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夺》作者:回南雀   文案:   年上坏男人x乖小孩   钟艾有些怕沈鹜年。   人多的时候,沈鹜年总是彬彬有礼,家教很好的样子,可一旦只剩他们两个人,对方就会变得危险且具侵略性,让钟艾很难招架。   可对方又总是出现得很及时。   失恋的时候,生病的时候,迷茫的时候,只要钟艾有需要,沈鹜年就会在他身边。   这种严丝合缝的参与度,让钟艾渐渐升起一种错觉,一种“自己也是有人爱着的”错觉。   直到一切真相大白,他才发现……什么巧合,不过是沈鹜年织下的一个个处心积虑的罗网。   沈鹜年不断向下兼容他,不是爱他,只是为了治病,自己依旧是那个没人要的小孩。   ***   患有“红线症”的患者心口会长出一条只有自己能看到的红线,红线就像猛毒,侵袭身体,带来难以平息的痛苦。   唯有找到与红线相连的另一个人,获得对方的“爱意”,才能彻底治愈这种怪病。   而那个人的鲜血、眼泪、口水……所有体液都是缓解“红线症”病症最好的止痛剂。   如果“爱”成为唯一的“解药”,“爱”还是爱吗?   ***   沈鹜年x钟艾   标签:第一人称 HE 狗血 天降vs竹马 受天真单纯还爱哭 攻表里不一斯文败类 特殊设定 强制 第1章 那些可都是罪犯预备役   “妈,他要住到什么时候……”   昏暗的卧室内,另一床被子的主人已经不见踪影。门外传来食物的浓香、新闻播报声,以及杜敬川那丝毫没有收敛,甚至故意放大的说话声。   “你都这么大了,怎么还是一点都容不下他?他在这世上也就我们这一房亲戚了,我过年让他来住两天怎么了?”小姨可能是被气着了,摔了手里什么东西,发出“砰”地一声,吓得我在床上都打了个激灵。   “他不跟你睡一屋你当然乐意让他住,我十七岁了,明年就高考了,你能不能别老惹我……”   “谁惹你了?我寻思他成绩好,不还能给你免费补补课吗?现在随便个大学生补课都得一两百……”   可能终于察觉到他们的对话音量有些高,小姨突兀地中断对话,随后应该是将餐厅与客厅间隔断的移门拉上了,两人的交谈声一下变得遥远而模糊。   我从床上坐起来,长长叹了口气,开始叠被子。把自己的被子叠完了,又去叠杜敬川那团乱七八糟的被子。   “今天上午6时许,本市一居民住宅小区内发生一起严重意外事故。一名身患‘红线症’的男子从自家23楼窗台跃下,坠落时砸中两名过路行人,导致三人当场死亡……”   推开房门时,电视里正好播到一起跳楼事故。   红线症是一种二十多年前首次发现的新型病症,患者发病年龄一般在20至40岁之间,男性易感于女性。   一旦发病,患者心口便会出现一根只有自己才能看到的红线漂浮于空中,心口的皮肤下也会像大理石般蔓延开血色的纹路。被纹路爬过的地方犹如被烈火灼烧一般,令患者苦不堪言。   更离奇的是,如同传说中月老的红线牢牢拴着一双人的姻缘,患者心口的红线另一头也锁定着一个人。   这个人并不会有任何症状,也不会对红线症患者有任何的感知。目前的医学研究甚至解释不了红线另一头的人选到底有何规律和特征,只知道对方身上的体液便是缓解红线症患者火灼之苦的最好止痛剂,而如果想要痊愈,就要得到比体液还要珍贵和难得的东西——真心。   没错,治愈红线症的唯一方法,就是让另一个人爱上患者。说是疾病,我看更像是某种诅咒。   “砰!”   为了让小姨他们知道我醒了,我故意将房门用力关上,果然,餐厅里的对话瞬间就终止了。   没多会儿,小姨笑眯眯地拉开门:“钟艾,醒啦?快去刷牙洗脸,小姨做的包子刚出炉,可好吃了,你表弟已经吃上了,还在想要不要去叫你呢。”   我瞥了眼坐在桌边板着张臭脸吃早饭的杜敬川,笑笑道:“我一起床就闻着味道了,小姨你不知道我想这口包子想了多久,我们学校食堂的包子根本没法儿跟您做的比。”   杜敬川嗤笑一声,跟有毛病一样。小姨表情僵在脸上,转头往他碗里又塞了个包子。   “快吃,吃完回房温书去。你都17了,明年高考的人了,吃个早饭还磨磨唧唧的怎么行?你哥当年高考的时候,吃饭坐车可都在看书……”   杜敬川紧抿着唇,眼神从不屑逐渐变得怨恨。他豁然起身,抓起碗里的包子一个人回了卧室,关门的力道大到整栋楼的人都能听到。   “你看看这孩子,说两句就发脾气……”小姨抱怨着,一脸的头疼,“也是过得太好了,让他过过苦日子就知道怕了。”   我没接茬,进了洗手间。   “对了钟艾,晚上和隔壁白叔叔他们家一起吃年夜饭的事你可别忘了。他们家儿子也要回来的,听说在江市赚大钱呢,我记得你们关系一直不错,他在江市有没有交女朋友啊?”   “也不是我想知道,是他妈妈托我问的,她说他们家白祁轩打电话回来,突然就讲要带一个人回家吃饭,但也不说是男是女,是朋友还是女朋友……”   “你说这事儿闹的,朋友有朋友的招待法,女朋友有女朋友的招待法,你们这些年轻人啊,真是一点不懂做父母的心……”   杜家一共三口人,表弟叛逆不服管,日常不太听小姨说话,姨夫早出晚归忙赚钱,回来就当大爷,也不太听小姨说话,唯一能和小姨聊上的,只有对门白祁轩的妈妈涵姨。我回来的话,就再加上一个我。   “我也不清楚,我们最近没怎么联系了。”我含着一口泡沫说道。   白祁轩比我大五岁,我父母双亡,寄宿于小姨家时,他高考才结束,刚满十八。   那年暑假热到蚊子都绝迹了,我出门丢个垃圾的功夫,就被杜敬川关在了门外。任凭我如何砸门,屋里一点动静都没,我知道杜敬川那厮是不会开门了,放弃挣扎,席地而坐。   在过道坐了大概有一两个小时,汗水挂了满头满脸,隔壁的门突然打开,白祁轩推门而出。   他看到我愣了下,起先没管闲事,直接下了楼,过十分钟,怀里抱着个快递盒去而复返,一边用钥匙开门,一边问我:“你是隔壁家的小孩?”   我抬头看着他:“算是吧。”   他笑了:“怎么叫‘算是’吧?”   “我就是寄住在他们家的。”   “那你怎么不进去?没带钥匙?”   我抱着膝盖,看向脚下水泥地,好一会儿才答:“……我表弟不开门。”   他闻言恍然大悟似的“哦”了声:“隔壁那丑孩子是你表弟啊?”   我快速瞥了眼一旁紧闭的大门,小声道:“别这么说,被他听到又要闹了。”   他唇边笑容愈大,侧身让开一条道,招呼我进去:“进来等吧,外头多热啊。”   屋里透出丝丝凉意,那一天,他的笑容,他说过的话,还有他从冰箱里拿出的那瓶盐汽水,所有的细节我都记得。   向内寻求不到足够关爱的小孩,就会被迫向外求爱。大部分烂俗小说的白月光都是这样产生的,因此我喜欢上白祁轩,可以说是缺爱,也可以说是必然。   此后的几年,我无时无刻不在期待寒暑假的来临,期待白祁轩从学校回家,期待能短暂地与他相处几日。   性别变得不那么重要,喜欢他,成了我在寄人篱下的日子里能做的唯一快乐的事。   知道他大学在江市,并且以后很大概率会在江市发展,我就也考到了江市。   然而我大一入学那会儿,他正好出国做了交换生,就这么错过。后来他回国了,又忙着入职实习的事,好不容易见上面,已经是我大一临近暑假的时候,也就是半年多前。   我鼓起勇气约他吃饭,可能是还残留着一些少年人的莽撞吧,或者……我错误地认为,那些不经意地触碰,宠溺的话语,甜蜜的笑容,是对我的鼓励,反正,我告白了。   理所当然地,惨烈收场。   室外吵闹的蝉鸣,冒着气的盐汽水,凉爽的冷气,还有白祁轩,这些组合在一起,本是父母去世后,我人生少有的亮色,那天却染上了一抹阴影。   虽然白祁轩说,还会继续把我当弟弟,不会有什么歧视,但我怎么有脸继续跑到他面前叫他“哥”?   那天之后,我就没再主动和他联系过,他倒是有约过我几次,但都是和他的朋友一起。我不知道他到底怎么想的,这种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的样子,还不如狠狠拒绝我,骂我是死变态。   起码……我就不会这样心存期待,妄想着能从他那里得到一些什么了。   晚上五点半,我们一行四人准时从家里出发,车上还剩个空位,顺带捎上了白祁轩的妈妈。   涵姨坐在我与杜敬川中间,起到了很好的阻挡和缓冲的作用,不至于让我一路都要提防对方各种“不小心”的肢体接触。   “哎呦,江市确实养人啊,许久不见钟艾真是越来越好看了。”涵姨直接上手掐我脸,“这脸嫩得都像是能掐出水了。”   “不是江市养人,是我姨这两天喂得好,把我养胖了。”我任她掐揉,笑着说道。   “瞧瞧,多会说话!”涵姨拍拍副驾驶座的小姨,“比我们家的少爷强多了。那小子太会气人了,问他什么都不高兴搭理你,老大个人了,女朋友不谈,结婚不结,说三十岁前不考虑。”   小姨微微偏过头,一脸八卦:“所以今天真的不是带女朋友回来?”   双唇不自觉抿紧,安放在膝头的手一点点蜷缩,我知道自己没资格,也不应该,却仍是祈祷着一个否定的答案。   “谁知道啊。”涵姨叹了口气,“他说不是,不是就不是吧。”   一个大包厢,坐了十几号人,大多是白家的亲戚。白祁轩亲自去机场接他的朋友,接到了再开车到饭店,虽说让我们不要等,但大伙儿还是没一个人动筷。   饭桌上,不能吃东西,就只能聊天。聊明星聊政治,都有局限性,不够众乐乐,一群人便开始聊最近发生的时事。   “今天有个新闻你们刷到了没?我们市有个得红线症的跳楼,结果压死了两个人,你们说害人不害人!我看他就是故意要报复社会,之前有个开车撞人的不就是这样。”白家某位姑姑道。   “我知道,早上我包包子的时候看到新闻了。”小姨嫌弃地摇头,“活着害人,死了也要害人,政府就该把这些得病的人都关起来,放出来干嘛。”   “上次有个得病的把自己的‘解药’囚禁起来,等把人救出来的时候,都被吸成人干了,太可怕了……”   又是死人又是囚禁的,刺激得正正好,引起了杜敬川的兴趣,他少见地加入长辈们的谈话。   “不是说红线症的‘解药’只有一个吗?人死了,红线症患者就会中毒越来越深,再也别想痊愈。什么人会这么蠢,这不杀鸡取卵吗?他不知道自己也会死吗?”   国际上称呼跟红线症患者绑定的那个人为“Cure”,也就是药物,而到了国内,则变成了更通俗易懂的两个字——解药。   就像塔台永远知道飞机在哪里,红线症患者从得病那一刻也能感应到自己的“解药”在哪里。   因为这种单向的定位能力,以前发生了许多不好的事,导致社会对红线症患者一直存在歧视和偏见。后来,各国政府联合成立了一个国际组织——红线监控局,用以研究和监管红线症患者,还设立了一个类似骨髓库的体液库。   如果“解药”正好在库里,就能为患者申请救命的体液。然而申请也不是总能通过的,解药听着像个什么物件,但毕竟是活生生的人,会反悔,会害怕,更会申请隔离保护。   红线症患者受不了病痛自杀这种事,近两年来屡见不鲜,说着要关心他们的心理健康,要给予他们足够的尊重和理解,可因为是罕见病中的罕见病,每次也不过是象征性地倡导,根本没有什么实质性改变。   “我有个控制局的朋友,听他说,不同体液效果也是不一样的,血液是最好的,次一等的是精……咳是其它诸如口水、汗液、眼泪这些。如果从来没试过最好的,一下子接触‘解药’的血,很容易失去控制。”白祁轩的父亲开口道。   他当中诡异地停顿了下,我想应该是看着杜敬川的脸忽然意识到对方未成年,把有关生殖系统的一些名词咽了回去。   “还好一旦确诊,控制局就会强制通报患者所在的公司和社区,不然谁受得了成天提心吊胆的……”小姨说话时,外头的服务员正好领着人进来。   “……那些可都是罪犯预备役啊。”等她说完话,服务员身后的两人正好也都跨进门里。   “聊什么呢这么吓人?新年快乐新年快乐,大家久等了。”先头进来的白祁轩一脸的爽朗笑意,脱下身上的外套,很自然地披在我身旁的椅背上。   察觉到他要坐在我边上的意图,我心情复杂——对于一个苦苦单恋直男的男同来说,这样的距离实在很考验心理素质。   我不是演员,抬眸一刹那的情绪没有掩饰地很完美,对视间被白祁轩看穿,他动作一顿,下一秒又将手搭回了自己的外套上。   “不重要不重要,刚刚就是瞎聊的。祁轩,快介绍下你的这位朋友。”小姨笑得见眉不见眼,声音都要柔和几分。   我刚刚将注意力全都放在白祁轩身上,这会儿才去看他身后的人,这一看,也愣了愣,有些明白为什么小姨是这幅样子了。   白祁轩带回来的是个男人,一个很高的男人,甚至比185的白祁轩还要高小半个头。   对方穿一身笔挺的黑色大衣,里头是同色的高领毛衣,除了鼻梁上架着的银边眼镜,全身并无配饰,干净简洁,宽肩窄腰,帅得十分突出。   字面意义上的突出。白祁轩已经算是英俊的长相,与对方站在一起,也被衬得普通了不少,我第一次在现实中遇见有人能好看得跟个建模假人似的。   “这是我在国外念书时候认识的学长,叫沈鹜(wù)年,比我大两岁,前阵子刚回国。他在国内没有亲人,我看他一个人过年怪可怜的,就把他叫来了……”白祁轩说着,拎起自己的衣服换了个座位。   “还是我坐上菜位吧,客人坐里面。”他做了个“请”的手势,让沈鹜年坐到了我的边上。   我隐隐觉得失落,同时又松了口气。   “叨扰各位了……”   伴随着低沉微哑的男声,身边飘来一股独特的冷香。   冷占了主体,香只是一小部分,却存在感强烈。那是一种非常淡又非常甜的气味,硬要形容的话,就像是……在湿冷的雨夜,拂过衣摆的一簇鲜花留下的味道。   白祁轩为沈鹜年简单介绍了一圈桌上的人,到我时,他说:“这是我跟你提过的那个弟弟。”   他和沈鹜年提过我?   怎么提的?为什么要提?   因为白祁轩简简单单的一句话,我的脑海里就刮起了头脑风暴,以至于暂时失去了对身体的掌控权,等回过神的时候,已经下意识朝沈鹜年伸出了手。   “你好,我叫钟艾。”   沈鹜年垂眸看着我的那只手,好一会儿没动。   我有点尴尬,也有点难堪,正要收回,就见他缓缓抬起胳膊。   “幸会。”   他人高,手也大,与我握手时,就像将我整只手包了起来。   身上的气息明明那样冷,他的手却意外地很热,甚至有些烫。那股热量传到我身上,让我有些不适地先一步松开了手。   修长的指尖划过手背,留下一道触感分明的灼热印记,我不动声色地缩回手搓了搓那块皮肤,好半天才擦去那温度。   宴席开桌,长辈们这次有了具体对象,一直将话题引到白祁轩和沈鹜年身上,一会儿问国外生活,一会儿问工作情况,一会儿又老生常谈,开始关心起两人的终身大事。   白祁轩根本不接招,直接岔开了话题:“大伯,最近还钓鱼不?我看你好像比上次见面的时候更黑了。”   涵姨一脸恨铁不成钢:“你小子别打岔!成家立业,生儿育女,那都是人之常情,有什么好逃避的,是吧小沈?”   正举杯喝水的沈鹜年骤然被点名,稍稍挑了下眉,放下杯子:“嗯……成家立业,生儿育女,确实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他扫了眼身旁满脸无语的白祁轩,含笑道,“但祁轩还小,不着急,我比祁轩大一些,叔叔阿姨不如先关照关照我,替我物色物色,你们的眼光肯定比我自己要好。”   相比白祁轩的避而不谈,沈鹜年这回答堪称教科书级别的得体,一众长辈被他哄得心花怒放,立马打包票让他明年脱单,后年抱娃。   “小沈,你这么说我们可当真了啊?”   “你喜欢什么样的?我们知道了也好帮你留意着。”   “比你大点的行不?”   沈鹜年沉思片刻,竟真的认真作答起来:“喜欢……乖一点的,年龄要比我小……”   “身材纤瘦……皮肤要白……”   万恶的白瘦幼!   微微偏过脸,我心里一边吐槽沈鹜年,一边越过他偷看白祁轩。今天一别,下次再见都不知道什么时候,真正的看一眼少一眼。   我也知道自己现在的样子可怜又可悲,很像舔狗,但这么多年的暗恋,喜欢白祁轩,在意他的一举一动早就形成了一种习惯,戒断并不容易。   偷窥得差不多了,怕被人发现异样,我心里哀叹一声,收回视线,不想半道却与沈鹜年四目相对。镜片下,他半阖着眼,遮住小半的眼珠,睫毛在眼下投出一片阴影,将一切情绪遮掩,显得异常冰冷。   我吓了一跳,瞬间脖颈处的汗毛都立起来了,再一看,他已经移开视线,与旁人如常说笑,看着并无不同。   应该只是不小心对上眼了。心脏还在急促跳动,我轻轻吁了口气,逐渐镇定下来,之后并没有将这事放在心上。   吃到尾声,我离席去了趟洗手间,往回走时路过饭店大厅。那里零星散落着几张4人桌,今天这样的日子全都空着,让我得以一眼望到室外,看到站在雪里抽烟的沈鹜年。   外头雪下得有些大,大片的雪花落在他黑色的大衣上,头发上,他却仿佛没有知觉,依旧淡定地立在雪里吞云吐雾。   我犹豫了会儿,问前台借了把伞,走进雪里。   “你不冷吗?”我停在沈鹜年身边,问道。   冷空气攻击着暴露在外的肌肤,只是片刻,我的脸就麻木一片,手上也传来刺痛。   男人指间夹着烟,听到声音转头看向我,我这才注意到他这会儿没戴眼镜。雪花随着体温融化,染湿他的发梢和肌肤,摘去眼镜后,少了装备带来的书卷气,他过于凌厉精致的眉眼彻底暴露出来,更有攻击性了。   “不冷。”他掀起唇角,说话间口中缓缓吐出一捧白烟,“里头太热了。”   烟雾海浪一样涌来,甜腻气息扑到脸上,简直让我要无法呼吸。   还以为他身上的花香是香水味,没想到竟然是淡去的烟味。   努力控制自己不要蹙眉,我将伞递向他:“好冷,伞给你,我先回去了。”   他垂眸看了眼伞柄,没接,从怀里掏出一只银色的随身烟灰盒,将烟蒂直接按灭在里头。   “一起回吧。”说罢,他就着我的手握住伞柄,自然地揽住我,与我一同往饭店里走去。   短短的十几米路,等我回过神时,覆在我手背上的宽大手掌已然离去,肩膀蔓延的温度也消散一空。   难道在国外长大的人都这样自来熟,一点不顾忌同性间的肢体接触吗?   我抖着伞上的雪水,默默想着,见沈鹜年在门口稍微拍去肩膀和头上的雪花后,掏出口袋里的眼镜重新戴上,忍不住问道:“你不近视吗?”   “这只是道具。”他推开大门,示意我先请。   “道具?”我从他身边挤进去,闻言好奇地追问,“什么道具?”   离得这样近,他身上的香味再次涌入鼻腔,如果说第一次闻到时是拂过衣摆的鲜花,那现在,就是捧在怀里开到绚烂的鲜花了。   “我想想……”沈鹜年笑了笑,不知真假地说道,“算是,让别人觉得我是好人的道具吧。”    第2章 小骗子   大年初一,去凌云寺烧香的人络绎不绝,由于积雪和堵车,车辆一路在山间走走停停,节奏十分催人欲睡,我对着车外悄悄打了个呵欠,脑子都要转不动了。   我几乎一夜没睡。   一来因为身旁杜敬川糟糕的睡姿,二来因为心里对白祁轩那点龌龊的念想。   昨天吃完饭,一桌人都要散了,小姨不知哪根筋搭错,去问白祁轩打算待到几时,这几天可有什么安排。   白祁轩说好不容易沈鹜年回一趟国,要带他到处玩玩,明天打算去凌云寺烧香。   凌云寺乃洛城一座千年古刹,因供着国运牌,名声显赫,引得全国各地的香客纷纷前来祭拜,连寺里售卖的各类开光首饰灵符,也经常是一经面世就被抢购一空。   “去烧香啊?”小姨眼珠一转,冲我招招手,“钟艾,你明天要是没事就一起去吧,明天是年初一,烧香最灵了,替你表弟求个学业顺利去,再买张平安符。”   我一愣,想拒绝,偏又找不到理由拒绝,毕竟我确实没什么事。而且吃人嘴软,这些年来,小姨向来是差遣我不用理由的。   寄希望于白祁轩能出言婉拒,可还没等他说什么,沈鹜年便先一步开口:“好啊,人多也热闹些。”   我瞪着他。就多我一个热闹什么啊?我又不爱说话,带我还不如带杜敬川,他那嘴叭叭地可能说了。   兴许是看出我脸色不对,白祁轩的语调明显要温柔几分:“钟艾,你想和我们一起去吗?”   事已至此,当着小姨的面我如果说“不”,那就太不懂事了。   人生在世,难免要做些自己不情愿的事。   “想的,我和你们一起去。”最后,我硬着头皮答应下来。   翌日九点整,白祁轩过来敲门,通知我出发。我老老实实跟在他后面,从下楼到坐进车里,全程没有和他说一句话。   “沈鹜年就住在凌云寺附近,他说他直接过去。”白祁轩顿了顿,又说,“然后我们等会儿还要去接个人。”   我直觉这个人不简单,但也不好多问,只是“哦”了声。   “是我姑姑朋友家的女儿,昨晚突然说让我们也一起带去。”我不问,白祁轩却自己说了。   我一听哪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这不就是长辈给安排的相亲对象吗?   将脸更埋进围巾里,我再次低低“嗯”了声算作回答。   那之后一车静谧,我们谁都没再说话。   白祁轩姑姑给安排的这位相亲对象姓周,是个顶顶漂亮的美女。头发乌黑,肤色雪白,巴掌大的脸,笑起来知性又优雅,说是去年才从舞蹈学院毕业,现在是名江市舞团的芭蕾舞者。   她说自己容易晕车,便坐了副驾驶座,起先还有些拘谨,到后面离凌云寺越来越近,路越来越堵,实在难捱,说话便也多了起来。   当然,主要还是同白祁轩说的。   “你的工作好有意思,我还是第一次知道有‘艺术品投资基金’。”周小姐道。   “金融产品远比大家想的要丰富多样,而且我们公司主攻的就是另类投资,自然就另类一些。”白祁轩道。   我在后面听着,内心可谓五味杂陈。当年要不是知道白祁轩学的金融,我怎么会不自量力到也去学金融,天晓得我对金融根本一点兴趣都没有。   色令智昏,色令智昏啊!   两个人从诗词歌赋聊到人生哲学,聊得不亦乐乎,我靠在车门上,深觉煎熬。   等好不容易到了凌云寺的停车场,白祁轩一停好车,我就迫不及待地下车了。   “刚刚你在车上都不说话,脸色也很难看,是不是晕车了?”周小姐从包里拿出一粒薄荷糖递给我,“我也经常晕车,吃粒薄荷糖会好一点。”   我谢过她,从她手里接过薄荷糖。   又漂亮又细心,沈鹜年也不算瞎说,老一辈的眼光确实是挺好的。   从停车场开始通往凌云寺的路上就都是人,我们一路顺着人流缓行,进了山门,白祁轩在凌云寺买门票的地方掏手机给沈鹜年打了个电话。   “喂?我们到了,你在哪儿?”   白祁轩按着电话,往远处张望,我与周小姐便也顺着他的方向看去,以为沈鹜年会从那儿来。   “哪儿?看到我们了?我怎么没看到你……”   忽然,我感到背后贴上来一具结实的身体,似乎是被人潮推过来的,一只手还搭在我的腰间。   我正觉不适,想要挣脱,就听到头顶传来沈鹜年慵懒又低沉的嗓音。   “我在这里。”   我一下回头,就见沈鹜年站在我身后,我看向他,他也垂眸看向我。   “早安。”说着,他放在我腰间的手收了回去。   “早……安。”我条件反射地回他。   白祁轩这会儿也发现了他,收起了手机好奇道:“你怎么找到我们的?这么多人,我都没看到你,你竟然一眼就看到我们了。”   沈鹜年笑了笑:“可能这就是缘分吧。”   沈鹜年已经提前买好了票,因此我们直接就进了凌云寺。   寺里并没有比外头好多少,香客多到硕大的香炉内只是一上午就插满了香和蜡烛,熏得人眼都要睁不开。   我小心避过人群,拿着香朝四面八方拜了拜,不为杜敬川,只希望接下来困扰自己的事都能迎刃而解。   睁开眼,正巧看到沈鹜年折了香,毫不在意地扔进香炉里。   这人真是,不拜就不拜,怎么能做折香这么不敬的动作啊。   我再次将香举到眼前,虔诚地朝大雄宝殿的方向拜了拜。   佛祖莫怪,沈鹜年国外待久了,不懂规矩,他一定不是故意的,您千万不要生他的气。   拜完了,我将香插进香炉里,跟白祁轩打了声招呼,便去一旁的志愿者亭子里给小姨求平安符。   应该是真的很灵验,求符的人非常多,排了足足二十来米的长队,但现场信号并不好,导致付款很慢。   我排了十几分钟,见已经十一点多,队伍还是很长,就打电话给白祁轩,让他们先去找地方吃饭,我买好符就去找他们。   又排了五分钟,只往前走了一个身位。我站得有些冷,开始左右脚交换着原地踏步,不断往手心呵气。   鼻端忽地嗅到一股清悠的花香,我动作一顿,猛地回头,发现沈鹜年不知何时已经走到我身后。   他起先有些错愕,很快就笑了:“还想吓一吓你。”   “你抽烟啦?”我蹙眉看着他,压低声音道,“这里是佛门清净地,你别这样,佛祖真的会生气的。”   他也学我压低声音:“那不是烟,是止痛药。”   用尼古丁麻痹神经是吗?这个人怎么说谎不眨眼的?   “你……”   “你是不是要买这个?”他将背在身后的东西递到我面前。   我一看,正是队伍尽头,大家都争相购买的平安符。   “你哪里来的?”我吃惊地问道。   他抓过我的手,将平安符塞进我掌心:“我看别人有多买的,就问对方愿不愿意加价卖。好了,拿回去交差吧。”   我愣愣看着掌心那只小小的黄色香囊,收拢手指:“多少钱啊?我给你。”   “不用,留着你的钱给自己买吃的吧。”他视线往下,打量着我的身体,“你太瘦了。”   分明好好地穿着衣服,但我竟然有一种赤身裸体站在他面前的错觉。   我脸上有些热地裹紧羽绒服,小声道:“谢谢……”   白祁轩选了家斋菜馆吃饭,他们才点完菜我们就到了。店里人依旧很多,所幸上菜还算快,可能都是预制菜吧。   “沈先生是做什么的?也是搞金融的吗?”席间,周小姐如同在车上询问白祁轩一样询问起了沈鹜年的职业。   沈鹜年夹起一小块绿色的豆腐送到面前,说:“和金融也可以说有些关系,我是策展人。”   他略微尝了一口,皱了皱眉,之后都没再碰了。   我好奇地跟着尝了一口,不算好吃,但也没有很难吃,就是普通豆腐加了点蔬菜汁。   “策展人听着也是好有意思的工作,不知道以后有没有机会亲眼看看沈先生策划的展。”周小姐本身是跳舞的,对艺术这块格外感兴趣,与沈鹜年聊得十分投机。   而看他们这样,我竟然生出一种“死道友不死贫道”,周小姐看上沈鹜年总比看上白祁轩要好的想法。   我真龌龊啊。我有些沮丧。   “前两天我收到监控局的电话了,说有个得红线症的想要申请我的血液救命……”   隔壁桌的对话声从背后传过来,是两个年轻的男人。   “那你要去抽血吗?我听说一次不够,要每隔一段时间就提供一次的。”   “我直接说,血不可能,尿还差不多哈哈哈哈哈……你们猜怎么着?对方竟然也答应了。”   “哇,你好坏啊。不过能提供尿都不错了,你又没义务救他。”   “就是,老子明明能见死不救,理他他就感恩戴德吧!我要尿他嘴里,他估计都会欢心地用嘴接住呢哈哈哈哈……”   “能不能要张照片看看,说不准是个美人呢?”   “是个男的,要是个女的倒好了……”   他们音量并不低,我听到了,其他人自然也听到了。   周小姐直皱眉:“这些人真是粗俗。”   白祁轩也是满脸嫌恶:“你们吃完了吗?吃完我们就走吧。”   “吃完了。”我扯过纸巾擦了擦嘴。   白祁轩点点头,掏出手去扫桌角的二维码。   “他说的也是事实不是吗?”   沈鹜年的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入在座每个人的耳中。   “他确实没有义务救那个‘Redvein’。”他搅着面前那盘豆腐,没一会儿就将它们搅得稀烂,“就像这碗难吃的豆腐,送到桌上,吃不吃,都是客人的自由。”   我反应了片刻才意识到他口中的“Redvein”,就如同“解药”和“Cure”,是红线症患者在国际上的另一个称呼。   “那毕竟是一条人命。”周小姐言语里很是不认同,“可以选择不救,但不能羞辱人吧?”   沈鹜年轻轻放下筷子,并不反驳,只是笑着道:“希望周小姐永远天真善良。”   词都是好词,就是听着很不舒服。周小姐沉下脸来,我几乎能看到她内心对沈鹜年瞬间跌到负数的好感值。   我暗暗在桌下扯了扯沈鹜年的袖子,示意他不要再说了。   “好了好了,我买完单了,我们走吧。”白祁轩连忙岔开话题,“周芸,你刚刚是不是说要回寺里帮你朋友求一串姻缘手串?走吧,我陪你一起。”他朝我使了个眼色,将车钥匙递过来,“你们先回车上等我们吧。”   出了素菜馆,我们便兵分两路,一对往停车场,一对往寺里去。   “哎,方才应该忍一忍的,看来周小姐不会喜欢我了。”前往停车场的路上,沈鹜年与我并肩而行,突然就叹了口气,显得颇为遗憾。   何止不喜欢啊,她一定会在自己的闺蜜群里把你批的一文不值,说你冷血无情还没礼貌。   “没事的,周小姐不会放在心上的。”我假惺惺地安慰他。   静了半晌,走了大约十来米,沈鹜年又再次开口。   “但说不定周小姐会喜欢祁轩,毕竟他们都是同一类人。”   我不知道他口中的同一类人是哪一类人,但还是顺着他的话道:“嗯,白哥性格好,做事稳重,人也长得不错,很适合当老公和父亲。以前一直有很多女生喜欢他的,他都没接受,不知道这回会不会开窍……”   他一个都没接受,所以让我产生了不该有的觊觎,觉得……自己也可以争取一下。   “你呢?”   “嗯?”我疑惑地看向沈鹜年,没明白他的意思。   他停下脚步:“你喜欢他吗?”   他轻飘飘地将问题补全,如一道惊雷般猝不及防地砸向我。   我整个人怔愣在那里,心跳快得像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   “我……我当然也是喜欢他的。”我笑容僵硬,几乎要不敢直视对方,“他人那么好,谁会不喜欢啊。”   他看出来了?看出我喜欢白祁轩了?   我简直想要落荒而逃,可脚下湿冷的寒气一路上涌,冻住我的双腿,让我动弹不得。   “小骗子,你明知道我说的是哪种喜欢。”沈鹜年笑着微微俯身,“那我问得再直接点……”   人来人往中,他凑近我耳畔,如同毒蛇般险恶地吐息。   “你想跟他上床吗?” 第3章 要我帮你吗?   寒风吹拂过面庞,我试着调动唇舌,有力地回击,却只是发出自己都觉得孱弱的嗫嚅。   “你……你……”   他退开一些,好整以暇地观察着我的脸色:“我什么?”   五指在衣服口袋里用力握紧,我强撑着让自己显得不那么弱势:“你、你不要胡说!”   脑海里思绪纷乱,暗流翻涌,充斥着各种猜想。一会儿是对白祁轩的怀疑——但很快就被否定了,白祁轩不是会把私事到处说的人;一会儿又是对自己的怀疑——可我对白祁轩的喜欢一直都是很克制的,好像也没到那样明显,明显到才见两回的人都能看出来的地步。   那到底沈鹜年是怎么知道的?又是为什么要对我说这样的话?是单纯想要羞辱我,还是另有目的?   如果……如果小姨他们知道了可怎么办?再糟糕点,要是白祁轩的父母也知道了……那我怕是以后都回不了洛城了。   我要没有家了。   “你真是……”沈鹜年的视线在我脸上定了片刻,突然变换了语气,有些好笑又有些无奈,“没错,我就是在胡说。”   前一刻还咄咄逼人,下一刻又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他这突如其来的转变实在让我有些反应不过来。以至于他都转身走出一段路了,我还愣愣站在原地。   他发现我没跟上,停下脚步回头叫我:“你还不走吗?小哭包。”   最后三个字,他带着点笑意从嘴里吐出,别有一番缱绻宠溺的滋味,就像在叫一只……可怜可爱的小狗。   我拧紧眉心跟上去,见他继续往前走,赶忙打开手机前置查看了下自己的眼睛,红确实是有点红,但不是因为哭了,纯粹就是昨天没睡好。   那之后我就不再跟沈鹜年说话了。   到了停车场,他让我先去车里等着,自己跑去游客服务中心的雨檐下抽烟。   我坐在车里远远看着,他一支接着一支,烟瘾大到吓人。从寺庙回来,趁上车之前抽一支烟,上个厕所的游客不少,却没有一个像他那样待那么久的。   约莫过了半小时,白祁轩与周小姐买完手串回来了,沈鹜年大概是看到了,这才离开游客服务中心来到车上。   回程的路好走很多,可能是都有些累了,没什么人说话,周小姐更是直接靠着车门睡着了。   沈鹜年在车上接了个电话,我也是昏昏欲睡,所以听得七七八八,只知道对面应该是他的下属,好像是跟他汇报工作进展来的。   “知道了……你们都当心些,检查仔细……先放着……年后我来安排……”   “徐獒的照片到了?”沈鹜年一挂断电话,白祁轩便迫不及待地问道。   我眉心一动,没来由觉得徐獒这个名字有几分耳熟,但就是想不起来在哪儿听过。   “嗯,全都收到了,没有破损。”   白祁轩大大松了口气的模样:“那太好了。徐獒这个人可难搞了,对自己要求高,对别人要求也高……不,应该说苛刻。这要是弄坏他一张照片,他才不会讲什么情面,所有的照片还回去,他宁可不要搞什么展览。”   “我也是不懂,底片在他那里,弄坏了他再自己洗一张出来不就好了,至于嘛?”   沈鹜年轻笑着道:“一个性格好,出生普通,人生没有任何波澜的艺术家就像一杯白开水,多么乏味。徐獒的古怪是他的标签,也是他的卖点。你们投资他,难道是想让他做一个平庸听话的艺术家吗?”   分明语气也没多严厉,白祁轩一瞬间却气弱下来:“呃……当然也不是。”   思绪一点点清晰,我突然想起来徐獒是谁了。   瓦格南会员,当代怪客,只身前往战区揭露真相的纪实摄影师。他的作品获奖无数,且只用胶片相机,这也就意味着,每张照片都是他历经生死,躲过炮火洗礼从战区带回来的。   他展览它们,售卖它们,又将售卖得来的钱捐赠给战区的孩子们,在国内摄影圈简直是偶像般的人物。   他还有个十分有争议的习惯,就是每卖出一幅照片,他就会同步把底片销毁。他本人绝不会留电子档,也不会再将它们刊登展出。   我会知道这些,是因为我大一的时候少不经事,不小心被高年级的师哥师姐热情地拉入了摄影社。但摄影这东西根本不是像我这样的人玩的,加之考上大学后,小姨就不再负担我的学费和生活费,我得自己打工存钱,日常也没什么空闲时间,所以只是去了一学期我就退出了。   一个学期的知识储备,没想到竟然在这里用上了。   这样看来,徐獒应该是白祁轩他们公司之前就买股投资的艺术家,而这次在江市的展,估计就是基金到期要结算收益了,沈鹜年则是这场艺术品售卖展出的策展人。   不知道徐獒的展会办在哪里?门票贵不贵的?不贵的话……倒是很想去看看。   我实在困倦,迷迷糊糊便靠着车门睡着了,中途觉得脖子痛,换了个姿势,身下的枕头虽然坚硬,但高度正好,还很温暖。   “……艾……钟艾……”   听到有人叫我名字,我挣扎着从熟睡中苏醒,就见白祁轩从前排回过头来看着我,表情有些……气恼?   “钟艾,别靠着人家了。”   我缓慢地眨了下眼,还有些分不清今夕是何夕,忽地听到头顶上方传来一声熟悉的低笑,脑子瞬间清明了大半。   我一下子弹跳开,才发现周小姐已经不在车里,而且看车外的景色,应该是已经快到家了。   我竟然靠在沈鹜年的肩膀上,把他当枕头枕了一路。   我讪讪地:“对不起,我睡着了。你怎么不推开我……”   沈鹜年活动了下肩膀:“看你睡得太香了,就没忍心叫醒。”   本来看他难受的样子还有些歉疚,可一想到他上车前那么讨厌,歉疚又收回去了。   车辆重新发动起来,白祁轩的声音从前方传来:“我叫了你好几次你都没反应,昨天没睡好吗这么困?周芸下车你都没反应。”   还不是你害的。   而且这个人好像完全忘了,我在小姨家已经连客厅阳台上的那张小破床都没了,现在只能和杜敬川挤一张床,又怎么可能睡得好。   压下心中的失落,我垂下眼,含糊地点了点头:“有点……”   沈鹜年要去白祁轩家吃饭,因此跟我们一道回来了。在楼道里分开时,白祁轩还问我要不要一起去他家,我有些不愿和沈鹜年同桌,就婉拒了。   回了家将平安符给了小姨,她乐呵呵地收下,没提给我钱的事。   “钟艾,你们今天出去,是不是还有一个很漂亮的小姑娘?”吃饭时,小姨夹了块排骨到杜敬川碗里,状似不经意地问。   小姨有时候真的很好猜,我就在想她肯定会问,果然就问了。   “嗯,好像是白哥姑姑朋友的女儿。”我绕开那盆排骨,识相地只夹花菜吃。   小时候不懂事,也曾做过和杜敬川抢一块肉的事,结果杜敬川直接在饭桌上发疯,大哭大闹,让小姨把我赶出去。   他那时候比现在还要胖一些,哭得脸都憋紫了,模样瞧着颇为骇人。   小姨吓得不轻,哄着儿子,一口一个心肝宝贝,姨夫直接指着我怒骂:“你能待就给我老实点,不能待就给我滚蛋!”   那之后,我就再没动过不属于我的那盆肉。   “那你看没看出来她跟谁聊的比较好?小姑娘说是在江市跳舞的,感觉跟你白哥挺配的。老家是一个地方,工作又是同一个地方,以后一起回来过年都方便。”   只是出去了一次,感觉小姨已经连他们孩子的满月宴要穿什么衣服都想好了。   “我没看出来,”我傻笑着试图蒙混过去,“我哪里懂这些。”   小姨见问不出什么,兴趣大失:“你啊,整天就知道傻乐。”之后便不管我,与姨夫话起家常。   吃完饭,杜敬川回屋写作业,我不好进去,客厅里又有姨夫在看电视,我也不爱多待,就只好借着倒垃圾下楼转悠。   雪已经停了,但云层还很密集,看不到星星也看不到月亮。   我在小区的儿童游乐区找了副秋千,拂开上头的落雪,百无聊赖地荡起来。   小姨他们住的是个老小区,没有电梯,也没有地下停车库,车辆密集地停在道路两边,如果狭路相逢,就要上演惊心动魄的“你进我退”。   没有属于自己的房间,没有等自己回来的人,老旧逼仄,这样的地方,却是现在的我拥有的,唯一可以称得上像“家”的存在。   “心情这么好,在这儿荡秋千?”   脚尖点地,我诧异地朝声援望去。沈鹜年双手插在大衣里,缓缓朝我走来,如果不是他的肤色够白,那一身黑的穿着简直要融入夜色中。   我不睬他,收回视线,继续荡自己的秋千。   “还在气我胡说八道?”   他好像都不知道“知难而退”怎么写,我不睬他,他也能一个人把天聊下去。   “要我帮你推吗?”   大晚上一个成年男子荡秋千已经很奇怪了,再加一个成年男子在后面推,我都不敢想这幕被小区里的大爷大妈看到以后会传成什么样。   我斜斜睨了他一眼:“你没别的事做了?”   “我在等车,但现在是大年初一,接单的车比较少,我还得等一会儿。”   “那你去路边等吧,我自己荡秋千就行。”   他在边上安静下来,没有再说话,也没有离开。   大晚上的被人这么盯着实在有点毛骨悚然,我荡不下去了,想换个地方消磨时间,才要缓住势头站起身,秋千的铁链就被人一把抓住。   平衡被打破,整个秋千剧烈摇晃了两下,我惊呼一声,紧紧抓住两边的铁链:“你干什么?”   沈鹜年扯动链子,将我面向他:“你这样……什么时候才能得偿所愿?你不会打算就这么一辈子看着他吧?”   车辆从一旁的道路穿行而过,灯光在沈鹜年雕塑般的脸上打出极致的光影。这张总是带着一丝笑意的面孔此时一片冷漠,看着我的眼神,就像在看一个无可救药的蠢货。   我控制不住地抖了抖,在他如此强势的威压下,已难以聚集抵抗的力气。   我当然知道他在说什么,经过一个下午,因为对方莫名退让的对话又毫无障碍地接上了。   “我没……”眼见他的眼神更冷了,我声音弱下去,干脆破罐子破摔,“那你说……我要怎么办?”   似乎还算满意我的回答,他歪了歪脑袋,笑容重新回到脸上。   “要我帮你吗?” 第4章 乖,我来解决   回小姨家过年,本来就是搞个形式、走个过场,就像某种不得不完成的仪式感。他们需要过年的时候告诉所有人没有亏待我,我需要过年的时候能有个地方可回。大家各取所需,皆大欢喜。因此初三走是最好的,这个时间段走,大家都舒坦。   过年时期各种票都很紧张,回程我只抢到了十点的站票,所幸洛城离江市不算远,两个多小时,站着也不累。   车窗外景物飞驰,前两天的大雪叫天地披上素衣,如今一眼望出去只余灰白二色,颇为萧条。   而不同于车外的冷寂,动车二等车厢内人声鼎沸,充满着各种混杂的气息,其中泡面味尤为勾人。   我背着背包靠在车门旁,努力屏蔽着这股突出的香味,肠胃却仍被它勾得咕咕直叫。   忍一下,车上的泡面太贵了,回寝室再吃吧,寝室里还有上学期买的红烧牛肉面呢。我按着自己不断发出抗议的胃,耐心安抚着对方。   下午一点动车准时到站,才坐上地铁,我就收到了彭黛的信息。她问我有没有回江市,说自己手里正好有台淘汰的相机要赠予我,顺便许久未见,要请我吃饭。   彭黛就是大一时拉我进摄影社的雕塑系师姐,为人热情,性格豪爽,是个典型的E中E。我俩就读于不同的院系,平时在学校里不怎么能碰上,上一回见面还是摄影社聚餐,她将我强拉去,但那也是好几个月以前的事了。   【我刚下动车,现在在地铁上,大概还要一小时到学校。】   【那我收拾打扮下也差不多。我们就在学校附近那家东北烤肉店见吧?我打电话问过,他们今天营业的。】   【嗯,好。】   事情敲定,彭黛很快发来“万岁”的表情包。   一个小时后,当我赶到烤肉店,她老早就到了,四人位的桌上铺满了各种肉类,视觉效果颇为震撼。   “师姐……会不会点太多了?”口腔里疯狂分泌着唾液,但我还是有点为对方的钱包感到肉疼,“要不退掉点吧?”   这么多肉,得多少钱啊?   “退什么退?你看你都瘦什么样了?一看就是好久没像样地吃一顿了。今天我盯着你呢,这一桌肉你必须给我吃完。”彭黛外形十分配她的性格,小麦肤色,欧美穿搭,一头粉蓝的脏辫,回头率十足。   “这一桌都我吃?你不吃啊?”我正要去拿烤肉夹,被彭黛一巴掌拍开了。   “我减脂期,吃点烤蘑菇烤玉米就好。你别动手,我给你烤,你吃就完事了。还好你脸上胶原蛋白还很足,不然瘦到脸垮你吃再多都补不回来。”她一边麻利地烤肉,一边将身旁一只纸袋子递给我,“看看。”   我接过打开一看,是一台佳能的单反和一支变焦镜头。   “这都是给我的?”我有些受宠若惊。   她说相机,我还以为是那种数码相机,没想到是单反,还配了一支镜头。   “这是我好久前买的入门款,现在早不用了。咸鱼二手加镜头也不过两千,卖了不如赠你。”她将烤好的肉一片片夹到我盘子里,语重心长道,“你是有天赋的,别轻易放弃。”   珍惜地抚摸着怀里的相机,我谢过师姐,分明应该高兴的,心脏却好像被针扎了一样,又酸又痛。   不合时宜的天赋长在饭都吃不饱的人身上,相比于恩赐,更接近折磨。好像冥冥之中老天也告诉你,你就只能这样了,你没有资格贪图更多。   吃到肚子都撑圆了,我挥别师姐回了学校。   寝室里其他人都还没回来,安安静静的,只有我一个。   挺好的。我推开窗户,让阳光跟新鲜空气涌进室内。   我住的这间寝室是与别的专业拼的混住房,除了我其他三名室友都是一个班的,和我课表不一样,平时上下课走不到一块儿,交集也不多。而且他们晚上还喜欢一起组队打游戏,经常吵得我睡不着觉。有时我宁可在打工的KTV窝一宿,都不愿意回来睡。   将相机锁进衣柜里,我上床好好睡了一觉,晚上七点,准时醒来,坐学校门口的公交车前往“金辉煌”上班。   金辉煌与其说是KTV,其实更像是夜总会。客户群体基本没学生,大多是有钱有闲的商务人士。   我的上班时间是晚上八点到第二天凌晨四点,主要的工作是收拾包厢。不用和客人接触,没事的时候还能打打瞌睡,工资一周结一次,撇除工作环境,可以说是份相当不错的兼职。   就是……偶尔要处理一些工作范围外的感情纠纷,让人有些头疼。   “王八蛋!姓胡的你给我出来!有胆找小姐你没胆见我是吧!你他妈再不出来老娘把这个地方砸了!!”   这不,新年新气象,这才上班头一个晚上,我就遇到了这么一出开年大戏。   “这位女士你冷静点,有话好好说!”我与其他男服务员拦在门口,不让他们更近一步,嘴里重复着用烂的惯常话术。   “跟你们有什么关系,你们给我让开!”   “女士您不要这样……”   混乱中,也不知谁推了我一把,我一个不稳向后跌倒,好死不死手掌撑地。霎时一股剧痛顺着左手手腕蔓延开来,我眼前一黑,缓了好一会儿才捧着伤手挪到一旁。   同事托尼赶紧穿过人群来扶我:“小艾你没事吧?”   我动了动手指,虽然还是痛,但已经比方才刚摔倒时好多了,应该没伤到骨头。   “好像扭到了。”我捧着左手,感觉到手腕那里迅速肿了起来。   托尼是我们的领班,虽然名字有一种随时随地抓住你卖卡的蛮横感,但人还不错,直接放我回去休息,还让我一定要去医院看看,说医药费给我报销。   正好金辉煌边上就有一家中西医结合医院,我直接跑去挂了急诊,片子拍下来,和我自己的诊断一样,只是扭伤,医生开了几贴药膏就让我走了。   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早下班,回到宿舍,大门甚至还没有关,然而当晚我却失眠了。   可能是下午睡多了,也可能是枕头下沈鹜年的名片存在感太强,让人静不下心入睡。   在宿舍狭小的床上翻了一个多小时,还是毫无睡意,我忍不住将枕头下沈鹜年的名片摸出来。   昏暗的光线下,磨砂质感的名片只有烫银的“沈鹜年”三个字格外显眼。   “要我帮你吗?”   脑海里再次浮现出那一晚的对话。   “帮我?”我微微睁大眼眸,感到不可思议,“你要帮我……追白祁轩?”   他没有回答,只是从大衣内侧口袋里掏出什么递到我面前。   我定睛一看,是张名片。   “回江市后,带着这张名片去江市美术馆找一个叫许美晴的女人,她会告诉你怎么做的。”   我沉默着没有接,而见我不接,他也不恼,笑了笑,将那张PVC材质的名片塞进了我的领口。   “哇,你怎么这样!”只是离开沈鹜年片刻,那张名片就冰得吓人,我慌忙扯开毛衣领口,试着将它取出来。   “你照我说的做也不会少一块肉,但你不做,就一定会后悔。”   等我从衣服里掏出那张名片,抬头一看,沈鹜年已经走远。   许是天寒地冻,冻掉了我大半的智商,又或者他的言语实在太具蛊惑,我都不知道他什么意思,稀里糊涂就留下了名片。   想到这儿,我在床上重重地翻了个身。   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人啊?竟然要帮我掰弯自己的直男朋友……   他该不是和白哥有仇吧?   如今我已经回了江市,明天要去吗?   不然先去看看他要做什么?要是不靠谱,我再走不迟。江市怎么也是法治社会,总不见得青天白日拐卖良家。   翌日下午,我顶着一双黑眼圈前往江市美术馆,辗转通过工作人员见到了沈鹜年口中的许美晴,并将手中的名片交给了对方。   许美晴这个名字有些年代感,但其实年纪并不大。看着三十多岁,一头干练的短发,身上穿着铁灰色的西服套装,鞋子是舒适的平底鞋,很有刻板印象里都市女高管的样子。   不知道是不是沈鹜年提前知会了她,她收下名片后二话不说,给我安排了一个干杂活的差事。   “我们最近在筹备徐獒的展,正是用人之际,你就在展厅里打打下手,哪儿用得上你你就去哪儿……”   我跟在她身后,支吾了半天,说不出一个字。   怎么说?我不是来打工的,我是来学习怎么追男人的?   “时薪40,日结,有问题吗?”   我一激灵,耳朵都支棱起来:“……40?”   她停下脚步,转过身来看着我:“40。”   这样的话,我一天两份工,开学前就能挣到下个学期的生活费了。就是追不到白祁轩,我也不吃亏啊。   “还有问题吗?”许美晴又问了一遍。   我用力摇了摇头:“没有了!”   就这样,我开始了白天美术馆,晚上金辉煌的打工日常。只是一连几天我都没有见到沈鹜年,不知道他是不是还没回江市。   徐獒的展名为“看透世界”,在江市美术馆的南栋2楼进行展出,一共有五个大小不一的展厅串联而成,涵盖的各种尺寸的摄影作品足有上百幅。   展厅大体装修完毕,各类引言板与展览标签贴完,最后一步就该挂上作品了。   戴上口罩,我和其他几人一同分工合作,两人一个展厅,先各自挂小的,再合力挂大的。   左手虽然还有点不灵活,但因为也不是常用手,所以问题不大。   将作品小心挂上墙面,由于是第一次用电子水平仪,我还有些不得要领,就十分谨慎,想要退后一些查看整体效果。   退了大概三四米,猝不及防撞到一堵肉墙。   我吓了一跳,回头看去,就这么与沈鹜年对上了目光。   “怎么这么不小心?”他揽着我的腰,银边眼镜下的双眼含着淡淡的笑意。   这个人,还挺会倒打一耙。   我蹙了蹙眉,拉开与他的距离:“明明是你不出声,害我撞上的。”   他该是刚从外面进来,馆里二十多度,我们干活的都脱得只剩一件毛衣,他还穿着外套。   “这几天还习惯吗?”他越过我,去到我刚刚挂好的那副作品前。   我回头看了眼本该同在展厅里的另一位同事,发现对方不知何时已经离去。   “挺好的,美晴姐很照顾我。”我从工具箱里又拿了枚无痕钉,打算继续自己的工作。   锤子狠狠砸下,没一会儿无痕钉便牢牢嵌进墙里。   “手怎么了?”沈鹜年等杂音过去,才再次开口。   我瞥了眼自己贴着膏药的左手,五指抓握了下,不甚在意道:“不小心扭伤了,没大问题。”   他看了片刻,收回视线:“话不是这样说,伤筋动骨,还是要注意些的。”他往我反方向一副一副作品看过去,声音不紧不慢地在偌大的展厅内回响,“下午白祁轩要来,这个展是他负责的项目,你们会有很多接触的机会,好好表现,别浪费了我给你制造的机会。”   手指紧紧抓着即将要挂上墙的作品,我内心充满了疑惑:“你真的要帮我?为什么?”   “因为我看你很有……”他的指尖由木质相框一角划过,将微微歪斜的作品扶正,“眼缘。”最后两个字,他念得又轻又缓,近似低喃。   我其实不太信,但刚才离开的同事此时又回来了,人一多,我就错失了追问的时机。   中午吃完饭,休息了会儿,下午繁重的工作便又开始了。才忙活起来我们就接到通知,展馆里的作品突然说要调整,要将几幅最大的作品调换位置。   消息一出,大家都是怨声载道。   “好好的换什么位置,真是吃饱了闲的……”   与我一同搭档的小王身材微胖,被暖气一烘,加上戴口罩来回搬重物,额头上已经布满了细密的汗珠。   我们这趟搬运的照片少说也有100寸,相框又是实木的,重量相当可观,我为了保险起见,两只手都用上了。   感到左手有些酸胀,我提议道:“小王,我们前面休息一下吧。”   “行,那我说一二三咱们慢慢一起放。”小王道。   就在这时,眼角余光里,我看到远远走过来几个人。再仔细一看,三个都是认识的,分别是沈鹜年、白祁轩还有许美晴,唯一一个不认识的,五十岁左右,看着就像个领导。   “老师放心,这次的展每个环节我和鹜年都抓得很紧,不会有问题的。”白祁轩恭敬地对那中年人道。   “你们两个,我自然是放心的。”中年人微笑颔首。   “……二、三!”   我太专注于白祁轩他们,以至于错过了小王那边的信号,还没反应过来,就觉得手上分量一重,相框立即脱手而出,砸到了地上。   “咔嚓!”   相框散架的脆响不仅叫我心惊,也吸引到了白祁轩他们的注意。   “你们怎么搞的?”白祁轩大步朝我们走来,脸色难看异常,毕竟他刚才还夸下海口,说一切不会有问题。   相框碎裂,直接勾坏了里头的相纸,一道白色的裂痕犹如天堑般将照片分成了大小两部分。   小王也是吓得不轻:“不……不关我事啊,我让他慢慢放的啊!”   “你知道这幅作品多珍贵吗?”白祁轩一把抓过我的左手,力道大到我觉得自己的手腕都要被他捏断了。   闯祸了。   疼痛加上惊惧,我的大脑瞬间一片空白:“对不起,我……我会赔的!”   “你赔……”忽然,白祁轩话音一止,注视着我的双眼,脸上闪过实打实的震惊,“钟艾?”   场馆里粉尘比较多,为了呼吸道健康,大多数人都戴着口罩工作,我也不例外,这也就导致了白祁轩一开始根本没认出我。   可这种情况下的相认,还不如不要认出来。   我用力抽着手,弄坏东西的无措加上被喜欢的人在这种情况下认出来的羞耻感,让我开始语无伦次。   “我……我不是……”   “什么不是,你明明……”   拉扯间,一只大手忽地落在我的肩膀上,轻轻施压:“祁轩,不要吓到小孩子。”   沈鹜年说着,另一只手去扯白祁轩的胳膊。   他的手本就骨节分明,手背覆着青色的血管,稍一用力,青筋鼓起,看起来力量十足。   白祁轩痛哼了一声,几乎是立刻松开了对我的钳制。   沈鹜年揽着我的肩膀,将我带离白祁轩:“这里不用你了,你先下去休息吧。”   “可是……”我看了看地上残破的相框,咬紧了唇。   “乖,我来解决。”他低声在我耳边耳语,将我往展厅出口处推了推。   我点点头,没有去看白祁轩和其他人,低头快步走出了展厅。   我一路越走越快,没有去休息室,而是找了一处杂物间待着——这会儿,我实在不想跟其他人重复一遍刚才的遭遇。   杂物间堆满了各种工具耗材,空气中充满着灰尘的味道。   我拉下口罩,找了角落处一只横陈着的展柜坐下。   眼泪不听话地从眼眶里一颗接一颗落下,我忍着声音,拿它们毫无办法,只能任其肆意流淌。   不知过了多久,我哭一会儿,停一会儿,每当觉得自己冷静下来了,又会因为想到白祁轩,想到刚才的事而再次伤心流泪。   真倒霉啊,每次都好倒霉。   爸爸妈妈说没就没了,寄人篱下,喜欢上不该喜欢的人,整天饭也吃不饱,好不容易找了个时薪40的工作,还把人家老贵的照片弄坏了……   我抹着擦不完的眼泪,哭得眼前一片模糊,而沈鹜年就是在这时候找到我的。   他推开杂物间的门,大咧咧走进来,完全无视我的狼狈与窘迫。   “可找到你了,你真会藏啊。”灰尘的味道被花香掩盖,他缓缓走向我。   我完全没做好准备面对他,只是垂着脸,等待这波眼泪赶快平复。   沈鹜年在我面前站定,静了会儿,忽然抬起手:“你哪里都小小的,眼泪倒是很大颗。”   说着食指弯曲,刮下一滴挂在我面颊上的眼泪。 第5章 这样就难受了?   什么啊这个人……   我抬头怒视他,一时都不知道是要先哭好还是先骂他好。   “别哭了,流那么多眼泪,小心脱水。”沈鹜年捻了捻手指,将那滴泪碾碎在指间。   “……多浪费。”   这跟浪不浪费有什么关系?最后几个字他说得颇为含糊,我不确定自己有没有听错,但被他这一打岔,我也没心思哭了,用衣袖抹去眼泪,问出了自己目前最关心的问题。   “那幅……那幅照片要多少钱?我弄坏的,我会赔的,就是……”哭得久了,鼻子不通气,我说话时带着浓浓的鼻音,“能不能分期还?”   沈鹜年似乎是被我逗笑了:“你来还?”   我垂下眼:“嗯,我来还。”   额前微风拂过,眨眼间,沈鹜年单膝跪到我面前,牵起了我的左手。   “200万。”他语气平平地爆出一个价。   我瞬间睁大眼,脑子只觉得嗡地一下,整个人都被这个价格吓呆了。   200万??   时薪40的兼职,可以买我50000个小时……   “200万……”我梦呓般重复着这一天文数字,全身上下的血液都好像在刹那间抽离了,身体的温度急速下降,手心不一会儿便出了一层冷汗。   “还还吗?”沈鹜年细细检查着我的腕骨,从掌心一路抚到指尖。   我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满脑子都是“200万200万200万”,一时只是乖乖摊开手掌任他检查。   200万确实很多,我也确实没钱,但这并不能作为我推卸责任的理由。贫穷只是我的生活状态,我不会将它当做耻辱,亦不会拿来成为武器。   我蜷起手指,指甲用力刻着掌心:“还的。不管十年二十年,我都会还清的。”   父母在世时,做些小生意,开了一家早餐铺,每个月给供货的粮油店老板结钱,总是分文不差,非常及时。连粮油店老板都说,我家是付钱最爽快的,他从来不操心。   父亲常言,这世道谁都不容易的,要为别人多想想。   他们离世那天,也是因为台风天要来了,他们怕招牌不够牢固,吹跑了砸伤路人,所以晚上冒雨开电瓶车前去检查。结果台风没来,他们反倒在半道出了交通事故,被一辆大货车在转弯时卷进车轮。父亲当场没了,母亲ICU躺了十来天,也因器官衰竭没挺过来。   他们的追悼会上,粮油店老板红着眼眶将包着白纸的五百块钱塞到了我手里,特别叮嘱我要好好读书,要有出息,要像我父母一样,做个正直的人。   出不出息的另说,但我总不能辱没了父母的名声,成为一个没有担当的人。   “哎,骗你的。”沈鹜年叹息着掰开我的手,五指插进去,抻开指缝,“徐獒的第一场展,是我养父策划的。我养父当时已经是一位国际知名的策展人,算是他的伯乐。我作为恩人的孩子,亲自打电话给他赔礼道歉,他再怎么样也会买一些账的。”   “已经说好了,他会再打印一张照片寄过来。”   这突如其来的事态转变叫人实在无所适从,我怔怔看着他:“……不用赔了?”   “不用赔了,不过……”他拖长了音调,忽地扣紧十指,将我一把扯向他,“你要记得,你欠我一个人情。”   距离骤然拉近,我条件反射地用另一只手撑在他肩膀上。   白炽灯昏昧不清的光线下,哪怕温度并不低,所有的色彩也被渲染上了一层冷蓝的色调。   这让我产生了一种错乱——视觉是冷的,感受却是热的;底色是冰,摸起来却很烫。我从来不知道一个人的体温可以这样高,隔着衣服都能感觉到其下旺盛的血运。   “我、我知道了,你先松手,我的手没事的,你不用再检查了。”这姿势着实有些暧昧,我往后仰了仰,试着将自己的左手挣脱出来,舌头都要打结。   这人第一眼看起来那样成熟稳重,斯文得可以去大学里任职,相处下来却诸多恶习,有点……没有边界感。   “哦。”沈鹜年顺势松开五指,同时从地上起来。   他拍了拍裤子上的灰,问我还想不想哭,想哭就再哭会儿,不哭了就出去吧。   我当然不会再哭,从展示柜上站起身,正要与他一同出去,外头传来了白祁轩的声音。   “钟艾?钟艾你在这里吗?”那声音由远及近,已在慢慢靠近杂物间。   听到他的声音,我一下子往前走了几步,快到门口,才想到屋里还有个人。   我回头看向沈鹜年,其实也没有什么特殊的含义,只是一时茫然,下意识寻求他人的意见,可沈鹜年似乎是误会了我的意思,指了指一旁堆满东西的货架,闪身躲到了后面。   我心里虽然觉得些许怪异,但白祁轩此时已经到了门外,我也来不及再说什么。   “钟艾?”白祁轩在外面敲了敲门。   我赶忙出声:“白哥,我在这里。”   白祁轩轻轻拧动把手,将门推开,见到门后的我时,紧绷的五官这才松懈下来,眼里露出一点如释重负的笑意。   “你还是像以前一样,生气难受了就喜欢到这种狭窄昏暗的地方躲着。”   以前,我用拆下来的旧家具和树枝,自己在小区的绿化深处搭了一个“避难所”。我当做自己的小秘密,将它分享给白祁轩。   我们一起在那里庆祝了我的十五岁生日,两个人分吃一块蛋糕。那还是父母离世后第一次有人记得我的生日。可惜,好景不长,没多久“避难所”就被人发现了,等我再去时已经只剩下一些残垣废料。   回忆起从前,我怅然若失:“白哥,刚才对不起……”   分明才过去五年,为什么我却觉得过去了好久好久?   眼角落下一点冰凉,白祁轩拇指抹过我的眼尾,叹了口气:“哭过了?”   以往让我心跳加速的碰触,今天引起的却是莫名的心慌——一想到身后有一双眼睛正注视着这一切,我就难以松弛下来。   “嗯。”   “先离开这儿吧。”白祁轩隔着衣服握住我右手手腕,将我带离了杂物间。   “你左手受伤了?”他扫了眼我的左手问道。   “没事的,就是扭伤了。”我冲他笑笑,离去前,最后看了眼身后昏暗的杂物间。   一道金黄的光透过墙面上窄小的天窗,恰恰落到货架上。沈鹜年靠着墙,感觉到我的视线,侧目瞥过来一眼。   我们隔着尘埃与满室丛杂极短地对视,又各自错开。   那天白祁轩为了表示自己的歉意,亲自开车将我送回了学校。我不知道这算不算进步,但相比前几个月,确实又好像回到了我们还很亲近的时候。   我以为自己要否极泰来,接下来都会走运,结果第二天就病了。   杂物间的空气不知道是不是灰尘细菌太多,第二天起床我就觉得喉咙有点痒,到了下午更是浑身不舒服,有了发热的征兆。   白祁轩在现场监工,看出我的不对,询问我是不是不舒服。   我怕他担心,摇了摇头。   “不舒服就先回去休息吧。”他顿了顿,“你们寝室有人照顾你吗?没的话你可以去我那儿,就是……我得先和室友打声招呼。”   我一听,连忙摆手,不愿麻烦他:“不用不用,我回寝室就好,有室友可以照顾我的。”   他完全相信,不疑有他。   “那就好。”   说是回学校,其实我只是避开他去休息室躺着。   由于我们临时工的休息室和他们的办公室是分开的,甚至不在一个方向,所以我并不担心白祁轩会发现我根本没走。   休息室不时会进来人,但我裹着衣服睡在角落,也没人发现。   就这么昏昏沉沉到了晚上,休息室的灯关了我都没起来。   身体越来越痛,也越来越热,喉咙每咽一口口水都跟被刀割一样。   我蜷缩着身体,无意识地喊着冷和渴,却得不到任何地回应。   “嗒!”   眼皮感到一丝光亮,我睁了睁,模糊中只来得及看到一道高大的黑影来到我身旁,遮住光亮,很快又昏睡过去。   期间几次意识聚散,感到好像有人在摸我的脸,喂我喝水,亦或将汗湿的衣物脱去……身上是羽毛般柔软的被子,入目是从未见过、陌生的天花板。   “张嘴。”   混着一丝迅速融化的苦涩,有什么东西探进我的口腔,撬开了我的齿关。   我别开脸,躲避着这股强横的力量,张嘴就要吐。   这个举动似乎惹怒了对方,下一瞬,口鼻被大力捂住,空气急速流失。   我慌乱地扒着那只大手,不知是泪水还是口涎,淌了对方一手。   “不要……”好不容易扒下一条缝,我努力地睁眼,却只能看到一团朦胧的光影。   舌头上又麻又苦,纵然那团黏糊糊的东西已然大半融化在口中,我还是吐着舌头想要尽可能地吐掉点苦涩的口水。   “难受……”我哽咽着,身体难受,嘴里难受,委屈得难受。   耳边传来一声不耐地轻啧。   “这样就难受了?”   脖颈被托起,那个声音不冷不热地又吐出两个字。   “娇气。”   口腔再次被迫打开,这次的力道却和缓许多,也湿滑许多,带着甜凉的甘霖,冲去我舌尖的苦涩,浸润疼痛的喉咽。   可渐渐地,供需关系倒转,我从渴求的一方,变成了被汲取的一方。鼻子这次没被堵住,但仍然窒息感强烈,我无措地胡乱抓握着,尝试推开对方。   下一刻,双手就被束在一起,牢牢困在胸前。   “唔……”   我试着反抗,但怎么也反抗不了。没有办法,手被束住动不了,就只能别的地方发力。我发狠地咬住口中事物,顷刻间口腔内铁锈味弥漫,那东西死了一样不动了。   太好了,得救了……   危机解除,我再次放松下来,只是软软地将堵着嘴的东西一点点往外推,结果还没推两下,两颊猛然被狠狠钳住。   还没等我进一步动作,嘴里的东西趁机负伤而逃,竟是假死。    第6章 没有我想得那样糟糕   嘴里好苦。   床头的电子闹钟显示,现在已经是中午12点32分,但这不是我的闹钟,甚至不是我的床。   浑身酸软地撑坐起来,我开始打量自己身处的空间——看起来就很贵的木地板,宽大的铁艺床,温暖的羽绒被,还有遮光性很好的窗帘……这应该是一间起居室。   身上穿了件非常宽松的白T恤,下裤失踪,不过好在内裤还在。我赤着脚下床,没有感受到意料内的寒意,地板竟然是温暖的。   摸了一圈没摸到自己的衣物,我实在没办法只穿一件T恤到处走,只能将床单拽下来披在身上。   卧室内安静、昏暗又温暖,非常适合睡眠,可一推开门,外面的世界却截然不同。   我眯着眼好半天才适应外面的光线,映入眼帘的客厅明亮、喧闹,还有点冷。   一整面墙的格子窗全都打开了,冷风从户外刮进来,哪怕有地暖与电子壁炉不停歇地工作,仍不能阻止燠热外流。   喧闹的声音大多来自楼下,小部分来自沙发前的画境电视。   一名像是专家的中年人坐在演播室内侃侃而谈:“……最近研究发现,红线症可能是一种寄生病。Redvein身上寄生的是雄虫,而Cure身上寄生的是雌虫。为了生殖繁衍,雄虫会持续释放毒素迫使宿主寻找与自己最契合的雌虫。”   “Cure和Redvein身上的红线通常是看不见的,只有通过‘近红外光’检测才能看到雄虫和雌虫的存在。我们有做过实验,离得远Redvein只是能感觉到Cure但红线不会连起来,大概离得足够近了,五十米一百米它们才会纠缠在一起……”   又是红线症。   我立在窗边往下望,楼下车水马龙,人来人往,相当热闹。周边的楼宇全都十分低矮,有着砖石的外立面,陈旧的颜色,而透过这些具有年代感的建筑,远处犹如冬日冰川般耸立的摩天大楼异常醒目地闯入我的视野。   借由这丛有名的江市地标性建筑,我成功定位到了自己此时所在的方位——江市市中心,市政府附近,离江市美术馆不过几公里的距离。   “怎么这样就起来了?”   轻柔带笑的男声骤然响起在身后,我吓得一哆嗦,慌忙回身,看到了这辈子都忘不了的一幕。   仿佛是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沈鹜年的脸上,白色的衬衫上,包括因卷起袖子而裸露的一双手臂上,全都是飞溅的点点鲜血,而更让人惊恐的,是他右手上还握着一把同样血迹斑斑的西式厨师刀。   我裹紧了床单,不受控制地往后退了一步,刹那间连自己接下来要怎么被分尸的都想好了。   “哦……”沈鹜年顺着我的视线看过去,缓缓将刀柄上旋,刀尖向上,背到身后,“别怕,是鱼血。”说着,他抬起胳膊,抹去颊上的鲜红。   然而那血迹已经半干,如此一抹,拖出一道靡丽的红痕,倒像是被哪个情人匆忙地吻了一口。   窗边距离我不远有张巨大的书桌,上头凌乱地堆叠着一些书籍资料,还有一台笔记本电脑,该是沈鹜年日常办公的地方。   他走到桌边,随意地抽了几张纸巾,手隔着去关窗。   “楼下有个爱钓鱼的大爷,我之前帮他搬过东西,他时不时就会送些自己钓的鱼过来。今早送来一条十几斤的灰鲢,还有一口气尚存,杀起来特别费力……”他一扇扇关着,很快到了我身旁,“我喜欢空气流通一些的环境,所以开了窗户,你要是觉得冷,就先回卧室躺着。”   随着他的靠近,鱼类的水腥味与血腥味混在在一起形成的浓烈气息霸道地窜入我的鼻腔,叫我尚有些昏沉的大脑如同遭受了一拳重击,一下子更晕了。   “我怎么会在这里?”我能记起的最后记忆是自己躺在美术馆的休息室内,身体滚烫,奄奄一息。   沈鹜年挤压过来,沾满血腥的手穿过我的耳际,抓住我身后的窗把,将其拉紧合拢。   他低头看着我:“路边有只小奶猫病得快死了,我好心把他捡回来,擦身喂药,照顾一晚,还准备给他炖鱼汤补身。结果小猫一觉醒来,满脸警惕,一副将我当成绑架犯的样子……”他说到这儿,装模作样叹了口气,“好人没好报啊。”   他都说这么直白了,我哪里能听不出来他在点我。   我心虚地移开视线,小声嘀咕:“不是,你这个造型……谁看了不害怕啊?”   知道的他在杀鱼,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把楼下大爷宰了。而且杀鱼不该是先把鱼摔晕再杀吗?他弄得到处是血,莫不是把鱼活剐了?   “嗯?”   我抵着他的胸口,感觉他又压下来了一些。   “谢谢!”我连忙改口,“谢谢你把生病的我捡……带回家,照顾我,还、还给我炖鱼汤。”   头顶上方传来愉悦的低笑,得到满意的答复,沈鹜年终于退开。   “昨天有个叫托尼的打电话给你,问你怎么没去上班,我帮你请了两天假,今天美术馆也都请过了。然后你的衣服还在烘干,可以先穿我的,待会儿给你送去。”   我闷声点头,迅速裹着床单逃离他。   “……雌虫的信息素会通过寄生进入到宿主体内,雄虫的毒素对这些信息素是非常敏感的,一碰到就会平息,所以Cure的体液才能缓解Redvein的火灼之痛。”   “而必须要Cure爱上红线症患者才能治愈这个疾病,我们现在的猜测是说雌虫或许需要Cure分泌某种特定的物质,它吸收了,才能够有这个能量来与雄虫交配和孕育下一……”   身后的电视声戛然而止,应该是被沈鹜年关掉了。   回到那间温暖昏暗的卧房,我才将床单铺好,沈鹜年就把他的衣物送了过来。他没有进屋,只是用一只手将东西递进来。那只手修长白皙,肌肉紧实,已经看不到任何鲜血的痕迹。   他给我送的是一套灰蓝色的睡衣,虽然尺码都有些大,但勉强也能穿。上衣直接套在了T恤外面,裤子因为有系带可以收紧,所以直接将裤脚卷起来一些就好。   身上还在发烫,该是没有完全退热,经过方才的一系列动作,我的体力基本告罄,靠着床头不知不觉又睡了过去。   等再醒来,已经是一个小时后,门外传来低低敲门声。   “出来吃饭吧。”   我揉了揉眼睛,拉开门出去。沈鹜年已经洗过澡,新换了身衣服——与我身上这件相同款式的黑色T恤,和一条露出脚踝的黑色宽松长裤,并且没有戴眼镜。   “呃……”   “去刷牙。”   刚要问在哪儿洗漱,沈鹜年就像有什么预知功能,直接给我指了洗手间的方向。   铺满马赛克的黑白空间内,崭新的牙刷已经挤好牙膏,摆放在盛满水的玻璃杯上,同样干净崭新的毛巾整齐叠放在一旁。生病有人照顾,刷牙还帮忙挤好牙膏……这体验实在好新鲜。   我盯着那几样东西看了许久,竟然有些不忍心打破它们完美的结构。   要是有手机就好了,可以拍下来……我闭了闭眼,为自己有过一瞬间如此离谱的想法而震惊。   “我把脑袋烧坏了。”自我总结道,我一把拿起杯子上的牙刷塞进嘴里。   沈鹜年说炖鱼汤,竟真的炖了鱼汤。   屋子里没有餐桌,大碗的鱼汤,清蒸的鱼段,还有看起来同样很清淡的芥蓝都摆在木质的茶几上,而我和沈鹜年则席地坐在沙发前的地毯上用餐。   电视被重新打开,红线症的解说已经结束,换成了一部欧美老电影。   边吃饭边看电视,因为不知道要和沈鹜年聊什么,只好将注意力放在电影上。   这是部讲吸血鬼的电影,吸血鬼男主A把另一个男主B咬了,将他从人类变成了吸血鬼。男主B因此十分厌恶和排斥A,认为是对方让自己成为了怪物。他不愿意吸食人血,不愿意伤害人类,终日痛苦地与自己体内的野兽做着斗争。   明明看得很细致,可我只是低头吃了两口饭,B就带着他们的养女离开了A……   “他们为什么要离开他?”看原声电影就这点不好,一个闪神剧情便完全看不懂了。   明明上一刻他们一家三口还好好的,怎么下一刻就各奔东西了呢?   “他将他们变成了怪物,他们不该恨他吗?”沈鹜年应该是看过这部电影的,证据是他完全没有看过电视,但是现在仅仅是扫一眼就知道剧情发展到了哪里。   我停下筷子,盯着电影画面认真思忖着,半晌道:“或许,他们的痛苦不在他,而在身为野兽,仍然拥有人性。”   高中的心理课上,老师曾给我们播放过心理学大师荣格的采访。荣格认为,人越是追求光明,就越会被内心的阴暗面所吞噬。越抗拒,越痛苦。正确的应对方式是不管好的坏的,都要正视自己,接纳自己,这样才能真正的成长。   “你觉得不该拥有人性?”短暂的沉默后,沈鹜年再次发问。   我想了想:“那样大家都能自在点。”   “……自在点?放弃挣扎,彻底沉沦,会自在点吗?”   “总比时时刻刻保持人性轻松吧。”我完全是基于电影内容,站在B的角度跟他进行探讨,“能舒服肆意得活,干嘛活得那么累?”   可能是自己活得很辛苦,我总希望别人能活得轻松些,快乐些。   沈鹜年许久没有说话,我重新动筷去夹菜,就看到他用一种新奇又玩味的眼神打量我,好似我说了多惊世骇俗的话。   我颤了颤,把手缩了回来:“你干嘛……这么看着我?”   我回忆着刚才的对话,没觉得自己哪里说错了。   “没什么,就是觉得……”沈鹜年往我碗里夹了块鱼肚子上的肉,笑着道,“醍醐灌顶。”   虽然觉得他态度奇奇怪怪,但看在碗里鱼肉的份儿上,我还是冲他说了谢谢。   吃完饭,不知道是不是病情出现反复,我的身体没一会儿又难受起来,那种只有发烧时才会有的酸痛再度席卷全身,只是没有昨天那样来势汹汹。   我摇摇晃晃来到厨房门口,问沈鹜年自己的衣服在哪儿,打算下午回学校去,可能是脸色不对,沈鹜年直接脱去橡胶手套,用手背碰了碰我的额头。   “你又开始发烧了。”他的表情充满担忧,“反正我这里有多余的房间,再在这里住一晚吧,明天走也不迟。”   面对这样一张毫无遮挡,俊美到挑不出毛病的脸,开口拒绝对方的好意是件很难的事。   反正已经住过一晚,再住一晚……也没有差吧?   我半推半就地被再度按回松软的大床,当身体陷进床垫,意识紧跟着溃散。   中间沈鹜年似乎是出去了一次,不知道是不是去了美术馆。不过徐獒的展开幕在即,他这个策展人确实应该去得勤点的。   我浑浑噩噩又睡了一觉,再醒来已经是晚上。沈鹜年回来了,说买了附近粤菜馆的皮蛋瘦肉粥,扶我起来吃了一些。   我出了一身汗,感觉已经好多了,就是没什么力气,身体很虚。   吃完了东西,我再次蜷进被子里睡觉——这个地方真的好适合睡觉,自我十三岁起,就没睡过这么好的觉了。   不知过了多久,沈鹜年拿着一杯牛奶进来,让我靠在他身上喝掉。   “我喝不下了……”   喝到一半我就别开脸不想喝了,沈鹜年却一路追过来,坚持要我喝下。   “乖,喝了能睡得好一些。”   他轻哄着我,一点点让我将牛奶喝完。   喝了牛奶,没一会儿我就陷入了沉睡,但并没有如沈鹜年说的那样睡得好一些。   我睡得一点不好,这种感觉很神奇,就好像身体还留有一些触感,灵魂却已经坠落到了深深的湖泊中,周身越来越暗,越来越冷。   我开始做一些光怪陆离的梦,和看不到脸的生物纠缠。   那生物淫靡又邪恶,贪婪且凶猛,让我吃尽苦头。   “没有我想得那样糟糕……”在最痛苦的巅峰,冰冷的嗓音事不关己般在耳边低喃。   “确实,做野兽自在很多。”    第7章 来日方长   四野阒然,四肢沉重,混沌的黑暗中,我坠得很深,想要呼救,然而连张嘴都很困难。   起初我并没有意识到这个梦的本质,单纯地以为“恐惧”就是它的全部,直到被湖底鲜红的怪物不动声色地抓住,缠着胳膊和腰肢,拖拽进他的怀里。   周围那样冷,他的怀抱却很热,仿佛要将湖水都沸腾。   第一次,他只是像玩具一样把玩,动作粗暴,毫不顾惜,我感到疼痛,更多的还有“荒唐”。   好荒唐,以前做这种梦,好歹主角是白祁轩,现在竟然连个人都不是了。   “果然只有眼泪大颗……”   涣散的意识难以处理太过复杂的信息,声音通过震荡的湖水传入耳中,朦朦胧胧的,我直觉那不是好话,却不明其意。   没礼貌。   我挣扎着,全身都在用力,妄图逃离身后的怪物,去到水面上。可不知是水里阻力太大,还是梦里设定如此,不管我如何调动肌肉,表现在肢体上的反应都很微弱,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别乱动。”   扣在胸前的力道倏地加重,同时,人体最脆弱的脖颈也被牢牢掌控,我艰难地仰头,眼角溢出泪花,在疼痛中一点点失去对身体的自主权。   好痛苦,但也不是完全的痛苦。惊惧、疼痛、羞耻,还有身不由己的快意混杂在一起,形成了一股令我不断沉沦又企图挣脱的复杂情绪。   当痛苦到达顶峰,我感到自己的灵魂似乎也脱体了片刻,漂浮于水中,怜悯又憎恶地看着那具苍白的人体如何低贱地扭动身躯,泪眼婆娑地哭泣。   “怎么又哭了?”湿热的唇舌将那些已经产生的,亦或还没产生的眼泪尽数收割,“流得到处都是,不过,没有我想得那样糟糕……”   他低喃着,带着事不关己的冷漠,与一丝畅快的喟叹。   “确实,做野兽自在很多。”   那之后,他的动作轻了许多,可对我来说也没有好到哪里去。   惊惧、疼痛、羞耻,这三者此消彼长。疼痛消退了,多余的点数就只能点到“惊惧”和“羞耻”上,形成一套新的“痛苦”,折磨我的身心。   这只怪物,好似以我的痛苦为乐……不,他在以我的痛苦为食。   温柔不过是假象,是他为了更好地进食采取的伪装,贪得无厌才是他的真面目。   因此第四次时,我彻底爆发了。   怪物就是怪物,不知道什么是“适可而止”,也不知道人类亦有极限,有些快乐短时间拥有太多次是会死的!   我又开始挣扎,这次幅度大了些,右手顺利地抬了起来,并且落在了怪物的触手上。   无奈力道实在有限,犹如蚍蜉撼树,不自量力,最后只是沾了满手的黏腻湿滑,却没有推动对方哪怕一分。   “啧,”怪物有些惊讶地停下动作,“量看来不太够。”   我以为一切要结束了,如释重负,结果还没开心两秒,身上的触手缠得更紧了。所有感官汇聚于一点,我抽泣着蜷缩手指,驱动僵硬的舌头,只能含糊地吐出一个“不”字。   可因为太过虚弱,就连这满含拒绝的“不”,也毫无威慑力。   “放心,我不会弄坏你的,只是我病得太久了……需求有些大。”   怪物在我耳边低语着,似在安抚,动作却完全不是那回事。自救不成,我在绝望中迎来了第五次。   每个毛孔都在翕张着排出身体的余温,这使我不得不去寻求身后的热源,将自己更偎向对方。   快死了,快被吞吃殆尽了……   我颤抖着,内心的恐惧达到了顶峰。   谁来救救我?谁都好,我真的快死了……   “救……”   脑海里出现一个模糊的身影——强壮、阳光、开朗、英俊、家庭美满、学业有成。对方是如此完美,如此令人向往,拥有一切我难以企及的东西,如果是他,一定不会这样无助,只能任人摆布。   “白……祁轩……”   耳朵突然一痛,似乎被怪物咬了一口。   “白祁……”   又被咬了一口。   “白……”   这次更重了,咬在耳垂上,怪物叼着那块皮肉,恶劣地碾磨,惩戒意味明显。   我呜咽着,不敢再叫。   过了一会儿,触手一点点松开,怪物不知道是不是饱了,竟然放过了我。   “你这样,真的要脱水了。”   他将我轻轻放置在长满水草的巢穴中,接着便不知所踪。   我浑身虚软地被水草包裹,渐渐地,深沉的倦意浸透我的每个细胞,我彻底地脱力,连一根手指也动不了了。   就在意识滑向更深的黑暗时,那怪物又再次回到我身边。   “这次……不许再咬我。”说着,他捧住我的脑袋,不容拒绝地将一些香甜的蜜水哺喂给我。   身体知道那是好东西,自发地求索,迟钝的肌肉却难以满足这份渴求,只是吞咽了一小部分,大部分都顺着唇角流失。   还想要……   我挽留着嘴里的口器,微微张开唇,向上索取。   “哈……”怪物嗤笑着,抹去我唇边的水渍,触手顺着缝隙探进来,拨弄我的舌尖,“你真该庆幸,我不是一只嗜血的野兽。”   嘴里的异物撤离,下一瞬,怪物的口器更重更深地侵入,我如饥似渴地承接着,每次都吮到再也榨取不出一丝甜味才放他离开。   就这么喂了几次,怪物的呼吸逐渐加重,开始赖着不走,甚至顺着甜味从我的双唇一路舔舐我的脖颈。   难不成……这么快又饿了?   我蹙了蹙眉,害怕得不行。   这莫非是断头饭,吃了就要上路?   可是我不想死,我得活着……连爸爸妈妈的份儿一起活着……我要努力活下去……我不能在这里死掉……还、还死得这么窝囊……   太伤心了。无能为力的伤心,看不到希望的伤心,怎么也熬不过去的伤心……   那么多人,怎么就偏偏欺负我?   颈间的怪物毫无征兆地静止下来,退开一些,随后看见了什么稀奇物件似的,抚过我的眼尾。   “你到底有多少眼泪?”他完全无视我的伤心,笑得愉悦又餍足,“算了,身体也不痛了,来日方长,今天先放过你吧……”   窗外的阳光透过窗帘缝隙照射进来,调皮地落在我的眼眸上,逼迫我不得不清醒过来。   身体好重,心情好糟糕。   昨晚应该是做了个梦,但已经完全想不起来了,只记得是个很吓人很委屈的梦。   我自床上坐起身,等脑海里那股烦躁的情绪消散,才掀开被子下地。结果才走两步,膝盖一软,我就直接跪到了地上。   “……”   我注视着自己的下半身,有些被吓到。   看来我这次病得还挺重,大病初愈都虚成这样了。   扶着墙来到屋外,今天的客厅阳光依旧,却十分安静。我环视了一圈,并没有找到沈鹜年的身影。   去哪儿了?   我在客厅里四处查看,试图寻觅沈鹜年留下来的只言片语。没找到纸条,却找到了扶手沙发旁,反扣着的一本诗集。   那是本英文诗集,封面画着一朵绚烂的大丽花。   “恶之花……”脑海里把诗集的名字自动翻译成了中文,我带着好奇拿起它,没有乱翻,只是扫了眼沈鹜年正在看的那页。   “魔鬼……无时无刻不在我身旁搅动风云,如无形之气……环绕着我;我将他一口吞入,却感到肺中灼痛,燃起了罪恶而永恒的……欲望。”   仅仅译了一小段我便觉得无趣,放了回去,视线触到原先压在诗集下的杂质封面时,不由一愣。   换将那本摄影杂志拿起,发现其中一页有折角,心里升起某种预感,我翻过去一看,果然是我得奖的那页。   摄影社不仅会教一些摄影知识,也会组织社员参加各种摄影比赛。我加入摄影社的那一个学期,参加了一场手机摄影大赛。   大赛不限年龄,不限手机品牌,不接受后期处理,每人限投五幅。社里每个人都参加了,我便也在师哥师姐的催促下拍了两张照片投稿。   没想到就是这两张照片中的一张,竟入围了建筑组前三,最终获得了面向在校大学生的“学生摄影师奖”。   破败荒废的巨大工厂已是日薄西山,而它脚下不知何种缘由形成的小水坑,经由一个春夏的发酵,绿草青苔环绕,水中更是生机勃勃。   一只刚从蝌蚪蜕变而成的小青蛙蹲在水坑中,弹出长舌,捕食着水中的孑孓。涟漪在刹那间撞破建筑的倒影,而我恰好在此时按动快门。   老实说,拍的时候我并没有想什么构图立意,我只是单纯觉得……这幅画面很有意思,想要将它记录下来。   师哥师姐都夸我有灵气,有天赋,可我总觉得,只是一时的运气。   不过,多亏了那五千块奖金,让我那一学期能够稍稍喘口气,不用成天为了学费和生活费奔波。   比赛都是实名制的,我的获奖作品下,标着这幅照片的名字,以及我自己的名字。   沈鹜年之前说我有眼缘,该不是这个意思吧?   他早就看过我的作品,很喜欢,出于策展人的天性,因此对我……爱屋及乌?   作者有话说:   诗是波德莱尔的《毁灭》   没do,手作五番榨 第8章 咬这么狠?   屋外防盗铁门的开锁声打断了我的思绪,我立马将杂志放回原位。不久,沈鹜年推门而入,怀里抱着一只鼓囊囊的牛皮纸袋,看着像是从哪里大采购回来。   把手中的车钥匙搁在门廊边的鞋柜上,一抬眼,他精准地看到了我,原本因缺乏表情而显得格外冷峻的面庞,霎时绽出一抹笑来。   “还以为你要睡到下午呢,没想到这么早就醒了。”他换好拖鞋,抱着纸袋进屋,将东西放到了那张巨大的实木书桌上。   纸袋里大多是食物,各种蔬菜、肉类、水果,除此之外还有两本书,一本法语的,一本英语的。   “你还会法语哦?”   真厉害,英语都学得我好头疼了,这个人竟然会三门语言。我拿起那本法语书翻了翻,看不太懂,但应该是本侦探小说。   沈鹜年脱去外套,拿起桌上一颗红润饱满的苹果递到我面前:“J'ai encore plein de secrets que tu ne connais pas, petit chaton.”   “什么意思?”我接过苹果,鼻端嗅到香甜的水果香气,还没吃嘴里就开始分泌唾液。   “祝你身体健康。”他说完,拿着蔬菜和肉进了厨房。   一听就是骗人的,等我打开翻译APP让你无所遁形!   我四处找了找,最终在我之前睡的那个次卧的床头柜上找到了自己的手机。   两天没充电,只剩下很少的一点电量。如沈鹜年所言,有几个托尼的未接来电,还有……白祁轩的。   他打了几个电话,见我没接,又发来短信。   【身体好些了吗?你今天没来美术馆,许小姐说你请病假了,我有些担心。】   信息是昨天下午发的,已隔了夜,我这么久没回应,他一定担心坏了。   【好了好了!我昨天睡了一整天,发了些汗,今天身体已经完全好了!】   也巧,回完信息的下一秒,手机便耗尽最后一丝电量,在我手里咽了气。   注视着彻底变成板砖的手机,我遗憾叹了口气,只得放弃了破译沈鹜年鸟语的计划。   洗手台上,挤好牙膏的牙刷如同复制黏贴一般,摆放在了与昨天同样的位置。   愣怔片刻,我下意识掏出口袋里的手机,发现怎么按都开不了机后,再一次遗憾地叹了口气。   “我的衣服在哪儿?”洗漱完,我扒着门框,探头问厨房里一边哼歌一边忙碌的人。   看沈鹜年杀鱼的架势,我以为昨天那几个菜都是他现学的,平时该不怎么自己做饭。谁想今天一瞧,他备起菜来竟然有模有样的。   歌声一顿,沈鹜年停下手上切菜动作,支起刀尖,回头看向我:“在我房间的床尾凳上。你是要回学校了吗?”   我点点头:“嗯,我病好了,也该回去了,谢谢你这两天照顾我。”   沈鹜年想了想,道:“吃完饭我送你吧。”   寄人篱下,最紧要的是识相,或者说有眼力见,因此我总是很怕麻烦别人。   我跟他说到底也才认识没几天,他帮我的地方已经良多,我实在不好意思再麻烦他。   “不用不用,我学校离这里很远的,我坐楼下的地铁就好了。”这里是市中心,公共交通发达,坐地铁虽然时间久了点,但也算方便。   沈鹜年挑挑眉,背过身,继续刚刚停下的切菜工作:“吃完饭我送你。”他又说了一遍,这次是完全的陈述句。   望着再次哼起歌,看起来心情非常好的男人,我有些犯难。   我最怕的是麻烦别人,第二怕的就是拒绝别人,因此热情而强势的人简直是我的死穴。   张了几次口,婉拒的话都没能成功说出来。我叹了口气,决定随他去,他要送就送,反正已经欠了他很多人情,也不差这一件。   沈鹜年的卧室同我睡的那间是一样的装修风格,只是他这边有个可以步出的阳台,放着洗衣机和烘干机,套内另外还有个卫生间。   房间内窗帘全部拉开,床铺得整整齐齐,床尾凳上叠放着已经洗好的衣物。整个房间是淡淡的洗衣液和阳光的味道。   “哇……”衣物甫入手,我便被它柔软的质地惊到了,穿它这样久,我从来不知道它可以这么柔软。   软到我甚至忍不住将脸埋进去,狠狠蹭了蹭。   从起来就不太明朗的心情,不知为何,忽然就因为这份柔软而没那么糟糕了。   将衣服抱回次卧换上,换下来的衣服我叠好放在了床头。之后拉开窗帘,我想着把床给铺好,人情能还一点是一点,没成想在阳光下发现了令我不敢置信的东西。   深色的床单上有块白色的污渍,无论是颜色还是质地,都像是某种熟悉的东西凝固而成。   这不会是前天晚上,我只穿了条内裤的时候不小心……漏出来的吧?   我震惊地盯着那块硬币大小的污渍看了两分钟,身体渐渐开始发热,这次却不是因为病了。   风卷残云般拆下被套,枕套,掀掉床单,我急切地将它们团成一团,丢进了主卧的洗衣机内,并无师自通地学会了如何使用它。   当洗衣机开始进水,滚筒按照设定的程序运转,我亲眼目睹自己的罪证被销毁,这才脱力般佝偻下身形,擦着脖颈里的细汗,游魂一样飘出房间。   “你在忙些什么呢?”沈鹜年正好端着两碗饭从厨房出来,笑着道,“快来吃饭。”   这笑容简直刺痛我罪恶的内心。   我完全不敢看他,闷着头走到茶几前坐下。   “谢谢……”   我朝他伸出手,他却避让了一下,没有把饭给我,而是下巴点了点桌上的一碗汤。   “先把汤喝了。”   我乖乖收回手,看向那碗内容丰富的汤——红枣、枸杞、参片,还有块软软白白像猪皮的东西。   “是红枣枸杞洋参花胶汤,我网上查过,非常适合你这种……免疫差的人补身体。”沈鹜年见我迟迟不动,催促道,“喝啊,凉了就腥了。”   “哦哦!”   太紧张了,完全就是他一个指令我一个动作。连勺子都没用,我直接端起碗几口干完,用时不到十秒。   “怎么样?”他期待地问。   我完全就是猪八戒吃人参果,囫囵吞下,连什么味都没尝明白,但还是不吝赞美,情绪价值给满。   “特别好喝,你做菜真厉害!”我拿起筷子,连汤底的枸杞都不放过,一粒粒全都扫到嘴里。   沈鹜年看起来很高兴,夹了块山药到我碗里:“喜欢就多吃点,别浪费了我的手艺。”   为了证明我不是奉承他,是真的觉得他做的菜好吃,我硬是把一碗饭一碗汤外加桌上的三个菜全都吃完了。撑到那一天都很饱,直到晚上十一二点才有了一点饿意。   正好不知道是不是补汤的作用,我觉着有些燥热,也睡不着,就从床上下去,想泡碗泡面。   忽然瞥到自己挂在椅背后的羽绒外套,我掏了掏口袋,掏出一颗小小的苹果。这是白天的时候沈鹜年给我的,我舍不得吃,就揣口袋里带回来了。   嗅着苹果表皮的甜美香气,张开嘴,又迟疑地闭上,我犹豫着,还是没有吃它。   就这么吃了太可惜了。   到底哪里可惜,我没有细想。   将小苹果放到桌子上,我从柜子里拿了碗红烧牛肉面,用热水瓶里已经不是很烫的水泡到半硬不软,将就着吃下。   虽然沈鹜年让我不要勉强,不舒服仍可以继续请假,但为了40的时薪,我第二天还是起大早去了美术馆。   两天没去,美术馆内大部分陈列已经完成,几幅最大的作品也安装上挂轨调整完毕,包括那副我不小心弄坏的。   黑白的巨幅照片被重新装裱上墙,作品简介上写了,这是徐獒在战区拍摄的一座废墟。在拍下这张照片的几天前,它还是一栋居住了几百人的居民公寓。   它是那样巨大,那样颓败,那样满目疮痍,我仰头望着它,一瞬间觉得人类实在渺小又脆弱,残暴且冷血。   我一会儿退后一会儿靠近,观察得相当仔细,连带着实木的相框也一起尽收眼底。   看着挺结实的东西,怎么到我手里这么脆呢?我盯着相框一角沉思起来,想了半天,没想明白,最后只能归结于品控太差。   平时中午我都会在美术馆的食堂吃饭,毕竟那里很便宜。白祁轩、沈鹜年他们就很少来了,一般都是出去吃的。可这天也不知道怎么了,两人竟然一起出现在了食堂。白祁轩看到我,更是端着餐盘直直朝我走来。   “钟艾,不介意我们拼个桌吧?”白祁轩嘴上问着,人已经坐到了我的对面,沈鹜年跟在他身后,坐到了我斜前方。   “你病刚好,怎么就吃这些?”白祁轩一坐定,就盯着我的餐盘皱起了眉。   他先是将自己盘子里的鸡肉全都扫给了我,又从我盘子里挑去我不吃的青椒和胡萝卜。   “白哥,不用给我,我、我吃不掉的……”   我不由自主地去看沈鹜年,看了才想起,他是知道我对白祁轩的心思的,在他面前,我无需伪装。   而他确实也没有面露异样。感受到我的目光,他从那些鸡肉上收回注视,好似鼓励一般,冲我微微一笑,将面前一瓶橙色的果汁推给了我。   “正好我嘴痛,这个给你,你病刚好,多补充些维生素。”   我看看果汁,又看看他:“你嘴怎么了?”   昨天不是还好好的吗?   “前两天刷牙不小心咬到舌头,创面有些大,如今成了溃疡,吃不了酸的。”他说。   白祁轩惊道:“咬这么狠?”   “对啊,”沈鹜年面朝着白祁轩,说着,视线轻轻落向我:“这么狠。” 第9章 你不要道德绑架   如果有3D地形图,从侧面看,《看透世界》的五个展厅是个胖矮的“W”字型。   2号、4号展厅向下凹陷,两边各有一段黑钢楼梯。楼梯除了连通展厅之用,最上方还延展出一块看台区域,大概三四个平方左右,不算大,但站在上面可以俯瞰整个展厅。   此时我便站在4号展厅的一处看台上,观赏着不远处的黑白巨幅照片——铜塑和平天使像。   这座天使像所在之处原是城中最热闹繁荣的中心广场,游客与百姓自它身下每日走过,他高举着金色的翅膀,怀抱和平鸽,生来便是为了与鲜花阳光为伴。   直到一颗炮弹击中他。   削去他的头颅,洞穿他的翅膀,谋杀他的子民。金色的翅膀变得斑驳,黑白的画面里,那就像是天使渗出的鲜血。   这幅作品挂得有点高,在下面看只能仰视它,看不太清细节。唯有站在这处看台上,才能更好更直观地将它尽收眼底。   在摄影社时,有老带新制度,彭黛师姐负责带我。她告诉我,每幅摄影作品都要有主题,有想表达的东西,好的摄影师,能让悟性最差的观众一眼看出“他”想传递的能量。   徐獒无疑是个很好的摄影师,他的镜头从不过多渲染那些血腥恐怖的内容。第一眼,你往往并不会觉得那些黑白的照片有多特别,但当你看向展览标签,知道它们背后的故事,知道它们的过往,第二、第三眼,你便会震撼于那上面浓郁到足以震慑心灵的丰富情感。   今日是布展的最后一天,所有工作都已收尾,工作人员也相继撤离。本来一个小时前,在检查过展品无误,标签没有缺失,灯光线路正常后,我今天的工作就该完成了。可徐獒的作品仿佛有着某种魔力,让我越看越慢,越看越细,越看越是入迷。   支手撑在扶手上,我托着下巴,正为伤痕累累的天使唏嘘不已,身后突然传来奇怪的机械音,以及一声惊呼。   “……啊。”   我忙转头去看,发现是沈鹜年和一名坐着电动轮椅的中年大叔。   大叔穿得很严实,四十多岁,头上戴一顶画家帽,鼻子冻得红彤彤的,蓄着络腮胡,像是刚从外面进来。   “哦,正面也是个天使。”大叔笑着看向沈鹜年道,“这幅画位置选得不错,方才我真是有一种这位小朋友融进了画面里,天使脱画而出的错觉。”   我直起身,已经认出他来,这是徐獒。   七年前,他最后一次深入战区,在为当地百姓搜寻物资时,不幸踩中一颗地雷,双腿具断。   那之后,他休养了很长时间,现在大多时候都只在国内活动了,这辈子应该是不会,也不能再去那些危险的地方。   这也是他的作品昂贵的原因之一,世人都明白,他的那些战地摄影作品,怕已是绝响。   “您过奖了,是您的作品拍得好。”沈鹜年朝我看了一眼,露出一抹意味不明的笑,“徐叔,这位就是钟艾。”   “哦?”徐獒面露惊讶。   我一抖,紧张起来。   这怎么还带告状的?   不过……不管是不是相框的质量问题,我确确实实是弄坏了人家的一幅作品,尽管最后顺利解决了,不用赔钱,但人家那也是看在沈鹜年的面子上,于情于理,我都是应该当面给道个歉的。   “您、您好徐先生,对……”我朝徐獒结结实实鞠了一躬,接下去的“对不起上次弄坏了您的作品”才出了第一个字,就被对方给打断了。   “你就是,那副《重生》的拍摄者?”   嗯?重生?   我惊疑地抬头:“您也买了那本杂志吗?”   徐獒陷入诡异地沉默,眉头微微蹙起,嘴唇也抿直了。这种表情,我之前在我专业课老师脸上看到过,一般预示着——我的回答大错特错。   一旁传来沈鹜年努力抑制,仍前赴后继自喉间溢出的轻笑。   我弯着腰,茫然地向他睇去求助的一眼。   笑什么啊?   他看着我,这下憋都憋不住了,直接将脸转到一边,以拳抵唇,用连番假咳来掩饰自己其实笑得很开心。   不知是不是被他感染,徐獒眼里也染上一些笑意,终是摇了摇头,揭开谜底:“你可能没注意,我是评委之一。”   哦,原来不是答案错了,是连任课老师都认错了。   我要是个舌灿莲花的人,现在就该找个合适的理由,把这窒息的尴尬揭过。   可惜我不是。   “……老师对不起。”我两眼一闭,放弃挣扎。   “好了好了,平身吧,没认出我又不是什么大罪,不用如此。”徐獒的电动轮椅从我身边驶过,向不远处的升降梯而去。   我虽然不是个舌灿莲花的人,但我是个非常有眼力见的人,嗖地一下就到了徐獒前头,替他按下了电梯键。   轿厢从下方升上来,不过几秒电梯门便开了。   “老师您请。”我替他挡住电梯门,让他先进,自己后进,然后飞快按下了关门键。   沈鹜年走到电梯前发现正在关门,自己是赶不上了,只好把踏出的半步收了回去。   “我按错了,你用走的吧。”我对他说。   他当然知道我没有按错,但好像也无意追究,只是在两扇门逐渐合拢即将关闭时,注视着我的双眼,无声吐出两个字。   下行过程中,我一直在尝试复刻那两个字的读音。   滑门?坏门?坏锚……   “坏……猫?”我一时没控制住,自言自语发出了声音,回过神连忙捂住嘴,却也引起了电梯里另一个人的注意。   “我是说好快。”说话间,电梯抵达,门应声而开,十分及时。   我照旧为徐獒挡住门,让他先行。   “你最近有新的作品吗?”离开轿厢时,对方开口。   我愣了下,抓住电梯门的手不自觉用力:“我……没有。”   “为什么没有?”   松开劲儿,我跟着对方轮椅后步出电梯。   “学业太忙了。”   如果我真的告诉他,自己没能坚持下去的理由,仅仅是因为我所有的业余时间都被标上了低廉的价格,我确定他不会嘲笑我,但我会很难堪,甚至……可能比告白失败再面对白祁轩,都还要难堪一些。   “倒是个正当理由。”轮椅缓慢前行,徐獒的声音还在继续,“你的起点很好,天赋也不错,要好好珍惜啊。”   又是天赋。   我心里叹息一声,应得颇为勉强。   “嗯。”   沈鹜年从楼上走下来,比我们要慢一些。他若无其事,对电梯前的那两个字只字不提。   “你要和我们一起吗?正好也让老师给你讲讲课。”他问过我,才去问徐獒,“徐叔,您不介意吧?”   这种话术下,一般人是很难拒绝的。   “没事没事。”徐獒摆摆手,也不例外,“这小朋友挺有意思的,我很喜欢。”   剩下的展厅,我是跟在他们后面看完的。   徐獒大多时候都在跟沈鹜年说话,夸赞他的用光,他对作品的排序,他合理的动线布局。看得出,徐獒对此次布展是很满意的。   大多时候除外的时候,徐獒会指着某幅作品,告诉我他当时身处的环境,他那样取景的用意,还有他想探讨和表达的东西。   他宛如一名真正的老师,企图在这短短两个展厅之间,将自己的所学尽可能教授予我。   走出最后一个展厅,我和沈鹜年一同将徐獒送到了大门口,目送他坐出租车离去后,我刚要往回走,沈鹜年叫住了我。   “你回学校吗?我送你。”   “我不回学校,我……”天已经黢黑,再过一小时,我就该去金辉煌上班了,“我要去打工。”   他没有一点迟疑:“那我送你去打工的地方。”   我犹豫了下,金辉煌那条街上还挺多餐饮店火锅店的,让他在那附近停车,他应该也不知道我在哪儿上班吧……   等等,不是……我只是在那里做正经保洁员,为什么要这么怕他知道啊?   我深刻反思,然后迅速改变主意:“好啊,那我去拿外套。”   徐獒就算了,沈鹜年身为白祁轩的朋友,哪里会不知道我的底细?瞒他又有什么意思。   从美术馆走到沈鹜年停车的地方,还有一段路,如今虽已是新春,但江市的天气还是很冷。   我将羽绒服的帽子戴上,抖抖索索跟在沈鹜年身后,看他衣着单薄,不免心中惊叹。   怎么会有人气血足到这种程度啊?他今天大衣里头只穿了件黑色的衬衫,甚至连条围巾都没戴。   “喵~”   我停下脚步,看向猫叫处。只见停车场的绿化带内,一只脏兮兮的白猫卧在冰冷的泥土上,不仅毛色发污,眼睛也满是分泌物,一看就是病了。   我朝它走了两步,它一下站起来,往我更远处跑去。我又追了两步,它还是那样,警觉得很。   “要抓吗?”前方沈鹜年也停下来。   “不抓。”我看了那猫最后一眼,收回视线走向沈鹜年,“我救不了它,也没能力救它。”   这世界上,可怜的东西太多了,一个个关心,哪里关心得过来?   上了车,密封性很好的车门将一切杂音与杂念隔绝,我才将安全带系好,就听到身旁沈鹜年的突然提问。   “那如果你有能力,会救吗?”   我有能力?   如果我父母健在,衣食无缺,生活富裕,我会救吗?   我思考片刻,摇了摇头:“不救……”   不等我解释,沈鹜年又问:“就算它病得很重,求你救它,你也不救?明明有能力,有办法,你还是选择见死不救?”   他连珠带炮,很是咄咄逼人。   我皱起眉:“你不要道德绑架。”   沈鹜年眨了下眼,似乎被我的言辞惊到了。按下启动键,他油门踩得很重,车像一尾游鱼丝滑地驶出停车位。   我以为这个话题算是结束了,结果车子才驶上大马路,就听到身旁的人冷冰冰抛出两个字。   “冷血。”   我一下看过去,他直视着前方,并不看我,侧脸毫无笑意,竟真的像是生气了。   那之后的一路,他都没再跟我说话,简直莫名其妙。下了车,连我跟他道谢他都没有回我,迫不及待就走了,我差点连门都没关上。   这还是他第一次在我面前这幅模样,让我很是措手不及。   我想了一夜都没想明白自己哪里惹他了,就有些闷闷不乐。那些小姐妈咪看到了,纷纷过来捏我的脸,拿我逗趣。   “这是怎么了?又失恋啦小宝贝?”   “你到底喜欢的是怎样冷心肠的人,害你老是落泪?不如喜欢姐姐,姐姐疼你给你钱花。”   “唉,你不能说他哭的,等会儿他真的要哭了。”   “哎呦呦,我看看,好像真的眼睛红了。小艾,你平时用什么护肤的?皮肤怎么这么好,雪白雪白的……”   我见她们越说越不像话了,揣上桌上的一次性饭盒就往包围圈外头冲。   “你们不要老是翻旧账,我就哭了那一次!”   同白祁轩告白失败,我在他面前没哭,回学校没哭,一直忍到夜里收拾包厢的时候偷偷哭。我还不敢哭出声,都是默默流泪,结果就这样还是被路过的小姐发现,硬是将我按在她们胸前安慰。第二天,这件事就传得到处都是了。   金辉煌人人都知道,我有个求而不得的初恋。   将一次性饭盒盖子打开,放在地上,没一会儿,四面八方的野猫闻风而动,一只只地从暗处现身,往我这跑来。   一只胖乎乎的三花在我脚边蹭来蹭去,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就是不去吃东西。   我蹲下身,摸了摸它的脑袋,推它到饭盒边上。   “去吃啦,不然又被别人抢光了。”虽然也不是什么好东西,都是些客人吃剩下来的残羹剩饭,但对于这些野猫来说,已经是难得的佳肴。   等我有能力了,当然是要先救这些爱妃。事情总有个先来后到,我就算再有能力,也救不了全世界的小猫咪啊,况且……   托着下巴,我观察着眼前狼吞虎咽的小猫们,往日总会得到片刻治愈的内心,今天反倒一路走低,变得又酸又苦。   况且……一切都是空想,现实是,我哪只都救不了。 第10章 下流的红舌   摄影展为期一周,开幕那天,我被许小姐选为侍应生招待来宾。   此次摄影展不同于普通摄影展,严格说来,它是一项金融产品,与超长的持有期对应的是高额的回报。而高回报的来源,便是今日的贵客名流们。   说是摄影展,但我觉着,这其实更像是以前欧洲的那些艺术沙龙。一群有钱人聚在一处,穿着得体,谈吐不凡,聊艺术聊慈善,看展是其次,社交才是主体。   而沈鹜年身为策划这次展出的人,也如从前那些沙龙主人般,与宾客们谈天说地、应对自如。   “这是奈西姆,19岁,他有着棕色的眼睛,浓密的眉毛,和非常漂亮的下颌线。虽然出生在农村,但奈西姆的职业规划是成为一名演员。”   不知道是不是讨厌这种场合,徐獒上午只是短暂出现了一下便火急火燎地跑了,本该他担任的解说工作也就落到了沈鹜年身上。   所幸,沈鹜年将这项工作做得很好。   “可惜战争爆发,他不得不穿上戎装,成为一名战士。”他驻足于一组黑白相片前,同宾客们娓娓道来。用词精准而流畅,节奏也把握的很好,让人很容易沉浸在他构建的故事感中。   就好比我,端着点心盘路过的功夫,不知不觉便被他的解说吸引,等回过神,已经停下脚步聆听。   墙上的组图一共有八幅,主人翁都是同一个少年,脸上长着雀斑,剃着寸头,笑得非常灿烂。前七张照片,都是A4尺寸,有少年吹着口琴依靠在断墙上的;有他为战友们表演搞笑默剧的;也有他就着微弱烛火翻阅莎士比亚戏剧的……他总是面带笑容,像一朵生命蓬勃的向日葵。   直到最后一张照片。   它只有巴掌大小,非常的不起眼,不仔细看,都看不出那上面还有个小小的土包。就如少年的死亡,平庸、渺小,引不起这世上的任何波澜。   “距离20岁还有三天的奈西姆死于一场轰炸,众人靠他身上的铭牌辨认出了他,将他埋在了一座公共墓地里,就像其他几百人一样。”   “战争结束后,政客们握手言和,利益按需分配。众多的奈西姆成了战争中的一粒尘埃,他们放弃自己的梦想,自己的生命,最终一点点堆砌起了……别人光彩的履历。”   “好战者听不到废墟里的哀嚎,看不到母亲们的眼泪,他们用拙劣的谎言粉饰自己的野心,用虚假的正义包装自己的欲望,冠冕堂皇地让一个个深信不疑的奈西姆为他们冲锋陷阵。”   奈西姆的笑容多有感染力,他的死就有多震撼。人群一片缄默,所有人都表情凝重,更有感情充沛的女士叹息着红了眼眶。   而沈鹜年并没有任气氛沉重下去,他话锋一转,言语变得诙谐起来:“‘战争是万物之父,万物之王。战争使一些人成为神,一些人成为人,一些人成为奴隶,一些人成为自由人’。所以你们看,连赫拉克利特都知道,掌握权力的男人才是引发对立的根源。”   “1839年,达盖尔发明了摄影术,摄影史就此开启。摄影在战争中的运用,几乎伴随着其历史。摄影师们如实记录着战场上发生的一切,将它们定格保存,以供和平年代的人们反思警醒。”   “但我们都知道,真正应该反思警醒的人,根本不会来看这些东西,道德永远只约束有良知的人。”   “比如我们。”   众人发出一片笑声,有人鼓掌,有人朝他举杯。   “敬我们都是有良知的人。”   “敬和平!”   沈鹜年微微颔首,同样举起手中香槟回敬,视线扫到人群外的我,并不停留,直接从我脸上掠过,好似根本不认识我这个人一样。   刚扬起的唇角一点点落下,我抿了抿唇,捧着托盘没趣地走开。   好啦,我现在成了没有良知的人了。   明明之前怼人家周小姐的时候,说什么Cure本来就没有义务救Redvein,那是人家的自由,到我自不自由都不重要了,反正我就是冷血无情。   双标。   内心腹诽着,我端着小点心来到远离沈鹜年的另一个展厅。   这边的人少了许多,零星散布于展厅的各个角落,我来回游走穿梭,推销着自己托盘中的马卡龙。   “这次负责策展的,是不是那个阿什麦金家的养子?”   “就是他。父亲枪杀了母亲,然后被阿什麦金收养了。”   转角处,我听到交谈声倏地停下脚步。   两位手持香槟的女士坐在一张长椅上,背对着我,尽情聊着八卦。   红衣女士一脸求真若渴:“那个传闻是真的吗?他的父亲沈爻当年是个不得志的艺术家,上门去求阿什麦金为他策展,被阿什麦金拒绝了,说他作为艺术家生平太过普通无趣,没有冲击力。结果沈爻听进去了,没多久就枪杀了自己的妻子,接着吞枪自尽。”   黑衣女士浅抿了口酒,不紧不慢地说道:“是真的。而且当时是想连孩子一起杀的,但母亲保护了孩子,将他护在了自己身下。孩子虽然也受了枪伤,好在最后救回来了。”   她显然是业内人士,知道一些内情:“阿什麦金心存愧疚,收养了沈爻的孩子,并且在孩子成年前负责代管沈爻的所有作品。他多厉害啊,短短几年,沈爻那个疯子的作品便水涨船高,成了天价。”说到此,她冷哼一声,“我是不信那鬼佬这样好心的,这些年据说他一直以各种借口延迟将那些遗产交还到沈鹜年手中,做得不要太明显。”   红衣女士遮住唇,惊道:“司马昭啊。”   黑衣女士耸耸肩,之后便另起了话题。   我没再听下去,捧着马卡龙蹑手蹑脚地离去,生怕被她们发现了。   原来沈鹜年的身世竟这样复杂,感觉……比我还要凄惨几分。   不对不对。我赶忙摇了摇头。又不是学习成绩,这种事怎么能比较?   无论是怎样的意外,失去父母的小孩都是很不幸的。   我又在别的展厅走了几圈,马卡龙是一点没人吃,最后走着走着就到了一号展厅。   “白先生,没想到我们这么快又见面了……”   听到有些耳熟的声音,我心头一动,往展厅门口看去,果然就是周芸。   周小姐今日化了精致的妆容,一头长发盘起,用一根翠绿的发簪固定,当真是清丽脱俗,气质出众。   “周小姐能够光临,是我的荣幸。”   她手里挽着白色的大衣,与白祁轩并肩而行,任谁看了都会觉得他们男才女貌,一对璧人。   而我……   我低头看看自己。   穿着侍应生的衣服,端着推销不掉的小点心,纵然与他们同处一个屋檐下,任谁都能看出我的格格不入。   彭熏让我不要放弃,徐獒让我珍惜天赋,可摄影于我,就如白祁轩于我,是西西弗斯徒劳无功的努力,是夸父遥不可及的太阳,也是襄王惹人憎恶的……痴心妄想。   沈鹜年问我难道就这样打算一辈子看着白祁轩吗?可不看着我又能怎么办呢?   我尽量降低自己的存在感,打算就这样安静地撤离,结果事与愿违,还是叫白祁轩发现了。   “钟艾……”他面带微笑,毫无所觉地用着如往常一般的声音和表情叫我,坦荡地让我愈发地自惭形秽。   我转身就走,只当没有听见。   谁想才走十几米,就被白祁轩追上。   “你跟我来。”他脸上笑意不再,将我手里的托盘随手放到长椅上,拽着我的手一路走出展厅,弯弯绕绕地竟到了我上次躲藏的那个杂物间。   他拉我到最里面,随后像是不知道该如何对待我一样,只是复杂地注视我,没有开口说话。   我靠着墙,被他看得很不自在:“……白哥?”   他叹了口气,终于开口:“钟艾,我们要一辈子这样下去吗?”   垂在身侧的指尖微微颤动,我握紧成拳,又快速松开。   “那我注意以后不要出现在你面前。”   “我不是这个意思。”他懊恼地抹了把脸,在狭小的空间里踱步,“我和周小姐什么都没有,只是之前在凌云寺我有提起这次的展览,她很感兴趣,我就说会邀她来看,你不用误会……”   我听着有些不对,急急打断他:“你不用跟我解释的,白哥。”   虽然看到他和周小姐一起我确实很难受,但那是我的问题,不是他们的问题。白祁轩有权利不喜欢我,也有权利选择别人。   白祁轩看向我,神情带着丝纠结:“可我想要我们和以前一样。你现在总是避着我,也不像从前那样亲近我,我……我不想这样,钟艾,我不想失去你。”   我张了张口,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这样实在让我很为难,偏偏我又没法儿对他硬起心肠。   我现在真的很后悔当时冲动的告白,本来就一个人难受,现在好了,大家都难受。   这次,换我长长叹气:“那不是……不是怕你尴尬吗?”   “其实我这段时间也很不自在,我那时候太孤单了,总想有个人陪我,才会……想要跟你告白。一切都是我的错觉,后来我想通了,我对你就是弟弟对哥哥的感情。”   比起精心预演,花了漫长时间策划的告白,推翻它只用了我不到半分钟的时间。   白祁轩皱着眉,看了我许久:“真的?”   他或许心里存有怀疑,但这种情形下,那些都不重要了,他就算不信……也是会相信的。   我用力点头,言不由衷道:“嗯。我早就想跟你说清了,又怕你不信。以后我们还是像以前那样,你不用有什么心理负担。”   眉头逐渐舒展,白祁轩露出一抹笑容,上前缓缓拥住我。   “有你这句话太好了。”   白祁轩是个很重感情的人,重到他不愿意放弃任何一段他已经安排好位置的感情。   我的位置是他爱护的“弟弟”,他没有办法割舍,也不愿意重新安排我的位置。   所以,我退回去是最好的处理办法。   身体为这样亲密的行为而战栗,心脏却在欢喜中隐隐作痛。   我抬起手,想要拥紧他,视线不经意地扫到门口,瞬间僵住。   沈鹜年双手环胸,靠在门框上,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已不知看戏看了多久。   见我发现他,他没有一点被抓包的心虚,反倒冲我打了个招呼。   我迅速把胳膊放下,用眼神质问他怎么会在这里。   他视而不见,指了指我,又指向白祁轩,最后指向自己,情色地探出一截舌尖,轻轻咬住。   盯着那截下流的红舌,我的脑子嗡地一下,宛如被大火燎过,整张脸都烫了起来。   什么意思,他这是让我……舌吻白祁轩吗? 第11章 就是要被人看到啊   见我迟迟不行动,沈鹜年摇了摇头,一副朽木不可雕的模样,直起身走了。   至少一开始我以为他走了,直到走廊里传来巨响。   白祁轩吓了一跳,一下松开怀抱,转头看向身后。   “可能是外头的展架倒了……”他道。   杂物间不止里面,外面也堆着不少东西,塞得整个走廊都快走不了人。   “我们出去吧。”说着,他来拉我的手。   我避开他,飞速找了个借口:“白哥你先出去吧,我在这里……在这里休息会儿。”   白祁轩环伺四周,心里可能也奇怪我为什么要在这里休息,但面上只是迟疑片刻便点头道:“那好,我先出去了。”   我看他离开,瞬间塌下肩膀,走出货架,坐到了上次那只展柜上,半晌,面前出现一双鞋,不是白祁轩的。   我顺着那双长腿一点点往上看,果然就是去而复返的沈鹜年。   “我是不是打扰到你们了?”他半真不假地说着,脸上丝毫不见歉意。   “你不是在前面接客吗,怎么来这里?”我不答反问。   他低垂着眼眸,唇角扬起,仿佛并没有听出我话里的指向性:“我遇到周小姐,他说你和白祁轩好像吵架了,我一时担心就找了过来。”   他太高了,仰头这个姿势对脖子不是很友好,维持了一会儿我就维持不下去了,揉着后脖颈低下头。   “你担心什么,我又打不过白祁轩。”   我想着,他是白祁轩的朋友,要担心肯定也是担心白祁轩,可头顶传来的轻笑却否定了我的理所当然。   “我就不能是担心你吗?”   我撇撇嘴,并不买账:“担心一个冷血的人哦?”   地上有一只飞虫的尸体,黑色的,只有我小拇指指甲盖那样大。应该死了有些时候了,干巴巴地贴在地上,被人踩过很多脚的样子。   我托着下巴,将这只飞虫作为视线的落点,忽然就想到了奈西姆,和我差不多大的奈西姆。   在大人物的世界里,奈西姆就像这只虫子,活着时微不足道,死了也是无关痛痒。   与他比,我已经幸运好多……   一只锃亮的皮鞋出现在视野里,严严实实踩上“奈西姆”。   “你不是吗?”   我先是怔然,一下直起身,等反应过来沈鹜年问的什么,又觉得荒谬。   他竟然还反问我?   那一个瞬间,我真的很想站起来推开他头也不回地离开,好不受他这莫须有的指控。可当我忿忿抬眼,隔着那副眼镜,与他平静幽深的双眸对视时,又不期然地想到了展厅里那两位女士的对话。   他的父亲是个疯子,他的母亲为救他而亡,他长这么大,哪怕衣食无缺,心理大概率也不太健康,或许……他道德观就是这么强,强到连一个虚无的假设都不允许有瑕疵。   “好了好了,我救,我救行了吧!”我无可奈何地妥协下来,“要是我有钱了,我一定优先把那只白猫找出来,带它看病洗澡,把它喂得白白胖胖的。”   这回答显然比上次更优,更能取悦沈鹜年。黑眸染上笑意,他胳膊微动,轻轻摸上我的脑袋。   “这才乖。”   鼻端香风拂过,我夹起一边的眼睛,见他这样容易被哄好,心里有些好笑又有一点点好气。   “好啦,别摸了。”又不是小狗。   我推开他的手,站起身:“这里的空气不好,我们出去吧。”   扭头拍拍自己的屁股,我意思意思拍去些浮尘,擦着沈鹜年往外走。   “刚刚那么好的机会,怎么不亲下去?”   踏出去的脚又收回来,我侧脸看他,以为他光是见我与白祁轩相拥,根本没听到我们的对话,便同他解释:“他就是把我当弟弟,我要是亲他,他会吓死的……”   沈鹜年冷嗤一声,跟听到了什么出彩的笑话似的。   “你真是个孩子,一点不懂男人心啊。”他调转脚步,面向我,感慨道,“你怎么会觉得,他单单把你当做弟弟呢?”   他缓慢欺近,像一头蓄势待发,伏下身子的野兽,一点点缩小与猎物的距离。   “什么意思?”我咽了口唾沫,不住后退,直到背脊抵住墙壁,退无可退。   “你应该学一些勾引男人的技巧,比如方才那种情况……”他单手撑在我的脑袋旁,危险地抵进。   恍惚中,我生出一种错觉,一种自己要被凶恶的郊狼从雪地里掘出来一口吃掉的错觉。   我抖了抖,忙伸出手去推他,他的气息却一晃而过,没有落到任何一个我预想的地方。   他凑近我的耳朵,用着低哑接近气声的嗓音道:“你要用你的双臂环住他,用你的身体贴紧他,将你那两片柔软的唇按在他的脖颈,一边磨蹭,一边流着泪告诉他……你有多爱他。”   那些声音太近了,近到只是从他翻卷的舌尖吐出,就好像直接进到了我的身体。它们横冲直撞,一会儿往上,一会儿又向下,誓要在我的体内搅个翻天覆地。   “他会受不了地把你按在墙上亲吻,这时候,你就能将你的舌头伸进去……”   我的头皮开始发麻,或者说,我全身都在起鸡皮疙瘩,为他的话里含义,也为他暧昧至极的语气。   我闭了闭眼睛,努力平复心绪:“你的意思是,白哥其实是喜欢我的,只是他自己不敢承认?”   灼热的呼吸自耳际撤离,沈鹜年退开一些,什么都没说,但表情满满都是“你总算没有太笨”的意味。   我半信半疑……不,我大概只有两成相信,一成,是看在他替我跟徐獒求情,让我免于负债200万的份儿上,还有一成,是看在我生病他曾照顾我的份儿上。   “不信?”他有一种稳操胜券的笃定,“那我们来打个赌。”   “打赌?”   “要是证明我说的话是对的,你要陪我做个实验。”他虽然不再靠得那样近,但另一只手也撑到了我的脑袋旁,乍一看,就像将我圈在了他的怀里。   我缩在他的包围圈内,听到“实验”两个字,首先想到的实验室里那些被开肠破肚的小动物们,其次又想到了疑似被沈鹜年活剐的那条大鲢鱼……   “你在想什么?”沈鹜年盯住我,突然笑起来,“放心,不是什么人体实验,你不会受到任何伤害。”   “你知道皮格马利翁效应吗?”   脑海里搜寻了一遍,这不是我熟悉的名词,我迷茫地摇了摇头:“不知道。”   “皮格马利翁是希腊神话中塞浦路斯的国王,他爱上了自己雕刻的少女,日夜祈求神灵让雕像成为他的妻子。最终爱神感念他的赤忱,赋予雕像生命,让他们结为了夫妻。”   “简单来说,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期望,某种程度上影响着对方的行为和自我认知。”   “皮格马利翁希望雕像活过来,成为自己的妻子,雕像就真的活了过来。”   “那如果我希望你成为一个让白祁轩神魂颠倒的男人,你是不是就能顺利追到他了?”   我被他说得一愣一愣的,这个什么皮格马利翁,不会小名叫做“PUA”吧?   “你可以把它当做一个行为心理学实验,我向来对揣摩人类心理很感兴趣。如果你答应,之前欠我的那200万人情就一笔勾销了。”沈鹜年放下胳膊,不再将我桎梏在他身下。   我稍稍松了口气,说话都更顺畅些:“这个实验……我也是有权终止的吧?如果我不想再进行下去,能够随时随地叫停吗?”   “当然。我们可以设定一个安全词,你如果希望我停下来……”他微微停顿,又接下去道,“无论如何我都会停下来的。”   别的还好说,但是那个200万,真是像一座大山一样,太有份量了,让我本就缺少的“拒绝的勇气”,顷刻间更是捉襟见肘——没有拒绝也没有勇气。   不过好算搞懂了他的意图,不是什么爱屋及乌,亦非跟白祁轩有仇,他只是单纯的实验怪人而已。   这类人我也不是没有遇到过,摄影社里,有的师兄不过是为了拍一只小鸟就横跨地球追去南非,有的师姐实验数据不好三天两头在活动室里作法磕头,还有的师兄每天将一只键帽带在身上,说只有用它敲出来的代码才是最完美的。   这世上,看起来正常,但其实执拗疯狂的人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多得多。   “那……成交。”沉思片刻,我朝他伸出自己的右手小拇指。   盯着我的小指,沈鹜年唇边的笑意又加深些许。   “安全词就定‘加拉泰亚’吧。”说着,他同样伸出右手小拇指勾缠上来,“成交。”   接下来的几天,沈鹜年待我并无什么不同。而白祁轩忙着招待来看展的贵客,与他们建立联系,和我的交流也很有限,有时候都是见到了匆匆说两句话,转头又招呼别人去了。   不过看他头几天精神还挺紧绷,这两天已经愈发游刃有余,说明工作进展地不错,这支徐獒的艺术品基金,怕是要大赚特赚了。   【来停车场,快点。】   收到沈鹜年消息的时候,已经差不多到了闭馆时分,大家都在打扫场地,收拾餐具。   我以为他有什么要紧的事找我,或者有东西要我拿,外套都来不及穿,直接顺着楼梯快跑了下去。   远远地,我就瞧见沈鹜年立在他的车旁,眉心微微蹙起,等得像是很不耐烦。   我愈发加快了脚步,小跑向他:“怎么了?”   听到声音,他看过来,脸色瞬间由阴转晴,迎着我走了两步,在我到他跟前时,张开双臂一把将我搂进了怀里。   我被他抱得结结实实,整个人宕机了两秒,随即才想到要挣扎。   “别动啊。”他将我裹进他的大衣,音色带笑,隐隐透出几分得意,“还记得我们打的赌吗?”   跑过来时冷得牙齿都打颤,如今在他的大衣里,贴着他的身体,又闷热得过分了。   我探出脑袋,完全无视了他的话,用手抵着他,急道:“这里是停车场,会被人看到……”   话语戛然而止,心脏重重跳动了一下,透过沈鹜年的肩膀,我看到了站在不远处震惊看着我俩的白祁轩。   他似乎是刚要走,又或者刚从外面回来,拿着车钥匙走在停车场,恰巧看到沈鹜年,想要打个招呼,话没出口,我就从他面前飞奔而过,扑进了沈鹜年的怀里。   他的车钥匙掉在地上,他却没有去管。太远了,远到我无法分辨他眼中除了震惊之外的情绪,到底是尴尬……还是愤怒。   “就是要被人看到啊。”沈鹜年说着,勒紧了我的腰,“如果他等会儿过来打我,你可要帮我拦着。” 第12章 怎么老能找到我啊?   小姨很爱看那种要死要活的爱情剧,剧里的主角们总是会无缘无故在雨里互相追逐,在拥堵的道路上说下车就下车,还会因为吃醋就在大庭广众下大打出手。   我一直觉得那种剧情很奇葩,根本不可能出现在普通人的生活中,结果今天竟然遇上了。   拦?怎么拦?   抱住白祁轩让沈鹜年快走吗?   “这么冷吗?你抖得好厉害。”   紧紧抓着沈鹜年胸前的衣物,我的手掌隔着那层薄毛衣,感受到他皮肉下的心跳——平稳、强健、有力。   相较于我的慌乱紧张,他简直无所畏惧,端的是泰然自若、气定神闲,心态稳到我都觉得有一丝离谱。   我没有理他,只是专心观察着远处的白祁轩,见对方终于动作,抓着手下衣料的力道更大了几分,连呼吸都轻了。   然而白祁轩并没有如预想中那般直直冲过来与沈鹜年一决生死,他弯下腰,捡起地上的车钥匙,转身逃也似地跑了,似乎多留一刻,我与沈鹜年身上的同性恋病毒就要蔓延到他身上。   手指渐渐松开沈鹜年的毛衣,望着白祁轩的背影,可能已经失望过太多次,我的内心只有很少部分觉得空落落的,其余部分都是庆幸。   “他走了。”我轻轻去推沈鹜年,自嘲道,“你看,他根本不喜欢我。”   沈鹜年顺着我的力道后退,脸上并没有意外:“哦,曾经牢牢掌握在手里的,突然要被别人抢走了,他觉得混乱,不知道怎么处理,逃跑也是正常的。”   我搓着胳膊自顾往美术馆走,已经决定不要再相信他的鬼话了。   下一秒,带着人体余温的大衣从天而降,覆上我的肩背。   我停下脚步,错愕地回眸。   沈鹜年仿佛能看穿我的想法,双手按住我的肩膀,笑得一脸蛊惑人心:“再信我一次吧。”   互相对视良久,一番纠结过后,我拢了拢身上大衣,最终还是败下阵来,一分钟都不到就推翻了自己才做下的决定。   “行吧,那你说接下去要怎么办?”   沈鹜年揽着我,边走边与我耳语:“他肯定会……然后你就……再这样……”   我越听越心惊,心说这也行,但看对方信誓旦旦的模样,又把涌到嘴边的狐疑咽了回去。   当天白祁轩没有任何动静,我按照沈鹜年说的冷处理,只作不知道他目睹了我与沈鹜年的相拥。   翌日一早,我如常在休息室换衣服,白祁轩突然敲门进来,手里拿着楼下便利店买的饭团和饮料,说怕我又不吃早饭,特地给我带的。   这时候我的心跳已经有些加快了,但我强行安耐住,并没有露出任何异样。   “谢谢白哥。”我在长桌边坐下,开始安静地吃东西。   他站了会儿,拉开我对面的椅子坐下。   “钟艾,你是不是……在和沈鹜年交往?”   我骤然抬头,脸上的震惊没有演的成分:“当然没有,白哥你怎么会这么想?”   他张了张口,犹豫着,还是没说昨天的事。   “我看你和他最近很亲密,还以为你们背着我在一起了。”他笑笑道,“你一点不喜欢他吗?”   “他人很好,但我只当他朋友,他应该……也只把我当弟弟,就和白哥你一样。”我矢口否认道。   白祁轩一噎,半晌没说话,默默将桌上那瓶温热的蜂蜜柚子茶拿过去拧开,再推回给我。   “不是他就好,别人也就算了,他……不适合你。”   咀嚼的动作微顿,又再接上,我咽下口里的食物,若无其事地问:“他怎么了?”   白祁轩避开我的视线,盯着桌子上那瓶柚子茶道:“读书时,他是我们学校的风云人物。你可能不知道,一个亚裔在那种环境下做到他那样有多难。运动、学习、甚至交友,他好像无所不能,只要勾勾手指,别人梦寐以求的,他轻而易举就能拥有。”   “他和我们差距太大了,做朋友有时候都觉得累,更何况是做恋人……”   白祁轩在我印象里一直是自信又骄傲的“别人家的孩子”,这还是我第一次在他脸上看到……嫉妒。   虽然一闪而过,存在时间极短,但我肯定,那确实是嫉妒。因为在杜敬川脸上,我经常也能看到这样的表情。特别是被小姨夸奖的时候,他那如同硫酸一样的嫉妒就会喷薄而出,恨不得将我烧化。   “沈鹜年……大学时学的不会是心理学吧?”我忽然问。   白祁轩一怔:“你怎么知道?”   还真的是?怪不得他会想要在我身上做什么行为心理学的实验,原来真的研究这个的。   “我……我瞎猜的。”   白祁轩似有怀疑,但没有追问下去:“他主修心理,副修艺术史,当年全A毕业的。”可能也觉得自己说的有些多了,他主动中断话题,起身往外走,“好了,不说这些。你慢慢吃吧,我先出去了。”   “白哥!”我叫住他,试探着问,“这个周六晚上你有空吗?我有部想看的电影上映了,找不到人看,我们一起去看怎么样?”   白祁轩握着门把,垂眸思索片刻,点了点头:“OK,那天我应该不用加班。”   休息室的门轻轻合上,直到室内重归寂静,我还有些回不过神。   竟然与沈鹜年预测的分毫不差。他昨天说,白祁轩肯定今天会跑来问我和他的关系,会说我和他不合适,让我注意保护自己,然后在这时候我只要进行游说,邀对方约会,白祁轩就一定会同意下来。   一个人真的能将他人的所思所想揣摩到如此程度吗?这得多了解人心啊。   握着吃了一半的饭团,我抑制不住地打了个寒颤,起身想要调高暖气的温度,一看,室内25℃。   “怎么样?被我说中了吗?”沈鹜年自我托盘中取走一支香槟,尽管是询问的语气,但脸上的表情却没有一丝踌躇。   我瞟了瞟左右,见无人关注这里,低声回道:“他答应周六和我一起去看电影了。”说到最后,忍不住露出一点雀跃来。   “你看,白祁轩还是很好猜的。”他将香槟一口饮尽,空杯子重新放回我的托盘,眼含笑意道,“那就开始我们的皮格马利翁实验吧,晚上电影院见。”说罢完全不给我拒绝的机会,转身就走。   我愣了会儿才想去追他,面前就被两名来要酒的客人挡住,等他们走开,又被许小姐叫去楼下搬苏打水。   等搬完了好不容易回到展厅,沈鹜年身旁已围了好些客人,后来连白祁轩都围到他身边,还不时往我这边看。   我心虚,怕露出什么马脚,只得离他们远远的。那天下来,竟找不到机会单独与沈鹜年再说上一句话。   【今晚打工的地方同事请假了,我不能再请,能不能换一天?】   消息石沉大海,直到五点下班,沈鹜年都没有回我。   我到处找他,最后从许小姐口中得知,他和白祁轩早些时候都被客人邀走吃饭去了。那客人是基金公司的大客户,白祁轩的上司也要作陪,两人怕是今晚脱不开身了。   那也不说一声……   我郁闷地啃一口手里作为晚饭的干巴面包,用力踢开身前挡道的小石子,决定不管沈鹜年了,反正又不是我的实验,直接去打工。   金辉煌的休息室又大又乱,像舞台剧的后台,排列着十几张化妆桌,上面堆满了小姐们的衣服和化妆品,角落里是柔软又破旧的皮沙发,因为缺乏保养,皮质早就皲裂破损。   有时候不回寝室,我就是在这张破沙发上将就的。尽管会被弹簧硌得背疼,但这边冬暖夏凉,也不吵闹,可以称为我睡过的第二好的地方。   客人们都是九十点到,隔天一两点再走,因此上半夜我的活儿并不多,我经常会躲在休息室偷懒,能眯一会儿是一会儿。   偶尔,也会被小姐们抓起来搓麻将。   每来一批客人,妈咪就会把小姐们领过去让客人选,被选中的留下,选不中的回来。年轻漂亮的往往很快就会被选光,剩下的都是些上了年纪,长相也不尽如人意的。   她们没事做,就在休息室搓麻将,赚不到客人的钱,赚同僚的钱也好。要是三缺一,或者其中一个临时被叫走,就会让我顶上。赢了算我的,输了她们几个替我平分。   “真羡慕Coco啊,昨天她那个客人,又帅又大方,还特别绅士,不像我这边的死老头,点了两瓶最便宜的酒,手都快摸到我裙子底下去了……”   “碰!”我赶紧把对方丢出去的牌拿过来,再将孤零零唯一一个筒子打出去。   “丽丽姐,你是不是看小艾长得好看,故意喂牌啊?”坐在我下手的Candy调笑道,“我也好久没遇到长得像个人样的客人了。这些死男人,便宜没少占,到花钱的时候,一个比一个抠,我听牌了哈。”   “正所谓‘钱包薄薄,老二短短’,”坐我对家的小美刻薄道,“老板能不能在门口竖个牌子,让狗和太监不要进来啊。”   “哇你好恶毒。”Candy叹为观止,然后牌一推,糊了。   还好还好,不是我冲的。我小心吁了口气。   就在这时,画着浓妆,全身珠光宝气的徐妈咪冲进来,一脸兴奋道:“极品,极品啊!老娘从业几十年,没见过这么极品的。”   Candy按下掷骰子的按键,闻言看过去:“妈妈你终于疯啦?”   徐妈咪脸一变:“你才疯了。”她来到麻将桌边,用涂着好看红指甲的手一把抓住我的胳膊,就将我往外拖,“客人点名要你去,小艾,你快跟我过来。”   小美眼疾手快抓住我另一条胳膊,瞪着双眼,一副不可思议的样子:“徐天娇,你把爪子松开!小艾才多大,你怎么忍心啊?”   丽丽也站起来:“徐姨,逼良为娼这事儿咱们不能做啊,会坐牢的。”   徐妈咪翻了个天大的白眼:“他见了人要是不乐意,我第一个冲进去把他抢出来行了吧?人家客人说了,小艾听了他名字一定会愿意见他的。”   有认识的人知道我在这里打工?   “他……他说他叫什么啊?”   不知道为什么,一个人的名字呼之欲出。   徐妈咪笑得见眉不见眼的:“他说他叫沈鹜年,小艾,你认不认识啊?”   怎么可能不认识?   真的是他。这人难道在我身上装了监控吗?怎么老能找到我啊?   “我认识我认识,姐你们别担心,是我朋友。”我让小美她们稍安勿躁,随后跟着徐妈咪在金辉煌左拐右拐,到了最大的一个包厢前。   这包厢我记得,一晚的最低消费是五位数来着。   徐妈咪一推开包厢门,一道性感沙哑的女声伴着甜腻的烟味自门里流泻而出。   昏暗的光线下,穿着闪片裙的女孩在台上抱着立麦熟练地唱着英文歌,台下另有几个女孩分别拿着小道具为她喝彩鼓掌,仿佛一个小型粉丝见面会。   再后面一些,宽大的大理石台子上全是开了瓶的洋酒,而且还是最贵的那种……这或许是她们看起来如此快乐的原因。   最后,是被更多女孩簇拥着,闲适地倚靠在沙发上吐着薄烟的英俊男人。   “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你这烟好香啊,什么牌子的?”   “小艾确实很爱哭,上次被喝醉的客人一凶,他眼睛就红了……”   “让人想欺负嘻嘻……”   哇,这就是纸醉金迷,酒池肉林吗?   你们在休息室明明说最讨厌抽烟的男人,看到抽烟的老头子就想吐的。   “啊……”沈鹜年最先注意到我的到来,他呼出一口白烟,将剩下的烟丢进盛了水的烟灰缸内,扬声对众人道,“都出去吧美女们,我的小朋友来了。” 第13章 自投罗网的猎物   照理我比他年纪小,还小不少,他在朋友前加个“小”字并不奇怪,可一想到他之前说我“哪里都小小的眼泪倒是很大颗”,我就觉得这个“小”字不一般,似有所指。   雄性在这方面天然的胜负欲让我不自觉就往对方脐下三寸扫去,目光一触及,又立马跟被烫到一般弹开,如此几次,才在脑海里拼凑出一副完整的画面。   斑驳的灯光下,沈鹜年的坐姿很是大马金刀,重点部位简直一览无余。他还不怕冷,裤子面料一看就很薄,一有点起伏,那就真的是底下皮肉的起伏,不是被料子厚度撑起来的弧度。只能说,看起来……还是有点东西的。   难道这玩意儿真是根据钱包厚度来长的吗?我脑海里不禁闪过小美“钱包薄薄,老二短短”的理论。   “小艾,跟你朋友玩得开心呀~”   “宝贝我们先走咯……”   音乐暂停,身旁各色香氛拂过,女孩们鱼贯而出,最后是徐妈咪笑着带上了门。   “小艾,你今晚服务这个包厢就行,我会跟托尼说的。想跟沈先生早点走也没问题,不扣你工资。”   “谢谢徐姨。”我暂时甩开脑中的奇思异想,笑着谢过徐妈咪,目送她离去。   等确定外面没有人盯着了,我一转身,扑到台子边就开始数酒瓶。   “你怎么开了这么多瓶啊?是等会儿还有人来吗?”我数了两遍才数清台面上一共有36瓶,这种酒每瓶都要五千多,这一桌也就是20万。   “没有人。”沈鹜年浑然不在意的模样,端起桌上加了冰的威士忌酒杯指了指我,道,“就我们两个。”   我一听,五官都皱起来:“我们两个怎么能喝掉这么多酒?不行,我得问问开过的酒还能不能存了……”   我起身就要往外走,手腕却在下一秒被人从身后攥住。   “别问了,我不存开过的酒。”冰块在杯子里发出清脆的碰撞声,他轻拽着我坐到他身旁,“不用替我心疼,这些钱对我来说不算什么。”   我看看他,又看了看那些酒,突然有些明白白祁轩口中“差距”的含义,也明白了白祁轩为什么会觉得和他做朋友累。   汲汲营营,拼尽力气才能挤进的圈子,不过是沈鹜年与生俱来,习以为常的。   总是忍不住生出比较,想要证明自己,自尊过高,或许就是白祁轩心累的根源。   我倒是不累,就是肉疼。36瓶酸奶我还能想办法消耗一些,36瓶洋酒,我就是有这个心我也没那个力。   叹了口气,我插起桌上豪华水果盘里的一块蜜瓜送进口中,问:“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打工的?我好像没有告诉过你吧。”   “上次送过你你忘了吗。”沈鹜年浅抿了一口酒道。   蜜瓜不知是什么品种,甜度奇高,口感更是像冰淇淋一样丝滑,让我忍不住又插了一块。   “我只让你在路边停车,没提过金辉煌的名字。这里那么多餐饮店,楼上还有个酒店,你怎么知道我一定在这里的?”我含糊着又问。   酒杯放到台子上,他手指缓缓划过杯缘,啜着笑道:“其实,在进这里前我已经问过两边的餐饮店,他们都说没有你这位员工,我才找了进来。如果这里再寻不到你,我就要去楼上酒店找了。阿sir,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你要是不信我,大可以出门去问。”   他回答的滴水不漏,说到底我也只是有些怀疑,不是真的把他当犯人审,他都这样说了,哪里还会揪着不放。   “咳,没有不信。”我忙插起一块蜜瓜送到他眼前,讨好道,“吃吗?好甜的。”   他睨了眼我手里的蜜瓜,没有来接。这姿态让我有些梦回第一次见他的时候,我伸出手自我介绍,他也是这样晾了我许久。   “你不吃算……”一句话还没说完,沈鹜年便倾身上前,从我手中咬走了那块蜜瓜。   蜜瓜果肉实在酥软,一咬就往下淌汁,甜腻的汁水顺着指间滑落,粘了我满手。   “确实好甜。”吃完了,他舔舔唇,点评道。   我一下收回手,心脏快速跳动着,都乱了节奏,俨然被他吓得不轻。   “你……你来找我,是为了皮格马利翁的实验吗?”我别开眼,拿果盘里的冰搓手,“先声明,不是我爽约哦。我有发消息给你,是你没回我,而且我有找过你,许小姐说你和客人吃饭去了,我就以为今天取消了……”   “是我没有及时回消息,不怪你。”沈鹜年打断我,“你们这里能看电影吗?”   这个要求虽然少见,但也不是没有,我将湿漉漉的手往制服上擦了擦,走到点唱机前,调出电影目录。   “都是些老电影可以吗?”我头也不回地问道。   “无所谓。”   听到背后沈鹜年的回答,我直接选了部《乱世佳人》点开。   电影前奏响起,我再次回到他身旁坐下。   然后要怎么做呢?   我偷偷看沈鹜年,见他直视前方,一脸专注,竟像是真的在看电影的样子。   这也是实验的一环吗?   怀着这样的疑问,就这么看了十来分钟,我终是沉不住气,侧首问他:“不是要做实验吗?”   他朝我看过来,起先没有说话,等伸手将我的脸掰正,才缓缓凑到我耳边道:“我们现在是在电影院,电影院能这么大声说话吗?”   他几乎是贴着我的耳朵在说话,不光是气息,我甚至能感受到他双唇不断擦过我耳廓的触感。   热血上涌,我捂住滚烫的耳朵,迅速远离他:“你……你干嘛?”   他淡定地靠回去:“会了吗?”   我这才反应过来,教学已经开始了。   心里默念着“这只是实验,是正儿八经的行为心理学实验,是为了更好地勾引不是追求白祁轩进行的实验教学”,我小心靠近沈鹜年,直到能清晰地闻到他身上甜甜的花香。   “要离得这么近……说话是吗?”   他勾着唇,稍稍偏过脸:“再过来一点,不要害羞。”说着,他反手按上我的后脑,逐渐施压,“用你的唇摩挲我的耳廓,说话的时候,气息对准耳朵里面。”   我浑身僵硬,顺着他的力道贴上去,撑在沙发靠背上的手抖得都要抽筋。   “这样吗?”   后脑勺上的手轻柔地拍了拍我,沈鹜年鼓励道:“你做得很好,再说点什么。”   明明没有喝酒,但我觉得自己思绪混乱,脸颊发烫,完全是一副喝多了的模样。   “除夕那天,你见到我时……是不是就已经知道,我是《重生》的作者?”借着这次机会,我索性将自己心中的疑惑问出口。   “杂志上有刊登你的学校,你的名字也不算常见,很容易就能对上号……”沈鹜年手指卷着我的头发,没有卖关子。   “你能不能当不知道这件事?”   “为什么?”   为什么?   因为已经不想再被问起这件事了,更不想别人用惋惜同情的目光,告诉我放弃摄影对我来说是件多遗憾的事。   我不知道要怎么同沈鹜年解释,也不太想这种时候跟他剖析自己的内心,沉默须臾,对着他的耳道呼出一口气。   “求你。”   颤着声的两个字才出口,插入发间的手猛一用力,我只觉得头皮一痛,整个人就被扯离了沈鹜年。   我惊呼着急急向后撑住,好险没摔下沙发。   “……怎、怎么了?”   沈鹜年抹了下自己的耳朵,捻动指尖:“刚刚那个不要对白祁轩做。”   刚刚那个是哪个?我不是一直在做他教我的吗?   “……哪个啊?”   仿佛我问了多愚蠢的问题,他看向我,脸上没有一点表情,眼神冰冷地犹如在看一个死物。   在绝对的食物链顶层面前,底层的食草动物是没有反抗余地的,一个眼神就能让它们胆战心惊,就如现在的我。   “你不要这样,你提示一下嘛。”我越说越小声。   视线下移,沈鹜年的目光落在我缓慢往后挪移的屁股上,再向上回到我的脸庞。然后,他觉得有趣般地笑起来,转眼又恢复成了平常的模样。   “‘求饶’不要做,太过了。”他说。   不知道“太过”是过在哪里,是太过卑微,还是太过放荡,他没有进一步解释,我也没敢问。   包厢里除了环绕式的电影原声,再没旁的声音,气氛一时有些尴尬。   “休息一下吧。”说完,沈鹜年站起身往外走。   门开了又关,包厢里只余我一人。将空酒杯里满上威士忌,我忍着强烈的烧灼感,仰头一杯全干,完了捧起果盘里的碎冰,死命地搓脸。   天啊,只是第一天,我就想叫停了!我闭了闭眼,有些绝望地想着。   可沈鹜年才花了20万让今晚的实验得以顺利进行,我如果就这么不管不顾地喊出安全词,他一定会生气的。   他方才好像就生气了。我心有余悸地又给自己倒了杯酒,有了第一次,第二次就没有那么难入口了。   不愧是五千多的酒,尽管凶烈,但一点不会难以下咽。   一来借酒壮胆,二来也是抱着能喝掉点是一点的心理,就这么我又喝下了第三杯。   很快,身体开始发热,我起身想要调低暖气,谁想站起来脑袋就阵阵晕眩,一屁股又坐了回去。   从这里开始,我的记忆就不大连贯了。   我在沙发上不知趴了多久,包厢门再次被推开,沈鹜年从外面回来,身上带着浓重的烟味。   我急忙撑坐起来,大着舌头道:“继、继续吗?”   他停在原地,半晌没动静。直到我去牵他的手,他坐到沙发上,才用一种微妙的语气问我:“你喝酒了?”   我点点头,指着那堆酒瓶大方承认:“嗯,喝了,我替你挽回了……大概一千五的损失。”   我跪在沙发上,想要按住他的肩膀,发现这个姿势不太好操作,于是用了很短的时间思考,调整了自己的姿势。   跨坐到沈鹜年腿上,我按着他的肩让他往后靠,随后欺身而上,学以致用,轻轻磨蹭着他的侧脸,用双唇碰触他的耳垂,将湿热的气息尽数喷吐进他颈侧。   “这样对吗?”一个不稳,我的唇便印在了他的脖子上,“唔……对不起。”   我才要直起身,腰部落下一只大手,蜿蜒而上,来到我的后脑。五指插进发根,对方并没有用很大的力气,便叫我的脑袋不住地跟着他的力道向后仰。   这沙发的弹簧好像也不大好了,好硌。   双唇微微开启,舌尖在空气中颤动,望着天花板上转动的灯球,我头晕地闭上眼。   “怎么会有你这种……自投罗网的猎物?”黑暗中,耳边有个声音匪夷所思地说道。 第14章 好像被虫咬了   头好痛。   绚烂的阳光里,我扶着胀痛的脑袋从床上起来,过于宽大的T恤顺势滑落肩头。   我蹙眉扯起胸前面料看了眼,又顺着身上柔软的白被望向眼熟的窗户和天花板。   我怎么跑到沈鹜年家了?   大脑像是生了锈,处理信息变得分外迟缓,我呆坐在床上,企图自己寻找这个问题的答案,只得到一些零星的片段和更剧烈的头痛。   我好像是喝了小半瓶酒……然后爬到了沈鹜年身上……再然后他搀扶着喝醉的我走出了金辉煌……   记忆到此为止,再读取不出来。   是沈鹜年又把我带回家了吗?   屋外忽地响起一阵嘈杂的器械声,打断我的思绪。我下了床,顺着这声音找到了正在厨房准备早餐的沈鹜年。   锅里的油滋滋冒响,他娴熟地用烤肉夹翻卷着什么,一旁是正在运作的意式咖啡机,空气中弥漫着令人垂涎欲滴的肉香和咖啡香。   这画面也太偶像剧了,感觉小姨一定喜欢。   “咕噜噜!”   本还麻木的身躯似是在瞬间被这股食物香气唤醒,饥饿感来得让人措手不及。   而此时,沈鹜年也正好发现了我。   “终于醒了。你如果再不醒,我就要替你请假了。”冬日晨光下,他笑得仿佛要与身后的阳光融为一体,清爽地甚至让我觉得有些刺眼。   啊,好想吐,又饿又想吐。   我捂着嘴,闭眼忍过一阵恶心,再睁眼时,沈鹜年已经到了我面前。   “很难受吗?”他拇指揩去我眼角溢出的泪花,脸上的笑容迅速被担忧替代。   自己的真实感受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不要给人添麻烦。如果是以往,哪怕换成白祁轩,我也只会笑笑告诉对方我没事,不用为我担心,可今天不知是不是还没彻底醒酒的关系,一张嘴,实话便自己冒了出来。   “头好痛,胃也不舒服。”   沈鹜年用手背探了下我的额头,说:“没发烧,等会儿吃点东西应该会好些。”   “哦,那我先去刷牙。”我转身走了两步,又退回去,踌躇着问道,“昨天……我没有发酒疯吧?”   其实我也不清楚自己的酒品如何,记忆里仅有的几次喝酒场景,喝的都是红酒啤酒一类低度数的酒。喝多了会有些晕,但睡一觉就好,从没有像这次一样完全断片的。   沈鹜年回到炉灶前,将平底锅里的香肠一根根夹到盘子里。   “没有,你喝醉了之后很乖,让你干什么就干什么。不过你昨天抱着马桶吐了,我给你洗了澡,你的衣服全在客卫。”   我只听了前一句话,确认自己没有干什么奇怪的事,便安心地继续往洗手间去了。   长条的洗漱台上分开堆着两堆衣物,左边是金辉煌侍应生的制服,右边是我自己的衣服。而在它们中间,是一如既往细心挤好牙膏的牙刷和盛满水的水杯。   有一种……只要我踏进这个洗手间,洗漱用品就会在同一个位置刷新的错觉。   镜子里的脸苍白中透出一股憔悴,我用力捏了捏脸颊,试图让自己看起来有些气色。   怎么看着这么虚啊?知道是我喝多了,不知道还以为我纵欲过度。   大脑对于沈鹜年第二句话的处理结果,是在我刷完牙洗脸的时候反馈过来的。   等等!   我抱着马桶吐了,沈鹜年还给我洗了澡?   ……他给我洗了澡??   我盯着温热的水流看了半晌,调到冷水那边,然后一头扎了进去。片刻后,一把酣畅淋漓的冷水脸洗完,我人也清醒了。   洗就洗吧,都是男人,又不会掉块肉,上次发烧的时候他都给我擦过身了。我安慰自己。   脱掉沈鹜年的T恤,布料擦过胸口的时候,我抑制不住地痛嘶了声。   奇怪,怎么肿了?碰了碰身前微微有些红肿的部位,我不解地皱起眉头。   沈鹜年难道不光给我洗澡了,还给我搓澡了?   淋浴间的架子上确实挂着一柄丝瓜络的搓澡刷,看起来就很硬很去角质。   我本来只是合理猜想,没有定论,结果等裤子一脱,发现两条大腿内侧不仅皮肤泛红,中间部位触碰起来更是有种刺痛感……   拿起那柄圆柱形的丝瓜刷,我将它放到两腿间比了比。   破案了。   作为同性,不想碰触对方的私密部位也很正常。再说他分明可以把我丢在金辉煌不管,却还是将我带回家,给我洗澡擦身,让我一个醉鬼睡在他干净整洁的床铺上,早上还亲自准备早餐,我要是因为这点小小的“副作用”而心生抱怨,那也太没良心了。   换完衣服来到客厅,沈鹜年已经将早餐摆上桌。到这会儿我才发现,他新添置了一张圆形的透明餐桌,就摆在窗边。   “你新买了桌子?”桌子连餐椅都是亚克力材质的,摆在他略带复古氛围的家里也没有很突兀。   “两个人吃饭,还是有张餐桌方便些。”他端起咖啡杯道。   圆形的深盘里,是看起来就营养均衡,并且十分美味的西式早餐——被烤得焦香的面包片;油脂混合着溢出的肉汁,煎得恰到好处的香肠;混杂着各种蘑菇蔬菜,金黄色泽的蛋饼;还有切成船型的苹果片。   我只看了一眼就起身往次卧走,身后沈鹜年问我去哪里,我加快脚步,告诉他去拿自己的手机。   还好,这次手机仍有30%的电量,足够我拍下想要保存的画面。   对准餐盘,按下快门,我一连拍了七八张,一抬头,发现沈鹜年在用一种似笑非笑的眼神看着我。   “我……我就是觉得很好看,想记录一下。”说着,我装模作样将手机对准窗外。   尽管才早上七点多,但闹市的街头已初现拥堵。路人们如同织布机上的梭子般忙碌穿梭,每个人都行走在自己的道路上,无暇他顾,连身旁的风景都来不及欣赏,又怎会想到自身已然成为他人眼中的风景。   这次我拍得更多了,足足拍了十几张才放下手机。   “把牛奶喝了,快凉了。”沈鹜年抬起餐刀指了指我跟前的牛奶道。   “哦。”我听话地端起杯子。   好甜。   入口的牛奶不仅温度正好,还加了蜂蜜,落到胃里,神奇地抚平了我因醉酒带来的不适。   酒精的代谢异常缓慢,直到下午,我都还有些晕乎乎的。我怕把酒撒了,就只端着些底盘比较稳的马卡龙满展厅推销。   从3号展厅进入4号展厅,我一眼就注意到了看台上的人。   对方很高,可能与沈鹜年一样高,站在我曾经站过的位置,正望着不远处那副和平天使像。天使破损的两翼自他身前张开,从我这个角度看,就像对方与天使融为了一体。   因为出片,这个位置开幕以来成了不少客人拍照的打卡点,不得不说,确实挺震撼的。   我靠过去:“先生要点心吗?”   对方闻声回眸,是完全出乎我意料的美貌。我以为这世上长成沈鹜年那样的到底是少数,谁想今天竟见着个不分伯仲的。   这是个大概二十出头的青年,看着像是混血,头发柔软弯曲,五官非常深邃,浓密的睫毛包裹着深蓝的眼睛,皮肤更是白到没有一丝瑕疵,仿佛……仿佛一只被精心塑造的陶瓷人偶,身上找不到任何不完美的地方。   我真想让徐獒来看看他,看看谁才是真正的天使。   我在看他,他也在打量我,而且打量的方式颇为奇异。   他从头到脚慢慢看下来,随后视线一路沿着楼梯,到了楼下。我顺着他的目光望去,发现是沈鹜年和另一个没见过的陌生男人。   两人往这边走来,那男人看到我,视线并不停留,直接从我脸上掠过,定在了那人偶般的美貌青年身上。   “焕臣,我们走吧。”   那叫“焕臣”的青年笑着问他:“我能吃一个马卡龙吗?梁先生。”   他原本脸上是什么表情也没有的,这一笑,叫整个人都鲜活起来,顷刻间那种人偶的假面感就消失了。   梁先生西装革履,三十多岁的样子,是这些天最常见的上流精英的模样。他拧眉瞥了眼我托盘里的五彩马卡龙,对着那样美的一张脸,竟也忍心拒绝:“这是垃圾食品,对你的身体没有好处。”   而青年听到回答,像是早已有了心里准备,并未露出失望表情,仍是维持着一张美好的笑脸。   “是,梁先生。”   “我送你们出去吧。”沈鹜年做了个“请”的手势,让梁先生先行。   梁先生身姿挺拔,目不斜视,擦过我大步往展厅出口处而去,焕臣跟在他后头,错开约莫三步左右。沈鹜年在最后,从我身前走过时,拿走了托盘上的一块马卡龙。   “见过白祁轩了吗?”他轻轻咬下一口。   “他今天好像还没来。”   白祁轩不是每天都来,也不是每次都会待一整天。有时候中途直接就和客人一道走了,来去十分随意。   沈鹜年将剩下的马卡龙送进口中,拿起托盘上准备的纸巾擦了擦指尖染上的粉红,道:“来了,在5号厅。”说完,他将用过的纸巾塞进了我的马甲领口,快步追着梁先生去了。   我无语地拿出那团纸,本来要找垃圾桶丢掉,想到沈鹜年的话,犹豫片刻,终究还是往5号厅走去。   趁着上一个客人与白祁轩交谈完毕,下一个客人还没找过来的空隙,我端着托盘凑上去。   “这位先生,要吃马卡龙吗?”   白祁轩转身一愣,见是我,笑了:“不了,”他将托盘往外推了推,“太甜了,糊嗓子。”   我收回托盘,对着里头那些推销不掉的马卡龙叹气道:“行吧,看来今天又要丢掉了,真浪费。”   “你就是为了让我吃马卡龙才过来找我的??”白祁轩好笑道。   “还有提醒你别忘了明天晚上的电影。”我右手朝他比了个“八”,“八点。”   白祁轩点点头,说自己知道了。我看周边人来人往的,不便打扰他工作,转身就要走。   “钟艾!”忽然,白祁轩从后面叫住我,同时,还有一点冰凉的触感落到我的后颈。   我下意识捂着脖子避开,错愕地回头:“白哥?”   白祁轩抬着手,脸上震惊的表情还来不及收回:“你脖子上……”   我脖子?我脖子怎么了?因为他表情太过微妙,害我都紧张起来。   卡顿片刻,白祁轩脸上的震惊褪去,淡淡道:“没什么,好像被虫咬了。”   我摸了摸后颈的皮肤,没感觉出任何异样。   这么冷的天哪里来的虫?该不是酒精过敏吧?   “哦,我等会儿擦点药。”   告别白祁轩,我将马卡龙给到一个同事,直接去了趟厕所。   背对着镜子,我用手机对准镜子里的自己按下快门,完了放大后脖颈的位置。模模糊糊地,只看到是有块红斑,但看不出是什么虫子咬的。   沈鹜年家肯定不会有虫子,估计是在金辉煌被咬的。一边揉着脖子我一边想着,看来要抽空打扫一下休息室的卫生了。 第15章 怎么还装可爱   虽说电影是提前十五分钟入场,也不用去得太早,但我还是七点就到了。   取完票无所事事,我见一旁有人打电动,吊娃娃,便凑过去看起来。   从前每逢寒暑假,白祁轩经常邀我去他家打游戏、看电视。在他的身边,我总是觉得很自由。渐渐地,就开始对待在他身边这件事上瘾。只要一想到他,就感到浑身轻松,连心情也会好起来。   高考前,他知道我想报考江市的学校,还曾与我畅想未来,说毕业后我们可以一道租个房子,白天各自工作,晚上一起吃饭,闲来无事,还能策划一场周末短途旅行,去徒步、去露营。   白祁轩构建的蓝图,简直是我能想象的最美好的生活——平淡、温馨、充满热爱。   它无限接近于我曾失去的,以至于让我那样迫切地想要提前拥有,期待着被夺走的能够重新回到自己的手中。   结果,反而弄巧成拙,把一切都搞砸了。   娃娃机前换过一个个家庭,一对对情侣,不管白日的生活是怎样的,这一刻他们总归是没有忧愁,快快乐乐的。   想将这份快乐定格……   身体先大脑一步采取行动,等面前的小情侣诧异地看向我,我才发现自己竟然对不认识的人举起了手机。   “啊,我……我是学摄影的,刚刚觉得你们抓娃娃的画面特别有意思,就给拍下来了。”我怕他们觉得我是什么奇怪的人,连忙解释,“不信你们看。”   我将手机翻转,把自己拍的那张照片给他们看。   镜头从侧面穿过娃娃机,定焦在他们脸上。暖白色的灯光映照下,女孩捧着爆米花紧张又期待地注视着抓夹的轨迹,男孩娴熟又自信地按下暂停键,没有言语也没有亲密动作,但任谁都能看出两人红男绿女,情意正浓。   “哇,拍得好好。”女孩凑过来,只看了一眼便掏出自己的手机,“帅哥麻烦传给我。”   我心里大大松了口气,忙不迭将照片传了过去。   男孩似乎也对摄影很感兴趣,趁此机会与我闲聊起来。   “你这技术,给你女朋友拍照她一定不会骂你吧?”   “啊?我没女朋友。”   “那可惜了。”   “兄弟你是怎么设置参数的?我学学。”他掏出手机,要我教他怎么拍人更好看。   我俩手机正好是同个牌子,我就简单与他说了构图技巧和参数设置。   “你把比例设成1:1,打开参考线,然后ISO调到100……白平衡就5000到6000,根据环境……”   男孩听得异常认真,直到他们的电影快要开场,才依依不舍与我告别。   “谢了兄弟,祝我早日练成你这技术,不用再挨女朋友的骂。”男孩冲我一抱拳,转身携女友而去。   “你承认你是技术不好啦?你不是说我就长那样吗?”女孩娇嗔道。   “嘿嘿,哪能啊……”   微笑着目送两人进入影院,我从相册里找出他们的那张照片,彻底将它从手机里删除。   如果说鱼的归宿是海,鸟的归宿是天,那一张相片最好的归宿,应该就是能读懂它的人吧。   “钟艾!”   白祁轩远远朝我走来,他应该是看到了小情侣与我挥别的画面,问我是不是遇到了认识的人。   “不认识的,就是……让我给他们拍了张照。”我省略了一些细节,总结了结果。   “这里?”白祁轩环伺一圈,显然不明白在这地方拍照的意义。   也是,相片最好的归宿是读懂它的人,在读不懂它的人眼里,不过一张废纸罢了。   “可能是他们的纪念日吧。”   说话间,白祁轩身上的气味飘过来,是非常淡的香水味。女士香水味。   就像……在一个充满香水味的狭小空间里待得足够久了,染上的味道。   提前十分钟入场,由于是IMAX屏,我怕晕,选了比较后排的双人位。   双人位其实就是情侣位,中间没有扶手,两个人肩撞肩,脚碰脚,于情侣是增益感情的良器,对我和白祁轩就有些……局促。   为了缓解这份局促,我主动找起话题,提及昨天在展厅里遇见的那位美貌青年和不让他吃马卡龙的梁先生。   “那是梁在,梁汇云的儿子。”白祁轩迅速锁定了目标。   只说梁在我或许不知道是谁,但若加上梁汇云,那我就有些知道了。   梁汇云是金融系学生越不过的知识点,他早年做出口贸易起家,后来进军地产业,屡战屡胜,收获颇丰,如今掌管的百汇通集团全球产业遍布,石油、天然气、航运均有涉猎,早就是个人资产超过百亿美元的超级大富豪。   没记错的话,梁汇云只娶了一个老婆,比他还大几岁。他今年都八十多了,梁在看着不过三十出头,难道是老来子?不过,梁夫人五十产子……是不是也太高龄了?   “是私生子,外室生的。孩子认祖归宗,妈没有。”没等我问,白祁轩便公布了答案。   情理之外,意料之内。   “那他身旁那个……叫焕臣的是?”   “裴焕臣,大概五六年前吧,突然出现在梁在身边的,对外的说法是他的父母生前都是梁在的好友,后来事故去世了,梁在就成了他的监护人,等于收养了他。”说到此,白祁轩露出一抹暧昧的笑来,“但大家都说他其实是梁在养的宠物。”   忽然,手机振动了下,我掏出一看,竟然是沈鹜年发来信息。   【进展顺利吗?】   “谁呀?”身旁白祁轩随口问道。   “哦,垃圾短信。”   我做贼心虚般避过他的视线,将手机往口袋里一塞。   尽管我并不知道自己在虚什么。   今天看的是部根据荷马史诗改编的电影《伊利亚特》,讲述了特洛伊战争的最后几周,希腊英雄和特洛伊王子之间的冲突。全长足有三个多小时,叙述颇为雄伟壮阔,用心看,应该是很精彩的。   然而前半小时,我一直在寻找“咬耳朵”的机会,并没有好好在看电影。又因为没有好好看电影,根本不知道电影讲了什么,也就不能借着探讨剧情的机会去“咬耳朵”,由此陷入到了一个循环怪圈。   口袋里的手机一直在振,把我腿都快振麻了,也不知道是不是沈鹜年又发了信息。   他应该再教教我这种情况下具体要说些什么的,恋爱方面,我真的不是个有悟性的好学生。   手机的一次次振动,就像对我的一声声催促。   不管了!   我一咬牙,屏住呼吸凑到白祁轩耳边,然后,一切戛然而止……   分明目标近在咫尺,我却终究不敢跨越雷池,没有如沈鹜年教授的那样大胆地贴上去。   “白哥,我……”   白祁轩整个人都僵住了,双眸在一瞬间也停止了眨动。   这使我越发紧张起来:“我去上个厕所!”   我几乎是一跃而起,在黑暗里跌跌撞撞地跑出了放映厅。   冲进洗手间大口深呼吸,镜子里的人苍白孱弱,一看就是个不中用的。我用力闭了闭眼,等冷静下来,掏出手机想要回复沈鹜年,发现他刚才给我发了一溜各种鸭子的表情包。   鸭鸭鸭、鸭鸭疑问、鸭鸭迷惑、鸭鸭惆怅……   一看就是他在APP里直接搜索出来的,但他那样的人,会搜表情包这件事本身就够让人意想不到的了。   在短暂的怔愣后,我放下手机,撑着洗手台无语到笑出了声。   “怎么还装可爱……”   虽然不想承认,但被沈鹜年这么一打岔,我紧绷的神经似乎松了那么一点。   洗了把脸,打算重新回去放映厅,不想才走出洗手间,我便与白祁轩迎面碰上。   从他满脸的歉意上,我已经有了预感,因此当他开口说客户有个酒局要他过去时,我并没有太多惊讶。   “这个客户很重要,是我们的大客户,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今天突然找我,还说要给我介绍他的朋友……”   “我明白的,电影下次可以再看,但这样的机会不是每天都有的。没事的白哥,你去吧。”   多年锻炼出的眼力见儿在这种时候也发挥了作用,不用白祁轩再开口,我便懂事地替他做了选择。   “你真的不生气?”   他仔细观察我的反应,仿佛只要我给出否定的答案,他就能够不去了一样。   “我哪里生过你的气。”   可他也知道,我是不会那样做的。   独自回到放映厅,电影内容此时已经进展到完全让我看不懂了。   于是我干脆放弃了去理解故事情节,掏出手机,继续刚刚被表情包打断的事——给沈鹜年回去消息。   【他临时有事走了。】   【那你不是落单?】   沈鹜年回得很快,简直像守着手机等我回复一样。   【那也没办法嘛,等会儿看完电影我就回学校了。】   【这么晚宿舍门还开着?】   【开着的,电影院离学校很近,走十分钟就到了。】   选电影院的时候,白祁轩特地让我选了个离学校近的,说他有车,哪里对他来说都很方便,我就不一样了。   【《伊利亚特》?】   【嗯,你看过吗?我去上了个洗手间回来就看不懂了。】   沈鹜年很久没有再回我,我只能强迫自己重新将注意力集中到打打杀杀的电影剧情中,直到十几分钟后,沈鹜年再次发来消息。   【要吃爆米花吗?】   爆米花?我眯眼盯着那行字来回看了几遍,问他在哪儿。   他发来照片,我一看,不就是外面的售票厅吗?   【几号厅几排?】   我整个人都坐直了,打字飞快:【你怎么跑来了?这里离你家不是很远吗?】   【正好在附近应酬。你是想让我一个个放映厅找过去吗?】   【……】   感觉他真的会这样做,挣扎片刻,我还把自己位置发了过去。   【5号厅11排。】   那之后,我便一直关注着放映厅入口的方向。就这么盯了两三分钟,放映厅厚重的大门终于被缓缓推开,一个高大的身影从明亮的外界踏入进来,于光影交错中,越过人群径直来到了我的身旁。   彼此相视间,最先塞过来的是一大桶爆米花,热气腾腾,新鲜出炉,接着在我低头愣神的几秒里,沈鹜年声音伴着焦糖甜香也挨了过来。   “哪里不懂,我解释给你听。” 第16章 拍得很好,我很喜欢   要想理解《伊利亚特》,就必须了解特洛伊战争的起始——金苹果。   在凡人英雄佩琉斯与海洋女神忒提丝的婚宴上,因未收到邀请而怀恨在心的纠纷女神留下了一个写着“献给最美女神”的金苹果。   为了得到“最美女神”的头衔,众神之母赫拉,智慧女神雅典娜,与爱神维纳斯,这三位女神争论不休。她们要求宙斯裁定金苹果的归属,而宙斯却把这一难题丢给了特洛伊王子帕里斯。   三位女神各显其能,赫拉应允帕里斯让他统治世界上最富有的国家,雅典娜应允帕里斯让他成为最有智慧的人,维纳斯则应允帕里斯让他拥有天下最美丽的女子海伦。   这位凡人女子彼时正是希腊城邦之一斯巴达的皇后,美貌过人,帕里斯倾慕已久,于是他毫不犹豫地将金苹果给了维纳斯。   女神动动手指,帕里斯便获得了海伦的芳心,带着她回到了特洛伊。而此举直接招致希腊联军对特洛伊的进攻。   这场战争足足持续了十年,死伤无数,最后更导致了特洛伊的覆灭。   而《伊利亚特》的故事,发生在战争的最后两个月,主角正是佩琉斯与海洋女神的儿子——阿基里斯。   沈鹜年附在我耳边,细细与我讲述电影的背景与角色们各自的身世。为了不打扰别人,他靠得很近,又因为电影背景实在庞杂,出场角色也多,他靠过来几乎就没退开过。   他每说一句话,我就忍不住吃一粒爆米花。他一边说,我一边吃,最后一场电影结束,指尖碰到桶底,我才惊觉自己一个人竟然把整桶爆米花都吃了。   大屏字幕滚动,头顶的灯光还未亮起,陆陆续续已经开始有人起身往外走。沈鹜年回头看了眼人群,似乎也要起身的样子。   我抓紧时间往桶底捞了一把,捏着一粒爆米花送到他嘴边:“你还没吃过呢,都给我吃完了。”   此时,坐在我们右边的情侣已经站了起来准备往外走,沈鹜年看了我手中的爆米花一眼,抓住我的手低头去咬。   兴许时间紧迫的关系,他咬得没那么准,一口咬到我的手指,舌尖勾住那粒爆米花,从指腹间舔舐而过。   那湿润的触感像裹着熔岩,叫我惊吓不已,立即想抽回手,他拽着我的力道却一下加重,将我往反方向拉扯。   “本来就是买给你吃的,走吧,后面的人都站起来了。”他拉我起身,牵着我缓缓顺着人群向出口走去。   我注视着他的背影,抿了抿唇,愈加收紧了怀里的爆米花桶。   毕竟三个多小时没放过水,一出放映厅,我让沈鹜年在影院门口等我,然后又去了一趟洗手间。   等进了洗手间,都要脱裤子,才发现自己还夹着那只爆米花桶。   最后压扁了丢进垃圾桶,顺利上完厕所,洗手时,我特地用洗手液大力搓洗了手指指尖的部分。但不知为何,滑腻湿热的触感却经久不散,包括那只长久接收了沈鹜年浅语低喃的耳朵,无论怎样用凉水泼洗,都好像没有办法让它降温。   好在,表面上并没有异样。   外面竟然下了雨,不算大,但相当密集。这样冷的天气,不撑伞就这么走回学校,别说十分钟,两分钟都要冻成冰坨子了。   我正犯愁,就见影院的雨檐下,沈鹜年拄着一把长柄的透明雨伞,望着从玻璃一角落下的水幕,有些出神地看着,不知在想什么。   周围人来人往,雨声、人声,各种声音混杂在一处,蜩螗盈天,他却好似遗世独立,不染分毫。就如除夕那晚,我在温暖的室内,隔着窗看到他立于大雪中,觉得他好孤独,于是推门出去……   我挤过人群,往他方向走去,他像是有所感应,在我距离他还有几步时,回头看来。   “下雨了,你应该没带伞吧?我送你回学校。”说着,他朝雨檐外撑开伞。   “你没开车吗?”我走进他的伞中,问道。   “我晚上喝了点酒,打车来的。来的时候已经下了雨,这是问餐厅借的伞,明天还要还回去。”   本来想让他把伞给我就行,我与他一同到路边,送他上出租车,他直接在他家楼下下车,淋不到什么雨,结果他说这伞明天就要还的,我一下就不太好开口问他借了。   路灯下,细雨中,午夜十二点的江市街头行人已是寥寥。我与沈鹜年并肩而行,走得不算快,断断续续地闲聊着,聊天气聊电影,也聊战争。   “如果没有那枚金苹果,特洛伊是不是就不会灭亡?”   电影中血肉横飞的场景实在叫人心悸,我不禁联想到徐獒的那些照片。现实中的战争,是不是也是这样残酷?   “那就会有黑苹果、蓝苹果、紫苹果。什么苹果不重要,想要打仗,一滴过界的水也能成为借口。”沈鹜年不以为然。   “所以女神是借口,海伦也是借口。”   “你也是男人,难道不明白吗?”他哂笑着道,“我们有多擅长将自己的欲望伪装成冠冕堂皇的‘金苹果’。”   我一时语塞,陷入沉思。   “肩膀淋到雨了。”忽然,沈鹜年展臂,将我更往伞里揽了揽。   思路瞬间被打断,我抬头去看他,他也看向我,笑笑道:“以后与白祁轩一道走在雨里,你也能用这招。”   确实啊,我对白祁轩的欲望,现在不也被很好的掩藏起来了吗?心里想泡他,但伪装得哥俩好一样,甚至还有个专门的恋爱顾问。   “他工作那么忙,这次之后,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再能约他呢。”一想到白祁轩,我就想叹气。   沈鹜年却好像并不担心,收回揽在我肩头的手道:“今天他提前走了,心里有愧,一定会想要补偿你。你可以提议让他在家里招待你,你们一起吃饭,再一起看电影,孤男寡男,感情能很快升温。”   “去他家?”沈鹜年的建议总是出人意料,仿佛白祁轩的每一步他都有所准备,了然于胸,“会不会有些突然?”   “明天你来我家演习一遍就不突然了。”   徐獒的摄影展昨日便已闭幕,所有作品悉数卖出,这两日许小姐正着人将照片打包,差专门的艺术品运输公司运往各藏家处。   我轮不到打包,只负责拆除各种装置,将展厅复原,明天最晚下午三四点应该就能收工了。   不过我晚上还要去金辉煌,今天我就请假了,要是明天再请假,托尼一定会数落我。   “明天我最迟只能待到八点。”   沈鹜年蹙了蹙眉:“你打工一个小时多少钱?我双倍补给你。”   我马上拒绝:“我知道你钱多,但这不是钱的问题。”   “那是什么?”   我沉吟着,硬憋出两个字:“嗯……原则。”怕他又到金辉煌找我,我一本正经地警告他,要他不准再去那里消费,“钱是很宝贵的,你不能那么浪费,不然钱就会觉得你不珍惜它们,以后不来找你玩了。”   “钱还有思想?”沈鹜年挑挑眉,显然不信。   “有啊,万物有灵,我有个学医的师姐,每次做实验都要拜拜那个机器跟它说好话,别人不拜都失败了,就她次次成功,连她导师都觉得不可思议。我们不能讲迷信,但是可以唯心。”   “那照你这么说,不用钱的人应该最讨钱喜欢了,钱是不是要源源不断地奔向他?”   “也没有。钱喜欢到处旅游的,这里看看,那里瞧瞧,一个地方呆久了,它们觉得闷了,反而会想尽办法逃跑。所以最好的相处模式,还是该花钱的地方花,不该花钱的地方省,做到张弛有度,可持续发展。”   “好一个张弛有度,可持续发展,听君一席话,茅塞顿开。你放古代也是个出色的谋士,张嘴就能编……”沈鹜年说着说着把自己都逗笑了,撑伞的手不断抖,水珠子都落到了我的脸上。   “哎呀你会不会撑伞啊?”我握住他手,不让他抖,自己也开始笑,“真的,我师姐说现在跟那台机器处成闺蜜了,只要她打招呼,相熟的师弟师妹的实验都能成……   “我还有个随身带键帽的师兄……就挂在他脖子上,说不用那个键帽,代码永远报错……”   “我以前手机坏了,修手机的都说修不好了,结果我一直夸它,说它坚强,它又撑了半年呢……”   “可能本来也没坏,是修手机的想让你在他那儿买台新的才说坏了。”   “才不是……”   以为十分钟路程会很长,但几句话的功夫,我俩已经到了宿舍楼下。   “晚安,明天见。”沈鹜年撑着伞,目送我进到楼里。   我撑着门,笑着与他挥别:“晚安,明天见。”   宿舍楼里只亮着盏昏暗的白灯,由于还没开学,走廊里一片静谧,宿管阿姨也不知去向。   这样的寂静中,唯有门外的雨滴滴答答,彰显存在。我本已经走了,又忍不住回头看了眼。   玻璃门外,沈鹜年站在台阶上,半侧着身,透明的雨伞让他的面容隐隐绰绰。兴许正在打车,他低头摆弄手机,并未注意到门里的我。   门前的光,路灯的光,加上地上雨水的反射光,让玻璃门上的水雾呈现出油画般的质感。   鬼使神差地,我掏出手机,放大,对焦到门上,拍下了一张沈鹜年模糊的剪影。   师姐说,摄影总要有主题,这一刻我却不知道自己想要表达什么。   往楼上走着,我看着手机里自己方才的杰作,实在不甘心它只存在那么短的时间就要消失在这世上,脑子一抽,将它发给了沈鹜年。   “我今天怎么尽拍些乱七八糟的……”   连个脸都没有,有什么好看的,还发给别人……停下脚步,我懊恼地正想撤回,那头沈鹜年却已看到了信息。   【我还在想,你什么时候会发给我。】   原来他早就知道我在偷拍哦。   脚步接着往上,我斟酌着话语,编了又删,觉得怎样都不合适,最后,只是发了两个“呲牙”的表情包。   几乎是同时,沈鹜年的下一句话也显现出来。   【拍得很好,我很喜欢。】 第17章 所以,别哭了   【昨天对不起,我临时有事先走了,你什么时候有空我们再去看电影好不好?顺便一起吃个饭。】   事情再次如沈鹜年预料的那般,白祁轩第二天一早就发来信息,要和我约下次。   我也如沈鹜年所教的那样回复了他,说外面吃饭看电影太贵了,要不直接去他家。   之后我便焦灼地开始等待,而他直到几小时后才给了准信。   【刚刚去开会了。那我们约在下周六吧,我保证那天谁叫我我都不去了。】   都没回他,我就迫不及待地先把截图发给了沈鹜年。   【成功了!下周六!!】   沈鹜年回信息的速度一如既往地快,没有发表评论,只是让我早点过去。   我打下一个“好”,后知后觉去看他微信头像,发现他不知什么时候换上了昨天我给他拍的剪影照。   原来他真的很喜欢啊,还以为就是客套呢。   那一天从早上起心情就很好,下午三点收工后,我去了趟美术馆附近的生鲜超市,按照国人去别人家做客的基本礼节,买了些水果。   苹果是之前在沈鹜年家见他买过的小小红红的那种,橘子我不会挑,还是超市嬢嬢帮我挑的砂糖橘,说不好吃尽管回去找她。两样加一起一百出头些,我嫌不太够,临走又顺了盒草莓。   坐地铁到沈鹜年家那站的时候,正好是四点过一刻。   穿过楼下小巧不失精致的小花园,就到了公寓楼下。这公寓名为“青云”,建于1929年,位于梧桐区寸土寸金的繁华地段中心,红砖外墙,白色檐饰,七层楼高,门口的铜牌上还有“历史保护建筑”的字样。   之前我偷偷检索过公寓的介绍,有不少语文课本里出现的人物也曾是这里的住客。   虽然不知道一年租金多少,但想来应该是很贵的。   沈鹜年住在五楼,将近一百岁的老电梯仍很硬朗,头顶指针一点点划着弧从“G”指到“Ⅳ”,不过几秒时间。   分明也不是第一次来了,可大概这次意义特别不凡,总觉得……莫名有种“近乡情怯”感。   一出电梯门,就听到了走廊里有隐隐的钢琴弹奏声,起初我还以为是哪家住户在练琴,等往沈鹜年家再走几步,发现音乐声似乎正是出自那里。   门没关好吗?   才这样想着,前方的防盗铁门忽地开了,沈鹜年一手把着铁门,另一手扶着门框,探出上半身,笑意盈盈地看向我:“我还以为你要再晚点才能到。”   落日余晖从走廊一侧的成排格子窗户照射进来,叫他半边身体都染成了暖金。   我不由加快脚步:“你怎么知道我到了?”   他让开一条道,在我身后关了铁门:“我坐窗户那儿看到的。”   我换着拖鞋,往窗边看了眼,那张透明桌子上放着一只白瓷的咖啡杯,显然,沈鹜年刚刚就坐在那儿。   “你还带了礼物?”   经他一提醒,我才想起自己还拎着两袋水果。   “我想着一切按照我去白哥家的规格来,这样才逼真嘛。”我将袋子举到他面前,道,“而且我之前生病你照顾我,后来我喝多了你又照顾我,那么辛苦,我都还没好好谢谢你呢。”   沈鹜年接过袋子,嘴里说着客套话:“我不辛苦,你比较辛苦。”说罢,他将袋子拿进厨房,让我在客厅自己玩。   墙边的柜子上摆放着一台开盖式的复古唱片机,唱针缓缓自黑胶唱片表面滑过,舒缓的钢琴曲随之流泻而出,颇为神奇。   我在沙发旁的杂志堆里翻了翻,翻到本最新的摄影杂志,便拿着它坐到沙发上翻阅起来。   构图、色彩、表现力,专业摄影师的作品洋溢着无边的想象力与创造力,犹如天马行空般自由不羁。我和他们一比,简直就是幼儿园孩童沉浸在无趣的过家家游戏中,幼稚还不自知。   本是坐在沙发上,看着看着,变成靠在沙发上,再后来干脆上半身斜斜躺倒下去,将杂志举到头顶。   “你这姿势不累吗?”沈鹜年俯身,将一碗清洗好的草莓放到茶几上。   我放下杂志,将它盖在自己胸前,落寞道:“这世界最不缺的就是有天赋的人。”   他笑了笑,并未就此论点反驳我,而是问我:“你知道艺术家最快成名的方法是什么吗?”   “创作出人人惊叹的好作品?”   “是结识有名的策展人和赞助人,打入他们的圈子,缔交名流,让大家都知道你的名字。”他抽出一旁纸巾擦了擦手道。   我一下坐起来,大感意外:“可是……”   可是什么,我笨嘴拙舌,难以表述,总觉得……不该是这样的。   “19世纪,法国画家唯一获得名声的途径,便是将画作送往法兰西美术院参展。法兰西美术院代表着国家,拥有着绝对的权威,无法被选入沙龙展厅的画作,也不会被世人所看到。”他坐到我身旁,捻起一颗草莓,一面剥着上头绿色的蒂,一面娓娓道来,“落选者们为反抗法兰西美术院的霸权,于是自行创立了‘落选者沙龙’。你如今所熟知的一些举世闻名的画家,比如塞尚、莫奈,都曾是‘落选者沙龙’的一员。”   他将剥掉草莓蒂的草莓送到我面前,继续道:“所以,这圈子从不缺有天赋的人,缺的是有天赋、有野心,还懂得抓住机遇的人。”   “啊谢谢。”我没想到沈鹜年不仅给洗了草莓,还把草莓蒂去了喂到我嘴边,一时除了受宠若惊还是受宠若惊。   我抬手去接,沈鹜年手往边上一让。   “用嘴。”他发下指令,将草莓又往我嘴边送了送,抵住下唇。   睫毛轻颤着,我抱紧怀中的杂志,不停告诉自己这是在演习,是恋爱指导,是皮格马利翁效应……   垂下眼,我微微启唇,咬住草莓,用舌尖卷进口中。唇舌不可避免地碰触到沈鹜年的指尖,他却并未像我昨日那样退却,反倒游刃有余地推着草莓,将它更深地送进我的嘴里。   离去时,说不清是有意还是无意,食指指腹划过我的下唇,留下鲜明的触感。   口腔里酸甜的汁水刹那间炸开,我的脑子也如同果汁进了热油,噼里啪啦地炸开。甜美又险恶。   不是,这也太难了,这要我怎么学啊?   这怎么可能学得会?!   “我该准备晚餐了,你要来帮忙吗?”   在我像个木头人一样僵硬地定在那儿时,沈鹜年已经跟个没事人一样站了起来。   我急急咽下口中的草莓,点头道:“哦好,我……我可以帮你备菜!”   姨父是典型的大男子主义,觉得自己已经赚了钱养了家,家务就和他没关系了。杜敬川又是个被宠坏的,学习不行,学他爸倒是完美复刻。因此一家的家务基本都落到小姨头上,洗衣、做饭、教养孩子,有时还要为了我跟姨父吵架。   为了让小姨省心,也为了证明自己在家里是有价值的,我会主动每天倒垃圾,洗碗,替全家叠好晾晒的衣物,并且在寒暑假小姨还没回家前替她把晚上要做的菜洗净切好。   所以,备菜这种小事对我来说并不难,甚至可以说是得心应手。   “芦笋切断,番茄切块是吗?”我站在案板前,将洗净的芦笋码成一排。   “对,芦笋的根不要,太老了。”   “这么长行吗?”我切了一段给沈鹜年看。   “再长一点。”他绕到我身后,握住我执刀的手,在芦笋上划下他要的长度。   这姿势实在太过亲密了,仿佛有一团火煨着我的后背,若是安静些,我怀疑自己都能感受到沈鹜年的心跳声。要是把注意力往下再放放,我的臀部说不准可以感受到他“有点东西”的地方……   手退开了,他身体却仍贴着我:“说起来,你真的不考虑抱我的大腿吗?我可以成为你的赞助人,供你各地采风,购买昂贵的摄影器材,为你亲自策展。不出五年,你就能声名鹊起,成为年轻一代最富盛名的摄影师之一。”   以前在摄影社听师姐他们说起过,许多艺术家背后都会有一个背景强大的赞助人,从最早的文艺复兴时期便是如此,可我没想过这事会落到自己头上。   “这……我从没有想过。”可能是姿势原因,让我很难集中精神去应对他的谈话,总觉得我们不是在沟通正经的投资赞助话题,而是什么见不得人的潜规则。   “这是条很好走的捷径,我会包装你,营销你,把你塑造成一位命运多舛的天才。”他几乎是半拥着我,在我颊边耳鬓厮磨着,“就说……你会走上摄影这条路,是为了纪念你的父母,他们可以是为了帮你冲洗照片的路上去世的。”   “家人总是很好用,去世的家人更甚。”他的声线分明还是很轻柔,却无端让人觉得寒冷。   “嘶!”一不当心,我的左手手指便被锋利的刀刃切中甲根,泊泊流出鲜血。   我静止在那里,身后魔拷般的低语也停止下来。   “我不是因为父母才喜欢摄影的,跟他们没关系。”我挣开身后的沈鹜年,将伤口放到水龙头地下冲洗。   鲜红的血水被冰冷的水流洗去,又再流出粉色的新血。   “哪怕他们不在了,我也不会为了自己去利用他们的。”我又气又伤心,简直想这样摔门而出,再也不要见到沈鹜年了。   他当别人是什么,当别人的父母是什么?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来?   “让我看看。”水龙头被拧紧,沈鹜年抓过我的手,用一张厨房纸按紧伤口。   我想抽手,但没抽动。   “过来,我替你处理伤口。”他抓着我的手,要我在外头沙发上坐下,随后从柜子里取出一只医药箱,坐在我身边为我消毒包扎。   到这会儿,他身上那些冷漠刻毒又仿佛成了我的一场错觉,但我知道它们确实存在过,我负伤的手指就是证据。   “你刚刚太过分了。”我很少这样严厉地指出别人的问题,也很少用这样直接的口吻要求别人,“道歉!”   我都想好了,他要是不道歉,我立马就走,立马说那个安全词,结束这场倒霉的实验。   安全词是什么来着,加……加拉泰亚?   “对不起,我错了。”   “加……”   出乎意料地,沈鹜年道歉十分地丝滑,叫我瞬间卡壳。   他替我贴好创可贴,牵起我的指尖,抬眼看向我的同时,吻在了我受伤的那根手指上。   “所以,别哭了。” 第18章 吊桥效应   这种时候还要教学,这个人也太敬业了吧?   “我没哭。”泪失禁体质的人总是很麻烦,生气会流泪,伤心会流泪,感动也会流泪,身体里的眼泪就跟工作狂一样,一有点情绪波动就要彰显自己的存在。   “我只是不明白,你为什么要突然那样。”我吸着鼻子,张开口呼吸,努力把含在眼里的一泡泪水憋回去。   男人偶尔流一次眼泪,别人或许会觉得你感性,多了,你就成了软弱没用的代名词,谁都不会高看你一眼。   眼泪大颗有什么用?又不是珍珠,流得再多也没人稀罕。   我一点点抽出自己的手,郑重对他道:“我不会接受你的赞助,也不想走什么捷径,哪怕我最后选了摄影这条路,一文不名,那也是我自己的选择。”   他也许会认为我很傻,故作清高,可我总觉得这世上有比不断向上攀爬,追求成功更重要的东西,比如……爱。对家人的爱,对兴趣的爱,对万事万物的爱。那是绝不可动摇的本心,是塑造我的基石,是十三岁后,我贫瘠的人生唯一可以回首聊以慰藉的东西。   我不想让任何人破坏它,哪怕是我自己也不行。我更不想将自己的成功和失败同另一个人挂钩,特别还是沈鹜年。一旦扯上金钱、利益,关系就会变味,或许最后连朋友也做不成了。   不过,我和沈鹜年算是朋友吗?我不禁产生了一个小小的疑问。   “我再次向你道歉,希望你原谅我。”沈鹜年突然伸手过来,触碰我的眼睫。   我条件反射地一闭眼,眼里强忍住的泪珠便就这样前功尽弃地落了下来,被他稳稳接住。   “那些话,我对别人说过很多次,你是唯一一个拒绝我的。”他看着那滴泪,用厨房纸连着指关节处的鲜血一道细致地擦去,“他们大多数人都会欣然接受,并且很快就能想出比我还要精彩的点子。”   睫毛上沾了泪,湿漉漉地叫视野变得模糊,反正已经破功,我索性也不装了,抬起胳膊,用袖子大力抹掉剩下的一点泪花。   “原谅你了。”   抹了一个眼睛,还要再抹另一个,手腕便被沈鹜年攥住,轻轻拿开。   “别用袖子,用纸巾擦。”说着,他抽了张纸巾递给我。   我从善如流地接过,将其对折之后敷到眼睛上,随口问道:“接受你提议的那些人,他们最后都成功了吗?”   身前窸窸窣窣的,应该是沈鹜年将棉签、碘酒等物重新收进了医药箱。   “Une ordure comme ?a ? Il n’a aucune chance.”“嗒”地一声,医药箱合拢,沈鹜年的声线轻缓温柔,似乎带着无限的祝福,“有这样的野心,他们总会成功的。”   听到他的回答,我轻叹一声。   也是,追名逐利才是这世界的常态,我可能仍身处象牙塔,才会深觉颠覆想象。十年二十年后,等我被岁月磋磨得满心疲惫了,说不准我比他们还渴望成功呢。   内心的感慨让我连沈鹜年又拽鸟语都没有在意。   之后,由于我光荣负伤,沈鹜年不再让我进厨房,我只好待在客厅看书打发时间。   一个小时后,天色彻底暗下来,沈鹜年的晚餐也做完了。   一道西红柿牛腩烩饭,一道肉松鸡蛋卷,还有一道芦笋西蓝花焗鲜虾。   每道菜都可谓色香味俱全,而最让我震惊的,还要数我的那份烩饭,米饭竟然被捏成了小猫的样子。   那只有着咖啡色花斑的小猫躺在盘底,盖着西红柿牛腩的被子,还会朝我wink。   “你的怎么没有?”我看了看沈鹜年的那盘,就是正常的米饭。   “这是给好孩子的奖励。”他将叉子分给我,招呼我坐下用餐。   吃饭时总是避免不了闲聊的,但大多都是我在说,沈鹜年在听。和他聊天很舒适,可以畅所欲言的那种舒适。毕竟,他连我最大的秘密都知晓了,还有什么是不能跟他说的呢。   “和白祁轩聊天,你可以多引导他讲讲工作上的事。他工作压力那么大,平时也没人倾诉,会喜欢你这个聆听者的。”吃完饭,收拾碗盘时,沈鹜年忽然说道。   我过了会儿才反应过来,他在说下周六我和白祁轩的约会。   “哦,好啊。”   他不提醒,我都快忘了今天来的目的了。   吃完饭,接下来就该今晚的最后一步,看电影了。   沈鹜年问我对恐怖片有什么喜好,我愣了一下,重复道:“恐怖片?”   “想要增进感情,当然是要看恐怖电影,”他眼含戏谑,“不然看《伊利亚特》吗?”   我不自觉咽了口唾沫:“我……我没什么喜好,你做主吧。”   于是,沈鹜年选了部我这个从不看恐怖片的人都知道的经典恐怖片。   一开始,为了表现自己的无所畏惧,我还坐得离他很远,但随着剧情进展到高潮,画面逐渐惊悚,哪怕别开眼,那恐怖的音效也无孔不入地钻进我的耳道,我无法控制地挪动身体,朝身旁的人靠过去。   沈鹜年本来支手撑在沙发扶手上,感觉到我的靠近,抬头看来,问:“害怕了?”   我其实并不怕黑,也不怕鬼,小时候父母去世后,我最大的心愿就是他们能变成鬼回来看我。   但这种一惊一乍的不行,这已经超出我的承受极限了!   “没有啊,我就是有点冷。”我嘴硬道。   下一秒,电影里发出惨绝人寰的尖叫声,我心脏怦怦乱跳,连忙揪住沈鹜年的衣服。   沈鹜年瞥了眼自己快被扯下来的衣领,似笑非笑道:“要我把衣服脱下来给你穿吗?”   “啊?不、不用。”我强迫自己松开他的袖子,觉着脚放在地上有点不安全,默默抬起来,蜷在胸前。   身旁传来男人的轻笑,沈鹜年主动靠过来,朝我伸出手掌:“把手给我。”   我已经被吓傻了,顾不得他什么用意,乖乖地就把自己的左手放了上去。   十指相扣,牢牢握紧,沈鹜年比一般人都要高的体温通过掌心传递过来。   “有好一点吗?”他问。   这简直就像是黑风孽海中的一根救命稻草,来得及时又恰好。   “谢、谢谢哦,好很多了。”我身体愈加偎向他,受伤的食指因大力地抓握而生出疼痛,我却丝毫没有松手的念头。   就这样,我与沈鹜年手牵着手看完了整部电影。当电影字幕出现时,我暗暗在心中欢呼,顿时有种历尽千帆,恍然重生之感。   离八点还差十几分钟,我收拾收拾,准备走了。   “我送你吧。”沈鹜年穿上大衣,拿上车钥匙道。   我将羽绒服的拉链拉到顶,嫌不够,又把帽子给戴上了,这样缩在衣服里,安全感满满。   “……一定要看恐怖片吗?”坐到车里,我犹豫再三,还是忍不住问出口。   “这是吊桥效应。简单来说,只有两个人的情况下,你因为害怕产生的生理反应,很容易被大脑误认为对另一个人的心动。你要是不想看恐怖片,和白祁轩一起去蹦极也行。”沈鹜年回答专业又冷酷,说着,一脚油门出了地库。   我摸摸自己的心口,小声道:“那还是看恐怖片吧。”   恐怖片起码还能大脑放空,逃避一下,蹦极我真的会死在上面的。   等红灯时,可能视野不太清晰,沈鹜年摘下眼镜,用纸巾随意擦了两下又戴回去了。   我想到之前问过他,为什么不近视还要戴眼镜,他说这是道具,让别人把他当好人的道具。当时只觉得这人奇奇怪怪,现在想来,难道这也是什么心理暗示吗?   “眼镜?”沈鹜年微微偏过脸。   我一惊,才发现自己把心中所想问了出来。   “就是有些好奇。”我忙道。   车外的霓虹闪烁,使沈鹜年的表情变得模糊不清,他似乎是笑了,又好像没笑。   “这是‘首因效应’。”前面的车开始缓慢行进,他换到前进挡,跟着起步,“第一印象对人际交往有着很重要的影响。第一次见面,你认为对方是什么样的人,那大抵今后的相处里,你的这一印象会始终持续,哪怕别人告诉你他并非是那样的人,你的认知也很难轻易改变。”   “原来如此。”我点点头,受教不少。   “小艾啊,今天送你来的是上次那位沈先生吗?”丽丽涂着口红,从镜子里看我。   我收拾着沙发上的杂物,闻言惊讶道:“你怎么知道?”   “我来的时候刚好看到了。”丽丽静了片刻,又问,“小艾,你跟他不是那种关系吧?”   “什么关系?”我展开一张纸片,发现是两年前的发票,一把揉皱了扔进垃圾袋里。   “就是,你看……”丽丽转了个身,左手握成一个空心的拳头,右手伸出食指,戳进去。   我蹙起眉,茫然道:“钻研?”   丽丽翻了个白眼,不再卖关子:“研你个头啊,我问你和他是不是床上关系。”   “哦。”我闹了个脸红,“当然不是,我跟他就是……朋友。”   说出最后两个字的时候,我颇为心虚,中气就不是很足。   丽丽看了我半晌,重新转回镜前化妆:“是朋友就好。你啊,别跟我们学坏了,有时候人都是一步步堕落的,今天觉得亲嘴上床没问题,明天就会觉得卖肾也没问题,过个几年,老婆小孩都能卖了……”   “你放心,我不会学坏的,而且他人很好的。”不知道谁把内衣都丢在沙发上,我赶紧扔进垃圾袋里,嘴上说道,“你们也不是坏人,不要这么说自己。”   这次丽丽静得更久了,直到我快将整个沙发清理干净,她站起来,艳光四射地走到我跟前,摸摸我的脑袋。   “你这么乖,让人怎么放心哦。”她叹息着道。   作者有话说:   那句法语是:这样的垃圾?他根本没有机会。 第19章 我们小艾真受欢迎啊   我又开始拍照了,不是拿手机,而是用彭黛师姐送我的单反到处拍。   美术馆的工作结束后,距离开学还有两天,我用这两天漫步在江市街头,拍日出,拍建筑,拍涛涛的江水,也拍草丛里打滚的小猫。   我几乎从早拍到晚,一个地方拍腻了,就随便坐一辆公交去另一个地方拍。到了晚上就直接带着单反去金辉煌打工。   “小艾,你还会拍照啊。”徐妈咪他们见了,纷纷好奇地围上来,要看我拍的照片。   “就是随便拍拍的……”我不好意思道。   “到底是大学生,什么都会。”看着相机里的照片,托尼不无羡慕地说。   据他以前自己讲,他只上到初中家里便不让他读下去了,他连个中专技校也没念,十几岁就出来打工,因此最崇拜学历高的人,好几任男朋友都是大学生。   不过他说完一走,徐妈咪就跟我吐槽,大学生确实是大学生,但全是体育生,各个壮得跟牛一样,冲学历还是冲肉体一目了然。   “小艾这么会拍,也给我们拍一张吧?”正搓麻将的小美等人招招手,让我过去。   暖黄灯光下,麻将桌上的四人各个妆容精致,穿着鲜亮,连指甲都是镶了钻贴了花的。   “哈哈哈老娘自摸清一色,快给我拍下来!”丽丽牌一摊,伸手问三家要钱。   欢喜的,懊恼的,看热闹的,众人的表情宛如初春时节争奇斗艳的花儿,尽管天气还很寒冷,但照样生机勃勃,鲜活得叫人移不开眼。我寻着各种角度,足足连拍了几百张才松开快门。   选出最满意的几张,我用wifi传到手机上,将它们发给沈鹜年。   沈鹜年一一点评,指出好的,或者我不足的地方。   【我最喜欢这张。】   他将其中一张照片发回来,我一看,那也是我最喜欢的。小美摸着牌,身上白色的亮片裙绽放出耀眼的光彩,兰花指妖娆地在墙上投下阴影,前景虚化,焦点放在墙上,乍眼一瞧,画面里就像有只美丽的白孔雀。   【嘿嘿,我也喜欢这张。】我回道。   那天下班也要凌晨四点多,回学校已经快六点,我疲惫不堪,将相机放在书桌上洗了澡就爬上床睡觉了。   可能也没睡多久,我便被“砰”一声惊醒,迷迷瞪瞪往床下看去,发现是隔壁床的郭潮来了。   他一边打电话,一边将自己的行李箱踹进屋:“宝我们等会儿一起去吃饭不?我去你们寝室楼下接你……”   他大一时就谈了个同校的女朋友,两人如胶似漆,晚上经常煲电话粥,有时候熄灯了还会继续在床上煲,煲得我已经连他女朋友的生日,喜欢的明星,爱吃的餐厅都一清二楚了。   郭潮放下行李就走了,没有多留,我也再次趴回去,几乎秒睡,不知过了多久,又是第二声更响地“砰”。这次不是关门声,而是用力拍上柜子的声音。   我猛地惊醒,发现是另两位室友王向阳和苏鑫来了,两人正在交谈。   “我柜子里的表不见了。”   “表?你那支黑水鬼?”   “就那支。我放假回家前忘在柜子里了,想着寝室一直有人就没回来拿,今天一看没了。”   “我去那表好几万了吧?”   “买的时候七八万,现在得十几万了。”   王向阳是个富二代,穿的用的无不是名牌,一台电脑一双鞋都要上万。他那块表我见过,黑色的表盘,银色的金属表带,他上学期一直戴着,我想过贵,没想过这么贵。   “那怎么办,报警?”   王向阳不再说话,过了会儿,苏鑫往我这儿走来。我起初以为他是要叫我,等了半天没听到动静,发现他似乎是拿起了我的相机。   我拧了拧眉,从床上坐起来,正好看到苏鑫拿着相机朝王向阳示意。   这种感觉不太好,我直接开口:“你在干嘛?”   苏鑫背对着我,吓了一跳,转过来的脸上有着明显的尴尬,王向阳就淡定许多,冲我笑笑道:“不好意思,吵醒你了?就是看你买了个新相机,觉得稀奇,想看看型号。”   “这是摄影社的师姐送我的。”我爬下床,还没问苏鑫要,他就主动把相机还给了我。   “想不到你还有这费钱爱好。”苏鑫上上下下打量我,目光颇为冒犯,“向阳有块表放寝室里不见了,你寒假里有让陌生人进过寝室没?”   我将相机塞进柜子里,闻言心里越发憋闷:“没有,你们东西不见了就直接报警吧。”   “钟艾,我放在抽屉里的钱你有见过吗?”   十五岁那年,小姨也曾问过我类似的话。我说我没有见过,小姨虽然嘴上说着奇怪,但心里其实已经有了答案。第二天,她叫来姨父一起审我,问我是不是在外面学坏了。无论我怎么申辩钱不是我拿的,他们都不相信,最后甚至一起搜了我的书包。   物品零落一地,姨父用脚分类它们,踢开那些明显不容易藏钱的铅笔橡皮,将书本笔袋留在中间,供小姨检查。姨父每踢一脚,我的自尊便也像是被他丢在地上随意踩踏。   书本一页页翻过,书包每个角落都搜刮了一遍,他们还是一无所获,但我知道,他们对我的怀疑并不会因此减少。   过没几天,杜敬川抽烟被教导主任抓个正着,老师叫去家长,在小姨的逼问下,杜敬川说出了自己偷拿抽屉里的钱买烟的事,由此还了我的清白。   然而我很清楚,如果家里下一次再丢东西,他们第一怀疑的对象,仍旧会是我。   “你可想清楚了,十几万的东西,报警抓到犯人那可是要坐牢的。”苏鑫冷冷地说着,就差摊牌让我把东西交出来了。   回忆与现实叠加,我骤然转身怒视他:“我说了,让你们报警。”   “你……”苏鑫火气也上来了,眉毛一竖就要上前,被身后王向阳急急拉住。   “行了行了,就一块表,丢了就丢了,没必要伤了和气。”王向阳的视线落到我脸上,黏黏糊糊地很不舒服,“可能是我拿回家自己忘了。”   从那天起,寝室的气氛就微妙起来,因那块丢失的名贵手表,王向阳他们三个隐隐有了排挤我的架势。   不过一方面我本来与他们就不熟,他们是亲近还是疏离,于我都无关痛痒,另一方面,开学没几天就出了两件不大不小的事,让我也没空在乎他们。   第一件事,是关于裴焕臣的。   开学第一天,他带着两个保镖以旁听生的身份出现在了我们专业的公共课上,引起了全校的轰动。   我是一眼就认出他的,毕竟他真的很好认,但我没想到他还记得我,并且穿过大半教室坐到了我的身边。   “我们又见面了。”他笑着伸出手,“我叫裴焕臣,你叫什么?”   他的两个保镖好似两座小山,一左一右将我们包夹在中间,不让无关人员靠近。周围人只敢偷偷拿余光瞥我们,被保镖发现了一瞪,又都老老实实看向前方。   “我叫……钟艾。”我顶着压力与裴焕臣握了握手。   对方看起来更高兴了:“我们现在是朋友了吗?”   “啊?”话音方落,我立时感到左右两边同时射来死亡射线,忙点头道,“是,我们是朋友!”   然后,裴焕臣就成了我的上课搭子。   他很奇怪,分明学什么都非常快,一点就通,偏生言语犹如稚童,像是从没有接受过社会化训练。同时,他的自我认知也很有问题。   我趁吃饭他的保镖坐另一桌,问他怎么会来我们学校旁听,江市最好的学校在隔壁,我们学校只能算中上,以梁在的能量,他要旁听,也应该去隔壁才对。   裴焕臣挑着菜里的葱花,用词古怪道:“我在学习怎么做个人类,梁先生让我多交朋友,你很有趣,我就选了你做我的朋友。”   他在学怎么做人类,就是说他以前不觉得自己是人类。难不成梁在真的在把他当宠物养?   裴焕臣的话让我细思极恐,可这毕竟是别人家的事,没有我一个外人置喙的余地,再震惊……我也就是和沈鹜年在背后八卦一下。   【裴焕臣成了你的同学?】他知道梁在送裴焕臣来我学校旁听后,也很意外。   【对啊,而且他还说要和我做朋友。】我在床上翻了个身。   沈鹜年发来拍手的表情包,接着是一条几秒的语音。   我点开了将手机贴到耳边,就听到对方含着丝喑哑的低沉嗓音道:“我们小艾真受欢迎啊。”   那声音太过慵懒,明明都已经下午,却好像是刚刚醒来,又或者准备入睡的腔调,我一下拿远了,却不小心误触了语音条,使得沈鹜年的声音再次清晰地从扬声器里播放出来。   “我们小艾真受欢迎啊。”   偏那一刻寝室里谁也没说话,玩游戏的王向阳和苏鑫没说话,和女朋友打电话的郭潮也没说话。   我手忙脚乱地调低音量,退出微信,甚至将手机整个埋进枕头下,做完这一切,身上汗都出来了。   “切。”寝室内足足安静了十几秒没有任何人开口,直到苏鑫一声冷嗤打破沉默。   我将脸压在枕头上,恨不得把自己闷死。 第20章 求你   接着就到了第二件事。这第二件事,是关于白祁轩的。   我在金辉煌看到了他。   彼时他已是醉意朦胧,嗨到不行,兴许是玩什么行酒令游戏输了,被一根丝袜蒙住眼,怀里搂着个性感美丽的小姐,仰头去够她嘴里的一颗樱桃。   周围人纷纷为他鼓掌喝彩,他一口咬住樱桃,也咬住了叼樱桃的香唇。   我拎着一篮脏杯子,从对面包厢出来,看到的正巧便是这香艳至极的一幕。   “白经理,你还说带我们来玩,我看你自己玩得最开心……”   “唉,这是白经理的朋友特地给他开的包厢,我们都只是作陪罢了,你们懂不懂事啊……”   “哈哈哈确实确实,是我们不懂事了。”   侍应生为他们送去新酒,包厢门缓缓合上,我怔在原地,久久无法回神。   来这里的男人都是什么样的,我再清楚不过,可我没有想过,连哪怕一息都没有想过,会在这里见到白祁轩。   他怎么能出现在这里?   我失魂落魄地走近那间包厢,心底仍存有一丝可笑的期盼,希望那不是白祁轩,只是个和他相像的人,我刚刚是看错了。   结果,反倒更确定了是他这件事。   昏暗的包厢内,白祁轩嘴边全是口红,丝袜掉到了鼻子上,他睁开一只眼,握住身上女人的后脑,吻得更深了。欲色在他的眼眸中流转,醺红的脸上,是我从未见过的贪婪兴奋。   原来,他和那些男人没有任何区别。   我落荒而逃,心头纷乱,脑海里白祁轩完美的形象在一点点皲裂。   凌晨三点,他们那间包厢才买单走人,我进去收拾,屋内满是烟酒与各种香水混合在一起的刺鼻气味,熏人欲吐。角落的地上,还躺着那条打了结的黑色丝袜。   托尼说,这包厢的小姐今晚运气不错,不仅新来的客人非常大方,点了许多贵价酒,还把她们都带走出台了。   出台什么意思,我就是再单纯都明白了。   一瞬间,胃酸翻涌,我捂着嘴冲出包厢,抱着洗手间的马桶吐得昏天暗地。   晚上吃的东西早就消化,我鼻涕眼泪一大把,只是吐出些酸水。   托尼见我如此,以为我是病了,忙要我回休息室休息。我没有推辞,漱完口,洗了把脸,摇摇晃晃回了休息室。   上午还有课,我订了八点的闹钟。一晚上睡睡醒醒,八点一到,我毫无睡意地从沙发上起来,只觉得整个人都很恍惚,脑袋更是一抽一抽得疼,仿佛什么东西在里面碎掉了。   第二天就是周六,是我和白祁轩约好的要去他家吃饭的日子。但经过昨夜,我已没这个心情,便编辑信息,告诉白祁轩我身体不太舒服,取消了约会。   他直到下午才回我,我想,他应该是刚起来。   【那就延后吧。你怎么又生病了?看过医生了吗?】   【没有,就是感冒了,吃点药休息两天就好。】   【那你自己多注意身体,我给你叫个水果吧,你多补充点维C。】   【谢谢白哥。】   白祁轩给我叫了橙子、草莓还有车厘子,满满一大袋,看起来就很贵。   我从门卫处拿走,回寝室的时候直接将它们送给了楼下的宿管阿姨。   “哎呦,这么多水果啊,你不吃吗?”阿姨欢喜地接过了。   “不吃,我嗓子疼。”我笑了笑,转身上楼。   周五晚上我请了假,没有去金辉煌,早早便在寝室睡了,兴许真的太累,一觉睡了十几个小时,第二天下午才醒。   醒来时,苏鑫和郭潮都不在寝室里,就王向阳在下面玩电脑。   我爬下床,脱掉睡衣,拿出柜子里的毛衣换上,打算去校门口的小饭店吃碗面。   脱衣服时,我已经感到背后的视线,等我弯腰脱掉睡裤,那视线便更明显了,落在我的腰臀,让人深感不适。   这王向阳从以前就是这样的,会偷偷看我换衣服,但也没别的什么出格的行为,所以我有点吃不准他想干什么。   套上裤子,我才直起腰,就感到身后有人靠近。   “钟艾,我给你钱,你给我睡一次吧!”不等我反应,王向阳从后面抱住了我。   他的手伸进我的毛衣里,带着汗湿的掌心在我身上胡乱摸索着,还抓我的胸。我刹那间头皮都炸开了,完全是下意识地一个肘击过去,正中王向阳的脸。   他痛苦地呻吟一声,踉跄着退开。   “你有病吧。”我连忙去开门,没成想一下子没拧开,王向阳竟将门给锁了。   等我再要开锁,后头死变态又追过来,还是老样子抱住我,但这次他有了经验,将我一双手臂也箍紧了,带着血的双唇落在我的颈侧,急切地舔吻。   “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在外面做什么的?每天晚上出去,天亮才回来,身上不是酒味就是香水味。你不就是卖的吗?卖给别人,还不如卖给我。”他阴恻恻地说着,一口咬在我的肩颈处。   这世道已经变成不管女人、男人都要防男人的地步了吗?打死我也想不到,有一天我竟然会在寝室里遭遇室友的猥亵非礼。   “你……你才卖的!”我往后疾退,带着他撞到柜子上。   他吃痛松力,我趁机反手就是一拳,打在他本就受伤的鼻子上。我以为这拳起码也是能拖他个几秒的,没想到他完全没有管自己流血的鼻子,反而发狠似的扑上来,将我扑倒在地。   “你他妈给脸不要脸是吗?”他一拳打在我的眼睛上,打得我眼冒金星,眼泪控制不住地狂流,“老子看上你是你的福气。你今天不让我睡,明天我就报警说你偷了我的表,让整个学校都知道你是个小偷。”   “又不是没让人睡过,装什么贞洁烈男。”他说着,开始扯我的裤子。   “我没有,偷你的东西!”我腰上发力,一个头槌再次砸中他的鼻子。   这一击彻底惹怒了他,他滴着鼻血就一巴掌扇在了我的脸上。   “妈的贱人!”   他不再扯我的裤子,也不再说什么恶心地要睡我的话,只是揍我。   我的力量身高都不如他,偷袭还能得手,纯比武力就没有什么胜算了,只能抱着脑袋蜷起身子,抵挡他狂风暴雨式的拳脚。   “你们在干什么?哎呦不要打了不要打了!”可能是动静太大,不知谁跑去找了宿管阿姨。阿姨拿钥匙开了门,一见门里的情形,吓得不轻。   她赶紧冲过来推开王向阳:“你们这样我是一定要告诉你们辅导员的。”   我被阿姨从地上搀扶起来,嘴里鼻子里都是血,还没有说什么,王向阳就先倒打一耙。   “他偷我东西,我找他理论,他还打我。”他指着自己鼻子道,“你看把我打的。”   我嘴痛眼睛痛,说不出话,只能将一口血水啐他脸上。   他目光一利,还要上前,被两旁的学生拉住了。   我们的事不是小打小闹,双方都伤得不轻,学生工作处主任和辅导员闻讯赶来,将我们带到两间会议室分开问话。   我不知道王向阳都添油加醋说了什么,但我说的都是实话,不参半分假。   “你说王向阳要……”辅导员有些难以启齿,“不能吧,是不是你误会了。”   这话的潜台词我很清楚,他不信我,或者说,他更信王向阳那边的说辞。   我垂下脸,没再言语。对于不信我的人,再多的争辩,他也只会当我心虚。   “这件事,我得把你家里人叫来一趟。”辅导员用指关节敲敲桌面道,“王向阳丢的表价值十多万,不是小数额,况且他那鼻子估计要上医院瞧瞧。”   家里人?小姨?   “不要!”我忙抬起头,阻止道,“不要打电话给我小姨,她……她不会来的。”   说到最后,我声音渐低。   是的,我很清楚,她不会来的。她只会以我为耻,说我已经成年,她没义务给我擦屁股,然后决绝地挂断电话。   “那你还有没有别的什么长辈,让他们过来一趟,这事儿你一个小孩子处理不来的。”辅导员拧眉。   别的长辈?   我摸出手机,翻出通讯录,跳过一个个名字,在“白哥”上犹豫了片刻,最后还是滑走,点开了沈鹜年的电话。   电话响了一会儿才被接起,沈鹜年似乎并不在家里,周围声音有些嘈杂。   “喂?怎么这么早打电话给我,你是有约会前恐惧症吗?”他不知道我已经把约会取消,还在跟我开玩笑,“我在网球馆打球,你要是不介意我边喘边说话……”   “你能不能……来我学校一趟?”嘴里被打破了,导致我说话声音有些含糊。   沈鹜年一静,立马听出来了:“你声音怎么了?”   我咬了咬唇,用力握紧手机,努力使自己的声音不带颤抖。   “求你。”   沈鹜年只用了半小时便赶到了我的学校,来前他应该是刚洗过澡,头发丝还泛着潮气。   他推开门,在角落里看到我,直接勾手让我过去。   “您看要不要到另一间会议室再聊?”辅导员慑于沈鹜年气场,连语气都不自觉变得恭敬起来。   沈鹜年没理他,注视着我走到他跟前,随后抬起我的下巴,左右查看了下我脸上的伤势。忽地,他视线一凝,在我脖颈上停留了良久。   那里是被王向阳咬过的地方。   我伸手去挡,他挤开我,用手搓揉着那块地方,一点点加大力道。   我吃痛地哆嗦了下,他看到我的反应,缓缓移开了手。   “我们家孩子被打成这样,还有什么好说的?”他从大衣内侧掏出一纸名片,塞进了辅导员的领口。   “这、这是?”辅导员慌忙去掏衣服里的名片。   沈鹜年拽着我的胳膊,将我往外带:“我律师的名片,你们有事打他电话。”    第21章 你可以尽情惨叫   我觉得自己应该只是些皮肉伤,但沈鹜年还是坚持要带我去医院检查。   本以为就附近医院看看,结果他驱车一个小时,把我带到了一家外观看起来就颇为昂贵的国际医院。   甫一进门,我便被里头豪华的装修和稀少的人流惊住了。   “要不……要不算了吧。”说着我就想往回走。   沈鹜年一把揽住我的腰,不由分说将我往里头带:“来都来了,做个检查再走。这是梁家的医院,我办了卡的,有折扣,不用花什么钱。”   “……你怎么在医院还办卡?”我诧异地转脸看他,这地方太空旷,我只是正常音量都很响,只能自觉压低声音,“多不吉利。”   “我有严重偏头痛,得定期体检,再根据体检结果开具处方。”沈鹜年眼睛带笑,说的话不知真假。   他不容许我退缩,半强迫性地将我推进诊室。   人少了,一切流程都走得很快,从医生看诊到拍片再回到诊室,全加一起也不过半小时。   “还好,没有骨折。”医生看着电脑里的片子道,“只是现在血肿得很厉害,可能会有点影响视物。”   最后,医生开了止痛药、冰袋和两支活血化瘀的药膏,临走前还特别叮嘱了冰袋是前24小时敷,药膏是24小时以后用。   沈鹜年去拿药,我就在大厅的沙发上老老实实等他。   虽说私营医院人少,但也不是完全没人。或病人或护士,路过我面前时,几乎都要好奇地看过来。这些目光尽管不带恶意,仍叫我很不自在。   我干脆拉上羽绒服的帽子,垂下脸,将自己尽可能地隐藏在阴影中。   盯着地毯上的一小块花纹,就这么发呆看了几分钟,模糊的视野里突然出现一只手,覆在我的脸侧,将我的脸轻轻托起。   看到我的脸,沈鹜年有些讶然:“这次倒是很勇敢,竟然没哭。”   他拇指摩挲了两下我的面孔,松开手,从袋子里掏出一只冰袋给我。   “乖,自己敷好,我们回家了。”   也不知是哪句话哪个词戳中我,分明之前都好好的,只是感到心口有点闷,但也没觉得特别的伤心委屈,结果他一说完,我眼眶倏地发起热来,眼泪迅速溢出腺体,摇摇欲坠。   我紧紧抓着手里的冰袋,狼狈地急急低头,好叫沈鹜年不要看到我软弱的眼泪。   泪珠一颗颗从眼眶跌落,无声地砸在地上,化进地毯的绒毛里,很快消失无踪,我试着停止,它们却完全不受我控制,反倒流得更凶。像是有道闸,开了就不能再关上。   “终于哭出来了。”沈鹜年上前一步,让我靠在他身上,手掌轻抚过我的后脑和脊背,温柔的力道叫我越发心中酸楚,“好了好了,哭出来就好,一直憋着容易憋出病来。”   我抓着他的大衣,使自己更挨向他:“我没有偷东西。”   “我知道。”   “我也……不是卖的。”说出这句话时,我内心甚至都不是生气冤枉,只是觉得荒谬绝伦。   脑袋上的手一顿,过了两秒又继续往下,沈鹜年缓声道:“你当然不是。现在的小孩怎么这样没礼貌,来,告诉我,这些话都是谁说的……”   就如沈鹜年所言,哭出来就好,我靠在他怀里断断续续哭了十来分钟,把前因后果讲了,哭完心口果真是不闷了。   安安静静敷着眼睛,我随沈鹜年一道回了家,车上还好,除了身体有些疼没别的感觉,可等洗过澡从浴室出来,我就有点发热的征兆。   “还好,不是很高。”沈鹜年给我量过体温,只是低烧,不足38℃,“吃点东西今天早点休息吧。”   “嗯。”我点点头,眼睛不知是哭过还是受伤的关系,很累,感觉随时随地都能睡着的样子。   沈鹜年简单煮了意大利面与我分吃,吃完了,他端来一杯加了蜂蜜的牛奶要我喝下。   约莫是吃过东西血糖升高的原因,我本来就有些昏沉,喝过牛奶简直连路都要走不动了,浑身肌肉都像是失去了弹性,松松垮垮地,好似随时随地都要失去意识。   膝盖一软,我就要摔倒,一旁沈鹜年及时扶住我:“当心些。”   他见我绵软无力,路都走不了,索性俯身将我拦腰抱起,送进他的房间。   “我怎么睡在这儿……”我眼睛都要睁不开,却仍想要起身。   “我的房间朝向安静些,而且自带洗手间,你晚上起夜也方便。”他的力道轻柔又不容反抗,按着我的胸口叫我又躺了回去。   脑袋一沾到枕头,我的意识便开始急遽流失,努力睁着眼睛,想要听清沈鹜年说的话,却只听到朦朦胧胧的一团。   “我等会儿还要出去一趟……你的手机我拿走了……什么都不要想,好好睡觉……”   眼前覆上一只大手,黑暗里,沈鹜年的声音还在继续。   “你得好好保重自己的身体才行啊……”最后三个字,他说得又轻又缓,“为了我。”   耳边充斥着凄厉的惨叫,一声接着一声,让我仿佛身处十八层地狱,控制不住地颤抖瑟缩。   血一样的背景下,白色的长着恶魔角的人影猛地揪起地上一团黑色的人影,将他不断砸向地面。   “救命……救……救命……”黑影不住求饶,却得不到白影的半分心软。   他拎起黑影的脑袋,凑到他耳边柔声问道:“知道错了吗?”   “知道……我知道错了!”黑影忙不迭点头,含着满口鲜血道歉,“对……对不起……”   白影笑了笑,黑影正要松一口气,下一秒白影粗暴地抓着他的头发,将他整个脑袋塞进一个桶里。   随后,白影按下开关,桶哗啦啦开始冲水。桶里发出咕噜噜地声音,黑影的惨叫全部都被水流带走。   “可是你的声音还在说你没有错。”白影数着时间,将黑影从桶里揪起来。   “不要打了……真的不要打了……放、放过我……”黑影痛哭流涕,横卧在地上,脱了力般浑身颤抖。   白影直起身,摘下手腕上什么东西,握在掌间。   “我才刚开始,你就不行了?”他踩住黑影的胸口,居高临下地睨视对方,“为了块十几万的表,就把别人的东西弄成那样。”他握了握五指,更攥紧了掌心的物件,“那三百多万的表,能打你几拳?”   黑影惊恐地抱住自己的脑袋,还没挨揍,就吓破了胆般开始惨叫。   “叫吧。放心,这里我重新做过隔音,不会有任何人听到你的声音。”白影的发音带着一种丝绒般的质感,优美、柔和、充满磁性,可话语里的内容,却是截然相反地险恶与癫狂。   “你可以尽情惨叫。”说完,他舔了舔唇,高高举起自己的拳头,对着黑影凶狠地落下。   我猛地惊醒过来,心脏跳得很快,身上不停出着汗。好像又做了噩梦,但就和许多的梦一样,醒来就忘记了,脑海里只有模糊的印象,没有具体的内容。   拉着窗帘的关系,周围一片漆黑,我看了眼床头闹钟,已经是凌晨四点。   有些口渴,我撑坐起来,开了卧室灯,打算去厨房倒点水喝。   身上已经不再发烫,就是还有一些虚,脑子也有一种转不动的感觉。   眼睛似乎更肿了,右眼视野完全被挤成了一条缝,身上各处都显出乌青,昭然若揭着昨天遭受到的暴力。   我拉开房门,赤脚走在地板上,经过客厅,忽地被一股冷风吹过面庞。   风里是熟悉的,甜美到发腻的馥郁花香。   我向风口看去,就见黎明的微光下,沈鹜年穿着一件单薄的黑衬衫倚在窗边,衬衫松开最上面的两粒扣子,露出他小半截锁骨。   他的脸颊上,锁骨上,包括夹着烟的指关节上,全都是快要凝结的,暗红的血迹,甚至于眼镜上,都沾到了几滴。   我看向他,他正好也看过来,可能没想到我这个点醒,一时愣住了。但他很快回神,掐了烟,关掉窗,走向我的时候,还顺手从桌上抽了张纸巾擦手。   “这么早醒了?”他探探我的额头,“已经不烧了。要吃点东西吗?”   他的手上带着清晨的寒凉,让我不自觉打了个激灵。   好重的血腥味,我皱了皱鼻子,心想着,他身上的血迹怕是不止肉眼看到的这几处。   “我不饿,就是有点渴。”我往厨房看了眼,“又杀鱼啊?”   沈鹜年笑着眯了眯眼,牵着我的手往卧室走去:“是啊,大爷晚上刚钓上来的,特别大,比上次还大的一条鱼。”   “厨房有些乱,你别进去了,我把水给你端进来。”   他将我按回床上,没多久,端着一杯水再次回到卧室。同时拿在手里的,还有一粒白色的药片。   “这是止痛药,吃了身上就不痛了。”   我小声道谢,从他手里接过药,想也没想丢进嘴里,就着温水吞服下去。   确实,很快身上就不痛了,睡意再次席卷而来,沈鹜年关了灯,替我掖好被子,要我再好好睡一觉。   我听话地闭上眼,想起有重要的事没讲,又倔强地撑开。   “你杀鱼……要先……先把鱼摔晕再杀……”我大着舌头道,“或者用刀拍晕它,不然……会溅得到处……是血……”   沈鹜年的手放在顶灯的开关上,闻言受教地点点头:“确实溅得到处都是,不太好擦。下次我会注意的。”说完,“啪”地一声,整个空间暗下来,他离开了卧室。   隐约间,仿佛听到他在外面跟谁打电话。   “喂?帮我一个忙吧梁总……出了点小小的,状况……” 第22章 小可怜   再次醒来的时候,沈鹜年不在家,日头高照,已经是中午。我浑身都在酸痛,但心情比起昨日来说平复许多。   客厅的桌上留着一张纸条,和一碗黑漆漆的炒饭。   那应该是蛋炒饭,我认得饭里黄色的鸡蛋和绿色的芹菜沫,至于包裹在米粒上的黑色小颗粒……看起来非常像是锅灰掉到了米里。   我端起炒饭闻了闻,有股特殊的气味,是我从未闻到过的,但并不难闻,想来应该不是锅灰。   放下盘子,我又拿起纸条看了眼,上头的字迹中英文夹杂,一笔一划遒劲有力,肆意洒脱,颇有些字如其人的调调。   沈鹜年说自己出去一趟,可能要下午回来,桌上是他留的Black 什么什么Rice。   我将纸条拿近了努力辨认着上面的字迹,最后确认那应该是黑松露蔬菜蛋炒饭的意思。   一如既往地打算进客卫洗漱,门却被锁住了,门上贴着一张和桌上相似的纸条,写着早上不小心把消毒液打翻了,整个洗手间都弥漫着刺鼻的气味,沈鹜年觉得对呼吸道不好,让我要用就用主卧的卫生间。   “那不是更应该打开门通风吗……”小声嘀咕着,无奈地看了眼锁住的卫生间,我转身回去主卧。   虽说整套房子都算是沈鹜年的私人空间,可其它区域我都去过,唯独这间主卫,是昨晚头一次解禁。   晚上迷迷糊糊也进去上过厕所,强撑着睡意打量了两眼,眼睛看了,脑子却一点没记住。如今再踏足,我只觉得哪哪儿都很新奇。   可以储物的镜子,白瓷的洗漱台,绿色马赛克的墙面,还有复古的浴缸,这是纯属于沈鹜年的领域。   我还是第一次在现实中看到长脚的浴缸,乃至于好奇地蹲下身敲了敲浴缸银色的金属脚,想知道它到底是什么材质的。   感觉……沈鹜年会边喝威士忌边在里面泡澡。   我被自己的想法逗笑了,结果下一秒就乐极生悲,因牵扯到脸上的伤口痛得倒抽了一口凉气。   经过一晚的发酵,我的右眼跟发面馒头似的,肿得更厉害了,几乎遮住了全部视野,结合扩散到脸颊上的青紫,整张脸可以用“凄惨”形容。   我如果顶着这张脸回小姨家,相信就是她一眼也难认出我。   轻叹了口气,我拿起牙刷小心伸进破溃的口腔,刷到一半忽地停下,看向洗漱台上满水的牙刷杯。   曾几何时,我还为沈鹜年的贴心感到惊讶,这才几天,竟然就习以为常了。这难道就是由俭入奢易吗?   沈鹜年的黑松露炒饭看起来奇怪,吃着却很香,原以为吃不了那么大份,最后不仅吃完了,还有点意犹未尽。   吃饱喝足,我开始给自己找事做。先把碗筷洗了,擦了下没什么油烟的灶台,又将橱柜都擦了遍。这些家务我在小姨家都很常做了,所以也算得心应手。   不过可能还是有些勉强了,擦地的时候起得太快,眼前阵阵发黑,我差点就摔到地上,扶着墙缓了许久才缓过来。   打扫过屋子,本来还想买些菜,但我这个样子根本出不了门,找了圈手机也找不到,只能遗憾作罢。   ……沈鹜年什么时候回来?   坐在窗边发了会儿呆,我无所事事,又不想弄乱刚铺好的床,便到一旁沙发上小憩起来。以为眯个半小时最多,不想再睁眼的时候,天都暗了。   江市华灯初上,使市中心的夜里亮如白昼,因此屋内虽没有亮灯,也不觉昏暗。   我缓缓眨了眨眼,仍有些困倦,想要再睡,门外却在此时传来了开锁声。   顷刻间睡意全无,我一下坐起来,往门口赶去,却因为起得太快,眼前再度黑成一片,才走几步就失去方向重重摔倒。   我趴在地上,还在发懵,那头沈鹜年已经丢下手中袋子来到我身边。   “见到我高兴,也不用行这么大礼吧?有没有摔疼?”嘴里说着笑,他直接将我从地上抱起来,轻轻放回了沙发上。   作为一个成年男子,被他这样抱来抱去我实在有些羞赧,耳朵都开始发烫:“没有,我就是睡迷糊了……”   “刚才在睡午觉吗?”沈鹜年走到墙边开了灯,霎时,屋内亮堂起来。   “嗯,稍微睡了一下。”我的视线跟着他到处走,见他绕过沙发回到门口,也扒着沙发背去看。   白色的袋子里滚出一些果蔬,沈鹜年弯腰重新将它们拾回袋子里,随后关上房门,进了厨房。   看不到他了,我趴在沙发上,视线仍旧望着他消失的方向,听着厨房里的细碎声响。   “你把碗洗了?”他从厨房出来,说话的同时,脱去大衣,随手放到沙发上。   “应该我洗的。”我撑起身子,看着他道,“晚上的碗也我来洗。”   他注视我片刻,伸手过来摸了摸我的脑袋:“你不会还做了别的吧?我这是捡了个田螺姑娘回家吗?”   我掀了掀唇角,有些痛,又落回去:“没什么的。”   对比他为我做的,只是打扫卫生真的算不了什么。   “虽然很感动,但你现在的身体还是要好好休养,别太操劳了。”说完,他松开手,非常自然地刮了下我的鼻尖,转身再次往厨房走去。   这般亲昵的举止,十五岁之后就是白祁轩也不大对我做了。我怔愣在原地,盯着他的背影,心里不禁生出一些“朋友之间真的会这样吗”的疑问。   可他严格说来是个外国人,他连中文都写不好,一些言谈举止不像认知里的国人,似乎也……合理?我摸着鼻子想道。   晚餐时,我犹豫良久,还是主动问了王向阳那边的情况。   事情总是要解决的,逃得了今天,逃不了明天。   “学校那边还没有新的消息,不过我替你请过假了,你这一个星期都可以住在我家。”沈鹜年道。   现在还是周末,昨天才发生的事,估计学校反应没那么快,该是还要过几天才能商量出来我和王向阳的处理结果。   “昨天看病的钱,还有律师费,你把总数告诉我,我看我的钱够不够还你。不够的话,可能先要欠着,等我以后再还……”   “你要不要来做我的助理?”他突然打断我。   我一愣,思维有点没接上这跳跃式的话题:“啊?”   “展览是欧洲兴起的东西,在国内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我的养父派我回国,也是为了让我扩展国内业务。美晴负责与各种美术馆和展厅接洽,事情已经很多,我需要一个专门的助理,来替我分担一些工作量,这样我才能更好地把注意力都放在策展上,而不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上。”   “有事叫你,你去做就行,没事就自个儿玩。包食宿,工资月结,你欠我的钱,可以在工资里慢慢扣。”他开出了一个让我颇难拒绝的月薪,接着道,“但你必须把晚上夜总会的兼职辞掉,毕竟那可能影响第二天的工作。”   静静听他说完,我思索半晌,忍不住问道:“你这是……在扶贫吗?”   包食宿,工资高,活儿少,我不是傻子,沈鹜年想找助理什么样的找不着,何必要找我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在校生?我甚至都不是艺术专业的。   除了扶贫做善事,我想不到更好的理由了。   沈鹜年夹起一块木耳送到我碗里,闻言不答反问道:“你觉得伤自尊了?”   我摇摇头:“没有,我只是觉得,你不用这样的。我……我已经接受了你很多帮助,你不欠我什么的。”   再这样下去,我怕恩情越积越多,自己就要还不清了。   “我帮你,自然是因为你身上有我想要的。”沈鹜年慢条斯理地说着,“你也不用觉得我就一无所获。”   我身上有沈鹜年想要的?我一穷二白,要钱没钱,要才没才,还有什么是我有沈鹜年没有的呢?   我百思不得其解,只能问对方:“你想要什么?”   他停下筷子,看我的眼神幽深起来,有一瞬,我感觉自己成了橱窗里精美的礼品,他打量我,评估我,眼里是不自觉流露的势在必得。但眨眼间,在我还没来得及生出怯意前,那勃勃的野心便被温和的笑意取代。   “硬要说的话,可能是我从来没有过的天真单纯?”   “……”   我一时难以接话,就这么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他笑起来,满是恶作剧得逞的狡黠,筷尖打在碗上,发出清脆响声。   我本来有些无语,见他如此,也被传染了些许笑意,无奈地摇摇头道:“你不要老是胡说八道,当心以后无论说什么,我都不信你了。”   他停下笑,表情竟然还挺委屈:“怎么能说我胡说八道,我明明每句话都是发自真心。”   我懒得继续跟他纠缠,连忙给他夹了块鱼,哄道:“知道了知道了,我说错啦……”   吃完了饭,我起身收拾碗筷,沈鹜年并没有阻止,说要洗澡,便回了自己的卧室。   说到洗澡……我看了眼自己身上的衣服。感觉要回学校一趟才行,一直穿沈鹜年的衣服也不是办法。   趁寝室里其他人去上课,偷偷回去拿点衣服吧?   沈鹜年洗完澡出来,我直接与他说了想回学校拿衣服的打算,他擦头发的动作一顿:“明天吗?我送你回去。”   “你不用工作吗?”   “明天没事。”   我“哦”了声,没再拒绝他的好意。   本来想让沈鹜年把客卫的锁开了,我在客卫洗澡,可他说里面的味道还没散,说什么都不让我开。   “你都不开门怎么散?”我有些哭笑不得。   “你睡了我就开,把窗一起打开吹风。”   他都这样说了,我也不好勉强,只能进他那间浴室洗澡。   浴室刚被使用过,水汽氤氲,空气里弥漫着洗发水的芬芳,是沈鹜年身上的味道。   由于没有内裤了,我直接没穿,想着明天回学校换上就是了,现在天气还很冷,大家都穿得厚,一眼也看不出什么。   神清气爽出了卧室,就见沈鹜年立在客厅沙发旁,手里拿着支药膏,对我抬了抬下巴。   “洗好了就过来上药。”   “上、上药?”   沈鹜年看着说明书道:“你忘了吗?昨天医生说的,二十四小时后要擦药才好得快。”   医生好像是说过,可是……   “我自己擦就好,不用麻烦你了。”说着,我伸手去拿沈鹜年手里的药膏,被他轻松避开了。   “我就给你擦背上,其余的你自己擦。”他按着我的肩,强硬地要我坐下。   “不是……”   “都是男人,扭捏什么?”他兴许看出我的挣扎,淡淡开口。   这话的效果大概和“你是不是不行”差不多,他说完我就不动了。然后下一秒掀起衣摆,我非常自觉地趴到沙发上,枕着交叠的手臂,闭上眼紧张地等待。   黑暗中,伴着轻笑,一只炙热的大手涂满药膏,落在我的后背。   我不可抑制地颤抖了下,接着便听到身后的人问:“疼吗?”   其实白天不太疼了,可不知怎么回事,现在被他一揉,又疼得厉害。   “疼啊……”我一个字还没说完,就感到后背上沈鹜年忽地加大力道按揉过那块疼痛的皮肉,尾音不受控制地拔高。   我赶紧咬住下唇,好止住自己丢脸的声音。   “那我轻点。”背脊上的力道随之轻缓下来,却让我越发难熬。   不是纯粹的痛,也不是绝对的痒,又都参杂了一点。额头抵在胳膊上,我紧紧握住拳头,努力抵御着喉间随时随地都要冒出来的声音。   身体在沈鹜年的搓揉下如同一节干燥的木头,渐渐发热,再是发烫。   等意识到自己发生了怎样的变化,我一瞬间清醒过来,面颊发麻,头脑发胀,后背在短短几秒内沁出一层细汗。   我竟然……   羞耻和恐惧霎时裹挟了我,叫我上一刻还畅游在温暖的泉里,下一刻便跌进冰冷的万丈深渊。   所幸,沈鹜年并没有发现我的异样。   “你出了很多汗,这么疼吗?”掌根推揉肩胛的动作停下,沈鹜年微微俯身,凑到我耳边问,“要暂停喝点水吗?”   不行不行!现在坐起来绝对会被发现的!   “不用!”我回答得又急又快,生怕晚一秒沈鹜年就把我扶起来了。   要是被他发现我好好上个药就能……一定会把我当做变态。一想到那种可能,我就怕到不行,感觉自己只要一放松,就要哽咽出声。   “那我就继续了。”说着,沈鹜年的指尖滑过我的脊背,来到腰际靠近裤子边缘的地方。   那块地方想是没有肩胛那里严重的,因为疼痛感更少了,全是酥酥麻麻的痒意和热意,让我刚松懈下来的身心,又再次掉进绝望的深渊。   无耻……   从没有哪一刻,我会对自己身为男性这件事这么深恶痛绝的。   我试着去想些别的,可腰上的手存在感实在太强,思绪一旦飘远,每每又会被那只手猛地按回来,掀起阵阵止不住地战栗。   最后,我觉得自己实在不行了,撑起点上半身,反手握住沈鹜年的胳膊,不让他再继续。   “我……剩下的我自己来吧。”我努力平稳声线,压抑久了的嗓音却仍不由自主地染上湿润的喑哑。   他看了眼我的腰,视线若有似无地扫过我的下身。   我做贼心虚地紧了紧他的手,忙道:“能不能给我倒杯水?”   沈鹜年收回视线:“当然。”   目送对方进到厨房,我一下跳起来,将宽大的T恤放下,遮住自己不太检点的部位。觉得不够,又抱了只抱枕在腿上。   没多会儿,沈鹜年端着杯温水回来。   “你睡前可以看会儿电视,我还有些工作要处理,就不陪你了。”   我接过水杯,润了润嗓子,很顺嘴地问道:“有什么我能帮你的吗?”   他一挑眉:“你这么快就想履行助理职责了?”   我脸热起来,不去看他:“不要算了。”   “你现在这个样子替我工作,任谁看了都要说我虐待员工。你这几天好好养伤,等你伤好了……”他的指尖轻轻挑过我的发梢,“我用得到你的地方会有很多。”   下身的反应没了刺激来源,几分钟便消下去了。怕打扰到身后办公的沈鹜年,我没有看电视,只在沙发上看了会儿书。   沈鹜年的书不是杂志就是些外国原文小说和诗歌,我纯当练自己的四六级水平,捡了本英语小说艰难地啃了个把小时,看得眼睛酸涩,太阳穴胀痛,闭上眼都幻视那些英文单词在我眼前绕来绕去。   怕仅剩的那只眼睛也瞎了,我与沈鹜年打了声招呼便回之前一直住的次卧睡觉了。   半夜起床上厕所,沈鹜年已经睡下,外头卫生间的门终于开了。   我一踏进去,鼻端就闻到一股浓重的消毒水气味。简直像整个房间都被消毒水泡了一遍,进去一回,身上的细菌都要死三成。   这到底是洒了多少消毒水啊。我迷迷糊糊心里嘀咕道。   由于睡得早,翌日七点我就醒了,沈鹜年的房间静悄悄的,该是还在睡。   我摸索着使用咖啡机,又从冰箱翻找出自己要的食材,磕磕绊绊学着沈鹜年做起西式早餐。   摊蛋饼时,因为第一个有些糊底,第二个我就格外注意火候,可以说是心无旁骛。   所以当沈鹜年从后面握住我的手时,我着实吓得不轻。   “可以翻了。”要不是他把控着力道带动我翻锅,我能把蛋饼翻到他身上。   “你以后能不能靠过来的时候出个声?”我按着心口问。   他搂着我的腰,懒懒应了声,也不知道听没听进去。   吃完早餐,沈鹜年送我回了学校,本来他还想随我一同回寝室,但我没让——毕竟不是小孩子了,能自己做的事还是要自己做。   事情发生的太突然,我没带寝室钥匙,只能让宿管阿姨给我开门。   “你放心,他们都不在寝室,你想拿什么只管拿。”阿姨找钥匙开着门,看了我一眼,叹息道,“作孽啊,怎么能把你打成这样。”   大一的时候,我帮阿姨修过一回手机。   其实手机也没坏,就是被她自己不小心把网络关掉了,她不会弄,只能求助在她看来无所不能的大学生。   我很快替她重新设置好,那之后,她就一直对我很客气。   “你是个乖囝,比那几个乖多了,阿姨都是知道的。”她开了锁,放我进去,“无论怎么样,阿姨都相信你!”   自踏进宿舍楼就分外沉重的心情,拨云见日般,忽然就轻松许多。   纵然这世上有像王向阳那样卑鄙下流的人,但也有很多如沈鹜年和阿姨这样的人,会无条件地信任我,这样一想,好像也没有那么难受了。   “阿姨,你以后不要这么随便相信别人哦,不是每个给你修手机的都是好人的。”我都不敢眨眼,生怕自己再丢脸地掉眼泪,语气也是尽可能地轻松,“我这都是小伤,王向阳那货比我伤得重多了,要不是您来了,我非把他打个半死。”   “哟,你本事大死了。”阿姨没好气道,“和气生财,年轻人别老是那么暴力。”   取出自己的背包和行李箱,我把能装的东西都装了进去,笑着回道:“知道了阿姨。”   手上拖着一个手提行李箱,身上背着背包,我敲了敲沈鹜年的车窗,示意他开后备箱。   “这就是你的所有家当?”他直接下了车,帮我把行李箱塞进后备箱。   进到车里,我系着安全带道:“衣物能蔽体御寒就行,我的那个马……马什么洛需求?”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沈鹜年秒回。   “对,我的马斯洛需求还停留在低级阶段,整日为了满足生理需求而奔波,积累不起来什么家当。”   马斯洛需求一共分为五个阶段,最底层是诸如吃饭睡觉等这些维持个体生存的生理需求,当生理需求被满足,再往上一层,是对安全的需求,如此层层递进,当所有需求都被满足后,最高一层,便是自我的实现。   马斯洛认为,人的动机是由需求决定的,每个阶段都会有一种需求占据主导。   而处在底层的我,努力求生便是我现阶段的主要目标。   “小可怜。”沈鹜年对我的现状简明扼要地给予评价。   我发现,他真的好喜欢给我取各种昵称,什么“小哭包”、“小骗子”、“小朋友”,现在又是小可怜。   我总觉得他不是因为我年龄小才在前面加一个“小”字,但没有证据。   “不可怜。”我望着车外景色,发自内心地觉得自己并不可怜,“这个世界上,比我可怜的大有人在。我能生在和平的国家,能够在江市上大学,就这两点,已经好过很多很多没有学上,还处在战争中的人了。”   身旁的人安静下来,久久没有再说话。   半小时后,我开始感到有些不对,周围的景物越来越陌生,这不是我们回公寓的路。   我不解地看向沈鹜年,问他去哪儿。   沈鹜年并不直言,只是给了我一个模棱两可的回答:“去满足你的生理需求。” 第23章 是憋太久了吗?   沈鹜年最终驱车带我到了一家商场,这商场位于江市滨江河畔,市中心的中心区域,周边全是世界级的摩天大楼,可谓寸土寸金的地段。   我并没有来过这家商场,但因为就在江市美术馆附近,之前出地铁总是会路过,所以只是看外观我就认了出来。   沈鹜年将车开到地下一层入口,一下车便有商场工作人员上前,自他手里接过钥匙,代客泊车。   随后,我们在另一名员工的指引下刷过几道门禁,到了一部VIP专用电梯前。   “两位请。”穿着迎宾服的工作人员挡住电梯门,弯腰请我们进入。   沈鹜年犹如闲庭信步般,双手插在口袋里,就这么走了进去,一转身见我没跟上,有些意外。   “怎么不过来?”他微笑着伸手。   那只手指骨匀称修长,甲盖饱满有光,腕部戴着一只金属机械表,每一处都与这里相得益彰。   我迟疑着将手放上去,明亮的光线下,一瞬间便看到了差距。   因为收拾包厢总是不可避免地要接触洗涤剂,加上天冷,我的手上满是毛刺和蜕皮,是一只……与这里格格不入的手。   沈鹜年轻轻一扯,我不由自主便跨进轿厢。   古铜色的电梯内,对着门的一整面厢体犹如镜子般清晰映照出我与沈鹜年此刻的模样。   他衣冠楚楚,气质出众。反观我,脸上的青紫就不说了,穿得是三四年前杜敬川淘汰下来不要的羽绒服,里头的羽绒完全憋下去,保暖效果也不好,脚上鞋子是街边买的五十块一双的小白鞋,好些年穿下来,早就已经成了小黄鞋,站在沈鹜年身旁,是做朋友都觉得不配的程度。   遥想不久前,我还分析过白祁轩为什么和沈鹜年做朋友会觉得累。   一路顺风顺水地长大,身为“别人家的孩子”,从来都是自信骄傲,被人崇拜,被人夸赞的那一个,突然有一天遇到了真正的天骄,什么都压他几头,怎么会甘心就这样被人比下去?白祁轩累是因为一直不停地想要追赶,甚至超越。   而我,目前连累的资格都没有。   猎豹和狼赛跑,尚且有些看头。猎豹和兔子赛跑,大家只会觉得可笑。   “在看什么?”电梯内就我们两个人,我干什么看哪里,沈鹜年一眼便知。   我收了收心神,问道:“我们来这里做什么?”   电梯“叮”的一声,显示已到达顶楼。   “你都要做我助理了,身为老板,怎么能不为你置办些行头?况且……”电梯门缓缓开启,他往外走去,“你好好打扮,才能讨白祁轩喜欢。”   口袋里的手一下收紧,我竟然忘了,忘得一干二净,我们之间还有个实验。   “沈先生您好,请问今天是想看些什么商品?春季男装还是……”一名穿着西装,胸口佩戴“客户经理陈品”名牌的瘦高男人手捧一台平板电脑,早已在外等候,与沈鹜年说话时,全程微弓着腰。   “今天不是我购物,”沈鹜年意有所指地往后瞟了我一眼,“是为我们家孩子选购新衣。”   陈经理一愣,这才注意到坠在他们身后默默无声的我。   他对着我的脸张了张口,明显地斟酌了两秒,才最终选定我的称谓:“小少爷平时都喜欢穿什么样的风格?您告诉我,我来为您安排。”   小少爷……果然是吃这碗饭的,亏他也说得出口。   “喜欢穿便宜的,越便宜越好。”我缩在羽绒服里,小声说着,“超过两百的衣服我穿着过敏。”   “这……”陈经理一脸为难,求助似的看向沈鹜年。   “别听他的,把适合他这个年纪的春季新款全都拿来让他试一试,再叫‘会经年’的老师傅过来,替他量体,做两身西服。”沈鹜年逐一下达指令。   陈经理连连称是,平板上一顿操作,随后将我们引到了一间装修奢华复古的VIP包厢内。   地上铺着厚实的绿色地毯,深色的实木护墙板往上是淡淡的橘色墙纸,巨大的格子窗户外,江市的地标性建筑近在眼前。包厢内不仅有更衣室、洗手间,更有餐桌、沙发等一系列家具。   得亏了沈鹜年,我也是刘姥姥进大观园开了眼了,原来有钱人买衣服是不需要到店里一家家去选的。   上过茶水点心,只过了十几分钟,陈经理就去而复返。足足六排挂满衣服的移动落地架跟在他后头,浩浩荡荡地被人推进来。   “去试吧。”沈鹜年优雅地端着茶杯,指了指那些衣服。   一众花花绿绿的衣服前,我跳过那些颜色太亮的,有许多金属铆钉的,状似随意地摸了摸其中一件模样十分质朴,面料也平平无奇的白色卫衣,然后翻开它的吊牌看了眼。   四位数。   我努力瞪大了仅剩的那只眼睛,再三确认价格无误,烫手地把衣服又挂回去了。   “这也太贵了。”我回到沙发旁,试图劝说沈鹜年离开,“3999,这钱够我网上买几年衣服了。”因为怕陈经理听到,我刻意压低了声音。   “也不是全部买下来,你试过觉得不错的才买。不是你说的吗?钱该用的时候要用。”沈鹜年言语坚决,并未被我轻易说动,“我的客户不是享誉全球的艺术家,就是身家上亿的富豪们,你见他们,难道要穿这样一件干瘪的羽绒服和……”他一手端着茶杯,一手托着托盘,向下看了眼我的脚,“洗得发黄的球鞋吗?”   立时我便被他说得有些脸热,又因为他说得在理,完全没办法反驳他。   “那……那你从我工资里扣吧。”   反正沈鹜年包食宿,我平时不用什么钱,几个月没工资也不至于活不下去。   我翻翻捡捡,企图从六排衣服里挑出几件三位数的,哪怕是999也行。以至于十分钟过去,一件衣服都没选出来。   陈经理跟在我后头,笑容已经有些僵硬,沈鹜年看不下去了,轻叹口气,放下白瓷茶杯。   “我来吧。”他走到一排衣架前,以高于我几倍的效率一件件衣服筛选过去,“这件……这件……还有这件……”   每拿下来一件,陈经理便在一旁接着。   一排衣架挑完,沈鹜年一指更衣室,示意我:“去试吧。”。   “这边请,小少爷。”陈经理笑容殷勤地从衣服堆里伸出手为我引路。   更衣室黑洞洞的入口犹如一张狰狞的血盆大口,明晓得此去凶多吉少,我还是不得不硬着头皮走向它。   刘邦当年赴“鸿门宴”大概就是我这个心情吧。   不停告诉自己“试了又不一定要买”,接过陈经理递来的衣服,我悲壮地大步跨进更衣室。   起初我还有闲心关心价格,心里评价下衣服的面料和款式,可后来试得多了,我变得麻木起来,慢慢成了没有感情的试衣机器,几乎是陈经理拿给我一件,我就换一件。换好了,在沈鹜年面前转一圈,他点头,衣服就挂到左边的空衣架上,说“下一件”,就回去再换。   六排衣服的试穿量不是一般大,中午在VIP室吃好饭,我还没消化,下午又再继续。   穿好新的一件衣服,我刚想出去,突然觉得不太对劲,好像标签反了。   但扣子明明是在前面的啊?   我琢磨了下,发现这件白色的衣服竟然扣子在后头的,而且扣上扣子后,肩胛那边有一大块的镂空。   我试着反手去扣,但每粒扣子上都有一朵白色的丝带蝴蝶结,自己一个人操作很难扣上,于是从更衣室探头出去:“沈鹜年,这衣服扣子我扣不上,不然就算了吧?”而且这款式属实有点过于前卫了。   不等沈鹜年应声,我缩回去就要把衣服脱了。由于最下面几粒扣子先前被我卖力地扣上了,如今要解,又是一番体力活。   正做着斗争,更衣室的门被轻轻叩响,沈鹜年的声音在外面响起:“开门。”   我放弃与扣子做搏斗,连忙将门开了,随后背对着他道:“你快帮我解开,这衣服不仅难穿还难脱。”   “我看看……”沈鹜年指尖的温度比我的体温还要高上一些,落在肌肤上,很容易辨认,“确实有些难解。抱歉,刚才只看了前面,没注意后面。”   指关节不住磨蹭着后腰,一股酥麻从下往上直蹿天灵盖,我不可抑制地打了个颤,昨晚擦药的记忆再次浮上脑海,整个人都凝滞住了。   怎么回事啊?是憋太久了吗?怎么动不动就……   平日里忙着打工,也没有什么私人空间,我这方面的需求一向很少,我一直以为自己是寡欲的人,难不成正好相反?   一时分心,身体和大脑成了两条并线,大脑还在思考形成这种状况的原因,身体已经不管不顾向前软倒,从鼻腔里发出引人遐想的轻哼。   “怎么了?碰到你伤口了?”腰间被身后伸出的结实臂膀勾住,沈鹜年的声音满是忧心。   我如梦初醒,忙不迭地摇头:“没有,就是站久了,腿……腿有点麻。”   沈鹜年确定我站稳了,松开腰间的手道:“那我们等会儿选完衣服就回去吧。”   替我解完扣子后,沈鹜年便出去了,我强撑的一口气也因他的离去彻底泄尽。   一屁股坐到更衣室的凳子上,我向下看了眼,怒从心头起,指着不安分的小老弟低声警告道:“你这两天安分点,等过两天……我找机会让你放松一下。”   试完了六排衣服,本以为就此结束了,谁想还有位量体的老师傅等在一边。   老师傅看着有六七十岁了,头发全白,双手枯瘦,但动作麻利,精神矍铄,不过十多分钟,便将我身上大大小小的尺寸全数量好。   他记过数据就退下了,而此时我回头一看,惊悚地发现左边那排衣架竟然全空了。   “衣服呢?”我捂着心口问沈鹜年。   “打包送家里去了。”沈鹜年不以为意地捻起点心架上一块巧克力递到我嘴边。   我下意识地张嘴,一边痛心疾首,一边又为口腔里迅速融化的甜蜜滋味惊艳不已。   “好好吃哦……不是,那得多少钱啊?”我开始回忆衣架上大概有几件衣服。   “晚上想吃什么?”沈鹜年顾左右而言它,往VIP室外走去。   我急急追上去:“五万?十万??你……你是不是想让我给你打一辈子工?”   一路我都在逼问沈鹜年那些衣服的确切价格,而他始终守口如瓶,怎么也不肯说。   回公寓前,我们俩还在生鲜超市停了下车,买了接下来几天的食材。本来我想付钱的,但摸了口袋才想起来,沈鹜年还没把手机还给我。   两个人大包小包回到公寓,一出电梯,远远就看到两个眼熟的,但是绝不该出现在这里的身影。   “焕臣?”我拎着袋子快步上前,“你怎么来了?”   裴焕臣原本与保镖一道蹲在地上,见我回来了,幽蓝的眼眸一亮,从地上起来,笑得天真无邪道:“我听说你被打了,特地来探病的。梁先生说,关心好朋友是人类的必修课。我要成为人类,就必须学会关心别人。”   像是为了应证他的话,他一说完,身后的高大保镖便朝我展示了手里的豪华果篮。   “这是探病礼。”保镖粗声粗气地说道。 第24章 不能对坏人动用私刑   现在的状况有些奇怪。   沈鹜年同保镖先生在厨房准备晚餐,留我与裴焕臣两人相对坐着。   桌上的陶瓷碗里是洗尽切好块的各色水果,我们每个人面前还各有一盏精美的欧式茶杯,但茶杯里既不是茶,也不是咖啡,而是纯牛奶。   裴焕臣说梁先生认为他不该摄入太多咖啡因,那样对他的身体不好,所以他只能喝牛奶。   而我,算是和他差不多的原因——沈鹜年觉得晚餐前喝茶不利于消化和睡眠,让我喝牛奶就行。   分明已经成年很久了,我却总有种桌上是两个还在被监护人管控的小孩子的错觉。   “这才周一,我的事就已经传开了吗?”端起杯子,我盯着里头白色的液体看了片刻,在入口前猜测它应该加了蜂蜜。   “你的两个舍友到处说你的事呢。”裴焕臣挑了粒葡萄塞进口中,咀嚼的同时眼眸微微眯起,一副心情很好的样子。   温热的牛奶入口,甜蜜的滋味迅速在口腔里蔓延。   猜对了,真的加了蜂蜜。   听到这种消息应该很烦躁的,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蜂蜜的功劳,此刻的内心不仅不烦躁,还意外地平静。   “也不意外,他们本来就和王向阳关系比较好,肯定站在他那边嘛。”   “我有时候真搞不懂人类,明明是同类,为什么要自相残杀?梁先生说这是人类的天性,就像狮群里的雄狮,想要称王,就必须经历厮杀。”裴焕臣从水果碗中挑出一粒又一粒的蓝莓,在桌上排成一列,“而人类与野兽唯一的不同……是人类很少单打独斗,一般都会寻求同盟,也就是朋友,组合成更强大的力量来对付敌人。”   “伤害朋友,就是削弱同盟的力量,这是不被允许的。”   残阳西下,地平线的颜色已由橘金过度到了蓝紫,另一半的天空中,月影浮现,暮云合璧。在如此绚丽的自然光线下,裴焕臣美得越发不似真人。   他的指尖按在那列蓝莓中最大的那颗上,不断施加压力,直到果皮龟裂,果肉与汁水呕吐似的被挤压出来。   “要我帮你弄死他们吗?”他的表情依旧纯真懵懂,说出的话却让人背脊发凉。   “……啊?”放下茶杯,我怕我理解的“弄死”和他话里的是两个意思,小心翼翼地询问,“怎么……弄死?”   裴焕臣的指尖依旧折磨着那颗蓝莓,压得稀烂不够,还要碾磨成泥。   “对梁先生来说,捏死几只小虫子并不是难事。”他盯着那摊深紫色的果泥,语气稀松平常到就像在讨论政治老师日渐稀少的头发,“我们可以先把他们【哔——】再【哔——】如果他们学不乖,就【哔——】,最后【哔——】……”   我越听越心惊,身体不受控制地与他渐渐拉开距离,最后靠到椅背上,退无可退。   天啊!!梁在,你到底怎么养孩子的?!好好的萨摩耶,被你养成北极狼啦!!   “你觉得怎么样?”说完了自己的计划,裴焕臣吮了下沾到果汁的手指,满是期待地询问我的意见。   我怀疑只要我点头,这个计划就会立即被执行。   “你先等等!”我伸手叫停,冲到茶几旁,抽了几张纸巾,又很快坐回去,先是替裴焕臣把手指擦干净了,再是将桌上的那一列蓝莓全都包进纸巾里,丢进垃圾桶。   “我知道有些人确实很讨厌,但对他们的处理,还不到你刚刚说的程度。”满清十大酷刑都不过如此了,我不由咽了口唾沫,接着道,“我们人类社会能够稳步发展,靠的就是法律的约束力。大家如果都乱来,动用私刑,社会就会乱套。今天可以因为别人冤枉我,我就……弄死他们,那明天,别人也可以因为我无意中踩了他的脚,就来弄死我。”   我努力向他科普遵纪守法的重要性,尝试重塑他的世界观。然而他一直小狗般歪着脑袋,一脸似懂非懂的表情。   我突然非常后悔自己当初没报幼教,以至于这会儿有些词穷。   “在聊什么这么激动?”   这时,沈鹜年从厨房出来,将一盆火腿沙拉摆在了桌上。   “钟艾说,不能对坏人动用私刑。”裴焕臣道。   “哦。”沈鹜年一丝犹豫也没有,完全同意我的观点,“当然不能,我们可是文明人。暴力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文明人要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要相信,坏人终将得到法律的制裁。”他本是面对着裴焕臣,说罢转头来征询我的认可,“是吧,小艾?”   谢天谢地还有沈鹜年支持我。   我猛猛点头:“没错没错!法律会制裁他们的!”   裴焕臣沉默地蹙眉,很久后才不甘不愿点了点头:“好吧。”   沈鹜年离开前,从果盘里顺走一丛蓝莓。那蓝莓如葡萄般长在枝上,他举起枝条,仰头一口咬下果肉。紫红的汁水满溢出来,染上他的唇角,乍眼一看,犹如鲜血一般。   他舔了舔唇,品评道:“还挺甜。”   他拿着剩下半串蓝莓再次走向厨房,快到时,能听到他用欢快的语气问里头的人:“小黑,要吃蓝莓吗?”   裴焕臣并未留下用晚餐,说是梁先生还等着他回去一道吃饭,走前,还说下次要我去他家做客。   他的到来,提醒了总是被我遗忘掉的一件事——问沈鹜年要手机。   可能出于一种鸵鸟心理,没有手机的这几天,除了买东西不太方便,我很少想到它。仿佛只要把与别人的联系方式斩断,自己就安全了,不会再被那些流言蜚语中伤。   但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世,这种与世隔绝的日子,我不可能永远过下去的。   几天没充电,手机已经电量耗尽,吃饭前插上电,吃好饭后再看,嚯,信息爆炸。   有摄影社师兄师姐的信息,相熟的同学的信息,辅导员的信息,还有……白祁轩的信息。   我跳过白祁轩,先回别人。   彭黛师姐一个下午给我打了几十个电话,发了一溜的语音信息。   “小艾,我去找你吃饭,他们说你被室友欺负了怎么回事啊?”   “到底是谁?哪个王八蛋敢欺负你啊?”   “你告诉姐姐,姐姐帮你撕了王八蛋的脸!!”   “你现在怎么样啊?是不是住院了?有没有人照顾?姐姐来看看你好不好?”   “大家都很担心你,你心情好点了一定要联系我啊!”   起先打算也回语音的,结果发现喉咙有些哽住了,我只好改为打字。   【抱歉师姐,这几天没看手机。我没事的,麻烦你告诉大家我现在很好,让他们不要为我担心。】   依次回过消息,最后避无可避地,只剩下白祁轩。   他自然是不知道我这几天都发生了什么,还当我在感冒,上午发了两条信息问我身体好些了没,见我没回,下午又打了个电话。   以前喜欢他,虽然痛苦,但总还有甜蜜的部分。见不到他,哪怕是隔着网络的只言片语也叫人欣喜。如今不过短短几日过去,甜蜜的部分消失无踪,好像只剩下了痛苦。   【抱歉白哥,今天把手机忘宿舍了。感冒已经好了,本来就是小病,没大碍的。】   我真的了解白祁轩吗?我对他,会否也是一种首因效应呢?   随便聊了两句便结束了话题,走出卧室,客厅安安静静,不见沈鹜年踪影。   通往外界的大门微敞着,只关了最外面的老式铁门。   心里有种预感,沈鹜年肯定是去外头抽烟了。   入户门颇具法式风情,上半部分是透明的玻璃,再覆以白色帘子遮挡。我悄悄拨开帘子,一眼便瞧见了昏暗走廊上的一点星火。   楼道里是有声控感应灯的,但许是沈鹜年出去的久了,灯都暗了下来。   他靠在窗边,一如既往地衣着单薄。街上的霓虹光影透过窗户映照到他的半边身体上,使得他没有完全隐没在黑暗里。薄雾般的烟笼罩着他,模糊了他的表情,影影绰绰间显露的眉眼,带着一丝压抑不住的疲倦与厌烦。   想拍下来。   之前是什么心情已经不重要,这一刻,想要拿起相机把他拍下来的心情比任何别的情绪都要强烈。   回身急切地跑进卧室里,从行李箱里翻找出相机。幸好,电还没跑完,关闭显示屏只用取景器的话,应该能支撑我起码再拍十分钟。   拿着相机回到门前,我犹如那些蹲点的狗仔一般,蹑手蹑脚用镜头挑开帘子,凑近取景器,随后对准沈鹜年的方向,按下快门。   镜头下,那些烟宛如事先准备好的道具,将画面趁得愈加神秘莫测。   我就这么拍了好几张,拍到后来有些得意忘形,忘了还隔了扇门,调整焦距时镜头不小心磕到玻璃上,发出不大不小的一声响。   沈鹜年蹙了蹙眉,往我这边看来,镜头里,他的脸由此背光,好似一头彻底隐到黑暗里的捕食者,眼神冰冷,伺机而动。   我一凛,后颈的汗毛都竖起来。   以为他是生气了,我连忙放下相机想要道歉,那头沈鹜年却将烟蒂按灭,缓缓从暗处来到了亮处。   “吓了我一跳,还以为有老鼠,原来是小艾在偷拍啊。”   我拉开门,慌忙解释:“我……我不是故意的,我怕跟你说了你的表情就不自然了。你要是不喜欢,我马上删掉!”   他开了铁门,靠过来:“让我看看。”   我调出电子屏,给他看刚刚拍的照片。   他看了一些,忽然极轻地嗤笑了声:“真像啊。”   这话没头没脑,让我十分诧异,但不等我问,他便直起了身。   “喜欢就留着吧。”说完,他进到屋里,往自己房间去了。   我看看他逐渐远去的背影,又低头看了看自己拍的照片,焦灼地咬住了下唇。   果然是生气了? 第25章 到底在生什么气哦   住到沈鹜年家的第五天,王向阳的视频忽然在学校流传开来。   视频里,他身处一间豪华单人病房内,脸上缠着绷带,手上挂着三角巾,只拍到部分的右脚,似乎还打了石膏。若非他拿出身份证自证,实在让人很难认出视频里的猪头就是不久前那个趾高气昂的富二代。   “我是王向阳,江市财经大学XX系XX专业学生,身份证号是……学号是……”   他的门牙好像也掉了,说话的时候止不住地漏风。   “本人因为家庭条件不错,从初中起就有霸凌同学的恶癖。在初中时,霸凌过同班的林姓同学,把他的书本丢进厕所,还让他跪下给我磕头。不仅如此,我还……猥亵他,对他的身心造成巨大的伤害,害他退学。”   “高中时,我变本加厉,仗着家里有钱,看到不顺眼的人就喜欢欺凌他们,连路上扫马路的大爷都被我打过……他们家庭不如我,闹到家长那边,一般给多点钱就能解决。”   “上大学后,我不思悔改,长期对同寝室的室友钟某心怀叵测,在上周六恶意地捏造了他偷盗我财物的谣言。其实我的手表根本没丢,一直都在我的家里。”   “钟某勤工俭学,靠自己的双手努力改善自己的生活,礼貌真诚地对待每一个人,我却用下流肮脏的思想恶意揣测他,还恶人先告状,辱骂他,殴打他,在学校散布不实消息。我在这里向被我伤害过的人真诚道歉……我……”   他眼神微微漂移,似乎在看摄影的人,也不知是看到什么,身体猛地一颤,抬手就给了自己一巴掌。   “我该死!”   之后,他不敢再看镜头,始终维持着脑袋低垂的姿势,神经质地来回重复着同一句话。   “我是变态,我该死……我是变态,我该死……”   视频是彭黛发给我的,说是昨晚半夜在学生间开始互传,连别的学校的人都在吃瓜。   “小艾,这是不是那个欺负你的王八蛋?想过是个垃圾,没想到这么垃圾啊!”   我也没想到……   不过周六的时候王向阳明明还一副等着看我怎么死的模样,才几天怎么突然就悔改了?   而且,这些伤是怎么回事?我还是有些自知之明的,这应该……不是我打的吧?   我迷茫起来,将视频拉到开始又看了一遍,这次有了新的发现。   放大病房细节,再三观察,通过背景的配色和装修风格,我确定,这是沈鹜年带我去过的那家医院,也就是梁家经营的医院。   一个可怕的猜想浮上心头。   难道……裴焕臣还是动用私刑,对王向阳非法拘禁了?   一想到这种可能我就坐不住了,霍然起身跑出卧室去找沈鹜年。   连敲门都忘了,我直愣愣推开了沈鹜年卧室的门。   “沈……”   房间里只拉着一层薄纱,沈鹜年背对着我,正在换衣服。他的双臂刚刚套进黑色的针织打底中,整个后背就这样赤裸裸暴露在我眼前。   一米九的身高,注定他的骨架不会窄小。宽阔的肩膀,往下逐渐收束到腰,凹陷的脊椎线两侧,流畅而充满力量感的肌肉覆在骨骼与皮肤间,完美得如同米开朗基罗刻刀下的肉体。   唯一美中不足,大概就是他左腰上的疤。   那疤硬币大小,犹如一丛炸开的烟花,不知经过多少年岁,表面的瘢痕组织还是凹凸不平,比周围的皮肤都要白许多,看上去异常扎眼。   “出去。”   我一惊,赶紧收回盯在对方腰间的视线,慌忙中抬眼,对上了沈鹜年冰冷的目光。   “对不起对不起!”意识到自己做了多失礼的事,我连忙道歉退出房间。   几分钟后,沈鹜年换好衣服出来,肘间挽着一件大衣,看着是要出门。   “我要出去一下,可能会很晚回来,不用等我。”他言谈举止都像是往常的模样,我却总觉得他的笑容里失了些温度。   不过,自从他看过我给他拍的照片后,就一直都是这样,说不上来,就感觉做什么都兴致不高的样子。   我总觉得他在生我的气,但又不知道他为什么生气。   “刚刚我找你是因为王向阳的事……”我追上去,将王向阳的视频播给他看。   他不怎么感兴趣地随意扫了眼,继续往门口去:“看来他已经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恶人有恶报,不好吗?”   “你说会不会是焕臣做的?”   他停下脚步:“裴焕臣?”   “他那天说要替我捏死王向阳他们。”然后王向阳没几天就被打到面目全非,还拍视频揭露了自己的罪行。   沈鹜年点点头:“不是没这个可能。”   我一听,更急了:“警察不会去抓他吧?”   “抓他做什么,这不活得好好的吗?”沈鹜年换完鞋,走前叮嘱我,“别在网上问裴焕臣这些事,当心留下证据。”   所以真的和裴焕臣有关是吗?他绝对知道些什么!   我更惊慌了,同时又觉得这事既然跟我有关,我就得负起责任:“哦、哦好,我……我就当自己什么都不知道,一定不会说漏嘴的。”   沈鹜年闻言笑了下,缓缓关上铁门:“聪明。”   下午,辅导员打来电话,言语十分关心我的近况,还打听我什么时候回去上课。   我怀揣着一种犯罪者的心虚,问他关于打架学校打算怎么处理。他说既然王向阳都招了,一切都是他挑起的,肯定是罚他不罚我。   “你放心,学校一定秉公处理,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辅导员语气温和,与刚出事那会儿简直是天壤之别,“另外,王向阳那边愿意赔付给你一笔医药费和名誉损失费,你看……打到你学费卡里行吗?”   我一直在做准备对方问我视频的事,结果他不仅不问,还要给我钱,立时我一肚子预先准备好的台词都没了用武之地。   “嗯,可以,就打那张卡好了。”但电话里,我并没有表现出分毫,仍是一副游刃有余,平静沉稳的模样。   然而一挂掉电话我就不行了,直接在床上瘫倒下去,虚弱地按着狂跳的心脏一个劲儿猛喘气。   为了舒缓紧张的心情,我开始打扫屋子。有些时候手上动起来了,脑子也没空想些有的没的了。   结果顺手整理沈鹜年书桌上的文件时,不小心看到了他的驾照翻译件,上面有他的出生日期,生日竟然就是今天。   “怎么都不跟我说一声啊……”   我急忙打开外卖APP,游览起了附近的蛋糕店。最后经过一系列筛选,选定了一款“草莓炸弹”水果蛋糕。兴许是市中心,蛋糕的价格贵得惊人,一只4寸的小蛋糕,竟然可以买我四双小白鞋。   好在蛋糕是现做的,我打电话问过店员,说两小时就能配送到家,正好今天沈鹜年要晚回来,应该能在他回来前送到。   一如店员承诺的,四点下单,六点半就送到了。我按照蛋糕上的贴心提示,将它放进冰箱冷藏,随后,便开始期待沈鹜年的归来。   九点前,我并不着急,也没有想过要发信息给沈鹜年。十点时,我稍稍有些焦虑,不断地拿起手机查看有没有沈鹜年的信息又失落地放下。到了十一点,我终究按耐不住,若无其事地发去信息询问沈鹜年何时回来。   消息石沉大海,直到十一点五十九分都没有任何回复。   眼看时钟跳转,新的一天到来,我盯着手机,终是长长叹了口气。   算了,他肯定有别人给他过生日的。   他只是没有告诉我今天是他的生日,并不代表他其他朋友也不知道。   就当提前给自己过生日吧。   将蛋糕从冰箱拿出来,该有的仪式感一样不落,我插上蜡烛,唱过生日歌,给予小蛋糕生前最后的体面,然后一勺挖下。   4寸的蛋糕,两个人吃正好,一个人就有点撑。伴着综艺,我吃了大半,剩下的一小块实在吃不下了,打算沙发上躺一会儿,消化消化再吃,一不小心血糖升高饭困起来,就这么在沙发上睡了过去。   朦胧间睁开眼,电视还在播着嘻嘻哈哈的无聊综艺,眼前划过一片黑色的衣摆,鼻端是淡淡的酒气。   我揉着眼睛撑起身:“你回来啦?几点了?”   沈鹜年关掉电视,见我醒了,低头看了眼腕表,说:“凌晨两点四十分。”   人在困乏的时候,大脑的运转速度大致和醉酒是有得一拼的。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身体好像有自己的意识,毫无预兆就开始胡言乱语。   “你昨天有没有吃蛋糕啊?没吃你把剩下的吃掉。这个蛋糕,好贵的。”我指着桌上样子已经很糟糕的小半块蛋糕道。   沈鹜年动作一顿,看着那蛋糕问:“这是留给我的?”   “本来全都是给你的,但你没有回来,我就自己吃掉了。”   “你知道昨天是我的生日?”他又问。   “我不小心看到了你的驾照翻译件。”我微微闭着眼,蹙眉道,“你怎么都不回我消息?到底在生什么气哦……”最后一句话,我含混在嘴里,听起来是黏黏糊糊的一团。   沈鹜年坐到我身边,端起那一小块蛋糕,直接拿起我用过的勺子吃起来。   “喝酒去了。”他应该是没听清后一句,只回答了第一个问题。   “那你肯定吃过蛋糕了。”我蜷起双腿,双手伸到膝弯下,一只手扣住另一只手,眼睛要闭不闭,整个人都困到呆滞。   “没有。”   “……嗯?”   “就是不想想起是自己的生日才去喝酒的。”   但凡我脑子正常点,这会儿已经能嗅出一丝不寻常来,偏偏我困蒙圈了,一点没觉得沈鹜年的话有什么不对。   “为什么?”   “因为……我的父母,死在我生日那天。”他注视着蛋糕,语气平淡。   打到一半的呵欠哽在喉头,我的大脑以惊人的速度恢复运转,整个人瞬间清醒了。 第26章 不能睡吗?   我努力辨别沈鹜年脸上的表情,希望他是在和我开玩笑,可是谁又会开这种玩笑?   “那天是我的十岁生日,一切都没有异常。父亲为我订了一个很大的蛋糕,母亲亲自下厨,做了一桌我爱吃的菜……”他娓娓道来,像在诉说别人的故事,脸上并没有太多的表情。   他记得母亲做的每道菜,甚至能精细地描绘它们的滋味;记得那个大蛋糕上,绘制了他最爱的橄榄球明星;记得那一晚所有的对话,父母的笑脸;也记得突如其来的枪响……   “我父亲……那个男人上一刻还在关心我的学习,下一刻就从桌底掏出了早就准备好的枪。母亲惊恐地问他要干什么,他说……他要成为第二个梵高。”他语调缓慢,说到这里,哂笑一声,深感荒唐般重复着,“梵高?”   那一小块蛋糕,早被沈鹜年两口吃完了,如今底座上只剩一些奶油残渣,被他翻来覆去的刮搅。   “梵高在生前无人问津,死后却成了炙手可热的天才画家。同时期那么多画家,为何就他如此不同?”   起初我以为他在问我,还小小惊慌了一下。我虽然知道梵高,但仅限于知道他是个很有名的画家,除此之外的生平事迹、哪里人士,都是一概不知的。   不过还好,他很快便接下去说了——这不是他的疑问,而是沈爻,他父亲的疑问。   “父亲认为这都归功于梵高充满戏剧性的死亡。世人爱天才,疯狂的天才、悲惨的天才、不得志的天才,而最爱的,还是死去的天才。”   “他试图效颦梵高的陨落,可只有他自己去死,还远远不够。不够震撼,不够凄苦,也不够癫狂……”   勺子刮破蛋糕底座上的花边纸,沈鹜年的力道一点点加大,表情仍旧平静,动作却逐渐带上戾气。   “我没有枪响后的记忆,但据赶到现场的警察说,他们找到我时,我被母亲护在身下,她身中六枪,其中一枪贯穿了我们两个人的身体,而父亲倒在一边,已经饮弹自尽。”   “我到现在还记得,那个男人开枪前说的最后一句话:家人死后可以在地下重聚,而他的艺术,将在人间永存。”   他对沈爻的称谓,在“父亲”与“那个男人”间来回切换,充满了矛盾与痛恶,想要云淡风轻,偏又难以释然。   金属的勺缘定在一点,深深嵌入蛋糕底座,沈鹜年的表情仍是很淡,手却在微不可查地颤抖。   我脑海中某根方从沉困中复苏的神经忽地用力跳动了一下,激起了些许旧日的回忆。   父母去世后的那一年,我总是很想他们,夜里三不五时就会哭泣,又因为没有自己的房间,哭也不敢哭得太大声,就只能将头埋进被子里,压抑着抽泣。   如果那时候,有一个人能聆听我的不幸,怜悯我的悲悼,将我拥进怀里温柔地宽慰,哪怕只有一分钟,我的痛苦应该都会少很多吧。   这样想的时候,身体已经先一步动作。   “够了……”我一把夺去沈鹜年手中的东西丢到茶几上,勺子上的奶油胡乱擦过透明的玻璃几面,蛋糕屑被颠得到处都是,但我已经管不了许多。   跪在沙发上,我直起身体,环抱住沈鹜年的脑袋,将他轻柔地按进自己的怀中。   “没事了,都过去了……”我拍着他的肩背,柔声道,“都是我不好,害你想起不好的事情。不想啦……我们不想啦……”   我聆听他的不幸,怜悯他的悲悼,抚慰他的伤痛,希望他哪怕只有今晚,能够少一些痛苦。   有那么一分钟,沈鹜年完全没有反应,也不再说话,我唱了一会儿独角戏,觉得尴尬,就想松开他。   “好好睡……啊!”手才抬起一寸,身体就仿佛掉进了捕兽夹里,我的脊骨、腰肢,顷刻间都被一双臂膀牢牢束缚,哪里也去不了。   “不许走。”十指抓握住我后背的衣料,不断收紧,揪揉,可能是喝过酒的关系,沈鹜年的脾气变得更为直白,语气也霸道起来。   “不走不走,我哪里都不去……”说着我去掰他的手,“你、你轻一点,好疼。”   他的胳膊犹如铁钳一般,勒得我呼吸都有些困难,我甚至觉得,他只要想,就能将我一身骨头都揉碎了。   “娇气。”听到我的诉求,他松了些力道,但也只是很小的一些,大概仅能确保我顺畅地呼吸。   “才不是,真的很疼!”我心有怨气,抬手给他头上来了一下,拍完自己都感到错愕,赶紧又给揉揉,嘴上很快地转移话题,“所以……你这两天都是因为生日的事才闷闷不乐吗?”   奇怪,怎么有种不是第一次被他这么“污蔑”的愤怒感?   “生日是庆祝诞生的日子,可我没什么好庆祝的。”沈鹜年的鼻唇恰好对着我的胸口,说话时,温热的气流逐步累积,透过单薄的棉质T恤,浸烫我的肌肤,“我的身体里留着疯子的基因,我是那样像他……我总有一天,也会变成一个疯子。彻底的疯子。”   揉揉的手立刻又扇上去,我按着他的肩膀想要看他的脸:“你不要乱说……”   那倒不如是生我的气呢,起码比他现在口中的恐怖故事要好一万倍。   “别动。”我的挣扎触发了他的预警,他应激似的再次收紧双臂,手指如利爪一般张开,隔着衣服按进我的皮肉。   丝丝缕缕的疼痛从腰间的骨缝里透出来,叫我立刻就老实了。   “哎呦轻点轻点,我不动,我不动了!”   钳制复又松解了一些,松了口气的同时,我恍惚中有种戴了紧箍咒的错觉。   “不会的,你不会变成疯子的。”我捋着他后脑上的头发,同他分析道,“正常来说,长得像爸爸,那性格就会像妈妈。你妈妈那么好,你肯定也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不,你就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   沈鹜年闻言轻笑起来,身体的震动通过相连的部位传递,使我切实感受到了他的“愉悦”。   他仰起头,凝着我:“我们小艾,嘴真甜啊。”   头顶的灯光在他漆黑的眼瞳中倒映出明亮的光点,使他的双眸像是盈满了快要溢出的潭,一片水光潋滟。   我微微偏移了目光,将视线落在他的鼻尖:“你心情好些了吗?”   “好很多了。”他的唇角还啜着一抹笑,这笑并没有比他平日里的笑更开怀、更灿烂,然而我看着就是格外不同。   好似……穿透皮相,发自他的灵魂。   “那你能……放开我了吗?”初心是好的,然而两个大男人在沙发上抱这么久,迟钝如我也觉得有点奇怪了。   “放开?为什么要放开?”   我被他问傻了:“你不放开我怎么睡觉啊?”   “不能睡吗?”他明知故问般地蹙了蹙眉,不等我回答,又接着道,“明明能睡。”说罢,胳膊猛地一拽。   我只觉眼前一花,下一秒便同他一起倒在了沙发上。   沈鹜年这沙发真皮材质,不仅柔软结实,还特别宽大,我日常很喜欢窝在上头看书,但再怎么宽,睡两个成年男子还是稍显拥挤了些,更不要说其中一个还是腿长手长的大高个。   我几乎是整个压在沈鹜年身上的,想起来,他故技重施,腰后的手一按,又把我按回去了。   “睡觉。”他按我的腰不算,还按我的脑袋。   我被迫枕在他的胸口,耳边是规律的心跳,头顶是渐渐沉缓的呼吸。   他不会这么快就睡着了吧?   “沈鹜年?”我小声叫他,没得到回应。   尝试着撑坐起来,才有一点苗头,脑袋上的手就开始向下施压。   我气急又趴回去:“你装睡吧?!”   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看来就算对答如流,也不代表没有喝多。嗅着他身上的淡淡酒气,我认命地做好了清醒到天明的打算,毕竟这么窄,这么亮,要怎么睡哦。   “醉鬼。”我嘀咕道。   不过还好,沈鹜年的体温很高,枕着他,倒是不会着……   我是被楼下的急促汽车喇叭声吵醒的,其实也就很短的两声,但我觉浅,还是醒了。睁开眼就发现自己和沈鹜年依旧维持着同昨晚差不多的姿势,只是他不再按着我的脑袋。   沉睡的感官缓慢复苏,我忍着困意,小心从沈鹜年身上起来,起到一半的时候,突然打了个激灵,然后卡住了。   我低头看向还接触着的部位,发现自己早上很精神的地方,正在和沈鹜年早上很精神的地方击掌问好。   如遭雷劈都不足以形容我惊骇的心情,那一霎那,我觉得自己连指尖的血液都要褪得一干二净了。   扶着沙发靠背,用出堪比检查高考数学卷子的细心与谨慎,我在没有惊动沈鹜年的情况下,奇迹般地双脚下了地。随后,迈着又急又必须放轻动作的怪异步伐,朝洗手间进发。   当我成功进到洗手间时,不亚于一场旷日持久的苦战终于告捷。   旋上洗手间的门锁,额头抵住冰冷坚硬的木门,我咬住下唇,视线落在近来颇让自己苦恼的某个部位上。   “知道了,你别急,这就……”我伸手向它,“让你放松一下。” 第27章 作为对你的奖赏   从前,父母的早餐店边上开着一家书店,闲来无事时,我总喜欢去那儿玩。寻一本有趣的书,在台阶上坐下,一看就是大半天。   我曾看过一本怪奇小说,作者已然忘记,剧情大多也模糊了,但其中描绘的某种怪物,使我印象深刻。   那是种会破土而出的粉色蠕虫,能够自由的膨胀和缩小,因为长期待在地下,眼睛都退化了,全身只有一张用来拱土的嘴。它们平时生活在地底,只有饿了会来到地上,通过喷吐腐蚀性的粘液狩猎猎物。   光文字就算了,书上还特别多插图,将那怪物各种模样活灵活现地描绘出来,使人产生一种它们真的存在于现实的错觉,把年幼的我看得既惊又怕。   因此当几年之后,我的青春期到来,骤然发现自己身上也有一只粉色的“蠕虫”时,我惶恐不已,甚至以为死期将至。   我胆战心惊了很长一段时间,整日神情恍惚,学习也下降不少。   父母二人察觉到我的不对,专门找我谈话,询问我是不是在学校受了欺负。我吞吞吐吐,眼含热泪,将自己身上有只“怪物”的事告诉了他们。他们听后面色古怪,要笑不笑,最后母亲去了隔壁,留父亲一人将“怪物”的事与我说清。   那之后,我知道每个男人身上都有只“怪物”,它的存在,代表着男孩向男人的迈进,这并不是什么绝症,没什么可担心害怕的。   道理我是懂了,然就像沈鹜年说的,第一印象很重要。尽管都是身体的一部分,我还是觉得那个地方与别处格外不同。   它不是真正的怪物,但没有智慧只有本能,黏糊糊滑溜溜,长得也不讨人喜欢,我叫它“小怪物”。   自它出现,与别的男孩不同,除了必要的碰触,我与它没什么深入的交流,也不认为那有什么意思。   要不是后来我喜欢上白祁轩,身体受激素影响渐深,开始做各种各样羞耻的迷梦,我们的关系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缓和。   一想到白祁轩,往日总会更欢喜的小怪物,这次就跟猛地被扇了一巴掌似的,立时有了萎靡的迹象,显得颇为虚弱。   我咬了咬唇,只好把白祁轩迅速从脑海里擦除。   小怪物活过来一些,却仍旧不精神,怎么安抚效果也不大。我知道,它是嫌我技术不够好,摸得它不舒服。   略带苦恼地,我开始试着为它虚构一位新的对象。   先是身体。那必定是一副高大强健的身躯,拥有肌肉紧实的双腿,用力时会突显出蜿蜒脉络的手臂,还有温暖充满安全感的怀抱。   其次是姿势。我需要靠坐在他的怀里,他的双手会穿过我的腋下,来到我的身前。小怪物被他宽大的手掌一衬,好似更小了,成了“迷你怪物”。   我蹙了蹙眉,在脑海里更改了一些设定,下一瞬,小怪物在那双手中充气球一样变大。   额头抵在门上,我紧闭着双眼,开始最后的细节优化。   吹拂在耳廓上的炙热吐息,比我更高一些的体温,好闻的体香……每加上一点设定,小怪物便欢喜地颤抖,流出黏糊糊的口水。   左手扶在门板上,指尖收紧又舒张,血液透过纤细的血管,便也一会儿撤退,一会儿充盈。   脖颈渐渐覆上一层细汗,每一下心跳都变得又重又疾,小怪物的情绪从下传递过来,猛烈如山洪海啸,叫我根本无法招架。   耳廓上的呼吸跟着变得急促,后背的体温更是滚烫难耐,让人沉迷的体香伴着轻微的汗味,还有……   “小艾,你在里面吗?”   突如其来的男声犹如一道惊雷劈散了我所有的幻梦,我倏地睁眼,手上力道失了轻重,一下将小怪物扼吐。   “嗯……”心脏鼓动地像是要从喉咙里跳出来,我瞬间失去了支撑的力量,五指抹过门板,膝盖一点点跪到地上。   “你还好吗?”可能是听到里面的动静,沈鹜年敲了敲门,再次询问。   身体止不住地轻颤,脸上的毛孔都张开了,一阵阵地发麻。   “我……”甫出口的嗓音喑哑带颤,不堪入耳,我忙清了清嗓子,重新开口,“咳我很好,我用完就出来。”   “哦,没事,就是看你在里面很久了,怕你……”沈鹜年的声音渐远,“出什么事。”   抬起黏腻一片的手掌,我闭了闭眼,心跳慢慢回落,疲惫顿生。   又不是小孩子,能出什么事啊?   吓死我了。   我有些羞恼地看向那个已经懒洋洋缩回去的小怪物,无声嗔怪:“你接下来都安分些,我再也不要为你做这种事了。”   很快,时间到了周日,我身上的伤,除了右眼眼眶还有些泛青,其它大致都好了。   这一周,我始终让自己避免去想白祁轩。   在王向阳的事上,我不惧面对,也不想逃避,可换成白祁轩,完全就成了另一番模样。我太想逃避了,简直恨不得永远不要去想他。   【晚上有空吗?】   但该来的还是会来。不去想白祁轩,只能让他消失在我的大脑,却无法使他在我的生活中也消失。   我们还有一顿饭的约定,这顿饭,早晚都是要吃的。   我犹豫了下打算赴约,于是去外面将这个决定告诉了正在办公的沈鹜年。   他听完我的话,脱下眼镜捏了捏鼻梁道:“你脸还没好,不如再延一周?”   我摇了摇头:“我不想再等了,就今天吧。”   沈鹜年幽幽注视我片刻,拉开抽屉,从里头掏出什么东西扣到桌上,滑向我。   我按住一看,是把钥匙。钥匙扣上串着枚木质的圆形牌子,刻着一个“艾”字,还有枚很小的铃铛。   “以后这就是你的钥匙了,你可以自由进出这里。”沈鹜年重新戴上眼镜,冲我笑道,“记得贴身带好。”   我抚着木牌上的字,心中一时涌现许多情绪。有些情绪实属罕见,有些情绪久见天日,它们翻涌着,沸腾着,在我的身体里是那样壮阔庞大,万马奔腾,可一旦出口,却只化为无比平淡的一句:“谢谢。”   出门的衣服是沈鹜年给搭的。那天买的衣服送到后,就直接挂进了卧室的衣帽间里,我还一次没有打开过。   如今按照时节虽已是初春,不过天气还是很凉,因此还需要穿比较厚实的外套。   沈鹜年为我挑选的是一件墨绿色的长款毛衣外套,内搭一件咖啡色的羊绒打底,再加一条格子围巾牢牢系住脖子。   “真的不用送你吗?”出门前,沈鹜年又问了一遍。   “不用了。”我朝他摆摆手,“我自己去就好,再见。”   “再见,一路小心。”他并没有立刻回到屋里,而是一直目送我进电梯。   白祁轩租在江对岸,尽管同是市中心,但属于另一个区。我到他发给我的地址时,已经差不多六点。   小区看着也是个高档小区,高层住宅,一梯两户的结构,进门前,保安还先同白祁轩确认了下才将我放进去。   在见到白祁轩前,我其实想过很多种可能,还模拟了一些对话,然而当我真正见到他,才发现自己想象的贫瘠。   门开的一瞬间,我便条件反射般在脸上堆起了笑脸。我如常地唤他“白哥”,假装好奇地打量他的居所,在他问起我脸上的淤青时,镇定自若地撒谎说是不小心撞到的。   我突然意识到,每个人都要在日常生活中演戏,我是如此,他自然也是如此。我喜欢的,说不定从来都不是真正的他。   白祁轩不会做饭,晚餐是附近外送的泰国菜。   “你要喝点酒吗?”他拿出一瓶白葡萄酒问道。   上次宿醉后的糟糕感受还记忆犹新,我实在不想再体验一次。   “不了,我喝水就行。白哥,你室友呢?”   “我说我要招待朋友,让他去女朋友那儿了。”他开了葡萄酒,倒了小半杯,坐到我对面,“今晚应该不会回来了。”说着,向我举起杯子,“干杯。”   我没什么兴致,可还是牵起唇角,举杯轻轻与他碰了碰。   整顿饭,差不多都是他在说,我在听。   由于徐獒的展办得非常顺利,他现在已经荣升项目经理,可以参与一些项目的谈判与制定。   领导颇器重他,同事与他相处也很融洽,听得出,他很满意目前的职业发展。   “……对了,你知不知道梁炜仁?”可能见我对金融这块兴致缺缺,他话锋一转,说起梁家的八卦。   “梁家的太子爷?”梁汇云虽已是八十多,但仍然未退,因此他与原配所生的长子便也一直只能当“太子”,如今五十多岁,被外界戏称为“老太子”。   白祁轩点头:“梁汇云据说突然查出癌症,终于打算放权,最近梁炜仁与梁在龙争虎斗,都快把天翻了。”他扫了眼我放在沙发上的外套,说,“梁家家大业大,梁炜仁在业界也是位颇有分量的收藏家,与沈鹜年的养父交情很深,奇怪的是,沈鹜年却好像与梁在更为交好。”   我没太懂他的意思:“他们争家产,跟沈鹜年和他养父又有什么关系?”   “你不会以为沈鹜年的养父,那个阿什麦金,仅仅只是个艺术品策展商吧?”白祁轩一脸好笑。   他开始同我科普沈鹜年的养父何许人也。   罗伯特·阿什麦金,欧美著名策展人,艺术品销售商,也是名亿万富翁。他被称为艺术界的教父,拥有着轻易就能捧红任何一名艺术家的能力,热心公益收养孤儿的同时,关于他利用艺术品为毒枭与富豪们洗钱的传闻,近些年也从未断过。   白祁轩说完了,又补了一句:“所以,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你和他还是少往来吧,当心被牵连。”   我愣了愣,半晌才反应过来,对方口中的“他”应该指的是沈鹜年。   “我?我就一个大学生,牵连我干嘛?”   白祁轩可能也觉得自己的担忧有些过了,没再说什么。   吃完饭,我帮着一起将桌子清理完,又顺手洗了脏盘子。   “放在哪儿?”最后一个盘子洗完,我沥了沥水,转身时,不小心撞到了正要给我开柜门的白祁轩。   “小心!”他拉住我的胳膊,另一只手挽住我的腰防止我跌倒。   我们一时贴得很近,近到我甚至可以闻到他呼出的酒气。   气氛陡然暧昧起来。   “小艾……你要是个女孩就好了。”他轻声说着,缓缓凑过来,眼里有着一些惋惜,还有些被酒精激起的冲动。   眼见他要吻上来,身体完全是出于受惊之下的本能,我一把将其推开,力道大得白祁轩甚至差点没有站稳,抚着料理台才没狼狈地摔倒。   他像是骤然酒醒过来,意识到自己刚刚做了什么,脸变得通红:“对不起小艾,我喝多了……”   我抿了抿唇,将手里的盘子放到一边。   “我不可能变成女孩,也不会为了任何人变成女孩。本来,这件事是想等会儿再和你好好说的。”我停顿片刻,组织语言,“我从大一起,就在一家KTV打工,这个我跟你说过。那家KTV叫‘金辉煌’,其实是家夜总会。”   白祁轩起初还有些茫然,听到最后,一下反应过来,双眸一点点睁大。   他慌乱地想要解释什么:“你、你听我解释,我去那里是和同事一起庆祝升职,逢场作戏而已……我不那样,大家就会觉得我不合群……”   “我不是……要指责你。”我打断他,“我只是想要劝你,以后不要再去那种地方了。嗯……不太安全。”   我讲得委婉,但白祁轩还是立马就懂了。   “我没有和那个女人上床!我说了我不过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更合群,我……我到酒店把钱给她就让她走了,不信你可以去问她!”他扶着额,努力回想,“那个女的叫莎莎还是姗姗来着……”   “不用了,这不重要。”   这话不知道哪里刺激了白祁轩,他一下冲过来,紧紧抓住我的胳膊:“是沈鹜年!一切都是他安排的,他故意让我在你面前暴露不堪的那一面,他故意的!”   今晚他一而再再而三提到沈鹜年的行为让我非常不能理解。   “你为什么总是要扯到别人?”   “小艾,你看不出他对你心怀不轨吗?”   我挣开他的手,眉头紧紧拧到了一起:“白……白祁轩,你这么大的人了,自己做的事难道还要别人来负责吗?不要无理取闹了。”   就算是沈鹜年安排的包厢,他碍于情面不得不接受,可是他的嘴是自由的啊,难道沈鹜年还能远程操控他跟别人亲嘴吗??   “我……”白祁轩白着脸,被我问得哑口无言。   从来没想过会用“无理取闹”来形容他,也没有想过我们会为了另一个男人吵架。   他一直都是这样的人吗?是我之前对他滤镜太厚了吗?还是,他早已迷失在大都市的灯红酒绿中,不再是以前的白祁轩?   “我该说的都说了,先走了。”不愿再争执,我推开他,快步向厨房外走去。   穿上外套,拿上手机,我一口气跑下十一楼,一路跑到了小区外头。直到小腹抽痛,气力不济,我才大口喘息着停下来,扶住了马路边的一颗行道树。   好了,这次应该是真的结束了。   缓了一会儿,我拖着沉重的脚步,慢慢往地铁站走。   虽然清楚地知道自己做了正确的选择,可毕竟这么多年的喜欢,以这样的方式结束,多少还是会觉得难受。   将半张脸埋进围巾里,我一边走着,眼泪一边不争气地流下来,并非为了谁,仅仅是哀悼这段无疾而终的初恋。   然而可能是第二次了,心态好了很多,只是默默流泪,没有太多撕心裂肺的感觉。   进了地铁站,手机忽然收到信息,我点开一看,是白祁轩的。   【我确实不是什么好东西,但你也要小心沈鹜年。】   “怎么还没完了啊……”我抹着眼泪,删掉了与他的对话。   回到青云公寓时,已经是九点。一进门,就看到沈鹜年仍在客厅办公。   “这么晚还在工作啊。”我主动与他打招呼。   他转头看了我一眼,视线在我脸上留得格外久。   “今晚怎么样?”   “嗯,挺好的。”   我想,我还做不到满不在乎地与他谈论今晚的事。等我调整好心情,再找个恰当的时间和他说明吧。可能会需要几天,但应该不会太久。   明明就出去吃了顿饭,我却觉得自己比劳作了十几个小时还要累。   洗完澡走出浴室,沈鹜年忽然叫住我。   “厨房有给你热的牛奶,喝过睡觉。”   “哦。”   我拿着牛奶出来,状似不经意地提起:“今天白哥说,他升职了,你还替他订了金辉煌的包厢庆祝?”   沈鹜年不知道在看什么,左手握拳,食指指节抵住下唇,电脑屏幕在镜片上投出一片白光。   “对,怎么了?”他闻言看向我,神色不动,谈吐自如,“我想为你们制造一场偶遇,不过之后也没听你们说过,我想应该是没遇上。”   “哦,就是今天听白哥提起有点好奇,随便问一下。”面对他坦荡荡的目光,我都有些不好意思,忙用喝奶的动作避开。   看来不过是白祁轩心态不好,单方面跟沈鹜年搞雄竞。哎,把我都弄得疑神疑鬼。   喝过牛奶,困意袭来,我摸上床躺下,没一会儿便昏昏睡去。   一晚做了许多杂乱的梦,没有任何逻辑可言,感觉中途醒了几次,但又似乎只是陷入更深的梦境。   梦里,房门被推开,有谁走进来,轻轻弹动我挂在床柱上的钥匙圈。   “叮铃。”   铃铛轻响,那个人笑道:“还好早有准备。”   手指如羽毛般拂过我的脸,他往床尾走去,声音听起来心情很好:“看在你那么为我说话的份上,今天我们来点不一样的吧……”   “作为对你的奖赏。”   梦境亦或现实,我早已分辨不清,唯有无边悦乐,真切而浩大地席卷向我。 第28章 他看起来委屈极了   “……小艾!”   在身旁彭黛的不断呼唤中,我骤然回神,才发现自己已经盯着碗里的土豆愣了好一会儿。   “小艾,你没事吧?”彭黛担忧地拍拍我的背,“脸色好难看,是不是还没恢复好?”   “他看起来更像没睡好。”坐在我对面的裴焕臣说着,自中间的锅子里夹起一片鸭血。   这是王向阳事件后,我回学校上课的第一天,裴焕臣一如既往做我的上课搭子,跟我一道上课,甚至中午彭黛来找我吃饭时,也兴致勃勃来凑一脚。   彭黛应该对他也是略有耳闻,强权之下不敢不从,只能僵着笑脸答应下来。   于是,我们来到学校附近的火锅店。我、彭黛、裴焕臣一桌,裴焕臣的两个保镖一桌,两桌人在周边食客不断的注目礼中,各自用餐,其乐融融。   “对,我就是没睡好,师姐你别担心。”我冲彭黛笑笑,为了表现出自己的活力,特地夹了锅里一大片牛肉塞进嘴里,大快朵颐。   裴焕臣见了,立时露出小狗被夺食的可怜表情:“啊,那是我的肉。”   “什么我的你的,肉掉到锅里就是大家的,谁想吃都能吃。”彭黛道,“姐教你,要是不想自己的肉被别人抢走,就不要让你的肉离开你的筷子,离开的那一秒,它就不属于你了,懂吗?”   裴焕臣身份虽然看着吓人,长得也是不好接近的模样,但只要接触超过十分钟,就会发现他不仅不通世事,还特别好骗。这不,一顿饭不到,彭黛就从最初的拘谨戒备,到现在的随便忽悠。   “原来有这样的规矩,懂了。”裴焕臣受教地点头。   我小小呛了一下,赶忙又下了两片肉下去:“还给你了,你吃这个吧。”   一顿饱餐,我们三个在两名黑衣保镖的围护下走出火锅店,门外几个想要进店的客人一下被我们的架势镇住了,纷纷停在原地。   我一眼就看到了其中的郭潮和苏鑫,两人结伴而来,见了我,脸色骤变,不约而同转身就走,越走越快,最后几乎是亡命奔逃。   “小艾,你认识他们?”彭黛也看到了这有些滑稽的一幕,小声问道。   “我另两个室友。”我偏了偏头,同样小声回她。   “哦,他们啊……”彭黛扫了眼边上正美滋滋舔着火锅店赠送冰激凌蛋筒的混血青年,将声音压得更低,“学校都在传是边上这位为你出手痛扁人渣,到底是不是真的?”   她语速破快,一听就是在心里憋了许久。   “焕臣?”我装出一副吃惊的表情,“你看他的样子,连火锅都没吃过,鱼都不敢杀的人,怎么会做这种事。”   其实不仅会做,还觉得王向阳等人不过是恼人的小虫子,捏死也没关系。   彭黛将信将疑,又去看裴焕臣,正好看到他不小心把冰淇淋吃到了身上。他还没有任何动作,两个保镖就熟练地掏出纸巾一个替他擦嘴,一个替他擦衣服。   “确实……”裴焕臣这套动作下来完全取信了彭黛,她略带失望地叹了口气道,“果然霸总小说都是骗人的。”   由于下午没课,挥别几人后,我直接往最近的地铁站走去,准备前往沈鹜年的工作室。也是今天早上他发信息给我,我才知道他原来在江市已经成立了一个实体工作室,地点就在他公寓楼附近大约三四公里的样子。   发来定位的同时,他还发给我一个人名,叫我好好做功课,说下一个要准备的展便是对方的。   工作日的午后,地铁上人并不多,三三两两散落在车厢内,我寻了个靠门的位置坐下,到这会儿,才终于得空去搜一搜这个叫“余晓山”的人。   余晓山,男,现年69岁,是一位享誉国内外的装置艺术家,他的作品以创新的理念、独特的材料和深刻的社会反思著称,是当代装置艺术中的一位重要人物……   点开看了几条带着他名字的观展repo,连我这个不懂装置艺术的都不得不承认,那些巨大而奇特的互动装置,看起来真的非常震撼有趣。   【有没有人知道余晓山的儿子是怎么没的?】   突然,一篇不同寻常的笔记映入我的眼帘。   笔记的封面是一张年轻男人的照片,可能因为年代久远,照片有些模糊和失色,不过并不影响清晰地呈现男人柔和舒展的五官。   他和余晓山很像,但余晓山总是板着脸,是刻板印象里那种德高望重的老艺术家,他看起来就脾气好很多。如果说余晓山是山水画中刀砍斧皴的岩石,那这个人,就是映照着岩石样子的一弯溪流,尽管有着一些岩石的样子,可任谁看了都知道,他们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人。   好奇地点开笔记,博主说她是无意中在国外平台刷到的这张照片,进一步了解才发现是余晓山的儿子余洛,十几年前就去世了,死的时候三十岁都不到,可谓英年早逝。   余洛的长相不算特别惊艳,但胜在气质出众,吸引来了不少颜控纷纷在底下表达自己的惋惜之情,导致两百条评论里只有四五条是确切回答了博主问题的。   然而也都是“听说”和“好像”,有说是生病的,有说是车祸的,还有的说他得了抑郁症自杀的。   又翻了一些笔记,闭上眼,我努力将上面关于余晓山的信息全都记进大脑。   众多文字的影像在脑海里翻飞,组合成一幅幅画面,然后不受控制地,统统化为昨晚梦魇中的一幕。   模糊的视野中,身体说不上来的轻松和快乐,沈鹜年撑在我上方,唇角染着些湿意,没有戴眼镜的双眸,宛如终于挣脱枷锁的兽瞳,露出显而易见的危险与兴奋……   我迅疾睁眼,可是已经来不及了,那画面生根了般,自顾自在我脑海里播映起来。   “尝尝看自己的东西。”   长着沈鹜年面孔的野兽哑声捏开我的嘴,俯身吻下来。   梦里没有味觉,什么都是麻木的,但我知道口中黏黏糊糊的,很不舒服。   眼皮像坠了铅块,无法自控地又闭上,我动了动舌头,不愿意咽下那些奇怪的液体,紧接着便得到了更强硬地侵入。   不允许反抗,也不能拒绝,那野兽仿佛身处一场狩猎游戏,只乐意猎物顺服他,乖乖地躺在他的獠牙下等死。就像记忆中的粉色蠕虫,将腐蚀性的粘液吐进人类体内,融化掉内脏,然后在边上等待那些痛苦的哀嚎结束,就能美美享用这道营养丰富的血腥美食了。   太残忍了。   不过好在是梦里,我感觉不到疼痛。   “好了,轮到我了……”   再次陷入黑暗前,我遥遥听到那个傲慢而冷酷的野兽这样说道。随后,双腿并起,以一种不合理的姿势被抬高。   他压住我的膝盖,防止弯曲,似乎是想要用另一种方式腐蚀我,从外部腐蚀,从最脆弱的小怪物开始……   我理应感到恐惧和排斥,偏小怪物这个没脑子的,竟然因为那些碰撞轻轻松松就叛变了,兀自享受起来不说,还把我带成了弱智。   我反复抵抗,又反复沉沦,最终在第二天的闹铃中满身疲惫的醒来。   掀开被子一看,裤子当然是完好的,可中间那部分湿得简直没眼看。   想到这里,我窘迫地根本坐不住,哪怕没到站,还是站起身走到车门前等着。   起床后我偷偷洗了裤子,再偷偷出了门,全程做贼似的,根本不敢惊动另一个卧室的沈鹜年。   我钟艾,一生从未做过坏事,到底为什么让我身负这样一只放荡不堪、荒淫无耻的小怪物啊??   淫白祁轩我都能接受了,只当它一时旧情难忘,恶习难改,竟然淫沈鹜年……   我窒息地往相邻的车厢快步走去,脸上一阵阵燥热。走了大概五六节车厢,都走到最前头了,内心的羞耻和罪恶感才消退一些。   沈鹜年的工作室租借在一处老房子改造的商业园区,园区内各类店铺不少,不仅有餐厅、咖啡馆,还有一些看起来就很贵的服装店和蛋糕店。   工作室在其中一栋老房子的二楼,外面黑色的金属楼梯直接上去,门边一块淡棕色的竹板上,激光纂刻着“阿什麦金策展”六个字,并不起眼。   推门而入,迎客铃轻响,门口玄关处,对着门的水泥墙上,是一副生机勃勃的全彩照片——我的《重生》。   我愣了两秒,不知所措间,许美晴听到铃声迎出来,见是我,稍稍颔首后,要我跟着她进去。   里头空间很大,被分割成了两层,完全的工业风,只有黑白两色。一层半边是四张拼在一起的办公桌,还有半边是设备齐全的茶水点心区域。二层是一间玻璃办公室,拉着卷帘,看不清里面有没有人。   “这是倪姗,我们的美工。小倪,这是钟艾,沈先生今后的助理。”   许美晴将我带到办公桌边上,向我介绍唯一坐在那里的女孩。   女孩扎着两条低低的辫子,尾端各别着一朵可爱的紫色蝴蝶结,脸圆圆的,没有化妆,但看着皮肤透亮,气色很好。   “你叫我姗姗就行。”她与我握了握手,随后指着身旁的那个位置说,“这以后就是你的工位了。有什么不懂的尽管问我,沈先生和美晴姐总是外出,这里就我一个人,无聊死了,可算来了个帅哥陪我了。”   我谢过她,将背包放在座位上,瞥了眼楼上,问她们:“沈……沈先生呢?”   差点直呼沈鹜年的名字,还好刹住了,怎么说他现在都是我老板了,在同事面前,还是跟着他们一起叫比较好。   “他和朋友吃饭去了,临时被叫走的,好像就在园区里吧……”倪姗道。   许美晴抬起手腕看了眼手表,轻轻蹙眉:“下午约了余先生的,他不会忘了吧。”   倪姗耸肩:“那你打个电话给他咯。”   说话间,门外再次响起铃声。   包括我在内的三个人齐齐看向门口,不多会儿,手里跟卷草席般抓着西服外套的沈鹜年从外头进来。   黑色的衬衫领口大开着,扣子已经不知所踪,暗红色的领带被从马甲与衬衫间扯出来,松松垮垮地吊在外面,而他的脸上,沾了血的唇角微微肿起,额发凌乱地散着,眼镜的其中一片镜片更是从中间生出裂缝,破损严重。   “天啊!”倪姗捂住嘴,小声惊呼。   “我去拿医药箱。”许美晴反应最快,转身快步往茶水区而去。   我急急跑到沈鹜年跟前:“你……你这是怎么了?摔了还是……”   “我没事。”沈鹜年拇指抹了下裂开的唇角,痛得嘶了声。   “你别用手摸,会感染的!”我打开他的手,微微仰头,捧住他的脸仔细查看他的伤口。   沈鹜年垂着眸,温驯地任我摆弄,甚至配合地低下了脑袋。   “不是说和朋友吃饭吗?你怎么弄成这样的?”我眉心紧拧,这伤口如何都不像是摔的,可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他就出去吃了顿饭,谁会打他?   “小艾……”他眼睫一颤,似乎被我戳中痛点,轻缓地抬眼,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接下去说,“祁轩……好像对我误会很深。”   眸中闪着些细碎的光,他看起来委屈极了。 第29章 又不是真的小猫咪   当沈鹜年说出白祁轩名字的时候,我脑子空白了一瞬,因为“打人”和白祁轩实在难以划上等号。可接着我又想到金辉煌,难道在金辉煌见到白祁轩前,我就觉得他是那样的人吗?   “快坐下把伤口处理了。”这时,许美晴拿来了医药箱。   我还有很多问题要问沈鹜年,实在需要一个只有我们两个人的环境,于是上前一步从许美晴手里接过医药箱道:“我来吧美晴姐,我有经验。”然后一手拎着箱子,一手拽着沈鹜年,往二楼的办公室走去。   二楼除了是沈鹜年的办公室,也是会见客户的地方,大半的空间被一套看起来非常舒适的棕色真皮沙发占据,棕褐色的玻璃茶几被擦得纤尘不染,光线透过通往露台的彩绘玻璃门照射进来,为沙发区域打上万花筒一样的绚烂效果。   “到底怎么回事啊?”我将医药箱放到茶几上,背对着沈鹜年,开始翻找能用的东西。   “他说要找我谈谈,我就约他吃饭了,没想到他一见面就指责我设计害他,问我安的什么心,还说……”他欲言又止。   “说什么?”将棉签沾上双氧水,我回身单膝跪到沙发上,轻轻掰过沈鹜年的脸,托着他的下巴,小心处理起他嘴角的伤口。   “还说我给你灌了迷魂汤,让你对我言听计从。”他仰着脸,彩绘玻璃的投影恰恰掠过我,使他半边脸陷于阴影,半边脸繁花似锦。   这样一听,还有我的原因。   我用力抿了抿唇,心里生出些愧疚:“对不起,我……我昨天说谎了,其实我和白哥吵了一架……”   我把事情的原委彻彻底底和盘托出,包括白祁轩在金辉煌的所作所为,还有昨天他酒后失礼的言行。   以为会很难说出口的,但一旦打开了口子,这些事就像大坝泄洪般源源不断地被我倾倒出来。   沈鹜年听得眼眸微微睁大,一脸错愕:“怪不得他会觉得是我害他,原来其中还有这隐情。”   “是我不好,没有跟他说清楚,连累你遭殃。”白祁轩不知道我和沈鹜年之间的实验,在他看来,可不是沈鹜年一直在挑拨我和他之间的关系,不安好心吗?   “这怎么能怪你,要怪……也怪祁轩自己,心志不坚,做了错事。”沈鹜年说罢,安抚我般笑了笑,结果牵动伤口,立即痛得脸都皱起来。   “别动别动,很快好了。”为了更好地固定住他的脸,我只能加大手上的力道。   指腹陷进他柔软的颊肉里,使他嘴边的肉微微鼓起,明明平时看起来是个从头到尾都跟“可爱”无关的人,这一刻却无端让人想到负伤的小动物,可怜兮兮的。   嘴角处理好了,我看他鼻梁那里也有点红,便替他摘下眼镜查看。   果然,鼻梁上有一道还在渗血的伤痕,应该是被飞出去的眼镜边缘划伤的,所幸不算严重。   处理这道伤口时,沈鹜年乖乖闭上了眼,两扇黑而长的睫毛垂落下来,宛如倒挂在树叶背面躲雨的黑色蝴蝶。棉签每一落下,便如雨滴打在了树叶上,那无法预测的落点,引起蝴蝶翅膀不安地颤动。   “很痛啊?”我的动作越发轻柔了,边消毒边向他的伤口细细吹气。   “不痛。”这样说着,他的睫毛又颤了一下。   我的心口忽然也像是被蝴蝶的翅膀扇了一记,在难以抓挠的痒意下,疯狂地抖动。   虽然沈鹜年的脸成了这样,但下午与余晓山的见面却无法随意取消,许美晴在楼下催过后,沈鹜年看了眼时间,起身往楼梯走去。   “我先走了。”他套上外套,有条不紊地整理着自己的领带,道,“早上不是让你去了解一下余晓山这个人吗?下午你写一份两千字的报告给我,越详细越好。”   “哦好。”我收拾着桌面,将垃圾攥在手里,忽然想到一件事,“沈鹜年……”   他握着门把,一下停住脚步,回头看向我,等我要说什么。   “那个……加拉泰亚。”   这是我和沈鹜年之间约定的安全词,他曾说过,只要我说出这个词,皮格马利翁实验就会停止。   以前,白祁轩对我来说是个遥不可及的存在,我同意实验,也是抱着一点死马当活马医的心理在,左右我都不吃亏。如今,白祁轩从天上月变成了阴沟里的一张大饼,我已彻底断了对他的心思,这个实验也就没有必要进行下去了。   “你不打算再追祁轩了?”尽管是问句,但沈鹜年脸上并没有惊讶的神色。   “不追了。”   “不喜欢他了?”   “嗯。”   他思索片刻,点了点头:“我说过,只要你想停下,无论如何我都会停的。”他像是十分唏嘘,又含着无限遗憾,“真可惜。”   我倒是没觉得有什么可惜的。   陷在里头时,当局者迷,总觉得喜欢白祁轩,是我能找到的最简单易得的获得快乐的方式。跳出来了才发现,这快乐实在太过贫乏,只是一些廉价的工业糖精,吃多了对身体总归有弊无利。   沈鹜年下楼后,通过百叶帘确认他已经和许美晴出了门,我推开彩绘玻璃门,去到露台上,给白祁轩打了个电话。   “喂?小艾……”   我其实并不想和他吵架的,但可能自己在不久前才刚刚被人暴力地对待,被冤枉,被殴打,知道那滋味并不好受,听到他声音从听筒传出来的一刹那,指责的话就憋不住了。   “白祁轩,你怎么能打人呢?我都和你说了,我们之间的矛盾不是沈鹜年造成的,不关他的事。他没有要设计你的意思,你不该那么说他。你是个成年人了,做任何事之前应该更谨慎更理智一点才对!”   白祁轩沉默几秒,冷笑道:“哈,他告状告得还挺快。”   “什……”我深吸一口气,“他没有告状,是我亲眼看到的,我现在是他的助理。”   这次,白祁轩沉默得更久了。   “你们在一起了吗?”   我捏紧手机:“我们没有在一起。”   “你当我是傻子吗?”他忽然失控地大吼起来,“大白天的你们在停车场拥抱,你脖子上的吻痕,还有你那身上万的行头,你他妈早就和他睡了吧你装什么?”   我一怔,完全被这样粗鲁失礼的白祁轩吓到了。   “你找到更好的,当然看不上我了。但我告诉你钟艾,高枝没那么好攀,一切都有代价,沈鹜年不可能对你动真心,你记好了。”   如果他在我面前,我可能已经冲上去和他打架了。王向阳这样,他也这样,这些人怎么这么喜欢污蔑别人给别人造黄谣啊?   就算我和沈鹜年在一起,和他又有什么关系?为什么从他口中说出来,就跟我们背叛了他一样?没记错的话,当初我和他告白是他拒绝了我吧。   “我再说一遍,我没有和沈鹜年在一起,更没有和他睡觉。不过你有一点说对了,你确实不如他。”不给白祁轩再发疯的机会,我说完话就把电话给挂了,挂完飞速拉黑。   扶着露台护栏喘了会儿气,尤不解恨,又把他微信给拉黑了。   吹了会儿冷风,脑子没那么乱了,我进到室内,回到一层。   倪姗正在泡咖啡,回头见我下来了,起先没说话,只是不住拿余光瞟我,后来忍不住了,端着咖啡来到我身旁。   “你没事吧?眼睛好红。”   我用手背抹了下眼尾:“没事,吹风吹久了。”   按下电脑开机键,我根据沈鹜年布置的功课,准备尽快书写关于余晓山的报告。   等待开机期间,我发现身旁的女孩还没走,不明所以道:“怎么了?”   倪姗搅着咖啡杯:“你和沈先生……认识很久了吗?”   还以为她要问什么。   “不久,过年那会儿才认识的。”我如实相告。   “哦哦,我看你们很亲密的样子,还以为你们认识很久了。”   我和沈鹜年很亲密吗?双手置于键盘上,盯着电脑屏幕,我陷入沉思。   “你别多想,我就是随口说说的。”见我不再说话,倪姗干笑两声,坐回了自己的工位。   直到六点,沈鹜年与许美晴都没有回来,我和倪姗关了灯便先行下班了。   坐地铁回家的路上,收到沈鹜年的信息,说他还没有结束,要晚些回来,让我自己叫外卖吃。   以前也总是一个人吃饭的,可只是几天,我好像就习惯了有另一个人坐在我的对面,陪我说话,和我一起用餐。   你们看起来很亲密……   想到倪姗的话,又想到白祁轩的那些话,我不禁开始反思,自己是不是有点太习惯沈鹜年的存在了。不仅习惯他的陪伴,也习惯了和他的身体接触,感觉……我在越来越依赖他。   这样不行吧,又不是真的小猫咪,只要闭着眼睛喵喵叫就能有人疼爱,再这样下去,我会变得理所当然,惹人心烦的……   走出地铁,我直接附近找了一台ATM机,将自己卡里一大半的存款全都取了出来。见路边有辆小摊车,又顺手买了盒炒面回去吃。   回到静俏俏的公寓,一个人吃完晚饭,我撸起袖子,开始施行今晚的大工程——将衣帽间那些衣服拿出来全都放到床上,一件件计算它们的价格。   虽说衣服吊牌都已经不在了,但好在标签还在,什么牌子多少钱,一搜网络上都有。   最后趴在床边算了一个晚上,算出来的总价叫我眼前一黑又一黑。   一笔一划写下金额,再签字画押,我将自己写好的欠条和取出的五千块钱放到沈鹜年的桌上,接着就去洗澡了。   出来时,就看到沈鹜年已经回来,正站在桌边看我的欠条。   “你回来啦。”   他捏着那张纸,转身看向我:“这么正式吗?”   “你收好了哦,别弄丢了。”我走到他面前,轻轻点了点那张欠条,认真说道,“以后每个月给我一半工资就行了,我会慢慢还的。”   “你其实真的不用这样,我说过,我有很多钱……”他将欠条往前递了递,像是要还给我。   依靠别人的感觉固然好,然而一味索取的友情是长久不了的。   我坚决地退回去:“你有钱是你的事,我也说过,无论是医药费还是那些衣服,我都会给钱的。”   打了个呵欠,我往自己房间走去,快到门口,想到白祁轩的事还没说,又回过头:“对了,下次如果白祁轩再来找你麻烦,你千万躲着他点,最好……直接报警。”   沈鹜年从手中欠条上抬起眼:“报警?没有那么严重吧。”   看了眼他越发红肿的唇角,我严肃起来:“你难道还想被他打吗?”   他被我问得愣住了,最后只得妥协下来。   “……好吧。”语落,他长叹口气,似乎在为自己与白祁轩无端逝去的友谊惋惜不已。 第30章 Mimic   余晓山的展,竟然是关于红线症的。   我看着展品清单上那些从未在网络上出现过的,充满各种交错红线的大型装置,有些意外。   通过沈鹜年布置的功课,我对余晓山也算有个大致的了解。据我所知,他的艺术方向一直是人与自然,环境污染等等,还从未涉及过某种疾病。   “小艾……钟艾!”   我朝声源望去,倪姗站在长条的吧台后,将方才做好的四杯现磨咖啡放在托盘内,往我方向推了推。   “我有点肚子痛,麻烦你送上去,拜托拜托。”她合十双手拜了拜,随后捂着肚子飞快跑向洗手间。   正好我也要送资料,省得跑两回了。   端着托盘来到二层,还没进办公室,就听到了里头的争吵声。   “你们有没有好好找地方?这种场地怎么配得上我的艺术?”或者也不算争吵,不过是余晓山单方面的责难。   我推门而入时,许美晴正在解释江市很难找到符合余晓山所有要求的场地,特别是市中心,不是面积不够,就是地方不行。   余晓山将文件夹往桌子上一摔,强硬道:“我不管,我是不会在这种垃圾地方办展的。”   猫着腰,我将咖啡和文件一一摆到茶几上,同时偷偷打量余晓山。   刚见他时,我吓了一跳,网上那些照片都已经是好几年前的了,那会儿余晓山看起来还算精神,一头黑色长发,总是穿着一身深蓝色的唐装,非常有个人特色。如今的他真的老了好多,头发不仅全白了,身形也是又瘦又干,若不是那身不变的唐装,实在很难让人相信是同一个人。   “老师,别生气了,润润嗓子。”站在余晓山身旁的中年人从我手中接过咖啡,恭敬地送到余晓山身前。   这人好像是余晓山的弟子,我经常能在余晓山照片的边边角角发现他,四十多岁的年纪,性格看起来很憨厚,就是不太打理头发的样子,刘海都要遮住眼睛。   许美晴道:“是啊,余老师您先别激动,地方没有选定,还是可以变动的。”   “这可能是我这辈子最后一个展,我不允许有任何不完美的地方……”   在场有四个人,却只有两个人在说话,余晓山的弟子连坐的资格都没有,想来也是不能发表意见的,而沈鹜年……从我进来就一直在看手里的文件,一副全然不关心周遭都在发生什么的模样。   我放下展品清单后,他很快又拿起来翻看,等我将咖啡放到他面前,发出“嗒”地一声,他终于抬头,发现是我,眨了眨眼,嘴角牵动脸部其余的肌肉,在原本毫无表情的面孔上渐渐绽开一抹生动的微笑。   “谢谢。”他无声吐出两个字。   我回他一个笑,抱着托盘起身,轻快地往外头走去。还没下楼,只是走到办公室外头,就听到里面的沈鹜年终于开口了。   “重要的始终是结果,不是过程。余老师,梁总赞助您办这场展,也算是力排众议,您应该明白,只靠您自己,这些展品是永远无法见到天日的。我知道您有您的艺术追求,但我们先来讲讲现实……”   梁总?梁在吗?   想不到梁在还会赞助这种艺术展。这样想着,我缓缓下楼。   “余晓山?”裴焕臣歪了歪脑袋,显然对这个名字很陌生,“我好像不认识,他是干什么的?”   “是位装置艺术家。”学校食堂里,怕引起太多瞩目,我与他找了个角落位置坐下,“这次在江市的展,好像是梁先生赞助的,关于红线症的装置艺术展。你知道红线症吗?”   我想着裴焕臣这么缺乏常识,应该是不会知道如此冷门的疾病的,搜刮了下脑海里关于红线症的解释,打算同他科普一番。   “红线症就是……”   “我知道。”裴焕臣的筷子夹住一块炒蛋,稍稍用力,从中一分为二,“Cure是Redvein的解药,只有得到Cure的爱,Redvein的病才能痊愈。这种病折磨着Redvein,让他们痛苦不堪、丧失尊严,所以,需要Mimic的帮助……”   咩咩扣?   我对红线症的了解也只流于表面,并没有深入研究过,因此对裴焕臣口中的“咩咩扣”并不熟悉,只以为是某种专为红线症患者研制的药剂。   “一切都是为了医学,一切都是为了人类。必须有人做出牺牲,必须我来做出牺牲……”裴焕臣的手无缘无故开始剧烈颤抖,双眸更是染上了从未有过的惧色。   “焕臣,你怎么了?”我伸手在他面前晃了晃,并不能叫他回神。   他像是陷入到了某种恐怖的回忆,无法轻易脱身,只能任那些旧日的阴霾缠上来,将他拖入更深的泥沼。   筷子自他手中脱落,滚到地上,他仿佛喘不过气般攥紧了胸口的衣物,一双眼睛睁大到了极致。   “可是好痛苦,实验好痛苦……爸爸我好痛苦……”他无声地落下两行剔透的泪水,顺着苍白的面颊滑落。   这是发了什么急症吗?   我急忙起身,去到他身边,替他拍背:“焕臣,深呼吸,放轻松……”同时喊他的保镖过来。   两名小黑似乎对这种情况见怪不怪,完全没有慌乱,对视一眼,一个从怀里掏出一支注射器,一个在裴焕臣身旁蹲下。   我还没反应过来他们要做什么,拿着注射器的小黑就朝裴焕臣脖子上一针扎了过去。只是几秒,原本还在不停颤抖流泪的裴焕臣便软倒下来,被小黑扶住,送到了另一名小黑背上。   “少爷发病了,我们得送他回去。”扎针的小黑淡定地将透明盖子重新盖回针上,然后将注射器塞进自己的衣服内侧。   “不用担心,少爷这是老毛病了,没有生命危险的。”可能是看我脸色太难看了,本来准备要走的小黑又额外补了一句。   然而就算这样,我坐到沈鹜年车上的时候,还是手脚冰冷,心跳加速。   “怎么了?”沈鹜年察觉到异样,问。   我系好安全带,将不久前食堂发生的一幕描述给他听。   “既然他的保镖都说没事,你就不要担心了。”沈鹜年道。   “咩咩扣”到底是什么?我不断变换着相似音节的文字进行搜索,但无论是单独还是与红线症一同搜,都没有任何相关信息。   “你说……这世界上会不会真的有人拿活人做实验的?”为了不引发歧义,我特地声明,“不是我们那种实验,是真的在实验室,像对小白鼠一样对待人类的那种实验。”   “怎么?你觉得裴焕臣遭受了某种惨无人道的实验?”   “我不知道,可他实在太奇怪了。他从来没上过学,也没有朋友,连火锅都没吃过……他觉得自己是人类以外的生物,有时候会表露出对人类的同情,有时候又会一副看不起人类的样子。”说着说着,我搓了搓胳膊上的鸡皮疙瘩,战战兢兢地看向一旁沈鹜年,“你们……你们有钱人不会专门有一个地方,是饲养这种人形宠物的吧?”   “对啊,我们会把看上的漂亮孩子送到实验室去,往他们身体里注射药剂,把他们变成没脑子的白痴,然后送他们去上学。”沈鹜年注视前方,凉凉说道。   我往他相反的方向缩了缩:“你不要开玩笑,我会当真的。”   沈鹜年静了片刻,对着前方的挡风玻璃叹了口气。   “裴焕臣不是梁在的宠物,你放心吧。或者说,只有在梁在身边,裴焕臣才是安全的。”   他显然知道一些内情,但可能牵扯到梁在的隐私,不方便和我说。   我没有勉强,自觉揭过这个话题,改为谈论此行的目的地。   “徐老师真的说想我和你一起赴宴吗?”前两天沈鹜年忽然与我说,徐獒要在家中设宴,款待一些朋友,邀请了他,并且特地嘱咐了要带上我。   “我总不会拿这种事骗你。”他余光扫过来,不知道第几次的夸赞,“你穿这身很好看。”   今天因为要见徐獒,我穿得比较正式,外套和裤子是之前沈鹜年让人给我订做的西服西裤。   不过说是西服,其实更像是风衣,拿铁般的颜色,轻薄柔软的面料,无论是版型还是材质,都与传统西服差别很大,更休闲也更时尚一些。   里头是一件同色系但是颜色要淡许多的小圆领羊绒打底,下摆束进裤子里,露出腰上的编织腰带,是沈鹜年教我的穿法。   “你已经说过很多次了。”我偏过头看向窗外,脸颊慢慢升温,热度爬上双耳。   虽然听过很多次了,可每次听,每次还是很不好意思。   徐獒的住处在江市郊外,和我学校是一南一北的两个方向,加上路上有些堵车,导航显示我们全程一共要花费两个半小时。   不过我边和沈鹜年聊天,边从背包里掏出相机,一路拍天空,拍车流,并不觉得无聊。   这会儿的我还不会知道,今晚这场客宴对徐獒到底意味着什么,也不会知道,自己将借着醉意对沈鹜年做出怎样禽兽不如的事。 第31章 怎么欺负的?   我对徐獒的印象,还停留在上次——严肃幽默,但行动不便的摄影大师。所以当见到站立着的他为我和沈鹜年开门时,我短暂地愣怔了一下。   不过我很快意识到,他正穿戴着假肢。因为显而易见的,他自己并没有要隐藏的意思。   他穿着一条只到膝盖的西装短裤,膝盖以下,是一副形似拉长的英文字母“C”的金属假肢,看着未来感十足,非常酷炫。   “还有半小时开饭,你们可以先在房子里到处逛逛,和大家聊聊天。”说着他转过身,往屋里走去。我这时发现他的假肢后头,“C”的背面,竟然狂草般一个刻着“徐”,一个刻着“獒”。   哇,感觉更酷了。   徐獒的住所是栋三层的大别墅,屋子的装修风格以明亮的白色、米色为主,客厅与餐厅相连,宽敞到我能在里面连翻三个跟头。   沈鹜年尽管年轻,知名度却不小,一进屋就有认识的不认识的好几个人上前同他寒暄。他们谈论的话题通常围绕着某个艺术流派或者某个我不认识的艺术家,听久了很没意思。   沈鹜年许是看出了我的无聊,谈话间隙指着不远处桌上的酒水点心,凑到我耳边道:“自己去玩,注意安全。”   顺着背脊上的力道往餐桌方向走了几步,我再回头,他已经重新与其他人谈笑风生上了。   沈鹜年有时候总让我觉得自己不是20岁,而是10岁。这种错觉叫我有些苦恼,因为它们引发的后续情绪不全都是好的,可也不能称之为坏的——我会新奇于他把我当成孩子,又会拼命地向他证明自己不是个孩子。   拿了一杯橙汁,我房子各处参观起来。   徐獒的家充满着各种摄影元素——作为装饰品陈列的古董相机;整面墙的摄影书籍;还有随处可见的摄影作品。   或者也不算是“作品”,更像是一些对于生活的记录。有和家人的温馨日常,还有同朋友的聚餐。   我沿着墙壁依次看过去,忽然对着其中一张照片惊诧驻足。   那是张有些年头的彩色照片,似乎摄于某次聚会,在场有男有女,全是亚洲面孔。长条的桌子上,徐獒靠镜头坐着,闪光打在他脸上,清晰地显露出他年轻饱满的五官。不过年轻的徐獒并非我惊诧的主体,我惊诧的是桌子尾端,离镜头稍远,显得有些灰暗的那个男人。   他长得实在很像沈鹜年,只是更年长一些,也更阴郁一些。一群灿烂大笑的人里,只他一个不笑,冷冷地盯着镜头,宛如一缕怨恨的幽灵。   以前的傻瓜相机,都有一个石英计时器,可以设定年月日时分,按下快门的同时,代表时间的数字就会被一同记录在底片上,这张照片的右下角也有这样的数字。   我稍一计算,发现这已经是二十年前的照片了。   “这是我年轻时,在美国与一群华人艺术家聚餐留下的合影。”   我被猝然响起的声音吓了一跳,回头看去,就见徐獒站在我身后,也在与我一同观看那幅照片。   “这是沈爻,”他抬手指了指角落里的那抹暗影,“沈鹜年的父亲。”   我其实已经猜出来了,毕竟这世上两个人无缘无故这样相似的概率是非常小的。   顺着他的手指,我再次将视线聚焦到沈爻身上,感叹道:“他们真的好像。”   怪不得那天拍下沈鹜年抽烟的侧颜,他会没头没尾说一句“好像”,我那会儿以为是自己惹他生气了,现在看来,是那张照片让他想到了自己的父亲。身处阴影里的他五官本就不甚明朗,加上那股幽冷的氛围,确实和沈爻更像了。   “你知道沈爻的事吗?”徐獒问。   我猜对方口中的“事”,应该是指沈爻犯下的那场禽兽不如的谋杀,于是点了点头。   “沈爻当年在国内也算小有名气,他觉得自己能有更大的成就,于是一心跑去国外追寻艺术梦,结果处处碰壁……”徐獒说到此处,轻轻叹息。   当时华人艺术家有自己的圈子,尽管各自领域不同,但时常聚会。徐獒与沈爻就这样一来二去中,有了些交集。   徐獒艺术天赋过人,年纪轻轻便已是圈内公认的明日之星,人生第一场展,就由艺术界教父阿什麦金亲自为他操刀。反观沈爻,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吃着国内带过去的老本,手头日渐拮据,往日艺术家的自负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变得一文不值。   谁也不知道他是怀着怎样的心情,低下头颅,找到徐獒,跪在他面前请他帮忙为自己引荐阿什麦金先生的。徐獒只说,被他从地上搀扶起来的沈爻双目通红,双颊紧绷,他仿佛都能听到对方咬碎牙齿的声音。   “我替他约了会见,本来该陪他一道去的,可我母亲却突然病重,我只能匆忙回国,等再听到他的消息……悲剧已然发生。这些年我经常会想,要是当初我没为他约见阿什麦金先生,或者陪他一起去了,他是不是就不会做那样可怕的事。”徐獒说着,眼里闪过一丝沉痛。   我以为,徐獒记录那么多年的战争,早已看淡生死,不光自己的生死,还有别人的,可如今听他语气,好像并非如此。   “老师,这不是您的错。您是好意,怎么会想到他会做那样的事?”我正色道,“会发疯的人,早一点,晚一点,都是会疯的。”   或许唯有这样珍惜着任何人生命的摄影师,才能抛却自己的生死,怀着大爱奔赴战场。   “不说这些了。”徐獒摇摇头,招手要我跟上他。   他带我穿过客厅,来到户外,停在了一座木屋前。木屋健在院子中,只有一层,大约占地六七十平,门上装着指纹锁。   解锁进门,里头干燥而温暖,摆放着各种摄影器材与扫描打印设备。   当在架子上看到只有在网上才见到过的,价值十几万的相机,和各种“长枪短炮”,目不暇接不足以形容我状态。   “让你带的东西带了吗?”徐獒朝我伸手。   “带了。”我口袋里摸索一番,掏出来一只装着内存卡的小盒子。   仿佛是当面等着老师批改卷子的小学生,我既害怕自己没有好的表现,又期待能在老师面前表现一番。   “有些是我用单反拍的,有些是手机拍的,拍得……不是很好。”   “好不好,我看了再说。”徐獒将内存卡插入读卡器,开始一张张查看跳出来的照片。   “这张构图不错……这张情绪不错……”徐獒的点评与沈鹜年有些不同,沈鹜年更多是站在“观看者”的角度,而徐獒则从“拍摄者”出发。   照片全都点评过,他拔出内存卡还我,然后点开一个网页,指着上头的文字道:“两年一度的卡纳大师赛,有个面向21岁以下年轻人的组别,不限题材、相机品牌和画幅,非常适合你参加。”他往下滑了一下,露出大赛奖项,“每位获奖者不仅可以拥有‘卡纳大师’头衔,得到专业相机和镜头作为奖品,还能额外获得1万欧元的创业基金。”   “不过,还有没几天就要截止投稿了,你要参加的话,就要抓紧时间了。”   卡纳大师赛,我这种摄影新人都听说过的比赛,无数大师都是从获得“卡纳大师”的称号开始自己的大师之路的。   我竟然……也能参加这种比赛了?   “又不要钱,参加个比赛怎么了?”徐獒看出我有怯意,粗壮的眉毛一竖,脸孔严肃起来,“你还年轻,就应该多参加这种比赛,抓住更多的机遇。”   我被他瞪得心都颤了,忙道:“我……我会参加的,老师。”   他从鼻子里哼了声,这才满意。   之后,他开始教我使用他工作室的各种器械。胶片扫描仪、打印机、电脑怎么用,还有灯要怎样打开,温度要怎样设置,湿度要怎样查看,渐渐地,我生出一种奇怪的感觉,就好像……徐獒在托孤一样。   这种感觉在徐獒让我伸出右手,把我五根手指的指纹全都录入指纹锁时,达到了巅峰。   “老师,你这是……”   “滴滴滴滴……”   徐獒边操作着指纹锁边道:“我下周就要重回战区,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这里空着也是空着,你可以随意使用。”   他用最平淡的语气,说出最惊人的话。   我一时傻站在那里,呆呆地看着他。   七年前,他于漫天战火中踩中一颗地雷,双腿俱断,重伤而归,所有人都以为他死心了、沉寂了,七年后,他却悄无声息练就一双酷炫的铁足,说要再次回去。   他应该自己很清楚,他这样的身体,回去意味着什么的。那是真正的九死一生。   “老师……”我想说些什么,又觉得自己说什么都是多余的。   徐獒盖上指纹锁的电子面板,笑得像个顽童:“你叫我一声‘老师’,应该要比别人更理解我的人生追求才对。有人一生追求安定,有人一生追求爱情,也有人一生追求刺激……这些人,彼此都觉得对方是傻子。”   “我这个追求‘真实’的人,在旁人看来也是个傻子。但无所谓,反正大家都是傻子,这世上何惧多一个我这样的傻子?”说完,徐獒关上工作间的门,大步向主屋方向走去。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他背着手,忽地大笑起来,声音宏亮,力透苍穹。   我陡然反应过来,今日这场宴请,不止是朋友相聚这样简单,也是众人对他的一场送别。   那之后的整晚,我都有些神情恍惚。   我与徐獒虽相识不深,却已有了几分师生的情谊,原以为自己会有更多的机会和时间同他学习,不曾想……   铺着白色桌布的长桌上,烛火摇曳,鲜花飘香。我注视着席上举杯畅饮,与友人纵声欢笑的徐獒,心里可谓千头万绪、愁肠百结。   “怎么了?愁眉苦脸的。”   偏我又是个脸上藏不住事的,心里想什么,就会如实地显现在脸上,一下被沈鹜年看出端倪。   “老师要回战区了,你是不是一早就知道?”我问道。   桌上每人都有两支杯子,一支倒酒,一支倒饮料,我本来只喝橙汁的,这会儿愁起来,拿起那支酒杯也尝了一口。   酒是葡萄酒,不是红的亦不是白的,而是一种琥珀色的葡萄酒,入口微甜,带着明显的果香,并不难喝。抿了口小的,紧接着,我又将剩余的一口饮尽。   “我确实一早就知道,但不是最近。”沈鹜年低声说着,将自己杯子里没动过的葡萄酒全都倒给我,“我七年前就知道,他总有一天会回去。”   这答案,也不算出人意料。   “老师说,他的人生追求是‘真实’。”我盯着酒杯里晃动的液体,微微出神,“这就是马斯洛需求的最高层,自我实现吗?”   沈鹜年沉吟片刻,道:“满足了低阶的基本需求,人们总是会往更高的需求探索,你可以把它当做人类进化至今的原始冲动。”   “那你呢?你有追求吗?”   “我现在的主要需求不在自我实现。”   我再次将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闻言好奇看向身旁的男人:“不在自我实现?那你现在在哪一层?”   一共就五层,前两层他应该早就满足了,剩下三层,去掉最高的自我实现,还剩第三、第四层。我想想,第四层应该是尊重需求,他显然也拥有了,第三层是……是什么来着?   “爱与归属。我现在还在寻求……情感的联系和归属。”眼镜被白祁轩打坏后,沈鹜年这段时间都不再戴眼镜了,烛火的橙黄于他眼中交织成一片,熠熠生辉。   情感?归属?沈鹜年竟然会需要这样的东西?   或许是看出我脸上的疑惑,他接着道:“钱可以解决许多事情,然而也不总是万能的。”说罢他抬手示意,一直侯在边上的菲佣见了,忙端着醒酒器上前,为我的空杯再次续上葡萄酒。   “那祝你早日找到。”我将酒杯倾向他。   他莞尔一笑,举起盛了矿泉水的杯子,轻轻与我相碰。   每次喝完又很快会被加满,不知不觉,我就喝得有些多了,不过葡萄酒比威士忌度数低得多,多喝几杯也不至于像上次那样断片。   就是……从温暖的室内去到外头,被冷风一吹,有点恶心。   “没事吧?”沈鹜年扶住我,面露忧色。   夜深人静,酒足饭饱,众人看时间差不多了,纷纷起身告辞。可能喝多了,也可能是憋了一天终于憋不住了,不知谁起的头,一群大老爷们在大门口忽然泪洒当场,鬼哭狼嚎起来。   “鹜年,你扶他在附近走走吧,散散酒气……老严,好了好了,别哭了,我还是有机会能回来的。”徐獒说着话,就被一醉酒小老头抱住了。   “徐叔,那我们先走了。”   沈鹜年搀着我就要往外走,我看了眼被大家抱成一团的徐獒,忽然挣脱沈鹜年的手,朝人群扑过去。   张开双臂,我加入到拥抱徐獒的队伍中,跟着大家一起喊:“老师,你一定要回来啊!”   徐獒笑得很开心,连连点头:“一定一定!”   最后,我是被沈鹜年扯开的。   依依不舍回头看去,有几个小老头和我一样被扯开了,但也有几个仍坚定地抱着徐獒不撒手。   “你说,老师还能回来吗?”收回目光,我低低问着前方拉着我走的沈鹜年。   “他之前几次不也活着回来了吗?”   “那不一样,那时候……他年轻得多,并且还很健康。”   “为了理想而亡,对他不失为一个完美的结局。”   沈鹜年的话令我陷入沉思。曾经的我以为,决定生死的只有温饱。原来,人还可以为了理想而死。   徐獒居住的别墅小区大到不可思议,绿荫环绕,林水相依,宛如一座巨大的森林公园。   夜晚的湖泊边亮着一圈橘色的氛围灯,暗处不时响起昆虫亦或水鸟的怪叫,我与沈鹜年一路走来,全无半个人影。   郊区的星星要比市中心更容易看到,不过也只是零星的几颗。星辰遍布的宇宙里,一定不止这几颗星星,可这几颗星星,必然是更亮、更闪耀的存在。   “沈鹜年,我要参加卡纳大师赛。”仰头望向天空,明知那些星星离我很远很远,还是忍不住伸手去够。   始终引领着我的脚步并不停下,沈鹜年仅是淡淡地“嗯”了声,表示知晓。   半空中的手指一凝,我蹙了蹙眉:“这你也猜到了?”   沈鹜年没有正面回复,只是用带笑的嗓音道:“卡纳大师赛两年一度,你错过了今年,就要再等两年,还会错过青年组别。徐獒惜才,一定会劝你参加。”   他这种人,就是卖保健品也会发财的。   五指弯曲,虚握成圆筒形,我闭上一只眼睛,观察了会儿天上的星星,又去看前面的人。   “沈鹜年……”   小小的圆筒里,沈鹜年闻声半侧过身:“嗯?”   他明明很上相,偏偏不喜欢拍脸,可惜了。我看得入迷,他的脚步停了,我却还在继续,脚下不知是没力气还是绊到了什么,忽地就踉跄一下,朝前扑去。   一切都成了慢动作,我清楚地看见沈鹜年的脸上浮现出一丝愕然,随后他眼明手快地伸手托住我,试图稳住我的身形,然而惯性之下,反而被我带倒。   所幸这条湖边小道十分细窄,两边全是松软的草坪,他摔在我身上,我摔在草上,谁也没受伤。   “没受伤……小艾?”沈鹜年撑着身体想要起来,却发现自己的领带被我抓在手里。   “这一幕,我梦到过……”我望着身体上方面容俊美的男人,一手抓着他的领带,另一只手抚上他的侧脸。   他垂眸睨着我,半晌没有说话,似乎在评估,又像是打量,直到我的手指按上他的唇角,他才开口:“哦?你梦到过我?我在你的梦里做什么?”   说话间,湿热的吐息自他口中流淌而出,沾染我的指腹。   “欺负我。”拇指更伸进去一些,触到挡路的牙齿,满不在乎地撬开,抵住那条鲜红的软舌。   没错,就是这个触感,总是逼迫我咽下不想吃的东西。   “怎么欺负的?”沈鹜年笑起来,声音有些含糊,犬齿轻轻咬在指关节上,柔软的舌头时不时碰触我的指尖。   顺着他的问话,我开始回忆更多细节。   抽出湿黏的拇指,五指缓缓插入他的发根,向下不断按压他地后脑,另一只手则加大了拉拽领带的力量。   两人的距离越来越近,在即将演示“欺负”的过程时,我犹豫了一瞬,觉得……有哪里不太对。   我其实并非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酒精放大了我的原始冲动,让我只能不断索取更高的需求,或许是蒙蔽了一些理智,但不代表我就变成了傻子。   我隐隐觉察到,自己也许正在做一些错误的决定。   攥紧领带的手收紧,又再松开,兴许以为我还要继续,在我彻底松手前,沈鹜年一把将我的手握住。   他没有言语,亦不拉近我们彼此的距离,仅仅垂眸看着我,将宽大的掌心覆在我的手背上。   我的理智告诉我,他应该是在委婉的拒绝,可我的原始冲动用更大的声音反驳,问我怎么知道他不是在欲拒还迎。   两方争执不下,让我的大脑陷入迷茫。   “钟艾?”   久不见我动作,沈鹜年轻轻晃动我的手,接着应该是想要起来,膝盖不经意地向前,一不注意,蹭过我近来本就容易蠢动的那个地方。   “唔……”   我立时倒吸了一口气,刹那间脑海里本还吵得不可开交的两种声音,只剩下震耳欲聋的一种——完了。   小怪物以一种不可思议的速度兴奋到极致,犹如一名邪恶的传教士,将名为“欲望”的信仰顺着血液的河流,传遍我身体的各个角落。   抵达大脑时,它们与理智交锋,战况惨烈,眼看不敌,只能使出一招同归于尽,把脑子炸成了一团浆糊,让其不再能够思考复杂的问题。   至此,敌军主帅阵亡,旧的教义远去,新教当立,我成为了欲望的信徒。   停摆的动作顷刻间恢复既定的轨迹,甚至还进入到了快进模式。按下沈鹜年脑袋的同时,我急切地抬起头,探出舌尖,想更早地触碰到对方。   耳边模模糊糊听到一声轻笑,我却已没有余力去思考它的深意。 第32章 被一只大怪兽吃掉了   对于地球上的大多生物来说,舌头仅仅是进食的工具。小部分,会用它来搜集周遭信息,辨别危险。而只有人类,会将它与“爱欲”挂钩。   第一个发明“接吻”这件事的人,实在是个天才。食欲、探知欲、爱欲,前两者带动后者,相互糅杂,最后成了一种全新的,更为复杂的感官。   沈鹜年的口腔温度,很符合他体温给人的印象,有点烫,但很舒服。   我其实并不会接吻,国内对这块管得向来严格,学校不教,现在连影视作品里也少有看到了。我只知道一些表面的流程,比如要张嘴,要把舌头伸进去,可是伸进去要怎样运行,完全不得要领。   靠着摸索,舌头挤进沈鹜年的齿缝,小心翼翼地碰触另一个同类,对方显得十分温顺,没有攻击性,甚至可以说安静得过分。   我卷起它,探索它的触感、它的味道,充分地满足自己的探知欲。   对我来说,这样就足够了。刺激,又不至于过分刺激,不会像梦里那样难以呼吸,生出濒死的恐惧。我对自己的第一个吻还算满意。   一点点撤离,我的身体还在发抖,血液仍在沸腾,但我告诉自己,不能再继续了。   然后,沈鹜年的膝盖又动了动。   我一下扯紧他的头发,呼吸都停止了,才找回了理智遗孤的大脑,在毁天灭地的燎原大火中,再次英勇就义。   “你……不要动了。”我轻颤着喘息。   并拢双腿,阻止任何一点变动。可没有用,心脏越跳越快,刺激越来越强,眼角溢出生理性的泪水,我对身体的变化感到恐惧。   “你又……又欺负我。”我控诉着,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   “我没动。”沈鹜年一脸无辜。   这人怎么敢做不敢当啊?你没动难道还是我……   哦,他确实没动,是我自己在动。低下头,我仿佛打开了第三视角,看着小怪物脱离本体的控制,宛如一只摇头摆尾的舔狗,对着沈鹜年又蹭又贴,恬不知耻。   以前它不这样的,至少还喜欢白祁轩的时候,它还算正常。怎么现在跟被泰迪附体了一样,动不动就想蹭点什么?   “你怎么一个人也能玩得这么开心?”阴云遮住月亮,沈鹜年居高临下地睨着我,表情陷在阴影里,叫人看不分明。   轻轻咬了咬舌尖,我后知后觉地感到些许难堪。   “帮我……”我恳求他,帮我阻止小怪物,打死它也好,掐晕它也罢,只要不再控制我的身体,随他怎样都行。   “你知道我是谁吗?”   他还能是谁啊?   “沈……鹜年。”松开他的领带,两只手勾住他的脖子,我将他更往下带了带,重复道,“帮我唔……”   尾音被吞进另一个人的腹中,如果说方才那个由我自己主导的吻,是刚刚好的刺激,那现在这个吻,就有点太超过了。   沈鹜年与我是全然不同的两种风格,长驱直入,霸道强硬,什么都要,还不许反抗。   大脑一片空白,每个毛孔都在翕张,超过阈值的刺激让我的感官只能停留在这个吻上,再也关注不到别的事物。   肾上腺素飙升,所有的声音都远了,濒死感让我耳朵嗡鸣,头皮发麻,整个人都似乎要从内部炸开。   分不清自己到底是在抗拒还是喜欢,只是跟着沈鹜年的节奏,全然地信赖他。   感觉有一个世纪那样久,又好像只有几分钟,一切终于慢慢回落,他松开我,任我毫无力气地软倒下去。   我仰躺在草地上,浑身上下丝毫力气也没有,其中固然有酒精的影响,但更多的还是因为小怪物——它是爽了,我就惨了。   沈鹜年站起身,露出身后大片深邃的夜空。   我半合着眼,有种自己成了一片羽毛,或者更轻的什么物质,只身漂浮在宇宙中的错觉。   飘飘欲仙,难道就是我这种状态吗?   “起得来吗?”沈鹜年朝我伸出手。   我缓缓抬手,抓是抓住了,四肢却像软面条般,生不出半分力气。   “起不来。”连声音,都透着一股大病初愈的虚弱。   沈鹜年挑了挑眉,眼里满是戏谑:“刚刚抓着我领带把我带倒的力气去哪儿了?”   “被吃了。”被一只大怪兽吃掉了。我闭上眼,小声说道。   最后,是沈鹜年将我背回车里的。我趴在他的背上装睡,酒精的作用下,尽管知道自己做了错事,可没什么焦虑,也不害怕。   把烦恼留给明天的自己吧。想着,我更紧地搂住了沈鹜年的脖子。   我是畜生。   清醒过来的下一秒,我从床上一个鲤鱼打挺坐起来,惊骇地开始回忆昨晚发生的桩桩件件。   不是?人怎么能大胆成这个样子?   完了。   完了!!!   我这是性骚扰了吧??   焦虑地在床头来回踱步,一会儿咬指甲,一会儿捂脸,就是没有从卧室这扇门走出去的勇气。   踌躇了半小时,眼看再不出门就要上课迟到,我一咬牙,换了衣服,蹑手蹑脚地开门。   外头静悄悄的,沈鹜年还没起来,太好了。   我吁出一口气,进到洗手间盥洗。   随后就如情景触发一般,在里面被点亮了第二段记忆。   昨晚回到家后,因为身上很黏……确切说是某个部位很黏,我不顾沈鹜年劝阻要去洗澡。   沈鹜年怕我一个人洗澡摔倒,只能陪我一同洗——单纯地陪同,隔着淋浴间的玻璃那种。   洗着洗着,不知道是我手法不对还是花洒的角度不对,小怪物又醒了。   淋浴间的玻璃上满是朦胧的水汽,起到了一定马赛克的功能,水流打在瓷砖上,也能很好地遮掩一部分声音。   于是,我仗着酒劲,在剩余的一点醉意下,对着玻璃上沈鹜年模糊的人影,再次行了龌龊之事……   真的好龌龊啊!   我撑着洗手台,已经快被回忆里的自己吓疯了。   这个距离……我望向不远处的淋浴间,不过两三米的距离,怎么可能什么都看不出来呢?   热气氤氲的浴室,满是雾气的玻璃,当我透过这些望着沈鹜年的时候,他又是怎么看我的呢?   一定把我当变态了……   我闭了闭眼,看向镜子,它如实地倒映出我此时绝望的模样。   长眉轻拧着,眼尾、面颊,还有被紧紧咬住的唇,全都因为羞耻染上不同程度的绯红。   昨天,我和沈鹜年接吻了。   指尖颤巍巍地触上双唇,马上被烫到一样弹开。   为了让自己彻底清醒,我将冷水开到最大,脑袋伸到下面,冲到不仅那些表面的热度褪去,连脑子里面都像是要被冻住,才算作罢。   我使用洗手间的时间有些久,再出来时,沈鹜年也醒了,早餐都已经做好。   智商重新回归的我根本无法面对他,眼睛一错就要当没看到夺门而去。   “过来吃饭。”   跨出去的步子又收回来,依照沈鹜年的指令,我低着头,乖乖坐过去。   全程没有交流,我仿佛一名铡刀悬在头上的死刑犯,吃着人生最后一顿饱饭,由于太过担心铡刀的落下,根本没有办法好好享用美食。   “昨晚……”沈鹜年端起咖啡杯,说了今天的第二句话,而我只是听了前两个字,就已经预判到接下来要发生的事。   昨晚你做的事太恶心了,我不能容忍一个会对自己有不正当幻想的下属和室友,你走吧,别让我再看到你。   一定会这样的。   “我错了!”   “不算什么。”   我和沈鹜年的声音重叠在一起,抱着必死决心等着铡刀落下的我,等来的不是生命的终结,而是赦免。   大赦。   “啊?”自认罪无可赦的我,比谁都要意外。   “男人嘛,喝了点酒,总是很容易意乱情迷的。这很正常,不算什么,你不用这样自责。”沈鹜年垂着眼,倾斜杯子,饮下一小口咖啡,道,“嗯……在国外,大家经常这样互相帮助,哪怕不是同性恋。”   他抬眸看向我:“你明白我的意思吗?钟艾。”   咖啡杯遮住了他的一部分表情,让我只能专注于他的眼眸。   金色的晨光下,他的虹膜呈现出一种通透的浅棕。错综复杂的环纹与细微的裂缝交织在一起,围绕着中心因为强烈的阳光而逐渐收缩成小点的瞳孔,宛若有一对黑色的太阳,在他的体内静静地燃烧。   我不明白,可碍于气氛,还是点了点头。   “很好。”他看了眼时间,“你是不是要迟到了?”   糟糕!   我火烧屁股一样跳起来,将面包塞进嘴里,背起背包就往门口冲。   “要我送你吗?”身后,沈鹜年的声音问道。   “不用,地铁更快。”我踩上鞋子跑了出去。   那一天的课,完全没有在听。我的肉体坐在那里,灵魂早就飞到了九霄云外。   沈鹜年到底什么意思?我思考着这一问题,列出了三种可能性。   第一种,字面意思,他确实不觉得有什么,根本没放在心上;第二种,他说谎,他觉得我是变态,只是不好意思说出口;第三种,还是他说谎,但不是因为他不好意思,而是怕我不好意思,才假装自己不在意。   怎么想都是第一和第三更有可能……不过要怎么确定是第一种还是第三种呢?   翻阅着自己的通讯录,找不到一个可以商量这种事的人,不是不够熟,就是看着脑子不太聪明问不出个所以然的。   正烦着,彭黛发消息来约我吃饭,说又理出来一副不用的三脚架和一只旧闪光灯给我。   我们约在食堂,她一见我就朝我身后张望:“那小混血呢?”   “生病了。”我含糊着道。   裴焕臣到今天都没个消息,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上课。   “最近的天气确实容易感冒。”彭黛说着,将手里的袋子递给我。   我问她要吃什么,我来请,她想了想,要了碗云吞,于是我点了两碗云吞。   坐在靠窗的位置,我们边吃边聊,我说起要参加卡纳大师赛的事情,她说社里大部分人都参加了,她也报了名,先前我不提,她也不敢在我面前说。   “太好了。你没放弃自己的天赋,真的太好了。”看得出,她是真的为我高兴。   到这会儿我才意识到,她并非不知道我的那些敏感和自卑,只是小心地不去触碰,犹如呵护娇弱的花骨朵一样呵护着我的尊严。   心口软软的。   “姐姐,谢谢你。”我变换称谓,由衷地感谢她。   她愣了下,随即笑得更灿烂了。   “这可是你自己叫的,不是我逼你的哈!以后有什么不懂的尽管问姐姐,姐姐知无不言。”说着,她将两颗云吞拨到我碗里,“多吃点多吃点。”   我有些感动,又有些好笑,不过说到“不懂的”……   “姐姐,你了解男人吗?”   彭黛喝汤的动作一顿,眯了眯眼:“你细说。”   我扫了眼她头上的脏辫,不知道为什么,对她有种莫名的信心。   “国外男人和男人之间……就是说朋友……会互相,或者说单方面的……帮、帮助对方吗……就是那种生理上……不受控制的……那种……”我期期艾艾,颠三倒四,也不知道有没有把话说明白。   “你是说兄弟之间的……”她举起左手,圈成一个空心的圆筒,非常形象地来回摆动了两下,“这样是吗?”   我的脸霎时红温,默默点了点头。   “据我阅读的大量‘资料’来看,确实有这种可能。男人这种生物,只要爽就行等等……”她反应过来,一下捂住嘴,好似得知了什么不得了的隐秘,“小艾,哪里来的外国人,你不会和裴焕臣?”   “咳咳咳咳咳!!”我呛得昏天暗地,差点要把肺都咳出来,“不是,不是他!” 第33章 那我们就来试试看吧   “不是,不是他!”   此话一出,彭黛脸色更微妙了:“不是他?所以肯定有个人是你对不对?你还认识哪个外国人啊?”   我还在那里狂咳,眼泪都要咳出来:“咳咳咳没有没有!我……我就是网上看到有这方面的说法,外国人好像这方面比较开放,我咳咳咳想着姐你以前在国外进修过,还交往过外国人,好奇问问,谁也没有。”   也不算骗人,我确实网上查过,上课时偷偷查的,结果让我大为震撼,别说国外,国内也有不少“兄弟间的互帮互助”,有些甚至是真正的血缘兄弟。   这着实超出了我的认知,震惊度大概仅次于在金辉煌看见白祁轩。   是不是这些人瞎说的?我和杜敬川就从来没有过这方面的尝试,高中时也没听谁说过有这方面的爱好,总不见得……另类的是我?   怀着以上的疑问,急切想要确认这件事真实性的我,骤然听到彭黛的“有什么尽管问”,这才转而向她寻求帮助。   然而现在,我也有些后悔这一时冲动了。   “真的就是好奇外国人和我们有什么区别,姐你别多想。”我再三保证。   彭黛将信将疑:“你啊,好奇可以,但千万不能跟别的男人尝试这种事哦。谁要是跟你说什么互帮互助很正常然后骗你给他做,肯定就是要占你便宜的。”   我垂下头,不敢看她:“哦。”   “骗你前可能还要喝几杯酒助兴,第二天再说什么昨天对不起,都是我的错,不过大家都是成年人了,你应该不会计较吧……男人我不好说十分了解,也算了解个七七八八,酒精一上头就什么都能做,什么都敢做,第二天酒醒了就跟乌龟王八一样,什么都缩回去了!”   “……”   她越说我头垂得越低,最后简直要一头载到面前的碗里,用云吞汤淹死自己。   不得不说,她是真的好了解男人。   不过……   “姐,我也是男人。”我稍稍抬头,为自己发声。   “你不算。”彭黛前一秒还在义愤填膺,下一秒就转换语气,用一种充满慈爱的目光看着我,“你还是小男孩,跟那种脏脏臭臭的男人才不一样。”   哎,收回前言,看来她还不够了解男人。要是知道我对沈鹜年做过什么,她恐怕就不会对我有这样的滤镜了。   吃完饭,我们一起走出食堂,可能看我一副精神萎靡的状态,误会了什么,彭黛在分开的十字路口忽然拍着我的肩道:“放心,姐姐包容度很高的,你无论喜欢男人还是女人,只要是好人,我都会支持你的。况且……”   她对着我的脸停顿片刻,莫名叹了口气:“况且,像你这种白白净净,动不动脸红掉眼泪,看上去又香又软的小面包,就算是异性恋,也很容易被四的,总归是查血的一生,所以没区别啦。”说罢她摆摆手,翩然远去,独留我一人在原地陷入沉思。   被四?被三我知道,被四又是什么,难道是说我很容易遭人背叛?还有“查血”,查什么血?验血?看病?   坐在地铁上,我还在思考彭黛的话,试图解开其中的谜语。猝不及防地,收到了沈鹜年的信息,说他突然要出差一周,这一周让我不用去工作室,安心准备参赛作品就好。信息末尾,还不忘叮嘱我注意安全,关好门窗。   昨天还没听他说过要出差的事,怎么今天突然就要走一个星期……   视线上移,落在这条信息的上方,是昨天沈鹜年来学校接我,说自己已经到门口的信息。   昨天还好好的,今天就这样了,怎么想,都是他在躲我。   不是第一种,不是第二种,是第三种——他在说谎,对于昨晚的事,他还是在意的,只是怕我不好意思,才假装不在意。   那之后的一星期,每一天都分外漫长。白天在外头还好,有人,有声音,不会太难熬,晚上就不一样了。   我从来不知道,同一间屋子,两个人和一个人的差别会如此巨大。   明明外面就是热闹的街区,屋子里却安静得可怕;往日觉得正好的灯光,如今看来暗得有些伤眼;曾经舒适的床铺,好像也和寝室里的单人床没有区别了。   我甚至开始讨厌回去,不想一打开门,就面对黑洞洞、悄无声息的空屋。   和沈鹜年的联系并没有中断过,但不知道是太忙,还是有意疏远,他总是隔很久才回我,并且回复的内容也很简略。   第三天,晚餐是自己煮的挂面,拍下发给了沈鹜年,可等了一晚,他都没有回我消息。就这样握着手机迷迷糊糊睡去,半夜醒来很多次,每次都会忍不住去看手机,每次都会比上一次更失望。   到了清晨,仍没有收到任何信息,我开始怀疑是不是自己的手机故障了,关机又开机,还重连了许多次wifi,然后如愿收到了辅导员发的班级群通知……证明手机确实没问题。   接着,我又开始怀疑是不是沈鹜年出了什么事。想象了一大堆可怕的变故,把自己想到坐立难安,忍不住就要打电话给他,手机在这时候忽地震了震,显示有新消息。   沈鹜年发来一张早餐图,也是一碗挂面,但应该是酒店大厨做的,比我昨天那晚卖相好多了,看起来就很好吃。   知道他没事,我大大松了口气,忙将自己的早餐,昨天便利店买的饭团拍给他看。   就这样,我们开始了互相拍食物却没有任何言语交流的日常。也是从那天起,我找到了一些参赛思路,总是早早地出门,要到很晚才回去。   我在设备方面没有优势,只能在城市中取景,想要脱颖而出,势必选题方面要更独特,更新颖。   我选了几处荒地。   城市中这样的地块并不在少数,旧的建筑拆除了,新的建筑却迟迟不见动工,日月更替,慢慢就成了荒凉地。   荒地被围墙围着,四周高楼林立、商业遍布,内里砖石堆积、草木茂盛。都是一样的地,却是截然不同的两种情景。   我找了三处这样的荒地,有的偷偷从狗洞钻进去,有的翻墙进去,拍了几千张照片,短短三天就把内存卡都塞满了。   按下快门,废墟、枯树、明月,还有远处高楼的万家灯火,顷刻间定格。随后,屏幕暗去,相机用尽最后一丝电量。   背上背包,我从狗洞里爬出去,身上、手上满是尘土,不用照镜子都能知道,脸上必定也是灰扑扑的。这几天向来都是如此的,在那些荒地里,有时候没看仔细,脚下还会被石块树根绊倒。   今天是沈鹜年回来的日子。   已经尽量不去想他,让自己忙碌起来,却还是清晰地记得他离开了多久,又剩几天就能回来。   【我有话要跟你当面说。】   给沈鹜年留了信息,之后因为忐忑,再没有看过手机。   深夜的末班公交冷清异常,整节车厢就我和一对年轻的情侣。两人交头接耳,不时发出嘻嘻笑声,在我前面两站牵着手一起下了车。   回到公寓,还没进门,我就知道沈鹜年回来了——透过门上蒙着白纱的玻璃,能看到屋里亮着朦胧的灯光。   真神奇。分明是一样的屋子,一样的灯光,只是因为多了一个人,就从“幽暗”变到“温馨”。   将钥匙插进锁孔,缓慢转圈,开门的瞬间,前几日那种不想面对的厌恶情绪消失得一干二净,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失而复得的欣喜。   依靠别人的感觉固然好,然而一味索取的友情是长久不了的。就像鱼应该生活在水里,雪遇到火就会化成水,这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   背包脱在门口,我几乎是屏着呼吸一步步走进屋里。   客厅里亮着一盏昏黄的落地灯,非常安静,但不是那种让人耳鸣的安静。   有时候越是简单的道理,越是难以参悟。现在,就连我的“安静”都因为另一个人的存在有了区分,我又该怎样说服自己,和沈鹜年之间只是单纯的“友情”?   兴许是等我等得太久,沈鹜年躺在沙发上睡着了。几天不见,他重新戴上了眼镜,是和之前那副差不多的银边款式。   暖色的灯光下,他睡颜平静,收起所有的锋芒,透出一种奇妙的不真实感,好看得像个假人。   我尽可能地放轻动作,却还是惊动了他,在我走到沙发旁的时候,他缓缓睁开了眼。   “钟艾……”他口齿有些含糊,像是还没睡醒,十分自然地朝我伸出了手。   我看了一会儿,握上去,被他牵到身边。   “你脸上怎么这么脏?”他坐起身,才看清我的样子就笑了。   “拍照拍的。”我摸摸自己的脸,很是羞赧。   两两无话,周遭短暂静谧下来,在我斟酌着要如何开口时,沈鹜年先一步打破沉默。   “你想和我说什么?是现在说,还是等你洗好澡我们再慢慢聊?”   我的视线在他脸上停留须臾,又很快移开。   “现在说吧。”我轻咳一声,盯住他的肩膀,“那天我……我喝醉了,亲你,你……你讨厌吗?”   很想有什么东西能遮住我的脸,或者给个缝隙让我钻进去,说出这些话,远比我想象的要艰难许多。   而等待沈鹜年的回复,更是难上加难。   偏偏他思考用时尤为久,久到我忍不住又去看他,他才微微一笑,吐出自己的答案:“不讨厌。”   心脏漏了一拍,随后像是为了补齐这拍,加倍地剧烈跳动起来。   我再次将视线落回他的肩膀,继续发问:“你们那里,同性之间……除了互相帮忙,也会……也会互相亲吻吗?”   这次,他没有让我等太久。   “不会。”   整张脸,连眼眶都在发烫,我强撑着,问出最后的问题:“既然这样……那我可以,可以唔……”一下咬到舌头,痛得皱眉,按照人体本能,这时候应该停下来的,我却不甘心这样半途而废,仍旧忍着痛说完,“我可以追你吗?”   或许是太痛了,分散了注意力,说话反倒顺畅起来。   沈鹜年似乎是愣了一下,语气意外道:“你想追我?”   视线顺着他的肩膀,一路到了脸上,这次不再回避,直直对上他的目光。   “不可以吗?”我小声问他。   他哑然半晌,启唇道:“可以,当然可以。你想好了?”   “嗯!”我毫不犹豫地点头。   闻言,他脱下眼镜,将其折叠起来,放到一旁的茶几上。   “那现在是在考察试用期对吧?”   “应该是吧。”我盯着那副眼镜,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脱下来。   直到脸被掰过去,沈鹜年的脸在我面前放大。   “那我们就来试试看吧。”吻上来前,他这样说道。   四唇相贴,口腔里弥漫开淡淡鲜血的味道,双眸微微睁大,我抓住沈鹜年的胳膊,因着不断加深的吻,手指一点点攥紧。   “我已经给过你机会,你不能再反悔了。”在一个长吻后,他稍稍退开一些,眼眸中带着几分令人胆怯的偏执,在我还在颤抖地喘息时,又再次凑过来。    第34章 你弄疼我了   四月来临之际,徐獒只身回了战区,走的那天,他没有让任何人知道,仅在登机前群发了一条告别短信。   哪怕知道这是他自己的选择,是他对“真实”的追求,可一想到此去山高水远,或许再不复见,我还是止不住地伤怀。   收到短信的时候,我与许美晴正陪同余晓山一道查看展厅的布展情况。余晓山对布展要求相当的严格,大到展品的摆放位置,小到展品标签的字体间距,事无巨细,原本一个上午就能搞定的事,在他的“精益求精”下,硬是拖延到了下午。   我同美晴姐都有些疲惫,余晓山该是也察觉到了,看我在那儿叹气,就以为是怠慢他,发起脾气。   “你这个表情什么意思?不高兴服务我这个老头子就直说。”   我一惊,连忙解释:“不是不是!余老师您误会了,是……是有位对我很好的老师今天要远行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所以我才会叹气,不是针对您的,您别生气。”   一旁余晓山的弟子方絮道:“老师,我看这位小朋友不是那样的人。”   许美晴扬起职业假笑:“是啊余老师,我们的工作人员不会这么没职业素养的,这点您放心。”   余晓山观察着我的表情,像是在分辨我话语的真实性。   “这是去哪里了值得你这么唉声叹气的?”片刻后,他拄着拐杖往前走去,似乎是将此事翻篇了,只是嘴上还是不饶人,语气刻薄。   “去战区了。”我抱着平板跟上去,假装没听出来他话语里的恶意,“我的老师说,这个世界大家看彼此都是傻子,而他自己是个追求‘真实’的傻子。”   木质拐杖敲击地面,发出“嗒”地一声,余晓山侧目看过来:“追求真实的傻子?”他浑身枯瘦,头发雪白,一双满是红丝的眼睛瞪大到极致,“那我是什么?”   我有些被他的摸样吓到,缩着脖子咽了口唾沫,正搜肠刮肚想答案,对方却已经大笑着收回视线。   “哈哈哈哈我是追求善恶有报的傻子!”他留下一句意义不明的话,大步向前走去。   方絮朝我抱歉地笑笑,小声道:“对不住了小朋友,老师脾气不太好,你多担待。”   我干笑着摆摆手:“哪里的话。”   许美晴等两人都走了,拍拍我的背,言简意赅道:“老东西脑子不好了,别放在心上。”   一般外界总认为,红线症中,Redvein的危险程度是远远大于Cure的,毕竟Cure没有Redvein的感应能力,也看不到红线,完全是身负“唐僧肉”的普通人。然而在余晓山的红线展中,他的观点却完全相反。   标着Cure的药丸充斥在由血色金属线条编织而成的巨大野兽体内,自它的心口,蔓延出一根同色的长线。那条线一直蜿蜒到一具白色的瘦小人影身上,纠缠上去,化作一条险恶的毒蛇,张口咬住白影已经支离破碎的心脏。而心脏的血管处,标注的是“Redvein”。   看到这组名为《臣服》的作品,我有一瞬间怀疑两边的标注是不是标反了,甚至调出展品清单看了眼。   结果展品简介上清楚地写着:“……此作品意在展现Cure身为野兽的那一面,与Redvein作为普通人的身不由己……”   “红线症真是一种非常不公平的病啊,它让Redvein失去尊严,只能像条狗一样去渴求另一个人的体液。你们知道吗……”余晓山用拐杖指了指那具白色钢丝织成的人影,道,“如果Cure在没有爱上他前就死了,那他很快会跟着毒发身亡,但是他死不死,Cure都没有影响,不会有任何感觉。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不讲道理的毛病?”   为了这个展,我也上网去查了一些红线症相关的信息。   红线症是一种寄生虫病已成为医学界共识。基于某种隐形的契合度,Cure与Redvein相互匹配,具有唯一性。   Cure体内的雌虫与Redvein体内的雄虫一生都在为繁衍做准备。Cure爱上Redvein,治愈红线症,这是最好的结局。除此之外的结局,都会伴随Redvein的死亡。   正常情况下,在Cure没有爱上Redvein前,若Cure死亡,则雌虫死亡,雄虫感知丧偶,会有殉情行为,将毒素全部注入Redvein体内导致对方快速毒发。   若Redvein意外死亡或者被毒素折磨死,雄虫随之死亡,则雌虫不再选择新的雄虫,没多久就会逐渐凋亡,Cure不会为此有任何感觉。   总而言之,是种意外忠贞的虫,要是不拿人类当养料就更好了。   “我的阿洛啊,只是想要活命而已,到底做错了什么?”余晓山说着,走近那座白色的人影,伸手轻抚雕像的面庞,慢慢红了眼眶。   阿洛?我一怔,内心暗暗震惊,难道是余洛,余晓山那个英年早逝的儿子?对方是得了红线症去世的?   瞟了眼许美晴,她一脸淡定,好像早就知道,发现我在看她,朝我使了个眼色。我领会,赶忙整理表情,免得又被老头子找茬。   “老师……”方絮从怀里掏出纸巾,上前递给余晓山,“师弟在天之灵,一定会保佑我们这次一切顺利的。”   余晓山接过纸巾,按在脸上,点点头,继续向下一个展品走去。   需要调整的地方有很多,开幕在即,时间有限,大家只能彻夜赶工。   沈鹜年是晚上十点多的时候到的,刚应酬完的关系,身上还带着淡淡酒气。由于我明天周一还要上课,他让我先回去,说自己与许美晴守着就好。   尽管不太好意思先走,但忙了一天,我确实十分疲惫了,加上明天早八,犹豫后还是决定听从沈鹜年的安排。   走前,我左右看了下,见没人关注我们,垫脚悄悄凑到沈鹜年耳边,道:“你跟我来一下。”   他饶有兴味地一挑眉,随我一同到了展馆后头的休息室。   这次余晓山的红线展有许多超过五米的大型装置,对展馆空间要求很高,前期看了许多场地,最后一处位于市中心滨江畔的老厂房胜选。   老厂房几十年前是座造船厂,后来随着产业结构的升级,厂区被关闭闲置,荒废了很多年。好在前两年政府通过改造利用,设施升级,将其转型成了以艺术展览为主,餐饮文创为辅的商业街区。   展馆所有空间都是我们自己隔的,包括休息室。不过厂房本身的顶太高了,没法儿封到底,只能用薄薄的墙板围起来,划出一块简易的休息区。   进到休息室,我打开自己的柜子,从里头取出中午在隔壁花店买的玫瑰。   这玫瑰名叫“黑巴克”,与一般的玫瑰很不一样,颜色要更暗一些,花瓣的丝绒质感也更强。我打花店门口经过,一眼就被它吸引了,总觉得它和沈鹜年非常般配。   店员见我购买意图强烈,一个劲儿宣传这花是多么稀有多么珍贵,让我凑99支,寓意长长久久。   我有些心动,问她多少钱,她说一支50,如果我买得多,可以打九折。   “送你的。”我单手将花递到沈鹜年面前,因为太害臊了,全程都低着头,盯着脚下,“虽然只有一朵,但……但象征我对你一心一意!”   为了早日转正,甜言蜜语必不可少,用心的小礼物更是多多益善。这些都是我在网上学来的,不过是追女孩子的攻略,不知道沈鹜年受不受用。   除了外头的隐隐杂声,休息室一片寂静,沈鹜年好一会儿没有接,我忐忑地偷瞄他,发现他正在脱自己的眼镜。   “还是第一次有人送我玫瑰,我很喜欢。”边说,他边将眼镜塞进自己西服的领口胸袋内。   “你……你等等!”喜欢就喜欢,脱什么眼镜啊?   我如临大敌,捂着嘴退后,没两步撞到了身后的铁柜子,发出“砰”地一声。   “你退什么?不是要送我花吗?”沈鹜年含着笑逼近,抽走我手中那支用黑色包装纸精心包起的玫瑰。   “你又要亲我。”我已经很能意会他脱眼镜的潜在含义了。   双手撑在我的两侧,他将我困在他与柜子之间:“都说了试用期,不试怎么知道合不合适?”   “那也不用……不用天天试吧?”掌心下的脸迅速发烫升温,我闷闷地指控道,“你老是把我舌头咬破,我都长溃疡了。”   他轻轻拉扯我的胳膊,眉心拧起,眼里满是愧疚:“你看,所以要多试嘛。试多了,技术好了,以后就不会把你咬伤了。张嘴让我看看,哪里长溃疡了?”   他的语气太过温柔,叫我很难抵抗。就着他的力量松开手,我自暴自弃地闭上眼,最终在他的注视下一点点张开嘴。   他抬起我的下巴,低声诱哄道:“乖,把舌头伸出来。”   我更紧地闭住眼,听话地伸出一截舌头。   “真乖。”   说话间,沈鹜年带着醉人的酒气袭向我,舌头被舔舐,被裹卷,被不轻不重地啃咬。我一抖,害怕地缩回去,沈鹜年追过来,不允许我闭嘴,吻得我几乎喘不过气。   有什么东西掉到了地上,我睁眼看过去,是那支黑巴克。   别开脸,我想要去捡:“花唔……”   下巴微痛,沈鹜年似乎有点不太高兴我的挣扎,将我的脸强制掰回去,一口咬在了下唇。   一股尖锐的刺痛瞬间扩散开来,我条件反射地要躲,用力去推他的胸口。他起先没有被我推动,粘着我怎么也不肯离去,直到尝到我的眼泪……   所有的动作都像是暂停了,在与欲望斗争了几秒后,他选择松开我的下巴,一掌撑到铁柜上,粗重地喘息。   与他一样喘息的同时,身体轻颤着,我摸了摸自己的唇角,摸到一点鲜红。   好嘛,这次是不咬舌头了,改咬嘴唇了。   “你弄疼我了。”我细若蚊吟地抱怨。   真的好疼,差点以为他要把我的肉咬下来,我眼泪都出来了。   “对不起,没有忍住。”他抹去我唇边的血迹,目光幽深,嗓音喑哑,“看来……还是要多练习。” 第35章 怪只怪他……不小心   壁炉上方,黑巴克被插在一支脖子细窄的玻璃花瓶里,沐浴着清晨的阳光,美得就像童话故事里永不凋谢的魔法玫瑰。   我朝沈鹜年的卧室看了眼,知道他凌晨四点多才回,现在该睡得正香,怕吵醒他,一切动作都放到最轻。   周一早晨的地铁异常拥挤,大部分人昏昏欲睡,小部分人旁若无人地刷着手机,音量大到周遭的乘客都能清晰听到播放的内容。   “根据百汇通集团的官网显示,董事长梁汇云近日突然因病情恶化紧急入院。   梁汇云先生去年被查出身患淋巴癌,一直以来都在与病魔抗争,我们不知道这次入院是否与癌症相关,目前他正在医院接受全面的治疗,具体情况还在进一步了解中。公司方面表示,集团的运营不会受到影响,大家可以放心……”   梁汇云住院了?我默默掏出手机搜索相关新闻。   外界最近一直在猜测梁汇云的情况不容乐观,怕是没几个月好活了,理由是他两个儿子的争斗越发白热化,在集团内简直已经到了水火难容的地步。   是老太子梁炜仁得偿所愿继承大统,还是厚积薄发的小儿子梁在最终胜出,网上有不少相关的继承权赌局。目前老太子的胜率略高,大家普遍不太看好年轻又缺乏根基的梁在。   如果梁在败了,不知道对裴焕臣有没有影响……   自从在食堂犯病被保镖带走,他就再也没有来过学校,更不回信息,我只能通过沈鹜年打听他的情况。据沈鹜年说,他一切都正常,只是梁在比较谨慎,想让他在家多休息些时日。   本来我并未多想,如今结合新闻一看,梁在到底是怕裴焕臣身体再出问题将他留在家里,还是因夺嫡战到了至关紧要的时候,不容任何差错,所以干脆将最容易成为靶子的裴焕臣藏起来了?   那沈鹜年呢?选择了梁在阵营的他,会有危险吗?   上课的时候也在想着沈鹜年,不知道他醒了没有,在做什么。整节课都在开小差,完全不知道讲台前的老师说了什么。   “下午隔壁学院有个创业营周年庆在汇云楼举行,请了很多知名的企业家来做演讲,你们没事也可以去听一下,涨涨见闻。”国际经济学的老教授上完课,利用最后两分钟安利了下隔壁商学院的活动。   “你们知道汇云楼是谁捐的不?对,梁汇云先生捐的。下午,他的长子梁炜仁先生也会进行演讲,这个机会不可多得,你们不要错过了……”   梁家最近的存在感还真是强。   我撑着下巴,没什么兴趣,一切和金融有关的,我都没兴趣。直到老教授喝一口保温杯里的茶,轻飘飘来了句,期末可能会考。   “……”   我快速上学校官网查了下,发现活动开始的时候自己正好没课,能去凑个热闹。   汇云楼的纪念礼堂分为上下两层楼,我报名报得晚,只剩下二楼角落的位置。   活动与我猜想的差不多,十分冗长无趣。先是各个领导讲话,再是导师讲话,个把小时过去,才轮到特邀企业家上台演讲。   我越听眼皮越重,时不时在掌声中醒来,又在演讲中昏昏睡去,如此反复,陷入循环。   “接下来有请最后一位嘉宾,百汇通集团代理董事长,著名企业家梁炜仁先生上台演讲!”   在如雷的掌声中,我猛地惊醒,擦擦嘴角的口水,迷迷瞪瞪往楼下看去。   台上的电子大屏正好切到近景,梁炜仁穿着一袭笔挺的西装走上讲台。他应该是有五十多岁了,但保养得相当好,无论是样貌还是身材看起来就和四十出头一般,只两鬓的几丝白发稍稍泄露了他的年纪。   他的演讲主题为“仁商”,基本是脱稿演讲。   “作为企业,我们在享受社会资源和市场红利的同时,也要积极回馈社会,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我们可以设立公益基金,资助贫困学生,捐助医疗设备,支持环保项目,参与各种社会公益活动,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帮助和支持……”他面带笑容,侃侃而谈“仁商”之道,先不论是不是他自己的心声,至少听着是挺唬人的。   低头确认了眼时间,我试着给沈鹜年发去信息,询问对方有没有起来。   他很快拍了张照片发过来,是份瞧着非常寡淡的意大利面。   【起来了,在吃东西。】   枯燥的演讲还是和准男朋友聊天,毫不犹豫地,我选择了后者,彻底地屏蔽了梁炜仁的声音。   【等会儿你是不是又要去展馆了?】   【最后两天了,总归要上心点。你的嘴好点了吗?】   后一句话,我都能脑补出对方是怎样一副明知故问的表情问出口的。   不由自主地舔了舔已经结痂的唇角,痛是不痛了,但这伤口太过明显,人家多看我两眼,我心就很虚,怕对方看出来我是亲嘴被咬的,今天便总是低着头,不敢直面其他人。   【好点了。】   想了想,还是觉得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于是接着打字。   【打个商量哦,能不能……先停两天?等我养养好再继续练?】   怎么也没想到沈鹜年接吻的技术这么差的,动不动就把我咬出血,再这样下去,我还没转正,嘴都要烂了。   【好啊,当然可以,你的身体比较重要。今天展馆那边你就不用去了,下午直接回家好好休息。】   以为要费一番唇舌,没想到沈鹜年异常痛快地就答应下来。   “……你就是个满口仁义道德的伪君子!梁炜仁,你敢告诉大家你对余洛做了什么吗?”   忽然,楼下一阵骚动。   我停下打字的手,朝大家的目光汇集处看去,就见一道熟悉的人影从人群中站起来,指着台上的梁炜仁痛骂不已。   微长的刘海,笨拙而魁梧的身材,那竟然是方絮。   “把余洛的骨灰还给我你个王八蛋!二十年了,你把他藏到哪里去了?”   梁炜仁目光冰冷地注视着他,没有任何指示,他的保镖已跨越重重人群去到方絮身边,将他又揪又扯地拖离座位,粗暴地往礼堂外带去。   我慌忙起身往楼下赶,身后隐约还能听到方絮嘶声力竭地叫喊:“你不是一直想知道余洛的遗言吗?老师的展,你敢不敢来?你来我就告诉你!”   “你个没种的孬货,你一定不敢来!你永远别想知道余洛临死前都说了什么!”   我循着声音追出汇云楼,远远就看到小树林里,方絮被几个黑衣保镖围着一顿拳打脚踢。   “别……别打了!”我手忙脚乱地掏出手机,隔着四五米的距离朝他们拍摄,“你们再打我要报警了!”   那几个保镖看了我一眼,并不畏惧,又狠狠踹了方絮两脚,这才慢悠悠理理衣襟,从小树林鱼贯而出。   “方先生,您没事吧?”我急急奔过去,查看方絮的情况。   “我没事……”方絮捂着出血的鼻子,自己扶着树干缓缓坐了起来。   “是你啊,小朋友。”他眯了眯眼,好像这会儿才认出我。   我翻找出口袋里的纸巾,抽了四五张递给对方,解释道:“我是这里的学生。”   方絮用纸巾塞住鼻子,点了点头:“我猜也是,你看着就和我师弟差不多年纪。”   刘海遮掩下的眼眸闪过一丝怀念,但只是瞬息,便如冷夜中散尽余温的碳灰,彻底黯淡下来。   “你是不是很好奇,我跟那梁炜仁怎么会有过节?”   “因为……余洛?”我其实没有那么好奇,可看他的样子,应该是很想找个人倾诉一番的。   “是,因为余洛。”方絮叹了口气,用剩余的纸巾擦去脸上的血渍,擦完了又去擦手,就这样坐在潮湿的草地上,与我说起他师弟余洛的往事。   余洛22岁那年,没来由地得了一种怪病。那病万分磨人,从心口开始,仿佛每根血管都被注入了滚烫的熔岩,使他无时无刻不在痛苦中度过。即便服用了各种强效止痛药,也丝毫无法缓解这份疼痛。   “红线症?”我一下便猜出病名。   “没错,就是红线症。那时候这种病才刚刚被发现,不知道原理,也没有任何药吃,大家都是摸着石头过河,走一步看一步。”   唯一明确的是,红线另一头的那个人,只要得到他的体液,便能缓解红线症患者身上的痛苦。如果可以得到对方的爱,这一令人绝望的疾病甚至能够不药自愈。   余洛的Cure若只是个普通人,余晓山还能通过支付钱财为他购得血液缓解痛苦,以期熬到医学界研制出相关特效药的时候。然而余洛的Cure是梁炜仁,梁氏的太子爷,全世界最不缺钱的男人之一。   余洛是个将一切看得很淡,不喜欢强求的性子,早就接受了自己活不长久的事实,余晓山却不认命,也不知他怎么运作的,竟将余洛送到梁炜仁身边做了助理。   或许是命运的使然,亦或红线症的玩弄,看淡一切的余洛,生平头一次对某个人产生浓烈的爱情,对象正是梁炜仁。   “师弟从来没有将姓梁的当做自己的解药,他傻得要死,觉得梁炜仁就算不喜欢他也没关系,能在死前体验一回爱情,也算人生无憾了……”   余洛和梁炜仁,短暂地成了情人关系。用方絮的话说,那段时间的余洛看起来比他没有患病的时候都要快乐。   可惜好景不长,两人并未甜蜜多久,突然有一天,梁炜仁知道了余洛是红线症患者这件事。从前的浪漫邂逅,变作处心积虑,曾经的体贴关怀,也成了刻意勾引。梁炜仁不再相信余洛说的任何话,他怨恨余洛的隐瞒,更恨自己曾经对这个人心动。   “等等,”我打断方絮,“他心动了,红线症不该治愈了吗?怎么余洛的病还没好?”   方絮耐心为我解答:“心动不代表‘爱’。爱是非常厚重的情感,我的理解是,红线虫可能要的是很多很多的喜欢积累起来的爱。一旦积累到饱和,它们就能由此进行繁衍,生出更多的孢子,感染更多的人……”   通过“爱”来传播的疾病,不爱就得死……艳阳高照的午后,我不受控制地打了个寒颤,搓了搓自己的胳膊。   梁炜仁的报复比红线症更让余洛痛苦百倍千倍,可因为还深爱着对方,余洛始终无法说服自己一走了之。   总有一天,他会再次相信我对他的爱。怀着这样的信念,余洛忍受了两年梁炜仁非人的折磨与羞辱,最严重的时候,梁炜仁甚至会邀请其他人一同凌辱余洛。见证这个曾经欺骗自己的人痛苦,似乎成了梁炜仁人生最大的乐趣。   长久的折磨不仅耗损了余洛的身体,也泯灭了曾经的深情,当得知梁炜仁要与别的女人结婚时,余洛心灰意冷下捅伤对方,逃离了囚禁自己的牢笼。   他开走了一辆红色的跑车,开得很快很快,在高速上呼啸而过,直接冲进了海里。   路人将他救起,送医抢救了三天三夜,却还是没能挽回他的生命。他死的那年,才24岁。   余洛火化当天,梁炜仁抢走了他的骨灰,这些年方絮三不五时就会向他讨要,挨揍已是家常便饭。   “余洛死前真的留下遗言了吗?”我问。   方絮呆呆盯着手中染血的纸巾半晌,才在一阵微风中轻声说道:“没有,他一句话都没留。”   从学校回到公寓也才下午三点,天还很亮。一进门,就看到沈鹜年拿着一卷胶带站在客厅,脚边是两只空空的大纸箱。   余洛和梁炜仁的故事给我的冲击有些大,让我半天回不过神。见到沈鹜年,就像终于找到了救星,我脱了鞋,背包都来不及放下就朝他小跑过去。快到他跟前了,又记起自己现在是在试用期,是不可以随便动手动脚的,只能在离他几步远的地方逐渐慢下脚步,不好意思地与他打起商量:“我能不能……抱抱你?”   沈鹜年什么还没说,只是扯着胶带朝我的方向动了动双臂,我立刻从他胳膊间钻了进去,全当他同意了:“谢谢。”   偎进他的怀里,我深深吸气,再重重吐出,瞬间感觉安心很多。   “红线症真的好可怕啊……”   “呲啦”一声,沈鹜年在我身后扯出一截胶带。   “怎么突然提这个?”他问。   “今天梁炜仁来我们学校演讲,然后方絮……”我将下午发生的事全数告诉对方,完了抬头问他,“你知道余洛的事吗?”   “嗯,多少知道一些。”   “你不觉得可怕吗?”   沈鹜年垂眸:“你是指谁?”   “这整件事。”我又听到了一些胶带拉扯的声音,但没有在意,“余洛太可怜了,他死的时候得多绝望啊……”   被心爱的人误会、伤害、仇视,最终死在了冷冽的海水中,死前没有留下任何只言片语,就像对这个世界厌恶至极,再无留恋,只求速死。   “方絮身为余洛的师兄,这件事上必定是偏帮余洛的,说的话未免片面。到底是怀着怎样的目的接近梁炜仁的,只有余洛自己知道。”相对于我的感性,沈鹜年理性得多,“这个世界,是不会有猎物信任猎人的。怪只怪他……不小心,提前暴露了自己。”   他这话粗听很有些不近人情,细品,又确实有几分道理。我张了张嘴,发觉没办法反驳,只得长叹口气,换了个话题。   “你在做什么啊?这两个纸箱是干嘛用的?”   最近沈鹜年抽烟的频率好像下降了,身上都没有那种甜甜的花香了。   沈鹜年看向地上的纸箱,道:“换季了,我打算将不穿的衣服收集起来,找个机会捐了。”   我瞪大眼,换季就要扔衣服?那不是每季都要买新的衣服?有钱人的生活习惯再次震撼贫穷的我。   “眼睛瞪这么大……”沈鹜年好似觉得我的表情很有趣,唇角微扬,朝我低下头。   我以为他要吻我,尽管上午才说过要暂停,还是下意识张开唇。然而眼睛还没完全闭上,他又忽地停下,若无其事直起身。   “你的旧衣服呢?”   不亲嘴吗?我失落地睁开眼。明明是自己说要停两天的,可是亲不到了,觉得可惜的也是我自己,我真的好容易色迷心窍哦。我有些唾弃自己。   “我的衣服不要捐,我明年还要穿的。我要穿很多年呢!”说着,我松开环住沈鹜年腰的胳膊,打算眼不见为净,回卧室平复一下心情,顺便查看一下自己那些宝贝衣服还在不在。   进卧室前,我又转头看了眼客厅里的沈鹜年。   他站在明亮的光线下,脸上的表情已经淡去,淡漠地盯着地上的两只纸箱,手上的胶带扯出来老长一截,被他不知怎么拧麻花一样拧成一股。   恍惚间,我有种地上躺着一具瘫倒的人体,而沈鹜年正在思考怎么捆绑束缚他的错觉。   我抖了抖,都有点佩服自己的想象力。 第36章 Cure是毒药   余晓山的艺术展名为《爱与痛》,开幕第一天阵仗颇大,来了许多业界大拿,连梁在也来了。   他带着一众保镖,由余晓山亲自陪同参观,待遇非凡。我往他身后张望,不见裴焕臣的身影,知道这次对方没有跟来。   “你在找焕臣吗?”梁在瞥到我鬼鬼祟祟的,直接问道。   我没想到他记得我,或者说知道我,一时有些拘谨:“他……他最近好吗?好久没见到他了。”   “他在和我闹脾气,吵着要回去上学。”梁在说着满脸无奈地转向余晓山,“现在的孩子真是难管教,一点不如意就饭也不吃,水也不喝了,让人头疼得很。”   “只听说过逃学的,倒是鲜少听说喜欢上学的,这真是稀罕事。”余晓山对旁人刻薄,对梁在还是要客气一些的,连笑容都和蔼几分。   真是好神奇,梁家的两个儿子,一个他视作仇人,恨不得剥皮抽骨,另一个却尊敬有加,待其如同恩人。   “我平时也不在家,可能是他嫌家里太无聊了。”梁在再次看向我,提议道,“什么时候去看看焕臣吧,他见了你,一定会很开心的。”说完,与余晓山继续朝前走去。   这次身为工作人员,我只用负责巡场就行,不用再满场充当马卡龙推销员,悠闲自在得多。见他们走了,我选了条与他们相反的参观路线,也随着人群而去。   我走入了一条满是红线的光影迷宫。   迷宫由镜子与LED灯光组成,一旦迈入,便犹如进入了一个满是红线的奇诡世界。这些红线不仅密密麻麻铺满整个空间,还会像活物那样扭动、交缠,看久了让人头皮发麻。   人群不知不觉被迷宫分散,我变作一个人慢慢游走在红线中。每当走入死胡同,前方的镜子就会显示出一行英文字幕——You died(你已死亡).   跟恐怖游戏一样,让人心里怪不舒服的。   不知是我运气特别差,还是这迷宫和我犯冲,来来回回走了良久都没找到出口。走得我逐渐急躁起来,前方忽地豁然开朗,来到一处半圆形的中庭。   当初组装这处迷宫时,我稍稍瞄过一眼,知道这迷宫是有处彩蛋的,但不是每个人都能找到。   在迷宫的最中央,有一块巨大的被红线覆满的透明屏,将圆形的空间分割成两半。只有当两边同时有人误入,把手放在各自的机关上,透明屏上的红线才会消散,并显现出另一行英文字幕——You recovered(你已痊愈).   比起逃离,这看起来更像是这座迷宫的正确解法。   打量着四周,我缓缓走到透明屏前,另一边看不分明,似乎也有个人影晃动。   五指贴住透明屏上指示的位置,屏幕上的红线犹如突然受到了什么致命攻击,一刹那疯狂蠕动起来。然而只是片刻,蠕动齐齐停止,僵硬的红线一点点化为白色齑粉,如雪花般消失在屏幕上。   “You recovered”的字样高悬于头顶,我怀着一种奇特的成就感看向对面的“搭档”,透过朦胧的透明屏,看到了另一边的沈鹜年。   十指隔着屏幕贴在一处,他仰头注视着上方的字幕,并未注意到我。   还以为他在招待客人,想不到跑这儿来玩互动装置了。   我没有出声,他看着字幕,我就看他。   他十分专注,两个单词,十几个字母,只是一眼就能扫完的内容,他却看了许久。半晌后,宛若是将这行字刻进了心里,他收回视线,眸光转动间,不期然地与我的双眼撞到一起。   “钟……艾?”他不可思议般叫出我的名字,有那么一瞬,我甚至觉得他在怀疑我到底是真人还是装置生成的虚拟影像。   “是我。”我笑着上前,让他看得更仔细些,“好巧啊,这样都能碰上。”   隔着屏幕,他抬起手指,摩挲着勾勒我的面庞:“是啊,真巧啊。”   “嗯,说明……”我嗫嚅着,一到这种时候就特别难以启齿,“说明我们有缘。”   他只是看着我,不再说话。   窘迫的静默无声蔓延,我本来就不自信,他一这样我就更紧张了,声音都低下来:“……不是吗?”   这时,字幕显现的时间恰好结束,红线再次从下方涌现出来,眼看快要没过我们彼此,对面的人才堪堪开口:“是。”话音方落,铺天盖地的红线将他淹没。   因为这个回答,我的嘴角勾起难压的笑来,刚想再说些什么,身后传来人声,其他人也寻到了这里。   “我先走了,我们外面见!”我冲另一头的沈鹜年喊道。   离开中庭后,我很快找到了迷宫的出口。再往前,是一条红线症主题的装饰画长廊。   与那些有趣又庞大的装置比起来,这些画相对没那么起眼,看的人并不多。我到的时候,那里只有一个人——方絮。   看得出,今天他有特别打理过自己,过长的刘海梳了起来,刮尽胡子,身上的白色唐装也更为精美重工。   站在其中一幅暗红色调的装饰画前,他看得投入,都没发现我的到来。   “方先生……”我主动开口打招呼。   他转身看向我,我一下注意到他眼底发红,像是刚哭过。   “钟艾啊,是老师有什么事找我吗?”他别开脸用衣袖抹了抹眼睛。   “没有没有,我就是刚才看见您在这里,过来打个招呼。”怕他尴尬,我调转视线不再注视他,目光落到墙上那些装饰画上,“这组画是余老师自己画的吗?”   看质感,应该是油画。   方絮道:“是我和老师共同完成的,但草稿其实都是师弟当年留下的。我觉得一直放着有点可惜,征询了老师的意见后,这些年我们两人一起慢慢将画补完了。”   作为艺术家的儿子,余洛从小就被寄予厚望,筷子都拿不住的年纪拿起了画笔,七岁便开始跟着大师学习油画技巧。然而他并不喜欢绘画,绘画只是余晓山强加给他的东西,不是他生命里自带的。   “老师对师弟向来严格,不允许他有绘画以外的爱好,更不允许他放弃绘画。师弟很少表露自己真正喜欢的东西,直到遇到梁炜仁……”方絮的声音逐渐颤抖起来,染上恨意,“为什么偏偏是红线症,偏偏是梁炜仁?”   听了他的话,我弯腰又仔细看了眼展品简介,上头确实是写了三个人的名字,之前竟然都没注意。   “这些画……”   我还想与他探讨一番,忽然,不知出了什么事,展馆入口处响起阵阵喧哗。   我直起身,与方絮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往门口快步走去。   兴许是方絮的挑衅起了作用,梁炜仁竟然来了。不过他不是独自来的,带着七八个保镖,气势汹汹,直接在门口撞上要走的梁在,同对方起了冲突。   “不要以为我不知道这些年都是谁在背后资助这老鬼!”梁炜仁目光阴鸷地盯住梁在,咬牙切齿道,“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你还真把自己当颗蒜了,敢踩到我头上来?”   近看才发现,他脸上并非全无岁月的痕迹,除了霜白的鬓角,眼尾也长着几条细细的纹路,气色还很差,充满了疲惫。   “怎么了?余老师有哪里得罪你的吗大哥?”梁在双手插兜,对着这个异母的大哥,就像对着个陌生人。   不, 或许连陌生人都不如。起码梁在第一次见我时,没有露出过这样显而易见的厌恶。   “好,揣着明白装糊涂是吗?”梁炜仁冷笑着,抬手一勾手指,下令道,“把这里给我砸了,人都赶出去!”   保镖听令,只留一个在他身边,其他纷纷散开。展馆各处开始传来惊叫声和砸东西的声音,门口的不少客人被他们的阵仗吓到了,都不用赶,忙不迭往外逃去。   “不要!”方絮冲上去,挡在了一处展品前。   我一看,不能让他一个人啊,于是也跟着冲上去,挡在了另一处展品前。   “有话好好说……”   这场景,这话术,让我顿时有点梦回金辉煌了。想当年,每次有原配带人来抓偷腥的老公,托尼也是这么让我们挡在门口的。   “这是干什么?你们还有没有王法了?”今日我们请来剪彩的一些嘉宾多少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见梁炜仁行事如此乖张,很不买账。   许美晴此时从后方赶来,常年镇定自若的表情多了丝裂痕,愤然道:“请你们出去,不然我要报警了!”   梁炜仁不知从哪里拉来张椅子坐下,对众人的指控视若无睹,一副不把这场展览搞砸誓不罢休的样子。   “大哥,你都五十多的人了,做事非得这么莽撞吗?”梁在冷下脸,给了身旁保镖一个眼神。   对方领命,扭着脖子,带一众兄弟们下场了。由此,混战开启,好好一个展览,竟成了保镖们的群殴现场。   “啊!”方絮看着人高马大,其实是个战斗力为负的渣渣,只是被人轻轻一推就向后摔去,身后由亚克力拼接成的展品霎时散了一地。   “方先生!”   尽管想要去帮他,但我这里的情况也不容乐观。可能是看我比较好攻破,一名黑衣保镖盯上我,朝我这边走来。眼见对方已经抡起了拳头,我本能地架手去挡,疼痛还未到来,便被人揪着后颈衣领扯到一边。   沈鹜年替上我的位置,干脆利落地一脚踹在保镖小腹。对方整个被踹飞出去,甚至夸张地在光滑的地面上滑行了一小段距离。   “找个地方躲起来。”沈鹜年摘掉眼镜,边侧首与我说话,边解开自己的领带,一圈圈缠在手上,拉紧。   “哦,好……好的!”我四周查看了一下,最终选择躲到不远处的一面墙体后。   到了才发现,倪姗也猫在那里。她抱着头,蹲在两个垃圾桶边上,不住喃喃自语:“看不到我看不到我!我只是个美工,一个卑微的乙方,也没人告诉我这活儿还要玩命啊!”   我伸手在她面前晃了晃:“姗姗你没事吧?”   她一哆嗦,脸都白了,抬头见是我,立马抓住我的胳膊:“吓死我了小艾,这……这些人都是谁啊?怎么这么不讲道理,一进来就乱砸东西?”   “别怕别怕,美晴姐已经报警了,很快警察就会来的。”和她说话的同时,我也不忘关注沈鹜年那边的情形。   保镖们穿得差不多,打得也是一团乱,可能是专业的,下手都特别狠,简直像彼此有什么深仇大恨。   这样的环境下,沈鹜年的一举一动便显得格外惊心动魄。不过让我没想到的是,他应对起来居然颇为游刃有余。   只见他从身后猛然勒住一名正在打砸展品的保镖的脖子,绑着领带的手一拳砸在对方太阳穴上,将对方瞬间砸蒙。看那熟练的样子,完全是打架老手。   保镖被他勒得喘不过气,挣扎着抓住他的胳膊,想要用力掰开。   两人僵持中,忽地,我余光瞥到角落里有个人捡起地上的什么东西朝沈鹜年冲了过去。   沈鹜年背对着他,且被身前的人抓住一条胳膊,根本来不及防守。   小心!   原来人在这种紧急关头是发不出声音的。太急切,以至于大脑只能优先处理最强烈的那个指令——驱动我的双腿奔过去。   从小到大,我的短跑速度都只能算中等水平,不太快,但也不慢,就像我的性格,总是温温吞吞,没有什么亮眼的部分。   我从没想过自己会跑得这样快,好像只是一瞬便挡在了沈鹜年的身后。   下黑手那人手里拿着一截展品上掉落的亚克力零件,见到我时愣了下,似乎是收了点力的,打在头上却依旧很痛。   我眼前一黑,顺着惯性摔到一旁,头上流下黏腻的液体,耳边能听到倪姗好似带着回声的急切呼喊:“小艾!!”   脚边摔下一具沉重的人体,我透过模糊的视野看过去,是先前被沈鹜年勒住脖子的保镖,对方已经彻底被勒晕过去。   视线上抬,电光火石间的一个对视,我被沈鹜年眼中的冷意冻得瑟缩了下。   “去死!”   手持棍子的保镖再次抡起胳膊,却被沈鹜年轻松躲过。他按住棍子尾端,一拳快狠准地击中保镖面门。保镖吃痛地后退,他趁势追上去,一脚踹在对方小腿,迫使对方踉跄跪下,再屈起膝盖,重击对方下巴。一套连招下来,保镖痛苦地倒在地上,手中“武器”滚落一旁,而沈鹜年并没有就此放过他。   “你先死。”他单膝顶住保镖的胸口,制止他起来,随后拽起对方的衣襟,面无表情地一下下往对方脸上砸拳头。   我心惊胆战地看着,都怕他真的把人打死了。   “沈、沈鹜年!”温热的鲜血流进眼睛,很不舒服,我勉力撑坐起来,企图唤回他的理智。   领带被血液染透,面颊也溅上点点鲜红,沈鹜年的胸膛剧烈起伏着,完全沉浸在暴力的宣泄中,屏蔽了周遭的一切声音。   这样疯狂的他是我从未见过的,陌生得仿佛是他身体里的另一个人格作祟。那个人格嗜血、暴戾、残忍,是个真正的疯子,一如……一如沈爻。   “沈鹜年!!”但他,但沈鹜年不是疯子,他绝不是沈爻那样的疯子。他们是不同的。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呼喊起了作用,沈鹜年的拳头凝在半空,第一次产生了迟疑。   而就在我再接再厉继续呼唤他的时候,头顶上方猝然传来了余晓山苍老的声音:“都住手!”   展馆由老厂房改造而来,除了镜子迷宫其它区域都没有封顶,一抬头便能看到高耸的厂房屋顶以及连接左右两边的金属天桥。   余晓山不知何时上了天桥,双手撑在护栏上,俯视着展馆中的梁炜仁,哂笑道:“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来,二十年了,我们的恩怨也该了了。”   梁炜仁望着他,从椅子上起身,偏头与身旁保镖耳语两句,那保镖便扬声让他们的人都住手。   他一停下,梁在的人也停了下来。一时,场上不再有人动作和交谈,所有人望着高处的余晓山,等着看他怎样了结这场恩怨。   “余洛的骨灰呢?”余晓山的声音在展馆内回荡。   梁炜仁朝着桥下走了几步,仰头吐出两个字:“吃了。”   他表情自然,语气带笑,比说自己吃了碗面还要轻松。   余晓山身形一滞,瞪着对方目眦欲裂,不过很快,他笑起来,越笑越是大声,越笑越是癫狂。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你死都不会放过余洛!我可怜的孩子,就这样被你折磨死了,我唯一的孩子,我最完美的作品……”   梁炜仁表情一变:“别装得好像很爱他的样子,当初是谁把他送到我身边的?如果说我是害死他的凶手,那你们就是帮凶,咱们半斤八两。”他说着,往边上一瞥,对捂着胳膊靠坐在墙角的方絮冷声道,“我说得对吗,告密的好心人?”   方絮顿时面色惨白,如遭重击:“你……我……”   梁炜仁还嫌不够般,接着补刀:“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对余洛什么心思吗?少装无辜了,恶心。”   方絮的叙述中,对于梁炜仁当年是如何知道余洛Redvein身份这件事,一直是模棱两可、含糊其辞的,现在听了梁炜仁的话,我不禁生出一个可怕的猜测——方絮向梁炜仁告了密。   这个看似老实木讷,满口都是“师弟”的男人,造就了余洛所有痛苦的开端。   我不由地打了个寒颤,随后便感觉有人靠了过来,往我身上披了件衣服。   我一惊,向边上看去,发现是沈鹜年来到了我身边。   “按住。”他不知哪里找来一包抽纸,一口气抽出十几张纸递给我,让我按在伤口上止血。   我乖乖按好,努力挤出笑容:“我没事的,你不要担心。”   他好似没有听到,视线掠过我,抬头看向情绪激动的余晓山。   “你少往别人身上泼脏水!我要向全世界揭露你的罪行,揭露你对我儿子做的事!”余晓山举起自己的右手,按下手中的遥控器。   展馆入口处一进来就有一面巨大的电子屏,原本滚动播放着关于红线症的相关影片,如今画面切换,被躺在病床上,浑身插满管子的瘦弱青年代替。   可能是为了抢救方便,青年的衣襟敞开着,露出苍白而嶙峋的胸膛,上面布满青紫的痕迹,有些像掐的,有些像咬的。仪器发出刺耳的鸣叫,医生围在两旁,遗憾地摇了摇头,表示无能为力。录着像的人哽咽出声,手抖得不成样子,还是黑发的余晓山扑到病床旁,大声叫着余洛的名字,哭得泣不成声。   余晓山用拐杖指着画面里的余洛道:“我的儿子虽然得了红线症,可他从来没有想要伤害你,你却虐待他,把他折磨得遍体鳞伤。他受不了投海自尽,你连他的骨灰都不放过!你不是一直想知道他临死前都说了什么吗?这就是他想说的,这副身体就是他要告诉你的!”   梁炜仁目光一错不错地盯着屏幕里的余洛,脸上渐渐爬满了不敢置信。   “他的……他的红线症呢?”   Redvein胸口会有大理石样的纹路,这是确诊红线症的一个主要判断依据,余洛的胸口却没有。   那里只有人为的痕迹,让人不忍直视。   “他的红线症已经痊愈了,他自杀前就痊愈了。他知道你爱他,但还是选择去死,你知道为什么吗?”方絮从地上摇摇晃晃着起来,惨笑道,“因为你的爱让他恶心!”   余洛的红线症果然痊愈了。我捂着受伤的脑袋,内心震惊又唏嘘,不过与方絮的看法不同,我并不认为余洛自杀是因为梁炜仁让他恶心,或许……他只是太绝望了。   他一直试图向梁炜仁证明自己的爱,当对方恨他,他尚且可以告诉自己,还有机会,一切皆是因果。可一旦发现梁炜仁是爱他的,爱他却还是不断伤害他,他就再也无法说服自己,无法再等待下去,只能用结束生命的方式来终结这场没有尽头的苦难。   “我爱他?我爱他?!”梁炜仁仿佛听到了这世上最好笑的笑话,“你们以为给我看个伪造的录像就能骗过我?别做梦了!我根本不爱他!”   他完全不信录像的内容,从地上捡起一根长条的亚克力零件,重重砸向电子屏幕。   屏幕被他砸得破了一个大洞,画面闪烁着,却依旧没有停止。   “你真是可恨又可悲。”余晓山摇了摇头,不再理他。   “所有人,感谢你们今天前来,见证我的最后一场展出。这里所有的展品,都是我耗费二十年辛苦打磨而成……”他张开双臂,宏亮的嗓音响彻整座场馆,“我的孩子不是罪犯,更不是恶魔。红线症根本没有解药,Cure是毒药,是让人万劫不复的鸩毒!”   “梁炜仁这些年不遗余力地打压我和我的弟子,想让我们闭嘴,让我们忘记仇恨,当什么事都没有发生。我怎么可能让他如愿?我要让全天下的人知道他是怎么害死余洛的,我要让他血债血偿!”他说着,维持着张开双臂的姿势背过身。   “所有的权利都在极端事件中诞生。这是我要呈现的,最后一件展品。希望我死后,红线症患者的遭遇能得到社会重视,希望梁炜仁能受到应有的惩罚。”   当余晓山说到“希望我死后”这里,我还没反应过来他什么意思,眼睛就被一只大手捂住。   “别看。”沈鹜年说完不过几秒,在众人的惊呼声中,我听到了夹杂其间的沉闷坠地声。   “啪”,是骨骼碎裂,生命流逝的声音。   额头突突地痛着,意识到发生了什么,我抓着沈鹜年的手颤了颤,连呼吸都暂停了。   警笛声由远及近而来,这场名为《爱与痛》的艺术展,最终只召开了一天,便伴着余晓山的死亡匆匆落幕。 第37章 我什么时候能转正啊?   “你忍一忍,一会儿就好了。”   这是我第二次来梁家的医院了,两次都是因为外伤,两次还都是同一位医生接诊。   “长这么漂亮的脸,怎么老受伤呢?”与我闲聊的同时,对方手上缝针动作不停,“上次看着严重,但好歹不留疤,你这次伤口这么深,护理不好肯定要留疤的。”   每次缝合针穿透皮肉,锐痛袭来,我就会涌上一股想要即刻跳床逃跑的冲动。为了安耐住这股冲动,我不停揉捏着手中的压力球,并且试着与医生对话分散注意力。   “留疤就……唔留疤吧,脑子没事就行。那棍子下来,我差点……差点以为要把我脑浆打出来了。”   “我看送来的其他人都穿了黑西装,跟电影里的黑帮一样。怎么回事啊,你们是遇上什么帮派斗殴了吗?我听说是不是还有人死了?”   一想到余晓山的死状,我不受控制地抖了抖。尽管沈鹜年全程捂住我的眼不让我看,但余晓山自戕后有一阵实在太兵荒马乱,尖叫的尖叫,急救的急救,警察冲了进来,高声询问负责人是谁,沈鹜年不得不离开我去处理这些情况。拥挤的人群中,我透过缝隙瞟到了躺在地上,已经没有声息的余晓山。他的白发铺散开来,双眼半阖着,从口鼻不断流下粘稠的鲜血。这不是我第一次目睹生命的流逝,但绝对是最惨烈的一次。   “就是……发生了一点意外。”对此,我不愿多提,含糊地一言以蔽。   缝完针,贴好纱布,我从诊疗室出来,一眼看到不远处正在接受警方问询的沈鹜年。   他们坐在大厅的谈话区域,两位警官一个负责问,一个负责记录。应该是问得差不多了,负责记录的警官已经开始收笔录,而负责问询的那位中年警官问出了一个明显属于他自己的疑问:“沈先生,您一直这么冷静吗?”   沈鹜年背对着我,闻言似乎是笑了下,说:“再疯狂的艺术家我都见过。”   中年警官一抬眼,看到我来了,拉开一旁的椅子示意我坐下:“小帅哥过来,我们再问几个问题你们就能走了,不会占用很多时间的。”   我点点头,过去坐下,屁股还没沾到椅子,沈鹜年便站起身道:“我在车里等你。”说罢冲两位警官礼貌地颔了颔首,大步朝外头走去。   我一直注视他的背影渐行渐远,直到他完全消失在自动门外。   总觉得他有点……   “那我们就开始吧。”中年警官说道。   我立马回神:“哦,好、好的。”   一坐进车里,我就闻到了沈鹜年身上的烟味。不是过去那种甜腻的花香,而是更寻常的,也更呛人的焦油味。   回去的一路上,车里安安静静的,沈鹜年全程没有说话。这更让我确定,他有点不对劲。   黑云盘旋于天际,光线迅速变得很暗,似乎大雨即将倾盆。   前几日我才看过日历,说是谷雨来临,预示着春夏交汇,雨水变多。看的那日阳光灿烂,天气预报也说今后的几天是大晴天,我还当节气不准,想不到不准的是天气预报。   回到公寓,云层里已经透出隆隆的雷声,坐个电梯的功夫,大颗的雨点便落了下来。   飞雨从窗外乱入,打湿了走廊,沈鹜年用钥匙开了门,却没有立即进屋。   “你先进去。”说着,他转身走到窗边,迎着雨将走廊上的窗户一扇扇关上。   雨势瓢泼,迅速将他的衣服打湿,我一见这情形,忙上前帮忙,去关剩下的窗户。   我已经速度够快了,可仍赶不上雨急风骤,只一会儿脸上就湿了,头发和衣服也生了潮意。   最后一扇窗户才拉上,还没落下钩锁,胳膊便叫人一把拽住,身体跟着被大力扯离窗前。   “我不是让你进去吗?”沈鹜年额发滴水,拧着眉,表情很是不耐。   “我……我只是想帮你……”我慌忙解释。   “我不需要你帮我。”他冷硬地打断我,松开我的手,转身往屋里去。   我揉了揉生疼的胳膊,抿抿唇,跟在他后头进了屋。   外头暗,屋里只会更暗。沈鹜年没有开灯,头也不回地进了自己的卧室。我站在门口,轻轻关上门,很有些无所适从。   额上的伤口本来已经不痛了,可不知是不是刚才沾到了雨,这会儿又忽然痛得厉害。   脱掉鞋,我捂着额头摸上墙,开了盏落地灯,客厅的轮廓瞬间变得清晰起来。也是在这时,沈鹜年手里拿着条宽大的浴巾,去而复返。   “过来。”他走到沙发前停下。   没想到他会再回来,怔然地放下手,我都来不及换拖鞋就朝他走了过去。   “坐下。”等我到他跟前,他再次下令。   一个指令一个动作,我顺从地坐下,没多会儿头上落下柔软蓬松的浴巾。   眼睛盯着地板上的花纹,耳边是嘈杂的雨声,我们一时谁也没说话。   沈鹜年替我擦干头发,又接着往下,去擦我脸上和脖子上的雨水。   “我让你躲好,你为什么不听话?”   我眨了眨眼,倏忽间犹如醍醐灌顶,对他的怒气根源有了些苗头。   “我躲了,真的躲了,但后来看到有人要打你,我一心急又跑出来了。”我据理为自己申辩。   他垂眸睨着我,根本不予采纳:“你才跟我认识多久,就要为我去死吗?”   他的神情太冷了,让我都有些发憷。   我张了张口,反驳不太对,承认好像更不对,气势骤然弱掉:“不会死的……”   这是完全的诡辩,事实上,那一刻我也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死,或者说,压根来不及想。   显然,沈鹜年也很清楚这一点:“那是因为你这次走运。”   “没有下一次了,人哪里可能一直遇到这种事……”我一下子闭嘴,已经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   仔细想想,今天发生的事,对他来说怎么不算是一种噩梦重现呢?疯狂的艺术家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我还差点为了救他而死。   果然,他闻言一哂:“不会吗?那我为什么又遇到了?”   我真该死啊!   我火烧屁股般从沙发上起来,扯下头上的浴巾,换自己替他擦拭身上的雨水。   “我现在不是好好的吗?你看,活蹦乱跳的。”我捏着浴巾,胡乱擦着他的头发、脸,还有脖子,要再往下擦的时候,被他握住手腕制止。   我这才发现,他的指关节微微红肿,还有些破皮。   我牵过他的手,对着红肿处轻轻吹气。   “疼吗?”   “不会比你更疼了。”   他真的好在意啊。   我有些好笑,又有些心疼:“我生命力很顽强的,就像……就像山上的艾草。”   “艾草?”   “对,就是被当做草药的一种草。不需要怎么养护,割完一茬又一茬,今年割完了,明年又是一大堆,很耐活的。”拉着他的手环到身后,我靠过去,抱住他,“再也不会有这样的事发生了,我向你保证。别生气啦,好不好?”   他身上的烟味还未消散,混合着屋外飘进来的雨水气息,还有他身上淡淡沐浴露的味道,形成一股全新的,带着湿润的异香。   好好闻啊。这样想着,我更往他怀里蹭了蹭。   沈鹜年起初似乎并不甘心就此停战的样子,没有任何动作,直到我说自己头疼,他才动了动,想要揭我的纱布查看。   我侧着脸枕在他的肩头,并不松手:“你抱抱我,我就不疼了。”   过了半晌,背上落下两道重量。沈鹜年回抱住我,一点点收紧双臂。   “为别人而死是一件很蠢的事,希望你牢记今天说的话,好好保护自己的生命。”   脊骨间生出丝丝缕缕的疼痛,但这次我没有叫停,任他将所有情绪尽数发泄在这个难分彼此的相拥里。   晚上雨声未歇,不过要比下午下得小一些,我在床上辗转难眠,只要一闭上眼,就会想起白天的一幕幕。特别是余晓山的死相,总是反复在我眼前出现。   我实在受不了,坐起身开了床头的台灯,裹着被子将自己蜷成一团。然而收效甚微,只是一盏台灯根本不够驱散我心中的恐惧。   我犹豫着,挣扎着,迟疑着,最终抱着自己的枕头敲开了沈鹜年的房门。   “我能不能,今晚跟你睡?我有点……有点害怕。”   他看了我一会儿,什么也没说,沉默地让开一条道。   我生怕他反悔,一溜烟地窜上他的床,将枕头放到空着的一边,飞快钻进被窝。   黑暗中,他关上门,随后回到床上。   床垫微微下陷,他安静地躺到我的身旁。我悄悄睁开眼,往他那边挪了挪,见他没什么反应,又再挪了挪。直至能碰到他的胳膊,我才停下不动。   可能是有另一个人的存在令我感到安心,或者沈鹜年的存在本身就令我安心,我很快就被困意席卷。   快要睡着时,身旁的人突然侧转过身。   失去了依靠的对象,我下意识地往前又蛄蛹了两下,钻进一个温暖结实的胸膛。   背上落下一只大手,我以为他是要掀开我,都已经在心里骂他小气,他却出乎意料地一下下有节奏地拍起我的背。   这是又把我当小孩子了吗,怎么还哄睡……   这样想着,绷起的肌肉重新放松,手指捻搓着身前柔软的衣物,我的意识不受控制地在沈鹜年规律的节奏里一点点消散。   “抱歉,今天乱发脾气,还有……谢谢。”   听到他的声音,我强撑着睁开眼,眼前一片黑暗,什么也看不到。   “沈鹜年,我什么时候能转正啊?”我用混沌一片的大脑发问。   拍背的动作静止下来,他过了许久,久到我都要再次睡着,才缓缓开口:“再等等吧。”   我闭上眼,口齿不清地问道:“还要等什么哦?”   似梦似醒间,听到他说:“等你……更喜欢我一些。” 第38章 为我庆贺吧   余晓山的死成了大新闻。   当天在场的人不知道是谁录了像,从梁炜仁闹事到余晓山跳桥,剪成一支视频放到网上,引起铺天盖地的讨论。有人甚至做了相关的事件梳理,详细得仿佛这些年身临其间。   梁炜仁这老太子跋扈一世,眼看要熬出头了,谁想遭遇人生滑铁卢,惹了众怒。大家不仅在网络上对他口诛笔伐,更有甚者直接到百汇通楼下抗议示威,要他谢罪。   百汇通集团的股价受此影响,一路绿灯,跌得是惨不忍睹。   若只是一对寻常Cure和Redvein,定然是不会造成这样大反响的,毕竟这些年Redvein自杀,或者Cure被杀害的新闻已是屡见不鲜。   问题就出在,梁炜仁并非普通人。他是富人,是特权阶级,是真正的资本家。   随着事件发酵,不断有人跳出来指控梁炜仁,说他曾经当众扇下属巴掌,导致对方患上抑郁;因为不满意饭菜的口味就把厨师叫到面前让对方像狗一样把地上的菜舔干净;甚至还有说他一手策划了异母兄弟梁在和他母亲当年的车祸,导致了梁在母亲的死亡……   真真假假,在这场猎巫行动里已经不重要,一些人可能真的是为了正义,但更多的人,不过是享受这难得的可以踩在富人头上的机会。   余晓山的葬礼隐秘而低调,全程由方絮一人操持,火化后没有落葬,而是根据他的遗愿将骨灰撒到了海里。   余晓山头七那天,方絮首次出面接受了媒体的采访,表示绝不会原谅梁炜仁,并且要对梁炜仁提起生命权纠纷的民事诉讼。   他说,他知道打赢官司可能很难,但他这一生都不会放弃。另外,还提到了余晓山设立的一个关于红线症的基金。   余晓山将所有遗产捐给了这个基金,用以解决红线症患者诸如失业或者失学的一些问题。   虽然红线症在国内发病比例并不高,但大众对于做慈善的人天然便有一种好感,此消息一出,作为对照组的梁炜仁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   梁炜仁一直标榜 “仁商”之道,做的事却猪狗不如,连最起码的人样都没有,更谈不上“善”。   虚伪、做作、卑鄙……这个一度被封为本世纪最儒雅知性黄金单身汉的男人,几天之内便集齐了所有的负面标签。   百汇通集团内部这些天是如何风云变幻的,外人不得而知,大家能窥探到的,不过是最终博弈的结果——集团通告发布,梁炜仁辞任代理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由CEO梁在接任。   显而易见的,梁炜仁败了。   额头拆线这天,我收到了一笔巨款——对我来说是巨款,备注写着“医药费”。打款方我并不认识,但我有种神奇的直觉,对方定然和梁家有关。   我将这件事与沈鹜年说了,他好像并不惊讶,让我收下便是。   上半年都没过去,我已经靠医药费赚了两笔钱了,比我打工挣得都多,一时叫我都有些分不清这算是幸还是不幸了。   对于自己应得的钱,我向来收得心安理得的。收下了,把大部分又转给沈鹜年。   【?】   他起先并没有收,看起来很疑惑。   【这些是我欠你的衣服钱,我们两清了,你记得把欠条还给我。】   【哦。】   我同他解释过后他这才收下,然而之后的几天,我每次想起来问他要欠条,都会被别的事打断,次数一多,这事也就不了了之。   本以为让我有空去探望裴焕臣,不过梁在的客套话,想不到他竟是认真的。   我的伤好后,一切相对尘埃落定,他向沈鹜年发出邀约,请我们去他的半山别墅一游。   老实说,若不是沈鹜年开车带我前往,我都不知道江市还有这样的地方。   从路边一扇黑色的大铁门进去,四周绿盖叠翠,绿草如茵,是一座广袤无垠的巨大花园。大约行驶个几分钟,便到了山脚下,这时就要下车将钥匙给到安保,让他们代为泊车,客人再乘坐统一安排的车辆前往山上的别墅。   据说这样安排是因为有一次雨天路滑,某位客人驾驶自己的车在山上出了意外。但我总觉得,这应该只是一种体面的说法,毕竟他们总不能说是怕客人的车里藏了什么危险物品才要如此吧。   “小艾,你终于来找我玩了!”一下车,等在外面的裴焕臣便迎了上来。   许久未见,他还是原来的模样,甚至,不知道是不是不用受早八折磨的关系,感觉他皮肤更透亮了,一笑起来,简直给人一种炫目感。   “沈先生,梁总在书房等您。”站在裴焕臣身后,一名穿着管家服的中年人朝沈鹜年微微躬身,做了个“请”的手势。   沈鹜年回身,嘱咐我道:“我和梁总有些事要聊,你跟焕臣去玩吧,注意安全。”   又是这种口吻。   我忍了忍,还是没忍住:“我……我们成年好久了。”   他显然听懂了我的言外之意,笑起来:“知道了,两个成年人,去玩吧。”   “你……”   “小艾,我们去温室玩吧?我带你去看我的树屋!”   我一噎,来不及再说些什么,就被裴焕臣这个大号儿童拽着胳膊拖走了。   裴焕臣说要带我去温室参观,我以为是那种小小的玻璃花房,结果到了一看,江市最大的植物园里的热带植物馆也不过如此了。   挑空二三十米的球形玻璃温室内,充斥着各种奇形怪状的植物——巨型的猪笼草,四五米高的仙人掌,可以坐人的王莲,还有开花奇臭的巨魔芋……这些植物乱中有序地生长在温室内,形成一种自然界绝不会存在的,怪异又和谐的景观。   温室上方有许多的连廊,纵横交织着,其中一条通向温室中央的一间树屋。   树屋建在温室的承重柱上,被植物爬满,面积颇大,没有床,铺了一张长绒的地毯,上面堆着些毯子,还放了几本书。不过,只有三面墙。   本该是第四面墙的地方空无一物,完全敞开,裴焕臣直接坐在边缘,两条腿腾空晃来晃去,看得我心惊肉跳。   这么高掉下去,绝对会死的。   “小艾,你也坐过来啊,这边风景很好。”裴焕臣拍拍身旁的位置道。   “不……不了,我坐这边就好,这边也能看清的。”我连连摇头,只敢坐在远离边缘的地毯上。   “我最喜欢坐在这边看风景了,”裴焕臣指着温室外,远方影影绰绰的城市景观道,“能看到好远的地方。”   如今天气已经回暖,许是日常多在温室活动的关系,他穿的是一件短袖T恤。因此,我很轻易地便看到了他抬起的那条胳膊上,明显的针孔痕迹。   “焕臣,你的胳膊怎么了?”那些痕迹有的已经褪得差不多,有的还泛着青紫,像是抽血留下的,“你生病了吗?”   裴焕臣顺着我的视线看了看自己的胳膊,无所谓道:“哦,这是……”他顿了顿,“身体检查。”   一听是身体检查,我放心下来。他们有钱人,肯定是很在乎自己身体的,定期抽血检查,也不是不能理解。   高处的风景确实不错,看着看着,心就不自觉变得平静。我环抱着膝盖欣赏了片刻,忽然想到了沈鹜年。   也想让他看看这边的风景,他一定会喜欢的。   说起来,到底什么时候才能转正呢?让我再喜欢他一点,可是还要怎么喜欢啊?   “焕臣,你喜欢过什么人吗?”我有些苦恼地发问。   裴焕臣回过头,认真想了想:“有啊,我喜欢梁先生,也喜欢你,还有辛总管,尹妈妈……”他掰着手指,开始列举家里的厨子和保镖。   “不是不是,不是这种!”我急急打断他,“我的意思是……你有那种独一无二的存在吗?看到会心跳加速,会想飞奔过去,会不自觉地冲他笑的对象,你有吗?”   裴焕臣闻言歪着脑袋捂了捂心口,说:“没有。”   我有些意外:“你对梁先生也不是这种感觉吗?”   “梁先生并不是独一无二的,他对我不是,我对他也不是。”   裴焕臣的回答坚定而明确,清醒得让我刮目相看。   “哎,就知道你帮不了我。”我重重叹气,往后躺倒下去。   树屋的屋顶开着一扇小小的天窗,透过天窗,可以看到玻璃穹顶外的蓝天。   今日无雨无云,晴空万里,天格外得蓝,偶尔可以看到穹顶上落下几只好奇的鸟儿,向里头观望两眼,又振翅飞走。   安静的环境,适宜的温度,不知不觉,我闭上眼,沉入梦香。   我做了一个相当怪异的梦。   暗色的房间里,沙发上坐着两具黑色的人影。两人心口皆有一根红色的长线,蜿蜒着拖到地上。   “你的病控制得如何了?”其中一个黑影食指敲击着沙发扶手,问道。   “挺好的,还差一点,我就能彻底摆脱这条该死的虫子了。”另一个黑影说着,端起茶杯,朝同伴遥遥敬了敬,嘴的位置裂开一个月牙样的形状,“为我庆贺吧。你呢,打算就这么一直用那个冒牌货吗?”   “不要这么说他。”敲击的动作停止,第一个黑影又问,“痊愈后,你打算拿那个孩子怎么办?”   月牙变小了一些,端着杯子的黑影静止了会儿,垂眸看向杯子里澄澈的茶汤。   “用完了,当然是……丢到一边了。”向上的月牙转瞬便呈现相反的弧度,“我跟他,本来就是两个世界的人。” 第39章 色授魂与   好奇怪的梦。   我睡眼惺忪地从地上撑坐起来,环伺周围,不见裴焕臣的身影。   “怎么走了也不叫我一声……”小声嘀咕着,我往树屋门口走去,走到半道觉得手里多了什么,低头一看才发现自己怀里抱着毯子。   忙把毯子放回去,我搓了搓脸让自己清醒一点,随后掏出手机查看,没有看到有新的未接来电和信息。   都已经四点多了,难道沈鹜年还没和梁在聊完吗?   一层层往下走,下到地上时,面对眼前茂密参天的植物,我突然有点失去方向。循着记忆走进一条小路,想要找到出口,然而却七歪八拐,越走越深,最后彻底迷路。   我试着打电话寻求帮助,结果只有一格可怜的信号,拨个号就无服务了,信息更是转悠半天发不出去。倒是有WIFI,可惜我没密码连不上。   应该会有人来找我吧?总不见得留我在这过夜。   出不去了,我也不着急,调整到探索模式,慢悠悠闲逛起来。   除了庞大的球形主体之外,温室边缘还镶嵌着一些“小球”,这些小的玻璃温室由一道道自动门相连,种植着更需要精确控温的植物或者蔬菜。   每一次打开门,就像一次探宝,我渐渐开始期待下一次门开后,会是哪些植物等着我。   从一个满是兰花的小型温室进到另一个小型温室,刚进门,一只巴掌大的蓝色蝴蝶便从我面前翩然飞过。   地上错落地插着若干黑色铁架,架子顶端托盘装的容器里,盛满了新鲜的菠萝切片。一些蝴蝶落在菠萝上悠闲觅食,一些停歇在植物的枝叶上、玻璃上,和砖石的地面上,还有一些则在半空中飞来飞去,寻找着下一个落脚点。   这竟然是一座蝴蝶温室。   我第一次见到这么多大小不同,颜色各异的蝴蝶,心中不禁十分惊奇。   之前在电影院看过《伊利亚特》后,出于对希腊神话的好奇,我专门搜索相关书籍了解过一番。在希腊神话中,蝴蝶是爱神的化身,它们会在春天引领情侣们相遇,并在夏天送去自己的祝福。   如今正值春末,照理是它们化作丘比特引路的时候。   我轻轻点了点树叶上一只黑色带白点的蝴蝶,和它打着商量道:“小蝴蝶,我也不用你们那么高难度带我去找心上人了,只要引我到出口,让我能去到外面就好,行不行?”   这自然是说笑的。望着飞到空中的蝴蝶片刻,我叹口气,顺着小径向前走去,不多时,眼前便出现一座假山,另一头隐隐能听见细小的水流声。   假山内非常昏暗,所幸只是两三米便看到了出口。   拨开耷拉着脑袋的龟背竹,我垂首走出洞口,不想惊起众多蝴蝶。它们胡乱飞舞着,有些甚至向我的头脸扑来。   我下意识侧首闭眼,再睁开时,正好看到不远处朝我这边看来的沈鹜年。   夕阳的余晖下,淡黄色的睡莲在池塘里绽放,他站在池塘前,上身只穿了件黑色的衬衫,西装外套被他挽在肘间,而另一只手悬在半空,指尖停着一只黑白相间的蝴蝶。   脑袋里好似被钟锤狠狠撞击,“咚”地一声,余音绕梁,灵魂都为之振颤。   神明有灵,丘比特指路,我居然真的找到了自己的心上人。   “真少见,这次是你先找到我。”沈鹜年说话时,那只蝴蝶动了动翅膀,却没有飞走。   “神……”我往他的方向走了几步,简直震惊地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心脏因这戏剧化的相遇加速跳动起来,我按住心口,有一瞬觉得好像自己的心脏要化为什么活物,从胸膛跃出来,奔向沈鹜年的方向。   看到会心跳加速,会想飞奔过去,会不自觉冲他笑……这是,独一无二的存在。   “什么?”他微微皱眉,没有听清。   我迅速回神,笑着摇头:“没什么。”不过是,更确认了自己的心意罢了。   我几乎是小跑着到他跟前,用双手去拢那只蝴蝶,然而还没碰到,它就像是有所感应一般,扇着翅膀飞走了。   视线跟着那蝴蝶飞了会儿,我隐去爱神显灵的部分,只说:“我刚刚也遇到这只蝴蝶了,是它带我找到了你。”   沈鹜年可能觉得这种说法很有趣,笑着重复了一遍:“它带你找到了我?”   我一看他就知道他不信,干脆往夸张了说:“对啊,它还跟我说它有三个老婆十九个小孩。”   他脸上笑容愈大:“那它挺厉害。”   这时,边上正好有另一只同品种的黑色蝴蝶路过,我指着它道:“喏,这就是它小孩。”目光追随着那只蝴蝶,我越编越真,完善着蝶设,“这只叫木耳,因为颜色很像黑木耳,它还有个妹妹叫芝麻,等会儿找给你看唔……”   一回首,沈鹜年不知何时摘了眼镜,准确无误地吻了过来。   经过这段时间的磨合,沈鹜年的技术好了不少,不再动不动就咬破我的嘴。然而,技术不好的沈鹜年我招架不住,技术变好的他,我更招架不住。   后退着,背脊抵上一株芭蕉,我的呼吸慢慢地在这个不断加深的吻里变得急促起来。   口腔里全是沈鹜年的味道。脑袋发蒙,身体软绵绵的,力气仿佛都从呼吸间流走了。   身体本能地做出自救,想要推开身前的男人,可还没发力就被大脑制止。于是手掌只能尴尬地僵在那儿,在要推不推间挣扎得手指抽筋,最后被沈鹜年一把握住,彻底控制。   舌尖舔舐的力度越发大了,他甚至固定住我的下颌,让我不能逃脱。   温室的温度本来就高,吻着吻着,血液被强有力的心跳挤压到身体各处,我逐渐感到了热。   面孔、四肢,还有不可言说的部位,全都热到不得了。   剩下那只手抬了起来,试图在处境还没有变得太过难堪前阻止沈鹜年继续,却在他轻柔地舔过上颚时,被刺激得一下攥住了手边的一片芭蕉叶。   指尖掐进柔嫩的叶面,破碎的伤口渗出汁液,沾湿我的掌心。   下颚处的手终于松开,沈鹜年侧过脸,声音沉中带笑:“你顶到我了。”   已经处于瘫痪状态的大脑延迟了几秒才琢磨出他的意思,而后五指骤然收紧,将芭蕉叶揉碎在掌中。   我闭了闭眼,努力镇定心神,身上热度却一再打破峰值,宛如变身成了一座正在蓄势待发的活火山。   “你放开我……”我颤着声音恳求。   沈鹜年贴着我的耳垂,灼热的气息尽数喷吐在我的耳廓:“我还有个更好的选项。”说完,他的手从我的胸膛一路往下,来到了刚刚被他投诉的部位。   只有细细水流声的空间里,忽然多出一道声音——金属彼此摩擦的声音。   这声音放到户外,放到任何一条车水马龙的热闹街道,都不足以引起任何人的关注,可在这样安静的环境下,简直刺痛我的耳膜。   “别……”这可是光天化日,别人的地盘,万一有人过来,今天这出就不是爱神显灵,是噩梦降临了。   “这个地方,也是要试一试的,不然……”他不轻不重咬了口我的耳垂,沙哑道,“怎么知道好不好用呢?”   “好用的……”好用得过了头了,三天两头的闯祸,我已经不想要它了。   耳鬓厮磨着,我的婉拒并没有阻止沈鹜年的动作。   “我只相信自己的体验。”   拉扯中,小怪物探出头来,欢欣雀跃地蹭上沈鹜年的手。   我膝盖一软,差点丢脸到跪到地上,所幸身后靠着芭蕉,身前又有沈鹜年撑着。   太疯狂了。   尽管知道这是在室内,还是在安保严密的私人住宅内,但周围的生态环境还是让我有种自己身处户外的错觉。   为了不发出奇怪的声音,我只能放过那片被我蹂躏得破烂不堪的芭蕉叶,改去捂自己的嘴。   才第二次见面,小怪物就像已经被摸透了喜好,怎样挠它揉它,都高兴地直颤。   到底是太喜欢沈鹜年,还是沈鹜年这方面的技术太厉害,怎么能……怎么能这么舒服?   呼吸间全是青涩的植物气息,眼角不能自已地泛起泪花,我咬住唇,难耐地用后脑抵住身后的粗壮枝干。沈鹜年追过来,嬉闹般轻咬我的下巴与喉结,力道虽不大,也留下了明显的感触。   色授魂与,心愉于侧。   我望着枝叶间透出的蓝天,脑海里无端浮现这样一句话。   小怪物爱玩,但菜。就像一只输入很快,输出更快的充电宝,每次活力满满,每次都撑不过五分钟。   “嗯……”明明捂住了嘴,声音却从鼻腔泄露出来,黏黏糊糊,宛若呜咽的泣音。   沈鹜年似乎没料到只是摸了几把就把小怪物摸吐了,收回手,盯着手上那些粘稠的呕吐物,笑道:“外形我很满意,就是持久有些……”他掀起眼,舔了舔溢出指缝的东西,毫不留情地吐出评价,“差。”   我浑身无力,大脑还没恢复运转,也无所谓他的评价。   小怪物持久差,和我钟艾有什么关系?   “不过也不重要了。”拉开我的手,他再次吻上来。   好涩。   唇齿间泛开的,有植物的青涩,还有另一种腥涩,交织混合,形成一种奇怪的苦涩。 第40章 你也特别好   中式的圆桌,四个人吃饭,每个人都离彼此很远。菜肴大多是一人一份,精致又小巧,哪怕是最寻常的食材,梁家的厨子都能做得异常美味。   席间,梁在跟沈鹜年时不时会聊一些关于艺术品的话题,裴焕臣在一旁听了,遇到感兴趣或者不能理解的部分,并不管梁在是不是仍在说话,直接就会插嘴提问。   与我先前想的不太一样,梁在或许在与裴焕臣的关系里占据主导,但他并不轻视裴焕臣,甚至可以说相当纵容。他就像……真的在养育一个孩子,耐心地回答裴焕臣的所有问题,乐于解答对方的任何疑问。   所以,还是要眼见为实啊,这哪里像是外界传得什么主人和宠物的关系,感觉两个人之间清清白白,像兄弟师生都多过像情人。   吃着碗里的食物,不经意地抬眸,我与沈鹜年的视线在空中相汇,只是霎时的纠缠,我的脑海里便开始自动回放他立在绿植间,伸出红舌舔去指间粘稠的画面。   慌忙埋头,已经很努力控制呼吸和心跳,我的身体却还是迅速发热发烫起来。   “小艾,你的脸怎么这么红?”身旁忽地传来裴焕臣的惊呼,“梁先生他是不是过敏了?就跟我上次一样。”   一共四个人,他此话一出,另两个人也都看向我,顷刻,我成了整桌的焦点。   将手背贴到脸上,我忙不迭否认:“没有没有,我就是……就是有点热,不是过敏。”   “热?”裴焕臣眨了眨浓密的睫毛,美丽的眼眸中升起一丝怀疑。   不怪他,如今二十度的气温,正是一年里江市最舒适的时节,觉得凉还情有可原,说热,实在很没有道理。   “我……比较容易燥热。”我心虚极了,更后悔极了。可我又很清楚,如果再给我一次选择的机会,我怕还是会允许沈鹜年那样做,并享受其中。   哎,男人就是这样一种不停为了下半身的冲动买单的可悲生物。   “拿些冰过来。”梁在二话不说,抬了抬手,指示一旁的佣人下去拿冰。   “真的不是过敏吗?”裴焕臣还在纠结。   沈鹜年兴许看出我的窘迫,特地出声转移话题:“焕臣对什么东西过敏?”   我就坐在梁在对面,因此看得很清楚,他的脸色几乎在听到沈鹜年问话的瞬间就变了。   “焕……”他应该是想阻止裴焕臣回答,可是已经晚了。   “我啊,我对别人的精液过敏。”   裴焕臣满脸天真地丢下一枚重磅炸弹,刹那间,万籁俱寂,我这辈子都没经历过这样恐怖的安静。有瞬间我都觉得自己出现了耳鸣,当然,也可能是眩晕导致的。   死一般的寂静里,梁在缓缓从胸腔呼出一口长气,没有解释,没有责骂,只是自己沉默地端起面前的红酒杯一饮而尽。   而在他之后,沈鹜年同样端起酒杯仰头饮尽,仿佛一种心照不宣的,对自己无心之失的赔礼道歉。   我也想喝,我恨不得喝醉了好把今天的事忘精光,奈何我的面前只有一杯柳橙汁。   看来眼见也不一定为实,梁在与裴焕臣,竟然是不清白的。   还是那句话,男人,总是要为自己下半身的冲动买单的。我是,梁在也是。   没多久,随着佣人上菜,梁在与沈鹜年重新恢复了交谈。裴焕臣根本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从头到尾都很自然。在场四人里,唯一不自然的只有我。   剩下的时间,我可以说如坐针毡。   由于沈鹜年饮了酒,回程是梁在派人送我们回去的。车上有生人,我不好与沈鹜年多说,只能靠着车门刷手机。   沈鹜年坐在前排副驾,不知道是睡着了还是在看路,全程都很安静。   回到公寓已是深夜,一进大门,看门大爷便叫住我们,说今天电梯检修,暂停运行,让我们走楼梯上去。   楼梯间窄小昏暗,我与沈鹜年一前一后走着,耳边唯有彼此交错的脚步声。   “我看你最后都没怎么吃东西,等会儿回家我给你煮点面要吗?”前方沈鹜年忽然问。   家。   曾经这个字是苦的,只要发出它的音节,我的口腔就会被难以下咽的苦占据。   然而如今,我将这个字置于唇齿之间,反复咀嚼,渐渐地,竟能尝到甜味了。   这股甜蜜的滋味犹如琼露甘霖,顺着喉咙流进肺腑,浸润干瘪的五脏六腑,使它们重新充盈饱满。   特别是心脏,尤其是心脏。   它仿佛变成了一颗蜜饯,已经被腌制入味了。   “你也没怎么吃,你不饿吗?”   “喝酒喝饱了。”   一时没忍住,我笑出了声,然后就像开启了什么连锁反应,沈鹜年也笑起来。   “怪我太好奇。”他说。   我完全知道他在说什么,笑得浑身都在抖:“感觉焕臣的社会化推进,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呢。”   我和沈鹜年的关系,同样需要往前迈进。   追人就是要胆大心细,不怕困难,见缝插针。网上都是这么教的。经过白天肉体上的一番交流,我自认离转正更近了一步,晚上,决定再与沈鹜年进行一些心灵上的沟通。   我抱着枕头去敲门,沈鹜年开门一看,诧异地扬眉:“又做噩梦了?”   我不好意思地用枕头挡住下半张脸:“没有,我就是想要和你……聊聊天。”   “聊天?你想聊什么?”沈鹜年说着,侧身让我进屋。   我熟门熟路摆好自己的枕头,躺到被子里,想了想道:“聊聊我吧。我想让你更了解我。”   “啪”地一声,沈鹜年关了灯,往床这边走来。   “那就和我说说你小时候,你……父母还在的时候。”   父母离世后的那一年,我完全不愿意跟人提起他们,仅仅想到他们已经不在,巨大的悲痛就会淹没我。周围人察觉到这一点,全都默契地避开这个话题。久而久之,即便我早就从失去至亲的阴影中走出,似乎也没人愿意倾听我的心声。   这还是十三岁以来,第一次有人让我分享那些过去的故事。   “我爸妈经营着一家早餐店,他们每天四五点起床,晚上九十点才能入睡,特别辛苦。我经常夸小姨包得包子好吃,其实都是骗她的,我爸妈包得包子才好吃,是我吃过最好吃的。可惜我爸没把秘方传给我,不然我也能做给你吃了……”   “我妈妈年轻时候可漂亮了,是他们村里的第一美人。我眼睛像她,鼻子像爸爸,他们都说我是结合了父母的优点。我一直怀疑杜敬川,就是我那个表弟,他是为此嫉恨我,因为他明显全都遗传了父母的缺点……”   “我小时候有一次差点被拐跑了。那个人给了我一块糖,说有更多的糖在家里,让我跟他去。我都牵住他手了,还好我家一个邻居及时发现,一把把我抢了回来。我妈知道我一块糖就能被哄走,气得要死,打了我一顿。可是那块糖真的很甜嘛……”   “原来你从小就这么容易被骗。”听到这里,黑暗中的沈鹜年第一次打断我。   “什么叫‘从小’?我也就被骗那一次。”我很不满他的用词。   静默了几秒,他让我继续。   我絮絮叨叨地又说了一大堆,毫无保留,没有隐瞒,连小怪物的事都不怕他笑话地和盘托出了。一直说到晨曦微露,天际隐隐泛起鱼肚白,我才体力不支,困倦地睡去。   可能也就睡了四五个小时,我在满室的阳光中艰难地醒来,一睁眼,就见到了窗前背对我站立的沈鹜年。   他赤着上身,浑身只着一条家居裤,整个人都沐浴在灿烂的晨光下。上次匆匆一瞥,没有看得很仔细,如今近距离下观赏,他腰上的枪伤越发狰狞了,背上的肌肉线条也更分明了几分。   阳光照射在他身上似乎是种新奇的体验,他摊开双手,仰起脸,全然地享受这种感觉。   “终于……”喟叹着,终于什么,他没有说。   从细微的战栗,到肩膀带动背脊肌肉的大幅度抖动,他突然毫无预兆地开始发抖。这模样太过古怪,简直像是遭遇了什么巨大的痛苦,我一下清醒过来,从床上起来,双脚才碰到冰冷的地板,就听到沈鹜年自身前泄出的一缕笑声。   他似乎是愉悦到了极点,无法遏制自己,越笑越大声,最后干脆不再控制,朗声大笑起来。   知道他不是痛苦,我稍稍放下心,但也没有完全的放心。大早上的到底有什么事能让他笑成这样?   “沈鹜年?”我怯怯叫他。   听到声音,他笑声一顿,回身看过来。   “钟艾……”   与后腰相对的位置,沈鹜年胯骨上方也有一个圆形的伤疤,除此之外,身上再无瑕疵。   仿佛是不知道拿心中的喜悦如何是好了,他大步上前,张开双臂一下将我拦腰抱起,还夸张地原地转了三圈。   “我好高兴。”   我惊呼着,勾住他的脖子,都不知道他在高兴什么,就跟他一起笑了。   “发生什么好事了?”   沈鹜年喘息着,注视我片刻,额头凑过来与我相抵:“今天的天气特别的好。”   我瞥了眼窗外,确实好,可也不至于高兴成这样吧?   “就为了这哦?”   他蹭了蹭我的额头:“还有你。”   我一下紧张起来:“我怎么了?”   “你也特别好。”   既然这样好,那肯定是要转正了。   我满心以为,经过昨日一番努力,终于精诚所致金石为开。谁承想,从那天起,沈鹜年就与我疏远起来。 第41章 你能不能先搬出去一阵   “最近不用去工作室了,你可以自由安排时间。”沈鹜年说这话的时候,我正要出门去上课。   我按着门把手,有些不解:“怎么了?”   他系着领带,语气平淡道:“余晓山的展我搞砸了,要回美国向养父负荆请罪。我不在的这段日子,你们不用工作,或者另找工作都可以。”   这太突然了,明明昨天都没从他嘴里听说过这件事。   握着门把得手紧了紧,我急急问:“你要去多久啊?”   “短则十天,长的话一个月。”   一个月……   “这么久。”   这是个我完全没想到的时间跨度。一个月,整整四个星期,比上次他出差多了好多好多天呢。   沈鹜年背对我,拿起桌上的手机翻阅,嘴上说着:“没办法,我把他的重要客户搞黄了,再不想办法安抚一下,他恐怕要弄死我了。”   他的语气仍然十分的轻松,可听到最后一句话,我却没来由地一阵紧张。无论是从白祁轩口中,还是那些路人口中,沈鹜年的养父,那个大名鼎鼎的阿什麦金从来都不是个简单人物。   如果真如白祁轩所言,阿什麦金在梁家兄弟里更倾向于梁炜仁,那他会不会觉得余晓山的红线展,导致梁炜仁兵败的一切一切都是沈鹜年搞的鬼,从而对他心生不满?   沈鹜年……回去不会有危险吧?   从门口到他站立的地方,不过四五米,这是个靠双腿轻易就能拉近的距离,然而望着他的背影,我又很清楚地知道,自己与他的实际距离,远不止这四五米。   他为我做了很多,可我好像什么也帮不了他。   失落、难舍、不甘……诸多复杂的情感混在一处,促使我松开门把手,快速奔跑过去从后面抱住他。   “早点回来。”不想让他觉得自己是个黏糊糊的小孩儿,所以并没有说吐露太多的离愁别绪,“我等你。”   沈鹜年可能没想到我会猝然抱上去,身上肌肉僵硬一瞬,再慢慢放松。   “嗯。”片刻后,他低低应道。   我再次加入了摄影社。   人一旦不需要为基础的温饱之流发愁,果然就会向上探寻更高的需求,马斯洛诚不欺我。   第二次入社,我受到了比第一次更热烈的欢迎。彭黛甚至为我开了个欢迎会,着重介绍我曾经获得过手机摄影大赛的“学生摄影师奖”这一卓越成就,把我弄得很不好意思。   相比大一那会儿,社里走了一些师哥师姐,但也多了一些师弟师妹。   欢迎会开在学校附近的自助烤肉店内,由于没有那么大的桌子,大家只能分散着坐。   彭黛和我一桌,吃到一半忽然压低声音凑到我耳边:“边上那桌穿牛仔外套的那个小帅哥,看到没。”   我朝她示意的方向看了眼,确实有个穿牛仔外套的年轻人,没记错的话,应该是社里大一的学弟,和我还是一个系的。   “看到了。”   “我看上他了。”彭黛开门见山道,“他叫谢云泽,你们一个系的,有共同语言,你找机会给我探探口风。”   “啊……”她这么一说,我又仔细看了看那个男生,对方眉眼不算特别精致,但给人的感觉还挺干净清爽,是现在流行的氛围感帅哥。   “姐,你确定他没女朋友吗?”   彭黛一副“这种资讯我哪可能遗漏”的得意表情:“已经打听过了,前两个月刚分。”   我点点头:“那行,我给你牵牵线。”   “你们说什么悄悄话呢?也让大家听听嘛。”桌上其他几人见我们咬耳朵,纷纷起哄。   “小艾,你怎么就叫彭黛‘姐’啊?不行啊,不能厚此薄彼,你也得叫我‘哥’。”   “我今天也发现了,心里可不是滋味了……”   “终究是错付了呀!”   我有些不知所措:“没有……不是的……”   “你们够了,别欺负小艾!”彭黛揽住我的肩,笑骂道,“这是我认的弟弟,自然要叫我姐,你们啥也不是,凭什么叫你们哥哥姐姐?”   “什么叫啥也不是,你这说话就很难听了……”   “就是就是……”   吵吵闹闹吃过一餐饭,回到家已经是深夜。   不知道是不是有时差的关系,昨天发给沈鹜年的消息,他到今天都没回。   算算时间,他那里是早上了,要不要打个电话过去呢?   视线一直钉在手机的时钟显示上,秒针转了一圈又一圈,眼看分钟从“3”到“4”再到“5”,当屏幕跳出沈鹜年的名字时,我才猛然意识到自己拨通了对方的电话。   我倏地从沙发上起身,仿佛是在寻找信号最好的地方,开始捧着手机漫无目的地在房子里来回踱步,直到手机里传出沈鹜年的声音。   “喂。”他的嗓音带着丝还没睡醒的沙哑。   我一下刹住脚步,将手机紧紧贴到耳边:“是我。”说完了,觉得好傻,这不是废话吗,又赶紧接着道:“你是不是被我吵醒了?”   “没有,我醒了有一会儿了。”   我走到壁炉前:“你这两天……还好吗?”   电话那头,沈鹜年的呼吸声清晰可闻,直抵我的耳畔。有好一会儿他都没有出声,我差点以为他又睡着了,还在犹豫是就此挂断还是将他唤醒。思绪徘徊之际,就听他沉沉吐字:“不太好。”   我心头一紧:“怎、怎么了啊?出什么事了吗?”   他再次陷入沉默。   “沈鹜年。”我催促他,“发生什么事了?”   这次他回的很快:“一些家务事而已。”他似乎不愿多谈,“我这几天很忙,可能没有空回你的消息,一切……等我回去再说。”   我刚想问他大概什么时候回来,电话里毫无征兆响起一道年轻的女声。   “乌列,吃早餐吗?”对方说着英语。   沈鹜年按住话筒,回了句什么,太模糊了,我没听清,之后女声就消失了。   乌列是谁?沈鹜年吗?那这个说话的陌生人呢,他的亲人?朋友?   “我先挂了。”然而不等我问出自己的疑问,对方便匆匆挂断了电话。   “等……”   周遭重新安静起来,怔然地放下手机,我抿了抿唇,对着结束的通话记录,低低补完了方才来不及说出的话:“……再见。”   壁炉上方的花瓶里,仍然插着我送给沈鹜年的那支黑巴克,但随着时间流逝,曾经鲜活美丽的玫瑰早已干枯凋谢。   时间真是这世上最残酷的东西。   想着,我将玻璃花瓶从壁炉上取下,丢掉里头的干花,洗净空瓶,将它放回了橱柜里。   沈鹜年这一走,就走了半个多月。这半个月,我们联系得很少,或者说,他回我信息回得很少。有时候太想他,我会去他房里睡,睡完了再做贼似的给他恢复原样,特别像个变态。   谢云泽与彭黛在我的撮合下顺利牵手成功,不过,其实我也没怎么出力——我不过是直接跑到谢云泽面前,问他要不要和彭黛师姐谈恋爱,他看起来对彭黛也很有好感,没怎么犹豫就同意了。   两人才确认关系就打得火热,经常在社里喂狗粮,喂得我消化不良,日渐忧愁。   怎么别人谈恋爱就这么容易呢?反观我,迟迟不见转正不说,现在连人都见不到了。   【我今天晚上的航班,明天到江市。】   收到沈鹜年信息的时候,我正在同摄影社的一众社员紧张地等待卡纳大师赛的入围作品名单公布。   作品入围并不意味着一定会获奖,之后还需要经过公众投票环节,但这样大的比赛,哪怕是入围也很了不起了。在场的许多人都投递了自己的作品,并不为获奖,只求入围。   得知沈鹜年要回来了,我激动地从椅子上一下站起身,下一秒,入围名单刷新,我的作品和名字赫然在列。   “小艾,你入围了!!”彭黛兴奋地抱住我,头上的脏辫随着她的蹦跳不断跃起又落下。   沈鹜年要回来了,我入围了……我被这两个消息砸晕了头,一时只是愣愣站在那里,连表情都不会做了。   众人将我围住,不断贺喜,我的灵魂在一声声“恭喜”中逐渐复苏,开始有了实感。   “我成功了……”扫过眼前众多面孔,我的嘴角一点点扬起热烈的弧度,“我成功了!”   欢呼声中,我被大家抛举了起来。   望着头顶的天花板,我满心喜悦,如梦似幻,已经迫不及待地想将这个好消息亲口告诉沈鹜年。   那一夜我根本就睡不着。   我没有辜负徐獒的期望,我也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可以被称之为“理想”的东西——我想赢,想要成为像他那样出色的摄影师。   而在更隐秘的内心深处,我还存着一点特殊的窃喜。   感觉……完全追赶上沈鹜年,不再是个遥不可及的梦了,尽管这会花费很久很久。   沈鹜年的航班早晨落地,回到公寓应该要十点多。我一夜没睡,睁眼到天明,六点就起床洗漱做打扫,然后出门买菜,为沈鹜年做了顿丰盛的洗尘宴。   还好沈鹜年是周六回来,不然都不能在家迎接他了。   看着桌上辛苦一早上的成果,我满意地掏出手机拍照留念。   这时,门外传来开锁声,我知道是沈鹜年回来了,欣喜地朝门口奔去。   大门慢慢开启,比沈鹜年更先进来的,是一个有些耳熟的女声。   “你为什么要住在这种地方,这地方好破。”   我想到沈鹜年可能会晚点,可能会堵车,但我万万没想到,他不是一个人回来的。   “我不喜欢人多的住宅,这里只有八十户,很安静……”说着,沈鹜年推门进来。   他一看到我,颇感意外:“你在家……哦,我忘了今天是周六。”   “这是谁,你的保姆吗?”一个棕色头发,有着明艳翠绿色眼睛的外国女孩从他身后探出头。   对方大概和我差不多大,讲一口别扭的中文,身材高挑,穿一条深V碎花裙,胸口露出的肌肤白到发光。   “是我助理。”   女孩没有换鞋,就这么拎着包大咧咧地走了进来。   “你还让助理住你家?”她挑剔地打量着房子里的各处,完全无视了我。   “这是我的妹妹,菲利亚。”沈鹜年将两个巨大的行李箱提进门,疲累地松开领带,向我介绍女孩的身份,“她也是我养父领养的孩子。”   之前听白祁轩说过,阿什麦金喜欢收养孤儿。我现在严重怀疑对方是根据颜值挑选的孩子,怎么各个都长这么好看?   “你好,我叫钟艾。”我讪笑着朝女孩打招呼。   女孩瞟了我一眼,没吭声。   “菲利亚。”沈鹜年叫她。   她往沙发上一坐,这才不情不愿回了声:“你好。”仰头往后看向这边,她问沈鹜年,“我睡哪里?先说好,我不要跟陌生男人住一起。”   沈鹜年闻言长长叹了口气,我立刻有了不好的预感。   “我……”   “抱歉。”沈鹜年冲我笑了笑,是惯常在他脸上看到的那种笑,热情、有礼、让人无法拒绝。   “钟艾,我不放心她一个人住酒店,你能不能先……搬出去一阵?”   房子是沈鹜年的,我对外的身份不过是个助理,哪怕没有血缘,那也是他妹妹,一个女孩子大老远跑到异国他乡,不放心对方一个人住酒店也是无可厚非的……   我明白,我没有任何资格感到委屈,可在听到他这样询问我时,还是不可避免地,心脏刺痛了下。 第42章 我总是不被选择的那个   以为自己的东西不算多的,结果收拾起来,光是零零碎碎的小物件就装了半个箱子,若再加上衣帽间的那些衣服,怕是一次性带不走。   “你和乌列不是老板和员工的关系这么简单吧?”菲利亚坐在我的床上,不,现在应该是她的床了,一边说话,她一边晃荡着雪白的双足,长发缠绕在纤细的手指间,透出一种天真又妩媚的气质。   “乌列是沈鹜年吗?”还好天气渐渐热了,不用穿很厚的衣服,不然行李箱塞两件毛衣就满了。先整理半个月的衣服吧,剩下的……到时候再说。   “他没跟你说过?”菲利亚尽管与沈鹜年没有血缘,却与对方一样轻易就能洞悉人心,“那你们的关系可能也没那么复杂。我猜猜……包养?”她像是无意中知晓了什么大秘密一样,夸张地捂住嘴,“天啊你成年了吗?”   我难道长着一张从事特殊职业的脸吗?王向阳,白祁轩,现在再加一个她,似乎都觉得我很会和男人睡觉……   “我们不是那种关系,我们……”我微微语塞,停下了手中折叠衣服的动作。   比朋友多一点暧昧,但又不是恋人,“试用期”这种含糊不清的说辞,实在无法轻易与人言说,到头来,我和沈鹜年之间,似乎也只存在一种关系:“我们就是老板和助理的关系,另外我已经20岁了。”   “哇你看起来才16岁,竟然和我一样大?我永远都猜不对亚洲人的实际年龄。”说着,她起身朝我走来,隔着行李箱在我面前蹲下。   我不明所以地看向她。   她冲我笑了笑,又迅速敛起:“离他远一点,离我们都远一点吧。”   我一怔,有些被她的直白惊到了。张了张嘴,想问为什么,还没出口,门口传来沈鹜年的声音。   “菲利亚。”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到了卧室门口,肩膀靠着门框,双手交叉环胸,脸上表情淡到接近于冷漠。   “Si tu veux rester, garde ta langue.”他突然切换成我听不懂的语言。   菲利亚闻言翻了个白眼,从地上起来:“Non mais sérieux, t'es faché ? Depuis quand t'es devenu gay ?”   她冷笑着与沈鹜年擦身而过,去了外面。   沈鹜年揉了揉鼻梁,一脸拿她没辙的表情,与我说话时,再次切换回中文:“抱歉,她的脾气有些古怪。”   我垂下眼,将叠好的衣服整齐塞进行李箱内:“没关系的。”   之后谁也没说话,周遭陷入尴尬的寂静中。   过了会儿,我以为他已经走了,起身去衣帽间拿衣服,一抬头,发现他仍靠在门框上看着我。   与我对视的下一秒,他开口道:“我替你订了酒店,你暂时先在那里住下吧。”   我连连摆手:“不用不用,我回学校住就行,别浪费钱了。”   沈鹜年眉间轻锁:“回原来那个宿舍?”   “这两天先住原来那个,等周一我再找学校申请换宿舍……”   “那这两天就先住酒店吧。这么仓促让你搬走是我的疏忽,酒店费用理应由我承担,你不必为我节省。”他直起身,语气听着客气,其实并没有要和我商量的意思,“就这么定了。”说完,直接转身离去。   菲利亚说自己有些累,没吃东西,洗过澡便进屋休息了。沈鹜年倒是吃了点,可不知是不是不合口味,并不是他平时的食量。而我因为熬夜的疲倦加上心情的关系,吃得也不多。最终,一大桌子菜,大半便宜了垃圾桶。   “这是钥匙……”我将房子钥匙放到桌上,重新还给沈鹜年,指尖却像黏住了一样,迟迟无法抬起。   再次拿起那把钥匙,我卸下钥匙扣上的“艾”字,牢牢握在手里:“我能……留下这个吗?”   沈鹜年盯着我手中的小木牌看了会儿,点头道:“当然可以。”   我拖着行李箱往门外走去,从外面关门的时候,见沈鹜年还在原地注视着我,冲他微微笑了笑:“我走啦,你坐那么久的飞机,好好休息。”说完,轻轻关上了门。   沈鹜年订的酒店离公寓并不远,地铁只要坐两站路就到了。   我在手机上查完路线,自公寓大门拖着行李箱往地铁站走去。   大约走了四五分钟,眼看要到地铁站,身后忽然驶上来一辆黑色的SUV,冲我降下车窗。   “上来,我送你去。”沈鹜年的声音隔着副驾传过来。   方才看到这车靠近,我还以为是自己认错了,竟然真的是他。   我忙道:“不了,我自己去就好,都快到地铁站了。这地方不太好停车的,你快走吧。”   他干脆将车停下,加重语气又说了遍:“上、来。”   听到又冷又硬的两个字,我打了个激灵,见后备箱已经弹开,只能走过去将行李箱快速塞进车里,再自己坐到副驾驶。   车辆平稳起步,我瞥了眼身旁沈鹜年的脸,见他眉心隐隐蹙起,薄唇不耐地紧抿着,一副遇到糟心事的模样,心里很有些发憷。   怎么就生气了?我方才走的时候明明还好好的,又是谁惹到他了哦?   十几分钟的路程,他不说话,我也不敢随意开口,就这样在双方的静默中度过了。   办理完入住,沈鹜年谢绝行李员,亲自提着我的行李进了房间。   房间大到惊人,由一个客厅和一间卧室组成,是酒店最大的套间。我上网查了下,一晚就要五位数。   早知道这么贵,就我自己订酒店了,这间房住一个晚上的费用,附近的快捷酒店可以住三个月了。我望着窗外壮阔的江景,心在滴血。   “喜欢的话,你可以一直住下去没关系。”   我回过身去,沈鹜年站在我身后不远处,脸上仍无多少笑意,不过看得出心情已经没那么差了。   我摇摇头:“不了,两天就够了。”   再好,再舒适,终究不是我的归宿。   他没有勉强:“有什么需要可以随时联系我,那么……你先休息吧,我就不打扰了。”   我看他要走,急忙追上去拽住他的胳膊:“等等,我有话要跟你说!”   他停下来,看了眼我拽着他的手,没有说话,静静等我说下去。   “我……卡纳大师赛,我的作品入围了。”我松开他的胳膊,指尖擦着他的衣袖一路往下,犹豫着,牵起他的手,“还有,我很想你。”   我很想他,想到十几个日夜,不知道多少次地抱着他的被子辗转难眠;多少次被梦里的开门声惊醒,欢喜着冲出门去,又失落地回到床上;也不知道多少次地重复听着他的语音,一遍又一遍,直到睡去……但这些他都无需知晓,也不必体谅,他只要知道,我很想他,这就够了。   “恭喜你。你有什么想要的礼物吗?”沈鹜年任我牵着,手指带着些微的凉意。   真奇怪,以前他的体温明明很高的,怎么今天这么凉?   “什么礼物都可以?”我垂下眼,鼓起勇气道,“那我能……成为你真正的男朋友吗?”   回答我的,是对方一声短促的轻笑,以及逐渐抽离的手。   “你倒是很敢提。”他抬起手,拨了拨我的额发,手背贴上我的面颊,指关节轻轻抚过眼尾的位置。   我闭上一只眼,脑袋温顺地向他的手倾倒过去。   “你太年轻,阅历太浅,也太孤独了,因此会盲目地爱上对你好的任何人。”他慢条斯理地说着,嗓音低沉磁性,动作缱绻温柔,内容却急转直下,“对你来说,我不过另一个白祁轩,并非无可替代。一旦发现我不如你想的那样好,而此时又恰巧有其他更令你满意的对象出现,你就会像爱我一样爱他,不是吗?”   我一愣,面对他突如其来的指控,有些无措。   他瞥开眼,继续道:“本来想过几天再说的,既然你先提了……我认真想过,觉得你我并不合适,所以还是算了吧。”   随着他的话语,颊边的温度一点点远离,我从指尖开始变得冰冷。   沈鹜年毫不留恋地转身离去,就像他做的许多决定一样,只是通知我,并没有要我认同的意思。   我总是不被选择的那个。   父母、小姨、白祁轩……现在,又变成了沈鹜年。   原来要我搬出来,是因为这个。   太可笑了,我以为老天爷这次终于放过我,愿意重新给我一个家,让我不再颠沛流离,不再四处求爱,结果……竟然是个限定款。还没尝够甜味呢,就被赶出来了。   好过分。既然给了我,怎么能动不动就收回去啊?没这么耍人的。   不甘心……   太不甘心了……   眼见沈鹜年越行越远,我紧紧握住拳头,用力到指甲嵌进掌心,整条胳膊都在不住轻颤:“不是的。你怎么知道我不会继续爱你呢?这些只是你的假设,你连试试都不愿意就要判我死刑?”   远处男人的脚步停顿下来,没有再继续向前,但也没有转身。   “不是问我要什么礼物吗?既然不给我转正,那再给我一个月试用期吧。”我做着最后的争取,哪怕只是徒劳,“这一个月里,你得听从我的所有安排,满足我的一切要求,不能拒绝,不能叫停。另外,你也可以尽可能地把你觉得不够好的那面暴露给我,看我会不会为此……讨厌你。”   我大概是个恋爱脑吧,这辈子做过最有种的两件事,都和恋爱有关。一件是“想和白祁轩谈恋爱”,还有件是“想和沈鹜年谈恋爱”……或许就像沈鹜年说的,我的爱很盲目,可我从来不觉得这是个缺点。   我的人生可以谨小慎微,但我的爱不需要。   “哎……”听我说完,沈鹜年长长叹了口气,揉着后颈,不太舒服似的左右转动了两下,“还真是只黏人的小猫。”   他沉吟了片刻,偏过脸,缓缓重新报出一个期限:“半个月。半个月后,我希望你能懂得放弃。”   我咬了咬唇,也没有什么谈判的筹码,只得点头:“好,就半个月。”   不再多言,沈鹜年大步离开房间。   房门开了又闭,屋内终是只剩我一人,不必再强撑。   垮下肩膀,我哆嗦着摊开掌心,望向那枚几乎要嵌进肉里的小木牌。   “骗子,说好再喜欢一些就给转正的。”眼里忍耐多时的液体“啪”地掉落下来,砸在刻在木牌表面的“艾”字上。   作者有话说:   法语对话——“想留下来,就闭上嘴。”“不是吧,你生气了?你什么时候变成同性恋了?” 第43章 你改变主意了吗?   我连夜在网上搜索了约会打卡清单,从众多选项中选出15项,列了一份我和沈鹜年的专属“终试”清单。   第一天,逛猫咖。   可能约会清单这种东西大多还是给异性恋情侣准备的,十个有九个里都会提到“猫咖”。   不确定沈鹜年喜不喜欢真正的小猫,我选了一家可以看电影的猫咖馆,这样哪怕对猫不感兴趣,也可以通过看电影度过周末的午后。   那天我到的很早,准备好了小零食、小猫,和一部可以看一下午的超长电影,正抱着猫看饮料单,沈鹜年被店员引了进来。   可能像沈鹜年这样的客人在猫咖店实在不多见,店员哪怕已经很克制,还是难掩好奇,和我说着话,不时就会瞟两眼边上。   “拿铁好吗?”我扭头问沈鹜年。   “可以。”他说话间,身上已经围上去两三只小猫,有的拿爪子在他腿上踩来踩去,有的站起来好奇地拍打他的领带,还有的在他西装上蹭来蹭去。   他就像只人形木天蓼,一在沙发上坐下,就源源不断地吸引着屋子里所有小猫的注意。   店员离去后,投影仪开始播放电影片头,包厢里暗下来。三人位的沙发,我坐在最左,沈鹜年坐在最右,好像有意要与我拉开距离。   我拿着篮子里的爆米花一点点蹭过去,问他要不要吃,他扫了眼,反问道:“我有权拒绝吗?”   已经预感到他要说什么,我捻着指尖的爆米花,状似不在意地笑笑,说:“这个你可以拒绝的。”   “那不了谢谢。”他没有一丝迟疑地道。   看来之前在电影院与他分吃一桶爆米花的情景是无法复刻了,我惋惜地轻叹一口气,往边上挪了挪。   由于是世界名著改编的战争电影,我直觉沈鹜年就算没看过电影也看过原著,总是拿电影里的问题问他。起初他问一句答一句,且都十分简短,后来可能是被我问烦了,一到剧情关键点不用我再问,自己就会主动为我解答。   小猫们来了又走,最后包厢里只剩两只留下,一只团在沈鹜年的腿上睡觉,一只趴在我们身后的沙发靠背上睡觉。   等电影结束,开灯一看,沈鹜年深色的西服上全部粘了猫毛,连头发上都有一些,数量之密,让他看起来甚至有些毛茸茸的。   “应该穿浅色衣服来的。”他一边用桌上粘毛器粘着自己裤子上的猫毛,一边后悔地呢喃。   我替他滚着身上的毛,见此心头也像沾了满满的猫毛,蓬松、柔软,挠着胸膛痒痒的。   我没忍住,凑过去亲了口他的面颊。   他动作微顿,瞥过来一眼,问:“这也不能拒绝吗?”   我垂眼撕下粘毛器上的胶纸,心头的毛毛蔫了一点,嘴上明确道:“不能的。”   那天回去,我在手机上问他:【你改变主意了吗?】   【没有。】他答。   第二天,打网球。   白天上课,没时间约会,我便把这天与沈鹜年见面的时间定在了晚上。   本来按我的计划,周一申请新宿舍,自己赶一下流程,一天内也能搞定了,快的话周二就能搬进新寝室。结果下午摄影社活动时,谢云泽听说我要搬回学校,立马说他正在找与他一同合租的室友,问我考不考虑租房。   他租的房子就在学校对面的商业街,商住两用,有两间房,他住朝南的套间,还剩下一间朝北的小卧室。   “哥,你要租的话我就收你便宜些。”这房子原是他父母给他租的,他独享整套房,若不是最近恋爱,手头有点紧,他也不会当这二房东。   住学校宿舍虽然便宜,但个人空间有限,而且又要接触新的室友,能不能相处得来也是个问号。同谢云泽合租,贵是贵了点,优点却同样明显——宽敞、自在,室友好相处。   看过实地后,我还在犹豫,彭黛一勾我的肩膀,低声耳语:“小艾,你租下来吧,意思意思付俩钱就行,平时替我看着点小谢。你是娘家人,姐姐信你。”   禁不起她一再劝说,我心中的天秤很快有了倾斜,当天就与谢云泽定下租约,成了他的新晋室友。   马不停蹄地回酒店,拿了行李搬去新屋,匆匆整理一番,等赶到与沈鹜年约见的网球馆时,我已是气喘吁吁。   会选网球,主要是因为知道沈鹜年本来就有打网球的习惯,网球馆也是他一直去的那家。唯一的意外,是我错估了网球的难度。   作为网球新手,能快速掌握发球技巧就很不易了,更不要说稳稳接住对方打过来的球。一晚上我别的事没做,光来回奔跑和捡球了,只打了一个小时便体力耗尽,两腿哆嗦,跪在地上汗流不止。   “还打吗?”沈鹜年将网球抛到地上,再弹起接住,身上都没怎么出汗,一副游刃有余的模样。   我咬了咬牙,艰难起身:“打。”   然而才接了一个球,我就腿软摔到了地上,膝盖摩擦过地面,生出火辣辣的疼痛。虽然只是蹭破点皮,没怎么出血,可我这样的状态,是怎么也无法继续了。   “我……我想休息一下。”我撑着网球拍,呼吸间喉咙满是充血后的铁锈味。   沈鹜年像是等这句话等了许久,闻言马上抬手向场边的球场教练示意:“Jane,你过来和我练。”   一瘸一拐走下场,与精神满满的肌肉壮汉擦肩而过。   坐到场边长凳上,我拧开保温杯小口补充水分,看着场上两人酣畅淋漓的对打,羡慕之余,也有一些嫉妒。   果然,这种运动还是要和势均力敌的人玩才有趣,沈鹜年刚刚跟我玩,应该挺憋屈的。   那天结束,与沈鹜年在球馆门口分开走,地铁上,我还是如同昨日那样,发信息问他:【你改变主意了吗?】   直到我下车,他才回来信息。   【没有。】   第三天,坐随机公交。   网上的攻略是随机坐上一辆公交车,从头坐到尾,游览城市风光。但我怕出纰漏,仍然进行了一番精挑细选,最后选定一条贯穿江市南北的公交长线。   从终点站出发,坐在最后一排的最边上。我拿了相机,不时会举到窗外拍摄,拍到有意思的,就拿给身旁的沈鹜年看。   “这家店门口的小熊玩偶好可爱哦……”   “这朵云像不像仙人掌?”   “哇,一个大爷遛五条狗!”   他就像个挑剔的评委,大多只是浅浅看一眼,再发出“嗯”的回应,很偶尔地,会看得久一些,给出“不错”的点评。   前头几站,人少的时候还好,到后面人渐渐多了,上来不少老人和小孩,我跟沈鹜年纷纷起身让座。   拥挤的车厢内,声音嘈杂,充满各种好闻的、不好闻的气味,我握着车门边的扶手柱,沈鹜年站在我的身后,近到胸膛的温度都能透过衣服传递过来。   突然的一个急刹,我没抓稳,身体不受控制地由着惯性向车头倾倒,眼看要撞到别人,身后及时伸过来一只大手,将我稳稳捞了回去。   心有余悸地咽了口唾沫,我朝后看去,小声道谢。   沈鹜年松开按在我腰间的手,视线始终落在窗外:“站稳了。”   那天的约会结束,我照旧问出前两天那个问题,而沈鹜年的回答也一如之前。   第四天,看展。   江市作为国际一线城市,展览众多,画展、艺术展、摄影展,永远目不暇接,能够满足所有人群的喜好。   这天下午正好没课,我买了门票,约沈鹜年看展。   买票的时候,看到简介上写着“贫穷艺术展”,还以为是向大家介绍穷人日常怎么过日子的展,心说这我还挺熟的,结果到现场一看,才知道“贫穷艺术”是源自意大利的一种艺术形式。   展览中展出的艺术作品大多以回收材料和日常废弃物组成——贴满胶布的纸板箱、绿色的玻璃酒瓶、旧衣物,还有腐烂的木头。   “我以为艺术大多是高尚和高雅的,无论形式如何,都会有个崇高的表达。”盯着墙角那堆小山一样的旧衣服,我说,“比如徐老师的展,还有余晓山的展。”   不知是工作日的关系,还是这展太过冷门,来看展的人并不多,偌大的展馆加我和沈鹜年也就六七个人,很难回本的样子。   对大多数人来说,一堆旧衣服,几个破纸箱,家里能看的,实在没必要跑到外面看。   “贫穷艺术的核心是反商业、反形势,它更多的是启发大众思考艺术的意义以及艺术创造的可能性。”沈鹜年翻阅着手中的宣传册,简单同我解说了一下,“贫穷艺术家一般认为,艺术不该拘泥于表达,任何人都能成为艺术家,任何材料都不该被轻视。价值的体现,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还可以后天赋予。”   “好励志的观点。”我眯了眯眼,再看那坨衣服,都带着欣赏和批判的眼光。   生来不起眼,偏要揽明月。衣服都这么努力,我怎么能不努力?回去就把这学期的微经宏经再复习一遍……   “不过这个展完全是骗钱割韭菜的,大多数展品都是抄贫穷艺术先驱雅尼斯·库奈里斯的作品。”沈鹜年睨着那堆名为《无题》的旧衣物,表情虽然带笑,却能真切感受到他的嫌恶,“没什么价值,只是堆垃圾。”   这天,沈鹜年的答案也没变化。   第五天,浪漫晚餐。   我选了一家在我能力范围内能请的,最好的西餐厅。环境尚可,味道中规中矩,但可能不是沈鹜年惯常吃的水准,他只点了份意面,吃了一半都没到。   不能让约会对象吃饱的餐厅就不是好餐厅,我停下刀叉,有些歉疚地提议要不要换家店。   “下一家还是一样难吃,所以算了吧。”他喝了口水,一针见血地说道。   嘴巴好毒。   我没滋没味地吃完剩下的牛排,叫来服务员买单。   离店后,沈鹜年与我分头走,他去停车场开车,我则独自前往地铁站。行至一楼,我忽然看到之前沈鹜年生日,我给他订小蛋糕的那家店。   实体店橱窗里除了生日蛋糕,还售卖一些摸样精致可爱的纸杯蛋糕。我心头一动,让服务员给我拿了个上头有草莓的纸杯蛋糕,随后疾速往停车场出口处跑去。   一面跑,我一面给沈鹜年打去电话,让他出了地库等我一下。   跑得心脏都要跳出来,赶到时,沈鹜年的那辆黑色SUV已经在了。   我狼狈喘息着,将手里的蛋糕袋子从降下的车窗里塞进去,根本说不出话。   沈鹜年接过袋子,拿在手里看了好半会儿。   我怕他不要,忙道:“你……你要是饿了,可以吃……不饿……不饿也可以给菲利亚……”   “给菲利亚?”他看过来。   我想着女孩子,大多会喜欢吃甜点的,说出来就缩减成:“她……她应该喜欢……”   “知道了。”他打断我,重新升上车窗,绝尘而去。   这天,他还是没有转变。   第六天,海边看日出。   从江市市中心去到海边,开车大概需要一个半小时,如今这个季节,日出差不多在早上五点,要是看日出,那我和沈鹜年大概需要在凌晨三点出发。   这个点,没有公交也没有地铁,沈鹜年不得不来接我。到他车上的时候,我人都是蒙的,虽然努力清醒,还是很快昏睡过去。   不过到了海边,车子一停稳,不需要叫,我自己就醒了。   车停在海堤上,从车里就能眺望远处的海岸线。但我们到时,除了海浪的声音,前方仍一片黑暗。   车载音响播放着旋律柔美的英文歌曲,我从背包里掏出小零食想分给沈鹜年,一转头,他已放倒座椅,抱着胳膊闭眼小憩起来。   我放轻动作,脱下自己的外套,小心盖到他身上。   五点方过,天际如约现出一条金边,我回身想要叫醒一旁的沈鹜年,却发现他睡得正熟。   算了,反正他也是不甘愿的。   太阳拖着火焰的裙摆冉冉升起,我含着笑,于晨曦中俯身,轻轻吻了吻沈鹜年的唇角。   这天的沈鹜年,答案依旧没有改变。   第七天,露营看星星。   到了周六,可以安排一些需要过夜的项目。摄影社有位师兄是露营达人,我特地问他借了一些露营装备,打算与沈鹜年去我拍下《重生》的那处废弃厂房露营。   那边虽然破破烂烂,看着一副末世景观,但离江市近,光污染又少,很适合看星星。   五月的天气,晚上坐在户外并不觉得寒冷,然而厂房周围有不少野狗,为了防止它们靠近,我和沈鹜年还是升起了一炉篝火。   干燥的木柴不时发出“噼啪”的爆裂声,我坐在篝火边,捧着手里的热茶,问沈鹜年有没有看过银河。   “银河?”他坐在铺于地上的一块野餐毯上,双手撑在身后,仰头望向头顶的星空,想了想道,“看过几次吧。”   这边的星星说是比城市多一些,那真的只是“一些”,由零星几颗变作十几颗的程度。不过对于城市周边来说,这样的能见度已是极限,也不好再奢求什么。   “我还挺想去拍银河的,下次我们一起去看吧。”   沈鹜年闻言收回视线,看向我,声线透着一股凉意:“我不会改变主意的,你还不放弃吗?”   火光映照在他的玻璃镜片上,遮挡住目光,让人无法看清他的表情。我的指尖不自觉用力,抠了抠掌心中光滑的杯身,笑道:“才过去一周呢。”   其实我已经做好被他彻底拒绝的准备。   争取了,尽力了,不留遗憾。十五天过后,能转正自然是最好的,不能转正……我就当谈了一场为期十五天的恋爱,左右都是差不多的。   夜深了,我打算进帐篷睡觉,问沈鹜年要不要一起。   他掰断一截枯树枝,丢进火里,避嫌一般说自己睡外面就行。   “好吧,随你。”我躺进睡袋,没有拉帐篷拉链,侧躺着,睁眼就能看到外头的沈鹜年。   他这个人,一旦决定要划清界限,那真是变了个人似的,无情的要死。现在的他和之前的他,到底哪个才是真正的他呢?又或者,哪个都不是?   心里腹诽着,我小小叹了口气,翻身变作仰躺,缓缓闭上了眼。都快睡着,忽地想起自己忘了例行每日一问,迷糊地再次睁眼:“沈鹜年,你……你改主意了吗?”   沈鹜年大概是没料到我大半夜了还会问这问题,有些无语,隔了半晌才道:“没有。”   “我就知道……晚安。”   隐约中,不知是风声还是虫鸣,像极了他的笑声。 第44章 钻钱眼里了吧!   第八天,爬山。   清晨起床,吃过一些干粮,收拾了露营装备,我与沈鹜年驱车十五分钟,到了离废弃工厂不远处的和吉山森林公园。   江市以平原为主,山林并不多见,少数的几座山峰,海拔也都在百米以内。其中以和吉山海拔最高,面积最广,风景最为钟灵毓秀。山上不仅有鹿獐狍狈等野生动物,数百种鸟类,更有树龄超过百年的古树名木两百余株。   九十几米的海拔,从进公园大门算起,爬到山顶差不多耗时一个多小时。   山顶有一处巨大的观景台,可以望见远处隐隐绰绰的江市城景,我拍了几张照,随后就与沈鹜年从另一边下山了。   和吉山半山腰有座月老庙,灵不灵验不知道,但因为寺中有株几百年的老银杏,颇受游客的欢迎。   初夏的银杏正是生长时节,层层叠叠的绿叶带着点柔嫩的青,从下往上看,葱蔚洇润,犹如一只巨大的绿松球。铭牌上刻着这棵树已经有七百多年历史了,它出生的时候,江市甚至还是一片滩涂。   微风拂过,带来阵阵香火气息。   “你要不要进去拜拜?”我问沈鹜年。   他看了看月老殿方向,眼里闪过一丝轻慢,直言道:“我不信鬼神,也没有所求。”   想到他以前还当着菩萨面撅过香,我一点不意外他的回答,耸耸肩道:“好吧,那我自己去了。”   和蔼慈祥的月老像高居神坛,上一名香客才从蒲团上起身,我就替上他的位置。   来都来了,不管灵不灵验,总是要拜一拜的。   扫码捐了二十块香火钱,我拾起蒲团前的筊杯,心中默念自己的名姓,再将所求告知神灵,如此三次,向上抛掷出手中的筊杯。   一阴一阳为圣杯,代表神灵应允了信徒所求,我看了眼自己的掷杯结果——两支皆为阴面,所求神灵不允。   皱了皱眉,我又捐了二十,不死心地拿回筊杯,重复方才的步骤又掷了一次。   还是不允!   我有些气恼地瞪了眼笑呵呵的月老像,凑一百,再捐六十掷第三次。这次筊杯倒是没有双阴,但更古怪了,一支为阴,一支立了起来,竟是少见的立杯。   这种状况是种对占卜者的警示,一般代表着神灵认为当前问题不适合占卜。   不适合占卜你收我一百?钻钱眼里了吧!   我霍然起身,满心愤慨地大步向外走去,每一步都踏出了要把青砖震碎的架势。   屋外,沈鹜年还在观察那株祖宗级别的银杏,听到动静调转视线朝我递来一眼。   “还好你没进去,骗钱的。”我背着背包从他身旁快步走过,兀自往下山的小径而去。   “明天我室友生日,要暂停一天了。”   回程的车上,我与沈鹜年说起明天的安排。   谢云泽虚岁二十岁的生日宴,提前一周将身边的朋友通知到位,摄影社的所有人都会去,独独缺我,实在说不过去。   沈鹜年闻言,这些天少见地发问:“你才换了宿舍,这么快就和室友打好关系了?”   “我没住学校了。”我这才想起,租房的事还没同他说过,“有个学弟正好找人合租,我现在跟他住一起。房租很便宜,房间也挺大的。”   这一天,沈鹜年回答仍然是“没有”。   第九天,没有约会,我参加了谢云泽的生日宴。   谢云泽朋友众多,生日这天在学校附近的海鲜酒楼摆了个二十人的大桌,席间众人嬉闹不断,吵得都快把包厢天花板掀起来。   也是这次吃饭我才知道,谢云泽的妈妈竟然是红线控制局的研究员,职务还不低。   “有钱人比你们想得恐怖多了……”不知怎么聊起红线症,谢云泽一脸讳莫如深,仿佛知道什么不为人知的秘辛。   “别吊人胃口,说呀……”   “就是,快说!”   手机拿到桌下,我注视着屏幕上与沈鹜年的聊天界面,踌躇半天,发去信息:【在干什么?吃饭了吗?】   “我妈说,有钱人根本不担心自己会得红线症,因为美国那边早就研制出了一种人造解药。”谢云泽在大家的起哄中,终于吐露了一些自己所知的情报。   “既然研制出来了,为什么不对大众公布?还在试验阶段?”有人问。   “因为人造解药不是药,是人,和Cure一样的人。”谢云泽压低声音,“这是我妈当年去美国深造学习的时候无意中得知的,他们在拿小孩做实验,十几年前就开始了。这种人造解药具体原理我不太清楚,反正好像是说通过把人类伪装成雌虫来迷惑雄虫,跟所有Redvein的匹配率都能在80%以上。”   “拿小孩做实验?天啊,这也太残忍了。”彭黛厌恶道。   “还有更残忍的。这些孩子从小就是被当做‘人造解药’养大,一直被灌输要拯救Redvein的思想,对Redvein这个群体可以说是逆来顺受、毫不反抗,而且我妈说他们各个都特别漂亮,表面上是解药,实际上说不准就是为权贵阶级量身定制的完美宠物。”   “真的假的……”   “谁搞的这种实验,太缺德了,就不怕报应到子孙身上吗?”   谢云泽好似就等着这句话,一拍桌子,道:“呵,你们一定想不到的。美国红线研究局的局长是个神经病华人,姓裴的,他多狠,把自己孩子养成了人造解药!”   “那边叫人造解药为‘Mimic’,那孩子活到十几岁都不知道自己是个人,还以为自己是有别于人的另一种生物,叫‘Mimic’的,你们说惨不惨?”   我骤然抬头:“……Mimic?”   “对,意思就是‘会模仿的人’。”谢云泽并未看出我的异样,解释完了,又与其他人一道抨击起了有钱人的肮脏龌龊。   脑海里闪过裴焕臣上次发病时无意识地呢喃:“这种病折磨着Redvein,让他们痛苦不堪、丧失尊严,所以,需要Mimic的帮助……”   “一切为了医学,一切为了人类。必须有人做出牺牲,必须我来做出牺牲……”   “可是好痛苦,实验好痛苦……爸爸我好痛苦……”   Mimic……姓裴的局长……人造解药……   我慢慢将这些与裴焕臣串联,最后组合成了一个万分骇人的假设——裴焕臣是Mimic。   所以他社会性才会那样差,才会口口声声人类如何如何……   那梁在呢?他是Redvein吗?是谢云泽口中那些将Mimic视作玩物的混账有钱人吗?沈鹜年……又是否知道这些呢?   这一晚因为裴焕臣的事,我心绪难宁,以至于沈鹜年没有回我消息都不是很在意了。   第十天,动物园。   一整天我都在走神。   几度想要开口询问沈鹜年关于裴焕臣的事,又不知道如何开口,最重要的是,就算裴焕臣真的是Mimic,我似乎也无能为力。   而且冷静下来一想,梁在应该不是坏人,至少对裴焕臣不坏……   “你如果不想再逛下去,我很乐意提前结束今天的行程。”   我一愣,抬头看向前方,才发现不知不觉中自己竟然与沈鹜年差开了两三米的距离。   他手里拿着份地图,见我终于回神,甚至冲我笑了笑。   我一抖,赶紧加速追上去:“逛的逛的,这是我第一次来江市动物园,我还要看大熊猫呢。”   这几天,他虽然一副耐心十足的样子,什么地方都陪我去,什么项目都会尝试,但我知道他只是迫于答应我的事不好反悔而已,他并不喜欢这些幼稚又无趣的约会。   有好几次,当我的视线转向别处,他就会像一名终于等到放风机会的囚徒,稍稍泄出假面下不耐的本相。   他以为我不知道,其实我都知道。   “哥,你有没有看到我那件印着钢铁侠的白T啊?”   去往熊猫馆的路上,我突然接到了来自谢云泽的来电。   “你去我屋里找找,可能没注意收错了。”   我与谢云泽共用一个晾晒阳台,衣架都是一样的,没看清收错衣服也很正常。   “行,我再找找。那件衣服是小黛买给我的,让我今天约会一定要穿,找不到我就完了。”   “找不到你就说是被我穿走了。”   “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啊!”   我被他逗笑:“你找找吧,找不到先说被我穿走了,再自己网上买一件呗。”   “我去,哥你太聪明了!”谢云泽瞬间连声音都清亮了,“对了哥,你上次不是说想做兼职吗?后天晚上有没有空,我这有个私人晚宴端盘子的活儿,一晚上两百。”   “有有有!”我想都不想接了下来。   约会这么多天,我算是知道为什么谢云泽要把小卧室租出去了——谈恋爱真的很费钱。   尽管我目前的余额还很足够,但总不能等真的山穷水尽的那一天才去挣钱,正好谢云泽也想打打临工挣点零花,便托他一起留心了。   挂断电话,我猛然发现自己站立在一条幽静的小道上,前后不见人影。   “沈鹜年?”往前走了走,我嘴里呼喊着沈鹜年的名字,迟迟得不到回应。   打电话不接,消息不回,我都做好了他独自丢下我离去的准备,却又在一番苦寻后,于小道尽头,熊猫馆的桥上远远瞧见了他的身影。   “你怎么都不等我?”我奔跑过去,有些埋怨。   “我看你很忙,就自己先过来了。不好意思,我还以为你看到我往前走了呢。”他理由满分,无辜的表情配合着话语,更是让人无可指摘。可奇妙的,我就是有种他在不满,在生气的感知。   因着这份莫名的感知,这天剩下的时间,我全程紧紧跟随沈鹜年,再也没开过小差。   你改变主意……   晚上洗完澡,躺到床上,在聊天框里打下第一个字,后面的内容自己就跳了出来。   看着那行字,我想了想,又尽数删除。   算了,反正他还是那两个字。   第十一天,蹦极。   临出门前,谢云泽两眼呆滞地从我面前去到厨房盛水,不时低咳两声。   我看他两颊带着些许病态的红晕,担忧地询问:“小谢,你没事吧?”   谢云泽捧着水杯木愣愣看向我,说:“应该没什么事,就是身体好痛头也好痛。”   我闻言上前探了探他的体温,有些烫手,明显是发烧了。   “你上床躺着,我给你找点药吃。”放下背包,我推推他,走进自己的卧室,开始翻找抽屉里的药袋子。   谢云泽探头进来:“我小时候也经常这样,哥你有事先走吧,我一个人没问题的。”   “我会自己看着办的,你先去躺着吧。”   找到一盒泰诺,我送去给谢云泽让他服下,之后轻轻带上门,发了条消息给彭黛,告知了谢云泽的情况。   【小艾,你帮我先照顾下他,我这还在上课,授课老师号称我们系的鬼见愁,我遛不了!】   【你还要多久能到?】   【四十分钟吧。】   四十分钟……那我肯定是要迟到了。   【我室友突然生病了,可能要晚一些到。】我给沈鹜年发去信息,道明目前的情况。   【我只等你半小时。】过了片刻,他回过来。   焦灼地等待着,时间过得前所未有的慢。期间我给谢云泽送了一次水,他烧得更厉害了。   “小艾谢谢你埃……”   彭黛一到,我就从屋子里冲了出去。   没有浪费时间坐地铁,我直接斥巨资打了辆车。紧赶慢赶,眼看就要超时,我着急地想要给沈鹜年打电话求情,却怎么也打不通他的手机。无奈,我只好改为发消息,打字打得都要冒火星子。   这辈子都没想过,我会这样渴求一场极限运动。   【我马上就到了!】   【真的,还有十分钟!】   【你等等我!】   蹦极的地点在江市一座大型体育馆内,实际到达的时间,比我预期的十分钟还晚了十分钟。   沈鹜年不接我电话,更不回我消息,我只能寄希望于他就像昨天那样,没有离去,仍是在目的地等我。   然而当我心急如焚地坐电梯赶到高处的蹦极点,那里依旧空无一人。   工作人员说,沈鹜年确实来过,但已经走了很久了。 第45章 不是说不会不爱我吗   “那么,是他害死了我的爸爸?”沙发上,菲利亚低头翻看完手中的资料,红着眼眶望向站立在窗边的男人。   “可以这样说。”一直注视着楼下繁忙车流的沈鹜年脱下眼镜,将其对准光源处查看片刻,扔到了桌上。   “还是这样舒服些。”他抄了把头发,喃喃自语道。   “你父亲是位正直的画家,当他发现阿什麦金利用他的画为毒枭洗钱后,立刻就想停止这一切。”他抽出桌边的透明餐椅,把它拖到菲利亚面前坐下,俯下身体道,“可惜,他错估了阿什麦金的残忍和卑劣。”   他的声音是轻柔的、怜悯的,富有感染力的。   “他杀了他,还将一切伪造成了交通意外。然后若无其事地关心我和妈妈,让我们都以为他是个好人。”菲利亚怒睁着翠绿的双眼,泪水盛在眼眶中,像一汪长满了藻的潭水,“妈妈甚至在死前求他照顾好我,求一个杀人凶手照顾好我!”   泪水如链,接连滑落。   猛地摔出手中的资料,任那些纸张胡乱地散在地板上,菲利亚愤而起身,怒吼道:“He’s a fraudster(他是个骗子)!!”   她开始来回踱步,像一头被愚弄的母狮,满脑子都在思索该如何咬烂欺骗者的咽喉。   “我就知道,我早该知道……在他拆散我和亚瑟的时候,我就该明白,他根本不爱我,他只是把我当做他的棋子……”她胸膛起伏得逐渐剧烈,“我为他做了那么多,比你还要忠心,不过是想要嫁给自己心爱的人,他却不允许!”   “他用前途和金钱诱惑亚瑟,让他放弃我,而亚瑟……口口声声爱我的亚瑟,竟然真的要和我分手……”   沈鹜年缓缓直起身,眼珠受不了地瞥向一边,嘴上耐着性子道:“你值得更好的男人。”   “我当然值得,但背叛我的人必须付出代价!”菲利亚赤脚站在一堆散乱的纸张上,姣好的面容升起让人不寒而栗的微笑,“所以我撞断了他的双腿,让爱跳舞的亚瑟再也没法儿跳芭蕾舞。”   “做得好。”沈鹜年语气寡淡地捧场。   呼吸慢慢平复,菲利亚抹去脸上的泪水,眸色冰冷下来:“我就说,从来不管‘家事’的乌列,这次怎么这么好心,当起了我和父亲的和事佬。父亲要你把我带来避风头的时候,你一口就答应下来了。我还以为你转性了,原来是另有图谋。”   “别把我说得好像总是在算计别人。”沈鹜年转过身,手肘架在椅背上,脸上有笑,眼里却一片淡漠,“我确实也很关心你,我的妹妹。”   菲利亚一哂,不予置评。   她身姿优雅地重新坐回沙发,长腿翘起,白皙的胳膊搁在扶手上,几分钟前的暴怒和怨恨,仿佛从未在她的脸上出现过。   “那就说说你的计划吧,哥哥。”   “乐意之至。”沈鹜年笑得露出有些尖利的犬齿。   这就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吗?   缓缓睁开眼,我揉了揉自己胀痛的太阳穴,为脑海里的影像感到荒诞不已。   真是谈恋爱谈的脑子都不正常了。   从床上起身,胸前的手机掉落下来,我拿起看了眼,仍旧没有沈鹜年的回电,发去的信息也如泥牛入海,一去不返。   第十二天原本预定的行程是去银饰店DIY,抱着“他也许只是生气拒绝沟通,但应该还是会遵守约定”的良好心态,我在没有任何回音的情况下,依然按照约定时间达到了银饰店。   银饰店位于一家商场的顶楼,从外头看进去,顾客不少。每个人皆穿戴皮质的围裙,手里拿着小锤子,埋头认真地敲敲打打。   我坐在店门前的休息长椅上,于人来人往中一坐就是一个下午,等到店里的客人都换了几批,仍然不见沈鹜年出现。   他不会来了。   对着手机轻轻叹了口气,眼看要到打工的时间,我只能无奈地起身离去。   晚上打工的酒店远离市中心,位于江市郊野,整体被打造成了古典园林的风格,不少建筑甚至是迁移来的古宅,据说最高的房价一晚就要六位数,堪称国内之最。   本来这样的酒店是不招临时工的,但酒店餐饮部经理是谢云泽一个朋友的哥哥,硬是把我俩塞了进来。   “今天来的每位客人都非常尊贵,你们一定要小心服务,千万不能出错……”   训话期间,我不时往边上瞄,关注着身旁的谢云泽。他今天虽然不烧了,但脸色还是不好看。我也劝过他,让他不要来了,他不听,硬是说自己身强力壮,早就恢复。   “你觉得还好吗?”我悄声问他。   “没事的哥,放心吧,我壮得跟牛一样!”谢云泽咧嘴一笑,右手握拳,猩猩一样拍打自己的前胸。结果不知道是不是太用力了,没两下就呛咳起来,引来周围一众人的侧目。   我心里暗叹一声,连忙替他拍背:“知道了知道了,你悠着点……”   晚宴七点开始,六点半就有不少客人陆续进场,人人穿着体面华丽,脸上都戴着一副精美的假面。   宴会场地假山错落有致,小桥流水环绕。白墙粉黛、雕梁画栋间,还有专业的戏曲演员立于戏台子上献声助兴。那幽咽婉转唱腔,透过整片的荷花传过来,让人恍惚中像是回到了百余年前。   由于担心谢云泽的身体情况,我整晚都非常关注他,隔一会儿就要问问他累不累,要不要休息一下。   起初他嘴还很硬,说自己一点事都没有,站一个小时后,突然就说自己脑袋连着肩膀总是神经痛,要去吃个药,让我帮他看着点。   我摸了摸他的手,没摸到热度,但还是不放心地提议道:“你撑不住就先回去吧?”   “我不,我得坚持下去,我还要存钱给小黛买生日礼物呢。没事的哥,我速速去打个药就回来。”说完,谢云泽捂着自己肩颈,快步往外走去。   他大概离开了十分钟不到,再回来时,身上弥漫着一股熟悉的甜香,那是我曾经在沈鹜年身上闻到过的味道。   “不是吃药吗,你怎么生病还抽烟啊?”我以为他骗我,眉头都拧了起来。   谢云泽一愣,很快反应过来:“不是烟,哥,是吸入式止痛剂。我妈之前给我的,说对神经痛非常有效,许多红线症患者都会用,我以防万一就给带来了。”说着他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盒东西示意我看。   蓝绿色的包装盒,与一般的香烟盒十分想象,正中是一串英文,角落里写着“派宁舒”几个中文,侧边有相关的用药提醒说明。   放到鼻尖嗅了嗅,淡淡的散发甜味的花香,确实是这个味没错。   以前沈鹜年说这是他用来治疗偏头痛的,我还当他瞎说,原来真是止痛药啊。   我轻咳一声,将药盒还给谢云泽:“你还痛吗?”   “不痛了,还挺有效的。”谢云泽将派宁舒重新塞回口袋里。   我拍了拍他的胳膊,让他有事叫我,随后端着托盘与他分开。   好奇怪……   走在桥上,我捂着后颈环视四周,没有对上任何人的视线。然而往前走没两步,那种如影随形,落在肌肤上的存在感就又出现了。   就像……一直有人在盯着我。   我闭了闭眼,很快否定了这种毫无根据的猜测。   应该是昨晚没睡好导致的,这种场合,谁会没事盯着个侍应生看啊。   晚宴的主办方是一家专注儿童罕见病的基金会,此次举办这样一场晚宴,主要目的便是筹集善款。   筹集方式以拍卖来宾捐赠物为主,珠宝、字画、古董花瓶,光是听主持人报出的竞拍数额,都是我做梦刮彩票都不敢想的天文数字。   “看到那个美女了吗?身材真好。”   “还是个外国妞。怎么,看上了?那你去勾搭一下呗,今晚说不定就能一亲芳泽……”   雕花的窗子前,望着远处戏台,穿着绿色鱼尾裙的外国女孩吸引了在场不少人的关注。两名年轻的男士互相怂恿着,其中一人从我托盘里拿了两支香槟,信心满满地朝女孩走去。   “Beautiful lady, are you here alone(美丽的小姐,你是一个人来的吗)?”   女孩闻声转过脸,假面下翠绿的眼眸与身上华美的礼服裙交相辉映着,美得叫人移不开眼。   男人呼吸微微一窒,我也呼吸微微一窒,不是为对方的美貌,而是因为我认出了她是谁。   偌大的江市,上千万人口,一个郊区的五星级酒店,我竟然与菲利亚不期而遇了。   “我和家里人一起来的。”菲利亚直接用中文回答了搭讪者的问题。   男人一喜:“你的中文说得真好。能请你喝一杯吗?或许,我们可以交个朋友。”   家里人?是沈鹜年吗?我往周围搜寻一番,试图找到沈鹜年的身影。   与此同时,台上主持人开始高声介绍下一件拍卖物。   “女士们、先生们,接下来我们要拍卖的是一件非常特别的作品——著名艺术家沈爻的原创油画!”   “这幅名为《永恒》的作品,画作尺寸为30x40英寸,展现了沈爻在色彩与形态掌控上的非凡才华……”   两名戴着手套的礼仪小姐微笑着向台下展示手中色彩绚丽的画作,主持人接着道:“这幅画作由艺术家的独子沈鹜年先生慷慨捐赠,拍卖所得将全数用于支持我们的慈善事业。这不仅是收藏当代艺术历史的绝佳机会,也是对崇高事业作出重要贡献的时刻。”   “我们的起拍价是五十万美元。有人出五十万吗?谢谢您,先生,五十万已出……我们有六十万美元的出价吗?”   真的是沈鹜年,他也来了。   “怎么,你想和我谈恋爱吗?我倒是无所谓,但上一个说爱我的男人因为变心,被我撞断双腿成了残废。你可要想清楚,如果你背叛我,我就把你的舌头割下来,让你以后再也说不了甜言蜜语……”   我急着找菲利亚询问关于沈鹜年的事,一转头,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只是一会儿功夫,菲利亚就扯住了搭讪男的领带。   她嘴角泛着甜美又危险的微笑,眼神透出一股平静的疯感。   “既然美女不愿意和我做朋友,那就……就不勉强了吧。”男人看着被她吓到了,抽出自己的领带,忙不迭同朋友一道离去。   “……脑子不正常。”两人从我身旁经过时,还能听到搭讪男的小声吐槽。   “怎么,你也想来搭讪吗?”菲利亚手里握着香槟,轻倚窗户,懒懒看向我。   侍应生也是要戴面具的,不过都是统一样式,非常简约的款式,我怕她没认出我,特地将面具往上挪了挪。   “是我。”   “我知道是你。”菲利亚抿了口香槟,啧啧两声,“你竟然在这里端盘子,乌列也真舍得。不如你跟我吧,我养你。”   我头皮一麻,斩钉截铁地婉拒道:“不了,我……我喜欢自食其力。”   菲利亚切了声,展现出惊人的语言天赋:“没苦硬吃。”   才十几天,她的中文就突飞猛进,现在不仅发音标准不少,连流行词都信手拈来。   我讪然地挠了挠鼻尖,回归主题:“沈鹜年来了吗?”   “来了,但不知道在哪儿。你想找他,直接打电话给他呗。”   那也要他接才行啊。我落寞地想着。   “这里好无聊,还不如去泡吧。”菲利亚将喝完的空杯子置于我的托盘中,十指交叉,在身前升了个懒腰,道,“你要是遇到乌列,就说我先走了,不用管我。”说完,她往屋外走去。   沈爻的画最终以三百万美元的价格成交,成了当晚成交价最高的捐赠品。   拍卖结束,晚宴却还在继续,客人们仿佛有说不完的话,台上的戏曲老师喉咙都要唱哑,他们依旧没有聊尽兴。   到了原定的下班时间,餐饮部经理特地过来打招呼,让我们现在走也行,但不走的话,他会额外再贴一百块钱给我们。   谢云泽实在撑不住了,先行离去,我为了一百块钱,选择留下。   凌晨两点,送走最后一位客人,晚宴才算结束。而直到最后,我都没有在人群中找到沈鹜年。   或许他早就走了吧。   活动着酸痛的肩膀,我换完衣服,正要往酒店外走,突然脚步一顿,发现手机上一个小时前,显示沈鹜年发了条消息给我。   由于晚宴是保密性质的,侍应生全部不能带手机进场,我一直将手机和背包存在更衣室的柜子里,因而这会儿才看到。   【明03】   这是什么意思?   我站在原地踌躇片刻,忽地福至心灵,走到路边的一栋古宅前,看了眼上头的门牌号——明12。   沿着门牌号一路寻去,明11……明09……明05……   最后,我到了明03门前。   古朴而颇具历史感的木门稍稍泄开一道缝,里头没有灯光,更没有人声。   这样一座古宅,这样黯淡的光线,几乎就是恐怖片必备要素了。   我紧紧抓住背包带子,小心翼翼跨进一只脚,声音都有些颤抖:“沈鹜年?”   进到门里,是一方小小的院落,要再往前走一段才到真正的房门。   里头黑漆漆的,比外面更恐怖,我咽着唾沫打开了手机的手电筒,照着前路缓慢挪移。   “沈鹜年,你在不在啊?”   怕人已经睡着了,我敲了敲门,等了片刻,见始终无人应答,只得轻手轻脚推开了那扇雕工精湛的隔扇门。   扑面而来的,是浓重到醺人的酒气,叫人呼吸都有些不畅。   手电冷白的光在灰色砖石地面上转了几圈,照过屋里的桌椅等物,以及吧台上一瓶就快见底的威士忌,和一只空杯。   “沈鹜啊……”后颈被巨大的力道掐住,惊呼着,对方反扣住我的胳膊,将我整个人按到了墙上。   手机落到地上,屋内再次回归不见五指的黑。   脸颊蹭着粗糙的墙面,我疼痛地蹙起眉,试着挣扎,只是让后颈与手腕上的力道更重了几分。   “好痛……沈鹜年?”   黑暗中,粗沉的呼吸靠过来,带着烈酒的气息。   “这么快就找到新对象了,你还真是……一直在超出我的想象。”   什么呀?什么新对象?   “你先放开我……”   “不是说让我把坏的那面尽可能暴露给你吗?不是说不会不爱我吗?结果才半个月不到,你就受不了了?”他自顾自地说着,语调冰冷至极。   “没有,没有受不了你。”我深知和醉鬼是没法讲道理的,只能软声哄着,“是我不好,是我迟到了,你别生气了……”   “我别生气?我为什么要生你的气?我怎么可能生你的气?”他缓慢说道,含着丝讽笑,双唇不住摩挲我的耳廓,让我不受控制地打了个激灵,“你这种见一个爱一个的人,根本不配我生气。”   嘴上这样说着,行动却是完全相反的。话音落下,他狠狠地一口咬住我的耳朵,拿齿尖用力碾磨着脆弱的软骨。我痛得失声惨叫,简直以为耳朵要被他撕扯下来,刚想求饶,他又毫无预兆地松开了我。   “真烦人……你的声音,你的笑容,你的碰触,所有的所有,都很烦人……”   “好好好,我烦,我最烦了,你先放开我嘛……”   接着,就感到扣着我手的力道松开了。我心头骤喜,以为是沈鹜年终于恢复了理智,谁想下一秒,他就将手绕到前方,拉开了我的拉链。   “不是,你等等!”我再次挣扎起来,握住了他的手腕,想要阻止他进一步动作。   他停下来,贴住我的耳朵,情人般亲昵地耳语:“你敢动一下,我就掰断你的脖子。”   我一个哆嗦,下意识松开了五指。 第46章 别这么对我   那之后,一切都非常疼痛。   与温室那次截然不同,没有交流,没有亲吻,也没有抚慰,沈鹜年的动作粗暴,态度漠然,好似只是将小怪物当做一种榨取的工具,而非我身体的一部分。   全然的黑暗中,脑海深处有一些奇怪的记忆因为相似的环境和处境闪现出来,我不记得自己有经历过,但它们是那样的真实——我的身体沉进冰冷的湖水里,从身后被一只看不清面目的触手怪物禁锢、缠裹、亵玩。   记忆中的怪物完全不理我的意愿,不顾我的抗拒,就像如今的沈鹜年。两者的形象诡异地重合在了一起,让我有些迟缓的大脑一时难以区分。   膝盖颤栗,几乎要站不住。男人的可悲之处在此体现的淋漓尽致,哪怕被暴力地对待,小怪物仍然能苦中作乐,在不断的挤压中吐出点什么。   心脏使劲跳动着,犹如擂鼓,在我的耳膜上肆无忌惮地落下又重又疾的音符。   后颈上的手掌移开了,沈鹜年揽住我的腰,止住我下滑的趋势,我以为一切结束了,正要歇一口气,就感到身下一凉,小怪物的外套连着内衫都被一把扒掉。   撑着墙面,我无措地回头,想要在黑暗里定位到沈鹜年的所在,但太黑了,也太静了,除了模糊的一团黑影,其余的我什么也看不见。   到底是怪物,还是沈鹜年呢?   黑暗滋长了恐惧,恍惚中,我不可抑制地生出荒唐的想象。   黏腻湿滑的触感落在身后,水里的某些生物,诸如章鱼、黄鳝、隐鱼,出于生物特性,为了躲避天敌,或者繁衍生息,喜爱钻一切窄小的洞穴。洞穴可能是只沉在海底的玻璃酒瓶,也可能是某只海参的泄殖腔。   “好痛……”我现在就是那只倒霉的海参。 身后的大怪物显然也拥有这样的穴居特性,并且比起隐鱼、黄鳝之流,更加的霸道和凶残。   触手侵入到干涩的洞穴里,将身上的粘液涂满洞壁,以确保自己能顺畅地进出此地,在这一过程中,所有的疼痛和挣扎都被无视。   隐鱼翻搅着海参的内脏,怪物翻搅着我的内脏。   “我说了,让你别乱动。”   怪物翻搅的动作终于停下,我紧绷的肌肉也跟着松软下来。以为这次会是真正的解脱,谁想下一秒,剧痛袭来,那触手原来不过是个探路的先头兵,庞大狰狞的本体还在后头等着我。   据说一条海参最多能容纳超过十五条隐鱼。当时在网上看到这一科普的时候,还觉得海参实在太厉害了,小小的泄殖腔,无限的可能。   现在我明白了,真的到了危急关头,由不得你自己,挑战极限也好过爆体而亡吧。   可是真的好疼,好可怕……   疼得小怪物缩成小小一团,再也乐天不起来;可怕得我牙齿打颤,眼泪一个劲儿落下。   我哽咽着,拿手去推身后那怪物,被轻易捉住,五指从手背抻进去,大力扣住,重重按到墙上。   “放松,不然吃苦的是你自己。”   有一瞬间,我分不清他是不耐还是隐忍,可也只是一瞬,因为下一瞬,我的思绪就被全数撞碎了。   身体一会儿冷一会儿热,极度的痛苦中,肾上腺素飙升,身体通过自救短暂地屏蔽了大部分痛苦。随后,先前一直被掩盖的微小快意突显出来,以燎原之势占据上风。   小怪物记吃不记打,转眼就又精神抖擞起来,并且,比上一次吐得更快。   我闭上眼,睫毛不住颤抖着,彻底脱力。   “我都还没有玩够,你就没力气了?”   怪物冷酷的低语着,捞起我的身体,将我放到柔软的巢穴。   等我魂灵归体,回过神来,怪物已经再次侵入进来。   隐鱼钻入海参的泄殖腔,是为了生存,怪物钻进我的身体,似乎只是为了玩弄。   “不要……”   衣服被撩高,双腿被触手抱住,提起,而我的脚上,甚至还缠着裤子,穿着鞋袜。   下巴、脖颈、胸口,还有膝盖,怪物的口器锋利而贪婪,凡过之处,总会有种皮开肉绽的错觉。   视线被剥夺的情况下,时间也不再有实感,可能是十几分钟,又或者半个小时,我不知道。身体麻木一片,耳边全是海浪拍击的声音。   有好几次,我试着逃跑,拽着身下的被褥盲目地向前爬行,每次都会被身后的怪物抓回来。   黑夜中,怪物的双眼散发出冷冽的蓝光,睥睨着身下狼狈扭动,企图逃跑的猎物:“还说没有受不了,那你逃什么?”   怪物耐心有限,很快就不耐再进行这种你逃我追的循环。他径直将我翻了个面,扣着后脖颈压紧。   怪物的触手探入到洞穴深处,搅弄着,捣毁着。 手指抠抓着一切能抓在手里的东西,肚腹的疼痛让我再也忍受不了的   放声哭喊起来。   “停下……停下……”   眼泪也不知汗水,迅速洇湿了身下的被褥。 我呼出三口气,才能吸进一口气,脑子感觉已经缺氧,雾蒙蒙一片,再不停下,就要死了。   所有叫停的手段,怪物统统无视。   我没了办法,只能剑走偏锋:“加拉……加拉泰亚……求你了,别再继续了……”   这是我和沈鹜年曾经约定的“安全词”,他说过,只要我说出这个词,他无论如何都会停下。   “别这么对我……”我抽泣着,身体痛,心脏更痛,哪怕被白祁轩拒绝,看到他出现在金辉煌,我都没有这样伤心过。   我不明白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要遭受到这样的“惩罚”。   身后安静下来,如此,整个空间除了我的抽噎,不再有任何声音。 不知道是安全词起了作用,亦或是我的求饶唤回了怪物的理智,昏沉间,他一点点退后,直至彻底脱离。   有东西流淌出来。在海底,海参会通过吐出内脏的方式吸引敌人的注意,趁机逃跑。在陆地,我虽然没有这样的保命小妙招,但总觉得,自己的内脏可能也被搅碎成汁,伴着生命的灵光从那个仿佛再也闭不拢的地方流出去了。   浑身发抖,我蜷缩着,不想说话,也不想动。   床铺微动,沈鹜年下了床,过了没多会儿,我听到水落在玻璃器皿里的声响,再然后,他回到床上,托住我的后颈,试图将水喂到我的嘴里。   我别开脸,推着他的胸膛,拒绝他的碰触。   杯子里的水洒落出来,一些泼在我的颈间,一些泼在我的衣服上,让我的模样愈加不堪。   沈鹜年啧了一声,拿开杯子,接着,湿润的唇舌覆上来,将甘甜的水流渡进我的口中。   眼睫交缠,涎水满溢,水已经渡完,滚烫的舌却不愿退去,翻搅着我的口腔。   “唔唔……”我推拒着他,发现没有用,转而发狠似的地咬住那截灵活的舌头,重到立刻便尝到了腥甜的血味。   沈鹜年闷哼一声,松开了我,不仅是唇舌,还有托着我的手。我复又倒回床上,急促地喘息。   “讨厌我了吗。”他像是在问我,又像在叙述一个既定的事实。   半晌,他再次离开床铺。   外头渐渐开始有了些天光,隐隐的,使室内不至于漆黑一片。   “你看,你喜欢的,你爱的,根本不是真正的我。这才是真正的我,   一个疯子,一头野兽……你现在明白了吗?”他背对着我,整理着自己的衣衫,语气淡然,姿态优雅,已经看不出一点酒醉的样子。   “我没有空陪你玩恋爱游戏,去找……”他停顿了一下,“别再缠着我了,钟艾。”   我将脸蹭在床单上,不去看他。   片刻后,房门吱丫一声打开,又很快合拢,沈鹜年头也不回地离去,将我一个人留在了屋子里。   身上的骨头酸痛得像是被车轮辗过一遍,我一根手指都动不了,就这么沾着一身乱七八糟的液体,困倦睡去。   再醒来,已经是日头高挂。   我茫然地坐起身,视线自然地被腿间的事物吸引——红白交织,惨不忍睹。   颤颤巍巍地下地,撕裂的伤口疼痛不已,几乎让我无法走路。   怎么办,弄脏了。   我无措地看着床上的污渍,弯下身,用指尖抹了抹,已经彻底干透了。   想要拿毛巾擦拭,才走两步就被绊倒在地上。我完全忘了,自己裤子还没穿好。   膝盖跪到冰冷的石砖上,一枚发紫的牙印赫然映入眼帘。捂了捂膝盖,我艰难地拉上裤子,扶着床沿站起来。   本来就不太好走了,因为摔了跤,更加雪上加霜,我只能走一步,歇三步,龟挪般走到浴室,拿了毛巾沾水后,再原样回去。   撅着屁股擦了好半天,终归是擦得看不出印子了,我额头上也渗出了一层细密的冷汗。   搓掉毛巾,我撑在洗手台上,注视着镜子的自己——双眼红肿,面色惨白,喉结上还有一枚和膝盖上同款的牙印。这幅样子,我要怎么去上课啊。   从地上找到自己的手机,发现只剩一点电了。谢云泽打过几个电话给我,发现打不通,又给我留了信息,问我怎么一晚没回去。   【哥你没事吧?】   【你别吓我啊,你要是出什么事小黛会杀了我的!】   【哥你吱个声啊哥!!】   我要是再不回消息,他怕是要报警了。   【我没事,昨天太晚了,没地铁回去,我住在我一个朋友家了。】   谢云泽跟一直等在手机那头似的,立马回过来:【哥你吓死我了,还好还好,我差点就报警了!】   唇角牵起微弱的笑意,下一刻又因为走动间升起的难以忽视的痛楚而消失无踪。   一来身体太难受了,二来我这样子也不大好见人,我干脆翘了这一天的课,没去学校,直接回了住处。   洗澡的时候,稍稍清理了一下,咬紧牙关才没丢脸地痛叫出声。   在地铁上就觉得有些热,但也没在意,洗完澡后身体更烫了,我才意识到自己可能发烧了。   原本以为这点皮外伤跟谢云泽差不多,一晚上就能好起来,谁想,我这一烧,就烧了整整三天。   这三天,我断断续续做了好几个梦,都是关于沈鹜年的,甚至还有一定的逻辑。   “这些是梁炜仁虚构风能项目转移资金、中饱私囊的证据。职务侵占,加上违法洗钱,够他喝一壶的了。”菲利亚将一只鼓囊囊的文件袋丢到茶几上。   正在吧台倒酒的梁在看了一眼,说了声谢谢,随即手里拿着两杯威士忌,一杯给到沙发上的菲利亚,一杯给到窗前的沈鹜年。   菲利亚爽快地接了,轮到沈鹜年,他只是回头看了眼,并没有接:“不用了,戒酒。”   梁在挑眉:“好端端的戒什么酒?”   “胃疼。”他似乎不愿多聊这件事,很快将话题引回正轨,“梁老爷子情况怎么样?”   沈鹜年不喝,梁在便自己喝了那杯酒。   “医生说撑不过今晚。”他晃着杯子里毫无气泡的圆形球冰,语气不像在谈论即将离世的父亲,仿佛在说自己刚刚吃了碗面一样轻松平常。   “那为了吊唁,阿什麦金最迟后天就会到。”菲利亚忽然笑起来,指着自己,又指了指其他两人道,“替爸爸报仇,替妈妈报仇,替妈妈报仇,我们这个团队不然就叫‘复仇者联盟’吧?”   两个男人显然没她的幽默感,不约而同无视了后半句话。   沈鹜年道:“梁炜仁说不定会狗急跳墙,梁总,注意加强身边的安保。”   梁在点点头:“我会的。”   “不光是梁总,还有你呢哥哥。”菲利亚举着酒杯,闭起一只眼睛,透过透明的玻璃望向沈鹜年,“千万把你的小情人藏好了,不然,小心被豺狼叼走。”   沈鹜年脸一沉,眼神恐怖地盯着她。   “管好你自己。”他的声音冷到能掉冰渣子。   菲利亚缩了缩肩膀,演技浮夸道:“我好害怕哦。”   画面一转,沈鹜年与菲利亚出现在了江市国际机场。两人衣着光鲜,菲利亚的怀里甚至还抱着一束鲜花。   而与他们分开站立,被保镖全方位护拥的,正是百汇通集团的老太子梁炜仁。   不一会儿,VIP通道里出来一名金发碧眼的外国人,六十多岁的年纪,蓄着一把浓密的胡须,胡须尖扎成一簇小辫。   他也带了保镖,但只有两个,没有梁炜仁那样夸张。   菲利亚第一个冲上去:“Dad,I miss you so much(父亲,我好想你).”   她不管不顾将花束塞进金发老头怀里,说完话,还在对方脸颊上响亮地亲了口。   她之后,沈鹜年与梁炜仁也纷纷上前,与对方拥抱、握手。   “You must be tired from the journey(一路辛苦了).”梁炜仁尽显主人家风范,说酒店餐饮都已经安排妥当,无论是想先休息还是先用餐都没问题。   金发老头笑呵呵地,表示想先休息。   一行人出了机场,分两辆车走,沈鹜年、菲利亚,老头一辆,梁炜仁一辆。   一坐到车里,金发老头便长长叹了口气:“我的老朋友,想不到就这样去了天堂,上次见面分明身体看着很不错,我们还一起喝酒来着。”   “人世无常,您节哀。”沈鹜年垂下眼睫,一副跟着唏嘘难受的模样,“父亲,梁在今日本来也想来接您的,但因为有他哥哥在,为了避免争端,最后还是决定不来了。明晚他会亲自设宴款待您,以弥补今天的失礼。”   “他还是这么面面俱到。”金发老头眼里精光闪过,“可惜就是……太聪明了。”   闻言,沈鹜年与菲利亚对视一眼,又很快错开。 第47章 我再也不要喜欢他了   好奇怪,最近做的关于沈鹜年的梦,都好奇怪。   尽管可以解释为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可不同时间做的梦能串联起来的概率有多少?而且梦里还出现了我不认识的人,那个人怎么看都是沈鹜年和菲利亚的养父阿什麦金吧?   我捂着额头,晃晃悠悠地开门去到客厅。   “真的能看到?你不会骗我的吧?”   “真的啊,你不信我还不信我妈吗?”   谢云泽与彭黛这对小情侣可能是为了看顾我,大好的周日都没有出去约会,两个人围着茶几席地而坐,叽叽喳喳,不知道在捣鼓什么。   彭黛先看到了我,一下直起身:“小艾,你怎么起来了?烧退了吗?”   “退了。我想起来走走,躺久了有些腰酸背疼。”   除了有点无力,身上已经没什么感觉了,连身后的撕裂都只剩下轻微刺痛。该说人类的身体真强大吗?或者,也可能是我年轻恢复力强。   “哥你要吃点什么吗?有香菇鸡肉粥和南瓜小米粥,你想吃哪个我给你热去。”谢云泽麻溜地从地上起来。   “南瓜小米粥吧,谢了。”我说。   “客气什么。”谢云泽经过我时,拍了拍我的肩,快步往厨房而去。   我转到洗手间简单洗漱了一番,喉结上的牙印已经褪去不少,只剩下一团青紫的痕迹。   我时睡时醒,昏昏沉沉,三天里全靠谢云泽与彭黛的轮番照顾。我不确定他们有没有看到我身上的痕迹,应该是看到了,毕竟喉结上这么大个牙印,但两人一副无事发生的样子,我也就当他们不知道了。   洗漱完,我坐到沙发上,见茶几上摆着一副飞行棋,猜测他们方才应该是在下棋,只是彭黛手里还握着一副红色镜片的眼镜,不知道是干什么用的。   “这是谢云泽妈妈给他的,说是能找出人群中的红线症患者。”彭黛见我面露疑惑,主动解释道,“什么通过发射特定波长的远红外光来激发红线虫的显现……”   厨房里的谢云泽听到了,生怕彭黛误人子弟,忙扬声纠正:“我刚是这么跟你说的吗?我说的明明是——红线虫的显现波段是很窄的,大概是8.3到8.5微米之间,如果有别的光线,它们就会像变色龙一样,不被人类感知,但是这个设备可以模拟极窄波段的单色光环境,并且过滤掉别的光线。”   听彭黛的解释我还云里雾里,谢云泽一出口,这眼镜的原理就好理解许多。   我惊叹道:“一直听说红线虫可以被远红外线照射显现,我还以为那种红外理疗仪就行……”   世界上的罕见病千千万,就像没孩子的人不会去关注母婴用品,普通人也不会特别去关注红线症的红线会在怎样特定的情况下显现。之前策划余晓山的红线展时,我虽然有做过功课,不过这块却是跳过的。   谢云泽大笑起来:“如果这么简单就好了,我妈他们也不需要搞这么多研究。”   “最近世界各地关于‘正视Redvein人权自由’的游行那么多,大家都吵着还Redvein隐私权,不让政府再对外公布Redvein的身份信息,这副眼镜还能面世吗?”彭黛把玩着手里的红色眼镜问道。   余晓山的那惊世一跳,不光在国内引发热议,在国外同样反响强烈。也算是……不枉他牺牲生命也要成就这最后一件作品了。   “肯定面世不了了,不然我妈也不会把眼镜寄给我玩了哎呦转太烫了……”谢云泽从微波炉里捧出粥碗,一路嘶叫着过来,“快快快接一下,我不行了!”   我赶忙抽了纸巾去接,一转身,就见彭黛戴上那副眼镜,正呆呆望着我。那模样,简直像是被眼镜摄了魂。   我不安地放下粥碗:“……怎么了?”   彭黛甩头摘下眼镜,二话不说给了一旁的谢云泽。   谢云泽稀里糊涂戴上了,随后张开嘴,与彭黛如出一辙地呆呆望着我。   这种感觉不太好,不是说他们看着我的感觉不太好,而是我有预感,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会不太好。   “小艾,你是……红线症患者吗?”彭黛小心翼翼地问道,“你放心我们不会歧视你的,我只是想知道你是不是生病了。”   “红线症?”我错愕难当,“我……我不是啊,我没有任何症状,也没有大理石纹。”说着,我稍稍扯开一点T恤领口给他们看。   谢云泽脱下眼镜给到我,给出了另一种可能:“如果不是Redvein,那应该就是Cure了。”   戴上眼镜,视野瞬间变作诡异的红色,我低头看了眼身上,胸口的位置赫然长出一条泛着荧光的细线。这条线又细又长,缠绕在我的身上,仿佛一团怎么也解不开的麻线。   我霎时头皮发麻,抬头去看彭黛和谢云泽,两人的胸口干干净净的,身上没有任何荧光反应。   “我是……Cure?”从未想过的可能降临到我头上,叫我一下子有些懵。   彭黛反应最快,一把将我拉起来就往门口走:“是不是,去做个检查就知道了。”   “唉?你们等等我啊!”谢云泽又是找手机又是拿钥匙,一番手忙脚乱,追着我们一道出来了。   国内的红线控制局总部设在首都,正是谢云泽妈妈工作的地方,我们自然不可能为了做检查就千里迢迢奔赴那么远。所幸江市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有个隶属于红线控制局的红线门诊,能做简单的红线症检查。   “我开个单子,付完钱去隔壁的房间做检查,是不是Cure立马就能知道了。”   红线门诊处冷冷清清的,只有一间诊室,一间检查室,和一间药房兼收费处。一听我们的来意,穿着白大褂的医生便开单让我去做检查。   检查室是间十几平方的小屋子,头顶有台巨大的宛如手术灯一样的仪器对着地面。屋子中央画着一个圆圈,医技人员通过对讲装置让我站到圆里,随后关掉了屋子里的灯。   一片漆黑中,耳边只有头顶仪器发出的嗡嗡声,可能半分钟都不到,屋子就重新亮堂起来。   “好了,可以出去了。”喇叭里再次传出声音,告知检查已经做完,让我原路离开检查室。   彭黛和谢云泽等在外头,见我出来了,纷纷起身,陪我回了之前的诊室。   “无关人员出去。”医生看了眼彭黛他们,下逐客令。   两人对视一眼,只能灰溜溜地出去了。   诊室只剩我与医生两人,他看着电脑上的报告,缓缓道:“你确实是Cure。不过雌雄虫已经是结合状态,过几天,或者几个月,等它们交配完产完孢子就会消失了,对你身体是没有影响的。”   我愣愣看着他,半晌,启唇道:“为……为什么会这样?”   可能从起床就没喝水的关系,我的声音艰涩到就像有两张砂纸互相摩擦一般。   “如果你问的是你为什么是Cure,那我没办法回答你,因为目前红线虫传染人类的机制尚不明确。如果你问的是为什么雌雄虫处于结合状态,那我就要反问你……”中年医生平静地注视着我,问道,“你最近爱上谁了吗?”   沈鹜年。   脑海中几乎是条件反射般跳出这个名字,随后,一切声音都慢慢远去,医生的话语就像某种远古的回音。   “有些Cure和Redvein联结过于紧密,会出现类似于梦境感应的情况,一般发生在Redvein情绪较为激动的时候。不过没事的,随着红线虫的结合消散,这种情况也会逐渐消失的……”   梦游般拉开门,我没有理会走上前的彭黛他们,一个人兀自往外走去,越走越快,最后奔跑起来。似乎有人在背后喊我,但我并没有因此停留。   怎么坐上车的毫无印象,怎么下车的更是空白一片,回过神的时候,我已经站在沈鹜年的公寓门口,一遍遍地按着门铃。   按了好几分钟,始终无人应答,我又用手去拍门,拍到隔壁邻居都出来看是怎么回事。   “这户人家前两天刚搬走。”卷发的阿婆说完,好奇地打量我,“我记得你之前也住在这里的,人家搬家没跟你说啊?”   “搬……搬走了?”我一步步后退,重新回到电梯前,哪怕知道按一下和按几下没有区别,还是神经质地不断按下下行键,企图让电梯快点上来。   等了可能才十秒我就等不下去,改走一旁的安全通道。   一边下楼,我一边给许美晴打去电话。   “喂,美晴姐,你知道沈鹜年搬去哪里了吗?”电话一通,我就迫不及待地开口。   那头静了片刻,许美晴的声音才响起:“沈先生今天应该是在梁家赴宴。”   梁家?   “是梁在家吗?”   对方叹一口气道:“我不能再说更多了,沈先生不让我告诉你这些的。”说罢,不再给我追问的机会,利落挂断了电话。   也许是走得太快,也许是身体还没完全恢复,脚下一个不查,我整个人从楼梯上滑下去,危急时分还好抓住了一旁的扶手栏杆,这才没一滑到底。   掌心升起绵密的疼痛,我颤着手拿到眼前一看,只见掌心上半部分,四根手指的根部被磨掉一大块皮,伤口争先恐后地冒出细小的血点,模样十分瘆人。   晾着那只手,我就这么坐在楼梯上,给裴焕臣打去电话。   “喂?”裴焕臣很快就接了,嗓音是一如既往的阳光开朗。   “沈鹜年是不是在你家?”我直截了当地问。   “对啊他在,我还问他为什么不带你来,他说你有事。小艾,你的事处理完了吗?”   “我现在过去,你能不能跟山下的安保说一下。”   “好啊好啊。”裴焕臣一口答应下来。   我直接打了辆车,以最快的速度赶往梁在家。   裴焕臣如上次一般,候在门口等我,一下车就迎了上来:“小艾你终于来了,我们一起进去吧,他们在里面吃饭呢。”他挽着我的胳膊,将我往里带,“我谁都没说你会来,等会儿吓他们一跳。”   吓一跳确实是吓一跳,我和裴焕臣一进餐厅,气氛便肉眼可见地凝住了。   我以为裴焕臣口中的“他们”指的是梁在和沈鹜年,没想到不仅有菲利亚,还有我梦中见到过的金发老头——阿什麦金。   所有人都满含诧异地看向我们,或者说我,而沈鹜年,不止是诧异,目光里更带了几分不可思议。仿佛不明白天鹅的聚餐里,为什么突然多了只蛤蟆。   “瞧我这记性,连有几位客人都记错了。”梁在人精似的,没有一点失态,也不问我怎么会来,直接招手就让佣人布置了新的餐具。   我被安排在了沈鹜年的对面,一抬眼就能看到他阴鸷而难看的脸色。   见我看他,他的视线多一秒停留都没有地错开了,转而与其他人谈笑风生起来。就像……从来不认识我一样。   紧紧握住杯子,我本已经平复一些的心情,因为他这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再次翻涌起波澜。   “这是你的朋友吗,焕臣?”   我一愣,看向餐桌上发问的阿什麦金,他不知怎么突然将话题引到了我的身上。   裴焕臣道:“对,小艾是我的同学,也是沈鹜年的……”   “我的助理。”他还没说完,便被沈鹜年及时打断。   阿什麦金举起酒杯朝我遥遥敬了敬,笑得慈祥又和蔼,仿若画本上孩子们最喜爱的圣诞老人:“很高兴认识你,我的新朋友。我是罗伯特·阿什麦金,乌列与菲利亚的养父。”   往常,这样的大人物要同我喝酒,我必定诚惶诚恐、受宠若惊,今日却好像没有多少紧张的情绪。   我笑了笑,同样举起杯子:“您好,阿什麦金先生,我叫钟艾,沈先生的前助理,也是他的……Cure。”   “咔嚓!”   沈鹜年失手打碎了杯子,餐桌陷入短暂的死寂。   椅子腿在地板上拖出刺耳的声响,沈鹜年霍然起身,盯着我冷声道:“你跟我出来。”说完头也不回地推开餐厅门走了出去。   仰头喝干杯子里的干红,我没有看其他人的表情,更没有多做什么解释,紧随其后离开了餐厅。   夏季天色暗得晚,六点多天际还是微微亮着的。沈鹜年一路在前面快步走着,离开大宅,到了外面,踏过蒙茸绿茵,停在一株枝繁叶茂的巨大樟树下。   草地该是刚刚浇完水,透出湿润洁净的气息,地灯照耀下,还能看到脆嫩叶脉上细小的水珠。   “谁让你来这里的?”沈鹜年眉头紧拧,一指大门方向,“马上给我走!”   我一错不错地注视着他,不放过他脸上的任何一丝表情:“没有谁,我自己来的。今天我去红线门诊做了检查,发现自己是个Cure,而且红线虫已经处于结合状态,说明……我的Redvein不久前已经痊愈了。”喉头微哽,我深吸一口气,接着说道,“我想知道,你接近我、帮助我、对我好,是不是全都因为我是你的Cure,你必须通过让我爱上你来治愈身上的红线症……是这样吗?”   沈鹜年定定看着我,半晌吐出掷地有声的一个字:“是。”   哪怕已经预感到答案,听他亲口承认的冲击还是超出我的想象。   遥想当初白祁轩让我小心他,我还觉得自己普普通通没什么可图的,原来他从头到尾目标都很清晰,冲着我一颗真心来的。   提着的气一下子泄了,我颤抖着闭上眼:“你怎么能这么做……”   “那我该怎么做呢?直接走到你面前,问你愿不愿意爱上一个Redvein,然后像个乞丐一样静候你的垂怜?”   我猛地睁开眼,怒视他:“我不会那么对你!”   沈鹜年嗤笑一声:“你现在当然这么说。”   微风拂过,头顶枝叶簌簌作响,地上绿芜轻舞,我们俩一时谁也没有说话。   片刻后,沈鹜年率先打破沉默:“既然已经到这份儿上,那我就全说了吧。没错,从第一次见面,或者说从和白祁轩那个蠢货交好开始,一切都是我精心策划的。什么愚蠢的皮格马利翁实验,不过是我哄骗你上钩的借口。你会和白祁轩决裂,也是我从中作梗。”   说到此,他轻笑起来:“另外,还记得那些晚安牛奶吗?都是我加了强效安眠药的,方便在你昏睡后获取体液。”上前一步,他掐住我的两腮,拇指用力抹过我的下唇,“你的唇,你的身体,我早就不知道尝过多少遍,早就被我玩腻了……”   拳头一点点握紧,带动整个身体都在颤动,我用力咬住唇肉,嘴里能够尝到淡淡的血腥味,疼痛却好像很微弱。   “我根本没想和你谈恋爱,什么试用期,都是骗你的。去美国前我就痊愈了,所以回来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甩开你,偏偏你还狗皮膏药一样甩不掉……”   “你知道我有多烦你吗钟艾?”   身体先大脑一步做出防御,拳头高高扬起,再落下,下巴上的手随即松开,沈鹜年的脸偏到一边,唇角破开一道口子,流下刺目的血痕。   他用指关节轻轻揩去那点血迹,放到眼前瞧了瞧,忽地抖动肩膀笑起来。   “原来你会伸爪子啊。”   笑了会儿,他摘掉腕上的手表,抓过我的右手,强迫我握住那块表的金属表带:“来,戴着这个打,打得更痛一点。打完,我们就此扯平了。”说着,侧过脸,将我的拳头对准他的面颊,方便我揍他。   视线落在他已经开始红肿的嘴角上,我一把推开他,将手里的银表狠狠掷到地上。   “那你为什么不在痊愈后直接告诉我红线症的事呢?难道我还会缠着你吗?”   沈鹜年退后几步,稳住身形,没有急着回答,而是先将地上的表捡起来,重新戴上。   “你确定不打吗?错过这次,可就没下次了。”见我不回应,他扣起表带,整了整衣袖,才回答我上一个问题,“谁知道你会不会缠着我呢?我本来没想和你搞得这么尴尬的,是你把这一切都毁了。”   “我没有白要你的真心,我为你引荐徐獒,鼓励你重拾摄影,帮你摆脱混蛋……我做得已经够好了。如果你觉得这些还不够,那你现在也可以另外开价。”   他微微抬着下巴,完全是一副目空一切,傲慢无礼的模样。   在这种氛围下,我竟然感到了一丝荒谬:“你是要买断我对你的感情吗?”   他好似不想再跟我废话,从西服内侧袋里掏出一本支票簿和一支宝珠笔,快速签上自己名字后,撕下一页递给我:“姓名、日期、金额,随便你填。”   这才是真正的他,这才是真正的他……我爱上的只是个虚影,是他为我量身打造的假面。   他的关心、爱怜、温柔,全都是假的。所以他才能那样冷酷地抽身,才会那样残忍地对我。   一度,我以为我又可以有家了,它温暖、舒适,有我深爱的人。到头来,这不过我一个人的自以为是,我依旧是那个没人爱的破小孩。   沈鹜年给了我一座很美很美的海市蜃楼,当我兴高采烈地想要搬进去时,却发现里头蛛网遍布,梁朽瓦烂,阳光一照,尽数化为了泡沫。   那甚至也不是他的家,只是他精心搭建的影视棚。   拍完了戏,演员自然该收场了。   想明白的一刹那,巨大的疲惫席卷我的全身:“不用了,我爱的从来不是你,我和你又有什么感情可言?”   沈鹜年不可一世的表情一僵,支票上显出下陷的褶皱。   “钟艾。”   “我现在对你的不是爱,是错觉,这份错觉……一文不值。”我一刻也不愿待下去了,说完话不再理他,转身独自离去。   我没有回头,一直到坐上下山的车,我都始终告诉自己,不要回头,不要留恋。   在大门处下车,我打开了始终紧握的左手,掌心一片血肉模糊,奇怪的是,疼痛仍然很少很少。我都要怀疑,自己的痛感是不是出了问题。   从梁在家回到与谢云泽的租屋,需要横跨整个江市,我换了四五趟地铁,花了两个半小时才终于抵达。   一进屋,就看到坐在沙发上,已经等候我多时的彭黛与谢云泽。   “小艾,你去哪里了?急死我们了。”   “哥,你脸色好难看,没事吧?”   两人齐齐起身,满脸担忧地向我走来。   “我……”我揪紧心口的衣服,走没两步便膝盖一软,整个人跪倒下来。   “小艾!”彭黛惊呼着随我一道跪下,急急托住我。   “好痛。”疼痛霎时爆发,我几乎要像个西瓜虫那样,蜷缩起身体。   “哪里痛?哪里痛?”谢云泽不断搓着我的背。   眼泪再也忍耐不住,大颗大颗落下。所有被强压下去的情绪就像一捧表面平静无波的热油,经眼泪一浇,霎时疯狂在体内炸裂开来。   沮丧、悲伤、懊恼、愤怒、委屈、憎恨……情绪们像一尾尾小鱼,争先恐后地从皮肤上细小的裂痕钻出来,转瞬间叫我整个人遍体鳞伤,鲜血淋漓。   “哪里都好痛!不是说Cure不会痛吗?为什么我会这么痛……”我嘶喊着,不知道拿身上的疼痛怎么办才好。   彭黛抱住我,不住安慰:“没事了没事了,哭出来就好,哭出来就好。”   “姐,我好痛啊……”我嚎啕难止,“他怎么能让我这么痛……他怎么能利用我对他的喜欢这么对我……他怎么能……这么坏……”   “我不要喜欢他了……我再也不要喜欢他了……”   我没有回头,没有留恋,可我好痛,痛到我甚至想要将自己这颗已经被沈鹜年标记过的心脏挖出来,彻底地丢弃。    第48章 你说他能活多久   大哭一场,发泄完情绪,生活该如何如何,我将与沈鹜年的所有记忆锁进大脑最深处,不去思念,也不再回忆。   对于我的崩溃失态,彭黛和谢云泽应该多少还是有些好奇的,但他们完全不过问,连红线症这一话题都好像从我们的日常谈话中消失了。   人体是很神奇的,不光肉体上的伤能靠时间自愈,心里的同样可以。只是一周,曾经撕心裂肺的疼痛便在我身上慢慢消失了。   这一周里,我按部就班地过着自己的日子,梁家却发生了许多事。   梁汇云的葬礼颇为隆重,可谓政商云集,名流齐聚,连晚间新闻都以“沉痛悼念”为题,播报了这位传奇商人的离世。   我没有过多关注这方面的新闻,但手机难免会根据大数据推送,同学间有时候也会聊起。   梁汇云的遗嘱在葬礼后公布,梁在分得百汇通较多股份,正式成为集团新一任的董事长兼总经理,梁炜仁虽也分得股份,持股数却只排第三。   这份遗嘱是在梁汇云死前半个月新立,梁炜仁以父亲早已受病痛折磨,神志不清为由,对遗嘱的合法性提出质疑。梁汇云的律师接受媒体采访,表示这份遗嘱合法合规,梁老先生是出于对梁炜仁的极度失望下才会改立遗嘱,当时对方神志清醒,言语流畅,有视频、录音,以及手书遗嘱为证,并非谁来说不合法就不合法。   又过没两天,百汇通集团内部突然爆出过去几年,耗费集团数十亿资金与美国一家能源公司联合打造的风能项目涉险造假。百汇通股价疾跌,梁在连夜召开记者会,表示一定会查明此事,给股东们一个交代。   第二天,警务处入驻百汇通大楼,负责侦查此案,梁炜仁被传唤调查,24小时后又放出。随后,还未出境的美国艺术品商人阿什麦金被传唤,同样在24小时后放出。   尽管两人都未被批捕,但有传已没收护照,限制出境。   这些统统是在一周内发生的。   另外,那几天我也时常梦到沈鹜年。有时候是他与梁在密会,有时候又是他以各种说辞安抚阿什麦金,要对方稍安勿躁。   结合梦境与现实,我猜测他应该是想借着梁炜仁的案子将阿什麦金困在国内,然后进一步实施自己的计划。   不过这些都跟我没关系了。   考试周的到来,使我无暇他顾,忙得整日埋头图书馆,连摄影社的活动都暂停了。为了确保良好的睡眠,我甚至求医生开了一盒安眠药。晚上睡前吃一粒,可以无梦到天明。   关于我身上的红线虫多久才能消散,这个问题我也问过医生,对方的回答是:“说不准。”   “Cure对Redvein的喜欢达到一定量后,红线虫就会进入结合状态,这个阶段,雄虫会停止释放毒素,Redvein不再能看到红线,就人类而言,其实已经痊愈了,无需再过多关注。结合会持续多久,一两天有可能,一两个月也有可能,最长的被控制局记载的结合记录是六个月。”   六个月……如果说结合就是交配,那这些虫是多能做啊,竟然要六个月。   我自然是不希望自己与沈鹜年的梦境联结持续六个月的,然而,红线虫并不随我的意愿,直到暑假,梦境联结依然存在。   6月底,暑气渐浓,假期开始,我一如既往地留在江市,还在学校附近的24小时便利店找了份兼职。   便利店三班倒,辛苦是辛苦了一些,但不怎么需要动脑,对于刚刚经历了残酷考试周的我来说,也算种放松了。   “我先走了!”   晚班下班,我挥别同事,踏出便利店,像往常那样走在路边,忽然眼角余光瞥到一抹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不远处的转角。   以为是自己用眼过度产生幻觉,我揉了揉眼睛,往那边看去,就见裴焕臣灿笑着朝我跑来。   “小艾!”走到近前,发现他浑身灰扑扑的,就像在泥地里打了好几个滚。   “你怎么一个人出来了?”我往他身后看了看,不见保镖的踪影。   凌晨两点,裴焕臣一个人在马路上走,堪称离奇。   “我偷跑出来的。”他毫不隐瞒,完全一副理直气壮的模样,“趴在运菜车的车顶。”   “梁先生一直关着我,不允许我出门。我觉得他不讲道理,和他吵了一架,然后就自己出来了。怕他们太快找到我,我还故意把手机给了别人。”   “给了别人?”   “我把手机给了出租车司机了,手机里装了定位,这样梁先生就算发现我不见了,也会先去找司机。”   我嘴角一抽:“……你还挺聪明。”   这么晚了,先将他带回住处,明天再帮他联系梁在吧。正好暑假,谢云泽也回家了,能让他睡谢云泽的房间。   哎,真不敢想明天梁在发现裴焕臣不见了会是怎样的心情。   “你跟我来吧。”我让裴焕臣跟着我,往公寓楼走去,“你以后不能再这样一声不吭地自己出来了。今天你是遇上了我,要是没遇到我怎么办啊?外面很多坏人的。”   “我知道你在哪里。我能看到你身上的红线,我和它们是同类。”   我愣了愣,停住脚步,回头看向他:“你……你能看到红线?”   裴焕臣的声音变小了一些:“梁先生不让我和别人说这些,但你是我的朋友,我选择相信你。”   凌晨两点多,路上基本没有行人,车都很少,远远只有一辆黑车从道路尽头驶来。   在刚刚那个瞬间,我忽地想明白过来一件事:“所以,你从一开始就知道……我是沈鹜年的Cure。”   “我……”裴焕臣双手揪扯着衣服下摆,一脸无措,“我不能随意暴露Redvein,这是……这是Mimic必须遵守的规则。”   想到那些有关Mimic的实验,盯着他良久,经过一系列的挣扎,我终是叹了口气,决定不与他计较这么多了。   “算了……”   一声刺耳的急刹盖过我的声音,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一旁停下的黑车里冲出来两名戴着面罩的黑衣大汉,一人一块手帕,捂住我和裴焕臣的口鼻,将我们推进了车里。   “唔……”意识逐渐迷糊,我努力想要保持清醒,眼睛却还是控制不住地一点点闭合。   再醒来,是在一间空空荡荡,没有窗户的屋子里,天花板一角架着台监控摄像机,我与裴焕臣两人被分别五花大绑,丢在地上。   我缓了许久视线才得以聚焦,见裴焕臣还晕着,忙去查看他的情况。   “焕臣!焕臣!”我叫他的同时,不断拿身体拱他。   在我不懈的坚持下,他终于悠悠转醒。   “小艾……”他缓慢地眨了眨眼,“我们这是在……哪里?”   我环顾四周,同样茫然:“我也不知道。”   但我心里隐隐有预感,这事大概率是冲梁在来的,裴焕臣只是遭了鱼池之殃,而我,是鱼池边上那一小撮杂草。   兴许是从监控里看到我们醒了,没多久,房门被打开,满脸憔悴的梁炜仁走了进来。   当他完全不做伪装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时候,我心里暗暗叫糟。根据看过的一些电影电视剧定律,绑匪如果并不在意被看到自己的真面目,那很有可能,他就没想让人质活着离开。   “大伯?”裴焕臣直起身,似乎想要起来,“大伯你为什么要绑我们?是因为我偷偷跑出来,梁先生生气了,所以让你把我捉回去吗?”说到这,他摇了摇头,“不对啊,那你为什么要抓钟艾?”   “谁是你大伯。一个小杂种,也配跟我攀亲戚?”梁炜仁板着脸,眼里透出嫌恶。   他走到裴焕臣跟前,握住对方的下巴,迫他抬起头。   “他让我不好受,我也得让他不好受。”平静地说完,他毫无征兆地扬手给了裴焕臣一巴掌。   随后就像发泄在梁在那儿感受到的怒火,他开始疯狂殴打裴焕臣。   他打得太狠了,只一会儿就将裴焕臣打得头破血流。他甚至拿脚去踩裴焕臣的头,拿鞋尖猛踹裴焕臣最柔软的肚腹,一副要把对方往死里打的样子。   而裴焕臣不光不求饶,也不发出任何的声音,就像已经习惯这些疼痛一般,只是全然地顺从接受。   “住……住手!”我努力拱过去,撞到他腿上,将他撞了个趔趄。   梁炜仁扶着墙站稳,目光阴狠地射向我:“来一个自己送死的……”说着,他改朝我走来。   我咽了口唾沫,脚跟蹭着地面不住向后挪动,心里害怕极了,嘴上仍积极自救:“你想报复梁在,得钝刀子割肉,一点一点来,一下子把人打死了……有、有什么意思?”   “你……你拿个相机,把裴焕臣的样子拍下来,送去给梁在,之后偷偷看他的反应,不是……不是更有趣。”   我其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但说着说着,梁炜仁竟然真的停下脚步,作思索状。   “说得对。”他看了眼裴焕臣,喃喃道,“我要把他珍爱的全都毁掉,以前是他的妈妈,现在是他的小宝贝。我要看着他崩溃,看着他痛苦,让他后悔跟我作对!”说罢,他快速转身离开了房间。   铁门再次合拢,我紧绷的肌肉骤然松懈下来,心跳快得简直要破腔而出。   “焕臣,你没事吧?”我赶忙挪到裴焕臣身边,询问他的情况。   他倒在地上,鼻青脸肿,本来身上就跟泥地里滚过一样,脏到不行,这会儿沾上血迹,更是增添几分凄楚。   “梁先生……不会为我痛苦的。”黑发遮挡了他的眼睛,他双眸微微眯缝着,从发丝底下透出幽蓝的色泽。   他的声音很轻很轻,似乎已没有多余的力气说话:“我不是,不可替代的。”   “你是,你是不可替代的!别睡焕臣,千万别睡……”   无论我怎么叫他,他还是慢慢闭上了眼睛。我急得眼泪都要出来,偏偏这时候,梁炜仁去而复返。   他径直走来,暴力地揪着我的后领将我扔到一边,接着开始给裴焕臣拍照。   正面的,侧面的,俯视的,拍了足足四五分钟,将裴焕臣各个角度的惨状都拍摄下来,他才意犹未尽地停止下来。   欣赏着手机里的照片,他再次朝我走来:“本来我已经准备把你活埋了,但外国佬说你有用,那就暂且留你一命吧。”   我尚还在为自己能留得一条小命庆幸不已,就听他接着说:“不过,你得换个地方。”   话音未落,他握着手机猛然砸向我的太阳穴。   脑袋一疼,我再次晕厥了过去。   深色的书房内,梁在坐在宽大的书桌后,沈鹜年坐在他的对面,而书桌旁则站着一名像是秘书的男人。   “我们一路调取了监控,发现焕臣少爷是被一辆黑色商务车劫走的,同样被劫走的还有一个大学生,叫……”秘书翻看着手上的资料,报出一个名字,“钟艾。”   沈鹜年一顿,仿佛没听清,抬头问道:“叫什么?”   秘书又看了眼资料,重复道:“钟艾,艾草的艾。”   支着手,梁在头疼般垂下脑袋,揉了揉自己的额头。   “钟艾……”沈鹜年嚼着这个名字,猝然笑起来。   “梁在,你说他能活多久?” 第49章 谁都好,来救救我吧   怎么有这么混蛋的人啊?   从梦境里醒来,我的第一反应是生气,接着才意识到现在不是生沈鹜年气的时候。   身上的绳子不见了,裴焕臣也不见了,周遭的环境与被梁炜仁打晕前待的屋子大不相同——看起来像是一只集装箱。   整个空间长六米,宽三米左右,除了木头的地板,墙壁、天花板都是白色瓦楞状的金属,一端有门以及一个通风口,但门推不开,该是从外面锁死了,通风口只有巴掌大小,连我一条胳膊都伸不出去。   从通风口往外看,外头是一间巨大的旧仓库,地面杂草丛生,垃圾随处可见,偌大的空间里除了我待的这只箱子,再没别的大物件。   “有人吗!有没有人能帮帮我?”我对着通风口叫了许久,始终无人应答,也看不到有人过来。   我只能放弃,转而观察集装箱内部。   看来是打算长期关着我了,集装箱里不仅配了塑料马桶,我还在角落找到一箱压缩饼干和一桶12L装的矿泉水。   坐到箱子一角,我拆开压缩饼干吃了些,随后又到通风口那儿去喊。   哪怕知道梁炜仁应该不会这么蠢把我关在能够轻易获救的地方,但求生欲还是让我想要试一试,再试一试……万一正好就有人路过听到我的呼救呢?秉持着这种信念,我从白天喊到黑夜,喊到喉咙都嘶哑,外头再看不到一点光亮,这才疲惫睡去。   在这种环境下,人是不可能睡得好的。大概迷迷糊糊也就躺了两三小时,我就再也睡不着了。   眼前伸手不见五指,耳边听不到一点声音,我抱着膝盖,尽量将自己缩成一团。   太安静了,安静到让人急迫地想要想一些什么分散注意力,好让紧绷的神经不要沉浸在这让人绝望的黑暗里。   不晓得裴焕臣怎么样了,感觉他比我更危险一点。   要多久才会有人发现我失踪了呢?手机、钱包第一次醒过来的时候就不在身边,该是被收走了,不知道他们会不会替我回消息,如果会的话,那便利店帮我报警的可能就很渺茫了。   反正,沈鹜年那家伙是指望不上的。   苦中作乐地想,起码现在是暑假,考试都考完了,不然期末缺考我真的会死。   死。   一想到这个字眼,我的心脏都瑟缩了下。   我会死吗?会孤独地死在这只集装箱里吗?会直到尸体腐烂发臭都没人找到我吗?   卡纳大师赛的最终结果还没出来,我的梦想才刚有雏形,窝窝囊囊地就这么死了,我实在不甘心。   胡思乱想着,一直持续到天蒙蒙亮。当通风口再次有光照进来,我从地上起身,开始了新一天的呼救。   就这么过了三天,由于长时间的喊叫,我的嗓子渐渐说不出话了,我只能改为砸门、踹门、撞门,但除了把自己弄出一身伤,没有任何作用。   白天的集装箱热到让人难以呼吸,晚上又黑得叫最光明磊落的人都能生出恐惧。如果说梁炜仁对裴焕臣是肉体上的折磨,那对我,无疑就是精神上的折磨了。   有好几次,在极静的耳鸣中,我会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可等我再仔细一听,却发现那只是我的错觉。   之前曾在网上刷到过,说监狱里的犯人一旦在监狱里犯错,就会被罚关小黑屋。那屋子比棺材大不了多少,来回只够走两步,天花板就在头顶,没有灯没有床,不用一个月,只需一周,就能让最不逊的犯人老实下来。   集装箱的空间虽然要比小黑屋大一点,但也只有这一个优点了,才三天就把我关成幻听,不敢想要是再被关个十天半个月,我会变成什么样。   这种时候,曾经深恶痛绝的梦境联结,突然变作救命稻草,与沈鹜年精神相连成了我在绝境下能看到“外面世界”的唯一机会。   海风扑面,浪花翻涌。路灯发出微弱的白光,下一秒熄灭,再下一秒亮起,苟延残喘地树立在码头前。   死亡重金属的音乐自一艘双层中型游艇中奔泻而出,惨叫与狂笑回荡于寂静的码头,让人很有些不寒而栗。   沈鹜年面向大海,点燃一支长烟,深吸一口气,徐徐呼出。风卷起他的发丝,吹乱了烟雾,他叼住烟,眯了眯眼,扯开脖子上的领带,随后从裤子口袋里掏出手机看了眼。   梁在的电话恰好在此时打来。   修长的手指夹住香烟,沈鹜年接起电话,没有出声。   “焕臣救出来了,梁炜仁中枪,但逃了。没有找到钟艾。”电话那头,梁在的声音带着丝沉重。   白色的烟蒙住沈鹜年的头脸,将他的表情尽数笼罩其中。不发一言,他挂断了电话,将手里还剩大半的烟捏进掌心揉灭,大步跨上了游艇。   “乌列,可以出发了吗?”菲利亚明媚的面孔出现在二楼护栏前,“父亲已经等不及了!”   她扎着两条麻花辫,脸颊上沾了一些红色的痕迹,像是血液,又像是某种潮流妆容。   沈鹜年冲她笑了笑:“让他耐心些,这场狂欢会持续很久,他可以慢慢享受。”说到最后一句,他脸上的笑容已经转淡,眼里更是一片冰冷。   菲利亚比了个“ok”的手势,缩了回去,那之后,音乐声更响了。   白色的游艇缓缓驶离码头,朝大海深处而去。   太好了,裴焕臣被救了。   睁开眼眸,因为这一好消息,往日一醒过来就会涌上心头的焦虑都好像少了一些,我坐起身,双手合十,拜了拜天,由衷感谢老天令裴焕臣获救。   就在这时,外面传来了一点响动。尽管很轻很轻,但我确实听到了。   这是几日以来我第一次听到外面有动静,激动得噌地一下从地上起来,对着通风口就开始嚷:“救命……救救我……”   因为不知道还会被困多久,我这几天喝水很少,加上连日来一直在呼救,嗓子早就沙哑到不行。   可还没叫两声,我就猛地一顿,发现不对。   昏暗的晨曦中,远远走来的人拖着半边身子,模样十分地奇怪。等走得近了,我才认出,那竟是负伤的梁炜仁。   这位人前总是温文尔雅示人的太子爷,如今蓬头垢面,满身狼狈,左肩有一处狰狞的伤口,正不断往下滴血,右手上握着把只在电视里看过的黑色手枪,一步步朝我走来。   他该不是要……灭口吧?   我惊惧地退后,远离集装箱大门。   退了一半,忽地忆起曾经的寝室里,王向阳他们组队打游戏,站在集装箱正中是最容易被扫死的。门边可能更安全一些,这样,要是他开门进来,我冲上去跟他搏斗,说不定……说不定还有活路。   这样想着,我立马跑到门边猫起来。   “听说……你也是Cure?”   梁炜仁的声音透过通风口传进来,虚弱、倦怠、死气沉沉。   我不知道他这么问什么意思,索性装死不回答。   结果下一秒,集装箱大门就被一枚子弹穿透,弹孔离我仅仅只有一米不到。   我吓得直接瘫软下来,连呼吸都暂停了。   “我再问一遍,你是不是Cure。”   我现在就是瓮里倒霉的鳖,他多打几枪,总有一枪能射中我,哪里还容得我沉默下去。   “我……我是!”我忙扬声回答。   外头静了半晌,我大着胆子从通风口往外偷偷查看,就见梁炜仁垂着脑袋,盘腿坐在集装箱前,半边的风衣都已被鲜血浸透,情况看着不是很乐观。   “你做过梦吗?关于Redvein的梦。”他终于开口,但说几个字就要停下来缓一会儿。   我猜测他应该是想问梦境联结的事,于是道:“……有,我有梦境联结。”   “梦境联结?原来是叫这个名。”他将手枪放在腿间,吐字吃力地又问,“Cure梦到的,就是Redvein的真实感受吗?”   “如果红线虫还没消散,那Cure就会在Redvein情绪激动的时候,有一定几率梦到对方。但医生说,这不是必须的,有的人也梦不到。”   梁炜仁很久都没有动,让人怀疑是不是死了。   约莫过了两三分钟,他才复又出声:“在余洛死的那天,我梦到他了。他开着车,头也不回地冲进海里,任海水灌满车厢,平静地赴死……他明明会游泳的。这二十年,我不停不停地做这个梦,除了这个梦,他别的时候都不会来找我。你说,他是不是想要我给他偿命?”问完,他抬头看向我。   我受惊下蹲,不敢再探头。   “梁先生……我、我不是医生啊,你这个情况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你啊啊!”咻地一颗子弹再次射进来,我一咬牙,只得硬着头皮回道,“可能只有余洛死的那天才是梦境联结,之后的二十年,只是……只是你反复在做同一个噩梦。余洛是个很善良的人,他不会想要任何人的命的。”   “对,他是个很善良的人,死后……应该会上天堂吧。而我这种人,注定会下地狱。”梁炜仁断断续续地说着,“我这个人,一辈子都在争抢,在算计,只有他……是我不争不抢就拥有的,可惜我没有珍惜。”   “倘若我把命赔给他,他能原谅我吗?”   “下辈子……下辈子……”他声音渐渐低下来,“算了,还是不要有下辈子了。”   等了很久没再听到动静,我爬起来往外头看了看,梁炜仁坐在原地,脑袋耷拉下来,裸露在外的皮肤颜色,呈现一种失血过多的灰白。   我从未想过有一天“死一样的白”会如此具象化地显现在我眼前。   “梁先生?”我试着叫他,“梁炜仁?你……你还活着吗?”   叫了十几分钟,对方毫无反应,甚至,身上的血液都开始凝固了……我不得不承认对方可能已经死去的事实。   捂着嘴滑坐到地上,我害怕到浑身都在颤抖。   余晓山之后,这是第二个在我面前死去的人,但这次没有沈鹜年捂住我的眼睛,我只能一个人扛过直面死亡的恐惧。   兴许是太害怕了,莫名其妙的,忽然就觉得梁炜仁很荒唐。   放弃逃跑,放弃治疗,拖着残躯独自跑来问我关于梦境联结的问题,然后说了两句话就死了,还真是到死都很好地维持住了“任性恶少”的人设。   可我该怎么办?他死了,我被人找到的概率是不是更小了?   我还要在这只逼仄的集装箱里待多久?我不想看着梁炜仁的尸体直到绝望死去,这太可怕了……   闭了闭眼,难以忍耐的泪水自我的眼角滑落,流进指缝。   谁都好,来救救我吧。 第50章 终于找到你了   音乐声中,菲利亚抱着电脑坐在游艇边的座椅上,用力按下回车键,随后对着电脑屏幕吹了声口哨。   “搞定了,还以为骨头有多硬,这才两天就受不了了。好多钱啊乌列,有这些钱,我们以后可以想做什么做什么了吧?”她将电脑屏幕对准一旁的沈鹜年,给他看上面的金额。   戴着皮手套,把玩着马鞭的沈鹜年看了一眼,叮嘱道:“记好秘钥别丢了。”   “放心吧,好好记着呢。”菲利亚点了点自己的脑子道。   将沾血的马鞭丢到桌子上,沈鹜年抬手擦了擦颊边溅到的血迹,拿起桌上的威士忌酒杯咽了一大口酒。   游艇中央的钢管上,浑身是伤的阿什麦金被结结实实捆缚其上,金发被汗和血黏作一团,体面的衣服也变得破破烂烂,他吃力地抬起头,眼里泛着仇恨的冷光:“我……我出事……墨西哥人……不会放过你们的……”   沈鹜年闻言轻轻挑眉,放下酒杯道:“不用为我们担心,父亲。对外,我们会说你畏罪自杀,跳海死了,但实际上你是带着加密钱包里所有的钱坐船逃到了非洲,不是吗?”   阿什麦金一愣,牙咬切齿地道:“他们不会相信的!”说着剧烈挣动起来,仿佛是想要摆脱身上的束缚,一口咬上沈鹜年的咽喉。   “相不相信又如何?他们还能真的派人来查吗?”沈鹜年信步朝他走去,停在他面前,微微俯身,“这个世界没有谁是不可被替代的,两三年一过,谁还会记得你?”   阿什麦金盯住他,忽地伸长了脖子,目光凶狠地咬上去,沈鹜年游刃有余地退后,没让他碰到分毫。   “我养大了你们,你们怎么能联合起来背叛我?白眼狼!!没有我,你们只能去路边捡垃圾吃!”阿什麦金愤怒嘶吼。   菲利亚合上笔记本电脑,上去就是一巴掌:“没有你,我们不会失去父母,也不会成为你犯罪的一环。你只是把我们当做两条好用的猎犬,根本从来没有爱过我们。”她一把抓起对方的头发,忿恨道,“我为了你,14岁起就开始游走在各个男人间,替你拉拢他们,讨好他们。一个真正的父亲……怎么会欣喜于女儿做这种事?”   阿什麦金还想解释,菲利亚反手又是一巴掌,打得他偏头咳嗽两声,朝地上吐出一颗带血的臼齿。   “别杀我……”下巴上牵着一根红色的唾液丝,阿什麦金在发现恐吓与怀柔都不管用后,求饶起来,“我死了,你们就永远找不到那个Cure了。乌列,绕我一命,我告诉你他在哪儿……”   菲利亚揉着自己的手蹙了蹙眉,没说话,看向沈鹜年,等他做决定。   “那个……Cure?”沈鹜年神情平淡,一副不知道他在说谁的模样。   “就是你的Cure!叫……叫钟艾的!”阿什麦金激动到脸上的肌肉都在抽搐,这是他最后的生机,他非常清楚,“没有我,你们根本找不到他。让我活着上岸,我告诉你们他在哪儿……”   “不用。”沈鹜年没有一丝犹豫地打断他。   阿什麦金的表情凝住了一瞬,他怕自己表述地不够清晰,又说了次:“没有我告诉你们地点,他会死的,说不定他现在已经要死了。乌列,他不是你的Cure吗?他对你不重要吗!”   沈鹜年怜悯地看着他:“这就是你的王牌?一个不再有用的Cure?”他嘲讽地勾唇,“红线症这种病,只有在患病时,Cure的命才是Redvein的命。我早就痊愈了,他的死活跟我有什么关系?”   阿什麦金瞪大双眼,从喉咙里发出一连串带着血气的笑声:“呵呵呵呵……真的不重要吗……”   沈鹜年唇角的弧度一点点消失,黑色的眼瞳比海面还要幽深寒冷。   “你再陪他玩玩。”对菲利亚说完,他就像不耐再跟阿什麦金扯皮,自己下到游艇一层。   楼上吵闹的重金属音乐再次调大音量,他坐进驾驶舱,关上舱门隔绝外面的声音,一边用牙咬掉手套,一边给梁在打去电话。   “喂?”   一接通,沈鹜年便开了免提,将手机丢到身旁操作台上。   “找到了吗?”   “我已经派了很多人去找,目前还没有消息。”梁在不知道这几天是不是都没怎么休息好,声音里透出浓浓的疲累感。   沈鹜年盯着外头一望无际的漆黑海面,指腹有节奏地轻点着座椅扶手,又问:“裴焕臣呢?不是说Mimic也有定位功能吗?让他去找。”   梁在那头静了片刻,语气染上一丝不满:“他全身多处骨折,昨天刚做完手术,到现在还昏迷着,你让他怎么去找。”   沈鹜年冷嗤一声:“多得是法子让昏迷的人清醒过来,需要我教你吗,梁总?”   不满升级成不悦,梁在的声线彻底冷下来:“沈鹜年,你不要太过分。”   “他只是个冒牌货,又不是你真正的Cure,生死并不会对你产生影响。”   “我说了,不要这么说他。”对面的人一字一句警告道,“钟艾怎么说也是受我牵连被绑,我会尽力去找,但能不能活着找到,看他自己的命了。”说罢,不客气地挂断了电话。   沈鹜年长久地直视前方,不知道是真的在看海,还是在透过黑色的海面思考别的事情。   海浪一波又一波,扶手上的敲击停止下来,五指陷入到柔软的皮面里。他绷起手背,显出根根分明的指骨,宛如伸出利爪的野兽那样在扶手上抠抓着,留下一道道触目惊心的抓痕。   忽然,扑通一声,从楼上掉下来什么东西,白花花划过一楼的驾驶舱,落进冰冷的海水里。   沈鹜年身形微顿,目光向海面投去,意外地瞥见菲利亚挣扎地露出水面,隐隐在海浪的喧嚣中喊着什么。他几乎是瞬间便反应过来,快速冲出舱外,解开游艇上悬挂的救生圈,朝菲利亚的方向掷去。   “当心些,他解开绳子了!”菲利亚抱住救生圈大声示警。   沈鹜年阴沉着脸,大步走进厨房,挑了把刀尖异常尖锐的剔骨刀,缓步朝二层走去。   “父亲,我想了想,或许我们不用走到你死我活的这一步……”拇指横向摩挲着刀刃,他每踏一节台阶,语气就更轻柔几分,“你告诉我钟艾在哪儿,我放你上岸,送你去非洲养老。”   “Put your fist up and vent your pain(用你的拳头发泄你的痛苦)!   As days go by, my heart grows cold(日子一天天过去,我变得心灰意冷).   I can't seem to let this all pass me by(我似乎无法让这一切都过去了).”   回答他的,除了撕心裂肺的歌声,再没有旁的声音。   踏上最后一节台阶,二层已经尽收眼底,可到处不见阿什麦金的身影。沈鹜年环顾四周,顺着边缘查看下方,显然是怀疑对方挂在游艇外侧。   就这么来到游艇尾端,沈鹜年探身往下观望时,一根马鞭猝不及防勒住他的脖颈。   “从小到大,我告诉过你很多次了,不要暴露自己的弱点,乌列。”阿什麦金不断收紧手上的力道,笑得残忍又狠毒。   猛地惊醒过来,鼻端是若有似无的臭味,眼前是一成不变的集装箱内部,我用力闭上眼,想要再睡,却怎么也不行了。   使劲敲打自己的脑袋,我懊恼不已。   什么时候醒不好,偏偏是这么关键的时候……   沈鹜年不会死了吧?我不安地抠着手指。虽然他确实很混蛋,可……可我没想过他会死。   扒着墙壁站起身,我从通风口看出去,一眼便望到了外面梁炜仁的尸体。对方仍维持着两天前的坐姿,身上的血液已经发干发黑,引来了许多苍蝇,散发出阵阵恶臭。   只一眼我就不行了,捂着嘴干呕起来。   呕到眼泪鼻涕都下来,我举着水桶奢侈地连灌好几口,才勉强将嘴里的酸苦味冲淡。   算了,死就死吧,我反正也是要死的,大家都是要死的……   喝完水,我再次躺倒,盯着昏暗一片的天花板发起呆来。苍蝇偶尔会从通风口飞进来,又因为找不到出口,乱闯乱撞着,一直在集装箱里胡乱飞舞。   要是有针就好了,我就可以学武侠小说里那样,在苍蝇翅膀上刻字。就刻“我在集装箱里”,然后等着有缘人发神经突然想看苍蝇翅膀,一看,咦有字,然后开始找,找到了已经是白骨的我……   不过苍蝇能活那么久吗?   好像天冷了就会死吧。   一只苍蝇落到我的手上,我没有赶它,任它在我的身体各处探索爬动。   要是一个礼拜前告诉我,我会和苍蝇做好朋友,我是打死不信的。但现在,我感谢有它们,能让这里多些声音,多些生机。   起码有它们陪着,我也不算孤独地死去了。   封闭的环境让我的精神岌岌可危,也让我忘了,苍蝇可是《圣经》里的十灾之一,最擅带来疾病和死亡。   当晚我就开始呕吐发烧,似乎是得了急性肠胃炎。而更雪上加霜的是,无论我再怎样昏沉不醒,梦境都不再联结到沈鹜年,就像……他真的死了一样。   又过了三天,我奄奄一息地躺在集装箱里,吃不进东西,喝水都吐,已经能感觉到越来越多的苍蝇围着我转,一只只虎视眈眈,只等我死去好一涌而上享受美食。   “哎……”不知道是谁会第一个发现我的尸体,希望不要臭到对方。   明明是盛夏,身体却越来越冷,我努力睁眼,可还是无力阻止意识的涣散。   朦胧中,好像听到有狗叫声由远及近地传来,或许是幻听,又或许是我死前最后的美梦,我不知道。   过了不多会儿,外面响起杂乱的脚步声。   “这里有具尸体!”   “看情况死了有几天了。”   “焕臣少爷的感应只到这里……”   “这是梁炜仁。”陌生的声音里,夹着一道熟悉的男声,“把集装箱打开。”   随着他的一声令下,集装箱箱门被从外面缓缓打开,刺目的阳光照射进来,令我痛楚地闭上眼。   有人来到我的身前,小心碰了碰我的脸,在发现我还有温度后,直接一把将满身脏污的我从地上打横抱了起来。   模糊的视野中,沈鹜年脖子上缠着一圈绷带,面色白如冰雪,脸上的笑容却比外面的阳光更灿烂。   “终于找到你了,钟艾。”   这到底是美梦还是噩梦啊,我纠结地想着,很快沉入黑暗。   作者有话说:   BGM是Papa Roach的《Take Me》 第51章 你让我感到恶心   这一定是噩梦。   睁开眼,我发现自己躺在一间全然陌生的卧室里,手背打着留置针,右脚拴着一根细长的铁链,从被子里一直延伸到天花板上。   现代风的卧室内除了我再无别人,中央空调安静地运作着,阳光从窗户外透过薄纱照射进来,是与集装箱里截然不同的凉爽与明亮。   身体、头发,乃至本该胡子拉碴的脸都被清理过了,整个人都很干净清爽,但没有裤子。我身上只穿了件勉强能遮住臀部的宽大衬衫,乍一看,像条睡裙。   试着拽了下,天花板的孔洞里源源不断地能拽出铁链。足足大概拽出来了几十米,才终于拽不动了。然而一松手,铁链又会非常缓慢地缩回去,就像……就像路上经常能看到的,遛狗的那种自动伸缩牵引绳。   下地探索了一番,卧室里的家具不少,有床,有沙发,有茶几,还配了一间浴室。窗户外天空湛蓝,不见杂云,楼下是一大片的草坪,尽头树木环绕,翠绿的树冠层层叠叠,看不到有别的建筑。   上一次见到这样的绿色,仿佛都是上辈子的事了。   我近乎贪婪地望着窗外的风景,直到门外传来脚步声——那应该是某人上楼的动静。   我慌忙四下寻找,最后拔下了床头柜上的一盏木质台灯,将其倒握在手中,憋住气,躲到门边。   在门开的一瞬间,我提气做好准备。   来人端着餐盘走进来,顿了顿,似乎有所察觉,向我这边看过来。我的台灯就是这时候挥下的。   挥下了,大脑才辨别出进来的人不是别人,是沈鹜年,想要收手却已经晚了。   木质的台灯底座狠狠砸中对方的额角,将他的脸砸偏过去,脸上的眼镜也一下子甩到地上。我吓得松手,“砰”地一声,台灯脱手落地。   身体往边上踉跄了一下,沈鹜年手上的餐盘却始终拿得很稳,只是轻微摇晃,没有翻倒。   刘海散乱地垂在额头,一丝血线从裂开的伤口处流淌下来,一路落进眼睛里,再缓缓沿着面颊滴到黑色的衣襟上。   “你恢复得挺快,力气好大啊。”沈鹜年的左眼完全被鲜血染成红色,他缓了缓,将餐盘往我怀里一塞,弯腰拾起地上的台灯和眼镜,没有愤怒,没有责怪,只是淡淡对我道,“你自己吃吧,我去处理一下伤口。”说完,拿着东西转身离开了卧室。   竟然不是梦,我真的被沈鹜年救出来了。   可是……可是他为什么要拴着我啊?   盯着地上的血迹愣了片刻,我端着餐盘来到窗户边的沙发区域,坐下默默吃起来。   餐食非常清淡,没有太难消化的东西,味道……一尝就知道是沈鹜年自己做的。   吃了一个多礼拜的压缩饼干,终于吃到顿像样的,每吃两口我都要停下来忍过内心的激动,把眼泪憋回去,再感慨一下活着真好。   将餐盘里的食物吃得一点不剩,我起身扯着铁链,试探着一脚跨出房门,没见有人阻拦,鼓起勇气向外走去。   出门便是一副旋转楼梯,这一层是顶层,探头望下去,一圈圈蚊香般,往下起码还有两层。   整个楼层除了我待的那间卧室,另外还有两间房,都是关着门的,我没有好奇去看,沿着楼梯继续往下探索。   锁链拖曳在白色大理石的台阶上,犹如一条银色的细蛇,弯弯绕绕。   一楼的空间开阔到不可思议,南北都是巨大通透的落地窗,一面是广阔的草坪,另一面则是蔚蓝的海面。   这到底是把我带哪儿来了?   我寻找着类似电话或者电脑之类的通讯设施,搜遍整个客厅,只在沙发上找到了一只电视遥控器。   “你在找什么?”   身后突然响起的声音吓得我不受控制地开始打嗝。   手指捂住嘴,我讪笑着在沙发上转了个身,膝盖不小心碰到遥控器,电视新闻的播报声几乎与我的声音重合到一起。   “我随便……嗝随便逛逛……”   “……继梁家长子梁炜仁因绑架人质,不幸被特警击中要害,失血过多身亡后。百汇通职务侵占案的另一关键人物,美国艺术品经销商人罗伯特·阿什麦金,近日在出海游玩中亦神秘失踪……”   打着嗝,我不由自主想到了梦境联结的最后一幕——阿什麦金用马鞭勒住了沈鹜年的脖子,一副要致对方于死地的模样。   现在沈鹜年好端端地站在这里,那是不是代表阿什麦金已经……睫毛一颤,我从沙发上下来,往后退了几步。   沈鹜年额头上的伤已经处理妥当,血止住了,伤口上贴了两条免缝胶带,眼里的血迹也清理干净。他本就穿着黑衣服,看不出身上的血迹,不过脖子上缠的绷带上仍沾上一点惹眼的红,彰显着他刚刚遭受的暴力。   “别想逃跑,没用的。锁链的钥匙藏在只有我知道的地方,这里没有信号,也不会有任何人过来。”他说着,往我这边走来,“只要你离开这间屋子,安保系统就会报警。除非你把自己的脚砍断,然后冒着失血而死的风险爬出去。爬个几公里,运气好的话,能被人发现,运气不好……就只能死在路上。”   “阿什麦金的两名子女正接受有关他们父亲失踪的官方调查,两人在被问询24小时后保释,目前不得离境。他们的律师强调合作态度,并期待尽快澄清事实。”   “……嗝!”   我往电视机方向扫了眼,还没说什么,沈鹜年便顺着我的视线瞟过去,解释起来:“因为被调查的事,父亲心情一直不太好。五天前我和菲利亚陪他一起出海,第一天还好,但到第二天的时候,他突然狂性大发,想要杀了我和菲利亚。他把菲利亚推下海,又用马鞭勒我的脖子。我和他搏斗,不小心割伤了自己,也刺中了他。”   他收回视线,轻轻叹了口气,表情可怜又无辜。   然而我知道,这都是他的伪装。   绝对不能让他知道我跟他有梦境联结,不然他一定会杀我灭口的……   沈鹜年再次迈开腿朝我走来:“他不小心掉到了海里,菲利亚试图救他,但夜晚的大海太黑了,一会儿功夫他就不见了。”   他越往我这边走,我越是往后退,直到后背抵住落地玻璃,退无可退。   “百汇通集团现阶段处于高度不稳定状态,股市对这些连锁事件反应敏感,股价震荡。分析人士指出,集团的未来依赖于家族内部能否迅速恢复稳定,并重建投资者和公众的信任……”   “你看,割得多深。医生说,差一点就割到动脉了。”他勾住绷带,一点点扯松,给我看他的伤口。   映入眼帘的先是一圈狰狞的青紫淤痕,再是颈侧一道平整锋利的割伤。尽管已经做了缝合处理,但仍能看出当时沈鹜年下手有多狠。   这人,不光对别人无情,对自己也好无情。   “警方表示,将深入调查梁炜仁的职务侵占案件及其绑架事件的所有相关细节,确保公正法治。此外,搜救团队正在继续对阿什麦金的失踪进行全面搜寻……”   搜不到的。   说不定他们搜的根本不是阿什麦金坠落的那片海,能搜到才有鬼。   “你……嗝你拴着我做什么?不是说……嗝让我不要缠着你吗?”   沈鹜年抬起手,掐住我的两腮,固定住我的下巴,目光从上至下地描摹过我的五官,缓慢道:“以前我确实觉得,看着你很烦。但通过这次的事我发现,如果你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出事,我会更烦。都是烦,还不如两害取其轻,把你绑在我的身边。”   这是什么混账发言?   我瞪着他,努力发出声音:“你……你这是非法拘禁嗝!”   他笑了一下,松开我的脸:“是你先欠我的。”说罢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张折叠起来的纸,在我面前抖开,“欠钱还债,天经地义。”   那一瞬间,我感觉自己的瞳孔都震动了。是欠条,是我当初写给沈鹜年的欠条!是后来把钱还了,我问他要,几次都没还给我的欠条!   “这是……这是我的欠条,我明明把钱嗝,把钱还给你了!”我伸手去抢,被沈鹜年轻轻松松举高躲开。   他只是将手按在我的胸口,便让我如何都够不到那纸欠条了。   “那为什么欠条还在我手上呢?”   我简直不敢相信一个人能颠倒黑白到这个程度:“因为你那时候……嗝故意没还给我!”   他的脸上完全不见心虚:“是吗?可我记得明明是你没还钱。”   “卑鄙!无耻!你怎么这么不要脸!”无论骂多难听的话,他都好像不痛不痒。我咬了咬唇,不再跟个小丑一样去够他手上那张欠条。   明明是他说不想我缠着他的,现在又自说自话把我关在这里,这个人……这个人真是从头到尾都这么恶劣。   “我讨厌你……不,我恨你。”打开他按着我的手,那些好不容易塞进大脑深处的情绪仿佛又冒了出来,我被它们冲击得心脏一阵阵紧缩,自我防御般吐出了自己能想到的最狠决的话,“沈鹜年,你让我感到恶心。”   怎么也停不下的打嗝不药自愈,我推开他,拖着铁链往楼上跑去,重新又回到了一开始的那间卧室,并且锁上了门。 第52章 为什么你总是这么对我   白天,别墅外风和日丽,绿植环绕,似乎拥有这世间最热烈的阳光。可到了夜晚,从窗户外望出去却只有伸手不见五指的黑。   太黑了,黑到让我仿佛又回到了那只逼仄闷热的集装箱里,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我将卧室里所有的灯都打开了,连浴室的灯都没放过,直至整个空间不存一丝昏昧,这才爬到床上安心入睡。   虽说如今的处境也不大明朗,但总归是比在集装箱里好的。而且……沈鹜年既然费力气将我救出来了,应该不会轻易要我性命。只要活着,那其它问题都不大,我不信……他能关我一辈子。   翻了个身,铁链跟着发出叮叮当当的声响,听到这动静,我心里一阵发虚。不能关我一辈子吧……我还要回去上学,还要完成梦想,还要让更多人看到我拍的照片呢……况且,一星期两星期没人发现我失踪,一个月两个月还能没人发现吗……不会的,谢云泽和彭黛马上就会发现,然后报警,然后……然后……   想着想着,呼吸逐渐平缓,聚拢的意识如同被打乱的桌球,四散开来,一个个争先恐后地落入黑暗的袋子里。   不知道是不是睡前太忧虑了,导致做梦都梦到被警方解救。   谢云泽和彭黛做先锋,带领着搜救队冲进别墅。沈鹜年拽着我在森林里狂奔,没一会儿跑到了海边的一处悬崖上。后面犬吠越来越近,他看了我一眼,说:“我已经逃不了了,就在这里斩断连接吧。”   我还没懂他什么意思,他就果决地握住自己心口的铁链,一点一点开始往外拔,直到拔出一颗鲜血淋漓、还在跳动的心脏。   黑色的血喷涌而出,我张开嘴,嘶声力竭地尖叫,梦里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不要不要不要不要!   我颤抖地捧住那颗心脏,试图将它塞回沈鹜年心口的大窟窿里,可那里的肉就跟长死了一样,怎样也不肯接受心脏的回归。   “塞不回去的,这不是我的心。”沈鹜年将那颗心推向我,“是你的。”   我一愣,低头看去,只见自己的左心口处有个拳头大的洞,锁链的另一端钉在里面,周围除了一圈红色的肉,再没有别的东西。   这原来是我的心啊。我感受着手心里那块肉的跃动,很有些不知所措,而就在这时,十几个穿着黑衣的特警牵着狗拥了上来。   那些人没有给沈鹜年解释的机会,纷纷抬起枪口对准他。   “别!他虽然……虽然混蛋,但罪不至死……”我挡在沈鹜年前面,一步步走向特警,嗫嚅道,“我、我没事了,你们别开枪。”   大约走了两三米,耳边忽地响起“嗖”地一声,我知道,或者说梦里的我知道那是什么,惊恐地回身看去,只来及看到眉心中弹的沈鹜年笑着向后倒去,坠下高耸的悬崖。   他完全不挣扎,不愤恨,似乎等这一刻已经等了许久,表情甚至带着些终于可以解脱的安然。   手里的肉块在那一瞬停止跳动,完全变成了冰冷的石头。我就是这时候醒来的。   一睁开眼,心情都没平复,就看到沈鹜年出现在我床头,手里拿着一袋乳白色不明液体,从底端伸出一条输液管,正接在我的留置针上。   “你怎么进来了?”我飞速坐起身,要去拔手上的针,“你给我输什么东西?”   罪不至死什么啊?罪该万死吧!   沈鹜年表情一派坦然:“我有钥匙,当然能够进来。”他一把按住我的手,“别动,这是营养针,帮你恢复体力的。”   撕胶布的动作停下来,但我的怀疑并没有因此减少。   他看出来了,哂道:“放心,我不会再给你下药了。你如果不信,大可以拔了。但你今后的食水都会经过我的手,你确定每次都要这么警惕吗?”   我会这样到底是谁害的?   抽回手,我勉强接受了营养针的说法,往床的另一边挪了挪,尽量远离他。   他没有对我的行为表现出任何不悦,调整了一下滴速,拿起反扣在床上的一本书,再次走回另一边的沙发区域坐下。   他坐在正对着床的方向,这样一抬头就能看到袋子里还有多少液体。这几天,他怕都是这样照看我的。   躺回去,试着重新入睡,不知道是因为做了噩梦的关系,还是因为有沈鹜年在,根本睡不着。   有手机还能刷刷手机,什么都没,我只能盯着天花板发呆。   先是背课文,从《赤壁赋》背到《师说》再是《滕王阁序》,觉得不够有挑战性,换背微经公式,什么“边际替代率”、“平均成本”、“消费者均衡条件”……背了会儿,果然晕了。   闭上眼,我再接再厉,努力酝酿睡意。然而,只要沈鹜年那边一有点动静,哪怕微小到书本翻页的轻响,我积累起来的那点睡意就会瞬间不翼而飞。   就这么硬撑了十几分钟,撑到营养针挂完,沈鹜年起身往床边走来,我仍然没有睡着。   背对着沈鹜年,我用耳朵感受他的行动轨迹。他先是替我拔掉了输液管,再取下墙上的空袋子将它们放到了一边,接着……他不动了。可能有那么一两分钟,他站立在床边,不言语,不动作,就像突然化身成了一尊没有生命的木雕,静止在了那里。   这比他坐那儿看书还要让我焦虑。我忍不住睁开眼,才想转身问他还要看多久,床垫微微一动,他竟爬上床躺到了我的身后。   霎时,酒店那晚太过惨痛的记忆在脑海里复苏过来,我紧紧揪着身前的被子,整个僵硬在那里,连眼睛都不会眨了。   “你怕我吗?”沈鹜年靠过来,从后面轻轻抱住了我,温热地气息吐在我的后颈,让我不自觉抖了抖。   “……我不该怕你吗?”闭了闭眼,我小声反问他。   身后的人好似被我问住了,半天没有再出声。   明明室内温度适宜,并不会让人感到燥热,我却因为他的这个拥抱,手心、后背都出了层薄汗。   许久,他松开手。   “睡吧。”   随着话语,沈鹜年坐起身,没有在房内多作停留,下了床直接迈步向外走去。   房门“喀”地合拢,我眨了眨眼,软下身子,将脸蹭到枕头上,过了会儿,又将被子拉高,蒙住头脸。   翌日醒来,我在房内洗漱完,一拉开房门,就看到地上放着个餐盘,里头是蔬菜粥、白煮蛋,和两个包子。   我拿进来吃完了,端着餐盘下楼,到处都不见沈鹜年的踪影。   “沈鹜年?”装模作样叫了几声,没人回。   这次我扩大了自己的探索范围,将一楼的每扇门都打开看了眼。   厨房边上的一扇门是直通车库的,如今里头一辆车都没有,我猜测沈鹜年应该是临时有事出去了,暂时不在。   这可是个好机会。   我不再小心翼翼,拖着铁链继续往下,想找找有什么东西能把链子砸断的。   地下室的空间同样开阔,并且因为有个采光天井,一点都不昏暗。   一半空间是健身区域,摆着不少健身器材,我试着举起一枚十公斤的杠铃,想靠它砸断铁链,试了几次,铁链连个划痕都没有。   这得砸到猴年马月……   我将杠铃放回去,揉了揉酸痛的肩膀,打量着还有什么能用的工具,忽然眼睛一亮,瞧见了另一边的大桌子。   那可能是沈鹜年的办公区域,宽大的书桌后有一整面墙的书柜,桌子上还摆着一台屏幕。   有屏幕就有电脑,有电脑就有网,尽管他大概率设了密码,但万一呢,万一密码正好是八个“8”或者从“12345678”呢!   我兴奋地跑过去,打开屏幕开关,低头找寻键盘时,才发现根本没有键盘,只有个鼠标,再一抬头,屏幕上整整齐齐播放着九个画面,哪里是电脑,分明就是别墅的监控。   其中有一个居然还正对着我的床!   “变态……”怪不得我一醒他就知道了,原来是在这看到了。   地下室一无所获,我只能再次上到一楼。   厨房里倒是有个刀架,但刀都是西式厨师刀,又薄又窄,别说斩断铁链,都不知道能不能斩断我的骨头。   选了把看着最锋利的,蹲下砍了两下,砍得火星子都快冒出来了,铁链没砍断,刀刃毫无悬念地被我砍出了豁口。   “你怎么这么没用啊……”我叹着气,有些不知道拿手里的豁口刀怎么办才好。   插回去,沈鹜年如果用到它,一定会奇怪上面的豁口,一看监控,发现是我准备逃跑,然后给我好看;不插回去,沈鹜年找不到它,奇怪它怎么不见了,一看监控,发现是我准备逃跑,然后给我好看……   恰在此时,车库传来卷帘升起的声音,沈鹜年回来了。   我霍然起身,来不及细想,抓着刀,一路捡拾地上的铁链,风一样地跑回了二楼的房间。   怎么他都会知道我要逃跑了,那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我看了眼自己手中的尖刀,咽了口唾沫。   昨天都能砸中他,他应该……应该也没有很厉害。   我躲在门边,双手紧握刀柄,闭眼不停地做着深呼吸。   楼梯上响起脚步声,从下到上,从远到近,最后停在了门外。   背脊抵住墙面,我缓缓举起手里的刀,心里默念“321”,在倒数结束的那一秒,握着刀冲到了沈鹜年面前。   “把……把钥匙交出来!”由于我的手不住地战栗,使得刀尖也在他的咽喉处忽上忽下,漂移不定。   有什么东西掉到了地上,我向下瞥了眼,看到地上躺着一盒拼图,似乎是沈鹜年送来给我解闷的。   “又来?”   轻而冷的声音自耳边响起,我一抖,沈鹜年已经抬起双臂,毫不畏惧地抓住我瑟缩的手。   “也好,你如果能杀了我,我就不用烦恼了。”他直直盯住我,笑着把刀尖一点点挪到他的心口,“不过你的刀刃不够锋利,割不断我的颈动脉。换一个地方,往这儿刺……”   他抓住我的手,在我的挣扎下,将刀尖坚定地刺进自己的心口。   倒抽一口气,我被吓傻了。   我就是想威胁一下他,让他放了我,没想过真的杀人啊……   “停下……”我颤声阻止他。   他一意孤行,根本不听我的,我第一次知道刀尖破开肌肤的触感会令人这样彻骨生寒。   血越流越多,我好像回到了昨晚的梦境里。   他总是这样……他总是这样……从来不给我选择权。   我被他耍得团团转,都已经摆烂到懒得深思他到底要干什么,他竟然还有办法让我崩溃。   梦境、记忆,混合在一起,如同海底的火山,推着那些被封锁的情感彻底爆发。   “停下……停下!”眼泪一颗颗落下,我感觉自己快疯了,“为什么你总是这么对我!我说了停下,加拉泰亚!加拉泰亚!!”   怒吼着,无数的情绪在我体内撕扯、燃烧,最终凝结成无法消解的浓烈恨意,海啸般淹没我。   我恨他。   我人生中从未这么恨过谁。   我好恨他。 第53章 这是精神分裂了   人生总是在不断的体验中获取新的知识,又在知识里感悟新的体验。   我第一次知道“死亡”,是在四五岁的时候,经由父母口述。他们告诉我,总有一天他们会先我而去,我再也看不到他们,这就是“死亡”。那一天我嚎啕大哭,对“死亡”有了初步的恐惧。   而真正明了“死亡”的残忍,是在我十二岁那年。也是那一年,我知道了“恨”。   我恨过那场台风,恨过就这么丢下我在这世间的父母,也恨过冤枉我的小姨他们……可那些恨都是转瞬即逝的,几乎是冒个头就会被我狠狠掐灭。   一旦沉溺在恨的情绪里,除了让自己看起来更悲惨,毫无益处。   世上行走的人,九成都很不容易,各有各的苦楚,至少我身体健康,至少我遇到过很多好人。难过时,我常常这样安慰自己。   只要活着就有希望,除了生死再无大事。所以无论多绝望,我总能哭一场,睡一觉,慢慢恢复元气。   可现在,我恨沈鹜年。   这恨意如此汹涌坚实,让我根本放不下,也无视不了。   “沈鹜年,我也是人,你能不能把我当人看?我不是你的玩具,更不是你的宠物……”   我都已经不再回头,不再留恋,这个人到底为什么还要扰乱我的心,做这样可恨的事?   眼泪模糊了视线,膝盖撑不住力道软倒下去,这次沈鹜年没有再桎梏住我,松开手,任我和刀双双滑落地上。   “别哭了。我没有把你当玩具,也没有把你当宠物。不是你说恨我的吗?恨我为什么不杀了我。”他捂着伤口蹲下身,唇色不知是因为疼痛还是失血,变得很淡,脸上却还是一副不在乎的表情,“如果我恨一个人,肯定是要杀了他的。”说着,他用另一只手替我擦去下巴上的泪。   短短两天,他身上就新增两处伤口,比我更像那个被绑架囚禁的人。   “因为你就是个疯子!”我挥开他的手,受不了地骂他,“正常人谁会动不动喊打喊杀?”   他轻缓地眨了眨眼,睫毛受惊般抖动,一下子似乎有些愣住了。   曾经,我抱着他,告诉他他绝不会成为像他父亲那样的疯子。而现在,我故意用他最在意的东西刺痛他,还为他眨眼间的脆弱感到畅快。我也不正常了。   “哦……对,我可能早就疯了。”指缝里溢出鲜血,他近乎惨淡地笑了笑,摇晃着起身,“既然杀不了我,你就只能继续被我关着了。”   血迹一点一点落到地上,他缓步离开卧室,走时顺便还带上了门。   我跪坐在门前,看着地上那把沾血的刀片刻,捡起泄愤似的把它扔远了。   那之后的三天,我和沈鹜年再也没有任何交流,陷入到一种诡异的冷战中。   一日三餐他会准时把盛满食物的餐盘放在门外,我吃完了,再把餐盘原样放回去,除此之外的时间我都待在屋子里拼拼图,不出门也不逃跑。   晚上,他会趁我睡着来给我挂营养针。有时候我醒着,但会闭着眼装睡,就是不想和他说话。   沈鹜年买的拼图足足有五千片,打发时间是很能打发时间的,就是有些费眼。我拼到第三天,拼得头晕眼花,感觉自己散光都要拼出来了。   到第四天,沈鹜年将留置针拔了,结束了夜间挂水,至此,我们连面都不见了。不过应该也就我见不到他,他还是能透过监控看到我的。   到第六天,我晚上正趴在地毯上拼拼图,还差最后的一个角就要拼好,外头突然响起一声巨大的雷声,吓得我头皮都炸开了。   我立马从地上起来,跑到窗边往外看。闪电在云层里翻滚,将漆黑一片的夜空点亮,狂风卷席着树梢,预示着暴风雨的来临。   我一向不大喜欢这样的天气,拉紧窗帘,打算回去继续拼拼图。结果才一转身,周围便猝不及防陷入了黑暗。   原地怔愣片刻,我才意识到可能是断电了。   心跳加速,呼吸急促,我想要跑回床上,可双腿根本挪不动路。我只能就这么蹲下身,将自己紧紧抱住。   没事的,我已经出来了……没事的……   我忽然生出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惧,恐惧自己根本没有被救出来,其实还在那只恶臭难闻的集装箱里,而这几天的种种,不过是我做的一场梦。   这样一想,鼻端似乎真的能闻到那股浓重的尸臭了。梁炜仁死前的模样不断在我眼前浮现,我陷入到纯然的黑暗里,越来越害怕,越来越惶恐。   就在我快要受不了扬声求救的时候,房门这时候被轻轻推开。   一道耀眼的光线直射进来,接着是沈鹜年的声音在光后响起:“这里电压不是很稳定,经常断电,你没事吧?”   我抬头看向他,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不那么没用:“……没事,不用你管。”   沈鹜年沉默了几秒,大步朝我走来,直接将颤抖不停的我从地上抱了起来。   他没有将我抱到床上,而是抱着我就近坐到一旁的沙发上。他坐沙发,我坐他的腿。   对相看两厌的两个人来说,这也太暧昧了。   “你放我下……”话还没说完,就被窗外一道惊天巨雷打断。   那隆隆雷声仿若近在耳畔,给人一种下一刻就要劈到头上的错觉。   我霎时整个人往沈鹜年身上依偎过去,什么暧昧不暧昧的,都抛到脑后了。   “这电什么时候……能修好啊?”我抖着声音问。   “一般一两个小时就能来电。”沈鹜年让我侧坐在他的腿上,双臂揽着我的肩背,将我完全搂在怀里,“你如果害怕,地下室还存着一点蜡烛,我可以全都替你点上,这样房间应该会亮一些。”   “很容易着火的。”这也太没有消防安全意识了。   “那就把我们两个都烧死,也挺好的。”   就像破窗效应,一件过分的事用另一件更过分的事作对比,前者就不会显得突出了。沈鹜年这话惊悚到我倏地僵硬在那里,连周遭的黑暗都仿佛没那么可怕了。   他不是真的疯了吧?   我赶忙岔开话题:“这房子……是你买的吗?这里不是江市吧。”   江市是不大会停电的,至少我在那上学的两年,一次也没遇到过。   他轻轻拍着我的背,手电的光也跟着一晃一晃:“不是,在江市边上。已经买了好几年了,本来打算如果半途被揭穿,或者你没有爱上我,就把你绑到这里来,让你给我提供一辈子的体液。”   禽兽。   我心里暗暗骂了一声,再次岔开这危险的话题:“我……我这几天下面什么都不穿,感觉很不习惯,你能不能……能不能给我准备几件正常点的衣服?”   “正常点的?”   “起码不要动不动露半边屁股吧?”   他轻笑起来:“好。”   暴雨随着雷电倾泻而下,击打在窗户上,形成天然的白噪音,屏蔽了光明,也短暂屏蔽了爱恨。手电的光没有支撑多久,才半小时便暗得快要看不清了,可这次因为有沈鹜年在,我不再惧怕梁炜仁的出现。   “营养针看来还是很有用的。”昏昏欲睡中,沈鹜年捏捏我的胳膊,又捏捏我的侧腰,“你刚被救出来的时候,瘦得就剩一把骨头了,这些天长回来不少。”   “你别乱摸。”   我躲着他的手,不小心手肘打到他身上,他闷哼一声,听着颇为痛楚。   我一顿,意识到是砸到他伤口了,再次想要从他身上下去,被他扯住胳膊在胸前固定住身形,一时完全无法动弹。   “我不摸你了,让我再抱一会儿。”   手电的光彻底湮灭,“咚”地一声,掉到了地毯上。这下,就是让我动我也不敢动了。   “我这几天,总是很烦,耳边有很多的声音。但抱着你的时候,那些声音都不见了。”沈鹜年说着收紧怀抱,“好像没那么烦了。”   完了,这是精神分裂了。   我也不敢问他那些声音都说了什么,总觉得不是好话。   老实下来,我安静地任他抱着,什么时候睡着的都不知道,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床上,外面碧空万里,像是被昨夜的暴雨洗净了天上的所有污物。   沈鹜年当真给我准备了新的衣物,是几件男士睡袍,格子花纹的,中间有一排扣子,可以从头扣到脚,但仍然没有内裤。   算了,总比露屁股强,这样有安全感多了。   在房间里闷了几天,我被闷坏了,如今拼图也拼完了,我无所事事,又开始探索别墅内部。   这次是唯一剩下还没有探索的第二层。   第二层除了我住的卧室,还有两扇门,我猜其中一扇应该是沈鹜年住的屋子,因为有好几个晚上,我会听到隔壁开关门的声音。   那还有一间屋子是什么呢?   握着门把,我甚至已经预想到那里面是有着红色灯光的刑房,或者什么可怖的凶器陈列室,但当我推开门的时候,里面的内容还是让我震惊到失语了。   不大的房间内拉着窗帘,显得有些昏暗,地上堆着一个个资料箱,电视剧里经常出现的马赛克调查墙,这里也有,只不过调查对象是我。   整面墙错综复杂的红线弯弯绕绕,最终全都汇集到中心的一张照片上。那是我高中时的照片,穿着校服,过马路时不经意地回头,正好被抓拍,我甚至不知道有人在跟踪我。   照片下方,粘着许多张黄色的便利贴,一张叠着一张,字迹有的端正,有的潦草,但都出自同一人。   “太好了,我的Cure是个未成年,我情愿去死”、“就是这个人让我如此痛苦”、“为什么只有我痛苦”……   “傻子”、“没眼光的傻子”、“什么都吃”、“像流浪猫”、“小可怜”……   “太瘦了”、“屁股肉倒是挺多”、“爱哭鬼”、“乖宝宝”、“我要撑不住了,可我还不能死”…… 第54章 袭夺计划   “屁股肉多是什么啊?”我盯着那张便利贴拧眉吐槽,怪不得刚醒来挂营养针那几天总觉得他在看我屁股,“变态。”   我将那叠便利贴贴回去,顺着自己照片上一条条红线看到与之相连的人物。小姨一家、我的父母、白祁轩……每个人物都配一张照片,照片上粘着同款的便利贴。   白祁轩那张上面写着:“傻子喜欢的人”、“伪君子”、“切入点”、“ CLOSETED(深柜)”……   “你才傻子。”我不满地嘀咕,附近找了找,在墙根处的箱子上找到一支红色的记号笔,拔掉盖子,弯腰将“傻子”两个字涂掉了。直起身,看着看着,还是不对劲,又弯腰将后面的几个字一起涂抹掉。   人物和我关系越近的,离我的照片也越近,第二圈就都是同学老师和同事之类的。让我没想到的是,这一圈里竟然还有高中时候在学校门口卖煎饼果子的大叔。   我高中时候正长身体,胃口变得很大,可小姨每天早上都只给我准备两个很小的白面馒头,我经常饿着肚子去上学。   每当走过学校门口那两排早餐摊,闻着各种食物的香味,我嘴里就会疯狂分泌唾液,摸着肚子根本走不动道。   后来有一天,这个煎饼果子大叔突然招手把我叫过去,说每天看我盯着他摊位流口水可怜兮兮的,请我吃好了,然后就往我手里塞了一袋热乎乎的煎饼果子。   我不好意思收,想要给他钱,可囊中羞涩,只能摸出一张皱巴巴的十元纸钞,还是准备放学去买作业本特地早上问小姨要的。要的时候小姨脸色就不好看了,不敢想晚上再问她要会是什么表情。   “没事的娃,你拿去吃吧。叔看你面善的很,就跟自家孩子一样。”大叔推开那张十块钱,大方道,“你以后每天早上都过来拿个煎饼果子,叔在这摆一天摊,就有你一天煎饼果子吃!”   大叔盛情难却,我也真的好饿,最后还是收了那袋煎饼果子。   之后大叔就真的每天早上都请我吃煎饼果子了,他给我的饼里甚至加了两根肠。   作为报答,我会在班级里偷偷给他招揽生意,问同学第二天要不要来套煎饼果子,有一阵我们班还传过我和大叔是亲戚来着。   我在大叔那儿免费吃了两年多的煎饼果子,对他一直心怀感激,后来考上大学,我还回去找过他,可他已经不出摊了。附近的摊贩说他可能是买彩票突然发了财,变得贼有钱,和老婆一起回老家享清福,不干活了。   那时候我虽然有些遗憾再也见不到大叔,但也由衷地为他感到高兴。   我一直以为自己是遇到了好人,然而……揭起大叔照片上贴的便利贴,上面只写了简洁明了的两个字——保姆。   “保姆……”   指甲划拉着那两个字,我脑子开始混乱。为什么沈鹜年会觉得大叔是保姆?谁的保姆?我的保姆?   明明是我的调查墙,怎么还挖出连我都不知道的人物关系来了?   将大叔的便利贴也贴回去,我怀着疑惑继续往下看。   我的奖状、成绩单、录取通知书,墙上都有复印件。录取通知书上的“金融学专业”还专门被黑笔圈起来,在边上打上问号,写了一个大大的“哈”字。   “哈什么……”我撇撇嘴,“选错了不行啊。”   凑近那张录取通知书,我拿着笔在“哈”字的头上画上一把小锤子。   在调查墙最边缘的地方,我找到了一份计划书,看起来像是随便在哪本笔记本上撕下来的纸页上,第一行写着几个硕大的红色英文字——River Capture Plan(袭夺计划)。   第二行是PLAN A:接近他,夺走他。   第三行是PLAN B:夺不走就关起来。   我眯了眯眼,内心直呼:好简单粗暴的计划。   这页纸的最下面,还有一行更小的英文字。   “我将侵蚀……”我正要进一步翻译,楼下忽然响起“叮咚”一声。   我愣了两秒才意识到那是门铃,立马直起身,竖起耳朵听楼下的动静,久久没听到沈鹜年开门的声音,倒是等来了第二声铃响。   沈鹜年不在家吗?   我放下笔,离开那间小屋子,拖着锁链往楼下走。   先是开了车库门看了眼,确实没看到沈鹜年的车,我又走到大门口,通过猫眼往外看。   门外,绿眼睛的外国女孩盘着一头长发,手里拿着把白色蕾丝扇不停地扇着头脸,等得很不耐烦的样子。   我连忙开门,错愕不已:“菲利亚?”   “我足足等了四分钟,你知道外面现在有多热吗?”女孩手里领了个袋子伴着热浪快步进门,在门口直接甩掉脚上的高跟鞋,赤脚走在地板上。   她穿着一件白色的短袖连衣裙,裙摆只到膝盖上方,因此我一眼就看到了她戴在左脚脚踝上的电子脚镣。   “对不起,我不知道沈鹜年不在,他没跟我说他要出门……”   我去厨房接了杯冰水给她,她瘫在沙发上说了声谢谢,接过一口气全喝完了。   消去难耐的暑意,她终于有闲心看我一眼。   她从上到下打量我,看到我脚上的锁链,吹了声口哨:“你们玩得真花啊。”   我一下子脸热起来 :“不是的,这……这不是我自愿的。”说着我坐到她边上,很是无奈地寻求她的帮助,“你能不能劝沈鹜年放我走啊?加上被梁炜仁抓走那几天,我已经被关半个多月了。这些天我没有网上,也不能联系朋友,真的快崩溃了。”   菲利亚慢悠悠扇着扇子,抬手捏住我的下巴,笑得十分甜美:“乌列还是对你太心软了。如果是我,只会把你的活动范围限定在床上。蒙住你的眼睛,塞住你的耳朵,让你的世界只能因我的碰触而战栗。”   我差点忘了,她也挺疯的。   稍稍往后挪了挪,我与她拉开距离:“你不是来帮我的。”   她翻了个白眼:“我当然不是来帮你的。”她用扇柄挑起一旁的袋子,将它抛到我的怀里,“乌列今晚应该回不来了,他怕停电你会害怕,特地让我给你送这些电子蜡烛来。”   从袋口看进去,满满一大袋都是各种尺寸的白色电子蜡烛,有这些蜡烛,就算停电应该也能确保整间卧室都保持明亮了。   拿出一支蜡烛放在手中查看,我叹息着呢喃:“他现在到底要干什么啊……”   其实也没想过得到什么回复,可菲利亚竟然很认真地想了想,说:“他可能疯了。”   我骤然抬头,睁大双眼看向对方,试图从她脸上看到开玩笑的痕迹。   没有。她没有在说笑。   “那天我们陪父亲一起出海,在船上,父亲突然指责我们背叛了他,要杀了我们。他把我推到海里,还用马鞭勒住乌列的脖子。乌列割伤自己挣脱了马鞭,不小心捅伤了父亲……”菲利亚开始为我讲述他们在海上被阿什麦金袭击之后的事,在她的口中,故事有了进一步的细节。   “突然,游艇剧烈摇晃了一下,可能是撞到了什么礁石之类的,父亲没有抓稳,掉到了海里。我想要救他,但太黑了,他瞬间就被海浪淹没。乌列冲进驾驶舱,向附近的船只求救,半个小时后,我们的游艇就彻底沉没了,我和乌列靠着救生圈在海上漂了一夜才被人救起来。”她说得煞有其事,说到阿什麦金被海浪淹没时,目光里还流露出一丝悲伤,演技好到让人咋舌。   “上岸后,警察和救护车已经在岸边等着我们了。我们一做完治疗,就被关进警局,接受了24小时的问询。24小时一过,他们问不出什么,只能把我们放了。这时候我其实已经觉得乌列有点不对劲了,他看起来很疲惫,但拒绝休息,拒绝进食,马不停蹄闯进了那个混血所在的医院……”   我惊讶地打断他:“混血……焕臣?”   “对,就是他。乌列要求梁在把那个混血强制唤醒。”菲利亚嗤笑了下,“梁在当然没有听他的。他们把他压在地上,让他动弹不得,到这里,我确定他真的疯了,因为他说……”   保镖压制着沈鹜年,迫使他弯曲膝盖,跪到走廊上。菲利亚靠墙站着,满是看好戏的心态目睹这一切,而几米之外,是面无表情的梁在。   “叫醒他,让他去找钟艾。”沈鹜年抬起头,用那双布满红血丝的眼眸注视着梁在,这种时候居然还能笑出来,“否则,往后余生,你都别想好过。我会成为你的敌人,杀光你所有在乎的人,我不像梁炜仁那个蠢货,你知道我做得到。”   尽管是更狼狈的那个,但他的威胁却连菲利亚都感到心惊。   “……梁在妥协了。”我讷讷说着,猜到了结局。   “对啊,妥协了,脸臭的要死呢。”菲利亚说着用扇子遮住半张脸,宛如一名专业舞者,在屋子里翩翩起舞起来,“所以我觉得乌列一定是疯了。”   “一向独来独往,只会利用的乌列,竟然爱上了自己的Cure。他有了弱点,还让人知道了他的弱点,不是疯了是什么?”她笑得是那样的开心,“他为了一个男人发疯,他让爱情凌驾于自我之上。”   我的视线跟着她满屋子乱转,对她话与其说是震惊,不如说茫然。   “他……爱我?”   “他疯了。”菲利亚仰倒在沙发背上,答得牛头不对马嘴,又似乎,这就是她给的答案。   “不过你放心,这疯子应该没法儿关你很久了。”她翻了个身,趴到沙发背上,表情变得有些忧郁,“父亲几十年来帮助各方人士洗钱这件事,联邦调查局一直试图调查,但总是会被各种这样那样的势力阻挠。前不久,一位匿名人士给调查局寄去了一些……独家证据,让他们终于能够顺利立案。大使馆已经着手申请,我们作为案件相关人,再过些日子可能就要被引渡回国了。”   我的思绪完全被她牵着走,上一个消息还没消化完,下一个劲爆消息就接踵而来,让我应接不暇。   “据说如果证实我们有罪,最高会被判一百多年。”她说着说着,眼里啪地落下一滴泪来,“我和乌列都会死在牢里吧。”   “一百多年……”这真是要关到老死了。   “这件事他不让我告诉你的,你别说漏嘴。”菲利亚用扇子敲了敲我的额头,叮嘱道。   “哦……好。”我愣愣点头,见她往门口走,也跟着一起走。   “我走了,希望……我们有生之年还能再见面吧。”说完,她靠过来,给了我一个拥抱。   满鼻香风中,我感到她的唇似乎贴了贴我的脸,但因为心里太乱了,我完全没有在意,只以为这是他们外国人的礼节。   菲利亚走后,我独自在沙发上坐了许久,想不出头绪,又再次上楼回到那间小屋子。这次,我完整地翻译了那张计划书上最后的句子——I shall erode the earth, cleave through the mountains, and bring you to my side. In triumph, I shall reignite the brilliance of life; in failure, it is but a single death.   “我将侵蚀大地……切穿山岭……直至把你……”   我将侵蚀大地,切穿山岭,直至把你带来我的身边。如若胜利,我会重燃生命的光辉;失败,不过一死。 第55章 你不会信的   沈鹜年预测得很准,到傍晚的时候,别墅真的又停电了。空调停止运行,空气慢慢变得闷热。我在还有热水的时候快速冲了个澡,出来把窗都开了,再将电子蜡烛摆满了卧室。   地上、桌上、窗台上,甚至是床上……电子蜡烛开关打开,仿真火苗无风自动,我躺在蜡烛围成的圈里,双手交握置于腹部,感觉很安详。   菲利亚说,沈鹜年爱我。   可他明明说烦我,还把我关起来,这算哪门子的爱?   望着从天花板垂落下来的锁链,我陷入沉思,真的有人会不知道自己爱着某个人吗?   哦,有的,梁炜仁就不知道。他花了二十年都不知道,若非余晓山将铁证甩到他面前,他可能一辈子都不知道自己是爱余洛的。   想到梁炜仁,我的思绪不受控制地又想到了他那被苍蝇叮满的尸体,大夏天的打了个寒颤。   我赶忙将他从脑海里划走,继续去想沈鹜年。   如果真如菲利亚所说,他们即将被引渡回国,那沈鹜年确实关不了我多久了,我应该能赶上开学。   一百年……我活到现在也不过二十个年头,一百年,是我目前人生的五倍,国外判得真重啊……   天色一点点暗下来,卷着水汽的风吹过窗纱,带来习习晚风。夜幕降临的时候,如珠帘一般的斜雨再次从天而降。   一些细小的水滴被风吹进屋里,重的落在窗旁,打湿地面,轻的则飘到床上,降落在我的脸庞。   因为还挺凉快的,所以也没想去关窗。半睡半醒间,忽然听到楼下有汽车驶来的声音。   不是说沈鹜年今晚回不来吗?   我缓缓撑起胳膊,有些警觉地盯着卧室门。   当楼梯上传来脚步声时,我心头一松,又躺了回去。是沈鹜年,这个脚步声我认得。   没多会儿,沈鹜年果然推门进来了。   “不是说今晚不回来的吗?”我扫他一眼,躺在那儿没动。   他似乎是对我这造型有些出乎意料,握着门把在门口站了片刻才进屋。   “不太放心,还是赶回来了。”   屋内虽然点着电子蜡烛,但那点光亮实在有限,他走到近处,我才发现他竟然浑身上下都湿透了。发梢滴着水,脸上湿漉漉的,衬衫贴在肉上,显出胸前的纱布形状,以及顺着皮肉流淌下来,又被雨水冲淡的粉色血迹。   这伤都一周了,怎么还会流血?   “你怎么身上都湿了?”   我又撑坐起来,视线不经意地一瞥,瞥到了他垂在身侧的手腕上,似乎系了根蓝色的腕带。这种腕带我只在住院病人的身上见过。   “你……你从哪里回来的?”   “车不小心在半路爆胎,我下车换了备用胎,所以被淋湿了。”他注意到我的视线,将那只手往后背了背,只回答了上一个问题。   “不是,你是从医院跑……”   说到一半,沈鹜年忽然抬起另一只手,指腹抹过我脸侧靠近鬓角的地方,捻了捻,莫名其妙来了句:“被弄脏了。”随后,他单手捧住我的脸,用拇指一遍又一遍地搓揉那块地方,“为什么把你关起来还能被弄脏……”   被雨淋了,体温该降低才对,他的手却烫得惊人,以至于我愣了一下才想到要打开他的手:“你干什么?别搓了,很痛。”   我蹙眉捂住被他搓疼的脸,往边上挪了挪,满眼警惕。   沈鹜年的手僵在半空,过了好一会儿才收回去。   “我忘了,你怕我。”他语气带着点自嘲,往后退到安全距离。   气氛一时有些僵持住了,我不再说话,他也不出声,耳边唯余滴滴答答的雨声。   这样的静默大约持续了一两分钟,他身形微动:“我去换身衣服。”说完转身离开了房间。   这一走,他半个小时都没回来。   倒不是想他回来,只是……感觉他状态有些不太对劲,犹豫着,我还是决定去确认一下。   拿着一支电子蜡烛,我小心翼翼跨出房门,往隔壁走去。   房门半开着,和走廊一样,沈鹜年的卧室黑洞洞的,完全被黑暗吞噬。   “……沈鹜年?”我轻轻推开门,朝里唤了一声,等了半天无人应答。   举着蜡烛走进去,没几步,就透过昏暗的光线瞧见床上一动不动的男人。   沈鹜年脸色苍白,侧着脑袋,双眼紧闭,一只手垂在床沿,远远瞧着胸膛一丝起伏都没有。   “沈、沈鹜年?”我大脑都空白了一瞬,快步走上前,颤抖地用手探了探他的鼻息。   还好,还有气。尽管呼吸又烫又急,但活着。   我一下子跪坐到地上,被吓得不轻。   伸手摸摸他的额头,比先前更烫手了,起码得38℃往上。   “好烫……”   我将电子蜡烛放到床头柜上,替他一粒粒解开衬衫扣子。胸前的纱布暴露出来,已被雨水彻底浸湿,透出隐隐的血色。轻缓地揭开纱布,其下狰狞的伤口呈现在眼前,令我呼吸都为之一窒。   原本该缝合收口的刀伤如今红肿敞开着,内里填入浸满药液的纱布,看起来……就像被剜去了一大块肉。   感觉当时刀尖也没进去多少,怎么……怎么伤得这么重?这是感染了吗?   我替他脱掉湿衣服,想要脱裤子时,忽然摸到他口袋里有块硬硬的东西。掏出来一看,是枚钥匙。   将钥匙举到眼前,又往脚上比划了一下……试着插进锁孔里,“咔嚓”一声,脚踝上的铁环开了。   竟然……就这么开了?   久违的自由近在眼前,我呆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从地上一跃而起,忙不迭往门口跑去。   走廊黑成一片,我打了个哆嗦,又跑回去拿蜡烛。   沈鹜年全程无知无觉,连眼睛都不带睁一下的。   虽说这会儿他晕着,该是不会追上来,但为了以防万一,我还是将锁链戴到他的脚上。我先戴的是右脚,发现那里已经有一块电子脚镣,只能又换到左脚。戴完了,我拿着钥匙下楼,把它随手丢在了地上。   外头的雨势小了许多,从门口的伞架里拿了把长柄的雨伞,我迫不及待地冲进雨里。   沿着车库前的小路一直往前,光线虽昏暗,所幸每隔一段路都会有一盏路灯,叫我不至于完全置身黑暗中。   拖鞋没走几步就湿透了,之后的每一脚,都像踩在泥泞的草地上。走了约莫几百米,终于见到一扇铁门,平时应该是有遥控可以打开的,但我没找到,只能从上面翻。还好铁门并不高,靠着伞柄的辅助,我很顺利就翻了过去。   之后的路程,我紧紧抱着怀里的电子蜡烛,盘山路上走了快一个小时,才终于看到山脚下宽敞的大马路。   望着不远处更明亮的大马路,我缓缓停下脚步,往后看了眼来时路。道路的尽头是一片朦胧树影,早已见不到别墅的踪影。眼前猝然浮现沈鹜年皮开肉绽的伤口,我甩了甩脑袋,加快脚步继续往前走。   可能是地处偏僻,大马路上车流十分稀疏,我站在路边招手拦车,拦了大半小时也没一辆停下。   他身体平时挺强壮的,应该不会死吧?   嗖地一下,一辆小轿车头也不回地开走。   但雨水那么脏,而且伤口离心肺好近,万一败血症怎么办?   嗖地一下,又是一辆大货车开走,并溅了我一脚的水。   败血症休克的话好像很容易死的……他不会已经休克了吧?   心里仿佛多了杆秤,一边是自由,一边是人命。   他骗我,关我,还拿钱羞辱我……每想到一样,自由的砝码就会加重。   可他也救了我,照顾我,为我找来了这些蜡烛……天秤慢慢趋于平衡,一切回到原点。   好嘛,纠结半天白搭。   紧了紧伞柄,我告诉自己,将一切交给天意,再三辆车,再三辆车不停,我就回去看一眼。   第一辆车爽快地开过了,第二辆车停下来,问我做什么,知道我是要搭顺风车,一脚油门也走了。   第三辆车与上一辆车之间隔得格外久,大概过了十几分钟才姗姗来迟。   司机是个中年男人,停车后降下车窗打量了我一番,问我要干嘛。   “我想去江市。”我说。   他摇摇头:“我不去江市。”   这可能就是天意……   我内心叹息一声,正要告别司机往回走,对方忽地话锋一转,接着说:“但我可以送你到前面服务站,你到那儿问问有没有人去江市的。”   “啊……”   这确实是个主意。   “怎么样,走不走?”中年男人见我不动,催促道。   “哦哦,好,谢谢。”我收起雨伞,去拉后排车门。   拉开了,盯着黑色的真皮座椅看了片刻,我闭了闭眼,又给用力关上了。   “不好意思啊大叔,我改主意了,您走吧。”我弯腰冲司机大叔打了个招呼,转身往山上跑去。   雨基本停了,只有偶尔的两三滴会顺着风砸到脸上,我将长柄伞充做拐杖,借力往上攀爬,怕回去晚了,沈鹜年真的一命呜呼。   我还是恨他。   恨他总是动摇我,也恨自己总能被他动摇。   菲利亚的话有几分真假?调查墙是不是故意让我发现的?他是真疯还是假疯?我身上还有什么是他需要的吗?   我算是有些明白梁炜仁的心态了,被骗怕了,真情与假意,早就分不清了。   但我不是梁炜仁,我也不要成为梁炜仁。   下山花了一小时,上山哪怕加快速度,仍旧只多不少,回到别墅铁门前,天都已经微亮。   照样从上面翻过去,落地的瞬间,脚指从拖鞋前端穿过,我索性甩掉那双拖鞋,赤脚走在路上。   还好走的时候没关门,不然怕是要爬窗了。   别墅里同我离开时一样,静悄悄的,我试着开了开灯,还是没电。不过外面已经渐渐亮了,有没有灯都没差别。   随手将伞和电子蜡烛放到一边,我放轻脚步上了二楼。   卧室门口没有锁链延伸的痕迹,让我有些意外。   沈鹜年醒了?还跑到我那间卧室去了?该不是在研究怎么拆天花板里的伸缩装置吧。   他要是生龙活虎的,我立马转身就逃。   做好了随时拔腿就跑的准备,可推开门看到的景象却与我想象的大相径庭。   满室摇曳的电子蜡烛中,窗纱随风飘动,锁链蜿蜒曲折,沈鹜年裸着上身,坐在深红色的地毯上,正在拼我留下的那一角拼图。   一丝血线从他的伤口处流下,猛一看,就像胸口纹了一朵含苞的玫瑰。   听到声音,他抬起头,脸上没有惊喜,也没有愤怒。   “你是我的幻觉吗?”他平静地问。   我骤然毛骨悚然起来,这到底是烧傻了还是更疯了?   “你……你这有没有消炎药退烧药什么的?”我走到他跟前,想要拉他从地上起来,触手的肌肤烫到我都怀疑他体内的血会不会下一秒就开了。   “你不该回来,就像我不该救你。”他病归病,力气却还是很大,我没把他拉起来,他反倒将我拽到了地上。   我一手撑地,向前踉跄跪倒:“你……”   “我应该把你留在集装箱里,这是最好的选择……”他抬起另一只手,用手背摩挲我的脸颊,“可我做不到。”   “这些天我一直在想,我为什么做不到。”高热烧红了他的眼尾,将他的唇烧得干裂。   “我讨厌你的眼泪,讨厌你对别人笑,讨厌你被老头子知道,更讨厌你身上有别人的痕迹……明明已经治好了,为什么还要陪你玩那些可笑的约会游戏?”他的手往下来到我的脖颈,松松的掐住,又放开。   “你只是我随手喂养的流浪猫,我不该给你起名字……我甚至为了你和梁在翻脸,还从医院冒雨赶回来……”   “我的痛苦全因你而起,你无知无觉的五年,我活在炼狱里……”   “我应该恨你,我一开始就恨你。”   “我到底走错了哪一步……”   他颠三倒四地说着,有些我能听懂,有些则听不懂。   我抿了抿唇,忍不住嗓音干涩地问:“所以,你为什么做不到?”   他长久地注视着我,毫无表情的脸上突然绽开一抹生动的微笑,疯狂、病态、绝望。   “我想……我爱你。”他一边说着,抓住我的衣襟,将我拉过去,轻柔地贴上我的唇,眷恋地蹭了两下,又很快退开。   “但我知道,你不会信的。” 第56章 你这方面倒挺讲良心   我张了张嘴,心头思绪万千,一时全都堵在喉咙口,不知先说哪个。   哪个都似乎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清的,而目前的情况,属实不适合促膝长谈。   “你先告诉我药在哪里,其它的我们晚点再聊。”别开眼,最终我还是决定哪个都不说,处理眼下的事为先。   我能感觉沈鹜年定定地看着我,好像并不满意我转移话题的行为,然而以他现在的状态来说,又实在拿我没有办法,也只得不甘不愿地妥协。   松开我的衣襟,他往后退了些:“在我房间浴室的柜子里。”   “哦。”我刚想起身,发现他另一只手还抓着我的手腕不放。   我看了看那只手,视线往上,对上他的目光,无声示意他松开。   他先是下意识收紧五指,一副不想听话的架势,但很快反应过来,一点一点缓慢地卸去力道,指尖拖曳着划过我的手背,松开了对我的钳制。   手背像是被一列蚂蚁爬过,痒得厉害,我飞快缩回手,从地上起来:“你先到床上躺着,我……我去找药。”说完转身跑出了房间。   出了门,我没有立即去到隔壁的房间,而是背脊靠住一旁的走廊墙壁,揉着手,做了一个平复情绪的深呼吸。   昨天太暗了,我靠着一盏小小的电子蜡烛并不能将沈鹜年的卧室看得很分明,如今晨光引入,一切家具摆设都清晰起来。   杂乱,是我甫进门的第一感想。所有家具摆放的十分随意,这里一件那里一件,像个小型家具仓库。可再仔细一瞧,棕色的皮沙发、透明的餐桌椅、铁艺的大床……各个都很眼熟,分明是之前青云公寓里的家具。   它们杂乱地横陈在现代风的卧室里,古怪、失调、突兀。   指尖抚过那张透明的亚克力餐桌,脑海里自动浮现出往日与沈鹜年两人对座用餐的情形,这可能是父母去世后,我经历过的最快乐的时光了。   握了握拳头,我强迫自己不再去想,从洗手间柜子里拿了医药箱,快速离开卧室,回到隔壁。   沈鹜年还算听话,尽管没躺下,但也乖乖坐在床沿等着我。   “你这个伤口要不要重新处理?”将医药箱放到床上打开,我找出退烧药,连同床头昨天喝剩的半杯水一道递给他。   他跟烧傻了一样,半天才接过:“要,不然感染会加重。”   就着水服完药,他将水杯随手放到一边。   “你真的感染啦?”我一下紧张起来,“那……要不要叫救护车送你回医院啊?”   “我可以自己处理。”他在医药箱里翻找一阵,颤抖地拿出一瓶碘酒,却连拧开的力气都没有。   我看不过去,从他手里抢过拧开瓶盖,拧眉道:“你都这样了还怎么自己处理,不要命了?”   “嗯,不要了。”他与我对视,没有半分犹豫地说道,简直就像是某种挑衅。   “你……”   他将手伸给我,问我要回碘酒,我盯着他不断颤动的手掌,拍开了,坐到床沿,没好气地道:“要怎么做,你告诉我,我来替你处理。”   他看了眼被拍开的手,忽然笑起来:“我们小艾胆子变大了。”   再次从他口中听到“小艾”这个久违的称呼,我怔了怔,慌忙垂下眼不去看他:“你要不要吧。”   “要。”他拖长了音,一连说了两遍,“当然要。”   原本我以为的伤口处理,就是给他伤口周围消消毒再贴块新纱布这样的简单操作,可他一个接一个的指令,却与我想的出入极大。   拆过的包装袋、沾了血的纱条、用过的棉签散落在床边的地上,沈鹜年靠在床头,双眸微闭,脸上不见丝毫痛楚。反观我,双手戴着医用手套都能感觉到掌心手汗狂出。   小心地用镊子将一小团黄色的碘仿纱条缓缓塞入沈鹜年胸前的创口,每塞一点,我都要抬头去看他的反应。这操作看着都吓人,他却像完全感觉不到疼痛般,表情镇定到我不禁产生了一丝疑惑:“你……不痛吗?”   他没有睁眼,不答反问道:“你有被烫伤过吗?”   我思索了下,道:“小时候调皮,被蒸包子的热气烫到过。”   烫在手指上,疼得我当即哇哇大哭,被母亲着急忙慌扯着胳膊拽到水龙头下,冲了半天的凉水才好。   “红线症的疼痛,就像永远不会好的烫伤,比这痛多了。”沈鹜年道。   比这还痛,那得多痛啊?   看着手下已经被清过脓液剜去坏死组织的伤口,我有种自己胸口都疼起来的错觉。   “你病了很多年吗?”我继续问。   他从我高中就开始监视我了,那怎么说也有三年了。   “五年。”   镊子微顿。所以他才会说,我无知无觉的五年,他活在炼狱里。   “你为什么不通过控制局问我获取体液?”   如果五年前我就知道有个人与我红线相连,需要我的体液才能减缓痛苦,哪怕要我一周抽一次血,我想我应该也是会给的。   “嘀”地一声,墙上的空调面板在此时忽地发出轻响,出风口没多会儿冒出阵阵凉风,来电了。   “拆开防水敷贴,贴在我的伤口上。”与此同时,沈鹜年发布最后一条指令。   我依言拆开一包防水敷贴,对准他的伤口四边压紧,处理完了,他倦怠地睁开眼,朝我伸出手。   “我不能让别人知道我得病了,而且……”他轻抚了下我的面颊,道,“你那时候还是个孩子,瘦得跟营养不良一样,我能指望你给我哪里的体液?”   他的指尖带着点潮湿的汗意,尽管他自己不觉得痛,但看来他的身体还是给出了最直观的反应。   我抬了抬手指,又放下了,小声嘀咕:“你这方面倒挺讲良心。”   处理完伤口,沈鹜年没多久便疲惫睡去。我怕他睡着睡着休克,拖了张单人沙发坐到床边,守在一旁。   下山上山走了一整晚,我的身体早已累得要死,照理需要强撑着才能不睡着,可注视着沈鹜年的睡颜,脑海里便不由地回荡起他那句“我爱你”,简直比咖啡都提神,完全不觉得困。   欺骗与伤害,信任与辜负,恨与爱……红线密密地将所有东西缠绕,织成一张难以逃脱,不可分割的网。不管是梁炜仁同余洛也好,还是我同沈鹜年也罢,都不过是这张网的猎物。   梁炜仁与余洛没有挣脱,双双死在了网上。我与沈鹜年现在半只脚在网上,半只脚在外头,一切还不太好说。   撑着脸,我长长叹了口气。   到底要怎样挣脱红线的束缚,不留遗憾地过完这一生啊?   好难。比微经课还难。   这道题,对20岁的我来说,有些过于复杂深奥了。   而且……他和菲利亚不是要被押回国坐牢一百年了吗?现在跟我说什么爱不爱的啊,处理一下身上的官司才最紧要吧?   我就这样看沈鹜年看了一上午,中午下去煮了个粥,自己吃完了,又端了碗上去推醒了喂他。   药效似乎起了作用,他热度退了不少,人……也正常不少。   “你一直没休息吗?”他观察着我的脸色,问。   “我休息了你要是突然死了怎么办?”将勺子递到他唇边,我说,“我不想再有人死在我面前了。”   他之后都没再说话,只是盯着我若有所思。   喂完了,我将碗放到一边,把反反复复思考了一上午的话告诉他:“老实说,我不知道要不要信你,也不知道要怎样对你,我找不到答案,所以我换了个思路……先解决具体问题,再想别的。”   说到前半句的时候,他表情毫无波动,并不意外,但到了后半句,他眼里逐渐升起抹不解。   “把主要矛盾解决了,我可能就能想明白了。”我掰着手指一个一个问题提出来,“第一,把欠条还我,以后都不许拿这件事威胁我;第二,我要回江市,你不能再绑我关我;第三……你真的要坐一百年牢吗?”   就像入夏必要经春,化蝶就需破茧,正确的步骤,才能走到正确的结局。被粘在网上了,最紧要的还是先解开结。   沈鹜年目光一错不错地落到我脸上,看了许久才启唇:“第一……”他压下我其余两根手指,只余食指道,“欠条在我卧室的保险柜里,那里还有你的一些东西,你可以自己去拿。”   他将密码告诉我,让我自便。   我生怕忘了,默念着密码跑得飞快。打开他衣帽间一看,里面除了他自己的衣服,竟然还有之前我留在公寓里没带走的一些衣物。   还以为他丢了,没想到是搬到这儿来了。   输入密码,一次通过,打开保险柜门后,我不仅找到了欠条,还找到了自己的手机以及被梁炜仁抓走时背的背包。   手机就算了,背包都能找回来是我万万没想到的,走回隔壁卧室的时候,我还沉浸在失而复得的喜悦中。   更令我没想到的是,手机居然有电。   “这些天,我会伪装成你回复你的那些朋友,目前没有人起疑。”等我坐回沙发上,沈鹜年主动交代。   “哇,你真的……”我强压下骂他的冲动,伸出四根手指,“第四,你以后少做这种违法犯罪的事。”   他不置可否,压下我的尾指和无名指,接着第一个问题说:“第二,我不会再绑你关你,你可以自由离去,况且……我这样也阻止不了你吧。”说着,他动了动自己的左脚,半空中的锁链跟着轻微摇晃。   我清了清嗓子,道:“钥匙在楼下,我等会儿走的时候给你放桌上。”   他对能不能解开锁链好似并不是很在乎,抬起我的无名指又道:“第三,谁说我要坐一百年的牢?”   我目光游移,心虚不已。   沈鹜年冷笑一声,一猜即中:“菲利亚。”   “她不小心说漏嘴的……”   “她骗你的。我们确实会被引渡回国,经历漫长的诉讼,但一切都在我的掌控中,应该不需要坐一百年这么久的牢。”   我蹙了蹙眉,不明白:“那她干嘛骗我?”   “我猜是因为你的反应很有趣。”他捏了捏我的尾指,手背以一种相当暧昧的方式从下到上一路抚过,将它撑起,“第四,我不主动做。”   眼睫轻颤,我退了一些,离开他的碰触,伸出大拇指:“还有第五,我刚想到的……道歉。”   沈鹜年对我近乎命令的语气全然没有异议,追上来,牵起我的指尖,垂落眼帘,放到自己唇边轻轻吻了吻。   “对不起。”他一副病体,面容憔悴,仿佛一只没了爪牙,完全被驯服的野兽,温顺得不成样子。   “我错了。”他将脸贴住我的手背,表情、动作,乃至扑在肌肤上的灼热呼吸,都好像在祈求我的垂怜。   作者有话说:   我设定的是沈鹜年胸肌够厚没有刺穿胸壁伤到内脏,感染是纯肌肉组织感染所以伤口只需要拆线清创塞纱条引流,不用担心气胸啥的……我知道自己操作很容易感染加重,但剧情需要,胡来一下,三次元不行,特此声明。 第57章 狐狸精   “欢迎光临!”   一件件替顾客扫描商品,我的注意力却不由自主地落到窗边独自坐着的男人身上。   五天前,确认沈鹜年没有大碍,应该不会休克而死后,我没有停留,下午便打了辆顺风车回到江市。   之后的几天我和他都没再联系,三天前,我收到便利店店长的询问信息,问我什么时候能回去上班。翻了下聊天记录,才发现沈鹜年竟然和店长说我突然旷工是因为老家表弟死了。   尽管这个理由对杜敬川有些不礼貌,但他那么讨厌,不礼貌就不礼貌吧,也省得我再找新兼职了。   如此,我又回到便利店上班。   而就在昨天,没有任何预兆地,沈鹜年出现在了店里。   他不和我说话,也不影响我工作,进店直接买一杯咖啡,然后坐到窗边的用餐位,就这么静静地坐一晚上直到我下班。   一出店门,他就从边上靠过来,我懒得跟他拐弯抹角,不满地质问道:“你是不是在我身上装定位了?我跟你说过吧,第四点,不要老是做违法犯罪的事。”   本来带笑的表情一愣,落下唇角,他看起来有些受伤:“我没有。我只是正好去找你,看到你出门就跟了过来。”像是知道我接下去要问什么,他先一步就给自己打起补丁,“至于为什么知道你住哪儿,是因为你之前告诉我和学弟一起合租的时候,我稍微……调查了一下。法不溯及既往,我以后不会了。”   我努力观察他的表情,想分辨他说的真话假话,发现根本做不到,干脆地放弃了。   “你找我干什么?”我往前走去。   他跟在我边上,毫不扭捏地吐字:“想你了。也想问你,找到关于怎么处置我的答案了吗?”   离他近的那只耳朵分明没感觉到任何气息,可还是在几秒之内迅速发热发烫起来。   “没有。”我急急加快脚步,企图远离这波无形精神攻击的辐射圈。   沈鹜年没有再追上来给我压力,而是老实地跟在我的身后。   “不要紧,你可以慢慢想,想很久很久。”   他一直跟我到了公寓楼下,目送我进了电梯后才转身离去。   以为他不会再来了,起码这几天不会来了,毕竟无所事事一坐坐八个小时不是所有人都能忍受的,想不到今天一上班,他又准时出现在店里。   怎么回事,他难道偷我排班表了?   “前阵子你不在,我还以为你辞职不干了。”眼前高大周正的上班族将一瓶果粒酸奶从扫完的商品里挑出来,放到我面前,成功拉回我的注意力,“请你喝。”   这人我有些印象,是边上商务楼的白领,之前经常中午过来买便当吃,晚上有时候也能遇到他加班买咖啡提神。   “这……这怎么好意思。”   我想把酸奶还他,他一提袋子,退开半步,根本不给我机会。   “拿着吧。”他操作着手机,将自己的名片二维码举到我身前,“你要是想回礼,就把自己联系方式给我吧。”   他都做这样明显,我要是再不知道他是在搭讪,那真的是个傻子了。   “我……”正想告诉对方上班期间不能用手机,窗边忽然传来什么东西翻倒的动静。   我一看,是沈鹜年打翻了咖啡。   “抱歉,我打翻了咖啡,有拖把吗?”他抬手问我。   “我来处理我来处理!”我朝上班族歉意地笑笑,转身去工作间拿拖把。   再出来的时候,上班族已经不在了,我拿着拖把将沈鹜年身前的一小滩咖啡拖完,才直起身,就看到他一手按着心口,眉间轻锁,一副不太舒服的样子。   “你没事吧?”我问。   他揉着心口,摇了摇头:“没事,就是心口有些疼,可能是伤口还没长好。”   我一听,建议道:“那你回去休息嘛,不要来了。”   手上动作一顿,他垂眸静了片刻,轻轻抬起眼,语气带着点控诉:“你一点不想见到我吗?”   我眨眨眼,讶然非常:“这不是你说心口疼吗……”   怎么成我不想见到他了?   他不再说话,只是拿一双落寞又委屈的眼睛看我,看得我很不自在,有种不经意间成了负心汉陈世美的感觉。   轻咳一声,我拿着拖把逃也似地冲进工作间,洗了好一会儿才重新推门回到店里,而此时,沈鹜年已经离去了。   第二天,他就不再来了。   “那个帅哥还在耶。”胸口挂着名牌的女白领与同伴各要了一杯咖啡后,等在了一边,“这么热的天,亏他也坐得住。”   “我都想邀他来我们公司吹空调了,这么帅的脸,就是当个摆件也能提高大家的工作热情吧。”   “头一天见到我还以为是模特拍照呢,往台阶上一坐,腿比我的甲方黑名单都长。”   “不过我们部门有小姑娘去要联系方式给拒了,说在等男朋友。”   “哦豁,果然是基佬。他都长这样了,他男朋友得是什么样的天仙啊能让他三十几度的天等这么多天?”   盖上盖子,我将两杯拿铁推到她们面前:“客人,咖啡好了。”   两人拿起咖啡一同往门外走去,直到出门的那刻,还在谈论那个腿很长的帅哥。   “钟艾你先下班吧。”换好工作服的店长这时从工作间出来。   店里实行的是三班制,一周一轮,这周我都是从下午四点上到晚上十二点。但今天店长来得早,现在才十一点半,也就是说我可以早下班半小时。   “欸,好。”我收回跟到门外的视线,转身进了工作间。   走出便利店,也不知怎么,脑海里都是白领们关于长腿帅哥的对话。总觉得自己太过荒谬,可还是不放心,经过商务楼时,特地留意了门前的台阶。   于是,就真的看到了坐那儿吃冰棍的沈鹜年。   他穿着黑色的衬衫,几乎要和夜色融为一体,因此不特别留心的话很容易就忽略过去。   我看到他,他也看到了我,但相较于我的错愕,他表情平静得多。   “你……你坐这里做什么?”盛夏酷暑难消,哪怕是夜间也要三十度往上,他不知在这里坐了多久,脖子里都是细汗,连发根都透着潮湿。   “等你下班。”他坐在比我高几节的台阶上,胳膊置于膝头,手间的棒冰向下垂落,融化得速度非常快。   他一边说,那白色的棒冰一边往下滴水:“我不太放心,总觉得……你一离开我的视线,就会被人抓走。”   行吧,我相信他没在我身上装监控了。   哭笑不得地,我将手伸向他:“那你以后还是等在店里吧,起码凉快。”   他盯着我的手看了会儿,一把牢牢握住,站了起来。   不知是沾了冰棍的甜水,还是流的汗,他的掌心又黏又热,叫我生出一种,再多握须臾,就要与他粘在一起的错觉。   我飞快抽回手,从背包里摸出一包纸巾给他:“擦擦汗。”   他从我手里接过纸巾,轻声道谢,随后走下台阶的时候,将擦过的纸巾与还剩一半的冰棍都丢进了垃圾桶。   就同之前那样,他跟在我身后一点的距离,沉默无声地将我送回了住处。不过这次我要进楼时,他从后面拉住了我的手腕。   “嗯?”   在我转身的一瞬,他就松开了力道,五指一点点自手腕往下:“我知道你还需要时间想清楚,我并不是要逼你做选择,我只是想要告诉你,你让我做什么,我就会做什么,你喜欢什么样的人,我就变成什么样的人……”   拂过手背,勾缠着食指,留恋地轻轻捏住,最终又放开:“你喜欢一开始的沈鹜年,我也可以永远变成他。我可以满足你的所有幻想,我会成为你的‘加拉泰亚’,直到你彻底地信任我。”   皮格马利翁爱上了自己雕刻的少女,为她取名“加拉泰亚”,视她为妻子。神明感动于他的痴心,复活雕像,成就良缘。而现在,沈鹜年竟然说自己要做我的加拉泰亚。   这是继他承认爱我后,我头一回清楚地认识到,他不再是那个不可一世的国王,身份颠倒,现在主动权到了我的手上。   然而我实在不擅长掌握“权力”,这让我有些手足无措。   “也……不用这样,我们顺其自然就好。”   我这个人,优点很明显,缺点同样明显。别人强硬一些,我尚且能够对抗一下,别人要是软语相求,我就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了。而我十分确定,沈鹜年是很清楚这些的。所以,他不似一开始的热情主动,也不像后来那样粗暴疯狂,他知道我心软,就拼命示弱,甚至不惜放下自己的尊严。   偏偏,我又不能叫他别这样乖顺。   “你可以让我做任何事。”说着,沈鹜年笑了笑,声音都变得黏糊起来,“包括,随意使用我的身体。不用负责,不用内疚。”   脑海里一声轰鸣,骤然浮现三个字——狐狸精。   彭黛家里养了只狐狸,也不是她养的,是她妹妹养的,总是偷吃鸡腿,咬坏家具。每次它干了坏事,彭黛要打它,它就塌下耳朵,嘤嘤叫着躲进妹妹的怀里。彭黛在群里发过好几次那只白狐狸的视频,一口一个“狐狸精”的叫着,感慨怪不得纣王当年也被狐狸精迷惑了,一条尾巴的尚且如此,更不要说九条尾巴的了。   我现在看沈鹜年,居然也从他脸上看出了点魅惑人心的狐媚子样,身后恍惚间还甩着九条毛茸茸的大尾巴。 第58章 你不想惩罚我吗   说什么随意使用身体啊,搞得我们好像在做什么奇怪的交易一样。   嘴上说着让我慢慢想,好好想,行动上却步步紧逼、花样百出,这是一点清醒思考的机会都不给我啊。   盯着眼前不断冒泡的啤酒,我陷入到了今晚不知道第几次的走神。   “小艾,过几天就是‘卡纳大师赛’最终获奖作品揭露的日期,到时候我们租个轰趴馆,边玩边等网页刷新怎么样?”   听到自己名字,我一下子抬头,正好对上彭黛灿烂的笑脸。   “好啊好啊,我家有个亲戚就是开轰趴馆的,他家别墅可大了,交通也方便,里面KTV、桌球、电竞房应有尽有……”   “有没有烧烤?我们搞个烧烤派对吧!”   “那必须有……”   不等我回复,边上摄影社的其他社员便热火朝天地商量起来。   我朝彭黛笑笑:“你们商量吧,我没有意见。”   “行,那这事就这么说定了。”彭黛站起身,对包厢里的众人道,“在场的一个都不许缺席哈,这可是小艾的大日子!”   “你说得跟小艾要结婚了似的……”   “谁不去人可以不到,先包两千大红包来……”   “两千你是不是有点过分了?你结婚我都不会包两千……”   一声声嬉闹中,忽然包厢的灯整个暗下来。对于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尽管知道自己身处于一个绝对安全的环境,我的身体还是在一刹那给出了最直观的反应——血液从下至上一点点化为霜冻,我僵硬在那里,除了眼珠身上没有能动的地方。   所幸,在我进一步感到不适之前,屋子里亮起光源,服务员推着一个插着数字“21”的十寸水果蛋糕从门外走进来。   “小艾,生日快乐!”   “21岁生日快乐!”   喇叭里响起耳熟能详的生日快乐歌,包厢里的众人纷纷站起身,合着歌声,拍手庆祝。我怔然片刻才想起,今天似乎是我的生日,只是多年没有过过,连我自己都快遗忘这个日子。   彭黛说今天摄影社聚餐的时候,我不疑有他,想不到聚餐是假,给我过生日才是真。   蛋糕被推到我的面前,四肢仿佛被小小的蜡烛蕴热,一点点恢复血运。   “小艾,许个愿望吧!”彭黛催促我。   我看了看她,又看向眼前的水果蛋糕,有些茫然。   愿望啊……   那就……希望现代医学早日攻破红线症吧。双手合十,我默默许下21岁的生日愿望。   吃完饭,时间尚早,大家提议一起去唱歌。虽说我不会唱,但作为今日的寿星主角,还是被硬拉着作陪。   一共十二个人,正好三辆车。到了KTV,我本想出包厢费的,被彭黛一把推开了,让我意思意思付个酒水饮料钱就好。   我到小超市拿了三百多的酒水,结账的时候还退了一百。   这一晚欢聚一堂,大家都玩得相当尽兴,我尽管没唱,在边上充当气氛组,一会儿玩转盘游戏,一会儿给唱歌的伴奏摇手摇铃,也是忙碌而充实的。   回到住处,已是午夜十二点。   打着呵欠步出电梯,喝了些酒的关系,我脑子蒙蒙的,只想快点躺到床上睡觉,然而才走到拐角,余光就瞟到前方公寓门口有抹高大的人影。   前车之鉴,我吓得立马退后一步,隐去身形,过了会儿觉得那人影瞧着有几分眼熟,又悄悄探头去看,发现对方不是什么绑匪强盗,是沈鹜年。   他不知是不是感冒了,靠墙站着,脸上戴着副白色的口罩,双手捧着一只方形的盒子,面孔微垂,看不清表情。   视线落向他怀里的纸盒,我内心忽地冒出一种猜想——他不会是来给我过生日的吧?   蹲下身,犹豫着,斟酌着,思考得腿都蹲麻了,想不出对策,我只能撑着膝盖起身,装模作样轻咳两声,拐过拐角,往前走去。   “你怎么来了?”沈鹜年往这边看来的时候,我装出诧异的模样。   他睁着一双黝黑深邃的眼眸,将手里的盒子往前递了递:“生日快乐……哦,不对,应该说昨天生日快乐。”   喉咙没哪里不舒服的,但我还是清了又清:“你等很久了吗?怎么不发个信息给我?”   他半晌没说话,直到我从他面前走过,用指纹开锁的间隙,才叹息着道:“你可能忘了,你把我所有联系方式都拉黑了。”   指尖一抖,电子锁提示开锁失败。   “是吗?你怎么……咳也不提醒我。”   这次他沉默得更久了,要不是没听到身后有动静,我甚至会以为他已经生气走了。   指腹出了汗,不大好开锁,试了好几次才终于打开,开门的一瞬间,沈鹜年的声音再次响起:“你说你要想想,其实都是骗我的吧?你只是在拖延时间,根本没想过要再给我机会。拖到我回国了,你也就没有后顾之忧了。”   他语气要是加上指控,我或许还会觉得他这是无理取闹,可他偏偏不愤怒,不激烈,只是平和地叙述,好似……他已经认命,不敢再有期待。   “你对我心软,并不是我有多特别,而是你对谁都很心软。毕竟,你是个连路上随便一个人来搭讪都不好意思拒绝的人……”   一个字一个字,犹如灰暗天空落下的酸冷雨点,敲打在我心头,叫那块没骨头的软肉一阵阵不受控制的紧缩。   这又是什么狐狸精的招数?   “我没有骗你,更没有拖时间……”我掏出手机,当着他的面把他从黑名单里放了出来,“你看,加回来了。以后有什么事发信息给我,我看到会回的。”   说完,我转身进屋,将客厅的灯和空调打开了,回头一看,沈鹜年还捧着盒子站在门外。   “……你进来吧。”   演戏也好,套路也罢,他总归是好意给我过生日,那邀他进来坐一坐,喝杯茶……不为过吧?   “你沙发上坐一会儿,我去给你倒杯茶。”见他跨进门里,我往厨房走去。   烧水期间,我时不时就会往外瞟一眼,沈鹜年安安静静坐在沙发上,没有好奇地四处打量,也没有将脸上的口罩摘除。   “你是不是感冒了?要不要给你冲杯感冒灵?”水煮开了,我探身问他。   “不用,我没有感冒,只是……不太方便。”他语焉不详地回道。   有些疑惑他不方便的点,但他不说,我也没有追问的打算,鉴于已是深夜,只给他泡了杯没有咖啡因的蜂蜜柚子茶。   “这是给我的吗?”放下杯子,我指了指桌上的纸盒,坐到了沈鹜年边上的单人沙发上。   他解开纸盒上的蝴蝶结,拿开盖子,夸张地叹了口气:“是我自己做的蛋糕,不过我想……你应该已经吃过了。”   盒子里装着一只爱心型的红色蛋糕,倒是不大,4寸左右,上面用白色巧克力酱写着“Happy Birthday”,下面是一个大大的“21”。   我猜到盒子里可能是蛋糕,没猜到这竟然是他自己做的。   “奶油有些化了,算了,丢了吧,反正也过期了。”说着,他又要将盖子盖回去。   我忙阻止他,将蛋糕拖到自己面前:“没过期!才几个小时怎么就过期了,我来吃掉。”   起身跑到厨房,拿了支长柄的金属勺子又快速回去,我当着他的面挖下一大勺蛋糕塞进嘴里。   蛋糕是草莓馅儿的,不知道是不是他自己熬的果酱,没有很甜,散发着淡淡的果香,吃起来酸甜柔滑,一点不腻。   “很好吃,谢谢你。”   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有人为我亲手做生日蛋糕。   混蛋归混蛋,对人好的时候,也是真的很好的。心情复杂地思忖着,我再次挖下一大块蛋糕。   “其实,我还有样礼物要送你。”沈鹜年说着起身,从口袋里掏出一支车钥匙那么大的银色遥控器递给我。   我咬着勺子接过看了看,颇为不解:“这是?”   “一个小玩具的遥控器。”他两步走到我的面前,挤进我的双腿间,自上往下地睨着我。   我咽了口唾沫,紧张起来:“你要干嘛?”   可能在笑,他眯了眯眼,扶着我的膝盖缓缓跪到地上,随后扯掉了脸上的口罩,仰头看向我:“如果你不想要,我就停下。”   起初,我并未觉得他的脸有何不同,直到他张嘴露出舌尖的一抹艳红。   就像是为了让我看得更清晰,他张开唇,吐出舌尖,把上头那枚宛如恶魔之眼的舌钉完全显露给我看。   红黄相间的圆形舌钉中央是蛇一样的黑色竖瞳,一条红色的细巧珠链连接舌头的正反面,恍如恶魔流下的一行血泪。   握住我的手,引导着我按下开关,他舌间的那枚恶魔之眼猝然震动起来。   “啊……”他轻声痛呼,蹙了蹙眉,“今天刚打完,还有些疼。”   他将脸贴向我紧绷的大腿,拿那双深邃的黑眸充满诱惑地问我:“据说会很爽,你真的不要吗?”   “我……”手上的遥控器掉落在沙发上,脑子里跟被炮轰过一样,只剩一片断垣残壁,这实在是太超出我的意料。   见我踌躇不决,沈鹜年笑意加深:“我说了,不用负责,不用内疚。你尽可以粗暴地对待我,让我疼痛,让我难堪……”   我紧紧握着手里的勺子,指甲尖都要掐断。   这是什么女娲的考验吗?   善与恶在心中博弈,耳边一会儿一个声音,上一秒说:“你应该推开他。”下一秒又说,“他上赶着的,为什么要推开?”   两道声音交杂在一起,最后吵成嗡嗡一片,而沈鹜年的蛊惑由此变得格外鲜明。   “你不想惩罚我吗?”   他抓过我的手,让我的指尖接触他颤动的舌苔。柔软,湿滑,灼热……分不清是我的手在颤抖,还是他在颤抖。   我试着抽手,他微微加重抓我手的力道,合拢唇齿,舌头卷裹住我的指尖,不住用那颗舌钉摩擦我的指腹。   好痒……   之前我只知道十指连心,对疼痛如此,没想到对痒也是如此。   痒得我忍不住撬开他的唇,捏住他的舌尖,拉扯那根红色的珠链,来缓解心中那股看不到又挠不到的痒意。   他似乎被拽得有些疼痛,眉头轻轻拧起,却没有喊疼,也没有任何排斥的举动。   我应该是喝醉了。我为自己的行为找了个合理的解释。   一旦酒精上头,上哪个头都是正常的。   突然就心安理得起来。玩弄了一下他舌头上的链子,我抽出手指,感受着它一点点由热变凉。咬了咬唇,指尖剜起蛋糕上一大坨奶油,我无声地将它再次递到对方面前。   沈鹜年看了我一眼,笑着启唇,毫无怨言地含住那坨奶油,舔舐、吮吸,极近讨好与谄媚。   一个月前,不,一周前……算了,一小时前,如果有人告诉我,沈鹜年会在我面前露出这种表情,我会觉得他疯了。   现在,我有种全世界都疯了的感觉。   奶油舔尽了,手指变得湿哒哒、黏糊糊的,我拾起那枚掉在身旁的遥控器,身体向后靠到沙发背上,没有说话,也不再动作。   而沈鹜年无需言语,已然心领神会。 第59章 Good night   一层层拆开蛋糕的包装般,沈鹜年拆开我的包装。当终于与小怪物会晤,他发出一声欣喜的轻笑,温柔地亲吻上去。   难以面对他,也难以面对自己的欲望。我调开视线,艰难地将焦点落到天花板上,手指无意中按下了遥控器上的某个按钮,霎时,某种闷在水面下的震动声在寂静的深夜更明显了。   这竟然还可以调节强弱?   我本来就很难招架沈鹜年的攻势,何况是这么刺激的,想要关掉震动功能,却只是一味地调大。   紧咬住下唇,我眼泪都要被震出来了,到底有几档啊?   慌乱地又按了一下,那股从脚底直蹿天灵盖的震动才算停止,屋里安静下来,又或者……没那么安静。   大大松了口气,遥控器滑落,我靠回去,漫无目的地咬住手里的勺子,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只是急切地需要有什么东西让我转移注意力。   轻咬着勺尖,我一顿,猛打了个激灵,沈鹜年竟也跟着咬了咬小怪物的脑袋。   呼出一口带颤的热气,我犹疑地舔了舔勺子,他依然照做不误,舌钉刮擦过细腻的皮肤表面,叫我后颈汗毛都刹那间竖了起来。   含住勺子,再将其吐出,我只是稍微做个样子,沈鹜年却学得颇为透彻,吞吐间丝毫不留余地。   勺子早就被我舔得咂不出一丝甜味,他那头倒是吃得津津有味。   确实……有点爽过头了。   我忍不住大力地咬住勺子,恨不得将它嚼断了咽进腹中那般用力,回过神又匆忙松开,五指插进沈鹜年的发中,阻止他连这也有样学样。   “别……”   沈鹜年从嗓子眼里发出低低的笑声,笑得我脚趾、手指一道难耐地蜷缩起来。   我再次望向天花板,这次视线聚焦到了一只小飞虫上。   这样的夏日,有虫子是很正常的。   但这只虫子分外地灵活,一会儿顺着日光灯的灯柱上下攀爬,一会儿又绕着灯柱的顶端来回打转,我盯着它,手指不自觉地收紧,眼前因为看灯光看得太久,甚至产生一片片白斑。   男人是种为了快乐可以什么都不管不顾的生物,对于这点,我早有觉悟,不想今日却有了更新的认识。   不仅不管不顾,兴奋起来,还能变成另外一个人,勾起心中隐藏在最深处的施虐欲。   想要堵住沈鹜年的嘴,让他无法呼吸,让他感到痛苦,让他想吐也吐不出来……他活该,谁叫他之前那么欺负我。   急喘着直起身,握住沈鹜年的后脑,紧紧压住,本来已经下定决心,却在看到他低垂、顺从的眼睫时,抓着他的头发将他拉开。   小怪物一瞬间爆发出来,喷泉似的吐在沈鹜年的脸上。   粘液顺着颤动的睫毛,挺直的鼻梁,一路流淌到他的双唇,再是下巴。   难不难堪不知道,不过他看起来当真狼狈极了,疼痛……透过他微启的双唇,能看到他红肿着,还沾着一点血丝的舌尖,应该是很疼的。   我做得是不是太过分了?   我一下子松开手:“你……你没事吧?”   他用掌根接住滴到下巴上的液体,往上全都抹进嘴里,竟然还一副意犹未尽的模样。   “果然不是错觉。从前我以为感觉好,是因为接触体液疼痛减轻的关系,但现在我的病已经好了……我还是感觉很好。”他从掌根处一点点舔去手上的液体,“小艾的体液,像蜂蜜一样,是甜的。”   “胡说什么,你……你把脸擦干净赶快走,我要睡了!”手忙脚乱地穿好裤子,抽了几张纸巾拍他脸上,明明被肆意对待的是他,我却好像比他更窘迫。   “再过几天就是卡纳大师赛获奖作品揭晓的日子,那天我能来找你吗?”背着沈鹜年整理衣物的空档,身后传来带着点试探地询问。   卡纳大师赛官网刷新奖项名单是在当地时间上午十点半,而我们这儿是晚上十一点半。   “不行,那天我有约了。”我干脆地拒绝。   “哦。”他问完即止,不深究,不追问。   兴许是刚刚爽过,他这不争不抢的样子,反倒让我诡异地生出几分不足为外人道的亏欠感。   回身看去,沈鹜年站在那儿,拿着纸巾一点点擦拭着脸上的污物,左边的眼睛可能被溅到了,眼角擦得轻微泛红。   “那个……我和朋友准备去轰趴馆等官网刷新,你、你要是想来,就一起来吧。”   他一愣,欣喜地看向我。   我不自在地移开视线:“他们都是我的朋友,你到时别乱说话,特别是自称我的男朋友什么的。”   “嗯,我明白的。”他擦完脸,朝我走过来,“到时我来负责采购食物,好不好?”   “随便。”我飞快看了他一眼,“你那天……不要戴这个了。”   “嗯?”   见他装糊涂,我着恼地瞪向他:“不许戴舌钉!”   “哦,好。”他笑了笑,牵起我的手,吻在指尖。   “Good night,My Cure.” 第60章 疼痛才是我的宿命   自从让沈鹜年还是进便利店等我后,他就恢复了在店里“坐班”的日常。不过这回他带了电脑,看起来不再那么无所事事。有几次我补货路过他身边,都能看到他用英文在发邮件,不知道是不是跟他身上的官司有关。   不发邮件的时候,他就合拢电脑,撑着脑袋望向我发呆。我不看他还好,一看他,他的表情就生动起来,笑得比外头的阳光还要明媚。   他做得这样明显,别说是一起工作的同事,就是先前便注意到他的白领们都好像看出了些端倪,结账时会用她们觉得我听不出来其实我都知道的密语调侃我们。   “你看,肯定是了。”   “不知道你满不满意反正我挺满意的,是我喜欢的体型差。”   “你哪有不喜欢的?”   “说得也是,好吃多吃爱吃……”   两人嬉嬉笑笑地走远,我假装忙碌地擦拭收银台、咖啡机、豆浆机的行为也停止下来。   才要长舒一口气,耳边忽地响起一阵低笑,我抖了抖,看向边上,才发现是沈鹜年来到了收银台前。   “麻烦结账。”他将手里的一碗冷凉的藜麦粥放到台子上。   这已经是他连续第三天只吃粥,别的食物一概不碰了。   我一边扫码,一边忍不住问:“你只吃这个吃得饱吗?”   这样的粥,我这种身形都起码吃三碗才能饱,更何况他一米九几的大高个哦。   “舌头疼,没胃口。你看……”他双手撑在柜台上,凑过来朝我吐出一截舌头。   那截舌头中央的部位戴着一枚透明扁平的亚克力舌钉,平时说话可能不太容易注意到,这会儿有意展示,不仅能清晰看到舌钉的模样,连舌钉下凹陷红肿的孔洞都看得一清二楚。   我手里拆着藜麦粥的包装,一下转过身去,根本不敢多看:“你……你要不要加热啊?”   微波炉金属的表面如实映照出身后的男人。   见我不再看他,沈鹜年无趣地收回舌头:“不用,我喝凉的就行。”   微波炉的门拉开了又关上,我附上勺子和纸巾,将藜麦粥双手递给了对方。   沈鹜年状似不经意地按住我的手背,接过那碗粥:“你的脸好红啊,小艾。是太热了吗?”   揣着明白装糊涂。不是舌头痛吗?话这么多……   用力抽回手,我再次假装忙碌起来:“明天中午十二点你别忘了。”   明天就是卡纳大师赛获奖作品揭晓的日期,彭黛他们订好了轰趴馆准备一起团建。因为是社员亲戚开的,价格相当优惠,A下来每个人只要两百不到,供使用的时间也很宽松,从中午十二点一直到隔天的十二点,足足24小时。   定的集合时间是下午一点,但沈鹜年说他要负责采购食物,所以我们提前十二点就要出门。   “不会忘的,”沈鹜年往后退着,“我明天准时十二点去接你。”   第二天,说是十二点准时到,但他十一点半就出现在了公寓楼下。   我从客厅窗户往下一望,就望到他的车停在路边。   本来还慢悠悠吃着挂面,这下只能三两口解决,抓起手机就下去了。   “你到的好早。”我气喘吁吁地坐进车里。   “因为想早点见到你。”他面不改色地说着肉麻话。   车上放着轻缓的音乐,一路上他不时会寻找话题,问一些诸如我昨晚睡得好不好,或者我的朋友都是什么样的人之类的问题。   “他们都很好相处,等会儿在超市你会见到一个叫彭黛的女孩,她是我室友的女朋友,也是像姐姐一样照顾我的人……”想了想,我特意叮嘱他,“你千万别让她知道你是我的Redvein。”   不然以彭黛的性格,在超市随手抄起把菜刀就能和他干起来。   “哦。”沈鹜年也不知有没有领会我的意思,反正是点头应了。   虽然轰趴馆在江市的郊区,不过两百米左右就有一条地铁线路,并且不到一公里有家大型的会员制仓储超市,出行采购都算便利。   彭黛得知我要带朋友,朋友还准备负责食物采买后,便主动提出她有会员卡,要帮我们一起采买。我们开车去,她则一个人在超市等我们。   尽管她言辞凿凿,有理有据,但我总觉得,她是好奇。她太好奇我从未向他们提起的这位“朋友”,所以迫不及待地想要看看沈鹜年到底是什么样的。   “小艾,这里!”   从停车场跨进卖场,我立马就看到等在前方不远处的彭黛在朝我挥手。   “等很久了吧?”我快速向她跑去。   “没有没有,我也就刚到。”她朝我身后张望,“你朋友呢?”   “他在我后头。”我一指穿过自动门,正朝我们走来的沈鹜年道,“那个穿灰衬衫,个子很高的就是。”   彭黛顺着我指的方向看过去,然后爆了句粗口:“卧槽!”   我吓一跳:“?”   “啊不是,我的意思是,这么高啊。”她小声问我,“是模特吗?”   “不是,是策展人。”   不知道他以后还做不做策展人了,但目前应该还是的。   “你们认识很久了?”彭黛又问。   “过年时候认识的,他是我邻居的朋友……一来二去,就熟了。”我简单概括了下。   说话间,沈鹜年到了我们身前,主动朝彭黛伸出手:“你好,你是彭黛吧,很高兴认识你……”   到了人前,他好像又恢复成了一开始我认识他时的模样,谈吐得体,举止有礼,任何人看了,都会觉得他风度翩翩,教养良好。   以前就觉得,他如果想要别人喜欢他,那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现在看来,果真是如此的。   我和彭黛在前头选购,他就在后头推着车,默默跟着我们,不插话,不随意反驳,但也不会让话题掉地上。   “我来吧,给我。”拿饮料,因为人很多,彭黛直接拿了一箱,他第一时间接过,放进购物车里。   “拿没有筋膜的,或者牛里脊部分,这样烤起来才不会咬不动。”选肉类,冰柜里琳琅满目的品种太多,我和彭黛不知道选哪种,他见我们拿不定主意,便出声给我们意见。   “全买吧,我来付钱。”彭黛犹豫着要买小面包还是蛋糕卷做下午茶点心,他直接拿了五六盒不同品种和口味的,成功治好了彭黛的选择困难症。   他表现得太好,彭黛完全被他俘虏,疯狂在群里向大家实况转播我带来的这位朋友有多完美。   “一次性杯子忘拿了,好像在楼上,我去拿一下。”跟彭黛说完,我转头看了眼身后的沈鹜年,他距离我们有段距离,正拿着货架上一袋速食意大利面新奇地翻看。   想着又不是小孩子,也不用特地说一声,我直接转身往楼上跑去。   超市太大,我找一次性纸杯花了些时间,突然想起应该再买两把刷酱料的刷子,便又跑到买烘焙工具的区域去找。   可能平时买的人少,刷子藏得相当隐蔽,好不容易才找到。这样一来一回,耗了不少时间。   乘着自动扶梯往下,半道上,远远地就看到人群中有抹灰色的身影穿过一座又一座商品地堆,来回张望,急切地寻找着什么。   周围人来人往,不断向他投去疑惑的目光,他全然不在意,只是茫然又无措地看向一张张陌生的人脸。   独一份的身高和体型,让我一眼就认出那是沈鹜年。   我从没见过这样魂不守舍的他。   该不是……在找我吧?   “沈鹜年!”我叫着他,不由加快脚步向下跑去,无奈我的声音太过单薄,还没穿透人群,就消散在了庞大的噪音中。   手上的东西在穿过重重人群时,不知道掉到了哪里,好几次与挑选商品的顾客撞到一起,我忙不迭地道歉,嘴里的“对不起”就没停过。   可能是听到了我的声音,在离沈鹜年还有四五米远的时候,他转身朝我这边望过来。然而目光看向远处时,身前的环境便难以观察,一不留意,他撞到了堆在木质框架上呈金字塔型的盒装麦片。   金字塔骤然倒塌,他一手抓着木架边缘,另一只手头痛似的捂住额头,也跪倒下来。   麦片盒有的砸在他的身上,有的掉到地上,包装盒破裂,零零碎碎的麦片散了一地。   我几步冲刺到他身前,蹲下查看他的情况。   “沈鹜年,你没事吧?”   抓着木架的指关节因用力而泛白,他抬头看向我,胸膛剧烈起伏着,下眼睑一片绯红。   “你是哪里疼吗?”近看才发现,他身体抖得很厉害。   他一眨不眨地盯住我,又好像压根没有看到我,嘴唇如同灌了铅一样,只是动了动,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什么?”我只能凑近了去听。   “我找不到他了,我后悔了……”他梦呓一般喑哑地吐字,“我选错了。”   后悔什么?   我的呼吸都轻了,心里猜测着,他所谓的后悔,是不是后悔救了我,毕竟他之前就说过,他应该把我留在集装箱里。   如果后悔了,其实也可以的。   那就到这里……   “疼痛才是我的宿命,我要更疼一些……我应该一直疼痛……把……”   眨了眨眼,听到最后一句话,我以为自己听错了,愕然去看沈鹜年的脸。   他通红的双眸触及我的目光,一把扼住我的胳膊,近乎执拗地又重复一遍:“……把红线还给我。”   不,我没有听错。   这个为了治愈红线症煞费苦心的男人,现在仅仅是因为与我在超市走散了,竟然就后悔治愈了自己的疾病,哀求着让我把红线还给他。 第61章 我以后不会再让他痛了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其中也包括了彭黛。她手里握着自己的手机,慌张地从远处跑来,见到沈鹜年和我的样子,一副想上前又不知道该不该上前的模样。   “我打了你好几个电话你没有接,我告诉他你只是去楼上拿东西,但他……”最终,她还是走上前,同我解释了沈鹜年反应会如此之大的原因。   我试着将沈鹜年从地上拽起来,他自己撑了下木架,捂着脑袋踉跄着起身,脸色还是很不好。   “我手机静音忘调回来了。”便利店工作期间不允许使用手机,所以我一般都会将手机设置成静音模式,“姐,沈鹜年身体有点不舒服,我带他去卫生间……处理一下,这里就麻烦你了。”说罢不等彭黛回应,拉着沈鹜年就往收银区外的卫生间而去。   进到最里面的隔间,我锁上门,将沈鹜年按到马桶上。   “没事了,你冷静点,我只是走开一会儿,没有被坏人抓走。”我压低声音安抚他,摸摸他的额头道,“头痛吗?要不要给你拿止痛药?”   他放下一直捂着头的手,似乎是恢复了一些神智,认出我来,目光终于不再游离:“不要,我要更痛一些。”   可说出口的话,却依旧离谱又任性。   “我拼命把咱们从网上摘下来,你怎么还想回去?”我放下手,哭笑不得地问他,“红线回来了,一直痛也没关系吗?”   “没关系。”他抬头仰视着我,几乎是想也不想地答道。   我一愣:“可是,我死了你也会死。”   “没关系。”他的回答仍然坚定果决。   我彻底收敛了笑意,声音更轻了些:“不爱你也没关系吗?”   想要治愈红线症,Cure就必须爱上Redvein,如果红线还存在着,那Redvein就不能拥有Cure的爱。   沈鹜年拉起我的手,覆在自己的脸侧:“没关系,我爱你。”   指尖因这句话微微蜷缩,我抿了抿唇,同他讲起道理:“可我没办法还你红线,红线症治好了就终身免疫,不会再感染了。”   他想了想,脑袋歪向一边,打起歪主意:“说不定梁在有办法,可以让他去问一问裴焕臣的父亲。”   那个拿亲生儿子做实验的变态科学家?   脑海里骤然浮现出对方把我们关在笼子里抽血打针的画面,我打了个寒颤,脱口而出:“不行!”感觉只要我态度软一点,他真的会去找梁在想办法,我严肃起来,“第六,不许再有这种想法,听到了没?”   他静静地看着我,并不做声。   我抬起另一只手,捧住他的脸,掰正视线,俯下身加重音又问了遍:“听到了没啊?”   看出来他不太甘心,犟了片刻,终是垂下眼睫:“听到了。”   我暗自吁了口气,直起身,一边关注着外面的动静一边对他说:“你缓一缓,缓好了我们就出去吧,别让彭黛担心。”   感到衣摆被扯了扯,我不解地向下一看,发现是沈鹜年攥住了我的T恤下摆。   “我能抱抱你吗?我脑子里很乱。”他仰着脸可怜兮兮地问道。   哦,又变成狐狸精了。   我沉默着,没有第一时间给出反应。   他眼里的期待随时间一点点消散,而在他收回目光看向别处时,我靠过去主动张开双臂抱住了他:“好了好了,别去听你脑子里的那些声音。”   他肩背肌肉倏地紧绷,又很快放松。弓着背,他埋首在我的腹部,就这么静静依偎着我,不再动作。   过了大概两三分钟,感觉抱得差不多了,我拍拍他的脑袋,示意他松开。他却一下子收紧双臂,耍起无赖。   “再抱一会儿。”说着他往后,将我更往身上带了带。   “沈鹜年……”为了不扑到他身上,我只能单膝跪在马桶圈上,一只手撑住墙,一只手扶住他的肩。   “别怕我。”他说着,拿脸隔着T恤蹭了蹭我的身体,“我不是沈爻,我会努力克服它们的。”   他黏黏糊糊地又抱了许久,眼见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感觉再不采取行动他能就这么抱到天黑,我抵住他的肩膀,用力将自己与他“撕”开。   他很快又要黏上来,但这次我反手快速拉开门栓,往外疾退了出去。   他愣在那儿,用满是控诉的眼神望着我。   我连忙别开脸,这一下,视线对上了外头上厕所的两个人。他们被我的动静吓了一跳,维持着解手的姿势惊疑地看过来,模样颇有点好笑。   “你自己出来。”匆匆丢下一句,我逃也似地快步走出洗手间。   洗手间外,彭黛倚在购物车旁,正低头快速打字。   “姐……”我朝她走去。   她听到我的声音,抬起头,手机自然地塞进了口袋里:“怎么样了?他好点了吗?”   “嗯,好点了。”我扫了眼购物车,看到商品都被打包好,问道,“你已经买好单了呀?”   “早买好了,那些摔破的麦片我也都买下来了。”她指了指其中一个大袋子说,“这些还能吃,明天给大家做麦片粥当早餐。”   我点点头:“一次性杯子和刷子呢?”   “买了。”   我冲她竖大拇指:“姐你真靠谱。”   又检查了遍还有没有漏买的东西,确认无误后,沈鹜年也从洗手间出来了,额发和鬓角都带着水汽,像是刚洗了把脸。   “不好意思,吓到你了吧。”他冲彭黛笑笑,“我有个头痛的老毛病。”   “这年头谁还没点毛病。”彭黛耸耸肩,看着没放在心上。   但也只是看着。   从坐进车里开始,气氛就有点古怪。我敏锐地觉察到,彭黛对沈鹜年不像一开始那样热情了。去往别墅的路上,两人都只单方面和我说话,彼此之间没有任何交流。   由于耽误了点时间,抵达别墅要比预期得晚,其他人早就到了,麻将都开始搓起来。不过我们一进屋,他们就放下手里的活儿齐齐围过来,看沈鹜年就跟看西洋镜一般。   “果然好高好帅啊,小艾你选男咳……选朋友的眼光真好。”   “可不是吗,你啥时候见彭黛这么夸过人的?那必定是真材实料!”   “你好你好,我是蒋唯……”   “我是俆义……”   众人纷纷自我介绍起来,我看沈鹜年应对地还挺自如,就留他一个人在外面,拿着食材进了厨房。   中途他有进来帮我一起处理食材,没一会儿就被人叫出去打桌球,两个社员进来替他。打完两局沈鹜年又进来,这次换我出去搓麻将。就这样轮换着干活,谁也没闲着,谁也没累着,一下午串好了十几人的烧烤串。   当太阳落山,户外温度降下来后,院子里亮起彩灯,今日的重头戏便也开始了。   烧烤炉上的烤串滋啦滋啦冒着油光,十几只一次性纸杯在半空中相碰,组成一个不规则的圆。   “今天我们齐聚在这里,是为了见证小艾的得奖。”彭黛作为代表发言,“但如果小艾这次没有得奖,我们也不要说丧气话,咱们下一次一起再接再厉,OK不?”   “OKOK!”   “没得奖就预祝我下一次跟小艾一起入围,谢谢谢谢,谢谢大家!”   “有你什么事儿?滚!”   和几个男生一道烤烤串,烤好了想给沈鹜年一把,环伺一圈,却不见他的踪影。不止是他,连彭黛都不见了。我心里有些忐忑,将刷子和手套给了别人,里里外外地找人,最后是在别墅外的小道上找到的。   他们隐在路边的一辆车后,两个人相对站着,谁都没发现我的到来。   “给钱谢谢。”彭黛冷着脸将一张购物小票甩到沈鹜年身上。   沈鹜年看也没看,直接揉烂了,把手里的烟咬进齿间,掏出手机朝彭黛递了递。   两人无声地一个扫码,一个亮码,几秒内完成了这笔上千元的报销。   盯着手机,彭黛猝不及防地抬头:“你是小艾的Redvein吧?”   将手机和纸团一同塞进兜里,沈鹜年取下嘴里的烟,懒懒道:“是。”   我差点叫出声,都说了不要让她知道啊,怎么能承认地这么爽快!   果然,下一刻,彭黛的巴掌就甩到了沈鹜年脸上。   “虽然我不知道你们之间具体发生了什么,但有一点很明确,那就是——全都是你的错!”最后一句话,彭黛一个字一个字,说得掷地有声。   沈鹜年抹了把脸,没有反驳:“是,都是我的错。”   “你个王八蛋你怎么能这么对他?”彭黛简直咬牙切齿,恨不得将对面的沈鹜年饮血啖肉,“5月24那天晚上是不是你在酒店欺负他了?他回去就发烧了,脖子上还有个那么大的牙印……干什么?证明你牙口好是吗?”说着,她大力推了下沈鹜年。   沈鹜年被她推得靠住轿车后备箱,整辆车都晃了下,我在车头条件反射地一矮身,躲到了车下方。   “我错了。”沈鹜年再次乖乖认错。   然而彭黛并没有这么放过他:“还有5月27那天也是你吧,你知不知道他回去哭成什么样了?一直说自己好痛,哪里都好痛,说再也不要喜欢你了……”说到这里她呼吸急促起来,“你的病是好了,却把疼痛转嫁给了他。而他那么痛苦的时候,对你的评价也只不过是‘他怎么能这么坏’,甚至不是脏话!”   她再也控制不住音量:“你骗这样的小孩你有没有良心??”   沈鹜年静了半晌,哑着嗓音缓缓道:“……是,我是人渣,混蛋,我没良心。”对于彭黛的差评,他全盘接收,“我真的知道错了,我以后不会再让他痛了。”   “操!”   又是“啪”地一声,我心惊肉跳地站起身,人未至声先到:“你们不要打了不要打了!”   结果,绕到车尾……   沈鹜年夹着烟的手垂在身旁,背靠后备箱,眉心轻拧,诧异地看向我,彭黛一掌拍在自己大腿上,同样诧异地看向我。   我耳尖霎时热烫起来,干笑道:“哦,打蚊子啊……” 第62章 痛苦只会被爱治愈   躲在树梢间的知了方才还声嘶力竭地鸣叫着,这一瞬也停止下来,叫场面变得更为安静诡异了。   随后,彭黛先动了起来:“外面蚊子多死了,我们进去吧。小沈我们刚刚聊到哪儿了?毕沙罗的《鱼市》我也很喜欢,还有怀斯的《奥尔森的终结》……”   小沈?   沈鹜年跟着动起来:“一位是新印象派画家,一位是现实主义画家,我认为他们各有特色。或许你知道谢尔盖·邦加特吗?他的笔触非常生动大胆,颜色运用也鲜明跳跃……”   “我知道我知道,我也很喜欢他。”   两人交谈一派友好,已经完全没有了两分钟前剑拔弩张的影子。   “你是来找我们的吗小艾?”彭黛笑着上前勾住我的胳膊,将我往屋里带,“进去吧,外面热死了。”   我任她拽着往前走,半道上不放心地悄悄往后看了眼。   沈鹜年将烟蒂按灭在一旁的花园围栏上,抬眼发现我在看他,眉眼渐次舒展,朝我露出一抹满载柔情的微笑。   一时,我的耳朵更烫了,忙收回视线,不再看他。   “你啊……”彭黛目视前方,用很小的音量对我说道,“硬起来啊小艾硬起来!”   就像受到批评的小学生一样,我低下头,中气不是很足地回道:“嗯,我、我硬的。”   烧烤结束,一群人整理完院子,又进屋开始了夜间娱乐,搓麻将的搓麻将,唱k的唱k,沈鹜年两者都不会,被人抓去继续打桌球。   他技术意外地还不错,塌腰沉肩,俯下身瞄准的姿势也十分赏心悦目,叫我总是不由自主地往那边看。   他好像晚上没怎么吃烧烤,只吃了些水果,难道还在舌头痛?   “咳哼!”彭黛大咳一声,敲了敲桌子,“小艾,该你了。”   我立即回神:“哦哦,八万!”   “唉?糊了!我糊了!”坐我对家的女孩牌一摊,笑得花枝招展,“谢谢小艾点炮~”   那之后就总是点炮,连输三家,输得我再也不敢开小差。打到夜里十一点二十五,彭黛起身拍了两下手,吸引大家的注意,道:“网页快刷新了,各位小伙伴鸣金收兵,准备准备!”   打开电脑,输入网址,桌上的纸杯重新倒上饮料,灌装的啤酒也从冰箱里取出来,大部分人围着电脑,小部分人坐在沙发上捧着手机,不约而同地开始刷新网页。   虽说这事关我的获奖结果,但我本人倒是没有太多的紧张情绪。   对我来说,能入围已经很惊喜了。这次不获奖,下次再努力,我只要一直拍一直拍,坚持自己热爱的不放弃,总有一天会得到相应的回报。   “你要不要叫点别的东西吃?我看你晚上都没怎么吃东西。”见沈鹜年在桌边喝水,我凑过去问,“蔬菜粥要吗?”   严格算起来,今天我是主角,是主人家。主人把客人叫来了,却没让人吃饱,总感觉有些失职。   他放下水杯:“不用,我不饿。你想好要什么礼物了吗?”   “什么?”   “获奖礼物。”   我失笑:“我又不一定得奖。”   “不,你一定会得奖的。”沈鹜年斩钉截铁地说道,“只要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到你的天赋。所以,你现在就可以想自己要的礼物了。”眸光一闪,他忽然欺近我,将唇挨近我的耳朵,嗓音低沉道,“或者,再来一次?”   随着他意味深长的发问,耳廓多了点湿热的痕迹,竟是被他舔了一下。   我捂住耳朵,顿时头晕眼花,感觉晚上喝的那点啤酒又要上头了。   “小艾,快过来,还有一分钟!”这时,彭黛朝我招了招手,让我过去。   我忙仓皇逃离,一头钻进了人群中。   几个人揽住我的肩,在还剩十秒的时候开始倒数计时。   “10……9……8……”   本来我是不紧张的,但在这种氛围下,也不免屏息以待。   “……3……2……1!”   倒数完毕,网页最后一次刷新,隔了两秒,从空白转为新的页面,获奖作品揭晓了。   偌大的空间鸦雀无声,所有人注视着页面一点点往下翻滚,直到最后出现青年组别获奖作品——钟艾|《城市蜃影》。   “在高度城市化的今天,荒地往往被忽视或快速开发,而钟艾的这组作品通过镜头重新发现和审视这些被遗忘的角落,为观众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思考维度。他让我们看到,在城市快速发展的背后,存在着被人遗忘的角落,这些地方同样有它们的独特价值和美感。”   在彭黛快速念完评委的点评后,众人在下一秒此起彼伏地爆发出了仿佛要震塌天花板的巨大欢呼。   “是小艾!小艾成了!!”   “我就知道你小子行!!操啊啊啊啊,给力!!”   “快快,快给社长小谢他们发喜讯!”   “轮不到我们发,群里已经炸开了!小艾真牛啊!小艾太棒啦!!”   一声声“小艾”中,我被不同的手搓着脑袋和脸,众人簇拥着我,好似我下一刻就要登基称王。眼角余光瞥到远离人群的沈鹜年,他倚在桌边,遥遥望着我,脸上挂着淡淡笑意,没有惊喜,全是意料之内,一副“你看,我就说你可以吧”的模样。   这场狂欢一直持续到了凌晨三点大家才陆续尽兴瘫倒,别墅只有四间房,四个女生两间房,剩下两间归九个男人。   九个男人明显是睡不了两张床的,有些索性便睡在了客厅,有个甚至睡到台球桌上,看得我瞠目结舌。   洗漱完,客厅已是横七竖八,呼噜一片。别墅里遍寻不到沈鹜年,想着他是不是又出去抽烟了,我跑到外头一看,远远地就看到他那辆车的发动机开着。   车头不见人影,我敲了敲后车厢的车窗,“嗒”地一声,车门直接打开了。   拉开车门同时,我嘴里说道:“你要睡在车里啊?”纵然沈鹜年这车后排足够宽敞,但要容纳他这样的体型,也实在有些局促了,“不然你回家吧?明天我跟他们一道走。”说完,我微微俯身。   回答我的,是从车厢里探出的一只大手。   沈鹜年一把抓住我的手腕,将我不由分说拽进车里。   “哎呦……”我失去平衡,倒进他的怀里。   “你就一点都不想见到我吗?”他将脑袋埋在我的颈窝,抱得我都有点无法喘息。   一只脚在下,一只脚跪在座椅上,我整个人差不多是跨坐在沈鹜年身上。   “没有啊,我这不是为你考虑嘛。”这姿势太别扭了,我撑着椅背想要退开,被他按着脊骨反倒搂得更紧了些。   “我一直在想彭黛的那些话。”   我一下不动了,有些惊讶他会主动提起这件事。   “我知道现在说什么都像是在为过去的自己找借口,但我还是想把所有的事都告诉你。”他的唇来回摩挲我的肌肤,呼吸又潮又热。   “七岁那年,在我父母死后,我独自在孤儿院待了一年多才被阿什麦金收养。年幼的我将他当做一个好人,轻易交付了信任……”他娓娓道来。   阿什麦金健谈、风趣,尽管对孩子的言行举止有些严苛,但在经历了丧亲之痛,又在孤儿院待了一年多的沈鹜年心中,他可以说是一个非常不错的新归宿了。   变故发生在一个寻常的午后。沈鹜年与家里的佣人捉迷藏,躲进了阿什麦金的书房。   那里本来是不允许他进入的,可他觉得自己只待一会儿,养父不会知道,还是大着胆子钻入了书桌底下。   他没有等来捉他的佣人,反倒等来了阿什麦金和他的客人。   两人并不知道沈鹜年的存在,在书房大谈特谈洗钱、贩毒,还有如何操纵那些愚蠢的艺术家。   “那个蠢货竟然真的信了我的话想做梵高第二,都听不出来我是在嘲讽他。”   浓烈的雪茄味充斥整个书房,沈鹜年紧捂住口鼻,惊恐地不让自己发出声音。   “哈哈哈亚洲人有时候根本听不懂我们的真正意思,不过我不明白阿什麦金先生,您为什么要收养那个孩子?”   “沈爻虽然是个白痴,但他的画还有几分利用价值,加上……我也需要一些善名来打掩护。”阿什麦金笑起来,吐出的字眼却是与温厚笑声截然相反的冰冷残酷,“而且我渐渐年纪大了,是时候养两条忠心的狗来为我做事了。”   “原来如此,还是您想得周到。”另一个声音恭维道。   这些对话一字不差地被书桌下的沈鹜年听到,他由最初的惊恐悲痛,慢慢变作仇恨憎恶。   自那日起,复仇成为了他生命中唯一追求的目标。   他努力讨好阿什麦金,万事做到挑不出毛病,只为能取信于对方,进而深入到更多的犯罪核心。蛰伏隐忍,不过是为了寻找一击即中的绝佳时机,以期一举将其击溃。   谨慎筹谋,不敢有一丝懈怠,完全为了复仇而延续的生命,这样的人生里,却忽然出现了一个变数。   “红线症?”我猜。   “对,红线症。”沈鹜年肯定了我的猜测,“我不能让任何人发现我得病了,如果有人掌控了我的Cure,也就等于掌控了我的生死。一开始,我只是好奇,好奇到底是怎样的存在,让我遭受这火焚之苦,结果发现,竟然是个小孩子……”说到这里,他冷嗤一声,骂道,“变态虫子。”   一般红线症患者不管是Cure还是Redvein,大多都是二十岁以上的成年人,像我这种未成年确实很少见。   “本来想要继续忍耐下去了,忍到复仇结束,死就死了。可红线虫好像知道我的心思,第四年开始,它发作得更厉害了……”   如果不想点办法,他的生命即将终结。看着镜子里几乎遍布整个上半身的红色纹路,沈鹜年无路可走。他制定了一套名为“袭夺”的计划,接近白祁轩,把他当做切入点,进入我的生活。   “我的目的只是治病,治好了,就让你走。治不好,把你绑起来,等我报完仇再放了你。”   “我的人生里,无论是你,还是你的爱,都是个意外。这个意外我明明知道应该割舍,却怎么也开不了口,拒绝不了。”   “慈善晚宴上,我看到你和别的男人在一起,我好生气好嫉妒,脑子里全都是乱七八糟的声音,它们尖叫着,怒吼着,想要撕碎那个男人,把你抢过来。我抢了一次,就可以抢第二次……”   “我失控了,我失控了……”他一连说了两遍,第一遍是陈述语气,到第二遍,带上点叹息。   “我想,你这次肯定不会再理我了,可你竟然知道了红线症的事,还在阿什麦金面前亲口承认是我的Cure。他看到你了,他见到了你的长相,知道了你的名字,还特意和你说话。”他十指收紧,揪扯着我后背的衣服,“他就是故意的,我气疯了,满脑子都是把你赶走的念头。”   “你说得对,我太坏了。你的人生本来不会有那么多痛苦,都是因为我……”他顿了顿,语气异常认真地问道,“如果我再痛苦一些,你曾经的疼痛是否会减少一点?”   这是什么等价交换吗?怎么可能会有这样的事。   心口闷胀着,手臂抬起,在半空迟疑片刻,还是搂了上去,我闭上眼,拥紧他:“不会的,痛苦不会因为痛苦而减少。”我说,“痛苦只会被爱治愈,你不是最清楚的吗?” 第63章 我再给你一次补考机会   这一晚我们聊了很多很多。就像曾经我全盘对他托出自己的过去,在这个炎热的夜晚,逼仄的车厢内,沈鹜年也将自己的全部过往告诉了我。白祁轩羡慕的天之骄子根本不存在,鲜亮的外表下,是充满了憎恨与苦闷的童年。   我越听越觉得心惊,一个人,怎么能以仇恨作为驱动力活着呢?怪不得报完仇他整个人仿佛没了主心骨一样,动不动就要死。   聊到天蒙蒙亮,可能有五六点,我实在撑不住了,靠在他的肩头不知不觉睡去。再醒来时,沈鹜年靠门坐着,我整个人霸占着长条的后排座椅,脑袋将他的大腿当做枕头,睡得还挺舒服。   我打着呵欠起身,沈鹜年便也从假寐的状态睁开眼。   “几点了?”我问。   “快下午一点了。”   我一下扭头看向他,惊道:“几点?”   他直接将自己的手腕伸到我面前,黑色底盘的手表上,明晃晃的显示着此时已经12点49分。   “那大家……”我推开车门下车,往别墅方向看过去,大门关得严严实实,屋子里不见人头攒动。   “他们已经走了,看你睡着就没叫醒你。”沈鹜年跟着我下了车,在车旁伸了个大大的懒腰,舒展着肩颈僵硬的肌肉。   “那他们不是看到我和你……”我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他,欲言又止。   “看到了。”沈鹜年笑笑,“每一个从车旁走过去的人都看到了,包括彭小姐。”   我捧着脑袋,简直要尖叫出声。他故意的!注视着对方脸上愉悦的笑脸,我非常确定,这只狐狸精就是故意的!   那之后我就有点气恼,不怎么理他了。   【我的身体好多了,但仍然不能随意下床走动。最近梁先生管我管得很严,今天才把手机还给我,知道你没事就太好了。】   再次上车,由沈鹜年驾驶着车辆离开小区,我坐在副驾驶座上检查手机收到的各类消息,忽然裴焕臣的一条回复映入我的眼帘。   我先前从沈鹜年那边一拿回手机就给裴焕臣留了消息,询问他的情况,但他迟迟没有回复我,我就猜他应该是同上次那样手机被梁在没收了,今天从他的回复来看,果然如此。   【你好好休养,等你身体好点了,我再来看你!】   【小艾,我现在觉得人类好复杂,我可能一辈子都不懂怎么做个人。】   这是怎么了?受个伤还打击到他做人的信心了?   【你怎么了?】   【梁先生说我对他很重要,他爱我,可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看起来非常悲伤。如果爱我让他那样痛苦,他为什么还要爱我呢?】   我一下坐直身体,天啊天啊,这是什么?梁在对裴焕臣表露心意了?他竟然真的爱裴焕臣。这段看起来主次分明、毫无悬念的关系,到头来,梁在才是那个卑微求爱的对象?!!   “怎么了?”沈鹜年往我这瞥了眼。   “哦,焕臣终于回我消息了。”我一边回沈鹜年的问题,一边回裴焕臣的消息。   【人类确实很复杂,有时候恨的表现不是伤害,爱的表现也不是保护。跟着你的心走吧焕臣,问问自己,梁先生对你来说到底是怎样的存在。】   谁能想到,某天我居然也能就“爱情”这一命题为另一个人授业解惑了。   跟着心走……   收起手机,我再次靠回椅背,望向窗外的风景。   外头阳光炙热,靠近柏油马路上的一层空气被烧得扭曲变形,路人们行色匆匆,似乎多待一秒,就要融化在周遭盛大的蝉鸣里。   “你大概几时回国?”我突然出声。   “应该在月底。”沈鹜年隔了会儿答道。   月底?那不是没几天了?   “你……”搁在大腿上的十指慢慢收紧又松开,来回几次后,我接着问,“你什么时候能处理好美国的事?”   “短则一年,长的话……两三年吧。”   还好,没我想的那么久,跟一百年比起来,两三年也算不了什么了。   沈鹜年将我送到公寓楼下,下车后,我并未直接离开,而是回过身,对车里的他讲出了这一路思考的结果。   “你回美国的这段时间,无论一年也好,三年也罢,就当做我对你的考察吧。考察期结束,如果你合格了,我们就在一起。”说完,我转身往楼里走去。   才跨进门里,就听到沈鹜年在后头大声喊我:“小艾!”   我一顿,回头看去。   他下了车,隔着车与我对视:“你等我一年。一年内,我一定会把自己的事处理好。”   行人听到声音,不住好奇地往我们这边张望。   我没有理会那些探究的目光,对着沈鹜年笑了笑,郑重一颔首:“嗯!”   我将卡纳大师赛获奖作品揭露的那张网页截图,通过邮件发给了徐獒。深知战区的网络是非常可贵的东西,不想因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占用他的流量,之前再担心他的安危,我都没有发过邮件给他。   可这次,我想让他知道我成功了,我没有给他丢脸,我想……让这位恩师以我为豪。   得奖后,除了会拥有一个“卡纳大师”的头衔,还有获得昂贵的摄影设备以及一万欧元的奖金。   一万欧,加上我目前的存款,今后两年的学费、生活费是不成问题了,甚至可以说还很富裕。   我辞掉了便利店的兼职,打算利用暑假剩下的时间,坐绿皮火车进行一场摄影之旅。毕竟,如果要成为真正的职业摄影师,就不可能总是单一地拍摄江市的城市风景。   沈鹜年知道后,说自己大学时候进行过背包旅行,对这方面很有经验,非得天天跑来找我一起做攻略。   做攻略不够,他还一定要教我防身术,为此,买了相当多的防身器具,什么甩棍、电击棒、刀片戒指,甚至还备了一瓶辣椒喷雾。   “这个戴在你食指上,如果被人捂住口鼻,你就拨一下这里……”他将一枚银戒套进我的食指,拨了下侧面的一个开关,一把锋利的迷你刀片便弹了出来,“然后往后捅。”他握着我的手腕,轻轻往后带。   “要是正面袭击,你就直接往眼睛捅。”他翻转我的手腕,让我的拳头对着他眼睛过去。   我吓了一跳,急忙摊开手,按到他脸上:“知道了知道了,也不用演示地这么详细!”   沈鹜年松开我的手,从沙发上又拿起一根甩棍,继续开始演示使用方法。   “我不在的时候,会拜托梁在负责你的安全,但这家伙连自己的人都保护不了,我对他实在不放心,所以你自己也要学会怎么保护自己。”说着,他右手倏地大力挥下,手上短小的棍子立马伸长了两倍,形成一根看起来打人就很痛的金属长棍。   他把甩棍递给我:“拿这个攻击我。”   “啊?”我愣愣接过。   他撸起袖子,往后退了两步,下巴微微抬起,自眼角眉梢流露出一种极度的自信:“放心,我就算只用一只手,你也打不到我。”   话虽没错,但这个语气好讨打。   “哦,那上次是谁被我一台灯打破了头?”我双手握住甩棍,找准时机,一个跨步上前,朝他肩膀用力劈下。   他轻松接住棍子,脚下一绊,将我放倒在了一旁的沙发上。   “是我。”他欺身压上来,企图夺走我手里的棍子,“第一个错误,下劈幅度太小;第二个错误,你应该直接攻击我的脑袋或者脖颈,而不是肩部……”   我喘息着,不让他夺,腰一拧,同他一道翻滚到地板上。   “你上次……不会是……不会是故意让我打的吧?”我骑在他身上,将棍子抵住他的喉咙。   他躺在我身下,摊开手,作投降状,呼吸丝毫不乱:“怎么会呢。”   撇撇嘴,我撑着棍子想要起来,被他扯着胳膊又拉回去。   他微微撑起身,凑过来问:“想好要什么礼物了吗?只要我能给的,都会给你。”   我扶着他的肩膀,想了想,没什么想要的,就是……有一样东西,我至今都很在意。   “你明天晚上来找我,我告诉你。”   他笑起来:“这么神秘?”   “昂。”我先从地上起来,再将棍子伸给他,“继续练甩棍吗?”   他握住甩棍一端,就着力道站起:“继续吧。”   那天光练甩棍就练了一下午,练得我都觉得自己要成为李小龙接班人了,他才勉强放过我。   第二天晚上八点,沈鹜年如约而至。   我刚洗完澡,头发还是半湿的,开门见他站在外头,紧张地舔了舔唇,不知道要说什么,便将自己的手递了过去。   他低头看看那只手,迟疑地握住,然后抬头看我反应。   我不好意思看他,转过身,牵着他往里走。一直将他牵到我的卧室,我才放开自己的手。   “我要你今天晚上完全听我的命令。”朝床铺努了努嘴,为了显示自己的冷酷,我的语气没有任何起伏,“现在,你自己把衣服脱掉,然后躺到床上去。”   身后静俏俏的,我心中惴惴,忍不住往后看了眼,发现沈鹜年在看床头系着的两根红绳。   “那个咳等会儿要用来绑你的。”我向他解释完,后知后觉反应过来好像不该跟他解释这么多。   “这个也是用在我身上的?”他挑起床上的一根细长的黑色绑带丝巾问。   “你……你问这么多干什么?”我一把夺过那根丝巾,呵道,“躺上去!”   “小艾好凶啊。我脱,我脱还不行吗?”沈鹜年不紧不慢地解着扣子,比起脱衣服,更像是在进行一场脱衣秀。   在我的脸越来越烫,手指搅弄着那根黑丝巾,都快把它搅断时,他终于脱完,躺到了床上,还特别自觉地双手上举,握住了那两根绳子。   “然后呢,小艾,你要做什么?”   和预想的不太一样,他怎么一点不慌张?   “既然是考察期,那什么都得考,你说是吧?”嘴里使用着他曾经对我用过的话术,我绑住他的双手,接着又用手里的黑丝巾蒙住他的双眼。   做完这一切,我爬到床上,食指轻点他的下唇,道:“你上次不及格,我再给你一次补考机会。如果这次再不及格,我就……”我轻轻将食指探进他的口中,“我就不要你了。” 第64章 我只会被你困住   沈鹜年嘴里又换了颗舌钉,这次是枚粉色的猫眼石,圆滚滚的,说话的时候看不太出来,但是换成手指或者别的地方,就能清晰地感觉出来了。   “咳咳……为什么要蒙眼睛?”他呛到了,朝一旁咳了几声,嘴角沾着一点晶亮的痕迹,转过脸问我。   手指打着圈缠上丝巾的尾端,我急喘着,俯下身,封住他的唇舌。   为什么要蒙眼睛?   当然是因为,我怕黑不能关灯,而做这种事如果能清楚地看到彼此,实在是太不好意思了……   口涎交融,从他的嘴里弥漫过来一股怪异的味道,我的味道。   我蹙了蹙眉,不大喜欢,没有留恋地直起身退开了。   “怎么?不能蒙?”这个人一定是味觉坏掉了,竟然会觉得这股味道像蜂蜜,太可怕了。   张开嘴,探出舌尖,沈鹜年下意识地仰头追过来,发现追不到了,只能不情愿地躺回去。   “能,当然能。”他微微勾唇,“小艾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上次尽管有很强烈的感觉,可也伴随着同样强烈的疼痛,加上沈鹜年莫名其妙的冷漠,叫我很不好受。   有问题就要解决,让这件事长久地横梗在我和沈鹜年之间,实在没有必要。所以趁着他还没走,我想彻底地重塑这件事在我心中的印象,让它变成一件快乐的事,而不是一件需要逃避的事。   我的人生,只需要害怕黑暗这一件事就够了,不能再多了。   然而想得很好,做起来确是千难万阻。   明明已经做过充足地准备了,在实操中却好似都做了无用功。   比小怪物更可怕的,是沈鹜年的“哥斯拉”。   突然想到了江市郊县一种奇特的传统食物——灌蛋。   小小的鸭蛋黄里,可以灌入比它本身体积大几倍的肉馅儿。要想将蛋黄撑得满满的,但又不破,需要老师傅精湛的技艺。可如果没有老师傅的技艺,只是寻常家里想要做一下,那就需要新手足够的耐心了。   先要小心地撑开一个小口,将肉往里挤,挤的同时,另一只手记得要辅助不停地塞。塞一点,观察一下,看是不是要撑破了,没有就继续塞,直到把蛋黄的肚子塞得大大的,圆滚滚的,才算结束。   蛋黄要是能说话,应该也会捂着肚子,哽咽地拒绝。   “慢一点,你做得很好……”沈鹜年跟个老师傅一样,从旁指导着。   我作为一个完全的新手,小心翼翼不足以形容我的谨慎。   灌蛋时最怕的,就是塞着塞着蛋黄破了,芯流了满碗,现在我差不多也是这个心理。   “不行……”感觉要撑破了。   因为动作够慢,倒是不疼,就是撑得难受。   就这样也是可以的吧,不塞满就不塞满了,为了保证蛋黄的完整性,多的肉用不完就算了。   作为新手菜鸟,我实在很难有老师傅的胆量。哪怕知道是有完全的能力可以塞进去,上次这么塞了也没破,但还是不敢。   战战兢兢、如履薄冰,重复着塞肉的动作,好似熟能生巧般,上百个来回后,竟也越来越得趣,越来越大胆了。   不过,就像人只能赚认知之内的钱,我也只能塞认知之内的肉。一次更比一次多不假,却始终无法突破极限,每次都要留一点在外面。   这样进行了一段时间,腿酸腰酸胳膊酸,我坚持不下去了,才十来分钟便丢盔弃甲,累得脱力。   好在累归累,也算有所收获,掌握了一定的知识,慢慢来,下次再接再厉吧。   我乐观地想着,试图起来,结果被一双烫人的大手按在后腰,又给压了回去。   我惊呼着,看向沈鹜年:“……你什么时候?”   他舔了舔唇,抱着我坐了起来:“这样的绳子哪里可能绑住我?”他亲了亲我汗湿的鬓角,“我只会被你困住……”   黑色丝巾松松垮垮垂落下来,露出他满含欲望的一只眼睛。   “我的钟艾……我的解药……我的小猫儿……”他每说一句,我就要惊呼一声,到最后简直面红耳赤,浑身透粉。   沈师傅不愧技艺精湛,清楚地知道蛋黄的极限在哪儿,三两下便不管不顾将肉全塞了进去,直将那可怜的小小蛋黄塞得满满当当。   这已经不是灌蛋了,这应该是“纸皮馅饼”。   身体的反应一塌糊涂,脑子也像是被料理机绞打过一番,难以思考,再找不到冷静下来的机会。理智随波远去,最原始的欲望扯着我的脚踝,将我拖入岩浆爆发的海底。   那之后,我好几天没下床。   不是因为生病或者受伤下不来床,而是沈鹜年根本不让我下床。   他像一只在我床上筑巢的鸟,所有巢里的东西,特别是我,是独属于他的宝物。哪怕我只是短暂地离开一下,去浴室洗漱,或者进食,都会引发他强烈的不安以及占有欲。   “小艾,你身上都是我的味道。”跟他没日没夜闹了几天,有时候我太累了,熬不住半道就会睡着,醒来他从后头抱住我,“哥斯拉”还精神得很。宛如一根榫子,插进卯里,就没想再出来。   “你够了……”我觉得他太离谱了,实在受不了,也试过婉拒,可他总有办法让我快速沉沦。   最过分的是,一旦我要喊出安全词,刚吐出“加拉”两个字,他就凑过来堵住我的嘴,不让我继续往下说。   清醒,懊恼,婉拒,婉拒不了,一同沉沦……这一系列的步骤简直像是刻进我身体里的程序,在几天里一再上演,反复发生。   值得一说的是,虽然粘人,这回沈鹜年倒是没再弄伤我。反观我,在他身上又抓又咬,弄出了不少痕迹。   最后一天,我连起身洗澡喝水都没力气,全要靠他帮助。   他抱着我洗澡,抱着我喂饭,抱着我睡觉,要不是我强烈抗议,他甚至还要抱着我去上厕所。   这个人真的太夸张了。   “又不是……见不到了……你能不能让我休息一下。”再美味的东西吃太多也会撑到吐,做什么都要适量,才能保证可持续发展。我意欲让沈鹜年明白这个道理,他却显然有自己的考量。   “之后一年都碰不了你,你让我现在休息?”他可怜兮兮地从后头抱住我,亲吻着我的肩颈一带,“没事,你睡你的,我不累。”   呼出一口带颤的滚烫气息,我的手指紧攥着身下的被褥,明明开着空调,身上仍止不住地流汗。   “你这样……我怎么睡得着?”这几天出的汗,流的体液,都快赶上我军训那会儿了,要不是沈鹜年有记得时不时给我补液,我肯定是要脱水的。   “别怨我,别怪我……你不知道我多想带你一起走……我恨不得把你缝在我的身上,这样我就能无时无刻都知道你在哪儿……你永远不会清楚,我要克制住这些欲望有多难……”沈鹜年说着,含恨般咬住我的耳垂,没控制好力道,一下咬得有些重了,然而我还没呼痛,他已经自己松开。   “我爱你,我好爱你……”   他一遍又一遍在我耳边诉说着爱语,对我来说简直就是绝杀,本来都冒出火星子了,一下子又被他扑灭。   我认命地闭上眼,只能再一次地纵容他,由着他将我带往更深的海,亦或更高的山。 第65章 钟爱的世界   沈鹜年走的那天,我没去送他,因为他下午一点的飞机,而我,被他折腾到早上六点才睡。   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七点多,整个像被妖精吸光了精气一样,眼下发黑,走路打飘。   沈鹜年留了三样东西给我——第一样是他不知道什么时候煮的贝柱海参山药粥;第二样是他纯手工制作的一本旅行备忘录;第三样是一把钥匙。   我一边翻阅着旅行备忘录,一边吃着贝柱海参山药粥,吃完了,感觉阳气稍微补回来一些,备忘录也差不多翻到了末尾。   备忘录里有完整的旅行路线规划、景点总结、出行必备,连到哪里该乘坐什么交通,用哪些APP,有哪几样必吃美食都给我标注出来了。   “好厉害啊。”感觉他上学时一定很会做笔记。   将备忘录合拢了放到一边,我拿起桌上的钥匙细看。这是把奇怪的钥匙,头小身长,还是折叠的。   看了半天没看出来这是哪儿的钥匙,我翻找出手机,想要看看沈鹜年有没有留言告诉我,发现他竟然五分钟前才给我发了信息。   【我好想你。】   我无语地看了眼右上角显示的时间。这才分开20小时都不满,这个人到底在想什么哦?   想归这样想,嘴角还是在打字的时候控制不住地扬起微笑。   【你是晚点了还是飞机上有网啊?】   才发出去一秒,对面就显示“正在输入中”,仿佛沈鹜年一直等着我的回复,都没放下过手机一样。   【飞机上有网。】   【粥吃了,备忘录也看了,钥匙是哪里的钥匙?】   【山上别墅电子锁的钥匙,你想去随时都可以去,我雇了人定期打扫,冰箱里也会一直都有食物。】   【雇人打扫?那天花板的锁链和那面调查墙怎么办??】   【哦,那些我都处理好了。锁链已经拆除,那间小屋子也锁了起来。】   看到他的回复,我着实松了口气。要是被别人看到了这些东西,我怕是都没脸再去那里了。   【我好想你。】   似乎是不满我故意忽略了这句话,他又重复了一次,不得到我的回答不罢休一般。   我叹了口气,只能回他。   【我也想你。】   沈鹜年虽然走了,却把工作室以及许美晴和倪姗留给了我,让她俩一个做我的经纪人,一个做我的助理。   本来我还觉得他太夸张,毕竟之前获得手机摄影大赛的时候,我的生活该怎样怎样,并没有发生什么太大的变化。   结果不知怎么的,我获奖的消息在网络上不胫而走,得到了营销号大量的转发报道。来找我采访和要授权的媒体有很多,我不知道该如何应对,只能统统交给许美晴处理。   “授权可以,采访就算了,问起来,就说我出门采风去了。”我叮嘱她道。   “好的,没问题。”许久不见,许美晴还是跟过去那样干练专业,不该问的话一样不问,在她的脸上甚至看不出对我和沈鹜年关系的好奇。   相比于她,倪姗就八卦得多。   “小艾,你老实告诉我,你和老板是不是……这个?”她伸出左右两只手的食指,一点点靠近,然后疯狂互啄。   我满头问号地看了会儿,忽然看懂了,脸涨得通红。这叫我怎么解释?该做的不该做的都做过了,但还不是情侣?   “我……”   正在我尴尬地不知道从何说起时,许美晴突然出现,拧着倪姗的耳朵把人提走了:“过来工作,废话这么多,我看你是太闲了!”   “哎呦呦我的耳朵您轻点!”   出门采风前,我特地去了趟徐獒的工作室。   在录入了指纹后,这还是我第一次去那里——总觉得,获了奖,成了新一届的卡纳大师,自己才有资格使用它。   我拿了一些自己采风可能用到的设备,检查了下工作室的各处,确认湿度、温度都无误后,才关上门离去。   多亏了有沈鹜年的备忘录,我一路都没走什么弯路,采风之旅异常顺利。每到一处,我都会主动给他发定位,分享自己一天的所见所闻。   他每天都会很及时地回复我,完全看不出我们之间有着十几个小时的时差,搞得我都很疑惑。   【现在你那边不应该才早上六点多吗?你是刚醒还是没睡?】   他直接发来一条五秒的语音。   夜晚十点多,呼噜震天的绿皮火车里,我不敢开扬声,只能插上耳机再点开他的语音。   “没睡,我在等你一起睡。”   耳机音效绝佳,带立体环绕,简直就像是他在我耳边说话一样。   分明知道不会有人听到,还是做贼心虚般缩进被子,再次点开了那条语音。   “没睡,我在等你一起睡。”   【那我睡了,你也睡吧。】听着他的声音,我回道。   采风之旅收获颇丰,我足足拍满了3TB的储存卡,由于用了新设备,画质和颜色方面都有了显著的提升。   在此期间,尽管才上任一个月,许美晴已经完美履行起了经纪人的职责,为我接了不少杂志内页甚至是封面邀约。我从3TB里找出合适地发过去,一个月就赚到了过去几年都赚不到的钱。   到了这会儿我才真正有实感,自己确实是个专业摄影师了,各种意义上的。   开学前一晚我才回到江市,谢云泽那会儿也已从首都回来了,与彭黛两人一同来火车站接我。一见到我,彭黛就发出尖叫,把谢云泽和我都吓了一跳。   “天啊啊啊啊啊,我白白净净,可可爱爱的小乖乖去哪里了?”彭黛捧着心口一副要晕倒的样子,“都给你准备好防晒了,你是不是没涂?你知不知道紫外线的杀伤力有多强啊?”   “这不挺好的吗?黑点更有男人味。”说着,谢云泽用手肘挤挤我,“是不是小艾?”   “防晒我涂了,可能涂得不够吧……”我心虚地不敢看彭黛。   其实我根本没涂,那东西黏黏糊糊的,涂着一点不舒服,要是流了汗,眼睛就会火辣辣的,实在很不方便。   “算了,养养看吧,应该还能养白。”彭黛心疼地捧着我的手看了又看。   开学后,发生了两桩让我意想不到的事。   一桩是关于裴焕臣的。   他回来上课了,并且这次身边没有跟保镖。不过我觉得应该只是隐藏到了暗处,就和梁在派来保护我的人一样。   没错,我知道有人跟着我。尽管他们做得很小心,但每次到那种人烟罕至的地点拍照都能遇到变装的同两个人,除非是白痴才会看不出他们是派来保护我的人。   还有一桩是关于花的。   从开学第一周开始,每个周日我都能收到一束黑色的玫瑰,是曾经我斥重金买来送给沈鹜年的那种黑巴克。玫瑰花束每次都会附上一张卡片,上头写着“Love You,My Cure”,不用想都知道是谁送的。   我也想过让沈鹜年不要浪费这钱了,但他说已经付了整一年的费用,退不了了。为此,我只能又买来了两只玻璃花瓶来装这些花。   大三的第一学期,是在繁重的学业,充实的工作,以及每天与沈鹜年的聊天和视频中度过的。到这里,思念还只是个模糊的轮廓。   这一年的寒假,是我这么多年来,第一次没有回小姨家,选择独自留在江市过年。   “机票我来买,签证我来解决,你只要带上自己去机场就行,为什么不愿意?”除夕那天,沈鹜年打视频给我,发现我一个人在租屋吃辣酱面,脸色很不好看。   “你不想见我吗?”   我吸溜着面条,没去看他的眼睛,因此这次没中他的狐媚术。   “一来一回好多钱呢,而且我没坐过这么久的飞机,有点害怕……”至今为止,我还没有克服对昏暗狭小空间的恐惧,“这个辣酱是我自己做的,面也是我自己擀的,不是那种垃圾外卖啦,很健康很有过年隆重氛围的!”   听我这样说,沈鹜年的表情才算好看一些。   “我好想你。”他伸出指尖,触碰着屏幕里的我。   清冷的街道,热闹的饭店,孤独的晚餐,这些都没让我觉得难受,可他仅仅一句想我,就让我止不住地鼻头发酸起来。   我不敢让他看到,把脸埋进碗里,低低地“嗯”了声。   从这一刻开始,思念像是橡木桶里的酒,日渐发酵,每一日都比前一日变得更浓郁更醇厚起来。   沈鹜年是不大跟我说他那边的事的,我问起,他就说一切都顺利,让我不要担心,然而我又怎么可能真的不担心。   每隔一段时间我就会偷偷搜索关于他的新闻,国内不知道是不是梁家控场,没什么关注度,国外倒是能搜到些。   这些新闻报道中都有指出,沈鹜年和菲利亚的律师均为法律界赫赫有名的重量级人物,在法庭上,辩护团队展示了一系列详细的心理评估报告和专家证词,试图证明两人自幼生活在一个充满高压的家庭环境中,长时间受到精神和情感操控。这种家庭氛围直接对他们的决策能力和行为判断能力造成冲击,从而在某种程度上解释了他们在涉案事件中的一些行为。   看了下报道底下的评论,都在说辩护团队显然想要通过在精神健康问题上做文章来为两兄妹争取从轻或免除刑责。   【我就知道,有钱人怎么可能真的坐牢呢。】   【就算坐牢他们也会去那种豪华监狱,仍然过着他们人上人的生活。】   【据说阿什麦金坠海根本是骗人的,他现在已经逃到非洲去了。】   【不是说只找到了一只胳膊吗,说不定真是假死脱身。】   【最容易死无对证的两个地方——海里和天上。阿什麦金还掉进了别的国家的海里,所以谁知道呢。】   【我突然觉得这是一个巨大的阴谋。百汇通职务侵权案随着梁炜仁与阿什麦金的死亡而撤案,沈和菲利亚作为阿什麦金失踪案的相关人员被扣留,但没调查出什么东西就被引渡回国了。美国不会主动调查在别国发生的案件,他们回国只是因为涉嫌帮助阿什麦金洗钱。而现在他们的律师宣称他们两个都有精神病,帮助阿什麦金不过是出于长期的精神控制。天啊,阿什麦金不会真的还活着吧?!】   【据说检方能够起诉他们是因为得到了一些匿名证据,可为什么是这时候?我现在怀疑这些证据都只是计谋的一环,不过是为了让两兄妹顺利地被引渡回去。】   【你们越说越神了,怎么可能有这种事?没人能算得这么准!那只胳膊上还有鲨鱼的齿痕,阿什麦金不可能在这种情况下活下来,他已经被宣告死亡了!】   是啊,怎么可能有这种事?我游览了大部分评论后,心想。没人能算得这么准……应该吧。   大三下半学期,兼顾学业的同时,我又参加了一场国际比赛,得了金奖。这使我的工作量一下子变得更多了,许美晴甚至收到了一些官方组织的邀约,希望我为他们的联合艺术展提供作品。   本来想让她全部拒绝的,我的第一场展,无论如何都希望由沈鹜年来策划。可她说其中有一场展是江市政府牵头的,不太好拒绝,让我能不得罪就不得罪。   “……那好吧。”想着反正不是个人展,好几个摄影师一起组的展,参加就参加了,我最终妥协下来。   同意后,我就没怎么管过,只知道这个项目一直有推动,好像还挺复杂,许美晴和倪姗那几个月都挺忙碌的,倒显得我不务正业了。   也是在这个学期,彭黛迎来了自己的毕业季。她毕业那天,哭得最惨的不是她也不是泪失禁体质的我,而是谢云泽。   他抱着彭黛一顿嚎,让对方千万别毕业即分手,还说让彭黛等他,等他到22岁法定年龄,他们就结婚。   彭黛又好笑又无奈,一边用自己的学士服给谢云泽擦眼泪,一边不怎么走心地答应了他幼稚地求婚。   裴焕臣将这一切看在眼里,悄悄问我:“恋爱的终极目标都是结婚吗?”   我想了想,说:“应该不是的,恋爱可以只是恋爱,永远恋爱,而结婚也可以只是结婚,不恋爱就结婚。”   “不恋爱就结婚?”   “嗯,很多人会因为‘合适’结婚。”   裴焕臣似懂非懂地点头,过了会儿又问我:“那男人和男人可以结婚吗?”   我沉吟片刻,道:“有的国家可以。”   听到这个回答,他若有所思,之后就不再问我问题了。   “你那边还没结束吗?”   七月暑假来临,眼看就要到一年之期,沈鹜年却迟迟未归,对他的思念已经积累到一想到他心脏就会隐隐作痛的地步,我终是在这天的视频中忍不住问出了口。   “可能还需要一两个月。”手机另一端的沈鹜年道,“对不起,我没有遵守承诺。”   “……一两个月而已,没关系的。”我说着违心话。   “我好想你。”   “我也……”   “求求你们赶快结婚吧!烦死了!”   本来眼泪已经在眼眶里打转,结果被画面里突然插进来的一道女声直接打断情绪。   我这边是夜晚,沈鹜年那边正好是清晨。在菲利亚出声前,我还以为沈鹜年是一个人在街边吃早餐,仗着周围人都听不懂中文,我才能肆无忌惮和他聊天调情,现在发现还有个菲利亚在,我深觉丢脸丢大了,匆匆就挂断了视频。   【你怎么!不告诉我!菲利亚在边上!啊啊啊!!】我激动地连打了几个感叹号。   【她又不重要。】   【她怎么不重要!】   【我才重要。】   我一噎,竟然无言以对。   联合艺术展开幕当日,许美晴千叮咛万嘱咐,让我一定要穿正式一点,打扮得漂亮一些。   我也不知道什么是所谓的“漂亮一些”,只是穿上了之前沈鹜年着人为我订做的西装,另外还在胸口别上了一朵黑巴克。   之前听许美晴提过一嘴,艺术展在江市南岸美术馆布展,名为什么什么的世界,我没怎么放在心上,到了现场一看,竟然是《钟爱的世界》。   而且奇怪的是,除了我和许美晴,门口一个人都没有。   难道搞错了,今天不是开幕日?   我怀着几分疑惑走进展厅,首先引入眼帘的便是被打上了白色圆点灯光,占据一整面墙的“前言”。   前言:   欢迎诸位踏入《钟爱的世界》,这不仅是钟艾首次个人摄影展,更是一次心灵的邀约,一场通过光影来探索和表达爱的旅程。   作为此次展览的策展人,我见证了这位年轻的摄影师如何用无尽的热情和敏锐的感知力,将简单的瞬间转化为永恒的多个场合。每一幅作品都是他对生活的热爱,对美好时光的珍藏,以及对遇见与缘分的珍视。   本次展览旨在……   “等等……这是?”看到一半,我茫然地转向许美晴。   她微笑着,优雅地比划了个“请”地手势,示意我往里走。   我怔愣地继续往里走,展馆内入目所及,全都是我的作品。明明是联合展,怎么变成了我的个人展?前言里的“我”是谁?是这场摄影展的策展人?是……   心脏难以抑制地剧烈跳动着,转过一堵展示墙,眼前出现一抹熟悉的高大背影。对方背着手,欣赏着墙上的《重生》——那是一切的起点,也是我新生的开始。   “沈……鹜年?”我一错不错地注视着那个背影,有些不敢置信。   听到声音,男人回过身,露出一张俊美无俦的面容。   他冲我笑了笑,问:“还喜欢吗?我送你的22岁生日礼物。”   三百多个日夜,上万公里的距离,在这一刻都烟消云散,膨胀、发酵到了极致的思念终于有了安放之处。   “你……”脑子还没转过弯,我的身体就先一步奔过去,扑进他的怀里,“你怎么不告诉我你回来了?”   他牢牢接住我,将我抱了满怀。   “我想给你一个惊喜。”   确实是又惊又喜。   我更紧地抱住他,一时甚至不知道要拿心中的这份喜悦如何是好。   “我还有东西要给你。”抱了会儿,他轻轻拍了拍我的背。   我一愣,往后退开一些:“什么啊?”   他从怀里掏出一只黑色的丝绒盒子,朝向我打开,里头是两枚红色金属锻造而成的素圈戒指。   取出其中一枚戒圈偏小的戒指,他的声音轻缓而珍重:“曾几何时,我憎恶红线,憎恶它的赐予,它的束缚,它给予我的每一分痛苦。直到你的出现,你使一切都变得不再一样。如今,我感谢它的指引,它的渴求,它给予我的唯一解药。”   “小艾,你愿意成为我永恒的伴侣吗?无论前方荆棘或花海,你的爱将是我唯一的救赎,而我将为你献上我的一切。”   我有点回不过神:“这么……这么突然啊?”   沈鹜年表情微变,一副“你这人怎么说话不算话”的模样:“你自己说考察期合格了我们就在一起的,难道我没合格吗?”   这一年说是考察期,其实也和异地恋没有区别了,我自己心里清楚,我对他的感情,其实从来没有变过。   “合格了合格了。”我伸出自己的左手,赶忙回道,“我愿意的。”   就像怕我反悔,我最后一个字话音都未落下,红色的戒指就从指尖套入,直至指根,乍一看,就像无名指长了条细细的红线。   为我戴好戒指,沈鹜年伸出自己的左手到我面前:“现在,该你了。”   “你前面那些话我记不住哦。”我取出剩下那枚戒指,停在他指尖,问道,“你愿意成为我永恒的伴侣……”   “吗”还没说完,沈鹜年的手指自己钻进了戒指里。   “我愿意。”他捧住我的脸,一下子吻下来,黏黏糊糊地道,“我当然愿意。”   ……   本次展览旨在带领您通过钟艾的镜头,体验他所钟爱的世界——一个充满希望、梦想和无限可能的世界。我们希望每位访客都能在这里找到共鸣,感受到艺术带来的慰藉与启迪。   让我们一起走进钟艾的世界,一起感受那份至深至纯的爱,让艺术与情感交织,在光影中共舞,于静默中对话。   现在,敬请各位来宾享受这场特别的旅程。   完   作者有话说:   我一直忘了要海星。   看到这里的读者们,能给我一些海星吗?谢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