些被许诺的好处,一定还没到手。 她能把那些好处白白分给别人才有鬼了!让路飞帆去当间谍,为的也不是真能打探到什么。 他对路飞帆就没有过期待,也不相信他能给自己带来什么决定性的情报。 背不背叛什么的,完全无所谓。 杜玉芳、余慎之和幕后黑手,这个同盟太过神秘,必须要撬开一条缝才可以。 之前路远之可以慢慢来慢慢等,但他现在已经等不了了。他不想自己身边的人再遭遇什么糟糕的事情,不想时尉有任何受伤的可能。 虽然哪怕是粗糙一点也没有关系。 路飞帆,你就帮我去撞吧,撞出一个口子。 他不是路振宁,对路飞帆没有那么深厚的感情,就算有,也仅限于负面的愤恨。所以不管路飞帆撞得多么头破血流,他都无所谓。 “晚饭想吃红枣粥还是蔬菜粥?”比起路飞帆会不会被利用可能会有多辛苦,他更关心时尉的晚饭。 “我想吃肉!”时尉吃了一个多月的粥,听到“粥”这个词已经快PTSD了。 “那就蔬菜粥里再给你加一点牛肉。”路远之摸了摸时尉的耳朵妥协道。 时尉趴了下去,扯过薄被不想理会路远之。 “熬粥的汤是大骨头汤,也很好喝的。”路远之补救道。 “而然那并不是肉!”时尉闷头大喊。 路远之不说话了,沉默了片刻起身走了出去。 “咔——哒——” 小洋楼的有些年代的门一关一合,路远之虽然已经小心,但毕竟没那么好了,难免发出了一些响动。 路远之走了之后,时尉就有些后悔了。 虽然天天粥粥粥粥还这也不让干那也不让动得让人有些烦闷,但时尉清楚,路远之就是太在乎他了。 时尉是急救室里走一遭,路远之也去了半条命,时不时的,时尉就能看见路远之眼眶里多点红。 换位思考一下,如果当时是路远之那么危险,时尉也肯定会发疯。 路远之就是太在乎了。他拥有的很少,失去的很多,所以不想再失去任何东西。 粥就粥吧,反正路远之天天换着花样给他做,不仅他喝粥,路远之也陪着他一起喝。不动弹就不动弹吧,反正又路远之陪着,也不无聊。 第143章 时尉深刻反省了一下自己的矫情和别扭,准备待会就和路远之道歉,但没成想外面飘进来的肉香味那么浓。 时尉吸了吸鼻子,有些怨念。 谁啊,那么没有公德心,煮肉就煮肉吧,能不烧得这么香吗?给闻不给吃,难受死了! 心里抱怨着,但时尉的身体却非常诚实地不断吸着这来之不易的肉香味。 “你吃了那么多天的粥,猛一下吃肉不适应,今天中午先再喝一顿粥,晚上给你煮大米饭配红烧肉,行不?” 正催眠着自己的时尉睁开眼,就看见路远之端了一碗白粥和一碟炸酥肉进来。 “对不起,时尉,是我没考虑好。”路远之放下两个碗,抱着时尉蹭了蹭带着歉意说道。 时尉愣住了,一米八的男人差点被他这句说得掉了眼泪。时尉的伤口大且深,个别内脏都被划破了,又是大出血,救是救回来了,但就是得养。路远之拿着本子跑去医生办公室记了十好几张注意事项回来,花着心思养着时尉。 说是每天喝粥,但也顿顿花了心思,汤用大骨头熬着,从来不隔夜,每天都熬新的,早上红枣粥中午鱼片粥下午蔬菜粥就为了能让时尉不那么早腻味。担心他乏担心他饿担心他热担心无聊,几乎天天就都围着他转。 “是我他矫情。”时尉抱着他亲了亲,“对不起,远之,让你担心了。我以后再也不要求这个要求那个了,你说什么就什么,我都听你的。” 路远之的脸微红,不自在地撇过脸:“是我不好,天天不让你干这个不让你干那个的。” 时尉忍不住笑了出来,揉了揉他柔软的发丝:“再这么对不起下去就太没完没了的了。” 时尉的伤其实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只是路远之担心会留下什么后遗症,所以一直是一种紧张兮兮的状态,什么发物什么油腻辛辣的一点也不让吃。 不过每天还是至少有一碗荤粥的,保证高蛋白的摄入。 虽然吃这么一碟酥肉,时尉也没有不适应的感觉。 路远之的熬粥技术在一个多月连续不断的训练下已经有了非常明显的进步,虽然只是白粥,味道十分的好。热腾腾的雾气往上升,带着浓郁的米香,里面甚至还能闻出一丝丝大米被煮化的甜味,米汤浓稠,大米粒却又是颗颗饱满完整,吃起来软糯还留有一丝弹牙,亮晶晶的看着就很美味。 小酥肉炸得也好,两指宽的肉裹上淀粉后在油里滚过,外皮香脆,时尉希望干硬焦脆一点的,所以肉也是带着些许的酥脆,虽然没什么肉汁,但却格外的香。 绵软浓稠的粥,配上一碟香酥焦脆的炸肉,时尉觉得自己还没怎么吃呢,一大碗粥就已经没有了。 人虽然自诩是高级动物,但也逃不了动物这个范围,就更小狗缺什么啃什么一样,过去的十多年,时尉很少能吃到肉,所以这时候对肉的馋劲儿很大,不是嘴巴馋,而是从肚子里冒出来的,很不能把自己都给吞了的那种饿。 明明他上辈子一有条件就开启了养生模式来着。 路远之倒是不馋,或者说,他对大部分的食物都不太馋,连吃了一个多月的粥也没觉得怎么样,不过这么多天没吃过硬菜了,这会儿吃得也有些撑。 “你们弄什么呢?还没进来就一股子的肉味儿。”吃完饭没多久,陈老头儿就带着三条狗过来了。 陈老头儿最近忙,时尉要的那个训狗基地养了不少狗,陈老头儿先是一村一村地去寻摸好狗崽,好不容易才凑齐了二十条,然后又要找养狗的好教官。 养狗瞧着简单,但实际上是个技术活,眼睛要毒,还要瞧经验。 他说着不去时尉手底下工作,但训狗基地真弄起来了,他又颠颠儿地跑去做指导去了。 时尉不劝他,时尉就让路远之去在他面前晃悠,路远之觉得这没用,但时尉有信心,果然晃悠没几天,陈老头儿就自个儿要求了。 今天他是过来给时尉送狗的。 大郎二郎现在是路老爷子和路老太太养着,店里的那些狗全是陈老头儿以前养的狗撑着,好在小狗崽长得快,有几条狗已经是能独当一面的好狗了,所以陈老头儿特意跑来送狗,顺便过来瞧一瞧时尉。 “哼,娇气!”陈老头儿嘴巴毒,斜着眼瞧了瞧时尉,满脸的嫌弃,但偏生带来的那半麻袋的红枣又把他出卖了个干净。 三只狗还都是半岁的崽子,脑袋还有些圆滚滚的露着一股奶像,但眼神已经神精神了,警惕地瞧着四周,黑黝黝得特别精神。 路远之受不住诱惑,伸手就像去摸。 陈老头儿眼尖,伸手就在路远之手上拍一下,瞪着眼睛说道:“这狗你都没见过都敢上手摸啊!” 路远之不服气道:“反正他们又不咬人!” 好狗就是这样,虽然眼神锐利,神情警惕,但没有指令是绝对不下口的,尤其这些狗都不是军用禁用,哪怕是张嘴也不能下重口,主要还是用来看家护院的警戒。 路远之的气势足,但这话在陈老头儿耳里听着就跟夸他的差不多,心里有些美,但面上还是一副沉着脸的模样。 “你这模样更你舅舅真是一模一样的!当初要不是你爷爷不肯,他就跑去当训导员了!” 路远之一愣:“我舅舅?”路远之和陈老头儿认识挺久,但除了上一回,这也就第二次听他提起余望。 陈老头儿哼了一声,挑剔地在路远之脸上看了一眼:“五官也像,就是差了一股劲儿!” 路远之没反驳,他舅舅和他亲大伯,自小是被当做别人家的孩子比大的,自小在枪林弹雨里摸爬打滚,路远之也没想在那方面和他们比。 那种从鲜血中拼杀出来的锐利,是他所没有的。 虽然被爷爷奶奶说着他像大伯和舅舅,但不管是大伯,还是舅舅,他的所知道的都不多。两人都牺牲在秘密任务中,都是常年不回家的类型,留下的照片也少,爷爷奶奶也每说一次就难受一次,他也不会主动去问惹他们伤心。 时尉捏了捏他的手指,路远之转头看他,时尉朝他笑了笑。 虽然没有相处的记忆,但路远之也很喜欢那两个长辈,大概是落寞的吧。时尉想,如果亲大伯在的话,舅舅在的话,路远之也就不会过得这么辛苦了。多了两个人疼多了两个人爱,说不定姥姥姥爷和妈妈也能宠着他长大。 陈老头儿看着路远之叹了一口气:“也是难为你了,都说你姥爷有本事,但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啊,只是没想到……” 陈老头儿止住了话头,拍了拍身边狗子的脑袋:“成了,狗这就给你放这了。我这就走了,也别送什么的。” “陈大爷,我上回骨头买多了,您给带点回去帮忙解决下吧,大热天的放久了也不好。”陈老头儿虽然说了比送,但路远之哪好意思真让他空手一人回去啊。 路远之找了个袋子倒了一抽屉的排骨,被冻得硬邦邦的排骨跟个石头似的。 陈老头儿一看那排骨就知道路远之在扯瞎话,甩着手就要走。 “陈大爷,我问您个事儿呗,您说远之他姥爷有本事,是怎么个有本事的?”时尉有股说不上来的奇怪。陈老爷子是伤兵退伍,路远之一家不少人在军队,说认识也正常,但陈老爷子话一出口说的却是余老爷子,这就给时尉一种说不出来的怪异。 这种怪异没有然后理由,仅仅只是一种直觉。 但时尉很信这种直觉。 “哼,你不知道也难怪,余家当家的啊,别得不说,人是真的仗义,和小鬼子打的那个时候啊,自个儿掏了腰包一船一船地往送枪送大炮,就说这个,那就是真仗义!”陈老头儿拍了拍路远之的肩膀,“说句你不爱听的,虽然当年你姥爷留了不少东西,但大伙心里是真的没不高兴。” 路远之抿着唇,但没表现出什么不高兴。 这些话,他不是第一次第二次听了,以前可能还会生气还会愤怒,但现在已经能很冷静地保持着平稳的心态。 前朝贪污是个什么情况,他比任何人清楚,没人相信他姥爷会是那朵从淤泥里钻出来的莲花,以己度人,也没人会信他什么也没给自己子孙后辈留下点什么。 尤其是改革开放后,路远之账户里多出来的那些钱。 哪怕路远之说一千次一万次,人们也只会相信他们所认为的。 时尉却是不太高兴:“那您怎么就知道远之他姥爷留了东西呢?”他这话有些冲,陈老头儿也不在意。 陈老头儿却没有拿路远之账户里的那些钱说事,不可思议地问:“你不知道啊?那你知道前朝都这么发钱的不?黄金白银都给你收走,用纸币换,国库里哗啦啦地全是金子银子!” 陈老头儿大概是顾忌着路远之在这,话没说得太直白,但时尉和路远之却都明白了。 时尉脑中闪过点什么,想要抓住,但又闪得太快。 “那也不能说远之他姥爷贪污啊!” “那也不是我怎么说啊!是大伙都这么说!”陈老头儿脾气上来了,非要和时尉扯个清楚,“四几年吧,余当家了运了好几大箱子的黄金出去说是买粮食,最后粮食没瞧见,金子也没弄回来。稀里糊涂地就这么过去了。余当家的仗义,我服气,但有一说一,余当家这辈子就毁在那一件事儿上了!” 时尉和路远之对视一眼,还真没想到有这么一个发展。 “我姥爷才不会干这种事呢,他清高着呢!就几箱金子的事,不消几天就挣回来了!”路远之坚决认为里面有外人不知道的隐情。 “我也信他,但就有这么回事,没办法啊!你养气的功夫就没你舅舅厉害,你就刚从小兵干起的时候,大伙都拿这事儿打趣他,但他就是眉毛动也不动,你还差点!” 路远之知道陈老头儿没恶意,但就是生气,他算是知道陈老头儿多遭人嫌了。 “行了行了,我这就走了!” 路远之沉着脸不说话,时尉拉过他,揉揉他的脸蛋:“不气了不气了,跟自己置什么气?” 话虽这么说,但时尉也有些生气,不是针对陈老头儿的,而是一股有气没处发愤懑。他对余老爷子认识不多,但也能想到他是怎么样的一个人。才华横溢,心怀报复,带着一股老派知识分子的清高和谁也瞧不上的傲气。 他一个没和他非亲非故的外人都觉得气闷,更别说路远之这个从小把余老爷子当成偶像和榜样来看的亲外孙了。 第144章 “我只是在想,杜玉芳是不是觉得我姥姥姥爷有几箱子的金子。”路远之远比时尉想象得理智。 很多事情听多了是会麻木的。他知道流言传来传去会传成什么样,所以愤怒和不甘只是一瞬间。 路远之一说,时尉也觉得这个可能性非常大。 路远之是从未听过这个消息的,爷爷奶奶也从来没有提起。 路远之是余家“最后”的孩子了,如果真有这个事情的话,他不可能不知道。 但陈老头儿信誓旦旦的样子也不像是在说谎。 路远之准备先去问一问路老爷子。 路振宁和路远之的这件是闹得够大,路老爷子和路老太太即使起路振宁又是心疼路远之和时尉,还有些觉得丢脸。 经过这件事一闹,两个老人也有点心灰意冷的样子,路远之不太想让他们留在燕京听着流言蜚语受罪,干脆说动他们出去旅游了。 老两口年轻的时候走过不少地方,但又是战乱又是工作的,还真谈不上散心不散心的,这么多年也就去年那个腐国之旅算是散心的了。 路老爷子和路老太太一开始还不太乐意,但是时尉哄着他俩跑郊区玩一圈,回家就收拾收拾东西带上俩勤务兵牵上大郎二郎就走了。 路老爷子和路老太太年纪虽然大了,但身子骨还算非常不错的,上山下山地跑也能比得上一些不怎么动弹的小年轻好。玩得颇有些乐不思蜀的意思,出去快一个月了,就时不时地给路远之寄点当地的土特产写点信回来。 至于为什么把大郎二郎带上嘛,那就简单了。俩心灰意冷的老人把狗当儿子养了呗。狗儿子好啊,聪明听话不咬人,给根骨头就摇尾巴乖得不行,遇见坏人还会挡在前面保护人,这可不比他养的人儿子好吗? 路远之在俩老人出门前就给买了BP机,不过大概是到了没信号的地方,路远之也没办法马上就找到他们。 一直到晚上了,两人吃了晚饭准备出去散步了,路老爷子才给回了信儿。 路远之跑去给路老爷子打电话。 “金子?那都多久之前的事儿啦!你姥爷早就用自己的钱给填补上了,哪有什么贪不贪的说法!”路老爷子不高兴地用鼻子哼了一声,“也就是那些人闲得无聊故意编排的。怎么这时候了还能听到你问啊?要我说,还是你姥爷说得对,人啊,就只听自个儿想信的!所以他也不搭理这些个。” 余老爷子是真有才,也是真傲气,老了老了好了那么一些,年轻的时候是真不把人放眼里,人到中年圆滑了不少,但本质还是不太瞧得起人。 这个傲气倒不是那种带着鄙夷的瞧不起,而是那种“说了你也不信也不听,那我就懒得和你说”了的深知。他知道人都是什么样的,所以懒得白费口舌去解释什么。 他受人尊敬就是在块儿,但也因为这个背了不少的锅。 “怎么了?有谁跟你面前去编排这些了?是不是你小姑?看我回去不削她!” “和她没关系,我就想问问我姥爷是怎么要去填窟窿的?”据路远之所知,余老爷子就只管钱,其他事儿很明智地一点不沾的。他知道自己在zz上的手腕不够狠,所以只顾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 “能怎么填,石家那王八羔子捣乱的呗!前朝高层要跑,把能搜刮的都刮了个干净,就银行那是你姥爷管着的,不放钱,他们就想办法让你姥爷丢钱。五船的粮食在海上飘着,他们就能应和着外国人给扣在了异国,把贪污的名声给你姥爷扣上,那可不就能把你姥爷推下台了吗?!” 路老爷子中气十足的声音里不难听出咬牙切齿的愤恨,吧嗒了一口烟,但又很快畅快了起来:“但你姥爷也是个狠的,粮食说不要就不要了,全给送了那些老百姓也不给别人,至于这边的亏空,自然就是你姥爷自己填补上去的。” 路远之心里有数了,又嘱咐路老爷子别再抽了,又说了一些家常话才给挂了。 “那就没错了。奶奶爷爷知道姥爷没贪,但别人肯定就把这帽子给扣姥爷脑袋上了。而且还是得添钱认锅的那种,总不能把账给所有人看吧!”至于杜玉芳,那就更好说了。 她一直都觉得公公婆婆更偏心小姑子,肯定觉得那些金子都给了小姑子,就没和她说。 时尉换了个杜玉芳思维想着,那肯定是嫉妒到扭曲,不甘心到了极点。余望是余家唯一的男丁,余慎之是唯一男丁的男丁,凭什么不给余慎之,要给嫁出去的赔钱货!余慎之才是唯一有资格拿到那些金子的继承人! 平日积累起来的不平衡、金子的诱惑,再来一个余望身死的重大打击,想要报复余家,大概…… 时尉还是不能理解。 虽然有点不沾边,但时尉搂着路远之的腰说道:“远之,以后咱们要孩子的话,要个小姑娘怎么样?” “你能生还是我能生?”路远之反问他。 时尉也就那么一说,然后脑海中闪过上辈子芊芊的可爱模样:“那就领养一个呗。” 路远之倒是没想过那么远,他现在每天忙于学业甜点屋和超市,更别说还有一个棘手的杜玉芳。 虽然还没到那个想要孩子的年纪,不过路远之想了一下,有个乖乖巧巧的小尾巴跟在背后…… “我想象不出来。”路远之放弃了思考。 “又不是说现在就养。”别说芊芊的父母还不知道在哪个旮沓角呢,时尉也还没那个时间养孩子。 马上又是开学,伤好得差不多了,放缓的事业也要慢慢赶进度了,真要现在养个孩子,时尉大概会先疯。 “对了,爷爷刚才说了石家,远之,你能找出个‘石家’不?”时尉又转回到了之前的问题。 石姓说常见不常见,说罕见也不罕见,燕京好几个姓石的有头有脸人物呢。 “虽然爷爷没具体说哪个,但大概就是石逢来他们家了,他们家人做事不讲究,爷爷被他捅过好几次刀子,不过面上我们两家关系还不错。” 成年人的世界嘛,不管背后怎么样,见到了一个笑是最基本的。 余家早十几年前就败了,路家过去还行,现在不行了,路老爷子退了,小辈又没几个出息的,眼瞧着路远之挺好,但他不走军不走政,瞧着要往司法的路上死磕。但石家现在的发展势头非常不错。 他们家不讲究,但越是不讲究,越是能狠下心,尤其这两年接手了南方那边的经济,那就是更是走路带风抖三抖了。 他们家那做派往上数比余老爷子高一辈儿那就不讲究,说听点叫有战略眼光,讲难听点就是钻钱眼里,那边好搂钱就往那边钻,比墙头草倒得还快。 稍微讲究点的人家都不太能看得上他们,但人就是行,一路往上地是越发地好了。 “石逢来……”时尉觉得有些耳熟,但一下又不太清了。 “就石方缘他爸,今年刚调到柔城的那个。” 时尉想起来,不过不是想起石逢来,是想起了二十多年后的石方缘。柔城那地贵,时尉上辈子是从九几年才开始做房地产,手里的钱不够买那十分之一块地的,所以都在非沿海地区发展,柔城那地方一开始没资格,后来是懒得去,所以和那里的人没打过什么交道。 但哪怕是没打过交道,石方缘这个名字,他还是知道的,震惊全国的贪污案嘛,杀人走私贩独非法侵占国家财产什么都干,受贿只是其中小小的一条罢了。 一溜串地扯出了不少让人惊掉下巴的人数。 电视开着,手机也天天推送着这方面的内容,哪怕只是每次瞄两眼,也让耳朵熟悉了。而作为他爹的石逢来,更是被提了好多多次。 “那石逢春是石逢来的谁啊?”时尉问。 时尉没有专门关心过石方缘案,但他记得石逢春。石方缘入狱后,是有本我当贪官那些年的书出来的,时尉秘书喜欢看这种类型的书,时尉也翻过几页,和电视里频繁提到的父亲石逢来相比,书里更多的写的是石逢春。 时尉不太关注,那时候顶多就是觉得石方缘想把死去的老爹名声能洗一点是一点,但现在情况不一样了,石逢来石逢春和石方缘,都有可能是他的对手,那就要多一点的重视了。 “石逢春好像是石家最小的一个,怎么了吗?” “我好像听过一些石逢春的传闻。”时尉保守地说道。 “他的传闻挺多的,不过都不是什么好传闻就是了。”路远之提到石逢春还挺不屑的。 但正是这种不屑,让时尉心里咯噔一下。商场上风风雨雨那么些年,时尉和路远之看问题的角度还是挺不一样的,越是那种不起眼或是能让人轻视的对手,往往能让人栽下大跟头,因为他自己栽过一次,所以不敢在轻易放松。 但路远之没栽过跟头啊。 “他的传闻怎么了?” “就……混呗,在女人堆里混着,也爱往男人堆里钻,谁家也没像他混得那么……不讲究的。”路远之的脸皮比较薄,讲得比较隐晦。 “那他干什么的?” “什么也不干,纨绔子弟嘛,四十好几了也没干过几天的工作,不学习更不学好,油嘴滑舌的看着就不怎么样。”路远之皱着眉回忆道。 “还有吗?” “还要有什么吗?” “远之,你发现了没,你对他没有深刻的印象。” 和他的哥哥侄子相比,石逢春的名声不好归不好,但还真没有人把他当一回事。 被时尉这么一提醒,路远之也反应过来了。 第145章 石家嫌疑很大,非常的大。 虽然还不清楚他们为什么要针对余家针对路远之,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们一定有鬼。 但即便知道了,路远之也没对路飞帆做出任何的指示。 说白了,他还是不信路飞帆,也不指望路飞帆能做什么贡献。 路飞帆的最大用处,大概就是来报复路振宁的。 杀了路飞帆这种事,路远之干不出来,但让路振宁认为路飞帆死了的这种事情,路远之还是能够办得到的。 路远之和路老爷子和路老太太说,路振宁交给他就好,于是俩老人就彻底不管了。 路远之让人把白衣芳和路振宁打包打包扔到了燕京下面的一个小农村里,任他们自生自灭。 白衣芳气急败坏,但没有办法,欠了一身的债,老公瘫了儿子也死了,撒过泼打过滚一哭二闹三上吊什么办法都用过了,但就是没用。 路远之答应了路飞帆会帮他们家把债务还清,也说道做到地把全部的债都给还完了。 但架不住白衣芳再借啊。 于是路远之就十分理直气壮地帮她把债务还清,然后雇了一小二流子上门要债。 白衣芳倒是还想挣扎地去梅国把儿子骨灰收回来呢!没钱又没人脉,连一日三餐都过不下去了。又哭又闹地认清了事实,只能哭唧唧地干起几十年都没再做过的农活。 路远之倒也没限制她自由,但她也去不起燕京了,路费要钱,吃饭喝水都要钱,她哪来的钱呐! 路振宁在知道路飞帆死了,自己又瘫痪了之后,脾气变得很古怪,一会儿哭一会儿笑一会儿骂人。 白衣芳又要张罗着一日三餐的嚼用又要照顾着路振宁,脾气也越来越差,夫妻俩时不时就要掐一架,哭两场。 路远之把他们往那一扔,保证他们不知道路飞帆还活着的消息就不管了。 路振宁和白衣芳对杜玉芳那群人来说,已经是用废了的棋子,没人会再吃力不讨好地去接济他们,看都不去看,自然也不会告诉他们路飞帆的消息。 白衣芳和路振宁就更别说了,接到梅国医院打来的电话时,路振宁和白衣芳就有预感路飞帆会死,要不然也不能那么疯狂。 所以收到路远之让人伪造的通知后,虽然恨路远之,但也只能无奈接受这个现实。 加上路飞帆人还在梅国,身上除了勉强能撑过一个月的生活费外没有更多钱了,他虽然和杜玉芳结成了同盟,但杜玉芳并没有给他任何的帮助,哪怕知道他身负巨额高利贷,也没有假惺惺地施舍一点钱。 路飞帆没钱买飞机票,加上他答应了路远之的条件,想要再见父母最后一面,希望路远之能给他一张往返机票这样的话,也说不出口。 时尉知道了路远之给路飞帆开出的条件后,叹了一口气。傻子哟,还是太善良了。 路远之倒不觉得自己善良。只是让他们相互折磨罢了。 “那接下来呢?”时尉问他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开学要考试。”路远之说出了一个让时尉万分惊恐的消息。 “好狠!”不知道是在说路远之狠,还是在喊学校太不人道。 反正最后,时尉考完试出了考场后,那副表情,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从死神手下逃出来的呢。 还没来得及喘口气,时尉就看到黄达先急急忙忙地跑了过来:“时尉,不好了,你妈来了!” 时尉脸色大变。 时尉受伤的事情,他并没有和时爸爸时妈妈说,原本计划的暑假回家计划,也只和时爸爸时妈妈说这边太忙走不开。毕竟他背后伤不管好没好全,这时候回去肯定要露馅儿。 要是被时妈妈知道了当时的危险,肯定又要在背后偷抹好久的眼泪,时不时想起来哭一场时不时哭一场,时爸爸不哭,他就叹气,肯定一个劲儿地在那叹气,然后两口气就在那里自己吓自己,饭吃不好觉睡不好,想着儿子离自己这么远,担心这个操心那个的。 时尉想象就有点头皮发麻。 “我妈一个人来的吗?”时尉赶紧问。 “带着你妹妹一块来的。”黄达先也懂那种出了事不想让家里人担心的心情,所以赶紧说,“放心吧,林峰他们几个哄着阿姨呢,肯定不让她知道点什么。” 如果时妈妈和时纺来的时候,时尉躺病床上,被知道就被知道了,但他现在都好得差不多了,时尉就一点也不愿意他们知道点什么了。 路远之和路振宁的事情闹挺大,还上了的报纸,路老爷子虽然嫌丢人疏通了关系让人别报导,但那都是上过之后的事情了。加上人们没什么娱乐,事情还在自己身边发生,早就传得有鼻子有眼流言漫天飞了。 连带着,时尉这个“无辜路人”或是“见义勇为”好青年都有了名字。他都成燕大明星了,哪怕是不认识他的,也都知道他名字,今天上午监考老师还拿这件事调侃他来着。 宿舍的人肯定不会把这件事和时妈妈时纺说,但要是在哪里听到别人说,那就麻烦了。 尤其是燕大这会儿刚开学,暑假的兴奋劲儿还没过去呢,本地的同学和暑假回家的外地同学再分享分享,那不就容易知道了嘛! 时尉急急想跑回去把时妈妈和时纺带走,但刚跑没多久呢,背后还没好全的伤口就传来一阵胀痛。 紧赶慢赶地跑回宿舍楼下,林峰跟他比了个OK的手势:“远之已经把她们带走了。” 时尉松了一口气。 时尉和路远之这段时间都住小洋楼那,那里水电什么都要方便很多,比较适合时尉养伤。 “妈,你怎么过来了,也不和我说一声,我好去接你啊。”时尉回去的时候,时妈妈已经在厨房里忙活好久了,路远之陪着时纺在客厅里买上次让人带回来洋娃娃套装。 时尉习惯性地想去抱抱路远之,路远之眼疾手快地把时纺来了一次替身放手,时纺跟个疯丫头似的抱着时尉的脖子亲他:“哥哥哥哥哥~你怎么对我这么好呀~” 时尉疑惑地看向路远之,路远之指指地上的洋娃娃。时尉哑然,行吧,好人让给他做了。 “那你有没有谢谢远之哥哥,是他找人帮你从大老远的国外扛回来的。” 时纺大声地说道:“我最喜欢远之哥哥了!” “那我呢?” “最最喜欢你!” “我又不是第一次来燕京了,不用你回回来接。”时妈妈探出个头埋怨道,“赚钱不容易,花那么多钱买几个塑料小人干嘛?还不如多买几斤肉吃得痛快。” 时妈妈见过小商店里卖的塑料娃娃,一个五毛钱,她已经决定有点贵了。路远之摆出来的那么多塑料小人因为塑料小人大了几圈,所以时妈妈就按着一个一块钱算,那也够买好几斤肉了。 至于那些房子啊、衣服什么的,时妈妈就没把它们算进去,就当是娃娃买多了的赠品就好了。 时尉不敢让她知道这些东西能买还几头的猪,打哈哈地蒙混了过去,时妈妈也没有深究具体多少钱的意思,只是扯着他小声地念叨着让他多吃点好的,不该花的少买,辛苦赚钱不容易之类的。 时尉都好好答应了,母子俩在厨房里说些闲话,时妈妈就把时尉推出去不让他闻那些油烟味儿了。 时纺来燕京除了看病基本没什么事,因为时尉受伤的原因,他上个月是有寄信回去和时妈妈商量让人带他们过来的,至于他自己,就借口去外地做学校给的任务了。 时妈妈不懂这些,但是觉得既然是燕大给出的任务,那一定是很重要的事情,一边让时尉安心学习,一边就推迟了来复查的时间。 只是时尉没想到时妈妈来得这么突然这么让他连准备的时间都没有。 不过既然过来了,时尉就想让时妈妈多待上一阵。 “家里生意忙着呢,马上又要开学,可耽搁不起。”燕大开学的时间比他们老家中学还要早一截,时家租的店铺就在学校附近,开学了学生又是个消费的主力,要是那时候过来的话,时爸爸一个人肯定忙不过来。 “行了,我知道的。”时妈妈一句话就把时尉堵了回去,听得时尉目瞪口呆。 这么强硬,还是他那个老实怯懦的妈吗? 不过转念一想,又觉得正常。家里的店那么忙,什么样的客人都见识过了,什么样是事情也都处理过了,每天和那么多人打交道,能得强硬一点反而是好事。 就是……以后可能没那么好忽悠了。 不仅如此,时妈妈的普通话也比去年好了很多,虽然说出来还带着一股方言味,但已经非常不错了。 时尉他们那方言多,一个村都时候还不止一种方言,不管有没有语言天赋,反正在现实的压力下,必须要尽快能听懂,哪怕不会说,也要学着听。时妈妈读书不行,但她学方言学得快。算上他们村子的方言,她能说四种方言呢。 虽然不识字,但会说就行了。 时妈妈都这把年纪了,说实话学不学普通话没什么,他们那边说普通话的人少,将就着也能过去。但时尉上了大学,时爸爸就觉得自己是大学生的父亲了,要有点大学生父亲的样子,也就是没钱。后来店开起来了,兜里的钱包鼓起来了,时爸爸一咬牙就买了个好几百块钱的收音机放店里,天天放着。 本来只是想跟着学学普通话什么,没成想还能招来点生意。 虽然没老师教没课本看什么的,但听听广播的效果也不错,时爸爸时妈妈也没想能真怎么样,时不时地说几句和时纺对对话,还怪有意思的。 作者有话要说:双语教育流行的时候,说能增强国际竞争力,我是信的,但说能变聪明我是不信的,因为我外婆家和我奶奶家虽然是临村,但说的不是一种方言,上幼儿园开始又要学普通话,所以我是在三语环境中长大的,算上英语我会四种语言。而然并没有什么用,英语只能勉强及格,四级花了我毕生的心血。普通话平翘舌前后鼻音不分,只能在二乙挣扎。 第146章 除了带时纺来复查,另外这次过来,时妈妈也是有要紧事和时尉说的。麻辣烫店虽然不大,但有了时尉的点子,夏天的生意不仅没淡,反而更好了。 时尉他们村山上的野杨梅多,但没什么人去摘来吃,主要是个头太小,肉少还酸,哪怕是吃不起饭的穷人,也不乐意去摘,毕竟那么酸,摘半天吃不饱还更饿了。 时爸爸精打细算,店里的冰箱买的时候要了他半条命,怎么都舍不得,于是时尉就哄他,说夏天自己用水随便加点糖冰一冰,买给客人怎么都是赚的。 时尉当时就那么一说,但时爸爸精打细算啊,从秋天记到冬天再从冬天记到了春天,夏天还没开始呢,就惦记着要用冰箱赚钱了,早早地就给时尉写信让他教。 买冰箱的钱虽然早就赚回来了,但能多赚一点,怎么都是好的。 正巧时妈妈买了个大味甜的杨梅加了糖给弄成果脯寄过来了,时尉就想到了村里的那片野杨梅。 市场上卖的杨梅价格高,但村里的野杨梅不要钱啊,一斤几分地收都有好多小孩抢着去摘。正好拿来做冰棍。 个头大点的挑出来洗干净放在糖水里泡泡沾上点甜味再等干了放进冰箱里冻,五粒一角钱。泡剩下的糖水也不扔,个头小的杨梅就拿来挤出汁水,加上糖加上水倒进模具里插上棍子一根卖五分钱都有人抢着要。 杨梅几乎等于不要钱,糖加的少,成本也不高,大头反而成了电费。 一个夏天过去,光是卖卖这个都赚了一千多,把时爸爸时妈妈高兴得不行。 麻辣烫这种店,很看季节,冬天的南方又潮又冷,吃上一点热乎乎的东西比什么都好,所以爱来吃麻辣烫的人就多了。 夏天就不行了,三十四五度的天气是常态,加上南方多雨,闷热得要死,坐在那里还没能煮好就一声的汗,能有胃口就怪了! 所以时尉就给支了个招,反正麻辣烫都是煮好了再加汤的,把汤弄成温的不就好了?要烫的给烫的,想舒服点的就给温汤。 粉丝蔬菜是烫的,温温的汤又不冰,吃到最后都不会变凉。加上店里有买冰棍杨梅,再进点饮料反而比自己在家做饭来得舒服。 夏天的这种厨房工作很容易中暑,时尉带着私心,又是哄又是骗地让时爸爸买了台空调放店里,不管是为了来蹭空调还是真来吃,总归要消费点东西。 时爸爸虽然心疼那电费,但是看着店里比冬天还热闹的模样,心里就舒坦了。 时尉去年给塞了一万,后来过年又给塞了两万,时爸爸和时妈妈又干了半年多,手里也有不少钱了。所以夫妻俩就想着要给时尉置办房子。 虽然顶着大学生的名头,但时尉在时爸爸和时妈妈眼里也是该结婚的年纪了。时尉月份大,要虚两岁,虚岁都二十一了,和时尉同一岁的小学同学快的都是俩孩子的爹了,就时尉什么信儿还没有,时妈妈能不急吗? 时妈妈和时爸爸是知道时尉在燕京是买了房子的,但做父母的哪个不事事为孩子操心着,正巧时爸爸听人说有人要卖房子,不管是地段还是价格都是好的!时妈妈就动了心思。 但毕竟是买房子的大事,时妈妈就想和时尉商量商量。 时尉大概听了一下地段,忽视掉时妈妈着急想要抱孙子的催婚:“那就买呗,房子就写你或是爸名字,我现在不着急用房。”时尉故意唬她,“我的户口现在燕京,老家买了房,我的户口就得迁回去了。”一间房两间房的时尉也不在意,他就是挺心疼他爸他妈的, 涉及到户口问题那就是个大问题了,他们那县城多偏啊!和燕京完全不能比,怎么都是燕京的户口更金贵,可不能为了捡芝麻就把西瓜给丢了。 时妈妈赶紧说:“那就写纺纺的名字,她还小,不着急用房。我和你爸现在也有钱,到时候给她也置办一套房子当嫁妆。” 时爸爸和时妈妈没什么重男轻女的思想,早年可能有,但眼瞧着时纺病病歪歪地长这么大,再多的重男轻女也没了。 加上现在日子有盼头了,扣扣搜搜一点也不给闺女,他们自个儿心里都过意不去。 时妈妈带着时纺来燕京住的时间不长,如果不是检查报告不能马上出的话,时妈妈都想第二天就走了。 时尉身上有伤,不适合去医院那里人挤人地等着,路远之就先他一步编了个借口说时尉有多忙有多忙,自己请了两天的假带着时纺和时妈妈去医院差不多转悠了个遍。 这一次回去的时候,虽然还是急急忙忙,但两人都是空着手的。 时尉虽然没把所有的情况跟时妈妈说,但时妈妈看着那么多的店再代入一下自己的那家小店,就不担心时尉在外头没钱花了,加上她现在自己能挣钱,底气足,也不扣扣搜搜地省那么些个邮递费。 上火车的时候只带了个小包,放着一点路上吃的东西和十多天的药。 时尉看着时妈妈明显比去年好一些的脸色,计划着过年回家前一定得把时爸爸骗过来,也给来一套全身的检查,该调养的调养好才是。 时妈妈来得突然,走得也快,风风火火地少了很多之前的拖泥带水。 时纺倒是舍不得,在这里天天有俩哥哥宠着她,衣服玩具零食样样不缺,眼瞧着几天小脸就圆了一圈,走的时候差点掉金豆豆。 “时尉,我觉得吧,等我们俩事业稳定了以后养个小闺女还真挺不错的。”眼瞧着趴在窗户边上的时纺原来越远,路远之突然说道。 时尉握住他的手笑了笑:“那现在就赶紧努力赚钱吧。” “嗯,你加油。”已经脱离了低级趣味的路远之毫无诚意地鼓励道。 时尉非常不服气:“衣食住行哪样不要钱?!” “我跟你就不就不需要了?” “……”时尉哼哧哼哧好长时间说不出话,最后小小声地抱怨道,“你这样放在几十年后要被人叫土的!” “???”路远之不解。 路振宁和路远之的事情过后,路远之账户里的那些钱也不再遮着掩着了,他的资金都是外汇,因为政策的原因,是以“借”给银行,银行再以rmb的形式无息“借”给路远之的。 钱还是他的,只是因为国家缺银行缺外汇的原因,中间多了几道步骤。 因为中间要经过银行,各家银行虽然都是国家的,但各行都有竞争,给出的条件也不一样,加上外汇和rmb的兑换确实有些霸道,所以官方的汇率虽然是1:2,通过银行操作之后,路远之的一百万美金不仅可以继续以定期的10%利息在那享受收益,而且还可以从银行这里借到四百万rmb的无息贷款。 路远之直接让华世逢把手头能抽出来的流动资金全部汇了过来。 而他的这一番举动落到杜玉芳的眼里,那就更可恨了! 果然!果然那两个老不死的把东西都给贴补了那个赔钱货!凭什么?!凭什么?!她儿子余慎之才是余家的长孙!凭什么要给路远之那个外姓的丧门星! 杜玉芳愤怒都扭曲了起来。 但也因为如此,路远之才能得到一个重要的情报。 路远之手里有美金也有英镑,但这几年腐国的经济没想象中的那么好,所以英镑能带来的福利稍差一点,路远之就让华世逢全部给换成了美金汇过来。 因为是从梅国汇来的,杜玉芳就让在梅国的路飞帆去查这钱是从哪里来的。正好可以看一下路飞帆是否有利用价值。 但既然是调查,那肯定要给一个调查的方向。 而杜玉芳透露出来的调查方向,正好与时尉和路远之的猜测差不了多少。 杜玉芳觉得,路远之的手上有大笔的黄金。 她当年偷渡出去的时候,并不是带着钞票和存折走的。 倒不是知道华国的钱在国外用不了,而是单纯地觉得黄金更保险。 余望十多年的工资不是个小数目,余老爷子和余老太太花钱虽然大手大脚,但上面顾着余老爷子当年的无私奉献,每月是给了很多的补贴的。 杜玉芳是从战乱中长大的,怎么藏东西,她是有一门算得上是技术的门道的。虽然损失了一小部分的金子,但也将百分之九十的金子保留了下来。 到了梅国当起了黑户,她也从来不用那些金子,苦哈哈地拉扯着余慎之长大成人,一直到余慎之长大了有能力了,就把那些金子全部给了儿子。 杜玉芳在国内买金子的时候,国内金价是不跟着国际走的,价格很低。而到了余慎之换钱的时候,用的是国际的金价,换了不少的钱。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杜玉芳哪怕苦自己也不苦他,所以余慎之很有能力地把换来的钱不断翻倍。 杜玉芳私心觉得,路远之肯定是没她儿子厉害的,所以那些钱的来源只可能是被老头当年藏起来的金子。 杜玉芳不知道余老爷子藏了多少金子,但是从石逢春那里听说,是好几箱不管是谁都会眼红的重量。 路远之越是汇钱,杜玉芳的眼睛越是红得滴血。 那些都是她儿子的,都是她儿子的啊! 时尉的猜测差不了多少,但他奇怪地是,为什么连石逢春都觉得余老爷子手里真的有那么几大箱的黄金呢? 杜玉芳不知道,当年能害余老爷子差点栽了跟头的石家能不知道吗? 第147章 石逢春是知道的,他知道余老头是自掏腰包把亏空补上的。他和杜玉芳那个鼠目寸光没见识的家庭妇女不一样。 想一想,余老头既然能自掏腰包地把供应军队的买粮钱补上,那不代表着他的手里还要比那几箱金子多得多的财富吗? 运粮船确确实实地在腐国被扣下了,余老头贪污的锅是甩不掉的。如果说为了名声不得不把窟窿补上,石逢春是信的,但如果说把窟窿补上,除了让自己亏外什么都得不到,那石逢春是百分之三百不相信的。 除非那些金子对余老头来说不值一提。 石逢春更倾向于后者。 虽然战争期间余老头自掏腰包地捐了很多枪药粮食,但那些在石逢春看来,都是为了自保。 余老头是前朝的人,又是作为一个资本家存在的。没和其他人一起逃到岛上去,想要安安稳稳地留下,必要的牺牲一定不可缺少。 石家当年可就做出了不少的让步和牺牲,直接从高层掉下了中层。 但哪怕这样,当家的也是留了不少的后手,金银首饰银元翡翠藏了不少。 石逢春不信余老爷子真的全捐完了! 而且建国后整顿,余老爷子手里那么多厂子被国家买下,月月还能拿分红,存折上怎么可能只有那么点钱! 石逢春虽然拿着当初贪污金子的那件事说事,但他想要的可比杜玉芳多得多! 余慎之,余老头那孙子大概也猜到了余老头不止那么些“宝藏”,但小崽子手腕嫩得多,自作聪明地觉得站住了上风,实际上被人卖了都不知道! 要不是念着余慎之手里有外汇渠道,他早一口把这个小崽子吞了! 和石逢春余慎之的塑料合作关系不同,时尉和路远之的同盟那是真纯天然的。 时尉靠着路远之源源不断的资金供应开始疯狂买店、装修、招人、培训。 因为上半年带出了不少可以信得过管理方面的店员,虽然开得店越来越多但时尉反而没上半年那么忙得脚不沾地。 他从一开始制定的管理制度就是后世自己摸索了几十年的成熟制度。虽然要考虑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或是改进,但上半年几个月的试验已经能让制度完善个七七八八的了。 不过时尉疯狂买店的事情,在石逢春和余慎之眼里是极其愚蠢的举动,店这种东西,租就好了,何必花那么多的钱全部买下来呢? 因为巨额资金关注了时尉的余慎之和石逢春见时尉这么“愚蠢”,鄙夷的同时也不由得轻视了起来。 时尉就是要他们轻视。 和石家相比,路远之的名字远没那么好使,店面装修花费的钱不少,虽然租店的时候会签订合同,但这种薛定谔的效力可没办法说清楚什么?既不能保证石家不用强权让房主破坏合同,也不能保证让时尉不受损失。 一家店装修起来大概需要个大几千,还得花个几十天,要是等装修好了,烤箱这类东西都搬进去弄好了,然后说店面不租了,时尉也没有什么太好的办法。 毕竟押金违约金虽然有,但对方硬扯着打官司,那就是又耗时间又好精力了。 不管是从房屋升值还是从安全隐患来看,时尉买房是一个怎么都不会亏的决定。 至于燕京发展过快容易拆迁这一点,时尉也早就想到了。 他上辈子没碰过燕京的房地产,但燕京的房地产发展他还是记得非常熟的,一来在这里生活过好些年,二来燕京作为首都,什么政策都是从这里发出来的,他想不关心都难。 记忆虽然有些模糊,但只要大概保证自己买下的房子在五年内不会拆迁就好了。 五年是个坎,潮流总在变,审美也会变,现在的甜点屋店内装修时尚又洋气,但要是看了五年,不落伍也得腻。 为了保持新鲜感,也是为了不让店内显得老旧,三年一次小装修五年大变一次也是有必要的。 一次装修的成本平摊五个年头,这也是非常低廉的装修成本了。 毕竟时尉在算利润时,是将装修成本和“租金”一起算进去的,在平摊到每个月上,这样算出来的利润才称得上有参考价值。 另外,早期的拆迁条款其实并不像后世传得那样拆迁户就能赶上阶级跳跃的速度。现在的拆迁条款里,用的还是那种只比市价高一点的价格买下,另外再给一百块钱当做租房补贴。 老房新房的价格不一样,被拆的人家拿到钱,一下握着好多钱的感觉虽然好,但搬家不是个轻省的活,破家值万贯,搬个家什么都累,搬两次的话就更累了! 为什么说是两次呢? 买房是要办各种手续的,一家子从老房子那里搬走,才能拿到属于自己的拆迁款,但新房子还不属于他们呢。 新房是快,但新房价格高啊!要么选择掏空存款买个更老家差不多或是更大的房子,要么就选择住到更小的地方。 虽然也可以不花更多钱选择老房子,但老房子的市场是供小于求的,卖的人少。拆迁拆的是一大片区域,不仅粥少僧多,而且还会刺激房主把价格提上去。 一直得到了好几年以后,拆迁的条款才能变成用高于市价多少多少的价格或是用新建成的商铺或是房屋作为补偿。 是为什么变来着? 时尉记得,中间是发生过几个影响很恶劣的事情。 但真要想的话,一下子还真是有点想不起来。 “……柔城今年……” 走过路边报亭,看到老大爷听着收音机拿着报纸在那摇头晃脑,时尉记起来了。 就是柔城新区。 柔城新区的事情闹得很恶劣,拆迁拆迁拆死了一批人。 新区那地方在柔城边缘,老百姓九成九都是穷苦人家,地价低且没多少存款。 拆迁条款给得又苛刻,甚至是低于本就便宜的市价的。老百姓拿了拆迁款,没了房子还买不起房子,只能租房勉强过着。 但这些年的经济那是飞速增长,物价也越来越高。柔城更不用说了,街头茶叶蛋一两块一个都快成常态了,八十年代的一两块啊! 钱没到手几年,挣得比不上花的,几年就什么也没了。 在这种环境下,能闹出什么样的事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了。 闹大了,自然是要彻查的,拉下了一批人,又上了一批人。 上了的这一批人里,就有石方缘。 一直到二十多年后,这桩事情才被翻了出来。 拆迁赔款远低于市场价,为什么会有人愿意签?拆迁户为什么没人安置?为什么会出现连个落脚地都买不起的情况? 因为石逢春。 三教九流混着的石逢春很懂,小混混威胁着,谣言放着,小动作弄着。 在不断的“再不签又要赔”“XXX家已经签了拿钱走人了”的传言之下,再弄几户人家让他们欠上一笔钱,只能拿着拆迁款补窟窿,三下两下营造出另一种紧迫的氛围。 人在过于激动或是紧张的环境下是没办法思考的,就像购物时会跟上瘾似的越买越多,眼瞧着周围的人都签字了,因为那种不可以被抛下的从众心理,大部分人稀里糊涂地就把自己的名字写上了。 拆迁在这个时候还是个新鲜的东西,也没什么网络啊电视啊什么让他们去了解,大部分人连普通话都听不顺,连自己签下的是个什么都一定全懂。 石逢春抢先一步拿下用户,再把这个用正常的价格转给别人,一来一去的就赚了一大笔差价。 如果仅仅是这样的话,拆迁的老百姓还有一条活路,但人啊,在钱面前是不管什么命不命的。 石逢春看准了他们得买房,提前买了一批房子,又安排了一波人把房价抬高,大部分人除了咬牙买之外没别的选择。 房子买卖本就是个赚钱的生意,往上把价格一抬,又是一大笔收入。 石逢春混习惯了,他做事有自己一套滑不溜丢的方法,自己不出面,只收钱。加上闹大彻查是几年后的事情,很多事情都没那么容易调查了。 于是非常“幸运”地就躲过了一截。 而仅仅只是作为牵头人和情报传递员的石方缘,在事件中虽无功但同样无“过”,在其他人都被拉下马的现状下,他自然就成了那朵“出淤泥而不染”的白莲花以火箭一般的速度完上跳了。 而现在,柔城新区开发的消息才正式传出来,得知了消息的拆迁户们,大概已经知道自己被骗了吧。 时尉叹了一口气,虽然不太想承认,但越是穷苦,就真的要被苦难包围。 “远之,你有什么信得过还能打的人吗?” “我没有,不过我可以问爷爷。”路远之啃起爷来那是非常理所当然的。 问路老爷子借人的话,自然就是一些退伍的老兵了。 时尉其实不太愿意让路老爷子牵扯上这些事情的。 老人家人老了,一直也都安安分分地管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要是把他牵扯上,很容易让他缠上麻烦,说不定反咬一口的话那更麻烦。 但这件事情吧,还真的需要一些身手好的,不然容易出事。 “怎么了吗?”路远之对时尉的想一出是一出已经习惯了,只是关心地问了他一句。 时尉觉得自己对路远之没什么好隐瞒的,只是他不知道该怎么说,难不成和他说“我是死过一次从老头子又回到了现在的”? 路远之傻乎乎的肯定他说什么就信什么,但如果路远之问到自己呢? 时尉倒是能编一个俩人美满走到最后的瞎话含糊过去,但他不觉得自己能把情绪给稳住。 第148章 犹豫再三,时尉还是没向路老爷子要人,草莓种植园和训狗基地那边招了不少退伍的老兵,说是老兵但年龄也就二十多一些,身强体壮的正是干活的好手! 时尉又不是真让他们去那里跟黑帮火拼似的打架,要身手好的也是为了防身,想想差不多也够了。 除此之外,让时尉一直困惑不解的就是路远之的财产问题。 之前没有注意,但在发现了端倪之后,经过时尉不断反复地去从记忆里翻找,终于找出了一个致命的问题。 艺术品拍卖市场一直都是一个很飘忽的神奇存在,价格永远让人意想不到。 大概八十八、九年的时候,国外有一场拍卖会,一副乱七八糟的画弄出了两千多万美金的高价。 这事当时闹得还挺轰动。这个价格并不是当时成交的最高价,但之所以轰动一时,那是因为真假的问题。 拍卖会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故宫弄了一场捐赠的藏品展览,里面就有这一幅卖出了两千多万美金的画。 当时的华国和外界的信息还是比较落后的,所以这个新闻还是国外先发现,轰轰烈烈地喧闹了一场“华国为夺眼球竟做出这种事”的震惊套路,闹大的结果就是高价买下的富商要求再做鉴定,并且要求故宫一起做鉴定。 故宫这边有些懵,还不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但坚决认定他们手里的这幅是真迹,拍卖会那边也坚决认定他们那边的是真迹,还diss了一番“你们东方人怎么可能弄现代艺术”。 双方越闹越大,然后拍卖会就被打脸了。 拍卖会的那幅虽然伪造得很真,但颜料里却测出了一些钛。从画家的年代来说,那个时候钛是不可能出现在颜料中的。虽然整幅画用得都是差不多年代的旧颜料,但略微一些地方能测得明显的现代颜料的痕迹。 双方轰轰烈烈的舆论战落下帷幕,华国国内也一派震惊。还在以万元户十万元户为奋斗目标的大部分国人谁能想到一张那么点大,啥也看不出来更小孩画出来似的画竟然能卖出两千多万!还是美金! 他们不关心富商和拍卖会要如何撕逼,所有的报导都被这一连串的数字给晃花了眼。 时尉那个时候还小后厨给人当帮工,但也听过一些越传越夸张的言论。 只是不过耳也没去了解。 但这段时间一直在翻记忆,加上和路远之一直整理余老爷子遗物的时候,路远之说起余老爷子早年喜欢西方绘画的时候,时尉脑子灵光一闪就想起来了。 那副画,就是路远之上辈子死后捐给故宫的藏品。 路远之上辈子死得很突然,但他早早地就在十八岁立了遗嘱,如果有了意外就把钱留给爷爷奶奶,如果爷爷奶奶和他都出事了就把所有东西全捐给国家。 遗嘱说得很明白,律师交接得也很清晰。报纸上还报导过这些事情,将路远之作为榜样重点宣传。 所有哪怕时尉不知道路远之都捐了什么,但知道一定捐了很多。 “很多?没有啊,说起古董,我手里也就姥爷朋友送的一些瓷器。”余老爷子早年留学,受西方文化影响很深,虽然也会水墨工笔,但更偏爱西方的油画。 家里的油画不少,但都在激进的那几年被人毁得差不多了,家里根本没剩下什么。 小洋楼、四合院,都只有家常的家具,要说最老的还是余老太太陪嫁时的那一套红木家具,连四合院都是建国前翻修过的。 时尉不觉得路远之有骗自己的必要,也不觉得骗自己。 那么就是中间出了什么问题。 “远之,你收的那些东西里有什么特别一点吗?有没有意义特殊的房子或是地儿之类的。” 路远之想了一下,然后发现自己收到的好像都是带着一点纪念意味的。 但要说最特殊的话,还是腐国的那个小庄园。 余老爷子年轻的时候能出去留学,家里还是有点钱的,但说起富裕也没多富裕,伦敦那时候什么都贵得不行。 不仅是房租,连日常的蔬菜水果都贵得吓人。 腐国纬度高,日常更多是牛肉土豆,但余老爷子祖上能数得着的都是正宗的华国人,一顿两顿没关系,天天那么吃根本受不住。 于是就在乡下那里置办了一个小农庄。 华国人的土地情节很重,哪怕后面余老爷子发达了都没舍得把那个小农庄转手卖掉,反而花了不少钱把那小农庄给打理得干干净净。 一几年因为卷走了股市大半钱而被腐国zf威胁的时候都没把它给扔了,最后是和实在没办法了才把它交给自己的老友的。 虽然有点对不起爸妈和纺纺,不过这次寒假时尉得和路远之一起去腐国。 尽早争取在过年前赶回来。 路远之不知道时尉为什么要来这里,但能到这个姥爷曾经求学居住过的地方,路远之也是高兴的。 时尉有些晕,这辈子第一次坐飞机,他是真的不知道自己还晕机,从飞起起飞的那一瞬间胃就受不了了,一路靠着路远之睡过来的。 “要不要给你弄点粥喝?” 时尉的脸色煞白,但路远之眉头皱得比他还紧。 小农庄上一直有人收拾,屋子也都定期有人进行清扫工作,尤其时尉和路远之来之前就通知过,所以屋子立刻就能使用。 时尉什么也不想吃,脑袋昏昏涨涨的难受,搂着路远之含糊着就要睡觉。 两人一觉睡到了下午三点,起来的时候窗外正下着小雨。 腐国的天气变化多端得让天气预报完全失去了意义,时尉坐在床上看着昏暗且雾蒙蒙的天空呆愣了好一会儿,不知道自己是睡到了什么时候,下意识的以为自己睡到了第二天。 “唔……怎么这么早就起来了?”路远之迷迷瞪瞪地醒过来,和时尉的反应一样,都以为是睡到了第二天。 “好像还是下午吧?”时尉有些不确定的说着,一边重新将路远之抱到了怀里,拉过被子含糊地抱着他就想再睡一会儿。 “那也该起了,晚上该睡不着了。”路远之没什么赖床的习惯,推了推时尉就挣扎得想起来。 “那就再躺会儿。” 腐国的冬天还是挺冷的,主要是水汽重,这种温度的雨天到处都是冷飕飕的,只有睡过之后的被窝才是暖的。 抱着热乎乎的路远之,时尉根本就不想起来。 路远之也不是非起不可,时尉耍赖,他就陪着一起在被窝里躺了一会儿。 时尉将脸埋在路远之的颈窝处,睡过一觉后整个人都好像散发着热气的路远之对他有着磁铁一般的吸引力,时尉根本就舍不得离开。 “等杜玉芳这件事忙完了,我俩就搬出宿舍自己找个小窝住着怎么样?”路远之姥爷留的小洋房好是好,但就是太旧了,六七十年的小洋楼设计在刚开始建的那会儿是很时髦的,但现在就有点不方便使用了,四合院那里就跟不用说了,四合院养人归养人,但什么现代设施都不好弄,电线还都是余老爷子在的那会儿找人弄的,落在外面得找东西包起来再找东西遮起来,收走之后被糟蹋得更是麻烦,每次雨天下水道的气味就爱漫上来,屋顶还有些漏水。养护麻烦,翻修更让人苦恼。 燕京的现代化快,这两年就有人慢慢地开始建别墅了。时尉喜欢那种四合院的养人,但舍弃不了现代建筑的方便,就盘算着弄个院子大点的小别墅,就他和路远之俩人住,再照着路远之的喜好养几条狗,闲下无事还能养点花草什么的。 “你是老头子吗?”路远之听了他的畅想哭笑不得地在他脑袋上撸了一把,“是你有闲心每天给浇水修枝,还是我每天有时间?遛狗都得麻烦别人,还养花草,能把你自己养活好就不容易了。” “那我毕业后就不干了,在家每天给你煮饭遛狗养花,你挣钱养我呗。”时尉继续说。 路远之还真认真想了一下,然后点点头道:“也行,等我实习期过了的话,大概每月有个五十块的工资,每个月留五块攒起来,一个月吃饭也就三十,十块买生活用品,还有五块够咱俩下馆子吃顿好的。” 时尉也跟着附和道:“欸,对了,我再往院子里种点菜,这样还能多去下一趟馆子呢。” “房子买东边还是西边?三环还是四环?有听说哪里有要建别墅的吗?”路远之真被说心动了。 “我叫人帮着打听了,这不急,我俩毕业还有段时间呢。真没有到时候我想办法咱俩让人建就是了。” 然后两人就每个月五十块的工资要怎么花计划了半天。 好不容易算完了,时尉突然冒出一句:“通货膨胀还没算呢!” 路远之一愣,然后有些不甘心地说道:“工资也能跟着长呢!” “工资涨幅万一跟不上通货膨胀地涨幅呢?” “那你就再多种点菜,吃不完了咱们拿出去卖不就好了?而且我的级别就不能再往上长长吗?指不定还能带你多下好几次馆子呢!” “又下馆子,我的手艺就不能比去馆子做的好吗?自己在家做多干净卫生还省钱啊!” “那不是觉得你累得慌吗?自己在家做法,又要洗菜炒菜,吃完还得洗碗收拾,多费工夫啊。” 时尉立刻就说:“那就买洗菜机,再买个洗碗机。” 两个在燕京能买得起别墅的人就开始争照他们这种月光的花法要存省几个月才能把洗菜机和洗碗机置办上。 第149章 小农庄不大,他们住的这个屋子也是正正经经的农舍,只是比时尉他家以前的屋子要好上很多,大上很多。 这是从前余老爷子在外置办的第一套资产,对老爷子来说意义很大,所以哪怕送人了也是翻修了一番才送出去的,只是这农庄在他们那种身份的人眼里着实有些看不上眼,所以只是找了一家人给了些钱让他们偶尔来打扫一下罢了。 但都几十年了,腐国这边水汽大得很,时尉都能瞧见一些露在外面的木头有了虫洞,再一翻好些地方都已经发霉腐烂了。 “时尉,你去找个螺丝刀过来,这个坏了。”厨房也好不到哪里去,几十年没人使用,虽然来之前有人打扫过可以让他们住进来,但很多东西使用起来才发现有点让人头疼。 路远之觉得自己该庆幸他们睡的那床那棉被都是新买的,不然以他们的闹腾还不知道晚上要去睡哪儿。 “杂物间在哪?”时尉把洗好的菜放下随口问道。 屋子虽小,但好歹有些田,为了农作物什么的也把房子建大了不少,房间有好些个呢。 路远之哪里知道,只是说:“你自己去找。”他的手里忙活着油,头也不抬。 时尉其实更想问这里会有螺丝刀吗?但现在也只能先去找一下了,不行再去向好几千米外的邻居接就是了。 时尉往偏一点小一点的房间走,觉得那样的房间才有可能是放杂物的储藏间之类的。 但是很可惜,时尉转了一圈也没见到哪间屋子是堆着杂物的。 “找到没?”路远之炸完了肉过来问。 时尉皱着眉不说话。 “怎么了?” “我觉得有些奇怪。”时尉手上也有差不多三十个房本了,今年更是转了好多店,装修虽然不用他日日看着,但最后验收的时候总要过去。上辈子干房地产,这辈子又买了那么多房,看房子的眼力怎么也能慢慢地锻炼出来。 虽然只是略微地转了一圈,但时尉还是很敏锐地就发现了一些怪异之处。 “哪里奇怪了?”路远之顺着他的视线看了过去。 “总觉得这里大小和外面看过来的对不上。” “那有什么。”路远之不以为意,“像我姥爷那种老派的人弄个秘密点的储藏室再正常不过了,腐国这边不也有弄密室的习惯吗?” 被路远之一说,时尉想到了,好像余老爷子在国内也是这样的,不管是四合院那还是小洋楼那,总有一个两个隐秘的密室密柜什么的。 只是国内的密室什么东西都没有了。早些年余老爷子和余老太太卧室里只有零点五立方的“密室”里还放些存折金银之类的,后来被杜玉芳全部偷走,再后来余老爷子被安上“特务”的罪名后房子被收上去了,到路远之手里后俩大的密室被人找到翻得都破了。大概是什么值钱的也没找到,所以恼羞成怒给砸了。 还是余老爷子被翻案后还回来,路远之再找人给修好的。 燕京那地方比较干,所以地下室挖得不少,这点时尉也是知道的。 但腐国不一样啊,腐国的水汽太重的。 “这怎么能弄地下室呢?”弄多少都给腐了。 “做好防潮措施不就好了?”路远之和思维和时尉的思维有时候还是很不一样的。时尉会考虑得很多,列出好多种可能一一排除,但路远之不一样,他做事更凭直觉,带着一些他这个年纪的莽撞和生机勃勃的朝气。 也是。被这么一说,时尉算是彻底转过弯来了,余老爷子翻修的那时候手里可有钱,自然是怎么好怎么来,照着自己的心意不需要考虑其他问题,真想弄个密室,再多的钱都能给弄下来。 “想这个干嘛?螺丝刀你找到了吗?” 时尉摇头,然后问:“远之,你好好想想,照着你姥爷的思维,这个地方的农舍能在什么地方建密室之类的地方。” “大概就是书房吧。”路远之没有多犹豫地就回答了,“你还是觉得这里能有什么宝贝不成?有也找被人翻光拿走了,怎么可能还给我们留下。” 路远之看得比时尉清,虽然说是东西绕了个圈又回到了他的手上,但真有值钱的也不一定能留在这个地方。 国外的生活也不是那么好过的,做生意起起伏伏又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像还他这个小农庄的主人,家里在这几十年也有过大起落落落落起的时间。 人心这种东西最不能考验,所以路远之也不去想可能有过的事情。东西是姥爷送的,别人再送他那是情义,不送也是无可指摘的事情。 所以那种“我本来可以有更多”的想法他也不去想。他现在的日子已经不错了,有更好,没有知足也就可以了。 反正……他最想要的都已经不在了。 人不能一直沉溺在“如果”或是“可能”里面。 爷爷奶奶还在,时尉在,他已经很高兴了。 “那我去书房看看。”路远之不在意那些,但时尉的好奇心却控制不住。几十年后的记忆“告诉”了他一个结果,但中间的过程总要去摸寻摸寻才好。 时尉好奇那些对不上的东西是怎么来的,也好奇……路远之究竟是怎么…… 那几乎快成了时尉的心魔,几乎要了他的半条命。光是想象,心脏就有些发麻。所以他必须要弄清楚这一切。 路远之对寻宝游戏没什么兴趣,也就随着他去了,只是有些不放心的叮嘱道:“那你小心一些。这屋子腐得厉害,别把屋子弄塌了,有事情就喊我。” “好。” 时尉去了书房,路远之会厨房炒菜,但想想还是有些不放心,又把铲子放下去书房找他了。 房子这东西很奇怪,有人住的屋子几十上百年的都不容易坏,但要一直空着什么人气都没有的话,过不了多少日子就爱坏了。 来之前,路远之是有些期待的,毕竟是自己姥爷曾经住过的对他有特殊意义的房子,但真到了才发现。 几十年过去,早没有姥爷的痕迹了。 不管是摆设也好,还是装修也罢,再找不到姥爷曾经生活过的气息了。 余老爷子是个读书人,不管在哪,他都要有间自己的大书房,这里也不例外。 时尉一进去就能感觉到一股暖意。 虽然没地暖没壁炉什么的,但这间屋子就是比别的地方要暖上一些。 尤其是这种下雨的湿冷天气。 一进屋就能感觉到屋内和屋外的温差。 时尉看着厚厚的墙壁,觉得大概就是这里头的什么设计在起着作用。 他虽然干几十年的房地产,但本身不是什么建筑师设计师,所以也只能大概地做个猜测。 书房很大,但看起来并不宽敞,大部分的空间都被书架和书架上摆得满满当当的书占去了,时尉大概看了一眼,分门别类地照着不同语言的分类顺序摆好了。只是很多灰尘,还有不可避免出现的一些霉斑。 书房的东西比较多,打扫的人并不是每次都会来清扫,一年最多也就有一次的简单打扫,所以书房根本算不上干净,一脚踩下再抬起来都能出个脚印,更别说把书搬出去晒晒或是进行点其他的保养工作了。 时尉来前没带口罩,这会只能捂住口鼻眯缝着眼睛等着因为自己开门进来而飞扬起的灰尘安静下去。 “找到了吗?”路远之的声音从后面传来,从时尉身后看了一眼立刻就皱了眉,“先出来吧。” 路远之想去把窗户打开,但都围着墙转一圈了也没见哪里有窗户。 路远之直觉哪里不太对。余老爷子的眼睛大小就不太好,看书早习惯了光线充足的地方。但这个书房既没有电灯也没窗户,总不能拿蜡烛来照明吧?明火这东西在这种满是书的地方可不安全,古代那是没条件,这都现代了怎么也不可能再拿落后的蜡烛来照明啊。 “我觉得这里应该不是原本的书房。”路远之一屋子霉味还呛人的房间里退了出来,“大概是之后有谁把书房搬到这边的吧。” “不是吗?”时尉眼里闪过一丝惊讶。 “可能不是吧。”路远之也有些不确定,只是在视线扫过书架上的书籍摆放的时候就变得肯定起来了,“肯定不是这里,姥爷看书乱得很,没这种摆放方式的。”最主要的是,余老爷子会好几门的外语,看什么语言的书对他来说都一样,那又怎么会照着语言分类来摆放呢? 大部分书籍的霉斑都漫到书架上了,一看就是没怎么移动过的,那就更不可能是打扫的人给收拾的。大概就是在余老爷子把农庄送人后,新主人让人挪的。 “那就先放着好了。”时尉把门开着,拿东西抵着让门别关上了,好给房间至少能通下风。 时尉显得有些失望,这种眼瞧着马上就能找到什么但最后什么也没找到的落差不可能没心没肺地一点都没触动。 “好了。”路远之捧着时尉的脸揉了揉,安慰道,“吃完饭我帮你一起找好不好?再没有的话,我让人拆的时候拆得仔细一点,帮你再找找看。” “你要把这里拆了?”时尉惊讶。 路远之犹豫了几秒然后说:“之前就有人联系我说想把这里买下,新建的公路会从这边经过。我还没答应,不过应该快了。虽然这里没能留下什么痕迹,但毕竟是姥爷曾经住过的地方,所以我准备让人先把房子拆下带走后再卖。” 第150章 时尉一愣,同时又觉得自己抓住了什么。 “那你舍得吗?”时尉知道,路远之是个很重感情的人。他所拥有的本来就不多,所以格外珍惜所拥有的一切。 “我想要的,是姥爷还在的那个时候,姥姥和奶奶给我做排骨,姥爷教我和表哥认字背书,妈妈工作回来许诺我下次带我去哪里玩,爷爷吹胡子瞪眼地跟姥爷争我的教育权。然后再长大一点能够和你遇到。”只是,再也没有可能了。 “所以,只是这个房子的话,对我来说没有太大的意义。”想要见的那些人已经不在了,留下的物件也不是永恒的。 时尉将他揽进怀里,强撑起的笑容颤抖了一下,路远之将脸埋进了时尉的胸口。 “时尉,你别再离开我了。”轻轻颤抖的声音略带着沙哑。 “我一直都会在你身边的。” 路远之虽然看起来坚强到不行,不爱撒娇,但却格外的粘人。时尉倒不是觉得他粘人不好,而是心疼。 路远之越没有安全感,时尉就缺心疼。 一无所有的感觉太糟糕了。人总是会在失去后才痛苦万分。时尉经历过一次那样的绝望,所有能对路远之的痛苦感同身受。 只是,他和路远之不同的是。他曾经拥有的时间比他长,上头还给过一次可以挽回的机会。 但路远之,是真的什么都还不急了。 不,还可以的,还来得及的。 远之,我不会让你有任何危险的。 等路远之平复好心情,时尉跟着他一起回厨房准备晚饭。 路远之已经做好了一盘炸肉,两人吃饭不需要太多的饭菜。时尉翻出一个砂锅建议道:“要不晚上就吃煲仔饭怎么样?我想吃锅巴了。” 饭还没熟,路远之自然没有反对的道理。将电饭煲里只有半数熟的米粒和米汤倒进砂锅里,路远之把时尉洗到一半的绿叶菜上手继续洗。 煲仔饭的精华是锅巴,砂锅里看不见水的时候时尉就开始拿着筷子频繁地戳了。 “你安静地等一会儿,马上就可以吃了。”路远之煎好蛋看着心急的时尉哭笑不得。 “我就看看锅巴出现了没。”时尉找到的砂锅很大,两人的饭根本还装不满一半的,但也因此可以十分幸运地吃到好大一片的锅巴。 路远之看了一眼,米饭和锅巴的比例都快一比二了。 “你也不嫌牙齿崩得慌!”锅巴香是香,但就是废牙。路远之算不上讨厌锅巴,但也没路远之那么大的热情。 “我都好久好久没吃锅巴了!”时家老房子还没被台风刮倒时用的都是大铁锅,顿顿都是有锅巴的,从小就吃锅巴的时尉早就练就了一副铁牙,但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他都好久没吃过了。 锅巴和米饭虽然同样都是米做的,但口感的不同给了同样食材不同的风味。 浓郁的米香里融入了一丝焦香的锅巴很脆,虽然有些可以说得上是硬,但锅巴在牙与牙的碰撞挤压间给牙齿带来的酥脆是软糯的米饭无法比拟的。日日吃可能感觉不太出来,但偶尔吃上这么一次还是很让人觉得满足的。 时尉期待地看着他:“怎么样?好吃吗?” 路远之点点头:“很香。”米的香气很浓,嘎嘣嘎嘣脆的口感过后,锅巴自身的回甘会给舌头一种很满足的丝丝甜味。 时尉顿时笑了起来,满足地埋头往嘴里塞了一大片的锅巴,一阵“嘎嘣嘎嘣”的声音响了好一会儿。 路远之对锅巴没有特别喜欢,加上他的饭量和时尉没法比,所以拌好饭后只给自己弄了一点点的锅巴。 一小块的锅巴咬不了几下,路远之吃完了又去时尉的碗里翻。 焦脆的锅巴沾上酱油耗油一类的调料会变得有点软,那样久了会不脆而且粘牙,所以时尉特意是在拌饭前就挑了一些锅巴另装一个碗。这样有调料的带上味道的,和香脆的锅巴就可以同时享用了。 路远之夹了一块,时尉就教他把蔬菜和煎蛋加到里面,裹起来一起吃。 时尉吃煎蛋爱那种大火煎出来蛋白都变得焦褐酥脆的类型,所以他的煲仔饭一贯是单独煎蛋后再往碗里摆的。自己吃不讲究什么摆放好不好看,所以他的碗里乱糟糟的一片。 路远之以前有厌食症不爱吃饭,不过和时尉处久了慢慢就跟着他的吃饭习惯走了。 带上调料的锅巴已经变得有些硬了,咬下去的时候有些废牙,但是青菜却很好地中和了这种费劲,刚断生的青菜还带着股清香,混着加了酱油的蛋黄味道很奇怪,但偏偏就是让人想要再来一口。 一顿饭吃完,路远之撑得不行。路远之有些苦恼地揉着自己的肚子,只觉得饭被塞到了嗓子眼。 “那就一起出去走走。”时尉看着外面已经没雨的农田提议道。 “不要。”路远之毫不犹豫地就拒绝了,“这么晚出去不安全。”主要是刚下过雨,地上湿滑很容易摔跤。这边还没有多少户人家,灯光也星星点点的少的可怜,真出事了也找不到人帮忙。 “那我给你揉揉。”时尉也不是故意哄着路远之吃这么多的。 路远之的小胃口不是一天两天养成的,从小到大习惯了,时尉想给他养好也知道要慢慢来。 只是每次看到他吃饭,就会特别满足,不自觉地就想让他多吃一点,然后回过神往往就发现路远之吃多了。 路远之差不多也是这样。时尉吃饭很想,每每看到他吃本来没多少的食欲就被勾上来了,两人又习惯混着吃,对自己吃的量就没了把握,等放下筷子后迟钝一小步的胃才开始抗议他吃得太多。 “那还是算了吧。”路远之有些不好意思,明明再亲密的动作都有,但总觉得不是在卧室的话,就、就有些难为情。 “那我亲你的时候怎么不觉得不好意思了?”时尉看出路远之的窘迫,还故意逗他。 “那、那不一样。”路远之不好意思地推开时尉凑近的脸,小声地使唤他,“快去洗碗!” 虽然下午俩人说好了以后时尉负责家务路远之赚钱,但现在还是路远之做饭时尉洗碗的。 “先亲我一下。”路远之越是放不开,时尉就越爱逗他。 “……”挣扎了两秒,路远之还是乖乖地抱住了时尉。 时尉拉着他让他在自己腿上坐好,在擦出真火前才把他放开。 路远之的动作很快,时尉还没开始挤洗洁精他就把桌子灶台收拾好了,然后跑去给华世逢打电话。 “你给他打电话干嘛?” “你不是想找宝藏吗?我让他提早找人把这里拆了。” 时尉放下了手里的碗和抹布,很认真地看着路远之问道:“真的要把这里拆了吗?” 路远之点点头:“反正,总归是要拆的。” 腐国的这个小农庄面积不大,位置也没有多好,没有回报就算了,雇人打理每年还要搭进去一笔钱,不如趁着现在买个好价钱。 腐国和华国不一样,私人拥有的是土地的所有权,既然公路要从这边过,那一定先得从原本地主人手里买到地的,没有强拆这么一说。 差不多两个月前就有人通过华世逢联系过他了。他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答复,对方也不急。因为路远之的地并不大,周围也还有其他的农场主需要去沟通,腐国的基建速度又慢得不行。 但路远之知道,不管最后自己答不答应,房子总归不可能再留下去了。 卖了也好,翻修也罢,早就不是那个对他有特殊意义的房子了。 “反正,有时尉你在我身边就可以了。”没错,他现在已经有了更需要好好抓住的东西。 时尉不再劝。他知道,路远之远比他想象得更要坚强。 “不过再房子拆掉之前,我们先在这里住一段时间吧。”时尉提议道,“先把宝藏找出来。” “好。”路远之笑着应下。虽然他不知道时尉为什么这么执着于这里有宝藏这种事情,但不管真的有没有,时尉能玩得开心就可以了。 要不要偷偷先往密室里放点东西呢?路远之怕时尉失望,甚至开始算计起这个想法的可能性。 时尉坚定,自然也不是仅凭上辈子的记忆的。虽然有“宝藏”这件事是肯定的,但地点不一定是在这里。 时尉一开始也不觉得一定会是在这个地方,但在问过公路什么时候开工后,时尉就确定了。 从路远之那里得到的公路可能开工的时间和上辈子路远之出事的时间前后不过半个月。 不管是真的凑巧,还是因为其他的什么原因,时尉都觉得这个地方和路远之出事的原因脱不了干系。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为了钱,出现什么样的黑暗都有可能。 “远之,你别乱跑,等我洗完碗了一起找。”老旧的房子很容易出问题,目前充满忧虑的时尉总是放不下心。 “知道的,知道的。”路远之有心想要比时尉先一步找到密室,但时尉这段时间对他紧张得不行,拉着他不让他离开自己的身边。 “时尉你好啰嗦哦。”路远之坐在饭桌前有些不满地吐槽他。 “那我不说话了,你又要觉得我是不是忧郁了,你说我是多说话好还是不说话好呢?”要洗的锅碗也就那么几个,时尉动作又利落,没一下就弄完了,把在水中泡得有些凉的手揣进路远之的衣服里,贴上温暖皮肤的美妙感觉让时尉发自内心地发出了一声喟叹。 “冰死了!” 第151章 两人来之前提前和华世逢说过,尽职细心的华世逢也让人将屋子里安全性检查过一遍,房子老旧归老旧,但电路什么的还是没有问题的。 除了几个没灯的房间,需要靠着手电筒的灯光外其他的地方都很亮堂。 因为房子换过几个主人了,靠着路远之对余老爷子的了解去找密室显然有些不靠谱。于是时尉就想了个笨方法,先把屋子大致的轮廓画出来,然后一间房间一间房间地去量,想拼图似的把它凭到平面图上就可以了。 数字不对的地方肯定就是有问题的。 “这边三点五,加上墙壁最大三点八,不可能再多了。”如果没多久就扯出了好几个不太对劲的地方。 只是路远之和时尉没有停下就深究,而是将整个两层的房子都测量个遍才凑在一起研究。 有问题的地方一共两个,一个是之前去过的书房,另一个则是一楼的一个靠边的房间。 “那我们还是先去刚才那个书房看看吧。” 路远之没有意见。 书房在二楼,旁边就是卧室,这种设计来看确实很方便,但旁边的卧室一共两个窗户,书房却一个窗户都没有就很奇怪了。 而且路远之也说了,书房摆书的方式明显就不是余老爷子的。想来想去也就只可能是别人把书房换到了这里。 从他们测量出的平面图上看来,这个书房旁边一定是有至少十二立方米的隐藏空间。至于隐藏在哪里,则需要他们慢慢去找了。 “有了。”两人顺着墙壁摸了好几圈,终于摸到了一块凹凸不平的地方。路远之开始一个一个试着可能开启这里的方法。 最后竟然是用墙纸和白腻子伪装起来的假墙。 时尉&路远之:“……”撕掉了这一大片假墙之后,时尉才发现地板上有个小机关可以毫发无伤地把这个伪装撤掉,最后只要再拿卷双面胶贴起来,再挪过书架过来遮一遮就可以了。 就……很无奈。 电视剧看多了把路远之都给带偏了的时尉安慰自己——反正能找到就可以了。 “这里需要钥匙。”路远之看着撕开伪装后露出来的门说道。 门上没有把手也没有其他什么东西,连钥孔附近都是平平整整的,抠掉钥匙孔上面的塞着的木头块,时尉开始发愁了。 “直接把门锯掉吧。”已经决定要拆房子的路远之对这里已经没有太大的执念了。 楼下的储藏间虽然没有什么东西,但毕竟是农庄,伐木的锯子还是有的,时尉下去把锯子拿上来,正当两人以为能破开的时候发现中间竟然还有一层铁板。 路远之现在是真的相信他姥爷是在这里藏了什么东西了。 但没有钥匙啊! “远之,你把大门钥匙拿出来试试。”时尉突然说道。 “大门钥匙?”路远之看了一眼锁孔,“匹配不上吧?”这个锁看着要比大门钥匙大一些。 “死马当活马医呗。”时尉也就抱着试一试的态度,不行也就算了。 “那行吧。”路远之手里的钥匙是前主人交给他的。余老爷子把东西送人的时候,是连信带钥匙地给人家寄过去了。 当时对方病重,收到信的时候已经昏迷不醒了,没几天就没了。那时候哪里都乱,父亲死后,儿子就准备带着一家人去梅国,心里又觉得这是老父亲临走前托付给自己的房子,也就没买,转送给了父亲和余老爷子共同的好友。 时间慢慢过去,那位长辈也在前几年走了,后来是由他的儿子交给路远之的。 小农庄碾转几回,然后又回到了路远之的手里。那个路远之该称呼一声叔叔的人说起这件事情的时候,还是一脸的唏嘘。 时尉和路远之两人都没抱什么希望,但钥匙插进去一试,竟然还真的可以转动。 “大概就是逆向思维吧。”钥匙和钥匙孔看着不像,任谁也不会想到同一把钥匙能开开两扇门。不过这样一来也好,既弄了个障眼法,还省了好多把钥匙费心的事情。 几十年没开过的锁很不顺畅,路远之花了点力气才听到“咯噔”的一声。 锁开了,钥匙被咬死,正好就成了门把手。 路远之让时尉到自己身边站着,逆着将门往外拉。 书房偶尔有人打扫都脏得不行,这密室里面肯定更脏更难闻。 站在门后面的两人没吃到什么灰,但肉眼可见地能通过手电筒的光线看到灰扑扑地在空中乱飞的灰尘。 一股霉味飘了出来。 “还真的挺有姥爷风格的。”等了几分钟两人才进去,路远之拿起博古架上的书看了一眼说道。 余老爷子数学天赋很强,但这就不代表他不爱古籍。在出国留学在上新式学堂之前,他也是四书五经开蒙的,也有过那种以状元为目标过的时候。 从小洋楼和四合院里上万本的书中就能看出来了,老爷子和大部分的老派知识分子一样,不管自己有没有看过喜不喜欢的书,都有拿回家摆上的藏书癖。 这一小密室里摆着的满满当当的全是书。除了直接嵌在墙上的博古架外,还堆着好几箱的垒起来的书。往上了估都有上千本了。 时尉对书这种东西不是太懂,但是看到了好些本风格特别明显的敦煌书册,就忍不住瞪大了眼睛。 他去过一次敦煌展,所以对那风格格外鲜明的敦煌物件印象特别深刻。箱子垒得高不好打开看,但博古架上的书和竹简也不少。 “你姥爷这是打劫了博物馆吗?”时尉忍不住说道。 路远之稍微懂一点,所以动作越来越小心,听到时尉的话,他心有戚戚地跟着点了点头:“说不定。”他手里翻着的好些都印着“翰林院”的章子呢。 说道翰林院再联系到国外的话,那就可能是近代那次火烧翰林院了。外国鬼子没什么文化,只知道抢,抢完了干脆一把火给烧了,糟蹋东西得让人心碎。难不成是那时候姥爷从外国兵手里买的?但时间也对不上啊! 路远之不知道他姥爷是从哪里弄来这么多珍贵书籍的,他都要无风自凌乱了! “还有下面的那个密室要去看吗?” 路远之抬起那双因为震惊而显得有些无神的眼睛看着时尉:“我有点不敢下去了。”他是真的没想到这里会是有“宝藏”的存在。所以这一下对他来说显然不是惊大于喜,而是满满的困惑。 姥爷的士大夫情节很重,很爱买书,路远之是知道的。但这个“宝藏”的量也太大了吧! 路远之本来是想陪着时尉翻完这个密室就是睡觉的,但现在却是觉得自己怎么都不可能睡得找了。 时尉不是很懂这批书的价值到底有多少,但他知道这里堆着的大概都能换成等重的钱。 国内现在的古董还没起来,但古董价格同样已经不低了。一个劳动力一月三四十能养活自己,放到古玩市场上也就几个碗的事情。 再过个二三十年,月薪平均三四千的时候,几个亿的成交价也不是凤毛麟角的惊天大新闻了。 就目前他所知道的,石逢春这会儿就在弄古董倒卖这些事,还赚了不少。 国内的古董价格对于老百姓来说已经是高的了,但运出国再一卖,就是十几几十甚至上百倍的利润。如果不是这会儿华国古董市场价还没起得太厉害、需求量还不太高的话,成千上万倍的利润都有的。 心中的猜测成真,时尉却没感到多少的高兴。 有钱没钱时尉不在意,他能挣钱。哪怕现在手里没钱,他相信自己能让路远之和时爸时妈时纺过上不用为钱发愁的日子。 很多时候,并不是手里有钱就能有与之相应的话语权的。 尤其他们的对手还是石家那样人。 为了钱什么事情干不出来。 “时尉,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路远之担心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时尉定了定神缓过劲来。 眼前一阵阵的晕眩过去后,时尉扯了扯嘴角,勉强拉出一个笑容,不想让路远之担心:“这里空气太糟糕了。” 路远之一听就赶紧拉着他出去了。 时尉装模作样地深呼吸了一下,然后才点点头说道:“现在好多了。” 路远之还是有些不太放心:“收拾收拾睡觉吧。”现在差不多也要十一点了,把这里放着不管洗漱完也得十一点半才能睡。 时尉倒不是怕熬夜什么的,不过现在他觉得自己需要冷静一下,于是便点头说好。 两个大男人洗漱不费什么事情,就算寻宝弄了一身的汗一身的灰也只需要十分钟就可以搞定了。 时尉抱着浑身散发着水汽的路远之躺在床上发着呆。 呼—————— 吹风机响个不停,路远之的手指再腿上躺着的脑袋上来来回回的划过:“时尉,换个方向,这里吹好啦。” 可能是吹风机的声音有点大,路远之的声音有些小,路远之拨拉着他的脑袋说了两遍,时尉才反应过来。 “你这是怎么了?”路远之有些担心地问。 路远之是为了让时尉高兴才陪着他一起寻宝的,但好像从找到宝藏后,时尉的神情就不太对劲儿。 看不出什么高兴的样子,最初的惊讶过去后,反而愈发的凝重。 路远之能看出来时尉不想让他担心,所以也顺着他装作被他瞒过去了,但毕竟是在一起这么长时间的恋人了,怎么可能真的一点都没发现呢? 路远之低下头,和时尉额头贴着额头认真地和他对视:“是不是有哪里不舒服?” 第152章 “没。”时尉轻轻送开搂住路远之腰的手坐了起来,然后倒进路远之的怀里。 路远之顺势将他搂住。 “我就是,有些害怕。”时尉轻声说。 路远之愣了一下。 “远之,要好好的,不离开我,好吗?” 路远之没有安全感,其实时尉也安心不到哪去。 路远之上辈子的“意外”是他耿耿于怀了几十年的梦魇,眼看着出事的时间一点点逼近,时尉这么可能不担心。 他担心,担心死了。很长一段时间内,哪怕没有噩梦也会在半夜突然醒来,摸摸时尉还在没在他的身边,想想时爸时妈时纺最近怎么样了。惶恐着会不会有哪天突然梦醒。 时尉曾经失去了太多太多,好不容易可以再来一次,比贫困更可怕的是再一次的一无所有。 路远之很少看到时尉这么脆弱的样子,虽然有些不太愿意承认,但路远之不管是哪方面都要比他成熟很多,一直让他觉得时尉非常可靠,只有把一切交给他就足够了。 时尉也从来没让他失望。照顾着他,安慰着他,保护着他。路远之有时候也会有些不服气地希望时尉能多依靠依靠他,但真看到时尉流露出这样的脆弱,路远之只觉得心脏处有什么被揪起来似的难受。 “我在这里呢。”路远之几乎是有些无措地抱住了时尉,“时尉,我绝对不要和你分开!” 路远之亲了亲路远之陡然间拉直的唇角,有些想笑。 路远之这副冷硬得充满杀气好像随时要和人打架去的模样让他既是心疼有些好笑。 “那什么时候我们感情不好了想分手了怎么办?”路远之的真实存在让时尉找回了冷静平稳的心态,这会儿也有闲工夫逗路远之了。 “不可能!”路远之不太高兴地抱怨道,“你老开这种不好笑的玩笑。” 路远之脸上的严肃和森然一下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对时尉的无奈,但却生动了很多。 时尉摸着路远之的脸亲了他一口。 “困死了困死了,赶紧睡。”时尉在路远之的脑袋上撸了一把,见他的头发已经干了,便扯过被子将两人裹了起来。 路远之被时尉抱在怀里,因为下午才睡过,这会儿是不怎么困的,大概是身体时差还没倒过来。 关了灯谁也看不见谁,但时尉就是不愿意闭上眼睛,有些愣怔地看着怀里的人,脑子里乱七八糟的胡乱想着有的没的。 “你不是说睡觉了吗?”路远之突然睁开眼睛,就着一丝微光,他还是能看到时尉脸的轮廓的。 “睡不着,你给我背背书吧。”时尉将脸埋进路远之的颈窝,闷声说道。 路远之想了一下,然后开始给他背枯燥又有些绕的法律名词解释。 路远之的声音很好听,虽然过了变声期变得低哑许多,很是嗓音依然清澈。对上不认识的人,他会可以下意识地压低声音让自己的声音变得更加成熟带上一些冷意,给人一种不太好接近的感觉。但是熟了之后就会发现他其实是因为怕生。 时尉是觉得路远之有些天然呆的,聪明归聪明,就是太听话。这会儿小声地给他背着书,声音放低给清澈的嗓音带上些许的嘶哑和轻柔,很能助眠。 温热身体散发出来的热气被被子禁锢在这个空间,时尉的手指搭他后腰细嫩的皮肤上,清清楚楚地感觉到路远之还在他的怀里。 上辈子路远之的意外,既可以归到“已过去”又可能说是“未发生”,但不管是哪一个,都很难再调查清楚了。没有人可以要求对一件事情全知全能。 时尉也不可以。 但在看到那些东西的时候,时尉就大致能够猜到了。 金钱的诱惑。 为了钱,发生什么样的事情都不奇怪。 从路远之那里得到的消息看,上辈子路远之同样不知道这个房子里藏着有东西,只是出于对姥爷的留恋拖到了最后公路可能要改道后才做决定。 上辈子路远之和时尉的关系并不好,除了爷爷和奶奶之外,他什么也没有,对过去格外的执着,所以哪怕只是一间没留下任何痕迹的屋子他也是舍不得破坏的。 但同时他也是个不愿意给人添麻烦的类型,做出那种将房子小心拆下再搬到另一个地方的决定再正常不过了。 但既然要拆房子,房子里存在的这些东西不可能不被发现。 华世逢是个职业素养很高的经理人,他一定会把这个屋子的情况告诉路远之。 依照路远之那种强硬的性格,肯定会留下后手。 措手不及的“宝藏”没有任何防备,抱着“路远之手里一定有东西”的石逢春和杜玉芳一定不可能会错过这样的消息。 空有一堆宝藏但没有能力守护它们的路远之可想而知会被怎样对待。 虽然路远之找了律师做了留下遗嘱公证以防他们能拿到东西,但路远之的下场也并不好。 只有爷爷和奶奶,不想让他们受到任何伤害的路远之对待路振宁这些人一直是退让的。虽然不是害怕,但他的心态一直不太健康。 时尉不知道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就弄了遗嘱有了“这样死去也无所谓”的想法,但只要一想到,他的心脏都搅成一团乱麻。 害怕吗?生气吗?愤怒吗?还是绝望呢? 时尉不知道当初的路远之是抱着什么样的想法散去意识的,但不管是什么,他都难受到几乎不能呼吸。 “时尉?时尉?你怎么了?!”路远之焦急的声音在时尉的耳边响起。 时尉咬牙等待着心脏处的阵痛过去,放缓了呼吸。 “脚麻掉了,可能还有些抽筋。”时尉抽着气小声地说,“帮我揉揉脚。” 时尉拦着他不让开灯,没有多少光线的房间里路远之看不太清时尉的脸色,加上着急一下就被忽悠过去了,担心地开始给他掰脚揉腿。 第二天两人很早就起来的,说是睡了一个晚上,但真正睡着的时间没多久,心里塞着一堆事情,怎么可能真的睡得好。 昨天炸的肉还剩下一些,路远之就只煮了一点粥,临到出锅前又塞了点蔬菜下去。 被滚烫白粥烫得逾发脆嫩的生菜带着自身特有的香味,吃起来依然还是脆生生的,配着白粥细品才能尝出一点的甜味,几口下去就暖了胃,热气再从胃里漫向整个身体,睡得有些晕乎的大脑都清醒了过来。 昨天剩下的炸肉已经不脆了,再次炸过后有一点干,味道也不如昨天的好,但是把焦脆的炸肉放在白粥里泡上一回儿,最外层被炸起小泡泡的面皮变软吸饱了米汤,但里面贴着肉的一边还是带着酥脆的,吃起来的感觉就很不一样了。 “你笑什么?”路远之看着吃饭吃着就笑趴在桌子上的时尉有些迷惑不解。 “就突然觉得,挺不可思议的。”刚重生那会儿,时尉怎么可能想到有这么早上起来就吃上路远之做的早餐的这么一天啊。 路远之还是一头雾水,时尉也不跟他解释,凑上去先亲两口再说:“咱们这样也挺好的。” 路远之虽然不知道时尉为什么这么乐,但听到他这话,嘴边笑容不自觉地就溢出来了:“嗯,挺好的。” 吃完饭自然要去把另一个密室找出来,时尉和路远之忙活了大半个早上终于才在储藏室后面发现了一个小机关。 密室和厨房旁边的储藏室连着,打开之后还能依稀看出当年是存放过一些粮食蔬菜的,只是时间太久远,早就成了一堆又一堆灰黑的霉。 有了昨天经验的时尉和路远之提前被自己包裹得只剩个眼睛露在外面,但哪怕是这样也差点被刺激得眼睛流泪。 “出来出来,别往里面进去了。”路远之看着就皱眉,拉着时尉就往外走,让他快去洗洗眼睛。 “眼睛没什么事情。”时尉并不在意,“我去找找有没有眼镜什么的。” “这里不都一下就看光了吗?你眼睛都红了。”路远之不赞同地说道。 时尉觉得这里肯定还有些什么。昨天那个密室里东西虽然多,虽然珍贵,但没有画。 时尉并不知道这里到底有多少东西,但又一件是不会有错的——那副被拍出了七位数的真品。 一定有的。 不再那个密室,那么就一定还有其他的机关。 “不管怎么样,都先去把眼睛洗一下。”路远之不容反抗地把他给压走了。 路远之一直盯着时尉,等他眼睛不红了才继续往那个密室收拾。 这个密室要比楼上的密室大上不少,东西虽然从成了灰,但能看得出来是装了很多蔬菜粮食的。考虑到当年的腐国的处境,大概是为了以防万一而备下的物资。 只是路远之觉得有些奇怪,明明后面有专门用来放粮食的仓库,有必要在这里重新弄一个这样的密室来放这些吗? 为什么不直接再仓库里挖一个秘密藏粮点呢?有粮仓作为掩护,这样哪怕是别人把粮仓里的东西抢完了,也不会再想到粮仓底下还有个粮仓了吧? “再粮仓里挖粮仓?那可不行。你相信仓库离这里多远?虽然只有几米,但进去出来还是容易被人看见。如果真被抢了粮仓里的东西,你还天天往粮仓里面跑?这不明摆着告诉别人这里有猫腻吗?” 路远之和时尉不一样,童年虽然过得也不如意,但吃的穿的没短缺过,再加上生活的地方是一国首都,哪里物资短缺都不会短了燕京,所以这种藏东西的经验就很想当然了。 第153章 时尉和路远之将东西全部清理了之后,才在墙角找到一个很隐蔽的拉门,费了一番功夫将门给打开,一个北方常见的地窖入口就露了出来。 路远之也是无奈了,他真不知道他姥爷还有这么严重的疑心病,密室里的密室,简直快赶上兔子了。 “咱们先去吃点东西吧。” 找到地方了,两人就不着急了。 而且这种全封闭的密室里面的空气很少,必须先通通风,一打开就进去,伤害的可能是自己。 时尉点点头,将门窗全部打开,给屋内以最大的空气流通空间。 整理了这么久也很累了,时尉和路远之两人换下已经变得灰扑扑的衣服,喝了点水,然后就不想动弹了。 “叫华叔带点东西过来吃好了。”路远之建议道。 “别!”受过腐国黑暗料理荼毒的时尉赶紧说,“你把人叫来就行,吃的什么也不用!” 腐国料理的神奇之处,是能把所有能吃的都变成不好吃的。明明几种食材看着都是很好吃的类型,但不知为何只要是在腐国厨师的手里走过一遭,就能把除腐国人民以外的人给吃倒下。 太恐怖了! 楼上密室里的书很多,因为许多年都没怎么去保存,时尉和路远之不仅要收拾,还要对它们进行检查和保存处理。 这是一个十分浩大的工程量,仅凭他们两人是完不成的,而且想要把东西运回华国,人生地不熟的两人不可能仅凭自己把东西搬回去。 所以不管最后怎么样,总会有第三第四第五第六个人知道,所以不如一开始就选择让更加职业的华世逢来处理,还能省去他们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想好要怎么处理那些东西了吗?”时尉一边打开冰箱门想着中午吃什么,一边问道。 “还没。”路远之仰倒在椅子上,两眼无神地看着天花板。 突然天降这么一笔横财是很好,但他更多的是茫然。 这些东西是哪来的?姥爷怎么从来没和他提起过呢?姥爷为什么放在这里?…… 很多的疑问围绕着他,让他有些茫然无措。 “想那么多干嘛?指不定你姥爷也不知道还有没有给你的机会,干脆不说就是了。让你知道了结果找不到这不是存心想让人过得不舒服嘛!再加上你那时候才多大?换了是我我也不可能和还没我腿高的小屁孩讲这些。” “我才不是小屁孩!”路远之气呼呼地锤了他一下,差点把时尉的脑袋锤进冰箱里。 时尉这话说得有些太过直白粗糙,但细想好像也没问题。 路远之小时候聪明是聪明,但再聪明也就只是一个三四岁的孩子,哪怕路老爷子说了都不一定记住想得起来。 “奶油浓汤吃不吃?”时尉转头问他。 “我说了又不算!”路远之赌气地说道。 时尉的脾气很好,但有时候也很霸道,在吃饭这一点上就很能体现,从来都是时尉说吃什么就吃什么,路远之的抗议顶多就是不往那盘伸筷子,但并不是路远之不伸筷子时尉就没法子了。 借着“营养均衡”的借口,塞给他好多不喜欢吃的菜。 但确实,路远之已经不爱挑食了,以前那种这不吃那不吃这不想吃那也不想吃最后一顿也吃不了一小碗猫饭的习惯已经被硬生生地改过来了。 没办法,在外头还好,时尉只是给他夹菜哄着他吃一点,只有两个人的时候经常就拿舌头顶进来。 路远之的脸皮很薄,家里虽然只有他们两个人也受不住这种攻击。 “时尉,我想吃紫菜汤了。” “那你给华叔打个电话,让他下午过来的时候带点紫菜过来,这里没有紫菜。”时尉随口说道。 路远之就跑了。 厨房里“哆哆哆哆”切菜的声音就慢了下来。 时尉知道路远之找借口给华世逢打电话是为了什么,无非还是杜玉芳那些事。 余慎之的偏向太刺激他了。 理智上,他可以想清楚余慎之偏向杜玉芳是很正常的人之常情,但情感上,他又是绝对不愿意承认这种感情的“正常”的。 当年可以说是“无知者无罪”,可能连杜玉芳都没想到会将余家害成这个样子。但在余家死得只剩路远之一个人之后,杜玉芳还能理直气壮地觉得自己没有错,一切都怪余老爷子和余老太太的偏心,路远之就不能接受了。 也不能接受余慎之对他的冷漠。 尤其是余慎之对时尉的针对,更让他愤怒。 这一年,时尉和余慎之都心知肚明地知道双方都想置对方于死地,明里暗里的各种动作也不少,差别只在于余慎之看不上时尉,没真把他重视起来,收拾时尉只是一件顺带的事。而时尉是真的把余慎之当做敌人对待下狠手的。 现在明面上看着是时尉因为余慎之的压力放缓了开店扩张的速度,甚至有向余慎之示弱的趋向,但暗地里谁也不知道时尉给他设了多少的坑。 连路远之也不是全部都清楚的。 时尉知道自己有优势,他是半学院派出身,很多记忆虽然已经模糊,看关键的节点都还能回忆得起来,加上多出几十年的老道经验和毒辣眼光,别说余慎之了,再加上三个余慎之的导师都不一定能看得清。 说白了,还是因为时尉知道大趋势如何,未来如何。 但余慎之他们是不清楚的。 经验和眼光能让他们在选择的时候变得有利,但选择太多了。 一个小决定有无数个分支,去掉一千个不可能,还剩下几十个可能,更别说还有那么多的突发事件。 时尉没势力,做不了很多事情,就算是想用黑的一劳永逸也不可能。但余慎之几人的优势说白了就是钱,只要把钱掐断,现实的世界就再无法给余慎之提供便利了。 人走茶凉,权力场上说白了也就是这些。 路远之清楚,时尉和余慎之谁也不会放过谁。两人明里暗里交手了很多次,时尉也因为余慎之的插手搭了不少钱进去,火气是越来越大。 路远之嘴上说着不在意,无所谓,但这个坎,是很难跨过去的。 但时尉和余慎之两个人的分量谁轻谁重,路远之从未迷茫过。 他也想帮上时尉的忙。 商场上的很多东西路远之都不懂,但他清楚,时尉想要赢必须要更多的钱和情报。他能给时尉的,也就是这些了。 路远之有时候一些事情没告诉时尉,时尉也不在意。两人虽然关系亲密,但基本的分寸感还是需要的。独立的空间和隐私并不是说因为相爱所以时时刻刻负距离,那样除了让两人都变得疲惫外没有任何好处。 时尉也有不少事情没有告诉路远之。 只是路远之今天这种偷偷摸摸好像要故意瞒着他的作态让时尉有些疑惑。 两人的性格没有什么过分的偏执,很多时候看见了也就是随口一问,有没有回答或是有没有问都不是很有所谓。 所以路远之在时尉面前很很少有故意隐瞒的事情,没有演技的遮遮掩掩反倒太过明显了。 但既然是路远之不愿意让他知道的事情,时尉也就没准备问。 大概是故意瞒着时尉的这件事让路远之有点不好意思,吃完饭的时候都是缩着脑袋的,时尉让吃什么就吃什么,乖得不行。 时尉心里有些好笑,倒是乐意路远之每天这样来三次。能把三餐的问题解决了那是再好不过的。 “青椒哪里难吃了?我炒得难道不香吗?” 路远之苦着脸,心不甘情不愿地把青椒塞进嘴里,随便嚼了两下就跟吃药似的往下咽:“就不能把青椒切成丁的吗?” “方便你当药丸吃是不?”时尉无奈,捏了捏路远之的脸,“你好好嚼几下,不管切丝还是切丁,都得嚼两下才好消化吧?” 路远之的消化不是很好,主要是十多年厌食的习惯伤了胃,时尉虽然听着医生的嘱咐给他食补养胃,但这是个长期工程,需要艰苦奋斗。 “有股奇怪的味道,冲得慌。”路远之皱着鼻子,不能理解世界上为什么有青椒这么难吃的东西。他不爱吃青椒同样不爱吃带着点甜味的彩椒,但胡萝卜这种容易让人和青椒一起讨厌的蔬菜是吃的。 甚至可以说很爱吃。 锅里放点七分肥三分瘦的五花肉煸出香到不行的油,肥肉缩得快没掉,瘦肉也变得又酥又脆,到上切成薄片的胡萝卜,炒得满屋香味,油汪汪地盘子上一圈橙色的油。 路远之的口味偏清淡,但就是炒胡萝卜他喜欢这种油汪汪的感觉,有这一盘就能下去一碗米饭。 时尉也想给做这个来着,但冰箱里没有胡萝卜,田里也没种,只有一点蘑菇洋葱和青椒。 腐国主要吃羊肉牛肉,猪肉都吃得少,蔬菜价格反而比较贵。 时尉见他吃得却是不太高兴,也就没再逼着他吃了。青椒虽然好,但也不是非吃不可,吃饭嘛,主要得吃得开心。 “那这个浓汤我也不想喝了。”路远之得寸进尺地说道。 时尉的手艺不错,奶油浓汤很香甜中带着点咸鲜一点也不腻。但他就是单纯的不想吃。 时尉知道他爱吃三分饱的坏习惯又出来了。厌食症这种病很麻烦,路远之这两年虽然一直有在吃药,但胃口总是反反复复变化,有时候跟着时尉能吃个十二分饱还嘴馋,有什么好几天都不想吃饭。 全靠时尉盯着。 “你这样我都没办法走开了。” “那不正好吗?” 第154章 套娃密室下面的空间远比时尉和路远之想象得大,两人慢慢走下楼梯,然后就被满地窖的东西给震惊了一下。 农舍不算仓库的占地面积能有一百二十多平,地窖里的东西堆得很多,但粗粗看去绝对不止一百平米,大概是包括了整个房子的地下面积后还往仓库那里挪了一点。 时尉敲了敲墙,从他的经验看,下面的墙不止三四米的厚度。而且以腐国这种多雾的潮湿天气,这里能保持这样的干燥,和温度,中间一定是做了很多的防护工作的。 从上面走到下面,时尉和路远之大概爬了六七米的梯子,但这里看过去也就两米高。以时尉现在的身高踮个脚都容易撞到自己的脑袋。 四面的墙上都用砖头做了书架一样的延伸板,琳琅满目地摆着很多用纸包起来的东西,时尉随手拆了几个,有碗有花瓶,看起来都是很有年头的老东西了。他虽然不是考古专业也不是古玩爱好者,但也跟风买过一些艺术品,眼力稍微还是有一点的。 时尉在几百立方米的地窖艰难地在窄小过道里转了一圈,发现这里几乎没有金银宝石一类的东西,大部分都是一些小的生活用品。哦,不,是古代贵族的生活用品。时尉看着盒子里扔着的好几把精致得连花蕊上花粉都能看得一清二楚的象牙梳,忍不住咂舌。 时尉又发现了一些新东西。打开一个大铁箱,本来时尉以为这种看着就不怎么样像是把工厂里放什么东西的铁桶里面不会有什么好东西的。 但他又想错了,随便抽出一张卷轴,就是一副连他这种外行看了都觉得好看的山水画,从上面红色的印章来看,应该是有年头也是很有价值的古画了。 可惜就是污渍有些多,还有个小孩脏兮兮的巴掌印。 时尉继续找,然后在比较外面的承重柱边上发现了好几副油画,时尉抬着木头架子的一边往下翻,找到了那副价值七位数的真品。 “时尉,这里有信。” 在时尉还在几根粗大的承重柱边上晃悠的时候,路远之从书架的底部发现了一个厚厚的信封。 或者说是一本厚厚的账本。 看到那幅画,时尉心里五味杂陈的不知道该怎么感受才好,听到路远之叫他就赶紧过去了。 “我们上去看好了。” 见到了那幅画,时尉对这里的东西已经不再执着了,他想要“寻宝”其实就像是想给自己的猜测一个肯定性的证据。 路远之在看到这个账本的时候眼眶就红了,上面写着的字迹显然是他再熟悉不过的。 厚厚的一本账本打开之后,最前面就是写给“允昱”的一封信。 允昱: 别后,爱丁堡一封我以收到,你信中所说的骚乱我也略有耳闻……国内也逾发的乱了起来,陈生劝我不要回去了,但我的妻儿都在国内,更何况我又如何能丢下生养我的祖国母亲呢?我决定回去了,可能再也无法和你见面,但活到了这个年纪,感情只需深埋心底珍藏便好。 ……给你寄去的信,我未多说,但你知道,我向来是最信任你的。除了你,我也想不到能再交托给其他人。……这里的东西,多是那年我从别人手里换来的,被糟蹋的东西太多,我亦非这方面的专家,无论是从情谊还是从专业的角度来看,交付与你是再好不过的。 ……这些东西,对于你我来说是不可多得的珍宝,对我们华国人来说,是血脉和历史的见证。……从人家的牛棚、井底、甚至是茅厕里换来,我的心也好像被那样惨烈地绞了起来。国家的艺术就等于国家的强盛,没有力量,这些我们引以为傲的东西只能白白地让人在茅厕里熏染污臭不被在意。 但总有一天,华国兴盛后,这些华国的延续,也同样会再次被人争抢敬畏的。 允昱,养护这些东西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费钱也费时间,我给你留了一些英镑和一些容易出手的洋画,不多,但已经是我能给出的所有了,好好地用它们去生活去守护吧。照看这些东西,不一定能得到家人的认同,你要对你的孩子们说,这些总一天能让他们换来多上许多倍的金银的,现在的投入,总会换来几百倍甚至上万被的收益的。这些并不是垃圾,也不是废物,它们承载着的是我们这个民族苦难但是坚韧的信念。 总有一天,华国会再次兴盛。 它们会再次被争抢的。 至于是否归还,我并不在意,你同样无需挂念。我的老妻是向来不在意钱财的,望儿不必多说,我给他留的家财也全部散完,他倒是比我大方得多。焚佩是个姑娘家,手里虽要留些钱财防守以备后路,我也全部考虑齐全无需担心。 允昱,当年我们同学五人,出国留学时那样的意气风发,到了现在,却只剩下你我二人了,不知下次相见还是几时。原谅我的不负责,将这些琐事全部交给了你去苦恼。 只希望,这些毁一件就少一件的东西能够被再次珍惜,你替我看看吧。 …… 一封信还未看完,路远之的眼睛立刻就红了。 余老爷子给好友写信的时候,不管是国外还是国内都乱得很,他甚至连自己能不能活着回去都不知道,但他还是准备回家了。 在国外,他可能可以过得很好,但这里总归不是他的家。回到那个生养他的地方去,死在那里生养他的地方。余老爷子并非不怕死,但人总有比死更执着的事情。 余老爷子一辈子上过很多年的学,看过很多的书,接受过很多新潮的思想。但他没办法,那种落叶归根的感情,愈发地开始浓烈起来。 这么一仓库的东西,包括上面书房的密室,看着是沉甸甸的宝藏,但当年换来的代价不过一些米粮,算不得什么。 通过余老爷子的信,时尉和路远之大概也能猜到这些东西都是怎么来的了。 说来说去,最后还是绕到了那几箱金子上。余老爷子用金子买了几船的粮食,但被石家勾结着外国人给扣下了。 余老爷子也是硬气,偏生不让他们占便宜,宁愿白送。 那时候腐国虽然作为战胜国赢了德,但国内经济民生差得一塌糊涂,青壮死得死伤得伤,一切为战争服务伤害得通通是老百姓。 吃不起饭,活着都艰难。 乱世黄金价贵但硬通货永远是粮食。 余老爷子痛恨侵略过的腐国,但也可怜这些连吃顿饭都是奢望的百姓。 反正粮食也运不回去,就干脆送人算了。 但送着送着,余老爷子看到了来领粮的人手里拿着的是元代的官窑碗,心里大惊,但转念一想又是在正常不过了。 腐国现在瞧着是可怜,但几十年前是多风光啊,抢了华国那么多东西,不说遍地都是,但数量也绝对不少。 民国有个文物价格有个短暂的高峰期,但很快就随着国力和战争跌了下去。放在国外就更不用说了。一来遍地都是文盲,就算不是文盲,没有特意研究过的人也看不出什么。二来,艺术品这种东西和国力是能挂上钩的,说是艺术无国界,但谁不偏爱自己的东西呢? 余老爷子用十磅的麦子换了那个碗,心里又是茫然又是可悲。 但他也看到了一个机会。 送粮还在继续,但余老爷子送的粮食是照着人头来的,紧紧是够一个人吃个半饱,看到有能多换粮的机会,很多人都开始对家里进行大搜索。 余老爷子找了几个曾经是古玩店掌柜的人来坐镇,一天就得看上千件的东西,虽然一百件里面最多只有十件是他们想要的,但耐不住多啊! 余老爷子有钱,但没势力,战乱没枪说话就不硬。他知道这些东西不好运回去,于是就在这里弄了个可以保存的密室地窖托付给了自己的好友。 但他没想到的是,他以为能活得比自己长的老友却先他一步走了。 林允昱害了急病,收到信还来不急嘱咐什么就走了。余老爷子那封信说得不算含糊,但也只有知道“那一年”发生了什么事情的林允昱知道,他托付给了自己什么东西。 林允昱的儿女们在林允昱去世后就不愿在留在腐国了,转卖了东西去了更加安稳富裕的梅国,只将这个农场送给了父亲和余老爷子共同的好友方老爷子。 而余老爷子的好友方老爷子也不知道这里有什么,只是觉得这个地方对余老爷子有着特殊的意义,便也没有卖掉,而是嘱咐儿子要找到余老爷子的后人交还给他。最后最后兜兜转转一圈子,这里被交给了余老爷子的外孙——路远之。 正如余老爷子在信里说的那样,这些东西,已经从当年一兜米就能换来的一文不值蹭蹭蹭地变成了膨胀好几倍也不止的黄金了。 “时尉,我想回家了。”路远之将头歪在了时尉的肩膀上,用他的身体遮住了自己眼里的红晕。 “嗯,明天我们就回去,好吗?” 时尉被这一连串的操作弄得也有些懵,他知道路远之现在的心情应该会很复杂,所以什么也没说。 这个时候,只要安静地陪着他就足够了。 “姥爷他……是个很古板的人,小时候最怕他了,天天躲着。”但后来,却连当初因为认字罚站的忐忑和害怕也模糊掉了。 小孩的记忆都是这样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消失了。 路远之已经很用力很用力地去想要将姥姥姥爷妈妈舅舅记住了,但再努力也只剩下一些零碎的片段。 作者有话要说:每次看到有人几百件几百件地捐献文物的时候,都觉得他们真的是太伟大了。 第155章 时尉说了要带路远之回去,很快就给华世逢打电话让他在来之前先去订最早回去的机票。 才买完东西准备往农庄赶的华世逢都懵了,不是上午还一副要长住的样子吗?怎么下午又变主意了?但良好的职业素养让他一点也不吐露,而是微笑着应了下来。 “等等。”路远之听到时尉打电话的声音,赶紧说道,“还是再住一段时间吧。” 时尉也就顺势改了口:“华叔,你现在在哪?能尽快过来一趟吗?有些事情需要当面说才能清楚。” 华世逢赶来的时候,是时尉出来开的门,路远之坐在沙发上翻着一本看起来就很旧的书。 “华叔,有一件事情,要麻烦你找一些可靠的人。”路远之严肃地地他说道。 华世逢这才看见,路远之的眼睛又红又肿的,连声音都是沙哑着的。 但是看两人的样子,又不像是吵架了。 华世逢心下排除着哪里出问题的可能,就听到路远之说:“有一些东西,要麻烦您帮我们运回去。” 路远之说有一些东西,他还以为是一两件余老爷子留下的大物件,结果时尉把人带到地方一看,人就傻掉了。 “这、这些都是……”真的吗? 华世逢虽然也是“华国人”,但准确地说,他是华裔,在腐国生活了三十几年的他可比时尉和路远之对这些东西的价值了解得多得多。 这两年华国古董的价格一直都在处于一个上升期,虽然比不过发达国家的古董价,但对比几年前也是翻了几倍的。 而且这里的数量这么多,就算平均一下,一个一万也有几千万甚至上亿吧! 更别说大部分是绝对不止这个价格的。 古董的价格一直在变,但古董这种东西,很多都不是靠着年代来定价的。大部分的古董,首先是艺术品,然后才是上了年头数量稀少的老物件。 作为艺术品,只要不是战争饥荒年代,价格就不会低,这个和国界有关系,但并不是特别大。要不然当年列强也不会去华国抢古董了。 华世逢看这里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屋子的金子。 时尉的心情却很凝重。 这一堆东西,是余老爷子念念不忘挂念着的,对路远之的意义比所有国外的资产都要来得重要。路远之想继承姥爷的遗愿将这些东西好好保存下去,时尉一定是要帮他完成这个心愿的。 但事情却不会那么好操作。 腐国奉行的是私人所有权那一套,这些东西随他们怎么处置都可以,哪怕是全部运回国内也不会受到多少阻拦,只是在通关手续上要跑一些文书。 但人心难测,这些东西这么多,价值这么高,保不齐中间出个什么差错。丢了钱是其次,最主要的是这些东西对路远之的意义。 哪怕是从钱的角度上来说,时尉也不愿意看到它们受损。 现在的价格高是高,但能高得过三十多年后吗?一个品相好的官窑宋瓷百八千万根本别想拿下来,这里有多少?时尉粗粗翻了翻,大大小小少说有几百件。 甚至还几片柴窑的碎片。上面用于镶嵌的金边银边被扒拉掉了,但瓷片本身没受损。哪怕是时尉这种不懂瓷器的人都知道柴窑的珍贵。 时尉甚至还翻到了一个青铜鼎的记录,只是还没看见实物。 运输需要很严密的保护,为了安全,时尉准备给每一个都先买上保险。 这个过程应该会很繁琐,毕竟要买保险,就要先出具鉴定书。 数量又这么多,光是这个弄完也不知道什么时候。 而且最麻烦的是保存问题。 古董这种东西并不是一锤子买卖,保养修护都是要钱的,别的不提,光是一个合适的储存仓库就需要花很多钱。 更别提余老爷子收来这些的时候,从哪里来的都有,大部分都没怎么被好好对待,污渍、破损各种各样的问题都有,而且还没时间没精力没人手去好好修复,又过了这么些年白放着,后续的工程想想就头大。 在等华世逢来的时候,时尉和路远之已经商量过了,要把路远之在海外的其他财产挂出去卖掉。房子好说,最主要的是路远之手上只拿分红的股份。出于情义,要先联系原主人才好。 而且国内也要开始建造合适的仓库,着手进行安保工作。 那堆东西里虽然有现在很好出手且价格很高的油画,但路远之同样不准备将它们卖掉。 因为,没有必要。他们现在还没到那种程度。 路远之不是没想过直接把东西捐给博物馆,省事还省力,但一来这是姥爷留下的对他有重要意义的东西,二来也因为博物馆的条件不怎么好。 博物馆的资金由国家拨款,现在国家都穷,还得拿一些不太珍贵的文物在文物商店地面向外国人卖,自己馆内的藏品都没时间金钱去整理修复,就更别说别人捐赠的了。 所以怎么带回去,带回去之后要放在哪里,后续的工作要怎么做,这个才是个大问题。 时尉将事情想的最坏最丑陋的那一边。 如果方家知道路远之找出了这么多的东西又想来掺一脚怎么办?还有杜玉芳和余慎之。 这些东西可比他们想象的几箱金子来得值钱得多,杜玉芳和余慎之肯定会拿“儿媳”和“孙子”这方面来在文章。 要怎么处理,这也是要考虑的问题。 “华叔,麻烦您先帮我们找一个这个方面专业的律师吧。”其中涉及到的赠与遗产什么的有太多可以扯皮的地方了。 这些东西能到路远之手里都是阴差阳错充满了奇迹和概率的事情,哪怕是出于未来的价格,他都不会放手。 更别说,这些东西里面还饱含着路远之对余老爷子的感情。 被眩了一下的华世逢很快回过神,职业素养十分高超地一连报出好几个事务所,有腐国的也有梅国的,都是业界顶好的律师。 就是律师费高。 哪怕三十年后,腐国梅国和华国的律师费用都没法比,更不要说现在了。这些顶级律所的咨询费就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了。 时尉却一点不怕花钱,甚至一个大胆的想法在他的脑海中成了型。 都说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这句话放在杜玉芳、余慎之和石逢春的盟友关系上是很贴切的。三人之间仅仅是靠着路远之的关系走到一起去的。但其中也并不是没有矛盾,杜玉芳觉得路远之手里的东西都该是自己的,石逢春不该多拿一分。而石逢春嘛,他一开始就没瞧得起杜玉芳,期初只是想利用,用完就丢,但后来发现了杜玉芳儿子余慎之的用处后又忍了下来,开始拉起和余慎之的关系。 余慎之瞧不上石逢春,觉得他又贪又蠢,但石逢春的背后是石家,他有钱但没有权,想做些什么有时候还真得贴着一点石逢春的关系,起码从内部消息和时间上来说是便利许多的。 三人谁也不喜欢谁,但为了钱,为了从路远之那里拿到“遗产”,只能联合起来。 他们联合,看起来固若金汤,但实际脆弱得比纸糊的还可笑。 如果,有了外部的刺激,会怎么样呢? 借着以后记忆已经对石逢春进行调查的时尉很清楚的知道,石逢春手上的文物走私大致是什么情况。借着余慎之的名头,他和国外的势力搭上了门路,再加上他原本的路途就很广,低价买,高价换成外汇,很短的时间内就积攒了一大笔钱。 所以,尝到甜头的石逢春还能对路远之的这些“遗产”放手吗? 杜玉芳阔太太生涯没几年,本质上她还是那个没什么见识一切都想得十分理所当然的无知妇女,就像她早就认定了余家一切的东西都该是余慎之的一样,在听到路远之发现宝藏的消息后,也会是理所当然地认为,这些东西该是给余慎之的。 哪怕只是听到消息,她也立刻就会将路远之手里的东西当成自己儿子的。这个时候,哪怕石逢春只是流露出丝毫的“感兴趣”,她都会像护崽的母狮一样扑上去死死咬再石逢春的脖子上。 余慎之可能还会保持一定的冷静,但能保持什么程度的冷静呢?不是几十万不是几百万甚至不是几千万,而是几个亿十几个亿几十个亿! 这些东西不好处理,引来的觊觎一定不会少,但同时,意思一个好机会,一个让时尉掌握绝对主动权的好机会。 “那你想怎么做?”路远之问他。 自然是把往艺术品市场里加一把火。 弄出一个轰轰烈烈的让圈外人都能知晓的天价拍品。 时尉想做,路远之就把那十多幅油画全交给了他随他去折腾。 时尉让华世逢赶紧先把保险弄下来,然后再找几家报社疏通一下关系。 三十年后正是营销火热的消息战,时尉不是专业弄营销的,但多少也知道一些其中的套路。腐国的计算机普及同样还不高,但也正是因为这样纸媒的地位是绝对的。 时尉不弄资本间的博弈,也就相当于在宣传上没有对家,所以只要报社那方面没有问题,时尉想要的舆论导向很快就能被引导出来。 切入点也十分简单,就是上半年才结束的拍卖会。 上辈子因为消息不对等的原因,几千万的“赝品”是安静在富商城堡里待着的,时尉记不清它是什么时候被拍走的,但查了一下这几年的拍卖品,十分幸运地发现在八个月前的春季拍卖品名单上有它的名字。 第156章 “时尉,我有点茫然。”在床上躺了好一会儿,路远之突然说道。 时尉也没睡着,屋里黑乎乎的,他也不想伸手去开灯,便顺着自己的手感去把自己塞到路远之的怀里。 “茫然什么呢?” 路远之扒拉着时尉的头发,睁着眼睛看着黑乎乎并不能看到什么东西的天花板。 “我也不知道自己在茫然什么。” 只是今天发生的事情太多了,将他冲击得脑袋有些发懵。 时尉自己都有些缓不过来,更别说路远之了。 “那明天去方叔叔那里拜访一下怎么样?”时尉提议道。 路远之惊讶不懂他为什么这么提议:“为什么去方叔叔家?” 时尉说的那个方叔叔,就是之前把这个房子“还”给他的余老爷子老友的儿子了。 “去和他说一下这里的事情吧。现在不说迟早也会知道的到时候再从别人口中得知的话,我们能够挽回的余地就很小了。” 房子的手续、产权什么都是没有问题的,但打官司就是这样,扯皮扯起来谁也不能说最后的结果是怎么样的。 所以只能做好最坏的打算。 路远之沉默了一下,然后点点头:“你陪我吗?” 既然这么问了,时尉知道,路远之肯定是想自己陪着去的。 “当然要。”不管路远之说不说,时尉一定是要陪着过去的。毕竟其中牵扯的利益那么大,如果对方起了坏心想把路远之怎么样的话,至少多一个他还能多争取些时间。 “但是我还是睡不着。” “那就试一试把身体弄得很疲惫怎么样?” 路远之红了脸,呐呐地嗯了一声。 被路远之叫方叔叔的人住在伦敦市区的富人区。时尉和路远之去前打过电话,所以方叔叔一家很早就等着他们过来了。 商场如战场,沉沉浮浮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方家也走过下坡路,当时如果不是靠着余老爷子送的那些东西,他们一家可能还在贫民窟住着。所以他们对路远之是有一些感激的,不然也不会把别墅尽量还原成以前的样子再连带着农场一起还给他。 腐国的阶级跃迁是一个极为困难的事情,尝过“下等人”的滋味后,对于富足的中产阶级以上就很执着了。 而且骨子里还带着一点傲慢,从他们当初宁愿在市内挤挤挨挨地靠着超市过去食品活着也不愿去车程一个半小时的乡下用土地养活自己就知道了。 所以时尉才很担心。 寒暄过后,路远之说明了来意,沉默在发芽,肉眼可见的,方叔叔和方阿姨的两人脸上的表情就有些僵,但方叔叔保持住了脸上挂着笑笑容。 “那挺好的,那些东西能回到你的手上,也是你姥爷在保佑着你了。” 旁边的美艳夫人不经意地拿手肘撞了她丈夫的腰。 但她的丈夫却没有理会。 “是这样的,方叔叔,我们进来来,最主要的还是希望您能帮帮我们。”路远之很诚恳地说道,“您也知道,我们在腐国人生地不熟,也没个亲人朋友,您就是我们最亲近的长辈了。” 听到路远之这话,方叔叔脸上的笑容顿时多了两分真切。 “那你们要准备把那些东西怎么处置呢?如果要拍卖的话,我和几个大拍卖行都还一些联系,可以帮你们争取到一个比较好的有利条件。” “那真是太好了。”路远之抢先一步说道,“不瞒您说,我还真是有需要麻烦您的事情。” 路远之就准备好的说辞倒了出来。 时尉有些疑惑地看着路远之,虽然心里不明白路远之怎么突然变了主意,但没有打断。 路远之和方叔叔聊了一段不短的时间,又在那里吃了午饭,两人才准备回去。 “远之,不是说好了不卖的吗?”从方叔叔家里出来,时尉就忍不住地问。 “只是一幅而已,没事的。”路远之表情很平静,“那么多呢,少一件两件又没什么关系。” 路远之说得轻描淡写,但时尉却看出了他的茫然和难受。 “很多事情,开了头就没有办法了。”时尉低声说。 路远之何尝又不知道,但—— “东西死的。时尉,我不想再看见你那么累了。所有的事情解决好了,我们就回去好不好?回燕京去,回你老家去。咱们不掺和这些事情了。”路远之抓着时尉的手有些急切地说。 “但也不必把东西卖了。”时尉心疼地看着他的眼睛说道。 “不真卖的话,石逢春是不可能上当的。”时尉调查石逢春的事情没瞒着他,甚至很多事情都是借着路远之的关系去查的。所以,越是查,路远之就越怕。 时尉是绝对不可以出事的。时尉的父母和妹妹,也不可以因为这些事情被威胁被作为把柄。 人的欲望是无穷的,时尉提出的方法虽然好,但太慢了。中间不知道有多少突发事件。 所以,在和方叔叔交谈的时候,一个大胆的想法窜了出来。 可能会损失掉一些,但这些和时尉和时尉的家人比起来什么也算不了。 “时尉,东西是死的,人是活的。我们不能为了那些死物让活人去冒险。” 一幅画能拍出多少钱,路远之不知道,但从时尉找出的那个赝品价格来看,这一次只多不少。有了这些钱,不仅可以牵制石逢春,时尉还能放手去干他想做的事情了。 方叔叔那么的问题也能一举解决。 农场虽然是余老爷子置办下来的,但当初也是切切实实地给送出去了,不是请人“看”,而是“送”! 虽然最后又被方叔叔“送”到了路远之的手里,但眼看着那些东西,心里要说一点不介意那是不可能。 但所有的矛盾说白了就是由钱引起的。 时尉的甜品连锁和超市连锁的计划,路远之是听过的。那么正好,有了资金后,时尉的连锁计划能够大刀阔斧地展开,还能拉上方叔叔一起挣钱。又给自己多了优势,还是打消方叔叔一家心里的芥蒂。 一石三鸟的好事情,他为什么不去做? “时尉,如果觉得不该卖的话,那就努力挣钱,等事情结束后,咱们再去买回来不就好了?” 路远之说得好像很轻松的样子,但要再买回来这种事情,太过看运气了。如果买家真的喜欢,把价格往上抬也没用。 毕竟能花几千万买幅画的还能在乎那些吗? 时尉叹了一口气,他要是再强大一点就好了。 “远之,暑假回我家过吧。”路远之都这么信任他了,他也要再努力一点才可以! 暑假之前,这是时尉给自己定下的最后期限。 “嗯。”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里,时尉和路远之就开始了百分之三百的忙碌模式,还给家去了一趟电话。 时妈妈和时爸爸很不放心,也顾不上电话费有多贵,念念叨叨地在电话里让他注意这注意那,时纺话倒是少,只是声音里是怎么都掩饰不住的失望,听到时尉会给他买礼物回去才高兴了一点。 路爷爷也路奶奶倒是放心得很,觉得路远之这个年纪是该多见识见识外面的世界是得多锻炼锻炼。而且两个老人现在在外面可疯,路远之不回来正好他们也不回燕京了。自己在老乡那里住下跟着他们一块过年。 一开始,两人出去旅游还是为了躲清静,结果一游两游的还游出乐趣了。 经过路振宁这事儿,两老人也看开了,家里小辈那些糟心事也不乐意管了,两人一合计干脆把儿子儿媳女儿女婿孙子孙子外孙外孙女全部叫了回来,东西一分就算完事了。 路老爷子和路老太太的态度已经很明确了,东西分完了,大家以后各过各的就好,爱孝顺就来看看他们,不乐意也不用强求。他们自己有退休金有医保,大事小事也不用赖着他们什么事情,保持点距离,反而能相看两不相厌。 虽然有个别心里嘀咕着“为什么路远之那么有钱了还要分他一份”但在路老爷子的强权之下也不敢有意见。路老爷子也全部想开了,甭管他们是怎么想,他是不管了。 路远之没把那俩密室的事情告诉路老爷子和路老太太,这说了肯定连年都得提着心地过,干脆等他们这里弄得差不多了再说就是了。 时尉联系着报社和拍卖行争取弄出最大的效果,路远之也忙,他得跟保险跟事务所。余慎之目前在国内,消息还没传到那里去,但只要知道,他是绝对不会有放弃这些东西的。一定会在“继承”这方面做下功夫。所以,提前的准备就很重要了。 路远之找了这方面最好的律师,开始讨论余慎之可能会采取的行动。路远之也是学法的,和律师交接的工作自然是要交给他的,但路远之的年纪毕竟小,不仅没经验,而且知识面有限,跟在这方面数一数二的律师交接,因为有学习的意识在里面,所以需要大量的准备。 就是忙,很忙。 但忙得也是有效果的。 时尉弄出的舆论效果很不错,不仅是腐国,整个欧洲的讨论度都不低。 毕竟时尉弄出的“UC”震惊式标题太有噱头了,再把那算上小数点后面两个零的一串十位数,谁看了都有个八卦心。 事情闹得大,买了假画的富商也得知了消息,自然是要拍卖行给个说法的,毕竟真假是由当时拍卖行来鉴定的。 但拍卖行也不是吃素的,能开得起拍卖行的人背后势力都不会差到哪里去,拍卖行一边应付着富商的案子,一边找上了路远之。 第157章 拍卖行是大拍卖行,什么样的事情都处理过,所以看到这个也不是很慌,好几个备选方案放着等着去处理。 一个,肯定是要和富商进行商谈的,但那幅画真假不论,路远之他们也是要接触的。如果从他们拍卖行里卖出去的画是真的,那就是富商和拍卖行的皆大欢喜,但如果中间出了差错,该如何去补救也是要考虑的。 赝品当真品卖这件事对拍卖行来说是个很严重的问题,尤其闹得这么沸沸扬扬的,处理不好赔钱反倒是其次了。 路远之收到了拍卖行商谈的邀请,没有拒绝。这是时尉一开始就算好的。手里握着关键证据的时尉并不怕他们买通权威鉴定师出具假证明。或者说,只要拍卖行弄小动作将他们的真品变“赝品”时尉就能把卖出去的真·赝品给锤死,那样的结果也不过是两败俱伤。但时尉和路远之伤的只是可能卖出去的那笔钱和前期的舆论投入,真正受影响的只是拍卖行罢了。 八卦这种东西,在哪里都是不缺讨论度的,先是有时尉震惊式的开局一张图后面全靠编,揽了好长时间的讨论度,后有富商状告拍卖行上了大半个月的头条,拍卖行已经是处于一个很弱势的地位了。 所以在富商那边动用了好多高科技新技术重新测定的结果出来之后,拍卖行原本夹带着的威胁消失了一干二净,开始给他们开出尽可能优惠的价格和宣传条件来。 毕竟现在不是路远之求他们,而是他们求路远之了。 而且他们现在是最希望路远之手里的这幅是真品的。 因为那幅假的已经被定局了,但将路远之手里这个真的拉拢过来之后,其中的可操作性还是很大的。比如说对富商进行安抚,对真品重新进行宣传拍卖,这样还能对他们下跌的名誉挽回一下。 拍卖行不止一家,他们不能再让别家拍卖行把路远之拉走了,那样腹背受敌的结果不是他们愿意看到的。 路远之没有理由不答应,拍卖行不仅答应了零手续费最好的宣传而且将路远之其他艺术品的鉴定也给揽了一部分过去,甚至连相应的保险公司也做了中间人进行引荐。 拍卖行毕竟是专业从事这方面的,有了他们内行的提醒和帮助,路远之少了很多弯弯绕绕不必要的浪费。 “这些人还真是势利啊……”刚接触的那几天,白种人的优越感就差写满每一根头发丝了,但形势一变,又是绅士又是贴心,比那些川剧变脸的专业演员都来得厉害。签完好几份合同,路远之疲惫地端起早就冷掉的咖啡喝了一口。 “资本家嘛,都是这样的。现在国家不强,咱们背后又没什么大势力,他们能看得起才怪呢!要么国强,要么自己强,从古至今都是这个理!”时尉跟收废品似的将两堆保单塞进保险箱里。 “你说,杜玉芳他们知道这个消息了没?”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的,路远之这段时间越来越不爱提起“余慎之”这三个字了,不是用石逢春就是杜玉芳指代。 “大概还没,得等拍卖会的宣传册子出来了以后才能知道。”时尉随口说道。真画假画一的事情再热闹,时尉也一直很小心地没透露路远之和他的任何消息。只是把这个新闻往“宝藏”和“高价”上引,又编了华国电视剧上经常会出现的宝藏救国套路。事实证明,越是老套,它就越是能经得起考验,腐国人民的注意力完全就从以往打听“宝藏主人”是谁转到了寻宝上去。 这段时间,时尉出门都能看到好些人拖家带口的地往乡下跑。有些是真全家来寻宝的,有些是家长陪着孩子玩的,但不管怎么说,时尉和路远之的安全得到了很大的保障。 “那你之后要怎么做?给路飞帆递消息吗?” 时尉摇头:“不管路飞帆,也不管他们是什么时候知道的,我们只要等他们找律师来告我们就可以了。” 路飞帆的立场很天然,也很受杜玉芳和石逢春的信任,但他作为一个最不确定的因素,不能在这一步去冒险。 时尉现在给路飞帆的要求就是得到石逢春和余慎之所有的资金来源和投资项目,只需要这个就可以了。 他的机会不多,只有一次一击毙命的可能,所以,必须要一网打尽不给任何的退路。 时尉估计得比较保守,他以为石逢春他们最快也要拍卖会的宣传册发出去后才能得到消息,但没想到只是开学,余慎之就找上来了。 时尉和路远之是掐着时间会燕京的,为了处理国外的那些事,他们请了差不多有两个月的假。两人的成绩不错,又是事出有因,加上有路老爷子的面子,学校那边批得很痛快。 但不管怎么样,学校那边对于成绩的要求还是要满足的,两人掐着时间赶回来参加考试,昨天到今天就考上试了。 时尉和室友们三个多月没见,正商量着去哪里一起吃饭呢,推开宿舍门就发现一个人都没有。 路远之上午只有前两节有课,下午是高数课,老师很可能就要期末考,路远之好久没碰高数课本了,没事肯定不可能出去。 时尉心里有了不好的预感,问了隔壁的同学,说是和一个穿西装的人出去了,时尉一听脸色瞬间就不好。 “林峰,你帮我报个警,我出去一趟。”时尉把扭头就跑。 “欸,等等,报什么警啊?!不是,报警我要说什么啊!”林峰一脸懵比。 时尉才不管那么多,满脑子都是灰色报纸上的铅字。 远之…… “……远之,你要知道,爷爷生前是没有立过遗嘱的,你也是学法律的人,应该清楚——” “远之!” 一脸不耐的路远之听到声音扭头看去,见是跑得满头汗的时尉,赶紧把自己的水递过去:“怎么跑成这个样子了?” 时尉大喘了好几口气,上上下下地把路远之打量了好几回,才瘫到了旁边的椅子上。 余慎之这个“讲究”的做派十足,时尉虽然不知道他们去哪了,但知道路远之一定是不可能跑远的,再一想附近消费高档一些的地方就筛出来了。一路狂奔地过来,运动会一千五都没这么拼命的。 “你好,时尉同学。”余慎之脸上的表情僵了一下,但并未有太过火的愤怒,只是不满和怎么也掩藏不住地急躁。 他能不急躁吗?他爷爷留下的那么多东西,怎么能全部给路远之了呢?就算照着血缘来说,也有他的一半,更别说华国的习俗了,一个唯一的孙子一个外孙,怎么说都是他分的东西多! 果然,爷爷奶奶就是偏心! “说遗产的事情对吧?那就和远之的律师去说好了,你这样把他单独拉出来算是怎么回事?!”听到余慎之把路远之带出去的时候,时尉心里的恐慌怎么也止不住,虽然他知道以余慎之的智商不会做出什么现在就伤害路远之的事情,但恐惧的心情却不会因此有所减弱。 “走了,下午还有考试,回去吧。”时尉不给余慎之任何开口的时间,拉住路远之就往外走。 路远之也早就想走了,他会答应和余慎之出来也只是想看看余慎之手里有没有他所不知道的底牌,但既然上这种祥林嫂似的那一套,他也就不想浪费时间了。 哪怕没有时尉来找他,他也马上就要找个借口离开了。 余慎之没有开口阻拦的意思,只是眼神发狠地看着他们两个离开的背影。 “时尉,怎么了?你的手在发抖?”除了餐厅大门,路远之担心地问道。 时尉笑了笑:“没什么,就跑得太着急了。”只是手握着路远之的力道愈发的大了起来。 路远之知道肯定不止这样,皱着眉教训他:“他又不能把我吃了,你慢慢走着过来不就好了?” 时尉脸色又是一白,暗暗咬了舌尖才没让路远之看出端倪来。 “你别太高看自己的身手,都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人要是走了极端可什么都敢干!虽说这是大白天,但万一他拿个什么把你一迷一扔,把……”时尉说不下去了。 “反正你就是离他们那些人远一点。” 路远之却是看了时尉好一会,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见体温正常,但还是有些疑惑地开口:“时尉你是不是感冒了?不然脸色怎么会怎么差啊?” “我跟你正说着安全防范这件事呢!你给我认真一点,反正你就记好了,不管谁找你,都不能一个人出去知道吗?” 路远之虽然不觉得自己会出事,但见时尉这么不放心,便也答应了下来:“放心吧,我会小心的。” 时尉见他答应了,心里才稍稍放缓,但还是不太信任路远之的警惕性。 心里就暗暗计算着要什么时候找个专业人士,学点逃生的实用技能,比如说怎么在双手双脚被绑的情况下逃生,比如说要怎么从被锁起来的密室内逃走…… 路远之有些无奈,但为了不让时尉整天念念叨叨地不停,便也答应了下来,还主动联系了路老爷子,问他有这方面的教官给介绍没。 “你没事吧?!”路老爷子第一反应是不是他出了什么事,再联系到前两天路远之让他快点回来,顿时就紧张了起来。 “我能有什么事?就只是觉得技多不压身呗。”路远之还是打算等路老爷子和路老太太回来了再说。人在跟前,万一血压什么的稳不住了都有个照应。 第158章 不能继续这么下去了。 时尉有了一股紧张感,考试周都不敢放松,一边准备着考试一边开始跑图书馆。 时尉虽然是学院派出身,但学经济和学金融还是有点差别的,再加上他后来专注房地产做了三十多年,对股票期货也并没有细致到每一月每一天的深挖研究。 所以现在能做的,就是靠着记忆中些许的印象找到可能对应的事件加以推测。 八七年的股灾很厉害,时尉是有很深的印象的,但往前推一年到八六年,他就有些拿不准了。 时尉原本的计划是在八七年股灾上阻击余慎之和他背后的其他资本,这样他可以保证百分之九十的成功率。但往前推一年,也就是今年想要将他解决的话,成功率就要打个折扣了。 要赌吗? 赌! 赌不一定会赢,但不赌的话,一定就会输。 资本逐利的市场上没有百分之百的胜率,不管为了什么,他都不能再忍耐下去了。 石逢春、杜玉芳就像是一个不定时炸弹一样不确定,但不确定归不确定,时尉现在已经拆弹即将成功,只等最后剪下决定命运的一根电线。 余慎之不是炸弹,他是导弹。 余慎之表现得太好了。哪怕是对杜玉芳视为眼中钉的路远之,他也没有一开始就表达出过分的敌意和示好,甚至有些刻意避免。 但与这种“我会有可能站在你们这边”的暧昧态度不搭的是他在针对时尉时的狠辣。 时尉的背景早被他们调查了一干二净,他们早就知道时尉没那么多钱可以买房、开店,所以对背后的“真正持有者”心知肚明。 一边摆着“我也很痛苦”的样子一边却毫不留情地准备咬断路远之的脖子,对上上千万甚至是好几个亿的“遗产”,时尉可不会相信余慎之还有理智。 时尉觉得自己的关注点错了。 路远之“死亡”,一直被他当做是“上辈子”的事情而耿耿于怀,但却一直忽略了——所谓的上辈子,其实是什么都还不确定的未来啊。路远之“死亡”,不过也是未来的一种可能。 既然如此的话,他为什么还要去纠结杀害路远之的动机和真相究竟是什么呢? 全部,掐去这个可能不就好了? “时尉,你的脸色怎么这么难看?是不是困了?”考试周既要背书看重点准备可能到来的考试又要兼顾股市里的那些事,时尉这些天的睡眠一直是在一个极度匮乏的状态。 “嗯,是有点。”时尉揉了把脸,把糟糕的心绪全部压下,站起来给自己倒了一杯浓茶,“远之你快去睡,我这本书看好就好了。” “我正好也要把这里看完。”论起熬夜能力的话,路远之甚至是要比时尉还要厉害上一些的。 时尉无奈地在他脑袋上揉了一把:“别闹,赶紧去睡觉,我才喝完茶,困也不困了。” “但我没喝茶也不困啊。”路远之起身扯了床毛毯过来,给自己披上后又对着时尉挥挥,“快点快点!” 时尉想到明天就剩两门专业课考试这周就结束了,便也不操心这么一时半会儿的了。 一周的课上完,时尉和路远之也来得及和室友几个出去聚了一顿。 “现在想见到你俩可算是不容易了,不过也挺好,不像我们哥几个,现在还在未来该走什么样的道路上迷茫呢!” 时尉跟个饿死鬼先是狠狠咬了一口刚端上来的千层馅饼,有他小拇指长度那么厚的饼,一口就半个吃下去,差点把时尉噎死。 “那就先给自己顶个小目标呗,把成绩保持在专业第一,这样等到毕业分配了学校那边肯定把最好地给咱们!”时尉顺了气后说道。 “说的容易,但做起来哪有那么简单的!”林峰叹气。 他们宿舍六人,一共五个专业,虽然不是同专业,但在学习上互相较劲儿的氛围还是很浓郁的,而且大伙成绩都不怎么差,起码能保持在专业前十不掉出去。 “时尉,你和远之真不准备争取留学的名额吗?”黄达先有些惋惜地问道。 “不了,我准备早点工作。”时尉说,“留学虽然好,但不适合我。这几个月跟远之在国外忙着,周围全是自己不认识的人,住也不习惯,吃也不习惯,越是在外面留着,就越想回来。我发现吧,国内把国外说得多好多好,其实也就那样。真出去了,看了那些所谓外国人的生活之后,才真的发现,各有各的苦吧。怎么可能成天什么也不干就有吃有喝有住有小汽车呢?” 不止是现在,哪怕是三四十年后不还是这样?年轻的时候总觉得除了华国之外,外国只是一个国家,那里的人人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什么都能满足的美好生活,但真的大了真的见识过了,最后也只是发现,那些曾经的憧憬,全是建立在自己想象的理想化外国罢了。 “有钱,在哪里都能过得好,没钱在哪都失意。我不准备去国外留学了,华国也挺好。人发达国家十个里面有七个是大学生,我这大学生在外头不值钱。但在国内多值钱啊,我可是我们镇上这么多年来第一个考上燕大的学生,我还准备着毕业了回家风光风光,带着镇上的乡亲们一起挣钱。到时候谁提起我不说好?那可不比去国外风光?” 时尉说得很现实,但恰恰是这种现实最能说服人。 “出去又不是不回来了,人人都想着出国,要是国外真这么不好,咋还有那么多人争破头出去呢?” 时尉看他脸色郁郁,心下也有些怅然。 重来一回,他虽然对他这些室友的生活提供了一些帮助,做了一些改变,但他本身是不知道这些改变是好还是坏的。 “那就争取一把,就当自己去见识见识也不差了。”时尉看出了黄达先是想去留学但又下不了决心的意思了,“又不是说出去了就不回来了。见识见识,之后再做打算也不迟。” 有了时尉的那些点子,宿舍几人赚取生活费的渠道多了很多,黄达先不用再为今天是花一分钱还是两分钱苦恼,眼中看到的东西自然也不一样了。 黄达先愣怔地盯了时尉一会儿,才低下头低声说:“嗯。” 燕大虽然是华国最好的大学之一,但出国留学的名额并没有特别多,而且除了留学名额,其他的也很重要。学费虽然不用担心,可生活费是个极大的数字。黄达先现在已经靠着当外国人的导游赚了不少的钱,但老家一大家子的人还指望着他,他是全家勒紧裤腰带供出来的学生,负担很大。刨去每月给家里寄的钱,能让自己每个星期都有肉吃已经不错了。 能供得起外国的消费水平吗? 黄达先很迷茫。 路远之和时尉有钱,但照着他的性格,是低不下头向他们借钱的。不光是面子问题。 和黄达先一样有烦恼的人不少,他们宿舍里除了路远之之外,家里都不富裕,眼瞧着几年前和他们一样家境的时尉兜里的厚度蹭蹭蹭地往上增,但他们还刚解决吃饱问题,说没别扭那是不可能的。 但一来时尉对他们很照顾,二来时尉的努力他们也看在眼里,想嫉妒又不好意思去嫉妒。 就,很难受了。 时尉隐隐察觉到了他们的心思,但并没有在意,他们这个年纪说成熟已经成熟了,但要真说有多成熟又好像没有。现在的那些别扭和苦恼,放到五年十年后再回头看看,大概就会觉得当初的自己是有多幼稚了。 社会人的世界里,真情谊和真利益分得没那么清楚。 说多了会给人一种很傲气不是肉糜的感觉,所以时尉也不爱跟他们说教什么的。 “你们想过没,别光自己把一家子的担子全部担下来,也得多让自家人多开拓开拓思路。”时尉心里清楚,他们这种农家出凤凰的几率有多小有多苦,时尉他们家还算好,只有他和时纺两个小孩,时尉自己努力有脑子有运气也有。 但也是建立在时爸爸和时妈妈赶上了时候没日没夜含着饭在那干才供出来的。 其他人更不用说,一家那么多孩子,选中一个咬牙供,就是一场豪赌。时尉的几个室友就是豪赌的胜利者,但肩上担着的,是全家十几口人的未来。 “现在国家政策好了,不仅咱们要跟上,家里人也同样不能被时代的浪花给打下去。你看我爸和我妈,虽然只是个小吃店,但怎么说都比以前种地赚得多。没条件不行,但有条件了就得抓紧了才行。别总觉得自己拿钱养活他们就好,也总要让他们有生活的本领吧?时代是很残酷的,今年和去年不一样,明年和今年又不一样了。” 黄达先几个若有所思的样子。 时尉心里清楚,他们几个都是那种责任心很强三观很正的好孩子,但就是太强了,喜欢把什么都往身上揽,所以自己的压力越来越重,情况也没好到哪里去。 我也要努力啊!时尉在心里暗暗对自己说,不可以迷信“上辈子”的记忆,也不能被动地被时代抛下,必须要,打起二十分地精神才可以! 考试周结束和室友们聚过后,时尉和路远之马上又飞了腐国,一堆的事情,还等着他们去处理呢。 尤其是马上就要到来的春季拍卖会,一切的一切,都要在这里尘埃落定了。 赢吗? 嗯,会赢的。 我必须要赢。 第159章 真假油画的事情在报纸上轰轰烈烈地闹了好几个月,闹得民众都有些烦了才出结论,但人的劣根性就在这,明知道这个东西让你烦,就还想等等有没有更大的热闹可以看,所以这一次的春季拍卖会,吸引了很多人的眼球。 拍卖会没什么电视直播录播什么的,但现场的气氛很热闹,前面的几个拍卖品过得很快,到了那副头条主角的画作出场的时候两三下价格就被哄抬上去了。 时尉和路远之都没有去拍卖会的现场,油画的拍卖不是关键,后续律师函才是他们在意的。 时尉找了一堆笔杆子,拍卖会的各式后续报道都已经写好了,只需要在上面填上一个最后的数字就可以了。 “火锅吗?还是麻辣香锅?”说不紧张是假的但在家里等着更不舒坦,于是两人就跑出来买了一堆的吃的准备对自己的胃好一点。 “麻辣香锅吧,别放辣,要酱香味的。”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不要辣的麻辣香锅叫麻辣香锅,但两人都偏爱酱香味的,再多加一下麻椒,舌头略麻的滋味又是折磨又是舒爽,就很奇怪了。 但麻和辣一样,不仅是增香,而且上瘾。 没在超市买到韭菜是时尉心中的一大遗憾,麻辣香锅里绿油油翠得像是有料弄上的韭菜味儿大且香,是他最喜欢的配料,但腐国的牛羊肉很嫰,吃着味道也非常好。 “你用做牛排的雪花肉来炒,肯定嫩啊!”雪花肉又点太肥,路远之吃不过这样的牛排,但是对切成薄片后,拿来爆炒的做法很喜欢,牛油香滋滋的,肉嫩且入味儿,吃得停不下来。 “你再尝尝这个海带,我特意压了一下才炒的,入味得很。”海带叶厚且软烂,酱料和牛油的香味毫无保留地渗到里面去,没有海带特殊的田腥味,只有酥酥麻麻的香味。 时尉和路远之盆着个锅,沾满了酱的菜和肉裹着晶莹剔透的米饭一起咀嚼,原本的焦虑和不安一下就被抚平了。 正吃着饭,华世逢的电话就打来了,透过电话有些失真的声音里满满的都是兴奋。 路远之眼巴巴地看着有些紧张,时尉倒是不着急,反正不管多少,目的达到了就可以了。 “多少?”虽然有了价格低的心理准备,但乍一听到那个数字,时尉心里还是咯噔了一下。 “英镑,是英镑!” 听华世逢的补充,时尉才舒了一口气。对了,这是在腐国,用英镑也是正常的。 时尉拿着电话翻开报纸,用上面的汇率算了一下。 “时尉,到底多少啊?”路远之见他不说话,忍不住催促道。 “就……三千多……”时尉算完也有点傻了,有了上一回的经验,时尉是又把成交价上高了猜的准备的,但他没想到会高这么多。 三千多万只是美元,再照着华夏币换的话,一亿多完全不是擦边贴线,还能多出好多来。腐国的艺术品交易税要的高,但交完税也有个九千多万的。 “多少?!”路远之也被吓了一跳,他的账户里钱虽多,但他很少有花钱的地方,平时身上也有带几张大团结,还经常没处花。 “行吧。”路远之干巴巴的说道,心里不知道是该高兴的多还是还惆怅得多。 时尉的心情也有些复杂,但瞧过一个瓷器能上九位数的多次“盛况后”也被锻炼出一点来了。 艺术品市场价高,跑开各种各样的潜规则不管,说白了还是金钱观的不同。 三千万美元咋一听是挺多,但能买得起的人大部分都是年收入稳定在五千万以上的,降维再降维一下,大概就是那种月薪五千的人攒钱买了个三万的包,三千和三千万差得大,但本质上来说没什么区别。 买什么,不买什么,花多少钱买,在兜里钱还多的时候,决定因素就看心理价位了,值和不值说白了就是这么一回事。 就像有人愿意花几百上千万买个私人飞机再每个月花几十万去保养,一年飞个三四趟一样,单纯地就是看“我觉得”而已。 更不用说艺术品这东西价格本就缥缈虚浮,真照着纸和颜料的价格来,顶天了五千。 “行了,怎么明天再去买点小羊排吧。”逛超市的时候,路远之看中了一盒看着就很好吃的小羊排,只是一盒六百多英镑的价格让他犹豫了一下,只买了一盒,本来是觉得没必要,一盒六百的比一盒六十的能好吃十倍吗?好吃是会好吃的,但好说和价格成正比,那就是百分之三百地不可能了。 买一盒六百的人也知道不可能比一盒六十的好吃上十倍,但不在乎价格高十倍还是高五倍,到了可能吃得起所有价格东西的时候,追求的就不是性价比了。 拍卖会上午结束,下午交完税的钱就达到路远之的账户了。如果不是石逢春的事情还没解决掉,两人都要计算着要买哪里的房子要装修成什么样了。 “也就一会儿的事情了。” 时尉没等到第二天报纸铺天盖地的报道,路飞帆的联系就来了。 石逢春和杜玉芳打起来了。 时尉一愣,听完原因之后就有些哭笑不得的感觉了。 两人打起来的原因让时尉有些摸不着头脑,但是深想一下又觉得还是挺符合两人的脑回路的。 杜玉芳早早地就认定了余家的东西都该是他儿子的,对从路远之手里把东西要回来这件事有着百分之三百的信心。 石逢春和余慎之呢,这段时间在计算着要怎么把东西从路远之那里要回来。 一明一暗一软一硬是他们的对策。暗自然是由石逢春出马给时尉名下的那些店铺施压,各部门这些天都在找各种借口去时尉店里捣乱,小混混砸店的事情也发生好几起。但石逢春找关系,路远之也能找人。尤其是时尉十分有先见之明训出来的那些狗,平常看着乖乖地在后面待着不出来,但小混混一来就很机警。时尉又给了保证,只要不弄出人命,医疗费该赔就赔,员工更是奖金补贴地翻倍发。 这样一来,石逢春不仅没讨到好,反而落了个埋怨,时尉店里员工的凝聚力也慢慢搞起来。 明着来,自然就是要走法律渠道了。但这案子很复杂,又是继承又是失踪还有涉外,关系错综复杂地需要慢慢理。 杜玉芳是不会怪她儿子的,但是听见路远之的画买了三千多万美金,而且手里还有好些东西,心里不平衡到了一个极点,马上就怨起石逢春没用来了。 石逢春也是个混不吝的,他本就心烦,再一听杜玉芳的抱怨火就上来了。 他看不起杜玉芳是打心底里的,或者说除了他自己其他人他谁也看不上。 打起来就三两下的功夫。 余慎之也是焦头烂额,他的手里是有差不多几百来万美金的,但都在股市里套着,华国国内得到的好政策基本上是靠着那些唬来的。 几百万的美金换成华夏币也不过一千来万,人家乐意带着他一起买地做房地产投资是看中了他的外汇,余慎之嘴巴也是厉害,唬了一年也还能稳住不露馅儿。但只有他自己知道,那些钱是不能动的。他舍不得。钱一天在股市就能为他赚着一天的钱,但拿出来就赚少了。 能空手套白狼为什么要真付出呢? 余慎之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明明前一个月都还好好的,这一个月合作方突然就开始步步紧逼了起来。余慎之不得不一边抛售掉还能挣钱的股票来应急,一边还要花钱请律师理线索准备打官司。 石逢春和杜玉芳打起来这件事就跟个导火索似的直接点炸了余慎之这个炸药桶。 必须要快了。 余慎之心里的烦躁越发烧得他燥热,趁着一股火,他快刀斩乱麻地收拾掉了手上的一堆杂物。 时尉听完路飞帆的通风报信,心里知道,机会来了。 时尉立刻打电话回去让陈经理把资料整理好,只等他的命令一到,就把材料全部寄出去。 陈经理是退伍的老兵,学历挺高身手又好,新市建设那边,时尉是让他带人去跟踪的。棚户区拆迁的事情才过去不久,陈经理又是侦察兵出身,找到了很多石逢春和他家侄子恶意压低补偿款抬高房价的证据。 提前准备好的通稿登报,时尉早起拿报纸的时候,顺便还拿到了一份从律师事务所寄来的信。 “还真是快。” 不用拆开都知道,这是余慎之寄来的。 时尉回屋,和路远之吃完了早饭掐着点就把电话给打回国了:“老陈,把东西寄出去吧。” 材料时尉一共准备了三份,一份往纪委那送,一份往中央送,另一份含糊一些的则是往中央台寄。 这份材料用的是时尉和路远之两人的名字,算得上是实名举报。很多事情,涉及到实名举报就相当于撕破脸皮要严肃对待的了。 时尉和路远之和石逢春石家差不多是心知肚明的水火不容,再来个实名举报也没什么了。 就会要让时爸爸时妈妈和时纺小心一点。 时尉直接让陈经理带着人去了时家,又给提前报警给他们那的警察通了气,以防有人上门打击报复。对时爸爸和时妈妈的说辞也很严重,说是已经开始工作了,现在就是抓贪官的关键期。时爸爸和时妈妈一听这个就紧张严肃起来,比时尉更谨慎地对待。 一是对儿子的工作骄傲得不行必须要支持,而是评书里的情节真发生在自家人身上了,少不了紧张激动的。 第160章 时尉掌握的证据很足,但那边就算受理了也要核查,需要时间,不可能马上就把人带走。 能不能判死刑判无期时尉都不在乎,只要让石逢春让石家陷进那个泥潭就可以了。而且查案子嘛,往往都是扯出萝卜带出泥,越扯越多越查越乱。 所以只要以石逢春作为突破口就可以了。石家有关系有门路,路家也有关系。只要路老爷子还在一天,就有机会可以牵制石家。 路远之想得很透,想要完全的公平是不可能的,他只要相对公平就可以了。不栽赃诬陷,对方也不要想凭着特权只当一切无恙就可以了。 时尉是有一定把握才把这事捅出去的。一来石逢春犯法,二来石家不少人贪污滥用职权,第三也就是最关键的一点——石家的这个做派破坏了“先富带动后富”的基调。 改革、开放搞建设,为的不就是民众吗?想从中捞点好处,不影响大局,上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过去了,但石逢春和他侄子这已经不是捞点好处的程度,是自己踩在别人的尸体上拿肉换钱了。 另外,石逢春的走私渠道时尉也不准备放过。 走私这种事情是要人脉要关系要打点的。仅凭石逢春,嘴巴再会说也不可能有一天几万的进账。 一窝端的话,石家成年的那些人,说不好就能全部进去了。 时尉不是没想过把石逢春走私的事捅出去,但石逢春缺点千万条,能走到这靠得就是嘴巴牢靠。时尉手里没有专业人员,更做不到把员工当炮灰往外送,试了好些次也只得到一些粗浅的消息。 但这一次,却是一个再好不过的机会。 几亿的东西,石逢春一定不会甘心。 只要他敢下手,就一定有破绽。 燕大课程的平时分基本占了百分之三十,时尉和路远之是努力把期中和期末赶上了,但零分的平时分让他们的排名掉到了最后几名。不过时尉和路远之都松了一口气,虽然是倒数了,但好歹都没挂科。 “远之,我大概过几天就能回来,你记好了,在家不要随便给陌生人开门,也不要随便跟人出去,认识不认识的都不可以,知道吗?”时尉推着行李箱不放心地叮嘱道。 “我知道的我知道的,谁都不给开,和谁也不出去。”路远之无奈地重复了好几遍。 时间越近,时尉就越不敢离开路远之,但梅国股市那边,他自己必须要亲自去才可以。如果是平常的话,时尉一定是要把路远之带上的,但前两天路老爷子感冒了,夏天的感冒最烦人,加上时尉在“上辈子”的记忆里,路老爷子也是先小病再大病的倒下的,路远之不放心路老爷子,时尉就没拉着他一起走。 毕竟在路老爷子身边,有那么多的勤务兵,如果不是自家人下手趁病要命的话,真比在时尉身边要安全得多得多。 十天、不,七天,七天之后,他就要赶回来。 路远之和余慎之的案子在十三天之后开庭,他从梅国回来正好还能和路远之一起去腐国开庭。 “我有不是小孩子了,你放心好了。”路远之对时尉小心翼翼有些好笑,但这种被人在乎的感觉也很好,所以不会不耐烦。 股票这种东西没有绝对的公平,时尉不准备做撬动庄家利益的那根棍子,那样需要的资金太多,远不是他现在可以具备的,但撒点烟雾弹,借着“先知”的优势挖几个连环坑还是可以的。 余慎之是个很傲气的人,幼年“独苗”的他被余老爷子养得不错,人聪明也肯下功夫去努力,但还远未成熟的他跟着杜玉芳漂到了大洋彼岸从衣食无忧跌倒一无所有的贫苦生活对他造成了格外大的冲击。 对钱过于执着,对自己的生活过于在乎,这让他的掌控欲很强。哪怕人不在梅国,也是要对自己的财产百分之百掌控的。 现在可不是网络发达的二十一世纪,国际电话不仅要到特定的地点,而且中间还要转接好些次。 余慎之的疑心病很重。 这样正好能让时尉有发挥的余地。 “明天回来吗?”路远之接到这个电话的时候,已经开始收拾东西去腐国准备开庭的事宜了。 “抱歉,我这边有些事耽搁了,我会尽快处理完,到时候直接去腐国,你记得带好保镖,不要一个人落单了。”时尉也很烦躁,余慎之的过于谨慎给了他可以操作的时间,但也拖长了整个计划的长度。时尉原本是计划十天之内解决的,在开庭之前直接解决余慎之,但这都第十二天了,时尉还跟余慎之僵持着呢。 倒不是他的连环坑被看穿了,单纯就是沟通上延迟。 余慎之的助手将形势转达给余慎之,这需要时间,余慎之考虑之后做好决定再让助手进行操作,这又是需要时间。 一来一回,战线就被拉得长了起来。 路远之找不是什么都需要人陪着才能去做的孩子了,时尉赶不回来,他有些小失落,但也能理解。 “时尉,你别太着急,晚点就晚点,你照着自己的步骤来就好了。”路远之低声安慰道。 他知道时尉为什么这么着急地想要把余慎之拉下。但,路远之真的没有时尉想象得那么脆弱。 和余慎之对簿公堂这件事,变扭不是没有,但他早就做好了准备。 两人又聊了一会儿路老爷子和路老太太的事情,才把电话给挂了。 路老爷子和路老太太知道了余慎之和那堆“宝藏”的事情后,对余慎之还有脸回来很气愤,虽然也心疼路远之,但和时尉恨不得把所有事情一手包揽的过度保护做法不同,两个老人家一直鼓励着路远之自己去勇敢面对。 “远之,家里的事情不要担心,有我和你爷爷呢。”路老爷子这一次的感冒不算严重,挂了几天水就好了。老头子这么些年都没落下训练,前段时间又满世界的跑,体格好得不行。这几天又忙得不见人影了,所以送机的时候路老太太跟着一起来。 “我才不担心,你和爷爷可比我厉害多了。”路远之笑得眉眼弯弯,跟她撒娇道,“快的话我后天就回来了,奶奶,你让人去买头小羊羔来呗,我想吃涮羊肉了。” “买,奶奶给你买好几头小羊羔,让你和时尉天天吃都够!” 时尉的名字从路老太太的嘴里出来,时尉颇有些不自在的垂下了眼。 路老太太活成了人精,虽然没有明说,但早看出来了。虽然路老太太的没有反对甚至是对时尉关怀有加希望他们能好好过的,但路远之心里多少还是有些愧疚。 “那我回来给您和爷爷带一些好看的衣服鞋子。”腐国没什么好吃的,不吃死人就已经满足了。但衣服鞋子什么的还是可以的,虽然路远之有时候也欣赏不来那些所谓的时尚大牌设计,但国内正流行着这些风格,价格对他来说也不是很难负担,买多点也没关系。 路远之上了飞机的同时,时尉也在买机票。 时间比预想的要晚一些,但计划反而阴差阳错地更能出效果了。 时尉下飞机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没告诉路远之,而是自己做了出租车去酒店找路远之。 “您好,您的订餐服务以送达。” 有这个服务吗?路远之愣了一下,正想开门,突然想到时尉的叮嘱。 “我没有订餐,你检查一下是否送错了?” “是我来着,远之。” 时尉的声音一出,路远之就是一愣。 “不是说明天才能好吗?”路远之半信半疑地打开门,看见真是时尉,有些不知道说什么好,“你好幼稚啊!” “这叫惊喜好吗?!”时尉伸手抱住了路远之,深吸一口气,觉得这些天自己的疲惫都值得了。 “放这里就可以了。”时尉把小费给了服务生,夸了路远之一声,“安全意识还是可以的。” 路远之看出时尉脸上的疲惫,也不跟他腻歪,帮他把餐车上的东西拿出来,看着他在那狼吞虎咽。 “换洗的衣服有带过来吗?” “过来的时候顺便买了一套正装,其他的就没了。”时尉这几天过得确实累,给人挖坑也不是那么好挖的,虽然有点先知先觉的优势,但这并不能决定一切,中间具体的操作不说,万一有个蝴蝶效应,不能把余慎之坑到反倒把自己搭进去也不是什么稀奇事。 时尉只有这一次机会,必须要慎之又慎。 路远之对余慎之的情感复杂,他也一点不复杂,所以下狠手是必须的。 “衬衣T恤也没带吗?”路远之记的,时尉去梅国的时候,他是有给他收拾好几套换洗衣服起来的。 “我嫌麻烦,就当一次性的用了。”梅国的物价高,衣服干洗的费用加小费比他一套衣服都要来得贵,他又懒得花时间浪费在洗衣服上,干脆穿完了现买就好了。 那一套明天要上庭的正式高档西装,就要一万多英镑,够他在国内买一屋子的衣服了。 路远之把拿套衣服拿出来挂好,又给时尉找了条自己的内裤,等时尉狼吞虎咽的吃完也不知道迟了多久的晚餐洗完澡就睡了。 两人谁也没折腾。 一是时尉真累了,二是明天还有正事要办。三嘛,反正他们的时间还长得很,不差这么一点时间。 因为晚上睡了一个饱觉,第二天不管是时尉还是路远之都很有精神。 “看吧,这样又皱了,不过弄不好也没关系,每次有需要让我帮你弄就好了。”时尉帮路远之的领带拆开重新弄,路远之僵硬地仰着脖子,也不知道他在紧张些什么。 “才不是紧张。”路远之说,“就是怪束缚的。” 这么正式的西装,路远之还是第一次穿,虽然之前买的时候有试穿过,但也就一下子。 想到自己要穿着这身过一天,路远之都不自在了。尤其是大夏天的还一身黑一身长袖长裤。不仅热,还跟个牢笼似的把自己给捆得结实。 那种感觉,时尉差不多也能懂,上辈子他第一次穿西装的时候买的还是批发市场里要价一千最后一百二一套成交的廉价西服。推着轮椅穿着西服,拘谨茫然地恨不得让自己消失,但偏偏还要硬着头皮强上。 那样的滋味并不好受。 但什么事情都有个习惯的过程。 时尉已经很习惯了,但路远之还没习惯。今天准确的来说是他第一次穿。 “远之,紧不紧张都没有关系的,我就在这呢。”时尉在路远之的额头上轻轻落下一吻。 “嗯。”明明是一个快成习惯的动作了,偏生这样的正经又温柔的时尉就是让他忍不住发热。 第161章 路远之这边的人很少,除了他自己、律师和作为证人的时尉、华世逢外,没有其他了。但余慎之那边的人却不少,律师、助手、证人呼啦啦地上了一推。 时尉看了一圈,确认那堆人中有石逢春的身影出现后,便松了一口气。 杜玉芳看见路远之之后就显得十分的激动,远远地就一副看见小偷仇人的模样,当初那些的慈爱和怜惜是没有一丝半点的痕迹,连表面的假情假意也维持不下去了。 “妈,你冷静一点,忘记律师说的了吗?该是我们的,他是偷不走的。你放心,我会把该属于爸爸属于你属于咱们老余家的东西半点碎片都不落地要回来的。”余慎之的眼神变了很多。 几个月前他约路远之出来的时候,眼神虽然偏激,但好歹是有理智的。但今天就只剩下狼一般的狠辣。 不用想也知道他这些日子都经历了什么。 路远之从密室中找到的东西要保险,想要保险就要先鉴定。一张张的权威鉴定单,一笔笔或大或小的保险费支付出去,这些都是稍加调查就瞒不过去的。 余慎之越是调查,心里的不甘和嫉妒就越发的扭曲。 我的!我的,那些都该是我的!凭什么给路远之,凭什么路远之能拿到这些!他才是余家的正统继承人! 时尉并不知道余慎之心理活动,但大概能猜出来。 可亏得余慎之没大大咧咧地道他面前说,不然经历过网络信息水军轰炸的时尉能把他喷到失去语言都是轻的。 余慎之安抚完了杜玉芳,石逢春却是趁着这个空档跑了过来。 “不用了,咱们什么话不能放到待会儿说呢?”时尉直接将他堵了回去。 石逢春脸色不好地用眼神警告着时尉。 “走了,时尉。”路远之轻飘飘的扫过石逢春,用比无视更加轻蔑的态度。 石逢春气得要炸,但那边陪审团已经开始入席了。 余慎之他们找的律师很专业,同样的,价格也十分专业。 路远之并不例外。 事关几亿的案子,双方只会请自己可以负担范围内最好的律师,性价比什么的是完全不会考虑的。 业界顶尖的事务所就那么几个,这方面顶尖的律师也就那么些。 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律师这种行业,法官、原告律师、被告律师一个学校甚至是一个班出来的都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 余慎之的律师团队很稳,一上来就是稳扎稳打扎扎实实,加上杜玉芳的感情分,很能赢得好感。 但再稳扎稳打,忽略了关键性证据的余慎之一方,是赢不了的。 “对方律师,我方在此要澄清一点。本次案件关键点的古董,并非遗产,而是赠与。” 路远之的代理律师前期表现很中庸,对方律师也不是第一次和他打了,一直在暗暗警惕他有什么大招,但万万没想到的是,遗产是没有的,路远之手里的东西是赠与性质的。 “不可能!”余慎之失态地近乎尖叫起来。 杜玉芳更是一副想要冲过去打路远之一顿。 “赠与人是方子林先生,这是八零年三月份的转赠文件。”律师神色自若地将对方之前的说辞一一推翻。 甚至,更狠的是,当年由石逢春让人起草杜玉芳照着画出来的“大义灭亲”举报信照片都给拿了出来。 余老爷子的案子在几年前就翻案了,这些资料也不是保密不可外传的东西,路远之作为亲属,申请照个照片并不过分。 但杜玉芳是真的没想到路远之会拿出这个。 自打路远之的律师将这张照片拿出来后,杜玉芳的呆住了,眼尾布满了周围的眼睛死死地瞪着路远之,恨不得将他生吞活泼,但向来冲动的她却没有随着自己的性子扑上来。 或者说,她已经没有办法了。 “……妈?”余慎之也呆住了,赠与性质的转折谁也没有想到,到余慎之下意识地就觉得那是他们为了逃避而找的借口,并不放在心上,但那张照片一出,不光是杜玉芳傻了,余慎之也傻了。 余望,余慎之的父亲,是他听得最多也最崇拜的人。余望的父亲,他的爷爷,更是比一年见不了几面的父亲对他更重要。 他为自己是“爷爷的孙子”的这个身份骄傲,梦想着要超过有着传奇色彩的爷爷,读金融,玩资本,也是想要不辜负爷爷的栽培。甚至,他对自己身上传承自爷爷血脉天赋的数学敏感度也是骄傲万分的。 杜玉芳恨余焚佩抢了自己丈夫儿子的那份财产,恨老太太偏心,但是对于家里的男人她是不敢有任何不好的心思的。 她不知道自己的公公具体有多厉害,但她知道他很厉害,很受人尊重。哪怕是带着逃避心态的,她都没有在儿子面前诋毁过自己的公公。 “慎、慎之……”杜玉芳惶恐地看向余慎之,想从他那里汲取一丝半点的力量,但出乎意料的,那个很早就稳重起来有了她男人影子的孩子,却用一种很陌生的眼神看着他。 “妈,你真的……”他说不下去了。 母亲养他有多不容易,他是知道的。他心疼她,所以下定决心要给她好日子过。 他恨姑姑姑父,恨奶奶,恨路远之。生活越哭,他越是恨。凭什么他要受这样的罪凭什么要过这样的日子。每次在街头看到那些光鲜亮丽的同龄小孩,他都恨得不行。七八岁的孩子已经记事了,他记得从前的日子是如何富足,是多么招人艳羡,但为什么突然就被颠倒了个儿呢? 母亲,他是舍不得怨的,那就只能怨偏心的奶奶,怨抢了他的姑姑姑父表弟。 但突然的,有一天别人告诉他,他恨的那些人什么也没做,他舍不得恨的那个人才是罪魁祸首。 余慎之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了。说到底,他也才是二十几岁的青年。 杜玉芳直接哭了出来。 “咚咚——” “安静!安静!” 法官敲了两下锤子,见没有什么用处,直接让人把杜玉芳给请下去了。 余慎之没拦,或者说,他还没有反应过来。 路远之垂下眼帘,安静地让自己的专业律师继续反击。 路远之的证据链准备了很长时间,严密又面面俱到,如果仅仅是针对“遗产”问题,他们只需要拿出赠与关系的证明就可以了。 但路远之心狠,直接把杜玉芳的感情牌也全部拍了回去。前半小时,杜玉芳还讲自己是怎么含辛茹苦地把孩子拉扯大,受了多少的罪,下一秒路远之就把工资条、银行的备份信息、揭举信和前两年的翻案结论扔出来。 不仅打脸,而且诛心。 偷钱的是你,害得一家家破人亡的是你,现在想要分东西的还是你,脸怎么那么大啊! 最初的所有者是余老爷子,但他赠与了他人,中间还有几次转手才到路远之手里,东西虽然还是那些东西,但和遗产扯不上关系。 所以,余慎之的输得毫无疑问。 这也就是他们吃了信息不对等的亏了。时尉的反应快,在发现东西的第二天就去摆放了方叔叔,请他保密,又把一些关键性的证据藏了起来,余慎之一方的律师没有找到这方面的信息,余慎之又坚持是遗产的分配问题,所以他们的关注点是在继承顺位问题和遗嘱问题上面。 庭审结束后,时尉特意在出口等了余慎之好一会儿。 余慎之失魂落魄地走出来,神色迷茫,看到是时尉,勉强撑起了精神,但正想张口就被时尉抢了话头。 “石逢春先生,您还有时间跟着关心着啊?您家老爷子被送进重症监护室了,您知道吗?”时尉带笑地看向石逢春。 “你咒谁呢!”石逢春怒不可遏。 今天的事跟他有关系又没关系。那封检举信虽然是他让杜玉芳抄一遍投出去的,但他不怕杜玉芳,他和余慎之合作主要是为了接着他手里“外汇”的名头跟人搭线。 虽然不能从路远之那里用法律手段抢点东西过来,但他一开始就没抱太大的希望。 他不是那种迷信法律的人。 人脉有了,余慎之就没什么用了,最后一点能从路远之那抢东西的价值也没有了,那就更不值得他瞧上几眼了。 所以之后会不会和余慎之杜玉芳翻脸、会翻脸到什么程度,他都不在意。 但他家老头子是不能碰的高压线。 和路家的情况差不多,石老爷子是他们家最厉害的背景了,他这一辈、他下一辈,没几个瞧着是能有多大出息的。所以现在的威风全靠石老爷子撑着。能肆无忌惮捞钱的也就他们家老爷子活着的这几年了。 咒他家老爷子死,就等于在咒石逢春再赚不到钱,这是他百分百不能忍的。 时尉身边的两个两米高白人保镖挺着胸脯上前一步,拦住了激动的石逢春。 “是咒还是提醒可真说不好。您呐,还是多关心一下你家老爷子吧。”时尉笑得客气又温和,丝毫看不出对石逢春有什么敌意。 至于余慎之,时尉只当他不存在。 给石逢春提醒完,时尉就不带任何留恋地转身离开了。 余慎之呆呆地看着他的背影,说不出来是惆怅还是什么。 但想来,还是被冲击得没缓过神吧。 “余先生。”余慎之的代理律师叫住了他,余慎之打起精神和他寒暄了一下。 打官司有输有赢很正常,所以不管官司是输还是赢,律师的费用是一点都不会受影响的。 余慎之烦躁地给吩咐助理把钱给事务所汇过去。 但电话里的助理声音却苍白得几乎可视化。 “钱不够了?!这是什么意思?!” 第162章 就是,余慎之破产了的意思。 不仅是破产,而且从现在开始,他的肩上还得背上几百万美金的负债。 余慎之只觉得天旋地转了一下,下一刻,就什么也看不见了。 石逢春很愤怒,时尉的挑衅——对,他就是觉得时尉在对他进行挑衅——让他很愤怒,但出于一种奇异的第六感,他还是给自己老子的家去了一个电话。 但没有人接。 这不可能! 他家老头年纪大了,身边一定有人照顾才行,怎么可能打电话没人接呢? 石逢春开始有点慌了,倒不是想到自己家出了什么事,而是觉得时尉刚才的话里有话。 他是个混不吝的人,什么样乱七八糟的手段都用过,所以对别人使下三滥手段并不意外,甚至可以说早有预料。 但时尉和路远之是怎么对他家老头子使出那样手段的呢? 该死的!一定是路家那个死老头子! 石逢春心里暗恨不已,也顾不上别的,赶了最近的一趟飞机飞回了燕京。 下了飞机之后,石逢春还在想着要好好给路远之一个教训的时候,却从另一个渠道知道了他家目前的状况—— 石老爷子被带走调查了。 嗡地一下,石逢春大脑一片空白了。 石逢春藏得很深,时尉倒是想凭着自己的力量去找来着,但不仅危险性大,而且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 时尉和路远之本来的打算是要瞒着路老爷子和路老太太自己折腾的,但是路老爷子大风大浪的什么没见过?他心里其实也有数,石家不太干净谁都知道,但石家站队准滑不溜丢路老爷子也没证据,所以从余家案子开始,对上是对上了,但双方都顾忌着。 从时尉这里得到了石逢春走私的事情后,路老爷子就连夜联系了自己能用得上的关系,准备一窝端。 路老爷子的大局观是时尉比不上的,顺着石逢春的这条线,他没将石逢春这条小鱼给捞起来,而且对准了石家老头儿,将他打了个措手不及。 石逢春走私这件事,老头儿心里门清,作为家里利润最大的来源,老头儿是给了全力支持的。要钱给钱要关系给关系要担保给担保。 照着以往的做法,就算是查也是先查石逢春,大伙虽然心里门清而这事一定和老爷子有关,但没有证据,老爷子年纪大退休了,但余威还在。 哪怕是证据订死了,老爷子都有中间的时间差想办法。 但路老爷子出马,大鱼小鱼他都不要,深知把石老头儿这个鱼塘给端了才是正经事。 路老爷子年轻的时候是个军痞,年纪大了才慢慢安定下来,但真闹腾起来,他是谁也不杵,直接找了大领导,打了包票说得那叫一个雄赳赳气昂昂,就差现场把石家全家给捆起来了。 大领导也是有树个典型的想法。人是一种会互相争斗的生物,除非世界上只剩一个人,不然就不会停下斗争的那颗心。可能大伙都有一颗想要助人的心,共同富裕的初衷也是好的,但实际去落实的时候,不确定的因素太多了。 发展的方向不能改,但损害人民利益破坏共同富裕的单独富裕也不能要。共同富裕要的是先富带动后富,而不是靠着榨取人民鲜血得到的原始资本积累! 大领导给了态度,只要证据确凿,一定要严肃处理。 路老爷子得到了许可,立马鼓足干劲精神都年轻了三四十岁! 余老爷子和余老太太是他的好友,他敬佩余老爷子的为人,也为当年余焚佩阴差阳错嫁给路振宁这件事情愧疚着。知道了余家出事有石家在背后做推手时,路老爷子不是不气不是不恨,但没有办法。 但现在不同了,不论于公还是于私,把石家这个毒瘤割掉都是一件好事! 路老爷子奋斗起来的效率是极高的,又有时尉先知先觉的提示和方向,就跟考试时时不时能瞄参考答案似的,没多久就把石家老头儿的情况给摸清了。 路远之飞腐国,路老爷子没来送行只有路老太太过来也是因为这件事。 时尉和路老爷子商量好了,他和路远之利用开庭这件事牵制住石逢春,路老爷子趁着这时候把石家相关的人全部带走。国内国外有个时间差,时尉利用石逢春混子思维把他激怒跑回国,再看准飞机降落的时间直接进行抓捕。 不给石逢春任何逃跑的机会! 时尉问路远之要不要在腐国玩几天再回去,他们这段时间虽然经常再腐国待着,但一直都忙着这个那个,说玩的时间还真是一点没有。 “我想回去了。”路远之自觉自己的恋家情节还是挺重的,反正家里什么都好,怎么待着都舒服,但国外就不一样,光是满眼看过去金发碧眼的异国景色就让他没什么安全感的。 时尉自然没有不同意的道理。 古董的鉴定和保险都弄得差不多了,余慎之这会儿应该已经知道了自己资产变负的噩耗,石逢春也被控制住了,所以时尉和路远之很放心开始打包联系货运把东西都运回去。 这批东西里面部分都是比较珍贵的古玩,这和当年的风气有关,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大部分注重的都是一些金银瓷器书画一类比较贵重的东西,而像那种陶、化石什么的不太受重视,余老爷子收集得既不容易也少,三个箱子就装完了。 剩下一船的全是各种古玩。 华国古董的价格还未涨得那么夸张,但为了保险起见,时尉还是将那些青铜器具和另外的油画给单独用飞机托运回去了。 燕大就有考古专业和文物修复方面的学生,六月毕业季的时候,时尉提前招了一批。这方面就业面还是比较窄的,燕大分配的岗位虽然不错,但是这方面上面还未重视,时尉靠着价格优势,也挖来了一些人才。 用于专门储存文物古董的仓库还未建好,安保工作也还没完善,所以东西就暂时被放到了路老爷子的小别墅里。 先过渡一段时间。 紧赶慢赶的,时尉和路远之在八月初的时候终于能松快松快喘口气了。 “余慎之?他找你干嘛?” 吃晚饭的时候,路远之把余慎之想要约他见面的事情一说,时尉就炸了:“他怎么联系上你的?你是不是又单独和他见面了?” “没,没和他见面,是他找到了华叔,华叔给我转的口信。”路远之能觉得出来,时尉这些日子的脾气颇有些阴晴不定的意思,经常是不知道什么点戳到他了,稍有动静就爱炸。 路远之跟他顶过两次,吵完了又觉得没意思,想想时尉最近也是太黏着他太紧张了,所以便放软了态度顺着毛哄着他。 时尉被路远之前几次不软不硬的态度顶了几回,发热的大脑开始慢慢冷静下来,意识到自己太不给路远之空间和自由了,慢慢也调整起了状态。 但不管怎么冷静,和余慎之单独见面这种事情,他是绝对不能忍的!这是底线! 时尉和余慎之不熟,一点都不熟,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都不太熟。但余慎之既然是石逢春那边的人,他就不得不防着。 甚至是路飞帆也要防着。 路飞帆他爸,路振宁“可能”会干什么事情,他心里还忐忑着呢。 上辈子的具体情况不太清楚,但他多少能推测出一定。无非就是眼红着路远之手里的东西,加上有石逢春在旁边撺掇着,干脆就一不做二不休地弄死了自己儿子老子老娘,自己拿着钱和老婆孩子逍遥快活去。 虽然这一次有时尉这只蝴蝶,路振宁残了没用了被石逢春抛弃了,但有这样的“前科”在,他是绝对不能放松的。 路振宁、白衣芳和路飞帆,都被他找人严密的监控了起来。 路远之和路飞帆曾经说好的,路远之帮他还债,路飞帆帮路远之偷消息,事成之后两不相欠。余慎之和石逢春倒台后,路远之也履行了承诺,除了不能见路振宁白衣芳要以一个“死人”的身份存在外,不再针对他。 但时尉不相信路飞帆能真的这么乖,早早地就安排了明里暗里的人去进入他的生活对他进行监视。 没什么人权不人权,他靠用吸路远之血长大的这个身份,在时尉眼里就是原罪。 连已经残了的路振宁和已经被生活磋磨去了棱角的白衣芳时尉都不放松警惕,更不要说被他坑得背上了七位数债务的余慎之了。 时尉下意识地就想说不能去,但看见睁着大眼睛有些茫然无措的路远之,时尉又有些愧疚。 话到嘴边转了口,时尉说:“我也要一起去!” 路远之有些好笑地说:“我还没说去呢。” “反正我不管,我就要跟着你一起!” 路远之本来是想和时尉商量一下到底是去还是不去的好,现在见时尉这个态度,稍作犹豫,还是说:“那就一起去吧。” 路远之不觉得自己和余慎之还有什么话可以谈的,但余慎之找华世逢转达的时候把事情说得很严重,路远之虽然不觉得余慎之真会有那么严重的事情需要找他,但他也有目的。 “时尉,你先不要说话,我跟你商量件事,等我说完了,数到一百了,你才能说话,好吗?” 路远之和余慎之约在了燕大附近的doux,时尉和余慎之第一件的谈话就在这边来着。 放了书架的甜点店人流量一下少了许多,但里面依然有着不少人。 三人往角落里一坐,隐蔽好交谈,同时真出了什么事又能被人及时发现,毕竟这里没有能躲过任何人就直接去去的通道或者窗户。 时尉甚至还把养在路老爷子身边越发精神的大狗给带来了。 “……”余慎之深深地看了一眼趴在路远之脚边竖着耳朵机警神气的狗,心情复杂。 “远之,再怎么说,我都是你的表哥。”这几个月里,余慎之的变化很大,尤其是前段时间母亲的“大义灭亲”让他很受打击。 但接连而来的投资失败让他又疲于应对。 资本比嗅觉敏锐的鲨鱼都来得灵敏,余慎之的挫折一出现,一连串的事情都出来了。 华国国内的“合作伙伴”要见真外汇,国外的合伙人趁机从他身上敲了一笔,余慎之几乎把前几年置办下来的东西全部给变卖了才暂时糊弄过去,损失惨重得只剩下了一张壳,连去纠结过去恩怨的时间都没有。 “跟人抢继承权的时候怎么不觉得自己是人表哥了?”时尉开口讽刺道。 余慎之警告地看了时尉一眼又看路远之,希望他能帮他开口说句话,至少别让他现在那么狼狈,也给他们留出一个可以谈话的私人空间。 也亏得余慎之不知道眼前这个被他看不起只是抱大腿厉害点的人就是把他逼到这个地步的罪魁祸首,不然现在暴起冲过去和他打一架都是轻的。 路远之却完全不厉害他的尴尬和窘迫:“我们快点把事情解决吧,不仅是你有事要和我说,我也有事情要和你说。” 路远之明摆着维护时尉的模样让余慎之的脸色又阴沉了一分,但想到今天的目的,他又忍了下来。 余慎之知道亲情牌对他没用了,便直截了当地说:“远之,石逢春这个人你不了解。不要觉得他被带走调查就没事了,三道九流的门路,他有太多了。”除了亲情牌,余慎之还有一个情报。 他要求的不多,一千万美金就好。一个关乎姓名的消息,和三分之一张画,想来谁都能分得清吧? 路远之礼貌的说:“好的,谢谢你的提醒。” 余慎之一看他的态度就急了。 “远之——” “如果只是想说这些的话,我已经想到了,所以,不用你多费心了。”路远之垂着眼帘,将一个暗红色的本子放到了桌子上,脸上的表情看得并不分明。 “姥爷还在的时候就说过,小洋房和四合院一家一个,你妈当年选的是小洋房。当初虽然没过户,但不是姥爷不给,没来得急过户家里就出事了。钱和金子,就当年的那些,照理说是该有我母亲一份的,但事到如今也不好算了。那就算了。” “你说要遗产,那就照着当初的来吧。” 路远之的表情淡淡,声音也淡淡,但余慎之却像是被突然定住了一般,脸上的表情怔怔的让人分不清他到底是在高兴还是在难过还是其他的什么。 路远之说的那个小洋楼,他当然知道。那个小洋楼是余老爷子留学回来的时候买的,是余望和杜玉芳回燕京后的新房。余慎之还是在那里出生、长大的。 余望的任务保密级别很高,又忙,有时候一年都回不了一家,但每一次回来,余慎之总要看着他妈将小洋楼里里外外收拾得干干净净,他也高兴,张着手在屋子里满屋的窜。 余老爷子和余老太太年纪大了,四合院更养人,但每次余望回家,二老都要去小洋楼转转,余焚佩也会带着路振宁和路远之过去,一家人说说话吃吃酒菜。 那是余慎之最开心的日子。 最崇拜的爸爸回来了,爷爷不拘着他可以随便玩了,屁股后面还能再跟这个满嘴哥哥哥哥崇拜他的小尾巴。 余慎之有一瞬间的恍惚。 路远之把自己事情说完,就不准备多留了。 两人一狗站起来往外走。 “……远之,你小心些,石逢春找了金三角那边的亡命徒。” 余慎之看着路远之偏瘦的背影神色复杂的开口说道。 “这个,是我能查到了所有消息了。”余慎之将早就准备好的信封拿了出来。石逢春这人混,余慎之不是不知道,所以在和石逢春合作的时候,他也留了一手。 路远之没什么反应,时尉倒是僵了一下。 “谢谢提醒。” 出门之后,时尉就第一时间打开了信封粗略地看了一遍。甚至还背着路远之又联系了余慎之一次。 余慎之要钱,时尉就给他钱,但作为交换条件,余慎之必须把自己全部探听消息的渠道给他,并且这笔钱就相当于买断钱,以后就和路远之一刀两断,再无瓜葛。 余慎之自然愿意接受。尝过了“上流社会”的生活后,他已经没法再过苦日子了。而且他也清楚,有钱的人会越有钱,没钱的人却很难往上爬,路远之已经是他追赶不上的人了。 不如拿了钱到此为止就好。 时尉虽然付出去一千万美金,但对他来说也不亏,说白了一千万里有一半以上都是从余慎之这赚来的。还能解决掉一个大麻烦,再好不过的事情了。 时尉不是那种一头莽,插一身flag还满世界浪的小伙了,确定了消息的准确性后,时尉立刻把这件事情告诉了路老爷子。 金三角那个地方混乱得不行,大部分都是那种刀尖舔血的亡命之徒,杀人、吸独、贩独、买卖人口只要给钱什么不肯干的? 路老爷子也很重视,立刻就联系了那边的警方,靠着这份消息,在人刚偷渡进来的时候就把人抓了个现行,连带着还扯出了一大桩大案,针对路远之的□□案反而是其中最小的一个案子了。 有了这一桩,石逢春其他的罪行不论,□□罪就已经能把他钉死了。 暑假尾巴还剩一点的时候,时尉问他要不要回他老家玩几天。上半年的糟心事不少,好不容易有清闲的时候了,时尉就想带着路远之暂时把接下来学业事业上的压力忘一忘。 老家村子虽然不发达,但是风景空气都是不错的,还等待着路远之山上野营看星星。 说起看星星,路远之就想到时尉跟他告白的那个晚上。 脑子怎么长的,大冬天的带人去看星星。 他的脑子也让人看不懂,这样竟然也能答应?!他是吃了什么降智药吗? “可不是?!爱情会让人变笨的呀!” 可能笨笨的人感受幸福的能力反而会增加吧,路远之想。 作者有话要说:小天使们新年快乐呀,本来想昨天完结,除夕效率太低,一直想着吃。于是就攒着准备今天一起发。这章完结章,后面还有一点番外,会再更新一个小短章,然后把番外放到作话里面。 这本书完结还是听不容易的,本来有挺多话想说的,但归根结底还是一句对不起吧。非常惭愧了,2019一月到现在,中间有太多次断更,一直到现在也有小天使们还愿意支持我,谢谢你们! 这篇文的初衷想写的是两个笨拙的人一起从寻常人的万般滋味中慢慢成熟,用美食的力量治愈曾经的孤独,但因为中间断更多次,写着写着就偏了,怎么说呢,还是对不起吧。 因为一开始是无存稿双开,然后三次元出了一些事,断更一次又想断一次,后面就有种不敢面对的胆怯,让你们久等了,抱歉。之后我会吸取教训的。 新的一年从发红包开始,红包钱虽然不多,但还是谢谢小天使们的支持,么么哒~ 下一本开同耽《[综]中二病也能毁天灭地》,下下本现耽主攻《我疯起来鬼都怕》 第163章 时尉老家的房子被台风毁得差不多了,但华国人的思乡情结很浓,赚了些钱后,时爸爸就开始张罗起建房的准备了。 农村建房便宜,这个时候的工人费也不高,加上是因为台风被毁,所以拆房新建上还有zf的补贴。 建房的时候时爸爸和时尉说过,时尉是他们唯一的儿子,老家这套房子肯定是要给他的,所以时尉说的尽量弄得舒适平整,是爸爸也都认真地想过了,为了这,时爸爸还特意多花了钱让人多尽点心。 时尉和路远之回来得很突然,时妈妈一直念叨着他回来怎么也不说一声一边给他们张罗饭菜去。但两人也没在镇上住几天,在家休息了一天,时尉就从时爸爸那里拿了钥匙两人跑到乡下去了。 时尉和路远之走的时候,是悄悄的,第二天早上起来时纺要叫两人起床了,才发现时尉和路远之不见了。 气得时纺脸都憋红了。 时妈妈就安慰她:“你路哥对你哥那么照顾,人家想体验一下那什么他爸,怎么说来着?自然风光,对,就是这个自然田园风光怎么了?你个小丫头片子跟过去尽给人添麻烦,纺纺你乖一点,啊~妈给你五毛钱,你自己出去玩就是了。” 时纺有了钱也不高兴,瘪着嘴要哭不哭的。 “你哥昨个儿还跟我说呢,想带去你燕京读书,之后有的是时间跟你哥玩,不许闹脾气了!” “我才不跟他呢!他就是一个骗子!”时纺气到跳脚。 时尉昨天说的其实是想让时爸爸时妈妈带着时纺一起去燕京,但时爸爸和时妈妈是不可能走的,自动地就过滤为“时纺要跟着去”。 时尉之前就向时爸爸和时妈妈提出过搬去燕京的想法,但一个是时爸爸和时妈妈对燕京人生地不熟,另一个则是年纪大了对家乡愈发留恋的心情在作祟。 但这段时间他们也在慢慢地转变观念,收音机里的广播挺多了,见识的事情多了,看的人多了,眼界就开阔了。 他们年纪大了,待在这里是习惯,一辈子好坏都在这里了。但孩子不能跟他们似的一辈子没见识。时尉已经是个农家出凤凰的奇迹了,这么些年了整个镇也就时尉这么一只金凤凰,指望着时纺在这样的条件里再来一次奇迹,那太不现实。 这两年他们夫妻俩也挣了一点钱,学费贵一点,也不心疼。最主要的是,时纺的病在燕京能得到更好的治疗。 时尉和路远之山上山下水库小溪地疯了好几天,夏天的大太阳晒着,一下就黑了一个度。 从老家回到镇上的时候,时纺已经不闹别扭了,坠在时尉和路远之后头当小跟班。 自从路远之答应时纺家里的冰箱放多少冰棍由时纺决定的时候,时纺就成了路远之忠实的小迷妹。 就等着时尉赶紧开学好跟着一起去燕京了。 返校前一天晚上,时妈妈帮时纺收拾行李的时候,时尉就这么问他妈。 “那你们就不担心啊?”时纺去燕京是时尉一直想做的,但他不光想把时纺带去,还想把时爸爸时妈妈也给打包带走。 他俩观念还是老一套,能不花钱就要省,钱是挣了,但对自己却没多大改善。 去燕京的话,时尉还能多盯着他们一点。 时爸爸时妈妈和时纺去燕京的这件事,时尉和路远之商量过,都觉得这是件好事。时爸爸时妈妈属老耕牛的,干活下力气死干不说,还对自己扣扣巴巴,钱没少挣生活质量却没见有多大提升。这种观念需要慢慢改。 时爸爸时妈妈和时纺搬到燕京的话,医疗教育条件都能往上窜一窜。 而且他们来了,又不代表住一起,时尉和路远之在燕大附近买了间房子,北海那也买了间房子。他们住燕大附近的这套,上学放学方便,时妈妈和时爸爸带着时纺住北海的那套,那边环境好。 两边离得不远,时尉周六周日能回去住上一两晚,时不时还能带上路远之也回去住几晚。 时间处得长了,他俩的关系指不定还能摆到明面上呢。 但让时纺跟着一起走,已经是时爸爸最大限度的让步了。 “家里的店还得我看着呢!”时爸爸把钱往时尉手里一塞,拉着脸根本不给任何拒绝的机会,“你跟纺纺能出息,我和你妈比什么都高兴!” 时尉看着那一大叠钱心里不太好受,想再劝,时爸爸自己把他赶出去了。 时爸爸和时妈妈不一样,时妈妈经不住时尉念叨,但时爸爸不行,他知道自己经不住时尉的念叨,就干脆在源头上掐灭——把他赶走听不到看不到自己就不会跟着他的思路走了。 时妈妈那种固执型的,时尉多花点功夫还能对付,时爸爸这种的就有些难度了。 路远之看时尉苦恼,便自告奋勇地上去,然后惨败! “撑死我了。”路远之躺床上让时尉揉肚子。 最后回燕京的路上,也就时尉、路远之和时纺三人。 接作者有话说 作者有话要说: 时纺听说能去燕京,自然是一百个高兴,在火车站分开的时候,还扬着笑脸挥着手,时妈妈一直看到时纺没影了,眼泪就止不住了,跟水龙头似的往下挂。 “纺纺大小就没离开过我……”时妈妈委屈得不行。 “那你就跟过去。”时爸爸心里也不好受,只是他作为男人,舍不下脸面跟他老娘们儿一块在这丢人! “那家里怎么办!”时妈妈在他胳膊上拧一把,权当发泄。 时尉当初去上大学的时候,时妈妈都没哭成这样,一是时尉出息,打小有主意不让人操心,二是时纺三天两头的生病,时妈妈那是真煎熬,担心养不活又觉得孩子走了不用遭罪了也好,磕磕绊绊地养得这么大,怎么舍得啊!三是小闺女岁数小,哪怕有时尉看着,但不是她自己瞧着的,都担心得不行! 这才刚走呢,时妈妈就担心起时纺吃不吃得饱睡不睡得好,在那里习不习惯,一想到小姑娘偷摸躲在被子里的样子,她的心都要碎了。 “孩子大了哪个不要出去?你就别瞎操心那么多了!”时爸爸粗声粗气地吼道,但眼圈也是红的。 时尉下了火车后第一件事就是往家里打电话,报个平安让他们别担心了。 大抵是来燕京玩的兴奋超过了赶火车的疲惫,时纺很有精神头儿地抱着电话说了好半天她在路上的见闻。 但也就那些,没两下说完了就想挂电话,时妈妈赶紧拦着她,絮絮叨叨地叮嘱了好些话,一直到时纺不耐烦了硬把电话塞给时尉,时妈妈才平静了一点。 “妈,你也给家里装个电话吧,成天这样也不是个办法。往后纺纺可不得时常打电话回去吗?!”时尉回去的时候就说过想装个电话,但现在电话多贵啊!那么一小点大几千就出去了,后续拨电话接电话都那么贵,两人自然说什么都不愿意。 但时尉今天这么一说,时妈妈就有些动摇了,只是节约的意识让她还有些抗拒花这钱。 “再看看吧。”时妈妈迟疑地说道,虽然还是不太愿意,但比之前已经有了很多的退让了。 有些人花钱花得厉害很让人头疼,而时尉却是在为他们不花钱头疼,真的是…… 不是也正常。从那个战乱饥荒年代走过来,比仓鼠更有囤积癖的人不是一个两个,都是普遍的节约。 时尉也经历过,但他毕竟没那么深刻,虽然也很会花钱,但那种超前花钱不是他的习惯。 “你看着吧,最多后天咱家就没法住了。”时尉趁着时纺有了糖在前面蹦蹦跳跳,凑在路远之耳边跟他说。 “为什么?”路远之不理解。 还能为什么,哭得呗。 别看时纺现在兴奋得不行,但这阵兴奋过去了,没妈妈在身边肯定要受不了。 路远之不太信,因为小姑娘在他这又听话又乖巧,不能更讨人喜欢了。 但还没到时尉说的那天呢,时纺就哭得不行了。 那晚上时尉刚买了十好几斤牛肉回来,有嫩肉、腱子肉、五花、匙柄、吊龙、肥胼、牛腩、牛肚、胸口朥、牛骨,加上生菜豆芽满满当当地摆了一大桌,吃着番茄牛骨做汤底的牛肉火锅,汤底鲜得不行,肉捞出来在有麻酱韭花的蘸料中滚上一圈,又鲜又香又爽口,虽然是大夏天的吃火锅跟蒸桑拿似的,但再开瓶冰可乐咕咚咕咚灌上一瓶,不提健不健康,关键是吃得浑身都舒坦了。 时尉十分有先见之明地没弄主食,但十几斤肉三人吃得干干净净,不加主食都撑得受不了。灌了一瓶冰可乐,舒坦是舒坦了,但同时胃里最后的一点缝隙也被填满了。 时尉只觉得肉顶到了喉咙口,稍微低头就能不小心呕出来。时纺和路远之也不逞多让。 “东西先放着,咱们回来再收拾吧。” 时尉和路远之就带着时纺出去逛了逛散个步,学校里别的不说,绿化风景做得还是很好的。只是半路窜出只狗,把时纺吓得差点蹦起来,当时看着没什么事,时尉也觉得时纺心大惯了,就没怎么注意,但是晚上睡觉的时候突然就哭了起来。 时尉和路远之就睡在胳膊,但是睡得比较死,时纺哭了一会儿才把路远之吵醒。 “时尉,听见没?好像是纺纺的声音。”路远之将时尉推醒,着急忙慌地就跑下床。 时尉听见是时纺出事了,一下就清醒了过来,也不困了,跑去一看,时纺哭得脸都憋红了。 “纺纺,纺纺快醒醒。”路远之不停地喊她,但时纺就是一直哭。 “应该是魇倒了。”时纺听过时妈妈笑话他小时候边哭边说梦话的事情,所以还稍微知道一些。 “那要怎么让她停下来啊?” 这时尉就不知道了。 两人又是喊又是摇又是掐人中又是喂水,时纺就是哭个不停。 “送医院吧。”路远之开始慌了,时尉也心惊胆战地怕时纺哭出什么毛病,九月初的晚上已经开始慢慢有点冷了,时尉拿了个衬衫裹了时纺就往跑。 只是很多时候事情都是赶巧地来,时尉刚把时纺抱出去,时纺就不哭了,揉揉眼睛还弄不太清楚是什么状况。 “我妈呢?”小姑娘揉着眼睛慢慢掀开眼皮。 那么晚了再折腾也不好,时尉看看时纺没什么事,便又回屋了。 路远之给倒了一碗温温的盐水让小姑娘喝了,柔声问她是不是做噩梦了。 不问这个还好,一问小姑娘眼圈又红了。 “我妈呢?”小嗓子带着哭腔,瞧着是又想哭了。 路远之把哪壶不开提哪壶的时尉赶出去,开始用讲故事的方式将时纺的注意力给转移开。 小孩觉多,时纺没多久就睡着了。 时尉却很发愁。 “睡不着?”路远之等时纺睡了有一会儿了才回来,掀开被单躺好就被时尉抱住了,“热死了,你挪开点。” 屋子里虽然有空调,但时尉习惯睡觉前把空调定时,这会儿空调已经自动关机有一会儿了。 “养孩子这事要怎么办呀?”时尉发愁地说道。 路远之就笑话他:“前段日子你不还和我说等什么时候我俩去领个小闺女回来吗?纺纺都是大孩子了你都不会养,还说什么小闺女呢。” 时尉不服气地反驳道:“我那不是说等怎么事业都稳定一些了再养嘛!再说了,就咱俩二十啷当的年纪,也不给办领养手续啊!” 说起手续,路远之想起来了:“纺纺的转学手续办好了没?我和她说好了,明天和你带着她一块去买衣服,买完了顺便再带着她去学校看看,认认路。” 时纺今年正好该上五年级,时尉在燕京有房,户口转到燕京这边,转学也容易。就是怕小姑娘到了新环境中不适应容易被人欺负。 上辈子养他小闺女的时候,时尉都已经跨越阶层了,有钱有闲,小孩有保姆护工带着,他只要逗逗陪着玩玩就好了,琐事全由高工资的助理代劳,哪里想到养小孩是件这么麻烦的事情啊! “看她情绪吧,明天给我妈去个电话,打完电话纺纺要是还乐意去就带她去好了。” 两人说了一会儿小话,眼皮慢慢地就沉下去了,这回没再出意外,一直睡到第二天一早才起来。 时尉在家弄早餐,路远之带着时纺给时妈妈打电话,半天才从书房里出来,眼圈红通通的,但瞧着精神还不错。时尉盛着粥悄悄问路远之:“你怎么哄好的?” 时尉对时纺没办法,只要时纺一哭,时纺就受不住了。 “这是我和纺纺的秘密。”路远之说着还在嘴上比了个叉,示意不能告诉时尉。 “还秘密呢!”时尉都不知道该吃路远之的醋还是该吃时纺的醋。 不过这么一闹,时妈妈是下了决心,塞了钱加急,时尉下午就接到了时妈妈用自己家电话拨来的号码。 时纺的小学离燕大不远,教学质量不错,硬件条件也好。关键是离家近,走路也就十分钟的事情。 至于时尉和路远之,两人也没从宿舍里搬出来。中午什么时候忙得厉害了,还能回宿舍囫囵躺一会儿。 路远之忙着学业忙着文物修复管理的那堆事,时尉忙着学业,忙着城市包围农村的战略,两人是慢慢地都步入了正轨。 石家的案子在查着,余慎之带着杜玉芳回了加国也没什么再来华国市场投资的意思,路振宁和白衣芳那,两人还在为一天几毛几分钱的时候吵架干架,路飞帆也照着约定只当自己死了,开始为自己下个月的生活费和下学期的学费奔波。 路爷爷路奶奶看开后,只觉得世界都明亮了起来,现在正满华国的跑,旅游计划都做到明后年去了,时纺的脸色看着也慢慢好了起来,时爸爸和时妈妈也开始舍得为自己花钱了。 一切都看着向时尉期待地那样发展。 只是,依然有一股不安笼罩在他的心头。 十一月的时候,时尉跟着他们的院长跑了一趟新疆做调研。 原计划是一个月,但又因为一些事情耽误了回来的时间,前后差不多有两个月了。 新疆条件没那么好,跟家里的联系也不多。 所以一下飞机出来,时尉直奔学校,教室里没找到路远之人,一问同学才知道路远之请假了。 时尉赶紧跑回宿舍,然后在床上找到了只露着半个后脑勺在外面的路远之。 时尉又生气又心疼,鞋都没脱踩着梯子就爬了上去上手掀被子。 “唔……”路远之警觉,但生病了难受,一直到时尉掀被子了才醒过来,一看是时尉,身体又软了下去。 “你回来了啊……”路远之的声音嘶哑,裹着被子闭着眼睛微微朝时尉那挪了一点。 时尉看他这样子气就不打一处来。 “我走的时候怎么跟你说的?不舒服就要去医院啊!” “嗯,我知道的。”生了病的路远之特别好说话,时尉说什么他就应什么,但这话的效力却是一点也没有。 时尉不说话了,只是掀开被子。 “唔……好难受,时尉,我不去医院。”路远之也不挣扎,只是闭着眼睛抱着时尉嘟囔。 时尉立刻就心软了,虚虚的趴在他身上那脸去贴他的额头,很烫。 “我陪着你呢,不怕的。” “那我不去医院行不行?” 时尉直接用行动回答了他。扯过床尾的羽绒服把人一裹,就把人扛背上了。 “你不怕摔下去就乱动,到时候脑袋豁个大口就老实了。” 路远之气个半死,但又真怕时尉生气,只能委委屈屈地把手挂在时尉的脖子上,然后拿脑袋撞他。 一边撞一边还骂:“王八蛋,死骗子,大王八……” 骂着骂着,路远之的声音就小下去了。 时尉无奈地笑了笑,微微偏着头看去,路远之已经趴在他的肩膀上睡熟了。 路远之到了医院之后就醒了,大概是知道自己逃不了了,于是整个人都焉了吧唧的,厚厚的羽绒服穿着,羽绒服的帽子上还有一圈毛,带上之后几乎要把整个人都给埋进衣服里去了。 “等着,我去给你找个暖手的。”时尉把路远之安排好,又急急忙忙跑出去了,问护士要了一个空的药水瓶和一点热水,回来的时候路远之都缩成一团了。 时尉把用药水瓶做的热水袋塞进被子里,靠近了低声问他:“冷不冷?” 路远之掀了掀眼皮,没什么精神的样子,声音也是小得不行:“冷。” 时尉便坐在床头,将他半抱在怀里,脱了棉袄给他盖上。 路远之穿着羽绒服没脱,盖着被子又来一件棉袄,被压得都重死了,但即便这样,他还是觉得冷。 时尉小心地握住了他的手,给他暖着:“打完针就舒服了,很快就好了,你看,就这么一点药水。” “嗯……”路远之闭着眼难受得不想说话,黑色的衣服将他整个人都包了起来,瞧着格外得苍白。 时尉盯着打完了两瓶水,路远之中途醒过一次,被憋醒的,被时尉扶着从厕所迷迷瞪瞪地回来,时纺已经带着晚饭在这等着了。 “路哥,你不是说你是要准备期末考才不回来的吗?!” 时纺现在的气势是越来越足了,刚转学的时候,时尉和路远之被人欺负,让她跟着教官学了点防身术,时纺对这种打打杀杀的很感兴趣,学得比自己的作业都认真。 后来兴趣班潮流赶上的时候,时尉又带着她去试了试各种各样的兴趣班,最后时纺发现自己还是最喜欢奥数,大概是天赋真的好,时纺才学了几个月,奥数卷子是越做越漂亮。 身上那种大姐头剽悍的气息和学霸的气质混在一起,让时纺看起来就是又飒又酷,时尉最近都不敢轻易惹她了。 “就……”路远之知错就改,“骗你是我不对,我也是不想让你担心嘛。” “不想让我担心那就好好地给我保护好身体,还有你,时尉,你怎么回事?!说好了一个月就回来,你知道今天几号了吗?!”时纺一边训他们,一边把带来的晚饭摆好让他们快吃,操心这个操心那样,看着比时尉和路远之还像大人。 时尉和路远之对视一眼,躲着时纺相视而笑。 时尉这次过去没什么要紧事,耽误主要耽误在了和田玉上。现在的古玩市场的价格慢慢高起来了,玉这种一直以来的奢侈品也在慢慢往上升,但再奢和三十年后比也奢不到哪里去。 新疆那边穷,靠着捡玉卖玉收入很受玉的市场限制,总的来说就是市场需求远小于产出。大家目前还在温饱线上挣扎着呢,玉的价格能起来才怪。一天生产一百块,卖就卖十几二十几块,大部分的玉都在国营厂的仓库里堆得到处都是,根本卖不掉。 时尉是跟着老师当助手的,了解到这个情况后立刻就想到了收藏增值这件事。他手头的闲钱不少,干脆就买了几卡车,用高于市场进价三成的价格帮着解决了一下销路。 那边的领导自然是感激得不行,但时尉是觉得有些尴尬不好意思的。那些东西再放放,到了以后都得看克买,何止是几百倍的增值啊。 玉这东西养人,不管有没有科学依据,是不是真的养人,但好看是确确实实的。时尉挑了一箱顶级的送进专门用来放古玩的仓库里放着,其他的运回来就随便找个仓库堆着了。 没办法,实在是太多了。 每块给个泡沫纸包起来摆好再弄个放水的措施也花了不短的时间。 时尉知道时纺臭美,为了让自己少受点罪,拿出了早早就准备好的东西贿赂她。 小木盒雕花刻云纹,从外面看没有可以打开的小把手,这种需要特殊的开启方式。时尉把打开的机关和改变顺序的方式教给她,时纺把两个大人训得差不多,又有时尉的贴心讨好,收拾好空饭盒高高兴兴地就回家去了。 “哥,你真的不回来?”时纺出门又退了回来。 “我在飞机上睡过了,你放心吧!”时尉刚下飞机家也没来得及回,就先跑到燕大去了,洗漱用品还带着呢。 挂了一个多下午的水,路远之的脸看着正常一点,但还是烧。时尉帮他简单的洗漱一下也上了床跟他躺一起。 “唔……下去。”路远之推他,“靠这么近等一下传给你怎么办?” “能怎么办?换你伺候我呗。”时尉无所谓的说,“我都快俩月没见你了,让我抱抱还不行吗?” 路远之揪揪他头发:“你几天没洗头了,脏死了。” “脏什么脏,新疆那地方,没水没电什么都没有,还在乎这么点脏吗?” 路远之又心疼了,摸摸时尉粗糙了不止一个度的脸,低声说:“明天回家给你弄涮羊肉吃。” “不用,这段时间我没少吃,火包都起好几个了。”时尉拍拍他的背哄道,“你老公给你搬了坐金山回来,以为一点肉就能把我糊弄过去了吗?” 时尉和路远之很少腻歪地叫对方什么,习惯了都叫对方的名字,乍一听时尉自称老公,路远之不光脸和耳朵,脖子都红透了。 “怎么突然换性子了?”路远之掩耳盗铃似的躲在时尉怀里趴了好一会儿,才冒出被闷红的脑袋。 “有吗?”时尉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和平时不一样的地方。 路远之很肯定的点点头:“以前你跟个小老头似的。” 时尉一愣,然后想到自己在新疆的这段日子,身边没有一个熟悉的人,没有任何的亲人,只单形影地像是又回到了上辈子那个略带凄惨的后半生。 但却没有那么孤独了。 想到家里有路远之等着他,想着有爸爸妈妈妹妹在想着他,突然就少了那种无所适从无法排挤的疏离。 新疆和燕京,差了差不多两千公里,时尉跟着老师又是车又是飞机又是用脚,从燕京出发到了目的地花了差不多有四天。那么远的距离,但也就那么远了。 四天、四十天、四百天甚至是四千天,只要想回来,总会有办法回来的,总能回来的。 时尉的唇贴着路远之的唇,他靠着路远之,呼吸都吹进了他的毛孔里,时尉轻声低低的说:“远之,你亲我一下。” 路远之的病来得快去也不差不多,第二天烧就退了一些,虽然还没好全,但肉眼可见的瞧着有好脸色了。他不喜欢待在医院,有了力气就闹腾得想走,时尉硬是压着他在医院住了一晚,等烧彻底退了才带着他回家。 石家的案子在月底集中审理,时尉也是为了这个抓紧时间赶回来。石家的成年人被抓了大半,一个家族的利益链牵扯了很多人进去,事情性质恶劣且典型,上面的严肃处理让石家元气大伤,眼看着回天无术了,但越是到了这种时候,越是有可能狗急跳墙,时尉不敢去堵这个可能。 这几年严打风波还没彻底散去,石逢春不仅是数罪并罚而且件件恶劣,木仓毙是绝对逃不掉的。 木仓毙的那一天,时尉撺掇着时纺缠着路远之让他带着去游乐园玩。 时纺小的时候是没去过游乐园这种高级娱乐设施的,听着时尉的描述顿时就心动了。 路远之不是个会拒绝人的家长,只能扔了现场带着时尉和时纺去大玩回来再大吃了一场。 “时尉,谢谢你。”晚上睡觉的时候,时尉听到自己的耳边有谁嘟囔了一句,热烘烘的呼吸扑过来在他的耳朵上笼了一层水汽。 都老夫老夫了,还说什么谢谢。介于清醒与睡眠中的意识太过模糊,时尉胡乱的想了一句,就沉沉地睡过去了。 时爸爸和时妈妈没什么读书认字的天赋,生的两个孩子在读书这方面倒是不错。 时尉是他们镇上第一个燕大高材生,时纺也不差,凭着自己考上了数学方面最好的大学。 就是太远了。 路远之这几年念叨得多了,说小姑娘不该跑那么远去上学的,一年才回来一次,比时尉这个亲哥还能念叨。不过说来也是,时尉只是哥,路远之都要成妈了。可不得比他多念叨几声嘛。 “再等一年毕业了不就好了?”时尉开车把路远之接上,然后问他晚上是要吃红烧肉还是回锅肉。 连续加了几天班才下庭的路远之拿下眼镜擦了擦,随口道:“前两年就是这么说的,本科毕业了又等硕士毕业,硕士毕业了还得等博士,指不定明年又说要读博士后了呢!” “你那会儿不也是这样的吗?反正不管女孩男孩,多读点书总是没错的。”时尉读完本科就没再读了,婉拒了学校的分配,专心弄他的事业,路远之倒是又接着读了好几年。 不过也因为这样,两人的事业高峰期错开,彼此都能松快一口气。 连锁店靠得是资金和市场,华国的市场年年刷新世界认知,时尉手里不仅有钱,而且还有先知先觉的优势,靠着资金流买一波房,省了房租不说,连年暴涨的房价都够他躺在地上数钱了。甜品店和超市两种又全是现金流的零售业,变现的方式十分迅速,靠着砸钱买房,开业回血,时尉连银行的贷款用得都少。倒不是观念保守,而是没必要。 doux和超市扩张的速度很快,但买房赶不赚的。高层管理的培养是需要时间的,前些年的下岗潮虽然给他带来了一大批自己紧缺的人才,但员工之间需要磨合的时间也不断。 时尉和重视企业文化和制度,虽然宁愿牺牲时间也不愿意带着一批貌合神离的员工磕磕绊绊地向前走。 八九十年代是连锁业发展的最好时间,国外的资本还未进入华国市场,对这个人口十几亿的市场还抱着谨慎的态度。这就给了时尉绝佳的机会。 市场这种东西,先机不是决定一切的,但确实可以决定百分之六十的大优势,只要时尉不被时代甩下一直紧跟时代就能一直保持下去。 时尉是今天才回来的,大型物流中转中心的考察需要的亲自出马,这个十几亿后续还要投入几倍的大项目在哪里都是香饽饽,各个地方zf给出的条件各有花样,是拼了命地要把这个项目拉过去,为了减少意外,一些事情还需要时尉亲自去处理。 物流系统的建成关系到后面的电子商务系统,他不得不慎重。 这年头弄电子商务的人和少,失败的案例也很多,但时尉不怕。一来,他的物流系统早就跟不上他遍布东中部城市的连锁店了,扩大是必须的。二来,他的电商系统和其他不一样,是先有店铺再又网络的形势,再赔也不会赔到哪里去。 所以对这方面,时尉还是很有信心的。 最主要的是,当初线下的零售业迟早会被淘汰,与其中后期在被动的应对,不如在一开始就勇于尝试。哪怕是失败,也能多失败几次,有足够可以再来的机会。 “时尉,我想和你商量一件事。”十分难得的,今天时尉做晚饭的时候路远之也挤了进来非要帮着一起干。 这是有点罕见的了。 时尉一开始就有慢慢培养合格管理层的意思,前几年,高层管理渐渐成熟,时尉就慢慢放了权,除非是重大决策才让他给出指令。 事业上放松,时尉的重心自然就转到了家庭,路远之在检察院工作,大量的案头工作让他常常需要加班,时尉在家时尉做饭,时尉不在家就让厨师做好了送到家里,这些年除非节假日是很少到厨房里来了。 “就……六环那个孤儿院吧,我前段时间去了一次……” 路远之吞吞吐吐的,但好歹是把话说完了,时尉听完了却愣住了。 芊芊…… 紧紧是几句话,时尉就想到了那个被遗弃的女婴是谁。 是他……上辈子的女儿,还没见到她开花就被炸断的小花骨朵儿。 “怎么会……” 他明明记得,三月七号才是被遗弃的日子。 今天,才三月六号不是吗? 这个日子,时尉死都不可能记错。 但不管是什么日子,能再见到她,能再和她成为父女…… “……时尉,怎么了?怎么哭了?”路远之话到一边,看着时尉眼里漫出来的眼泪顿时愣住了。 “那就养吧。”时尉抱住路远之,有些感慨地想,果然,这就是命啊。 时尉和路远之虽然一直有领养孩子的想法,但一直没什么闲功夫,时尉没有刻意地想芊芊,在蝴蝶效应,小可怜出生的机会也不知道会不会有。就像他会执拗地在同一个地方开同一个福利院一样,记住这个日子,也只是抱着渺茫的希望。 他很多次都劝慰着自己说,有没出生也不代表是个坏事,或者,没遇见他的话,他的小花骨朵儿,大概会在一个幸福的家庭里被爱浇灌着长大。 但不管催眠自己多少次,在听到路远之说着那天捡到她的事情,拿出照片给他看这是个多可爱孩子的时候,说想领养这个孩子的时候,他再也无法克制住了。 这一次,我会好好呵护你成为一朵漂亮的花。 “谢谢你,远之。”时尉真心实意的说道。 大概,这就是爱人之间的心有灵犀吧。 27号开同耽《中二病也能毁天灭地》,下下本现耽主攻《我疯起来鬼都怕》 我们有缘再见,么么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