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我曾是个大人物[快穿] 作者:兰陵笑笑梦 【文案】 云桑一觉醒来,发现自己成了一个被拐卖的农村少年,在小山村生活了十多年。 一排豪车停在他面前,原来他是有钱人家的小少爷,当年被保姆故意抱错。现在父母和哥哥找到了他,准备接他回城市。 骤然回到大都市,他既没有过人的才华,谈吐阅历学识也与豪门格格不入。 豪门父母吞吞吐吐说家产没有他的份,未婚夫拒绝与他联姻,亲兄长更是不承认他俩兄弟身份,只承认假少爷。假少爷更是万人迷校园男神,追求者无数。 主角黯然:“原来我什么都没有,只能依靠自己勤劳致富。” 人后:“这是什么豪门小可怜剧本,给爷爬。” 面对校园霸凌,十多人堵厕所,他一个潇洒转身,抄起拖把将人反堵。 ——沾屎拖把,吕布在世。 校园混混声嘶力竭:你别过来啊啊啊! 上流社会嘲笑他没有家产,主角掏掏耳朵:天凉了,我创造的游戏帝国该在美国上市了。 从社交网络到游戏风靡全球,集团大佬与他谈笑风生,无数男神为了追求他争得头破血流。 他一闭眼,这生活居然还是连续剧。 …… 无论什么样的境地,云桑都能通过洗牌,活出人生赢家模式。 内容标签: 打脸 励志人生 快穿 爽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云桑 一句话简介:大佬他失忆了 立意:通过双手努力改变命运 作品简评 云桑一觉醒来,发现自己成了一个被拐卖的农村少年,在小山村生活了十多年。直到豪门父母找到了他,他才知道抱错真相。骤然回到大都市,他没有过人的才华,谈吐阅历学识也与豪门格格不入。豪门父母吞吞吐吐说家产没有他的份,未婚夫拒绝与他联姻,亲兄长更是不承认他俩兄弟身份,只承认假少爷。而他一无所有,唯有通过自己辛勤的双手努力致富,只是一不小心他就成了学霸、成了首富……当他圆满地闭上眼,发现这生活竟是一段未完结的连续剧,他原来是一个每世都会失去记忆的大人物,他的前世风光霁月、高不可攀,历经无数轮回转世,是为情至巅峰,方能成就不朽。本作文笔流畅,是一篇侧重安身立命的快穿文,闲暇饭后有兴致可阅读一二。 第1章 据说我是豪门小可怜1 被遥远时空中的声音唤醒,云桑慢慢睁开了眼睛,他发现自己躺在一个古旧的砖瓦房里。 房间里有一张单人床,棉絮老旧有沉闷的味道,床底下是一双拖鞋和一双早已经看不清颜色的运动鞋,合拢的窗户是破败的,透进来的阳光间隙间有尘埃在飞舞。 墙上挂着一张落满灰的黑白照片,是一对和蔼白发苍苍的老人和一个瘦弱的孩子,出于某种直觉,云桑觉得他是相中人,且这对老人已经不在。 他慢慢起身,穿上鞋子,在书桌上找到了一个草稿本,在方格纸上找到了自己的名字。 “云桑……”明明失去了所有记忆,但咀嚼这个名字,他心头却有一种油然而生的熟悉感,仿佛这个名字见证了多少尘世宿缘。 他研究自己手心的茧,再次直觉这做惯农活的手,应该不属于自己,他的手并没有这样粗粝,他该握剑,他该手持三尺青锋剑,荡平人间不平事。 脑中一闪而过某个黑发白衣的影子,云桑头痛欲裂,索性不想。 奇怪的是,他对现代生活也并不陌生,他在抽屉里翻了翻,很快就找齐了信息,也稍微恢复了点头脑记忆:这个身体的主人家境贫寒,十六岁,抚养他的爷爷奶奶前年已经去世,他独自一人生活,因为交不起学费,他早已初中辍学一年。 这里是高原省的某个偏远山区,交通极为不便,山脚下是治安混乱的城中村,三教九流云集,小偷扒手、收保护费的事情经常发生,可这个村子里普遍穷,值钱的家中摆件通通没有,连盗贼都不愿光顾。 这些盗贼猖獗到什么地步呢,据说前年有个叫变形计的节目看中了这个少族民族风情浓郁的地方,想要把城市孩子派过来体验生活,结果当天夜晚节目组的面包车就被人偷了,报警后也追不回来。等找到后,那辆面包车早已改头换面被人转手多次。 这手法非常熟练。 最后当然一切事情不了了之。 云桑出门洗了把脸,路边的小孩挑着半人高的干柴回来了,看到他还瓮声瓮气地打了声招呼:“云桑哥。”说完就低下脑袋,闷不吭声地走了。 亲眼见到孩子破烂的衣着和满脸污迹,云桑才发觉,这个村子比他想象中还要穷,也许他在别人眼里,也是这样的风景吧。 他继续洗脸,正在此时,他耳边敏锐地听到一点动静,是一个女人的微弱哭声,还有木板被敲动的声音,距离不近不远,但反复几次后,云桑却听到了。 寻着踪迹,他走近隔壁废弃的砖瓦房,看到门口沙地有两个字,上面写着“救命”。 明明是被废弃的砖瓦房,□□却紧闭着,这本身就很诡异。窗户关不拢,透着指节大小的缝隙,云桑可以看到房屋内有一个女人充满求救的无助眼睛,她的嘴巴被贴上胶带,双手和双脚被反绑,只有几根手指能活动。 木板传来的敲击声就来自她身后。看到云桑走近,并稍稍打开窗户,她的目光都亮了起来,眼泪止不住地狂流。 可云桑却面无表情地转身走人,让她惊恐的表情凝固在脸上。 刚刚云桑忘了说,在这个治安混乱的地方,拐卖人口这种事也很常见,原主就是被拐卖到这山区的孩子之一,还在襁褓时被无儿无女的老人花了一万块买下,他的出身在这村里并不是什么秘密。 这间砖瓦房的主人,跟老夫妻属于八竿子勉强打得着的亲戚关系。 可他云桑是谁? 为何要为这种人缄默其口,此刻他手中虽然无剑,他也誓要荡尽这人间不平事! * A市警察局 环境非常肃穆,无数警服模样的人正屏气凝神监听着电话,许久后警员沉声道:“绑匪用了变声器,电话是几年前不记名的卡,上次是京市的卡,这一次技术追踪只追踪到了高原省,对方显然手法很老练,初步判断至少有两三个人协助。” “这次是要两千万,还说如果敢报警就撕票,三天内没打款,就寄第一根手指。”面对这样丧心病狂、穷凶极恶的绑匪,谁家父母的心理防线能不被攻破,乖乖付钱只是第一步,付钱之后谁能保证敢剁手指的绑匪不会撕票? 他们只能速度开展调整。 墙上还贴着一张寻人启事,是年轻女大学生爽朗的笑容,这个叫俞星空的姑娘已经失踪一段时间了,超过七十二小时还无法找到下落,可怜对方的职工父母每天都要来警察局里问一问。可在这种超过千万金额的骇人绑架案面前,警力也只能暂且偏移。 他们万万没有想到,两件毫无关系的案子,最后会奇异地混在一起,成功的一起破案。 随着几声脚步凌乱的高跟鞋动静,警局门口很快响起了喧哗,一对夫妻在拉扯,贵妇模样的女人歇斯底里地大喊:“你为什么要报警,两千万我们又不是付不起,你为什么要报警?如果被绑匪知道,你这样会害死尘尘的你不知道吗?” “尘尘今年才十二岁啊!如果他、如果他……”想到如果真有血迹斑斑的手指寄来,脑海里的想象画面让女人花容失色、脚步颤抖几度晕厥。 男人脸上被抓出几道血痕,但两天两夜没合眼的他已经无力拉开妻子,只声音苦涩道:“一千万又一千万,这次变成了两千万,你自己数数我们已经付了多少个一千万了,绑匪拿我们当取款机,一步步试探我们的底线,这下子直接狮子大开口将赎金翻倍,我们再不报警还能怎么样?” 对方一步步逼近,他已经无法对儿子的平安满怀信心了,为人父的预感告诉他,当这笔两千万的款项到达,儿子恐怕会有性命之虞。 “燕夫人,我们理解您的心情,但请稍安勿躁,给我们一点时间。”女警员赶紧上来拉架。 女人其实也一天一夜没睡了,于是很轻易就被人拉开,可她也不愿意回家,因为她才打了一会儿盹,绑匪就又打了电话,丈夫还来警局报警!她怕再错过什么重要讯息,于是根本不愿离开。 也幸好她没走,因为接下来丈夫的电话很快就响起!电话号码来自绑匪,这才过去一小时,怎么又打电话过来了?所有人的心脏都被吊起,脑内充斥了无数不好的想象。 难道绑匪知道他报警的事情,告诉他决定撕票,还是嫌他这一次打款速度慢了,已经把他儿子的手指给剁了? 燕少纶的脸色也几度变幻,悔恨和恐惧在他脸上交织,他苍白地在接听键划动。训练有素的警员早已拿出录音设备和监听耳麦,还有人在专门负责记录。连燕夫人都停下了吵闹,一双眼睛瞪得极大,专注着这个反常的来电。 “……喂?” 燕少纶的嗓音在颤抖。 “喂,你好。” 这个声音一出,所有人都愣住了,因为这不是绑匪那使用了变声器后依然阴冷狡诈的声音,而像一汪二月天冷冽的泉水,似乎属于年纪不大的少年。 感受到对面的沉默,电话那头的人拨弄了一下手机,又说了一句:“请问是燕少纶先生吗,能听到吗?” 燕少纶脑子一片空白,不知道该说什么话。 在警员镇定的提醒下,他才回神,立马道:“是我,我就是燕少纶,你、你、您是哪位?”你跟绑匪什么关系?其实他真正想问的是这句话,在不知道对方的身份下,也不敢不用敬语。 对面的人也没买什么关子,确认是本人后,就直接报了一串地址,让记录的警员震惊后,才直截了当道:“我不是这个手机的主人,但我无意间救了令郎,你们可以来这个地址接人,他目前的精神状态尚可,没有受多少折磨。” 警员在网上查地址,想看看这番话是否可信。 燕少纶还没来得及反应,就听到电话那头传来儿子的声音,极为虚弱,似乎喉咙受伤了,咳了两声才说:“爸我没事了。”燕少纶的脑子空白了,而听到熟悉的声音,燕夫人啊了一声直接晕了过去,似乎是过于激动。 警员们也惊了,可人没事,已是最大的喜讯。 * 在云桑透过窗缝看她的时候,俞星空其实也在打量他:这个少年瘦瘦高高,脸色蜡黄,脸颊两侧覆盖有高原地区专有的酡红,身上穿着一件皱巴巴的T恤、脏脏的破洞牛仔裤,脚下是磨损得厉害的拖鞋,跟她被绑来路上所见到的村民没什么不同。 除了那双黑漆漆宛若一汪墨潭的眼眸和镇定自若的神色。 对方看到了他的求救。 俞星空激动得挣扎,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想大声道救我!可下一秒对方却转身走人,这个举动让她呆滞地瘫软在地。 ——这个人不会告诉绑匪,让她再遭到一次毒打吧。对啊,这个村子里的人都是蛇鼠一窝,怎么可能帮她呢,是她太天真了,居然看到人就下意识发出了求救。 强力胶带捂住她的口鼻,俞星空哭也喘不过气,房屋里另一个孩子耷拉着脑袋,身上名贵的休闲服早就脏了。听到门外绑匪那熟悉的声音,她身体颤抖起来,眼泪汹涌澎湃,好似已看到他们两人的结局,她痛恨这个世界。 绑架犯进门,他刚打完电话,没办法,这破山区虽然安全,但得走远一点,才能有两格信号。 他叫黄民平,长着一双斜吊眼,嘴一咧开是黄白残缺的牙口,一看就面相不善,但他有个好帮手,面相长得如弥勒佛般和善,常常能帮他挑中好货色,两人都是老乡。 看到那面相老实的男人,俞星空心中更恨,别过头去流泪,恨别人也恨自己,都怪她识人不清鬼迷心窍,才遭遇骗子被拐卖到这里。 同样注意到外面地上那两个字“救命”,黄民平冷笑一声:这女人真不老实。他刚想抓起俞星空的那头长发,突然手就被人击中,他手腕剧痛,身体也不由自主的飞出去。 他甚至来不及看清楚打伤他的是什么,老乡也倒抽了口气,想将他扶起,却被人一杆子掀倒在地。 他们一抬头,只能看到一根扁担和云桑那张面无表情的脸,黄民平心中震撼如翻江倒海:干农活的都有几把力气,但云桑这小子才十五六岁,怎么可能会有那么大的力气? 他捂着痛处,讪笑着爬起来:“桑娃啊,你做什么,我是你黄叔啊。”见云桑来者不善,他赶紧叫出声,还不忘用方言套近乎。 他注意到,听到这称呼,云桑的耳朵动了动,他心道“有戏”,一下子还带笑的面部,眼角流露出一丝狰狞:云家这小子敢打他,等对方放下扁担,他绝对一耳刮子抽过去。 他刚想行动,却被云桑那眼神盯死在原地。 ——那是什么样的眼神呢,非同一般的冷漠,高高在上毫无怜悯,似神灵俯视蝼蚁,比他这种见过人血还深不见底的黝黑诡谲,让黄民平下意识退了几步。 这孩子想杀人!他心中惊惧万分,有夺门而出的冲动,他开始往门边走近。 这动静让角落的少年迅速抬头,乱发下小狼一般的目光飞快地瞟过来,紧紧地盯着云桑,似乎在想:这个人真的是来帮他们的吗?他有听到绑匪的称呼。 俞星空也呆滞住了,她本以为云桑转身走人是见死不救,结果对方竟没有,而是如英雄一般站了出来。她无法克制激动的情绪,泪水模糊了她的视野。 “他们有多少人,全在这里了吗?”云桑问,他本想一网打尽,但在角落观察了很久,只蹲到两个人。 听清他的话,俞星空回过神,先是摇头,然后想了想,又是疯狂点头。 云桑却读懂了她的意思,注意到黄民平的小动作,他面无表情,手中的扁担没动,却有一个东西飞了出去。 就像发射而出的子弹带着声响,将黄民平的裤腿钉在木板上,只差一厘米,他的腿就要废了。 可仔细看,那只是一根发霉的筷子。 这怎么可能呢! 房屋内的两人眼神呆滞,而他脊背布满冷汗。 作者有话要说:  开新文啦! 童话那本构思挺顺利的,但还是想写爽文过一下瘾,于是冲动驱使我开这本,童话那本再…放放(下一本吧,再咕我胖10斤) 这本零预收开文,感觉是有点冒险T T 走过路过的就支持一下吧,么么啾~ 第2章 据说我是豪门小可怜2 随着云桑这一手,砖瓦房内气氛瞬间有些诡异,近距离看那根筷子,黄民平满脸骇然,腰腹一软,直接跪倒在地。 刚刚云桑使用扁担将人抽倒,勉强可以说是凭一股力气,可这力道能杀人的筷子,以他走南闯北混迹多年的眼光来看,绝对不是普通伎俩! 云家那死绝户收养的孩子真是太可怕了!黄民平和老乡心中惊怒交加,可他们是什么人,坏事做绝的老手,曾逃过警方的无数抓捕,绝对不能容许自己窝囊地死在这里。 于是一个两个开始喊着“桑娃你不能这样,我是你黄叔,你小时候我还抱过你呢,我们都是一个村子的,你何苦帮着外人”、“你如果看中这个姑娘,黄叔做主将她送你,保管她服服帖帖”。 他们已经想清楚了,一个女大学生而已,比不上燕家小少爷的赎金零头,送了也就送了,权当做拉拢人才。打感情牌和美人计的手段,两人早已驾轻就熟,如果云桑真是土生土长没什么见识的农村少年,八成真会心动,从此被拐上这艘贼船。 见云桑朝他看来,眼眸微闪,黄民平以为有戏,一边苦口婆心的劝说,一边低垂着头,遮去眼中的怨恨。 ‘等你收了人,我黄民平一定要找机会把你闷死。’ 听到这些人将贩卖牲口一般安排她,俞星空眼神愤怒,如果不是嘴贴了胶带,她一定会破口大骂。但她到底只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姑娘,她在用愤怒表达情绪时,也是变相掩饰自己的不安。 穷山恶水出刁民,这里的村民连违法犯罪的事情都做得出,可见学识浅薄,心中道德早已凌驾于对法律的畏惧之上,感到被羞辱是其一,其二她真的担心云桑鬼迷心窍,答应下来,从此她真的难见天日。 她内心徘徊在恐惧之中,完全没注意到云桑看都没看她一眼,等她回神后,事情已尘埃落定。 两个人贩子已经被打晕过去,云桑靠近她身后,手指轻轻一划,这段时间束缚她的绳索竟根根断裂,她惊异地瞪大眼睛。 她的手空出来后,连忙去解自己脚上的绳索,撕去绷带。 屋内闷热,气味难闻。云桑给那个小少年松绑后,径直走向屋外。 就在俞星空还在想怎么处理倒在地上的这两人时,云桑已经拿了绳索重新进来屋,将人捆起,这些日子折磨她的噩梦就这样被制住了。 云桑面无表情地捆人,动作很利落也毫不温柔,他身材瘦削、背影也并不魁梧,但落在两人眼里却是满满的安全感。 “他们还有同伙,京市有,山脚下也有,只是留守在山上的就两个人。”俞星空想起了一茬,紧张地提醒道,不然先前她也不会既摇头又点头。 这跟云桑的猜测差不多,他已经给A市警局打了电话,但他还是决定先带两人下山,权当好事做到底,送佛送到西。 可这时,地上那个小少年又用小狼一般的目光看他,那目光没什么情绪,却似乎又有几分恳求,云桑神奇地读懂了,他蹲下仔细查看后皱眉:“你无法走路?” 不等对方点头,他就将人背起,如同背柴一般毫不费力,毕竟时间紧急。 因为距离近,云桑也看清了这少年的脸,差不多十一二岁,五官已经全部长开,皮肤很白,睫毛遮住了眼眸,哪怕左脸红肿、唇角破皮淌血,也遮掩不住眉眼间那股矜贵俊俏。 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小少爷,难怪会被绑匪盯上。 其实连俞星空初见对方第一眼也惊艳,这孩子才十岁出头就这么帅气,长大了还得了。 云桑没什么反应,他背起人就走。 因为身体接触,他感觉到小少年在背后,平平静静地勾住了他的脖子,简简单单的一个动作,透出了些许依赖。 三人下山。 此时正好是山间野菊盛开的季节,沿途的景色虽贫穷但不单调,云桑却察觉到俞星空满脸的仇恨,她的脚步匆忙且凌乱,如同身后有豺狼追赶,眼中也蓄满了泪水。 也是,对山里的原住民来说,这里春天桃花盛开,这里夏蝉长鸣,这里秋菊怒放,这里冬日覆雪,漫山遍野都是美景。纵使夜幕降临,也能比城市更快看到熠熠星辰。 可对被拐来这里的人,这里景色再好,他们也深恶痛绝。离开之后,若非必要,有生之年绝对不会再次踏足。 云桑还未记事就生活在这里,他是被拐卖到这里的孩子,是曾经的受害者,但他也确确实实在这个小山村欣赏了十多年的四季。 一时之间,他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心情多一些。 拿着绑匪的手机,抵达城镇的路上不乏惊险,但都被云桑巧妙地躲避了。他把两人带到当地警局,自有警员出动上山抓人,自己也停留了一会儿协助调查。 云桑的步履稳健,那个叫燕尘的孩子双脚不能动弹,但被云桑背着,他脸靠着云桑的背,竟睡了过去,直到了警察局才睁开眼。 睡梦中感到有人接近,他顶着一头漆黑的乱发,警惕敌视的目光扬起,下意识朝云桑凑近。 云桑感觉自己的胳膊被扯住。 警员收回手,似乎也是见惯了这种事,于是放柔了声音:“这个孩子可能是被亲近的人出卖,所以现在除了你,他谁也无法信任。” 云桑闻言,便没有将这小狗皮膏药推开。 燕尘不愿意说话,但俞星空在警员的询问下,却说起了她为什么会被拐到这里。原来她是今年初出茅庐的应届毕业生,今年高校毕业生足足有几百万,可工作岗位就那么少,她面临着巨大的就业压力。 再加上寝室几个女孩都是家中有矿的富家千金,舍友喜好奢靡、出手阔绰的风气影响了她,她从大学初就开始花钱大手大脚,甚至不惜去借贷,等到毕业需要还钱时,她发现自己无法填上这个越滚越大的窟窿。 这时候有人瞄准了她,向她介绍工作,而她也十分渴望机会,自然就中招了。 俞星空的故事讲完了,让警察局的人好一阵长吁短叹。 见她面容年轻,显然涉世未深,中年女警员联想到家中的小女儿,忍不住板起脸道:“月工资两万的工作哪有那么好找,什么有钱人家的保姆,天上从来不会掉馅饼,勤劳致富才是正途。你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更应该明白这个道理,防诈骗也切忌眼高手低……” “您说得对。”俞星空哽咽道,趴在桌子上痛哭,“我以后一定会脚踏实地找份工作。”她无法想象,如果没有云桑,她的未来会如何。 女警员唠叨的语气像极了她父母,哪怕是训斥和说教,也是这段时间俞星空梦寐以求渴望能听到的声音,泪珠如同没有关紧的水龙头,她的心中满是悔恨。 她甚至不敢给父母打电话。 云桑:“打电话吧,你失踪这段时间,他们一定到处找你。”至于欠贷的事,瞒着家人更无济于事,人只要活着,什么事情扛不过去? 警员劝了很久,都不如云桑这句话有用。 因为俞星空想起了,自己起码父母安康健在,可这个将她从魔窟拯救出来的少年,却无父无母。她比这世间的多少人幸运,可她为什么会稀里糊涂将人生的牌打成这样呢? 许是一时间的情感触动,俞星空拨打了电话。电话那端的人来不及吃惊,听到女儿近期的遭遇,也跟着泪流满面,“回来就好、平安就好。” 燕尘的事情就比较严重了,涉及金额巨大的绑架案,不管是A市警察局或者当地警察局都不敢马虎。人质平安归来,接下来的事情无需云桑参与,自然会有人接手,他们不顾燕小少爷抵触的情绪,叫来救护车。 云桑识趣地离开了。 警员拦住了他:“云同学,你留个电话号码吧,你帮助我们破案,还救了人家孩子,家长也许会想亲自感谢你,我们局里也想给你安排一下表彰。” 云桑正好也不是那种“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的人,不过他本人没有手机号码,只好给警局留了个村长家的座机号码,就回到山上。 山间九月爱吹风,云家的那几亩地还需要他去忙活,继承原主的记忆后,云桑可是很忙的。 劳累了一天,他回到那小破砖瓦房,先给自己打了水冲澡。香皂是小小一块,云桑找半天没发现洗发水,只能将就,用这块贫瘠的香皂一起洗了头。 他对家里的贫穷有了新的认知,决定明天下山去买洗发水,而后就安然地合眼睡了,仿佛这一天什么波澜壮阔的事都没有发生过。 与此同时,第二天小山村的街道上。 经受不住泥泞崎岖的道路,两辆早已被剐蹭得面目全非的豪车被迫停下,司机无奈道:“先生,前面是窄道,车实在上不去了。”言下之意,你们只能自己走路上山了。 车后座的人只能一个接一个的下车。 小山村很穷,矮屋杂乱,墙上还贴了不少卖药、□□、不孕不育包生儿子的小广告,连电线杆都是倾斜的。泥泞的道路上不止是泥,还有牛羊走过留下的排泄物。 那臭气熏天。 下车的几人拿出帕子,克制不住地捂住口鼻,忍住想呕吐的欲望。 路过的村民穿着过时、精神面貌很沉闷,皮肤黑红粗糙是他们普遍模样。 付美瑕想的挺多,在这样地方长大,她的儿子样貌想必也差不多,但到底是她当年怀胎十月的亲生骨肉,她难免痛彻心扉,“那孩子长期在这里生活,一定吃了很多苦头。” 敏感注意到养母的情绪,江听心跳陡然快了两拍,下意识咬了咬下唇,脸上流露出愧疚的表情,红着眼眶道:“都怪我不好,当年就应该是我在这种地方受苦。” “又不是你的错,你当年还是一个孩子,你懂什么。”看到江听眼眸下躲闪的不安,作为哥哥,江晏淮护短地打断他。 他到底跟江听在一个屋檐下相处了十多年,哪怕不是亲血缘的兄弟,也胜似亲血缘,他见父母知道弟弟下落后就忙里忙外,忽略掉江听的内心感受,他就忍不住忿忿不平。 从A市坐车到这里,路途长且颠簸,他的胃闹了好几次不舒服,本来就不爽了。 再加上这天气温炎热,秋老虎来势汹汹,在这鬼地方走了那么久,他的限量版跑鞋都脏了,江晏淮的心情难免烦躁,于是口不择言道:“你才是我弟弟,那个在外面谁知道是什么人,我不会承认他!” 这地方真特么操蛋,他在山脚下烟瘾犯了,掏出钱包买了一包烟,结果人群中跟人一个磕碰,回头就发现自己的钱包和手机没了。生活在这种恶心的地方,怎么可能有好人呢! 江晏淮恼怒,不肯承认自己是在迁怒。 “晏淮,你怎么那么说话,那是你亲弟弟!”付美瑕听不得这种话,立刻抬高分贝吼了过去。江博涵作为一家之主,也用不认同的目光剜了一眼大儿子。 “呵弟弟。”听到这个词,江晏淮用不屑的表情看向路旁,双手帅气地插兜,嘴角嘲讽地微微勾起,显然对这个所谓的“弟弟”并不期待。 直到他们走了半个小时,在田坎间遇到了一个少年。对方手里拎着一把镰刀,手起刀落,挥舞得风声朔朔,随着破空声不断传来,田地里的金稻就像被斩落头骨的敌军,纷纷倾斜倒地,流畅得就像电视剧特效。 他们忍不住看呆了。 作者有话要说:  每天九点,不见不散! 第3章 据说我是豪门小可怜3 瞧瞧齐整切割的刀法,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农田美学,再瞧瞧那少年显然不大的年纪,这简直是高手出民间啊。 几人惊叹,江博涵走上前询问:“这位小兄弟,你知道云家怎么走吗?他们家中是一对老夫妻和一个孩子。” 这里到处都是农田,房屋低矮,还没有门牌号,他们迷路了很久,不得已只好找人问路,可前面几个村民叽里呱啦,说得唾沫横飞,偏偏是方言,听得他们一脸茫然。连爱子心切的付美瑕,在这一通折腾下,都莫名产生了一种“近子情怯”的情绪,脑海里浮现一个农村少年也冲她叽里呱啦说话的画面。 不行,到底是她的亲生骨肉,流落在外也不是对方愿意,她这个做母亲的怎么能嫌弃自己的孩子呢。付美瑕摇头,晃去脑海里乱七八糟的想法。 听到人声。 云桑一扭头,看见江家人:“你们找我爷奶做什么?他们前年已经过世了。”云桑平时说话用方言,但因为江家人问话说的是普通话,他下意识回的也是一口流利的普通话。 他还不知道,他一个平平无奇的转身,语气也淡然,却留给江家人多大的震撼:眼前这个手持镰刀的少年很瘦,手脚细长,肤色暗黄,但那双眼睛却漆黑明亮,眉眼利落,五官也和江博涵极为相似。要知道,江博涵年轻时在上流圈里可是引群芳倾慕的美男子。 几乎只消一眼,江博涵就能确定,眼前这个干农活的少年就是自己的儿子。他本以为大儿子江晏淮与自己已足够相像,没想到小儿子才是一等一遗传了自己的相貌,血缘的奇妙性让他本来没有多少期待的心重重一跳。 付美瑕也很激动,这就叫做什么?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她丝毫不畏惧云桑手中的镰刀,上前就想把人拥住。 “宝贝,我们找的就是你,你是我们失散多年的孩子!妈妈找了你好久。”她的语气已然带上了哭腔,她此刻心目中再无大儿子和养子,满心满眼只有这个骨瘦如柴的小儿子。 可此话一出,云桑眉头却皱得很紧,似乎对于自己突然冒出了一对父母感到匪夷所思。 他的心中并无喜悦,但他此刻的模样连累了他,他穿着干农活的旧衣服,嘴角虽是下撇,但脸颊却是红的,看着并无疑惑,反倒显得几分可怜。 江博涵长叹了口气。 在大太阳底下叙旧到底不是事,一行人前往云家。江博涵和付美瑕是成年人,见识过不少场面,面上毫无显露。但江晏淮和江听两个大少爷,却被眼前这摇摇欲坠的小破房给惊住了。 他们不是没见过穷人,但没见过这么穷的! 屋内就一单人床,一个板凳,一张桌子,柜子里放着几个碗。板凳给了江博涵后,他们只能心惊肉跳地在床沿落座。 桌子上有一个边缘微锈的搪瓷杯。云桑还是很有待客之道,他拿起搪瓷杯,去角落拿起保温水壶,倒了杯温开水递过去。他表示虽然没有杯子了,但柜子里有碗,可以用来喝水。 江博涵和付美瑕欣然接过,可两个少爷明明路上都喊着口渴,此时都诡异地沉默了。 江晏淮走到柜子前,看着缺了一根但同样发霉的筷子,翻了个巨大的白眼。 他不知道另一根筷子哪里去,发生了什么样的故事,但这并不妨碍他对这破地方和云桑的嫌弃。 江听也委婉地拒绝了,他眼底深处再无父母会移情的忐忑和恐惧。他很聪明,知道在这样环境长大的孩子一定小家子气、蠢笨愚钝,无法跟大城市接受精英教育的孩子相比,而云桑今年十六岁了,性格早已定性,怎么可能比得过他。 打量着周遭的这一切,江听脸庞甚至微不可查地对云桑浮现出一股怜悯,看来他还是幸运,这山村里的日子比他想的可要糟心多了! 所以说会投胎又怎么样,投胎只是第一道门槛,投胎后的运气也很重要,而他就是一个极幸运的人。 云桑还不知道这群客人在想什么,他倒完水,付美瑕看着墙上照片,眼泪流了出来,说“感谢两位老人把你抚养长大”,顺便陈述了他之所以会失散的往事。原来当年江家的保姆背叛,故意在医院把他和江听调换。而江听的母亲是一个道德低下的工厂女职员,她无力也不愿抚养孩子,便花一笔钱,将孩子送回老家简单打发了。 因为母亲的敷衍,孩子在农村老家没有得到精心看顾,自然而然也发生了被人贩子拐走的事。 从此女工的儿子江听就阴差阳错地成了江家少爷,直到几个月前体检报告出来才暴露,而江家的真孩子云桑则被拐卖到高原省这个小山村,一生活便是十多年。 从环境来看,云桑确实过得很惨。但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了,老是沉湎过去也不是事,人应该把握当下。 江博涵想了解儿子的情况,便问:“可有在读书?”这小屋子里,灰扑扑的几面墙上贴满了奖状,有数学竞赛、作文比赛、体育赛跑、优秀干部等,从小学涵盖到了初中,金灿灿红火火的极为醒目。虽然这里的教育资源落后,奖状含金量太低,但能得到这么多,他难免对儿子的学业产生了一丝丝期待。 可云桑的回答却让他皱起了眉头。 “我初中辍学一年了。”云桑喝了口水,语气平静道:“爷奶去世后,家里没有多余的钱了,我也必须耕地。”不然田地荒废了没有产出,谁来养活他,生存和读书之间,三岁孩童都知道应该如何选择。 听到儿子因为没钱交学费导致辍学,付美瑕不敢置信地捂住嘴啜泣。 两个大少爷的目光却微微一变,在云桑身上扫射的目光更显诡异:连学都不上,这样只知耕地目光短浅的人,以后真的会有出息吗? 江博涵理解现实原因,虽然他觉得,如果云桑真是他儿子,遗传有他的聪明才智,不该这么平庸,被困在这小小的一方天地,成日与农田为伍,应该有更出色的表现才对。 他虽失落,但嘴上还是安慰道:“没关系才耽误一年,等你回A市爸爸带你继续上学。” 他还没说出口,云家的房门就被人敲醒了,有人高声道:“云娃儿在不在,有好事找你——” 这是谁,江家人都很疑惑,云桑起身接客。原来是小山村的村长,一大把年纪了腿脚不便,但还是走了两公里路过来,踏进云家砖瓦房时一脸激动。 他身后跟着两名身材挺拔的警员,不会辨认错对方身上那威严的制服,江博涵和付美瑕都紧张地站了起来,“小桑,怎么回事?” 一个半大不小的孩子,怎么跟警察局扯上关系了?江听也吓了一跳,心想这个还没被认回江家的云桑,难道做了什么违法犯罪的事情了?一时间,他也说不出是惊吓多一点还是什么滋味多一点。 可惜没人回答他们的疑问。 见云桑来迎,老村长忍不住抓住他的手,上下摇晃道:“桑娃儿,你不愧是我看大的,愣是能干!警察夸你捣贼有功,来给你颁奖旗咯!你是咱们村里的荣光!” 话音刚落,其中一名女警员眼带笑意,也当真递过来一面红色镶黄色流苏的锦旗,上面有字“赞少年英雄,见义勇为,不畏艰险。傲如白雪,正义长存心间。” 这些字眼可全都是溢美之词,付美瑕无法掩饰自己吃惊的情绪:“小桑,你做了什么?怎么上面说你见义勇为?” 见她一脸茫然,女警员虽然不知道她和云桑是什么关系,但还是耐心解答:“云同学的邻居暗地里行拐卖人口、绑架勒索之事,对方是逃匿多年的江湖绑匪,我们警方一直想要抓捕却找寻不到的人物,云同学无意撞见后,毫不犹豫就出手相助,大胆救出了两位人质,协助我们警方成功破案,这是A市警察局和我们当地警察局联名给予的表彰。请收下。” 拐卖、绑架和勒索这都是何等可怕的字眼,竟都和云桑扯上了关系? 在女警员短短几句描述之中,付美瑕已经脑补出了一个个惊险万分的画面,想象着儿子是如何与绑匪们斗智斗勇,忍不住道:“小桑,你居然做了那么危险的事!” 听着这故事,饶是江博涵也无法镇定,他不得不重新刷新对小儿子的看法:这哪里平庸了,这分明沉着冷静、还身体素质强韧,不然怎么会出现一个大半小子把两个成年人打倒的事。 江听倒是很失望,这跟他想的不太一样。 收下锦旗,客客气气地送走村长和警员后,江家人重新坐下,屋内气氛有些诡异。江博涵打算话题重启,毕竟一次见义勇为只能在人生履历上增光,又无法彻底改变命运,他正欲开口,突然门外又有人敲门。 原来是激动的老村长再度卷土重来,这次话语内容却变了:“桑娃,你救的那两家人来道谢了,说你救了他们家的娃儿,你是他们家的救命恩人,要给你送礼送钱,要资助你上大学——” 江博涵刚酝酿的话才浮现嘴边,差点一口气没提上来。 随着这几个人轮流拜访,江家一行人的心情跌宕起伏了好几个来回。江博涵感受最深,他每次刚对这个小儿子做出评价,总有人立刻上门来打破他的印象,这让他心情很是复杂。 听到云桑能打,江晏淮打量云桑的目光也稍微发生了点变化,像是发现了什么稀世奇妙物种。而听着众人夸赞云桑,争相跟云桑激动握手,礼物一箱一箱填满这小屋子,一向习惯了是人群中心的江听笑意有些许勉强,眼底再也无法浮现先前对云桑的怜悯。 付美瑕倒是从吃惊到自豪,心想云桑不愧是她的孩子,虽然一出生就流落在外,生长环境恶劣,但还是长成了一个很好的人呢。 “小桑,你愿意跟我们回家吗?”只是短短几个照面,付美瑕看得出这孩子心有沟壑。 “回。”云桑这次没有犹豫。 如果没有江家人来认亲,他本人也不会在小山村久待,再过几月一定会下山去。江家人的到来,只是加速他出山的进程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  付美瑕:小桑!小桑! 云桑:总觉得在骂我 第4章 据说我是豪门小可怜4 既然决定回城市,云桑开始收拾行李。他小心翼翼地从墙上取下云家二老的相片,放入行囊。其余是送来的锦旗和礼物,包括田地里刚收下来的蔬菜,云桑一个没落,通通打包带走。 付美瑕积极地帮他收拾,江博涵则联系司机上山搬东西。 他的行为落在江晏淮眼里,难免嗤笑一声“土包子”,他的嗓门不小,传入江听耳里,他低垂着头,也笑了笑。 之后这个外号不知怎么回事,云桑还没入学,就已经传遍了一中每个年级的角落。 一行人下了山,路过“先富带动后富,全村迟早一起富”的标语,道路泥泞不平,当初逃出大山的那批人,不管暴富与否,也无法改变没有人回来建设家乡的事实。那些读完义务教育便辍学远走他乡的人更是不计其数,如果云桑灵魂没有苏醒,他很可能也将成为其中一员。 豪车即将启动,云桑突然回头,遥望山头那曾经将他遮风挡雨的小瓦房,一时间眸光微闪、心绪难平。 他决定了,等到他有钱了,他就来修建这个贫穷的小山村,种树修路盖小学。可到底怎么样才能挣钱呢,云桑目前没有头绪,但他似乎对此很有经验,他的身体记忆告诉他,挣钱并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 A市是大都市,此时已是夜晚十一点,但霓虹灯依然光华璀璨,整个城市灯火通明,宛若一个巨大的不夜城,几乎要点亮整个夜空。在炫丽霓虹的映照下,每辆豪车就像被喷上花里胡哨的彩漆。 很多商铺都未打烊,热闹的喧哗声,漂浮在嘈杂的人群里。 “小桑,这就是以后你要生活的城市了。”付美瑕道,她是个很喜欢用肢体接触表示亲近的人,她上手揉了揉云桑的头发,入手的触感让她愣住了。她本以为云桑的头发应该会很粗糙,毕竟常年风吹日晒的人,头发不粗糙就不错了,怎么会柔软呢。 可事实证明,就像蜡黄的外表下掩藏着极为俊秀的五官,她小儿子看似粗糙的头发也别有质感,她爱不释手地拨弄几下,才问道:“宝贝,你用什么洗发水呢?” 云桑瞥了她一眼:“舒肤家香皂。”市面上一元钱可以买两块,便宜实惠得很。 付美瑕:“???”这不是洗澡的吗? 可能是回到了熟悉的城市,江听一反之前在山村时见到云桑的腼腆,主动开启了话匣子:“爸妈你们看,‘伊兰馆’居然还没歇业。”A市东城区素来是有钱人的销金窟,到处都是高档住宅和别墅,更别提一些故意营造得“闹中取静”、“颇有格调”的服务会所了。 而江家几人,除了云桑,四人中有三人是这会所的常客。 当年的错误已经造成,江博涵和付美瑕又养育了江听十多年,自然还是打心眼底把他当儿子看,他也没改口叫江博涵为叔叔,付美瑕为阿姨,而是继续爸爸妈妈的叫着。 听到伊兰的名号,他们望了过去,聊了起来。 付美瑕笑道:“看到伊兰,我就想起我好久没去做月光SPA了,伊兰到底跟别处不一样,她们馆内的按摩师手法独到,精油也是从国外运来的,每次都把我按得很舒服,一下子就能睡着。改天我得约上你庄阿姨一起去。” 这个提到的“庄阿姨”不是别人,正是付美瑕学生时期的好友庄香兰,而对方的儿子阎景耀则是江听的未婚夫。两人性取向都为男,且都是上流圈子的少爷,又有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情谊,两家许下婚约再正常不过了。 虽然江听的身世曝光后让这门婚事颇受非议,但只要江家依然把江听视为己出,这场婚约大概率还是能成。 果不其然,一听付美瑕变相提及自己未婚夫,江听脸庞恰到好处浮现一丝羞赧,让付美瑕产生几分逗趣心。 江晏淮也插了句嘴:“伊兰的娱乐休闲区也有意思,改天我要叫上景耀、程宁他们来。”这些都是大少爷的狐朋狗友,平日里游手好闲的富二代贵公子团体,生活缺少刺激,偏家教又管得严,不让他们去飙车、泡吧,或者蹦极漂流,只好在伊兰打发时间了。 大儿子一开口,付美瑕一双美目就瞪了过去:“去什么去,天天吊儿郎当,你难道忘记你月底就要考试了吗?” 两个孩子都在读高中,南城一中的教学严格,大大小小的考试接连不断。养子江听的学习成绩一向出类拔萃,年级名列前茅,她并不担心。可大儿子江晏淮却恰恰相反,年级吊车尾的人物,这让她很是发愁。至于小儿子云桑,毕竟辍学一年多了,她也不抱希望。 “妈,你别骂哥哥了,哥哥那么聪明,只要考试前看书补补课,成绩一定能提上去。如果您不放心,我到时候亲自去哥哥房间里,监督他学习!” 江听从来饰演的都是为母亲分忧的贴心小棉袄角色,他柔声软语的安抚,让付美瑕神色暂缓,果然没再指着江晏淮训斥了。 话题拐走了。 江听笑了笑,拍了拍自己的胸口,朝江晏淮使了个眼色,展现了一场兄弟默契。 几人聊得热闹,可不知道是否错觉,不管是上流圈内的交际,还是高档会所的服务,或者是游艇跑车等,江听开启的全是云桑无法插入的话题。他没参与过这样的人生,哪里有话可聊。 不过云桑似乎习惯了,他对那些话题也不感兴趣,兀自支着下巴,欣赏窗外的华灯夜景。 他的人几乎要与夜色融为一体,江听偶尔分去眼神,为对方的寂寞感到一丝怜悯。他把云桑的沉默当成了一种回答,心下叹道:果然没见过大天地的人,眼界永远那么小,无法融入这些话题,那岂不是更加无法融入这个排外又高傲的圈子。 他不是想打压云桑,只是他不想爸爸妈妈的心神被分走。在他看来,云桑沉默寡言,之前成日与农田为伴,又在落后地区长大,缺乏相应的阅历学识和交际手段,完全不具备任何一项成为大人物的要素,费心教导对方那是浪费时间。 他只是在为爸爸妈妈和江家的颜面着想。 付美瑕心底还是有小儿子,哪怕聊嗨了,见云桑一直没说话,立马又将话题扯回来,“小桑,爸妈没在你身边,你这个名字应该是你爷爷奶奶为你取的吧,其中有什么寓意吗?” 不出她所料,一听到爷爷奶奶,本来还表情淡淡的云桑立刻就转过头来,愿意跟她交流。 “桑,即村口那颗枝繁叶茂的大桑树,爷奶说我小时候每次见到那棵树总要呀呀的叫,便给我取了这个名字。”云桑道,其中的寓意远不止如此,桑树还象征着强韧的生命力和无私奉献,对村里人来说,种植桑树可以养蚕和纺织,桑树的果实桑葚颜色紫红滋味酸甜,可以入口食用。还有一种对美好富足生活的憧憬,“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 桑树浑身是宝,所以这是一个好名字。 付美瑕略有触动,她感谢云家二老对孩子的养育之恩,但还是小心翼翼地问道:“小桑,妈妈知道你和爷爷奶奶感情好……可爸爸妈妈好不容易才找到你,你愿意改回原来的姓氏吗?” 云桑愣了一下,半晌后摇头。 这即是变相的拒绝了,付美瑕虽然失望,但还是开口道:“没关系,妈妈尊重你的想法!”改不改还不都是她的孩子,孩子念旧情也是一件好事。如果刚回家就迫不及待改姓氏,传出去云桑也要被人诟病几句。 付美瑕能理解,可云桑的拒绝落在江晏淮眼里,他却觉得这才接回来的弟弟全身土里土气的不说,还不识好歹! 江听摇了摇头,也觉得云桑真是有够愚蠢,不愧在深山老林长大的,不知道A市江家低调外表下的分量,能够认祖归宗是一件多么荣耀的事情,代表极为优渥又不愁吃穿的生活,区区改个名又算得了什么。而且江家家族枝繁叶茂,能为同族人提供庇护,你一个姓云的,凭什么杵在里边? 殊不知,云桑并没有想那么多,他只是对比了一下,发现江桑多难听啊,还是云桑好听些。 第5章 据说我是豪门小可怜5 回A市的日子很平静,江家老宅位置很好,旧时曾是一个大人物金屋藏娇的公馆,风格中西合璧,比不上“黄金屋”流芳百世,但也极有历史底蕴。时代动乱后,被迫拍卖的地契辗转落到了江家老爷子的手中,几代人就这样住了下来。 江老爷子年过七旬,厌烦了城市的繁华,搬到了乡下宁静住宅,成日逗鸟赏花钓鱼,老宅子的主人便归属了江博涵这一房。 一大早佣人们在忙碌,管家在负责茵茵绿草坪的例行洒水工作,司机也早已在门口待命,准备接几位少爷去上学。 在深褐木制旋转楼梯站定的云桑,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他微敛的眼神很淡,眉目如徐徐展开的一幅山水绘墨,他没有穿外套,干净洁白的衬衫仿佛给他镀上了一层光,顺着楼梯缓缓走了下来时,像极了旧时民国大户人家的贵公子。 当然了,这也就是像而已。 江晏淮哼了一声,他也穿着相似的校服衬衫,只是气质截然不同。云桑穿得整整齐齐,而他大大咧咧的敞着领口,如果不是身材高瘦、英俊的眉眼压着,别人定要认为他是哪里来的小流氓。 云桑回来的日子算是滋润,毕竟当父母在情感上对你感到亏欠时,物质上的给予总不会吝啬。 付美瑕带着补偿的心思,经常在饭桌上为云桑夹大鱼大肉、燕窝鲍鱼,小小一个碗都要堆成小山。云桑来者不拒,很快就养起来了,瘦削的脸颊稍微丰盈了一层,暗黄的气色也稍稍褪去,跟江博涵年轻时更加相像。 也就开始有了几分欺骗性。 只要没人特地张扬,根本没人能看出云桑其实是大山里走出来的孩子。他对自己的出身并不介意,但身边人却小心翼翼地对待他,似乎生怕戳伤他敏感脆弱的神经。 付美瑕对小儿子的弥补,便稍稍忽略了其他两个孩子。 养子江听面上宽容又理解地笑了笑,深夜却在自己房间默默落泪,泪水打湿了枕头,江晏淮撞见几次后,对云桑的不满已累积到了一个阶段。 江晏淮姿态随意地靠在真皮沙发里,手里捧着一本精装原文书,懒洋洋地念道:“Tomwenttothegreatpalaceandsawtheprince.Hehadnicesilkclothesandjewelshangingfromtheclothes……‘I wanttowearclotheslikeyou.’saidTom(汤姆来到宏伟的宫殿前,他看到了王子,对方身上穿着漂亮的绸缎衣服,衣服上还挂着珠宝首饰……汤姆说,我想如您一样穿体面衣服)” 见到云桑望了过来,他脸上咧开了一个挺招女孩子喜欢的帅气笑容,有几分挑衅:“云桑,我在看英文书,你能听懂吗?” 江晏淮是个很聪明的人,不仅喜好明知故问还喜欢戳人痛脚,他明知道云桑长在大山,但还是有此一问。他本人也不知道为什么,每次看这个小弟面无表情的样子,他心中总克制不住想要挑事的冲动。 这本书中文译名叫《王子与贫儿》,讲的是小乞丐汤姆和好心的王子爱德华互换衣物,结果命运也随之颠倒的故事,穿上体面衣服的汤姆摇身一变成了王子,忘记了自己曾经的贫穷,从此在宫廷内享尽荣华富贵。 你本低贱,但当你穿上王子的衣服,你就成了王子,具有欺弄人心的外表,是一个外国讽刺故事。 在好好一个其乐融融的早晨,大儿子没事这样卖弄,想想就不正常,这摆明了是要映射涵云桑。付美瑕结婚后,就成了专职富家太太,但她也不是文盲,稍稍一听就明白了,手呼地一下扇了过去。 对准的是江晏淮的脑门,扇得他一个踉跄,他不会对自己老妈瞪眼,于是对云桑怒目而视。 付美瑕生气,大儿子成绩吊车尾,那三脚猫的英文水平,也只能在辍学的小儿子云桑身上耍耍威风了。她还不知道,那几句装逼话,大儿子也说不利索,还是养子江听手把手教的。 昨天晚上,江听一看这故事,立马就领会了江晏淮的用意。 他对此乐见其中,但还是一边拉着江晏淮说“哥你别这样,我自己哭跟云桑又没关系”,一边又看似无法拒绝,勉为其难地教江晏淮如何更好地讽刺人。 云桑吃着早餐,他听得懂,但他懒得理会这个兄长莫名其妙的敌意。这个故事的结局,王子和乞儿还是各归其位,稍微挖掘一下,就能轻易得出“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的结论,这大哥到底是讽刺江听还是他,还真不好说。 奇怪,他明明没听过这个故事,为什么会知道结局?云桑愣了一下,微微皱眉,甚至刚才江晏淮在装逼时,云桑甚至能准确判断出对方的腔调哪里念重了,哪里的音节没咬对。 云桑想不出原因,便也索性不纠结。 倒是付美瑕看他用餐时游神,以为大儿子的话戳他心了,安抚地夹了几个富贵包子过去:“小桑,你不要往心里去,你哥他口无遮拦没个正形,你别理他就好。今天是你上学第一天,妈妈已经给老师打电话交代过了,你到了学校直接有人领你去。” “你现在就多吃点。”付美瑕道。 云桑点头,细嚼慢咽地吃了起来。付美瑕给他夹多少,他就吃多少,不为什么,纯粹是他身上具有浪费可惜的优良品德。他不会因为地位财富的转换而铺张浪费,这已经具备了一个成长型人物的基本要素,可惜江家的人从未接触过这种人,自然而然就容易忽略了,他们已经习惯了从一个人的成长经历、学历知识和家世背景来判断对方未来的成就。 这种判断方法没有错,就是容易遇上黑洞,尤其是连黑洞本身都不知道自己是个黑洞。 付美瑕已经为云桑规划好了未来,江家有钱有势养着云桑一辈子也可以,如果云桑想要打拼事业,就给对方几家小公司,而江家继承人的位置,自然要留给更适合的人掌舵。云桑在他们眼里,显然不具备这样的潜质。 江晏淮早早吃完了,见云桑还没停下筷子,转身就想走,被付美瑕叫停:“晏淮你干什么,你弟弟还没吃完呢!” 江晏淮已经在系鞋带了,而江听则拎着书包,乖巧又安静地站在一旁。 江晏淮态度极其不耐烦:“他磨磨蹭蹭的,我才不想等他!”谁要跟土包子一路!江听也是他弟弟,对方性格纤细敏感,江晏淮习惯了注意对方情绪。他如果对云桑太好,江听晚上一定又会红着眼眶掉眼泪,他不想看到这样的画面。 而且付美瑕和江博涵这段时间偏心云桑,说云桑流落在外有多可怜,让江晏淮一定要对这个弟弟好,命令式的口吻,也稍微触发了大少爷的逆反心。你越让他干什么,他偏要对着干。 于是他不顾付美瑕的气急败坏,和还没吃完的云桑,直接拉着江听走了。 两拨人分开走。 江晏淮是高二年级,江听是高一年级,他家境和容貌出色,笑起来时会露出一对浅浅的酒窝和可爱的虎牙,性格比他那脾气傲慢的兄长要平易近人,于是刚一入学就被选为优秀学生代表,分走了兄长的人气。更是在全民投票中,高票数击败第二名的市长公子,成为了当之无愧的校园男神,身后活跃无数追求者。 江听这段日子的愁容,大家都注意到了,得知云桑归来后,压榨了江听家中地位这事后,都表示忿忿不平:“你是养子怎么了?养子也享有同等的继承权,这十多年来是你在陪着叔叔阿姨,当年的错误也不是你愿意,他凭什么对你爱答不理,难道他心里是怪你不成?他怎么不怪那做错事的保姆,不怪把他拐走的人贩子,难不成是看你性格好,真就欺软怕硬呗。” “没有,云桑是很好的人,他不会这样想,一定是我解读错了。云桑毕竟是付妈妈的亲生孩子,如果他真的不愿意我出现在他面前,我哪里会怪他呢。”江听连忙面色焦急地拉了几句,语气充满伤感。 可他越劝阻,越发显得在委曲求全,听话者越被拱出火气,早已摩拳擦掌,拳头指节被按得咔咔作响。 云桑要来南城一中读书的事,很快就传遍了,连带着还有那难听的绰号。 这些簇拥江听的追求者,本就是一群游手好闲的富二代,得知江听暗地里被排挤,无需对方发话,自然有人为他前仆后继地去找云桑麻烦。 反正他们压根也没把一个乡下来的土包子放在眼底,这个圈子本就排外,听到对方跟江家父母初见面时,面朝黄土背朝天,穿得破破烂烂还拿着镰刀在割水稻,他们更是把他当做笑话。 先入为主就是一个很糟糕的形象。 他们决定给这个土包子一点颜色瞧瞧。 班主任将人带过来时,还没介绍,他们都已经知道了是谁了,于是掌声并不热情,稀稀落落的极为敷衍。 虽然在看清本人的脸时,班级内鼓掌的声音稍微那么诡异地停了一停,有几个意志不坚定的,眼珠子黏在那张面无表情的脸上,神色恍惚,跟丢了魂似的。 搞、搞什么,这个土包子长得有点好看,跟他们想的完全不一样! 云桑站在老师身边,没跟人有什么眼神交流,扮演着一个初来乍到听话的转校生角色,看起来冷淡,无形之中又有一点乖。 但很快他敏感地感觉到来自四面八方的敌意,一个淡淡略带威压的眼神往台下一扫,来自食物链顶层的俯视,让不少人被盯得脊背冒出了冷汗。 ——怎么回事,南城一中的校霸都没有那么凶的眼神。 仔细再看,又好像是错觉。 第6章 据说我是豪门小可怜6 班主任好似没察觉到台上台下的暗潮涌现,他给云桑指了一个空位,是倒数第二排,离黑板较远。班主任说暂且坐着,等到月考成绩出来,再按成绩分配座位。 南城的教学方式就是唯分数论,你只要成绩好,你想坐哪里都可以。你有自己的小心思,想和班花班草做同桌都没人拦你,前提是你成绩能吊打绝大多数同学,并且得到老师的认可,这方法相当简单粗暴。 而如果你成绩不好,坐在旮沓角落,离黑板八百米远,那也只能怪你水平不行,把抱怨声憋着吧。有那个时间唉声叹气或者抱怨,不如多刷几道题,争取下次考试成绩有所长进,争取得到好座位。 至于学渣会不会因为离黑板太远,吸收不了知识,成绩更加下滑,导致下一次座位更糟糕这种恶性循环的事,则不在南城教学组的考虑范畴之内。他们既然想出这个方法,本来也不是为了照顾那一批差生,而是为了激起广大学生和优等生之间的胜负欲,更加刺激竞争和攀比,这是一种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社会模式。 哪怕在他们看来,云桑来自偏远农村,那里的教育资源落后,上不去学的孩子大把,更别提经受这种残酷模式的考验了,初次入校,成为牺牲品在所难免。 既然入了校,那就得随俗。 云桑本人表示无可无不可,他在位子坐下,慢条斯理地从书包里拿出崭新的课本、文具盒、草稿纸等东西。 他听了几节课,而他的同桌从第一节 课开始,就一直蒙着校服外套在呼呼大睡,睡了好几节课,小小的鼾声一直没停过。 云桑从位置判断出,他这个同桌学习成绩应该挺差,于是在座位上毫无选择权。至于这课上睡觉到底是熬夜学习导致,还是自暴自弃的表现,就见仁见智了。 一连上了三节课,云桑就喝了口水,一直在座位上没挪动过,也不跟左右邻居打交道,课间休息不是趴着睡觉,就是在看书。 暗地里观察的人差点没沉住气,他们刚想放弃,就见到云桑终于有动静,他去了厕所。 他们松了口气,嬉笑着起身,来到云桑的课桌旁,看了看桌上摆放的文具。好家伙,一个文具盒都是国外登喜牌的,造型镶着银边,漂亮得跟高雅香烟盒似的,里面的尺子、橡皮擦和钢笔,也都是知名牌子货,价格不便宜。 尤其是这个牌子的白金钢笔,一直以来是很多大学或者高中生毕业时希望得到的礼物,结果这个土包子就跟炫富似的,文具盒里摆了好几支。 看来江听说得没错,付美瑕对这个接回来的小儿子很好,好到都忽略了别人的感受。都是家族里长大的人,众所周知,父母长辈疼爱这种东西,最患寡还不均,几个大少爷显然深有体会,当下心情就不爽了:这个土包子本来就是个种地的,何德何能可以得到这些,竟然还欺负人。 云桑虽然是个土包子,但他背后有江家,这几个哥俩本来还犹豫,冲动一上来,也不管不顾了。 他们也料定了,云桑性格沉默,一看就是不爱说话的软柿子,回家绝对不敢声张,更别提找付美瑕告状了。哪怕告状了,他们吃点小亏,但别人会怎么想,八成会认定江家这个流落在外才接回来的儿子,果然小家子气上不得台面,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要父母撑腰,横竖云桑都蒙受损失。 江听注意到了这一旁的动静,焦急地站起来阻止,他瞪眼道:“强宇,你们不要太过分了!” 素来最爱慕他的一个公子哥拉住他,笑道:“哎没事的,我们就是逗逗他,跟他打个招呼,我们又不动手,能出什么事?” “是啊,我们不动手!”见到几人争相表忠心,发誓不动手,似乎认定这几个人会有分寸,江听放心下来。 上课铃响,云桑随着人流回到教室。 他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而这群人早已回到位置坐好,表面上都在装模作样地做事,暗地里则默默欣赏着云桑的反应。 云桑一回来就愣了,看着空荡荡的桌子,他的书包文具散落得到处都是,崭新的课本上有一个巨大的脚印,估摸着是43码,椅子也不翼而飞。 文具书本捡一捡能用,但没有椅子,他要怎么上课? 云桑目光扫射班内,江听没有回避他的目光,脸上流露着担心又欲言又止的神色,而其他人则微微勾着唇角,似乎在看好戏,他敏锐地意识到,这应该是跟江听有关。 他面无表情地盯着江听,黑漆漆的眼眸里没有半点气愤、羞恼之类的情绪,但颜色深沉得像在酝酿一场风暴,平静得令人害怕。 江听感到心惊肉跳,面上却委委屈屈地低下了头。他不知道云桑怎么能准确无误地找到他的,又不是他丢对方东西的,这一切跟他没关系不是吗?不过他正愁瞌睡没枕头,如果云桑指责他,他也有理由找付美瑕和江晏淮哭诉了。 恰在此时,头发稀疏的物理老师拿着教案走了进来,他虽人老眼花,但教室后排杵着不动的云桑实在过于醒目,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他没好气地敲桌子:“这位同学,这上课铃都响多久了,你怎么还不坐下?如果你不想上我这个老头子的课,老头子我也不稀罕教你,你给我去走廊站着!” 他有些微的脸盲,认不全班内所有同学的脸,自然不知道云桑是新转来的学生,但后排普遍都是差生专属的风水宝座,他在学生内评价素来古板严厉,对差生从不和颜悦色,于是炮轰站着上课扰乱课堂秩序的云桑也情有可原。 随着物理老师一声令下,班级里的窃笑再也掩饰不住,第一天上课就被轰出教室,这土包子实在太丢人了! 这种事冤有头债有主,云桑自然不会去为难一个年过半百还坚守在教育岗位上的老师,但他也不会善罢甘休就是了。 笑他的人很多,为首的强宇却是人群里笑声最毫不掩饰的,很快就被云桑捕捉到,他面无表情地走过去,在对方面前站定。 他注意到强宇的鞋,鞋底的花纹跟他课本上差不多。 强宇笑容微收,懒洋洋翘着的二郎腿也放了下来:“同学你干什么,李老师觉得你扰乱了教学秩序,喊你去走廊罚站,你怎么还不出去,是准备违抗教学命令吗?” “对啊,你也不看看上课铃响多久,我们全班60个人,你耽误我们每个人一分钟,总共就耽误了我们一个小时!”其他人跟腔,是江听的另一个爱慕者。优等生们满脸冷漠,态度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他们都是普通背景的学生,有什么资本跟这群富二代硬碰硬。 在讨伐声中,江听感到心安,背地里也悄悄勾起唇角,他替云桑感到尴尬,又为自己的魅力感到自得。 然后下一秒,他嘴角的笑容就僵在原地—— 因为众目睽睽之下,云桑竟然一掌拍在了强宇的书桌上,随着一声巨响,实木书桌裂成了两半,不少木头碎屑乱飞。 班里尖叫起来。 强宇也吓了一大跳,他距离桌子最近,被扑面而来的木屑刮了一脸,他放在抽屉里的课本文具之类的东西也遭了殃,他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云桑一把抓住领口,拖了出去。 云桑出门前,还不忘给台上懵了的物理老师礼貌地鞠了个躬:“对不起耽误老师时间了,您继续上课吧,我去罚站了。” 只是他这个转校生初来乍到,一个人罚站有点寂寞,需要找个人陪,他拖着强宇出去了。强宇的体型大,走后门时还卡了一下。 “哦好……”物理老师没话了,想收回罚站那句话,但云桑已经出去了。他不敢置信地擦了擦老花镜,颤颤巍巍地走下台来,查看桌子清晰的断裂面,半晌无语。 他本来有些脸盲,但从此他记住了云桑! 强宇身高一米八五,放在男生群里也是人高马大,此时却像牲畜一样被云桑拖出去。他不知道,逢年过节小山村的人就是这样拖猪来宰,手里就差一把锋利的杀猪刀,不然云桑能把那逮猪户的架势学得更加淋漓尽致。 校服衬衫在地上蹭黑了,强宇脸色涨红,他牙关紧咬,气得要暴躁,不是没想反抗,只是云桑的力气更大,让他的身体完全不听使唤。 一节课45分钟,云桑在走廊看风景,他被踩在地上。他那张脸哪怕蒙了灰,在校园内极有辨识度,迎接着走廊两个班级震惊的目光,强宇的内心倍感愤怒、绝望又度日如年。 他从没遇到过如此记仇的人,他踩了云桑课本一脚,云桑就踩着他整整一节课!这不是把他的身体踩在地上,而是把他的尊严、脸面等通通踩在脚底,不愧是农村来的,太他妈没素质又社会了! 好似一个世纪过去了,下课铃终于响了。 云桑挪开了自己的脚,强宇得到了解放。 人潮里,江听是第一个冲出来的,看到被踩在地上不敢动弹的强宇,他脸被吓白了好几度,内心震撼如海潮般汹涌澎湃。 他听女警员说过,云桑用一根扁担和一根筷子制服了穷凶极恶的绑匪,但他一直都以为是夸张手法,还讥讽地笑过,这些人为了抬高云桑的光辉形象,竟然措辞如此不严谨,当拍电影呢,结果没想到,那事可能是真的! 他投胎不行,但他长到十六岁,遇到过不少形形色色的人,都给他留下过深刻的印象,可那些人却没有此时云桑留给他的震撼大。 他下意识咬了咬唇,发现自己不擅长应付这种暴力型的! 云桑理都没理他,通过收拾了一个硬茬子,短短一节课内,他初来乍到便一战成名,南城无数百人聊天群都在感叹号刷屏:“!!!” 他本可以这样横行霸道下去,但还是有人能治他。 一个穿着白色衬衫的少年突然走了过来,手臂戴着红色袖章,在所有人的抽气声中,对方眼神平静,声音却冷到掉渣:“云同学,有人举报你上节课故意损坏校园公共财物,人证物质俱在,请你交出500元罚款。” 云桑愣了一下,似乎没反应过来。 这江家的土包子连校霸都敢揍,区区一个小有来头的风纪委员又算得了什么,众人围观着准备看好戏,就在他们以为这土包子要耍横的时候,对方却老实地拿出了钱包,看上去配合得很,宛若一个好学生,众人眼珠子掉了一地。 这只是课间一个小插曲。 云桑交了罚款,面上淡然,心下却有些不爽,城里的物价超出了他的预料,一张桌子居然要五百,创业尚未开启,居然先倒赔五百。 作者有话要说:  改个文名试试涨幅,别迷路了 第7章 据说我是豪门小可怜7 等云桑交了罚款回来,强宇正坐在角落,他的眼神怨恨,被小弟拿跌打药擦脸,不断发出疼痛的抽气声,看了看他的惨状,再看了看那张刚被拖出去的桌子,班内再没人敢不把云桑当回事了。 高二年级也一片哗然。 在有人上传了报废桌子照后,南城一中各种群聊更炸了,消息分分钟上百条,不仅感叹号刷屏,还有各种“我吓得瓜子都掉了”等惊吓表情包。 一道高大的身影从围墙翻进来,来人穿着南城的校服,只是领口的图标有些微不同,是两条杠,松垮垮的校服彰显着他独特的个性,一路引来无数注目。 此人正是江晏淮。 他逃课回来,对上了好哥们极度复杂的目光,他慢半拍道:“干嘛那样看我,难道老雷逮到我了?” 他没看手机,一看群聊99+瞬间没有兴趣点进去,反正跟他没关系。 好哥们见他真的不清楚,也没卖关子,“你那个刚转来的弟弟,把他们班的桌子给劈了。” “那土包子不是我弟。”江晏淮下意识反驳了一句,然后才跟听清楚似的震惊道:“把桌子劈了?云桑??”他有两个弟弟,哥们说刚转来的,那肯定就是云桑,而且江听性格温柔和善,也不会做出这种劈桌子的事,可放在云桑头上,也足够令人惊吓了。 见他脸上全是震动和惊讶,好哥们点头道:“对啊有图有真相,喏你自己看吧,他们一个班的人都能作证呢。那桌子就咱们面前的这个同款,一掌就劈开,好家伙这是行走的人间凶器呢。” “你老实跟我说,你们真的是去高原省接的人,不是少林寺?” 江晏淮看着照片,眉头皱得死紧,看着照片久久无语,半晌没接话。 “你弟很厉害吧?”好哥们问,纵使江晏淮会不高兴,他们也不敢再“土包子”、“土包子”的叫了,万一消息传出去,他们的脑袋可没有桌子结实。 “也就那样吧。”他听到江晏淮模棱两可的回答,刚想翻个白眼表示无语,却又忽然感觉这一次提到云桑,对方语气里的嫌弃褪去了几分。 * 云桑的同桌叫蒋东岐,事故发生之时,他戴着音乐耳机在蒙头睡觉,班里那么大的动静和此起彼伏的尖叫声都没把他吵醒。透过耳机,他似乎也发觉环境有些吵闹,于是他胳膊一伸,蒙在头顶的校服拢一拢,换了个姿势继续睡。 完全没发现强宇桌子被人劈了这件事。 他中途醒过一次,惊讶了一下自己有同桌,但授课老师的声音又长又拖,堪比催眠曲,他强行睁着眼,很快又睡着了。 直到快放学了,他才被课代表没好气地推搡醒:“蒋东岐,你给我醒醒,放学要交的各科试卷你做了吗?” “什么试卷,我根本没收到。”蒋东岐揉着眼睛,在前后左右同学侧目下,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 “这不在你胳膊底下吗?” “什么时候的事啊,我怎么不知道!”蒋东岐抬起胳膊,发现自己胳膊底下真压了好几张试卷,他就说这一次怎么睡得这么香呢,敢情是嗅着印刷试卷的水墨芬芳入睡的。 课代表不太想搭理这个睡神:“原来你一字没写呢,那我默认你不交了,你明天自个去给王老师解释吧。” 他想转身走人,无奈袖子被人嬉皮笑脸地拉住:“别啊,你等等我!我抄一抄很快的!” 此话一出,课代表眼神锐利如刀,死死地保护着自己手中上交过来的卷子,不愿它们的纯白无垢被这种不学无术的人染指。 蒋东岐的目光扫了班内一圈,其他人皆回避了他的目光。 他只好顶着一头睡乱的头发,目光转向正在交试卷的云桑,踹了对方板凳一脚道:“同学,你作业借我抄下?” 踹板凳的声音有点大,吸引了全班同学的目光,蒋东岐没注意到,他那一脚让班内同学的呼吸下意识都放轻了,就这样默默地看着他作死。 云桑目光淡淡,他也不愿意自己辛辛苦苦写的作业,被一个毫不相识的人,三言两语就接去抄了,但他的灵魂是有折扣的,可以被收买。 他道:“抄可以,选择填空一个五毛,大题两块一道,单科一口价十五。” 蒋东岐:“???同学一场,你居然还收钱?还收那么贵,你掉钱眼里了吗?”他妈的选择填空,他一个笔画就能抄完的东西,居然敢定价五毛,这合理吗? 而且他看见云桑桌上用的是登喜牌文具盒,还有白金钢笔,用这种高价精品文具的人居然跟他算计这几块钱,对此他表示不敢置信,忍不住大手拍桌子,发出砰砰巨响:“你搞清楚,你坐我旁边,我这个倒数第一抄你这个倒数第二是给你面子!” 学习成绩好的也不会跟他坐一块了,这个人成天从早睡到晚,完全记不得班内同学的脸和名字。 云桑也懒得解释自己是转校生,兀自把试卷往课代表那里递,这无言的威胁让蒋东岐变了变脸色。 本来这一巴掌拍下来,大家都以为蒋东岐要翻脸了,如果他大打出手很可能会被云桑教做人,但云桑那威胁似乎奏效了,抄作业的事情迫在眉睫,蒋东岐竟屈服得还挺快:“便宜点!” 云桑:“不讲价,但作为我的第一个(还很可能是唯一的)客户,我可以给你提供包周、包月套餐,这种套餐有八折的折扣优惠。” 蒋东岐骂骂咧咧地拿出了手机。 “财富宝到账XXX元——”这清脆悦耳的声音响彻在整个班内,所有尖子生的脸色都变了,他们没想到蒋东岐这人傻钱多的富二代居然真的为了抄作业,愿意给云桑付钱。 云桑来自偏远农村,据说来南城之前还曾辍学了一年,他的学习成绩如何大家用脚趾头想知道,蒋东岐抄他的作业还不如抄他们的!他们愿意再给对方的打一半的折扣! 可到底那是云桑,早上才劈了一张桌子祭天,他们再羡慕也不敢抢对方的生意。 这是他的第一桶金,稍稍弥补了那罚款,云桑面色淡然地收起了手机,把试卷推了过去。蒋东岐立马接过,飞快地抄了起来。 为什么会付钱呢。 蒋东岐其实很认真地想了想,云桑能跟他坐一起,八成是倒数第二,而他是倒数第一,两人确实可能要长期坐在一起,缠缠绵绵到学期结束,那选择包周套餐装或者包月套餐确实很划算,他要是想抄作业再也不用四处求人,向那些尖子生嬉皮笑脸低三下四,他也算有了个长期的保障。 他囫囵吞枣地抄作业,完全不知道云桑填写得对不对,但他把云桑摆在倒数第二的位置,认定对方成绩跟他不相上下,于是抄作业便没怎么修改,相当放心大胆地抄。 结果第二天,班主任老王把他叫过去,意味深长地指着他的卷子道:“说吧,老师的参考答案是怎么泄露的?” 蒋东岐:“???” 他好像解锁了新同桌一个了不得的大秘密。 四门功课一时半会儿抄不完,因为客户的需求,放学铃响了好一会儿,同学都陆陆续续拎包走人,云桑却在教室里稍作停留。 他去上厕所,刚选了一个隔间入内,耳尖敏锐地听到门口好一阵密集沉重的脚步声,似乎有好几个人,还有若有似无的谈话声传来,“你确定他进去了?” “我亲眼看见的!不过强哥,他力气那么大,你确定还要下手吗?” “你个怂货,你怕什么?他再能打也是一个人,只有两只手,我们这里十五六个,十五六个打一个人,难道还能打不赢吗!?” “我本来不想动手的,要怪就怪他太嚣张了。”强宇语气森冷,纵使喷了好几次药剂,他的脸还是肿得老高,让他今天背地里受尽了嘲笑,这笔账他当然要找云桑算回来! …… ………… 南城校门口来来往往都是穿校服的学生,江晏淮双手插兜,颀长的身子倚靠在自家车子旁边,见到江听独自一人出来,他眼皮微掀:“他呢?” 包括司机,都知道这个“他”指代何人。 江听心中一跳,慢慢才道:“要交的试卷没写完,云桑他还留在班级里抄作业,可能还要很久。” 他选择了睁眼说瞎话,其实他大概率猜到了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临走时,他没有错过强宇眼中的怨毒之色。 对此江听幽幽叹了口气,他认为,早上云桑把强宇的身躯乃至尊严踩在脚下时,就该预料到会有这样一天,拳头是无法解决问题的,希望强宇能交给云桑以暴制暴终究是不对的道理吧。 第8章 据说我是豪门小可怜8 另一边,事情的开端正合江听的预料,发展倒未必如此。 南城的厕所自然是干净的,每天都有清洁人员维护,男厕内不止云桑一人,还有一个戴眼镜的理科班男生,见到一群校园混混走进来,奔跑的脚步声和耀武扬威的喝声铺天盖地,他吓得呆若木鸡。 下意识躲到隔间里。 结果隔间门很快就被人敲响,敲门人力气很大,似乎怀着深仇大恨,几乎要把门板震碎,“老大,里面有人,躲着不出来!” “再不出来就泼水,宋阳你去门口把风,其余人去拿水桶接水。” 一听这话,马上要成为落汤鸡了,男生哪里还待得下去,战战兢兢地开了门,很快那群混混拉了出去。看清他的脸后,强宇的口气非常失望:“他妈的,居然是个四眼仔,浪费老子时间,给我滚出去。” 他被推了一把,差点摔倒在地,但他不敢停留,赶紧走出厕所。却发现门口竟然还有两人,正点着一支烟叼在唇边,模样谈笑风生。 薄薄的烟雾吐露,飘散在空中。 见到他出来,对方微眯着眼,一双视线笔直的逼视过来,竟然是南城地位仅次于强宇,最能打的宋阳。 里面到底是一尊什么大佛,居然让这群大佬都来了,一会儿不会发生什么恐怖的血案吧。男生胆战心惊,在宋阳的盯视下,他害怕地缩了缩脖子,避着跑远了。 直到走了好久,他的脑子还是噩噩浑浑,脚步虚浮,犹豫着要不要叫保安,但又担心他叫人的行为,事后会引起这个群体的疯狂报复。 殊不知见了他的背影,宋阳冷哼一声,掐灭了烟蒂,漫不经心地评价道:“怂包。” 宋阳承认江听是长得精致漂亮,但他不是江听的爱慕者,他是被强宇喊来撑场子的,不过十几个人打一个人,这种事传出去难道名声很好听吗?所以他懒得参战,只守着这个门把风。在他看来,云桑一个人对付十几个人,没被打死就不错了,怎么可能突破这道防线。 他听到厕所门被反锁的声音。 那个人唯一能够逃生的门被锁住了,这里又是三楼,跳窗轻则骨折重则半身不遂,强宇又如此咄咄逼人,对方今晚注定插翅也难逃了。 看来大势已定,宋阳摇了摇头,决定再抽第二根。 第二根刚点燃,没过几分钟,被反锁的门“咔哒”一声被人打开了,从里面走出了一个穿着白色衬衫、表情淡然的黑发少年。 对方漆黑的眸子慢慢转动,如同一个机械式的行走玩偶。 此时天色暗沉,廊道上一片寂静,唯有厕所门口的灯亮着,在来人走出来时,失灵般闪烁了几下。 眼前这个白衣无垢的少年,仿佛从地表下爬出的暗黑生物,对方眼珠子慢慢地移到宋阳的脸上,就那样注视着,然后嘴角笑了一下。 那一瞬间,宋阳的烟直接从指尖滑落,那种惊吓感用毛骨悚然形容都不为过,一颗心砰砰直跳,整个后背的汗毛都激灵起来了。 ——这、这怎么可能呢? * 宋阳以为厕所门是强宇他们反锁的,这一点大错特错。为了避免有一个猎物会趁机夺门逃跑,云桑贴心地反锁上了门。南城的厕所隔音极好,方便他开展行动。 在小山村,他用一根扁担摞倒了两个体型彪悍的成年人,足以说明一个趁手的武器是多么重要。 在南城的厕所里,自然也不例外。 他随手拿了个拖把,打开了隔间门。当那臭烘烘的拖把怼到脸上时,饶是愤怒得想将云桑大卸八块的强宇都忍不住捂着鼻子,脚步凌乱地退开。几个小弟也下意识往远处躲,暗地里埋怨老大为什么将战斗地点选在厕所。 打一架居然还要跟那玩意儿打交道! 他们来时仗着人数的气势汹汹,在这根拖把和少年的威慑面前已经初步败退得淋漓尽致,“云、云桑你干什么,我们这里可是有十几个人,你根本打不过我们,不如直接求饶算了……”没什么底气的声音充分暴露了他们的畏惧。 回应他们是云桑凌厉的棍子。 在他们踌躇之际,云桑一棍子打在强宇和其他人的腿上,强宇发出了一声凄惨的嚎叫后,其余人也接二连三的扑倒跪地,几乎是打哪儿,哪儿就有骨裂的声音传来,惨叫声不绝于耳。有的人连反抗的拳头都来不及抬起,就被云桑一把掀飞,身子撞到马桶上。 强宇说过这个人能打,但没说过那么能打。其余人目瞪口呆地看着,当云桑朝他们方向走来时,早已看清楚同伴的惨状,他们顾不上自己的傻样,“啊啊啊啊啊——”强烈的恐惧让他们第一个反应就是夺门而逃。 但门早就被云桑提前锁了,几分钟前,人多是他们最大的优势,现在却成了最大劣势。 因为人太多了,大家都想冲,反而挤在了一起,酿成了人踩人的惨剧。一个厕所显得逼仄,他们完全无处可逃。 而此时云桑微微眯起眼睛,步步逼近,脸上还露出了一个很认真的表情,“你们想走?” 此刻他的声音听起来格外低沉,仿佛来自深渊地狱,“你们敢在厕所堵我,那应该做好心理准备,我不止会劈桌子,我还会……” “云桑,有话好好说,别动手——” “我们是被强宇叫过来的,跟你没怨没仇,我们根本也不想堵你,你放过我们吧!”有几个人吓傻了,连忙跪地求饶,距离门最近的一个金毛小子差两下就能把老旧的门锁撬开了。 他脸上刚浮现得救的表情,下一秒,他的后颈衣领就被一股大力拉扯出来,整个身子也飞了出去,撞到了洗手池上。 照身玻璃被撞碎了,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玻璃渣散落一地。 “想跑?”云桑将他摁进池子里,整个脑袋都湿了,金毛几乎无法反抗只能被动呛水,差点翻白眼。 “你们刚刚还想拿水泼我是吧?”云桑道,他的五官灵敏,不会错过这些人刚刚的污言秽语,他现在只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我们没有——”他们想要否认,却被云桑一个接一个打折腿,然后摁进洗手池。 半个小时后,独属云桑的猎杀时刻才正式落下帷幕。 等到云桑出校门,司机早就等得花儿都谢了,地上的蚂蚁搬运食物他都数过两拨了。他以为云桑是刚抄完作业出来的,后悔自己早上怎么没记少爷的电话号码。 把云桑送回江宅,早已华灯初上,付美瑕也在愁,小儿子这作业未免抄得也太久了,这功课得是多差呀。 显然他们都信了江听的说辞。 江家的晚餐还没开动,都在等云桑一个人,毕竟女主人不说开动,管家也不敢把饭菜上桌。按照往日的习性,一看母亲等那土包子,大少爷江晏淮早就掀桌子,赌气说不吃了,这一次却窝在沙发里玩手机。 他不出头,江听也不好意思开口,于是便也在沙发上优雅地坐着。 云桑一进门,他换鞋,吸引了客厅内所有人的注意力,江晏淮漫不经心地放下手机,大家也都注意到对方衬衫上蜿蜒的一片水渍,肩上和袖子也湿了。 发现事情没如他所愿,江听脸上悄然闪过一丝失望。 “你怎么才回来?”付美瑕抱怨了一句后,就又变成温温柔柔的样子,“你衣服怎么湿了,外面风那么大,怎么不换一身衣服再回来,要是感冒了怎么办?” 云桑:“没事,不小心打湿的。” 他教训那几个时,对方反抗剧烈,而他为了镇压,动作稍大,难免打湿了自己的衣服。 因为儿子向来沉默寡言,而城里的生活到底跟乡下有所差距,付美瑕习惯了多问几句,“今天是你第一天上学,感觉怎么样,能适应吗,上课听得懂吗,老师同学人怎么样?有没有交上朋友?” “感觉还行,能适应,听得懂,都还好吧……”云桑一边回答,一边换了衣服,露出结实微湿的胸膛。 云桑说的付美瑕都当真了,毕竟高中生的生活不就是上课吃饭写作业么,平静的一天很容易这样过去了。 江晏淮却突然道:“嘁,他第一天就惹事了,谁敢和他做朋友?”他语气似嫌弃,但江听何其熟悉他的脾性,同样的嫌弃听出了几分不一样的情绪。 “我没惹事。”明明是事情惹他,云桑看着江晏淮,很认真地反驳。两人的口气都很不友好,如同针尖对麦芒,现场气氛似硝烟一触即发,一时间付美瑕不知道信谁。 到底云桑的可信度比吊儿郎当的大儿子高,她心中倾向了云桑,小儿子说没惹事那肯定没惹事,而且她的认知有限,一个高中生能做出什么事呢。 但她想了想还是有些不放心,教导道:“没朋友就没朋友吧,你才入学第一天呢,我们保持真诚的态度,总能跟人打好关系。” “但是,如果有人强迫你干不愿意的事情,该拒绝还是要拒绝!”在付美瑕心目中,小儿子这种不会左右逢源、还不爱笑的性格,在人际交往中妥妥是会吃亏的类型,忍不住就多叮嘱了几句。 谁敢强迫这个劈桌子的魔鬼啊,江晏淮和江听都无语了。 然后江听意识到了一个问题,云桑毫发无损,那岂不是代表—— 正好他接到了一个电话,看到来电人的备注,他心虚地避开众人的目光,来到角落阳台接了电话。 “听哥,强哥是为你出头的,现在人躺在医院里,腿都被云桑打折了,你是不是该来照顾他?”小弟拿着手机,给江听拨打了电话,语气里有一丝怨怪,“还有,你看这医药费的事……” “医药费,我会给。人,我也会去照顾。”对方说得那般直白,江听不可能糊弄过去,他脸色僵硬一字一句道,只是他的话,在十几个人同时住院这个事实下,竟显得那般苍白无力。 第9章 据说我是豪门小可怜9 说是去照顾,江听只去医院探望了几次,拿自己的生活费跟这些人交了医药费,买了几束花和水果营养品等礼物,狠狠地出了一次血后,就再也没踏足过这家医院。 他去的次数越来越少,理由很冠冕堂皇,让人无可指摘。 那就是月考的时间步步逼近,作为老师眼中的骄傲、同学眼中的学霸、江家的养子,他需要时间复习。 南城一中教学极为严格,每次月考成绩出炉,都会进行全年级排名,甚至排出一个红白榜,年级前一百属于红榜,倒数一百名则上白榜,前者竞争激烈、备受瞩目,后者则是菜鸡互啄、相当于变相的公开处刑。 为了保住红榜的名次,继续享受别人钦佩羡慕的目光,江听确实也必须全力备战考试。他要保住自己优等生的光环,他要别人一提起江晏淮就叹气,提到他却竖起大拇指,他要付美瑕继续指责江晏淮说“你怎么不向你弟弟学习一下”。现在云桑回来了,云桑是江家真正的少爷又如何,他要把云桑踩在脚底。 他很在意考试,大家都知道。 但他这份心落在为他出头、又被打断腿的追求者眼里,就不好受了,显得分外凉薄。 尤其强宇他们为江听出头,现在打着石膏住院,注定是无法参加考试,属于缺席行为,每科判定都是零分,那基本已经提前锁定了班级倒数、年级倒数的名次,而排名又与班级中的座位挂钩。 成绩差基本与座位选择权无缘,谁想跟卫生角臭烘烘的垃圾桶一起相处。谁又愿意坐讲台旁边的至尊VIP座位,承受老师的唾沫星子和目光监督,连打瞌睡摸鱼都不敢。寒秋将至,谁又愿意坐后门,成日与冷飕飕的寒风为伴呢。 想到月考之后的下场,强宇他们注定是要继续身心难受下去了。 宋阳和几个小弟,他们受到的挨打较轻,没有骨折就是一些皮肉伤,于是休养了一周就出院。吃了这次亏,他们打算避着云桑走,夹着尾巴做人。 可彼此都在一个班内,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怎么可能避得开,一个人潮拥挤的下课间,两方人马就撞到了一起。 其中一个小弟的鞋子刚刚被人踩了一脚,他刚想发脾气,毕竟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他们这个小群体素来在校园内横行霸道惯了,结果一抬头,发现云桑正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他浑身一颤,宛若遇到了天敌一般,险些瘫软在地。鸡皮疙瘩起了一身不说,见了这个人,周身早已愈合的伤口好像又痛起来了。 宋阳强忍着身体酸痛,踉跄几步走过来,讪笑着打招呼:“云桑、桑哥你好啊。” 这个称呼,让云桑高看了他一眼,没想到此人竟是个能屈能伸的人物。想到这里,他伸出一只手,在宋阳瞪大眼睛的注视下,落在对方的头顶。 宋阳和小弟以为自己要被打了,结果云桑只是拍了拍他们的脑袋,又拍了拍他们的肩膀道:“乖一点,让我再见到你们惹是生非,我见你们一次就……” 这未尽的话语消失在唇齿之间,懂的都懂,自然能心领神悟,小弟们都下意识缩了缩脖子。 宋阳觉得这云桑一下又一下拍他脑袋的轻缓动作,特别像校门口卖瓜大爷拍着手头的瓜看熟没熟,又挺像混道上的大佬在调-教手下,姿态比他还社会。 妈的当初到底是谁跟他说,这是个高原省来的农村娃,哪怕身后有江家,也随便收拾不足为惧。要是让他知道是哪个小王八羔子放出的不实流言,他肯定找对方算账。 众目睽睽之下,云桑把他搞得脸红耳胀狼狈不堪,宋阳也不敢说一句“不”,且听对方那慢条斯理的口气,宋阳似乎领悟到了什么。 实力差距太大,除非转校走人,不然他不得不屈服。 第二天早上,他自己早饭都没吃,就先提着一大袋餐点,来到云桑课桌旁,支支吾吾道:“老、老大,请用餐……” 这一口袋都是他在校门口附近早餐店买的,因为不清楚云桑的喜好,只好馒头包子花卷蛋饼火腿三明治煮黄油吐司通通来一份,万一这些面点不合胃口,他还买了一份小米粥和营养面条,在小弟手里端着,随时可以端上来。 这会儿还没到早读课,班级里的人都在忙碌,可当宋阳走到云桑课桌前,并说出这句话后,班内诡异地安静了几秒。 除了走廊外的喧嚣,整个世界仿佛安静下来。 优等生们下巴都要跌到地上,他们翻书的动作下意识有所停顿。在窗外吃早餐的人因为太过吃惊,咀嚼的速度也慢了。包括江听,在听到那称呼后,他身子都微微颤动,脸上写满了震动,满脑子在想怎么回事? 为什么宋阳要那样称呼云桑? 万众瞩目之下,云桑一定都没有成为别人吃惊对象的自觉,他拍了拍宋阳的脑袋,面色淡淡道:“很好,你有心了。面端过来,其余的你们自己分了吧。” 云桑出门前,在江家已经用过早饭了,但为了表示他接手这份投诚,他决定再吃一份。 见云桑拆了一次性筷子,吃起了葱花辣油面条,宋阳松了口气。他猜对了,云桑来自高原省,那里气候潮湿口味爱吃辣,而云桑没要其他早点,除了不想浪费,恐怕也是没有想多为难他们的意思,所以他才松口气。 他拿起早饭走出教室,跟几个小弟互相分了。 小弟们狼吞虎咽,宋阳则端起了另一碗面,他总共买了两份。这时候江听追了过来,拦住了他:“宋阳你怎么回事?云桑到底是我兄弟,你在所有同学面前使这样一出,是在谋划什么阴谋诡计想要对付他吗?” 江听一副为云桑打抱不平的口气,其实说的全是反话。 他看到宋阳对云桑点头哈腰,还给对方买早餐,口中毕恭毕敬地喊着桑哥,对此感到很不是滋味,毕竟他认识宋阳那么多年,也算半个友人的关系,从没见过高高在上的宋阳主动给什么人买过东西。 这份特殊性让他心中警铃大作。 宋阳还没回话,小弟们争相开口:“我们没有阴谋诡计!我们可是一大早就起来排队给桑哥买早点了,这鬼天气太冷,我们还怕早点吹凉了,差点要买保温箱了。” “对啊,我们对桑哥可是很有诚意的,你不要乱说。”要是被那煞神知道了,以为他们真有什么目的,那他们岂不是又要挨揍,小弟们表情一脸惊恐。 江听却越听越不是滋味,假意冷哼一声:“呵,谁信你们安没安好心。” “不然呢,我又惹不起他。”宋阳一开始没说话,现在嚼完半根油条后终于开口了,云桑一根手指头就能把他捏死,这何等恐怖的实力,他哪里招惹得起。 “什么叫惹不起,云桑只是先前跟你们有点误会,出手粗暴了点,现在是法治社会,以暴制暴不好。”江听尴尬了一瞬后,他把强宇所做的霸凌轻飘飘的一句误会带过,然后用温和的口气劝宋阳放弃:“云桑他是个喜欢低调的人,你们献殷勤的举动如此张扬高调,他未必会原谅你们。” “反正跟你没关系,你少管我的事。”当他是强宇那傻子么,什么挑拨离间的话听不出?宋阳薄唇凉凉一掀,脸上看不出喜怒,兀自把吃完的早餐袋揉成一颗球,往垃圾桶一丢,就进教室去了。 强宇还在医院躺着呢。 他不想再搅和江听和爱慕者那堆烂事,左右跟他没关系,既然已经栽在云桑手里,知时务者为俊杰,他现在想法很简单,就想少受点皮肉之苦。 见宋阳头也不回的身影,一副恨不得和他撇清关系的模样,江听苦笑一声:拳头硬难道就能为所欲为吗?让同学畏惧也让朋友远离了他。 他闷闷不乐地回到教室,动作机械地从抽屉拿出书本翻看,一整个早读课,平日游刃有余的文字,他完全都看不下去。 他有点无法形容自己的心情,宋阳先前在校园里地位煊赫,是调笑的,是风流的,是恣意的,几度让江听觉得这人没有游进自己的鱼塘,听他发号施令,有些可惜。 那样潇洒不羁的人,何曾说过“惹不起”这般卑微的话,显然是真的在云桑的手段威胁下,产生了心理阴影。都是他的错,他为宋阳屈服于拳脚的境遇感到悲伤,无限的懊悔和自责淹没了他。 宋阳和他的小弟们,完全体会不到他细腻忧愁的心思,他们只为云桑不再揍他们而悄然松了口气。 他们可不想再进医院,也不想每次在走廊游荡都提心吊胆,让他们孝敬云桑为老大、拜一个山头也没什么,起码生命安全保住了。 可江听还是为宋阳感到悲伤,上课时常注视着对方的背影,绞尽脑汁想要把对方解救出来,并不是出于朋友给云桑拐走的嫉妒。 他打定主意,下课去找云桑聊聊,告诉他强迫人是不好的行为。 他还没来得及实施,这一节课班主任老王拿着语文教案走了进来,他在讲台站定,刚想授课,突然鼻尖嗅到教室的空气,眉峰当即皱起:“好大一股葱油面的味道,你们又是谁在教室里吃早餐了?给我站出来,去走廊罚站。” 教室里一片安静到极点的沉默,静到几乎落针可闻,大家都知道是谁吃的,目光若有似无、躲躲藏藏地朝教室后排飞去。 云桑愣了一下,他刚转来的,并不知道不能在教室里吃早餐。 眼看着班主任的目光随之而来,他刚想承认,宋阳已经快人一步站出来,大声道:“报告老师,是我吃的!” “我猜就是你,校服上还有油星子!还有,你吃东西还吼那么大声,认为你没错是吧?给我滚去走廊罚站!”班主任老王拍了一下桌子,也跟着抬高分贝怒吼道。 “是!”宋阳就这样出去了,全程跟云桑没有半点眼神交流。 经过早上那一出和现在这一出,全班同学脸上表情已是震撼到麻木,只觉得宋阳太他妈狗腿了和云桑这个转校生太过于威风,这才转来几天啊,就把一群校霸收拾得服服帖帖。 江听刚刚还自作多情地为宋阳担忧,认为宋阳屈服于云桑的行为违背了自己的意志,违背了自己的本心,结果下一秒宋阳就用事实告诉他,他非常愿意,江听的脸顿时火辣辣臊得慌。 亲眼见到对方如此模样,江听过去心目中那个肆意风流的宋阳形象彻底崩塌,江听清秀的脸庞微微扭曲,表情极为难看,他甚至感觉到了一丝被背叛的情绪。 这让他很不是滋味,但月考的步伐将近,为了能保住厮杀激烈的年级前茅,他心中纵使有再多的想法,也只能暂且偃旗息鼓。 作者有话要说:  红白榜沿用作者旧文设定 第10章 据说我是豪门小可怜10 南城一中升学率高,学校的各项指标都是爆表,为了能把孩子送入一中校门,不少望子心切的家长会下不少功夫,给各路有有人脉的领导送礼想走后门。 严格来说,云桑和他的同桌就属于这一批,家长捐了一栋楼或者图书馆加塞进来的。学校会收这种有钱有势的学生。 每次考试成绩一出来,这一批学生也基本占据年级倒数,这是不争的现实,毕竟走后门进来的,跟堂堂正正经历过独木桥厮杀考进来的,基础水平都不在一个起跑线上。 而从江博涵为了云桑的名额,捐了一栋教学楼,就知道他对小儿子的学业成绩并不抱任何期待。 午休时间 一个女生在食堂排队,发现队伍长久没有挪动,便从校服口袋中翻出小笔记本,如饥似渴地阅读。后天就要考试了,她还有很多内容没记下,区区的等待都让她感到焦虑,她完全不想浪费这碎片化的时间。 队伍前有几个人闲聊到了云桑,这可是通过劈桌子一战成名的转校生。云桑长得帅,极度符合女孩子的审美,但他太冷了,根本没人敢去搭话。方圆五米范围内异性绝迹,同性之中,也只有小弟宋阳、同桌蒋东岐敢和他聊一会儿天。 江晏淮常常嘲笑他没朋友,也成了无法反驳的事实。 云桑行事如此,但很神奇的是,他人在同学圈内的话题度并不低,背地里聊他的人如过江之鲫,只是从没在云桑面前出现过。 “他会考多少分呢?我看他上课被老师抽问,很多问题能答上,再加上这一次考试好多人缺席,他的排名应该不会太难看。”一个扎马尾辫的女孩端着餐盘,跟自己的好朋友聊着八卦,从强宇这群校园混混为什么住院缺席,到这一次考试好难啊,好多书都没看,再到云桑这个中途进来的风云转校生能考几分。 她的伙伴显然不认同:“老师提的那些问题很简单,换个人都能答上。你不要被那张看着很聪明的脸给蒙蔽了,从而低估了一个学渣的能力下限和刷新纪录天赋上的无限可能性,一般来说没有很差,只有更差。” 马尾辫女孩:“……” 同伴也不是有意唱衰,她认为自己在陈述事实。 南城一中为什么是当地升学率最高的学校,好成绩总不会是大风平白刮过来的,南城的教学进度十分超前,高一基本就学完了大部分内容,然后使用上各种针对性、提高性的高考教辅书。而此时其他学校还在循规蹈矩、温温吞吞地走进度,更别说一些教育资源更落后的地区了。 那些在地方区域名列前茅的尖子生,起初何等的骄傲自满,结果发现自己来到南城后,再怎么努力,成绩也只能排在中流水平后,他们便开始一蹶不振浑浑噩噩。更别提那些从不知名地方贸贸然转学过来的人,一般而言,是无法在竞争残酷的南城得到喘息之地,而云桑他转来后才开始看书,能赶得上南城的进度才怪。 她的观点也是大部分人的看法。 云桑还没经历他的第一次月考,在同学眼中,早已经被人扣上了倒数的帽子,因为他来自教育落后的小山村,之前初中辍学的事迹还广为流传,大家很容易产生先入为主的印象。 除了抄过几次“参考答案”的蒋东岐,感觉自己窥视到了部分真相,大部分人都这样认为,包括宋阳。 大家在争分夺秒地埋头苦读时,他朝云桑桌上扔了三本书,书本颇有分量,那动静有点大,惊动了所有人的神经。 蒋东岐也迷迷糊糊地爬了起来,发现自己看书居然又看睡着了,没有办法,都怪市面上的游戏太好玩了,让他又通宵熬了一夜。 宋阳丢书的姿态颇有些自满,似有邀功之意。 见云桑面无表情,一双漆黑宛若墨潭般的眼睛盯着他,宋阳本来还想炫耀,在这样具有强大威慑力的眼神注视下,渐渐的,他刚挺起的脊梁骨很怂地又缩了下去。 “老大,我没别的意思,你看我拿来的那三本书,全是这一次考试的重点,这是我专门为你要到的……尤其是红笔划线的地方,是老师的必考点,老大你背下来了一定能拿高分……”宋阳刻意压低了音量,那嗓音有几分磁性,让人耳尖敏感地动了动,但那话语内容却让蒋东岐瞪大了眼睛。 怎、怎么可能呢,宋阳居然有考试重点!?他立马拿过一本刷刷刷地翻了起来。红笔划线的地方很多,蓝笔的痕迹也有,旁边备注的是“选择题可能考”,黑色中性笔的内容更多,备注的是“时间短,能看则看”,光看这份备注,就感到一股用心扑面而来。 再仔细看内容,学渣如蒋东岐都能看出这确实是老师上课经常耳提面令的内容,看上去挺像一回事。如果真如宋阳所说的,这是本次月考的重点大纲,那按照重点来背,一定能考高分! 云桑也随手翻了翻,脸上并无喜悦,而是若有所思:“既然是重点,你怎么要到手的?” “秘密。”宋阳得意地勾唇一笑,选择保留了这个渠道。 其实他是找江听要来的,江听是各科老师心目中的得意门生,经常被叫到办公室整理文件和教学大纲,同时又兼具一名尖子生敏锐的学习嗅觉,本次月考的常考点他肯定知道。 宋阳假称自己复习不完了,找江听要来了这份重点。他没有告诉江听,他会把这份重点给云云桑,所以这份资料绝对真实可靠,不存在动手脚的可能性,他见江听本人也在使用。 一拿到手,他就迫不及待来给人献忠心。 现在时间快要来不及了,后天就要考试,满打满算还不到七十二小时,所以他特地进行了备注,先看红笔划的,其次蓝笔,最后才是黑笔,能争取多少是多少,他差不多等同手把手教云桑怎么拿高分了。 他为云桑这个老大谋划得妥妥当当,可冷酷无情的老大却不领情,把书还给他:“我不需要,你自己留着看吧。”这些时间他已经把高中三年的书给看完了,自然感觉用不上这些东西。 蒋东岐眼巴巴地看着云桑还书,眼神流露出极度的不舍,但毕竟这是宋阳主动给云桑的,云桑不要,也跟他没关系。 他刚刚才看几行字,脑中就产生了醍醐灌顶的感觉,仿佛学习境界即将突破瓶颈,胸腔内甚至涌现了一种“如果我背了这份重点,这一次老子绝对所向无敌、摆脱倒数、名列前茅”的澎湃冲劲。 云桑一退货,他这份冲劲就没了。 没想到自己好不容易要来的心意,居然会被拒绝,宋阳瞪大了眼睛,似乎很不敢置信,怎么会有人主动不要高分的诱惑呢?居然给重点都不看? 瞧瞧倒数第一的蒋东岐都心动了,云桑居然还不为所动,这到底是多么自暴自弃或者说甘于倒数啊。他还想劝说几句,上课铃响了,云桑瞥了他一眼:“回去吧。”口吻虽淡,却像极了古代皇帝使唤小太监。 他只好憋着一肚子郁闷回去了,心里存着事,上课老师讲课也听不进去,干脆撕了一张纸条,写了几行字,喊小弟传给云桑。 大意就是让云桑不要太倔强了,要来的重点不看白不看,绝对能考高分的神器,为什么要拒之门外? 至于宋阳为什么要给云桑来一份重点,宋阳他本身脑子聪明,成绩还不错,考一次试题不使出全劲,也能排在中游阶段,所以他其实不需要重点,可云桑初来乍到,明显不是这样的角色。试问一下,如果小弟的成绩比大哥好,而云桑是一个嫉贤妒能的,那优秀如他,不就成了老大的眼中刺肉中钉,没事不爽来几下怎么办?光是想想,宋阳就感到忧愁,为自己的优秀,为云桑的不思进取。 他也没想到,他费劲千辛万苦要来的东西,云桑都已经弃如敝履毫不在意了,他还得追在人家屁股后边跑,喊对方一定要背。 宋阳坐在正数第三排,云桑在倒数第二排,两人隔着大半个教室,递一张纸条,想通过一个小弟做中转站,存在些许困难。 更别提,有几个嘴上说好要帮忙递纸条的,趁几人没注意,就打开纸条看了,于是不过一节课的时间,大半个班的同学都知道宋阳手中有所谓的“考试重点”、“高分神器”的东西了。 一时间窃窃私语的动静不绝于耳。虽然不知道哪里来的,但好想拥有,不少人眼中都直直白白地流露出了垂涎。 江听没有错过宋阳的小动作,他嘴角嘲讽地勾起一个弧度,他很在意宋阳到底给云桑写了什么,但大概内容他也猜得到。 宋阳自以为掩饰得极好,找他要一份重点,可江听何其聪慧,从对方那故作闲聊的口吻,他一下子就听出了,对方百分百是为云桑索要的。他甚至认为,这背后其实是云桑通过宋阳,在向他索取,想到这里,他就觉得自己这些日子高估云桑了,拳头再硬改变不了一个人智商,云桑如何能打,竟然也只能通过这种拐弯抹角方式向他寻求帮助,也不敢正面开口。 而江听也正好不愿意分享,平日跟各科老师打好关系,付出了多少笑容、精力和时间,才罗列出了一份齐全的考试大纲,凭什么宋阳随便一伸手,他就得拱手分享给云桑? 为了应付宋阳,他连夜炮制了一份重点。 想到云桑很有可能直接对着这份资料复习,他嘴角就忍不住再度往上翘了翘,翻书的指尖悄然透出了几分愉悦。 他只想给云桑一个教训,告诉对方,你的入学是靠父亲捐钱进来的,进来后明明要考试了还不想努力,居然指望别人给重点这种投机取巧的方式,那就要有栽跟斗的准备。 论校园小道消息传播速度有多快,不过两节课时间,已经有不少同学脚步小心翼翼地从打印店里走了出来,而店老板已经赚得盆满钵满,甚至连高二组都有所耳闻。 看了群聊消息,好哥们发出了一声羡慕的叹息:“高一年级的学弟学妹们还真是会钻空子,高二年级组的怎么就没有好心人,也来总结一份重点呢,我们这群学长姐难道就不需要考试吗?” 江晏淮一听,本来还支着下巴的手瞬间顿了顿,半晌后才道:“高一月考有考试重点?给我来一份。” 好哥们愣了一下:“你要给谁啊?” 拿起那份厚厚的打印资料,江晏淮从位子上站起,长长地伸了一个懒腰,理了理身上皱巴巴的校服后,才漫不经心地哼了口气:“没谁。” 江晏淮某种程度上也算南城的风云人物,那张帅气的脸蛋极具辨识度,甫一踏入高一年级的楼层时,就引来了诸多注目。他在高一五班的门口停下,单手插校服口袋,才拽拽地露了个脸,就让女孩子们直接目不转睛了。 大家也都知道,江晏淮和江听是兄弟,两人虽爆出了不是亲血缘,但关系好得很,便以为他是来找江听,扬声喊了一句:“江听,你哥来找你了。” 话音刚落。 江晏淮径直朝后排课桌走了过去,将一本厚厚的打印资料“砰”的一声砸在云桑课桌上,砸完还扬起精巧的下巴,一脸居高临下的姿态。不像是来帮忙的,倒像是来干架的。 云桑也这样以为,他冷漠地回视,眼睛微挑,似乎在问几个意思? 江晏淮教训他:“你对自己成绩心里还没有几分逼数吗,这玩意儿拿着好好背,别给咱家丢脸。” 云桑一如既往想要拒绝,江晏淮却已经脚步一拐,重新插兜走人了。 对方口气如此凶恶,云桑也懒得理会,他的视线重新落在那本资料上,慢慢地皱起眉头,连高二的都知道,难道这来路不明的重点现如今已经人手一份吗? 听到同学呼唤,说江晏淮来找他,江听脸上挂起喜悦的笑容,结果却看到江晏淮甩了云桑一份眼熟的资料,然后就转身离去,半点都没留意教室里的他。 很显然,江晏淮是专门来找云桑的,而不是他,于是江听脸上本来的羞涩和笑意,瞬间如潮水般褪去,他抿着唇,脸色变得僵硬和苍白。 三天后,随着熟悉的铃声响起,南城一中正式进入月考。 人人似乎都准备很充分,迈着整齐自信的步伐踏入考场,不知谁将成为最后赢家。 作者有话要说:  文名不能出现大佬,无奈替换成巨佬 第11章 据说我是豪门小可怜11 江听也没有想到,自己因为报复心而升起的一个小小举动,居然掀起了蝴蝶效应。 私底下复印过那本资料临时抱佛脚来背的人不少,有一部分人本来还嗤之以鼻,结果看到跟风的人太多,那些人看上去神神叨叨煞有其事,那股仿佛三流高手捡到了什么绝世武功秘籍的冲劲令人害怕。 渐渐的,一些学霸本还不以为意的讥笑情绪也收了,变成了如临大敌,似乎真的担心这些投机取巧的人多了,会撼动他们的王座,于是在考前的一两天,到底还是禁不住诱惑,翻了那份重点。 他们看完后也颇有收获: “这个常常被我忽略的偏难板块,这一次居然是必考点,还挺有王老头的风格,这是想用设计实验题为难我们?” “红笔都看了,还有二十四小时,干脆把蓝笔也看了吧……唔,现在是晚上十一点,我再看四小时黑笔内容就睡觉,睡四个小时就起床去考试……”然后挑灯夜读,一夜就过去了。 当天晚上,南城寝室里不少蚊帐内的灯光彻夜通明,宿管阿姨三番几次来敲门勒令睡觉,都无法阻止这群人如饥似渴的求知心,第二天大多数人都是昏昏欲睡、神色惺忪,眼皮下甚至有一层浅浅的黑青色,看上去很是憔悴疲惫,但与此同时,他们的神态又充满自信而满足。 考试铃声响起之前,一群人还在争分夺秒地翻阅资料。 云桑倒是睡得很好,不到十点他就上床睡觉。他的睡姿也一如既往,并不因为即将到来的事情有所变化。 他双手平稳地叠合在腹部,呼吸声很轻盈,面容很安静,衬着那张俊美的脸,嘴唇没有多少血色,像极了静静沉睡的白雪王子。在夜晚的静谧中,五官轮廓多了几分柔和,稍微淡去了白天总给人的冷淡。 他睡眠质量很好,一旦睡着刮风打雷都不一定能把他吵醒。 他房间灯光一熄,付美瑕也不敢去打搅他。 家里有三个孩子,明天就要考试了,学习成绩很好、一向让人省心的江听,包括混不吝的江晏淮此刻都在温书,也只有这个接回来的小儿子才九点半就上床。 这对比过于鲜明,让付美瑕有点发愁,她忍不住打开她的富太太闺蜜群发了句消息:“孩子成绩差,又不爱看书怎么办?” 其他圈内太太回她:“孩子不想读书,你操再多心思也白搭,随他去吧。我家混小子也不爱读书,说一看书就眼睛疼、头疼,也不知道哪里来的那么多怪毛病。” “于我们这种人家而言,学习不是唯一的出路,成绩再好也只是锦上添花。美瑕你想开点吧,大不了等高三了,安排你家孩子出个国长长见识,国外那么多名牌大学,砸钱就能读,等云桑镀层金回来,你再给他几家小公司,让他当个小老板不就好了?” “是啊你家老公那么能干,你要是怕以后这个孩子没饭吃,匀他几支集团股票不就好了?” 闺蜜们给她描绘的未来,与付美瑕本人最初的想法不谋而合,她们这种人家确实有其他选择权,财富权势和家庭底蕴治愈了她的心。她婚后本也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富太太,确实不该操那么多心。 她便也放下手机,敷了个面膜,准备去睡美容觉。 第二天早起她容光焕发,穿着一身白色长裙美丽得不行,还能言笑晏晏地对云桑说:“尽力就好,考不好也没关系,妈妈以后砸钱给你上大学。” “?”云桑吃着包子,面无表情的脸上蹿出了一个问号。 此时距离他参加高考还有两年多,距离马上到来的小型月考还有两个小时,云桑不明白,付美瑕怎么能想得如此久远。 江家一顿早饭其乐融融的结束,云桑去考试。 经过充足的睡眠,他在人群中显得精神奕奕,一双黑眸亮若寒星,反倒是蒋东岐一如既往的萎靡不振,拿着资料不撒手。他的表现在今天并不算突兀。 江听有些紧张,他没想到自己本意只是想让云桑上钩的小东西,最后竟引起了不小范围内的轰动。一路走来看到如此多人手不释卷,他颇有些心惊肉跳,很想站出来说:“别背了,那都是假的!” “我只是想坑云桑一把,那些都是假的,你们连最基本的判断能力都没有吗?” 怪也怪他想报复的心思太强烈,于是以假乱真水平做得太高了,那些人翻来覆去,显然看入迷了,为了高分都努力冲了,江听完全不敢阻止这股风气,只能咬了咬唇,期望宋阳不要出卖他。 宋阳本人也不知道这玩意儿是假的,被云桑拒绝后,他憋着一口气干脆自己看了,然后越看越上头。他本来成绩也不过中流水平,但复习了那么久后,他觉得这一次进红榜应该稳了。 考试铃声响,众人陆陆续续进入考场。 一名男老师发起了考卷,底下乌泱泱的同学都盯着他慢吞吞的动作,对着他手里的卷子双眼冒绿光,脸上写满了急切。 这种迫不及待的心情极具感染力,让男老师惊讶地挑了挑眉,忍不住道:“你们别急,老师马上要发完了。” 一拿到试卷,蒋东岐立刻翻了起来,倒数如他还是第一次那么期待考试,几乎心急火燎,生怕这几天翻来覆去记忆的东西,在老师慢吞吞发卷子的这几分钟又给忘了。 可当看清试卷后,他有些懵了,试卷上的大半考点非常陌生,他甚至有点想举手问老师是不是发错卷子了。 但到底他还没那么傻白甜,他拿着一只笔,对着完全陌生的试卷游起了神,整个人呈现一种呆滞状态,最后他还是不信邪,继续一字一句的读题,努力想找出他这些天看的内容。 他的动作有些猛,吸引了讲台上男老师的视线,对方放下喝水的保温杯,敲了敲桌子道:“有些同学,做不出来不要折磨试卷,拿试卷发脾气。” 蒋东岐脸色顿时爆红,做贼心虚地瞥了一眼男老师,发现对方果然也在注视他。 这下他不敢放肆了,拿起笔对着试卷,面上假装在认真答题,实则心下慌得一批,怎么说好的重点都没考呢?!! 选择题范围也不对,明明复习了那么多,蒋东岐要抓狂了,只好从文具袋里拿出橡皮擦,临时制作了一个骰子,继续走以前的套路——靠运气盲选,大题随缘。 大题都不会做,先写一个“解”字吧,好歹能有一分。 就在蒋东岐抓耳挠腮之际,他不忘朝云桑那边看了一眼,发现对方脸色镇定,手中的白金钢笔一刻不停,衬着那看上去会发光的白色衬衫,对方不像是学生,而像是什么从容的精英人士。 他盯的目光有些久,然后就看到云桑翻面了,在刷刷刷写第二面,这让他跟见了鬼一样。 经过几次“参考答案”的洗礼,他知道云桑应该很厉害,但亲眼所见,才发现他磕磕巴巴纠结不出的题,人家唰唰唰就写完了。 别人当他在瞎写,可蒋东岐知道,云桑肯定不是瞎写,最后连老师都被对方吸引过去了,站着课桌前,欣赏对方的答卷,眼中时不时闪过几分惊讶,他出的试题难度只是中等,但他故意设置了那么多陷阱,对方竟然一个没踩,甚至还提出了极为奇妙的解题方式。 他已经猜到了单科最高分花落谁家了。 可其他人因为考试失利,完全无心关注老师,整个考场弥漫着一股低迷的气氛。 考试铃声再次响起,象征着考试结束,很多同学立刻起身往教室外冲,他们早就憋了满肚子的火,急于找地方倾诉。 男老师慢吞吞地收卷子,察觉到这一幕后再度挑了挑眉,“大家别乱跑,半小时后还有一场考试。” 他把收起的卷子弥封,回到了办公室,其他老师手脚比他快的,已经坐在椅子上休息了,正闲聊:“怎么回事,我感觉我监考那个班的学生,卷子发下去一个个都魂不守舍的,我看了一下试题难度,王老师出的卷子也并不难啊。” “我那个班也是,大半人心思浮躁抓耳挠腮的,这群孩子有些奇怪。” “确实不难,我监考的那个课室有个姓云的孩子拿了满分。”姓王的男老师慢条斯理地拿起保温杯接水,仔细想了想他那个班,种种特征也对上了。 老师们摸不着头脑,殊不知学生在走廊和厕所隔间里群情激愤,一个个情绪都要炸了。 “怎么回事,那打印出来的重点资料,我辛辛苦苦背了两三天,说好的必考点呢,怎么一道都没有考到?!!” “为了背那玩意儿,我昨天晚上熬夜到五点!结果就考到了一个选择题???” “这重点难道是假的?”有人提出了合理的质疑,“有人为了保住自己的成绩,故意放出假重点迷惑大众,让大家成绩下降他好渔翁得利?好家伙,这手段太高了,把我们耍得团团转啊!” “下场考试再验证一下,大家就能知道答案了。” 众人闻言觉得有理,纷纷理智地散去。 等到语文卷子发下来,发现全然陌生的古诗词填空和古文阅读翻译,不少同学情不自禁地从嘴角挤出了几声冷笑,眼神更是露出三分讥讽、三分薄凉和四分果然如此。 台上的老师:???这群孩子什么情况? 厕所隔间内,当时正好目睹了那场对话的江听,脸色都吓白了,心脏紧张得扑通扑通乱跳,脑袋里的思绪也乱作一团。 一旦真相暴露,他觉得自己很可能会被这些愤怒上头的同学撕成碎片。 第12章 据说我是豪门小可怜12 江听他自认为自己的预感是准确的,在几年前,随着他五官长开,他发觉自己跟江博涵、付美瑕长得越来越不像,而保姆对自己的态度却高高在上充满施舍,偶尔还吐口出一句“如果不是我,你也享受不了这么多年的富贵”,这些迹象让他暗暗心惊,早有警觉。 但他一直装聋作哑,在付美瑕和江博涵面前表现更加乖巧,两人果然对他更好了。正是他这份未卜先知,于是哪怕身世暴露后,云桑回到家,但两人也没有因此冷淡江听,只是把这份关心匀了一份出去。 虽然就是这么一小份,已经让江听心如刀割了。 但不可否认,他的预感有些时候能保护他,于是江听他拿出手机,挤出一些眼泪和伪装的笑容拨打了一个电话。 南城同学憋憋屈屈地考了两天的试,从白天考到晚上,等到考完了九门后,他们终于有时间找人清算,心中那股怒火不需要浇油就已经足够沸腾。 他们顺蔓摸瓜,从最开始传递消息的同学、和最早去复印资料并整理出文档的同学嘴里,很快就挖出了宋阳的名字。宋阳这个名字在南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们有些忌惮,但仗着人多势众,还是决定去质问一番。 殊不知宋阳本人也是如遭雷劈的一员,背的全都没考到,他气得要爆炸了,终于意识到他应该是被江听给坑了一把。 他想去堵江听,却被同学反堵在了教室,他们把宋阳当成罪魁祸首,质问他为什么到处乱传假重点。 宋阳呵呵冷笑两声,毫不犹豫地把江听的名字给卖了。 他也搞不明白为什么,江听如果不愿意给他重点,一开始完全可以拒绝他的要求,宋阳他又不会多做纠缠。既然不愿意给、也不想拒绝,那为什么要给一份假重点,被戏弄的感觉让他很不爽快。 他还不知道,自己的思维在第一层,而江听其实在第三层,真实用意是想借他的手坑云桑一把,只是在操作过程中弄巧成拙了,阴差阳错连累了其他人。但就算宋阳知道了,也不妨碍他把错全部怪到江听身上。 大家一听,立马又去找江听,途中有不少同学帮江听说好话: “江听绝对不是那样的人,这其中八成有什么误会。” 有人反驳道:“知人知面不知心,他跟各科老师关系好,能时常看教学大纲,除了他谁还能做出这一份足够以假乱真的重点资料?” “可他已经是年级前五了,他有什么必要这样做?宋阳一个校园混混,他说是江听就是江听,他的可信度有多高?如果你们污蔑了好人,我希望你们能给江听道歉!他成绩很好,没有必要这样做。” “这谁知道呢,看你们一个个跟傻蛋一样被坑,觉得好玩吧。” 在走廊上,这一句又一句看似嬉皮笑脸或者满腹不解、实则极具怨气的对话令江听心惊胆战,庆幸自己早做了准备。而那些为江听说好话的人,最后也哑口无言了。 因为没等众人劈头盖脸的质问,江听直接承认了,他眸中浮现愧疚的薄薄泪光,这让一向支持他和爱慕他的普通同学心凉了半截,活像是被扇了一巴掌,一路的维护反而成了包庇。 他们沉默了,江听还有后一招。 众目睽睽之下,他居然哭了,眼泪挤出眼眶像断了线的珍珠,沿着面颊滑落,挂在清秀白皙的下巴上,他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也不想,但宋阳找我要资料时,我不敢拒绝……” 为什么他不敢拒绝,是不是宋阳索要资料时口气太霸道恶劣了?当即有人的心中天平倾向了他,想要安慰他。 也有人完全不吃这一套:“那你看到我们在背资料时,你为什么不早点站出来?”如果资料刚拿到手,有人告诉这是假的,他们也就立马收手了,能够及时止损的事情谁不愿意呢,那时候生气也不会如现在这般生气。 “把我们耍得团团转,你觉得很有意思吗?”有人上前一步,逼近到他面前。 这句质问让江听的脸失去了血色,他找不出什么解释的话。因为他不敢,没曾想越拖越严重,而且他心底还有一丝对自己魅力的侥幸,认为宋阳不会出卖他,可没想到,宋阳就是那么一个凉薄的人,毫不犹豫就供出了他。 江听长得好,脸庞笼罩着丝丝忧愁时,看上去颇为可怜,在众人的逼问下,他仿佛才是受害者。 再加上强宇这个护花使者、南城前校霸居然在今天正好出院,对方大喝一声推开人群,毫不犹豫地站在江听身边。 强宇还杵着一截医护拐杖,只能用单条腿撑地,但那充满戾气的眉眼和阴鸷的眼神,那份蛮横让普通同学感到了畏惧,再多的怒火,也变成了敢怒不敢言。 江听庆幸自己提前打了电话。 这件事最后不了了之,宋阳在提起时,嗤笑了一声道:“反应很及时,但却打了一手烂牌,他名声变差了,我看接下来的大选谁还愿意支持他?” 强宇人高马大还有一定威慑力,能帮江宇吸引了注意力,转移了部分仇恨没错,但私底下对江听的谩骂声依然要闹翻天了。尤其是一些因此可能要错失奖学金的人,除非江听能自掏腰包把这笔钱补上,不然这些好学生的怨恨一时半会儿可没那么快消弭。 云桑转过头:“什么大选?”往常在消息闭塞小山村生活的他,最近时事新闻看多了,他脑海里产生反射性的信息敏锐。 “一年一度的南城校区校花校草大选啊!附近好几个中学都会参与呢,每一年的竞争都很激烈,女孩子夺得校花就是南城地区的‘最美脸蛋’,男孩子夺得校草则是‘最俊面容’,获胜者的头像可以挂在学校荣誉官网一年,还能获得食堂一年份的免费餐饮券……”蒋东岐兴致勃勃地插话道,见到云桑满脸问号后,渐渐的他也就没声了。 果然这种看俊男美女的校园盛事,只有他这种小色批才爱参与,云桑一听,眉梢动都不动一下,显然对这种比赛不感兴趣。 宋阳很清楚,云桑不感兴趣,但江听却很在意这种虚名,他从小到大为自己营造的就是“成绩优异、气质亲和、家世煊赫、几乎挑不出缺点”的众星捧月形象,所有人都对他有好感,连小时候的宋阳好几次都差点被迷惑了。 这一次假重点事件看似解决了,但无形之中,被扣上“卑鄙使诈”、“为了成绩打击对手”这种帽子,对江听的名声打击更大。 对方这几天一定很焦虑。 想到这里,宋阳收起自己的大长腿,冷笑了一声“自作自受”,谁让对方最初还想拉他下水共沉沦。 这一次月考结束,成绩差不多要出炉了,宋阳估摸着这一次他虽然中招,但成绩应该还是小团队内最高的,于是他对云桑道:“老大,这一次考试后,我们就再也不分开了啊。” 他本来的位子在正数第三排,但蒋东岐和云桑他们坐在倒数第二排,每次想来孝敬老大都得跨越半个班。起初他还嫌弃这个地方,多来几次后,他意识到这个地方的好处了,离黑板是远,但老师吝啬投来目光,方便搞点小动作。 他这句话,让隔壁邻座的男同学惊悚地投来了一个目光。 两人没有理会。 云桑喝了口水,淡淡道:“我不喜欢这里,我要坐那里。”窗明几净的教室离,他的目光如炬,直接看向了一个靠窗位子。 窗子上栽种有绿植还有一盆小金鱼,悬挂窗帘是柔和的淡蓝色,如果坐在那里,清晨枝头可以听鸟叫,暮色时分可以看云霞铺陈。一年还能欣赏不同的景色,春看柳絮落樱,夏望晴空烈日,秋观白云苍狗,冬赏银装素裹。如果觉得闷了,你可以把窗户打开,如果觉得冷了,你可以把窗户关了,你想睡觉了,你也可以把窗帘拉上,怎么随心所欲怎么来,你凭本事选的位子,旁人不敢置喙一声,怪也只怪自己无能。 这位置极好,堪称风水宝地,但用一句术语话来讲,“那自古便是兵家必争之地”,第一名乃至第五名抢破头都想得到的位子。 关云桑什么事呢? 隔壁邻桌的男同学也听到了云桑这句野心勃勃的话,他眼神慢慢浮上了一层鄙夷,刚想放声嘲笑,被宋阳大长腿踹了他一脚后,他立刻低下头闭嘴。 私底下却拿出手机,把云桑的话放了出去。 “老大,有野心是一件好事,但人呢不能好高骛远,要脚踏实地,我们要找准自己的定位,我觉得倒数这一排位置挺好的。”宋阳扯了扯嘴角,不忍心打击他。 云桑听不懂他的劝诫,兀自皱眉:“我说是我的,就是我的。”他决定了,他一定要那个靠窗的位子,他不仅要一个人坐,他还要“拖家带口”过去,让宋阳和小弟们继续伺候他。 如果不是知道规则,宋阳都要给他鼓掌了,这发言真特么霸气!可现实中学渣哪里有座位选择权,做梦还比较快,他笑了一笑并没有当回事,事后他想给自己一拳,人家的梦想叫野心,说到做到,你的梦想叫白日做梦,光说不做,人与人的梦想不能一概而论。 修改好的试卷很快被人搬到了讲台,全部装订在一起,厚厚一摞,上面满满都是老师红笔的痕迹和偌大的分数。 名字部分被暂时封印。 最上面的卷子自然最吸引人眼球。 高一五班的同学迅速围拢了过去,无法掩饰震惊,拿起最上面的卷子抖了一下:“卧槽这是谁的卷子,数学大题那么难还考了满分?这还是人吗?”最高分放在第一张,接下来第二名数学课代表才考了140分,这其中差距未免也太大了。 其余人也津津有味地欣赏起了满分答卷:“这样的解题思路还挺巧妙,我以前从没想过,哇学到了。卷面也很工整,就是这字迹好陌生啊,怎么以前从没见过,难道是隔壁班混进来了?” 众人心中满是疑惑,他们的喃喃自语更是吸引了其他人注意力。眼看着人越聚越多,姗姗来迟的老师终于来了,他把封印的试卷拆开,笑着说:“我们班出现了一个奇迹。” “什么样的奇迹?”数学课代表嘴上酸溜溜的。 数学老师:“不仅数学单科满分,总分数还是全年级第一。”说着他就把试卷发了下去,大家一看上面奇迹本人的名字:云桑。 “???”一时之间所有人都傻了,心想怎么可能呢!哪怕事实已经赤-裸裸地摆在眼前,他们还是忍不住心想,这难道是同名同姓? 江听此时也在办公室内,他是老师们的得力好助手,经常有什么上台演讲、录入成绩的事,老师们都喜欢招呼他。 这一次,他一如既往地待在办公室内,辅助登记成绩的老师,一个个在表格录入成绩。 为了保证没有出现输入错误,该名老师戴着一副眼镜,敲键盘的动作也很慢,看得江听全程很是心急,恨不得自己以身替之。 不为什么,只因为江听他太需要这一次红榜名次了,他需要一次绝对的高分压制,来转移自己这些天日渐下滑的名声,他要让人知道,他依然是众人眼中的天之骄子。 当最后一个成绩完成录入,老师一个回车键敲下去时,表格开始自动将全年级九百多个人的成绩从高到低的进行排序,出现在最前端的名字让江听目瞪口呆。 ——这、这怎么可能呢?这系统绝对出错了!他人凑近电脑屏幕,极具自信的面具悄然破裂,他一边不敢置信地揉眼睛,一边想抠出第一名的名字。 因为这个名字属于那个让他三年前知道真相后,就常常辗转反侧无法入睡、时时刻刻鄙夷又忌惮的人。 第13章 据说我是豪门小可怜13 江听确实很自信。 因为他计算过了分数,也打听到了老对手私底下的总分,不出意外的话,这一次的榜首应该属于他。结果竟横空杀出一匹黑马,悄无声息地越过他爬到了第一,每科分数加起来,最后高了他将近六十分,这怎么可能呢? 那个人还是初中毕业就辍学、在家里种田最近才被接回家的云桑,初次见面对方手挥舞着镰刀,裤腿上满是泥泞的模样曾留给他极为深刻的印象。 在同一个屋檐下,他也亲眼考察过云桑的状态,对方来自落后的农村,因为学识浅薄对读书根本没有那么上心,晚上雷打不动十点上床睡觉,好几次让付美瑕急得不行,而他暗自发笑。 正因为他比谁都清楚云桑的来历,所以才难以掩饰震惊,他完全可以想象出,当付美瑕知道这个消息后,会有多么欣喜若狂,毕竟他再优秀也是养子,而云桑再如何无能也是她的亲子,如果亲子能有出息,则是双倍的喜悦。 想到这里,江听一个没忍住,语气急切道:“老师,您再仔细看看,您的录入是不是有问题,或者这计算系统是不是出现bug了?” 老师正悠哉地复制表格,准备去粘贴红白榜,闻言扶了一下鼻梁上厚重的眼镜,很不乐意:“老师我跟这系统打交道几年了,江同学你在质疑我吗?” 江听也发现自己口气不对,赶忙道歉,面上全是见了鬼般失魂落魄的表情。 老师这才原谅了他,对方也大致猜到这位优等生为何突然失态,于是语重心长道:“江同学,你努力又优秀,老师们都很喜欢你,但是你学习心态要放平,被人超过没什么,须知这个世界上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总不乏天才般的存在。” 天才? 老师是在指云桑吗?江听脸色惊疑不定,眉宇微微皱起,那个人怎么可能配得上如此高的评价,他嘴上称是,心下不以为然。 他承认对云桑的判断有所失误,不过云桑到底是大山里长大的孩子,对方再怎么聪明,学习成绩提高了,给人留下震撼,那都是因为对方的起点太低了。他坚信自己的判断,一个在豪门家庭长大的人,跟才被接回来一个月的穷小子,因为资源教育和成长经历不同,本质上有天壤之别。就像故事里的灰姑娘,她没有受过公主的教育,哪怕穿上水晶鞋惊艳了一次全场,但午夜的钟声一过,哪怕她再美丽,她也不是公主,终究也要被打回原形。 而云桑就是那个灰姑娘,一次两次的惊艳根本算不了什么。江听拼命告诉自己,才能压下心头的烦躁不安。 高一年级的红白榜贴了出来,很快榜前就挤满了乌泱泱的人,高二年级的人都慕名前来。 江晏淮带着几个哥们,仗着个高腿长,直接挤了进去。一见到他们,攒动的人群自动分开了。江晏淮和哥们蹲在白榜前,从倒数最后一名开始找,一路向上,看完了一圈才发现白榜查无此人。 “好家伙,看来土包子考得还不错,居然不是倒数。”江晏淮嘀咕了一句,腿都蹲麻了,冷不防他的肩膀被拍了几下,好哥们的手微微颤抖,还推了他一下,语气充满诡异:“晏淮,高一有没有跟你弟同名同姓的人?” “那么土的名字,一个就够多了,你觉得还能有几个?”江晏淮不客气地骂道。 然后他就见到另一个好兄弟盯着红榜,眼睛瞪得很大,几秒后才收起傻脸,郑重其事地告诉他:“那八成就是他了,你弟考了全年级第一。” 人家就在红榜挂着,他们居然傻了吧唧地从倒数开始找,这叫什么事啊,太瞧不起人了。 “?云桑?”江晏淮立刻整理了一下裤腿站了起来,往红榜处挤了过去,发现榜首真的就是一个叫“云桑”的人。 南城的红榜特别俗气,就是一个告示牌,颜色是浓艳的大红色,滚金色镶边,然后头三名的人,附送称号“状元”、“榜样”和“探花”,哪怕他们色盲了,却能清楚分开白色和红色的区别。 而云桑的名字就在最上面,江晏淮静静看了几秒。好哥们也猜不出他在想什么,因为对方的表情很古怪。 半晌后,江晏淮觉得不能让自己一个人吃惊,显得过于没有见过世面,于是他拿出了手机,给付美瑕发了一条信息。因为太过震惊,考第二名的江听反而被他忽略过去了。 此时正值下午三点,上流圈内的贵妇名媛们正凑在一起,享受悠闲的下午茶时光,聊天内容不是巴黎的鞋子、伦敦的包包、米兰的时装秀,就是一些上流圈内的新鲜八卦,偶尔再秀秀自己幸福美满的婚姻。 付美瑕聊天兴致正浓烈,毕竟她从小到大顺风顺水,除了被人恶意换子的事情,基本上生活对她柔情似水极为优容,没有给她设置过什么磨难,除了两个孩子学习成绩这块心病外,她在圈内一直被人所羡慕。 “噔”的一声大儿子来短信了,一看短信内容,“云桑考了第一”,付美瑕的笑容瞬间就淡了。 这个臭小子,真是没眼色,云桑倒数第一都要跟她特意提一声。她手指轻敲,慢条斯理地回道:“知道了。” 江晏淮收到后,意识到不对劲,老妈怎么那么淡定,于是他补拍了一张红榜照片,配上字:“是正数第一。” 下一秒付美瑕果然立刻给他回了短信:“???” 一张简简单单的配图文字,让她的二分之一心病没了。她甚至有些感动地捂住了嘴,觉得云桑真是一个好孩子,一定是不想让她花多余的钱,才努力考出了好成绩。 随着成绩出炉,班级座位也要跟着变动,第一名拥有优先选择权,在所有人羡慕又嫉妒的目光中,云桑走向了他早就相中的位子。 他一坐下,后面的同学自动失去资格。 邻桌的男同学眼看着云桑真的脱离倒数,脸色微微一变,打开班级群,发现他嘲讽云桑的倒数想坐第一那句话还挂在群内,他想撤回,却超过时间无法撤回,反而轮到他被嘲笑了,因为人家真的考了第一。 江听本来也相中了那个位子,可他考了第二,这下只能放弃了,而让他去跟性格冷淡暴力的云桑坐同桌,他也不愿意。 众人询问:“江听,你和云桑是兄弟,不坐一起吗?” 他勉强笑了一下,没有搭腔,径直挑选了一个居中的位子坐下才道:“我成绩还有努力的空间,我希望坐在能正视黑板的地方,外面风景过于美丽,会让我的意志堕落。” 他这番励志又谦虚的话,让人佩服得不行,再加上无害的笑容,稍稍冲淡了大家先前对他的不快。 江听说完这句话后,大家似乎也都默认了美丽的景色会让人意志力下降的说法,仿佛意志不够坚定者坐在那里,下一次考试一定会名次下降,结果江听又来了一句:“而且云桑他喜欢安静,我和他脾气可能合不来。” 想起云桑劈桌子的事,不少人脖颈一凉,往云桑那里走去的步伐更加稀少,堪称寥寥无几。 正合了江听的意思,云桑是转校生还考了第一名,强有力的高分激起了不少人的崇拜,毕竟人潜意识会有慕强心,所以云桑容易成为人群中的焦点。 江听并不愿意别人凑到云桑身边,便出言破坏,想让这种众星捧月之势聚不起来。 他要时刻向旁人提醒云桑的暴力倾向。 只要没有人愿意和云桑同桌,这变相也能说明了对方的人缘确实一般,对方天天沉默寡言从没笑过,而他每天洋溢着灿烂微笑、像小太阳一样温暖平易的人,久而久之,大家都知道选谁。 难得有一个戴着眼镜的男同学,脸红红地向云桑询问,能不能和他同桌,云桑居然摇头拒绝了,说做他的同桌要每天给他买早餐。眼镜同学就这样被吓跑了,选择了一个距离他不远不近的位子坐下。 江听嗤笑,考了第一又如何,云桑还是不会与人相处。 他刚这样想,宋阳就进了教室,此时教室还有半壁江山可以供他选择,可他毫不犹豫就走到了云桑身边坐下,一副嬉皮笑脸的模样。江听这才想起,云桑口中的“带早餐”指的应该是宋阳。 为什么云桑很自信,宋阳会选择他?宋阳这个人为什么也跟脑子被门夹到了一样,上赶着被奴役?江听心里对宋阳还是有几分感情的,于是看到这一幕,心脏像是被一只手紧攥着,那股被人背叛的感觉又来了。 到了最后,一干小弟也陆陆续续地进来了,激动地跑过去:“桑哥选了好位子,妈呀万万没有想到,我居然有朝一日能坐这里!” 他们稀罕地摸了摸窗帘,摸了摸那缸漂亮的金鱼,表情怜悯慈爱得不行,然后还嘿嘿一笑:“这个位子好呀,可以看风景,每次下课还能看到校园啦啦队在操场练舞。” 听他们这样一说,有些同学又后悔了,可惜已经迟了,云桑旁边只剩下一个位子,傻子都知道那是留给谁的。 考了倒数第八的蒋东岐,就在某些同学的羡慕目光中,迷迷瞪瞪地走了过去,随着走过去的人越来越多,江听的脸色也白了几度。 强宇和他的小弟才出院,他们没参加考试,自然是按照零分处理。 留给他们这个小团体的座位自然也一个比一个糟糕,一个在老师眼皮子底下,一个距离卫生角极近、要成天跟垃圾桶作伴,一个则在偏僻漏风的后门,不仅冬天寒风灌着身子难捱,还要时不时应对老师的突击。 更糟糕是,他们被分开了,各自分散在教室角落,小团体瞬间被拆得七七八八。 这些位子还都离江听极远,强宇远远地盯着面带温暖笑意的江听,自从他在后门坐下,对方就从头到尾没看过他一眼。 强宇看了看自己破败偏远的座位,又看了看自己脚上笨重的石膏和拐杖,闭上眼睛,脑海里浮现的都是他住院以来,江听越来越少的探望,他还想了想当初云桑一根拖把打折他的场景,暗骂自己一声“蠢货”。 江听还没意识到,他快把自己的忠实者爱慕者赶跑了。他只隐隐约约感觉,好像强宇离他远了后,他在班级内做事颇受掣肘。 不过就算他知道,也许也只会淡淡一笑,他鱼塘里遨游着不少人,失去一个而已,根本比不上他最近蒙上些许阴影的名声。 人类都是健忘的,江听急需一些轰轰烈烈的事情来转移众人的视线,月考之后的秋季运动会就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南城中学的家长允许出席,甚至个别项目还能和孩子一起参加,这些有钱有势常登报纸杂志版面的行业精英,和江博涵一个级别,如果江听他能跟这些成功人士提前搭上关系,他未来的路会走得更顺畅。 所以他也顾不上安抚强宇的感受,而是很积极地运作,让自己成功打败了高二年纪的人气学长,成为了主持人。 彩排时,他手持话筒,精心准备的礼服衬得他眼神清亮、气质文雅,一笑颊边还出现一双浅浅的酒窝,那举手投足的风采把旁边女主持人都给比了下去。 他扬起唇角,已然想象出,到时候站在舞台上他会有多风光,希望届时市摄像台的记者能多拍拍他的镜头。 而另一边班级里,体育委员急得火烧火燎,跟屁股着火似的挨个找人问报不报项目:“许白,我记得你挺会跳远的吧,你要不要报一个?” “姚波,你力气大,体育老师不老夸你呢,扔个铅球吧?”大多数人都拒绝了,尤其是优等生们,说是为集体做贡献,可是他们并不愿意牺牲学习时间去参加运动会。 “四百米长跑接力赛咱们班还差一个人!!三千米长跑谁愿意报名啊,获胜者有奖牌和学分的,他一周的午饭我也全包了!!”体育委员声嘶力竭地吼道,然后他手中的报名表就被一只修长的手抽走了。 他愣了一下,看清云桑的正脸后倒抽了口气,下意识缩了缩脖子,“云、云桑,你对什么项目感兴趣,一个男生可以报两个……” 他话还没说完,就看到云桑的笔,飞快地在所有项目后打了个勾,然后面无表情地递还给他。 他:“???”等等,云同学你这是要称霸整个体育场的节奏吗? 第14章 据说我是豪门小可怜14 有这么积极热爱体育项目,且愿意为集体做贡献的热心肠同学,体育委员很感动,但还是赶紧把人劝住了:“等等,云桑你不能全部申报,有些项目的举办时间冲突了,比如扔铅球和长跑比赛,跳高和扔标枪等等,这些项目都是同一个时间段举行,你只能二选一,还、还有……你把最后一个的‘两人三足’也选了,这是亲子运动,你一个人实力再强,可能也拿不到名次……” 说到最后,体育委员的声音越来越小,他在学校内素来有所耳闻。据说云桑在外面流落十多年,前段时间才被接回家,起初被父母发现时本人还在田地里割稻草,听上去很是可怜。回到家因为性格问题,跟原生父母的感情也并不深厚,这种事情从江晏淮的态度可见一斑,所以这种项目云同学就算报名了,注定也只能弃权了。 他没注意到,云桑脸上先是皱眉,很快又流露出了若有所思的神色,他拿出手机,打了一个电话。 南城运动会很快就开始了,高一五班的同学拿着一块班牌准备出列,这时候他们才发现别班的同学,为了本次运动会都精心准备,不仅班牌花里胡哨,还穿了统一的制服,看上去英姿飒爽,整体风气就不一样。 有的班级则为了噱头,集体穿起了迷彩服走了一段正步,有的穿起了唐装、太极服打了一套拳,有的还上演情景剧,各种别出心裁的桥段,令人捧腹大笑。 相比较之下,五班除了一块牌子,连个口号都没有,显得极为穷酸和敷衍,摄影机扫视全场时,在他们身上停留了一秒就悄然离开了。 这时候,一群优等生不满了,开始不留余地的指责:“张辉,你这体育委员怎么做的,老师把运动会各种决定权交给你,你就让我们班集体沦成陪衬和倒数?” “别班好多花样,咱们班居然就一个破牌子,这可是你的失职。” 听着这你一句我一句的控诉,体育委员张辉朝天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他真是懒得理这群人,这些天求他们报个项目凑个人头跟孙子一样低声下气,起初他也喊大家伙儿捐个班费,好租几套便宜的制服,也被冷漠拒绝了。 现在看别班整出花样,他们又开始酸了,认为是他这个班干部的失职,张辉想骂人,这些人不想干事第一,推卸责任倒是一流,还没有云桑这个中途转来的同学有奉献精神,他懒得跟这群人废话。 张辉满肚子怨气,但想想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走个方阵沦为倒数那可真是难听,于是他暂时放下牢骚,钻到队伍后面道:“云桑啊,这个牌子给你,你到时候举着,喊到我们班出列时,你就走出去。” 云桑手里被塞入一个普普通通的班牌,他微垂下头,此时天光正好,鸦羽似的睫毛在脸上投下一片淡淡的阴影,张辉忍不住伸出手,给他理了理衣领,像老妈子一样嘱咐道:“你到时候就这样走,其他班举班牌的笑脸迎人,你不需要笑,保持原样或者越酷越好。” 越是冷若冰霜,才越有气场,他指望着云桑这张脸能力挽狂澜。 他也开始求着宋阳他们去前面站队了,毕竟这几个人虽然成绩不怎么样,但个子是真的高、腿也是真的长,长相帅气也是真的。把最帅的几个亮在前列,大摇大摆走在最前面,搞不好别人真以为他们五班是一支帅哥军团呢。 原本的前排同学不高兴了:“张辉你不行啊,你这是有私心。” 张辉骂道:“私心你个头,你要是长得有人家一半好看,腿有人家长,我早就求着你上了!”现在都火烧眉毛了还指着他骂,真当他六块腹肌是好惹的啊? 老好人一发脾气,还真没人敢硬碰硬,也就默认了,而那些被张辉骂“长得不好看”的同学面上偃旗息鼓,心里则忿忿不平,希望云桑他们走路时最好紧张得摔一跤,狠狠地出一次丑。 什么班级荣誉,反正都即将成为倒数第一了,他们才不在乎。 可事情却违背了他们所愿,云桑举着班牌不仅没有摔倒,还走得稳稳当当,步履极为稳健。 大太阳底下,少年的五官仿佛精美的玉石雕砌而成,漆发乌黑,眸如冰雪,衬着那纯白的校服衬衫,浑身的气质通透疏离,像掺了冰块的薄荷酒,很是吸引眼球,也正好可以解渴。 人群都看呆了,还有人喉咙吞咽了几声。 “我第一次觉得我们的校服这么好看……为首的那个是五班请来的模特吗?”校内规则没明说不能请外援,但这种颜值水平的,得是花了不少钱吧。 “讲道理跟衣服没关系,应该是人好看。” “原来五班好多帅哥啊,都是一个楼层的,怎么平时都没发现!!” “卧槽,五班好心机,居然施展美男计,欺负我们班没帅哥是吧?” 一个走方阵的开幕仪式圆满结束,他们班级的得分不是前三甲,但也拿了不错的名次,第五名。张辉嘴角已经咧到耳后根去了,只是一个小小的变动,就达到如此惊人的效果,他已经很心满意足了。 本来还酸溜溜的同学,见到如此傲人的成绩,脸色顿时也臊得慌,自动闭嘴了。 随着几声冲天的礼炮,操场上的运动项目筹备已经结束,云桑换了衣服,准备上场。 宋阳和蒋东岐还有若干小弟,作为云姓运动员的亲友团兼后勤全程陪伴,在等待间隙,他们还闲聊了几句。 “看到女主持余芊芊没有,她是本次全民投票的南城校花候选人,不少二中、三中的男生都给她投票了,目前她的票数可是遥遥领先,超了第二名足足八百票。” 小弟们也附和道:“确实很漂亮,我就喜欢这种长相清纯可爱的女孩子,我也给她投票了。” “那校草是谁?”云桑突然问,这个问题让宋阳很是尴尬,他含糊几句搪塞道:“校草的竞争还蛮激烈的,暂时看不出谁会领先。” “哦。”好在云桑本来也不感兴趣,他简短地结束了话题,就去热身了,这让宋阳松了口气。 他从口袋里掏出自己的手机,切换到投票页面,云桑赫然也在投票候选人之中,虽然他本人完全没报过名。 下方的投票者寥寥无几,这支持率和票数很是惨淡,宋阳根本不敢给他看。 当然了,宋阳也不知道登记人怎么搞的,同一个学校的,江听他们的照片就唇红齿白模样精神,而给云桑上传的则是一张很模糊的照片,色调也很昏暗,如果不是俊俏的五官撑着,能让人看到一些眉眼轮廓,八成早就沉底了。 趁着云桑在跳远,他偷偷拿出手机,不动声色地拍了一张。 云桑换了一身浅蓝白的运动服,他的身子清瘦修长,在跳跃过程中,额头飘逸的碎发被风撩开,露出了一双湛然若星的眼眸,眉眼利落又不失帅气。 等他站立起来时,哪怕运动鞋脏了,但那汗微湿贴在后背,背部矫健的线条却若隐若现。蒋东岐给他递水,小弟给他擦汗,他眼皮微敛,仰头就喝了,露出一截流畅的小臂线条。 旁边负责登记成绩的女孩儿都有些挪不动步了,四目相接时,她们的目光害羞地悄然避开。都是知慕少艾的年纪,距离还这么近,很容易一颗心砰砰直跳。 光影还行,重点是整张照片看上去荷尔蒙爆棚,完全不需要修图,省得破坏了意境。宋阳本人还算满意,于是便将照片上传。 他自认为已经尽力,于是放下手机没管了,陪着云桑休息半小时,好去下一个项目区等候。 等到两个小时后,他重新拿起手机,才发现好家伙,这票数飙升啊—— 南城的各路大群里,也有人在线求图,他们听过云桑的赫赫威名,其实没见过真人,这时候才发现原来真人长得如此极品,一下子就垂涎了。还有人一口咬定上传照片的宋阳是妹子,不然怎么解释这角度,太懂了,也太会拍了。 他们保证一定会去投票的,顺便继续求更多的图,摩多摩多。 你他妈才妹子,宋阳一边骂一边发图,他手机里正好不少存货,于是整个群瞬间就炸了。 投票页面的评论区也乌烟瘴气。 “我是三中的,听说什么群有大量私照,在线求拉” “求拉+11111111” “看得我石更了,求大家告诉我这个好哥哥的联系方式,如果你们不给,我就脱下裤子求你们。” 第15章 据说我是豪门小可怜15 随着进群人数越来越多,连别的学校都混进来,不少头像还明显是个男的,宋阳很担心整个群会被举报。 但偏偏要求的人多,看着如坐火箭般飙升的票数,这不仅代表云桑长得帅,是金子总会发光,还代表宋阳本人照相技术过硬,拥有化腐朽为神奇的魔力,所以宋阳心中暗爽,被群里几个小妖精缠着,他面上装得很矜持,嘴上却故作为难道:“最后一张了啊,真的最后一张了啊!” “好好好宋哥你最棒了!” 云桑还不知道怎么回事,他刚结束一个项目,就看到宋阳举着手机朝他挥手大喊:“桑哥,看这里——” 他条件反射地一个回头,正好对上了“咔嚓”的声响,还有一瞬间的白昼乍亮。正常人遇到闪光灯都会下意识地闭眼,但云桑不会,他依然冷静甚至顶着些许疑惑,所以他以极其完美的姿态入相了。 连宋阳看着照片,都微微颤抖,他已经朝夕相对看本人挺久了,但看着这张照片,他都有点被刹到,从而产生噩噩浑浑的感觉。明明这背景喧嚣而吵闹、人拥挤又杂乱,毫无任何浪漫可言,但云桑依然凭借着一个回头,能轻而易举将人俘获。 这应该是他今日拍得最好的一张了,一时间宋阳犹豫着要不要分享。 他跑去问云桑,云桑看了一眼照片后,并不介意。他刚刚才取得了跳远第一的成绩,一个自称电视台的记者就来采访他,拉着他聊了好几句,那镜头几乎要怼到他脸上,非常的热情洋溢,在这样高强度的曝光之下,几张照片的流传算不了什么。 宋阳便发了,果不其然引起了群内的疯狂刷屏。这在他预料之内,他把手机关了,因为那不断飙升的票数,代表云桑后来居上,已经提前锁定了胜局。 云桑刚结束的项目,又拿第一了,电视台记者和摄影师立即又来采访他,他们本来的任务就是要采访校级领导,采访每个项目的获胜者,而云桑一个人包揽大多数项目的第一名而已。 便大出了风头。 体育老师如获至宝地围着他打转,一名负责拍摄校内精彩镜头的学长,拍够了各种运动员跌倒啊受伤的照片,集齐了足够多的素材后,也开始朝宋阳索要照片,两人正互相扯皮。 而电视台记者则一如既往举起话筒采访第一名。 哪怕江听和另一个女主持如何把演讲稿念得声情并茂,也无法夺回那完全长在云桑身上的摄影镜头,女主持人余芊芊有些沮丧,江听心里则暗自羞恼。 他早就安排了几个爱慕者给他献花,只等摄影机一朝舞台来时,鲜花就会立刻献上。结果等了很久,摄影机还是完全没有朝这里走来的迹象,倒是他早已预订好的、放在后台的花束,花瓣快要蔫掉了。 操场看台上挤满了人,江晏淮和他的好哥们也坐在其中,双手握拳:“喂晏淮,你弟跳远拿第一了!”没过多久又把大腿给拍肿了,啊啊叫道:“晏淮,你弟他又第一个冲出起跑线了!”那模样竟比江晏淮这个亲哥还激动百倍。 江晏淮瞥了他一眼,懒懒散散地挥舞着两根荧光小棒子:“你那么激动做什么?”虽然他也听主持人报云桑成绩,听得耳朵都要长茧了。 好哥们:“你不觉得他很厉害吗?”武能手劈桌子锤校霸,文能成绩霸凌冲红榜,现在还在体育赛事上发光发热,这简直除了不爱说话之外,堪称十项全能。扪心自问,一个农村来的少年能在南城考第一,这已经很励志了,如果他身上还有诸如其他的特殊本事,那则成了可望而比不过的存在,直接令人心服口服。 可以说,云桑完全激起了他的慕强心。 听到从小到大,几乎穿同一个裤衩长大的好哥们吹云桑,江晏淮说不出的酸溜溜和别扭,但还是来一句:“厉害吗,也就一点点吧。” 他伸出一只手,比了一下指甲盖的大小。 好哥们眼神流露出怜悯,把他的嘴硬当做逞强:“ 我理解你的心情,你又被一个弟弟吊打了。”江听也就不说了,那是从小把努力和优秀都刻入骨子里的人物。只是没想到刚接回来的弟弟,大家原以为是一颗地里黄、蔫巴巴的小白菜,没人疼没人爱,结果人家实力强着呢,你敢对他表示同情,对方八成脸都给你踩肿了,想想那个高一刺头儿强宇的下场,这个人哪里需要怜爱。 他觉得自家好兄弟这个干啥啥不行的才需要怜爱。 但有一个疑问,一直萦绕在他心中,所以他还是情不自禁问了出来:“晏淮,你和云桑真的是一母同胞吗,我怎么感觉你才是当年被抱错的那个。” 江晏淮踹他:“滚你妈个蛋!” 另一头的强宇,则拖着一条腿走在窗户边上,教室里就几个人,没开灯,环境极为沉闷。强宇眺望着操场上异常热闹的赛事,他视力极好,能把礼炮的红色碎屑,颜色俗艳的彩带,同学群的鼓掌起身全部尽收眼底,云桑能在赛道上尽情奔跑,更衬得他拖着断腿残肢极为凄惨。 他讥讽地勾起唇角,为当初可笑的自己,得罪了云桑,不过一个月的时间,他的校园地位从食物链顶层直接跌至底层,甚至连整个世界的热闹,都似乎与他无缘了。 * 家长出席运动会,也是看点之一。南城校区一直以来的建设背后有不少A市本地的神秘富豪、慈善大佬、商界新贵的影子,江博涵也是其中一个,当年大儿子入校他捐了一栋图书馆,今年小儿子入校他又捐了一栋教学楼,校领导对他的到来殷勤得不行。 殊不知他本人正在苦笑。 因为妻子付美瑕的一通电话,他鬼迷心窍地来到了现场,穿着不是正式的西装领导,而是一套妻子精心准备的浅蓝白运动服。 如果别人可以打开他的日程表,一定会被密密麻麻的行程安排吓了一跳,每日除了悠闲的早餐时光后,他基本上要忙碌到夜晚,作为一个集团掌舵人,他不是每日坐在办公桌前喝喝咖啡运筹帷幄就行了。他喜欢亲力亲为,什么重要会议、企业采访、接待社会名流和政府要员等事务,他从不缺席。 他忙得像一个陀螺,有时候周末了,连妻子的抱怨都顾不上。 他知道自己缺什么,所以才铆足了劲去争取,他是江家的第二子,从小却因为大伯家的不孕不育,曾在懵懵懂懂的年岁,被送了过去。可当他喊了大伯好几年的“父亲”之后,大伯家有了一对漂亮的龙凤胎出生,他的处境又变得十分尴尬,被送了回去。 可当时的他已经早熟记事,面对父母亲的愧疚和亲兄弟的排斥,他表面装作若无其事,心下却异常不安。 他感到自己身处在一个特殊的环境中,懂事的兄长得到父亲赞许,娇气的弟弟得到母亲的偏疼,而他什么都没有,游离在这个家之外。 曾经的他在无比残酷的竞争中赢得了第一,他鼓起勇气,希望父亲或者母亲能出席一次他的家长会。最后只有一脸忙碌的秘书出席,他的心情从无限的期待,化为了重重的失落。 他早习惯把任何事情做到优秀,但渐渐他也不再发出自己的声音。 直到昨天晚上,妻子给他打了一通电话:“亲爱的,小桑想跟你一起参加运动会,你能去吗给我一个准话。” 他失笑道:“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很忙的,你替我跟儿子说声抱歉,顺便帮我问他,他这次考了第一名,想要什么样的奖励,不管是赛车游艇还是一次庆祝会,我都可以满足他。” 他脖颈夹住话筒,继续批阅公司的文件。 妻子抱怨了一句:“小桑是个节俭的孩子,他说自己不需要那些东西,他就希望你能和他一起参加,亲爱的,他希望是你。” “他说,他会一直等你。” 这句似曾相识的话让江博涵反应慢了一拍,他想到了云桑,想到了安全感这个词,他脑海里又开始不断盘旋着一个影子,一个年龄小小的自己,一个当年被送走,中途又接回来,最后面无表情呆坐在教室里的自己。 他心中钝钝一痛,过去那看似愈合的伤口又渗出了血迹。 十多年过去了,他早成为一个成熟稳重的大人,执掌了整个集团,他拥有了一切,可当年的事却还一直烙印在他心底。在家宴上,他用笑着的口吻回忆往事,已经有些反应不灵敏的江家老爷子、他的父亲却摇手道,早就不记得了。 一句“不记得”让他笑容凝固,接下来的宴会全程闷闷不乐,包括妻子在内,没有人懂他。 他回忆了很多,也想了很多,第二天就浑浑噩噩又堪称鬼迷心窍地来到了南城,看着操场上全是年轻鲜嫩的面孔,江博涵感到一丝尴尬。 他已经来到了现场,但心情还是有些懊悔,因为他今天推掉了一个还挺重要的高尔夫球场会议,对方听他说要陪儿子,很是理解地笑了几声,但江博涵素来忧虑心重,他担心对方笑声之下是否有别的含义。 他兀自后悔着,但这份后悔只持续不到一秒。 因为这时候,他在不远处看到了云桑的身影,儿子穿着跟他颜色一模一样的运动服,正朝他跑来。 风徐徐吹来,撩动少年那轻盈的刘海,寒星一般的眸子微微上扬,是清冷如白雪的气质。 江博涵愣住了,云桑确实长得跟他极为相像,当对方真的出现时,此情此景之下,真的好像年轻时候的自己,像风儿一般矫健地朝他奔来。也许是风太温柔,也可能是错觉,江博涵看到少年素来抿直的嘴角有些许弧度,对方是在雀跃吗,还是在害羞? 他的心重重一跳。 一时之间,所有后悔荡然无存。 作者有话要说:  好哥们:你不觉得他很牛掰吗? 江晏淮:亿点点吧、 —— 第16章 据说我是豪门小可怜16 电视台的记者和摄像师除了采访运动员,还喜欢在席位上捕捉观众群像,偶尔能拍到几个亲民大佬那就是意外之喜。 混在运动员队伍里的江博涵,就是他们发现的小意外和小惊喜。 女记者常看本地发行报纸的财经板块,自然能认出江博涵的脸,她小小地惊叫了一声,再从对方和身边少年极为相似的服装和脸孔,她好像猜到了答案。 “我们这一次的头条有了!”她脸上扬起一抹惊喜的笑容,催促同事赶紧更上。 以她的资历和身份,还不够格给这些大人物做专访。上次她采访江博涵忆起好像还是两年前,她还没进入地方电视台,对方从玻璃大厦里走出来,似乎赶着去出席一次重要会议,全程都在进行通话,秘书和助理也全程跟随,护着他上车,还不忘小声补充着会议上的各种注意要点,一切显得严谨肃穆。 他们这些记者,是被不客气地驱逐在一条线乃至手臂之外。当年的她初出茅庐还很年轻,手腕刚拿起话筒,却连高声问一句的机会都没有。 可这一次,对方作为学生家长出席,一身浅色运动服看上去极为平易近人,身边没有保镖,没有秘书,就一个疑似助理的人物,和一个与他长相极为相似的少年,她应该能光明正大地采访几句。 她这样想,便也这样做了,最终如愿以偿。 在儿子面前的江先生看上去很温柔,嘴角始终保持着很客气的淡笑,似乎还有点尴尬,又好像在为接下来的比赛而紧张。 云桑:“爸爸,我们一定要赢。” 儿子的好胜心,让江博涵嘴角溢出一丝苦笑,连忙说:“我尽力、我尽力。”他完全不敢打包票,谁让他工作过于忙碌,泡健身房那好像是去年的事情了,今年最伤筋动骨的事情貌似还是千里迢迢去高原省,走了那高高又崎岖的山路,把当时还骨瘦如柴、脸色暗黄的小儿子带回了家。 “如果你跑不动,我可以抱着你。”云桑纯属实话实说,只要江博涵的脚还跟他绑着,就不算违反规则。 可落在江博涵耳里,却让他怔了一下。 云桑是一个很少说话的人,正因为他平日沉默寡言,偶尔一两句稍甜的话,才令人受宠若惊,心像破冰一般涌入涓流。 “胡闹,不就是跑一段路吗,我还没到那个年龄。等拿了第一,我们就去庆祝。” 注意到江博涵一边笑骂,表情却更加儒雅温和,记者惊讶,看来江先生一定很宠孩子,所以不仅百忙之中抽空前来,还愿意为儿子的想法而努力。当然了,他们也没想到,他们先前采访的云同学,居然是江先生的孩子。 江家少爷的首次亮相,可得好好拍,多存几张影像。 A市江家显赫,家族里枝繁叶茂,从政从商的不少,云桑作为江家的后代,有父辈的人脉和余荫,又有母亲那边的提携,在A市闯出一片天是迟早的事。更别提他们刚刚在采访中得知,这个江小少爷本身就文武双全,优秀的基因果然是代代相传。 女记者眼中闪过艳羡,她也想好今日份的稿子怎么写了,立足“父与子”,回去稍微编辑加工,想必就是一篇极为出色的文章。 至于一个负责暖场和烘托气氛、声音清脆能把演讲稿念出一朵花的主持人,好像比不上今日种种,加进去倒显得突兀,算了删掉,全部删掉。 亲子项目组,江博涵陪着云桑拿了第一,直到女主持人念成绩时,念出了熟悉的名字,江听这才知道江博涵来到了现场,他心跳漏停一拍,因为对方来陪云桑参加运动会,却没有提前通知他!他被死死瞒在鼓里! 这种感觉仅次于宋阳的背叛。 他当下再也不管自己的爱慕者和未送出的鲜花了,他匆匆结束主持,往台下跑去。 途中他不忘自嘲了一下,心想果然男人嘴上说着,亲子和养子我都一视同仁,其实打心眼底还是认为亲血缘要与众不同吧,不然为什么云桑才回江家没有多久,江博涵就愿意抛下繁忙的公务,陪对方参加这种少年人才在意的比赛? 他其实无所谓云桑考不考第一,毕竟他从小到大,第一名和各类奖项早已拿到手软,偶尔谦让云桑几次也当做慈善扶贫了。可他不能接受云桑和亲父母感情变得深厚,因为这样会让他这个身世曝光的养子,在江家的处境变得更加尴尬。 这些年来他早就习惯了付美瑕和江博涵对他的纵容宠溺,现在分出去一半给云桑,他已经无法接受了。如果继续分割出去,那他该如何是好? 他讨厌云桑,总觉得命运既然让两个孩子实现互换,那就干脆这样将错就错下去,永远没有交集不是最好的结果吗? 云桑性格冷淡强硬,一回来就对他进行掠夺,先是夺走了付美瑕的偏疼,接下来又让他的追求者队伍里发生了不小的肢解,假重点事件让他的名声变差了,后是拿走了他优等生的风头,这下子连江博涵的关注也要一块夺走。 命运既然让云桑成为一对农民老夫妻的后代,中途辍学只能务农打工,那就一辈子蛰伏在小山村,娶妻生子庸庸碌碌一辈子不好吗,为什么要回来掠夺走他的东西? 江听眼眸流露出一丝丝怨恨,他反感云桑,也责怪这个世界,他觉得事情不应该这样发展下去才对,好像哪里出错了。冥冥之中仿佛有个声音曾告诉他,即使云桑从小山村回到江家,对方也不会如此大出风头,对方会像江晏淮一般,一辈子被他掠夺而不自知。 可事实发展却不是如此。 随着不断的奔跑,与那对面容相似的父子越来越近,江听心跳得极快,心脏处积累的情绪多得几乎快要爆炸。 看到江博涵那宽厚的手掌,落在云桑的脑袋上。 江听心中震了一下,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他感觉自己仿佛是被云桑逼着,站在断崖边摇摇欲坠的人,要么舍弃一切跳下去,要么反手把云桑推下去,自己才能获得生存的喘息。 他想了很多。 可当他重新站在人群里时,他脸上又一如既往挂起明亮的笑容,他的笑意像和熙的春风,与素来面无表情的云桑截然不同,他高声喊道:“爸爸,原来你们在这里!” 江博涵果然望了过来,也笑道:“小听你来得正好,爸爸正要给你打电话。”刚刚他获得了亲子项目组的第一,不断与风冲刺奔跑的感觉,和儿子近在咫尺的年轻面孔,让江博涵像是重回到十八岁那年,一时间心情无比的畅快。 他也近距离见识了一把儿子的高人气,云桑不过是因为汗热撩起一截衣服,江博涵居然听到了不少隐于人群的男女尖叫声,这让他感到迷惑的同时,也更加了解云桑,无形之中距离稍微拉近了。 而本跟他预约高尔夫球场会议的客户,随即也发来一张他和女儿身穿运动服打羽毛球的合照,还说女儿现在去美利坚读大学了,节假日让他格外想念。很显然这位外省的大客户,并不介意江博涵的失约,以儿女话题为匣子,他们甚至还有进一步交流的可能性。 这自然让江博涵喜出望外,他已经预定了一家餐厅,决定再叫上阎家人,一起共用晚宴。 听到阎景耀要来,江听本来还紧攥着的心,瞬间剧烈跳动了起来,脸上浮起红云。阎景耀是他的未婚夫,他们从小青梅竹马般长大,他自然是喜欢对方的,哪怕阎景耀一直以来,对他的态度更偏向若即若离。 电话一打,付美瑕很快也盛装赶到,一边夸奖云桑,一边言笑晏晏跟好姐妹庄香兰挽手。 这家菜馆名叫桥园,据说取自小桥流水人家之意,装修风格偏向古香古色的雅致。行走其中的男服务员穿唐装,而女服务员则穿修身旗袍,上菜之前会先端上装有清水的铜盆和温热的白巾,让客人自行净手、擦拭,还有其他的流程。 服务生贴得极近。 碍于江听在场,阎景耀净手点到为止,脸上始终端着礼貌的笑容,直到他看到换了一身衣服、微湿着头发在席上落座的云桑。 “终于洗完澡了?刚刚一身臭汗,妈妈都不想牵你的手。”付美瑕笑着向阎家人介绍小儿子。云桑早已经不是月前那副模样了,现在的他是一个风清朗月的年轻人。 阎景耀愣了一下。 这是他第一次见到传说中从小被拐卖,后来又被接回江家的云桑,理智告诉他这与一见钟情无关,但他的眼神还是忍不住在那眉眼下巴游走了一圈。 本来还斜倚着身子的江晏淮瞧见他出神,顺着目光看去,随即浓眉微皱,不客气地推了阎景耀一把:“喂,小听在看呢,你给我回神了。” 阎景耀笑了笑,立即礼貌地收回目光,翻开手中的菜单。 江晏淮有点憋火,故意贬低道:“一个土包子而已,你什么美人没看过,难不成看呆了不成?”阎景耀也是他好哥们,他一直知道,阎景耀对江听不是那份感情,但这不代表他能接受阎景耀看上云桑。 这声质问攻击力极强,阎景耀好像早就料到江晏淮会发火,他轻轻一笑,并不否认,他的眼眸一片平静,只说了一句:“也许这就是命运吧。” 他在七岁那年就意识到了自己的性取向,他一直都很理智,但江听却一直粘在他身后跑,对方性取向也因此变得模糊,所有人都说,他该为江听的人生负责,他便也接受了这样的命运。 阎景耀的眼神没有掩饰,江晏淮也不是会压低声音的人,席上的成年人自然听瞧了个正着,再看江听僵硬的脸色,一时间颇有些面面相觑。 作者有话要说:  怕误会说一下,此人不是攻哈,小攻第 一 章已经出场了 —— 第17章 据说我是豪门小可怜17 那一天的晚宴如何结束的,江听已经忘记了,他只记得自己全程紧紧盯着冷淡的云桑,再紧紧盯着阎景耀,眼睛都不敢眨一下,生怕自己睫毛遮眼的小小瞬间,这两个人眼神就会对视,从而发生什么化学反应。 哪怕云桑全程都没说过几句话,依然寡言少语,阎景耀之后也礼貌地没往那里投去任何目光,但江听依然不舒服。 浑浑噩噩地结束这一顿晚宴后,他脑海里只记得一件事,只盘旋着一个念头——云桑果然是一个天生的掠夺者! 对方明知道阎景耀是他最重要的东西,竟也要暗地里掠夺走,躺在床上,江听气得浑身发抖,稍显疯狂地撕扯自己的头发,直到后半夜才睡下。 第二天他醒来,云桑和付美瑕他们已经在楼下。云桑穿着一件简单的白色卫衣,下身是黑色裤子,手腕处佩戴着一枚颇具潮感的电子手表,眉眼依然很淡,但这么一大扮,却直接变成了女孩子喜欢的酷。 与平日里穿白色衬衫时的高高在上、遥不可及截然不同,走出去被人当成偶像明星都有可能。 看清衣服裤子上的logo,江听眼眸微闪,心想看来付美瑕平日里经营服装公司还挺上瘾,闲暇时也不忘给小儿子进行穿衣打扮。 因为拿的是自家衣服,付美瑕也完全不心疼,整整一个衣橱都是云桑的日常搭配,时不时还感叹一句:“你跟你爸爸真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你就眼睛这块地方像我。” 她笑着点了点云桑的眼角,那里有一颗隐隐约约的小痣,因为太小了反而不容易被发现。而她打扮云桑,就像是给年轻时的丈夫在打扮,而云桑态度一直蛮配合,让付美瑕非常有成就感。 “这是你第一次去朋友家里,记得带点礼物。”付美瑕温声交代,她貌似把云桑当做成绩很好、但人情世故上一窍不通的孩子对待。 本来她还担心云桑这种性格交不到朋友,都怪大儿子乱说,导致她一直记挂在心里。 江晏淮嗤笑一声,拿起游戏机噼里啪啦按着:“我都说了,那不是他朋友,那是他小弟。”随着云桑在南城校区知名度进一步扩大,他几个跟班的名字也耳熟能详,连他这种早已不参与江湖纷争的前辈,都能听到几次。 “什么大哥小弟的,江晏淮你难道平时也是这样称呼你朋友的吗,一点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尊重都没有!”付美瑕朝大儿子丢了一个沙发枕头,假怒地训斥道,毕竟这种听上去就像小混混的词汇,跟她懂事安分的小儿子有什么关系。 “时间不早了,你快去快回吧。”付美瑕催促道,联系了司机,见云桑点头,又忍不住感慨道:“小桑长得这么帅,以后肯定有很多女孩子喜欢,就像你爸爸年轻时候一样。” 云桑正在不紧不慢地系鞋带,闻言怔了一下,才淡然道:“我应该不喜欢女性。”他很多事情不记得了,但偶尔梦境中,会浮现一个风光霁月的白衣身影,对方手持一支莲花木簪,自称是他的道侣,那嗓音极为悠远,说在等他,等他结束尘世宿缘。 一次两次云桑可能没当回事,当三次四次后,偶尔还梦到其他场景,甚至手被对方抓着不放,他也就当真了,毕竟一个年三百六十五天从不做梦的人,开始连续做梦,是人都能感觉不对劲,他也就默认了自己的性取向。 他若不承认,梦中那位仙姿佚貌的人,可能会难过受伤,这是潜意识告诉他的。 可云桑不知道,自己落下的一句话,口气看似轻描淡写,内容却无异于平地一声惊雷。 江晏淮手中的游戏机都吓掉了,慢慢地屏住呼吸,直至憋红了脸才道:“你变态!”阎景耀不就是外皮温柔斯文了点,长相俊美了点,怎么一个两个都这样,为他改变了性取向?土包子不愧是土包子,下山才见几个人而已啊,稍微见到一个长得帅的就一往情深。江晏淮无法形容自己的心情,烦躁有,恨铁不成钢也有,为江听打抱不平的心情也有。 当他不知道变态是一个很难听的词汇吗,平白被人骂,云桑朝江晏淮飞去一个杀意四溢的眼神。 江听正站在木制旋转楼梯上,听到云桑这句喜欢男性的话,他脸色大变,将它当成了云桑的掠夺宣言,于是急急忙忙踩着楼梯跑下楼来,那“蹬蹬”的脚步声像一支凌乱不成调的曲子。 他脸色微白,笑容勉强道:“所以这就是你昨天一直看景耀哥的原因吗?” 养子这句委曲求全的质问,让付美瑕脸色僵了一下,也想起了昨天的事,生怕真的出现云桑和养子江听为了一个男人而撕破脸的场景。 云桑不明白,这几人在紧张什么,他慢慢地系完最后一根鞋带,才直接道:“性取向这种事是天生的,跟谁都没关系,我没有看他,我也不喜欢他。” 他昨天是有察觉到阎景耀的视线,也曾疑惑地回视过,印象记得是一个很会笑的人,笑容很有大家风范,像一坛美酒令人舒心,至于笑容背后的一些落寞,云桑眼神素来敏锐,自然也看出来了,但跟他又有什么关系。 云桑说得明明白白,让付美瑕松了口气。 江听的脸色则更加僵硬苍白,他是一个容易多想的人,忍不住就喜欢把别人的话掰扯揉碎了,然后按照自己的理解去分析。 云桑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表面在说性取向这种事是天生的,其实是不是在隐晦指责他用自己被掰弯这个理由,与景耀哥定亲,是一种粘赖行为?如果是这样,云桑不了解凭什么这么说,江听感到愤怒,小时候的他很喜欢在女生堆里玩,也喜欢跟女孩子接触,可阎景耀一出现,他就发现自己不喜欢和女孩子玩了,这难道不是阎景耀的错?他的性取向难道不是被阎景耀给掰弯了?阎景耀难道不该对他的人生负责吗? 至于云桑说,他没有看阎景耀,江听从头观察到尾,勉勉强强能承认是真的,但云桑说,他不喜欢阎景耀,江听却下意识觉得对方在撒谎! 云桑就是一个蛮横无理的掠夺者,他不过是占有了对方十几年的母爱父爱,云桑一回到家,就要把他最在乎的东西全部夺走,怎么可能独独放过景耀哥? 江听兀自陷入脑海风暴中。 云桑说完也就不管了,他在地毯上踩了踩,准备出门。司机早已久候多时,见小少爷一出现,立即为他打开了车门。 江听还来不及说话,云桑就已经上车走人了,手里还提着一袋水果和进口饼干,作为拜访朋友的上门礼物。 另一头,蒋东岐早已经等着了,他殷勤地把自己的房间收拾得整整齐齐,发现手指腹一揩桌面,没有半点灰尘才心满意足。 他把云桑叫来不为别的,谁让在国内,考试是一个人的事,但考试成绩出来却是爹妈乃至七大姑八大姨都能参与的事,他这次成绩出来,又被劈头盖脸狠狠训斥了一顿。 所以他希望云桑这个第一名能每周抽点时间出来,辅导他做功课,补课费好商量,反正蒋家没啥本事,就是钱多。 云桑也答应了。 蒋东岐不是没想过请家教,但他觉得云桑和家教无法相提并论,家教拿钱嘴软管不住他,连训斥声都软绵绵,但云桑不一样。 应该说,云桑跟所有同龄人都不一样,他能力出众却深藏不漏,明明拥有那么多却从不聒噪,云桑随便露一手,蒋东岐就觉得哪哪都厉害,这样的人能征服一整个学校的混混群体,应该也能轻而易举地制服他。 蒋东岐的父亲也很乐意儿子跟如此优秀的人交往,一见到云桑,就欣喜若狂地把儿子往云桑面前一推:“云同学,我家不成器的儿子就交给你了。如果他不听话,你想怎么做都可以!” 云桑点头,那面无表情的脸庞,像寒风中的一把刀子,让蒋东岐下意识缩了缩脖子,随后又坚定地挺直了背。他为什么要心虚,他找桑哥来就是为了改变自己。 他其实早想改变了,偶尔会来劲儿,但总持续不到很久,用一句话说就是“间歇性踌躇满志,持续性混吃等死”。混吃等死的时候,沉浸其中很是快乐,但偶尔脑海里还是有一个念头,想着真正改变后的自己会不会是截然不同的样子? 会很耀眼吗? 他从没耀眼过,有点期待,但完全想象不出。 云桑在蒋东岐房间里落座,先拿出几本书和几套他精心挑选后的题,让蒋东岐做,然后很快云桑就意识到了,蒋东岐这个人,应该是他教学以来遇到的第一个也是最大的难题。 他看一本书,翻一遍就能记住七七八八。可对方的效率极低,看一本书需要半天甚至一天,翻完后等于原地失忆,给他一个房间、一套题、一支笔,对方也无法做出来。 训斥、逼迫乃至拳脚,都毫无作用。一道艰难晦涩的数学题,不是你按着他脑袋逼他做,给他充足的时间,他就能完完整整写出来的。 这就是典型的脑子空空,其次是严重缺乏学习兴趣和缺少内在动力,云桑若有所思,提笔在纸上书写下几行字。蒋东岐拿着一支笔,偷偷拿眼觊他,因为心虚,所以完全不敢说话。 云桑又在这个房间里走了走,他需要了解蒋东岐的喜好,他发现书柜上全都是很有年代感的游戏机、游戏卡带或者游戏光盘,甚至电脑手机里都是游戏,国外正版的也有,语种包括日语、英语等,云桑问:“我记得你英语成绩很好?” 蒋东岐立马就乐了:“是啊,英语是我所有学科里最高的一门。”全部都是打游戏练出来的。他特别喜欢熬夜打游戏,于是上课常常精力不济。 云桑再看了看蒋东岐喜好的游戏类型,就知道该怎么对症下药了。 他下山以来,脱离了消息闭塞的环境,对外面世界自然更加了解。这个世界休闲娱乐很多,游戏产业发展非常成熟,集合前人的智慧孕育出了极为强大的游戏编辑器,但整体行业发展却不太受人重视。 制作游戏不难,编辑器已经很成熟强大,网上也有免费公开的游戏引擎,任何人都可以拿去使用,但前提是每位游戏设计者需要研究一门难度极高的编程语言。 在这个门槛之下,百分之九十的人被劝退在门外,留下的百分之十可以学会,不代表他们会投身游戏行业。因为这些人大多都是一群头脑发达聪颖的佼佼者,他们干什么无法成功,非要去设计一些没有前途的游戏。 蒋东岐的书架上正好有这本编程语言的入门书,云桑取下来看,发现翻动的痕迹只在前几页,看来对游戏的热情曾激发他想走这条路,最后被强有力的门槛劝退了,于是书就被搁置在一旁了。 这东西很难吗? 云桑翻了前几页,有点看入迷了,手指试探性在键盘上敲了几下,很快就敲出了一小串初级代码。 发现云桑为了他在自学编程语言,蒋东岐有一瞬间的感动和愧疚,他看过那本书,知道那玩意儿有多难,对人的自信心打击有多大,于是他很认真地劝退道:“桑哥你别看了,那书很难的学都学不懂,就算你学会了,想用游戏逼我学习也没用的,什么英语单词闯关、最强数学消消乐,我都玩过,根本没有半点长进。” 云桑没有理他。 蒋东岐苦口婆心地劝,此时他还不知道,他们两人的命运从今天开始,阴差阳错地拐了个巨大的弯儿。 另一边,云桑说自己对阎景耀不感兴趣,付美瑕自然是相信的,但她还是对小儿子居然喜欢男人这件事感到失魂落魄、难受抑郁,再加上养子江听那泫然欲泣的苍白面庞,看上去何其的柔弱,到底还是往她心里去了。 在一次姐妹们的聚会上,听到阎家小姨妹,庄香兰的小姑子,也是现今的傅夫人夸自己的侄子傅书度十六岁出国留学,今年终于回来了。能在这个上流圈子里,被人反复提及的青年才俊,自然家世脾性模样和风采处处不错。 听说傅书度其人模样比阎景耀还俊俏,人品也极好,付美瑕突然之间很是心动,鬼使神差般说道:“把他介绍给我家云桑好不好啊?” 此话一出,满堂皆惊。 第18章 据说我是豪门小可怜18 付美瑕的好感落在傅夫人眼里,自然不会认为是简简单单、普普通通交个朋友那么简单。她跟付美瑕有点亲戚关系,对江家的情况也算知根知底,知道云桑是付美瑕的小儿子,从小被拐卖到山里,前段时间才灰头土脸地被接回来,因为过得可怜,所以招人疼,其余的一概不了解。 其他人满脸看好戏,傅夫人吞吞吐吐道:“可以是可以,但我不能保证书度他会喜欢……” 付美瑕浑然不在意,拿过联系方式就迫不及待发给小儿子。云桑是她的心头肉,她自然觉得这孩子哪哪都好,也没想要成,就想让云桑多见识几个优秀的青年才俊,阎景耀到底威胁性太大了。 傅夫人这下心里难受了,怪自己一个没忍住,又在聚会上炫耀大侄子,这下可好了,被付美瑕给心动挑中了!她是见过江听的,模样风采气度她也很满意,曾经赞扬过几句,但江听是江家十几年精心培育出来的少爷,而云桑是半路接回来的,那模样风采气度能比得了吗? 跟江听都比不了,那怎么跟她风光霁月的大侄子相比,一个是天上云,一个是地下泥,这事明摆着成不了,但架不住付美瑕偏要一意孤行呢。 光想想,傅夫人心口泛起一阵又一阵的疼痛,私底下去给傅书度道歉:“书度,怪我没忍住,在众人提了你名字,江家势大,你叔还要依仗着人家……我让你难做了。” 她兀自伤心难受,眼泪像断了线的珍珠往下掉,傅书度自然劝慰了她一番:“到时候我会委婉拒绝,争取不让两家难做。”他的人生中,看上他并疯狂求爱的男男女女如飞蛾扑火只多不少,像这种强做媒的情况,他也不是没遇到过,自然不感到意外。 他的善解人意和游刃有余,让傅夫人心底好受了许多,也不掉眼泪了。 云桑还不知道,他前脚刚走,后脚就被人牵了一段线。 他正坐在电脑,一边翻书,一边敲击着代码,他已经自学得差不多了,便开始上手。 这个世界强大的游戏编辑器,让入门的成本和门槛变高,但设计一款游戏却变得简单,3D美术不需要用MAYA做建模,策划也不需要掌握虚幻引擎和制作一些DEMO,程序员也不一定要掌握JAVA、C++等开发语言。 设计者只需要按照编程语言的规则,在游戏编辑器里手动输入文档、数值、剧情和美术等,就可以制作出想要的游戏。所以云桑才能得出这个世界游戏工具发展极为成熟,行业却极为贫瘠这个结论。 既然是小试身手,云桑也没想过要设计什么大游戏,他在网上自学视频。 他用搜索引擎,网络就会出现很丰富的学习资源和视频教程,教他手把手使用各类工具,配合蒋东岐无偿送他的编程语言书,他的进度更是一日千里。 如果内行人出现在这里,绝对会被他的天赋所震撼,从而摇晃着他的肩膀劝他放弃,让他去其他领域闯一闯,不要浪费了这聪颖绝伦的好脑子。 云桑根据蒋东岐的喜好和性格,设计了一款小游戏,剧情和对话方面都是他自己编,但在美术方面比如背景和角色立绘,乃至转场特效、契合背景的音乐上他卡了很久。 网上免费公开的资源很多,堪称浩如烟海,光是挑选就花了云桑一个下午的时间,其他人也许会因此感到烦躁,但他很有耐心,不找到合适的绝不罢手。这些免费素材也许简单,导致一开始格调上不去,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他也不希望自己的游戏太过粗糙滥造。 美术方面,角色立绘他没找到满意的,于是便自己上手画了,画出了一个年轻可爱,眼睛里蒙着一层水雾的校服少女,少女会点头会微笑,清灵娇美得春天里新绽的第一枝嫩芽。 早从那个校花校草校区投票,蒋东岐的选择,他就能窥见对方的喜好。 至于服装,他实在想不出别的校服,只好以南城一中的女生校服为原型,至于女孩的姓名,他书架上随意扫了一眼,姑且叫“美星”吧。 后续的角色,他也在有条不紊的画,实在画不下去了,才上网找免费的立绘。 这些天云桑也不知道敲了多少行代码,编辑了多少对话,导入了多少学校公开的教育资源库,才勉勉强强有了个雏形。 见小儿子这几天一直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一日三餐都在电脑桌前解决,如果不是女佣去端,能端出一份空空如也的餐盘,付美瑕还以为这个短短的假期,小儿子怎么了呢! 她偶尔去探望,也只能看到电脑莹莹的蓝色亮光笼罩在对方脸上,对方面无表情地盯着屏幕,时不时有清脆的敲击传来,疑似在做什么伟大试验。但看电脑桌上是会动的语音图像,她又推翻了结论。 她把云桑叫了出来:“小桑,妈妈看你朋友太少了,想给你介绍一个朋友,你去认识一下吧。你看照片,这个哥哥是不是长得很俊美,他是你爸爸好友傅叔叔的儿子,是一个脾气极好的人。你们年纪差不大,应该会有很多共同语言。” 云桑经验少,完全没听出这是相亲的意思,他还真以为付美瑕觉得他朋友少很可怜,所以特地给他介绍朋友。 他下山以来,也知道自己这种类型并不受欢迎,真正受欢迎的是江听那种八面玲珑、左右逢源的类型,在人际交往中常常能如鱼得水、无往不利。而他常常不苟言笑,所以人缘不好,手机拿出来随便一划拉,刨去司机、保姆、家人还有曾经在小山村救下的两家人,他的列表里就没几个人。 而世人总是对不擅交际者抱有偏见,云桑可以我行我素,但他也无意与世界洪流作对。 听到付美瑕一直强调对方长相有多俊美,云桑想了想,还是解释道:“妈妈,我交朋友不以貌取人,不在乎长相是否俊美。”如果真论长相挑朋友,他以后估计也没几个朋友了。 付美瑕噎了一下,半晌才找回语言道:“好、好的,妈妈以后给你介绍朋友不按长相,这一次你就先去赴约吧。” 她把两家人约定好的地点、时间都发了过去,好说歹说,云桑才答应下来。 到了约定时间那一天,傅书度手持一支沾着水珠的玫瑰花,已经在餐厅久等了,他深邃的目光凝视着入口处,嘴边始终含着一丝浅笑,目光习惯性的温柔,来来回回的服务生很容易就被他出众的五官和俊逸的笑容所吸引,然后问道:“这位先生,你等待的客人还没来吗?” 他们的口气充满义愤填膺,究竟是谁舍得让这样男士等候啊!难不成是什么倾国倾城、前凸后翘的大美女不成? “是我来早了。”傅书度笑道,颇具绅士风度。随着时间流逝,他心下也对云桑产生了些许的异样,江家势大,对方是有意给他一个下马威,还是真的看不上他才姗姗来迟,无论如何,一个不守时的人,留给他的第一印象不会太美好。 不过很快,云桑从入口进来,那张脸轻而易举就打消了所有人的不快。服务生看呆了,傅书度也愣了一下,他修养极好,很快就回神,面上浮现一抹笑容。 他为云桑拉开了椅子,还献上了那一枝娇艳的玫瑰花,这下轮到云桑愣住了,这是交朋友的正常步骤? 看来对方挺有诚意。 “对不起,路上发生了点小事,我来迟了。”与他的整洁得体不同,云桑的衣服有些凌乱,袖子甚至有黑色刮痕,傅书度体贴地没有多问。 他在展示自己的魅力,身子略微前倾,递过一份菜单,来前特地喷洒的男士香水丝丝缕缕传递过去沁人心脾,叫人不由自主沉沦。 可惜他对坐的少年,像是鼻子失灵,或者说年龄太小,完全没有领悟到暗示,这让傅书度感到遗憾。 “小桑,你想点什么?” 云桑打开了菜单,看到菜单上图片和数字,他眼皮下意识地跳了跳,不是嫌价格贵,付美瑕告诉他交朋友不要吝啬小气,应该随时随地展现自己的大方,付美瑕帮他什么理论知识都准备好了,但独独忘记给小儿子塞银行卡。 云桑囊中羞涩,想大方也大方不起来。 傅书度敏锐注意到了这一点,笑道:“不要担心,请尽情选择,结果由我负责。” 云桑松了口气:“好的,那下次由我。”他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画叉了,八成没有下一次了。 傅书度沉稳,体贴,分寸拿捏得很好,他没有错过云桑的细微面部表情,很快心下肯定了云桑来自大山的事实,外表也许可以改变,但十多年的生长环境已然让少年的性格定型,不是一两个月的豪门熏陶能改变的,对方的消费观金钱观显然跟他有出入。 如果强行在一起,未来的摩擦碰撞不会小。 到了这时候,傅书度彻底打消了对眼前人外貌气度的好感,半个小时下来,他已经摸清楚了对方的性情,确实如江听所说的,性情寡淡柔顺,如一抹无趣的白,没有半点鲜明的色彩。 除了刚开场那利落的眉眼给了他一点意外的征服感之外,用餐全程,云桑的沉默无言,都让他感到了索然无味。 他不排斥冷若冰霜、如高岭之花的小美人,但云桑显然不是这类型,傅书度面上没有表露任何情绪,心下却已经准备撤退了。 他礼貌地进行分别。 给傅夫人发了条“相安无事”也是委婉表达没看上的短信后,他来到地下停车场,坐在黑色跑车内,回想起刚刚的一幕幕,嘴角懒懒地笑了一下,熟练地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抽了起来。 他不懂云桑这种明显是乖孩子的人,明显也没看上他,怎么会愿意来这种餐厅和他吃饭。男人的五官隐没在朦胧的白色烟雾中,是多情又薄情的长相。 他驱车驶离停车场,途中经过几个巷子,听到络绎不绝的打斗声,还有十几个人围着一个白衣少年的场景,根本路人无需报警,那个白衣少年很快就潇洒转身,从地上捡起了自己的外套,半点不停顿地离开。 很明显看得出,打架斗殴似乎已经是对方的家常便饭。 看清那张冷酷的脸和眉眼间飞扬的神采,傅书度眼眸里很坦率地露出惊讶,他没想到自己会装,跟自己相亲的孩子竟然比自己还会装……他微眯起眼,久久才抽回目光,懒懒散散地笑着给傅夫人发了条短信。 “我改变主意了。” 第19章 据说我是豪门小可怜19 另一头傅夫人也被自家大侄子的态度搞糊涂了,上一条短信过来时,她破涕为笑,冲身边的太太道:“我早就猜到了,书度他眼光高,怎么看得上江家那麻雀包装的凤凰,没可能的。” “如果美瑕生气,你们一定要帮我好好拉着她,小辈之间的感情,我们这些做长辈怎么好意思插手勉强呢?强扭的瓜可不甜。” 结果下一条傅书度的短信很快就来,说自己改变主意了,要去追求云桑,正向她打听云桑究竟是几岁,十五岁还是十六岁,这区别决定他到底要等几年。 短信消息无法撤回,所有人都看见了,这让方才还信誓旦旦的傅夫人很是难堪,一个没忍住,打电话去质问:“你什么眼光,人家给你喂迷魂药了不成?我不同意!” 她前脚才说看不上,后脚大侄子就来拆台,这不是打她的脸吗? 傅书度没有回应她的歇斯底里,他静静盯着前方那个少年上车的身影,眼眸中是一片古怪的灼热。 他心想自己的玫瑰花确实没有送错人,云桑面容冷静、身形瘦削,拿起一个板砖轻而易举就能将人打得头破血流,那股狠劲儿击碎了他先前所有寡淡柔顺的印象。斑斑血迹在白色衬衫上如泼墨红梅,少年转身离去的身影,分外沉默低调,却令人感到惊心动魄。 这如果不鲜明,还有什么色彩算得上极致的碰撞和鲜明? 云桑回家了,来回路上他莫名其妙被人围堵了两次,一次让他很没礼貌地迟到,一次让他衣衫染血地回家,把付美瑕吓了一跳,得知是别人的血才松了口气,以为是小儿子哪里被刮蹭。 然后她看了看老宅子外的出租车,突然问道:“你自己打车回来的,他没有送你?” 云桑:“嗯,我自己回来的。” 此话一出,让付美瑕大受打击,都见过一次面,对象不送你回家,这明摆就是没看上的意思,稍稍再打听两人的对话,她已经猜得八九不离十,一时之间她也不知道是先调整心情,还是先安慰小儿子好。 得知云桑被人嫌弃了,江听本来苍白紧绷的面庞稍稍舒展,心中有涌起些许怜悯,还有一股意料之内的幸灾乐祸,但他不会表露出来,也没有提自己在这场约会中参与了多少。 他甚至还假惺惺地关怀道:“书度哥哥是一个很好的人,他怎么会不送你回家,是不是你哪里惹他不高兴了?如果他不愿意,你们很难有下次再见面的机会哦。” 十几、二十多人的住院治疗费无所谓,只要能搅黄云桑的约会,一次小小的钱包出血对江听来说,算不了什么。 江听说得很明显,云桑愣了一下,再瞧付美瑕勉强维持的笑容,他这才后知后觉原来自己被嫌弃了,后续没有见面机会了。 只是交个朋友而已,居然被人从头挑剔到尾,云桑性子有点记仇,别人既然敢嫌弃他,他也懒得同那人再来往,他在自己的交际薄上划去了“傅书度”的名字。 见云桑皱眉,付美瑕还安慰他:“不见面就不见面吧,妈妈这里还有其他哥哥,到时候你仔细挑,肯定有更好的。” 你以为圈里的青年才俊们是田地里的大白菜吗,还随便云桑挑?养母的小心翼翼和温柔大方,让江听的五官扭曲了一瞬,心中对云桑充满了无穷无尽的嫉妒。果然只有江家的亲生子,才能在付美瑕的纵容之下,玩这些广撒网随意捕捞、骑驴找马的游戏。 可云桑却没有再交朋友的兴致了,他觉得这纯属是在浪费时间。 他回到房间,重新打开电脑,继续塑造自己游戏的框架和模式,再修改掉一些bug后,他就把文件压缩,发给了蒋东岐。 这些日子说好要补课,但云桑一次都没有上门,蒋东岐还以为自己被单方面放弃了,心情正沮丧着呢,结果云桑就给他发来一款大小只有几百M的游戏,名叫《恋在校园》。 “原来桑哥还没有放弃……”蒋东岐有些感动,他一边把游戏解压到手机里,一边对游戏的完成度并没有抱什么期待,云桑从他这里拿走书,回到家不过四五天时间,正常人的四五天能干什么? 看完一本书都不够,更何况制作出一款精良的小游戏。他也知道云桑设计出这款游戏的目的是什么,可他偏偏对学习有逆反心理,心想我可是玩过很多游戏的老司机了,桑哥想用一些简单的小游戏就让他爱上学习,这是不可能的! 蒋东岐拍了拍胸脯,表示信誓旦旦,他打开游戏,然后一夜的时间就在他无数次的崩溃和不甘心中过去了,天一亮,他死死抓着手机,给云桑发去一条短信:“桑哥,你是魔鬼吗!!!” * 指针稍微往前拨,让人看看他到底做了什么。 蒋东岐确实是游戏领域的老司机了,他人生玩过的游戏没有上千款也有数百款了,他打开压缩文件,稍微浏览了一下界面,很快就知道了,云桑设计的《恋在校园》应该是一款以恋爱和校园为主题的角色扮演游戏。 登陆页面是一群背过身影的黑白人物,看上去是因为没解锁,才显示黑白。下方有好几个选项【开始剧情】【梦之回忆】【人物图鉴】【查看设计组名单】,蒋东岐忍不住吐槽了一句:“好家伙,立绘看上去还成,下面的也有模有样……” 他打开【设计组名单】,不出所料看到: 设计者:云桑 剧情:云桑 美术:云桑 音乐:云桑 …… 这单人独立完成的名单,一看就简陋穷酸,让人完全没有什么期待感,但设计者是云桑,蒋东岐还是愿意给面子,他点了【开始剧情】,伴随着漫天飞舞的美丽樱花,“他”是一名没有脸、穿南城一中校服的普通男生,正准备踏入校园,这时候一名穿校服的少女突然跟他撞在一块,撞了个满怀,她口中还发出一声惊呼…… 这时候出现了一个选项: 1.将她扶起来 2.把她推开,告诉她,女人你别挡道! “啊这什么狗血老套的剧情,我在看什么偶像电视剧吗?”蒋东岐尬得满脸通红,但还是老实地选了1,然后那一瞬间少女抬头,那张娇怯漂亮的瓜子小脸出现在屏幕中,那双如秋水般明亮,婴儿般无辜的大眼睛,瞬间俘获了他! 天呐,这是他超级喜欢的类型,虽然是纸片人,但比校花徐芊芊貌美好几倍! 对方说她叫美星,谢谢学长,学长再见。铃声再次响起,少女倩影匆匆离开了,徒留下蒋东岐操作人物有些魂不守舍, 随着剧情,“他”踏入教室,发现这一节课是英语课,他因为没做作业,被穿着一身包臀黑裙的英语老师抬起下巴,询问道:“同学,你为什么没做英语作业,放学来我办公室一趟。” 这时候出现了一个选项: 1.好的,我去 2.(蛮横)我不去,我要逃课 此时云桑还没暴露他的丑恶面目,所以蒋东岐也只是被近在咫尺的英语老师给吓到了,脸红耳赤道:“这个胸是真实的吗?” 他的手指都不敢触碰选项了,稀里糊涂就选了1,好的我去。英语老师非常的性感,接下来出场的各科老师也各有千秋,每个都惊人的漂亮或者帅气,但阅尽千帆的蒋东岐心里还是牵挂着刚出场的那个学妹美星,他想了想,把立绘截图下来。 他在引擎上进行搜索,发现没有相关的图像,代表这个人物是原创立绘,很可能是云桑找人画的,或者自己动手画的,反正只在这个游戏里有,蒋东岐只能偃旗息鼓,走剧情想继续邂逅。 他有丰富的游戏经验,很快就解锁了一堆妹子,妹子对他有好感值,【人物图鉴】里总算不是全部黑影了。 然后很快学妹也出现了,正在图书馆里楚楚可怜地独自哭泣,蒋东岐欣喜若狂,心动之余连忙拖动人物上前,一边想着南城女生的校服真好看,一边怜爱地问她发生了什么事? 学妹美星却大声哭着说:“这道题好难,我不会做!” 你的选项是: 1.告诉她别哭了,你来做(好感值+1) 2.去攻略下一个人(好感值-10) 蒋东岐当然不会选择2,他看了看美星递过来的作业,是高一的题,不算很难,他翻翻书应该能做,然后很快一头就栽了下去。 学妹对他绽放的笑容越来越大,他的书本越翻越快,蒋东岐是个学渣,他的水平很有限,很快他就发现自己要被层出不穷的数学题和学妹无穷无尽的索取给榨干了,赶紧撤退喘口气。 这时候下课铃响起,性感的黑裙老师把下课后的他叫到办公室,办公室的门被老师反锁,发出“咔嚓”的落锁声。 此时办公室安静得只有电风扇转动的声音,和两个人的呼吸声,看着老师那艳丽的面容,右下角甚至有一颗成熟女人的黑痣。 蒋东岐心跳加快,现实中都下意识放缓了呼吸:“……” 注视着老师翘起的高跟鞋,他以为要发生什么,结果英语老师拿出了一摞试卷,喊他补课,看着选项上的【跟英语老师斗题!挑战范围:高考必备3500,成功+10好感度】 【跟英语老师斗题!挑战范围:高一词汇,成功+5好感度】 斗题、斗题还是斗题,好家伙,差点没让蒋东岐走火入魔,他一边啊啊啊啊抓狂查字典,一边沐浴在老师欣赏的目光中,时不时感叹道:“好大……不是,好难啊!!” 就这样,一夜过去了。 他成功将两名角色的好感度刷上了30,床上也摊着好几本教材,他觉得自己真的被榨干了,眼一闭直接睡了过去。睡醒他又下意识打开了那个游戏,不是他喜欢自虐,纯粹是因为美星学妹羞答答地同意和他约会了。虽然约会地点在图书馆有点奇怪,但蒋东岐还是义无反顾地进去了。 然后又做了一晚上的数学题。 第二天他被闹钟吵醒来,这才想起昨天是假期的最后一天,今天要上课,还有一场学校组织的小型测试,他本来该复习的,结果为了打游戏他把好好的假期完全荒废掉了。 第一个小时,他刷牙、穿校服,心情感觉好慌。 第二个小时,爸妈让他小测好好发挥,还给他夹了早餐,他的心情瞬间更慌了。 第三个小时,他人已经走到校门口,校门口虽然人来人往,但现实中根本没有漂亮的美少女会主动撞到他怀里,他居然沉迷纸片人无法自拔,完全忘记了要小测的事!蒋东岐抓自己的头发,心想自己是什么品种的垃圾! …… 第四个小时,他人已经坐在教室里了,四周的环境很吵闹,可他的心情却已经回归平静,灵魂也仿佛从身体内出窍,他心中充斥着自暴自弃的想法,心想算了无所谓,就这样吧! 可是一看题,他有些懵了,诶怎么回事,他好像都会做? 第20章 据说我是豪门小可怜20 这不是蒋东岐的错觉,这次小测他做起来感觉游刃有余,其他同学还在抓耳挠腮,他已经把能写的题目写完了。 成绩发下来,小测成绩满分100,语文依然一塌糊涂,但他数学和英语都考了70分!这让他感到不可思议,连老师都夸他这次假期没有荒废在认真学习,蒋东岐被夸得既心虚又无地自容。再看拿着满分试卷的云桑,对方面容依然沉静,似乎对他取得这样的成绩并不意外。 电光火石一刹那的对视,蒋东岐认为自己察觉到了真相,他激动地揪紧自己的试卷,跑过去:“桑、桑哥,你太厉害了,你设计的游戏真的让我成绩进步了!” 这难道就是天才吗? 四五天自学会了编程语言,再独立完成了一款小游戏,再让他成绩肉眼可见的进步,蒋东岐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什么,老大做了小游戏?”宋阳和小弟们都捕捉到了字眼,纷纷好奇地探过脑袋:“是什么游戏,老蒋你不厚道啊,都不告诉我们,快拿出来看看。” “等一下,做游戏不是需要学会编程吗?老大还是高中生吧,难道就把那砖头书看完了?我表哥是名牌大学的高材生,当年看编程语言书,吃力读到一半就放弃了,说这玩意儿需要天赋和毅力,他要是有这个毅力,早考上清北研究生了。” 在七嘴八舌中,蒋东岐的理智稍微回归,其实任何人都不太喜欢自己的行为被人掌控的感觉,尤其云桑跟他还是同龄人,权威感还没那么高,所以他很快就从云桑为他编织的美色陷阱中回神。 见众人很好奇,他整理了一下语言道:“也没什么特别的,就是老大设计了一款文字冒险和恋爱经营游戏……”角色扮演的元素也有,蒋东岐本身就是一名高中生,代入男主视角完全不违和,所以下意识就忽略了这个经典要素。 宋阳他们抄起手,表示似懂非懂:“哦,你的意思这都是烂大街的设定,没什么稀奇的?” “是的,没什么稀奇。”蒋东岐把游戏剖析了一遍,自以为看穿了老大的把戏,举手投足皆是从容,他刚说完,手机就震动了一下,这一声震动像是敲在他心上,他连忙手忙脚乱地划开屏幕:“啊啊啊美星给我打电话了!!” “这个小笨蛋怎么什么都不会,我该拿你怎么办才好!!” 他脸上泛起红晕,嘴上是软绵绵的训斥,激动的样子映入几人眼帘,宋阳他们面面相觑地对视一眼,不懂他这是什么情况,嘴上说着这游戏不好玩,但点进去的手指倒是很诚实,倒是让他们更好奇了。 于是也凑过头去。 蒋东岐的反应正在云桑的意料之中,这一次小测让对方尝到了些许甜头,感受到了成绩进步带来的激励和鼓舞,但这不代表“主动学习”会刻入他的身体,成为他的习惯,毕竟学习这种事本质上就是痛苦行为。 想要让对方继续沉浸学习,这个任务还任重道远。 论【召回系统】的重要性,当游戏察觉到玩家长时间不登录游戏、有厌倦游戏或者弃坑的可能性,会人性化地发出提醒,让玩家回归。 于是云桑就设计了“打电话”这个环节,让蒋东岐最喜欢的人物美星,时不时给蒋东岐打电话,召他回去继续做题。因为是最喜欢的人物,哪怕痛苦,也会产生一种甘之如饴的甜蜜。 现在蒋东岐就成功被召回去了,完美地走向云桑为他设计的路线。 这个游戏初衷确实是云桑为蒋东岐量身定做的没错,包括初次见面的惊艳,是对方绝对喜欢的女孩子类型,这会让蒋东岐有跃跃欲试感,哪怕数学太难了,会产生压力和挫折,但这种感觉被强烈的喜欢冲淡,抵触心不会太重。 云桑安排英语老师第二个出场也不是偶然,纯粹是因为英语是对方的擅长科目,当对方被数学压得喘不过气时,可以回到得意科目中进行疗愈,找回些许自信,拥有继续战斗的勇气。 不过蒋东岐基础水平太差了,他能从这款游戏中得到的乐趣很少,但不代表其他学习好的人得不到乐趣。 宋阳他们好奇地凑过脑袋,看着蒋东岐的手机界面,美星登场,这个说话细声细气、脸蛋秀美还带着一丝不谙世事的少女,可爱是可爱,漂亮也是真的漂亮,但并没有戳到他们的点。 他们嘀咕了几句:“做数学题啊,没意思。” 他们正想道别,可当穿着白色衬衣,戴着一副透明眼镜,臀部完美包裹在黑色裙装里的英语老师,踩着高跟鞋出场时,一群年轻男孩子瞬间血脉偾张了。 尤其是对方胸口的饱满,似要破开衬衣跳出来一般,云桑当初画得很认真,所以每一根睫毛到嘴唇边上的黑痣,都完美契合年轻小伙子对成熟女性的想象。 这谁能招架得住啊? 小弟们已经面红耳赤、头晕目眩了,一边捂住流鼻血的鼻子,一边催促蒋东岐:“老大设计的游戏,你怎么可以私藏,快拿出来。” “不行,这是桑哥的心血,他只发给我一个人,你们想要玩,得先征求他的同意!”蒋东岐把手机护得死死的,指缝中偶尔露出一角的英语老师,依然让人忍不住心荡神怡。 于是云桑面前很快就站了一圈人,他们义正言辞地说道:“老大,游戏什么不重要,我们就想和蒋东岐一样提升自己的学习成绩。” “老大,我觉得我英语词汇量储备不够,我主动申请要在游戏里跟老师斗题!” 云桑意味深长地盯着他们,当然同意了,可怜蒋东岐他没看到游戏界面的“联网排名”功能,一直以为是自己的专属游戏,其实他只是快人一步提前体验罢了。 再次论校园八卦小道消息传播速度有多快,不到午休时间,云桑到了食堂,隐隐约约听到好多人在谈论游戏,什么“美星”、“英语老师”还有“四六级词汇斗题”的字眼。 恰好今天菜单上有他爱吃的糖醋排骨、麻婆豆腐和鳕鱼排,看他模样俊俏端正,食堂阿姨经常一不小心,大勺子衔了好几块肉过去,嘴角还笑呵呵的。 云桑说了声谢谢,就端起盘子走了,至于人气鳕鱼排,他来得太晚了,本来也没指望能抢到。 他刚端着餐盘,找到一个很角落的位子坐下。 没想到本来还只有他一人落座的长椅,突然坐满了人,还全都是不认识的同学或者高年级的学长,云桑是从他们校服上的两条杠判断出来的。 学长们笑着,推来几盘鳕鱼排:“云学弟吃吧,这温度还热着呢。” “学弟你真有才华,现在都把编程语言吃透了还制作出游戏,你要不要去下个月的A市游戏大赛上试试,万一能拿到名次呢?” 叽叽喳喳的声音络绎不绝,远远看去,云桑就像被人包围在中间、众星捧月一般,江听神色微微惊讶,心想云桑不是很孤僻吗,他人缘什么时候变得那么好了? 爱慕者解答了他的疑问:“云桑设计了一款小游戏,好多人都在玩,那些人应该是找他要游戏攻略的。” 怎么可能,云桑会设计游戏?江听神色恍惚了一瞬,表示完全不敢置信,但他仔细回想了一下云桑假期内的表现,对方确实是捧着编程语言书在读,但是他才看了几天啊,融会贯通了吗就已经制作出一款游戏了,还好多同学都在沉迷,这怎么可能呢? 被人拉着聊天,云桑很快明白了这些人的来意,吃完午饭一回到教室,他立刻就游戏程序修改了一下,提高了整体难度,这样更适用于大多数人,然后便把游戏链接挂了出去,意思是免费分享。 版主很快赶来,立刻将帖子置顶加精。短短一个小时内,下载量破400人次,许多同学慕名而来。 虽然是免费分享,但这个世界的人,都知道正版游戏的价格,少则1-6元,多则6-128元不等,于是版主又加了一个“打赏”功能。云同学设计出来的免费游戏,大家可以自取,但同学一场免费拿人家游戏不好吧,好歹意思一下,稍微进行打赏鼓励,让人家去吃根香肠、喝杯奶茶吧。 于是随着下载量逐步上升,打赏栏里的金额也越来越多,阔气同学有的直接豪掷一百元,囊中羞涩的也给了五角、一元,打赏金额很快就突破了五千元,甚至往万元大关冲刺。 在一群老色批不留余地的宣传之下,再加上蒋东岐成绩提高的消息确有其事,学霸们心里暗自警惕,透过这款游戏粉红色的外衣,他们看到了“斗题”和“竞争”,于是完全把这款游戏当做学习竞技软件,直接往里面冲,而云桑摆在旁边的【联网排名】功能,更让他们不允许自己输给别人。 学渣们则看到了“妹子”和“攻略”,一看到漂亮的人物立绘,毫不犹豫就点击了下载。 男生圈里流传的话题,女孩子们再怎么不屑一顾,难免受到影响,等她们发现这个游戏里面男性角色也能攻略时,瞬间兴致暴涨,纷纷涌入游戏,从而挖掘出了更多游戏趣味。 这款游戏从出现到最后风靡一中,只花了不到一周的时间,很快还以病毒式的传播方式扩散到了南城的其他校区,二中、三中乃至五中的人也纷纷加入,这时候,全民斗题已成为热议话题。 第21章 据说我是豪门小可怜21 南城一中的论坛本来死气沉沉,很快再度活跃起来,无数人涌入后积极讨论游戏心得体会、秀战绩还有分享游戏攻略。 ——惊!那个教室外面天天扫地的和蔼校工,真实身份是学校校长,你如果跟他斗题,成功五次可以解锁“斗技场”,参与联网排名!大家快去啊! ——好感度80可以当课代表?英语老师我来了! ——我要给云同学打赏,求他一直更新海量题库,求很难、更难、超级难的题!(打赏金额+3) 一个新事物的出现和繁荣发展,伴随而来的,自然会有不和谐的声音,很快南城校区的论坛上也出现各种各样的帖子。 [匿名提问]老实说,你们觉得这款游戏怎么样?别刷好评,我要真实意见。 斗题王者:谢邀,我已经把天王星单词本丢了,天天沉迷和老师斗题无法自拔。 四氧化三铁:别问,问就是好几个漂亮妹子轮流陪你学习、给你打电话,还关心你的学习!你自己想想,现实中有妹子关心过你吗? 喵星人:如果你问我为什么沉迷这款游戏,我上个对比图,现实中的物理老师中年秃顶啤酒肚,游戏里的物理老师发量浓密、俊眼眉飞,虽然是纸片人,但这颜值跟娱乐圈明星比起来也毫不逊色,完全点燃了我对物理的热情! 可达鸭进化醉香鸭:快跑!这游戏有毒,致-瘾性极强,我们学校第一名已经沉迷刷题十个小时没下线了! 总之就是非常可爱:讲真的,自从三中钟风俞刷上榜之后,还高调改名独孤求败后,这已经不是普通的游戏了,而涉及到学校之间的尊严和荣誉问题。这款游戏的“斗技场”,现如今已经沦为一中,三中乃至五中学霸厮杀的战场,还有人组织要给云桑砸钱,求更新线上拉房间pk功能,比比谁学识最渊博、知识储备最丰富…… [匿名提问]怎么看待云姓同学用四五天时间独立制作一款游戏并获利打赏十几万元这件事?从校草事件开始,此人一路崛起,当真不是炒人设? 承认人家长得帅还聪明很难吗(点赞量:3022) 你好酸(点赞量:2788) 一款纯免费、不含任何内置广告、打赏全靠自愿的良心游戏,都堵不住你们这种叽叽歪歪人的嘴,天才活在这个世上,处境真是有够艰难的(点赞量:1054) 赞美的有,吵架的也有,游戏的话题度辐射范围极广,连南城校区之外的燕尘都有所耳闻,他也玩了那款游戏。 他头脑聪颖,还自学了诸多课程,自然一路斗题通关,集齐攻略了所有人物,最后还发现了一个隐藏的人物彩蛋。 是一张贴在图书馆墙上的海报,A4纸大小,上面印有云桑的个人头像,还有一则小小的招聘信息,意思是他的团队目前需要招人。他相信自己是能成功的,欢迎更多志同道合者加入。 有才华的游戏制作人很多,每年游戏行业都会有各种各样的团队如流星般出现,最后又流星般地解散,普通人谁会愿意将自己的命运寄托在一个一穷二白、前途未知的团队上呢。所以不少人见过海报,但去联系者寥寥无几,甚至趋于无。 燕尘很庆幸自己看到了这则招聘,他想帮助云桑的心非常强烈,他还记得两三个月前那一天,火球般的烈日高悬,整个城市就像在火上烤,土块被晒得滚烫,天气极为闷热,一丝微风也没有。 他一如既往从游泳馆内走出,司机来接他,但燕尘敏感地注意到对方情绪不对劲,对方额头都是汗珠,朝他微笑的脸庞透着一丝歉疚和心虚。 因为热,整条街上的车辆极少,他被绑架得顺理成章。地点先是距离市区两三个小时远的郊区,他父亲一直搁置没修葺的废弃大楼,最后竟成了他被绑架藏身的秘密场所。司机从口袋里掏出了皱巴巴的烟盒,抽了一根后,故作颓唐又可怜地回去,中年人精湛的谎言让他没有遭到任何责问。 在废弃大楼,绑匪索要到了一千万,似乎尝到了甜头,他们将他继续转移,从郊区出了省,再到偏远的大山,一路呼啸而过的都是山林景色。 他被喂下药意识模糊无法反抗,连途中什么时候加入了一个同伴都不清楚,他只听到了前座几个人绑匪在谩骂,抱怨世道的不公,紧接着讨论该如何买卖他们的价格,什么时候撕票,他的心情逐渐灰暗下去,整个世界毫无色彩。 直到废弃的砖瓦房,那个手持扁担的少年闯入。 燕尘至今还记得那天云桑的神色和衣着,对方身上穿着早已褪色的白色T恤和蓝色牛仔裤,脚下则是一双露脚趾的塑料拖鞋,但脸色却是镇定的,一双漆黑双眸如深邃的墨潭,三两下把他的噩梦打趴下并捆起来,并低下头朝他走来。 注意到他的困境和不能动弹的双腿,云桑将他背起来,那瘦弱又稳健的脊背,还有衣服上发散皂角的味道,是他一直难以忘怀的回忆。 被这个人救了,燕尘虽然一句谢谢也没有说,但他一刻都不想离开对方身边。 他在医院醒来,在父母的安慰下,他得到了对方无父无母的信息,父亲说想要收养云桑,问燕尘愿意吗?他点头,怕父母没注意到,又连忙嗯了一声。 可惜对方的亲生父母却阴差阳错地找到了这个村子,他本该多一个哥哥的计划泡汤了。 他想报答云桑,不仅仅因为对方是他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定当涌泉相报,还因为从那小山村,逼仄的砖瓦房里看到对方的第一眼,他心中爱慕的雪球就已经滚动了。 他想留在对方身边,他想加入对方的团队。 虽然他编程语言书还没看完,无法对云桑提供太多游戏技术上的帮助,但他有一个优势,他有钱,非常有钱。 蒋东岐也有钱,他也愿意为云桑的事业慷慨解囊,但是他头上还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他的零花钱有限,能做主的不多,所以燕尘的出现,对云桑的小团队来说,宛若行路人在沙漠中恰逢的水源。 可就算如此,当云桑把燕尘拉过来,告诉他这是二股东时,蒋东岐还是一口奶茶夹带珍珠“噗”地喷在了桌子上,在店员略带控诉的目光下,他手忙脚乱地擦桌子。 ——没别的,这二股东太年轻了。 燕尘长相清秀挺拔,他今天身穿着一套运动服,单肩背着一个名牌书包,一双眼眸黑且亮,双唇微微抿着看上去挺有气势,但还是无法摆脱那股青涩,完全就是一个家世良好的小少爷。 导致他们这个团队看上去更像玩票了。 对这个人选,蒋东岐心里暗自嘀咕,云桑却很满意,他对燕尘有过帮助,但也没有贸贸然接受了这份报恩投资。 在对方加入之前,他有给对方进行了一场小型面试。 燕尘看过编程语言书,正在不断学习,并且愿意对团队做出贡献,全部都是云桑心目中加分项,他没有什么好拒绝的。 而且当他说出“欢迎你加入我们团队”时,燕尘双眸之中骤然爆发出炽热的光,更让云桑相信,自己没找错人。对方年龄虽然小,却也想向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发出挑战,云桑欣赏这份少年意气,于是两人一拍即合。 他还不知道,自己的喜好早已被摸得清清楚楚。 一个有了钱的团队能干什么?可以招人。 自从云桑小试身手之后,南城所有同学都好奇云桑接下来的表现,听到对方报名了A市的游戏大赛,难免更加关注,鼓励者占大多数,唱衰的也不少。独立研发一款小游戏,云桑可以自己搞定,可当游戏体量变大,他一个人除非有三头六臂,否则无法包揽所有工作。 所以招人成了一件迫在眉睫的事。 作为一个刚成立的小团队,云桑还是有自知之明的,他没打算啃一些游戏大厂的蛋糕,怕动手被人剁了,他就是想用高薪酬从一些中下游的小公司里挖点不起眼的小奶酪。 尹鹏飞是一家国内小游戏公司的策划,他毕业于A大,从名字就可以看出父母曾对他给予了什么样的厚望,刚毕业时,他本人也是斗志昂扬、踌躇满志,偶尔做一些升职加薪、迎娶白富美的白日梦。 可现实却是他拿着五六千块的工资,在一家半死不活的小公司里美名其曰当着策划,实则兼职美术、技术维护、码农等工作,天天加班熬夜,该死的996耗光了他最初对游戏的所有热情,他早就没有梦想了。 远在乡下的父母,天天打电话问他什么时候找女朋友、什么时候买房买车,尹鹏飞只能摇头苦笑,从电脑桌抽身,去饮水机前泡了杯咖啡,手头工作还没搞定,他只能熬夜继续奋斗。 途中他路过一面镜子,他震惊地发现他才毕业不到几年,自己的发际线已经倒退了,因为加班熬夜的常态,他眼皮下是惺忪的黑眼圈。看着镜子里这张脸,谁能想到,刚毕业时他的意气风华,好多学妹都暗恋他。 这一瞬间,他想到了辞职。 可他没想好下一家,但这个夜晚,他情不自禁地在网络上搜起了招聘信息,感谢这家公司不做人的锤炼,游戏部分的什么美术、编程、技术维护他都够轻松胜任。 他很快就在网上找到了一份南城区的招聘,条件他都符合,薪酬他也很满意,承诺加班有加班费这点他有些许质疑,毕竟很多公司面试前都说得冠冕堂皇,实际操作时总是拖欠或者故意遗忘。 不过整体来说,没什么可诟病的地方,对方有向招聘平台抵押一笔钱,也不像是什么骗子,尹鹏飞决定去了。 第二天他穿西装打领带,带上自己一直以来的得力助手,一款性能极好的笔记本电脑,哪怕这家伙很沉,像极了砖头,但尹鹏飞还是坚持要带上,因为他要给面试官看自己的优秀作品! 然后他就按照面试地址,来到了一家人来人往的奶茶店,他的西装革履,让他收到了所有年轻学生诧异目光的洗礼。 尹鹏飞面庞僵硬地挑了个位子坐下,他的对面是三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这什么面试官,分明就是几个穿校服的孩子!瞧他们的行头,应该是玩票的富家子弟,其中一个打量完他,一边喝奶茶还不忘挑剔一句:“你谎报了年龄吧,瞧你都要秃了,看着三十好几了吧,哪里像是二十七……” 另一个面容俊美冷淡的少年打断了他:“此言差矣,这个行业发量越少,能力越强。” “原来如此,桑哥你搞快点,还有一个小时我们就要上课了。”蒋东岐看了一眼手表,忍不住催促道。 尹鹏飞:……这团队药丸,铁定的。 见此人表情古怪,云桑在查看了对方的作品后,没有多客套,走了走面试流程后,直接开门见山道:“月薪两万八,你愿意加入吗?” 尹鹏飞:可恶!虽然都是一群富二代,但他们给的太多了!根本让人无法拒绝! 在强大的钞能力诱惑下,尹鹏飞稍微抗拒了一下,还是加入了这个刚成立不足三天的小团队。他一直觉得这个小团队要凉,后来他才知道,这里是梦开始的地方。 作者有话要说:  不好意思又来晚了 第22章 据说我是豪门小可怜22 团队里年满十六岁的人达到了三个,堪堪达到了注册一家工作室的最低标准,云桑便去申请注册了一家同名工作室,logo是他亲手画的,白云缭绕、东有岐山、燕雀在飞,自然是美轮美奂,还包含了三人的名字寓意。 燕尘没什么表情,只是嘴角紧紧抿着,稀罕地摸了一把。蒋东岐是性情中人,早已感动得眼泪汪汪。尹鹏飞则抽了抽嘴角,觉得未来的自己八成要沦为保姆,草台班子唯一的成年人,苦逼地把三个孩子拉扯大。 此时谁也不知道,这简简单单的logo,未来会成为国内顶流游戏帝国最显眼的标志,如今几人还在为游戏大赛的事情提出异议。 云桑主张设计一款新游戏,类型还是难度较大的恐怖游戏,蒋东岐对此有些犹豫:“桑哥,我们真的不能拿《恋在校园》参赛吗?”这款虽是手机游戏,但它的讨论度和话题度很高,难免让他产生了飘飘然的想法,想原封不动拿去参赛。 云桑敲了敲桌子,语调沉稳有力:“扪心自问,你觉得这款游戏真的能走到决赛吗?” 游戏大赛的评委和观众涵盖了不少年龄层,参赛标准需要的是精品游戏,其次是评分要考虑受众,一款受众以学生群体为主的文字冒险恋爱学习游戏,能因为一时的热度稳进海选,却绝对无法达到决赛圈的门槛。 所以云桑要打消同伴一些不切实际的想法。 而且他早已经摸透了A市游戏大赛的规则,冷门游戏相对于热门游戏,占据市场份额较少,如果参赛者拿冷门游戏参赛,会得到一定加分项和权重倾斜。另外当他们同其他优秀竞争者一起报名参赛,游戏罗列在展厅内,可供体验的时间是4-6小时,如此短暂的时间,一定要激起玩家强烈的情绪。 无论是兴奋,还是恐惧,只要能激起玩家的情绪,一路高歌猛进决赛圈才不在话下。 云桑想法之通透,让尹鹏飞感到惊讶,他突然意识到自己还是小瞧了这几个孩子,能拿出高于市场两三倍工资请人,如果不是富二代头脑发热,那就该是此人相当的有魄力,云桑明显属于后者。 接下来一个月的研发中,让他更加确定了自己的想法。 * 云桑在学校附近租了一个小工作室,每天的行程三点一线,学校、工作室和江家,忙碌起来的他就像一个带旋风的小陀螺,连付美瑕都常常找不到机会跟他说上几句话。 当傅书度再次拿着一束玫瑰花登门拜访时,他连云桑的一片衣角都没看见。 江听脸色勉强地告诉他,云桑在为自己的游戏做准备,可能没有功夫搭理他。 听了解释,傅书度也不失落,反手就把怀里那束娇艳欲滴的玫瑰花献给了付美瑕,心想既然看不到正主,那顺带攻略丈母娘也不错,说不定还能早点让云桑把他从联系人黑名单里放出来。 付美瑕接受了几次鲜花,对傅书度的埋怨早就没有当初小儿子独自一人回来那日那么深了。 而且她陆陆续续相看了几个圈内的公子哥,没有一人的相貌家世能和傅书度媲美,于是久而久之,她也默认了。 这样的发展根本不符合江听的预期,他故意挑唆道:“书度哥,你还是放弃吧。云桑上次是被怂恿去和你赴约的,他本人根本无心恋爱,所以也不会把你放在眼里,在他心目中,比你重要的东西有很多,比如他的比赛、他的游戏。” “我知道,他年龄还小,不开窍很正常,我愿意等他开窍。”如果云桑开窍了,那魅力基本无人能挡,傅书度可能还要发愁了,因为根本轮不到他。至于江听提到的事情,傅书度对此微微扬起唇角,真心实意赞美道:“他这份事业心,我也很欣赏。” 傅书度此话一出,让江听感到胸闷气短,完全搞不懂此人什么审美,温香软玉类型的不要,就喜欢硬邦邦的石头。 可付美瑕却瞬间对他极有好感,谁夸她小儿子,她就喜欢谁,就是如此简单粗暴。她甚至还想拉着傅书度聊天,说云桑那孩子能干,设计了一款小游戏,好多人自愿给他打赏,但云桑一分钱没动,把钱全都捐了出去,捐给大山里的孩子和红十字会,这心性多么善良等等。 眼看着付美瑕的心防线快要被攻陷,江听当然不会坐以待毙,他千方百计要搅和了这场联姻,不让云桑爬到他头上去。 他在网上百无聊赖地搜了搜,突然看到一则消息,说是A市游戏大赛某款恐怖游戏引发争议。看到这里,江听低头笑了笑,半天才抬起头道:“书度哥,云桑设计的那款游戏展示出来了,好像挺有意思,我们一起去体验吧。” 大家不都认为云桑很有才华吗,那在破坏这份印象上,江听一直不留余力。江晏淮听到体验游戏的字眼,本来周身懒懒散散的骨头瞬间直了起来,他放下手中的游戏机,哼哼两声道:“我也去,那家伙据说设计了一款国产恐怖游戏,我要去看看恐不恐怖。” 他可是游戏界的高玩,如果不恐怖,他肯定要给云桑提意见,让对方赶紧修改! 江听对此乐见其成,嘴角高高翘起:“那我也多叫几个人吧,我们一起去体验云桑的新游戏。”顺便去砸场子,才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云桑团队里总共才四个人,能设计出什么精品游戏,他才不信呢。 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前往游戏展厅,本以为云桑设计的是手游或者PC游戏,结果没想到是现如今技术刚刚崛起、小有知名度的VR游戏。VR游戏类型需要玩家戴提供的仪器,进入一个“虚拟”的世界,什么视觉、听觉和嗅觉等感官都可以模拟植入,如同身临其境一般。 大厅里坐了不少年轻人,看上去都是和江晏淮他们一样是来体验vr游戏,他们兴冲冲地找工作人员申请了房间和设备,然后高声讨论道:“新出的一款恐怖游戏,终于找到一款可以组团参加的了,到时候看谁的尖叫声大,今天晚饭由他买单!” “买单就买单,不过这个游戏的标语也太狂妄了吧,‘什么真男人你能坚持多久’,我靠,我肯定能坚持很久好不好!”这是典型的游戏策略,故意在宣传标语上打擦边球,但很显然,男性玩家们虽然见多识广,但还是每次都吃这一套,憋着一口气就想证明自己,好出去炫耀。 甚至还有一个男玩家戴着潮流口罩,高举着一款手机,似乎正在进行现场直播:“兄弟们,听说今年又有打着国产恐怖游戏噱头、企图钻规则漏洞的野鸡团队登场了,我——网络喷子不请自来,带领大家亲身体验这款游戏!如果不恐怖,我们就喷死这个游戏制作人!告诉他规则漏洞不是那么好钻的!” 喷吧喷吧,喷得越大声越好,江听装作不在意地投去眼神,实则目光充满了想看好戏的鼓舞。 就在他幸灾乐祸之际,江晏淮等人也申请到了仪器和房间,几人兴奋地互相戴上。 他们没发现,自己刚戴上一分钟,隔壁房间就有一行男女脸色惨白、手脚发软地走出来,一边互相搀扶,一边气若游丝道:“真他妈的吓人,活着的感觉真好……” 不过江晏淮等人听到了,八成也会满脸不屑,心想一群胆小鬼,有没有那么夸张啊! 工作人员确认了他们没有心脏病或者其他风险疾病后,就发放仪器了,在正式进入游戏界面之前,系统再次弹出了一串很长的风险提醒,大意就是游戏沉浸感绝对真实,让玩家确认自己身体是否健康,是否能承受一定数值的恐怖,并且郑重承诺,如果仪器检测到玩家的恐惧值超负荷,会强制让玩家下线等等。 江晏淮等人看都没看完,直接跳过了,然后系统提示再次出现,让他们选择【简单模式】【普通模式】【噩梦模式】,他们互相对视了一眼,笑了两下,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噩梦模式】。 系统提示再次跳了出来:“玩家们选择‘噩梦模式’,是否确认?” “确认!少废话还不赶紧的!”有人不耐烦地催了一声,游戏还没玩,提示倒是一大堆,摆明了故弄玄虚,给你先营造一股后果自负的氛围,攻破你的心理防线,然后再产生一些惊吓,他们都是玩惯鬼屋、密室逃脱的人了,怎么会吃这一套? 他们自以为看穿了把戏,当然不以为意,游戏正好进入。 【桃花镇是一个闭塞的山中小镇,保留了很多落后的封建观念和风俗迷信,你年幼时,神婆曾说过,此地魑魅魍魉无处不在……你长大成人,回老家参加远方表姐的流水席,只看到一脸苍白的表姐,没看到新郎官,没过多久,你又再度下乡,这一次参加的是她的葬礼……】 第 一 章正好叫红白喜事,江晏淮等人正好就是主人公,出现在流水席现场,眼前的鸡鸭鱼肉看上去十分诱人,闻起来还有香味。穿着喜服的秀美新娘和周围大口朵颐的宾客,四处响起的红色鞭炮,包括新娘的父亲,一个头发花白但精神矍铄的老头,耷拉着脸,喊了一句“大侄子”,然后拐弯抹角地朝他们索要红包,看上去都很真实。 饶是如此,几人还是忍不住说了一句:“哈,就这?挺有趣的,但是一点也不吓人!” 他们嘻嘻哈哈地参加完了婚礼,然后很快再也笑不出来了。 第23章 据说我是豪门小可怜23 江晏淮等人参加完婚礼,按照剧情又到了返乡参加葬礼,他们赶的是夜路,路上想要听收音机广播,但是广播却发出宛若上世纪沙哑的电磁声。 有人评价道:“这小细节还挺到位,我鸡皮疙瘩起来了。” 也有人不屑道:“嘁,故弄玄虚罢了。” 江晏淮也不觉得恐怖,他们顺着剧情指引来到了葬礼现场,此时已经是夜晚,他们踏入灵堂,一眼就瞧见场景变幻了,当初贴着“喜”字的地方已经挂满了白幔,地上是大把大把正在燃烧的纸钱。 灵堂内摆着一个黑色棺材,棺材两边则整整齐齐摆着好几个花圈和纸扎的人,纸人穿着花花绿绿的古装,脸上涂着腮红和唇彩,脸色极白,眼睛地方像是有神采,正缓慢转过眼珠盯着来客。 “卧槽!”一进门就瞧见这玩意儿,眼珠子还对上,江晏淮一个没忍住,倒抽了口气,他冷不防这一叫,吓了众人一跳。 “怎么了?”众人纷纷询问,江晏淮脸色微僵,再度看了一眼纸人,发现原来只是自己的错觉,纸人的眼珠子根本没动,于是摆手道:“没事我看错了。” “江哥你大惊小怪,吓死人了!”众人嬉皮笑脸道,也没当回事,江晏淮小心翼翼又瞄了一眼,还是没什么奇怪,便放下心来,但还是有些莫名发憷,不太敢和纸人对视。 根据剧情提示,他们要给死者烧纸钱,然后整个夜晚守在这里。几人一边烧纸钱,一边很快也发现了线索。这个地方是个老房子,死者的父亲一直似乎很爱自己的女儿,在墙上刻了不少字,都是“我爱闺女”、“闺女是我贴心小棉袄”。 “心爱的女儿刚结婚就暴毙死了,老父亲应该很伤心,幸好家中还有个儿子,能陪他度过晚年。”同行的一个人道,傅书度却摇了摇头,表示并不赞同:“我刚刚在耳房抽屉里看到一个笔记本,你们可以看看。” 他的话引起了众人注意力,大家凑过头研究,很显然这个笔记本有些年头了,黑色的油墨、泛黄的纸页,一股年代感扑面而来,而且这与其说是笔记本,不如说是一本账单。 上面记着一笔笔支出,邻居家李老头欠了两元钱没还、养闺女花了多少钱等等,笔笔账记录得清清楚楚,让人一看此人就是个性格斤斤计较的人,如果真的爱闺女,怎么可能从小到大,连闺女吃了一角钱的冰棒都要记下来,儿子的开销却一笔没见到。 看了账单,再看了看墙上虚假的留言,众人沉默。 傅书度笑道:“这剧情还挺有意思。”他产生了继续探索的欲望。 “这本子令人细思极恐,我鸡皮疙瘩又起来了。”其他人嘀咕道,江听一直陪在傅书度身边,他们挨得挺近。 看着傅书度认真的面庞,江听眸光微闪,他对恐怖游戏完全没兴趣,他甚至有些埋怨云桑制作出来的游戏,一点恐怖惊吓的地方都没有,不然他就可以装作害怕的样子,稍稍靠近傅书度。 在极度恐惧之下,两人之间出现一些较为亲密的行为并不出格,不是吗? 可惜高能一直没有出现,倒是线索一个接一个往外冒。傅书度沉浸在找线索中,很快找出了一节电池,似乎是装收音机里的,完全不知道有人暗地里想引诱他。 江晏淮也是游戏爱好者,他很快也发现了一张殡葬店的预购订单,上面写死者家属在9月14日预订的花圈、纸人、冥币和灯笼这些丧葬用品已经送达。 “你们注意没有,这表姐死的日期是9月16日,但是这份订单日期是9月14日,看来表姐死因不简单啊!”他盘腿坐在地上,刚说完,眼神正好和两旁的纸人对上,他瞪大了眼睛,吓得一下子站了起来。 因为殡葬店送来的纸人明明是笑脸,刚刚在黯淡扑腾的烛光下,看上去竟显得格外青面獠牙。 他僵硬地直起脖子,问同伴:“喂你们有没有觉得纸人表情变了?” 他的话让同伴心头一跳,也跟着看了过去,发现烛火虽然在摇曳蹿动,透着一股阴冷不详的气息,但在火光的照射下,纸人或慈眉善目,或微阖双眼,依然静静守着灵堂,完全没有任何异样。 江晏淮看上去更像是疑神疑鬼,他们刚想松了口气,说这游戏开场才几分钟呢,节奏哪有那么快。 “这游戏不是很恐怖,你们别自己吓自己。”其中一人话音刚落,他们的目光正好就和江晏淮背后的纸人对上,纸人朝他们露了一个微笑,纸糊的身躯突然拿起了一把刀,刀光反射出熠熠寒光,那一个瞬间,几人整个后背汗毛都激灵起来了! 他们坏了一路的录音机,也恰好在这时候播放起了午夜电台:“……我们阴媒人,专门为死人之间牵桥搭线,会根据生辰八字、尸体的新鲜程度,收取价格不菲的婚介费,年轻貌美的尸体总是供不应求,一般家属也很愿意提供……” 还有人跟电台对话,娇软甜腻的女声在午夜令人头皮发麻:“能解决死者死后婚姻问题,阴媒人这个职业真的很伟大呢……我想问一下媒人,我有一个朋友,她刚死不久,能找到年轻英俊的男尸配一桩阴婚吗?” 阴媒人沉沉一笑:“年轻英俊的男尸,自然也是供不应求,如果有愿意提供的,自然多多益善……” 深夜凌晨时分,阴风阵阵的灵堂、充满暗示的广播,步步逼近的纸人,的确充满了恐怖气氛。几个小伙子们已经全身汗毛根根竖起,他们开始倒退,哆哆嗦嗦道:“卧槽!他妈的,年轻英俊的男尸难道是指我们?”要给他们配阴亲,云桑设计的还真是一款国产恐怖游戏? 随着一具持刀纸人飞扑而来,充满视野,直接印证了他们的猜测。大脑皮层最深处的恐惧被激起,江晏淮等人顿时啊啊乱叫,疯了似的踹翻了火盆,碰倒了蜡烛。 火光骤灭,视野一片漆黑,纸人在追逐他们,他们只能四散逃跑,甚至还有人撞到门槛摔倒了,场面乱成一锅粥。 江听也被吓了一跳,他一直祈祷的高能来了,但是他根本无法投怀送抱,傅书度没了人影,而当初说如果遇到危险、一定会保护他的爱慕者们,遇到危险,别说保护他了,自己跑得比兔子还快。 独留满脸错愕的他,看着追上来的纸人,脸色唰地一下变得惨白,他也开始拼命逃跑。但是满目都是黑,他根本看不清方向,听着同伴耳边接连不断的尖叫声传来,听出是熟悉的声音,江听更加吓得半死,只能一直跑。 跑到没力气,才意识到自己撞到了一口棺材,感觉下面是镂空的,江听喘着气,赶紧钻了进去。 此时他胸口剧烈起伏着,逃出生天的感觉还未远去,他的心跳完全无法平息,小腿肚子也打着颤,但他不敢发出一星半点的喘气声,因为此刻没有人陪在他身边,江听他已经后悔了,后悔自己为什么要亲身体验这款会死人的破游戏!差点被吓死,他恨死云桑了! 不过他藏身的这个地方似乎是安全的,外面慢慢没有了动静。 他刚这样庆幸地想,很快棺材下面就出现了一双鞋,让他脸庞僵硬,心脏一下子跳到了嗓子眼,因为那是一双款式老旧、不符合潮流的红色绣花鞋,似曾相识。 耳边还有一串银铃般的笑声:“是谁占了我的位子?” 话音未落,他就被一双青紫狠厉的手揪了出去,掐住了脖子,江听再也忍不住了,爆发出疯狂的尖叫,可是他一向引以为傲的爱慕者们都丢下他跑了,沉浸感太强,他觉得今天要交代在这里,前所未有的绝望席卷了他。 然后一瞬间随着女鬼的双手收紧,他眼前一黑,整个人像是断了线的风筝失去了意识。 原来是仪器检测到了他恐惧值过高,把他给踢了出去。大厅明晃晃的灯光让人无处可遁,完全暴露了他那张涕泪横流、惊惧过度的脸,谁说云桑设计的游戏不恐怖,这还不恐怖,国内就没有恐怖游戏了! 第24章 据说我是豪门小可怜24 和他反应差不多, 当初进游戏的人,除了江晏淮和傅书度还在游戏中,其余的都被踢了出来, 此时都瘫软在地, 脸色苍白,神情皆是死里逃生的恍惚和后怕。 有人看了一下仪器登入时间,上面显示他们在噩梦模式里平均遨游不到十分钟,就被吓出来了,于是获得称号:【胆小如鼠】。 还有其他称号,譬如再接再厉、勇气可嘉、无所畏惧、浑身是胆等称号, 但普遍都要求游戏时长超过半小时, 而十分钟以下的都是胆小如鼠, 在这种称号的嘲讽上, 倒是颇有云桑的风格。 江听其中一个爱慕者从害怕的情绪中慢慢脱离,似乎觉得挂不住面子,开始骂骂咧咧道:“他妈的老子感觉被那纸人追了有半世纪了,现在居然跟我说时间才过十分钟?我不信!”并且他还道:“这游戏太吓人了,我要去举报!” 一开始工作人员接受了他们的举报,温声询问道:“客人,你们的举报理由是什么呢?”他们手脚很麻利地拿出了投诉单,要帮他们填写。 江听的爱慕者们挥着拳头道:“理由当然是太恐怖吓人了!这种游戏的出现, 简直是危害所有玩家的身心健康!” 一听这理由,工作人员填表的动作瞬间停了下来,脸上依旧保持礼节性的笑容:“可是客人, 如果不恐怖的话, 还叫什么恐怖游戏呢, 不好意思呢, 你们的举报理由不适用这类型的游戏哦……” 对着一款以恐怖悬疑为主要卖点的游戏,举报他吓人,这真的不是赞美吗? “怎么可能不适用?”几个小伙子继续叫嚣道:“那我要举报里面有色-情、还有血腥暴力!” 负责登记的工作人员小哥一动不动,只用奇异的目光盯着他们说:“那客人麻烦你们告诉一下,游戏哪里出现了色-情,哪里出现了血腥暴力?”作为这个展厅的工作人员,他们自然也是亲身体验过这款游戏的,毕竟每一款游戏展出前,都要进行例行审核。 虽然很多地方,他们也被吓到了,但完全没有看到所谓的敏感点,比如男女擦边球,断臂残肢、滩滩血迹等,相反他们从这款游戏里看到了很多东西,比如上世纪重男轻女的落后观念、偏远山村的封建习俗,手段频出的三教九流,昔日掩藏在大山里的秘密,一些看似普通的奇闻骇事、灵异怪谈,后面更是牵涉出了一个世纪下神秘的面纱。 游戏出色的剧情就不提了,沉浸感更是数一数二,里面一帧帧就像色调阴沉又古朴的人文风俗画。 这些客人自愿选择“噩梦模式”,更是才体验了不到十分钟就出来,自然无法感受多少趣味,被吓到了居然还要反手举报,工作人员合理怀疑这群人纯属无理取闹,不然就是竞争对手派人来捣蛋。 毕竟每年的恐怖游戏展厅当然不止一款游戏,而是足足七八款,风格也涵盖美式恐怖和日式恐怖,其他游戏里丧尸、怪物、恶灵这种东西也是层出不穷,怎么别人没被举报,倒是云桑设计的纸人和女鬼被举报了。 果不其然,真要问他们具体哪里色-情,哪里血腥暴力,一群少年也哑口无言,支支吾吾答不上来。 工作人员自然不会受理,他们还心想,要怪就怪这款名叫《喜事》的恐怖游戏太优秀了,才会被人举报吧。 看工作人员不受理他们的举报信息,江听等人愤愤不平,觉得这是一场包庇! 此时其他房间的玩家也哭着喊着出来,脸色惨白地喘气道:“卧槽好恐怖!我被抓去和女鬼结迎亲了,还见到了那个阴媒人!那个老太婆当着我的面,说我长得帅可以卖个好价钱!我被压在棺材里逃跑了三次,三次都被抓回来!差点吓尿了!” “太可怕了!我也不知道触发了什么,流水席上的宾客都死了!你们的晚饭还吃吗?” “吃尼玛!我现在闭眼满脑子都是女鬼,只想吐完全吃不下去!”一行人互相搀扶着起来,腿软地坐在展厅椅子上,工作人员拿走他们的仪器,趁机售卖十五块一杯的安慰奶茶,还递给他们一个平板电脑,让他们给游戏体验打分。 几个身材高大的小伙子,游戏后遗症太严重了,但他们还是哆哆嗦嗦地伸出手指,给《喜事》打了五分,并且留下了诸如“好吓人!”、“快跑!一次难忘的冒险,比我上次去鬼屋恐怖多了!”等试玩留言。 他们的惨状引起其他人的好奇,本来打算拐向一款国外恐怖丧尸游戏试胆的脚步也停了下来,好奇地问道:“真有那么吓人吗?你们会不会太夸张了?” 这群小伙子刚打完分,听到路人的询问,刚想好心劝他们别入坑,听到隐隐约约的嘲笑声,他们当即一改口径,惨白的脸挤出微笑道:“不吓人!一点也不吓人!” “非常有趣的一款游戏,里面有宴席可以参加,还有漂亮的(女鬼)小姐姐可以欣赏,你甚至能在游戏里面体验一次别开生面的婚礼!非常有意思,是本次A市游戏大赛绝对不容错过的一款佳作!”本着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的原则,他们热情洋溢地推荐道,笑容看上去很真诚。 “真的吗,还可以结婚?”路人们被游说得心动了,当即也不想打丧尸了,直奔着《喜事》的游戏展厅去,开口就是索要游戏设备。 十分钟后,他们捂住心口,双腿发软地走出来,开口就是虚弱的咆哮:“妈妈呀吓死人了,神tm可以结婚,一群大骗子!” 他们被骗得极惨,亲身经历使然,导致他们也积极地想诱拐人入坑,但凡有人产生好奇心,他们就推荐道:“《喜事》真的很好玩!我们才玩了,一点也不恐怖!内容很丰富,大家快去玩啊!” 很多人就这样被骗了进去,惨叫声接连不停,而凄惨的叫声又驱使着更多的游戏爱好者前来围观,大声说着:“有没有那么吓人啊,你们是团队请来的拖儿吧?” 一时之间,这款恐怖游戏的展厅最为热闹,都排起老长的队伍了。而体验者事后纷纷打出五分,清一水的好评,又让更多人趋之若鹜。 这种热闹落在江听眼里,更让他感到难受,他们刚刚给这款游戏打了一分,理由是太恐怖了,沐浴在工作人员别有深意的目光中,他们感觉自己被隐隐嘲笑了。 而且他们的一分埋没在一水儿的五分里,看上去极不起眼,理由非但没有劝退人,甚至让人更加好奇:妈呀把人吓得打一分,那款国产恐怖游戏得是多厉害啊,比得上《安静岭》、《怨灵》这些恐怖游戏的巅峰吗?一定要体验一下! 让江听的算盘完全落空了,而且半小时后,江晏淮和傅书度两人也从游戏里出来,摘下仪器时,他们的脸色是白的,看上去被吓得不轻,但是精神状态却很好。 得到了“勇气可嘉”的称号后,他们双眸发亮,还兴致勃勃地提起后续的剧情,“我们逃出去后选择了报警,那个老头果然是重男轻女,警察来调查时,他以为自己在墙上刻字就能蒙混过关,果然是他把‘表姐’弄死,卖给了阴媒人赚了十几万,想给自己儿子娶媳妇……后来我们才知道,原来整个村子都不是什么好东西,有不少人为了钱,朝亲属或者误入的游客下手……阴媒人也不单单收刚死的人,还涉及了盗墓,她们背后是一个庞大组织,可惜我和书度刚混进去就被抓到了,里面穿插有一些装神弄鬼、迟迟无法断案的灵异事件,很多线索还没找到,这剧情绝了!” 江晏淮本是准备来提意见的,现在啥意见都想不出了,不管是美术、剧情还是足够惊悚的音效,他完全挑不出错,他甚至想打电话问云桑,求剧透后面发生了什么! 工作人员递给他们平板电脑,他们毫不犹豫就打了五分,然后他们也注意到江听他们集体打的一分,顿时目光凝起,皱起了眉头道:“你们干嘛打一分,云桑那小子设计一款精品游戏容易吗?你们是来砸场子的吗?” 云桑那小子表面看上去总是风轻云淡,要是他知道了他们这群人不请自来,还给了低分,得多难受啊! 更何况玩家评分跟参赛的成绩息息相关,一个低分起码要好几个满分给拉回来。想到这里,懊悔和愧疚驱使着江晏淮,让他不得不动用自己人脉,在南城那些几百人大群里发消息,分享自己的游戏体验,喊更多的人来玩。 同伴的行为让江晏淮感到了寒心,情不自禁对云桑产生了怜爱。 为此,他甚至还给自己那群总是很闲、喜欢刺激的富二代朋友们,私下也分享了这款游戏,一听是江晏淮弟弟的新游戏,他们都拍着胸脯表示绝对会去玩。至于这群浪荡的公子哥玩了,被吓到会不会和他绝交这种事,江晏淮此时补救心急切,已经不在他考虑范围内了。 江晏淮生气了,指着他们一通乱骂。 江听立刻慌里慌张道:“对不起晏淮哥,是我当时太害怕了。”他被女鬼掐住脖子,吓得身体差点失禁了,一出游戏自然对云桑极为怨恨,如果不是最低分就是一分,他恨不能打负分。 “你们的理由是游戏太恐怖,可游戏本身就是一款恐怖游戏,你们这样是不是玩不起?”傅书度语气和善,可在几人听来,却比江晏淮的骂骂咧咧和直白训斥吓人多了。 因为对方目光沉静犀利,似乎看透了他们外表下隐秘的小心思,这让江听眼神闪烁了一下,感到了几分狼狈。 现场的气氛一瞬间冷淡下来。 另一个房间内,先前说游戏垃圾就喷死制作人的喷子主播B哥,他的绝望游戏之旅还在继续。 这年头直播门槛很低,也没啥学历和能力限制,找准一个平台,拿着摄像头,人人都可以申请当主播。稍微有些颜值可以玩唱跳,会吃的可以当吃播,喜欢旅游运动的也能开户外直播,喜欢口嗨的也可以当做个人风格,依然有粉丝买账。 B哥就是一个喷子主播,专靠各种抨击博出位,比如骂美妆区的主播丑,骂唱跳区的主播骚,骂游戏直播区的主播菜等等,几乎没有没被他喷过的,导致他的直播间经常被封,树敌无数,但他丝毫不在意,依然我行我素。 最近因为好多东西都喷过了,严重缺乏素材,于是他忍不住将苗头对准了现实中的A市游戏大赛。 众所周知,一个市级水准的比赛能出现多少精品游戏?非精品的游戏,质量普遍又参差不齐,能给他提供多少的素材呢? B哥就来了。 在试玩《喜事》这款国产恐怖游戏之前,他已经把展厅内其他游戏给玩过并且喷过一遍了,他一如既往的毒舌,让直播间的水友们很痛快,纷纷砸飞机游艇和火箭。 很快就到了《喜事》,在戴上仪器之前,B哥还不屑地撇着嘴角,用自以为了然的语气道:“哈,又是一款国产风的恐怖游戏,去年的《红衣女》有多烂,大家还记得吧?” 弹幕上纷纷被他的话唤起了记忆,飘过不少“记得”、“确实烂”的字眼。 “这游戏叫《喜事》,属于一家工作室,好家伙,这什么白云工作室,听都没听过。” B哥继续讥讽道:“都怪A市游戏大赛的规则扶持冷门游戏,导致一群水平不行的游戏制作人千方百计想钻漏洞,看来今年依然不例外。” “兄弟们,这一次我向你们保证,不管这款游戏多么烂,我绝对不会中途退出!我要通关到最后,看看今年这款恐怖游戏到底烂到什么地步,能不能和去年的相媲美。” 毒誓一发,然后他的绝望之旅就来了,想半路退出也没法。 第25章 据说我是豪门小可怜25 守灵的时候, B哥还在讥讽,然后被纸人追,把他吓了一跳, 骂不出声了, 一路大喊着卧槽卧槽,疯狂在这个老宅子里夺命逃跑,直到撞墙了才感到走投无路。 因为恐惧值达到了临界点,他被踢了出去,浑身瘫软在地。而游戏里被吓得魂不附体、吚呜乱叫的他,早被直播间镜头忠实的记录下来。 他的视角和仪器接连, 直播间的水友们都能体会到这款游戏的恐怖。可是看一向毒舌的主播如此凄惨, 他们突然同情不起来, 反而还哈哈大笑。 喝着工作人员趁机售卖的奶茶, B哥缓了一会儿情绪,才故作镇定地嘴犟道:“这款游戏没前几款游戏那么烂,但还是有很多不好的地方,惊吓全靠这种突然的鬼魅追逐,我刚刚是没有防备,才中招的。”他浑然忘记了追逐戏前,午夜电台突然响起,也把他吓了一跳的事实。 水友们:“是吗?”附上了好几张图, 全都是他在游戏里被吓得鼻涕眼泪横流、到处摔倒撞墙的截图。 B哥面子挂不住,他想靠继续毒舌找回场子,便转移话题道:“这游戏体验过了, 隔壁还有一款, 我们去看看怎么样。” 可水友们记忆力很好:“主播, 你刚刚不是说‘绝对不会中途退出’、‘一定会通关到最后’吗?” “我说过吗?”B哥嘬了一口奶茶, 咀嚼着索然无味的珍珠,开始原地装失忆,甚至想靠念礼物转移注意力,结果没想到:“感谢‘请主播不要装死继续玩下去’大佬送出的10个游艇、感谢‘原来B哥胆小如鼠’、‘B哥是最怂嘴臭主播’大佬送出的100个金坷垃……” “我不胆小!”终于没忍住,他强调了一句,然后继续念:“感谢‘请主播继续玩下去不然就取关’大佬送出的100个小火箭……”他崩溃了,“我靠,你们不要逼我!” 对于这种直播间土豪大佬刷礼物让主播继续游戏的戏码,观众们简直喜闻乐见,弹幕上都是哈哈哈哈没心没肺的大笑,嘲笑喷子主播终于踢到铁板了。 砸礼物的都是一群土豪,是B哥的收入来源,他们拼命刷礼物,威胁B哥继续玩下去,让B哥既开心又后悔,心想自己之前干嘛要大放厥词,说一定要把这游戏通关到最后。 当时的他习惯性口臭,完全没想到这游戏真心吓人,沉浸感前所未有,被持刀纸人追逐时,他是真的感觉自己要被杀了,那种濒临死亡的恐惧让他完全不想体验第二次,可这些说取关绝对做到的土豪爸爸们又在催,一时间他悔得肠子都青了。 不得不硬着头皮,继续体验第二次,感受到新剧情带来的魅力同时,他也被吓得花枝乱颤,好几次眼泪在眼眶里滚来滚去,哭出了好多鼻涕泡泡,都得边哭边玩。 他越惨,土豪们刷礼物越多,跑到他直播间的围观群众越开心。 “喷子B哥被吓哭”的新闻直接霸占了直播间,这个年头不要小瞧主播的力量,平时B哥直播间观众巅峰期也就两百万,他被一款恐怖游戏吓哭的消息传出去,瞬间达到了五百多万。 不少观众就是A市本地人,听说今年A市游戏大赛出了这么一款牛逼游戏,把主播给吓傻了,再看B哥的惨状,他们都情不自禁升起了呼朋唤友、组团去体验的念头。 能组团一起玩,是《喜事》的一个卖点。其他恐怖游戏没有,纯粹是因为如果游戏内核和沉浸感撑不起来,组团体验恐怖游戏很容易沦为组团吐槽游戏,所以其他恐怖游戏根本不敢开放组团体验功能。从某种程度上看,也能看出《喜事》制作人的强大自信。 而非A市本地人,随着直播也慢慢沉浸入剧情,也决定等游戏上线,就买来试玩,当然了绝对不选噩梦模式! 自来水就这样迅速多了起来。 一直关注《喜事》数据的工作人员,见状赶紧联系了主办方:“老板,冷门游戏区有一款恐怖游戏,节假日体验流量暴增、好评如潮,您看着要不要给新的一轮推荐,并且增加展厅?” 那些玩家还愿意排队玩,他们在排队无聊的时间,工作人员可以趁机推销展厅内的零食饮料,光是这一笔销售,他们都小赚了不少,由此可见,这款游戏带来的人流量有多少。 而主办方在前期给看好的游戏做推荐、提供帮助,这种传统也历来有之,这相当于是帮工作室做宣传,后期游戏开始盈利时,才好跟对方谈分成,稍微幸运点,说不定还能谈到要二十五或者三十的分成比,是一种典型的互惠互利措施。 工作人员很看好这款游戏的发展,可主办方一听立刻就拒绝了说:“去年《红衣女》的教训你还没吃够吗?前期打着国产恐怖的旗子噱头十足,我们给了好几个展厅的推荐,结果呢?那个游戏上线就扑街,我们做了赔本买卖!” 工作人员:“可是……”他感觉《喜事》从沉浸感和出色剧情上,吊打了去年的《红衣女》,再加上现在有很多主播的自来水,前景应该不会太差,说不定还是今年大赛的一匹黑马,能载入史册。他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强硬地打断了。 主办方道:“别给我可是了,今年不要押冷门游戏了,都是一群为了权重钻漏洞的小工作室。热门游戏那边倒是有几个好苗子,展厅给我留着,我打算分给他们。” 主办方的想法,一定程度上也没错。 市场为什么会有冷门游戏和热门游戏之分,还不是因为冷门游戏的分类小众,口碑再好,注定也无法面向市场绝大多数玩家。可热门游戏不一样,稍微精品一点就能出圈,收割大批大批的玩家。 给热门游戏提供推荐,自然比给冷门游戏推荐,能快速得到收益。 除非冷门游戏的优秀程度,是热门游戏的两倍还多,才能得到回报,市场竞争素来就是如此的残酷。 云桑这里也收到了工作人员的通知,得知第二阶段开始了,所有游戏皆可以在网络平台上,进行手机、PC和VR多端展示了。 明明他们的口碑最好、评分最高、人流量也不差,各项数据都名列前茅,目前是冷门游戏的第一,但他们的展厅数量依然没变,游戏大赛方给他们的推荐,也依然是一个极不起眼的位置。 云桑对此感到困惑,询问工作人员道:“这个数据还不够优秀吗?” 他还想着,如果主办方愿意给予他们推荐,后期谈分成时,他们稍微让步一些,给二十五的分成也没什么。 工作人员表示很抱歉,说这其中有主办方的考量。 其实《喜事》这款游戏的分类确实很冷,但它各项数据依然很瞩目,每天都有人在排队,五星好评多如牛毛,甚至后期发展也不疲软颓靡,完全是一个小爆款的潜质。 再加上恐怖游戏大多是章节付费,剧情出彩容易吸引来玩家自愿付费,好好栽培的话,绝对是一棵小摇钱树。 可惜主办方似乎被去年的《红衣女》伤透了心,对这种类型的游戏深恶痛绝,再也不相信奇迹了。 挂断电话,云桑感到有些奇怪,好在并不沮丧。 敏感察觉到他的情绪,燕尘拍了拍他的肩膀,说:“桑哥,主办方不推荐的话,我们可以自己砸钱宣传。” 小少年的嗓音还有些青涩,不是成年人的沙哑磁性,但依然悦耳,让云桑的注意力一下子转了过去,总觉得非常耳熟,仿佛曾在梦里听过。 燕尘把手机递给他,屏幕上是B哥被吓得眼眶通红、充满恐惧的脸,和无数“想玩”的弹幕。 云桑顺着燕尘的话思考了片刻,若有所思道:“你觉得我们应该让主播带动这股潮流?” 这种宣传方式也不是没有,A市游戏大赛上一些热门游戏,也常常会使用这样的手法。不过成功与否得看主播的“带货引流”能力和游戏是否真的能打,如果条件只能满足其一,那效果自然大打折扣。 云桑对游戏本身有信心,所以接下来就是挑选主播了,标准不一定要大主播,但一定是引流能力强的。 这一天,直播圈的不少主播都同时恰起了同一份,名叫《喜事》国产恐怖游戏的饭,观众们也奇怪,怎么主播玩的都是同一款恐怖游戏,难道这游戏很厉害吗?卧槽牛逼,把美女主播萱萱都给吓哭了。 于是就这样,《喜事》火了,从游戏直播开始,直接火出圈。 半个月后,云桑接到了一个电话,他没注意到,他接电话时,燕尘的目光下意识飞了过来。 燕尘习惯了通过表情细微变化,读取别人的想法和情绪,而云桑对他而言,就是很想阅读会的一本书。 这一次自然也不例外,云桑的眉目素来是恬淡的,语气是淡然的,但接了这通电话后,燕尘发现对方的反应有些耐人寻味。 桑哥眼睛微睁,但不是那么吃惊,代表应该是是意料之内的事。 平时抿直的嘴角突然翘起,代表通话人说的话使桑哥感到愉悦,或者传达了一件喜事。 桑哥的目光突然回视他,似乎有话要说,代表这件事应该与他有关,或者说他也参与其中,那直接排除了家人、同学的对话,那只剩下最有可能的是……游戏大赛的得奖通知。 想到这里,看着桑哥难得喜悦的面容,燕尘忍不住也笑了。 第26章 据说我是豪门小可怜26 参加游戏比赛之初,没人看好云桑这个高中生组合、外加富家子弟团队,在年龄上轻视他,在团队人数上又更加鄙薄。 可当他从海选一路高歌进入决赛圈,傲人的成绩出现时,所有人又立刻转变印象,改为对他刮目相看,认为对方这是深藏不漏、人不可貌相。 历年游戏大赛,因为各项数据整体拉不开,评委们难免会因为冠军花落谁家这件事,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地吵上几句。 可今年完全没有这种情况出现,因为一款在各项数据上碾压热门游戏的精品冷门游戏出现了,制造了压倒性的胜利,令人瞠目结舌。其实光看这个结论,你不能说热门游戏不能打了,因为它们背后有官方推荐,但是绝对能说,这款冷门游戏属于出圈逆袭了。 所以评委们意见惊人的一致,将第一名颁给了一款名为喜事的国产恐怖游戏。 江博涵是a市有名的企业家,又是出了名的慈善集团,为了扶持各行各业一些有真才实学的年轻人,自然也在历届游戏大赛上有所注资,并且会作为荣誉颁奖人出席决赛现场。 他就面带笑容,西装革履地盛装出席了,手里还抱着分量十足、沉甸甸的奖杯,准备颁给第一名。主办方曾多次强调,此人是本次参赛选手中年龄最小的,今年才十六岁。 跟他小儿子年纪一般大啊,江博涵来之前还想着。 然后猝不及防之下,他就真见到了自己儿子“” 舞台上灯光充足,俊美少年站在最合适的光影之间,对方身形颀长,眼神极淡,白色的衬衫超绝出尘,衬得皮肤近乎透明。哪怕络绎不绝的闪光灯也无法让那双黢黑明亮的眼眸产生畏惧,他似乎也不为这个场合的父子见面感到任何欢欣诧异,他依然镇定得像是当初小山村麦田地、初见时手握一把镰刀气势惊人的样子。 曾经有人评价江博涵是年轻的雄狮,但江博涵现在却觉得,这个称号应该送给他小儿子。 云桑的出现,让他完全忘记了呼吸和动作,直到少年转头,很认真地问了一句“爸爸,你还要拿着我的奖杯多久” 江博涵愣了一下,苦笑道“好好好,给你。” 奖杯是给了,云桑也接过了,见他明明年纪轻轻长相俊俏,偏要板着个脸面无表情,甚至一点解释也不说,江博涵心里顿时涌起一点点被隐瞒的不痛快。 儿子都混到决赛冠军了,当爹的居然被瞒在鼓里毫不知情。 想到这里,他太阳穴就突突突直跳,忍不住也跟着板起面孔道“今天晚上回家,你来书房给我好好解释一下。” 本来看着这相似度极高的两张脸,赛事主办方、评委和媒体们早就有所猜测,云桑此话一出,直接印证了他们的猜测,现场不少人倒抽了一口凉气。 而江博涵那疑似训斥的家常话,信息量也颇多,一时间哗然声充斥现场。 媒体们欣喜若狂,完全无法选择本次赛事该以什么为标题了,到底是黑马横空出世,一款国产恐怖游戏爆冷逆袭,还是史上年龄最小冠军诞生,他的身份大有来头甚至从江博涵那突然变冷的表情,他们还私下脑补了许多,譬如江家少爷为何隐瞒身份参赛,这背后的种种隐情、颁奖现场豪门父子见面竟面面相觑,疑似江小少爷不想继承家业、想走游戏路遭反对、豪门父子的书房谈话,是否全是训斥等等。 也有人因此怜惜云桑,觉得这少年是真的在游戏上极有天赋,用“天才出少年”这句话形容丝毫不夸张,可出身豪门竟就如此身不由己,想坚持自己的爱好也变得千难万难。 好好一个游戏赛事,竟吃出豪门大瓜了,看得围观群众热血沸腾。本地微博热搜都占了一席之地,导致喜事这游戏,未上架又先火了一波。 江博涵第二天看了报纸,差点没把报道上那古板严厉、会训斥儿子的男人跟自己挂上钩。他有些生气,觉得自己被部分媒体给抹黑了。 但他也认同这些媒体笔下的部分事实,比如他小儿子是天才这件事。现如今在上流圈里都传遍了,人人都羡慕他有这么一个出色能干的儿子,连远在乡下、安享晚年的老爷子都忍不住打电话来询问。 江博涵表面谦虚说哪里哪里,小子不成熟得很,实则心里乐开花。 a市游戏大赛上,喜事得奖,因此跟官方签约,按照原先的规矩,届时游戏上架,会得到多平台的推荐。而这个游戏,因为作者是本地望族的豪门少爷这一消息不胫而走,导致热度更加出圈。 明眼人一看都知道,按照热度,这游戏上架绝对能盈利。这时候官方跟作者之间利益分成的谈判,就显得极为重要了。 主办方直接就呆了。 今年他把所有的赛事展厅和好推荐位都分配给了热门游戏,是那种只要游客点进游戏赛事官网,第一眼就能看到的显眼推荐位,以此跟作者换取百分之二十五的盈利分成。 但是没曾想,这些热门游戏一个个都是扶不起的阿斗,不是骗氪目的太明显吓退了玩家,就是游戏机制不平衡让玩家感到不满,或者是题材同质化太明显,导致没能脱颖而出,一个个在竞争中都输了。 甚至还集体输给了一个冷门游戏,简直令人无法置信,他今年又押错宝了。 他重新看了一眼,主办方和云桑之间签订的合约,因为官方前期吝啬给展厅,也没有给好的推荐,所以他们和云桑之间分成仅有最低的百分之五。 一款明显是要赚钱的游戏,分成居然只有百分之五,流失走的都是粉红色的钞票啊。甚至谁能想到云桑姓云,竟然是的小少爷,顶着这个噱头的游戏,想也知道不会赔钱,倒是他因此错过了一个能跟打好关系的机会。 他错过太多了 稍微一想,主办方负责人就感觉自己心痛得无法呼吸,这是人财两失的悲痛。 游戏预备凌晨24:00准时上线,在这个倒计时期间内,每个人都很紧张。 因为前期给主播塞钱打广告的支出,全靠赛事的百万奖金弥补回来了,没有负债就没有压力,所以云桑半点不慌,他很早就歇下了。 他不知道,在这个夜晚,不少人夜不能寐。 作为团队一员,蒋东岐、尹鹏飞他们都出了力气,他们当然在意游戏上架后的数据,非要亲眼看了才能睡觉,这很正常,毕竟不是人人都有云桑那样强悍的心理素质。 但还有其他人关注。 “喜事凌晨上架,现在热度正火,我看到很多二次元平台也在推荐,不过是按章节付费的,全部通关得要6块钱,不是很贵,但也不是很便宜,你们觉得云桑会挣多少他今年才16岁吧”这个声音充斥了别样的情绪,毕竟在不少同龄人还伏案学习的时候,有些人已经快人一步,率先登上了天梯,这怎么让人不羡慕 “他脑子真的挺聪明,我相信他只花几天学会编程语言这件事是真的了,他为了一个游戏大赛的事忙前忙后那么久,学习成绩竟半点也没落下。” “我看别人折腾游戏,搞得心力憔悴。他搞游戏,头发根本没秃,脸也半点没变,这他妈还是人吗” 垂头丧气的声音遍地都是,听在江听耳里,让他很不舒服,因为这样夸赞云桑的论调多了,好似他江听远远不如对方一般。 所以他道“这也不一定,云桑他前期为了这款游戏的宣传推广砸了不少钱,现在应该还是赔本状态,况且恐怖游戏到底圈子太小,那些主播积极引流,但粉丝们未必会买账是否能盈利还是一个未知数,我们还得关注一下游戏到时的真实数据还有评分。” 江听在意真实数据,很快,游戏上架应用商城一天后,数据也新鲜出炉了。各个商城的评分系统并不统一,有的五分制,有的十分制,但清一色的高分评价,击溃了江听心中的小火星。 尤其是随着高评分出炉,游戏下载量还在逐步攀升,假设玩家付费意愿五个里面只有一个,或者十个里面只有一个,云桑依然是躺着挣钱。 甚至还有不少网友,是冲着某个片段来玩的,比如喜事里杀死女儿将尸体卖给阴媒人的那个父亲,他倒在地上被厉鬼杀了,临死前浑身抽搐,十根手指抠地,绝望地发出低吼,大喊“她是个赔钱货,我卖了她挣钱有什么不对”,狠毒之语令人不爽,然后他就被厉鬼划了脖子,尸体辗转落到了阴媒人手里。这个片段结局在游戏付费章节内,令不少网友大呼痛快,表示好一个“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这一晚上,江听辗转反侧,始终无法入睡。 他积攒了长达数月的郁闷、疑惑和厌恶,在这个晚上直接达到了顶峰,从云桑坐着江家的小轿车回家到现在,他一直在观察云桑这个人,但好几个月过去了,直到今日,江听发现自己竟然还是完全看不懂对方。 他的精英判断论从未出错。 却次次在云桑身上出现了偏差,在他的判断中,云桑虽然流着江家的血和基因,但因为命运流落大山,他没有接受好的教育,没有得到家世的熏陶,应该一辈子碌碌无为,只能活在社会底层才对。 怎么会一步步大放异彩呢,还走向了台前呢。 仿佛高原省的那座大山,像是镇压住了对方所有才能的一双大手,当对方从山里走出来后,所有天赋也因此得到了释放。 难道基因的力量真有那么强大,云桑身上流着精英的血,所以他一个月没怎么摸课本依然能考第一,而他江听为了对方的缺席暗自窃喜,彻夜苦读多日,依然只能屈居第二。 这让他感到恍惚,一时间想到了一个多月前老师说的“天才论”,再如何不甘心,他心里竟也隐隐约约认同了。 随之他又想到,云桑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人,江博涵会不会暗自感到欣喜,会不会想把继承人的位子给对方 要知道在半年前,那段云桑还没有存在的日子里,他可是天天沐浴在江博涵欣赏赞扬的目光中,当时的他觉得自己离那个位子很近,近到几乎唾手可得。 可现在,他突然不确定了。 第27章 据说我是豪门小可怜27 随着a市游戏大赛落下帷幕,时间很快也流逝走,喜事这款国产恐怖游戏因为口碑极好,成了罕见的冷门爆款,还被业内人士列为年度十佳。游戏酝酿的名声越来越响,不少城市的线下主题乐园,都向云桑发来了申请,希望能在鬼屋等游客钟爱的热门项目内还原此i。 于是除了玩家对游戏内容本身的付费,游戏i的改编权也是一笔进账,让云桑赚了个盆满钵满,工作室的规模进一步扩张。 很多人以为喜事没有什么可操心的事情后,云桑的重心会回归校园,却不料对方一转眼成了请假大户,变成了校园内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人物,除非考试前后,其余时间很少能见到影子。 但人不在江湖,江湖依然处处流传着他的传说。 一旦对方出现,每次都会造成一定范围的人潮围观。这一次云桑销假回到学校,时间正好是星期一,南城一中每周例行举行升旗仪式,大家都陆陆续续前往场地。 宋阳和几位小弟本来正插科打诨,见到云桑出现,不约而同都愣了一下,半天才惊喜道“老大,今天你居然来了”见云桑点头,宋阳随之注意到一个细节,忍不住皱眉“老大你的校服怎么有些皱,家里都没人给你熨一下么” 云桑摇头,表示并不介意。 江家当然有负责熨衣服的女佣,可他好久没穿校服了,今天又是临时来的,一大早女佣根本来不及补熨,云桑也不介意,就这样穿来了。 宋阳听了,也就罢了,毕竟有些人生来就是不一样,有一张足够帅的脸蛋和衣架子般的身材撑着,哪怕是微皱的校服,也能穿出一股落拓随性的味道。套麻袋也像是国际名牌,一点点小瑕疵又算得了什么呢,反显得对方不拘小节。 几人说笑着前往礼堂。 另一边人潮涌动中,江晏淮被挤得心态爆炸“搞什么,一个升旗仪式,今天这么多人”他才买的一双限量版名牌鞋,被踩了好几个黑鞋印,他想找人算账,但发现目标嫌疑人太多了。 好哥们回答他“还不是某人今天出现了。他多难得才出现一次,为了能光明正大地看一眼,当然人都跑来了。” 话语中的某人,他们都知道指的谁,一个远远将同龄人甩在身后、可望而不可及的影子。 江晏淮被他理所当然的口气给镇住了,半晌才找回语言“瞧你说的,那小子的魅力哪有你说的那么夸张。”他天天跟云桑一个屋檐下,只觉得那小子冷淡刻薄,不爱说话目中无人,完全没感觉有个屁的魅力。 好哥们笑笑,也不反驳他。 刚说完这句话的江晏淮,到底还是低估了某人的影响力,当教导主任冗长的致辞结束后,担任司仪的校花徐芊芊用害羞又兴奋的语气道“接下来,有请优秀学生代表云桑上台致辞” 那掌声雷动,仿佛什么明星在开演唱会。 江晏淮觉得自己要耳聋了。 讲台上的少年没带什么稿子,演讲内容也不如何新颖,但依然轻而易举吸引了不少人的眼球。也只有这时候,部分心中暗藏青春心思的男男女女才敢明目张胆地注视对方,而不受任何驱逐。 他的演讲很快结束,再一次掌声雷霆,不少同学都把手给拍肿了。 江听纵使心里嫉妒,却也一瞬间意识到了自己和云桑的不同。 之前他作为优秀学生代表上场致辞时,收获了无数的掌声,但是那些人的目光中对他是有礼貌的欣赏,仿佛他只是一颗闪烁的星辰,虽然优秀但不特殊。因为心生喜爱,他们愿意伸出手去接近。 可当云桑同样也站在那个舞台上时,得到的却是众人近乎疯狂的崇拜,仿佛对方是一枚炽热的耀阳,是一座巍峨的冰山,明明一触碰就会灼伤,甚至永远也无法融化那块冰,但他们依然愿意像飞蛾扑火般去追逐。 平时他早就有所预感。 可亲眼见识到这其中的差距后,江听内心还是如打翻了调料瓶五味杂陈,同时还有一股强烈的不甘涌上心头。 这些日子,他不是没有想过追上云桑。云桑的成功,让他很快也注意到了游戏这个贫瘠市场的无限商机。 他私底下也偷偷买了编程语言书想要自学,可他平日为了保住红榜第二名,和维持那些上流圈内高雅的兴趣爱好,例如乐器、绘画和礼仪,就已经花了大力气。这些都是他在社交圈内的谈资,他不能让这些经年累月中好不容易培养起来的技能生疏了。 所以他根本没时间再多学新的东西。 同时他也不清楚,究竟是自己没有游戏创作的天赋,还是编程语言书这东西真的晦涩难懂,他眼睁睁看着云桑的工作室,从小众的恐怖游戏到热门的oba多人在线战术竞技游戏游戏,一款游戏接着一款出,席卷业内的野心逐渐浮出人前,现如今已引起各大游戏大厂的警惕。 而他自己则努力攻读了几天语言书,发现还是一窍不通,他看不懂游戏编辑器到底该如何运作,甚至连最简单入门的门槛都摸不到。 另外他也发现了,这个行业太需要创意和天赋,不然学会编程语言书的人那么多,可不是人人都如云桑那般信手就能敲出一款小游戏,成为一名普通程序员的反而比比皆是。 天赋和创意,很不幸的是两者江听都没有,所以最后只能咬牙放弃,被迫承认这是自己不擅长的领域,游戏市场这块可口甜美的蛋糕是自己啃不下来的。 云桑在发光发热,江听非常不愿意沦为对照组,但也只能努力跟对方打好关系,不让人察觉出异样。 时间很快辗转到了一个极其特殊的日子。 江听向付美瑕提议说,自己想在伊蓝会所举办生日宴,届时会邀请很多圈内好友和学校同学前来。其实说白了,他就是不愿意江家为云桑的生日大操大办,再顺势将人介绍给上流社交圈。 付美瑕不知其中深意,只单纯以为这是两个同一天生日的儿子,想一起合办生日宴,自然笑着答应了。 伊蓝是a市本地的高档私人会所,内部环境干净整洁,有很多娱乐设施,年轻人们都爱去,也没有什么三教九流或者特殊职业的人出没,付美瑕自然很放心。而且年轻人跟年轻人之间相处,确实也比较有共同语言,家长坐镇反而会显得拘束,便主动成全了。 云桑一直在忙新游戏的事。 他前脚刚从工作室里出来,后脚就接收到江听的宴会邀请,付美瑕也给他发了一条短信,嘱咐他这个夜晚好好玩。 虽然不明所以,但他还是让司机拐弯,直接驱车前往东城区,伊蓝会所的地址就在东城区。 他原以为只是一场小型聚会,没曾想,到了地方才发现不少人都是穿着礼服盛装出席,显得穿着普通卫衣和黑色长裤的他很不庄重,与明亮高雅的环境格格不入,当即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力,连服务生都愣了一下。 云桑下意识皱了皱眉,冷下了脸,想要转身走人。 江听很快赶来,今日的他穿着剪裁合身的英伦风小西服,仔细看那发型,明眼人都能瞧出,那应该是嘱咐造型师特意整饬过的,胸口别着名贵的胸针,腕处则是漂亮的手表,从头到脚无处不精致。 再看云桑朴素的打扮,江听似乎立刻明白发生了什么,他连忙将人拦住,用歉疚的语气道“抱歉啊云桑,都怪我没跟你说清楚。” “不过你来都来了,衣服什么的不重要。今天晚上我们都是主人翁,在场的都是亲朋好友,他们不会介意你穿什么衣服。” 他嘴上这样说,可一转头,当别人问起云桑怎么就这样过来时,他暗地里唇角翘了翘,面上却故作懊悔道“哎呀都怪我,云桑他之前没怎么在城里生活,对伊蓝这个高档的地方可能不了解,所以才没怎么打扮。” 众人恍然大悟,窃窃私语声一时没停过。 云桑不耐烦这些吵闹,一走进包厢,他直接往灯光昏暗的角落坐了过去,这一点又暗合了江听的心意。他已经把云桑的性格摸得七七八八,一猜就知道云桑绝对会坐那里,这是他特意准备的位子。 今日虽然是他和云桑的共同生日宴,但他希望云桑表现越平庸越好,不要夺去他的任何风头,他要让圈内的人知道,云桑不过是他的陪衬罢了。 随着华灯初上,越来越多的豪车停靠在伊蓝门口,圈内不少公子哥都来了,江听至始至终面带微笑地招待,一副主人翁的模样,与友人们热烈拥抱。 这让蒋东岐感到纳闷,见云桑如一只自然界最为俊美的蘑菇,生长在昏暗的角落里,他下意识抬脚走了过去,才忍不住问道“桑哥,今天不是你的生日宴吗” 怎么小寿星坐在角落,江听却像一只花枝招展的孔雀般四处迎宾,也不是他嫌弃这人招摇,可这难道不是喧宾夺主了吗 “我生日”云桑愣了一下,意识从庞大的游戏数据库里彻底回神,他这才明白,为何付美瑕会给他发“今夜好好玩”的短信,他再打开社交软件,果然都是一堆爆炸式的生日祝福。 蒋东岐瞪大了眼睛“是啊,今天是你生日,今天晚上的宴会是特意为你举办的,怎么难道你不知道”怎么会有人既忘记了自己的生辰,又不知道今天是为自己举办的生日宴会 云桑摇头“我确实忘了,也没有人告诉我,我在乡下一般都是过农历生日。我以为今天只是一场普通的朋友聚会。” 蒋东岐道“难怪你穿成这样就来了,啊不对,你今天没来学校,江听那小子可是在学校到处说,今日晚上是你和他的共同生日宴会,邀请大家伙儿一定要盛装出席,很多人根本不想来,但冲着你和江家的面子还是都来了。” 结果敢情是江听借着云桑幌子扯大旗呢,拿云桑做筏子,他自己好四处跟人打好关系,混了个如鱼得水,真是好算计。 想到这里,蒋东岐就有些忿忿不平,他心想如果今天不是桑哥的大喜日子,他一定要揪着对方的领子,质问这是怎么一回事。 第28章 据说我是豪门小可怜28 顾忌着云桑的心情, 蒋东岐到底没有轻举妄动。 江听那小子满肚子坏水,蒋东岐也不稀罕对方真的愿意为桑哥庆生,他决定自己帮忙来组织。 桌子上空荡荡, 他便去找服务生要来了各类酒水饮料和水果拼盘,一边点单还一边颐指气使责问道:“怎么回事,你们这里怎么都是牛排刺身精致日料?没有火锅、铁板烧也就算了,怎么连爆米花、烧烤和炸鸡这些也没有, 今天可是我大哥生日, 你们赶紧上些能吃饱的东西!” 他大手一挥, 把江听原先定下的菜单改得七七八八。 再胡搅蛮缠的顾客也是上帝。 出入会所的客人大多非富即贵,越是相貌年轻的越让人不敢小觑,服务生被训斥得唯唯诺诺, 也不敢说这些东西会所里都没有, 而是转头保证一定会去准备。 蒋东岐翻了翻娱乐表, 嫌弃的语气微收:“飞镖打拳还成,斯诺克勉强也够意思,那再来几副扑克牌吧!” 说完了,他还拿起话筒,准备给云桑独家献唱一首生日快乐歌,一边唱一边身体摇摆,听得人风中凌乱, 但在五光十色的彩球映照下,生日宴的热闹气氛倒是起来了。江听要求别人正装出席, 导致先前的气氛像极了在礼堂开会, 让不少学校的同学都感到了拘束。 江听刚招待完一批朋友, 迟来一步, 发现整个包厢气氛已经全变了, 他阻止不能,只想破口大骂:你们当这里是什么夜店、KTV包间啊! 江晏淮也带着一群狐朋狗友来了,一进包厢看到台上有人在唱火辣辣,忍不住吹了个口哨,语调轻浮。 他们还以为原先的气氛就是如此呢。 本来江听强调要穿正装,几个平日习惯穿休闲服的公子哥还不乐意,但一进场就被逗乐了,心想这不是他们常玩的party吗,那可就放开了,一个个迫不及待就松了领结,把西装外套往沙发上一丢。 一个公子哥边脱衣服,还边叹气:“早知道是这个场合,我就不找托尼老师弄造型了,浪费我一小时。” 江晏淮领着他们坐到了云桑身边,他屁股一坐下,装作若无其事地甩给对方一个礼盒。里面是某老牌游戏公司推出的限量版红白游戏机,市面上有价无市,对于真正热爱游戏的人来说,很有收藏和纪念价值。 他送江听的礼物则是一把音色极好、漆身油亮的小提琴,江听拆开礼物时,那一瞬间的笑容很灿烂,还笑着说谢谢哥哥,但江晏淮能察觉出笑容背后,江听的心情其实并没有多开心。江晏淮当然不知道,乐器这种高雅的艺术对江听而言,不过是一种能让他在上流圈内站稳脚跟并出言炫耀的东西,所以学了很多年,内心也无法培养出喜爱的情绪。 江听对这礼物意兴阑珊,即使它造价昂贵,可当他打听到江晏淮送给云桑的礼物是什么,价值几何后,他突然就喜欢了。 江晏淮送给云桑的礼物,在市面上的价格不过他这把琴的五十分之一,他当然开心了。 可他不知道,其实游戏机才是江晏淮的心头好。送一把琴时,江晏淮内心毫无波澜情绪,可当把充满情怀的游戏机打包装进礼盒送人时,江晏淮的内心才真正如割肉一般绞痛,仿佛心爱的小女儿要嫁人,又像收藏家送出自己最珍贵的藏品。 好在云桑是个识货的,没有辜负他的期待,一眼就看出了游戏机的价值,他道:“谢谢,我很喜欢,让你出血了。” 虽脸上还是面无表情,但那份郑重的语气,听起来像是一个会珍惜他女儿的好男人,江晏淮内心的伤感没那么深了。 他也不习惯云桑对他道谢,拨了拨刘海,很拙劣地转移话题道:“一个游戏机而已,对了我想染头发,你看我长得那么帅,染什么颜色好,酒红的还是银白的?”这两个都是很高调的颜色,没有一星半点的颜值,还真撑不起来。 好哥们也趁机插嘴道:“云桑啊你帮他出主意吧,他纠结一下午了。我们说他都不听的。” 难得两兄弟能如此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聊天,他们都表示乐见其成,可惜他们还是低估了,云桑轻而易举激怒江晏淮的能力。 云桑先给了意见:“酒红吧。”然后紧接着又来了一句:“为什么要问我,你很在意我的看法吗?” 他只是单纯发表疑问,却无意间戳破了某人的心思。 江晏淮本就面皮薄,一听顿时涨红了脸,恼羞成怒地大吼道:“我怎么可能在意你,你太自作多情了吧!”他气得转身离席,不过在黯淡的光线下,大家都能看清他通红的耳根。 一时之间,好哥们面面相觑,不知道要不要追上去哄人。 好在同龄人在一起总是相聊甚欢,他们很快也把人抛到脑后,混入了云桑这里,他们举起酒杯,大大咧咧道:“哥哥们祝小寿星生日快乐啊!” 蒋东岐大惊失色,赶紧横腰把酒杯拦截:“桑哥还没成年,你们别给桑哥倒酒!”而且桑哥那么能打,醉了万一上演醉拳,不分敌我打遍全场怎么办? 傅书度和阎景耀很快也来了,他们容貌出色,同时又是圈内有名的贵公子,甫一出场就吸引了场内无数男女的眼球,大家跃跃欲试想去搭话。 一见到他们,江听立刻抛下自己的同学,欣喜地迎了过去:“景耀哥、书度哥,你们终于来了。” “你的生日,我们当然要来了。”傅书度淡笑应道,递了一份礼物过去,然后就在人群中搜索起了某人的影子,很快笑道:“他果然在那里。” 包厢的灯光五光十色,放肆地将人脸都漆成红绿色,再漂亮的脸蛋都禁不起变色考验。明明云桑穿着清爽简单的衣服,款式也不潮流,可他当眼睛黑亮、嘴唇殷红地出现在那里时,俊俏得过火的容貌和截然相反的沉稳气质混在一起,竟制造出了一种奇异的吸引感,使他无论坐在多偏僻的角落,都会让人一眼注意到。 江听还想拉着傅书度多聊几句,可对方明显无意于此。 所以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傅书度像一枚小太阳,拿着精心准备的礼物和玫瑰花,带走无数的目光,径直往角落走过去了。 一路还轻松地抬了抬手,跟云桑身边的人打招呼,很快也融了进去。 阎景耀也想跟过去。 因江听是他的未婚夫,他得留在原地,陪对方讲几句话,不然对方万一恼怒哭泣了,回到家他又会被父母训斥。这些年下来,他已经厌倦这种感觉,既然无力改变,便只想尽量避免。 他还不知道,自己刚才多看的几眼,已经惹起了江听警惕。 他送出准备好的礼物,是一个四四方方的绒布小盒子,打开后呈现在眼前的是一只异常精致的银色手表,表盘上镶嵌了不少闪耀的钻石,是有名的奢侈品大牌。江听收到这只手表,本来还很高兴,可当他看到阎景耀送给云桑的礼物,也是同一个形状的盒子时,他心情登时就微妙了。 一打开,果然是同款手表,一样的精美昂贵,只是颜色有所差异罢了。 江听的脸色顿时阴沉下来,本来的警惕变成了醋海翻滚,他瞪着眼睛,抿唇道:“你为什么送我和云桑一模一样的礼物,你给我的心意原来还可以复制粘贴吗?”阎景耀是他的未婚夫,凭什么云桑也能得到一枚如此贵重的手表? 云桑这个人很古怪,像是给周围人下**蛊,连圈内阅人无数的傅书度都被吸引,江听自然忍不住多想。 阎景耀不喜欢此时江听的模样,像极了一名为了点捕风捉影的事、无端端便指责他红杏出墙的妻子。 周围已经有好几双眼睛齐刷刷飞过来了。 旁人异样的目光,让阎景耀微微皱了一下眉,但他还是耐心解释道:“你们同一天举办生日,我不能厚此薄彼……” 他的礼仪涵养,绝对不会允许自己做出在众目睽睽之下,送一对兄弟价值天差地别的礼物这种事。云桑也是江家的心头肉,如果消息传出去,他在江博涵和付美瑕心目中的印象一定会大打折扣。 江听对这冠冕堂皇的解释当然并不满意,不过他心思敏感,很快察觉到阎景耀俊雅面容下情绪的沉寂无力,他不想自己大吵大闹惹景耀哥生气,于是再怎么不满意,也只能咬咬唇,暂时选择了接受。 阎景耀是真的累了,当他走到角落,发现几个圈内好友在跟云桑聊天,彼此的气氛很融洽,他的心情稍微有所恢复。 他们聊的话题是游戏,虽然小寿星在自己的生日宴上,三句不提老本行这件事让阎景耀面色古怪,但很快他也听入迷了。 因为云桑提到了游戏前景。 这个世界娱乐产业很发达,人人较为重视现实生活的愉悦,也就是所谓的现充更受欢迎。与此相对的是游戏技术很发达,产业发展却很单调,更像是一种可有可无的调剂品。在这样的背景下,云桑居然能说出未来电子竞技将会崛起这种话,还提到了他现在手头的一款moba游戏,并预言多人在线战术竞技游戏,有朝一日将会活跃在玩家嘴边,实现长期的市场统治这件事。 阎景耀忍不住道:“你很有自信。” 云桑朝他投去不轻不重的一瞥:“我当然自信,因为一个越是贫瘠的土壤,才越有无限创造的可能性。”他也明白,一个从未出现过的新鲜事物,若想取信于人,光靠他口头阐述得天花乱坠可不行。 “话不多说,大家可以亲自感受一下。”他让现场的人拿出手机,很快凑足了十个人,然后他简易地发了个文件,十个人下载了游戏,是很粗糙的版本,五五分成两队,随机出现在一张地图上。 在场的十人可以选择罗列出来的英雄,互相施展技能来达到攻城目的,队友之间可以互相掩护,敌方也可以将你的人头斩落。 “我的天哪,这打击感太强了。”有人忍不住分心赞叹了一句,他亲手操作这个游戏,发现战斗时产生的特效非常华丽,飘出来的伤害数值也令人头皮发麻,武器激斗声也清脆悦耳,如同亲身投入战场,感受了那份激烈。游戏音效也是玩家产生沉浸感不可或缺的一方面,厂家绝对不能吝惜成本。 而当他把敌人斩落,飘出来的“first blood”鲜红效果相当令人震撼,略带赞扬意味的游戏语音也令人心潮澎湃,几乎在场所有人都听到了,这种效果让他的心震动了一下,有一种前所未有的爽快感和成就感涌上心头。 也有人吓得差点丢了手机:“你按了什么,怎么瞬间出现我后面了?”原来刚刚有人按了技能闪现,一下子移动到了敌方背后,给对方来了一个背刺,实现了绝地反击。 更令人吃惊的是,大家伙儿选的角色技能彼此也不一样,有的英雄可以冰冻眩晕,有的可以治疗队友,有的看似鸡肋无能,但后期竟能爆发,实现反败为胜。 一局试验游戏下来,人人看得目不暇接,完全不敢大喘气,操作的人脸紧张得发红,手更是要抽筋了,然后都表示意犹未尽,希望能再来一局。 此举无需赘述,简洁明了,像一个巨大的耳光抽在不少本来还不以为意的人脸上,这时候人人都能看见其中的巨大潜力。 如果说在此之前,一些家世雄厚、性格骄傲的商界青年才俊,还没有把云桑摆在一个平等的位置上,认为云桑是小孩子过家家的话,现在皆收起了心,目光中带上了不曾有过的郑重,然后道:“请问白云工作室还缺合作伙伴吗?” “当然。”云桑也很干脆,举起一杯果汁,跟他们碰杯:“机会是留给敢尝试的人,祝我们合作愉快。” 自信沉着的少年,像一个天然的发光体,再加上对方描述的市场前景也极具诱惑力。阎景耀考虑了几分钟后,也举起了一杯酒,跟对方的果汁相撞,微微一笑道:“希望阎家的渠道能给你提供帮助,祝我们合作愉快。” 阎景耀担忧云桑不接受,因他现在还不是阎家的话事人,能做出的事情有限,渠道部分跟其他家相比也并不出彩,显得他像是插进去,不怎么帮得上忙还要分一道羹的。在这种情况下,云桑可以选择接受,但也完全可以拒绝。 好在云桑似乎记得他是江听的未婚夫,也清楚江阎两家一直以来的友好关系,所以并没有拒绝,让阎景耀松了口气。 江听还不知道这个小插曲,他为了本次生日宴会,特地精心地打扮了一番,还缠着江博涵邀请了不少他看中的圈内名流,没曾想他们都被云桑勾去了,莫名其妙就成为了对方新游戏的合作伙伴。 而他才回到包厢,一眼就看到自己未婚夫正在和云桑举杯,两个玻璃杯相撞,撞出了一个清脆的旋律。绚丽的彩球灯光此时正好跳跃在他们脸上,无端端生出了几分暧昧气息。 江听一看脸色当即就白了,他冷下脸,狠狠盯着正在聊天的两人,眼睛里酝酿起一场质问的风暴,周围一圈的人,为何独独这两人在碰杯?嘴巴一张一合的,是在聊什么不可告人的事? 他也没想到,自己不过妒火中烧地上前说了云桑一句:“云桑,景耀哥是我的未婚夫,你坐得离他太近了,我不喜欢!” 这场合作当场就泡汤了。 下个月白云工作室新游戏发行,在铺天盖地的渠道推广之下,新游首月月流水破五千万,玩家用户数还在不断攀升,甚至席卷校园和职场,可以预见第二个月的盛况,白云工作室人人开起了香槟庆祝,除了他之外的每个合伙人都得到了分红,赚得盆满钵满。 但这些都跟阎景耀没什么关系了,他也不埋怨什么,只是疲惫地抹了一把脸,来到了父母面前,开口的第一句话便是:“爸、妈,我想跟江听解除婚约。” 第29章 据说我是豪门小可怜29 阎景耀一番话让父母震动, 阎父劈头盖脸的第一句话就是:“你为什么要解除婚约,江听怎么不好了?” 母亲庄香兰则想了有点多:“儿子,你是不是有喜欢的人了?” 她一直都知道儿子对江听没有那种感情,但依然对这场婚事乐见其成。没别的, 纯属上流圈内门当户对的少, 与其让儿子在外面认识什么不三不四的人, 不如选择知根知底家庭的孩子, 况且两人青梅竹马长大,江听对儿子一直都很深情,相貌家世脾性样样也挑不出错, 所以庄香兰对江听很满意, 哪怕身世曝光后都没有动摇过。 至于没有感情这种事,世上的婚姻哪有那么多十全十美的事?小两口真在一起了, 久而久之说不定就真的处出感情了。 她一直考虑得很周到, 可儿子一席话却打乱了她的计划, 她怎么可能不惊讶。 跟江听的脑回路一模一样, 她第一个联想到的也是云桑。没办法,云桑那孩子虽然性格冷,但长相却是数一数二的俊俏出众,他父亲江博涵年轻时候在圈内就曾被无数千金名媛爱慕,哪怕他洁身自好, 跟付家小女儿结婚了,也挡不住那些狂蜂浪蝶的追逐, 市长千金甚至放言说为他终生不嫁。 当然了, 市长千金最后还是嫁人了, 但其他人却始终没停止撬墙角的行为。所以付美瑕怀第二胎的时候, 大着肚子都还没有安全感, 被丈夫这些情事搞得焦头烂额,所以也有了精神虚弱、被保姆趁虚而入抱走孩子的事。 这些年随着江博涵的年龄渐长、颜值下降,付美瑕才放下了一颗心。可当年的事情到底还历历在目,对于继承了父亲那张脸的云桑,庄香兰藏起少女时期也曾爱慕过对方的小心思,尽量用客观的口气评价道:“那孩子就像一块冰,你无法融化的,你歇了这颗心吧。” 阎景耀哭笑不得:“我承认云桑魅力大,但我想解除婚约,跟他没关系。” “纯粹是我累了,我跟江听性格不合。”阎景耀长叹了口气,鼓起勇气将这些年的疲惫一五一十全部和盘托出,跟一个没有感情的人恋爱、订婚,后续也许还要走入婚姻殿堂,这让他感到乏味痛苦,生活如一潭毫无波澜的死水。 随着一句句陈述,阎景耀的厌倦情绪实在太浓烈了,不复曾经端庄清正的贵公子模样,把父母都给吓坏了,生怕他真的被这桩婚事给逼急了,一时半会儿想不开,做出什么危险的举动,自然无有不应。 婚约就这样解除了。 江听知道后,去阎家大吵大闹了一趟,可惜并没有改变结果。他回来那天,眼眶红肿,像是流了很多的眼泪,他瞪着云桑,用充满怨恨的语气道:“我现在什么都没有了,你开心了吗?” 江晏淮本来还想安慰他,一听这仇恨四溢的话就不满了,他帮忙说了一句:“是阎景耀那厮的问题,跟土包子又没关系!”就算真的有关系,那不是更好吗?婚前就帮助自己认清了一个人,不过显然江听把一切罪责都怪在了云桑头上,认为对方摧毁了自己的婚约,让自己的未婚夫跟自己离心。 付美瑕和江博涵对此只能面面相觑,不知如何是好。现在又不是封建社会,阎景耀执意要解除婚约,理由又是性格不合,他们也不可能摁着两个小辈的头强逼他们结婚,只能这样算了。 反正对外,阎景耀一人把责任扛了下来,自己背了所有指责和骂名,江听依然是清清白白的还受到了很多同情,再加上阎景耀也是她从小看到大的孩子,导致付美瑕明面上也不好意思多加埋怨。 因阎景耀的行为,付美瑕一直以为都是对方的错,直到某一天,江听醉醺醺被人搀扶回家,左一个护花使者,右一个爱慕者,全都是年轻帅气的小伙子,且明显都对她的养子一往情深。 付美瑕这才后知后觉,这解除婚约的事之中想必没有那么简单,再看江听那酒意酣红还在怨恨云桑的脸,当初阎景耀说“对不起伯母都是我的错”的场景,付美瑕只感觉一股天旋地转,当即对养子产生了不喜,下定决心再不愿意管这件事了。 另一边,随着游戏蒸蒸日上,云桑的事业越来越忙碌,再也没有人会在年龄上轻视他,在同龄人普遍还在学校里读书,时他已经开始习惯了各种场合的宴会。 哪怕蒋东岐千防万防,云桑也不可能滴酒未沾。 酒精这种东西,能够麻痹人的神经和意志力,可以直白说,在酒精面前人类基本一败涂地,酒意上头喝得烂醉时做出什么出格的事都不奇怪。 云桑喝醉了,真的杀伤力倍增,人人都躲得远远的。 江晏淮的哥们躲了一道,盯着植物盆栽上的划痕,情不自禁地后怕道:“江晏淮,你到现在还不想承认,你们是去少林寺接的人吗?” 江晏淮脸色也是骤变得厉害,一会儿红,一会儿青,似乎自己也产生了认知偏差,搞不清楚了。 这时候,也只有燕尘敢接近。 感受到脸上有温热的擦拭感,云桑很快就清醒了,他潜意识里还有酒醉的惫懒感,但一睁眼就发现脸颊旁的白色毛巾,还有燕尘那张近在咫尺、认真的脸。 说实话,燕尘的五官随着年纪长开了不少,属于那种一年胜过一年教人惊艳的好看,只是注视着他的目光一如当初。因为仰躺着的视角,云桑还注意到,燕尘睫毛很长,衬着微微抿的薄唇,平添了几分缱绻的味道。 云桑晃了晃脑子,道了一声谢。 见他酒醒了,脸上残留着薄薄的一层淡红,傅书度走过来,用怜惜的口气温声道:“上车,我送你。” 他伸出手,想让云桑搭把手。云桑这下已经真的清醒了,他摇头:“不需要,我自己会打车。” “你今天都喝醉了,就不要拒绝我,让我送你回去。”傅书度的目光一直都是深情的,略带侵略性的目光会被温雅的笑意所掩盖,云桑又不是傻子,当然能感受到,不过无意纠缠,他会明确拒绝。 傅书度纠缠不休:“都这个点了,等车需要很长一段时间。”云桑根本别无选择。 这时候燕尘突然揽住云桑的腰,像一只缠人的小狗,用小小的声音说道:“桑哥,我家司机在外面候着,让他送我们回去吧。” 云桑的注意力一下子就被转移了,毫不犹豫道:“那就谢谢你了。” 这下轮到傅书度怔住了,他看向燕尘,他知道这个少年是云桑曾经无意间救下的孩子,两人是救命恩人和被救者的关系,为了报答云桑的恩情曾在白云工作室最需要的时候进行注资,所以云桑也很感谢他。这小少爷年龄也不过十四、五,但此时此刻对方的举动,却让傅书度心下涌起几分在意。 直觉这少年不是什么简单人物,于是他忍不住问云桑道:“他是谁,为什么要送你回去?” “他是我重要的伙伴,我们两家顺路。”云桑言简意赅地回答了这个妒夫的话,他收拾了自己的外套,傅书度还想多问几句,却见那少年又揽了揽云桑的腰,小声道:“桑哥,走吧。我有些困了。” “那走吧。”云桑点头,头也不回地走了。 不知道是否错觉,傅书度感觉到,在云桑视线探查不到的死角处,那个叫燕尘的孩子朝他投来了一个若有似无的目光,半晌,那嘴角似乎微微翘起。 傅书度登时被气笑了。 这下明白了,什么救命恩人、报答恩情,什么重要的合作伙伴,敢情是一头还没长大就想将人占为己有、披了层狗皮的狼。 纵使如此,傅书度还没把那孩子当回事,他对自己一直很自信,其次是随着云桑一步步崛起,围绕对方身边的人已如过江之鲫,有心思的一直没少过,傅书度如果人人都当回事,那他迟早得淹死在醋缸里。再加上云桑也还没开窍,又是不喜管束的性子,傅书度若贸贸然插手太多的话,近一点的,被退婚的江听就是他的前车之鉴。 但云桑也没有傅书度想象中那么迟钝,燕尘的心思很快就暴露了。 临近大过年,窗外银装素裹,白雪覆盖了整个世界,工作室里的员工寥寥无几。燕尘穿着一身黑色羽绒服,他刚刚结束了学校的事,赶了过来,发梢、眉眼和肩膀顶着无数的雪粒,一张帅气的脸已经长开,拥有令人目不转睛的俊俏。 他是来给云桑做游戏测试,因为测试员买了高铁票回家去了,其他人便临时上岗。云桑的新游戏是一款冒险动作类基建游戏,讲述的是一个主人公经历了飞机失事后流落到了一个神秘荒岛,岛上有蛮不讲理的部落和野人,有潜藏在森林里的野兽,有不断来袭的自然灾害和极端天气,甚至还有一望无垠的大漠黄沙和无法攀越的悬崖峭壁,玩家无法逃离,只能想尽一切办法活下去。 这种类型的游戏依然要求很高的沉浸感,其次是一个绝对开放的世界,仿佛地球上真的有这样一个流放之地存在,让玩家心向往之。 燕尘进入游戏界面。 他先测试了一遍野外天气系统,比如雨雪、酷暑和沙尘暴等恶劣天气,他发现,在云桑的设定下,玩家的游戏状态会被这些天气所影响,比如雨天泥泞湿滑,野外行走速度会减缓,长期淋雨会感冒,炎热天气下,玩家很容易精力不济,导致中暑,精神值下降。 再加上一些自然灾害,比如沙尘暴和海啸的出现,沉浸感完全能够满足。玩家可以选择适应这份残酷,也可以不屈服命运,努力在这片土地上建设起一间房,慢慢到一个部落,收集资源,驯化野人,然后不断升级装备和科技树,在这片荒野之地,逐渐建设出文明城市。后期玩家甚至可以与不同位面交战。 玩法已经很齐全了,燕尘再浏览了一遍景色,场景也很真实,比如长满霉菌的城墙、垂垂老朽的枯树乃至飞机失事的残骸,平心而论,他完全找不到可挑剔的地方。 但他还是提了一个建议,“桑哥,人的精神状态会被极端天气所影响,那动植物和野兽呢?” 如果设定播种下的作物,在雨水滋润下会生长茂密,畜牧的牛羊会因沙尘暴而减产损失,会因严寒天气而死亡,那整个开放世界则更加真实,充满了自然界的残酷。 云桑被点醒了:“你说得对,既然设计了四季和天气系统,那我们应该进一步的挖掘。”他们为游戏设计的初衷标语就是“你是否愿意体验一个绝对真实的世界?”,既然要追求真实,那就应该贯彻到底。 “我们还可以继续细化,比如当玩家为突遇暴雨无法出行而烦躁时,我们可以随机在森林里生出蘑菇,并设定只有雨天才能获取,这样的小幸运会减轻玩家的情绪。另外还可以设置,每个季节都是一把双刃剑,春季让万物复苏的同时,阴雨连绵也很容易让玩家储存在仓库里的物资发霉,让晾晒的衣服迟迟无法干透,而当玩家为冰天雪地的冬日感到残酷时,又可以让他随机在野外捡到一只被冻僵死亡的野兽,这样每个季节都有专属的趣味性……” 云桑入迷了,不仅反复喃喃自语,还开始在编辑器上进行修改,燕尘时不时凑过头来,温热的呼吸轻轻扫在他的脖颈处。 “桑哥,你设定的主人公是飞机失事下的‘幸运儿’,那假如幸运儿不止一个呢?” 云桑眼中一亮,思绪已经开始延伸:“你这句话让我产生了两种玩法,同一位面飞机失事的幸运儿,可能会产生‘竞争’和‘掠夺’,但这个玩法有待商议,不能过分挑战玩家的承受能力。另一种玩法,在玩家已经占山为王,文明建设开始,在玩家手头的物资已经足够富足的情况下,当年飞机失事的几个幸运儿出现,玩家可以自行选择将人留下,或者驱逐杀害,一切全赖玩家选择……”这样的选择涉及到了残酷的人性,但绝对真实,会让玩家心脏怦怦直跳。 一旦沉浸进去,云桑又开始反复修改他的草稿了,燕尘已经习惯了,他就喜欢这样静静陪在云桑的身边,欣赏对方云桑专注的侧脸,有一种岁月静好的感觉,当然偶尔也会产生几分心痒难熬,希望桑哥能突然回头,发现他的存在。 但在燕尘的计划中,却绝对不是这时候。 蒋东岐随后赶来,进门时给温暖的室内,带来一阵飒爽扑面的凉风。 一见盯着云桑的少年,他就笑了,忍不住调侃道:“你还真是不想离开老大,大过年的都寸步不离地守着。” 虽然他们也是一样,想到高中毕业后就将各奔东西、渐行渐远,心口就像被撕裂一般,于是都铆足了劲学习,争取能和桑哥一起上同一所大学。 蒋东岐只是随口一说,但却奇妙般点醒了本来在埋头伏案的云桑,他总算意识到了什么。 看着神色自若的燕尘,他慢慢放下了笔,很认真地问了一句:“原来你喜欢我?”燕尘是他当初救下来的孩子,本以为是露水之恩,便也没有放在心上,但缘分让他们重新相遇,对方成了可以跟他并肩同行的友人,因为燕尘是二股东,所以未来他们还会是一起共经风雨的商业伙伴。 对云桑来说,燕尘停留在他心目中,依然还是当初他从小山村里救出来的模样,哪怕对方长高了,还差一两岁即将成年了。 对方叫他桑哥,云桑便也把对方当弟弟对待了,至于这种友情之上、亲情未满的感情什么时候发生了变质,他并不清楚。 面对云桑的疑问,燕尘温润脸上没有什么表情,他反问道:“桑哥,我默默喜欢你,有给你带来困扰吗?”少年的嗓音已经彻底褪去了青涩,说话时犹带微微的沙哑。 “没有。”云桑答道,然后微微蹙眉,发觉自己有些无法拒绝少年这种炽热而纯粹的目光。 “你不用赶我走。”燕尘低下头,伸手去牵云桑,很认真地道:“我喜欢你,可能是一种年少的仰慕,等我不年少了,也许我就不喜欢你了,这个时间不会太久。” 当然了,燕尘知道,这些都是假的。 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骗子,云桑还没有开窍,他只是想等而已,桑哥觉得他们是友情,可他早已经单方面觉得他们应该踏入婚姻的殿堂。 云桑愣了一下,因为少年的皮肤温度出乎意料的凉,似乎是担心他的拒绝,但手心却很热,让他感受到了一股灼伤感,仿佛有一颗滚烫的真心正被交付到他手中。 停滞了良久,云桑抽出手,低声说了一句:“那你早点长大。”争取早点摆脱这份喜欢。他想着,燕尘说的对。少年人的感情轰轰烈烈,喜欢你就是掏心掏肺,满心满眼里都是你,可一旦感情如潮水般褪去,那也所剩无几了,被喜欢确实无需大惊小怪和在意。 这已经算是没有明确拒绝,燕尘淡淡笑了一下,面上却点头道:“嗯桑哥,我尽量。” 他当然知道,这又是一句新的谎话。他根本做不到。 第30章 据说我是豪门小可怜30 时间很快过去半年, 各地高考陆陆续续出成绩了,南城校区的录取率再破历史新纪录,面对记者采访, 不少同学都真心实意地说感谢云桑、感谢刷题神器, 让他走上了人生巅峰。 夏季蝉鸣在枝头喧嚣, 很快新生前往大学报道, 连军训都结束了。 江听坐在电脑前, 正好看大学论坛的一个热帖——《818我们学校十大男神, 新晋男神高调崛起, 老神们地位不保》,江听从第十名开始看,一直暗藏侥幸心想怎么可能, 一边不出意料在榜首看到了熟悉的名字。 云桑是不出意料的top,他以高分入校, 身上就被贴了很多关键字,优秀的溢美之词数不胜数, 恶劣的标签也很多,诸如冷淡孤傲、目中无人等等。同龄人才会争风吃醋,云桑怎么行事, 也丝毫不影响很多学长姐毕业后都想给白云工作室投简历,喊云桑为老板的热情。很多人嫉妒他, 但他们同时也不否认, 自己想混成他那样子。 他们和云桑有近水楼台先得月的同校关系,但不代表在竞争激烈的面试时就有绝对优势。如今白云工作室可不是当年的草台班子, 全称白云科技有限公司, 规模不大, 却一直闷声赚大钱, 再加上游戏爆了老板给每个员工三年分红这种真真假假的传闻,可不是让人趋之若鹜。 在白云工作的,百分之**十都是高校学历的程序员,名校毕业只是基础,他们更看重有市场视野和经验的人,所以想挤进去变得千难万难,他们只能退而求次,转向其他企业投简历。 这让江听很嫉妒,云桑自己还是一名大一新生,却能坐在面试官的位子上,像在商场里闲庭信步,随意挑选货物一般,亲自筛选本校的高材生,这样的层次已经很难赶超了。 原来人的天赋真的如此重要吗,当他发挥到了极致,原来不需要借助强有力的家境,也能如此成功。 江听不认输,他认为云桑可以白手起家,顺风顺水举重若轻地经营一家公司,那他也可以,所以大学他毅然决然报了经管系,并央求着江博涵送给他一家小公司。 江博涵欣然同意了。 可没想到江听才接手不到三个月,就因为经营不善而快要破产了,到了第六个月,员工的工资都快发不起了,银行那里也差点留下了他信用不好的记录。江听不信邪,咬着嘴唇说:“爸爸第一次我没经验,你再给我一次机会吧。” “好的,爸爸再给你一次试手的机会。”江博涵无奈地叹了口气,想着上次食品公司对江听来说可能太难了,这一次把江氏旗下一家发展很好的母婴用品公司分给了对方。他想着,江听只要按部就班的经营,卖卖尿布奶粉,一个月和厂家沟通一次,这绝对不会出错,更别提公司还有他的助理坐镇。 但他万万没想到,养子江听面上恭顺乖巧,内心却插手欲旺盛。他也给大儿子试过水,江晏淮外表叛逆,内心性格却属于那种我不懂绝对不会插手的类型,会跟在负责人屁股后面学习,这种性格有利有弊,江博涵暂且不做评价,可江听却会想急于树立自己的权威,他认为自己跟负责人身份并非平等,而是上下级关系。 据助理反馈,江听小老板不止一次在会议上提反对意见,还表示对他们上个月的销售额有些不满,认为每年A市的新生幼儿那么多,为什么他们占据的市场份额竟那么少,于是主张挪用一部分资金,更换代言人,高价聘请娱乐圈形象好、名气高、有孩子的女明星打广告。 此举本来不错,市场份额确实扩大了,但很快也蒙上了阴影。 因为那个女明星居然被爆婚内出轨了,还被媒体扒出她产期为了能早日回到娱乐圈接代言、强行七八个月就催产,让孩子瓜熟蒂落,这一记堪称重拳,那什么温柔美丽、怜爱孩子的妈妈形象瞬间成了笑话,代言人和品牌挂钩,他们只能匆匆忙忙将人撤下,虽然得到了一笔违约金,但却损失了口碑。 再加上江听为了刺激销售,对员工业绩重新提出了要求,说提高薪酬,但每个月会开除业绩垫底的员工。 于是母婴店内的员工为了冲业绩,时常一人同时招待三人,忙得团团转。大多时候,光临店内的客人都是新手父母,对母婴用品一知半解,正需要一个温柔耐心的售货员作指引,可当他们踏入店门,刚询问小孩用什么奶粉好,没问几句话,店员就从他们面前离开了去招待其他客人。感觉自己被冷落了,新手爸妈自然转身就想走人。 有一次付美瑕心血来潮,光临了其中一家旗航店,她虽四十好几,但因为保养得当,看上去才三十出头,像极了一个温婉美丽的富太太。店员们都涌了上来,以为她是想为第一胎的宝宝或者第二胎的宝宝购买用品,于是推销得天花乱坠,甚至还有抢业绩的情况出现。 付美瑕晕晕乎乎,连忙摆手说,只是看看并不买,一下子就收获了店员失望的脸色,她们立即转头去招待别人了。付美瑕也注意到,店员基本一人同时分心为好几人讲解,看上去很忙碌,谈话效率也不高,因为一心多用、人多口杂,所以常常出现这种情况。 “四个月的宝宝可以使用这款进口奶粉,含A2型蛋白质,奶源绝对优质纯净……” “奶粉??”客人一头雾水:“我们是来买尿布的!你给我们介绍产品,到底有没有往心里去啊!”另一个客人也道:“我们是来买小孩子衣服的,你递给我一袋纸尿裤做什么?” 店员连忙道歉,付美瑕却若有所思。她回家给江听提意见,江听却不以为意,说:“妈,我这是为了刺激员工和增加销量,你就别担心了。” 不管付美瑕怎么忧心忡忡地劝,江听都没往心里去,他是铆足了劲儿想做出一些成绩,在江家人面前,证明自己做不到白手起家,但比起云桑来说毫不逊色。 除此之外,还有其余种种策略,确实在短期内冲了一波销量,但因为服务质量降低、口碑变差,导致回头客少了。需知母婴产品不是一次性冲销的东西,而是一个孩子从出生到未来几年,父母都有需求的东西,没有回头客基本等于慢性死亡。 就这样,江听的第二次尝试又失败了,他经手四个月,让公司口碑下滑严重,销量也降低了好几成。 江博涵对他很失望,私底下对妻子抱怨道:“晏淮那孩子挺适合守成,小听连守成都做不到,以后还是吃分红过活吧。” 付美瑕惴惴点头,不敢再赞同,无形之中她把最初想给云桑安排的路子,默默转给了江听。 她对江听的要求也一降再降,希望对方无需大富大贵,能乖巧平顺过一生便好了。至于结婚,在上流圈内选骑驴找马的择偶观当然可以,但不要再沾花惹草,每天晚上喝得醉醺醺被爱慕者送回来,年纪小时的招蜂引蝶没什么,长大了可容易反噬。 江听当然不知道,付美瑕和江博涵对他未来的打算,他觉得两次的失败根本不算什么,要知道这世间有多少未来绝顶成功的人,什么互联网大佬、物流之父,他们成名之后出了自传,都曾感慨过年轻时候他们跌倒过无数次,甚至被逼到绝境一无所有,而他江听也才失败过两次而已,这根本不算什么! 反观云桑那种创业以来从没有经历过失败的人,一旦遭遇重创才容易一蹶不振,如流星般陨落直至默默无闻,成为那些自传作者回忆中感慨的人物。 江听深以为然。 云桑最近确实遇到困难了,因为他刚面试了一批员工,私下还在自学管理学的内容,顺便测试新游戏《荒岛求生》的性能,毕竟他决定下个月让游戏上市。 正忙得分身乏术时,江博涵还把一家母婴用品公司交给了他,说要考验他一番。 母婴产品……?云桑从电脑前旋转了一把椅子,完全不明白这个产业怎么能跟他扯上关系,他眼神微微扫了一眼付美瑕的肚子,问道:“是我们家要有小宝宝了吗?” 此话一出,让付美瑕娇美的面容闹了个大红脸,拧了他耳朵一下,笑骂道:“居然开妈妈的玩笑!” 云桑翻了翻资料书:“爱天使,这是A市排名前十的母婴品牌,近年来口碑很好,我也曾听过……咦,为什么这几个月口碑下滑如此严重,是产品爆出质量问题了吗?”他在互联网引擎上搜索,发现这家店的搜索数值,相较于半年前,整体低了二三十个百分点,这可是不好的预兆。 他几句风轻云淡的点评,说得江博涵老脸一红:“没有,产品质量一向很好,就是决策上出了点问题。爸爸最近很忙无法接手,希望你能暂时接管几个月。”他知道小儿子也很忙,但毕竟存了一点考验心。 他也算是变相观察,江听和云桑两个都是半大少年,也都对母婴产业一知半解,江听把事情搞砸了,那云桑呢?如果让云桑接手,是会让本来已经走下坡路的公司更加雪上加霜,还是力挽狂澜把口碑挽回? 销量这种东西,江博涵已经不指望了,就希望能把失去的东西给救回来。云桑答应暂时接管了,自家人有难处,他自然义不容辞。 这一天,白云工作室的人回到岗位。 发现云桑穿了一身出尘的白色大褂,高挺的鼻梁上戴着一副禁欲系的银框眼镜,容貌一如既往的冷淡俊美,但臂弯处抱着一个婴儿,冲去了这份高岭之花般的气质,反显得超乎寻常的亲和。 远远看去,那小孩还穿着黄色的衣服,桑哥另一手则是奶瓶。 一个个都吓傻了:这究竟什么情况,桑哥才大学,怎么连孩子都有了? 燕尘也是,他那双眼眸先是被愕然填满,如果仔细分辨,能发现里面有丝丝痛苦。燕尘也说不出自己什么感受,看到云桑抱着孩子的样子,那份冷淡面容下的专注温柔曾出现在他无数次梦境里,有他所追求向往的人间烟火气,可如今桑哥却抱着别人的孩子。 孩子的母亲又是谁,怎么他从来不知道。 燕尘眸光晦涩,努力压下心中的酸涩,走上前去,“这是桑哥的宝宝……吗?”当看清婴儿的真实模样,他后面的话直接吞了下去,嫉妒一下子化为乌有。 桑哥怀里是一个穿着黄色小背带裤,白色棉T的硅胶娃娃,头发卷曲蓬松像黄金般闪耀,巴掌大的小脸白白的,长长眼睫毛下是一双大得吓人的蓝色眼珠,稍微换一个地点,在恐怖游戏里就足够吓坏玩家。 燕尘欣赏不来,但因为这个娃娃在桑哥怀里,在父亲的衬托下,这份恐怖也变成了可爱,他忍不住道:“这个孩子真漂亮,我能当孩子的另一个父亲吗?”虽然这样很像过家家,但好歹坐实了父亲的名分。 云桑:“……” 少年的目光很热忱,藏在发间的耳朵挺红,红得滴血。 云桑抿了抿唇,避开了这个目光,半晌才道:“随便你吧。”燕尘对他向来千依百顺,现在又处于努力对他喜欢的戒断期,偶尔索要一次,还是这种称呼上的口头便宜,云桑当然不会拒绝。 白云工作室的人这下才知道,原来是硅胶娃娃,纷纷松了口气,心想如果连小老板这种人生赢家,都快人一步生了孩子,那真的是把他们衬托得跟个废物一样了。 “老大才十八岁,为什么要突然抱了个孩子,是未雨绸缪吗?”蒋东岐摸不清头脑,直到发现了一份商业计划书,云桑对母婴产业完全不了解,不敢贸贸然行动。 他准备从基础的育儿学习起,模拟了一遍婴幼儿从出生到成长的呵护过程,连如何换纸尿裤、如何用温水泡奶,抱小孩的正确姿势如何等等,他做了很多功课,知道婴孩和新生父母的需求,清楚照顾孩子有多繁琐后,自觉都熟烂于心了,才敢正式接手。 在此过程中,他还敲出了一款体积只有两三百M的小游戏,命名为《奶爸奶妈模拟器》,顾名思义就是一对年轻父母从怀孕到生产,再到产后护理、孩子成长的一系列模拟故事,玩家可以自由选是父亲还是母亲,体验彼此的辛苦,顺便还阐发一点既然生了孩子就要负起责任的意味。 没指望受众,往官方平台上一挂就完事了,后期偶尔维护一下建模bug即可。 因为是小游戏,白云工作室的人先试玩了一遍,然后哭得眼泪汪汪:“我选的是父亲,孩子半夜老是叫,我要烦死了,但是他能开口说话了,没有先喊妈妈,而是先喊我一句爸爸,笨笨地朝我爬来的样子,我竟然哭了。”这个小游戏的内核就是琐碎的家庭成长和细节处的脉脉温情,一米八高的汉子就这样泣不成声。 “这年头当妈也太不容易了,我选的角色,生产前身材才90斤,生产后就一直130斤,想要去健身可以但是很痛苦,还容易忽略孩子。” “我看到桑哥的植入广告了,什么婴儿床、痱子粉、纸尿裤都是‘爱天使’的,虽然没直白写名字,但那个标志本地人都认得吧,这操作真的可以吗?” 云桑接过商业计划书,一锤定音:“怎么不可以,现在两家老板都是我,这是一场小型的商业合作。”当然了,该付给白云工作室的广告费还是要结一下的。 他抽空去了一趟,开了一次会议,先是取消了之前的业绩制,改为原样,只在原基础上加了一个新的,回头客激励制。 他没有大价钱请所谓的大明星,娱乐圈是是非非太多了,明星形象崩塌起来有时候比雪山还快,他只掏了一笔钱,在各大商场中心、旗航门店旁边租了一个小地方,建了个小型的儿童乐园,放置了许多娱乐设施,比如泡泡球和滑梯等,引起小孩子的聚集。父母可以在旁边笑着围观孩子玩耍,也把孩子放到这里托管,自行去逛商场,会有门店专员帮忙照顾。这儿童乐园的玩乐费用,品牌会员一律免费,非会员的会稍微收一些,但在合理的承担范围内。 为了挽回口碑,他另外将公司的一笔资金投入民间一个“寻找宝贝”的公益组织,这个组织就是每年帮许多孩子走丢的父母寻找希望,不光要捐赠,媒体适当催人泪下的公关通稿也很有必要。 医院方面,也可以稍微打点一下。他们是不能直接贿赂妇产科的医护人员,让他们打广告,这是不正当行为。可没有人说,不能在医院门口或者妇产科病房外的那些建筑上挂“爱天使”产品的横幅,让人一抬头就能看见。 负责人很吃惊,他经常有给江博涵汇报情况,他告诉江博涵,这几个月云桑从头到尾只来过公司几次,每次也是坐了坐,提了一些意见就走。 负责人的话,让江博涵还以为这孩子更在意自己的游戏公司,完全没把他的考验放心上,可没想到就这几个月,“爱天使”的口碑就慢慢回升了,销量也在不断冲击,这是真的神了。而且他翻看了一些云桑后续的计划书,笔笔有资金支出,但是笔笔都是花在刀刃上。 要知道,云桑自己还是一个刚成年的孩子年龄,他不光自己的领域混得风生水起,还能把自己未知的领域经营得头头是道。若让他再行走几年,他岂不是能走得更高、更远,去更辽阔的地方。 这下子,江博涵终于意识到了,自己最理想的集团继承人来了。 随即他脑海里又浮现了一个深深的忧虑,那就是继承人沉迷创造自己的游戏王国,完全无法自拔怎么办? 第31章 据说我是豪门小可怜31 云桑还不清楚江博涵在想什么, 他在筹备新游戏,而江听善于揣摩人心,对江博涵私底下的念头一清二楚, 心中翻滚起轩然大波, 他早已预感江博涵迟早有一天会做出决定, 但没想到这一天来得如此之快。 只是一家小公司做试验田,他经营失败而云桑成功了, 江博涵就迫不及待下了决定,这让江听感到分外武断和不公平, 身上更像是被一盆凉水从头到脚泼了个透心凉。 他在想江博涵养育了他十八年,到底有没有想过一件事, 那就是从云桑回到江家那一刻起,他们两人就像天生死敌一般不对盘。一旦对方蛮横上位, 江家哪里还有他江听的喘息之地?拿人分红这种事,从理想层面来说很美好,现实中岂不是他老了, 还得一直仰望云桑的眼色过活吗? 云桑这个天生的掠夺者, 从回家伊始就夺走了他的一切, 现在连未来都不愿意给他留一条出路。他好好经营自己的游戏公司不好吗, 为什么要摧毁别人的一亩三分地?想到这里, 江听不禁悲从中来, 泪水在眼眶里滚来滚去, 他怨恨云桑的咄咄逼人, 也为自己骤然黯淡的未来光景感到悲哀。 他不会坐以待毙的。 云桑想毁了他, 对方不仁那就别怪他不义! 江听将目标瞄准了云桑的两款游戏, 一款是一年多前上线名叫《乱世竞技》的MOBA游戏(即多人在线战术竞技游戏), 另一款则是云桑预备这个月中上线的冒险基建求生类新游戏《荒岛求生》, 前者是联网免费制竞技游戏,后者是试玩买断制。 前者遇到什么问题,对于游戏厂家来说深恶痛绝,那当然是——游戏外挂!一个处理不好,外挂横行而官方无力遏制或者消灭,那就会对普通玩家的积极性造成打击,毕竟你凭借真本事训练的手速和技能,居然输给了轻轻松松的开挂玩家。一旦意识到自己输给了投机取巧钻漏洞的人,大部分玩家会变得暴躁,要么自己也沦为开挂玩家以毒攻毒,要么选择退出这个游戏,游戏用户流失也会成为必然的事实。 后者什么问题会让游戏厂家无力招架?那自然是过度曝光,买断制收费游戏跟时间收费类游戏不同,短期内盈利快,特别依赖前期玩家的下场,但是弊端也特别明显,那就是后续疲软,必须不断打广告补充新血液进来,才能维持盈利。以云桑当年的《喜事》恐怖游戏为例,前一年收益颇丰,第二年开始就走下坡路,不止因恐怖游戏的门槛把胆小玩家拦在墙外,还因为网上随便一搜,铺天盖地都是主播们玩通关的视频。 大家看了一遍主播录屏,后续剧情被人剧透得差不多了,购买欲自然就下降了。 这时候无论游戏厂家如何打广告,销量也只会维持一种慢热温饱的状态。江听便打算如法炮制,用过度曝光剧透这款游戏的内容,来摧毁它!他才不管这两款游戏是不是云桑的心血,是不是白云工作室精心筹备的年度佳作,一旦夭折会不会摧毁一批人对游戏的期待和热情,他脑子里只想报复,让自己能够痛快。 他拿出了自己这些年的积蓄,匿名联络了几个暗网的黑客,还有一些水平高超的网络外挂群。 这些群在城市潜伏很深,群主也是真有本事,制作出的外挂售卖给玩家,已经摧毁了不少本来市场前景发展很好的游戏。 加上人后。 群主道:“老板你好,请问你想要什么游戏的外挂?” 江听也不废话,直接开门见山道:“有《乱世竞技》的外挂吗?” “……”群主发了一串省略号,才如实道:“本来是有的,但是白云公司跟其他小公司不一样,他们一直以来花在技术维护上的钱没少过,反外挂侦查能力很强,我们设计出的小外挂还没开始解压,就会被系统清除,然后封号。” 不然《乱世竞技》可是近年最火的MOBA游戏,养活了无数游戏主播和游戏代练,收割了大批玩家,他们怎么可能没心动过。 可说白了,他们一般一个外挂才卖几块到几十块钱,而白云工作室的技术门槛太高,想要研究这个相应的技术外挂,没有百万打底都不可能,他们没必要去硬碰硬。 听懂对方的言下之意,江听道:“那我砸钱,你们能研究出来吗?钱不是问题,只要你们能研制出来,并给我毁了这个游戏,事后少不了你们的。” 群主咂舌,这下知道了,敢情自己遇到了一个财大气粗的大主顾!对方可能还是白云工作室的死对头,一般玩家买外挂都是为了自己爽,甚少有人是冲着毁掉一款游戏去的,透过短短的几行文字,群主都能看出网线那头对方的咬牙切齿。 如果说不是杀父仇人、竞争对手啥的,他都不信,可收人钱财就要替人排忧解难,群主立刻回道:“老板,您放心。我们保证完成任务。” 拿着这笔打到银行卡上的钱,一群人闭关研究去了。 有钱能使鬼推磨,还能让一项事务进程变得飞快。 不到半个月,这个外挂就研制出来了,他们用了几个小号下场,发现使用后,没有被官方的系统侦查到后,当即满意了。 连白云工作室一向引以为傲的技术侦查系统都没发现,他们这次外挂真的绝了,变相来说也是他们的技术水平被肯定,大主顾也很满意,又给他们打了一笔钱。一群人洋洋得意,私下把钱分了后开了一场小型聚会。 按照大主顾的意思,他们也堂而皇之地把外挂标价十八块钱售卖出去,标语“绝对隐蔽、不会封号”,人人都可以按照链接下单购买,使用外挂的人数越多越好,摧毁起游戏才更加快。 另一边,某直播平台的游戏主播“海鱼辣椒”,一名粉丝刚过三十来万的小主播,刚结束了一场对局。 他觉得有些不对劲,他明明能拿到人头,结果丝血状态竟然被人秒了。结算界面出来,那个人果不其然成了MVP,海鱼辣椒忍不住点击了对方头像,打开举报页面。 观众们说:“???主播你干嘛举报人家?” 《乱世竞技》的界面一向以眼花缭乱著称,两支队伍技能又十分绚丽,所以有时候不慢放,一秒一差的战局根本看不清楚。 海鱼辣椒对直播间观众道:“刚刚我丝血被人秒杀了,我感觉这个人应该开了挂。” 他直播间的观众基本都是新增长的,关注他的时日没有多长,没有多少忠诚度,一听他这个发言都笑了:“主播你自己没拿人头,心里不服气就觉得人家开挂?” “你自己没有放技能,被秒杀了还怪人家手速太快?本来看了你几天直播,觉得你人不错,现在我只想说,你能不能心胸开阔点。” 海鱼辣椒慌了:“我真的感觉他开挂了,就在那一秒钟的时候!他刚刚应该技能在CD中,你们信我啊!”他是一个刚成长的小主播,专门的录屏组还没成立,他无法回看录屏,这下子真的有理说不清了。 不少人只当他在狡辩,觉得他真的玩不起,当即取消了关注,退出了直播间,海鱼辣椒懊恼得想以头抢地,但同时心里他也浮起一个疑问,是不是他真的误会那个人了,对方真的没开挂? 像这样的事情一天中连续发生了好几起,兼职技术维护组组长的尹鹏飞,在收到手下技术员反馈后,反复查看游戏视频,然后联系了云桑,把事情从头到脚复述了一遍。 “老大,这些号我都记录下来了,他们形迹有点可疑,很多人抱怨反馈,但系统侦查结果毫无异常,我怕贸贸然封号结果是误伤。”他很犹豫道,这本在他的权责范围内,但因为实在无法裁决,只能临时求助正在大学教室里上课的云桑。 云桑一听,果然就道:“我马上回来。” 下一节课是宏观经济管理,授课者是A大挺有名望的曲教授,因为事态紧急,云桑来不及请假,只好选择了翘课。曲教授是一名头发浓密、精神瞿烁的老先生,素来没有点名的习惯,云桑私底下也把课程学完了,所以相当大胆放心地走了。 宋阳和蒋东岐也拍着胸脯,信誓旦旦道:“老大你去吧,如果曲教授点名,我们帮你点到!” 也许有些人就是这么不走运,前脚刚走,百年难得点一次名的教授就拿出了花名册,准备给台下一百多名的学生点一次名。 点到云桑时。 宋阳和蒋东岐对视一眼,其中一人果断压低嗓子,用冷冰冰的嗓音答到,听着挺似模似样,毕竟他跟在桑哥身边三年了。 老教授头也不抬,一支笔正准备打钩,突然安静的台下传来一声“咦?”,吸引了他的注意力。他稍微抬起头,看清了不断朝教室后方回头的江听,那张脸上写满了惊讶,他再顺势看了过去,正好把窃笑的宋阳等人收入眼帘。 当即明白了怎么回事,他盯着那几人,再次沉声道:“云桑在吗?学号001的云桑在吗?”他手头的花名册贴有证件照,这样帅气到令人过目难忘的脸,一个专业里可找不出第二个。 被老教授锐利的目光盯着,宋阳和蒋东岐两人登时僵在座位上不敢动弹,内心叫苦不迭,不敢再答到,并把江听这小贱人喷了个狗血淋头,严重怀疑对方是故意的!! 老教授冷哼了一声,毫不犹豫在云桑的名字旁边划了个红色的叉。 宋阳只好掏出手机,给云桑发了一条短信:“抱歉啊桑哥,教授今天点名了,识破了你没来,我们没能帮上忙。” 云桑此时也到达了工作室,赶回去已经是来不及了,于是他回道:“无事,我改天亲自去给老教授道歉。”为什么是改天,因为明后两天是周末,他们的列表上没有专业课程,他只能拖到周一再去教学楼,亲自给老教授道歉。 他们几人是新生,还不知道曲教授是老生嘴里赫赫有名的“曲一笔”,这个绰号说的是他学风老派,嫉恶如仇,一旦哪个学生敢在他的课上逃课被抓到,便会一笔划下去。如果事后道歉不诚恳、无法让他满意的话,他会认为对方不尊师重道、对知识的态度很轻浮,然后将这个名字大学记四年,如果毕业论文再被分配到对方手下,那后果简直非常严重。 所以他的课,根本没人敢逃。 没想到今年第一个倒霉献祭的来了,此人还是甫一入校就成了风云人物的云桑,一时之间风言风语传遍了整个经管系。担忧的人很多,看好戏的也不在少数。 云桑还不知情,他在处理自己的外挂事件,他仔细查看了发来的反馈视频,慢放倍数到0.5,发现了些许端倪。 尹鹏飞一直注意他的神色,发现他眉梢微动,心脏也跟着紧紧揪起了,“老板,是挂吗?” 云桑关了视频:“确实是挂。”这是一件幸运又不幸的游戏,幸运是白云工作室没有误伤玩家,其次是他的员工认真负责,拥有一双不盲目相信系统的火眼金睛,在危害之初就及时发现了苗头,还懂得向他反馈。 待事情解决后,云桑会酌情给这几人发一笔高额奖金。 不幸的是白云工作室明显被盯上了。这外挂特质很隐蔽,一看就是花了大成本研制且有备而来的,按照他们查出的反馈,使用这外挂的玩家数量暗地里正在不断增长。不过此时大部分玩家还处在后知后觉的情况下,导致这一点的基数并不大,还能够控制。 但他们也得全力以赴了。 这年头制作一款游戏没有那么容易,游戏编辑器只是基础,除此之外还需要大量技术、人员和资金的投入,耗时也不是短短的一天两天,普通团队甚至需要一两年或者更多,研发过程用“蜡炬成灰泪始干”来形容一点也不过火。 但摧毁一款游戏却非常容易,只要让对方深陷抄袭风波,被外挂缠上,被黑客攻击,分分钟就能让一款心血报废。 为了不让游戏被摧毁,云桑准备打一场战了。他要让制作外挂的人知道,白云工作室可不是什么好惹的软柿子。 只是他没想到,自己随便一挖,拔萝卜带出泥地挖出了一条产业链,还有一个意想不到的人物。 第32章 据说我是豪门小可怜32 他先是手动升级了一遍防火墙, 加固了几层防御和追踪系统后,才让侦查系统立即锁定了那几名使用外挂的可疑玩家。 二话不说,直接雷霆万钧地出手封号。 那些玩家正玩得酣畅淋漓, 新买的外挂让他们感觉到自己的技术水平如虎添翼, 见到对面队伍的人看上去非常气恼,却拿他无可奈何的样子,他心中好一阵暗爽, 就在这时。 手机屏幕一黑, 他们被强制下线了,还跳出一个系统提示【检测到玩家正在使用不正当风险外挂,现予以封号处理,本次封禁时长:即日起到2300年11月23日17:24】 好家伙一封号, 封到了两百年后,这还玩个屁啊!你那么能耐,咋不封到人类灭绝地球毁灭啊!几个玩家表示忿忿不平,有的退了游戏去网上投诉,说白云工作室乱封号, 有的则准备去联系卖家,想质问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不是说好绝对不会被检测出来的吗? 他们才刚买两小时, 对局也才玩几盘,一次mvp都没拿到, 一眨眼就被踢出去还永久封号了。 这些玩家被踢下线, 殊不知他们的队友和对手也很懵逼, 咋回事技能还在施放呢,人怎么没了?五对四这还怎么玩,自然是兵溃如山倒, 获胜方上了一颗星当然暗自欢呼,失败方则骂骂咧咧感觉莫名其妙。 然后他们退出对局,就收到了官方发来的一封补偿邮件,说是刚刚游戏中账号名为xxxx的玩家使用不正当外挂,现已被查封,很抱歉给你们带来不好的游戏体验,所以发了以下补偿…… “啊居然是外挂吗?难怪那个人被踢下去了,我就说他怎么能拿那么多人头,敢情是挂逼!”玩家们恍然大悟。 “哇还有补偿奖励,官方真大方。”本来输了一场对局不开心的玩家也被这封财大气粗的邮件给安抚了,然后道:“这么快就封号,官方效率还真是高。”他们的游戏体验不仅没有被打击,反而还产生了对官方的信赖感,他们要吹爆小白云! 玩家补偿都已经发放完毕,后续当然还没结束。 云桑还给举报外挂的玩家,不管是真意识到是外挂,还是觉得很可疑试探性举报的,反正误打误撞是对的,一律都发放了丰富的现金奖励,并发邮件出言感谢。 收到来自官方的邮件,“海鱼辣椒”激动地跳了起来,对粉丝道:“你们看这是官方邮件,感谢我举报有功,我就说那个人真的是外挂,他丝血反杀不正常!我没狡辩,我是说真的,你们都误会我了。” 说到这件事,海鱼辣椒突然热泪盈眶,哽咽出声,当时被那么多人误会指责,他自己都怀疑自己,结果没想到官方给了他肯定,他不是在为自己的失利找借口,他的判断力没错。 看一个年轻小伙子哭得那么凄惨,身子还一抽一抽,直播间的观众都感觉过意不去,连忙安慰他:“对不起主播,是我们误会你了,你别哭了。你哭起来的样子真的好丑……” 礼物倒是一个接一个的刷,什么飞机游艇和小火箭,何以解忧唯有暴富,很快海鱼辣椒就不哭了,反而笑出了一个丑丑的鼻涕泡。 粉丝们给他道歉一波,他反而涨粉了,而且白云官方真的好大方,给举报成功者发了一万块现金奖励,这抵得上他这个小主播一个月的直播收益了。 这也算因祸得福吧。 到了这时候,所有补偿才算正式结束,一点现金支出对工作室来说只是小菜一碟,重点是官方的威信度和口碑绝对不能丢失。 至于在网上叫嚣乱封号的玩家,白云工作室后续晒出他们数据异常的图片,这些人就闭嘴了,反而轮到他们被网友群嘲。 云桑雷厉风行解决了外挂事件,将这种不安分的小苗掐死在摇篮中后,他便开始顺蔓摸瓜,先是摸到了那个专门售卖外挂链接的网络店铺,然后披了层卖家的皮,潜入了所谓的a市地下网络外挂群。 这些群主也没想到云桑的网络侦查和追踪水平,比他们还更胜一筹,现在还聊着如何修改外挂,再次攻城拔地。 这些人就是网络里潜藏在暗处,阴沟里老鼠般的存在,仗着稍微高超一点的黑客在网络世界里肆意横行,群聊内容也非常不堪入目,受害者更不是一家两家的游戏公司。 云桑皱了皱眉,耐心潜伏。 他很快得知了到底有几个群,分别查出了群主的真实信息后,收集了一些证据后,直接选择了报警,连售卖网店、网络外挂群、私人订制等这一整条产业链连根拔出,并给燕尘去了一个电话说明情况。 燕家跟警署关系较为紧密,只要燕少纶给那边打一声招呼,办事速度会更快。 尹鹏飞道:“老板,你报警了,可这幕后主使者咱还不知道。”不惜花上百万,私人订制一款外挂来摧毁《乱世竞技》这款游戏,八成是他们公司的竞争对手! 云桑也深以为然。 自从《乱世竞技》这款moba游戏问世后,市场上后出的仿品、竞品不少,这种用阴险手段摧毁竞争对手的行为,也很符合一些行事阴暗的小公司。游戏大厂为了爱惜羽毛,往往是不屑这样做的。 不管幕后主使者是谁,云桑只登上了那个群主的账号,收集了一堆违法犯罪的聊天记录,很快锁定了一个联系簿里叫“大主顾”的人,对方果然是抱着摧毁《乱世竞技》这款游戏的目的,用词大胆且毫不掩饰。 云桑把两人的聊天记录怎么针对白云工作室的聊天记录,全部拷贝出来,一并发给网络警察。 他不管这些人是谁,只打算把这些阴沟里的老鼠,通通交给法律去制裁,还游戏市场一片清净。等罪名一出来,白云工作室法务部直接冷酷无情发律师函即可,就不用云桑再操心了。 可后续剧情发展,还是出乎了他意料,竟然不是竞争对手。 这个时间点正值悠闲无事的周末,付美瑕便邀请了好几个圈内姐妹,在别墅庭院开一个小型的下午茶聚会。 同行的不止有养子江听,还有几个品貌端正、年龄相仿的青年才俊,他们正对江听微微一笑,江听也回了一个温雅得体的笑容,几秒后他微微低下了头,眼尾处像是覆了层薄薄的绯红,看上去很是乖巧迷人。 这场聚会的性质,当然不用多说。几个夫人对江听也很满意,长相精致漂亮,性格伶俐乖巧,礼仪乐器样样不差,还是高学历出身,除了不是江家的正牌少爷,从头到脚没什么可挑剔的。 付美瑕见状松了口气,刚想笑说,我们让几个孩子自己聊一聊,突然管家现身,面色为难地带了几名警察过来,说是江听涉嫌一起金额高达百万的网络犯罪,与此同时,还有一封白色的律师函。这些人措辞严肃,把几个温室里的贵妇人吓了一跳。 这是什么情况? 付美瑕的神色也被愕然所充斥,她颤颤巍巍地站起来,看了一眼警方的证件,还有一堆打印出来、证据确凿的聊天记录后,她只觉得脑子一片天旋地转。 第33章 据说我是豪门小可怜33 宏观经济管理的曲教授, 他在教学楼待了几天,左等右等没等来云桑的道歉,反而从辅导员嘴里得知了这个学生请了一周的短假, 貌似是家里出事了。 曲教授皱眉:“出什么事了?” 人有旦夕祸福, 如果翘课是这个原因,他倒是可以理解。 云桑是今年录取学生中入学成绩的第一名, 所以学号是001,这样优秀的学生几乎每个导师都会关注几眼。 辅导员知道他的脾气,便解释了几句:“貌似是这孩子遇到了贼, 结果顺蔓摸瓜,发现贼是自己家里人,现在八成被伤透了心,没什么上学的心情。” 这就和家中**有关了,曲教授不愿再打探,只是陆陆续续他还是从其他教授闲聊八卦时的嘴里听到一些流言。原来这个云桑跟专业另外一名叫江听的同学是兄弟,至于为什么一个姓云一个姓江,有钱人家里的池塘水深就不是普通人能清楚的了。 这两人不约而同都请了一周的假,不知道跟这起出事有什么关系。 截止到现在, 云桑已经吊足了曲教授的好奇心。这个学生自己翘课被逮, 本人还没来道歉, 倒是不少人来帮忙道歉。 一个叫蒋东岐,一个叫宋阳的俩小伙子, 一下课就来道歉,说他本人遭遇了意外事故, 本来没想翘课的, 翘课全是他们怂恿的, 点名也是他们自作主张的, 与本人无关等等。 还有其他男男女女的学生,来到他办公室,看似旁敲侧击、实则关心地打探云桑会不会被处罚,帮忙求情的不在少数。从这些人嘴里,他慢慢拼凑出了云桑这个人的形象,头脑聪慧、成绩优异、才华横溢、人缘还极好,据说在高中时期就自己独立开了一个工作室,现在才十八、九岁,就已经制作出了不少风靡市场的爆款游戏。A大某游戏制作专业,有时候上课所传授的经典案例,皆来自于对方。 继这些求情的人之后,也有一个名叫江听的学生找来了,开口也是为云桑求情:“对不起教授,希望您能对云桑网开一面,他翘课应该不是故意的,他只是太忙了,毕竟他是一个月创收好几亿工作室的老板,他已经那么成功了,跟普通同龄人不一样,大学的课程对他来说可有可无……” 这一番话,差点没把老教授气得胃疼,成功了就能不尊重知识、不继续深造?那岂不是草根暴发户行径。毫不客气地说,他站在这个教育岗位上多年,也见识过不少大学时期便功成名就的学生,他们不学无术却能创造财富,可很快他们也会遭遇失败,因为他们缺乏知识,知道自己成功了,却不知道是为什么成功的。 但碍于前面的溢美之词,他只生气了一会儿,便继续收集众人对云桑的评价,然后决心试玩一下对方的游戏,想看看“才华横溢”这个词是否名副其实。 曲教授年龄大了,手指反应速度不灵敏,《乱世竞技》这种多人在线竞技类游戏年轻人云集,却明显不适合他,他也感受不到乐趣,下载后便删了。 《喜事》这款恐怖游戏口碑倒是极好,他去年带孙女去A市游乐园玩耍时,还记得那个阴气森森的鬼屋就采用过这个ip,喜庆祥和的大红婚房和身姿曼妙的美丽新娘很有欺骗性。孙女像一只精力旺盛过分活泼的小猴,吵着闹着要看新娘子,怎么拉都拉不住,让曲教授对此印象深刻。只是他没想到原来这是云桑设计的游戏主题,按年龄推算,当时的云桑应该才十六岁? 他下载了《喜事》,结果系统检测出他高龄且患有高血压,他又被再次拒之门外。 经历过两次失败,曲教授已经感到意兴阑珊,这时候白云工作室一款刚上线的新游戏《荒岛求生》被推送到他面前,他想了想,决定试玩最后一次。 前试玩一个小时免费,前六个小时不满意可全额退款,曲教授阅读到这一条,满意地点了点头。这代表云桑的工作室不是那种为了盈利不择手段的小工作室。 他进入游戏界面,发现自己操控的主人公肯尼在一架摇摇欲坠的飞机上。 【……你乘坐从加利福尼亚飞往墨尔本的客机遭遇到了百年难得一遇的极端天气,飞机摇摇晃晃,坚固的机舱窗户被拍打,你感觉到不能呼吸。透过窗户,你发现前方天空中翻涌起一个海暴龙卷风……你惊愕万分,还好你平时学习了一些空中急救知识】 开局就出事,这沉浸感太强,让座位上的曲教授不安地挪动了一下身子,他下意识想跟主人公肯尼一样,调直了脊背,拿出氧气面罩、穿上救生衣等等。 “这游戏还挺有意思……”曲教授抓紧了座位扶手,嘴唇蠕动了几下,哑着嗓子道,他这奇怪姿势令办公室里其他教授惊异地瞥了一眼。 正如他的预感所料,飞机很快就出事了,整个机舱的人都在恸哭,纷纷留下遗书。听着这一片哭声,曲教授忍不住也在想,如果他遭遇到了这样的情况,他会在纸条上写什么呢? 他思考只是几秒钟,就被打断了,主人公肯尼的邻座是一对年轻的小情侣,看上去才十八、九岁,正处在一个美好的年龄,容貌青春脸上还有雀斑。他们正互相拥抱,似乎死也要一同赴死,其中的女孩面如死灰,眼中涌出豆大的泪水,挂在尖尖的下巴上,看上去十分脆弱。 她还不忘在自己额头双肩画一个十字,双手合十的祈祷,看得出对方是一个有信仰的教徒。男孩抱住了她,两人一起祈祷。 女孩看向了肯尼,还坚强微笑着询问他的姓名,说能够一起死去也是一场缘分。 这一幕幕太过于真实,明明没有悲痛欲绝的哭声,但还是让曲教授不忍心地别过头,连做了几个深呼吸控制情绪。他早已经洞察了游戏制作人的意图,这些人都会死的,主人公才是唯一的幸运儿。 他的猜测没错,在这场飞机失事中,职业是健身搏击教练的主人公肯尼活了下来,流落到了一个魔幻神奇又具有史诗般瑰丽的荒岛。 在这里有一望无垠的沙漠和巍峨高耸的雪山,曲教授可以操控人物进行攀岩、进行潜海,能在旷野奔跑驯服巨象,能在地下墓穴、洞窟遗址内发现宝藏,这是一个非常令人惊奇的荒岛,就像一块被神明遗忘的地方。 在世界地图上根本没有记载。 按照经纬度,曲教授拿起了自己的地球仪,发现确有这个岛,针对整个世界来说,小得毫不起眼,却让人呼吸一窒。哪怕理智告诉他,云桑这个人不可能去过,也许只是随机采用了这个地方。 但曲教授还是莫名感到有些兴奋,他取下鼻梁上的眼镜,微微擦拭了一下。 主人公肯尼的恣意,跟枯燥无味的现实不同,让他感觉到了无穷的乐趣。也许每个老男人年轻时都有一个能环游世界的梦想,云桑这款游戏唤醒了他那颗心。 更别提这美术,行走在洞窟内,里面有一些古老斑驳的文字,石壁上缠绕着深紫色的藤蔓,稍有不慎,会以为是互相纠缠的蛇,包括泛着绿色荧光、生长在潮湿角落的真菌,稍微伸手触碰,对方形态会萎缩,这一切都令人感到真实、细节极度逼真…… 很快一个小时过去了,曲教授眼都不眨地选择了购买,六个小时过去了,他也不打算退货退款,他打算操控主人公肯尼,继续探索征服这片土地。 冲着这款游戏,曲教授对云桑也没有任何意见了,反而升起了一片拳拳的爱才之心。 另一边。 俞星空如今是某公司的白领丽人,虽然薪酬一般,但她很喜欢自己的职业,脚踏实地的感觉让她感到美好和安全感,仿佛曾经那因为虚荣和无知被拐骗的经历已经逐渐淡忘。 截止去年,她在父母的陪伴下,已经还清了所有大学时期欠下的债务。对于她的遭遇,很多亲朋好友对她表示怜惜,非常愿意给予帮助,她也算开始了一段新生活,脸上渐渐的重新绽放出明媚的笑容。 所以她感激云桑,也感激这个世界。 现在她平日就上上班,周末则会兼职选择当一名主播,直播的内容无非是唱唱歌、聊聊天或者是直播游戏。 因为她容貌漂亮、性格坚强爱笑,很多人自愿给她砸礼物,她都会一一感谢,直到有一次,她知道自己的榜三是一名还没成年的高中生,是透支自己生活费、甚至借钱给她砸礼物时,她立马将礼物钱原价退还,并告诉对方,曾经的自己也是这样透支去消费,染上了奢侈的习惯,导致自己陷入了危机,如果不是有人救了她,她绝对不会好手好脚地坐在这里。 云桑是她的救命恩人。 所以对方的游戏每次一上线,她绝对不会错过,除了《乱世竞技》这款游戏,虽然是联网免费制,但格外需要操作和手速,对于手残党来说太不友好了。 这一次她一如既往下载购买,一进入就是飞机失事,吓了她一跳。好在这游戏不是vr,沉浸感只是一般,她一颗砰砰直跳的心很快落回了胸膛,紧绷的神经也放松下来。 这年头主人公不死定律还是深入人心的,她是主角,哪怕跳海都不会死,可这机舱内的人就不一定了。 注视着一片哭泣的景象,她心软地叹了口气,她操控的主人公肯尼,邻座是一对看上去很温柔和善的母亲和一个穿粉裙子的小女孩,小女孩眨巴着一双蓝色眼睛,似乎还不明白自己即将遭遇什么,只是用甜甜的声音问道:“妈妈,我们是不是再也见不到爸爸了?” 母亲抱着年仅四五岁的小女儿,掩去自己脸上的惨白,坚强安慰道:“是的,但是我们会化成天上的两颗星星,一直注视着地下的爸爸。” 母女俩的对话很温情,俞星空被打动了,下意识竟也流出一行眼泪,不忍心地别过头。 同时她不太明白这游戏的开场动画用意,按照套路主人公会活下来,其他人都会死,那为何要着墨这对母女的对话,难道是想衬托出主人公肯尼活下来是有多么幸运的一件事吗? 虽然没弄明白,但俞星空还是向自己的粉丝推荐了这款新游戏。“这游戏挺好玩的,诸君千万不要错过!” 她还不知道,每个下载游戏的玩家,遇到的邻座都是截然不同的人,从此会展开截然不同的故事…… 第34章 据说我是豪门小可怜34 她在摸索自己的独门玩法, 她首先遭遇到的是云桑精心设计的“天气系统”,几天之内她先后遭遇了暴雨、炎热和晴天,因为她没经验, 下暴雨让肯尼一不小心淋雨感冒了, 只能躲在洞穴里瑟瑟发抖,炎热又差点让肯尼中暑…… 俞星空早已经把高大俊美的肯尼当做老公或者儿子了, 看对方如此凄惨,当即吓得手忙脚乱,直到晴天到来才松了口气。渐渐的她学会了观察星象和预测天气, 学会按照树墩年轮判断南北。 结果一转眼遇到了野兽,肯尼被咬伤了。遇到大雪覆盖的冬日,把她好不容易从森林里抓来的小动物冻死了,她差点哭了,但好在她在雪中行走时捡到了一只冻僵的兔子,看上去挺肥美,抵得上两天的吃食,再加上曾经在小山村的磨难让她学会了坚强,于是她没有屈服命运, 很快适应了这份残酷。 她升级科技树, 打造出了各种锅碗瓢盆等生活用具, 用树枝、兽皮和砖瓦建起了一个可以遮风避雨的小房子。根据不断变化的极端天气,选择种植各种各样的作物, 没等梅雨到来,就把晒干的衣服收走, 把仓库里会潮湿的东西吃掉, 渐渐的凭借着努力(或者说爆肝)过上了富裕充足的生活, 跟刚进游戏时一贫如洗的样子截然不同。 俞星空本人也很沉迷这种基建生存的过程, 成就感非比寻常。 “天哪,我搜索飞机失事的残骸,捡到了座位下的一个药箱,里面有绷带、医疗包还有可以恢复精力的咖啡,太棒了!”飞机舱简直是一个天然的宝库,里面很多客人的行李箱都没有被卷走,甚至随机散落在整个荒岛上,捡到就是幸运! “我能把野外的蘑菇移植到自己的温室大棚里,这些蘑菇颜色都五彩斑斓的,到了晚上还发光真是好漂亮,我还可以种植一些药草,哇哇宝贝们,你们快看我的植物王国……” 她的乐观坚强,感染了不少直播间的观众,他们被主播的游戏画面给吸引,再加上肯尼实在俊美逼人,换衣服时露出的八块腹肌、穿短袖和兽皮时那肌理分明的手臂和大长腿惹人垂涎,一个个都跑去下载游戏跟着玩了。 《荒岛求生》直接火了。 然后很快俞星空也知道了,最开头飞机失事为什么要描绘那一幕了,原来在她渐渐成长强大时,其他飞机失事幸运儿也浮出了水面,正是邻座那对母女,她现在面临一个人性选择题。 一个女人和孩子,看上去毫无威胁性,且当时她们的“天上星星”对话她还记忆犹新,她到底是否收留或者驱逐,肯尼一个人在岛上如此寂寞,他驯服的野人也不通人语…… 经历了一番内心挣扎,到底是不忍心,再想想曾经的遭遇,俞星空选择了收留。另一边曲教授也是如此,他遇到了那对年轻的小情侣,两人都同他学生一般的年龄,他当然不会驱逐,而是把人留下来。 然后他们收留下来的人,原来各自擅长的天赋技能,母亲心灵手巧,会运用一双妙手把藤蔓、野草、柳荆等编织成衣服、箩筐,将寝居收拾得井井有条,小女孩会帮她赶羊、帮她给花草浇水,相当于多了一个小助手,这让俞星空感到欣喜。 而小情侣中的男生也大有来头,父亲是地质学专家,母亲是考古学专家,所以他能粗略读懂石壁上的文字,解锁更多荒岛的秘密,原来这果然是一个诅咒之岛,一片被神明遗弃的流放之地,曾经拥有高度发达的文明。 女生则是一个宗教徒,她身上拥有令人安宁沉静的力量,她可以和野人沟通,帮助曲教授更好的驯服野人,建立自己的部落。 当然有人选择了收留,收留下来的未必是好人,也有人是选择了驱逐等等……不同的邻座,迸发出截然不同的邂逅命运。 按照江听毁灭云桑新游的计划,他一开始就收买了很多主播,让他们新游一上线就立刻恰饭,规定每天要播多久《荒岛求生》的内容,让他们争取把这款游戏的玩法全部曝光,让它尽早对所有玩家失去吸引力。 他的计划是美好的,但却忽略了《荒岛求生》跟《喜事》最大的不同。 《喜事》是一款恐怖游戏,剧情和玩法较为单一,卖点就是冒险解谜,一旦种种悬疑之处被剧透,玩家会觉得心满意足,不愿再购买。 《荒岛求生》却是一款基建冒险求生类,各种主播视频流出,可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玩法,比如曲教授和俞星空,一个沉迷攀岩潜海和寻宝探险各种挑战极限,一个沉迷文明基建无法自拔,其他主播玩了,也根据各自的性格走了不同的走向…… 有的人沉迷研究各种荒岛上的珍稀动植物图鉴,甚至沉迷抓鱼捕虾、收集食材制作美食;还有人在荒岛的某一处发现了梯田、神殿和迷宫,于是绞尽脑汁解锁文字信息,想挖掘诅咒背后到底遭遇了什么,让一个曾经瑰丽绚烂的文明覆灭。有的人沉迷发展冷兵器,驯服野人成为一支坚不可摧的兵团,然后与不同文明位面交战…… 同一个肯尼,同一片荒岛,但是不同的玩法,导致呈现出来的结果相当异彩纷呈,玩家们不但没有厌倦,反而产生了兴奋感! 天哪这玩法好丰富啊,卧槽还能与原始恐龙位面交战,这也太刺激了吧!高强度的曝光,反而让大批大批的玩家涌入,把《荒岛求生》的销量冲到了一个巅峰,连尹鹏飞都茫然了,心想老大是不是打广告了? 得到否定回答后,他忍不住惊呼,到底是哪个慈善家默默推广不求回报! 真慈善家江听看到结果后,心直接凉了,心想怎么会这样,《喜事》被大量曝光等于慢性死亡,为什么《荒岛求生》被大量曝光,反而让人趋之如骛?这不应该啊!他岂不是相当于,花自己的钱免费帮云桑进行推广,帮助对方工作室赚钱赚到手软? 甚至那些接了他广告的主播,一开始江听要求他们起码每日播4-6个小时,他们还不乐意,现在一个个都沉迷进去。 直播间观众郁闷道:“主播你别玩《荒岛求生》了,你忘记了自己是《乱世竞技》的主播了吗?” 主播道:“等等别催,这个赛季还有好几天呢,等我把温室大棚搭起来,把甘油提炼出来……哎别怪我,要怪就怪白云工作室为什么每款游戏都那么好玩。” 所以说,江听完全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这些日子他过得很不好,就指望拿云桑新游扑街的好消息来慰藉自己,结果竟弄巧成拙,新游发行蒸蒸日上,他甚至助了一份力,失望、愤怒、懊悔等情绪差点没把江听逼疯。 回到家。 付美瑕质问他为什么要付钱制作外挂,想毁了云桑的游戏,云桑好端端的不争不抢,甚至性格有点独,不会讨好人,只喜欢研究游戏,究竟哪里得罪了他? 江听紧张地咬着大拇指,对此一个问题都答不上来,一声不吭地接受警方的调查。至于律师函已经被云桑扣下了,他不想多要什么解释,把一切选择权都交给了江博涵和付美瑕,自己全身心投入新游上线。 这款游戏他倾注了很多心血,不打算只在国内上线的。如果国内市场认可度不错,他打算明年顺势推出英文版出口海外,在海外的游戏市场上架,收割一波美金,所以他很忙。 付美瑕养育了江听十多年,一直将其视若己出,结果精心培育的养子竟然一直对她的亲生子怀恨在心、甚至想毁了对方事业这件事,让她感到心如刀割。心想这孩子难道不知道,对事业心较重的云桑来说,游戏代表了什么吗? 有时候毁了一款游戏,是毁掉别人的人生啊! 更让她难受的是,江听能拿得出那么多零花钱,前前后后超过两三百万对付云桑,其中也有她的一份功劳。平日生活中江听嘴甜,稍微一哀求,她就会给对方很多零花钱和银行卡。这种待遇江晏淮和云桑都没有,大儿子性格浪荡喜欢享受,付美瑕不乐意给,小儿子完全不会开口索要、只会单打独斗,付美瑕没机会给。 她对江听是真心的。 结果这些钱,竟被用来攻击小儿子的事业,还是那种见不得人的阴险手段。光想想,付美瑕就要窒息了。 本来云桑流落在外十多年,她就对这孩子充满亏欠,万万没想到,对方好不容易回到家才几年,又遭到这样不公平的对待。当年身世曝光后,她依然收留江听,这些年竟收留出一匹小白眼狼来了。 她已经让云桑扣下了律师函,但没脸让云桑原谅江听,也没脸让两个孩子在这个老宅子里能做到和平共处。 辗转反侧两个夜晚无眠后,付美瑕对一直不配合警方的江听道:“江家可能不适合你,我们养育了你一场已经仁至义尽,你今年也十八岁了,回你母亲那里吧,她如今老了也需要你照顾。” 这句话让江听如遭雷劈。 就这样,他被变相赶出了江家。 第35章 据说我是豪门小可怜35 付美瑕到底心肠软, 没有将事情做绝,江听可以带走所有行李,江家为他购买置办的衣物、奢侈品还有一辆跑车等等, 临走时付美瑕还私人给了他一笔钱, 没有人知道是多少,算是断绝了这笔收养关系。 看着银行卡上的一百多万,江听脸上浮现怨毒之色, 格外胸闷气短, 十八年含着金汤匙生活,金尊玉贵地长大,他当然是嫌这笔钱少。 他打从一出生就住在这里,早就把寸土寸金的江家老宅当做自己的家, 或者是囊中之物。凭着这些年他对付美瑕的了解,他早已经摸清楚了对方优柔寡断的性情,笃定对方现在只是一时在气头上,才把他赶了出去。 很快气消了,他再顺势卖一波可怜凄惨, 付美瑕还是会把他接回去,他姓江,到时候回去还是名正言顺的江家少爷。 付美瑕赌气说, 让他回去照顾自己的亲生母亲。 江听只能暂且去了,他亲生母亲梁萍琴还活着, 当年她是一名工厂女职员, 工作时间游手好闲、好吃懒做, 所以没什么积蓄,孩子生了也不愿意抚养,把他丢到乡下老家, 阴差阳错被人掉包换子,流落到乡下被拐卖的反而成了云桑。 当年她知道孩子被拐走后,只是难过了几天,就跟没事人了一样,毕竟怀胎十月生的总是有一点脐带之情,可带着孩子太影响她桃花和嫁人了,所以她难过也没多久,很快就走出来了。甚至没有试图去拐子手里追回孩子,只叹息了一声“这可怜的孩子跟我无缘”,便让他随风去了。 自己继续仗着出色的容貌,一心勾搭车间负责人或者厂长,这两位都是有妇之夫,很快也被她撬墙角成功了。她成功挤掉其中一位的糟糠之妻上位,过上了富足的生活。至于那个她背地里生下来的孩子,早就被她抛到脑后了。 梁萍琴也不在意,左右她也有孩子的人了,虽然是丈夫前妻的孩子,需要她小心讨好伺候,帮助她站稳脚跟,毕竟她上位的名声不好听,公公婆婆都指着她骂。 时间转眼十多年过去了,直到付美瑕和江博涵追来,问她当年把孩子丢到哪里去了,她才知道自己的孩子被人换了。她生下来的江听非常巧合地成为了江家的少爷,而她以为被拐卖的亲生儿子,其实是江家真正的少爷,辗转沦落走了,被拐卖到大山。 这命运真是弄人,她情不自禁地感叹道。 见她吞吞吐吐答不上来,付美瑕朝她杏眼圆睁、怒目而视,见她当年有遗弃孩子的嫌疑,也没说把江听还回来。梁萍琴也乐得亲生儿子在豪门继续鸠占鹊巢,成为她未来的一个依靠,暗地里期望付美瑕他们永远找不到人好。 可以说,某种程度上她和儿子江听的性格简直一脉相承。 这些年随着丈夫经营工厂不景气,下岗职工增多,生意不好做了,她富太太的美梦也随之破碎,不得不缩衣减食。可她早年就培养了喜好奢靡的习惯,一时半会儿根本改不了,所以倍感艰难,她情不自禁想起了自己还有一个儿子江听在豪门当着少爷,据说还有一个同样有钱姓阎的未婚夫…… 她刚升起了打秋风、索要点“抚养费”的主意,一抬眼,就发现江听找来了,注视着她的目光格外复杂。 “你怎么回来了?”梁萍琴诧异道,这也太赶巧了,简直是说曹操曹操到。 “没事,就是来看看你。”江听摇头,隐去了自己被赶出江家的事实,当年亲眼见到梁萍琴,他才知道自己果然不是江家人,他过分阴柔漂亮的五官眉眼都遗传了眼前这个女人。 哪怕这个女人如今身材走样、脸颊多肉,依稀也能看出当年的美貌。 梁萍琴不疑有他,高兴得心花怒放:“乖孩子有心了!”没等江听放下自己的一件件行李,她就走了过去,一箱接着一箱打开来看,然后咂舌出声:“啧啧,这些年江家对你可真好!”瞧瞧这些手表、衣服和礼物,哪一个不是名牌货,从此完全可以看出这些年江听的待遇,真是好得没话说。 当看到江听来时驾驶的那辆黑色跑车,她的眼神一下子绽放出了垂涎的光芒:“我的天哪,这辆跑车我记得起码得两三百万吧,你才刚成年,付太太就给你买这么贵的车子?” 她丈夫巅峰时期,都不敢给自己买这种豪车,生怕一个剐蹭就得心痛上个老半天。 “孩子你真是有出息,给妈妈长脸。”梁萍琴心满意足了,儿子果然才是她后半生的依靠,男人什么的包括那个男人的种,全都靠不住!她这些年小心翼翼伺候那个小兔崽子,结果养出一个软蛋没用还娇生惯养的小白眼狼,成天只会伸手找她要钱,逼得她多次破口大骂:“你又不是我亲生的,找你自个亲妈去。” 见梁萍琴对着他的行李箱翻箱倒柜,江听忍不住皱眉,扯开了她的手:“你别乱翻我的东西。” “你这是什么话,我可是你亲生母亲,我们身上流着一样的血。要感谢我把你生下来,不然你这些年能享受到这样的好日子吗?”梁萍琴开始指手画脚,并把生育有恩论挂在嘴上。 不顾江听的阻扰,她在行李箱翻出了一个漂亮的绒布盒子,打开一看,那莹润碧绿的光泽展露无遗,是一串漂亮的祖母绿宝石项链。女人的天性让她忍不住赞叹地“呀”了一声,将其从盒子里拿了出来,放在手里细细把玩。 见到这个熟悉的盒子,江听心中一跳,这是去年他送给付美瑕的礼物。 没想到付美瑕竟混在行李里,给他退回来了,连他送出的礼物都不要,这个决心可比他想的要坚决强烈多了。 他不得不重新估算付美瑕对他的怨气程度,本以为十天半个月能回去的事情,看来这没有一两个月难以消解。 很显然时至今日,他对云桑依然没有任何愧疚。 梁萍琴很喜欢这条项链,没注意到儿子晦暗的眼神,兴致勃勃地对镜佩戴道:“怎么样儿子,妈妈戴好看吗?” 她兀自顾影自怜,看上去爱不释手,江听也是一类人,怎么可能看不出女人眸中贪婪的精光,再看对方故作小女儿的姿态,他忍不住对自己的生母产生了反胃。 同样是差不多的年龄,付美瑕保养得体,白皙脖颈佩戴着这一串宝石项链,青色碧玉发出淡淡光晕,显得她肤光如雪、容色照人,是一种雍容贵气的美貌婀娜。而梁萍琴肤色暗黄,身材走样,还非要佩戴自己撑不起的珠宝,笑吟吟斜眼看人的样子,衬着嘴角一颗黑痣,像极了盲目堆砌着装的暴发户。 越是对比,他越是感受到两个母亲的截然不同,付美瑕的仪态和豪门生活已经把他的审美养刁了,他自然嫌弃梁萍琴的粗鄙。 他假装听不出对方的言下之意,把宝石项链装回绒布盒子中,才慢慢说明了来意:“我回来住一段时间,这些日子你别乱动我的行李。” 仔细想一想竟也可笑,即将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可他却信不过自己亲妈的人品,似乎遗传了这个人的血,他天生就有防备心。 梁萍琴见好东西被收回,亲生儿子这些年都从江家得到那么多好东西了,竟还对一条项链如此吝啬,忍不住柳眉倒竖:“真够小气的,我就戴几天也不成?”儿子前来看望她的好心情一下就败干净了,末了她又道:“你回来做什么?” 江听无法解释其中缘由,只好含糊地搪塞几句道:“这是他们的意思,孩子成年了给的一场考验,让我在外面凭借自己的努力混出头,考察我的能力究竟如何,再决定以后分家产的事。” 好在梁萍琴自身文化程度不高,还喜欢看一些狗血电视剧,很容易就被糊弄过去了,恍然大悟道:“他们这是想锻炼你啊儿子,不愧是有钱人,家中弯弯绕绕还挺多,选个继承人、分个家产都那么多事。”她刚夸江家人对儿子大方,转眼间就遇到这事。 “那你要怎么办?”梁萍琴忧心忡忡道,她知道江家不止一两个孩子。 江听直白道:“我要创业,他们只给了我一百万启动资金,这肯定远远不够的,我来找你是需要你的帮助。我必须出人头地,在某个领域闯出一片天地,我才能风风光光地回江家去。” 梁萍琴很快就明白了,这是江家一场严苛的考验,如果儿子混得不好,以后家产就分得少,若是家产分得少,那她未来的日子就没有保障了。 她还不知道,江听是被赶出来的。 捋清楚这个逻辑后,她毫不犹豫就收留了江听,还专门腾出了一个房间放置他的一堆行李和奢侈品,甚至还怂恿死鬼丈夫把老本掏出来,资助江听创业。 她丈夫顾军当年图她年轻貌美,这些年相处下来早也没什么感情了,再加上最近生意不景气,他被自家厂子和不争气的儿子搞得焦头烂额,一听这话就翻脸了,“梁萍琴,让我出钱资助你儿子创业,你脑子没毛病吧?” 梁萍琴呵呵冷笑两声:“我儿子在江家什么待遇,你难道不知道?他还是a大经管系的高材生,江家有意锻炼他,他想创业缺了钱而已。他如果真创业了,挣钱还不是分分钟的事情?到时候有钱大家一起分,这送到你嘴里的馅饼,你居然还拒绝。” “我反正个人掏了八十万,你自己看着办。”她态度硬气地挂了电话,反正江听就是她的底气。 她那得意强硬的姿态,也感染了丈夫顾军,看着被挂掉还发出嘟嘟嘟语音的通话,他不由陷入了沉思,他在娶梁萍琴之前,就知道这女人生过孩子,肚子上的妊娠纹骗不了经验老道的他,可当时他跟花蜜尝鲜似的喜欢这份年轻漂亮,嫌弃自家的黄脸婆不解风情,所以也不介意对方有过孩子。 没想到这孩子竟然成了江家的少爷,出行都是豪车,从头到脚都是名牌,毫不客气地说,比他还有钱。几年前身世曝光,两家人打了个照面,对方穿着小西服,见了他和梁萍琴满脸都是鄙夷和嫌弃,仿佛他是高高在上的天上云,他俩夫妻是避之唯恐不及沾上关系的地下泥…… 而梁萍琴还一直在他耳旁说,儿子有出息,导致顾军至今印象深刻。他经商多年,疑心的性格早已刻入骨子里,但江听这种人确实没必要骗他。 反正他现在厂子半死不活很久了,三百万砸下去八成也听不到什么水声,不如赌赌看,资助江听创业,毕竟对方接受豪门教育长大、视野和学历都跟普通人不一样,万一赚到了钱,他也可以提早退休了。 他背着梁萍琴在外面另养了一个小情人,对方见他最近囊中羞涩,言语之间常常表示不满,似乎有跑路之意,顾军很喜欢她,所以希望能砸钱将人留住。 想了想,他给梁萍琴回拨了一个电话:“好,我投三百万。”如果不够,厂子里还有些货可以出手,再加上一些购置的机器,凑一凑起码有个五百万。 梁萍琴也是这样考虑的,她名下有一套80平的房,是她还年轻时顾军给她购置的,因为没怎么装修,市值只有三四百万。她也不感到可惜,等她亲儿子江听有钱了,多少套房子不是手到擒来? 第36章 据说我是豪门小可怜36 在梁萍琴和顾军两夫妻的资助下, 江听得到了一笔丰厚的投资,很快就开始投身创业了。 他无比坚信自己会出人头地。年仅十八岁的a市青年企业家,这种头衔想一想都令人感到得意万分。 碍于前两次失败, 他这次自主创业稍微谨慎了点,很快就挣了不少钱。拿着阔绰的分红, 梁萍琴高兴得几乎要飞上天, 更加对儿子的聪明头脑深信不疑。一咬牙又把名下的房子卖了, 投了三百万下去。 顾军也是如此, 拿到分红后他紧绷的老脸也松懈了下来,立刻拿着钱去给小情人买了一款二十万的名牌包。小情人一高兴,甜言蜜语跟不要钱似的哄得顾军心花怒放, 心想果然钱才是一个男人的底气。 于是他也咬牙,把厂子里的货物和机器全卖了,一个半死不活的厂子而已,这些年早就被新兴发展的互联网经济冲击得七零八碎, 扶都扶不起来, 不如卖了继续投资江听,年轻人的气魄和眼界,总归是他们这些老一辈比不上的。 拿着又一笔丰厚投资, 江听笑了, 心想这对夫妻果然很有钱, 私底下有不少资产还可劲儿瞒他。现在见他有投资价值,尝到甜头了,果然一个个都把老本儿掏出来了,江听很是鄙夷这种典型马后炮行为。 但不妨碍他收下钱。 他决定紧随市场动向,多招几个人,进一步将公司规模扩张。 云桑处理完家里的事情和游戏上线等公务, 一周假期结束了,他便回到学校,前往曲教授办公室。 到了地方,门牌号没错,他手指敲了敲门,清脆的声音传到曲教授耳里,他拖长了声音,刚想说“进来。” 结果抬头一看,门口站着一个面容冷淡乖巧的少年。 曲教授虽戴着一副老花镜,可也不会辨错那张帅气的脸,突然想起什么,他一个手忙脚乱,赶紧移动鼠标把电脑画面切了。 怎么回事,刚刚电脑上一闪而过的,好像是很眼熟的画面云桑挑了挑眉,可他仔细想想,德高望重的老教授不可能有网瘾,也不可能玩他这个刚成年小子设计的游戏,所以他应该是看错了。 “教授,我是来道歉的,对不起上周五我不该逃课。”站在他面前的云桑嗓音清越如一股泠泠作响的泉水,话语间也很诚恳。 曲教授惜才爱才,心底里早已经原谅了他,面上还故作严肃地训诫道“a大学风素来开明,你若事出有因,完全可以向我申请,下次不可再犯。如若再次被我逮到在课堂上不告而别,上万字的宏观经济管理分析论文,你是逃不掉的。” 云桑称是。 这事情也就翻篇了。 虽然他心下奇怪,曲教授对他态度还算和颜悦色,也并没有处罚他扣学分,跟学长姐嘴里的“魔鬼曲一笔”完全判若两人。 曲教授还不经意地提一件事,“听说你的新游戏准备推出海外版” 云桑愣了一下,没想到自己的事业连a大教授都有所耳闻,他点了点头“学生打算明年二月在海外发行。”荒岛求生在国内口碑爆表,更坚定了他将其推向海外的决心。 海外市场也是一片宝地,但游戏政策与国内不同,内容审核和语言翻译就足够令人头疼,汇率影响下的定价也得仔细斟酌。因为种种的海外推广的成本宣传支出,定价不可能比国内便宜,不然会被国内玩家骂游戏厂家跪舔媚外,但价格偏高了,海外玩家不一定会买账。 所以海外发行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得招揽更多专业人才。 不少业内人士背地里也评价云桑小小年纪野心太大、步子迈太快,国内游戏市场都还没占领全,就想冲击一波海外市场,担心宣传本钱都收不回来。 很是理解云桑的难处,曲教授沉吟了一会儿道“你那里如果缺人手,可以联系这几个a大毕业的师兄姐,他们有丰富的海外沟通经验,哪怕屈才做一个小小的翻译,也能做到台本翻译的原汁原味。” 游戏语言和人物台词也很重要,如果翻译太差劲,会让玩家出戏,影响沉浸感和游玩感官。 曲教授从事教育事业多年,桃李满天下,他向云桑推荐人,此举算得上是雪中送炭。云桑吃了一惊后,立马道谢,捧着这些人才的联系方式,如获至宝,终于暴露出了一个年轻孩子应有的姿态。 无形之中,这对师生的距离也被悄然拉近了。 曲教授很吃这一套,面上却冷哼一口气,装作不在意道“小事而已,我也只是帮他们介绍一份兼职,若你开出的薪酬不能让他们满意的话,他们也不会白白帮你干活。”哪怕他明明知道,白云工作室在业内的薪酬水平和福利待遇,向来远高于同行,否则a大那些初出茅庐的毕业生,也不会对此心向往之。 曲教授也试玩过荒岛求生,作为一名已经粗略建设起一座文明城市、游玩时长高达90小时的玩家,他对这款游戏都沉迷得无法自拔,更何况这个故事背景本来就放置在国外,海外玩家怎么可能幸免 他对海外发行亦是很看好。 结果也如他所料,来年二月国内春节还没过完,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宣传预热,荒岛求生海外版正式推出,上架国外最大的游戏市场。 其基建求生、冒险开荒的游戏内核,包括男子气概十足、俊美勇敢的主人公肯尼,和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的个人英雄体质,很对外国玩家的口味,因此备受本土玩家青睐。第一个月销量破了百万,随着口碑的急剧攀升,好评如潮,第二个月则是三百万份,哪怕后续销量会回落,但大胆估计,年度很有可能会突破千万,有资格列入殿堂级名单。 要知道海外本土的游戏竞争也很激烈,一个对于海外知名度较小的工作室,能狂揽如此多的美刀、收割如此多的玩家数量,已经可以用奇迹来形容了。 这下子,那些评价云桑小小年纪、实力配不上野心胃口的业内人士纷纷都闭上了自己的嘴。 一款游戏的畅销会带来其他的积极效应。 不少海外玩家极为痴迷荒岛求生,也因此对其背后下蛋的母鸡白云工作室产生了兴趣,费劲千辛万苦地而来,靠着一窍不通的中文和粗糙的翻译器,把喜事这款国产风格恐怖下载来玩并通关了,然后吓得魂不附体,把自己吓哭的照片晒到外网,小小地刺激了一波喜事的销量。 三个月后,云桑收到了一封全英文邮件。 有一家美国知名公司看中了荒岛求生,联络他是想洽谈影视改编权。再加上国内外市场玩家认可度的火热,让该家公司感觉到了市场的潜力。 云桑同意了,消息传出去,国内玩家们集体精神振奋,一个个开心得仿佛要过年。 “我的天哪,荒岛求生要拍成电影了,小白云你也太牛逼了吧” “我只关心一个,肯尼谁来演是爱德华斯科特、还是费因斯、里尔克以上提名皆是知名度较高的俊美猛男帅哥,没有八块腹肌和大长腿我可不答应” “要等两年没关系,这么长脸的事情三年五年我都等得起我一定会去电影院贡献票房的” 游戏销量又冲上了一个高峰,连带着喜事这个国产恐怖游戏的影视改编权,都有不少国内公司开始试探性问价。 这一次云桑没有贸贸然同意,他决定待价而沽。 云桑这里发展势头极为良好,在业内已经是优秀杰出青年企业家的代表,江博涵在圈内都常常听别人夸他儿子听到耳朵长茧。 江听那里却不太妙,他一手创建的公司资金链断层,隐隐约约有几分破产的苗头,他焦头烂额开始向银行贷款,并且预备二手卖掉自己从江家带回来的那些奢侈品来填上这巨大的窟窿。 至于那串祖母绿宝石项链,他本来想回到江家继续拿来讨好付美瑕,现在事态紧急只能一咬牙,狠心给卖了。 梁萍琴和顾军两人,还沉浸在指望江听能够挣钱发财、他们拿分红拿到手软的美梦中,毕竟一千多万投下去了,正常人就算不赚钱也不会赔钱吧。可万万没想到,江听破产消息传来的那一天竟如此之快,快到让人猝不及防。 他们这才知道,江听原来是被赶出江家的,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骗子。 穷困潦倒且债务高台垒筑的日子让江听彻夜买醉,常常喝得一塌糊涂,他头发凌乱,身上的衬衫有被女人利爪撕扯的痕迹,他一个豪门小少爷什么时候被人如此粗暴地对待过一个没忍住他就还手了,梁萍琴被推倒在地,差点摔坏了腰。 酒醉壮人胆,他拨了一个电话,嗓音艰涩地道歉,然后是悔恨的哭声“对不起妈,我不会再针对云桑了,让我回去吧”三番五次的失败,让他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确确实实不是那块料,曾经江博涵和付美瑕为他规划的,拿分红过日子才是他最好的选择,可惜都被他执意要针对云桑给亲手毁掉了。 他现在不想过苦日子了,于是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求养父养母大发慈悲,把他接回去。可他不知道,这串盒子里的项链和他对亲生母亲的态度,才是付美瑕对他的真正考验。 他卖掉了,并且对生母梁萍琴不好,才是真正回不去了。 第37章 据说我是豪门小可怜37 大半夜接到江听的电话, 饶是知道这个孩子心性凉薄、爱慕虚荣,付美瑕还是心情难受了,谁让她天生就是一个心肠柔软的女人, 养一只小宠物十多年都会产生感情,何况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但梁萍琴住院的消息, 还是让她挂断了电话, 梁萍琴是江听血浓于水的亲人, 也是对方的责任, 说到底她只是一个养母而已。 江听在电话里痛哭流涕说舍不得她,也不知道是真舍不得她,还是舍不得江家优渥的生活。再加上她得顾忌小儿子的心情, 连番下来她感到心累,终究还是拉黑了这个号码,选择了耳不听心不烦。 在丈夫的陪伴下,她出国散心去了,一去就是两年。 两年的时间看似很短,实则又很长, 足以发生很多事情, 比如江听发现付美瑕放弃了他,负债累累的他心怀怨恨,撑着一口气努力想做出一些事改变别人的看法,可是他经营一次就失败一次, 不管是在人来人往的街道经营一家小超市, 还是收购一款小游戏都失败了, 最后两年下来他还是一无所有,连梁萍琴也对他非常失望。 如今一家人生活在一起,天天吵闹纠缠不休。 a大那里更是因为他三年来旷课次数太多了, 达不到最基本的出勤率,给予了他开除学籍处分,他现在连高材生都无法自称了。 江听这才知道,他虽然学习成绩好,可一旦剥去豪门光环,他其实也就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普通人。江晏淮也是如此,可对方胜在有自知之明,而他江听却一直没有自知之明。他早年学习的乐器礼仪,让他备受赞誉,在他被赶出江家后,这些东西在生存面前,完全派不上用场。 再比如荒岛求生这部电影,两年时间足够他们从大规模选角到封闭式荒岛拍摄,到电影完美出炉,铺天盖地的宣传,再到国庆假期正式登陆影院。 云桑和付美瑕他们一家四口也去电影院看了。 作为老板,云桑当然收到了一堆贵宾席位的票,但他都送人,分给手底下的员工,自己选择了排队入场观看,亲身感受这截然不同的氛围。 也许是法定节假日,观影人数很多,堪称人山人海,小情侣和他们这样的家庭组合不在少数,大部分的人都选择去观看荒岛求生。谁让海外大片、特效爆炸、4d字眼、帅哥美女云集和游戏改编等噱头格外吸引人,不少人还是游戏死忠粉,绝对不允许自己错过一部国内游戏改编的经典大作 付美瑕和江博涵注意到,明明假期影院排片竞争如此激烈,但荒岛求生影厅排队的人还是最多,随便拉住一个人问他准备看什么电影,他们都会说肯定是先看荒岛求生 一时之间江博涵内心涌起无限的自豪,恨不得跟众人说,这是我儿子的游戏改编出来的影片。可惜云桑性格低调,可能不太喜欢被人当动物园猴子围观的感觉。 江晏淮买了爆米花可乐回来,几人说说笑笑地入场,然后江博涵惊讶地发现,上午场十点座无虚席,众人对影片的期待值也感染了他,他情不自禁露出了一个傻傻的笑容。 随着影院灯光变黑,音乐声响起,一开始还有咀嚼爆米花和唠嗑的声音,渐渐也消失了。 开场是闷雷般的低响,激烈的海浪滚翻激荡,飞机失事的场景格外眼熟。因为沉浸感和特效爆炸,不少观众坐在电影院座位上,感觉自己如同身临其境一般,身子开始摇晃起来,手中的可乐也要倾倒。 时不时还有游戏粉小声道“天哪,这场面简直神还原”就是不知道肯尼的邻座会是谁 所有人都沉浸在这场暴风雨和飞机失事中,很快也得知了邻座是谁,一个面容美艳、身材饱满的黑发女郎,游戏粉们“”很好,这很符合外国电影的特质。 他们的吐槽抱怨只持续了几秒,大多数人还是没玩过游戏,纷纷都沉浸在其中,亲眼见到了主角大难不死、流落一片神奇魔幻、如史诗般宏大瑰丽的荒岛,饶是江晏淮玩过游戏,他一根手指拈起爆米花,老半天都忘记放进嘴里。 付美瑕和江博涵两人没玩过游戏,却也被精彩刺激的剧情吸引,看得如痴如醉。 很多游戏粉本是抱着挑刺的心态来的,结果电影一开始,他们就忘记了初衷。直到影院灯光亮起、荧幕上轮放着演员名单才彻底惊醒,感到意犹未尽,当年玩游戏的兴奋感再次涌现在心头,让他们激动得满脸红光。 “我真香了,这电影太好看了,我要给我朋友打电话,喊他们假期闲着绝对不能错过” “我的天哪,爱德华饰演的肯尼太帅了,他就是为这个角色而生的,帅哭我了。” “这个电影可以打九分,很多特效细节跟游戏里一模一样,绝对尊重游戏原著,稍微改编的地方也很精彩,剧情上还有好多悬念,我看后面的花絮彩蛋,好像还有续作太令人期待了” 这些人自发地把观影体验o到了网上,评分很快出炉,清一水儿的八分、九分,电影院场场爆满,售票处人满为患,很快就冲击了票房周冠,连带着游戏销量也节节攀升。很多人先看了电影,觉得没过瘾,听说是游戏改编,后续也把游戏下载来玩,然后一脚栽入了游戏大坑。 云桑倒是客观评价道“这是一部出色的爆米花电影。” 导演就是冲着赚钱去的,所以积极讨好广大游戏粉,不敢得罪了他们,在此基础上不断增加内核,让主人公肯尼这个备受玩家喜欢的角色,变成一个有血有肉、形象更加丰满的人物,那些精彩刺激的攀岩潜海搏斗场景也一一保留,足够吸引广大观影路人,所以票房大爆、取得商业成绩是必然的。 不少人给他发了贺喜短信,对他的称呼逐渐升级,从“云同学”到“云老板”,如今到了“云总”,几乎快要和江博涵平起平坐了。 电影火了,江听不管走到哪里,他都能听到电影、演员和游戏的名字,听说电影明年要拍续作,听说凭借这棵摇钱树云桑挣到了正常人一生都难以想象的天文数字,白云工作室市值水涨船高,听说投资电影的制片人也赚了个盆满钵满 这让江听感到恍惚,如今他清苦潦倒,无法维持生活,没有高学历做敲门砖,只能暂且选了一家小公司入职,做着996的工作,拿着微薄低廉的工资,身上还有庞大又遥遥无期的债务。 跟亲生母亲梁萍琴在一起鸡毛蒜皮、鸡飞狗跳的生活,和社会的连番毒打,让他头脑彻底清醒,为曾经的骄傲无知感到羞愧,也让他无比怀念被江家收养的日子。午夜梦回常常掩面哭泣。 他在电视上看到云桑在接受采访,如今的他二十出头,事业有成,穿着一身剪裁合身的西服,却依然是当初的眉眼,瞧人时候眼神很淡,眉梢漫不经心,仿佛他天生高高在上、令人遥不可及。 在他一无所有时、功成名就时,他依然如此,可所有人都选择了适应他、顺从他,认为他是强者沉着的姿态。 江听当即没了吃饭的胃口,这两年作息不规律忙碌的生活和外面酸辣刺激的食物,让娇生惯养的他染上了病痛,放下一次性筷子,他胃部反馈出好一阵绞痛。 看着电视机里那个给他一个眼神都仿佛吝啬的云桑,江听一边捂住疼痛的身体,一边苦涩的心想,如果当年他安分守己、不针对云桑,与对方和平相处,云桑挣到的钱会不会有他的一份他也不会如此凄惨。 如果他可以重生就好了,从养父养母去大山里接回那骨瘦如柴、面黄肌瘦的少年开始,如果他不鄙夷对方、不挑唆爱慕者去霸凌对方,而是温柔地给予帮助,付美瑕和江博涵会对他刮目相看,也不会将他赶出去;正如付美瑕所说的,云桑就是一个天生的工作狂,根本不会威胁到他,是他自己嫉贤妒能、执迷不悟,如果每次少年云桑遇到困难,他都慷慨解囊相助,想必从一开始他的命运会截然不同吧 做着这样一个悔悟的场景,泪痕凝结在脸上,江听慢慢地睡了过去,梦里好像如他所想,只是醒来入眼的还是墙纸斑驳、缝隙漏雨的天花板,从硬邦邦的床垫爬起来,一切依旧是一场空。 嘈杂吵闹的手机铃声,提醒头脑恍惚的他别做白日梦了,该去上班了。 多年后 白云工作室搬了新的写字楼,地点是高耸林立的市中心,无比接近那繁荣的金融世界。 在耀眼阳光照射下,玻璃建筑金碧辉煌,宛若一座璀璨的水晶般打造的巨大宫殿。当人站在高层,往下俯瞰时,视野极好,街上的行人和车水马龙如黑色米粒一般渺小,确实能感受到一种整个城市乃至全世界都匍匐在自己脚下的澎湃感。 尹鹏飞的一生中,从没想过自己能在这种高端的地方上班,他痴了、也醉了,他本来碌碌无为、几近困顿的人生,好像从几年前那场令人啼笑皆非的奶茶店面试开始,就慢慢发生了偏差,逐步走向了正轨。 选对了一个老板,跟对了一个团队,一个人的命运也因此变得截然不同。 对云桑来说,一个新的地点,自然也意味着新的征程。他同样站在落地窗处,俯瞰整个世界,金色阳光洒在他身上,衬得一身白色衬衫质地近乎透明,透出摄人心魂的绮丽。 燕尘的呼吸都放慢了。 多年后,白云工作室的一款江湖有你vr新游戏火热上线,服务器甫一开放,近百万玩家迫不及待的涌入城市,还有近半玩家沉迷捏脸还未进入。 捏脸系统玩家可以使用真容,最高稍微上调百分之十,对真容不满意的也能进行微修调整,然后进入游戏。作为一名下山的门派弟子,他们会随机开展自己的命运,他们可以跟各种市井江湖人士、地方豪杰势力、朝堂人士打交道;也可以走访各地名川大江、领略山河之美,成为一名餐风饮露、闲云野鹤的逍遥客;也可以瓦舍勾栏一醉方休,经营镖局乐坊妙趣横生;可以行侠仗义、扶危济困,贯彻舍生取义、至死方休的信念;也可以侠骨柔情、惩奸除恶、周旋于群雄之间;甚至可以参与选秀、入宫为妃,或者成为一名“哪怕天下洪水滔滔、我只管自己快活”的朝堂至奸之臣官方不对任何玩家的选择进行干涉。 门派的武器也千差万别,有见血封喉的暗器锁链、有优雅灵动的舞袖长绸,有一剑霜寒震九州的冷剑,有优雅出尘的翠玉扇子或暗藏玄机的手里剑,有的玩家无门无派、叛出师门,在他们手里,笔墨纸砚、一花一草甚至一根筷子都能成为兵器。 仿佛真正营造了一个波澜壮阔的江湖武侠画卷,大到侠客君子,小到贩夫走卒,皆可能深藏武功、为义奔走。随随便便破庙避雨、施舍乞儿、跳崖自杀都可能产生意想不到的机缘绝对真实的江湖体验,玩家们怎么可能不趋之如骛,现实中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他们,在游戏里却沉迷各种能够体验人生百态的江湖历练。 游戏是一片让人放松的净土。 闲暇时候,云桑也会作为一名nc进入江湖,一个身穿青袍、病恹恹的文弱书生是他扮演的角色。 只是他那张出众惊艳的外表,常常引起玩家们驻足,他们不知道此人是游戏制作者,只觉得他是什么重要nc,情不自禁地跑上来搭讪。 停留几天后,发现他真的只是一名连三文钱药钱都付不起、且跟药店老板关系很好的穷书生后,纷纷失望离开。 这些三分钟热度的玩家如潮水般退了,唯有一人至始至终的留下,那是一张属于少年的俊美面容,暴露在金色阳光下,一身利落的银红披风,仿佛一只展翅欲飞的大漠苍鹰。 书生已经习惯他的围绕,拿着一副药包,甫一踏入门槛,便虚弱地清咳两声,行走坐卧更像一名面容清绝但病入膏肓的病秧子。 冲着这名护着他回来的玩家,病秧子道“别人都走了,你也走吧,没必要在我身上寄托感情。”他的口气极淡,也似乎意有所指。 这些年,对他感兴趣的人很多,妄图攀登雪山的冒险者也很多,纠缠他多年的人也不在少数,可他心无旁骛,不想跟这些情情爱爱扯上关系,每次都会出言拒绝。他的冷淡坚决,让有些人死心,也有些人不死心。到了最后,连傅书度都心灰意冷,说他是一座难以融化攻克的冰山,唯有燕尘留了下来,令他非常意外。 想来当年那句“我的喜欢不会多久”,也不过是一句哄他的话。 “我就想一直守着你。”少年固执道。 病秧子淡淡道“随便你吧”反正拒绝也拒绝了很多次,赶又赶不走,况且每一次拒绝和驱赶,看着少年受伤的脸色,他的心反而一下揪了起来是一种怜惜又不忍的情绪在波动。 他还不知道,怜惜有时候可能是爱情的开始。 许多年过去了,云桑还是没有接受江家,面对眼神殷切期待的江博涵,他说“对不起父亲,我的人生早已经规划好了。” 江博涵吊起的心落回胸膛,是一种强烈的失落,但他潜意识又明白,这果然是云桑会说出的回答,一个前十几年他没养过,资质却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孩子。他只会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一切,而拒绝别人给予的大批馈赠。 好在他正值盛年、身强力壮,还能继续站岗下去,直到孙儿辈出生。希望能再有一个如云桑这样俊俏聪颖的孩子诞生,这一次他绝对不会把对方弄丢了。 又是一年清明节,云桑回到了高原省小山村,回到了那个破破烂烂、曾经却为他遮风挡雨的砖瓦房,他来给云家老夫妻扫墓,这一次带了家属。很巧的是,这里也是他们初识的地方。 他烧纸的时候,淡淡介绍道“爷、奶,我带人来看你们了,这是我的对象”两人都蹲在墓前,闻言燕尘瞬间就笑了,他喜欢这个词,仰起头亲吻了他的唇,是极为生涩的,但云桑还是被他少年人过于热情和强烈的索求吓到了,半天才皱眉推开,自己继续烧纸。 只是他的手依然被牵着,云桑努力挣了挣,对方还是没有放开。 这两年,云桑承认自己看走眼、也判断错了,他大了燕尘四岁,所以一直把对方当做昔日那个单纯脆弱、需要他去守护的少年,可如今对方二十好几,不仅到了法定结婚的年龄,还早已经拥有成熟的力量,能轻而易举将他吻得喘不过气 虽然他也没怎么拒绝就是了。 他们早已纠缠多年,既然一朝心软过,那再心软几次也正常。 祭拜完长辈,云桑是回来建设家乡的,在贫穷的小山村里,当年那个“先富带动后富,全村迟早一起富”的横幅标语依然还在,只是色泽褪去了。 云桑给当地政府捐了很大一笔钱,全力出资种树、修路、盖小学,他希望能凭借一己之力改变整座大山,改变更多人的命运。 当年送他离开的老村长还在世,虽然双眼浑浊了,可还记得他“桑娃儿,是你回来啦真好,这些年你过得可出息了”老人反复叨唠着“真好、真好”,见到云桑真的返乡、进行家乡建设,一大把年纪了他依然感动得老泪纵横。 对山里的原住民来说,这里春天细雨绵绵,这里夏天繁花似锦,这里秋天野菊怒放,这里冬日银池蜡像,如果能一起走过连绵起伏的山岗,会发现这个山村整个四季都很美。 又十年过去,此地欣欣向荣,风景更加绝美,那些大山中曾经命运弄人、被拐卖的人物故事终究湮灭成了岁月。 第38章 平步青云的农家子vs锦鲤女配1 风武二十年, 在一个靠近边陲的楚州郡,清远县,山溪村,农家景象一片祥和自然。 被遥远时空中的声音再次唤醒, 云桑慢慢睁开了眼睛, 入目所视是木制房梁和结了蜘蛛网的檐角,床头边上是几本注解繁多的科举书。 他慢慢起身, 衣袖顺着动作滑下, 露出一节过于白皙的手腕。端详这双长满读书人茧子的手,他一下子想起了自己的身份, 自己是山溪村云家的长子, 然后忆起这段时间自己好像大病了一场? 虽然他感觉自己好像忘记了什么重要的事情。 他脑内思绪刚涌起,一名七八岁的幼童就端着一碗汤药走了进来,远远就能闻到那苦涩的药味。见他醒了,小童脑门上的发髻晃了晃, 高兴道:“桑哥,你终于醒了!快把药喝了吧,喝完你就彻底好了。” 这些天,大哥一病, 大姐成天往外跑不知踪影,全家人除了没心没肺吐着粉舌头乐呵呵的小黑狗, 谁都愁眉苦脸的。 一个没忍住, 小童噘嘴道:“大哥, 你读书不容易, 可再也不要彻夜看书了, 当心把身子熬坏了。”到时候秀才没考上, 人先没了。 云桑接过那碗汤药, 仔细辨闻,发现里面不是什么名贵药材,但一副汤药起码也要十文钱打底,他叹息道:“让你们受累了。” 他已经想起了一切,他是山溪村云家大房长子,眼前这个小童叫云清,是二房的孩子。因本朝“父母在不分家”的传统,云家如今是三代同堂,爷爷云山是一家之主,共有三个儿子,除了最小的幺儿老三,一个个都娶妻生子。 云桑是长房独子,也是云家长孙,在家中比较有地位。 一家多口皆下地劳作,祖祖辈辈都是农籍,可“读书人为官做宰治理天下”、“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理念深入人心,是改换门楣、光宗耀祖的最佳途径。 所以到了云桑这一代,一家人想法变了。 云桑一出生,因是早产儿身体孱弱,明显不是下地干活的那块料,父亲云大海抱着这皮肤白嫩嫩、眼珠子似黑葡萄儿的云桑,十里八乡的都没有这么标致俊俏的孩子出生过。云大海突然不甘心这孩子,以后跟他一样一辈子跟土地打交道,面朝黄土背朝天,世世代代都被困在这片土地上。 于是一咬牙,他决心供奉一个读书人。 这年头,只要稍微学点字、会写会画,就能在县城找到一份月钱二两的工作,岂不是比干农活来得有出息? 可是要供奉一个孩子读书,花销可不便宜,不说笔墨纸砚、私塾束脩,哪怕是买书本、或者去县城赶考的钱,零零总总一年下来也要七八两打底、十多两不止,远不是他这一大房两夫妻能承担的,于是云大海就跪着求父母、求兄弟一起供奉云桑读书。 一供奉就持续到了现在。 好在云桑本人也争气,今年去县城通过了县试、府试,一个县城只录取七名,他很幸运的成为了其中之一,获得了童生身份。可以继续下场参加院试,院试三年两次,被录取后叫生员,也即秀才老爷。 考过后也不是人人都能去参加举人考试(即三年一次的乡试),举人可以授官,所以竞争极为激烈,只有在院试里表现足够优秀的生员才能去。 云桑原以为考上童生就算出头,殊不知这只是读书人漫长又艰难考试的一个开始。 院试由巡回各府、州、县的省学正主持,规格较严谨,一个农家子要在人才济济、神童汇集的院试内考到前三甲又谈何容易?在这种精神压力巨大的情况下,为了不辜负家人的期待,云桑便不顾夜晚寒凉坚持要熬夜看书,奈何身体孱弱,持续没两天,很快精神不济病倒了,烧得迷迷糊糊神志不清,把家人吓了个够呛。 直至前日才醒,今日才身子舒展。 为了给他治病,这些天云家前前后后又支出了近半两银子,确实很不容易。 想到这里,云桑喝完药,手捂住唇,清咳了两声道:“兄长以后不会再熬夜看书了。” 他会努力出人头地,但不会以性命为代价,要知道越高级别的科举考试,书生们可是要在封闭式空间里,一连考上几天。如果身体底子不好、过于虚弱的读书人,就算有资格参加考试,很快也会被考场侍卫抬出来,本次考试资格作废。 奈何他现在还手不释卷,人小鬼大的堂弟云清目光灼灼地盯着他,似乎在说:我不信,可我会好好看着你! 云桑知自己前科太多,云清不信也正常,他伸出一只骨节清瘦的手,扶了扶对方脑门上歪掉的童子髻,严肃道:“经历了这次病痛,兄长会把握住分寸,待我考上秀才,会下场再考举人,不管我会不会接着往下考,我都会教你读书写字。” 天下没有平白的供奉,这些云家省吃俭用供奉云桑读书,不让他参与田间劳作,所以云桑成了一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文弱书生,而云清小小一个孩子,上山砍柴掏鸟蛋、下河捉鱼捕河虾,甚至是喂鸡喂猪,站在矮脚凳上为他热炕饭等,事事都极为拿手。 因为家人的态度感染了他,他伺候云桑这个兄长,也伺候得理所当然、一点没有不情愿。 作为投桃报李,云桑心里一直很愧疚,希望自己早点出人头地,为家里减轻负担,等自己出息了,再好好报答一家人的恩情。 一听要教他写字看书,云清的脸色当即就变了,似乎很不喜欢,也唯恐避之不及,嘴上说着“大哥你还是自己学吧!我去看看母鸡下蛋没有!”,然后连药碗都来不及收拾,赶紧一溜烟就跑远了。 一听就知道是个借口。 云桑:“……” 另一边 云娇娇不顾脚磨出了水泡,柔嫩的手掌被刮破,翻山越岭来到了山溪村另一头的地方,来到了上辈子熟悉的地点,她开始认真搜寻。 在这里,她即将遇到自己今生最大的机缘。 这些天云家发生了两件不大不小的事情,云家长孙熬夜看书病了,二房孙女则平地摔了一跤然后迷怔了。因为前者比较严重,后者看上去没啥情况,大夫来了也摆手说无事,大家便没有上心了。 可殊不知,那一跤把原来的云娇娇跌没了,再次醒来的是上辈子生活不幸的已婚妇人云娇娇。 清醒过来的她,看着大家对风寒缠身的兄长嘘寒问暖、连她都顾不上的眼熟场景,眼中闪过一丝微不可查的怨恨嫉妒。 再世重生,还是跟上辈子一模一样,父亲愚孝忠厚,母亲怯弱老实,弟弟稀里糊涂。大伯一家最受爷奶看重,三叔正值青年、最受奶奶疼爱,老两口明显偏心眼,唯有他们这个二房不上不下,在家里干最多的活,还备受冷落排挤。 明明可以分家、一家四口和和美美地过小日子,却为了大伯一句“桑娃儿考上一定会报答叔婶”的谎话,他父母勒紧自己的裤腰带,供奉大侄儿云桑去私塾读书,连自己的一双儿女都顾不上,明显都是被大房一家描绘的愿景给洗脑了。 上辈子云娇娇经历过后宅的磋磨,两世为人后,她也算是彻底明白了,大房一家子明显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不然云桑明明是一个注定要面朝黄土的农家子,却被养得十指不沾阳春水,仿佛不食人间烟火的仙人。而她一个黄花大闺女,却天天纺织刺绣、补贴家用,什么脏活累活都要干。到了出嫁时,连一笔拿得出手的嫁妆都没有,而小弟云清更是从小受尽压榨,大字不识几个,注定是劳碌命。 对比结局,这一切更像是一场笑话。 两个老实疙瘩为了供奉别人,让自己过得半生清苦,最后云桑也没考上,不,应该说考上了,可病秧子没那个命享福,一切荣华富贵都化为泡影一场空。 随着他去了,整个云家的灵魂根也没了,真真是讽刺至极。云娇娇扬唇冷笑。 再次重生的她知道上辈子很多事,知道云桑这个备受家人期待的病秧子注定会早夭,会被科举考试熬得油尽灯枯,一个将死之人,有什么资格接受全家的供奉? 同时她也知道自己未来会如何的不幸福,所以这辈子她要努力改变,远离前世花言巧语将自己蒙蔽的丈夫,戳穿大房一家伪善不慈的真面目,再怂恿自家愚昧的父母分家,改变他们被压榨的命运,为自己多做筹划。 想到这里,云娇娇又回过神,努力在河岸边间搜寻。如果她记忆没出错的话,应该就在这附近才对。 当朝凤帝是一名励精图治、野心勃勃的帝王,他一生立志于收复前朝版图,而他弟弟萧恒和其所率领的骁勇善战的青狼军,是他手中最锋利的一把刀。 有对方征战南北,凤帝才能好生生在京城垂拱而治。可没想到边境势力在萧恒进京路途中种下埋伏,萧恒受了重伤,失忆流落民间,经历了不少虎落平阳被犬欺的事。 直到上辈子被云桑那个病秧子捡到,将其带了回去,才有了一个温饱之地,对方也因此对云桑格外感激。起初见他皮肤黝黑、满身风尘,云家没人把他当回事,都把他当做一名山野村夫或者落难匪贼,直到进京了,才知道此人竟是权倾朝野的威远大将军、当朝的齐亲王。 云桑也从此平步青云,这本是一场极极好的机缘。 可惜那个病秧子命中注定有一死,无法把握住,这辈子就让她来吧。 很快她就在河岸边发现了那个男人,她暗暗打量对方,男人长得极高大伟岸,臂膀的衣衫已经被划破了,露出勃发的肌肉,脸庞上一双修长的剑眉斜飞入鬓,锋锐冷峻的眉眼之间有几分睥睨之感,透出一种令人心惊肉跳的威压。 云娇娇呼吸一窒,差点透不过气,她想了很多。 这萧恒哪怕衣衫破败、失去记忆,可这种见惯风雨的凌人气势,看上去也远不是普通人,上辈子的她怎么没发现呢,还成天对人家横挑鼻子竖挑眼,喂人家吃粗糙的红薯稀粥,白白便宜了云桑。 这一次她绝对不会那么傻,她会无微不至地照顾对方,让对方把自己当做救命恩人。 想到上辈子她随云桑进京城,在王府看到那些气派非凡、富丽堂皇的亭台楼阁,云桑被奉为座上宾备受尊敬荣宠。想到那一切换成自己,云娇娇情不自禁就心潮澎湃。 施以援手的速度忍不住更快了,很快她就对上一双深邃的凤眸,男人咳嗽了两声道:“是你救了我吗?” “是我救了你!是我!”云娇娇立即道,迫不及待的声线,稍微暴露了激动的声音。 第39章 平步青云的农家子vs锦鲤女配2 云娇娇就这样装作上山采药归来, 带着这个男人回家了。山溪村顾名思义,就在一个依山傍水的好地方,村民大多淳朴老实,见云娇娇背着一个药篓急匆匆出去, 却领了一个男人回来, 都大感惊讶,云娇娇只好出言解释, 这是自己采药时候遇上的, 见他可怜决定将其收留。 “娇娇真是心善。”有人赞了一句。 不过大家伙儿都是村里的邻居,谁不知道云家为了供出一个读书人, 几乎快穷得揭不开锅, 于是有人提议不如把这个男人送到村长家,或者送到周员外家去当佃户,不然多一口人吃饭,云家的生计可还得了。 这些提议太孬了, 云娇娇步履匆匆,就当没听到了。快到村尾家里,她便开始了唉声叹气。 “姑娘你为何叹气?”男人严肃地问她。 云娇娇蹙了蹙娥眉,幽幽地叹息了一声:“那我也不瞒你了。”她将自己家中艰难之事告知, 说这些年爷奶偏心、父母愚孝,自己一个女儿家被兄长苛待, 日子过得有多么艰难。 萧恒失忆了, 可不代表对人情世故一窍不通, 他当即对云家长子先入为主就是一个极为糟糕的印象:一个少年人既然读书读不出什么名堂, 为何还不事生产、苛待弟妹? 一个因为体弱多病, 被全家惯坏了的任性读书人形象已然呼之欲出。 看着男人对云桑印象不好, 云娇娇满意地笑了, 她就知道威远大将军是战场上杀进杀出、以一敌百的人物,平生最讨厌弱不禁风、还需要女子照顾伺候的男人,哪怕没了记忆,但潜意识的喜好还留着,这种东西是忘不掉的。 她再随意挑唆几句,恐怕男人对云桑的印象还要继续往下跌。 到底是上辈子萧恒对云桑太好了,她不放心,能趁机多抹黑几句是几句,这辈子谁也挡不住她的荣华富贵。 这个点正赶农活结束,除了三房拉货物去镇上卖还未归,大房、二房俩夫妻已经干完农活回来了,正坐在堂屋休息。 见到云娇娇领回来一个形容落魄的男人,一个个都愣住了,该怎么形容这个男人呢,身材高大伟岸,浓眉凛然,鼻若悬胆,张扬锋利的五官轮廓似用刀雕刻出来,眼角有风沙的痕迹,下巴的胡茬有一股男性魅力。 那眼神更是冰冷而凌厉,仿佛沙漠上空盘旋的秃鹫,哪怕失忆了,威远大将军的气势依然不减。 不过谁也不会把人往那上面联想,看对方这粗野落拓的衣衫,更像是山间出没的匪贼。 可把云家人吓坏了,这年头山贼可不是普通老百姓惹得起的,打家劫舍、杀人放火、掠夺妇女他们样样都做,许是向天借的胆,他们连走官道的商队他们都敢劫持,还杀了好几个赶考的读书人,官兵前来剿匪有时都感到束手无策。 山溪村已经算是太平的了,没想到云娇娇突然领了一个回来,能不惊吓吗。 云娇娇连忙解释说,此人失忆了,不记得自己的姓名、亲人、籍贯等,但绝对不是坏人。 “娇娇,这个大叔什么都不记得了,连自己姓名、出身都忘记了,你怎么能保证他绝对不是坏人?你贸贸然领人回来,焉知不是引狼入室?”云桑放下筷子,冷冷地说道。他一双漆眸探究地打量着萧恒,似乎在判断有无威胁性。 看着他,男人微微失神,云家长孙比他想象中要容色出众,眸光明锐,哪怕身着一身粗布麻衣,也遮掩不住一股翠竹出尘之气,确实是读书人模样。只是脸色苍白,没有半点血色,连两片薄薄的嘴唇,色泽也是极淡。再加上身形纤长清瘦,眼皮下氤氲着一丝病恙的青色,看上去气质较为柔弱清冷。 不似一般的农家子,也让人生不出恶感,反倒奇异地升起一股淡淡的怜惜。 至于对方的称呼,更是让他下意识摸了摸胡茬,这才意识到自己好像流浪了很久,许久未曾刮面,难怪会被一个青春少年叫做大叔。 “大叔我问你,你还记得自己生辰八字、年龄几何吗?”云桑再问。 萧恒摇头,他记得自己好似才二十四五,可少年把叔字辈称呼起来如此流畅自然、又信誓旦旦,他凌厉的眉忍不住皱起,下意识怀疑了自己。 一个连自己几岁都记不清楚的人,谁能保证此人无害?焉知不是无恶不作的匪徒? 云家人一听云桑的话,都觉得有理,反认为云娇娇被蒙蔽了,坚决不同意收留人。 云娇娇愣了,这怎么跟上辈子截然不同,上辈子云桑领人回来,云家人没有多说什么,这辈子轮到她收留人怎么困难重重,她都想歇斯底里的大喊:这个人是威远大将军,是当朝权倾朝野的齐亲王,怎么可能是坏人! 可偏偏她只能把这些真相憋在心里,不能说出去,只好反复再三说,此人绝对不是坏人。 云桑:“此人来历不明,送官是最好的方法,我改日去私塾拜访夫子、顺便去一趟镇上,让官府帮忙寻人,若有寻人启事……” 云娇娇想也不想就打断他:“不行!”她想扑上去撕扯云桑,此人这辈子竟也三番五次坏她好事!自己得不到机缘,就想千方百计毁人机缘! 这下云桑也不问为什么了,因为大家都从她焦急的态度看出些许端倪,再看萧恒的面容,一股猜测浮现出来。 关起屋子大家都是一家人,云桑说话也不客气,冷静地再次反驳:“我不知你心中如何想,但若此人家中有妻有子,久寻不到,家人岂不心焦如焚?” 云桑这句话,把本来还有点心思的二房婶子忽地也打消了心思。她本来见萧恒此人相貌堂堂、身材伟岸,直觉此人应该不是坏人,于是起了几分小心思,想着既然自家拿不出女儿的嫁妆,此人也无名无姓,不如干脆就收留下来做上门女婿,家里多一个人干活,也能分担点事务。 想完了这才被点醒,看此人年龄相貌,怎么也不可能未成家,孩子搞不好都好几个了,女儿正值芳华、云英未嫁,嫁过去很可能成了妾,这她怎么能同意呢! 当即也不愿意收留了,不能当上门女婿的男人,就是一个吃白饭的。 云娇娇想抓狂了,恨不得抓着云桑的领子说:我是重生的,我当然知道萧恒他根本没有老婆孩子!王府里连个妾侍通房都没有!我如果嫁给他,我就是名正言顺的将军夫人、齐王妃! 偏偏先知的手段是一个禁忌,她什么都知道,却什么都不能说,毕竟她跟这个失忆的男人应该是素未相识,只能任云桑在那里反复拆台。 虽然事实也是如此,威远将军失踪半月,陛下都要找疯了,朝野上下就差大办丧事。也因此当云桑把人送回京城时,身为救命恩人,同时又对江山社稷有功,他得到了提携和礼遇。 云桑说的没错,但陛下心忧如焚又如何,这些待遇很快就要轮到她头上,她怎么允许别人破坏!云娇娇咬了咬唇,就是不肯放人。 全家都在埋怨:“你一个未出阁的女子,收留外男让人怎么想,更别提咱 家几间瓦房,根本没地方睡。” 这句话是真理,云家就几间房,爷爷奶奶住了一间,大房俩夫妻一间,二房夫妻一间,三叔一间,云娇娇单独一间,云清都快八岁了,至今还是和父母一起睡,其余的是堂屋和厨房,没有能容人睡的地方。 真要留人,让人睡哪里呢? 云桑是云家的宝贝疙瘩,他要读书,一个人才清净,让这个男人跟云桑一间屋,全家也不愿意,吵了未来秀才公、举人老爷休息怎么办!他们很坚信云桑能考上,所以根本不愿意留人,这不仅仅是多一口人吃饭的问题,连睡的地方都无法解决。 云娇娇也不愿意,因为上辈子萧恒就是跟兄长睡一间,感情处得好,她怎么允许情况重蹈覆辙呢。 可她也知道自己是女儿家,不可能强留萧恒同自己一间房,否则清誉就没了。虽然她巴不得在萧恒身上没了,可云家绝对不会允许这种事发生。 “那不如让他跟小叔一起睡吧!”她还想争取,不顾三房云大河还在返乡路上,急急忙忙就想将事情定下,可古代重伦理,三叔就算年龄不大,也是她的长辈,晚辈怎么能私下决定长辈的事。 “就让他歇在我屋里吧,先留几天,我看他手掌虎口处有练过兵器的厚茧,应该是兵而非匪……”这年头匪贼之所以落草为寇,还不是为了贪图享乐,少有如此勤奋去强身练武的。 云桑似乎也累了,他咳嗽了两声,引起众人的注意。 大病初愈后他面容还憔悴着,眉目之间掩饰不住的病态,家人一惊,不敢再打扰他,纷纷答应下来。 连小个子的云清都赶紧去倒一杯温水,拍他的脊背。云娇娇差点没气得翻白眼,亏她嘴皮子都说烂了,居然还是同上辈子一样的结果。 被人因去留问题争吵了半天,男人至始至终一言不发,像一根木头桩子杵在那里,沉默地看着一家人争吵。云娇娇这个姑娘虽然态度奇怪,但一直替他据理力争,萧恒冷峻眉眼还是稍微融化了,只是在云桑提到他虎口指腹的茧子时,他下意识地摸了摸,潜意识认为这个少年应该没说错。 他是正义的兵,而非穷凶极恶的匪。这个云家长孙比他想象中要观察力细致、且头脑聪慧,不像是云姑娘口中死板迂腐的书生。 得知他身份后,云家人八成把他当退伍老兵了,对他言行之间没有那般戒备,虽然还是抱怨几声,但还是去拿了一床被褥过来。 至于云桑歇息前,还得沐浴一场。 这年头热水澡奢侈,烧水废柴火,可因为云桑体弱,连年过半百、身强力壮的爷爷云山都不如,家人根本不让他冲冷水澡。于是隔三差五擦一次身,半个月洗一次热水澡。 大房两夫妻烧水添柴,云清站在小矮凳上,帮忙往浴桶里倒水,顺手丢下大夫吩咐的药包。 弟弟的殷勤备至让云娇娇很不悦,她抓住那添药包的小手,教训道:“清儿你才八岁,伺候他做什么?” 云清回了她一个懵懵懂懂的眼神,似乎不明白姐姐说什么,“桑哥体弱多病离不得人,而且爹娘都说桑哥是文曲星下凡,未来的举人老爷,是要当官的,我当然要照顾他啊。” 来了来了,又是这种大房的洗脑包言论,仿佛云桑一人得道,全家就会鸡犬升天一般。 云娇娇冷笑道:“他以后是举人老爷,你呢,是一只泥地里打滚的小泼猴,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人家当不当官跟你有什么关系?”更别提云桑考出头也早死了,连官位都没得做! 怎么会没关系呢,云清不明白,“桑哥以后要当大官,身边肯定缺打杂的小伙计,找我去就好了。” 山溪村那个周员外,可不就是自己发达,把自己的小舅子、侄子都招到身边,让他们当管事,一个月有好几两的月钱呢,还有大房子住,村民们见了都要客客气气称呼一声“詹管事”,他也想过这样美好威风的生活。 自家这个弟弟真是好糊弄。 见到萧恒走过来,云娇娇当即收敛了讥讽的冷笑,柔声训斥道:“傻孩子,你这样费心费力照顾他,你指望他以后出人头地了记念你的好吗?他一个读书人,你是他弟弟,要是堂兄愿意对你好,早就教你读书写字了,哪里会到现在,你连字都不认识几个。”更别提开蒙了,“你若想去私塾,不要顾忌别人的想法,姐姐虽然交不起束脩,可向别人跪也要送你去私塾,让你也当读书人。” 她这句话也是说给萧恒听的。 同时她也是忿忿不平,凭什么云桑读书就是家里的宝,她看弟弟云清资质也不差,如果当年供奉的是云清,搞不好家里也会出一个大官。 怎么又提读书写字的事情,桑哥早上才提了,晚上姐姐又提,云清一张小脸垮了下来,闷闷不乐地往浴桶里丢药材。 一不小心丢多了,那股冲天的苦味差点没把云娇娇给熏晕过去,当即绷不住情深重义的长姐温柔面容。 云清道:“桑哥有说要教我读书,可我真的不喜欢,听说私塾的夫子很严厉,写不出字背不出文章,要打人手板心,我不想去!” 这孩子怎么回事,原来上辈子是他自个不争气,不想学吗?想到萧恒在听,一定能分辨出跟原先她的说法有出入,云娇娇面子顿时挂不住,只好道:“傻孩子,他哪里愿意教你写字,教人识字多费工夫,他就随便说说而已,你还当真了!” 不管桑哥是不是随便说说,反正他都不想读书,瞧桑哥那么勤奋聪明,夫子见了都夸他天资聪颖远非常人,还不是读了好久才考上童生。如若轮到他自己,岂不是得七老八十、牙齿掉光光才能考上……光是想想,云清就感到头皮发麻,心想这种苦难还是留给桑哥自己承受吧。 嫌长姐唠叨,云清干脆喊道:“桑哥,药包洒好了,水还热乎着,你快来泡。大夫说,还需要再泡三次,你身子骨就会健朗了——” 云桑便放下书本,走出来了。 云娇再不甘愿也只能退下,她是女儿家,怎么可能观看长兄沐浴还不避嫌。其他在场人都是男性,就没有避讳的说法。 云桑也不在意旁人的目光,他脱去自己的外袍,还有雪白的亵衣,光.裸的玉足踩在脚蹬上,慢慢地踏入浴桶。 萧恒瞥了一眼,看清了这文弱书生那一头漆黑浓郁的长发。 还有那白得晃眼、似玉通透的肤色。 第40章 平步青云的农家子vs锦鲤女配3 那少年漫进浴桶里, 长发解开约束垂在肩胛骨后,肤色挺白,微微发出莹润光泽, 眸子似夜一般深邃, 那苍白唇在水汽弥漫下微微有了点血色……那清瘦手托着一捧书卷。 萧恒礼貌地避开了。 直到小半时辰云桑沐浴出来后, 浴桶被抬了出去,他才重新进来。 因刚刚沐浴, 云桑头发依然披垂着, 重新穿上那身白色亵衣和外袍,全身透出一股仿佛浑然天成草木药香。 躺在榻上,两人一夜无话,萧恒倒是注意到, 这少年一直在看书, 直到对方弟弟在外头喊了一声, 探头探脑道:“桑哥你睡了吗,有没有在偷偷看书?” 少年才冷淡地应了一声, 把书本阖上,同时眼睛闭起,一会儿就睡了。对方呼吸声很轻, 萧恒初来乍到又跟人同床,本该彻夜未眠,渐渐也闭上了眼睛。 云桑说留人几天,可还没两天, 云家老太太就受不了了,没别, 云娇娇捡回来这个男人身材高大魁梧, 但也特别能吃。 一张八仙桌摆在堂屋里, 上面放了一大盆米饭、红薯还有几碗大白粥,旁边是咸菜,用来配饭。唯一一盘荤食就是小炒肉,是老太太特地放在云桑面前,就是方便乖孙子读书辛苦、最近生病好好补充营养。 其他人也可以夹,但是大头是大孙子,全家都默认。 结果孙女就跟忘了这件事似,拼命地拿起筷子夹肉,一直给那个男人碗里夹,还温声软语道:“你多吃点。” 稍微一夹,半盘子小肉没了,大孙子筷子每次刚欲触碰,孙女儿就跟脑门长了眼睛似,立即把那块肉夹给男人。 全家人为此面面相觑,一个女儿家还没嫁出去胳膊倒先往外拐了,如果是夹给小孙子云清也就罢了,竟然夹给一个外人。那个外人还贼能吃,呼噜完一盆米饭后,还把一盆稀粥给呼噜没了。 老太太气得想打掉她筷子,但想想忍了,生怕孙子没吃饱,私底下去烫了几颗水煮蛋,准备留两颗给大孙子,一颗给小孙子,用碗好好盖着呢。 结果一转眼,碗掀开,蛋没了。 农家大院里,孙女云娇娇正给人剥蛋,还问人好不好吃。男人点头,一口一个。 老太太差点没心痛死,自己舍不得吃,就想留给孙子们补点身体,结果全被外人霍霍没了。她想回点本,便喊男人去干点活,不拘是喂猪喂鸡还是扫扫地,结果云娇娇都抢着干,夺走男人手中扫帚,脸上还皱眉道:“奶奶你怎么能这样呢,人家都失忆了,身体还没好,你就让人家干活!如果消息传出去,你让别人怎么想我们云家?” 这男人这么能吃,看上去又有力气,她怎么不能喊人干活了,难不成他们收留人,是收留一个吃白饭啊? 于是老太太对云娇娇很不满,一个女儿家如此不矜持,拿兄弟东西去补贴外人,连活儿都抢着帮男人干。 她就希望大孙子赶紧把这个男人送走,咱家养不起一个闲人。 萧恒也不迟钝,他能察觉出,云娇娇对他很好,凡事都想着他,好吃譬如肉和鸡蛋都留给他,连活儿也不让他沾手,对他很是殷勤,仿佛两人身份颠倒,他才是云娇娇救命恩人。 可这份吃食是从她兄弟面前扣下来,云娇娇所作所为,对他好得过分,但无疑也是把他架在火堆上烤,激化了他和云家人矛盾。 萧恒才结束流浪,没吃两顿饱饭,云家人现在迫不及待就想把他送走了。 萧恒也不止一次看到云家老太太打开米缸盖子,抱怨他能吃,抱怨孙女上次摔一跤把自己跌傻了,家里不是多富裕还留一个吃白饭。 二房婶子也搞不懂女儿在想什么,农活之余就找女儿谈心,结果就换来女儿一句:“我不知他身份,也对他没什么所图,他那么可怜,我对他好一点怎么了?”继而又冷笑道:“兄长经常能吃鸡蛋,少吃几顿难不成抱怨上了,让您来出头?娘亲啊你要想想,清儿才是你亲生骨肉,云桑是大房儿子,跟我们关系看似近,实则隔了一层,你该多为清儿未来好好考虑才是。” “你这孩子瞎说什么呢!桑儿是你亲堂哥,什么隔了一层两层。”二房婶子觉得女儿是真变了,变得有主意还会挑拨家里人关系了,就算女儿说得对,她该为清儿好好考虑。 可女儿娇娇克扣也不止云桑一人鸡蛋,她连自己亲弟弟云清鸡蛋也扣下了,他们这些大人也就罢了,这两个孩子都在长身体,女儿拿鸡蛋借花献佛拿去给旁人,一个五大三粗山野村夫身体那般壮实哪里需要补,何苦对他那么好,偏女儿还说没有什么所图。 仔细掰扯清楚会发现,女儿纯属是给自己补贴外人找一个借口而已,她八成是馋这个男人身子。二房婶子抱怨连连,另一边云桑身体好全了,走出门看到云清正趴在地上往鸡窝里摸索,忍不住问了一句:“你在做什么?” “桑哥我在给阿花掏蛋。”云清顶着满头稻草屑,爬了起来,他小手被啄了好几下,阿花就是云家养一只芦花鸡,春夏秋三季经常产蛋,一般掏蛋活儿都是他在干。 云清撅起嘴,很不高兴地抱怨道:“可我这些天一个鸡蛋都没摸到,都被阿姐摸走了。我好几天没吃到蛋了。” 云桑摸了摸他脑门,他身体这些天正好痊愈了,可以去镇上一趟,他把男人给带上了。 付了十文钱给车夫,让对方帮忙载两人去镇上。这个车程要半个多时辰,云桑体弱,才坐没多久就有些累了,稍微咳了几声。 萧恒道:“你身体太弱了,应该勤加锻炼。”他潜意识里觉得,如果他手头有像少年这样弱不禁风兵,他一个人可以打十个。 少年也许是有些才华,也勤奋刻苦,但可惜这身体就像破了锣鼓,手腕也细得仿佛稍微一折就断,这样子上了考场也是会被人抬出来命。经过这些天相处,他对云家人初步了解,云桑身上背了太多家人期望,一旦他倒下了,云家气也就散了。 云桑也不反驳,他私下也有要开始锻炼体魄想法。他总觉得自己应该很强,他手里不应该是提笔,而应该是握剑,可惜灵魂似是被病弱体质束缚,无法发挥出潜力。 他到镇上官府,在公告栏前停驻了一番,注意到他在看江洋大盗和贼匪首领通缉令,萧恒皱起了眉头:“我不会在上边!”少年把他当成了什么人。 “我知道。”云桑淡淡地说了一声,提步就走。他只是看了一眼那些赏金,心中微动了而已。 他素来过目不忘,早已把这些通缉令上画像刻在脑子里。 云桑前往衙门报案,问最近有没有那户人家来报人口失踪,他把萧恒相貌、体格和身高一一都说了,果不其然得到了否定答案。 镇上失踪案少见,走丢也多是孩童、妇女和老人。清远县到底太小了,不过是楚州郡下面一个小县城,谁也不能保证萧恒会不会是另一个镇辗转流浪过来人。 但云桑还是花了几文钱,在衙门里留了个底,他对衙役道:“若有人来寻这名男子,让对方直接到山溪村云家来寻便是。” 至于家人能不能找来,可能要看天命了。找来之前,萧恒又该何去何从,看来也别无选择,只能暂且留在云家了。 在走向市集路上。 云桑想了想,还是说出自己分析:“听你口音,你应该是北地人,可能还是京城口音。我无法把你送去,待我考上举人,我便会去京城赶考,最迟不过明年二月,到时候会一同把你带上。” 哪怕云家目前连去京城路费都掏不出,但办法总是人想出来,云桑只要考上了秀才,就相当于有了功名,见知县可不跪,官府也不能随意对他们动刑法还要以礼相待。哪怕家里穷得揭不开锅,也会有人自愿给他们送银钱盘缠,只求结下一段善缘,这便是为何那么多读书人挤破了头、也要在科举之中出人头地原因,秀才公享受种种特权,地位直接高出一等。 当然了,云桑现在还只是一个小小童生,并不教人稀罕。十岁出头童生可以被称为“神童”,身上有投资价值,但十五六岁童生,那便是一般了。 但云桑坚信,自己会考上。 他继续道:“你若想留在云家,不是云娘也不是我一人可以做主,你得拿出你本事……”他点到为止,兄长在外不可对外人直呼妹妹闺名,他便把云娇娇称呼为云娘。 虽然他也不明白,云娇娇为何对这个男人如此殷勤备至,仿佛白鹤报恩,但要知道云娇娇是一个女儿家,她就算如何撒娇打滚,也无法左右全家人决定。 萧恒听懂了。 为了能够吃饱饭,也为了能留在少年身边,一同践守京城之约,他要留在云家。 “你记不得自己名字,我先给你取一个吧,你喜欢什么字?”这些天许是看男人皮肤黝黑,云娇娇一直很亲昵地管对方叫大黑,也总是大黑哥、大黑哥称呼,云娇娇对男人态度也非常熟稔热情,仿佛他们前世是熟识、所以今生今世可以突破男女大防一般。 这名字其实令人尴尬,乡下叫什么柱子、狗蛋、二黑人多,但云家小狗通体发黑,老吐着一条粉舌头,就叫小黑,哪有人犬混叫说法。 云桑骨子里有点读书人执拗,如此随意名字当然要取缔,他决定给对方改一个名。 “我……我应该叫恒……单名一个‘恒’字……”男人严肃道,刚刚云桑说他口音可能是京城人士时,他脑海里突然蹿过几个画面,很快又消失不见了,但他记起了自己名字。 “姓氏呢?”云桑挑了挑眉,毫不意外地看到男人摇头,光有名字、没有姓氏人,普天之下单名恒字何其多。 “那便叫你阿恒吧。”云桑道,能忆起一点也算不错了。他从小志向远大,所以特地向夫子学过官话,此时这个名字从少年嘴里念了出来,衬着那微微低柔腔调,竟有几分缱绻味道。 萧恒缓过神,点了点头,显是认同了。 接下来他陪云桑去市集上买了一些糕点和茶包,又亲眼见少年跟一个小贩讨价还价,花几文钱买了一把雕梅花木梳,他目光炯炯,不明白云桑小小年纪,怎么就会买这些东西讨女孩子欢心。 他刚做出了这样一个判断,就看到云桑走到一所两进宅子前,理了理自己衣襟,然后才敲响了门。 很快里头就钻出一个小厮模样门房,看到敲门者是何人,门房立即眉开眼笑,鞠了一躬道:“原来小郎君来了,容小人去通报夫子,他早盼着了。”说完急匆匆三步并两步地去了。 原来是少年夫子,那梳子应该是送师娘。萧恒拎着礼物,紧皱浓眉微微舒展,似是恍然大悟。 这年头讲究礼节,拜了敬茶礼,便是“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学生逢年佳节或空闲时候前来拜访老师再寻常不过,郑夫子很快也走了出来,是一个身穿青色儒服、头戴纶巾般中年先生。 他颧骨突出,脸型较为颀长,看上去很是严肃刻板,可见了门口少年,他面容情不自禁就放柔了。 因为云桑今天也穿了一身青衣,头发高高束起,裹在一个书生常见包头巾内,单观其气貌神态,皑如松间雪,秀如林中竹,完完全全就是一位风姿如画、丰神俊朗小郎君。 也是郑夫子私下最喜爱学生。 他心下多少次也遗憾,自己老来得女,还在牙牙学语,年龄心智都跟这学生匹配不上,否则定会将女儿下嫁,或者将云桑招为女婿。 看到云桑不是空手前来,郑夫子叹气:“你有心了,下次来少带点,把钱省下来做盘缠。” 看到萧恒,他又是一愣,“此人是谁。” 云桑如实告知后,郑夫子顺了顺下巴美髯,对学生安排极为满意:“如此甚好,这位壮士应该学过武,我本来还担心你到时只身前去参加乡试,路途遥远恐有波折,有这位壮士保驾护送,想必一路便无忧了。” 乡试要在省城举行,各地学子要前去赶考,路途遥远还容易遇上危险,因为山贼匪患掩藏在山间,见到落单读书人和商队,常常丧心病狂劫财伤人。 这个学生体质有多孱弱,作为传道受业解惑老师,郑夫子当然一清二楚,根本不够那些山贼一根手指头碾。好在这名学生天资聪颖,身体弱毛病只需尽心调理,在强大天资面前也变得无关大雅。 萧恒也是如此想,若真遇到山贼,少年这小细脖子,一刀划去怕是人就没了。想到这里,他眉峰紧锁,完全不敢想象这样悲剧发生。 云桑来拜访老师,还不忘拿出书本讨教,童生试最后一关院试难度不大,范围绝大部分出自四书五经,少量来自其他史书、孝经和九章算术。考试分为三场,主考四书五经经义范围,查看考生对圣贤书理解,其次是诗赋、时文,诗赋要对仗工整,音韵节奏和谐,但主题范围不会太超越日常。整体难度不大,但是想出类拔萃、拔得头筹,就得花些心思了。 郑夫子是十里八乡最受名望夫子,他功名仅仅到秀才,所以能教导云桑有限,可云桑旦有疑问,他都会倾囊相授。两人探讨起来,沉浸在学识中浑然忘我,完全忘记了时间流逝。 萧恒就守在一边,多次听郑夫子感慨:“你虽起步晚,但天资非凡远胜常人,为师已经没有什么可传授于你。”说着说着,郑夫子又掏出了二两银子,让学生作为盘缠,云桑当然拒绝了。 萧恒目光不由凝起,落下几多思索。他先前听云娘抱怨过,说家中本就艰难,为了供养云桑一人读书,更是落了个赤贫,再加上少年体弱如何被偏宠,爹娘没有为她出嫁之事考虑过等等,他一开始也怜惜她女子生活不易。从云娘角度来说她抱怨不无道理,只是他如今亲眼见到少年这般天分,他改变了想法,如若云桑真弃文从农,下地去劳作,那才是真正浪费天赋。 云家很可能因此多了一个种田郎,但却少了一个秀才公、甚至是举人老爷。 至于云娘婚事,如果她愿意耽搁两年,如果云桑科举顺利话,他一路能考上秀才、举人,云娘作为秀才公、举人老爷妹妹,婚事岂不是水涨船高,能觅得更好如意郎君? 没有嫁妆又如何,举人能当地方官,谁敢不对举人老爷妹妹好,是云娘自己想岔了。若她愿意等,兴许不出两年,就能等来锦绣良缘。 萧恒先前久居高位,谋划成事自然习惯了以最高利益去考量,哪怕失忆了本能还在,无形之中,他对少年看法已慢慢扭转。 终于等到两人从县城回来,大家都围着云桑问路途颠簸否、身子可好、见了夫子没有,连云清都喊着“哥你有没有给我带吃”。唯有云娇娇跑到萧恒身边嘘寒问暖。 她心里暗骂云桑同前世一般小题大做,好在结果如前世一般没有偏差,两人去一趟县城府衙,毫无所获。除了云家,男人根本无处可去。云桑完全可以把人丢到周员外家里当佃户,云娇娇笃定了云桑不会,因为周员外又叫一毛不拔周扒皮,他手下佃户签卖身契,少说都是十年起签。正因为良心使然,云桑不会这样做,于是又完完整整把人领回来了。 凤帝也根本想不到自己弟弟辗转流落到一个边陲大山,清远县山溪村于整个大凤版图多么偏远渺小,谁也想不到威名凛凛大将军竟头部受到了撞击,失去了全部记忆,根本无法回京,于是搜寻结果更加人海茫茫。 这便意味着萧恒还是要同前世一般,在他们家待上一年,这一年时间足够她对萧恒加倍好,把握住应有机缘。 云娇娇心下暗喜。 第41章 平步平青云的农家子vs锦鲤女配4 但事实却没有顺她的心意走, 首先是称呼,她喊萧恒大黑哥不管用了,男人会板着脸严肃告诉她, 他名为恒。 云娇娇感到委屈, 她觉得这种称呼才会显得两人关系与众不同。她心下甚至抱怨道,上辈子云桑跟唤小狗似的管你叫大黑, 你每次都应了,怎么轮到她就不管用了? 哪怕萧恒恢复了身份,又变成了那个骁勇善战的威远将军,在云桑死后, 他每次听到大黑这个名字,锋锐面容都会不由自主染上回忆。 难不成这个标记是云桑专属的?她气得跺脚, 却也只能委委屈屈地改口。 其次是男人留了下来,可她无微不至的照顾,男人都拒绝了。 萧恒力大无穷, 有他出手, 云家的日子确实松快了很多。厨房里的水缸时常都是满的, 这堵上了老太太的嘴,连母鸡下蛋都有人掏了, 云清都感觉自己要没活儿做了! 一做完刺绣,云娇娇在屋内搜寻不到人,迫不及待地逮着弟弟问:“清儿,大恒哥哪里去了?” 云清坐在院子里逗小狗, 闻言头也不抬地答了一句:“跟爹娘下地干活去了。” “什么!?”云娇娇没控制住嗓音,朝弟弟大喊了一声:“你怎么能让他下地干活呢!?” 云清被吼得委屈, 他撅着嘴道:“怎么不能让他干活呢, 爹娘都去了。” “他不一样, 他不能干活!”云娇娇理所当然地回道,人家可是位高权重的王爷、战功赫赫的大将军,她的家人居然让这样的人物下地种田,这样她还怎么跟人家结下善缘。光是想想,云娇娇心口就一窒,有这种拖后腿的爹娘,她感觉自己就算重生了,也会被愚昧无知的家人疯狂拖后腿的。 她暗骂一声,为了弥补她决定大中午顶着艳阳前去送饭,她虽是农家女,但重生而来已经有意识保养自己的容颜。直到上辈子到了京城,她才知道在那些京城达官贵人眼中,灰头土脸、皮肤粗糙的自己,完完全全就是一个笑话。 那些千金小姐们个个华裳美衣、皮肤白皙滑腻,而她换上精致的绫罗绸缎,都不像一名小姐,倒像是偷穿了小姐衣服的丫鬟,惹人窃笑。 为了不让自己沦到上辈子的命运,云娇娇重生后,只专心在屋内刺绣,努让自己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大夏天的绝对不出门,力把肤色养起来。那些会伤手的活儿,也坚决不碰,找借口推了,就怕自己那十根纤纤玉指变得粗糙。 可当下是顾不得了,萧恒在田地里锄地,也成了事实。身为女子,她不辞辛苦地前去送饭还能争取几分好印象。 于是这些天都没进厨房的少女,今天特地下厨开伙了。云娇娇拎着一满满当当篮子,就这样走上了田埂。 山溪村很多肥沃的水田,只是分配不合理,大房在山一边干活,二房在另一边干活,分散得有些距离。干了半天的活儿,听到要开饭了,大房二房的人都围拢了过来,萧恒也放下锄头走了过去。 见到少女时,他视线略微往对方身后瞟了一下,只是余光稍稍偏移,非常不起眼,也很快就收回了,所以根本没人注意到。 其实想也知道,那个云家的宝贝疙瘩,家人根本不可能让对方大热天的走出来送饭,更别提对方像极了闺阁里的娇小姐,八成连饭盒都拎不动。 这样弱不禁风的少年郎,他本该唾弃的,可大房两口子时常唠叨说,自家孩子不足月出生,底子虚弱是天生,明明几个月就会说话,却到了三岁才会走路,出生在农家差点养不活。 萧恒也赞同,云桑这样的体质,若是出生在富贵人家还好,可降生在清贫的农家,那基本就是与天争命了,与药罐子为伍那是正常的。 云大海还叹息道,因为儿子体弱,没去私塾前,村里的孩子都不爱跟他玩,背地里常常说他是病秧子、瓷娃娃。 听到这里,萧恒脑补了一个小脸白白、眼神冷淡的小孩,小脚走上前几步,明明很想融入人群,但却因体质被村里其他幼童嫌弃。那些幼童也不明白自己天真的言语有多伤人,一句病秧子脱口而出……男人心中略微有些怜惜。 他还知道了,云桑十岁前有个乳名,叫拴环,意味着用环把这条命拴住。因为云家人怕他夭折,村里人又迷信,喜爱给小孩子取贱命,有一种迷信说法,孩子名字取得难听,阎王爷不愿意把名字写在生死簿上,也就不愿意收了。 十岁后,命锁住了,他们也就不叫了,生怕阎王爷反悔。 这是他第一次如此通透了解一个人的人生,萧恒打开饭盒,然后愣住了,因为他的碗里是小山的白米饭,颗颗饱满晶莹,旁边是好几块切得厚厚的腊肉,他数了数,跟晨起他提水装水缸时,在柜上看到的那块肉大小一样,全在他碗里。 而大房、二房碗里却没有,他们就一碗米饭和一块红薯,正大口朵颐。 云娇娇还蹲在他旁边,鹅蛋脸上浮现一对小小的梨涡,一双眼睛笑盈盈地问他:“吃呀,大恒哥你怎么不吃?” 萧恒把肉拨走,“你以后别这样了,我跟大家吃一样的就行了。”他不需要特殊对待,他知道云家的困难,云娇娇对他好,把所有肉都偷偷切给了他,浑然没有给自己爹娘留一点。而且她把所有肉都切了,到时候云桑那个弱书生吃什么,他这无异于从人嘴里夺食。 这下轮到云娇娇愣住了,她撑着腮帮子的手放下:“大恒哥,你为何要这般说,我想对你好怎么了?” “你无需如此,我吃红薯饭即可,红薯就能管饱。”萧恒拒绝了这份好意,埋头大吃起来。他吃粗粮都津津有味,见他这样,上辈子谁能想到此人居然身份大有来头。 被人拒绝,云娇娇脸上浮现受伤之色,心里却在暗骂萧恒是有病吗,上辈子吃红薯饭没过瘾,这辈子她专门给对方切肉,对方还不留情!! 萧恒不知她所思所想,他任劳任怨锄完了地,这天气热他流了一声的汗,他嗅到了觉得味道不对,去岸边洗了个澡。 才踏入少年的房间卧房。 白日未斜,少年很难得在小憩,一头漆黑的长发散了下来,垂落在身侧,臂下是一本墨香四溢的书册,一双玉石般的手极为漂亮,能教人几乎看清肤色下淡淡的青色血管。 这样一双手果然比起拿锄头,更适合流连于毛笔、书册。 云桑警惕性是有的,听到有人进来,他立刻就醒了,微微抬起一张睡出红色印褶的脸,一双朦朦胧胧的眼让人瞧了个正着。虽然转瞬忽变清明,但那一刻水雾氤氲还是撞进了萧恒心底。 “怎么不在床上睡?”看出少年眼底微青,萧恒想抽掉他的书,这小动作可就让云桑蹙眉了,两片苍白如雪的薄唇也微微抿起。诚然长得好的少年,蹙起眉头也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如果这份不耐烦并非冲他而来的更好。 “别看了,既然累了就睡觉。”萧恒没有理会他的不高兴,径直把床榻铺好,把人拉了过去,宽大的手掌就要解对方的外袍,“身体要紧,不差这一时半会儿。” “我自己解。”云桑扣住他的手腕,抵抗了一句,反正也是真困了,便没再拒绝,径直把自己的外袍脱了,只听窸窸窣窣两声,人已经躺下了。 见他态度乖顺,萧恒捏了一下他瘦削的肩膀以示嘉奖,没等云桑疑惑,立即拉过薄被,盖在他身上。 被子一盖,云桑也就真睡了,他的睡颜很祥和安静,冲去了平日的几分冷淡。萧恒健硕挺拔的身躯杵在床前,鬼使神差地盯了半晌,才去把云家的母鸡喂了,顺便掏走两颗蛋。 晚饭时分,两颗莹白滑嫩的剥皮水煮蛋,多出在少年的饭碗边缘。 云桑这些天基本把书温习得差不多了,他预备今年下场参加乡试,所以同一年七月省城集中举行的一场院试补考,他绝对不能错过。如果不去也可以,童生在此期间靠银钱捐一个监生名额,捐上了,也能去乡试。 用脚趾头想也知道,云家掏不出这笔钱,云桑只能自己真身下场了。 第42章 平步青云的农家子vs锦鲤女配农5 院试在省城举行, 清远县离省城极远,若想赶考必须得提前上路,云家人不放心云桑独自上路, 生怕遇到波折危险,三叔云大河有经验, 决定亲自护送大侄子去。 山溪村和隔壁村正好也有要去省城的村民, 几家人决定一路同行, 筹钱雇一个车夫,把几人千里迢迢拉去省城。几家人凑一起, 也算壮胆了。落单的人容易遇到危险,成群结队的就算那些劫匪要下手,总归也要掂量掂量。 马夫甩了甩鞭子, 颇为自信地道:“我走省城十多年了,从没遇到过那些山贼,大家放心跟我走。” 几家人喜笑颜开:“那最好不过了。”三叔云大河也松下了一颗心, 把行李都搬了上去。 临行前,本来拥挤的马车, 又上来一人。此人面容冷峻,眼角宛若锋利的刀刃, 身形雄伟威武宛若一樽高塔,他往云家小郎君那里大马金刀地坐下, 全身散发着一股摄人的压迫感, 让人不禁多看了几眼, 却又不敢与其直视。 此人气势太过锋芒毕露, 体格又比村民都高出一截, 坐在车马里, 都显得空气逼仄了许多。 云家小郎君咳嗽了两声:“抱歉各位, 这是家中的护卫,有他一路同行许会更加安全。” 其他两家人本来还埋怨,人数够了,马车都快坐不下了,竟还多出一人。马儿吃重,可要跑得更慢。何况车夫都说了这条道是新辟的道,不会遇到山贼,何必多此一举呢,他们面上颇有微词,却不敢直接表达。 直到他们的车马行至一处僻静的山间,突然穿来呼啸的破空声,一队挥舞着大刀的山贼冲了出来,惊得大马前蹄后仰,发出惊恐的嘶鸣声。 他们吓得脸色都白了,车夫也差点吓破了胆,心想自己运气竟如此不好,这可是杀人放火抢劫掳掠、无恶不作的山贼,这些贼人不仅要抢东西还要杀人!他们今日恐怕小命都要交代在这儿了。 马车被一伙山贼团团包围,为首之人有着野兽般凶戾的外貌,胡子浓黑粗犷,眼珠子盯着战战兢兢的一行人,眼神浮现出贪婪:“有没有值钱的东西,马车里还有没有女人,全部交出来,老实点我可以饶你们其中一人活路。” 一听这句话,周遭的空气仿佛都凝结了几下。 一名年龄二十出头的妇人吓得往丈夫怀里扑,那个丈夫也抱住了妻子,打了个寒噤。两人瑟瑟发抖如同鹌鹑,完全不敢动弹。 “嫂子你出去吧,你要是出去,大哥也许还能活命。”其他人七嘴八舌劝道,这些人都是平日里眼熟的同村之人,一听这话,女子仿佛被一盆凉水从头淋到脚,身子颤了颤,眼中蓦地滑出两道泪水。好在她丈夫不是一个窝囊的男人,死死抱住她,“你别去!落到山贼手里,焉有命活?” “车里的人磨磨唧唧的做什么呢,再不出来我就杀人了。”其中一个山贼叫嚣道,一把大刀敲在马车边上,发出震耳欲聋的铿锵声,里面的人更加滚作一团。 这时候萧恒掀开帘子走了出来,盯着这群嚣张至极的匪徒,他薄唇抿成一条刚毅的直线,眼神透着隐隐的冷冽,一种想杀人的可怕念头在他脑子里不断膨胀,但他手中此刻没有趁手的兵器,他也怕满地的鲜血会吓坏那个病弱的书生。 这时候,少年突然也掀了马车出来,云大河喝道:“桑儿你做什么!”云桑是他的宝贝侄子,临行前他也受了两位兄长和爷娘的嘱托,一定要护云桑周全,他一直铭记于心,却没料到云桑竟主动送死。 见到出来一个头戴方巾的书生,一群山贼本来还不以为然,再看这位书生相貌、脸颊微瘦,面容俊秀无双,眼眸若寒星,透着一股锐利清冷的味道。 一袭衣袍清雅如翠竹,面白赛雪,如这个季节新剥的鲜菱,把身旁那个脸色暗黄的妇人都比了下去。这样的翩然风姿,让山贼们当即转移了目标,他们大声吆喝道:“这个书生也留下!” 在场任何人都能读懂他们的眼神,萧恒面色骤寒,若九尺霜冻,涌起一股肃杀之气,他两拳紧握,已控制不住自己要杀人的冲动。 山贼们一看此人气势竟比厉鬼还令人畏惧,陡然心惊,倒退了两步,直觉这是一个硬茬子,可又垂涎马车上的人或物,始终不肯离开。 云桑当然不是出来送死的,他扣住萧恒的手,从袖中递过一把砍刀,清清冷冷道:“东西给你,杀了他!” 少年主动触碰他,那手指温度极凉,只是蜻蜓点水一般,萧恒还没细微感受,很快就离开。随之而来的是刀柄入手,他微微愣了一下,眼中闪过奇异的光芒。 与他想象中的截然不同,遇到穷凶极恶的匪徒,少年完全没有任何恐惧之心,他没有如常人一般吓得魂飞魄散,躲在马车里不肯出来,反而神色镇定地主动递刀给他,并对杀人之事口气轻描淡写,却语带鼓励。 少年还转身对众人道:“山贼都是贪得无厌之人,在他们眼里,人命贱如蝼蚁,他们根本不会留活口,大家不要心存侥幸。” 这句话让村民们身体一僵,双腿不由自主地发起抖来。 “大家一起杀了他,或许还有一线生机。他们只有四个人,而我们是十人,人数足足是他们的两倍。为首那个胡子,是通缉榜上的‘花面’,他的人头价值五百两银子,我们杀了他然后去报官,哪怕在场人均分,少说也能分到五十两。” 五百两是什么概念,是很多下地干活的庄稼汉一辈子都挣不到的银钱,五十两也足够一户多口农家富裕生活四五年了。 这时候村民们身子还在抖,却奇异地挺直了身,呼吸声加重了几分,却是颤栗的兴奋。这下轮到他们眼中闪现出贪婪了,这是对银钱的渴望。云小郎君说得没错,反正横竖都是一死,不如先把这人杀了!许是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连准备弃车马而逃的车夫,这下也拿起了柴刀,鼓足勇气上前。 云大河惊讶自家大侄子的口气和手段,不过几句话就让贪生怕死的众人拧成了一条绳。 少年自然无法拿刀杀人,萧恒护着他,生怕自己一个没留神,人被伤了一根毫毛。一听此人是通缉令上的人,他鹰隼一般极具穿透力的目光当即飞到首领脸上,山贼首领被盯出了一身冷汗,感觉自己脖子如凉飕飕的,如寒风倒灌刮得刺骨。 他意识到眼前这个车队恐怕不是那么好拿下的,他正准备驾马撤离,刚一旋身,马蹄还没踏出三步远,他的脖子已绽出了淋漓的血花,随着一颗人头滚落在地,他的尸身分离了。 萧恒大步上前捡起人头,其余三个山贼,也被愤怒的村民三三两两砍得血肉模糊,哀嚎声此起彼伏直至咽气。 一下子就脱离了死局,他们不仅货物半点没少,人还全身而退了。 很多人直到人没气了,才彻底回过神,看着自己满手血,平生第一次觉得自己如此英勇。云大河也晕乎乎,他刚想走回大侄子身边,却注意到大侄子衣袍干净,而自己满身是血。 萧恒也是如此,他身上染了血,鲜血的刺激和杀人手法的娴熟稍微觉醒了他一点记忆,他仿佛回到了浴血奋战的激烈战场。 他本以为云桑会避开,结果对方脸色未变,看见人头落地,不仅眼睛都不眨一下,还跳下避难的马车,主动靠近了他。与他身上肮脏腥臭的味道不同,少年身上是一股清新的草药香,很快就冲去了萦绕在萧恒鼻腔四周关于人血的恶臭。 “不错。”少年端详着他手中的人头,拨开了对方杂乱的头发,露出了人头面上惊恐大睁、仿佛死不瞑目的表情,忽然眉梢微挑,好心情地赞扬了一句。 也不知道是赞他做得好,还是赞这个人,学子们就不自觉地吸了一口冷气。 第一道问的是点兵题,一名将军点士兵的人数,三人一组余两人,五人一组余三人,七人一组余四人,敢问这队士兵至少有几人?[1] 其实这道题不过是南北朝时期《孙子算经》中一道算术题的改编:“有数不知其数,三三数之剩二,五五数之剩三,七七数之剩二,问物几何?[1]” 这看上去简明了然,可何为“三三数之剩二”、“五五数之剩三”,完全令人不知所云。 另一道难度更大,也出自《孙子算经》,问的是“今有鸡兔同笼,上有三十五头,下有九十四足,问鸡兔各几何?[2]” 一群学子当即就傻眼了,他们倒是知道鸡兔有几足,但完全不知该如何解答,只能绞尽脑汁地在脑海里进行“家禽抬腿模拟法”,整个考场弥漫着一股诡异又低落的气息。有的学子几乎要抓狂了,似乎等他出了考场,拿鸡兔泄愤的心都有了。 而对算术较为灵通或者涉猎群书的人,却早已微微一笑,落笔作答了。 云桑从没看过《孙子算经》,这辈子他对数字了解甚少,但奇怪的是,他见到题目的那一刻,盯了有几秒,脑海里竟然慢慢浮现出一个公式,轻而易举就算出了这两道算术题的答案。 搞不好我前世学过,只是奈河桥上的孟婆汤不太管用,云桑神色肃穆地写下答卷。 云大河和萧恒两人守在考场附近,因有一群身穿甲衣的重兵把守,闲杂人等不能入内,他们也只能如每一位心焦如焚的家长一般,在周边客栈里等消息。越等形势似乎越了然,本次院试似乎难度较高,不少学子中途弃考,出来后还崩溃大哭说:“此题甚难,竟出自《孙子算经》!吾从未看过!” 每个出考场的学子脸色都不太好,这些人当中还有其他县有名的神童、学子。 越看云大河心里越直打鼓,什么落榜、下次再战等糟糕事都想过了,他还想着如果云桑出来愁眉苦脸,他该如何安慰对方心情等,于是待云桑出来后,他情不自禁端详起了对方的脸色。 然后大侄子脸色还是一如既往,他竟完全看不出。 第43章 平步青平云的农家子vs锦鲤女配6 他问大侄子考得如何, 大侄子说应该是板上钉钉,这份风轻云淡跟其他出考场的学子截然相反。 云大河还想多停留几日,等成绩出了再回去, 不然一直悬着心多累啊。 可大侄子却摇头,觉得该间客栈收费贵了,执意要离开。 云桑也不急着回去,他们杀马贼挣了一笔钱, 足足有一百五十两银子, 这作为最基础的进货本够了。云桑决定从省城回县城的路上, 倒卖一些货物挣银钱, 譬如省城的新式布匹、便宜的绸缎、女子用的头油头绳、香粉胭脂也是极有市场,至于一些肉干海货, 买回去也无用, 因为小县城自给自足严重,根本无法推销出去, 干脆买一些利润大的,运往县城去售卖。 也不算空手而归了。 最后剩下二三十两,都足够三叔云大河在乡下娶上媳妇了。 因云家一直掏不出礼金、也无钱修葺新房,也有性子定不下来的原因,云大河年龄已经二十有四尚未娶亲,这下子总算能娶上媳妇了。云娇娇一直考虑自己的婚事, 却未曾想过, 古理遵循长幼有序, 长辈还没能成亲,小辈怎么能逾距。 云桑就拨了一笔钱, 往省城的集市走去。 省城的繁华非同凡响, 城墙巍峨高耸, 入目房屋铺面齐整轩昂、酒肆茶馆客似云来,大白天的人流就已是摩肩擦踵。一般读书人是远离柴米油盐的,觉得为了生计经商挣钱这种事过于粗鄙,会降低了身份格调,素来不与之为伍的,毕竟除了读书,世间万般皆是下品。 云桑却没有那样的观念,他进入卖米卖盐的铺面,眼都不眨地挑选了一些米盐和佐料。 云大河本来想阻止他,毕竟大多数读书人都清高孤傲,他希望大侄子也稍微做个样子,不要穿着读书人的袍子,跟人家三文钱两文钱的讲价,可渐渐的自己也挑入迷了。 “掌柜的,这油怎么卖?”他打开陶罐就是好一阵扑鼻的香气,忍不住用葫芦瓢舀了一勺,果然是上好的菜油和动物油脂,纯度较高,价格也不贵,在清远县较少见,他忍不住也起了心思。 最后他拿起一些瓶瓶罐罐的容器,买了好几罐密封好带回去,云大河觉得省城好东西多,集市上很多东西都可以采购。 云桑踏入布匹店,见到如此俊秀的小郎君,店小二殷勤地围了上来:“这位小郎君想要什么样的布匹,自己用还是家人用,我们这里可以量体裁衣,也可直接在隔壁店铺里购置成衣。” “我想购买你们这里的一些布匹。”云桑也没有多说,直接表明来意,他要未染色的白布五六十匹,其余染色、销量较好的布各五六匹,未染色的白布一般价格低廉,但选择的人多,染色的布较贵,可也有市场,还有几匹颜色鲜亮但物美价廉的绸缎,这样算下来起码要三四十多两银钱。 好久没遇到如此财大气粗的客人,店小二愣了半天才去找人帮忙。 两个店小二麻溜地把布匹裹上油纸,打包票一定会送去客人下榻的客栈。云桑才能带着萧恒继续前往女子脂粉店,店里多是女客,少有陪同的男客,姑娘们一脸震惊地看着两个男人在那里买买买。 对着一款胭脂,都一本正经地在讨论,到底买何种好,那少年还往白皙的胳膊上如墨痕一般抹了两笔,对比颜色,最后买了颜色较为低调的两款。清远县到底是小地方,年轻喜俏的女子平日也不敢用太艳丽的颜色,生怕别人觉得张扬,所以低调的颜色就极好。 脚步一拐,再到首饰店,这已经属于奢侈品了,云桑不敢买多了。只在掌柜的推荐下,买了一些朴素的头绳、精美的头花和几根簪子、几串镯子就收手。 购置完货物,他们还在省城流连了几天,逛了逛风景、买了些土特产,他们甚至租了一条小窗,泛舟游于湖上,欣赏这湖光山色。 见湖内粉荷争相斗艳、莲蓬清脆欲滴,那香气极其醉人,云桑忍不住多看了几眼,这几眼就被萧恒注意到了,问道:“你想吃莲子了?” 这盛夏时节,家家户户都愿意吃一碗白瓷梅子汤或者冰镇莲子羹解暑。 云桑想点头,可很快又摇头:“我非重视口欲之人……”他话还没说完,萧恒就轻巧地运用功夫采了几株荷花和莲蓬回来,云桑直接愣了一下,眼睛都微微睁大了,半晌才道谢接过。萧恒觉得一贯冷淡乖巧之人,微微讶异的眼眸竟是如此难得的漂亮。 云大河生怕大侄子有压力,也故意不去提院试这一回事,就成天陪着他逛佛山、爬佛塔、游湖游山川,他以为自己掩饰得极好,殊不知云桑早从他疯狂拜文曲星、拜佛烧香的细节看出了端倪。 等到成绩出来那天,他们回到考场,有士兵维持秩序,有人负责在公布栏上张贴告示,随着榜单出炉,如同一滴水入了沸腾的油锅,四周变得吵吵闹闹,“榜单出了,大家快去看中没中!” 这下那些年龄涵盖老中青的学子们再也无法故作矜持,全部都涌了过去,考中的就激动地大喊:“我考中了!我考中了!” 人太多,云大河被挤得七荤八素,鞋子都快被踩掉一只,他哎哟哎呀地叫唤,却听到人群说:“本次案首来自清远县山溪村,名字没听说过,据说一次就中,真是厉害……” 云大河眼睛一下子就瞪大了,当即腰不酸腿不疼了,直接掰过那人的肩膀:“这位兄台,你是说真的吗?案首来自清远县山溪村?”他本以为大侄子能考上秀才就已是极好,没想到竟然一举夺魁,拿下了案首! 那人吓得拨开他,不知他是何人,没好气道:“我当然没念错,上面都白纸黑字写着呢,人家的名字和籍贯,下方还有省学正的官印,这可是官府的告示,谁敢胡说八道。”此人不理会笑得疯疯癫癫的云大河,甩袖子走人了。 萧恒仗着人高马大,目能视及,确定后跟云桑说:“没错是你,你考中了,还是案首。” 男人话音刚落,随之而来是无数异样的目光,有嫉妒、有羡慕、也有打量、酸涩的,好在云桑虽衣着朴素,但姿貌不俗,发色如墨、眉眼如绘,不至于被人明面上刺几句。不然此情此景之下,换做一个衣衫褴褛、又其貌不扬的书生,那便不好说了。 “原来是他,我与他曾在一个客栈落脚,没曾想他竟拿了案首,真是意料不到。”云桑之前拿了童生依然是寂寂无名,可这一次就足够被人记住了。 为了以示公正,也为了防止舞弊,主考官会专门去调取案首先前考的县、府正场考试试卷,核对字迹是否一致,然后再把案首录取者的答卷都会张贴出来,以堵住悠悠之口,毕竟文人相轻,只有把东西贴出来才能信服于人。 “是啊是啊,本以为十拿九稳了,谁曾想徽安县的才子张文书居然屈居第二,想必是大意了。”也有人为自己县的名人鸣不平,为对方努力刷一点存在感,“怪就怪哉,本次院试竟然考孙子算经,落了好多人选。” 其他人闻言,极为赞同:“是极、是极,也不知那算学有何用处,本次院试竟占了如此高的比重。”顺便鼓吹了一番算学无用论。 也有老生看着云桑稚嫩青涩的面容,情不自禁潸然泪下:“真是江山代有才人出啊,吾都将知天命了,还未取中。”老生身影蹒跚地走了,教人心中升起淡淡怜意。 古代科举就是一个磨人的征途,七老八十、垂垂老矣还在考、才考上秀才举人的大有人在,而每年都有新生代的年轻学子登场,强势杀入考场,让人感叹后生可畏。 考虑到运输问题,云大河回程雇了一辆马车,把购买的货物搬了上去,他们准备一路倒卖,便也不急着回村。他们慢悠悠地路上行走,连个口信都没有,殊不知另一边山溪村都放鞭炮了,喜气洋洋的。 官差敲锣打鼓来村里报喜了,说恭喜云家小郎君再次高中,中了秀才。云家人先是一惊,然后是狂喜,给了报喜的官差一个厚实红封,毕竟谁家出了一个秀才老爷不狂喜。 整个村子也都听到了,纷纷出门向云家人贺喜声接连不断,非常热闹,“桑哥儿居然高中秀才了,恭喜恭喜啊,太有出息了!”、“居然还是案首,这太了不起了,桑哥儿真是给祖上添光。” 案首是头名,一般是考官钦点的最为出类拔萃者,而且起码是好几名阅卷官同时钦定的才行,含金量可高了。而且案首较为优异,不是一般秀才可比,如果不出什么大的意外,院试的案首到了乡试,最差也是举人了。 这云桑相当于提前锁定了举人身份。 云家大房和二房还算矜持,云家老太太直接笑得合不拢嘴,说午时过后摆酒席发糖,欢迎各位乡邻沾点喜气。 明明秀才公还在路上,庆祝的喜宴倒是先摆上了,有热闹谁不凑啊,纷纷都愿意前来捧场。 官差递来的捷报,爷爷云山没有让任何人碰,生怕把这纸碰坏了,中午要办喜宴,他要把这封捷报张贴在堂屋正中央,好让来访的宾客一抬头就能瞧见。这捷报上面所书字体是隶书,云家人一个字都看不懂,但不妨碍他们看清上面印着一条腾飞翱翔的龙,再下面是云山雾海,这摆明了寓意极好,还有县令的官印。 贴在最显眼处,甚至要拿去给祖宗拜拜,以示荣耀。 云大海身为云桑的亲爹,高兴之余也松了口气。 因为秀才公除了见知县不跪、不能对其滥用权之外,还能免除差徭,公家还每月发粮,可以补贴家里。相当于云桑就算接下来不考了,有公家供着也饿不死,还不用担惊受怕会被人抓去服差徭。 房间内,听到报喜声说云桑考上了秀才,还拔得头筹拿了案首时,云娇娇正在绣花,听到消息一个没注意绣花针戳破了指腹,滴出了几颗血珠,她赶紧含进嘴里。好在伤口不大,血一下就没了。 见自家父母也高兴得脸上皱褶舒缓不下来,为喜宴忙里忙外,还喜欢站着听别人夸:“桑哥儿太争气了,十六岁的秀才公,真真是青年才俊。”一个运气好,十六岁的举人老爷都能称呼几句,但到底身份还没到,大家不敢大声张扬,不过私下吹捧几句也无伤大雅。 云娇娇冷笑,完全不知家人在高兴什么,虽然这辈子云桑考得比她记忆中要好,上辈子云桑不过拿了一个秀才,这辈子竟直接拿了案首,确实本事极大。 不过有句话说得好,慧极必伤。云桑这次是成功考上秀才,他未来也能成功考上举人,然后进京赶考,可去了之后,这辈子也就到头了。 前期云家人越欣喜若狂,后期打击也就越大!这是云桑命中注定的劫数,老天爷想要收走一个人的性命,谁也阻止不了,她云娘不过一名静若莲花的女子,怎么能强行干预呢? 想到这里,她似模似样地叹息了一声。 这些宾客夸着夸着,也忍不住要多嘴问几句:“桑哥儿可有婚配?”他们打起了自己的小九九,拉着自家女儿上前,云桑考上秀才,那便不是泥腿子了,而是村里一等一的好婚配。 这时候云家人穷,你跟人家攀关系、雪中送炭会被铭记一辈子。等人家考上举人了,你再想送就来不及了,如花似玉的女儿也高攀不起人家了。 至于云桑喜不喜欢,这种事完全无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年头父母点头了,小辈基本只能乖乖听话。 一个个脸上薄施脂粉、娇颜如花的妙龄少女出现,让云家人倒抽了口凉气,来者基本都是隔壁村和本村里有名有姓的大闺女,这媒人的意思几乎就是随他们挑了。 云家老太太也看直了眼,东摸摸这个闺女,西摸摸这个闺女,好多个都是她看着长大的,她原以为这些闺女起码都是要嫁到镇上去的,从没想过竟然能结成儿女亲家。 其中最出挑是周员外妻子带来的小女儿,小名叫佩环,这个佩环长着一张芙蓉秀脸,眼波潋滟如水,穿着一身淡绿色衫子,被人打量时还会双颊晕红,看上去气质满是温柔,很是端庄秀美。长相也不同于村里的姑娘们,更像是闺阁千金,与她大孙儿云桑从外貌上最是相配。 一时间老太太挑花了眼,一会儿觉得同村两小无猜时候认识的大闺女不错,一会儿又觉得周员外的千金长得螓首蛾眉、明眸皓齿,与大孙子更相配,最后老太太心中的天平渐渐偏向了周佩环。 没他的,佩环外形条件如此优秀,家境又好,哪怕云桑如今是秀才老爷,可嫁到云家也还是下嫁,再加上周员外的正室妻子挤眉弄眼地暗示说,如果小两口结亲,她们愿意在婚礼上出三百两银子资助云桑再考。 这可是三百两白银啊!天上掉下这么一个大馅饼,云老太太差点没被砸晕过去,两个大儿子吓得赶紧扶住了她,老太太搀扶了一下才缓过神。 周家也没别的条件,就是希望云桑能在八月举人考试前,能把婚礼办了,省得他高中了举人,一会儿又进京被什么官家女子榜下捉婿给看中了,嫌弃佩环是没见识的乡下妇了。 这时间太急了,大喜日子何必如此仓促,届时种种筹备岂不是都赶鸭子上架? 可周员外家话语话外如此看中孙儿,老太太当然喜不自胜,虽然她还是为孙儿辩解,一不小心乳名就爆出来了:“拴环、桑哥儿不是那样的人。” 爆出孙儿乳名后,她愣了一下,周家小女儿叫佩环佩环、大孙儿名叫拴环拴环,一个环把人拴住,确实相配!再加上那丰厚的礼金,老太太没有理由不答应,就差点头了。 这时候,云娇娇也掀开门帘,走出门来,看到那位身披薄纱、颜若朝华的妙龄少女,她冷笑道,这辈子果然和上辈子一模一样! 周家人到处替周佩环肚子里的孩子找一个冤大头,找来找去就相中了清贫又前途无量的农家。上辈子云桑没考得这般好,于是周家人也不那么心动,找了隔壁村同样中秀才的做了冤大头,这一次云桑却直接取得了案首,未来最起码也是举人老爷,周家人自然心动了,马不停蹄地杀来了。 他们八成左思右想后,发现云家是最合适的:云家长孙刚中了院试案首,未来不出意外是举人,举人可授官,女儿未来就是官夫人。此时云家家境清贫,家中不会常备大夫、产婆,所以周家自备大夫、产婆,关于的女儿身孕诊断都由他们开口,完完全全可以瞒天过海。 再加上云桑本人也是一个不足月降生的早产儿,那再有一个“早产儿”做孩子,再好糊弄不过。娶了周佩环为妻、为媳妇的农家子,无一不觉得天上掉馅饼,也都真以为自己是被周员外相中的乘龙快婿。 谁能想女郎纤腰盈盈一束下竟已有两个月的身孕呢。 眼看这场婚事就要板上钉钉了,云娇娇完全不打算阻止,她平时最嫉妒讨厌的就是周佩环,仗着这十里八乡最娇美的面容和自己有个当员外郎的爹,常常走在乡间,朦朦胧胧一块薄纱,勾走了村里、镇上多少青年才俊的心,不少书生都因此得了相思病,更把村里其他女子都衬托得如地下泥。 云娇娇当然不喜她,心想如果自己爹也是员外郎,她从小那般精致娇贵的长大,她能比周佩环美上百倍。然后这周佩环要嫁到云家,一想到自己作为小姑子,可以趁机磋磨这个女人,比如往地上倒点易滑的水、在兄长耳边说坏话、吹耳边风,让兄长冷落这个女人,甚至拿这个把柄威胁对方,云娇娇就感到无比的痛快。 等到云桑死了,周佩环理所应当就成为了寡妇,云娇娇决定再戳破真相,让周佩环得不到任何遗产,还要被千夫所指,扫地家门。想到这辈子她最不喜的两个人就这样下场凄惨,云娇娇浑身上下就无比舒服。 至于自家兄长如果真成为冤大头,家人会不会痛苦,就不在云娇娇考虑范围内了,她重生而来,早就决定了,如果爹娘在这样愚昧无知下去,她就关起房门只过自己的小日子,只为自己着想。 所以她非但没阻止,还巴着老太太的手臂柔声劝道:“如果佩环姐能成为我嫂子,那真好,她一定会和哥哥两人和和美美,还生下一个大胖小子。” 云娇娇的语调娇柔,却好似无意地咬重了几个音,让周家人心中一跳。周佩环小脸也微微一白,秀美可人的笑容略微僵了几秒,下意识想捂住肚子,有点不知道这个面相精明泼辣的姑娘是不是知道了什么,结亲这事瞬间就有点淡了。 正好这时候,云桑他们正巧也回来了,马夫长长地勒了一下缰绳,马蹄才慢悠悠地停下。 率先下来的是一个丰神俊朗、衣带当风的少年郎君,当对方出现在面前时,那姿容和气度令众人目光齐齐一亮。周家人更是亮了几分,周佩环也是如此,见了真人,本还犹豫的心瞬间又动摇起来。 第44章 平步青云的农家子vs锦鲤女配7 刚赶了长路, 从马车上下来的云桑并不风尘仆仆,留给周家人的第一印象便是极好。看着那张俊秀至极的脸,哪怕些微的孱弱都无关大雅,周家人结亲的心思又泛滥了起来。 更别提之后, 云桑带给他们的小震撼。 他先下车, 云大河和一个高大的男人随后下马, 也颇为引人注目。马车的车厢陷在泥地里的皱褶极深, 似乎装了很沉的东西。 一家人见面自要是寒暄一番,大家围着秀才公嘘寒问暖,老太太连喊乖孙儿,激动地流下眼泪。云大河热切地喊了两声大哥、二哥, 你们快看我和桑哥儿买的东西。 见所有人目光飞来, 云大河便从马车里搬下来许多货物,俱是一些颜色鲜亮的布匹还有好几罐盐油等日用品。 周家的仆子眼神好, 一眼就能分出那些货物出自省城,暗自咂舌云家的财力,不是说穷得要揭不开锅了么, 怎么有钱买这些 云桑更是拿出了自己购买的一些胭脂首饰,女子喜欢涂抹佩戴的粉匣和金银镯子,全部套在了自家娘亲和其他女眷手上,这些都是省城时兴的款式, 清远县的首饰铺里少有。 大房和二房从没见过, 自然稀罕得不行,而且镯子精细,完全合乎她们的手腕粗细, 一看就知道桑哥儿专门给她们挑的, 连闺女云娇娇也有份。云老太太摸着脖子上的金链子, 掂了掂应该是真金,一时间晕乎乎。 一个没忍住,二房婶子打开了粉匣,发现这匣子里的粉抹在手背上,瞧着细腻无暇,一看就是好货色。要知道这年头清远县很多脂粉铺子里的粉都是吓人的白,更别提粉匣上还有一小枚铜镜,虽不至于纤毫毕现,但隐约能照出人脸的轮廓,让她吃了一惊。 云大河更是把布匹、东西抱到内屋“这是我们在省城买的布料,以后大哥嫂子们想做衣服,别往县里跑了,我们自己有布料,都是省城流行的颜色。桑哥儿亲自挑的,你们看喜不喜欢。” 这是上辈子没出现过的事情,云娇娇捧着自己的胭脂水粉,摸着那绸面水滑的布料,有些傻眼了。 虽然是往好的地方发展,但她不明白是哪里出了差错。 摸着布匹,二房婶子高兴得差点跳了起来,毕竟世间哪个女子不爱俏丽,虽然娇娇都十四五岁了,可她这个娘亲其实翻年才三十一,完全可以再打扮。只是云家穷,她想打扮也没那个心情,再加上云大川又是一个木讷人,完全没给她置办这些东西,连女儿都忽略了她这个娘亲的心情,唯有面冷心热的大侄子想到了,贴心地给她们买了这些东西。 瞧见的宾客也是啧啧出声,这一笔笔都是大手笔啊,随便算下来光置办都要七八十两银子,云家这是要过好日子了。 周佩环观察仔细,自然能分辨出,这确实是省城的东西,而且价格不便宜,小小一个匣子,起码要二两银子。 再看云桑递送东西时的姿态,完全不像是捉襟见肘、特地充点门面,他也不可能提前知道周家人会来访,所以这些东西不可能是临时准备的,这让周佩环对这个少年和云家更产生了好奇。 家里多出这么多好东西,云老太太自然高兴,高兴归高兴,可他对儿子和孙子很了解,难免不踏实地问道“买这么多东西,家里都快放不下了,你们哪来的钱啊” “娘你放心,这些银子都是正规来路。”云大河豪气万千道,把他们一路的惊险复述到来,从他们去省城道路上遭遇山贼、大家齐心协力剿匪挣了一百五十两银子开始说起,再到大侄子提议,一百五十两银子是天降横财,与其坐吃山空不如另做大事,他们便去省城卖东西、一路倒卖倒卖,挣了双倍多的钱,然后回程路上大包小包又被盯上,不得不再次剿匪,结果再次立下大功。 他很有说书人的本事,路途中的惊险波折皆被幽默风趣的口吻掩去,但乡民们依然听得心惊肉跳,我的天哪,云家男儿真是勇猛,居然多次铲除山贼,为民除害屡建奇功,原来这些银子都是他们剿除山贼获得的赏金,云家能够暴富,可这根本是拿命换的啊旁人想羡慕也羡慕不来。 云大河还说什么他们一路见了多县知府,得多亏大侄子拥有过目不忘的本事,每个通缉令上的人脸他都认的,于是他们遭遇山贼,基本擒贼先擒王。 其实也没有那么凶险,萧恒杀敌越来越熟练,基本遇到马贼,他把少年往背后一护,递过一块还温热的糕点,嘱咐说你慢慢吃,吃完我就回来了。 云桑细嚼慢咽,往往糕点还没吃完,萧恒就提着人头回来了。 两人一个指哪,另一个就打哪,配合非常默契。云桑从头到脚都被人护着,连马车都没下过,自然衣衫不染灰垢、整个人清俊绝尘。 有人好奇他们除贼后的经历,云大河便提到,路上他们遇到一个叫“青牙”的贼子,他们本想在最近的荣华县换了赏钱,可大侄子建议他去隔壁明琅县。 原来这个青牙当初嫌官府对他的通缉令赏钱标价太少,一气之下潜进明琅县,把县令的爱妾给杀了权作泄愤,算得上“杀妻仇人”,于是明琅县的县令一定对“青牙”最为咬牙切齿,若把人头献上,他们一定会得到嘉奖。 果不其然,明琅县的县令一看到“青牙”的人头,哈哈畅快大笑三声后,把赏金都给了他们,还给了他们义士的褒奖,另有一小笔感谢费。再加之一路剿匪除贼,拢共挣了不少。 这些钱乡邻羡慕垂涎也不敢抢夺,这是为名除害的义士嘉奖,如果抢劫偷窃义士之财,被逮住的话是要被县里抓起来处以极刑,有本事他们也去除贼拿人头还钱,没本事就憋着。 更别提云桑还考上了秀才,有了功名,谁那么想不开敢抢云家的财富。 这下子,大家对云桑的印象也变了,从一个前途无量的青年才俊,变成了有勇有谋、深藏智慧且前途无量的青年才俊。只会操纵笔杆子、纸上谈兵的书生算得了什么,那种文能科举、武还身俱谋略、颇有男子气概的书生才是大家所敬佩的。 这是世俗人的审美,周佩环也不能幸免,再看向云桑,她的目光已经变成了真挚的脸红心跳。 云桑目光转向在场一些穿着大红衣裳、脸上微点黑痣的妇人,询问老太太道“奶奶,这是何人” “这是村里的媒婆,今日是你考上秀才的大喜之日,她们来讨一杯酒水。”云老太太懂眼色,立即也给大孙儿介绍周家的小女儿。 “小女佩环,见过云公子。”周佩环上前,一张芙蓉秀面脸上露出羞涩的红晕,她的窈窕娉婷之姿,几乎能让附近所有儿郎怦然心动,但绝对不包括云桑。 听到这个名字,他脑海里浮现出一句诗,下意识便吟咏出来“寤寐见神女,金沙鸣佩环。佩环,是一个好名字,与周小姐极为相配。” 可这句话却让萧恒脸色微变,他眉峰聚拢,如同一幅化不开的水墨图,脸上也闪过一丝抑郁烦躁,仿佛让他亲眼看到救命小恩人即将跟一名青春貌美的少女结为连理,对他而言变成了难以忍受的事情。 但是云桑是他半个救命恩人,他不过是人家救下来的一名乡野村夫,有什么资格阻止这桩良缘,更别提此二人男才女貌极为相配。 所有人脸上则涌现欣喜,这意思是云家小郎君也赞同这门婚事听到自己的名字被夸赞,还以神女作比,却不显轻浮,这般才情一下子就让周佩环心动了,她已经被眼前少年的风姿所倾倒。 然而云桑下一句却让他们愣在当场,因为他说的是“可惜吾求非神女,抱歉了周小姐。” 少年的拒绝,让萧恒松了口气,忽又皱起眉,为自己心头卑劣的窃喜,觉自己仿佛是见不得救命恩人好。 这是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后续,本是一桩金玉良缘的开场,却以委婉拒绝收尾。 周家人失魂落魄地走了,好在周家是乡绅之家,被人拒绝也不会跌份,不过接下来的喜宴却变得没滋没味。 待喜宴结束,云家房门关上,云娇娇才回神高声质问道“兄长,村里多少人才俊杰都想娶周小姐,你为什么拒绝” 那她想做周佩环小姑子、等对方嫁过来折磨对方的美梦不就破碎了吗说完,她冲出去就想挽回。 云家人也觉得可惜,周家条件极好,现在云家有了资产到时候多买几块田,也不算高攀了人家大小姐。 以防未来被人再度拉郎,云桑想了想,直接开诚布公“我不喜欢女子。” 此话宛若平地一声惊雷,把云家人都炸傻了,老太太啊了一声差点晕倒,把几位儿子、儿媳妇吓了一大跳,连忙去扶。老太太颤颤巍巍地坐起,忽地想起了什么,拿起手头的物什朝萧恒砸去,“一定是你” 云大河心里也咯噔一声,这小半月大侄子和这个大恒两人,在他眼皮子底下同食同住,难道彼此之间暗生了什么情愫,是他没发现的 山溪村是楚州郡内,南风较为普遍,隔壁村取不上媳妇的庄稼汉互相搭伙过日子的常有,但云家从没想到大侄子也会是其中之一。云老太更是想到,在此之前,大孙儿从没有那样的倾向,这两月正好又与云娇娇带回来的男人同床共寝,貌似才转移了取向,一时间就迁怒了。 云桑皱起眉,忍不住护了一句“与他无关,这是天生的。” 老太太可不认为,到手的温柔漂亮孙媳妇飞了也便罢了,她固执地掰着手指头数,从乖孙儿小时候送隔壁邻居家小青梅第一支花开始数起,努力想挖出这根本不是天生的证据。 被云家人发难,似乎把他当做了染指少年、拐带他走上歧途的罪魁祸首,本先前还烦躁的萧恒一时间神情恍惚,一颗心竟也砰砰直跳起来,尤其少年还护在他面前,出言替他维护,更让他心漏了两拍。 他其实并不好南风,可面对云家人的指责,他突然辩解无能,好像从少年递给他刀开始,他就变得不对劲了。 盯着少年那乌黑的发,和令人移不开的俊秀脸庞,一个没忍住,萧恒低垂剑眉,粗声粗气朝云家人道“我会好好待他的。” 这相当于变相承认了。 萧恒如今还没恢复身份,不是什么威风赫赫、令边境势力闻风丧胆的当朝王爷,只是一个被救回来的无姓难民,连户籍都没有,云家人自然觉得亏了。哪有人家好心收留了你,吃人家住人家,结果你还把别人家宝贝疙瘩拐带走的道理。 老太太气得半死,拿自己的花拳绣腿捶打他。 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太太能有多少力气,这完全不疼不痒,萧恒像一根木头桩子杵在那里,全部都承受下来了。 事已如此无可奈何,云大河见缝插针地说了几句,说那些赏钱全部都是萧恒拿命换来的,对方还救了他一条命。 老太太这才收住了泪水,抵触得没有那么激烈了,一命换一命,自家好日子也多亏了人家,老太太还没有那么不识好歹。 这一晚,云家人努力在做心理建设。 桑哥儿即将鲤鱼跃龙门的喜悦,和桑哥儿喜欢男子的忧愁,在他们内心激烈交锋。哪怕桑哥儿多次皱眉,说与男人无关,你们不要平白无故指责他。但云家人都知道,如此护短,那该是萧恒没跑了。 三天后,他们才纠结着,自己裁了一个比较小的喜字,贴在桑哥儿的房里,这一切也就自家人知道,对外他们完全不敢声张,态度便是默认了。 云娇娇这些天一直往外跑,想看看周佩环最后又选了何人,她神经素来大条,只觉得家中近来氛围古怪,可也没有多想,于是竟也被瞒鼓里。 唯有老太太还对这个上门女婿,心里虽然接受了,面上却还是横挑鼻子竖挑眼的,不仅经常指使对方干活,还把桑哥儿的衣服丢给对方,借机教训两句道“都是房内人了,桑哥在认真读书,你怎么连桑哥儿的里衫都不知道洗。” 一听就知道是心里难受,故意刁难几句,云桑的娘亲见了,连忙说道“娘,还是我洗吧。” 这是男子的贴身衣物,婚前由母亲帮忙洗,婚后则由房内人洗,但桑哥儿这位不是特殊嘛,身形高大气势逼人,云桑亲娘偶尔见了都发憷,再听说萧恒杀山贼比切瓜还麻溜,哪里敢让人家洗衣服。 一听是如此私密的东西,昨天还穿在桑哥儿身上,萧恒不知想了什么画面,的胸脯突然急促地起伏两下,不待云桑亲娘接过,自己就接手了,沉声道“以后都由我来洗。” 也由他来晾晒,这种东西怎么能交给其他女子呢。 第45章 步平步青云的农家子vs锦鲤女配8 萧恒把衣服装进木盆里, 他见过几次岳母捣衣,知道洗衣服要去河边洗,木盆一揣, 他便大步朝河边走去了。 这个季节太阳如火球一般高悬, 日上还为中天,常常晒得人面颊滚烫,但萧恒知道, 桑哥儿的里衫绝对干净, 少年体弱就像冰雪化成,哪怕在这个季节汗都不流一滴,衣衫自然干净,随便洗两下就够了。 但萧恒第一次做这种事, 虽是笨拙,但洗得格外认真,甚至有些爱不释手。 想象着晚上就能那个气质冰清玉洁的少年穿上,他呼吸就急促了几分,好半天才重新调整好, 混沌的脑子也总算平静下来。 夏日衣服容易干,萧恒很快就拿起干透且带皂角清香的里衫归来。 少年果然在房内温书,眼下只披了一件薄衫, 长及腰的青丝如瀑布般垂在肩侧,偶尔滑落几丝在书上, 浓郁的黑发更衬得人肤光胜雪, 只是薄唇微微泛白没有血色, 加上随意披散的青丝,把这份眉宇间的清冷抹去了几分。 再看里屋贴了一个小小的“喜”,还有坐在凉席上温书之人, 萧恒心跳陡然快了两拍,心头蔓延起一种奇异的满足感,还有一股想要亲近对方的燥热,仿佛他走过去,也坐在那席上,少年就会躺在他怀里一般。 他从没想过自己会成亲,哪怕目前貌似只是单方面的,可身份的转换和云家人的默许,让他对这个少年,可以更加堂而皇之的关怀、宣誓主权,不用顾忌别人的想法。他也知道自己是一个失去记忆的黑户,想干啥啥不行,这年头无论是买卖土地或者是经商从军,都需要出示户籍,没有户籍的人便是黑户,被发现很可能要被驱逐出城,所以萧恒只能待在云家,除了照顾少年,给不了对方别的幸福。 不过萧恒还是知道分寸,桑哥儿在温书,一定不希望被人打扰,压下心头的一些邪念,他把洁净的里衫在柜里放下。 柜子一打开,满是那股熟悉清香的草药香,都是少年身上常常沾染的味道,萧恒大口大口地呼吸,才算心满意足。 云桑温完书,才放下笔,缓缓吐了一口气,他刚刚在练习写一篇词藻清丽的策论。到了乡试环节,无数学子都会汇聚省城,因考期多在农历八月,故又称秋闱。乡试一共考三场,一般分在八月九、八月十二和八月十五考,楚州郡不算什么文教繁盛之地,但每三年一届赴考的学子也有两三千人,而考官只拔擢其中一百余人,这种竞争可想而知。 云桑回到山溪村后,这几日去过县城,拜过郑夫子和县令,已经提前打听到了主考官是何人,主考官的喜好。 因一个是自己最看重喜爱的学生,学生若发挥得好,成功培养出一个举人的郑夫子无需宣传,前来私塾报名的学生都会坐满整个学堂;而另一个则是因为清远县是否多一个举人关乎到自己的官员评定,不要小看学子的科举成绩,这都是与每三年一次的官员黜陟挂钩的,如果县学办得好,读书人产出得多,那县令的文教治政能力就会被肯定,于是郑夫子和清远县县令两人都对云桑寄予了厚望,不留余力地出谋划策。 身为院试的案首,为什么都说去了乡试不出意外就是举人?因为官场讲究脸面人情,他是上一任主考官钦点的案首,代表有真才实学,也代表考官的另眼相待,所以到了乡试舞台,就算他发挥得不尽人意,但乡试主考官看了履历,也会看在他是院试考官选定的案首面子上,把他列入举人名单。 毕竟哪有上一任考官选定的案首,你二话不说给人剃了个零蛋的道理,这不就是质疑上一任主考官是否舞弊了么?这种行为在官场极为得罪人,官员们都不会这样做。 但案首也不能放松警惕,如果掉以轻心,也有名次难看的可能。院试案首,到了人才济济的乡试,便名次大不如前,依然会被嘲笑质疑。 科举考试大多都是主观题,很多时候考生水平差距拉不开,中不中完全取决于考官一念之间,所以钻研考官喜好很有必要。 一切结束后,云桑自觉有些疲惫,他走到柜前换了一身里衫,萧恒此时正好端着一碗补汤进来,便见到少年正好在换衣服,这是何等旖旎的美景。 少年的身材比例极好,单薄白皙的脊背上,如振翅欲飞的蝴蝶,流畅腰线下是两条又长又直的腿,较为清瘦,也不是多么健康的肤色,但依然让萧恒看得发愣,喉咙变得干燥。 他喉咙滚了滚,少年已经换好了,所有半遮半掩的美景消失。仅仅是穿上一层衣服,那个冷淡端庄的少年重新回来。 但萧恒想到那衣服是他亲手洗过,如今正穿在对方身上,仿佛他揉搓衣服时候的大掌,正抚摸、流连在对方白皙身躯上一般,他心跳便加速个没完,下腹隐隐有了反应。 看清他在时,云桑微微皱了皱眉:“你……什么时候来的?”想到他刚刚在换衣服,这个男人怕是站着看了许久,他口气就有些不自然,隐隐有些攻击性。 萧恒听出少年不高兴了,那薄唇也微微抿起,透着一丝苍白锋锐,明明这是青涩少年的唇,一定不如女子柔软,但萧恒依然有想去亲吻触碰的冲动。他想自己果然是喜欢桑哥儿的,不然也不会在得到旁人承认后,就不受控制地注视起少年一举一动,想把对方拉到怀里疼爱。 “我才来一会儿,没有多久……”只是把对方换衣服的全过程都看完了,萧恒回答道,感觉少年有要发火的迹象,他微微遮掩了下腹的反应,把手里那份稳稳端住补汤放在桌前,连忙转移话题道:“你身体弱,多喝点补营养的东西。” 乡试要连考三场,每场考试时间长达三天,在此期间所有考生不允许出考场,吃喝拉撒都在单间内解决,甚至为了防止夹带,人人只能穿单衣,夏季熏臭难耐,很多人水土不服,都是竖着进考场,横着被送出来。 想到少年的体质,萧恒便觉得不能马虎,万一病倒了怎么办?云家现在有小笔资产了,足以购买一些上等药材,是时候调离身体了。 而且桑哥儿吃多点补汤,身体才会好,考场上不容易病倒,以后也能更好地承受住他。 他想得挺多,少年也配合地端起了药汤,只是轻轻抿了一口后,俊脸皱成了一团,差点没吐出来,“这里面放了什么药材,为何那么苦?”这个身体已经从小喝药到大,但在这碗增强体质的汤药面前,云桑发现自己还是无法承受,整个口腔麻痹,身体在抽搐。 “别吐、别吐,良药苦口利于病。”萧恒见他有反胃的迹象,明显的虚不受补,赶紧拿帕子擦拭对方面颊,逼着对方咽下去,安抚了许久才渐渐停息。 云桑嘴巴苦得没知觉,脸色自然不好看。但萧恒环抱少年的肩膀,却异常的怜惜满足,他微微低下头就能亲到对方的冷淡眉眼,可最终还是忍住了。 到了晚上堂屋吃饭,云桑还是精神不济,半点眼神都不想给男人,萧恒也不介意,今日他占桑哥儿的便宜已经够多了,瞄中盘子里的鸡肉,很理所当然的夹到少年的碗里,道:“多吃点肉,补身体。” 看这少年的细瘦胳膊腿儿,他眼中有微微的怜惜,平时宽松的衣物遮掩,只让人觉得少年衣带飘逸,今日换衣服才知道有多瘦。 现在云家过了好日子,饭桌上有鱼有肉还有一大盆老鸭汤,可萧恒终于明白了云家先前为何穷得揭不开锅,还要把大多数肉给少年。换做是他也愿意,可似乎是那碗汤药的迁怒,少年却有些不领他的情,端起饭碗别过脸去,像是不耐烦再听他唠叨。 但身为农家子,云桑是不会浪费粮食的。萧恒吃准了这点,继续给他夹菜,很快就如同小山一般堆起来,云桑皱眉,敲了他一下筷子:“你别夹了。”都快吃不下了。 萧恒这才堪堪收手,一抬眼他发现云家老太太依然板着一张脸,但暗地里却朝他投来一个满意的眼神。 看着萧恒的举动,云娇娇脸色如被打翻的脂粉盒,表情极为丰富,从惊异渐渐变成了惊骇,似乎完全不明白,她才几天没注意,男人怎么跟自家兄长关系如此亲近了。哪怕云桑不知道萧恒身份,但能得到男人一句关怀,并且在男人面前如此放纵,这已经很说明问题了 这辈子明明是她救了萧恒,她也对萧恒关怀备至,但萧恒还是如上辈子一般,对兄长关爱有加!那她重生还有何意义? 想到这里,云娇娇就难掩嫉妒,扒着嘴里的珍珠米,有些食不下咽,见她碗里省了那么多肉就不吃了,二房婶忍不住唠叨了两句:“你这孩子,怎么那么浪费呢?” 她把女儿碗里没吃完的抠一部分进小儿子云清碗里,又扣了一部分进自己碗里,二房婶子到底是节俭习惯了。 哪怕如今她身上有好衣服穿、手腕还佩戴着银镯子,连发簪都是桑哥儿挑的,走出去大家都说她是县里的夫人,餐桌上也开始顿顿有肉,在厨房炒菜也不需要吝惜油,可她十多年的习惯早已经刻入骨髓,忍不住就这样做了。 可她这样的举动,落在女儿眼里,竟觉得脸上臊得慌,觉得自家娘亲上不得台面,现在萧恒失忆了没错,可等人家恢复记忆,八成就嫌弃他们家人是小门小户了。 “娘你这样做什么,盘里又不是没肉了,这些就倒了……”她话还没讲完,发现另一边兄长也吃不下了,微微蹙起远山似的眉,一边瞪着碗,一边瞪着男人。萧恒笑了一笑,便把对方碗里剩下的肉夹了自己吃了,还拍了拍少年的手背,似乎在做讨好的安抚。 见对方如此,兄长微微垂下眼睫,也似乎不那么生气了。萧恒完全捏准了对方的脾性。 为何两人如此亲密无间?云娇娇心中一个激灵,忍不住就脱口而出,想破坏这股和谐的氛围:“桑哥,你知道周家小姐因为你的拒绝,这些日子回了家茶不思饭不想,还小病了一场吗?” 她现在还记恨着云桑的拒绝,她距离折磨周佩环、让对方成为寡妇也就一步之遥了,而且周佩环嫁过来,她未婚先孕也能让兄长痛苦,这是一桩多么好的结合,兄长居然拒之门外。 听她提起周佩环,云桑愣了一下,也想起了当天那抹倩影,再听说对方病了,心中浮现些许歉疚:“是我不好。” 这年头男子拒绝一场婚事,无论是再委婉的拒绝,都会让女方承受到一些非议。 云家老太太也扒着饭闷闷不乐,都怪她自作主张,没等孙儿回来就被花言巧语的媒婆哄了去,这下可好了,两家人处得尴尬。云家人对周佩环极有好感,如果不是桑哥儿喜欢男子,周佩环定会成为云家大儿媳妇。 萧恒注意到他的脸色,见他为一名女子歉疚,哪怕知道青春俊丽的少年与娇艳如花的少女结合,这才是天经地义,但出于私心,他只想桑哥儿属于自己一个人,于是他掩去眸中的晦色,默然出声道:“那个周小姐不是跟隔壁村李秀才订亲了吗?” 他宁愿不知情爱的少年,专注自己的科举考试,也好过开始关心同村的女子,尤其那个周小姐不是一般的娴静貌美,家世也不是一般的优越,多关心几下搞不好就起心思了。 这还是萧恒捣衣时,从河边妇人听来的消息,说是周佩环选择下嫁给了隔壁村的李秀才,那个李秀才也是今年八月预备考举人,他们将在七月底成亲。 时间是有些匆忙,但两家人都不介意,能娶到周家贤淑貌美的小姐,李秀才很是欣喜若狂,今早就在媒婆的催促下,早早去周家提亲了,两家还交换了庚帖。 哦原来周小姐跟人订亲了,云家人面面相觑,觉得自己好像自作多情了。云桑也瞬间收起了自己的歉疚,面上回归如水平淡。如果周小姐为他生病伤神,他是有点责任,但既然对方已经跟人订亲,便也跟他没关系了。 周小姐的夫君婚后会好好安慰她的。 虽然周佩环被云桑拒绝后得了相思病是真的,可周家人迫不及待想把周佩环嫁出去也是真的。 发现事情不如自己所料,云娇娇要被气死了,她故意在饭桌上说这一番话,除了想破坏王爷和兄长自己的氛围,还为了想激起兄长的愧疚,让他担起责任来,去争取周佩环的芳心,结果兄长一听周佩环有人托付了,立马就没心思了。 算盘再次落空,让云娇娇感觉晦气。 但她没有依然放弃让周佩环嫁到云家的打算,然后她发现,每当自己在兄长面前多提一次周小姐,说周小姐绝对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主持得了家中内务的贤内助,如果娶了周小姐对兄长今后的事业有何裨益,周家人在山溪村也有势力,能怎么帮他运作,她嘴巴都要说干了,换作世间任何一个男子,怕都是要怦然心动。 兄长面无表情心里如何想她不清楚,可云娇娇发现男人看向她的目光却越来越冷冽了,仿佛她不是救命恩人,而是夺妻之敌。 云娇娇更加茫然了,怎么回事,她好像招惹萧恒厌恶了? 第46章 步平步青云的农家子vs锦鲤女配9 她当然不知道, 她每说周小姐一分好,落在男人耳里,从世俗的角度, 越把他这个黑户衬得一无是处, 男人自然不喜她如此多嘴挑拨。 云娇娇完全不知情,她还希望自己未来能做齐王妃呢。 时间转眼匆匆到了八月,风武二十年的乡试大比到了, 无数楚州郡的学子都涌到了省城, 各种意外也频频发生,山贼出没林间还有一些黑店把魔爪伸向了落单学子,各地县城都注重了防护,确保学子们平安无事。 云桑倒是好手好脚地到了省城, 他早已习惯了人多的大场面,可云家人却被如此多的人吓了一跳,起码两三千人,还皆是各地的神童、精英,从小接受家族对自己的供养, 从小交得起束脩享受优渥的私塾环境和浓厚的读书风气。而云桑不过一个农家子,从小连个书童也没有,要与这些人一起竞争那一百余人的名单, 这竞争不可谓不大。 与院试不同,乡试规格更高, 周遭的客栈早已爆满了, 络绎不绝的都是读书人和其家属。 目光精明的掌柜时不时在人群打量, 用自己从业多年的目光来判断,这些秀才中谁能中或不中,这极为考验眼力劲儿, 若觉得此人会中,可以适当卖点好,免了对方的住房费,来换取对方的墨宝。因为通过乡试的考生,来年二月便能进京参加礼部举办的会试,仕途才有展望,有鲤鱼跃龙门的可能。 待对方为官做宰名满天下后,这小小一份墨宝便值钱了,挂在门店里便是蓬荜生辉,所有人都会知道,某某官曾经住过店内的几号房,或者是几号房风水好,能让人考运加持。到时候那个房间自然会被人抢破头,而客栈赚得盆满钵满。 这是一份赌注。 云桑就是被掌柜相中的,他风轻云淡的气度与其他同龄学子截然不同,也相当引人注意。云家人大多都陪他到了省城,人数挺多,还有不少行李,起码要四五个房间,光一个晚上的住宿费都要两三两银子。 但掌柜一咬牙,把费用全免了,只希望云桑能在墙上提字,或者在小店提供的纸上留下墨宝。云桑没有拒绝。 没想到竟有这样的好处,云家人大喜过望,他们供奉桑哥儿读书多年,一直省吃俭用,可待桑哥儿考出名堂后,他们越发感受到了,供奉出一个读书人的好处。 首先是云家人在山溪村的地位和影响力,他们之前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户,村里商量什么事,譬如开垦荒地、修河道等,几乎跟他们没有什么关系。可待桑哥儿考上童生乃至秀才后,云家的门楣都要被踏破了,如今山溪村遇到了什么事,都希望找云家人商量,连县令都对云桑这个学生和颜悦色,亲自派侍卫护送前来省城,这是肉眼可见的改变。 其次是云家的进项多了,想攀关系送礼的,村里有什么争执需要调解的、或者有百姓要去县衙告状打交道,会出钱麻烦秀才公帮忙写一份状纸。光是一个七月,云桑就帮山溪村两户人家调解了树木嵌墙、黄牛踩坏田地问题,还帮人写了两份文采斐然的状纸,看在秀才的面子上,县衙接了条子,基本解决速度那叫一个快。 家中老三云大河现如今也开始物色媳妇了,村里想成为举人家眷的女子不是一般的多。云家人也越加不后悔当初勒紧裤腰带供奉桑哥儿去读书的决定,瞧瞧这日子不就苦尽甘来了吗? 现在连打尖住店,掌柜的都愿意免了住宿费,却没给其他学子免,这让云家人感到脸上倍有光。 云桑提笔落款,那字迹龙飞凤舞、极为磅礴大气,掌柜和小二都被这一手给镇住了,觉得光这幅字买卖就不亏了。 要知道字如其人,也是一个读书人行走的脸面,能写出这样的好字,未来仕途一定不差。为何这样说,还不是因为在考场上写一手好字,主考官被吸引,可能会多加青睐不说。等入了仕途,一手好字写下奏章时,也能让帝王心生愉悦,博得好感。 掌柜拿起那幅字,如获至宝小心翼翼收起来,夸赞话儿不要钱地蹦出来,更让云家人心情舒畅。两方都很满意。 云娇娇却不以为意,心道爹娘愚蠢,为了想让云桑读书出人头地,搏一个前程,一辈子都给大房人做牛做马、被人吸血还不自知。现在云家有钱了,她偶然便怂恿二房婶子道:“娘亲,我们什么时候分家?” 二房婶子拿看傻子的目光看自家女儿:“你大白天说什么梦话呢,分家分什么家?‘父母在不分家’的传统被你忘了?哪怕你爷奶走了咱家也不分……”现在云家好不容易过上好日子,桑哥儿也要再攀越新的高峰了,女儿竟然在这个节骨眼上提分家,当然让人觉得她脑子糊涂了。 二房婶子没把女儿的话当回事,并警告她不能到处乱说,省得云家老太太把云娇娇的胡言乱语,当成她这个儿媳妇私底下有什么不满呢,这不摆明了影响家庭和谐。 这俨然不听劝,可把云娇娇气死了,好几次都想跟冥顽不灵的娘亲说:一个要死的人哪有什么前程,你们这时候不分家,以后等他一命呜呼了,等我飞上枝头成了凤凰,你们别想来沾光! 到了分配房间,萧恒和云桑一间,云家人都默认了。云娇娇却很不是滋味,心中忍不住猜疑道:这客栈有的是房间,兄长还要巴着萧恒一间房,难道是知道萧恒身份了? 她完全忽略了,云桑是自己进去,萧恒后脚跟着入房门这一细节。云桑放下行李,见窗外吵闹,便推开了窗。 他在看什么? 他在看楼下大堂学子们互相吹捧、以诗会友顺便交换情报,他还在看楼下人才济济、身负才学魅力的考生如过江之鲫,上次院试榜二的徽安县才子张文书也在,正被人围绕如众星捧月。 据说这个张文远少年成名,在算学上不是多么强,但诗赋上很出众,他的老师还是朝堂内的一位官员,可谓是身系名家,与云桑这种泥腿子半路出家、背后无人的不同。这一次乡试对方显然有备而来,看上去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萧恒顺着云桑的目光看去,很快了然,知道这是少年本次乡试强有力的竞争对手。他捏了捏少年的肩膀,安慰道:“他走他的阳关道,我们走我们的独木桥,你不要有压力。” 他不是觉得少年不如人,而是知道乡试总共会录取一百余人,没必要激起攀比,反倒乱了心绪。 云桑点头,表示认同。 他稍作休息,很快八月初九乡试第一场就来了,提前一日初八,云家人就紧张地来到城东南,目送云桑排队进入贡院,接受点名和全身搜查。 贡院即乡试的考场。和院试差不多,考生每人一个小隔间,笔墨工具、衣物吃食全都自带,考生只能待在这个小天地里,吃喝拉撒和答题。考官发放三根蜡烛,以供夜晚照明。考场内建有小高楼,某些监考、巡查的官吏会登高眺望,看考场内有无作弊者,那锐利的视线令众学子如坐针毡、如芒刺背。 再加上乡试在八月举行,最热的时节内,外面火球烤炙大地,屋内也如熏蒸的笼房一般闷热,吃食容易发馊,还有臭气熏天。这九天熬下来,人都得瘦脱一层皮。 连云桑都只能喝一些清汤寡水,用考场内的炉子烧热,才能好受许多。偏偏到底能否鲤鱼跃龙门、改变境遇就在这小小一根蜡烛点亮的小天地间,环境再艰苦也只能忍耐。 整个考场安静得落针可闻,唯有加水磨墨和毛笔落纸的书写声。到了策论这一大头,拿到卷子的那一刹那,云桑眉眼浮现了了然。 大凤朝内忧外患严重,外有边郡恶邻露出刀锋,想在大凤领土上谋求更丰美的水土;内有山贼匪患层出不穷,折腾着皇朝边郡地区的元气,导致百姓南下逃荒,导致部分地方十室九空,难以休养生息。 朝堂之上早就对此不满了,也是凤帝的一块小心病,想要改变这一现状。本次策论便围绕这个展开,让考生畅所欲言。 云桑也算押中了考题。 他稍微打了一下腹稿框架后,便下笔作答,时而旁征博引、引经据典,时而以史为鉴、微加修饰,很快便写好了一篇锦绣文章。 此时夜色已黑,这考场环境极为简陋,气味也难闻。有风灌了进来,一排排考房如长巷,气温骤降,更令人难耐。 云桑知道自己身体单薄,生怕自己被吹凉了,也不想勉强,吹熄了烛火,拿起简单的被褥便躺在席上睡了。他努力在养精蓄力、节省体力。 他还不知道,蹲守在外的云家人都差点被吓坏了。因为三场考试接连不断,从第一场考试开始,就有身体孱弱的考生一边脸色发白,一边被抬了出来,路上还一直上吐下泻、呕吐不止。 这样的考生不止一个两个,引起考场外的恐慌。随着被抬出来的人越多,云家人每次凑上去都心惊胆战,他们知道里面环境苦,也都对云桑薄弱的体质很了解,生怕下一个被抬出来的就是自家孩子。 尤其是这些学子消瘦的身形、衣服审美都差不多,导致这心情简直如同过山车,起伏跌宕个没完。 唯有云娇娇嘟着嘴说:“爹娘、三叔,你们不要大惊小怪,桑哥儿不会被抬出来的。”要抬出来,也是到了“春闱”。那个时候,二月天寒地冻,还只能穿单薄防夹带的衣物、食物冷得快,云桑才真的撑不住了。 云家人见她口吻像是在说风凉话,脸上一点担忧都没有,不由都对她怒目而视,训斥了两句。 又一名学子被抬了出来,那一次那长长的头发和天青色衣服跟桑哥儿有点像,露出来的手腕儿也极细白,云家人心中一跳。 萧恒上前去,撩开那名新抬出来的学子头发,那名学子似乎已经极虚弱,进的气少,出的气多,头发蒙面、眼圈浓厚。 看清面容后,萧恒一颗紧紧攥起的心慢慢落回胸膛,发觉自己手心里竟冒出了粘腻的汗,庆幸眼前躺倒在地的学子不是少年。如果云桑在自己面前上吐下泻,甚至奄奄一息,他八成会透不过气。 他第一次觉得这九天简直度日如年,无比煎熬,等到了清场那一日,无数学子游魂似的被放出。少年也是其中之一,比起最初进去的那一日,他的头发不再柔顺,有些凌乱毛躁,衣服也不整洁有些颓唐,脸色看上去还好,脚步也稳当。 萧恒却感到震惊和思念,亲眼看着这些日子他朝思暮想牵肠挂肚的人,正朝自己走来,他几乎要挪不开眼。明明衣衫如此的凌乱,可他却第一次觉得少年是如此的好看。 再也克制不住汹涌澎湃的想法,没等人走上前,他就大步流星上前,将那身影霸道地拥入怀里,唇也几乎要贴在那白皙的颈侧。 他的吐息灼人温热,不过是一个拥抱,云桑就感觉自己贴在男人胸膛,隔着一层单薄的衣料,也挡不住那阳刚俊美的体魄,那肌肉极为紧实强健,浓烈的男子气息把他笼罩住,他根本挣脱不开。 云桑甚至感受到,萧恒的脸庞在逼近,那线条刚毅的唇几乎要吻在他脸颊。他心口都要跳出来,好在考场外众目睽睽,男人只不舍地抱了抱他,没有做多余的事情。 可云桑还是被弄得脸红了,也不知是气的还是羞的。 第47章 步平步青云的农家子vs锦鲤女配10 这三场考试下来, 所有学子吃了不少苦头,无一不感到身心俱疲。云桑也不例外,他回到了客栈, 简单吃了点东西、洗了个澡后, 连头发都来不及擦干,便疲累地倒头就睡。 谁都能分辨出,一场乡试下来, 这少年身上本来没有多少的肉, 又清减了许多,那清冷的眉宇紧锁,仿佛泅住了世间的痛苦,萧恒目中流露出心疼, 他为少年把头发擦干后,任由对方熟睡,生怕吵醒他,自己不敢发出大的动静,还小心翼翼将对方纤弱的手臂放进被子中。 萧恒挺在床上, 两人维持一个姿势良久后,萧恒也闭起了眼睛。 但是他耳边还是能听到门外的窃窃私语声: “桑哥儿挺过来了,真是争气, 那补汤贵是贵了点,但确实有效果。总之, 人平安无事就好。” “你们小声点, 当心把桑哥儿吵醒。我去熬点奶汤白粥, 等桑哥儿一醒,你们就端来给他喂下,喂了再睡。” 中途云桑果然醒了一次, 吃了一碗白粥后似乎有些想吐,但还是忍着又睡着了,睡到夜幕低垂才苏醒,然后继续背手,点油灯看书了。 这已经很让云娇娇吃惊了,因为她记忆犹新,上辈子云桑没被抬出来,但从乡试考场出来时的样子也极为狼狈:披头散发衣冠不整,整个人面若菜色、气若游丝,嘴唇也干裂起皮,眼皮下是浓郁的青黑,完完全全是撑着一口气才没被抬出来。然后一到客栈,人就开始上吐下泻,云家人吓坏了,忙前忙后地照顾,给对方喂多少粥,对方就倒吐多少。更甚者,对方不舍昼夜、昏天暗地的嗜睡,足足睡了两三天才醒,完完全全就是受了一场折磨的样子。 这一辈子,对方却从容了很多,虽然看上去还是极为难受,但到底没病没灾、也好吃好睡,难道对方的体质真的改好了?云娇娇感觉到了计划之外的变故,再看兄长熟睡间萧恒的细微照顾,这种意外让她感到了颇为棘手。 云桑不死,她怎么出头?好在二月春闱天寒地冻,远不是一般人能抵御,云桑能不能安生出考场这还未知呢。想到上辈子对方的惨状,云娇娇才松了口气,只有想象着上辈子对方是如何的时运不济,她才能感觉到充沛的安全感,仿佛她这只蝴蝶扇动翅膀,不会带来重生后的多少改变。 九月底,乡试放榜。 楚州郡省城风武十年乡试共有两千八百名考生参与,只录取了一百二十名举人,这个比例让人吃惊。更让楚州府郡人吃惊的是,他们楚州不是多么文教兴盛、英才辈出的地方,地方上居然能有两千八百名的秀才和监生参考? 这个人数都快赶上那些底蕴深厚、文教繁荣的江南州、山东州了,这两千八百名的考生到底从何而来?其实本地学子还不知道,这些人其中一部分确实不是本地人。他们本是江南江北籍的学子,因本地竞争厮杀太激烈,于是在家族或师长的安排下避其锋芒,不得不改籍考试。 大凤的户籍制度是如此,只要家族直系中往上数三代内有人籍贯属于外地,儿女便能改外地籍,于是光云桑所在的清远县,也冒泡了不少先前从未听过的秀才。偏偏这些人钻漏洞改籍,大凤朝堂是默许的,哪怕跟自己的三年官员评定无关,清远县县令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接受了这批户籍学子。 所以今年楚州府郡考试空前的激烈,本地学子纷纷被强势的外地籍学子刷下榜单。 云娇娇对此表示同情,她是重生的,自然知道这一次两次还好,随着后来钻漏洞的改籍学子越来越多,愤怒的本地学子不干了,名额本来就有限制,居然还要被这些假外地人瓜分,本地人处处受压制,于是地方上掀起了一场暴动,这种改籍情况才得到了遏制。 今年是无法幸免的,本地学子注定敌不过那些出自学问之乡的外地学子,他们的名次都得落下一大截,包括她的兄长在内。 可事实却再次出乎了她的意料。 随着无数喜庆的鞭炮声响,报喜之人的马蹄声惊起无数街人的注意力,他们带着抄录的榜单冲进了各大客栈:“捷报——” “楚州郡清远县山溪村学子云桑老爷高中解元,金榜题名——” 云家人狂喜,当即大发赏钱。萧恒也跟着拿起一麻袋的铜币,在街边上发了起来,让人沾沾喜气,只要有人夸云桑一分,他骄傲眉眼就融化一分,赏钱也给得毫不吝啬。显是与有荣焉。 客栈掌柜也掩不住喜意,没想到自己挑中的云姓学子竟然考得这般好,竟一跃成为了解元老爷。待云桑他们退房后,云桑住过的那间屋子他们得好好整饬,多摆一些松柏盆景和文房四宝,再放一缸锦鲤,墙上再挂一些山水画,从此命名为“解元房”,定会引起今后赴考学子的趋之若鹜。 本地人笃定风水之说,也相信解元住过的屋子有文曲星光顾,绝对风水上乘,这个气运也能辐射到周边房间,所以客栈生意今后一定客如云来。随便算了算一笔账,客栈掌柜就喜笑颜开。 可云娇娇却大吃一惊,怎么可能呢!上辈子兄长才考了正榜第四十三名,已经是极好的成绩,这辈子竟一跃成为了解元?尤其本地学子还被外地学子如此压迫的情况下,上次院试榜二的徽安县才子张文书也只考了第三十六名,云桑居然能突破重围、脱颖而出? 难道体质改好了,人的发挥会更好,头脑也会变得更加清明?这怎么可能呢! 其实还真有可能,科考全是主观题,很多时候取决于主考官的想法。本次主考官是一个刚正不阿之人,对改籍学子现象就深恶痛绝,认为这些汲汲营营的外地学子,如同引入到本地池塘的水藻,吸附走本地鱼苗的养分也就罢了,还想吸光水中的活氧,将本地学子的生存空间进一步压榨。 要知道,本次科考落榜不少,有些本地学子连副榜单的贡生名单都上不去,所以主考官不会拔擢外地学子为解元,云桑天时地利人和中,便占了一个人和。 再加上本届乡试人数太多,考官们阅卷前期还有闲暇细细品味,到了后期就心生倦怠,如果不是多耳目一新的策论,根本无法取得好名次,而这时候云桑的策论就推送到了他们面前,引起了他们的注意。 首先,字如其人,这个考生的字苍劲有力、铁画银钩,能引起极强的审美好感,第一印象便是极好。其次是这个考生的策论观点很新颖,鞭辟入里,令人耳目一新,直接让他们精神了。 在内忧外患的提议中,有考生提议内忧伤怀柔诏安、外患上提议和亲远嫁公主来保边郡太平,也有人说山贼匪患太多,纯属可掩藏的林野太多,提议开垦山林或者放火烧山,让贼匪无处可逃……这些建议大多平庸或者激进,如隔靴搔痒无法解决问题,甚至没有考虑过如果放火烧山,日后子子孙孙后代如何生存。 直到他们看到了云桑的文章,云桑首先否决了“和亲”,并提到蛮夷之地游牧民族缺乏教化,多数都有“父妻子继,兄死娶嫂”的婚姻习俗,本朝尊贵的公主嫁过去后,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公主,而是成为了一件财产、附属品。当丈夫失去后还能被丈夫的儿子或者兄弟继承,公主在夹缝中生存何其艰难,于本朝颜面也有损害,再加上天高地远如若公主思念故土又该如何是好,所以他反对和亲制度,并略略嘲讽了一句男人解决不了的事情,居然要拿女子的婚姻去做牺牲陪葬品,这根本无法解决问题。 言辞间并不激进,但说得恳切有理,主考官们都赞同了。 当今圣上有三位小公主,个个貌美如花、高贵得体,身为本朝官员,谁舍得她们远嫁异乡? 云桑否决了和亲后,认为真正解决边境问题要么战,要么和平分化,他提议朝廷可以在边郡地区开设官方贸易区,鼓励商人去边境进行交流贸易,将本地的粮食、烈酒外输,跟外族交换牛羊,甚至可以把酒方外泄。为了在严寒环境中保持体温,外族人想酿酒必定要消耗大批粮食,粮食又从何而来,只能依赖于边境商人,或者内部消耗,只要“有求于人”,久而久之外族人的脊梁骨就挺不直。 一旦边郡多族的百姓习惯了和平通商的便利,如若本族可汗要求打仗,大凤便关闭繁华富足的贸易区,第一个带头反对的将是外族百姓。这便是“不战而屈敌之兵”。 看到这一点,某位考官不自觉拍痛了大腿,大呼道:“妙!妙啊!”这年头士农工商,商为贱籍,很多学子根本不会想到以商化之。此举既能给朝堂增加税收,还能分化外族,具有极强的可行性。 他们当即抄录了一份,从楚州地方层层往上交。 至于内忧问题,云桑也提议道,一改革军籍,这年头军户籍贯的人地位低贱,谁会愿意自发从军呢,改革军籍可以有效解决这个问题。二规定“一人为贼、全族连坐”,子子孙孙也连坐,把严苛的连坐制度暂时搬过来,但法内容情,如果亲朋好友主动跟贼匪割袍断义、断绝关系,甚至主动检举便是有功,如果能帮助官府顺利除贼,还会赏田。 这样完全把贼匪势力放在了全民公敌的地位上,如果家人主动断绝关系,短期内可以迅速分化贼匪,人生在世,没多少人能接受众叛亲离的滋味。 至于招安,招什么安,如此轻拿轻放,那些被山贼杀掉的无辜百姓就只能这样忍气吞声,看杀人魔头放下屠刀就能重新做人了吗?而且一旦官府主动示弱招安,山贼匪患的气焰会更嚣张,完完全全的馊主意,也被云桑一一辩驳了。 他这份策论很长,足足有三千多字,已被誊抄备份数遍,传递到各州府衙去了,还呈到了御前。凤帝认真查阅后,只觉得心口一块病痛,消失得无影无踪,这篇策论内许多操作都具有可行性,很难想象这是一名十六岁秀才所作,他毫不犹豫御笔一挥,亲自钦点为解元。 主考官和圣上双双钦点的解元,这含金量自然极高,只是外界人不知道还有陛下参与罢了。 于是天时地利人和,云桑全占了,一个解元头衔就落到了他头上。 * 继乡试大比落下帷幕后,夏去秋来,时间过得极快,天气开始变得清寒,冷风刺骨刮面如刀,人人都穿上了厚衣裳。 云桑刚从县里坐车马回来,他的脸很薄,被冷风一吹就红了,呼出的气也大团大团,手脚忍不住蜷缩进衣袖内。萧恒端上一碗补汤后,立刻帮他拉扯住大氅,好遮挡外界来的风,护他回屋内的火坑取暖。 萧恒武功卓绝,哪怕在皑皑白雪、地寒三尺的情况中,也不觉得寒凉,但少年是一个身体孱弱的普通人,畏冷是自然的,他填装了几个汤婆子,从口子灌进去热水,塞入少年手中。 自己的手也伸了过去,暗暗输送点暖和的内力。 云桑的僵冷这才好转,虽然脸上还是没什么表情,但萧恒却能从对方开始变得慵懒的眼神分辨出,少年是喜欢这样子的。 他便也笑了笑,没有把手抽回来,厚实的大掌反手覆盖住那双白皙细腻的手,放在自己膝盖上轻轻揉搓,然后道:“我多给你暖暖手,不然一会儿你怎么写字。”那语气真挚得无可挑剔,如果忽略对方轻轻揉搓抚弄少年的手后,显得意犹未尽的眉眼的话。 云桑斜了他一眼,倒是乖乖把另一只手交了出去。 在冬日,男人就是一个火炉,畏惧寒冷的少年自然离不开他,于是哪怕云家新修了好几间房,哪怕云娇娇怎么挑唆,两人始终也没有分开睡。 云家人过惯了苦头,觉得如今的日子已是极好。 可萧恒却认为如今云家的日子还是不够好,贵族人家多穿裘衣,羊羔皮、狐裘和貂皮这种动物皮毛,如果穿在少年身上,那保暖效果才好。而且他手中少年这双玉竹般的手,那般的漂亮,也不该抱着汤婆子,应该放一个精致小巧的铜质手炉,内部放置取暖的炭火,再放一些有助于睡眠的熏香和药材,少年会更加舒服。 他希望能给少年更好的东西。 云家今年秋冬过上了好日子,很多事物也悄然诞生,改变着大凤朝的风土人情,譬如边郡地区的居民们今年秋冬就很不一般。 往年边郡地区都是家家紧闭门房,有什么余粮都往地窖里藏,大街上冷清不见人影,生怕遭到外族人抢劫掠夺。 可今年却例外了,不少边境贸易区遍地开花,哪怕天色阴沉下雪,冷风呼啸如刀,街上依然行人涌动,热闹得仿佛过年。 俨然成了繁华之地,无数商贾慕名云集,沿街到处都是贩卖货物的商贾小贩,本族人卖丝绸瓷器茶叶烈酒还有各种粮食调料,前来光顾的都是外族人。连边郡的士兵百姓都吃惊,居然有朝一日能见到两族人民针对一块花里胡哨的布匹,和颜悦色讨价还价的场景,甚至还有本地男儿迎娶了人高马大的外族女子,仿佛先前兵戎相见、互相仇恨全都化为了乌有。 只要能够不打仗,哪家百姓不乐意啊,如果能不抢劫掠夺就能得到粮食和美酒,谁还愿意抢啊,贸易区因此越发兴盛,大量的税收涌入朝堂内库。 得益于一名地方解元的献策,大凤朝外患开始慢慢去除,只剩下了内忧。 第48章 平步青云的农家子vs锦鲤女配11 更甚者, 内忧土崩瓦解得更快。自从官府贴出了告示之后,楚州郡内各地到处能见到这样的场景。 一个白天做山贼、晚上做百姓的男人,回到自己的家, 发现自己居然被兄长用仇恨得几乎通红的目光盯着, 家中老父亲老母亲也一脸恨铁不成钢, 兄长还道:“请爹娘做主, 拜小弟所赐, 我们如今都是贼了!孩儿去县学上课,竟被人赶了出来,说除非我与贼子割袍断义,否则我继续在县学念书、也无法考秀才, 孩儿的仕途都毁了!” 他本是附近颇有名望的才子, 受到无数街坊邻居的推崇,连县学的夫子都对他喜爱有加,没想到一朝竟被从小就爱偷鸡摸狗、贪图享受的弟弟牵连, 前途即将毁于一旦。谁能接受这样的打击,他自然将罪魁祸首恨之入骨。 “孽畜啊!我怎么养了你这一个畜生!”老母亲更是捶胸顿足, 哀嚎不止,她和老伴儿的头发上还有不少痕迹,全是鸡蛋液和烂青菜。 她今日如往常一般挎了个小菜篮溜达到集市上买菜, 路上遇到街坊邻居还顺手打了个招呼。谁知道邻居的小娘子突然脸色微变,老妇还以为她不太好关心了几句, 结果小娘子却告诉她:“阿婆你快回家躲着吧, 这几天不要出来。” “躲什么,我要上街买菜的啊?”她还茫然着, 突然就被人拿烂菜叶和臭鸡蛋袭击了, 理由是她儿子做了贼, 子不教父母都有过,她便也是贼,她吓得花容失色连忙逃回家。 回了家才发现,出去打牌的老伴儿比自己还惨一身衣服全脏了,那些多年老牌友纷纷跟他断了关系,儿子也被县学赶了出去,小叔子在集市卖货半点没没卖出去,差点摊子还被人砸了,与他们家挂钩的亲戚一个比一个惨。 老母亲自然差点哭瞎了眼,家中出了一个贼,竟然从今往后全家都被扣上贼伙的帽子,生下的子子孙孙都要遭人唾骂,这项规定何其不公!都怪这混不吝的儿子爱与那些匪徒厮混,连累了他们! 大儿子怕她伤心太过,连忙道:“娘你别怕,官府也是深明大义,特地说了,只要咱们家公开跟贼断绝来往,就不受这条规矩束缚。” “当真?”老母亲立即停了眼泪,早上被人丢菜叶子的事情她还心有余悸,谁想一出门就得到如巡街囚犯的待遇,她就迫不及待道:“那还等什么呢,快把这孽畜压到祠堂跪下,是娘没用,教出了这样一个畜生,连累了你大好前途。” 全家人也不反对,于是这个男人还茫然着,就被自己的血缘至亲反绑住手脚,扣押到祠堂跪下,所有亲戚都在场,模样极为狼狈,拿着两根粗荆条,瞪着他的目光有若实质。 男人当即抖如筛糠、吓得面无人色,他哆嗦着嘴唇,不断扭转身体道:“二叔、三舅、四姨夫,你们干什么这样看我,我做错了什么?你们快让我爹把我放了!爹,你做什么捆我,我可是您亲儿子啊!虎毒不食子啊!” 老父亲没理他,明明双眼浑浊了,却还拿出家谱在上面翻他的名字,半晌似乎发现了,定睛了几秒后,快速大笔一划:“找到了!从此王逊你就不再是王家的后代!”就这样在所有亲戚见证下,把人开除了族谱,还赶紧拿到官府去备案,说他们与贼人断绝了关系,不要再牵连他们了! 男人甚至被押到了关押,被换了三亩好田,大义灭亲的王家人得到了赞扬。全程男人被反绑住手、嘴巴也被塞了布条,只能支支吾吾,无法反抗,更不能通风报信。 类似的场景到处都有,一个男人下山看自己老婆和孩子,却发现自己被妻子抱着尚在襁褓的儿子,用一双冷漠的眼睛盯着他,男人怔了一下才讪笑道:“丽娘,你干什么这样瞪我,还把孩子抱得这么远,快让我抱抱,看这小子沉了没有。” 谁知妻子听了这话,反而却把孩子抱得更远了,用痛恨的眼神看他:“我求你别连累咱儿子了,我要和你和离!我嫁给你多年,你不踏踏实实做工种田,去偷去抢反挣了不少银子,我就说上天哪有那么美的事情,如今果然遭报应了,我和孩子都被你连累了。” 想到孩子还未满周岁,就被人骂日后也是贼,自己也遭受同村妇女欺凌,女人凄楚的泪水就流淌了下来,满脑子只想着官府的那条说明,只要断绝了关系就好了。 于是他的妻子要与他和离,甚至要带着孩子改嫁,男人感到莫名其妙且心生愤怒,正想搞清楚发生了什么,一个同村友人邀请他去喝酒,他立即就去了,然后被同村人下药迷晕了,一群人对他喊打喊杀,第二日把他押到官府…… 官府监牢很快就关满了人,县令不得不改变措施,多腾出几间牢房,其次就是加快行刑速度,一些罪大恶极的贼人先砍了,一些罪行较低、本该秋后问斩的也等不到秋后了,立即行刑…… 到底是大义灭亲,有些人心里难过,但被人劝了劝就好多了:“您老别难过了,不肖子孙就是毒瘤,就是要拖累家人,他去做山贼搞不好还杀了无数过路人,那些人也有家人后代哩,万一找你麻烦要你偿命怎么办?” 也有山贼被拖上虎头铡后,看到七老八十的老父亲脸上无数滴落的鸡蛋液、似乎为他一夜白了头,发现自己竟然连累家人如此之深,突然间也幡然醒悟,痛哭流涕道:“爹,都怪我不孝连累了你,下辈子我绝对好好做人——” 很快盘踞在楚州郡内的山贼匪患势力,被人从内部分化瓦解,官府的通知也传到了山上,很多贼子想到自己的家人、兄弟、妻儿可能被自己拖累,当即跑下了山想看情况,结果自投罗网。 很快这股原本猖獗庞大的势力就成了一盘人心惶惶的散沙,官府再派兵逐一击破后,就彻底不成气候了。楚州郡内如此,其他各州郡自然也是如此。 得知从今往后,南北通货、走山道省亲访友再也不会遇到贼人,生命财产也不会再受到威胁后,无数百姓都拍手叫好,更是打从心底感谢那个出谋献策的地方解元。 * 萧恒与少年同榻而眠早已成了习惯,亲眼见到少年风姿愈盛,五官一点点长开,更加的发色如墨,面若美玉。连喉结也慢慢长大,雪白的脖颈有让人想去探索、亲吻的念头。 仿佛亲眼见着自己的媳妇长大,男人血气方刚,自然不可能岿然不动。 更别提偶尔夜晚寒凉,少年睡姿素来规规矩矩,但一双手极为冰寒,而男人的体温又滚烫,总是不知不觉,一双冰凉细白的手就伸了过来,微微摩挲着并不轻浮,如君子一般端庄,似乎真把萧恒当做烤火炉了。 萧恒也不介意,攥着对方的手不放,两人便纠缠在一起。 抱着人,萧恒闭上眼,做了一个很舒服又肆无忌惮的梦,梦到自己被人从后抱住,他正想训斥是谁如此大胆,却发现一缕黑亮的青丝垂落到自己胸膛,如同一片羽毛落在了他心底。 背后那人环住他的两根手臂极细,肤色莹白如玉。 他自然知道这是谁的头发,萧恒呼吸立刻急促起来,一把抓住身后人,往自己怀中一拉,果然对上一双清冷又微微带着羞意的黑色眸子。 似高峰雪山融化为春水,不是诱惑也胜似百倍诱惑,萧恒瞳孔如被针扎了一下,想也不想就当即把人剥了个精光,让所有风景毫无遮掩,他看得眸子猩红,嗓音嘶哑道:“桑哥儿,是你吗?你怎么会那么主动?” 他明明感觉这少年还没开窍,结果居然会主动诱惑他,态度非常柔顺也不拒绝,这简直如同做梦一般。萧恒动作不停,微微低头索取,怀中人还是面无表情,但素来苍白的唇瓣却染上了殷红。 萧恒血气上涌,心中的火在燃烧,将人面对面拉入怀中,抱坐在膝盖上。 直到他耳边敏感地听到一句低吟,萧恒才放柔了动作,想起桑哥儿身体孱弱,决定停缓一番,然后梦就醒了…… 萧恒这样一折腾,少年也醒了,似乎被人扰了清梦,本来整齐的白色里衣皱皱巴巴,完全是被人解开的样子。正用“你到底在做什么臆梦”的冷淡眼神盯着男人,仿佛要在对方身上盯出两个窟窿。 萧恒这才如触电一般,从对方身上收回了手,床帐内弥漫着浓郁的气味。 原来是他自己太顺从梦境,把桑哥儿衣服给弄乱了……他自己兀自沉浸在梦境时,桑哥儿八成正憋着一股火呢。 果然是梦境,他就说少年性情如雪山幻化而成,怎么可能如此主动,想到梦中的景象,萧恒心念又起。 感受到有什么东西近距离贴着他,云桑脸色微变,眼中冒出两团焰火:“你……你给我去洗澡去。” 看他要发火了,萧恒立即把人抱在怀里,安抚道:“你别怕,我不动你,我就抱抱。这个点都快丑时了,如果我去洗冷水澡,你家里人一定都猜得出我们发生了什么,桑哥儿不想被人知道吧?” 想一想也是,云桑果然马上就一声不吭了,哪怕此刻他俊秀的眉毛紧锁在一起,正挂着一副极想把人踹下床的表情。 萧恒笑了笑,沉声道:“乖桑儿、好桑儿,你让我抱一抱,我很快就消了。”他哄人上已经极有一手,再加上此刻男人嗓音懒倦,充满求好的意味,云桑靠着对方温暖宽厚的胸膛,半天没有搭腔,也算默认了。 然后他感觉自己又陷入了一个巨大的骗局,说好很快就消下去的那玩意儿,雄赳赳地挺了一整个晚上,直到天亮鸡鸣才有要疲软的预兆。 这一整天,云桑面沉如水,那脸色别提多臭了。翻书声哗啦啦的响。 萧恒得了便宜,也不会在他面前晃悠,平白讨人嫌,他拿着镰刀上山去了。云家还需要不少的柴垛,只是这天气寒冷,山路湿滑,他信手救了一个村民,结果反被拖了下去。 脑袋正好磕碰在石砖上,视野一黑,萧恒直接晕了过去。 待萧恒再次醒来,发现自己躺在温暖的炕上,头上包扎着一个伤口。少年抱着一个汤婆子,坐在他身边,一边托着科举书在看,一边视线偶尔在他脸上盘旋,似乎在等他醒来,面色早已没有晨时的冷淡。 可再面对这个人,萧恒的眼神却已经变了。 “你一直守着我?你心中果然有我。”萧恒笑问道,不等对方回答,仗着臂长,他一把将人拉入怀中。不顾对方挣扎得厉害,强行在那白皙的喉结处辗转蹂.躏地亲了又亲,还轻轻咬了一口,一偿梦中的宿愿。 “你!”云桑脸色发烫得厉害,也意识到了萧恒的不对劲,男人的气势和目光变了。 萧恒以前就喜欢盯着他看,无论何时何地,云桑当然不会不知道,只是面色淡然任人盯着罢了。男人武功高强、欲望强烈,可云桑总有恃无恐,认为自己好端端的,不会有被人拆骨入腹的危险。 可这一次萧恒醒来后,虽然那眼角眉梢染着笑,但那眸子却更加深邃如能将人淹没的潭水,眼神却更加直白、还极具占有欲。手也喜欢环抱着他,让云桑微微皱眉,脸色发烫同时也在思索。 他心想这一次撞到脑袋了,男人是不是正好想起什么了? 可是男人除了动作稍微放肆了点,也没有其他出格的行为,待他依然极好。知道云桑面皮薄,男人在外人面前态度也依然收敛,不太像是恢复了记忆的样子。 云桑心中有所迟疑,可很快就被打消了,他继续看自己的书。只是这时候,他不再坐在椅子上看了,而是坐在男人的怀里。 他兀自专心致志,并没有挽起发冠,也完全不介意男人将脸埋首在他鸦青色的发丝瀑布中,偶尔揽腰的行为。毕竟男人深谙温水煮青蛙,煮着煮着,到了最后青蛙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底线被各种侵略攻破。 男人在房间外表现得一本正经,回了房间内才毫不掩饰,云娇娇一直对两人关系被瞒在鼓里,再加之上辈子萧恒对兄长本就极好,她根本没有联想到南风上边去。 直到她有一次误入了,发现两人叠抱在一起,兄长在提笔写字,萧恒却侧着头亲对方的脸颊时,这才后知后觉两人原来是这样畸形的关系! 明明这辈子是她救了萧恒,为什么萧恒还是对她兄长百般体贴,甚至两人关系似乎比上辈子还亲密无间。 两人都在专心自己的事,没有人发现她的误入,云娇娇噩噩浑浑地踏出了房门,坐着车马来到了县城。她如游神一般踏入了药铺,询问掌柜的是否店铺内有烈性的药物? 一听是要这东西,掌柜定睛打量了一番眼前这似乎是未出嫁的小娘子,一时微感惊讶。云娇娇这才懊悔,发现自己来一趟居然忘记带面纱了。 她恼羞成怒道:“有还是没有,掌柜你快拿出来,我掏银子买就是了。” 掌柜忙不迭地点头:“自然是有的,不知道小娘子需要多少?”来者皆是客,掌柜当然不会把生意拒之门外。在询问了一下所求药量后,掌柜就让店小二去开药了。 很快云娇娇便遮着脸面,鬼鬼祟祟地拎着好几服药,坐着马车回到家中去。 到了晚上,萧恒眸色暗沉地看着那碗汤药,忽地嘲讽一笑。 第49章 平步青云的农家子vs锦鲤女配12 “大恒哥, 你怎么不喝呀。这是我特地为你炖的补汤,你头上的伤还没好,大夫说多喝补汤, 伤口能好得快。”见那碗汤停留在男人嘴边, 就是半天没抬头喝, 云娇娇连忙柔声催促道, 用殷切的目光压下语气的急切。 看着面前高大阳刚的男人, 云娇娇心潮澎湃,内心充满深切的渴求,只需一口、一小口,今后她便会迎来风光无限的前程, 她会穿上大红色的喜服, 嫁给眼前这个强大的男人,成为尊贵无比的齐王妃。 她不再是一名出身卑微的农家女,而将飞上枝头变成凤凰, 她想起了前世那古朴威严、大气浑然的齐王府,想起了那上百名伺候着主子的丫鬟仆役, 更是想到了皇亲贵胄所住的那气象庄严的琉璃宫殿……这些东西上辈子都曾留给她无数的震撼,让云娇娇体内的血在发热,而萧恒只要喝下一口补汤, 她就能成为共享着一切的女主人。 她脸颊绯红,甚至感到心慌意乱, 是期待也是激动。当生米煮成熟饭, 她就大声尖叫,让全家人撞破两人的事情, 她已经迫不及待想知道兄长脸上的表情。 低着头幻想的她, 没有注意男人盯着她的目光何其幽暗深邃, 仿佛择人吞噬的秃鹫,随时可以扼住她的脖颈。 如果萧恒没有恢复记忆,他一定嗅不出这碗汤药下了什么东西。 同理,如果他没有恢复记忆,不是那个横扫半个边疆、权倾朝野玩弄权术的萧王爷,而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乡野村人,在落难之际突遇一名貌美的农家少女,不仅救他身家性命,也不嫌弃他一无所有,还愿意为他洗手作羹汤,一直以来把他放置在远高于家人的地位上,萧恒理所应当会感动…… 但现在,萧恒恢复了记忆,他曾驰骋战场、纵横官场十余载,见惯了风雨诡计,云娇娇那些粗浅的心思和伎俩便在他面前暴露无遗了,如垂髫小儿一般生嫩浅薄。 当初他被带回云家,家里明明负担极重,穷得要揭不开锅,少女还是不顾家人的阻止就是要收留他,现在想想少女对他一切的好,完完全全好过了头,反说明了此女别有所图。当初云家人强烈反对,少年甚至想把他送往官府的反应才是正常。 更别提手中这碗烈性汤药,若他真是一个身无分文的乡野村夫,有什么值得别人算计的地方,不惜下药也成颠鸾倒凤、既成事实。要知道如此高的药量,萧恒都不屑对外族战俘下,一旦人饮下,不奋战到后半夜都不可能,这完完全全就是做着想让云家人都知道的打算。 萧恒不知自己是怎么暴露的,但不影响他对云娇娇的印象跌到谷底,贴上了心机算计的印子。 而且他非常清楚,如果他真的毫无防备,喝下了这碗汤,他就彻底与云桑无缘了,几个月朝夕相处足以萧恒摸清楚对方的性子,那个少年骨子里冷情到了极致,也绝情到了极致……光是想想,萧恒就脸色阴沉,手掌也下意识便用了力气,装着汤药的瓷碗瞬间爆裂成碎片。 汤药洒了一地,吓了云娇娇一跳,她缩了缩脖子,注意到萧恒那冷漠的眼神,完全不像是感激她大冬天不辞辛苦熬汤的样子。 “大、大恒哥……你为什么用那样的目光看我?”她脸庞僵硬,结结巴巴地问道,天知道在男人的逼视下,她差点呼吸不过来,只想转移话题:“那碗怎么碎了,大恒哥我再给你装一碗吧。” 因为心虚,她一颗心也跳得极快,整个屋子安静得落针可闻,仿佛只剩下她心脏怦怦乱跳的动静,和舀动汤药的水声。她只想着多舀点,让男人赶紧喝下,只要生米煮成熟饭了,她不信男人还会用那般冷的眼神看她。 一个冷不防,萧恒突然问道:“你说我姓什么?” “你当然姓萧……”全身心都在汤药上,云娇娇自然毫不犹豫答道,等脱口而出后,她才知道自己口快犯了什么错。 大冬天她穿着厚实的袄子,陡然吓出了一身冷汗,完全不敢置信自己被男人套话了,只能双腿发软地站在原地。眼睁睁见着男人走到她面前,冷笑道:“你果然什么都知道。” “也难怪你在汤里下药了。”他一语道破了少女的心思,云娇娇脸色霎时变白。 男人长相本就英武凌厉,当他周身放出森冷戾气,锐利目光审视她时,空气几乎要冻结成块,让人不寒而栗:“你很清楚我和你兄长的关系,今天居然还想下药勾引,我敬你是桑哥儿的妹妹,今天就饶了你,如果你敢再有什么挑拨心思……”他不是厌恶云娇娇攀龙附凤,只是厌恶这个女人想用这种手段,并以他为对象。 话音刚落,萧恒又捏碎了一个碗,见到汤药瓷片双双爆开,浓郁药香在地表上散开。滚烫药汤溅到了云娇娇的裙摆,她尖叫了一声后,立刻噤声。 在此之前,云娇娇从没上过战场,也只在民间传说中听过萧恒杀敌千万的可怖事迹,可当她真的站在这个不知何时恢复记忆的男人面前,感受着这比厉鬼还要令人畏惧的气势,她突然能明白那些外族战俘的心情了。 萧恒那双眼冷得彻骨,随手捏碎的也不是碗,更像是她脆弱的脖子,云娇娇被吓得手脚抽搐,眼中浮现惊恐,生怕下一秒就真被男人掐死。 好在男人也只是警告她,甚至勒令她不准把身份说出去,就拂袖走人了,留下被威胁的云娇娇,一个人噩噩浑浑待在厨房内。 整个夜晚,她都脸色发白地缩在被子里,一边想着自己栽了如此大的跟头,下药被识破了,荣华富贵的美梦也破碎了,一边脑子又混沌地想着,怎么可能呢,萧恒究竟什么时候清醒的?一边又嫉妒咬牙切齿,觉得老天爷何其不公平,既然让她重生,又让她快人一步得到机缘,那为什么还要夺走呢!兄长气运好,可命如薄纸,无法承受这天大的福气,她是对方近亲妹妹,为什么老天爷不分点福气给她呢,她和兄长又差在了哪里? 她越想,胸脯越起伏得厉害,最终还是没打消攀上萧恒的想法。 只是经过这一次打击,后遗症还是有的,男人成了一片化不开的阴影,至始至终笼罩在她心头,让她没有十成十的把握,根本不敢踏出一步。 转眼过完年,想看着距离云桑赴京赶考的日子越近,云娇娇心里越加焦急。等到云桑真正上路那一天,她还是找不到机会,终于绝望了。 楚州郡距离京城极远,再加上冬雪未化,哪怕走新辟的快捷官道,路上起码耗时半个月。 云桑一路就坐在马车里,偶尔看书,大多时候睡眠养神,身子随着车厢的颠簸而摇晃,到了后期哪怕有垫子,身子都感觉不是自己的了。 又一次被颠醒,云桑微微蹙眉,感觉到有些许口干。 注意到他醒了,几乎他表情微动,萧恒就能判断出他想要什么,便取了个水壶,动作怜惜地拧开盖子给他喂水。水还是温的,云桑喝了几口后,干燥的感觉大大缓解。 他还没来得及道谢,就见到萧恒也仰头喝起了水,对的是同一个壶口。 见云桑呆了,男人还扬起一个笑容,眼中有缱绻又浓烈的情感,他将人一把抱入怀里,“桑哥儿做什么看我,难道你还想喝吗?” “不,我不想。”少年冷淡地拒绝了,只是萧恒能看到,对方虽然口气冷淡,但黑发间的雪白耳际微微红了。 在黑发掩映下,这份通红如熟烂的果实,让萧恒喉咙不自觉地滚了滚,抱人的手臂越发收紧了。他无时不刻都想把人揉进骨子里,或者合为一体。 可惜少年一直没有点头同意,萧恒不知道桑哥儿在想什么,他总觉得饶是自己死缠烂打,两人之间也始终隔了一层。而这一层的原因,出现在桑哥儿身上。 两人旁若无人,或者说是萧恒单方面的旁若无人。毕竟越到风气开放的京城,越预示着男人即将回归自己的身份,在自己地盘上,一个位高权重的王爷,无需顾忌别人的看法,他之所以克制没有放纵,纯粹是在意怀中人的想法。 云娇娇跟他们同一个车厢。 她只能眼睁睁看着,这辈子富贵距离自己如此之近,却又长了脚去亲近别人,她心口就在滴血,酸涩嫉妒得无以复加,愈加觉得当初兄长娶了周佩环多好。 远远看到高大巍峨的城墙,墙上站满了手持枪戟、身形挺拔的守卫,马车也悠悠停下,跟一群老百姓一起排队入城。而两名身着甲胄的守卫正一左一右,检查百姓的户牒和货物。 原来是京城到了。 这是他从没到过的地方,云桑掀开帘子看了几眼,不愧是天子脚下,就是繁盛富饶。 “到地方了,我们马上就可以休息了。”云大河松了口气,马车里憋得慌,他拿出包袱下了车,准备要出示的文件,表明他们是上京赶考的学子家人。 这时候,突然传来一串狂奔的马蹄声,还有好几个少年挥舞着马鞭畅快大笑的声音,老百姓似乎都习以为常了,只说了几句“是魏国公府的纨绔二少,秦小侯爷,还有李府四公子,他们几个今日又赛马回来了,大家快避避,让他们先进城。” 京城脚下权贵云集是事实,随随便便一块瓦片砸下去,都可能砸到一个官员后代或者皇室宗亲,也多的是身份显赫、地位不凡的世家权贵。 话音刚落,不管是走路的,还是抬货物、骑骡子的,纷纷下意识给他们绕道。反正这些纨绔子弟也不伤人,就是性格骄傲有脾气,不喜欢排队罢了。 云大河吓了一跳,他们那么大个马车怎么挪啊?马车夫也拿起鞭子,重新开始策马,让马匹带着车厢缓慢挪动。 可他们缓慢的动作已经吸引了那几个权贵子弟的注意力,尤其是云桑掀开帘子暴露出来的那张脸,不是一般二般的出众,哪怕身着褐衣,如玉树琼枝,又似明珠争辉。 其中一个公子哥看直了眼,停下了骏马,对同伴道:“这个少年书生好俊俏。” “确实是难得一见的美人,连皱眉的样子都好看,不知家住何处?”“啊他怎么掀下帘子了,小爷还没看够呢!”权贵子弟们纷纷被点燃了兴味,凑了过来,评头论足声就没断过。这一幕怎么看都像话本里调戏民女的高官子弟,这群高官子弟还真是男女荤素不忌。 周围老百姓投来一个同情的眼神,云大河心里也暗道不好,刚想护住大侄子。 没等他出手,马车的帘子再次掀开,露出了萧恒那张俊伟不凡的脸,一下子所有浪荡的调戏声戛然而止。 “你们很嚣张?”萧恒侧眸斜来一眼,明明脸上没什么表情,口气也平淡,却宛若万钧雷霆,让几个权贵子弟直接僵在原地,手脚吓得痉挛,差点马都不会骑了,直接跌下马去。 万万没想到一辆普普通通的农家马车里,竟坐着这样一樽杀神,看出对方不想暴露身份,魏国公府的二少努力压下涌起的鸡皮疙瘩,如小羊羔一般缩了缩脖子,带着一干吓傻的同伴,夹着尾巴灰溜溜地走了。 不是走向城门,是走向进城队伍的最后边,乖乖做人。不然那男人算起账来,他们可吃不了兜着走。 这调戏之事就这样没了,云大河搞不懂发生了什么,怎么那群高官子弟突然就放弃了。 连同入城查看户牒、搜查马车的守卫,看到萧恒时,也愣了好大一会儿神,还眨了一下眼睛,以为是自己看错了。 入城者一般都要接收行人、行李和货物的检查,可那守卫接下来立马递还了户牒,再也没有检查他们,直接令人放行。 这下子,除了早已知道萧恒身份的云娇娇,云家其他人也不是傻子,自然都发现了端倪。更别提少年本就聪慧敏锐,他只静静地盯着萧恒,似乎在等他说话。 萧恒不喜欢那有些疏离的眼神,他将人拉过来,低头亲了亲发顶,哑着声音道:“我不想瞒你,我也刚想起自己身份没多久,不知道你能否接受……” 怎么可能无法接受!你可是高贵的王爷,他不过是一个地位卑微的农家子,有什么不能接受的!跟了你就能享受无数荣华富贵,你难不成还怕他跑了不成? 云娇娇在心里歇斯底里地大喊。 可没想到,云桑脸上竟微微出现了几分迟疑,他只看着萧恒,没有回答。 云娇娇震惊了,不明白兄长这辈子都跟权势滔天的王爷搅和到一起了,这根本就是天上掉馅饼的事儿,云桑这下意识的反应是怎么回事?难不成真想跑? 萧恒没有错过他的眉目变化,他沉声道:“桑哥儿,你不要拒绝我,我也只是一个普通人。”如普通人一般,被心爱的人拒绝会伤痛,这句话让云桑眉眼微动,似乎心软了。 知道该一鼓作气,萧恒扣住他的手表白道:“你收留了我那么久,我想领你去我府中看看。” 云家人便被牵着去了,事情发展与前世别无二般,当时谁也没想到随手救下的一个男人,竟然是身份显赫、权势滔天的王爷。云娇娇就这样看着马车驶向了气势雄浑的齐王府,看着萧恒手把手扶着云桑下马车,整个齐王府的肃穆寂静被完全打破。 无数的脚步声传来,惊得树上的鸟雀飞走。见到许久未归的主人,上到管家,下至普通仆子们都满脸的热泪盈眶。红漆大门敞开,仆子们迎着云家人入内,还殷勤地帮忙抬行李。 至始至终,萧恒都牵着少年的手,注意着对方的细微表情,乃至一举一动,偶尔还提醒道:“小心脚下,这门槛高了。” 亲眼见到王爷对这少年的态度,哪怕信中已经提前告知了,陈管家心下还是暗暗惊叹,这哪里是救命恩人和另一个主人的待遇,这分明就是小祖宗,他伺候王爷二十多年,从没见过主子对谁如此柔声过。 王府的景致自然极好,假山流水、亭台楼阁应有尽有,哪怕是青砖屋檐,都一派气宇轩昂,云大河已经被晃晕了,手脚都不知道放到何处。走入如此富丽堂皇的庭院,他都为自己的普通衣着感到滑稽。 萧恒令人给云家人准备房间,自己则二话不说,带着少年继续游览宅门深处。云娇娇也想跟上,却被萧恒一个眼神给钉在了原地。很明显,这是对方期盼已久的,两人独处的时光。 管家远远地缀在后头,不为别的,就是要记录云公子的喜好。 萧恒领着人前往主院,一个典型的王侯世家院落,云桑踏进后才知道别有洞天,整个内室看似天然大敞,实则有无数假山流水做天然屏障,一丛又一丛的艳彩锦鲤在水中悠然摆尾,煞是可爱。 锦鲤意味着风水和运势,云桑难免多看了几眼。 等入了内室,似乎早已久候有人到来,香炉内静静点燃着熏香,令云桑惊讶的是,这个主屋内摆设竟然并不如何华贵,反而偏向雅致端庄。他的目光落在墙上一幅万里江山图,还有一点浩然气,千里快哉风”的墨宝书法,直觉这并不是男人的风格。 “喜欢这个房间吗?特意为你布置的。”萧恒在少年耳畔落下一吻,满意地看自己吮.吸出一抹红痕,如雪中一抹红梅。 云桑敏感地动了动耳朵,推拒了两下。 萧恒五官轮廓素来偏向冷峻锋利,可当他要讨好人时,那双眼睛似深邃的潭水,其中铁汉柔情能将人溺毙。 陈管家老了,这才迟钝地恍然大悟,为什么月前王爷写信过来,让他把房间里那些俗气的珍珠、珊瑚、玛瑙和一些西域珍宝全撤了,全部换成价值连城的文房四宝、前朝名家字画,还吩咐水晶围棋、上等狼毫笔这些东西越多越好,敢情就是为了小公子到来准备的啊! 云桑微微点头,他当然是喜欢的。 但同时他观察了一圈后,神色也若有所思,一路过来,萧恒终于听到他开口了,那声音极为清冽悦耳,似泉中水:“原来你府上真的没有妻妾。”他一路走来,没发现有什么女子出现,连丫鬟都少得可怜,还都上了年纪。 萧恒一愣,随之笑道:“若我有妻妾,桑哥儿你又如何?” 云桑说:“自然与你一别两宽,各自欢喜……” 天下之大,一个好好当他的王爷,另一个农家子好好做他的地方官,三年考核进京觐见一次,根本见不到几次面,年老了还能彼此问候,也算全了这一场缘分。 听出少年话语中的认真,萧恒眉目一沉,冷冷道:“那你别想了,我不但没有妻妾,我还是位高权重的齐王,任天下之大你也逃不出我的手掌心,若你敢跑,我就……”就了半天,萧恒发现对着少年这张俊秀至极的脸,他也摞不出什么狠话,便只好将人摁在怀里发泄似的亲肿了唇后,才继续拉着人逛内室。 在对方开口后,他终于明白之前少年身上那层隔阂是什么了。 进了卧房,陈管家止步,而云桑却愣住了,没别的,床和纱帐都是新的,雕梁画栋无处不美,但满目皆是大红色。红色的龙凤烛在燃烧,墙上雕的是鸳鸯荷花,被子是枝叶交缠的粉色牡丹,一个偌大的喜字还贴在正中央,这暗示意味极强的房间,让云桑忘了踏足,甚至下意识想回避。 然后慌乱的他就被萧恒从背后抱住了,隔着厚厚的大氅,也挡不住对方吐在他耳边的灼热气息,“不要跑,这以后便是你我的房间。” 第50章 平步青云的农家子vs锦鲤女配13 这间屋内春意暖融,另一间屋内则截然不同。 这是王府的客房,一个房间内摆放着无数的红珊瑚,屏风上镶嵌了宝石翠玉,床是梨花木,连梳妆台和八宝小柜上都极尽奢华,镶嵌着玛瑙宝石,在小巧精致的烛火照耀下,这些极珍贵的摆设都浸润着一层华丽润艳的色泽。 哪怕上辈子已经来过了,再次近距离感受,云娇娇心中还是无比震撼,心中感到泣血,脸上浮现懊悔,不过一间招待客人的房间,就如此的珠光宝气,那别提主人所居住的院落了,怕是仿若宫殿。明明这辈子只差一步,她就很可能是王府的女主人了。 她重生就是为了过好日子的不是吗眼中有怨毒之色一闪而过,躺在舒适的床褥上,摸着锦被绣枕光滑的绸面,云娇娇心绪翻滚,一夜辗转反侧无法入眠,直到后半夜困意袭来,才心不甘情不愿地睡了过去。 另一间客房内,云大河也睡不着,脸色满是忧虑愁思。 他没想到桑哥儿随手收留的男人竟如此大有来头,世人谁不知道齐王权倾朝野、富可敌国,身份地位更是万人之上,仅次于当今天子,两兄弟更是一母同胞。如此有权有势的男人,想要什么样倾国倾城的美人得不到,对桑哥儿会是真心实意的吗而且若他想强占了桑哥儿,以桑哥儿的仕途做威胁,桑哥儿也反抗不了啊 更别提桑哥儿本来就是一个不会讨好人的冷淡性子,一时新鲜王爷可能百般宠爱,日子处久了呢云大河担心这份感情都无法长久,如果不是逃不过,他都想拉着大侄子跑路了,就当做这一趟没来过京城,三年后的春闱再来。他是典型的小市民心理,宁愿自己家不要攀附上如此高的权势,可看萧恒行事如此霸道,把桑哥儿护到骨子里去,一切都晚了想到远在千里之外的爹娘哥嫂,云大河突然不知道该如何交代。 他到底心大,愁了一个时辰,没愁出什么结果,便也睡了。第二天起来,他才发现王府的床果然舒适,不是一般客栈天字房能比的,他竟睡了个骨头酥懒。 小厮也正好来伺候他洗漱,云大河是农家出身,从没被人伺候过,又自诩自己只是一个客人,连忙摆手拒绝了。 主屋里,云桑也醒了,被人翻来覆去纠缠一晚上,他早已没有多少力气,只有一点对男人的不满冷淡,似乎是嫌对方精力太过旺盛。 “是我不对,忘记了你体弱,我该节制些。”萧恒亲了亲少年白皙面庞,在那犹留红痕的眼角百般辗转,只有跟桑哥儿如此亲近,他才感到内心的空虚稍稍被满足。如同点缀在画纸上盛放的红梅,好好一个红痕即将褪去的眼角,竟被男人越亲越红了。 本来是要穿衣服的。 感受到男人小腹微微变化的反应,回想起昨晚的爽感和疼痛,终于没忍住,云桑抬起脚,愤恨地踩了两下,没想到那团东西竟在他的脚心里迅速膨胀起来。 这下轮到云桑脸黑了,一时之间不知道该不该收回脚,正直如他,还真没遇到这种情况。 看出他的羞涩窘迫,萧恒抓着他的玉足,开怀朗笑起来,半晌后声音沙哑道“桑哥儿你真可爱。”把玩着少年那只漂亮的脚,大清晨的萧恒复又将人拉入怀中,往床上一压,用霸道的吻堵住了所有的抗拒。 半个时辰后,萧恒才为少年套上雪白里衣和白色罗袜,遮住了那印满点点红梅的玉白大腿和裸足。他没有叫伺候的人,而是如同在云家时相处那般,亲手为桑哥儿换了一件青色锦袍,在披雪白狐皮前,还顺便掐了掐细腰,吃一点豆腐。 直到出了门,在男人浓情蜜意的攻势下,云桑脸上的薄红半天没下去过。 他兀自一声不吭,但跟在他身后的男人,身穿一袭黑大氅,俊脸上满是神清气爽,宛若饱腹后餍足的雄狮。所有人都能猜出发生了什么,只默默不语,当做自己不知道罢了。 云桑的打扮是萧恒亲手置办的,甫一出门,便让云大河吃了一惊,眨眨眼不敢置信。 没他的,与王爷的贵气逼人不同,桑哥儿身上披着一件雪白的狐皮大氅,头上也戴着同色系的狐皮小帽,从头到脚无处不精致。桑哥儿容貌本就隽秀,之前穿粗布麻衣,都教十里八村的姑娘喜爱,更别提打扮如此富贵灵秀时了,简直像极了从画中走出来的仙人,周身透着一股飘逸神秀之美,愈发清冷和从容,让人一见难忘。 云大河瞬间就打消了,让大侄子回去的想法。如果桑哥儿跟着萧王爷,能被好好对待,能过上好日子,他没有任何反对的理由。 仆子们也皆是一脸惊艳,嘴巴张得很大。 换做是他们打死也不相信,这位小云公子,王爷心尖上的人物,这身气度竟出自边陲农家。就算真的是,那王爷的眼光也真是一如既往的精准啊 唯有云娇娇微微咬唇,颇为胸闷气短,她今儿也穿了绫罗绸缎,像一朵花儿般娇艳。更别提这一世她积极的保养容颜和肤色,连今早伺候她洗漱换衣的婢女都情不自禁地夸道“云小姐真是漂亮,跟官家小姐们比也丝毫不差。”潜台词便是姑娘不像乡下来的丫头,像是京城里土生土长的小姐。 可在兄长的衬托下,她就逊色了许多。 而且她的貌美需要大量珠宝首饰和华服美衫衬托,可兄长穿着普通衣衫,随便一掀马车帘子,都能遭受富家子弟调戏,当时她明明也站在旁边,也被误以为是丫鬟。光是想想,云娇娇就感到怄气。 她的脾气就是如此,一旦被人比了下去,沦为陪衬品。哪怕嘴里吃着山珍海味美味佳肴,她也没有多少胃口。 王府的吃食当然精致,云大河从来没吃过这种盛宴,他一边大口朵颐,觉得好吃的差点把舌头咽了下去,一边又想起萧王爷从小吃这般山珍海味长大,失忆期间流落到云家,吃的是普通粗茶淡饭,喝的是红薯稀粥,待在云家半年还各种洗衣服、下地做农活,随便一回忆,云大河突然就脸红了,面色臊得慌,情不自禁咳嗽了两声。 萧恒却完全不介意,他全都想起来了,流落到边陲地区前,虎落平阳被犬欺,他也遭遇到了不少波折。如果没到云家,没有云桑收留,他还吃不上饱饭,要么沦为山贼要么被人签了卖身契卖到地主家里,更无法和少年共结连理。 在乡下失忆那大半年,是萧恒最幸福的时光,不但有吃有穿,还有了媳妇,能天天和心上人同床共枕,他怎么会嫌弃呢。 想到这里,萧恒眉眼就柔了许多,为心爱的少年舀了一碗羊肉汤道“桑哥儿,你试试本地最出名的羊肉汤,是京中御厨煲的。” 羊肉汤在冬日极为滋补,体弱之人多喝有好处,他处处都在想少年做考虑。云桑喝了一碗后,果然感到身体温暖,五脏六腑都热了起来,眉眼便也舒展,漂亮得让萧恒舍不得挪开眼。 他想了,便也做了,微微俯下脸亲了几口,亲得少年唇齿间发麻开始发火推拒了,才笑着收回。反上都是他的亲信,不会有人敢对外说三道四。 两人如新婚夫妇般温馨,落在云娇娇眼中格外不是滋味。 她认为兄长阻了他的前程,如果没有兄长的存在,这一世明明是她捡到了失忆的萧恒,该是她坐在萧恒怀里,享受着男人的温柔小意,她恨不得兄长如前世一般当场一命呜呼 萧恒对情绪这种东西极为敏感,锐利如刀的视线很快就把云娇娇来不及掩去的嫉恨当场捕捉,他微微眯了眯眼。 他这个人记好,也记仇,没忘记云娇娇三番五次的勾引挑唆,如果不是少年意志坚定,搞不好真就在此女的挑拨之下,娶了乡下女子为妻,而且如果他没有恢复记忆,阴差阳错下喝了那碗烈汤,那从此便没有他萧恒什么事了。昨天晚上少年也不会乖乖躺在他怀里,任他为所欲为了。 萧恒不喜云桑这个堂妹,哪怕对方救了她,可这云娇娇明知他身份,却一直有意隐瞒,要知道镇守边陲的威远将军失踪,皇帝心忧如焚、朝野几次无法运转,期间不知道贻误多少大事。这一笔笔账,他都算在了此女身上。 但他萧恒顶天立地,也不屑用什么伎俩对付一名肖想他的女子,远远地把人嫁出去就好了。 他愿意做主为云娇娇选一门京城的亲事,云家人包括少年,一定都会感谢他。 事实也是如此,一听萧恒给云大河安排了一个京城八品职位,是那种官衔不大,但是事少油水多的官职,他要让八岁的云清来京城上学,还要为云娇娇选一门婚事,云大河当即向下跪道谢被阻止了,而云桑连汤都不喝了,愣愣地问了一句“当真”他感觉萧恒对他太好了,他越欠越多,忍不住眉头微微皱起,觉得自己像是民间那种仗着妻子发家起势的男人,怪不好意思的。 “当然是真的。”萧恒朗声大笑,捏了捏对方秀挺的鼻梁,“你的家人自然也就是我的岳家。桑哥儿还救了我,白鹤报恩的故事听过吗我便是那只报恩的白鹤。” 云家人骨子里都老实本分的农民,给他们职位,他们也不会乱来,萧恒自然能放八百颗心。 而且萧恒心里也有盘算,他总觉得在这段感情中,他对桑哥儿的爱远远超过了桑哥儿对他,他只要把云家人一辈子锁在京城,被他们优渥的生活,一家老小都在,纵使桑哥儿以后变心了,还能跑了不成 云桑不知萧恒想得如此深层如此久远,心里极为感谢。 可云娇娇却愣了,萧恒要给她安排婚事,对方在一定是看穿她不死心的图谋,认为她的存在碍眼,想彻底把她嫁出去,一劳永逸她心慌意乱,再听对方列举的人物,她脸色都要气红了,她上辈子就嫁在京城,其中门门道道自然一清二楚。 萧恒说的全是一些家中无法袭爵的嫡次子、嫡三子人物,或者是前途无量、但家境贫寒的五六品小官。前者都是一些权贵子弟,男人无法袭爵只能分得部分家产,嫁过去只是表面风光。后者嫁过去能成为官夫人,但家境不充裕,也无法指望夫家往上爬,一辈子不温不火地过着,稍微强一点,也只能捞个诰命,这都不是她想要的生活 云娇娇在心里呐喊道。 云大河却很满意,萧恒列举的人物俱是富家子弟和朝廷大官,从地位和资产完完全全都吊打他们山溪村的庄稼汉、秀才公,云大河能有什么不满意在他眼里,自家大侄女长相虽有几分姿色,可没什么文化学识,本事也只会刺绣,又是农家出身。比不得京城的千金小姐从小学习琴棋书画,能嫁给一个官员,这已经是麻雀飞上枝头了。 连云桑都叹气说“你待我家里人太好了,我无以为报”女子的婚事极为重要,如果萧恒给云娇娇安排一个九品军官为妻,云家人都觉得萧恒太好了,结果没想到是五六品,这可就恩情太重了。 身为农家人,他们都知道五六品的官有多大,他们所敬佩的县令老爷也不过是七品出身,再往上官大一级压死人,那便是所有女孩儿都羡慕的风光好婚事。云大河身为在场唯一的长辈,听着都激动,恨不能替远在千里之外的二房大哥和嫂子直接答应下来。 “这没什么,你堂妹便是我堂妹。”萧恒趁机吻他,言语温柔道,旁观的云娇娇肺都要气炸了,觉得兄长这副嘴脸无比的虚伪,心里想歇斯底里道无法袭爵的富家子弟和家境贫寒的官员,他对我哪里好了你何必摆出这副伪善的嘴脸,如果你真想我过得好,那就把萧恒让给我,让我做高高在上的王妃,那才是对我好 怀着一丝怨恨,云娇娇攥紧了裙摆,飞快地垂下头,低不可闻地拒绝道“我不想” “感谢王爷,兄长、三叔你们不要帮我答应下来,我暂时没有嫁人打算。”云娇娇美目笼罩一丝雾气,说白了,就是嫌弃这些人身份低了。毕竟有萧恒杵在前面,对兄长又百般体贴,她怎么看得上这些人,她觉得萧恒与她才匹配,不然尊贵的当朝皇子,或者是未来能袭爵的嫡长子也行,萧恒何必举这些人物,来作践她,想让她如同前世一般不幸福吗 云娇娇言之凿凿说自己暂时没有婚配的打算,但萧恒对此女的脾气性格极为了解,一眼就能看穿对方虚荣的心思,他冷哼了一声,顾忌着云家人在场,倒也没拆穿了她。 第51章 平步青云的农家子vs锦鲤女配14 云大河不知道大侄女在想什么, 京城中适龄、无家室又身居官位的人何其之少,很容易过了这个村就没这家店了,可惜胳膊拧不过大腿,侄女不急光叔叔急也没用。 云娇娇的婚事就这样被搁置了。 云家人很快适应了在京城的生活, 云桑因为准备会试, 又开始昼夜颠倒地看书, 被萧恒劝了几句“考试并非闭门造车”,云桑不会忽略或者无视别人对他的关怀,便开始出门溜达。 萧恒有繁重的公务在身,无法陪他, 便往少年荷包里塞了几张银票和一些碎银,又派了一名模样清秀的书童小厮近身伺候。小厮名叫喜宝,瞧着面相极为和善, 谁也看不出这是青狼军中以一当十的绝顶高手。 京中最是热闹繁华,望江楼是京城最负盛名,无论是平头百姓,还是满朝勋贵, 闲时都喜欢到望江楼上伫立,眺望这大好河山。 此时距离春闱只剩下不到两月,望江楼更是成了文人雅士举办赛诗会的场所,城内有名的才子佳人云集, 云桑自然不会错过。萧乾在望江楼上有个雅间, 常年不对外开放, 而他偶尔会光临,微服私访参与文会, 是京中鲜少有人知晓的秘密。 少年刚踏入酒楼, 看到他那气度风姿, 萧乾愣了一瞬,似乎明白了一点某人从不好男色,失忆期间却鬼迷心窍的原因了:身穿白色狐裘的少年,脸上虽没有多少气色,气质柔弱清冷,但却完美符合信笺里所提到的“濯濯如泉中水,皑皑如崖上雪”,一双漆黑若星的眼眸,更让那隽秀昳丽姿容盛上三分。 更别提少年找了一个靠窗的位子坐下,点了两盘小菜,一荤一素,他兀自坐在那里,连望江楼里容貌最出众的歌女,都被夺去了三分颜色。 楼内不少人暗地里都在打量他,在猜想这位面生的公子从何而来,怪就怪在云桑那身衣服欺骗性极强,愣谁都瞧不出他竟是农家出身。 萧乾凤眸中起了些兴味,便假装一名游客,让下属陈默去询问能不能拼桌。 他出门前做了一点伪装,只穿着普通的华服美冠,可他天庭饱满、嘴唇隐笑,手握一把玉骨折扇时,常人都极容易对他心生好感。 岂料少年竟拒绝了他,理由是与他同桌吃饭会心情抑郁、食难下咽。 一听这大胆的回答,陈默脸色先是一红,然后是发白,他欲言又止道:“你这书生……竟敢……你可知……”从没有人敢这样对萧乾说过话,他若把这话复述回去,陈默担心自己项上人头不保,同时他也知道,此人是萧王爷心尖上的宝贝,偏偏又是训斥不得,所以他只能隐晦警告一番。 可惜未说完的话,萧乾斜眼睨他,一个眼神阻止了,萧乾耳力超群,自然也听到了少年的回答,他直接坐了过来,挥挥折扇道:“我乃诚心邀请,为何与我吃饭,小公子你会感到心情抑郁,食难下咽?钱某难道在何时得罪了小公子却不自知?” 第一次收到这种回答,萧乾方才很是一愣,毕竟他久居高位已久,敢拒绝他的人世间少有。他每次设宴,后宫嫔妃乃至文武百官哪一个不是欣然赴宴,哪怕实在不愿意的,装也要装出我很乐意我非常荣幸的模样,萧乾已经很久没听到过如此直白又得罪人的回答了,心中倒不觉得冒犯,只想知道原因。 难道是少年自恃容貌,便觉得旁人不配与他同桌吃饭?可若是这样的性子,也不可能让萧恒爱得死去活来。萧乾暗忖,思索其中缘由。 “……”没想到会被人堵着要一个回答,云桑无奈地放下筷子,才告诉他:“实不相瞒,我乃初次入京,钱兄从未得罪我,心情抑郁、食难下咽是我个人原因。我家境出身贫寒,从小过惯节俭,见兄台你一人独饮独食却点了足足一桌,兄台你食量有限,这些吃不完的东西注定要被倾倒,我若与你拼桌,便能想象出后续浪费的景象,只想眼不见心不烦罢了。” “原来如此!”萧乾顿时又好气又好笑,心情却变好了,从来没人当着他的面,拐弯抹角指责他铺张浪费,满朝文武中连最敢谏言的李御史都未必敢说,这个云姓少年可谓是第一人。 想到这里,萧乾折扇微敲木桌,吩咐陈默去找来店小二,把这桌上的东西都打包带走,“我一筷子都没动,叫人全部带回去,分给各宫……各院夫人,再把这几盆分去给几位皇……少爷。” 这样便不算铺张浪费了,虽是他吃剩的,但这御赐的菜肴,送到宫中妃嫔那里,想必也没人敢拒绝。贵客有令,店小二立即慌里慌张地前来打包,将菜肴装入一个个雕饰精美的玉盘中。 “小友,我这样的处理可还妥当?”萧乾微勾唇角,笑问道,云桑只感觉莫名其妙,京城人难道都喜欢这样交朋友? 就这样云桑第一次出门就结识了一位中年美青年,彼此做了忘年交,他们一同参与文人雅士的聚会,都极会舞文弄墨,很快便越发熟络了。 萧乾也在一次次微服私访中渐渐得了趣味,他与少年下棋,普普通通的珠玉棋子摆满棋盘,看上去黑白分明,黑子却几乎要被白子逼得走投无路了。 萧乾叹道:“我很久没有如此棋逢对手了。我与妻妾弈棋,她们总开局不久就输给了我,我与儿女弈棋他们百步之内便会输给我,我与下属、宾客弈棋,百八十步内必定会分出胜负,他们败了或者这棋和了。” 事实上云桑的棋艺并不高明,去清远县里与郑夫子下棋,十有六七都是输。在他看来萧乾跟他水平差不多,居然跟不同人都能下得难舍难分,这其中学问可就大了。 听到夸奖,云桑垂了垂眼睫,把棋子收拢回盘内才开口:“钱兄我和你棋艺相当,我猜你出身定是大富大贵,你的妻妾输棋是爱你,你的儿女下属输棋是敬你,你的客人输棋是有求于你。由此可见你家大业大,常常受人吹捧,可我既非你妻妾,又非你儿女,更不是你的下属宾客,自然能下赢你。” 瞧他这话说的,陈默一滴冷汗当即就下来了,他便是主子口中,下棋常常在百八十步内便输给主子的人。 好几次他都想冲上去,捂住这小祖宗的嘴,怎么什么大实话都往外蹦!当然不可否认,他也是欣赏云桑这份纯然耿直的,不会谄媚曲直,像极了绝不会同流合污的泠泠清泉。 云桑不知萧乾身份,毫不犹豫就指出了对方其实棋艺一般的事实。 萧乾非但不恼,反而朗声大笑,喜爱少年这份直言不讳。当初见了那份呈上来的秋闱策论,便一直想见其人的心思,完完全全得到了满足,更甚者心中喜爱之情油然而生。 作为一个喜好青年才俊的帝王,他心中又悄然升起了想要做媒的心思,若不是云桑早有了家室,自己那公主年方十三,貌美如花,聪颖活泼,尚未婚配,再过两年就能嫁人了,两人容貌性情倒是匹配。 少年长得如此顺眼,若无归属,定会成为自己的女婿。到时候翁婿相亲相和,岂不是美哉?萧乾算盘打得噼里啪啦响。 大凤朝的公主身份尊贵,是天之骄女,却没有那种驸马不能参与实权的规定。驸马能做富贵闲人,但也能科举入仕、甚至能领兵打仗,表面是女婿,实际上可以说是帝王一手扶持上来的左膀右臂。 能借助皇帝岳父的力量拼命往上爬还没有限制,所以满朝勋贵子弟挤破头都想迎娶公主。选什么样的人做驸马,就纯属帝王的私心了,若叫他们知道,这样的美事差点落到一个家境贫寒的少年书生头上,云桑怕是要被嫉妒的口水喷死了。 下完棋,云桑便回王府看书去了,他到底没忘记自己是个赴考的学子。萧乾虽遗憾也不敢强留人,毕竟他还不想那么早暴露身份,宫门也快下钥了,他只好跟少年约定第二天碰面。 待少年点头同意了,他这才背手回宫。 第二天金銮殿上早朝,文武百官排列成队,垂手而立,气象庄严的殿宇和天威难测的天子最为匹配,谁也不敢轻犯圣上尊严。许多老臣上书,却被陛下一一驳回。 自古君弱就臣强,君强臣就弱,这权力盛衰更迭是亘古不变的道理,可也让一些曾经拢握大权的老臣怅然若失,下了朝便对家人长吁短叹道:“听说陛下最近喜爱白龙鱼服、混入一些士子之中,物色人才。其中一个姓云的书生,最合他眼缘……” “我老了,越发碍陛下的眼了,我怕是该早早致仕,给新人挪位子咯——”陛下喜爱青年才俊,想让朝廷刮起一场青春风暴好推动改革,这种心思人尽皆知,只是明里暗里地扶持新人的行为,落在老臣眼里,那滋味就不好受了。 他倚老卖老想博取家人同情,岂料被长子打断,“陛下早已不是当初的陛下,陛下登基二十载,励精图治又喜爱任用贤能,也是本朝之幸。只要力争上游,有才能的人定会出人头地。” 老臣心里埋怨长子不安慰他,没有多少威慑力地瞪了一眼,但同时也为儿子的落落大方、志向远大而暗自欣喜,“我这占着位子,不是等你们长起来吗,待你们在朝堂站稳了脚跟,我这把老骨头也要退位咯。” 萧乾下了朝,回到寝殿便褪下龙袍,更换了一身衣服,来到望江楼。 这一次他没有点多少菜,也就一荤一素,再温上一壶美酒,静候佳音。今日是京城最大的赛马节,他昨儿已经和云姓少年约好了,两人一同去见识。 他没等多久,少年就进了酒楼,店小二熟门熟路地领他上楼,直奔雅间而来。 可萧乾没想到,这一次少年身后的小尾巴不止那叫喜宝的小厮,而又多了一人。那人也身穿青袍,头戴玉冠,相貌眉弯眼秀,远观之是一名身量娇小的书生,结果近距离见了,萧乾一眼就认出,原来是个女扮男装的妙龄少女。 这是何人? 他素来波澜不惊的眉峰顿时微微皱起。 “是他。”云娇娇低呼了一声。 萧乾虽然上了年纪,但模样高大俊美,哪怕做普通商人打扮,可那种温文尔雅又含笑凌人的气度不同于常人,明显久居高位,即使是平日里颐指气使的世家公子,在他面前也屁都不敢放一个。 更别说,仗着前世的记忆,云娇娇一眼就认出了对方的身份。没想到堂堂九五之尊居然白龙鱼服、游于民间,还正好跟云桑是友人关系,云娇娇一颗心控制不住地砰砰直跳,她前几天还想过,要不顺从萧恒的意思,嫁给一个五品官做夫人算了,现在见了萧乾,她坚决否决掉了。 做什么五品官的夫人,要做自然做皇帝的妃子,一个臣子而已,哪里能跟九重天子相提并论。虽然凤帝有三宫六院无数妃子,膝下儿女也成群了,可只要能入宫做了皇妃,哪怕只是其中一个女人,日子再差也差不到哪里去。若她幸运能成为宠妃,再诞下皇子……那她也有可能成为大凤最尊贵风光的一个女人,幻想自己凤冠霞帔的模样,云娇娇便心潮澎湃、呼吸也急促起来。 这一趟死缠烂打跟着云桑出来,她果然来对了。这么大一个机缘砸在她头上,如果不把握住,岂不是枉费了这场老天爷赐予她的重生? 可她吃惊的模样忘了快速收起,一下子便被萧乾捕捉正着。见跟在云桑身后的少女,明明着一身英姿飒爽的男装,脸上却又略施脂粉,营造出唇红齿白俏书生的模样,虽有些违和,可瞧着是有几分姿色。可这女子乍看了他的脸后,突然杏眼圆瞪、嘴唇微张,像是泥塑一般傻在原地。 那份吃惊,让萧乾看出了端倪,他也没错过对方眼中一闪而过的惊艳垂涎。 第52章 平步青云的农家子vs锦鲤女配15 云桑来迟一步, 稍稍道了歉,便给萧乾介绍了一下人:“钱兄,这是舍妹……”云娇娇这男扮女装的手法实在拙劣, 鞋垫不塞、裹胸不束, 脸蛋和脖子还涂了粉, 把原本略显黯淡的肤色涂白, 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出是女子穿男子衣服。 他还没说完,就被云娇娇打断:“你们好,我是桑哥的弟弟云角。初次见面, 请多多关照。”她一双灼灼目光盯着萧乾,深吸了口气后, 故意压低了声音, 粗声粗气地开口,以为凭此能够瞒天过海。 作为侍卫, 陈默抽了抽嘴角, 见主子不置可否,他便也没有发表意见。 云娇娇心知肚明,有些男子不喜欢女子跟随, 才故意着一身飒爽男装出门, 让自己看上去不拘小节、豪爽大气,跟其他闺阁女子截然不同, 如此便能顺利地融入圈内。这效果不就出来了,几个男子都默认她的跟随。 她便也一甩衣摆,落落大方地在雅间落座, 悄悄打量的目光一刻没停。 她记住了望江楼的这个雅间, 既然已经通过云桑成功跟化名为钱兄的帝王攀上关系, 云桑便也无用了, 下次她可以自己来制造偶遇的契机,话本和戏剧里不也常有九五之尊在民间微服私访,对民间女子一见钟情并带回宫中去的事吗? 她对自己还挺有自信。 毕竟前世,她也是通过类似的手段,把自己的丈夫骗到手,可惜那个纨绔子弟婚后根本不事生产,还喜好花天酒地……想到前世的丈夫,云娇娇脸色微沉,甩了甩头摆脱前世的阴影,这辈子她有了更好的目标。 刚这样想,云娇娇低头也留意到桌上的菜肴,只有这一荤一素,忍不住道:“兄长,这菜点得太少了,怎么能尽兴?” 云桑“嗯”了一声,多点了一道招牌菜。 云娇娇脸色当即就臊得慌,她清楚兄长一定不知道萧乾的身份,但没想到在外人面前,兄长也毫不掩饰自己抠门的性子。堂堂九五之尊,吃一顿饭起码十多道菜不止,什么时候被如此抠门对待过,云桑真是不够大气,云娇娇在心底埋怨道。 她刚想阔气地唤来店小二,多点几道菜,却被萧乾阻止了,“不用了,三道菜足矣,多了便是浪费。” “这样啊,那便依了钱兄所言。”云娇娇讪笑着,放下手头的木板菜单。她正处在十五岁的年纪,又是姣好的鹅蛋脸,笑起来的模样有一股精灵顽皮的神气,挺招人喜欢的。 诚然萧乾欣赏英姿飒爽的女子,但他不喜欢这种以英姿飒爽为表象,实则明眸皓齿又故作憨态可掬,半点不遮掩的女子。这个姑娘自以为自己的心思没有泄露,殊不知从她打量雅间的摆设开始,萧乾就猜到了对方的想法。 这个雅间不能要了。 几人简单用完餐后,就去了赛马场。今天是赛马节,无数达官贵人都会前来观看赛马,甚至他们专门还派遣了骑手和马匹上场。听说除了围观赛马,人还可以赌马,在场地外押注,赔率各不一,看好哪只马就押注。 萧乾本以为云桑会对赌一事极为反感,谁料这少年站上看台就不动了。 此时另一个马道里已经开赛了,八匹挂着不同颜色马鞍的马儿同时冲刺出去,看台上都挤满了围观民众,他们双手握拳、神情激动:“七号赛雪冲啊冲啊,爷把所有银子都押你身上了,你争气点!” “六号飞燕,是上一场的魁首,现在马蹄正热着呢,绝对能跑出一个好成绩。”可惜七号赛雪的骑手在转弯时竟跟六号飞燕撞在了一起,骑手被撞飞出去,在草地上抱着胳膊翻滚了几下,全场一片哗然,绝望和痛苦的哀嚎声接连不断。 “老子押的七号,这下子真的把底裤都赔没了。” 有人输光了底裤,自然也有人天降横财,发出一朝暴富的尖叫:“啊啊啊啊我押的三号赢了,赔率八比一,我押的五两银子变成了四十两!!” 叫骂声、大笑声、口哨声充斥现场,这一场暴富和一场赤贫的游戏叫人热血沸腾,连普通学子都不能幸免。望江楼今天都不举办文会了,因为那些士子也跑来看比赛了,但凡手中有点闲钱的,哪个不想尝试一下。 “我要怎么押注?”云桑拉住了马场的一个小厮,小厮见他打扮华贵,像是哪一人家的公子哥,自然殷勤地把人拉到了押注台,并介绍了规则。 云桑听了规则后,果断掏出一个绣工精致的荷包,抽出几张银票,不管是萧乾还是云娇娇都微微变了脸色,心想少年难道要把所有身家押上去? 连那个拉客的小厮也大抽了一口凉气,万万没想到云桑竟是一个大主顾,一张银票可是千两银子,如果好几张压下去的话,云桑又输了的话,赛马场的庄家岂不是要赚翻?而他也能分到其中的百分之一作为抽成。 果然富家子弟的钱好挣又好骗。马场小厮激动地满面红光,就差摩拳擦掌了。 云娇娇也被刺激到了,她当然知道云桑这些零花钱哪里来的,还不是萧恒给的,没想到云桑二话不说就掏了出来,真没把自己当外人,这可把她刺激得眼红了。 如果可以,她也想成为这种随随便便就掏出好几张银票、成为全场焦点的存在,云娇娇心口情绪起伏不定,越发坚定了勾搭上萧乾的决心。既然萧王爷她得不到,那凤帝便是她飞上枝头的阶梯,她一定要成为风光无限的帝王宠妃,让云桑日后见了她,不仅得给她磕头敬礼,还要恭敬地口称娘娘。 只有想象着那副景象,云娇娇才能平复自己眼红得要滴血的心情。 结果云桑竟然只是抽出银票晃了一圈,拿的是下面的十两碎银押注,他口气淡淡道:“给我押四号,十两银子。”然后他又把银票给揣回去了。 “……”这落差太大了,马场小厮拿着那十两碎银,一时间忘了动作,直到云桑催了几声后,他才心不甘情不愿道:“这位公子,您真的只押十两银子吗?” “嗯。”云桑回道。 “你要不再考虑考虑,多押一点?而且四号白驹也不是多好的选择,四号的赛马手就没赢过几次,他的赔率是很高,但押他基本要亏……”总有不会玩的客人,第一次押注就冲着高赔率去,马场小厮当心云桑第一次就输了,后面就不想玩了,便积极地游说道。 可云桑不听劝,收回自己眺望赛马道的目光,坚定道:“就押四号,你不必多说,胜负由我自理。” 马场小厮瘪了瘪嘴,只好拿着十两银子去了 萧乾挑眉道:“那小厮说得没错,四号确实不是一个好人选,那个赛马手先前比赛摔断了胳膊,这一次伤好复出,没人看好他。二号浮云比较有胜算,它的骑手便是去年的魁首……”说罢,他掏了一千两银票,让陈默去押注,就押二号白马浮云。 云娇娇矜持着不动,刚刚听到看台上,有人高声嚷嚷自己五两银子翻身一变,变成四十两,甚至是五十两,她揣着兜里的银子就很心动。 她兜里有一笔银子,就一直贴身装着,足足有三四十两,这究竟哪里来的呢,当然是乡下云家二房寄来的。去年秋冬云家过上了好日子,二房也趁机攒了一笔钱,全部给闺女当嫁妆了。 如果这三四十两银子押中了,翻身变成两三百银子的话…… 云娇娇本身就是一个喜好钱财、又追求刺激的人。只是碍着萧乾在场,在不清楚对方喜好之前,她不敢贸贸然下场去赌。现在见萧乾也下场了,一口气就是上千两,她便松了口气,跟在萧乾后边,毫不犹豫也给二号压了点银子,帝王相马的眼光自然不会错,云桑那什么都不会才是瞎玩,等着赔得底裤都不剩吧!云娇娇在心里冷嘲热讽道。 她对萧乾很信任,岂料当结果飘来,四号白驹险胜,二号浮云败了时,她一下子瞪大了眼睛,怎么可能呢? 萧乾输了一千两,他心情也诧异。而云桑却直接十两银子翻了十倍,变成了一百两。然后下一把再押,萧乾又输了五百两,而云桑的一百两银子,又翻了四五倍,本钱一下子变成了四五百两。 这可把云娇娇刺激得不轻,看着云桑往兜里不断揣钱,她几乎难以控制自己的心绪起伏,牙齿也忍不住咬得咯咯作响,在想究竟怎么回事,为什么云桑逢赌必赢,而她逢赌必输,难道是对方走财运么? 见到云桑不管押多少银子,必定赢钱,陈默终于也按捺不住了,追在少年身后问道:“小云公子,你到底怎么做到的,难道你能在马匹还没开跑前就预知到结果?”他身上也有点老婆本,也想跟在云桑后边,体验一下何为老婆本翻倍的滋味啊! “你究竟有何诀窍,快快道来。”萧乾敲了一下云桑的头顶,他当然不在乎输掉的那点小钱,只是被云桑的手法吊起了好奇心,他是知道的,赌场上有人就是气运加身、逢赌必赢,他在想难道少年也是这种人? “纯属观察得当罢了。”云桑摇头,也没藏着掖着:“第一场你们看好二号,二号确实是魁首相,但我注意到四号骑手的状态,他的马休息得很好,马蹄不断蹬地,这还没开始跑马蹄就热了,代表马的状态很好,骑手是冬日伤愈后复出,我观他神色严肃,似乎沉寂了一段时间后,他很想跑出成绩,他想证明自己……”当然了,云桑也不是百分百肯定自己的观察,所以第一场小试身手,只压了十两银子。 “第二场我押的八号,因为这个骑手控制缰绳很稳,弯道加速度常常反超,常理来说为了产生一定的向心力,骑手控制马匹时最好身体向内倾斜,右边摆动幅度要大点,赛场有五六个弯道,足够他甩掉其他对手……”接下来陈默已经听不懂了,但他见云桑说得头头是道,显然跟气运没有关系,忍不住遗憾地叹了一口气。 尤其是接下来云桑不赌了,他淡淡道:“小赌怡情,大赌伤身。” 话音刚落,赌马场内果然出现了一名歇斯底里的妻子,在看台上训斥自家男人居然卖了家里的两头猪和好几块田,换取银钱来马场赌博,而男人显然也不管不顾,一把将妻子推搡在地后,还踹了一脚,不顾妻子的痛嚎声,难听地骂道:“臭娘们,你不要拦住我发财!”说完继续下注,俨然赌博成瘾,跟少年的理智形成鲜明对比。 萧乾见状面无表情,一个眼神飞去,陈默就知道该做什么了,他领令下去。 可云娇娇却已经上瘾了,听到云桑说与气运无关后,她就避开两人稍稍试水,她想复制云桑赢钱的神话,便开始观察赛马道,并尝试着东边四号押一点,西边五号押一点,因为有输有赢,输不过几两银子,赢的话却是十几两反哺,她当然玩得满面红光,很快也放开膀子大赌特赌了。 见她是一个姑娘家,庄家也诱她下高赔率的注,说如果赢了,一两银子能翻成十倍呢。庄家说得舌灿莲花,一个没忍住,云娇娇就押下了。她还不知道,这都是赌场的小把戏,一开始让你赢尝到些许甜头,后来就让你输,却偏偏又给你信念,让你觉得你输的钱很快又会赢回来。 于是云娇娇完全上头了,很快就把云家二房给她的嫁妆本输了个精光。 想到来京路上的爹娘和弟弟,她一滴冷汗流了下来,完全不知道到时该如何交代。 第53章 平步青云的农家子vs锦鲤女配16 这一趟下来, 云桑挣了好几百两银子,谁能想象最初本金不过十两,萧乾和陈默都很好奇, 一夜暴富后少年会如何使用这笔银钱, 是在寸土寸金的京城脚下买一间二进院的小房子,还是如同那些狂傲不羁的书生,去欢场一掷千金讨佳人喜爱? 谁料到少年竟直接去了马场, 物色起了马匹。 赛马节不止赛马比赛, 还有各地域商人前来卖马,什么乌云盖雪、马踏飞燕,都是地方图鉴上的名骥。马鬃和尾巴都专门有人梳理过, 挂上金鞍红挂,一匹赛一匹的威武不凡。 这些马可以用作战马, 云桑很快就相中了一匹黑红鬃的汗血宝马, 他想象萧恒如果骑上它, 身穿银甲,披风如火,英伟阳刚的模样, 就把马儿牵了回去。这是他自己赢来的钱, 他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马脖子上挂着金色铃铛, 少年牵着缰绳, 一路回来泠泠作响,别提多招摇了。 萧恒早在王府门口那条街等着了,他身穿一袭黑色大氅,站立在风中, 见到云桑回来才展颜一笑, 将他僵冷的手往怀里揣, “你把马儿送我了?年轻俊俏的书生就是浪漫,肯掷千金博一笑。”作为被人豪掷千金来讨好的对象,萧恒自然把少年跟那匹马都怜爱到骨子里了。 “那不一样。”云桑唇色极淡,面上有淡淡的羞红,但究竟如何不一样他也说不清楚。不过萧恒非要把五大三粗的自己,跟那些欢场的漂亮歌女作比,他也不反驳便是了。 “桑哥儿你会骑马吗?”萧恒问道,得到云桑的否定回答后,他将身形清瘦的少年抱到怀里,拉上了马儿。 他从背后将人拥住,浓烈的荷尔蒙裹挟着男人的呼吸,将云桑牢牢锁住,“那我现在教你,会试之后是殿试你若得了名次,跨马游街时不会骑马,可会被全京城的女子笑话。” 一听这话,云桑就不反抗了,老老实实地被抱着。他倒不是觉得自己一定能中,只单纯无法拒绝此刻嗓音性感的男人。 两人一起去了郊外。 萧恒纵马征战多年,教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骑马再容易不过,不过一炷香的时间,云桑就学会了,他甚至可以单独骑行,或操纵马儿小跑、或勒缰绳叫马儿停下。 此时天色尚早,萧恒却不愿意这样简单回城,于是他继续维持着同一姿势抱住少年,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对方的侧脸瞧,粗粝大掌也伸入大氅。少年一惊,连推拒都来不及,白皙脖颈就被人从背后衔住了,他身子一软。 仗着出色的骑术,萧恒在郊外骑行了两个时辰,金铃声叮叮叮响彻了许久。而少年却早已如风浪中的小船,在马背上颠簸得不行。骑马是一个体力活,少年俊秀的脸颊涨红,眼含水雾,眼角滑下一滴晶莹的泪珠,狐裘遮不住的肩膀、脖子,有点点红痕,两个时辰下来,他连生气的力气都没有了。 回到王府,他下马时,差点没踩实马鞍。萧恒餍足地笑了笑,才将人打横抱起,抱入了王府。 王府上当然不止一两匹好马,只是少年送的这一匹,成为了萧恒的新宠,他俨然把这匹马当做了定情信物,没事就要牵去郊外跑两圈。 另一边云娇娇那里,她输光了所有身家,果然不好对抵达京城的云家二房交代。听到女儿赌马输了三四十两银子,二房婶子差点没晕过去,这可是他们省吃俭用才攒下来的一笔。京城人人生活富足,可能没把这点小钱放在心上,可在山溪村,三四十两银子可不是小数目,可以再供一个云桑读几年书了。 如果不是觉得愧欠女儿,云家二房两口子也舍不得掏那么多钱出来,更别提女儿是拿去赌钱了,接下来女儿如果要嫁人,二房掏不出嫁妆怎么办? 二房感到忧心忡忡,他们埋怨的次数多,一开始云娇娇还觉得过意不去,后来就嫌烦了,她接受不了爹娘这幅斤斤计较仿佛被挖心肝脾肺肾的嘴脸,便脱口而出道:“不就是三四十两银子吗,不过是一笔小钱,等我嫁入有钱人家,你们还觉得要什么没有?” 她可是要成为帝王宠妃的女人,如果能幸运承宠诞下龙子,母凭子贵也不是什么空话。云娇娇换上一身男装,直奔望江楼,她在雅间门外包了一桌,只想着什么时候能跟萧乾偶遇,一连蹲守了几天,雅间都毫无动静,而她差点要交不起望江楼的最低消费。 要知道在望江楼,点一壶水都要五百文钱,人也不可能不吃不喝待上一天。 终于有一日,雅间内传来动静,她欣喜地站起来,结果没想到雅间里竟走出来一位小腹微胖的商人,身后还跟着几名账房管事模样的男子,似乎正在聊生意,话语之间的词汇不是“棉花”就是“钱庄”。 这让云娇娇面庞呆滞,忍不住去询问掌柜。因为太难以置信,她结结巴巴道:“楼上那雅间不是被一个姓钱的男人包下来了吗,怎么换人了呢?” 掌柜的看都没看她一眼,可能是这年头想通过这种手段攀龙附凤的人太多,他见惯不怪了,只淡淡解释道:“那姓钱的贵客几日前便不包了,现在换人了。” 什么!?那她这几天岂不是白蹲守了,心心念念想要偶遇的美梦直接破碎了,云娇娇脸色活跟生吞了一只苍蝇般难看。可如果不跟萧乾邂逅,她又怎么跟人搭上关系,不搭上关系她又怎么能成为皇帝的妃子呢? “那掌柜的你知道,他去了何处,去了哪家酒楼?是城东的川香楼,还是城西的醉茗阁?”云娇娇不认为萧乾察觉出了她的想法,她认定九五之尊定是腻味了望江楼的景色和菜肴,去了京城其他酒楼。 “这位小娘子,客人离去是人家的喜好,我就一记账的,怎么可能知道得如此清楚。”掌柜没好气道,连账本都不记了,在望江楼面前提其他竞争对手,这不是平白给人添堵吗?想想就晦气。 见掌柜的不搭理她,不告诉她萧乾的行踪,云娇娇认定此人是个嫌贫爱富的势利小人,还有意阻她的姻缘,她柳眉倒竖,心里的火气被激起,发誓若自己日后成功混出名堂,定要叫人拆了这家酒楼,将这个掌柜摁在地上重重打二十大板。 连日蹲守白费劲,外加掌柜顾左右而言之,云娇娇现在头脑已不甚清明,恰好此时她正赶上望江楼的才子佳人聚会。 响音阁的红倌儿妙音,虽沦落红尘,却是全京城有名的才女,京城的青年才俊都知道她的名号,也知道她琴棋书画都擅长,于是邀请她前来演奏琴曲,为诗会助兴。 诗会上除了文人雅士,不少富贵人家的公子哥也扎堆,他们腹中没什么墨水,来参加诗会纯属醉翁之意不在酒。为了妙音温软一笑,为了能成为对方的入幕之宾,他们心甘情愿一掷千金送礼物送了个手软。 这本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情,可却让云娇娇怒火中烧了,没别的,只因为她前世的丈夫王乐就在这群献殷勤的公子哥之中。 王乐为妙音献上了一匣子金翠首饰,王家是开珠宝起家的,传到王乐手里已是第三代。哪怕是一个装珠宝的首饰盒,木料都是精雕细琢,造型是一艘美轮美奂的画舫,镶嵌着不少拇指大的绿松石,细节处极尽奢华。 更别提画舫的船帆上挂着一个白银垂心珠簪,洁白的玉簪缀以宝珠,看上去清雅别致、华美异常。是王家其中一个镇店之宝,哪怕云娇娇前世成为了此人的妻子,想要佩戴在头上揽镜自顾都会被训斥,可现在却被王乐随随便便拿出来,去讨好一个有几分姿色的红倌儿。 云娇娇被刺激得眼睛都红了。 她没有想到,这辈子没有她参与,王乐这纨绔子弟依然跟昏了头似的,沉溺一个欢楼女子,甚至如此舍得下血本。更讽刺的是,王乐如此下血本后,这个妙音收了礼物,也不过婉转一笑,道了一声王公子有心了,并无其他表示。 王乐心下遗憾,但却越挫越勇。 他感觉自己是有进步的,因为妙音姑娘的青葱玉指依然抚琴,可在他送礼之后,那琴声却多了一丝若有若无的暧昧和羞涩,这让王乐感觉自己的心意是有被妙音姑娘放在心上的,于是越发陶醉。 他那副被人吊胃口还不自知的嘴脸,让云娇娇双眸爆发出两团熊熊燃烧的火焰,前世婚姻不幸的阴影再次降临,她当即忘记了自己前来所为何事,几乎混淆了前世和现实,再也按捺不住愤怒,直接冲进诗会,高高举起手,劈手就给了妙音一记耳光。 琴弦瞬间崩断,全场的文人雅士俱都错愕,不知道哪里冲进一个男扮女装、凶神恶煞的姑娘。 特别是云娇娇扇了巴掌后,还五官扭曲地破口大骂道:“你就是一个出来卖的妓子,挂牌子还好意思待价而沽,这么多珠宝首饰睡你一夜都够了!还好意思装贞洁烈妇!”云娇娇出身贫寒,却十分伶牙俐齿,手劲也不小,不顾在场人姹紫嫣红的脸,她又是一巴掌下去,扇得妙音满眼冒金。 妙音自然貌美惊人,沦落红尘至今因为这一张脸和窈窕的身段,只有她把人迷得三魂五魄尽去的份儿,从未被人如此欺辱过,她姣好的面容直接被人打红了,委屈的哭腔也泄了出去,“这是谁……莫非是王家的娘子?” 王乐直接呆若木鸡了。 心爱的妙音姑娘被打了,打人者好似是为自己出头,他脑子完全是懵的,“我尚未娶妻,我也根本不认识她!”在场人不少是妙音的拥趸,见妙音姑娘被打了,哪里还坐得住,场面登时一片混乱。 妙音是响音阁的牌面,还为望江楼举办的文会坐镇引流,云娇娇这一出手,打的可不止响音阁的脸,还给望江楼制造了混乱,名声也臭了许多。 在掌柜的指挥下,打手立刻冲了上去,将云娇娇扣押,心想究竟是哪里来的疯丫头。那污言秽语全望江楼的人可都听到了,很容易就将“悍妇泼妇”、“善妒、“污言秽语不似清白人家的姑娘”这些标签贴在了云娇娇的身上。此女口气看上去跟王家公子关系匪浅,哪怕王乐再三辩白说他不认识,可还是挨了几拳。 听到无数人对她指指点点,云娇娇一个冲动上头发热的脑子这才冷静下来,面上的怒火如潮水般褪去,只剩下了惨白的颜色。 云娇娇本来想打了人就跑,可没跑成,面对义愤填膺恨不得将她当场手撕的群众,她吓得发抖,不得不把萧恒的名字搬了出来。 可此时萧恒在宫内,是陈管家前来收拾烂摊子,待萧恒处理完边陲政务回宫后,这打人之事和云娇娇的大名,在京城早已甚嚣尘上。 萧恒疲惫地揉了揉太阳穴,告诉云家人:“云娇娇为一个王姓公子跟欢楼歌女大打出手的事,现在整个京城都知道了。她如果不愿意嫁给王公子,那全京城也没人愿意娶她了。”更别提云娇娇是女扮男装大闹的望江楼,萧恒先前物色的好几个五六品无家室的在朝官员,哪怕萧恒施压,谁也不愿意娶如此泼辣、又喜爱抛头露面的女子,婚事自然泡汤了。 萧恒没说的是,那个王公子在这场混乱中,也被人打得鼻青脸肿,罪魁祸首正是云娇娇,他八成也不会娶此女为妻。 “你怎么能做出这种蠢事,你打人做什么?你女儿家的名声还要不要了?你知道外面传你的话有多难听?”云家二房撕心裂肺的哭喊,云娇娇脸上烫得厉害,心中如一团乱麻,半天说不出话来。 “我不想嫁给王乐。”云娇娇只说这句话。 “那你为他出头做什么?”萧恒冷声道,深邃眼眸盯着云娇娇,一句话就将她堵得哑口无言,半晌萧恒一锤定音道:“去找一个媒人,向王家交换庚帖提亲。” 又如同前世那般嫁给王乐,那个让她无数次恨铁不成钢、婚后不幸的男人?云娇娇当然不愿意,她拼命抱怨道,说无论王家怎么出八抬大轿、凤冠霞帔,出多少台聘礼,她都不愿意嫁云云。老天爷让她重生而来,是为了让她当王府女主人,或者当帝王妃子,她怎么可以沦落到跟前世同一个选择,再次嫁给那个没用的男人。 她的抗议都被萧恒给无视了。 萧恒命媒人刚带着礼品出门没多久,很快媒人就踩着绣花鞋,一脸焦急地折返回来,“不行啊王爷,听说云小姐要去王家提亲,那个王乐公子在房内要栓绳上吊啦——” 能跑回来证明没死。 “如你所愿,你不想嫁给王公子,可人家王公子宁愿上吊自尽,也不愿意娶你。”萧恒薄唇凉凉一掀,转身离去。 第54章 平步青云的农家子vs锦鲤女配17 萧恒这句话,让云娇娇面容扭曲,她不相信王乐会拒绝她。 趁父母不注意,她偷溜出去。跑到上辈子极为熟悉的王宅,果不其然看到另一个嘴角点黑痣的媒人,跟王家人在扯嘴皮子,媒婆的嘴常常能颠倒黑白,看在云家人面子,萧恒给的彩礼自然也不会小气,可王家人就是坚决不听、也坚决不收。 王乐脸上的伤势还没好,他脖子上绑着一条白绫,正顶着一张破相的俊脸拱手道“请你们回去告诉那个云姑娘,感谢姑娘垂青,但王某早已心有所属,只能辜负姑娘美意了。” 云娇娇现在名声臭,全京城的儿郎都不想娶,那他怎么可能娶云娇娇为妻呢,他难道不要颜面么 他好言好语地拒绝了,却把云娇娇惹火了,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从来只有她嫌弃那个窝囊废的份,那个窝囊废怎么胆敢嫌弃她那个蠢货真以为,这辈子的自己救过王爷,又见过微服私访的帝王,还会把他这个坐吃山空的纨绔子弟放在眼里 她抄起家伙,就要冲上去,将王乐一顿好打。 王乐一看云娇娇来了,立马束紧了白绫,如临大敌道“请姑娘不要咄咄相逼否则王乐愿意以死明志” 王乐才不管说什么“自尽”、“以死明志”,对一个大男人来说,是不是显得太窝囊了,他只知道,自己死都不愿娶云家姑娘。云娇娇凶神恶煞,王乐满面愁苦,让街坊邻居看了一出逼婚的好戏,也让王家挣够了同情,云娇娇的名声也更难听了,成了全京城人的笑柄,茶馆之内还有一些唯恐天下不乱的书生,写诗编排这件由引发出来的争风吃醋一事。 哪怕云娇娇执意要留在京城,也没有好儿郎想娶她,更没有闺阁清白女子愿意与她做金兰姐妹。 云家二房接受不了这样的打击,觉得这个京城是待不下去了,于是把小儿子留下,自己带着女儿回山溪村。云娇娇当然不愿意,她麻雀想飞上枝头的美梦必须在京城实现,一旦离开京城,她这辈子岂不是只能嫁给一个碌碌无为的乡镇男人 她告诉萧恒,她后悔了,她愿意嫁给那些无法袭爵的纨绔子弟,也愿意嫁给那些家境清贫的五六品官做夫人。她甚至卑微地说,想留在王府做一名没有名分的婢女,一辈子伺候萧恒和兄长。 萧恒看穿了她的小算盘,也懒得搭理她,无论云娇娇如何求饶,他都对云娇娇毫无恻隐之心,会试在即,他不想这个不安分的女子,再整出什么操作打扰桑哥儿清净。 云娇娇被押上马车,她三番两次想逃跑,可萧恒派出两位高手,一路护送云家二房回村,于是云娇娇几次逃跑都被抓了回来。 直到山溪村近在眼前,云娇娇自己输光了嫁妆银子,除非她有生之年再次挣到入京的盘缠,否则山迢水远,她一个弱女子这辈子也无法前往京城。 更别提什么王妃、帝妃的美梦,完完全全彻底破灭了。 云娇娇也不懂,自己被老天爷赐予了再活一世的机缘,她本该是锦鲤命格加身,怎么活得还不如前世,一步步沦落到这般田地 二月春闱很快到来,由礼部主持,在京城举行考试。 同乡试一致,考生一人一个长五尺,宽四尺,高八尺的单间,进去前要搜身,春初气候有多寒冷世人皆知,吃的又是稀粥干粮,在各种艰苦环境下,九天熬下来能顺利走出考场的并不多。 云桑本也是弱书生中的一员,但在萧恒的督促下,他常常喝补汤,没事就去郊外赛马,但渐渐的把体质锻炼出来了。他竖着走入考场,九天后依然竖着走出来,让云家人欢欣的同时,传回山溪村后,也让云娇娇最后一个美梦破碎了。 到了下旬,会试放榜。 喜报送到了齐王府,云桑高中了会元,萧恒把捷报收下,赏赐了阖府上下三月赏钱,并大摆宴席,所有人一片喜色。 云桑真的考出头了,年仅十六便成了会元。云家人喜极而泣,不断在祖宗牌位面前烧香,感谢列祖列宗保佑。天知道在云桑考试之前,他们做了一场大梦,梦到了桑哥儿体质孱弱,进了考场后,身体根本没熬住,被人抬出来后还大病了一场,不过三日,云家人白发人送黑发人。 有过这场梦预警,当云桑无病无灾地出来后,他们自觉此生别无所求了。 三月初一殿试开始,集英殿内群英荟萃,皆是今年贡士。殿阶之上出现了一抹明黄色身影,此人相貌英伟,气宇轩昂,天子之颜不怒自威,所有贡士都倒抽了一口气,心情略显恭敬和紧张。 唯有云桑愣了一下,那微怔的困惑反应,被萧乾捕捉到后,让他很是畅快,不禁一笑。不可否认的是,对这个农家子,萧家两兄弟天然都有说不出的好感。在云桑还没参加殿试之前,萧乾就已经想好怎么安排他了。 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所有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重新罗列名次,分为三甲。 这一场直到黄昏时才落下帷幕,次日琼林宴放榜,一甲前三由帝王钦点。云桑被选为了状元,萧乾毫不掩饰自己对这个农家子的偏爱,年纪轻轻仅十六岁的状元,还不到弱冠之年,便集解元、会元和状元为一体的,让满朝文武大吃一惊。 更别提当状元郎骑着高头骏马,款款而来时,那份俊俏风姿让相貌出众的探花郎都失了色,被狠狠夺去风头,引京城无数闺阁女子怦然心动,得知状元郎已有家世后,纷纷都食不下咽,俨然得了相思病,一如当年被拒绝后茶饭不思的周佩环。 殿试之后便是授官。 毕竟一举成名天下知后,就是“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 在琼林宴上,朝堂之人都知道了,原来当科状元在民间时机缘巧合下收留了威远将军,这已是大功一件,旁人都羡慕不来的机缘,本人又身居学识才华,曾经在乡试献上的策论,解决了边陲危机和大凤匪贼内患,自然能得到帝王的另眼相待。 纵使云桑出身寒门、没有座师没有显赫姻亲通通不要紧,有帝王赏识自然前途不可限量,三十之前入阁朝事都是迟早的事。 可大家都没有想到,帝王的赏识来得如此之快。 历代状元一般入翰林院,从六品授修撰,比地方知县官职高一品。榜眼、探花进翰林院,官职授正七品编修。清贵的翰林院英才辈出,这些都是熬资历的事情,可云桑才去翰林院历练不到三个月,刚修好了一部历法,跟各个同事打好了关系,立即就被调任。 赐了京兆少尹职位,从五品,手下可调动京畿卫,办公地点在京城脚下的光德坊东南隅,顶头上司是从三品官秩的京兆尹。京兆少尹相当于地方官,只是管辖地方为京兆府下辖二十三个县罢了。 这是一个苦差,既坐办公室,又要每日巡街,日常下乡走访,直面“民不聊生”,解决底层百姓的各种困难。小到官门每一笔银子如何分摊节省,每一封老百姓呈上来的状书如何解决,大到群众打官司、明察秋毫缉拿凶手等等治安问题,事无巨细,都要一一解决。 但同时,它又是一份油水肥的美差,处在这个位子,常常有百姓送礼不说,俸禄也极为优厚,距离京兆尹更是只有一步之遥,是无数勋贵削尖了脑袋都想挤上去的肥差,却落在了云桑的头上。 按理来说,云桑就算聪明,可他资历尚浅,跳到这个职位逾距了,会被当朝御史。可时节敏感就敏感在,上一任京兆少尹因而离职,留下了不少烂摊子没解决,还偏帮商人压榨百姓,其祸害阵势之大,引起了管辖下两个县城百姓不满,差点没引发内务混乱,事情处理效率也低下。 上一任京兆少尹引咎辞职,这时候不管谁上任,面对这一堆烂摊子,都要委屈死,什么肥差美差,都抵不过这时候是烫手山芋。 云桑在这个时节接手,御史当即连奏章都不了,巴不得这个状元郎接手,朝堂能把他献祭出去,用以平息民怒。 谁也想不到,人人避之唯恐不及的官职,有朝一日会成为某个寒门农家子平步青云的登天梯。未来内阁首辅晚年的回忆录中写到“京兆少尹,是我一生腾飞的” 云桑上任第一天,就改革班制,类似府、县制度中的“三班六房”,这些人都是本地人、极为熟悉基层,必须派遣出去每日巡查,否则天天坐办公室就是暴殄天物。更甚者,如果没有这些本地官吏配合,云桑根本无法施展拳脚。 其次就是开放一个信箱,专门收揽百姓的抱怨、意见、告状信还有匿名私告,与其他们每日巡查看似太平的街道,不如主动出击,聆听老百姓的意见,主动打破这份的安静。 云桑还贴了一张范文,要求老百姓将书信务必写得详细,这样事务处理效率更高,并保证官府绝对不会泄露。 此举一出,简直震撼全京城。 一举扭转了上一任京兆尹不干实事的印象,于是常常能看到这样的场景无论白天黑夜,都有老百姓在暗暗往信箱里投递信件,然后又偷偷摸摸地跑了,投诉雪花一般飞舞而去。 第二天官府便去处理事务,带回来几个人要求配合调查,以前门可罗雀的衙门,现在天天门庭若市,告状的、送礼的、喊冤枉的,不管是调停、分配财产还是状告和逼良为娼的,几乎天天都有案件看,养活了无数茶馆说书人和专写诉讼的书生,简直热闹非凡。 萧恒每次来接他回家,也常常被这些案件吸引得舍不得挪开步伐,反而向路边小贩买了一袋瓜子和茶水,磕了大半天。 连帝王偶尔放下繁琐的公务微服私访,来到京兆府邸,都能碰上一两件案子,比如其中一件就是京城某县采花贼连续做案。不少人家在乎颜面选择了装聋作哑,仅有二三名女子报案,云桑顶着乌纱帽,就根据这些女子的证言进行速写,不断询问“身高约几尺、脸上何处有痣、眉毛粗细,声音是否雄厚还是尖细”,一边盘问一边笔下作画,根据证人的来回纠正,很快便画出一副栩栩如生的侧写图,引起围观群众的震惊,并有人举证,此人肖似县城内点心铺的店小二,云桑立刻就前去逮捕。 采花贼果然是其人,并对自己二十多起案件供认不讳,过程中受害女子受到了保护,让微服私访的天子看得意犹未尽,岂料事后还有反转。 城东一名女子说自己被采花贼夺去清白,云桑便也根据女子证言画了速写,岂料女子突然顾左右而言之,说那夜没有点蜡烛,什么都记不清楚了,画出的人像模棱两可,跟先前的人物比对不上。 在旁人还云里雾里时,云桑稍微调查了一下女子人际关系后,立刻就还原了真相,原来是采花贼偷香窃玉的多起作案中,混了一件伪装模仿作案。 女子和家道中落的表哥相恋,岂料父母棒打鸳鸯,于是二人决定模仿作案,让表哥伪装成采花贼,让女子失去清白。女子清白一失去,家里人只能捏着鼻子忍气吞声,这时候表哥再故作“不计前嫌”的深情样子,就能迎娶女子,并继承岳父庞大的家业。 真相大白时,所有哗然,云桑只负责判案,后续的事情自然就不归他处理了。从此京城也多了一种叫犯罪侧写师的职业,养活了不少落魄画师。 现在老百姓一遇到问题,第一个反应就是去京兆府告状。 三年期很快就满了,云桑在位期间,处理上千起民事诉讼,甚至还促进了当地商业发展,他把种种抱负都付诸于现实,也得到了老百姓的配合,常常他下班被萧恒接回家,身上都挂着老百姓送上的吃食,比如烙饼、糖葫芦和馒头米糕等等,全都是热乎的,代表他这个官职当得深受爱戴。 可无论是升迁还是罢黜,大凤规定每三年官员都要接受吏部和督察员的黜陟考查,对每个当官的来说都是一件大事。 云桑当之无愧成为了上甲,注定要被调走。一个优秀的人才,不管他是否还未及冠,帝王只会授予他更高的职位让他接受历练,不会让他永远待在这个小天地。更别提,萧乾本来就想把人培养成左膀右臂。 对此萧恒毫无意见,这京城太大太冷了,他只想桑哥儿一辈子平安喜乐,万事顺遂,无论何种官职,只要桑哥儿不离开他的身边,他们能够文臣武将彼此携手相伴一生,便足矣。 云桑离开东南隅时,京兆府外响起了压抑的哭声,让准备接手的新任京兆府尹头皮发麻,发觉上一任做得太好,对下一任也是一个烫手山芋。 转眼又三年,云桑官职更进一步。 云桑成为声名远扬、受人爱戴的官老爷,连远在千里之外的山溪村都传颂着对方的事迹,山溪村人如今走出去都要以对方为豪,云娇娇一边攒银钱一边感到恍惚,心中五味杂陈,原来兄长没死,后续竟会发展成这样 区区一个农家子竟平步青云,到了如此地步。早知如此,她一辈子安安分分,不去勾引萧恒导致萧恒的厌弃,不冲动大闹望江楼,一生以官老爷的妹妹自居,肯定能混得极好,而不是到了年二十,熬成了老姑娘还没攒够去京城的银钱,人人都说云桑未来是被帝王钦点的内阁首辅人选,如果权势滔天者,更可能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内阁首辅的妹妹啊 怀着一个美好的想法,云娇娇一边织步,一边陷入了梦乡,直到鸡鸣声把她叫醒,她不得不继续攒钱,一边幻想着荣华富贵,一边应付着柴米油盐酱醋茶和琐碎枯燥的乡下日常。 第55章 他养成了一个末世纸片人1 当云桑睁开眼睛, 他发现自己正蜷缩着身子,坐在一个小小的红色沙发中,手里抓着一个脏兮兮、干到发硬的面包。 他的手柔软又白嫩, 像极了一个孩子的手。云桑凝神盯了一下手的骨龄,直到胃里反馈出饥饿感,注意力再次被面包夺走,他三两下吃完,才稍微压下了胃部的绞痛。 他好像饿了很久了。 吃完面包,云桑也想起了这里是何处,自己又是谁, 他是白云基地的少主。 在九年前, 一场突如其来的丧尸病毒在数月内席卷全球,被病毒感染的普通民众变成了行尸走肉, 让城市直接失控,陷入了前所未有的混乱。退伍军人云雷觉醒了雷系异能, 带着自己的普通人女友在丧尸围城之际突出了重围。 云雷是一代强者, 觉醒的雷系异能可以召唤一定范围的雷电,精准劈开丧尸的头颅,杀伤力极强。也许是因为能力越大,责任越大,云雷不忍人类死于丧尸之手, 所以他组建了一个末世避难所, 在这个没有救世主与神明的世界里,他努力点燃人类生存的火种, 令无数废土幸存者心向往之。 可惜云雷在末日降临前, 就曾因伤病旧疾退出部队, 他身有致命的暗疾, 于是在一次大规模的丧尸围剿中旧伤发作,一命呼呜了。 云雷陨落后,白云基地便也急速衰败、发展大不如前。 因为在那次行动中,包括云雷在内的二十多个异能者死亡,基地内只留下一些普通人和老弱妇孺,甚至留下了云雷的小儿子云桑。基地的重担就落到了云桑小小的肩膀上,很多人都预言,白云基地到了云桑这一代,人类生存的火种可能要湮灭了。 因为云桑完全没有遗传到父亲的身体素质与战斗天赋,他只是一个异能残废的普通人,在所有人的认知中,他根本撑不起整个基地的未来。 云桑从房间出去,乘坐电梯到了地下一层巡逻。 白云基地建立在地表下,如同蜂巢一般阴暗逼仄,如果不走出基地大门,常年见不到阳光,连呼吸一股新鲜空气都是奢侈。因为地表上不是丧尸就是变异动植物,连土地都被污染,处处充斥着危险,居民只能向下延伸生活。 现在基地里只有几层电梯、一个发电站和污水处理厂,几位父亲那辈留下的老员工兢兢业业在工作。一旦他们罢工,整个地表下将陷入黑暗、甚至没有水喝。 云桑从一出生就活在末世,因为没有手术室和医护人员,母亲生下他就痛苦难产去世,父亲也在对抗丧尸中英勇牺牲,大家都在末世里挣扎求生,学会麻木和冷漠。 如今白云基地只剩下不到一百人,人人过得极为贫穷且艰苦,云桑放眼望去,都是一间间小屋或者帐篷,旁边挂着晾衣架和黑色的锅,还有一个丢垃圾的地方,如同一个简易的居民点。 入目所及之处,男女老少的精神面貌都死气沉沉、身体又孱弱,正麻木地干着活,他们似乎丧失了希望,只是掰着手指头数着,能过一天是一天。毕竟随着食物紧缺、资源即将耗尽,死亡如影随形,谁也无法肯定,病死、饿死或者被丧尸杀死,这三把镰刀到底哪一把会提前落下。 如今是废土纪元第八年,也是毫无希望的一年。 云桑巡逻后,乘坐电梯回到自己的房间,现在的他根本无法让基地幸存者幸福起来,因为连他自己都过着缺衣少食、朝不保夕的生活,一块面包吃一天,吃完这顿就没下顿。 正在此时云桑脑海里也响起了一个冰冷冷的电子声音。 【玩家觉醒中……信息载入完毕……】 【姓名:云桑】 【身份:白云基地继承人】 【生命值:200(随着年龄、实力和根骨增长,储血量也会大幅上升)】 【敏捷力:50(一个七八岁的孩子,身形纵使灵活,但注定无法跑得太快)】 【攻击力:17(在末日世界里,弱小是原罪,如果遇到丧尸,你活不过三秒)】 【智慧值:179(这是一个高得离谱的数字)】 【成长潜力:300(你身上似乎有什么秘密)】 【装备:无(你穷得一无所有)】 这是什么?云桑警觉地抬起脑袋,身子也从被褥里直起。 【你好,云桑!以上是你的人物面板属性,我是你父亲留下来辅助你的脑域开发系统——】 【作为白云基地的继承人,你应该继承父亲的遗志,扩张和维持基地的运转,让前来投奔的居民安居乐业,让你的基地成为末世里最具温情、幸福感最高的基地,而我会辅助你】 发现是从自己脑海里浮现的声音,云桑也不警惕了,除非他能像掏丧尸脑袋一样,掏出自己的脑髓,看看这个自称是父亲遗物的系统声音来自何处。他虽然年龄小,但骨子里也有着末世人特有的洞察和惜命。 “我也想做到,但我应该怎么做?”云桑问。 系统道:【这个世界已经被神明所遗弃,我们只能向别的位面呼唤一个好心人出现,希望他能愿意帮助我们——正在呼唤中——】 冰冷、毫无起伏的电子音足足响彻了一晚上,云桑最后实在没熬住,抱着软绵绵的枕头,倒头睡了过去,他心里并不抱希望。 * 程宁不过是一个高考结束正要入学的大一新生。 只是他家境比较特殊,他父母在三年前双双去世,给他留下了大批遗产,由于是意外事故,保险公司还赔给他这个遗孤几百万的钱财。父母亲那边的亲戚都是有学识良心的厚道人,从小对他不甚关切,出了事也不屑来抢夺孤儿的遗产。 所以程宁成了一个有钱有闲的孤儿,好在他性格乐观爽朗,并不对此怨天尤人。和同龄人一样,他喜爱各种电子产品,直到有一天,他的手机上出现了一款末日废土恋爱经营游戏。 打开便是一段介绍—— 【这是一个建立在地表下的基地,一片尚未被污染的净土。您的伴侣是基地的主人。他现在可能还没起床,请你去寻找他。】 画面慢慢展开,捕捉到“伴侣”和“他”这两个字眼,程宁皱起帅气的眉峰,他只对“射击游戏”、“滑板汽车冲刺”等各种极限游戏感兴趣,对女孩子喜欢的恋爱游戏不感兴趣。 可是这个游戏仿佛一个病毒,根本卸载不掉,哪怕他更换新手机也无济于事。连续五个手机都被绑定了这款游戏,程宁不得不放弃,老老实实的点进去。 好在游戏还挺精良,狭窄阴暗的地下基地和危机四伏的裸.露地表,甚至是随处可见的建筑管道,那种绝望又颓废的风格,还真有一种后世纪末日的真实感,消弭了他一点心情的不悦。 他带着探索的想法,在这个基地里到处查探,很快找到了一个写着“基地主人”的暗红色房间,他手指还没点开,突然听到房间内传来吧嗒吧嗒的脚步声,像是有人在开门。 不过三秒,一张白嫩的精致小脸就出现在程宁眼前,伴随而来的还有一个提示音:【叮,您的伴侣已出现~】 程宁脸庞僵硬,声音差点拔高:“这、这、这……这是什么伴侣啊,明明还是一个小孩子,这居然还是养成游戏吗?” 完全不知道自己在被人盯着的云桑,正在穿鞋子,白嫩嫩、小小的脚趾先套上一双满是破洞的袜子,穿着还戳出一点粉红的指尖,然后才慢慢地将脚套入一双运动鞋。 他快穿完了才听到程宁的声音,猛地放下了鞋子,“是谁在说话?” 这时候游戏提示音又跳了出来,仿佛新手指引一般朝程宁浮现一个对话框:【请跟您的伴侣互动一下,让他知道你的存在。】 程宁手忙脚乱。 “是谁在说话?”小孩又问了一句,心想难道是那个系统说的位面好心人来了?他在房间里左右环顾,连厕所、地毯下都搜过了,没发现有什么踪影,他疑惑地眨了眨眼睛,心想难道是自己幻听? 可在程宁眼里,云桑那面无表情的小脸正到处张望,还突然凑到手机屏幕前,来了个特写。 这突然放大的小脸,让程宁的心漏了一拍,没别的,因为那一瞬间填满整个屏幕的小脸像花瓣一样,漂亮得令人无法呼吸,不过一个七八岁的小孩,他怎么搞得跟心跳加速似的,心里还浮现出一股熟悉的喜爱,他连忙放下手机,拿起沙发上的镜子,发现自己居然脸滚烫!他不会被解锁了什么奇怪癖好吧! 似乎是久久没等到对话框,小孩突然一转头,再也没搭理程宁走了。 好感度-10 头顶慢慢飘出了一个数字。 程宁:“……”小孩子都需要哄的,这游戏人物的反应还挺真实,他心道,本来想退出游戏的手,停了半天还在踌躇。 一天早起要干什么,当然是吃东西,可是云桑没有东西吃,他只能一边在基地里捡垃圾,一边眼神放空。 “他在干什么?” 程宁愣了一下,小孩有一双大大的黑色眼睛,看上去水润又忧郁,不过还好手机上很快就反馈了对方的反应。 【您的伴侣应该是饿了,您可以把他带到基地食堂去】 果不其然,小孩下一秒就慢慢蹲在地上,一边捂着干瘪的肚子,一边托着冷冷的脸儿愁眉不展,看上去很可怜,也有些可爱。 程宁点开右上角的地图,查看食堂在哪里。 他进入食堂,发现这个小型食堂里非常的简陋,人烟也冷清,窗口料理池里空空如也,连个厨娘都没有,程宁完全不知道上哪搞食物。 很快他就按到了一个菜单,上面写道—— 西红柿炒蛋饭 6RMB(荤素搭配较有营养,附送好感值10) 泡面 3RMB(一碗泡面中还有火腿肠,附送好感值5) 红枣馒头 1RMB(干巴巴的馒头有了红枣的点缀还算不错?附送好感值1) 程宁:“……” 他纵横游戏场多年,从没见过逼氪意图如此明显的游戏,他才进入游戏不到几分钟吧,就让他氪金。如今市面上的恋爱手游都这样吗? 他刚叉掉了菜单,就见到不知道什么时候,云桑也来到了食堂,正抿着嘴打开冰箱,看清里面一无所有后,然后又抿着嘴合上冰箱门。 【他已经一天没吃东西了,饱腹值濒临危险,您真的不愿意给他一点吃食吗?】 程宁:“……”他一直觉得为恋爱游戏氪金的人很傻很没有理智。 但鬼使神差的,他还是点开了商场充值,点开最低档的一元充值,冲了一块钱,买了一个红枣馒头。 于是等云桑再次揭开食堂的锅时,就看到那口黑色大锅内静静躺着一颗白胖软绵的馒头,上面点缀着一颗红艳艳的小枣。 在末世里已经很少见到这么漂亮的馒头了,那甜甜香气弥漫在空气中,仿佛变魔术一般,小小的云桑站在锅旁,半天没有伸出手,目光炯炯有神,仿佛在看什么不可思议的东西。 “他怎么不吃?”程宁心想,下一秒就见到孩子拿起馒头,小心翼翼地品尝了一口,面无表情的小脸忽地扬起了一个笑容。 那般的天真可爱,虽然笑容转瞬即逝,很快又变成了面无表情地品尝,但程宁还是抹了一把脸。 尤其是孩子头顶浮现的数据: 好感值 1 1 1 …… 完全没完没了。 还有一句轻轻的“谢谢”,让程宁一颗心扑通乱跳,只感觉这游戏人物一举一动都长在他审美上。另外这游戏怎么制作的,人物设定真是好哄得不行,1 RMB的食物就能让对方好感度爆棚。 原来系统为他找到的位面好心人真的来了啊。云桑啃着馒头,心里在想,虽然只是一个馒头,但却慰藉了他孤独的心。要知道,他好久没吃饱饭了。 第56章 他养成了一个末世纸片人2 连续几天, 程宁每日都早早醒来,因为经管系大一新生早上必有一节大课,他穿衣洗漱、收拾课本后, 必定上游戏看一下。 一般这个时候。 那孩子还没起床, 程宁可以看到,对方小身子陷在被子里,小半张脸白白净净, 睫毛纤长浓密, 睡姿很安静,连半夜被子滑下去都没有感觉,透着一股大家闺秀般的乖巧。 游戏内气温15c,您可以帮他拉一下被子 程宁看了一会儿, 才根据系统提示,手动拉了一下被子,然后去食堂看了一下今日早餐。 阳春面 6rb有青菜有蛋,营养较为均衡,附送好感值6 灌汤包一笼 5rb面皮咬开会爆出美味的汤汁, 您的伴侣活在末世从未吃过,您要不要让他长长见识,附送好感值5 美味蒸蛋 1rb滑嫩嫩入口即化, 据说您的伴侣很爱吃,附送好感值1 这些都是游戏逼氪陷阱, 他不缺钱, 但经验和理智告诉他, 沉迷一款恋爱游戏是不好的程宁还在犹豫,再次陷入了每日纠结。 见他一大早对着手机皱眉,仿佛又有哪个漂亮女孩一大清早给他告白, 他不好拒绝,连高数书都放在一旁。寝室老大顾峰扶了扶鼻梁上的眼镜,思忖着这几天到底是哪位,是经管系的系花还是外语系的美女太受欢迎了就是有这个烦恼。 顾峰看了一眼时间,发现时间在流逝,只能催促道“都七点半了,老三你抓紧了,我们还要去食堂吃早饭呢。” “嗯好。”程宁回过神,手快地在游戏里点了一份灌汤包,然后抓起桌上的高数课本和一根圆珠笔,跟上寝室大部队。 他们寝室四人,才入学一个月,熬过了军训,彼此感情好得不得了,根据年龄排了名次,老大是顾峰,老二是王阳,最帅最有钱的程宁排行老三,而长着一张娃娃脸的余文荻是老四。 他们四人基本同进同出,包括一早上去食堂吃饭,路上还闲聊几句八卦,顺便吐槽一下教授的严苛,很快就抵达了食堂。 a大食堂以好吃在全国各大高校内占有一席之地,光一个早餐都玩出各种花样,天南地北的种类都有,以至于每个窗口都站满了人。 “我要吃胡辣汤和包子,我去排队了,一会儿食堂门口见。”王阳是北方人,每天早上必定点一份胡辣汤过瘾,顾峰则爱吃肉夹馍,两人都散去了。 轮到老三程宁和老四余文荻两个a市本地人在原地,犹豫着吃什么,余文荻左顾右盼道“我觉得滴油水饺还不错老三你想吃啥” “今天吃灌汤包好了”程宁恍惚了一瞬间,他笑着答道,眼神有一秒在黑屏的手机上滑过,他在想云桑起床没有,有没有看到他提前买好的灌汤包。 虽然游戏里和现实中,一笼灌汤包同一个物价,真是有够离谱。 “你刚刚在想什么,你这两天有问题”注意到他飘忽的眼神,老四余文荻奸笑着搭上他的肩膀,“到底是哪个美女外语系的孟真真还是我们系那个姚小夏她们找你表白了吧我两只眼睛都看得出,她们从军训那会儿就贼喜欢你。” 程宁点头,他知道舍友就是喜好八卦,但不会把对女孩子不利的事情传播出去,便实话实说道“姚小夏前几天找我告白了,被我拒绝了。” 余文荻啧啧出声“难怪她前天和昨天都请假不来上课了,整个人像受了巨大打击似的,都是程大校草你这张俊脸惹的祸。” 对于老三层出不穷的艳福,寝室都很羡慕,却不会嫉妒。要怪就怪程宁人太帅了,不是那种有攻击性的帅,而是那种很温和夺目的帅,跟谁都能称兄道弟,导致女孩子喜欢,男生们也基本讨厌不起来。 同时余文荻也知道,如果老三真要挑女朋友的话,姚小夏绝对不合格。不是说这个姑娘不漂亮,而是姚小夏虽然也是a市本地人,但她家境跟程宁差太大,在家里很穷父母都是工薪阶层的情况下,还有三四个兄弟姐妹,再加上姚小夏为人高傲性格强势,日后相处起来会很累,他们也不看好这段恋情。 拒绝了是一件好事。 吃完东西,几人散了散身上的早餐味,匆匆忙忙赶到大教室,教授开始翻开花名册点名,花名册上都有本人证件照,没有那种帮点名的情况出现。 一如前几天,姚小夏还是请假缺席,被教授在名字后边画了红圈,如果想竞争奖学金,这些天每堂课缺席扣掉的平时分恐怕是个问题。 造孽啊,都是男颜祸水,老三不就拒绝人,姚小夏居然被打击得几天没上课。 余文荻又和两个舍友挤眉弄眼去了。 殊不知程宁又点开了自己的游戏,他想看看云桑起床没有,当他点开手机就看到小小的孩子,坐在基地食堂的圆凳上,一口一个灌汤包。吃东西的时候,那长长的黑色睫毛还一抖一抖,像极了轻轻的蝴蝶羽翼。 似乎感应到了什么,小孩突然抬头,吃东西的小手一顿,左顾右盼道“您上线了吗” 根据系统提示,程宁发了一个对话框“嗯我来了。” 不出意料,小孩头上又飘出了一个数据好感度20 吃一口包子5 吃一口包子5 也就是说,程宁给他买一份早饭,就能跟收割韭菜一般,收割这孩子的好感池,这数据一个又一个往外蹦,教人都不知该如何是好。仿佛程宁真的交往了一个小女朋友,他什么都没做,连哄都没哄,小女朋友对他的好感值就天天往上涨。 甚至小孩吃完灌汤包,还把吸管和外卖盒收拾好才丢弃,抬头对他说“谢谢您的款待,我长大以后会报答您的。” 说话非常礼貌,举手投足都是良好教养。 脑袋上又顶着明晃晃5的好感度。 这好感值上升得太快了,这游戏机制是不是有问题明明他也没氪多少,程宁胡思乱想道,隔着屏幕,戳了戳小孩的脸。讲台上教授讲了什么,他也听不进去了。 似乎读取了他的心声,系统冒了出来不快的,好感度1000就能结婚了 “啪”的一声,程宁立刻合上了手机,余文荻被他迅猛的小动作吓到,半天才道“老三,你怎么脸红了连耳根子都红了到底谁发消息,大清早把我们程大校草撩得脸红了” “”程宁努力面无表情,实则游神一般听完了一整节高数课,好在他头脑聪明,下课后找舍友借笔记,还是能把空缺补上。 下午是一节体育课,看到游戏里的小人在午睡,程宁合上手机出了门。 寝室四人除了老大顾峰选了室内击剑,其余三人都选的室外篮球课。一群十八、九岁无敌青春、生机勃勃的少年站在篮球场上,在阳光下看上去几乎闪闪发光,路过的学姐们都忍不住驻足。 这天气热,城市就像一个蒸笼。程宁极薄的俊脸都被晒出了一片火红,后背湿了一片,他走到水龙头处,稍微拿冷水冲了冲,以至于额发都滴着水,可依然抵挡不住那一片令人头晕目眩的荷尔蒙。 余文荻给他递毛巾,道“老三,你看姚小夏来了,人家正跟霍冰打情骂俏呢。”霍冰也是经管系的大一新生,脸也长得很俊朗,不过仔细看五官程度并不如程宁,举手投足也缺了一点潮潮的帅哥范儿。这不是重点,余文荻就是吃惊,这姑娘怎么移情别恋得如此之快,而且这姑娘既然没有受情伤,情绪非常之稳定,那上午的公共课不去参加,怎么反而来参加下午的体育课 程宁关了水龙头,抬起了脸,果然看到人高马大的霍冰胳膊挽着一个面容娇美的女孩,两人在人群中举止亲密地秀恩爱,还时不时有笑声飘来,看上去极为扎眼。 对于这两人,与自己无关的事,程宁并不关心。只是突然想起什么,他皱眉道“霍冰不是有女朋友么” 余文荻拍大腿道“是啊霍冰是有女朋友的,上次班级聚会我们才见过,那姑娘斯斯文文挺秀气的,这么快就换人啦” 王阳听到两人的谈话,也来冲了几秒水,甩着头发上的水珠道“如果我告诉你,霍冰女朋友和姚小夏是一个宿舍的,你会不会更吃惊” 余文荻确实大吃了一惊“那这姑娘岂不是撬舍友墙角”除非搬出去或者申请更换寝室,不然大学舍友可是要相处四年的,同一个屋檐下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整这么一出彼此不尴尬么,姚小夏这究竟图啥呢,霍冰也不是什么绝世美男子。 男孩子一旦八卦起来,没女孩子什么事了。 可他们聊着,程宁喝了一口沁凉的矿泉水,心思却不在聊天上了,他想上游戏看看云桑在干什么,午睡起来了没有。一个游戏小孩而已,待在基地里日常就是吃吃喝喝和睡觉,但程宁总是忍不住想上线看看对方在做什么,像魔怔一般。 不过体育课的老师性格严厉,不允许同动服里揣手机,所以程宁的手机放在衣物保管箱内,他只能按捺住这颗想上游戏的心。 他兀自发神,偶尔遇到同学打招呼,他心思不在,但还是露出一个爽朗又温和的笑容。 他浑然没注意到一个姑娘暗自在打量他。 程宁确实长得很帅,如果说美貌是一种资源,那程宁就是帅成了稀缺资源。 姚小夏盯了好一会儿才收回目光,她暗自捏了捏自己的大腿,努力让自己克制住心动的情绪,将视线转移到霍冰那魁梧的身形上,心里想道一个男人再帅但没有能力有什么用 想到上辈子她疯狂爱慕程宁,哪怕对方三番五次拒绝也不依不饶,在当时恋爱脑的她眼中,程宁就是唯一的世界。 她知道对方喜欢成绩优秀的女孩,姚小夏就无论天气寒暑日日都去图书馆、期末认真复习拿到奖学金,她知道对方体育课选择了室外篮球课,不顾太阳暴晒,自己都要抢着给对方递一瓶矿泉水她是那般的痴情,眼看着程宁在她的攻势下,从冷漠为难,到心软叹气,似乎有松动的迹象。 她就快把人人趋之若鹜的程宁追到手了,眼见胜利就在眼前了 可没想到世界末日有朝一日突然降临,整个大学沦为战场,曾经的老师同学都成了行尸走肉般的活死人,仿佛一场逼真到极致的噩梦。好在她觉醒了异能,几次濒临险境,但还是活着逃出了校门,在末日里饿得面黄肌瘦,几经打劫、欺凌。 她心心念念的程宁,在末日毒打下,根本没活过一天,什么幻想中的甜蜜爱情都成了泡影。姚小夏从入学之际一直瞧不上舍友林美,因为林美不管是身材、容貌、人缘还是学习成绩处处都不如她,而正是这样的人,跟末日强者霍冰是男女朋友。 末日到来,林美是普通人,可霍冰却觉醒了冰系异能,一路保护女友开着吉普车在末日闯荡。林美明明柔弱无比、丧尸一爪就能拍死,可在男朋友的保护下,到了末日第三年,她还依然好端端的活着,像一朵温室里娇弱的花朵。而姚小夏却狼狈不堪,一个二十出头的姑娘,看上去憔悴得如同三十多岁,连林美都吃惊道“你老了许多。” 凭什么一个在和平年代处处不如她的人,在末世之后混得比她好不就仗着有一个男朋友保驾护航吗,居然还敢嘲讽她硬生生沦为对照组的姚小夏,在丧尸的攻击下,不甘心咽下这口气,她以为自己死了,结果一睁眼她竟回到了末日降临前一年。 回到了她刚大一入学,向程宁表白被拒绝的第二天。 末世三年的锤炼,足够她脑子清醒,一颗少女心被粉碎,男人真的不能看脸看家境,而应该看他是否有本事,是否有能力在末世混得风生水起。所以她重生回来,立刻抛弃对程宁的恋慕,转头改变目标,去撬舍友林美的墙角,把注定会觉醒冰系异能的霍冰变成自己男朋友。 至于她的课程,反正末世都要来了,这个高校毕业证拿不拿、课程缺不缺席这种事根本无所谓。病毒一传播,不管你生前是德高望重的教授,还是红遍娱乐圈半边天的大明星,都会变成丧尸,所以上课还有什么意思。 她能预知未来的事,只想争分夺秒早做准备,买车、考驾照、训练异能还有囤非常多的粮食,这辈子她要在末日中闯出一片天地。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主角戏份较少,下一章就不会了 第57章 他养成了一个末世纸片人3 高数课教授布置有课后作业, 程宁转了一下笔,两三下把课题搞定后,拒绝大学同学的聚餐邀请, 在寝室里独自玩起了游戏。 他上线, 熟练地打开小人的房间,系统跳出弹窗:【请您耐心等待,您的伴侣正在洗澡,他是一个很爱干净的人, 预计还要五分钟,您可以四处闲逛,也可以支付5RMB进行偷看】 【我们会把磨砂玻璃变成透明玻璃】 程宁:“???”这是什么不正经的游戏, 他真的没有那种癖好!!! 话是这么说, 程宁身体血气还是莫名上涌, 整张脸都红了,他想转移注意力, 便浏览起了小人的衣柜, 发现里面的细节非常符合游戏里贫穷基地少主人设。 一个空荡荡的衣柜里,只有两套衣服, 还特别随便地标着。 【名称:夏装】 质量:普通纯棉白色T恤 穿戴效果:耐热效果很是一般 特别备注:上面的耐克勾勾,据说来自末世前一家山寨盗版工厂, 并夕夕上一件4.99包邮 【名称:冬装】 质量:普通单薄外套 穿戴效果:凛冬将至, 如若寒潮来袭,您的伴侣可能会感冒 特别备注:咯吱窝处的布料好像破了,有填塞棉花暴露出来, 缝缝补补应该还能穿? 真是穷得肉眼可见, 连一个衣柜都充满了逼氪的气息。程宁陷入了沉思, 他在到底要不要氪金, 给小人添几件衣服中再度纠结。 云桑在浴室里洗澡,他一边拿香皂擦拭身体,一边在思考着现状。如今贫穷困厄的阴云笼罩着白云基地,身为少主他一日三餐有了保证,可基地的居民却还在温饱线上挣扎,他该如何带领大家活下去。 生存第一步应该从基础建设开始,可他该怎么开口拜托好心人助他一臂之力呢…… 云桑从浴室里走出来,他模样白净安静,一头黑发湿漉漉的披散在肩头,一双光秃秃的脚下没有鞋子,衬着身上破破烂烂的T恤,落在程宁眼里,完全就是一个天天吃不饱还穿不暖的小可怜。 他也越发不后悔自己的决定。 当云桑看到床上的东西时,他擦拭发梢水珠的动作顿住了,眼中浮现出点点亮光。 因为床上是好几套崭新的童装,有外套、裤子,还有袜子,跟他衣柜里早已穿得发白褪色的截然不同,一旦抱在怀里,还有地表阳光般温暖的味道传来。自从丧尸病毒爆发,城市水电停止、工厂罢工,对每一个活在末世的孩子来说,想得到一件新衣服,那简直是一件奢侈的事情。 云桑想也知道,这是谁买来的,他小脸依恋地蹭了蹭衣服,语气充满感激:“谢谢您的礼物。” 好感度 100 他头顶浮现的数字,让程宁心脏漏跳一拍,他面色微烫,清咳了两声才道:“你换上吧,看看合不合适。”哪怕在现实中,他都没有给亲戚家的孩子买过衣服,并不清楚小孩子的审美。 云桑立刻就换上了,非常的合适。 他的房间有一面灰扑扑的全身镜,镜子上布满蜘蛛网般的裂痕,但不妨碍它照出一个朦朦胧胧的小美人。游戏人物还会照镜子,这更让程宁觉得小孩像是一个真实存在的人物。 云桑稀罕地摸了摸衣角,告诉好心人:“非常感谢您的帮助,让您破费了,以后等基地发展起来,有棉花和原材料,我可以自己动手织布制衣。” 程宁初入游戏不过几天,完全是把这款末日游戏当换装暖暖和恋爱养成游戏来玩,可游戏里的小人居然说自己会织布,这让他感到不可思议,完全想象不出一个七八岁的孩子,手还那般的柔软幼小,是怎么拿着一根绣花针在穿针引线,或者是站在缝纫机面前踩踩踏踏。 至于小人嘴里说的基地发展,程宁点开面板查看,果然发现了后续可进行操作,他可以在基地里修建一些日常建筑。 农田:只要播下种子,就会收获无数的粮食和蔬菜,每建造一块田需要200RMB。(特别提醒:收割出来的食材可以送到基地食堂) 食品加工厂:可以加工各种农产品,因为缺少机器和电力,目前只加工一部分猪肉火腿肠,建造需要2000RMB。(特别提醒:食物加工厂生产出的猪肉火腿肠,想必会让基地内所有居民趋之如骛) 武器店:制作各种武器和装备,比如斧头、菜刀、匕首和平底锅等等冷兵器,建造需要3000RMB。(特别提醒:基地里的马克·伯恩在末世前就是一个懂得机械建造的人才,如今每天都在地底捡垃圾,您可以选择聘用他,他的价格非常低廉,还愿意为您的伴侣献出忠诚。) 装备店:售卖各种安全帽、手电筒、登山鞋和耐久度高的迷彩服等辅助用具,建造需要3000RMB。(特别提醒:基地里的玛丽·帕拉迪丝是专精此项的人才,如今她正躺在一个天蓝色帐篷里奄奄一息,只需要为她治疗,她会非常愿意来为您的伴侣工作。) …… 这些建筑物包含了衣食住行,系统还跳出一行字:【您愿意帮助你的伴侣进行生产建造,将白云基地打造成一个坚不可摧的末日堡垒吗?】 程宁当然愿意,只是看清了价格后,他瞬间就关掉了面板,基建类游戏他先前不是没接触过,但这游戏骗氪也太严重了,价格动不动以千起价的,真当他是一个人傻钱多的富二代吗? 要求果然被拒绝了,云桑叹了一口气,这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他也没有过分沮丧。 如今城市成了废墟,到处游荡着丧尸和怪物,食物和生存物质变得极为紧缺,白云基地几乎快到了山穷水复的地步,但困厄中还是拥有一线生机。各地的城市就是一个偌大、被荒废的资源库。 云桑虽然异能残废,但到了明日,他可以带领几个居民,到隔离墙外搜寻物资,也许能捡一点漏。他年纪虽小,但野心很大,他甚至想去大型商场,那些大型商场都在曾经繁华的城市中心,里面的东西应有尽有,可因为市中心人口密度的问题,那个地区丧尸也最多,没有精良的装备和武器,无异于前去送死。 小孩子的心情如同五月的天,上一秒还笑容灿烂,下一秒就晴转多云。看着小人时而落寞、时而发呆的表情,程宁又有些后悔了。 还是那一句话,程宁他根本不缺钱,可他总觉得自己在一步步陷入游戏消费主义的陷阱,发自内心的喜欢一个纸片人而无法自拔。理智也告诉他,如果他再不收手拒绝掉这款病毒游戏,等待他的很可能是一个脚踩下去而无法回头的万丈深渊。 他的手指在“建筑修建”上停留踌躇。 没等他继续纠结出先修建哪一个好,手机屏幕突然闪烁红光,同时爆发出尖锐又急促的声响,仿佛警铃一般响彻在基地每一个角落。整个基地都被红光笼罩,像是在警醒居民这个僻静的夜晚有什么危险的东西正在靠近。 一听到这个声音,躺在沙发上的云桑脸色剧变,他立刻穿上鞋子跑出门外。 【注意!丧尸潮来了!避难所的大门防御力为1级,无法抵御丧尸潮,必须手动战斗!请您快带着伴侣一起抵御地表丧尸的侵袭!】 程宁并不知道屏幕那一端是真实的末日世界,他只当这是末日废土游戏里的固定流程,丧尸攻击基地,基地居民抵御,打得过会掉落稀有物品,打不过也没什么损失。 那曾想竟如此丧心病狂。 如今是晚上八点,地下温度与地面温度相比本就寒冷,白云基地居民都待在地下两层歇息,正蜷缩着身子烤火取暖。 一听到丧尸潮的红色警报,一排的铁皮屋到蓝色帐篷,不管是老弱妇孺,还是受伤的异能者,纷纷都露出惊恐的表情。 每一次丧尸潮都意味着要死一批人。 几个月前白云基地才刚经历了一场小范围的丧尸潮,死了三个异能者和十个普通人,因为没有精良的武器和装备,剩下的异能者也多是负伤,比如玛丽·帕拉迪丝,她受伤的胳膊至今还未痊愈。哪怕他们知道人活在末世固有一死,但没想到这么快丧尸潮就再度卷土重来,人类连一点喘息的机会都没有,平静的生活再度被打破,这也太倒霉了,居民脸上溢满了绝望。 空气中有人捂住脸庞,指缝中泄露出几声悲伤的哭泣。 人类生存的火种再度黯淡。 云桑冲向大门,他知道自己父亲是一个末世强者,自己身为对方的孩子,非但没有遗传到任何强者基因,还是一个异能残废的普通人,非常令人失望,但他总觉得自己骨子里是存有战斗天赋的。 更别提身为基地继承人,他不能自暴自弃,他应该身先士卒,率领居民抵御危险,在末日里为了活下去,几岁的孩子都能举刀参与战斗。 云桑握紧一把匕首,感觉周身有丝丝凉气往上冒。 避难所大门外是乌泱泱、人头攒动的丧尸,得益于上一任基地主人云雷的精明决策,把白云基地修建在旧时军方储存物资的防空洞内,地形易守难攻。 云桑可以带领居民,来一只低级丧尸就杀一只,选择个个击破,但到底身上没穿护甲,不可避免的还是被打了两下,胳膊上出现道道血痕。 这个匕首钝重无比,如果不下点狠劲,连丧尸的头颅都捅不破,可这糟心的匕首已经是白云基地里较为精良的武器了。 落在程宁眼里,眼前这一幕完全就是回合制游戏,他的小人还落在下方。 【您的伴侣在攻击初级丧尸,由于没有武器和防护甲,丧尸血量-100,您的伴侣血量-20(总血量:200)】 【一只二级丧尸来了,拍了您的伴侣一下,您的伴侣脚步踉跄了一下,血量-50】 【这只二级丧尸乘胜追击,又拍了您的伴侣一下,您的伴侣进行了反杀,抵御住了这一次危机,但他的手臂已被丧尸抓伤】 【他感染了丧尸病毒,性命危在旦夕,是否选择1000RMB一瓶的解毒剂,还是选择就地掩埋?请无需挂怀,这个伴侣死了,我们会帮您选择下一任新伴侣】 游戏里的小人脸色苍白地倒在地上,旁边飘出一个灵魂般的东西,头上还顶着一个金色的光环,像是即将化身升向天堂的小天使。 怎么就要死了? 这一切发展得太快,程宁完全没有反应过来,人就躺在地上奄奄一息了。一个七八岁的孩子,正口吐黑红色的鲜血,紧扣着匕首的白嫩指节泛起青色,他颤抖着唇,打着哆嗦道:“好冷,我要死了吗?” 这一幕过于逼真,程宁的神经几乎要被根根摧毁,心也像被针用力扎了一样,只剩下了疼痛和茫然。 他才不管什么系统说的新伴侣,他立刻将小人移到床上,毫不犹豫买了一瓶解毒剂,选择注入。 小孩躺在柔软床褥中,黑色发丝散在雪白的枕头上,看上去缺乏生命迹象。可药剂一注入,孩子瘦弱胳膊下的青黑色血液瞬间褪去,回归到健康的红色,人也又开始有了反应。 “……谢谢您,刚刚我觉得自己真的要死了。”许是体内余毒还未清除干净,云桑一张苍白的脸毫无血色,说话还透着浓浓的鼻音,听在程宁耳里,如还没断奶的小猫用嫩爪在他心里挠了几下。 “如果您的实体在我身边就好了,我想蹭蹭您的手。”云桑又继续道,抱着厚厚的被子,他朦胧的小眼神透出几分雏鸟般的依恋。继给他买衣服,又救了他一命之后,程宁这个位面好心人在他心目中,已经相当于父亲云雷那般的存在了。 程宁:“……”听了这句话,他的手像是被火焰舔舐一般烫了起来,下意识想要回应。 明明只是一个游戏人物而已,说话时的台词、动作乃至那种怯生生的神态,想必都是游戏制作人精心设计出来的,但不知为何,程宁依然感到有些愧疚,他手指戳了戳小孩的脸,想要缓解内心巨大的怜惜。 有很多瞬间,他想过抵抗,这股莫名其妙的感情。 但到底没抵抗住,他觉得自己栽了,自己的心情被一个游戏人物所操控。他甚至心想,市面上恋爱养成手游泛滥不是没有道理,上一秒他还想要抵制消费主义的陷阱,下一秒就心甘情愿想给游戏里的人物送钱。 【您的伴侣眨眼的速度变得缓慢,经过方才一个小时的战斗,他现在也许想要休息】 这一次无需系统提醒,程宁自觉地为床上的孩子掖了一下被子,现实中同时温声道:“晚安,我的小王子。” 舍友余文荻正好裹携一身聚会的酒气归来,刚推开寝室门,听到程宁这句比夜色还温柔的晚安,不由愣了一下:“老三,你在跟谁说话?” “没有谁。”程宁合上了手机,脸上转移注意力般扬起一个温和帅气的笑容。这纯属下意识的反应,他并不想把这款游戏里的恋爱小人分享出去。 等余文荻进了浴室,他才重新登入游戏,买了600块良田,并同时播下小麦和蔬菜种子。 游戏这种东西,向来都是“不氪则已、一氪惊人”。 程宁买田之后,还建造了一个食品加工厂、武器店还有装备店,顺便把系统特别提醒中提到的,懂得机械建造的人才马克·伯恩聘用到武器店工作,让对方生产各种杀伤力强的武器。 而躺在天蓝色帐篷里奄奄一息的玛丽·帕拉迪丝也被他找到了,在花钱为对方买药治疗后,玛丽·帕拉迪丝已经很愿意去装备店里工作了。 对那场战争里丧尸-10,崽崽-100的情景,程宁还历历在目,于是玛丽·帕拉迪丝一治好,他就拖曳着这个人物到装备店里,让她去生产各种坚固的安全头盔、耐久度高的鞋子和丧尸爪子挠不破的迷彩服——在下一次丧尸潮到来前,他要把游戏小人全副武装起来。 光是有了武器和装备还不够,程宁注意到面板里还有一个医疗站,备注是“能生产绷带、医疗点滴和解毒药剂,还提供治疗服务”,联想到之前还躺在床上睡觉、脸色苍白脆弱的小人,程宁毫不犹豫就建造了一间医疗站。 第二天,等云桑慢慢爬起来,他震惊地发现基地大变样了。 第58章 他养成了一个末世纸片人4 不过一夜之间, 基地变了模样。 地下负一层突然遍地开起了好几家店铺,那种敲敲打打的施工动静不小,自然引起负二层居民的注意, 他们从帐篷里冒出脑袋,纷纷乘坐电梯, 跑到楼上去想查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然后就看到了崭新明亮的两间店铺, 它们挨在一起, 招牌上写着“武器店”、“装备店”,里面的店员还长得极为眼熟,居民们都震惊了。 “嘿!马克,你怎么会在这里?”一个顶着泡面卷发的底层流浪汉惊讶问,不是他大惊小怪, 主要是马克本人改变太大了,刮了胡子、剪掉那头乱七八糟的长头发、还换了一身西装, 让旁人完全看不出此人昨天还形同老叟,跟他一起佝偻着身子,在地下河道边捡垃圾。 “我被这家店雇佣了, 从今开始要有一个新工作了。”马克拥抱了一下自己的老伙计:“你知道的, 末世前我擅长机械建造。” 与各种刀枪器械弹药为伍, 是马克·伯恩曾经引以为傲的专业技术,只是到了白云基地,基地主人云雷死去后, 他完全没了施展才能的地方, 连生存问题都无法保障, 慢慢的沦为了一个不修边幅的流浪汉。 如今有人让他重操旧业, 他立刻就去了。门店营业的第一天, 没有剪彩仪式不够隆重, 但他还是自觉穿上了西装,并坚信从今天开始,他的命运就要改变了,他要与曾经颓废落魄的那几年说good bye。 流浪汉回抱他,并给他的胸口来了一记:“真是羡慕你的好运!店主人是谁?我也想拥有一份工作,我不想再捡垃圾了。”他在末世前是一间面包烘焙坊的学徒,跟着名满天下的面包大师学艺,好不容易出师了,末世也降临了,他的特长在末世毫无用武之地。 直到末日九年,他午夜梦回,还常常怀念面粉小麦的味道和烤箱那嗡嗡嘈杂的声响,然后脸庞流淌下眼泪,不知道有朝一日,他是否还能重操旧业。 “店主是我们基地少主云桑,他和位面好心人合作,建造了这家店。”马克解释了一下来历,既然末世都来了,位面交易听上去也不离谱。看出同伴的沮丧,马克还温声安慰道:“我的老伙计你别气馁,工作岗位一定会有的,会有更多的店铺开起来的。我们基地会变好的。” 两人寒暄过后,面对一窝蜂挤进门店的围观群众,马克·伯恩和和气气道:“请耐心等待几天,这些日子我会为大家生产各种杀伤力强的武器。” “都有什么啊?有没有斧头?”基地居民很关心地凑上前,顺便抱怨道:“上一把斧头坏了,我真是受够了面对丧尸时毫无反抗能力的样子了!” 没有武器,没有异能的普通人就只能被动挨打,死的死,伤的伤。 “斧头会有的。”马克点头,他勤勤恳恳地记下所有人的订单,还索要了订金,跟人约定几时交货。 目前展示在门店货架上的有几种冷兵器,一种是朴刀,外形像极了大砍刀,但是比砍刀锋利,体量也轻盈,握起来也顺手,只要操作得当,对付丧尸如切水果一般顺畅。造价较为高昂,如今基地民众都捉襟见肘,只能不舍地看上几眼,决定日后攒钱来买。 另一种是末世前很多人家里都有的□□,携带方便,非常适合近战。使用它没啥诀窍,对着丧尸的头颅无脑砍就完事了,匕首捅不穿的,□□划上一刀就可以。末世降临前,有一部外国电影《生化危机》曾火爆影院,里面女主角英姿飒爽的爱丽丝就使用的这款兵器。 初见它第一秒,不少人就爱上了。 “这把刀我要了!有了他,下一次丧尸潮我一定能杀很多丧尸!”一个小伙子想出手买下,却被马克阻止了:“哎这是柜台摆设的非卖品,你们如果想要,就找我下单。” 武器店内爆满了,另一家玛丽·帕拉迪丝所在的装备店自然也不例外。 她胳膊上还缠着绷带,但人却已经没有那种濒临死亡的虚弱,她甚至还能坐在门店内,面带笑容地与昔日的民众伙伴打招呼。 玛丽·帕拉迪丝温柔地道:“我会生产安全头盔、登山鞋和护甲迷彩服,想要照明弹、手电筒、铁锹、手套之类的,也可以找我下单,店内都有图纸。感谢大家在我重伤时的关照,你们的要求我一定会尽力满足!” 基地民众果然都很激动,纷纷涌上去报出需求。安全头盔能护住头脸,鞋子打不过起码能跑,至于能当护甲的迷彩服,谁不想面对丧尸时变得刀枪不入?这些辅助用品男女老少都能用,一定要买买买! 他们再也不想有牺牲和死亡出现了! 居民们推推搡搡到了医疗站,医疗站内部干净敞亮,但货架上空空如也,大白天没有营业。 仔细想想原因也很简单,基地里没有专业的医护人才,生产不出绷带、点滴和解毒剂。末世药物奇缺,平时基地居民发烧感冒,都是凭借末世里培养出来的强悍体质和适应能力硬扛过去的,所以店铺显示营业时间未知,完全是意料之内的事情。 居民们也不沮丧,小跑着到下一家,下一家是食品加工厂! 光听名字大家本来麻木的口腔内,都要分泌出口水了,有些人甚至表示我可以没有武器、没有装备,但我不能没有食物! 吃货这种东西哪怕末世来了都无法灭绝,只是因为末世食物匮乏,这些吃货被迫把自己的**深深隐藏下去罢了。 可让他们失望的是,偌大一个食品加工厂里空空荡荡,除了干净的机器之外和传送台之外,什么都没有。 负责人伯克利还坐在办公室里翘着二郎腿,一点没有要开工的样子。 这副懒散的模样让基地居民痛心疾首:“伯克利,马克和玛丽人家都在生产了,就属你最懒了!末世九年,没教会你啥本领,倒是把你一身懒骨头养出来了。难怪人家安妮不喜欢你!” “你不想干活的话,把工作让给我吧!” 伯克利在十四岁那年来到白云基地,当时的他还是一个在末世逼迫下、惊魂未定无法喘息的初中生,基地男女老少都是看着他从弱柳细条儿长成一名健壮青年的,说话口吻自然也带着几分长辈式说教。 也有人询问:“伯克利,你这食品加工厂到底生产什么啊?” 被人频繁说教,伯克利打了一口哈欠,稍微直起了身子:“暂时只生产猪肉火腿肠,以后可能有肉罐头、蔬菜水果罐头或者真空粉条,反正有什么就生产什么吧……”回答完后,他回嘴道:“我也不想偷懒啊,但现在没有原材料,我只能休息了。” 猪肉火腿肠? 一听这个词,不少人当即丢下了手头烤焦的虫肉串,几年如一日吃这玩意儿,他们早就吃腻了,现在只想吃猪肉火腿肠。 “我想吃鲱鱼罐头!粉条我想吃螺蛳粉!”有人大喊道,当即被人痛打了一顿骂道:“别下这种奇奇怪怪的订单,你这个毒瘤,你想把整个工厂都臭晕过去吗?” “我都几年没吃了,能臭晕过去也是一种幸福啊!” “那原材料哪里得到?”也有人七嘴八舌地问了。 伯克利得意一笑,拍了一下身边的机器:“你们可以自己养猪或者去外面打变异猪,拖到我这里来,一头猪可以生产一百多条火腿肠,加工费用每次只收五枚初级晶核,很便宜吧。” 在末日辐射下,继人类和植物变异后,动物界也产生变异了,比如长出了五六条尾巴,脑门长出丑陋犄角、体积变大等等,他们变得更有攻击力,会袭击人类,让人类从食物链高层沦为食物链底层,但它们的肉质却没有变化。甚至因为这些动物在末世里作威作福,经常奔跑锻炼,肉质反而更加紧实美味。 恰在此时,有人跑着过来,大声喊道:“地表上的养猪场在招聘人才,有人要去吗?” 人群中一个小伙计立即冲了出来,神色异常激动地比划道:“我去!让我去!末世前我老家有一个大型养殖场,里面的黑猪膘肥体壮特别好吃,我旁观过老乡养猪,知道他的养猪秘诀,快聘用我、聘用我!我好久没摸猪了,但我会把他们养得胖胖的!我不想再捡垃圾了呜呜呜。” 小伙计就这样被当场聘用了,引起其他人的哗然,众人议论纷纷道:“大家都有工作了,我们要怎么办啊?” 看到窗明几净的店铺,没有人不想去面试,没有人想回到地下河道去捡垃圾,也没有人想回到铁皮屋和破帐篷里蜷缩着,浑浑噩噩度过一天,他们也想拥有一份工作。 就在他们垂头丧气时,有一个中年女子朝他们狂奔而来,连鞋子跑掉了都不在乎。 她红着脸喘气道:“基地大厅出公告,基地原住民每个人都可以去购买田地和种子,自己生产出来的粮食全都由自己做主,可以拿去食堂喊厨娘做饭或者跟别人交易!” “真的吗?”有人坐不住了,立刻跑到基地大厅,果然看到八百年没动静的公告栏更新了一条新通知。 与此同时。 基地食堂也开工了。 田地产出的粮食与食堂息息相关,民众只要上交粮食到食堂,根据上交的粮食多少,食堂负责人会给每个居民分发相应的饭票,凭饭票可以去食堂吃饭。当然了也可以不交粮食,凭流通的钱财(丧尸晶核)去吃饭。 “现在下一波丧尸潮还没来,大家都抓紧去种地啊!”有人高声呼喊,引起了另外几十人纷纷响应。 经历过震撼的第一天,白云基地的民众很快就适应了这种基地新变化,以热火朝天的姿态,积极投入生产、建造和异能训练当中,越是末日寒冬的中期,人类越是要守望相助。 除了最基础的东西,其他建设比如服装厂、杂货店、温室大棚都在有条不紊中进行着。 明明是那般吵闹的施工声音,放在和平年代,人人都要投诉谩骂,如今听在末世人耳里,却显得那般难能可贵,仿佛一场大型音乐会。谁让白云基地百废待兴,任何一点美好的改变都会引起民众的围观。 也让云桑感到高兴。 * 程宁结束了一早上的课程,他熟练地登入游戏,看到小孩正趴在沙发上看书,还有一摞在他脚边,书名是《成功的管理者应该是什么模样》、《我这个CEO成功管理上千名员工的财富秘密》、《任时代风云变化,你都要看懂世界格局》、《依靠老婆我才能走到今天这一步——每个男人都应该感谢你身后默默付出的那个人》…… 这些都是什么奇奇怪怪的书…… 像极了现实书店里摆在货架上、怎么看都不会成功的成功学畅销书。 可见小孩读得津津有味,程宁也只能欲言又止。只见小人本来正在沙发上晃荡着腿,一听到程宁的上线声,他立刻就放下了手头的书本,一双黑色大眼睛眨巴眨巴着,“您上线了吗?” 程宁温和道:“嗯,我来了。” 跟那些娇生惯养、撒泼打滚早已习以为常的现实孩子不同,游戏里的末世小人向来非常懂事安静。不是多活泼和会讨人欢心的性格,却独独对了程宁的喜好。 可这一次却有点让程宁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一听到他说来了,小人连鞋子都没穿,就赤着脚欢快地跑过来,小脸凑近,眼神亮亮地瞅着手机屏幕,不断地说“谢谢”、“谢谢”。嗓音是特有的黏糊,头顶上好感值如印钞机般唰唰唰地飘起。 这让程宁感到受宠若惊,心像白云一般柔软起来。 “你好像长高了?”程宁道,他手指轻触屏幕,虚拟的手掌轻轻落在小孩的头顶。不是他的错觉,现实中一个月,游戏中时间流逝算一年,如今基地里各大工厂欣欣向荣,云桑也蹿高了几厘米。 “嗯我长高了。”云桑脸蛋轻轻磨蹭程宁的虚拟大手,牵着他来到房间里的刻度尺,粉笔的划痕极为清晰,清清楚楚显示出他确确实实比去年长高了六厘米。 透过这双白皙修长宛若青年的手,云桑很想知道位面那一头的程宁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不知为何,总给他一种极为熟悉的感觉。 明明末世不过十年,他见过的人也极为有限…… 马哲考试近了,人人都在死记硬背,欢乐的聚会都少了。 余文荻从厚厚的教材里抬起脑袋,转向程宁,想看他在干什么。他瞥到了一眼手机屏幕,联系程宁最近的异常,余文荻忍不住关心地问了一句:“阿宁,你最近是沉迷手游,在为游戏氪金吗?” “嗯。”程宁承认了,放下手机专注课本,他没有拿着砖头厚的教材在啃,直接看的打印资料,厚度比教材薄多了。程宁人缘好,哪怕他不听课,考试前也会有一群学长姐或者同学抢着给他递考试重点。 猜测被印证了,余文荻完全想象不出,天天有女孩子想邀请程宁出去玩,可这样的程宁居然会沉迷手游,但他还是问道:“氪了多少?” “不多,也就几万块。”程宁笑道。他不擅说谎,于是微低着头,隐去了些许数字。 “嘶——”这是余文荻倒抽了一口凉气的声音,他当然知道程宁跟他不一样,程宁家里不缺钱大可以花钱如流水,但他还是被这金额吓到了。他算了算一个月几万块,如果大学四年还没腻总共要多少,他就又抽了一口气。 接下来半小时余文荻没再问了,他兀自玩手机,嘴像河蚌一般没有吭声,但很快“滴滴”两声,程宁的微信里收到了消息。 全是一些微信文章:【年轻人花钱要适度,抵御一些网络诱惑】 【扒皮那些国内游戏氪金套路,你躺枪了吗】 【游戏白嫖才是最爽的,轻氪是快乐,中氪是自由,重氪你就陷入了游戏厂家的陷阱!】 知道舍友是委婉劝自己,程宁无奈一笑,接受了这份好意。 与此同时,这一两个月内,从末世重生的姚小夏也在紧锣密鼓做着准备,逃课翘课只是基本操作,她连考试都没去参加,天天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两月下来老师同学都没见过她几次面。 除此之外,她也在学校里到处找人借钱。 她不是家中独生女,父母更宠爱年龄小的弟弟妹妹,偏心眼不是一天两天了,家里每个月能给她的生活费有限,所以姚小夏想要钱,只能找人借。 她先找舍友每人借了2000,敷衍说很快会还,然后又向关系还不错的同学每人借了几百块,零零总总凑够了一万多块钱后,她立刻给自己报了一个正规速成武打班。 学武这种东西很耗钱,再加上她需要的不是花拳绣腿,而是那种拳拳到肉、一击毙命的搏斗术,所以一万多块钱只能办季卡,也就是一个季度。一个季度完了又得交钱,才能继续上课。 所以姚小夏只能继续找亲戚朋友、大学同学借钱,整个专业里除了她刻意去遗忘的程宁,所有人通通都借上一遍! 她还想着,趁父母哪一天不注意,她回家把房产证和父母身份证拿到手,暗地里把A市的那套房子卖了。 反正只要末世一来,房子、车子这种资产就废了,只要你实力够强,房子随便闯空门,市中心的公寓别墅随便住,路边的车子也随便开,所以她们家的房子也没必要保留着,不如趁早让她拿去抵押变现,囤积足够多的粮食。 褪去恋爱脑的姚小夏还算精明,她的算盘打得噼里啪啦响,殊不知引发了一系列后果。 第59章 他养成了一个末世纸片人5 论姚小夏掀起的连锁反应。 首先是班长汪明涵, 他是一个喜欢穿格子衬衫、戴黑框眼镜的十九岁少年,大一甫一入校,就被辅导员相中, 任命他为专业一班的班长。因为他脾气极好,经常周末放假还会被辅导员叫去办公室整理文档资料、端茶倒水,他就像一块砖, 哪里需要往哪搬。 这样做事兢兢业业、勤勤恳恳的班长, 竟被一通电话叫去了办公室。 辅导员对他道:“咱们专业那个姚小夏, 马哲考试没去,思修考试也缺席,早上的近代史纲要, 教授反馈她又缺席了……我给她打电话了,问她为什么没来参加考试, 她说自己没拿到准考证,无法参加考试。” 辅导员一说后半截,汪明涵就知道了, 这有点兴师问罪的意思。 因为班内同学的准考证, 都是经由他手发下去的。对此汪明涵情不自禁感到几分委屈,他也不想揣着姚小夏同学的准考证在兜里一个月啊,可是姚小夏就没在学校里出现过,连她舍友都找不到她人,他这个班长根本找不到机会把东西给她。 辅导员这番话, 不完全是兴师问罪,但也颇有点“你俩各打五十大板”、“你没把事情办牢靠”的意味,汪明涵还能说什么, 他只能表示下一次不会这样了, 就从办公室里退出去了。 他无奈地想着, 姚小夏同学怎么能这样。亏他还转账借给对方一千块钱,对方半个月没还,竟还这样栽赃他。 他闷闷不乐地去了食堂,端着一份餐在吃。专业同学正好也在食堂,十几个男男女女,一下子把他包围了,七嘴八舌关心道:“怎么了汪明涵,一脸被人欺负的样子?” “难不成又被导员使唤了?啧啧你就是人太好了。” 汪明涵摇头,把事情原原本本说了出来,大家都很同情他,因为明眼人一听都知道,这纯属姚小夏自己不想来考试推卸责任的借口。 人群中有姚小夏的舍友林美,汪明涵递过一张准考证,用拜托的语气道:“林美,你和姚小夏是舍友,你能帮我把这个准考证拿去给她吗?我根本联系不上她。” 林美一脸尴尬地收下了,她眼神黯淡,旁边人拍了拍她的肩膀,无言地透出几分安慰。 汪明涵是个大忙人,并不聊八卦,并不知道她和姚小夏之间发生过什么样的三角关系,见准考证托付出去了,他松了口气,感觉心口一块石头落下了。至于拿到准考证后,姚小夏来不来参加考试,这是对方的自由,就不在他的责任范围内了。 汪明涵想了想又道:“你如果见到她,能不能顺便再帮我问一下她,就问我借的一千块钱,她什么时候能还呢?”他是外地来A市读书的,A市经济发达物价偏高,他一个月两千的生活费本来堪堪够用,转眼借出去一千块,这几日真心感到捉襟见肘,在食堂吃饭,菜都不敢多点一样。 姚小夏也知道,汪明涵这个人看着高大沉默,实际上就是一个谁都可以拿捏的软柿子,于是便以“班内同学家里困难、身为班长应该雪中送炭”为由,找汪明涵借了一千块,然后并不打算还。 汪明涵说完就继续用餐,没想到一石激起千层浪,专业同学都不淡定了:“什么!?她也找你借钱了?” 汪明涵愣住了:“你们什么意思,姚小夏也找你们借钱了?”他总为辅导员鞍前马后,自己课余时间大大减少,消息严重滞后,都不知道班级里出了这些事情。 “是啊,我上个月借了她八百块钱,她说等生活费来了再给我,结果一个月过去了。” “林美也说,姚小夏找舍友每人都借了2000块,不知道干嘛去了。” “我也借了她三百块钱,啊她这人怎么回事,怎么到处借钱?是买化妆品还是拿去赌了?她都找我们借钱了,不会还去借校园贷了吧?”众人七嘴八舌道。 大家消息一比对,才知道自己竟只是对方广撒网借钱中的一员,那么多金额累积下来,也不知道自己那份什么时候能还,顿时感到义愤填膺,拼命给姚小夏发语音消息,催促对方还钱。 汪明涵越听面色越凝重,姚小夏的行为处处透着诡异,像极了新闻报道上经常出现的,被拐进某种组织的少女…… 姚小夏家也差点翻天了,姚父和姚母两人都是公司职工,公司出了点事情,要两个员工出示身份证。直到需要的时候,姚父才发现自己身份证找不到了,床头柜抽屉里再翻一翻,居然连房产证也没了,家里几个孩子也说没看到,大女儿在大学里念书根本没回来过,那说明什么? ——家里遭贼了! 姚家父母两人顿时吓得魂飞魄散,立即就打电话报警,说家中有重要财物失窃了。 事情发生时,姚小夏正在武打速成班里挥汗如雨,一节90分钟的课结束,学员们都各自嘻嘻哈哈地散去,姚小夏还留在教室里对着木桩和拳袋攻击,她的勤奋刻苦让令授课老师刮目相看。 这年头,年轻漂亮的姑娘不是被家里精心呵,就是被男朋友宠爱的,少有肯花心思在强身健体、练习搏斗上的。一个月前,姚小夏初来乍到进入班里,她的年龄算大了,早已错过习武的最佳年龄,再加上她没有任何基础,根骨资质也不算太好,所以见效格外缓慢。 但他不可否认,姚小夏依然是秋季新收学员中最努力刻苦的一个。哪怕每天胳膊手臂都被摔得青青紫紫,她也毫无怨言,对着玻璃镜子比划招式,眼神凛冽,看上去似模似样。 这个姑娘没有多少武学天赋,但她很努力。 如果肯在武术班里练习上一年,搞不好未来真能在同龄人内成为一个武打高手……虽然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动力,驱使着一个少女如此勤勤恳恳的练习武术,可不妨碍授课老师对姚小夏寄予厚望。 他不知道,驱使姚小夏习武的动力,是即将到来的世界末日。 镜子里的少女,脸庞如朝露般年轻,可眼神却是那般沧桑。姚小夏一边出拳,一边脑海里闪过的是上辈子的自己,在黄沙漫天中步履蹒跚,身体因为营养不良看上去骨瘦如柴。 再加上长期无法喘息和辛苦劳累,她整个人比实际年龄大了十多岁,整个人肮脏邋遢、形如老妇,因为弱小、没有靠山,她无法在末日里保持美丽,只能挣扎求生,还沦落到被柔弱的林美惊讶衰老的地步。 所以一朝重生回来,姚小夏竭尽全力学习武术,她立言要和上辈子截然不同。 她要站在末世顶峰俯瞰芸芸众生,看他们狼狈不堪苟延残喘,而她屹立强者巅峰,姿态自信骄傲又美丽,碾死一个林美如碾死一只蚂蚱还容易。 面对武打班里那些交了钱还成天嘻嘻哈哈、浑水摸鱼的同学,姚小夏也是用一种冷漠中又略带讥讽态度旁观的:她宁可借钱都要来学武,一丝一毫不肯懈怠,这些人家境优渥有钱上课还不认真,活该明年末世到来活不过三天…… 两个小时后,姚小夏从镜子前离开,她满头大汗地回到休息室,拿出手机,发现上面是一连串堪称爆炸的来电记录和消息。 有同学、有父母还有辅导员…… 同学无一例外都是喊她还钱,见她迟迟不回,语气从客气卖萌,慢慢发展到语气不客气。姚小夏皱了皱眉,面上撇了撇嘴,心说一群穷鬼,几百块是挖你们心还是挖你们肝了,竟让堂堂大学生这样抛弃了礼貌和体面。 亏她还想着,如果未来在路上见到落魄的老同学,多多少少扶持一把,看是否收为下属,如今见到这些人催债时的丑恶嘴脸,姚小夏也歇了帮扶同学的心思,她心想:既然你们催我还钱,以后丧尸要杀了你们,也别怪我见死不救了,这都是你们逼我的…… 大学辅导员的电话,姚小夏反正也不想拿毕业证,可以不接,但她想了想还是接起来了。 刚一接通,辅导员就一通焦急询问:“姚小夏,你人在哪里?你为什么到处找同学借钱,你是不是被人拐骗,误入了什么传-销组织?你现在人还是自由的吗,有没有人贴身监视你?” 什么鬼东西? 姚小夏懒得解释,二话不说就挂掉了。她不知道,这电话一挂,反而验证了辅导员的猜测。电话那一端,辅导员脸色极为凝重。 姚小夏转头接起父母的电话,自从几年前弟弟妹妹一出生,她不管吃什么喝什么都要被父母勒令分弟弟妹妹一半后,她跟父母两人关系越来越淡薄了。 所以哪怕到了末世,她也不想带着父母逃离,因为她知道那对夫妻肯定又会说:“末世来了,你弟弟妹妹害怕,要带就一起带走吧。”带一对老夫妻已经足够辛苦,她可不想再带着三个只会哭嚎乱叫的拖油瓶,所以她干脆把整个家都给舍弃了,任家中父母和弟弟妹妹自生自灭。 姚小夏以为父母给她打电话,是想关心她这个月过得怎么样,或者要给她打钱,毕竟都月底到了,也时候该转生活费了。结果没想到,她一接通,父母就连名带姓、劈头盖脸地训斥道:“姚小夏!你是不是把爸妈的身份证和家里的房产证给拿去了?” 两夫妻报警了,经过警方仔细搜查,发现家中门窗、把手并没有被人撬过的痕迹,再加上小区楼道的监控显示:上周五他们不在家的时间段,他们满心以为在大学里乖巧安分的大女儿曾经回来过一趟,他们才知道原来不是外贼,而是出了家贼! 姚小夏今年已经十八岁了,不是懵懂无知的弟弟妹妹,她当然知道房产证和父母身份证的重要性,就这样随随便便拿走,姚父姚母能不感到生气愤怒吗? “你到底拿去干什么了,快把东西拿回来!不然我就和你断绝父女关系!”姚父按捺不住自己的火气,口不择言地咆哮道。 天知道当警方在城市暗网里,发现他的房产证照片和挂牌售卖的消息时,他有多么震惊,现在便有多么歇斯底里。这套房子他和妻子付了八十万首付,剩下十多年才慢慢还清房贷的,房子地段不错完全可以作为升值资产,A市的房价还在涨,未来卖五六百万都有可能,结果竟被大女儿在网站挂牌,三百万就想便宜卖了。下面评论区还都是各种“真的吗?”、“这么便宜,房子是不是有问题?”、“求个联系方式,改天去看房子”、“不用看房子,我直接打全款”的评论,可差点把姚父气出脑溢血。 听出父母的咬牙切齿,姚小夏心里咯噔一声,没想到暴露得如此之快。 她嫌去售楼处挂牌卖方进度太慢了,因为这种正规渠道要走流程,从买家相看、付定金到尾款,要走很多个流程,钱也是一步步打到账户上的,全款打过来得一年之后。一年后末世都来了,期间还层层扣税,这顶什么用?姚小夏当然不愿意。 于是她上了城市暗网,这种类似于黑市,卖家数量更为很庞大还不需要走税,她便在上面挂牌售卖,明码标价三百万,要求一口气打全款,一年后交房。 反正一年后末世就来了,房子也报废了,她既拿到了钱,父母还能再住上一年不用流落街头,被坑的也就那个全款买房的倒霉蛋而已,于整个家而言没有什么损失。 姚小夏都计划得好好的,可没想到行动才几天就暴露了,完完全全打乱了她的计划。 她既不能说出末世降临的秘密,否则很可能会被当做精神病、妄想症,可她也不想把房产证拿回家。因为一旦拿回家,踩中父母心中警戒线的她,别想再拿出来第二次,所以面对父母的质问,她只能支支吾吾不知如何是好。 很快她不用纠结了,因为她不去上课、甚至到处借钱,暗地里还准备卖了父母房子,被人怀疑是否误入了什么组织,警察和辅导员都找上门来了,对她来做思想功课,她的房产证也被迫交回去了。 连锁反应就此产生,她没有成功卖掉房子,她拿不到钱,面对亲戚朋友和大学同学的频繁催债,姚小夏差点没崩溃,恨不能现在就觉醒异能,让她把这些咄咄逼人的家伙通通解决掉,但面上她只能好声好气道:“请再宽限些时日,我会打工还钱的……” 武术课的季卡很快也到期了,姚小夏交不起下一季度的会员卡,只能忍痛含泪,被迫退学,这三个月她不过才学了点皮毛。 * 专业内那些风言风语,程宁素来不关心。他的日常就是上课、交友和养小人,他登上游戏时,云桑正和几个基地异能者在开会。 在程宁看来,就是几个不同颜色头发的小人,围着一张地图,凑在一起聊天,他笑着旁听了几句。 云桑指着城市地图,拿出红笔划出了一条路:“我们的目的地是B市,开车走绕城高速路,走国道411,这路上的丧尸比较少。路边农田和村庄也相距较远,如果夜色降临,我们可以放心扎营歇息。” “是!少主!”云桑的头脑非同一般的冷静聪颖,其他异能者都绝对服从他的指挥。 云桑又道:“我们这次的任务是扫荡市中心大商场一到五层楼,起码需要1到2名空间异能者,你们在基地征集一下,把任务双倍奖励标上去,看是否有人愿意跟随这趟任务。”现在白云基地扩充到了四百多人,其中有七八十名异能者,其中空间异能者不少,没必要强行征召。 空间异能者一般手无缚鸡之力,就是一个行走的移动仓库,平时柔柔弱弱,跟普通人没什么区别,但等到出任务时,却是一个极好的辅助。 “是!”几人答道,对着地图一番指点,确定计划没有任何遗漏后,会议很快便结束了。 这一次扫荡任务,身为基地继承人,云桑也会参加,两年过去他又长高了十几厘米,正回到房间里准备换衣服。 基地管理者就要有管理者的样子,他正装笔挺,才能给民众信任感。云桑就打开衣柜,换上了一件绿褐色的迷彩服,然后是护甲、皮带、军靴,他慢慢穿着。 很快站在程宁眼前的,就是一个身形笔直、脸庞端正的绿衣小少年。 小少年最上面的衣服扣子紧紧系着,衣角裤腿一点皱褶都没有,面容白净,神色肃穆得仿佛他即将持刀奔赴战场,只有在看向程宁的时候,那冷淡又早熟的眉眼才有变化,是微微笑着的,那份绿成了一股洗涤人心的清泉。 程宁怦然心动,唇角下意识绽开笑容,他触摸了一下屏幕,为对方整理了一下歪掉的军帽。 这种喜欢究竟是一种什么感情呢,本就是一个你我本无缘全靠我花钱的恋爱游戏,既然是恋爱养成,那纸片人的成长是不可避免的。可亲眼见着他长大,程宁又突然舍不得他长大,觉得这时间流逝实在迅速。 现实一个月,游戏过一年,两人的衰老根本不在一个频率上。 云桑也很乖顺,任由对方的手掌抚摸自己的发梢,再一次心想,位面那一头的程宁是个什么样的人呢。对方似乎活在和平年代,是一个极为优秀、知识渊博的人,而他活在末日废土中没读过多少书,他们两人属于不同的时空位面,永远也不可能见面。 他这份感谢注定永远也无法传达到了。 云桑眨眨眼,眨去心头一点莫名的酸涩。 第60章 他养成了一个末世纸片人6 B市中心, 海韵商场。 一群异能者小队已陷入困境,他们用身体挡住即将崩溃的大门,几只枯瘦嶙峋的爪子从门缝里伸进来, 时不时给他们来上几下。那尖锐细长的漆黑指甲,根本不是人类的手,属于丧尸。 这商场丧尸太多了,永远杀完一只, 又蹿过来一群,数量看上去无穷无尽,但人的体力是有限的, 战斗了几个小时, 他们体力下滑得厉害,异能也耗空了。 末世降临时间是202X年6月17日下午三点。 这个时间段大城市天气炎热、大商场冷气却很充足, 难怪那么多人。周伟苦笑道, 都怪他自作主张,想来碰碰运气, 看看能不能捡一下漏。 这下可好, 他们被包围了。 队长的手臂也被抓伤了,此刻暴露在空气中, 血肉外翻看上去无比狰狞, 鲜血更刺激了门外丧尸。队长唐青捂住伤口,沉声道:“我被感染了,不到十分钟就会变成丧尸, 你们快杀了我!” 周伟和另一个队员快要抵抗不住大门, 其余人重情重义, 根本不舍得杀掉与自己相依为命多年、不是亲人也胜似亲人的队长, 谁都举不动手里的刀, 眼眶中的泪水汹涌而出。 “队长,我对不住你。” 大门彻底被攻破,周伟没了最后一丝力气,在这个瞬间他闭上了眼睛,想着就这样吧,大家生前是一个队伍的好兄弟,死也要死在一起—— 就在这时,一个介于孩童和少年之间的声音飘过来:“你们快趴下,护住头部!” 唐青小队的人愣了一下,但都照做了,慢半拍的周伟也被同伴压了下去,只听一声近在咫尺的轰鸣爆炸声。唐青小队的人被炸波袭击,纷纷吐了一口血,但随之而来的是丧尸雨,无数烧焦的残肢断臂掉落在队员身边。 这些丧尸不是缺了脑袋、就是白色脑浆被炸得溢出,甚至有的尸身分离,场面看上去无比恶心。周伟本来在呕血,一看到这场面,马上把隔夜饭都给吐出来了。 偶有几只漏网之鱼,也被几个全副武装的大汉,举起朴刀,一刀一个,一气呵成。 一个小型□□,把商场服装店大门炸得稀巴烂,但那些漂亮的晶核倒是毫发无损,依然璀璨美丽如同星辰,谁也想象不出丧尸脑子里会产出这东西。 无需云桑命令,空间异能者就拿着一个袋子,蹲身下去挨个捡了。 他们都是捡垃圾出身的,常年在肮脏阴暗、漂浮物无数的地下河道捡漏,早已练就出了一双火眼金睛。从一群尸体中捡出晶核,对他们而言,当然不困难,很快就收拢了两大袋。 云桑满意地点点头,然后道:“这层楼已经被清理干净了,想搜东西的可以带空间异能者去,其余人先吃饭。” 众人行礼听令,男异能者原地歇息,女异能者则欢呼一声,拉着空间异能者冲进各大服装店。海韵商场是B市的一个购物中心,一楼主要经营各类品牌女装和鞋子,哪怕全都是夏装,那也聊胜于无。搞不好再往内探探,能在仓库里找到当年滞销的秋冬衣物。 地下一层才是食品区。 不过因为食品过期问题很严重,能捡漏的较少,到时候看情况拾取。就算过期了也没事,拿几包回去让人根据包装袋上的食材表研发也不错。食品区之外,其他区也有搜刮的必要。反正什么锅碗瓢盆、毛巾牙刷、被褥床单、睡衣拖鞋还有一些家用电器……这一趟绝不能白走。 云桑准备继续向上扫荡攻破,不过当务之急是用餐。 他们得救了? 周伟脑子发懵,后知后觉地想道,与自己小队的人互相搀扶爬起来。 面对眼前这个年纪轻轻、身穿迷彩服却又明显是领头羊的小少年,周伟神色有些恍惚道:“小弟弟,谢谢你们救了我们,我们是荒野唐青小队的。” 这年头,没用基地或者避难所做前缀的,基本上都是末日流浪的野队,要么是性子独、实力太强不想寄人篱下,要么就是实力弱被人嫌弃才被迫流浪。唐青小队恰好介于两者之间,他们实力强,队长唐青是一个四级异能强者,但他们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基地。 荒原上基地避难所太少,曾经那些仗着领导者实力强悍而崛起的基地避难所或者各种神秘组织如过江之鲫,可当时间流逝到末世第十二年了,那些基地大多如流星般陨落了。 唐青小队好不容易找到一个能落脚的地盘,结果又被迫换地方,一直找一直不满意,可不就被迫流浪了。 一辆黑色吉普闯遍天下,渐渐的倒也在荒野势力上打出了名气,云桑倒也有所耳闻,他眸光微动,不动声色地掩去了想要招揽的心思。 唐青小队都是异能强者,警惕心自然强。如今虽结下了善缘,可是否能成功招揽,还得看后续的发展。 云桑不想勉强,只是没想到转眼机会就送到了他面前,因为唐青队伍里一个身高一米九的男人突然面目狰狞、倒在地上目眦欲裂地打滚,还抽出了云桑腰间的一把军刀,想要挥刀自尽,“杀了我、杀了我,我要变成丧尸了!” “队长!”“队长!”男人很快就被人控制住了,周伟本来松了口气的表情,再度沉重起来,转化成浓浓的哀伤,四级异能者如果沦为丧尸,在场人加起来可能都打不过。 他咬紧下颌,被迫举起了刀,正要对着昔日的队长捅下去时,云桑说:“别急,还有救。” “???”周伟的刀还差一秒就要刎上同伴的脖子,哪怕及时收回,还是划出了一道血丝,他慌慌张张地收回刀:“你说真的吗?” “真的。”云桑回道,他语气沉稳,一边快速地拿出随身医药包,取出一管戒毒药剂,一边找准血管给男人的胳膊注入,“刚感染的都有救,半小时就无力回天了。” 随着莹蓝色的液体药剂被抽空,狂躁的男人也渐渐平复下来,黑色血液重新褪成了健康红色,云桑也就收回手了。 “这真是一个神奇的药剂,一定很珍贵吧。”恢复过来的唐青沉声道。 他的眼神充满震撼,语气掩饰不住虚弱和后怕,显然濒临死亡的滋味,他刚刚已经体验过一次了。正如三年前如果没有程宁出手相救的话,云桑觉得地下避难所也许会多出一块小墓碑。 唐青也因此很感激这个少年,拥有如此珍贵的药剂,一般都用在交情深的队友身上,少有人愿意去搭救一个素不相识的路人。 作为一个合格的下属,那就是上司一个眼神,你就要清楚他的任何想法。看出自家少主的打算,一个基地居民凑了过来道:“是很珍贵,不过我们基地人手一瓶。” “???”唐青小队本来还陷入感动之中,闻言顿时满头问号,还好下一个人很快补充了对话:“自从我们基地招揽到了医药人才丽莎,医疗站每日都会生产二十瓶解毒药剂,效率高的时候甚至高达四十瓶,只需要10枚初级晶核就能买到,一旦有闲钱,人人都会买上一支,作为保命药剂随身携带。谁知道哪一天就用上了,也算多一条命。” “哦哦,原来如此。”唐青小队的人努力想掩饰自己没见过世面的表情,他们心想是自己在外边如浮萍一般漂泊太久了吗,都不知道现在基地医疗发展都如此迅速了,差点暴露了自己的浅薄无知。 他们对白云基地产生了好奇,此举正中云桑下怀。 “这个药剂只有白云基地的人才能买吗?” “是的。” “噢噢,原来如此。” 其实没有这个规定,但傻子都看得出来,唐青小队已经产生了些许神往。在云桑打量这几人时,唐青小队的人当然也没有干瞪眼,他们也在不着痕迹地试探这个基地的底气,然后他们发现这个队伍里,普通人占了一半的比例。 他们探查过了,这些人确实毫无异能,可这些基地居民的武器很锋利,一把刀过去,丧尸头颅就掉在地上。更甚者,他们腰间的□□包也让人不敢小觑,哪怕无法对敌,一个□□丢过去起码自己还能从容撤退。 打眼看过去,这群白云基地的人,戴的是安全帽、护目镜,穿的是迷彩服、防弹衣,手里拿着的是□□和锋利大刀,如此财大气粗看得周伟双眼发亮,心想难怪这群人有勇闯闹市区的底气,要知道闹市区丧尸最多。 他也开始扒拉着一名看上去极好说话的基地居民套话,“刚才的弹药威力不错,是你们研制出来的吗?你们的刀呢,你们的衣服也好酷,刚刚我看到了,丧尸那么尖长的爪子都没挠破,里面是不是有护甲……” 末世来了,穿得多不代表刀枪不入、无坚不摧,哪怕你穿四五层棉衣,该被丧尸爪子挠穿的还是会被挠穿,反而还让人脚步臃肿,根本无法逃跑。所以说一件轻便又强韧的防护衣,是多么令人垂涎。 白云基地的民众脾气特别好地回答道:“是的,弹药和刀都是基地武器店的马克·伯恩制造出来的,衣服则是装备店里买的,玛丽的手艺一直很精湛……” 他们说归说,在云桑的眼神示意下,还从包里拿出了一个罐头,轻巧地拉开后大口朵颐,其余人也差不多,一边拿起锅开始蒸粉条,一边咬了口颜色粉嫩的肉肠,吹着悠哉的口哨等着锅水沸腾。 鼻端传来一股香气,唐青小队的人稍微一嗅,肚子就饿了,他们既然敢来大商场,自然也做足了准备。他们拿出干脆面开始啃,没锅没水自然只能干啃,可是尝在嘴里那叫一个索然无味,脑海里徘徊不去的是那水果蔬菜罐头和猪肉火腿肠的味道。 正常来说,末世里的食物早就过期了,人还是可以吃,末世人都有一个如钢铁般强大的胃,吃过期食品很少会出现消化不良、上吐下泻的反应,但不代表人天生就爱吃过期的东西。 什么东西当然都是新鲜的最好。 周伟克制住滚动的喉咙:“你们怎么能吃上新鲜的罐头和猪肉火腿肠呢?” 唐青小队也随身携带罐头,但是打开就是稍微有些发烂的水果味道,肉也有点发臭,根本没那么香,这白云基地怎么什么都有,难道是天堂吗? 许是流浪久了,他们很容易被简单平凡的衣食住行给打动,更别提云桑的药剂,还救了他们队长一命。一个连普通人都能全副武装、过得如此惬意的基地,他们一个个都是异能者,一定能活得更好吧? 见目的达成了,云桑果断收起罐头,伸出一只白嫩的手:“欢迎你们的加入。” 既然决定加入,唐青小队的人便也坦诚相待,共同加入了这一次扫荡商场的任务。听到周伟自称末世降临前,是A大的大学生,云桑忍不住高看了一眼。因为他记得,程宁也说自己是一名大学生,而对方的知识又是那么的渊博。 程宁一上线,就看到“噔噔”几声提示音。 【流浪小队成员唐青加入队伍】 【流浪小队成员周伟加入队伍】 【流浪小队成员薛复风加入队伍】 …… 荒野上小有名气的唐青小队就这样自愿被白云基地招揽,队伍一个是四级风系异能者,一个是三级雷系异能者,其余的也都是二级异能者,他们的加入让白云基地的实力进一步扩张。 程宁已经习惯了每日上线,而云桑也习惯了每日蹲守,等他上线,然后牵着程宁的手,就像每一个乖孩子般给家长汇报行踪。不管多么繁琐,程宁一五一十都听了,只是当他听到其中一句话时,他愣了一下。 因为小孩说,末世降临的时间是十二年前的,202X年6月17日下午三点,一个平平无奇的日子,末世爆发的源头在A市。 第61章 他养成了一个末世纸片人7 202X年6月17日下午三点, 这是一个未来的日期,可游戏内的设定,放在现实里具有可信度吗? 哪怕另一个世界丧尸围城非常真实,这一夜程宁有些没睡好, 他翻来覆去的声音甚至把舍友吵醒了。 第二天早上醒来余文荻问他:“不就是一场高数考试吗, 阿宁你至于一夜没睡吗?”帅哥脸上任何变化都是引人注目的,更别提程宁往日皮肤精神状态极好, 现在眼下却出了一片小小的青黑, 神色也多了几分深思。 程宁摇了摇头, 笑了笑,拿起准考证就出了门。 只是在考试结束后, 他让汪明涵陪他去了一趟A大的政教楼, 搜索今年大一、大二、大三和大四的学生名单中,是否有一个叫周伟的男同学, 小人说周伟末世前还在A大读书, 搜索结果是查无此人。 “没有这个人,程宁你还查吗?”汪明涵坐在电脑前询问, 很快就听到一句低不可闻的“不用了。” “……”见政教处电脑关闭,程宁面容温雅, 嘴角溢出一声无奈的轻笑,笑自己居然把游戏当真了, 他心头泛起一阵如针扎般绵密的刺痛。 听得汪明涵噤了声响,有一个瞬间,他觉得风光霁月人见人爱的程宁像是失恋了,周身那一股光也像潮水般褪去了。 汪明涵下意识就问出了声:“究竟是谁舍得让你难过……啊我不是这个意思, 别误会, 我请你喝奶茶吧!这附近新开了一家奶茶店据说味道还不错, 天天有人排队。” 程宁不会拒绝别人蹩脚的安慰,他笑笑:“是我请你帮忙,当然是我请你。” 两人就这样去奶茶店了,这一路上果然大排长龙,程宁想了想,又在群聊里发了一句:[定位]我在奶茶店,有人想喝什么吗?[附图:菜单] 余文荻:我!这家奶茶店我去过,味道超级好喝的,就是服务态度不太好,我要一杯招牌豆乳绵绵奶茶,我还要加芋圆、红豆……七分甜! 王阳:我要一杯幽兰拿铁,你小子一考完试就没人影了,谁陪你去的? 顾峰:我来一杯人间烟火茶就好了,这名字挺美,不知道味道如何,如果带不动就别带了。 程宁:我请班长帮忙,现在请人家喝奶茶。带的动。 几人聊了几句,很快就排到了。这是A大新加盟的奶茶店,人气很火爆,一天每个时间段都有人排队等待,偏偏奶茶这种东西就要手工精细加料才准确,于是时间根本快不起来。 面对客人的频繁催促,像一个旋转陀螺般忙碌的姚小夏差点没骂出声:“催催催,催你个头啊!”她是新上岗的,手脚较慢,因此也是客人挑剔的重灾区,还经常有人抱怨道:“那个长头发女生上次给我弄的甜度不对,调的奶茶很难喝,我这单可以换一个人来吗?” 换言之,就是嫌弃她这个新来的手艺不好。姚小夏额头爆出青筋,如果不是看中了这一小时30块钱的工资,如果不是她必须得还钱,她早就甩袖走人了,她骂骂咧咧地拿起杯子,往仪器里倒奶茶和糖水,一句慢走也没说,直接把包装袋连两杯奶茶甩过去。 客人皱了皱眉,接过奶茶,走远了才道:“这服务态度真不好,下次不来了。”插上吸管吸了一口,他们的面部表情直接皱成一团,没别的,这奶茶太甜了,甜到齁,完全喝不了。 排了半小时居然就这结果,谁能接受?他们想也不想就折了回去。 姚小夏洗了洗手,又接了下一单,她戴着卫生口罩,面无表情地操纵屏幕,“客人想要什么?” “我要一杯豆乳绵绵奶茶,七分甜,加红豆……还要一杯幽兰拿铁……”只听一个年轻的男性声音在报单,明明嗓音温润,却是那般的熟悉,听在姚小夏耳里却如炸雷轰鸣。 是程宁!她的心跳漏停一拍,程宁那张帅气的脸闯入她眼帘,姚小夏瞪大眼睛僵在了原地,重生以来一直被她刻意遗忘的人物再次出现在她面前,一瞬间她所有不耐烦的暴脾气都消失殆尽。 她心跳得很快,是在霍冰面前从未出现过的,果然哪怕重生回来她的心还是为这个男人跳动,这是身体欺骗不了的反应,姚小夏心知肚明,不过她也知道,她注定在末世活得恣意,跟程宁是没有好结果的。 她努力压下心头泛滥的情绪,把注意力重新投入点单中,只是刚刚程宁报的点单她一个字都没听到,只能重新喊对方念一遍了。 “不好意思客人,刚刚机器卡了,你重新念一遍吧。”姚小夏努力装作素不相识,掩饰自己刚刚的走神。 程宁皱了皱眉,但还是又慢慢报了一遍,这一次姚小夏记录下来了,转头就去摆弄杯子。 汪明涵:“居然是姚小夏,上午的高数考试她又没去,原来是在这里打工。”一场考试两个小时,还能提前半小时交卷,姚小夏是抽不出时间吗,她纯粹就是不想去,一小时30块钱的兼职很不错,可比起考试挂科,孰重孰轻姚小夏难道分不出来吗?汪明涵摇头,搞不懂这自甘堕落的姑娘在想什么,好不容易才考上名牌大学,缺课太严重学校可是会勒令退学的。 因为这一单的客人是程宁,姚小夏根据剂量,反复添加蜂蜜、茶包等等,她的态度前所未有的认真。只是在包装的时候,她越想越嫉妒,什么豆乳绵绵奶茶、幽兰拿铁和人间烟火茶,这一听就是为女生点的。 于是在递货的时候,她口罩下的嘴忍不住说了一句:“喝那么多,让你的女朋友小心别胖成球!” 这一句莫名其妙攻击的话除了嫉妒,还有几分发泄般的诅咒意味,程宁愣了一下,也不解释是为舍友点单的,只冷冷道:“与你无关吧。”就算他真有女朋友,女友被人如此攻击了,他更不会有好脸色。 这一句撇清关系的话,把姚小夏的眼泪逼出来了。她知道这辈子与程宁无缘,她也不想再为了夺取这个男人的好感,努力把自己塑造成一个成绩优秀、心地善良的好女孩,所以她刻意地远离,但不代表她能接受程宁如此冷漠、仿佛同窗情谊都没有的态度。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姚小夏更加浑浑噩噩、魂不守舍,她把个人情绪代入到兼职中,无法掩饰自己尖锐又马虎的性格,不是看错甜度,把七分甜看成三分甜,就是搞错客人的订单,很快她就被老板叫去休息室,结清了今天的兼职工资走人。 她这才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连忙道:“老板今天是我家里出了事,再给我一次机会吧!” 可惜没有这个机会了,不管她如何找借口诉苦,奶茶店老板都没有收回辞退的话。 他选择在大学城开店,经常做各种优惠活动,可他本质不是慈善家,这份兼职哪怕时薪降低五块钱,附近都有大把的学生抢着做,他不是招不到人,何必再雇佣一个笨手笨脚、老是出错还屡屡被客人投诉的姑娘呢? 姚小夏就这样被辞退了,等她疲惫地脱下员工服,还收到了一条短信,霍冰说为什么老是见不到你人,我感觉我和你不是男女朋友,我们分手吧。 ——末世最大的金手指霍冰要和她分手!她怎么可能允许! * 与此同时,唐青小队的人也结束了这次任务,跟随车辆驶离了B市,来到了白云基地面前。 “这就是白云基地了吗?”唐青小队有些吃惊,因为与他们想象中截然不同,白云基地修筑在防空洞内,既没有高耸巍峨的城墙,也没有威严肃穆的防御大门,看上去非常的保守隐蔽。 基地大门上印有徽章,是白云缭绕的图标。 如果不是基地门口有不少人正开车排队接受检查,必须消了毒才能入内,导致长长一个队伍浩浩荡荡,唐青小队的人都想象不出,这样贫穷的基地有什么投奔的必要。 周伟居然还在那些人中发现了一些流浪小队的熟面孔,“好家伙,我就说最近流浪势力怎么越来越少了,原来都被收编了。” “我对这个基地标志有印象,这个白云基地在末世一年就存在了,后来不是说自从领导者死后,这个基地没落了吗?”薛复风满头雾水,倒也不能怪他,毕竟末世交通和通讯相继瘫痪,想传递消息只能在有区域通讯覆盖的城市,想传到外地的话困难重重,消息存在严重的滞后性。 检查很快到他们了。 负责检查的是一名身穿绿色迷彩服的小伙子,看到陌生的车牌号,他用公事公办的口气道:“请问来基地是什么目的,暂时居住还是准备常驻?” 周伟斟酌了一下语气:“应该是准备常驻。” 来都来了,哪怕白云基地外表其貌不扬,但是猪肉火腿肠等新鲜食物、人手一瓶可购买的解毒药剂、还有那精良的装备等等,还是有很强吸引力的。大不了,如果住了一段时间后,他们感到被欺骗或者是实在不满意,那凭他们的实力,想要跑路也无需忌惮他人。 一听到是常驻居民,小伙子的态度就融化了许多:“那跟我们来登记一下。我们基地现在正是用人之际,所以出了新规定,暂时居住资格每日收取三枚晶核,永久常驻的话只需要一百枚初级晶核或者是10枚二级晶核,如果缴纳不出晶核,也可缴纳流通物品和一般等价物……” 换言之,你交出什么值钱实用的货物,也可以抵扣这笔费用。 在荒野上流浪朝不保夕,遇到丧尸潮什么时候沦为丧尸都不知道,三枚晶核就能过一天,一百枚就能得到永久保障,对于那些流浪者来说,简直再划算不过。 云桑表示,这只是前期的策略,白云基地需要大量的劳动力,等到基地进一步扩张后,可没有那么优惠的美事了。 唐青根本不缺这点小钱,他眼都不眨地掏出晶核,把五名成员的永久居住资格买了,小伙子清点后,态度很满意,立即就给他们发放了居住证:“是常驻居民以后就走另一个通道,排队会更快。” “我们基地很多地方都在施工,你们不要去过分围观,我这里免费给你们一张基地地图,所有衣食住行的需求都标在上面了。” 因为小伙子的态度很友好,唐青小队哪怕不需要,也把地图收下了,心里暗自嘀咕道:“两层楼高的一个基地,需要啥地图啊……” 等到正式消毒驱车入内后,他们才知道自己想岔了,白云基地内部竟别有洞天,在地表上他们没有高耸巍峨的防御城墙,全是因为他们都建设在地表下!地表上的建筑只是还在施工当中。 这个建设在地表下的基地规划得非常庞大完整,乘坐电梯可以下楼,每层楼都有居民驻扎地和热闹的商业街,往下延伸足足有十一层楼。唐青小队这才慌里慌张地拿起地图,上面果然标有每层楼都是一些什么建筑,不然他们还真会迷路。 其貌不扬的一楼不过是避难所的任务大厅,里面聚齐了不少人,准备提交任务的过程中,正嘻嘻哈哈地打牌,有人互相交流情报,还有人原地摆摊:“卖食堂饭票了,2枚晶核一张,卖睡袋帐篷了,5枚晶核一个……” 气氛和谐融洽中又透着一股井然有序。 因为初来乍到,唐青不懂饭票是什么,得知是可以在基地食堂用餐的餐券后,立刻就买了五张,准备一会儿带队友去体验一番。睡袋他也买了,长期睡车里非但不安全,他们还落下了有点落枕的毛病。 他们先乘坐电梯到食堂,唐青打了一份餐回来,完全出乎他的意料,白云基地的伙食非常不错,大白米饭搭配两荤一素,还有小小一份的腌菜,让人吃一口仿佛以为自己活在末世降临前。 这是一种什么感觉呢,恍惚得仿佛活在梦里。 食物的香气扑面而来,让周伟克制不住地吞咽了口水,立刻攥着餐券去点单了,他激动道:“我都不知道多久没吃到米饭了……” 吃着大白米饭和新鲜的肉,唐青小队大口朵颐后,感到分外幸福,激动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 吃饱喝足后,他们来到商业街,果然看到了那闻名遐迩的武器店和装备店,先冲去进去买买买了一番后,突然闻到一股熟悉的面粉小麦独属的甜香气,周伟喃喃道:“不会吧,你捏我一下,我好像闻到了糕点的味道了。” 薛复风毫不犹豫就扯了他脸皮,疼痛让人清醒,周伟发现果然不是他嗅觉有问题,他真的闻到了面包香气,他立刻放下手头选购的迷彩服,走远了去看,发现不远处果然有一家面包店。 他闻到的香气,是面包店刚拉出烤箱的烘焙味道。 透过玻璃窗,可以看到一个身穿白色厨师衣服、佩戴白色帽子的中年男人,他的脸上有很多岁月给予的苍老皱纹,可当他在货架上摆放各类面包,他脸上的皱纹却像是在微笑,毕竟末日里能在崭新的门店里,被人聘用重操旧业,谁能不感到幸福。 如周伟在好奇围观一样,面包店面前围满了人,几个小伙子拉着一个穿蓝色迷彩服的小伙子跑了过去,大声囔囔道:“亨利,我们前天预定的4寸奶油蛋糕,你做好了吗?” 名叫亨利的中年男人拎着一个小箱子,笑容和熙道:“当然做好了,请签收。” 几个小伙子迫不及待地接过,打开来看,惊起围观群众的注意力,只见白色盒子里的蛋糕非常漂亮,松软的蛋糕层上覆盖着一层厚厚香甜的奶油,还有几颗水果点缀着,看上去极为诱人,人群都很羡慕。 小伙子当即捧着蛋糕,对自己的同伴道:“祝你生日快乐~” “原来你们这几天说要给我的惊喜,就是这个?你、你们怎么那么好……”身穿蓝色迷彩服的小伙子被闹了个大红脸,他的表情看上去既害羞又不知所措,连话语都说得不连贯了,引起路人善意的哄笑声。亨利的面包店也被人一窝蜂抢光了,不到半小时,很快就挂牌休息。 在末世降临前的和平年代再普通不过的街边一景,放在末世却极为可贵。一个小小的基地,居然如此的温馨幸福。看着一幕,周伟心念一动,也想起自家队长的三十九岁生辰将近了,他也许也可以效仿一下,庆祝队长生辰快乐。 周伟重新回到店里,遇到了从后台走出来的玛丽·帕拉迪丝,这是一个气质干练的金发美人,那一瞬间周伟的心被击中了。 见他拿着一件绿色迷彩服在身上试,玛丽·帕拉迪丝问道:“客人,你是什么异能呢?” “我是雷系,三级巅峰了。”周伟自报家门,明明人家没问,鬼使神差还报了后面一句,果然引起玛丽笑了一下,玛丽道:“那你要不要看一下紫色这款的迷彩服?很多雷系异能者都很喜欢,只是颜色的区别,防御力基本都是一样的。” 周伟这才想起,他一路看到的迷彩服,五颜六色的都有,他下意识问出声:“这是强制性的吗?” 玛丽道:“非强制性的,我只是建议而已。” 她设计迷彩服的初衷是想增加防御力,其次是迷彩服适合隐蔽,可是丧尸的五感很强,迷彩服颜色的隐蔽完全毫无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她还是生产单一颜色的迷彩服。 可当云桑给她说,让迷彩服变个色,增加身份区别的功能后,她当即醍醐灌顶。 “现在很多小队有组队需求,你穿紫色迷彩服,大家都知道你是雷系异能者,你如果穿蓝色迷彩服,大家无需跟你搭话,就能知道你是水系异能者……如果想找你组队的,自己就会上来邀请,你不需要茫茫人海里找人。” 这有点类似于贴标签,可在初期各小队联络网还没建成,这样的方法简单粗暴且有效,非常方便派遣任务。 “原来如此!真的是一个好招!”周伟恍然大悟,这下毫不犹豫买了一件紫色迷彩服。 这一□□程下来,唐青小队收获颇丰,觉得白云基地哪哪都好,居然还在地下建了一个绿草如茵的公园,仿佛他们这些初来乍到的外来人搭帐篷,不少原住民也在附近。因为基地在地表下,遭受丧尸侵袭的威胁较小,他们可以放心大胆的睡。 吃得饱,睡得安全,本来就是末世人最基本的需求。 薛复风的鼾声很快响起,周伟拢了拢被子,见唐青皱眉似乎在思索什么,他问道:“队长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要不要买房子,我打听过了,白云基地里明年会把势力延伸到地表,把势力范围内的花园小区和公寓别墅通通翻修一遍,到时候里面一套三居室只需要500晶核,买房还送车库。” “这价格还成。”周伟道:“不过住帐篷就好了,买什么房子。”在他看来,现在基地人还少,才不过几百人,连一个大基地的规模都说不上,基地领导者更是一个未成年人的孩子,根本没多少人买房,这种事完全可以未来再说。 唐青:“……因为我有预感,未来几年白云基地的房子可能会寸土寸金。”他的目光向来长远,一旦别人发现在白云基地可以解决生存问题,社会秩序也在逐渐恢复,那肯定会引起人流的趋之如骛。 第62章 他养成了一个末世纸片人8 又是几个月过去, 唐青作为四级异能者,一直是各方势力招揽的对象,可他却投奔了白云基地, 不得不说令人扼腕叹息。 云桑也不会白费了这个人才, 他让对方当自己的老师, 教自己如何触发异能,等到基地扩张, 一群成分不明的人涌入,一个基地主人若没有势力,年龄又稚嫩,注定要被蚕食殆尽。 他面前放着一个玻璃缸, 缸中有水, 还游曳着一条地下河道捞出来的变异鱼, 这条鱼尖嘴猴腮形貌丑陋,鳞片下还没多少肉,在基地伙食改善后, 民众就算拿来塞牙缝也不屑。 这是一个比较普遍的异能测试法, 如果是雷系异能, 可以透过缸中水, 将鱼电晕;如果是水系异能,则可以控制水温或者吸收掉水,让鱼被烫死或者渴死;如果是空间异能者,直接把整个鱼缸收纳进空间。如果是毫无异能者, 连缸带鱼自然毫无异动。 云桑就是那个毫无异动的人, 他双手贴在鱼缸边上, 鱼缸半小时都没有动静。 “你根本无法触发, 我教不了你。”唐青直截了当, 少年是他的救命恩人,他会倾尽全力地传授对方一些异能知识,补足对方父亲去世太早,没人教他的空白,但令人惋惜的是,少年只是一个天赋卓绝的普通人。 他能安排基地规划,能拿笔杆子,能坐办公室处理文件,也能出面外交,但他注定不能上战场。一个身份贵重的普通人若是上围剿丧尸的前线战场,异能者们还得分心去保护他。 云桑看了一下自己柔软的掌心,他活在末世没上过学,于是努力地博览群书,有幸看到一本手相命理学。 有关于生命线、爱情线和事业线,他清楚地记得自己七八岁时的生命线非常的短,一个圆弧形的抛物线几乎在半空中戛然而止,可当程宁出现在他生命中,他本来极短的生命线发生了变化,抛物线延续下去了,连带着爱情线、事业线也往上延展。 他相信,事在人为。 “我走了。”唐青却已经准备撤退了,他认为一下午的时间足够少年认清事实、接受这个不完美的自己。异能这种东西本就过于随机,八十岁的老叟可能会触发,二十多岁的健壮小伙可能无法触发,谁也无法决定。 “我送送你。”云桑抿了抿唇,他放下鱼缸,许是他不甘心的想法冒头,在他转身离开的那一瞬间,水缸直接爆裂,鱼也从内部被分尸,水滴和鱼鳞让整个房间一片狼藉。 唐青和云桑两人都愣住了。 “这不是异能,这是精神力……”感受到刚刚空气中流动的气息,如一根根能勒断鱼脖子的丝线,唐青眼神微凛,探查了一番后道:“好吧,我收回那句话,你身上果然有潜质,你有资格立于强者之巅,不过你要慎用自己的能力,你的精神力能杀丧尸,也能杀人。” “你反给我上了一课。”唐青总结道,如果不是云桑是友而非敌,他早就人头落地了。 云桑握了一下手,发现自己一直以来感觉阻塞的地方,彻底通畅了,他心情还算愉悦。 不过他的事情解决了,但人才还需要继续压榨,他对唐青道:“因为你很强,你才能给我上课,触发我的精神力。你有没有兴趣出一本书,教人如何触发异能、识别自身异能。” “出书?你认为我有那个资格么?”唐青沉默了,看上去似乎没有兴趣,可相处几个月,云桑早就摸清了这个人冷漠外表下如岩浆一般火热的性格。 末世第十三年,时间已近废土后期,谁不想做出一点事情让普罗大众记住自己的名字。 “你闲了就写,以后基地人越来越多,肯定会有人需要的。”世人皆有慕强心,异能强者写的书,自然不愁销量。 云桑点到为止后就不再说了,他很忙,解决自己的事情后,还得去研究所一趟,安抚新来的科研人员。 海笙便是新来的科研人员,他身穿着一件纯白无垢的研究服,手里拿着一个实验试管,他似乎久等云桑多时了,对方穿着消毒服甫一进门,海笙的目光就飞了过去,语气硬邦邦道:“你终于来了。” 同时他俊秀的眉头紧锁,嘴唇也抿着,看上去似乎心情很不好。 云桑熟练地安抚道:“海博士,你怎么了?是哪个助理毛手毛脚惹你生气了,还是研究所的伙食不满意?” “伙食还可以,助理我也骂了。”穿白衣的男人摇头,强调道:“我要的仪器怎么还没来,跟你说好的不一样。” 就差没说少年是个小骗子了。 虽然他很感谢云桑将他和最后一个助理从狼狈中救起,还分配给他一间研究所,让他得以继续从事研究,但这间研究所空荡荡,几乎什么都没有,称得上是百废待兴。 云桑一听是这个问题,立马拍拍胸脯:“仪器我们会派遣小队,去大城市里搬运,请耐心等待。” “你速度快一点,如果你能尽早把我需要的仪器设备全部搬来,再聘来几个博士级别的研究人员,成功研制出丧尸解毒药剂和防感染疫苗,也不过是时间问题。” 这句话颇有全人类的希望都寄托在云桑效率上的意味,海笙也不想太过于道德绑架,毕竟白云基地已经是他待过的所有基地中,氛围最好的了,他不想再得罪一个基地主人,然后被赶出去。 他想了想,改口道:“我知道那些设备都在大城市内部,想要深入获取很难,你们尽量配合吧。在此之前,我发现地表土壤和水源有被反射性物质污染的风险,我可以先带领团队,先攻克这个难关,研究出土壤净化药物和水源净化剂……” 土壤和水源是生存问题,他们先从这几个地方下手也不错,总归是全人类众志成城度过末日寒冬,从事研究的科研人员也不能闲着。 时间辗转过去,a大第二个学期的魔鬼复习周快到了。 余文荻捧着四五本砖头厚的专业书哀嚎不止。这小子平时喜欢聊八卦和插科打诨,心思都花在这上边了,自然没多少时间看书了。 “不看了,今天是阿宁生日,庆祝要紧。”余文荻合上书,见程宁复习完了在玩游戏,撇了撇嘴:“都快一年了吧,阿宁你还没腻啊?纸片人真的就那么香吗?” “暂时还没。”程宁笑了笑道,他觉得只要这款游戏不倒闭,他也许会永远也不会烦腻,他喜欢上一个鲜活美丽的少年,可却是一个游戏人物,说出去他这份感情可能会得到旁人匪夷所思的嘲笑。 王阳愣了一下:“你是说那款老三氪金几万块的游戏吗?” “对啊,一个二次元人物,长得还怪可爱的。”余文荻摆手道,“现在恋爱手游太厉害了,还会给你打电话说晚安,游戏厂家的手段越来越高明了,不过纸片人再香,哪里有现实可触碰的好啊?如果阿宁把这些钱拿去打赏女主播,女主播的心八成早就被撬动了,两人可以直接奔现。” “再不济,主播肯定也愿意在他生日给他唱一首生日快乐歌,纸片人会说什么?” 余文荻自己也有关注女主播,偶尔打赏个三四十块钱的礼物,都会换来女主播说“谢谢老板~老板大气~”甜腻腻的撒娇,虽然也是虚假的情谊,但好歹对面是个人不是? 有一瞬间,程宁的笑容变得透明,心也黯淡下去,他嘴唇微微开启,似乎想说什么,但最后又阖上了。 【您的伴侣正在办公,还有2个月零七天,他就要成年了】 【好感度超过1000,可以注册结婚,解锁婚姻成就】 系统日复一日地提醒道,程宁早就听习惯了,听到他上线的提示音,云桑放下了笔,他身穿笔挺的军服,却像小时候一样奔了过来,“你来看我了呀?”随着年龄渐长,云桑再也没有用“您”这样的称呼,听起来倒是更亲近。 “对,我来了,你最近过得怎么样?”程宁伸出手,轻轻蹭了蹭他的鼻尖,又抚过少年眼角不远处一颗漂亮的痣。 看到少年的耳尖透出一点红,直至鲜红欲滴,程宁的手指一动不动地僵在原地,如触电般收回了手,他甚至觉得接下来要开口说的话,似乎有些玷污了这份感情。 “崽崽,如果我为你打赏几万块的礼物,你会为我唱一首生日快乐歌吗?” “原来今天是你的生日。”云桑惊讶地抬起头,慢慢才道:“你不需要给我钱和礼物,我都会为你唱歌。”好不好听他就无法保证了,他这个人无趣得很,活在末世里只知疲于奔命,不懂什么风花雪月。 “那如果我把钱去打赏主播,你的心情是什么样的?”程宁又问。 “主播是什么?”云桑表示茫然,在程宁解释后,他面无表情:“如何使用钱财是个人自由,我没什么想法。” 但程宁却能捕捉到,对方几乎要溢出屏幕的不悦,神态那般的鲜活灵动,仿佛程宁养了一个真实的小爱人。有那么一瞬间,程宁的心被点亮了,充斥着满腔绵绵的爱意。 “我乱说的,崽崽你别生气,我有你就够了。”他触摸对方的发梢,慢慢打下这个对话框。 我有你就够了。 永远不能见面也没关系。 再怎么匪夷所思,那也是感情中的一种。 这一个晚风沉醉的夜晚,舍友们都看出程宁心情还不错,一直面带帅气的笑容,根本就没停过,完全就是恋爱中人的表现,连有些不受欢迎的同学不请自来也不生气。 “他果然交了女朋友,不然怎么会笑得那么漂亮,这样的笑容已经持续快一年了。”姚小夏就是不请自来中的一员,她的直觉很敏锐,于是心中嫉妒又苦涩,“可那个女人为什么不出现呢?” 不把对方带来这种环境吵闹又鱼龙混杂的场合,难道这就是程宁的保护方式吗?知道在场的女同学们会嫉妒,所以小心翼翼护着对方? 也有可能是地下情,根本就不喜欢,只是玩玩而已,才不带过来。姚小夏立刻又想,这个可能性让她心里舒服多了。 反正末世要来了,就算程宁喜欢,那个女人注定要沦为死人,姚小夏也不在乎 。就算没死,大不了跟碾死林美一样,把那个勾搭程宁的女人也碾死。 一想到林美和与对方藕断丝连不干净的霍冰,姚小夏心里就一股子火。 这场聚会直到凌晨四点才停,几人都喝得一身酒气,程宁俊帅脸庞微红,令不少人心痒痒。可惜程宁理智还在,风度翩翩地将她们送走。 宿舍楼门禁时间已经过了,余文荻他们也不急着回去,便在包间里过了一晚,第二天酒意褪了,才急匆匆赶回学校,然后他们的车行驶到公园附近就被堵住了。 远远望过去,里面堵了不少车,偌大一个公园被黄色警戒线围住,深蓝色制服的警员正在现场,警戒线外围了不少附近的民众,正在窃窃私议。 副驾驶上的余文荻摇下车窗,询问一个提着菜篮子的老阿姨:“阿婆,前面怎么堵了?” 见是一个帅小伙来搭话,阿婆没有什么防备心道:“因为发生命案了,这条路暂时封了。” 此话一出,四人皆愣了,“什么命案?” 阿婆叨叨絮絮道:“好几个身体被抽干的死人躺在里边呢,他们的指甲很长还是漆黑的,浑身上下很臭,像是好几天没洗澡,嘴巴也腐烂了,全身都在流脓,偏偏还能动。早上发狂起来,把几个晨跑的老头给抓伤了,人正在医院里抢救呢……警察说这些人生前可能吃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哎真是天降横祸。” 第63章 他养成了一个末世纸片人9 “我市那起公园杀人案目前已有眉目, 死者皆是一群常年住在地下水道的无劳动流浪汉,身份信息暂时难以查询,生前疑似误食了有害致幻物质, 导致人体畸形变异, 还有极强感染性……相关专家提醒各位城市居民,外出时请注意身边是否有异常人员,注意与他们保持距离, 夏季食物容易腐烂变质,各位居民更要警惕病从口入……” 不少城市居民都有晨起看电视新闻的习惯,周玲也不例外。她的职业是家庭主妇, 每天清晨都有去购物中心选购新鲜蔬菜的习惯,前几日也赶巧碰上了这一起命案。提着塑料袋的她还被一名小警员叫住,询问是否目击到了什么。 这件事对她平凡如水的生活来说有点新鲜,因此周玲也对最近中心公园的新闻很是上心, 她一边做饭,一边遥控器停在了这一台,感叹了一句, 最近这样的新闻也太多了。 专家说要注意身边是否有异常人员, 可她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已婚妇女, 生活除了老公就是每日会碰面的朋友,身边怎么会有异常人员呢? “老公饭做好了,你快点起来吃,不然上班要迟到了。”她朝卧房喊了一声后,手头飞快地切着萝卜丝,继续摆弄精致的菜肴。 很快听到脚步声, 周玲以为是赖床的男人终于起来了, 也没当回事继续捣鼓, 但是男人却靠近了她身边,一只手臂勾着她在积极备孕的腰腹。 周玲对这样晨起的亲昵早已习以为常,只脸红地斥了一句:“你别缠我,不然上班要迟到了。啊你的手怎么那么冰,让你天天晚上喝酒,喝出毛病了吧?”很快就演变成了日常埋怨。 “……”男人没有任何回应,如果周玲这时候能放下手中的活计,回头看一眼,她会发现拥抱自己的丈夫早已变成了面色僵白的怪物,眼睛凹陷出两个黝黑的洞窟,正盯着她姣好的脖子,嘴角不断往下涎水。 可她依然毫无察觉。 * 6月17日是一个平平无奇的日子,各大高校相继步入复习周,考完的可以买机票车票提前撤退,没考完的继续留在学校。 大多数考完的已经离开了,整个A大校园空了一半,经管系还在咬笔杆子,应付最后一门专业课考试。 此时考场大门紧闭,每个考场容纳了近百名学生,卷子刚发下来不到一小时,几声女孩子尖叫打破了肃静的考场氛围。“怎么了?”余文荻懵懵懂懂地抬起头,很快他也卧槽出声。 只见他目光所及之处,大多数同学都僵在了原地,保持着握笔的姿势,他们脸上所有血色褪去,变成了僵死一般的惨白,还泛起藤蔓般的青筋。本来饱满的身体急剧瘦成了骷髅架子,连一丝血肉都不剩,只有一个脑袋还垂着,眼神呆滞,嘴角正一滴一滴往下淌着口水,打湿了卷子。 其中一个还坐在他的右手边,跟他只隔了一个手臂,一切荒诞得仿佛像是一场梦—— 余文荻全身都起了鸡皮疙瘩,感到毛骨悚然,考场内没变异的人迅速惊恐地起身。王阳耳里塞着隔音棉花,余文荻拉他的时候,他还埋头:“这么快铃响了?别拉我,我把这道题写了。” “写个屁啊!你快看周围!”余文荻急得破口大骂,给了他脑门一巴掌,被打痛的王阳这才摘下耳塞,后知后觉地环顾了一眼考场,然后瞳孔收缩,他慌忙起身,“这是怎么回事?我是不是早上还没睡醒啊?” 他又给自己脸来了一巴掌,一个人高马大的北方爷们顿时说话轻得像棉花,仿佛怕惊扰了周遭的怪物。 “我不知道,总之快跑吧!”余文荻拉着他,两人慌不择路地从后门逃跑,路上遇到了隔壁考场的程宁和顾峰,他们彼此松了口气,404寝室兄弟没有变成丧尸这还挺好。途中他们还遇到了其他少数神色惊恐的同学,其中就有林美和汪明涵,他们脸色惨白:“不知道怎么回事,刚刚考场里的同学都变成了怪物,他们身上好臭,好像食物陈腐的味道!” 所有人鼻端都能闻到那股令人作呕的气味,他们不是没看过丧尸片,心里涌上出不祥的预感。“这难道是世界末日?”有人哆哆嗦嗦道,空气凝重了起来。 话音刚落,旁边冲过来一个穿卫衣的男同学,那乌黑长指要往程宁脸上划去,程宁冷着一张脸躲开后,拿椅子回击,只听一阵尖锐刺耳的嚎叫声传来,几乎要刺破人耳膜,完全不是人类的声音。 他们人在三楼,又亲眼看到楼下一个仓皇逃跑的人,被同伴抓伤后,瞬间发狂变成了相似的怪物。 所有人都吸了一口气,“这还是人吗?”随着怪物潮越来越多,他们不得已逃回宿舍楼,结果没想到宿舍楼也不安全。 整个大学到处都是游荡的行尸走肉,一闻到生人的气息就会扑过来,几乎不给人喘气的时间和逃出生天的机会。一行人逼不得已,跑进A大新修的体育馆里藏匿,沉重的大门一关,暂时可以喘口气了。 新修的体育馆内部非常整洁,穹顶是如星空一般的蓝色,如果不是灾难降临,几人还有闲心欣赏一番。可他们现在苟延残喘,一进馆内就瘫软在地,努力平复自己剧烈的心跳呼吸。 程宁关了所有的门窗,确定不留一点缝隙后才折回,然后他发现场内居然还有其他人,还是熟面孔的姚小夏和霍冰,一行人撞见后面面相觑。 所有人也发现了不对劲,与他们的狼狈截然不同,姚小夏和霍冰他们两人穿着迷彩服、脚下蹬的是长靴,脸上佩戴着护目镜,头上戴着头盔,手中还拿着一把锐利的砍刀。 放在大夏天,这样的打扮称得上是全副武装,在外面丧尸围城的情况下,也显得极为诡异。 “你们居然能逃到这里。”姚小夏挑了挑眉,早在末世前一天,她就找来两个双肩包,往里面塞了矿泉水、饼干、两把军刀和帐篷睡袋,还有无数真空包装的食物,把所有实用的存活道具都塞满整个背包。 这一年她欠了很多钱,如果不是那些亲戚撕破脸说,她再不还钱就报警,姚小夏都想直接赖账,她也真的赖了一部分,反正赖到世界末日,债主可能都死了,她也不需要还钱了。 末世前一个月,她去所有能贷款的平台,以她的信用额度,零零总总借了一百多万,她囤了一仓库的食物和水,还买了精良的装备和性能极好的越野车。 然后在末世前一个小时,她阻止霍冰去考场,并将这个全副武装的包甩给对方。霍冰本来还不耐烦说:“你当我是你吗,蒙一蒙也许还能考过,考试缺席就是零蛋,第二年要交补考费的。” “没有第二年了,因为世界末日来了。”姚小夏眼神近乎怜悯,告诉对方真相。霍冰一开始还将信将疑,觉得她脑子有病,可当第一波□□出现后,他被吓到后,不得不信了。姚小夏说,现在城市到处都很危险,等到两三天后,该变成丧尸的人变成丧尸后,一切便尘埃落定。 姚小夏决定在这个体育馆里待上几天。 这个体育馆过于安静,似乎刚刚那场混乱都凝固了起来,两人的气定神闲,更把所有人脸上的苍白绝望衬托得淋漓尽致。 “你早就知道了,为什么不告诉我们?”林美用略带控诉的语气道,她眼中凝着莹莹的泪水,逼得霍冰尴尬地移开眼神。 “为什么要告诉你?”姚小夏冷哼一声,挥舞了一下砍刀,刀锋湛湛寒光闪过林美的眼睛,让她惊呼一声,连忙捂住眼睛,眼泪更加汹涌。 “你们认命吧,现在是世界末日,抛弃那些矫情的心思,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姚小夏冷嘲热讽道,末世都来了,她才无所谓别人指责她冷血无情、自私自利,这辈子她自己活得恣意痛快才是最重要的。 此话掷地,没有人回应,只有一片沉默。 白天三十多度的高温,到了晚上气温突然骤降,躲在体育馆里的几人打着寒颤,因事发突然,他们一整天没有进食,正处在饥寒交迫的情况下。林美抱着自己的膝盖,还在泪流满面,她说:“我饿了,能给我点东西吃吗?” 霍冰丢给她一个面包,“吃吧。”他到底对前女友还留有一点旧情,他也把面包分给了程宁他们。霍冰现在十九岁,还不是上辈子那个在末日披荆斩棘的异能强者,他骨子里还有人情味。 只是他这个动作,让姚小夏目光嗖地投射过来,霍冰立刻就僵住了,凭心说,姚小夏帮他躲过了末世,对他有救命之恩,而且他异能觉醒还得指望姚小夏,他不得不顾忌对方的想法。 他解释了一下自己的行为:“末世来了,大家应该互帮互助,而不是互相抛弃。” 一听这冠冕堂皇的话,姚小夏脸上挤出几声冷笑:“我看你是余情未了,我先说好,我可不带着吃白饭的累赘。如果想吃东西,就得听我的。”这就是要求众人以她马首是瞻的意思,说完,她就露了一手,手心蹿出一股炽热的火焰,那滚烫的温度近距离的人都能感受到,这一示威把林美吓得连连后退,姚小夏嘴角挑起一个优越感十足的笑容:“我是强大的异能者,我能杀丧尸,跟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可不一样。你们如果不听我的,被丧尸分尸也没人救” 目前体育馆里加上她和霍冰两人,总共六男二女,大家虽然都是一个专业的,可在姚小夏印象中,这些人都是早死的命,她根本瞧不上。她有意无意忽略了程宁的存在,还是那句话,在末世里俊帅的皮囊没有任何用处。 余文荻对姚小夏的态度很不满,刚想指责这姑娘过于霸道专横,见对方手心噌的一下冒出火焰,硬生生咽下了肚子里的话,反问道:“什么是异能者,我是吗?” “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异能者。”姚小夏摇了摇头,眼神闪烁了一下,敷衍道:“反正能触发就是了,不然就是普通人。” 在场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她有所隐瞒,她不想告诉他们。 程宁闻言挑了挑眉,他漆黑的眼眸扫了一眼面色不太好看的舍友,有些缺水的薄唇微抿,表情有些变幻莫测,半晌他道:“也许我知道,方法不一定准确,大家可以试一下。” 程宁曾无数次看到过小人触发异能,在训练室勤奋练习,因此也记住了几个触发异能的方法。 他的话唤回了所有人注意力,连霍冰也转过头来,姚小夏连他也瞒着,只说时间到了他自然会触发,所以他也很想知道。姚小夏的霸道强势,让他有点喘不过气,他迫不及待想找回一点底气。 程宁拿出霍冰登山包里一个装了水的保温杯,“你们听我口令,首先脑子要放空、屏息静气,手持着这个杯子……”如果这个方法不行,还有其他方法,他还清楚记得,少年跟他聊起的辨别异能手段,比如治愈的异能手心会发白光。 这是什么方法?姚小夏刚想讥讽,下一秒她就跌在原地惊魂未定,因为程宁摁住杯子的那只手爆出青筋,杯中水在沸腾,下一秒整个杯中水消失无踪,这是水系异能者! “哇靠,老三你太牛逼了!你到底怎么做到的简直像是魔法,接下来让我试试。”余文荻看得双眸爆亮,自告奋勇作为下一只小白鼠,他手握着重新装满水的杯子,闭上眼睛试了一下,十分钟过去了没有什么动静,可当他失望地手覆盖在地面上时,地面突然冒出了一颗嫩芽。 这是木系异能者!姚小夏再也克制不住脸上震惊的表情,更让她吃惊的事还在后面,体育馆内包括她和霍冰在内,全员都觉醒了异能。 这下子她的主导地位,彻底被颠倒。 第64章 他养成了一个末世纸片人10 顾峰是风系异能者, 王阳是金系异能者,程宁是水系异能者,余文荻是木系异能者, 连她一直以来瞧不上的书呆子班长汪明涵,居然也是异能者。她一直记恨着对方在辅导员面前胡言乱语, 说她误入某组织,导致警察上门, 可偏偏这样的人居然是空间系异能者, 他把保温杯当场隐藏的画面,所有人都看得清清楚楚。 而她从上辈子到这辈子都不屑一顾、一直以为就是个普通人的林美,手心泛出一道微弱的白光,更让她满脸错愕,原本野心勃勃的掌控心和兴奋到发热的脑子, 如被人凭空泼了一盆冷水, 狠狠凉了一半。 林美惴惴不安地问道:“程宁,这是什么意思?” 程宁并没有隐瞒, 直言相告道:“这应该是治愈系异能, 你能治疗一切外部创伤,一个很珍贵的异能。”他所有的信息都来自游戏, 当时只想着不错过小人成长的每一帧画面, 没曾想竟然能派上用场,他强行压下心中的些许思念。 “很珍贵?”林美惊呼一声, 仔细端详着双手,仿佛近二十年来第一次认识。 姚小夏心脏砰砰直跳, 脸上再也难以维持先前嘲讽的神色, 她强挤出一个笑容道:“是挺珍贵的, 不过你那道白光太微弱了, 顶不了什么用。”她没发现,自己语气产生了变化,从耀武扬威到稍微放低姿态的友好,在场人都不是什么聋子,自然能听出区别,众人登时神色各异。 姚小夏也意识到了,上辈子她陷入了一个骗局,她以为林美像一朵柔弱的菟丝花,没有霍冰保护在末世里根本活不下去,事实上恰恰相反,不是因为林美攀附着霍冰为生,恰恰相反是霍冰攀附着对方生活,还故意隐去了对方的特殊之处。治愈系异能是各大基地都想争夺招揽的人才,林美可以过稳定的生活,但是却陪着霍冰到处流浪闯荡、招兵买马,谁需要谁还说不一定呢。 亏她还以为霍冰对林美是真爱,所以一直呵护着普通人的对方,想曾想,原来她彻头彻尾就被瞒在鼓里,什么狗屁真爱!如果早知如此,她一重生就会去跟林美做好姐妹,而不是撬对方墙角。姚小夏狠狠咬唇,心中充满了怨恨。 似乎想到什么,她立即调转枪头对准了程宁,努力忽略对方的脸,有些羞恼道:“你为什么知道那么多消息?” 程宁的出言解惑,完全打碎了她重生回来的优越感,让她在爱慕之余,也有点记恨。她心想难道程宁也是重生的,不然怎么会如此了解异能,可如果对方也是重生者,那为什么今天会出现大学里,傻子都知道末世来了要躲得远远的。 程宁连给她一个眼神都欠奉:“我手机里的游戏告诉我的,这也许是上天给我的金手指。”同时可能也是来自未来的警示,可惜他错过了。 余文荻他们身为程宁的舍友,当然相信了,因为这一年程宁玩游戏的动静他们都有看到,当下只感觉不可思议,纷纷心想不是一个末日恋爱游戏吗,怎么又变成了预言游戏。 “我不信,除非你让我看看是什么游戏!”姚小夏急急忙忙伸手,一个横空出世的程宁已经够出乎她意料了,面对这提供情报的游戏,她五官微微扭曲,表示这简直不能忍。她要看看究竟是什么游戏,又想知道程宁到底对末世了解多少,会不会撼动她这个重生者的特殊性。 “我手机掉了无法证明,随便你相不相信。”见这个姑娘咄咄逼人,程宁口气冷淡,他们这批从考场里逃出来的人,身上都没有携带手机,因为考场不允许出现电子设备,都被监考老师统一收缴。 外面大学沦陷,除非他们脑子被驴踢了,才会折回教室去拿手机。整个夜晚姚小夏辗转反侧难以入眠,一颗急躁的心火烧火燎,直到她三番两次试探出程宁了解程度只是皮毛后,她烦躁的心才松了口气。 还好程宁不是重生者,他不知道末世谁会成为强者,他也不知道军方宝库在哪里,这些机缘和秘密这世上只有她知道。她可是打算携带这些秘密去找一个强大的基地投诚,换取一个座上宾的地位。她还想用这些预言秘密去招揽强者,掌握一支异能者强队,终结掉上辈子的悲剧。 三天期限一到,众人离开体育馆,仗着触发的异能和路边捡到的武器,硬生生杀出了一条逃亡之路。 重见天日后,他们发现城市交通瘫痪了,外面的街道空无一人,到处都是被遗弃的私家车,车主也变成了丧尸,被安全带勒在驾驶室上,只能嚎叫。临街的门店防弹玻璃窗也被打破了,整个世界呈现一片乱相。 姚小夏顺利拿到自己事先藏匿好的两辆越野车,带领众人逃出城市,A市整个末世前人人都向往的繁华大都市,在末日后却因人口密度,率先沦为了战场,变成了后来异能者们都唯恐避之不及的存在。 丧尸实在太多了,哪怕要搜物资,都不会选择去A市。 到底都是大半小子,这些天世界观被颠覆得已经足够多,再加上无法联系亲人确定平安,在逃出城市的行程中,一路死气沉沉,没有人开口说话。 除了正在开车的顾峰和霍冰,所有人佝偻着身子,车内气氛格外沉重,空气中的沉默几乎要让人窒息。 “我们去哪里?下一个路口往哪拐?”霍冰旋转方向盘,开口打破这个平静,他的眼眶也是通红,他心情并非不难过,只父母的电话打不通一直呈现忙音,他就已经大致猜到结局了。 整个队伍中,也只有姚小夏没给家里人打电话,当旁人问起,姚小夏拧眉,用满不在乎的口吻道:“我不难过。人生在世,因血缘脐带而来,也总有跟父母挥手告别、独自行走的那一天,只是那一天提前到来了而已。”早从她私拿房产证去卖房子、又在外面欠了一屁股债被父母发现后,她已经彻底跟父母断了联系,当然也懒得管老两口和那三个拖油瓶的死活。 家人是她重生回来,注定要舍弃掉的东西。 她还不知道,她话语间的凉薄,让车上的年轻人心中一寒,再次刷新了对这个女人寡情凉薄的认知。 只碍于现在是集体行动,外面局势还是姚小夏了解的最多,整个队伍不得不听她的,不敢贸贸然行动。 听霍冰询问方向,姚小夏看向地图,“我们开车往北走,等一个月,北方基地建立起来后,我们立刻就去投奔。” 她是重生者,虽然末世第三年就死了,可她清楚记得,由傅、顾两大豪门家族建立起来的北方基地,在各种组织和势力纷纷崛起的初期,不见多少火候,可第二年就开始蓬勃发展,不断吸收各类型的异能强者,努力吞并周边各大小基地和避难所,俨然成为地方一霸。 到了末世第三年,他们这些挣扎求生的难民都想千里跋涉到北方去,换取对方基地的居民资格。 正因她清楚知道,北方基地日后会有多强大,才想着带着一肚子机缘去投奔,自古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如今正是北方基地极为需要人手的时候,八个异能者前去投奔,一定能换取不错的礼遇。 * 程宁失去手机长达一周,他没有上线,云桑脸色慢慢从平静到凝重,哪怕再不愿意相信,也无法忽视对方恐怕遭遇不测的事实。 这一场暴动突如其来,甚至听上去有些荒唐,毕竟这是科学无法解释的事情,可他还是下达了通知。 “各位居民:很不幸地通知一件事,前几日超时空虫洞发生紊乱,我们末日废土位面和22年前末日降临位面发生了合并——当年帮助我们建设基地的程先生,就是这个位面的幸存者之一,如今他生死未卜、下落不明。现在基地征集城市救援志愿者,谁愿意奔赴前线,尽可能救援所有城市幸存者——” 少年清越嘹亮的声音,透过强大扩音器传遍白云基地的每一个角落、每一层楼、乃至每一家门店,连公园里睡帐篷的人都钻了出来,不敢置信自己听到的消息。 基地主人这一段话翻译一遍,大意就是时空出现了紊乱,废土纪元22年位面和末日刚爆发的位面合并了。他们已经是在末日适应生存的老人,当初是从末世第一年摸爬打滚、九死一生混到现在的,是否愿意看昔日的幸存者再次遭遇同样的浩劫,如果不愿意就去帮忙,老带新走起。 为了方便一些头脑反应较为迟钝的人消化,这段广播足足响了十遍,效果也非常有效,报名大厅挤满了穿着迷彩服的志愿者。除了老弱病孕,基地所有青壮年几乎倾巢出动。 可能从云雷留下的脑域系统,帮云桑联系了另一个位面的程宁开始,A位面帮助B位面,B位面从一无所有发展起来了,去反哺和挽救濒临困境的A位面。这些都是微妙又神奇的细节,仿佛一台显微镜下,两个相似又迥异的细胞正在分分合合,看似割裂,实际上有存在着联系。 可能冥冥之中早已注定了,会发生什么。 A市某花园小区 面对家里日渐消耗的食物,姚文海已经和妻子刘丽珍两人,拥着三个哭哭啼啼的孩子陷入了绝望。 为了防止未来老年痴呆,他从三十岁开始,就有每天写日记的习惯,到了末日也没停止。 【6月17日,这该死的世界啊,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邻居都变成了怪物,我们浑浑噩噩度过了这一天】 【6月18日,还好末日降临前妻子囤了一周的口粮,我们可以耐心等待军方的到来】 【6月19日,军方没有到来,三个孩子啼哭不止,他们的脸颊滚烫像是在发烧,他们说身体里像有一把刀在切割着他们,我有些恐惧】 …… 【6月25日,七八天过去了,军方还是没有到来,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神啊救救我们吧】 家里已经没有存粮了,能吃的东西都要吃完了,可小区里都是丧尸,他们一出去就是送死。已经到了弹尽粮绝的局面,姚文海在日记之余已经动笔写下遗书。妻子也脸色苍白地备好了安眠药,他们两夫妻决定先走一步,把剩下的最后一点粮食留给三个孩子。 就在他们准备吞药之际,忽然听到了空中有直升飞机的声音。姚文海登时手一抖,药瓶滚落在地,激动得喜极而泣,“是螺旋桨的声音,是直升飞机,军方的救援来了。” 他想要起身,却因为较长时间滴水未进而脚步虚弱,等缓过一阵头晕目眩后,他立刻冲到阳台招手呼救。几个孩子也大声喊着叔叔救我,举着手绘的卡通旗帜又哭又叫。 直升飞机上的人立刻就发现了他们,拿出呼叫器道:“1102的住户请耐心等待,我们立刻就实施救援。” 就这样,他们得救了。 第65章 他养成了一个末世纸片人11 直升飞机盘旋在半空中, 他们投下一只被人开膛剖腹的血猪肉,新鲜的血液和内脏的气味刺激了花园小区里的丧尸,乌泱泱的丧尸群都冲了过去, 稍微释放了救援压力。 然后他们再挨家挨户地实施救援,低楼层的依靠防护垫,高楼的依靠直升机, 让人在窗户边上等着,老人和小孩先接, 其次才是尚有余力的青壮年。姚家也是如此, 三个孩子被一一夹着胳膊抱走了, 本来啼哭不止的姚小乐,赖在迷彩服大汉怀里, 只感觉满满都是安全感, 她抽噎了几下后就不哭了。 接下来是姚家老两口, 姚文海感谢的话接连不断, 比如感谢你们的不抛弃、不放弃,俨然把他们当做军方的人了。 其实如果他定睛看的话, 会发现这些人的迷彩服款式和持枪器械与当今的根完全不同,副驾驶室上正在指挥操纵的完全就是一个刚成年的小伙子,末世人文化程度不高,但几乎什么都会一手。开直升飞机、修理故障等等都会。 “这三个孩子脸上很烫。”迷彩服大汉那粗粝宽厚的手掌落在了姚小乐脑门上, 再一一比对这三个孩子的健康状况, 判断出都有不同程度的发烧发热。 “是啊, 他们发烧很多天了, 说肚子里有一把刀, 今天又说过肚子里有一股气到处乱跑, 吃感冒药、降热药都没用, 我们也不能去医院。”一提起这事,姚文海夫妻就忧心忡忡。 “别紧张,这不是什么大事,他们只是要触发异能而已。”迷彩服大汉安抚道,想收回自己的手,却被三个孩子依赖地拉住。 “异能?”姚文海愣住了,这是什么东西,然后接下来几分钟他就被简单科普了何为异能者和普通人,当然了两者之上还有一种觉醒了超强精神力的强者,他们基地主人。 迷彩服大汉道:“我还要继续去救援下一波幸存者,无法给你们多做解释。等你们到基地,就会有专门人员带领你三个孩子去引导、触发,并学习如何善用异能。”在此之外,云桑还新增了一个课程,叫做思想品德教育。 末世不仅得抵抗天灾、丧尸还有**。 在末世前期仗着觉醒异能和法律秩序的崩溃,把普通当蝼蚁的败类异能者太多了,这种课程非常有必要,异能是上天赋予的天赋才能,不是用来逞凶斗殴的道具,正确的引导非常有必要。当然了,异能者再恃才傲物、自命不凡,也打不过白云基地全副武装的普通人。 “原来是这样。”姚文海当即就对军方肯解救安置他们这些普通老百姓的白云基地产生了向往,一听前半截忽地想起什么,立刻就跪下来道:“虽然很不好意思,但我还有个女儿,今年十九岁,名字叫姚小夏,出事前应该在A大校园里,如果你们会去A大的话,请帮我留意一下。”这些天他忧心女儿的下落,实在忧心如焚,世界末日一来,放大了所有人的亲缘基因,也消弭了他先前对不懂事女儿的怨气。 一看姚文海的姿势,迷彩服大汉赶紧扶他,“请别这样。” “我们有同事会去A大施救,到时候可以让他在所有幸存者中询问,有没有这个姚小夏同学。”副驾驶上的小伙子说,“如果你能报出女儿出事前穿什么颜色的衣服裤子,她的具体位置那就更好了。” 他们拥有最先进的人体搜查仪,人类体温和丧尸体温不同,只要知道具体位置放出搜查仪,立刻就能在废墟或者建筑中搜寻到幸存者位置。 “对不起,我不知道她的具体位置和穿着,在末世前她就把我的号码拉黑了……我知道这像是大海捞针,如果找不到就算了。”姚文海讪讪道,正因为姚小夏拉黑了他,电话也拨打不通,姚文海才无法判断女儿到底活着没有,是沦为了丧尸还是侥幸活着,反正他已经做好最差的打算了。 他还不知道,自己心心念念牵挂的女儿正往北奔赴,千里驱车跋涉到了北方基地。 此时北方基地刚刚成立,百废待兴,八名异能者的到来,果然受到了基地领导者傅元克和顾绍南的热烈欢迎,两人亲自接待了这一批大学生,还邀请他们参加欢迎晚宴。 程宁有过建设经验,自然产生了对比,北方基地虽然刚成立,但它的建设还挺完善,派遣小队出任务和搜寻物资的大厅在最前面,往内走是居民区和领导者及其家属住的军区大院。 明面上看着挑不出任何毛病,但程宁总觉得哪里不对,心想基地里怎么都是异能者,没有普通人?一个基地要想成长运转,异能者和普通人都缺一不可,可偌大一个基地内,他逛了半天都没有看到一个普通人的影子。 “阿宁你多心了,也许普通人不住这儿呢,你看那些异能者他们表情多神气啊,脸颊也有肉,一看就是在基地混得很好。”连续一个多月都疲于奔命,余文荻身体累得慌,整个人也消瘦了许多,娃娃脸瘦成了尖下巴。 难得找到一个落脚的地,他只想待在北方基地不走了。 夜幕降临,宴会如约开启,两位基地领导者热情地招待了他们,傅元克和顾绍南在一张西式长桌上各坐两端,其余人则选择其他地方陆续落座。 他们虽然初来乍到,可都能看出傅元克和顾绍南这两位领导者虽是合作关系和儿女亲家,但彼此之间也存在争锋相对,基地异能者之间也分为两个派系——傅系和顾系。两个领导者明里暗里也在招揽他们,让他们自愿做出选择,这种争权夺势太过明显,除了无比适应的姚小夏,其他年轻学生都不太喜欢。 姚小夏暗地里道:“你们别被顾绍南招揽了,他表面看着风光,实际权力都被傅元克掏空了。”顾绍南虽名义上还是基地一把手,但没有权力,过得就有名无实,姚小夏知道得还不少,她清楚知道北方基地最后胜出者是傅元克。 随着顾绍南的下台,顾家小姐嫁给傅元克的长子,也惨被遗弃。结局是她疯疯癫癫地连夜跑出了基地大门不知所踪,后来人都笑言,偌大一个北方基地大门竟然没有人把守,就这样任由一个千金大小姐出逃了?傅家卸磨杀驴的心未免太路人皆知了。奈何这就是末世适者生存的残酷,一方下台,他的派系人员当然也要被连根拔除。 姚小夏庆幸自己是知道一切的重生者,想要避免这个问题,那他们一开始就站傅元克这里就好了。日后也不会被清算,反而还会被提拔。 众人一听,脸色都很微妙,不情不愿地接受了傅元克的招揽。 林美则瑟缩了一下,刚刚握手示好的时候,傅元克的大掌在她手背上流连了几下,还用欣赏小辈的口气与她对话道:“听说你是治愈系异能者,我最近身体有些毛病,不知道能不能请你帮忙治愈一下。” 要知道傅元克已经是四十多岁的人了,一种被蛇盯上的感觉让林美感到毛骨悚然。 她不敢告诉别人,连前男友霍冰都无法让她信任,她只悄悄跟程宁提了几句。程宁心领神会,立刻找借口跟她调换了位子,接下来的晚宴,他和林美两人都胃口缺缺。 因为走的是西餐流程,第一道菜是酸甜可口的开胃菜,本来早已饥肠辘辘的众人浅尝之后,味蕾更加活跃起来,迫不及待想要继续享用。 然后是沙拉菜和蔬菜奶油浓汤,很快就到了主菜,一盘盘肉食被端了上来,在西式晚餐烛光的照耀下,点缀着西蓝花的肉排看上去极为美味且香气扑鼻。 要知道这一个月除了吃先前准备好的泡面干粮和真空食物,一行人已经好久没见过香气如此诱人的肉了。 傅元克抚掌道:“正菜上了,是家中厨师精心烹饪的肉排,各位青年才俊请慢用,如果不够吃后厨还有,都是新鲜冷冻的好肉。只要你们愿意加入我们北方基地,将永远不会再忍饥挨饿。” “感谢傅先生的款待。”姚小夏落落大方道。 她看好北方基地的前景,主张来北方基地投奔,傅元克对他们如此礼遇、且盛情款待,给足了他们这群年轻人面子,变相也在证明她的眼光好,为大家找到了一个如此光明有前途的基地作为靠山。众人应该感谢她。 正菜一上来,为了投桃报李,姚小夏率先动刀叉,浅尝了一口后夸道:“这肉真是美味有嚼劲。” 霍冰早饿了,也没废话就大口朵颐起来。 他们的反应让余文荻口水都要滴出来了,盘子一在他面前放下,他迫不及待就想动刀叉,他叉了一块肉刚想放进嘴里,就被脑海灵光一闪的程宁压下,他低声喝道:“先别吃!” “难道有毒?”余文荻立即神经紧张地放下刀叉,一看他俩反应,顾峰王阳和汪明涵他们也相继放下了刀叉,用锐利探寻的目光看向肉排。从视觉来说,这份主菜摆盘极好,色香味俱全,他们完全看不出哪里有问题。 可他们相信程宁不会无的放矢,程宁只说了一句:“恐怕更糟糕。” 这句话让余文荻他们满头雾水,程宁也没解释,径直望向傅元克道:“冒昧问一下傅先生,这份烤肉排是用什么肉做的?”作为一个末世前常光顾西餐厅的人,程宁阅餐经验很丰富,西餐里的肉类菜肴一般都是牛、羊、猪和小牛仔身上各个部位的肉,可这道肉排却让他辨别不出来,到底是牛排还是羊排。 其次是末世降临后,为什么能在生存上把人类逼到困境,那是因为植物膨胀变异数十倍不止,动物也紧追其后,常年被畜养的家中动物变异后,反过来攻击饲主的情况比比皆是,根本不好下手。他们北上的这段路,被变异动物袭击也不是一次两次了,许多次狼狈中险象环生。 现在是末世初期,没有钢铁一般的肠胃,变异动物根本没人敢吃。在这样的情况下,养尊处优的生活过久了,如果想一直满足吃肉的**,那北方基地究竟是从哪里搞来那么多冷冻肉? 再联想基地里到处都看不到普通人的影子,一个答案也呼之欲出了。 对啊,这肉从哪里来的啊…他的分析让众人脸色僵硬,心头浮现出不好的预感,全身也起了鸡皮疙瘩,下一秒再看餐盘里那犹带血丝、七分熟的肉排时,他们克制不住反胃呕吐和想要杀人的冲动。他们万万没想到,这北方基地领导者儒雅随和的表皮下,竟是一个如此反人类的畜生,连自己同胞的血肉都能装作大口朵颐。 姚小夏脸色也急剧变化,上辈子她为了生存,经历过一段极度糟糕的日子,几乎什么都吃过,但也没吃过那玩意儿。 她总算知道了,为什么北方基地上辈子能招揽到那么多异能者了,那些人恐怕就是在不知不觉中被拉上了贼船。一旦食过这种罪恶的美味,大多数人初期会厌恶呕吐,但久而久之当饥饿再次来袭时,他们就会上瘾怀念并且食髓知味,自愿保守这个反人类的秘密。 姚小夏在毫无知觉时已经吃了好几口,现在只想找个地方好好吐一吐,可是她主张来北方基地投奔的,毕竟北方基地关系到她的前程,没想到被程宁一口揭穿,如今的情况是骑虎难下了。 面对质问,傅元克动作优雅地放下刀叉,拿起手边洁净的餐巾纸稍微擦拭了一下嘴角:“年轻人,凡事都有第一次,这种美味你们尝过后就知道了,我从不强迫人,如果不愿意的话你们可以离开。” 他并非不想勉强,只是程宁他们都是异能者,如果强强联手,这伙人当然能逃出去,而基地这里反而要损失惨重。 一听这话,程宁他们立马起身,脸色难看到连一句再见都不愿意说,这什么狗屁北方基地,茹毛饮血兽性十足,完全是建立在普通人苦难身上,来之前姚小夏说得天花乱坠,却把他们给坑惨了,他们只想收拾包袱连夜走人。 “你们别走!”姚小夏心头思绪凌乱,她是混过末世的,这种人吃人的场景在末世第三年并不少见,她适应力极强,膈应呕吐之后,重新涌起来的是对权势的渴望和计划被打乱的不甘心。北方基地迟早会无比强大,她选择留下,可以实现自己的宏伟计划。 “这世道早就乱了,到处都是丧尸,你们能去哪里?看在同学的份上,我好心劝你们,那些小基地是没有前途的,你们如果走了,事后可别后悔。”软的不行那就来硬的,姚小夏放狠话道,她是经历过末世的人,当然知道没有基地保护,普通人根本很难生存下去。她想争取程宁他们留下,成为她日后的一个助力。 霍冰也想走,但他刚刚误上了贼船,不仅很快吃光了一盘,还立即索要了第二盘。他看得出,再次面对他时,大家神情那叫一个防备忌惮,显然都把他和姚小夏都看成一伙儿的了。林美那柔弱中毫不掩饰厌恶的表情,更让他感到痛苦。 本来关系理念就不太融洽的两拨人正式决裂,他不想留下也得留下了。 程宁他们想连夜逃走,可姚小夏却使出缓兵之计,她对汪明涵道:“你们想走可以,物资留下,那可都我末世前辛辛苦苦囤的物资,我看数量不对,你是不是私吞了一部分?我要清点一下。” 能拖一时是一时。 只要找到理由能扣押住汪明涵一个人,程宁小队就走不了,姚小夏打的什么算盘,大家一清二楚。 可这张口就是诬陷汪明涵这个空间异能者私吞了她的资源,可把汪明涵给气坏了。 第66章 他养成了一个末世纸片人12 空间异能者的空间只能放置无生机的死物, 活人进不去,正是如此,如果空间异能者真被人怀疑藏匿了什么, 因为无法自证,所以根本解释不清楚,哪怕有一百张嘴都难以自辨。 “我不是那种小偷小摸的人, 空间里面早就搬空了。”汪明涵生气说,末世前他是一个勤勤恳恳、为同学服务的班长, 到了末世, 他还是一个勤勤恳恳的搬运工,每天带着姚小夏那一堆资源到处乱跑。 姚小夏日常一边怀疑他说:“我那么多食物,你可别偷吃”, 一边又不想自己背东西, 经常使唤他。也亏汪明涵确实是一个软柿子般的性格, 不然早就发火不干了。 更别提,姚小夏那足足一个篮球场的资源,一针一线的清点, 得清点到什么时候啊。她打的什么算盘, 所有人心知肚明, 他们就知道,姚小夏不会那么轻易让他们走, 他们也早就做好战斗决裂的准备了。 一言不合就开打, 多对一, 姚小夏落败。 “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啊, 一点同学情谊都没有!”姚小夏破口大骂道, 她也没想到, 几个一直容忍她的男人会抛弃了绅士风度来攻击她, 哪怕点到为止,但她也确实受伤了!她骂了半天,再度调转枪头对霍冰道:“你是死人吗,还是木头桩子,刚刚为什么不出手帮我?” 霍冰摇头:“他们想走就让他们走吧,人心散了,队伍不好带了。”如果不是他吃了那盘肉,他恐怕也会毫不犹豫跟着程宁他们离开 “他们想走就走,别后悔就是了。”姚小夏眸中闪过一丝怨毒,程宁他们前脚刚离开,她后脚就放出汪明涵是空间系异能者、身上囤有大量物资的消息,这招纯属借刀杀人,事后还赶尽杀绝。 连霍冰都被这个女人的阴险毒辣吓到了,心中惊疑不定,他在想自己此番留下的决定到底是对还是错? * 申省某山区防空洞 人类骨子里天生就有忧患意识,在危难来临之前,常常会修建紧急避难的秘密通道或者提前囤好一些军事战略物资,以供不时之需。 这些都是部队里高级干部才会知道的机密,末世前云雷就曾在部队里,当年也组织过这个防空洞的建设,后来他因伤退役,末世也降临了,他只好把这些资源囤积地的方位记录下来。可没等去搜寻,他就不幸去世了,只留下嗷嗷待哺的儿子和日渐衰败的白云基地。 这本笔记本辗转落到云桑手里,位面合并导致了一些不良影响,那就是末世初期的丧尸群太多了,远不是废土纪元第22年能比的,白云基地需要这些资源和武器,才能顺利度过难关。 身穿迷彩服的先遣小队,很快便找到了资源囤积的位置,回报给云桑,并仔细描述了资源囤积地在一个防空洞内,外门需要密码。 云桑拿起笔记本,确实跟云雷笔记中所写的分毫不差。这山林储存战略物资的地方非常隐蔽,如果不是他有前人留下的资料,迷路三天三夜都未必能找到。 另一边 姚小夏在迷路了三天三夜后,终于带领北方基地的人来到了山区防空洞面前, 一群异能者在外警戒,其余人继续往前探索,很快就被一扇高大的密码门挡住了脚步,傅元克和霍冰都面露惊异。 这就是姚小夏主动递过来的机密,她信誓旦旦说,申省有一个资源宝库,修建在防空洞内,地点在一个风水绝佳的大山深处。 这几日傅元克都在山林沼泽中搜查,不管是熊洞还是兔子窟,全部都探寻过了,探险小队的人怎么找也没找到,搞得他一肚子火,觉得自己脑子坏了,才会相信一个年轻姑娘的胡言乱语,可当库门真出现在他眼前时,他所有抱怨都戛然而止了,只剩下了震撼,心想姚小夏那个女人没说错,竟然真有这个山区宝库,那所有武器和物资都在宝库后面? 如果能拿到这批物资,他一定能快人一步抢占先机,在北方形成割据之势……然后这时候,结束畅想的他意识到了一个重要问题:“密码是什么?”一般来说,普通的密码锁都存在几次试错机会,如果到了最后一次还是输入错误,那可能会引发很严重的后果,比如山体滑坡或者山崩地裂,制裁所有试图闯入者。不知道整个密码锁会不会存在例外。 可如果光让他知道这里有宝物,只隔了一扇门却拿不到手,那无异于煮熟的鸭子就放他面前,他却吃不到,那种感觉有够难忍煎熬。傅元克作为一个深思熟虑的中年人,更忌惮这个战略地万一被其他基地也知道了,提前一步拿走,那他就别想崛起了。 “我当然知道密码。”姚小夏自信道,“可以指纹解锁,但我们没有那个条件,数字密码是一串公式计算出来的六位数字。” 傅元克激动道:“事不宜迟,我们快点解密吧!”当姚小夏告诉他,说顾绍南和他之间的博弈,最后胜出者是他,还预言说一年后北方基地会壮大崛起,给他勾勒了波澜壮阔的宏伟前景,并把他准确无误地带到这里来时,他已经放下了多疑,毫无原则地相信这个女人了。 可霍冰却面露迟疑,跟其余异能者面面相觑:“事情进展会有那么顺利吗?我们要不要再慎重一些。” 姚小夏最不喜欢听到质疑的声音,她冷笑道:“我都带你们来这里了,你们还是不相信?这个密码到底对不对,等我试验之后就清楚了。”这个公式是后来末世广为流传的一个公式,她当时虽然混得不好,可一直熟烂于心,重生后特地抄了下来,拿去询问A大那些有名望的数学教授,得出了惊人一致的答案,那这个密码怎么可能是错的。 她上前一步,输入密码,信心满满地等着大门开启。 可当最后一个数字输入时,大门上的警报器突然响起了刺眼的红光,警报声也尖锐高亢地响起,几乎要刺穿人的耳膜—— 【密码错误,密码错误,现在将于五秒内启动紧急防御装置】 五秒,这连跑下山都不够,几人脸色煞白,但立刻开始跑了。五秒转眼就到,随着一道尘土飞扬的爆炸声,整个山体爆炸了,山林间爆发出泥石流,把傅元克原先安排在山脚下负责警戒防守的异能小队全给淹了。 他们这群离大门最近的人更是受伤严重,不是被炸掉了一只胳膊,就是被炸断了一条腿,因为站位问题,姚小夏和霍冰只是全身血迹斑斑但没缺胳膊少腿,可傅元克却被硬生生炸瞎了一只眼睛,裤子下的腿也空了一截。如果此时队伍里有治愈系异能者还好,可以立即接上,可惜基地里好不容易遇到一个治愈系异能者,却将其吓跑了。末世城市都沦陷了,哪里有正规诊所,哪里有正规医院可以接腿?只能这样变成残废了。 可一个身有残疾的人怎么可能当基地领导者,本来该半年后才分出胜负的傅顾之争,不到半个月就落下了帷幕。顾绍南也不是什么善茬子,逮住了机会就趁虚而入。 “我要杀了那个女人!”躺在病床上,傅元克歇斯底里地怒吼道,他的左眼被炸成了一个黑窟窿,为了避免吓到人,医护人员只能给他缠上绷带。而他的腿也废了,成天只能躺在床上,大小便失.禁甚至能不能自理,再听到老对手收编了他派系的人手,而他手下也有人因此反水叛变,愤怒、惊惧等负.面情绪几乎要把傅元克逼疯,他脾气也因此越来越阴鸷爆炸,只想把姚小夏抓过来,狠狠地剖肠剜肚,生吃下腹。 想到自己竟然鬼迷心窍听了对方的话,更是气得浑身发抖,这时候又正好看见踌躇在原地不敢靠近的儿子,傅元克恨不得一巴掌扇死对方。 “你这个没有主见的废物,还不给我去笼络住顾美琴的心!顾绍南那老东西没有儿子,如果你把顾美琴迷得七荤八素,不愁你以后没有话语权,你爹我也有东山再起的可能!” 没想到儿子却哭丧着脸道:“没可能了,顾美琴早发现我在外面养小情人的事了,她爹一上台,她有恃无恐说要和我离婚。” 傅元克直接气晕过去了。 另一边,姚小夏意识到自己闯祸了后,害怕被睚眦必报的傅元克报复,立马就带着霍冰连夜跑路了。 可惜了她那一篮球场的资源,没有空间异能者根本带不走,想到被自己使手段赶走的汪明涵,姚小夏顿时肠子都悔青了,早知如此,她就留着汪明涵不让人跑了。没有搬运工,她好不容易买的那堆资源,全部便宜了别人。 “怎么会是错的呢?到底哪里出了问题?”往南逃跑的路上,姚小夏拼命咬着指甲,咬得坑坑洼洼,心情觉得不甘极了。她很相信自己的记忆,也没有想过,一个广为流传的公式,它本身的真实性有多少。末世以来,她太相信自己的经验判断了。 霍冰已经懒得说话了,得益于姚小夏的积极献策,他被北方基地奉为座上宾,可使他差点沦为阶下囚,如今又是在逃通缉犯,也是拜这个自大又傲慢的女人所赐。这种情感极度复杂,他已经不想开口了。 就在这时候,他们在高速公路上看到了非常壮观的一幕。一辆辆搬运物资的军用卡车缓慢前进,一群身穿迷彩服的异能者亲身护送,不少身形狼狈的幸存者身处其中。 “那是什么基地?”霍冰停下方向盘问,是个男人都会对浪漫又帅气的军绿色产生好感,而且这支护送队伍武器非常先进、装备也很精良,还救援幸存者,应该是一个很值得去的基地。 看清那群异能者身上的云雾标识,虽然很垂涎这支队伍的物资,但姚小夏搜寻了一遍自己记忆后,还是摇头道:“我没见过这个标志,应该是什么不知名的三流野鸡基地,根本没必要去,这种基地一般不到一年就会因经营不善垮台了。” 她还不知道,这是一个位面合并的世界,历史的车轮早就被拐走了。他们最后还是去了另一个基地投奔,而程宁他们也在路上被救援队伍发现,一路护送到了白云基地。 第67章 他养成了一个末世纸片人13 云桑正在外面指挥救援, 顺便收集物资,他们驱赶这一片地区的丧尸后,收集物资的进程变得很顺利。 这时候,一个手下传来消息, 说找到了程先生和其同伴的下落。云桑一愣, 他端正了一下帽檐,想象着曾经程宁伸手为他扶帽的动作, 心情突然有些紧张, 喝水的水瓶捏出了形状,他带上武器就去了。 程宁晚上也正在想着云桑, 自从手机丢了,他心也空了一块, 这个晚上他做梦, 梦到小孩还是八岁的时候, 一张巴掌大的小脸陷在雪白的枕头里, 像黑宝石般的大眼睛正眨巴地看着他, 似乎想继续听和平时代的故事。 程宁忍不住嘴角微扬, 他为对方掖被角,说:“晚安, 我们明天再说。” 小孩便听话地睡了,然后不过一年的时间,可爱的孩子长出少年的身形, 他发色如墨、目若点漆,他的眉目越加的俊秀俏丽, 程宁喜爱之余, 难免怅然若失, 这时间流逝太快, 难道他要亲眼见到这孩子步入青年,再很快地变老? 这夜本来很安静,他们睡在车内,六个人轮流守夜,白天有驾照的人再轮流开车,这样的分工很明确。只是前途迷茫,整个世界天大地大,他们一直在路途中流浪,遇到不少居心叵测的人,也不知道何处能落脚。 今天守夜的就是余文荻和林美,这两三个月下来,林美虽是治愈系异能者,但抱着一把长刀的她早已不是柔弱姑娘,丧尸来了,她可以分分钟卸掉对方的脑袋。见余文荻眼皮下的青黑,她放柔了声音,怕惊扰到车内的同伴安眠。 “你也睡一觉吧,我盯着就好。”林美没有驾照,所以开车全是几个男人轮流,她只需要负责守夜,活儿较轻松。 余文荻也不客气,就稍微靠着背包,打了个盹儿,突然空中传来巨大的螺旋桨扑朔声,他以为自己在做梦,结果林美也推他,用既软绵又严厉的口气道:“快醒来,有动静!”她推完余文荻,又去叫车内的同伴。 余文荻睡眼朦胧地跳起来,狠狠地吃了一惊,因为他看到旷野上停了两架直升飞机,停落时扬起无数的灰尘和草屑。天知道,他长那么大,第一次如此近距离见到直升飞机! 两个穿迷彩服的大汉从直升飞机门探头,确认地面是否平安后,似乎朝内说了什么,一个穿迷彩服的少年很快就走了出来。后面浩浩汤汤跟着一队人,少年长相不俗,俊秀漂亮得让人一眼难忘,明明夜色昏暗,可那皮肤在夜色和绿衣的掩映下,白得像是会发光。 更别提,这少年看上去刚成年,却拥有一支如此庞大的军队,在末世也太牛逼了,这究竟是哪里来的祖宗? “你们好!我们是白云基地第一狼牙部队,前来接程先生和其同伴回基地。”队伍的人行了一个礼,那嗓门把余文荻和林美震得往后退了退,下意识也回了一个不伦不类的礼,才傻傻道:“什么基地,你们是军方的人吗?” 周伟笑道:“我们不是,但我们目前从事救援所有幸存者的任务。” 少年不动,目光在几人中逡巡,很快就锁定了程宁,这个男人明明面容憔悴但依然掩饰不住那份夺目的帅气,气质也很符合他十多年来对程宁的想象,更别提那种他们好像认识了几世纪的熟悉感,让他目光定晴后,直直地看着。程宁也愣住了,只觉得他亲手养大的少年如同从梦里走出来,仿佛时光倒流,又恍若隔世。 少年走到他身边,眼眸微亮,行了个礼:“请原谅我来晚了。您比我想象中还要帅气。” 听见这句熟悉的称呼,程宁终于露出了末世以来的第一个笑容,他面带微笑地任少年打量,然后伸出手,一手摁在对方的肩膀上,一手为他整理歪掉的帽檐,一如他们从未分开过。 他克制住拥对方入怀的冲动,温和说:“我的崽崽也一直很帅气。” 这一出有点像网友见面,两人举止亲昵、无比熟稔,看得余文荻他们目瞪口呆。然后在路上,他们就被科普了程宁的功绩,比如他在基地一无所有时进行投资建设,连他们少主都是程先生养大等事迹,程宁被一群迷彩服部队的人奉为座上宾,导致他们对余文荻等人也客客气气、礼遇有加,余文荻心中颇有一种“一人得道家属添光”的错觉。 “好兄弟,你这金手指开得也太大了。我当初不该劝你别氪金的。”余文荻感慨地拍了拍程宁的肩膀,他偷偷觊了一眼少年漂亮的侧脸,小小声道:“如果这是点家小说,你帮助过的基地少主是女孩子,那她长大后肯定会对你这个救命恩人以身相许、投怀送抱,可惜是个男孩子,你们注定只能做兄弟了……” “你别乱说话。”程宁拨开他的手,心中有莫名的烦闷,他皱眉道:“他还只是个孩子。”他接触游戏的时候,云桑还是七八岁的模样,在程宁眼里,他的崽崽哪怕一转眼十八岁了,依旧是一朵没开窍的花苞。成年人那些污浊、极近缠绵悱恻的事,不该拿去污染对方的耳朵。 云桑耳里超群,他们的对话都听进去了。他没什么反应,就是黑暗中的耳尖微红。 在回基地的途中,一行人适应很快,但正式抵达白云基地时,他们还是被震撼到了。高耸巍峨的城墙要仰脖才能望到顶,城墙上设立有铺天盖地的密集雷点网和远程炮.弹,如果丧尸想从空中侵袭,第一道防线就会让他们死无葬身之地。 城门口有装备精良的部队把守,一辆辆集装箱车和前来投奔的幸存者,正在排队等待检查进城。余文荻他们走的是空中通道,免去了陆上交通的拥挤。白玉基地内部居然有一个高尔夫球场那般大的专用停机场。 余文荻他们先前去了北方基地,觉得北方基地已经足够广阔宏伟,没曾想在白云基地的衬托下,北方基地就像一个小孩子为了参赛临时搭的积木玩具,想想也是,末世第一个月临时搭建的基地,怎么能和在末世建设超过十年的大基地相提并论呢。 他们就像进入了一座钢铁城市,连早期规划的地下避难所,都如同科幻电影中蜂巢一般结构有序,生活着数万人。而人人安居乐业,普通人和幸存者和平相处,守望相助,一群年轻人登时肃然起敬。 有北方基地在前,白云基地简直就像一个巨大的城市天堂。他们总算找到了值得投奔的地方。 初入基地,他们得解决住房问题,一行人来到房屋管理处询问,管理员为难道:“你们还是年轻人吧,现在五居室的房子不多了,一套也要一千晶核往上,我看你们都是二级异能者,可以多去任务大厅接任务,攒几个月就有钱了。”这几年物价飞涨,原来几百晶核就能买到的三居室、四居室还送车库,今年来已经涨到了一两千都不止。 因手头不止一个客人,房屋管理员回答完,立马又去服务下一波想买房的客人。 原来晶核还是流通货币,他们为了抵御丧尸攻击,全拿去升级异能了,兜里只剩下一百多枚晶核,没想到末世还要发愁买房的问题,顾峰问道:“那我们晚上能住哪里?” 末世以来再辛苦的环境他们都经历过了,往日都睡车里,车里坐垫靠背非常硬当然不舒服,但他们也锻炼出来了,不是那种娇生惯养的大学生,如今能有个能遮风挡雨、无需守夜的地方他们就已经非常满足了。 管理员显然不止一次遇到这种问题,他回答起来很熟稔:“你们可以去买帐篷睡袋,在中心花园里渡过前期,那里环境很干净也很安全,多是你们这样初来乍到的居民。你们也可以住基地的单间公寓,一晚上只需要5枚晶核,价格很实惠、**也可以,就是环境差点隔音不太好……” 管理员话还没说完,注意到自家基地主人走来,他立刻起身迎接,并恭恭敬敬地行了个礼:“少主,您来巡查吗?” 云桑点了点头,指了指程宁他们道:“这几人对我有恩,你手头目前有多少套房源,都拿出来让他们挑,他们看中哪一套,就把户主的名字转给他们。”他怎么可能让程宁去睡帐篷。 这简直是天上掉馅饼的事,见几个年轻人傻傻愣在原地,云桑便接过一摞房屋资料,自发为他们挑起来:“这套花园别墅的你们喜欢吗?此处采光极好,楼层也适合,内部有五个带个人洗浴室的卧房,一个大厨房和两个独立阳台,楼下是一个附送的车库,距离任务大厅不过十分钟路程,你们今后想出任务也很方便……” “喜欢、喜欢!”几人迫不及待点头道,他们凑过来看房屋资料,越看越满意,没想到末世前买不起的房子,末世后居然能够得到,几个年轻人激动得不行:“谢谢少主的慷慨。”少年小小年纪,可却连他们来时那辆破车停哪里都考虑到了。 “不过这套别墅只有五个房间,你们其中一个人可能要睡沙发了。”少年喃喃道,没等顾峰说我们都是一个寝室的好哥们,我们可以两人一间,少年就转头看向程宁:“不如你住我那里吧,我那里床够大。” 程宁愣了一下,他的心砰砰直跳了起来,脸和脖颈下意识红了一片,可偏偏云桑表情淡然,目光也很正经,仿佛真心在为他考虑和排忧解难,这让程宁突然觉得对自家崽有非分之想的自己,简直大逆不道。 可俊颜上滚烫的热度却一时半会儿下不去。 第68章 他养成了一个末世纸片人14 少年没有说假话, 身为少主,在基地里他的房间最大,没有人的规格能超过他, 床自然也是最大的。躺七八个程宁都没有问题。 到了晚上, 少年依然在处理公文, 顺便看了一会儿书籍,程宁从浴室里走出来, 见到那本书的封皮叫《你应该分清楚什么是亲情和爱情——论爹系男友常给人的错觉》。 这又是什么乱七八糟的情感书籍, 偏偏少年脸上的表情略带严肃和探究, 仔细品读,仿佛在看什么文学巨著, 程宁欲言又止,但这游戏里内熟悉的场景, 却让他紧张的心下忽地一软。 见到程宁走出来,他颀长的身躯包裹在白色浴袍里, 那头发微微凌乱,尚滴着水珠,从光滑脖颈滑落到隐约可见的胸膛,最后深入的腹肌处, 水珠的行动轨迹一路畅通无阻,云桑收回视线。 虽然才二十岁,但程宁已经具备成熟男人的特质, 那肩宽腿长、腰腹紧实的身材堪称完美。 他错估了程宁的身材, 拿来的浴衣小了许多,稍微再短一点, 大腿根都要遮不住了。别说异性了, 他也是第一次跟同性即将睡在同一个屋檐下, 云桑有些僵硬地放下书,书本合上,连书签都忘记插了。 他以往坐在滑轮椅子上,旋转正对人的姿势很帅,这一次却稍显笨拙,手放在桌子上,慢吞吞地借力转了一圈,滑到程宁面前,就像小时候那样。 滑轮椅有点失控,云桑坐在上边有些要跌倒,程宁心一惊,直接上前抱住他。两人就这样近身拥抱,云桑的鼻梁就撞在了程宁的胸膛上,还没感受到男人胸膛是什么感觉,就被抹了一脸的水,眼眶也红了。 看清少年挺翘的鼻子泛起红,程宁小心翼翼道:“疼吗?” “不疼。”云桑垂下眼睫,这十一年来他有很多话想对程宁说,最后千言万语只化作了一句:“宁哥我困了,我们睡觉吧。” 这个睡觉是纯动词。少年一出生就在末世,末世正规教育严重滑坡和缺失,他没有机会接受性理上的知识教育。再加上从小丧父,本来该由父亲教导的一些男孩子该知道的事,就彻底缺席。而他的身份高,也没人敢去小少主耳边唠唠叨叨说,少主,男人和女人应该是这样谈恋爱的。 从某种程度上,云桑的情感上算是一片空白。 可他偏在末世里,又见识了无数放荡形骸的事。末世到来了,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死亡,哪里还顾得上伦理束缚,只需要去登记所记录一下,男男、女女都可以随意同居结婚。无论是多么浪荡的情-事,只要不影响别人,自己贪欢取乐或者追求爱情,都不会遭受旁人异样的眼光。 这导致云桑思想存在偏差,集天真又随性、保守又直接于一体,因为末世人都这样,想要就会去争取。 他在房屋登记所时把程宁留下,并把自己的床分享出去,把人困在自己的床上,本质上就是一种无法表达的霸道挽留。在他看来,男女、男男只要长期睡一张床,基本在外人眼里就是一对了。 但他到底是基地领导人,习惯了做事前多想,可在这件事上他冲动了,他没有从程宁角度考虑过,对方是否愿意抛弃共患难的兄弟朋友,和他共枕一席。 想到这里,云桑薄唇微抿道:“宁哥,我刚才忘记问你了,你比较想跟你兄弟们一起吗?如果你想的话,我改天再叫施工队,在那间别墅里里辟出一间新的卧房。” “不,我更想和你在一起。”夜色中程宁轻轻一笑,像初遇小人时那般给他掖了掖被子,然后手掌在少年额发微微摩挲,他克制了许久,才忍住没有在少年那光洁的额头上落下一吻。有生之年能够触摸这个真实的人,而不是通过冷冰冰的手机屏幕,他已感到心满意足。 这熟悉的动作透着淡淡的温柔,唤醒两人很多共同记忆。 从十一年前开始,云桑就流连这温暖的手掌,被子内的他滚了一圈,滚到程宁的怀里,没有注意到程宁身体瞬间如钢铁般僵硬,他想也不想就说:“好巧,我也是。我的床够大,你就永远睡这里吧。” 他的语气充满着依恋。和程宁躺在一起,他觉得自己就像怀抱着一束温柔的光。 这一夜,本来路上已经足够疲惫、就差沾枕即睡的程宁失眠了,感受到少年近在咫尺的温热呼吸,他僵硬着身体,一直维持同一个姿势备受煎熬。 * 余文荻一行人当天就住进花园别墅里,参观了每一个房间和厨房阳台,本以为除了房子一无所有,结果仔细看,他们才惊奇地发现。厨房里什么烹饪设备都有,还放置了一个两层冰箱,打开冰箱门,里面有一盒鸡蛋、一盒火腿肠、几份挂面和一捆青菜,还有一袋大米。 每人的独立浴室里,还有毛巾、浴巾、一罐洗浴合一的沐浴露和刮胡刀等等,连可以更换的拖鞋都有。 这也太贴心了吧,细节处服服帖帖,他们完全就是拎包入住。 余文荻感动得要流眼泪,天知道他们已经快半个月没洗澡了,在野外精神半点不敢松懈,因为一松懈就会遇到丧尸潮,众人只能简单擦拭脸部、身体,就匆匆上路,这下子终于可以痛快洗澡了。 王阳会下厨,几人在洗澡之际,他进厨房下了一锅清汤面,大口吸溜起来,“那个少年给了我们一叠餐票,我不知道怎么用,改天去看看吧。” 顾峰停完车,也走了进来,他端起一碗王阳盛好的面条,一边吃一边感叹道:“下面的车库很大,除了我们路上的那辆面包车外,还可以停两辆车。车库的负责人给了我钥匙,建议我多余的车位可以租给基地其他幸存者,还说我们那辆二手车,这些日子行驶路程超过车子负荷,快报废了,建议我们拿去车间维修,维修费用由少主出。” 哪怕云桑让他们睡车库,他们都不介意,更别提对方居然还如此为他们面面俱到的考虑。对比这一路的艰辛劳累,白云基地简直就是天堂,冲着这一点,少主这一词,他们跟着喊,半点不别扭。 闻到久违的面条香,汪明涵湿着头发就跑了出来,顺嘴解答:“餐票是要去食堂用餐用的,桌上有一本指导手册,教你怎么适应白云基地的,你们可以都翻翻。地下蜂巢基地有一个交易中心,我们路上搜集了不少东西,可以拿去卖换取晶核。” 余文荻也出来了,一听立刻拿起了指导手册,他边看彩图边惊叹:“好家伙,原来我们路上看的迷彩服是有讲究的。穿紫白色的是雷系异能者,穿红黑灰色的是火系异能者,穿青褐色丛林迷彩的一般是木系异能者,那我下次见到了,可以去询问一下怎么控制木藤和催发植物生长,我卡这瓶颈很久了,希望能遇到懂行的前辈。” 翻着指导手册,一行人适应白云基地的速度很快。 他们前期有少主的帮助,可到底晶核有限,不能坐吃山空。任务大厅经常发布搜集物资、救援幸存者的任务。但这几年白云基地颁布了新规,想接任务必须是多人合作小队,还必须有训练室合格证明,不是什么随随便便的人都能接,那只会增加无畏又冲动的牺牲。 余文荻他们还没到能出任务的门槛,只能每日往基地训练室跑。 七八年时间过去了,当年唐青小队的人,都成了基地少主云桑手下的第一部 队成员,周伟在其中担任一个重要职位,每周也都会去基地训练室里授课,学生还挺多。 余文荻他们就是其中几人。 身为男人,就会对军装情有独钟,余文荻迫不及待拉着周伟道:“周先生,你的肌肉好发达,身材好健硕,听说你们每天都要去救援城市幸存者,我可以加入你们吗?只要能加入你们,我什么程度的训练都能承受!” 周伟看着眼前这个愣头青,突然就想起了当年的自己,既生气又好笑,“这可是你说的。” 于是接下来,余文荻他们就遭遇到了各种魔鬼训练,一群在末世前坐在教室里上课拿笔杆子的大学生,哪怕这一两个月在丧尸群里摸爬打滚,那体质也无法跟真正的末世人对比。 这一套完整训练下来,他们天天都像丢了半条命似的,程宁也接受训练,每天回来帅气的眉都蹙起,似乎隐忍着无数苦痛,面带云桑时,脸上却还是扬起温雅和熙的笑容。 云桑看在眼里却没阻止,一旦他心不平静,他手头就刷啦啦地翻着《男人啊,你的溺爱和保护不会让人成长》这本书。 好在一个月下来,云桑把这本书都快翻散架了,程宁他们水平也突飞猛进,很快就获得了证明,可以去接受任务。 只是出任务那一天,卡车上多出了一个人。所有人都愣住了,下意识想要行礼。 见少年在自己旁边落座,明明是身份尊贵的基地主人,却跟他们混在一起,程宁递过一瓶矿泉水,温声道:“你怎么来了?” 云桑眼也不眨道:“我手头那堆书看完了,正好要去城市书店扫荡一批新的。” “那就一起,我帮你挑一批适合的书。”程宁笑道,他知道少年打小就是一个很努力的人,一旦发现自己知识不够渊博,对方就会努力想补足,性格非常认真固执,也很勤学可爱。 “嗯我们一起,你的眼光肯定很好。”云桑点头,随着卡车行驶时的几下颠簸,他人往程宁怀里偏了偏,几乎要坐在程宁大腿上,头顶的帽子也掉了。 程宁立马将人拉入怀里扶稳,捡起脚边的帽子,为少年捋了捋翘起的额发,才佩戴上,顺便正了正帽檐。 他们旁若无人,气氛极为和谐融洽。殊不知余文荻正对着他们,因为被秀了一脸,他脸上表情极为古怪。 好家伙,为什么就他到了末世还是单身。 第69章 他养成了一个末世纸片人15 这个时间是上午十点整, 日头正烈,异能小队所有出任务的成员和新生血液,都规规矩矩坐在卡车的敞篷后车厢, 一边听云桑讲解本次任务的关键, 一边等待卡车到达目的地。 所有人面容都很严肃。 基地发布的新任务,就是让多人异能小队跟随大部队去救援城市郊区、周边乡镇的志愿者,搜集生活资源只是次要。这个重点绝对不能颠倒。 物资是死的, 只要放在那里,几天后返回来取, 依然是好端端的,只是保质期翻了几页。可人是活的,几天的时间足够一个城市的幸存者陷入绝境。 当丧尸病毒再次爆发、全球所有城市都为之沦陷时, 没有所谓的上帝和耶稣, 人类生存的火种必须尽早保留,否则到了废土纪元, 人口大幅度减少, 末世人生育能力下降, 无力抚养新生儿甚至新生儿诞生数量不断下降,末世人几乎要迎来灭顶之灾。 当云桑描述这现状时, 废土纪元的老人们都心有余悸。 毕竟谁能想到, 末世第八年、第九年到了第十三年,整个白云基地没有新生儿出现,而劳动力都在逐渐衰老,直到白云基地盘下一栋废弃的医院大楼, 翻新建设并安排人手, 运转起了门诊后, 才有第一个新生儿诞生。 到了末世第22年, 白云基地彻底发展壮大成为了一个大型基地,但人类却也像是被经过了层层筛选,数量稀少得可怜,留下的都是能适应生存的人。这些人之所以能生存下来,是他们的本领能力和身体素质不断在自我改造,渡过末日中期寒冬,他们的身体看似刀枪不入、如钢铁般强悍,实际上内部早已经千疮百孔,强者的代价就是牺牲身体一部分功能,比如说不能生育。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位面合并也有积极影响,挽救濒临毁灭的新世界,也在拯救人类数量极少的旧世界。 这些都是末世老人的亲身经历,说起来无限唏嘘,余文荻他们没经历过,只仿佛在听故事。 没经历过的事,在当前情况下很难共情,但云桑再三耳提面令,强调幸存者生命安全在第一位后,所有人都记住了。 很快就到达了目的地C市,现在开始任务临场指挥。 云桑带领余文荻小队,周伟带领第二小队,薛复风带领第三小队,依次这样下去,必须有经验的老人在场,才能镇压住毛手毛脚的新人。同一支队伍里,除了空间异能者,同类型异能者数量也不能超过两个,否则便是资源浪费。 C市因为山区地形较多,可种一些高难度的蔬菜瓜果,所以在末世前是农产品加工大城,从直升飞机上俯瞰,大片大片的菜园像一块翠绿色的宝石。 在这样能够自给自足、资源遍地都是的情况下,C市幸存者较多。有些乡镇未感染的人联合起来,一起抵御丧尸,他们把地方圈起来,靠吃自家地里的蔬菜粮食和饱腹水果渡过了这些日子,平时普通人负责继续种地,异能者则负责巡逻杀丧尸,俨然有点末世桃源的味道。 可惜噩梦很快就来了。 接连不断的丧尸潮、不分昼夜地袭击农庄只是其一。在一场尝在嘴里味道怪怪的大雨后,露天的农田土地被硬化污染,河流水源也开始变质,木系异能者无法正常催熟产出、灌溉和饮用水源甚至不能入口,这从源头上掐死了生存的希望,让C市人感觉到了绝望。 本来还没指望军方救援的他们,如今在山体上挂上了巨大的SOS横幅,在山区接连不断地燃烧枯木,任由长长的白色烟雾弥漫直上云霄,祈求能被在附近城市盘旋的直升飞机看到。 于是云桑他们就来了。 C市作为白云基地背后的粮食储备城市足够了,但幸存者还是需要解救的,等到丧尸全部清剿完毕,将基地培育出来的土壤净化剂和水源净化剂,拿起治愈恶化的生态,再把人放回来。 听到卡车的动静,桃花村的人纷纷从门户紧闭的房内冒头,他们手持农具作为武器,看到车上跳下来的都是一群身穿迷彩服的小伙子,他们大喜过望,立刻回家呼唤老婆孩子,说军队来了。 余文荻第一次感受到何为责任,看到救援来了,不少幸存者都喜极而泣,老一辈甚至想跪下来谢他们的救命之恩。也有人嚎啕大哭,歇斯底里质问他们为什么不来得早一点,他家的老人为了不拖累家里,今早才选择吞农药自尽。 简直看尽人生百态。 程宁无疑是救援队伍中最引人注意的,因为他长相最为温润俊美,如头顶的阳光一般,没有什么攻击性。 有个年轻的姑娘被他救后,脸红之余都心生了幻想,没等她旁敲侧击询问程宁有没有对象。 程宁先开口了:“我这里有好几枚二级晶核,等你到了基地会有用,我现在能用它跟你交换一些东西吗?” 姑娘愣住了,面颊羞涩:“什么东西你说看看,也许不要晶核,我可以白送给你。” “没事,晶核你收下吧。”程宁扫视了一圈屋内,很快说明了来意:“我需要你书架上那几套书、漫画和初高中教材,可以跟我交换吗?” “可以,书架上的那些书,你随便拿吧。”没想到竟然是要书,姑娘很诧异,这些书她都看过了,初高中教材随着她毕业后也搁置了,在末世里也没什么价值,当然可以随手送人。 正当她困惑不解时,程宁把书抱上了车,走向了一个身穿绿色迷彩服、疑是在指挥的少年,耳语了几句,不知道在说什么,两人凑得很近,叫人一眼就能看出他们关系肯定不一般。 原来有对象啊。姑娘有些失望,神色落寞地上了车。 “我拿到书了,回去你慢慢看。如果有什么不懂的,我教你。”程宁想把对方欠缺的一些基础知识教育,全部补上,他相信自家崽那么聪明,一定能自学成才。 随着程宁靠近讲话,云桑耳朵敏感地动了动,被烫出了云霞色,他点头说:“好。” 救援整体进展得很顺利,幸存者一车一车地被救回基地,当然意外也是有的,异能小队有人被丧尸抓伤了,一整只手臂迅速变黑变形,这个人是一个年轻小伙子,他捂着手臂,看上去非常痛苦,五官扭曲道:“我被感染了,快杀了我!” 他心知肚明,自己是二级巅峰异能者,如果不尽早杀了他,他会给整个队伍带来毁灭。 同伴面色惊恐,举起长刀想要下手,可在落刀的那一刻,记忆战胜了害怕,他想起少主说的:“如果有同伴被感染,先不要急着放弃,立即向我汇报。我们的医疗箱里有治愈半小时感染的解毒剂,还有一名治愈系异能者全程跟随。” 于是他放下刀,咬牙道:“你撑住!” 他吃力地将人扶到背上,人很重,他几乎陷入泥地里,但他还是一脚一脚驮着人到云桑面前,喘着气:“少主,你快看看他还有没有救!” 云桑熟练地蹲下,撩开眼皮查看眼球的血丝分布,才道:“你的救援很及时,他还有救。”这句话让背人者松了口气,不知道为什么,哪怕云桑年纪轻轻,比他还小了七八岁,但白云基地的宏伟壮观,就是让他潜意识无脑相信这个少年。 “拿解毒剂。”云桑一声令下,林美作为助手,立刻就拿出医疗箱里的解毒剂,对准伤者暴起的血管注入。 小伙子很快就恢复了,他躺倒在地上意识模糊,这时候林美再对血肉外翻的伤口进行治愈,一道柔和的白光后,整只手臂完好无损,仿佛从未受过伤。 小伙子不敢置信,喃喃道:“我们基地医药太厉害了,我刚刚以为自己要死了。”他眼角还残存着两道泪痕,想当初他父母就是这样变成丧尸,他以为自己也将步入后尘,沦为丑陋丧尸中的一员,没想到命悬一线时,竟被几下操作就救回了。 人只有将死过一次,才会意识到天有多么蔚蓝,生命有多么可贵美好。他感激背自己回来的兄弟,感激帮他治愈和注射药剂的林美,更感谢撑起基地所有发展的少年。 “你们干得很不错,但注意保护自己,如果不幸遭遇意外,没到最后关头,不要放弃希望。”看出对方曾怀死志,云桑口气淡淡地告诫道。 “是!”两人行礼,大声答道。 * 另一边罗氏基地 一个中年男人正背着手一言不发,姚小夏却一直紧随其后,信誓旦旦道:“罗先生您看到了,如我所说的,前几天下了一场怪雨,导致了土壤被污染,种什么作物都无法存活,水源也变质了,一喝入口人就会捂腹打滚。我建议您月前囤的粮食如今正好派上了用场,您可以高价卖一部分给其他基地,作为基地发展的资金……其他基地如今正焦头烂额,如果您能争取在这近两年内全力研发土壤净化剂和水源净化剂,把田地和水源问题给解决了,再把药剂高价卖给有需求的基地,不出几年,罗氏基地一定能在基地竞争中脱颖而出。你要相信,我有预言能力。” 姚小夏只可惜这场雨只在这一地带覆盖,没有在全国都下一场,不然到时候,全国的大小基地都有求于罗氏基地,罗氏基地发展壮大是迟早的事。 她为男人各种出谋划策,本该得到礼遇,岂料男人却没好气道:“怪雨确实来了,我们基地因为提前存水和给土地盖大棚,免去了这场损失,我很感谢你。但你的预言只准了一半,其他基地不需要我们基地的粮食,白云基地的少主早就研究出了土壤净化剂和水源净化剂,他把这两个药剂低价出售给周边基地,比我们的粮食售价还便宜,其他基地去买这两个药剂了,干嘛来求我们?” 姚小夏错误的预言,让他在土壤、水源净化剂研究上的投入全打了水漂,研究也被迫中止,他当然心情不善了。 “怎么会这样?”姚小夏脸色不断变化,这是超越她记忆的存在,什么白云基地她在末世三年从未听说过,可自她重生以来,却发现这个基地名头响亮得很,俨然地方一霸。 何止地方一霸,如果她稍微再深入了解一番,就会知道,末世发展了二十二年的黑科技基地,岂是末世一年那些临时小基地能对比的。 姚小夏想要补救,“那罗先生您转移研发重心吧,去研发解毒药剂,一种能让感染者半小时内稀释掉丧尸病毒的血清。这种药剂的问世,会减少掉很多牺牲,不少异能者都惜命,一定会不惜高价买上一瓶,我们基地的实力很快便会壮大……” 在末世第三年,这种药剂根本没研发出来,她还是从几个落难的医药学博士嘴里得知,一些大基地有这种研究意向,罗氏基地就是其中一个,所以这辈子北方基地混不成,她就前来投奔罗氏基地。 现在研究土壤净化剂和水源净化剂的实验不成,那干脆把这个解毒药剂的研究提前吧。 “你计划得很好,但你难道不知道吗,白云基地也早就研发出了解毒药剂,只是暂时不能量产,我们再研发有什么用?”罗景光没好气道。 “怎么可能!”姚小夏惊呼出声,“这绝对不可能的!”这是末世第一年,哪里来的解毒药剂,这白云基地究竟是什么可怕的来头!让她用预言能力伪饰的重生经验接二连三地废了。 罗景光这下子也懒得再听姚小夏的出谋献策了,他道:“我不知道你的预言能力到底是误打误撞,还是确有其事,但你提建议时,能不能先去扩充一下基地外的背景知识,你的脑子似乎有一个自我明确又沉浸的世界,有时候无知又自信得可怕,能把人带沟里去。” 这段指责,已经说得很直接明白了。 姚小夏脸色唰地一下就白了,重生以来的优越感和高人一等的感觉,瞬间荡然无存。 第70章 他养成了一个末世纸片人16 自从那天谈话后, 姚小夏在罗氏基地里俨然成了一个透明人,尤其当罗景光派人去向白云基地购买所谓的解毒药剂、土壤水源净化剂时,屡屡放低姿态时, 他都会忍不住剜姚小夏一眼。 对罗景光来说,一旦证明了预言能力无效,姚小夏也不过是一个褪去光环的普通人, 不值得他礼遇有加。 他的态度直接让姚小夏在基地里的地位一落千丈, 阴阳怪气和尖酸排挤她的人不少, 连霍冰出任务, 居然还有人在背后使绊子,差点让霍冰陷入丧尸潮里。好在霍冰极有天赋, 实力进展很快,如今已是异能强者,再加之老天爷可能觉得他命不该绝, 他侥幸从丧尸军团中苟活了一命。 不过这个罗氏基地是待不下去了, 姚小夏很不甘心,但也没用。 她收拾东西和霍冰驱车走了,她决定混入白云基地探听一下底细, 在路上霍冰任劳任怨地开车,她把白云基地这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野鸡基地抨击得很惨, 可当她本人真到了白云基地,却还是被那宛若钢筋水泥浇筑而成的雄伟基地给震撼到了。 如果说白云基地隐藏在地下的避难所,像极了一个女王的蜂巢, 结构紧密且规划神奇。那建立在地表上的白云基地则远远看过去,像是一座由科技和重金属融合的都市要塞。 还有一排的直升飞机在半空中盘旋, 等待入城指示。 而地面上浩浩浩荡荡的入城队伍, 在这座钢铁城市面前, 宛若一个个黑点,显得那般的渺小。霍冰也面露震撼,他的目光在装备精良、身穿迷彩服的部队上流连不去。而姚小夏已经抨击不下去了,她整个人已经呆滞住了,在她印象里,有些穷酸的罗氏基地才是末世一年基地该有的样子,这白云基地究竟怎么回事?就像是凭空出现一般。 他们来的时间点不对,此时快要日落,入城队伍非常长,等检搜到他们时,都五六个小时以后了,姚小夏已经满腹怨气,她忍不住就抱怨出声:“为什么检查需要那么久?你们的效率也太低下了吧。” “基地居民可以走特别通道,在这里排队的都是初次入城的外来人。为了以防万一,初次入城的人,检搜流程很繁琐,这是为了防止别有居心的人混入,保护基地内群众的完全。”一名负责检搜的女军官答道。 她是正规军籍出身,现在和很多同伴本在末世逃亡,现已被白云基地吸纳,有了正规军籍加入,再加上基地领导人是军籍后代,有了这份色彩的白云基地,也让民众更加信赖。 她这番话引起了入城队伍里的喝彩声,很多人都开口:“没事,流程繁琐就繁琐,为了安全我们不嫌烦!”、“五六个小时哪里久了,我现实中排队办理签证起码都要跑好几天,五六个小时我还是等得起。” 说这些话的人,都用不善的眼光瞪向姚小夏,似乎觉得她在闹事。 这些人都是普通人,姚小夏素来不会放在眼里,可但女人说到别有居心的人时,她脸色闪过一丝不自然。 另一名男军官给她进行登记,“如果想入城,请告之姓名、户籍、身份证号码、是否有异能,如果想我们分配工作,可以把表格填写得更详细一些。” 这一整张表格,包含了成长经历、是否有案底、学历等等,填得姚小夏非常不耐烦。如果是真实填写,自己的亲身经历怎么写不来?可她不准备真实填写,才觉得脑细胞要耗尽了,生怕前后信息漏洞百出。 但她花了二十多分钟填完一张表格,她说自己叫黎美美,今年二十岁,户籍在千里之外的H市……反正末世来了,身份信息谁也不知道,随便她怎么编,编得天花乱坠、编得人畜无害也没人能拆穿她。 男军官在检查,姚小夏以为完事了,结果没想到女军官却道:“好了,请来这里录入指纹和头像信息,我们要通过人像比对,检查你填写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 这一道流程是云桑特意加的,就是为了筛下去那些有案底还隐瞒的人,有强大的区域网和全国电子户籍信息库作为背后数据支持。前几日某地方监狱,因为陨石坠毁,牢固的监狱门出现破洞,有不少末世前穷凶恶极、连环作案的逃犯越狱,所以白云基地必须得多加审核。 一听这话,姚小夏脸色都变了,她慌了神刚想阻止,女警官却已经拍照了,人像比对也出来了。 但眼前这个人根本不叫黎美美,户籍也不在H市,相反她叫姚小夏,户籍在A市,是土生土长的A市人,电脑随便一调,还把对方学籍、成长经历都调出来了,比如小学读什么、中学读什么、大学读什么…… 所有人都沉默了,用异样的目光打量眼前这个神色心虚的姑娘,不理解对方年纪轻轻为什么要撒谎,填写一堆假信息想瞒天过海,明明也没有案底。 被一群身穿迷彩服的军人用锐利如剑的目光盯着,姚小夏觉得自己浑身上下好像被人看穿了。 她后悔不迭,她本想填写一个假消息糊弄过去,到时候在白云基地里摸清虚实后,就连夜跑路,像以往她在其他基地那般随意。没曾想白云基地审查竟如此强悍严谨,分分钟扒出她的个人身份信息,这下好了,她想犯事都不行了。 她认错态度良好,立马填写了一个新表格。 霍冰倒没什么心思,他老老实实地填了,人头像比对也是准确无误的,所以他被放行得很快,姚小夏却被扣留了。 到最后一个检查,女军官又问道:“你们两位打算暂时居住还是准备常驻?” “暂时。” “常驻。” 两人异口同声,回答却是截然相反,回答暂时的是姚小夏,霍冰却是想常驻的。 “暂时居住资格一人每日收取八枚晶核,会发放临时居民证,到期后不缴纳晶核会被驱逐。永久常驻的话需要三百枚初级晶核或者是30枚二级晶核,如果缴纳不出晶核,也可缴纳流通物品和一般等价物抵押,会发放永久居民证,可走特别通道回城。在这点上老人和孩童孕妇免费,如果有特别困难者,也可以向我们申请分期缴纳,在基地辛勤工作几个月就能还完还能有余额……” 三百晶核根本不算什么,霍冰想也不想就要掏钱,却被姚小夏阻止了,她骂道:“你都不了解情况,交什么常驻费用!” 刚刚白云基地的审查那关,让她丢尽了脸,再加上白云基地出现得莫名其妙,把她重生后的优越感和记忆经验都毁了,导致她对这个白云基地有说不出的敌意,才不想长住。 她毫不犹豫丢过去十六枚晶核,女军官迅速办好了一日临时居民证,发给他们。 然后就没有任何表示,这让姚小夏很不是滋味,不管是重生前还是重生后,不管她到北方基地还是罗氏基地,她已经习惯了普通人和异能者之间应该有区别,异能者应该有特权,可女军官询问了一些异能相关的事情后,就发给他们一本指导手册,非常平淡地处理了他们的身份信息。 反倒是一家子携儿带女的普通人,一甩就是几百晶核,还捐了两辆车来缴纳晶核空缺,吸引了女军官注意力,连房屋登记人都热情地上前,询问他们要不要买房。 看着这一幕,姚小夏想也不想就折回去,对女军官道:“你是不是遗忘了什么?我是二级火系异能者,我男朋友是二级巅峰雷系异能者。你们基地难道没有什么‘异能者会分配房间’的规定吗?” 她翻开那份指导手册,居然建议她买睡袋,□□公园打地铺。 想当初,她千里迢迢去投奔罗氏基地,负责人一听他们是异能者,态度就非常热情,说有异能的人前来投奔会分配房间,普通人只能在营地驻扎或者睡大通铺。 怎么到了白云基地,这种情况就没有了。 女军官一听,这哪里来的谬论,她冷下脸:“不好意思,我们基地没有这样的规定,普通人和异能者一视同仁,在买房和租房上都没有优待。” 正是因为外面很多小基地不把普通人当人看,而是当畜生一般使唤压榨,异能者反而高人一等,像极了旧奴隶社会。哪怕末世来了,谁愿意处在社会底层,那些普通人受尽了折磨,才千里迢迢跑来白云基地投奔。 在白云基地里,普通人不代表柔弱无力,当他们穿上火烧不毁、爪子挠不破的迷彩服,才配上锋利的砍刀,也能上场杀丧尸,不比异能者差多少。异能者每日的异能储备有限,一旦耗尽了,也必须拿刀杀丧尸,跟普通人没什么区别。 普通人只要勤劳致富,就能住上别墅花园,异能者如果觉得自己有上天赐予的天赋,就不事生产好逸恶劳,那他在白云基地,永远也是睡帐篷、住大通铺的命。正因为在白云基地里,这种平等和保护非常完善,贯穿了二十二年之久,才会让人趋之如骛。 “你别再说了。”感受到周围人对他们态度的变化,充斥着鄙夷和不屑,霍冰恨不能拿针线缝上姚小夏的嘴。 他这些月,被姚小夏灌输了很多强食弱肉的存活观念,类似于异能者就是高人一等,毫无异能的普通人就是拖后腿、就是社会底层,刚开始因人人平等的法律理念使然,他骨子里并不认同,甚至有些反感。 直到他一路亲眼见了末世法律秩序的崩溃,抢劫、掳掠和杀人,普通人在异能者面前根本毫无反抗能力,甚至还处处被欺凌,队伍里也都默认普通人干脏活累活是应该的,渐渐的他竟也认同了姚小夏的说法。 现在来到白云基地,被女军官直白说了一通后,霍冰才意识到,自己好歹受过高等教育,思想竟这样走了岔路。明明这样的秩序在末世前才是合理的。他黝黑的俊脸上泛起羞愧的薄红。 更让霍冰瞳孔骤缩的事还在后边,当他填写表格时,遇到是否有父母兄弟姐妹时,想起了末世以来都未曾见过一面的家人,他心中充满了痛苦,填写的动作顿了良久。 后来才在父母兄弟信息那里,写道:家人都沦为丧尸,自己孑然一身。 他其实有一对和蔼可亲的父母,还有一个出事前才八岁的妹妹。他跟妹妹感情很好,刚放开二胎时他受不了父母的宠爱被分走,可当妹妹出生后,他瞬间就爱上了这柔软的宝宝,从此两兄妹关系和睦。 可家人在出事时怎么都联系不上,他自然已经做了最糟糕的预测,默认他们都已经沦为了丧尸。 可当天晚上,他在中央公园搭帐篷,姚小夏如一只鼓噪的燕雀,在他旁边骂骂咧咧,却怎么也不帮忙,让他心烦意乱时。 他突然听到了一个清脆的童声,“爸爸妈妈我回来了!我们今天吃什么呀?” 他僵硬地转过身,只见一个衣着干净的小女孩站在不远处天蓝色帐篷外,明明一拉锁链就能进去的事,却被小女孩演绎得像是敲门回家,活泼俏皮得可爱,引周围人会心一笑,像极了末世前无忧无虑的孩童。 那对中年夫妻也冒出了头,打开帐篷的拉链,将人拉了进去,“你乖一点,去咱们田地里挖一些菜,今天晚上吃火锅。你要感谢军人哥哥,不仅坐直升飞机救我们回来,还分给我们一家人田地,你还得去谢谢隔壁木系异能的哥哥,如果没有他帮我们催熟,我们也吃不上你喜欢的蔬菜。你要常怀感激之心,知道了吗?” “我知道了,冰哥没了,其他哥哥就是我哥哥。”小女孩特别懂事地回答道。 中年夫妻熟悉的面容和唠叨的口气,让霍冰的眼泪瞬间夺眶而出。 第71章 他养成了一个末世纸片人17 一家人就此团聚, 霍父霍母不敢置信,“儿子你没出事?”想当初他们可是百般在A大幸存者里询问,都没有霍冰的影子, 自然灰心丧气,他们哪里想得到,霍冰一路北上南下,辗转好几个基地的经历可比他们想的要丰富精彩多了。 “所以你就跟着女朋友跑了,头也没回地出了A市, 也不回来确认一下你爸、你妈和囡囡是否平安?”霍父的口吻有些失望,说得霍冰面红耳赤极为羞愧。 “这什么姑娘,提前能知道末世来了,都不和家里人商量一下,虽然救了你一命, 但这心性也太凉薄了。”儿子一五一十将事情和盘托出后, 霍母则对儿子口中的女友姚小夏为人有些意见。 姚小夏正好从搭好的帐篷里出来, 她先前见到霍冰和拖油瓶一般的父母妹妹团聚, 识趣地没打扰。一出来就听到这句话, 她冷笑两声,走上前去:“伯母, 在末世前我可是救了你孩子的命, 你们不感激我竟然还非议我?” 虽然她救下霍冰,纯粹是看中霍冰末世枭雄的能力,但那也是一份救命之恩不是吗? “至于我的家庭情况, 不了解之前, 请你们不要妄自非议。你们指责我在末世前抛下父母, 可你们两位知道我曾在原生家庭里遭遇过什么吗, 你们又知道我下面还有三个弟弟妹妹吗?未经他人事, 莫劝他人善!”姚小夏说得正义凛然,附近的人都听到了,窃窃私语声顿时络绎不绝,此时的场面就像是一家人在难为一个年轻姑娘。 对方口里说的又像是有什么隐情,还提到了原生家庭这些字眼,顿时什么重男轻女、父母偏心,路人主动给姚小夏补全乎了,舆论也开始一边倒。还是那句话,反正末世来了,大家也不了解她的过去,随便她怎么信口胡编。 这时候,一个提着水桶的中年男人黑着脸拨开人群:“那你不如就当众说说,你在原生家庭里遭遇过什么?” 姚文海是气得浑身发抖,他什么时候重男轻女、偏心小的忽略大的,他从来都是一碗水端平,他精心养大女儿,等女儿上大学,考虑到女孩子喜欢打扮,每个月给不菲的生活费,偶尔还发红包,他什么时候亏待过对方一分?明明是对方主动拉黑了他,到末世降临时姚文海还心心念念对方的安危,可对方竟然当众污蔑他和妻子的清白,姚文海真觉得自己这二十年来养出了一只白眼狼。 一场断绝关系的争执当场就起,姚小夏真觉得今天无比倒霉,入城时填假信息暴露、被守城女军呵斥,现在她伪饰自己的行为,又被早以为沦为丧尸的拖油瓶父母当场拆穿,丢脸的事情一桩接着一桩。 “是那个入城时谎报姓名户籍和成长经历的姑娘,现在跟父母吵起来了,原来就是谎话连篇啊。”路人看似窃窃私语,实则声音半点不小,姚小夏都收尽耳里,脸色几度变化。 她没想到父母还活着,末世前她鄙夷的三个弟弟妹妹小拖油瓶也都觉醒了异能,如今都在指责她的凉薄,这个中央公园她是待不下去了。 霍冰却不想走,他好不容易跟平安无事的父母重逢,为什么要离开? 一个能让普通人心怀感激的基地,重新唤醒了他的良知,他主动跟家人坦白,他误食人肉的事情,一听居然还有这种事,霍父霍母如临大敌,立马去找基地主人。 他们当然是直接见不到云桑本人的,都是通过层层往上禀报,等云桑一收到消息,他立刻就接见了霍冰。 父母恭恭敬敬地称呼云桑为少主,霍冰却叫不出口,云桑摇头表示无碍,一个无关紧要的称呼而已。 从霍冰嘴里得知北方基地正在内讧、且有反人类倾向后,云桑郑重道:“非常感谢你的情报。我们会尽量去阻止的,就算阻止不了,当末世恢复后,这些名单上的反人类邪恶分子也会被一一审判。如果你现在还有瘾,还怀念那罪恶的美味,我劝你戒掉,否则等待你的可能也是一个下场。” 最后一句算得上告诫。 可霍冰没听完,就愣在原地:“末世会恢复?”这种事情他想都不敢想,一个已经崩溃的世界,怎么可能复原呢? 坐在会议室里的少年看上去明明没有多大,可脊背笔挺,眼神清明,甫一入眼就是一股肃穆的正气。当对方站起来时,皮鞋踩在地板发出一声声沉稳有力的节奏,衬着那笃定坚决的话语,又是那般的扣人心弦。 因为对方说的是:“那是当然,破镜尚且能重圆,被丧尸占领导致崩溃的社会秩序,只要能消灭掉最后一只丧尸,自然也能重新组建起来。丧尸病毒疫苗的研制我们已经进展了很久,目前还在进行临床试验,最终结果还需等待不过一年,届时将会是全人类的福音。” 似乎突然起了兴致,云桑带着霍冰去参观了他引以为傲的研究所。 当初一穷二白的研究所,如今已有近三十多名的研究人员,助理更是若干,海笙作为项目领军人,见到云桑又来参观了,第一句话不是日常寒暄,而是脱口而出道:“你什么再抓几只丧尸豢养起来,我们研究所还需要几个标本进行试验对比。” 一张口就是如此惊世骇俗的要求,云桑却无有不应:“可。改天给你答复。” 如此疯狂的医药学博士和年纪轻轻的基地主人,怎么看这个组合都不靠谱,可霍冰往笼子里一看,他露出了惊讶到无法掩饰的表情。 笼子里面容狰狞的丧尸,正对着铁门撞击嚎叫,但他的全身已经恢复了一半人的外表,嘴里还叫道:“我饿。” 当一名女助手扛着一桶夹带熟肉的生肉靠近时,那只外表狂躁的丧尸就安静下来,他不仅会认人了,还狼吞虎咽地进行咀嚼。 这肉眼可见的变化,让霍冰一阵恍惚。 这跟姚小夏说的完全不一样,她说全球早就沦陷了,在这个没有上帝和救世主的世界里,人类没有未来。她说错了,上帝表面上关了人间炼狱的大门,实际上还是开了一扇明亮的小窗。 到了这时候,他的心像破窗一般豁然开朗,他深深凝视云桑道:“少主,我相信人类会有新纪元了,我可以为未来新社会做一些什么吗?” 他这句少主喊得真心实意,他模仿着基地人行了一个礼,又将握紧的拳头扣在心口处,表示愿意将自己的忠诚献上,一起投奔伟大的新目标。 在招揽人心这套上,云桑一直都挺有一手。 * 当天晚上,房间里。 云桑脑袋枕在程宁的腿上,一边看书,一边谈起了霍冰,“宁哥,你这个同学我见过了,他被染黑了,但还能救。” 如果不是程宁提起,他怎么会第一次见面,就将人领到研究所那种重要基地去参观。到底是一个二级巅峰异能者,距离三级只是一步之遥,这种天资能拉拢就拉拢。 程宁本来还为腿上那颗毛茸茸的脑袋而心神摇曳时,突然听到霍冰的名字,他半天才反应过来:“他是我专业同学,末世前在大学里还是一个蛮阳光的人……”只是被姚小夏接触后,整个人也就变了。 知道少年喜欢听末世前的故事,程宁就挑着讲了一些。 感受到少年的脑袋,似乎把他的腿当做枕头,往内蹭了蹭,程宁尴尬地往后仰了仰身体,下一秒,少年脑袋就移开了。 就在程宁的心头怅然若失之际,少年突然主动坐到了他腿上,又抬起手像小孩子推倒积木那般,将他推倒在身后的床褥。 这个动作完全猝不及防,程宁倒下后,手还是扶着对方的腰,生怕一起带倒。 “十一点半了,该晚安了。”云桑揉了揉眼睛,偏头看他,一听这话,程宁深呼了一口气,似乎在克制什么,半晌才松开他放在对方腰上的手,哑着嗓子用引导的口气道:“那你凑近些。” 云桑嗯了一声,近距离贴近程宁那张堪称完美的脸,他从来不是一个肤浅的人,但他不否认,自己很喜欢程宁这张脸,从什么角度看都俊美无暇。 轻轻一个吻落在他唇边,很快就辗转成为了深式,两人抱在一起,身体温度都上升了。十分钟后,一吻结束,少年唇边还残存着银丝,人也微微喘气,唇瓣红得不像话,引程宁微微伸出指腹摩挲。 半晌程宁才克制住道:“晚安。”察觉出云桑眼神的困意,他放轻了声音。 是的,他们睡一起两三个月,每日例行不过是从额头的浅浅晚安吻,到了睡前断断续续的接吻互蹭,一开始是程宁试探性的主动,后来反而是少年自己到了时间点,会来主动索求了。 拿起闹钟提醒他该亲了。 好像睡前不亲,乖孩子就睡不着了一样。 这样的时间持续长了,云桑也就习以为常了,可每当他熟睡后,云桑常常察觉到旁边的床位一轻,程宁又去浴室冲澡了。 “宁哥,你为什么老是半夜洗澡,一洗还那么久?”这一次云桑也爬了起来,他穿上棉拖鞋,靠近了浴室。 他注视着程宁,黑色眼眸里有一层朦胧浅淡的水雾,天知道程宁又多想看他那双眼睛泛起泪水、脸色潮红的模样。 可惜他实在不舍得强行破坏这份末世中培养起来的诡异天真,只能每次小心翼翼地挪开起反应的部位,独自走向浴室解决。 这一次被少年当场逮到了,程宁额发淌着水,面对询问他脸庞泛起无奈的红晕,看上去更是英俊得令人头晕目眩。 “为什么我会这样做……等末世结束后,我再教给你。”程宁温柔地亲吻少年脸颊,他真觉得自己在和一个纸片人交往,一个天真纯白如纸片般的人。如果是其他人,可能一个不耐烦就直接甩一张G\V过去,让人一夜从男孩觉醒变成男人。 少年那般聪明,以前只是没有机会接触,等实际观摩后,搞不好还会天赋超群举一反三。 可程宁喜欢循序渐进地引导,也就自己忍受了这种煎熬。 云桑素来是个好学之人,他觉得自己好像意识到了什么,就差点醒了,居然还要等末世之后才告诉他,那岂不是很久。 他严肃道:“宁哥,这世界上知识的摄取不分时间,没必要等到末世结束,快点告诉我吧。” “……”程宁拒绝不了这种固执的眼神,他叹了一口气,“这可是你说的,那我现在就告诉你,你如果感到不适,随时可以喊停。” 他手一拉,云桑就落入他怀中,云桑感觉到有什么顶住自己,下意识有些明白了。 他也并非全然不懂,他被引回原位,就在他以为程宁要压他时,程宁却一手分开他的腿,一双深邃迷人的眼神却朝上看,似乎想欣赏自己养大的孩子接下来会是什么表情。然后他弯腰俯身,张嘴浅含。 这让云桑困惑了,他有些不自在,他刚想把人拉起来,下一秒大脑皮层却被巨大的感官刺激席卷,他直接软倒下去。 后来的事情他脑子晕乎,也就记不到了。 对初哥、菜鸟之流的人来说,这一招简直绝杀。 指针在转动,到了后半夜,程宁还在继续,云桑的手没了力气,却没喊停,只在床褥上无意识抓了两下。 细心注意到这点,程宁放柔了动作,变成了九次浅中带一次深,“承受不住了吗?如果想停下就告诉我。” “还好。”少年微微弓身,他低声道:“就是好久了,宁哥你的好大,我有点疼。”在末世,一点小疼小痛就受不了的话,他也活不到现在了,他从小就很坚强。“我还是更喜欢最开始你亲我的时候。” 少年不懂含蓄,很直白诚实地说出感受,让程宁俊脸泛起滚烫的红,最后一次结束后,他才重新将人拥入怀里,“学会了吗?” “学会了。”少年很认真地答道。 同一被窝里的两个人,这一夜都变成了男人,关系也更亲密了。 第72章 他养成了一个末世纸片人18 从研究所回来之后, 霍冰彻底跟姚小夏说了分手,他发觉两人的三观理念是如此的迥异相悖,长期被束缚的他好几次差点走上歧途。他现在只想, 陪着平安的家人,在白云基地常住下来,他手里有不少晶核,现在已经一边给云桑打工,一边物色房子了。 对于分手, 姚小夏当然不同意,她歇斯底里道:“你怎么能背叛我?”可不管末世前后,因男女感情破裂而强行要分手这种事太正常了,她根本无处维权。 但霍冰可是她的金手指打手,她也坚决不会放手, 她心下甚至破口大骂, 这白云基地简直有毒, 她后悔潜入这里, 连霍冰见到家人后也不走了, 她简直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至于霍冰说的,末世会恢复, 她表示嗤之以鼻, 这一套冠冕堂皇明显安抚民众的领导者言论,曾经上辈子的她也是相信了。 可惜那些基地领导者一个个更喜欢争权夺势,说这种话都是作为一根掉在驴面前、让驴去卖命干活的萝卜, 一种永远也不可能得到的精神幻想慰藉, 相信这种言论的霍冰真是有够天真。 在他们吵架之际, 公园里有一个孕妇本来在欣赏喷泉, 突然脚步踉跄了两下, 往前一跌晕倒了。直到被路人扶起,掐了掐人中,孕妇意识才清醒了几秒,她脸色惨白、双手护着大肚子:“我丈夫出任务去了,我肚子好痛,你们能送我去生孩子吗?” 她语气非常虚弱,宽松的长裙下也渗出了斑斑血迹,让围观群众非常不忍,他们七手八脚将人抬起:“好的你撑住,我们会帮忙的。”霍冰的妈妈生过两个孩子,她很有经验,立马冲上去,握紧孕妇的手给予她支持和力量。 姚小夏看这位孕妇的肚子大小,很明显对方在末世前就怀孕了,她眼神有些怜悯,几乎在看一个死人,包括对方肚子里还未出世的宝宝,也被她用经验判了死刑。 不可能活下来的,在末世产子无异于是一场灾难。 围观群众将女子扶上担架,推出了公园。孕妇体温降低得很快,火系异能者就附手在对方肩上,递过一场烤火般的温暖,看孕妇嘴唇皲裂缺水严重,水系异能者就点了点对方的嘴唇,递过去一股洁净的水源,一番操作下来,孕妇的神情缓和了许多,脸色也没有那么惨白了,女子虚弱地笑了笑道:“我替肚子里的孩子谢谢各位。” 姚小夏摇了摇头,心想这有什么用,没有手术台、没有麻醉药,没有专业接生的医生护士,没有杀菌环境的医院诊所,孕妇还不是难逃一死。 她想说:“各位你们行行好,不要再折磨她了,给她准备后事吧。” 就在这时,一辆红白救护车响着急促的铃冲了过来,从车上跳下两位戴口罩的白衣护士,护士面罩上的眼睛既温柔又明亮,“我接到你们的求助电话,请问孕妇和家属在哪里,我们得赶紧送到医院去,李医生已经备好除菌手术室了。” “家属不在,我们都可以帮忙。”众人连忙将孕妇抬上车,一路护送。 什么!?白云基地里居然连手术室和医院都有,这跟末世前有什么区别,生存经验再次出错,姚小夏活似被人扇了一巴掌,仔细想想后她又下意识否认,以最大的恶意猜想,什么手术室和医生护士,不会是什么随便搭的房间和一群没有职业牌照的野鸡人员吧? 她顿时跟霍冰吵架的心思也没有了,也跟着救护车离开。 结果再次被打脸,她真来到了一家医院大楼,不仅占地面积极广,而且环境看上去非常正规,雕花铁栅门是第一层防护,走进去还有住院部、门诊部等等,每个小窗内都有人守候。大楼门前还种植有娇艳欲滴的蔷薇花、墙壁上布满了青色爬山虎,还有几亩种药草的田地,几个穿绿衣清洁服的人在扫地,看上去悠闲宁静得仿佛末世前,姚小夏一踏入,就好一阵恍惚。 明明末世都降临了,眼前这一切是真实的吗?姚小夏意识到问题大了,在这种发展处处完善的强大基地里,她能有什么发展空间,她怎么可能活得恣意潇洒?明明弱肉强食、强者为王才该是末世的主旋律,究竟是什么时候出了问题?她要离开这奇葩的基地。 李医生也匆匆赶来,还没送入手术室,就一路掀开裙子,查看孕妇的情况,很快就松了口气,他安慰神色惴惴不安的孕妇道:“不要怕,你羊水破了,但问题不大。” “谢谢医生。”孕妇本来七上八下的心,终于落回了胸膛,“真的有手术室吗?”她也是外来人员,最近才来到白云基地,现在拥有的也不过是一张临时居民证,为了给她和孩子肝一张永久居民证和住房资格,丈夫已经很努力,天天早出晚归做任务了,所以她哪怕再恐惧绝望,只能懂事地忍住。可在末世产子,她怎么可能不害怕? 李医生道:“请放心,我们医院其他科还不完善,但妇产科绝对先进完善,因为我们基地领导人的母亲当年就是因难产去世,所以他格外重视妇产科的发展和新生儿的降生,保证一应仪器设备,跟末世前你去接受孕期检查的医院差不多。” 孕妇的心被很好地安抚了。 因为家属不在场,签字这个流程省了,费用也由基地包了,孕妇被抬进手术室。几个小时后,母女平安,迟来一步的丈夫激动得热泪盈眶,拼命感谢帮助妻儿的一切人员。 而此时云桑正在忙里偷闲,和程宁在街上闲逛,他们俩双手紧扣合十,如一对再普通不过的小情侣。这个姿势云桑还是现学的,连寓意都是当场科普的,据说代表“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句非常优美、饱含承诺的话,出自一本古书中。 “这本书我没看过,我的知识果然匮乏。”云桑已经决定回去找来翻一翻了,他印象中是初次听到这句话,可他脑海里闪过好几个画面。第一个是他戴着面纱斗笠走在一条古街上,突然有人撩开了他的面纱,递过一支镶嵌碧玉的簪子,小声哄他:“对不起成婚许久了,我还未送过你礼物。这一支簪子是我打妖兽兑换来的奖励,你看看喜不喜欢?” 画面中的他接过了,然后手也被扣住了,那个仙君模样的人就说了这样一句话。 第二个画面中观打扮气度,他像是一名文弱书生,身穿青色宽袍,正坐在案前看书,身边没有红袖添香,只有一个身材高大雄伟的男人横卧在旁,一手持书也在看书,时不时还骚扰他一二:“这文字晦涩难懂,桑哥儿你是状元郎快教教我,这句诗词怎念,又是何意?” 问就问吧,那大掌还挺放肆,该摸的不该摸的一个都没落下,画面中的他蹙了蹙眉,颇有伶牙俐齿道:“可我见你读兵书武略,倒没有障碍阻塞。”堂堂一朝王爷平日里可是要辅助天子处理政务的,装什么五大三粗文盲人设,但他说完后,还是老实帮忙看了起来。 入目便看到了诗歌古籍里那句话,“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他脸色微红,醒悟过来自己是被调戏了。可他本来平淡如水的心情,还是被剧烈撩动,再后来……无论江山社稷、朝堂血液如何更变,哪位皇子上位,哪位皇子又落了马,那个叱咤风雨的男人至始至终都陪在他身边,他们一生富贵遂安、牵缠到老。 只是一两个宛若梦境的画面而已,却都和这句话有点缘分,云桑微微恍惚。 意识到这孩子在走神,程宁牵住他,继续道:“除了十指紧扣,国外还有一个传统,那便是圣诞节那天,在槲寄生下的人不能拒绝被亲吻,如果这两人亲吻了,那便会一辈子相守,也会一辈子幸福。” 新知识到手,云桑点头:“我知道了,那等到圣诞节那天,我在家里邀请你。” 程宁被他逗笑了,“好,那一天我哪儿也不去,就等你邀请我。”明明他们同住在一个屋檐下,连晚上都睡在同一张床上,却搞得如此煞有其事。 他还说了关于岛国毕业季,女孩会讨要男孩制服第二颗纽扣的定情传说,第一颗纽扣留给同性知己,第三颗纽扣留给知心友人,第四颗纽扣为家人留着……第二颗纽扣因为贴近跳动的心脏,所以代表真心与爱情。 他说完,见云桑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衣服。 知道这孩子看中了他的纽扣,程宁二话不说,将第二颗扣子扯了下来,放到这孩子的掌心。 “我也想给你,可我的衣服没有扣子。”云桑惋惜,他身上是拉链。如果他有这样一件衣服,他的第一颗到第四颗纽扣都会是程宁的,因为他的人际关系非常单薄,他有一群忠诚的下属,却从小没有父母和志同道合的朋友,程宁就是他的同性知己、爱人、朋友和家人,对方身兼多种身份,能获得他所有纽扣。 “不急,你心里有我,我已经很开心了。”程宁眼中闪过明亮的笑意,他喜欢这孩子听这种故事并积极付之于行动的样子,非常讨人喜欢。 逛完街,他们去了餐厅吃饭,手下就来向云桑汇报,说了这孕妇的情况,出于人性化的考虑,云桑做出了新规,说产妇婴孩这一家可以去申请“提前房”,说白了就是贷款买房,后续慢慢付款,毕竟哪怕公园环境非常干净优美,但婴孩体弱还跟父母住公园帐篷已经不太合适了。 身为基地领导者,他体恤每一个民众,不会破坏大的规则,但在大规则允许下,会做出一点柔情的变动。 今天云桑请假,不处理公事。 领导者也不是一个天天到晚忙得团团转、只知干活的机器人,他也需要一点空闲时间。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他们还去坐热气球,俯瞰基地全景,云桑指着自己的钢铁要塞,对程宁道:“看热气球下是什么,这是我为你建好的城市,是人类的未来。” 程宁抱住他:“只要有你,这个世界就有了救世主。”而他会永远陪在这个肩上扛着很多责任的小救世主身边,充当那个关心对方冷不冷、累不累的人,全心全意地爱护他,仿佛这已经是他几辈子以来的习惯了。 云桑摇头,“你才是我的救世主,如果没有你当年出手相处,白云基地就没有未来。”他清楚记得,当时他父亲留下来的脑域开发系统,在他感染丧尸病毒时,曾经冷酷无情地对程宁说过,如果你不满意,可以更换下一个人。 如果真是他父亲云雷留下的遗产,怎么可能不顾他的死活, 现在想想,那假托父亲遗志、要他振兴白云基地的系统,更像是觉醒的世界位面意识,为人类开的那一扇窗,它建立起了两个位面沟通交流的桥梁,云桑只是恰好被选中的人,他完成了世界意识要求的使命,它便也沉睡了。 一切缘分都始于它,发展则交由于后人。 * 半年后,丧尸疫苗问世且缓慢投入使用,无数人喜极而泣。时间又过去了一年,白云基地已经成了世界大基地,他吞并了周边大大小小的基地,其他基地或分崩离析,可白云基地始终屹立不倒,还建立起了平等完善的管理制度,让普通人蜂拥而至,是名副其实的幸存者天堂。 当丧尸疫苗问世的消息传到北方、乃至更远的地区后,某些基地也自动瓦解了,因为大部分人都出走了,为了全人类的未来,他们选择去白云基地投奔。 姚小夏是最不敢相信疫苗居然问世的那个人,这些年她投奔了新基地,因为没有预言这个的能力,让习惯走捷径的她混得很辛苦,但好在这个基地异能者都高人一等,她能处在中层,不至于落到底层,再凭着一口决定要活出头的执念,她勉强也混出了头。 可没等她迎来好日子,基地就土崩瓦解了,她所有身家瞬间毁于一旦,被迫在荒野上不断流浪。她想招揽异能强者,可没有一个霍冰为她鞍前马后,那些异能强者怎么可能听信于她,渐渐的,她混得很糟糕,连重生前的上一世还不如。 世界再过去五年,全球最后一只丧尸在澳洲被消灭,人类结束了末世混乱,正式步入了新纪元。末世时的反人类份子被清算,其中的名单赫然就有她,理由是她甘之如饴食用同胞血肉和残害普通人多达数十名,她的后半生凄惨地在监狱里度过。 除此之外,所有人都回到了正常的轨道上,该上学的去上学,该工作的去工作,享受起了和平的日子。 因为幸存的人类少,新社会百废待兴,还需要一代人继续建设,有时候这一批人想起当年的日子,竟感觉时光倒流、一切恍若隔世。 又是新一年的竞选,电视机播放画面上,一个云姓青年以碾压式的成绩高票当选,当记者采访候选者第二名的感言,第二名耸了耸肩道:“他对全人类和新纪年贡献了多少,大家都有目共睹。这个结果我根本毫不意外,我们分明都是规则下找来凑数的。 “未来能为他工作,我感到很荣幸。”面对摄像头,候选人行了一个心脏礼,笑道:“我相信在他的带领下,新纪年人类一定会攀登上一个新的高度。” 此时镜头给到了新任总统和他的男秘书,他们两人相视一笑,始终相携相伴,从出现在大众之始,就恩爱如初,一如往昔。 第73章 少年暴君vs貌美神官1 20世纪末, 在一个旅游淡季,多玛河周边的小旅馆迎来了一批黑发黑眼的客人。 谁料这批游客常常白天睡觉,夜晚才全副武装地出门, 旅馆老板以为这群昼伏夜出的游客是来欣赏沙漠夜景的, 也并没有当回事。 此时是凌晨三点, 这群人穿过风化古迹, 他们没有去那种已经被围起来的神庙、梯田、花园等壮观遗迹,而是熟门熟路地绕得更远,深入无人区。天地寰宇间, 除了风沙呼啸,就剩下了铲子挖掘声。 借着微弱的灯光, 这群人拿着最先进的工具, 闷不吭声地挖凿。 其中混了一个年轻姑娘,顾美稚是大城市的女孩,她不喜欢这样无聊沉闷、长达一个多月的挖土工作, 但碍于家人都是盗墓贼,她也只能女承父业。 “到头了, 下面应该就是狄美斯一世的主墓室。” 随着大伯这样一声,打破了这段时期的枯燥无聊,众人的精神气也都提起来了。 这座地下宫殿错综复杂, 他们勘测了好久, 才找准主墓室的位置。他们家族这手绝活代代相传,可是那些正规出身、张嘴闭嘴抢救性修复的考古学家学不会的! 顾大伯非常得意, 他们不仅在国内盗过各种古代王公贵族的墓,今儿还把足迹跨到了国外, 踩点了人家的王墓。 他们才不顾自己那一门破坏性的技艺, 一直以来让多少考古学家和文物爱好者深恶痛绝。 确定位置后, 他们就用现代工具强行撬开了室门。 与陵墓外的满目疮痍不同,室内遍地都是黄金,连正殿中巨大的合葬棺椁都是黄金所制。看着这一堆珠宝古物。这一刻哪怕顾美稚平日再不感兴趣,也不由自主地屏住了呼吸。 而顾家其他叔伯子侄眼神更是火热,这墓室里的东西全都价值连城,他们随便拿走一件,再转手出去,就能瞬间成为千万富翁。哪怕古物上附了毒,他们一不小心触摸了,可为了发财让他们少活几年也愿意啊! 在用烛火测试了一下室内氧气含量后,顾家人冲了进去。 再撬开那合葬棺椁,暴露出内里两具衣着华美的尸体后,所有盗墓贼都哈哈大笑两声:“天助我也,果然是狄美斯一世的棺椁!”古黎述王国两千年前的文明古国,曾创造过惊人辉煌的古流域文明,狄美斯一世正是那个开创了盛世的千古明君。这样一个英明神武的君王,死后陵墓却被他们这群人随意光顾,就像浏览自家后花园一般,这成就感岂不非凡? 这时候顾美稚也探过头来,她“咦”了一声:“这合葬棺里两个怎么都是男人!”她平时虽不学无术,在耳濡目染之下,还是会辨别尸骸的年龄性别。 顾三叔忍不住敲了她脑袋一下,训斥道:“叫你姑娘家家平时要多读点书,以后好继承你爸的手艺你不愿意,狄美斯一世人家本来就是黎述王国史上有名的同性恋君王,一辈子跟他的神官衍生了很多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 在盗墓贼眼中,古今中外搞基的皇帝那么多,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没见识的小姑娘才会咋咋呼呼。 “好吧。”被长辈鄙夷的顾美稚撇了撇嘴道,反正她对历史不感兴趣。 两具尸骸合葬在一起,见左边那具高大一点的君王男尸,用拥抱的姿势环着右边的男尸,仿佛连死后都恩爱得难舍难分,这让刚刚遭遇男朋友劈腿分手的顾美稚情不自禁有些嫉妒了。 更别提两具男尸上都挂着不少的黄金首饰陪葬品,可右边这具男尸身上的陪葬品却更精巧绝妙些,哪怕两千多年的岁月过去了,也没有半点溶蚀的痕迹。 顾美稚有些垂涎了,她下意识朝君王旁边那人伸去,拿走了对方身上的黄金手镯,往自己腕上套,没想到竟然还很合适,看来君王怀里这具男尸两千年前八成是一个手腕纤细的美人。 顾美稚得出了一个结论。 可惜再美的人又怎么样,两千年后还不是一具干尸,连身上的陪葬品都要被她家人拿走。 顾美稚再拿起探洞灯对着镯子一照,黄金镯子上的浮云雕饰就像是活了过来,连那深绿玉石都晶莹剔透,仿佛被水洗过,让她颇爱不释手,油然生起了占有之心,她大声对家人道:“我看上这个金镯子了,我要把它拿走。” 她这番行径自然又惹家人说教:“你这丫头,老看那些花里胡哨的,古物流通时,不是说那些越漂亮的越值钱,你要看这些古物的文化属性,最好是有什么象征的才好卖。最不值钱的就是金子,这种玩意儿古今中外、历朝历代的陵墓都有,你那镯子拿出去能值几个钱?” 黄金是百种金属之首、千年抗氧化之王没错,但盗墓贼眼中,金子却是最不稀罕的。这丫头连挑东西都没有眼光! “好了好了,她也是第一次下墓,她喜欢就让她拿吧。”顾美稚是家族里唯一的姑娘,顾大哥倒是怜惜这个堂妹,帮忙说了几句话。 不管怎么样都被训斥。 顾美稚撇嘴,又去其他地方挑挑拣拣,可她的动作却让顾大伯瞬间提高了警惕,“你这丫头不懂别乱碰,小心碰到机关。” 这两千年的外国陵墓,到底是农耕文明,远没有后世那般集大成的高明,不会出现多可怕的机关,最多是什么流沙、毒箭、毒虫和水银倒灌之类,当然也有在古物表皮附毒的,顾大伯很快就发现自己刚刚摸过棺椁的手开始泛黑了,隔着手套,左手的小拇指“啪”地软了下去。 要知道他购买的能隔绝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溶蚀毒物的手套啊,哪怕硫酸泼过来都不会有事,可现在手套没事,隔着手套碰过东西的手却直接烂掉了,这证明了什么?这毒是一早就渗透在空气,通过呼吸附着在人体皮肤上的。 糟糕了,是他轻敌了! 顾大伯冷汗直冒,心中如翻江倒海一般震撼,他完全低估了一代君王陵墓的危险性,完全是教人进得来出不去,他大声道:“不好!大家快放下手里的家伙屏住呼吸!” 这时候已经迟了。 作为他们侵犯王墓威严的代价,顾家人手腐烂得比喊话声还快,还从手蔓延到了脖子,最后连尾音都哑在了嗓子眼里,只剩下一具具骨架子。先前还谈笑风生的顾三叔,他膝盖一软,跪在地上对着陵墓黄金棺砰砰磕头,因为他两只手烂了,也将落得同一个下场。 顾美稚完全目瞪口呆,这时候不知道她摸到了什么机关,随着一声高亢的尖叫,所有闯入陵墓的人都被墙体压成了肉泥。 半个小时后,整个主墓室又恢复了原样,棺椁也慢慢自动合上,仿佛从未有人来过,只是多玛河周边的小旅馆失踪了一批客人。 * 云桑缓缓地睁开眼睛,他发现自己身上穿着一件白色亚麻长袍,脚上是同色绑带凉鞋,白皙的胳膊处佩戴着不少黄金环,看上去他似乎是一个身份相当尊贵的人。 他有点失忆了,闭上眼睛仔细回想,他立刻又想起了自己的身份。 原来他是黎述王国的神官,已经上任五年了。作为一名神官,是整个神庙供奉的主人,肩上担负着守护整个王国的责任。他的性格也兢兢业业,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在僻静清幽的神庙内主动研习神术。 这一次也不例外。 他闭关两个月走出神庙,穿过精美的水榭楼台,走过长长鹅卵石铺成的路径,熟门熟路地想要前往那华丽的宫室。 一路上姿态优雅的侍女都为他行礼,只是脸上表情颇为躲闪畏惧,被云桑看出端倪。他在美轮美奂的宫室之外,听到了一道银铃般清脆悦耳的笑声,从来没有人敢在王宫这样大声笑。 云桑才发现自己闭关这些时日,竟错过了很多消息。 原来半个月前,王在多玛河边捡到了一名与众不同的少女,据说那名少女有着一头在阳光照耀下如黄金般的秀发,还有不同于黎述王国民众,牛乳般白皙的皮肤,她突然出现,像河流中诞生的神女一般神奇,每个见过她的男人都会为对方这两样神明般的特质着迷。 少女的手腕处还佩戴着先王后一般会传给儿媳妇的黄金手镯。这个手镯本该传给神官,但被先王后遗失了,现在却出现在这名少女纤细的手腕上……这仿佛是什么天意。 种种异像为这名少女披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连年轻的王都感到兴味盎然,将其带回了王宫。 金发、白肤、手镯。 确实非同一般,但从侍女口中,这个少女根本解释不清楚自己的出身,过于来历不明,万一是别国培养出来针对狄美斯的奸细呢。 云桑不愿意贸贸然给人定罪,他想了想后,吩咐侍女将人带过来。他深谙问话技巧,是否是间谍奸细,在他三言两句之下,一般都会漏洞百出。 侍女便把瑟瑟发抖的人带了过来,可他才问了一句话,知道了少女叫什么名字,年轻的王很快也赶到了,用不悦的目光盯着云桑。 狄美斯,年轻的王,登基三年有余,今年十九岁。 他身材高大,拥有一头漆黑的短发,先王后曾是冠绝沙漠的美人,遗传母亲基因的少年自然剑眉浓黑,五官精致英俊,只是此时他身上穿着匆匆赶来的骑装,腰间佩戴着宝剑,脸色又沉又冷,浑身气势充满威慑,侍卫们根本不敢上前。 云桑看向年轻的王。 两个月不见,对方又高了许多,虽然眉眼还是抹不去那股高傲威严,但气质看上去倒是更沉稳了。云桑眼中闪过一丝欣慰,当年还步履蹒跚的孩子,如今已经长成了一个极具魅力的男人,举手投足很有风范。 可惜这个少年对他的欣慰毫不领情。 狄美斯朝云桑走来,每一步都走得很稳健,口气充满质问:“你为什么随意带走她?” “我为什么不能带走她?我要问她几句话。”在黎述王国,王象征着至高无上的权力,没有人能够忤逆,唯有神官例外,在权力上能够与王分庭抗礼。 “你真的只打算问她几句话?美稚可不是你先前传唤的那些奴隶,她是一个柔弱的少女,禁不住你的拷问。”狄美斯直言不讳,口吻咄咄逼人。 云桑惊讶了,他从没见过狄美斯对哪个女人这样护短,想到这里他忍不住皱眉道:“我之所以拷问,自然那些人都是可疑之人,我要保护你的安危,还要辨别你身边所有人是否身世清白。你不能因自己的喜好而迷失判断。” 不是什么来路不明的人,都能接近王,如果出现刺客,那会对整个国家带来灾难。 见到这个国家的王和神官为自己争吵,云桑这个神官似乎对她的存在颇有意见,顾美稚鼓起勇气,上前一步为自己辩解道:“我一时半会儿解释不了我的来历,因为那实在太匪夷所思,说出来你们可能不会相信。我确确实实不是这个国家和时空的人,我的家乡在很遥远的东方土地,但请相信我不是外国的奸细或者刺客,我不会对狄美斯不利的。” “听到她说的了吗王兄,你管太多了。”狄美斯薄唇微启,凉凉地道,深绿色的瞳孔眼也不眨地瞪着云桑。 这一句王兄,充分说明了对方的疏离,可云桑的重点却不是这个,他冲少女皱眉道:“居然直接叫王的名字?真是个没规矩的姑娘。” 顾美稚心里一慌,想起这几天太随意了,居然忘记了这两千年前是该死的封建奴隶社会,等级制度无比的森严。称呼王的名讳,相当于在东方称呼皇帝的小名一样冒犯不尊重,是要被处罚的大罪。 狄美斯也注意到了这一点,他是黎述的王,名字这种东西外人不能随便叫的,但明面上少女是他的人,他不能放任云桑处置他,“是我允许她叫的。” 三番两次的维护,云桑便知道了,狄美斯不希望他插手这个姑娘的事,云桑也就不插手了。 身为整个国家的王,狄美斯当然可以随便跟每个民间或者贵族女子调情恋爱,他有这样的实力和魅力,谁也管不住。如果对方想,云桑甚至可以给对方的后宫安排无数美人。他身为神官,王的很多事物,比如衣食住行乃至后宫的妾侍,都能一手操办安排。 王想自己随心所欲也可以,但前提只有一个,必须得先娶了他。 于是云桑问:“你什么时候娶我?” 又来了,这套逼婚言论,狄美斯脸上闪过不耐烦的情绪,这就是为什么他不愿意踏入云桑寝殿的原因。 见到狄美斯沉默了,再次逃避这个问题,云桑问:“是我哪里不够好吗?” 狄美斯也在思考,云桑究竟是哪里不够好呢? 对方容貌是俊美的,身材是纤细的,连头脑都是聪慧的,绝对会带领这个国家走向兴盛,可他的缺点也很明显,他的性格过于死板,不够有趣,也不会说什么讨好人的话……最不好的地方可能是当狄美斯的行为稍微不符合一点君王的规范,无论何时何地对方都会出言规劝,甚至过度插手自己的生活。 这种感觉狄美斯由来已久。 他从小跟云桑一起长大,云桑大了他五岁,一直就像一名哥哥照顾他、伺候他,年幼无知时,他还曾叫过云桑一段时间的王兄。直到有一天从父王口中得知,云桑这哪里是哥哥,分明是他未来的王后时,他瞬间就产生了抵触心。 没有人愿意跟自己情同手足的兄弟结婚。 假如娶了对方,生活会很无趣吧,就像娶了一个爹,娶了一个臣子。狄美斯心想,便打从心底排斥这种感觉。 可顾美稚这个突然出现在多玛河边的金发少女很特别,对方不被他高贵的身份和俊美的外表所迷惑,也不会对他卑躬屈膝,常常说出令人耳目一新的言论。见他使唤奴隶,她会说虽然你是高高在上的王,但人人平等,奴隶也是□□凡胎,他们也有温热的血液和会被刺伤的心。 她会说,人是需要空间和自由的,哪怕是伴侣,哪怕是夫妻。这句话说到了狄美斯的心坎里去了。 狄美斯再次沉默,这态度相当于变相的拒绝,云桑心领神会,他说:“那你走吧,这件事改天再说。” 云桑也清楚。 如果狄美斯真喜欢他的话,刚成年的时候就会娶他,对黎述民众来说,把至高无上的神权收揽入后宫,王权与神权结合才是最好的。 而不是一拖再拖,转眼狄美斯都要二十了,还没有想办婚礼的念头,云桑再迟钝也明白了,他被嫌弃了。 他从一出生就因天赋超群,被上任神官收留成为神子,一生供奉多玛河,服务这个流域的子民,他清楚自己政治婚姻的命运,早就做好了献身给狄美斯的准备,可没想到反而是别人不要他。 夜幕渐渐降临,深沉笼罩这一片无垠黄沙,不远处的多玛河静静流淌,清爽宜人的空气中裹携着莲花清香。 云桑坐在露台边眺望,晚风吹动他的颊发。在月光照耀下,美丽纯净的睡莲在水里静静绽放,而他的肌肤也泛着淡淡的莹光 似乎百无聊赖,他慢慢伸出了一只手,在水面上轻轻撩动,是蜻蜓点水般漫不经心的姿态。但那只手极为纤细漂亮,腕骨纤细窄瘦,似春日里萌发的枝条极近柔美。 白天再一次被拒绝,让神官眉头皱得很紧,嘴角也没了弧度,衬着白皙清美的面庞,看上去十分可怜。 这一幕让王宫内的侍卫都萌生了一种想法,觉得王的眼睛有问题,居然连神官这么美的人都看不上。 第74章 少年暴君vs貌美神官2 另一边, 顾美稚躺在柔软舒适的孔雀绒大床上,雪白纱幔被多情的晚风吹动,时不时拂过她的脸颊, 让她一颗心不规则跳动。 哪怕她已经待了半个月了, 但还是克制不住左顾右盼。 她万万没有想到, 当墙体压下来时, 自己没有死在陵墓里,而是一道白光闪现,让她穿越到了两千年前, 出现在了这个历史悠久的古老国度。她来不及为自己死去的家人恸哭,就发现这里有巍峨的宫殿、庄严的神庙还有雄伟壮观的军队, 更有年轻英俊又身份尊贵的君王。 让她初见第一眼, 就傻了眼,脸颊发烫,产生了一点点心动和不知所措, 与男友分手后一直如一潭死水的心再次掀起波澜。 她更没想到,初来乍到, 她本来狼狈不堪,但她前段时间刚染的金发,让她被誉为河流泡沫中走出来的神女, 于是年轻的王把她带回了王宫, 安置在一间寝宫内。 她无法忘记,但她坐在马上走向宫门时, 全城的奴隶和百姓都在惊叹她的金发,称赞她的美丽, 听多了她都害羞起来。女人则在羡慕她被王看上, 那光芒瞩目的感觉, 她一辈子也忘不了。 而来到王宫,她更是大吃一惊,不懂古建筑和历史的她完全震撼于眼前这古代宫殿的华美,目之所及,宫墙由天蓝的彩釉染成,彩色石头和漂亮珠贝镶嵌其中,拼成各种美丽的图案,这些样式她用后世的眼光看也不过时。闭上眼睛静静聆听,她还能听到绿植叶子在风中碰撞的沙沙声。这一点这也是让她惊叹的地方,明明是水源贫瘠的沙漠地方,却覆盖有天然秀美的植被,还栽种有无数奇珍异草,完全超越了她的想象力…… 她被当成了王的座上宾,好好地在王宫里住下,每天无需她多吩咐,就有美丽的侍女捧来一个装满清水的陶罐,为她清洁更衣,为她佩戴珠宝首饰,为她侍奉一日三餐。 顾美稚从最初的不适应,渐渐到了适应。 她也趁机了解到了很多情况,听侍女说,她手腕上的黄金镯子,是每一任王后的象征,已被先王后遗失了多年,没想到竟奇缘巧合出现在她身上。而她又是狄美斯王第一个带回王宫的女子,她的存在非常特殊,已经引起了全国上下女子的嫉妒。 侍女自然也好奇地问过她,此物从何而来。 这是她从棺椁里拿出来的,顾美稚当然不会说实话,她含糊过去了。 但得知这黄金镯子是王后的象征后,她脑海闪过狄美斯英姿勃发的侧脸,心突然跳动了一下。 她来自后世,在进入陵墓的时候,被三叔科普了一通狄美斯跟他神官的神仙爱情,她也亲眼见到过,那副合葬棺里两具男尸紧紧纠缠的模样,曾让她感到嫉妒,居然连死人都在秀恩爱。 可当她来到了两千年前,她才知道,什么叫做历史都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这些所谓的神仙爱情,根本都是后人美化粉饰过的产物,狄美斯身为黎述的王,跟那个名叫云桑的神官根本就是一场政治联姻。 今天那个神官因为吃醋,还把她叫过去,打着询问她的名义想教训她,还好被狄美斯早早拦截了,她没有吃什么苦头。 可明眼人都能看出,狄美斯不喜欢他的神官,他们之间根本没有爱情,只是因为神权王权必须联姻结合的传统,才被迫绑在一起罢了! 什么神仙爱情,那都是欺骗世人的!身为国家的君王,狄美斯是那般的孤寂落寞,一生只能娶自己不爱的人,而无法选择自己的爱情。 顾美稚一边唾弃后人的谬传,一边心里涌起难以名状的窃喜,毕竟狄美斯如果不喜欢他的神官,拒绝这场无爱的联姻,那她的出现也不算是一种不道德的。 她手上的黄金镯子,带着她穿越到这里,并邂逅了高贵的王者狄美斯,对方待她也如此好,冥冥之中这也许是上天的旨意,让她来拯救狄美斯的不幸,也……让她来和狄美斯演绎一段旷世绝恋。 她不是想拆散他们,只是想让狄美斯能够顺从本心,毕竟古今中外无数例子都证明了,包办婚姻是不幸福的,狄美斯待她这么好,她不想让狄美斯痛苦。 顾美稚带着无数纷杂的想法入睡,第二天借着道谢的名义,让侍女带她去见了狄美斯一面。 狄美斯看上去很疲惫,微眯的深绿色眼眸因此更加深邃,他的姿势很随意,但完全没有后世同龄人的轻浮散漫。顾美稚一跟他眼神对视上,就差点移不开眼神,毕竟这个少年是如此的英俊,在后世传说中又是那般的深情,她脑海里已经快想不起前男友的脸了。 有了对比,她才发现前男友那张普普通通的脸,太没辨识度了,连狄美斯的一根手指头都比不上。 “你怎么来了?”狄美斯道,面对这个神奇的金发女孩,他展现出了一定的好感,“怎么愁眉苦脸的,难道还在想着你那回不去的家乡,别想了,回不去就永远留在黎述好了。” 他的口气有些满不在乎,他其实完全无所谓一个流落异乡的少女,如果回不到自己那远隔千山万水的家乡,是有多么可怜。他是整个国家的王,如果他真想帮人回去,完全可以穿过广阔无垠的沙漠,乘坐连接海运的河运,再派遣人手护送回去,但正是因为这种事过于麻烦,且耗资巨大,所以他也很随便地叫人别想着回去了,建议人干脆留下。 可听在顾美稚耳里,却是另一种意思:不要愁眉苦脸,回不去你那东方土地的家乡,那便永远留在黎述好了,永远地陪伴在……他身边。 顾美稚心跳加速,心想她就知道,狄美斯对她也是有好感的,对方在挽留她。 她有些感动,不过狄美斯错读了她的表情,现代果然好,可她家人都死在陵墓里,她没有什么羁绊,而且有狄美斯在这里,如果能跟狄美斯在一起并成为王后,她才不稀罕回现代呢。 于是她摇了摇头道:“谢谢你的关心,我来道歉的,昨天因为我……害你跟那冷漠无情的神官争吵,我很过意不去。” 她仔细观察狄美斯的表情,果然不出她所料,一提起云桑,狄美斯皱了皱眉,似乎瞬间就没了谈话的兴致,变得心不在焉。 顾美稚掩饰住微微翘起的嘴角。 她也借机上前一步,进言道:“我活在一个恋爱自由的年代,所以我很理解你的痛苦……”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她用大学辩论队里学会的诡辩技巧阐述了很多理论,类似于“无爱火点燃的婚姻如一潭死水,只会让人心生疲倦和加速衰老”、“与自己视为兄长的人结婚,婚后也会如同左手摸右手一般无趣”。 她是20世纪后现代女孩,前前后后交往过很多男孩子,感情经历非常丰富,这些看似头头道道的情感道理,随便单拎出来都很能唬人。 起码狄美斯真的从没听过,他越听表情越加古怪,眉峰也逐渐聚拢,他感觉每一句都很有道理,也充满了颠覆性,同时他也认真在回想,跟云桑牵手的时候,是否真是那种左手摸右手的感觉。 最后他问了一句,“你说你来自后世,你知道我很多事,那你知道历史上我的王后是谁吗?”他稍微斟酌了一下词语,可能他真正想问的是,我的王后到底是不是云桑。 这个问题让顾美稚内心咯噔一声,她当然一清二楚,在少年灼灼的目光盯视下,她吞吞吐吐道:“我、我记得是一个女人……” 不知何种原因,她选择撒了谎。 狄美斯若有所思,在他们谈话的殿内,其他侍卫侍女当然也不是只会眼观鼻、鼻观口的木头人,他们背地里把顾美稚的话传到了云桑口中,变相的也算是通风报信。 “我不信。”云桑摇头,他口气冷漠:“狄美斯怎么能相信一个来历不明少女的一面之词。” 虽然狄美斯不喜欢他也是事实,早些年他还可以用少年期叛逆当借口,随着对方渐渐长成一个极具威慑力的男人后,这种借口已经行不通,但云桑还是不允许,一个国家的王随便听信一个少女的话,就想跟他取消婚姻。 而且……“包办婚姻是没有幸福的”这种言论听在耳里,为什么他莫名感到有几分耳熟,仿佛他的前世也曾听过,可是人死后魂灵是要随着多玛河流飘走的,怎么会保留前世的记忆呢。 云桑想了想,索性不再纠结。他想到了一个办法。 他前往狄美斯的宫殿,挥退了一群宫人后,心平气和道:“狄美斯,我知道你不想娶我,你把我当兄长,觉得永远也无法对我产生感情。可感情这种东西是说不明白的。我们可以不举办婚礼,先试婚一个月。如果一个月后,你对我还是毫无感觉,那就算了……” 正如他闭关之前,他也一直把狄美斯当做自己养大的弟弟,可当他闭关两个月走出神庙之后,再一次打量狄美斯,云桑总觉得对方长得不一样了,身上充斥着一种若有似无的熟悉感,让他感到很亲近。 当然了,试婚这个理论也很新鲜,也是他脑海里突然一闪而过的。 “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狄美斯吃了一惊,这种行为是不合祖制的,而云桑身为神官,本该正直严肃全力维护祖制,现在居然主动提出跳脱祖制之外的事,狄美斯怎么能不吃惊。 更甚者,他灼热目光中满满都是疑惑和警惕,下意识质问道:“这一个月你想做什么?” 看出他神色的勉强,云桑只好改口,又缩短了时间,“就是做婚后生活的模拟,如果你不愿意,那就半个月吧。”如果半个月后,狄美斯还是无法接受他,那云桑也只能放弃了。 “……”少年脸色不断变换,不知道是不是太震惊了,一时难以做出反应。 “你放心,我不会强迫你与我发生关系。”冷淡正直的貌美神官补充道,对自己照顾大的孩子,熟知对方的脾气性格,他不会采取这种生米煮成熟饭的卑劣手段。 谁料这句话却让狄美斯突然脸色爆红,呵斥道:“你在说什么乱七八糟的话。”可不知道为什么,一听云桑这样说,视角上抬再看对方那白皙的脖子,狄美斯浑身隐隐燥热起来。 云桑起身,按住他的手,俯身在对方额头落下一吻:“差不多就是这种程度,你能接受吗?” 如果不能的话,他又再次低估了狄美斯对他的抵触程度。 这时候,云桑注意到狄美斯被他按住的麦色手臂竟密密麻麻泛起了一片鸡皮疙瘩,他吓了一跳:这孩子居然那么无法接受吗? 他连忙放开。 第75章 少年暴君vs貌美神官3 云桑的吻很软。 他本身也没有任何想要淫邪冒犯的意思, 他亲的并不是狄美斯的嘴唇,而是选择落在额头,动作也颇有一种信徒亲吻神像时的虔诚。 可没想到狄美斯却反应那么大, 云桑连忙给退开了。 殊不知,对狄美斯来说, 云桑是这个国家的神官, 虽然容貌出众,但一直以来信奉河流之神,还处在王国中最高的统治地位, 导致了对方性格如上一任神官般严肃、古板且不近人情, 连身体和行为也一直保持着忠贞禁欲,极度厌恶感情的混乱。 可这样仿佛杜绝情感的人, 偏偏却突然亲了他,与他亲密接触了一下,狄美斯当然愣住了, 感到不敢置信。 他更难以形容的是自己的感受。 云桑近距离的气息明明极淡, 就像高原上潺潺融解的冰雪, 可当那微凉的呼吸凑近狄美斯脸颊时,却让他感到一种怪异的燥热,空气中仿佛催生了一种东西在横冲直撞。 对方还垂下眼睫,微凉的手覆盖在他小臂上,礼貌问他这种程度可不可以? 望进那双美丽清澈又饱含询问的双眸时, 狄美斯心脏当即以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在狂烈跳动,头脑也晕眩起来。 脸颊一时热。 鸡皮疙瘩从手臂开始蔓延,直至起了一身。 后来还发生什么狄美斯已经记不清楚了, 云桑后来与他保持了距离, 而他貌似是答应了试婚……那个冷淡的男人就笑了, 有一个转瞬即逝的笑容,快得像是错觉。 夜晚狄美斯躺在床上,他慵懒地伸展自己矫健有力的身躯,他放松手掌,看指甲上佩戴的深绿宝石指环,这枚指环还是十八岁成年礼那年,云桑送他的礼物,本来他是嫌弃的,可对方说上面深绿色的宝石像极了他的眼睛,碍于颜面,他戴到了现在。 想起这一茬回忆,狄美斯无意识转动了几下指环,正如他一整晚翻来覆去没想明白,他明明对云桑毫无感觉的,怎么就突然答应了呢。 完全想不明白,就像突然鬼迷心窍了一样。 更甚者,他闭上眼睛,脑子里一直盘旋着云桑白天叫他的声音,“狄美斯”,这王国内就几个人能直呼他的姓名,可把这名字在口腔里像含着冰,又带着一些浓浓亲昵喊出的,也只有对方一人。 “我要睡觉了,你别喊了!”满脑子都是这个声音,狄美斯有些气愤地摘下指环,想把它丢了,税利似刃的视线扫射寝殿一圈后,但突然不知道丢哪儿,只好又戴回去。 最后实在睡不着,他挥退了侍卫,自己在月光下走了走。 同在王宫,可因为两人还没成婚,云桑还住在自己的寝殿里,与王的寝殿相隔甚远,狄美斯不用怕大半夜在后宫里乱走,被云桑逮到趁机劝诫一番。这是对方很不解风情又常常扫人兴致的一个地方,可现如今狄美斯又不肯定了,心想云桑看到他,会不会说,“为什么大晚上要在后宫乱走,王你如果有什么心事可以跟我说。” 狄美斯皱起了眉头,心想为什么他明明不喜欢云桑,今天却老想起他,而且他也没有什么心事要跟对方分享。 他逛了一圈后,就准备回去了,毕竟白日熙熙攘攘的黎述王城很热闹很美,连那总在泛滥的多玛河,在太阳照耀下永远清澈见底、闪闪发光。可深夜这两样景物也睡了,就显得没意思多了。 这时候在月下,他突然看到了一抹金发的倩影,是一名穿白色长袍的少女,她正脱了绑带凉鞋,俏皮地将玉足放入水中浸泡,她的侧颜柔美,双手偶尔挥出一道道水珠,她看上去像是乐在其中,都没有发现有人走近,哪怕少年王者的脚步是那般稳健,并不如何轻盈。 紫色莲花盛开在静静流淌的水内,淡淡的香气萦绕而上。 狄美斯混乱了一晚上的脑袋,突然想起了,顾美稚确实是被他安排住在后宫一角。他不知不觉,竟走到这里来了。 他顿了顿想要离开,身为整个国家的王,他可以随心所欲,当然不畏惧孤男寡女的流言蜚语,但并不喜欢第二天云桑因此来找他,想起那双淡淡又好似在意的目光,狄美斯宁愿当场避一下嫌。 可少女却先一步注意到了他,“狄美斯!”那声音充满了偶遇的惊喜,注意到对方眼神的落寞,狄美斯便留下了。 “我晚上睡不着,因为我很想念我的家乡,那是一个极美的地方……没想到两千年前的月亮,也如此圣洁明媚……我们本是来沙漠旅游的,可离开时,突发了一场意外,我的父亲家人都出了事,我成了孤儿,我真的好想念他们……”少女解释了一下为何自己晚上夜游后,眼眶里就蓄满了动人的泪水,看上去楚楚可怜。 这是她能在狄美斯面前开启的,为数不多的话题,那就是思念家乡,这样可以卖惨博取少年的同情。 狄美斯还是那句话:“回不去就留下吧,多玛河带你来到黎述,一定有它的指引。” 其实少年王者从小顺风顺水的长大,他与上任君王父慈子孝,没有兄弟跟他竞争王位,他性格骄纵蛮横,可父王母后、王公大臣乃至身边的侍卫宫女都宠着他,唯一感到不快乐的事情,那八成就是跟云桑的婚事。 现在云桑提出了试婚,还有一种半个月后如果两人培养不出感情就结束的意思,那唯一这件不快乐的事情也将不存在了。所以狄美斯很少经历逆境,怜惜顾美稚归怜惜,可大部分情感上并不能感同身受。 狄美斯又在挽留她。顾美稚窃喜,心头涌现一丝甜蜜,面上却在擦拭眼泪:“谢谢你狄美斯,黎述很好,你也很好,遇见你真的是我一生最幸福的事……不说我的事情了,你跟神官的事情解决了吗?” 她没注意到,月光下狄美斯脸上闪过一丝不自然。 听到试婚,顾美稚表情一僵,有点被吓到了,这不就是后世常说的“婚前同居”、“恋爱契约”,看看彼此感情是否契合,看来她完全低估了古人的保守程度,婚约这种东西原来也是能说试就试的。 不过那个叫云桑的神官还真是不死心,狄美斯都拒绝他了,还想方设法就继续纠缠,难道不知道强扭的瓜不甜吗?顾美稚脸色阴沉,心里骂骂咧咧,但想了想又觉得对方纯属自找没脸,一对二十年都没有产生过喜欢的青梅竹马,半个月时间能发生什么不可预料的事情吗? 自古竹马不敌天降。 顾美稚是准备来改变历史的,所以心中对云桑充满了怜悯。 可为了以防万一,她知道了这个为期半个月的试婚后,她也不想坐以待毙。 清晨第一缕金色阳光照进宫殿,顾美稚还想睡懒觉,身为现代人,她很少起那么早过,可从侍女嘴里听说神官一大早邀请狄美斯去巡视陵墓,她立刻连懒觉都不睡了,立刻从孔雀绒大床起身。 因为从她的角度看,这名义上是公事,实际上不就是打着公事的幌子约会吗?太卑鄙了,这神官简直是不放过任何机会,都想对狄美斯死缠烂打! 顾美稚吩咐侍女为她更衣洁面,侍女们立刻就捧来陶盆,为她梳洗编发,把她那一头长长的金发,变成漂亮精致的麻花辫。编发的侍女还夸道:“美稚小姐一定是从多玛河泡沫内诞生的神女,瞧瞧这头发,简直比黄金还美丽耀眼。” 在黎述,黄金非常珍贵,可做首饰,也可做货币,没有人不喜欢,所以这是极高的赞誉。顾美稚虽然急着出门,但每次别人赞美她,她还是心安理得地接受了,这时候侍女又为她拢了拢发辫,然后注意到,嗯?美稚小姐的头上怎么会有一根黑发。 难不成是她眼花?金色头发里怎么会掺杂着黑色头发呢? 没等编发侍女凑近,想看仔细,顾美稚就又急急忙忙地喊其他侍女为她更衣,要求拿来能衬托她雪白肤色的华美长裙,和能衬托她气质的珠宝首饰,侍女们立刻就捧来一件亚麻色白色长裙,为她束腰,还在她耳边佩戴黄宝石耳环,从头到脚,身上无一处不精贵。 而这些珠宝首饰,都没有她那一头亮丽金发和手腕上那别具象征的黄金镯子耀眼。 顾美稚自信又笑容满面走出去,一路上侍卫们都看呆了,一瞬不瞬地看着她,看她娇美的容颜,看她独一无二的金发,顾美稚很满意自己制造出来的效果。 她直奔着陵墓方向而去,她为什么盛装打扮,还不是为了给那个神官下马威,你是侍奉神明的官吏又如何,她在黎述人嘴里可是多玛河的神女。孰高孰低,从称呼上就可以一辩高下。 她知道神官很美,可她也不差,她是奔着想去给云桑一个下马威。 可没想到,云桑见到她第一句,就让她下不来台。 “这手镯是先王后的遗物,先王后不在,它便属于狄美斯,我不管你从何而来,请问美稚小姐你何时愿意归还?” 兴冲冲而来的顾美稚登时脸色一僵。 第76章 少年暴君vs貌美神官4 这黄金手镯顾美稚最初不知道含义, 可在棺椁里见到第一眼她就下意识心生喜欢并占为己有,所以她很理所当然地从男尸上取下来,往自己手上套, 她根本没想过要还! 在知道这个手镯的含义后,她更没想过要还,她来自后世两千年后, 她的存在如此特殊,这个黄金镯子又将她带来了两千年前,本该属于她的不对吗? 没想到竟会在众目睽睽之下, 被神官要求归还, 顾美稚当然很不情愿, 可黄金手镯是先王后的遗物,更是历代王后的象征,除非她现在就暴露自己想嫁给狄美斯的野心,否则她确实要还给狄美斯。 在云桑的点明下, 顾美稚僵着脸,她心中不情不愿, 面上却楚楚可怜地还给了狄美斯,“对不起狄美斯,我每次看这个镯子都感觉很亲切,它带我来到黎述,仿佛我身体里天生的一部分,我竟忘记了它还是你母亲的遗物。” “无事。”狄美斯怔怔道, 看到这个镯子,他就回忆起母后要求他与云桑和睦相处的事, 直到对方红颜早逝, 都希望看到这两人举办婚礼, 一股淡淡的思念顿时涌上心头。 可惜感情这种东西无法勉强。 在狄美斯心目中,云桑当然长得极好,这是客观事实,他无法昧着良心贬低对方不好,可他一直以来对这张漂亮面孔毫无感觉也是真的。 虽然……他们刚刚在谈公事,空气里有一种跟往常不同的燥热感,令狄美斯感到不自然。 他看向云桑,高高扬起下巴,还是那么一个居高临下的傲慢态度,他态度回归了平时,他不想让云桑自作多情,觉得他妥协了半个月的试婚期,就是他态度软化的开端。 可他没想到,在众人面前,云桑比他还会装模作样,对待他的态度也一如往常,声音又清又冷,如高原上冻逾万年的雪山。 这就让狄美斯很不是滋味了,寻思着你昨天不是才亲过我的吗?当时说了那么多好话,还问他这个程度可不可以,现在又开始打回原形,回到那个正直禁欲的冷面神官了? 虽然他也清楚,巡视陵墓修建是重中之重的大事,为了维护现场秩序,神官摆起一张端正严肃的脸,再正常不过。 好在下一秒,外人没了,云桑果然就问他:“狄美斯,主墓室已经修建好了,你想要工匠为你安置什么样的机关陷阱?流沙淹没还是银水倒灌,空气附毒亦或者是墙体倾轧,我可以用神力加持,永葆你在地下的荣光。” 那冰雪般的纤细眉眼微微融化,口吻也一如既往的纵容,让狄美斯眉头忍不住跳动了一下,涌上一种果然如此的得意感。他嘴角微微翘了起来,他乌黑的长眉微挑,用理所当然的口吻授权道:“你尽管安排。” 他们的聊天,全都被顾美稚听在耳里,听到空气附毒和墙体倾轧时她的表情从最初的不屑到了惊恐—— 她永远也无法忘记,自己家人是怎么死在墓穴里的,让她午夜梦回常常惊声尖叫,明明佩戴了最先进的防毒手套和面具,可在进入主墓室半小时内,他们还是融为了一摊血水,从手指开始全身溃烂,一直隐藏着的恐惧记忆全部涌了上来。 转瞬又变成了愤怒和狰狞,原来她家人的死,全都拜眼前这个容貌惊人但心如蛇蝎的人所赐! 她难以掩饰面上的仇恨,走上前一步道指责云桑道:“神官你太残忍了,什么空气附毒、墙体倾轧,修建陵墓就修建陵墓,为什么要安置那些阴毒的机关?如、如果是一不小心误入的人,你也要叫他们有去无回,死无葬身之地吗?” “那是当然。”面对这个冲上来指责他残忍的无礼少女,云桑可没有面对狄美斯那样的好脾气,他态度极为冷淡,眼神甚至意味深长:“王的陵墓,不可能存在误入,除非别有预谋。顾美稚小姐你为何如此激动?你在为谁打抱不平?” 防盗是一门学问,王公贵族们都希望生前享受拥戴,死后也永享尊荣,他们极度厌恶死后有人打搅他们的安眠,所以修建墓穴时都会设置种种机关陷阱,什么吞噬流沙、培养毒蛇都是初级的,他们甚至会邀请伟大的神官去为他们下达诅咒。 沙漠另一头有一个王墓,他们的王被暗杀早逝,生前没有留下子嗣,尊敬他的宰相继承了他的王位,为他安葬在陵墓内,并留下广为流传的咒语:“谁敢扰乱了吾王的安眠,死亡将会降临在他头上。”到了主墓室,更是刻下诅咒碑文:“怀有任何不纯之心进入墓穴的人,都会被黑暗命运扼住喉咙。” 如今那个朝代已覆灭了许久,可千百年无人也敢冒犯,闯入者便受诅咒、七窍流血而死,诚如那句话所说,王的威严不可冒犯,王死后安眠不能打搅。也许是护短心,云桑也想为狄美斯这样安排,他会用神力加持,下达绵延千年的诅咒——如果是有企图心进入陵墓的人,男人会疾病缠身,而女人则会加速衰老。 顾美稚用饱含仇恨的目光指责他残忍,话语间隐含愤怒,这才是最奇怪的。在云桑看来,这个来自两千年后的金发少女,身上可是一堆秘密。 而顾美稚听到云桑说,你在为谁打抱不平,那目光停留在她身上,锐利的视线也似乎要把她看穿,眼底也泛着令人不寒而栗的光,她心里一惊,不安地低下头,她当然不可能说实话,说她家人就是那批误闯陵墓的人,都被你的机关害死了。 云桑是杀她全家的仇人,她仇恨他,却不能说实话,不然黄金镯子的来历也瞒不住,她只能含泪哽咽,把父母之仇藏在心底。 决定等到她嫁给了狄美斯,成为一国王后,届时仗着狄美斯的宠爱,她再为父母找云桑算账!如果说她原本想抢狄美斯的心只有七十分,得知云桑是她全家的仇人后,她抢夺报仇的心直接变成了满分! 她眼眶微红地瞪着云桑。 云桑主持仪式下了诅咒,从陵墓里走出来后,他本来洁白的长袍,染上了沙尘,他有些微的洁癖,当即便对狄美斯说去绿洲沐浴,还邀请狄美斯同去。 在云桑看来,身为大几岁的兄长,他小时候不止一次和狄美斯沐浴,彼此都是见过对方身体的,没想到他邀请后,狄美斯恼羞成怒地拒绝了,还道:“只是试婚期而已,你也太不矜持了!” 因为昨天那个猝不及防的吻,狄美斯今天一整天都时刻警惕地注意着对方,目不转睛地看着对方会不会有什么奇怪的举动,可没想到云桑非常正常,并没对他突然袭击,让狄美斯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心里也感觉怪怪的。 他没注意,哪怕是警惕,自己的心神也全在云桑身上,持续了足足一整天,这时候才稍有松懈,结果突然一个野外同浴邀请就抛了过来,狄美斯登时表情僵硬地涨红了脸。 被拒绝了,云桑也无所谓。 在侍卫的陪伴下,他走向了绿洲湖水,神官要沐浴,现场自然是围了起来,不许有人围观,连侍卫都被驱赶得极远。 云桑慢慢走进湖里,他先解了身上的银制臂环,丢在一边草丛里,然后脱了外袍,浸在波光粼粼的湖水里。芦苇飘扬,水面如一块碧蓝晶莹的宝石,除了风声和哗哗的水声,一切都很静谧。 此时游曳在湖水里的貌美神官,那白皙的肢体伸展,比起高高在上的神明,更像是一只绝美水妖,还拨弄着一株含苞的紫色莲花。草丛后的人呼吸都变了,急促了几分。云桑本来没有发现,他的睫毛上坠着水珠,眼睛水雾朦胧,可他的五感很敏锐,很快就发现了端倪。 他漂亮的脸,瞬间变成了高冷淡漠,神情也隐晦不定,他装作没有发现,背对着走向了陆地。 那个人情不自禁也跟了上去,然后迅速就被绿洲外的侍卫发现了踪迹,一声大喝惊雷般响起:“放肆!” 那名奴隶惊慌失措,顿时想要逃跑,一道高大威武的身影也突然出现,拦住了他的去路,正是狄美斯,这个暴戾英俊的王盯着他,眼神扫射道:“这人是谁?” “王,这个奴隶刚刚在绿洲内窥视神官沐浴!身上还偷了神官的臂环!”侍卫长半跪,躬身禀告道。 “你说什么?”狄美斯话音刹住,本来略带嫌弃的目光忽地一凝,他一字一句清晰无比地复述道:“这个奴隶刚刚在窥视神官沐浴?还偷走神官的东西?” 这个奴隶居然胆敢蹲在草丛里,窥视一国神官沐浴,还趁机掠财?这简直是大不敬的冒犯!比起被以下犯上的愤怒,狄美斯率先涌上来的是想杀人的冲动。 少年王者脸上一下子布满寒气,宛若晴空万里的天翻涌着乌云。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仿佛能把空气冻结,他恶狠狠地瞪着那名跪地求饶的奴隶,很快,所有侍卫都听到了王如寒冰般的声音:“把吾鞭拿过来。” 王面容冷峻,浑身气势逼人,众人不敢不听令。 只听几声凄厉的尖叫,十分钟后,狄美斯才放下手中的鞭子,微微喘息,而等到他放下鞭子,神官也来了。 他的模样夺走了所有人的呼吸,所有侍卫都立即脸红心跳地垂下了头颅。那个奴隶苟延残喘的下场就在面前,他们不敢再看一眼。 “你就是这样沐浴的?”狄美斯暴喝道,他本来才平复下去的愤怒瞬间又被点燃了,他要气炸了,迅速扯下身上的披风。 无他,云桑整个人湿透了,微湿的白袍贴在身上,黑色头发不断往下滴水,走一步诞开一朵莲花,明明一张冰雪般的脸,在被水泅湿后别具诱惑力,睫毛上的水珠也要掉不掉,玉白的脚也是赤着的,这比没穿更若隐若现。 狄美斯本来想抽几鞭子了事,现在只想当场把这个奴隶赐死,顺便剜去一双眼睛。 第77章 少年暴君vs貌美神官5 一个强势心狠的君王, 对这个国家来说不是什么坏事,哪怕饱受诟病,可起码能对民众起威慑力。威慑力可以适当,但绝不能过度, 狄美斯年纪不大, 但身上已经有了暴君的影子。 狄美斯给那个奴隶下达的裁决是打断腿, 剜去双眼,丢入毒蛇坑活埋, 但却被云桑制止了, 云桑握住对方甩鞭的手道:“狄美斯,放下鞭子, 你已经快把人打死了, 放过他吧。” 先前说过, 狄美斯认为神官最不可爱的地方,就是每时每刻会以君王的规范要求狄美斯做到。 在云桑看来, 那名奴隶的惩罚已经到位了,没必要继续残忍对待, 狄美斯才继任三年,残暴不仁的名声远扬可不是什么好事。云桑为狄美斯考虑, 见那名奴隶已经在地上打滚哀嚎不止,便自作主张释放了对方, 可这一个举动却惹恼了狄美斯。 少年紧攥着拳头, 捶了一下绿洲的棕榈,暴喝道:“那人窥视你, 我在为你施加惩罚,你居然就这样放他走了!?”胆敢以下犯上的卑贱奴隶,他没有废去对方四肢、丢进毒蛇坑活埋已经算仁慈了, 他没有注意到周围侍卫恐惧僵硬、几乎要跪下的表情,只搞不明白云桑在想什么,仿佛一个悲天悯人、又滥好人的虚伪官吏,把他衬得里外不是人。 他没注意到,云桑却注意到了,才有了这样的决定,也因此和狄美斯爆发了争吵。狄美斯转身走人,临走时脸色阴沉地摞下一句淡漠透顶的话:“你又不是我的王后,我是疯了才为你出头。” 云桑被他丢在原地。 狄美斯也意识到自己不对劲了,诚如他所说,云桑又不是他什么人,他为何要如此偏激,对方对奴隶的轻拿轻放,对狄美斯而言,好似一种背叛,仿佛云桑居然没有站在他这边,让他感到不爽和愤怒。 顾美稚在不远处听到动静,从侍女嘴里听到王和神官争执、王怒不可遏的流言,心里克制不住地暗喜,狄美斯被云桑惹恼了,试婚第一天就这样,两人怎么可能培养出感情? 她没有瞧见,神官身上的披风是那般眼熟,她也没有打听到,狄美斯是为何而恼怒。 一整个夜晚,王宫的气氛都极为诡异,狄美斯面无表情地用餐,他周身的气势让捧着牛奶陶罐的侍女战战兢兢,俯身行礼的姿势都比往日更下弯了一寸,恨不得埋进地里。 明明还是那般精致的食物,王却眼神冷淡地切着,那动作慢条斯理,仿佛把餐盘内的食物当做某人一般慢慢拆解,让人心惊胆战。 王是需要人哄的,对于这一点,云桑深有体会。 得知今夜王食欲不振,似乎被白天的事情影响后,他披着一件衣服来到了狄美斯的寝殿,他到时,狄美斯似乎刚从浴池里出来,除了围腰的白色短裤,身上不着寸缕,露出精壮的麦色胸膛,正躺在大床上旋转手掌的指环。 见到他来了,少年藏起手,不屑一顾地冷哼一声,“你来做什么?” “我来看看你,狄美斯你还在生气吗?”云桑很自然地在他床沿落座,注视着人的眼睛眸光温和,像一股潺潺的清泉,能够洗涤人身上所有戾气,包括他的话语,也非常柔和,与往日截然不同:“让我看看你的手,白天是不是受伤了?” 他依稀记得,白天被狄美斯捶过的那棵树干渗有血迹,再听侍女说今夜王用晚餐,足足花了平时两倍长,云桑就猜到了,对方肯定手受伤了,却没有过于愤怒,不愿叫医师前来医治。 “你别碰我!”狄美斯道。 明白这一点后,云桑不顾对方的抵触挣扎,握住了对方的手掌,翻开来看,“果然受伤了……” 如果说捶树的伤口还微不足道,那这时候的伤口就很严重了,而且明眼人都看得出,这是少年紧握成拳时,指节内抠,抠出的血迹。也就是说,对方因为生云桑的气,自虐出了新伤口。 这淡淡的口气和若有似无的叹息,让狄美斯唰地一下想抽回手,无他,随着云桑轻抚他的手掌,又是那股叫人不舒服的燥热,在这个寝殿里横冲直撞。 云桑叫来了王宫内的医师。 在医师到来前,狄美斯没有反抗,云桑便抓着对方的手,简单清理了一下。 明明小时候以牵手为由触碰无数次,狄美斯早已经习惯了,可这一次云桑触摸他,明明还是那双纤细漂亮的手,却在流连过手背时,让狄美斯突然产生了一丝熟悉的悸动,仿佛他跟云桑已经认识了几个世纪。 同时又有一股微微刺激的电流从手蔓延到了脊背。 那种麻麻的感觉,让狄美斯立刻绷紧了腰身,俊颜也绷紧了。 他立刻想起了顾美稚说的话,“无爱之婚姻,就像左手牵右手”,可左手牵右手怎么可能让身体仿佛通电一般敏感?少年眉间拧成一个结。 见狄美斯板着脸,本来狂躁的情绪有所缓和,云桑趁此机会道:“我知道你在生什么气,你的尊严便是我的尊严,可你想让那个冒犯尊严的奴隶吃苦头,可以用别的方式……” “你的意思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哪怕我很恼怒,可完全可以换一种方式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不一定要用严苛残暴的方式?”在王宫医师抵达时,狄美斯已然脱胎换骨,他表情平静,嘴里说着老练的话,让医师心里一惊。 这一幕神官和王像极了什么呢,像极了驯兽师和与他的野兽,驯兽师教野兽要收敛掩藏自己的凶性,可不代表这本能就消失不见了。 “是的,我们本质上是一类人,你没必要生我的气。”云桑安抚道,不管是在陵墓设置陷阱,还是处置一个奴隶,云桑觉得自己在很多想法上跟狄美斯不谋而合。 他伸出手想触摸狄美斯的额头,少年的呼吸也因此微微凝住,灼灼的目光盯着人,云桑手掌抬起,正要缓慢地落下,忽地想起了什么,手伸到半途还是收回去了。 这一伸一收,让狄美斯感受到了何为心情的跌宕起伏,仿佛云桑那双白皙的手,都开始左右他的情绪了。 另一边,顾美稚在寝宫内,她特殊的来历和外貌让她得到了狄美斯的好感,自然也得到了王宫上下的礼遇,顾美稚便理所当然地使唤着一群美丽侍女为她穿衣洁面。穿越到古代不过小半个月时间,她已经完美适应了这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贵族小姐生活,她嘴上说着人人生而平等,可使唤起奴隶来,却半点负罪感都无,甚至享受他们对自己的卑躬屈膝。 一名侍女为她捏肩捶背,不忘关怀道:“美稚小姐,您昨夜是不是没有休息好?” 不然怎么一个秀美年轻的姑娘,看上去憔悴了几分,像是突然老了三岁。 “并不,昨夜我睡得很香甜。”顾美稚茫然不解地回道,昨天一想到狄美斯与神官吵架,她心情就大好,舒舒服服地睡了一宿香甜的美梦,不仅梦到她上位王后怎么报复那个叫云桑的神官,梦到她和狄美斯诞下惊艳后世的恋爱传说,还梦到了她报复前男友的戏码。 现实中前男友劈腿后,曾揽着一个性感的女人在她面前耀武扬威,可在梦境中,背叛顾美稚的前男友,突然死皮赖脸地找顾美稚复合,顾美稚一巴掌甩过去,并摞下一句狠话:“我现在跟狄美斯在一起了,已经贵为一国之后,死渣男你给我滚远点。”渣男自然痛哭流涕求原谅,千方百计地想要挽回她的心。 那梦境过于畅快,稍微一回想,顾美稚都不愿意醒,怎么可能一夜没休息好呢? 就在顾美稚用餐的时候,负责整理床榻的侍女突然在枕头上捡起了一根长长、干枯的黑发,至始至终神女的头发是金色的,被誉为上天赐予的美貌,那这黑头发究竟从哪里来的? 侍女困惑地眨了一下眼睛,很快又在床榻上发现了第二根、第三根断发……甚至被子一掀,她在柔软绒布下,翻出了一圈搅在一起的发丝——黑色和金色紧紧纠缠,从颜色上看似泾渭分明,可偏偏在有些干枯的发质上,又属于同一人。 手捧着这一圈掉发,没见识过现代染发剂的侍女已经傻眼了,感觉自己似乎发现了一个了不得的秘密。 顾美稚也没想到,她穿越前才染的金发,在诅咒的加持下,褪色得竟如此之快。先是从新长出来的发根开始,本来灿烂纯粹的金色突然变成了一片黑色,让为她洗头的侍女都感到畏惧,偏偏她们不知道这是什么情况,于是不敢提醒毫无所觉的顾美稚。 那个黑色新发很快变长了,长度有指节宽。顾美稚还是没发觉,一如既往地炫耀自己金发乃神明所赐,直到几天后她睡醒,雪白枕巾上悠悠掉落一根长黑发,她满脸嫌弃地用手指拈起,发脾气道:“这是你们谁的头发,竟然出现在我的床上?” 侍女才敢小小声道:“美稚小姐,这是您的头发。”侍女捧来一面模糊的铜镜,虽然找不出人脸部具体轮廓,但顾美稚不色盲,黑色与金色如此明显她当然分辨得出。 就这样,顾美稚看到铜镜里的自己一头黑发,混在一头长金发中,像是后现代美术生打翻了黑色颜料盘里又混了金色,看上去乌糟糟的,把她仗着后现代智慧炫耀了一个月的谎言直接戳破。 她呼吸一窒。 第78章 少年暴君vs貌美神官6 她头发掉得太快,让人以为眼花,她披着兜帽好几天都不敢出现在狄美斯面前。这时候她知道了陵墓的事,得知神官下了诅咒,别有企图心闯入陵墓的人,男人会疾病缠身,女人会加速衰老,一个剥夺走了健康,一个剥夺走了容貌,所以才会反噬在她身上。 顾美稚目瞪口呆之后,一股怒气涌上心头,新仇旧恨齐算上,让她恨不得把神官撕成碎片。 这期间她用尽了各种方法,也无法阻止新陈代谢的力量,直到最后一根金发褪成黑色,她只能认命了,但在舆论上她根本不肯放弃。 她能糊弄住百姓,却无法糊弄君王。 当举国上下唯一的金发女孩,变成了普普通通的黑发,她的特殊性也就消失了一半,再加上为了遮掩衰老,顾美稚每每出现在狄美斯之前,开始浓妆艳抹,反而跟其他女子没了区别,王对她的好感度直线下降。 在她又一次哭诉回不了家、她无比思念家乡时,狄美斯终于不耐烦了,说“既然你那么想回家,那就让神官送你回去吧。” “什么?”顾美稚的眼泪凝在眼角,似乎搞不明白,这件事跟神官有什么关系,但她也看出狄美斯脸上的兴致缺缺,她咬了咬嘴唇,只得偃旗息鼓。她恨自现在导致她根本跟一代君王毫无共同语言。 在神官适应天时,改造农耕时,她看一群奴隶耕地搬石挖水,完全一头雾水,直到这东西在丘陵地区成型、且高度越来越巍峨后,她才知道这是什么,这是后世写入世界文明奇迹的梯田! 在狄美斯要出兵清除地方叛乱时,神官从旁辅佐,顾美稚想搅局,便也跟着去了,作为军中唯一的女子,她享尽了特殊待遇。为了分去神官的风头,她还故意脱下华美的衣物,换了一件跟士兵们颜色极为相似的军服,与他们同甘共苦。她是阶层的上等人,能屈尊降贵与下层士兵同乐,顿时赢得了不少漂亮的名声。她的金发是没了,可美丽的五官和白皙的皮肤还是存在的。 不少人甚至以为顾美稚就是王的宠姬,到了每一个地方城市,献上珠宝讨好她的人络绎不绝,甚至还有地方祭司对狄美斯道“王,这个女孩从河流泡沫中诞生而不死,就意味着她是河流神女。你带这个女孩上战场,一定会迎来好运。” 古人很迷信,与神有关的东西,一旦出口就会流传甚广。 财宝、光环、美名,顾美稚不过是有技巧地随军一趟,便什么都有了,连地方祭司都给她背书。 就在顾美稚以为自己抢走了神官所有风头,连狄美斯也对她另眼相看时,云桑却离开了,临走前留下了一个东西,雷厉风行地左右了局势。 那便是沙盘。 不是一个简单的沙盘,而是一个覆盖有丘陵、高原、山川等地形的流动沙盘,绿色代表植被覆盖和绿洲范围,蓝色代表多玛河、湖泊等纵横交错的河流走向,连灰色的城池都点缀其中,叛军会在何处埋伏,哪一处易守难攻等等,让处在上帝视角的人一目了然。 几乎每个见过沙盘的将领士兵都惊呼此物的神奇,本来僵持的战势瞬间变得快而醒目。 更别提神官在沙盘上标注了一个红点,说这是叛军头领的标记。这个红点的走向,就意味着叛军头领本人往何处走。发现叛军头领正在逃亡周边小国,狄美斯毫不犹豫就乘胜追击、派兵围堵,很快便在一只骆驼商队里,发现了伪装成大胡子男人的叛军首领,正夸夸其谈地秀着自己的外国话,说自己是一名游走多国的旅客商贾,正在贩卖来自东方的香料、丝绸,来自海洋另一头进口的牛乳、橄榄油等等,货物都是货真价实。 叛军首领还以为自己的演技和伪装超群,能欺瞒过一个年仅二十的年轻君王法眼,殊不知沙盘这种东西,清清楚楚地显示红点尽在眼前。 这场除叛战争从开始到结束,还不到十天。 对广大士兵来说,能带来好运的女神算什么,能刚出征就尽早结束的战争才是神明的恩赐!顾美稚没懂,古人应该很吃营销包装,怎么她还没炒作起来,风头又被抢走了,甚至每一个见过沙盘的人都讳莫如深,表示愿意为神官和王献上忠诚,毕竟这种追踪沙盘对于不忠诚的人来说简直是一个大杀器,犯下错事不管逃到哪个国家都无法逃脱神明的掌控,那干脆一开始就安分老实。而神庙前的石砖,都要被普通士兵、平民给磕烂了,嘴里念念叨叨着祈求好运。 顾美稚不明白,自己随军一趟如此辛苦,为什么除了一篓子的珠宝,付出根本没有多少回报。同样是借着神明装神弄鬼,云桑随军不过两天,却得到了极高的礼遇。 连她再一次卖惨说思念家乡,狄美斯都让她去找云桑,说如果她真的很想回家,神官拥有令人惊叹的神力,可以送她回到心心念念的家乡。 身边的侍女也道“神官是有史以来神力天赋最绝伦的,他能呼风唤雨、观测天象,如果他愿意,甚至能逆转时空……”只是这份强大,年轻好胜的狄美斯王不懂得欣赏而已。 怎么可能呢!顾美稚擦掉面上楚楚可怜的泪水,在心里放肆嘲笑,古人就是迷信,连一代君王都不能幸免,二十世纪末的顾家三教九流、风水道法混杂没错,但顾美稚是活在后现代的人,一直都心知肚明,家族里开卦摊、测风水给人天桥底下算命、甚至混到有钱人家里接受供奉的叔叔们都是江湖骗子,她是坚定的唯物主义者,不信什么怪力乱神,她是没看过多少书,可从小就喜欢看那些反封建迷信的电视剧综艺,满腹都是如何拆穿这些江湖把戏的知识。 她自以为抓住了云桑的把柄,就等着拆台了。 没过两天,很快就被她寻到了机会,黎述下有一块叫旱丘地方,仿佛被诅咒了一般,已经连续几月没有降水,土地干裂,树木凋零,泉眼枯竭成细流。其他地方每月会多或少都有降雨,可独独这块巴掌大的城市像是被屏蔽,一滴雨水都未曾降临。 为了不想被渴死,城市百姓求助无门,便找上了神庙,祈求神官将民众的渴望上达天听,为旱丘城降下雨水,他们愿意为多玛河献上美貌纯洁的少女作为祭品。 怎么样献祭呢,少女们穿着华美的亚麻长袍,佩戴着精美的首饰,齐齐躺在一个洒满花瓣的木筏上,双手交合,平坦放于腹部,静静地闭上眼睛,静静地漂流死去。 通过这样古老的方式,这一具具美丽的身躯就献给了神明。作为大国之下的一个小城,显然对这种方式已经习以为常了。 顾美稚一听却怒不可遏,心想这就是迷信!降雨这种东西与气象有关,找什么神官献上祭品根本无用!不顾侍女的阻扰,她匆匆往神庙方向走,她要去揭穿神官虚伪的假面,这世上根本没有所谓的神明! 她到地方时,神官高高坐在恢弘庄严的祭台上,明明此时烈日高悬,让人热得慌,可云桑一身白色衣袍却猎猎作响,他面无表情,微阖双目,在光影的遮掩下五官轮廓明明暗暗,可气质就像神秘而孤傲的一轮月,又像一捧白皙晶莹的霜雪,仿佛真如高高在上的神明在注视着人间悲喜。 其余人恭敬地跪在旁边。 来了!这跟他们家行骗的套路一模一样,先造势,后发威。顾美稚心头一凛,果然没出她所料,云桑嘴里开始念念有词,毫无感情的声音中是她听不懂的语言,仿佛史诗般的咏唱调,却让身边的百姓俯拜的姿态更低了下去。 随着云桑最后一句落地,周遭环境毫无变化。 顾美稚心知此时便是揭穿他的最好机会,便在人群中发出声嘶力竭的质问“神官,降雨与空气中的湿度、气象息息相关,不是简简单单的祈求就能得来,你为什么要弄虚作假,通过一系列仪式欺骗这些纯良无知的民众,让美丽纯洁、正处在花季的少女去当河神的祭品,给人希望又予以毁灭,这就是神官的所作所为吗?” “这是哪里来的疯女人,她在胡口乱言什么?” “那不是疯女人,那是多玛河的神女,带来好运的战争女神,据说是因为神女的她爱上了狄美斯王,河神惩罚她,便让她满头金发褪成了黑发,她失去了神力,但依然是神女……” “那神女为什么要出言指责神官弄虚作假?”维持秩序的士兵们还来不及阻止,围观民众们已经窃窃私语起来。 云桑目光一眨不眨地盯着,握紧拳头模样正义凛然的顾美稚,纤细的眉终于慢慢地蹙起。 顾美稚按照自己看过的骗术大全,毫不留情地揭穿了云桑可能进行种种戏码。眼看着群众都陷入了震惊恐惧,顾美稚脸上的正义,慢慢都消失不见,化为了一个妩媚、得意又充满报复的笑容,她终于迎来了这个时刻,她报复云桑就是让对方身败名裂,也为死去的亲人复仇,更为了在试婚期内,让狄美斯对这个神官产生厌恶的情绪。 就在这时候,顾美稚还沉浸在夸夸其谈中,一滴豆大的雨水突然打在她大张的嘴脸,她愣了一瞬后,继续为民众解答,然后很快第二滴豆大的雨水砸在她的脸上,她摸了一把,发现是透明的水渍后,她愣在了原地。 这哪里来的水? 她抬头一看,发现这本该晴空万里的午后,天慢慢变了。 不知从哪来的云流在变化,黑压压的乌云突然聚集,遮蔽在了王城上空,白天转眼变成了黑夜,空气中有雷电交加的声音,风中是压抑不住的湿热潮气。连河流的潮汐也变了,不断拍打河岸,变得汹涌澎湃。 明眼人都能看出,一场骤雨将至。 顾美稚这时候才听清民众惊恐面容下的后半截话,“神官早取消了祭品制度,说区区祭品微薄神力还不如诚心祈祷有用。”“神女为什么要指责神官弄虚作假,难道不怕神明降下惩罚吗?” 这明明是封建迷信!她从来不信苍天也不信鬼神!顾美稚大声道,然后被冰凉的雨水狼狈地浇了一脸。看着眼前这一幕,再看无数围观百姓喜极而泣,和云桑面无表情的脸孔,顾美稚并不傻,古代没有人工降雨,所以这些雨水都是真实的,被神力呼唤来的。想起死在陵墓里家人的下场,顾美稚隐藏在内心里的恐惧在这一秒涌了起来,登时簌簌发抖,骇怕得连连后退,脑子发晕,几乎想跪在地上求饶。 她总算见识到了,王权之外的神权力量,难怪能与王权分庭抗礼,真是高深莫测又古怪霸道。 得罪了神官,侍女们不敢靠近她,为她遮风挡雨。 顾美稚浓妆艳抹下掩藏的容貌,也因此被无情的雨水洗刷掉落,民众更加哗然,“不是说神女是二八年华的少女,这分明已年逾三十,传言有误!” “……什么头发、容貌、身世,恐怕都是假的,她指责神官是骗子,一个污蔑神明不敬神明的人,怎么可能是神女?”有人后知后觉道,被顾美稚听了个正着,她捂住耳朵,大声尖叫道“你们这些古代人懂什么!”便冲了出去,她脑海里徘徊着云桑那双冷漠至极、仿佛会杀了她的眼眸,用尽全力地奔跑,只想赶紧找一个地方躲起来。 此时距离试婚期结束,不过两天。 云桑没有随军,狄美斯带兵镇压叛军,再次风尘仆仆地回来后,就赶上了这场祈求来的雨。 已经很久没有看到神官,狄美斯强行压抑着这十天的想念,没有先去神庙,而是若无其事地回到王宫,令人秘密保管好沙盘,再换来心腹侍卫,禀告这些日子神官身上发生了什么事。 “神官他为旱丘城祈雨,美稚小姐站出来指责神官弄虚作假……倾盆大雨下美稚小姐不知所踪,神官说,美稚小姐身上有他曾经下过的诅咒。”侍卫一五一十地禀告,狄美斯对他拈轻去重的说法很不满,他想知道的是,这十天自家神官做了什么,吃了什么,跟谁说过什么话,在神庙里待了多久,有没有提起过他。可这侍卫却都围绕着一个女人来讲,未免太没有眼色。 侍卫却觉得,这些都很重要啊,神官言下之意,明显是在说顾美稚是千年后潜入王陵的盗墓贼,被诅咒反噬了。 “那就去追吧。”狄美斯并不放在心上,只要有人解释清楚了,顾美稚的金发和她的来历是怎么回事后,这个姑娘在他心里彻底没有了最后一丝影子,反剩下浓浓的厌恶,这种情绪归结起来就是那一句话“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胆敢入侵陵墓打搅他死后安宁的人,死不足惜。 “王,那个女人既然是千年后潜入王陵的盗墓贼,那她的话并不可信。”侍卫借机进言道。 狄美斯挑了挑眉,“那个女人说过什么话,我信了?” “她曾说过,王死后与别人合葬。”侍卫悄声唤醒王的记忆,狄美斯愣了一下,把玩指环的手停顿下来,侍卫又道“王,神官如此喜欢你,怎么可能会允许王死后跟其他女子合葬呢。” 狄美斯心情很微妙。 是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就在这时,另一个侍卫来禀告,说神官邀请王去他的寝殿,却不说是要干什么。 此时已是夜幕降临,一个貌美单身的神官,邀请别人在这个时间点去他的宫殿。狄美斯顿时感觉更微妙了,但他出宫的速度却并不慢。 第79章 少年暴君vs貌美神官7 从他寝殿走向云桑这段路, 要穿过华美的长柱,要路过空中花园,甚至要经过各大宫殿, 走了半小时才到。狄美斯心生漫长。 原来神官每次来见他都走了那么长的路…… 一股淡淡的愧疚浮现, 但很快就消失不见,因为想到婚后两人宫殿就近在咫尺, 狄美斯忽然就感觉很微妙。 至于为什么神官大晚上邀请他, 狄美斯唯一能想到的理由,是距离试婚期明天晚上就结束了,对方想争分夺秒吧。 狄美斯走进宫殿, 没有人通报, 正好见到云桑躺在床上,纱幔被晚风轻轻吹动, 却挡不住那双长袍下、又长又直的腿,在深色绒被半遮半掩的交缠下,是很白皙的肤色。 狄美斯没想到,云桑那么直接,一双绿色的眼眸怔愣地盯着那双腿,色泽从盈亮的绿变成了晦色的绿,心忽然快得要从胸口里跳出来,他尝试着说话, 却发现喉咙无比干燥。 云桑也愣了一下, 下意识扯过被子盖住。 好在他本身就是一个颇有威严的神官, 瞬间恢复让人不敢冒犯的样子,速度很快, 反倒让狄美斯心下遗憾。 他认定云桑是故意的, 这是一种欲擒故纵的小伎俩, 对方年长他五岁,懂得自然多了。接下来对方肯定会再接再厉,狄美斯心道。 果不其然,云桑很快坐好姿势,但却没离开床,他拍了拍身旁的位子,温声说道:“狄美斯,你坐过来。” 这是邀请他枕大腿?狄美斯愣了一下,目光在那双被长袍遮住的腿上逡巡,想象着云桑那双结实有力的腿枕上去质感如何,是柔软有弹性的,还是有肌肉的?心跳加速的感觉便又来了,比刚刚那一幕半遮半掩还要强烈。 狄美斯问,“你要对我做什么?”一边僵硬地靠过去,很快云桑就抚上了他的脸颊,连带着一块锋利的刀片。 原来是要为他刮面,剃掉新长出来的胡茬。 狄美斯后知后觉,这十天他带兵平叛,又是匆匆回旋,自然疏忽了这方面的事情,而云桑却注意到了,正拿着薄薄的刀片,为他洁面,神官那双冰凉的手触在他脸颊,动作很是轻柔,却让狄美斯感到一阵悸动,麻麻痒痒的感觉。 那双手是真的冷,仿佛高原之上的冰雪。 可狄美斯的身体也是真的火热,几乎要忘记了时间的流逝……狄美斯沉浸在这种温馨的氛围内,他不知不觉说了很多,“你的沙盘很有用,歇麦尔说的对,你是举世无双的天才。你为什么刮面如此熟练,难道你也给别人刮过?” “……”这句话让收拢了刀片的云桑愣了一下,眼中有茫然之色一闪而过,他确实很熟练。 狄美斯一抬头,就看到这个貌美的男人在走神。一种属于男性的敏锐直觉,让狄美斯察觉,对方的样子是在回忆,看着刀片他在想另外一个人。 这让狄美斯瞬间冷了脸,“我在你怀里,你现在又在想谁?” 狄美斯没有发觉,自己口吻中充满质问,还透着一股醋劲儿。当然了,这份熟练非常诡异,狄美斯心中同时在回忆,自己跟云桑在王宫里两小无猜过日子的时候,究竟有谁能让一个养尊处优、天赋绝伦的下任神官,心甘情愿为对方刮面,这个怀疑对象包括了宰相、父王和上任神官…… 云桑留意到了,口中很熟练地进行安抚:“除了你,我没有想谁。”他只是想到了一个问题,有关于前世今生。信奉神学的人,自然相信有所谓前世今生的存在。 狄美斯的怒气被稍稍安抚了,以往云桑也会哄他,狄美斯并没有多高兴。可在此情此景下,云桑哄他,那双眸子只注视着他一人,词汇一如既往的匮乏,技巧并不如何高明,狄美斯却有些高兴和沉醉。 云桑的怀抱里很舒服,附有莲花的香气,狄美斯小歇了一觉。 阳光甫一投射进来,他就睁开了眼睛,发现自己竟然亲密地抱着神官。两人共用同一个枕头,云桑正合着眼,与他几乎鼻尖相触碰,长长的睫毛在白皙面颊投射下一排阴影,不过微微轻颤,狄美斯很快就陷入了一双迷迷糊糊、水雾氤氲的美丽眼眸中。 惊艳和心动就在这一瞬间。 这份悸动似一道惊雷,炸在了狄美斯心间,让他勃发的身体起了点反应,绒被的遮掩挡也挡不住。因为这条被子非常香,充满了神官身上的味道,导致这反应不仅没下去,反而更灼热了。 好在云桑只是蹭了蹭枕头,半小时后才苏醒,待他醒后,狄美斯已经若无其事,而看到外面的粼粼金光,云桑的注意力也被转移了,他走向了露台。 日出时的黎述很美,在明亮的山峦和天然秀美的森林掩映下,辉煌壮观的古迹仿佛新生,仿佛人间天堂。此时两人完全不知道,两千年后,这里只剩下一片荒废的遗迹,考古学家无法想象出,有一个多么漂亮的男人,正倚靠着白色露台说:“狄美斯,你愿意以后跟我一起看夕阳吗?” 多情的河风吹拂着他的额发,带来清爽宜人的水汽,也将这句告白带向了远方。狄美斯知道,这是告白,更是在索要一个今后的承诺,如果他点头,以后每天他都将这个男人一起观看日出。 太阳升起时,视野变得明亮开阔,狄美斯这才注意到云桑被风撩开的眼角,那里原来有一颗漂亮的痣,在阳光照耀下,是那般的精致小巧、色泽璀璨红艳,让他突然有种想亲吻的冲动。 狄美斯这时候才发现,这十多年他好像没有正眼看过身边这个人,像个瞎子一般没有发现原来云桑如此的漂亮,直到对方这一次闭关出来后,才有了不一样的感觉。 想到遥远的以后,不知道为什么,狄美斯再没有抵触心,他的脸被日出的阳光照热了。 这段试婚期又是如此的短暂,简直就是一眨眼的时间,他才感受到愉悦,半个月就没了。想到今天晚上就会彻底结束,一种遗憾又留恋的感觉驱使着狄美斯慢慢回应,只是他的态度还是高傲:“如果每天都那么开心的话,我可以跟你凑合着过。” 凑合? 云桑愣了一下,半晌才微微一笑。 这笑容依然转瞬即逝,然而却让捕捉了个正着的狄美斯,有一瞬间的神魂颠倒,明明日出艳阳如此纯洁明媚,他心中却有无数放肆的想法被勾起。 * 另一边,为了不被那神官逮住,顾美稚还在沙漠上乱跑,她高估了自己的存活能力,在后世被开发成风景观光地的黄金沙漠,在两千年前可是人见人畏的死亡之海,胆敢乱闯的人都是死路一条。 更别提沙漠地区的昼夜温差,白天有阳光直射像火炉一般炎热,到了晚上又仿佛在冰窖里待着,顾美稚她没有指南针和地图,无法辨别方向,找不到城镇,更找不到绿洲,只感觉一直在原地绕圈子。 顾美稚这才知道,她原来能一穿越,就被狄美斯带入王宫,过上养尊处优的生活,是一件有多幸运的事。 在沙漠这两天,她过得极其狼狈,逃跑时没带多少水,很快水囊就被喝完了。身上那些金银珠宝倒是有用,可遇不到城镇,就变成了累赘。 可哪怕鞋子里、衣服上甚至头发上都沾满了沙尘,她也不愿意丢下这些负重的累赘前行。 就在她昏迷之前,突然听到声响,有一支骑着骆驼的商队正在沙漠中缓慢前进,骆驼上的金铃声清脆作响,回荡在她耳边,疑似又一场泡沫般的海市蜃楼。可为首拉弹乐器的男人却是那般的俊秀高贵,仿佛异国他乡的王储,让苟延残喘的顾美稚瞬间惊醒,立刻抓着沙子大呼道:“请救救我!我是落难的旅人!我身上有很多金银财宝,都可以给你们,只要你们救下我!” 然而那只商队却没有停下步伐,这群冷血的古人,顾美稚心慌意乱,眼看着生存的希望即将溜走,她立刻又嘶哑地改口道:“我是黎述狄美斯王的宠姬!谁能救我并送我回国,王会赐予你们无数的荣耀!” 这一次,商队的人停下了。 顾美稚晕倒前,她看到为首的人凑近了她,那一双海蓝色的眼眸和不输给狄美斯的俊美面容令人头晕目眩,让她以为是一场梦。 第80章 少年暴君vs貌美神官8 顾美稚被一瓢水泼醒后, 立刻意识到这不是一场梦,她真的被一支路过的商队救下了。为首之人名叫伊尔诺,黑发蓝眸, 面容俊美无畴,确实也是异国他乡的王子, 他们这支商队预备前往黎述王城, 进行通商贸易。 因顾美稚随口喊的话, 商队救下了她,当然救下了后, 他们也对“狄美斯王的宠姬”这句话表示了质疑,“黎述王的宠姬怎么会出现在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 “不太可能吧,她长得还没王子身边的一个侍女好看。” 经过沙漠风吹日晒后的顾美稚, 就像一朵蔫掉的花朵,不复昔日的娇艳,白嫩的皮肤也变得粗糙,更别提陵墓的诅咒还在, 她的容貌比年龄衰老, 商队的人根本不信,甚至对她评头论足起来,说如果真是如此, 那狄美斯王的眼光品味真是糟糕、完全不敢恭维。 这明里暗里的讽刺, 让顾美稚气得心口疼。失去一头金发的她, 简直失去了一切特殊性。 好在那位伊尔诺王子风度良好,并未质疑她,只是淡淡道:“你说自己是狄美斯王的宠姬, 有什么东西可以证明?”一堆随处可见的珠宝首饰, 可信服不了他。 他的态度不过平平, 与商队那些人相比,却让顾美稚怦然心动,心跳得厉害,除了对容貌的喜欢之外,还有一点点坠入爱河的感觉,对上那双海蓝色的狭长眼眸,她的脸颊几乎燃烧起来,前男友的脸彻底被她忘记了。 她结结巴巴说:“我、我有手镯,历代先王后的遗物,之前就戴在我的手腕上,被我不小心搞丢了。”她秀了秀自己光秃秃的手腕,明眼人都能看到上面空无一物,谁知道是不是真有这东西。 见众人不信,顾美稚又急得揪了揪自己粘满沙尘的头发,“你们要相信我,我之前的头发是一头漂亮的金发,我靠它吸引了王的注意力,黎述的神官嫉妒我,给我施加了诅咒,让我变成了现在这样子……” 口说无凭,拿不出证据,这群常年行走沙漠的精明古人根本不信她,那位伊诺尔王子也始终没改变态度,这让顾美稚很沮丧。 夜晚她裹着毛毯,捱过了寒冷的一夜,还做了一个梦。梦中的她依然是盗墓贼的后代,可那一晚她根本没随家人去陵墓,而是留在多玛河边的旅馆里。家人彻夜不归后,她心中忧虑,急急忙忙跑去了陵墓外,捡到了一个黄金镯子,心生喜欢就佩戴上了。 然后手镯就带领她前往了两千年前的黎述,如现实中发生的一样,她懵里懵懂被狄美斯带回了王宫,众人赞美她华美的金发,好奇她神秘的身世,叹服她落落大方的言语。她没能从三叔嘴里知道狄美斯和他神官的事,见狄美斯不喜欢他的神官,自然不认为自己的出现缺乏道德,是一种插足的行为,因为两人根本关系还没一撇。 而狄美斯也爱上了她,在感情日渐升温时,神官拆穿了她盗墓贼后代的身份,狄美斯愤怒之下,两人大吵了一架。顾美稚远走沙漠,可没有那么狼狈,她找到了绿洲,还邂逅了伊诺尔。因为她的金发和手镯,伊诺尔坚信她是狄美斯的宠姬,对她另眼相待的同时,渐渐也爱上了她,伊诺尔回国后继承了王位,说要为了她与狄美斯开战。顾美稚就这样陷入了两个强势男人的情感漩涡中,无法自拔……在这个梦境中,那貌美的神官俨然就是一个恶毒小人,不仅给她下了诅咒,还强行逆转时空,要将她送回现代,好在最后狄美斯对她不离不弃,经过一番剖心告白后,他们还是达成了圆满结局,在两千年前的沙漠时空携手共度了一切难关。 这梦境无比的真实,让顾美稚深陷其中,情不自禁地落下眼泪,可惜醒来后她什么都不是,好像从她深入陵墓,中了诅咒开始一切都跑偏了,但一切的根源都源于那个神官没有错。 她仇恨对象还是正确的。 想起云桑,顾美稚的眼神带着丝丝怨恨。 她此时跟随商队在城镇里落脚,睡的是仆人地盘,跟五六名侍女一起,而伊尔诺睡的是上等房,根本没有她能接近的地方。她稍微有点小举动,漂亮的侍女们就嘴角勾起冷笑,集体将她排挤在外。 顾美稚一边唾弃这些侍女嫉妒心太重,一边心里泛起难以言喻的酸味。 很快这支商队就进入了黎述王城,后知后觉发现了王城一片喜庆,原来是狄美斯王与他的神官要举办一场盛大的婚礼。他们在沙漠历练游走,所以消息严重滞后。 听到狄美斯与云桑要举办婚礼,披着兜帽藏起样貌的顾美稚心中一窒,虽然在这段时间相处中她对伊尔诺心生好感,但不代表她对狄美斯就彻底放下了。 作为一个小国的王储,伊诺尔得知这个消息后,立马就补办了贺礼,还决定带顾美稚去参加这一场宴会。他打量繁华热闹的王城时,眸光别有野心,与他们国家相比,黎述占据了最丰美富饶的水土,拥有最繁华广阔的城镇,平民阶层也能较为富足的生活。 气候极为温暖,物产也极为丰富,连孕育这片流域的多玛河,都更加偏爱黎述这个国家,为这个国家的子民带去充沛的水源和肥沃的土壤。几乎天时地利这个国家都占尽了。 更别提在人为管理上,黎述也毫不逊色,这个城市分为两半,神官掌控民生和信仰,君王掌控政治和军队,两者合二为一,权力就不会偏移。 从顾美稚嘴中得知黎述的王并不喜欢自己的神官,举办婚礼是为了政治联姻,从王室倾轧中脱颖而出的伊诺尔本人是相信的。 因为一名优秀的神官,他主管法度、秩序和信仰,性格肯定一丝不苟、且严于律己。对一代君王而言,这更像一名表现出色、且值得信任的臣子,而不是善解人意的爱妻宠妃,无爱的政治结合这种说法更取信于人。 而没有爱的婚姻,献上几个美人就能随便挑拨离间。 这些想法在伊诺尔脑海中根深蒂固,直到在宴会上,涵养极好的他见到那名神官第一眼,斟满葡萄酒的杯子就微抖,倾漏了几滴,他推翻了之前所有荒谬的想法。 走出来的男人表情冷淡,可一双黑色眸子灿然若星,拥有绝顶昳丽之姿。身上穿着一层又一层的白色华服,就像一团酒酣后的迷雾,整个人都在发光。 伊诺尔的目光紧紧盯着王后,几乎忘记了反应。好在宴会上的人,几乎跟他一个反应,倒令他的失神不至于分外突出。 到了这时候,伊诺尔不会再相信沙漠中捡到那个女人的鬼话,如果他是黎述的王,拥有如此貌美的王后,怎么可能还会看上一个平平无奇的女人,那岂不是丢了珍珠捡鱼目? 作为宾客之一,伊诺尔哪怕没有刻意打探,很快也从别人嘴中得知了不少讯息,跟那个女人说得存在极大出入。据说狄美斯王与他的神官相差五岁,他们从小便是王宫内的青梅竹马。狄美斯王是被神眷顾过的男人,他从一降生,就是无需争夺、毫无争议的王位继承人,还拥有一名如此漂亮的神官作为童养媳,相当令人感到嫉妒。 商队的人纷纷庆幸,他们拥有辨识能力,没有贸贸然将那个满嘴谎言、自称是宠姬的女人献上,否则定会落得全场一片奚落嘲笑声。伊诺尔甚至决定,待宴会结束后,他要去惩治那个险些让他失去颜面的女人。 其实狄美斯也并非不懂得欣赏,如果不是他早上潜入神官的寝殿,先解渴了一番,他今日也许完不成这一场婚礼。 按照黎述的习俗,王和王后婚前七天不能见面,否则会不吉利,狄美斯就真的忍耐了七天,直到婚礼当天早上,他才风风火火闯入寝殿。 正好撞见云桑在换衣服,他一双眼睛,将那白皙清瘦的背部和修长柔韧的身躯一览无余,年轻气盛的狄美斯,这才终于后知后觉明白,这七天他在憋什么。 他几个手势挥退了侍从,将人从后背一抱,他所有技巧都是无师自通。 很快宫殿里就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和让人脸红心跳的水声,知道此时王在心头上,没人敢去打扰。侍女们低垂着头,不敢多看。 当再次走出来后,王和神官穿戴已经很整齐,只是神官嘴唇的殷红谁也忽视不了。这时候大家都注意到了一个细节,半个月前,王和神官走路跟现在截然相反。 半个月前,王走路永远大步向前,像一名英武却不解风情的战士,从不顾及他人。现在却学会放慢了脚步,等待神官跟他并肩同行,似乎生怕自己速度过快,会把身边人丢下。 对从小伺候王的人来说,这份体贴简直不可思议。 更别提王还伸出手掌,将神官纤细的腕骨纳入掌中,慢慢的变成了十指相扣,换来神官一个浅浅的笑意。一个冷若冰霜、从来很吝啬笑的人,一旦笑起来,自然如同春风解冻,霜雪化融,教人神魂颠倒。 云桑发觉自己笑了之后,狄美斯一直盯着他,一双绿眸光华灼人,不知道在想什么,突然来了一句,“好想快点到晚上。” 云桑没失忆,想到早晨的事,他的笑容瞬间敛起。 他早知道自己迟早会和狄美斯结合,从小就有了献身的准备。正因早有预期,他以为自己没有所谓的婚前综合征,但这一刻,他觉得自己有了。 第81章 少年暴君v貌美神官9 到了晚上, 狄美斯拉着自己的王后前往宫殿,突然在没人的时候,把脑袋凑了过来, 小声道:“我亲爱的神官,你知道怎么做吗?” 淡淡的酒气和男性荷尔蒙气息扑面而来,云桑微微躲了躲, “我知道。” 这下子狄美斯反而不高兴了, 口气有点拈酸吃味, “你怎么知道的?” “……”云桑觉得这孩子简直胡搅蛮缠,“我大你五岁不是白长的。”而且婚礼前七天王和王后不能见面,是要由训练有素的宫廷女官教授相应课程,狄美斯憋着一股邪火,天天跑去骑马狩猎,当然错过了。 于是接下来的事, 由稍微年长的神官引导,狄美斯脱了自己的衣服,他平日身材挺拔修长,脱了衣服后者露出结实的肩和麦色的胸膛, 覆盖着匀称性感的肌肉, 勤于锻炼的迹象暴露无遗,确实是很迷人的一副男性躯体。 狄美斯脱完衣服后, 见冷淡的神官歪头看他,他嘴角挑起笑容,想要掩饰一下自己的紧张, “你满意吗?” 云桑强撑着对视了两秒,想到这孩子在自己眼皮底下长那么大,今夜之后还会成为自己丈夫, 他道:“还算不错……但狄美斯你要清楚,我是你亲近之人,对你是有好感加成的,你的八十分,在我眼里已经是满分,可我不能保证你在别人眼里也是满分。” 来了,来了。 以前最让狄美斯不喜欢的一点,那就是云桑常常不分场合,进行他一套自我体系的教育,常常让兴头上的狄美斯兴致败坏。他没想到,云桑居然连新婚夜晚上,衣服都要褪完的情况下还要谏言,他自己还没分清楚,一任神官和王后的身份区别。 以前狄美斯会觉得这种行为无趣,现在只觉得好笑,“你在嘴硬。” “我没嘴硬,我只是实话实说。”云桑微微抿了抿嘴唇。 狄美斯也不恼,看着神官微微抿着的水色薄唇,有一抹倔强的弧度,很清楚这个人的性格,可却有种想去亲吻的冲动。冲动来了,他便照做了,把人亲得嘴唇红了,脸上泛起一层红,几乎要点亮狄美斯的眼眸。 “为什么我长大后,才发现你那么漂亮呢,白白错过那么多年。”狄美斯自言自语,他从背后将人抱住,在对方漂亮脊背上留下一串艳红色的吻痕,狄美斯发现这个过程简直如同艺术创作,身前这个人的雪白肌肤,就是他一生最美的画纸,他想一辈子拥抱这个人。 火热燃烧着两个人的身躯,两人的喘息声响了一整夜。 狄美斯处在精力最旺盛的年龄段,云桑到底错估了一个王初开荤、食髓知味的沉溺,对方拥有强健的体魄,身材又极其健美,能把他压在身下纠缠一晚上,技巧很快从青涩到熟练,不少姿势也在逐步解锁。 第一次云桑还有精力,第二次云桑勉强还有精力,第三次他已经感到疲累,更别提第四次后被抱到浴池后…… 第二日他醒来,狄美斯还在睡觉,修长的胳膊却霸道地环着人。云桑轻轻一动,对方也醒了,那双深邃的绿色眼眸慢慢睁开,让云桑瞬间陷入了一团神秘美丽的星云。 狄美斯注意到他走神,露出一个英俊迷人的笑容,把他揽入怀里,声音沙哑道:“宝贝怎么了,为什么用那样的眼神看我?” 云桑注意到,昨晚一夜后,狄美斯语气变温柔了许多。 难道这就是男人,婚前各种抵触排斥,尝到甜头了就开始喊宝贝了?云桑陷入沉思。 “为什么不说话,你对我昨晚的服务难道不满意吗?”似乎是又起了反应,狄美斯将人温柔地压在下方,云桑感受到了,于是冷冷地瞪他,“本来勉强还算满意,值两枚金币吧,但你不太听客人的话,客人喊停多久了还不停,所以要扣去一枚,到了早上还纠缠客人,再扣去一枚,所以你的服务我不满意。” “你拿我跟花街的人相比?”狄美斯挑了挑眉,一时不知道该生气云桑把他的服务曲解成这个,还是吃味云桑居然对花街的物价行情如此了解,最后他的注意力还是被“不满意”给勾走了,“所以我辛劳一晚上,居然一文未得?真是薄情的客人啊。” 无情的嫖客推开这个纠缠不休的人,开始穿衣服,“想要挣钱,你可以收纳一下客人反馈的意见,下次再接再厉。” 眼看着自己留下的吻痕,被一身圣洁的长袍覆盖,谁也想不到,孤高冷傲的神官长袍下,会是这么一具覆满吻痕、漂亮的**,狄美斯又心生回味了,他慵懒地侧卧,见云桑要走,他将人拉住:“那客人今天晚上继续点我吧,我多练习几次,一定会让客人满意的。” 云桑本来还绷着脸,似乎被逗笑了,嘴角出现了一个浅浅的弧度,引起狄美斯忘情的注视。 狄美斯道:“你别笑了,你一笑我就想脱你衣服,你好不容易才穿那么整齐,我却想弄乱了,就像昨天晚上一样,你每次受不了喊停,还掉眼泪,我就越兴奋……” 云桑:“……” 他瞬间敛起了笑,然后就被狄美斯起身吻了,一身的衣服是白穿了。 * 另一边,商队的人离开宴会后,就回到旅馆,想找顾美稚算账。 顾美稚首先不相信狄美斯居然真的喜欢上神官了,但这场结合已成定局,跟历史上相差无几,顾美稚就算嫉妒也没有办法。谁让狄美斯还没爱上她,她盗墓贼的身份就被戳穿了,想也知道,狄美斯不可能喜欢上一个偷盗自己陵墓的女人。 所以她剩下唯一能挽留的,就是伊尔诺的心。 伊尔诺却冷冷道:“我不想看见这个女人,把她丢到沙漠里。”顾美稚怎么来的,作为被险些被欺骗的代价,他就让对方怎么回去,任由对方自生自灭。 面对冷若冰霜的伊尔诺王子,顾美稚的心在绞痛,她说:“伊尔诺,你不该这样刻薄对我,我是来自千年后的人,来到这里就为了邂逅你,我们之间有缘分,很可能成为命定的爱人。”根据梦境的指引,如果不是狄美斯强取豪夺,她在流落沙漠时,一颗心确确实实也曾为风度翩翩的伊尔诺跳动过,而梦境里的伊尔诺更温柔,对她至始至终以礼相待,跟面前这个冷酷无情的人截然不同。难道她不是狄美斯的宠姬,伊尔诺就不待见她了? “你居然直呼王子的名讳?太没礼貌了。”伊尔诺身边的一个高等侍女不满了,她冷笑着上前,给了顾美稚两巴掌,除了教训对方不知尊卑,还为对方勾引王子的行为感到恼怒。 什么存在缘分,命定的爱人,真是可笑。 伊尔诺这才注意到这个细节,正是因为顾美稚张口闭口叫着黎述王的名讳,他才会信以为真,毕竟这种王的名讳,只有亲密之人才能叫,而对方叫得太顺口了。 可现在顾美稚却叫了他伊尔诺,这证明了什么,这个不知尊卑的女人果然是一个骗子。伊尔诺为自己居然被糊弄感到生气,他冷笑了一番后,就带领商队离开了王城。 途经沙漠时,他们将顾美稚丢下,那些对方身上原先的金银珠宝当然都收缴了,作为她居然敢欺骗王储的代价。他们只留给对方两袋水一袋干粮,就让对方自生自灭去了。 顾美稚就这样回到了命运的起点,她在人迹罕至的沙漠里又迷路了,到处都是黄沙,怎么眺望也看不到绿洲和城镇,仿佛没有尽头。烈日当空她口渴难耐,早就喝完了两袋水,还好几次遭遇小沙尘暴,堪称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与最开始她在王宫里的舒适处境天差地别,她痛哭流涕,表示极为后悔,她不该愚蠢地去挑衅那个神官,不然怎么会沦落到现在的下场。 她也后悔了,古代到处都是要死人的恶劣环境,她想回到安全的现代去。 第82章 少年暴君vs貌美神官10 商队将顾美稚丢在沙漠里任其自生自灭, 她艰难生存了两天也没找到绿洲,倒是遭遇了两次海市蜃楼,一次是绿意盎然的植被和在阳光下清澈透明的湖水,她以为自己终于找到了绿洲, 激动地扑了过去, 结果吃了一嘴的沙尘。 另一次是她见到一个巍峨高耸的空中建筑, 色泽如同白玉, 花园造型美轮美奂,最前端还有一个巨大的守护灵神像, 让人恍惚以为那是一座悬浮在空中的高雅之城, 壮观得令人惊叹。 顾美稚神色恍惚, 她感觉这个建筑有些眼熟, 不知道那是何处, 但也能反应过来, 这是第二次海市蜃楼, 她放弃了挣扎。 她口干舌燥, 就像一条被抽干水分的鱼,几乎要被渴死在这片黄金之海。 临死前她想了很多, 她后悔自己为什么要跟随父母来国外挖陵墓,她怀念现代城市,怀念车水马龙, 怀念现代的快乐自由,甚至还有许许多多的一切,也许是她真的口渴,连渣男前男友在夏日请她的一杯冰爽气泡水她都开始回忆, 然后流下眼泪, 在一脚误踏入吞噬流沙时, 她非常惊恐地放声尖叫,这一刻她发现自己其实还是很惜命的,可她越挣扎,下陷的速度越快,她感到很不甘心…… 这时候,远在天边的云桑突然忆起了什么,他拿出自制的沙盘,查询到顾美稚此时在何处后,他自认为惩处到位了,便解除了对方身上的衰老诅咒,并向沙漠施加了神力。 当顾美稚的头顶被流沙淹没后,她以为自己死定了,结果一睁眼,一道白光闪过她换了一个环境,这是让她记忆深刻的地方,狄美斯的主墓室,导致她穿越的原因。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她能回到现代,但顾美稚现在心情很激动,完全不想深究原因。 她视线瞅见那熟悉的合葬棺椁,脑海里立即忆起一些恐惧的点点滴滴,那神官下达诅咒时的冷酷,他呼风唤雨的神力有多么强悍,与之形成对比的便是她家人进陵墓之前有多骄傲自满,后来全部倒在里面死状凄惨。 顾美稚心有余悸,连家人的骸骨遗物都不敢收殓,连忙手脚并用地往外逃蹿,临死前拿了一串珠宝,毕竟她家人死了,穿越前身上的值钱东西也被商队扒了个干净。一小串陪葬品而已,比不上主墓室遍地的黄金,拿了便是拿了,她一个弱女子,在现代还是要生活的…… 就在顾美稚以为自己总能逃出生天时,没想到竟撞上了一群外国警察和一群专家学者打扮的人,两方撞见面面相觑,后来的事情由于太过恍惚,顾美稚已经想不起来了。 她被一群考古学家以破坏陵墓和偷窃文物罪起诉了,她兜里的陪葬珠宝和那挖凿出来的小道就是最好的证据,而她也被挖出了境外盗墓贼的身份,被当地政府遣送回国,后半生将在监狱里渡过。 顾美稚差点就疯了。 她是想回现代,可不想在监狱里渡过余生!顾美稚向监狱人员申请,向外想联系前男友花钱保释她出去。 可她不知道,自己的事迹上了很多报纸,头条都是“国内盗墓贼猖狂,连国外的墓都不放过,丢脸丢到国外去”、“考古学家发现,一个盗墓家族误打误撞挖到了狄美斯之墓,世界九大奇迹将要揭开神秘面纱”等等……前男友看了报道,恨不得跟她撇清了关系,省得被警方误以为是从犯,怎么可能花钱保释她出去。 就这样,顾美稚的最后一个希望也没了。 等到结婚以后,云桑才知道一个男人婚前婚后的改变能有多大,脾气性格能有多缠人。 他的睡眠质量一向很好,可最近几乎每个晚上,他都没睡好,因为有人压着他,云桑根本无法承受这种需求过于强烈的骚扰,只能悠悠转醒。 等他醒后,迎来的就是年下爱人那双暗藏火焰的碧色眼眸,狄美斯正欲求不满地压在他身上,那份眼神略带控诉,仿佛在抱怨他的冷落。 云桑安抚了几句,继续翻身睡了,太累的他选择忽略这双乱来的手。 一开始他没反应,狄美斯老觉得自己在奸尸,虽然是一具熟睡的、容貌身材都很是漂亮的尸体,但到底不会给多少回应,偶尔才叫两声,让年轻的王感到很是无趣。后来时间久了,他竟然觉得只要对象是云桑,奸尸好像也不错,总比对方真的恼羞成怒把他踢下床好。 第二天醒来,云桑睁开眼睛,狄美斯还在睡觉,手臂也抱着他,云桑用神力将铜盆水变出一面镜子,毫不意外的发现自己脖子、胸口和背部全是吻痕,甚至还有一个似怜惜又似泄愤的咬印。 云桑叹了口气,他没有叫侍女伺候,而是熟练地下床洁面,当他洗漱完毕后,铜盆水面多了一个英俊的倒影。云桑转头一看,果然是狄美斯怒气腾腾的脸,也不知道盯着他多久了。 等云桑放下洁面的帕布,对方立即亲了过来,手在他腰上贪恋地抚摸着,仿佛在摸索一份稀世珍宝,言语间透露着一股无声霸占。 一吻结束,虽然钳制的手还不放,但对方碧色眼底的愤怒微微消融,一片让人难以忽视的柔情升起。 狄美斯还不知道眼神暴露了他,他依然口气不是很好地质问道:“你又要趁我没睡醒去哪里?”每次一醒来,他想跟枕边人温存一下,结果手一伸,发现床直接空了一半,只剩下冷飕飕的空气,他的心也随之冷了。 “我当然是要去神庙。”云桑道,他的身份是神官,除了待在王宫,神庙就是他另一个办公地点,他还能去哪里? 狄美斯瞪了他一眼,“你天天往神庙跑,怎么不履行一下妻子的义务,我刚跟你结婚一个月,你就天天抛下我,等结婚一年了,你岂不是想跑得更远?” 这个男人几乎积攒了很多怨气,捏得云桑手臂都痛了。这几天睡梦中对方在他身上乱来,那东西还进进出出,云桑又不是真的死人,哪里感受不到,想到这里他也有些火大,脸上布满霜寒之气,“妻子的义务,我不是天天在履行吗?” 狄美斯心塞道:“你变了,你以前不是这样的!”以前的云桑温柔、尽职、充满包容,更重要的是天天围着他转,现在彻底相反,是他追在对方身后跑。狄美斯也没想到,男人的劣根性居然那么过分,婚前和婚后改变如此大,云桑婚前还采取手段逼婚、在夕阳下告白,狄美斯几乎以为自己是对方的全世界,迟钝开窍的爱情让他精神焕发,觉得跟云桑在一起,每日呼吸的空气都充满香甜灿烂,连早已看腻的日出都倍感趣味。结果婚后云桑就跟达成目的了似的,直接就对他爱答不理了,天天往外跑,把他独自一人丢在宫殿里,这太他妈像骗婚了!!他不服!! 两人单方面吵了一架,这种情况隔三差五就要来一次,然后每次都以云桑安抚脾气大的暴娇年下爱人告终。至始至终,云桑可不认为自己在吵架,他是一个理智成熟的人。 …… ………… 后世传说里,狄美斯一世和他的神官被普遍认为是政治联姻中的神仙爱情,连死后都合葬在一起密不可分。根据史官口述,他们一生都没红过脸,吵架次数更是绝无仅有,这其中当然存在太多美化加工。 但其他事迹却真实存在。 那便是狄美斯一世与他的神官成婚一年,就封他的神官为摄政王,共享君权,让一代神官集神权、王权和军队于一体,因为权力太大,几乎要颠覆王权,引起了后世的无数争议。 当然后世学者普遍认为,这是一个英明的决定。 因为摄政王一生并未滥用君权,而是陪伴在狄美斯一世左右,陪对方御驾出征统治南北,进一步扩大沙漠的疆域版图。更是集中了无数财富,举全国之力建造了被誉为“世界九大人造景观奇迹之一”的空中建筑群,里面有神庙、陵墓、空中花园和伟大的神像,这是一个无比浩大又充满魅力的工程,让无数后人惊呼这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奇迹。 神庙里的石碑上还刻着那句话:每个人都逃不开生老病死的自然规律,可建筑却能较为长久留存。我希望刻录在石碑上,光阴能永远铭记我们的故事。 据说这句名言,曾让无数从业建筑研究的学者们感到鼓舞。 不过道理是这个道理,后人还是完全想象不出,在那个科技严重落后的时代,古人究竟是怎么凝结智慧与汗水,完成这项史诗级工程的。 两千年后,尘沙之间充满了断壁残垣,地面上的城市饱受战火摧残,化为了废墟,令人感到痛心。 一辆载满考古人员的越野车经过,里面坐着一个戴眼镜的年轻人,他似乎正在专注地在笔记本上记录着什么,一位老教授凑头问他:“能修复吗?” “可以。”年轻人从高挺的鼻梁处摘下眼镜,慢条斯理地擦去沙尘,他没注意到自己暴露出来的俊美五官,令在场多少女学生和部分男学生脸红心跳,只说出了那句至理名言:“人力有限,但建筑不朽。” “我会倾尽我的一生去修复。” “那就好,我相信你可以。”老教授欣慰地笑了,他眺望远处的黄沙,突然道:“我亲爱的学生,你说历史上的摄政王,一代神学顶峰的天之骄子,是不是早有预感建筑会因为战火而毁灭,所以才把第九大奇迹修建在天上,除非炮弹火箭,不然根本无法毁灭。至于地下的遗址,他似乎也预知到了后人会痛心,政府会派人竭尽全力地想要修复,于是在两千年前,就留下了这些珍贵的建筑图纸。” 他们手上的当然不是真品,而是普普通通的复印件,真品的建筑图纸现存在国家博物馆里。 “谁知道呢。”年轻人笑道,他终于抬起了脸,赫然是两千年前神官的模样,他在断壁残垣外下车,踏上了这片黄沙,沙尘卷动中带呼啸的风声,学生们叽叽喳喳地惊叫,“我听到了,风里好像有一个男人深情的声音?好像在叫着谁的名字!” “这究竟是特殊的地理想象,还是我们在幻听?这片土地实在太神奇了!” 热风裹着深情的呼唤,穿越人群来到年轻人耳边,年轻人停下脚步,他已经想起了自己前世是谁,他微微一笑,伸出手接住了这股缱绻多情的风,算是回应了这份千年的呼唤。 第83章 少年仙君与他的糟糠妻1 上古有大能者, 凭一把剑、一支笔便可翻江倒海、踏破虚空,他们实力强悍,足可开宗立派、称霸一方……时光荏苒流逝, 修真界最后一个大能也在三百年前失去了行踪, 有人说他飞升成神了,有人说他渡劫失败肉身陨落了, 也有人说他归隐桑田了, 什么奇诡说法都有, 那位大能始终未出现过,徒留世间众说纷纭。 而随着那位大能离开,修真界灵气变得稀薄, 人才青黄不接直接断层, 仙门四派苦熬数代, 才缓过这股阵痛,也是不争的事实。 云桑再一次苏醒睁眼,他已经想起了所有前尘记忆, 他没有想到自己此生最后一个劫竟然是轮回转世, 并且经过几次历练,他顺利通过了。 他如今在一个渔村附近的屋子里,空气中有浓郁的香气飘来,能唤醒任何一人的味蕾。一名穿着补丁衣服的俊美少年正在厨房忙碌,从侧面看, 对方鸦羽似的墨发随意扎起, 高挺的鼻梁下薄唇微勾, 隐带笑意。 见到云桑醒来, 少年端来一碗鱼汤, “阿云, 你醒啦,快来吃早饭。你吃完后,我就去打渔。”说完,他便熟练地拆卸渔网和钓具,而少年初来时携带的那把锋利佩剑,早已经挂在墙上数年未动,仿佛一柄不起眼的装饰。 让人完全想象不出,此人曾是高不可攀的仙门首席,绝世无双的剑修,同龄人中无出其右。现在却穿着一身粗布短打,剐着鱼鳞,为云桑操持家务,还叨叨絮絮地商量着一条鱼要卖多少铜板,才能养家糊口。 云桑喝了这碗汤。 毋庸置疑,这碗鱼汤非常鲜美滑嫩,一个早已辟谷的绝世天才,哪怕操持凡间的食物,也能做到极致。难怪他之前还喜欢去醉香楼品尝美食,后来渐渐去的次数少了,完全被这种家常的美味抓住了。 云桑一连喝了两碗,他的好胃口换来少年一个幸福的笑容。 见对方转身去洗碗,云桑才想起,如果他没记错的话,这场少年仙君和他糟糠妻的角色扮演游戏,已经持续了一年之久,对方没腻,云桑也不想拆穿,毕竟他自己也动了情劫。 “你要打渔吗,我跟你一起去。”见少年要出门,云桑跟了上去,他熟练地把纱帽往头上一扣。 病弱的小妻子突然粘他,要跟他寸步不离,君飞夜当然高兴,但他身上有秘密,不想被对方知道,所以脸上表情顿时十分复杂。 白色瀑布下游 一条乌篷船泛于冰湖之上,空气中有细密潮湿的雨在飘,模糊了远处的青山绿水,两人坐在船内,君飞夜把渔网撒下去,几个小时没有动静,别说鱼了,连一只虾米和螃蟹都没有。 此时一股寒风吹来,云桑咳嗽了两声,平平静静地问道:“你平时也似今日这般一无所获吗?” 君飞夜被问得尴尬,连忙解释道:“可能今日下雨,鱼虾都躲起来了。”趁对方进乌篷船喝药,他立刻手指捻诀,施展了一个法术,轰然之间,以小船为中心方圆千米的湖水涌现一个漩涡,无数的鱼蟹都朝网中涌来,片刻后那细细的渔网收获颇丰,甚至还有一条七八斤的金鳟悬挂其上,无法挣脱。 君飞夜抓着那条金鳟,关怀道:“阿云,你不要担心,我养得起你。”他的妻子是附近远近闻名的药罐子,身体孱弱,每日需要汤药喂养和精心照顾,能够照顾对方君飞夜甘之如饴,连挣钱养家这种事也充满动力。 “好,我相信你。”感应术法的力量,云桑垂下眼睫,故作不知。 君飞夜的眼神炽热,让云桑想起了曾经。 三百年前他渡劫失败被打落瀑布,修为倒退千年,身体也退化至他的凡人时期,好在小渔村灵气充沛,是极好的修炼场所。在绝大多数人眼里,他渡劫失败,八成早已灰飞烟灭,在此处修行倒也无人打扰。 他独自居住在这里,一边自我修炼,一边驯化心魔。对很多修仙者来说,避世隐居是一件枯燥的事,云桑倒是感觉还好,他从降生之始,就不曾体会过群居的热闹,自然能接受这种避世寡居的无聊。 大多时候他都于竹林野卧,观林间松涛,还播下了很多花种,没事时就侍弄花花草草,偶尔去凡间走一走。他的花草非常香,这股迷幻般的香气,曾迷惑过不少年轻的修者,君飞夜便是其中一个。 对方起初误以为他在饲养妖兽,曾一度拔剑,见到他本人后,却忽地收了剑,红着脸转身离去。 云桑认出了对方的身份,所以没有阻止,冷淡地任对方无意闯入,又骤然离去。过了两天他从附近渔民嘴里得知,有一个俊朗少年在到处打听他的姓名和身份。云桑不知对方这是何意,想了想并没有放在心上。 后来几次,这位少年仙君却极为礼貌地登门造访,每次见了他,话没说几句,举世无双的俊颜先红了一半,很快便以友人的身份,帮云桑施肥、培土、侍弄花草,对方的来意渐渐浮出水面,说希望能与云桑结为契兄弟,一辈子照顾他。 契兄弟是当地的成婚习俗,两个男人成亲,对外以兄弟称呼,对内相处则是夫妻。跟修真界的道侣相似,都是要相互扶持走过一生的,不过民间的婚契只是一纸婚书,不如修真界的道侣契约以血缘为誓,背叛者会被烈火焚身、修为倒退来得有约束力。 云桑心想,许是他每日都浸泡寒潭,所以脸色看上去发白,其次是每日须用冷泉洗髓这具肉.体凡胎和需要服用大量丹药修炼,瞧起来身体孱弱,被误认为是一个凡人了吧。 云桑没有否认自己凡人的伪装,他风光时曾树敌无数,如今修为倒退,如果隐居地泄露出去,可能会被魔方势力纠集攻讦,注定要元气大伤。 他同时也拒绝了这场求婚。 君飞夜是仙门首席,修仙资质和天赋绝佳,于阳年阳月阳日生辰,一心向剑,心思纯粹。不出三十年就能冲金丹巅峰,练剑才是正途,没必要在他身上浪费时间。 “阿云,我很喜欢你,给我一个机会好不好?”少年薄唇微抿,抛下了他的本命剑,固执地守候在渔村小屋门口,不论白天黑夜,雨水打湿了对方的发冠和白衣,更衬眉目乌黑,很是俊俏。 云桑微微恍惚了一瞬,透过少年的侧脸,他仿佛看见了昔日巍峨高耸、万锋竞秀的仙门,又看见了当年被自己抛下的师弟,用怨恨的目光质问他为什么要独自追求大道飞升成神,为什么开宗立派后要消失不见,留下他一人独守仙门,那一天也是漫天冷雨。 也许是移情作用,面对这个师侄后代,云桑心里泛起了些许涟漪。 对方不屈不挠的追求,更让云桑想起了凡人时期跟师弟一起修炼的场景,对方也是如此执着,后来才以驳杂的灵根跻身强者之列,如今师弟早已身陨多年,只留下了君飞夜这一脉的后人,云桑难免心生了几分亲近。 渐渐的,他答应了这份求婚。 少年人的追求总是一头热,云桑原以为这种过家家的游戏,对方坚持不了多久,没想到一坚持就是两年。云桑动了情,还在睡梦中还迎来了天劫。 * 君飞夜是鼎鼎有名的剑修后人,父亲是万剑门长老,被誉为剑道至尊,他遗传了父亲的资质和单灵根,甚至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从一出生就被人摸骨,直言天生适合修炼剑道。 他一岁走路,三岁练剑,十岁拥有自己的本命法宝恨水剑,十五筑基,二十结丹,结丹那天他越级挑战金丹巅峰期的仙门首席。那一日后仙门首席称号易主,别人称他的实力天资惊才绝艳、实属世间罕见。 “飞夜,剑是你的妻子,你的爱人。不要像祖师爷那样,喜欢一个不可能的人,不仅没有机会结成道侣,对方还抛下他飞仙成神了。”父亲这样说。 这一席话,君飞夜早已熟稔于心。 既然选择大道,那便要无欲无求,哪怕真需要一个道侣,也要选择能互相扶持,拥有共同信念的。他虽然年轻,可一直都知道自己的仙途需要什么样的人作为道侣,不管那人是据说容颜绝世的烟渺仙子,还是据说是阴年阴月阴日出生、适合双修的白尘仙娥,那人一定要是仙门内最美最强大的存在。 君飞夜一直都知道自己的命运,结果去了凡尘历练一次,循着清冷的花香,在白色瀑布下邂逅了那个人,见到那抹白衣清冷的影子。 该如何诉说此人的仙姿佚貌,青丝长泄腰间,身形单薄,面上冻得淡白的唇瓣微抿,转过眼眸时,那份惊心动魄又脆弱纤细的凄美,让闯入的君飞夜心跳瞬间漏掉一拍,直接坠入了情网,然后他的命运直接拐了个弯,曾经对未来对象的所有条条框框瞬间灰飞烟灭。 阿云是一个身体孱弱的凡人,没有灵根,无法修炼,更只有百年寿岁,是一个注定在药罐子里娇养的人。对方也并不强大,但却让君飞夜如飞蛾扑火般产生了恋慕,他怜惜对方的体弱,恨不得将对方精心供养起来。 他抛下了自己的剑,忘却了自己仙门首席的身份,心甘情愿地留守在这个渔村,布下结界,使其成为一方桃源净土。 君飞夜想,他的阿云只有百年岁寿,所以他要一直陪伴在对方身边,这样一天一月也不会错过。 第84章 少年仙君与他的糟糠妻2 君飞夜还想过, 等云桑百年岁寿之后,无论对方怎么轮回转世,他都会立刻去俗世找寻对方, 从婴儿期开始抚养起,这样生生世世他们都能在一起。 一股寒凉的瀑布风吹来, 云桑咳了两声, 完全不知道有人把自己下一辈子都给预订了。他低头看水, 似乎感应到凡人身躯下的灵压,冰湖里的鱼群纷纷避开,云桑瞥了鱼群一眼,熟练地点单:“夜弟, 我今天晚上不想吃鱼了,我想吃小葱拌豆腐和烧牛肉。” “好。”君飞夜无有不应, 只是刚撒下网他愣了一下, 因为他想起家里没有新鲜的豆腐了,得去集市上王大娘那里买几块。 “我去买。”云桑悠悠起身,到底相处了一段时间, 通过细微的面部表情, 他一眼就能读出君飞夜的想法。 “带钱了吗?”君飞夜从衣衫里掏出一些银子, 放入云桑掌心,温声交代道:“看中什么就买什么, 不要心疼银子。如果有陌生人跟你搭话, 不要理他快些回家。” 小渔村和邻近县城都被君飞夜布下结界, 除非修为远高于他的人出现,否则在自己的地盘上,君飞夜并不担心云桑会遇到什么危险,这些话不过是每次分开时的例行交代罢了。 云桑上街去了。 此时层层云海之间, 只剩下毛毛细雨,打在手背上还算沁凉。 云桑在这里生活了数百年,见证过小渔村的无数变迁,用毫不夸张的一句话说,这里很多居民云桑都是看着他们长大的。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生老病死是谁也逃不过的命定规律,他见过那些人容貌相似的曾祖父、祖父和父亲,一代又一代熟悉又陌生。他曾在数百年前为一个婴孩取过名字,结果数百年后,他的子孙也巧合取了此名,仿佛一代奇妙的循环,让云桑有所感悟。 闲来无事时,云桑也曾离开过,潜入某个朝廷混个一官半职,比如观测天象的钦天监或者卜卦算命的国师,当腻了就走,不敢沾染过多因果。可当他走后,某位祈求长生到癫狂的帝王,却将他的仪容画下,作为皇室秘卷代代相传,云桑得知后,明白因果已经种下,从此再也没离开过这片渔村。 这些记忆片段,于云桑而言不过是一眨眼,正如仙途不过一座漫漫高山,他究其一生也不过阅览些许风景。对很多人来说,他曾出现过又中途消失,却已经是一生。 云桑也不明白,他就买几块豆腐,怎么会感慨万千,许是卖豆腐王大娘那张脸跟她的曾祖母非常相似。而在七十年前,还是一个妙龄少女的曾祖母,曾含羞带怯地用一双明眸注视他。 又或许是故人后代出现,让他心里泛起涟漪。 见他来了,王大娘不好意思地说:“云先生,最近豆子价格涨了,我们家的豆腐也要涨价了。”跟每一位熟客说起涨价这事,面皮薄的她总是难以开口。 “多少文一块?” “两文钱一块变成三文钱一块。” 云桑:“无事,涨吧。”隔壁猪肉的价格都涨多少了,几百年你们家才涨一文钱,“我要三块。” “好嘞。”王大娘熟练地掀开白布,切了三块嫩豆腐,递了过去。云桑伸出手接过,他五感灵敏,听到了远处一股抽气声,微微垂下眼睫——那是一群筑基期的修者,男有五人,女有三人,年龄均不超过三十。 “今天怎么不见君先生?往日你们总是形影不离一同上街。”王大娘一边低头找零,一边找话题寒暄。 “夜弟他打渔还没结束,我便自己来了。”云桑道,他微微咳了两声,因他病弱形象一直以来深入人心,街坊邻居都不由面带关怀。 忽然一阵邪风吹来,刮掉了他的纱帽,街道呈现一片凝滞,云桑故作不知风的由来,重新捡起戴上,慢慢才转身离开。天性使然,让他对这群小辈充满纵容。 等他走后,远处的议论声几乎炸开。 “这就是君师兄护着的那个凡人?他长得、长得也太……”说这话的青年修士年岁二十有余,此刻怔在原地面红耳赤。他们的年龄比君飞夜大了许多,可修仙一途自古不分年龄,只按入门早晚排资论辈。 他们对仙门首席师兄久去不归感到好奇,纷纷来到小渔村,暗地里追踪那个凡人。从远观看得出,那名叫阿云的凡人气质清冷,像一捧高崖之上的白雪,且身材十分瘦弱,穿得太严实了,无法窥见其貌。 对方一路走走停停,还买了几块豆腐,似乎也没什么特别之处。一群修者本还不以为意,直到接豆腐时,对方那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宽大衣袍下,慢慢露出了一只骨节清瘦,仿佛玉石般的手。明明没有什么花哨的举动,却能轻而易举地吸引人目光,仿佛鱼水游于世间,清雅绽放其中。 一双手已是极弱极美,他们忍不住对纱帽下的面容心生好奇,便泄露了点呼吸声,还好没有人发现。 秦妙妙作为万剑门里最漂亮的小师妹,一向习惯了众星捧月,对此自然不悦,她刮了一场风,想让那位凡人暴露真容,很快也得偿所愿。 只剩下满地像被扼住喉咙的寂静。 本来潭孟奇还疑惑,这个凡人明明活在人间烟火气里,却未免被师兄呵护得过于娇贵了,现在才明白原因。 该怎么形容那个凡人的相貌,作为修士可以容颜常驻,甚至可以改容易面,潭孟奇在修真界见多了无数绝色的男男女女,但依然为此人感到惊艳,也突然理解了君师兄久久不归的缘由。 原来世间真的有人能风华绝代到这地步,教人明知此人病骨沉疴、寿岁短暂,也心甘情愿的为他而来。 秦妙妙也惊了几瞬,半晌才咬唇道:“师兄你们也太过肤浅!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凡夫俗子而已,百年之后还不是一具红粉骷髅,这也值得欣赏?” 不等同伴回答,她又皱眉道:“刚刚那个凡人管君师兄叫什么?” “对方唤君师兄为夜弟,因为他们是契兄弟。”潭孟奇心直口快,秦妙妙先是一脸茫然,而后才皱眉道:“什么是契兄弟?”她三岁就被父母送往仙门,斩断凡尘宿缘,对凡间婚丧嫁娶之事知之甚少。 但她敏锐感觉到,这会是一个她不愿意知道的词。 潭孟奇暗叫不好,小师妹喜欢君师兄这件事整个门派都有所耳闻,如果让对方知道,君师兄多年不归,还在外面有了一个小家,估计会大发雷霆。 经人解释后,秦妙妙果然无法接受。 她确实仰慕君飞夜多年,可在她眼底,修真界同龄人中只有烟渺仙子、白尘仙娥那些美强女修才配做她情敌,一个身躯病弱的凡人何德何能。 * 李狗蛋是醉香楼的店小二,因从业多年,他的反应灵敏,擅长察言观色,今天他感觉到楼里的气氛不太对劲。 云先生来楼里用膳,一如既往点了两盘小菜,然后选择打包一份醉香鸭。李狗蛋麻利又殷勤地为对方打包,还问了一句,“打包回去给君先生吧?” 云先生点了点头。 在全身白的云先生之后,很快也来了一名全身黑的客人,还带着一张面具,他也点了相似的食物,可菜肴上桌后,碰都没有碰。 李狗蛋敢说,不是他们醉香楼的菜品不好吃,而是这个男人很危险。男人明显对食物不感兴趣,却偏偏点了一桌。他原以为男人的目标是云先生,可当一群往来嬉戏的孩童路过,男人又突然手如鹰爪,抓住其中几个孩童细瘦的手骨,在孩子颤栗害怕的目光中,沉声道:“水火双灵根,还算不错的资质,有没有兴趣入我仙门学习术法?” “我话说在前,若入我门须得斩断一切世缘,忘记俗家父母。” “哇啊啊啊。”被抓住的孩童直接就吓哭了,哭声震天动地,吸引了全楼注意力。 李狗蛋战战兢兢地抄起扫把:哪里来的神棍! 自最后一名大能陨落后,修真界人才存在青黄不接,可云桑还是没想到,自己一手建立起来的门派后人,会如此求贤若渴。拿起打包好的鸭子,他装作毫无察觉地离开。 另一边,君飞夜还在乌篷船专心牵扯渔网,等待他的阿云回家,如果对方贪玩暂时不肯回来也没关系,等他放好东西,他也会瞬移过去找人。 但很快他感应到了某种气息,目光不由一凛。 “我教你的术法,是让你操持这些俗物的?”冰湖之上忽地出现一个身穿黑袍的中年男子,他的目光极为复杂,面具下的容貌跟君飞夜分外相似。 君飞夜表情冷漠地放下渔网,清楚知道这个小渔村,他和阿云待不下去了。 第85章 少年仙君和他的糟糠妻3 这个自古传言被仙人庇护之所, 久违的宁静被打破了,两人释放出来的强大威压,让冰湖鱼群落荒而逃。 君飞夜叹了口气, 回到小屋子,对自己的老父亲君儒山道:“进去说话。” 君儒山打量着这渔村小屋内部环境,看这屋内整洁干净,连桌子都一尘不染, 心下稍微有点满意, 心想那个凡人还是有几分可取之处, 起码在持家上很是贤惠。君飞夜就算娶了一个女修,那名女修自己要修炼,未必会心甘情愿做这些事务, 修真界以强者为尊, 做这些事情的都是外门弟子和杂灵根仆役。 君儒山心里念头没有表露出来,就看到君飞夜一进门, 熟练地放下渔网, 开始料理家务,比如扫地、擦桌和下厨, 长眼睛的人都能看出君飞夜的手法很熟练、口诀念得很恰当。 “这……这些俗物平日都是你在做?”一开始以为的想象被推翻,君儒山瞬间就黑了脸,所以他儿子一边打渔养家一边干活,那名凡人真就十指不沾阳春水? “阿云他体弱多病,当然是我来做。”当然了, 就算他的阿云活蹦乱跳, 君飞夜也舍不得让对方做这些事, 他大包大揽并认为理所当然, 爱老婆的人多为老婆做一点事怎么了。 君飞夜在厨房处理牛肉, 他没忘记,阿云今天早上说了想吃烧牛肉。 看自家儿子熟练的架势,一个辟谷多年的少年修士为什么会做饭,用脚指头想都知道为了谁,君儒山有些心塞,几乎想亲身质问那个除了漂亮一无是处的凡人,究竟给他儿子灌了什么迷魂汤。 再看里屋墙上的挂剑——恨水剑,君儒山差点要晕过去,“孽子!恨水剑是你本命法宝,你就这样随手挂在墙上当装饰,你这样对得起祖师爷的教诲吗?你一个剑修,究竟多少年没练剑了?” 到了这一地步,君儒山真真有种嫁女儿的心痛。 他儿子本来一心向剑,是同龄人中前程大好的仙门首席,自从接了一个门派任务后,就一去不归,本来纯粹的心性,现在都被那个凡人填塞了情情爱爱的废料,连剑都不练了,这还配叫一个剑修吗! 君飞夜抿了抿唇,他是剑修,当然爱剑,只是更爱阿云罢了。 “修为倒退多少了?”君儒山怒不可遏,当即捏出儿子掌中命门,放出神识查看。 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修炼亦然,稍有懈怠就会修为倒退,哪怕是天纵奇才,也没有那种你什么都不做反而境界一日千里的美事,除非祖师爷赏饭吃! 可出乎君儒山意料的是,他儿子的修为并没有倒退,反而从金丹初期快到了金丹巅峰!君飞夜一去不复返就几年时间,就算在仙门内,这样的修炼进度也足够骇人,会被怀疑是有何机缘,更别提这几年君飞夜沉溺这种世俗感情,根本没有握剑。 君儒山深感荒唐地放开了手,想到了一个可能性,“难道那个凡人是双修体质?”修真界内不管男女,只要是阴年阴月阴日出生的人,天生适合双修的炉鼎体质,所以也极受修者追捧,与他们合体,境界确实可一日千里。 君儒山刚这样想,立刻又自我否决了,不可能,纵使是炉鼎体质,可凡人躯体太过脆弱,根本挡不住一个修仙者的欲望,轻易就会被榨干的,所以这个肯定不是原因。 见父亲想了很多,君飞夜剑眉微皱,打断道:“爹,您别胡思乱想。孩儿和阿云成亲至今,还未圆房。” 成婚那么久没圆房,究竟是儿子怜惜凡人体弱,还是儿子本质上是一个圣人,对此君儒山已经不想说什么了。 君飞夜也没有隐瞒:“孩儿是疏忽了修炼,不过和阿云在一起,常有顿悟之感……” 听完父子二人的对话,几里之外的云桑收回神识,没有再关注。 他知道君飞夜在说什么,在修真界里,顿悟也是一种修行。有修者看到落叶归根,他会心生顿悟,有修者看到蜉蝣朝生暮死,他会心生顿悟,有修者巧合之下,观察到“卧看满天云不动,不知云与我俱东”,有时候也会心生顿悟,一下子修为上了个台阶。 什么云卷云舒、花开花落、潮起潮落,在不同人眼中会产生不同的效果,有人视为平常景象,有人勘破法则就会顿悟。这些闲事种种,看似毫无价值,却有裨益,云桑从修炼之初,就是靠感悟突破各种瓶颈的,自然在引人入境上颇有一套。 而君飞夜本来就天资聪颖,待在这个宁静祥和的桃源渔村,他心放平了下来后,在云桑巧做无意的引领下,君飞夜感受自然之间的四季变化、阴阳法则,自然经常产生顿悟之感,修为不退发而增进,毕竟云桑也不想拖累一代天骄的修为。 父子二人聊得火热,却把门外一群筑基期的内门弟子给羡慕嫉妒坏了,他们本以为君师兄在外面私成小家,每天打渔荒废修行,修为一定跌了好几个台阶,没想到竟然没有,反而更进一步,照样远远地把同龄人甩到后头。 师兄不愧是师兄。 当天晚上,君飞夜跟云桑坦白了修真身世,云桑毫不意外,他早料到会有这么一天。他要是有一个既天资优秀又如花似玉的儿子,也不会任由对方一直在外胡闹不回宗门。 君飞夜本来还固执的不愿意回去,很快却被君儒山一番话给打动了,“想要那个凡人活得更久吗,那就把对方带回仙门,仙门里有无数天灵地宝,可以延长他的寿命。” 能够延长一个凡人的寿命,这个诱惑对君飞夜来说,不可谓不大。 于是他决定带阿云回到宗门,云桑无可无不可。 离开那一天很快就到了,君飞夜扶他上船,船上不止云桑见过的那些君飞夜的师弟妹,还有很多生面孔,体貌都很年轻,几岁到十几岁都有,神态充满了拘谨。 云桑神识一扫,一眼就看出,这些人都是君儒山在附近物色的好苗子,毕竟一宗之主,来到这种穷乡僻壤之地,不可能白跑一趟。这些苗子里都跟俗世斩断了联系,有衣衫褴褛者,也有衣着富贵者,云桑更在其中嗅到了皇族的气息,据说是紫华国的九皇子。 在这片大陆上,到了宗师级别的修真强者便可以开宗立派,甚至建立一座城池,在这样的锋芒之下,地上权势滔天的皇族也多有不如,于是无法继承皇位的皇子,在权势之外纷纷选择了得道长生,甚至为了能被仙人看上,抢得头破血流。 殊不知在修真人眼中,管你俗家身份是不是尊贵的皇子,没有灵根资质通通不要,凡人只要入了仙门,都是一个样,除非是单灵根的天才,不然都得从底层往上爬。 云桑对这种景象也见惯不怪了。 倒是内门弟子中,有一个叫秦妙妙的小师妹,似乎很享受这种高人一等的感觉,她不愿意安分坐船,便在脚下踩着一只符纸白鹤,遨游在冰湖之上。 其实这种一次性纸糊的白鹤在修真界并不稀奇,三十颗灵石就能买到一张,使用它便可日行千里,无数修士兜里没事都会备上几张。当然了,不一定需要纸,云桑信手一折,很多东西也能飞、甚至速度更快。 可秦妙妙此举在一群还未入仙门的孩童面前,却能惊起他们轮番的惊叹,皆把她当成了九天而来、飘渺出尘的仙女。 完全不知道此人不过筑基初期,修为在一干内门弟子中算是垫底的。身为一名剑修,要秀应该秀自己的剑法,或者给这群新招弟子表演一个御剑飞行,但秦妙妙水平不够,自然只能放弃御剑,选择能全方面展示美的坐骑白鹤。 符纸白鹤的灵力快消失不见了,秦妙妙这才从白鹤下来,回到船上,眼神特地看了一眼那个姓云的凡人。她刚刚在九天之内腾飞,没有错过那些新招弟子惊叹不已的目光,自然以为那个云姓凡人,就是一个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一定也在为她的仙家手段惊叹。 结果当她的目光投去,那个凡人背对着她,眼神完全没有看她,似乎满不在乎,一点乡巴佬的样子都没有,让她不由觉得气闷,感觉白表演了一场。 更让她郁闷的事还在后边,君师兄与那个凡人十指相扣,毫不犹豫就在众人面前拆穿了她的把戏,“阿云你想在天上飞吗?秦师妹的修为刚满筑基,所以不会御剑,那个白鹤也沾不了过多水汽,如果你想去九霄云外看风景,我御剑带你。”君飞夜察觉出,这个师妹有卖弄仙术哗众取宠的嫌疑,明明这种低级的术法他也会,他不想阿云的目光被旁人夺去。 “我不想。”云桑淡淡道,他自己就能飞,何须要旁人相助。 第86章 少年仙君和他的糟糠妻4 回仙宗要途经白京河, 一路并不太平,白水池有龙神自古皆知,游荡到了此处,船家和水手都紧张道:“各位仙长接下来莫要开口打闹了, 更不要说玩笑话。” 秦妙妙皱眉道:“为什么?”她正跟同门师兄嬉笑打闹呢, 突然让她戛然而止,没有一个正经理由, 她可不会听从。 船家:“因为河里有强大的龙神, 路过此河的人, 若开了玩笑话都是要履行的。”就拿之前赶考的一位书生来说, 书生对着滚滚流逝的河水叹息,说此次再考不中哪有颜面见家中父母,不如溺死河中一了百了。这本是自暴自弃的丧气话, 谁料很快书生落榜归乡后,真的溺死在河中。类似这样的例子,千百年间白京河不曾少过。 秦曼曼不屑道:“这不过是你们凡人的迷信罢了, 或者是何方妖患在此作孽,我们都是修真者,我师傅更是化身期尊者, 才不怕这些河中小妖。如果我师傅也打不过, 那我溺死在这条河也无妨。” 修真界修炼境界分为八种:炼气、筑基、金丹、元婴、化神、炼虚、大乘、渡劫,越往上走越是难如沟壑, 剑修更是一种宛若开挂的存在, 非常擅长越级战斗,当年君飞夜刚结丹就能越级打败金丹巅峰的仙门首席, 君儒山虽是化神期, 实际却也能跟化神期大圆满一战, 确实无需惧怕世间乃至修真界大多魑魅魍魉。 其他弟子附和道。 君儒山却没有盲目乐观,他掐指一算,发现河内确实有异动正在袭来,气息毫无收敛,而且还是……炼虚期!此地真有潜伏的龙神,还是那种接受人间供奉数千年才化形的产物,他们一船之人加起来都未必有一敌之力,更别提这些新招入门的弟子还一脸懵懂,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情况。 别看只差了一个境界,但境界之间所隔却是沟壑! 就在这时,船只下快速游过什么巨大的影子,内门弟子们再迟钝也意识到不对,立刻拔剑。君飞夜也将云桑护在身后,当剑出鞘,面上的微笑消失,,侧脸的下颌线紧绷着,透出淡淡的威严和隐隐的杀气。 剑尊之子的气质瞬间展露无遗。 不再是那个陪伴云桑在冰湖上打渔的少年,如果云桑不是初遇时就知道对方身份,此时一定会倍感不安,但他什么都知道,便也毫不意外。 河水沸腾般翻涌着,仿佛有什么东西即将破水而出,掀起滔天巨浪,满载人的船只瞬间摇晃起来,内门弟子感应到高境界的威压,下意识退了一步,忍住要呕血的冲动,而新招弟子抱在一起或扶住船檐,面色惊恐。他们还没入门,就感受到修真界的残酷。 “……女仙长,你刚刚发了誓言,龙神会逼你做到的!”船家颤颤巍巍道,他那副惊慌失措的模样太有感染力,说得秦妙妙脸色煞白,差点握不住剑,她喊了一句师尊! 然后自己扯了一个符纸白鹤,准备飞上天,却不料轰然之间,有数道水柱冲天而起,秦妙妙手里持剑,水柱便也化形成一柄长剑,冲刺而去。白鹤无法沾水,瞬间失去作用,秦妙妙也不会御剑,只能脸色发白地尖叫着,即将跌入河水里。 这一连串的事情都发生在数秒内,快到君儒山捞人都来不及,他快速朝河里挥剑。见众人注意力全被转移了,云桑面色淡然,伸手往河里一点,姿态宛若蜻蜓点水,一股凝含渡劫期的剑意传递到河底。 那只炼虚期的龙神就顿住了。 云桑也曾是剑修,只是到了他这一地步,无需实体剑,万物都可凝结成剑,然后这份警告白京河龙神收到了,他搞不明白这哪里来的大能,明明是那名女子赌誓在前,他也最恨人类常常说话不算话的个性,可如若这位大能非要插手,他也打不过,龙神只能暗暗咬牙,夹着硕大的尾巴,潜伏回河中心了。 龙神遁走了,没了威压加持,凶锐无比的水柱炸开,变成了漫天雨雾,砸在船只众人身上,生疼得很。唯有云桑不受影响,他被人呵护得很好。 秦妙妙也顺势跌入河底,她以为自己难逃一死,惊恐地大叫师尊、师兄,被呛了好几口河水,结果慢半拍才发现河水已变回风平浪静,炼虚期的杀气已经消失无踪了。 她这才喘过气来,惊魂未定地被拉上船,被师兄师姐们温声安抚。她期期艾艾地用目光看着君师兄,却见他非常直男地观察水下动向,完全没有分出一丝一毫的温情给她,她更加难受了。 所有人也松了口气,虽然搞不清楚他们是怎么脱逃的,但也许是后遗症,接下来的行程变得沉默寡言。君儒山掐指再算,发现有一股渡劫期的剑意插足,龙神才会放过他们。 君儒山也同样不知道,这股剑意从何而来,仿佛有一个大能暗地相送,可不妨碍他忌惮,要知道仙人前辈斗法,遭殃的永远都是小辈。 之后回到仙门再无波折,仙羽城是一座气势巍峨、闹中取静的城池,俯瞰芸芸众生,充斥着仙家气象。云桑眼里浮现淡淡的怀念,这座城倒是比他当时信手建立的地盘,大了一圈。 内门弟子早就习以为常,新招弟子却满眼震撼,广场外此刻已聚集了上百名新招弟子,大多都是十几岁的少年,还没有多稳重的性格,正叽叽喳喳满怀期待。 他们不知道自己即将迎来,在入门之前,所有弟子都要接受一颗石头的对他们灵根和资质的检验。每一年凡间都有无数少年会被招纳,他们怀揣着求仙问道的梦想,可却被一颗问仙石挡在墙外,划分出三六九等。 天资聪颖的会被各峰长老收为内门弟子,算是鲤鱼跃龙门,资质一般或者较为逊色的就在外门修炼,观察一番再做分配。 内门弟子待遇极好,每月会得到下放的丹药、灵石,得到的教诲也来自长老前辈、而外门弟子再分为修炼弟子和负责种地、做饭干活或者打理宗门产业的仆役弟子,偏偏这些不得不认命的弟子都是不可或缺的宗门材料,他们必须以自己的血肉作为养料,供养着一个庞大的仙宗。 这其中规则,倒是比千年前他肉身陨灭时完善,但又不完善,埋下了会互相倾轧、注定要往上爬的祸根。云桑暗忖着。 他思索时的侧脸落到君飞夜眼里,他不知道阿云在想什么,可心中却微微一动。他还没伸出手,比他更诚实的是自己的本命法宝,恨水剑直接就飞了出去,用刀鞘蹭了蹭云桑的手,希望对方抱着它。 云桑看了君飞夜一眼,就把这把剑抱住了,还抚摸了两下剑鞘,仿佛在抚摸少女的肌肤,本命法宝跟主人是存在感应的,云桑看到,少年仙君微微脸红了。他们的举动非常引人注目,导致全宗门注视云桑的视线更多了,都在想,这就是那个君师兄在凡间结亲的凡人? 可惜那凡人戴着神秘的纱帽,完全看不清脸,无法满足他们的八卦好奇心。 资质测试正在进行。 灵根有金木水火土和风雷冰等属性,但还是普遍认为单灵根是百年难遇的天才灵根,灵根杂乱则修炼有阻、难以突破境界。 有一个小家族的庶子,被检查出了金火双两根,当即被长老选中,他激动流下眼泪。据说在家里备受欺凌,在家族接受资质测试时,他脱颖而出被君儒山挑中,更加被一堆嫡兄嫡姐羡慕嫉妒恨。 在他之后,是紫华国的九皇子,他骄矜又忐忑地出列,眉眼之间还带着几分桀骜。这一路旅程,他早就探听好了所有新招弟子的底细,他想一个家族庶子都是双灵根了,他是民间九五之尊、真龙血统的后裔,一定差不到哪里去。 结果当五灵根结果出来,他脑子如同被人抡了一大锤直接嗡空了,脸上血色尽空。他的反应让云桑稍稍侧目,因为这个骄傲的孩子跟曾经的他一样,也是驳杂的五灵根。 最后一个凡间新招弟子也测完了,秦妙妙突然道:“师兄,你要不要让阿云也测一下,看看是什么灵根。”长眼睛的都知道,这个凡人一定毫无灵根,而且对方身体孱弱,哪怕有灵根也没用。 所有人的目光当即都集中到云桑纱帽上,仙宗曾有令,是不养闲杂凡人的,可这个凡人身份跟其他人截然不同,是君师兄的家室。 “你想测吗?”君飞夜问。 “不用了。”云桑摇头,他怕石头直接裂掉,毕竟广场上那块问仙石是他曾经布下的,现在他哪怕压制修为,稍微输入一丝,都会让这块屹立千年的石头出现裂纹。 到时候他的身份和他老牛吃嫩草的事实兴许便藏不住了。 第87章 少年仙君和他的糟糠妻5 修真界最近传遍了一个消息, 仙门首席君飞夜阔别多年回到宗门了,但他不是一个人回来的,他身边还携了一个民间眷侣。据说那个凡人拥有无人可比的风姿, 身体又极为娇弱,一时引起了无数同龄人的好奇。 因为太过好奇了,仙羽宗很多内外门弟子暗地里都去围观,好在那个凡人活在仙门绯闻里, 却并未足不出户。 他常常踏着月光,浸身灵气浓郁的寒潭。 偶尔撞见的人都看呆了, 脑中毫无思考能力。这哪里是凡人,他们怀疑自己遇到了寒潭中的妖精,那细细的眉眼仿佛承载了世间最美好的风景, 谁能不被迷惑。 如果君师兄不把此人带回宗门,怕也是惑乱世间的存在吧。有那么一瞬间,他们都羡慕起了仙门首席。但也就那么一瞬间,在民间冲动娶的糟糠妻是不作数的,等不到对方百岁之后,他们还是会回归仙门, 做出正确的选择。 如果问仙羽宗上层对这门婚事什么看法, 包括君儒山在内, 他们当然是反对的,千法百计想拆散这对鸳鸯。 但他们也没采取什么手段, 就是以君飞夜的父亲、师长身份, 为云桑占了一卦, 然后在私下时把结果告诉君飞夜。到了他们的修为, 无需生辰八字, 也无需观看手相摸骨, 就可将一个人的命运从头到尾看得一清二楚。 “那个凡人根骨尚可,但却是五灵根,难以修炼的驳杂资质,于你修仙一途毫无裨益。他更是身怀寡亲缘、情缘,是天生孤煞之命格。你若强行与他结缘,迟早要被牵累。”长老们循循善导,君飞夜后来一个字也听不进去了,他满心满眼只想到了寡亲缘、情缘这几个字,心想难怪他的阿云这辈子如此冷清寂寥,在他到来前一个人避世隐居、侍弄花草。 他心里泛起怜惜。 君儒山他们的原意,是拨开君飞夜眼前笼罩的迷雾,让他彻底看清自己枕边人,从根骨到命格都不适合他。谁料君飞夜并不如他们所料,他可心疼坏了凡人,那冥顽不灵的样子让君儒山更加来气。 但到底是自己儿子,还是老来得子的那种,越是强大的修者越难有子嗣,所以把师徒传承看得很重,而一旦有子嗣,那更是如珠似玉的存在。 待君飞夜走后。 君儒山怒气渐渐浇灭,一个元婴期的长老问他:“宗主,那上仙谱这件事?”宗门仙谱脉络清晰,是不容置疑的权威,一旦把云桑的名字列入仙羽宗的宗谱,那就等于承认对方的身份。 “……上吧,百年之后再抹去。”君儒山不情不愿道,他比谁都了解少年人的痴情,除非他能像民间那些反对的父母,打断儿子的腿、毁掉一身修骨也要强行拆散,否则只能答应下来,免得父子感情生出嫌隙。 一个百年,于修者不过一个闭关。 对一个凡人来说,却是一生的时间,也足够如花容颜凋谢,变成白发苍苍的老叟。 他把云桑的名字记上仙谱,仙谱发出淡淡的蓝光,显示无法登记,一个仙羽宗无法登记的名字说明了什么? 说明这是仙羽宗所不能容的人,亦或者……此人曾经就是本仙门的弟子。 但后者怎么可能呢! …… 日子平静如水流淌过,仙门首席君飞夜最近在练剑之外解锁了一个新爱好,炼丹。众人都感到不可思议,要知道一个剑修天才,不代表他就会炼丹,究竟是什么原因将对方领到了这条路上。 要知道一个丹修前期需要投入非常多时间精力甚至是灵石,不管是天赋多好的丹修初入此道,都不知道要炼坏多少份药材,爆炸出多少次丹炉,从那炼丹房内灰头土脸地出来,才能完美地炼出一次成功的丹药。 一个剑修居然中途转型,所有人都在看好戏。 就算君师兄是修真界公认的天才,也不可能世间所有东西都轻松容易的。 可令人吃惊的是,当所有人都围在宗门炼丹房外观看,君师兄穿着一双手套,像下厨一般打开丹炉,里面不是一炉的漆黑残渣。 而是一颗颗浑圆白润的丹药,淡淡的泛着光泽,炼丹房上空更是飘着小白云,这是丹炉结丹气象,相当令人震惊。 丹剑双修的天才,从此就成了君飞夜的代名词,据说连丹修驻扎的长生峰峰主都想豁出老脸,把君飞夜抢回来当真传弟子。 殊不知,君飞夜并不认天才这个词,他认为这一切都是阿云教得好,是对方手把手教他练的丹药,连该放置多少份灵草、该如何把握火候,当丹炉真正炼出第一份丹药时,他将其小心翼翼放在瓷盘中,献给阿云时。 对方嘴角微微翘起,是那般的明媚耀眼,即使很快笑容就稍纵即逝,也足够君飞夜深深引入脑海。他突然明白了凡间史书上,那些为博佳人一笑就烽火戏诸侯的故事怎么来的了。 也让他想起了和父亲的对话。 君儒山嗤笑道:“我知道你想问我什么,门派里固然有可以让人延年益寿的丹药,可那都是给炼气期以上修者服用的,那个凡人的身体虚不受补,吃下去只会爆体而亡……不要异想天开,宗门里没有适合凡人服用的丹药,洗髓丹更是没有,有本事你自己炼去吧。” 于是君飞夜就自己炼丹了。 他买回来一个小丹炉和无数天材地宝,让他高兴的是,见到他这个举动,阿云立即就放下膝上的书本走了过来,面无表情的脸上忽然笑了一下,似是怀念,“你要炼丹?” 君飞夜便有了第一次震撼全宗门的成功炼丹,从初窥门径到炉火纯青,进展非常快。 没有人知道,云桑在成为一名震古烁今的剑修前,曾是一名富得流油的丹修,靠着丹药起家他才能养活当时的自己和嗷嗷待哺的师弟。他为自己炼的第一颗丹药便是洗髓丹,五灵根人人鄙夷践踏,在丹药和寒潭的加持下,他将自己五灵根的资质慢慢洗成了适合修炼的五灵根。而让他真正挣到第一桶金,炼制手法最熟练的那个丹药则名为壮阳丹,白日摆在市场上无人问津,可放在匿名黑市却一旦难求。 买丹者众多。 据说连最荤素不忌的魔修吃了都说好,一名魔门长老还曾要把当时才筑基期期的云桑抓到洞府,让对方日日夜夜为自己炼制壮阳丹,然后刚放下厥词的对方,很快就被已经开始练剑的云桑一剑斩下头颅。 那一战散修云桑成名,也上了魔门的黑名单,开始了和师弟三界东奔西跑、到处流窜的生活。 如今世间沧海桑田,提起曾经那些残酷岁月,云桑心情甚是风轻云淡,只有这千百年未变的丹方才能引起他的动容。 作为一个脸嫩的老家伙,云桑觉得这一层不变的修真界也该变一变了,就先从改良丹药方开始吧。 因为君飞夜一次结丹的神话,当少宗主的院落夜以继日冒出结丹气象时,让宗门上下惊疑不定、议论纷纷,但没有人怀疑这会是其他人的手笔。 如果君师兄没有成婚,他的院落会被无数人踏足,起码小师妹会常常来叨扰,但正是他成婚了,为了避嫌除了仆役弟子无人踏足,连宗主君儒山都不会上门。不然他们会发现,院落四周覆盖了一层浓郁的灵气,仿若一个吸收了天地灵气的极品洞府。连灵根较差的仆役弟子,每日前来清扫,都觉得自己仿佛沐浴在灵泉中浑身舒坦,身体都轻了不少,修为也在增进。 修为的增长不是错觉。 为此在外门弟子中,私底下都要为少宗主清扫这差事抢破头了,而在不知情的人看来,他们都被那个凡人迷住了。 没过几日,院落里就堆了不少丹药。 君飞夜是新手且主职是剑修,君儒山既然把对方召回了宗门就不允许对方懈怠,所以君飞夜只炼了一部分丹药,剩下大部分是云桑所炼制。 云桑来到宗门广场,这里熙熙攘攘人头攒动,不少药神谷的弟子、长生峰的丹修都会在这里摆摊贩卖灵草和丹药,也有炼器峰的弟子在此处贩卖自己炼铸的法器,也有人扯了一个横幅,表示可以代替完成宗门任务的,跟云桑轮回时遇到的“代写作业、代写大学论文”的有异曲同工之妙。 摊前的人自顾自查看,然后一手交灵石一手交货,这份热闹跟当年没有什么两样。 云桑见状,也干脆找了一个摊位,扯了个白布,写上“出售各种极品丹药,明码标价,假一赔十,囊中羞涩、但人品绝佳者可申请分期付款”。由于他的容貌过于瞩目,再加上道侣是仙门首席,在宗门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瞬间引来无数人注目。 云桑隔壁摊位的摊主直接看呆了。 被她扣住命门的是一名炼气期的外门弟子,见她一直发呆没有回应,心下闪过各种不好的念头,急急忙忙道:“药神谷师妹,你怎么诊治了那么久,你说,我这被妖兽攻击受到的内伤还有得治吗?” 摊主回神,“有得治,有得治,这妖兽的爪子渗毒,让你暂时无法行动自如,但并无大碍,这一副灵草药包服用下去,不出两日就痊愈了。” 一副药草包加诊断费不过五枚灵石,比去城内医药馆便宜多了,也难怪广场人那么多,大多数修者都不太富裕,自然要精打细算过日子。这位弟子心满意足地掏了灵石。 送走最后一名看病的同门后,摊主立刻将目光看向隔壁,不出她所料,隔壁已经被围起来的,基本都是看热闹的,连上空都有御剑、骑飞鹤的人围观。这位药神谷的小师妹想了想,也暂时把自己的摊位收了,挤入人群凑凑热闹。 在广场摆摊的哪怕不是一个峰、一个师尊门下的,但同在仙羽宗,大家都是同门师兄弟,摆摊多年抬头不见低头见,这还是第一次见到,“极品丹药”、“假一赔十”这种惊人的口号,更别提什么分期付款这种类似赊账的新颖概念了。 更别提对方摆在地上的丹药列表:有教人强身健体的健气丹、也有使炼气期以上修者延年益寿的常青丹,有让男女皆可养颜驻容的美容丹,也有辅助修炼,帮助修为突破的破灵丹,更有让人洗涤灵根资质的洗髓丹和那啥一夜七次还毫无副作用的壮阳丹。 这根本不可能。 当然最后一个令人更震惊。 第88章 少年仙君和他的糟糠妻6 如果真这样, 宗门内有道侣的人和那些主张极乐双修的魔门该高兴疯了,可以天天双修还毫无副作用。 围观的众人都以为是君飞夜炼制的,纷纷窃窃私语, “君师兄为什么炼制这种丹药,难道他……”不行。看着那凡人过分出众、引人遐想的脸,众人浮想联翩,虽然他们想也知道不可能。 见这些人在自己摊子面前东看西看, 云桑道:“有什么需要的吗?” 一听云桑说话,摊前的男弟子突然挺胸直背, 跟自己同伴勾肩搭背壮声道:“我们身体好得很,没人需要这个。”倒是自动将自己带入了壮阳丹的购买者中。 云桑:“那客人可以看看别的,有什么需要。”他知道, 这丹药在人山人海的情况下是卖不出去的,正如凡人要脸,修者难道会喜欢自曝其短吗,不过没关系,到了夜黑人静的晚上,一定会有人来找他的。 当年他让他赚足了第一桶金的这种丹药, 还有点副作用, 可如今时过境迁, 他炼制出的丹药已经彻底隔绝了后遗症,甚至效果更加惊人。 至于信不信邪, 只能由使用者自己清楚了。 仙门广场的人很多, 丹药本来就是紧俏物, 极品丹药更是可遇不可求, 譬如白布中写的洗髓丹和破灵丹, 这可是修真界一直以来的稀有灵丹妙药, 市场需求量极大,修真界最大的拍卖会场曾创下“一丹难求”的神话。 如今却摆在地摊上,让人不由感觉到荒唐和好笑,或者挤眉弄眼,虽然有“假一赔十”的噱头,但围观而不买的人才是大多数。 “君师兄成为丹修才多久,怎么可能炼出极品丹药呢,你莫败坏他的名声。” “你把‘极品’丹药‘极品’两字抹去吧,我们不会当真的。” 对这些好心人的调侃和建议,云桑淡淡地瞥了一眼后,手指点点自己白布上的“假一赔十”,以示自己不是闲得无聊。 这情况还算好的了,因为众人都知道他背后站着君飞夜,不敢对他过于放肆。当年云桑一介散修摆摊,可差点被掀了摊子。 当然了,现在踢馆子的也有,小师妹秦妙妙听到骚动,立刻就踩着符纸白鹤赶来:“你这凡人,君师兄在山峰上闭关练剑,你就在这里败坏他的名声!”什么壮阳丹,让没有道侣的女修听了都脸红,至于其他什么极品丹药,竟然如此夸下海口,到时候君师兄出关后收不回场子怎么办! 秦妙妙越想越生气,便气势汹汹地赶来质问,没想到那个凡人并不把她的怒火当回事,还推销给她一瓶养颜驻容丹,说师妹最近憔悴了许多。 不要脸,谁是他师妹啊! “你转移什么话题,我没憔悴,我哪里憔悴了?”涉及到自己的脸,秦妙妙难免在乎,她怒不可遏道。虽然她这几天接了个任务,下山去被折腾得不轻,回来几天都没有休息好,气色可能会稍微差上那么一小点。 结果周遭一群男修大声的喊道,“师妹,你确实憔悴了,肤色都黯淡了,眼睛好像死鱼眼珠子。” “你们乱说什么!?”秦妙妙气得拔剑。 “师妹,你就买了那瓶丹药吧,人家说假一赔十哦!如果是假的,赔不了你十瓶,但你也可以去找君师兄。”不知道是谁起哄说了这句话,说入了她心坎里,她正愁没有理由去找师兄。这凡人搞这么一套,她正好可以去找师兄告状,顺便诉一下苦。 说干就干,她阔气地丢出一大袋灵石,足足有几千颗,买了这瓶养颜驻容丹,如吃糖丸一般当众吃了,等一瓶丹药全部落入胃里后,她摆手嗤笑道:“假的,没什么变化。” 殊不知围观的人都吓到了。 此刻站在她们面前是一个螓首蛾眉、明眸皓齿的美人,虽然眉眼张扬,但褪去黯淡的肤色,肤白如雪,一双闪烁如星、顾盼流转的眼睛抬起来,却并不招人讨厌,本来无神的眼眸,此刻水汪汪的像是会说话。 这效果简直立竿见影,叫人瞠目结舌。 秦妙妙修为不高,却性格刁蛮跋扈,就因为她那张秀丽脱俗的脸,师兄姐们常常对她宠爱有加。而吃了丹药后,她的容貌愣是褪去了憔悴的影响,比之前更上一层楼,效果就如后世的美颜加滤镜一般神奇。 见众人傻傻地看着她,时不时还惊叹似的窃窃私语,秦妙妙皱眉道:“你们干嘛这样看我?”而慢了半拍,她也迟钝地感觉到五脏六腑有一股温热的气息涌动,而旁边有人递来纤毫毕现的镜子,秦妙妙瞬间瞪大了眼睛,“这是我?” 明明是她五官和脸,但却熟悉又陌生,她照着镜子,都不由陶醉起了自己的美貌,直到被其他女修挤开。她才慌慌张张地掏灵石。 正如第一只试验羊成功后,后续销量立刻就扩开了,云桑的摊子被一群如狼似虎的阔绰女修和部分对自己容貌不满意的男修包围了。 事实证明,不管凡间还是修真界,不管哪朝哪代,对美的追求向来亘古不变。 证明了养颜驻容的丹药真是极品丹药后,围观群众忍不住也将目光投向了列表上的其他丹药,尤其是那所谓的极品洗髓丹。 然后稍微被价格劝退。 这时候有人来了,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年,看衣服是外门仆役弟子,云桑看出对方的眸光充满着希冀,摸了摸衣袖,神□□言又止,一下子就明白对方的想法。 少年道:“这个洗髓丹,真的有用吗?” 其实他更想问的,可能是分期付款。 他话音刚落,云桑还未开口,另有一个穿着华服锦衣的剑修走了过来,跟那位少年面容有几分相似,听了这话嗤笑道:“庶弟,你是天生的废物四灵根,还是属性相克的四灵根,再好的洗髓丹也没用。” 宗门里也摆放有洗髓丹,但一般用于清理身体内驳杂的东西,帮助更好的吸收灵气和修炼,根本无法帮人重塑资质、改变命运。而且只有内门弟子才有资格享用。 少年面色沉郁,只看着云桑,似乎在求一个答案。 云桑淡淡道:“我的丹药当然有效,一名修者一生只能吃一枚洗髓丹。你能忍受多大的痛苦,就能洗涤多大的资质。我不能让你成为单灵根,但双灵根、三灵根还是有可能的。”云桑用了我的丹药这个字眼,没有多少人注意,但听到的人却愣了一下,不明白这是口误还是其他情况。 洗髓丹顾名思义,洗涤灵根资质、效果堪比移形换髓,但天道在上,不可能让人轻而易举拥有一切,想要重塑必定要经历烈焰焚身、冰寒彻骨的冰火两重天,更要在断绝经脉、无尽痛苦中感悟一切,才能真正洗涤。 他描述的前景,让少年发了一会儿呆,似乎曾经想也不敢想,但他很快就握紧拳头,做出回应:“我可以忍受痛苦,若真能如此……我暂时没有那么多上品灵石,可我、我的一生可以供你驱使。” 云桑:“无需,你有生之年还我便是,我有耐心。”没有多少人能比他活得长了,他确实有耐心。否则敢欠老祖的钱,正如魔门当年上穷碧落下黄泉的追杀云桑一般,云桑也会天涯海角地追债。 听了两人对话。 “双灵根?三灵根?你还真敢夸下海口。何必给人希望,又予以破灭呢。”那名剑修笑了笑,是没把云桑当回事的笑容。在他眼里,云桑是一名凡人,确实没必要当回事。甚至他越品味这番对话,越想越好笑,于是捧腹大笑。 “你为什么会觉得一个人的资质是无法改变的呢?”云桑微微抬起眼,他神色很平静地问了这句,然后把丹药往那少年怀里一推,“晚上回去就吃吧。丹药效果因人而异,但不会差到哪里去。” 他已经出来好几个时辰了,现在准备收摊回去了。 临走时,他看了一眼华服剑修,知道对方肯定是仙门家族从小培养的子弟,便道:“你要小心,可别一夜之间就被外家的庶子爬到头上去。如果真遇到这种情况,欢迎你也来我的摊子买药。”毕竟修真界不看嫡庶本家外家,只看实力。 说完他就转身离开,背影从容闲适,仿佛要乘风而去的仙人。 嚯,这句话够狂。剑修轻轻哼了一声,完全没放在心上,直到第二天发现自己亲眼见证了什么后,他才慌忙地开始凑灵石。 第二日,仙羽宗门外那颗问仙石爆发出双色光芒后,再看那名大家族庶子惨白坚毅的脸庞后,所有人都惊住了。 大家后知后觉、又浑浑噩噩地意识到这一点——虽然修者一生只能吃一颗洗髓丹,但如果这个丹药在仙门内普及后,内门弟子和外门弟子的界限将被打破,阵营也将重新洗牌。 更别提那名凡人每天售卖的丹药都限量,卖完就走,从不因人情往来多做逗留。而他白条上写着,“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天生资质难求,只要忍受痛苦,后期许能逆袭,你是想当一辈子的懦夫还是拼一把,看看自己是否展翅翱翔的雄鹰。” 这词写的,太让人有购买欲了。只可惜对方没给多少人分期付款的机会,于是大家为了洗髓丹,都开始拼命赚取灵石。 购买者甚至有长生峰的丹修,他们众筹买了丹药,然后理直气壮道:“我们暂时是炼制不出效果那么好的丹药,所以我们才要买下来,回去掰碎了好好研究!”用以掩饰自己也对丹药的垂涎。 每年仙门内都有数不清的少年少女,怀揣着希冀前来,却过得庸庸碌碌,干得多,得到的少,真正逆天改命跳入内门的不过万里挑一。许久之前的曾经,云桑也是其中一个。而且这修真界数千年不变,未免过于枯燥无聊,不如翻一翻新。 “阿云,回家吃饭了。”天上飘下一柄剑,剑上坐着一个器宇轩昂的美少年,云桑见了,哦了一声收了摊子走了过去,被拥入怀中。 唯有君儒山这个宗门内第二个老家伙,听到仙门广场的轰动后,怔了许久,卖壮阳丹发家,然后洗髓丹成名,这一点怎么那么像那位传说中的大人物。 这、这怎么可能呢! 第89章 少年仙君和他的糟糠妻7 云桑在卖丹药挣灵石, 洗髓丹威力之大,连城里的拍卖行和本地商行都找来了,他们也没办法, 曾经在拍卖行里创下“一旦难求”的洗髓丹, 居然还不如仙羽宗上的极品丹药有效,已经遭到了四大仙门家族子弟的抗议。 他们只能通过各种渠道, 找上了云桑,不敢轻视对方一介小小的凡人躯体, 而求一场双赢的合作, 让云桑挣了足够多的灵石。 他决定开启下一阶段的计划, 只是手头缺了点素材。 正巧这时候,君飞夜接了一个宗门任务。仙羽宗作为中洲第一大仙门, 名下自然有自己的俗世管辖地。他们接受这些所属辖地百姓的供奉,然后义务就是保护这些百姓免受异兽妖魔侵扰, 辖地是否太平安危也与仙羽宗的威望名声息息相关。 这次是鹿山脚下好几个连片的村子就出了事, 君飞夜接了任务,立刻就带若干师弟妹要前往。作为让仙门首席挂心不下的家属,云桑也去了, 一路被呵护得极好。 不少师弟妹嘘寒问暖,希望他给不近人情的君师兄吹吹枕头风, 让丹药打折。云桑眨了眨眼睛, 没答应也没同意。 很快就到了地方,委托信上未尽的事也浮出了水面。 原来本地的民众素来信奉水神, 年年都会往河流里丢下一只新鲜的烤乳猪,祈求来年风调雨顺、水波不兴。可就在几年前, 村里妇女在河边捣衣、壮汉在船上卸货时, 一个尖耳蓝脸不似凡人的男人浮在河上, 自称自己是水神,说他吃腻了烤乳猪,要改为每年推出两名容貌上佳、未满十二的少年少女作为祭品,否则就让河流兴起大波,淹没村庄。 这些村子本就靠水吃水,赖以为生,世世代代都生活在这里,如果发洪水就活不下去了,于是村民惶恐却不敢违背。他们也相信,这个蓝脸的男人是水神,因为跟庙里的泥塑雕像长得一模一样。 好在人人家里都有好几个孩子,舍去一个心如刀割但也能接受。 今年就轮到一名姓李的人家,这个李妇人只有一个女儿,还长得很是貌美,妇人自然非常舍不得,于是就写了委托信,辗转多次寄到了仙门。 她也不相信,一个以少年少女为极品的神,会是什么好神。待仙羽宗修士到来后,女儿已经被绑走,所以她痛哭流涕,内门弟子纷纷安慰。 同时他们也怒不可遏,又想起了白京河时的无能为力,顿时嫉恶如仇的正义感浮上心头,决定去铲除那装神弄鬼的河中妖怪。 后面的事情就简单多了。 祭品少女被救下,“水神”被引了出来。一群平均都是筑基期中阶以上的修者,联手起来“水神”根本不是对手。君飞夜负责指挥,他在安顿好云桑,给对方罩了一个守护结界后,也立刻提剑加入战局。 少年眉眼飞扬,暗含锋芒,踏在一柄闪着寒光的飞剑上,俊颜透着一股神挡杀神的强势自信,足以牢牢抓住所有人目光。 真是极好的素材。 云桑微微一笑,心动之余,还从怀中掏出一枚上品影印石,记录下了这一幕。 秦妙妙因为水平不够,无法御剑,她也只能被迫留在原地,跟云桑作伴。她看不懂云桑拿着这块石头做什么,但不妨碍她趁机冷嘲热讽几句:“这下你总算见识到,你跟君师兄的差别了吧。” 见识到了。云桑心想。 他一根手指就可以碾死的河中大妖,多名少年修者居然激战了半个时辰还没拿下,才削了对方几层鱼鳞。虽然胜局是锁定的,但速度也太慢了。 “这就是修者和凡人的区别,他是天之骄子,而你肉身凡胎……只能待在这弹丸之地,不拖累对方。” 云桑睨了对方一眼:“你安静半个时辰,今后美容丹我给你打七折。”他希望这小丫头能稍微安静一下,她唠叨的语音都录入影印石了,就跟剪视频一样,后期云桑还得把这段剪掉。 秦妙妙瞬间就睁大了眼睛,满脸不忿地瞪了他一眼,但果然安静了,这就叫打蛇打七寸。 当云桑录完影像,境内上空又有数道流光划过,落到了村内,加入了这场激战。 为首的少年,年龄看上去跟君飞夜差不多,容颜如盛放的芍药般艳丽傲气,举手投足一看就是大家族出身。另一人则五官俊朗、高鼻深眼,嘴角含笑,有一股潇洒不羁的派头,两人身后都缀着无数跟班。 秦妙妙忘记了闭嘴禁制,惊呼道:“是云阳宫的少宫主司徒延和紫霄宗内门弟子闻人平!他们也是同龄人中举世无双的天才剑修,也正好是金丹期,所以跟君师兄既是对手,也是朋友。他们一定是路过附近,听到动静后前来相助!” 原来如此。 二十左右便能结丹,确实是天才资质,这两人一定是同辈中的佼佼者,且深受同龄人敬佩和爱慕。云桑一看秦妙妙和其他男修女修的眼神便一清二楚了。 他拿出另一颗影印石,录下了两人的影像。 回到宗门,君儒山发现自己儿子居然又突破了。 随手一挥剑,裹挟着杀气的剑风,就如劈江斩浪一般洞穿了山崖。 “你又突破了?”君儒山无法掩饰自己惊喜的表情,就算儿子是单灵根,但这接连进阶的速度也未免太快了,宛如蛟龙出海、一飞冲天,吊打无数前辈,他怎么能不自豪。按照这速度,他儿子有生之年一定能踏破虚空、白日飞升。 “是的,都是阿云的功劳。他在我身边就说了几句话,我又顿悟了。”君飞夜收回剑,与父亲的欣喜若狂相比,他的面色郁郁寡欢,他在忧愁自己进阶太快,无法陪在阿云身边。 君儒山沉默了。 知子莫若父,他随便一看儿子表情,就知道对方在烦心什么,他心想,傻儿子,那个阿云大有来头,完全不需要你操心! 另一边,云桑回到仙羽宗,他以发布任务的形式,在宗门内招募一些识字、会写文章的弟子。他如今财大气粗,可以想招几个就招几个,有钱能使修者竞折腰。看在灵石的份上,大多数囊中羞涩的外门弟子都要抢破头了,连内门弟子都多的是有人愿意为他打工、为他鞍前马后。 前来面试的人中就有紫华国的九皇子,他如今在外门当一名仆役弟子,每天工作就是挑水、浇灌菜园。许是五灵根的打击太过巨大,入门不过两个月,一代皇亲贵胄就这样被磨去了傲骨,面对云桑也恭恭敬敬。 不少内门弟子在前面的面试,都被云桑刷下去了,他觉得自己完全没有多少胜算,都是重在参与的信念驱使着他没退出。 作为面试官,云桑问了他几个问题,然后他抬起一双明亮锐利的眼眸,在九皇子微微心悸的表情中,悠悠道:“我记得你在凡间写过不少惊才绝艳的诗书文章。”在紫华国内没有皇位继承权,但却有皇室曹植的美名,这正是他如今需要的人才。 “那个……”九皇子欲言又止,似乎是想问工资多少灵石。 “你被录取了。灵石不是问题,你帮我做好这件事,五灵根的你善于经营,迟早也能功成名就,得到旁人的赏识尊敬。”云桑嘴巴一张,就是一口大饼。 他的话让九皇子似懂非懂,但并不那么相信,毕竟他已经从灵根就认清了现实,修真界以强者为尊,功成名就对他来说遥不可及,他只关心柴米油盐酱醋茶,明天吃什么、这个月管事看在灵石的份上,会教他几个小法术等等。 云桑拿出几枚影印石,“我们要办的东西是一个大项目,名叫修真界报纸。我是提议人,你是主笔人。”另有无数打听消息、搜集情报的弟子在路上,外加他的神识一放,四海之内没有秘密。 他立刻就分配了任务,“我告诉你要写什么,你就用风花雪月、含蓄委婉的文字写出,我和商行、拍卖所都有合作,你尽管写不用担心销量。” 九皇子拿着石头,提起墨笔,脸上依然似懂非懂。 几日后,一个名叫仙州志闻的东西问世了,首先是在仙羽宗内传播,然后很快就传播出去。当拍卖会所、本地各大商行上门后,发现不少修者手里都捧着一本薄薄的书,表情或如饥似渴或义愤填膺,他们灵敏地嗅到了商机。 商行的人想知道那些修者为何手不释卷的秘密,便翻开一看,首先偌大的标题“仙州志闻”,下面刊登的都是修真界各地最新要闻,例如哪处刷新出了新宝境;几日前东边有金光,其实是某位大佬在进阶;仙羽宗境内鹿山脚下出现“水神”坑害活人祭品事件,现已被多名优秀宗门子弟制裁;某宗门炼气期弟子突然坠崖,疑似长期遭受宗门暴力不堪折辱选择自尽,且崖边原有推搡痕迹,第三天后却被掩盖;某某宗门和某某宗门共开了一场仙盟会议,然后宣布两宗合并,但不是所有人都认可合并,所以两个宗门人马表面兄弟和睦、私底下明争暗斗等等。 前者还好,后者让人倒抽了一口气,心想好刺激,然后是真敢写!这些秘密并不是所有人都不知道,但很少有一个纸质性载体,全部汇总起来。文笔也不晦涩难懂。 这种东西如若每周都出,完全不愁销量啊。 商行的人迅速看完后,继续往下翻,很快就瞪大了眼睛,因为这份报纸是会动的!就像流动的水、可以照射的镜子,上面附有清晰无比的影像,而下面的板块是各大排行榜,什么十大新秀榜,入选者皆是崭露头角的仙门新秀;什么十大富得流油的修者榜,剑修居然榜上无人,丹修、炼器师则强势屠榜;还有什么十大年轻女修、十大年轻男修,俱是年轻一代备受看好的仙门弟子,一个个长得好、修为高;还有修真界十大绝美面孔,入选者多是修为不高、但一张脸勾魂夺魄的修者;还有修真界十大家族等等。 这些上榜者的名字,什么云阳宫的少宫主司徒延,什么紫霄宗内门弟子闻人平,还有其他大大小小的名字,因为商行们货物流通频繁,跟各种修真世家、仙宗门派都有合作,所以也都听过,的确属实。 只是部分排名上可能会惹点争议,比如十大女修榜首既不是人气颇高的烟渺仙子,也不是追求者众多的白尘仙娥,而是一个谁也没听说过的女修。 事实也确实如此。 自从云桑圈了一个后山秘密基地办报后,很多迷弟寄传音小纸鹤来,辱骂仙州志闻排榜不公正,审美评判过于主观,他们家的xx仙子怎么可能排名那么落后!这些传音纸鹤如雪花一般飞来,很快堆成了一座小山,只是会说话,看得九皇子心惊肉跳。 在轮回转世中历练过的云桑,并没有把这种不疼不痒的谩骂当回事,毕竟仙州志闻的销量才是他看重的。 商行的人表示英雄所见略同。 一个新事物的出现,引起火热的争议是好事,总比默默无闻地消失好。商行负责人心里暗自肯定,已经产生了订购欲。 然后他继续看,很快看到了下一个板块,好像是什么文章,再定晴读了两行才发现原来是白话小说啊,他沉思道:凡间多的是这种东西,并不算稀奇。加这板块貌似有点累赘、还有点骗钱的嫌疑。 但毕竟日头正高,他还有时间,而一桩长期买卖是否要进行下去应该更加慎重,他便抱着审视的目光看了下去。 主角是新入门的子弟,资质是废柴五灵根,同行的人都被各大长老挑中了,其中包括一路欺负他的家族少年,对方好命的被收为内门弟子,而主角却只是一个普通仆役,每天必须挑水、浇菜、伺候内门弟子,每天还跟海绵一样挤出时间刻苦修炼令人动容。可等他忙完一切回到休息室后,他发现饭盆里已经没有米饭了,自己的床榻也被不知道是谁泼了一盆冷水,当主角质问时,一群少年人却嬉皮笑脸谁也不承认……这、这太气人了! 这一部分情感丰富、文笔惊人,代入感十足,特别能激起观者强烈的情绪。商行负责人看了之后,内心都憋屈得慌,升起了强烈的同情心。 按照正常发展,一个地位卑微的外门弟子,被排挤、被陷害之后,一般都会选择隐忍。但没想到这个主角是一个睚眦必报的人,他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用手段报复了回去,虽然失去了人缘,但却因此得到了一个仆役管事的赏识。这个管事中年无子,便把主角当成了后辈,很多法术都背着外人暗地里倾囊相授。在他的带领下,主角很快就进入了炼气期,比当初欺负他的人修为都要高。 商行负责人突然觉得不憋屈了,还有点爽。 可惜一事刚平、一事又起,被收为内门弟子的那个家族少爷,还是一直仗着身份处处刁蛮主角,还将主角骗到了山崖将其推下,说出了一路针对的原因,原来是主角明明是个废物,但却得到了小师妹的喜爱,主角一在场,她的眼睛里就再也没有旁人,这让一直以为都众星捧月的家族子弟感到非常嫉妒。 看到这里,商行负责人心都吊起来了,慌慌张张地看了起来。 主角不过是一个刚刚炼气的仆役弟子,跳下山崖绝对粉身碎骨,结果主角果然受了重伤,可他掉下山崖后,却意外发现自己左手边有一个发着光的上古秘洞…… 因为没经历过现代小说一波三折、三章一、五章一打脸的洗礼,商行负责人看得抓耳挠腮,一开始抱着挑刺的想法,结果一下子就沉浸进去并且读到最后一段,还迫切地想知道后续,那个玉佩里说话的老人是谁,主角到底能不能生还,他到底是不是发现了机缘。 可文章狡猾地到了这里便截然而止,说“欲知后事如何,请订购下一期仙州志闻”,这真他妈太吊人胃口了。 后面的事情,云桑还没推销,两大车仙州志闻就被抢完了,还有不少预订陆陆续续前来。懂经营的人都知道,这仙州志闻贵是贵,但一定不愁卖。 倒是这修真界要被新东西冲击了。 第90章 和少年仙君和他的糟糠妻8 君儒山也读了那本小说, 与普通修者看个乐子、情绪被各种调动不同,他知道这仙州志闻由云桑一手创办,透过这浅薄的纸张, 他感受到其中渗透出来的无限深意——原来祖师爷的过去经历,竟如此跌宕, 被倾轧被陷害, 因为得罪了魔门差点被师门放逐…… 至于文内那勾心斗角的外门,老祖到底有没有在影射什么,君儒山想了想,感到有些头疼,不知是否要进行宗门变革。 这仙州志闻引起的动静还不小, 它排出的仙门十大新秀榜,有好几个原本是其他宗门长老为了下一届仙门大比,专门藏着掖着的秘密武器, 结果一下子就被扒出来了, 气得他们破口大骂。 仙州志闻也有开拓视野、增长见识的作用。 不少修者看了仙州志闻后,都感到羞愧, 他们一直为自己是一名筑基修者而骄傲自豪,谁让宗门上下都捧着他, 谁知道排行榜一出,他们才知道中洲大陆卧虎藏龙, 完全是金丹遍地走,筑基多如狗。炼气不值钱, 只能更刻苦。 山外有山,人外有人。 原来他们都是沾沾自喜的井底之蛙。 门下弟子突然勤奋上进, 惹宗门长老们既欣慰又郁闷, 他们平日催促弟子上进不知道几百遍, 弟子也懒懒散散只尽义务。结果被报纸排行榜一刺激,认识到外面世界实际上强者如林后,他们都开始努力修炼了,不仅超额完成训练,每天晚上还给自己额外“加餐”。 不出云桑的意料,仙州志闻的销量特别火爆,影印石导致报纸会动的加成特别大。 而且这仙州志闻介于正经和趣味之间,给不少修者日常带去了谈资,他们之前的生活过于枯燥,每日不是修炼,就是出任务,宛若清绝寡欲的木人。 现在他们话题却多了起来,各地惊世骇俗的奇闻、意想不到的上古传说,亦或者像追星一般讨论上榜的修者,或观望小说的后续连载等等。 比方说现在,某宗门的一群剑修就在讨论奇门算命这一板块的今日运势,几人共看一份报纸如今已是常态了,中间之人负责念出声:“仙州志闻说,火灵根修者今日幸运色是蓝色,部分火灵根修者桃花指数五颗星,在东边有红鸾星动……啊大师兄他就是火灵根,今天穿了蓝衣,也正好去了东边出任务。” 他还没说完,其余修者就捧腹大笑,有的人甚至把眼泪花儿都笑出来了。 “不可能的!大师兄总是冷冰冰的,他的心中只有剑,一看就是注孤生的命格,怎么可能红鸾星动!” 话音刚落,天边就飞来一柄流光四溢的剑,这剑体型巨大,宛若一叶飞舟。剑上的男人模样冷峻,不苟言笑,赫然是他们的大师兄。 “大师兄!”师弟们集体喊了一声,心虚一般收起手头未看完的仙州志闻。可大师兄却没有理会他们,而是转头小心翼翼地搀扶起一名身穿淡紫衣衫的女郎,走下飞剑。 只见那个女郎面如美玉,颜若朝华,还对他们盈盈一笑,所有人都呆住了。只是女郎似乎腿脚受了伤,所以被大师兄搀扶着,只能单脚一蹦一跳,更显俏皮可爱。连大师兄冷若冰霜的眉眼微微融化,他向师弟们介绍说:“这是紫霄宗的女修,她在出任务时和师姐们走散了,还意外受了伤,被我经过救下,我这就去禀告师尊,她恐怕得在我们宗门待上几天了。这一段时间,你们要和她好好相处。” 师弟们:“……” 他们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铁树竟然开花了,那什么狗屁运势难道是真的! 这种娱乐性的运势,只占据仙州志闻一个很小的板块,巴掌大都不到,运势本意只是增添一点趣味,但没想到,后续力是无穷的。 这种趣味运势,也带动了修真界的奇门一职。奇门修者又叫玄学修者,在平常修者眼中,玄学修者实力普遍不强,还总拿着签筒神神叨叨,自称他们一职的强者可推演百年世事、家国运势,事无巨细,还可避祸患凶吉,为人批字改命。跟凡间的神棍有相似之处,导致这一职业又冷又穷,经常遭人白眼。 现在行业却走俏了,只要他们去广场摆摊,都有不少人来问婚恋、事业、风水和财运,教他们受宠若惊。 除此之外,小说板块的连载更是轰轰烈烈,几期下来已经发展到了。这本五灵根废柴少年遇强则强、永不认命服输,最终凭实力凌驾于各大强者之上的修真故事,非常受欢迎。 因为他太励志了,哪怕奇遇接连不断,所有人都感到佩服,都觉得这种上天的馈赠是理所当然的,根本讨厌不起来,甚至都心生“一个被人判定为废物的五灵根都能逆天改命,我为什么不可以呢?” 也有人因为心生敬佩,开始扒小说主角的原型,一时间各大宗门五灵根都风光了起来,走路也昂首挺胸,视小说主角为前进效仿的榜样。 作者紫华九天也受人爱戴,九皇子走到哪里都经常听到,有人在讨论他的小说,他咳嗽了两声,每次都很想暴露身份。但因他曾把一个人气配角女修写死了,当时很多男粉都无法接受,他怕遭到部分角色粉丝的殴打,所以每次想吼一声“我是紫华九天!”,都理智地忍住了。 这就是云桑的理想初衷,一个没有修炼天赋的修者,只要拥有一技之长、擅长经营,也能够安身立命。 …… ………… 楚天罡是一名筑基期修士,为了冲击金丹,他在一处洞穴闭关五十年后才重见天日,然后他发现,时间才过去五十年,回到久违的宗门,听师弟师妹们日常闲聊,很多话题他已经听不懂了! 整个人完全是蒙圈的状态。 直到小师妹拿了一本仙州志闻,他读了两页才知道,原来是他落伍了。如今每一期仙州志闻都是中洲界最畅销的读物,除非闭关去了,不然整片中洲大陆没有修士不知道这是何物。 “这是一个好东西啊。”楚天罡感叹道,他闭关五十年,错过的所有大事小事,他只要翻看前几期全部都能补回来,而不是通过别人错漏百出的转述。 而且他的视野极高,如今修真界无数大小宗门林立,还有一些修真小国分布在最偏僻的大陆地区。因为地理原因,传递消息时有不便,落后五十年都不算夸张,仙州志闻的出现,完全解了他们燃眉之急。 仙州志闻作用,不可谓不大。 楚天罡如饥似渴地读着,他把小说看了之后,紧接着翻了一页,惊讶道:“咦,这是什么?” “怎么了师兄?”小师妹立刻探过头来,只消一眼就明白了师兄吃惊的原因,她抿嘴偷笑道:“这是人间观察板块,又叫真人秀!挺有意思的,咱们师尊他老人家没事也爱看!” 比如这一期的主题就是:如果一群筑基期修士封印自己的修为,去俗世体验三天两夜的生活,他们会有什么样的表现呢? 影印石清晰地记录了,这一群筑基期修士被投放到俗世,灵石不是流通货币,没有法术的他们差点流落街头或者露宿荒野,烧个柴火做饭,差点把厨房点着了,去酒楼端盘子还倒赔铜板,既狼狈又好笑。 明明已经是二刷,小师妹还是咯咯咯咯笑个不停,见楚天罡不为所动,她拿出了上一期的仙州志闻,“师兄你看上一期吧,上一期你肯定会感兴趣的。” 上一期的主题是修真界知识问答,就是一群自称学识渊博的修士聚集在舞台上,看谁能一题不错站到最后,奖品是一个上品法器。而参与者哪怕失败,也有一瓶丹药可拿。 于是报名者趋之若鹜,由此衍生出来的八卦也不少。 小师妹眉飞色舞道:“那个清灵宗的男修段之双,他上节目之前,还说很感谢仙州志闻为他扬名,把他排在了最美脸蛋的前十。可他这一次上节目要一雪前耻,摆脱花瓶的称号,结果呢,他一道题都答不出,第一轮就被刷下去了。太好笑了!” 小师妹叽叽喳喳,非常活泼,可楚天罡一句话都没听进去 喜好读古书,他看这一期知识问答节目确实看入神了,主持人不断出题时,他把自己代入了参与者视角,也在认真思考这道题的答案是什么,自己能否答得上来。 这些问题涵盖面甚广,上到远古传说、三界兴衰,下涉天文历法、各大职业,既困难又冷门,完全不知道主持人往哪里搜来的。 但不可否认,站到最后的人一定学识最为渊博,上品法器实至名归。楚天罡看得意犹未尽,心想原来外面高手如林,而自己还不够涉猎群书啊。 就在他沉浸这个知识问答挑战时,他看到师妹和其他女修也沉浸在一期节目里,“你们那么专注在看什么,又是一期知识问答吗?” 他好奇地探头过去,却发现不是知识问答挑战,而是十个容貌各异的漂亮女修站在舞台上,她们用审视的目光注视着,面前一个捧着玫瑰花的男修。按照流程,男修在介绍自己,女修们则认真倾听,彼此之间一问一答。 “这是什么节目?”楚天罡懵逼了,他怎么感觉,这节目从头到脚都充斥着一股不寻常的暧昧。 小师妹抬起头:“这是‘寻找道侣’的相亲节目啦,为想要寻找道侣的修者提供一个彼此认识的平台,有意愿的都可以去报名。等我到达筑基期了,我也要去参加!” 这漫漫修仙路过于单调无聊,如果有一个神仙眷侣陪伴自己,一起追求长生大道、见识沧海桑田,那该是多么浪漫啊。 “你啊。”楚天罡好笑地摇了摇头,小师妹对道侣充满向往,可他对结识一个道侣没有兴趣。他如今的兴趣都集中在这本仙州志闻上了,这些往期仙州志闻都是师妹订阅,君子不夺人所好的道理他还是明白的,于是他问,“师妹,这仙州志闻去哪里订阅?” “师兄,你寄小纸鹤留言就好了。然后每个月上旬,都会有传送纸鹤口衔书册而来。”小师妹熟门熟路地为他操作,“如果你不想订了,同一个方法留言就好了。” 在内容和板块不断丰富下,如今仙州志闻是越来越厚,价格也越来越贵,十五颗灵石一本,但没有修者不愿意订阅,毕竟谁也不想做消息浪潮下的落伍之人。 见修真界已经习惯了信息冲击后,云桑又开始着手,准备打破修真界的科技侧壁垒了。 第91章 少年仙君和他的糟糠妻9 严格来说, 云桑不是一名剑修,他是一名全职业修者,领域涵盖丹药炼制、法器锻造和风水阵法等, 毕竟活得久了, 历练得多了,他几乎什么都会。 在数千年前,阵法师和炼器师是修真战场上常见的影子, 只是随着大量典籍被焚烧, 便湮灭于世间了。如今修真界前者修习的阵法不齐全,后者则沦为了凭靠一身粗浅力气的打铁匠,除了排名前列的仙门大宗内还保留这两种职业外,其余宗门根本无法培养。 云桑会, 没别的原因,纯粹是当年追杀他的人太多了,而中洲大陆总有逃不掉的地方,一个传送法阵和一个适合的交通工具,就能将他当场送走。 他布下的阵法遵循变幻莫测的原理, 能在险象环生中为他争取一线生机,现在拿出来,他打算用来运输。 而很久之前的时光中, 炼器师这个职业本就是为了修复大量古乐器和古兵器而孕育出来的职业,只要有图纸, 他们能就制造出世界上最霸道的暗器、世界上最宏伟的浮空船艇, 在建造领域, 他们几乎无所不能。 云桑是这世上唯一仅存的古早炼器师了。 如果他不修复那些被烧毁的典籍,不建造那些宏伟的建筑,那这世上便没有第二人会制造了。 想到这里, 云桑就把仙州志闻的工作暂时交了出去,吩咐手下有事纸鹤传音跟他联络。 然后他就外出了一段日子,在中洲大陆上,如仙人弈棋一般布下星星点点的法阵,数量多如繁星、难以枚举。 他的姿态看似随意,实则心中规划有百条路线。 如果仙羽宗的阵法弟子们在场,看到云桑如此将法阵素手拈来,他们一定会错愕。因为如今修真界已不如以往,任你修为再强,布下法阵也需要一段时间,而且还要严谨地遵循奇门遁甲、窥测星象变幻的轨迹,才能保证万无一失。这样的闲庭信步,唯有上古大能一般的人物,才能在瞬息之间就布下法阵,并让法阵笼罩全场。 走过中洲大陆,云桑的脚步来到了山海界,遇到了传说中的五彩神鸟,五彩神鸟顾名思义,身上的羽翼五彩缤纷、且裹挟着熊熊烈火。看到云桑这个许久不见的老朋友,它清声啼叫了两声。 云桑摸了摸它的鸟羽,才转身离去。 这个山海界资源丰富、气候多样,从混沌初开时就存在了,北有巍峨雪峰、西有百万大山,东有汪洋大海,南有灵宝矿洞。海陆空三地更是异兽横行,天上有鲲鹏、五彩神鸟,地下有灵鹿、霜狼,水里有万年比目鱼、海怪等等,是一个非常适合观光的地方。 云桑布完法阵,规划好路线,便开始进行锻造。他翻阅自己的图纸库,打算从可以载人的交通工具开始,载人的交通工具更是各种各样,云桑随便一翻就翻到了一个巨型龙舟,当年翱翔於天遮天蔽月、气象巍峨不输一城一池,上可以将人载往世界尽头,下可将人送往幽冥地狱。 可一个追云逐月、瞬行千里的巨型龙舟固然好,但不符合大多数人需求,后期可以用得上,面包得一口一口吃,前期还是慢慢来吧。 云桑继续翻阅图纸,这些都是他轮回转世的积累,直到翻到心仪的东西,他才拿起法神锤,按照图纸,锻造起了一辆辆悬浮车和公告牌。 …… ………… 最近修真界都在讨论一件事,那就是悄声覆盖在各地的法阵,泛着比仙门洞府还要浓郁的灵气。 一开始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各大宗门都感觉到了威胁。 也不怪他们如此警惕,毕竟连仙门炼虚期长老都没感应到,自己家门口大半夜被人丢了一个法阵,连来人的存在都没感应到一丝一毫,就这样任对方来去自如,这该是多么可怕又强大的存在啊,现在更不知道这法阵是什么法阵,就怕来者不善啊。 他们提心吊胆了好几天,虽然宗门上下齐心协力,都没研究出这法阵究竟是什么东西,但万幸事的是,他们宗门什么坏事都没发生,被丢在家门口的法阵也不像是有人预备加害。 而且那法阵催生的灵气也太浓郁,如一汪源源不断、涓涓不停的泉眼,不少宗门弟子最后连自己家广场都不去了,天天跑到法阵边上修炼,然后发现自己修炼速度竟快上不少,更加证明了这法阵无害。 随着修真界对这四处开花的法阵接受良好后,法阵的作用也渐渐浮出水面。 一艘艘四四方方、造型美观的飞舟,带着属于七品法器的强大能力,停在法阵上一会儿后,又前往下一个法阵,飞舟无人驱使,却日复一日、永不停歇地穿梭同一条路径,修真界的修者这才后知后觉意识到,这法阵和飞舟是一个什么东西。 这些法阵就类似一个传送带上的站点,还孕育出强大的灵气,为飞舟提供续航力。 新一期的仙州志闻也介绍了这个法器,称呼它为悬浮飞舟,是一种新型交通工具。它会随着法阵轨道运行,在云中穿梭,有一号线、二号线乃至五十号线,每号线方向不同,站点多达百个,可至仙宗门外,又至大山深处,如果想法变了,中途还可转搭其他线路。 每次乘坐只需两颗灵石,便可一坐到底,是广大囊中羞涩修者的福音。 担心普通修者不会操作,仙州志闻上贴心地放了一段示范影像,示范者是仙羽宗的少宗主君飞夜,前途无量的仙门首席,更是目前修真界里年龄最小的金丹大圆满修士,据说只差一步之遥就能冲击元婴,如今风头正盛。 订购仙州志闻的广大读者对君飞夜毫不陌生,除了大宗少主的威压之外,还因为对方是排行榜上十大年轻男修的榜首、十大绝美脸蛋的前列,属于集强大和俊美为一体的优秀男修,其名字经常在仙州志闻上出现。 由他来做示范,大多数修者都能接受。 云桑原意称其为明星效应。 所有读者就这样看着镜头前,君首席剑眉飞扬,看上去十分年轻英俊,只似乎不太习惯镜头,曾脸色羞赧地回避了几次。那与传闻中强势自信截然不同的样子,能惹大多数女修和部分男修心脏砰砰直跳。 君飞夜手里拿着两颗灵石,看向拿影印石的摄影师,声音很低又很柔地问了一句:“阿云,我就这样做吗?”那一瞬间观看仙州志闻的读者,难以形容自己是被什么给击穿了,可能是仙君那眼神面向镜头的眼神,过于羞赧和温柔太不似寻常,又可能是少年情窦初开总能惹人讪笑。 哪怕大家都知道,对方肯定看的是拿影印石的摄影师。 影印石抖了两下,似乎是摄影师在点头。 得到指引,君飞夜便继续做示范,在影像中他展示了一番,如何使用两颗灵石,从仙羽宗大门坐到小渔村附近,全程只花了不到一盏茶的时间,搁现实中修者还没和朋友聊完天呢,地方就到了。 哪怕没有御剑飞行那么快,但它的速度还是引起了众人惊呼。 毕竟修真界目前只有剑修才能御剑飞行,而能够御剑飞行的剑修又是少数金字塔间的精英,大多数人出行还是需要一个交通工具的。而摆在拍卖会所和商行里的飞行法器,又动辄百颗上品灵石起价,普通修者根本买不起。 而这悬浮飞舟不仅价格低廉、速度快,人还可以在车里聊天、看书不受颠簸,回程还只需要再花两颗灵石便够了,让人大呼方便,稍微有脑子的修者,随便一想都能想象得到,从今以后修真界的距离将被无限缩短,走亲访友也变得如喝茶倒水一般方便。那些从俗世走向仙门的弟子,更无需再挥别俗世父母、形同陌路了。他们完全可以月末放假两天,就坐坐飞舟回家陪陪家人,从此家里的婚丧嫁娶请个假完全能赶上。 “目前修真界只有悬浮飞舟,不出百年将会有海陆空三种飞舟,最远还可抵达山海界。”对着稿子念的君飞夜,殊不知他轻描淡写的口吻下,抛了一个什么样预言式的重磅炸弹。 众人一听,心中无比震撼。 随着新一期仙州志闻的热销,悬浮飞舟也彻底在修真界全面铺开,云桑对修真界的改造进行得如火如荼。 君飞夜结束示范后,走向“摄影师”,发表了一下自己的看法:“这东西挺方便的,可御剑飞行才最浪漫。我乘坐恨水剑在天上,我总觉得自己是无拘无束的,我在拥抱这一片浩瀚云海。” 云桑点头表示同意。 悬浮飞舟到底是悬浮飞舟,御剑飞行的话则更像一名修者身上长了翅膀,速度可以随心所欲的操控,快感自然截然不同。当年他也是一名仗剑荡平世间不平事的剑修,御剑飞行何等快意不羁。 “我就知道你懂我。”君飞夜笑,他也喜欢带阿云御剑飞行,不为别的,就为了御剑过程中,对方抓着自己衣摆,把身子靠在他身边依偎的样子,两个人贴得很近,好似融为一体。 不过一趟下来,阿云的头发总是乱得不成样子,所以君飞夜随身会携带一把木梳,每次结束旅程,都会小心翼翼为对方梳理凌乱的长发。每每这个时候,他也总感到,他和阿云是如此的契合,仿佛他已经为对方梳了好几世头发了。 这一次也不例外,他熟练地为云桑梳理微乱的头发,捧起一小撮柔亮的黑发,轻轻落下一吻。 动作是那般的珍重,仿佛此人一根头发的掉落都会引起他的不舍。 这些日子云桑的异常毫无掩饰,君飞夜哪怕恋爱脑上身,也不会无知无觉,他说:“阿云,你会突然离去吗?” 凡人的岁寿有限,而修者岁寿是凡人的数倍不止,难怪对方会这样问,问得非常含蓄,但云桑一听就知。 云桑瞥他一眼,慢吞吞地说:“不会。” 天道在上,最后一道雷劫什么时候降临,是会劈死他还是手下留情,他是否会身消道陨,修为退化到连婴孩胚胎都不如之类,云桑根本无法保证。可他唯一能保证的是,自己就算身消道陨,只剩世间一缕残魂,他也会飘去君飞夜身边,让对方知道自己在。 君飞夜松了口气。 “那你能回答我一个问题吗,曾经山盟海誓、结为道侣的两个人,其中一人自始至终都情深不寿,那另一人是否会因阅遍大千风景后转移感情?”瞧这明朗骄傲的仙君说的,他对自己很有信心,敢打包票,手却死死地抓着云桑,质问出这一番句,仿佛自己是一只预感会被抛下的小兽,笃定云桑的心没有比他坚决强烈。 云桑说:“我的答案在心里,我说不出口,你能施展读心术吗?” 他不爱说什么甜言蜜语,更别提君飞夜的不安其实毫无道理,他早已在轮回转世中阅尽了人间风景,而君飞夜失忆了而已。 “你不想告诉我吗,世间哪里有什么读心术,如果有,我倾家荡产也要买来学习。”君飞夜摇头,看上去格外失落迷茫,“不然别人的心我也许能猜透,可你有好多秘密,我老是猜不透。” 云桑慢吞吞道,看向天边的弯月。 “我以为你能读出来呢……海底月是天上月,而眼前人是我亘古不变的心上人。” 话音一落,君飞夜愣了。 明明固执要一个答案的是对方,可得到答案后感到不敢置信的还是对方。心上人这个词他明白,亘古不变却是什么意思呢?出身清正又情窦初开的少年仙君,对感情之事还是了解甚少,基本从书中得来,于是在狂喜之后,复又皱起了眉头,瞅着云桑,似乎还想继续再问。 感受到对方过山车似的心情,云桑浅笑不语,把对方的手握在自己的手中,然后十指交缠,像孩子玩乐一般握了握。 他心里清楚,等君飞夜修为到了渡劫期,觉醒一切前世记忆后,肯定就不会这般患得患失。等日后回想起现在撒娇般的行为,对方估计也会觉得脸红。 而云桑已经拿影印石全部刻录下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不好意思各位宝贝,最近老请假咳咳 下一章修真故事(本源世界)将正式收尾,本文也要完结了,类似番外的奇幻故事,会在下一章的尾巴一起出现 我去码字啦啾啾咪 第92章 少年仙君和他的糟糠妻10 又是一年生辰, 修真界已不是当初模样,期间发生的变化堪称改头换面。有关修真界近百年来的改变,君儒山全部都尽收眼底, 也许这就是上古大能的力量。 在寻常修士眼中, 那些境界可望而不可及的大人物,应该如古书中所言那般高高在上、目下无尘,他们高坐云端俯瞰芸芸众生, 在大能眼中世间人若蝼蚁般庸庸碌碌。大道长生本就该摒弃杂念、无欲无求。 可云桑不一样, 他姿态清冷,却又积极入世。他甚至能避世隐居,又能与人群融为一体保持自我。 这看似很不合常理,可君儒山稍微一想, 忽又感到理所当然。 因为到了对方那境界,再往上一步便是天雷伺候,从古至今多少渡劫期大能止步于此,无法承受雷劫而身消道陨,亦或者滋生心魔彻底堕落。 境界越往上走, 本就越发寸步难行,千年前对方已经失败过一次,这一次云桑想延缓修炼、阻隔天雷的行径完全可以理解。 如果问君儒山究竟是怎么发现对方身份的, 只能说是机缘巧合,仙门宗谱拒绝将云桑的名字记载入内, 便说明此人身份存在谜云, 他来到祖师爷数千年前闭关修炼的密室。 在密室的墙上找到了一幅尘封千年的画卷, 出于某种神奇的指引,他打开了它,看到了画像上的仙人。 一身广袖白衣, 似在风中狂舞,数千年未变的容颜,连那微阖双目、清冷观望人间悲喜的神态都如出一辙。画中人的眼珠之灵秀,似乎还会转动,正跨越千年幽幽地注视着他。 君儒山呼吸一窒,将画像中每一个细节都确定无疑后,头皮开始发麻,不敢相信自己竟窥探到了一个了不得的秘密。 乘着月色,他来到了寒潭。 果然见到了那个正在散步的凡人,如月色下要消失的精灵,这时候云桑这具肉身凡胎已经足以带给他弥足的恐惧,可同时君儒山又清楚,他不过一介化神期的修为,和云桑所在的渡劫期差了何止两三个阶梯,连仙羽宗的供奉明古真人,仙羽宗的最强者,都与云桑跨越了近两个阶梯。 阶梯与阶梯之间的差距,足可以用天堑海壑来衡量。 云桑如果不想被他发现,完全有千万种手段隐藏自己,甚至扼杀所有知道秘密的人,可对方却默许了,代表对方态度全然无谓。渐渐的,君儒山也知道对方态度了,他便也装作无事发生。 云桑想施展拳脚做什么,君儒山暗地里便倾仙羽宗之力,为对方排忧解难、帮助推行。 看儿子与对方相濡以沫,他心里既高兴又心酸,高兴的是儿子能成为那位大人物的道侣,怕是修了几生几世的福气,对方还毫不吝啬教儿子顿悟突破。心酸的是,那位大人物迟迟没有与儿子真正圆房,那态度比起是一名道侣,他儿子更像是一个使唤弟子。他担心君飞夜,沦落到当年祖师爷痴恋师兄、被残酷抛弃的下场。 然后一千年后,他的担忧消失了。 因为雷劫来得猝不及防,乌云遮蔽了视野,天地间灵气激荡,一道道翻滚雷霆忽然降至。雷霆震天动地来势汹汹、似乎要毁人道骨、震碎心丹,令三界不安。 “雷劫!”君儒山脸色煞白,他心里清楚老祖当年倒退的修为好不容易才补足,而刚补足就又迎来了天雷,还连着云桑和他儿子一起劈,仿佛天道早有预谋。 比起三界的惶恐,云桑面色镇定地举起宝物,丝毫不惧周遭原本高耸的山峰已被削去棱角,完好的植被也被焚焦成黑炭,只因天道预谋了千年,他亦准备了千年! 雷劫一道比一道迅猛,威力也逐步升级,轰然之间,人人避之唯恐不及,世间唯有仙人举起宝物斗法,你来我往几乎翻山倒海。 三日三夜后,待天光放晴后,人已经消失在原地,留下满地的荒芜疮痍。 与之形成对比,天边虚空已被踏破,留下阵阵渺渺仙音和彩凤鸾云,更留下世间绝赞的传说。 那一场战役养活了修真界茶馆无数说书人,“天地变色间,只见那紫电迅猛浩荡,要劈在仙人头顶,如果被劈中最轻也是魂飞魄散,可仙人却举水为冰,冰化长刺,化为避雷针,然后他举起一柄长剑,迎向劫云。” “那一剑劈山破海、三界震荡,怕是连雷云都不及这一招锋芒毕露。仙人老祖恐怕是剑修出身。”说书人慢悠悠地道出了结论。 台下剑修一听,立刻觉得颜面倍增、与有荣焉,打赏了说书人好几颗灵石。 另一名修者反驳道:“我倒觉得老祖什么都会,他拿出来的法宝,那样不是修真界的神兵利器,真真是千年准备就待这时啊!他应该是一名古早炼器师。”这名弟子如果回去翻看门派的典籍,看到编著者的姓名便会一目了然。 说书人捻了捻胡子:“神兵利器,确有其事……”他刚说完,桌上又被丢了不少灵石。 “那我还觉得仙人老祖,定是一名阵法师呢,老祖为了躲避雷劫布下了三十六道防卫法阵,以至于身上毫发无损!”阵法师弟子囔囔道,他隔壁坐着一名丹修师妹,师妹眼睛转了一圈才笑道:“各位师兄,我觉得老祖还会炼丹!因为在最后关头,老祖不慎被雷劫劈中时,他从怀中掏了一瓶丹药,瞬间就补足了气力和灵气,非极品丹药无可治愈。” “你们说的没错,遗址处也确有阵法残存,也有丹药残骸。”说书人面前的灵石已堆积成山,几乎是每个客人都往桌子上扔,叮铃哐噹响的声音络绎不绝,说书人乐得眉开眼笑,恨不得这群意气少年继续吵嘴架,反正都没说错。 一个少年感到无语,拍醒了他,“老头别傻乐了,你还没说完呢,那场大战持续了三天三夜,结局是什么?” 说书人笑眯眯道:“结局自然是仙人老祖带着自己的道侣踏破虚空、白日飞升了!” “至于为什么老祖能够飞升,用他踏破虚空前的一句话也许能够诠释明白——‘吾曾历经无数轮回转世,感悟爱恨生死,直至情之巅峰,方才成就不朽。’” “这也太深奥了,完全不明白。”众仙家弟子齐齐哀叹。 属于这位仙人老祖的传说,在中洲大陆乃至三界之中还要继续传下去。 作者有话要说:  还有一章番外,我想了想,还是单独开了。 是从一个配角角度讲述云桑飞升后,修真界变化的,感兴趣再购买哦! 第93章 番外:白日飞升后的修真界 沈鹏程是一名穿越者, 穿到这个古代之前,他正在玩一款白云工作室新出的东方上古玄幻游戏《山海经》。 因为这款游戏太好玩,他心情太兴奋了, 一不小心就把手边的可乐打翻了, 可乐浇湿了插座,他就这样意外触电死亡了。醒来发现自己来到了古代,返老还童成为一名十一岁少年。 他是既来之则安之的咸鱼类型, 发现自己穿越后, 他只叹息了两声后便尽量适应了。 他很快接受了自己有一对古代父母和一位尚未出阁的姐姐,他以为这就是一个波澜不惊的古代世界。直到有一天,他看到城门之上,有几个姿态飘逸的人飞过, 脚上还踩着珠光宝气的东西,而父母一脸习以为常并告诉他那些人是修真者时,沈鹏程被吓晕了过去。 哦我的天,原来这还是一个东方玄幻世界。 而当他到了十二岁时,城里来了好几个自称宗门管事的修者, 一看就不怒自威,据说他们要此是要招年满八岁以上的少年儿童入宗门为弟子。 沈鹏程稀里糊涂就被姐姐拉去了,握着一块据说是问仙石上割下来的小石头, 看看握紧后,石头会爆发出什么样的光, 就能测试他是否有灵根。 姐姐很遗憾的没有让石头产生什么异变, 而他却让石头爆发了五种绚烂的颜色, 街坊邻居都瞪大了眼睛,爹娘也激动得落泪,连宗门管事惊讶地看了他一眼。 见状沈鹏程呼吸急促, 心想难道我就是传说中的天选之子,万中无一的主角命格? 结果宗门管事点了点头,进行登记:“不错,沈鹏程,土、木、火、雷、金五灵根。” 哐当一声他就想被一记重锤砸晕了脑子,什、什么?他没听错吧,他居然是五灵根? 就算再沈鹏程没有见识,阅尽无数仙侠小说的他也清楚,五灵根在仙侠世界中一般都是资质驳杂的废物灵根。除非他真是主角,跳下山崖得到机缘、或者有一个随身老爷爷从旁辅助,不然在这弱肉强食的仙侠世界,他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蝼蚁炮灰啊! “你怎么垂头丧气的?”管事不解地看了他一眼,转瞬他似乎明白这清秀少年在丧气什么,严肃道:“资质不代表全部,几百年前,中洲大陆踏破虚空得道飞升的那名大人物,当年可就是五灵根出身的,丝毫不影响人家天赋卓绝,给咱修真界带来许多变化呢!” ‘五灵根还能逆袭,那位应该就是传说中的主角吧。’沈鹏程心里小声嘀咕。 “先天的资质无法改变,可如果你攒够灵石,想要逆天改命的话,你可以去宗门买一瓶洗髓丹,能够改变后天的资质,只要你能忍受痛苦,五灵根变成双灵根也是有可能的哦!”宗门管事如此道。 沈鹏程:“???”他表示人有点傻了,这怎么跟他平时看的仙侠小说不一样,宗门管事对他一名还没入门的五灵根弟子和颜悦色也就不说了,还热心地告诉他如何逆天改命的方法。而且五灵根变成双灵根,他没听错吧? “别傻在原地了,快去收拾行李吧,明天我们就要带你回到宗门。”宗门管事催促道。 沈鹏程在父母的欢呼雀跃中,恍恍惚惚地回到了家,进入屋内时还差点被门槛绊倒了一跤。 沈父是十里八乡技术最好、给肉最实惠的屠夫,儿子被仙人挑中了对他来说不亚于人生四大喜事,他立刻拿起杀猪刀,割了一大块肉,分给街坊邻居。 而沈母则是一个贤惠的人,为了庆祝儿子被挑中,立刻挽起袖子进厨房做了一桌子好菜,连他姐姐平时脾气火爆现在也温情脉脉。这一家人都是极好的人,完全治愈了他在现代没有父母的孤独。 想到一入仙门深似海,从此父母姐姐是路人,斩断尘世宿缘是修仙长路的第一步,沈鹏程的眼泪就止不住地流,“爹、娘、姐姐,我舍不得你们……” “小孩子家家哭哭啼啼,如果真的那么想见爹娘的话,月底放假你回来就好了啊。”沈母柔声细语道,“不过,如果刚进仙门特别忙,仙长不给批假的话,你就别回来了。年底放长假再回来,你姐姐正好也在那个时候出嫁。” 沈父:“可惜仙羽宗没挑中咱家儿子,不然仙羽宗可是一周放一天假呢,待遇好得很哩。” 沈鹏程:“???” 他的眼泪瞬间凝结在眼角,完全听不懂父母在说什么。 后来他才知道,修真界有一个交通工具,叫悬浮飞舟,翱翔于云雾之中,连接俗世和修真界,速度极快,几个呼吸间可到千里之外,从宗门回到父母身边,往返一趟不过半个时辰,还只需要四颗灵石,难怪父母姐姐对他的依依不舍并没有他那般重。 这跟公交车极其相似的设定,让沈鹏程又傻了。 不过他再怎么迟钝,也彻底明白,这应该是穿越者前辈的手笔,那位前辈数百年前还功德圆满、白日飞升了。 就是云桑这个名字好耳熟啊,不知道在哪里听过,他记忆力一向不行,都已经绞尽脑汁了,一时半会儿居然还是想不起来。 忙碌的宗门生活让他没有多少机会想太多,宗门生活也跟他想象中的不一样,竞争排挤还是有的,可宗门氛围极好,鲤鱼跃龙门、外门弟子一跃变成内门弟子的事也常有,他白天要上文课,包括习字、品德、玄学、阵法等等,晚上则学习锻造、炼丹、剑术等等,据说每一个刚入门的弟子都要进行长达一年的学习考察,再决定自己想走什么职业。 据管事口述,灵根只影响修炼,但不影响职业选择,职业这种东西更看重个人天赋。 这健全又现代化的制度,让沈鹏程感到熟悉又震惊,好在课本翻开第一页,就告诉他这是谁的手笔,果然又是那名穿越者前辈立下的,沈鹏程这才没有惊讶到失态,引起管事注意。 沈鹏程很快就庆幸,还好前辈立下了这个制度,不然他这个五灵根修炼受阻后,也完全没有经营一项事务赚灵石的机会了,成了彻彻底底的废人。 因为经过一个月的学习,沈鹏程发现自己炼丹,丹炉炸了。念阵法口诀,地上毫无动静,连同窗和夫子都为他感到尴尬。练剑术吧,他被同窗撂倒好几次,次次还被一剑搁在脖子上,摔得腰酸背痛,倒是炼器他比较喜欢,按照前人的图纸,很快就造成了一艘玻璃瓶小飞船。玩弄玄学签筒,给同窗的小女修看看手相也不错,他解的卦十次有八次是准的。 他委婉地向夫子表明,自己以后想一边修炼,一边成为一名炼器师。从书中得知,修真界富豪榜前十,丹修和炼器师最为强势,剑修平日看上去最风光,实则并不富裕,而玄学修者如今虽然地位超然,却也两袖清风,穷得发慌。 作为一名俗人,沈鹏程立刻准备奔向炼器的怀抱。感谢同窗借他的那本仙州志闻,不然他可能就拿签筒给人算命去了。 看出他的决心,夫子欣然允许,承诺下个月带他外出考察。 为什么是下个月,因为这个月天数很快就要见底了,宗门假期很快就到了,阔别父母姐姐一个月,他终于要回家了! 拿着两颗灵石,他坐上了悬浮飞舟,然后坐了十五分钟,他发现窗边的景色变得五彩斑斓,天空呈现霞云,“这不是我回家的车!”沈鹏程叫了两声,这才意识到自己坐错线路了! “这名小修士,你坐的是前往山海界观光的悬浮飞舟,走的也是固定隧道。山海界是独立界,没法中途下舟转站,只能等着一趟旅途行驶完。”隔壁的一名青年女修好心告诉他。 “原来如此。”沈鹏程有些失望,怪自己没有把地图看清楚。既然回不去,他就不再抱怨,重新在位子坐下,干脆跟悬浮飞舟里其他观光修士一起游览起了这片山海大荒世界。 就看那么一眼,他就瞪圆了眼睛,差点吓得魂飞魄散。 没有别的原因,刚刚悬浮飞舟外飞过一只全身燃着火焰的巨鸟,偏偏羽翼又是五彩一般的绚烂,整艘悬浮飞舟已经足够庞大,但在这只巨鸟面前,却宛若水盆上的一片叶子,体型的悬殊让他吓得从座位上摔下去,“啊啊啊啊巨鸟!” 他夸张的举止,招来了悬浮飞舟里其他人的笑声,女修好心地扶起他,安抚惊魂未定的沈鹏程:“这位小修士,你别怕,那是混沌初开时就诞生的五彩神鸟,是上古瑞兽,我们在仙人老祖建造的隧道内不会受到伤害的。” “山海界本就是奇珍异兽横行的一块大陆,如果没有悬浮飞舟,我们终身都无法踏足,更别提欣赏这些异兽。可有了悬浮飞舟,我们就像是被保护了一样,所以你无需害怕。”女修递给他一本小册子,里面介绍了许多山海界的百兽谱,海陆空三种走兽都有,像极了游戏里收集图鉴。 沈鹏程一手翻着册子,一手捂住摔痛的额头,似乎觉得很不可思议。直到他看到飞舟掠过东海,一只掀起巨大海浪、长得像后世鲸鱼的巨大鱼类遨游在空中时,他整个人犹如旱雷轰顶,直接呈现呆滞,嘴巴半天没合拢。 因为啊啊啊啊啊这明明是他穿越前玩的那款游戏里的异兽,上古神兽中一种名为鲲的巨鱼,鲲可以化为鹏展翅高飞,同样也是巨型的,模样跟游戏里别无二致。 他也终于想起了,云桑这个名字到底在哪里听过,不就是白云工作室的幕后老板,他一手建造的游戏帝国去年才在美利坚上市,掀起了全球热潮。 搞清楚穿越者前辈的身份后,沈鹏程的脑子更加发热,已经搞不明白,他目前所经历的这一切,究竟是不是一场梦? 到底是他穿越到了游戏里这片山海东方玄幻大陆里,还是那个叫云桑的前辈在现实中做了一款玄幻游戏,来到修真界后不甘寂寞,于是将修真界改造成了自己理想的游戏国度。 因有了这番思考,当沈鹏程看到山海界大陆一角像玩具一般摆着埃菲尔铁塔、狮身人面像、空中花园和巨型斗兽场等建筑,然后隔壁座位的女修笑着告诉他,这是世上最伟大炼器师云桑,按照传世图纸一比一复刻建造出来的东西,而这项鬼斧神工的超能力,是每一名炼器师毕生所追求的后,沈鹏程除了声音嘶哑地高喊前辈牛逼之外,竟然再也没有意外的心情了。 栩栩然蝶也,恍恍然周也,究竟是周庄梦蝶,亦或者蝶梦庄周? 不管是不是梦,他的人生还要继续,而这一趟仙侠之旅非常愉快。 作者有话要说:  完结了,感谢一路以来的陪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