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大领主 作者:来自远方 文案 看着高举权杖,对他大吼:“我要代表太阳消灭你”的光明大主教,宋默扛起了火箭炮…… 咻——砰!世界安静了。 宋默坚信“在大炮面前,所有邪恶势力都是纸老虎!” 管家举起手绢擦擦汗,领主大人,好像咱们才是整片大陆公认的邪恶势力…… 内容标签:异世大陆 穿越时空 天之骄子 魔法时刻 搜索关键字:主角:宋默 ┃ 配角:瑞斯,黑炎,杰里斯 ┃ 其它:异世 编辑评价 宋默因为一时激动砸了鼠标,把可乐洒在键盘上,竟然导致他眼前发黑,脚底打滑,脸撞在电脑显示屏上,壮烈的“自杀”了。 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宋默已经穿越到一个充满精灵、矮人、巨龙、魔法师的异世大陆,变成了光明大陆境格里兰家族的大领主。 于是这个穷得叮当响的领主大人,开始带着领土上的刁民们发家致富…… 文章沿用了作者一贯轻松幽默的行文风格,笔触明快而不压抑。 主角意外穿越成了异世界的大领主,然而在作者笔下,这个大领主的金手指却开得格外艰难。 全文走向幽默不失萌点,不论管家、女仆还是领土上偷税漏税的刁民们,都为文章增加了不少萌点,从各个侧面构建出一个庞大的异世大陆。 第1章 宋默是个军事发烧友,还是个菜得不能再菜的游戏宅。 玩了四年网游,听得最多的话就是:“兄弟,你是我兄弟嘛?” “是啊。” “那你为啥打我黑枪?!” “一时手滑。” “我343?%!” 省略诅咒词若干。 要么就是:“兄弟,你确定你是我兄弟嘛?” “当然。” “那好,你去加入敌对势力!” “为啥?!我坚决不当粽子!” “谁让你当粽子了?你加入他们,我们稳赢!” “……” 宋默举起了手中的砍刀,剥掉了这位前兄弟最后一层血皮。 “为啥砍我?!” “不是你让我加入敌对势力吗?不砍你砍谁?” “我ERew4rt!” 省略诅咒词若干。 砍死了前兄弟,宋默不出意外的被前兄弟的兄弟砍死,一激动砸了鼠标,碰倒了放在键盘旁边的可乐罐,可乐洒在键盘上,噼啪的火花瞬间迸出,宋默吓了一跳,想要站起来,手却像是被吸在了键盘上一样,火花和电流沿着他的指尖直接蹿进了他的身体。 宋默头发根根竖起,连眉毛都竖了起来,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我命休矣! 正在哀叹还没破处,就要去做阎王女婿时,键盘上的火花和电流却突然消失了。 宋默愣了一下,举起两只手,摸摸脑袋,头发像钢丝似的,摸摸眉毛,两排刷子,捏了一下大腿,很疼! 他没死?! 刚想欢呼,脑袋却突然像针扎似的疼,无数的线条和数字飞速的在他的脑海中滚动着,汗水瞬间就湿透了宋默身上的T恤。 宋默连忙给了自己一个嘴巴,这绝对是被电击后产生的幻觉! 过了一会,脑海中的数据逐渐组成了一张张清晰的图片,宋默这才能分辨出,这些都是自己搜集起来,存在电脑里的武器图纸和照片。 这是怎么回事? 宋默晃晃脑袋,眼前有些发黑,脚底一滑,砰的一声,脸直接撞在了电脑显示屏上,鼻血四溅…… 暴起的电流和火花瞬间将他整个脑袋包围了起来,宋默想,这下子,不死也得死了…… 第二天的XX晨报上登载了这样一则消息:某男子于家中撞电脑显示屏自杀! 如果宋默还能看到这份报纸,肯定会竖起中指,你妹的自杀! 可他现在死了,所以,只能乖乖被自杀了。 呜呼哀哉。 光明大陆纪元 一一三八年六月 昂里斯王国刚结束了同奇萨王国的战争,近三分之一的国土被鲸吞蚕食,就在国王老胡里安坐在王座上捶胸顿足,大骂奇萨王国的那群家伙都是混账王八蛋时,昂里斯西北边境格里兰家族的领地中,却发生了一件不得了的事情,领地的主人,宋默格里兰,光天化日之下,被一道闪电劈了! 随从的第一反应不是去救正在冒烟的领主,而是仰起头,看着万里无云的的天空,下巴掉在了地上。虽然领主算不上大好人,可也没做什么坏事,怎么会大晴天的被雷劈啊…… 更加稀奇的是,被劈成这样,领主竟然没死! 这真是太神奇了! 格里兰的领民们心中燃起了八卦之火,领主的城堡聚集了领地全部好奇的目光。 而事件的中心,宋默格里兰,却在醒来后,呆呆的看着围在床前的医生和管家,了解身处何地,自己是谁,又发生了什么之后,宋默眨眨眼,咔吧咔吧嘴,干脆利落的白眼一翻,晕了。 晕之前还在想,他这是赚了还是亏了?赚了吧…… 一天后,领主再次从昏迷中醒了过来,领主府众人全都松了口气。 宋默躺在床上,看着被管家称赞得飘飘然的医生,撇撇嘴。他纯粹是被饿醒的。舔舔干得起皮的嘴唇,宋默打断了管家对医生的吹捧:“管家,我饿了。” 领主的话就是命令! 世代侍奉格里兰家族,忠心耿耿的管家老约翰,立刻将刚刚还被夸上了天的医生丢到一边,躬身朝宋默行了礼,退出了房间,去给领主张罗早餐了。 医生乔治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单片眼镜,秉持着职业精神,又对宋默进行了一番检查,确定领主没有什么不妥,才欣然离开。 至于宋默被雷劈成焦炭,却在两天后奇迹好转的消息,也随着医生乔治走出领主府的那一刻,传遍了格里兰领地的每一个角落。 所有的领民都对领主的神奇好转表示出了敬畏,家里的男人们摸摸满脸的络腮胡子,拍桌子下了决定,既然领主被雷劈了都死不了,那今年就不能逃税了,该交多少就交多少吧。 身为格里兰家族治下的领民,逃税已经成了传统,即便不能全额逃掉,能逃一点是一点。不是这些人本性贪婪,实在是生活在格里兰领地中的人,从领主到领民,全都是穷光蛋! 如果将昂里斯王国的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划分个标准的话,格里兰领地中的人,全部都生活在赤贫状态以下。 所以,当宋默看到盛在精致银盘中的一块黑乎乎,勉强能分辨出是面包的东西时,傻眼了。 抬头看看恭敬的站在一边的管家,和管家身后的侍女,虽然这个红发姑娘胸前的一对小白兔呼之欲出,也吸引不了宋默此刻的注意力。 他刚被雷劈了好不好? 大难不死好不好? 不说来点燕窝人参,就给他一块黑面包配温水?!就算盛在银盘中,这也是黑面包!哦,不对,盘子里还有一块拇指长的熏肉,几块胡萝卜,一片生菜。 这就是一个领主的早餐?! 太特马的坑爹了吧? “领主大人,不合您的口味吗?”管家奇怪的看着宋默,见他只是呆呆的望了餐盘一会,就抬起头怒瞪着自己,瞬间明白了,“这是我的错!因为您大病初愈,所以擅自为您添加了一块熏肉和一片生菜,以后这种事绝对不会发生了!领主的节俭精神真是让我羞愧!” 节俭你妹! 宋默严重怀疑,这个被雷劈死的家伙,绝对是比葛朗台还葛朗台的人物,否则,一个堂堂的领主,早餐就一块黑面包加一块胡萝卜?他自虐吗? 管家担忧的看着宋默将额头暴起的青筋一条条按回去,默默叹了口气,想必领主大人也在难过吧?辉煌的格里兰家族,竟然衰落成如今的样子,在四代国王前,还在昂里斯首都叱咤风云的格里兰,如今只能龟缩在西北边境这片贫瘠的领地中,身为家族领导者的领主大人,怎么可能不伤心? 于是,为领主的伤心而伤心的管家,毅然决然的从宋默面前的银盘中捡起熏肉和生菜,放到了侍女托着的银盘中,对宋默说道:“领主大人,我已经改正了错误,请您用餐吧。” 改正你妹! 宋默看着只剩下黑面包和胡萝卜的餐盘,刚被按下去的青筋又暴了起来。 当天上午,在领主府内工作的人都听到了领主卧室内传出的咆哮声,以及管家的辩解声,所有人都松了口气,看起来,领主大人的确是无碍了。 虽然宋默格里兰一直是个平庸的领主,但却是格里兰家族这代唯一的男丁和继承人,如果宋默出了意外,昂里斯王国会依照法律将这片领地收回去。虽然这里很贫瘠,但对于刚失去一大片领土的国王老胡里安来说,蚊子腿再瘦也是肉!国家刚打了败仗,国库空虚,领地的税负肯定会增加几成!新领主可不会像宋默格里兰这样对领民的逃税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不会有胆子对王国的官员说,“格里兰家就是个穷光蛋,这里的领民也是一群穷光蛋。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这是宋默格里兰父亲的话,老格里兰还将这句话刻上石碑,放在了领地和王国相连的交通要道上。和老格里兰不同,宋默还是会挤出一点钱给王国的税官当车马费的。其他的,想都不要想了。 老子分文不出,儿子出了几块银币已经属于不孝了,还敢全额交税?那就是大大的不孝! 所以说,格里兰领地中的领民偷税漏税,绝对是有依据的,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领主都不交税了,他们交个鸟! 因此,格里兰领地在整个昂里斯王国赫赫有名,这里都是一群无视王国法律的刁民!从领主到领民,一个不漏! 可国王老胡里安就是拿他们没有办法,别看这里穷,或许就是因为穷,这里的男人和女人为了生存下去,锻炼出了极其强悍的身体和彪悍的性格,上山抓鸟,下河捕鱼,不久前,一个十二岁的小姑娘在河里抓了一尾半臂长的食人鱼,还受到了宋默格里兰的嘉奖!当然,那尾鱼的一半被送进了领主府。由此可见,这是块硬茬子,老胡里安想将这里拿下,必须有自己磕掉一颗门牙的觉悟! 所以,格里兰的领民继续在宋默格里兰的英明领导下,心安理得的偷税漏税,违反王国法律,国王老胡里安也只能当做没看见。 当宋默格里兰出事时,领民们除了好奇,还是十分担心的。万一领主真的翘掉了,他们以后还怎么逃税? 宋默格里兰醒来的消息给大家打了一剂强心针,为了领民们的幸福,领主大人,您还是继续活下去吧!为了庆祝领主的康复,领民们都决定,今年必须交税!一个也不能少! 领民们的决定宋默并不知道,他此刻正大张着嘴,听管家声泪俱下的向他汇报领主府的财政问题。当他得知自己的小金库只剩下三枚金币,一天三顿都能吃到黑面包加胡萝卜已经算是奇迹时,再次华丽丽的晕倒了。 本以为天上掉下个馅饼,结果馅饼砸到头上,才发现里面夹的是块钢板! 穿成个领主,还以为终于也贵族一把,却发现这领主是个穷得快当裤子的穷光蛋! 宋默朝着老天竖起了中指,如果条件允许,他连脚趾也一起竖! 穿越你妹! 第2章 所谓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古人诚不欺我啊。 宋默叹了口气,几口把黑面包吃完,端起水杯一饮而尽,咂咂嘴,从最开始的食不下咽,到现在的一日三餐,果然环境最能改造人。 宋默的床头放着一本王国简史,这是向管家老约翰要来的。宋默原本还担心自己会成为睁眼瞎,却发现书里的文字他都能看得懂,书写也不成问题,这是属于宋默格里兰的记忆,他为此感到庆幸。 用了一个月时间,宋默对这个陌生的世界有了大致的了解。 然后,宋默再次对穿越大神竖起了中指,这特马地什么世界?! 这里的文明发展类似于欧洲中世纪,确切点说,就是还没开化,处于半野蛮人,半文明人之间。 简称:摩登原始人。 整片大陆分成大大小小数十个国家。国家与国家之间,战争时常发生。教会是国家之外超然的存在,几乎每个王国的重要城市,都可以看到教会的影子。王权和神权之间的斗争,从诞生之日起,就已经开始了。 不过,格里兰领地是个例外,因为这里太穷了。想要传教?好,面包先拿来。于是,这里连个修士的毛都看不到。 对于这一点,国王老胡里安都在羡慕嫉妒恨。 更让宋默吃惊的是,只在童话和小说里看到的精灵,矮人,巨龙,魔法师,竟然都是真实存在的! 巨龙的爱好是抢钱抢老婆,等到抢去的老婆年老色衰,再当做肉票勒索一把赎金。精灵的爱好是用暴力宣扬世界和平的重要性,矮人喜欢喝酒打铁,魔法师……好吧,这是一群神秘的人,特殊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但是,在所有的人类国家,魔法师都是不受欢迎的人! 每一个国王,都十分坚定的对魔法师say no! 教会里的一群神棍就够让他们头疼的了,再来一群魔法师联盟里的魔棍?!去他XX的!老子不伺候!打仗凭借的是士兵手里的长矛和巨剑,如果哪个国家的军队中有魔法师出现,绝对会被大陆上所有的国家鄙视! 唯一让宋默好受点的是,贵族们在自己的领地中,掌握着绝对的话语权。因此,除非老格里兰活过来,否则,根本不会有人敢怀疑现在的宋默换了芯子。所以,他不用担心某天睡到半夜,发现手持棍棒农叉的大汉闯进他的卧室,把他从领主府架出去,绑到火刑架上,当做妖孽烧死。 站在穿衣镜前,看着镜子中那张陌生的面孔,同样的黑发黑眼,算得上俊俏,皮肤却有些苍白,人也有些消瘦。 宋默撇撇嘴,纯粹饿瘦的。一天三餐黑面包配胡萝卜,加块肉也要等过节,想不瘦也难。从侍女的手中接过外套穿上,整了整领子,宋默有些克制不住的兴奋。 “领主大人,您真的要去森林中打猎吗?” “当然!” 一个月没肉吃,他嘴巴都要淡出鸟了,就算逮不到野猪这个级别的,抓只兔子山鸡什么的,也能改善一下伙食。他要吃肉,谁都不能阻挡他吃肉的热情!让黑面包和胡萝卜见鬼去吧! “可是……” 管家欲言又止,宋默转过头看着他,管家咽了咽唾沫,说道:“您的马在一个月前和您一起被雷劈了,很不幸,它死了,您却还活着。所以,您只能徒步去打猎。” “……” 口误还是故意的? 如果不是尊老爱幼的观念在宋默心中根深蒂固,他绝对会毫不犹豫的一拳揍过去!自己之前觉得这个白头发白胡子的老头和蔼可亲,值得信任,绝对是错觉! 等等,马被劈死了,肉呢?! “一部分用于支付医生乔治的诊金,还有一部分分给了将您送回领主府的领民和您衷心的随从。” “剩下的呢?” “在您昏迷期间分给了领主府内的仆人和侍女,代替上个月的薪水。否则,您的小金库连三个金币都不会剩下。” “一点都没留下?” “您不该怀疑老约翰的诚实,我绝对不会私自留下一份的。事实上,领民们都在称赞您的慷慨,要知道,在格里兰,能吃到马肉,是很不得了的事情。” 诚实你妹!慷慨你大爷! 宋默一口气憋在喉咙里,险些流出两滴男儿泪。这也忒干净利索了,哪怕给他留个马蹄也好啊…… 管家老约翰浑然不觉领主眼中飚出的小刀子,从侍女手中取过一柄长剑,交给了宋默,“领主大人,这是您的武器。老领主就是用这柄长剑,杀死了一头棕熊!他的勇武,传遍了昂里斯王国的每一个角落,为此国王还特地嘉奖了老领主,免除了格里兰领地当年全年的税务!” 免税?这国王是个傻缺,绝对的。 老格里兰本来就是“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英雄人物,又违法抗税很多年,免不免税有意义上吗?国王的命令更是将违法抗税变成了合法抗税。除了挽回一点面子之外,什么都得不到。反倒是老格里兰得了实惠。说不定之后还躲在领主府笑话老胡里安的缺心眼。 有个缺心眼的国王,昂里斯前途堪忧啊。 宋默接过长剑,入手沉甸甸的,剑柄上镶嵌宝石的地方如今只剩下了一个空槽,宋默看看管家,管家面无愧色,很显然,不是他给昧了。唯一的解释,是这柄剑的上一个主人,也就是老格里兰,拿去换口粮了。 实际上,不只是剑柄上的宝石,凡是领主府内的装饰宝石和金银饰品,几代穷下来,都已经被败家领主们卖得差不多了。不过他们都比不过现在的宋默,他今早还举着银盘和刀叉问老约翰,能不能把这些融了当银币使用。 管家老约翰一脸正色的告诉他,“不能。” “为什么?” “因为这些都只是镀了一层银而已。” “镀银?” “是的。” “刮下来。” ?! “再少也是钱。” 管家很想说这是贵族的脸面,宋默却更关心他的肚子问题。一天到晚黑面包,现在就连黑面包也快吃不上了,还有什么脸面可言?比起面子,吃饭更重要。 好吧,老约翰必须承认,在被雷劈了之后,宋默格里兰已经获得了新生,他将成为比他父亲更加铁公鸡的人物。这是格里兰家族的幸还是不幸? 宋默握着剑柄,将剑抽出了剑鞘。 四指宽的剑身雪亮锋利,宋默刚想赞叹一声好剑,却发现,这柄剑是断掉的。一半被他握在手里,断口呈一个斜面,另一半还在剑鞘里,随着宋默的动作,从剑鞘中掉了出来,掉在地上,发出了一声钝响。 宋默面无表情的看着管家,管家一脸无畏的回视宋默。 “这是领主府内唯一拿得出手的武器了。” 言下之意,如果宋默不满意这把剑,就只能揣着菜刀去打猎了。弓箭都是给大汉用的,宋默的随从就背了一把,宋默试过,他根本就拉不开。 如果真的揣一把菜刀…… 宋默和管家同时四十五角望向屋顶,脑海中出现了这样一个画面:英勇无畏的年轻领主,徒步走进茂密的森林,警惕的四周张望,突然,一头高大凶猛的棕熊出现在了他的面前!在棕熊大叫着向他扑来时,领主一脸坚毅的拦住想要上前的仆人,刷的举起了一把闪着寒光的菜刀,抡起菜刀就朝棕熊冲了过去…… “……我还是用这个吧,就算断了,也至少是把剑……” 武功再高,也干不过菜刀。这句话不错,但也要分情况……用一把菜刀去打猎,像话吗? 走到门口,宋默突然回过头,对管家说道:“为什么不想办法把剑修好?领地内应该有铁匠吧?” “有的。”管家老约翰认真的回答道:“但是钱不够。” “当我没问。”走了两步,宋默又回过头,“盘子记得刮。” 管家僵硬的抽了抽嘴角,“遵命,领主大人。” 于是乎,想吃肉的领主拿着一柄断剑,带着他忠心的随从,打猎去了。沿着河岸朝上游走时,看到几个年轻姑娘在河边洗衣服,挽起长裙,露出光洁的小腿,随着她们弯腰的动作,雪白的胸脯呼之欲出。一个褐色头发的姑娘抬头看到了宋默,混不在意的朝他一挥手,被水溅湿的上衣,勾勒出诱人的曲线。 宋默连忙捂住鼻子,太特马地热情奔放了,这就是穿越的福利吗? 忙不迭的拉着随从转身就走,所谓饱暖思淫欲,他现在还没保暖呢,淫欲暂缓。 褐发姑娘看着宋默和随从的背影在远处消失,嘴角勾起了一抹神秘的笑。将洗好的衣服装进木盆里,和其她姑娘打了招呼,就离开了河边。 在她离开后,一阵微风吹过,沁人的花香飘进了姑娘们的鼻腔,她们都忘记了褐发姑娘,好像她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赤脚走在草地上,姑娘的褐色长发被风吹起,阳光下的影子被不断拉长,女孩娇小的轮廓,逐渐被男子的修长取代…… 第3章 “领主大人,前面就是翡翠森林了。” 沿着格力河走了一个多小时,宋默和随从两个人终于抵达了翡翠森林。这里靠近格里兰家族领地的边界,森林的另一面就是奥比王国的西北行省,号称是全大陆最繁荣的商业之都。 一边吃糠咽菜,一边富得流油。这对比,怎一个心酸了得。 不是格里兰的领民们不勤劳,他们每天的劳作时间比其他人多出一倍,可贫瘠的土地,就是长不出能喂饱全家的粮食。 宋默认为,他得仇富,必须的! 进入森林前,随从强烈要求走在宋默前边,提防随时可能出现的危险。 自从宋默被雷劈了之后,领主的随从们就被管家老约翰组织起来,进行了严格的在职教育,管家要求随从们必须牢记:保护领主是他们的最高使命! 有雷劈下来,一定要推开领主,自己顶上去! 被敌人袭击,务必要推开领主,自己冲过去! 被野狗追咬,绝对要推开领主,自己咬回去! …… 经过长达半个月的职业深造,随从们的人生观,价值观,事业观都有了质的飞跃。从今以后,他们将以领主的意志为最高意志,以领主的话为最高使命,自己的薪水是领主发的,自己的命就是领主的!自己子孙的命也是领主的!自己的老婆……这个必须还是自己的! 宋默是知道这件事的,不过知道的方式很让人尴尬,一个随从单膝跪地请求他:“领主大人,我的命给您,请把我的老婆留给我。” 宋默当时就傻眼了。 虽然误会最终解开了,可一连几天,领主的脸都是黑的。 但老约翰的确是好心,对领主的忠心也毋庸置疑。 宋默能跟忠心耿耿的管家生气吗?不能! 于是,只能继续憋气。 两人沿着猎人踩出的小路前行,随从突然停了下来,示意宋默不要出声。然后朝一棵十人合抱的榉树上指了指。 宋默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头发歘的竖了起来! 一条足有十几米长,比成年人腰还粗的巨蛇,正盘在榉树的树枝上,三角形的脑袋上长着一对绿色的眼睛,全身覆盖着火红色的艳丽鳞甲,每一寸鳞片都在告诫别人,它不好惹,识相的最好离远点。 “这是一条还没有成年的芒古蛇。”随从压低声音,对宋默说道:“成年的芒古蛇可以长到三十米以上,鳞片的颜色也会变成暗棕色,是巨龙最喜欢的点心。” 没成年? 宋默看着树上的“未成年”,想象着它长到三十米长的样子,全身的汗毛都立了起来,他对这种冷冰冰的爬行动物没有任何好感。 幸好这家伙是个特例,如果兔子野鸡之类的也长成一副发育过度的样子,他还吃什么肉。 两个人小心的离开了芒古蛇休息的榉树,继续朝森林深处走去。 森林的边缘地带经常有领民造访,动物近乎绝迹。如果宋默想要有所收获,必须朝更远的地方走。遇到芒古蛇是个意外,这种蛇常年呆在翡翠森林的中心地带,只有繁殖季节才会出现。不过也幸亏有这条蛇,棕熊,虎豹一类的凶猛动物,都不会在附近活动,宋默和随从可以用大部分精力寻找猎物,不用担心被从背后袭击。 不过,就算猎物自己送上门,也要能抓得住才行。 一只野兔从草丛中跑了出来,随从立刻搭弓射箭,箭矢带着风声射出,却扎在了野兔旁边的灌木丛中。结果野兔没猎到,却惊动了在刨食植物根茎的野猪! 这是一头皮糙肉厚,足有三四百斤的成年野猪,一身棕色的长毛,背上的几缕像钢针似的直立着。仅凭随从手里的弓箭和宋默的断剑,根本就对付不了它! 宋默被随从拉着一路狂奔,切实上演了一幕人猪惊魂!野猪锲而不舍的追着两个人,大有不把两个人宰掉誓不罢休的架势。 宋默和随从一路跑到森林边缘,才最终摆脱了它,宋默双手拄着膝盖,弯腰大口喘着气,懊恼的咬着牙,恨恨的想着,要是老子有一把猎枪,别说这只野猪,就是刚才那条发育过度的芒古蛇,也能抓回去炖蛇羹! 刚想到这里,宋默的头突然针扎一样的疼,脸色顿时变得苍白起来,冷汗顺着脸颊滑落,几乎要瘫坐在地上。 随从被吓坏了,连忙扶住宋默,“领主大人,您怎么了?” 宋默单手捂着额头,紧闭着双眼,有些费力的摆了摆手,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此刻,他脑海中正翻滚着无数的线条和数字,就像他穿越前,被电击时一样。 终于,翻滚的画面停了下来,宋默睁开双眼,脸色依旧苍白,黑色的眼睛却亮得惊人。 “领主大人?” “我没事。” 宋默话音刚落,一个不明物体突然从宋默身后的灌木丛里滚了出来,随从立刻冲上去挡在宋默身前,飞起一脚将不明物体踢飞! 半空中传来一声惨叫,随从拉开了弓,对着那个物体就是一箭,箭从不明物体的身边飞过,惨叫声戛然而止。 扑通一声,不明物体掉在了地上,是一个五短身材,有着绿色皮肤的家伙。 “这是地精。”随从走过去拨拉了一下趴在地上装死的地精,“他们是臭名昭著的小偷!” 宋默走过去,蹲到地精身边,好奇的看着他。 地精是精灵的远亲,不过对一切要求完美的精灵来说,地精简直丑陋得不可忍受,他们从来不承认有这门亲戚。地精倒是千方百计想攀上这门亲戚,但是真敢这么干的,都被精灵用箭射成蜂窝煤了。 这个地精在被随从踹飞之前,就已经被揍得鼻青脸肿了。很显然,在偷东西和逃跑方面,他都不是个熟练工。 “强森,你刚才说,地精喜欢偷东西?” “是的,他们都是可耻的小偷!每年都会到领地中来偷粮食!这家伙去年就来过,我认识他!”随从恶狠狠的瞪着地精,很显然,他对地精这种生物深恶痛绝。 试想一下,到穷得快揭不开锅的人家里偷粮食,这样的家伙,得有多么的“丧心病狂”,“令人发指”! 地精被随从瞪得打了个哆嗦,不小心露出了抱在怀里的袋子,系在袋口上的绳子松脱了,露出了里面耀眼的金币。 宋默不错眼的盯着金币,觉得作为一个领主,他必须为领民们讨回公道! 地精趴在地上的,可怜兮兮的看着宋默,试图用一双泪汪汪的大眼睛打动这个明显是贵族的青年。人类的贵族是最好欺骗的,他们总是富有同情心,而且虚荣骄傲自大。说几句恭维的话,就会放过他们。 但是地精这一次失算了,宋默压根就没受过贵族教育,也不知道何谓慈悲为怀,他现在只是个连饭都快吃不上的穷光蛋。 “我是格里兰领地的领主,我怀疑,你这袋金币是从领主府偷出来的赃物!” “不!”地精尖叫一声,谁都知道格里兰的领主穷得快当裤子了,领主府内怎么可能有这么多的金币!这家伙明显是睁眼说瞎话,想抢他的金币! 太特马无耻了! 见地精不肯乖乖交出金币,宋默刷的抽出了断剑,抵在了地精的脖子上,抓着地精绿色的长耳朵,眯着眼睛威胁道:“要命,还是要金币?你最好快点选择,我的耐心有限!” 地精大叫:“你这是抢劫!” 宋默掏掏耳朵,“不,我这是追回领主府失窃的赃款。你也可以当做被你们偷去的粮食的赔偿。快点,交出来!否则,割掉你的小JJ,然后死啦死啦地!” 最终,地精还是屈服在了宋默的淫威之下,哭着把金币交了出来。宋默先把金币踹到怀里收好,然后让随从把地精绑起来带回领地,也不打猎了,立刻打道回府! 回到领主府后,地精被丢进了地下室,宋默神秘兮兮的朝管家招招手,把管家叫进了卧室。看着宋默笑得满脸荡漾,老约翰直觉的想问问随从,领主是不是又被雷给劈了? 结果宋默却从怀里掏出了从地精手里抢来的金币,哗啦倒在了床上。 雪白的被面上,顿时金光闪闪。 管家老约翰的眼睛亮了…… 当天下午,领主府的管家老约翰,满脸春风的从领主的卧室中走出来,大方的宣布,今天的晚餐,每个人的餐盘里,多加一片生菜和一条熏肉! 顿时,欢呼声充满了领主府的每一个角落。 宋默窝在房间里,笑眯眯的拿起一枚金币,吹了口气,整整一百六十二枚金币!抢劫真是一份来钱块的职业…… 月亮升起时,两个披着绿色斗篷的高挑身影,出现在了翡翠森林。他们背着绿色的长弓和雕刻着美丽花纹的箭筒,轻盈的在树枝间跳跃着。 “杰里斯,你确定那个可恶的地精逃到了这里?” :“是的,不会错。”被称为杰里斯的人跳到地上,蹲下身,仔细察看着地精之前藏身的灌木丛,“这里有人类的痕迹,那只地精很可能是被人类抓住了。” “哈!”之前问话的人笑了一声,“那些愚蠢的人类!” “博德,我们必须快点了。”杰里斯站起身,一缕浅金色的长发滑出了帽兜,在月光照射下,散发着淡淡的光辉,“人类很可能会放走地精,要想找回被偷走的金币,我们必须马上找到那个抓走了地精的人类!” 博德耸了耸肩膀,“好吧。” 正在卧室中抱着金币偷着乐的宋默,并不知道,麻烦就快上门了。 第4章 深夜,宋默睡得正香,却突然被从床上拉了起来,紧接着一把锋利的短剑抵住了他的喉咙。 “不许出声!” 宋默翻了个白眼,嘴被捂得严实,连鼻子都被捂住了,喘气都成问题,还怎么出声?! 来者并不想要宋默的命,虽然在他们眼中,人类的命不算什么,但宋默毕竟是格里兰领地的领主,他们不想因此惹上麻烦。 博德松开了捂在宋默脸上的手,短剑却没有移开,朝身后的杰里斯示意了一下,杰里斯站在窗前,在月光下,吟诵出古老的,属于精灵们的语言。 声音像是潺潺泉水般清冽,舒缓的语调,带着一种奇妙的旋律。 宋默的意识明明是清醒的,却无法控制自己的行动,仿佛有一双看不见的手,操控着他的身体,让他从枕头下取出了装着金币的口袋,一百六十二枚金币,一枚也不少。 袋子上的花纹,同杰里斯和博德身上背的箭筒上的花纹几乎一模一样。 博德和杰里斯确定了这正是被地精偷走的钱袋,看起来,那个地精还没来得及将偷来的金币藏好,就被这个人类抓住了。 “人类,既然我们取回了失物,就不追究你的责任了。” 博德收回了短剑,白皙的下巴昂起了一个高傲的弧度。杰里斯明显不想和这个人类再废话,他们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追踪了那个家伙一个多月,却在翡翠森林中断了线索。如果不是那个胆大包天的地精偷走了他们的钱袋,他们根本就不愿意节外生枝。 “博德,该走了。” 杰里斯单手撑在窗台上,一跃而起,夜风吹起了斗篷的帽檐,淡金色的长发,尖尖的耳朵曝露在了月光之下。俊俏得仿似不食人间烟火的面孔带着不耐烦,翠绿色的眼睛扫过宋默,让他不禁打了个寒战。 这就是精灵吗? 博德打了个响指,宋默立刻如木偶般僵住了,全身上下唯一能动的只有两颗乌黑的眼珠子。 宋默不能动,也无法出声,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杰里斯和博德先后从窗口跃出,消失在了茫茫的夜色之中。 他这是,被抢劫了? 特马地在自己的家,自己的卧室,自己的床上,被抢劫了?! 特马地谁说精灵是正派人士? 他的金币,他的钱啊…… 宋默维持着一个姿势,从深夜坐到天亮,泪流成河。 管家老约翰一夜好眠,一百六十二枚金币,对某些家财万贯的大贵族来说,只是九牛一毛,但对格里兰家来说,这简直是一笔巨款!今后领主的三餐,终于可以告别黑面包了。仆人们的薪水,也终于可以全额发放了。 就算格里兰家最穷困的时候,也没有辞退过领主府的仆人和侍女,他们都是格里兰的领民,这份工作,对他们来说极其重要。之前老约翰还在担心下个月领主府会发不出薪水,现在,所有的问题都解决了! 不过,老约翰的好心情也只能到此为止了。当他推开领主卧室的门,本想如往日一般和领主道一声早安时,却看到宋默脸色惨白,一动不动的坐在床上。 “领主大人,您这是怎么了?!” 老约翰连忙拉响了召唤铃,一个侍女走进来,老约翰大声对她说道:“去叫乔治医生来,快!” 十五分钟后,医生乔治气喘吁吁的出现在了领主的卧室中,对躺在床上动也不动的宋默进行了细致的检查,然后推了推单边眼镜,对管家老约翰说道:“领主大人没生病。““但领主大人完全不能动!” 考虑到领主的面子问题,医生乔治凑到管家老约翰的耳边,低声说了几句,然后提起医药箱,大步离开了。 领主不能动是因为他维持一个姿势坐了几个小时,身体发麻了? 意识到这的确不是能说出口的理由,管家立刻将侍女赶出房间,关好门,走到床边,对宋默说道:“领主大人,昨夜究竟发生了什么?” 管家不提还好,一提这件事,宋默就是默默无语两眼泪,颤抖着酸麻的胳膊,一把抓住了老约翰的手,带着哭音说了一句:“管家,这日子没法过了……” 一个小时后,管家老约翰脚步发飘的从领主卧室内走了出来,脑子里还在消化宋默告诉他的事情。 两个精灵入室抢劫? 两个高贵的精灵,手持武器入室抢劫? 两个高贵美丽的精灵,身背长弓,手持短剑,潜入领主的卧室实施抢劫? 老天,他只知道精灵爱好用弓箭宣扬和平,从来不知道,精灵也和巨龙一样,喜欢上了抢劫…… 不过,现在不该考虑精灵成为强盗的问题,没了金币,接下来的日子该怎么办?早知道,他昨天就不应该那么慷慨! 宋默同样为失去的金币肉疼,但在疼过之后,他想起了被自己关在地下室里的地精…… 地精并不知道自己即将遭遇怎样悲惨的命运,他正忙着挖掘地道,试图从这个昏暗的地下室里逃出去。那个可恶的人类似乎忘记了,地精都是挖洞的能手,他们这项能力,丝毫不逊色于在地底建立了庞大城市的矮人。 遗憾的是,地精的方向感不是很好,他从昨夜开始挖,挖到现在,仍然找不到出去的路。突然,他的眼前出现了一道光线,地精立刻精神大振,将头顶最大一块岩石周围的土层挖松,然后用力一顶! 光明! 伴随着光明的,是高亢的尖叫和不分青红皂白的殴打! 地精还没来得及发出声音,就被揍成了一个绿色的猪头,丢回了地道里。随着一块更大的岩石被填入洞口,光明重新变成了黑暗。 宋默站在地精挖出的地道入口,听到了地道中传来的声音,转头问管家,“这家伙是挖到了哪里?” 管家略微思考了一下,回答道:“尊敬的领主大人,应该是女仆更衣室。” 女仆更衣室? 宋默和管家同时四十五角望向屋顶,一脸神往…… 被揍成猪头的地精从地道里爬了出来,抱着胳膊缩成一团瑟瑟发抖。 宋默弯下腰,单手拍拍地精的肩膀,笑眯眯的说道:“不用害怕。” 地精抖得更厉害了。 宋默继续说道:“我有件事想问你,你可以选择合作,也可以选择不合作,当然,我建议你最好选择合作。” 地精看着宋默,不说话。很明显,他不愿意合作。 “真遗憾。”宋默朝着管家招招手,“把这家伙带下去,宰掉,洗净剥皮,晚上大家加餐。虽然个头小了点,好歹也是肉。” 虾米?! 地精被吓得眼泪横飞,连滚带爬的跑到宋默的脚下,一把抱住宋默的大腿,“我合作,坚决合作!” 宋默用脚尖踢了踢地精,“真的合作?“ “真的!” “这是你求我的。” “是的,我请求您,大人!” “很好。”宋默蹲下身,一只手抓起地精,对上地精的双眼,问道:“这附近,有地精的村落吧?” 地精村落? 可怜的地精似乎明白了这个人类想做什么,但他现在羊入虎口,不合作,就要被下锅…… “在翡翠森林的东边,有一个半月形的峡谷,那里不属于昂里斯王国也不属于奥比王国……” 听着地精的叙述,宋默笑了。 得到想要的答案后,宋默带着地精一起离开了地下室,这个家伙擅长挖洞,他实在不放心。万一趁着看守的仆人不注意,挖洞跑了怎么办? 地精被关在了领主府顶层的阁楼里,有一个仆人专门看守他。依旧没有自由,但地精已经心满意足了,这比被洗净剥皮下锅好太多了。 宋默的小金库刚有些进账,就被精灵抢了,他不可能去和武力值强悍的精灵掰腕子,臭名昭著的小偷集团,地精们,成为了他下手的目标。 “领主大人,您真的要这么做?这似乎不太符合您贵族的身份。” 老约翰也为领主府的财政问题发愁,但一个贵族,去抢劫地精? “管家,你要明白,物质基础才能决定上层建筑。物质文明极大丰富了,才能发展精神文明。所以说,金币,比贵族教条实际得多。” 何况抢一个也是抢,抢一群也是抢,没差。 “……我应该称赞您吗?” “当然!”宋默一甩头发,单脚踩上椅子,一手高擎断剑,斗志昂扬,“我将带领大家,将抢劫这份有前途的事业发扬光大,做到组织严密,行动高效,可持续发展。争取成功的跨种族抢劫,跨领地抢劫,跨国家抢劫!让黑面包见鬼去吧,到时大家一天六顿白面包,吃三顿,扔三顿!” “……”这是教唆犯罪吗?而且是教唆组团犯罪。 “不过在那之前,还有件事情要做。”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抢劫,就得有趁手的武器,拿着木棍农叉怎么抢劫?“帮我把领地内的铁匠都找来,如果铁匠没有,木匠也行。” “领主大人,身为您忠诚的管家,我不得不提醒您,您的钱,还不够打一把匕首。” “钱的问题不用担心。”宋默从怀里掏出了一叠纸条,往老约翰面前一摆,“我都已经准备好了。” 老约翰狐疑的拿起其中一张,只见被裁成两指宽的纸条上,工整的写着:欠某匠人金(银)币____枚。领主:宋默格里兰纸条上还盖上了格里兰的家族徽章。 针对资金不足的情况,宋默终于祭出了文明社会的必杀器:赊账! 第5章 光明大陆纪元一一三八年七月的某一天,格里兰家族领地内的三名铁匠,艾德,哈山和山姆,被召进了领主府。 三个男人忐忑不安的坐在领主府的会客室内,面前摆着十几张图纸,图纸旁边是一叠早已经准备好的欠条。 “如何?”宋默敲了敲桌子。 艾德三人互相看了看,彼此交换着晦涩的眼神,即使他们从来没见过欠条,也能明白宋默的意思。很显然,领主要他们付出劳动,却不打算给钱! 太特马无耻了! 一瞬间,三个铁匠和被关在阁楼里的地精,心有灵犀了。 “领主大人,我们不能接受!” “我也一样!” “我也是!绝对不能接受!” 三个铁匠异口同声的拒绝了宋默,年纪最长的艾德作为代表,接着说道:“想让我们打制武器,就必须付钱!” “对!即使您是领主,也不能用强权来强迫我们付出劳动而不付钱!” “买东西,就要给钱!” 宋默一边揉着脑袋,一边听着三个满脸络腮胡子的大汉嗡嗡嗡。为了画出这些图纸,他已经连续几天没睡好觉了。即便脑子里有最精确的图纸,也不代表宋默能照葫芦画瓢,一丝不差的临摹下来。 这还只是最简单的弓弩和火绳枪,就让他磨秃了三支鹅毛笔,几乎耗尽了领主府内所有的纸张。又因为一些原因,火绳枪的制作计划被咔嚓掉了,能用的只有十几张弓弩的图纸。老约翰捧着被揉成一团的废弃图纸,捶胸顿足,就差没破口大骂宋默败家子了。 这都是钱啊! 连续熬夜的后遗症,让宋默的脑袋一阵阵抽着疼,再加上这三个铁匠不依不饶的大嗓门,宋默的耐心终于耗尽了。 刷的抽出了断剑,宋默跳上桌子,单膝跪在桌面上,猛地将剑扎在了三个铁匠的面前,眼冒凶光,阴测测的对三人说道:“少废话!做,还是不做?” 与此同时,一直守在门外的随从们听到声响,迅速的跑了进来,手执弓箭,瞄准了脸色难看的三个铁匠。 如果说这不是事先设计好的,三岁的孩子都不会相信! “领主大人,您考虑过这么做的后果吗?” 宋默坐回到椅子上,咣的一声,将断剑扔到了桌子上,一只手支着下巴,另一只手不耐烦的在桌子上敲击着,“少废话,痛快点,做还是不做?我急着用呢!” 艾德拦住了脸色铁青的哈山和山姆,问道:“领主大人,您制造这些的目的是什么?准备打仗吗?” “no,no,no。”宋默摇摇手指,“老子没空打仗,老子是去抢劫!” 抢劫? “相信我,这绝对是目前来钱最快的职业。” 还职业? 三个铁匠愣住了,宋默以为他们也和老约翰一样,认为抢劫这项事业有失贵族水准,却没想到,不到五秒,三个男人都激动得涨红了脸,性格最冲动的山姆更是一拳捶在了桌子上,钵大的拳头,力量十足。 “这么好的赚钱方法,我怎么就没想到?!”山姆兴奋的抓起图纸,对宋默说道:“领主大人,我做!工钱可以不给,但抢劫必须算我一份!” 艾德和哈山也连连点头。 宋默抓抓脑袋,早知道事情这么容易解决,他还打什么欠条?直接告诉他们,“老子要去打劫,你们提供武器,就带你们一起去抢!”不就成了? 虽然三名铁匠拍着胸脯保证一定能在宋默规定的时间内打造出五十副弓弩,宋默还是不放心。不过在看到第一份成品后,宋默的心,彻底放回了肚子里。 他不知道一般人制作这样一副连发弓弩需要多长时间,但是在艾德,哈山和山姆的共同努力下,只用了两天,成品就摆到了宋默的面前。 宋默拿起那具半壁长,重量只有强弓二分之一的连发弓弩,对准了十步外的一棵橡树,拨动扳机,不到几秒钟时间,箭匣中的十支箭矢全部射出,悉数扎进了橡树——旁边的草地上。 艾德三人和随从都被弓弩的威力惊呆了。艾德三人更是没想到,自己制作出来的这个东西,竟然是这么可怕的武器! 有这样的利器在手,别说抢劫了,就算造反,也不在话下!敢反抗?扎成刺猬! 铁匠们干得热火朝天,宋默在最初的新奇之后就再提不起兴趣。连发弓弩威力再大,也终究比不上热武器。不是宋默不想制造出更先进的武器,关键是以现在的制造水平,根本就造不出来。 能想象在简陋的小作坊里用锤子砸出一支毛瑟98或者汤普森吗? 至少宋默不能。 火绳枪倒是能造,但要额外制作黑火药,再加上射速慢,打一枪就要重新填充火药的缺点,还不如弓弩用起来给力呢。宋默果断把这种武器咔嚓掉了。 要想制作更先进的武器,他就得赚钱,想赚钱就要抢劫! 宋默一握拳,为了金币,为了武器,必须在抢劫这条光明大道上坚定不移的走下去! 武器的问题暂时解决了,打劫的人手问题被提上了日程。 根据阁楼上的地精交代,被宋默定为目标的地精村落,有五十多个地精,大部分都是青壮年。他们在峡谷里建造了一个半埋在底下的土堡,所有的地精都生活在里面。平时很少外出,只有在“干活”时才会离开。 “干活?”宋默玩味的搓了搓下巴,这个词不错。 根据地精的叙述,这个村落真不太好抢。人数去少了,根本就奈何不了他们。这些绿皮的家伙往土堡里一躲,顺道再向下挖几爪子,五十多只地精一起动手挖地道转移财物,猴年马月才能抓到他们? “领主大人,我认为,这个问题,必须召集领民们一同商议。只依靠您的随从,是不足以成事的。” 管家老约翰的话很中肯,仿佛他一切都是为了宋默考虑,丝毫没有自己的私心。宋默撇撇嘴,别以为他不知道这个老头抢了厨娘的菜刀,天天躲在屋里练习砍人。一边砍一边模拟抢劫时的经典台词:“说,要钱还是要命?!” 不过宋默也必须承认,老约翰的话是对的。 “管家,这事你去办吧。人选一定要可靠。” “您放心,领主大人。” 当天夜里,经过老约翰严格筛选的八十九个壮汉,聚集在了城主府。 八十九个满脸络腮胡的肌肉壮汉,挤在一间小屋里,其威力,堪比生化武器。 宋默推开门,险些被熏了一个跟头。 勉强克制住捂鼻子的冲动,寻找着生物毒气的来源,当看到几双赤裸的大脚时,宋默怒了,谁让他们脱鞋的?! 管家老约翰凑到宋默耳边低声说道:“领主大人,不是他们把鞋脱了。而是他们穷得根本就穿不起鞋。” 宋默:“……” 看到宋默和老约翰,男人们都站了起来,目光炙热的看向宋默。很显然,老约翰已经将今夜要讨论的事情,向他们透露了一些。就算老约翰不说,那三个铁匠从离开领主府后,就一直躲在作坊里叮叮当当,也足以引起他们的注意了。 “大家先坐下吧。” 宋默走进室内,老约翰关上了门,门里和门外,立刻成为了两个世界。 刚开始,守在门外的随从完全听不清里面在说些什么,半个小时后,室内突然传出了一声巨响,紧接着就是领主的高声呐喊:“那些可耻的小偷,总是来偷窃我们的粮食,能原谅他们吗?!” 数十个声音一起怒吼道:“不能!” 宋默:“让宽恕和仁慈见鬼去吧,我们应该把属于我们的全都抢回来!” 众人:“抢回来!” 宋默:“打倒地精,伸张正义!” 众人:“打倒地精,伸张正义!” 宋默“为了面包!” 众人应和:“为了面包!” 宋默:“为了肉!” 众人狂呼:“为了肉!” 宋默:“和我一起进行这项伟大的事业吧!” 众人:“领主万岁!” 两个随从好奇的从门缝向里看,只见宋默站在桌子上,挺拔如一棵苍松,高举右臂,握紧拳头,不断的挥舞着。其他人跟着他一起挥动手臂,甚至有些人满脸涨红,热泪盈眶,状若疯狂! 就连最镇定的老约翰,也被这种气氛感染了,随着众人一起呐喊。 这一天,被格里兰人称为光辉的一天,灿烂的一天,这天之后,英明的领主将带领他们摆脱贫穷,走上脱贫致富的康庄大道! 而对于光明大陆的其他人来说,这一天,却是黑暗的一天,痛苦的一天,日后为祸四方的一股邪恶势力,崛起了! 亲手缔造这一切的宋默此时还不知道,自己只是在格里兰的领民们面前推开了通往钱途的一扇门,他们却自动自发的把房子都拆掉了。 宋默看着激动的人们,暗地里擦了把汗,幸好老子为了追妹,听过两堂营销学讲座! 就在宋默和他的领民躲在小黑屋里计划伟大的抢劫事业时,一个行踪诡秘的身影,潜入了领主的卧室。从身高和轮廓来看,这是一个男人。他似乎对宋默放在桌子上的火绳枪图纸产生了兴趣,右手在半空中画了几个扭曲的符号,所有的图纸都飞了起来,按照次序排成了一列,上面的图案仿佛有了生命一般,从纸上脱离,在半空中移动组装成了一个奇怪的东西。 要是宋默看到,肯定会大吃一惊,这分明就是一把已经造好的火绳枪! 潜入者对着火绳枪研究了一会,也没发现这个东西有什么用,打了个响指,造好的枪瞬间化成了无数的碎末,消失无踪。 就在这时,门外的走廊传来了一阵脚步声,潜入者立刻顺着窗户跳了出去,无声无息。月光下,他全身都包裹在黑色的斗篷里,脸颊边垂落的褐色长发是唯一点缀在漆黑中的亮色。 于此同时,几乎找遍整个翡翠森林的杰里斯和博德同时精神一振,“不会错,这个魔力波动,就是我们要找的那个家伙!” “杰里斯,确定一下,他在哪里?” 杰里斯走到月光之下,张开双臂,吟唱出古老悠长的旋律,一阵风吹起了他的银发,当找到魔力波动的方向时,杰里斯脸上的表情突然变得有些奇怪。 “杰里斯?” “博德,看起来,我们要再去造访一次那个人类的领主。” “什么?” 第6章 地精的名声很不好,武力值也不高,却极其擅长躲藏。很少有人能在和他们的冲突中占到便宜。 曾经有一个领主被地精惹怒了,他想出个主意,你不是会躲吗?不是擅长挖地道吗? 好,他也挖! 这个很有钱的领主带着充足的物资,拉着队伍,把一百多个地精围困在了一个圆形的土堡内。领主大手一挥,几十个农夫扛着锄头和锤子开始连砸带挖,所有的士兵把地面上的出口全部围住,跑出来一个宰一个! 地精当然不可能坐以待毙。 结果变成了领主在地上挖,地精在地下挖,等到把土堡露在地面上的部分全部铲平,所有的人都傻眼了。 数十个黑黢黢的地道入口展现在面前,朝里面看,什么都看不清,喊一嗓子,回音都听不到。 很显然,一百多个地精的土木作业能力,完全超出了人类的想象,地精挖出来的地道,也没人能爬进去。 事情的结果是,被气得头顶冒烟的领主,只能带着他的队伍无功而返,继续过着被地精三天两头上门光顾,顺手牵羊的憋气生活…… 这件事发生在一百年前,那位倒霉的领主临终之前,留下了一句遗言:葛洛家和地精势不两立!不过在他去世后,地精们光顾葛洛家族领地的次数锐减,有时几年也不去一次。这也成为了一个难解的谜团。地精们在想些什么,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宋默合上王国简史,揉了揉眼睛。和地精比挖洞?这位葛洛家的倒霉领主明显是脑子转不过弯来。猫捉老鼠,从来都是等老鼠自己跑出洞,或者逼它跑出洞,没听说哪只猫扛把铁锹,呸呸吐两口唾沫,把老鼠洞挖开去找晚餐的。 能这么做的,肯定不是一般的猫,绝对是猫中之妖,简称猫妖。 不过,这个世界好像是有半兽人,那么,其中有猫没有? 宋默想着想着就偏离了主题,从想办法对付土堡里的地精,直接拐弯到长着毛茸茸的耳朵和长长的尾巴的萌猫妹子身上去了…… 想象着某只萌猫妹子将猫爪举到脸边,挥挥爪子,喵的一声,宋默陶醉了。 “领主大人。” 宋默陶醉中。 “领主大人?” 宋默继续陶醉中。 “领主大人!” 宋默嗷一声从椅子上蹦了起来,一边揉着耳朵,一边抱怨道:“管家,能不能不要在我耳边大吼?我听得见。” 老约翰弯腰捡起掉在地上的王国简史,放到了桌子上,“请原谅,领主大人。” 不原谅还能怎么样?宋默坐回椅子上,继续揉耳朵。 “领主大人,铁匠艾德将最后一批您定制的武器送来了。” “是吗?” “是的。另外,他们将图纸也送了回来。“ 老约翰将艾德交回来的图纸放到宋默面前的桌子上,一共十六张,一张也不少。 宋默随手翻看了一下,叫侍女送来一个火盆,所有的图纸都被付之一炬。 “这些已经没用了。”宋默一张一张将图纸点燃,看着窜起的火苗,嘴角勾起了一抹耐人寻味的笑。 最初的五十具,之后追加了五十具。打造了这么多弓弩,艾德三人早就把制作弓弩的每一个细节牢记于心。他们将图纸送回来,不过是向宋默表明自己的态度,除非领主许可,他们不会再打造任何一具弓弩。 原因很简单,宋默能给他们带来更大的利益。 这种建立在利益上的忠诚算不上牢靠。不过,正是因为利益的存在,才让这种忠诚可以无限期的维持下去。 那种一朝穿越,全身立刻笼罩一层王霸之气,各路英雄纷纷来投,抱着大腿痛哭流涕要求效忠,不让他们效忠就立刻抹脖子的事情,只能出现在小说里。 “弩箭准备得充足吗?” “按照您的吩咐,一具弓弩配备十个箭匣,都已经打造完成了。” “恩。”宋默搓搓下巴,总觉得他好像忽略掉了什么事情。武器有了,人手有了,也提前吩咐强森带着另外三个随从去踩点了,等他们回来,就可以动手了,还差什么呢? 突然,宋默右手握拳敲在左手掌心,他知道了! 召集来的八十九个预备强盗之前可都是地地道道的农夫!别说弩箭了,他们连弓箭都没用过。要是也像宋默那样,射击准头差得令人发指,万一地精没射着,在自己的队伍里来一出金蛇乱舞,那乐子就大了。 “管家,立刻召集人手,把他们集中到领主府前,再把制作好的弓弩取出十具来。” “遵命,领主大人!” 男人们被召集到领主府前,得到消息的女人们也跟来了。只不过,她们被拦在了围墙之外,大门一关,什么都看不到。 宋默一身骑装出现在了众人面前,紧了紧用来保护手腕的皮具,走到整齐堆放的弓弩和箭匣前,对众人说道:“看好了。” 随手拿起一具弓弩,利落的装上箭匣,摆出了一个十分潇洒的pose,拨动扳机,十支箭矢咄咄咄的射在了五步外的一棵橡树上。恩,很好,全在树上。这个距离要是射不中,他干脆一头撞死算了。 宋默吹了声口哨,将弓弩扛在肩膀上,转过身,对看呆了的男人们说道:“怎么样?看清楚了吗?” 鸦雀无声。 这反应和铁匠三人组第一次见识到弓弩威力时一模一样。 宋默啧了一声,没见过世面,不就是弓弩吗,至于吗? 事实上,宋默这完全是站着说话不腰疼,要是有个原子弹在他跟前爆炸了,他也得下巴掉地上。 哦,不对,真有原子弹在身边爆炸,他一点渣都不会剩下,全都炸飞了,想表示出震惊也没办法。 老约翰咳嗽了一声,众人这才回过神来,看着宋默的眼神都变了。 如果说之前,男人们的想法还是为了金币,把自己的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话,见识到弓弩的威力之后,就变成了为了金币,把别人的脑袋别在裤腰带上了。 “光看清楚还不行,还要会用!”宋默收起了脸上的笑,对男人们说道:“立刻给我站好,十个一组上来,按照我演示的动作练习射击,目标,前方那棵橡树!” 如果橡树能够说话,它肯定会声泪俱下的发出控诉,干嘛每次都射它?!旁边还有一棵榉树呢,这是树种歧视吗?! 男人天生是好战的动物,对武器有种无法解释的热情,尤其是这种见都没见过,威力巨大的弓弩,让所有人都摩拳擦掌,双眼放光。 “不许挤!”宋默拧紧了眉头,看男人们一窝蜂的朝弓弩那边冲,干脆又装了一个箭匣,平举弓弩对准了男人们,冷冰冰的说道:“再不听话,全部突突了你们!” 领主一发威,男人们安静了。 门外的女人们一直不愿意离开,无奈之下,宋默只能亲自来出马。弓弩的事情还必须保密,一旦泄露出去,肯定会有麻烦。虽然这些男人的嘴巴在自己老婆跟前不会太严实,但宋默总有办法让他们一个字都不会多说。 一个褐发姑娘夹在人群中,一边走,一边回头看向宋默。这个姑娘的眼神太热情了,以至于宋默想忽视都做不到。摸摸鼻子,这姑娘他记得,之前有过一面之缘,宋默对她被河水打湿衣服后展露出的动人曲线,印象颇深。 姑娘见宋默注意到了自己,嫣然一笑,明明是一张清纯的面孔,眼角眉梢却因为这一笑染上了难以言说的妩媚。 宋默连忙转过头,这是赤果果的勾引有木有?! 只听说过高帅富是抢手货,什么时候,高帅穷也当仁不让了? 等宋默调整好呼吸,再回头时,姑娘已经消失不见了。 就在众人热火朝天的训练时,两个高挑的身影出现在了领主府外,他们听到了领主府内传来的声音,没有出声,轻盈的跃上了围墙,看到了十个男人一字排开,使用弓弩,将橡树射成刺槐的场景。 饶是将弓箭当成身体一部分的精灵,也被这一幕惊呆了。 “杰里斯,告诉我,我是不是产生了幻觉?” 精灵王在上,那是什么武器?就算是他和杰里斯,也无法做到几秒内射出十支箭这么恐怖的事情。 杰里斯没有回答博德的话,只是蹙紧了眉头,他又感到那股魔力气息了,就在附近。难道,这个人类领主真的和那个家伙有关系吗? 两个精灵太过于吃惊,以至于犯下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他们忘记了隐藏自己,就这样大咧咧的站在了领主府的围墙上。高挑的身材,迎风摆动的斗篷,还有在阳光下反光的金发,宋默眼睛瞎了才会看不到他们。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更糟糕的事情是,弓弩被这两个家伙看到了,秘密就很难保住了。 唯一的办法,只有杀人灭口。 不对,杀精灵灭口! 领主大人愤怒了,指着墙上的杰里斯和博德,对男人们说道:“给我突突了他们!” 男人们有些迟疑,“领主大人,那是精灵。” “精灵怎么了?精灵就能光天化日爬人家墙头吗?!” “可是……” “少废话,突突了他们!” 宋默见众人迟迟没有动作,干脆自己抢过一具弓弩,装上箭匣,对着墙头上的两个精灵拨动了扳机。 众人见领主亲自动手,自然不能再迟疑,杰里斯和博德周围顿时箭如雨下。 杰里斯单手抓住了围墙边的一根树枝,翻身跳到了树枝上,箭羽立刻追了过来,只能接着再往上跳。博德比杰里斯幸运,他在第一时间就从围墙上跳了下来,只不过,落点选择的不太好,直接落在了围墙里面。如果不是杰里斯吸引了更多的目光,他恐怕已经被射成了刺猬。 杰里斯站在树顶,这个高度,足够他避开大部分的箭矢,风吹起了他浅金色的长发,落日的余晖洒落在他的身后,如果不是情况特殊,此情此景,足以入画。 很遗憾,正在树下突突他和博德的人,不懂得欣赏。 “人类,我和同伴没有恶意,只是有些事情想问你。” 宋默不说话,都打算杀人灭口了,还有什么好说的。连续十几个箭匣都射空了,却连这两个家伙的斗篷边都没擦着,宋默的眼睛都红了,这是精灵还是猴子? “人类,住手!” 杰里斯终于生气了,他举起长弓,从箭筒中抽出一支带着白色尾羽的箭,箭矢破空而出,一下扎进了宋默身前的草地。顿时,宋默只觉得身边的温度骤降,仿佛身体都要结冰了。 博德也拉开了长弓,他的箭,尾羽是火红色的。 杰里斯又取出一支箭,翠绿色的眼睛冷冰冰的盯着宋默,“我说住手,听到了吗,人类?” 宋默冷得牙齿都在打颤,硬从牙缝里挤出了一句:“没听见。” 杰里斯:“……” 宋默的身前又插了一支箭,这次,射箭的人是博德。 何谓冰火两重天,宋默现在有了切身的体会。 杰里斯又问了一句:“现在,听见了吗?” 宋默已经说不出话来了。 其他人也停下了攻击,不是他们对领主见死不救,而是全部的箭匣,都射空了。 场上的局势顿时逆转,杰里斯从树上一跃而下,看着他脸上百年难得一见的浅笑,博德都忍不住后退一步。 很显然,宋某人,要倒霉了…… 第7章 杰里斯一步一步走近宋默,就像是一只美丽的野兽正在走近他的猎物。博德收起了弓箭,靠在墙上看起了热闹。 在场的领民们显得有些无措,老约翰想要上前阻拦,只是被杰里斯扫了一眼,双脚就像生根一样,一步也移动不了。 “人类,你很勇敢。”杰里斯的话听起来像是称赞,话里的傲慢却显而易见。 宋默发誓,他和精灵的梁子,结大了! 在杰里斯走到距离他两步左右的距离时,宋默突然朝他扑了过去,手里,握着老约翰给他的断剑! 杰里斯根本没想到宋默还敢攻击他,敏捷的向后一躲,宋默冲得太猛,猝不及防,摔了个五体投地! 不过在摔倒前,宋默的手,本能的向前一抓,好像抓住了某样东西…… 刺啦…… 布料撕裂的声音。 顿时,全场寂静无声。 杰里斯僵硬的站在原地,博德目瞪口呆。精灵王在上,杰里斯,连春风都无法融化的杰里斯,竟然被一个人类,给撕掉了上衣?!如果那个人类的力气再大一点,被扯掉的,恐怕就不只是上衣了…… 宋默抬起头,呸呸吐掉嘴里的泥土和草叶,看看手里抓着的布料,再看看正满脸冰霜俯视自己的杰里斯,眼神顺着白皙光滑如大理石般的胸膛,下滑到结实的小腹,再到被长裤包裹的修长双腿,冒出了一句:“这是手误!” 可惜,此时此刻,后悔和解释都已毫无用处,杰里斯的箭已经抵在了宋默的脑袋上,他第一次受到这种羞辱,他要杀死这个敢冒犯他的人类! 宋默自然不可能坐以待毙,一个驴打滚躲开了锋利的箭头,趁机抱住了杰里斯的小腿,一下将他拉倒在了地上,顾不得其他,直接祭上终极杀招:王八拳! 简言之,毫无章法乱揍一气!打不着是正常,打着了是运气,被打中的算倒霉。 杰里斯一只手抓住了宋默的右手腕,另一只手扣住了宋默的脖子,翻身将他压倒在了地上! 宋默觉得扼住他脖子的不像是一只手,倒像是一只冰冷的铁钳。 “我要杀了你。”杰里斯的声音冰冷,翠绿色的眼睛满含杀意,一点点加重了手上的力气。 突然,一支箭从杰里斯身后飞来,擦着他的脸颊,扎进了草地。 三棱式的箭头,黑色的尾羽,杰里斯脸上的表情变了,倏地起身,朝箭飞来的方向看去。射箭的人站在领主府的围墙上,浑身包裹在黑色斗篷里,手持一把黑色的长弓,长弓上缠绕着金色的花纹。握弓的手白皙修长,指甲十分锋利。斗篷的帽檐遮住了他的脸,只露出了弧度优美的下巴和鲜红的唇。 来人收起长弓,右手在空中划出了一道扭曲的符号,一阵狂风平地而起,一眨眼的时间,消失在了原地。杰里斯和博德立刻追了上去。不过在离开之前,杰里斯回头看了宋默一眼,只一眼,宋默就觉得全身的血液都要凝固了。 不过,这两个瘟神好歹是走了,可喜可贺。 宋默看了看明显还没回过神来的众人,又看了看神秘来人消失的地方,转头对管家老约翰说道:“管家,咱家的围墙是用什么材料做的?” ??? “怎么一个两个都喜欢爬咱家的墙?” …… 接下来的日子,宋默将那两个精灵和突然出现的神秘人全都抛在了脑后。 既然没能成功的杀人灭口,宋默干脆放弃了将弓弩保密的打算,加紧筹备到地精村落捞一笔的计划。有了钱,就能制造更先进的武器,就算别人仿制出弓弩,也奈何不了他了。 敢在老子面前嚣张?等老子有钱了,造一百挺马克沁突突了你们! 大丈夫能屈能伸,宋默现在,就是要勇于承受立位体前屈的命运。 随从强森带来了地精村落土堡的位置和大致情况。宋默没有亲眼看过地精的土堡,但听强森的形容,这土堡根本就是个龟壳,而且是大半埋在地下的加强版龟壳。 由于谷内没什么遮掩,强森只能躲在峡谷边上,看到了土堡的地面建筑,至于地下是什么情况,强森一无所知。宋默想起葛洛家那个倒霉领主的倒霉事,总觉得这事有些棘手。 这时,他又想起了被关在阁楼上的地精…… 走进关地精的房间,宋默大咧咧的往椅子上一坐,看着站在自己对面,低着头,搓着双手,像个委屈的小媳妇似的地精,丝毫兴不起半点的同情心。 搓搓下巴,他什么时候变得这么铁石心肠了? 不过,该问的还是要问,“关于地精村落的土堡……” “尊敬的大人,我发誓,我没有向您隐瞒任何事情!”地精现在见到宋默,就像老鼠见到了猫,浑身发抖。 “我知道。”宋默笑眯眯的点点头,“不用紧张。” 他能不紧张吗?眼前这个外表是贵族,内里是强盗的人,动不动就叫嚣要将他洗净剥皮下锅,不紧张才有鬼了。 “我不是怀疑你隐瞒了什么,只是有个小问题还不太明白。” “什么问题?” “通风口,”宋默敲了敲椅子的扶手,“也或许叫,换气口?总之就是一个意思。” 地精没有说话。 宋默收起了脸上的笑,微微眯起眼睛看着地精,“我不会去守株待兔,也不会傻到去和地精比挖洞能力。相比起来,堵上,比挖开,更容易些,不是吗?” 宋默见地精不说话,转头对老约翰低语了几句,几分钟后,一个完全密封的铁箱被抬了进来,这本来是领主用来储存金币的小金库,只有领主才能够打开。如今,宋默的小金库已经完全枯竭,一个金币都不剩,自然可以被他拿来做别的用途。 宋默走到铁箱旁边,敲了敲,铁箱发出了沉闷的声响。又不怀好意的比量了一下地精的个头,自言自语道:“应该可以放进去。” 放进去? 放什么进去? “你啊。”宋默笑着对地精招招手,“来看看,虽然不大,但放一个你绰绰有余。” “领主大人,您不能这么做……” “我能。”宋默收起了脸上的笑,目光黯沉的看着地精,说道:“如果你不能给我答案,那我就把你关进去,自己找答案。现在,我觉得第二种方法更好,还能测试一下地精没有空气能活多久,你觉得呢?” 地精看着宋默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个怪物。 几分钟后,宋默从阁楼上走了下来,当即将所有参与到这件事中的人都召集起来,宣布,今天回去做好准备,明天一早就朝地精村落所在的峡谷出发。 当然,干粮和饮水自备。 管家老约翰被留在了领主府,虽然老人家不太情愿,可这是领主的命令,他不能拒绝。他还有另外一个任务,去准备两袋建造围墙所使用的泥灰。 虽然不明白领主要泥灰做什么,忠心的管家还是照做了。 第二天清晨,经过半个多月训练的八十九名壮汉齐聚在了领主府前,弓弩和箭矢都已经分发下去,几个人额外多背了十几个空麻袋和两袋泥灰。 宋默站在门前的台阶上,背着手,表情严肃的看着站在他面前的男人们,经过了今天,一切都将不同了。 “我再重申一遍,到了地方,一切听我指挥!不听指挥者,后果自负!” “是!” “大家要牢牢记住一句话,跟着我,有肉吃!” 男人们大声吼道:“跟着领主,有肉吃!” 宋默一挥手:“出发!” 八十九个壮汉,加上三个随从和宋默自己,将近百人的队伍,气势十足的走出了领主府,沿途不断有妇女和孩子将各种野花抛洒在队伍前进的路上和男人们的肩膀上,她们的神情,就好像是在欢送一支威武雄壮的正义之师,实际上,这只是一群即将走上抢劫道路的预备役强盗。 队伍之中,还有一个特殊的成员,那只一直被关在领主府的地精,也被宋默带上了。 “如果你想早日得到自由,就乖乖给我干活。”宋默在临出发前,是这样威胁地精的:“如果你表现良好,我会来抢来的金币中,分给你一份。” 地精同意了,而且就自己应得的份额进行了据理力争的讨价还价。 宋默虽然高兴自己成功“策反”了这只地精,在高兴过后,下定决心,绝对不能让领民和这些地精有过多的接触,绝对不行! 第8章 格里兰领地新鲜出炉的强盗们,趴在岩石后,紧张的看着峡谷内的地精土堡,握紧的拳头已经满是汗水。 这些绿皮的家伙,每年收获时节,都会到领地来偷窃,小麦,熏肉,蔬菜,盐,甚至是没有补丁的衣服,都是他们下手的目标! 男人们用农叉和石头驱赶他们,女人们烧了滚滚的热水浇进地精挖进厨房的地道,可毫无用处! 地精们简直是神出鬼没,无孔不入。等到人们发现家里的东西被偷之后,他们早已经逃之夭夭。 如今,风水轮流转,这群让他们贫穷的生活雪上加霜的家伙,终于也要品尝一下自己的财产被别人掠夺的滋味了!男人们发誓,他们连一片黑面包都不会给地精留下! 宋默听到这个誓言,冷汗顺着额头就淌了下来。还有比这群家伙更没有雄心壮志的强盗吗?难道说他们已经被贫穷给洗脑了,连抢劫都忘记不了黑面包…… 他恨黑面包! 终于,大地被黑暗笼罩,一弯新月高悬天际,所有的地精都返回了土堡,峡谷内变得一片寂静。又等了一会,确定土堡外再没有一个地精,宋默从岩石后站起来,朝男人们挥了挥手,留下五个人保持警戒,其他人都和宋默一起,借着月光,朝土堡走去。 宋默让男人们散开,找到隐藏在岩石后或者是其他隐蔽处的通风口,做好标记。从谷口到土堡,一共找到四十二个通风口。地精乔比斯说这里有五十多个地精,这个数目,并不算多。如果这里的地精数量达到一百个,半个峡谷都可能被这些地精挖空。 地精乔比斯也曾经是这个村落的一员,他们搬到这里的时间并不长,之前居住的地方被矮人们占据。矮人在那里找到了稀有的矿石,这些挥舞着斧子的大胡子,对地精向来不会太客气。 五十多个地精组成的小村落,根本就不是矮人的对手,而且大陆上的任何种族,对地精都不是太友好。没有人会站在地精一边,哪怕在这件事上,他们的确是受害者。 宋默率领众人找到了地精们所有的通风口,确定没有遗漏一个,将带来的泥灰就地搅拌,挨个把这个通风口堵上。 “小心点,不要发出太大的声音。” 宋默示意男人们放轻动作,只留下最靠近土堡的三个通风口,其余的,都塞满了泥灰。泥灰的干燥速度很快,再加上男人们在一边大力扇风,不到一会,这些通风口都被牢牢的堵住了。 地精乔比斯跟在宋默身边,见到宋默的所作所为,再看看这些高大男人们身上背的武器,乔比斯不得不为他的同胞们掬一把鳄鱼泪。 他目前也是自身难保,对于他的同族们,实在是爱莫能助。 “都好了吗?” 宋默走到土堡边上,他的随从强森带着六七个男人抱来了大捆的干草,堆在了余下的三个通风口处。 “点火吧。” 宋默一声令下,三堆干草全部被点燃了,滚滚的浓烟升起,强森带着男人们将燃着的干草塞进通风口,浓烟顺着孔道,飘进了地精们休息的地方。 “记住,一会出来一个打一个,别打死了,打晕就行。” 宋默的目的并不是赶尽杀绝,对于地精,他有了另外的安排,这个想法,还是听完乔比斯的悲情搬家史才产生的。从现在开始,这些地精都将为他领地的建设添砖加瓦,一个都不能少! 听完宋默的话,男人们立刻严阵以待。 五分钟后,男人们依旧严阵以待。 十分钟后,男人们继续严阵以待。 半个小时候,男人们的神情开始松动,不由自主的看向宋默,不会都给熏死了吧? 宋默也拿不准,回头看向乔比斯,乔比斯连忙拼命摇头,意思是说,半个小时,对地精来说,小意思! 可宋默误会了,他以为,乔比斯是在说下面的地精都已经去见他们的神灵了。 他是来抢钱的,不是来杀人的!这些家伙都死了,他哪里找金币去?!乔比斯说过,大部分的财富都被村长和几个长老藏起来了,像他这样打零工的无产阶级,根本就不知道金币都藏在哪! “不行,不能让他们都死了!” 可就在这时,五六个地精突然从距离土堡大约七八米的地方冒了出来,很显然,那是一个新挖的出口。真不能小看地精的挖洞能力。 其中一个满脸皱纹的地精认出了乔比斯,破口大骂:“乔比斯,你这个叛徒!你竟然带着人类来攻打我们!” 宋默双眼放光的看着这几个明显身份地位颇高的地精,在他眼里,这都是钱啊!立刻大喊一声,“一个也别放跑了!” 男人们纷纷举起了弓弩,对着那几个可怜的地精一顿扫射。看着几百枚箭矢兜头罩脸的飞来,地精们吓得面如土色。为了避免被射成刺猬,只有躲回地道去。可地道里面通气不畅,到处是呛鼻的浓烟,回去也只有死路一条! 就在地精们犹豫的瞬间,宋默已经大步抢上前去,抡起一根木棒朝着其中一个看起来地位最高的地精头上砸了过去! 老地精立刻眼冒金星,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另外几个地精也没逃脱被敲昏的命运,晕过去之后,全部都被装进了麻袋。 抓住这几个地精后,陆续有其他地精从不同的地方逃出来,男人们不需要宋默的吩咐,直接一匣子弩箭过去,挡住了地精逃跑的方向,然后冲上去一棒子敲晕。 一时间,峡谷中充满了弩箭射击的咄咄声,和棒子敲脑袋的砰啪闷响。 男人们举着弓弩,挥舞着棒子,四处追赶抱着脑袋逃窜的地精。这个场景让宋默想起了一款经典的小游戏,打地鼠。 只不过,现在被打的不是地鼠,是地精。 不到一个小时,五十二个地精,都被抓住装进了麻袋。 有了乔比斯的帮忙,地精村落的村长和五个长老都被挑了出来,装进了另外的麻袋里,如果其他地精都是挤在一起的大通铺待遇,这几个老地精,绝对是宽敞的标准间。 事情成功一半,宋默丝毫没有放松,钱没装进口袋里,还是不放心啊。 用水泼醒了地精村的村长,这个老地精正是之前被宋默一棒子敲昏的那个。看到老地精悠悠转醒,宋默把水袋交给强森,蹲在地上,一只手戳了戳老地精,“醒了就别装昏迷了。” 老地精被宋默戳得直皱眉头,太不懂得敬老了! “你们这是可耻的偷袭!“老地精脖子以下都被套在了麻袋里,只有一个脑袋还是自由的,醒来后直接从地上蹦了起来,精神头十足的对宋默大骂:“卑鄙的人类!无耻!强盗!恶棍!我诅咒你们全都被巨龙一脚踩扁!踩成肉酱!” 宋默一挑眉,恩,有性格,他喜欢。 “你说对了。”宋默一拍手,笑眯眯的对老地精说道:“我还真是强盗。” 老地精愣住了,这些人不是被他们偷了东西来报复的? “不是。”宋默摇摇头,接着说道:“我们是一群强盗,一群不折不扣的强盗,杀地精不眨眼!不信你问乔比斯。” 老地精看向乔比斯,乔比斯连忙点头,“村长大人,绝对不要和这位领主大人作为,他会煮了大家的。” 煮了? 煮地精?! 一个人类煮地精?! “我怎么会煮了你们,绝对不会的!”宋默连忙纠正了乔比斯的错误,在老地精松了一口气的同时,紧接着说道:“这次出来‘干活’,没有带锅,想煮也煮不了,顶多是串起来烤。” 恩,不煮,顶多烤……烤?! 不只是老地精,被弄醒的几个地精长老,听到宋默的话,又接连晕过去了。 之前是被烟熏的,这次是被吓的。 哪次更惨一点? 老地精没有另外几个老哥们那么幸运,他想晕也没办法,宋默手里正拿着一把剑,剑尖对着他,意思很明显,晕一个试试?先在你身上戳个窟窿! 宋默见火候差不多了,一把抓起老地精,剑刃抵上老地精的脖子,“说,金币和粮食都藏在哪里?” 老地精眼睛一闭,脖子一梗,宁死不屈。 宋默笑了,“不说?很好。强森!“ “领主大人。” 强森走到宋默身后,弯下了腰。 “架柴,点火!” 老地精开始发抖,额头鼻尖冒出了冷汗。 “还不说?”宋默提高了声音:“火烧得旺一些,我喜欢吃烤焦点的。” “遵命,领主大人!” 强森真的带着几个人架起了火堆。 老地精抖如筛糠,汗如雨下。 “说吧,再不说,可就没机会了。”宋默收回抵在老地精脖子上的剑,大有把老地精丢给强森的架势。与此同时,火堆已经架好,强森还贴心的为宋默找来了几根树枝架设了一个粗陋的烧烤架。 老地精终于扛不住了,“我说,我什么都说!” 宋默眼睛一眯,嘴角一勾,大功告成! 地精们没有把金币和粮食藏在地下,而是将峡谷里一座孤峰底层挖空,然后用挖出来的岩石堵住了洞口,这个村落大部分的金币和粮食,都被藏在了那里。 地精村长走在前面带路,宋默带着几个人跟在他的身后。宋默留了个心眼,强森和其他十几个人,跟在他们身后几米的地方,一旦发现这个地精耍诈,立刻就将他射成刺猬。 事实上,宋默完全不需要担心,地精们已经被他吓破了胆,他们还是第一次看到张口煮地精,闭口烤地精的凶残人类,这家伙真是人类吗?不会是什么怪兽假扮的吧? “还要走多久?” “马上就到了。” 老地精加快了脚步,走到孤峰下,找到被巨石堵住的洞口,从巨石的缝隙中清理出几块拳头大的碎石,刚好够一个地精爬进爬出。 “就是这里了,大人。”老地精清理出了通道,指给宋默看,“洞口堵住后,我们就是从这里进出的。” 宋默弯下腰,从洞口朝里面看去,黑漆漆的,没什么亮光,几乎什么都看不见。 宋默直起身,对另一个随从杰森说了几句话,杰森转身离开了。没过一会,所有的地精都被带了过来,看守地精的人也跟了过来。 “天亮前,我要进去。”宋默对地精们说道:“听话的干活,我就不杀你们。” 地精们为了保命,二话不说,冲向了洞口。 经过地精们两个多小时的努力,再加上男人们的帮忙,堵在洞口的巨石终于被移开了。除了村长,其他的地精们再度被装进了麻袋,看守起来。 强森举着火把,率先走进洞里,他必须保证不会有能威胁到领主安全的东西。确定没有问题之后,宋默才带着其他人走进去。 洞内十分宽敞。墙角堆放着数个老旧的木箱,和十几个装得满满的麻袋。 宋默走到一个木箱前,木箱上了锁,地精村长立刻将钥匙交到了宋默的手中。木箱被打开,所有人同时瞪大了双眼,金币,满满一箱的金币! 合上木箱锁好,宋默让强森安排人将这些木箱都抬出去,自己走向墙边的麻袋,不出意外,这些应该是被地精们偷来储存的粮食。其中一个破了口的袋子引起了宋默的注意,挑开袋口,宋默顿时双眼放光,玉米,这是玉米! 挑开了其他几个袋子,除了两袋玉米之外,全都是小麦,但也足够让宋默惊喜的了。 一把抓起老地精,宋默在老地精的脸上重重亲了一口,他太高兴了! 老地精先是愣了一下,然后脸色由绿变红,由红变黑,最后变得惨白。 这个凶残的人类,不会劫财之后还想劫色吧?! 如果宋默知道这个老地精现在在想什么,肯定会第一时间就把他丢到火堆上烤了。对着一个满脸皱纹的,他劫得起来吗?! 第9章 天亮后,格里兰的强盗领主,率领着他忠诚的强盗领民,带着他们第一票生意的战利品,金币,粮食还有地精,离开了半月峡谷。 宋默走在队伍前方,心情格外的好。 昨夜之前,他还是穷得叮当响的穷光蛋,现在,他已经成了名副其实的暴发户。这就是有钱的感觉吗? 宋默不时回头看看被护卫在队伍中间的金币和粮食,走路都有些发飘。忍不住想唱几句:“今天天气好晴朗,处处好风光……” 一阵隆隆的马蹄声,掐灭了领主一展歌喉的机会。 男人们立刻警觉起来,这里靠近奥比王国西北行省的边界,虽然半月峡谷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但是,经常会有西北行省的骑兵和商队的武装护卫经过,他们这么大一群人,带着这么多的金币和粮食,想不引起注意,根本就不可能。 宋默也被护卫在了队伍的中间,男人们强壮宽阔的背脊,将他严严实实的遮挡起来。 乔比斯有幸跟在宋默身边,拉了拉宋默斗篷的下摆,说道:“尊敬的大人,应该是奥比王国西北行省的边境巡逻骑兵。” “你怎么知道的?” “从马蹄声可以判断出来。” 马蹄声? 宋默看着乔比斯,突然觉得,这些地精,似乎并不像他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你能判断出对方有多少人吗?” “这个……” 乔比斯有些犹豫,另一个声音插了进来,“十五个轻甲骑兵。” 说话的是满脸皱纹的地精村长,虽然他带着宋默找到了地精藏起来的金币和粮食,但在回到领地之前,仍必须享受他的“标准间”待遇。乔比斯被关在地下室时还试图逃跑,宋默可不相信这些被自己抢劫一空的地精会乖乖的和自己走。 不过,他刚刚说十五个轻甲骑兵? “干嘛这么看我?!”老地精的脸色有些可疑的发红,“我们经常搬家,从一个国家到另一个国家,从一个领地到另一个领地,如果没这点本事,早就被杀死了。” 宋默相信老地精没有说谎,整个大陆都不待见地精,好一点的只是将他们赶走,铁血一点的是见一个杀一个。如果没点保命的本事,他们这个种族恐怕早就已经灭亡了。 说话间,马蹄声已经越来越近了,宋默推开挡在自己面前的男人,走到了队伍的最前方。作为格里兰的领主,他必须这样做。 当然,促使他这么做的原因还有一个,那就是老地精说,对方只有十五个轻甲骑兵。 十五对上九十三,小菜一碟。 更何况,也不一定会发生冲突。 宋默的这个想法,在亲眼见到所谓的轻甲骑兵是个什么样子时,被彻底粉碎了。 十五匹身披铁甲的骏马上,是十五个全身银色甲胄的雄壮骑士,骑士们一手握着缰绳,另一只手抓着一柄近两米的长枪,背上背着一把强弓,马背上挂着装得满满的箭筒。 骏马奔跑之间,尘土飞扬,宋默毫不怀疑,如果对方就这样直接冲过来,自己这些人绝对逃不掉被串成糖葫芦的命运。 去他的轻骑兵,去他的小菜,如果这是轻骑兵的话,那重骑兵是什么?KV—1坦克吗?! 事实上,老地精的确没骗宋默,这些的的确确是轻骑兵,不过奥比王国财大气粗,西北行省被称为最繁荣的商业之都可不是白叫的,他们武装一个轻骑兵的金币,足够昂里斯武装三个了。 至于重骑兵,只有在王国发生战争时才会全副武装,因为那一身装备实在是太重了,谁没事穿着上百斤的盔甲到处晃荡? 虽然被这些骑兵拉风的出场方式惊了一下,宋默还是迅速冷静了下来,他必须先弄明白对方的来意。 骑士们在距离宋默等人还有两百多米时突然停下,勒紧缰绳,胯下的骏马猛地抬起前蹄,发出了一声声嘶鸣,为首的一个男人举起右臂,示意其他人留在原地,自己驱马上前,在距离宋默等人五十米左右时站住了。 “我是奥比王国西北行省边境巡逻队队长吉尔斯纳特。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出现在这里?”吉尔斯纳特顿了一下,平举起手中的长枪,“而且,还带着这么多的地精?” 宋默看着坐在马背上,居高临下俯视自己的吉尔斯,眼神暗了暗。拿把长枪就敢吓唬他?老子连精灵的衣服都敢扒,还怕你吗? 不过,宋默也知道事情的轻重缓急,能不和这些人发生冲突,最好不发生冲突。 抬手阻止了愤愤不平的强森,宋默上前两步,抬起头,对吉尔斯纳特说道:“我是昂里斯王国,格里兰领地的领主,宋默格里兰。此次前来,是为捉拿在我的领地中偷窃的地精。” “昂里斯的宋默格里兰?”吉尔斯纳特愣了一下,“那个穷光蛋?” 你妹的穷光蛋!老子现在是暴发户了! 宋默危险的眯起了眼睛,真想突突了这个家伙啊…… 吉尔斯似乎并不怎么相信宋默的话,他知道半月峡谷里有一群地精,也知道那群地精经常四处偷窃,西北行省里也经常能见到他们的踪影,但他很难相信,仅凭这几十个衣衫褴褛的家伙,就能抓住五十多个地精?这简直是匪夷所思。 不过…… 吉尔斯纳特的视线扫过被这些男人护卫在中间的木箱和麻袋,如果这些人真的捣毁了地精的村落,那收获肯定不小…… 吉尔斯大半个脸都被盔甲遮住了,宋默看不清他的表情,也无从判断他现在在想些什么。但却本能的感觉到,他很危险。 “你说自己是格里兰的领主,有证据吗?” “证据?” 吉尔斯纳特抬起长枪,枪尖直指宋默,说道:“我怀疑你们是长期活动在奥比王国边境的强盗,正和地精勾结,意图打劫西北行省的商队!作为边境巡逻队队长,必须将你们剿灭!” 强盗?恩,他的确是。 在奥比帝国边境活动?格里兰家族领地本来就在奥比帝国边境旁。 和地精勾结?他没打算勾结,他打算奴役来着。 不过,这个家伙三句话没说完,就给他扣了这么大一顶帽子,视线又在他抢来的金币和粮食上转来转去,很明显,不怀好意嘛。 还义正言辞的必须剿灭!他是正规士兵吧,自己是强盗吧,怎么觉得角色有点错位? 宋默的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了三个大字,黑吃黑。 由于光明大陆上大大小小的国家之间纷争不断,国与国之间,很少会保持长期的和平。土地,是战争的最大理由。不是今天你打他,就是明天他打你,这些边境的巡逻兵,一旦遇上敌国的人,很少会心慈手软。 唯一例外的只有常年行走在各国之间的商队,很少有国家会打这些商队的主意。他们需要这些商人为他们带来急需的商品和粮食,也需要他们将本国的商品带出去,换回大量的金币。 昂里斯的国王老胡里安按照宋默的话来说,那是缺心眼没商量。昂里斯周边,没有一个可称为友邦的国家。和奇萨王国的战争打了十几年,最终以失去三分之一的国土收场。和奥比王国的关系也不怎么样,只要这个大陆上最富有的国家不在这段时间趁火打劫,老胡里安就谢天谢地了。 就算今天宋默被这些奥比王国的边境巡逻骑兵杀死,也是白死。老胡里安绝对不会为一个抗税的领主,去向奥比王国讨个说法。说不定,老胡里安还会感谢他们,为自己除掉了一个公然对抗国王权威的心腹大患。 当然,宋默现在并没想到如此“深奥”的问题,他现在唯一能想到的,就是这群穿着一身破铁片的家伙,想从虎口里夺食! 刚刚脱离穷光蛋行列,荣升暴发户的领主大人会答应吗? 当然不会! 看穿对方的企图后,和平的谈判已经没有必要了,宋默举起了手中的剑,这是宣战的前奏。男人们也举起了弓弩,对现在的他们来说,谁敢打这些金币和粮食的主意,他们就要把谁射成刺猬,扎成豪猪! 吉尔斯纳特颇有些惊讶,这些人竟然妄想对抗十五个奥比王国的边境巡逻骑兵吗? “希望你不要后悔。” 吉尔斯纳特转身回到了另外十四个骑士身边,骑士们后退到最适合冲锋的距离后,十五匹马排成一列,先是小步慢跑,然后突然加速,奔腾的战马,带起了排山倒海般的气势。 宋默有些腿软,冷兵器时代的骑兵,绝对是天字第一号大杀器! 可他现在不能退后一步,只要他退后,等待他的,等待他身后这些人的,绝对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骑兵们越来越近了。 宋默高举着剑,男人们平举弓弩,手臂微微发抖,却没有一个人退缩。 九十二具弓弩,被宋默分为三列,交替射击,宋默手里的剑猛地向下一挥,瞬间,漫天箭雨。利矢破风声清晰可闻,冲在最前面的几匹战马同时受惊,高扬起了前蹄,马上的骑士险些被摔下了马背,不过,马上,他们就会觉得,或许被摔下来,还更好些。 骑士取下背上的弓箭反击,但这于事无补,十五把强弓,根本没办法对抗九十多具弓弩不停歇的连番射击。 十几把步枪和九十多把机关枪拼火力,那不是开玩笑吗? 虽然身上的铠甲为他们挡住了大部分的箭矢,可还是有几个骑士受伤了,一匹战马甚至被当场射死。 不到十分钟,刚刚还气势汹汹的骑士们,落荒而逃,之前用长枪指着宋默,一副高傲姿态的吉尔斯纳特,跑得最快。战马强壮的臀部,还插着两支弩箭。 宋默阴暗的想着,这箭怎么就不是插在某人的屁股上呢?让你再黑吃黑,下次小爷用迫击炮爆掉你的XX! 男人们有些发愣,他们竟然将奥比王国的骑兵打跑了? 宋默转过头,看着神色恍惚的男人们,觉得男人们应该是在后怕,决定给他们一点时间适应。 可五分钟过去了,十分钟过去了……男人们还是一副失神的样子。 宋默没辙了,干脆大吼一声:“你们还想不想带着金币和粮食回家?!” 男人们瞬间清醒了。之前不幸被对方流矢伤到的两个男人,觉得身上的箭碍事,连皮带肉的拔出来一扔,伤口用布条一缠,什么事都没有。 宋默却看得直冒冷汗。靠之,这些都是群什么人啊?人猿泰山吗?! 转过身,宋默又被吓了一跳,所有的地精都热情无比的看着他,以老地精为首,大喊道:“尊敬的大人,您就是我们的真神!我们宣誓对您效忠!” 宋默搓了搓胳膊,被地精们仿佛能融化岩石的热情目光歘歘得倒退三大步。靠之,老子喜欢的是白皮的软妹子,不喜欢绿皮的地精! 第10章 事实证明,在隐藏和逃命方面,地精是难得一见的行家里手。 在吉尔斯纳特之后,先后又有两支奥比王国的边境巡逻骑兵同宋默一行人擦肩而过。经验丰富的老地精将耳朵紧贴在地面上,仅仅凭借最轻微的震动,就能判断出巡逻队的距离和人数。 有了地精们的帮忙,宋默一行人幸运的避开了这两支骑兵。他们剩下的弩箭不多了,如果再遭遇一伙打算黑吃黑的大兵,肯定只有洗净脖子挨宰的份。毕竟他们在今天之前还是拿着锄头的农民,根本没办法同上过战场的正规士兵硬碰硬。 好在骑兵过后,一切顺利。 所有人都加快了脚步,在天黑之前,抵达了格里兰家族领地。 男人们都兴奋地高呼出声,听到声响的领民们纷纷走出家门,看到了满载而归的一行人。顿时,欢呼声和笑声响成一片。 男人们拥抱着自己的妻子和孩子,问候着自己的父母,他们终于给家人带回了粮食金币,终于可以让家人吃饱肚子了。 看到这一幕,宋默的鼻子也有些发酸,虽然这些金币和粮食得来的方式不太光彩,但想在这个纷争不断,连大兵都黑吃黑的世界活下去,就得狠下心来。 短暂的重逢之后,终于到了激动人心的时刻,分赃……啊,不,分东西! 就在宋默差点喊出分赃这个词时,管家老约翰站到他身后,轻轻咳嗽了一声,领主顿时一个激灵,好吧,虽然咱做了强盗,但也要做个有原则的强盗,有风采的强盗,有礼貌的强盗…… 当天夜里,领主府前燃起了巨大的篝火,所有的领民都齐聚一堂,烤肉的香味随风飘散,几箱清点完的金币在众人面前一字排开,老约翰站在箱子旁,捧着记录领民户籍的册子,每念到一个名字,就有一个领民上前,取走属于他的那一份金币。粮食早就被分发下去了,每户家庭都得到了足够维持他们度过今年冬天的份额,还有种子。 两袋玉米宋默自己留下了,领民们对此并没有异议。甚至还觉得领主用这两袋东西,抵充了属于他的两袋小麦,实在是太吃亏了。为此,大家商量过后,特地多给领主留出了一整袋小麦。 宋默知道后,感叹不已,特权阶级,就是好啊。 几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将得到的几枚金币收好,走到宋默跟前,弯下腰,亲吻了宋默的衣角。宋默被吓了一跳,忙不迭就想躲开,却硬生生的止住了脚步,站在原地一动不动。这些老人家拽着他的衣服就不松手。衣服扯破了不要紧,关键是万一把老人家拽个跟头,摔出个好歹,那事情可就大条了。 原则上来说,宋默不是个好人,但尊老爱幼的道理,他还是知道的。 “领主大人,愿您永远健康!” “谢谢。愿您也健康长寿!” “领主大人,愿您的统治千秋万代!” “……谢谢。”千秋万代……老人家,您确定这是祝福? “领主大人,愿您不要再被雷劈了!” “……” 老人们颤颤巍巍的走了,宋默的表情却有些扭曲。其实,他们不是来感谢他的,是来找他麻烦的吧?是吧? 烤架上的马肉是奥比王国边境巡逻队友情奉献,健壮的战马和宋默之前被雷劈死的那匹老马完全不同,壮硕的身躯,紧实的肌肉,几个仆人轮换着翻动着四五个烤架,马肉被烤出的油脂,滴落在火堆上,发出了轻微的爆裂声,厨娘连忙用小刷子刷上调料,顿时,香味更加浓郁了。 分完了金币,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烤肉上,连宋默也不例外,连连吸着鼻子。 一匹马自然不够领地中三百多人吃饱,但每人分一块,尝尝肉味,还是能做到的。 宋默特地留下了一部分马肉,叫来侍女安妮,送给躲在领主府内的地精们,他们没有出席这场聚会,一来,作为被抢的苦主,没人乐意看到自己的财产在眼前被分得一干二净,哪怕这些都是他们偷来的。二来,格里兰的领民们短时间内还很难完全接受他们,宋默不得不不考虑到领民们的“阶级情感“。一言不合,打起来怎么办?地精们也有自知之明,在跟随宋默回到格里兰家族领地后,就一直躲在领主府里,没有露面。 “安妮,你把这些送去给他们。” 安妮有些不情愿,和其他人一样,她也不喜欢地精,甚至是憎恶。在到领主府工作之前,她的家也曾被地精光顾过。 “怎么?” “没什么,我这就去,领主大人。” 安妮托着盘子转身走了,烤好的马肉也分发到了各人的盘子里。宋默盘子里的,自然是最好的一部分。 宋默用小刀切下来一块,送进了嘴里,顿时,眼泪险些流下来。 这是肉啊,真的是肉啊! 穿越到现在,几个月过去了,被黑面包荼毒的味蕾,终于解放了一回啊。 年轻的领主热泪盈眶,周围的人看到了,还以为领主是在为领民们终于能过上好日子而开心,顿时,宋默在他们心目中的形象更加高大了。 “英明的领主大人,您真是太让我们感动了……” 几个跟谁宋默一起去抢劫地精村落的男人甚至哭了起来,他们已经成功被宋某人洗脑了。 “领主大人,您就是我们心中不可逾越的高山,伟岸,高大!您就是照亮我们前路的灯塔,永远为我们指明前进的方向!” 听到这个大胡子壮汉的话,宋默险些把嘴里的那块马肉直接吞下去。惊悚的瞪大眼睛看着这个家伙,仁兄,你该不会也是穿越的吧? 这明显是XXXX的标准行文啊。 人们的兴致越来越高,年轻人站起身,围在火堆边,跳起了欢快的舞蹈,几个年轻的姑娘一起走向了宋默,将耳边别着的鲜花摘下,送到宋默的面前,然后笑看着宋默会选择哪一朵。 宋默挠挠耳朵,这是请他跳舞吗?老约翰笑眯眯的看着他,见宋默这副样子,连忙拉了拉宋默的胳膊,凑到宋默耳边,低声说了几句话,然后把两个大拇指对着勾了勾,神情很暧昧,眼神很猥琐,“领主大人,您懂的。” 就差没在宋默身后摇旗呐喊,大喊go go go! 宋默眨眨眼,瞬间,悟了。 身为一个连一垒都只是幻想的宅男,马上就有机会直奔三垒了吗?! 兴奋之下,宋默险些喷出两管鼻血。 这个反应,让姑娘们都笑了,更加主动的抱住宋默的胳膊,将胸前的一对小白兔贴在宋默的身上,围着宋默,打着节拍,跳起了舞。 年轻美丽的姑娘们就像夏日里绽放的花朵,酒窝里盛着最甜美的蜜,灌满了宋默的心。 宋默捂住鼻子,要在这些波涛汹涌中选出一个,实在是很困难啊,要不,大被同眠,可乎? 其他人似乎也发现了这边的趣事,将目光都集中过来,似乎想看领主到底会选哪一个。又有几个姑娘加入进来,宋默看得眼花缭乱,暗想,上辈子追妹子,妹子最多给他个白眼,这辈子换妹子追他,这感觉,怎一个爽字了得! 宋默实在选不出来,干脆眼睛一闭,直接伸手抓住了一个姑娘的手腕,睁开眼,蓦然对上了一双海蓝色的眼睛。 晚风吹起了姑娘脸颊边一缕褐色的长发,鲜红饱满的唇勾起了一抹艳丽的笑。姑娘的手里是一朵红得仿似要滴血的花,细长艳丽的花瓣向下弯曲着,让宋默不由得想起了美得惊人,却代表着死亡的彼岸花。 宋默一瞬间愣住了。 姑娘弯下腰,牵起了宋默的手,柔软的唇落在了宋默的手背上,微微抬起头,眼角眉梢,在火光的映衬下,染上了魅惑的春情。 “十分荣幸,您选择了我。” 姑娘的声音有些低沉,并不像想象中的娇柔,但却透着一股莫名的诱惑气息。宋默的心,漏跳了一拍。 “啊,这个,不用谢。”宋默连忙告诉自己要冷静,怎么能在这个时候露怯,太特马地没用了!“那个,你叫什么名字?我叫宋默格里兰。”话一出口,宋默就想给自己一巴掌,这里的人,谁不知道他叫宋默格里兰?有比他更蠢的家伙吗?有吗?! 姑娘笑得弯起了眼睛,白皙得仿佛透明的手指拂过耳边的发丝,缓慢的说道:“我叫瑞斯。瑞斯梅尔斯。” “瑞丝?” 瑞丝? 姑娘眼中的笑意更深了,单手勾住了宋默的颈项,红唇凑到宋默的耳边,吐气如兰,“如果您愿意,可以叫我瑞丝。” 口哨声和欢呼声响起,男人们拍着手大叫:“抱起来,亲一个!” 宋默被起哄声弄得面红耳赤,瑞斯梅尔斯贴在他的颈边,都能感受到他肌肤上散发的热气。忍不住探出舌尖,在宋默的颈项边轻轻舔了一下,眯起了眼睛,味道,真好。 第11章 有句话说得好,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漂亮妹子就在眼前,临阵退缩就不是男人! 在众人的起哄声和大笑声中,宋默一把将褐发姑娘横抱起来,转过头,对着篝火旁的男人们一挑眉,想看老子笑话?没门! 男人们的笑声更加洪亮了。 宋默抱着姑娘大步朝领主府走去,将哄笑声丢在了身后。姑娘柔顺的躺在宋默怀里,双臂勾住宋默的脖子,头靠在宋默的肩膀上,闭上了眼睛,嘴角勾起了一抹神秘的笑。 宋默走了一段路,掂了掂怀里的重量,暗道,别看这姑娘个子不高,这分量,可着实不轻啊。 咬紧牙关,为了摆脱同五指姑娘相亲相爱的悲催生活,拼了! 领主府内,地精们正在吃晚饭。安妮送回来的马肉已经被分了下去,每个地精都分到了拇指大的一小块,主食是刚烤好的面包,外加几片生菜。 这顿晚餐并不丰盛,甚至有些寒酸,但地精们仍吃得津津有味。地精村长和几个长老一边吃东西,一边开了个小会。既然宣誓效忠格里兰领主,他们就必须有所表现,证明自己是有用的,没有人会乐意养着一群地精白吃饭不干活,可他们唯一拿得出手的本事,却会为宋默惹来麻烦。 老地精们你瞅瞅我,我瞅瞅你,谁也不敢说绝对就能做到万无一失。最终,地精村长咳嗽了一声,说道:“这件事,还是先问过领主的意思再说吧。” 想到给宋默惹来麻烦可能招致的后果,所有地精都心有戚戚焉。那个凶残的人类,绝对会把他们剥皮下锅! 宋默回到领主府后,抱着瑞斯径直走向二楼卧室,并没有和地精们碰面,可一层大厅中的地精们还是感到了一股不祥的气息,很快,气息又消失了。地精们面面相觑,错觉吗? 几个年老的地精拧紧了眉头,这股气息,让他们不寒而栗。 走进卧室,宋默把姑娘放下,刚回身关好门,身体却腾空而起,刚刚还小鸟依人的漂亮软妹子,突然摇身一变,成了力大无穷的暴力女金刚,一把将他抱起来扔到床上,单膝跪在床沿,双手支在了他的身体两侧,居高临下的看着他,海蓝色的双眼在黑暗中亮得惊人。 宋默完全傻掉了。 这是什么状况?这妹子是不是太过“热情”了点? “那个……”宋默僵硬的扯了扯嘴角,用手肘向后移动着身体,“我想,我们是不是进展得太快了?要不要先喝点东西,互相了解一下?” “互相了解一下?” 瑞斯跪坐在宋默的腿上,一手拉开了系住长发的缎带,抓住宋默的两只手腕,绑在了他的头顶,俯下身体,白皙的指尖滑过宋默的鼻尖,描摹着他的嘴唇,“你想了解我什么呢?”瑞斯低语着,若即若离的轻触着宋默的唇,“宋默格里兰?” 宋默就算再迟钝,也察觉到事情不对劲了,这姑娘不是想玩SM吧?不成,绝对不成! “放开我!你到底是什么人?!” “嘘……” 瑞斯轻舔了一下宋默的上唇,舌尖沿着宋默嘴唇的间隙探入,“不要紧张,你不是想了解我吗?” 瑞斯抬起头,轻轻的笑了,随着脸上的笑意不断加深,轮廓也开始变得深邃,女性的娇小柔美逐渐被男性的修长俊美取代,压在宋默身上的手,依旧白皙,却不再是属于女性的小手,而是一只不折不扣的,男人的手。 宋默的眼睛几乎要瞪脱窗了,大变活人啊! 不对,按照现在的状况来看,这家伙,还是人吗? 宋默从来没像现在这么后悔过,本以为抱回家一朵解语花,谁知道竟然是朵改装过的食人花! 靠之,把他的纯情还给他! 瑞斯似乎嫌宋默被打击得还不够彻底,一把扯开了宋默的衣领,舔了一下他的喉结,“不用担心,我会让你很舒服的……” 靠之,就是这样他才担心啊! 宋默的上衣已经全被解开了,瑞斯的手沿着他的锁骨滑到胸膛,向下停留在了柔软的小腹,锋利的指甲轻轻的勾划着,依照这只爪子的锋利程度,在他身上戳几个窟窿,绝对不成问题。宋默忍不住打了个冷战,吓的。 “为什么?”宋默的嗓子有些发哑,“为什么会找上我?!”他没帅到惨绝人寰人神共愤吧?抢来的金币和粮食也不够让别人来谋财害命吧? “你很有趣。” “有趣?” “是啊。”瑞斯轻笑一声,“被雷劈了,竟然没有死,难道不有趣吗?算了,那个现在不重要。”瑞斯拉起宋默的手,咬了一下他的指尖,“还是先来做点快乐的事吧。” 看着再度向自己压来的美人,宋默想哭,古人常说,色字头上一把刀,他倒好,自己把刀扛回家,然后架在了脖子上。 就在宋默即将被放在砧板上鱼肉的时候,一支箭突然从窗外射来,擦过瑞斯的脸颊,钉入了床柱上。 瑞斯的手指擦过脸颊,雪白的指尖上,留下一抹鲜明的血痕。 “瑞斯梅尔斯!”如冷泉般的声音在黑暗中响起,“光明大陆不是你该停留的地方!” 风吹起窗纱,手持长弓,背对月光的金发精灵,满面寒霜的立在窗前,用箭瞄准了瑞斯梅尔斯的心脏。 看到杰里斯,宋默差点感动得眼泪横飞,他发誓,今后再有精灵爬他家墙头,他绝对不会再下令突突他们了,他会自动自觉的把墙头砍掉一块,方便他们攀爬1 “英雄,救命啊!” 宋默不喊这一声倒好,喊完了,杰里斯突然脸色一变,不再用箭指着瑞斯梅尔斯,而是直接瞄准了宋默的脑袋,宋默再度傻眼了。 难道喊救命也有错吗? 很显然,精灵对敢扒他衣服的宋默,怨念极深。 “杰里斯,你还在磨蹭什么?” 博德跃上窗口,拍了一下杰里斯的肩膀,随后拉开长弓,对准了瑞斯梅尔斯。 场面一触即发。 宋默想哭,他觉得自己比窦娥还冤。 受了妹子多年白眼,做了四年游戏宅,以为终于老天开眼,可以开荤了,却发现,领回家的妹子是个男人,而且是个身份不明,被精灵追杀的男人! 本以为精灵是伸张正义来了,却没想到,人家打算不分青红皂白的群灭。 这世上,还有比他更倒霉的吗? 终于从穷光蛋升级到暴发户,这还不到一天呢,就要和他的金币说拜拜了…… 就在宋默几近绝望的时候,床下突然传来了一阵窸窣声响。 “怎么回事?” 杰里斯和博德也听到了声响,同时皱起了眉头。 一个地精从床底爬了出来,看到了卧室内的情景,发出一声尖叫,又钻了回去。 宋默眨眨眼,没等他反应过来,一声轰响,四柱大床突然垂直下落,连带床上的宋默和瑞斯,一起掉了下去。 留在两个精灵面前的,只有被挖开一个大洞的地板。 “杰里斯,这是怎么回事?” “你问我?” “当然。” “不知道。” “……” 两个精灵走到洞口前,下面,一群地精已经围着宋默,将他从床上拉了下去,钻进了另一个洞里。而瑞斯则被留在了那里,地精们从看到他的第一眼起,就充满了戒备,甚至可以称之为敌意。 能让地精都如此厌恶的种族,整个大陆上,屈指可数。 “不要去管那个人类了。”博德转过头,对杰里斯说道:“要杀死那个人类,机会多得是。” “我知道了。” 杰里斯面无表情的点了点头。 瑞斯看着从二楼跃下的两个精灵,举起右手,划出一行扭曲的符号,一股黑色的风卷住了他的手,黑风消失后,一把缠绕着金色花纹的长弓,出现在了他的手里。 “精灵,我最讨厌的生物。” 就在格里兰的领主在自己的领主府内狼狈逃命时,奥比王国西北行省总督潘威,正为边境巡逻队长吉尔斯纳特带回的一个消息感到困惑。 潘威的桌子上摆放着几支弩箭,这些是从受伤的骑士和战马身上取下来的。这些箭支比一般强弓所用的箭要短上一截,也没有尾羽,很难想象,会有那么的大的威力,能够射穿骑士身上的铠甲。 吉尔斯纳特的说法更加离谱,他竟然说,打败他们的人手里有一种奇怪的弓,可以一次射出数十支箭,而且可以在短时间内连续不断的射击。 如果只是吉尔斯纳特一个人这么说,潘威会以为这是他为了掩盖自己被一群农夫打败编造的借口,但所有回来的骑士都这么说,就容不得潘威不相信了。 如果那群人真的来自格里兰,如果昂里斯的老胡里安得到这种武器…… 潘威的眉头越拧越紧,几度拿起笔,最终还是放下了,在向国王报告之前,他必须亲眼证实吉尔斯和他的巡逻队员,说的都是真实的。 “来人!” 第12章 宋默和地精们在地道里躲了一整夜。 第二天,当他走出地道时,迎接他的,是管家老约翰铁青的面孔。 宋默捡起一块破碎的门板,看着残破不堪布满箭痕的墙壁,欲哭无泪。一阵冷风吹来,卷起了一地木屑和尘土,这场景,怎一个凄惨了得。 宋默发誓,早晚有一天他突突了那三个混蛋!不,光这样已经不能解他心头之恨了,他要用重炮把他们都轰成粉末,一点渣都不剩! 不过,这些目前都不重要,管家老约翰摆到他面前的问题,才真正让宋默头疼。 “领主大人,如果您还想维持一个贵族的体面,必须马上对领主府进行修缮。” 修缮?他家现在这个样子,用重建比较合适吧? “就算您对贵族的体面不屑一顾,房子也是必须修的。您不希望半夜被倒塌的房梁或者突然塌陷的屋顶压在下边吧?” 不想!可重建这么大的房子,要用多少金币? “领主大人?” “管家,你告诉我,按照你说的,需要多少金币?” 管家看看宋默,说出了一个数字。宋默看看管家,顿时泪流满面。 “管家,一定要这么多钱吗?”他的毛瑟98,他的82迫击炮,他的马克沁,他的…… “材料加上人力费,这已经算是成本价了。” 人力费? 宋默凑到管家耳边,手背挡着嘴唇,用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音量说道:“领主府财政紧张你又不是不知道。再说,有现成的免费建筑工不用,干嘛花钱呢?” “您是说?” 宋默指了指站在一边的几个地精,冲管家使了个眼色,管家摸了摸下巴,似乎在估量可行性。 “不用犹豫了,我看过地精们建造的土堡,只要按照原本的规格扩大面积,另外再把领主府的外墙修缮一下,至少可以节省三分之一的金币。而且,绝对不会比原本的领主府差。” “您确定?” “当然。” 就算不确定也要确定!否则,他的小金库马上就要见底了。 最终,老约翰还是屈服在了“省钱”和“免费”的诱惑之下。地精建造的房子只要过得去,又能节省金币,老约翰就不会再有异议。 领主至今未婚,为了格里兰家族的未来,管家老约翰必须精打细算。 “说起来,领主大人,昨夜您回来之后,到底发生了什么?还有和您在一起的姑娘,没有什么事情吧?” 老约翰已经问了几次,宋默始终三缄其口。他该怎么说?告诉管家他昨晚上带回来的妹子突然变成了一个男人,还差点把他给XXX了?中途两个精灵跑来和假妹子打了一架,打架的时候忘记清场,他只能和地精一起躲进地道里? 为了自己的面子着想,宋默决定把这件事情烂到肚子里,打死都不说! 地精们对宋默要他们帮忙修缮领主府的要求并不抵触,没工钱也不是大问题。他们早就想在宋默面前有所表现,这刚好是个机会。几个老地精商量了一下,一致认为简单的土堡,并不符合宋默的身份,既然要造,为什么不造更好的呢? “大人,如果您允许的话,我们将在您的领主府下,仿造整栋建筑的比例,修建一座地下城堡,而不是简单的土堡。” 宋默一边听着老地精的形容,一边画出了地精口中的地下城堡。他脑子里的资料不是摆设,几天几夜的武器图纸也不是白画的。 老地精们看着在宋默笔下成形的图纸,都十分惊叹。地精们所使用的建筑图纸,向来都是很简单粗陋的,从来没有哪个地精会把房子和城堡的图纸画成这样。从图纸上,就可以看到整栋房子的立体结构。不只是地精,哪怕是号称全大陆最聪明的侏儒,也做不到。 这些在宋默眼里只能算过得去的图纸,在地精眼里,却是不得了的宝贝。 宋默将画好的图纸交给地精,“我只能做到这样了。” 老地精捧着图纸,如获至宝,“大人,我知道这个要求很过分,但您的这份图纸,是否能让我们临摹一份?” 宋默正在擦手,鹅毛笔就这点不好,墨水很容易弄脏手指,听到老地精的话,也没回头,直接说道:“你想要直接拿去好了。” “真的?” “真的。”宋默将毛巾放到一边,看着地精们激动的样子,有些莫名其妙,不就是一份图纸吗,至于吗? “大人,我们发誓,我们将永远效忠您!” 地精们又激动了,宋默仰头四十五角望天,好吧,经受过之前假妹子的打击,他现在看这些绿皮的地精,也不是那么不顺眼了。 难不成,受了一次打击,连审美观都改变了? 地精们捧着图纸欢欢喜喜的走了,当天下午,就开始叮叮咣咣的忙碌起来。五十二个地精分工明确,几个老地精负责丈量和测算,年轻力壮的地精们负责挖掘和建造土墙,其余地精帮忙将挖出的土运送出去,只是一个下午,由领主府地下室开始的挖掘工程,就完成了三分之一,相信不出半个月,整栋领主府的地底,都会被这群地精挖空。 管家老约翰有些担心,万一这些定挖得太深,将领主府的主建筑挖塌了怎么办?到时候就不建房子,而是拆房子了。 “不用担心。”宋默笑着安慰老约翰道:“这些地精,聪明着呢。” 管家老约翰听了宋默的话,腹诽了一句,要是聪明,怎么会被领主大人您给一锅端了? 将领主府的重建工作交给地精,由老约翰监工,宋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和奥比王国边境巡逻骑兵的遭遇,让他产生了危机感。他知道连发弩箭对这个还以冷兵器为主的世界有多大的吸引力。如果想要保全自己,就必须尽快增强实力。 热武器还造不出来,宋默只有在一些现有的冷兵器上动脑子。 宋默要求艾德三人加紧制造弩箭,当得知哈山可以打造轴承之后,一架架简单却实用的投石机迅速建造完成。和传统的投石器不同,这些经过改造的投石器,投掷的是可以填装炸药和碎石子的空心弹。杀伤力直接上了十几个台阶。宋默只是提出了制造黑火药所需要的原料,连比例都没说,一个跟着哈山的铁匠学徒就把成品放到了他的面前。而且不是最原始的黑火药,是更进一步的无烟火药。 “如果领主大人没有说错材料的名称,就不用花这么多时间了。”看起来只有十四五岁的男孩子,长着一脸的雀斑,摇头拒绝了奖励给他的金币,只是捧着宋默给他的玉米大口啃着,“您还记得苏珊抓到的那条大鱼吗?就是用这个炸到的。想要抓到大鱼,不想点办法可不行。只是领地内能找到的原料太少,领主大人如果想做更多,就要找矮人买矿石了。” 好吧,宋默必须承认,为了填饱肚子,人真的什么办法都能想得出来。 有了火药,宋默的心思再次活络了起来。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一个下午,连晚饭都没吃,打开房门,就冲出了领主府,直奔铁匠艾德等人的作坊。 艾德三人不太明白领主大人做这种连着个木柄的铁疙瘩做什么,但既然领主让做,那就做吧,至少比哈山打造轴承要容易得多。 成品做好后,宋默立刻拉着艾德三人,带着几个随从,离开作坊,兴冲冲的去试验这个新武器的威力。几分钟后,一声炸响,扔出了第一枚手榴弹的随从愣住了,看看自己的手,表情就像是见鬼了。宋默走到手榴弹炸出的弹坑旁,忍不住叉着腰仰天狂笑三声,谁说没炮就炸不死人?! 他现在有了手榴弹,管你是精灵还是什么,敢来惹老子,通通炸飞! 就在宋默紧锣密鼓的加紧武装自卫时,奥比王国西北行省总督潘威签署了一道命令,当天,就有一支由五十名轻骑兵组成的巡逻队,跨越了奥比和昂里斯的边境线,,目标直指格里兰。 潘威下定决心,必须弄清楚吉尔斯口中的连发弓箭究竟是怎么回事。如果能把这种武器献给国王,肯定会得到更大的荣耀和更高的地位。 而格里兰,给了他这个机会。 至于昂里斯的国王老胡里安,刚刚被奇萨王国打得没了脾气,已经不被潘威放在眼里了。 第13章 遵照奥比王国西北行省总督潘威的命令,骑兵队长带领他英勇的骑士们,只用了一夜的时间,就抵达了格里兰家族领地的边界。 赛万斯拉紧缰绳,举起右臂,五十名训练有素的骑兵,同时停在了原地。战马不停的打着响鼻,前蹄刨着地,骑士们却看着眼前的一切,目瞪口呆。 如果不是看到领地边界立着老格里兰的抗税石碑,骑兵队长赛万斯会以为自己找错了地方。 他知道格里兰很穷,但没想到会穷成这个样子。 田地,荒芜。牲畜,没有。边境仅有的几座泥土和茅草搭建的房子,也是一副破败景象。 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从屋子里走出来,看到了眼前威风凛凛的骑兵们,吓得丢掉了拐杖,跑进屋里,砰了一声关上了房门,由于动作过大,土墙上被震落了一层墙皮。 这样的房子,竟然还有人住? 奥比王国的骑兵们再度被震惊了。难道他们不怕半夜被倒塌的房屋压在里面吗? 赛万斯相信,就算深入到格里兰领地的腹地,情况也不会好上多少。他甚至可以想象,领主宋默格里兰的府邸,会破败成什么样子。 “吉尔斯纳特,你还坚持自己的说法吗?” 骑兵队长赛万斯认为他们都被吉尔斯纳特愚弄了,这个无能的家伙,被一群根本就没上过战场的农夫打败,玷辱了骑士的荣誉,还试图以谎言来掩盖他无能的事实,逃避惩罚。光明神在上,真是太特马无耻了! 就算说谎,也至少说个像点的吧? 这么贫穷的领地,除了枯草就是石块,生活在这里的人,估计吃饭都成问题,还有能力制作武器吗?更不用说吉尔斯口中的连发武器! 吉尔斯纳特现在已经被解除了边境巡逻队长的职务,作为一名普通的轻骑兵,参与到了这次攻打格里兰领地的行动中。吉尔斯发誓,他要一雪前耻,一定要给那些农夫好看! “赛万斯队长,那个家伙的确说他是格里兰的领主宋默格里兰。这附近的领主们,只有宋默格里兰才长着黑色的头发和黑色的眼睛。” 赛万斯眯起了眼睛,他没想到,面对眼前的事实,吉尔斯仍然坚持自己的说辞。要么是他说的的确是事实,要么就是他在嘴硬。 既然已经来了,就没有无功而返的道理,找不到武器,可以抓一些青壮或者女人回去。也算对总督有所交代。 “艾略特,吹响号角。告诉这里的人,奥比王国英勇的骑士们,在边境等着他们!” “遵命,队长大人!” 号角声响起,五十名轻骑兵立刻成一字型散开,这片领地内不会有什么油水可捞,赛万斯不打算带着骑兵们多费力气。号角声会让这里的人自动送上门来的。 赛万斯认定了格里兰不堪一击,甚至连找人询问一下的意思都没有。却不想,刚刚被他们吓得跑进屋子的老人,悄悄的打开了房子的后门,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飞快的朝领地深处跑去。 骑兵们没有注意到他,就算注意到了,他们也不会在意。有个人去帮他们传信,更好。 奥比王国的骑兵们在边境上守株待兔,格里兰的领主宋默,却在艾德的作坊里,和三名铁匠争论着手榴弹的制作问题。 宋默只是提供了木柄手榴弹的制作方法,艾德三人却自己研究出了卵式手榴弹。他们认为,既然只用铁壳就能解决的问题,为什么还要费劲的再去装个木柄?反正都是炸,怎么炸都一样,不是吗? “领主大人,我还是坚持自己的看法。” 宋默被艾德三人的执拗弄得毫无办法,他没办法让艾德三人形象的看到木柄手榴弹的优势,除非有脑子被雷劈了的家伙自愿来给他当实验品。争执到了最后,宋默火了,啪的一拍桌子,“我是领主,我说怎么做,就怎么做!” 艾德三人不情愿的点了头,宋默舒了口气,特权阶级真好,难怪那么多人想当皇帝。 就在宋默哼着歌走出艾德的作坊时,一阵低沉的号角声传来,随从强森脸色难看的跑了过来,“领主大人,是奥比王国的轻甲骑兵,已经到领地的边界了!” 宋默愣了一下,他之前还想着连发弓弩可能会引来麻烦,现在,麻烦还真的上门了。 “知道对方有多少人吗?” “怀特的孙子说,他们大约有五十人,都带着长枪和强弓。” 宋默摸摸下巴,看样子,来者不善啊。道理很简单,全副武装的大兵,在自己家门口吹冲锋号,难不成还是跑来敦亲睦邻的? 五十名轻骑兵,带着长枪和强弓,有备而来……铠甲,长枪,强弓,马匹…… 投石器,弓弩,手榴弹…… 衣服,烤肉,免费劳动力…… 想着想着,宋默突然嘿嘿笑了起来。强森被宋默笑得后背发冷,他怎么觉得,领主大人现在笑得要多奸诈有多奸诈,要多猥琐有多猥琐?连忙摇摇头,错觉,这一定是错觉! “强森,你带几个人去召集大家,哈山,你带几个人去把投石器运出地下室,注意弹药安全。其余人带上全部弩箭和手榴弹,和我一起回领主府。” “遵命!” 管家老约翰已经得到了消息,站在领主府前,焦急的等待着宋默。领主府前已经聚集了不少人,加上宋默带回来的人,几乎领地内所有的成年男人都在这里了。 老人和女人们带着孩子们也陆续赶来了,他们的脸上有疑惑,也有惊讶,唯独没有恐惧和害怕。 想想看,这么贫穷的地方,竟然会有骑兵来攻打?这简直是太神奇了。 有人开口问道:“领主大人,真的是奥比王国的骑兵吗?” “是的。” 得到肯定的答案,众人的议论声更大了。 “可他们来我们这里做什么?” “就算是奇萨王国的军队,路过格里兰也是绕道走。” 没钱,没粮食,他们到格里兰来干什么?闲得发慌找刺激吗?那就太过分了。 宋默摸摸鼻子,之前的格里兰的确没有可以让其他国家惦记的东西,他们见到这块违法抗税很多年的领地,自然要绕道走,可是现在,宋默的手里有了连发弓弩,就像是吸引蜜蜂的蜂蜜,吸引苍蝇的那啥,这些麻烦,肯定会越来越多。 宋默算是明白了,在这个无法无天,弱肉强食的世界,实力才是硬道理! 如果有人要和你讲道理,你就要和他耍流氓。如果有人要和你耍流氓,你就要比他更流氓。 现在的情况很明显,奥比王国的这群骑兵,不要脸的到他的领地耍流氓来了。 管家老约翰在宋默的身后咳嗽了一声,“领主大人,大家都等着您的决定。” 宋默点点头,清了清嗓子,对聚集在领主府前的领民说道:“领民们,相信大家也知道了,一群奥比的骑兵,到咱们这里耍流氓来了!” “咳!” 听到宋默这番话,老约翰险些背过气去,领主大人,贵族风范已经被您甩到垃圾堆里去了吗? “之前我们把他们打跑了一次,很显然,他们要来找回场子了!” 老约翰已经欲哭无泪,不想再纠正了。 “一旦被他们得逞,我们的武器,我们的金币,我们的粮食都会被抢走!” 如果宋默的前几句话对领民们的触动不大,他最后一句话,立刻让大家愤怒值破表。 男人们立刻挥起了拳头,女人和老人们也咬牙切齿。 刚刚分了粮食,得到了金币,告别饿肚子生涯的格里兰人,对任何试图阻碍他们过上好日子的家伙,都不会客气。 宋默大喊一声:“大家说,我们能让他们如愿吗?!” “不能!” “我们能让他们流氓吗?!” “不能!” “敢抢我们的家伙,我们要怎么对他们?!” “抢光他们!” “打跑他们!” “揍得他们满地找牙!” 宋默看着激动的领民们,抬起双手,向下压了压,顿时,领主府前一片寂静。 “作为格里兰的领主,我只信奉两句话,”宋默的目光一一扫过领主府前的众人,大声说道:“谁敢让我的日子不好过,我就让他的日子更不好过!谁敢冲我的领民耍流氓,我就流氓他全家!” 敢来他的地盘耍流氓,就算切不掉小JJ,也要爆掉他们的XX! 全场寂静,随后,震天的欢呼声响起,“领主大人万岁!” 奥比王国骑兵的号角又一次响起,宋默下令分发武器,投石器被地精们推到了指定位置,为了得到更大的仰角,宋默家的院墙,又遭到了一次毁灭性的打击。 手榴弹制作的并不多,毕竟火药的数量有限。宋默安排了两个随从和几个力气最大的男人专门负责投掷,弓弩和箭矢也被分发下去,男人们有了上次的经验,自动分成了几队,等待宋默下令。 他们是一群农夫,一群拿起了武器的农夫,一群拿起了武器,为了保卫自己的家,自己的亲人,敢向正规骑兵挑战的农夫! 老人,女人和孩子,默默的看着这支队伍,他们为自己的儿子,自己的丈夫,自己的父亲,感到骄傲! 老约翰站在领主府前的台阶上,就像他每次等待宋默回来时一样,对宋默弯下腰,用最标准的礼仪,对宋默说道:“领主大人,我将在这里,等待您胜利归来。” 宋默点点头,如果他现在骑着一匹马,一拉缰绳,马蹄扬起,马声嘶鸣,肯定更有感染力。 可惜的是,他没马。 不过这次来找碴耍流氓的可都是骑兵…… 宋默搓搓下巴,这么好的机会,不抢白不抢啊。 第14章 低沉的号角声一直没停,领地的主人却始终没有出现。 “队长,还要继续吗?” “继续!” 赛万斯的声音毫无起伏,似乎根本就不觉得这是在浪费时间。艾略特却有些撑不住了,头一次觉得,作为一名号角手,是如此的苦逼。 嗓子都快冒烟了,连口水都没有哇…… 苦逼的艾略特再次举起了号角,却不知道,就在距离他们不到五百米的高草丛里,趴着他们此行的目标。所有人的头顶都围着一圈干草,身上也披着不少,领主说,这叫伪装。 宋默示意男人们不要出声,尽量压低身体,将自己隐藏在枯黄的草丛里。 “强森,过来。” “领主大人。” “都准备好了吗?” “按照您的命令,都已经准备好了。” “很好。”宋默竖起了大拇指,然后拇指朝下,对着正趾高气扬骑在马上的奥比轻骑兵,做出了鄙视的手势。小样,敢来他的地盘耍流浪,今天就让你们有来无回! 身为格里兰的领主,该爷们时就得爷们! 宋默深吸了一口气,一把扯掉身上的干草,嗷一声从草丛里站了起来,举着一块充当盾牌用的门板,以大无畏的姿态朝骑兵们冲去。强森等人傻眼了,不是他们负责去诱敌吗?领主大人怎么自己上了? 宋默却不管强森他们怎么想,一口气冲到距离赛万斯等人不到两百米的地方,站定了,气沉丹田,朝着赛万斯等人一声大吼:“呔!来者何人,报上名来!” 一紧张,国粹腔出来了。 骑兵们被吓了一跳,连战马都跺起了蹄子。这造型,这嗓门,一瞬间,他们还以为遇到了半兽人,太特马野兽派。 许多骑兵已经拉开了长弓,如果不是赛万斯及时举起右臂,宋默此刻已经成了一只刺猬。那块可怜的门板,根本就抵挡不住强弓射出的箭矢。 赛万斯拍了拍马脖子,让战马冷静下来。然后看向宋默,黑发黑眼,很年轻。衣服……好吧,从衣服的款式上来看,是个贵族,可从衣服上的补丁和手里擎着的木板来看,这是个贵族中的穷光蛋。 贵族中的穷光蛋……宋默格里兰? 由此可见,格里兰家族的贫穷,还真是广为人知,深入人心。 赛万斯转头看向吉尔斯纳特,吉尔斯马上点头,“他就是那天我遇到的家伙。” 赛万斯驱马上前,居高临下的看着宋默,“我是奥比王国西北行省骑兵巡逻队队长,赛万斯……” “我不管你是谁!”宋默打断了赛万斯的话,义正言辞的说道:“这里格里兰家族领地,属于昂里斯王国。你带领士兵侵入邻国,难道是想挑起两国的战争?你可以承担两国开战的后果吗?!” 听到宋默的话,赛万斯愣了一下,然后就是一阵大笑,连同他身后的骑兵,都像是听到了极其可笑的事情,忍不住大笑出声。 他们此刻只有一个想法,这不只是个穷光蛋,还是个脑子有问题的穷光蛋。现在的老胡里安,别说和奥比王国开战,就算是西北行省,他也不敢轻易招惹。 两国开战,还后果? 这简直太可笑了。 吉尔斯想提醒赛万斯,小心有诈,他在宋默的手里吃过亏,并不认为宋默是个脑子缺根弦,到他们面前来表演白痴的傻蛋。 这些骑兵很嚣张,也极其的傲慢,因为他们有嚣张的本钱。 不过,他们想笑也只能趁现在了,很快,他们就要笑不出来了。 赛万斯笑够了,长枪指向宋默,说道:“把你们的武器交出来,我可以考虑,让你们死得痛快点。” “甭想!” 宋默一把甩开门板,举起手里的弓弩,对着赛万斯就是一匣子,然后转身就跑。一边跑一边回头叫:“来啊,来追我啊!” 脚步那叫一个轻盈,姿态那叫一个优美,声音那叫一个宛转悠扬。 骑兵们:“……” 草丛里的伏兵们:“……” 其实,格里兰的领主,神经真的有点问题吧?是吧? 赛万斯策马追了过来,平举起手里的长枪,眼见蹦跳中的宋默就要被串成叉烧了。 几十个男人突然从草丛里站起身,手里的弓弩,同宋默用于攻击赛万斯的一模一样!追在宋默身后的骑兵同时一凛,赛万斯举起挂在马背上的圆盾,保护住身上致命的部位,大吼道:“防御!” 训练有素的轻骑兵们立刻高举圆盾,护住自己的头和上身。 箭矢暴雨般袭来,盾牌能保护的也只有骑士自己,不到片刻的时间,五六匹战马就被射死,掉下马背的骑士,成为了更好的靶子。骑士们有些发懵,他们不是没上过战场的菜鸟,他们都十分清楚,除非有一千个以上的弓手,否则,根本就不可能在短时间射出这么多的箭。想到吉尔斯说的连发弓箭,所有人的脑袋都开始发热。 这种武器,不应该留在这些农夫的手里,简直是暴殄天物! 赛万斯猛地举起长枪,喝道:“结阵,冲击!” 骑士们同时丢开插满箭的圆盾,抓紧长枪,以赛万斯为中心,驱马向站在草丛里的男人们猛冲过来。 奔腾的战马,卷起了满地烟尘,骑士们的吼声和狰狞的面孔让所有人心惊。一旦被他们冲过来,仅凭着战马的冲击,就能撞飞所有人! 宋默下令停止射击,带着大家撒丫子就跑! 赛万斯等人在后边紧追不舍,他们就不相信了,凭着四条腿的战马,还追不上两条腿的人? 事实也正如赛万斯预料的那样,眼看着落在后边的人,就要丧生在马蹄之下,宋默却突然停下了,高喝一声,“起!” 数条三指粗的麻绳突然从草地中拉起,绷紧,奔跑中的战马根本就来不及反应,前腿绊在绳子上,跪倒在地,将马上的骑士甩飞了出去。 这些骑士应该庆幸,他们只有五十人。如果是几百匹战马一起冲击,他们会立刻被自己人踩成肉酱。 刚刚还被赶鸭子似的男人,立刻掉头开始朝骑兵们射击。 骑兵们的混乱只是暂时的,他们重新结阵,用长弓反击。这一刻,农夫和战士的差距,显露无疑。就算格里兰的男人们手持更先进的武器,可在身经百战的奥比王国骑兵面前,他们依旧是一群没什么战斗经验的农夫。 如果这些骑兵数量更多一些…… 宋默眯起了眼睛,必须速战速决。五十个轻骑兵的强悍和杀伤力远远超出了他的想象。 “强森!给地精发信号!“ “遵命,领主大人!” 守在投石器旁的地精们听到了手榴弹的炸响,只有两声,但凭借声音传来的方向,他们可以轻易判断出敌人所在的位置。 地精们将炮弹放进了投石器的网中,几个身强力壮的男人负责投石器的操作,老地精猛的一挥手臂,男人们用力拉紧了绳子,被填充了炸药和石子的炮弹,立刻飞了出去! 骑兵们再一次被打乱了脚步,一种会发出巨响的武器,刚刚炸断了一匹战马的脖子,马上的骑士也受了重伤。 突然有骑士对着天空惊叫,“头上!” 赛万斯抬起头,只见数个燃烧的火球,从天而降! “光明神在上,是投石器!” 骑兵们再顾不得阵型,立刻四散逃命,赛万斯即便想阻止,也没办法,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骑兵们四散逃开,躲避从天而降的巨大“火球”。 一个火球就落在距离赛万斯不到五十米的地方,一声巨响,地面出现了一个直径十几米的深坑。 赛万斯被爆炸的热浪从马背上掀了下去,重重的跌落在地。无法动弹。腾起的烟雾,马嘶和人吼响成了一片。 如果让奥比的骑兵们说说此刻的感想,除了骂娘之外,他们最想说的话恐怕就是:连投石器都上来了,谁再和他们说宋默格里兰是个穷光蛋,他们就和谁急! “我的乖乖……” 早就远远躲开的宋默等人也被这个场面惊呆了。宋默更是直咋舌,这哪里是投石器,估计山炮的威力都没这个大。 一轮“炮击”之后,五十个轻骑兵,连同战马算在内,还能站着的,只剩下个位数了。 宋默有些后悔了,这些可都是钱啊。 男人们却不管领主在想什么,等到硝烟散去,一窝蜂的冲了上去。马上的给拽下来,站着的直接给揍趴在地上,每个“幸存者”的身边,都密密麻麻的围了一圈人,对着躺在地上的家伙,祭出了无数只大脚,一顿狠踹。 宋默看得下巴都掉在了地上,这不是和“王八拳”并称为两大杀器的“群踹”吗? 等到群踹告一段落,宋默派了两个随从回去报信,余下的人开始打扫战场。 战马,活的直接牵回去,死的晚上加餐。 骑兵,还能动的抱着脑袋蹲左边,重伤不能动的躺右边,去见光明神的躺中间。等到统计完之后,宋默再次惊呆了,这群被弓弩突突过,又被手榴弹炸过,紧接着被投石器砸过的骑兵,竟然大部分都还活着!就算其中很多人已经只剩一口气了,可到底还在喘气不是? 老天,是他的武器太不给力,还是这些人的抗击打力太强,难不成他们也能在被打扁之后原地复活? 死者为大,死了的人,宋默会挖个坑把他们囫囵个埋了,还活着的……宋默撸起袖子,活动了一下手指,该扒就得扒啊。 不过,和宋默一起干这活的不是众位壮汉,而是闻讯赶来的女人们。 见到这些如待宰羔羊一般的骑兵,女人们的眼睛都在闪闪发光。纷纷撸胳膊挽袖子,狞笑着朝抱着头蹲在地上的骑兵们围拢过去。 宋默被女士们突然爆发的王霸之气惊到了,明智的停下脚步,将场地留给了女士们。 下一刻,惨叫声从女士们的包围圈中传出,不时可以看到被扒下来的铠甲,上衣,腰带,裤子,鞋子飞上半空。偶尔还有两条做工精良的内裤! 宋默忍不住揉揉眼睛,没错,那的确是内裤!丝绸的,棉布的,靠之,怎么还有蕾丝的?! 等到五十个骑兵全身上下都被扒得一干二净之后,女士们似乎还有些意犹未尽。宋默擦了一把冷汗,他分明看到,有几个女士的手,拍在了骑兵队长赛万斯和前队长吉尔斯的屁股上! 宋默顿时悟了,劫财之后再劫色,这才是抢劫的真谛啊。 而打扫完战场的男人们,这时才开始清理自己身上的伤口。八十多个男人,有一半身上带伤,好在没人丧命。伤口都是强弓造成的,处理方法也很简单,把背上的弓箭一拔,有伤药的撒上一点,没伤药的直接用布条一勒,完事。 宋默抓抓脑袋,这才是猛士,真的猛士! “领主大人。” “什么?” “您肩膀上的伤也需要处理一下。” 肩膀上的伤? 宋默诧异的看了一眼强森,然后扭过脖子,以极其高难度的动作,看到了插在自己肩膀上的那支箭…… 强森见宋默没说话,还以为领主是要他帮忙,直接上手把箭往下一拔…… 下一刻,宋默的惨叫声响彻云霄,久久不绝。 “强森,我要杀了你!” 第15章 打了胜仗,自然要庆祝。 领主府前再度燃起了篝火,烤肉的香味引得人食指大动,宋默婉拒了姑娘们的邀请,一个人坐在火堆前,抓着一块马肉吃得满嘴流油。 什么贵族礼仪,在烤肉面前,都得让道。别看今晚的马肉分量多,奈何领地里的人都是多年不见荤腥,上次分到的马肉还不够塞牙缝,好不容易有了一次敞开肚皮的机会,就连刚长了几颗牙的孩子都知道,不拼命往肚子里塞的是傻子。 这一次,地精们也走出了领主府。虽然五十多个地精另起了一个火堆,没有和领民们凑到一起,可至少领民们不会再对他们怒目相向了。偶尔地精还会向领民们推荐自己特制的调料,宋默怎么看,怎么觉得那几个调料瓶子眼熟…… 好吧,为了今晚的气氛,他忍,回去再和这些绿皮的算账。 宋默吃完了一块拳头大的马肉,打算去抓下一块时,几个年轻的姑娘走了过来,这是今晚的第三波了。不出预料,宋默再次摇了摇头,姑娘们只能悻悻的离开。 “领主大人,您不应该拒绝姑娘们的热情。”老约翰走到宋默身边,试图劝一劝宋默。领主的态度转变得太快也太不寻常了,只要是男人,谁会忍心拒绝这么多年轻漂亮的姑娘?难不成,是因为上次好事被打断,某些方面出了点问题? 老约翰越想越有这种可能,难怪领主大人死都不说那天晚上究竟发生了什么…… 看着老约翰越来越纠结的神情,宋默的第六感告诉他,最好不要问老约翰现在在想什么,他肯定不会愿意知道答案。 狠心拒绝这么多妹子也是情非得已。经历过上次的假妹子事件,宋默觉得,比起摆脱初哥身份,还是自己的人身安全更重要一些。万一这次妹子变的不是汉子,是个巨龙什么的,他会直接被压死在床上。 “管家,我今晚没心情。” 宋默的回答并不能让老约翰满意,他反而更担心了。如果宋默的某些方面真的出了问题,格里兰家就要绝后了,哦,不,他太对不起老领主了! 老约翰明显不打算轻易放过宋默,宋默被逼得实在没办法了,冒出一句:“管家,你要知道,骑着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前凸后翘的也不一定妹子……” 话一出口,宋默就后悔了,连忙嘴巴一闭,把接下来的话都咽了回去。 老约翰看看宋默,不太明白宋默的意思。 显然,妹子变汉子这种神奇的事情,一般人是很难想得到的。 宋默开始觉得,喜欢和聪明人打交道的家伙,纯粹就是自虐。摆个诸葛亮式的人物在身边,你说一句话,他就能猜到接下来的三句,早晚神经衰弱。 像老约翰这样的多好,就算他说漏了嘴,老人家照样什么都猜不出来。 可宋默高兴得太早了。老约翰的确没明白宋默真正的意思,却不妨碍他就宋默的话做发散性思维。 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前凸后翘的不一定是妹子? 不是王子,不是妹子? ……是王子,不是妹子? 不是妹子?! 想到某种可能,老约翰惊悚了,倏地转头看向宋默,对方正兴致勃勃的和地精们讨论着地下城堡的建造问题。火光映照下,那双黑色的眼睛,亮得惊人。 不是他想的那样吧? 老约翰连忙摇摇头,觉得自己想多了,可看到被宋默招呼过去的强森,看到宋默搭在强森肩膀上的手……老管家觉得自己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难道这才是领主大人真实的意思? 因为不是妹子,所以必须是汉子?!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老约翰已经摸到了真相的门槛,可却在进门前拐了个弯,并且越走越远。 老约翰的目光就像是X光一样歘歘着强森,如果目光可以杀人,强森现在肯定已经被戳成了筛子。事实上,强森被宋默“搭着”的肩膀,已经青紫一片了。如果条件允许,宋默估计会直接把强森这条膀子卸下来。他的伤口,现在还疼着呢。 “领主大人,我错了,我真的错了。”强森的声音都带着哭腔。 “恩,知错就好。”宋默满意了。 “所以,您能不能不要再让管家盯着我了?我宁可被您把两条胳膊都拧成麻绳,也不愿意被管家这么盯着,我会做噩梦的。” “……” 深夜,喧闹逐渐归于宁静。 吃饱喝足的领民们回到家,带着饱足的幸福感沉入了梦乡。回到领主府的宋默却没有睡,而是走到关押奥比王国骑兵的地下室门前,拉开门上的小窗,看着里面的俘虏。 除去已经去见了光明神的,所有的俘虏都被关在了这里。包括赛万斯和吉尔斯,四十多个大男人都被扒得一、丝不挂,浑身上下只有一条毯子遮羞。这还是管家的好心,如果遵照宋默的意思,根本就用不着浪费毯子,一人给一根布条,足可以解决问题。 说不定,不让他们围得这么严实,还会造福领地内的女性同胞。比起格里兰男人满脸大胡子的粗犷样子,这些骑兵大多出身良好,为了方便佩戴头盔,下巴的胡子都刮得很干净,只在上唇留了两撇修剪整齐的胡须。就算此刻显得十分狼狈,也比格里兰男人看上去整洁英俊。 不过这种英俊让男人们很不爽。宋默也同样不爽,但他不爽是因为另外的原因。 啪的一声关上小窗,宋默抱着胳膊拧紧眉头,该怎么处理这些家伙? 这些俘虏几乎个个带伤,要想让他们干活,还得先给他们找医生。格里兰家族领地里有铁匠,有木匠,有猎人,有农夫,就是没有医生!这里的人已经被严酷环境锻炼出了一副顽强的体魄,小病直接熬着,睡一晚,第二天什么事都没有了。大病也得熬着,实在熬不住了,才有老人去山里找几棵草药,找对了第二天就能活蹦乱跳,找不对,直接咽气。 没人觉得这有什么不对。宋默知道这种情况后,下决心要改善这种情况,可老约翰的一席话让宋默立刻就蔫了。 要想有医生,就得去找光明教会? 什么时候医生和神棍挂上钩了? 光明教会之所以在整片大陆都有这么大的市场,连国王也不会明目张胆的和教会作对,只因为主教们在扮演神棍之余,经常客串医生的角色。他们的医术只传给教会中的修士,绝对不会外传。 要想成为医生,就得先成为修士。连给宋默治疗的医生乔治,也是光明教会的挂名修士,如果不是老约翰拿出“重金”,外加和老格里兰有点交情,根本就不会到格里兰这个穷地方来。 当然,再深的交情也抵不上金币的价值,偶尔来格里兰串个门是可以的,常驻是绝对不可能的。而且乔治的医术实在算不上高明,毕竟他只是个“挂名”修士。就像是入室大弟子和在山门前扫地的,武功能是一个水平吗? 想到自己被一个半吊子治疗过,还“心甘情愿”的为此付出了一大笔“诊金”,宋默就觉得这世界不是一般的黑暗。 久而久之,光明教会垄断了大陆上的医疗事业,这让很多国王十分的头疼。更糟糕的是,这些会医术的神棍,对政治的热情不是一般的高。而且政见常常和国王背道而驰。 和他们讲道理,他们和你讲神谕。 和他们比武力,他们就用罢工威胁你。一旦教会罢工了,肯定会出大乱子。 为此,国王们更头疼了。 “所以说,所谓的光明教会,事实上就是一群主业神棍,副业医生的家伙组成的反政府组织?而且受到了大部分民众的拥戴?” 宋默搓搓下巴,如果本X登也有这个水平,就不会被山姆大叔爆XX了。 格里兰太过贫穷,教会的触角几百年都没伸到这里来,伸过来做什么,扶贫吗?这让老胡里安做梦都在羡慕嫉妒恨。 但问题也来了,没有教会,就没有医生,宋默如果想在自己的领地里发展一下医疗卫生事业,肯定绕不开教会。 宋默不愿意主动去找一群神棍到自己的领地来说三道四。最好的办法,就是找机会绑一个来。反正他是强盗,除了抢劫,绑票也是一种谋生方式。 简单点说,他是强盗他怕谁! 不过宋默现在还没精力去策划一起针对教会的绑票案,他必须先解决这些俘虏的去留问题。 杀掉不行,这实在不符合他的行事标准。 放掉更不行,费劲巴拉的把他们抓来,就这么放了?明摆着亏本。 要想当劳动力使唤,就要先给他们治伤。靠之,他自己的伤都是布条一绑了事,还给他们花钱去找医生?想得美!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宋默想得头疼。难不成,真要勒个布条,放到领地里做巡回展览,用来丰富广大劳动妇女的业余生活? 他会被愤怒的男人们给撕了。 就在这时,管家老约翰给他带来了另一个坏消息。 “管家,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当然不是。”老约翰严肃的说道:“我绝对不会在这件事上开玩笑。” 听到老约翰的话,宋默愣住了。打了一场胜仗,他的小金库却见底了?也就是说,再不想办法,他就要破产了? 要想在短时间赚到金币,除了再抢一票,就只能在地下室里的俘虏身上打主意了。直接要赎金?这不现实。万一对方派更多的骑兵来怎么办?既然他们想要连发弓弩…… 宋默缓缓眯起了眼睛,看起来,他有必要和那位骑兵队长赛万斯谈一谈了。 第16章 赛万斯被带出了地下室。 宋默特地为他准备了热汤和面包。要和人家做交易,就要表达出应有的诚意。 看着面前的热汤和面包,再看看坐在桌子对面,满脸笑容的宋默,赛万斯想说,比起食物,他更想要条裤子。 “裤子?你不觉得男人穿裙子也是一种时尚?” 去你X的时尚! 赛万斯险些喷出一口鲜血。 作为一名身经百战的骑兵队长,他经历过大大小小数百场战役,遇到过形形色色的敌人。但是像格里兰人这样的,从武器到铠甲,从上衣到长裤,甚至连内裤都不放过的,他还是第一次遇到。 简直是丧尽天良,丧心病狂! “至少把内裤还给我!” “这件事我们可以等一下再谈,我建议你最好先吃点东西。” 对视几秒,赛万斯队长屈服了。拿起汤勺,舀了一口热汤,送进嘴里。 宋默对赛万斯的态度很满意,这是个聪明人。不过和聪明人做买卖,要更加小心。 赛万斯用最快的速度吃完了毕生最难忘的一餐,侍女将餐盘端下去,门被从外面关上。室内只留下了三个人,赛万斯,宋默格里兰,和格里兰忠心耿耿的管家老约翰。 宋默笑眯眯的靠在椅背上,手指一下一下敲着桌面,慢悠悠的说道:“不知道你是否听过这样一句话,相逢便是有缘。” 有缘? “从第一眼看到你,我就觉得,我们之间,其实是很有缘分的。” 很有缘? “既然我们很有缘分,那为什么不将这种缘分继续发展下去呢?” 赛万斯一瞬间有些发懵,然后怒了。难怪他会纵容那些女人把他们扒光!这个无耻的王八蛋! 赛万斯猛的站起身,双手握拳,重重的砸在桌子上,怒视宋默,“收起你那龌龊的想法,我不会答应的!” 宋默卡巴卡巴眼睛,他龌龊?哪里龌龊了? “那个……” “你不必再说了,说什么我都不答应!” “不是,我说……” “再说也没用!” 三番两次话被打断,宋默也怒了,站起身一拍桌子,“闭嘴,听我说!” 赛万斯瞪着眼睛,宁死不屈的梗着脖子。 宋默撇撇嘴,“毯子掉了。光天化日下遛鸟,有碍观瞻。” 瞬间,寂静无声。 赛万斯的脸黑成了锅底,他遛鸟是因为谁?因为谁?!怒火烧尽了赛万斯最后一丝理智,他握紧拳头,朝宋默扑了过去! 一声闷响从室内传出,守在的门外的随从刚要冲进去,宋默的声音响起:“不许进来!” 领主的命令不能违背,随从们重新站了回去。 室内,赛万斯跌倒在地,老约翰一只脚踩在赛万斯的肚子上,不偏不倚,恰好踩在他的伤口上。刚刚赛万斯就是被老管家一脚踹倒的。别看老约翰上了年纪,放倒个伤员,还不成问题。 宋默半蹲在地上,笑眯眯的将匕首抵在赛万斯的脖子上,“队长大人,我的管家脾气不太好,见谅啊。” 刀架在脖子上,可以不见谅吗? “好了,我们言归正传。”宋默用刀背拍了拍赛万斯的脸,“队长大人,做一笔交易如何?” 交易?什么交易?难道?! “再敢骂我龌龊,我就割掉你的舌头!” 赛万斯张开的嘴又闭上了。 宋默凑到赛万斯的耳边,低声说了几句话,赛万斯的脸色变得很奇怪。看着宋默的眼神,就像在看一个神经病。 “赛万斯队长,你难道不觉得这个交易一旦成功,对大家都很有好处吗?” 好处?他不觉得,他只觉得这个领主言语粗鄙,而且异想天开。 “恕我直言,格里兰的确有先进的武器,可使用武器的只是一群农夫!一群农夫侥幸打败了五十个轻骑兵,但如果是一百个,或者更多呢?你们没有任何胜算,我为什么还要冒险和你做交易?我相信,你未来的下场,不会比我现在好多少。” “你是指被扒掉内裤,顺便被拍几下屁股?” 赛万斯额头上冒出了一条青筋,他想杀人! “我想,你还没明白我的意思。我没有自大到以为凭借区区几百人,就能向大陆上最强大的国家挑战。”宋默顿了一下,才接着说道:“因为我知道自己肯定赢不了,才提出这个交易。” “为什么是我?” “因为你现在是我的俘虏,任我摆布,必须听我的。” 赛万斯脑袋上的青筋又增加了一条,深吸了一口气,“我需要考虑。” “还要考虑什么呢?只要你在某些事情上闭嘴,就可以将这种投石器献给你的国王。”宋默并没有提到潘威总督,而是直接说了国王,相信赛万斯会明白他的意思。 赛万斯只是拧紧眉头,没有说话。 “想想看,投掷的距离更远,威力更大,可以轻易砸破一面城墙。”宋默说话的过程中,一直紧盯着赛万斯,赛万斯的表情告诉宋默,他的确心动了,“据说奥比王国和萨比森王国的边界一直不太平,萨比森的城墙可是号称全大陆最难攻破的。对现在的奥比王国来说,更需要什么?” “总督不会轻易放手的。” “你可以告诉他,没有连发弓弩,但有一种射速很快的单发弓弩,技术熟练的骑士,完全可以单手操作。我会为你提供几件样品,不会有任何人看出端倪。” “但是看到这种武器的,还有吉尔斯的骑兵,他们可没有被你俘虏。” “这就需要你来解决了,赛万斯队长。如果全部问题都丢给我,我为什么还要和你做交易?” 继续留在格里兰做一个俘虏,还是带着他骑士们回家? 仿佛过了一个世纪那么长,赛万斯终于点头了。 宋默笑了,然后打了个响指,门被推开,五个壮汉和三个老地精走了进来。赛万斯突然有了一种很不好的预感。 “队长大人,不用紧张,这只是为了避免你走后翻脸不认账。” 宋默话音刚落,大汉们便一拥而上,赛万斯奋力抵抗,身上的毯子还是被拽掉了,男性古铜色的强壮身体,赤果果的呈现在了众人眼前。 宋默吹了声口哨,身材可真好啊。 赛万斯被五个大汉分别抓住了手脚,硬是绑在了椅子上,宋默在一边偶尔插上几句,“胳膊这样,腿这样,头低下,很好!” 几分钟后,光明大陆版思想者新鲜出炉了。只不过,这个思想者身上绑着绳子。 宋默围着赛万斯转了几圈,然后对地精们说道:“你们不是一直想学习我的绘图方法吗?机会就在眼前,愿意为艺术献身的模特不好找,要珍惜。” “赛万斯队长,您要知道,能为艺术献身,是件多么光荣和伟大的事情。” 去你的光荣,去你的伟大!赛万斯刚要破口大骂,就被一团布堵住了嘴。 宋默和三个老地精一字排开,面前架起宋默山寨来的画板和支架,对着赛万斯,开始下爪,哦,不对,下笔。 画到一半,宋默放下笔,走到赛万斯跟前,低声说道:“如果我发现,事情没有照我所想的发展,我就让整个光明大陆都欣赏一下您性感结实的大腿和屁股。不要想杀人灭口,那只会让这个结果到来得更快。” 赛万斯的眼睛被气红了,见过无耻的,没见过这么无耻的!特马地比恶棍还恶棍,比流氓还流氓! “当然,享受这种待遇的不只是您,您的骑士们,也不会落下。”宋默走回画架边,重新拿起笔,“如果您想要将这些伟大的画作带回家关起门来自己欣赏,金币是不能少的。如果您和谁不对付,也可以把他的画买回去扎小人,我保证价格合理,童叟无欺。” 胁持肉票索要赎金只是一锤子买卖,早就过时了,X照门才是王道!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宋默终于露出了强盗的嘴脸, 只是,被宋默当做小肥羊来宰的骑士们,注定要悲剧了。想要守住自己的“贞洁”?可以啊,金币拿来。 底版? 不好意思,这又不是照片,哪里会有底版。 敢到强盗家里来耍流氓,就要有自己被流氓回去的觉悟。和强盗做生意,就要做好挨宰的准备。 一个小时后,赛万斯队长的伟大画作完成了,宋默特地将其中一张送给了赛万斯队长,免费的,仅作纪念,这张画可以帮宋默提醒赛万斯队长,吝啬金币的后果。 “只要您想要,这种画,要多少,有多少。” 无耻,太特马无耻了! 在赛万斯被气得去见光明神之前,宋默果断将他送回了地下室。接下来几天,骑士们陆续被请出地下室,同格里兰领主进行了友好的会谈,然后一脸铁青的被送回去。其他人问究竟发生了什么,却没有一个人开口。 被一个穷得发了疯的领主敲诈勒索,却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自认倒霉。这简直就是奇耻大辱! 所有幸存的骑士,都开始羡慕已经去见光明神的同僚,他们第一次发现,活着比死了还遭罪啊! 一个星期后,四十个裸男的艺术画摆满了领主府的一个房间。送赛万斯队长和他的骑兵们离开之前,宋默特地带他们参观了一下。 “真是伟大的艺术啊,我仅在此,向为艺术献身的诸位,表达最诚挚的谢意。” 去你XX的谢意! 所有的骑士都是铁青着脸离开的,就算宋默把他们的衣服和铠甲都还给他们,也不见骑士们的脸色有所好转。 站在领主府前,看着远去的骑士们,宋默对早就等在一旁的地精们点了点头,家里养着大陆上最大的盗窃团伙,可不能白养。 “领主大人,您放心吧,我们会一直跟着他们,一定会成功潜进总督的卧室,偷到您要的东西!” “很好。” 宋默点了点头。必须双保险,骑士们的X画还不够,总督也必须贡献出他的内在美! 要是这个总督坚持一意孤行,他就把他的内在美缝上名字,送给远在奥比首都的国王陛下!并且奉上一封声情并茂,充满粉红色气息的情书,上书:献上我对您最诚挚的爱,我的国王陛下! 正在王宫中签署文件的国王黑炎,突然觉得后背有些发冷。拿起印章,浅金色的眼睛落在文件最末的几行字上,错觉吧? 第17章 两天后,出去干活的地精们回来了。 此行收获颇丰,地精们献宝似的把宋默带到了战利品前,宋默看着眼前的两座小山,头顶滑下三条黑线。这些家伙,该不是洗劫了整个总督府吧? 对比了一下地精的小身板,再看看眼前的小山,宋默很怀疑,他们是怎么带着这些东西穿越国境线的?城门卫兵和边境巡逻兵都瞎了吗? 自己只是带着点金币和粮食靠近边境就遇到了黑吃黑,这些地精带着这么一大堆东西大摇大摆偷渡就啥事没有。 还是说,这是人品问题? 宋默不解的挠挠头,他一直觉得自己的人品不错啊。 地精们可不管宋默在想什么,以领主亲信自居的乔比斯,钻到其中一堆小山中,找出了宋默要的东西,送到了他的面前。 “领主大人,您看。” “你确定没搞错?” “绝对没有,领主大人!” “是吗?” 宋默用两根手指捏起了一条做工精良的粉红色四角内裤,对西北行省总督潘威,有了新的认识。 “管家,你说过,潘威是个严肃,颇具野心的政治家吧?” “是的,领主大人。” “可这?”宋默将那条粉红色的内在美举到管家面前,“这怎么解释?” 老约翰想了想,说道:“或许,这只是潘威总督个人的一点小爱好。” 一点小爱好? 宋默咧咧嘴,按照他的理解,潘威总督明显就是个闷骚。而且是闷到极致,直接骚了。 不过这样一来,宋默对自己打算做的事情就更有把握了,想想看,一条粉红色的内在美,绣着潘威的名字,被送到了奥比国王的面前……如果黑炎没被当场气死,死的百分之百就是潘威了。 当然,只要潘威识相,宋默不会轻易这么做的。自始至终,宋默的目的,都不是要潘威的命。 “我还真是个善良的人。” 话一出口,地精们都被惊呆了,望着宋默,下巴掉在了地上。 这个人类领主的脸皮是有多厚,敢大言不惭的说自己很善良。如果宋默格里兰是个善良的人,那全天下所有的恶棍流氓都该羞愧得去撞墙。 “领主大人,”老约翰轻咳了一声,他似乎也觉得宋默的话有些不妥,但是作为一个管家,是不能直接指出领主的错误的,间接提醒一下倒是可以,“身为一个贵族,应该诚实的面对自己。” “我很诚实啊。”宋默指着自己的眼睛,眨了眨,“看我诚实的双眼。” 老约翰无奈的捂住额头,格里兰家的教育,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难道,这是被雷劈的后遗症?早知道,他就不该全额付给乔治诊金,那个庸医!神棍! 宋默不去管黯然神伤的老约翰,转头向地精们问道:“乔比斯,你们回来之前,注意过赛万斯那些轻骑兵的消息吗?” 几个地精摇摇头,很明显,他们光顾着偷东西了,压根没去注意这些被释放的俘虏们在做什么。 宋默叹了口气,算了,事先没和他们说清楚,是他的失误。别看这些地精挺聪明,可一旦干起活来,脑袋直接就是一根筋。 “不过……”乔比斯犹豫了一下,开口说道:“领主大人,我们在西北行省总督府的地下牢房里,看到了侏儒。” “侏儒?” “是的。”乔比斯点点头,继续说道:“有十几个,他们被关在那里很久了。” 侏儒吗? 宋默抱着手臂,手指敲了敲,据说侏儒是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种族,也是过得最不如意的。矮人力大无穷,可以开山凿石,地精虽然名声不好,也能养活和保护自己,但侏儒不一样,他们的力气甚至比不上不满十岁的孩子,三个侏儒也没办法拉开一把强弓。在这个冷兵器称王的世界中,一旦和其他种族发生争执,只有等着挨宰的份。 这就迫使侏儒只能依附其他的种族生存,或者直接跑到大陆最隐秘的地方躲藏起来。但是依附其他种族就能过得很好了吗?显然不可能。 大部分侏儒都选择躲藏起来,几百年来,光明大陆上很少有侏儒现身。 被关在总督府地牢里的侏儒绝不可能是自己送上门的,百分之八十以上是被潘威抓起来的。 “乔比斯,那些侏儒和你说了什么吗?” “没有。”乔比斯摇摇头,但能从他的脸上,看出他对这些侏儒的同情,“可他们过得很不好。比较起来,被领主大人您抓到的人类骑兵,简直就过着天堂一样的生活!” 天堂? 如果赛万斯等人听到地精这句话,不知会作何感想?比起这种天堂,或许他们更想下地狱。 “领主大人,不能想办法救救他们吗?” 宋默诧异的看向乔比斯,地精的同情心和他们的良心一样少得可怜,否则也不会到穷人家去偷粮食。能让乔比斯提出这样的请求,可见那些侏儒已经惨到一定份上了。 但是,要想救他们,谈何容易? 摸摸下巴,宋默对地精们说道:“这件事得让我想想,我会尽快给你们答复,无论救还是不救。” “领主大人,您说真的?” “当然。”宋默一抬下巴,“我以我的人格担保!” 人格? 强盗的人格……地精们开始担心了。 奥比王国西北行省总督府内,正阴云密布。 总督潘威的心情只能用糟糕来形容,谁的家被窃贼搬空之后,都不会有好心情。 除了宝石和金币,窃贼还洗劫了他的衣柜,连床单都卷走了两条! 光明神在上,这绝对是地精干的! 治安官站在潘威的面前,脸色青一阵白一阵,让他去抓地精?开什么玩笑,如果地精那么好抓,就不会是整个大陆最让人头疼的盗窃团伙了。 “总督阁下……”治安官试着想说些什么,可被潘威一瞪,就什么都说不出来了,总督的眼神实在是太吓人了。 潘威并不是存心和治安官过不去,心情糟糕是一方面,对一个男人来说,只穿着一条军裤坐在冰凉的椅子上,简直就是在受酷刑。 军裤追求的就是笔挺,要想笔挺,布料就一定要坚实,耐磨。 裁缝还在赶制衣物,总督大人目前只有这身军礼服能穿,于是,在摩擦力的作用下,总督大人悲剧了。 站在悲剧总督面前的治安官,就更加悲剧了。 就在治安官几乎要被潘威瞪得拔出佩剑抹脖子时,救星到了。 赛万斯要求觐见总督。 赛万斯没带回潘威想要的连发弓弩,并且声称根本没有这种武器。格里兰只有一种射速很快的单发弓弩,由于制作工艺复杂,成品数量也不多。 潘威开始并不相信,但所有从格里兰回来的轻骑兵,都异口同声这样说,连之前信誓旦旦的吉尔斯和他的骑兵们也改了口,这让潘威开始半信半疑,或许,真的没有连发弓弩? 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潘威总督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自然不会对赛万斯等人有什么好脸色。嘉奖别想了,不降职就万幸了。 赛万斯和骑兵们也根本不在乎,他们全都忙着凑钱去赎回自己的画像。对一个骑士来说,尊严和荣誉就是生命。一旦这些画像外流,后果不堪设想,到时,他们就算全身长满了嘴,也说不清楚。 回来之前,那个无耻的家伙还特地带他们去参观了摆放画像的房间,说了一句:“这些艺术品到底是会私藏还是开放展览,全都取决于金币的数量。” 骑士们还能做什么呢? 只能凑钱,尽量快的给那个领主送去。 赛万斯和吉尔斯最先把宋默要求的金币数量凑齐,派人快马加鞭,当天就赶往格里兰。之后两人碰头商量了一下,决定将投石器的事情告诉潘威,他们的确可以将投石器直接献给国王,但那样一来,就会和潘威交恶,有些划不来。 事实上,宋默提醒赛万斯将投石器献给国王,的确没安什么好心。如果西北行省的总督和骑兵队长交恶,那他的日子会更好过点,遗憾的是,赛万斯没上套。 “总督大人,我进来了。” 赛万斯走进了总督办公室,治安官擦着冷汗走了出来,站在门外,腿都有些软。当个政府公务员,却要时刻面临生命危险,他容易吗? 谁也不知道赛万斯到底和总督说了些什么,但当他离开总督府后,总督府的天空突然放晴了。治安官的小命,也算是保住了。 宋默收到赛万斯和吉尔斯送来的金币之后,笑眯了眼睛,一边数着金币,一边看着坐在自己对面,忐忑不安的男人,眼珠转了转,想起总督府地牢里的侏儒,有了主意。 “或许,还需要赛万斯队长,帮一个小忙……” 第18章 “十五个侏儒,买断。” 宋默站在领主府二楼的窗前,总觉得这笔生意自己做亏了。如果侏儒并不像地精们说的那么聪明,有用,他就把这些绿皮的一锅炖了。 觉得这笔生意吃亏的,不只是宋默。听完侍从转述的赛万斯,差点提着剑,组织队伍再杀去格里兰。 “无耻!强盗!” 侍从捏着帽子,缩着脖子,从没像此刻这般,希望自己能和墙壁融为一体,成为一个合格的布景板。 奈何队长大人发泄完怒火,转过头,森冷的看着他,问道:“带回来的东西,你没看过吧?” “没有,我发誓!”侍从连忙举起右手,“我向光明神发誓,从格里兰领主将它交给我,到我将它送到您的面前,我绝对没有打开过!” “希望你没有说谎。” “我发誓,绝对没有!” “很好,你先出去吧。” 房门关上后,赛万斯站在窗前,脸色晦暗不明。侍从并不知道,是格里兰领主无耻的要求救了他一命,如果不是赛万斯需要他继续传信,他已经去见光明神了。 不过,这也只是将他的死刑立刻执行,变成了缓刑而已。赛万斯是不会让知道自己和格里兰领主做了交易的人活在世上的。其他的骑士们,包括吉尔斯,也一样。 把救出侏儒的事情丢给赛万斯去伤脑筋,宋默将大部分精力投入到了其他的事情上。 整个领主府地下都被地精挖空了,为了让建造的地下城堡更加牢固,地精们每隔二十米,就立下一根三人合抱的石柱,地面和墙壁都铺设上类似于大理石的材料,屋顶绘上讲述格里兰家族光辉事迹的彩画,只不过,贫穷的格里兰家,实在没有什么英雄事迹能拿得出手,老地精们只能将格里兰领主带领领民们“英勇”抗税的事迹,画上去充数。 宋默对此有些不满。 “想象,难道不会想象吗?”宋默站在已经建成的大厅里,仰头看向几人高的穹顶,“屠龙啊,造反啊,抢劫啊,那么多可以歌颂的,你画这些干嘛?” 屠龙?谁敢把这个画在家里的屋顶上,不怕招龙惦记,一脚把你踩死?! 造反,可以勉强算作抵抗暴政的英雄事迹,奈何格里兰家除了抗税,代代“良民”。 抢劫,这个倒有现实的素材,可是这能当做光辉事迹对外展示吗? “怎么,不愿意?” “不!非常愿意!领主大人。” 在强盗面前,地精们只能屈服。反正也不是他们家,爱咋地就咋地吧。 不过地精们并不知道,在以后漫长的岁月里,他们都将生活在自己建造的这座地下城堡中,时刻顶着“屠龙”和“抢劫”的屋顶过活。 建造地下城堡的大部分石料都是从矮人手里买来的。 矮人擅长挖矿和打造兵器,比起人见人厌的地精,和长期避世的侏儒,矮人在光明大陆上还是很受欢迎的。但是,许多人都不知道,一小部分矮人,还是精明的商人。 地精们经常和矮人打交道,他们偷来的大部分东西,都要换成粮食和其他的生活物品。精灵别想了,不用箭射他们就不错了。人类也不喜欢地精,每次看到地精都喊打喊杀的。地精要销赃,只能找矮人。 只不过,每次销赃的利润,矮人总是要占大头。他们的精明总是让地精咬牙切齿。不过在宋某人横空出世之后,地精的这种认知被彻底打破了。 地精村长曾经这样和宋默说:“地精们最不愿意做的事,就是和矮人中的商人打交道。可自从遇见了您,我们发现,这些矮人,其实已经很厚道了。所以,和他们做生意,您绝对不会吃亏的。” 足足三分钟,宋默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这个老绿皮是在讽刺他?还是在称赞他? 他就当这是称赞吧。如果不这么想,他会忍不住当场扭断这个老地精的脖子。 宋默认识的第一个矮人,是地精村长介绍给他的。这个叫罗德的大胡子矮人,身高只到宋默的腰间,身材粗壮有力,两条胳膊上肌肉隆起,脖子几乎和脑袋一样粗。穿着一身精钢打造的锁子甲,背后还背着一把比他高出一个头的斧子。 这是商人吗? 宋默看向老地精,眼神中充满了怀疑。 “领主大人,这是矮人的标准打扮。”老地精凑到宋默耳边,“毕竟他们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也不像人类商队那样有军队和护卫队保护。矮人喜欢自己行动,不愿意成群结队,就只能自己保护自己了。” 宋默点点头,的确,在每个国家都等同于黑户的矮人,要是武力值不高,不说经商,直接给人敲闷棍抓回去都有可能。 就像那群可怜的侏儒。 罗德是个很精明的矮人,常年行走在光明大陆,让他熟知人类贵族的那一套。他们和商人不同,更注重面子和虚伪的荣誉,只要几句赞美,他们就会掏出大量的金币,购买自己的商品。 虽然格里兰领主是出了名的穷光蛋,但这些地精说他有足够的金币购买自己的商品。罗德不会去想宋默的金币是哪里来的,对商人来说,有金币,就万事大吉。 没有东西,比金币更可爱了。 “尊敬的领主大人,您好!”罗德一边说,一边弯下腰,朝宋默伸出了手。 “你好。”宋默笑眯眯的和罗德打了招呼,无视了罗德举在半空中的手。站在他身后的老约翰咳嗽了一声,宋默的嘴角抽了抽。老约翰继续咳,宋默继续抽。老约翰咳得嗓子快出血了,宋默差点抽得颜面神经失调,最终还是屈服在了老约翰的淫威之下,伸出右手,“很高兴见到你,罗德。” 罗德托起宋默的手,轻轻吻了一下宋默的手背,宋默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立敬礼。去他的贵族礼仪,被真妹子亲是享受,被假妹子亲也可以忍受,可被一个大胡子的矮人亲……他只想化身奥特曼打扁眼前的小怪兽。 不成,这个小怪兽不能打,至少现在不能。 不能打,让他出点血,却是可以的…… 宋默的笑容如春风拂面般温暖,矮人罗德不清楚状况,只以为宋默是个平易近人的领主,还觉得自己交了好运气。把罗德引荐给宋默的地精们,却已经可以预见到罗德的下场了。 格里兰的年轻领主,将为自信的矮人罗德,上一堂毕生难忘的课,课的名字就叫:论笑里藏刀和骗死人不偿命。 罗德在地精们“同情”的目光注视下,被宋默以谈笔大买卖的借口,骗进了小黑屋。 他是走着进去的,进门之前,还特地整了整自己的领子。一个小时后,宋默叫人来把他抬了出来。 躺在门板上的罗德,口吐白沫,浑身抽搐,一边吐白沫还一边口齿不清的念着:“不签,打死也不签……” “把他抬去客房,千万别让他死了。” 宋默靠在门边,闲闲的咬着一根鹅毛笔。手里是一张关于买卖矿石的契约,按着罗德的手印。 老约翰狐疑的看了一眼宋默,宋默随手把契约递给老约翰,老约翰一目十行的看下来,只有一个感觉,签了这样一份契约,还只是口吐白沫,没直接一头碰死,矮人的抗打击能力不是一般的强。 好在宋默没想杀鸡取卵,赶尽杀绝,这笔生意做成,罗德还是能小赚一笔的,只是比起他担负的风险,这点利润,真的可以忽略不计了。 或许是因为在买卖上吃了大亏,罗德醒来之后,拎着斧子就要找宋默拼命。宋默刚吃完了晚餐,一边剔着牙,一边从桌子下边举起了一具弓弩,寒光闪闪的箭头顶到了罗德的鼻子上,咬着牙签,一脚踩在了椅子上,居高临下的看着罗德:“想在我面前撒野?你还欠点火候。麻溜的,赶紧带着契约去把我要的矿石弄来,咱们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要是敢反悔,哼哼!” 宋默将弓弩又朝前比划了一下,“我就让你见识一下,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罗德手里的斧头当啷一声掉在了地上,这特马地是贵族还是强盗?! “生意做成,你就是贵族的朋友,敢违约,你就准备做强盗的肉票吧。”宋默收起了弓弩,坐回到椅子上,“你可以自己选。” 罗德:“……我选朋友。” “很好,我的朋友,你是个聪明的矮人。” “谢谢!” 罗德发誓,做完这笔生意,有生之年,他再也不踏进格里兰一步。但事情能是他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吗?遇到了宋默,罗德就是摆到了茶几的上的杯具。上了贼船,还想下来?做梦。 送走了矮人罗德,宋默的生活又恢复了“平静”。 骑士们的赎金陆续送到,赛万斯的侍从又来了一趟,告知宋默,赛万斯有把握救出侏儒,但是宋默必须保证履行他的诺言。 “这个尽管放心。我说到做到。” 他也没打算留一屋子裸男画像天天欣赏,每次他经过那个房间,老约翰看他的眼神都让他汗毛直立。反正有地精在,真的需要时,现画也来得及。 当然这话不能说出口,真说出来,赛万斯恐怕会立刻带着手下来和他群殴。 世界如此美好,空气如此清新,金币如此可爱,群殴这种不雅的事情,还是不做为好。 宋默紧锣密鼓忙着领主府重建和增强实力,赛万斯绞尽脑汁想着把侏儒从总督府弄出来,潘威则放下了手头的大部分工作,一天三趟往地牢跑。 宋默给赛万斯的图纸并不是那么详细,而是让地精们仿照这个世界的绘图水平,将图纸简化了。 要想按照这张图纸制造出投石器,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但是潘威有他的秘密武器,侏儒。 不到半个月,侏儒们就根据图纸做出了缩小版的投石器,实际操作的结果,让潘威喜出望外。带着成品离开地牢之前,一个上了年纪的侏儒扑到牢门前,抓着栏杆大声对潘威喊道:“你答应了的!你答应做好这个就放我们走的!” 潘威对侏儒的话置若罔闻,只是吩咐看管地牢的人,给侏儒们的晚餐加一块熏肉。 老侏儒不停的拍打着牢门,直到潘威的背影消失在门后,绝望的跪倒在地上。其他侏儒对这种情况已经麻木了。人类都是没有信用的无耻小人! 看守牢房的人并没有将潘威交代的熏肉放到侏儒们的餐盘里,而是留给自己做了宵夜。反正这些家伙饿不死就行了,总督也不会去在乎自己是不是真的给他们吃了肉。 一个月后,西北行省的工匠们终于制作出了真正适合军队使用的投石器。潘威立刻上书国王,并且将图纸和成品一起送往首都。 “改良版的投石器?可以轻易砸破萨比森的城墙?” 黑炎靠在王座上,单手支着下颌,食指上是一枚刻有奥比王室徽章的红宝石戒指。宝石在如瀑黑发的映衬下,红得越发妖异。 “陛下,臣认为潘威是在夸大其词。” “是吗?”黑炎将潘威呈送的图纸丢到一边,走下王座,“我也不太相信,不如,我们一起去看看成品,如何?” “遵命,陛下。” 宋默并不知道自己给赛万斯做人情的投石器会在这世界掀起何种波澜,他又遇上了麻烦。 地精们忙着在领主府下叮叮当当,老约翰忙着把送来的金币清点入库,领民们也趁着天气好忙着翻地,准备来年的春耕,整个领地中,只有宋默显得无所事事。 西北行省暂时不会再来找他麻烦,侏儒的解救问题也不用他来操心,矮人罗德的矿石已经在送来的路上。 一切事情都上了轨道,宋默却突然闲了下来。 站在院子里懒洋洋的晒了一会太阳,宋默决定,打猎去。 上次去翡翠森林无功而返,这次,至少要弄只野鸡回来加餐。 可等宋默走到森林边缘,却迎面遇上了曾经用箭指着他的杰里斯! 看到这个金发精灵,宋默就气不打一处来。举起弓弩就打算突突了他。可没等他拨动扳机,杰里斯竟然一头栽倒在了地上。 “怎么回事?”宋默奇怪的看着杰里斯,“我还没开火呢。”难不成自己突然霸气侧漏了? 跟在宋默身后的强森大着胆子走上前查看了一下,抬起头对宋默说道:“领主大人,他受伤了,而且,很有可能中毒了。” 受伤?中毒? 宋默突然想起了差点把他那啥啥了的假妹子,这件事,该不会和他有关吧? 不过,凶手是谁和宋默无关。他眼下面临的问题是,把杰里斯丢在这里当没看见,还是圣母一把带回去?或者一刀解决掉,也算为自己出口气? 宋默觉得第三种方案最好。 “领主大人,这行不通。”强森摇了摇头,“如果被发现,您会被全体精灵追杀,就算逃到天涯海角也没用。” 宋默看看强森,又看看不省人事的杰里斯。 “那当成没看见?” “见死不救也会被追杀。” “可他又不是我打伤的。” “精灵不会管这些的。” “……” 靠之,原来天下还有比他更不讲理的! 第19章 被迫救人的感觉很不美好。 尤其被迫救一个几次用箭对着自己的精灵,感觉更是糟糕透了。可比起被光明大陆上所有的精灵追杀,这种不痛快就变得微不足道了。 人既然救回来了,就不能放着不管,死在自己家里,还不如见死不救。 可领主府里的所有人都以不能冒犯精灵为借口,躲得远远的。估计大家都想起了宋默上次扒精灵衣服的严重后果。这一次,除了上衣,有可能裤子也要扒,谁知道精灵醒来后,会不会发飙。连被老约翰洗过脑的随从们,都躲得不见踪影。 宋默憋了一肚子火,果然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等送走这个瘟神,他就裁员,全部炒鱿鱼! 宋默盘腿靠坐在窗前,抓着根玉米大口啃着,就像在啃某精灵的肉。 啃完了玉米,转头看向床上的杰里斯,不得不承认,这样的杰里斯,很养眼。 白皙得几乎透明的肌肤,浅金色的长发散落在雪白的床单上,眉毛的颜色比发色深,睫毛浓密,挺直的鼻梁下,是形状优美的唇,因为失血的关系,唇色有些苍白。 宋默靠坐在墙边,曲起一条腿,单臂搭在膝盖上,支着下巴。哪怕用最苛刻的目光来看,都没办法否认,杰里斯的确漂亮得无可挑剔。 在光明大陆,精灵被称为神明的宠儿,似乎并不是没有道理。 “神明的宠儿?” 宋默想起了某种长着翅膀的鸟人,一样的漂亮,骄傲,不讲道理。 不过鸟人似乎都是米有小JJ的,那么精灵呢? 宋默看着杰里斯的眼神逐渐产生了变化,思维开始朝着某个极度不和谐的角度倾斜,倾斜,再倾斜…… 早知道,他昨晚应该连他的裤子一起扒的…… 宋默想得出神,没有注意到,床上的杰里斯已经睁开了眼睛,翠绿色的双眼,不带任何情绪的看着他。 过了一会,或许是宋默脸上的表情太过猥琐,杰里斯终于率先打破了宁静,“你在想什么?” “扒裤子。” “……” 杰里斯不出声了,宋默却突然回过神来了。看着杰里斯没有表情的脸,背上出了一层冷汗。他只是说了扒裤子,没说扒谁裤子吧? 幸好杰里斯没继续追问,受伤和中毒让他看起来很虚弱,不像之前那么咄咄逼人。 “是你救了我?” “是的,是我救了你。”如果可以,他真不想救。 “……谢谢。” 虾米?! 宋默惊悚的看向杰里斯,他的耳朵出问题了?他竟然听到这个精灵在向他道谢?! “麻烦你,再说一遍?” “为什么?” “我怀疑自己在做梦。” “……” 或许是因为宋默救了自己,杰里斯在养伤期间,对宋默的态度还算温和。宋默也尽量满足杰里斯的一切要求。既然都圣母一把了,就接着母下去吧。 杰里斯没说他为什么会受伤,宋默也没问。杰里斯说要在宋默家里住上十天半个月,宋默拍着胸脯保证绝对没问题。杰里斯说要找几种草药治伤和解毒,宋默立刻派几个随从去翡翠森林掘地三尺。杰里斯不满意领主府的伙食,宋默……宋默直接怒了。 他之前一天三顿黑面包,偶尔吃一次肉都能感动半天,给这个精灵吃白面包竟然还敢嫌弃?! 既然嫌弃,那就别吃了。 宋某人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养伤中的精灵杰里斯,开始了被迫节食的生涯。 杰里斯对此也不怎么在意,在连续三天没吃饭之后,他的气色竟然更好了一些。而且在某个阳光灿烂的午后,下床到庭院里走了一圈。 宋默瞠目结舌。 “精灵是素食主义者,也不需要吃太多东西。”杰里斯的心情还算不错,靠在树干上,仰头望向树冠顶部,阳光穿过茂密的枝叶,洒在他的身上,整个人,仿佛都笼罩在了一层金色的光晕中,“不合胃口的食物,对我们的身体有害。还不如不吃。” 宋默点点头,受教了。还真是不讲理到极致的种族,连吃什么东西,都有严格的标准,不合胃口的,直接打个戳:有害。 “你应该早点说的。” “怎么?” “早知道,就不应该浪费食物,直接饿着你,说不定伤早好了。” “……” 杰里斯一直没提和他形影不离的另一个精灵。宋默好奇的问了一句,没得到答案,再没问过第二次。 杰里斯的脸色太难看了,宋默很怀疑,那个叫博德的精灵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还是说,已经不幸被那个叫瑞斯梅尔斯的家伙给咔嚓掉了? 无论谁咔嚓了谁,都和宋默没关系。 救人不能白救,就算是被迫的,这个精灵也是因为他才能活下来的。就算再不讲理,救命之恩总要意思一下吧? 据说精灵很有钱,除了趴在金山上过日子的巨龙,就数精灵最有钱。 不过,宋默想要的报酬,并不是金币。 为了得到他想要的,宋默几乎是抓心挠肝的日夜期盼杰里斯的伤快点好。 这一天并没有让宋默等太久。 杰里斯系好腰带,紧了紧皮质的护腕,走到宋默面前站定,翠绿色的眼睛难得带上了一丝笑意,宋默被他看得很不自在。 “你救了我,我可以满足你一个愿望。” “愿望?” “是的,愿望。” “什么愿望都行?” “当然。”杰里斯静静站着,等着宋默的答案,金币?武器?领土?无外乎就是这些东西。这些对精灵都不是问题。人类虽然不是什么讨喜的生物,却很容易猜、宋默看杰里斯不是在说笑,深吸了一口气,“那我说了啊。“杰里斯一抬手,“请说。” “我只有一个要求,”宋默顿了一下,瞅了杰里斯一眼,才接着说道:“让我揍一顿,揍完之后不许报复。” “……” “是你让我说的!”宋默理直气壮。 “……” 杰里斯面无表情的看了宋默一会,弯下腰,牵起宋默的右手,粉色的唇轻轻落在了宋默的手背上,“既然这是你的要求,我答应。” 宋默只觉得一股凉意从被杰里斯碰触的地方开始传遍全身,甩了甩被冻得发麻的手,答应了?那就好。 宋默握紧拳头,用尽全身的力气朝杰里斯挥了过去。小样,他早就等着这一天呢! 要是杀了他,会被光明大陆上所有的精灵追杀,宋默不做这种亏本买卖。但是揍一顿,又是杰里斯自己同意的,再不讲理也没办法找茬吧? 正想着自己真特马聪明的宋默,挥出去的拳头却落了空,随后,一记重拳就落在了他的肚子上,瞬间,宋默被揍得弯成了一个虾米。 “你……” 宋默疼得说不出话来,杰里斯吹了一下落在额前的金发,“你只说要让你揍一顿,却没说我不能反击。” 宋默傻眼了。这是强词夺理,绝对的强词夺理! 杰里斯咔吧咔吧的动着手指,单膝跪地,抬起宋默的下巴,看着宋默,缓缓的勾起了嘴唇,“虽然我不想这么说,但是契约已经达成了,所以,我们只能继续。” 接续? 继续你个鬼! 宋默觉得自己被骗了,被一个道貌岸然的精灵给骗了。 什么恩将仇报,东郭先生,说的就是眼前这个家伙!气急的宋默顾不得其他,直接朝前一扑,想要撞倒杰里斯,直接王八拳上阵。杰里斯向后一躲,宋默在落地前本能的伸手一抓…… 宋默看看手里抓着的布料,觉得这一幕似曾相识。抬起头,眼前出现的,是两条白皙,光滑,修长的腿。 视线顺着腿往上滑,一句话脱口而出:“靠之,原来精灵也有小JJ!” 话刚出口,宋默就意识到事情不妙,何谓祸从口出,宋某人就是最真实的写照。 一声巨响从领主的卧室内传出,老约翰带着众人破门而入时,就见宋默整个人都扒在杰里斯的身上,双手牢牢的扣住杰里斯的脖子,两条长腿紧紧的环在杰里斯的腰上,嘴里还一直念着:“不松!打死不能松手!松手了才会真被你打死!” 杰里斯只穿着上衣,裤子落在长靴上,金发被宋默抓得乱糟糟,脸色潮红。 众人默然。 老约翰当机立断,把所有人都赶走,自己退出房间,关上了房门,守在门口长吁短叹,老领主,老约翰对不起你,格里兰家的未来,竟然是毁在了一个精灵的手里…… 宋默听到声响,从杰里斯的肩膀上把头抬起来,看看关上的房门,眨眨眼,刚才好像有谁进来过? 算了,甭管那么多,先逃过眼前这顿揍要紧! 很快,宋默就会发现,这是个多么错误的决定…… 第20章 抱着就会摩擦,摩擦就会生热。 身为一个发育良好的健康男青年,有些事情,不是宋默想控制,就能控制得了的。 于是,宋默很不争气的那啥了。值得安慰的是,杰里斯也一样。 沉默,良久的沉默。 “放开,下去,” 杰里斯冷冰冰的声音,像是从地狱中传出来的。宋默被冻得打了个哆嗦,却坚持没有松手,现在松手,必死无疑。 杰里斯见宋默一动不动,干脆自己动手,抓着宋默的腰,就要把他从身上“撕”下来。宋默八爪章鱼似的抱得更紧了。杰里斯再撕,宋默再抱,杰里斯继续撕,宋默几乎要和杰里斯黏在一起永世不分了。 杰里斯累得满头大汗,宋默依旧抱得死紧。 “现在放开,我不揍你。”杰里斯扣住着宋默的后颈,硬是把他的头抬起来,对上宋默的双眼,“否则,我就杀了你。” 一支锋利的冰锥,抵在了宋默的背上。他会让这个人类知道,就算没有弓,精灵也可以杀人。而且干净利索。 “你保证?” “我保证。” “那你发誓,如果食言,就一辈子不举!” 不管是什么种族,对男人来说,还有比这个更恶毒的誓言吗?至少宋默想不出来。如果有人要宋默发这种誓,他绝对会先灭了丫的。 可现在的情况是,杰里斯哪怕一秒,都无法忍受宋默再黏在自己的身上。只能咬牙切齿的说道:“我发誓。” 宋默这才从杰里斯的身上滑下来,不可避免的碰到某个有些尴尬的部位。 宋默摸摸鼻子,原来精灵的某个部位不是摆设,还有实际功能。鸟人知道了,百分之百羡慕嫉妒恨。 半晌,杰里斯一言不发的提上裤子,系好腰带,背上箭筒,突然毫无预兆的拉开长弓将箭指向了宋默! 变故发生在一瞬间,宋默根本来不及反应,就被瞄准了眉心。 “杰里斯,你难道想违背自己的誓言吗?” 宋默看似镇定,心里却在打鼓,万一这个精灵拼着男人的性福不要,也要在他脑袋上戳个窟窿,那玩笑可就开大了。 结果证明,就算是精灵,也无法忽视某个对男人来说,仅次于生命的重要问题。长弓被收起,宋默松了口气。 杰里斯似乎不甘心就这么放过眼前的祸害,突然捏住宋默的下巴,将一片细长的绿叶别在宋默的发间,翠绿色的眼睛紧盯着宋默的双眼,似乎要望进他的灵魂深处,“这一次放过你,下一次,你就没这么幸运了!” 话落,金发精灵轻盈的从窗口跃出,跳上围墙,回头看向宋默,风吹起了他的金发,模糊了他的表情,在宋默眨眼的瞬间,杰里斯消失了踪影。 宋默摘下那片叶子,看着金色的叶脉,眯起了眼睛,他的人生准则之一:谁敢给他左脸一巴掌,他就把那人揍得半身不遂!他早晚要让这个精灵知道,马王爷为什么有三只眼! 算算时间,矮人的矿石应该快到了吧? 宋默一边想,一边拉开了房门,看着险些跌倒在地的老约翰,满头黑线。 “管家,你在这里做什么?” “没什么。”老约翰若无其事的站直身体,从宋默身侧朝屋里看去,那个精灵呢? “走了。” “走了?” “是啊。” “为什么?” “伤好了,当然要离开了。”宋默奇怪的看了老约翰一眼,“难不成,你还想让他留在这里一辈子?” 老约翰的头立刻摇得像拨浪鼓一样, 开什么玩笑,走了好,走了太好了,最好走了就别再回来! 不过,精灵就这么走了,岂不是证明,领主没有魅力?!这简直是格里兰家的耻辱! 老约翰纠结了。 看到宋默和杰里斯抱在一起的不只有老约翰,被老约翰赶走的侍女和仆人们,向来没有保密的意识。在杰里斯走后的第二天,一个桃色流言,开始在领地里流传。 “听说了吗?” “什么?” “领主和一个精灵,恩哼?”大拇指对着勾了勾,顺便给对方一个“你懂”的眼神。 “老天,精灵可都是有钱人。我们终于要有一个有钱的领主夫人了吗?” “不,据说是个男精灵。” “男的?” “男的。” “男女通吃?!领主大人的爱好可真特别。”顿了一下,“不过男精灵也很有钱吧?” “不只有钱,听说还是个大美人。” “领主大人威武!” 类似的流言像长了翅膀一样传遍格里兰,不久后就传到了宋默的耳朵里。宋默后悔了,早知道拼着被杰里斯揍一顿,也要逮住那些围观了他的仆人和侍女。 和妹子传绯闻不要紧,和汉子传绯闻可就要命了,何况还是一个跨种族的汉子。流言越传越离谱,已经升级到领主不打算娶妻,要把自己打包嫁出去了。 这话继续传下去,他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对于还想找妹子花前月下,摆脱初哥身份的宋默来说,这股不尊重事实,胡言乱语的歪风邪气,必须打倒,坚决打倒! “再敢乱传话的,抓他全家!“ 领主的制裁命令不可谓不严厉,奈何没人鸟他。抓?还抓一家?好啊,太好了,不愁没地方吃饭了。 大棒打不疼,那就上胡萝卜! “谁先闭上嘴,下次出去‘干活’,我会多分他半成粮食和金币。相反的,我一枚金币,一粒粮食都不给他!” 事实证明,胡萝卜比大棒管用。 什么?你说领主和某个精灵那啥那啥,还被人围观了? 靠之,这是诽谤!领主是清白的! 什么?你还坚持?好样的,死不悔改,兄弟们,揍他! 不出几天,流言和花边新闻什么的,全部销声匿迹。 宋默再一次见识到了在利益面前,其他一切都是王八蛋的真理。 看起来,比起他的领民,他还不够强盗,不够流氓,必须改进。 就在宋默忙着扑灭领地中的八卦之火时,奥比王国西北行省总督潘威,接到了来自首都的调令,调令上有国王黑炎的签字和印章。潘威多年的愿望终于要实现了。 调令上写得很清楚,只是暂时调任,也没有提及接任西北行省总督府的人选。可谁都清楚,只要潘威在首都的表现让国王满意,他就有机会进入宫廷,接触到王国的权力中枢。这几乎是每个奥比王国官员奋斗的目标。 这份调令是因为什么,他和赛万斯都一清二楚。从只有潘威接到调令,赛万斯和他的轻骑兵们却没得到任何奖赏来看,总督将投石器的功劳独吞了。 赛万斯不愿意得罪潘威,潘威却毫不在意的一脚踢开了赛万斯。 赛万斯十分恼火。既然总督大人不仁,也就别怪他不义了,潘威出发前往首都的前一天,赛万斯带着几个心腹趁着夜色潜入了总督府的地牢。潘威百分之百会把侏儒一起带走,赛万斯没有其他选择。在潘威出发的前夜动手,是最好的时机。 赛万斯买通了总督府的一个侍女,在总督的酒里下了安眠草,潘威会睡得像死猪一样。另有一个仆人为赛万斯带路。 看守被突然闯进地牢的几个大汉吓了一跳,没等他发出叫喊,就被一剑穿心,倒在了地上。一个骑兵从他身上搜出了牢房的钥匙,找到了关押侏儒们的牢房。 “大人,侏儒们都在这里了。” “打开牢房。” 侏儒们紧紧靠在一起,怀疑的目光紧盯着赛万斯和他的手下。 “你们……” 老侏儒刚想说话,却被赛万斯粗暴的打断了,“闭嘴,跟我走!” 侏儒们互相搀扶着,紧跟着赛万斯走出了这个地牢。哪怕赛万斯会把他们再关起来,侏儒们也不在乎了,只要能离开这个暗无天日的地方,他们愿意付出任何代价。 一辆马车早已经等在了总督府外,守门的卫兵为了讨好赛万斯,也为了口袋里多出的十几枚金币,对赛万斯一行人视而不见。毕竟潘威总督即将离任,赛万斯却还是西北行省的骑兵巡逻队队长。但赛万斯并不打算放过他们,他们和被买通的侍女,以及带路的仆人一样,都被割断了喉咙。 只有死人,才会保守秘密。就算有人想追查,也找不到证据。 而且……赛万斯嘴角勾起了一抹残酷的笑,过了今夜,也没有人会追查这件事了。 当夜,西北行省总督府燃起了熊熊大火,大火整整烧了一夜,将总督府的一切烧成灰烬,包括潘威本人,也没有幸免。 宋默得知消息后,足足愣了五分钟。 靠之,警察局长跑到省长家里去杀人放火,直接灭门?这是一般人能做出来的吗?真猛士也。 “领主大人,您似乎没有立场这么说。” 宋默抬头看看老约翰,“管家,你是我的人吧?” “当然。” “可我怎么觉得你在损我?” “这是您的错觉。” 错觉吗? 宋默撇撇嘴。他现在有点后悔了,早知道赛万斯是这么个猛人,当初就不应该把他得罪得透透的,又是扒衣服又是画艺术画的。可无论看他骑在马上的傲慢样,还是披着毯子的遛鸟样,都看不出来他会做出这种事。 不过,潘威死了,侏儒就快来了,火器的制造也可以提上日程了。 西北行省的下一任总督会是谁? 宋默摸了摸下巴,或许,他该再给赛万斯一点好处了…… 第21章 或许是因为自己的小辫子被宋默抓在手里,赛万斯不只守信,办事的效率也是一流的。潘威死后的第三天,十五个侏儒,被送到了宋默的面前。 八个成年男子,一个老人,还有六个女人和孩子,个个面黄肌瘦,衣衫褴褛,头发胡子都纠结在一起,偶尔还能看到毛发中爬过的虱子。 宋默看看侏儒,又看看把侏儒送来的随从,身为一个政府公务员,竟然比他这个强盗还抠门。给这些侏儒洗个澡,换件衣服就那么困难?难道队长大人不知道,货物的包装,和实用性一样重要? 侏儒们紧紧靠在一起,忐忑不安的看着脸色阴晴不定的宋默。他们被赛万斯从总督府的地牢中救出来,塞进马车,马不停蹄的送到了格里兰。一路上,他们连口水都没有喝,又惊又吓,又累又饿,但谁都不敢开口,生怕自己再被丢回那个可怕的地方。 现在,他们又被送到了这个年轻人的面前,看他的穿着,应该也是个贵族。侏儒们更加不安了。 宋默没时间去安慰这些侏儒水晶般易碎的心灵,他实在没办法忍受和一群浑身长满虱子的家伙共处一室。下令侍女把侏儒们带下去,先洗个澡,吃点东西。其他的事情,稍后再说。 赛万斯的随从一直等在一旁,直到宋默将侏儒安排好,才开口说道:“尊敬的领主大人,侏儒们已经给您送来了。您是否也应该履行您的诺言了?” “当然。”宋默打了个响指,一个老地精抱着一捆画走进来,宋默示意老地精将画送到随从面前,说道:“都在这里了,你可以当面确认,我不介意。” 随从立刻摇头,他介意!想起赛万斯阴沉的表情,他活够了才会这么做。随从谨慎的将画放进口袋里绑好,想起身离开,宋默却让他先等一下,侧过头对地精低声说了几句,老地精走了出去。没过两分钟,又拿着一卷画走进来,送到宋默面前,“领主大人,这是您要的。” “恩。”宋默将画拉开,看了一眼,然后直接翻面,将有画的一面转向随从,“你看。” 随从吓得立刻抬起双手,捂住眼睛,大叫一声:“不要!”声音凄厉,就像是被流氓调戏的纯情少女。 宋默和地精都被随从的叫声吓了一跳,地精差点当场挖洞钻进去。宋默掏掏耳朵,没想到,在这里还能听到海豚音,只当个随从,太屈才了。 “不用捂眼睛,这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宋默把整张画都展开,“这是我送给你们队长的礼物。” “您保证?” “我保证。” 随从们终于将手放下了。宋默撇撇嘴,又不是让他看苍老师的科教娱乐片,至于吗? 整张画描绘的是一场攻城战,破损的城墙,冲天的火焰,英勇的士兵和巨大的攻城器械。画的主角是赛万斯,他穿着一身银白色的铠甲,高举手中的利剑,骑着一匹强壮的战马,战马前蹄扬起,仿佛要将眼前的敌人踏成肉泥。 画中的赛万斯不只英俊强壮,全身上下也透出了一股杀伐之气。 随从第一次看到这样的画,真实,鲜活,仿佛这场残酷的战争,就发生在他的眼前。 宋默用手指在画上画了一个圈,“将这里指给赛万斯队长看,告诉他,如果他愿意,我们可以长期合作下去。我的诚意,就在这里。” 随从点点头,没有问合作是什么,默默记下了宋默指出的位置,然后将画卷了起来,站起身,对宋默说道:“您的话我一定带到,领主大人。” “相信我,”宋默笑着靠向椅背,双手交握,放在膝盖上,“你会感激我的。” 随从不解的看了宋默一眼,宋默只是摆摆手,示意他可以走了。 等到随从离开,一直站在宋默身后,没有出声的老约翰开口问道:“领主大人,您为什么不直接告诉他?” “没有必要。”宋默站起身,抻了个懒腰,“让他自己去发现,比起我告诉他,有用得多。毕竟上杆子不是买卖,他要是一心找死,我也没办法。” “您肯定赛万斯会明白您的意思吗?” “当然,他既然能在领主府斩尽杀绝,一旦和我之间的事情了解,就会让这个人永远消失。”宋默笑眯眯的转身,“如果赛万斯接受了我的提议,他就能多活几天。合作越长久,越稳固,他就能活得越久,说不定,还能成为赛万斯身边的重要人物。不过,这一切的前提是,他够识趣。” “……” “管家,别这么看着我,我会不好意思的。” “……” “好吧,既然你坚持,那么就称赞我吧,来吧,我扛得住。” “……”领主大人,您还能再无耻点吗? 主动向赛万斯抛出橄榄枝,宋默也有些无奈。谁能想到,被宋默收拾得没脾气,只能披着毯子遛鸟的赛万斯,竟然会冲进顶头上司家制造一起灭门惨案?如果之前的赛万斯在宋默眼里只是一只身材丰满的小肥羊,现在的赛万斯则是长了角,浑身肌肉的小肥羊。 小肥羊固然可口,但长着角的小肥羊,是会顶人的。 “说起来,还是实力不行啊。” 宋默支着下巴,觉得自己这个强盗头子实在不够称职,真正的惯匪巨盗,就应该天老大地老二 ,老子中间站。想抢谁就抢谁,想欺负谁就欺负谁,想灭了谁就灭了谁! 可他现在,也只能欺负地精一类的三流公民。 “这世道,强盗也不好混啊。” 宋默叹了口气。 这厢宋默在伤春悲秋,感叹实力不如人,被带下去搞个人卫生的侏儒们,却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热腾腾的洗澡水,松软的面包,鲜美的浓汤,侏儒们面对这一切,恍如隔世。 他们不记得上一次洗澡是什么时候,也不记得多久没有换过衣服。在潘威的地牢里,餐盘里永远是硬得像石头的黑面包,和已经发馊的汤。他们被潘威抓住时,还有三十七人,五年后的现在,只剩下十五个人了。 有的在逃跑时被杀死了,有的直接病死了,还有的受不了折磨,自杀身亡。 侏儒们不知道该诅咒这该死的命运,还是将他们抓起来关进地牢的潘威,他们至今不敢相信自己已经从地牢中出来了。他们担心,眼前的一切都只是一场梦,一场在临死前,幻想的美梦。 “如果这真的是一场梦,就请让我永远不要醒来吧。” 侏儒们如此祈祷着,然后开始狼吞虎咽。 只有唯一的老侏儒例外,他能理解孩子们的激动,但他被人类欺骗了太久,实在很难再相信人类。 宋默在门口站了一会,然后不发一语的转身离开了。地精乔比斯跟在宋默身边,不时的抬头看看他,始终不敢开口询问。 “乔比斯,你带几个地精去照顾他们。” “遵命,领主大人。” “要让他们知道跟着我有肉吃,”宋默低下头,俯视着乔比斯,“以事实为依据,说服他们,让他们死心塌地的留下来…” 以事实为依据? 难道告诉这些侏儒,他们生活在一个强盗的地盘里,然后这个强盗会带领他们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乔比斯风中凌乱了。 夜深了,侏儒们被地精们带去休息,宋默也回到了卧室,和老约翰互道晚安,躺在床上,不久就沉入了梦乡。 今夜,他似乎睡得格外的沉。 一个披着黑斗篷的修长身影从窗外跳了进来,走到宋默的床前,坐到床边,单手支在宋默的脸侧,弯下腰,一缕褐色的长发从斗篷的帏帽边垂落,发梢滑过宋默的脸颊,宋默依然睡得很熟。 白皙修长的手指轻轻抚过宋默的下巴,锋利的指甲只要轻轻用力,就会留下一道伤痕,让鲜红的血从伤口滴落。 “宋默格里兰……” 慵懒的,仿佛带着魔性的声音在室内响起,来人缓慢的低下头,越来越低,鲜红的唇几乎就要贴上宋默的唇,呼吸之间,气息交缠,他却突然停住了。 一把锋利的匕首,抵在了他的脖子上,本应该熟睡的宋默,不知何时睁开了眼睛,正眼带寒光的看着他。 “深夜跑进别人的卧室,可不是个好习惯,‘瑞丝’。” 一边说着,宋默一把扯开了来人的斗篷。月光下,一张美得妖异的面孔出现在了宋默的眼前。海蓝色的眼睛,不见半点惊慌,反而带着一丝笑意,无视抵在脖子上的匕首,单手牵起了宋默握住自己斗篷的手,红唇落在宋默有些冰凉的指尖上,“很高兴,你还记得我,宋默格里兰。” 第22章 树不要皮,必死无疑。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宋默一直觉得,自己是个无敌的存在,可在瑞斯梅尔斯面前,他这点道行,根本就不够看。这家伙的脸皮,估计子弹都打不穿。 “把刀收起来吧,伤不到我的。”瑞斯单手握住了宋默的手腕,手指在宋默的手背上划了一下,粉色的舌尖探出唇瓣,舔了舔鲜红的下唇,“如果你亮出的是另外一把‘刀’,我会立刻俯身吻你的衣角……” 宋默决定收回前言,这种厚度,不只子弹打不穿,榴弹炮打过去都能弹回来! “我是个男人。”宋默咬牙切齿。 “所以?” “被个男人耍流氓,我会想杀人。” “哦,我知道了。” 下一刻,宋默的眼前,再度上演了一场大变活人。 身材修长的汉子,转瞬间缩水成了娇小玲珑的软妹子,大眼睛水汪汪的看着他,饱满的红唇勾起了诱人的弧度,纤细的手腕搭上宋默的肩头,胸前两团柔软贴在了宋默的身上,吐气如兰:“领主大人,这样,满意吗?” 满意你妹! “你曾经选中了我,应该也是喜欢我的吧?” 喜欢你妹! “我们继续上次的事情好不好?我会让你很舒服的……” 继续你大爷! 宋默猛地翻身,将瑞斯压在身下,单臂抵住瑞斯的脖子,匕首一下插在了他的颈侧,几丝褐色的长发被锋利的刀刃划断,从床上飘落。 瑞斯依旧在笑,宋默的眼神却越来越冷。 “领主大人,你压疼人家了……” 靠之,这哀怨的表情,这销魂的声音,宋默硬生生打了个冷颤。 “……变回来!” “为什么?”瑞斯眨眨眼,“你不喜欢人家这个样子吗?” “喜欢个头!变回来!” 与其面对假妹子,他宁可火拼真汉子,这种软语娇声,让他鸡皮疙瘩掉一地,太特马地难受了。 “好吧。”瑞斯眨眨眼,下一刻,妹子又变成了汉子。 “你到底是什么人?” 瑞斯挑起了一边的眉毛,海蓝的眼睛一瞬不瞬的看着宋默,抬起一只手,覆上宋默的后颈,手指插进宋默乌黑的发中,轻轻摩挲,“你猜?” 宋默险些一口鲜血喷出来,刚要发飙,瑞斯突然抬起头,准确无误的擒住了宋默的嘴唇,没有厮摩,啃咬,也没有热情的舔舐,唇与唇,只是单纯的贴在一起,间隙,传出瑞斯的低语,“你觉得,我是什么人呢?” 宋默眯起眼睛,斩钉截铁地吐出两个字:“人妖。” 忽男忽女,不男不女,不是人妖是什么?妖人? 旖旎的气氛消失无踪,室内的温度瞬间降至冰点。 “你让我说的。” 片刻沉默之后,瑞斯放开了宋默的唇,一口咬住了宋默的脖颈,宋默的腰被紧紧箍住,几乎要将他折断般的用力。宋默咬紧牙关,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当瑞斯的手沿着宋默的腰际向下滑时,一把匕首,抵在了他大腿以上,腰部以下的某个部位。 对男人来说,至关重要的一个部位。 很显然,宋默的床上,不只藏着一把刀子。 “对老子耍流氓,占老子便宜?”宋默狞笑道,“真以为老子好欺负吗?!” 瑞斯眯起了眼睛,宋默干脆整个人骑在了瑞斯的腿上,手下用力,声音变得十分轻柔,“千万别乱动,刀子太锋利,万一我手抖一下,你就真成妹子了。” 瑞斯不说话,只是定定的看了宋默一会,突然笑了,“是我小看了你。” “才知道?”宋默撇撇嘴,却一点也不敢放松,“现在回答我刚才的问题,你到底是什么人?” “……” “我真切了?!” “你知道了,会有麻烦。” 宋默的手向下压了压,瑞斯妥协了。没办法不妥协,他本质上还是个男人,不想真被一刀下去,变成妹子。 “我告诉你,你靠近一点。” “就这么说!” “……好吧,我是……” 瑞斯的声音逐渐低了下去,宋默下意识前倾,想要听清他的话。瑞斯眼神一闪,突然抓住了宋默握刀的手腕,顺势一拉,刀脱手而出,宋默整个人趴在了瑞斯的身上,被紧紧抱住,动弹不得。 “你!” “别生气,”瑞斯轻笑了一声,凑近宋默耳边,低声说道:“我是魔法师。” 魔法师?被两个精灵追在身后喊打喊杀的魔法师? “我真的是魔法师,只是稍微有点特别。” “特别?” “是啊。”瑞斯笑得颇有深意,右手在宋默背后画出了一行扭曲的符文,海蓝色的眼中闪过一抹异样的光。 在最后一个字即将成形时,一道绿光凭空出现,急速射向瑞斯画在半空中的符文!绿光笼罩之下,符文瞬间破碎,化成了不可见的微粒,消失在空气中。 瑞斯的神色一凝,宋默趁机挣脱,翻身跳到床下。凝神看去,绿光的中心,是杰里斯给他的那片叶子,金色的叶脉,正如有生命一般流动着。随着叶脉的流动,绿光大盛。 “精灵的羽毛?” 瑞斯的手探入绿光中,捏住了那片细长的叶子,透明的冰晶,从他接触绿叶的手指开始,向他的手臂蔓延。他似乎毫无所觉,只是将那片叶子握进手中,攥紧,片刻时间,绿光由盛转衰,消失不见。 包裹在他手臂上的冰晶也伴随着细微的声响龟裂,破碎,掉落在了地上。 瑞斯缓缓的转过头,看向宋默,海蓝色的眼睛,越发深邃,瞳孔似乎变成了紫色。 宋默几步退到墙边,抓起挂在墙上的弓弩,对准了瑞斯。他知道精灵不是什么好人,给他那片叶子也不一定就抱着好心,但刚刚发生的事情,让他对瑞斯更加戒备。从来没有一个人,让他觉得这么危险。 瑞斯一步一步朝宋默靠近,宋默无路可退,也不想后退,是男人,就不能在这个时候犯怂! 闪着寒光的箭头对准了瑞斯,这么近的距离,就算不能杀死他,也能逼退他! “不许再靠近了!” 瑞斯歪歪脑袋,摊开手,绿色的叶子,已然枯萎,失去了生命。将叶子丢到地上,瑞斯对宋默说道:“你这样,真让我伤心,我是那么的喜欢你……” 宋默咧咧嘴,“我这样,代表我也喜欢你。” “用箭对着我?” “是啊,没听过一句话吗?”宋默的手指压到了扳机上,“打是亲,骂是爱,爱到深处用脚踹。我直接用箭对着你,足见我爱你有多深,弩箭代表我的心!” 心字一出口,十支弩箭接连射出,瑞斯旋身后退,避开了所有的箭矢,也拉开了和宋默之间的距离。 就在这时,瑞斯梅尔斯突然神色一变,一支白色尾羽的箭,几乎是擦着他的脸颊飞过,钉在了墙上。 箭矢入墙三分,尾羽轻颤。不只瑞斯的脸色变了,宋默的脸色也变得异常难看。 这种无差别的杀伤力,除了精灵,不做他想。 难不成,他又要被拆一次房子?! 瑞斯看了一眼窗外,轻笑一声,对宋默说道:“今天先这样吧,下一次,我们再继续。” 话落,拉起黑色的斗篷,从窗口一跃而出,消失在了夜色之中。 宋默站在墙边,沉默半晌,走到窗边,狠狠的关上了窗户。 他要把窗户焊上铁栅栏,窗台插上倒刺,看他们还怎么跳!一个两个的,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当他的卧室是招待所吗? 不过,杰里斯怎么会出现得这么巧?宋默在房间中扫视一圈,最终将目光落在了那片已经枯萎的叶子上。 第二天,管家敲开宋默的房门,就见领主大人正靠坐在墙角,对着一片枯萎的叶子发呆。 “领主大人?” “啊,天亮了?” 宋默抬起头,看向老约翰。 “是的,您的早餐已经准备好了,您梳洗过后,就可以用餐了。” 老约翰拍拍手,侍女端着洗漱用品走进室内,宋默站起身抻了个懒腰,接过温热的毛巾擦了擦脸,抬头对老约翰说道:“管家,去找艾德,把我房间的窗户,全部装上带刺的铁条!” 带刺的铁条?装窗户上?这可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领主大人,可以请问您为什么要这么做吗?” “防火防盗防男人。” 话落,宋默转身走出了卧室。 独留老约翰原地石化。 防火防盗……防男人?! 第23章 由于光明大陆战乱频繁,掌权者的死亡已经司空见惯。 战场上,他们必须挥着刀子冲锋在前,否则没人会给他们卖命。回到家里,还要争权夺利,一个不顺心,就要带着手下来场聚众斗殴。 长期战斗,时常宫斗,偶尔械斗,就是这群人的生活状态。 曾经有一块几国之间的战略要地,一年之间,连续换了十一个领主,分别来自三个不同的国家,创造了短时间内,领主死亡的最高纪录。直到奥比王国横插进来,把三个国家团灭,这部领主各种死的血泪史,才画上句号。 没有哪个领地能被某个家族统治几百年不出状况,就连国家也是一样。 至于格里兰,那是个传说中的奇葩。只要是脑子正常的,遇到这块领地,都会绕道走。他们抢地盘是为了财富,不是为了扶贫。 所以,当黑炎得到潘威的死讯时,也只是随意点了点头,示意他知道了。 宫廷里的大部分官员对潘威的死都漠不关心,有些还抱持着幸灾乐祸的态度。很显然,这个西北行省的总督大人,人缘并不太好。 王国宰相墨菲同样不喜欢潘威,甚至是厌恶这个削尖了脑袋,一心想往上爬的男人。但他必须承认,潘威有有野心,有能力,也有运气。可惜他的运气并不足以支撑他实现自己的野心,他被烧死了,而且是死在自己的家里。 这就像天上突然掉了块馅饼,没等送进嘴里,又掉下来一块更大的石头,啪一声,把脑袋砸脖子里去了。 如果让潘威选择,他应该宁可不要那块馅饼,也要保住自己的脑袋。 可惜的是,他没机会了。 从西北行省传回的消息来看,潘威的死很像是一场意外,正因为太像一场意外,才更加让人怀疑。 但墨菲现在关心的不是潘威的死因,而是潘威手里是不是还有其他威力更大的武器。 改良版投石器的威力有目共睹,但还不够。同萨比森的战争,王国的军队要想占据绝对的优势,必须有威力更大的攻城器械,和更加精良的武器。 “陛下,潘威手里,很可能不只有这种投石器。” “你这么认为?” “是的,陛下。”宰相顿了顿,继续说道:“遗憾的是,潘威的领主府被烧得一干二净,什么都没有留下。” “是啊,真遗憾。” 国王和宰相互看一眼,同时叹了口气。 如果潘威不是被杀死的,是被一刀捅死,乱箭射死,或者是毒死,那该多好。 很显然,这对统治着大陆上最富有国家的君臣,用比较另类的方式,哀悼着潘威的死。 “陛下,西北行省也需要新的总督。” “新总督吗?”黑炎转动了一下食指上的红宝石戒指,“宰相,你有合适的人选吗?” “西北行省现任骑兵巡逻队队长赛万斯拉得隆。” “拉得隆?” “是的,拉得隆家族世代护卫着西北行省的边界安全。” “骑兵队长,他是一名骑士?” “是的,他是一名英勇的骑士。”墨菲面带恭敬的笑容,看向国王,“赛万斯的父亲,八年前死于和萨比森的战争。他继承了父亲的遗志,对王国忠心耿耿。” “恩。”黑炎单手撑着下巴,赛万斯拉得隆?“就这么办吧。” “遵命,陛下。” 墨菲单手附在胸前,向黑炎弯下了腰。 他和赛万斯的父亲有些交情,提携一下他的子孙,也算是对老友的交代。 新总督的任命还没正式下达,赛万斯并不知道自己即将坐上总督的宝座。他现在仍然是西北行省边境骑兵巡逻队队长,被一个无耻的强盗威胁利诱,时刻准备被拉上贼船。 事实上,他一只脚已经踩上去了,另外一只脚什么时候上去,也只是时间问题。 “大人,格里兰领主说,他的诚意,就在这幅画中。” 诚意? 一个强盗的诚意? 赛万斯展开了宋默送给他的画,说实话,看惯了不穿衣服的自己,猛然一见全身披挂铠甲,骑在战马上,威风凛凛的自己时,还真有点不习惯。不自觉的就会透过“现象”看“本质”…… 赛万斯的额头顿时冒出了两道青筋,握紧了拳头,果然,他应该直接杀去格里兰,宰掉那个敢威胁他的混蛋! 可是…… 赛万斯的目光重新回到画上,目光紧盯在随从指给他看的位置。 一具攻城器械,样子很像放大了数十倍的弓弩。可赛万斯没办法从一张画上看出这个器械如何操作,威力到底有多大。 潘威能够仅凭一张简陋的图纸造出改良版投石器,并得到国王的赏识,是因为他有侏儒。可赛万斯却没有这个条件,早知道,就应该把侏儒留下几个的…… 该死的,他凭什么要和那个无耻的家伙继续合作?! 绝对没门,不,窗户都没有! 赛万斯一下把画抓了起来,两手用力,可几分钟过去,画还是好好的在他手上。 救出侏儒只是借口,潘威的背信让他愤怒,得到的荣誉和地位让他嫉妒,否则,他也不会铤而走险,烧掉整座总督府。如今,一个更好的机会就摆在他的眼前…… 赛万斯低下头,眼神晦暗不明,最终,对权力和地位的渴望压倒了一切。 “莫里。” “是的,大人。” “你再去一趟格里兰,告诉他,我答应了。” “遵命,大人。” 赛万斯挥挥手,随从退出房间,关上门,身上的衬衣已经被汗水浸透。 他看到了,看得清清楚楚,队长大人的剑,已经出鞘,却在看到格里兰领主的画后,改变了主意。 你会感激我的…… 莫里回想起宋默的话,忍不住打了个冷颤。虽然赛万斯才是他的主人,但他不想死,为了活下去,他决定向格里兰的领主,当面表达一下自己的“谢意”。 寒冷的冬天即将来临,格里兰的领民们开始过冬的准备。对领民们来说,能穿上没有补丁的衣服,屋子不再四处漏风,每天吃上饱饭,就已经是好日子了。 但宋默却不这样想。或许今年的冬天不用发愁,但明年呢?后年呢?不是总有地精这种软包子给他们下手的。武器可以造,人口却依旧是个大问题。 意大利面条的武器够精良吧?照样被举着大刀长矛的苏丹给揍得屁滚尿流。美国大兵够牛气吧?照样被小米加步枪打得没了脾气。 武器很重要,人更重要。 一百个扛着步枪的农民,面对成千上万骑着战马,披着铠甲的骑兵,照样没有胜算。 宋默很想对领民们说:人多力量大,多生孩子有钱花! 可他到底没说,这句话一出口,领民们会以为他们的领主疯了。何况孩子生了也不能马上解决问题。生下来就能跑会跳,舞刀弄剑的,那不是人,是妖怪。 不能这样下去了。 宋默把自己关在卧室一整天,午饭和晚饭都没吃,老约翰敲了几次门,里面都没有回应,直到随从来报,矮人罗德将第一批矿石运到了,宋默才从屋里走了出来。 迥异于老约翰所想的形容憔悴,此刻的宋默双眼放光,嘴角带笑,很显然,有人又要倒霉了。 罗德依旧是一副战士的打扮,肩上的斧头看起来十分锋利,能轻易劈死任何敢打他金币主意的家伙。 或许是上次在宋默手里吃了大亏,罗德打死不再去领主府“做客“。哪怕在边界交易并不安全,他也认为,比去强盗头子的窝里要好得多。 看着固执己见的矮人,宋默无奈的叹了口气,不被理解的人生,真是寂寞如雪啊、既然不被理解,他还客气什么?寂寞如雪的人生,同样能过得无比彪悍。 以精神损失费为理由,罗德得到的金币,再度缩水。 罗德气得吹胡子瞪眼,抡起了斧子。 宋默笑得见牙不见眼,举起了弓弩。 斧子对弓弩,而且是在一对六的情况下,罗德明智的选择了放下武器,“只是个玩笑。” “哦。”宋默点点头,表示理解,“我也一样。” 总的来说,这次交易还是十分顺利的,罗德将矿石安全送到了买主的手里,也得到了被扣得几乎和成本价相当的金币。 看着气呼呼的矮人,宋默决定还是给他一个甜枣。 “罗德,想不想要一具弓弩?” 罗德眼睛一下子亮了,随即怀疑的看了一眼宋默,他才不相信,这个比强盗还强盗的家伙,会有这么好心。 “当然,不白给。“ 果然! 宋默笑眯眯的凑到罗德耳边,低声说了几句话,罗德先是摇头,宋默又说了几句,罗德的脸上开始出现犹豫的神色,最终,还是点了头。 “你真的会给我弓弩?” “当然。”宋默点头。 “好。” 宋默和罗德草草的签署了契约,罗德带着契约离开了,宋默好心情的吹起了口哨。 强森迟疑的问了一句:“领主大人,您真的打算把连发弓弩给那个矮人吗?” “谁说的?” “您说的。” “我只说给他弓弩,可没说给他连发弓弩。”宋默严肃的纠正强森,“做生意得诚信为本,知道吗?” 诚信……为本? 强森觉得和领主讨论这个问题的自己,傻得冒烟了。 第24章 莫里再见到宋默时,态度更加恭谨,说话也变得小心翼翼。宋默察觉到了莫里的变化,脸上的笑意加深了。 “队长大人同意了?很好。” 宋默拉开抽屉,将一小袋金币放到了桌子上。 莫里没有丝毫犹豫的收起了金币,他知道收下这些金币的后果,但他不想死,只有眼前的人,可以让他活下去。 宋默满意的点了点头。 “三天。”宋默伸出三根手指,“我希望三天后,能在这里,见到赛万斯队长本人。” “我知道了,领主大人。” 莫里带着宋默给他的金币离开了,宋默站在窗口,背着双手,握紧拳头,久久不语。 老约翰走到宋默身后,问道:“领主大人,您怎么了?”难道是后悔送出去的金币?要不让强森去抢回来,那个随从还没走多远…… “管家……” “是?” 宋默倏地转过身,一把抓住了老约翰的手,激动的说道:“三天,只需要再等三天!西北行省的大门将向我们敞开!粮食,金币,衣物,一切的一切,应有尽有!” 看着嘴巴快咧到耳根的宋默,老约翰的冷汗刷的一下就下来了。 西北行省的大门,将向他们敞开? “领主大人,您该不会想打劫西北行省吧?”这简直就是去啃金刚石,满嘴牙都得崩掉。 “管家,我佩服你的勇气和想象力!”宋默收起了激动的神色,变得严肃起来,“但是,为了我们的生命安全考虑,明目张胆的去西北行省抢劫,这种不切实际的想法,不能有。” 老约翰被噎了一下,直瞪眼睛,这怎么成他的想法了? “当然,不想杀肥羊的强盗不是好强盗。可怎么杀,却要好好打算。”宋默眯起了眼睛,“有的时候,刀子见红不一定就是最好的办法。利益,才是把这头羊套住的最佳方式。套牢了,勒紧了,就甭想再逃出我的手掌心!” “……” “明白没?” “明白了。” “很好。” “领主大人。” “什么?” “能不能……先把我的手放开?” “……” “虽然您是我的雇主,但不代表我会忍受您的职场性骚扰。” “管家。” “恩?” “我可以揍你吗?” “那也要先把我的手放开!” “……” 三天后,赛万斯如约而至。当他走下马车时,宋默险些没认出他。 脸上的胡须被修建得十分精致,光亮的头发像是抹了猪油,身上披着黑色的斗篷,斗篷下是用昂贵丝绸制作的外套,脚上的鞋子也擦得锃亮。 马车后跟着一队骑兵,衣甲鲜明,威风凛凛。这不是一个骑兵队长能有的待遇。而且,他就这样肆无忌惮的出现在了格里兰…… 只是三天而已,变化就这么大吗? 宋默眨眨眼,看起来,警察局长灭掉省长之后,成功上位了。这结果,这速度,赛万斯百分之九十五以上是朝中有人的,莫非也是个官N代? “日安,队长大人。” “日安。”赛万斯顿了顿,说道:“我现在已经不是骑兵巡逻队的队长了。” “东窗事发被撸了?” “……” “开个玩笑。”宋默笑着说道,“我没猜错的话,站在我面前的,已经是西北行省新一任的总督大人了。” 赛万斯点了点头,表现得若无其事,似乎并不觉得这是多大的事情。宋默可不这么想,升官发财死老婆,这绝对是男人一生中都在期盼的美事!这家伙不高兴才怪了。 宋默决定让赛万斯总督好好认识一下,穿着一身丝绸到强盗面前显摆,就像是小肥羊在屠夫面前抖肥膘,不是想挨刀,就是想挨刀。 不过,在下刀之前,安抚一下肥羊,很有必要。 “我相信,奥比的国王陛下很快就会发现,他的这份任命,是多么的英明。” 是人就爱听好话,赛万斯也不例外。加上宋默手里有他想要的东西,所有的不愉快,都被暂时抛到了脑后。看到赛万斯藏都藏不住的笑,宋默的好话像是不要钱一样往外蹦,蹦得赛万斯快招架不住了。 “我们还是谈正事吧。”由此可见,赛万斯的脸皮还不够厚,明显需要锻炼。 “好的,总督大人。”宋默一脸自然,好像刚刚拍赛万斯马屁的人,根本就不是他。 会客室的门被关上了,这一次,连老约翰都没有被留下。 赛万斯带来的护卫和宋默的随从守在门外,连只苍蝇都无法飞进去。 很快,室内就传出了争吵的声音,拍桌子的声音,摔凳子的声音,仔细听,还有拔剑出鞘和弩箭射击的声音。门外的人听得心惊胆战,很担心里面的人一言不合打起来。论身手肯定是总督大人占优势,比武器和狡猾,却是领主大人略胜一筹。突然,声音消失了。几分钟后,又是一阵乒乓作响。护卫与随从都被严令守在门口,不许进去,他们也只能大眼瞪小眼,试图用目光把门射穿。 漫长的三个小时后,会客室的门终于打开了,赛万斯和宋默前后走了出来。从表情上看,两个人都很高兴,赛万斯甚至主动对宋默伸出了手,在宋默嘴角抽搐的情况下,亲吻了他的手背。 “合作愉快,领主大人。” “彼此彼此,总督大人。” 两个各怀鬼胎的人像是至交好友一样互相拍着肩膀,哈哈大笑。但无论怎么听,这笑声里,都满含着杀气。 哪怕总督和领主都想宰了对方,也不妨碍他们的合作。口头约定不可靠,宋默和赛万斯秘密签署了一份长达五页的契约,并在之后又陆续签署了三分补充协议。契约的内容只有他们两人知道,但这份契约,却对今后格里兰和西北行省的发展,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甚至影响到了奥比王国乃至整个光明大陆。从日后公开的契约副本和补充协议上,都加盖了黑炎和老胡里安的印章,就能看出。不过,老胡里安纯粹就是凑数的。毕竟奥比国王不可能和一个邻国的领主签协议。 现在的宋默和赛万斯并不知道这些。 宋默需要价廉物美的民生物资,赛万斯需要能让他升官发财的大威力武器,撇开一点小小的争议,两个人几乎是一拍即合。 这份契约,也催生了大陆上两个钱途光明的职业:走私和军火贩子。 职业奠基人,宋默格里兰&赛万斯拉得隆。 契约签署后,赛万斯要求宋默将攻城凿的成品做出来。只有看到成品,他才能确定这种攻城器械是真否具有宋默形容的威力。 “我不想浪费时间在琢磨这些图纸上,我只想看到结果。” “没有问题!” 宋默拍着胸脯做下了保证。比起一个合格的政客,赛万斯果然还是像军人更多一些。如果是潘威,打死宋默也不会就这样和他合作。到时别说宰肥羊了,估计自己得被当羊羔宰了。 所以说,赛万斯把潘威咔嚓掉,实在是咔嚓得好啊。 送走了赛万斯,宋默找来了地精,询问了侏儒们的情况。当他得知侏儒们已经开始习惯在领主府的生活,并且答应为他工作后,立刻让乔比斯将领头的侏儒带来。 和老侏儒详谈之后,宋默把早就准备好的毛瑟98图纸摆了出来,艾德几人可能看不懂这些图纸,侏儒们却可以。 老侏儒仔细看了一会,对宋默表示,他们可以做。 “真的?” “真的。”老侏儒坐在宋默对面,摸了摸光秃秃的脑门,已经不再如刚到格里兰时一样,对宋默充满戒备。 宋默给他们吃穿,给他们地方住,不把他们关起来,并承诺他们和他们的子孙,都可以生活在格里兰,得到庇护,代价是他们需要为他工作,并对工作的内容保密。侏儒们答应得很痛快。 对侏儒们来说,这是一份清清楚楚的契约,绝对比宋默摆着一张虚情假意的圣母脸靠谱。 “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 这句话,并不只通用于人类社会。 “需要多长时间?” “两天后就能给您做出来。” 老侏儒信誓旦旦的保证,宋默喜出望外,几乎做梦都能笑出声来。可当看到侏儒们做出的成品后,宋默笑不出来了。 眼前的毛瑟98,的确是按照图纸一丝不苟的做出来的。 每一个部件都经过了精雕细琢,尺寸没有问题,连重量都得到了严格的测算。 可是,还有一个大问题,十分严重的问题。 “木头的?” “木头的。” 老侏儒又取出一枚打磨得十分光滑的石子,装到了弹仓里。 木头枪?石头子弹? “领主大人,您可以试射一下,完全没有问题。” 宋默傻愣愣的举起枪,扣动扳机,一声“枪响”,石子射出枪膛,落到了两米远的地方。 “如何?” 老侏儒挺起胸膛,他对自己做出来的这支枪极有自信。这么精巧的器械,正好可以用来检验侏儒们的手艺。 宋默眨眨眼,没有火药,这石子怎么射出去的? “我在这支枪里加了几个小部件。” 宋默看看手里的木头98,瞅瞅地上的石头子弹,看看一脸自豪的老侏儒,突然有种抓狂的冲动。 木头的步枪?!石头的子弹?!还不用火药?! 他该感叹侏儒的大脑果然非比寻常,还是掰开他的脑袋看看着里面到底都装了些什么? 不过,他是不是应该庆幸,这个老侏儒做出来的不是把水枪? “领主大人,实际上,如果不是材料不对,我可以用水代替石头的,能节省打磨石头的时间……“果然是怕什么来什么,对于侏儒的聪明才智,宋默给跪了,彻底给跪了。除此之外,他只有一个想法,煮了成功把侏儒推销给自己的地精! 第25章 木枪事件后,宋默才了解到,由于力气实在太小,侏儒们制作任何东西,用的几乎都是木头。 打铁? 不好意思,看他们的小身板,抡得动铁锤吗? 矮人? 那种脖子和脑袋一样粗,胳膊比侏儒大腿都粗的家伙,和侏儒根本就是两个物种。 宋默和老侏儒解释了制作枪支用的是钢铁,不是木头,老侏儒点点头,表示理解,“如果您的铁匠能够提供材料,按我的要求打制模具,或许有办法做出您想要的枪。” 老侏儒和宋默一起去了艾德几个铁匠的作坊。走了一圈之后,侏儒摇了摇头。 艾德,山姆,哈山,三个铁匠的作坊,都没办法打造出适合制作步枪的钢材。他们还在使用最原始的锻造,连灌钢都不会,别说无缝钢管,板材都做不出来。 宋默倒是知道灌钢的大概,但他不知道生铁和熟铁该用多少比例,抓着脑袋也想不出,本来铁矿石价格就不便宜,宋默也不能随便浪费。 “或许,只有矮人能提供您需要的材料。” 老侏儒不是无的放矢,矮人打造兵器的能力,和他们挖矿的能力一样,闻名整个大陆,而制作一件好兵器的基础,就是好的材料。 “矮人制作的兵器是全大陆最好的。” 这句话也说明,矮人的冶铁炼钢技术,也是全大陆最好的。 “没有其他办法吗?” “没有。” 老侏儒对待工作的态度相当认真,既然宋默对他制作的木枪不满意,想要制作钢枪,那他就必须提供出最佳的方案。 “领主大人,这是目前唯一的办法。” 唯一的办法? 全大陆的人都知道,雇佣矮人打造兵器铠甲,价格可不便宜。 难怪光明大陆上只有富得流油的国家才能武装起强军,到哪都横着走,瞧谁不顺眼就灭了他。还真是有钱横扫天下,没钱缩在旮旯。 人家能把铁片钢瓦穿在身上,他却连造只步枪的材料都没有。这样下去难保如潘威之流再打格里兰的注意,他那点人手根本就不够看的。 赛万斯? 他不趁机踩上一脚就算好了。契约里可没规定他不能趁火打劫。 越想越觉得自己没用,宋默忍不住拉住管家的袖子,擦擦眼泪,想继续擦鼻涕,到底没敢。 “管家,我真捉急啊……” “领主大人,您在说哪国语言?” “光明大陆语。” “……” 制作热武器的尝试失败,宋默整个人都有些发蔫,地精们意识到最近领主大人心情不爽,一天到晚的躲在地下叮叮咣咣,打死不在宋默跟前露面。侏儒们倒是逐渐开始在领地内走动,看到领民们修缮房屋和农具时,出出主意,帮个小忙,很快就赢得了大部分领民们的好感。 地精们躲在地下咬着小手绢羡慕嫉妒恨,也照样没办法,谁让他们输在起跑线上呢? 老侏儒想把间接戳到宋默自尊心的木枪要回去,宋默没同意,虽然这把木枪没什么实际用途,到底是按照毛瑟98的图纸一个部件一个部件组装起来的,就算挂在墙上,也是个不错的摆设。想要?可以,等做出真正的毛瑟98再说。现在,就当给他过过眼瘾吧。 领主大人一毛不拔,老侏儒有了深刻的体会。 好在宋默的沮丧并没持续太久,罗德的又一次到来,帮宋默解决了难题。这一次,他不只带来了宋默需要的矿石,还给宋默送来了两个矮人。 “这是乔桑和莫斯比。” 罗德向宋默简单介绍了一下两个同样壮实的大胡子矮人。他们是兄弟,也是技术娴熟的铁匠。由于得罪了矮人中的权贵,正被追杀中。知道了格里兰领主正在招募人手,就跟着罗德一起过来了。虽然宋默听完罗德的介绍,已经口水飞流了,但他决定还是谨慎一点为好。 得罪了权贵,被追杀?权贵也分三六九等,是哪一等的?别是条大白鲨。 “可以告诉我,他们到底惹到了谁吗?” “汉德楚克。” “这个汉德楚克什么的干活?” “大公。矮人没有国王,由九个大公分管全族的事务。汉德楚克大公是其中权势最大的。他性情火爆,并且睚眦必报。” 很好,连鲨鱼都不是,整个一虎鲸! “由于得罪了汉德楚克大公,大部分和矮人交好的种族,都不愿意收留他们。哪怕是人类国家,也不愿意为了两个铁匠,去冒得罪大公的风险。” “他们可以进山当野人。” “山里都是猛兽,他们试过一次,差点成了芒克蛇的点心。” “他们到底做了什么事情,让这个大公如此怨恨?” “他们把武器卖给了矮人的敌对种族,而且还逃税。” 乔桑和莫斯比一直没有出声,可等罗德说出这句话时,立刻大声辩白:“我们不知道那个家伙竟然是魔族!就算是大公本人,也不可能一眼就认为伪装过的魔族!” “但你们逃税是不争的事实吧?” 两个矮人立刻没声了,不甘心的嘀咕了一句:“只是今年而已,以前都是交了税的……” 宋默托着下巴想了一会,他总觉得这个大公追杀两个矮人的原因,似乎逃税才占了大头。摇摇头,他怎么能以己度人人?不好,这太不好了。 不过给他弄来这么两个家伙……宋默看了罗德一眼,默默从用装着金币的袋子里,取出了一部分,曰:保护费。 罗德已经不打算同宋默讲理了,因为他压根就不讲道理。但有些事情他必须提前说清楚,“领主大人,我已经尽力了,除了像这对兄弟一样,犯了事走投无路的,不会有任何人愿意到您这里来的。” 宋默知道罗德说的不是借口,这的确是个问题。 要想发展,他就必须增加领地的人口。伟人说过,人多力量大。劳动力,武装力量,哪里不需要人?如果正规途径行不通,他就只能直接去抢了。 远了不行,变数太多。近了也容易出问题,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 下手对象太强大不行,自己这几十号人,不够人家塞牙缝。太弱了也难有油水可捞。宋默想抢的是人,跟他一起去干活的领民,想要的却是金币和粮食。算来算去,只有奇萨王国,符合所有的条件。他们从老胡里安手里抢走的土地,是最好的下手目标。那里的领民几乎都是昂里斯人,驻守的军队和新任领主,肯定大肆搜刮过占领区的财富,绝对是不折不扣的肥羊…… 这票生意,可以做。 宋默一边想,一边嘿嘿笑出了声音,罗德和矮人兄弟都被他笑得后背发凉。 最终,罗德还是鼓起了勇气,对宋默说道:“领主大人,我把人给你送来了,你是不是应该把弓弩给我了?” “当然。” 宋默示意强森将带来的单发弓弩和箭匣一起交给了罗德。在热武器还没做出来之前,连发弓弩是宋默保命的本钱,一具都不能外流。无论谁想要,打死宋默都不会松口。 这具单发弓弩比连发弓弩略小,更适合矮人使用。除了不能连发,射速稍慢之外,威力并不差多少。 罗德接过弓弩,走到远处试射了一下。宋默已经做好了和罗德唇枪舌剑的准备,罗德却满脸兴奋的跑回来,对宋默说道:“这真是个宝贝!威力竟然这么大!谁再敢找我的麻烦,劈不死他,也能射死他!” 看着罗德兴奋的样子,宋默突然想起一件事,他好像,从来没在这个矮人面前真正使用过弓弩,顶多用来威胁一下。 闹了半天,原来人家根本就不在乎是单发还是连发。 亏他还觉得自己有些不地道,良心上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谴责…… 不过,强盗的良心是个什么概念,还有待商榷。 陷入兴奋中的罗德没有注意到某个披着贵族皮的强盗在想什么,仍在滔滔不绝:“您放心,第三批矿石我一定准时送到!答应您的事情,我也一定想方设法为您把人数凑齐了!违法抗税的,反抗贵族造反失败的,反对光明教会被教会骑士追杀的,只要您不嫌弃,我都能给您弄来。” 罗德一句一句如数家珍,宋默却怎么听怎么不对劲。 难不成,罗德要给他送一群反封建反迷信反压迫的斗士来吗? 他好歹也是个封建地主阶级吧?虽然穷了点…… 第26章 乔桑和莫斯比因为向魔族贩卖武器和逃税被矮人世界放逐追杀,走投无路之下投奔了格里兰。刚开始,兄弟俩只是抱着暂且找个地方安身的念头,但在宋默笑眯眯的向他们展示了一把木质的步枪,并且给他们看了这支步枪的图纸之后,乔桑和莫斯比不淡定了。知道宋默还有更多同类武器的图纸后,乔桑和莫斯比毫不犹豫的和宋默签下了为期十年的工作契约。 在契约期间,宋默为矮人兄弟提供庇护和食物。兄弟俩需要按照宋默提供的图纸,为他制作兵器。在契约结束后,他们必须对在格里兰发生的一切保密。 宋默想将契约时间定长一些,奈何兄弟俩不同意。这已经是他们能接受的最长雇佣期限了。宋默暗地里翻了个白眼,雇佣?真会往自己脸上贴金。明明就是两个逃命途中的“难民”。最终,宋默在契约的末尾加上了一条备注:契约到期,可以续约。 对此,乔桑和莫斯比没有反对。 矮人对订立的契约极端重视,一旦签下自己的名字,就永远不可能反悔。 比起已经捧上宋默铁饭碗的地精和侏儒,矮人兄弟则是契约到期就可能走人的合同工。宋默自然会毫不客气的压榨,压榨,再压榨。最好榨得一点油渣都不剩。 不过,压榨也是讲究技巧的。黄世仁胡汉三一流,不可取。剥削的最高境界,就是要让被自己压榨的对象,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还鼻涕眼泪一脸感激。 想做到这一点不容易,但路总是人走的,宋默有信心! 矮人对制作武器有着天生的狂热,乔桑和莫斯比已经迫不及待想要开始工作了。不过,在兴冲冲的看过艾德三人的铁匠作坊之后,乔桑和莫斯比的脸拉了下来。 “老天,你们简直是在浪费矿石!“ “这种粗制滥造的材料,怎么可能打制出优秀的兵器!““人类的铁匠都该被斧子劈成八瓣!” 两个矮人吹胡子瞪眼,大声嚷嚷,三个铁匠脸色铁青。如果不是宋默站在一边,肯定会冲上去好好教训一下这两个口出不逊的矬子。 最终,乔桑和莫斯比要求宋默为他们新建一个作坊。 “人类只懂得不停的用锤子敲打,敲打,再敲打。这简直蠢透了!”乔桑轻蔑的看了一眼艾德几人。“要想得到好材料,就必须按照我们说的方式来做。” 艾德三个明显不服气,宋默却一巴掌将三个大汉拍到一边,对两个矮人说道:“我可以答应你们。”宋默抱着手臂,笑眯眯的看着乔桑和莫斯比,“但我必须提前和你们说清楚,投入,就必须有产出。如果我得到的回报比不上我付出的,那么,我就把你们两个,丢到造好的火炉里。” 乔桑和莫斯比对宋默的威胁毫不在意。他们完全有自信做出绝对符合宋默要求的武器。 宋默答应了矮人兄弟的要求,但他也提出了条件,艾德,哈山和山姆,都被安排到了乔桑和莫斯比在建的作坊里。 矮人兄弟知道宋默在打什么主意,但今后十年,他们都要靠宋默吃饭,况且以人类现在的水平,很难学到他们技术中的关键部分,兄弟俩决定给宋默这个面子。 艾德三人喜出望外,能和矮人学习冶铁炼钢和打造兵器的技术,这简直是做梦都不敢想的事情。难怪领主要对这两个鼻孔朝天的矮人这么客气。 宋默把为矮人兄弟建造作坊的事情交给了地精和侏儒。又另外召集了十几个领民帮忙,希望能尽快把这间作坊建造起来。 “大概多长时间能完成?” 地精村长和来帮忙的老侏儒看着矮人提供的图纸,商量了一下,给了宋默答案,“快的话,入冬之前应该能完成。” 地精村长和老侏儒不知何时成为了一对友爱的好基友,成天“出双入对”。老侏儒对地精村长手里的城堡设计图纸很感兴趣,得知是出自宋默之手后,看着宋默的眼神都变得不一样了。 就像现在,明明是在帮矮人建造作坊,他却捧着秃脑壳,一个劲的歘歘宋默。 宋默被他歘歘得汗都冒出来了,他很想说,再歘歘也没有,小爷绝对不会和你做一对忘年好基友的。老绿皮才是你最明智的选择。 在众人的共同努力下,不到半个月,作坊的主要建筑部分就立了起来。 宋默看着那个似曾相识的高炉有些眼晕,这明显就是高炉炼钢的缩小版!难怪矮人要对着艾德几人喷口水,这技术对比,简直就是地上十层和地下负十层的差距。 “领主大人,按照这个工作进度,您很快就能看到步枪的成品。” “恩,如果成品能让我满意的话,你们会看到更多从未见过的武器图纸。”宋默弯下腰,拍了拍乔桑的肩膀,“加油,我看好你!” 听到宋默的话,乔桑双眼发光,一溜烟的跑去催促工程进度了。 宋默坐到草地上,拔下一根青草咬在嘴里,苦涩的味道迅速在口腔里蔓延。这个作坊一建,他的小金库就下去一层,等到罗德把第三批矿石送来,小金库又要下去一层。要是罗德顺便给他送几十口子过来,再和赛万斯买一批过冬物资,小金库很快就要见底了。 果然,钱财就像流水,来得快,去得也快。看着很多的金币,一眨眼就不见了踪影。 宋默站起身,拍拍屁股,得想办法赚钱了。 老地精和老侏儒正在讨论宋默独特的教学方式,例如想画好一张图纸,就必须先领略人体绘画这一伟大艺术。虽然听起来很不错,但模特实在是不好找……两个老家伙讨论得正起劲,看到迎面走来的宋默,同时弯腰行礼。 “领主大人。” 宋默走到两个老家伙面前站定,想起他们刚刚讨论的事情,脑中灵光一闪,嘿嘿笑出了声音。 伟大的人体艺术,恩,伟大,很伟大…… 宋默凑到老地精耳边低声说了几句话,老地精绿色的脸倏地充血,仿佛鼻子和耳朵里都冒出了白烟。 老侏儒揉揉眼睛,白烟不见了。错觉吗? 接下来的日子,很少能在矮人的作坊旁边看到宋默和几个老地精了,他们大部分时间都关在宋默之前摆放骑士画像的小黑屋里,除了吃饭睡觉,不动地方。 领主府的纸张和墨水消耗量却直线上升。 老约翰劝说了宋默两次,却在被宋默拉进小黑屋参观一番之后,将所有劝说的话都丢到了墙角去种蘑菇。只是在小黑屋外转悠的次数,明显增加。 宋默并没忘记和赛万斯的约定,攻城凿做好后,他立刻派强森去了西北行省。 这一次,赛万斯没有坐马车,而是骑马来的,除了莫里,只有五六个护卫跟着。 “做好了?” 宋默点点头,带着赛万斯走到了领主府后的一块空地上,一架巨大的攻城凿就立在那里。赛万斯走过去仔细看了看成品,“这个怎么使用?” “我的随从会为您演示的,请退后一点。” 宋默和赛万斯后退到五米外,随从们得到宋默的指令,立刻开始行动。两个随从用力扳动木杠,有成年男人半个手臂粗的绞弦发出了刺耳的吱嘎声,等到绞弦被拉到预定位置,固定后,两个随从将一支三米长的巨箭放到了凹槽上,先前两个随从用力推开扳机,立时,伴随着一声尖啸,长箭如一道黑色的闪电,划过半空,深深的凿进了三十米外的草地上,几乎半个箭身都扎进了土里。,赛万斯被这种可怕的威力震撼了,可以想象,这种武器,会给守城的士兵造成多大的伤害。 “如果将绞弦拉到最大,箭支全部用铁来制作,威力会更大。只是格里兰是个穷地方,没那么多的铁来制造箭支,这支箭只有箭头是铁的,其余都是木制。” “这就足够了。” 有了攻城凿,赛万斯肯定,自己的总督位置,会坐得更稳。 赛万斯很爽快的用足够两百人过冬的物资换取了攻城凿的图纸和成品。宋默将图纸交给赛万斯的同时,又神秘兮兮的给了他一册东西。册子的封面上用大陆通用语写了四个字:人体艺术。 看到这四个字,赛万斯的脸一下黑了。宋默却对他眨眨眼,“别误会,这是好东西。” 好东西? 赛万斯被宋默弄得满头雾水,随手翻了几页,随即,眼睛直了,嘴巴张开了,满脸涨红,似乎想要将手里的册子丢出去,却又舍不得。 “你这个……” “我说了,是好东西。”宋默笑眯眯的又取出了一册,比赛万斯手里的更厚,装订得也更加精美,“没有男人会不喜欢这个的,您说对吗。总督大人?” “你的意思是?” “您觉得,某位想寻找点刺激的贵族老爷,会愿意出多少钱,来购买一册呢?” “至少十个金币。” “不,太少了。”宋默摇摇头,指着册子对赛万斯说道:“看看这画工,这上色,如此的逼真,激情,让人血脉贲张,我认为,至少一百个金币。” 一百个金币? 宋默一手拿着小X书,一边朝赛万斯笑得尖牙不见眼。 “一百个金币还是友情价,随着市场打开,价格只会越走越高,再加上点炒作,恐怕一两千金币都会有人买的。” “炒作?” “就是让东西卖的更好一点。”宋默将手里的册子也塞到了赛万斯的手里,“这两册送给您,您如果愿意,可以和我一起,为推广人类这项伟大的艺术事业贡献力量。” 就在宋默向赛万斯阐述伟大的艺术事业时,矮人罗德已经将第三批矿石运送到了距离格里兰边界不到五公里的地方。随行的还有八个因为公开反对光明教会,被教会骑士追杀的男人。 突然,马车被一个穿着黑色斗篷的男人拦住了。 “咴——” 罗德拉紧了缰绳,马车停了下来。 男人走到马车近前,对罗德说道:“你好,矮人罗德。” 第27章 在美女面前,男人的意志是薄弱的。 在不穿衣服的美女面前,男人已经很薄弱的意志,会像泡泡一样,一戳就破。 赛万斯是个男人中的男人,所以,在宋默两册小X书,近四百页妖精打架的诱惑下,看似坚强的意志,瞬间溃不成军了。 在听到宋默“白送”的话之后,几乎没有片刻犹豫的将两册小X书揣进了怀里,单手握拳抵在嘴边轻咳一声,“恩,虽然我是个军人,但对于艺术,还是有一定追求的。” 宋默嘴角一勾,有门! 他要感谢苍老师,小泽老师,饭岛老师,以及无数为艺术献身的老师们,她们给予了他创造的无限灵感,在和几个老地精关在小黑屋数天之后,创造出了如此震撼人心的作品。 千万别小看这些小X书的威力,赛万斯就是个现成的例子。如果能彻底把这个家伙拉下水,顺便腐蚀几个奥比王国中的权贵,最好能把赛万斯在朝廷里的靠山一锅端了。到时,只要赛万斯还坐在西北行省的总督位置上,宋默都不用担心会有某个不长眼的来找他麻烦了。 至于老胡里安,直接被宋默无视了。 连他没见过面的便宜老爹都收拾不了,最后还闹出个合法抗税的乌龙事,宋默会惧他才怪了。 送给赛万斯的两册“人体艺术”是这几天下来的全部成果,毕竟全手工的绘画上色是件很费时间的事。 宋默已经发现了这个问题,想依靠这些小X书赚取大量的金币,就必须保证出品的数量,单靠他自己和几个老地精,一个月也画不出几册来。如果想扩大数量,要么就教会更多的地精,要么就想办法把印刷术弄出来。 好在宋默还知道雕版印刷是怎么回事,用木材做雕版刚好是侏儒们的拿手好戏,不考虑剧情单一的问题,每月出个几百册不成问题。 之前,宋默已经和老侏儒谈过这件事了,相比起老地精的头顶冒烟,老侏儒的反应就淡定多了。 “这算什么,亏你们还弄得这么神秘。”老侏儒一副不屑的样子,他从年轻时起,就一直在各式牢房里过日子,看到的,听到的,绝对不是整天除了小偷小摸,就藏在地下装老鼠的地精能比的。 世界上最黑暗的地方,除了官场,就是牢房。 宋默被老侏儒震撼了,竖起了大拇指。随后又想,是不是开个监禁系列的? 想着想着,口水就流下来了…… 既然已经决定把赛万斯彻底拉下水,宋默自然不会再那么小气,有付出才会有回报,何况,回报会是付出的几倍。这个生意,绝对不亏。 宋默凑到赛万斯耳边低声说了几句,材料,画工,创作都由他来准备,赛万斯只需要帮忙打开销售渠道,前期每卖出一册,宋默只要一百个金币,市场打开后,宋默每册只要五百个金币,其他的,都是赛万斯的。 至于市场打开是个什么概念,宋默告诉赛万斯,只要销售量提高到每个月二十册,就可以提价了。 “你确定?”赛万斯怀疑的看向宋默。 “我确定。”宋默的笑十分纯良。 乍一看,宋默这样很吃亏,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宋默的利益。如果按利润分成,谁知道赛万斯到底会给他几成?毕竟,想要真正让这些小X书进入贵族们的视线,还要靠赛万斯。 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舍不得老婆逮不住流氓! 奥比王国的贵族老爷们都是有钱人,那就是一群群对着肥肉流口水的饿狼!在宋默眼里,这些眼冒绿光的饿狼,却比肥羊还惹人喜爱。 赛万斯虽然不缺钱,但也不会把送上门的金币往门外推。宋默紧接着又加了一把火,“艺术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不定期会有创新的作品问世,都十分有收藏价值。” 艺术创新?收藏价值? 宋默眨眨眼,“你懂的。” 赛万斯当机立断,“成交!” 宋默立刻取出早就准备好的契约,赛万斯看了三遍,没找出任何问题,直接在契约的末尾签字,盖上了自己的印章。不是总督的印章,而是赛万斯个人的私印。很显然,他还是对宋默有一定的戒备。 宋默咧咧嘴,早晚把这家伙彻底拉上海盗船! 事情处理好,赛万斯决定返回西北行省。由于来得匆忙,没带适合装载攻城器械的马车,格里兰压根就不会有这种车辆,攻城凿又太大,仅凭几个骑士是带不走的。宋默给了赛万斯一个侏儒做的模型,每个零件都一样,再加上图纸,西北行省的工匠完全可以按照这个模型和图纸制作出成品。赛万斯对此很满意,不过还是决定,明天让莫里带一辆大的马车来,将攻城凿的成品运走。 宋默对此无所谓,反正这东西做出来就是给赛万斯的。他留着也没用。 “莫里会把你要的粮食和物资一起带来。”赛万斯翻身上马,拉着缰绳,居高临下的看着宋默,再没有初见时的傲慢。 “好的。”宋默笑着拍了一下赛万斯胯下的骏马脖子,“真是匹好马。” “如果你喜欢,我可以送你一匹。” “还是算了。”宋默耸了耸肩膀,“就算送了我,最大的可能是被宰掉吃肉。““……” “不过,还是要谢谢你的慷慨,总督阁下。如果你能将这匹马换成粮食,我会更感谢你的。反正都是送,送什么不一样呢?” 赛万斯看着宋默,额头青筋直冒,果然不该给他笑脸,有个踏脚点这家伙就能顺杆爬,爬不上杆顶,也要拽几片叶子下来! 赛万斯不在乎这点粮食,但他就是觉得憋气。他就知道,这家伙不会让自己白白得了这么多的好处,早晚要找补一点回来。想想怀里的两本册子,赛万斯勉强将火气压了下去,反正最后大部分金币还是会落在自己的口袋里,不如干脆就大方一点算了。 赛万斯用马刺踢了一下胯下的战马,给宋默丢下了一句话:“战马和粮食都会给你的!” 话落,一人一骑绝尘而去,其他骑士紧随其后。 宋默看着赛万斯的背影,回头对强森说道:“他刚刚说,战马和粮食都是白送的,对吧?” “是的,领主大人。” 宋默顿时热泪盈眶,“真是个好人啊。纯爷们,真汉子!” 赛万斯几人同赶着马车的罗德擦肩而过,温顺的驽马被飞驰而过的战马惊到了,罗德费了好大力气才稳住受惊的马匹,忍不住朝着只剩下背影的骑士们破口大骂。 坐在他身后马车上,依旧披着黑斗篷的男人出声提醒他,“他们是西北行省的骑兵,不要自找麻烦。” 罗德皱了皱眉头,这个男人给他的感觉很奇怪,厌恶说不上,喜欢更不可能,只是和他坐得稍近一些,罗德就感到情绪开始变得烦躁,可坐在他身边的另外几个男人却没感到任何不对。 很显然,有这种奇怪感觉的只有罗德自己。 矮人相信自己的直觉,这个披着黑斗篷的男人,绝对不是个简单人物。这样的人,会像他说的那样,真的需要找一个没什么势力的贵族庇护吗?或许他应该把这个家伙赶下马车…… 罗德犹豫的时候,马车一直在前行,来送赛万斯的宋默看到了罗德,朝他挥起了手臂。 这下子,就算想把这个家伙丢下去,也做不到了,罗德叹了口气。 等到罗德把马车停下,宋默三步两步走到马车近前,和罗德互相致意问候,笑着说道:“我的朋友,你这次来得可真快。” “矮人都是守信的。”罗德让马车上的男人们下来,对宋默说道:“除了第三批矿石,还有这些人。” 罗德一一向宋默介绍了被教会骑士追杀走投无路的勇士们,宋默也笑着和这几个男人分别问好,对这些和光明教会不对付的男人来说,没有一丝光明教会势力的格里兰,简直就是天堂!当然,这个想法能持续多久,有待商榷。 很快,只剩下最后一个披着黑斗篷的男人,罗德却停了下来。 宋默看到这个一身黑斗篷的男人,突然拧起了眉头,总觉得,这个人很熟悉啊…… “罗德,他是?” “他自称是个魔法师。是中途找上我的,我就带他一起来了。” 魔法师?宋默有了一种十分不妙的感觉。 果然如他所料,男人突然上前一步,托起宋默的右手,轻吻了一下宋默的手背,抬起头,斗篷的帏帽顺着他的动作滑脱,露出了一头光滑的褐色长发。以及长发下那张妖艳的面孔。 “您好,我的领主大人。” 宋默的脸黑了,用力抽回自己的手,“怎么又是你?!” “领主大人,您这样说真让我伤心。”瑞斯海蓝色的眼睛充满了忧郁,用深情款款的语调说道:“自从那个难忘的夜晚之后,我日夜都在思念你,思念你使人迷醉的气息,思念你光滑肌肤,柔软的嘴唇……” “住口!” 宋默快被气得冒烟了,这臭不要脸的!没有一秒犹豫的拔出了佩剑,直接朝他砍了过去,细长的剑身,硬是砍出了片刀的威风。 在一旁围观的其他人都愣住了,那一夜?那一夜…… 就连最不解风情的家伙,都不由自主的想歪了。罗德更是恍然大悟,难怪这个男人要自己带他来见格里兰领主……原来,他们竟然是这种关系吗? 不愧是比矮人更加精明的强盗领主,连情人的选择,都如此的另类,引领潮流…… 第28章 有人说,生活就像XX,,反抗不了,干脆躺下来享受。 宋默不这样想,就算真的是XX,那也是他XX别人!被别人XX还能躺下来享受的,那绝对是脑袋不正常的奇葩!所以,在瑞斯主动找上门后,宋默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拿起剑戳死他!就算戳不死,也要戳个窟窿,放血! 可有的时候,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就像一个妙龄少女不可能拿着一把菜刀去抢劫一个恶贯满盈的壮汉一样,宋默想要用一把装饰性大过实用性的佩剑,在看起来就不像好人的瑞斯梅尔斯身上戳个窟窿,绝对不是件容易事。 宋默后悔了,早知道,就不该听管家老约翰的,说什么贵族要保持体面,让艾德打造这么一把细剑,要知道,花在这把剑上的金币,足够他打造两把大片刀了! 要是他有两把片刀的话,绝对一手一把,死也要在这个臭不要脸的身上切下半斤肉来! 瑞斯一边闪躲着砍过来的细剑,一边瞅准机会,一把抓住宋默握剑的手腕,单臂搂住了宋默的腰,脚下一绊,宋默不由自主的向后仰倒,如果不是瑞斯抱着他,估计会直接摔到地上。 但是,比起现在的状况,宋默宁可来一出屁股落地,平沙落雁式! 看过经典电影乱世佳人的海报吗?宋默不只一次幻想过自己就是海报上的瑞德船长,环抱着斯嘉丽的纤腰,和他心目中的女神深情对视。 现在,他的梦想实现了,只不过,不是瑞德船长,而是被抱着的斯嘉丽…… 瑞斯握着宋默的手腕,亲吻着他的手指,丝毫不顾忌他还握着凶器,海蓝色的眼睛中带着笑意,“我的领主,你的剑术老师太糟糕了,如果你愿意,我可以亲自教导你剑术,至少不会让你累得气喘吁吁,还没办法在敌人身上留下一道伤口。” 宋默喘匀了气,面无表情的看了瑞斯一会,然后突然伸出手,搂住了瑞斯的脖子,明显能看到瑞斯眼中闪过的一抹错愕,虽然很快,却没逃过宋默的眼睛。 “是吗?那要先谢谢你。” 宋默搂住瑞斯脖子的胳膊用力,缓缓抬起头,在任何人看来,他的动作,都像是要和抱着他的男人来一个浪漫的吻。 可事情接下来的发展,让在场所有人都大跌眼镜。 格里兰的领主大人,毫无预兆的抬起右脚,在瑞斯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对着男人最脆弱的部位,狠狠的就是一下! 寂静……在场的所有雄性生物都不由自主的夹紧双腿。对于男人来说,这个部位遭受攻击,绝对会要命的。何况宋默这一脚完全没有留情。 黑,实在是太黑了! 瑞斯脸上的表情扭曲了,没有叫出声,或许他已经疼得发不出声来了。宋默趁机挣脱了他,对着他的肚子顺势又是一脚,在他弯腰的时候,抬起右手,五指并拢,用力砍在了他的脖子上。砰的一声,刚刚还风情万种,胆敢调戏领主大人的妖艳美人,昏倒在了地上。褐色的长发散落在草地上,落入其他人眼中,有一种惹人怜惜的美。 宋默却在一般人的范畴之外,拿起细剑对着瑞斯的脖子就要扎下去,所谓趁你病要你命,绝对是真理!可在剑尖距离瑞斯的脖子只有零点一毫米时,宋默的动作突然停住了,神情莫测的看着瑞斯,魔法师? 就这么杀掉太可惜了。比起做肥料,他还有更大的用途…… 收起了剑,宋默朝着强森一伸手:“拿来。” 强森连忙把背上的弓弩取下来交给宋默,宋默却一皱眉头,“不是这个。” 强森又把靴筒里的匕首拿出来,宋默又是一摇头,“也不是这个,腰带给我!” 腰带?! 强森控制不住的后退一步,领主大人要他的腰带做什么?! 宋默见强森迟迟没有动作,不耐烦的又催了一声,“快点给我,别磨蹭!”接着对另外几个随从说道:“你们的也给我。” 随从们的脸色,立刻变得万分精彩。 矮人罗德从刚刚开始,下巴就一直没合拢过。 是他太迟钝,还是事情的变化太快? 这个披着黑斗篷的美人,不是格里兰领主的情人,而是仇人?如果是仇人,为什么不一剑结果了他,而是朝他的随从要腰带?!见宋默的目光又朝他看了过来,罗德立刻抓着腰带后退三大步,摆出一副誓与腰带共存亡的样子,不行,绝对不行! 宋默压根就没理会他,直接对站在他身边的八个反教会斗士说道:“我相信你们都是诚心来投靠我的,那么,知道投名状是什么意思吧?” 投名状? “识相的,腰带给我吧。” 八个常年和光明教会骑士斗智斗勇的壮男,冷汗顿时就下来了。 这个领主,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最终,宋默拿着随从和斗士们的腰带,把昏倒在地的瑞斯,捆了个严严实实,不知是恶趣味发作还是想报复这个男人,找了根棍子,往瑞斯绑起来的手脚之间一穿,让两个随从抬着,像抬着待宰的八戒一样,就要打道回府。 罗德连忙叫道:“领主大人,您还没结算矿石的钱!” 宋默一拍脑袋,“瞧我这记性。”取出金币袋子,刚要交给罗德,又收了回去,打开袋子,取出了一部分,然后才交给罗德。 “为什么?”罗德知道这笔钱自己不会拿得顺利,但还是要问清楚,扣金币总要有个理由。 “这家伙。”宋默竖起大拇指,朝身后一指,瑞斯被倒挂在木棍上,黑色的斗篷和褐色的长发一起在半空中飘荡,晃悠,好不凄凉,“你把这个大麻烦送到我家来了,没全扣掉,还是因为咱俩深厚的交情!” 去他的交情! 鬼才和这个无耻的强盗有交情! 罗德气得胡子眉毛都竖起了起来,奈何现在形势比人强,他在强盗的地盘上,也只能把这口气咽下去。 他再次发誓,永远不和格里兰领主做生意了,打死也不! 面对罗德难看的脸色,宋默却依旧笑眯眯的,单手搭在罗德的肩膀上,从怀里掏出一本册子,交给了罗德。 “别这样,我的朋友,看看这个,你绝对会喜欢的。” 罗德斜眼看着宋默,到底还是没忍住好奇心,翻开了书页。 然后…… 没有然后了,只是看了三页,号称见多识广,什么都不畏惧的矮人罗德,突然喷出两管鼻血,晕倒在地。 宋默拍了拍罗德的脸,见这个涨红了脸的大胡子没什么反应,鼻血却流成了一条小溪,连忙扯下两根布条塞进他的鼻子里,然后让一个随从扛起罗德,一起带回领主府。于是,发誓不再踏进格里兰领主府一步的罗德,在昏迷的情况下,二进宫了。 宋默弯腰捡起掉在地上的小册子,看着溅到上面的血迹,不由得感叹,就算是矮人,也无法抵抗人体艺术的威力啊。 返回领主府的众人,谁也没注意到,本该和罗德一样昏迷的瑞斯,却突然睁开了眼睛,海蓝色的眼中闪过一道诡光,鲜红的唇勾起了一抹微不可见的笑,随后又闭上了双眼。这一切的发生只在一瞬间,就连抬着他的随从,也没有发现。 第29章 赛万斯回到总督府后,立刻召集铁匠,开始制作攻城凿。 比起宋默领地里的小作坊,西北行省的钢铁生产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铁匠们不再各自为战,技术最好的几个铁匠合作建成了一个大型的作坊,不断压缩其他铁匠的生存空间,迫使他们不得不放弃自己的小作坊,加入到“集体”中来。 组合起来的铁匠们虽然冶炼技术比不上矮人,但产品的数量和质量,都不是一个穷得叮当响的领地能比得上的。有了他们,财大气粗的赛万斯总督,自然不会吝啬到用木箭代替铁箭,更不会出现只用铁铸造箭头这种事情。 “半个月,我要看到成品。” 铁匠们不敢怠慢新总督的命令。连奉命督造的官员,都小心翼翼,不敢犯下丁点错误。潘威的意外死亡和赛万斯的突然上台,让这些潘威时代留下的官员惶惶不可终日。拉得隆家族在西北行省的势力盘根错节,不容小觑。如果自己再不识相一点,被从位置上赶走是早晚的事情。 西北行省官员的薪水丰厚是众所周知的,没人愿意自断财路。 因此,在赛万斯接任总督后,所有现任官员都表现出了异常认真的工作态度,似乎要向赛万斯证明,没有人会比他们做得更好了。而他们对新总督的中心,天地可表。 赛万斯对此没做任何表示,既没有给他们承诺,也没有马上就把他们解任。在格里兰的经历,让赛万斯总督练就了喜怒不形于色的本领,只要被面无表情的总督大人看上一眼,底下的官员们就开始感到压力山大。 如果宋默知道自己给赛万斯造成了这种影响,不知道该做何感想。 或许是觉得自己的赎金收少了,有一大笔培训费用被漏掉了。 工匠们紧锣密鼓开始工作时,莫里已经带着赛万斯承诺给宋默的粮食和物资,离开了西北行省。粮食和物资装满了三辆马车,车队中还跟着一匹枣红色的大马。 这是赛万斯答应送给宋默的战马。 莫里将物资送到格里兰后,并没有多做停留,带着宋默手里唯一一具攻城凿离开了。他现在很得赛万斯的重用,只要宋默和赛万斯的交易持续下去,他不仅不用担心会丢掉性命,连升官发财也不是问题。他明白,决定自己命运的不再是赛万斯总督,而是格里兰的领主,宋默格里兰。 对于当初收下宋默的金币,莫里永远不会后悔。 莫里离开后,宋默兴冲冲的查看了他送来的粮食,在发现送来的粮食全部都是小麦,连玉米都没有时,宋默开始挠头了。 格里兰的土地并不适合小麦生长,产量很难提高。 按照他的计划,格里兰的人口只会越来越多,到时候,粮食问题肯定会成为老大难。想要留住人,总要让人家吃饱肚子把? 吃不饱的劳苦大众,最喜欢干的事就是揭竿而起造反闹革命,打土豪分田地。何况罗德能给他弄来的,大部分都是这种有着先进思想和极大动手能力的革命斗士。如果宋默不想自己被当成土豪打倒了,就必须想办法让格里兰尽快富裕起来。然后带着这些斗士去打别人的土豪,分别人的田地! 粮食靠进口绝非长久之计,万一哪天双方的关系崩了,那问题就严重了。 想改变这种情况,唯一的办法就是找到适合在格里兰种植的高产粮食作物。玉米的种子宋默已经有了,但数量不多。除此之外,宋默第一个想起的就是土豆。这种东西比玉米还容易种植,产量也高。 可去哪里找?问了地精,他们也不知道,甚至见都没见过。 于是,宋默想到了还被留在领主府“做客”的罗德。 “如果你能帮我找到一种东西,今后交易的矿石价格,提高一成。你送到格里兰来的人,我也会按照人头付给你金币。怎么样,这生意不错吧?” 宋默形容得很美好,罗德却听得直皱眉,和宋默接触多了,让矮人明白了一个道理,和强盗做生意,绝对要多长一个心眼。 “什么东西?” “一种食物。 “食物?” “恩,长在地下的,叶子是这样的,长成后是这样的……吃法很多,可以烤,也可以煮,把皮削掉是这样的,吃起来的口感……” 宋默一边说,一边在纸上画着,画完了推到罗德面前,“就是这个。” 罗德听完宋默的形容,拿起画看了一会,看着宋默的眼神逐渐变得奇怪起来。 “干嘛这么看我?” “你从哪里知道这个的?” “有什么奇怪的?” “这种作物,只有精灵才有,他们管这种作物叫马铃薯。”罗德指着画上的土豆对宋默说道:“精灵偶尔会用烤好的马铃薯和矮人交易。味道不错,也很容易吃饱。我们曾想从精灵手里买种子回去种植,但精灵始终不松口。” 罗德顿了顿,才接着说道:“为了找寻这种作物的种子,几个勇士冒险进入了精灵之森,结果差点被精灵射成刺猬。” 听着罗德的叙述,宋默的脑海中出现了这样一个画面:几个全身甲胄手短脚短的矮人扛着斧子在前狂奔,一群身高腿长的精灵在后边紧追,精灵们拉弓射箭,高喊着:“代表马铃薯消灭你!”。箭支嗖嗖的射向矮人,不一会,矮人的背上就插满了箭支,活像一个个跑动中的大刺猬…… 这一切,都是为了土豆! 恩,土豆威武! “我们几乎找遍了整个大陆,始终一无所获。原来,是我们找的方向错了,它们不是长在树上,而是长在地下的。” 树上?这些矮人竟然想到树上去找土豆?简直是太天才了。不过,既然这里有土豆,那地瓜和芋头呢? 宋默又画出了地瓜和芋头的样子和植株,遗憾的是,罗德没见过这两种作物。土豆的植株他倒是见过。 “我可以帮你把马铃薯整棵弄来,交换条件不是你提出的那些,而是这种作物的正确种植方法。” “恩……”宋默敲敲桌子,“你如果能帮我找到这两种作物的其中一种,”宋默指着地瓜和土豆,“我就教你,要么就额外拿五百个金币来换。” “这不公平!”矮人罗德跳了起来。 “别和我说公平不公平。”宋默靠在椅背上,架起了两条长腿,“做生意就是这样,没有绝对的公平,否则,还怎么赚钱?” “你这样做,不怕我干脆不做这笔生意?” “不怕。”宋默笑眯眯的双手环抱在胸前,朝着罗德一仰下巴,“大不了我自己派人去找,只是时间的问题罢了。而你呢?” 罗德半晌不语,宋默接着说道:“想想看,只要知道了种植方法,这种可以轻松填饱肚子的食物,要多少有多少!和让精灵吃瘪比起来,五百个金币,算得上什么呢?况且只要你找到了我要的东西,这些金币,还会安全的留在你的口袋里。” 矮人一向和精灵不对付,宋默清楚知道这一点。他确定,罗德会答应自己的条件。 最终,罗德点头了,不情愿的签下了一份新契约。宋默看着契约上还没干透的墨迹,吹了一声口哨,笑得像只阴谋得逞的狐狸。 两天后,罗德收拾了行装,赶着马车,离开了格里兰领主府。 莫里将攻城凿带回西北行省后,铁匠们有了更确切的参考,在赛万斯规定的最后期限到来之前,就把成品做了出来。 赛万斯没有耽搁,将图纸和成品一起送往了首都。他确信,凭借这次功劳,他绝对会在总督的位子上,坐得更稳。 宰相墨菲得到消息,立刻前往宫廷觐见国王,赛万斯是由他推荐成为西北行省总督的,没想到,刚上任不久,就给了他这么大的一份惊喜。 比起墨菲的喜悦,黑炎拿到攻城凿的图纸后,却显得若有所思。 潘威,赛万斯,投石器,攻城凿。 都是西北行省。 是赛万斯得到了潘威留下图纸,还是这些图纸本来就是他给潘威的,而潘威独吞了之前的功劳? 这样一想,潘威的死,就很值得商榷了。 不过,还有另外一种可能,那就是,这两份图纸,都出自另一个人……如果真有这么一个人,那他到底是谁? 黑炎坐在王座上,单手撑着下巴,微微合上双眼,摩挲着右手食指上的红宝石戒指,陷入了沉思。 第30章 西北行省新任赛万斯献上的攻城凿,再度在奥比王国首都掀起了波澜。 潘威和赛万斯,投石器和攻城凿,两位总督,两样攻城利器,都出自西北行省。这让以商业闻名的西北行省,被推上了风口浪尖。这段时间的贵族宴会,如果话题中没有西北行省,那简直是out得不能再out了。 之后国王的又一道命令,更是让宫廷权贵们大哗。 国王黑炎,将在冬季第一场雪来临之前亲征萨比森,西北行省的总督赛万斯,被任命为王国右翼军的副先锋官! 对一个行省总督来说,这几乎是五级连跳,如果潘威泉下有知,恐怕会被气得从坟墓里爬出来,上演一部异世版丧尸传奇。 同样是总督,同样是献上攻城器械,他的任命是个临时工,赛万斯却是正式编制,这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 宰相墨菲对国王这一任命是举双手赞成,其他的大臣们就算有异议,也不敢当面向国王提出质疑。 在奥比王国,国王黑炎的命令,就代表着一切。 赛万斯接到来自首都的任命时,几乎克制不住的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光明神在上,他不是在做梦吗? 为了证明自己是清醒的,赛万斯总督做出了一件无比傻缺的事情,他把国王签发的命令,压在了枕头下边,然后,一夜噩梦。 在梦里,他梦到了一头黑色的巨龙,巨龙金色的眼睛冰冷的看着自己,没等自己说话,巨龙硕大的脚丫子,一下就踩在了他的脸上。 那个味儿啊…… 在格里兰的领地,领主府的重建工作已经接近了尾声。地精们精心打造的地下城堡,丝毫不逊色于任何一个大贵族甚至是国王的宫殿。 大理石柱,彩绘壁画,由于后期侏儒的加入,地下城堡的通风,排水等系统更加完善,基本不会出现空气污染或者屋里划船的情形。 地面上的领主府也被修缮一新,除了主要建筑,领主府周围的围墙被增高了半米,上面浇筑了密密麻麻的不规则石棱,棱角经过刻意的打磨,锋利无比,能直接刺破厚度一厘米的木板。据地精宣称,这是领主大人再三要求的。 其实宋默想拉铁丝网的,到底被老约翰阻止了。 墙上铁丝网,窗上铁栏杆,这还是领主府吗?说是监狱都有人信吧? 老约翰说什么都不松口,宋默只好将铁丝网换成了现在的石棱,不久后宋默就发现,这效果,比铁丝网更好!任何再敢半夜爬他家院墙的家伙,就得祈祷脚下千万别打滑了。 “敢和老子耍流氓装混蛋,老子戳碎他们的蛋!” 话落,宋默叉腰哈哈大笑。站在他身后的老约翰满脸铁青,他没脸去见老领主了。 地精和侏儒这才知道宋默要求浇筑这些石棱的目的,想想被这些石棱刺破某个部位的下场,饶是见多识广,在牢房里度过大半生的老侏儒,也忍不住背后发寒。 矮人乔桑和莫斯比的铁匠作坊也已经建成,正式投产了。 和罗德买来的矿石,全部被送到了两个矮人的作坊里。艾德,山姆和哈山,将自己的作坊交给了已经出师的学徒打理,三个人整天埋首在矮人的作坊里,让做什么做什么,让烧火绝对不担水,让搬石头绝对不抡锤子,比当初三人做铁匠学徒时还勤劳认真。 乔桑和莫斯比工作时也不会刻意避开他们,甚至还会主动教授他们一些打制刀剑盔甲时的诀窍。按照两个矮人的说法改进技术之后,三个铁匠打制出来的重剑,完全不是之前的成品能媲美的。 如果说三个铁匠之前打制的重剑是大路货,现在已经够得上是精品了。 乔桑和莫斯比也没有阻止艾德三人靠近高炉,甚至还当着他们的面,亲自演示了该如何使用高炉炼钢。艾德三人亲眼看到乔桑和莫斯比将原料送进高炉,加热后得到了铁水,等铁水冷却后就得到了质量好得让人惊叹的钢铁。 不需要成千上万次的捶打,只需要建造一个高炉,就能得到质量一流的钢材!艾德三人几乎要把两个矮人供起来膜拜。 但是,乔桑和莫斯比也留了个心眼,该保密的,他们绝对不会松口,就如高炉炼钢的原料,到底有哪几种,他们始终没有告诉三个铁匠。 铁匠们只知道有铁矿石,还能分辨出有石灰石,其他还有些什么,他们完全不清楚。这样,哪怕他们知道了高炉炼钢的原理,学会建造这种高炉,也始终掌握不了矮人炼钢的诀窍。 眼睁睁的看着矮人炼出一炉又一炉的钢材,开始按照领主的图纸制作武器,自己只能打下手,铁匠们的心里都有些不是滋味。 但是他们也不可能直接开口去问,毕竟,矮人之前教授给他们的技术,已经让他们获益匪浅,再去刨根问底,三个铁匠拉不下那个脸。 按照宋默的说法,这就是思想觉悟还不够高,还没有树立把建设格里兰当做毕生事业的伟大目标。 要想发展,要想赚钱,就得死缠烂打不要脸皮!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 幸好困扰三个铁匠的问题对宋默来说不算什么。 感谢应试教育,感谢发达的度娘和谷哥。理论知识宋默不缺,他缺少的,只是实际操作的经验。就像他一脑袋的武器图纸,却连支步枪都造不出来一样。 动嘴可以,动手,比登天还难。 如果乔桑和莫斯比知道自己绞尽脑汁保守的秘密在宋默面前根本就不是秘密,而自己让艾德三人学到的东西,才是宋默最想知道的,不知道会不会想一头撞死。 好在艾德三人还没将这件事情告诉宋默,宋默也就没机会把自己的快乐建筑在矮人兄弟的痛苦之上。 作坊建成投产后一个星期,宋默期待已久的步枪,终于被送到了他面前。枪身是钢制的,枪托是木质的,入手将近十斤,和之前侏儒交给他的全木质步枪,完全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和步枪一起送来的,还有十枚依照宋默要求制作的尖头子弹。火药是宋默交给乔桑和莫斯比的,制作子弹用的铜矿石也是从罗德手里买的。宋默这次学乖了,给了图纸不算,步枪和子弹用什么材料,做成什么样子,是什么用途,巨细靡遗的和矮人兄弟说了好几遍。 虽然兄弟俩被宋默唠叨得耳朵要长茧子了,可效果却是惊人的。整支步枪做出来,与宋默脑海中的图片几乎是一模一样。 唯一的遗憾是,没有瞄准镜。 没有男人不爱枪,宋默迫不及待的打开枪机,将一枚子弹装入弹仓,跑到院子里去试枪。一声枪响,将领主府内的众人都惊动了,这种响声,虽然比不上之前领主要艾德几人做出来的那种手榴弹,,可听在耳朵里,也是够吓人的。 管家老约翰第一个从房间里冲了出来,就见宋默站在草地上,看着五十米外被射穿的木板,笑得合不拢嘴。 老约翰走过去摸了摸木板上被打出的弹孔,“领主大人,这就是您说的枪?” “当然!”宋默把枪往肩膀上一扛,冲着老约翰一抬下巴,“管家,不是我吹牛,只要有一千支这样的步枪,再加上迫击炮和手榴弹,除非是万人大军,否则,咱们谁都不惧!” 听到宋默的话,老约翰先是激动了一下,然后脸色变了。领主大人说,一千?全格里兰,加上还在爬的孩子,满打满算还不到四百人! “不用担心。”宋默笑眯眯的朝老约翰眨眨眼,“有了这个,人口不是问题,粮食不是问题,金币也不是问题!管家,从今天开始,格里兰的历史,就要改变了!哇哈哈哈……” 一激动,京剧腔再次出现。 老约翰看着笑得无比张狂的宋默,半晌无语。 枪响声也惊动了住在领主府的八个反教会人士。以哈洛德为首,八个男人在向格里兰领主交出“投名状“之后,就被安排住进了领主府。宋默已经下令,等到领主府重建工作完成,地精们的下一个工作,就是在领主府的西面,给这些斗士和即将到来的斗士们,建造几栋集体宿舍。 按照宋默的想法,这些反封建反迷信反压迫的斗士,能在层层追杀之下依旧安然无恙,武力值和逃命本领肯定不一般!如果说服这群人投入到为格里兰建设添砖加瓦的强盗事业中来,一旦形成规模,这支队伍绝对能在整个光明大陆横着走! 前提是,必须保证这支队伍思想的纯洁性! 反封建可以有,反迷信也可以有,反压迫更可以有! 但是,反对宋默格里兰,绝对不能有! 必须让这些人知道,要想革命成功,必须一颗红心向领主,全心全意为格里兰服务! 至于怎么做,通俗点说叫忽悠,学术点说叫洗脑。 不管怎么说,已经成功把领民和赛万斯忽悠上贼船的宋某人,对搞定这八个要靠他吃饭的反教会人士,还是十分有信心地。至于被关押在地牢里的瑞斯梅尔斯,宋默压根就没想自己能把他给忽悠了。在自己有把握抓住这家伙的小辫子之前,假妹子同志,还必须在地牢里面壁思过。 第31章 宋默扛着枪走到院子中的一棵大树下,往树干上一靠,今天太阳很好,虽然快入冬了,中午的太阳,还是会照得人暖洋洋的。 “哈洛德,在领主府住得还习惯吗?” “一切都很好,我们都很感谢领主大人的慷慨和仁慈。” 慷慨,仁慈? 听到这话的老约翰,忍不住扫了哈洛德等人一眼,他们说的这个人,是格里兰的领主大人吗? 宋默却和老约翰的意见不一样,听到哈洛德的话,领主大人很自然的点了点头,“感谢的话就不用多说,有件事,我一直想问你们。” “您请问。” “不用这么严肃。”宋默笑了笑,继续说道:“我很想知道,你们究竟和教会结下了什么梁子,要被教会骑士上山下海的追杀?” “……” “很严重?” “事实上,的确有些难以启齿。” 难以启齿?该不会和赛万斯一样凶猛,到上司家里去杀人放火,结果运气不好被发现了吧?宋默眼珠子一转,朝老约翰示意了一下,老约翰立刻心领神会,将刚刚被枪声吸引过来的仆人和侍女都赶回了工作岗位。不到两分钟,院子里只剩下宋默和哈洛德几人,连老约翰也没留下。 哈洛德这才接着说道:“实际上,我曾经是个见习主教,而这七个人,是跟随我的修士。” 见习主教和修士被追杀……宋默摸摸下巴,教派内讧?难不成宗教界人士也有江湖? “我爱上了大主教……” “虾米?!”宋默倒吸一口凉气,大主教?据他所知,整个光明教会中只有六个大主教,而且都是七十岁以上的老头子! “……身边的圣女。”哈洛德奇怪的看了宋默一眼,这种事情值得他这么吃惊吗? 哦,圣女,不是大主教,宋默拍拍胸口,虚惊,完全是虚惊一场。 “然后呢?” “因为各种原因,心爱的姑娘拒绝了我,而我不愿意放弃,所以决定将她从神的身边夺走!” 哈洛德的声音低了下去。宋默恍然大悟,于是,满脸皱纹的大主教得知了消息,大发雷霆,苦命的恋人只能亡命天涯,被教会骑士追杀? 不对啊,如果真是这样,和哈洛德一起被追杀的,应该是那个圣女软妹子,而不是这七个硬汉子。 “因为我当时是打算趁着夜黑风高之时,将圣女从光明大主教的神殿中抢出来的。” 抢出来? “因为神殿的守卫太严密的,我只能带上帮手。” 帮手? “却不想行动被发现了,教会下令严惩,我们很可能被一起送上绞刑架。因此,我们只能一起亡命天涯。” 宋默眨眨眼,这事怎么听着不太对劲?而且只是一次未遂的行动,就要被绞死这么严重? “不是一次,同样的事情,我做了六次。” “六次?”宋默下意识的问了一句,“不会下手对象都是光明教会的圣女吧?” “你怎么知道的?”哈洛德诧异的看了宋默一眼,“遗憾的是,六次都没有成功。” “因为抢软妹的行动不成功,又被追杀,所以你们就走上了反教会的道路?” “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吧。” 听完哈洛德这番话,宋默的第一反应是,这家伙根本就不是看上哪个软妹子了,他只是为了抢妹子而抢妹子吧? 第二想到的是,这压根就是个以绑架圣女软妹为目的的犯罪团伙!而且一绑就是六次!还次次都不成功。 见过笨的,就没见过这么笨的! 可连这八个笨蛋都逮不住杀不死的教会骑士,岂不是比他们还要笨?堪称笨蛋中的战斗蛋? 不过,犯罪团伙的首脑见习主教哈洛德是见到圣女软妹就花痴,那这七个从犯是因为什么?他们该不会也对着圣女软妹花痴吧? “因为修士的生活太单调了。”其中一个修士回答道:“我们需要为单调的生活,寻找一点刺激。” 因为寻找刺激被教会追杀,还摇身一变,从宗教界人士变成了恐怖分子……宋默无语了。 如果真被教会逮住绞死了,他们绝对不冤枉。 不过,这样胆大包天的家伙,不当强盗,简直就是浪费人才!笨点不要紧,完全可以后天调教。关键是,笨蛋容易忽悠啊!殊不见脑袋大脖子粗的伙夫,被本山大叔一通忽悠,手表和自行车全部双手奉上? 搓搓掌心,计上心头。 宋默对哈洛德说:“跟着我,妹子大大的有!丰乳肥臀腰细腿长!” 哈洛德眼睛亮了。 宋默对另外七个前修士说:“跟着我,单调都是过去,精彩的生活不是问题。爷们玩的就是心跳,玩的就是刺激!” 前修士们的眼睛也亮了。 于是,在妹子和刺激的双重诱惑下,八个前宗教界人士组成的绑架犯罪团伙,成功被忽悠上了宋默的贼船。 既然上了船,万事就由不得他们了! 宋默眉开眼笑的掰着指头算计:教会里的人都懂点医术吧?正经修士怎么说都要比乔治那个挂名的强吧?见习主教应该更厉害吧? 转头看向还在畅想美好生活中的哈洛德等人,一个想法在宋默脑海中逐渐成形。 两天后,宋默把一份关于如何展开领地中医疗卫生事业的计划交给了老约翰,并在老约翰耳边如此这般,这般如此的吩咐了一遍,老约翰听得连连点头。第二天,就带着几个仆人和侍女把领主府一层的一间客房和三间杂物间进行了大改造。墙壁被重新粉刷,屋内的家具大部分被搬走,只留下一张桌子,四把椅子,以及靠墙摆放,只够一人躺下的木板床。 哈洛德八人再次被宋默邀请进小黑屋长谈,在大棒和胡萝卜的双重诱惑下,八个赤脚医生开始了在格里兰领地中的行医生涯。 乔桑和莫斯比除了制造宋默要的武器之外,有了另一项工作,制造几件怪模怪样的器材,领主说,这叫医疗器械。虽然矮人兄弟俩搞不懂这些东西到底怎么用,但既然领主要,做就是了。 通过和哈洛德等人的长谈,宋默了解到,光明教会的医术,很难界定为中医还是西医,他们会熬制草药,也会使用西医的治疗方式。六个大主教,分成了两派,谁也没办法完全说服谁。直接造成了在哪位大主教的神殿中任职,学习的就是哪种医术。 哈洛德八个人,学习的全部是西医。算不上名医,可治疗一些普通的病症,完全不是问题。但遇到疑难杂症的话,他们就没办法了。 这一状况,更加坚定了宋默绑架一个主教的决心。当然,这只是想想,短时间内,宋默并不打算付诸行动。 就这样,一家无证无照的黑诊所,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正式挂牌营业了。 哈洛德八个人分别在四个房间中“坐诊”,胸前挂着宋默特地为他们定制的听诊器。这个小东西很像主教使用的“听声筒”,但哈洛德肯定,这比那个更好。 其实宋默还想弄个体温计什么的,奈何格里兰根本就没人会做玻璃,只能暂时作罢。 在画着表格的纸上记录下面前老人的姓名年龄和身体状况,哈洛德示意他在名字那一栏按下手印,开了药之后,告诉他需要注意的问题,白发苍苍的老人笑着向哈洛德道谢,虽然不是第一次被感谢了,哈洛德还是觉得耳朵有些发红。 虽然光明教会的教义是帮助世人,但是,他从来没有在教会的信徒身上,看到过这种笑容,听到过这种发自内心的感谢。 老人离开之后,领主府的红发侍女安妮掀开帘子走了进来。一身紧腰长裙,勾勒出她窈窕的身形,胸前的一对小白兔夺人眼球。见屋里的两个男人看得眼睛发指,安妮故意一挺胸脯,连骑士们的裤子都敢扒,姑娘压根就不在乎被两个猪哥盯着看。 更何况,领主大人说了,只要能让哈洛德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金币绝对不会少!接到同样命令的,还有领主府的其他侍女。无一例外都是身强体健难推倒的漂亮辣妹子。 红发妹子表示,反正领主大人只说勾引他,又没说要嫁给他,真给勾起火来,一拳揍飞,完全无压力。果然近墨者黑,在强盗领主的熏陶下,纯洁善良的妹子,也逐渐黑化了。 “恩哼!” 安妮坐到了哈洛德面前的椅子上,胸前的小白兔又是一跳,哈洛德轻咳一声,总算是把持住了。 策划了这一切的宋默,此刻正坐在卧室的窗前,一丝不苟的擦拭着手中的步枪。从枪托到枪筒,没有任何遗漏的地方。动作仔细,轻柔,就像在抚摸心爱的情人。 过了一会,终于将整支枪擦拭干净,宋默端起枪,枪口朝向卧室的墙壁,手指扣在扳机上,嘴里发出了轻轻的一声“砰”。 随后眯起眼睛,嘴角微勾,好像刚刚还站在他面前的敌人,已经躺在了血泊之中。 又过了一会,宋默站起身,瑞斯梅尔斯已经被他关了快半个月了,应该去见见了。 第32章 关押瑞斯的地下牢房在地精修建的城堡最底层。作为逃跑行家的地精,联合祖祖辈辈把牢底坐穿的侏儒,一起设计并修建了这些阴森恐怖,号称呆上几天就会让人崩溃的地下牢房。 可是,在瑞斯梅尔斯面前,这间阴森恐怖的地牢,似乎根本就是个摆设。在透过门上的气窗看清楚里面的情景时,宋默面无表情的看向看守牢房的地精,目光中充满了怀疑。 “你们确定,修建的是牢房,而不是豪华的客房?” “领主大恩,我们宣誓效忠您,绝对不会对您说谎!” “那里面的情景怎么解释?”宋默干脆用双手直接把地精提起来,正对着气窗,结果,地精也愣住了。 “领主大人,我真的不知道!”地精脸色变得惨白,宋默之前动不动就叫嚣要煮了他们的事情,的确给这些绿皮小个子,留下了心理阴影。看到宋默神色不善,地精连忙辩解道。“领主大人,我发誓,我绝对不知道!” “那就是其他人知道了?” “不,我们都不知道!”地精的声音都带上了哭腔,“他是个魔法师……对,他是个魔法师!” 地精似乎抓住了救命稻草,大声叫道:“领主大人,他是个魔法师!这里面的情景,一定是他弄出来的!” “是吗?” 宋默还是有些半信半疑,但眼前这个地精吓得快尿裤子了,很明显没有说谎。 难不成,这真是瑞斯梅尔斯自己在捣鬼?魔法师真有这么神奇? 带着疑问,宋默用钥匙打开房门,走了进去。 室内的布置根本不像关押犯人的牢房,倒像是用来招待尊贵客人的客房。地上铺着酒红色的长毛地毯,墙上挂着花色鲜艳的壁毯,房间正中是一张雕花的四柱大床,床帐上用金线绣着花纹。靠近墙边摆放着一张圆形的茶几,茶几边坐着褐色长发的美人,美人面前还摆着一杯热茶,茶水升腾起白色的水汽,让捧着一本书安静坐着的瑞斯,美得极不真实。 唯一煞风景的是,美人捧着的书不是优美的诗集或厚重的史书,而是一本出自领主大人之手的人体艺术。 这本让罗德血溅三尺的小册子,瑞斯却看得津津有味。 果然,这货本质上还是个男人吗?但是,这书是怎么到他手里的? 宋默开门的声音在寂静的室内显得有些突兀,瑞斯却丝毫不以为忤。抬起头看向宋默,微笑着向他问好,“日安,领主大人。” 姿态那叫一个亲切,笑容那叫一个自然,好像他刚刚在看的不是升级版的妖精打架,而是一本描绘生物自然行为的科学著作一样。 宋默关上门,走到瑞斯的对面,拉开椅子坐了下来。瑞斯打了个响指,宋默的面前,立刻出现一杯散发着香气的奶茶和一小块草莓蛋糕。 “请用。” 亲眼见到凭空出现的蛋糕和奶茶,宋默觉得很不可思议,魔法师果然是个神奇的生物。他错怪地精了,回头要道歉,宋默不是个好人,却不是个不愿意承认自己错误的小人。 不过这样一来,宋默有些明白为何魔法师比光明教会更不受国家掌权者的待见了,比起大多数时间只喜欢动嘴皮子,余下时间用来客串医生的光明教会神棍们,这些能随手变出任何东西的魔法师,简直就是逆天的存在。 人可以不生病,也可以没有信仰。 但不能不吃饭,不穿衣服。 魔法师不单能满足人类的这些需求,还可以做到升级加强版。想要一片面包,直接给你一条,想要一块烤肉,干脆给你一头野猪。 万一哪天这些魔法师不安于室,想到国王的宝座上留下到此一游的墨迹,哪个国王能HOLD得住?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宋默再想不明白,他就真成了二师兄了。凭借眼前这家伙的本领,怎么可能轻易被自己打昏,又哪里是一个地牢就能关得住的?这家伙分明是故意被自己抓回来的!或许是因为看出来自己不待见他,干脆演了一场异世版的“苦肉计”。 不得不说,瑞斯梅尔斯这个人,聪明得让人害怕。 早知道事情是这样,他当时那一剑就该直接戳下去!虽然结果肯定是伤不到这家伙一根汗毛,至少可以解解气。 看宋默瞪着面前的蛋糕却不动手,瑞斯拿起精致的银叉,叉起一块蛋糕送进自己嘴里,又叉起一块送到宋默的嘴边,“尝尝看,你不喜欢草莓吗?” 嘴边的蛋糕甜香诱人,奶油上覆盖的草莓,就像是穿着草裙在他面前大跳摇摆舞的美人,让人口舌生津。 宋默到底没能抵抗得了蛋糕的诱惑,这不能怪他,在连续吃了几个月面包之后,能吃上一块蛋糕,那绝对是不折不扣的奢侈!反正不要钱也毒不死,宋默不打算继续和自己的肚子过不去。 看着这样的宋默,瑞斯眼中的笑意加深了。虽然他接近宋默格里兰的目的的确不单纯,但不影响他对这个人产生好奇和兴趣。 他很特别。从身体,到他的灵魂,都很特别。 瑞斯交握双手,支着下巴,笑看宋默将一整块蛋糕吃完,又将奶茶一饮而尽,说道:“要不要再来一块?” 宋默擦擦嘴,对瑞斯说道:“不用了,谢谢” “不用谢,能招待你,是我的荣幸。” “我不会问你为什么一定要接近我,估计问了你也不会说,就像上次一样。”宋默顿了顿,继续说道:“不过你既然想留在这里,就不能继续白吃白喝,必须工作。” 白吃白喝?瑞斯险些把嘴里的茶喷出来。 看守牢房的地精,三天才给他送一块面包。如果他不是个魔法师,估计已经被饿死了吧? 瑞斯不得不为宋默这番话竖起大拇指,这种睁眼说瞎话,面不改色颠倒黑白的能力,实在是我辈中人的不二楷模。 “工作?” 瑞斯手肘支在桌面上,单手撑着头,笑看着宋默,“您希望,我为您做什么呢?” “很简单。”宋默伸出手,勾了一下瑞斯的下巴,眨眨眼,“脱衣服就行了。” 脱衣服? 瑞斯愣了一下,然后神色变得暧昧起来,“为了你,我很乐意。” 话落,直接解开了上衣的第一颗纽扣,还想继续时,宋默却突然阻止了他。 “不能这样脱。” ?? “躺到床上去。” 宋默干脆拉着瑞斯走到床边,把他推倒在了床上,然后直接一把扯开了瑞斯的上衣,镶嵌着宝石的纽扣崩落在长毛地毯上,没有发出一点声响。 瑞斯似乎有些意外,看看被扯开的上衣,说道:“我不知道,原来你更喜欢主动。” “恩,我喜欢主动。” 宋默敷衍的点了点头,把瑞斯的上衣扒干净,却没动瑞斯的裤子,告诉他在这里等着,跑出房间,几分钟后,抱着画板和纸笔又跑了进来,把门一关,画板一架,嘴角一勾,“美人,你可是答应的了,这就开始吧。” 瑞斯眨眨眼,看看宋默的画板和画笔,视线又转到被随手放在茶几上的小册子上,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 “我可以拒绝吗?” “不能。”宋默一呲牙,举起了一直背在身后的步枪,一声枪响,床头的花瓶碎裂成数片。 瑞斯垂下了眼帘,眼中闪过一抹若有所思。 这种武器,让他联想起当初在宋默房间中看到过的图纸,原来,是这样用的吗? 看着沉默不语的瑞斯,宋默突然有了一种翻身农奴把歌唱的感觉,之前在瑞斯面前几次吃瘪,好不容易威武一回,却还是对方故意设下的苦肉计!如今总算是找回了一点场子。 用枪指着瑞斯,宋默一咧嘴,“做,还是不做?” 这场景,这画面,怎么看,怎么像是个气焰嚣张的恶棍举枪威逼床上的美人就范,可事实真的如此吗? 瑞斯没有回答宋默,而是笑着舒展开身体,两条长腿交叠,单臂撑着头,另一只手顺着形状优美的唇不断下滑,滑过精致的锁骨,白皙的胸膛,最后落在结实的小腹,指尖沿着腰带的边缘缓缓探进,粉红的舌尖探出唇瓣,舔过鲜红的嘴唇,海蓝色的的眼睛微微合起,睫毛轻颤,眼角眉梢带上了惑人的媚意。 看到他这副样子,宋默整个人都僵住了,身上的鸡皮疙瘩争先恐后的往外蹦。一个男人,一个比他高,比他壮的男人,竟然媚成这样,太特马地渗人了! 就算能变成软妹子,这货的本质还是个男人吧?是吧? 这时,瑞斯突然翻身趴在了床上,下巴枕在白皙的手臂上,光滑的脊背,劲瘦的腰肢和被长裤包裹的长腿,摆出了一个让人喷血的姿势。 哪怕明知道眼前的生物的的确确是个雄性,宋默还是忍不住心如擂鼓。鸡皮疙瘩冒得更欢了。 妖孽! “这样,你觉得还满意吗,领主大人?” 瑞斯似乎还嫌对宋默的震撼不够,一只手压在宝石带扣上,咔的一声,带扣松脱了,丝质的长裤随着他的动作,沿着胯骨缓缓的下滑,就快要露出冰山的一角…… 突然,瑞斯出声了:“领主大人,口水流下来了。” 宋默几乎是下意识的擦了擦嘴角,当发现嘴边什么都没有,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之后,恼羞成怒的领主大人,举起枪,对着床上的美人就是一枪! 瑞斯往旁边一闪,雪白的床单被射穿,留下一个焦黑的洞。 “领主大人,我只是开个玩笑而已,”瑞斯坐在地上,靠着床沿,“难道你真的忍心要我的命吗?” 宋默懊恼的皱起了眉头,裸男也不是没见过,想当初,四十个肌肉壮男挨个欣赏,也没像今天这样。怎么会这么失态? 他总觉得,自己的情绪很不对劲。这完全不像自己,很不正常。 难道,是因为那块蛋糕和奶茶? 宋默神情莫测的看了瑞斯一眼,收起了画板和画笔,背上步枪,转身走出了房间。 “不继续了吗?” 瑞斯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宋默回头看了他一眼,只是一眼,就让瑞斯的脸色变得严肃起来,马上又恢复了轻松,耸了耸肩膀,“既然领主大人不想继续了,那就下次吧。” 牢房的门再度关上,看守牢房的地精见到宋默从房间中出来,吓得恨不能将自己缩成一团。 领主大人的表情,实在是太可怕了。 第33章 宋默地牢之行后的第二天,格里兰的领地中发生了一件让所有人瞠目结舌的事情。 格里兰的领主大人,堂堂的宋默格里兰,竟然偷窥! 偷窥的还不是女仆更衣室,而是几个换衣服的大老爷们! 一时间,领地里众说纷纭,不到一天的时间里,宋默从带领全体领民发家致富的五好青年,变成了有着特殊爱好的色中恶鬼。 稍有姿色的男同胞们几乎人人自危。以往光着膀子亮肌肉的形象,在格里兰的大街小巷消失匿迹。宋默这个看似荒唐的行为,间接为格里兰的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不小的贡献。 管家老约翰痛心疾首之余,想起了之前还摆在小黑屋里的几十幅裸男画像,顿时悟了。 “领主大人,您实在不应该做出这种行为!” “我知道。” “这件事会严重损害格里兰家族的荣誉和您作为领主的威严!” “我明白。” “绝对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我懂的。” “所以,作为管家的我,必须帮助您改正错误!“ “啊?” 老约翰拍拍手,五个壮男推开门走了进来,一水的年轻英俊,宽肩窄腰,身高腿长。 老约翰又是一拍手,五个男人开始动作利索的宽衣解带,不到几分钟时间,五具年轻健壮,有着古铜色肌肤的男性躯体,呈现在了领主大人的面前。 肌肉壮男们摆动着身躯,展示着自己高高隆起的肱二头肌,宽厚的背肌和胸大肌,结实的八块腹肌,还有得天独厚的臀肌…… 宋默觉得自己眼瞎了。如果眼前是五个妹子,哪怕全身肌肉,也可以接受,但这是五个男人……他只想自戳双目! 这时,老约翰说话了,“领主大人,您还满意吗?” 满意?满意你妹! 宋默无奈的支着额头,真的很想问一句:管家,你真是管家吗?当初那个对骑士们的艺术画尚且看不顺眼的管家,哪里去了?莫不是也穿越了? 最终,宋默也只是挤出了一句话,“管家,能不能让他们先出去?”继续下去,他会忍不住举枪把这些肌肉男和管家老约翰一起突突了。 男人们穿好衣服,排队走出了房间,宋默开始为自己的清白和老管家据理力争。 “管家,你真的误会我了。” “误会?” “我只是单纯想看一下男人的身体。” 老约翰:“……” “这只是为了弄清一件事情。” 老约翰:“……” “总之,我绝对不喜欢男人!” 老约翰:“……“ “管家,你干嘛这样看我?” “领主大人,您觉得自己的话有说服力吗?” 宋默:“……” “如果您对我安排的这些人不满意,可以直说,我会努力到您满意为止的。” 老约翰弯腰行礼,退出房间,宋默愣在原地,张口结舌。 还来?! 此时此刻,宋默突然很想学习一下窦娥女士,双膝跪地,两臂高举,仰天大喊:冤枉啊! 深吸两口气,宋默告诉自己要冷静,古人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苦他奶奶个爪! 如果不是瑞斯梅尔斯,他就不会怀疑自己开始饥不择食!如果不是怀疑自己饥不择食,就不会去偷窥汉子!如果不是去偷窥汉子,就不会被老约翰误会!如果不是被老约翰误会,就不必去看一场瞎人眼的猛男秀! 这一切的源头,都是瑞斯梅尔斯!干脆宰了那个妖孽,一了百了! 刚抓起枪打算去地牢杀人灭口,仆人却来告诉他,西北行省的总督来访。 赛万斯会主动来格里兰? 宋默下意识的朝窗外看去,奇怪了,难道今天太阳是从西边升起的? 赛万斯来找宋默,并不是临时起意。一周后,他就要出发前往首都,在那之前,他还想再和宋默谈一谈。如果宋默愿意把连发弓弩卖给他,无论多少金币,赛万斯都不会吝啬。 想在国王亲征萨比森的战役中表现出色,获得国王的赏识,得到更高的权力和地位,他需要有更多的筹码。 听到赛万斯的来意,宋默沉默了一会,开口说道:“连发弓弩不能给你。” 虽然早就能预料到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可能,结果会是这样,赛万斯还是不免失望。 “别急着失望。”宋默笑着说道:“还记得我之前给你的单发弓弩吗?这种弓弩可以改良。” “改良?” “是的。虽然比不上连发弓弩,威力和射速却远高于强弓。” “你说真的?” “当然。我是个诚实的人,赛万斯总督。” 诚实的人?赛万斯的嘴角抽了抽。 “有成品吗?” “成品暂时没有。”宋默耸了耸肩膀,“不过你急着要的话,一天之后,就能做出来。但我想知道,你为什么突然想要这种武器?” “这和你无关。”赛万斯取出了一袋金币,交给宋默,“这是定金,我明天就要看到成品,还有图纸。” “好吧。”宋默接过袋子,掂了掂,这里面至少有一百五十枚金币,果然是有钱人, “我做事,你放心。明天这个时候,我会把图纸和成品一起给你。” “好的。” 赛万斯离开后,宋默也没心思再去杀人灭口,赚金币要紧。 把金币交给老约翰收起来,宋默埋头画起了图纸,一边画,一边想,赛万斯急着要弓弩,究竟是为了什么? 武装西北行省的军队,对付行省周边的国家?这个可能性不大。西北行省是商业之都,把旁边的国家都灭掉,还去赚谁的钱? 难道,是奥比王国要有大动作了? 如果真是这样,赛万斯的举动就很好理解了。 一旦奥比王国和其他国家发生战争,作为军人出身的西北总督,赛万斯必须负起他的责任,带兵参与到王国的对外战争中。 从赛万斯的表现看,这场战争的规模绝对不是小打小闹。至少不会是三五十个人群殴的“伟大战役”。也不会是上午血腥厮杀,下午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众所周知,能让奥比王国军队大动干戈的,只有萨比森。 想到这,宋默找来了之前曾经看过的光明大陆简史,翻到了介绍奥比王国和萨比森王国的章节,发现这两个国家的恩怨情仇,可以追溯到千年之前。从王国建立开始,两国之前的战争就没停止过。 关于奥比王国还有一段奇怪的记载,据称,这个王国的王族,有巨龙的血脉。 简单点说,就是巨龙曾经把这个国家的某位公主劫财劫色,不想却弄出了人命。恰好那一代的王室中没有男性继承人,公主只能挑起王国的大梁,而她的孩子,自然成为了下一代国王。 女王终身未婚,更是为这个传言增加了可信度。 难道,这就是奥比王国成为大陆上最强大国家之一的原因?有个身体里留着巨龙血的国王坐在王座上,底气不要太足。 战争财是最好发的,但奥比和萨比森的主意,他是不敢打的。唯一能下手的,就是在奥比和萨比森周边的国家,一旦开战,肯定会有被波及的倒霉蛋。 好像,奇萨王国有个行省,就在奥比旁边? 宋默翻到简史首页的光明大陆地图,地图很简陋,却能清楚的看到,地图上,密密麻麻的国家之中,奇萨王国有一片狭长的领土,就像是昆虫头顶的触须一样,顶端和奥比王国接壤,距离萨比森也不远。 这简直是瞌睡就有人送枕头!。 他正愁不知道该怎么向奇萨王国下手,机会就送到了眼前,连背黑锅的人都是现成的。 第二天,赛万斯再见到宋默时,宋默直接和他说了自己的计划,赛万斯先是摇头,开什么玩笑,格里兰的雇佣军?还真能说出口! 这只不过是一群拿起了武器的农民! 见赛万斯始终不愿意松口,宋默使出了杀手锏,凑到赛万斯的耳边,低声说了几句话,赛万斯的脸色变了。 “总督大人,这样的机会可不多。我可以再给你一张床做爱,另外,抢来的东西,咱们四六分账,如何?” “好,成交。” 就这样,西北行省的总督,和格里兰的领主,在一间小黑屋里,策划了一起针对奇萨王国的抢劫案。 一周后,西北行省出发前往奥比首都的队伍中,多了一支来自格里兰的雇佣军。 二十个人的队伍里,包括宋默的随从强森杰森等六人,在抢劫地精和对抗轻骑兵时表现出色的领民十人,以及哈洛德和三个前修士。 这样的安排,是因为这四个前教会人士懂医术,如果中途有人受伤或者生病,不会手忙脚乱。另外,宋默对他们还不能完全放心,带出来四个,家里留下四个,一旦出现状况,老约翰完全可以应付。 况且这八个家伙现在是光明教会的通缉犯,一下都带出来,目标太大。 为了安全考虑,宋默特地让老约翰搜集了领地中所有的牛皮,并让矮人兄弟停止了打造步枪,和艾德三人一起,加紧打造制作铠甲需要的部件。 经过一个星期的努力,二十件由牛皮和钢片制成的格里兰版铠甲就闪亮出场了。 虽然看起来穷酸点,但防护效果却是一流的。 宋默骑着赛万斯送给他的枣红色大马,走在这支队伍的最前方,无视骑兵们嘲笑的眼神,心中暗想:笑吧,尽情笑吧,等小爷发迹了,早晚有你们哭的时候! 总的来说,宋默方方面面都考虑到了,连吃饭问题,宋默都事先和赛万斯打过招呼,格里兰太穷,只能吃大户。 但是,宋默却总觉得自己忘记了很重要的一件事。 是什么呢? 地牢内,瑞斯梅尔斯盘膝坐在地毯酒红色的地毯上,右手在半空中划出一行扭曲的符号,最后一笔完成后,这行字突然化成了一道黑色的风,从地牢门上的气窗中飞出,守在门外的地精,完全没有发现。 奥比王国首都 各省总督的军队陆续抵达,王宫中连续举办了几场盛大的晚宴。首都的居民也开始了各种庆祝,就好像他们即将迎来的不是一场战争,而是一场庆典。 事实上,也的确是这样。 千百年来,奥比人和萨比森人都习惯了战争,战争可以为他们带来军功,财富,粮食和女人。 战争前的庆贺,最初是为了鼓励王国的军队,现在已经成为了奥比的传统。 同样的情景,也发生在萨比森。 一旦奥比和塞比森的庆贺活动开始,周边的国家就开始陷入了恐慌。国王和贵族们争先恐后的走进光明教会,他们从没像此刻这般祈求和平,但光明神从来就听不到他们的祈祷。 该发生的,还是会发生。 该被抢的,早晚都要被抢。 格里兰的众人跟随赛万斯的队伍抵达奥比首都后,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幕,宋默奇怪的问了赛万斯,在得知答案后,无语半晌。 神仙打架,凡人遭殃,这里就成了大国互殴,小国挨抢!靠之,难怪赛万斯答应得那么痛快,原来这是人家的传统! 第34章 奥比王国的首都,建立在高高的岩山之上。三面是由黑色巨石建造的城墙,城墙高达百米,国王的宫殿直接开凿在岩山之上,嶙峋的巨岩和代表着王权的建筑,巧妙的结合在一起,给人一种粗犷,厚重的感觉。 一道瀑布直接从岩山顶端飞流而下,注入王宫东侧的深潭中,每当日出时分,第一缕阳光总是分毫不差的为飞溅的瀑布染上金色的光晕。深潭中的水不断流入城内开凿的人工河道,四季水量充沛,奥比首都的居民们,从来不需要为水担忧。 一路走来,宋默不得不感叹,和这座都城相比,自己的格里兰,说是郊区都牵强。 看看人家这城市规划,市容市貌,再想想自己领地里那一排排的小茅草房,看看人家气势恢宏的宫殿,再想想自己塌了半边的领主府,宋默觉得,人比人,气死人,真不是一句空话。 哪怕见惯了后世的高楼大厦,猛然看到这样一座有国际范的大城市,还是不免有种土包子进城,大开眼界的感觉。当初霓虹矬子看到唐都长安是什么心情,估计就和自己现在的心情差不多。 远远看到一队穿着玄黑色盔甲的士兵走过,宋默停下了脚步。 强森低声问道:“领主大人,还要再往前走吗?” 宋默摇摇头,“不,回去吧。” 见识一下就算了,再走下去,也没什么意思。 回到住处后,宋默意外的发现,本该去王宫中参加宴会的赛万斯,正在等着自己。一身华贵的丝绸服装,领口和袖口还镶嵌着各种宝石,险些亮瞎宋默的眼。差一点就拔出匕首冲上去,割两块下来揣口袋里。 赛万斯的脸色不太好,宋默总觉得他的神情里有种心虚的成分在。 心虚?宋默皱了皱眉头。” “总督阁下,你不是去参加宫廷宴会了吗?” 赛万斯扯了扯领口,似乎这能让他觉得舒服一些,他没有回答宋默的问题,而是对宋默说道:“国王知道了你在我的军队里。” “所以?”昂里斯和奥比不是敌国,格里兰的贫穷又是世人皆知,为了钱,领主亲自披挂上阵,成为西北行省的雇佣军,虽然说出去不好听,但也不是什么大事吧? “国王想见你。” 想见他? 在今天之前,恐怕奥比的国王连格里兰的领主叫什么名字都不清楚。知道他在赛万斯的军队里,最正常的反应应该是一笑了事。现在却特意提出要见他? 宋默的脸色更难看了,“到底是怎么回事?” “事实上,事情是这样的……” 赛万斯的声音有些干巴巴的,可事情说得却很清楚。听完赛万斯的叙述,宋默的脸黑了。 “国王怀疑你和潘威的死有关,你就把我卖了?” “不这样,根本没法解释清楚投石器和攻城凿的出处。陛下会认定是我从潘威手里盗取了图纸!只有说图纸是从别人手里得来的,才能打消国王的怀疑。” 宋默怀疑的看着赛万斯,这个敢宰掉潘威自己上位的家伙,胆子不会这么小吧?竟然被问了两句,就把一切和盘托出?他该不是故意的吧?图纸在他手里,完全可以找个工匠冒名顶替。何必一定要把自己说出来?无论如何,他的理由都很牵强。 赛万斯嘴里振振有词,实际上也是一头雾水,国王陛下只是随口问了他几句话,他就把一切全都说了出来。仿佛嘴巴有了自己的意识,该说的,不该说的,全都一股脑的倒了出来。 但是,庆幸的是,国王只问了投石器和攻城凿,还有他新献上的弓弩,如果再问得多一些,难保他不会将被宋默胁迫为艺术献身的事说出来。如果是那样,他干脆直接一头碰死在宫殿的柱子上算了。 宋默真心不想去见这位疑似有巨龙血统的国王,闷声发大财才是真理,被摆到台面上,凭他的细胳膊细腿,只有挨宰的份。早知道事情会变成这样,打死宋默也不会来奥比首都。 “一定得见?” “必须得见。” 赛万斯走到窗口,示意宋默往外看,只见,西北行省军队的驻扎地周围,不知何时多了一队身着玄黑色铠甲的士兵。和穿着银白色铠甲的西北行省骑兵站在一起,看起来更加威武雄壮。 “那是国王的军队。” 宋默傻眼了。 意思是,他今儿是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没得商量? 有没有这么恶霸的? 宫殿中,黑炎拿起赛万斯献上的弓弩,指尖擦过弩机的凹槽,浅金色的眼睛闪过一道深思,宋默格里兰,会是个什么样的人? “宰相,你觉得赛万斯的话有几分可信度?格里兰的领主,真的是设计出这些武器的人吗?” 宰相墨菲站在下首,刚刚国王向赛万斯问话时,他也在场,听到国王的话,回答道:“臣并不敢妄下断语,总要见过他本人才能确定。但臣认为,赛万斯总督对国王陛下绝对是忠心耿耿的。” 嘴里虽然这么说,实际上,对于赛万斯的话,墨菲并不太相信。 众所周知,昂里斯的格里兰是个穷得鸟不拉屎的地方。没有钱,就意味着没办法积累权贵家族的底蕴,没办法请到智者教导家族中的子弟。 就连光明教会都放弃了格里兰,对那里不屑一顾,还有什么人会想不开跑去那个穷地方教导一个贫穷贵族的孩子?吃饱了撑的吗? 或许有天生的聪明人,但这种聪明只是一颗种子,只有受到良好的教育,才能让种子得到丰富的营养,抽枝长叶,最终成长为一棵参天大树。 不学成才,只是个美好的神话。 怀疑归怀疑,墨菲却不会主动去推翻赛万斯的话。毕竟,不管赛万斯是不是真把潘威给宰了,在国王的面前,总要有个说法。 一旦赛万斯被认定有罪,不只对去世的老友不好交代,之前三番两次提携赛万斯的功夫,也全白费了。 君臣二人各怀心思,一时间,宽阔的宫殿中,寂静无声。 尽管宋默万般不愿,还是被送上了前往宫廷的马车,身穿黑色铠甲的士兵护卫在马车周围,看上去异常拉轰,个中滋味却只有宋默本人能体会得到。 忍不住从马车上的小窗探出头,看到了被士兵们拦住的强森等人,宋默突然有种错觉,自己是被地主老财押上马车的喜儿,那些穿着黑甲的士兵是为虎作伥的狗腿子,被他们拦住的强森等人是苦哈哈的杨白劳…… 此时此刻,只有一首歌能表达宋默苦逼的心情:“北风那个吹,雪花那个飘……” 第35章 马车停在了王宫大门前,宋默走下马车,突然有种眼晕的感觉。 离远看尚且不觉得,走到王宫近前,整座恢弘的宫殿,仿佛和高悬的峭壁浑然一体,百米高的宫门上雕刻着粗犷的花纹,暗红色的纹路仿佛是用鲜血染就一般。一头巨龙盘踞在其中,走近才发现,巨龙的眼睛和鳞甲都是宝石雕凿而成,阳光照射在其上,闪闪发光。 看着这头巨龙,宋默有了一种错觉,仿佛他即将走进的不是人类的王宫,而是远古怪兽盘踞的洞穴。想到这里,宋默就头皮发炸。 连忙摇摇头,错觉,一定是错觉! 王宫中的宴会已经结束了,贵族和总督们都已经离开。这也避免了宋默被奥比的贵族们围观。 黑炎坐在高高的王座之上,单手支着下巴,看着从殿门外走进来的宋默。 宋默跟着宫廷侍从官一路走到主殿,忐忑不安的心情逐渐平静下来。反正事情都这样了,与其害怕,还不如豁出去,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宋默已经想通了,奥比国王不会真的想杀他,否则就不会特地让大兵们把他“请”来。说到底,还是那些武器惹得祸。 赛万斯想要武器,难道奥比的国王就不想要? 和国王做生意,比和总督做生意,要赚得更多吧?大不了自己俊杰一下,多出点血,总是能让对方满意的。 宫殿的门被推开,宋默深吸了一口气,大步迈了进去,这一步是鬼门关还是康庄大道,就要看他接下来的表现了。 宋默告诉自己,淡定,淡定才能镇定。可在他抬起头,看到坐在王座上的黑炎时,一下子愣住了。 这特马地,升级版的高富帅啊! 黑炎靠坐在黄金和宝石雕琢的王座之上,绣着金线的黑色长袍包裹着修长强健的身躯,两条长腿交叠在王座之前,黑色的长发从肩头披泄而下,白皙得几乎透明的肌肤,浅金色的眼睛,深邃的轮廓,红色的唇,支在颊边的手指修长,食指上一枚红宝石戒指彰显着他的尊贵和地位。 黑炎只是静静坐在那里,就给了宋默一种无法抗拒的压迫感,让他不敢直视。这种压迫甚至超过了他精致五官给人的震撼。 这是一种纯男性的美,何谓天生的王者,他算是见识到了。 这种气势,真不像人类能有的,难不成,这位不只有巨龙的血统,还出现了返祖现象? 宋默眨眨眼,将眼前的黑炎想象成一头盘踞在王座上的巨龙,昂起硕大的头颅,张开大嘴,仰天长啸,喷出了一串火焰…… 一头戴着王冠仰天长啸的巨龙…… 长着大头,大肚子,大眼睛,蝙蝠翅膀,粗尾巴的巨龙…… 突然之间,什么压迫感,王者的威慑都神奇般的消失了。 宰相墨菲从宋默走进来的那一刻起,就拧紧了眉头,这个格里兰的领主与传闻中的很不一样。他很年轻,俊秀,没有贫穷贵族的落魄,也没有小地方人的畏缩。哪怕是面对至高无上的国王,也只是在最初愣了一会,接下来,就表现得十分镇定,只是,他看着国王的眼神,有些奇怪。 不是仰慕,也不是惊艳,更不是畏惧。 如果自己没看错的话,他的眼中甚至闪过了一丝笑意。 宰相墨菲控制不住的想揉揉自己的眼睛,他的年纪已经大到会眼花了吗? 黑炎饶有趣味的看着宋默,他发现,宋默比他想象中的,有趣得多。 宋默弯下腰,单手附在胸前,说道:“见到您很荣幸,伟大的奥比之王,黑城之主。” “见到你也很高兴,来自昂里斯的格里兰领主。” 黑炎的声音中仿佛带有一种让人迷醉的韵律,宋默忍不住吞了口口水,他算明白了,为什么赛万斯没两句话就把自己给卖了,换成他,他也HOLD不住! 宰相墨菲对于宋默没向他问候很不满意,可转念一想,又释然了。和一个边远乡下来的穷小子计较,实在没有必要。 实际上,宋默并不是没有注意到他,而是没办法确定他的身份。 谁让墨菲宰相年纪挺大,却一根胡子都没留,保养得实在是很好,还站在距离国王很近的地方,这让没什么见识的游戏宅宋默,本能的想起了一个不太好的职业:宦官,也称为太监。 不过转念一想,这个没胡子老头的穿着可是比赛万斯还要华贵,是宦官的可能性不大。但是要说他是宫廷官员,宋默又没办法确定他是几品官,干脆就不搭理他,反正他是穷地方来的,没见过世面,不懂礼仪,估计这位大人也不会和他计较的。 至少在国王面前,他不能计较。 宋默料对了,墨菲的确不能和宋默计较。 在国王面前发作宋默,只因为他没向自己问候?他觉得自己活够了才会这么做。 权臣,在奥比的宫廷中绝对是个禁忌。换成其他国家的国王,顶多是夺去官位和封地,脑袋还会好好的留在脖子上。但在奥比,那是会死人的。 从最先一代的国王开始,每代国王宰大臣的兴趣,都十分的浓厚。 黑炎突然离开王座,宋默看到黑炎向他走来,直起的腰不得不又弯了下去。 这该死的宫廷礼仪! 黑炎走到宋默跟前,装饰有华贵宝石的腰带箍在他劲瘦的腰上,腰带上一颗透明的金刚石,刚好落入了宋默的眼中。 钻石? OMG! 有钱啊,真特马地有钱!钻石用来镶腰带! 就在宋默腹诽时,下巴突然被黑炎捏住,黑炎的指尖冰凉,仿佛是没有温度的石头,宋默却觉得被碰到的地方升起了一股被火噬的烧灼感,忍不住眯起了眼睛。 如果把这只爪子从自己的下巴上拍下来,会不会被拖出去砍头? 考虑再三,宋默觉得,还是小命比较重要,所以,被调戏似的捏下巴,他可以忍! 可接下来的发展,让宋默觉得,头上那把刀不只是悬着而已,它开始往下削了。 黑炎放开宋默的下巴,向宋默伸出的自己的右手,食指上的那枚红宝石戒指,险些让宋默的口水流下来。 “我允许你。” 允许他?允许什么? 宋默眨眨眼,看看黑炎的手,然后,明白了。明白之后脸黑了。 这特马地是谁发明的?! 继诅咒宫廷礼仪之后,宋默开始诅咒吻手礼。被别人亲手背他都会起鸡皮疙瘩,现在却要他去亲别人的手背?而且还是个不折不扣的男人手背?! 黑炎低头看了宋默一会,他能感受到宋默的不情愿。这种表现让他很新奇,就连昂里斯的国王,都愿意匍匐在他的脚下,亲吻他的袍角,而自己允许他亲吻自己的手,他竟然还满脸的不情愿? 很有趣。 意外的,黑炎没有生气,没有再“为难”宋默,而是缓缓的勾起了嘴角,收回了右手。 这一幕落在了宰相墨菲的眼里,他觉得,今天的国王,貌似心情好得过头了。这个格里兰的贫穷贵族,实在是太幸运了。 黑炎走回到王座前,拿起一旁案几上的图纸,对宋默说道:“赛万斯说,这些是你给他的?” 宋默看到黑炎手里的攻城凿图纸,暗道一声:可算是说到重点了。 “是的,陛下。我用攻城凿图纸,和赛万斯总督换了粮食和布匹。” “那这个呢?” “这个是投石器,我卖给了潘威总督。”虽然对赛万斯卖了自己的行为很不满,但宋默却不打算拆穿赛万斯。告诉黑炎潘威是赛万斯宰掉的,对他没任何好处。相反,他今后发财需要赛万斯帮忙的地方还很多,所以,宋默说起谎来脸不红心不跳。 “哦。”黑炎点点头,随后说道:“我很好奇,如果你能设计出这些武器,为什么不用来武装自己?” “陛下,格里兰十分贫穷。” “所以?” “所以,我没办法做。” “真的那么穷?” “真的,陛下。”为了增强说服力,宋默毫不犹豫的坐到了地上,拿出块小手绢一边擦泪,一边开始哭穷,“在没有和西北行省的总督交易之前,我只能靠黑面包果腹!就算是现在,吃一顿白面包,也是十分奢侈的事情!陛下,您是不知道,日子那个苦哇……” 黑炎不说话了,宰相只能接口道:“那你将弓弩卖给赛万斯,也是这个原因?” “这位大人,您睿智啊!国王陛下,您英明哇!格里兰的领民们从生下来就没吃饱过,见到了粮食,就跟不过了一样,那是拼命的塞啊,一顿能吃三顿的粮食,我的命好苦哇……” 宋默干脆COS了一把滚刀肉,甭管你怎么怀疑,反正咬定青山不松口,老子很穷,不是一般的穷,整个领地都穷得快吃不上饭了,哪有余钱去发展武力? 宋默唱做俱佳,声泪俱下,黑炎和宰相墨菲都有种被噎了一下的感觉。 这样还怎么问下去? 第36章 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看着黑炎和墨菲难以形容的表情,宋默决定,他必须坚持无敌下去! 宰相墨菲自认阅人无数,但这个来自昂里斯的格里兰领主,彻底打破了他以往所有的认知。他从来没见过一个人,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能够一边哭,一边把话说得清清楚楚。明明在示弱,却让人有一种掐死他的冲动。 黑炎似乎终于受不了宋默的魔音穿脑了,干脆掐住了宋默的脖子。浅金色的眼睛中映入了宋默的影子,黑色的长发随着他弯腰的动作拂过宋默的头颈,滑过他的脸颊。丝绸般的触感,冰凉,让宋默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六月飞雪般的哭声戛然而止。 “如果你再哭,我就杀了你。” 掐在宋默脖子上的手逐渐收紧,黑炎并不是在开玩笑。宋默连忙摇头,坚定的表示,他不哭了,打死也不哭了。 “很好。”黑炎松开了手,“宰相,你来问他。” “遵命,陛下。”墨菲上前一步,指着国王案几上的图纸,开门见山的对宋默说道:“格里兰的领主,这样的武器,你还有没有?” 宋默眨眨眼,原来这个老头是个宰相,好悬当初没叫出公公!连忙擦干眼泪,用手绢狠狠的擤了两下鼻子,发出了刺耳的声响。 这就像是一个城乡结合部下边的村长,跑到国家元首面前挖鼻孔,还挖得一脸陶醉,有没有这么膈应人的? 宰相的脸色变得铁青,黑炎再一次有了杀人的冲动。 宋默却不管那么多,鼻子清爽了,站起身,掸了掸衣服上并不存在的灰尘,用最标准的礼仪向黑炎行礼,声音清亮,完全听不出就是这个嗓子,不久前嚎出了破锣的气势,“陛下,请原谅我刚刚的失态。” 只要黑炎不再继续追究他和赛万斯私下买卖军火的勾当,宋默就没什么好担心的。 既然小命无忧,就要开始为金币奋斗了。想到国王的金库,领主大人燃起了熊熊斗志。 “陛下,我能拿出更好的武器,绝对不会让您失望。” “哦?”听到宋默的话,黑炎挑起了一边的眉毛,“真是这样?” “当然。不过,”宋默顿了顿,脸上挂起了貌似诚恳实则奸猾的笑容:“陛下,相信您也听过一句话,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 “所以?” “我可以给您比投石器,攻城凿和弓弩更好的东西,但是,东西总不能白给。您说对吗?” 宋默搓了搓手指,意思很明白,要武器,他有!但金币也是必须的。好东西不能白给,就算是国王也不行。 黑炎诧异的看着宋默,这个格里兰的贫穷贵族,是在和他“做生意”?他的命还捏在自己的手里,竟然就敢和自己要钱? “别这样看着我,我会害羞的,陛下。” 黑炎:“……” “您想,白给的东西,总是没有花钱买来的质量好,用着放心吧?” 黑炎:“……” “专利费,设计费,再加上人工费,您只要给我五千金币,我就给您能让奥比王国军队在大陆上所向披靡,横向霸道,谁都不用鸟的单兵武器!” 黑炎:“……” 见黑炎只是看着他不说话,宋默咬了咬牙,“要是您觉得五千金币太贵的话,我可以给个友情价,四千五!” 黑炎:“……” “四千二!不能再低了,我有几百口子要养活,至少得给我点辛苦费吧?” 黑炎:“……” “行不行,您倒是说句话啊?” 宋默殷切的看着自己的“大主顾”,双眼闪烁着对金币渴望的光芒,却不想黑炎没理他,而是转过头,对宰相墨菲说道:“宰相。” “是的,国王陛下。” “把这个人,拖出去砍了。” “遵命!” 宰相墨菲抬起头,双眼闪着寒光朝宋默飙小刀子,就差没大声喊一句:陛下,我早就盼着这一刻了。 宋默冷汗顿时就下来了,靠之,怎么说得好好的就要杀人了?! 要是被拖出去,他或许就真的要和这个世界说拜拜了。宋默不认为自己还能成功的穿越一次,就算能穿,万一穿到个更凄惨的家伙身上,他还活不活了?! 于是,在宫廷卫兵进来之前,宋默握紧拳头,咬紧牙关,使出了终极必杀技! 只见他猛的抬起头,眼放寒光,盯准目标,朝着黑炎就扑了过去!用刘翔跨栏的标准姿势跨过了宰相墨菲的拦截,扑到王座下,一把就抱住了黑炎的大腿! 抱住了就开始嚎:“陛下,我漫天要价,您完全可以坐地还钱啊!何况买卖不成仁义在,您要是真杀了我,可就什么都没有了!” 宋默的举动吓到了宰相墨菲,这个胆大包天的家伙,竟然敢冒犯国王?!他会被国王给撕成碎片!丢到岩山下去喂狼! 黑炎没有如墨菲所想的一脚踢开宋默,而是看了宋默一会,挥手让刚走进来就被吓到的大兵们出去,对宋默说道:“漫天要价,坐地还钱?” “当然!买卖哪有不讨价还价的,您说对吗?” “恩,你说的对,很对。既然是这样,”黑炎托起宋默的后颈,一字一句的说道:“你说的武器,我要。但是金币,没有。“几句话出口,宋默傻眼了,墨菲也惊呆了。 墨菲觉得自己肯定是在做梦,他的国王,高贵的奥比之王,黑城之主,竟然认真的在和一个小人物讨价还价?!光明神,难道萨比森人给他的国王施加了魔咒吗? 宋默仰头看着黑炎,满心泪水。他真傻,真的,他单以为世间不会有比精灵更霸道的生物,却没想过,恶霸的下限,是会被不断刷新的! 虽然宋默压根没想过全身而退,已经做好了出点血的准备,但不能大出血啊!大出血会要人命的! 兔子急了还会咬人呢!何况,他不是吃草的,他是吃肉的! 在这样有钱有势,有打手有帮凶的恶霸面前,他还能怎么办? 想到这里,宋默的手忍不住摸向藏在腰间的手枪。这是一把仿五四式手枪,出发前,特地拿着图纸去找矮人兄弟打造的,连老约翰都不知道他有这样一把武器。奥比的宫廷侍从官和卫兵更不会知道这个巴掌大的东西竟然会是一支要人命的武器! 如果,他把这个国王宰掉,或者挟持这个国王…… 宋默垂下了眼帘,半晌不说话。 黑炎虽然对宋默抱住他大腿的举动不太在意,宰相墨菲却受不了了,太无礼了!身为一国宰相的他,都没抱过国王的大腿,这个小人物何德何能! “混账,快放开国王陛下!” 墨菲的斥骂唤回了宋默的理智,不行,不能这么做! 就算杀掉了黑炎,他也跑不出这个王宫,况且,他也不一定能杀得死他,万一他真的是头返祖的巨龙怎么办? 想到这里,宋默已经摸到腰间的手垂了下来,主动放开了黑炎的大腿,恭敬的走到王座下首,对黑炎说道:“国王陛下,请原谅我的失礼,我想清楚了,我可以不要您的金币,把武器的图纸给您。但是,我有一个要求,如果您不答应,我就是真的被您杀死,也不会把武器给您!” “说说看。” “我要继续以雇佣军的身份呆在西北行省的军队中,您必须许诺给予我和我的领民,奥比雇佣军应有的待遇。” “可以。” 黑炎答应得很痛快,宋默这个要求并不过分。 宋默低下头,死命咬着嘴唇,才能勉强把自己窜到嗓子眼的怒火压下去。他还从来没吃过这样的亏!从来没有! 黑炎,奥比,他记住了! 不过,该给他什么样的武器? 热武器想都不要想!但是他脑子里冷兵器存货也只剩下两三样了,如果黑炎愿意出金币来买,宋默肯定会爽快的拿出来,但是,他一毛不拔…… 宋默的视线转到黑炎王座旁的案几上,投石器,攻城凿,弓弩…… 等等! 宋默脑中灵光一闪,他还给了赛万斯床弩!貌似,这家伙并没有把这个东西献给国王? 想到这里,宋默心下有了主意,反正这个东西也是赛万斯带他到奥比首都来的附加条件,既然赛老兄把他给卖了,那就别怪他了。 “陛下,我现在就可以把另一件武器的图纸画给您……” 西北行省军队的驻地,赛万斯在宋默被带走后就一直显得坐立不安。他不确定宋默会不会出卖他,也不确定国王到底会如何处置他。 这种焦躁让也算经历过大风大浪的赛万斯像一只无头苍蝇一样在房间里乱转,连晚饭都没吃。 格里兰人却显得很平静,照样该吃饭就吃饭,该休息就休息,仿佛被国王的马车带走的不是他们的领主一样。同行的哈洛德和三个修士看到强森等人的表现,十分不解。 “难道你们不担心领主大人吗?” “不用担心。”强森一口咬掉了半个面包,“领主大人绝对会平安无恙的。” “为什么你们这么自信?” “你们来得晚,所以不知道,领主大人连被雷劈都劈不死,不会那么轻易翘辫子的。该担心的,应该是让领主大人惹上麻烦的家伙,嘿嘿,绝对不会有好下场的!” 强森一边说,一边朝哈洛德冷笑几声。很显然,这就是他真实的想法。 看着大口咬着面包,喝着浓汤的格里兰人,哈洛德和三个修士面面相觑,首次怀疑,他们投奔格里兰,到底是对是错? 这些脑回路有问题的家伙,被另一个不能用常理来衡量的家伙领导着,前途,着实堪忧啊…… 于此同时,远在格里兰领主府地牢里的瑞斯梅尔斯突然神色一变,刚刚从宋默身上传回的气息,是龙? 他竟然能直接触摸到巨龙? 到底发生了什么? 第37章 夕阳西下,一辆马车从奥比王宫驶出。 宋默坐在马车里,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脖子,肌肤上仿佛还残留着那只冰冷大手的触感和可怕的力量。从马车的小窗口望向逐渐远去的王宫,宋默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愤怒的,劫后余生的,吃了亏的,通通没有。 只有那双黑色的眼睛,黑得仿佛看不到底。 马车抵达西北行省驻地后,格里兰众人立刻从房间中跑了出来。 意外的是,赛万斯比他们更快,身上还穿着之前的礼服。虽然力持镇定,还是隐约能看出在这份镇定之下的焦躁。 虽然拉得隆家族一直在西北行省,但赛万斯对奥比历代国王热衷于宰大臣的事迹却早有耳闻。黑炎更是个中翘楚。从他继位以来,不到十年的时间,被他宰掉,以及走投无路,只能自我了断的大臣,早已经超过两位数了。 不得不承认,后者比前者聪明得多,至少尸体不用上断头台,也不会被奥比的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惨无人道的“围观”。 奇怪的是,奥比人不会因为国王的这种行为叫他“暴君”,只会对被砍掉脑袋的大臣吐口水。 理由很简单,习惯成自然。 当一个国王热衷于宰大臣时,臣民们会认为他残忍,而当代代国王都这么干时,人们的想法则会彻底改变。何况,国王们也不是滥杀,被送上断头台的,屁股底下都绝对不会干净。差别只在于谁更不干净而已。 奥比的国王们,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王权为保障,对臣民们进行了一场长达千年的思想改造活动。结果是喜人的,当又一个大臣被送上断头台时,奥比人的第一反应是:这又是一个杀人放火,贪污受贿,藐视国王威严和王国法律,无恶不作的混账王八蛋。 历代国王孜孜不倦的找大臣麻烦,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犯罪者的财产! 领地,金币,珠宝,粮食,等等等等。 不过国王只对金币和珠宝感兴趣,其他的,大多被分给了他的臣民。 因此,国库越来越丰盈,奥比人也得到了不少实惠。 不过,国王们喜欢宰大臣,却不意味着他们愿意见到臣子间的暗杀与谋杀。 可阴谋与暗杀仍屡见不鲜。就像一个披着轻纱的美女在面前大跳艳舞,能把持得住的,就不是男人! 于是乎,村长干掉乡长,乡长干掉县长,县长干掉市长,市长干掉省长,派出所长干掉警察局长,国家总理干掉……他没得干,干了就是个死。 所以说,官场黑暗,不是没有道理的。 不过敢铤而走险,也必须有承担后果的准备。要么不被发现,一旦被发现了,会比被自己干掉的家伙还凄惨十倍。 赛万斯绝对不想成为这其中的一员。世界如此美好,前途如此远大,他还不想被送上断头台。不过就算知道事情会发展到今天这样,赛万斯当初也绝对不会手软! 幸好,等了一个下午的结果,是宋默的平安归来,看到从马车上下来的宋默,赛万斯抢在强森等人之前,一个箭步冲上前去,一把就紧紧握住了宋默的手,大力的摇了摇,“我可等到你回来了!这真是太好了!” 如果不了解内情,就像是送宋默回来的马车夫,看到这一幕,会以为西北行省的赛万斯总督和这个贫穷的领主有多深的交情,实际上,如果抛开利益不谈,赛万斯绝对是最想宰掉宋默的人,没有之一! 宋默看到赛万斯,气就不打一处来,就是因为这个意志不够坚定的家伙!他才损失了那么多的金币,整整五千个啊! 谁能想到,奥比的国王竟然是个一毛不拔的铁公鸡! 果然愈有钱的人便愈是一毛不肯放松,愈是一毛不肯放松,便愈有钱! 就算是再吝啬,在白得了那么多好处之后,至少会做点表示吧?不给钱就算了,都到饭点了,饭总要管一顿吧? 可宋默彻底想错了。 在他想着哪怕只有面包也要塞进去十个时,宰相墨菲一拍手,两个魁梧的大兵走进来,架起宋默拖着就往外走,宋默抬头看看大兵,又看看黑炎和墨菲,顿时明白了,这叫什么?用完就丢啊!就算是周扒皮还要给长工一个窝窝头!包身工还有碗稀粥!换成他,不说宫廷御宴,连口水都没有! 这对君臣用实际行动向宋默表明,他们不只是欺压劳动人民的封建顽固势力,而且打算把欺压进行到底! 宋默愤怒了。一边被倒拖着,一边举起两只手,朝着黑炎和墨菲,竖起了两根中指!你们等着,早晚有一天,老子用火箭炮爆掉你们的菊花! 黑炎和墨菲也看到了宋默的动作,黑炎还学着宋默的样子对他也比了个中指,然后对宰相墨菲说道:“这或许是格里兰独特的道别方式。宰相,你怎么看?” “陛下,臣也认为是这样。” 话落,宰相墨菲也对宋默竖起了一根中指。这个格里兰领主为王国的军队做出了不小的贡献,临别问候也是应该的。 看着这对无耻的君臣,宋默一口鲜血喷出三尺高,颤颤巍巍的指着黑炎和墨菲:“给老子等着……大肚子粗尾巴……还有你个老菊花……” 穿着黑色铠甲的大兵架着宋默走出宫门,一辆马车已经等在了宫门外。大兵把宋默随手往马车上一丢,车门一关,对车夫一点头,朝着西北行省军队驻地的方向一指,了事。 马车夫甩起鞭子,马蹄声响起,朝着西北行省军队驻地飞驰而去。 宋默本来就憋了一肚子火,坐在马车上一个劲的运气,下了马车就看到赛万斯那张万恶的面孔。当即就把脸拉了下来,如果不是碍于赛万斯明面上还是自己的雇主,铁定会扯过领子赛万斯饱以一顿老拳!揍完了再抽他两个嘴巴子! 但是,现在还不是抽他嘴巴的时候,既然从国王那里没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就要加倍的从其他地方找补回来。这也是宋默坚持留在西北行省军队中的原因。国王黑炎承诺会给格里兰人雇佣军的待遇,希望他不会食言。 “领主大人!” 强森等人迎上前来,奈何赛万斯抓住宋默的手就不松,他们也不能硬是把他拉开,宋默朝强森等示意了一下,冲着马车夫那里一抬头,强森走过去,打发车夫离开。 宋默艰难的对赛万斯扯出了一抹笑,“总督大人,我有些话想和你说……”顿了顿,转头看向格里兰众人,说道:“我有些事情和总督大人商量,稍后我会过去找你们。” “遵命,领主大人。” 哈洛德一直跟在强森等人身后,果然就像这些格里兰人说的,宋默毫发无伤的回来了。但是,他总觉得,宋默和之前有些不一样了,他的眼神落在赛万斯身上时,偶尔会闪过一道让人不寒而栗的光芒,但这道光芒消失得很快,让哈洛德以为自己是看错了。 “哈洛德,你怎么了?” “没事,我们先回去吧。估计等一下领主大人有话和大家说。” 宋默并没有让强森等人等多久,他只在赛万斯房间里呆了不到二十分钟。就是这短短的二十分钟,让赛万斯总督的心情像坐过山车一样直上直下,连个缓坡都没有。 宋默没有向国王说出潘威的事情,很好! 宋默把本该由他献上的床弩提前给了国王,这也没什么。反正国王已经知道了投石器和攻城凿的出处,他再献上床弩,也没多大的意义。 “你能这么想,真的是太好了。”宋默坐在赛万斯对面,两臂环抱在胸前,“那么,你一定也不会介意,我在‘事成之后’,将分给你的那几成利益取消吧?” “什么?” “总督大人,你知道吗?”宋默勾起了一边的唇角,表情看上去有些狰狞。他不是故意的,谁让他在王宫里哭得太投入,表情做得太到位,颜面神经有些失调,“所谓有事臣子服其劳。你的国王,拿走了我的武器,却没付给我一个金币!” “所以?” 宋默猛地抬起头,目光歘的射向赛万斯,赛万斯被宋默凌厉的眼神吓了一跳,忍不住后退一步,回过神来,立刻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恼。身为一个军人,他竟然被一个眼神给吓到了! “相信你知道,对于我本人和贫穷的格里兰来说,金币是多么的重要!没有金币,我会伤心,会崩溃,会不由自主的想做出某些事情……” “某些事情?”赛万斯突然感到头皮有些发麻。 “例如,将愤懑的情绪发泄到艺术创作之中,然后将我的作品,给更多的人欣赏。” “……” “如何,你打算接受我的建议了吗?当然,也不要想着杀人灭口,国王已经许诺我,给予格里兰人正式雇佣兵的待遇了。” 赛万斯痛苦的捂住了脸,他真傻,早知道,他就不该祈祷让宋默归来,直接让他被国王宰掉,该多好…… 第38章 正所谓打一棍子给个甜枣。宋默趁赛万斯不备一记闷棍敲下去,又连续挥出了一整套组合拳,在赛万斯被殴出鼻血,眼冒金星的时候,适时的送上了一枚甜枣,让对方的反击只能胎死腹中。 宋默从怀里掏出了一本只有巴掌大的书册,递到赛万斯跟前,“这是出发之前,最新版的,还没来得及给你、” 赛万斯知道宋默手里拿的是什么,正是因为知道,他的脸色才变得更加难看。 刚刚这个无耻的家伙还用这个威胁自己,现在,竟然堂而皇之的摆到自己面前,他真当自己不会杀他吗? 或许国王真的给了他和格里兰人正式的王国雇佣兵待遇,但这不能保证他们一定会毫发无伤的回到格里兰! 就算自己不能明目张胆的宰掉他,但在战场上,什么都有可能发生,不是吗? 宋默见赛万斯迟迟不接过去,倒是瞪着自己的眼神愈发凶狠。只能自己送到赛万斯的手里,凑到赛万斯的耳边,低声说道:“这个,可比我之前给你的更带劲!保管是个男人就爱不释手!” 一边说,一边主动帮赛万斯翻开了第一页,出乎赛万斯预料,这一次书中画的内容,比之前宋默给他的两册都要含蓄得多,但在画的旁边,还配有大篇幅的文字。 文字内容…… 饶是经受过人体艺术洗礼的赛万斯,也忍不住缓缓流出了两管鼻血。 宋默看着赛万斯的样子,笑得眯起了眼睛。果然,豪放派固然能让人热血沸腾,但婉约派也同样能赚足眼球。人体艺术有其魅力,文字配插图更适合这些表面正经,暗地闷骚的“贵族”。 从古代辟火图到现代小X书,从扯脖子大喊oh Yeah!到欲拒还迎的雅蠛蝶。艺术的发展总是从简单到复杂,从形式单一到百花齐放。就算是从小受到多方面全方位艺术熏陶的现代人,也抵挡不住各种艺术形式的魅力,何况晚上的娱乐活动除了办宴会就是拉灯的“原始人”? 宋默带在身上的册子,不只这一本,还有一本不知去向。宋默左思右想,唯一的可能就是留在了王宫,肯定是他抱国王大腿抱得太过真情投入,没注意掉了。 那本和婉约派可完全搭不上边,通篇都是高X,XX兼XXX! 宋默啧了啧舌,亏了,真是亏了!白送武器就算了,还白送了一本“高端”的“艺术创作”。不过羊毛总是出在羊身上,不能从这头羊身上薅,在其他羊的身上薅也一样! 想到这里,宋默有对赛万斯说道:“总督大人,你觉得,这次的作品怎么样?” “很好。”赛万斯装模作样的移开了视线,握拳抵在唇边轻咳了一声,脸色有些暗红,“就是上面的字难看了点。” “……”字难看?! “谁写的?肯定没受过正规的教育。” “……”靠之,他是全格里兰唯二识字的人! 果然是原始人,完全不懂得欣赏! 勉强将火气压下去,宋默又对赛万斯说道:“好东西就要和大家分享,对不对?”奥比王国所有有钱有势的人现在都集中到了首都,正好趁机大捞一笔,过了这个村,可没这个店了。 一边说,宋默一边暗地里咬牙,如果他现在有几门重炮,拼着金币不赚,一个基数打下去,全都轰成渣渣! 黑炎给宋默的印象实在太糟糕了,导致宋默把全奥比的贵族都划归到了自己的对立面! 他发誓,如果黑炎是天上的飞鸟,他就是瞄准飞鸟的弓箭!如果黑炎是水中的肥鱼,他就是锋利的鱼叉!如果黑炎是返祖的巨龙,他就是屠龙的勇士,早晚有一天扛着火箭炮爆了他的头,抄了他的家! 赛万斯听明白了宋默的意思。他仍对宋默恨得牙痒痒,可想起能得到的好处,宋默撕毁另一份契约的事情,就变得不算什么了。 “好吧。” 赛万斯把书收了起来,明天可以去拜访一个宰相大人了。 短短二十分钟的密谈,刚开始是宋默想给赛万斯一顿王八拳,中途是赛万斯想用剑把宋默一劈两瓣,到最后两个人发现,现在他们还是拴在一条绳上的蚂蚱,谁也离不开谁,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只能在这条绳上继续拴着。 至于哪只蚂蚱会先扯断绳子,或者干脆咬掉对方的大腿,就不得而知了。 宋默离开了赛万斯的房间,关上门,一边朝强森等人的房间走,一边哼着荒腔走板的歌:“你我皆凡人,谁能不爱钱……恩怨放两旁,还得先赚钱……” 王宫之行给了宋默一个教训,落后就要挨打,实力不足就会被当成软柿子捏。为了尽快脱离软柿子的行列,这次的“奇萨行动”至关重要。为了保证行动的顺利进行,他必须尽快为格里兰的同志们统一思想,坚定的朝着同一个目标奋勇前进!前进!前进! 宋默越想越投入,无意识的做出了革命先烈不惧艰险,英勇向前的姿势。右拳平行于胸,手肘朝前,单腿跨上一步,左臂朝后摆,满目坚毅,一身正气! 此刻宋默刚好走过哈洛德的门前,哈洛德听到脚步声,打开门,就看到了宋默跨时代的“英雄”造型…… 于此同时,宋默留在王宫中的小册子,被专门打扫王座的仆役发现了。仆役不识字,不认识封面上写得是什么。但这本白色的小册子是在国王的宝座下发现的,仆役不敢隐瞒,连忙报告了仆役长。 仆役长也不敢耽搁,直接呈送给了侍从官,侍从官倒是识字的,但是书册封面上写的“升级版人体艺术”,还是让他摸不着头脑。不过既然是在王座下发现的,这应该就是国王陛下的东西。 侍从官命令跟随自己的侍从将这本“升级版人体艺术”捧在黄金的托盘里,送到国王的寝宫。从议政殿到国王寝宫要穿过一条长长的走廊,走到中途,一阵夜风吹来,托盘上的书页被翻开了,捧着托盘的侍从不小心瞄到了一眼,立刻啊的叫出了声音。 侍从官转头想叱喝侍从,却看到对方涨红的脸,不解的顺着侍从的目光也瞄了一眼,然后飞快的把头转开,呼吸顿时乱了两秒。 “大人,我不是故意的!”侍从把两条胳膊伸得笔直,好像恨不能把手里的托盘丢出去一样。 “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 侍从都是十岁左右就被送进宫接受教育的良家子弟,有些还是没落贵族,乍然看到这样的东西,会有这种反应也不奇怪。 让侍从官吃惊的是,国王陛下竟然会有这种爱好。 仔细想想,陛下还不到三十岁,正是精力旺盛血气方刚的时候,可以理解。应该和将军大人通通气,这次和萨比森打仗,一定要多抢点美女回来! 至于这本书,还是先送回原地吧。国王陛下自己私下里“观赏”是一回事,被别人知道了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毕竟,国王陛下的爱好,实在是有点见不得人……回头得想办法让知道这件事的人全都闭嘴,守口如瓶才行。 如果黑炎知道因为一本他根本见都没见过的小X书,就让他忠心耿耿的侍从官对自己的爱好产生了怀疑,估计会立刻化身暴龙,飞去一口火把宋默烧成黑炭,直接随风飘散,一点渣都不留。 可惜,黑炎不知道。 接下来的几天,已经洗脱了谋杀嫌疑的赛万斯总督,开始了他的敦亲睦邻,友好访问活动。随着他和越来越多的总督,大臣攀上交情,某种艺术作品,也开始在贵族间流行起来。只不过,这种艺术作品目前数量有限,只能给少量人私藏。但赛万斯保证,等到和萨比森的战争结束,会有更多更好的作品问世。 贵族们对赛万斯的保证还算满意。从这天开始,赛万斯和宋默,开启了奥比王国的贵族老爷们,乃至整片光明大陆的贵族老爷们,神奇的“艺术”之旅。 在西北行省军队驻地的格里兰人也没闲着。他们开始跟着西北行省军队一起训练。由于宋默和赛万斯总督的关系,军官们对这些跟在队伍后的格里兰人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临阵磨枪,不快也光,几天下来,二十个人总算是不会再被人指着鼻子叫 “农民”了。不过一旦和西北行省的大兵真刀真枪的打起来,两个打一个也是几招就倒。 于是,这些来自格里兰的雇佣军,有了一个很富有时尚气息的外号:“样子货”。作为样子货中的领军人物,宋默对这个外号却不怎么在意。 被人损几句算什么?能学到真本事,就是赢了! 别看这些格里兰人现在还不是大兵们的对手,但他们每天都在进步。宋默相信,只要给他们足够的时间,这些汉子绝对不会比这些鼻孔朝天的家伙差! 他们现在用的都是重剑和长弓,连发弓弩都被小心的藏了起来,一旦这些领民学到真正的战场拼杀技巧,再加上武器的辅助,宋默仿佛看到光辉的未来,正在朝自己和格里兰招手! 不过,总这么被当沙包摔也不是个事,为了不让这些领民产生情绪,宋默每天晚上都逐个进行思想教育,连哈洛德和三个修士也没落下。 教育的内容很简单,回想一下极端苦逼过去,对比一下还是苦逼现在,展望一下不再苦逼的未来。当这些被揍得鼻青脸肿的汉子被忽悠得一脸憧憬,满眼金光时,宋默才会擦把汗,搞定,可以去教育下一个了。 就这样日复一日,当格里兰人勉强能够和西北行省的大兵们打成平手,偶尔还能两打一,胜一两次的时候,奥比王城中终于响起了雄浑的号角声。 最后一个总督的军队到达,战争,就要开始了! 第39章 低沉,雄浑的号角声中,奥比王国的军队开始集结。 步兵,长弓手,轻骑兵,重骑兵,就像是一道道奔腾的洪流,不断的汇聚在一起。 长枪如林,骏马嘶鸣,烟尘滚滚中,组成了一幅震撼人心的画面。 宋默第一次看到重骑兵。一身黑色的铠甲,魁梧粗壮,就像是一座座小山。只看他们一身的甲胄,就足有上百斤。连胯下的战马都被武装得像是一匹匹钢铁怪兽。每个重骑兵身边还跟随着两个扛着巨枪的步兵,巨枪的外形和轻骑兵使用的长枪很像,但从长短粗细就能轻易看出,比轻骑兵使用的长枪要重了一倍还多。 在距离自己最近的重骑兵队伍瞄了一圈之后,宋默收回了目光,深深叹了口气,这群家伙,简直就是冷兵器时代的坦克,谁遇上谁倒霉。 不过,“坦克”的底盘就悲催了,被他们骑过的战马,如果侥幸没死在战场上,等到了“退休”年龄,也肯定个个腰肌劳损。 宋默一行人跟在西北行省的队伍之中。 赛万斯总督已经正式被任命为王国右翼军的副先锋官。身着银白色铠甲的西北行省大兵们,全部抬头挺胸,与有荣焉。此种感觉,是潘威当总督时,从不曾体会到的。这种装X的行径,自然引起了其他省份大兵们的不满。所谓文无第一,武无第二的道理,在哪个世界都是通用的。 于是乎,羡慕嫉妒恨的目光开始一个劲的往西北行省的大兵们身上歘歘。大兵们不在乎,反而引以为荣。不想却苦了宋默,在这样“万众瞩目”的状态下,他还怎么开小差,带着他的草台班子偷溜出去,做自己的买卖? 草台班子里的聪明人可不只宋默一个,哈洛德走到宋默的身边,抬头对宋默说道:“领主大人,这样下去不是办法。” “我知道啊。” 宋默弯腰拍了拍战马的脖子,让马走慢一些,正好能让哈洛德跟上。 “你看看周围,现在根本就没办法开溜。” 哈洛德点头表示同意,眉毛拧了起来,看起来有些着急。宋默却比他更着急。要是没办法中途开溜,难不成真去上战场?自己这二十个人,连给人家塞牙缝都不够。 队伍行到中途,又有一支骑兵加入了进来,看到这支骑兵,哈洛德和三个修士明显变得紧张起来。 “哈洛德,怎么了?” “领主大人,他们是光明教会的骑士!” 教会骑士? 宋默转头一看,眼睛顿时瞪大了,表情变得十分奇怪。 这支由五百多人组成的骑兵队伍,所有骑士都身着银白色的铠甲,手执长枪,身背长弓。一身行头和西北行省的轻骑兵十分类似,不同的是,他们连胯下的战马也是纯白的,全身上下没有一根杂色的毛发,看起来不是一般的值钱。 本来这样一支白马银枪的骑兵该无比的拉风,奈何他们身上的披风和头顶的盔缨,实在是太过招人眼球了。 走在队伍最前方的是三个红披风,中间是一群粉红色披风,然后是一群绿色披风,再后边是白色披风。 哈洛德告诉他,这些白披风是骑士中职位最低的。 “教会的骑士是侍奉光明神的战士,不像国王的军队会有军职,只有通过披风和盔缨的颜色来界定地位的高低。” “所以说,那些穿大红的是地位最高的?” “不,地位最高的教会骑士披风和盔缨的颜色是金色的。” 宋默点点头,表示了解,金子大家爱嘛。 周围的大兵们似乎也对这支五彩斑斓的队伍习以为常,可格里兰人着实是开了眼界。宋默更是好悬没乐出声来。 红色,白色都很正常,粉红色也勉强可以接受,至多当自己是色盲。但绿色…… 好吧,宋默强迫自己转过头,将视线从那一顶顶的绿帽子上移开,对低着脑袋装鹌鹑的哈洛德四个人说道:“看起来,你会三番两次的抢妹子,跟随你的修士会热衷于找刺激,不是没有原因。” “身处教会这种不走寻常路,连绿帽子都敢明目张胆往头上戴的大环境之中,人如果想保持正常,实在是太难了。” “……” 哈洛德抬头看了宋默一眼,真的很想问一句:领主大人,您有资格去说别人不正常吗?有吗? 但为了自己今后的饭碗着想,哈洛德选择保持沉默。 教会骑士是奉大主教之命,来为奥比王军加油助威的。当然,他们不会参与奥比军队和萨比森军队的战斗,一旦萨比森的光明教会骑士出现,他们才会派上用场。 宋默搓搓下巴,看起来,光明教会内部也不是铁板一块啊。难怪这个反政府组织遍布整个大陆,却依旧没能成功上位过一次。 教会骑士只是个小插曲,奥比王国军队行进的速度并没有受到影响。由于所处位置的关系,宋默没有见到黑炎,只能看到队伍最前方那面盘踞着金色巨龙的王旗。 看到旗上的巨龙,就想到污了自己金币的黑炎,想到黑炎,宋默就恨得牙根疼。牙根疼的同时,又想起了丢在王宫中的那本小册子,话说,黑炎看到那本册子没有?如果看到了,感想如何?是不是让赛万斯走走宰相的门路,来个读后感专访什么的,标题就叫“论国王的左右手和持久力”! 这简直是太邪恶了…… 宋默的思绪越飘越远,思路越来越诡异,表情也越来越奇怪,还不时发出嘿嘿的笑声。距离他最近的哈洛德听到了宋默的笑声,忍不住抬头问道:“领主大人,您在想什么?” “想奥比国王的持久力……” “……” 哈洛德默默的低下头头,看向一边同样听到宋默笑声,却假装没听见,既不好奇也不询问的强森,和明明一脸同情,却依旧抬头看天的杰森,哈洛德深深的悟了。他果然对领主大人的了解还不够深,也没有完全融入格里兰这个温暖的大家庭…… 队伍又前行了一段距离,已经可以看到萨比森王城了,整支大军突然停了下来。 奥比王国和萨比森王国连年战争,两国的边境之间,已经成为了一片无人区,这片无人区的范围还在逐年扩大。以往两个国家想打一场,只需要出门走几步,现在要干一架,至少要走上半天时间。 为了预防萨比森在这片无人区设下埋伏,先锋官和总督们开始召集雇佣军,名曰侦查,实则是“趟雷”。以往从事这个任务的都是军中精锐,后来奥比和萨比森都不断的改进伏击战术,开始了“广挖洞,深挖坑,坑底插上利刺,摔不死你也要戳死你”的不要脸战术,损失了无数精锐之后,两国的大人物都学聪明了,这种艰巨的任务,还是交给为了钱卖命的雇佣军吧。 这也是为何奥比王国军队堪称大陆最强之一,军中却依旧有雇佣军存在的原因。 赛万斯告诉过宋默这种“炮灰填坑”的潜规则,目的是让宋默保住自己,千万别被潜了。 奈何赛万斯一片好心,却都被宋默丢到了犄角旮旯去种蘑菇。 宋默不只没阻止格里兰人被潜,他还打算亲自上阵,体验一把被潜的刺激和快感! 听到召集雇佣军的命令后,格里兰人在领主宋默的带领之下,个个争先,踊跃报名。一旁其他的雇佣军目瞪口呆之余,不忘竖起了大拇指:这觉悟,这境界,兄弟自叹不如! 宋默和二十个格里兰人到达了雇佣军集结地,整了整身上的铠甲,见人都来得差不多了,宋默突然对一边的军官说道:“任务很简单,只要冲上去就行了,对吧?” “是的。” “冲上去需要很大的勇气,对吧?” “是的。” “那在冲之前,是不是该有箱金币壮胆?” “是的……什么?!” “别这么看着我,让兄弟去卖命,总要有点额外的补助吧?否则这种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事情,谁乐意做啊?!”宋默一边说,一边朝着其他的雇佣军喊了一嗓子:“大家说,对不对?!” “对!你说得对!” 雇佣军本来就是为了钱卖命,听到宋默的话,无不拍手称快。是啊,他们以往怎么就没想到呢?让往前冲就往前冲,九死一生下来,拿的还是那点钱! “这是无耻的剥削,压榨!”宋默干脆骑在马背上一挥拳头,“我们是最苦的劳动者,最先流血的勇士!为什么不能得到应该得到的金币?!让我们卖命,就必须给我们足够的金币!” “对,金币,我们要金币!” 听到宋默一鼓动,这些雇佣军立刻一起叫嚷了起来。哪怕之前不想生事的家伙,也忍不住挥起了拳头。 “没金币,绝不冲!” “我们要金币!” 宋默看气氛炒得差不多了,干脆直接提出了条件,“每人一百个金币,一个都不能少!死了的,还要多加两百金币安家费!受伤的,要另加一百金币伤残费!活着回来的,要五十个金币当赏金!” 宋默一番话出口,更是让广大雇佣军同胞们热泪盈眶,欢欣鼓舞。就算他们都是粗人,没什么文化,也能知道,宋默这是为他们争取利益! 好人啊,绝对的好人啊! 殊不知,一副为广大劳动人民争取合理利益的格里兰领主,根本就没他们想得这么高尚。 雇佣军的骚乱也传到了左右先锋官和国王黑炎的耳中,诧异,吃惊,以及不可思议,都难以完全表达出他们此刻的心情。 不过,不能让这些雇佣军继续闹下去了,也不能直接派兵把他们都咔嚓掉。虽然这些雇佣军还不到八百人,杀了也不算什么。可还没和萨比森打起来,就先砍掉七百多脑袋,实在不像话。更何况,把他们都宰掉,谁去试探萨比森人的陷阱? 最终,国王黑炎大手一挥,想要金币?可以。就让雇佣他们的总督和大臣出吧。人是他们找来的,出了问题,他们就该负责! 国王的命名很快传达到了各军,虽然总督们并不在乎这点金币,但憋气啊! 七百多雇佣军,就算每人一百个金币,也不是笔小数目。谁会没事带七万多个金币在身上? 无奈之下,总督们和大臣们只能一起凑,数目不够的,干脆用身上的宝石充数,总算是把金币凑齐了。 当装着金币和宝石的箱子抬到雇佣军面前的时候,所有人几乎是一拥而上,抬箱子的士兵都被撞倒在了地上。 就在七百多个壮汉争抢金币和宝石的时候,宋默一行人,借着混乱,悄悄远离大部队,趁着奥比的大兵们没发现,一溜烟的跑进了距离不远处的灌木丛里。 亏得雇佣军们是在距离奥比王国主力部队几百米外集结,再加上争抢金币的混乱,才能让宋默一行人跑得这么利索。 为了不被发现,宋默连马都没骑,反正有赛万斯在,马,再要就有了。 格里兰人对在灌木丛里躲藏有经验,上次就是这么坑了赛万斯和他的骑兵们一把。不需要宋默吩咐,直接抓起枯枝干草往头顶和身上披挂。只要不走近十米以内,就很难发现他们。 就在宋默趴在灌木丛里,打算等到雇佣军们开始往前冲,吸引住奥比大军的注意力,自己趁机带人跑时,突然发现了藏在灌木丛里的另一群人。比起宋默,他们的伪装堪称简陋,但是,刚刚忙着逃跑躲藏的格里兰人,硬是没发现他们。 宋默眨眨眼,对方也眨眨眼,宋默不想被奥比王国的军队发现,估计对方和他的想法也一样。 看清楚这些人身上的铠甲和武器,结合他们躲藏的位置,宋默下意识的开口问道:“萨比森人?” 对方的目光顿时充满杀气,“奥比的雇佣军?” 宋默连忙摇头,低声说道:“误会,完全是误会!我只是顺路来打酱油的!” 萨比森人:“……” 格里兰领主府的地牢里,瑞斯梅尔斯合上手中的书,站起身,走到墙边,右手在半空中划出一行黑色的符文,黑色的风从他脚底卷起,逐渐吞噬了他的全身。 牢房外的地精听到声响,连忙搬来凳子,踩到上面,透过门上的气窗查看室内的情况,却发现,被关在地牢里的人,不见了! 于此同时,找到土豆的罗德已经抵达了格里兰,除了土豆和用来换金币的“人才”,车队里还多了一个不速之客,让罗德和宋默都很头大的精灵杰里斯。 第40章 萨比森人并不相信宋默的话,他们亲眼见到这些人从奥比雇佣军的队伍中溜走。 很快,一把短剑抵在了宋默的脖子上,宋默眯起了眼睛。 “你信不信我立刻大叫?到时候,你们一个也别想跑!” “有种你叫啊?”胳膊比宋默大腿都粗,脸上横着两道刀疤的男人狞笑着说道:“奥比对逃跑的雇佣兵可不怎么客气。”一边说,一边用手在脖子下边比划了一下。 看着刀疤男有恃无恐的样子,宋默眉毛一挑,“真以为我不敢喊吗?老子朝中可是有人的!不然你以为老子敢跑?” “……” “而且比起雇佣兵,国王陛下对俘虏的处置更加严厉!” “什么?” “想必你没听说过吧?”宋默推了推抵在脖子上的短剑,没推开,干脆自己往后退了一些,对刀疤男低声说道:“国王为了处置那些桀骜不驯的家伙,特地发明了很多富有趣味性的刑罚,例如,拿一张渔网罩住某个战俘的全身,一圈圈绑紧,然后用锋利的小刀一刀一刀往下割肉,割到最后,人还活着,肉却没了。像你这样浑身肌肉发达,很有些搞头的家伙,尤其适合。之前有个家伙熬了三天才断气,想必你可以打破他的记录!” 刀疤男的脸色开始变青。 “不过那个家伙是没有小JJ的,或许因为这样才让忍受力更强?说不定国王陛下在割你肉之前,会先切掉你的小JJ。” 刀疤男的脸由青变白,额头冒出了冷汗。 “或许你觉得这个还不够给力。”宋默笑眯眯的看着刀疤男,“不用担心,种类还有很多,完全可以任君选择。例如在火堆上架起个大锅,然后把人绑住手脚扔进去。水被逐渐加温,锅里的人会享受到从洗温泉到蒸桑拿的贵宾级待遇。” 宋默似乎起了兴致,开始滔滔不绝。 “还有炮烙,就是把人绑到烧红的铜柱子上玩另类烧烤,五马分尸……” 宋默充分发挥了他极佳的口才,将每一处细节都形容得十分到位,不只是被恐吓的萨比森人开始瑟瑟发抖,汗如雨下,连格里兰人的脸色都变得惨白。 曾经在光明教会中混过的哈洛德四人,看着宋默的眼神,就像在看一个恶魔。 常言道,最熟悉你的,往往是你的敌人。 为了能够在大陆上的每个国家扎下根来,继续他们的反政府主义运动,教会中的修士除了做医生,几乎个个都是法律人才。 身为见习主教的哈洛德,更是将各国律法背得滚瓜烂熟。就算他翻遍脑子里的奥比法典,也没发现有宋默说的这些刑罚! 奥比的法典中没有记载,看宋默的样子也不是信口胡诌,难不成,这是格里兰的法律?! 想到这里,哈洛德和另外三个修士同时虎躯一震,菊花一紧,再次怀疑,他们投奔格里兰,到底是不是个正确的选择? 如果现在想下贼船,还来得及吗? 埋伏在灌木丛里的萨比森人都被宋默吓得汗毛倒竖,领头的刀疤男,握剑的手都有些软。忍不住咽了口唾沫,“你说的,都是真的?” “当然。”宋默笑了笑,“虽然我不是什么好人,但我不会骗你的。” 听到宋默这番话,格里兰人,全都松了一口气。他们有经验,每当领主大人强调他的诚实与诚信时,就是他打算骗死人不偿命的开始。 强森还拍了拍哈洛德的肩膀,朝着哈洛德一眨眼,意思是说:不用担心了,领主大人是胡诌的。 不是强森好心,实在是哈洛德的脸色实在太难看了。 “如果不想真被抓回去为奥比的广大人民做饭后表演,你们最好当没看见我们,你的明白?” 刀疤男和其他萨比森人连忙点头,明白,大大的明白! “很好。我也会当没看见你们。你们是要伏击还是刺杀什么的,随便。看到那面绣着金龙的王旗没?奥比的国王就在那里。” 宋默朝着王旗一指,拍了拍刀疤男的肩膀,重新藏回了灌木丛里。他相信,经过他一番恐吓,这些伏击者恐怕腿都软了,哪里还有勇气去搞刺杀?不过这也是为了表明自己的态度,他和黑炎绝对不是一伙的! 如果哪天这头大肚子龙真的一命呜呼,他会高兴得穿着草裙跳大腿舞也不一定。 不过,这些家伙的胆子也太小了,白长了那么大的个子和一身肌肉,这样就扛不住了,他还没祭出更让人爽到极致的满清十大酷刑呢! 想到满清十大酷刑,就忍不住想起了某部极有口碑的港片,宋默揪起一根草嚼了嚼,要不,来个异世版的杨X武与小X菜? 以这些贵族老爷的闷骚,行情和销量都会很不错…… 想着想着,宋默忍不住嘿嘿了几声,虽然笑声还算悦耳,但搭配上他之前的那番话,这笑声听在刀疤男的耳朵里,根本和魔鬼没两样!简直是“完全变态”。 就在这时,奥比王国军队的号角声响起。 宋默和刀疤男同时安静了下来。 雇佣军们开始冲向了最有可能设置陷阱的地方。 第一声惨叫响起时,宋默忍不住闭上了双眼,却在几秒后,强迫自己睁开。如果他想活下去,带着他的领民们更好的活下去,就必须正视这个世界,真实的死亡和杀戮,早晚有一天,也会找上自己! 到时候,就不会像自己逮住赛万斯那么轻松了。 七百个雇佣兵,七百条生命,在上位者的眼中,不过是一种用金币买来的消耗品。 生命在短短的十几分钟内消失,没有人会去在意这七百个人的死活。 这时,萨比森王城的号角声紧接着响了起来,这是开战的讯号。 奥比王国的军队如潮水般分开,十几架巨大的攻城器械,被强壮的奴隶和士兵推了出来。 只看了一眼,宋默就认出那是自己交给赛万斯的投石器。 随着一声令下,投石器发出了吱嘎声响,一块块巨大的岩石砸在了萨比森的城墙上,有些直接越过城墙,砸在了城内。 一架架攻城凿也被架起,黑色的铁箭,像是一道道黑色的闪电,呼啸着飞出,在萨比森的王城上空,投下了大片死亡的阴影。 萨比森开始反击,但他们投掷的巨石,根本就到不了奥比王国军队所在的位置,只能徒劳的砸在距离奥比王军还有两三百米的地方。 看到这一幕,奥比王国军队发出了阵阵欢呼,而萨比森人预感到,自己很可能要大祸临头了。 黑炎骑在一匹通体漆黑的战马上,这匹马比其他的战马高出半个头,身形优美,后颈上的鬃毛黑得发亮,像是一匹最上等的绢绸。就像它的主人一样,黑马奥萨非,也是马中之王。 巨石破空声,铁箭呼啸声,以及城墙从内部破败的声音,唤起了深埋在王者体内的暴戾与血腥。 又一声巨响,号称全大陆最牢不可破的萨比森城墙,终于被巨石砸开了一个缺口! 黑色的战马扬起前蹄,黑炎拉紧缰绳,顺势举起手中的王者之剑,锋利的剑刃在阳光照射下发出了耀眼的光芒。风吹起他绣着金色花纹的黑色披风,仿佛在为伟大的王者唱一曲颂歌。 “天佑我王!” 奥比人大声的欢呼着,长枪和巨剑敲击着盾牌,战马跺着四蹄,仿佛整片大地都在为之颤抖。 黑炎手中的剑猛然指向奥比的王城,他的声音传遍即将成为战场的土地和王城:“我,奥比之王,命令你们,用烈火与萨比森人的血,染红这里的每一寸土地!杀!” “杀!” 号角声又一次响起,奥比大军开始向萨比森王城逼近,城中的萨比森人,将经历有史以来,最可怕的血腥杀戮…… 宋默终于等到了一直期待的一刻,但他却发现,自己无法移动双脚。 如雨幕的箭矢,血腥的拼杀,战马的嘶鸣,骑士的怒吼…… 这就是冷兵器时代的战争,人与人,最原始的拼杀与碰撞。 宋默很难形容自己此刻的心情,但他无法否认来自内心深处的躁动,战场,最能唤起男人原始的冲动与血性,哪怕这场战争与他毫无关系。 宋默强迫自己把注意力从战场上移开,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这也是他离开格里兰,千里迢迢跑到这里来的原因。 强森等人似乎也被战场上的厮杀吸引住了。而萨比森人…… 等等! 宋默倏地转头看向刀疤男,他们怎么还在这里?! “我们为什么不能在这里?” “你们不是萨比森人吗?” “是啊!” “那你们怎么不冲上去?” “我们为什么要冲上去?” “你们躲在这里不是为了伏击奥比王军?” “不是。” “那你们躲在这里干什么?” “等着都死光了打扫战场拣点便宜。” “……你到底什么身份?” “强盗。而且是被萨比森国王下令抓住就要绞死的强盗。”刀疤男一呲牙,大拇指朝身后一指,“他们也一样。” “骗谁呢?如果真是强盗,你会被我吓成那样?” “我%^$!!”刀疤男骂出了一串粗话,一把捞住宋默的领子,“你TNND说得那么吓人,是个人就会害怕!” “……” 靠之,原来大家都是酱油党。 “这种事你常干?” “偶尔。”刀疤男一把将宋默的脑袋按了回去,“头抬太高了。” “恩。那每次收获怎么样?” “一般,勉强糊口。要想发财,还得打劫那些肥得流油的贵族……” 刀疤男突然住了口,似乎觉得自己说得太多了。宋默却一把搭在了他的肩膀上,很是自来熟的说道:“兄弟,想不想做笔大买卖?” 第41章 奇萨王国的边境城市卡里,是奇萨国王长子,卡拉维的领地。毗邻萨比森和奥比王国。这是座人口不到一万的小城市,每年的税收,却占据了奇萨王国商业税收的八分之一。 奥比和萨比森连年战争,越来越多的贵族被迫将领地不断收缩,惹不起总躲得起吧?丢掉领土,总比被大兵们每年准时准点来敦亲睦邻要好得多。 如今,卡拉维王子的卡里小城,是距离两国最近的一座边境城市了。 往来于各国之间的商队,每次将货物运往奥比和萨比森,中途肯定要到奇萨的卡里小城落脚。否则,只能睡在野外,等着野兽半夜来敲门。 数量众多的商队,为小城卡里带来了丰厚的税收。 卡里的领主卡拉维王子坚称,“卡里是奇萨的领地,我绝对不会为了任何理由让出一分一寸!生活在卡里的领民们也不需要担心,你们会得到光明神的眷顾,王国军队的保护!” 卡拉维只实践了诺言的一半,因为光明神的眷顾不是他说了算。不过目前的确有一支五千人的军队驻守在卡里。 蒙在鼓里的人会以为卡拉维是个爱国爱人民的好青年,实际上,他这么做的原因,只有两个。 一是奇萨王国和昂里斯也是连年战争,战争是部烧钱的机器,他们需要卡里的税收来充实国库武装军队。 二是卡里的领主卡拉维,实际上并不生活在卡里,而是住在王国首都的宫廷里。管理卡里小城的,是王国派驻的政务官。 卡拉维真实的想法是,官员死了可以再任命,领民也可以从其他领地中迁移过去。只要有卡里在,商队总是会再来。比起每年从卡里得到的金币,人命,实在算不上什么。 不得不说,这个想法很欠揍,不是一般的欠揍。 宋默的目标,就是这座奇萨的边境城市,卡里。 “这就是你说的大生意?”刀疤男图罗趴在宋默身边的草地上,看向卡里城,“这里可不是那么好下手的。” “我知道。”宋默点点头,“不过,有挑战才有收获。要是成功,你能得到的,比你去战场上打扫卫生要多得多!” 刀疤男沉默了半晌,开口道:“你的人,加上我的手下,只有不到六十人,你知道卡里的驻军有多少吗?整整五千!我们这点人,不够人家塞牙缝。” “你怎么知道的?” “卡里是附近最富裕的边境城市,你以为老子没打过这里的主意?” 宋默搓搓下巴,刀疤男竟然对卡里这么熟悉,这真是个好消息,“卡里的驻军有五千,然后呢?” 可想从刀疤男图罗那里得到更多信息的宋默注定要失望了。 “然后?没有然后了。“ “……“ “干嘛这么看着我?” “你就只打听到这里有五千驻军,还敢宣称自己对卡里打过主意?” 刀疤男脸上的肌肉一阵抖动,带动着两道刀疤,让他看起来更加的狰狞,“知道了这里有五千驻军,不赶忙跑路,还打听什么?” “果然,这就是智商问题。”宋默拍了拍额头。 “你说什么?!” “图罗兄弟,你是强盗,强盗!”宋默指着刀疤男的鼻子,“你听说过哪个强盗团伙会去和正规军硬碰硬的?如果强盗团伙能发展到和王国军队干一架,不落下风的,还做强盗干什么?” “……” “要想做最成功的强盗,就要遵循一个规则,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抢劫靠的可不只是肌肉,还要靠脑子,脑子明白吗?!” 刀疤男听完宋默这席话,开始怀疑,自己或许真的是智商有问题? 宋默掰开刀疤男抓着自己衣领的手,拍了拍刀疤男的肩膀,语重心长的说道:“有错就要改正,改正了,就还是好同志嘛。” 刀疤男下意识的点了点头,他还沉浸在自己的智商低于平均水平线以下的忧伤之中。 宋默不去管图罗,反正这些家伙也是被自己拉来壮胆加唬人的。他招来哈洛德,凑到他的耳边低声说了几句,哈洛德犹豫了一下,点点头,带着另外一个修士,离开了藏身地。 刀疤男恰好抬起头,看到了两个人背影,问了一句:“他们去干什么?被抓住怎么办?” 宋默深深叹了口气,“图罗兄弟,我说了你也不会明白,这不是凭你的智商能理解的事情。” 图罗:“……” 哈洛德和跟随他的修士在离开前脱去了皮甲,斗篷内是一身光明教会的修士服。他们走到距离城门两三百米的地方,靠在路边等着。没过一会,一支中等规模的商队出现了,满载着货物,看前进的方向,是卡里无疑。哈洛德和修士立刻起身,朝着商队走了过去。 一番交谈之后,哈洛德和修士成功的坐上了商队领队的马车。没有商队会拒绝两个教会修士的求助,相比起怎么看教会都不顺眼的国王和大贵族,这些商人对光明教会的观感还是很不错的。 “实在是太感谢了,如果没有您的帮助,我们可能会遇到大麻烦的。您的善心,将会得到光明神的祝福。”马车上,哈洛德一副神棍样的坐在商队领队的对面,表现得十分有礼。作为一个见习主教,他忽悠人的本领,和他的医术一样,不容小觑。只是在宋默面前,这种专长很难发挥就是了。 想要和格里兰领主比忽悠的能力,恐怕只有大主教亲自出马才够看。 “您这样说,实在是让鄙人羞愧。”商队的领队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胖得像个圆球,十指戴着十一枚金戒指,哈洛德要凭借最坚定的意志,才能让自己把视线从他的手指上移开,而不是扑上去直接撸下来揣进自己的怀里。 自从连上了几堂宋默的思想教育课之后,哈洛德和几个修士的思想出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妹子还是要抢的,刺激也是要找的,金子,成为了这些前教会人士另一个高尚的追求。 商队的领队是光明教会虔诚的信徒,哈洛德和修士的表现堪称完美,他不会对这两个宣称“因为突发的战争,和其他修士失散”的教会人士,产生任何的怀疑。 事实上,哈洛德和修士的确是教会人士,只不过,需要加个前字。 “您放心,今夜,请您和我的商队一起在卡里城休息,明天,我会亲自护送您和这位修士。” “真是太感谢您了!” “您太客气了,作为一个虔诚的信徒,这是我应该做的。” 哈洛德笑着点了点头,坐在马车上,轻而易举的进入了卡里城。 刀疤男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切,宋默一扬下巴,“这就是智慧,学着点吧,兄弟。” “……” 入夜后,宋默和刀疤男一行人趁着夜色,小心翼翼的穿过了一片开阔地。中途没遇到任何麻烦。 奥比和萨比森的军队来打秋风,大多是在白天。驻守卡里一年以上的士兵,都知道这个道理。 士兵们的松懈,为宋默等人创造了便利。 站在城门下,宋默拍了拍冻得有些发僵的脸,示意强盗们不要出声,等过了午夜,再开始行动。 仰头看看城墙上方忽明忽暗的火把,宋默咧咧嘴,没有探照灯,也没有照明弹的世界,实在是太美好了。 就是这冷风吹的,不太美好。 城墙上的士兵已经换过两班岗,宋默估算着时间,等到第三班岗换过,城头上出现了异样的声响。静默片刻,一声猫叫传来,紧接着又是一声。宋默连忙回了一声,片刻过后,眼前的城门,开启了一道只够一人通过的缝隙。 身着卡里守军盔甲的哈洛德和修士,出现在了宋默的面前。 “大人,跟我来。” 宋默点点头,然后吩咐身后的一行人,“偷偷的进城,打枪的不要,你们的明白?” “明白!” “嘘,小声点!” 留下十个人在城外接应,其他人从城门鱼贯而入,哈洛德带着宋默朝政务官的住处走去。离下一班换岗还有三个小时,他们必须动作快点。 “领主大人,这里就是政务官的住处。”哈洛德将宋默等人带到了城内最中心的一处三层楼高建筑。守门的卫兵靠在长枪上昏昏欲睡,不需要宋默动手,图罗的人很轻易的就解决了他。 打昏,堵嘴,绑手绑脚,墙角一丢,干净利落。 让宋默有些意外的是,图罗等人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要他的命。宋默诧异的目光让图罗感到不适,对着宋默一呲牙,脸上两道狰狞的疤痕,让他在昏暗的月光下,看起来更加骇人。 留几个人在外边放哨,一行人径直穿过大门,朝府里走去。 哈洛德显然对这座建筑的内部构造很熟悉,太过熟悉了。 “大人,白天商队的主人拜访政务官的时候,我也在场。更何况,您以为我之前抢了那么多次妹子,都是白抢的吗?” 宋默眨眨眼。 “任何建筑,只要我走进大门,就能大致猜出建筑内部的构造。” 哈洛德很为自己这个本领感到骄傲。 宋默有些无语,这家伙绝对选错了职业,他不该去当修士,而是去当个建筑师。 夜已经很深了,整栋建筑都静悄悄的。一行人跟着哈洛德上了二楼,哈洛德指着一扇卧室的门对宋默说道:“这里就是执政官的房间。”然后指着走廊尽头的另一扇门说道:“那里住的是奇萨王国派到卡里的税官。” “税官?” “税官。” “你怎么知道这些的?” “领主府的女仆,是无法对一个有着和善笑容和英俊容貌的修士,守口如瓶的。” “……” 不过,既然税官还没走,今年卡里的税收肯定也还没上交,宋默乐得直搓手,发达了,这下子发达了! 卡里的执政官迈法睡得很不安稳,总觉得有十几头贪婪的猛兽正围着自己流口水。猛然间惊醒,只见自己的床边围了一圈眼放绿光的彪形大汉。 刚想叫,就被一个大汉用布堵住了嘴,蹿进鼻间的气味,让政务官想起,这是昨夜脱下,还没被女仆收走的袜子…… 第42章 “执政官大人,您好!”宋默站在床边,彬彬有礼的对迈法说道:“冒昧的深夜来访,希望您不要介意。只要您保证不大喊,我就放开您,如何?” 迈法点头。 宋默刚一抽出迈法嘴里的袜子,迈法立刻作势大喊,宋默一把将袜子塞了回去,收起了脸上的笑,用剑抵住了迈法的脖子,“执政官大人,我和你讲道理,你竟然和我玩心机?我很生气。” “……” “惹我生气的后果,是很严重的,你知道吗?” “……” “不说话?” “……”嘴被堵着,他怎么说话?! “如果你再耍花样,我就割掉你的鼻子!”宋默用剑在迈法的脸上比划了一下,迈法连忙点头。 可宋默伸到迈法嘴边的手却突然收了回去,握剑的手改变方向,剑锋向下,抵在迈法的腿间,“我改主意了,如果你出尔反尔,我不割你脸上的鼻子,我割这个鼻子,如何?” 迈法额头上的冷汗顿时就下来了,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 “怎么,你敢反对?” 迈法又连忙点头,觉得不对,接着摇头。最后干脆挤出了两颗浑浊的老泪,试图唤起宋默对老人家的同情心。就算是根牙签,至少还能用,不能说割就割啊! 宋默这才再一次抽出了他嘴里的袜子,迈法没再出声。 乍一看到宋默等人时,迈法认为这是一群来要他命的刺客!可如果是要他的命,直接动手就行了,何必和他废话? 如果不是要他的命,那这群人的目的只可能是一个,金币! 想通了这点,迈法的眼珠子转了转,表现出了极端合作的态度,“只要你们不伤害我,什么都好商量!书柜后有暗阁,里面是我全部的财产,你们可以全部拿走。” 迈法话音刚落,立刻有几萨比森人朝房间里唯一的书柜走去。 见宋默等人的注意力被吸引过去,迈法趁机打碎了床头的一盏壁灯,四柱大床上方立刻罩下了一个巨大的铁笼,根根栏杆都有拇指粗细,十分牢固,想凭人力破坏,几乎是不可能的。 隔着笼子,迈法得意的朝宋默等人笑道:“愚蠢的强盗!” 宋默抬头看看笼子,又低头看看迈法,到底是谁蠢?他是不是该对图罗说,终于找到一个智商堪与你匹敌的家伙了?真是可喜可贺。 这个从天而降的笼子,罩住的不是围在床边的强盗,而是睡在床上的迈法!真是天才的设计!安装这个笼子的人,和执政官大人是有仇啊还是有仇啊? 迈法也终于发现了不对劲,脸色开始发青,他要宰掉那个装机关的工匠! 宋默朝着迈法咧咧嘴,举起了手里的弓弩,瞄准了迈法两腿之间的某个部位…… 一个小时后,宋默一行人背着三十几个口袋离开了执政官大人府邸。趁着夜色离开了卡里城。 等到换岗的士兵察觉到不对时,他们早已经急速狂奔到距离卡里城几千米外的地方。 三天后,因为战败而四处劫掠的萨比森人冲进了卡里城。迈法和守城的士兵,都死在了萨比森人的剑下。失踪的金币和宝石,以及数量众多的金银器皿和装饰品,自然被算在了萨比森人的头上。杀掉迈法的军官矢口否认这件事,为了摆脱嫌疑,还豁出去的大声宣称,正是因为找不到金币,白跑了一趟,才砍死迈法泄愤!可没人相信他,就连萨比森的国王都不相信他。 卡里一整年的税收,加上迈法的私人财产,说没就没了?开什么国际玩笑! 于是,只要没找出金币的最终去向,这个黑锅,他只能继续背着。 军官只能以头抢地,呜呼,没有天理! 宋默现在并不知道谁会为他背这个黑锅,他现在考虑的是另一件事:分赃。 虽然抢来的东西还没仔细清点过,但三十多个半人高的袋子立在面前,解开袋口,金晃晃的耀人眼球,任谁都只能剩下流口水的份。 这可是卡里城一年的税收!再加上迈法的个人财产,数目相当可观。所谓一夜暴富,中了头彩,不外如是。比起这些,打劫地精什么的,实在是弱爆了。 问题是,钱该怎么分? 按照人头分? 宋默觉得自己吃亏。 对半分? 宋默依旧觉得自己吃亏。 如果宋默决定占大头,刀疤男图罗和他的手下肯定不同意。 难不成,来个黑吃黑? 宋默抬起头,看向刀疤男图罗,对方也正巧看向他。四目相对,噼里啪啦,火花四射。看来,想到这个好办法的,不只是宋某人一个。 既然被看穿了,就没什么好掩饰的了。 图罗和他手下的强盗们举起了重剑,摆出了攻击的架势,三十个壮汉,三十把重剑,很有威慑力。 宋默这边人手一具弓弩,宋默手里还多一把仿五四式手枪,拉开保险,对着图罗脚下就是一枪。砰的一声,子弹溅起的泥土洒在了图罗的脚背上,宋默装模作样的吹了吹枪口,眉一挑,眼一斜,嘴角一勾,装X装得十分到位。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莫装X,装X遭雷劈。反正自己都被雷劈过了,算是提前付费,不逮住机会好好装X一次,实在吃亏。 他应该感谢这些萨比森人,给他这么好的一个机会!真是些好人啊! 在场众人都被枪声吓了一跳,格里兰人还好,他们都看到过宋默扛着他的毛瑟98在领主府的院子里晃悠。跟随图罗的萨比森人却被吓得脸色惨白,光明神再上,这个人的手里竟然发出雷声和火光! 图罗更是脸色一变,“你是魔法师?!” 魔法师?宋默握着枪的手抖了一下。这个称呼让他想起了某个喜好假扮妹子,欺骗他纯纯心灵,抓住机会就和他耍流氓的家伙,顿时火冒三丈,一蹦三尺高,“你才魔法师,你全家魔法师!再把老子和这种倒霉家伙扯一起,老子现在就突突了你!” 宋默的话刚一出口,一个迷人的嗓音突然在众人的头顶响起,“领主大人,您这样说,真是让人伤心。” 听到这个声音,宋默的脸刷的黑了。抬起头,看到立在身后树枝上的瑞斯梅尔斯,举起手,对着他就是一枪。 意料之中的,没有打中。 “亲爱的,我千里迢迢跑来找你,你就是这样对我的吗?哦,我的心碎了!” 瑞斯一边说,一边靠在树干上,捂着胸口,褐色的长发被风吹起,拂过他妖艳的面孔,看到的人,无不怦然心动。 至少图罗和他那群手下,已经眼冒红心,不知今夕是何夕了。 正对着美人流口水时,美人却突然从宽大的黑色斗篷里取出了一个奇怪的东西,居高临下的指着他,“刚刚,你打算和我亲爱的领主大人动手?” “我……” 没等图罗说完我字,瑞斯扣动了步枪的扳机,枪口射出的不是子弹,而是一个白色的光团。光团在半空直接展开,化成了一张透明的巨网,将图罗和他的手下,全部罩在了网中,任凭他们用力撕扯,却不能挣脱分毫。 瑞斯打了个响指,透明的网上浮现出黑色的符文,图罗等人被网罩住的地方,像是被烈火焚烧一般疼痛,瞬间就倒在地上翻滚起来。越是滚,网就收得越紧,疼痛开始加剧。惨叫声却被封闭在网中,只能看到他们张大的嘴。 瑞斯从树枝上跳了下来,单肩扛着步枪,走到宋默面前,弯腰牵起宋默的一缕黑发,送到唇边,轻轻一吻,“我的领主大人,他们现在完全任凭你处置。” 宋默没有一巴掌拍掉瑞斯的爪子,也没有问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而是指着瑞斯肩头的步枪,说道:“刚刚是怎么回事?” “这个?”瑞斯将步枪送到宋默面前,宋默立刻就看到了木质枪托上那一行黑色的符文,和木料的纹路融合在一起,像是天生就长在那里一般,“只是个简单的小法术。只要将这个改动一下,”白皙的指尖在中间一个字符上轻轻划过,符文的线条像是有生命一般的流动了一下,然后瑞斯举起枪,对着刚刚站立其上的树扣动了扳机,两人合抱的大树,竟然被拦腰打断,轰然倒地。 瑞斯把枪交给宋默,“如何,喜欢吗?” 宋默看看大树,看看手里的枪,又看看瑞斯,久久不语。靠之,这家伙存在的意义,除了耍流氓,就是打击别人吧?! 同样看到这一幕的图罗等人,吓得把惨叫声都吞回了喉咙里。要是刚刚打在他们身上的是这个……光明神在生,魔法师果然都是逆天的生物! 就在这时,指挥军队攻打萨比森王城的黑炎挥剑斩断面前一个萨比森将军的脖子,回头朝北方望去,这个气息,是魔族? 第43章 奥比王国与萨比森王国的战争整整持续了三天,萨比森王国遭遇了建国以来从未有过的惨败。 萨比森人的鲜血染红了自己的城墙和城内的每一条街道,奥比人冲进了王城,所有手持武器的男人都被杀死。老人,女人和孩子被驱赶集中到了一起,哭声四处可闻,庆幸的是,只要不反抗,他们就没有性命之忧,相比之下,男人们就不是那么幸运了。 “血腥和杀戮才能建立新的秩序。” 奥比王国将军赫留泥带领士兵第一个冲向王宫,在宫门外,他们遭遇到了最顽强的抵抗。 黑炎骑在他黑色的战马上,奥萨非不耐的刨着蹄子,被黑炎安抚的拍了两下,终于安静下来。 “萨比森的国王是个怎样的人?。”黑炎摘下头盔,任由黑色的长发被风吹起,空气中的血腥与硝烟味道,让他沉迷。 “陛下,他是个顽固不化的家伙。”一个身着萨比森宰相官服的老者弯腰站在一旁,他谦恭的低着头。 “顽固吗?”黑炎看着王宫中突然燃起的大火,摇了摇头,“不,我认为,他是个刚毅,可敬的人。只不过,他将信任给了不该给的人。” 老者的脸上浮上一抹羞惭,作为王国内最有权势的世袭贵族,米尔家族出过十二任宰相。瑞金米尔作为艾赫一世最信任的臣子,莫迪三世的老师,辅佐两任国王执政二十年,在萨比森宫廷里,被称为不可一世的瑞金。 如今,这一切都变了。 坚不可摧的萨比森王城被攻占,奥比人的铁蹄在城内肆虐,千年以来,萨比森从未有过这种惨败。 莫迪三世决心抵抗到底,即便是死,也要拖着奥比人一起下地狱。 更多的人却不愿意追随他们的国王。权势,地位,金钱,美酒,太多让他们留恋的东西。破灭不可避免,失败已成定局。抵抗到底的结果,是家族的血脉被斩杀殆尽。他们唯一的出路,就是匍匐在奥比国王黑炎的脚下,用最可耻的背叛,向他投诚。 黑炎居高临下的看着跪倒在地的萨比森贵族们,这就是同自己的王国对立,征战千年的萨比森人? 这就是支撑了萨比森王庭的贵族和官员? “真是可悲。”话不是黑炎说的,而是跟随他一同出征萨比森的奥比宫廷官员,“你们背叛了自己的国王。” 贵族们没有一个开口争辩,连不可一世的瑞金也一样。 既然都已经被打上了背叛者的烙印,还有什么不能忍受的?这种心态,就是俗称的“死猪不怕开水烫”。 决心抵抗到底的莫迪三世众叛亲离,没有一个大臣站在他的身后,当王宫前最后一个忠心的士兵倒在奥比人的剑下之后,莫迪三世最后的希望破灭了。他像每一个末代的君主一样,点燃了自己的王宫,送给火神,也不将自己的王宫,留给奥比人来践踏。 黑炎不顾其他人的阻止,踏进了燃烧着大火的萨比森王宫。冲天的熊熊火焰之中,即将被火吞噬的国王,在死前对背叛他的人发出了最恶毒的诅咒:“背叛萨比森的人,死后灵魂永远不得安息,将化为死灵,被世间所有人怨恨,唾弃,恐惧。” 黑炎站在莫迪三世的对面,可怕的火焰在他周围燃烧,却根本伤不到他分毫。 玄黑色的盔甲被火光照亮,像是神遗留在世间的光。 “你是一个真正的王者。”黑炎看着已经被火焰包围的萨比森国王,举起王者之剑,向莫迪三世致意,这是王者的敬意,“你是值得尊敬的敌人。” 萨比森国王莫迪三世,脸上出现了一抹微笑,在被火神带走灵魂之前,他仿佛看到了一头黑色的巨龙,伸展开巨大的双翼,高亢的龙吟,响彻整个萨比森王宫。 莫迪三世倒下了,黑炎转身离开了萨比森王宫。 宫门外,忠心追随他的奥比人,被血与火征服的萨比森人,都跪倒在了他的脚下。 光明大陆纪元一一三八十一月二十六日,持续千年的奥比王国同萨比森王国的战争,划上了句号。 萨比森的末代国王莫迪三世,被以最隆重的葬礼安葬在皇室墓地,向黑炎投诚的贵族们,保住了性命,却被从宫廷中永远驱逐。 光明大陆纪元一一三八年十一月的最后一天,奥比的国王黑炎,在被征服的萨比森王城,戴上了萨比森的王冠。 从这一天开始,他将拥有大陆上最庞大的国土,最强悍的战士,最富饶的土地。 他将被称为,奥比与萨比森之王,王中之王。 这一切都暂时和宋默无关。 在萨比森王宫被付之一炬前,宋默带着格里兰人和“自愿”宣誓效忠他的图罗等人,回到了赛万斯的军队中。 从卡里抢来的战利品,被妥善的安置在一处隐秘的地方,强森带着几个忠心的格里兰人,以及两个修士留在那里看守,准备等奥比大军返回时,再取出来。 赛万斯的军队不会和大军一起返回奥比王城,事实上大部分总督都会在参加完国王的加冕典礼后陆续离开,返回自己的领地,带着他们这次的战利品,开开心心的回家过年。 至于战后总结什么的,奥比人没这传统。 因此宋默才有胆子回来,也必须回来。他和图罗的手下加起来才五十几个人,想要把那么多的金币和珠宝千里迢迢带回格里兰,压根是件不可能的事情。他们不是地精,没办法大摇大摆的走私偷渡越境。 至于瑞斯梅尔斯……宋默选择性将他忽略了。 不得不承认,有的时候,男人的羡慕嫉妒恨,也是很惊人的。 不过,这种无视持续不了太长时间,瑞斯梅尔斯知道,宋默也知道。作为一个合格的领主和成功的强盗,有的时候,必须学会妥协。 只是被迫妥协实在不是件让人高兴的事情,就像在奥比的王宫中被黑炎硬生生“抢走“的几千个金币……还有那个跑进他卧室抢金币的精灵……果然,长得好看的家伙,都不是好人! 于是乎,宋默的审美观在瞬间得到了升华。升华到他看着一个一脸横肉,面目狰狞的壮汉迎面走来时,忍不住竖起了拇指夸赞一声:“兄台,你可真是玉树临风,英俊帅气!” 大汉愣了两秒,甩手扔掉了自己从萨比森战役中得到的战利品,怒瞪双目,鼻孔喷气,举起剑就朝宋默砍了过来! 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 宋默当着丑男说英俊,相当于直接在壮汉心口洒了一把盐,然后又洒了一层花椒面,一层胡椒面,最后洒了点辣椒粉提味,效果绝对是杠杠地! 壮汉出离愤怒了。 靠之,当他真的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听不出这是讽刺吗?! 宋默想哭,他真的是在夸他,比珍珠还真! 被追杀的宋默绕着西北行省军队的驻地跑了三圈,最后终于跑不动了,眼见就要被壮汉劈成两半,瑞斯梅尔斯突然从天而降,一把黑色的长弓挡住了壮汉砍下来的剑,随手一挥,壮汉就像是风筝似的飞了出去…… 那一挥的姿势,绝对是帅呆了,酷毙了,让宋默再一次受到了沉重的打击。 同样是男人,差别怎么就这么大呢? 瑞斯伸手把宋默拉了起来,凑到宋默耳边,低声说道:“亲爱的,为什么你不是称赞我呢?如果这些话是对我说的,我会更加温柔的对待你。”话落,轻轻在宋默耳边吹了一口气。 宋默身上的鸡皮疙瘩立刻开始起立敬礼,这家伙,不和他耍流氓,会死吗?会死吗?! 可想起被自己藏起来的那杆步枪,宋默握紧了拳头,咬紧了牙关,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小爷我忍! 虽然没有分到卡里城的战利品,赛万斯在萨比森的王城里也是收获颇丰。王宫被烧没了,国王死了,可那些大贵族不是还在吗? 经验告诉赛万斯,这些传承千年的世袭贵族,哪个不是富得流油?绝对是最好的下手对象。显然,聪明人不只赛万斯一个。 于是乎,短短的几天时间里,萨比森王城里的贵族府邸遭到了一次又一次的“拜访”,金币和宝石,粮食,被一车车的运走,这些往日作威作福的贵族老爷们,只能弯腰带笑的恭送这些拜访者离开。 奥比人敢这么干,绝对不是没有原因的。归根结底,奥比国王,也将成为萨比森国王的黑炎,为他们带了个好头。他没有和手下的将军们一样去挨个拜访贵族,表达自己是个爱好和平的好人,而是将留在王城中的萨比森各地领主们聚集到一起,宣称要带他们到奥比王城首都来一次免费的三日游,至于游后等待他们的是断头台,牢底坐穿,还是回家过年,端看他们亲人送来的金币数量。 宋默知道了黑炎的所作所为后,立刻开口说道:“太卑鄙了,太无耻了!身为一国的国王,怎么能做出这种事情来!” 话到一半,就见坐在对面的赛万斯双眼直愣愣的盯着自己,一副欲言又止的表情。 “总督大人,你为什么这么看我?” “难道你不觉得,陛下的这种行为,听起来很熟悉,十分的熟悉……” 能不熟悉吗,宋默之前不就是这么干的吗? 不同的是,宋默绑架的是“画”,国王陛下的实力雄厚,他直接绑人。 几天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参加完国王堪称“简陋”的加冕典礼,宋默和赛万斯商量,想要尽早启程返回。 那么多的金币和珠宝,宋默实在是不放心。只有回到格里兰,他才能把心丢回肚子里。 赛万斯也想早点回去。小X书的生意实在是太好了,价格也如宋默所说的,直线攀升,如今已经涨到了一千五百枚金币,仍是供不应求,订单已经排到了明年的三月。赛万斯已经可以预见,今后自己数钱数到手抽筋的动人场面了。 前提是,宋默和他手下的那些地精,能保质保量的供货。 两个人几乎是不谋而合,在加冕典礼过后的第二天,赛万斯向国王陛下请辞之后,就带着西北行省的军队,离开了萨比森。一同离开的还有另外三个行省的总督,他们的领地都在奥比王国边境,提早离开,可以避开寒冬最糟糕的天气。 黑炎骑在战马奥萨非的背上,目送四名总督的军队离开。离开之前,所有的军队,都将接受国王的检阅。在西北行省的军队走过时,黑炎的眉头明显皱了一下,奥萨非似乎也焦躁了起来。 黑炎拍了拍奥萨非。 竟然是西北行省?不,赛万斯不敢做出这种事情,隐藏魔族,会受到最严厉的惩罚,那么,是谁?黑炎想要找到那个让人厌恶的魔族隐藏在哪里。然后,他看到了宋默。 一个敢抱他大腿,和他要金币的人类。 国王金色的眼睛,缓缓的眯起了起来。是他吗? 就在这时,那股魔族的气息却神秘的消失了,黑炎看着宋默的目光,变得更加复杂。 走在宋默身边的瑞斯,拉低了斗篷的帏帽,鲜红的唇,勾出了一道魅惑的弧度。原来,真的是头龙,不过,就算是龙,也不能和他抢东西。 宋默自然也看到了黑炎,被一头巨龙盯着的感觉,实在不是很美好。转头朝着黑炎一呲牙,小爷现在心情好,不和你计较! 只是喜滋滋等着回家数钱的宋默,并不知道,家里还有一个更大的惊喜,在等着他…… 第44章 黑炎看着远去的西北行省军队,低喃道:“格里兰……” “陛下?” “宰相,有件事,需要你去做。” “您的话,即是命令,陛下!” 黑炎调转马头,他必须把这件事弄清楚,光明大陆,不是魔族可以驻足的地方! 西北行省军队返程中途,宋默带人离开了半天时间,回来时,马拖人扛了三十多个装得满满的袋子。 赛万斯送给宋默的十匹身高腿长,血统高贵的萨比森战马,都被当做了驽马使用。 反正驼人也是驼,驼金币也是驼,有什么区别?况且这些战马的身份都是“俘虏”,俘虏是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的。 于是,十匹在战场上纵横驰骋的高头大马,成为了穷酸领主手下的扛包小弟。有两匹战马奋起反抗,坚决不合作。宋默一没打,二买骂,只用个透气的布袋子把战马的嘴巴套住,在马前吊了一捆青草,青草里还裹着一根胡萝卜。不听话,就给看不给吃!吊着你! 战马焦躁得直跺蹄子,可跺了也没用。宋默该干什么就干什么,还把另外几匹听话的战马故意拉到闹事家伙的面前,给它们刷毛,喂它们吃糖。 识时务者为俊杰,不只人能俊杰,马也能。 两天下来,闹事的家伙老实了。从贞洁烈女变成了易推倒的乖萝莉,宋某人很满意。 幸亏光明大陆没有动物保护法,否则,宋默非得被抓起来关上几个月不可。 罪名:精神虐马。 其他人看到这个结果,纷纷效仿。赛万斯从萨比森得到的战利品,有一大部分就是战马。西北行省不缺钱,作为边境行省,战马的用处更大。奈何这些萨比森战马性格都不太好,三百多匹战马,驯服的只有不到一百匹。因此,赛万斯才会那么大方,直接给了宋默十匹。 如今,有了宋默的饥饿驯马法,骑士们不需要再挥着鞭子硬上,一边吆喝一边等着挨摔了。只要准备一个口袋,一捆青草就万事大吉了。 当然,这个方法不是对所有的萨比森战马都管用,真遇到倔强到底的家伙,吊糖块也没用。 恰好有十几匹战马就是这样的顽固分子,没有一个骑士愿意接手它们。 宋默从赛万斯的手里把它们买了下来,准备带回格里兰,给领民们开荤。 “你真打算这么干?” “当然。”宋默将一小袋金币拍到赛万斯面前,“够了吧?” 赛万斯看了宋默几秒,又看了看桌子上的金币,他可以说,按照市场价,这点金币,连半匹战马都买不到吗?更不用说萨比森战马。 “怎么,多了吗?”宋默见赛万斯不说话,直接从袋子里取出了十几枚,“知道你不好意思收我的钱,大家都这么熟了。但是,亲兄弟还明算账呢,该给的还是得给,不用客气,收下吧。我这人一向仗义,不用太感动。” 赛万斯看着口袋里剩下的金币,要是倒出来数数,撑死了不到二十枚。 宋默格里兰的脸皮到底有多厚,他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 最终,宋默以十八枚金币的友情价,将赛万斯手里剩下的十六匹萨比森战马,都牵到了自己的队伍里。说来也奇怪,这些性烈如火,被骑士们抽鞭子,吊糖块,也照样尥蹶子的货,到了宋默手里,不到一天,就乖得像小白兔一样。 几个被摔惨的骑士特地来问了宋默,宋默一呲牙:“人品问题。” “……” 人品问题? 骑士们面面相觑,这就是所谓的恶马还需要坏人磨?这是不是说明,比起宋默格里兰,他们是高尚的人,真诚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 这么一想,骑士们平衡了。 看着满脸飘飘然,一副超脱神态的骑士们,宋默不解了。 被说人品有问题,竟然会感到这么高兴?这些家伙,摔下马背的时候,肯定是脸先着地。 事实上,驯服这十六匹战马的功劳,还要算在瑞斯的身上。他只是在这些家伙的面前走了一圈,一撩头发,无比风骚的回眸一笑,十六匹硬汉子和铁姑娘,马上都给跪了。不就是扛袋子吗?没关系,来吧,多少它们都扛得住!重甲骑兵都能扛,几袋子金币,完全小意思! 它们现在的表现,让宋默都不忍心下手动刀子了。 “强森,对它们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我实在下不去手啊!” “所以?”不吃肉了? “所以,回去之后,就由你和杰森操刀吧。” “……” 不期而至的大雪,开始拖慢返程的速度。不时有人生病倒下,哈洛德和三个修士,现在成为了队伍中最受欢迎的人。 宋默骑在马上,握缰绳的手,冻得有些发僵,呼出的气瞬间变成一片白雾,眉毛和发梢都结了一片冰棱。 这么大的雪,不知道家里现在怎么样了? 虽然格里兰人今年不再需要为粮食发愁,可大多数领民的房子,在宋默眼里都属于豆腐渣工程,遇到这样的大雪,十有八九会出现问题。 “这该死的鬼天气!” 瑞斯梅尔斯走在宋默的身边,他没有骑马,一身黑色的斗篷显得有些单薄。周身好似有一片透明的屏障,挡住了飞扬的雪花,走在雪地里,黑色的靴子依旧干干净净。 “又是魔法?” 宋默拉下罩在嘴上的围巾,难得主动和瑞斯说话。 “只是个小法术。”瑞斯仰头朝宋默一笑,看宋默冻得有些发白的脸,单手搭在了马背上,一跃而起,落在了宋默的身后。 “你……” “别生气。”瑞斯从身后环住了宋默,白皙的手代替宋默抓住缰绳,用自己的斗篷将宋默拢在了怀里,“就当是领主大人发一下善心,搭载我一程吧?” 宋默嘴唇动了动,到底没有再说话。 他不是不识好歹,就算他对瑞斯整个人都观感不佳,但他现在的确是在帮自己。被他看似单薄的黑斗篷一罩,整个人都暖和起来。 “你不用为了我的面子这么说。”宋默将手也缩进了斗篷里,舒舒服服的往瑞斯身上一靠,“虽然我还是想用枪爆掉你的脑袋,但是,一声谢谢,我还是会说的。” “是吗?”瑞斯勾起唇角,凑到宋默的耳边,“如果我说,我想要的感谢,是你吻我一下,你会怎么样?” “怎么样?”一把仿五四式手枪抵在了瑞斯的下巴上,“这个回答,满意吗?” “……我可以说不满意吗?” “随你便。但答案是一样的。” “好吧。”瑞斯静默了一会,突然笑出了声音,“我发现,我真的喜欢上你了。” “我发现,你一天不耍流氓,就浑身不对劲是吧?小心我真崩了你。轰不掉脑袋,也崩掉你几颗门牙!” “哈哈……” 瑞斯的胸膛因为笑声而不断震动,宋默感到有点不太舒服,想了想,算了,凑合着吧。冰天雪地里,再想找这么一个免费的人体暖炉,实在是太难了。 跟在宋默身后的强森和哈洛德等人,都是当场见证过瑞斯搂着宋默说“那一夜”的。虽然领主大人恼羞成怒的将他关进了地牢,可依照现在的情形看,那神秘的一夜,或许真的很值得探究啊…… 这就是爱在心头口难开?冰天雪地里的浪漫? 不知为何,想到这些的强森和哈洛德等人,突然觉得更冷了。 由于恶劣的天气,队伍回程用的时间,几乎是来时的一倍。 当远远看到茂密的翡翠森林时,无论是西北行省的大兵们,还是格里兰人,都开始大声欢呼。 总算是快到家了,不容易啊,真心不容易啊。 和宋默一起回来的图罗等人,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这一路,被压迫,被奴役,时刻在提心吊胆中度过,图罗想带着兄弟中途开溜,却总是能在回头时看到那张妖艳的面孔对着自己笑。 他当时怎么会被这样一张脸迷住? 这哪里是美丽的天使,根本就是地狱来的魔鬼! 看着和瑞斯梅尔斯共乘一骑的宋默,图罗真心后悔了。他当时怎么就鬼迷了心窍,和这个表面纯良,内里狡诈的家伙去做什么“大生意”?做了大生意,干嘛还想不开的玩黑吃黑这种高危游戏? 现在好了,不只金币没捞到,还把人给搭上了…… 兄弟们,我图罗对不起你们啊……到了人家的老巢,想跑就更困难了啊…… 图罗越想越悲催,一时悲从中来,忍不住挤出了两滴男儿泪。一阵冷风吹过,眼泪没等落下,就在眼角冻得结实。 一个看起来就不像好人的刀疤男,却在眼角挂着两滴晶莹的,圆润的,剔透的泪珠,这视觉效果,一般人是想象不出来的。 宋默看到了,再次感叹,“图罗,就算你高兴,也用不着哭吧。难道你不知道这鬼天气,哈口气都能冻住吗?还敢哭,不怕眼睛给冻伤?可见你的智商问题有多么的让人担忧。” 图罗想反驳,结果太激动,嘴张得有点大,一阵冷风直接灌进了嘴里,他顿时什么都说不出来了。 “幸好你跟了我,否则,你和你的那帮弟兄,日子可怎么过啊。” 图罗:“……” “怎么不说话?” 图罗:“……” 宋默凑近了瞅瞅,立刻回头,“哈洛德,来帮帮忙,图罗把舌头冻住了!” 哈洛德:“来了,领主大人。喝!还真冻住了!莫拉,杰克,朵桑,一起来看看,这个人竟然把舌头冻住了!” 图罗:“……” 哈洛德一嗓子,不只招来了三个修士,感到好奇的人,里三层外三层的把图罗围了个结实。可见,围观这一优良习俗,并不只在地球盛行。 围观了图罗之后,队伍继续前行,归心似箭的人们,不自觉的加快了脚步,在午后抵达了翡翠森林的边缘。赛万斯和宋默约定了下次碰面的时间,两支队伍就分开了。大兵们调转马头,朝西北行省的方向奔驰,宋默一行人则往相反的方向走去。 可走到格里兰边界,宋默傻眼了。 这还是他的领地吗? 只见一片高两米以上,绵延数十米的石土堆砌的高强,立在了领地的边界。 宋默眨眨眼,他确定自己没走错地方,可这堵墙是怎么回事?难不成,有人趁他不在,抄了他的老窝? 他爷爷个爪!是谁?!老子要带着兄弟,灭他全家! 第45章 “瑞斯,你离开的时候,这堵墙就在了吗?” “我不是从地上走的,这个问题,没办法回答你。” “……” 这是在炫耀吗?肯定是在炫耀吧?!在11路面前显摆自己有私人飞机,不知道会招人羡慕嫉妒恨,想要往上扔炸弹吗?! 死死压住想给这家伙一枪的冲动,宋默带着手底下五十几个打手围着高墙转了两圈,竟然找不到入口!这到底怎么回事? “强森,你怎么看?” “领主大人,要我说实话吗?” “废话!” “我不知道。” “……你真诚实。” “感谢您的夸奖,” “……” 就在宋默一筹莫展的时候,围墙里面突然传出了声响,紧接着,一架高梯被架到了围墙上,,满头银发的老管家居高临下的看着在围墙外边打转的一群人。 “领主大人,是您回来了吗?” “管家,是我。这到底怎么回事?” “一言难尽。”管家老约翰叹了口气,“您还是先进来再说吧。” 原来,围墙上不是没有门,而是被掩藏得很好。 门的外部材质和围墙一般无二,厚度却只有墙体的一半,走进去才能看到大门内侧的木质和钢材结构,从外边却根本分辨不出哪里是门,哪里是墙。如果不是宋默认为这堵墙是未经自己批准的违章建筑,或许还会赞叹一声。可他现在没这份闲心,当他走进围墙,看到自己的领地时,眼睛又瞪大了。 白皑皑的雪覆盖了整片领地,成片的茅草屋都不见了踪影。最醒目的建筑是他高高矗立在领地中心的领主府,和远处两座冒着黑烟的高炉。 除此之外,一马平川,什么都没有! “管家?” 不会几场雪下来,把那些“民居”都压塌了吧?如果房子塌了,人呢? “管家?” 叫了两声没有得到回应,宋默回过头,就见管家老约翰已经扑到自己带回来的三十多只袋子上,双眼放着金光,完全陷入了忘我的状态。 “管家!” “啊?是的,领主大人!” 宋默的额头暴起了青筋,指着他的领地,“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房子呢?人呢?!” “这个,说起来话长。” “那就长话短说。” “房子都被拆了,人都睡在地下。” “啥?!”睡在地下?!宋默眼睛瞪大了。 老约翰连忙解释道:“不是您想的那样,大家现在都住在地下。” 宋默擦了一把冷汗,人住到地下没什么,那些茅草屋也的确很难挨过冬天。但是,这堵围墙怎么解释?他如果没看错,围墙上边还浇筑了锋利的棱刺!这事绝对和领地里的某些人脱不开关系。 “都是地精和侏儒联合一个外人干的!您忠心耿耿的管家是完全无辜的!” “……” “具体的,您还是先回领主府,当面问一下吧。” 当面问一下? 宋默搓搓下巴,听老约翰的意思,事情不像他想象中的那么糟糕。至少,想要颠覆他政权的家伙,应该是不存在的…… 想到这里,压在宋默头顶的乌云,顿时散去了不少。 遗憾的是,这种心情,并未维持多久。 站在领主府前,看到爬满房子外墙的绿色植物,宋默再一次愣住了。抬头看看,天阴沉沉的还在飘雪花。低头瞅瞅,蔓藤植物上的花蕾已经含苞待放。谁能告诉他,这又是怎么回事? “领主大人,这是精灵干的!” 精灵?! “哪个精灵?” “被您扒掉衣服又扒了裤子,抱住不放的那个。” 需要形容得这么详细吗? “这是为了让您能更快的想起来。” 宋默:“……” 一直站在宋默身边,充当隐形人的瑞斯,突然上前一步,低头在宋默耳边说道:“亲爱的,你的热情竟然不是对我,而是对一个喜欢自命清高,让人厌恶的精灵,我真伤心。” 宋默一把推开瑞斯的头,“那你就躲到墙角伤心的画圈圈去吧,要不种蘑菇也行。老子正忙,没空搭理你。” 这些不知道死字怎么写的家伙,竟然趁他不在,对他的领地“动手动脚”!不知道别人的地盘和老婆一样不能随便碰吗?真以为他是HELLO KITTY那只没嘴的大脸猫吗?! 沉着脸走进领主府,仆人和侍女都已经等在了大厅里,在宋默带着一身雪花和凉气走进来之后,立刻弯腰行礼,齐声高喊:“主人,欢迎回来!” 宋默迈出的脚顿了一下,生活在格里兰快一年,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阵仗。 看着排成一列,穿着女仆装,养着一对诱人小白兔,横看成岭侧成峰的年轻姑娘们,弯腰起身,高低起伏,层峦叠嶂,宋默想起了一首儿歌,小兔子乖乖,把门开开,快点开开…… 不行,这简直太猥琐了,太龌龊了! 凑到管家耳边,低声说道:“管家,这是你安排的?” “不,这是一个寻求您庇护的贵族建议的。” “贵族?” “是的。”老约翰顿了顿,表情微妙的问道:“领主大人,你还满意吗?” “让我怎么说呢?形式主义,是要不得地!” “那我下次改正!” “改正就不用了,形式主义既然能够被提出来,也是有其价值所在地。所以,再接再厉!” 宋默背着手,笑眯眯的对姑娘们表达久别重逢后的喜悦去了,而站在另一边的男仆们,被领主大人自动忽略了。 开什么玩笑,和一群大老爷们混在一起几个月,又被另一个大老爷们流氓来流氓去,他现在急需娇花和小白兔们的安慰。 瑞斯梅尔斯看着陷入花丛中的宋默,勾了勾嘴角,算了,这点小事,不值得计较。从宋默身上移开视线,抬头看向二楼扶梯上走下来的人,瑞斯海蓝色的眼中,染上了一层冰霜。 宋默听到声响,抬起头,然后,小白兔什么的,全都浮云了。 楼梯上先后走下三个人,有两个是他熟悉的,矮人罗德,精灵杰里斯。杰里斯正在和瑞斯四目相望,诠释着如何以眼杀人,哪怕有一点火星,这两个家伙都有可能在他的家里上演一场“相杀再相杀”。意外的是,两个人都很克制。并没有立刻动起手来。 走在最后的人,宋默不认识,可看到这个人的第一眼,宋默的脑子里就蹿出了一个词:高卢公鸡! 蓬蓬袖,紧身裤,高跟鞋,脖子上围了一圈“扇叶”。要是他没看错,这家伙脸上还扑了粉吧? 要不是他脸上那两撇修剪精致的小胡子,宋默还没办法判断出这人到底是公是母。忍不住回头看看瑞斯,他错了,比起“完全变态”,眼前这种的才让人更想一剑戳死。 “啊,您就是伟大的,可敬的格里兰领主阁下吧?请容我在此对您表示衷心的问候。” 高卢公鸡一开口,刻意掐着嗓子发出的声音,让宋默想戳死他的心意更加坚定了。 “管家,这玩意从哪里冒出来的?” “矮人罗德给您送来的。刚刚的欢迎仪式,就是他建议的。不过您看到的围墙,就是他撺掇着地精和侏儒们建造的!” 宋默锐利的目光,如激光般射向罗德,大胡子矮人却振振有词:“领主阁下,这位纳尔逊公爵,是奇萨王国的第三王位继承人,因为试图推翻国王的统治被流放,中途又被追杀,完全符合您招募人才的标准。” “这是污蔑!”罗德话音刚落,纳尔逊就涨红着脸跳脚,“这是可耻的阴谋,我从未想过去谋害自己的王兄!” “那你到底做了什么?才会被安上谋反的罪名?” “我只是……”纳尔逊明显犹豫了一下,“我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和王兄的第二王妃共赏了月色。” “哦……”宋默点点头,原来,绿帽子的干活。 “还有,和王兄的第三王妃就诗歌鉴赏方面有些共同语言。” “喝?!”两顶绿帽子?! “和第四王妃在绘画方面交流了一下心得。” “OMG!”三顶了?! “和王兄的第一王妃……” “嘶……” 宋默倒吸一口冷气,奇萨王后已经年过半百了吧?这个丧心病狂的家伙,竟然连五十岁的半老徐娘也不放过?! “和王兄的第一王妃,完全没有什么!”纳尔逊说完这句话,奇怪的看看众人,“你们怎么都是这副表情?” 宋默沉默半晌,走到纳尔逊公爵身前,拍了拍公爵的肩膀,“阁下,贵国的国王陛下,对你实在是太仁慈了。” “什么?” “要是换成我,谁敢给我戴三顶绿帽子,我就切掉他的小JJ,揍得他生活不能自理,然后丢去喂狗!” 说到这里,宋默呲出了雪白的牙齿,半威胁的对纳尔逊说道:“所以,你最好不要对我领地里的年轻姑娘们打什么不好的主意,中年熟妇也不行!老年妇女更不行!否则,我就让你见识一下,太监,是如何炼成的。你的,明白?” 纳尔逊被吓得脸色发白,控制不住的对自己腰部以下,大腿以上的某个关键部位,做出了保护性的姿态。 宋默笑眯眯的一拍他的后背,拍得全身没几两肉,始终坚信瘦弱苍白才是贵族美的公爵大人,险些趴在地上。 “不知我的管家是否知会过阁下,格里兰为您提供庇护,可不是免费的。保护费这个词,应该听说过吧?” “真正的贵族是不会对急需帮助的人要求回报的!” “有这种高尚的人?”宋默掏掏耳朵,“你可以介绍给我吗?” “……” “很好,看起来我们已经达成了共识。” 达成了共识?什么时候? “看你的穿着,应该不差钱,每个月一百枚金币想必是拿得出来吧?” “……” “太贵了?那八十怎么样?” “……” “五十!不能再少了。” “……我的钱,都在逃亡途中花光了……” “没钱?!”宋默笑眯眯的脸瞬间就变了,双手握拳,握得关节咔吧咔吧响,“那就钱债肉偿!” “什么?!不!” 纳尔逊顿时做出了一手护胸,一手护菊花,还要维持住贵族姿态的“高难度”动作。 “你放心,我对你完全没有兴趣。你不是说自己曾经和奇萨国王的第四王妃研究过绘画艺术吗?我现在正缺少这方面的人才。” “画画?” “是的,画画。”宋默点点头,“而且,是极其高雅的艺术创作,很多贵族,都是这项艺术的忠实拥趸。” 听到宋默的话,纳尔逊的眼睛,亮了。 看到这一幕的格里兰人,为这个即将被忽悠走上不归路的奇萨公爵,发自内心的,掬了一把同情泪。 将被忽悠得晕乎乎的奇萨公爵交给管家老约翰带去小黑屋,宋默双手叉腰,气势万千的吼了一嗓子:“下一个是谁?!” 于是,他看到了精灵杰里斯…… 第46章 按常理来说,未经主人同意,就对人家房子进行改造,不说用板砖拍死,一顿臭骂总少不了吧? 当然,这是指特权阶级。 对宋默这个半路出家的特权阶级来说,板砖,咱有!口才,咱也有!打手,那更有! 可事情的发展却往往出人预料。特权阶级也有阴沟翻船的时候。 杰里斯拉开弓箭,锋利的,散发着寒意的箭头,只差几厘米就能直接划破宋默的鼻子。 “解释!” 宋默愣了一下,随即被气得鼻孔和耳孔一起冒烟。解释个鬼啊解释?!他还没追究这家伙在他家外墙乱种花花草草,这个鼻孔朝天的尖耳朵竟敢用箭指着他? 不需要宋默说什么,二十具弓弩,同时指向了杰里斯。强森等人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上”过战场的汉子,对上精灵,自然不像之前一样缩手缩脚。 杰里斯对指着自己的弓弩视而不见,翠绿色的双眼紧盯着宋默,固执的重复着两个字:“解释。” “你到底让我解释什么?” “你让罗德去找的东西。” 他让罗德去找的东西?宋默皱了一下眉头,朝罗德看去,罗德没敢出声,用双手比划了一下,宋默恍然大悟,明白了。 “你是说土豆?” “对。” “这有什么好解释的?” “没有吗?”杰里斯的眼神变得更加冰冷,像是万年不化的寒冰,“例如,你如何知道这种属于精灵的粮食长在哪里,如何会种植?” “土豆是属于精灵的?谁说的?” “这种粮食是大地女神赐给精灵的,只有精灵才有资格种植!” “……”宋默无语了,精灵果然不是一般的霸道,二般的不讲理。 “回答我的问题!” 看起来,今天要是不能给他一个满意的答案,这精灵纠缠起来会没完没了。摸摸鼻子,宋默打算真正的诚实一次。朝杰里斯勾勾手指,示意他凑近一点,然后在他耳边低声说道:“实际上,我来自另一个世界。” 杰里斯:“……” “在我那个世界,土豆是很普遍的粮食作物。几岁的孩子都知道。这样说,你明白了吗?” 杰里斯给宋默的回答,是再次用箭对准了他:“这么蹩脚的借口,你以为我会相信吗?!” “我说的都是实话。” 靠之,他难得说一次实话,这个精灵还不相信!当个诚实的好人就那么难吗?这不是逼着他去做坏人吗? “荒谬!你以为自己受到了死亡之神的眷顾吗?一个人类?” 杰里斯傲慢的眼神让宋默彻底火了,“人类怎么了?!别忘了你现在在谁的地盘上!真惹急了我,小心老子扒光了你办一钞精灵形体艺术’巡回展览!” 站在宋默身边的管家老约翰一个踉跄,不停的告诉自己,领主年少无知,口无遮拦,童言无忌,无忌……老领主,我对不起你! 杰里斯的眼神越来越冷,他真的发怒了。 突然,一只白皙的手挡在了宋默和杰里斯之间,瑞斯梅尔斯上前一步,站在了宋默身前, “精灵,你最好不要惹我生气。想和你的同伴一样,沉入永眠吗?” 杰里斯移开宋默面前的箭矢,指向了瑞斯,一直用弓弩瞄准他的强森等人,被赤果果的无视中。 “一个自私阴险的魔族,竟然会如此关心一个人类?还是说,这个人类身上,有什么秘密?” “所以说我最讨厌的生物就是精灵。总是这么傲慢,自命清高,自以为是,不可理喻。” 瑞斯握住宋默的一只手,送到唇边,轻吻了一下,掀起长长的睫毛,深情款款的看着宋默:“精灵是不会知道的,爱情,会让所有人沦陷。我是爱情的俘虏,亲爱的,我愿意为你遮挡一切风雨,你难道还不明白我的心吗?” 爱情,还俘虏?这话是一个魔族说的? 杰里斯的脸上闪过一抹错愕,然后脸色有些发黑,怎么看,怎么有一种想找地方吐一吐的感觉。宋默则是面无表情的看着瑞斯,不发一语。 “亲爱的,就算地底的熔岩,也比不上我对你的热情!我的心,从这一刻开始,将只为你而跳动!” “……” “亲爱的,你怎么了?” “杰里斯,我赞成你用箭突突了他,不用给我面子。这家伙太让人闹心了……” 杰里斯:“……” 瑞斯:“……” 最终,杰里斯也没从宋默嘴里得到他“想要”的答案。而瑞斯梅尔斯倒是对宋默所说的“来自另一个世界”充满了兴趣。 至于房间里的其他人,压根没听到宋默在杰里斯耳边说的是什么,只是看到那个漂亮的金发精灵,一会用箭指着领主,一会用箭指着领主身边的褐发美人,强森等人举着弓弩的手臂都有些发酸了,却始终被无视中。 就在这时,房间里的一块地板突然被从下边推开,一个地精冒出来,大声说道:“不好了,野猪又来了!” “野猪?” 刚回到领地的一群人还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地精已经又钻回了地下。老约翰的脸色立刻变了,对宋默说道:“领主大人,您离开后不久,不知道什么原因,一群来自翡翠森林的野猪开始频繁袭击村民。领地边界的茅草屋,很多都是被野猪撞倒的。” “那围墙?” “也是为了抵挡野猪。” “难怪你没在我回来前,下令拆了那堵违章建筑。” “领主大人……” “你完全可以直接告诉我的。我是那么不通情理,不讲道理的人吗?” “就某些方面来说,您是。” “管家,有的时候,你可以不用对我那么诚实。” “恕难从命,领主大人,这是一个管家必须的操守。” “……好吧。” 宋默不打算和老约翰就这个话题继续纠缠下去,现在的紧要任务,是去处理掉那些胆肥到敢到他的领地来“敦亲睦邻”的野猪。 想到野猪肉,宋默就忍不住流口水。炖猪肉,炒肉片,红烧肉,回锅肉…… 这些野猪,简直就是送肉上门。不抓简直不足以慰馋虫。 “强森,杰森,带上几个人和我一起去。图罗,到你表现的时候了,是个汉子,就和老子一起抓猪去!” 是不是汉子,和抓猪有关系吗? “怎么没关系,别逼我再说出任何和你智商有关的话题。” 宋默去抓猪,瑞斯自然不会旁观,令人感到意外的是,杰里斯竟然也跟了上来。 “你来做什么?” 杰里斯冷冰冰的眼神刺了宋默一下,“你以为,是靠谁,才能挡住这群野猪的?” 虾米? 宋默转头看看老管家,得到了肯定的答案。又回头看看杰里斯,眼珠转了转,说道:“你实话告诉我,其实土豆什么的只是借口吧,你是遇到了麻烦,才死皮赖脸的留在格里兰不走吧?” “我杀了你!” 眼看杰里斯的箭真要突突过来,宋默举起被瑞斯改造过的步枪,对着杰里斯的脚下就是一枪,“你最好客气点,小心我把你驱逐出境!” “领主大人……” 老管家额头上的冷汗都冒了出来,野猪还在墙外边呢,不能自己人先打起来啊。 “谁和他是自己人?!” 宋默和杰里斯几乎是同时说出了这句话,然后互相看了一眼,又嫌弃的同时扭开了头。瑞斯挑起了一边的眉毛,或许,他应该杀死这个精灵…… 距离围墙还有几米,就能听到墙外有重物撞击的声音。 管家老约翰让人架起了梯子,宋默率先爬了上去,站在高处往下一看,乖乖!这个头,这吨位,哪里是野猪啊,分明是野牛吧? 可看看这些家伙的长相,那鼻子,耳朵,四条短腿,滚圆滚圆的身体,不是野猪是什么? 就在宋默吃惊的时候,又有几架梯子架到了墙上,杰里斯和手持弓弩的强森等人,开始朝撞得最凶的几头野猪射击。 野猪的皮糙肉厚出乎宋默的想象,弩箭射在它们的身上,只能勉强扎穿皮肤,就被一层厚厚的脂肪给挡住了,血都没流几滴。唯一最具有威胁性的是杰里斯的弓箭,带着冰雪气息的弓箭,在大雪纷飞中,发挥出了巨大的威力,一旦被他射中,野猪的哀嚎声就立刻响起。而被强森等人扎成了刺猬,也不见这些大家伙哼哼几声。反倒是没有弓弩,只能扔石头的图罗等人,侥幸砸断了一头野猪的后腿。 这个场面,让宋默想起了影视剧中,那些身中十数箭,依旧挥舞着长枪,杀敌如剁白菜萝卜般利落的上将军们…… 不对,这野猪是上将军,那他成什么了?! 瑞斯拉开了黑色的长弓,箭矢滑过半空,仿佛一簇燃烧的地狱之火。一头被射中的野猪,身上立刻燃起了黑色的火焰,在惨叫声中,被烧成了一堆黑色的焦炭。 宋默眨眨眼,碳烤猪肉?就是火烧得太旺了点…… 杰里斯射中的野猪,直接被冻成了一个大冰坨子,不是冻猪肉,而是整头野猪都化成了冰,没过多久,就被飘落的大雪湮没了。 于是乎,焦炭,冰块,冰块,焦炭。转眼间,五六头野猪已经魂归西天。 宋默突然大喊一声:“给我停下!” 飞在半空的箭雨突然不见了踪影。 “我没说都停下,瑞斯,杰里斯,不许你们再动手了!” “为什么?” “太特马浪费了!这都是肉啊,肉!” “……” 瑞斯和杰里斯停了手,男人们的攻击再也不能直接威胁到野猪的性命,野猪们开始更加凶猛的撞击围墙。 宋默对拿着弓弩的男人们喊道:“看到那条后腿受伤的野猪了吗?集中攻击它!” 这头可怜的野猪,承受了全部的攻击,其他野猪看着被攻击的同伴,诧异的哼哼了几声。被围攻的野猪本能的朝弩箭攻击更稀疏的地方跑,弩箭不能直接杀死他,扎在身上也疼啊!宋默等的就是这一刻! 稳稳的举起步枪,对着野猪就是一枪! 嗖的一声,爆掉了野猪的菊花! 野猪凄惨的叫声比之前拔高了八度,如果它知道会被爆菊,绝对不会竖起自己的尾巴!它发誓! 所有人的攻击停顿了几秒,然后齐刷刷的看向了宋默,过来凑热闹的纳尔逊公爵,再一次惊恐的捂住了自己的臀部,一溜小跑逃回了领主府的小黑屋。 被宋默射中的野猪终于不支倒地,后腿抽动了几下,转瞬间就没了气息。其他野猪看到这恐怖的一幕,撒开四条短腿,风一般奔回了翡翠森林。 被火烧,被冰冻,都可以忍受,但是被爆菊……人类真是太特马地凶残了! 宋默笑呵呵的抓抓脑袋:“都看着我干什么?赶紧下去把猪搬回来,今晚大家有肉吃了!” 众人顿时一阵欢呼,有几个人甚至等不及开门,直接踩着梯子从墙上跳了下去。 等到宋默从梯子上下来,管家走过来,高兴的说道:“领主大人,您的枪法真是太好了。老领主泉下有知,肯定会为您感到骄傲!” 宋默不好意思的摸摸鼻子,看看四周,凑到老约翰近前,说道:“管家,这事我只告诉你一个人,其实,我是想射那头野猪的脑袋的。” 老约翰:“……” 站在几步外的瑞斯梅尔斯和杰里斯同时愣了一下,瑞斯单手撑住额头,笑得双肩直抖,杰里斯直接背过身,显然不屑再和宋默说话,可他嘴角的弧度,却泄露了此刻的心情。 瑞斯笑够了,抬头看了一眼走远的杰里斯,收回目光,对宋默说道:“亲爱的,如果你想提高枪法,我可以帮忙……” 回答他的,是砰的一声。 “老子就爱爆野猪的菊花,爱咋地咋地!” 一嗓子吼完,世界安静了。 第47章 宋默杀死的野猪,足有七百多斤。野猪能长到这么大,算得上稀奇。可想想曾经看到过的芒古蛇,宋默就释然了。死去的野猪已经被冻得结结实实,绑上绳子,五六个壮汉才能勉强拖动。 这么大的一头野猪,足够领地里所有人美美的吃上一顿了。 宋默大手一挥,晚上全体吃肉!炖烤煎炸,样样都有,撑开了肚皮,吃饱算数! 得到消息的领民们“雨后春笋”一般从地里冒了出来。宋默知道自己这个形容有点诡异,可看着突然从雪地里出现的众人,他只能想到这个词。 不是春笋,难不成还是地鼠吗? 无论男人还是女人,老人还是孩子,都围着小山似的野猪啧啧称奇。如果不是猪肉被冻得太结实,这些人恐怕会直接扑上去连皮带肉的生生咬一口下来。这明显不是单纯对吃肉的渴望,显然是被这些野猪给欺负狠了。 想想也对,呆在家里,没招谁没惹谁,就被一群从天而降的野猪把房子给推倒了,还有十几个人在这场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房屋倒塌事件中受了伤,无论在哪个世界,强拆一出,仇恨值肯定爆表。无论执行者是人还是猪…… 所谓仇人见面分外眼红,领民们有这种表现,也就不奇怪了。 “管家,受伤的人现在都还好吧?” “都是轻伤,领主大人不用担心。” “恩。”宋默点点头,只要不是重伤,留在领地里的四名修士就足以应付了。可他还是吩咐哈洛德稍后去看一下,另外让安妮带上慰问金一起去。 红发姑娘心领神会,走到哈洛德跟前,故意抬起小巧的下巴,媚眼一飞胸一挺,准主教大人鼻子下边缓缓流淌出了两管鲜红的液体。 看着安妮窈窕的背影,哈洛德回头朝宋默一竖大拇指,领主大人,跟着您,果然很有前途!妹子大大的有啊! 宋默真的很想提醒哈洛德一声,追妹子前先把鼻血擦擦,太不俊男了。奈何哈洛德一颗红心向妹子,早就追着安妮你是风儿我是沙去了。 老约翰让人将野猪抬去领主府的厨房,这么大的家伙,厨娘肯定应付不来,不需要吩咐,厨艺不错的女人都主动跟去厨房帮忙。 宋默又派几个男人去帮忙打个下手,剁剁骨头什么的,可进去不到五分钟,男人们都脸色发青的跑了出来。宋默好奇的走到厨房去看了一眼,只是一眼,顿时脸色就变了。 十几个女人围着野猪,刮毛拆肉剔骨,动作干脆利落。切下的肉块往案板上一扔,就有一个身材魁伟的女士,手持两把菜刀,上下飞舞,随着刀起刀落,肉末横飞,鲜血四溅,映衬着女士满面狰狞的笑容,这场面,怎一个血腥了得! 管家老约翰站在宋默身后,幽幽的说了一句:“领主大人,我说过的,她们能应付。” 宋默吞了一口口水,看着一个身材高挑,满目姣好的女士,高高举起菜刀,手起刀落,一只野猪蹄就被利落的斩下,顿时,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 “管家,你说的对。” 比起这个,扒骑兵裤衩什么的,实在是太小儿科了。不知为何,宋默脑海里突然出现了这样一个画面:全身光溜溜的赛万斯,被一位女士扔到了案板上,手起刀落…… 宋默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冷颤,格里兰的女士们,雄壮威武! 想要吃到猪肉,还要再等一段时间。趁着这段时间,宋默开始清点自己带回来的战利品。瑞斯梅尔斯对这些没什么兴趣,沉默的靠在墙边,目光自始至终没离开宋默。宋默全当没看见。改造步枪需要他的帮忙,不就是偶尔被调戏一下吗?领主大人表示,他HOLD得住! 杰里斯回了二楼房间,矮人罗德等到精灵的背影消失在二楼扶梯转角,大大松了口气,对捧着金质烛台流口水的宋默说道:“领主大人,我把土豆给你找来了,你打算什么时候……” “没看我正忙着吗?”宋默打断了罗德话,用手帕擦了擦烛台上沾染到的灰尘,满意的交给老约翰,“管家,收起来,等到没钱了,可以直接融掉当金子用。” 罗德被宋默噎得直瞪眼,为了给宋默找土豆,他被精灵拿着弓箭威胁,天天过得提心吊胆,他容易吗?! “瞪我做什么?”宋默又拿起一个金质的腰带扣,上面还镶嵌着一颗蓝色的宝石,“答应你的事我不会忘的,我是个有信用的人。” 将腰带扣也交给老约翰,清点完最后一个袋子,宋默接过侏儒记录的册子,一页页翻着,嘴巴几乎要咧到耳边,发达了,这下子真的发达了! 老约翰也是红光满面。足足三十万金币!还有各种珠宝器皿,他不是在做梦吧? “管家,不用这么激动。这只是个开始。”宋默站起身,环视四周,单手叉腰,另一只手高举,正巧对着窗外太阳升起的方向,大声说道:“没有人能阻挡我们迈向光明大道的步伐!相信我,总有一天,大家都能穿上绫罗绸缎,吃上山珍海味,十根手指,戴上二十个金戒指!” 周围帮忙清点战利品的领民,和帮忙记录的侏儒和地精们,听到宋默这番话,都忍不住双眼冒出了闪闪的红心,开始想象两只手戴二十个金戒指的美好日子…… 被迫宣誓效忠的图罗等萨比森人,也忍不住被宋默这番话诱惑,鼓动了。或许,跟着这个满心满眼都是金币的领主,也不是件坏事。 在欢呼声中,宋默宣布,这次带回来的战利品,领地里的众人,人人有分,不只是领民们,包括地精,侏儒,矮人,还有图罗和他的手下,都能分到一份。不过,只有一个人例外,还欠着宋默保护费的纳尔逊公爵,自动被忽略了。 虽然他建议地精建造的围墙,帮领民挡住了野猪的攻击,但是,一码归一码,感谢是要感谢一下地,保护费,还是要收地。顶多每个月减免十分之一。再多,就不可能了。 瑞斯梅尔斯看着高举手臂,侃侃而谈的宋默,笑得意味深长。 蛊惑人心,他做得比魔族还好…… 如果宋默知道瑞斯在想什么,恐怕会摇摇手指,对他说:“兄台,蛊惑人心什么的,已经过时了。有个更贴切的词,叫忽悠。还有个更时尚的词,叫洗脑。” 宋默将金币的分配事宜交给管家老约翰,他相信老约翰会把这件事处理得很好。自己跟着地精乔比斯进入了地下城堡。 整个冬天,格里兰人都要在地下生活,作为领地主人,宋默必须对领民们的生活状况表示出应有的关切。 金币要有,关怀也要有。 物质和精神建设,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沿着阶梯走下去,两旁被打磨得十分光滑的墙壁上,每隔一段距离,就插着一支火把,却闻不到火油和烟的味道。走近一看,才发现,火把上的火焰,是一块块雕琢得十分逼真的红色石头。不是宝石,却能在黑暗中发光。 “不会有辐射吧?” “辐射?”乔比斯不明白这个词的意思。 “就是说,长期被这些石头照着,会不会掉头发或者生病什么的。” “领主大人,您不用担心。”乔比斯信誓旦旦的说道:“这些红石,我们世世代代都在使用,矮人也用它们来照明,绝对安全。只是使用的时间有限,每隔十五年,就要换上一批。” “哦。”宋默点点头,随即想到了另一个问题,“价格呢?” “很便宜。”乔比斯一边走,一边示意宋默注意脚下,“一块三百斤的红石,只需要五十枚金币。” 这还便宜?! 宋默很想揪着地精的耳朵大骂败家子,这些家伙花起别人的钱来,可一点都不知道节约!可看着乔比斯一脸讨好的笑容,宋默总觉得一个字都说不出口。 “领主大人?” “咳!” 单手握拳抵在唇边咳嗽了一声,宋默有些别扭的转头看了看墙上的红石火把,算了,反正老子现在也算有钱人了,难得奢侈一次。 “乔比斯,我记得之前没有这条走廊的。” “是的,领主大人。这是后期开凿的,因为您的领民们也要住在地下,这些走廊是必须的。” 走过了长长的走廊,眼前是两扇高大的石门,门上雕刻着格里兰家的家徽,门旁立有四根巨大的石柱,石柱的基座呈四边形,基座的高度,就已经超过了宋默的头顶。 乔比斯在门旁一个不显眼的装饰花纹上轻轻按了一下,两扇石门自动开启,不用问,这肯定是侏儒设计的机关。 随着石门的开启,眼前豁然开朗。看到眼前的一切,宋默的下巴险些掉在了地上,“我不是在做梦吧……” 这是一座城市,一座在地底建造的城市! 悬空的石桥和宽阔的道路在纵横交错,拱卫着最中心的城堡,城堡外围是一栋栋错落有致的石屋、整座城市,一眼望不到头。而且,从穿梭忙碌的地精和侏儒来看,这座城市,还没有完工! 在地精中间,宋默还看到了矮人兄弟乔桑和莫斯比,他们正用一个滑轮,帮地精们吊起一块足有一吨多重的石头。 地精老族长看到了宋默和乔比斯,连忙迎了上来,弯腰向宋默行礼之后,开始对宋默解释,由于领民们也要到地下生活的原因,他们不得不放弃了最初的城堡建设方案,开辟了一座足够所有人生活的城市。 “也就是说,你们把之前建造的那座城堡,弃了?” “并不是这样,之前为您建造的城堡,已经成为了主建筑群的一部分。” 一部分? “而且,经过和侏儒们的讨论,我们一致认为,这座城市,还可以建造得更大!” 宋默张开嘴,呆呆的看着眼前这一切,这些家伙,肯定把他的领地都挖空了,还打算继续挖的话,是不是想要挖过翡翠森林,挖到西北行省去? 真有那么一天的话,赛万斯会不会提着长枪来追杀自己? 第48章 老地精是个不错的向导,有他在,乔比斯成了名副其实的跟班。宋默一边在领民们居住的城区走着,一边听着老地精的介绍,不时停下来问上几个问题,老地精总是能给出让他满意的答案。 短短三十分钟,地精和侏儒们的智慧以及创造能力,就让宋默大开眼界。 整座城市的布局,排水排污,通气取暖都做得无可挑剔。地精们吸取了被宋默端掉老窝的教训,把地下城的通风管道安装设计进行了改良,哪怕有人把百分之九十九的通风口都堵住了,仅剩下的百分之一,仍能保证整座地下城的空气流通。这是个不小的壮举。 在取暖方面,地精和侏儒们向矮人罗德订购了一种暖石,不需要燃烧,将石头投进水中,就能将水煮沸,散发出大量的热,通过乔桑和莫斯比制作出的管道,将热气输送到城中的每户民居中。 一块五百斤重的暖石,足够维持整座地下城半个月的供暖。听起来很不错,但价格更不错。为了避免自己一时冲动把老地精掐死,宋默不得不再一次默念:咱现在是个有钱人了,有钱人了……去他的有钱人!他还是想掐死这个皱巴巴的老绿皮!他赚点钱容易吗?照这样花,他刚装满的小金库,要不了多久,又得见底! 或许是看出了宋默的脸色不对,老地精紧接着告诉宋默,位于城市中央的城堡,和民居不同,有独立的供热设施,而且温度是可控的。 比较起来,一边是集中供热,一边是独立空调,特权阶级的优越感,总算让宋默暂缓了掐死老绿皮的决心。 排水排污的管道埋在更深的土层中,矮人兄弟拍着胸脯对宋默保证,管道绝对牢固,不会出现泄漏或者崩裂等问题。 旁边还堆着一些用来铺设管道的钢管,宋默看到了,走过去,用手指在钢管上敲了敲,朝里面看了看,顿时眼前就是一亮,钢管啊,真正的无缝钢管啊! 忍不住仰天大笑,有了这个,迫击炮不再是梦想,重炮不再是童话,火箭炮不再是传说中的神话! “领主大人,您怎么了?” 宋默的笑声将地精,侏儒和矮人兄弟都吸引了过来,尤其是乔桑和莫斯比,见宋默看到自己制作的钢管,就笑得合不拢嘴,兄弟俩一时间都有些摸不着头脑。不过是几根管子,用得着这样吗? 宋默却不管那么多,匆匆结束了这次地下城巡视,鼓励了地精和侏儒们几句,告诉大家稍后到“上面”去吃肉,然后就带着乔桑和莫斯比转瞬间就没影了,只给地精和侏儒们留下了一地烟尘。 地精和侏儒们互相看看,算了,还是继续干活吧。不过领主大人说,一会有肉吃?那得干得快一点…… 宋默将矮人兄弟带回了自己的房间,告诉管家老约翰,吃饭的时候,再来叫他们。就在要关门的时候,一只白皙的手按在了门上,“亲爱的,我可以进来吗?” 宋默看看瑞斯,一咧嘴,“没问题,进来吧。” 太过干脆的反应,反倒让瑞斯愣了一下,宋默直接拽着瑞斯的上衣,把人嗖的一下拉了进去,关门,落锁。 房间里,宋默取出纸笔,趴在桌上,开始画图,乔桑和莫斯比坐在他的对面,瑞斯站在他的身后,三个人都没有出声,看着宋默运笔如飞。 宋默画了一张又一张,从完全不明白图纸上的零件代表什么,到逐渐能在脑海中组装出这件东西的样子,矮人兄弟的眼睛越来越亮,恨不能直接把已经画好的图纸抢过来看个清楚。 瑞斯的神情也变得严肃起来。 宋默最后一笔画完,靠在椅背上松了松领口,将图纸往乔桑和莫斯比的眼前一推,“看看吧,能不能做出来?” 矮人兄弟几乎同时伸手,却都慢了一步,图纸落在了瑞斯梅尔斯的手里。 瑞斯一张张翻看着图纸,坐到了高背椅的扶手上,转头看向宋默:“这是武器?” “是啊。”宋默点点头,示意被抢走图纸,正在吹胡子瞪眼的矮人兄弟稍安勿躁,牵起落到面前的一缕褐色长发,缠绕在手指上,丝绸般光滑,“你觉得如何?”比起缠绵,更像是一个不顺心,就要把这缕头发从瑞斯的头上拽下来。 “你在问我的意见?” “当然。” “很简单,看看就知道了。” 瑞斯低下头,在宋默缠着自己头发的手指上轻吻了一下,单手在半空中划出了一行黑色的符文,手中的图纸如有生命一般,飞到了半空中,图纸上由线条组成的零件开始实体化,从纸上脱离,于半空中自动排列,组装。 即便知道这个男人不寻常,看到眼前这一幕,宋默仍是忍不住倒吸一口冷气。 这是什么? 这也是魔法? 矮人兄弟更是皱紧了眉头,这个魔族的能力,实在是太惊人了。他很可能是魔族中的贵族,甚至可能是皇族。 不到五分钟,画在图纸上的迫击炮,已经成形,摆在了宋默的眼前。 “亲爱的,这就是你想要的。” 已经变成了空白的图纸,飘飘悠悠从半空中洒落,洁白的纸面上,一点墨迹都没有留下。 “这个只是虚构的模型,还是真的?” “你可以亲自试试看。” 瑞斯牵起宋默的手,将他的掌心按到了迫击炮的炮管上,“这是真实的。” 金属的触感告诉宋默,瑞斯没骗他。 “可以用?” “当然可以。” 宋默沉默半晌,突然对着老天比起了中指,靠之,穿越主角光芒万丈,霸气侧漏,金手指全开,都是骗人的!金手指有,光芒万丈有,霸气侧漏有,全特马地是本地土著! 不过,宋默也发现了一个问题,瑞斯梅尔斯虽然能将图纸上的线条实体化,但是,一份图纸,只能使用一次,如果他想要一个团的迫击炮,就得画出同样数量的图纸!况且万一哪天他和瑞斯翻脸了……破坏向来比创造要简单得多。 相比起来,还是矮人更实际点。 宋默又埋头画出了一份图纸,交给了乔桑和莫斯比。 矮人兄弟仔细研究了一下图纸,对宋默说道:“领主大人,制作这种武器,需要更好的矿石。” 宋默点点头,这个问题好解决,无非是再花多少金币的问题。 “没关系,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宋默豪迈的手一挥,心里却在滴血,地精和侏儒那里是一笔,这里又是一笔,等下说不定哪里又要花钱,为了自己领地的可持续发展,还得广开财路,各种抢,各种贩卖小X书啊。 矮人兄弟离开后,宋默打算和瑞斯梅尔斯好好谈一谈。 “哦?”瑞斯在宋默的耳边吹了一口气,“谈什么呢?” 宋默揉揉耳朵,没有如以往般生气,而是笑眯眯的挑起了瑞斯的下巴,舔了舔唇角,看着那双海蓝色眼睛中一闪而逝的错愕,挑挑眉,小样儿的,老子有上下五千年的历史文化熏陶,还有苍老师等“文化艺术界”人士的课外辅导,之前是不和你一般见识,真的耍起流氓来,老子能让你跪在地上喊老佛爷! “我想谈什么,你这么聪明,会不知道?” 宋默单手搭在瑞斯的肩膀上,另一只手沿着他的下巴慢慢下滑,指尖擦过凸起的喉结,锁骨,探入了黑色的外衣,熨帖着如大理石般光滑的肌肤。 这触感,真心不错。不过,接下来该怎么说才能把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脑子里想着事情,宋默手下的动作却没有丝毫停顿,一个不留神,直接滑进了瑞斯的腰带,然后按在了某个不得了的地方,还本能的抓了一下! 这形状,这触感…… 宋默倏地抬起头看向瑞斯,只是一眼,眼珠差点掉在地上,瑞斯梅尔斯,竟然脸红了?!漂亮的面孔,更因为这抹红,变得艳丽无双,诱人犯罪…… 老天,还有比这更惊悚的场面吗?有吗?! 就在宋默惊悚,瑞斯脸红的时候,敲门声响起,管家老约翰的声音,从门外传来:“领主大人,晚餐已经准备好了,请下楼吃肉吧。” 下楼……吃肉…… 吃肉…… 肉…… 手还没有放开,宋默脑子里却突然蹦出一个十分应景的词:抓X龙爪手! 宋默嗷一嗓子,飞快的抽回了自己的手,后知后觉自己刚刚干了些什么,他向穿越大神发誓,他真的不是故意的! 他只是想流氓一下,没想直接上垒啊!这下好了,越过一垒,二垒,直接二点五垒了! 宋默打开门,夺路而逃,瑞斯梅尔斯呆在原地,看着大敞的房门,想想刚刚发生的事情,终于忍不住笑出了声音。 自己竟然会脸红? 笑声渐渐止住,海蓝色的眼睛微微眯起,一抹暗色的光,一闪而逝。 既然真的引起了他的兴趣,那就只能成为他的东西…… 招惹一个魔族,后果,可是很严重的。 第49章 厨娘们的手艺很不错,远远就能闻到从厨房里飘出炖猪肉的香味。 领主府一楼大厅摆放了三张长方形的长桌,领民,地精,侏儒,萨比森人,已经将长桌两边坐得满满的。最上方的位置是留给领主宋默的,管家老约翰为宋默拉开椅子,全体就坐。老约翰拍了拍手,帮厨的女人们捧着盆似的大盘子从厨房中将炖猪肉端了出来。 一时间,大厅中满是猪肉的香味和吞咽口水的声音。 七百多斤的野猪,除了猪毛,什么都没有浪费。最后捧出的,是一整个硕大的猪头,猪脸狰狞,似乎还带着被爆菊时的不甘和愤怒。 宋默忍不住别开眼,他才不承认自己是心虚。 捧着猪头的女人径直朝宋默的位置走了过来,将那个大猪头,直接放到了他的餐桌上。砰的一声之后,女人弯腰行礼,“领主大人,请享用。” 享用? 一个猪头? 宋默缓缓扫视全场,见众人的眼睛都一眨不眨的看着他,和他面前的猪头。 “管家,这个猪头……” “领主大人,这是您杀死的猎物,最好的部分,理当由您享用。” 最好的部分? 和愤怒的猪头对视两秒,宋默泄愤似的举起匕首,恶狠狠的切下了一片猪耳朵,送进嘴里大嚼起来。 嚼了几口,发现味道很不错,宋默立刻把之前的纠结丢到九霄云外去了。一把扔开匕首,双手捧起了猪头,一口就咬在了猪脸上,狠狠的一扯,扯下一大块肉,吃得满嘴流油。 “都看着我干什么?吃啊!管家,你也坐下,别站着了。” 听着领主的话,看着领主吭哧吭哧大口啃猪头,领民们在最初的错愕之后,全都竖起了大拇指,什么叫爷们?这才叫爷们!什么叫豪迈?这才叫豪迈! 于是乎,不管男人女人,老人孩子,全都把切肉的匕首丢到了一边,直接朝盘子里的猪肉抓了过去!一时间,拳打脚踢,刀光剑影。就连身为前教会人士的哈洛德等人,也把礼仪和休养抛到了一边,加入了争抢的行列。在格里兰,吃一顿肉可不容易,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修士的自尊? 不好意思,没肉重要! 图罗和三十多个萨比森人目瞪口呆的看着眼前的一切,还没反应过来,盘子里的肉就没了一半。 “头儿,其实,这不是个贵族的领地,是个强盗窝吧?” 坐在图罗身边的萨比森人低声说道,其他人也心有戚戚焉的纷纷点头。图罗咬咬牙,甭管强盗窝还是贵族领地,现在人都到了这,就要尽快站稳,他算看明白了,在格里兰。不抢,就没饭吃! “别管那么多,抢吃的要紧。你们想饿着肚子睡觉吗?” 图罗的话给所有萨比森人提了个醒,三十多条汉子,纷纷加入了抢肉的行列。 有了生力军的加入,餐桌上更加热闹起来。 地精和侏儒有着天生的劣势,根本就没办法和人高马大的人类一较高下,但是,他们有自己的手艺。地精们在肉没炖好之前,就偷偷潜入了厨房,盯紧了厨娘们。等到猪肉炖好,女人们忙着往外端的空隙,瞅准机会立刻下手。侏儒们负责把风,得手之后,几十个小个子躲到一边,围成一圈,侏儒们将他们制作的机关设置在圈外,不怕死的就来吧,谁也甭想抢走他们的食物! 矮人罗德和乔桑莫斯比兄弟坐在了一起,别看他们身高和地精侏儒差不多,力气却不是一般人能比得上的。和他们比拳头抢肉吃?甭管是谁,一拳揍飞。 杰里斯和瑞斯都没有出现。精灵天生对肉类没有兴趣,按照杰里斯的话说,肉,对身体有害。至于瑞斯……想起瑞斯,就想起之前发生的那件乌龙事。宋默啃骨头的动作不经意的慢了半拍。仔细想想,大家都是男的,不就是抓了一把吗?算个鸟事! 狠狠扯了一块肉大口嚼着,眼前似乎又浮现出了瑞斯那张晕红的,艳若桃李的面孔……宋默忍不住一个激灵,好吧,这特马地的确是件鸟事! 要是有瓶酒就好了,最好是二锅头,喝醉了,床上一挺,第二天醒来,什么事都没有了。管你是抓鸟还是抓鸟,老子酒后失忆,打死不承认! 宋默想到这里,对老约翰说道:“管家,领主府里有酒吗?” “领主大人,之前格里兰家穷得黑面包都快吃不上了,哪里还有钱买酒?何况,除了矮人酿造的麦酒,和精灵酿造的果酒,其他的酒味道都极其糟糕,只有佣兵才会喜欢。” “这样啊……” 宋默一边啃着骨头,一边默默腹诽,这就是没钱的悲哀,想来次借酒装疯都不行。 不过,管家刚说,人类的酿酒技术,很糟糕? 这似乎,是个不错的财路啊…… 宋默大学时追求的一个妹子喜欢这些东西,精油啊,自酿果酒什么的。宋默为了和漂亮的妹子有共同话题,网上的资料查了不少,虽说妹子最后还是没追到,这些东西倒是没忘。 想忘也不可能,深更半夜的蹲在显示器前,对着显示屏的幽幽蓝光死记硬背,就为了第二天能和妹子聊上几句,偶尔还嘿嘿笑两声,吓得半夜起床放水的同寝哥们脚下一滑,直接从铺上掉了下来,起来后直接给了宋某人一顿胖揍。揍得他连续两天起不来床,追求中的妹子,自然没了下文。 这份青春的记忆,自此牢记在心。 爱情的回忆,总是甜蜜中带着痛苦的…… 宋默一脸忧伤的抬头四十五度角望向屋顶,如果不考虑他爪子里啃了一半的骨头,这场面,或许还能唯美点。可忧郁青年搭配肉骨头…… 就连老约翰也忍不住撇过了头。 不到一个小时,几乎所有人都拍着肚子靠在椅子上直哼哼,无他,吃撑了而已。 说到底,还是女士们的战斗力惊人,就在男人们不得不为鼓起的肚子松开裤腰带时,女士们又端出了一锅洒了葱花的浓汤,一人一碗喝得津津有味。 宋默看着面前飘着一层油花的肉汤,再看看利索的收拾餐桌的女人们,她们吃下去的东西,难不成,都用来供养胸前那对诱人的大白兔去了? 忍不住再一次感叹,格里兰的女士们,的确雄壮威武! 结束了晚餐,宋默洗漱过后回到自己的房间,躺在床上,抻了个懒腰,总算能好好休息一下了。 他又发现了一条财路,不过现在是冬天,要想尝试酿酒,材料是个大问题……不过,这个问题也容易解决。想起领主府外在大雪中绽放的鲜花,宋默枕在小臂上,一只手高举,五指伸展开,又紧紧抓握在了一起,翻了个身,嘴角带笑,缓缓沉入了梦乡。 在他睡着后不久,原本锁上的门,却从外面被推开了,一个修长的身影,缓缓走了进来,借着月光,来人金色的长发,泛起了清冷的光辉。 翠绿色双眼的精灵,走到宋默的床边,看着熟睡中的宋默,单手覆在了宋默的头顶,一团绿色的光芒,从他的掌心,缓缓流入了宋默的眉间,就在最后一丝光芒即将消失的瞬间,一行黑色的符文突然包裹住了宋默的周身,像是一条黑色的长链,将宋默同周围的一切隔绝。 绿光被黑色的符文吞噬,杰里斯不得不移开手,看着宋默的眼神,复杂难辨。 就在这时,房门再一次被推开,瑞斯梅尔斯倚在门边,海蓝色的双眼,冷冷的看着杰里斯。“精灵,你最好离他远点。” 杰里斯站起身,翠绿色的双眼冷冷的和瑞斯对视着,“瑞斯梅尔斯,你对他下了禁咒?” “没有。”瑞斯走进房间,打了个响指,门自动关闭,隔绝了房间中发生的一切,“我只是想保护他。而且,也奏效了。” “保护?这明明是禁咒!” 杰里斯的神情冷凝,瑞斯却将手指抵在唇边,“嘘,别吵醒了他。” 走到床边,低头看着依旧沉睡中的宋默,环绕在他周身的黑色符文已经消失不见,右手又在半空中划出了一行符文,海蓝色的双眼扫过微微翕合的唇瓣,闪过一抹黯沉。 “精灵,这些话我只说一次,你最好记住。”瑞斯抬起头,看向杰里斯,海蓝色的双眼深处,逐渐弥漫红色血光,“这个人类,是属于我的。你最好离他远点。否则,我会让你见识到,什么叫做地狱。” 瑞斯的双眼已经完全变成了血红,他抬起右手,掌心向上,一个拳头大的水晶球出现在了他的掌心上方,水晶球中,静静的沉睡着一个红色的灵魂。 “博德!” 杰里斯惊呼出声,水晶球却凭空消失了。 杰里斯愤怒的取出长弓,将箭指向瑞斯:“无耻的魔族!” “这只是个警告。”瑞斯对眼前的箭视而不见,“不要试探我的底线,离他远点,明白吗?” 第50章 “如果这个人类知道你的真面目,你觉得,他会怎么做?” “那不是你该关心的。” “……” 杰里斯离开后,瑞斯静静看了宋默一会,血红色的双眼恢复成了深邃的蓝,轻轻拨开宋默乌黑的额发,低下头,在宋默的眉间落下了一个如羽毛般的轻吻。 “晚安,亲爱的。” 房门关上后,室内重新恢复了宁静。黑暗中,本该因为禁咒熟睡的宋默,缓缓的睁开了双眼。 第二天清晨,管家老约翰带着侍女敲开领主卧室房门,就见宋默坐在床上,挂着两个黑眼圈,眼神凶狠,目光呆滞。 这完全是两个不可能同时出现的词,可宋默此时此刻,就是将凶狠与呆滞表现得淋漓尽致。 “领主大人,您怎么了?”难不成,昨天吃得太多,撑坏肚子了? 宋默揉了揉隐隐作痛的额头,他还能怎么了?睡到半夜,两个不请自来的家伙大摇大摆闯进他的卧室,自以为聪明的来了一场“高深度”的对话,又是禁咒,又是灵魂,又是那啥啥的。能睡好才怪了! 他们以为自己这被雷劈过,天赋异禀的脑袋是一个咒语就能催眠过去的? 痛苦的是,他不只不能拿出枕头下的枪突突了这两个家伙,还要装继续装睡,演技还要好,不能被发现他是在装睡,否则,肯定要有不小的麻烦。历史经验告诉他,知道太多,往往是没有好下场的。除了各种死,就是各种死。 世界如此美好,空气如此清新,生活刚走上轨道,宋默可不想再死一次。 转头看看围着铁栏杆的窗户,看起来,栏杆什么的已经不管用了,他必须装个防盗门!防盗门还不够,他得向被自己把家抄了的卡里城行政官学习,在屋子里装机关。 谁再敢半夜跑到他的房间里来,通通死啦死啦地! “管家。” “您有何吩咐?领主大人。” “给我装十把门锁,再让地精和侏儒给我房间每个角落都装上机关,尤其是床顶,焊上铁笼子!” 门锁,机关,铁笼子? 宋默系好衬衫的扣子,转头看向老约翰,“怎么,有问题吗?” “我可以问一下,大人为什么要这么做吗?” 宋默深深叹了口气,“管家,我只是,想睡个好觉。不希望半夜有人来打扰。” 想睡个好觉?不希望半夜有人打扰? 管家老约翰愕然的看向宋默,难不成,有人胆大包天,敢和领主玩夜袭?! 老约翰一把握紧了拳头,身为格里兰家最忠诚的管家,他绝对不能容许这种事继续发生! “领主大人,这件事就交给您衷心耿耿的管家!任何胆敢打扰您的家伙,我保证,让他有来无回!” “管家,我看好你!” “这是我的荣幸,领主大人。” 吃过了早餐,宋默叫来罗德,去了储藏土豆的仓库。为了这单生意,罗德的确是下了大本钱,仓库里堆满了大大小小的土豆,宋默还看到了一小堆芋头,芋头堆里还有几个地瓜。 罗德说,这是寻找土豆的时候,偶然发现的。宋默曾经给他看过芋头和地瓜植株的样子,他就干脆一起挖回来了。 或许是仓储的问题,一小部分土豆已经开始发芽了。 “领主大人,我已经为您找到了土豆,您必须兑现自己的诺言。” 罗德口气有些生硬,宋默此刻心情很好,没和他计较,弯腰捡起一颗已经发芽的土豆,指着土豆上发出的绿芽,说道:“种植土豆的方法,其实很简单……” 宋默对罗德大致解释了一下土豆的种植过程,这种作物之所以一直被精灵垄断,宋默猜测,一来是因为土豆的“种子”很特别,二来是没人会想到,粮食生长在地下。 罗德拿起另一个发芽的土豆,看着土豆上刚冒了尖的绿芽,仍是一副怀疑的样子。 切块,再种? 种子切开,还能成活吗? 宋默干脆告诉罗德,如果不相信,可以暂时留在格里兰,亲眼看看他是怎么把土豆给种出来的。 “当然,留在这里,住宿费和伙食费要另算。” 罗德痛快的答应了宋默的条件,无论如何,能够学会种植土豆,对矮人来说,也是一件好处极大的事情。没谁会在乎粮食太多,虽然大部分矮人的生活都过得不错,但是三餐不继的贫困户也不是没有。 有了这种高产的,味道也相当不错的粮食,相信大家的生活都会好过很多,到时,长老们的奖赏肯定不会少,今天付出的这点伙食费和住宿费,压根就不算什么! 想明白了这些,罗德钱付得相当痛快。宋默拿起一个金币送到嘴边咬了一下,怀疑的上下瞄了罗德两眼,这个因为几个金币就能被自己气得口吐白沫的家伙,该不会也被人下了咒吧?怎么被自己讹了二十多个金币,还能笑得一脸荡漾? 解决了罗德和土豆的问题,宋默将酿酒的计划提上日程。 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半天之后,宋默拟定了一份详细的计划书,而计划书中关键的一环,就是那个半夜不睡觉,跑到他的房间里,对着他的脑袋放绿光的精灵杰里斯! 深深吸了一口气,宋默告诉自己,要想赚钱,就得胆大心细! 不过,强悍的精神,都是需要物质作为保证的。 十五分钟后,腰挂手榴弹,肩扛98步枪,还背着一具弓弩,五个箭匣,一身锁子甲的领主大人,出现在了精灵杰里斯的房门外。 杰里斯听到敲门声,打开门,看到一身武装,全副披挂的宋默,第一个反应,这家伙是来找自己决斗的。 宋默拉开步枪的保险,用枪口对着杰里斯,笑得一脸春暖花开,“杰里斯,我有件事,想和你商量一下。” “……” 杰里斯确定了,这个明显脑子不正常的人类,的确是来找自己决斗的。难道,昨夜的事情被他知道了? “不用担心,我不会对你做什么的。”宋默一边将手指扣在扳机上,一边笑眯眯的对杰里斯说道:“我只是想和你谈笔生意。” “这样谈?” 杰里斯敲了敲正对着自己胸口的枪杆,“格里兰的领主大人,喜欢用武器对着你的生意伙伴?” “这只是以防万一。毕竟,咱俩的武力值差距太大,站在同一水平线上,才能有共同语言。对不对?” 宋默丝毫不在意杰里斯的嘲讽,这点精神攻击,对宋默来说,实在算不上什么。 杰里斯的目光闪了闪,难得放下了姿态,“好吧,你想谈什么?” 就在宋默全副武装走进精灵房间时,远在千里之外的奥比王宫,也发生了一件和格里兰领主大人有关的事情。 国王黑炎在处理政务时,不慎将金质的印章碰到了地上。印章滚到了王座下,紧接着,在王座下“尘封”了近一个月的小X书,终于重见天日。 国王黑炎捡起这本薄薄的册子,好奇的翻开了一页…… 半晌之后,宫殿内传出了一声巨响,侍从官匆忙走进去,发现,国王的御案,已经不见了踪影,王座前,只留下一个还冒着烟的黑色大洞。 黑炎面无表情的坐在王座上,单手支颊,架起两条长腿,黑色的长发从肩头披泄而下,发间点缀的宝石益发显得华贵。他冷冷的看着侍从官,仿佛眼前那个突然出现的黑洞和他毫无关系。 侍从官被黑炎看得有些腿软。国王手里的那本小册子,看起来十分眼熟啊,好像就是他让侍从放回去的那本…… “陛下?” 黑炎没有理会侍从官,摩挲着拇指上的红宝石戒指,指尖擦过书面上那行略显扭曲的文字,一个人影逐渐浮现在了黑炎的脑海里,那个抱着他大腿,哭得昏天暗地的家伙,那个敢和他讨价还价的家伙,那个设计出威力巨大的攻城器械,让他最终攻破萨比森城墙,成为了塞萨比森与奥比之王的家伙,那个身上带有魔族气息的家伙…… 金色的眼睛缓缓的眯起,一股风暴即将来临般的恐怖气息在国王的周身弥漫。 宋默格里兰。 敢用这种东西愚弄他,就必须付出代价! 巨龙不只霸道,贪婪,喜欢金币,喜欢抢公主,还有一个不为人知的天性,爱记仇。 作为返祖品种的奥比国王黑炎,不只拥有了祖先的强大能力,还继承和发扬了祖先的这一优良传统。 谁敢挑战他的威严,他就踩扁谁的脑袋! 远在格里兰的领主大人,还不知道因为自己一时冒坏水,想给那头大肚子龙找点麻烦,结果却是挖了个坑,自己跳了进去。 如果他知道巨龙是如此的小心眼……肯定会第一时间把这本小X书撕吧撕吧全都吞进肚子里,打死也不会带进返祖巨龙的王宫里! 可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坑已经挖了,领主大人也毫无自觉的跳了进去,就等着返祖的大肚子巨龙扛着铁锹往下边填土了。 呜呼,悲矣! 第51章 宋默和杰里斯的谈判算得上顺利。精灵同大自然有着天生的亲和力,种植反季节蔬菜水果什么的,完全不成问题。 宋默不是不知道大棚种植,可一来他凑不齐材料,二来他手里没有种子,三来,他的确不是搞农业科研的料,领地里也没这样的人才。 纸上谈兵和实际动手完全是两码事,否则,也就不会出现赵括这类“应熊”式的人物了。 宋默只在纸上列出了两样,葡萄和甘蔗。 葡萄用来酿酒,甘蔗用来制糖。无论做哪种果酒,糖都是必不可少的。光明大陆上的顶级制糖工艺被精灵垄断,只有极少数的人类国家才有懂得制糖的工匠,这些工匠制作出的灰糖,还带着咸涩的苦味,完全不能和精灵制作出的白糖相比。 不是没人想过用蜂蜜代替糖,可光明大陆上的蜜蜂,比地球上的黄蜂还要凶悍。敢打蜂巢主意的人,都被蜇成了释迦摩尼。运气差点的,直接被蜂毒送去见了光明神。 这就直接导致了糖的价格居高不下。 当宋默知道,一小袋白糖的价格,几乎和同等质量的金币等值时,眼珠子险些掉在了地上。 垄断了制糖,垄断了果酒,靠之,难怪精灵各个都富得流油! 宋默再一次产生了严重的仇富心理,他恨垄断! 作为和无产阶级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贫穷统治阶级,宋默果断向垄断发起了挑战。XX教导我们,人都多大胆,地有多大产!酿酒,制糖,老子都要干! 杰里斯看着握紧拳头,满脸狰狞,明显走神中的宋默,说道:“领主大人,你在听吗?” “啊?哦!在听。” 杰里斯靠坐在高背椅上,翻阅着宋默提前拟好的契约,和瑞斯的慵懒闲适不同,哪怕是放下了戒备,金发的精灵,仍显得凛然不可侵犯。 宋默摇摇头,他怎么会想到这些,脑子又被雷劈了才会去想“侵犯”这个被他扒过裤子的精灵。 扶正因为他摇头有些歪掉的头盔,靠之,扒裤子也不能想! 宋默又动了一下,锁子甲发出了刺耳的金属摩擦声。 杰里斯忍不住皱了一下眉头,却什么也没说。看完契约的最后一条,抬头望向宋默:“你要的东西,我可以给你。但是,你用什么来交换?这里并没有列出。” 宋默干脆摘掉了头盔,放到腿上,看着杰里斯,严肃的说道:“价码由你来开,只要不是太离谱,我都可以接受。” “恩。”杰里斯点点头,似乎对宋默的态度十分满意。 宋默松了口气,和杰里斯打了几次交道打,他对精灵的脾气已经有了一定的把握,对这些脸酸心狠又不讲道理的精灵,糖果和鞭子那一套完全不管用,只能小心谨慎的顺毛摸。一边摸,一边要谨防被顺毛的家伙随时会转过头里给自己一口。 杰里斯双手交握放在腿上,沉吟了一下,开口说道:“我的条件很简单……” 出乎宋默预料,杰里斯提出的条件的确很简单,他只提出要留在格里兰。连土豆的问题,都没有再纠缠。 “没问题。”宋默拍着胸脯保证道:“从这份契约达成的那一刻开始,你就是格里兰最受欢迎的客人。” “最受欢迎的客人?”杰里斯翠绿色的眼中闪过一抹难解的神色,随后看向房门,嘴角缓缓的勾了起来,那一刻,冰雪消融,百花绽放,宋默仿佛嗅到了春的气息。 翠绿色的眼睛中没有了冷凝的坚硬,而是化成一汪碧绿的泉,清澈见底。 看到杰里斯的笑容,宋默愣了一下。这个精灵,真的很漂亮。无关乎喜欢还是讨厌,宋默只是这么觉得。就像他总是在瑞斯耍流氓时想用枪轰掉他的脑袋,却不会否认,瑞斯梅尔斯有一副无可挑剔的长相。 杰里斯在宋默发愣的的时候,单手搭在了宋默的手背上,陌生的温度让宋默瞬间清醒,“杰里斯?” “订立契约。” 杰里斯微微合上翠绿色的眼眸,淡粉色的唇,吟诵出一种宋默不懂的语言。带着奇妙的旋律,像是属于大自然的歌声。 随着杰里斯的声音,一片细长的绿叶状花纹,出现在了宋默的手背上。 “这个?” “契约。” 杰里斯侧过头,掀开耳边的长发,可以看到,尖尖的长耳后,有一片绿色的花纹,宋默手背上的绿叶,和这些花纹十分类似。 “精灵的契约,和人类不同。”杰里斯拿起笔,在宋默拟好的契约最后,写上了自己提出的要求,然后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当契约结束后,这些花纹会自动从你的手上消失。” “是吗?” 宋默抬起手,仔细看着自己手背上的花纹,他怎么觉得,自己像是被盖上了戳的二师兄?转念一想,虱子多了不怕痒,反正他身上已经有瑞斯的禁咒,现在再多一片叶子,算不了什么。再说戳都盖了,想反悔也不可能了。 宋默抱着头盔,拿着契约离开了杰里斯的房间。刚走出房门,就看到了靠墙而立的瑞斯梅尔斯。 “瑞斯,你怎么会在这里?” 瑞斯没有回答宋默的问题,而是突然拉过了宋默的右手,看着手背上翠绿色的花纹,海蓝色的眼眸深处,闪过一抹红光。 “怎么了?” “没什么。”瑞斯低下头,在宋默的手背上落下了一个轻吻,“亲爱的,我只是想见你了。” 一句话,再度让宋默全身的鸡皮疙瘩起立敬礼。 “亲爱的,难道你不想说点什么?” 宋默叹了口气,干脆一把拉过瑞斯的长发,抬起头,在瑞斯的脸上亲了一口,又从怀里掏出一本新鲜出炉的小X书,往瑞斯的身上一拍,皮笑肉不笑的说道:“你亲爱的我现在有事要忙,你回房间研究艺术的真谛去吧。” 瑞斯不由自主的摸了摸刚刚被宋默亲到的地方,好像,这是宋默第一次主动亲他? 转过身的宋默,表情瞬间变得凶狠异常,靠之,老子为了赚钱养家,都开始牺牲色相了!特马地再不让他发家致富奔小康,天理难容啊! 迎面走来的纳尔逊公爵,被宋默凶狠的表情吓得汗毛倒竖,立刻贴在墙边COS壁画。奈何宋默压根没打算放过他,走到纳尔逊公爵身边,一把拽住了他的领子,“不去小黑屋里画画还债,你乱跑什么?” 泪流满面的纳尔逊被宋默拽着领子拖走,沿途留下了长长的一道拖痕。 瑞斯站在原地,直到宋默的背影消失在扶梯转角,才开口说道,“精灵,我警告过你,离他远点。” 话落,一行黑色的符文出现在了瑞斯的面前,符文扭曲成一团黑色的风,卷上了瑞斯的右手,黑风散去,一具缠绕着金色花纹的黑色长弓,出现在了瑞斯的手里。 杰里斯躲开擦身而过的黑色箭矢,翻身落地,双手已经握住两柄镶嵌着绿色宝石的锋利长刀,横刀眼前,翠绿色的双眼闪过一道利芒:“肮脏的魔族,我要把你送回地狱!” “哦?”瑞斯挑起了一边的眉毛,手里的长弓开始扭曲,化为了一把黑色的重剑,“那要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绿森林之子,杰里斯埃梅格!” 宋默将纳尔逊丢回小黑屋,交给地精们,转身回房间换下了一身的锁子甲,坐到桌前,给西北行省的赛万斯总督写了一封短信。 矮人兄弟制作迫击炮需要大量的矿石,建造地下城也需要大量的材料,领民明年春耕的种子不需要发愁,但宋默的目的并不只是单单维持大家的温饱,纳尔逊的到来,让宋默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奇萨王国的公爵,国王的弟弟,第三王位继承人。就算他大部分的时间都被用来和自己貌美如花的嫂子们花前月下,风花雪月,也不表示他就是个彻头彻尾的草包。 至少在把妹这件事,他比抢了就败,败了再抢的哈洛德等人要有手段得多。 奇萨,格里兰,西北行省…… 宋默写完了这封信,又从头到尾的看了一遍,信的内容很寻常,不知道内情的家伙,只会认为,这是一封曾被赛万斯雇佣过的贫穷领主的问候信函,但宋默确信,赛万斯会从这里,看出不一样的东西。 例如,侏儒们将雕版印刷搞了出来,小X书的供应量已经上了个新台阶。 至于对奇萨下手的事情,宋默并没马上提起,但他相信,真到那一天,赛万斯绝对不会放过送到嘴边的肥肉。 宋默将写好的信纸装到信封里,刚用火漆封好,就听到了一声巨响,好像整座房子都在晃动。 地震了?! 宋默立刻就想钻到桌子下边去,房门却被管家一把从外边推开,“领主大人,不好了,打起来了!” “管家,你说什么?” 宋默话音刚落,紧接着又是一声巨响,整面墙壁突然轰塌,露出了一个大洞,也让宋默看清了外边飞在半空中,正叮咣打得热闹的瑞斯和杰里斯。 “领主大人,就是他们打起来了。” “我看到了。”宋默表情平静,声音也丝毫没有起伏,转身走到门边,一把拉开了房门,顿时,墙皮扑簌簌掉了他一身。 宋默无言的站了一会,擦了一把脸上的灰尘,大步走了出去,在宋默身后,老约翰几乎可以看到领主大人头顶冒出的黑气。 十五分钟后,宋默带着三个随从站在了领主府的大门前,旁边,是之前瑞斯做出来的迫击炮。炮弹还没有制作出来,但炮管上却有一行黑色的符文。 宋默眯眼看着瑞斯和杰里斯,嘴角挂着一抹冷笑,调整好炮口角度,对着正在斗殴的两人,轰的就是一炮! 拆了他一次房子不够,又来拆第二次,当自己是拆迁办吗?! 耀眼的白色光团带着烈焰般的温度在半空中划过,炸裂,发出了一声巨响。 瑞斯和杰里斯同时停下了动作,面带诧异的看向正仰头望着他们的宋默。宋默笑眯眯的对着两人一挥手,“嗨,美人们,好玩吗?” 话落,又是一炮。 TNND!老虎不发威,当他加菲猫?!轰不死你们也要让你们掉层皮! 宋大领主很生气,后果特马地很严重! 第52章 轰!轰!轰! 接连几声炮响,刚刚还在斗殴兼拆房子的瑞斯和杰里斯,被宋默无差别的全殴了。 随着宋默发射的炮数增多,准头也越来越好,一个又一个能量团在两人的身边炸裂,瑞斯的黑色斗篷被爆炸的热浪吹得鼓了起来,杰里斯的衣角也被火星烧了个不小的洞。 宋默难得见到两个人如此狼狈的样子,咬着牙满脸狞笑,美人啊美人,你们也有今天!连续发射的炮管开始发热,汗水顺着宋默的脸颊和脖颈不断流下,宋默干脆脱掉上衣,只穿着薄薄的衬衣,豪迈的一甩头,敢拆他的房子?不给这两个家伙一点颜色瞧瞧,他就不姓宋! 事实上,他现在的确不姓宋,他姓格里兰。 瑞斯又躲开了一个急速射来的光团,视线扫过宋默被湿透的衬衫箍紧的腰肢,眼神不由得暗了暗。 真的,很诱人…… 杰里斯将长刀插进刀鞘,挽起长弓,一支带着冰霜之气的箭急速朝宋默射去。他并不想杀死宋默,只想将他身边那个能发射出灼热光团的武器冻住。 不想中途飞来一支黑色的箭,硬生生将他的箭支撞歪,两支箭同时偏离了方向,落在了距离宋默足有十多米的地方。 杰里斯连续射出三箭,都被瑞斯挡了下来。 “你!” 金发精灵猛然回身,箭支直接朝着瑞斯飞了过去。褐色长发的魔族跃上半空,用手里的长弓挡开了精灵的箭,抬起右手,凌空划出了一行扭曲的黑色符文,符文交织成一团光网,带着黑色的风,直接朝宋默站着的地方压了过去。 宋默本能的朝后退了一大步,黑色符文交织成的网,罩住了迫击炮,不断收紧,金属质地的炮管,竟然瞬间化为了一个个光点,片刻间消失无踪。 空地上,只留下了被热气融化的雪水。 宋默看着这一切,脸上并没有表现出惊讶的神情。就像他想的那样,瑞斯既然能凭空把迫击炮造出来,自然也能轻易将它毁掉。 不过,没关系。 宋默勾起嘴角,手指耙梳过汗湿的黑发,黑色的双眼,闪过一道亮光。后退几步,打了个响指,一个随从走上前,将那支被瑞斯改造过的毛瑟98送到了他的手里。站在宋默身后的强森等十个随从,肩扛和宋默手中一般无二的步枪。另有十几个男人手持弓弩,站在了随从的身后。 矮人兄弟在宋默离开的这段时间,除了帮助地精和侏儒建造地下城,大部分的时间,都花在了制作和研究武器上,虽然步枪的制作速度比不上弓弩,但是,一个月的时间,也能做出十几支来。随从手里的,就是乔桑和莫斯比送到宋默面前质量最好的成品。 宋默抬起右手,所有的随从都举起了枪,而拿着弓弩的男人们也瞄准了目标。 宋默下定了决心,他必须让这两个家伙知道,在格里兰,不是他们想做什么就能做什的! 斗殴可以,找个没人的地方打死了他也不管!但是,在他家就动手,还拆了他的房子,这事已经触及了宋默的底线,绝对不能善罢甘休! 退一步海阔天空那是对好人说的。宋默自认连好人的衣角都摸不到,他只知道,登堂入室之后,最有可能的,就是登鼻子上脸! 瑞斯和杰里斯的动作都顿了一下,心里都升起了一种不太妙的预感。 宋默举枪瞄准了他的目标,开口道:“美人们,游戏,才刚刚开始。” 话落,手指用力扣动了扳机。枪声就是命令,瑞斯和杰里斯不得不跃出更远的距离,避开密集的子弹。五发连射过后,装填子弹的间隙,弓弩手们接替了随从们的位置。虽然弓弩比不上火器,但威力同样不小。 宋默手里的步枪,经过瑞斯的改造,不需要停下来填装子弹,他几乎没有停歇的朝着瑞斯和杰里斯一枪又一枪的不停射击。 步枪的后坐力让他的肩膀开始发疼,但是,满心的怒火和男人天生的好勇斗狠,让他忽略了肩膀的疼痛和身体的疲惫,他只想狠狠教训一下这两个家伙!穿越以来的憋屈,谨小慎微,和种种郁闷,似乎都在枪声中发泄了出去。 到了最后,宋默甚至不再瞄准,只是一枪紧接着一枪的射出去。 瑞斯注意到了这一点,杰里斯也没有忽略,只是两者的选择再次发生了差异。杰里斯又一次拉开了长弓,瑞斯则是在半空中划出一行黑色的符文,一阵狂风突然平地而起,领主府前的众人都被风吹得睁不开双眼,攻击刹那间停顿了一下。在狂风过后,瑞斯突然出现在了宋默的身后,一把搂住了宋默的腰,单手扣住了宋默的下巴,低下头,深深的吻住了宋默的唇。 顿时,下巴和眼珠子落了一地。 杰里斯哼了一声,收起了长弓。 格里兰的众人完全傻眼了。 眼前是什么情况? 这个刚刚被领主下令往死里突突的家伙,怎么会突然出现在领主的身后,还那啥了领主? 几个还记得之前宋默和精灵之间发生的扒裤子事件的领民,不由自主的将目光投向不远处的杰里斯。互相看看,恍然大悟。 闹了半天,这是领主家的“后院”起火了。只不过烧火的人武力值太强了点,烧得领主大人都发飙了。 男人们自以为聪明的挤眉弄眼,老约翰看到这一幕,忍不住深深叹了一口气,捂住了额头。可想而知,今天之后,领地里将再度掀起一场八卦热潮。 老领主,老约翰果然对不起您…… 不过,不能让领主大人继续被围观了。身为一个尽忠职守的管家,老约翰果断开始清场。 围观的领民们都被老约翰赶走了。而被瑞斯吻得快喘不过气来,又挣脱不开的宋默,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管家把他的手下小弟全都赶鸭子似的赶走了。 靠……之……管家,你到底站在哪一边?! 杰里斯背着长弓,走过瑞斯和宋默身边,冷冷的看了瑞斯一眼,“魔族,战斗,还没有结束。” 瑞斯终于放开了宋默的唇,在他大口喘息的时候,舔了舔他的嘴角,海蓝色的眼眸,变得益发深邃,脸上的笑意,也愈发的温柔,只是对精灵的回答,却带着一股冰冷的杀意,“当然,希望你也不要忘。” 宋默大口大口的呼吸着新鲜空气,吸进肺腔的冷气让他忍不住咳嗽起来,一股绿色的气息却带着暖意滑进了他的身体,抬起头,正巧看到杰里斯收回的手。 “人类,你的表现,让我惊讶。”杰里斯轻轻弹了弹手指,“但是,仅此一次,下不为例。” 话落,杰里斯转身离开了。 宋默眨眨眼,拍拍胸口,正在疑惑的时候,后颈却突然被舔了一下,瑞斯将弧度优美的下巴搭在了宋默的肩头,“亲爱的,你喜欢那个精灵吗?” “怎么可能?”宋默侧过头看着瑞斯,就像他刚刚说了一个天大的笑话,“你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想法?” “那你讨厌他?” “的确讨厌。” 瑞斯蹭了蹭宋默的脸颊,“那好,我去杀了他。” “不能杀。” “你不是讨厌他吗?” “是讨厌,但要杀也得等到他给我种出葡萄和甘蔗之后,老子还等着赚钱呢。”宋默一把拉住了瑞斯的长发,“听到没有,‘亲爱的’,现在不许杀他。” “打个半死?” “那可以。”宋默点点头,“不过,记得找个没人也没标志性建筑物的地方,尤其是不能在我的领主府,否则,老子照样用炮轰你们!” “好吧。” 瑞斯勾了勾唇角,只是“现在”不许,对吧? 宋默的外衣不知道丢在了哪里,被汗水湿透的衬衫挡不住冷风,一阵风吹过,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瑞斯直接用自己的斗篷裹住了宋默,温暖的气息,让宋默无法拒绝。瑞斯在宋默的头顶落下了一个吻,恍如雪花飘落般轻柔。宋默摸摸鼻子,什么都没说。 走进城主府后,宋默推开了瑞斯,接过侍女送来的外套披在身上,系好扣子,对瑞斯说道:“你把我的迫击炮弄没了,得负责再给我做一个。” “好的。” “还有,”宋默抬起头,认真的对瑞斯说道:“这里是格里兰,我,是格里兰的主人。” “是的,领主大人。” 瑞斯微微弯下腰,牵起宋默的手,吻了一下他的手指。 宋默点点头,又抬起头,朝站在二楼扶梯口的杰里斯说道:“希望你也能记住这句话,杰里斯!” 宋默的表情从未有过的严肃。 今天,他向这两个男人展示了自己的实力。他的确不能杀死他们,可也不是能任由他们捏扁搓圆的软柿子。 杰里斯深深看了宋默一眼,单手附在胸前,对宋默做出了精灵的礼仪。 他承认了这个人类的能力。 宋默傲然的一扬下巴,很好。他就是要让这两个家伙知道,他的地盘,他做主!谁敢在他的家里撒野,他就要让这个家伙知道,有首好听的歌曲叫征服! 此时,西北行省的总督赛万斯接到了来自首都的命令,命令由国王亲自签发,命令的内容是:毁灭格里兰。 第53章 奥比王国首都 国王黑炎最近的心情十分糟糕,已经有五个大臣因为触怒国王,官职被一撸到底,领地和财产都被剥夺。其中两个还享受到了去官,抄家,砍头的一条龙服务。 在不知道国王陛下的下一个目标是谁之前,出入宫廷的贵族大臣,几乎是人人自危,走路都垫着脚尖,恨不能带把尺子丈量一下,生怕自己出一点差错。 就在大家胆战心惊的等着国王再次将屠刀挥下时,黑炎却突然不再找公务员们的麻烦了,他开始向外发展,只是目标有点远,靠近西北行省的昂里斯边境土地,格里兰。 大臣们对国王这个突然的命令疑惑不解,格里兰? 他们并不知道攻破萨比森城墙的攻城器械出自宋默之手,也不知道曾经在战场上鼓动佣兵发起“金币运动”的年轻人就是格里兰领主。他们对格里兰的唯一印象,就是穷,很穷,非常穷。想想看,连光明教会都不屑一顾的地方,会有什么油水可捞? 可没人敢当面质疑国王的决定,谁知道国王陛下会不会因为这个看自己不顺眼,咔嚓把自己宰掉? 宰相墨菲是唯一的例外。 他见过格里兰的领主,那个年轻的领主,聪明,狡诈,为了达到目的,甚至可以将尊严丢到地上,自己抬脚踩两下。 一个可以造出威力巨大的武器,却不要脸皮的抱着国王陛下的大腿,嚎啕大哭,哭完还敢和国王陛下讨价还价要金币的家伙…… 想到这里,宰相墨菲的眉头不由自主的皱了起来。这个人,果然还是宰掉比较省心。 “宰相?” “臣在,陛下。”墨菲连忙掐断了脑海中的思绪,弯腰行礼。 黑炎靠在王座上,敲了敲镶嵌着宝石的金质扶手,“你刚刚在想什么?” “……格里兰。”宰相墨菲顿了一下,才说出答案。 “你也认为,这个决定很草率?” “臣不敢,国王陛下。”墨菲连忙说道。 “恩。”黑炎侧过头,单手支着下巴,金色的双眼闪过一抹难解的光芒,想了想,又对墨菲说道:“宰相,你派人去一趟西北行省,告诉赛万斯,我要宋默格里兰。” 宰相墨菲下意识的问出一句,“活的死的?” “活的。死了我要来干嘛,装饰庭院吗?” “……” 这个命令比上一个命令还要奇怪,墨菲有些挠头。或许,是陛下对格里兰领主脑子里的东西感兴趣?毕竟,能发明出攻城凿和改良投石器的人,就这么死了,也的确可惜。 不过,将这个脸皮厚到令人发指的家伙抓来……宰相墨菲叹了口气,算了,反正抓来后不可能关在他的宰相府里,他不需要担心会恶心到自己。 宰相墨菲离开后,黑炎继续处理公务,在签署完最后一份文件之后,拉开御案下的暗格,取出了一本十分眼熟的小册子,看着封面上人体艺术四个大字,金色的双眼微微眯了起来。 黑炎自己也想不明白,为什么还没有将这个东西毁掉。每当他看到这本册子时,都会想起那个抱着他的腿,哭得鼻涕眼泪满脸的家伙。 想到这里,黑炎又打开了另一个暗格,其中还有两本同样的小册子,是从一个被抄家的大臣家中搜出来的。可惜的是,在这本册子送到黑炎手中之前,那个大臣已经被送上了断头台,一命呜呼了。 黑炎知道贵族们私下里的嗜好,家里出现一两本这样的册子并不稀奇。可联系起这种东西的出处,黑炎的眉头就不由自主的皱了起来。 他绝对不会承认,就在发现这本册子的当天夜里,自己做了个荒谬无比的梦,梦中,那个抱着自己大腿,哭得昏天暗地的家伙,被自己抓住后颈,撕开了上衣,狠狠的压倒在了地上,那让自己心烦的唇,异常的柔软…… 黑炎的宫中不乏美人,可无济于事。 一天,两天,三天……连续一周做了相同的梦之后,国王陛下终于愤怒了,他要毁掉让他烦躁的源头,于是,宋默倒霉了。 不过,不知出于什么心理,在下达了毁灭格里兰这道命令之后,黑炎又让宰相墨菲私下给赛万斯带去了另一道命令。 他把宋默要来干什么? 黑炎捏了捏额角,或许,他亲手将那个人撕碎,一切的烦躁,就可以烟消云散了。 此刻的宋默,正带领着领民们大搞基层建设。 地精和侏儒们建造地下城的热情始终不减,宋默几乎可以确定,他们已经挖过了边境,挖到了翡翠森林下面。 最实际的证据,就是一个芒古蛇冬眠的地洞,以及一个野猪睡觉的洞穴。 被挖出来的芒古蛇足有四十多米长,也是这条蛇倒霉,好好的睡觉,就被人把房子给扒了。 冬眠中的芒古蛇行动迟缓,没来得及做出任何抵抗,就被砸烂了脑袋,一命呜呼。 蛇肉是个好物,准确点说,对生活在格里兰这片土地上的人而言,只要是肉,都是好物。芒古蛇当天就进了众人的肚子。吃得肚子滚圆的地精和侏儒工作热情更加高涨,可惜的是,再没碰到这样的好运气,之后挖出的野猪洞,是个空的。 不过地精们告诉宋默,这不是他们第一次挖出野猪洞,之前曾经挖出过一个。 “那个野猪洞后来怎么处置的?” “因为大小合适,就建成了厕所。”老地精特地指给了宋默看,“领主大人不是说过,公共卫生一定要搞好?” “……”把人家睡觉的地方拆了,盖厕所? “不过从那之后,领地就开始遭受到野猪的攻击了。” 听到老地精的话,宋默无语了。难怪野猪会顶风冒雪的来格里兰找麻烦。把人家住的地方给挖开了,挖开不算,还给建成了厕所。要是换成他,他也不会善罢甘休。 幸好当时野猪们都不在家,否则,这些武力值不够高的地精拆迁队伍,就要倒大霉了。 出于安全问题考虑,宋默强硬的叫停了地下城工程。领民们都没到过翡翠森林的中心地带,谁也不知道里面是什么情况,哪怕是在地下,也不一定安全。 “先加固现有建筑,不能出现渗漏,塌陷的问题。最好在城的外围建一堵石墙。”地精们不挖了,谁知道会不会有不速之客往他们这边挖?要是睡到半夜,发现一群旱獭或者是地鼠站在床边和自己大眼瞪小眼,事情就热闹了。 地精和侏儒们想了想,认为宋默说得有道理。尤其是地精们,他们现在只有五十多个人,随着地下城不断扩大,已经感到有些力不从心。哪怕有侏儒和矮人的帮忙,挖掘速度也逐渐慢了下来。宋默的命令下得很及时,地精们暂时停止了继续挖掘,转而开始对整个地下城的建筑进行安全维护。 现在的格里兰人已经不再如当初一般排斥地精们,地精们也在努力改正自己顺手牵羊的坏习惯。宋默很高兴看到地精能和自己的领民们和睦相处,对地精们的自我改造也是乐见其成,不过他提出了一个小小的建议:“咱们自己家的羊是不能随便牵的,别人家的羊,在一定条件下,倒是可以想一想。” 咱们自己家? 听到宋默这番话,所有的地精都沉默了。 从来没有人对地精们说过这句话。地精从降生到这个世界开始,就知道自己是不受欢迎的,没有一个地方,会成为自己的家。他们的生活,就是从一个地方搬到另一个地方,躲在地堡里,等待着下一次搬家的日子。 可是,这个人类领主,却对他们说,“咱们自己家”。 有地精开始流泪,然后是第二个,第三个……五十多个地精趴伏在地,三五个挤成一团,哭声震天。 听到声响的众人走出家门,看到这个场景,脑子里同时出现了一个想法,领主大人不是想卸磨杀驴,将这些地精,都剥皮下锅煎炒烹炸了吧? 满脸皱纹的老地精走到宋默面前,深深的弯下腰,高举双手,掌心向上,手中捧着一个指甲盖大小的绿色晶体,像是宝石,其中却仿佛有水纹波动。 “这是什么?” “领主大人,这是地精的眼泪。”老地精一边说,一边将晶体送到了宋默的手里,“只要有了它,您就是所有地精的朋友。” 在老地精的带领下,所有的地精高举双臂,大声欢呼:“领主大人万岁!我们将永远效忠您!愿您永远统治这片土地!” 看着眼前的场景,不知为何,宋默突然想到了一句话:XX教主,千秋万代,寿与天齐! 然后,宋默囧了。 最终,宋默握紧了掌心中的晶体,郑重说道:“我收下你们的礼物,我以格里兰之名发誓,我将真诚对待这份友谊。” 看到这一幕的哈洛德等人,不约而同的念出了光明教会中的祝福圣词,宋默回过头,对前教会人士们一扬眉毛,“诸位,在格里兰,咱不能搞封建迷信!” “……” “不过,今天例外!”宋默笑眯眯的说道:“如何,我是个宽怀大度的领主吧?” “……” 哈洛德和修士们面面相觑,唯一的感想是,格里兰领主,绝对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宽怀大度暂且不论,这么厚的脸皮,全大陆的贵族中,绝对找不出第二个来! 瑞斯梅尔斯坐在窗边,摇椅轻轻晃动着,褐色的长发垂落肩头,伸手描摹着呈现在面前的虚影,黑发的宋默,正一把抱起一个老地精,看着老地精瞬间涨红的皱皮,笑得肆意开怀。 收回手,瑞斯缓缓勾起了唇角,“宋默格里兰……” 第54章 宋默派去西北行省的信使回来了,赛万斯回信的内容很短,看过之后,宋默的眉间顿时皱起了一座小山。 黑炎下令要灭掉格里兰? 宋默揉了揉额头,不明白黑炎下这道命令到底是因为什么。绞尽脑汁,宋默只想到了两种可能,他鼓动佣兵要金币,和他留在王宫里的小X书。 可分给佣兵的金币都是奥比的领主和贵族的,黑炎没出一分钱,他没必要因为这个找自己的麻烦。 小X书……除非这头龙不举,否则,是个男人看到这种东西,都不会是想要把出品人咔嚓掉吧? 两种可能都被推翻,宋默的脑子被搅成了一团浆糊。 那是因为什么啊?他到底哪里惹到这头大肚子龙了?还是说那头龙遇到了每个月都会有的几天,内分泌失调了? “啊!” 宋默抱着脑袋,靠在椅背上一声大吼,吓了刚推门走进来的管家老约翰一跳。 “领主大人,您怎么了?” 宋默浑身无力的趴到了桌子上,将头埋在双臂之间,闷闷的说道:“管家,咱们有大麻烦了……” “就算是再大的麻烦,也总有解决的办法。领主大人,您不需要如此沮丧。” “是吗?”宋默抬起头,单手抓着头发,“可如果这个麻烦真的很难解决呢?” “我可以问一下,这个麻烦到底是什么吗?” “奥比的国王。” “……”老约翰的神色僵硬的了一下,“您确定没说错?” “没有。” “……” “管家,你去哪里?” “为您收拾细软,准备跑路。” “……” 赛万斯的信上说,黑炎的命令是毁灭格里兰。宋默不认为自己带着领民跑掉就万事大吉了。宋默见到过奥比军队攻打萨比森王城的场景,他该庆幸,黑炎只是下令西北行省出兵,而不是从王城派出一支军队。否则,自己连准备的时间都没有,就得被人家把老窝给抄掉。 边境上的那堵墙只能挡住野猪,根本就无法抵挡攻城器械,让他哭笑不得的是,这些东西还是自己“发明”出来的。 躲进地下倒是可以,可总不能进去就不出来了吧?早晚被活活饿死。 用艺术画威胁赛万斯?人家给他通风报信,这事宋默还真有些做不出来。何况没有赛万斯还会有其他人。总之,格里兰这次是真的惹上大麻烦了。和平解决的可能性,基本为零。 宋默把头发抓得像个鸟窝,他实在想不明白,一个国王,来找他这个领主麻烦,算怎么回事?就像是国家元首突然要灭掉一个村长,这级别的跨度也实在是太大了。 脸颊贴在冰凉的桌面上,宋默闭上眼睛,再一次感受到了自己的无力。他有这个世界最先进的武器,但在绝对实力面前,仍是个只能蜷缩起来的小虾米。 在黑炎眼中,或许只要动动脚趾,他就能被踩得粉碎。 硬抗绝对是不明智的,那该怎么办…… 宋默的消沉并没持续多长时间。他现在不是个自己吃饱,万事不愁的游戏宅,他是一个领地的主人,这里四百多号人还要靠他吃饭活命呢。 俗话说的好,靠山山倒,靠水水淹,靠人人跑。事到临头,还是要靠自己。一个男人,就该有担当。留给他的时间并不多了,他必须尽快做好准备。 “管家,召集大家,我有事情宣布。” “遵命,领主大人。” 三十分钟后,格里兰人,地精,侏儒,矮人兄弟,哈洛德等八个修士,还有图罗带领的萨比森人,都聚集在了领主府的大厅里。 大厅足够宽敞,四百多人有站有坐,每个人都能隐约感到可能要有大事发生。 宋默推开门走进来,一身正装,腰佩长剑,表情严肃的环视全场。然后,在四百多人,八百多只眼睛的注视下,走到大厅最前方,单手一撑,纵身一跃! 动作很利落,身姿很潇洒,可惜跳上的不是马背,而是一张餐桌。 在场众人:“……” 沉默之下,想吐槽都找不到切入点。 宋默站在桌面上,拍了拍手,清脆的掌声顿时吸引了全体人的注意力,开门见山的说道:“将大家匆忙召集到一起,是因为我有一件事要宣布,格里兰,有大麻烦了。” 宋默一句话说完,本以为会出现的嘈杂声却没有出现,室内众人依旧保持着几分钟前的姿势,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他。 宋默轻咳了一声,恩,很好,看起来,大家的心里素质都很过硬! 在宋默将赛万斯信中的内容说出后,众人终于出声了,内容却和他预想的有些不一样。 “领主大人,您说是西北行省的军队要来攻打我们?” “是的。” “就是被您俘虏过的那群骑兵?” “可以这样说。” “那群被扒光的骑兵?” “……这个……” 没等宋默说完,在场的格里兰人都欢呼起来,男人们高呼着抢马抢盔甲抢金币,女人们兴奋的叫着扯衣服扒裤子,就连老人和孩子都是满脸通红,一脸狰狞的笑容。 经历过赛万斯人体艺术画事件的地精们,对和他们关系不错的侏儒们,简单介绍了一下之前领主大人和还是骑兵队长的赛万斯总督之间的交锋。 “英勇的领主大人,孤身一人,冲锋在前,挥舞长剑,以摧枯拉朽之势,将五十多个骑兵全部打倒在地!” 暂且不论地精们的成语用的对不对,也不论他们这番话有多少夸大的成分,不管其他人信不信,反正侏儒们信了。 哈洛德和几个修士对这件事的反应十分平静,反正他们习惯了常年被教会追杀的日子,格里兰能胜利当然好,万一输了,大不了再跑路就是。只不过,那个厚脸皮,却一心为领民们着想,有时会让想戳一剑,有时却不得不人从心底敬佩的家伙,如果真的死了…… “哈洛德。” 修士们聚集到哈洛德的身边,欲言又止,哈洛德看着修士们,问道:“有什么想说的吗?” “是的,哈洛德。” 跟随哈洛德一起去过奥比的莫拉三人,最先出声,“我们经历过很多,本来,被教会打上叛徒烙印的我们,将继续过着被追杀和四处躲藏的日子,格里兰的领主收留了我们,哪怕是最无耻的背信之徒,也知道感恩。” “大家都这样想吗?” “是的。” 修士们都点了点头,哈洛德转头看向站在桌子上,因为格里兰人的反应,愕然当场的宋默,笑了。 “既然能有一块土地不被教会势力约束,让我们生活,那么,就尽我们所能的,保卫它吧。” 图罗等萨比森人的意见分成了两派,一派认为,这不关他们的事情,本来他们就是被宋默强拉到这里来的,不如趁机离开。另一派认为不能不讲义气,宋默没有用对待俘虏的态度对待他们,他们不能撒手不管。 “在萨比森人眼中,我们是被驱逐的罪犯,猪狗不如。在奥比人眼中,我们仍是一群罪犯,一群蝼蚁。”图罗沉默了一会,接着说道:“在这里,我们是人。” 男人们都沉默了。 宋默没有留意哈洛德和图罗等人的反应,在惊讶之后,他开始对领民们解释,这一次同西北行省骑兵的交战,和之前那一次绝对不同。 “他们的目的不是来抢东西。”宋默提高了声音,“他们是来杀人的!” 宋默的声音让大厅中静默了几秒,随即,领民们的声音再度响起:“去他XX的!老子不怕!” “领主大人,有您在,我们什么都不怕!” “让他们来吧,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对!” 白发苍苍的老怀特一把举起了手杖,用嘶哑的声音喊道:“领主大人,没有您,我们都会饿死,为了您,为了格里兰,和他们拼了!” “拼了!” “休想到格里兰来耀武扬威!” 男人们握紧拳头,高举手臂,大声吼着,女人们也撸起了袖子,几个膀大腰圆的厨娘,更是用挥舞菜刀屠宰野猪的架势,大声叫道:“老娘要扒光他们,剃毛剥皮一锅炖了!” 宋默想对领民们说些什么,可他的声音却哽在了喉咙里,一个字都吐不出来。 管家老约翰走到宋默旁边,仰头看向站在桌子上,第一次显得手足无措的宋默,开口说道:“领主大人,我们都是您的领民,您手中的长枪,您的盾。” 老约翰的声音并不高,却奇异的传到了每个人的耳朵里。顿时,纷乱的喊声停了下来。 宋默低头看向老约翰,老约翰笑了,这个笑容,让宋默忍不住红了眼眶。 他的老管家,总是一本正经,严肃古板。此时此刻,看着他的目光,却像是在看一个需要保护的孩子。 “领主大人,我们会保护您。请您带领我们,赶走一切敢挑战格里兰的敌人!” 老约翰的话就是一个信号,所有的领民再次高呼起来,这一次,地精,侏儒,和矮人兄弟,都加入了进来。 他们生活在格里兰,还将继续生活下去,从今天开始,从这一刻开始,他们都是格里兰人! 哈洛德和修士们站在人群后,向宋默弯下了腰,图罗等萨比森人,右手握拳,敲击在了自己的胸口,他们将和格里兰人一起,保护这片土地。 瑞斯站在二楼走廊的栏杆旁,看着大厅里发生的一切。杰里斯站在离他不远的地方,两个人难得能有如此平静共处的时刻。 “精灵,打算插手吗?” 杰里斯只是冰冷的看了他一眼,什么都没说,转身离开了。金色的长发随着他的动作,在半空中划过,像一道耀眼的光。 站在瑞斯另一边的矮人罗德嘟囔道:“精灵都是一群傲慢又别扭的家伙。” “哦?”瑞斯看向罗德那张满是大胡子的脸,“看起来,我们对精灵这个物种,观感一样。” “就算我不喜欢精灵,可我同样厌恶魔族。”罗德瓮声瓮气的说道,“我竟然想帮助那个家伙,我脑子一定是进水了!魔族,你是不是趁我不注意,对我下了什么咒语?!” 瑞斯笑了笑,修长白皙的手指缠着落在胸前的一缕褐色长发,“或许,谁知道呢?” “你果然和那家伙是天生一对!”罗德愤怒的一拍斧子,“一样的阴险狡诈!” “多谢夸装,我会把你的祝福记在心里的。” “……”他还要加上一条,一样的不要脸皮! 就在格里兰群情激奋,摩拳擦掌准备胖揍来敌时,西北行省新建的总督府里,赛万斯和他的心腹手下,却是一脸愁容。 由赛万斯亲自提拔的骑兵队长开口说道:“总督大人,真的要这样做吗?” “这是国王亲自签署的命令。“ “可……”他们全都有把柄掌握在那个格里兰领主手里,万一那家伙被逼急了,来个鱼死网破,把他们的“艺术肖像”散发出去,他们就要彻底颜面扫地了。 骑兵队长还只是担心肖像画的问题,赛万斯却在担忧一旦开战,自己恐怕不会在格里兰讨到多少便宜。 或许别人不知道,但他清楚得很,除了卖给他的那些攻城器械,宋默手里,肯定还有更多威力巨大的武器。不说别的,只是连发弓弩,就足以威胁到他手下的骑兵们。 一想到和宋默打起来可能产生的后果,赛万斯就一个头两个大。何况宋默还能帮他赚到大量的金币,自己亲手把财路掐断,就算是赛万斯,也会肉疼。 让信使给宋默带去消息,未尝不是想看看宋默能不能想出更好的解决办法。 叹了口气,赛万斯拍了拍额头,他一定是急疯了。 就在这时,侍从来报,首都又有新的命令下达,这一次,签发命令的是宰相大人。虽然是正式的公文,盖的却是宰相的私人印章,也是由宰相的私人渠道送达的。 “新的命令?” 赛万斯拆开蜡封,展开薄薄的一页纸,短短的几行字,他却足足看了一个钟头。 他是不是,眼花了? 公文上明白的写着:将宋默格里兰带去首都,活的。国王想要。 第55章 国王的命令和宰相的命令摆在面前,赛万斯彻底陷入了困惑与无奈之中。格里兰要去攻打,格里兰领主要去抓,还要抓活的?国王想要,要来干嘛…… 赛万斯双手捧头,悔不当初。早知道,就不该把潘威干掉,这都什么事啊。 骑兵队长看着赛万斯苦逼的样子,暗地里拍拍胸口,果然,比起当决策者,还是当个打手好。 最终,赛万斯也没想出一个更好的解决办法。摆在他面前的只有一条路,率兵攻打格里兰,然后把宋默抓住,捆上,送往首都。 “真这么简单就好了……” “总督大人?” “没什么,我还要想一想,你先退下吧。” “遵命。” 骑兵队长离开后,赛万斯想了想,又写了一封短信,派侍从送去了格里兰。他要和宋默见一面,私下里,不希望任何人知道。 侍从带着信前往格里兰时,宋默正组织领地里的众人开始加固围墙,在围墙的隐蔽处凿开一些不起眼的射击口,同时让矮人兄弟加紧制作武器。迫击炮的制作速度太慢,暂时放到一边,乔桑和莫斯比现在主要的工作是制作步枪和连发弓弩。 艾德和哈山等三个铁匠,带着学徒们开始制作大量的防卫器械,缩小了一号的投石器和床弩,足以给来敌致命的打击。 矮人罗德联系了几个朋友,大量的矿石被送到了格里兰。矮人兄弟的炼钢炉日夜不停的冒着黑烟,铁匠铺里叮叮当当的声音没有片刻停歇。 大量的火药被制作出来,投石器的弹药,步枪的子弹,几乎堆成了小山。 强森和图罗带着男人们加紧训练,哈洛德等八个修士的剑术让人刮目相看。这八个人手持长剑和圆盾,围成一圈,互为依仗,想要攻破他们,绝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这种阵型,让宋默想起了古罗马人的圆阵。和这些修士比起来,男人们从西北行省大兵那里学到的剑术,已经不够看了。 “如果再加上四个长枪兵,就算是多一倍的骑兵,也奈何不了我们。”哈洛德一边擦着脸上的汗水,一边说道。 宋默看着修士们散开阵型,向其他人演示用长剑和圆盾攻击敌人和保护自己的方法,说道:“我以为教会都是骑兵。” “被别人知道的秘密,就不再是秘密了。”哈洛德放下手巾,看向宋默,“光明教会在大陆上立教几千年,发展到现在,凭借的可不只是教义和那些高举正义之剑的骑士。” 宋默转过头看向哈洛德,突然问道:“你们会被骑士追杀,除了抢妹子找刺激,是不是也和这个有关?” “领主大人,您真的很聪明。”哈洛德收起了轻松的表情,变得严肃起来,“我们曾经发誓,不向任何人透露这个秘密,现在誓言被我们自己打破了。” “所以?” “所以,作为受益者,您必须对我们负责!” 负责?宋默下巴差点掉在地上。他怎么感觉,说这番话的哈洛德,像是被夺去贞洁,掩面而泣的清纯妹子,而自己就是那个叼着烟,靠在床头,一看就是个王八蛋的花心大少? 只不过,这个妹子比较彪悍,突然暴起掐住花心大少的脖子,恶狠狠的捶了两拳:“说,你小子负责不负?!” 哈洛德将长发束了起来,走向挥舞着长剑的男人们,又一轮拼斗之后,突然举起手中的剑,对众人高喊:“为了领主大人!为了格里兰!” 最先响应他的是其他七个修士,然后是筋疲力尽的男人们,他们用手中的剑敲击着圆盾,高呼:“为了领主大人,为了格里兰!” 所有人,似乎都被这种激昂的情绪感染了。 哈洛德转过头,脸上带着一种真诚的,仿佛可以驱散所有不安与阴霾的笑,“领主大人,我,哈洛德,郑重宣誓,效忠于您,保卫这块自由的土地!” 山呼一般的声音再度响起。 宋默摸摸鼻子,果然,和专业神棍比起来,他忽悠的水平,只能算是业余三段。 男人们忙着训练,女人们忙着制作耐于储存的食物,任何能吃的东西都被搬到地下城里。老人和孩子也帮忙做着力所能及的事情,整个领地,就像是一部被开启的战争机器,高速运转起来。 领地里忙得热火朝天,期间纳尔逊公爵又从小黑屋里蹦跶出来,举着细胳膊要求一起参与到这场“神圣的战斗”中。 “你说什么?” 宋默擦拭步枪的手顿了一下,神圣的战斗? “是的,这种用生命和鲜血保卫家园的神圣战争,就是‘圣战’!” 听到这个词,宋默不由自主的抖了一下,想起先爆了山姆大叔菊花,又被山姆大叔爆头的本X登,神色顿时变得狰狞起来。靠之,这家伙是咒他不得好死吗?! 一把抓住纳尔逊的上衣领子,高卢公爵再一次被格里兰领主倒拖着丢进了小黑屋,关门之前,特地找来两个地精,“看着他,不把我要的东西画完,不许他出来!” 在纳尔逊满是泪水的目光注视下,小黑屋的门,砰的一声关上了。 两个地精架起画板,对纳尔逊说道:“公爵阁下,您还是按照领主大人的命令做吧。” 纳尔逊:“……“ 地精:“您放心,我们会和您一起工作的。只要真正的投入进去,您就会发现,这是多么让人心旷神怡的一份工作。” 纳尔逊擦擦眼泪,好吧,他也不是太抵触这份工作,虽然和他设想中的“伟大艺术”有所不同…… 就在纳尔逊打算动笔时,地精又开口了,“公爵阁下,我们今天的工作内容要做一下调整……” 几分钟后,小黑屋中传出了纳尔逊掐着嗓子的尖叫:“光明神在上,为什么要画裸男!?而且是整整四十个!” 听到纳尔逊凄惨叫声的宋默,掏掏耳朵,这位公爵的嗓门真够大的,可以去唱女高音了。叫光明神有用的话,他现在就不会被自己关在小黑屋了。 瑞斯梅尔斯坐在宋默对面,面前的茶已经有些凉了。 宋默轻咳了一声,“我有件事想请你帮忙……” 瑞斯单手支颊,尾指擦过唇角,褐色的长发从肩头滑落,海蓝色的双眼随着宋默嘴唇的一张一合,逐渐变得深邃。 “……你在听吗?” 宋默说得口都快干了,瑞斯却一点反应都没有。他怀疑对面这个家伙,是不是睁着眼睛睡着了? “在听。” 瑞斯伸出手,勾起宋默的下巴,凑近了些,“这张柔软的嘴唇所吐出的每一个字,都像是一片香甜的花瓣,落在我的心田之上。” “……”宋默无奈的抓住了瑞斯的手腕,“咱能不能正经一次?” “我很正经。”瑞斯又凑近了些,“我对你说的每一句话,都出自我的真心。” 宋默静静和瑞斯对视两秒,无奈的叹了口气,站起身,对着瑞斯的唇就亲了一口,亲完了,坐回椅子上,看着发愣的瑞斯,“现在我们可以继续谈了吧?”亲都亲了,这家伙要是再不正经,他就要子弹上膛了! 修长白皙的手指擦过唇瓣,瑞斯低喃道:“第二次了。” “什么?” “这是你第二次主动亲我了。” 瑞斯起身走到宋默面前,一把将他拉起来,抱在怀里,单手托起宋默的后颈,蹭了蹭宋默的脸颊,“这是不是表示,你也是喜欢我的?” 宋默将下巴搭在瑞斯的肩膀上,没有出声。 喜欢?对一个梦想了软妹子二十多年的纯爷们来说,就算眼前这个美人再妖娆,他也是个男人。一个男人对他又亲又搂又抱的,换成不久前,几枪突突了都是轻的。能亲一口,已经是宋默的极限了。 不过宋默也必须承认,对着瑞斯,他还能亲下去,要是换成杰里斯…… 想起那个冰块脸,宋默表示,真心下不了口。就算自己能下口,那个精灵也肯定是一箭把自己戳个窟窿。 宋默的思绪正在半空飘着,唇就被堵住了。 舌尖探出唇瓣,轻轻舔过,唇与唇之间轻柔的摩挲,带起一股酥麻的颤栗,湿润,甜美。宋默不是第一次和瑞斯嘴对嘴做“人工呼吸”,但这一次,他就算再不愿意,也必须承认,这个吻,很舒服。 舒服得让他忍不住合上了双眼,单臂搂住了瑞斯的肩膀,另一只手扣住瑞斯的后颈,狠狠的吻了回去! 吻着吻着,一股热流开始聚集到了小腹,微凉的手探进了宋默衬衫的下摆,宋默一个激灵,顿时回过神来。 看清楚眼前的情景,脸色刷的变了。 的确,瑞斯把手伸进了他的衣服里,可他却把瑞斯的外衣给扒掉了,一只手,还扣在人家的腰带上,随时准备扯开的样子…… 瑞斯察觉到宋默的僵硬,蹭蹭宋默的发顶,“怎么了?” 宋默看着瑞斯染上晕红,妖艳无比的面孔,下腹又是一阵火热,意识到一个无比严峻的事实,老子竟然对一个男人发情了?!靠之,男人果然都是冲动的动物! “#@%#@¥%……%!” “亲爱的,你在说哪国语言?” “地球天朝语。” “……” 旖旎的气氛顿时消失无踪,瑞斯看着脸色变来变去的宋默,觉得不是一般有趣,忍不住捏了捏宋默的鼻子,“亲爱的,想看看你现在的样子吗?” “我愿意!不知道有个词叫万花筒吗?” 瑞斯愣了两秒,随即笑倒在了宋默的肩膀上,温热的气息洒在宋默的颈项之间,让他忍不住缩了缩脖子。 推开肩膀上的瑞斯,“行了,谈正事。” “好吧。”瑞斯擦掉眼角笑出的泪水,“你想要我帮忙做武器吧?没问题。” 一边说,一边点了点宋默嘴唇,低头凑到宋默的耳边吹了口气,“只要是你想要的,我都会给你。” 第56章 “赛万斯总督要见我?” “是的,领主大人。” 赛万斯要私下见他,比赛万斯率领军队攻打过来,还让宋默觉得不可思议。他知道赛万斯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或许会和自己通风报信,但绝对不会违反国王的命令。只要黑炎不收回成命,就算宋默把自己变成一棵摇钱树,对着赛万斯迎风摇摆,赛万斯照样能挥刀把自己砍了。 “事实上……”随从犹豫了一下,还是将自己知道的消息告诉了宋默:“宰相大人发来了另一道命令,要将您活着押送到首都。据说,和国王有关。” “这是总督大人让你告诉我的?”赛万斯的信里可没写这些。 “不。”随从摇摇头,“您说过,只有您在,我才能活着,而且活得更好。” 侍从的意思很明显,赛万斯没打算把宰相的命令透露给宋默知道。 这让宋默不由得陷入了阴谋论。难不成,赛万斯打算将自己骗过去,逮住,然后趁格里兰群龙无首,一举攻占? 似乎,这也不是不可能啊…… 或者,自己先下手为强? 宋默搓了搓下巴,又看了看站在自己面前,捏着帽子,显得局促不安的侍从。 “你不用担心,赛万斯总督不会知道是你将这道命令泄露出来的。”宋默拉开抽屉,取出一小袋金币,放到桌子上,“这是你的了。” 侍从取过金币,收在怀里。他不是第一次拿宋默的金币,可这一次,总觉得拿得并不踏实。事情不可能这么简单就结束。他有些后悔将宰相的命令说出来了。 “你回去告诉赛万斯,我答应和他见面。”宋默顿了顿,接着说道:“地点选在翡翠森林的边境,我们上次见过面的地方。” “您……” “你不用多问,照我的话去做。”宋默敲了敲桌子,“但我希望你能明白,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懂我的意思吗?” 侍从咽了一口口水,他知道,宋默在提醒他,开弓没有回头箭,他已经背叛了赛万斯总督,不要再想着背叛宋默。否则,他只有死路一条。 房间的门关上后,管家老约翰对宋默说道:“领主大人,这样好吗?” “什么?” “没有确定西北行省总督的真实目的,就贸然赴约,万一?” “没有万一。”宋默靠在椅背上,继续擦拭他的手枪,这段时间以来,他总是喜欢这么做。之前侏儒做给他的木头枪,都被宋默擦了三四遍,尽管那根本不能用,只能作为房间的摆设。 “可是……” “管家,这只是我们的猜测,赛万斯不一定会这么做,或许他只是想找我商量一下。”宋默打断了老约翰的话,抬起头,笑着说道:“就算他要设个圈套让我钻,也不代表这个套子就一定牢固。况且,地方是我选的,谁套谁,还不一定呢。” 话落,宋默站起身,抻了个懒腰,“难道你忘记了,地精们把地下城挖到了哪里?” “快到翡翠森林中心了,您说不安全,让他们先停下。” 老约翰说着说着,恍然大悟,“您是说?” “对。”宋默左手握拳,敲在右手掌心,“如果赛万斯是找我商量事情,那大家有话好说。要是他安了别的心思,我就让他知道,坑人两个字怎么写!” “坑……坑人?” “然也,管家,所谓坑人,可是门博大精深的学问。来来来,让我和您老人家,好好的就此问题交流一下……” 俗话说得好,一个木头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独自坑人,实在没有群体坑人效果好。 作为他的管家,老约翰责无旁贷。 二十分钟后,面色如常的管家离开了房间,随从强森看到了迎面走来的老约翰,刚要打招呼,就被老约翰一把抓住了肩膀,“强森,去召集所有的随从,我要给大家补上重要的一堂课,坑人的学问!” “……” 侍从回到西北行省后,将宋默的话原封不动的转达给赛万斯。赛万斯点点头,示意他可以出去了。 侍从离开后,穿过走廊时,和七八个教会骑士擦肩而过。在西北行省,见到教会骑士并不稀奇,让他吃惊的是,走在最前方的男人,身上的披风,竟然是金色的!骑士的相貌十分英俊,火红色的头发,像是可以将一切焚烧殆尽的烈焰。 侍从的眼睛瞬间瞪大了,教会骑士团中地位最高的金色骑士,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在格里兰,管家老约翰将宋默坑人的精神成功传达给了强森等人,随从们秉持着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的良好品德,将这一精神迅速传播到了整个领地,于是,格里兰人,在有了强盗外挂之后,又补充了坑人药剂,战斗力迅速提升了二点五个标准百分点。 宋默交给瑞斯的重炮图纸都变成了实物,五部150重炮一字排开,炮口斜指向天,漆黑的炮身,像是是一个个冰冷的钢铁巨兽,让人畏惧,胆寒。 宋默看着这些重炮,就像是看到了五个腰细腿长,烈火红唇,穿着比基尼的性感波霸,顿时双眼放光,口水飞流直下。 “好东西,真是好东西啊……”宋默双手掌心贴在冰冷的炮管上,“有了这些,老子还怕谁!” 遇神轰神,遇佛轰佛! 就在宋默陶醉的时刻,铁匠艾德从远处跑了出来,一边跑一边大喊,“领主大人,不好了!仓库里的钢和矿石原料全都不见了!” 宋默眼睛一瞪,有人敢到他的领地来偷东西?不知道这是强盗窝?! “艾德,你是什么时候发现原料不见的?” “就在半个小时前!整整一个仓库的钢和矿石,突然都在我眼前消失了!” 半个小时前? 要是他没记错,当时恰好是瑞斯把这些重炮造出来的时候。宋默转头看向瑞斯,不会是他想的那样吧? 瑞斯耸了耸肩膀,“制作东西,必须有原料。” “所以?” “所以,都在你的面前了。” “那之前的迫击炮?” “也是一样。”瑞斯笑着点了点宋默的额头,“只是用量少,没有人发现而已。” 宋默傻眼了。 他真傻,真的,他原以为魔法师是个神奇的生物,能够凭空变出他要的武器,不需要花他一个金币,可到了最后,这造炮的钱,还是要算到他的头上?! 靠之,把他牺牲的色相还给他! 就在宋默为他的金币哀悼时,瑞斯单手撑在宋默身后的重炮炮管上,低下头,对脸色难看的宋默说道:“说起来,除了你,有人会操作这些武器吗?” 啊咧?! 宋默倏地抬起头,额头准确无误的撞到了瑞斯的下巴上,瑞斯倒是没什么,宋默被撞到的地方迅速泛红,转瞬间肿起了一个大包。 宋默捂着头蹲到了地上,泪流满面。 没人告诉他,魔族的身体和他们的能力同样逆天。这骨头的硬度,快比上金刚石了…… 瑞斯也蹲了下来,好笑的揉了揉宋默的额头,一股清凉沁入红肿的地方,胀痛顿时不见了踪影。 “……” 疼痛过后,脑子清醒不少。宋默低着头不说话,开始反省。果然大跃进什么的不可取。武器造出来没人会用,一样的只能当摆设。就算他能教会格里兰人使用这些炮,但是每部重炮的操作人数都有要求,格里兰这点人,根本不够。难怪主席说,人多力量大,人少,真的是个大问题。 回头看看,真舍不得啊…… “其实这件事很好解决。” “怎么解决?” “不是只有活着的人,才能派上用场。” 瑞斯将宋默拉了起来,在半空中划出了几行扭曲的黑色符文,单膝跪地,掌心贴在地面上,黑色的符文结成一条条锁链,环绕在他的周身,一道裂痕凭空出现在大地上,随着裂缝逐渐扩大,一只手,准确点说,一只骷髅的手,冒了出来。 紧接着,是手臂,身体,不到一分钟,一具完整的骷髅,出现在了宋默的面前。 宋默先是一声惊叫,嗷一嗓子跳到了瑞斯的身上,等他看清骷髅的全貌时,又木着脸从瑞斯身上跳了下来。 这具在宋默眼前上演了异世版恐怖片的骷髅,高度竟然不到他的腰! 第一具骷髅之后,和他差不多大小的家伙接二连三的爬了上来。这些小家伙爬上来的第一件事,就是伸胳膊伸腿,按照宋默的理解,明显是憋屈得太久了,伸展运动一下先。 “瑞斯。”宋默僵硬的转过头,对站在他身边的男人说道:“这是,肿么回事?” “亲爱的,你又蹿语种了。” “……” 靠之,在他面前大变骷髅,还不许他用天朝语表达一下激动的心情? “这些都是侏儒。” “侏儒?” “至少生前是。” 瑞斯一边说,一边招招手,最先跑出来的小骷髅卡啦卡啦的走了过来。 瑞斯的手指点在了骷髅的头顶,一行黑色的符文沿着他的指尖流入了骷髅的身体,不到几秒,骷髅原本只是两个黑洞的眼窝,燃起了两簇黑色的火焰。 “主人。” 像是用刀刃划在铁石上一般的声音在宋默耳边响起,宋默愕然的看了看骷髅,又看了看瑞斯,瑞斯笑着捏了一下宋默的鼻尖,“现在,他们都是你的了。” 宋默知道侏儒是大陆上最聪明的种族,也知道他们的学习能力很强,完全可以在短时间内掌握重炮的操作要领,让他挂心的是,这刚碰过骷髅头的手,就这么捏在了他的鼻子上? 埋在地下不知道多少年的骨头…… 不知道X流感,X病毒什么的会要人命吗?! 宋默的背后再次升起了一团黑气,一把掏出仿五四式手枪,对着瑞斯就是一枪!老子忍你很久了!咱们新仇旧账一块算! 侏儒骷髅还在不断从地底爬出来,眼中闪着黑火的骷髅已经组织大家卡啦卡啦列队集体做伸展运动了。 杰里斯站在二楼房间的窗口,看着不远处发生的这一幕,翠绿色的眼睛微微眯起,“骷髅?” 第57章 五部150重炮耗尽了格里兰现存的所有矿石原料,宋默还在纠结要不要让瑞斯拆掉两部时,又一批新的矿石送到了。罗德得意洋洋的站在他的朋友身边,两个矮人同样的身高,同样的粗脖子,同样的满脸大胡子。 如果不看他们身上的穿戴,宋默真的很难分辨出到底哪个是罗德,哪个是他的朋友。 就像乔桑和莫斯比兄弟,至今为止,领地中的人,还是经常会叫错他们的名字。 “我的朋友加兰德,最值得信任的矮人之一!” 罗德大力的拍着加兰德的肩膀,加兰德则是狠狠的捶了一下罗德的胸膛,发出了砰砰的响声,宋默听着都觉得胸口疼。 “罗德,你应该说,加兰德就是最值得信任的矮人,没有之一!” “我的朋友!” 互相又拍又打,又捶又踢一番之后,两个矮人才结束了他们独有的问候。 加兰德的到来帮宋默解决了目前最大的困难,宋默难得大方一次,按照矿石的价格,全额付给了加兰德金币,又神秘兮兮的掏出两本小册子,塞到加兰德的手里,“这是添头。” 加兰德疑惑的看着手里的小册子,册子的封面十分朴素,很难看出里面到底是什么。 矮人的性子很直,也没什么耐心,加兰德直接翻开了其中一册,然后,就和罗德当初的反应一样,鼻血长流,砰的一声,晕倒在地。 宋默眨眨眼,看看罗德,原来矮人都是如此脆弱?当真的银样蜡枪头,中看不中用啊…… 宋默正在这么想,加兰德突然醒了过来,一把擦掉鼻血,将两本小册子往怀里一塞,双眼放光的看向宋默:“领主大人,这种册子,您需要外销代理商吗?” 加兰德的反应不只出乎宋默的预料,连罗德都呆立当场。 “你确定?” “我确定。”加兰德豪迈的一拍胸脯,“加兰德是最讲诚信的商人!如果您能让我做您的外销代理商,我保证,每个季度都为您送来三车铁矿石!免费的!” 宋默搓搓下巴,摊开一只巴掌,竖起五根手指。 “五车?没问题!” “五十车!” “不可能!” 加兰德一口否决了宋默的要求,“这已经多于我的商队大半个季度的交易量,我会破产的。” “三十车,不能再少了。”宋默弯下腰,笑眯眯的看着加兰德,指了指他的胸口,那里放着他送给加兰德的两本小册子,“如果你答应我的条件,我不只授权你代理这个,而且,也不白要你的矿石,每车矿石,都按照市场价付款。如何?” 加兰德怀疑的看着宋默,宋默却是一脸真诚,“你可以问问罗德,他已经开始代理这种小册子的发售了,利润,十分可观。” 加兰德转头看向罗德,罗德已经是满脸通红,幸好他长着一脸大胡子,不至于让老友看到自己的尴尬。 宋默斜着眼瞄向罗德,意思很明显,别拆台啊,要是拆台,后果自负。 最终,罗德还是屈服在了宋大领主的淫威之下,点了点头。 矮人加兰德,就在宋默的花言巧语,和好友罗德的助纣为虐之下,签下了一份让他日后想起来就要撞墙的契约。 契约规定,矮人加兰德每个季度向格里兰运送三十车铁矿石,宋默按照市场价付款,并授权加兰德代理人体艺术画册的销售,每售出一册,将分给宋默五百个金币。 这份契约乍看之下,是加兰德占了便宜,实际里面藏着不小的猫腻。 “按照市场价付款”和“按照市场价足额付款”,完全是两个概念。 罗德眼睁睁看着加兰德在这份契约上签下了名字,忍不住仰头长叹,又一个可怜人,落入了魔鬼的圈套。不过,自从坑人精神传遍格里兰,罗德也不能在这种强大的精神攻击下幸免。与其自己蹲在坑底受剥削,不如拉个兄弟来和自己一起蹲坑。 加兰德带着金币和五十册小X书走了,有了侏儒的雕版印刷和生力军纳尔逊公爵的加入,领地的小X书事业开始蓬勃发展。考虑到种族间的差别,宋默还授意地精除了人类版,再钻研一下矮人版,侏儒版,精灵……好吧,有杰里斯在,宋默没那胆子开发精灵版。 杰里斯已经将葡萄种了出来,只是种植的地方有些奇怪,领地边界的石墙边。如果不是宋默阻止,杰里斯连甘蔗都打算种在这里。 “为什么是这里?”宋默看着已经开始爬藤的葡萄,“就要打仗了,肯定都会损失掉。” “是吗?”杰里斯不以为意,抱着双臂靠在一棵树下,看着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爬满石墙的葡萄藤,“明天,你会知道原因。” 明天吗? 宋默还是不太明白。精灵这种说一半藏一半的讲话方式,让宋默挠头。 第二天清晨,宋默早饭都没来得及吃,早早的就跑到了领地边界,看到了已经挂在藤蔓上的花苞。淡绿色的小小花苞藏在手掌型的叶子中间,很难被发现。如果不是风中飘来的香味,宋默完全不会注意到。 宋默第一次看到葡萄花,忍不住伸手碰了一下,不想被他碰到的花苞突然涨大,花瓣倏地张开,一下就把宋默的半个指节都包裹了进去! 可以清楚的感到手指被锋利的锯齿状利刺割破,鲜红的血顺着花瓣的间隙淌了出来。 用力拉扯,怎么扯都扯不断,拿出匕首砍,却像砍在了牛皮筋上,锋利的匕首被弹了回来。 宋默傻眼了。只能呆呆的看着那朵米粒大小的花苞,像是个酒鬼一样,拼命从自己的指尖吸着血,花苞生长的葡萄藤被染成了粉红。 这是,怎么回事? 难不成,杰里斯种的不是葡萄,而是变种食人花?! “所以我说,今天你就会知道答案。”杰里斯的声音突然在宋默的身后响起,“这种植物,在精灵森林,是用来建造篱笆,驱赶猛兽的。” 白皙得仿佛透明般的手指拂过咬住宋默的花苞,绿色的光流入葡萄藤,花瓣张开,杰里斯握住宋默的手腕拉了过来。被咬过的手指,指腹处留下了明显的伤痕,一滴鲜红的血从伤口溢出,像是一颗血红色的珍珠。 宋默终于意识到了疼痛,想要抽回手,却被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惊得头发都竖了起来。 杰里斯低下头,将他受伤的手指,含进了嘴里! 清晨的光,落在精灵的身上,宋默发现,杰里斯的睫毛,竟然也是金色的。 只是几秒的时间,宋默却觉得过了几个小时。收回手,指腹上的伤口已经痊愈了,没有留下丁点痕迹。 “杰里斯……” “什么?” “你不是吃素吗?喝了我的血,会不会拉肚子?如果是,千万别忍着。”宋默记得杰斯里说过,有些“食物”,尤其是荤食,对精灵的身体是有害的。血,也算是荤的吧? 杰里斯:“……” “怎么不说话?” “我们已经签订了精灵契约。” “啊?” “所以,不只是喝你的血,就算是吃了你,我的身体也不会出现问题。” 宋默:“……” 喝血吃肉的精灵?宋默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了杰里斯头插羽毛,腰围虎皮裙,举着狼牙棒,围着火堆呦喝起舞的场景……他面前这个是杰里斯吗?不会是谁假扮的吧? “收起你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法,否则,在契约结束后,我立刻杀了你。” 听到这番话,宋默立刻松了口气,面前这个是杰里斯,百分之百! 等等!别人说要宰了他,他竟然会松口气? 靠之!难道他的本质竟然是个隐藏很深的抖M?! 看着抱头貌似要去撞墙的宋默,杰里斯摸了摸自己的嘴唇,这个人类的血似乎有些奇怪。应该不是因为魔族禁咒的原因,也不是因为精灵契约,那是因为什么? 或许,他应该确定一下…… 杰里斯转过头,看向宋默,宋默被那双翠绿色的眼睛看的后背发寒,忍不住倒退一步,警惕的看着杰里斯,手已经按在了腰间的手枪上。 一股黑色的风平地而起,瑞斯出现在了宋默身后,一把将他搂进了怀里。最迟钝的人,都能听出他声音中的怒气和杀意。 “精灵,我警告过你的。” 宋默的眼睛被瑞斯的手遮住了,他看不到发生了什么,只能感到骤起的狂风和瑞斯紧搂住他的手臂。 等到一切恢复平静,瑞斯放开了手,宋默发现,自己已经回到了室内,杰里斯,不见了踪影。 “放心,我没杀死他。” 瑞斯抱着宋默,将下巴搭在了他的肩膀上,一手圈着宋默的腰,一手握着他被杰里斯含过的手指,送进了自己的嘴里。 “你是我的。”瑞斯轻轻咬住宋默的指尖,“只能是我的。” 宋默很想给背后这个大发厥词的家伙一巴掌,可身体却似乎突然没了力气,只能靠在瑞斯的胸前,任由他的唇舌,舔过自己的指尖,手背,掌心,沿着手腕的脉络缓缓向上,留下一道湿痕,最终落在自己的颈项之间。 衬衫的扣子被解开了,下颌被托起,人体最脆弱的部位,展露在了眼前。 宋默感到瑞斯的唇落在自己的颈侧,牙齿细细的摩挲,仿佛下一刻,自己的脖颈就会被刺穿,生命会被夺走。 抱着自己的这个是魔族吧?不是吸血鬼吧? 终于,瑞斯放开了宋默,宋默摸摸脖子被咬过的地方,还好,没破皮。就在宋默考虑是不是要咬回来时,窗外突然传来了一阵叩击声,宋默抬起头,就见一个骷髅头正卡啦卡啦的扒着窗楞,眼窝里的黑火忽悠悠的,直愣愣的看着他。 宋默的第一反应不是惊吓,而是这家伙到底在那边看了多久?! 靠之,原来骷髅也会偷窥?! 第58章 宋默在窗内瞪眼,骷髅在窗外光明正大的“偷窥”。不一会,就从一个变成了十几个,紧接着是几十个,几乎要将窗口挤满。 这种情况不是第一次发生,只要能看到一个骷髅,其他骷髅就会蜂拥而至。 看着窗外一堆骷髅头,听着卡啦卡啦扒窗子的声音,宋默开始怀疑,瑞斯把这些骷髅从地底弄出来,不是帮他的忙,而是来找他麻烦的吧? “亲爱的,你误会我了。”瑞斯蹭了蹭宋默的脸颊,“如果不喜欢,把他们送回去就是了。我再给你弄新的来。” 瑞斯一边说,一边转头看了窗外的骷髅们一眼,只是一眼,原本挤得满满的骷髅头就一哄而散,瞬间不见了踪影。 宋默突然有了一个古怪的想法,果然是人善被人欺,人恶才无敌吗?他是不是该把仅存的那点善心,都扔到墙角去种蘑菇…… 事实上,骷髅们并不是存心找宋默不自在。 他们已经学会了操控重炮,宋默亲眼看到几十个骷髅叠罗汉似的“组装”在一起,用不可思议的速度完成了定位,填弹,发射等一系列操作,一声炮响,目标物被轰成渣渣,烟雾散去后,留下一个直径几十米的深坑。 生活在宋默领地中的侏儒们,看到了这些骷髅潇洒的动作,敏捷的身手,以及与生前丝毫不差分毫的聪明头脑,全都双眼冒出了星星。 年纪最小的一个侏儒,窝在妈妈怀里,咬着手指,发下了宏愿,他希望,长大后可以成为一个最厉害最聪明的骷髅! 宋默擦擦汗,很想说,孩纸,现在想这种事,还太早了点。 大部分骷髅都是机械的完成宋默的命令,他们就像是用骨头组成的机器一样精准,高效。只有一个家伙例外,那个眼中燃着两簇黑火焰的骷髅。 这个个子不到宋默腰间的小家伙,着实给宋默找了不少麻烦。 学会重炮操作要领之后,骷髅们似乎全都迷上了火炮。可如果没有得到宋默的命令,大部分骷髅也只是每天做做伸展运动,然后洗洗睡觉。这个骷髅却是整天追着宋默跑,两簇黑幽幽的火焰直勾勾的歘歘着宋默,卡啦卡啦的动着下巴,用刀子磨石头似的嗓音在宋默的身后说:“主人,干一炮,主人,就干一炮呗?” 第一次听到这个骷髅说这句话,宋默脚下一个踉跄,直接坐到了地上。 主人,干一炮,还呗? 这家伙还有那功能吗? 如果不是宋默知道这个骷髅只是想过过重炮瘾,不是真的想做什么少儿不宜的运动,肯定会将这副骨头架子拆吧拆吧扔锅里炖了。 不过有句话说得好,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刚开始只是这一个,随着时间过去,越来越多的骷髅加入了对宋默的围追堵截之中,能够想象一堆骨头围着你,要求干一炮的场景吗? 骷髅们锲而不舍的求干炮,宋默忧伤的抬头四十五度角望天,果然应该让赛万斯不要大意的攻打过来吧? 让这些骷髅们和西北行省的大兵们去干炮吧! 领地中的众人也看到了这些骷髅发射重炮的场景,哈洛德沉默半晌,只对宋默说了一句话:“领主大人,世间再没有比成为您的敌人更悲惨的事情了。” 宋默眨眨眼,这是夸他还是损他? 图罗更是直接,拍拍胸口,“老天,幸好当初你没用这些家伙对付我!不过,你果然不是人吧,能让这些家伙这么喜欢你…… 宋默怒了,说他不是人?这是骂人呢还是骂人呢?! 又一次在骷髅的围堵中,被众人围观之后,宋默爆发了。 一百多支步枪,两百多具连发弓弩被分发下去,宋默要求男人们分为两队,间隔五百米列队,面对面互相轮番射击。美其名曰:锻炼实战能力。 虽然步枪没有填装实弹,弩箭用了圆头的木头箭代替,射击部位也避开了要害,可打在身上,也疼啊。 宋默背着手站在一百米外,看着呲牙咧嘴排队枪毙中的男人们,嘿嘿冷笑几声,好玩吧?刺激吧?爽得无法想象吧?敢看他的笑话,就要做好爽到顶点的觉悟! 在一个冬日的午后,白雪飘零中,宋大领主让格里兰的男人们深刻认识到了,围观,也是要找准对象的。 不过排队枪毙的训练的确带来不错的效果,男人们射击的准头都增加了不少,相信真的上了战场,也不会出现腿软的情况。 有了重炮,有了步枪和连发弓弩,有了三百多经过训练的硬汉子,宋默的底气很足。用一句话来形容宋默现在的心情,那就是:来吧,小爷现在谁也不惧! 到了和宋默约定见面的日子,赛万斯早早等在了翡翠森林的边界。在赴约之前,赛万斯不是没想过趁机把宋默逮住扣押,直接捆上送往首都。但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就被打上了一个大叉。 只要和宋默打过交道的人,都不会认为对他下黑手是个好主意。因为在自己没来得及下黑手之前,肯定会被先踹上一记黑脚,百分之百脸先着地。 宋默从不会为敌人留面子,赛万斯十分清楚这点,所以,他将一切的阴谋诡计都憋回了肚子里。 宋默抵达时,赛万斯已经等了有一会了。 “总督大人,好久不见了。” 宋默看着马车上走下的赛万斯,率先问好。 “领主阁下,客套话就免了。”赛万斯直接开门见山,“我想,我们现在都面临着一个大麻烦。” “我以为麻烦的只有格里兰。” “不。”赛万斯摇摇头,嘴角浮上了一抹苦笑,“遇上格里兰,就已经是个麻烦了。” 宋默笑了,他已经能够猜出赛万斯的态度,他不能违抗国王的命令,但又不想彻底和自己撕破脸皮,老死不相往来。照目前看来,地底下的那个大坑,应该用不上了。 如果是几天前,论实力,宋默绝对不是赛万斯的对手,可现在嘛,宋默摸摸下巴,真打起来,西北行省的大兵们,休想在他手里讨到半点便宜。 “总督大人,您的意思我明白了。”宋默走到赛万斯近前,低声说道:“事情总有解决办法的,就看您有没有这个诚意了……” 诚意? 赛万斯的瞳孔缩了一下,宋默所谓的诚意,他太明白了,可关键是,宰相那道命令,比国王的命令,更棘手。 攻打格里兰可以做做文章,但把宋默送去首都,却是实打实的,容不得半点虚假。 宋默也想到了这点,但他思考问题的方式和赛万斯不同,赛万斯只从结果去考量,他的选择只有两个,执行命令,或是违抗命令。宋默却认为,最好的解决办法,是从源头着手。 宰相命令赛万斯把他抓住,送去奥比首都,因为国王。 那么,黑炎要抓他的目的又是什么?如果能给出足够的交换条件,黑炎是不是会打消这个念头? “这样……” 听完宋默的一番分析,赛万斯也觉得他的话不无道理。可到底什么才能打动国王? “很简单,金币,和武器。” 宋默不知道黑炎下命令的时候脑子里在想什么,但他却清楚,该从什么地方着手,让他抬起那只就要踩在自己脑袋上的大脚。 “不过,在那之前,我们需要打一仗,而且是大打特大。最好能将战场战争打成拉锯战,消耗战,那样,事情就好办得多。” “你确定?” “确定。” “可……” “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宋默笑眯眯的将胳膊搭在了赛万斯的肩膀上,“不知道总督大人听说过没有,有个词,叫做‘军事演习’。” “军事演习?” “对,简单点说,仗是要打地,人却是不用死那么多地……” 就在宋默向西北行省总督赛万斯灌输军事演习的实用性和重要性时,又一队教会骑士,抵达了西北行省。 红发的金色骑士艾尔特接过骑士们带来的大主教手令,神色变得十分严肃。 “艾尔特大人,大主教授权您全权负责处理这件事。” “那件东西真的在格里兰吗?” “是的。”骑士抬起头说道:“大主教是这样说的。” 艾尔特点点头,格里兰没有教会的分支,贸然闯入,会让事情变得复杂。虽然他不认为一个贫穷的领地会有抵抗教会骑兵的勇气,可这到底会伤到教会的面子。 不过,奥比国王下令西北行省总督攻打格里兰,给了他们机会。这场战争,他们不能旁观。 艾尔特当机立断,“我要去见西北行省的总督,这件事,必须尽快解决。” “遵命!” 此时,艾尔特和大多数人一样,只知道黑炎下达了毁灭格里兰的命令,却不知道宰相墨菲传达给赛万斯的密令,也不知道赛万斯和宋默之间的私交。如果他知道这些,肯定不会认为自己插手西北行省和格里兰之间的战争,是个好主意。 可有钱难买早知道,当他知道时,一切都已经晚了。 第59章 “艾尔特骑士要见我?” 赛万斯结束了同宋默的会晤,匆匆返回西北行省,刚下了马车,就听侍从报告,教会骑士团的金色骑士艾尔特,已经足足等了他整个下午。 听到这个消息,赛万斯的好心情顿时烟消云散。国王和贵族的政权,一向是和教会对立的。这些神棍总是打着各种旗号插手政治,最常用的手段就是煽动民意。在奥比,王室的权威和国王的铁血手腕让教会收敛不少,可从黑炎以下,贵族领主和总督们,依旧对这些打着宗教旗号的反政府人士没有任何好感。 “他要做什么?” 赛万斯一边脱下外套交给侍从,一边朝会客室走。就算他对这些打扮得花孔雀一样的教会骑士极其不待见,也不能继续把他们晾在那里。毕竟国王还没和教会正式撕破脸,作为一个总督,最好不要开这个先例。 但是见归见,别希望他能摆出什么好脸。 会客室里,艾尔特和其他三名骑士看到推门走进来的赛万斯,眼中都闪过了一丝不满。尤其是一名年轻的红色骑士,就算是瞎子也能看到他脸上的怒气。 赛万斯没有理会那名怒火冲天的骑士,直接走向艾尔特,用贵族特有的傲慢态度说道:“骑士阁下,您要见我?” 这种态度宋默也见识过,结果是赛万斯被宋大领主抓进小黑屋,和他手下的骑士们一起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人体艺术课。从那之后,赛万斯再没对宋默摆出过这副嘴脸。不过对艾尔特,赛万斯没什么顾忌。 作为西北行省的总督,赛万斯表示,他忙得很,想见他,得预约。 作为没有预约就突然上门的艾尔特等人,仅仅等了一个下午,实在是算不上什么。 赛万斯挑挑眉,和宋默打交道,被坑了几次,也不全是坏事。至少,对付起这些之前让他头疼的家伙,要得心应手得多。 敢把省长拉下马,自己成功上位的警察局长是那么好对付的吗? 显然艾尔特等人之前把他想得太简单了。 看着赛万斯,艾尔特咬了咬牙,赛万斯就是在明白的告诉自己,他是西北行省的总督,这里的最高长官,而自己只是个教会骑士,在他眼中什么都不是。 这种态度可说是相当无礼,却又十分合理。哪怕他们分属于王廷和教会,赛万斯对艾尔特来说,仍是上位者。 金色骑士的骄傲让艾尔特恨不能马上拂袖而去,可大主教交付的任务却打消了他的冲动。 “总督大人,您好!我是教会骑士艾尔特。” 对于艾尔特的反应,赛万斯是有些吃惊的,这些眼高于顶,恨不能用鼻孔看人的家伙,竟然会这么客气? “事实上,冒昧求见,是有事相求。” 艾尔特将姿态摆得很低,赛万斯倒是没办法直接将他扫地出门,不过心里却拉起了警报,眼前这个家伙,不简单。能站在教会骑士中最高的位置,凭借的,不可能只是出色的身手。 “如果可以办到,我会尽量帮忙。” “对您来说,这件事只是举手之劳。”艾尔特说道:“我们希望能参与到您对格里兰的征伐战争中。” “什么?”赛万斯先是吃了一惊,然后用疑惑的表情看着艾尔特,“告诉我理由。” “几百年来,光明神的荣光,一直无法照耀到格里兰。作为教会的一员,我和骑士们,希望能将神的光辉播撒到大陆的每一块土地。” 如果不是贵族的教养根深蒂固,赛万斯肯定会直接一口水喷到艾尔特的脸上,播撒神的光辉,骗鬼呢? 在世人眼中,格里兰是个穷得叮当响的地方,光明教会几百年来没有将触角伸进这里,最大的原因就是因为这里穷。如今这些骑士竟然满口播撒神的荣耀,是当他赛万斯傻啊还是傻啊? 就算是军人出身,他脑袋里装的也是脑浆,不是肌肉! 可转念一想,让这些家伙参与进来,也没什么坏处。 按照宋默的话来说,不花钱的炮灰,那是越多越好啊…… 最终,赛万斯答应了骑士们的请求。表面上为难的总督,暗地里却乐开了花。将艾尔特等人送走,总督大人立刻动笔给宋默写了一封短信,交给侍从快马加鞭的送去格里兰。 站在窗前,赛万斯看着逐渐下落的夕阳,始终想不明白,这些教会骑士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不过,不管他们想做什么,大概都不会成功。至今为止,赛万斯还没看到能在宋默手里讨到便宜的人。 当然,奥比国王黑炎除外。 消息送到格里兰时,宋默正安排领民们在领地内搭建临时房屋。作为主演一方,人员配齐,道具也不能落下。 叮咣打完一仗,人可以不死,房子却不能不烧。 否则,赛万斯交给上级的作战报告,就没法看了。 “教会骑士?” 宋默匆匆看完赛万斯的短信,脑子里升起了和赛万斯同样的念头。至于教会骑士们的目的,宋默猜想,八成是哈洛德等人在格里兰的消息走漏了。可这也有些说不通,为了八个人,就要出动教会最精锐的骑士团,甚至连金色骑士都派出来了,这规格也未免太高了点。 “哈洛德,你老实告诉我,你真的只是个见习主教这么简单?不会是什么大人物吧,例如大主教和某个前代圣女的私生子什么的。” “领主大人,您的想象力太丰富了。”哈洛德无奈的叹了口气,“如果我有这么牛X的出身,还需要逃命吗?” 宋默抓抓脑袋,“哈洛德,作为宗教人士,爆粗口可不是个好习惯。” 哈洛德一口气噎在嗓子眼里,瞪着宋默半天说不出话来。深吸了一口气,不断告诉自己,不能和眼前这货生气,气死了只能算自己的。 “金色骑士什么的,你之前倒是和我说过。黄金色的披风和盔缨,武力值相当高对吧?” “是的。”看着宋默勾起的嘴角,哈洛德的眉头不由自主的跳了跳,这个脑筋不太正常的领主大人,又在想什么? 就在哈洛德看着宋默满心怀疑的时候,宋默突然回身一招手,对远处正伸展运动中的骷髅们吼了一声:“小的们,让你们干炮的家伙,终于有了!” 骷髅们的动作顿住了,只见几百个半身高的骨头架子,整齐划一高举双臂,在领头骷髅的带领下,卡啦卡啦的动着下巴,高呼:“领主万岁!干炮万岁!” 宋默一握拳头,高举过头,回应着骷髅们的呼声,骷髅们的欢呼声更高了。 正和领民们一起搭建临时房屋的老约翰看到这个情景,不由得仰天长叹,领主大人果断长歪了,格里兰家的教育果然出现问题了。 可根源,到底在哪里呢? 宋默没有给赛万斯回信,只让侍从带回去一句话:没问题。 没问题? 赛万斯听完侍从的转述,沉默半晌,然后立刻重新排列了队伍。按照总督大人排出的攻击阵型,这支骑兵队伍,就像是飞出的一块大陆,距离主力部队不是一般的远。 艾尔特对此不以为意,单纯的认为这是西北行省的军官们排斥他们的表现。反正他们的目的也不是真的帮赛万斯攻打格里兰,距离远些更方便他们行动。 已经知道赛万斯和宋默商定的演习计划的西北行省军官们,看着浑然不知情的艾尔特等人,不约而同的想起了一句名言:真的很傻很天真。 两天之后,西北行省的大兵们整装待发,格里兰众人也摩拳擦掌。只有教会骑士们依旧蒙在鼓里。 赛万斯骑在马上,身穿银色的铠甲,高举手臂,用力向下一挥,军官们同声高喊道:“出发!” 冰天雪地中,这支三千人的队伍,开始向格里兰进军。 老天似乎也在帮宋默的忙,西北行省的军队走到中途,天空突然飘起了雪花,雪越下越大,队伍的行进速度被拖慢了许多。等穿过翡翠森林边界,抵达格里兰时,士兵们几乎都成了一个个雪人。 一片雪白中,只有教会骑士们依旧色彩斑斓。 宋默趴在领地边界的围墙边,在他和赛万斯的计划中,围墙早晚要被推倒一截,否则,西北大兵们怎么冲进格里兰放火烧房子? 不过,在他们冲进来之前,总是要适度的抵抗一下的。 这个适度嘛…… 宋默弯起了嘴角,对着一直等在旁边的骷髅招招手,骷髅立刻爬上梯子,顺着宋默手指的方向看去。 “看到没?那些穿着花披风的,就朝他们轰!” 骷髅点点头,爬下梯子,卡啦卡啦踩着雪往重炮所在的位置跑。几百个骷髅又开始玩叠罗汉的游戏,高度足够之后,确定坐标,填装弹药,一切就绪。 宋默点点头,举起一支火把,这是他和赛万斯约定的信号。 “火把一出,就地卧倒!” 赛万斯手下的军官们看到了火把,立刻大喊:“火把,趴下!” 大兵们整齐划一,就地卧倒。只留下教会骑士们傻愣愣的呆在原地,这是什么情况?就在他们不明所以时,重炮的吼声撕破天际,震耳的巨响声中,五颗巨大的炮弹从天而降,一些骑士甚至来不及躲避,就被轰成了渣渣。 火光与硝烟冲天而起,溅起的雪,已经被染成了鲜红。 距离最近的西北大兵们也被炮弹落地时的震动掀了起来,五脏六腑似乎都被震得移位。落地之后,来不及擦去嘴角的血迹,立刻手脚连动,朝更远的地方爬了过去。那标准的姿势,风一般的速度,地行龙也只能甘拜下风。 看到这个情景,大兵们都在心里嘀咕,听长官的话果然是正确的,珍爱宝贵生命,远离教会骑士! 一轮炮轰过后,硝烟散去,被重点打击的教会骑兵队伍所在地,已经变成了一座座深坑。就在宋默和赛万斯都以为这些炮灰真了成了炮灰时,一道金色的光柱猛然从弹坑中升起,带着雷霆之势,席卷了被炮火烤焦的大地。 金色光柱的出现只有片刻,光芒消失,站在原地的,是金色骑士艾尔特和十六名红色骑士! 宋默愕然的看着那些重炮都没轰死的教会骑士,猛士,这才是真正的猛士! 对待猛士,就要用最高的待遇! 宋默举起手臂,对骷髅们下达了第二轮炮击的命令。 于是,西北大兵们,和格里兰的领民们,开始围观炮击,金光,金光,炮击轮番上演,三轮炮击过后,骑士们终于不见了踪影,宋默刚要振臂高呼,只见又是一道金光,浑身光芒笼罩的艾尔特,从深达十几米的大坑里,飞了上来! 宋默猛的瞪大了双眼,靠之,这样还不死?!这不是骑士,是发育过度的小强吧? 第60章 艾尔特立于半空,金色斗气包裹着他的全身,六名红色骑士在刚刚的炮击中死去,活下来的十人也已经是遍体鳞伤。 “艾尔特大人,这是个阴谋!”一名红色骑士捂着肩膀上的伤口大声说道,“格里兰有如此威力巨大的武器,西北行省总督不可能一点也不知道!”殷红的血染红了他银色的铠甲,血红的颜色,比他的披风更加鲜艳。 艾尔特面无表情的俯视着下方众人,自己的队伍几乎全军覆没,而西北行省的军队,除了距离太近被波及的,基本毫发无伤。 联想起之前赛万斯的一系列举动,艾尔特如果还不明白自己被坑了,他脖子上长的就不是个脑袋,而是块石头了。 “赛万斯,我以光明骑士的名义发誓,必让你付出代价!” 艾尔特的声音在风雪中回响,红色的发如火焰般飞舞,听到他发誓的宋默嘿嘿冷笑两声,果然,围观斗殴袖手旁观,比直接动手揍人,更拉仇恨值。 “领主大人,还要继续吗?” 哈洛德一直跟在宋默身边,对于被宋默揍趴下的教会骑士们,前教会人士哈洛德没有丝毫的同情心。不久前自己和手下还被这些家伙追得四处逃命,恨不能化身地鼠钻进地缝里,如今风水轮流转,看着虐过自己的人被虐,真不是一般的爽。 果然快乐应该建立在敌人的痛苦之上吗? 宋默数了数还剩下的教会骑士们,满打满算,十一个。虽然艾尔特从坑底飞上来的样子很帅很拉风,但也不能掩盖他即将成为光杆司令的事实。,为了验证重炮的威力,骷髅们发射的全部是填装了火药的实体炮弹,几轮轰下去,砸的可都是钱! 大炮一响,黄金万两。 几个万两砸下去,竟然还有砸不死的小强,这让宋默十分的牙疼。 “不轰了。” 宋默挥挥手,反正目的达到了。艾尔特刚才吼那一嗓子,彻底断了他的生路,就算自己不弄死他,赛万斯也不会放过他。一旦艾尔特把今天的事情透露出去,赛万斯也绝对没有好果子吃。 眼窝里燃着两簇黑火的骷髅拉住了宋默的衣角,“主人,还想干炮!” 宋默拍拍骷髅的脑袋,“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你们听话,炮友还会大大的有。要是不听话,信不信我把你们再埋回土里去?” 骷髅们老实了。 埋在土里数蚯蚓的生活,哪有现在没事伸展运动,有事干上几炮的日子快活? 搞定骷髅,宋默下令男人们在石墙上架起了梯子,格里兰和西北行省的军事演习,现在才正式拉开序幕。 赛万斯看着墙头出现的众人,抬起右手,麾下的军官们立刻开始组织军队进攻。 不过在打响战斗前,两支人马不约而同的将矛头首先指向了还飘在空中的艾尔特等人。 十一个教会骑士,成了最好的标靶。 “看到没?多好的靶子!”宋默咧咧嘴,“要是射不中,后果大家知道的哦。” 听到那一个哦字,格里兰众人同时觉得后背一冷,菊花一紧,立刻举枪上膛,弓弩上弦,就算射不死,也要射成个残废! 赛万斯的想法和宋默一样,他绝对不可能让艾尔特毫发无伤的返回教会,最好的结果,就是让他死在这里。或许陛下还会因为自己弄死个金色骑士,奖赏自己。 于是,战场上出现了诡异的一幕,本该是敌人的两方,同时将枪口对准了刚被重炮轰过的第三方。 这算是,枪口一致对外?好像也不能这么解释。 幸存的红发骑士们脸色全都变了。阴谋已经被彻底掀开,摆在了面前。 “艾尔特大人!” 艾尔特却没有如骑士们们一般惊慌和愤怒,他闭上双眼,双手持剑,平举在前,身上的金光顿时大涨,金光如游龙一般包裹在剑身之上,艾尔特猛的睁开双眼,一声大喝,剑身猛地向下挥去,一道金色的十字携雷霆万钧之势,席卷了他的周围。 刺目的光芒中,狂风平地而起。 掀起的沙石夹着飞雪,唱起了一曲生命的挽歌。 西北行省的军队阵型被打乱了,格里兰土石建造的城墙也被轰塌了一角,连艾尔特身后的翡翠森林,都遭受了池鱼之殃。 哈洛德在艾尔特举起剑的时候就察觉到不妙,立刻提醒宋默,必须让大家撤离! 宋默不会用自己的命去开玩笑,不管哈洛德是不是在危言耸听,马上下令众人撤离,甭管其他,先跑了再说。 果然,就在众人刚跑出不到两百米,一截围墙就被轰塌了。 宋默回头看了一眼,额头上顿时冒出了冷汗,“乖乖,幸好老子跑得快。” 格里兰众人有哈洛德的提醒,没有受到什么损失,西北行省的大兵们却没这么幸运。在艾尔特愤怒的一击之下,当场就有一百多人丧命,另有三百余人受伤。 赛万斯看着一片狼藉的前军,愤怒的一把举起了长枪,朝着艾尔特就投掷了过去! 总督大人的雷霆一击,带动了士兵们作战的勇气,上千支长枪同时朝艾尔特和他身后的骑士们飞了过去。 顿时,枪如雨下。 宋默等人站在几百米外,看着这一幕,抓抓脑袋,好像,角色有些不对?什么时候,临时演员成功上位,把他这个主演给挤下去了? 眼见赛万斯和艾尔特一方打红了眼,宋默眼珠子转了转,有便宜不占是王八蛋!立刻组织格里兰众人,排着队伍朝战场冲了过去。目标,武力值远不如艾尔特的红色骑士们。 “大BOSS打不死,小BOSS还是可以刷刷的。” 宋默架起了三部迫击炮,弧形的弹道,比重炮更适合打击高处目标。这一点,在瑞斯和杰里斯身上已经得到过验证。 随着炮弹呼啸声,红色骑士接二连三的从半空中落下,艾尔特也不得不从空中下落,和骑士们再度组成了一个防守阵型。 人的体力毕竟有限,就算艾尔特再强,也不可能凭一己之力对抗几千人。但赛万斯和宋默想一次拍扁他,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可继续僵持下去也不是办法。格里兰周围还有其他领主的领地,虽然距离远点,平时也不怎么来往,但这么大的动静,不可能不引起他们的注意,必须速战速决。 就在宋默命令众人举起步枪,打算让艾尔特见识一下排队枪毙的威力时,一个庞大的黑影突然从翡翠森林里冲了出来,走直线朝艾尔特等人就冲了过去!黑影之后,还有数十个黑影紧随。 “哗!” 见到这一幕的众人大哗,无论是西北大兵还是格里兰人,都被突然出现的黑影吓了一跳,不由自主的倒退了一大步。 背对翡翠森林的艾尔特等人还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就感到背后刮过一阵冷风,动作快的,迅速闪到一边,动作慢的,当场就遭了殃,直接被掀翻,有的还被撞到了半空,滞留两秒,扑通一声掉在了地上。 艾尔特正同赛万斯的军队和格里兰众人对峙,等他意识到事情不对时,已经被从身后冲出的巨大黑影,狠狠的撞在了腰上!这一撞威力惊人,艾尔特直接飞出一百多米,啪一声,贴在了格里兰领地边界的石墙上,生死不明。 众人这才看清了这群不速之客的样子。一群野猪! 领头的野猪比之前宋默杀死的那头还要大上一圈,目测足有八—九百斤,这已经不是猪了,快赶上一头野牛了。 野猪横扫了教会骑士们,还觉得不解气,又朝格里兰人和西北大兵们冲了过去! 宋默当机立断,步枪和弓弩连射,西北大兵们也拉开了长弓,举起了长枪和重剑,野猪们解决教会骑士们是攻其不备,现在已经丧失了优势,一头接着一头的倒在了地上。 见势不妙,野猪们退回了翡翠森林,可经过它们这神来之笔,阴谋,计划,杀人灭口什么的,都成了浮云。 宋默搓搓下巴,野猪们怎么会突然冲出来?难不成,老窝又不幸被强拆了?扫视了一圈月球表面似的战场,和冒着烟的森林边界,似乎有这种可能。 不过,接下来该怎么办? 继续打下去,还是打扫战场? 格里兰汉子瞅瞅西北大兵,西北大兵们瞅瞅格里兰汉子,有志一同的选择了暂时罢兵,打扫战场先。 骑士们的尸体已经很难辨认,很多已经连渣都不剩了。可谓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这给赛万斯增添了些许麻烦,不过总督大人向来不惧教会,这点麻烦在他眼里算不上什么。 格里兰人的重点是战场上的那些野猪,这么多的野猪,足够他们吃上了几天了。 至于被野猪撞飞,贴在石墙上当背景的艾尔特,已经被葡萄藤缠了个结结实实,米粒大的葡萄花贴在他的盔甲上,几乎能听到牙齿刮过钢片的咔咔声。 扛着野猪一脸红光往回走的图罗,用手里的重剑捅捅貌似还在喘气的艾尔特,“领主大人,这个怎么处理?不如一剑结果了?” “甭管他,先挂着吧。” 这家伙生命力顽强,估计挂一晚上也死不了。反正已经逃不出他的掌心了,暂时留着他,说不定会有用处、宋默将三分之一的野猪分给了赛万斯,两人商量好,今天罢兵,明天继续。 当夜,赛万斯吃完一整条烤猪腿之后,在帐篷里写下了第一份战报,上书:是日,我军与格里兰人对战,格里兰人负隅顽抗,并在边界搭建石墙,试图阻挡我军的进攻步伐。战士们英勇无畏,多次冲锋,终于攻破了格里兰人的第一道防线!教会骑士们秉持着大无畏的精神,冲锋在第一线!友军精神堪称楷模! 奈何战场情况千变万化,一群野猪从天而降,英勇的金色骑士艾尔特,为了保护大家,只身力拼野猪,不慎被野猪撞了一下腰,性命垂危中…… 暂且不论赛万斯写这份战报时,头脑是不是清醒的,接到这份战报的墨菲,已经快要吐血了。 这东西能给国王看吗?! 于是,经过宰相润色的战报,送到黑炎案头时,已经变成了:格里兰有一神奇外援,外号野猪,有万夫不当之勇,重伤教会金色骑士艾尔特…… 第61章 大雪下了整整一夜。清晨,大地被白雪覆盖,如果略去倒塌的石墙和挂在石墙上的艾尔特,仿佛之前的战斗根本没有发生过一样。 石墙上的葡萄藤依旧生机勃勃,或者该说,它们比之前长得更好了。嫩绿色的葡萄花已经变成了一串串指甲盖大的果实,远远看去,像是悬挂在绿色藤蔓上的宝石。 宋默走到墙边,艾尔特依旧挂在那里,俨然成了一具雪人。让他感到吃惊的是,昨天一直没有露面的杰里斯,竟然站在艾尔特的身前,身上披着一件墨绿色的斗篷,手提一盏刻有植物图腾的马灯,火光已经熄灭,不知在那里站了多久。 “杰里斯?” 杰里斯转过头,翠绿色的双眼映衬着雪光,像是结了一层冰凌。 宋默走到杰里斯身边,伸出手哈了口气,白雾凝结在他的睫毛和发梢,微微发光。 杰里斯伸出手,擦过宋默的脸颊,一股暖意笼罩,“雪还会下很久。” 宋默眨眨眼,对杰里斯太过温和的态度有些不适应。 “这家伙还活着吗?” “还活着。” 宋默伸手拨开艾尔特脸上的雪花,拍了拍艾尔特的脸,硬邦邦的,被冻得像块石头,嘴唇已经冻得发青了,可的确还在喘气。宋默开始佩服艾尔特了,这么顽强的生命力,用打不死的小强来形容他,着实有些屈才了。 “斗气。”杰里斯看出宋默的疑惑,开口说道:“金色骑士的斗气,保护了他。” 哦,斗气,他明白了。不过,宋默觉得有些不对劲,今天的杰里斯,实在是太过温和,太善解人意了。事出反常,必有妖气! 宋默上下打量了一番站在身边的精灵,眯起了眼睛,“杰里斯,你是不是有事情要请我帮忙?” “没有。” “那是不是做了什么对不起我的事情?” “……” “有句话说得好,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你主动交代,大家还是合作关系,要是让我自己查出来,小心我关门放瑞斯!” “……” 杰里斯定定看了宋默两秒,忍不住叹了口气,这个人类简直比狡诈的海妖还要难缠。 “好吧。”杰里斯终于松口了,“这些骑士攻打格里兰的目的,很可能是因为我。” “因为你?”难不成是某个宗教界权威人士对精灵一见钟情,再见痴情,三见忘情,要来一场禁忌的恋情?果然哈洛德抢圣女是不够正的上梁导致的吗? “不是你想的那样。”杰里斯的额头暴起了两条青筋,这个人类的脑袋里到底装了些什么? “你怎么知道我在想什么?” “你想什么,都写在脸上了。” “……” 杰里斯示意宋默伸出手,将一支半个巴掌大小的水晶瓶,放在了宋默的掌心,透明的瓶身,里面装着深蓝色的液体。 “这是什么?” 宋默好奇的举起瓶子,晃动了一下,瓶中的液体却像是凝固的胶质一般,没有出现任何波动。 “灵魂之水。” “灵魂之水?” “可以让灵魂复活的圣水,光明教会传承了几千年的圣物。” 宋默觉得手里冰凉的瓶身开始发烫,一把将瓶子塞回了杰里斯的手里,这么神奇的东西,还是不要碰的好。谁知道会不会对他这个非原装产品产生什么影响。万一把被雷劈死的原装给召回来了,他怎么办?一室的房子,不到二十平,住一个勉强凑合,住两个,非得爆发内部战争不可。 杰里斯看着被送回自己手里的水晶瓶,“你不想要?” “我要来干嘛?”宋默摆摆手,“我对灵魂啊,复活什么的不感兴趣。这个东西最好别再出现在我眼前。” 杰里斯握紧了手里的水晶瓶,博德被魔族攫去了灵魂,陷入了永眠。只有光明教会的灵魂之水,才能救他。可是在杰里斯得手之后,却发现,装着灵魂之水的瓶子,竟然是打不开的!而且教会似乎有特殊的办法能追踪到失窃的灵魂之水。杰里斯不可能这样返回到绿色森林,只能暂时留在格里兰。 他知道教会早晚会追踪到这里,却没想到会这么快。更没想到,金色骑士带领的教会骑士团,竟然会被宋默轻易打败。 “我欠你一个人情。你可以对我提一个要求。” 精灵傲慢的天性,让他们很难对任何人低头。在这件事上,的确是他给宋默惹来了麻烦。让他道歉是做不到的,但可以在其他方面做补偿。 人情?要求? 宋默搓搓手,眼珠子转了转,“任何要求?” “脱裤子免谈。” “……你真的是杰里斯?” “如假包换。” “精灵是不会说这么粗俗的话的!” “对你例外。” 好吧。宋默深吸了一口气,他不和这个下巴朝天的精灵一般见识。 “那我可说了啊?” “说吧。” “我的要求就是,将这个要求,换成一百个!” “……” “喂!是你让我说的!干嘛用剑戳我?!”宋默一边躲开杰里斯的剑,一边叫道:“开个玩笑而已,不需要这样吧?我还手了,真的还手了!” 宋默在前边跑,杰里斯在后边追,身后的杰里斯已经收起了剑,换成了长弓,搭弓射箭,一支支朝宋默飞去,宋默不时举起手枪回击,两人的距离不到两百米,奇怪的是,杰里斯竟然一箭也没有射中目标。 宋默跑得满头大汗,踩在雪里,深一脚浅一脚,几次险些跌倒。怎么没人告诉他,精灵的脾气比矮人还要火爆。殊不知,他和杰里斯这样一追一跑,落在别人眼里,会是样子。 大雪纷飞中,黑发的年轻领主在前面跑,金发的俊美精灵在后边追,领主不时回头,就像在说:“追我啊,来追我啊!” 精灵加快了脚步,金色的长发在风中飞舞…… 这场景,怎一个罗曼蒂克了的! 如果宋默知道目睹这一场景的人在想什么,肯定会说,谁家的罗曼蒂克是用弓箭和子弹来表达的?当他真是抖M吗?! 跑到中途,宋默脚下一滑,脸朝下跌倒在地。双手支在雪地上,抬起头,呸呸吐出两口雪水,看着距离自己不到十步远的杰里斯,靠之,难不成,今天真要出点血不成? 眼前却突然出现了一只手,修长白皙,手腕包裹着一圈黑色的皮毛,宝石镶嵌的护腕扣在袖口,褐色的长发垂落,被风吹起,拂过一张绝美的面孔。 海蓝色的眼睛深深的看着他,眼中似乎还带着一丝笑意。 宋默感到脸皮一阵发烫,连忙摇摇头,错觉,这一定是错觉! “怎么了,不想起来吗?”瑞斯等了一会,见宋默还坐在地上,问道:“不冷吗?” 宋默应景的打了个喷嚏,连忙抓住了瑞斯的手,被瑞斯一把拉了起来,搂进怀里。黑色的披风罩在了他的身上,驱散了寒意。 杰里斯没有再上前,站在原地,收回了长弓,看着宋默,说道:“之前的话,依然有效。”话落,转身离开了。 瑞斯搂着宋默,蹭了蹭他冻得有些发红的脸颊,握住了他的手,送到唇边轻轻呵了两口气,“你没有话想和我说吗?” 宋默动动手指,发现被握得死紧,识时务者为俊杰,干脆利落的将灵魂之水的事情倒了个一干二净。瑞斯听完,点点头,吻了一下宋默的发顶,“我知道了,这件事你不用担心。那个精灵给你找了麻烦,我帮你解决他。” “这个暂时不用。” “没关系,不用客气。” “真的不用。” “你不需要和我客气。” “你听不懂人话吗?!” “我是魔族。” “……” 就在两人往回走的时候,宋默歪歪脑袋,他似乎,忘记了什么? 寒风中,依旧被绑在石墙上的艾尔特,艰难的挤出了两滴热泪…… 风雪刚停,西北行省的大兵们立刻开始集结,宋默也开始组织格里兰人摆出了防守阵势。 多亏有教会骑士们的友情出演,赛万斯不需要担心战损的问题了,但和宋默打上一仗,是必须的。不过骑士们的长枪都包裹了一层布套,重剑也没有出鞘。格里兰人使用的连发弓弩都采用木制弩箭,步枪发射的也是空包弹。 号角声响起,西北行省的骑兵们排成一字队列,长枪平举,一时间,肃杀紧张的气氛,充斥在了天地之间。 成百上千的骑兵一起冲锋,马蹄声足以让人心惊肉跳。银色的铠甲反射着雪光,刺目得让人睁不开双眼。 宋默静静的站在石墙后,临时搭建的角楼上,传来了对方开始进攻的讯号。宋默举起长剑,骷髅们立刻开始填装炮弹,随着一声令下,五部重炮同时开火,呼啸的炮弹飞入了骑兵冲锋的队伍之中,炸裂开,飞溅的不是弹片和火药,而是不会对人造成太大伤害的沙土。一旦被沙土溅到身上,骑士和战马就自动停止了攻击,立在原地,高举长枪,大吼一声:“我中招了!” 这是宋默提出的建议,按照骑士的传统,让他们举枪喊死了或者受伤,实在是有些难为人。 其实,宋默最开始想提议喊“被爆菊了”。后来想想,整个战场一片爆菊声……只能作罢。 几轮炮击之后,有一半多的骑兵留在了冲锋的路上,横向排列的阵型,不会让队伍出现踩踏和误伤。看着冲到近前的骑兵们,步枪和弓弩手到位,开始轮番连射,漫天的子弹和箭雨,让骑士们的冲锋变得异常艰难。 在后方队伍中的赛万斯脸色变了几变。虽说不是实战,赛万斯却未必没有想借此和宋默展示一下自己的实力,出口气的意思。可看到眼前这一幕,再联想到昨天教会骑士们遇到的群轰,赛万斯只觉得后颈一阵发凉。 幸好不是真刀真枪,否则,自己的军队,肯定要吃大亏。 宋默格里兰,真是个可怕的家伙。 武器的优势再明显,人员方面却是个硬伤,随着骑兵们前仆后继,格里兰人逐渐落到了下风。 攻击持续了整整一天,日落时分,西北行省的大兵们终于攻破了格里兰人的防守,所有的格里兰人都退回了领地深处,不过在撤退之前,宋默没忘记把浑身僵硬,鼻青脸肿的艾尔特,从围墙上“拆”下来,一起带回去。 当了一天的活靶子,被弓箭和长枪攻击无数,还能活着,真乃神人也! 西北行省和格里兰的第一场战斗,落下了帷幕。 第62章 在接下来的半个月,互相摸清对方底细的赛万斯和宋默,开始了三天一小打,五天一大打,遇到刮风下雪马上停战,雪停后接着再打的拉锯战。期间赛万斯还抽空回西北行省待了几天,处理了堆积下来的政务。幸好现在是冬天,大部分商队不会在这种恶劣的天气下来西北行省,赛万斯才有时间陪着宋默在这里磨洋工。 赛万斯的战报一封接着一封的送往首都,随着战报数量的增多,宰相墨菲为战报润色的难度越来越高,挑灯夜战的次数也越来越多。 神奇外援就算了,放火烧房子也算拿得出手,但从格里兰人手里抢了一头野猪算哪门子的战绩?! 宰相墨菲一个头两个大,捏着战报的手都在发抖,这东西要真的送上国王的案头,自己百分之百会被流放! 无奈之下,只能继续黑白颠倒,曰:西北行省军队与格里兰人激战,俘虏对方悍将野猪,当即格杀…… 真可谓是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如果墨菲有幸穿越,认识一下曹大大,肯定会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 知己啊! 宰相将战报送上去,松了口气。当初下令西北行省进攻格里兰,大家都以为这根本算不上一场战争,顶多是王国的军队到格里兰去转上一圈罢了。如今,战斗已经持续了半个月,从战局上来看,实在不容乐观。不说别的,只说在格里兰一战中覆灭的教会骑士团,连金色骑士都倒下了,还有谁敢再小看格里兰? 艾尔特的生死不明让教会坐不住了。 教廷中的老家伙们都知道,奥比王室对光明教会一向不加辞色。在黑炎眼中,教会武装,从根本上来说,是属于反政府组织的非法武装,横竖怎么看都不太顺眼。艾尔特等人的行动并没有得到黑炎的允许,死了也是白死。王廷没就这件事质问教会插手西北行省的军事行动已经不错了。再想暗地里派遣骑士,已经不可能了。 这些神棍如果聪明,最好缩起头,不要再来触国王的霉头,奈何他们的圣物落在格里兰,必须取回。这就像是车臣武装的金库被人给盗了,明知道小偷在哪里,却要和普京报告一声,才能追回失物。 这感觉,想想都心肝肺一起疼。 黑炎的实力摆在面前,白发苍苍,胡子长长的主教大人,只能在黑炎面前装孙子,还要装得像,装得好,否则,别说追回圣物,黑炎很可能会倒打一耙,借此把在奥比王城,甚至王国境内的光明教会,一锅端了。 “陛下,恳请您允许教会骑士,前往格里兰追回失窃的圣物。” 主教站在王座之下,手握权杖,像是个风烛残年的老头子。可谁都知道,这个皱巴老头子的外表下,有着丝毫不逊色于任何年轻人的野心。毕竟,能在光明教会中占据仅次于大主教的重要位置,绝对不会真的是个与世无争的老人。 黑炎坐在王座上,单手支颊,视线落在大主教苍老的脸上,金色的眼睛,仿佛可以看到对方灵魂的最深处,将隐藏在最黑暗角落的秘密,揭开在众人眼前。 “凭什么?” 黑炎的语气一点也不客气,主教握着权杖的手已经暴起了青筋。奈何现在有求于人,他只能把姿态放得更低。 “陛下,据我所知,王国同萨比森一场战争,损耗不小,教会愿意为此出一份力。” “哦?” “五十万金币,六百头牛,一千三百只羊,还有八万斤小麦。” 听到这番话,在场的财政官员,倒吸一口凉气,这么多的财物,抵得上一个富饶的贵族领地整年的税收! 黑炎看着站在面前的主教,沉吟了一下,“我不能答应你。” “陛下?” “不过我可以下令寻找教会的圣物,”看到主教面露喜色,黑炎摩挲一下拇指上的红宝石戒指,接着说道:“代价是,你所提出的五倍。” 听到黑炎的话,主教的脸色变得惨白。 五倍? 如果答应这个条件,大主教会直接送他去见光明神! “你可以回去慢慢考虑。”黑炎转了转戒指,“我不着急。” 话落,黑炎缓缓的笑了。那是巨龙见到宝藏时露出的贪婪。如果之前黑炎对教会的态度,是有朝一日一爪子拍扁,现在就变成了先榨出所有的金币,然后再找机会下爪子拍扁。 本以为能破财消灾,寻回失窃圣物的光明主教,欲哭无泪。他不是先知,也就无法知道,引起一头巨龙的贪欲,是多么可怕的事情。 主教失魂落魄的离开了王宫大门。 巨龙对金币的渴望,会压倒一切。教会的横空出世,让黑炎不再急着攻占格里兰,将宋默带到眼前。 “宰相,告诉西北行省的总督,我对目前的战况,比较满意。”言下之意,不需要速战速决,就这么拖着吧。这场战斗拉得时间越长,教会就会越着急,能榨出的金币就越多,如果他们等不及直接出兵,更好,黑炎敲了敲桌面,正好把他们从奥比全部赶出去! 他是奥比的国王,奥比臣民不需要与王权分庭抗礼的另一种信仰。 黑炎想了想,接着说道:“另外,让他去找一下那个圣物。找到了,直接送到王城。” “遵命,陛下。” 赛万斯收到宰相的命令之后,立刻通知了宋默,宋默当时正忙着收割甘蔗和葡萄,准备制糖和酿酒。 宋默擦擦手,接过侍从送来的短信,赛万斯在信上并没有细说,只是三言两语,将宰相命令和自己的推测说了个大概,宋默看完了信,对侍从说道:“我知道了,你回去告诉赛万斯,那个圣物,我会为他留意的。” 侍从离开之后,宋默继续干活,今天下大雪,不需要打仗,正好有人手帮忙。 一串串紫色的葡萄,个个圆润饱满,看着就很诱人。但想起之前被挂在葡萄藤上的艾尔特,宋默顿时没了吃的欲望。 其他人却不在乎这些,尤其是从没见过葡萄的格里兰领民,在宋默说可以随便吃的情况下,几乎是人手一串,吃起来连皮都不吐。 宋默只能转开头,他会告诉这些家伙,这里面,饱含了金色骑士艾尔特的血泪吗? 当然不会。 地精和侏儒们也来帮忙,地精的力气意外的大,也难怪,如果力气太小,地下城就不会建造得那么快了。侏儒们倒是真的个头和力气成正比,但宋默也不会打击他们劳动的积极性,毕竟他们也是格里兰的一员。 骷髅们被宋默赶到了一边,这里人的身体可不是二十一世纪的天朝人,苏丹红地沟油三聚氰胺一起上,百毒不侵堪称武林高手。万一这些骷髅上真带着禽流感什么的,酿出的酒还能卖得出去吗? 葡萄的收割比较顺利,毕竟会咬人的只有葡萄花。甘蔗的收割遇到了一点麻烦,只因为这些亭亭玉立,全身紫黑的家伙,会抽人! 被它们抽一下,不是一般的疼。宋默亲眼看到一个靠得太近的骷髅被一下抽飞,化为了飞过天边的一颗流星,然后啪一声掉在了几十米外的雪地里。 宋默有些傻眼,看看杰里斯,这家伙种出来的东西,怎么全都带有暗黑属性? “杰里斯,你实话告诉我,你真的是精灵吗?还是说,精灵都这样?” 杰里斯抱臂站在一边,连回答宋默的意思都没有。 瑞斯从身后环抱住宋默,“亲爱的,你终于认清了精灵这个物种的真面目了。” 宋默动动肩膀,甩开赖在自己身上的家伙。转念一想,喜欢用弓箭维护世界和平,号称全大陆最霸道的物种之一,的确很难和纯洁美丽,善良博爱扯上关系。 奈何他们的长相太有欺骗性,人们总是对漂亮的东西十分宽容,美人更是如此。 想到这里,宋默叹了口气,外表果真是一大杀器! 甘蔗的收割只是个小插曲,就算植物再凶悍,也早晚要倒在宋默的屠刀之下。 收割完的甘蔗堆成了小山,铁匠艾德早已经带着学徒们把宋默要的制糖机器准备好,前期工序主要由领民们完成,后期包括蒸发结晶和制作成品的工作,交给了侏儒。 由于采用的工艺比较原始,制作出的糖含有不少的杂质,宋默不得不想办法进行二次制作,才得到了想要的白糖。 当然,有瑞斯这个作弊器在,宋默完全可以制作出最先进的制糖机器,奈何他脑子里只有武器图纸,没有机器图纸,能想出这种制糖办法,已经属于超水平发挥了。 宋默制糖并没有瞒着领地里的人,当看到雪白的糖时,不只是格里兰人,地精和矮人,就连亲手把糖制作出来的侏儒,都愣住了。 所有人似乎都失去了语言能力,只能呆呆的捻起一小撮雪白的糖送进嘴里。 第一个念头,这真的是糖! 第二个念头,发财了! 第三个念头,跟着领主,果然有肉吃,有钱赚! 杰里斯看到宋默做出来的糖,翠绿色的眼睛闪了闪。他可以确定,宋默的制糖方法,和精灵掌握的方法完全不一样,从种植土豆到制糖,他这些知识,到底是从哪里学来的? 魔族? 不可能。 杰里斯摇摇头,魔族虽然可以仿制,却不会创造。这是他们天生的劣势。神明是慷慨的,却也是吝啬的,他们不会创造出太过完美的种族,来挑战自己的权威。 那么,他说要酿酒,应该也不是说说而已。 瑞斯看到宋默制作出来的糖,同样陷入了沉默。这个人,或许比他想象中的还要有趣。 宋默送给了赛万斯一小袋糖,同时附上了一封短信。信的内容很简单,他愿意和奥比王国分享制糖的方法。 赛万斯看到宋默送来的白糖,读完宋默的合作计划,愣了半晌,和王国分享,而不是西北行省? 想起宋默之前说过,要想改变目前的局势,只能从国王下手,而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金币,和武器。 金币排在武器之前…… 这件事,赛万斯是无法做主的。他立刻将宋默送来的计划书誊写了一份,交给一队士兵,快马加鞭的送去首都。当然,不忘附加,这是格里兰领主畏惧王国的权威,想要求和的条件。 然后站起身,走出帐篷,今天天气不错,适合打一仗。 第63章 赛万斯的信送到首都,一起带来的,还有宋默送给赛万斯的一小袋糖。 宰相墨菲接到消息,立刻带着赛万斯誊写的合作计划前往王宫觐见国王。他已经查验过,这袋糖绝对没有任何问题,而且和精灵制出的糖,有一定区别。更加洁白,甜度也更高。如果真如赛万斯的信中所说,格里兰领主愿意将制糖的方法献给国王…… “陛下!” 宰相的兴奋之情已经溢于言表,精灵垄断制糖业几千年,如果奥比王国能够打破精灵的垄断,可想而知,这会是多么巨大的一笔财富! 黑炎没有说话,只是挑开装糖的袋子,看着雪白的糖粒,捻起一撮送进嘴里,眼睛眯了起来,真的,很甜。 宰相仍在口沫横飞,国王却在一口接着一口吃糖。等到宰相口水都快说干了,国王已经将袋子里的糖全都倒进了嘴里,嘎吱嘎吱咬得正欢。看到宰相突然停下了,黑炎舔舔嘴唇,“味道的确不错。” 墨菲:“……”他从不知道,国王喜欢甜食。 “宰相,这件事,不会是表面看起来这么简单。”黑炎简单看了一遍计划书,就放到了一边,“你觉得,格里兰的领主,是个什么样的人?” 什么样的人? “贪婪,狡诈,不要脸。” 三个词,概括出了宋默在奥比王国宰相墨菲心目中的光辉形象。 “既然这样,你认为,这样一个人,会轻易将这么赚钱的生意,让出来而不会另有所图?” 宰相墨菲沉吟了一下,说道:“昂里斯的老胡里安已经被奇萨吓破了胆子,西北行省和格里兰打了半个多月的仗,他至今都一语不发。格里兰不可能从昂里斯得到任何援助,这样打下去,灭亡是迟早的事情。或许他想通过这种方式,保住自己的领地和领民。” “不。”黑炎摇摇头,双手交握,支着下巴,看起来,宰相对西北行省的那位总督,并不如他想象中的了解。半个月时间,几千骑兵,还攻占不了一个只有几百人的领地,就算格里兰有最先进的武器,如果不是教会骑士团的突然覆灭,让人过分高估了格里兰的战斗力,这个战果,能让人轻易察觉出其中的猫腻。 黑炎知道赛万斯和宋默私下里肯定有交情,否则,赛万斯当初不会让宋默以雇佣军的身份呆在他的军队里,但黑炎没有想到,赛万斯愿意为宋默做到这个地步。 不知为何,想到这一点,国王陛下突然感到不痛快起来。 “宰相,我想亲自到格里兰去一次。” “陛下?” “近期的政务就由你和政务院处理吧。” 黑炎站起身,萨比森已经灭亡,最强的敌人已经倒在了他的脚下,最近日子有些无聊,应该给自己找些乐子了。既然赛万斯对他的命令阳奉阴违,他干脆自己动手。 “陛下,您是否再考虑一下?” “不需要。”黑炎走到宰相面前,说道:“我已经厌烦了光明教会的那个老头子,他如果再来觐见,你可以直接告诉他,为了帮助教会寻回圣物,奥比国王亲自去了边界。这样,他们出金币会出得更痛快点。” “……” 宰相墨菲突然感到头疼。 国王很强大,这是件好事,强大的国王很贪财,这个也没什么问题。强大贪财的国王又很任性,这可会要了下边干活人的老命…… 奥比国王贪婪任性几乎成了传统,大臣们没敢对国王突然前往边境提出任何异议。只是光明教会的主教听到这个消息后,仿佛遭了一记晴天霹雳,看起来,黑炎要求的金币,他是出也得出,不出也得出了。 有没有这么欺负人的? 格里兰 金色骑士艾尔特在黑暗中醒来,艰难的睁开双眼,就见一个黑发青年,笑眯眯的蹲在自己面前,正用手里的剑鞘戳着自己的脸。 “骑士大人,你终于醒了。” 宋默丝毫没有趁着别人昏迷动手动脚被抓包的尴尬,干脆扔掉剑鞘,直接上手摸了一把。 “我真的很好奇,你到底是什么材料组装的,被挂在墙上冻了这么长时间,快半个月没吃没喝,竟然还活着。” 老约翰看到宋默伸手拍艾尔特,连忙制止了他,用剑鞘戳几下就算了,亲自上手拍绝对不行!这么长时间没洗澡,脏不脏?作为一个贵族,不能这么不讲卫生! “领主大人!” 宋默耸了耸肩膀,好吧,不碰就不碰。老约翰样样都好,就是死守着贵族礼仪教条什么的,让他有些牙疼。 领主大人? 艾尔特虽然还活着,却已经是强弩之末,红色的头发失去了光泽,俊朗的面孔也十分消瘦,听到老约翰对宋默的称呼,茶色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看向宋默,被叫做领主大人,黑发黑眼……宋默格里兰? “你是……格里兰领主?” “是,我是宋默。”宋默蹲得有些腿麻,站起身,动动手脚,“虽然我想说一句,很高兴认识你,但你恐怕不会愿意听。” “……” “所以,我打算直接点。”宋默收回了脸上的笑,居高临下的看着躺在地上的艾尔特,“你已经被我俘虏了,我有几个问题想要问你,你最好识相点,否则,我会让你后悔来到格里兰。” 对待艾尔特,宋默不打算像对待赛万斯一样“温和”。他和赛万斯可以合作,可是教会嘛……他窝藏了教会了通缉犯,又收留了盗取教会圣物的精灵,还打算从教会中抓几个主教来发展格里兰的健康卫生事业,从一开始,他和教会就是敌人。 所以,对教会金牌打手艾尔特,压根就没有客气的必要。 听到俘虏这个词,金色骑士的自尊被刺伤了,流血了,硬汉心碎了一地。想不到,他艾尔特也有今天…… “不说话?”宋默用脚尖踢了踢躺倒在地上的艾尔特,眼睛一眯,打了个响指,两个壮汉直接上前,拉起了还不能活动的艾尔特,绑到了房间中的一个木架子上。 这个木架子是宋默特地仿造XX洞XX营里的标准装备制作的,四周的墙上还挂满了各种刑具,有历代祖先留下的古董,也有宋默临时凑数挂上去的,总之,这是一间标准的刑房,古今结合,中西合璧,应有尽有。实在是威胁恐吓,刑讯逼供的最佳装备。 帮宋默打造这些装备的矮人兄弟,完成工作后,直接跑回铁匠铺,连工钱都没要。 被宋默恐吓过的图罗等人第一次走进这个房间,当即就被吓得腿软,一溜烟跑得无影无踪。 和其他人的反应不同,瑞斯在参观过这个房间之后,斜靠在门边,笑得春情荡漾,对宋默说道:“亲爱的,其实这里的东西还不够齐全,需要我帮忙补齐吗?” 这一次,跑的是宋默。 魔族什么的,果然是暗黑生物。 当然,宋默没打算真的把这些东西用到艾尔特身上。就算要做反派,也要做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抱负的反派。虽然他的确很想实际感受一下真正反派的英雄气概,敞开怀,挥舞鞭子来上一句:“说,你小子说是不说!”,但他万一真的那么干了,老约翰肯定会想方设法把他回炉再教育。 没关系,宋默表示,君子动口不动手,他完全可以理论结合实际,对艾尔特来一场全方位多层次的精神打击。 鞭子,缠着钢丝的鞭子,看到没?抽到身上,绝对销魂! 老虎凳辣椒水,可以让你在飘飘欲仙中见到光明神! 如果这还不够给力,西方中世纪教会的拉绳器,铁梨,铁处女,肯定会让骑士大人爽得无法言语。 骑士大人,有没有兴趣尝试一下?费用全免,全程由专业人士操作,百分之五十以上不会有生命危险! 在宋默耐心且富有趣味性的讲解中,金色骑士艾尔特的脸色由青变黑,由黑变白,最后变得惨白。 纯爷们真汉子钢铁般的意志,被宋默拿着精钢制成的改锥,戳成了筛子。 宋默觉得有些可惜,看起来,骑士大人的神经,远不如他的肉体强悍。 “怎么样,考虑好了吗?合作,还是不合作?” 艾尔特终于点了头。他清楚这意味着什么,可他别无选择。 宋默的精神打击力度,实在是太可怕了,金色骑士表示,换成大主教,也HOLD不住! 半个小时后,宋默从房间走了出来,吩咐管家为艾尔特准备一间客房。 “领主大人,是不是多派几个人看守?” “没有必要。”宋默摇摇头,“他跑不掉,赛万斯还在那里等着宰了他呢。” “但是……” “没有但是。”宋默单手搭在老约翰的肩上,笑着说道:“管家,你不是也听到了,我们的骑士大人,已经把知道的东西全都交代了,如果他真敢跑,我就把他说的话全都宣扬出去。到时候,他会比哈洛德还凄惨。” “……我明白了。” “明白就好。相信骑士大人也会明白这一点的。” 格里兰边境,西北行省军队和格里兰汉子们又开始了例行战斗,不需要宋默亲自指挥,强森,哈洛德和图罗,已经可以率领队伍和几倍于己的西北行省骑兵们打成平手。 宋默站在领主府二楼,举目远眺,看着战场的情况,赛万斯应该把他的合作计划送去奥比首都了吧? 老约翰站在宋默身后,看着宋默的背影,他很难再猜出宋默心里真正在想些什么。领主大人自从被雷劈了醒来之后,就一直在成长,在改变,他已经不再是自己看着长大的孩子,而是能一肩挑起重任的格里兰领主。 “管家,这场战争,就要结束了。”宋默回过头,“真正的结束。” “领主大人,您是说?” “我送出去的东西,应该快发挥作用了。”宋默顿了顿,说道:“我知道,你不赞成我用制糖的方法来和奥比做交易。” “领主大人……” “先别急着否认。”宋默举起手,“管家,我问你,如果你原本有一整块美味的蛋糕,却突然有人在这块蛋糕上切掉一块,你会怎么做?” “立刻把剩下的全部吃掉!” “……我问的是你会对抢走蛋糕的人怎样?” “宰了他!” “就是这样。”宋默一拍手,“制糖,可一直是由精灵垄断的。” “您的意思是?” “我抢了精灵的蛋糕,为了保住自己的命,就要拉更多的人来分这块蛋糕。这个人,必须有和精灵抗衡的权势和能力。”为了金币和精灵掰腕子,除了巨龙,谁能有如此气魄? “所以,您选择同奥比国王合作?” “我是这样想的。但要看对方会怎么选择。”宋默双手支在窗口的横栏上,仰头深吸了一口气,缓缓吐了出去,“制糖,酿果酒,这都是由精灵垄断的生意。精灵强势,傲慢,不讲理,我就要找更不讲理的家伙合作,有这样的家伙顶在前边,精灵肯定不会首先来找我的麻烦。想要赚大钱,低调很重要。所以,吃点亏是必须的。” “……”该夸奖领主大人聪明还是说他阴险狡诈?管家迷茫了。 实际上,对这个计划是否能成功,宋默也没有十分的把握。希望总是好的,但谁知道那头大肚子龙会不会为了金币把爪子伸到他设好的套子里呢? 第64章 宋默睡得很不好,身上仿佛压了一座大山,四肢被紧紧捆缚,动弹不得。恍惚中,宋默想起了一个词,鬼压床。 作为受了多年唯物主义教育的好青年,宋默对鬼神一说原本是不相信的。但穿越到异世界这种事情都能发生,还有什么不可能的?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抗争! 宋默在心中默念如来佛祖三清祖师默罕默德,外来的和尚会念经,外来的和尚道士真主一起上了,这鬼该走人了吧? 却没想到,光明大陆的鬼强悍如斯,单挑群殴都不落下风。 宋默身上的压力非但没有减轻,反而越来越紧。甚至有一股温热的气息拂过他的颈项。 鬼,会喘气? 宋默默然片刻,猛地抬起头,对着身上的“鬼”就是一记头槌! 砰的一声,对方似乎没觉得什么,宋默却疼得眼冒金星。他撞到的不是脑袋,是块石头吧?这一撞也让他彻底清醒了。睁开眼,黑暗中,果然有个人形生物压在他的身上。 在格里兰敢一声招呼不打,半夜闯进领主卧室的,只有两个人。而两个人中对爬上宋默的床极有兴趣的,只有一个。 “瑞斯梅尔斯!” 宋默咬着牙,头更晕了。这段时间的日子过得太顺心了,果然放松了警惕! 瑞斯被宋默识破,干脆打了个响指,床头的壁灯瞬间亮起,晕黄的光,照亮了那张漂亮的让人移不开视线的面孔。 “你醒了?” 瑞斯整个人覆在宋默身上,双手抓着宋默的手腕扣在身体两侧,长腿压住了宋默的双腿,褐色的长发垂落,发梢滑过脖颈,带起了阵阵酥痒。 废话! 宋默瞪了瑞斯一眼,再不醒,他连骨头渣子都剩不下了! “放开我!”宋默没办法动,用头撞也是伤敌不着,自损一千,只能瞪着压着自己的男人,恶狠狠的说道:“否则我一炮轰了你,我发誓!” 瑞斯静静的看了宋默一会,低下头,舔了舔宋默的鼻尖,温热湿滑的触感,一路向下,滑过嘴唇,落在了微微仰起的下巴,雪白的牙齿轻咬,不疼,却留下了一个清晰的齿痕。 “瑞斯梅尔斯!我真的生气了!” 宋默眉头紧皱,声音变得冰冷,这是他发怒的预兆。宋默很少真的生气,一旦生气,后果是相当的很严重。 瑞斯停下了动作,将头埋进了宋默的颈项,殷红的唇蹭了蹭颈侧动脉所在的位置,“我喜欢你。” “……” 没有得到宋默的回答,瑞斯抬起头,海蓝色的眼睛染上一抹氤氲,“我喜欢你,宋默格里兰。” “喜欢我,也不代表你能半夜爬我的床!” “为什么?” 宋默张张嘴,想说自己不喜欢男人,可话到嘴边,却变成了,“没有为什么!总之你快点放开我!否则我真的用炮轰你!” 瑞斯终于松开了宋默的手,轻轻吻了一下宋默的额头,“其实,你不讨厌我的,对不对?” 宋默揉了揉有些发麻的手腕,点点头,“我是不讨厌你。”单手捏住瑞斯的下巴,凑近了,宋默直直看向对方海蓝色的双眼,似乎能看到隐藏在那片深邃中的暗红,“我不讨厌你,瑞斯梅尔斯,或许还有些喜欢你。” 宋默的回答让瑞斯愣了一下,这和宋默以往的作风相差太大,他本以为,就算宋默不会从枕头下拿出枪指着他,也会给他一拳。 看着瑞斯的表情,宋默无语了,实际上魔族大人才是个抖M吧? 宋默很清楚自己的性格和底线,如果他真的讨厌瑞斯,不会任由对方三番五次的接近自己,动手动脚,又搂又抱……脑子里回忆起这些情景,宋默额头上猛然暴起了青筋,一根,两根,三根……看得瑞斯都有些胆寒。 不过,宋默刚刚说,他喜欢他? “是啊,是有些喜欢你。”宋默捏着瑞斯下巴的手用上了力气,“但是,这不代表,我就愿意和你上床。让你XXOO。” “……” “怎么?” “亲爱的,你用的词太火辣太直白,人家会害羞。” 瑞斯仿佛纯情少女一样红了双颊,双手捧脸,眼中冒出了粉红色的心。 宋默看得一阵牙疼,他果然不该期望这个家伙有正常人的反应,他是脑抽了才会想认真和他“谈一谈”! 见宋默不说话,放开了他的下巴,瑞斯也收起了脸上梦幻般的表情,“你不愿意,是不是因为我的外表?” “……”宋默有了很不好的预感,极端的不好。 “这好办。”瑞斯笑得眯起了双眼,下一刻,一个相貌天使,身材魔鬼的火辣少女,出现在了宋默的面前。黑色的长袍松松垮垮的挂在身上,敞开的领口,露出了圆润雪白的肩头。 宋默的预感应验了,忍不住抬头四十五角,忧伤的望天,哪路神仙,来收了这个妖孽吧。 雪白的藕臂搭上宋默的肩头,花瓣一样的嘴唇在宋默的耳边吐气如兰,“亲爱的,叫人家瑞丝。” 宋默心头狂奔过一群草泥马。 久不出江湖的假妹子一旦出山,火力堪比爱国者导弹! 瑞斯主动拉起宋默的一只手,覆在自己的胸前,粉红色的小樱桃摩擦着宋默的掌心,笑得妩媚,“亲爱的,喜欢吗?” 宋默的脸刷的红了,就算心里知道压在自己腿上的妹子实际上是个男人,可生理上HOLD不住!二十多岁的健康青年,很容易擦枪走火的有木有? 掌心柔腻的触感,让他像是触电般的缩回了手。 “你还是变回来吧。”宋默艰难的移开了视线,“快点!” 瑞斯用手指点着嘴唇,歪着头,长发滑落一侧的肩头,映衬着那一片雪白滑腻,让宋默险些喷出两管鼻血,不停的告诉自己,这是个男人,这特马地是个男人! “可是,你喜欢我这样的,不是吗?” “……” “之前几次我就发现了。” “……” “亲爱的,来吧,用热情点燃这个漆黑的夜晚吧!” 瑞斯向前一扑,宋默猛的抬起腿,一记窝心脚,将一个火辣辣的美女从床上掀翻到了地上,随即抓起床单,将娇小的姑娘团吧团吧裹成一个粽子,被床单裹得结结实实的瑞斯抬起头,眼含春情,“亲爱的,原来你喜欢这么玩吗?这样的话,另一个姿态比较方便点。” 瑞斯再次变换了形态,长发凌乱的美男,斜躺在地上,床单包裹不住的长腿蹭在有些冰冷的地板上,异样的魅惑。 “来吧,亲爱的,蹂躏我吧!” 宋默打了个哆嗦,这特马地从内到外完全变态啊!必须丢出去,马上丢出去,立刻丢出去!否则,他别想睡个好觉! 一把将地上的男人扛起来,重量压在肩头,险些让他闪了腰。 宋默咬牙强撑着走到门口,推开门就把男人扔到了地上,完事拍拍手,“让热情见鬼去吧!” 话落,门砰的一声被关上了! 门外,瑞斯坐在走廊上,单手撑在膝头,笑出了声音。门内,宋默靠在门板上,拍了拍有些发烫的脸颊,刚刚发生的一切在脑海里仍挥之不去。瑞斯很长时间没这么做过了,今夜到底是怎么了? 想不明白,宋默干脆不想了。锁好门,又拉过了桌子顶在门上,把侏儒制作的机关放在窗口和门边,宋默回到床上,把头一蒙,“不许再想了,睡觉!” 当夜,宋默再没有被打扰,可第二天来叫宋默起床的管家,在艰难的推开门之后,险些被侏儒的机关夹住脚。 看着脸色发黑手握菜刀的管家老约翰,宋默忍不住往被单里缩了缩,“意外,这是个意外……” 接下来的几天,西北行省大兵和格里兰人没再动武。 赛万斯已经接到了首都传来的命令,顾不得其他,带着大队人马返回了西北行省,只留下了一支不到五百人的骑兵队伍在格里兰做做样子。 国王驾临,对西北行省和赛万斯来说,都是一件大事。安保工作一定要做好!西北行省是商业之都,并不限制外国商人的进出。虽然现在是隆冬,商队比以往少了许多,但也不是没有。万一这些商队里藏着不法分子,在黑炎到来时,弄出一两场恐怖袭击事件,西北行省的公务员们不只饭碗不保,恐怕还得组团到断头台上去一日游。 宋默也得到了消息,黑炎的突然到来让他措手不及。这头大肚子龙是因为对自己的计划感兴趣,还是另有目的? 宋默之前只想套住这头巨龙的爪子,却没想到,这头巨龙竟然把脖子给伸进来了。爪子和脖子可不是一个概念。 套还是不套?万一绳子不够结实,对方挣脱了,倒霉的可就是自己了。宋默的胆子很大,却没大到不顾后果的程度。 不过发愁归发愁,宋默却没有停下之前的计划。船到桥头自然直,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事到临头,总是能找到解决的办法。 领地里的甘蔗和葡萄已经全部收割完毕,让宋默郁闷的是,杰里斯竟然给他玩了一手阴的,不说甘蔗,葡萄全都是无籽的! “果然一山还有一山高吗?” 宋默干脆提出想从杰里斯手里买种子,却被拒绝了。 “你不需要担心,到我认为契约可以结束的那一天,我会把种子卖给你的。你最好从现在开始攒金币,种子的价格,可不便宜。”杰里斯看着宋默,用一张不染世间烟火的漂亮脸蛋,说着无比市侩的话。 宋默无语了,眼前这个真的是精灵吗? “不用怀疑,如果你有机会和宝石森林的精灵做一次生意,你才会知道,什么叫做商人。” 宋默继续无语中。 不过在杰里斯种植第二批甘蔗的时候,宋默突然奇想,让他围着领主府种了一圈。 “你确定?” “确定。”宋默点点头,这些甘蔗不是会抽人吗?正好可以用来做防御,连护卫都省了! 杰里斯看了宋默半晌,还是按照宋默的要求做了。既然这个人类一心想这么做,他也尽了提醒义务,那就种吧。 甘蔗种下的第一天,宋默喜滋滋的幻想自己从冷兵器时代跨越到了热兵器时代,又从热兵器时代一下子大跃进到了生物武器时代,这是一场质的飞跃! 甘蔗长到小腿高时,宋默依旧笑得神采飞扬。谁再敢打他领主府的主意,不需要自己动手,这些甘蔗就能通通抽飞! 当甘蔗长到一人多高时,宋默笑不出来了,他在某天打算从大门进入自己府邸时,被门口的一根甘蔗,直接抽飞了…… 杰里斯抱着胳膊站在宋默面前,用一种怜悯的目光俯视他,“我提醒过你了。”话落,跃起,轻松跳上了二楼,甘蔗连他的衣角都没擦到。风吹起他淡金色的长发,无比的潇洒。 挂着两行鼻血从雪地里抬起头,看着眼前一排迎风摇摆,风姿绰约的甘蔗,宋默愤怒了。 生物武器他大爷的! 第65章 宋默被抽飞的当天,领主府周围的甘蔗全部惨遭屠戮,一棵都没有留下。当然,在被腰斩之前,甘蔗们做了最后的反抗,图罗带领的甘蔗收割队伍,个个被抽得鼻青脸肿,三个被抽得险些生活不能自理。 哈洛德和修士们的黑诊所,又一次人满为患。 制糖作坊有了新的原料,很快的,第二批糖被生产出来。宋默没敢让杰里斯再把甘蔗种在自己家院子里,眼珠一转,甘蔗被种到了领地边界的石墙边上。会咬人的葡萄花,会抽人的甘蔗,一样的暗黑属性,相爱相杀去吧。 杰里斯这次没对宋默的突发奇想表示异议。只是领民们的意见很大,葡萄和甘蔗相爱相杀不要紧,但是他们怎么办?现在整片墙上都爬满了葡萄藤,旁边是整排的甘蔗,远观十分诗情画意,近看相当血腥暴力! 只要靠近三米以内,不是被葡萄藤挂在墙上,就是被甘蔗抽飞,来一次空中旅行。 除非全副武装,举着盾牌和重剑,否则,他们甭想靠近这些植物一步! 难不成,他们以后进出领地,还要先和甘蔗葡萄打一仗? 地上行不通,只能走地下。地精们特地为领民们进出挖了几条通道,不小心又挖到了野猪的家里,这一次,野猪们刚好都在家…… 虽然大部分野猪们最后都进了地下城居民的肚子,但还是有几头野猪逃脱了。它们深深记住了这些绿皮的样子,等待有朝一日报仇雪恨。地精与野猪,最终还是成为了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 宋默没办法,只能在收割前,组织汉子们排排站,用弓弩对甘蔗们来一次排队枪毙,然后再收割。至于葡萄藤,只要小心点,基本不会像甘蔗那样狂暴。 留在格里兰的西北行省大兵们,每隔几天就能看到这样的奇景,为他们枯燥的留守生活增添了不小的乐趣。 宋默对这些大兵们看热闹的心态十分不满,干脆命令众人举着步枪弓弩,“邀请”这些大兵们一起参与到收割甘蔗和葡萄的劳动中来。 “劳动光荣!”宋默用步枪顶着骑兵队长的鼻子,“让我们一起投身到轰轰烈烈的劳动事业中来吧!” 骑兵队长眨眨眼,他们彼此的身份是敌人吧?为什么要一起劳动,一起光荣? 在他披着铠甲,用长枪和甘蔗进行奋勇搏斗时,这个问题依旧无解。 不到十天时间,格里兰的制糖作坊又制出了两批糖。上百斤的糖,足够宋默酿酒使用了。 格里兰的男人们或多或少都会些木匠活,按照宋默的要求,制作出了酒桶。测试过不会漏水之后,宋默召集领民们,将储存在地下仓库里的葡萄搬了出来。整盆整盆的葡萄,洗干净之后,一一被捏碎。 一般来说,这么多的葡萄,用脚踩速度会更快一些,效果也更好,但宋默看着领民们的大脚板,当即就放弃了这个念头。 汗脚有木有? 两三天不洗脚有木有? 冰天雪地里不穿鞋,光着脚到处走有木有? 这样的脚踩出的葡萄,威力堪比生化武器。虽说光明大陆没有食品安全条例,也不需要在包装上印上个QS的标志,可把葡萄酒弄成毒药……真心不能够。 领民们按照宋默的要求,洗了几遍手,直到男人手背上的汗毛都被搓掉了,宋默才点头。地精和侏儒也来帮忙,骷髅再一次被排除在外。看着缩成一个个骨头团子,蹲在墙角画圈圈的骷髅,宋默咬牙坚决不心软。 食品卫生很重要! 宋默在领地里捏葡萄酿酒,赛万斯在西北行省也忙得焦头烂额。整个西北行省,常住人口加上流动人口,足有三四万,这么多的人,以往代表着税金,现在则代表着麻烦。 国王已经从首都出发了,即便现在大雪连天,路并不好走,最迟也不会超过半个月,就能抵达西北行省。到时,万一真出现什么问题…… 赛万斯几乎把全部的骑兵都派了出去,日夜巡逻。一旦发现不法分子,当即镇压。 于是乎,光明大陆版严打活动,拉开了序幕。 打架斗殴?危险份子,关监狱! 下次改正?还敢有下次?立刻抓起来! 偷看妇女洗澡?流氓分子,关监狱! 里面的是你老婆?骗谁呢,自己的老婆还用偷看!情趣?情趣也不行,马上抓起来! 倒买倒卖?简直罪大恶极!必须关监狱! 你是商人?商人就能倒买倒卖?通通抓起来! 被大兵倒拖着的商人顿时泪流满面,他家世代行商,就靠倒买倒卖活着啊! 短短几天时间,治安官盖戳盖得手发抖,监狱里人满为患。牢房的看守从几个增加到了十几个,日夜三班倒,依旧忙得不可开交。 饶是如此,西北行省的大小官员们也不敢掉以轻心,随着国王抵达的日子渐进,大家脸上的黑眼圈也越来越重。 总督大人现在压力山大,在和宋默的通信中,也提到了几句。宋默看完了信,提起笔,在纸上写下了四个大字:人口普查。 赛万斯看完宋默的回信,立刻召集西北行省的公务员们,开了半个多小时的作战会议。会后,全部的政府工作人员都拿着一本本册子开始挨家挨户的走访,逐个登记,重点在商队集中的北城区。 西北行省的官员们工作效率从未如此之高,期间果真找出了不少形迹可疑的人。监狱里偷看老婆洗澡和倒买倒卖的家伙们被放了出来,这些家伙被扔了进去。 西北行省的人口普查工作进行得如火如荼,期间宋默又给赛万斯写了两封信,信中将天朝下级接待上级的十八般武艺一一列出,看得赛万斯目瞪口呆。 一条条读下来,赛万斯对宋默几乎有了一种高山仰止的感觉。 这才是天生当官的人才啊! 宋默撇撇嘴,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XX级别的都是武警开道,黑炎的级别堪比主席总统,严格点说,比那还高,这些算什么? “总督大人,当好官,会当官,可以有很多种解释的……” 接待国王有必经的礼仪和程序,他出给赛万斯的主意,多是细枝末节,但就是这些细节,往往却会起到关键的作用。 如果黑炎被取悦了,宋默相信,自己和这头大肚子龙谈起生意来,会顺利很多。打定了主意,宋默又给赛万斯写了一封短信,叫人送了出去。 五天后,国王黑炎,抵达了西北行省。 漫天大雪中,身着黑色铠甲的士兵,像是一条蜿蜒的巨龙,绵延数里。 黑炎没有乘坐马车,而是骑着黑马奥萨非,走在队伍的最前方。奥萨非掀起四蹄,如一道黑色的闪电,在雪中狂奔。风吹起国王黑色的长发与黑色的斗篷,即便是狂风暴雪,也要在他的面前怯步。 来到西北行省的官员近前,国王有力的大手猛的拉紧缰绳,奥萨非在嘶鸣中抬起两条前腿,黑色的鬃毛随着它颈部的摆动而狂舞。 黑炎拍了拍奥萨非的脖子,居高临下的俯视着前来迎接他的西北行省官员们。斗篷领口镶嵌的黑貂兽皮毛,将国王俊美的面孔衬托得愈发高贵,金色的双眼,黑色的长发,他是奥比的王,萨比森的王,光明大陆上最强大的国王。 “陛下!” 西北行省的官员同时弯下了腰,向他们的国王表示出诚挚的敬意与敬畏。除了赛万斯与少数几人,大部分官员都是第一次看到国王,黑炎的年轻与俊美超乎他们的想象,可那张漂亮到让人不敢直视的面孔,带给他们的不只是震撼,还有深深的恐惧。 在他面前,没有人敢起一丝一毫亵渎的念头,这就是王者的气势与威严。 当然,敢抱着黑炎大腿哭的宋默,另当别论。和宋默比起来,这些官员们的神经太过纤细,心灵也过于脆弱了一些。 赛万斯作为西北行省的总督,开口说道:“陛下,您的驾临,让臣等不胜惶恐。” 黑炎金色的眼睛在他身上扫过,赛万斯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冷颤。国王陛下,似乎对他有些不满? “赛万斯拉得隆。” “是的,陛下。” “关于同格里兰,很多事情,我希望你能给我一个解释。” “遵命,陛下。“ 赛万斯深深的弯下腰,低下头,直到黑炎骑着奥萨非从自己面前走过,才敢擦去额头上的冷汗。 看起来,国王对他不只是有些不满,而是相当不满啊…… 黑炎抵达西北行省后,直接住进了总督府。国王的黑甲骑兵立刻将总督府里三层外三层的围了起来。这种情况,别说是刺客,连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当然,现在是冬天,没有苍蝇去以身试法。 黑炎的态度让赛万斯摸不准。国王十有八九已经察觉到他和宋默之间的“不清不楚”,严重点说,他很可能已经被打上了“通敌”和“违抗王命”的烙印。但是,赛万斯毕竟是朝中有人,宰相墨菲没有给他传递跑路的消息,可见国王陛下目前还没有咔嚓掉他的打算。 至于宋默托付的事情,赛万斯现在有些举棋不定。金币固然重要,但是否值得用自己的人头去冒险? 国王抵达的第一天,赛万斯没有被召见。只能心惊胆战的将事先安排好的醇酒美人送了上去。 醇酒被留下,美人却被退了回来。国王的侍从官找到赛万斯,告诉他,为了缓解旅途的疲惫,国王需要吃点甜的东西。 赛万斯立刻让厨房做了蜂蜜蛋糕送去,但是国王显然不满意。 甜食……赛万斯从没想过国王会有这个爱好。 总督大人开始抓头,没办法,派人快马加鞭赶去格里兰,花重金从宋默手里买了些糖,让宋默真正见识了一次糖块和金币等重,价值却高于金币的现实。 国王总算满意了。不过,他没要厨子做的蛋糕,而是将赛万斯从宋默手里买来的糖,全部要了过去。 糖送上去的第二天,赛万斯终于被召见了。 走进室内,就见国王斜靠在高背椅上,一边看着文件,一边用勺子舀起白糖,送进嘴里,咬得咯吱作响。 第66章 “赛万斯拉得隆。”黑炎吃完了最后一勺糖,舔舔嘴唇,“现在,可以解释一下你和格里兰领主宋默之间的关系了吗?” “陛下……” “我不想听到任何托词和谎言。”黑炎把手里的文件放到一边,“否则,你会直接被送上断头台。” 如果赛万斯手里现在有一块石头,他会毫不犹豫的敲晕自己。 悲哀的是,他手里什么都没有。 在国王可怕的威压之下,曾经在奥比首都王宫中出现的一幕,再度上演。赛万斯几乎是竹筒倒豆子一般,将和宋默之间的谋划,全都说了出来。但是,格里兰使用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例如重炮,赛万斯却只字未提。在以往的战报中,赛万斯也刻意避开了关于武器的内容,这是宋默要求的,也是他深思熟虑后决定的。 这种武器太过可怕,一旦被国王知道宋默手里有这种东西,之前却只是将投石器和攻城凿卖给了他,宋默绝对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和宋默一起“欺瞒”了国王的赛万斯,同样不会有好果子吃。 这就是上位者的优势,可以毫无压力的霸道不讲理。 “陛下,臣和格里兰领主,只有生意上的来往。”赛万斯额头冒出了冷汗,“臣发誓,臣对陛下,对奥比,绝对忠诚。” 黑炎微微眯起金色的眼睛,看着赛万斯,不发一语。 良久,才缓缓的开口说道:“那么,让我看一下你的忠诚吧。” 宋默知道黑炎已经抵达了西北行省,也知道自己早晚要和这个国王再见一面,却没想到,时间会这么快,而且,是以最糟糕的一种方式。 “难道我想错了?”宋默站在高处,望向在石墙外列阵的黑甲骑兵和被骑兵拱卫在其中的国王。 他一直以为,金币会让黑炎心动,从他当初坑自己金币和武器的那件事就能看出,这个大肚子龙对金币是何等的执着。可是,在自己将合作的计划送上之后,他却千里迢迢跑来攻打自己,难不成,真是不把自己彻底灭掉不算完? “我到底哪里惹到他了?” 宋默皱紧了眉头,真的很想一炮把这头大肚子龙轰死,最终还是理智战胜了情感。如果他把奥比的国王咔嚓掉,自己也离死不远了。甚至整个格里兰,都会被从光明大陆上抹去。至于昂里斯会不会被牵连……宋默现在对昂里斯的国王老胡里安怨念很深。原本,他已经快忘记自己这个顶头上司了,不想就在赛万斯和自己玩联合演习玩得正起劲的时候,老胡里安突然从昂里斯首都给他发来了一份文件,声明格里兰和西北行省的战争与昂里斯王国无关,作为国王,他决定严守中立。 宋默相信,老胡里安不只把这份文件发给了他,赛万斯手里肯定也有一份,连黑炎估计都收到了。 虽说老胡里安是什么态度并不会对宋默的计划产生丁点影响,可格里兰至少还是昂里斯的土地把?作为昂里斯的国王,竟然在自己国家的领主,和另一个国家的总督互掐时,表明严守中立? 宋默一直坚信,人可以不要脸,但是,要看情况。 有些时候脸皮丢了,还能从其他地方找补回来,但有些时候脸皮丢了,就根本找不回来了。 老胡里安这种行为,明显是属于后者。 宋默可以去抱黑炎的大腿,因为那是丢他自己的脸,老胡里安这份文件一发,丢掉的,却是一国的尊严。 宋默当时很有种冲动,直接宣布独立,甚至连独立宣言都起草了一份,却被老约翰阻止了。 “领主大人,就算国王再不要脸,你也不能直接当面甩他一巴掌。”老约翰严肃的看着宋默。 管家的意思很明显,几百人,几百条枪弩,十几门炮,搞搞武装割据还可以,闹独立风险太大。就算宋默打定主意阴谋造反,分裂国家,也不能是现在。 就算昂里斯因为打了败仗变得虚弱,也是一个国家。 宋默考虑了一会,认为老约翰说得的确有道理。 果然姜是老的辣。 古人说过,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绝对是至理名言,。 “更何况,国王这么做,也不是没有道理。”老约翰话锋一转,“格里兰已经抗税很多年了,多一个格里兰,少一个格里兰,对国王来说,没什么区别。” “……管家,你到底帮谁?” 昂里斯的老胡里安对格里兰撒手不管了,奥比的国王黑炎却在手下的总督“久攻不下”后,亲自上阵了。 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黑炎都甩了老胡里安十几个马身。 宋默表示,他一点也不羡慕嫉妒恨,一点也不! 所谓打肿脸充胖子,死鸭子嘴硬,不外如是。 在一片银白的世界中,一千八百骑黑甲骑兵如一道黑色的洪流,涌向了格里兰。 对上黑炎的军队,宋默不敢掉以轻心,重炮不能用,只能将古早的投石器推了出来。投石器的操作很简单,不需要骷髅炮兵这种高技术兵种,格里兰的男人们完全可以胜任。 在黑甲骑兵开始冲锋时,投石器立刻全面开火。可石头毕竟只是石头,不能像炮弹一样落地开花。黑甲骑兵身经百战,能成为国王的亲军,实力绝对不容小觑。他们仿佛可以判断出石头的落点,在巨石落地前,队伍早已散开,之后再度合拢,继续冲锋。 两轮投掷过后,攻击一方的损失,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宋默一咬牙,一把抓起一个骷髅,丢进了投石器的绳网中,甩掉外衣,亲自上阵,将那个还弄不清是怎么回事的骷髅,嗖的的一下投了出去! 骷髅在半空中划过一道弧线,快速自由落体,本能的寻找一个着力点,然后,准确无误的,贴到了一个黑甲骑兵的脸上! 黑甲骑兵只觉得眼前一黑,本能的想把脸上的东西撕下来。 侏儒们是“爱好和平”的物种,但变成了骷髅的侏儒,不可避免的染上了暗黑属性。领主大人把重炮都藏了起来,骷髅们干炮无门,如今被宋默当做炮弹来使,虽说刚开始还搞不清状况,却知道这些穿着黑色铠甲的家伙是主人的敌人,揍是揍不过的,抓就对了! 骷髅不管三七二十一,抓定了就不放手,和黑甲骑兵展开了一张势均力敌的搏斗!骷髅锋利的十根手指,开始在黑甲骑兵的身上左抓抓右抓抓,可以抵挡重剑的铠甲,被骷髅抓成了伤痕累累的铁片。周围的骑兵看到战友身上的骨头架子,愕然的张大了嘴巴,难不成,格里兰竟然有死灵法师?!可死灵法师的骷髅兵,是从地底爬出来的吧?怎么会从天上掉下来?! 半人高的骷髅接二连三的从空中落下,黑甲骑兵们不得不停下冲锋的步伐,扔掉手里的长枪和重剑,抽出了锋利的匕首,开始拆骨头! 当一具具骷髅被从骑兵们的身上拆下来时。作为前锋的五百名骑兵,有三分之一受了伤。不致命,却让这些大兵感到憋屈。 宋默将手搭在眼前,看着乱成一团的前锋队伍,嘿嘿冷笑两声:想刷了老子这个钻系统BUG的大BOSS,不流点血怎么行? 号角声再次响起,骑兵们集结队伍,又一次发起了冲锋,被骑士们大卸八块的骷髅们,正忙着四处寻找自己散落的骨头,偶尔两个家伙还会因为这块骨头是谁的吵上一架。 黑甲骑兵们打算一雪前耻,死也不能继续在国王面前丢脸。可事情的发展,总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骷髅炮弹可谓惨无人道,接下来发生的一切,对黑甲骑兵们来说,才是真正的惨绝人寰。 黑色的洪流以惊人的气势冲锋在前,名为助攻,实则打酱油的西北骑兵,尤其是曾经和格里兰人一同参与过劳动的骑兵们,很想提醒一下这些国王的亲军,前方潜藏着致命的危险,奈何黑甲骑兵们的战马太好,速度太快,没等他们的话出口,黑甲骑兵们就已经和墙上的葡萄藤以及墙边的甘蔗,正面遭遇上了。 石墙的缺口已经被葡萄藤占满,绿色的藤蔓,在隆冬时节,异常的显眼。 黑甲骑兵们意识到这些植物不寻常,却不知道,这些植物有多凶暴。骑兵们举起长枪和重剑,想要割开藤蔓,开出一条路,却不想葡萄藤没割开,连人带马都被捆了起来,紧接着,被两旁的甘蔗噼里啪啦一顿狠抽。晕一个,藤蔓松开,甘蔗一击飞抽,大兵圆润滚走,下一个继续。 在葡萄藤和甘蔗的联合绞杀下,所有冲锋在最前方的骑兵,都被修理得光芒万丈,瑞气千条。用形象一点的话来说,就是“不要太爽哦”。 宋默和格里兰人看得直啧舌,看着修理过自己的家伙去修理别人,怎么就这么爽呢…… 就在宋默以为战斗将以我方的压倒性胜利结束时,一股可怕的威压骤然降临,黑甲骑兵队伍如潮水般向两边分开,骑着战马的黑炎,缓缓走了出来。 金色眼眸的国王,举起手中的长剑,空气中开始出现可怕的漩涡,“宋默格里兰……” 话音刚落,黑炎手中的剑猛然挥下,可怕的剑气携着风雷之声,劈开了大地。挡住骑士们的围墙轰然倒塌,绿色的藤蔓瞬间枯萎,甘蔗被拦腰斩断,剑气依旧未尽,直直指向宋默。 一股狂风突然平地而起,剑气如遇上了一道无形的屏障,不能再近分毫。 狂风过后,一个修长的身影,挡在了宋默的身前。 “瑞斯?” 褐发美人侧过头,看着有些惊讶的宋默,眨眨眼,血红的唇瓣勾了勾,“亲爱的,巨龙可不适合玩游戏。他们的性格,都不太好。” 宋默:“……” 第67章 “魔族?” 黑炎举起长剑,剑尖直指挡在宋默身前的瑞斯梅尔斯,“黑暗的种族,就该捆缚在地底的深渊。” 话落,长剑凌空劈下,剑气如狂吼的巨兽,撕开狂风,张开狰狞的巨口,猛扑向迎风而立的魔族。 瑞斯收起了脸上的笑容,海蓝色的双眼变成了血红,手中的长剑化为了黑色的长弓,缠绕着金色花纹的黑色箭矢,如疾风般射出,似长鸣的蛟龙,同黑炎的剑气硬生生的撞在了一起。 巨兽与蛟龙,撕咬,碰撞,力量与力量的绝对抗衡。 这种力量已经完全不是可怕能够形容的了。只要看到站得近了一些,来不及闪避,被波及的黑甲骑士们的惨状,就能知道。 胳膊与大腿齐飞有木有? 铁罐烧烤有木有? 反人类有木有? 看到这一幕的宋默,忍不住张大了嘴巴,靠之,老子果真是穿越到了魔法世界…… 在问候过穿越大神的妹妹之后,宋默突然想再问候一下这位大神所有的直系亲属。这特马地悲惨世界,面对这样的非人类,小强一般奋起,难度都有五颗星。 被宋默拍扁的艾尔特,足以现身说法。 黑马奥萨刨了刨前蹄,打了个响鼻,突然撒开四蹄,径直朝瑞斯冲了过去,浑身上下充满了野牛般的气势,大有为了马背上的主人,撞死眼前这丫的架势。 马上的黑炎手持长剑,黑色的斗篷随风飞舞,像是在身后张开了一对黑色的翅膀。 瑞斯手中的长弓再度化为了长剑,单手持剑,另一只手在半空中划出一行扭曲的符文,符文像是有生命一般,缠绕在他的手掌和前臂之上,在奥萨非猛冲到近前,黑炎的剑即将凌空劈下时,瑞斯突然单膝跪地,掌心猛的拍在了大地之上,黑色的符文沿着掌心流入了大地,一声可怕的巨响,大地,裂开了。 离开的大地,让宋默想起了侏儒骷髅被瑞斯弄出来的场景。这次瑞斯劈开的裂缝,可比上次大得多了…… 裂缝中涌出了一团黑色的气息,黑炎猛地拉紧了缰绳,奥萨非直立起身,在掉进地底裂缝前一刻,硬生生停下了脚步,烦躁的甩了甩头颈。 瑞斯缓缓的抬起头,看向对面的黑炎,妖艳的脸上,浮现出了一个不怀好意的笑容。鲜红的唇瓣之间,露出了雪白的牙齿。 黑炎皱了一下眉头,奥萨非也突然安静了下来。 瑞斯站起身,再度画出一行黑色的符文,血红色的双眼深处,涌出了噬人的凶光,“我会让你知道,觊觎别人的东西,是件多么愚蠢的事情!” 黑色的符文迅速扩散,迅速布满了瑞斯的整条手臂,随后像是一条黑色的灵蛇,钻进了大地的裂缝之中。片刻之后,一个巨大的头颅,突然从裂缝之中出现,满布利齿的大口,喷出了一团黑色的龙息,锋利的巨爪搭在裂缝的边缘,在可怕的吼声中,大地被撕裂了。 一具巨龙的骷髅。 庞大的身躯,昭示着它拥有多么可怖的力量。 “骨龙?” 黑炎看着眼前突然出现的巨龙骷髅,握剑的手,越攥越紧。金色的双眼燃起了熊熊怒火。 “肮脏的魔族,竟然敢亵渎龙族!” “亵渎?”瑞斯走到骨龙的身边,骨龙像是一只急于讨好主人的宠物一般,低下了巨大的头颅,任由瑞斯拍了拍它巨大的前牙,之后一跃而起,站在了它的头顶,“难道你不觉得,它现在很开心吗?” 似乎在验证瑞斯的话,骨龙巨大的尾巴摇了摇,掀起了一阵狂风,因为骨龙的突然出现陷入呆滞状态的数名黑甲骑士,被掀上了半空。直接飞出了十几米,啪一声,掉在地上,人事不省。 瑞斯这次召唤出的骨龙,比上次的侏儒骷髅给力太多,在瑞斯的一声令下,骨龙迈开大脚丫,直接朝黑炎冲了过去!脚步声砰砰作响,仿佛大地都在颤抖。 巨大的龙口张开,喷出黑色的龙息,锋利的爪子抓下,转瞬间就在地上留下了数道深达几米的爪痕。 黑炎骑在奥萨非的背上,高举起长剑,每一道剑光过后,都会有几块骨头落地。对骨龙来说,这些骨头渣子都是毛毛雨,但对战场中的其他人来说,这些骨头就像是一块块巨石,一旦被砸到,不死也得终身残疾。 宋默和格里兰人早在瑞斯召唤出骨龙的那一刻,就远远的躲开了,他现在完全看不清瑞斯的表情,只能看到他随风飞舞的长发和黑色的长袍。 不过,现在的情况是,这个站在一大堆骨头架子上的褐发美人,无论怎么看都像是威胁世界和平的恐怖分子。而黑炎则成了单枪匹马同邪恶势力做斗争的勇士。 那自己是什么? 邪恶势力的同伙?威胁世界和平的共犯?终将被正义人士推倒掉装备的幕后大BOSS? “领主大人……”不知何时来到宋默身后的老约翰突然开口说道:“这样下去,真的可以吗?” “什么?” “他们战斗的地方,您觉得没什么问题吗?” 战斗的地方?问题? 宋默不解的看了老约翰一眼,随即将目光转向战场,瑞斯和黑炎正打得热闹,战斗已经进入了白热化。不知何时,奥萨非也改头换面,身形庞大了三倍不只,头顶长出了一只锋利的独角,黑色的鬃毛像是一根根钢针,嘴里长出的两颗獠牙散发着骇人的寒光。 话说,马是吃素的吧? 看着奥萨非,宋默真的不确定。 骨龙上的瑞斯和奥萨非上的黑炎,几乎是你一剑我一剑互砍得不可开交。骨龙和奥萨非也是你一爪子我一蹄子打在了一起。骨龙是爪子尾巴齐上,奥萨非也丝毫不落下风,就算蹄子蹬不到,它还有角,顶你丫的! 除了这四位,战场上的其他人,都自动自发的成了看客。这样侏罗纪似的战场,不是一般人能参与进去的,除非是不要命了。 “管家,我还是不太明白。” 老约翰叹了口气,领主大人平时不是挺聪明的,怎么事实摆在眼前,脑子却还是转不过弯来? “领主大人,这里是格里兰,您的领地。” “所以?” “难道您不觉得,刚刚被那头骨龙一脚踩塌的建筑物,很眼熟吗?” 建筑物? 宋默转头看向已经成了一堆废墟的建筑物,呆滞五秒,突然反应过来,那是,他的领主府?! “感谢上天,您终于想起来了。” 宋默瞪大双眼,看着骨龙和战马你一脚,我一蹄子的踩在废墟之上,瑞斯和黑炎你一剑我一剑把他的领地砍得面目全非。地上的房子彻底没有了,完全没有修补的可能。那地下的呢?他之前怎么没想到,这么大的一个骨头架子从地下钻出来…… “管家,要不,派人去看看?” “领主大人,已经不需要了。”老约翰把身后一个灰头土脸的老地精推了出来,“他们就是刚刚从地下城逃出来的。” 宋默呆滞了,愕然了,看着被瑞斯和黑炎蹂躏,又被骨龙和奥萨非踩踏,变得满目疮痍的领地,下巴掉在了地上。就在他的目光注视下,领地的一角,轰隆隆塌陷了…… 宋默哆嗦着嘴唇,双手抓头,发出了一声惨叫,“瑞斯!黑炎!我X你们祖宗十八代!” 战团中的两人,都被宋默突然爆发的吼声吓了一跳,就连骨龙和变成了独角兽的奥萨非都呆滞了片刻。 这个人类,肺活量可真惊人。 宋默却不管那么多,特马地原来精灵和魔族拆房子只是个开胃菜,魔族和巨龙互殴,才真的会要了他的老命! 领主府没了,地下城被埋了,金币全都打长着翅膀飞走了! “管家,重炮推出来,迫击炮扛出来,投石器架起来,老子要宰掉这两个混账王八蛋!” 宋默彻底愤怒了,他已经不去想这样会不会将自己的秘密暴露在黑炎面前,也没办法去想这么做的后果,他现在只想灭了这两个家伙! 随着宋默一声令下,侏儒骷髅们熟练的将炮口指向了战场中的瑞斯和黑炎,就连骨龙和奥萨非也没有放过。 “开炮!用炮弹砸死他们!” 宋默举起右臂,重重挥下,五部重炮,十二部迫击炮,以及填装了火药弹的投石器同时开火,顿时,硝烟四起,火光漫天。 “巨龙?去你丫的!”轰! “魔族?也去你丫的!”轰轰! “老子特马地不过了!”轰轰轰! 一炮接着一炮,瑞斯已经被宋默轰过一次,有了经验,迅速闪躲开。黑炎之前没有见过火炮,遇到迎面飞来的炮弹,直接用手中的长剑一挡! 无知是要付出代价的…… 炮弹在近距离炸裂,爆炸的威力将黑炎直接从奥萨非的背上掀了下来!凭借巨龙强悍的身体,黑炎毫发无伤,黑色斗篷却被烧掉了半截。 黑炎甩掉肩上的斗篷,举起长剑,看着长剑上的裂纹,拧起了眉头,“这是什么?” 就在黑炎疑惑的瞬间,一片阴影突然从天而降,骨龙巨大的脚丫子,对着他,正正当当的踩了下来…… 第68章 骨龙威力十足的一脚踩下,黑炎一国之王的尊严荡然无存。 全场寂静。 连发飙中的宋默都愕然的忘记了下令,只有丝毫不被外界影响的骷髅们,依旧小蜜蜂似的忙着。瞄准,定位,填装炮弹,轰的一声,刚把黑炎踩在脚下的骨龙,被一枚重炮炮弹炸了个正着。 一根硕大的肋骨直接粉碎性骨折,扑簌簌的掉在了地上。 继续寂静。 骨龙没有痛觉,一根肋骨没了,完全没有大碍,只是踩在黑炎身上的大脚丫,突然被自下而上一剑刺穿,剑气爆裂,半个脚丫不见了踪影。一只脚完全无法支撑如此庞大的身体,骨龙如山般的身躯猛的向一侧倾倒,轰然倒地。 黑炎单手握剑撑在地上,浑身上下沾满了尘土,丝毫不见之前的尊贵霸气。 瑞斯跳下骨龙的头颅,拍了拍不断甩着尾巴,貌似不甘心的骨龙,等到大家伙安静下来,转身看向黑炎。黑炎手中的长剑爬满了如蛛网般的裂纹,仿佛下一刻就会四分五裂,但国王的骄傲不允许他退后半步,长剑再度平举,金色的双眼中涌起了不属于人类的暴戾。 瑞斯挑起了一边的眉毛,血红色的是眼眸中满是杀意。 魔族与巨龙,光明大陆最强悍的两个种族,一旦开战,不死不休。 就在这时,三枚重炮炮弹精准的朝他们飞了过来,当头砸下。地面上的皑皑白雪早已不复存在,爆炸掀起了滚滚的烟尘。烟尘过后,两个毫发无伤的强悍美人继续叮咣打在一起,姿势很好看,态度很嚣张,破坏力很强大。 片刻不到,领地再度被轰塌了一角。 “领主大人,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必须想办法让他们停下来。” “管家,你觉得这可能吗?” “……不太可能……” 宋默咬牙切齿的说道:“这两个混蛋玩意,不给他们点颜色瞧瞧,我实在不甘心!” “可是……”老约翰迟疑了一下,还是开口说道:“刚刚发生的地陷,有一半原因,是炮弹炸的。” “……” “所以,即便不能阻止他们继续斗殴,您也不能再开炮了。毕竟,别人拆了您的房子,事后还可以索要赔偿,如果您自己也动手拆……金币很可能就要不到了。现在的情况是,您能要到的金币,已经大量缩水了。” “……管家。” “是的,领主大人。” “这些话,你为什么不在我开炮之前说?” “说了您也不会听。” “我是那么不讲理的人吗?” “很可惜,有的时候,您的确是这样。” “……” “您不用灰心,格里兰家族的人,都是这样的性格。只是您的个性更加激烈一点。” “……”这是安慰还是落井下石? 在老约翰苦口婆心的劝说下,宋默终于下令停止炮击。事实上,即便他不下令,炮弹也已经告罄。重炮炮弹和简陋的火药弹完全不一样,每制造一枚,都要耗费大量的矿石和火药,看着堆积一地的弹壳,宋默的心都在滴血。 抬头看向在地上打的不过瘾,直接飞上半空的瑞斯和黑炎,宋默恨得牙痒痒,难道遇上这种非人类,自己就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了? “就算杀不死,逮住了修理一顿,也是好的啊……” 宋默握紧了拳头,双眼冒火,杰里斯的声音突然传来,“我可以帮你。” 宋默倏地回头,金发的精灵就站在距离他不到三米的地方,绿色的斗篷纤尘不染,和战场里打得难解难分的两个非人类,有着天壤之别。 宋默看着杰里斯,皱了皱眉头,“你会有这么好心?” “事实上,这并不是什么好心。”杰里斯走到宋默面前,单手挑起宋默的下巴,“这是交易。” “交易?” “是的。”杰里斯点点头,翠绿色的双眼闪过一道难解的光芒,“我可以帮你困住他们,但你必须答应我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 “一件你完全可以做到的事情。” “好,成交!” 宋默知道杰里斯的条件不会是什么简单的事情,但他现在没有别的办法。人类已经无法阻止瑞斯和黑炎了,只有用非人类,才能阻止他们。 杰里斯见宋默点了头,松开了宋默的下巴,却在下一刻扣住了宋默的后颈,淡粉色的唇落在了宋默的眉间,印下了一个仿佛带着青草气息的吻。 在杰里斯吻他的瞬间,宋默能明显感到右手背上的叶片状花纹隐隐发热。宋默举起手,发现花纹上增添了一片叶子。 “这是怎么回事?” “契约。” 杰里斯言简意赅,撩起了长发,他耳后的花纹,也增添了和宋默手上一般无二的图案。 虽然瑞斯和黑炎正打得不可开交,但两人都没漏掉刚刚杰里斯吻宋默额头的一幕。 “该死的精灵!” 两道剑气同时一转,直接朝杰里斯劈了过去。 杰里斯一把捞起宋默的腰,避开了足以劈开大地的可怕力量,落到几米外,放开宋默,双臂张开,绿色的光芒涌出,地底再度传来了震动,无数藤蔓植物破土而出。 这些深褐色的藤蔓比杰里斯种植的葡萄藤粗了几圈不止,还带着锋利的尖刺,破土之后便开始疯长,一旦缠绕在人的身上,会像捕食到猎物的巨蟒一样,越缠越紧。藤蔓之后是大片大片红色的鲜艳花朵,比成年男人拳头还大的花苞逐个绽放,空气中顿时弥漫着沁人心脾的香气,颗粒状的花粉随风飘散,一旦吸入,浑身的力气仿似在瞬间被抽干,半步也移动不了。 杰里斯周身的绿光愈发耀眼,藤蔓和花朵有意识一般,包围了瑞斯和黑炎。 即便两人实力强悍,动作之间,还是慢了半拍。褐色的藤蔓立刻缠绕而上,将两人捆了个结结实实。挣开了一层,又是一层,体力不断被消耗,藤蔓却仿佛无穷无尽。 确定两人短时间内没办法挣脱之后,杰里斯转头看向宋默,“这样……” 话说到一半就停住了,宋大领主已然倒在地上,睡得不省人事。 放眼一望,整片战场中,能够站立的人,已经寥寥无几。 管家老约翰是仅剩的几个人中最清醒的一个,他走到宋默身前,弯下腰,将宋默横抱了起来。满头华发的老人,抱起一个二十出头的青年,却毫不费力。 “杰里斯阁下,”老约翰抱着宋默,站在杰里斯面前,“不论您在打什么主意,希望您不会真的伤害领主大人。” “不然呢?” “我听说过精灵很记仇。”老约翰一字一顿的说道:“人类也一样。” 话落,老约翰抱着宋默转身离开,不去看杰里斯现在是什么表情。几个地精在前面带路,虽然大部分地下城都被掩埋了,但是仍有一部分幸免于难。领地里的老人女人和孩子现在就躲在那里。地下城的主城堡也在之前的战斗中幸存了下来,只不过,一角被炮弹轰塌了。如果宋默知道了这件事,恐怕打死也睡不着了。 天空中飘起了雪花,雪花中夹杂了大大小小的冰雹,因为花香和花粉沉睡过去的人,陆续被冰雹砸醒,几个倒霉的家伙,直接被砸中了脑袋,再度昏迷过去。 雪越下越大,冰雹越来越多,整块整块比拳头还大的冰块从天而降,瑞斯和黑炎几乎是同时将困住自己的藤蔓全部扯得粉碎。杰里斯也没兴趣再催动藤蔓困住他们。即便他很想杀死那个魔族,抢回博德的灵魂,现在也不是个好时机。 宋默被老约翰带进地下城之后,不久就醒了过来。得知正在下冰雹,地面上的建筑全都被摧毁,架起的帐篷挡不住冰雹,黑炎带来的黑甲骑兵们陷入了麻烦,不少人已经受伤之后,想了想,说道:“管家,让地精放他们进来吧。” “领主大人?” “按照我说的做。” “遵命,大人。” 管家老约翰带着强森和几个地精离开,瑞斯推开门走了进来。身上的衣服已经换过了,战场上的硝烟也被洗去,眼中褪去了血腥和戾气,恢复了海一般的深蓝。 “第一次看你穿白色的衣服。”宋默看着瑞斯,突然笑道:“你这样,根本不像魔族。” 见宋默笑了,瑞斯似乎松了口气,走到床边坐下,将宋默搂进了怀里,头埋进了宋默的颈项,温热的呼吸,吹拂在宋默的颈间,引起了一阵颤栗,“你觉得,魔族该是什么样子的?” “我也说不太好。”宋默挑起一缕褐色的长发,“总觉得,不该是你现在这样。不过,这样也很养眼就是了。” “……你不生气了?” “你说呢?”宋默突然语气一转,表情一冷,用力一扯握在手里的长发,“你觉得,我该继续生气,还是不该?” “亲爱的,我错了。” “你哪里错了?” “不该修理那条巨龙?” “不对!”宋默扳过瑞斯的脸,“你修理他没错,但是,不应该在我的家里修理!还把我家的房子拆了!你知道盖这个地下城,我花费了多少金币,耗费了多少精力吗?!” 宋默越说越生气,愤怒之下,直接将瑞斯按倒在了床上,单膝顶在瑞斯的胸前,一手扣住了瑞斯的脖子。浑然不觉解开了扣子的衬衫随着他的动作滑落,露出了锁骨和蜜色的肩膀,“老子赚点钱容易吗?盖个房子容易吗?!你知不知道,老子现在愤怒得想杀人?” “……” “你脸红什么?!” “……” 等等,什么东西顶着他? 宋默回手一把抓住了刚刚顶在自己身上的某物,愤怒迅速消散,理智瞬间回笼,这特马地,那个?! 瑞斯仰躺在床上,发丝凌乱,满面潮红,“亲爱的,不要这么大力,哦!” 哦你妹! 宋默脸色发青,额头蹦起了一排青筋。 “亲爱的,向我发泄你的怒火吧。”瑞斯眼含春水,粉红的舌尖探出唇瓣,舔了舔唇角,“来吧,我承受得住!啊!” 啊你大爷! 宋默额头的青筋连成了一片。 深呼吸,不能中计,不能和这个不要FACE的妖孽一般见识! 做了几番心里建设之后,宋默一把揪住了瑞斯的领子,“你听好,房子是你拆的,你就要负责。否则……” “否则?” “否则,”宋默咬咬牙,去特马地,老子拼了,“否则,你一辈子也甭想上我的床!” 静默两秒,瑞斯一把握住了宋默的腰,双眼放光,“也就是说,把房子修好,我就能上你的床了,是吧?” “不是……” “亲爱的,你果然是喜欢我的,只是表达的方式太含蓄了点!” “真不是……” “亲爱的,我这就去!金币不是问题,材料不是压力,等着我!” “我……” 宋默一句话没说完,瑞斯已经翻身跳下了床,直接冲了出去。宋默维持着一个姿势,足足僵硬了五分钟。 这是不是就是所谓的,强买强卖? 这下子,大事不妙了……想赖账的话,他该躲去哪里? 与此同时,黑炎和黑甲骑兵们已经被老约翰带进了地下城。眼前的城市虽然已经被损毁泰半,仍不损其恢弘的气势。 地精们忙着清理掉落的石块和木料,侏儒们帮忙用滑轮吊车运送土石,矮人兄弟和铁匠们竖起了更多的吊车,地下城的清理工作进行得有条不紊。 地精,侏儒,矮人,和人类? 黑甲骑兵们不约而同的想揉揉自己的双眼,幻觉吗? 黑炎看着这一切,则陷入了沉思。 第69章 看着眼前陌生的一切,矮人加兰德首次对自己的方向感产生了怀疑。 沟壑万千,瓦砾遍地,巨大的深坑几乎是一个连着一个。地面上所有的建筑都不见了踪影,连格里兰的标志,领主府,都变成了一片废墟。 这里是格里兰?他是不是走错地方了? 一头庞大的骨龙躺卧在遍地的碎石之上,看到加兰德的商队,抬起头,张嘴就喷出了一股黑色的龙息。 加兰德忙不迭驾着马车闪避,身上的斗篷还是被烧穿了一个大洞,脸上的胡子也险些被火燎到。 幸好骨龙只是冲他们喷了一口龙息,没有直接追过来,否则,加兰德商队,很快就会成为历史了。 “老天!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加兰德坐在马车上,不解的拧紧了眉头,满脸的大胡子遮住了他的表情,却遮不去他眼中的担忧。这里分明是经历了一场可怕的战争,其中一方很有可能是来自黑暗深渊中的邪恶势力,那头庞大的骨龙就是证明! 这种情况之下,所有生活在这里的人,恐怕都不能幸免。 加兰德想起罗德之前说要留在格里兰,再看看眼前的满目疮痍,忍不住流下了两行热泪,“罗德,我的老友,你死得可真惨啊……” 就在加兰德为罗德哀悼的时候,一个怒气冲冲的声音突然传来,“你说谁死了?!” 加兰德朝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只见马车前方突然出现了一个地洞,罗德半截身子露出地面,正向外边爬。 加兰德悚然一惊,“诈尸?!” “去你的诈尸!”罗德终于爬了上来,抓起一块石头就朝加兰德扔了过去,“老子还活着!” 和罗德一起爬出地洞的还有几个地精,最后是管家老约翰和领主随从强森。 加兰德跳下了马车,大步朝罗德走了过来,“谢天谢地,你还活着!” 罗德一拳捶在加兰德的肩膀上,“你比约定的时间晚到了两天。” “这糟糕的鬼天气,我已经尽力了。”加兰德反捶了罗德一拳,“而且格里兰领主要的矿石量太大,为了凑齐,我可是费了不少力气。” “别在我面前说这些。我们从刚睁开眼睛就认识,你的话骗不了我。”罗德抓了抓大胡子,“不过你也算是运气好,如果真的按照约定的时间来格里兰,恐怕也要被波及……” “和格里兰变成这样有关?” “说来话长,这件事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清楚的。” 罗德说到这里,突然停住了,管家老约翰上前,拿出之前宋默和加兰德签署的契约,“加兰德先生,我们可否先交易?您可以之后再向罗德了解事件的详情。” “啊,对!”加兰德点点头,“的确应该这样。” 加兰德取出了另一份契约,和老约翰仔细核对两份契约上的条款,确认无误之后,加兰德将十车矿石交给了老约翰。 “这是和领主大人约定的矿石中的一部分,其余我会在半个月后送来。” “好的,您是个诚信的商人,相信我们会合作愉快。”老约翰将约定数量的金币交给了加兰德,两袋沉甸甸的金币到手,连吹在身上的寒风似乎都温暖了许多。不过加兰德并没有将两袋金币全部收下,而是将一袋还给了老约翰。 “加兰德先生?” “是这样,管家先生。”加兰德说道:“上次领主大人交给我代售的书册,五十本已经全部售罄。我想,如果可以,能否再给我一些?” 老约翰笑着点了点头,说道:“当然,领主大人事先已经吩咐过了。” 刚刚一直没出声的地精走上前来,每人手里都捧着一个包裹。 “这里是一百本,领主大人说,您可以先拿去,不需要预付定金。”老约翰一边让地精将小X书送上加兰德的马车,一边将加兰德还给他的金币又交给了加兰德,“另外,领主大人希望能从您这里买到一些建筑材料,您也看到格里兰现在的情况了。” “我明白了。”加兰德将金币和包裹都妥善放好,对老约翰郑重说道:“请您转达领主大人,加兰德一定不负重托。” “既然这样,那这份补充契约,也请您签一下吧。” 老约翰取出了宋默提前拟好的契约,加兰德浏览了一遍上面的内容,毫不犹豫的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老约翰将契约收好,带着地精和强森回到了地下。十车矿石,仅凭他们是无法运回地下仓库的,必须找更多的人来帮忙。 老约翰等人离开后,加兰德一边卸车,一边向罗德打听之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偶尔瞅瞅趴在不远处的骨龙,好像罗德对这个庞然大物并不怎么在意,它也没像之前攻击自己的商队一样攻击罗德,难不成,一伙的? 可是,只有亡灵法师和魔族才能召唤出骨龙吧?矮人一族向来对亡灵法师和魔族都没有好感,对他们的厌恶,几乎和精灵并驾齐驱。 罗德坐到了一块石头上,说道:“事情是这样的……” 随着罗德的叙述,加兰德脸上的表情变得越来越奇怪。 格里兰和西北行省联合军事演习?光明教会骑士团想插一脚,结果被团灭,金色骑士还被成功劝降,弃明投暗? 奥比的巨龙国王黑炎御驾亲征,领主的彪悍魔族情人披挂上阵,巨龙和魔族大战八百回合,将格里兰弄成了现在这样? “罗德,你在讲笑话吗?” “我也希望这是个笑话。”罗德叹了口气,“看看眼前,你就知道魔族和巨龙的破坏力有多大。不过,最强悍的,还是领主大人。”罗德的眼中疑似出现了闪光的星星,如果双手合十,抬头十五度望向前方,简直是恋爱中少女最详实的写照,“他用一种可怕的武器,把魔族和巨龙都给殴了!” 至于杰里斯把除了黑炎和瑞斯之外的大部分人都弄晕的神来一笔,被罗德刻意忽略了。矮人和精灵向来不对盘,从嘴里说出杰里斯的名字,都会让罗德浑身不自在。 “……那现在的情况是怎么样?”事实上,加兰德很想问一句,单挑魔族和巨龙的领主大人,还活着吗?说不定受了重伤,否则,来和他交易的怎么会是一个管家? “现在的情况很复杂。”罗德托着下巴,抓了抓胡子。 “怎么?” “魔族和巨龙都在领主大人的地下城里。都在帮忙重建地下城的工作,可实际上,破坏的,比重建的要多得多……” 加兰德拧着眉毛将罗德的话总结了一下,得出以下结论:巨龙攻打格里兰,魔族挺身而出。巨龙和魔族斗殴,对格里兰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格里兰领主发飙了,对两人进行了无差别攻击,结果却变成了巨龙和魔族一起帮忙领主重建地下城? 逻辑上完全说不通啊! “别想了,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的。”罗德拍了拍加兰德的肩膀,“你只需要知道,宋默格里兰是个神奇的人,任何事情发生在他身上,都不用感到吃惊。 “……” 被罗德称赞为“神奇领主”的宋默,此刻正在哀悼小金库里即将枯竭的金币。 为了让加兰德尽快把余下的矿石和材料送来,宋默不得不忍痛让老约翰将金币如数给了加兰德。看着老约翰从小金库里取出来的金币,宋默的心在滴血,为了避免脆弱的心脏受到二度打击,他干脆没有去见加兰德,将交易事项全都委托给了忠心耿耿的管家。 眼不见为净。 可想起重建地下城需要耗费的金币数量,宋默就忍不住想竖中指。原本以为自己已经带着领民大步跑在奔小康的道路之上,却没想到,凌空出现一只大脚,直接将他踹回了起跑线后边。 不对,不是一只大脚,是两只!他丫丫的,早晚有一天,把这两只大脚丫全都剁掉! 可当务之急不是跺脚丫,而是金币!小金库剩下的钱,根本不足以支撑整个地下城重建。就算瑞斯能帮忙,没有材料,也是白搭。 小X书虽然能赚钱,但比起宋默需要的金币数量,只是杯水车薪。 最快的赚钱办法,除了抢劫,就是做糖和葡萄酒生意。宋默之前计划得很好,只要能和黑炎签订契约,有了奥比这把保护伞,地下仓库里的白糖,和几十桶葡萄酒,马上能给他带来大量的金币。 可谁能想到,黑炎不按牌理出牌,他直接带着大兵来自己家里大耍流氓! 流氓没耍成,干脆利用宋默的一时“善心”盘踞到了地下城里,顺便占领了储存白糖的仓库,短短一天时间,库存的白糖就少了五分之一! 宋默第一次看到黑炎吃糖的样子,眼睛险些瞪脱窗,后悔得想挠墙。他发扬什么风格,假装什么圣母,让这些家伙在外边被冰雹砸死多好? 现在可好,请神容易送神难,引龙入室,白糖难保。 为了自己的财产安全,宋默只能关门放瑞斯。魔族和巨龙又一次大打出手,虽说有意的克制了力量,可仓库还是塌了…… 宋默已经不去想能不能和黑炎做生意了,他只想早点送走这条瘟龙,大不了,把从仓库里抢救出来的白糖,全都送给他! 可黑炎却告诉宋默,短时间内,他没有离开的打算。 “这里很好,你也不错。” 说完这句暧昧不明的话,任性的国王不只赶走了西北行省来接他的官员,还下令留在地下城的黑甲骑兵们帮忙一起“义务劳动”,重建地下城。 黑炎的举动让宋默费解,瑞斯却直接血红了眼睛。魔族和巨龙再度对上,刚清理了一半的废墟,再度塌陷一角。 杰里斯走到泪流满面的宋默身边,说道:“需要我帮忙吗?” 宋默挂着两行面条泪转过头,他再也不说精灵是腹黑霸道的生物了,绝对是好人啊! 可谁能想到,刚被发了好人卡的杰里斯,召唤出的藤蔓直接毁掉了地下城的主干道…… 灰头土脸的地精和侏儒开始抱团痛哭,照这样下去,猴年马月才能把重建工作完成啊…… 宋默心头狂奔过一群草泥马,特马地这三个非人类全都和他有仇是吧?! 第70章 在三个非人类的联手努力下,经过一个星期,地下城被损毁的面积达到了三分之二。就算地精和侏儒的工作效率再高,也比不上地下城被破坏的速度。往往是刚清理好一个城区,另一个城区就轰隆一声塌方了。 地精和侏儒的眼泪已经流成了河。 照这样下去,不用一个月,地下城的“拆迁”工作就能顺利完成,宋默也不需要再为重建费用忧心了,完全可以快快乐乐的和他的领民们卷着包袱去睡大街了。 宋默习惯了有房一族的生活,不想去幕天席地的和大自然做亲密接触。这样的天气,睡大街会死人的。 “不能这样下去了!” 宋默握紧拳头,砰的一声砸在了桌子上,现在几乎全部格里兰人都被地下城的重建工作绊住了手脚。根本无暇顾及其他。 小X书很长时间没更新了,交易给加兰德的一百本,已经是前段时间画出的全部,赛万斯那里已经断货了。不过现在黑炎盘踞在自己家里搞破坏,估计总督大人也没心思来和自己讨论违约的问题。 矮人兄弟忙着帮地精和侏儒清理和重建地下城。他们的铁匠作坊和高炉在不久前的那场魔族与巨龙的斗殴中被毁了个彻底,同格里兰的领主府一起,成为了历史。 之前关在小黑屋里的纳尔逊公爵在领主府被毁时,奇迹般的逃出生天。作为唯一的小X书创作主力,再次被宋默关进了地下城堡里的小黑屋。 公爵大人跳着脚抗议,宋大领主选择无视。 金色骑士艾尔特已经能活动自如,并且出人意料的,在地下城的重建工作中,发挥出了重大的作用。 例如,某处土石塌方,大叫一声艾尔特,金色骑士立刻披挂上阵,金色斗气往上一顶,众人成功逃生。 不过,就算如此,艾尔特一个人还是独木难支,塌方事件接二连三,不少人都受了伤,哈洛德的黑诊所又一次人满为患。 至于甘蔗和葡萄…… 杰里斯倒是来问了宋默,宋默只能摇摇头。制糖作坊都没了,种出来也没用。 想到这里,宋默站起身,“再这样下去,地下城永远也建不好,就算建好了,大家也都要去喝西北风了。” 归根到底,造成这一切的源头,还是那头大肚子龙。只要搞定了他,一切就都能解决了。至于地下城重建好后,瑞斯与床的问题,被宋默刻意忽略了。 打定主意,宋默决心去和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好好谈一谈。 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实在不行,他就多出点血,就算不能把那头大肚子龙马上赶走,至少也不能让他继续“帮倒忙”了。 结果宋默昂首挺胸走到门边,握紧门把,刚把门拉开,就险些和站在门口的人撞个正着。 黑色的长袍,宝石镶嵌的腰带,垂落腰际的黑发…… 宋默有些僵硬的抬起头,扯了扯嘴角,“国王陛下,日安。”这算是说曹操,曹操就到吗? 黑炎低下头,看着只到自己下巴的宋默,捻起了一缕和他一样的乌发,神色不明。 “日安。” 宋默握了握拳头,一边给自己打气,一边说:“陛下,我有件事,想和您谈一下。” “是吗?”黑炎松开了宋默的头发,“我也有件事,想和你谈一下。” “什么?” 宋默有些摸不着头脑,难道,是糖不够吃了? “城堡一层的穹顶壁画,你是否可以解释一下?” 宋默眨眨眼,不太明白,穹顶壁画? “需要我提醒一下你吗?”黑炎抬起了宋默的下巴,“屠龙勇士,恩?” 宋默恍然大悟,之后脸色刷的变了。 地下城堡损毁的一角,是被宋默自己发射的重炮炮弹轰塌的。那里是城堡的一部分,也是整座城堡的雏形。最初作为领主的私宅而建造,穹顶和墙壁上,都绘有格里兰家族的光荣史。 抢劫,反抗暴政和屠龙……更糟糕的是,地精绘画的人物,都是以宋默本人为蓝本的。 整个地下城堡,仅此一处。 今天这片建筑刚被地精清理出来,黑甲骑兵们也帮了忙。在看到残破的穹顶壁画时,大兵们的脸色变得比雪还白。 于是,盘踞在地下城里的大肚子龙终于看到了宋大领主捏造的家族光荣史。 身为巨龙的国王,看到这样的壁画,没有第一时间把整座城堡拆了,已经是很给宋默面子了。 但是,宋默本人就悲催了。 “我想,你应该能给我一个很好的解释。”黑炎直接单臂揽住了宋默的腰,将他抬高到和自己的视线平齐,金色的双眼闪过一道让宋默心惊胆战的寒光,“否则……” 宋默张张嘴,他真心冤枉。当时让地精们画这些内容,不过是随口一说,他压根就没想到,某天真的会有一头巨龙住进他的家里。 如果知道这些,打死宋默也不会让那些绿皮画屠龙。还把他画成了屠龙勇士,这除了找死还有别的解释吗? 黑炎的手臂越勒越紧,宋默觉得自己的腰快要断掉了。 “说话。” 宋默嘴角抽了抽,证据摆在那里,在黑炎的眼中,他肯定是良心大大的坏了!他现在说什么都是错。瑞斯现在不在这里,手枪对这头皮糙肉厚的大肚子龙没用,自己几乎是无计可施。 不过,看黑炎的样子,似乎没打算把他死啦死啦地…… 宋默眼珠转了转,心下有了主意。 “国王陛下,壁画什么的,那完全是胡诌,您大肚子大量,别和我一般计较成不?为了您的宽宏大量,我为您介绍一笔赚大钱的生意,您看怎么样?” “赚大钱的生意?” “对,一旦生意做成了,用金币和宝石铺床绝对不再是梦想!” 用金币和宝石铺床…… 不得不说,巨龙爱钱的天性,是他们的一大软肋。如果宋默继续对黑炎解释壁画的问题,今天他不会有好果子吃,提起金币,马上成功转移了黑炎的注意力。 “什么生意?”黑炎下意识的问道,随即想到了自己这段时间的口粮,“糖?” “不只是糖。”见黑炎已经上钩一半,宋默脸上的表情立刻转换成了奸商模式,拍了拍黑炎的胳膊,“您先放开我,这么抱着我,您不累吗?” “不累。” “……我累。” “好吧。” 黑炎放开了宋默。宋默不着痕迹的揉了揉腰,靠之,肯定青了一圈。巨龙什么的,果然凶残,生意做成之后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宋默要带黑炎去看的,是在地下城“拆迁”工作中幸免于难的酒窖。酒窖挖在比地下城的主建筑群更深的地底,选择的地方也十分隐秘。虽然地下城现在损毁了一大半,酒窖和里面的酒桶依旧安然无恙。 在把酒桶送进来之后,酒窖就被封闭了,之后连宋默本人都没来过,今天是第一次开启。 酒窖的墙壁上镶嵌着红石,不需要火把,就能将整个房间一览无遗。五十多个酒桶整齐排列,像是列队的士兵,等待检阅。 “这就是你说的生意?” “如您所见。”时间应该差不多了,但葡萄酒的品质如何,宋默也只能祈祷了。 宋默走到最靠近里面的一个酒桶前,将一个小木桶放到下面,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拔掉了酒桶上的木塞。霎时,一股醇厚的香甜味道溢满了房间。 宋默抽抽鼻子,这似乎和他喝过的葡萄酒有点不同,或者该说,很不同。 难道是因为葡萄种类的关系?毕竟,地球上可没有会咬人的葡萄花,和喜欢玩捆绑的葡萄藤。 宋默接了小半桶红得妖异的酒液,重新将木塞塞好,黑炎已经迫不及待的走到了他的面前,金色的双眼紧盯着宋默手里的木桶,喉结上下滚动,不停的吞咽着口水。 宋默用一个木勺舀起了粘稠得不像葡萄酒,倒像是蜂蜜的液体,送进了嘴里。如果不是这股诱人的味道,他会以为这些酒已经变质了。酒一入口,宋默顿时瞪大了双眼,特马地这还是葡萄酒吗?! 黑炎见宋默咬着勺子愣在那里,干脆自己从宋默手里抢过了木桶,三口两口喝了个一干二净。 喝完了,舔去嘴角残留的一丝鲜红,似乎意犹未尽。 宋默回过神来,看看已经空了的木桶,对黑炎说道:“陛下,您之前喝过类似的酒吗?” “没有。”黑炎干脆的摇头。 “是吗?”宋默现在有些拿不准了,这除了颜色,压根就不像葡萄酒的东西,真能拿来卖吗?万一喝出问题怎么办?他只是尝了一小口,就有种醉醺醺的感觉了。都产生了错觉,看到黑炎举着酒桶对嘴灌…… 等等! 宋默立刻掐了自己一把,疼痛让他知道眼前的场景绝对不是错觉,整个人傻眼了。 鲜红的酒液滑过红唇,沿着雪白的颈项滑入衣领,本该血脉贲张的画面,看在宋默眼里,却代表着另一个意思。 他这五十桶葡萄酒,即将走上白糖的命运,也保不住了…… 但是,这笔生意,应该能谈成吧?不是有句俗话,酒桌是谈生意的最佳地点吗? 看着黑炎咕咚咕咚灌酒,宋默搓搓手掌,笑眯眯的说道:“陛下,要不要来点下酒菜?” 大丈夫能屈能伸,狗腿不要紧,金币才是真! 或许是宋默的态度和葡萄酒一起打动了黑炎,黑炎终于对宋默提出的合作事项,点了头。 于是,在一个飞雪飘零的下午,格里兰领主和奥比国王,在一个地下酒窖里,初步达成了合作协议,并在不久后签署了一份密约,作为之前宋默和赛万斯签署的合作契约的补充协议。 酒窖门外,瑞斯靠在墙边,单腿支在墙上,环抱双臂,听着宋默和黑炎讨价还价,抬起头,嘴角勾起了一抹让人心动的弧度。 第71章 三桶变种版葡萄酒灌下去,饶是黑炎,也开始扛不住了。 比起矮人酿制的麦酒与精灵酿制的果酒,宋默出品的葡萄酒,其威力堪比加强版的二锅头。试想一下,习惯了低度酒,却猛然间灌了几瓶二锅头,就算不会酒精中毒,也要撒酒疯了。 黑炎既没酒精中毒也没撒酒疯,他只是抱着第四桶葡萄酒,靠在墙边,金色的眼睛变得有些迷茫,黑发搭在肩头,有一缕黏在嘴角,将唇色映衬得愈发血红。一丝酒液沿着唇角缓缓滑落,看着他,宋默突然想起了一种生物:吸血鬼。 对他来说,黑炎的存在,的确是堪比“吸血鬼”。 坑了他的金币,占了他的武器,抢了他的白糖,现在又一爪子把他费尽辛苦酿制的葡萄酒划拉过去,怎么想,怎么觉得,自己在这家伙身上吃了太多的亏,除了窝火,还是窝火! 宋默蹲在靠在墙边的黑炎身前,双手支着下巴,眼睛眯了眯,这头大肚子龙目前的思考能力无限趋近于零,或许,他能借机讨回点便宜? 转念一想,还是不要了。就算现在自己能从他手里讨到便宜,等他清醒了,反悔或者赖账的可能性高达百分之八十。一旦惹恼了这个肚子挺大,心眼挺小的家伙,自己恐怕不会有好果子吃。 可这样,着实是憋气啊…… 或许,可以趁机掐一把解解气?扇巴掌宋默是不敢的,万一巴掌把这头巨龙打醒了怎么办?掐一下嘛,应该问题不大。 从瑞斯身上得到的应验,这些非人类绝对不是一般的皮糙肉厚,只是掐一下,应该一点作案痕迹都不会留下。 可宋默的手刚伸到一半,就被一下抓住了手腕。 宋默吓了一跳,心下开始打鼓,该不会,这头大肚子龙根本就没醉? “陛下?” 宋默试探着叫了一声,黑炎没有回答,却反射性的朝他看了过来,金色的双眼,依旧一片迷茫,没有焦距。宋默确定了,这家伙绝对是醉了,抓住他的手腕,只是本能的反应。 如此看来,就算这头大肚子龙没了思考能力,防御能力依旧强悍。幸好他刚刚没做什么出格的事,万幸啊…… 宋默尝试着想要抽回手,胳膊上的手却铁钳一样,没有半丝松动的痕迹。 “陛下,商量一下,你松开我,我给你做好吃的糖,怎么样?”对付醉鬼,绝对不能太过强硬,尤其是一头危险度达到SSS级别的醉龙。 “糖?” 黑炎呢喃了一声,声音比平时还要低沉,带着一股让人浑身酥麻的磁性,宋默不幸中招,全身开始冒鸡皮疙瘩。 太特马瘆人了,这声音,绝对秒杀老中青三代女性。 不会,对巨龙来说,是老中青三代雌性…… “是的,糖,雪白的糖,如果您愿意,我还可以为您做出奶糖,水果糖,软糖,巧克力糖——这个目前有点困难,总之,你先放开我,行不?” 黑炎的力气异常大,宋默的手腕已经开始发麻,绝对是青了。 黑炎歪了一下头,似乎在认真思考,也似乎什么都没在想。就在宋默以为做了无用功时,握着宋默的手,突然松开了。 宋默迅速收回了手,揉了揉手腕,果然青了。 是不是该找人把他送回房间,还是让他在酒窖里待着,等到酒醒再说?宋默一边揉着手腕,一边看着黑炎,或许,该把他留在这里,五十桶葡萄酒,够他醉上几天了,自己可以趁着这段时间,加快地下城的重建工作。 恩,是个好主意,就这么办!不过还是要通知一下那群大兵。免得他们找不到国王,以为自己关门放瑞斯,直接杀龙灭口了。 想到就做,宋默刚要站起身,却被黑炎一把抓住了肩膀,整个人失去平衡向前倾,一下倒在了黑炎的怀里。 霎时,葡萄酒香甜的气息直冲脑际,还混杂着另一种好闻的味道,让宋默的意识有瞬间的模糊,下一刻,一只大手托住他的后脑,一张带着酒气的温热的唇,落了下来。 宋默下意识的躲了一下,黑炎的唇落在了他的唇角。似乎对没有达到目的感到不满意,黑炎强硬的扳过宋默的脸,金色的双眼亮得骇人,瞳孔变成了一条竖立的细线。 被这样的眼睛盯着,宋默有了一种错觉,自己仿佛是即将被猛兽吞吃入腹的猎物。他开始感到害怕,本能的掏出了腰间的手枪,顶在了黑炎的胸前,没等他扣动扳机,一行黑色的符文突然出现在了眼前,缠住了黑炎,一只白皙的手从身后探出,握住了他持枪的手,“瑞斯?” “嘘,别说话。”瑞斯将手指抵到宋默的唇边,在半空中划出另一行符文,同之前缠住黑炎的符文交织在一起,室内响起了一声声催眠似的呢喃。黑炎抓着宋默的手渐渐松开,金色的双眼缓缓的合上,沉睡了过去。 瑞斯搂住宋默的腰,将他从黑炎的怀里拉了出来,拍了拍宋默的脸,“害怕了?知道害怕,还敢把一头巨龙灌醉?” 宋默张张嘴,想说他冤枉,黑炎是自己把自己灌醉的,就算他想阻止,也阻止不了。不过,瑞斯没真的把他怎么样吧? “放心,我只是让他睡一觉。真的弄死他,你会有麻烦吧?你好像还打算和他一起做生意?敢和巨龙合伙做生意,可真了不起啊……” “哦。”宋默摸摸鼻子,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瑞斯难得说话这么不留情面,好像是真的生气了? “算了,还是先离开这里吧。”瑞斯一把横抱起宋默,“不过,你酿制的酒竟然能把一头巨龙灌醉,让我也想尝尝看了……” 也想尝尝? 宋默的眼前顿时浮现出了一个画面,微醺的美人,半躺在床上,满脸晕红,黑色的长发散落肩头,一只手扯开衣领,露出了弧度优美的锁骨,殷红的唇翕合间,吐出了两个字:“好热……” 美人很养眼,画面很香艳,唯一的缺憾是,美人的性别,为男。 想到这里,宋默忍不住浑身打了个冷颤,太可怕了。为啥他想到的是汉子版不是妹子版?虽说汉子和妹子都是同一个,但这差别可不是一般的大…… 宋默脑子里的汉子与妹子激烈交锋,以至于忘记了自己正被瑞斯抱在怀里,招摇过市…… 于是,领主有个魔族情人的流言,直接升级到了格里兰即将有个魔族领主夫人的终极版。之前所谓的精灵夫人什么的,早已经被历史的车轮碾碎,掩埋在了尘土之下。 所以说,流言八卦也是有时效性的,也是需要事实为根据的。 从头至尾目睹瑞斯抱着宋默走进地下城堡的绿皮老地精,站在清理出的石堆之上,现身说法。 “有个魔族的领主夫人也不错啊。” “怎么说?” “反正咱们也不太招人待见,与其不上不下,还不如干脆将被不待见进行到底!” “高见!” “我也只是从领主大人身上学到了一点皮毛而已……” 格里兰原住民们一边忙着干活,一边低声讨论着,虽然他们自认为声音很低,却依旧传到了旁听者的耳朵里。 帮忙义务劳动的黑甲骑士脸色一滞,这段时间在格里兰的所见所闻,已经将他们的神经打造得无比强悍。毕竟,能将屠龙大模大样的画到家里屋顶上的人,整片光明大陆,也找不出第二个。 宋默格里兰,不是一般的凶悍。 不过在大兵心目中十分凶悍,敢于向黑炎和瑞斯同时开炮的领主大人,此刻却懊恼得想撞墙。回到房间之后,宋默终于后知后觉的发现,瑞斯就这样一路抱着他走了回来!期间遇到地精数只,侏儒数只,领民数只,大兵数只,矮人两只,管家一个。 “堂堂英名,毁于一旦……”宋默忧伤的四十五度角望天,今天之后,他还敢拍着胸脯,对领民们说,他是个纯爷们真汉子吗? 哪有被公主抱的纯爷们真汉子?这会是他一生的污点…… 瑞斯走到床边,拍了拍宋默的肩膀,回应他的是一击直拳。宋默红着眼睛,王霸之气侧漏,左一拳右一拳的砸向那张让他看了就生气的脸。 瑞斯一边闪躲开宋默的攻击,一边不解的问道:“亲爱的,你这是怎么了?” “怎么了?”宋默累得气喘吁吁,却一拳都没打到目标,干脆不打了,一把抓住了瑞斯的衣领,“你是故意的吧?一定是故意的吧?!” 瑞斯看着宋默,突然靠近亲了宋默一下,然后舔了舔宋默的鼻尖,“恩,我是故意的。” 宋默快气疯了,直接又是一拳,瑞斯这次没有躲开,或者说,他根本没有躲,拳头结结实实的揍在了他的脸上,白皙的面孔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宋默的拳头却已经发红了。 宋默有些傻眼,他没想到自己真能揍到这个家伙。看看自己的拳头,他是不是该把这只红烧猪蹄供起来? “消气了吗?”瑞斯握住宋默的手腕,拉过他的手,吻了一下他的手指,舌尖沿着指缝滑动, “手疼不疼?” “……” “我是不介意让你再揍几拳。”瑞斯笑着凑近,在宋默的耳边吹了口气,“或者,你不要用拳头,直接抽鞭子,如何?” 宋默的脸瞬间爆红,单手捂住耳朵,这家伙是个抖M,绝对的抖M! “不想要吗?” 瑞斯越凑越近,整个人都要压在了宋默的身上。宋默本能的向后躲,等他意识到时,人已经仰躺在了床上。 瑞斯单手撑在宋默的耳边,低下头,在宋默的侧颈咬了一口,留下了一枚红色的印记,指尖擦过印痕,“你是我的,只能是我的,明白吗?” 宋默没有说话,瑞斯抬起头,就见宋默面无表情的看着他,神色严肃。 “亲爱的?” “瑞斯梅尔斯。”宋默抬起手,搭在瑞斯的肩膀上,黑色的双眼像两弯深潭,仿佛看不到底。 “是的,亲爱的。” “你到底想做什么?” “我想做什么,你难道不知道吗?” 瑞斯再度低下头,却被一只手抵住了下巴,“我不知道,的确不知道。”宋默直直的看向瑞斯,被这样的目光注视,仿佛一切隐藏的秘密都会无所遁形,“我不是第一次问你这个问题,以前我不在乎,但是现在,你不能再对我说谎。” “为什么?” “为什么?”宋默突然笑了,笑得让压着他的魔族怦然心动,“就像你说过的,你难道不知道吗?” 话落,宋默仰起头,主动吻上了瑞斯的嘴唇。唇与唇摩擦的间隙,呢喃声在耳边萦绕,“瑞斯梅尔斯,我不想再听到任何谎言,你可以慢慢想,想好了,再回答……” 海蓝色的眼睛闪了闪,瞬间变得黯沉。瑞斯搂住了宋默,加深了这个吻,就在他的嘴唇沿着唇角滑下颈项,手顺着宋默衬衫的下摆向上探时,宋默突然使出了让无数男性尽折腰的终极杀招,修长的腿,对着瑞斯腰部以下,大腿以上的某个部位,狠狠的就是一下! 顿时,万籁俱寂。 瑞斯妖艳的面孔开始扭曲,豆大的冷汗开始滴落,宋默又是一脚,直接把弯成一只大虾米的魔族踢到了床下。宋默系好衬衫的扣子,看着躺在地上的瑞斯,冷笑两声,这个世界,可没有金钟罩铁布衫……就算有,某个部位,也练不了。 宋默居高临下的俯视着瑞斯,他看不透这个魔族。哪怕瑞斯对他说上一千遍我爱你,他依旧无法完全相信。 宋默久久不语,瑞斯抬起头,额头还挂着冷汗,嘴里却在问,“亲爱的,不继续了吗?” “……”命根子被狠狠踢了一脚,还想继续? “我以为你喜欢这样的玩法,的确比鞭子更过瘾。” “……” “要不要再来一次?” “……”他不应该用腿的,他应该直接用鞋跟踹! 最终,宋默那一脚也没踹下去。这个不要FACE的是个抖M,他可没兴趣当个抖S。 瑞斯从地上站起身,搂住了脸色发黑的宋默,低下头,抵住宋默的额头,笑着说道:“亲爱的,我真的喜欢你。你只要记住,我永远不会做出真正伤害你的事情。” “所以说,你的确是另有目的?” “怎么说呢,”瑞斯蹭了蹭宋默的额头,“我不想对你说谎,但是现在,你知道这些并没有什么好处。” “……” “当然,如果你答应我一件事,我会马上把所有的秘密和盘托出。” “什么事?” “嫁给我,如何?” “……” “亲爱的?” “嫁给你?”宋默盯着瑞斯,一字一句的问道:“亲爱的,你确定自己用词准确?” “当然。”瑞斯拉住宋默的手,扣在自己的胸口,“亲爱的,你知道不知道,每日每夜,我的心,都因你而跳动不休,我的情感,都在想你时沸腾,如地底最深处涌出的岩浆。哦,亲爱的,你怎么可以怀疑我对你的真心?” 宋默眯眼看着瑞斯,一言不发,然后转身走到墙边,拿下了挂在墙上的步枪,瞄准瑞斯就是一枪! “去你妹的心跳,去你姐的岩浆!去你大爷的热情!老子是爷们,你竟然敢让老子嫁给你?!去死吧你!” 在目睹瑞斯抱着宋默招摇过市之后,格里兰人再度有幸目睹了宋默举枪追杀瑞斯的惊险场面。 爱情,果真是个折磨人的小妖精啊…… 第72章 变种葡萄酒的杀伤力比宋默预期的要大得多。黑炎足足睡了四天,第五天早晨,才清醒过来。守在酒窖门外的强森将黑炎清醒的消息告诉了宋默,宋默立刻带着契约,飞快的赶了过去。谁知道这头巨龙会不会马上再睡过去。 契约内容早已经拟好,只需要签字画押,就能生效。 黑炎仔细看了一遍,指出了其中几处不满意的地方,宋默只得耐心的给他一一解释。 “陛下,这个份额,您还不满意吗?”宋默佯装为难的看着黑炎,“二八分成,原料我出,成品我做,只需要在销售方面帮个忙,您就可以白得两成的利润,难道还不够吗?” “不够。” “陛下,我是小本生意,小本经营。”宋默又掏出了手绢,“您就当可怜可怜贫苦大众吧,我的命苦啊,房子没了,四百多口嗷嗷待哺,赚点钱,就为了养家糊口啊……” 黑炎额角抽了抽,“果酒,制糖,这些都是精灵的传统生意。突然出现一个竞争对手,他们不会在意?”黑炎的指尖擦过了宋默的眼角,“挡箭牌,不是吗?” 宋默咬咬牙,特马地这大肚子龙可真不好拐! “三七,不能再多了。” “五五。”黑炎摊开一只巴掌,“据我所知,你酿酒的原料,是精灵帮你种植的吧?你难道不想把原料掌握在自己手里?我可以帮你。” “陛下,您说真的?” “我保证。”黑炎缓缓勾起了嘴角,“以奥比国王之名。” 宋默握了握拳头,这比他设想中的,要好太多了。本以为黑炎会让他再吃一个大亏,却没想到,这头大肚子龙竟然让步了! 不过,这其中该不会有什么阴谋吧? 宋默怀疑的神情太过明显,黑炎金色的眼睛危险的眯了起来,挑起宋默的下巴,“宋默格里兰,你最好不要对我的话产生怀疑,否则,难保我会改变主意。” “绝对不会的!我怎么会怀疑您?”宋默连忙摇头,笑着取出一支笔递给黑炎,“陛下,咱们现在就把契约签了吧?” 黑炎拿起笔,在修改好的契约最后一页写上了自己的名字。就在他写下最后一笔时,契约上突然浮现出一行黑色的符文,片刻之后,黑色的签名,变成了墨蓝色。 黑炎摩挲了一下纸上的签名,“魔族的伎俩。” 宋默有些尴尬的扯扯嘴角,双方实力相差太大,万一黑炎日后反悔,撕合同赖账怎么办?为了让瑞斯帮忙,他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嘴唇肿了一整天,喝水都火辣辣的疼……想想就是一把辛酸泪。 宋默收好契约,打算离开,却被黑炎拉住了胳膊。 “手。” “啊?” 宋默有些茫然的抬起头,黑炎不耐烦了,干脆拉起宋默的右手,将一枚镶嵌着一圈米粒大小红宝石的金色指环套进了他的尾指。原本比尾指大上一圈的指环,在套上手指之后,立刻缩小,箍紧,仿佛就是按照手指的尺寸打造的。 “契约。” 黑炎言简意赅,宋默眨眨眼,想起右手背上被精灵盖的那个戳,明白了。自己和大肚子龙玩心眼,大肚子龙也未见得就全然相信自己。精灵还只是盖戳,巨龙直接上箍了。 不过,比起杰里斯只是画几片叶子,他果断更喜欢大肚子龙的盖戳方式。这个指环怎么看怎么值钱,万一哪天没饭吃了,完全可以拿去换钱啊。 “契约结束前,它取不下来。”黑炎看到宋默对着指环流口水的样子,眼中闪过一抹笑意,“除非把手指剁掉。” 宋默:“……” 他收回前言,大肚子龙什么的,果然贪婪凶残! 不过,黑炎又一次做出了出乎宋默意料的事情,他把一袋金币给了宋默! 宋默足足了愣了五分钟,才接过那袋金币,入手沉甸甸的,打开袋口,的确是金币。 “酒钱。” 黑炎说完这句话,又举起一桶酒开始仰脖灌,宋默看着手里的金币,泪流满面。 按照契约上的定价,这点钱,连半桶酒都买不到!这头大肚子龙要是真心给钱,就全额付款啊! 这样分期不是分期,首付不是首付,算怎么回事? 算了。宋默擦掉眼泪,将金币揣进口袋,有总比没有好,比起之前白吃白拿,一副我坑你是给你面子的情况,现在至少还知道给钱。 宋默是苦着脸走出酒窖的,刚走出大门,脸上的愁苦就一扫而空,变成了一脸的阳光灿烂。拿出契约,看着上面几条隐晦的条款,嘴角的笑容越扯越大。 文字游戏什么的,实在是太威武了!那头大肚子龙估计还不知道自己被坑了一把,如果不是为了保证这些条款能够实行,宋默干嘛主动去向瑞斯割地赔款? 所以说……宋默嘿嘿冷笑两声,他总要把之前被抢走的金币,加倍要回来。 解决了和黑炎的合作问题,宋默开始将全部精力和热情投入到了重建家园的工作之中。 五十桶葡萄酒,足够黑炎醉上几十天了。对工作效率极高的地精和侏儒来说,这段时间足够他们完成地下城的重建工作。 矮人制作的滑轮吊车越来越精良,就算是力气只比得上七八岁孩子的侏儒,也能轻松操作。和加兰德交易来的矿石,大部分都用来制作工具和器械,武器的产出,几乎为零。 拜三个非人类所赐,大半个地下城都被推倒重建,和当初地精所做的建筑规划不同,宋默将领民的住处全部迁移到了东城区和西城区,北城区留下来建造作坊,南城区建成了地上和地下相通的土堡,并且打算沿着这个土堡的地上部分,再建一排土石结构的房屋,毕竟粮食作物还要种在地面上,人也不可能总是呆在地下。 这样规划下来,地精和侏儒们的工作效率又提高了不少。不到二十天时间,地下城就变了个样。 宋默仰头看向即将被挖空的土层,抢劫总是有风险的,而且收入不稳定,像卡里那样的肥羊,不可能总有。格里兰想要真正的脱贫致富,旱涝保收,必须想更好的办法。 和黑炎谈定合作,宋默可以没有后顾之忧的去抢精灵的蛋糕,除此之外,一些会引起贵族老爷的奢侈品,地球牌舶来品,也可以陆续“上市”了。 黑炎很快就会发现,契约中的一些条款,规定了他要对宋默在奥比王国以及附属国境内的生意,进行必要的保护。或许黑炎以为这些保护只涉及到了白糖和葡萄酒,但宋默的打算,却不只如此。 不过宋默也没打算让黑炎吃太大的亏,毕竟,在奥比境内做生意,他还是要交税的。 至于武器…… 宋默觉得自己之前走进了误区,太过信仰巨舰大炮那一套。从实际经验来看,就算他弄出“法国小姐”一类的巨炮,也照样轰不死某些非人类。而且制作重炮太过耗费材料,五部重炮的材料,足够制造几十门甚至上百门迫击炮。换成手榴弹,能堆成一座小山。 痛定思痛,宋默决定走另一条道路,制作更加高精尖的武器。他不相信,号称天下无敌的原子弹,还炸不死这些非人类!当然,目前宋默还没能力把原子弹和氢弹,或者爱国者导弹弄出来。一来材料不全,二来,乔桑和莫斯比的本职是铁匠,不是武器专家。想制作更高端的武器,还需要一段时间。 瑞斯倒是能够帮忙,可宋默并不想太过依赖他。这个脸皮比城墙还厚的魔族,一旦有机会,就要蹬鼻子上脸,宋默现阶段连给他登堂入室的机会都不愿意,哪会让他直接跨过一垒二垒直奔本垒? 一旦瑞斯脑袋发热直接往前冲了,等待他的,只有重炮和步枪! “太高端的弄不出来,肩扛式火箭筒总行吧?要不,弄个二战时的巴祖卡?” 宋默喃喃自语,老约翰带着纳尔逊公爵走了过来,“领主大人,纳尔逊公爵想要见您。” “哦?”宋默转过头,就被纳尔逊的样子吓了一跳,“公爵大人,您这是怎么了?” 不到两个月时间,纳尔逊公爵已经从一只光鲜亮丽的高卢公鸡,变成了一只走路都在摇晃的秃毛鸡。身上的衣服皱巴巴的,脸色青白,眼睛下挂着的两轮黑眼圈异常醒目,满眼血丝,顶着一个鸡窝头,两条胳膊痉挛似的抖动着,看到宋默,嘴唇都开始发抖,却还是坚持说道:“领主大人,您要的东西完成了。” 说完,白眼一翻,直接晕倒。 “公爵大人!”宋默连忙扶住纳尔逊,转头对老约翰说道:“管家,快派人去叫哈罗德!” 万一纳尔逊一命呜呼了,他还哪里去找这么合适的“艺术创作”人才?对奇萨下黑手的计划,也将成为一纸空谈。 宋默在见到纳尔逊第一面开始,脑子里就有了一个计划,王位第三继承人,和自己的嫂子们有着不清不楚的关系,被国王陛下流放,中途被追杀,大难不死,得到“贵人”相助……多经典的狗血剧桥段? 男主角必将为了和嫂子们的“真爱”,拿起武器,率领被他的王霸之气吸引来的追随者,一起奋起推翻“残暴”国王的统治,将他心爱的女人从囚笼一般的王宫中拯救出来,然后大家围成一圈,看星星看月亮,谈人生理想和哲学。 如果剧情按照以上发展,那么,这部狗血剧将以大团圆为结局。但是宋默打算在剧情里掺一脚。宋默只是个领主,他想分裂国家有难度,纳尔逊却是正经的王位继承人,他这么做,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都师出有名。 前提是,必须将纳尔逊进行一定的包装和打造,奇萨国王几十年如一日的走实力派路线,纳尔逊想要成功上位,就要别出心裁,走风靡万千少男少女的偶像派路线。纳尔逊的底子不错,宋默认为,只要去掉他那一身高卢公鸡的行头,进行一下拓展训练,再锻炼一下口才,他还是很有蛊惑人心,阴谋造反的潜力的。 为了真爱,为了嫂子,为了看星星看月亮的美好生活,相信纳尔逊会按照宋默所设想的,走上造反这条光明大道的。 不过,在那之前,他必须接受严格的考验,现阶段的考验之一,就是偿还他在格里兰欠下的各种债务。 伙食费,住宿费,服装费,甚至还有污水费和物业费,等等等等…… 天朝收费项目浩如繁星,名目众多,种类繁杂,宋默只是小试身手,就让纳尔逊成了负债累累的“无产阶级”。为了还债,他每天的时间除了吃饭睡觉,就是与小X书为伍,可就算他加班加到快崩溃了,债务的数目,仍是不断上涨。 宋默美其名曰:这是为了锻炼他强悍的意志力。 管家老约翰点点头,“恩,如果按照您的计划实行,公爵大人必将有一颗比金刚石还坚硬的心,比钢铁还强悍的意志,比巨石还顽强的神经。” “管家,你确定不是在反讽?” “不,我只是实事求是。” “……” 不过,纳尔逊是否有了钢铁一般的意志暂且不论,他的身体已经先倒下了。 这年头,培养一个造反人才,也不容易啊…… 第73章 一个月后,地下城的重建工作进入尾声。 东南西北四个城区被重新规划,主城堡被炮弹轰塌的一角也做了修整,被藤蔓损毁的道路全部重新铺设。期间宋默要求地精和侏儒顺便检查一下排水系统和通风系统,确保整座地下城空气流畅,环境良好。 虽然地精和侏儒对领主大人嘴里不时出现的奇怪词语不是很理解,却不妨碍他们将工作做得很好。 等到全部工程结束后,宋默站在地下城的城门口,看着鳞次栉比的房屋和有序的街道,满是自豪。如果之前的地下城是三星级建筑,现在完全可以评得上五行级标准! 不过,在验收完全部工程之后,宋默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绿化! 城市不可以没有绿色,哪怕是地下也一样。 杰里斯召唤出的藤蔓有了新的用处,既然这些植物可以在地下生长,用来绿化环境应该不成问题。至于藤蔓喜欢捆绑的天性,好解决。宋默做过实验,这些藤蔓只要捆住一样东西,就对其他的东西毫无兴趣。哪怕他走近半米以内,对方也是一点反应都没有。这可比葡萄藤可爱多了。 宋默想出的办法是,在街道两旁,每隔几米立起一根石柱,石柱旁边建起围栏,藤蔓就种植在石柱的旁边,借助缠绕在石柱和围栏上的藤蔓,形成一个天然的绿化带。 成果是喜人的,缠绕在石柱和围栏上的藤蔓,果然对周围走来走去的人毫无兴趣。 宋默看着自己创造出的“绿化带”,笑得见牙不见眼。这些藤蔓平时可以美化环境,清新空气,有了危险,把石柱一轰,就是最好的防御,简直是居家必备,杀人首选! 杰里斯看着道路两旁的藤蔓,对宋默说道:“你怎么会想到这么做?” “说起来,还是你给我的灵感。” “我?” “对。”宋默点点头,仰头看向已经爬到石柱顶端的绿色藤蔓,“你不是说过,精灵用葡萄藤做篱笆墙吗?” “……是栅栏。”而且没有精灵会用绿色的缠丝藤来做栅栏,或者装饰庭院,太难看了。 “反正都一样。”宋默撇撇嘴。 “哦。”杰里斯继续说道:“你真的只要绿色的缠丝藤就好?事实上,红色的火藤更漂亮,紫色的蔓瑙藤也不错,还有黑色的岩藤……” “……”宋默无语的看向杰里斯,花就算了,种一排血红色的藤蔓在路两旁,每天还要在这条路上走,精神自虐吗? 至于紫色,黑色……宋默曾经因为好奇让杰里斯召唤出一株紫色的藤蔓,结果差点以为自己看到了外太空植物。绿色的缠丝藤好歹看得出是株植物,这些紫色的家伙,每根须藤上都满布尖刺,片刻不停的张牙舞爪,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像是一个随时准备噬人的怪兽!宋默头顶立时滑下一排黑线。 “事实上,蔓瑙藤比缠丝藤要温顺得多。”杰里斯一边说,一边拍了拍紫色的藤蔓。就像在拍一个毫无杀伤力的乖巧小动物。蔓瑙藤立刻抽风似的抖动起来,杰里斯继续拍,蔓瑙藤继续抖,抖到最后,开始抽打地面,地上留下了无数尖刺戳出的小洞。 宋默看得冷汗直冒,就这,还温和?哪怕杰里斯保证这些蔓瑙藤不会伤人,宋默也没胆子让杰里斯把它种在自己的城里。 那样就不是自虐,而是大家一起虐了。 杰里斯看者宋默的表情,就能猜到他在想什么,叹了口气,果然不能期待人类的审美。 宋默一瞪眼,相比起来,精灵的审美观才有问题吧? 解决了城市街道的绿化问题,宋默又忙起了主城堡的装修工作。 之前引起黑炎不满的壁画被重点进行了修改,已经有了素材的地精们不再需要凭空想象,只用一天时间,就完成了全部工作。 色彩斑斓的壁画上,体型庞大的野猪,面目狰狞,率领格里兰人抗击野猪的领主,英勇无比。 艺术细胞丰富的老地精,还特别突出了宋默用步枪爆掉领头野猪菊花的精彩场面!几乎半面穹顶,都被用来描绘野猪被爆菊后的凄惨,与宋大领主肩扛步枪,昂首挺胸的飒爽英姿。 宋默看到完工后的壁画,张大嘴巴,足足呆愣了五分钟。 好吧,他似乎能够体会当时黑炎看到屠龙壁画时的心情了…… 这样的东西留给子孙后代瞻仰,让他们知道自己有一个喜欢爆菊的祖宗……这特马地是另类黑色幽默吗? 宋默一把抓住一个老地精的衣领,将他从地上提了起来。双脚离地,脖子被衣领勒得几乎喘不过气来的老地精,泪眼汪汪的看着怒发冲冠的宋默,不知道自己到底错在哪里? “老子有这么凶残吗?!老子是和平主义者,每一天都在呼吁世界和平!”宋默指着壁画,满面狰狞的对着老地精说道:“改掉,通通改掉!老子不想再看到这些东西!” “领主大人……” “要是明天这些东西还留在我家的屋顶上,”宋默的神情愈发凶恶,“我就煮了你全家!” 宋默的神情实在太可怕了,吓得老地精当即带着几个地精连夜赶工,忙了整个晚上,总算是把屋顶的壁画,全部修改完毕。 凶残的爆菊和血腥的屠杀,变成了领主大人和野猪头靠头,肩并肩,就像是兄弟和挚友一样,紧靠在一起。一轮红日冉冉升起,,领主大人举起右手,野猪抬起前蹄,一同朝着太阳升起的方向深情凝望,就像是古典戏剧中对太阳发誓的恋人一般…… 看着修改完的壁画,宋默再度呆愣五分钟。 老约翰站在宋默身边,看着穹顶的壁画,突然说道,“领主大人,还是把这些壁画都刮掉吧。虽然爱护小动物是件好事,但野猪……这不像是正常人会做出的事情。” 宋默嘴角抽了抽,额头暴起了数条青筋,愤怒的目光机关枪一样歘歘着地精。 “给老子把这个屋顶全部涂黑!” 地精们被吓得抖如风中落叶,在强权的压迫下,只能攀着梯子继续返工。 等到把所有“污蔑”领主大人和野猪关系匪浅的壁画全部涂黑之后,他们的被煮危机总算是过去了。 从此以后,格里兰的地下城堡,就多了一间屋顶全黑的房间,据称,是领主大人亲自下令,由最受领主信任的地精长老执行,除了领主大人,和当时在场的管家以及地精长老,没有其他任何人知道这个黑色屋顶由来的原因。 在宋默格里兰成为光明大陆头号反派BOSS之后,这个有着黑屋顶的房间,成为了众人口中的一个不解之谜。据称,只要解开这个谜团,就能打败宋默格里兰!因为每当宋默听到有人提起这个黑色的屋顶时,脸色都会变得十分难看。 英勇的正义人士前仆后继,却全部无功而返。 正义的人士们捶胸顿足,知道内情的人只能私下疯狂捶地,实际上,那片黑色,盖住的只是一群野猪而已…… 今年的冬季似乎格外的短,加兰德每次来送矿石和材料,都会抱怨开始融化的积雪,让道路变得越来越泥泞,也越来越难走。 “马车的轮子总是陷进泥坑里,很少有商队会在积雪开始融化的时节到偏远的边境来。”加兰德将一颗奶糖送进嘴里,甜得眯起了眼睛,“领主大人,您制作的这种糖 ,真的是太好吃了。代理权的话……” “恩,路的确是个问题。”宋默坐在加兰德对面,“加兰德,你已经赚了不少了,太贪心可不是件好事。” 加兰德有些尴尬的抓了抓脸上的大胡子,坐在他旁边的罗德趁机给了他一拳,险些把他从椅子上捶下去,“老友,这件事你想都不要想了!领主大人说了,糖的代理权,是我的!” 罗德对加兰德挥了挥拳头。 加兰德转头看向宋默,宋默点点头,说道::“是这样。不过,为了得到糖的代理权,罗德放弃了‘艺术画册’的销售,也就是说,他之前的买家,都会成为你的潜在客户。而且,糖的进价和运输成本,比书高了不少,加兰德,你可以自己考虑。” “只能选择一种?” “是的。” 宋默的话没有任何转圜余地,加兰德考虑了一会,最终还是选择了小X书。虽然糖肯定能赚钱,但小X书的利益却摆在眼前,还是抓在手里的金币更实在些。 加兰德的到来只是个小插曲,只是这个小插曲却提醒了宋默,要想富,先修路,糟糕的路况,会给格里兰今后的发展带来很大的问题。 但有一点很重要,如果路修好了,会不会给打格里兰主意的人,提供更大的方便,例如黑炎之流。 领主大人现在对国王陛下的怨念很深,虽然契约签了,合作也开始了,但是国王陛下强占了他的白糖和葡萄酒,却是不争的事实。 就算他付钱了,可那点钱,连塞牙缝都不够! 不过现在也不是计较这些的时候,首要的问题,还是该不该修这条路,要是修的话,该怎么修? 想不通,宋默也只能将这个问题先放下,先“修理”月球表面一样的领地。地下城固然好,但面子工程也不能不做。坑坑洼洼的领地实在是不像话。 领民们开始热火朝天“修理”领地,手里的工兵铲比以往使用的笨重铲子轻便许多,用起来也十分顺手,工作效率提高了一倍不止。 图罗等人第一次看到工兵铲,还在嘲笑这种怪模怪样的东西是小孩子的玩具,在被宋默举着手枪和工兵铲一顿猛削之后,一脸血的汉子们给铲子跪了。 宋默抹了一把汗,虽然比起这些彪形大汉,他算得上是五等残废,可凭借手中利器,照样打得他们满地找牙! 事实上是,如果宋默回头,就能见到站在身后不远处,正一脸笑容看得他和图罗等人的瑞斯梅尔斯。如果他仔细回想,就能发现,刚刚的打斗中,图罗压根就没敢回手反击! 图罗坐在地上,看着一脸得意的宋默,又小心瞄了一眼不远处笑得让人胆寒的瑞斯,浑身抖了抖,果断装虚弱。 就此时,奥比王国首都发到西北行省一封密令,密令上清楚写着:国王陛下亲启。 第74章 奥比国王黑炎留在格里兰这段时间,西北行省的大小官员几乎三天两头的到格里兰报道。虽然之前被黑炎赶走了几次,却依旧无法打消他们前赴后继,奔向格里兰的热情。 之前大雪封路时还好,积雪开始融化,格里兰边境再度热闹起来。国王陛下不见他们?没关系,可以和格里兰互通有无,进行一下友好会晤嘛。 宋默对此的反应,是直接撇了一下嘴。 互通有无? 格里兰现在一穷二白,白糖和葡萄酒都被黑炎占了,纳尔逊加班到吐血,小X书的数量也只够供应加兰德。互通个鬼。 友好会晤? 他没记错的话,前段时间,他们还在打仗吧?虽说和赛万斯是假打,但和黑炎可是真刀真枪的火拼。没看到他带着领民正没日没夜的修理月球表面似的领地吗?友好个头。 这些人来格里兰的目的,大家心知肚明。 不过宋默既没戳穿他们,也没拦着他们,只是每次看到这些一身绸缎宝石,在自己领地里进出的公务员,宋默都有下手宰小肥羊的冲动。 “领主大人,您不能这么做。” “为什么?” “您说过,兔子不吃窝边草。”老约翰义正言辞的说道:“就算是抢劫,也要抢得有品位,这种一看就知道是谁下手的事情,只有白痴才会做。” 宋默沉默的看看老约翰,又看看不远处大摇大摆走下马车的宝石展览台,郁闷了。 吃饭要给钱,这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吗?大肚子龙在他的领地里白吃白喝,还不许他宰几头肥羊,把本钱要回来吗?何况这些小肥羊天天在他跟前扭腰摆臀的耍风骚晒肥膘,只能看却不能宰,太特马没天理了! 管家老约翰叹了口气,“领主大人,这就是现实。您就接受吧。” 宋默却攥紧了拳头,恶狠狠的说道:“去他个现实!就算本钱要不回来,也得赚点利息!” 老约翰:“……” 第二天,宋默就带着领民们重修了边境的围墙,让杰里斯在围墙边再度种植下了葡萄和甘蔗。只在围墙上留了几处暗门,和一处可以从围墙外看到的大门,门口立下两根木桩,木桩上用光明大陆通用语写下了两行富有诗意的话:“此墙是我砌,此门是我立,要想从此过,留下五金币!” 宋默站在距离围墙几米远的地方,看着迎风飘香的葡萄花和随风招展的甘蔗,双手叉腰,笑得那叫一个得意,“管家,看到了吧,这就是智慧!” “领主大人,既然要收钱,为什么不多收点?” “我想写五千的,可他们不会给。做人不能太贪心,管家,你着相了。” 虽然老约翰不明白宋默所说的“着相”是什么意思,但却很有种冲动,想扒开领主大人的脑袋,看看里面到底都装了些什么。 就这样,黑炎在地下城酒窖里“醉生梦死”,宋默收过路费收得不亦可乎,并且在过路费的名目下,又增加了车马费,茶水费,门轴损失费,“城门”看守劳务费,等等等等。总之,大大小小二十多个收费项目,每个项目收取的费用都不高,最多不超过五枚金币,可积少成多,一项项收下来,数目十分可观。西北行省的公务员们为了觐见国王,对顶头上司有个交代,只能心甘情愿的掏钱,每次到格里兰来一日游,都要被扒一层皮。好在宋默只是想赚点利息,没打算把事情做绝,否则,这些三天两头到格里兰做客的小肥羊,早晚要享受一下“裸奔”的乐趣。 点完一周内收取的金币之后,宋默将金币装到袋子里,突然对老约翰说道:“赛万斯应该快来了。” 老约翰愣了一下,问道:“领主大人,您确定?” “恩。”宋默双手交握,支着下巴,“奥比国王在这里,西北行省的大小官员一个不落的来报到,西北行省的总督却不露面,这未免太奇怪了。” 管家老约翰点点头,“您觉得这其中有问题?” “问题嘛,我也不太清楚。”宋默用尾指划了一下嘴唇,“不过只要他亲自来,我就能确定一件事。” “什么?” “那头大肚子龙离开的日子。” 事实正如宋默所料,第二天,赛万斯就亲自来到了格里兰。看着从马车上走下来的赛万斯,宋默对着老约翰一眨眼。怎么样,管家,说中了吧? 赛万斯没有废话,直接告诉宋默,他要见国王。 赛万斯一直没有亲自到格里兰来,但他从回去的官员口中得知,国王陛下现在整日待在地底的一个酒窖里,一天之中,几乎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睡觉,很少有清醒的时候。赛万斯必须将首度发来的密令亲自交到黑炎的手中,他知道,宋默肯定会有办法。 宋默搓搓下巴,眯起了眼睛,“金币这个数!” 宋默伸出五根手指。 “五十?没问题!” 赛万斯自然不会以为五枚金币就能打发宋默,但他对宋默的死要钱性格,还是了解得不够深。 “五百。” “……我身上没带那么多钱。” “宝石也一样。” “好吧。” 总督大人只能把拇指上的蓝宝石戒指取下来,交给了宋默,不经意间看到宋默右手尾指上的指环,立刻一把抓住了宋默的手,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 宋默被赛万斯突来的举动吓了一跳,虽说职位变了,可毕竟是骑兵队长出身,赛万斯的力气可不是一般的大,吃惊之下,更是将宋默的手腕握得发麻。 “赛万斯,你做什么?!” “这个,”赛万斯指着宋默尾指上的指环,问道:“你从哪里得来的?” “伟大的奥比国王陛下给我的。”宋默没好气的说道:“你能不能先松开我?” “陛下给你的?”赛万斯的眼睛瞪得更大了,宋默有些担心,他的两个眼珠子会不会直接从眼眶蹦出来,掉到地上。 “赛万斯,你到底是怎么了,这个指环有问题?“ “问题?”赛万斯看着宋默,神色复杂。指环本身倒是没有问题,可指环上的花纹,以及镶嵌的红宝石,却代表着奥比王室! “这枚指环,真的是国王陛下给你的?” “是啊。”宋默怀疑的看向赛万斯,黑炎当时说这是契约,该不会,这上面真有什么不对吧,“赛万斯,你实话告诉我,这个东西,到底有什么问题?” “抱歉,这不是我能说的。”不论国王陛下是出于什么目的将这个指环交给宋默,赛万斯唯一能确认的是,从陛下将指环交给他的那一刻开始,就宣告了宋默格里兰,受到奥比王室的保护。任何人胆敢伤害他,都是在挑战奥比王室,准确点说,是在挑衅奥比国王黑炎的权威。 可既然国王陛下没有将这些告诉宋默,赛万斯认为自己也最好不要说。否则弄巧成拙,国王陛下恐怕真的会把他送上断头台。 宋默见赛万斯的嘴巴闭得蚌壳似的,知道关于指环本身再问不出身,只能和赛万斯确认一下,这个指环,会不会要了他的小命。 “绝对不会的。” 赛万斯回答得斩钉截铁,宋默相信,就算交情不深,至少赛万斯不会在这件事上骗他。况且,指环什么的,他可以去问问瑞斯,相信那个魔族会乐意为他解答。 大不了,再亲一口…… 不过地下城完工了,宋默正面临“付账”的问题。还没想到更好的赖账方法之前,每次见瑞斯,宋默的心都要提到嗓子眼。 带着赛万斯走到地下城的一处入口,宋默拿出一条黑布,赛万斯主动将自己的眼睛蒙上。每个到过格里兰地下城的西北行省官员,都必须这么做。这样做并不能保证万无一失,为了确保地下城的安全,宋默已经打定主意,等到黑炎和他的一千多黑甲骑兵离开,立刻将这条通道封闭。 宋默并没有带赛万斯去地下酒窖,而是将他直接带到了地下城堡里,蒙眼的黑布解开,赛万斯就看到黑炎正清醒的坐在房间中的高背椅上,面前摆着一盘各色糖果,吃得津津有味。 “陛下。”赛万斯立刻弯腰行礼,同时将首都发来的密令送到了黑炎的面前。 黑炎接过封存完好的文件,直接拆开,一边看,一边叫住了正打算离开的宋默,“宋默格里兰,这种糖很不错。” “您喜欢就好,陛下。”宋默笑眯眯的说道:“不过我必须提醒您,您吃掉的,是五天的份” “……” “而且,这种糖果的定价您是知道的,您可以想象一下,这是多少金币。”虽然没办法阻止这头大肚子龙占他便宜,却不代表不能想办法让他也不痛快。两人现在可是合作关系,宋默赚的钱,黑炎也要从中获取利润。宋默这是在明白的告诉黑炎,他吃掉的,很可能是他用来铺床的金币。 毕竟,巨龙热爱金币的程度,和宋默完全不相上下。 自己把自己的金币吃了,肉痛不? 黑炎摩挲了一下拇指上的红宝石戒指,放下了手中的文件,金色的眼睛看向宋默,说道:“宋默格里兰。” “有什么吩咐,陛下?” “再做一个交易,如何?” 第75章 “交易?什么样的交易?” “灵魂之水。”黑炎看着宋默,淡淡说道:“你把灵魂之水给我,我可以让你成为昂里斯的国王。” 听到黑炎的话,宋默愣了一下,然后直接说道:“我拒绝。” 昂里斯的国王?骗鬼去吧。 历史上的经验教训明摆着,这样天上掉馅饼的“好事”,落到谁头上,谁都没有好下场。更何况,就算黑炎真的让他成为昂里斯的国王,他的位置也坐不踏实。 所谓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就算要造反,也得自己扯大旗。 再者说,灵魂之水在杰里斯的手里,他和黑炎交易,算怎么回事?这是原则问题。 “为什么?”黑炎起身走到宋默面前,低头看着他,“难道成为昂里斯的国王,还不能打动你?” “这不是条件的问题,关键是,我不想和你做这笔交易。”宋默抬起头,认真的看着黑炎,“明白吗,陛下?” 室内突然变得寂静下来,气氛沉默得可怕。赛万斯已经不敢抬头去看黑炎现在的表情。在赛万斯的记忆里,没有人敢这样忤逆奥比的国王,敢这么做的,不是已经死了,就是还没出生。 意外的,黑炎没有如赛万斯想象中的,暴起一爪子把宋默拍死,而是态度温和的说道:“我两天后会离开格里兰,你可以再考虑一下,考虑好再告诉我答案。如果不满意昂里斯的王位,可以再加上奇萨,”黑炎托起了宋默的下巴,“拒绝这笔交易,绝对不是一个好主意,宋默格里兰。” 宋默沉默的看着黑炎,突然笑了,“陛下,没有人拒绝过你吗?” “至今为止,没有。” “或许我会成为第一个?” “我希望你能变主意的。”黑炎轻轻摩挲着宋默的颈项,侧过头,嘴唇擦过宋默的耳际,“不要否认,如果你真的想拒绝我,从一开始,就不需要承认灵魂之水在格里兰,不是吗?” 宋默眯起双眼,黑色的瞳孔骤然收缩了一下,随即抬起手推开了黑炎,“陛下,真正的灵魂之水,我是肯定不会拿来和你交易的。之所以没有否认灵魂之水在格里兰,是因为没有那个必要,欲盖弥彰毫无用处。不过嘛……” “不过?” “或许您可以告诉我,为什么您要和我交易这个东西?准确点说,您能用它来做什么?还是换取什么?” 宋默的话让室内再度陷入了沉默。 半晌之后,黑炎叹了口气,“宋默格里兰,你很聪明。” “过奖。”宋默笑眯眯的说道:“我没那么聪明,就是脑子转得稍微快了一点点。” 黑炎考虑了一下,还是把和光明教会的交换条件告诉了宋默,虽然没有说出具体的数额,宋默却能猜出,可以让黑炎动心,会是多么大的一笔财富。想想都要流口水啊……比起来,他从西北行省的小肥羊身上刮下来的那点钱,简直是比毛毛雨还毛毛雨,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 动动手指,宋默双眼开始放光,真正的灵魂之水是不可能用来和黑炎交易的,但天朝人最为人称道的伟大精神是什么?山寨精神! 从食物到生活用品,从电器到电子产品,无一不能山寨,而且山寨出来的东西,未必就比原装的差。 此时此刻,宋默心中的山寨之魂已然雄起,不就是一瓶水吗?哥会让异世界的家伙们见识一下,山寨的威力! 不过在那之前,还得和这位国王陛下通通气,要想山寨货换成正牌货,做一次狸猫换太子,偷龙转凤的勾当,就不能瞒着黑炎,否则,宋默也得不到他想要的东西。 于是乎,宋大领主脸上的笑容再度换成奸商模式,“陛下,我有个主意,您想不想既能得到教会的金币,又能再坑他们一把?” “……” “想必您也看不惯那群神棍很久了吧?”宋默凑近黑炎,笑得像只狐狸,“所谓的神棍,一向是坑蒙拐骗的代名词,动不动就用神谕什么的愚民,还组织了一群穿着花斗篷的反政府武装四处招摇,不坑一下,实在说不过去啊,对不对?” 黑炎还是没说话,只是看着宋默的眼神,变得有些奇怪。宋默不以为意,继续说道:“我能给您灵魂之水,但此水非彼水,您懂我的意思哦?” “你确定?” “当然。”宋默拍着胸脯保证道:“我能保证教会那群人,哪怕是大主教,也分辨不出来。不过,”突然话锋一转,“咱们的交易条件,要换一换……” 交易条件? 黑炎听到宋默提出的条件,缓缓勾起了嘴角。 赛万斯浑身僵硬的站在一边,忍不住想揉揉眼睛,再捅捅耳朵,伟大的国王陛下,竟然在和一个奸商领主认真讨论用假圣物从教会坑金币? 光明神在上,这一定是幻觉! 最终谈下来的条件,宋默能得到黑炎和光明教会交易额的五分之一。 宋默原本想要一半的,可仔细一想,又觉得不靠谱,还是不能太贪心,要得太多了,得罪人不说,关键是,黑炎很可能赖账! 只有把握好这个度,才能从黑炎手里赚到钱,充实自己的小金库。 山寨灵魂之水对别人来说比登天还难,对宋默来说,却是小菜一碟。真货就在杰里斯手里,加上瑞斯这个作弊器,再有金色骑士艾尔特这个王牌检验设备,简直是万事具备,东风都不欠。 不过,瓶子里装的水有些特殊,很难找到类似的代替品。不过,这也不是太大的问题…… 宋默一边走,一边想着其中的关键,等走到杰里斯的房门前时,已经有了主意。 敲开房门,杰里斯正在擦拭弓箭,绿色的长弓,银色的弓弦,在精灵的手中,就像是一张可以演奏出优雅旋律的乐器,而不是一把杀人的工具。 “领主大人,有什么事吗?” 杰里斯一身淡绿色的长袍,坐在床边,额前的金色发箍,垂下绿色水滴状的宝石,搭在雪白的额间,同翠绿色的双眼相映成辉。 谁能想到,这个看起来“干净”得让人自惭形秽的精灵,杀起人来眼睛也不眨? 人不可貌相,古人诚不欺我也。 宋默摇摇头,将脑海里莫名其妙的想法甩掉,“杰里斯,我有件事,想和你商量一下。” “什么事?” “灵魂之水能不能借我用一下?” “可以。” 杰里斯放下长弓,伸出右手,掌心处,绿色的光团开始凝聚成形,光芒散去后,装着蓝色液体的水晶瓶子,静静的躺在那里。 宋默用一块布垫在手上,打死不愿意和这瓶灵魂之水有直接接触,一边小心翼翼的拿起瓶子包好,一边问道:“你不问我做什么?” “没那个必要。你会把它送回来的。”杰里斯侧过头,撩起耳边的金发,“契约,忘记了吗?” 宋默嘴角一抽,要时刻提醒他像是二师兄似的被盖了个戳吗? 看着重新开始擦拭武器的精灵,宋默咬咬牙,握紧了手里的瓶子,靠之,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等到老子翻身的那一天,一定要刻上百八十个戳,全都刻上二师兄的光辉形象,挨个往这些非人类的身上盖! 离开了杰里斯的房间,宋默立刻去找了瑞斯,看到宋默拿来的灵魂之水,瑞斯先是愣了一下,随即笑着一把将宋默搂进了怀里,“亲爱的,这是你的嫁妆吗?虽然寒酸了点,但我不会介意的。” 宋默一巴掌扇过去,某个不要FACE的魔族依旧毫发无伤,宋默的手再度成了红烧猪蹄。 “亲爱的,你再这样,我会心疼的。”瑞斯拉着宋默坐到自己怀里,握住宋默的手送到嘴边,滑溜的舌舔过宋默的掌心。 宋默被舔得浑身起鸡皮疙瘩,忙不迭的抽回手,一边擦着掌心里的口水,一边说道:“你知道我刚才抓过什么,就舔我的手,病从口入知不知道?” “亲爱的,你是在关心我吗?”瑞斯做出西子捧心状,“哦,我真是太感动了。” 宋默再度无语了,双手掐住瑞斯的脖子,用力的前后摇晃,“你能不能正经点!正经点会死吗?!会死吗?!会死吗?!啊?!” 瑞斯被宋默一边摇,一边笑出了声音,干脆一把搂住了宋默,托住他的腰,低头稳住了他的嘴唇,将所有的声音都堵在了他的嘴里。 一吻结束,瑞斯放开了宋默,看着气得双眼发红的宋默,连忙说道:“好吧,我正经,亲爱的,你想让我做什么?” 宋默深吸了口气,总算抑制住了拔枪宰人的冲动,指着放在桌子上的灵魂之水,“能仿制出来吗?” 瑞斯拿起水晶瓶子仔细端详了一下,说道:“瓶子没有问题,但里面的水,不行。” 宋默点点头,如他所料。 “那就先把瓶子弄出来,里面的水,我来想办法。” “好的。” 瑞斯把瓶子托在手里,另一只手在空中画出一行黑色的符文,“我能问一下,你仿制这个做什么吗?” “赚钱。”宋默一眼不眨的盯着符文中心逐渐成形的水晶瓶子,“可惜只是一锤子买卖。” 让身为魔族的他仿制教会圣物,还用来赚钱? 瑞斯发现,他或许还不够了解宋默格里兰。 水晶瓶子到手,宋默立刻找来老约翰,到地下酒窖取来了葡萄酒。这是仅剩的成品了,其他的,都已经进了黑炎的肚子。如果不是赛万斯刚巧今天过来,恐怕连这点都剩不下。 宋默将装着葡萄酒的杯子举起来,晃动了两下,又晃了晃装着灵魂之水的瓶子,果然,除了颜色之外,简直是一模一样。 瑞斯看到这一幕,也吃了一惊。 “像吧?“宋默笑着将葡萄酒送到瑞斯眼前,“只是换个颜色,能做到吧?” 瑞斯海蓝色的双眼,此刻分辨不出是什么情绪,脸上的笑意却逐渐收了起来,手指擦过宋默的脸颊,“宋默格里兰,你到底……” “我怎么了?”宋默奇怪的反问了一句,“办不到吗?我去找杰里斯。” “能。” 瑞斯拉住宋默的手腕,低下头,吻落在了他的指尖,看着右手尾指上的指环,眼神闪了闪,随即垂下眼帘,浓密的长睫在眼睑留下一排扇形的阴影。 一行黑色的符文流入了装有葡萄酒的杯中,血红色的液体开始逐渐变得透明,一枚指甲大小的蓝色宝石被碾碎洒进杯中。片刻之后,杯中的液体已经同灵魂之水的颜色一般无二。 宋默举起杯子晃动了一下,再对比一下水晶瓶中的液体,没有丝毫差别。 将杯中的液体倒进仿制的水晶瓶中,两个瓶子并排放在一起,根本就无法分辨出,哪个是山寨货。 宋默很满意。下面的工序,就是去找艾尔特鉴定一下了。身为教会的金色骑士,王牌打手,想必是见到过真正的灵魂之水的,如果他分辨不出来,那么,成功过关的可能性,基本就达到了百分之九十以上。 果然,当艾尔特看到并排放在眼前的两个水晶瓶时,压根就分辨不出哪个是真的。 “真的分不出来?” 艾尔特摇摇头,“金色骑士的使命,除了消灭教会的敌人,就是守卫圣物。大主教之所以派我到格里兰,就是因为我见过,并且熟悉灵魂之水。只要瓶子不被开启,根本不会有人发现,哪个是假的。” “哦。”宋默点点头,然后将两个瓶子拿起来,笑得见牙不见眼,“嘿嘿嘿嘿……” 听着这样的笑声,艾尔特开始后背发冷。 两天后,宋默将山寨版的灵魂之水送到了黑炎的手里,为了确保万无一失,瓶盖被牢牢和瓶口粘合在了一起,想要打开,除非把瓶子砸碎,否则根本不可能。 “灵魂之水?” “假的。”宋默又取出了一个瓶子,摆在了旁边,“这才是真的。” 黑炎看着面前的两个瓶子,如果宋默没有事先说明,完全分辨不出来,哪个是真,哪个是假。 “您放心,已经由专家鉴定过了,绝对分辨不出来的。” “你不担心我把真的也抢走?” “不担心。”宋默笑着摇摇头,“这里是格里兰,就算您不担心被炮轰,您的一千多黑甲骑兵,总不会刀枪不入吧?” “……你一开始就想好了?” “对。否则,您觉得我真的会那么好心,让之前在我家里耍流氓的家伙,带着小弟登堂入室?”宋默笑着将真正的灵魂之水收回来,“还有,在您临走之前,记得把这段时间的住宿费,伙食费等一干费用付清,您作为合作伙伴,可以免单,您的手下,是要付费的。” 黑炎看了宋默一会,突然毫无预兆的笑了起来,他第一次这样笑,俊美的面孔,爽朗的笑容,笑得像个大孩子。 “陛下……” “恩?” “您笑起来,可真年轻。” “……”他还不到三十岁! 第76章 黑炎终于要离开了。 压在头顶的三座大山终于没了一座,宋默高兴得差点腰缠彩绸,在异世界扭上一曲经典的东北大秧歌,一边扭一边唱:“解放区的天,是晴朗的天,解放区的人民好喜欢……呀呼嘿嘿咿个呀嘿!” 相比起兴奋得手舞足蹈的宋默,独角兽奥萨非有些郁闷,甩甩脖子,掂量了一下骑压在自己背上的重量,连打了几个响鼻,如果翻译成光明大陆通用语,那就是:伟大的主人,您是不是应该控制一下饮食了?这样发展下去,就算是独角兽,也有HOLD不住的一天…… 一千多黑甲骑兵有一半变成了步兵,他们的战马要么在之前的战斗中不幸遇难,要么就被宋默以抵扣伙食费和住宿费的名义扣下了。宋默算是手下留情了,否则,所有的大兵都要靠两条腿走回西北行省,然后由赛万斯总督提供代步工具,再返回奥比首都。 黑甲骑兵的战马,都是血统优良,百里挑一,甚至千里挑一的良驹,西北行省的战马就算再优秀,也是比不上的。 从劳斯莱斯到夏利的落差,可想而知会有多大。 宋默撇撇嘴,比起当初同样到格里兰耍流氓的西北行省大兵们,黑甲骑兵们,已经算是高标准五星级待遇了。 至少夏利是四个轮子的,当初的西北大兵们,可都是11路公交,还险些裸奔回家。 不是宋默的觉悟提高了,而是对手不同了。 如果宋默敢像对待赛万斯和他的骑兵们一样,来招待黑炎和黑甲骑兵……虽说可以关门放瑞斯,但放了瑞斯的结果,估计比不放还要严重。 地下城刚刚完工,春耕就要开始,宋默不想再给自己找麻烦。 赛万斯亲自带兵等候在格里兰的边境,比之前更高更宽的石墙,挡在了大兵们的面前。攀爬在墙上的葡萄藤,和种植在墙边的紫色甘蔗,不时向大兵们摇摇叶子,摆摆茎杆,似乎在对这些大兵们说:“过来啊,有种你过来啊。” 西北行省的大兵们已经学乖了,打死不靠近这些植物三米以内,昂首挺胸眼一瞪,爷们啥都没看见,挑衅无用! 终于,石墙上的大门打开了,骑着奥萨非的黑炎率先走了出来,原本不可一世,嚣张无比的葡萄藤和甘蔗,立刻退避三舍,有几根距离最近的甘蔗,甚至超水平发挥,将自己连根拔起,一溜烟跑到了十几米外,简直是望黑炎而旋走。 甘蔗会跑路? 大兵们的下巴和眼珠子掉了一地。不需要军官下令,齐刷刷的后退三大步,此物危险,远离为妙。 亲自将黑炎送出边境的宋默,疑惑的看看甘蔗留下的坑,又看看挤在同伴身边,根须还露在地上的甘蔗,挑挑眉毛,进化了?还是遇到危险突然爆发了?无论是哪一种,如果这些会抽人的家伙真能满地跑的话,那乐子可就大了。 万一哪天兴致来了,抽冷子跑到自己身后来那么一下子……一定得问问杰里斯,这到底怎么回事。 就算是暗黑属性,也得有底线。组团抽人的甘蔗,太逆天了。 见到黑炎,赛万斯立刻动作利落的下马,单臂平举在胸前,弯下腰,“恭迎陛下!” 赛万斯身后所有的西北行省大兵们同时举起了长枪,高呼:“恭迎陛下!” 跟随在黑炎身后的黑甲骑兵则用手中的长枪同时敲击地面,发出了一声整齐的钝响。这些一身黑甲的大兵,哪怕是站在地上,也丝毫不减彪悍勇武。 宋默回头看看自己的武装力量,身上的皮甲还是为了今天的事情特地套上的,手里的弓弩步枪,脸上的严肃神情,也不能掩饰他们身为杂牌军的事实。就算杂牌军干掉正规军,挣足了里子,面子上,依旧差了十几个身位。 人都是视觉动物,软妹子会对一身军绿的挺拔兵哥双眼放光,对脱了军装,八块腹肌的兵哥……同样双眼放光。 同样是贼,英俊潇洒的叫侠盗,满脸横肉的叫悍匪。侠盗工作之后给人送钱叫侠骨柔肠劫富济贫,悍匪完事之后给人分钱叫不怀好意收买人心。 宋默下定决心,回头一定要换装! 否则万一哪天自己把队伍拉出去,叉腰仰脖一声吼:“老子的队伍干掉了西北行省的骑兵,揍趴下了教会骑士团,生擒了一千多黑甲骑兵!” 听到的人里,十个会有十一个,嘘一声,认定这家伙吹牛。 “宋默格里兰。” 黑炎策马走到宋默身前,用马鞭挑起了宋默的下巴,粗糙的马鞭,磨红了宋默的皮肤,让他感到十分不适。或许也察觉到了这一点,黑炎移开了马鞭,从奥萨非背上下来,单手捏住宋默的下颌,抬了起来,套着钢甲的手指,对宋默的下巴造成了二度伤害。 宋默可以肯定,下巴肿了…… 果然这头大肚子龙对自己要求的金币和扣下的战马在表示不爽吗?临走也要让自己出点血。可为什么下手目标是自己的下巴?不知道脸是他身上为数不多的优点之一吗? 黑炎皱了一下眉,脱下了手指上的钢甲,“我并不想伤害你。” 宋默诧异的看向黑炎,又抬头看看天,奇怪了,难道今天太阳是从西边升起的?还是说,挂在天上的,其实是月亮,和太阳换班了? 无论黑炎是故意还是无意,宋默都不打算和他计较,他现在唯一的想法,就是早点把这头大肚子龙送走,早走早好,都走到边境了,就差临门一脚,千万别出什么差错。 “陛下,没关系的。”宋默略显不自在的笑了笑,推开黑炎的手,“您该出发了。” 黑炎松开了宋默的下巴,却顺势牵起了宋默的右手,弯下腰,一个轻吻,落在了宋默戴着指环的尾指上,“宋默格里兰。” “恩?” “做我的……” 黑炎话没说完,一道狂风猛然间分开了他和宋默。狂风过后,宋默已经被瑞斯梅尔斯搂在怀里,站在距离他五米外的地方。 瑞斯艳丽的面孔冷若冰霜,海蓝色的眼中满是杀意,黑炎重新套上钢甲,动了动手指,抬起头,金色的双眼,同样杀气弥漫。 “魔族,你在找死。” “这是我想说的,肥龙!” 肥龙?! 黑炎的额头冒起一排青筋,拳头握得咔吧作响,“女人脸!” 女人脸?! 瑞斯海蓝色的眼睛开始发出红光。虽然他可以变成软妹,可本质上,还是个不折不扣的雄性! 宰了你! 这是一魔一龙此刻共同的心声。 瑞斯抬起右手划出一行黑色的符文,一声巨龙的怒吼顿时响彻天际。所有人条件发射的朝地上看,当初,从地底爬出的骨龙,给他们的印象实在是太深了。但是这一次,骨龙没从地底爬出来,而是从距离边境不远的翡翠森林中,直接飞了出来。巨大的骨质双翼驾驭着狂风,被砍断的巨爪已经恢复,盘旋在众人的上空,不时吼一声,却没有喷出足以融化大地的龙息。 宋默仰头看着天空的骨龙,难怪这段时间都没看到它,原来这家伙跑去翡翠森林里安家落户,称王称霸了。要是有它在,相信西北行省的官员们,绝对不会跑格里兰跑得这么勤快。 不过,它爪子上抓的那是什么,芒古蛇? 宋默揉揉眼睛,都是一副骨头架子了,还需要吃东西吗? “瑞斯。” “什么?” “骨龙也会肚子饿?” “猎食只是它的本能。” “哦,”宋默拍拍胸口,“那我放心了。” “放心?”瑞斯奇怪的看着宋默,“放心什么?” “领地里那么多侏儒骷髅,整天求干炮就算了,要是都张嘴要吃的,我早晚破产。不如趁早埋回土里去。” “……” 宋默和瑞斯说话时,没有得到进一步指示的骨龙,已经落到了地上,开始一口一口解决它的午餐。一大段一大段的芒古蛇从它的嘴里滑过脖子,落进空荡荡的胸腔,直接掉在了地上,几块还神经反射的扭动了几下。一副骨头架子吃东西,还吃得津津有味……这场面,这么看,怎么让人觉得惊悚。 骨龙的出现,非但没能立刻炒热战场,反而让周围陷入了一股冷风四起的可怕沉默。 就算是最热血激昂的斗士,看到眼前这个可怕的画面,战斗值都会咻的一下直降下去。 太特马恐怖惊悚了! “瑞斯,”宋默拉住褐发美人的衣领,“我不希望你和黑炎在这里打起来。” “……”瑞斯没说话,眼中闪过一抹不快。 宋默直接拍了他一下,“想什么呢,我只想快点送他走,他走了,金币才能到手!我接下来的计划……” “计划?” 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宋默有些懊恼,他现在对瑞斯的防备似乎越来越低,这可不是什么好现象。不过,这个计划也不一定要对瑞斯保密,只是解释起来有些麻烦。 “稍后再告诉你。”宋默接着说道:“总之,你不能在这里和他打起来,那就没完没了了。懂我的意思?” “我有什么好处?” “……好处?”宋默眯起了眼睛,“一辈子都不许上我的床,怎么样?或者再来一次无差别炮轰?不在领地里,准头可能会更好些……” “亲爱的,我错了。” “恩,知错就要改,乖。” 第77章 瑞斯和黑炎最终没有大打出手。或许两人私下里各有考量,也或许是宋默的劝说起了效果,总之,看着远去的队伍,宋默到底是松了口气。 “总算是走了。” 话刚说完,前方的队伍突然停了下来,走在队伍最前方的奥萨非抬起两只前腿,发出了一声独特的嘶鸣,黑炎的声音在风中传来,让宋默呆立当场。 “宋默格里兰,下一次见面时,你会成为我王庭中,开得最美的一朵鲜花!” 鲜花? 啥意思? 宋默还没想明白,瑞斯的脸已经黑了。黑炎分明是故意的,今天之后,黑炎的这番话,将随着吹拂大地的风,传遍整片光明大陆。 宋默抿了抿嘴唇,看看远去的黑炎,又瞅瞅脸色难看的瑞斯,摸摸下巴,这个,难不成是,“求婚?” 瑞斯低头看着宋默,眼放凶光,“你问我?” “当然。同是非人类,你们一定更有共同语言。” “……我喜欢你,你知道吗?” “知道啊。”宋默奇怪的看着瑞斯,“你怎么突然说这个?” 瑞斯无奈的叹了口气,将宋默抱进怀里,额头顶着额头,“宋默格里兰,我想把心掏出来给你看看,我到底有多喜欢你。” “掏心?”宋默笑眯眯的蹭了蹭瑞斯的额头,“虽说连炮都轰不死你,把心掏出来估计也死不了,但我不喜欢血淋淋的场面,还是免了吧。” 瑞斯嘴角抽了抽,真想掐死他,可实在下不去手! 宋默见瑞斯咬着嘴唇不说话,突然伸手捧住瑞斯的脸,在瑞斯的脸颊两侧响亮的亲了两口,过后舔舔嘴唇,又亲了一下瑞斯的唇,唇与唇只是简单的碰触,似乎却带了一丝甜蜜的气息。 亲完了,宋默挠挠头,“这是奖励。”老子果然是木有下限了,亲男人亲得这么利索,还觉得味道不错…… 瑞斯捂住自己被亲过的嘴唇,瞪大了眼睛,红霞从耳朵尖开始一点一点蔓延。宋默看得稀奇,只是亲了几口而已,至于吗?这家伙平时调戏自己是调戏假的吗? “瑞斯,你怎么了?”宋默伸手拍了一下瑞斯有些发烫的脸颊,“难不成……”害羞了? 穿越大神,这简直太神奇了! 瑞斯的脸越来越红,最后干脆画出一行黑色的符文,掀起狂风,瞬间没了踪影。宋默站在原地,吹起了一缕搭在额前的黑发,突然回头对从刚刚开始,就呈石化状态的管家老约翰说道;“管家,这件事,你怎么看?” “……” “被摸了小弟弟会害羞,但只是被亲了几口,需要脸红吗?” “……” “管家,怎么不说话?” “……” 石化中的管家,此刻脑海中只回响着一句话,被摸了小弟弟,摸了小弟弟,小弟弟……下手的是谁,被摸的是谁?!主动还是被动?这很重要! 刚刚风遁的瑞斯突然一阵风似的又跑了回来,一把将宋默横抱起来,脸不红心不跳,和刚才跑走的家伙,简直判若两人,“亲爱的,刚刚是我不对,难得你这么主动,我怎么能没有回应。” “回应?” “是啊。”瑞斯亲了一下宋默的额头,“之前你也答应了,地下城建好之后,就让我上你的床,择日不如撞日,干脆就今天吧。” 话落,抱着宋默就大步朝前走。 石化中的管家继续石化中,只是脑海中回响的话,从小弟弟,换成了上——床。 姑且不论品种,未来的领主夫人是个雄性……管家老约翰再一次确定,他彻底没脸去见老领主和格里兰家的列位祖先了…… 老管家正打算掏出手绢擦擦眼泪,身后突然传来一声惨叫,回头一看,同样石化中的格里兰汉子们,被一群甘蔗包围了。两米多高的甘蔗,排着整齐的队伍,将汉子们一个一个抽飞上天,逃跑无用,反抗无用,大家都来体验一把荡秋千的快感吧! 是等着大家都被抽飞再去收拾残局,还是马上召集人手来救人? 管家正在举棋不定时,前方又传来一阵枪响,宋默正举着被矮人兄弟改装过的手枪,追在瑞斯的身后,一枪一枪打得瑞斯上蹿下跳。 被枪声吸引来的地精和侏儒,开始围观领主发飙,并不时高举双臂,为领主呐喊助威。侏儒骷髅们没有去围观宋默,反而围住了老约翰,急切的表达着他们激动的心情,“大人,帮主人,干一炮!” 翻译过来就是:管家大人,为了帮主人宰掉那个家伙,让我们干一炮吧! 管家老约翰站在原地,手握长剑,很有一种用剑把自己戳死的冲动。 此时此刻,他想起了领主大人的一句名言:这日子没法过了…… 终于,宋默追累了,被瑞斯瞅准机会一把抱起来,堵住了嘴唇。虽然没有达成爬床的夙愿,可瑞斯梅尔斯的心情,依旧快乐得飞上了天。 “亲爱的,你果然是喜欢我的。” 宋默看着瑞斯,再看看手里的枪,半晌无语。 接下来的日子,格里兰恢复了平静。虽然甘蔗仍旧不时组团抽人,发动突袭,领民们在与甘蔗的斗智斗勇中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格里兰的地面重建工作开始大踏步的进行。 宋默原本的计划再次被人们的工作热情打乱,既然要建房子,为什么不建造得更好一点? 于是,不只宋默计划中的一排房子被改造成了二层式别墅,连领主府的废墟都被地精清理出来,打算在这里重建一座能够代表格里兰的标志性建筑物。 侏儒们不愧是大陆上最聪明的种族,宋默画过几张城堡的外观图,被这些侏儒发现,立刻如获珍宝似的藏了起来,如今地精宣称要重建格里兰的地上领主府,他们马上将这些图纸拿了出来,和几个老地精对图纸上的城堡进行了一系列改造。等到成品图纸送到宋默面前时,宋默已经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他该庆幸自己只画了欧式建筑,没把雅典神庙和紫禁城给画出来吗?不过,可能金字塔更符合地精的审美…… “那个,”宋默搓搓手,看着满眼期待的地精和侏儒,“我能理解你们工作的热情,也很赞赏你们为领地做贡献的精神,但是,你们算过没有,这要花多少钱啊?” “我们算过了,大概五万枚金币就能搞定。” 五万?! 宋默险些一脚一个,把眼前的侏儒和地精全都踢飞。建栋房子而已,就要花五万金币,他赚点钱容易吗? 宋默弯下腰,两手分别按住地精和侏儒的肩膀,严肃的说道:“米尔斯,艾顿,冬天刚刚过去,领主家也没余粮啊……” 地精和侏儒互看一眼,实在不愿意放弃这个建造计划,可领主大人既然开口了…… 让宋默和地精侏儒都没想到的是,领主府的重建计划,最终还是拍板通过了,只不过拍板人不是宋默,而是老约翰。 “领主大人,这是脸面。”老管家不容置疑的对宋默说道:“何况,领主府的财政,现在由我支配。” 宋默打算做最后挣扎,“我要收回你手里的小金库钥匙!” “不可能。”老约翰严肃的摇摇头:“这是老领主的命令。如果要收回钥匙,请您让老领主来和我说。” 宋默:“……”他这个世界的爹已经安享极乐很多年,难不成,为了让他和老约翰谈一谈,自己也要去死一死? 宋默此刻只有一个体会:管家,你好毒! 老约翰整了整衣领:领主大人,您才知道? 无论宋默怎么挣扎,怎么反对,老约翰的态度始终强硬,领主府的重建工作,还是开始了。 宋默看着运来材料和矿石,拿走大把金币的加兰德,怎么都不顺眼。为了避免做出半路把金币抢回来的不厚道行为,干脆眼不见为净,带着强森等人开始他的土豆种植计划。 事实上,罗德已经等得有些不耐烦了。如果宋默再没有动作,他会开始怀疑宋默之前说的都是在骗自己。虽然凭现在和宋默的交情,罗德不会翻脸,总归心里会有个疙瘩。 看到一片平整过的田地,和堆放在田边的发芽土豆,罗德之前的怀疑没有了,却有了另一种担心。忍不住问了一句:“你真的有把握?” “相信我。”宋默一边指挥着领民将带芽的土豆分块种进土里,一边说道:“在格里兰,一切皆有可能!” “好吧。” 杰里斯站在一边旁观,他还是想不明白,宋默到底是从哪里得知土豆的种植方法。 宋默脱掉了外套,走到田里,打算体会一把种田的乐趣。周围的领民看着兴致勃勃的宋默,有心劝一劝,到底没开口。 算了,领主大人想做就做吧。 没过几分钟,宋默就开始腰酸背疼,直起身捶捶腰,这活真不是一般人能干得了的。常年坐办公室的人只要体会一次,就能知道这有多辛苦。 农民伯伯,绝对雄壮威武! 领民们看着宋默呲牙咧嘴的样子,发出了善意的笑声。 对他们来说,领主大人本身就是一个奇迹。他们世代生活在格里兰,祖祖辈辈都在饿肚子,住在低矮破败的房子里,穿着缝满补丁的衣服。他们付出的劳动不比任何人少,甚至更多,他们对种植的粮食比对自己的孩子还要精心,可每年下来,依旧吃不饱。 他们以为这样的日子会继续下去,直到他们同祖先一样躺进土里。年轻的领主大人却改变了这一切。 宋默格里兰让他们第一次知道了,吃饱是什么滋味。 那一夜,大家围着篝火,看着为领民们分发金币的领主大人,几乎无法相信眼前的一切都是现实。宋默不知道,那些少得可怜的金币,都被领民们珍而重之的藏了起来,并且郑重的告诉自己的子女,这不是上天,也不是光明神,而是领主大人的恩赐。 格里兰人是强悍的,也是知道感恩的。 领主大人让他们吃饱肚子,给了他们活下去,并且活得很好的希望,他们愿意把自己的所有,包括生命,都献给这个叫宋默格里兰的年轻人。 人无信而不立。 宋默不是个传统意义上的好人,却格外注重自己的承诺,他承诺让大家吃饱,带着格里兰人发家致富奔小康,就一定会朝着这个方向不懈努力。 格里兰人虽然不明白小康是什么意思,却知道,领主大人能让他们吃饱,让他们过上好日子,他们愿意相信领主大人的每一句话。 如今,领主大人说种植土豆,可以得到比小麦高几倍的产量,格里兰人,深信不疑。 当所有的土豆都被种植下去之后,领民们直起身,看向同样一脸汗水,满手泥土的宋默,不知是谁带的头,大家一起将宋默举了起来,抛到了半空,宋默的惊叫声被湮没在了众人欢呼声中:“领主大人,万岁!” 不远处的老约翰看到这一幕,停下了脚步,脸上露出了一个欣慰中带着怀念的笑容。 格里兰,这才是格里兰,真正的格里兰。 第78章 土豆的长势喜人,仅仅半个月时间,大片的绿色叶子就铺满了整片田地。 有葡萄和甘蔗为例,土豆的生长周期问题,已经被宋默自动忽略了。自然规律什么的,在这些植物面前,就该被丢到墙角去种蘑菇。 不过,长得快,长得太有性格,也的确是件麻烦事。 宋默蹲在田边,双手支着下巴,百无聊赖的打着哈欠。在他身后,一队手持弓弩和重剑的汉子,正同数十棵甘蔗对峙。 另有十几个领民抬着收获的葡萄走过,不时说上一句:“好了没?几棵甘蔗而已。” 和甘蔗对峙的汉子们被这些风凉话刺得心肝肺一起疼,回头大吼一声:“有能耐你来试试?!” 没等话说完,就被一棵瞅准了机会抓住空挡的甘蔗猛力抽飞,落到了五六米外的地方,脸朝下趴在地上,人事不知。 这就是格里兰特有的收获场面,惊险与刺激并存,喜悦与泪水齐俱。 宋默回过头,数一数,已经是今天的第五个了,哈洛德的黑诊所又要满员了。站起身,拍了拍手,立刻有几个骷髅凑了过来,宋默点了其中一个,“去,告诉你们老大,今天不干炮,不过可以甩几个手榴弹。” “遵命,主人!” 得到命令的骷髅迈开步子就跑,速度快得让宋默担心是不是中途会甩掉几根骨头。 没过几分钟,骷髅们就抬出了两筐手榴弹,站定了,几个骷髅扯开嗓子大吼:“领主大人说了,今天不干炮,今天要甩弹!” 其余的骷髅立刻高举双臂,兴奋之情溢于言表,“主人,万岁!甩弹,万岁!” 宋默忍不住拍了拍脑袋,他严重怀疑,骷髅不是语言表达能力不过关,他们一定是在借机表达不能干炮的不满! 准备甩手榴弹的骷髅列队站好,汉子们立刻退出了战圈,撒丫子就往远处跑。 骷髅们等到领民跑到百米以外,立刻拉弦甩蛋。随着手榴弹炸裂,轰隆声连成一片。 甘蔗们或许可以和全副武装的汉子对抽,却对这种铁疙瘩没有任何办法。等到两筐手榴弹扔完,硝烟和尘土散去,现场顿时一片狼藉。 用来炸甘蔗的手榴弹是特质的,炸药的用量很少,主要靠爆裂的弹片对甘蔗进行无差别的杀伤。骷髅们的准头很不错,几乎所有的甘蔗都被拦腰截断。有的还断成了三四截,再也没能力组团抽人了。之前被甘蔗一顿猛抽的汉子们,立刻一拥而上,抬着筐兴高采烈的开始打扫“战场”。 这些甘蔗都是制糖的原料,一点都不能浪费。 制糖作坊早已经重新建好,规模比之前大了不少,大部分领民在地下城完工之后,都到这些作坊里帮忙。随着甘蔗的不断收获,制出的糖越来越多,已经有一批糖随着罗德的商队运了出去。罗德本人仍留在格里兰,他将商队暂时交给了一个信得过的朋友,矮人发誓,他一定要亲眼见到土豆成熟才离开。 宋默对罗德的执拗不置可否,不过只要不耽搁他赚钱,罗德想怎么做,都是他的自由。 为了避免麻烦,目前交易的只有白糖,奶糖和软糖一类的,宋默暂时还没有对外销售的打算。 “先试试看。”宋默对老约翰说道:“水有多深,只有试过了才知道,不知道深浅一头扎下去,只有淹死的份。” 他是和黑炎签订了协议,国王陛下也承诺会庇护他的生意,不过宋默不喜欢凡事都依靠别人,挡箭牌是好,但谁知道这块牌子能挡多久,效果有多大?试探一下精灵的反应,对他对黑炎,都没有坏处,或许国王陛下还会因此感激他,在灵魂之水的事情上,多给他点好处……当然,宋默也知道,这种可能微乎其微。 “我明白了,领主大人。” 老约翰没有继续追问宋默的打算,宋默也没有继续说下去。他现在正挂心另一件事情,黑炎应该快回到奥比的首都了,不知道教会收到山寨版的灵魂之水,会有什么反应。 “您担心教会出尔反尔?” “我不担心这个。”宋默摇摇头,“那头大肚子龙是不会允许别人赖掉他的金币的,哪怕他明知道灵魂之水是假的,教会这笔钱也是必须拿出来的。” “那您担心什么?奥比的国王不分给您应得的一份?” “也不是这个。” “那是什么?” “是……” 宋默刚说了一个字,强森的声音就从门外传来,“领主大人,出事了!” 出事了?! 宋默马上站起身,一把抓起挂在墙上的步枪,拉开枪栓,“TNND,是哪个不长眼的又来老子的领地耍流氓?!老子灭了他!” 老约翰紧跟在宋默身后,拉开门,就见强森捂着额头站在门边,指缝间淌下一缕缕鲜红的血丝,左边的眼眶乌青一片,活像是被板砖拍过一般凄惨。 “强森,到底怎么回事?” “领主大人,您还是自己亲自去看一看吧。”强森说话的声音都在发抖,“太可怕了!” “什么太可怕了?” “土豆,那些土豆!” 土豆? 宋默和老约翰面面相觑,联想起甘蔗和葡萄,领主大人突然有了很不好的预感。 果然,等走到距离土豆田大概十米左右,立刻迎面飞来三个拳头大的物体,朝宋默等人的脸上就砸了过来! 宋默被吓了一跳,连忙躲开,老约翰的动作也相当利索,可怜强森的反应慢了点,被砸了个结结实实,咕咚一声倒在了地上。 宋默心有余悸的看看倒在地上人事不省的强森,十有八九脑震荡了。 转眼一看把强森砸晕的东西,领主大人的下巴掉地上了,土豆,三个圆滚滚,胖乎乎,和成年人拳头差不多大小的土豆! 宋默小心翼翼的用脚踢了踢地上的土豆,土豆骨碌碌的滚到了一边,安静的躺在那里,丝毫不见之前的凶残。 “这是怎么回事?” 宋默弯腰捡起一个,仔细瞅瞅,难不成,这又是一群暗黑属性的?罗德当初把土豆运来的时候,可没说有这种事。 无论如何,还是亲眼到田里看一下,才能下最终结论。 田里的土豆刚好在今天成熟,看守田地的三个领民,最先遭受了毒手。他们只是到田垄里除草,就被突然从地下飞出来的土豆砸晕了。其他人听到声响,过来查看,接二连三的惨遭不幸,宋默来到田边,刚巧看到领民们手持工兵铲和长剑,与满天飞的土豆奋勇搏斗的惊险场面。 矮人罗德正举着斧头,劈开一个朝他飞来的土豆,在他脚边,已经横七竖八的堆满了土豆的“遗骸”。 宋默不敢再靠近了,手拢在嘴边,对罗德喊道:“罗德!” 罗德听到宋默的声音,刚回过头,就被一个土豆砸在了脑袋上,头顶上瞬间肿起了一个大包。矮人怒吼一声,没再搭理宋默,再一次挥舞起了斧头。 宋默看着满天飞舞的土豆和与土豆奋战的领民们,傻眼了。 原来组团抽人的甘蔗只是炮灰,这些小钢炮似的土豆才是王道! 第79章 格里兰人和土豆的第一次对战,以土豆一方弹尽粮绝告终。 一群鼻青脸肿的汉子瘫坐在土豆田边,一边揉着酸疼的胳膊,一边数着自己的战利品,数着数着,忍不住瞪大了眼睛,张大了嘴巴,半天发不出声音。 之前一心想把满天飞的土豆都砍下来,谁也没有在意土豆的数量,现在看看几乎堆成山的战利品,大家都有些傻了。 “我不是在做梦吧?” 一个男人猛的给了自己一巴掌,啪的一声,鼻血飞溅。男人却毫不在意,一下从地上爬起来,冲到刚刚被自己砍得七零八落的土豆边上,双手捧起一块块土豆,“不是做梦,这不是做梦!这是真的!” 所有人都被这个汉子的动作惊醒了,愕然的站起身,看着眼前堆积成山的土豆,这些,全都是可以填饱肚子的粮食!我的老天!这是奇迹! “大家都怎么了?” 宋默作为领主,没有身先士卒同土豆展开奋勇搏斗,有些不好意思。可看到大家这个样子,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别真的出了问题。 “领主大人!”田边的汉子们刷的转过头,双眼放光的歘歘着宋默。 “啊?”宋默被吓了一跳,忍不住倒退两大步。 但他的动作还是不够快。下一刻,宋默再度被强壮的汉子们抛上了半空,闻讯而来的老人和女人们,则扑向了地上的土豆,笑得合不拢嘴。 “领主大人,万岁!” “领主大人,您就是我们的阳光,我们的雨露,我们的春风!” “领主大人,我们永远追随你!” 宋默还没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已经被抛了三个来回,想说话,张开嘴却咬到了舌头,疼得眼泪横飞,再不敢随便开口。 兴奋的领民们全然没有注意,几棵甘蔗悄悄来到了田边,站在堆积土山的土豆旁,似乎在观察这些陌生的邻居。突然,田里又飞出了一颗土豆,比起之前袭击领民们的土豆,这颗的个头要小了一圈,可速度更加惊人。 土豆直接朝着甘蔗飞了过去,其中一棵甘蔗凌空一跃,来了一记空中飞抽,小样,新来乍到,装什么大瓣蒜! 被抽飞的土豆半途改道,人群中的宋默成为了下一个目标! 咻——砰——啪! 土豆飞来,砸到了宋默的下巴,受惊的领民动作一滞,领主大人脸朝下掉在了地上,手脚抽了抽,不动了。 寂静,死一般的寂静。 随即,双眼冒火的领民们再度拿起了工兵铲和刀剑,冲到田里对着甘蔗和土豆又是一通厮杀,高呼:“为领主大人报仇!” 趴在地上的宋默一直没出声,站在一旁的老约翰弯下腰,担心的问道:“领主大人,您没事吧?” 宋默双手支在地上,抬起头,呸呸吐出两口吃到嘴里的土,一行鲜血沿着嘴角飞流直下,“管家,你觉得我像没事的样子吗?” “像。” “我流血了!”这样还叫没事? “一个月,总会有那么几天的。习惯就好。” “……” 在全体领民的努力下,田里的最后一块土豆被翻了出来,田边的甘蔗也被砍翻,宋大领主抹掉了嘴角的血丝,站到了土豆堆上,一手叉腰,一手高举,对领民们大声说道:“这是光辉的一天,灿烂的一天,丰收的一天,喜悦的一天!” 宋默一句话落,顿了顿,紧接着用力一挥拳头,声音拔高了八度,“从今天开始,格里兰将彻底摆脱饿肚子的日子!” 格里兰人顿时热泪盈眶,双手握拳,这都是领主大人带给他们的! “有了土豆,我们不用再担心饿肚子!有了糖,有了酒,我们会赚到数不清的金币!我发誓!我将带领大家,过上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好日子!” “领主大人万岁!” 领民们激动得满脸通红,举起双臂开始高呼。 宋默双手向下压了压,开始做最后总结,“大家,请团结在我的周围,以发家致富为最高理想,为了美好的明天,一起狼狈为奸,仗势欺人,坑蒙拐骗吧!” 领民们:“……” 老约翰马上咳嗽了两声,眼中的小刀子开始往宋默身上飚,宋默浑身一激灵,马上意识到自己的口误,“吔,改正一下,是大家一起团结起来,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吧!” “领主大人,万岁!” 宋默的演讲是成功的,虽然中途出现了一点小问题,格里兰人也只当是自己出现了幻听。 讲话结束,领民们开始清点收获的土豆,除去被砍成几块和破损的,完好的,可以储存的土豆,足有上千斤。 宋默和老约翰商量了一下,留下一部分做种,其他的都按照人头给领民们分发下去。哈洛德,图罗等人,以及地精,侏儒和矮人都得到了自己的一份。至于不能保存的,宋默都归到了自己的那一份里,节省出来的,全都分给了领民。 “今天都到我家吃饭!”宋默大手一挥,“家里还有两头野猪,土豆炖猪肉,管饱!” 领民们再次欢呼起来,领主大人对自己人一向大方,就连后来的哈洛德和图罗等人也十分清楚。 大家抬着一筐筐土豆回了地下城,宋默宣布将今天定为格里兰的土豆丰收节,制糖作坊和打铁作坊全部停工,地上的工程也暂停,大家全部都到领主府来庆祝! 在建造地下城时,宋默就发现了,格里兰人根本没有周末休息这个概念。为了能收获更多的粮食,赚取更多的金币,大家恨不能一天到晚的干活。 宋默决定改正格里兰人这一观念,之前三餐不继,也没什么自保能力,大家都紧绷着神经,连宋默也一样,现在情况改变了,宋默想,至少让大家知道,工作之余,是需要休息和放松的。从早到晚的工作,不知道休息,那是机器。机器还要偶尔停下来做一下维护,加点润滑油什么的,何况是活生生的人。 今后格里兰的发展,肯定不只依靠农业。只要糖和酒的销售额达到预期,宋默就打算开辟出更多能摆到明面上的生意。格里兰会出现越来越多的作坊,格里兰人会有更多的工作可做,依照格里兰人对工作的热情,为了避免自己成为彻头彻尾压榨劳动人民血汗的大资本家和封建统治阶级,休息日就必须强硬的规定。 哪怕劳动人民是自愿被压榨,主动被压榨,希望被压榨,宋默也不能真的不管不顾。现阶段或许一切矛盾都能被掩盖,可等到矛盾真正爆发的那一天,宋默绝对是顶不住的。与其亡羊补牢,不如退而结网。宋默决定将一切可能出现的状况,都扼杀在萌芽状态。 只不过,宋大领主想人道的规定工作时间,领民们却完全不理解。 一天工作八小时,每工作五天休息两天?领主大人在开什么玩笑,他们会饿死的! 宋默想说,这是劳逸结合。而且这个工作量能赚到的钱和粮食绝对不少,是肯定饿不死人的。 领民们反驳:从前一年到头的劳作,照样饿肚子。好不容易能吃饱了,领主大人竟然想让他们休息?不行,绝对不行!他们只要粮食,不要安逸! 宋默无奈,从五天工作休息两天,换成单周休息两天,双周休息一天,领民们依旧不满。宋默吹胡子瞪眼一拍桌子,他是领主,他说得算! 领民们直接顶了回去:这是强权!这是压迫!这是罔顾人民的意志! 领民们义正言辞,慷慨激昂,宋大领主负隅顽抗,也只能争取到一天的休息时间,对此,领民们仍颇有微词。还是老约翰站了出来,最终才把这些反对的声音压了下去。 封建资产阶级大资本家宋默,与伟大劳动人民的第一次正面交锋,以宋默完败告终。 结果一出来,宋默就给跪了,他觉得,自己的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彻底被颠覆了。 这只是发生在晚餐前的一个小插曲。毕竟开辟更多生意只是宋默的一个计划,现阶段,还是要种更多的农作物,来确保整个格里兰能自给自足。 想到粮食,宋默又想起之前罗德对他说的话:“领主大人,我发誓,我挖到的这些土豆,都是正常得不能再正常的作物!压根就没有出现过今天这种状况!” “真的没有?” “真的!” 宋默相信罗德不会在这件事上说谎,那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宋默又去问了杰里斯,精灵的回答更加让他无语。 “你种植的土豆,比起绿森林的品种,要温驯得多。” 就这,还温驯? 宋默看着杰里斯一脸怀念的样子,将“不温驯的土豆”会是什么样子的问题,默默咽回了嗓子里。 矮人和精灵的回答南辕北辙,宋默头疼之余,干脆将这个问题抛到一边,管他呢,反正他发现了,这些土豆一旦离开植株,只能攻击一次,一旦被打落,就和“正常”的土豆一样,大不了以后每次收获的时候,都带上艾尔特,让他在田边站定,张开那张金色的乌龟壳,让土豆们砸去吧。砸得更猛烈也不怕。 宋默一边想,一边嘿嘿笑了起来,坐在餐桌旁的艾尔特,突然感到后背一冷,总觉得又有不幸会降临在他的头上,摇摇脑袋,错觉吧? 土豆的问题暂时解决,宋默又开始苦恼,从地精手里抢来的玉米已经在仓库里堆放了很长时间,到底种还是不种?虽说地精告诉他,玉米不会像土豆和甘蔗那么凶暴,可在格里兰,万事皆有可能!万一种出来疯狂玉米……小钢炮已经够可以了,再弄出来个机关枪,事情就大条了。 宋默正苦恼着,厨房里却飘出了让人流口水的香味。 厨娘们按照领主大人的吩咐,使出浑身解数,做出了丰盛的土豆宴。 土豆炖猪肉,土豆炖排骨,用炼出的荤油炸土豆条,炒土豆片,土豆丝,再加上烤土豆,煮土豆,整整三张长方形的桌子,都陆续被摆满了。 陌生的香味让格里兰人控制不住的流口水,却让宋默有些想哭。 只是吃顿土豆,就要拿起刀枪棍棒,冒着被揍得鼻青脸肿的危险往上冲,这过得什么日子啊!这样下去,他的玉米,芋头,地瓜……完全可以预料到今后格里兰发展农业将要经历怎样的血雨腥风…… “领主大人?”管家老约翰见宋默只是呆呆的望着眼前冒着热气的食物,不说话也不动手,只能提醒他一句,“大家还等着您宣布开餐。” “啊?哦。”想那么多作甚,先吃饱再说! 宋默首先拿起叉子,叉起一块土豆送进嘴里,顿时泪流满面,太特马好吃了! 不知道是因为品种特殊还是其他原因,格里兰种出来的土豆,又香又糯,还带着丝丝的甜,咬在嘴里,恨不能把舌头都吞下去。一个成人拳头大小的土豆,转眼间全都进了宋默的肚子里。 领民们早已经等不及了,看到领主大人吃过一块土豆之后,立刻手动如飞,一瞬间,餐桌上只余下一道道残影,盘子里的食物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速减少。哪怕是没了牙的老怀特,也吃得红光满面。 就连瑞斯和杰里斯,也一人端着一个盘子,将烤土豆堆了满满一盘。魔族和精灵对其他菜式都不太感兴趣,倒是对烤土豆情有独钟。 瑞斯一边拨开土豆烤焦的外皮,一边看看着餐桌前的宋默,慢慢将一块烤熟的土豆送进嘴里,见宋默看过来,缓缓的舔着嘴角,笑得意味深长,仿佛吃下去的不是土豆,而是宋默。杰里斯鄙夷的看了瑞斯一眼,手里的叉子狠狠的插上了一块土豆,可怜的土豆,顿时四分五裂。 就在格里兰人全体排排坐吃土豆的时候,黑炎和他的黑甲骑兵,经过半个多月的日夜兼程,终于抵达了奥比王都黑城。 第80章 宰相墨菲和一干大臣,站在王宫之前,迎接王宫主人的归来。黑炎并不喜欢过于隆重的欢迎仪式,但迎接国王归来的程序,还是要走一走的。 墨菲虽然没跟着黑炎一起到西北行省,却不代表他对国王陛下在外的行动一无所知。 攻打格里兰之前的举动,一切正常,可在攻打格里兰时,国王陛下非但没有将格里兰的杂牌军以摧枯拉朽的形势消灭,反而和对方握手言和,住到了人家的家里?还把来请他回去的西北行省官员赶了回去?! 墨菲得到这个消息,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捏着文件的手都在发抖。 如果不是公务拖累和慑于国王的权威,宰相墨菲肯定会亲自跑去格里兰,揪着宋默的领子COS一把咆哮帝:“说,你小子是使了什么妖术,蛊惑国王?!” 在墨菲差点真的把公务丢下,跑去格里兰之前,国王陛下派人送来了和宋默签订的契约,这份契约,顿时将宰相大人的怒火消去了一半。 白糖,葡萄酒。 “这绝对是稳赚不赔的生意。” 宰相心里的算盘打得叮当响,他和宋默想到了一个地方,除了生意的利润分成,还有在奥比的商业税收。 黑炎的信中并没交代墨菲要对这件事情保密,宰相大人深思熟虑之后,还是将这件事暂时隐瞒下来。财政官也是个见钱眼开的家伙,如果被他知道了国王陛下和格里兰领主的这笔交易,恐怕会立刻将奥比境内的糖酒税收提高,短时期内可以让国库迅速丰盈,却不利于长期利益。 格里兰领主是个狡猾的人,墨菲不认为他事先没有考虑过这点。总之,还是等国王陛下回到王城再说。 可一个月过去了,两个月过去了……急于寻回灵魂之水的光明教会主教几乎每天到墨菲面前报道,遭到宰相和主教挂念的国王陛下,依旧没有任何返程的消息。 主教大人焦急万分,头顶的地中海范围日趋扩大,宰相墨菲看着都替他心酸。 万幸的是,不久之前,终于发生了一件事,让宰相大人和主教大人如同看到了曙光。 一个号称是萨比森国王堂弟的男人,纠集了一些死硬派的原萨比森贵族,在原萨比森的东南边境,发起了一场叛乱。 叛乱开始后,原萨比森宰相,莫迪三世最信任的臣子瑞金米尔,信誓旦旦的说,萨比森的王族一脉早已断绝。那个国王堂弟,是个不折不扣的冒牌货。 冒牌货吗? 无论他是真还是假,最终的命运都一样。但是,有了他,却可以将国王陛下从格里兰“请回”王都。 一个国家的国王,不该长期滞留在外,尤其是在国内发生叛乱的情况下。宰相墨菲就差大笑三声:叛乱好啊叛乱妙,叛乱呱呱叫!哪怕黑炎再任性,也不可能放任这件事不管,继续留在格里兰。 果然,黑炎在收到消息后,立刻启程返回了王都。 日落时分,国王的队伍进入了王城。 “恭迎陛下!” 墨菲和大臣们单臂附在胸前,深深的弯下腰,用最恭敬的姿态,迎接他们的国王。 “宰相,我回来了。” “欢迎您回来,陛下!” 黑炎骑在奥萨非上,居高临下的俯视着他的臣民。落日的余晖染红了黑色的斗篷,黑发的俊美国王,仿如君临天下的神祗。他是奥比的王,奥比的统治者,终有一天,他会将整片光明大陆踩在脚下! 光明教会的主教站在不远处,握紧了挂在胸前的环形吊饰,他可以感到,随着国王走近,吊饰开始隐隐发热。 “灵魂之水!” 主教低头看向吊饰,环形吊饰正中镶嵌着一枚蓝色的宝石,如果仔细看,会发现,宝石是中空的,里面缓缓的流淌着一滴蓝色的液体,和装在水晶瓶中的灵魂之水一般无二。 黑炎看到了教会的主教,也看到了他脸上激动的神色,拉住缰绳,挑了挑眉毛,这么长时间过去,这个让人生厌的老家伙,应该把钱凑齐了吧? 黑炎打算和主教大人要金币的时候,宋默正忙着领地里的春耕。 他带人将仓库里的土豆,玉米,小麦种子都搬了出来,擦了一把头上的汗,领主大人的干净十足。 格里兰的每户领民都有属于自己的一块耕地,即便每年产出的粮食都少得可怜,也没有人舍得荒废掉这块田地。可现在不同了,宋默计划把所有的领民集中起来劳作,形成一种大农场的经济模式。这样,生产效率会大大提高,领民们能得到的粮食也会比往年多上许多。尤其是家里劳动力不足的,可以通过这种模式,吃上“大锅饭”。 当然,宋默也考虑过会不会产生光吃饭不干活的情况,但想起之前和领民们关于休息日的争论,宋大领主觉得,自己纯粹是瞎操心。 况且,宋默已经提前规定了,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相信大家都不会违背。在领民的心中,他这个领主,还是很有权威的。 更重要的一点是,土豆的凶残已经众所周知,没有哪户人家敢独自种植这么凶残的作物。平时还好,收获的时候,肯定会挨上几下,受伤不要紧,要是直接被砸得一命呜呼,就太亏了。 小麦倒是没这种顾虑,可产量太低,根本吃不饱肚子。 至于玉米……看看领主种出来的土豆,领民们对宋默所说的,玉米或许是种温和的作物,已经不抱任何希望了。 总之,经过全体领民的讨论,大家一致同意宋默提出的集中劳作,一起收割的种植模式。 “人多力量大!”宋默一挥拳头,“收获的时候,不用担心,咱们有艾尔特!” 话落,一把拉住了金色骑士艾尔特的胳膊,高高举起,“骑士大人会为我们挡住所有凶暴的攻击,让我们为骑士大人欢呼吧!” 所有的领民顿时高举双臂,“骑士大人,您真是个好人!” 艾尔特僵立当场,无话可说。 这就是格里兰对好人的定义?他怎么觉得,和傻子没什么区别。 于是,在格里兰日后的收获季节,总是能看到一个全身散发着金色光芒的正义骑士,手持长剑,站在田边严阵以待。在一声声“骑士大人”的呼唤下,挥汗如雨,爆发出无与伦比的力量,大喝声中,将凶残的植物一个个撞飞,尽忠职守的保护着辛勤的劳动人民…… 计划通过,就是人手问题了。 地精和侏儒还要忙着领地的重建工作,对于他们计划建造一座异世版凡尔赛宫的宏伟理想,宋默已经无力阻止了。他只能每天不辞辛劳的在老约翰的耳边念叨:“钱要省着点花,领主家没余粮啊!超过了咱们都得去喝西北风了啊!” 老约翰的耳朵几乎快被宋默的这些话磨出茧子,无奈之下,只能答应宋默,重建工程,绝对不会超出预算。 宋默满意了。 老约翰看着宋默高兴得三步一蹦高的背影,摇了摇头,笑容里有着无奈,更多的是作为一个长辈,对子孙的溺爱。 “管家大人?” “没什么,继续干活吧。” 地精和侏儒不能帮忙耕作,却要从粮食中分去一部分,宋默原本打算这部分都从他的份额里出,领民们却不同意。 “领主大人,您不能这么做。” 白发苍苍的老怀特走到宋默面前,严肃的说道:“大家都生活在格里兰,他们帮我们建造房子,我们本就该给他们吃饭,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宋默挠挠头,“这不是因为……” “无论因为什么,您都不能这样做。” “现在不是之前吃不上饭的时候了,领主大人不能再这样。” “对!领主大人,这该是大家一起出的,不能总是您吃亏。” 宋默想说,他真不吃亏,毕竟地精和侏儒现在在建的房子,是他家。可领民们却不理他那一套,无论宋默怎么说,都坚持自己的观点。 “好吧。”宋默没奈何,只能说到:“这样,我出一半,大家出另一半,如何?” “可是……” “没有可是!”宋默一咬牙,“我是领主,听我的!” “强权!独裁!” “老子就强权,就独裁,还打算变成一座大山压在你们头上,你们咬我啊!” 宋默头一扬,脖子一梗,摆出一副老子是山大王的架势,总算是把这件事定下来了。等到领民们终于没声音了,才暗地里擦了把汗,靠之,当个大地主大资本家,也太特马地不易了! 问题基本解决,宋默开始组织领民开垦土地。之前黑炎和瑞斯互掐,宋默直接炮轰,将领地毁得七零八落,弹坑遍地。之前让宋默头疼的情况,现在却方便了领民。 坚硬的土层已经被翻开,只要清理掉上面的碎石,再平整一下,就能播种。 所有的军事训练都被暂停,格里兰的男人们都投入到了种田的伟大事业当中。连图罗和哈洛德等人也不例外。 要吃饭不?想吃饭,就要干活! 用武力保护格里兰?不需要,没看到边境石墙边那排甘蔗和墙上爬满的葡萄藤吗?它们更有用! 汉子们开始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女人们做出可口的饭菜,送到田边,不能下田劳作的老人和孩子也尽量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十几天下来,除了生长期“缓慢”的小麦,土豆和玉米,都有了收获。收获土豆的时候,依旧是刀斧其上,棍棒加身。期间艾尔特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受伤的人数直线下降。 至于玉米……好吧,经历过和土豆的残酷战斗,所有人面对整齐排列在田地里的玉米,都捏了一把汗。 被选为代表的图罗举着盾牌小心翼翼的靠近,距离五米时,玉米杆轻轻晃动,图罗的额头开始留下冷汗,距离两米,玉米杆的晃动加大,图罗汗如雨下,距离一米,玉米杆猛然一甩,枝头的玉米如迫击炮般射出,包裹着玉米的叶片张开,穗子似根根钢针,金黄的玉米粒如无数钢珠,噼里啪啦迎面射来…… 一轮攻击结束后,再看躺在地上的图罗,好好一张强盗的凶悍面孔,已经被摧残得比月球表面还月球表面,头顶还肿着一个大包,所有围观的人无不倒抽一口冷气! 宋默站在一边,脸色发白,这哪里是机关枪?整个一升级版的暴雨梨花针加子母弹! 第81章 所谓武功再高,干不过菜刀,铜墙铁壁,扛不住导弹。 玉米太凶悍,咱可以连根拔!拔不起来,就拦腰砍!宋默不相信,几百个大活人还对付不了几棵玉米! 英勇的图罗被抬进了黑诊所,金色骑士艾尔特再度闪亮出场,距离玉米田边五米站定,身上金色的斗气升腾,拔出长剑,大吼一声,一道凌厉的剑气刷的劈向了玉米田!刚刚还威风八面的玉米,顿时纷纷倒地,萎靡不振。正如宋默所料,只要砍了玉米杆,上面的玉面棒子,瞬间没了一点杀伤力。 艾尔特虎躯一震,开始挥剑大杀四方,宋默当即组织领民去捡收玉米。比手腕粗的玉米,拨开绿色的叶子,就是金黄饱满的玉米粒,忍不住咬一口,哪怕是生的,也没有任何涩口的味道,只有满嘴甘甜。 宋默坐在田边,捧着一棒玉米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好东西啊,绝对的好东西!丰收的玉米,让他脑子里又想起了一种可以赚钱的食物,玉米糖。 样子漂亮,入口酥脆,携带方便,既可以饱腹,又能当零食。和白糖不同,成块的玉米糖无论是批发还是零售,都是一笔不错的生意。 宋默啃完了玉米,一抹嘴,站到了高处,开始指挥领民将玉米堆到一处,玉米杆堆到另一处。这也是好东西,晒干了可以替代柴火使用。现在还是初春,早晚依旧冷得很,新建的地下城耗去了宋默不少的金币,没有太多的钱和矮人买暖石,只能在地下城通风的地方,垒起了一道道火墙,烧柴来保持整座城市的温暖。 如今有了玉米杆,不需要领民起早贪黑去砍柴了,既省力,又环保! 有了土豆玉米,再加上小麦,格里兰人的主食绝对不用发愁了,今后除非出现什么大的变故,否则,大家自给自足吃饱肚子,不成问题。 吃饱之后,就要吃得好了,宋默搓搓手指,是不是该开展一下畜牧业了?肉禽蛋,一个也不能少啊。 之前只忙着发展武力,武装自己,回头想想,最重要的,还是先让大家的生活水平提高到一个档次,吃饱了,穿好了,身体素质上去了,再加上严格的训练,先进的武器,杂牌军终将成为历史,强军不再是梦想!等到那一天,谁还敢随便打他领地的主意? 宋默越想越觉得是这个道理,心情激动之下,拨开一个玉米,又啃了起来。 在金色骑士艾尔特挥汗如雨,气喘如牛的鼎力相助之下,格里兰的玉米大获丰收。清点完收获的玉米之后,宋默走到坐在地上的艾尔特面前,一把抓住了骑士大人的手,满脸笑容,眼中充满了感激之情,“骑士大人,你是全格里兰最可爱的人!” 艾尔特抬起头,不慎朝宋默的身后看了一眼,累得通红的脸瞬间变得雪白,拼命想从宋默的两只爪子里把自己的手抽回来,犹如被恶少调戏的花姑娘一般惊慌,“领主大人,您放开我!” 宋默不解的歪歪脑袋,到底放开了艾尔特的手,没等骑士大人松口气,肩膀就被搭上了,“艾尔特,第一次见到你,我就发现了,你和格里兰,绝对有着解不开的缘分啊。” 宋默话一出口,艾尔特的脸色已经不是惨白可以形容了。 不远处,瑞斯梅尔斯靠在一棵树边,修长的手指看似无意的缠绕着垂在胸前的一缕长发,海蓝色的眼睛不经意的扫向被宋默搭着肩膀的艾尔特,嘴角勾了勾。艾尔特顿时僵硬了,仿佛那白皙如玉的手指缠绕的不是头发,而是自己的脖子。 看着一步步走来的瑞斯,艾尔特僵硬的开口说道:“领主大人,就算我曾经犯错,您说过,只要我投靠格里兰,就既往不咎,对不对?” “是啊,我是这么说过。” “那么,您一定不会眼睁睁的看着我被杀死,对吧?” “当然。” 宋默话音刚落,一只白皙的手就握住了他的手腕,将他搭在艾尔特肩膀上的手拉了回来。艾尔特马上站起身,以最快的速度跑得无影无踪。仿佛之前累得瘫倒在地,只是个错觉。 宋默看着艾尔特身后留下的一地烟尘,眨眨眼,抬起头,看向瑞斯,“他怎么了?” 瑞斯捏着宋默的手指,送到嘴边轻咬了一下,“你确定你不知道?” 耸了耸肩膀,宋默笑了笑,“我只是开个玩笑。” “开玩笑也不行。”瑞斯的唇沿着宋默的指尖滑到掌心,落下了一个带着凉意的吻,“你是我的。” “你是不是有点太霸道了?”宋默皱了皱眉,结婚了还能离婚,何况他们现在连正式的情人都不是吧?这家伙未免管得太宽了。他还能一辈子不和人接触吗? “霸道?”瑞斯笑了,低下头,吻了一下宋默的鼻尖,“你还没有见过我真正霸道的时候。千万别惹我生气,宋默格里兰。”瑞斯海蓝色的眼睛,深深望进了宋默的双眼,“否则,我就将你抓回我的城堡,永远关起来。” 宋默扯扯嘴角,“要真的有那么一天,我希望,关我的房间,墙是用宝石砌的,床是用金币堆的,屋顶是用珍珠镶的,地板铺的全都是金砖,做得到吗?做得到,不用你抓,我自己进去把牢底坐穿。” “……你是认真的?” “当然。” “哈……” 瑞斯一把将宋默搂进了怀里,抬起宋默的下巴,狠狠的堵住了他的嘴唇。 “亲爱的,你总是能让我惊喜……” 宋默撇撇嘴,小样的,天朝五千年历史文化,新世纪网络信息发达,身为一个知道上进的游戏宅,他什么没见过,就凭一句话想威胁他?做梦去吧! 如果宋大领主知道,某个魔族的确在认真考虑他提出的条件,估计就得意不起来了。 正忙着收获玉米的领民们扫一眼正吻得投入,亲得过瘾的领主大人,好事将近了?虽说种族不同,性别一样,可有个武力值强悍的领主夫人,似乎也不错。 可是,格里兰家未来的继承人怎么办? 不过领主大人被雷劈都劈不死,说不定,这也不件难事。就算自己不能生,抢一个回来,绝对不成问题! 和宋默朝夕相处,耳濡目染的格里兰人,思想如脱缰的野马,改道的河水,再也无法回到正常的轨道上来了。 辛勤的汗水终于得到了回报,收获的玉米和土豆堆满了半个地下仓库,哪怕小麦颗粒无收,今年的粮食也不用发愁了。 新一批土豆和玉米又被种了下去,格里兰人为了自己的肚子,已经准备好与这些凶暴的植物长期对抗,相爱相杀到地老天荒了。 至于罗德当初和土豆一起找来的地瓜,宋默暂时不打算种植,现有的作物种类已经够让他头疼了,有几个伤员还躺在哈洛德的黑诊所里出不来呢,万一弄出个更凶暴的家伙来……宋大领主表示,除非再抓几个金色骑士来,否则种植新品种的危险太高。 可金色骑士是那么好抓的吗?当然不是。 所以,种植新作物的计划,只能暂缓。 罗德对宋默的决定感到有些可惜,看着被宋默堆在墙角的地瓜,矮人抓抓一脸的大胡子,摸摸头上还肿着的大包,已经到嘴边的话,又给咽了回去。 粮食诚可贵,生命价更高。 这句话是宋默说的,罗德认为,绝对是句真理。 “罗德,既然知道了土豆怎么种植,咱们之前的契约,算是完成了吧?”宋默和罗德面对面坐着,一人手里抓着一棒玉米,一边啃,一边聊天。 玉米和土豆现阶段成为了格里兰人最喜欢的食物,老人更喜欢土豆,或煮或烤,没牙照样能吃。孩子则更喜欢玉米的味道,香甜糯口。如果不是宋默下令一定要种植小麦,恐怕大家会把已经发芽的小麦都当野草拔掉,全部种上玉米和土豆。 制糖作坊的产量渐渐提高,制出的白糖又卖出了一批。之前的白糖生意让罗德的商队赚得盆满盈钵,不到半个月时间,又来了格里兰。 “恩,的确。”罗德啃完了玉米,擦掉胡子上沾到的汁水,“族里已经有人在催我回去了。” “是吗?” “是啊。”罗德看看已经空了的盘子,摸摸肚子,有些意犹未尽,“我也不是没吃过玉米,可比起在格里兰种出来的,味道简直差了太多。难不成,你这里的土壤比别的地方肥沃?” “别开玩笑了。”宋默摊开手,“真像你说的,为什么我这里的小麦产量一直那么低?” “也对。”罗德点点头,“我这次把土豆的种植方法带回去,长老会肯定不会少了我的好处,领主大人,我该和你说一声谢谢的。” “千万别!”宋默连忙摆手,“煽情什么的,可不是生意人该做的。就算你这样,我也不会在价格上松口的。” “……”奸商! “你在心里偷骂我对不对?”宋默笑眯眯的又从桌子下边捧出了一个盘子,盘子里堆满了方块状的金黄色糖果。 罗德好奇的看着盘子里的东西,“这是什么?” “尝尝看。”宋默拿起一块,咬了几口吞下肚子,又拿起另一块,“味道很不错的。” 罗德也拿起了一块送进嘴里,顿时眼睛就是一亮,“这是糖?” “对,玉米糖。”宋默将整盘糖都推到了罗德的面前,“我觉得,这会比白糖更赚。” 奶糖,软糖太乍眼,玉米糖就好多了,原料也很简单,仿制也容易。但是宋默坚信,哪怕出现竞争对手,格里兰做出来的玉米糖,味道也是最好的。 说话间,盘子里的糖已经下去了一下半,罗德意识到自己刚刚做了什么,脸有些发红,幸好有满脸的大胡子遮掩,让他不至于太尴尬,“领主大人,玉米糖,也可以交给我代售吗?” “当然,我一开始就是这么打算的。”宋默靠在椅背上,双臂环抱在胸前,笑得一脸和善,“不过,我也有个条件。” “您放心,金币我会照付的,一个子都不会少。” “我不是指这个。”宋默摇摇头,“你忘记我们之前谈的交易条件了?” “您是说?” “人口。”宋默身体前倾,手肘支在桌面上,“你留在格里兰这段时间,你的商队已经停止向格里兰输送人口了。你应该也知道,格里兰现在缺少的是什么。玉米糖和白糖,我可以交给给你的商队代理,但是,你必须再给我送更多的人来。” 罗德想了一会,点了点头。的确,在格里兰的这段时间,他看到了格里兰发展的潜力,也看到这里的弊端。 照这样发展下去,格里兰的确会出现劳动力不足的情况。 劳动力这个词,也是罗德从宋默嘴里听到的。 “不拘是人类还是其他种族,只要能干活就行,我都要。” “我知道了,领主大人。”罗德慎重的点了点头,“据我所知,被奥比王国占领的萨比森境内,正在发生叛乱,相信不久之后,您就会有大量免费的劳动力可用了。” 叛乱? 宋默挑起了一边的眉毛,难怪那头大肚子龙匆忙走人,原来是国内出乱子了,不过,宋默可不认为黑炎会给这些敢在他家里杀人放火的家伙一条生路。 不过罗德也提醒了宋默,战俘,也是劳动力的重要来源啊。 想到这里,宋默觉得,针对纳尔逊公爵量身定做的计划,需要提上日程了。 第82章 黑炎高居王座之下,看着站在王座前的光明主教,几个月不见,这个讨人厌的老家伙,脸上的皱纹好像增加了不少。 “陛下……” 光明主教眼巴巴的看着被黑炎捏在手里的水晶瓶子,生怕他一个不慎,将瓶子摔在地上。 “陛下,请千万小心!” 看到黑炎开始把瓶子往上抛,玩起了一接一抛的游戏,主教大人终于忍不住了,过于生硬的语气,明显让国让陛下十分不悦。站在一旁的宰相墨菲哼了一声,主教立刻意识到自己逾矩了。哪怕是大主教,也不敢用这种语气和黑炎说话。 “陛下,请原谅我的失态。” “没关系。”黑炎接住从空中落下的瓶子,难得和颜悦色的对主教说道:“不需要这么紧张,我找你来,只是兑现之前的承诺。” 话落,直接将水晶瓶子放到桌子上,示意主教上前。 主教几乎是双手发颤的将瓶子握到手里,刚刚那一幕,让他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水晶瓶刚一入手,主教挂在胸前的环形吊饰便开始发热。水晶瓶上,刻有教会的祈祷符文,这是装有灵魂之水的水晶瓶独特的标志,也是教会能够借此追踪到失窃的灵魂之水下落的原因。 符文是用一种特殊的方法镌刻在瓶身之上,完全和瓶身融为了一体,只有大主教和守卫圣物的金色骑士才知道符文的存在。哪怕是将灵魂之水从教会里偷出来的杰里斯,也没有发现这些根本没有任何魔法气息的符文。 教会为了圣物的安全,费尽心机的做了这个“防伪标识”。可惜的是,谁都没料到,会出现一个敢山寨教会圣物的宋默,而且这个胆大包天的家伙,竟然找了一个魔族来动手! 魔族是光明大陆最精通符文的种族,加上瑞斯本身的能力,隐藏在水晶瓶身上的符文,在他面前,无所遁形。 于是乎,凭借着瑞斯高超的仿造能力,加上金色骑士艾尔特的专家级别鉴定,冒牌的灵魂之水,成功过关了。 除非教会中有人把瓶子砸碎了,否则,压根不会发现这就是个山寨货。 当然,就算砸碎了瓶子,估计也没人能分辨出里面装着的到底是不是真正的灵魂之水,唯一能鉴别真假的人,也就是将灵魂之水装进水晶瓶里的人,早已经作古,骨头渣渣都不剩了。 主教翻来覆去的查看着水晶瓶,直到确定手里的是“真货”,才松了口气。 “陛下,我代表教会和我本人,向您奉上最诚挚的谢意!” “恩。我接受你的谢意。”黑炎勾了勾嘴角,语气一转,“既然你确定是真的,那么,该给我的金币,应该拿出来了吧?” 黑炎的话太过直白,光明主教脸上的笑瞬间凝固,身为一国之君,如此单刀直入的向别人要钱? 黑炎却不在乎别人怎么想,他把教会的“圣物”带回来了,之前教会承诺的条件,就必须兑现。否则,他会让面前这个家伙知道,欺骗一头巨龙,是什么下场! 主教见黑炎有变脸的征兆,立刻说道:“陛下,您放心,都已经准备好了。”既然圣物已经寻回,该给的金币,自然要给。不然的话,自己恐怕连王宫都走不出去。 等候在外的修士得到了命令,立刻将装有金币的十个箱子抬了进来。 粮食和牛羊都已经交给了墨菲,这些金币,是需要当面交给国王的。 “陛下,都在这里了。”主教一边肉痛,一边挥挥手,箱盖接连被打开,顿时,金灿灿的光芒照亮了整个房间,“一共三十万枚金币。您可以派人查点一下。” 黑炎离开王座,走到箱子前,随手捻起一枚刻有权杖花纹的金币,金色的眼睛眯了起来,“只有这些吗?” “陛下?” “五十万。” “陛下,这和当初说的不一样!” “当初说的?”黑炎斜睨了一眼被他的话震惊,正斯巴达中的主教,“订契约了吗?” “可是……”明明已经说好了的!也没听说过谁敢和国王陛下定契约的! 主教大人认为黑炎这是故意找茬,实际上,他的确是。 宋默用这个山寨灵魂之水从黑炎手里要去了这次交易额的一部分,黑炎也肉痛。巨龙就只有那么一点爱好,宋默却专门要在这地方对他下手,黑炎是不愿意自己吃亏的,既然如此,就只能让光明教会割肉了。 “五十万金币,一个也不能少!” 黑炎打了个响指,主教手里的水晶瓶子,重新回到了他的手里,站在王座之前,居高临下的俯视着比自己矮了两个头的干巴老头,丝毫没有欺负人的自觉,“这里是我的国家,你站在我的土地上,我说的话,就代表一切,明白吗?” 黑炎没有继续说下去,主教已经明白了他的意思,这钱,自己是给也得给,不给也得给! 有没有这么不讲理的?! 主教大人觉得自己面对的不是一个征战四方,威名赫赫的国王,而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强盗! 喜欢抢金币抢公主的巨龙,的确和强盗也没太大区别。 主教大人瞬间真相了。 但这个强盗国王说的话,他却不能不听。教会的圣物必须寻回,奥比的国王也不能得罪,教会对一些小国王和领主不假辞色,对上黑炎这样的,也只能缩起脖子装孙子。还要装得好,装得像,否则,反政府武装力量对上正规军,也只有挨揍的份。这是血与泪总结下来的经验,必须作为重要参考。 没奈何,主教大人只得让跟随自己的修士再回教廷取钱。修士带着主教的命令返回了教廷,紧接着,又有八只箱子被送进了奥比王宫。由于一时间找不到那么多的金币,各种金器,包括供奉在圣座前的烛台,都被装箱抬进了王宫。 看着八箱亮闪闪的金子,黑炎满意了,墨菲笑了,君臣两人有志一同的想着:如果教会的圣物隔几天就丢一回,那该多好哇! 主教大人欲哭无泪的看着被抬走的金币,只能不断在心里安慰自己,至少灵魂之水回到了自己的手里,完成了大主教的命令,可以正大光明理直气壮的去哭穷了。他为了追回圣物,几乎要砸锅卖铁了,大主教不能坐视不管,眼睁睁的看着他们去喝西北风吧! 黑炎得到了金币,自然不会再吝啬宋默的那一份,清点过后,就派人将和宋默约定的金币运送往西北行省。奥比国王不可能大摇大摆的往格里兰送金币,只能通过赛万斯,将金币送到宋默的手里。接到金币和国王命令的赛万斯,也不敢耽搁,箱子都没开,就连箱子带马车,一起送去了格里兰。 西北行省的骑兵们现在学得很乖,绝对不靠近格里兰边境围墙十米之内,那里不只有会玩捆绑的葡萄藤和喜欢抽人的甘蔗,近期还多了会从土里飞出来砸人的土豆!曾经有一队边境巡逻骑兵亲眼看到,一头不小心跑到格里兰边境的野猪,距离五米,就被这些圆滚滚胖乎乎的东西砸得头破血流,倒地不起。之后几个格里兰人全身披挂,举着盾牌和一些类似铁锹的东西,从墙里走了出来,一边用盾牌抵挡和拍飞不断朝他们飞来的土豆,一边将野猪拖了回去。 整个过程不到二十分钟,却让西北大兵们开了眼界。 等到土豆的攻击停止,那些格里兰人又拿着袋子来捡滚得满地都是的土豆。捡完了,还冲西北大兵们笑笑,“吃了没?没吃的话,等一会,有好吃的给你们。” 大兵们还处于震惊之中,直到一股焦香的气息扑鼻而来,才清醒过来。 刚刚冲着大兵们笑的的男人用一个袋子装了七八个烤好的土豆,直接送到了这些大兵的面前,领头的队长接过了袋子,打开袋口,又是一股香气,陌生,却让人很有食欲。 “尝尝吧,小心烫。” 经过之前赛万斯和宋默联合举办的军事演习,西北行省的骑兵们和格里兰人也算是有了交情。大兵们见格里兰人也在吃这个东西,香味又实在是诱人,当下将烤土豆分着吃了,了一口就眼前发亮,直接从格里兰人手里又买了几袋子回去,当然,是烤熟的。自那以后,每次有西北行省的大兵路过,总是会买上几袋子烤土豆或者烤玉米,偶尔还会有官员派随从来买一些,反正仓库里都堆满了,宋默也不介意让领民们赚点零花钱。 也不知道是赛万斯的关系还是西北行省的官员们不在乎这些,至今为止,倒是没人对土豆种植感兴趣。 “难不成,是看到这种作物太凶悍的关系?” 宋默随手拍飞一颗朝自己飞来的土豆,摸摸下巴,十分不解。 不过在看到黑炎送来的几箱金币之后,宋大领主马上将这些疑惑全都抛到了脑后,钱啊,有了这些钱,很多事情,都可以开始干了啊…… 正在小黑屋里埋头加班的纳尔逊公爵,突然感到背后一冷,有了一种被食肉猛兽盯上的错觉。 第83章 宋默从黑炎的爪子里成功抠出十五万枚金币之后,加兰德的商队再一次来到了格里兰。 加兰德带领商队横穿了半个光明大陆,将小X书的生意做到了光明大陆最北部的强国兰西。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小X书的需求量猛增,哪怕纳尔逊公爵加班加到吐血,市场上仍是供不应求。 作为一个成功的商人,加兰德深知物以稀为贵的真理,哪怕出再高的价钱,加兰德也不会在一个地方出售超过两百本的书册。但走的国家多了,路途中的耗费也增加不少。再加上运送矿石的费用,加兰德每次看账册,都会皱几下眉头。 加兰德无意中将这件事情告诉了宋默,宋默给他出了主意,“别将目光只盯在小X书和矿石生意上,走的地方多了,每个地方肯定都有特产,这可都是赚钱的财路。” 特产?加兰德抓抓胡子,脑袋上冒出个硕大的问号。 宋默只得再和这个“土鳖”解释一下特产的含义,加兰德恍然大悟,握着宋默的手,双眼放光,“领主大人,您的脑袋,真不是脑袋啊!” 宋默嘴角抽了抽,这是夸他吗?就当是吧。 听从了宋默的建议,加兰德商队每到一个地方,就开始大肆采购当地最有特色的产品,例如霍尔特的皮皮兽,只有成人的两个拳头大,浑身雪白,毛茸茸安静温顺,是贵族小姐们最喜欢的宠物,每只的价格都能卖到五百金币。还有夏多的绿萝布,赛那的各种香料,甚至是庞多的鹿皮靴子,都让矮人商队大赚了一笔。 几次尝试下来,加兰德干脆放弃了矮人最重视的矿石生意,这让其他矮人商人十分不解,就连一些和加兰德熟识的人类商人,也觉得这个矮人脑子有问题。 加兰德没和他们争辩,只是每天躲在马车里,数金币数到手抽筋。领主大人说得对,悄悄的发财,声张的不要。 就在其他人嘲笑加兰德脑子进水的时候,加兰德商队的规模已经扩大了整整一倍,商队的伙计们惊奇的发现,吝啬的加兰德,竟然主动给他们涨薪水了!老天,这简直太神奇了!如果加兰德是因为脑子进水给他们涨薪水,能不能再多加几瓢? “这才是做生意。”宋默抱着加兰德特地送给他的皮皮兽,摸着怀里肉滚滚毛茸茸的团子,笑着说道:“不过看样子,你真的是赚了不少。” “领主大人,这是您的份额。” 加兰德赚了钱,自然不会忘记给他出主意的宋默。想忘也忘不了,和宋默认识的时间越长,加兰德越是觉得宋默深不可测,他几乎猜不透这个原本穷得叮当响的领主脑子里到底在想什么,有的时候,他甚至觉得,宋默所说的每句话,都别有深意。 宋默同样不知道加兰德的想法,如果他知道,肯定会拍着矮人的肩膀,大笑三声,告诉加兰德,地球天朝有个名词,叫装X。 宋大领主表示,现在自己有钱有房,还有个美人时刻准备爬上他的床,不装一下X,实在说不过去不是? 不过装X太成功,也是很让人头疼的啊。 宋默将装金币的袋子交给身后的老约翰,只从袋子的重量就能判断出,里面的金币绝对不少。同样的袋子还有五个,宋默笑得愈发和善了。 “加兰德,你有没有考虑过,在每次必经的几个城市,设立一个销售点?” “销售点?” “对。”宋默点点头,将怀里乖得像个毛绒玩具的皮皮兽放到桌子上,从抽屉里取出了一份之前写好的计划,交给了加兰德,“你看看,觉得怎么样?” 这是一份结合了后世连锁经营概念的商业计划,只不过供货和销售渠道做了一些变动。宋默问过加兰德和罗德,包括见多识广的哈洛德,甚至连赛万斯总督那里都写了一封信,最终确定,这种经营方式,在光明大陆的确没有出现。 既然这样,自己完全可以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然后借此大赚特赚。 光明大陆各国之间的贫富差距极大,别看之前格里兰穷得叮当响,领地里还像是刀耕火种的原始社会,一些富有国家的平民,过得比一些穷国的领主要好上几倍,例如没被雷劈过的宋默格里兰,和奥比王城中的平民相比,也是穷光蛋中的穷光蛋,穷光蛋中的航空母舰。 加兰德看过宋默的计划,沉默了下来。 作为一个商人,加兰德能嗅到计划中的商机。但他也能看到这其中的风险,如果按照宋默这份计划操作,加兰德就必须将自己商队百分之五十的股份交给宋默,这让矮人很难接受。 “并不是交给我。”宋默揪了一下皮皮兽的耳朵,“我会出钱购买的。” “可是……” “加兰德,难道你不想赚更多的钱吗?” “想是想。”加兰德放下手中的计划书,正视宋默,严肃的说道:“但是,让我将一半的商队交给你,这我做不到。” “不是将你的商队交给我。只是股份,明白吗?” “那还不是一样?” “不一样。”宋默摇摇头,说道:“从根本上来说,我不会插手商队的主要经营,只是在一些地方,我会提出一些建议,你完全可以决定接受与否。只不过需要将每次生意后的利润分配,做契约规定。” “真的?”加兰德还是有些怀疑,他很难相信宋默会做这么“亏本”的事情。 “真的。”宋默满脸诚恳,“这份计划罗德也看过了,他也很有兴趣。不过他最近都在忙着和矮人的长老会周旋,大概一个月后才有时间来格里兰。不过你不需要担心,虽说销售模式类似,但销售的产品,是绝对不一样的。” “我还需要考虑一下。” “没关系,毕竟这也只是个初步的计划,具体实施,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加兰德带着计划书和小X书离开了,至于糖和葡萄酒,都是宋默特许罗德经营的,加兰德也只能看着流口水罢了。 等到矮人离开,一直站在宋默身后没有出声的老约翰忍不住问道:“领主大人,您觉得他会答应吗?” “会。”宋默斩钉截铁的说道,又把皮皮兽抱进了怀里,“只要他想赚钱,就一定会。不过,我也需要做出点让步就是了。” “让步?” “我的股份不过超过百分之四十五。这会是他的底线,罗德那里就不一样了。” “这样的话,您为什么不全部和罗德合作呢?” “鸡蛋不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宋默戳了戳皮皮兽肉乎乎的肚子,“如果可以,我还想把这份计划给赛万斯看看,估计他也会很有兴趣。不过那要重新组织一个商队,太麻烦了,黑炎也肯定会插一脚,不合算。” 宋默一边说,一边站起身,把怀里的皮皮兽交给老约翰,“管家,这给你,送去厨房。” “领主大人,皮皮兽刚刚吃过东西,喂得太频繁,会撑死。” “我什么时候说要喂它了?” “那是?” “这家伙浑身是肉,加兰德送来了十几只,宰一两只吃吃看,如果味道好,就交给几个家里没有劳动力的领民发展养殖,大家就不需要再愁没肉吃了。” 老约翰:“……” 不去管老约翰现在是什么表情,宋默抻了个懒腰,只要加兰德答应建立这些销售点,格里兰的一些“特产”也能随着商队一起运送出去,卖到更远的地方。这样对方就查不到商品的来源,自己不但可以免去很多麻烦,还可以躲在幕后赚大钱。 想到这里,宋默脑子里已经浮现出自己在金山上滚来滚去,放声大笑的动人场景了…… 第84章 事情就如宋默所料想的那样,加兰德最终答应了宋默的要求,但也提出了自己的条件,宋默最终购买的商队股份,限定在了百分之四十五。 宋默对此并不在意,归根结底,他也没想过霸占加兰德商队,他要的,只是一个销售渠道,让他能卖出更多的商品,赚更多的钱,并且将可能发生的风险,降到最低。 对于这份契约,双方都比较满意。加兰德得到了赚钱的新点子,宋默也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不过在销售点的设立和人员的安排上,宋默和加兰德产生了一点分歧。加兰德坚持只有矮人才是最忠诚的生意伙伴,鉴于和宋默合作的关系,人类也可以参与店铺管理。宋默却认为,除了矮人和人类,其他种族也是可以参与到店铺经营中的,例如地精。 地精乔比斯现在是宋默忠实的拥趸,只要是宋默说的话,他绝对会奉为圭旨,哪怕是让他去偷光明大主教的内裤,乔比斯都不会犹豫半秒。幸运的是,宋默没有这个爱好,所以大主教的内裤安全无虞。 地精的忠诚与勤恳让宋默和格里兰人刮目相看,如果给了他们机会,或许并不是没办法让他们走上正常的生活轨道。 当然,宋大领主所谓的正常生活,和一般人眼中的正常生活,还是有些区别的。 “地精?”加兰德听到宋默的提议,当即就提出了反对,“不可能!他们是一群小偷,毫无信用可言!” 宋默皱了皱眉,却也没办法马上改变地精在矮人心中的形象,切实点说,除了生活在格里兰的地精,光明大陆上的大部分地精,都还是需要“劳动改造”一下的。 “我可以保证。”宋默拍了拍神色黯然的乔比斯的肩膀,“他们现在是我的领民,我可以为他们做担保。” 加兰德还是怀疑,宋默干脆提出,地精驻守的店铺,另外会增加一个侏儒,加兰德也可以派商队里信得过的人监督,直到他相信格里兰的地精,不会做出让他无法接受的事情为止。 “我已经让步了。”宋默看着仍旧持怀疑态度的加兰德,语气开始变得强硬,“别忘记了,虽然商队是你的,但生意是我们两个人的。大不了地精经营的店铺,全部经营我提供的商品,无论盈亏全部算我的。” “……好吧。” 宋默的强硬态度让加兰德妥协了,矮人看着乔比斯和另外几个被选出来的地精,语气生硬的说道;“我仍不相信你们,但我愿意相信领主大人,希望你们不会让他失望。” 地精们完全不在乎加兰德的冷嘲热讽,现在的他们,满心满眼只有宋默。领主大人相信他们,愿意将重要的工作交给他们,他们就一定要做到最好! “领主大人,我们发誓,绝对不会辜负您的期望!” 安排好了地精,宋默又找来了侏儒。听完宋默的计划,侏儒们沉默了下来。宋默这才想起,侏儒们习惯了躲藏的日子,长期被关押,被追捕的遭遇,让他们很难有自信面对格里兰之外的生活。 “抱歉,是我没考虑到这些。”宋默意识到自己的疏忽,在这些侏儒的心里,格里兰之外,到处是对他们心怀不轨的家伙,让他们面对这种情况,的确有些强人所难,“就当我没说过这件事吧。” 宋默挥挥手,示意侏儒们可以离开了,他另想办法就是了。 侏儒没却并没有动,老侏儒艾顿走到宋默面前,说道:“领主大人,我们答应。” “什么?”宋默有些吃惊,看着侏儒们的神色,恍然大悟,“你们不必这样,我并不是想让你们报答我什么。” “不,这不只是为了报答您的恩情。”艾顿说道:“在遇到您之前,我们生活在地狱,现在,我们生活在天堂。但是,还有更多的族人在地狱中煎熬,我们希望能告诉这些族人,有一个地方,是他们能够安身的家。在这里他们有吃有穿,还有活干。您的计划给了我们这个机会,让我们不需要再躲藏在黑暗之中,我们对您只有感激,怎么会拒绝?” 老侏儒一边说着,一边虔诚的望着宋默,就像在看他唯一的希望,“领主大人,请原谅我的得寸进尺,但是,我真心的希望您能够帮助我们。” “……艾顿,你真让我为难。” “抱歉,领主大人。” “我或许没有那么大的力量。”宋默的声音有些低沉,“我不是你想的那么伟大。” “不,我们不相信伟大的人,我们只相信宋默格里兰。” “伤脑筋了,”宋默单手耙梳过垂在额前的黑发,在侏儒忐忑的目光注视下,突然笑了,“你这样,让我不答应都不行。” “领主大人!我们愿意为您献出一切!” “别,千万别。”宋默笑着蹲下身,平视着老侏儒,“艾顿,我不是好人,也不是做事不求回报的圣人。但我答应你,我会尽可能去帮助你的同族,同样的,你也要答应我,做好我安排的事情,如何?” “遵命,领主大人!” 所有的侏儒匍匐在地,艾顿甚至想要去亲吻宋默的靴子。宋默吓得从地上蹦了起来,这都什么毛病?! 侏儒们心满意足的离开了,他们将和选出来的地精一起,接受宋默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培训,培训的教材内容由宋大领主亲自操刀,花费了一个星期完成,这本不到五十页的册子,成为了日后光明大陆上所有“业务员”必须学习的“圣典”。如果一个“业务员”说他没学习过宋默格里兰的销售手册,会被整个行业鄙视。 当然,目前这本册子只在格里兰内部流通,就连加兰德和罗德,也只能将选出来的商队伙计送到格里兰来一起接受培训,想要摘抄几分出去?不可能! 知识产权听过没?商业机密听过没?没听过?没听过不要紧,来来来,经过宋默连番轰炸的管家老约翰,会和你好好解释一下……听不懂,太痛苦?痛苦好啊!管家大人挺直腰板,笑眯眯的一甩教鞭,你不痛苦,他怎么从之前被宋默念经的痛苦中解脱出来? 所以,继续痛苦下去吧,让他老人家好好高兴一下。 地精和侏儒的事情搞定,宋默又挑选了三十多个身手不错的男人,他们将和地精侏儒一起离开,保护这些小个子的安全。毕竟在光明大陆,力量决定一切,地精和侏儒的身份又太过特殊,谁知道会遇到些什么?万一有人看着生意眼红,来个地痞流氓收些保护费什么的,有拳头,也比较好说话。 这样一来,格里兰的武装力量就被削弱不少,宋默又开始埋头画图纸,如果不是条件不允许,他甚至想把导弹弄出来,谁敢再打格里兰的主意,他就给谁来个群轰。 不过,他也只是想想罢了,这太不现实。 归根结底,还是人口问题! 宋默丢开笔,趴在桌子上叹了口气,罗德还没搞定矮人长老会吗?难不成,他要新找一个人口贩子?风险实在有点大啊…… “亲爱的,你怎么了?” 不知何时,瑞斯走进了房间,站在宋默身后,双手支在宋默的脸颊两边,俯下身,将趴在桌子上的宋默,完全包裹在了怀里。 “怎么了?”宋默侧过头,抓住垂到面前的一缕褐色长发,缠绕在手指上,“在烦恼啊。” “烦恼什么?” “人口。”宋默哼了一声,“还是伟人说的对,人多力量大。果然多生孩子才能致富。” “生孩子?”瑞斯压低了身体,眉毛一挑,唇角一勾,鲜红的唇凑到宋默的耳边,舔了一下饱满的耳垂,“亲爱的,这个问题,我认为更适合到床上去谈,你觉得呢?” “……”宋默枕在手臂上,瞪了瑞斯一眼,用力一拉手里的长发,没见到瑞斯吃痛的表情,感到有些无趣,“瑞斯,我是认真的在烦恼,不是在开玩笑。” “可以把整件事告诉我吗?”瑞斯直起身,将宋默拉了起来,自己坐到椅子上,然后将宋默抱在怀里,亲了亲宋默的脸颊,“或许,我可以帮忙。” “……好吧。” 宋默并不认为自己是病急乱投医,但他的确是需要找人说说话。 听完宋默的叙述,瑞斯笑了起来,“如果只是这样,问题并不难解决,关键是看你的胆量如何。” “胆量?” “对。”瑞斯低下头,蹭了蹭宋默的额头,“与所有号称正义一方的人对立的胆量。” “你该不会是让我发动侵略战争吧?”虽说他已经为纳尔逊量身定做了一系列阴谋叛乱的计划,但那也需要时间。 “不,我怎么会让你做这么危险的事情?”瑞斯抱着宋默,缓缓说道:“我说的是魔族,要吗?” “魔族?” “是的,魔族。”瑞斯牵起宋默的右手,擦过他尾指上的那枚指环,海蓝色的双眼滑过一道难辨的光,快得让宋默来不及捕捉。 宋默怀疑的看着瑞斯,“你不会再给我弄来一群骨头架子吧?” “当然不会。”瑞斯紧了紧环在宋默腰上的手臂,“只要提供食宿,工钱随意,要吗?” “真的?” “真的。” “那好。”宋默一把搂住瑞斯的脖子,说道:“给我,我要!” 正推门走进来的管家老约翰恰好听到了这句话,脸色一变,整个人石化当场。 领主大人,贵族的矜持,都不要了吗…… 第85章 虽然宋默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可看着眼前五十个身着黑色长袍的俊男美女,还是忍不住愣了一下。 瑞斯梅尔斯很漂亮,同理,人形的魔族应该也难看不到哪里去。可这样随便召唤出五十个,就像是参加选美比赛似的,是不是太打击人了?瞄了瞄队伍里波涛汹涌的御姐们,宋默忍不住咽了咽口水,这哪里是大白兔,整个一对烤乳猪!F恐怕都挡不住…… 整日被汉子爬床的领主大人,泪流满面了,这就是天堂啊! “你在看什么?”瑞斯站在宋默身后,单手托起了宋默的下巴,冷眼扫视了几个被宋默重点“关注”的姐姐,姐姐们抖了抖,转眼之间,都变成了英俊挺拔的汉子。 宋默郁闷了。 看看而已,需要这样吗? “需要!”瑞斯斩钉截铁的说道:“你想看,看我就够了。” 说罢,抓起宋默的一只手放在胸前,“你还可以摸。但他们,不行。否则我杀了他们。” 瑞斯的话只是让宋默咧咧嘴,这个魔族之前还威胁要囚禁他,不是也没真下手吗?可这番话听在被召唤来的魔族耳朵里,无疑是晴天霹雳。梅尔斯家族的人向来说一不二,独占欲强到骇人,虽然魔族或多或少都有些变态,可他们堪称变态中的变态,简直是完全变态! 只是被看两眼就要挨宰,这什么世道!果然美丽也是一种罪过吗? 当即,队伍中一个女士都没剩下,华丽丽的全变成了男人。管他本质上是汉子还是妹子,在这里,都是汉子都就对了。至于长相,天生的,没办法。如果不是魔族的恢复力惊人,他们肯定会第一时间在脸上再划几刀,顶着满脸的刀疤会安全许多。 瑞斯对他们的识相还算满意,宋默却不满意了,好不容易来了养眼的妹子,结果都变成了汉子。汉子再养眼也是汉子! 不过这些瑞斯眼睛一眯就有斯巴达倾向的魔族,让他们变回妹子估计也不现实。 “算了,就这样吧。”宋默一挥手,“管家,房间都安排好了吗?” “领主大人,已经安排好了。” “好的。”宋默点点头,管家办事,他放心,“大家都先下去休息吧。” 魔族们站在原地没有动,目光看向瑞斯,直到瑞斯点了头,才跟在管家和侍女身后,陆续离开了房间。 老约翰离开房间之后,才感到为难。刚刚女变男的一幕他也看到了,之前安排的客房,是两人一间,男士与女士必然是分开的。现在这样,该怎么办? 想到这里,老约翰停下了脚步,转过身,看着眼前五十个沉默的魔族,说道:“请男士站在左边,女士站在右边,不能严格区分的原地不动。” 话落,只见所有的魔族都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的看着老约翰。 管家无奈了,叹了口气,既然实在分不出来,就只能混搭。估计对方也不会有太大意见。 红发侍女安妮捧着烛台走在一边,目光中带着好奇。身后这些人,是瑞斯大人的同族? 瑞斯的身份在格里兰已经不是秘密,由于哈洛德的关系,安妮也知道了许多其他人不知道的,关于其他种族的事情。为了追到红发妹子,哈洛德使尽了浑身解数,将“旅途”中遇到的一些趣事,以及关于其他种族的趣闻,都讲给了安妮。 关于魔族,哈洛德使用的词汇都不太好,阴险狡诈,自私冷酷,杀起人来眼睛都不眨一下。是被光明神驱逐到地底深处,不被光明眷顾的种族。 不被光明神眷顾的种族吗? 安妮咬了咬嘴唇,就算被光明神眷顾的种族,又能怎么样?他们不是一样生活穷困,食不果腹? 如果没有领主大人,哪怕他们日夜祈祷,也得不到现在这样的生活。 光明神,教会? 安妮想起了哈洛德和艾尔特,笑容带上了一丝嘲讽。格里兰人一定是生活在光明神遗忘的黑暗角落,格里兰人唯一的信仰,只有宋默格里兰。让光明神见鬼去吧! 走在后边的几个魔族,突然将目光转向红发侍女,窈窕的身姿,漂亮的脸蛋,纯洁无暇的笑容,仿佛不知世间阴暗,内心却在诅咒被人类信仰的最高神祗? 魔族们低下头,垂落的长发遮住了脸上乍然浮现的笑容。像梅尔斯大人说的一样,格里兰,果然是个有趣的地方。 领主卧室中,宋默抱着双臂靠在墙上,看着笑得一脸淫荡的魔族,撇撇嘴。他就知道,这个家伙怎么会做白工?免费劳工给他弄来了,不要点好处,会甘心才怪。 “亲爱的……” 这句话已经成为了瑞斯的口头禅,宋默也听得耳朵里长了茧子。从最开始的浑身不舒服,到现在的习以为常,如果哪天瑞斯说话不带这个词,宋默还会奇怪的看他几眼。 果然习惯是个可怕的东西吗? 嗤笑一声,宋默也不知道是不是该表扬一下自己强悍的适应能力。不过习惯了总比一被对方碰,就鸡皮疙瘩掉满地要好很多吧? 说白了,他现在就是个全凭自己打拼的泥腿子,什么贵族啊领主啊那都是虚的,钱赚得再多,没有强横的实力,也早晚会被像黑炎那样的家伙抢走。 自力更生,借势,两者并不矛盾。瑞斯的确是喜欢他,不管这份喜欢背后掩藏着什么样的目的,宋默只需要知道,自己偶尔能往这座高得看不到顶峰的山上靠一靠,就万事大吉了。 至于这座山什么时候会跑掉,那不是宋默现在关心的事情。不过,该给的好处,还是要给的,何况这是个美人,自己也算不上吃亏。 “瑞斯。”宋默单手搭在瑞斯的肩膀上,抬起头,笑得眯起了眼睛,长长的睫毛遮去了双眼中的情绪,“今天,你可以留在这里。” 留在这里? 瑞斯有瞬间的怔忪,会是他想的那个意思吗?要是误会了…… 宋默的手沿着瑞斯的肩膀滑过,搂住了他的脖子,嘴唇贴上了瑞斯的下巴,伸出舌头舔了一下,带着每个男人都心知肚明的暗示。 眼前的喉结开始上下滚动,可以听到吞咽口水的声音。 宋默笑了。 膝弯被有力的手臂穿过,瞬间腾空,整个人被瑞斯横抱起来,“亲爱的,话说出口,就不能反悔了哦?” 海蓝色的双眼紧盯着他,深得仿佛看不到底。 宋默双臂揽住了瑞斯,侧过头,咬了一下瑞斯的耳朵,“我说的话,从来不会反悔。” 下一刻,宋默被瑞斯放到了床上,像是在摆放一件易碎的瓷器,小心,谨慎,动作中带着让人心动的细致,双眼中却燃烧着几乎可以吞噬一切的火焰。 宋默突然感到有一丝后悔,他是不是不该这么挑拨他? 不过……算了。 他也是个二十出头的健康青年,不可能一辈子和自己的右手相亲相爱。不就是那啥啥吗?爷们不怕! 想到这里,宋默眼中燃起了熊熊斗志,再说,谁压谁,还不一定呢! 瑞斯单手撑在床头,俯下身,带着灼热气息的吻,落在宋默的额头,滑过脸颊,留在红润的唇边厮摩。大手沿着衣襟的下摆探入,有些冰凉,带起了一阵阵的颤栗与酥麻。 宋默忍不住仰起头,脖颈拉出了一条弧度优美的曲线,喉结立刻被雪白的牙齿咬住,血红的唇用力的吸吮,留下了一个玫瑰色的灼眼印记。 “嘶……” 宋默疼得吸了一口气,属狗的吗?!举起拳头捶在了瑞斯的肩膀上,“不许咬我!翻脸了啊!” 瑞斯轻笑一声,安抚的舔了舔被他留下牙印的肌肤,修长的手指掐在宋默的腰际,宋默忍不住打了个哆嗦,想要笑,却被堵住了嘴唇,麻痒的触感,逐渐转化为一种让人心痒难耐的热流,从被触摸的肌肤,渗入了血液,骨髓。 有些轻飘飘的…… 宋默眨眨眼,试图让自己清醒一些,可身上的热流,却再度让他的视线陷入了迷茫。耳边只能听到如大提琴般低沉优雅的低喃,带着一种让人无法抗拒的魅惑,流入他的四肢百骸。 “宋默格里兰……”鲜红的唇终于放过了他的脖颈,却落在了精致的锁骨之上,上衣的扣子被一粒粒解开,灵巧的手指,就像是在拆一件等待许久的礼物,妖艳的面孔,也染上了一层氤氲。 被一个男人压着,似乎不像自己想的那么难以接受,…… 宋默脑子里突然闪过这句话,脸马上开始发烫,如果头顶有面镜子,他肯定会看到自己红得仿佛要滴血的面孔,然后忍不住一头撞到床柱上,昏倒了事。 瑞斯的动作很温柔,温柔得让宋默觉得可怕。他倒宁可他粗鲁一些,至少,这会让他的意识清醒点。 被一个男人在床上弄得昏头昏脑,不知今夕是何夕,实在太特马地丢人了!更何况,连重点都没进……想到重点,宋默心头顿时一群神兽跑过,重点什么的,他压根不该想啊! 感到宋默的僵硬,瑞斯停下了动作,支起上身,黑色的长袍从肩头滑落,露出了一片白皙细腻的肌肤,宋默的视线控制不住的沿着那片白皙下滑,定在了那一点樱红之上…… 看着看着,两管鼻血,顺着鼻孔,缓缓流下……之前的旖旎气氛立刻伴着鼻血随风飘散了。 瑞斯:“……” 宋默:“……” 僵硬片刻,宋默一把拉过床单把头罩上,他没脸见人了! 亲都亲了,摸也摸了,马上就要上三垒了,他竟然流鼻血了!特马地跑到床上来流鼻血,他还能再没出息点吗?再说又不是没看过,他现在这样激动是为哪般啊?! 该说他反射弧过长还是反应异于常人? 宋默埋在床单里装鸵鸟,瑞斯双膝跪在宋默身体两侧,单臂支着身体,另一只手拉了拉宋默蒙头的床单,没拉开,再拉一拉,还是没拉开。 宋默是铁了心的不出来。 瑞斯沉默了一会,突然单手搭在额头上,笑出了声音。 听到笑声,宋默刷的掀开床单,“笑个X的笑!老子是初哥,太激动了不行吗?!” 瑞斯的笑声更大了,身体笑得打颤,控制不住的倒在了宋默的身上,用力的亲了宋默一口,“亲爱的,你真是太招人喜欢了。” “我去&$#^&&!” 宋默又爆了句粗口,干脆往床上一躺,床单一卷,成个了蚕蛹。 “亲爱的,不做了?” “做你个大头鬼!”现在还能做下去的,那是神,不是人。 瑞斯还想说什么,房门却突然被敲响了,管家老约翰的声音从门外传来,“领主大人,出事了!“出事了? 宋默马上起身,穿上外套,拉开房门,“出什么事了?” 老约翰目不斜视,尽量把还躺在床上衣衫不整的男人当做空气,“加兰德送给您的皮皮兽,从笼子里跑了出来,袭击了土豆田!” 皮皮兽袭击了土豆田? 那些圆得像个球,他说要吃,却砍崩了三把菜刀,压根没吃成的小家伙? 这些球,袭击了土豆?宋默怎么想,都觉得是天方夜谭。可管家言之凿凿,宋默也不觉得他会和自己开这样的玩笑。宋默立刻和管家赶到了土豆田边,那里已经围了一圈人,金色骑士艾尔特又张开了乌龟壳,挡在了众人跟前。仔细看看,哈洛德等人也在田边,甚至还有几个魔族! 前教会人士和魔族一起和平共处围观土豆田? 这场景,无论怎么看,都让人感到惊悚。 走到近前,众人自动让开了一条道,让宋默能清楚看到田里正在发生的事情。 只见十几个肉滚滚的白色团子,像是蹦蹦球似的跳上跳下,左冲右突,连踢带撞,将一个个炮弹似的土豆踢到田边,而且还不乱踢,只认准了一个地方,不大一会,土豆已经堆成了小山。 土豆还不到收获的时间,攻击只维持了不长的时间,皮皮兽们似乎也觉得差不多了,蹦跳着来到了土豆堆成的小山边,一只抱着一个比它们脑袋还大的土豆,吭哧吭哧啃了起来。 全场无语。 宋默转过头,看向老约翰:“管家,加兰德说,皮皮兽是温驯娇弱的动物吧?” “是的。” 那现在,是怎么回事?号称全光明大陆最温顺娇弱的动物,竟然旁若无人的袭击了让野猪望而却步的狂暴土豆田? 谁来告诉他,到底是加兰德欺骗了他,还是格里兰的风水太好?或者他该庆幸这些圆球不是食肉动物? 第86章 皮皮兽的食量和它们突然发飙的举动一样惊人。一个比它们头还大的土豆转眼间就进了肚子。吃饱后的皮皮兽打了个饱嗝,恢复了温驯,却再没人认为他们娇弱。 狂暴土豆都能踹,娇弱个头! 皮皮兽们全都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体型大了一圈,肚子圆滚滚的,四条小短腿几乎碰不到地面。 宋默壮了状胆子,走上前拎起了一只,白色的团子乖巧的蹭了蹭他的掌心。宋默嘴角抽了抽,他怎么觉得,这些家伙不只是脾气变了,连智商都上了一个台阶,不再傻乎乎的只知道COS毛绒玩具,学会卖萌撒娇了? “领主大人,该怎么处置它们?” 领民们已经把皮皮兽都抓了起来,在格里兰人眼里,无论动物还是植物,都只分为能吃和不能吃的。皮皮兽显然归于后者。既不能吃,又糟蹋了他们的土豆田,最好的办法,就是挖坑埋掉做肥料! “怎么处置啊?”宋默看着手里的皮皮兽,又看看还堆在一旁的土豆,眼珠转了转,“在土豆田边扎个篱笆,把它们都养在那里。” “领主大人,它们吃了我们的土豆!” “没关系,不就是几个土豆吗?没看它们收的比吃的更多?” 宋默把皮皮兽抱在怀里,圆滚滚的家伙似乎也感受到了其他人对自己的敌意,缩了缩脑袋,耳朵耷拉了下来。一副委屈的小模样,却丝毫引不起格里兰人任何的同情心。 撒娇无用,卖萌无用! 糟蹋了他们的粮食,就要付出代价! “按照我说的做。”宋默拍拍皮皮兽的脑袋,“让老怀特和他的孙子照顾它们,看看它们的食量到底是多少,差不多的话,就养着它们吧。说不定下次收土豆的时候,能帮上忙。就算帮不了忙,一只也能卖上几百金币,杀掉了多可惜。”说罢,举起了皮皮兽,看着那双圆滚滚的大眼睛,一呲牙,露出了一个狰狞的笑, “对吧,宝贝,你不想被扒皮吃肉吧?菜刀砍不动你,大不了连皮带肉一起炖,炖不熟还可以烤,叫花鸡的做法我可是记得牢牢的,叫花皮皮兽,似乎也不错。”一边说,一边舔了舔嘴角,一副馋涎欲滴的样子。 皮皮兽听不懂宋默的话,却不妨碍他感受到宋默的威胁,只能发挥自身优势,继续对宋默撒娇卖萌。宋默没办法,人总不能和一只听不懂话的胖球较劲。摸摸皮皮兽的肚子,估计短时间内这些家伙也不会再“兴风作浪”了。 “暂时先这样吧。” 老怀特带着孙子和其他几个半大孩子,在距离土豆田两百米左右的地方圈了一小块地,围了一圈篱笆。里面撒上干草,皮皮兽都被养在了这里。不像之前的笼子那么逼仄,也不会让这些家伙跑掉。 皮皮兽们都很乖巧,自动自觉的排着队走进了篱笆。虽然更像是滚的……它们吃得实在是太多了,走在地上活脱脱就是一个球。 安置好了皮皮兽,负责看守土豆田的领民开始清点被皮皮兽堆到田边的土豆,将土豆捡起放到筐里,路过篱笆,看着里面的十几个圆球,或许领主大人说的对,留着这些皮皮兽,应该能帮上忙。 将土豆收进仓库,格里兰人对皮皮兽的态度缓和不少,尤其是孩子们,他们对可爱的家伙一向没有太大的抵抗力,哪怕大部分小家伙跑到篱笆边看着这些肉团,嘴里嘀咕的都是:“真胖啊,应该很多肉,很好吃吧……”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宋默没有再更多关注皮皮兽和土豆田的问题。 加兰德传来消息,各地的销售点已经确定,店铺也陆续找好了,宋默建议的广告也打了出去。前期的投入让矮人有些肉痛,不过效果十分显著。一些供货商以及小商队,已经开始和加兰德商队接洽。甚至有当地的一些贵族在看到加兰德打出的广告后,对此表示出了浓厚的兴趣。 这些在宋默意料中的事情,却让加兰德喜出望外。矮人表示,他还是第一次和贵族老爷当面谈生意。以往接待矮人的,顶天是个管事而已。 宋默看完加兰德的信,郁闷的问自己的管家,“难道我不是贵族吗?” 老约翰:“……您的确是个贵族。” “回答这个问题需要考虑这么长时间吗?” “……” “算了,当我没问。” 被加兰德和管家老约翰双重打击过后,宋默化悲愤为力量,全身心的投入到了伟大的教育事业当中。 在地下城堡里工作的人,每次路过,都能看到领主和地精侏儒们,人手一本小册子,在房间里举着册子,喊着口号,开始是领主喊一句,大家喊一句,接着就是领主和大家一起喊,喊到最后,绿皮的地精都喊成了红皮,红皮的地精在大家羡慕的目光中,被领主好一顿表扬,掌声顿时响起,整个场面颇为壮观。不说房间里的人,就连路过的人,都能感受到那种火热的气氛,激昂的斗志,以及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顽强精神! 这种热火朝天的势头让瑞斯和杰里斯都感到好奇,在好奇的听完一节“培训课”之后,两人不约而同的产生了一个想法,这真的不是在宣扬某个宗教的教义吗? 事实上,宋某人的培训课,已经不是宗教能够HOLD住的了,就算光明大主教到场,也只能甘拜下风。估计只有地球某XX组织,或者某X教组织,才有可能拼一拼了…… “砍价不要紧,挑剔没关系,顾客是上帝,上帝有金币!”,“红色封皮的销售小册子地精侏儒人手一本,二十字的销售箴言就写在小册子的第一页。虽然字体不太好看,却让所有捧着小册子的人奉为真理。这本由宋默格里兰亲自撰写的小册子,被地精和侏儒共同命名为“红宝书”。 听到这三个字,宋默立时汗如雨下。 册子可以有,“红宝书”什么的,真的不能有! 除此之外,还有件事让宋默十分介怀,杰里斯听完他的培训课之后,就没了兴趣,瑞斯却把他召唤来的五十个魔族,都塞进了课堂里。 宋默站在临时搭建的讲台上,握着教鞭,看着下面整齐排排坐的五十个黑斗篷,额头冒起一排青筋。 特马地插班插得这么嚣张,经过他的同意了吗?! 特马地插班倒是可以,学费交了吗?! 特马地不交学费就想旁听,有那么好的事情吗?! 特马地光明大陆可没有九年义务制教育! 靠之,当他宋某人好欺负吗?! “梅尔斯大人说,他和领主大人您都已经是这样那样的关系了,完全是一家人了,就不需要计较那么多了。” 噼啪一声,宋默的理智彻底断弦了。 关系你妹!一家人你大爷! 宋默甩掉教鞭扛起步枪,头顶冒火,气冲冲的去找某个魔族算账了。几分钟后,地下城堡里传出了一阵爆豆似的枪声,课堂里的众人等了一会,见枪声没有停止的迹象,作为“班长”的乔比斯咳嗽一声,走上讲台,高举“红宝书”,大声说道:“领主大人暂时不会回来,来,大家先一起喊喊口号清清嗓子吧!” 地精侏儒再度群情激昂,第一次听课的魔族们面面相觑,他们产生了和瑞斯一样的疑惑,这真的不是某个新兴的教派组织吗? 在培训期间,宋默特地抽时间为自己的杂牌军进行了换装。 既然要做,就要做到最好。在换装这件事上,宋默难得大方了一回。矮人兄弟根据他的要求为男人们量身打造了盔甲,比起钢片似的铠甲,更加轻便,样子也很漂亮,防护能力更是一流。除了盔甲,宋默还特地“设计”了一整套军装,上衣长裤武装带军靴全齐了,连大檐帽都画了出来。宋默对自己画出来的军装样式十分满意,旁人却看得一头雾水,第一次看到大檐帽的哈洛德和图罗问了同样的问题:“这是什么?是为了搏斗中用来戳敌人脑袋吗?” 宋默:“……” 本地土著的审美观彻底打击了宋大领主的积极性,但却没让他打消把军装做出来的念头。只是在布料上犯了难。加兰德的到来为他解决了难题,夏多的绿萝布,成为了最好的选择。堆在仓库里的野猪皮是最好的武装带制作材料,手掌宽的皮带,加上特别设计的枪套和子弹袋,成品的上身效果好的超乎宋默的想象。 军装本来就是为了彰显男人们的威武和气势,穿在身高够高,肌肉够棒的壮汉们身上,更让人觉得赏心悦目。 看着腰板挺直,扛枪列队的男人们,宋默激动得想蹦高,轻骑兵弱爆了,重骑兵算个鸟,老子这才叫新时代的军队!军队中的精英!精英中的原子弹! 男人们对身上的军装也十分满意,几年难得穿一套新衣服,领主大人连鞋子腰带都给发,还不要钱,真是好人啊! 第87章 一个月的时间转瞬即逝。 受过培训的地精和侏儒对宋默的忠诚度再度提高五十个百分点,虽说宋大领主没打算搞个人崇拜什么的,但人品太好,没办法啊。人家硬要崇拜他,总不能拽着领子说:“不许崇拜老子,否则老子咬你”吧? 距离出发的日子还有五天,宋默在城堡里举行了一场晚宴。大盘的猪肉炖土豆,玉米炖排骨的香味,四处飘散。各种炸烤出来的小吃金黄酥脆。新酿制的葡萄酒被摆了出来,虽然葡萄酒配炖菜有些不伦不类,就像是古色古香的房间里硬要摆上一座断臂维纳斯或没穿衣服的大卫,可对格里兰人来说,有吃有喝就万岁。 精灵和魔族都参加了晚宴,只是和格里兰人仍有些格格不入。 杰里斯端了一杯葡萄酒,静静的靠墙站在角落,一言不发。自从看过宋默山寨的灵魂之水后,精灵就变得沉默下来,翠绿色的眼中时常闪过复杂的光芒。每次杰里斯的目光落在他身上,都会让他感到芒刺在背。但宋默最近一直很忙,没时间去关注杰里斯到底在想些什么,事实上,宋默也没打算给自己找太多的麻烦。只是左手背上的花纹却在时刻提醒他,他和这个金发精灵还有契约存在,他还欠这个精灵一个不小的人情。 “伤脑筋。” 宋默摸摸鼻子,刻意将视线从杰里斯的身上转开。他不转开也不行,另一双海蓝色的眼睛,几乎要把他射穿了。 只是看看而已,用的着吗?! 宋默回头瞪了瑞斯一眼,瑞斯朝他举起酒杯示意一下,轻轻舔过红唇,继续用目光明目张胆的扒他衣服。 宋默的耳朵开始发烫,真是%……W$R%! 地精和矮人正在拼酒,显然绿皮的地精不是大胡子矮人的对手。侏儒正在帮地精加油,可他们也只能精神上支持一下自己的好友,没过一会,七八个地精都被矮人兄弟灌得钻进了桌子下边。 大获全胜的矮人兄弟干脆跳上了酒桌,高举酒杯,兴致高昂的唱起了矮人的祝酒歌,宋默正看得有趣,乔比斯和艾顿几人走到了他的身边,对宋默举杯说道:“领主大人,我们敬您!感谢您的慷慨与仁慈!” “恩,我也敬大家。”宋默笑着举起酒杯一饮而尽。一脸豪迈,心中却在腹诽,靠之,用喝啤酒的的方式来喝葡萄酒,老子也算开创先例了。 几杯酒下肚,宋默的话渐渐多了起来,“所谓做生意呢,就要灵活,千万别一根死脑筋。和加兰德的人也要好好相处,和气生财,人际关系很重要。还有我给你们的小册子,大家内部流通就好,千万别外传。” “领主大人,我们会照您的话去做的。” “还有,店铺的收支明细一定要清清楚楚,不能出现含糊说不清楚的地方。” 目前只是起步阶段,随着生意越做越大,出现的问题也会越来越多。 宋默学习的不是商业,没实际操作过,只能算作纸上谈兵,加兰德有经验,却是第一次接触这种经营模式,肯定也会有弄不清的时候。 加兰德和宋默订立了契约,是个信得过的合作伙伴。但加兰德商队里的其他人却另当别论。面对巨大的利益,很难说不会有人心动。宋默本人不能露面,想要确实把握这些店铺的情况,只能靠这些侏儒和地精。 这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加兰德。无论如何,宋默都不想因为其他人和加兰德产生龃龉,防患于未然是必须的。一旦出现他担心的情况,可以将影响降到最低。 “领主大人,您放心吧!侏儒的记忆力是一流的!我们会将每笔生意的收支都记得清清楚楚!”老侏儒艾顿拍着胸脯说道:“如果您不相信,我甚至可以准确的说出城堡里每个人这星期都穿什么颜色的内裤!” “你不是开玩笑?” “当然不!”艾顿很显然已经喝醉了,几乎是用吼的说出了接下来的话,“就像您,大花的四角内裤!” 艾顿话音刚落,全场顿时寂静一片。 宋默看看四周,大部分人的表情都很微妙,精灵依旧是一副冰山样子,瑞斯却捂着嘴,笑得双肩直颤。 靠之,穿大花的四角内裤怎么了?!谁规定领主就不能穿大花的四角内裤了?! 清爽,凉快,舒适! 还笑,笑个X笑! 宋默僵硬的扯了扯嘴角,一把按住侏儒的肩膀,“艾顿,你怎么会知道这些?” “侍女们洗衣服的时候看到的。”侏儒顿了顿,接着说道:“领主大人,虽然我很不想说这句话,但您的品味实在是有些糟糕。您如果想留住情人的心,必须改进一下,不要求性感,至少要有点情调,小清新也不错,大花四角什么的,那是闷骚大叔的爱好……” 宋默脸色变得铁青,杰里斯默默转过了头,瑞斯已经笑得直捶墙了。 已经没人能阻止醉酒的老侏儒了。 艾顿在和宋默讨论过内裤的花纹问题之后,又和一脸严肃的管家讨论颜色的重要性,然后告诉强森图罗等硬汉,内衣一定要勤换,紧接着又转向矮人……宋默可以清楚看到,被艾顿抓住的谈话对象,脸色就像是调色盘一样,变得十分精彩。 全场唯二没有被老侏儒骚扰过的,只有精灵和魔族。 果然,哪怕在喝醉的情况下,这些头脑发达,四肢孱弱的家伙,也懂得趋利避害,柿子捡软的捏吗? 对于自己成了被捏的软柿子这件事,宋默表示不满。不满之后,又觉得被老侏儒骚扰的其他人表情十分有趣,例如老约翰。 看到老约翰别扭又不能发作的表情,宋大领主的心情顿时好了不少。一杯接着一杯酒喝下去,等到晚宴结束,已经有些站不稳了。 大部分人都已经醉得不省人事,被抬回了自己家。能自己走的,走出来的路线也是S形的。 宋默捏了捏额角,靠在墙上,打了个酒嗝,感到胃里翻涌,有些难受。他不该喝这么多的。可难得能轻松一下,他很久没这么高兴过了。 一只手突然覆上了宋默的额头,冰冷的气息沿着掌心流入,让他好受了许多。 宋默抬起头,有些茫然的眨了眨眼,“杰里斯?” 精灵没有说话,直到宋默的脸色不再那么难看,才收回手。见宋默还是傻呆呆的站在原地,略显不耐的开口说道:“你喝醉了,该回房间休息。” “呵呵。”宋默傻笑了两声,“我没醉。” 说罢抬起左手,一把抓住了杰里斯金色的长发,“杰里斯,你的头发,真漂亮……就像是闪闪发光的金子。” 精灵皱了皱眉,勉强压下将抓住自己头发的爪子剁掉的念头,拉住宋默的手腕,“放手。” 宋默依旧笑着,没有动。 杰里斯的眉头皱得更紧了,“我说放手!“ 宋默还是没动,手上突然用力,杰里斯不防,被他拉得低下了头,还带着酒气的温暖气息凑到精灵的耳边,低声说了一句话。 杰里斯的动作顿了一下,翠绿色的眼睛闪过一道寒光,“你知道了什么?” 宋默松开了杰里斯的头发,又恢复成了醉醺醺的样子,耸了耸肩膀,“我是个醉鬼,能知道什么?或许我只是在发酒疯。” 下一刻,一只白皙的手扣住了宋默的肩膀,拉开了两人之间有些暧昧的距离,将醉醺醺的领主大人抱进了怀里。 “亲爱的,你们在说什么?” 瑞斯低下头,脸上是宠溺的笑容,可笑意却未达眼底。宋默似乎没察觉到这点,笑呵呵的抬起头,亲了瑞斯的下巴一下,“我在告诉杰里斯,我喝醉了,会发酒疯的。” “是吗?” 瑞斯的手指擦过宋默的唇角,指尖似乎都染上了酒香,转头看向站在一旁的杰里斯,“精灵,我希望你还记得我之前说过的话。” 杰里斯的神色变得更加冰冷,瑞斯弯腰一把将宋默横抱了起来,几个魔族已经拦在了杰里斯的面前。 宋默将下巴搭在瑞斯的肩头,好心情的朝精灵挥了挥手:“杰里斯,晚安!” 杰里斯看着那张无辜的脸,几乎咬碎满口银牙!晚安个头! 魔族和精灵之间的气氛越来越紧张,随时可能打起来。老约翰一脸严肃的走了过来,说道:“诸位,如果在城堡弄出太大的声响可不太好。建议诸位移步到地面上,更容易施展。翡翠森林就是个不错的选择。” 这句话简单的翻译过来就是:要打架换个地方,别影响大家休息。外面有免费场地,打死了也没人管。 管家说完话,转身走开,若无其事的指挥着仆人和侍女打扫宴会厅,被晾在原地的精灵魔族像被戳破的皮球,气势全无,面面相觑。 打架也是需要酝酿气氛的,被这么一搅合,还怎么打? 宋默被瑞斯一路抱回了房间,途中两个人一直没有说话。直到身体接触到柔软的床,醉意和倦意一起涌了上来,宋默忍不住打了和哈欠,脸颊在枕头上蹭了蹭,黑色的发铺散开,像是一朵盛放的黑色玫瑰。 单手扯开衬衫的领口,总算能顺畅的呼几口气了。 “亲爱的,你是在邀请我吗?” 瑞斯坐在床边,轻轻撩起宋默垂在额前的黑发,脸上的笑容在烛光中有些模糊。 宋默翻身侧躺在床上,拉过瑞斯的手,看着雪白掌心上的纹路,“我醉了。” “哦,醉了。”瑞斯貌似明白的点了点头,俯下身,轻声问道:“那么,我接下来要做的一切,都是可以被原谅的,是吗?” “你要做什么?”昏暗中,宋默黑色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瑞斯,像是两弯可以将灵魂湮没的深潭。 “你说呢?亲爱的……” 瑞斯挑起宋默的下巴,缓缓的低下了头…… 第88章 轻柔的吻,缓缓落下,含住了犹带酒香的唇。殷红,柔软,瑞斯托起宋默的后颈,修长白皙的手指插入乌黑的发中,丝绸般的触感让他爱不释手。 “亲爱的,张开嘴。” 宋默的头有些发晕,他或许真的醉了。流淌在耳边的声音像是女巫的咒语,每一个字,都在迷惑他的神智,牵引着他所有的动作。 唇慢慢张开,灵巧的舌趁机探入,纠缠,嬉戏,带着让人无法抗拒的温柔,使他沉醉。 “瑞斯……” “恩?” 宋默突然用力搂住了瑞斯的肩膀,用力扯开他的外衣,手顺着衬衫的领口探入,掌心的热度,仿佛可以灼伤男人的皮肤。 海蓝色的双眼微微眯起,眼中燃起了不容置疑的欲火。带着黯沉与可怕的欲望,几乎可以将身下的人焚烧殆尽。 “亲爱的,你在玩火。”抓住在自己肩背上捣乱的手,轻轻送到嘴角,咬住了还带着一丝余温的指尖,微微用力,雪白的牙齿陷入了蜜色的肌肤,留下一丝血痕。 瞬间的疼痛让宋默恢复了一丝清醒,却在随之而来的热情中消失殆尽。 狂热的,带着血腥味的吻,像是一阵可怕的暴风雨,将他所有的理智都卷入其中,他看不清,摸不着,也猜不透,只能随着这股足以毁灭一切的热焰起舞。 唇被狠狠的吸吮,啃咬,这已经不像是情人间的吻了,宋默只觉得自己成为了身上男人眼中最可口的食物,最终的下场,只能是被吞噬入腹,化为男人的血肉,一点也不会留下。他开始感到恐惧,恐惧中却夹杂着难以言喻的兴奋,似乎,他是期待着被这样对待的。落在肩膀与胸前的唇舌带起了更多的颤栗与酥麻,雪白的牙齿留下了一个又一个仿佛野兽标记领地的齿痕。 所有的空间,似乎都被这个叫做瑞斯梅尔斯的男人充斥,占满。男人的眼睛,嘴唇,和双手,控制了他的一切。 宋默的上衣和衬衫不知何时已经被撕扯开,扣子四处溅落,瑞斯的手在他的身上四处点火,衣服全部成了累赘。他想起身,却被按回去,仰躺在了床上,已经脱到一半的衣服卷成了一团,正巧垫在腰下,双臂也被限制了活动,这让他感到不舒服,却让身上的男人动作起来更加方便。 仿佛带着魔力的嘴唇,终于放过了他胸前的一点,接触空气的瞬间,宋默能感到温热的湿润被蒸发后留下的肿痛,肯定是被咬破了,这个男人绝对是属狗的,而且是变种的…… 凉滑的褐色长发披散而下,覆在了宋默的身上,略微减缓了可怕的热度,四处游走的唇却不放过他,有力的手托起了他的腰,啃咬一般的吻落在了他的小腹,仿佛有一股电流从接触的地方流遍他的全身,宋默怕痒,全身最不能碰的地方,就是自己的腰,而怕痒的地方,往往是最容易引起兴奋的敏感带,宋默的腰被牢牢扣住,小腹被肆无忌惮的啃咬,他已经不去想会留下多少痕迹了,他彻底兴奋了起来,抓着床单的手几乎用力得要将布料扯破,两条长腿不停的在床上和瑞斯的腰背上厮摩,可男人就是不放过他,狠狠的一咬,迫使他不得不仰起头,从喉咙的深处,发出了一声压抑的,几乎带着哭腔的叫声。 “瑞斯!”宋默用手肘撑起身体,另一只手抓住瑞斯的长发,狠狠的咬住,磨牙,“你个混账王八蛋!” “亲爱的,我的头发不好吃。”瑞斯微微抬起头,嘴唇红得仿佛染血的玫瑰,“不需要这么着急,我们有一整夜的时间,我会满足你的。” 满足个鬼! 刚刚的一声大吼,让宋默的酒醒了一半,俗话说,酒庄壮熊人胆,何况宋大领主从不认为自己是个熊人。见瑞斯还有心情调戏他,三两下甩下束缚自己行动的上衣,双手用力一撑,直接翻身,将趴在他身上的瑞斯压在了身下。双膝分开,跪在瑞斯的腰际两侧,两只手按在瑞斯的胸前,低下头,“你大爷的,老子要发酒疯!” “请。”瑞斯笑眯眯的仰躺着,丝毫不见之前的疯狂,只有粗重的喘息,和腰下的某处,才能彰显他此刻同宋默一般无二的激动情绪。 请? 宋默舔了舔嘴唇,那他可就不客气了! 一把拉开瑞斯的衬衫,低下头,狠狠一口咬在了瑞斯的锁骨上。刚刚他被咬得哭爹喊娘,该换换了! 只是宋默忘记了这个魔族身体有多强悍,炮弹都打不穿。虽然皮肤一样温热柔软,可咬起来,却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即便把他的一口小牙都磨平了,也根本没办法伤他分毫! 瑞斯干脆双手交握枕在脑后,任由宋默在自己身上胡作非为。偶尔还发出一两声带着魅惑的呻吟,“亲爱的,就是那里,用力!哦,使劲咬我吧!啊!我是如此的喜爱你!” 宋默从浑身火热到遍体生寒,用了不到三秒时间。 抬起头,愕然的看着被自己咬得双靥生春的瑞斯,靠之!他怎么就忘记了,这家伙是个百分百的抖M! 宋默直起身,一抹嘴,长久的撕咬磨蹭 ,让他的唇更加红润,饱满,看得瑞斯双眼冒火,忍不住又将宋默压在了身下,直接去扯他的腰带和裤子。裤子褪到大腿,瑞斯的动作突然停住了,双眼看着宋默的内在美,轻叹一声,“亲爱的,你果然喜欢这个样式吗?虽然我觉得这没什么,但是,偶尔换换,比较好吧?” 宋默一咬牙,撇过头嗤笑一声,“怎么,看到大花四角硬不起来?” “……” 宋默这句话压根就是自找死路。 无论是哪个种族,对一个雄性来说,“硬不起来”什么的,其杀伤力绝不是一般的惊人。这是挑战雄性权威的词,早该被打下十八层地狱!上一个对瑞斯说这句话的人……恩,梅尔斯家族变态的名声太过辉煌,还没人敢对这个家族里的雄性说这句话。 宋默格里兰,又一次开创了历史的先例。他将被记载在历史的书册之上,亘古流传! 只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或多或少总是要付出些代价的,例如被螃蟹钳子夹一下。而宋默要付的代价,似乎要更多一些…… 瑞斯的神色变了,脸上的笑容愈发的迷人,海蓝色的眸子染上一层带着血色的红光,抓住宋默的一只手,按在了自己身上某处,“亲爱的,我是不是能硬起来,你可以亲自感受一下。或者,马上体验一下?” 宋默被掌心里灼人的热度吓了一跳,不由自主的按了按,握了握,本能的在心里测算了一下长度和粗度,预测了一下持久度,然后彻底惊悚了。 回忆起上次抓过之后的情形,宋默的感想只有一个,特马地硬之前与硬之后的型号,怎么差了这么多?! 他确信,瑞斯是绝对要做上面那个的,可这个型号往自己身体里捅……谁见过把一吨的炮弹往迫击炮的小炮筒里塞的?那后果绝对是菊花残,满腚伤,血泪一起淌! 想到这个后果,宋默僵硬了,石化了,龟裂了。 他还有大好的青春要过,大把的金币要挥霍,不能被做死在床上! 勉强笑了两声,对已经蓄势待发,随时可能提枪上阵的瑞斯说道:“同志,咱俩这型号,要速配有不小的难度,一号电池往五号电池的凹槽里塞,塞进去了也得报废了。” 宋默已经被震撼得语无伦次了。 瑞斯皱了皱眉头,眼睛危险的眯了起来,“你是在,拒绝我?在这种情况下?” “不!绝对不是!”宋默头摇得像拨浪鼓,对任何男人来说,就差临门一脚,却被通知门堵住了,球没处踢,都是要命的事,“那个,你得让我有点心理准备,还有,润滑剂套套什么的,也得准备齐全了。咱们不能做一锤子买卖,要用长远的眼光看问题,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对不?” “还是拒绝我?” “绝对不是!我的意思是,换种方式!” “哦?” “事实上,我手工活做得很不错的。先试试看,怎么样?” 宋默小心翼翼的看着瑞斯,就怕这男人突然发狂,扑上来拽裤子。见瑞斯没反对,立刻自动自发的将瑞斯按倒,向后坐在瑞斯的大腿上,狠狠心,一咬牙,解开瑞斯的皮带,脱裤,抓住,开撸! 老话说得好,撸撸更健康! 为了保住里子,确保自己不腚伤,让自尊和面子都见鬼去吧! 宋默二十多岁没追到过一个妹子,宅在家里,终日与五指姑娘为伴,手工活的确是做得不错,至少从瑞斯脸上的表情可以看出,他还算满意。 宋默一边上下左右的伺候着,一边抽空看了瑞斯一眼,只是一眼,目光就有些移不开了。他看着瑞斯半合上海蓝色的双眼,眉梢染着晕红,眼角带着水润,眉间随着他的动作微蹙,殷红的唇轻轻吐出了略显急促的气息,仿佛带着蛊惑的香甜,诱使他不由自主的低下头,含住了那一抹红…… 头被用力扣住,下压,唇齿之间交换着兴奋与缠绵,手下的动作却一直没停,只是兴奋过度,力气没有掌握好,狠狠的一下,让宋默听到了瑞斯发自内心的声音,也切实掌握了重要的一点,不管地球人还是异世界的人,不管是哪个品种,只要是雄性,就算练出了一身铜皮铁骨,腰部以下,大腿以上的某个地方,还是致命伤,绝对扛不住一记龙爪手的…… 只不过,魔族的恢复力着实惊人。瑞斯一把抓住宋默的肩,目光看得宋默有些发抖,只得讪讪的笑了笑,“一时手误,别生气,这不第一次给别人做手工吗?总得容许力度上有点误差。” 瑞斯眯眼看了宋默一会,倏地翻身重新将宋默压在了身下,直接把宋默的裤子和那条大花四角内裤都扒了下来,宋默惊出了一身的冷汗,以为终于要栽了,不想瑞斯只是用力并拢他的双腿,狠狠的压了下去,灼热的气息吐到他的耳边,“这次我放过你,没有下一次!” 宋默只觉得两腿之间的那一处,热得几乎要将他整个人融化。 用力抓住了身下的床单,咬住嘴唇,仍旧控制不住嘴里蔓延出的轻吟,即便身上的男人没有真的占有他,宋默还是觉得,体内仿佛涌入了一种不属于自己的气息,陌生,焦灼,让他沉沦。 看着上方微微晃动的妖艳面孔,宋默忍不住抚上了那双已经染上猩红的双眼,抬起头,含住了瑞斯的嘴唇…… 瑞斯的动作顿了一下,随即狠狠的咬了宋默的肩膀,带着难以纾解的狂热与愤懑。等到血腥味溢满口中,才缓缓松开,舔了舔被自己咬出的伤口,“宋默格里兰……总有一天,你会全部属于我!” 第89章 宋默一觉醒来,只觉得两条大腿之间火辣辣的疼。 “嘶……” 掀开被子一看,顿时倒吸一口凉气。只见大腿内侧靠近腿窝的地方被磨得又红又肿,有几处还破了皮,碰一下都钻心的疼。这情形,走路外八是肯定的,裤子穿不穿得上还是两说。身上更不用说,他都不记得昨夜瑞斯在他身上咬了多少口,估计牙印都得有几十个! 宋默抓抓头,强忍着疼从床上站起身,脚刚落地,房门就被推开了。宋默看清来人,连问都懒得问,直接几步扑到墙边,抓下挂在墙上的步枪就是一排子弹! 瑞斯梅尔斯似乎早有防备,侧步躲开,子弹全都落空,射到了墙上,火花四溅。 宋默咬着牙,双眼喷火的瞪着瑞斯,NND,虽然昨夜这家伙没做到最后,可依旧翻来覆去煎鱼似的把自己折腾了几遍,该爽的都爽了,该出来的也出来了,自己却没脸见人了! 如果领民见到他这副样子,好奇的问一句:“领主大人,您为甚这样走路?” 难道回答:“为了保住XX,只能给人腿X,结果磨成了外八?啊哈哈哈!” 靠之,别说领主的威严,男人的尊严都要被丢到墙角种蘑菇了! “你别躲!”宋默气哼哼的又填上了子弹,“反正打不死你,让我打两枪出出气!” 瑞斯:“……”打不死他,也不代表他乐意吃枪子。 “靠!你还躲?!不许躲!再躲老子哭给你看!” 宋默已经不打算要脸皮了,一哭二闹三上吊,耍赖打滚今天也要在这个混账王八蛋身上开几个窟窿! 瑞斯见宋默又端起了枪,连忙举起手,说道:“亲爱的,你先放下枪,有话好说。” “没什么好说的!”宋默后槽牙磨得咯吱作响,“你身上长的那根本就不是XX,整个一高压电棍!磨了老子整个晚上,你看看!”一边说,一边掀起了衬衫下摆,露出了大腿上红肿的地方,“这让老子怎么穿裤子,怎么走路?!” 看到奶油色肌肤上那一片殷红,瑞斯的眼睛不由得闪了闪,舔了舔嘴角,脸上的表情明摆着他脑子里正想些什么。宋默更加火大了,这整个一禽兽啊!不,这么说太对不起禽兽了,禽兽也没这么禽兽的! 不管三七二十一,又是几枪。没等宋默再填装子弹,瑞斯已经出现在了他的身后,一把搂住了他的腰,低下头,蹭了蹭他的脸颊,“亲爱的,是我不好,别生气了,好吗?” 说着,大手沿着宋默衬衫的下摆下滑,落在了大腿内侧,轻柔的摩挲,一股沁凉随着他手指的动作滋润了皮肤,缓解了那股火辣辣的疼痛。 “我会负责的。”瑞斯舔了舔宋默的耳垂,“只要你能消气,你想怎么办都行。好点了吗?” 宋默哼了一声,没理他,动了动,发现刚刚还让他头顶冒火的地方,疼痛正慢慢减弱,低下头掀开衣摆,红肿也渐渐褪去,只不过…… “你的手放在哪?” 宋默眯起了眼睛,声音中带着冰碴,反手举枪顶在了瑞斯的下颌,“再不拿出来,老子崩了你的脑壳,再剁了你的爪子!” 瑞斯眨眨眼,从善如流的将手抽了出来,下一刻,却一把将宋默横抱了起来,“宝贝,昨夜我做得过分了,我现在补偿给你,好不好?” 瑞斯不顾宋默的挣扎,抱着他几步走到床边,将宋默放在床上,自己站起身,缓缓拉开了罩在身上的黑色长袍。宋默第一反应是拿起枕头砸这个臭不要脸的,和他耍了一晚上流氓还不够,大清早的又接着耍! 瑞斯侧过头,躲开了枕头,笑了笑,扯开了长袍,扔在地上。宋默本以为会再看到有碍观瞻的那啥啥,结果却发现,黑色的长袍之下,其实另有乾坤。 “你……” 瑞斯弹了个响指,一顶大檐帽出现在了他的手上,翻转几下,戴在了头上,锃亮的靴跟敲击着地板,带着一种让人心动的韵律,“这身衣服虽然有点怪,不过,穿起来还不错,你觉得呢?” 宋默看着瑞斯,不由自主的咽了口口水。 宋默一直知道瑞斯漂亮,却不知道军装穿在他的身上,会完美到几乎让人移不开视线。巴掌宽的腰带勒出了劲瘦的腰身,及膝的马靴包裹着两条长腿,戴着雪白手套的手指勾了勾黑色的帽檐,瑞斯侧了侧头,勾起嘴角,海蓝色的双眼深深的看着宋默,“如何,喜欢吗?” 宋默的脑海里顿时浮现出了光芒万丈的四个大字:制服诱惑! 领主大人顿时感到鼻腔一热,穿越大神,原谅他的宅男属性吧! 尤其是一个正被军装美人努力掰弯的宅男,真的伤不起啊! 瑞斯见宋默只是愣愣的看着他不说话,干脆一条长腿跪在床沿,挑起宋默的下巴,“亲爱的,告诉我,喜欢吗?” 看着近在咫尺的瑞斯,宋默的鼻血,终于飞流直下。 “亲爱的,这是你的爱好?真的那么喜欢?”瑞斯擦了擦宋默的人中,雪白的指尖顿时被染上了一朵鲜红,“如果我昨夜穿着这身衣服向你求欢,是不是能达成心愿呢,恩?” 瑞斯的话音刚落,,宋默的鼻血已经从飞流变成了喷涌,由直下变成了飞溅…… 此时此刻,宋默只有一个感想,果真是色字头上一把刀,刀刀都能要人命啊! 管家老约翰见领主迟迟没有起床,带着侍女安妮和仆人,捧着盥洗用具来到了领主卧室的门外,敲了几下房门,室内没有回应,又敲了几下,还是没有回应。管家老约翰心里一动,昨天晚上,似乎是瑞斯送领主大人回的房间,那之后…… 管家的脸色顿时变了,顾不得其他,一边说道:“失礼了!”一边抬起腿,一脚踹开了房门! 随着一声巨响,可怜的房门立刻断为两截,横尸当场。如果门能说话,它肯定会在灰尘中抹着眼泪喊冤,它这是招谁惹谁了,再说了,门没锁,踹什么踹啊…… 老约翰一记飞踢踹断房门,大步走进房间,看到正嘀嗒着鼻血的宋默,脸色变得更难看了,“安妮,毛巾!” 红发侍女还没从管家刚刚的英姿中醒过神来,听到老约翰的声音,没有反应,还是她身旁的仆人上前一步,将毛巾送到了管家的手上。 老约翰几步走到床边,对一旁的瑞斯梅尔斯视若无睹,用毛巾擦干宋默脸上的血迹,抬起了宋默的下巴,“领主大人,把头仰起来,安帕,去叫哈洛德!” 仆人领命,飞快的跑走了,宋默想阻止都来不及,只能抓住老约翰的手腕,有些艰难的说道:“管家,我没事,就是心火旺了点。不用叫哈洛德了。” 老约翰皱了皱眉,“领主大人,请不要任性。” 靠在床边的瑞斯梅尔斯,依旧被当做空气。 不到两分钟,哈洛德就就被安帕找了过来,看到宋默仰着头坐在床上,脸上是一条染血的毛巾,还以为宋默真的出了什么事情,表情立刻变得严肃起来,将简易的医疗箱放到床上打开,里面整齐排列着宋默让矮人为这些前教会人士打造的医疗器械。 “领主大人,您哪里不舒服,还是受伤了?” 哈洛德拿起听诊器,摆出一副专业人士的样子。宋默推开老约翰的手,自己用毛巾捂着鼻子,瓮声瓮气的说道:“我没不舒服,也没受伤,只是流鼻血了。” 哈洛德还是不相信,英俊的脸上满是担心的表情,“领主大人,还是让我为您检查一下吧。” 宋默连忙摇头,靠之,流鼻血而已,用得着吗?再说,刚刚才来一场制服诱惑,现在又要玩医生游戏? 就算他神经比大腿粗,也肯定HOLD不住。 不成,坚决不成! “我真的只是心火太旺了,才流鼻血的。”宋默拿开毛巾,发现血已经不流了,“你看,没事了吧?” “可是……” “没什么可是的。”宋默摆摆手,自己走下床,“我真没事,大家都散了吧,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管家,今天甘蔗和葡萄都该收了吧?哈洛德,你的诊所今天恐怕又有得忙了。” 宋默一边说,一边朝捧着水盆的安妮走去,红发姑娘从刚刚开始就在发呆,看到宋默走过来,本能的弯腰行礼,可在视线下移了片刻之后,脸色顿时染上了一片红霞。虽然这姑娘扒轻骑兵裤衩能扒得毫无压力,可领主大人到底是不同的……安妮只觉得心脏开始不争气的砰砰跳,脸色愈发的红了。 宋默不解的看着安妮,这是怎么了,脸红什么? 老约翰咳嗽了一声,“领主大人,裤子!” 裤子? 宋默眨眨眼,低下头,然后,僵住了。空荡荡的,连大花四角都没有……坐在床上看不出来,站在地上,不出意外的遛鸟了。 瑞斯靠在床边,转过身,虽然没发出声音,肩膀却在微微耸动,很显然,这货在笑,幸灾乐祸的笑! 哈洛德也转过头,作为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前教会见习主教,他表示,遇到这种情况,当做没看见是最好的选择。只是,为什么他也想笑? 宋默僵硬的扯扯嘴角,他算是体会到当初赛万斯在众目睽睽下遛鸟是种什么心情了。赛万斯是被迫遛鸟,他这算是无意识主动流氓行为? 太特马地丢人了! 想到这里,宋默刷地朝床边的瑞斯射出几道寒光,还笑,不知道提醒他?!让他在妹子面前丢了这么大个脸! 老约翰无奈的叹了口气,脱下外套搭在宋默的身上,说道:“安妮,你还是先出去吧。” 这时,精灵杰里斯刚好路过宋默的房间,看到房间内的情形,停下了脚步,沉默片刻,召唤出一株藤蔓,将断成两截的房门卷起来,重新固定在了门框上。做完这件事,又一言不发的走开了。 房间中的众人:“……” 果然,精灵的心思你别猜吗? 第90章 格里兰的集体化种植已经颇具规模,除了重建的领主府和其周围的建筑群,大部分领地都被开垦出来,种植上了玉米,土豆和小麦。成熟的玉米和土豆已经堆满了仓库,小麦也比往年长得好。 丰收也带来了麻烦,在一部分地精侏儒和他们的保护者随着加兰德的商队离开后,格里兰劳动力不足的问题愈加凸显出来。即便有了魔族的加入,奈何领地里的活总是越干越多。 作为格里兰的领主,宋默这段时间更是忙得焦头烂额,脚打后脑勺。偏偏没一件事能容得他偷懒。 处处都需要人手,事事都需要斟酌。 闲的时候觉得身上长草,忙的时候恨不能把头发都拔掉。 领主府重建工作不能停下,否则投进去的金币都要打水漂。宋默可不想在格里兰领地里留一片凡尔赛宫式的烂尾楼。 田里的土豆和玉米每隔半个月就要收割一次,翡翠森林有许多爽口的野菜和新鲜的菌菇可以采摘,领民在围墙附近又发现了野猪的痕迹,不知何时,小麦田里突然住进了一群大小像鸵鸟,长相像天鹅,叫声却像鸭子的“大鸟”。这批大鸟只是第一群住客,随后接二连三有不同的鸟类看上这片小麦田,在这里筑巢生蛋。只要在麦田边走一圈,几乎每次都能捡到几颗鸟蛋,回到家里开荤。 不过捡鸟蛋可以,走进田里,想也别想!有人以身试险的结果是……惨烈得连黑诊所里的赤脚医生都滴了两滴鳄鱼泪。 于是,田里的众鸟,和格里兰的众人,在小麦田边画下了一条无形的三八线,泾渭分明。 照目前的情形看,今年的小麦是甭想收割了。 不过让领地里的人都想不明白的是,翡翠森林近在眼前,这些鸟跑到格里兰的麦田里安家落户算怎么回事?森林住腻了,想尝试一下平地生活?那也用不着跑到这里来吧? 或许,只有刚吃完三只白羽鸟,正满足的在森林中央呼呼大睡的骨龙,才能够回答这个问题了…… 带着大家一起收完玉米的领主大人,蹲在田边,捧着一大碗水咕咚咕咚灌进肚子,擦掉脸上的汗,站起身,看着大摇大摆从空中飞落,舒舒服服的在他的小麦田里抱窝的众鸟,嘴角抽了抽,这也算是另类的养殖业?至少人家为丰富格里兰人的餐桌提供了不小的贡献。 宋默也只能这样安慰自己了。 就在格里兰的另类养殖业发展得如火如荼时,罗德带着他的商队来了。 宋默看到走下马车的罗德,顿时笑开了,大声说道:“我的朋友,你可来了!” 罗德也是笑容满面,这次将土豆带回去,着实让他得了不少好处。虽然费了一番心思和长老会周旋,可那些自命清高,和社会脱节的老家伙,几个回合下来就让他收拾妥帖了。金币送上,美酒奉上,再加上宋默特制的糖果,顺便塞上几本25X的精装版小X书,所有的长老都给他大开绿灯。 之所以耽搁这么久,是因为罗德亲自参与了族里的土豆种植。在格里兰经历的土豆收获战让矮人心里捏了一把汗,万一族人不清楚这其中的厉害,被砸伤甚至是砸死一两个,自己可就好心办坏事了。 可矮人们种出来的土豆,和在格里兰种出来的完全不一样!就算做种的土豆都来自格里兰,收获的时候,却压根就没出现土豆袭人事件!负责种植和照顾土豆田的矮人看着罗德的目光,让他尴尬得想以头抢地。 假警报?亏他们严阵以待,连盔甲斧头都上身了。 罗德也只能尴尬的笑笑。 尴尬归尴尬,罗德也为这个发现感到惊喜。立刻给自己的商队发了消息,亲自带领商队再次来到了格里兰。 见到宋默,矮人爽朗的笑着,“领主大人,好久不见了!” “罗德,还真是好久不见了。”宋默和罗德互相捶着肩膀,笑着说道:“土豆的事情解决了?” “解决了。”罗德点点头,接着将族里种植的土豆和格里兰土豆的区别告诉了宋默,“领主大人,我绝对没骗你。”罗德特地强调了一句,“我将第一批收获的土豆带来了一些,你可以种种看。” “恩。”宋默收下了土豆,却没将这件事放在心上。杰里斯不是说过,绿森林的土豆比自己种的还要凶残?土豆为什么会产生这种变化,估计杰里斯也没办法给他一个准确的答案。 反正不管凶暴还是温驯,能吃就是了。而且现在有了皮皮兽,收获土豆比以往的困难程度减轻不少,也没必要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他要和罗德谈另一件事。 “罗德,你知道加兰德的生意吗?” “知道,我这次来,也是为了和您谈这件事。” 矮人虽然爽朗,也很精明。他对宋默的称呼变了,足见他对这件事有多重视。 “哦?”宋默低头看向罗德,“你是怎么想的?” “当然能赚钱的生意,总是不嫌多的。” 罗德和宋默一起走进了地下城,地面领主府还没有建好,招待客人,只能到地下城堡。在进入地下城之前,罗德对宋默说道:“领主大人,我这次来,给您带了一件礼物,我想,您还是先看看比较好。” “礼物?” “对。”罗德摸摸大胡子,“为了表达我的诚意,特地为您带来的。” 罗德的话挑起了宋默的兴趣,他还真想不出矮人能送给他什么,植物的种子?还是金币? 罗德带着宋默走到装有礼物的马车前,这辆马车比商队里的其他马车都大了一倍,上面盖着黑色的蒙布,由四匹极其健壮的马拉着,车辙印深深的陷进泥里,宋默唯一能肯定的是,马车里装的肯定是个不小的东西…… 罗德抓住蒙布的一角,用力一扯,宋默的眼睛顿时瞪大了,马车里,挤满了人!而且都是身强体壮的男人! 随即,宋默的眉头拧了起来,他能看到,这些男人的手脚都被捆了起来,身上也或多或少的带着伤,伤势看起来都不太严重,至少他们的意识都还清醒。 “罗德?” “领主大人,上次您说过,格里兰需要劳动力。” “我是这样说过。可我也强调过,送来格里兰的人,首选是要自愿的吧?”宋默的语气有些变了,“如果不是自愿的,会让我很难办。” “这个……” “罗德,你实话告诉我,他们究竟是哪来的?我不相信你可以抓住这么多强壮的男人!” 罗德颇感尴尬的抓抓胡子,“您还记得我临走之前和您说的,萨比森叛乱的事情吗?” “记得。” “不久前,叛乱被平息了,这些人,都是叛军。” “什么?!”宋默听得眉头一皱,一下就抓住了罗德的领子,“你把黑炎要宰掉的家伙弄到我的领地来?你是想和我做生意还是想给我找麻烦?!” 罗德连忙解释道:“这件事奥比的国王陛下是知道的!将他们卖给我的官员手里有国王签发的命令。” 宋默怀疑的看着罗德,“……你没骗我?” “没有,绝对没有!”罗德拍拍宋默的手腕,示意他放开自己,“我是用玉米糖和金币把他们换来的,您放心,他们都不是那种冥顽不灵的家伙,大部分都是活不下去的平民。参加叛军也是为了混口饭吃。您只要给他们吃的住的,他们就能为您干活。” 宋默还是有些迟疑,“如果按照你说的,为什么要捆住他们?” “这个……”罗德搓搓手,“以防万一嘛,毕竟商队里的护卫不多,万一跑掉或者惹事怎么办?” 宋默眼睛一瞪,还是有风险对不!? 罗德讨好的笑笑,至少是壮劳力不是? 这时,管家老约翰走了过来,听到罗德的话,对宋默说道:“领主大人,这些人您可以收下。” “管家?” “罗德先生说这是送给您的礼物,也就表明,您不需要为这份礼物付出任何代价,只需要说声谢谢就可以了,不是吗?” “我……” 宋默想说,这些家伙肯定都是麻烦,老约翰却摇摇头,“领主大人,请相信您的管家,再桀骜不驯的家伙,我也能将他调教成为您效死的忠犬!” 说罢,叫来强森,带着领主府的仆人,开始卸车。 宋默站在原地,耳边还回响着老约翰的话,调教?忠犬?他是不是,听错了? 罗德拽拽宋默的衣角,“领主大人,礼物您的管家代您收下了,咱们是不是该谈谈关于生意的事情了?” 宋默低头对着罗德一呲牙,“你没听到吗?刚刚管家说了,既然是礼物,就应该是不求回报的。对不?” “啊……对。” “所以呢,生意是要谈,可是优惠条件什么的,你想都不要想了!” “领主大人!” 罗德想哭了,这都什么事啊,不为了争取更多优惠,他还送什么礼啊! 宋默不理罗德的哀嚎,一边走,一边想着,黑炎知道这件事?他到底在想什么,一个国王竟然把应该送上断头台的战犯给卖掉了,赚金币也不是这么赚的吧,该不会是什么阴谋诡计? 奥比王宫中的宰相墨菲,此刻也和宋默有着一样的疑问。 “陛下,这真的是您下的命令?” “恩。”黑炎捻起一颗玉米糖送进嘴里,嚼了几下咽下肚,又拿起了一块,这比白糖的味道好很多。 “可是,他们都是战犯,应该被送上断头台!” “宰相,”黑炎眼睛都不抬,一边吃着糖,一边说道:“卖掉的不只是战犯,还有叛乱地区的平民。” “您是说……” 黑炎又把一块糖丢进嘴里,“那里现在属于奥比,屠城会招来非议。” 墨菲被黑炎话中透出的意思惊得脸色骤变,国王陛下之前难道是想把叛乱地区的人全部杀光?!可平民是无辜的! “我知道啊,可我看着他们碍眼。”黑炎的声音没有起伏,却让墨菲有了一种心惊肉跳的感觉,“但是杀掉他们,也有些麻烦,不如和战犯一起卖掉,不错的主意,对吧?这样,他们的死活,都和奥比,和我,没有任何关系了。” 这次叛乱,几乎波及了原萨比森五分之一的土地,也就是说,五分之一的人口……他几乎可以确定,大部分人,都会在途中一声不响的消失掉…… 墨菲低下头,汗水沿着额角滑落,滴落在地,悄无声息。 第91章 商人总是逐利的。即便没有用礼物换到太大的优惠,罗德对自己能够获得的利润仍十分满意。 “这不是一锤子买卖,”宋默将拟好的契约交给罗德,“这是长期的利润。想想看,你的儿子,孙子,甚至曾孙,都能从这笔生意中获利。” “您是指家族吗?” “对。” 光明大陆还没有家族企业的概念,甚至连企业的概念都没有。宋默之前和加兰德建立起的商铺,遵循的也只是最初级的经销理念。罗德显然比加兰德要聪明得多,也看得更远。宋默乐于告诉他更多东西。 “这真是笔大生意。”罗德看完契约,拿起笔,在契约的末页郑重的签下自己的名字,“领主大人,您总是能想到让人惊叹的赚钱办法。和您合作,是我从出生至今,做过的最正确的事情。” 罗德的恭维十分诚恳,宋默想起第一次和罗德谈生意时,这家伙口吐白沫,从屋子里被抬出来的情景,脸上的表情顿时变得很微妙。罗德曾经发誓不再踏入格里兰一步,也不和他再做任何一笔生意吧?现在拍他的马屁,竟然也拍得毫无压力。 果然资本论中所说的,都是真理! “罗德,加兰德的经营方式你也看到了,我建议你设立商铺的地点,最好和加兰德的商铺近一些。” “这样,不会有问题吗?” “不会。你们销售的商品种类不同。” “哦,我知道了。”罗德点点头,仔细想想,领主大人说得对,现在和以前不一样,以前他和加兰德都卖矿石,彼此是竞争的关系,现在店铺里摆出的商品没一样类似,基本不会存在彼此压价竞争的关系,而且自己比加兰德起步晚,彼此近一些,店铺里的伙计应该也能从对方的店里学到不少东西。不过……罗德看着宋默,想说些什么,却有些迟疑。 “怎么了?” “领主大人,在加兰德的店铺里,有您派去的人吧?” “恩。”宋默点点头,“一些地精和侏儒,还有保护他们的人。” “那么,我的店里是不是也要?”合伙做生意,总是会互相留个心眼,何况这笔生意利润惊人,宋默就算派人去,也无可厚非。 见罗德迟疑的样子,宋默想了想,马上明白了他的意思。 “罗德,你不要误会了,我派人去加兰德的店铺,是为了我自己的生意。”宋默敲敲桌子,“格里兰也有特产要外销,交给加兰德的伙计,恐怕他们没那个胆子卖,也卖不出太好的价钱。” 格里兰的特产? 罗德脸颊上的肌肉抖了抖,不会是他想的那个吧? “不用怀疑,就是你想的那个。”宋默朝罗德勾勾手指,在凑过来的矮人耳边低声说道:“什么最赚钱?武器,军火!” 罗德脸颊上的肌肉抖得更厉害了,果然! “可是,您销售这些,不会出问题吗?” “不会。” 宋默很有自信,他在地图上仔细查看了加兰德店铺的选址,然后选出了其中几处,作为地精和侏儒的常驻地点。这些店铺设立在几个富庶大国的主要商业城市,来往的商队众多,人员混杂,最适合走私和销赃。之前他手里的地图都太简陋,除了国与国之间的分界,连城市也很少标注在上面,更不用说一些没什么战略意义的领地和小城。可宋默也没办法丢开领地里的事情,跟着加兰德的商队把这些地方都跑一遍,正头疼的时候,瑞斯帮了他的大忙。 瑞斯拿出的地图,详细到吓人,就连之前穷得掉渣的格里兰,都被描绘在上面。宋默拿到地图的第一件事是高兴,第二件事就是怀疑这家伙究竟要干什么? “亲爱的,你觉得我想干什么?” “发动战争?十有八九。”宋默趴在地图上,仔细对照着加兰德给他的地址。 “如果我真是这样想的呢?” 瑞斯单膝跪到宋默面前,紧盯着他,“如果真有那么一天,你会怎么做?” “怎么做?”宋默皱了皱眉头,“该吃就吃该喝就喝,该干什么就干什么。” “就这样?” “就这样。”宋默瞪了瑞斯一眼,“你还想怎么样?” “你不觉得我过分?” “只要你不是来攻打我,我管你去揍谁。”宋默丢开尺子和笔,突然勾了一下瑞斯的下巴,“说起来,战争财是最好发的。宝贝,你打算什么时候动手?提前告诉我,我好囤货。” “……” “咱俩配合一下,你去揍人,我去卖武器,你抢地盘我赚金币,如何?” 瑞斯觉得,眼前这个家伙,才是被光明教会定义为黑暗邪恶,自私冷酷,贪婪无耻,无恶不作的魔族的真正代表。不过……海蓝色的眼神闪了闪,殷红的唇瓣落在宋默的鼻尖上,他喜欢! 事实上,宋默并不像他表现出来的漫不经心,瑞斯的试探,让他想明白了很多事。例如,那五十个看起来就不简单的魔族。 有了商铺和商队的掩护,这些魔族可以畅通无阻的在光明大陆上行走。想起瑞斯当初被两个精灵穷追不舍的情景,宋默脸上闪过一抹冷笑。或许瑞斯根本没打算瞒着他,从一开始,这五十个魔族,就是最大的破绽。毕竟,五十个有真材实料的博士后去当没什么技术含量的打手保镖,还不要薪水,有脑子的人就知道不对劲。 不过,瑞斯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举起正义大旗反歧视?穷极无聊找刺激?还是野心膨胀想称王称霸? 无论什么理由,宋默都不打算深究,总觉得有些话问出口,很多事情就会朝他无法预料的方向发展。而且瑞斯也只是试探,没说他到底要做什么,不是吗? 宋默的直觉一向很准,这一次,他依旧相信自己的直觉。不过想发战争财,倒是真的。 “胆子大,才能赚大钱。”宋默搭着罗德的肩膀,“有没有兴趣加入赚上一笔?” 罗德心中的正义与邪恶的天平在不断倾斜,最终还是金币占据了上风,“我做!” “很好。” 宋默笑眯眯的又取出了一份契约,罗德看到上面的条条款款,抓抓脑袋,怀疑的看着宋默,他是不是早就设好套子等着自己往里钻? “不,我怎么会那么做。”宋默连忙撇清,“我不会对朋友下套的。”顶多挖个坑等别人自己往里跳,然后往下填两锹土而已。 生意谈得很顺利,罗德不打算在格里兰多做停留。 “在族里耽搁的时间有些久,接下来有得忙了。”罗德连晚饭都没吃,就要匆匆离开,在离开之前,又给宋默留下了一马车的货物。 “罗德,你这么客气,让我都不好意思了。” 宋默一边和罗德说着客气话,一边叫来几个壮汉子,快速卸车。美其名曰:太阳就要落山了,不能耽误罗德的时间。 罗德看着口是心非的领主大人,抓抓大胡子,撇撇嘴,没事,习惯了! 马车上卸下的货物大多是布匹,还有十几个口袋和三只木箱子。 “这些都是绿萝布,应该是您现在需要的。口袋里是我带来的土豆和一些其他作物的种子,箱子里是我族里的一些特产。对了,还有一件事。”罗德一拍脑袋,“我在路上遇到了一个被人类烧毁的地精村庄,应该是近期才建成的。村子烧没了,地精应该也跑掉了,那个村子距离您这里并不是太远,您最好加派人手巡逻,逃走的地精有可能会跑到您这里来。” 地精?宋默的眼前顿时一亮。 “罗德,你这消息确实吗?” “当然,商队里很多人都看到了那个村庄,规模还不小,应该至少有不下一百多地精生活在那里。” 宋默一拍大腿,这绝对是瞌睡有人送枕头,简直是好得不能再好了! 一百多个地精啊!不怕他们来,就怕他们不来啊! “罗德,那个村子具体的地址在哪里?” “您问这个做什么?” “当然是派人去找啊!”宋默搓了搓手掌,“一百多地精啊,嘿嘿嘿嘿……” 不知为何,看着宋默脸上的笑,罗德突然觉得,地精遇上他,倒霉的还不知道是谁呢。其他人顶多是把地精从家里赶走,放火烧房子,遇到这位……自己是不是有些对不起那些地精? 一切商议妥当,矮人的商队在日落前启程。 罗德坐在马车上,朝宋默挥着手,“领主大人,我半个月后会再来!” 除了和宋默签订合作契约之外,罗德带来的马车也重新装满了货物。糖和葡萄酒是必不可少的,运送萨比森人的马车装上了两架改装版的投石器。比照宋默交给黑炎图纸上的尺寸,缩小了一半,不能用来攻城,更适合贵族之间的互殴。 国与国之间常年战乱不休,贵族之间也不见得消停。 你打我我打你,你抢我我抢你。实力雄厚的大贵族之间发生冲突,有时并不亚于小国之间的战争。不过比起黑炎,这种战争,也就和街头火拼差不多一个级别了。 如果哪一天黑炎和瑞斯不是单挑,而是带上小弟群殴…… 那场面,想想都激动人心。 好吧,宋默必须承认,时至今日,他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已经彻底崩塌了。不过在光明大陆这个地方,三观不崩的,基本都没什么发展前途。宋大领主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三观,是必须崩,坚决崩,没有最崩只有更崩的! 宋默计划外销的武器,绝大多数都是冷兵器,攻城器械和威力大的杀伤性武器,都在原有的基础上做了修改。值得一提的是,在改造武器的过程中,宋默和矮人兄弟还阴差阳错的把推土机给弄了出来。 当然,没有发动机,全都靠人力手动,可看着眼前缩小版的攻城锤版推土机,宋默还是自豪不已。 瞧瞧,兄弟已经从武器贩子升级到高科技人才了! 有了推土机,收割机等也陆续出现,整日无所事事的骷髅们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骷髅们也很快发现了操纵机器的乐趣,不会疲倦的骷髅,日夜不停工作的结果是,格里兰提前进入了农耕地大开发,粮食大丰收的大跃进时代…… 耕地和粮食总是不嫌多的。 宋默在罗德送给他的种子里,还发现了稻种! “稻子,大米啊!” 宋默捧着还没脱壳的稻种,高兴得几乎要跳起来。乔桑和莫斯比看到这些稻种,告诉宋默,这些应该全都是野生的。 “野生的?” “对。”莫斯比抓起一把稻子,搓了搓,“我没记错的话,在阿尔德长老的领地里有很大一片,当初差点都被当做杂草拔掉。后来族里有人发现这个东西能吃,才留了下来。但也没人去照顾和种植,大家还是更喜欢小麦,哦,对了,现在有了土豆。” 听完莫斯比的话,宋默又仔细查看了这袋稻种,果然都不怎么饱满。不过没关系,别人不种,他来种! 宋默从来不知道,自己会这么怀念大米的味道。 于是,正在田里劳作的格里兰人,和推着机器轰隆隆驶过的骷髅,都见到他们的领主大人一脸陶醉,两眼放光的看着眼前的稻种,嘴里不断的念着:“米饭啊,我可想死你了啊!” 第92章 光明大陆最近发生了一件新鲜事,许多国家的城市,一夜之间,出现了两家名字奇怪的商铺。一家“百货大楼”,一家“新华商店”。 店名奇怪不说,店里卖的东西也是五花八门,凡是你能想到的,这里几乎应有尽有。普通的粮食,皮毛,山货,矮人专营的矿石,甚至连奢侈的糖和葡萄酒都被摆上了货架。 有些店铺的货架上还别出心裁的摆出了一些玩具似的武器模型,如果遇到识货的,那就不只是一单玩具生意了。 许多人好奇的走进去,走出来的时候,口袋里已经一个子都不剩了,全都换成了店里的商品。饶是如此,他们也觉得自己占了便宜。 如果只是货物种类繁多,价格实惠,还不算稀奇,让人吃惊的是,这些店铺里竟然有侏儒和地精在工作! 以往让人厌憎的地精和胆小如鼠的侏儒,都穿着统一样式的服装,笑容满面的接待顾客,在他们的身边,总是会有一两个披着黑斗篷或者穿着绿色衣服的人。这些人身上的衣服样式奇怪,却十分笔挺,腰间的皮带和脚上的长靴,更是让他们显得英姿勃发,时常会引来羡慕的目光。有些年轻姑娘到店里走一圈,东西没买多少,眼睛只在这些挺拔健壮的男人们身上转悠,几乎舍不得离开。 很多人想知道这些店铺的幕后策划者到底是谁,可无论怎么试探,店铺里的伙计,包括地精和侏儒,除了介绍和兜售商品之外,永远都只有两句话:“您好,欢迎光临!”,“谢谢,欢迎下次再来!” 几次下来,除了问出这些店铺和矮人商队有关,其余的,想都别想。 加兰德对这些试探已经驾轻就熟,有时还能做成几笔不小的生意。罗德新手上路,经历过开始的手忙脚乱之后,也逐渐摆正心态,采取了更有效的应对方式。 “无论走进来的人是谁,是什么身份,没从他们的口袋里掏出金币,就是我们的失职!” 每天的营业结束后,来自格里兰的地精和侏儒都会搬着小板凳排排坐,捧着小册子做一天的工作总结。刚开始,加兰德和罗德商队里的伙计对此不以为然,渐渐的,他们发现,这些家伙卖出的商品总是比自己多,再刁钻的客人,也甭想在他们手里讨到便宜。在收购当地特产时,凡是经过地精和侏儒手里的东西,都被分门别类的处理好,摆放在一起。同样的干货和皮毛,经过简单处理,看起来就比自己收购的值钱许多。 一段时间下来,店铺里的伙计们终于忍不住开口问了出来,地精和侏儒倒是没藏私,直接告诉他们,“这就是包装。” “包装?” “对!”几个地精将整理好的皮毛堆在一起,拍了拍,“包装,很重要!” “那遇到刁钻和难缠的客人呢?你们好像每次都能应付得很好。” “这个嘛……”地精开始犹豫,包装是眼睛能看到的,没必要藏着,这个问题却已经涉及到“红宝书”上的内容,告诉外人,好吗? 伙计似乎也知道自己这样问有些不妥,摸摸脑袋,有些尴尬的笑笑。 正在一旁记账的侏儒看到了,走过来拍拍地精,“领主大人和他们商队是合作伙伴,透露一些,应该没关系的。” “真的?” “恩。这家店铺是我们独立经营的,他们只是过来帮忙几天,教他们一点东西,就当是报酬了。” 侏儒一边说,一边朝地精使了个眼色。 有的时候,越是得不到的东西,就越是好奇。与其让他们生出些不好的心思,还不如把一些小诀窍告诉他们。本来人类就不怎么待见地精,对侏儒也没高看一眼,加兰德和罗德能接受他们,不代表这些伙计也乐意和他们共事。偶尔给他们一些好处,也是必要的。领主大人说过,利益,才是最能打动人心的东西。 “那好吧。” 地精带着那个问话的伙计到一边去传授经验了,侏儒重新拿起笔,开始计算一周以来的收支和利润,这只是最基本的,他手里还有另外一本账册,记载的,全部是格里兰的“特产”生意。宋默最看好的军火一块,目前还只是小打小闹,毕竟店铺刚开始经营不久,很难有真正的大客户上门。其他的,包括糖类,葡萄酒,还有一些耐于保存,味道也不错的点心和饼干,倒是卖得不错。用土豆和玉米制作的食品,也很受欢迎。 “是不是该建议领主大人,增加这类商品的销售?” 侏儒算完最后一个数字,合上了账本。地精也把笑容满面,仿佛得了天大好处的伙计送走了。 “今天的收入怎么样?” 地精搬了个小凳子坐到侏儒旁边,这里除了他们,还有一个总是穿着黑斗篷的魔族,不过那个家伙时常不见踪影。地精和侏儒将这件事写在了每个月的工作汇报中,交给了宋默。 领主大人说过,擅离职守,偷奸耍滑,是要扣工资的! 好像这些魔族也没什么工资?管他呢,没工资扣,就扣伙食!反正不能让他们继续偷懒下去。地精和侏儒都是宋默的忠实拥趸,魔族这种光吃饭不干活,还时常开小差的行为,在他们的眼里,绝对不能原谅! 宋默接到侏儒和地精的报告之后,又派了十几个男人到店铺里帮忙,对魔族总是消失不见的事情,却只字未提。他早就知道,瑞斯将这个五十个魔族召唤出来,主要的目的,绝对不是给他的店铺做打手和保镖,“不过,就这么明晃晃的利用,很让人生气啊……” 宋默将报告扔到一边,双手交握在脑后,靠在椅背上,两条腿大咧咧的架在桌子上,咬着笔,笔杆上的羽毛一上一下的晃动着。 老约翰走进来,看到就是这样一幕。忍不住皱了皱眉头,“领主大人,形象!” 哪怕知道他说一百次也没用,尽职的管家还是出口提醒宋默,身为一个领主,这样坐着,简直是太……贵族风范什么的,管家已经不做期待了,可至少要稳重一些吧? “啊,管家,你来了!” 宋默连忙把腿从桌上拿下来,端正坐好,动作迅速得像排练了几百遍。 “领主大人,您的点心。” 老约翰将托盘里的点心和热饮依次放到宋默满前的桌子上。 蛋糕香甜的味道不断刺激着宋默的味蕾,叉起一块送进嘴里,幸福得眯起了眼睛。这就是封建资产阶级的幸福生活啊!想起刚穿到这里,整天黑面包的日子,再看看现在,宋大领主都觉得自己果然是霸气侧漏的主角命! 当然,如果没有那一两座始终压在自己头顶的大山,就更好了。 “乔比斯又来信了,店铺里的糕点售罄,需要进货了。”为了满足自己口腹之欲做出来的蛋糕和饼干,成为了店铺里的畅销商品,是宋默之前没有想到的宋默将地精的报告递给管家,老约翰作为领主府的财政总管,宋默并不避讳将生意上的事和他商量。 老约翰一目十行的看完乔比斯的报告,想了一会,说道:“库存的小麦已经不多了。” “我知道。”宋默点点头,“我已经给赛万斯写信了,他答应我会运一批小麦过来。作为回报,卖给西北行省的土豆和玉米,数量和价格上都要做一些调整。” 赛万斯也学精明了。 宋默不满的撇撇嘴,要不是那群大鸟占了他的小麦田不走,他用得着去和赛万斯买小麦? “您打算怎么做,答应总督的条件?” “这个嘛,”宋默双手交握支着下巴,“不过一两次而已,答应他也无妨。” 宋默决心另外开辟一块小麦田,反正有骷髅在,耕地不成问题。关键是,不能再让那群无耻的大鸟给占了。 该怎么做? 围着田地种一圈甘蔗?还是玉米,要么就土豆?不过这么做,也是伤敌一千自伤八百。这些家伙狂暴起来,可不会认清对象。 要么,皮皮兽? 估计也是给那些大鸟送口粮。别看皮皮兽菜刀加身能岿然不动,对上那些牙尖嘴利,堪比恐鸟的家伙,也只有等着挨宰的份。 “麻烦呐……”宋默可不想被这样掐住货源,虽说不会真的损失什么,可闹心呐。 就在这时,门外突然传来了侍女安妮的声音,“领主大人,不好了,出事了!” “出什么事了?” 老约翰走过去,拉开门,就见安妮提着裙子,气喘吁吁的一边跑,一边喊着,“打起来了!” 宋默的注意力先是被安妮胸前那对活泼的小白兔吸引了过去,紧接着听到安妮的话,眉头就是一皱,打起来了?难不成是那群被罗德送来的萨比森人? “领主大人,那些萨比森人已经发誓洗心革面,重新做人。”老约翰自信满满的说道:“他们绝对不敢做出这种扰乱领地治安的行为。” 老约翰这番话说出口,宋默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想想那群萨比森人在自己管家手底下过的是什么日子?常言道鞭子与糖果的教育,可管家鞭子是挥起来了,另外还拍了几十下工兵铲,糖果却连影子都没见到。 如果不是老约翰说他在“调教”劳动力,宋默百分之百会认为自己的管家在为格里兰的军事训练添砖加瓦。这一百多号萨比森人,走出老约翰的训练营之后,胸口碎大石,徒手劈砖都是小CASE,人家不穿盔甲刀斧加身,连眉头都不皱一下!足以藐视山姆大叔的海豹突击队,鄙视脖子比大腿粗的红色贝雷帽!整个一特种精兵营! 不过,这些特种大兵现在都老老实实的在格里兰的农田里进行劳动改造,按照管家老约翰的话说:“他们现在都是领主大人的忠犬,绝对是领主大人指哪打哪,恨谁咬谁!一口就出血,绝对不会口下留情!” 宋默顿悟了,热烈盈眶的握住管家的手,果然,管家才是我的心腹!我的饭票!我生命中最坚实的依靠! 管家镇定自若的一甩头,您才知道? 既然不是这些萨比森人出问题,那会是谁? “是您种植的稻子!” 稻子? 听安妮提到他现在的心肝宝贝,宋默立刻一阵风似的奔了出去,没等跑到田边,远远就听到了远处传来一阵阵爆裂声,听得他心惊肉跳,走到近期,整个人都傻掉了。 稻田里,金黄的稻穗迎风摇摆,玉米田中,饱满的玉米棒子严阵以待。 空气中满布着肃杀之气,仿佛即将电闪雷鸣,暴雨倾盆。 下一刻,稻田上方腾起了一片金色的烟雾,仔细看,分明是一粒粒稻子组成的军团,玉米也毫不示弱,包裹在玉米棒上的叶子瞬间张开,露出了钢针似的穗子和钢弹似的玉米粒! 大战,一触即发! 宋默的到来,仿佛为这场战争发动了讯号,顿时,遮天蔽日的玉米和稻子迅猛的冲撞到了一起,噼啪声中,不断有“遇难”的士兵落到地上,爆开,变成了一粒粒雪白的爆米花和玉米花,壮烈成仁! 宋默眨眨眼,张张嘴,人和人打架,可以劝架,人和植物打架,也有办法,可大米和玉米打架,这该怎么办? 劝架? 谁听他的? 暴力镇压? 没见有乌龟壳的艾尔特都被喷了一脸的米花? 看着已经打得不可开交的稻子和玉米,宋大领主悔得肠子都青了。他真傻,真的,早知道,就不该把大米种在玉米的隔壁!但他哪知道大米和玉米会打起来?土豆和玉米不是处得挺好的? 现在后悔也晚了,为今之计,只能是设法补救。地上已经扑了厚厚一层的米花,这可都是粮食,都是钱啊! 宋默立刻召集人手,扎了数十个大口袋,用铁丝弯成圈,绑在棍子上,“听我的命令,哪里打得最欢实,就用口袋去罩哪里,这些布都结实,大家身上的铠甲连重剑都砍不破,受伤的几率,很低!” 为了挽救他的粮食他的金币,宋大领主全身披挂,身先士卒,带领汉子们一起硬着脖子上了! 于是,三十多条从头顶武装到脚趾的汉子,扛起棍子,跟在领主身后,以大无畏的精神,奔赴战场! 夕阳为他们的背影染上悲壮的色彩,格里兰人在他们身后挥舞着手绢,流下了滚烫的热泪,映衬着漫天飞舞的稻子和玉米,发自肺腑的感叹一声:“这才是铁血真汉子,纯爷们!” 第93章 “嘶!” 宋默对着镜子,伸手戳了戳嘴角的淤青,疼得直拧眉。被大米把嘴角给砸青了,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 “管家,统计出来了吗?” “都在这里了,领主大人。”老约翰把记录每次收获量的册子交给宋默,担心的说道:“还是让哈洛德来给您看看吧?” “不用,没那么娇贵。”宋默摆摆手,看清册子上的数字,只觉得嘴角又开始疼了。整整五亩稻田,二十亩玉米田,收获还不到预期的一半! “管家,你确定这个数字正确吗?” “我亲自带人统计的。”老约翰顿了顿,接着说道:“收获的稻谷和玉米都送进了仓库,那些堆在地上的东西怎么办?” “那个啊,”宋默咧咧嘴,“让大家拿袋子都收起来,只收上面一层,沾到土的就不要了,留在地里当肥料吧。” “收起来做什么?” “吃啊。”宋默看了老约翰一眼,“说起来,米花很好吃的,沾点糖,或者沾点蜂蜜,平时当零嘴,饿了也能当点心。”说到这里,宋默突然一拍手,“我之前怎么没想到,乔比斯来信说店铺里的点心告罄,可以把这些米花给他送过去。” “领主大人,您确定这东西好吃吗?” “确定。不信你先去弄点来尝尝。” 宋默干脆站起身,也不管其他事情了,直接又奔去了稻田。 亏得自己种的是旱稻,要是水稻,这些米花都得打水漂。 看着那厚厚一层,云堆似的米花,宋默不顾嘴角的疼痛,亲自召集领民拿着干净的袋子,把米花收了起来。只收上面的三分之一,就已经有上千斤了。宋默拿起一块丢进嘴里,没有添加剂,纯天然食品,带着大米和玉米的醇香,就算没有糖,没有蜂蜜,味道依旧好得让他停不住嘴。 “大家都尝尝。”宋默让其余人把口袋扎紧,将自己收的半袋子打开,递到众人面前,“别愣着,尝尝,真的好吃。” 格里兰人对吃一向是情有独钟,听到宋默的话,三三两两的上前,你一把我一把将袋子里的米花分了,吃了第一口,紧接着就是第二口,吃完了手里的,还意犹未尽。 “好吃吧?” 宋默笑眯眯的收起了袋子,见食髓知味的领民们想把地上的米花全都收起来,连忙阻止道:“那些脏掉了,不要收了。大米和玉米可以再种,不愁没得吃。” 爆米花和玉米花也被送进了仓库,按照宋默的要求,做好防潮。另外分出了一部分,加上糖和蜂蜜做深加工,味道更是好上一筹。就连不太喜欢甜食的老约翰,也吃了不少。 “杰森,你带人将这些给乔比斯他们送去。告诉他,这种食物只有格里兰才能出产,定价方面,按照我信上写的,上下不能浮动太多,他知道该怎么做。” “是。” “另外再给加兰德和罗德送消息,几千斤,只靠咱们的几家店铺肯定不行,这个不耐保存,时间长了,口感会差很多。” “遵命,领主大人。” 杰森领命,和二十个男人,赶着十多辆马车离开了。拉车的马,各个膘肥体壮,吃得油光水滑,一般的大型商队,也很难找出这么好的马来。 格里兰现在不缺劳动力也不缺马。之前从战场带回来的战马,加上从西北行省官员手里刮来的,再加上黑离开时留下的,满打满算,格里兰现在也有了三百多匹马。 之前宋默想用这些马组建自己的骑兵队伍,后来想想,觉得这想法不切实际。别的不说,只说骑术,就算自己的队伍有了马枪,还有马刀,依旧不是那些长年累月骑在马上的骑士的对手。 地盘够硬,装备齐全,奈何驾驶技术糟烂,悍马也只能开出QQ的速度,更不用说到公路上去飙一飙了,压根只有吃灰的份。 训练半吊子骑兵,还不如老老实实的发展步兵。用热武器武装起来的步兵,绝对不必拿着长枪举着长剑的骑兵差。哈洛德训练出来的大兵,也证实了宋默这一决定的正确性。 步枪,手榴弹,迫击炮,重炮,搭配起来,骑兵冲上来只有被轰被突突的份。乔桑和莫斯比近期正在研究机关枪,马克沁的图纸已经交到了两个矮人手里,宋默相信,不出一个月,马克沁就能闪亮登场。有了这些,他完全可以在格里兰这一亩三分地当螃蟹,横着走了。就算是昂里斯的老胡里安,跑过来也只有挨揍的份。 至于黑炎那样的……宋默表示,不是一个级别的,暂时还打不到一块去。当然前提是这个大肚子龙别突发奇想的又来他领地耍流氓。不过他们现在是合作关系,这个可能性,应该很小。 不能用到军队里,那就只能用来发展民生。 有了骷髅和挖土机,不需要用马拉犁,就算宋默想这么干,也会被老约翰制止。身为一个贵族,竟然下令让战马去耕地?开什么国际玩笑! 不能用来耕田,那杀了吃肉?提议再度被管家否决。格里兰现在不缺肉食,宰掉战马加餐,纯粹是暴殄天物。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宋默干脆一拍桌子,“那你说怎么办吧,总不能白养着吧!” “您可以组建一支商队。” 出乎预料,老约翰竟然给宋默提出了一个不错的建议。 “商队?” “对。”老约翰将侏儒送来的账册放到桌子上,认真说道:“您需要一支商队,如果您打算和矮人长期合作下去的话。” “我不太明白。” 老约翰深深看了宋默一眼,“您不是不明白,只是懒得去想。” “……”宋默抓抓脑袋,他是这样吗? “您将侏儒和地精送进店铺,只是做了预防。为了长期合作下去,您需要一支商队,规模不需要太大,但是必须保证一旦加兰德和罗德的商队出现问题,货物无法及时供应,您能立刻掌控大局。” “你是说……” “您是格里兰的领主,生意掌控在您的手里,就连昂里斯国王也无权插手。但是加兰德和罗德不一样,他们只是普通商人。矮人不像人类一样分成若干个国家,他们只有一个长老会。矮人都很注重族群的利益,您知道他们的族里会怎么看待这件事,会不会插手?” “没那么严重吧?再说,矮人好像也不会做出这种事。” “不管怎么样,防范一下,总是好的。更何况,”老约翰顿了顿,“您现在的生意只是起步阶段,可以预见,今后的生意会越做越大,遇到的问题也会越来越多,组建一支属于您自己的商队,也是提前做好准备。” “这样啊。”宋默摸了摸下巴,“的确有道理。” 老约翰的话,推翻了他原本的一些设想,却也给他指出了另一条路。可万一加兰德和罗德知道了他自己组建商队,会不会以为他想和他们拆伙?何况,组建一支商队,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许多关系要打通,各地的情况也要了解,或许比他现在同矮人商队合作还要麻烦。 “我不是鼓动您撇开矮人商队自己单干。”老约翰见宋默意动,却还有些犹豫,继续说道:“我只是希望您手里的筹码更多一些。” “管家,我明白你的意思。你让我再仔细想一想。” “领主大人……” “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宋默顿了顿,笑着看向老约翰,说道:“如果要在这个世界选出一个我最信任的人,除了你,没有其他人。”或许是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宋默的耳朵有些发红,“这可是我的真心话!” 老约翰听到宋默的话,脸上的表情变得有些恍惚,很久以前,似乎也有人,和他说过这样的话。记忆深处,那个同样有着黑色头发与黑色眼睛的男人…… “管家?”宋默疑惑的看着老约翰,“你怎么了?” “没什么。”老约翰弯了弯腰,“能得到您的信任,是作为一个管家,最高的荣耀。” 房间外,一身黑色长袍的瑞斯靠在墙边,听到室内偶尔传出的只言片语,手指轻轻敲在墙上,最信任的人吗? 轻笑一声,手指停了下来,眼中滑过一抹冷光。 果然,只有喜欢,还是不够的。 魔族的双眼深处燃起了红色的火焰,漂亮的脸庞染上使人窒息的浓艳。瑞斯梅尔斯从来不知道,他会只因为宋默的一句话,就产生杀人的冲动。 这就是,嫉妒? 缓缓合上双眼,他喜欢宋默格里兰,那么,这个人的所有,包括灵魂,都必须属于他! 正和老约翰商讨建立商队细节的宋默突然感到背后一冷,反射性的朝身后看了看,理所当然的,什么都没有。 “领主大人,您怎么了?” “没有,没有什么。”宋默抿了抿嘴唇,应该是错觉吧? 第94章 宋默终于吃到了想念已久的米饭。 按照常理来说,旱稻的口感比不上水稻,可在格里兰种植的旱稻,做出的米饭颗颗晶莹饱满,吃到嘴里,满口米香。宋默一连吃了三碗,才不舍的停了嘴。拍拍已经鼓起来的肚子,这才是享受啊。 整天面包玉米烤土豆,嘴里都快淡出鸟来了。 宋默支着下巴,突然敲了自己一下,他之前怎么就没想到,干嘛把麦子全用来烤面包?包子饺子烙饼油条,哪一样做出来,都能赚金币! “管家,管家!” 宋默兴冲冲的起身要去找老约翰,拉开门,却和站在门外的瑞斯撞个正着。 “瑞斯?” 宋默揉揉被撞到的鼻子,抬起头,“你怎么在这?” “我为什么不能在这?”褐发美人拉开宋默的手,指尖擦过宋默的鼻尖,“红了。”说着,低下头舔了一下。 “这个……” 宋默略微向后躲了一下,最近瑞斯时常不见踪影,很难说他是在城堡的某个地方,还是离开格里兰去做别的事情。就像被分派到各地店铺的魔族,就算好奇他们到底在做什么,宋默也不会主动去问。 不问归不问,奈何宋默还是好奇。 他的确对瑞斯梅尔斯有好感,这种好感导致他时常会不由自主的将目光投注在这个魔族的身上。宋默不否认自己正走在弯路上,但弯路的另一边却站着一个非人类,还是个心思叵测的非人类,这就有些闹心了。 摸摸鼻子,宋默觉得自己亏了。至于为何会有这种感想,他本人也说不清楚。 瑞斯拉着宋默,把他又带回了室内,关上门,海蓝色的双眼闪过一丝莫测的情绪,“你刚刚为什么要躲我?” “你多心了。”宋默摇摇头,“我只是想到了新的赚钱点子,想去找管家而已。” “哦,管家。”瑞斯牵起宋默的手,送到嘴边,唇瓣擦过奶油色的手背,轻轻咬住了食指的指尖,“别去。” “啊?” “留在这里陪我,好不好?” 宋默费解的看着瑞斯,总觉得他的情绪不太对头。 “瑞斯,你怎么了?” 一只手被瑞斯握住,宋默只能抬起另一只手抚上瑞斯的脸颊,手指穿过脸颊边垂落的褐色长发,“你在想什么?” “……” 短暂的沉默过后,瑞斯突然紧紧搂住了宋默,头埋在宋默的颈项间,带着一丝郁闷的声音缓缓流出,“我嫉妒。” “啥?”宋默更不解了,“你嫉妒什么?” “你的管家!” “啊?”宋默愣了一下,“为什么?” “你说最相信的人,是他!” “瑞斯!”宋默的眉头皱了起来。这家伙听墙角? 瑞斯突然像个发脾气的孩子一样,侧过头,一口咬住了宋默的颈侧,“反正,我嫉妒!” “好吧,你嫉妒。”宋默无奈了,感情这家伙今天是不打算讲理了,“可你也不能总这么抱着我,我还得去做事情啊。” “……” “瑞斯。”宋默的声音中带着安抚,手指插进瑞斯的发中,一下一下梳理着,宋默曾经养过一只长毛猫,每次那位喵星人炸毛的时候,顺毛摸总是没错的,“我的确说过,最信任的人是我的管家。” 瑞斯抬起头,海蓝色的双眼,瞬间凝结起了一层冰雾。 宋默凑近了,抵住他的额头,“管家就像我的亲人,我信任自己的亲人,无可厚非。你不该在这件事上计较。” “是吗?” “是啊。”宋默笑了,突然咬了一下瑞斯的唇,“何况,我喜欢的人,是你。” 话落,只见眼前漂亮的面孔有瞬间的愕然,几秒后,迅速染上一片红霞,愈发衬得那对眉眼俊丽无双。 宋默看得有趣,干脆含住了瑞斯的下唇,果然,脸更红了。 瑞斯单手捂住唇,眼中的冰雾渐渐化成了两弯春水,晕染着妖艳与春情,这种美,带着一种如毒药般的魅惑。哪怕是宋默,也不由自主的咽了咽口水。 美人,这种表情犯规啊! 瑞斯托起宋默的下巴,鲜红的唇落在宋默的额头,脸颊,滑过鼻尖,最终含住了宋默的嘴唇,细细的舔舐,吮吸,带起轻微的水声,舌尖灵巧的推开牙齿,从雪白的缝隙中探入,火热的起舞。 仅仅只是一个吻,却让宋默的腰腿开始发软,一条有力的手臂及时撑住了他,将他搂进了怀里,不至于软到在地。 “宋默……”低沉的声音在唇与唇摩擦的间隙流出,“亲爱的……” “恩?” 宋默搂着瑞斯的肩膀,全然忘记了自己还有很多事情要做,魔族的吻让他沉迷,甚至有些窒息,却不想放手,只想要更多。 宋默意识到有些不对,可身体开始变得火热,随着瑞斯的声音,掀起一阵阵的颤栗。 “我想要你。”鲜红的唇含住了饱满的耳垂,声音带着蛊惑流入耳际,“给我,好不好?” 宋默的身体忍不住开始颤抖。 “我想吻你,吻你的唇,吻你的颈项,吻遍你全身上下的肌肤,”随着话音,瑞斯的手解开了宋默的外套,扯开衬衫的领口,唇舌随即落下,掀起了一阵热浪,“我想进入你的身体,占有你,拥抱你,给你最大的欢乐,让你流泪,哭泣,所有的世界中,只剩下我……” 外套和衬衫如飞舞的蝶翼,轻飘飘的落在地上,宋默的意识化为了一片混沌,不自觉的任由瑞斯为所欲为。当后背接触到冰冷的桌面时,才恢复了几许理智。意识回笼之后,立刻察觉到眼下的情景,愕然的看着除了裤子,什么都不剩的自己,再看看压在自己身上,衣着整齐的瑞斯,宋大领主胸中顿时涌起了一股怒气。 宋默一把拉住瑞斯的长发,恶狠狠的问道:“说,你刚刚是不是在我身上动了手脚?!”否则,他怎么会不知不觉被这家伙把衣服都扒光了?! 一手握拳,狠狠的捶在了瑞斯的肩膀上,用一只手肘撑起身体,却反而将身上那一点樱红直接送进了男人的嘴里。 瑞斯一边解着宋默的腰带,一边咬住了宋默胸前的一点,声音有些含糊,“亲爱的,你不喜欢吗?” “靠……”喜欢个鬼!咬你个头啊咬! 宋默只觉得疼痛伴随着酥麻,从被瑞斯接触的地方流遍全身,该死的!手指扣紧瑞斯的肩,仿佛在主动投怀送抱。 瑞斯眨眨眼,“亲爱的,原来你这么热情,不要着急,我们慢慢来。” 去你的慢慢来! 宋默双眼几乎快喷出火来,现在的瑞斯梅尔斯,脸上哪有一丝郁闷或者害羞的情绪?! 什么嫉妒,什么害羞,全特马地是装的吧?! “给我起来!” 宋默用手去推瑞斯,只想把这个男人推开,却忘记了提防,下一刻,裤子就被那双白皙修长的手扯了下来,挂在脚踝,腰带上的环扣敲击着桌腿的金属花纹,发出叮的一声脆响。 宋默意识到,大事真的不妙了! 瑞斯一只手按在宋默的胸前,没见用力,却轻松将宋默压倒在了桌上,另一只握住宋默的小腿,缓缓拉起,搭在自己的肩膀上,俯下身,吻住了宋默的嘴唇。 温柔甜美都不见了踪影,吻中只有狂暴与几乎要将人吞噬殆尽的疯狂,像是觊觎已久的美味终于被摆上了餐桌,可以大快朵颐一般,没有丝毫的怜惜,却能激起男人隐藏在内心最深处的欲望。 宋默快要不能呼吸了。 膝盖几乎被压到胸前,嘴唇被啃咬得生疼,连吸进口的空气都显得奢侈。 终于,瑞斯放开了宋默的嘴唇,宋默大口的吸着气,胸膛剧烈的起伏,瞪着瑞斯,恨不能立刻将这男人千刀万剐! “该死的……唔!” 余下的话,再度被堵回了嘴里。 瑞斯一只手捂住了宋默的唇,低下头,轻轻的舔过了他的脸颊,“嘘,亲爱的……” 另一只手,好整以暇的脱去了身上黑色的长袍,衬衫扣子只解开了两颗,露出了一段雪白的锁骨,拉起宋默的一只手,覆在那片雪白的肌肤上,感受到掌心的热度,轻笑一声,“身体是诚实的,你喜欢的,对吗?” 宋默呜呜两声,眼睛一瞪,意思很明白,你捂着老子的嘴,让老子怎么说话?! 瑞斯松开手,宋默的嘴自由了,却立刻被瑞斯接下来的动作吓得没声音了。 两只手腕都被抓紧,扣在头顶,一条腿搭在瑞斯的肩上,另一条腿被迫坏在他的腰上,所谓门户大开,欢迎光临,就是他现在的真实写照! 瑞斯从口袋里取出了一个精致的水晶瓶子,瓶身上雕刻着精致的花纹,瓶子里装满了红色的液体,打开瓶盖,顿时散发出一股清爽的香气。除了里面的液体,无论怎么看,这个瓶子都和教会装灵魂之水的瓶子一般无二。 “那个,瑞斯……”感受到身下火热的接触,宋默说话都带着小心,“这是什么?” “这个?”瑞斯笑着将红色的液体滴到掌心,“润滑。” 山寨灵魂之水的瓶子用来装润滑剂? 宋默头顶滑下三条黑线。光明教会里的大佬们会哭的吧? 紧接着,瑞斯的手落在了让宋默心惊胆战的地方,缓缓的动作,宋默这下子是真的吓到了。几乎毫不犹豫的就要抬腿踹飞身上的男人。靠之,真要让他得手了,自己恐怕就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可想法是好的,现实却是残酷的。 理论必须结合实际,不管不顾的结果是,宋默悲剧了。 褐发美人将他的两条腿都搭在了肩膀上,一只手遮住了宋默的双眼,黑暗湮没了他眼眸深处的恐惧,魅惑的声音带着安抚,在他耳边响起,“亲爱的,我喜欢你。” 下一刻,几乎要将宋默劈开的疼痛,从身体的某处涌了进来,宋默猛的仰起头,颈项拉出了一个脆弱到凄美的弧度,张开嘴,想要叫喊,声音却被哽在了喉咙里,眼前的大手仍没有移开,世界仍是一片黑暗,身体的感觉却愈发的清晰…… 疼痛让最后一丝理智也被燃烧殆尽,宋默狠狠的抓住了瑞斯的手腕,拉开他遮住了自己双眼的手,张开嘴,狠狠一口咬在了他的胳膊上。 特马地,老子咬死你! 海蓝色的双眼瞬间染上了猩红,被撕咬的疼痛更加刺激了魔族隐藏在绝美外表下的暴虐,粉红的舌探出唇瓣,舔了舔唇角,像是即将开始享受大餐的野兽,血腥,暴戾…… 宋默咬着瑞斯的胳膊,看着他的表情,眨眨眼,突然意识到,自己似乎做了件蠢到不能再蠢的事情…… 下一刻,领主大人的预感,应验了。 猛烈的冲击几乎要将他的身体撞碎,挣扎在疼痛与兴奋中的宋默,终于咬牙切齿的蹦出了一句完整的话:“瑞斯梅尔斯!你个混账王八蛋!” “亲爱的。” “去你X的!” “我喜欢你。” “滚你X个X!” “我爱你。” “你XX个爪!” 瑞斯不说话了,开始埋头苦干。 宋默彻底悲剧了…… 第95章 宋默是在自己卧室的床上醒来的。看着熟悉的床帐,宋默不由得感叹,自己竟然还活着,这真是个奇迹! 两条腿已经没有知觉了,过度使用的地方倒是没想象中疼得严重。咬了咬牙,宋默用手肘撑着身体,勉强坐了起来,几乎是抱着必死的决心,将手探了下去,果然,受伤了。但是,应该上过药了。 不过,这也改变不了那个混账王八蛋用一号电池硬塞五号凹槽,用红心萝卜填胡萝卜的坑,生生把他戳晕过去的事实! 堂堂领主大人,霸气侧漏威风八面,竟然被一个男人做晕过去,奇耻大辱!甭管享没享受到,晕过去总是事实! 宰了他,必须宰了他!杀人灭口,毁尸灭迹! 步枪爆头,重炮轰,还是直接上马克沁?一击必杀做不到,群攻总能拿下吧? 宋默正眼放寒光,坐在床上思考关于魔族的一百零一种死法,房门被推开了,在宋默脑子里各种死的瑞斯走了进来。黑色的长袍只是披在肩上,白色的衬衣解开了三颗扣子,长裤上的腰带已经不见了踪影,衬衫下摆敞开,露出了一截雪白的腰肢。褐色的长发搭在胸前,雪肤红唇,在昏黄的烛光下,愈发显得妖艳迷人。 “你醒了?” 见宋默已经坐起身,瑞斯几步走到床边,探手将宋默搂进了怀里,轻触宋默的额头,“还好吧,吃点东西吗?” 说着,打了个响指,一张小餐桌出现在了宋默的面前。桌子上摆放者几块蛋糕和一盘水果,还有一壶热饮。宋默抽抽鼻子,貌似,奶茶? 瑞斯用叉子叉起一块蛋糕送到宋默嘴边,“试试看,味道应该不错。” 宋默开始犹豫,他是应该立刻掀桌,表示老子很生气,后果很严重,还是先填饱肚子再说?之前还不觉得,现在闻到食物的香气,肚子立刻开始叫了起来。 终于,还是身体的本能占据了上风,在宋默还没考虑好是否掀桌之前,已经张嘴含住了叉子。蛋糕香甜的口感立刻刺激了他的味蕾,肚子叫得更厉害了。宋默皱了皱眉,饿成这样,他到底晕了多久? 瑞斯调整了一下姿势,让宋默背靠在自己怀里,坐得更舒服一些,将壶里的奶茶倒进杯中,放在宋默手里,又叉起了一块蛋糕,“你昏睡了一个下午,我很担心。”说着,蹭了蹭宋默的发顶,“是我不好,做得太过了。” 宋默吃着蛋糕,不发一语。 这算什么,打个巴掌再给颗甜枣?还是怀柔政策?无论哪一种,都无法抹掉这家伙之前做的事情! 道歉有用的话。世界上就不会有杀人偿命这档子事情了! 见宋默不说话,瑞斯也沉默了下来。只是一口又一口喂着宋默蛋糕,直到把盘子里的三块蛋糕都喂完,又喂了他几颗葡萄,宋默示意自己吃不下后,才停了手。拿起茶壶,将宋默空了的杯子再度填满。 瞬间升腾的热气,模糊了两个人的表情,宋默垂下眼帘,仍旧一言不发。 室内又一次陷入了沉默。 宋默喝完了杯中的热饮,瑞斯取过杯子放到一边,托起宋默的下巴,海蓝色的双眼凝视着宋默,深邃的眼眸深处,带着一丝忐忑与不安,“亲爱的,说点什么,好吗?” 说点什么? 宋默仰着头,看着面带不安的美人,笑了,笑意却未达眼底。伸手拍了拍瑞斯的脸颊,紧接着眉毛一竖,将还放在床上的小餐桌,一把掀了下去!终于能掀桌了,可憋死他了! 瑞斯:“……” 补充了体力,身上的伤也没了大碍的宋默,转过身,用力扯住瑞斯的领口,表情狰狞,声音冰冷,“你想让我说什么,恩?!” “亲爱的,我……” “去你个亲爱的!”宋默一把将瑞斯按倒,手肘顶住瑞斯的喉咙,“你就这样对你的‘亲爱的’,啊?!” “你听我解释。” “解释无用!” “我……” 啪! 宋默直接给了瑞斯一巴掌,“我用红心萝卜捅你八遍,然后再和你道歉,你会不会原谅我?!” 瑞斯缓缓侧过头,舔了舔嘴唇,“亲爱的,这种事情,总要做过才知道的,不是吗?”一边说着,一边主动拉着宋默的手,覆在自己的胸前,“亲爱的,要不要试试?” 试试?试你个大头鬼! 果然是不要脸皮,天下无敌吗?! 宋默气急了,猛然跳下床,取过挂在墙上的步枪,打开保险,对准瑞斯,二话不说扣动扳机。瑞斯不慌不忙的拉好衣服,躲开迎面飞来的子弹,慢悠悠的说道:“亲爱的,我们都已经是这么亲密的关系了,是不是该考虑一下今后的事情了?” 说着,又躲开了一排子弹。 “考虑你个鬼!” 宋默丢掉打光了子弹的步枪,拉开抽屉,取出两把手枪,左右开弓,虽说没什么准头,可解气! “真的不考虑一下吗?例如我们今后的生活。” 宋默的回答是直接把打光了子弹的手枪对着瑞斯砸了过去。又打开衣柜,从衣柜底部拉出了一门改装过的迫击炮……瑞斯终于意识到,亲爱的是真生气了…… 轰!轰!轰! 三声巨响过后,地下城堡的墙壁似乎都在颤抖,城堡里所有人都被惊醒了。声音平息,管家老约翰下令所有人呆在自己的房间里,之后带着巡夜的仆人,朝巨响传来的地方跑去,等到了出事地点,马上愣住了眼前是,城堡的主卧室,也是宋默的房间。 此刻,两扇雕花木门已经被轰出了一个大洞,从洞里飘出了火药的气味。很显然,问题出在室内。想起之前瑞斯抱着宋默,将他送回卧室的情景,管家老约翰的眉头深深皱了起来。 “你们先下去吧。” 想到某种可能,管家大人认为仆人不应该继续留下。 “可是,管家大人,领主大人这里?” “按照我说的去做。”管家老约翰回头过,冷冷的看了仆人一眼,“明白吗?” 仆人被吓得噤声,马上转身离开了。 等到仆人走远,老约翰深吸了一口气,上前推开破损的房门,果然,狼藉一片。 墙壁上到处是弹孔,床单和床帐都已经四分五裂,没有一件家具还保持完好,地板上并排两个被炮弹轰出的大洞,瑞斯梅尔斯挂在屋顶的吊灯上,领主大人正在填装炮弹,打算将他从上面轰下来! 幸亏房间够大……管家很庆幸。 不过,看看毫发无伤,只是衣衫有些凌乱的瑞斯,再看看愤怒得双眼冒火的宋默,老约翰的眼神闪了闪。看起来,领主大人还没有发现,他的周遭,干净得没有一枚单片,一块碎石或者是一截断木。这个魔族,应该一直在保护他。如果没有在他周身设下防护,不说别的,崩溅的碎石和家具的断木,就足以让他受伤。 房间再大,也不是空旷的室外。 不过,不能再这样继续下去了。 老约翰将拳抵在唇边,轻咳了一声,“领主大人,请住手。” “管家?”宋默转过头,“你什么时候来的?” “刚刚。” 老约翰又看了屋顶的瑞斯一眼,踩过地上破碎的弹片和土块,走到宋默面前,抬手试了试宋默额头的温度,不赞同的看着他,“领主大人,您的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不适合再做这么激烈的运动。” 身体没有完全恢复……激烈的运动…… 轰的一下,宋默的脸红得彻底。总觉得,管家是话里有话。 就像他和瑞斯说过的,他的确把老约翰当做亲人,甚至是长辈。如今被老约翰这样一说,宋默只想找个地缝钻进去。不过,在钻进去之前,要先把瑞斯梅尔斯团吧团吧给塞进去! “管家……” 宋默嗫喏着开口,老约翰不想再多说,一把将他抱了起来,这里已经不能睡了,幸好隔壁还有客房。 走到门边,被拦住了。 看着伸臂挡住自己的瑞斯,老约翰神色不变,“请让让,领主大人需要休息。” “他是我的。”瑞斯将手伸向了宋默,“亲爱的,到我这里来,我不允许别的人碰你。” 老约翰没理瑞斯,而是看向宋默,“领主大人,您的意思呢?” “放我下来,我自己走。” 眼前这情景让宋默感到别扭,而且不是一般的别扭。 老约翰依言从事,宋默双脚刚一落地,瑞斯就想上前,这一次,拦人的是老约翰,“领主大人说了,他要自己走。请不要做多余的事情。” 瑞斯梅尔斯看看脸色冷硬的管家,又看看宋默,委屈的缠着头发,“亲爱的,我们都要结婚了,你怎么连抱都不愿意让我抱了?” 结婚?! 一句话出口,老约翰和宋默同时惊悚了。 “领主大人,您要和他结婚?!” “我什么时候说要和你结婚了?!” 两句话几乎是同时出口,话中的质疑也一般无二。 瑞斯深情的看着宋默,宋默却一点反应也没有。魔族顿时双眼一眯,嘴角一勾,一个转身,再度大变活人,久违的瑞丝软妹子闪亮登场! 娇弱的姑娘双眼含泪,满面委屈,白皙的小手捂住花瓣一样的嘴唇,“领主大人,我都是你的人了,您竟然这样对我?” 妹子哭得梨花带雨,声如莺啼,颤抖得双肩能让最铁石心肠的人心生怜惜。 宋默却看得之咬牙,靠之,要真是这个妹子,他也就认了!可压他的是汉子,还是红心萝卜尺寸的汉子! “领主大人,您真的要始乱终弃吗?” 宋默不说话,只是目光坚定。和红心萝卜过一辈子?想都不要想! “好,我知道了。” 软妹子擦擦眼泪,宋默还在诧异这家伙怎么这样就放弃了,却见这妹子撩起长袍,扯开嗓门,一边跑,一边哭喊,“领主大人始乱终弃!吃完了不认账!宋默格里兰是个负心汉!” 寂静的深夜,瑞斯的声音传出了很远,被老约翰勒令呆在房间中的人,终于忍不住拉开了房门,见到了让宋默跳进黄河也洗不清的惊人一幕…… 房间中的宋默愕然的瞪大眼睛,下巴掉在了地上,整个人都石化掉了。 半晌之后,才僵硬的转过头,看着老约翰,一字一句的说道:“管家,这是什么?” “应该是逼婚。” “……”宋默深深吸了一口气,“我竟然到现在才发现!” “什么? “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有人比我更不要脸!” “……” 第96章 流言的传播速度和威力总是惊人,尤其是带着某种粉红颜色的流言。 瑞斯梅尔斯扯开嗓子围着城堡泪奔一圈,宋默始乱终弃负心汉的美名第二天就传遍格里兰。 “听说了吗,领主大人和一个魔族美人不清不楚!” “你的消息已经OUT了,最新消息,领主大人把一个美人XXOO,这样那样之后,一脚踹了!” “哦,天哪!” “这还不算劲爆的话,听说那个美人身怀六甲!领主大人不承认,所以才……你懂的!” “难怪了!” 于是乎,在经过一手,二手 ,三手……流言的内容迅速变味,就算宋默想当自己听不见,也不可能了。 这算什么?!什么时候他连孩子都有了?!还一男一女双胞胎?! 听到最新版本的宋默,恨不能直接把重炮拉出来,轰死那个不要脸的家伙! “领主大人,请息怒。”老约翰气定神闲的站在桌边,一页页翻看着杰森带回来的利润报告,“您只要不去管它,过段时间这种流言就会平息了。” “是吗?” “是的。”管家老约翰的回答斩钉截铁,“您当初众目睽睽之下扒掉精灵的衣服,又衣衫不整的和精灵抱在一起,这是大家亲眼所见,不是也不了了之了吗?” 宋默拧紧了眉头,的确,以事实为依据的八卦最终都没站住脚,何况这种仅凭一面之词的猜测。不过,宋默怀疑的看着老约翰,管家干嘛又提起他和精灵的那些事,这是安慰他,还是在他伤口上撒盐? 提起这件事,宋默就会想起当初看到过杰里斯的那啥,想起杰里斯的那啥,就不由自主的对比瑞斯的那啥,对比之后,宋默得出结论,果然都是些非人类!不是红心萝卜就是白萝卜,我等正常人真的是望尘莫及。 感叹非人类,脑子里又冒出了黑炎。看看右手尾指上的戒指,宋默的脑海中迅速浮现出这样一个画面:一头戴着金色王冠的大肚子龙腾空而起,威风八面的在城堡上空盘旋,张开大嘴,一口火喷出来,威武无敌!想着想着,思绪又开始朝着不太对劲的方向前进,变身后的巨龙都是不穿衣服的吧?对比一下其他野生动物的情况,人家在地上走,好歹还有一条尾巴遮一遮,巨龙飞上天,那简直就是明目张胆,对着大地上所有的生物,展示雄风! 宋默表情微妙的四十五度角望天,结合巨龙的体型,畅想了一下黑炎的尺寸,然后彻底拜服了。这绝对不是萝卜能HOLD住的了…… 果然,巨龙才是“大”丈夫吗? 不过,他好好的干嘛想这些?宋默苦恼的支着额头,彻底被自己如野马奔腾的自由思想打击到了。 老约翰查看账册的间隙,瞄了一眼宋默,迅速收回了目光,假装什么也没看到。领主大人神游或者是畅想的时候,还是不要打扰的好。 经过老约翰的劝说,宋默决定对领地里的流言视而不见。果然没几天,关于他和瑞斯的流言渐渐平息,可不知道哪个闲得蛋疼的,把他和杰里斯当初不得不说的二三事又给挖了出来! “领主大人一脚踹掉魔族美人,是因为对精灵还念念不忘,痴心一片!” “领主大人果真是纯爷们,我辈男人的楷模!” 纯爷们,男人的楷模? 宋默鼓着腮帮子运气,果然都是太闲了啊,没事做!宋默大手一挥,把堆在仓库里的地瓜,芋头,还有剩下的稻米种子都搬了出来。 没事做是不是?八卦是不是?对他的私生活感兴趣是不是?都特马地给老子种地去! 作为一个封建资产阶级,宋默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进行了深刻的反省,仁慈宽厚都是不行的,往死里压榨和剥削才是硬道理! 于是乎,格里兰的农耕事业再度进入了热火朝天的大跃进时期,在不久的将来,即将踏上一个崭新的台阶! 领地中,几乎处处是繁忙景象。骷髅们推着挖土机轰隆隆跑过,领民们一边挥舞着工兵铲修理土地,一边感叹,果然,精灵才是领主大人的真爱!没见之前八卦领主大人和魔族美人这样那样,领主大人都置之不理,一旦提起精灵,就怒发冲冠,开始找回场子了? 格里兰人现在的身体素质是个顶个的棒,挖地,小意思!种地,也不在话下!唯一能让大家提心吊胆的,只有种下去的新品种作物,收割来临前的那一刻!当初的玉米,土豆,大米,实在是让领民们记忆深刻,想忘记都不行。这种担心逐渐取代了领民们八卦的热情,领地里的流言,终于渐渐平息。 果然有事做就没心思去八卦了。 事实上,挖掉滋生流言的土壤,是保证不再产生此类麻烦的最佳手段。宋默尝试过了,奈何祸乱的源头属于打不死的小强,真想灭了他,比登天还难! 不能灭掉瑞斯,只能武装自己。 宋默去找了矮人兄弟,将农耕的相关事项交给老约翰,自己连续一个星期都泡在铁匠铺里。效仿老约翰的手段,左手皮鞭右手工兵铲,胳膊下还夹着一袋子糖果,乔桑和莫斯比兄弟在领主大人的威压下,超水平发挥,将马克沁和巴祖卡都做了出来! 试射时,马克沁暴雨似的子弹摧毁了当做靶子的木板,一点渣都不留。巴祖卡发射的大威力炮弹直接把巨大的岩石凿出一个窟窿。宋大领主终于满意了,当天就带人扛着巴祖卡,抬着马克沁,将已经竣工的地上领主府武装到底! 管家老约翰严禁宋默在地下城堡开炮,宋默干脆搬到了地面上住。 门前马克沁,墙后迫击炮,窗前巴祖卡,院子里五六堆手榴弹,仆人侍女人手一杆狙击步,领主大人腰上别着两把五四,三把左轮,肩上扛着一杆95,还想着再加一个巴祖卡,尝试了一下,太重,背上了路都走不动,只能放弃。 武装完毕,宋默叉腰站在领主府门前哈哈大笑,老子把自己和房子都武装成刺猬,再敢越雷池一步,炮弹子弹一起招呼! 瑞斯尝试过几次,每次想悄悄的潜入,都无功而返,最近的距离也只是到了领主府二楼的窗前,直接被阳台上的一发炮弹给轰了下去,紧接着就是一阵密不透风的弹雨。魔族一边躲避子弹,一边纳闷,他明明隐藏得很好,那些巡逻的人是怎么发现他的? 瑞斯在思考自己到底是哪里露出了破绽,宋默则在领主府里和精灵进行密谈。 魔族夜袭不成,只得隔三差五玩闯关游戏,杰里斯是主要原因。大陆上最擅长符文的是魔族,最善于追踪的毫无疑问是精灵。当初杰里斯和博德能穿过半个光明大陆,一路追着瑞斯来到格里兰,足见他们的追踪能力有多强! 杰里斯答应帮宋默,只因为宋默告诉他:“我之前说的那句话,不是开玩笑。” 哪句话? 杰里斯开始不明白,直到宋默摆出了一个醉酒的姿势,才恍然。 想起宋默在他耳边说的那番话,杰里斯的表情终于出现了松动,“你说,你有办法帮我?” “恩,是的。”宋默点点头,靠在窗前,午后的阳光暖洋洋的,住在地下城堡虽然好,却享受不到这种温暖,“我可以帮你,就凭这个契约。” 看着宋默左手背上的绿色花纹,杰里斯的眼神变得复杂。随即取出了一直藏在身边的灵魂之水,放到桌子上,宋默却摇摇头,示意杰里斯把灵魂之水拿回去。 “用不到。” “你确定?” “至少我用不到。”宋默撇撇嘴,之前山寨的时候是不得已,现在在让他接近这个东西,他一万个不愿意,这个瓶子里装的可不是葡萄酒,“我不知道这个东西怎么用,也不打算知道。” 宋默走到桌前,双手支在桌面上,俯视着坐在桌子另一边的杰里斯,“我可以帮你的忙,但是,你也要答应我一个条件。” “只要我能做到。” “很简单,保护我!” 宋默话一出口,杰里斯的眼神闪了闪,自然而然的看向了宋默身上肉最多的某个部位,挑起了一边的眉毛,保护,恩? 宋默随着他的目光一转头,怒了,握紧拳头,砰的一声敲在桌面上,“我说的保护,不是这个意思!” 眼前这个真的是精灵吗?!还能更那啥点吗?!难不成格里兰的粮食变异,在这里生活了一段时间的精灵也开始与众不同? “那么,你希望我保护你什么?”杰里斯双臂环在胸前,“据我所知,你现在的武装力量,足够保护你自己了。” 宋默深吸了一口气,“如果像你说的这么简单,我还找你干嘛?!” 杰里斯看着宋默,不出声音,宋默瞪着杰里斯,一言不发。 事实上,宋默的心里也再打鼓,这个一脸冰冷,连呼吸似乎都带着冰霜的精灵,是否会真的接受他的条件。要知道,想从瑞斯那里把禁锢博德灵魂的水晶球弄出来,绝不是件容易的事情。靠杰里斯自己,除非他有能力打败瑞斯,甚至是杀了他,否则想都别想! “……好。” 终于,杰里斯先开口了,他突然站起身,一把按住宋默的后颈,几乎将他整个人拉过桌面,两人近在咫尺,杰里斯翠绿色的双眼几乎变得透明,“我答应保护你。订立契约!” 独属于精灵的奇妙韵律再度环绕在了宋默的周身,手背上绿色的花纹隐隐发热,一条藤蔓缓缓爬上了他的手臂,宋默想低头看一看,却被杰里斯的手按住了肩膀,粉色的唇印上了他的额头。这个吻没有任何感情色彩,有的,只是订立契约时的虔诚与冰冷。 杰里斯放开他后,宋默第一个动作就是撸起袖子,原本只是覆盖在手背上的花纹,已经沿着手腕攀爬而上,单一的绿叶,也变为了小指粗细的藤蔓,包裹了他半个前臂。 “这是?” “保护者的契约。” 杰里斯牵起宋默的左手,低下头,唇轻轻落在了宋默的前臂上,被杰里斯嘴唇碰触到的地方,那些绿色的藤蔓仿佛活过来了一样。 “不用害怕,这只是契约。”杰里斯直起身,“而且,很有用。” “是吗?”宋默举起手臂,看了一会,随即问道:“你不再问我要你保护我什么了?” “不用了,契约会告诉我。” “……该不会有了这个,我想什么你都知道吧?” “不会。只是在你遇到危险的时候,我会知道。” “那就好。”宋默松了口气,万一杰里斯能知道他脑子里在想什么,那乐子就大了。例如他不久前刚刚对比过的尺寸问题,如果被杰里斯知道,估计精灵会直接打破契约,一箭戳死他。 宋默这边正想着,杰里斯的脸上却突然闪过一抹奇怪的表情。至于契约的真相是否如精灵所说的,的确有待商榷…… 第97章 和杰里斯签订契约后,领主府的防卫立刻变得固若金汤。瑞斯想要成功闯关的难度立刻提高了五颗星,宋默总算能睡个安稳觉了。 动心归动心,喜欢归喜欢,做也就做了,可要过一辈子,还是需要慎重考虑的。 虽然结婚了还能离婚,可与其离了再二婚,还不如一开始就擦亮眼睛好好选。何况和这样的非人类婚了,能不能离,还是两说。这么早就和一棵只能看到树皮,却看不到芯子的歪脖子树绑在一起,领主大人表示,看起来就知道吃亏的事,坚决不能做! 情人可以,登堂入室免谈! 就算真有登堂入室的一天,也得先扒掉树皮,看看里面到底是什么再说! 领主大人的决心是坚定的,动作是迅速的,手段是有效的。在连续一个月夜袭失败之后,瑞斯闯关无望,只能阶段性的偃旗息鼓,领主府的警报连续几天没有再响。 不过,这不代表放弃。直接爬床行不通,美色诱惑也要打个折扣,瑞斯干脆另辟蹊径,最能打动领主大人心的是什么?金币! 魔族决定将金币攻势进行到底,某个一向和魔族不对盘的反政组织不可避免的遭了殃,被迫为魔族的求爱之路,贡献出了一份力量。 各地的光明教廷接二连三遭到不明人士的入侵,入侵者没有对教廷里的修士和主教造成任何伤害,只将教廷的库房洗劫一空。尤其是几个商业都城的教廷,更是成为了重灾区,几次下来,库房干净得连老鼠都不愿意再光顾。 这种事情,压根是瞒不住的。 一时之间,各种传言甚嚣尘土,有人怀疑是地精做的,也有人怀疑是教廷内部人员监守自盗,可查来查去,还是一点线索都没有。 普通人只知道教廷库房里的金币被偷了,却不知道,除了金币,还有两件圣物也不翼而飞。 对光明教会来说,金币没了是小事,圣物丢了,还一丢两件,才真是要命。 神棍之所以能成为神棍,靠的可不仅仅是嘴皮,没有点真材实料,没有一两件能拿得出手的东西,早晚要被赶下神坛。 灵魂之水的瓶身上镌刻有追踪符文,本次失窃的圣女银壶和骑士之剑,上面却没有这种东西。装灵魂之水的瓶子只是个容器,刻了也就刻了,在圣物本身刻上几道,大主教也没有那个胆子。破坏圣物的罪名压下来,立刻就得退位让贤,说不准还得去裁判所住上一段时间。 毕竟,教会里也存在争权夺利,神棍们也有江湖。 更何况,这两件圣物的象征意义大于实用意义。灵魂之水说到底还能起到满血复活的作用,偷个水壶和一把没开刃的剑做什么?戳人都戳不死,还要冒着被教会骑士团追杀的危险,吃饱了撑的吗? 圣物失窃后,教廷的六个大主教齐聚一堂,开了一场大佬级别的座谈会,经过短暂而激烈的讨论,会议传达了有关圣物失窃,火烧眉毛的主要精神,并且将寻回圣物这一历史性的艰巨任务交给了教会骑士团。 继任的金色骑士捶着胸膛发誓一定继承“先烈“艾尔特的意志,为教廷寻回圣物,主教们却依旧愁眉不展,圣女们也连声哀叹,养家糊口的家伙什被偷了,不知道贼是谁,英明和面子一起扫地啊! “一定要保护好灵魂之水和祈望水晶球!” 一个大主教如是说,供奉灵魂之水的教廷负责人立刻保证坚决完成任务!供奉祈望水晶球的教廷大主教,脸色却变绿了。 众人都察觉到了不对劲,目光刷的转了过去,探照灯似的把这位年过七旬的主教大人看得冷汗流成了尼加拉瓜大瀑布,最终终于顶不住压力,吐露了实情,“祈望水晶球,被人掉包了……” “什么?!” “你怎么不早说?!” “之前一直不知道,不久前才发现……” 敢情被掉包还不是近期的事情?! 一个大佬对着手指很委屈,另外五个大佬一起吹胡子瞪眼睛,失窃的圣物从两件上升到三件,再加上各地被洗劫的库房,到底是谁在和教会过不去?! 于此同时,远在千里之外的宋默,正站在堆满金币的房间里,半天说不出话来。下一刻,一双有力的手臂环住了他的腰,鲜红的唇擦过他的耳际,“亲爱的,喜欢吗?” 宋默侧过头,斜眼看着将下巴搭在自己肩头的瑞斯,捻起一枚刻有大主教头像的金币吹了口气,“教会那些事,是你做的?” “恩。” “据说,教会失窃的不只是金币?” “对。不过这件事教会没有外传,你从哪里得知的?” “我自然有自己的渠道,”宋默挑起瑞斯的下巴,问道:“美人,你到底想做什么?如此明目张胆的挑衅整个光明教会,可不像你会做的蠢事。还有,金币就算了,”宋默顿了顿,接着说道:“你要教会的圣物做什么?”魔族偷教会的圣物,简直就像是吸血鬼去偷神父的十字架,白娘子去抢法海的钵盂,脑子发抽啊还是发抽啊? “如果我告诉你,那些所谓的圣物,本就是魔族的东西,你信吗?”瑞斯讨好似的蹭了蹭宋默的掌心,神态慵懒,海蓝色的双眼却灼灼的盯着宋默。 “包括灵魂之水?” “恩。”瑞斯点点头,闷笑了一声,“好笑吧?” “难怪……”宋默搓搓下巴,难怪瑞斯山寨的瓶子,改造过的葡萄酒,直到现在都没露馅。 不过,把这些堪称机密的东西告诉他,这家伙在打什么主意? 宋默一把掐住瑞斯的脸,用力一扭,“你告诉我这些,是打算彻底把我拖下水?” “不。”瑞斯笑了,“亲爱的,我只是想向你坦白,毕竟人家都是你的人了。”一边说,一边千娇百媚的朝宋默飞了个媚眼。 领主大人马上松开手,搓搓胳膊,随即拍了拍瑞斯脸上刚刚被自己掐过的地方,“金币我收下。如果你想我帮忙,最好直说,否则,别怪我翻脸。懂吗?” “懂。”瑞斯握住宋默的手腕,“我不会再隐瞒你,你想知道任何事情,都可以直接问我。你想要任何东西,我也可以给你。所以……” “所以?” “这个契约,”瑞斯拉开宋默的衣袖,手指划过他前臂上的绿色藤蔓,“尽早和精灵解除掉吧,亲爱的。” “为什么?” “你真不知道这个契约代表什么?”瑞斯咬牙切齿。 “真不知道。”宋默十分无辜。 瑞斯一把拉过宋默,低头堵上他的嘴唇,下一刻,宋默手臂上的藤蔓发出一道绿光,瞬间实体化缠绕上了瑞斯的脖子。藤蔓上竖起锋利的尖刺,保证一戳一个血窟窿。 瑞斯扯了扯藤蔓,“现在知道了?” 宋默点点头,“知道了。” “那和精灵解除契约?“ 宋默意志坚定的摇头,拍拍重新化为花纹缠绕在手臂上的藤蔓,这简直是居家旅行必备,防爬床防夜袭首选的绿色无污染终极防狼利器! 玻璃心碎了一地的魔族发誓,他和该死的精灵势不两立! 房间中的杰里斯擦拭完弓箭,打了个响指,一株细小的藤蔓沿着耳后探出,像是讨好的小动物一般蹭了蹭杰里斯的脸颊,摸了摸藤蔓,精灵缓缓的笑了。 第98章 清点完瑞斯从光明教会搬来的金币之后,宋默的嘴迟迟没有合上。 他和矮人商队合作,店铺已经开到了一百五十家,生意十分火爆,可一个季度下来的利润,还不到这里的三分之一! 宋默盘膝坐到地上,看着管家老约翰指挥仆人和侍女将金币一箱箱收好,运回地下城,喃喃自语道:“果然会忽悠的神棍才是来钱最快的职业吗?” 老约翰听到宋默的声音,却没听清他在说什么,转过头问了一句,“领主大人,您有什么吩咐?” “没什么。”宋默摆摆手,站起身,走到老约翰身边,突然想起了一件事,“管家,杰森带回来的地精,住处都安排好了?” “您放心,都已经安排好了。米尔斯正带着他们在领地边境造围墙。另外艾顿传来消息,有一些侏儒秘密联系上了他,希望领主大人能收留他们。” “恩。”宋默点点头,“米尔斯那里,你再关注一下,那些地精暂时还要看管起来,不要让他们在领地中四处活动。艾顿传来的消息如果确实,就派强森去接人。” “遵命,领主大人。” 搬运金币的工作有条不紊,宋默帮不上忙,也没什么可插手的,干脆离开了领主府。打算去巡视自己的领地。这也是领主的日常工作,只是宋默时常和领民们待在一起,不会像其他的贵族领主那样脱离群众,每次出巡,都让领民们诚惶诚恐。 经过领主府重建和耕地大开发,贫瘠的格里兰,已经慢慢变得富饶起来。 荒草丛生的土地被开垦成了一块块井然有序的田地,各种作物成为了点缀格里兰一道最靓丽的风景。 领民们三三两两的在田地中劳作着,金黄的小麦和稻谷即将成熟,在麦田边劳作的都是没什么战斗力的女人和半大的孩子,他们不是为了收割小麦,而是在捡鸟蛋。运气好的话,还能捡到一两只由于体弱,被兄弟姊妹排挤,又被父母抛弃的雏鸟。活着的,会被送到领主大人下令建造的“养殖场”里,那里现在已经养起了二十多只雏鸟,有专人看守和照顾。已经死去的,可以带回家改善一下伙食。捡到肉多的,就直接送到领主府,给领主晚上加餐。 宋默骑着马走过,女人和孩子们都会笑着朝他问好,一个孩子还从背后的筐里取出了一只半大的雏鸟,大声说道:“领主大人,这个送给您!” 宋默笑着道谢,让随从接过这只雏鸟,给了孩子一枚金币,孩子不要,宋默板起了脸,最终,领主大人获胜!孩子将金币交给母亲后,孩子的妈妈直接将装有十多枚鸟蛋的筐子给了宋默,宋默没办法,只能让一个随从将鸟蛋和雏鸟送回领主府,自己带着另一个随从继续巡视领地。 稻田边聚集了一群全身武装,扛着巨大口袋和长棍的男人。 男人们严阵以待,金色骑士艾尔特也准备就位,随着一声令下,男人们扛着棍子奔入了稻田之中。他们必须动作快,在这些稻谷飞上天之前,尽量多收割,否则,收获的就只有一袋袋的爆米花了。 虽然爆米花也能卖个好价钱,可到底不是粮食,也没办法做种子。 宋默站在稻田边,很想鼓励两句,例如“兄弟们加把劲”之类的,回头想想,实在有点不合适,只能调转马头走人,回头吩咐老约翰从自己的小金库取出一部分体己,奖励给这些流血流汗不流泪,和作物奋战到底的血性汉子们。 玉米前几天已经收割过一次,现在只有光秃秃的玉米杆还立在田里。这些玉米杆也不会被浪费,会成为地下城供暖的燃料。 收获土豆已经不需要领民们动手,只需要掌握土豆的成熟时期,然后将圈养的皮皮兽送到土豆田边就行了。虽说花费的时间要更长一些,皮皮兽也要吃掉一部分土豆,但比起最终收获的数量,被皮皮兽吃掉的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老怀特和他的孙子专门负责照顾这些皮皮兽,即便小怀特没有父母,祖孙俩仍能凭借这份工作过上不错的生活。领地中几个失去了父母的孩子,也被宋默安排到了老怀特这里干活,他们用自己的劳动力换取食物,没有人觉得有什么不对。如果宋默下令让他们光吃饭不干活,估计连这几个孩子都会觉得领主大人的脑袋是不是又被雷劈了。不干活,怎么可能有饭吃?!他们是领主大人的领民,不是乞丐! 每次看到这些孩子干活的样子,宋默就觉得自己的良心受到了严厉的拷问。 这些孩子,最大的不过十三岁,最小的才只有六岁,虽然他们只是帮忙照顾皮皮兽,老怀特也不会让他们做什么重活,宋默还是有一种使用童工的罪恶感。 在天朝,他肯定会被唾骂黑心肠生儿子没XX! 在格里兰,领民们却称赞他宽厚仁慈,有一颗水晶般的心灵! 这落差,太大了有木有? 宋默没办法,也只能在其他方面尽量优待这些孩子。并且要尽量做到不着痕迹,否则,孩子们是绝对不会接受的。如果宋默说这是自己应该做的,估计这些小家伙会直接哭给他看,难道领主大人认为他们是不能工作,懒惰又没用的人吗?! 宋默只能妥协。这种根深蒂固的观念,是无法在短时间里改变的。要想让他们接受自己的想法,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让他们进入学校,接受教育。 在光明大陆,只有王族和贵族的成员才能接受最好的教育。光明教会是个特例。而平民能识字会算账就很不了得了,大部分人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 格里兰的情况也是如此。整个领主府,会读写的只有宋默和管家老约翰,强森等随从勉强能认识自己的名字,侍女们则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认识,更不用说写出来了。 相比之下,从光明教会出来的哈洛德和艾尔特等人,简直就是一群不折不扣的“文化人”,甚至和领主大人比起来,也不遑多让。 如果说这个世界的宋默格里兰勉强算是接受了高中教育,这些前教会修士们则是拿到了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作为见习主教,哈洛德已经开始学习研究生课程,不过这位问题学生因为感情问题中途“辍学”,把老师和校长一起开除了,所以证书没拿到。 宋默不能阻止这些孩子干活换取他们的口粮,但也不能让他们继续这样下去。从一开始,宋默就打算发展格里兰的教育事业,却总是因为这样那样的事情耽搁,现在有了钱,也有时间,宋默决定将教育事业进行到底! “办学校!幼儿园,小学,中学,高中,乃至大学!老子现在有钱了,大学园区老子也能建!” 宋大领主豪情万丈,管家老约翰给他泼了一盆冷水。 “谁来教?” 宋默蔫了。 领地里的文化人只有那些前教会人士。可哈洛德等人现在正为格里兰的卫生事业奋斗,领主府里的黑诊所已经换头换面,挂牌成了一家正规的医院,几个擅长草药的修士正忙着制作成药,尤其是伤药,从皮肉伤到伤筋动骨,一系列口服药,外敷药都已经开始批量生产。这要归功于格里兰汉子们的无私奉献,也要感谢作物们的友情帮忙。 每次收获粮食,大家都或多或少会带些伤,从最初的伤筋动骨,到现在顶多擦破一层油皮,汉子们的武力值在不断增长,赤脚医生们的医术水平也在不断增高。哈洛德曾经这样和宋默说过:“由于长时间的高强度工作,我现在治疗外伤的水平,已经超过教我医术的主教了。” 宋默没敢接话,他不知道哈洛德这是在感叹自己医术的进步,还是在抱怨工作太过繁重,领主大人压榨知识分子。 总觉得,后一种可能更大一些…… 除了伤药,一些治疗头疼脑热和感冒发烧的药丸也被制作出来。虽然药丸的味道不怎么好,但效果却的确不错。 如果宋默想要发展领地里的教育事业,这些前教会人士几乎是唯一的教师人选。但宋默却直接将这种选择PASS掉了。 一来他们忙着医院的事情,分身乏术,二来宋默担心这些家伙一旦走上讲台,会教育出一批特立独行的神棍来。 毕竟,喜欢追妹的见习主教,和乐于找刺激的修士,无论从哪个方面看,都没办法教导出中规中矩的学生。 可不找他们,还能找谁? 宋默眉头深锁,没注意,已经骑着马走到了种植地瓜和芋头的田边。看守田地的几个领民见到宋默,马上起身问好。 “领主大人日安!” “大家日安!” 宋默跳下马背,地瓜和芋头种植得都不多,但生长期似乎比土豆要长,半个月过去了,除了长得郁郁葱葱的植株,田地里一旦动静都没有。这种说法或许有些奇怪,但有了土豆的先例,宋默觉得,在格里兰的田地里发生任何事,哪怕是出几个地瓜炸弹,都不需要吃惊。反倒是这样不声不响的,让人提心。 “领主大人,地里一直没动静。”一个领民搓搓手,“我想着,是不是可以挖开一块看一看。” “有把握吗?” “我们已经和艾尔特大人说好了,只要您同意,他就来帮忙。” 宋默的嘴角抽了抽,艾尔特成了万金油吗?还是说,移动堡垒? “还是再等等吧。”宋默总觉得地瓜和芋头不会像表现出来的这么“平和”。“再等半个月看看,或许只是因为生长期长的关系。” “恩,那就按照您说的办。” 巡视完田地,宋默打算去领地边界转转,葡萄和甘蔗长势良好,新一批的葡萄酒已经运了出去,虽然时间尚短,口感却不错。 领地边界的围墙已经绵延了数百米,地精们勤劳得让人侧目,领主府建完了,就跑到边境来建围墙,连新加入格里兰的地精,都在米尔斯的带领下,加入了造墙运动。或许植物也有圈地意识,现在几乎是地精把围墙建到哪里,葡萄藤就爬到哪里,杰里斯看到这种现象,干脆种下了更多的甘蔗,几百棵甘蔗一起抽人的样子,只是想想就觉得惊悚。每次宋默倒边境来巡视,都要提心吊胆好长时间,生怕自己背后突然出现几棵甘蔗,来一次突然袭击。 不过有了这些葡萄藤和甘蔗,领地顿时变得安全许多,每隔一段时间走出围墙,都能看到被葡萄藤捆绑在墙上的野猪或者是其他“肉食”,这或许也算是额外之喜? 巡视完领地,宋默一边继续想着如何发展格里兰的教育事业,一边回到了领主府。刚走进大厅,就见到了从小屋里出来透风的纳尔逊。 领主大人顿时眼前一亮,教会人士靠不住,但是公爵大人靠得住啊! 更何况,他现在有了钱,“纳尔逊计划”也可以正式开始了! 正在遛弯的纳尔逊公爵,见到笑容满面朝他走来的宋默,突然背后一冷,几乎下意识的想转身就跑,却被宋默一把搂住了肩膀,笑着说道:“公爵大人,今天天气真好,来,咱们聊聊……” 第99章 纳尔逊惴惴不安的坐在椅子上。 宋默笑眯眯的关上门,走到纳尔逊身边,拍了拍纳尔逊的肩膀,说道:“不用紧张,放松点。”说着,走到了桌子的另一边坐下。 纳尔逊被吓了一跳,险些如纯情少女一般双手护胸,大叫一声:别碰我! 宋默诧异的看着纳尔逊,他有那么可怕吗? 纳尔逊苦笑两声,他压根就不想和这位领主大人共处一室。如果到现在还看不清宋默格里兰的真面目,他脑子里装的就真的是一团浆糊了。 他简直就是一个无血无泪,自私冷酷的恶魔!就算自己累得只剩一层血皮,他也会拿着鞭子再抽两下,直到确定真的一滴油水都没有了,才会罢手。 纳尔逊开始怀疑,当初是不是被王兄派出的骑士逮住咔嚓掉比较好?毕竟被剑戳死只是一瞬间的事,这样没日没夜,加班加点的制作“人体艺术”读物,真太特马地折磨人了。他现在连看到有点曲线的瓶子,都会产生某种“艺术灵感”!这样下去,他不是成为色X狂,就是成为色X狂。作为一个以优雅和文明标榜自己的王室贵族,还有比这更打击人的吗? 想着想着,纳尔逊的脸色愈发变得难看起来。 他看着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恨不能直接扑上去掐死,可他不敢,也不能。 虽然宋大领主的细胳膊细腿对上别人不够看,可作为文艺青年的纳尔逊,胳膊腿比领主大人更细…… 啪! 宋默一把拍在了桌子上,纳尔逊顿时一哆嗦,惊恐的看向宋默,这才发现,他竟然将心里想的,都说了出来! 此时此刻,纳尔逊只有一个想法:我命休矣! 宋默先是冷冰冰的看了纳尔逊几眼,然后突然笑了。笑得春暖花开,笑得阳光灿烂,笑得纳尔逊差点从椅子上滑下来。 “公爵大人,不用担心,我理解你。”宋默收回了拍在桌子上的手,“艺术家嘛,思想总是比较尖锐激进的。你放心,我不会和你一般见识。” 纳尔逊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该松口气,他总觉得,宋默的话还没说完。 “不过嘛……” 宋默话音一转,纳尔逊顿时一咬牙,看看,他就知道! 看着摆出一副慷慨就义表情的纳尔逊,宋默刻意将声音放低,带着一丝安抚与诱惑,和瑞斯相处久了,不自觉就学到了魔族的某些特质,例如说话的语调。 “公爵大人,你想不想停下画笔,永远离开小黑屋?” 纳尔逊倏地抬起头,看向宋默,他会有那么好心?宋默接下来的话,让他的心,顿时开始狂跳。 “想不想对你的王兄复仇?”宋默站起身,绕过桌子,走到纳尔逊身边,一手搭在纳尔逊的肩膀上,弯下腰,继续说道:“想不想……成为奇萨的国王?” 奇萨的国王?! 纳尔逊的瞳孔急遽收缩了一下,宋默可以明显感到掌心下的紧绷。很显然,公爵大人并不像他表现出来的那样,一心陶醉在艺术与浪漫文化的海洋之中。而且,经过这么长时间的艺术熏陶,估计他也装不下去了。 “阁下……”纳尔逊艰难的开口,声音带着不自觉的喑哑,“您在开玩笑。” “不,我并不喜欢开玩笑。” 宋默松开手,退开一步的距离,“公爵大人,我一直对你的遭遇深感同情。” “……”关进小黑屋,没日没夜画小X书,这位就是这样同情人的吗? “您为了格里兰的发展加班加点的工作热情也十分让我感动。” “……”他不是自愿的! “虽然想帮助你,却苦于没有机会。” “……” “可是现在,机会来了!” “机会?” 纳尔逊的后背又开始发冷,总觉得眼前突然出现了一个黑色的陷阱,就等着自己往里跳。 “对!现在的我,要钱有钱,要人有人!”宋默继续鼓动三寸不烂之舌,“如果你愿意,我可以帮助你彻底推翻奇萨国王的暴政,让你坐上国王的宝座!” “……这是谋反……” “不能这么说,你也是王位继承人,不是吗?” “王位继承人……”纳尔逊低喃着,是啊,他是奇萨的第三王位继承人! “而且,”宋默脸上的笑容突然变得暧昧起来,“你难道不想继续和你的嫂子们看星星看月亮,谈理想谈哲学?难道不想在浪漫的月光见证下,回忆一下过去,展望一下现在,畅想一下未来?” “我……” “如何?” 纳尔逊想说,他不想!可话到嘴边,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想想看,王权,财富,美人!”宋默握紧拳头用力一挥,砸在了纳尔逊的肩膀上,险些把公爵砸趴下,“一旦成功,你将成为奇萨的国王!” “帮我,你能得到什么?” “公爵大人,你这样说,可真是让我伤心。”宋默捂着胸口,“我是热爱和平的国际友人,最看不得压迫与迫害,你是我的朋友,我帮助你,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纳尔逊无语。 “不过,既然你这么要求了,我就勉为其难的提一些条件吧,免得你心存愧疚。” 纳尔逊更加无语。真的想说,他不会愧疚的,一点也不! “不过在那之前,公爵大人,你的封地,现在是由谁在管辖?” “你问这个做什么?” “很简单,谋反哪里能没有根据地?” 纳尔逊被噎了一下,“我的封地早在被流放时就被剥夺了,那里已经不属于我。现在是谁在管辖,我并不清楚。” “可是,总是还有支持你的人吧?” 纳尔逊迟疑了一下,他不知道是否该将自己最后的底牌告诉宋默。 作为王室贵族,第三王位继承人,纳尔逊如果没有觊觎过国王的宝座,纯粹是骗人的!如果没有一点手段,根本就不可能在激烈的王室争斗中活到成年。 可是,这一切是他保住性命的最后依仗,如果说出来……但宋默的一番话,实在是太诱人了。 “公爵大人,你可以仔细考虑一下,再给我答案。”宋默并不着急,他相信,事情最后的结果,一定是他想要的,“不过我是真心实意想要帮助你,毕竟,有一个关系不错的人坐在奇萨王国的王位上,对我只有好处,不是吗?” “三天,三天后,我给你答案。” “好的。”宋默满意的点点头,随即说道:“我的交换条件也很简单,我要卡里城。另外,还有十个专属于王室的教师。” “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 “我会认真考虑的。” “很好,我期待您的回答。” 宋默和老约翰离开了房间,将纳尔逊独自留在了那里。宋默不担心纳尔逊会拒绝他,因为他根本没有拒绝的理由。 “领主大人,”老约翰斟酌着开口说道:“您这样,是不是太儿戏了?” “恩?” “纳尔逊并不是您的朋友,一旦您帮他登上王位,他很可能会立刻反戈相向。” “啊,这个不用担心。”宋默站定脚步,抻了个懒腰,“一个傀儡国王,是不会有能力这么做的。” “傀儡国王?” “是啊。”宋默回过头,看着老约翰,“管家,你不会以为我帮助一个被自己压榨到吐血的流亡贵族登上王位,却一点后手也不留吧?何况,你难道不相信我的忽悠能力?” “不。”老约翰顿了顿,说道:“可对方也能想到这一点吧?” “无论他在想什么,都会咬住我抛出的饵。因为他根本就没办法拒绝。”宋默走到旋梯边,摸着扶手上的花纹,“格里兰太小了,我需要更多的土地,更多的人,更多能让大家过上好日子的东西。” 宋默登上了第一个台阶,“你曾经告诉过我,和老胡里安兵戈相向,是件蠢事。我只是一个领主,还是个上不了台面的没落贵族,贸然挑战国王,就算我能最终胜利,也无法坐稳那个位置。但纳尔逊不同!他是根正苗红的奇萨王室成员,名正言顺的王位继承人。” 宋默站定在台阶上,居高临下的看着老约翰,“奇萨国内也不是铁板一块,贵族们争权夺利,有受到国王宠信的,就有被压制感到不满的,这种不满日积月累,一旦爆发,哼哼……只要纳尔逊表露出某种意向,展示出一定的实力,很快就会有一群人聚集到他的身边。” “您如此肯定?” “恩。”宋默点点头,“开设在奇萨国内的两个店铺,给我传回了一些十分有趣的消息。” “地精?” “对。”宋默侧身靠在扶手上,腰带上镶嵌的金属花纹叩在上面,发出一声脆响,“除了偷窃,地精对搜集消息也十分拿手。” 老约翰略显惊讶的看着宋默,领主大人从一开始就在策划这些事? “管家,我不是有意瞒着你。” “领主大人,这本就不是我该过问的。” “从现在开始,你必须开始过问了。” “啊?” “管家,我最信任的人,是你。”宋默走下台阶,站在距离老约翰两步远的的地方,“之前没有告诉你,只是因为我还拿不准这一步棋走得对不对,是不是有用,现在结果出来了,我需要你帮我,将整个棋局走下去!” “领主大人……” “我们孤立无援。”宋默突然举起了双手,右手尾指上,是一枚红宝石戒指,左手背上,覆盖着绿色的花纹,一直延伸到手腕,隐没在衣袖中,“这些,是我同那些家伙订立的契约。说实话,我很吃亏。但是,只要在这些契约的存续期间,我都性命无虞。” “领主大人,您完全不必这样做。” “我没有选择,也不会有人给我选择。”宋默语气坚定的说道:“如果不能变强,早晚会被更强的人吞噬。管家,做好我吩咐的事情吧,我只能相信你,也只能依靠你了。” 话落,宋默转身走上旋梯,中途,仿佛有感知一般的抬起头,看到了站在旋梯上方俯视自己的瑞斯。褐发的魔族,不知何时起便静静的站在那里。宋默微微蹙了一下眉头,刚刚的话,他听见了? 瑞斯向他伸出了手,雪白的掌心向上,红唇开启,温柔的声音回响在空旷的大厅里,“亲爱的,到我这里来。” 宋默定定的看了瑞斯一会,果然,听到了吗? 不过,没关系。早晚也要让他知道的。 想到这里,蹙紧的眉头舒展开来,宋默几步跨过台阶,抓住了瑞斯伸出的手。他知道这个魔族还有事情瞒着他,也知道他会利用自己,但是,为了达成自己的愿望和目的,他必须与虎谋皮。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个会吃人的家伙,喜欢自己。 管家老约翰站在原地,看着消失在旋梯转角的两个人,单手覆在胸前,弯下腰,雪白的发垂落,挡住了他的双眼,也隐没了他的表情。 领主大人,一切,都会如您所愿。 我,向您发誓。 第100章 如宋默所料,三天的等待是值得的。满眼血丝的纳尔逊公爵,早早等在了他的卧室门外,见到宋默的第一句话就是:“阁下,我接受你的条件!” 宋默顿时乐了,看着纳尔逊的目光都变得分外热情起来,一把抓住公爵大人的手,紧紧握住,“公爵大人,你做出了最明智的选择!我一直盼着这一天呐!” 纳尔逊回握住宋默的手,就像终于找到了组织:“阁下……” 老约翰的咳嗽声适时响起,打断了即将共同开创伟大事业的两个造反头子之间的深情对望。 “领主大人,注意影响。” 影响? 宋默这才回过神来,四周看看,果然,仆人侍女的眼神都很奇怪,仿佛领主大人的脑袋突然产生了变异,对爬床的魔族美人不屑一顾,突然看上了这个长相只能评上一星,身材连半星都没有的高卢公鸡。 靠之!领主大人眼睛一瞪,他的眼光有那么差劲吗?!就算要踹掉瑞斯爬墙,也不找这样的! 仆人侍女恍然大悟,的确,吃过了白面包加猪肉,谁还愿意去啃黑面包配胡萝卜,又不是审美观和味觉一起出了问题。 纳尔逊公爵很受伤,想当初他也是英俊青年一枚,奇萨王室中最受欢迎的成员之一!如今竟沦落到被一群下等人品头论足的地步…… 宋默眯起了眼睛,看着又不小心把心里话说出来的纳尔逊,下等人,恩? 好吧,他会让这位上等人,高贵的公爵阁下知道,阶级观念不是错,但是要搞清自己的立场。 否则,后果是很严重的…… 宋默的表情没有太大的变化,笑容依旧,纳尔逊却硬是从中看出了一丝狰狞。 他选择和宋默格里兰合作,到底是对还是错? 宋默却不管纳尔逊在想什么,揽住纳尔逊的肩膀,笑着说道:“阁下,既然你已经下定了决心,就让我们来讨论一下具体的细节和章程吧。” 管家老约翰又提醒了一句:“领主大人,您还没有用早餐。” “啊,送到我的书房来。”宋默回头朝着老约翰一呲牙,“另外给公爵阁下也准备一份,阁下,你也没吃早餐吧?” “没有。” “那好,一起吧。” 看着宋默和纳尔逊走进书房,老约翰摇了摇头,他突然开始可怜纳尔逊公爵了,当然,这种可怜仅停留在精神层面,而且也只是一瞬间,为了实现领主大人的愿望,公爵阁下,请您节哀顺变。 领主的早餐很简单,几片白面包,几片青菜,一个煎蛋,仅此而已。不过,比起黑面包胡萝卜的日子,眼前的这顿早餐,足以用丰盛来形容了。 宋默也不挑食,将青菜和煎蛋夹到面包里,一口就咬掉了一大块,嚼嚼,吞下肚,虽然没有果酱也没有黄油,宋默依旧吃得津津有味,见纳尔逊只是呆呆的看着他,面前的食物一动也没动,奇怪的问道:“阁下,你不饿吗?快吃吧,别客气!” 纳尔逊不是不饿,也不是客气,他只是再一次被宋默的吝啬震惊了。 他一直以为自己的早餐简单,是被刻意的克扣,毕竟宋默能把他关到小黑屋里艰苦奋斗,可见他压根没把自己当做身份高贵的客人对待。可见识到宋默的早餐,纳尔逊才意识到,他完全想差了。 在纳尔逊被流放之前,哪怕他府邸里的一个仆人,吃得都比宋默要好!至少他们的面包上还会涂上黄油,偶尔还能加一块烤肉! 这样的宋默,已经吝啬到一定的境界了,他真的会全心全意帮助自己登上奇萨的王位?一旦自己登上王位,他会不会推翻之前达成的条件,狮子大开口? 纳尔逊的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了这样一个画面,自己坐在王座上瑟瑟发抖,宋默带着格里兰人,呼啸着洗劫了自己的王宫,到最后,甚至连他身上的腰带和衣服都被扒掉……关于格里兰人扒光了赛万斯总督和他手下轻骑兵那件事,纳尔逊也是有所耳闻的……纳尔逊额头的冷汗瞬间流了下来,他被自己的脑补给吓到了。 纳尔逊开始犹豫了,与其要遭受到这种待遇,还不如老老实实流亡,规规矩矩画他的小X书。至少画小X书不会被扒光衣服。 宋默察觉到纳尔逊的神情不对,三口两口吃完自己的早餐,擦擦嘴,三两句就将纳尔逊的想法套了出来。当然,公爵大人也没蠢到将自己的想法全盘托出,他有所保留的将自己的担忧说出了一部分。 纳尔逊觉得,这件事,点到即止就好,宋默应该能发现自己到底担心些什么。或许,他还能从宋默嘴里得到一定的保证。毕竟,谋反这件事,如果没有自己参与,大旗都扛不起来。 宋默撇撇嘴,果然,王室贵族什么的,天生就是玩心眼的。 不过,如果纳尔逊认为自己会按照他的步调走,那就大错特错了。 谋反是要的,合作也是必须的,但是主动权一定要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否则,他就是花力气为他人做嫁衣,蠢到没得救了! 于是乎,宋默严肃着表情,站起身,语气坚定的对纳尔逊公爵说道:“公爵阁下,你这种想法是完全错误的!” “啊?” “太消极了!太没有担当了!太不男人了!” “……”他担忧自己被扒光,和是不是男人有关系吗? “你要知道,人的生命都是有限的,”宋默顿了顿,深吸了一口气,严肃的表情,顿时变得慷慨激昂,“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谋反事业当中去,才会让你的人生更加有意义!” 纳尔逊:“……” “当你年迈的时候,你可以自豪的告诉你的子孙,你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了伟大的谋反事业当中,为了奇萨人民的自由奋斗终身!” 纳尔逊:“……” “你永远不会再为碌碌无为而羞耻,为平庸而悔恨!你的一生,是光辉的一生,灿烂的一生,幸福的一生!这才是真汉子,纯爷们!” 纳尔逊:“……” “所以!”宋默握紧拳头,猛然一挥,“阁下,你还会犹豫吗?” 看着宋默的拳头,纳尔逊立刻一咬牙:“不会!” “还会担心吗?” “绝不!” “你现在最想做的事是什么?” “谋反!” “很好,够爷们!” 听到这句称赞,伴随着落在肩膀上的一拳,公爵顿时眼泪横飞。 “领主大人,你说得对!是我太懦弱,太不男人了!”纳尔逊擦擦眼角流下的泪,坚定的说道:“我已经下定了决心,谋反不成功,坚决不回头!” 宋默满面欣慰的拍了拍纳尔逊公爵的肩膀,“公爵阁下,你的决心,让我敬佩!” 老约翰看着笑得像狐狸一样的宋默,再瞅瞅自己把脖子套进绳圈犹不自知,还沾着唾沫帮宋默数钱的纳尔逊,顿时无语。 当天,由宋默起草的,关于在奇萨建立自由民主政权的“自由宪章”正式出炉。 宪章的第一条规定:奇萨的全部权利属于人民,人民的代表是以纳尔逊为中心,团结在他四周的自由斗士,他们将代替人民行使一切权利,推翻国王的暴—政,将人民从残酷的剥削和压迫中彻底解放出来。 看着这份自己写出来的东西,宋默都觉得牙疼。 打着自由民主的名义,彻头彻尾的为封建统治阶级服务,这叫什么事啊!这就和山姆大叔一个样,自己的屁股都没擦干净,就到处指责别国的“人权”问题,纯粹是释迦摩尼笑话地藏菩萨一头疙瘩,纯属没事找事! 不过,宋默也只是想想而已。毕竟,他只是格里兰的领主,帮助纳尔逊,也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他没圣母到为了不相干的人去挑战光明大陆的王权制度。 蚍蜉撼树,螳臂当车,傻子才去干的事。 或许将来会有一天,这种制度将被推翻,但绝不是现在。 宪章完成,纳尔逊仔细看过之后,在最后一页签名,并按上了自己的手印,合作正式生效。 宋默高兴之余,举起酒杯,清脆的碰杯声,伴随着领主大人的祝词:“公爵大人,为了自由!” 已经熏熏然的纳尔逊,同样高举酒杯,“为了自由!” “为了理想!” “为了理想!” “为了嫂子!前进!” “为了……”纳尔逊的脑子突然转过了弯,看着宋默,嫂子? 宋默眨眨眼,猥琐的笑了,这个笑容的含义,是个男人就该懂的。 纳尔逊先是满脸爆红,紧接着干脆豁出去了,大吼一声:“为了嫂子!”仰头将杯中的葡萄酒一饮而尽。 宋默笑眯眯的看着,转头向老约翰问道:“都录下来了?” “录下来了。” 老约翰点点头,手中是一枚圆形的水晶球,直径不到五厘米,瑞斯亲手打造。 宋默示意老约翰将水晶球收好,把柄总是越多越好的。就像当初骑士们的肖像画一样,贵族都很爱惜自己的羽毛。当初纳尔逊被奇萨国王流放,哪怕他真的给国王戴上了三顶绿帽子,他的罪名里,也不会有“通奸”这一项。只要纳尔逊登上王位,无论他和自己的嫂子们还有没有后续发展,这个都会成为最好的把柄之一。 宋默示意仆人将喝醉的纳尔逊送回房间,老约翰也行礼退了出去,只剩自己靠坐在椅子上,自斟自饮。鲜红的酒液染红了他的唇,顺着嘴角滑下,被雪白的指尖擦去。宋默仰起头,看着不知何时站在自己身后的瑞斯,对方正将指尖送进嘴里,轻轻的含舔,就像含住的是宋默的嘴唇。 宋默笑了,眉眼弯弯,举起手,抓住了瑞斯的一缕长发,向下拉了一下,瑞斯顺势弯下腰,轻轻吻了一下宋默的额头,宋默左手臂上的藤蔓又开始蠢蠢欲动。瑞斯的表情顿时一僵,宋默发出一声轻笑,轻佻的勾了一下瑞斯的下巴,“美人,考验你的时刻到了,忍字头上一把刀啊。” 瑞斯抓住宋默的手,一口咬在了他的手腕上,没有用力,只有一股酥麻顺着被咬到的地方传遍全身。下一刻,宋默左手腕上的藤蔓突然实体化,顺着宋默的手臂缠绕而上,却被一行黑色的符文捆缚住,不能再移动分毫。但它们只能困住藤蔓,却不能彻底破坏藤蔓,这是宋默和精灵签订的契约,一旦被强行破坏,宋默肯定会受伤。 宋默诧异的眨眨眼,他知道瑞斯在自己身上动过手脚,也知道这些符文对他本身没有害处,在遇到危险的时候还会保护他,只是没想到,竟然还有这个作用。 看着藤蔓和符文纠缠在一起,宋默突然产生了一个诡异的想法,捆绑什么的,相爱相杀什么的,实在是很重口啊…… 想着想着,宋默打了个哈欠,酒的后劲涌了上来,眼睛渐渐睁不开了。 瑞斯干脆将宋默拦腰抱起,抵住宋默的额头,无视随时会冲破符文攻击自己的藤蔓,低声说道:“亲爱的,睡一下吧,我知道你累了。” 宋默又打了个哈欠,点点头,靠在瑞斯肩上,渐渐闭上了双眼。瑞斯抱着宋默,走到窗前,月光透过半开的窗洒落室内,魔族的双眼渐渐褪去暗蓝,变为了一片血红。 被瑞斯抱在怀中的宋默,好梦正酣。 第二天,宋默是在自己的床上醒来的。掀开被子走下床,昨天喝醉后的事情他一点都不记得了,恍惚间,仿佛见到了瑞斯? 摇摇头,宿醉让他的记忆变得模糊,干脆抛开不想,今天是罗德商队来格里兰的日子,不知道矮人会不会再给他带来什么惊喜。 罗德在午后时分抵达,矮人一如既往的热情,当然,其中大部分是金币的作用。店铺里的生意越来越好,罗德和加兰德同宋默商量过,想要开设更多的店铺。宋默没有答应,“摊子铺得太大,货源供应得上吗?” 的确,就算能在当地收购,也能和一些小型商队或贵族签订协议,但主要的货物运送,还是要依靠矮人自己的商队。 “将商队的规模扩大吧。”宋默向矮人提议,同时建议矮人将一些信得过的小型商队吸纳到自己的队伍中,不需要将那些商队买过来,只要和他们签订协议,代理店铺的货物运输,换取一部分红利,相信很多商队都愿意做。 同时,宋默也告诉了加兰德和罗德,他自己打算组建一支商队,这是老约翰的建议,宋默考虑过后,斟酌过利弊,拍板通过。 加兰德和罗德对此没有异议,宋默担心的事情也没有出现,反而是热心的将组建商队需要注意的相关事宜告诉了宋默。 “组建一支商队可不容易。”加兰德和罗德都这样告诉宋默,“但我相信领主大人绝对没有问题。” 很显然,跟宋默合作有肉吃,同领主做生意有钱赚,已经成为了两个矮人的共识。 罗德此次到来,是为了宋默之前派人送到他店里的爆米花,这种食物意外的受欢迎,尤其是沾了糖和裹了蜂蜜之后,几乎是供不应求。 “领主大人,日安!您还是一样的英俊!” “罗德,你也一样。你的胡子看起来真是威武极了!” 宋默已经能面不改色的说出这些违心的肉麻词汇了,矮人明显很受用。 交接过金币和装车运走的货物之后,罗德又带着宋默走到了一辆马车前,“领主大人,这次一共是十六个男人,八个女人。” “这么少?” “现在只能凑到这些。不过您不用担心,据可靠消息,奥比和西格就要开战了,到时,我能给您拉来一车队!” 宋默点点头,突然间听到奥比,又想起了那头大肚子龙,这个季度的利润他已经送去了西北行省,相信赛万斯会一文不少的给黑炎送过去。自从葡萄酒问世之后,精灵就得到了消息,已经有精灵去店铺打探过,却始终没有查到格里兰来。宋默敢打赌,黑炎绝对帮了不小的忙。 想到这里,对于送去西北行省的十几箱金币,就没有那么肉疼了。 宋默正在和罗德说着话,马车上的人已经陆续走了下来,宋默的注意力完全被其中一个披着褐黄色斗篷的男人吸引了过去,不是因为他多么英俊迷人,实在是因为他长得太有创意了。 真不是,一般的丑啊…… 男人察觉到宋默的视线,朝他走了过来,强森等人立刻警觉,男人在距离宋默还有五步远的地方停下了脚步,弯腰向宋默行礼,十分有礼貌的说道:“领主大人,日安,十分感谢您愿意收留我。” 宋默眨眨眼,这么富有创意的长相,简直是天生的强盗人才!可行事却彬彬有礼,说话还带着一股书卷气,他实在判断不出这个男人到底从事什么职业,难不成,智慧型罪犯? “领主大人,”罗德拉了拉宋默的衣摆,“他叫霍玛,是个魔法师。” “魔法师?”宋默顿时一愣,人类的魔法师? “是的,领主大人。”霍玛继续彬彬有礼的说道,“魔法师只是我现在的职业,在此之前,我是一个杀手。” 宋默的眼睛瞪大了,长相如此有创意的杀手?杀手不都应该又酷又帅,黑超风衣吗? “在成为魔法师之前,我下定了决心,发誓洗心革面,但是,很遗憾,我是个念旧的人,所以……” 宋默的下巴掉了。敢情这位霍玛先生先是洗心革面,决定立地成佛,然后发现自己十分怀念以前的工作,又拿起了屠刀? 宋默一把扯过了罗德的领子,恶狠狠的说道:“靠!你给老子弄来一个杀人犯?!” “领主大人,息怒!”罗德连忙说道:“霍玛不是滥杀无辜的人,他杀的,都是罪大恶极恶贯满盈的家伙,人人得而诛之!还有……” 宋默刷的转过头,看向霍玛,“罗德说的,都是真的?” 霍玛点点头,“是的。” “既然这样,你不是应该受到热烈欢迎和尊重吗?” 光明大陆对杀死恶徒的人并不会严惩,霍玛真像罗德说的那样,为民除害,根本不需要藏到格里兰来。 霍玛耸了耸肩膀,“主要是死在我手里的恶徒,大部分都是贵族,最近一个,是某个小国的王子,他杀死了十多个少女,却因为身份,不会受到任何惩罚。我刚巧路过,就顺手杀了他。他的父亲勃然大怒,发誓要把我五马分尸,再加上我的魔法师身份,所以,领主大人,你懂的。” 宋默悟了。司法潜规则,他懂。 盯准了富X代,官X代下刀子,真猛士乎! 于是,宋大领主手一挥,收了! 霍玛一咧嘴,领主大人,为了感激收留之恩,他会继续发光发热,发挥专长的! 宋默的汗顿时下来了…… 第101章 清晨的阳光温暖了被黑暗笼罩一夜的大地,奇萨王国的边境小城卡里结束了一夜的沉寂,再度恢复了白日的喧闹。 城门开启,一支支商队进入了城市。队伍相比起往日近乎缩减了一半,预示着近期又要不太平了。 城门的守卫打了个哈欠,之前奥比王国灭掉了萨比森,将那里全部纳入了奥比王国的版图。萨比森的败兵和紧随其后的奥比追兵,先后闯入了卡里城。无论败兵还是追兵,对不属于本国的卡里城,都没有客气,抢劫,几乎每天都在发生,一旦遇到反抗,明晃晃的长矛和重剑可不是摆设,连前任执政官迈法也死在了兵乱中,卡里城几乎人人自危。好在混乱只持续了很短的时间,很快,卡里的城主,奇萨的卡拉维王子派来了五千驻军,随同驻军一起到来的,还有新任执政官纳顿约什,比起迈法,这位不到四十岁的奇萨贵族,有着极佳的执政手腕,很短的时间内,就让卡里城从混乱中安定下来。 但老天似乎总喜欢和这座小城里的人过不去,萨比森的一些败兵躲过了奥比骑兵的追杀,却又无家可归,走投无路之下,为了填饱肚子,干脆落草为寇。在这片国家和强盗没什么分别的大陆,大兵们也算做回了本行,只是没有官方旗号。 卡里城立刻成为了这群强盗眼里的小肥羊,武力值一般,却浑身肥膘,不宰实在是对不起自己。 几次下来尝到了甜头,也闯出了名声,这伙强盗的人数像滚雪球似的越来越多,继图罗之后,成为了横行在周围的最强犯罪团伙。这些原萨比森大兵们基本不将卡里城的几千士兵放在眼里,想来就来,想走就走,闲着没事就来抢一票,着实给在恢复中的卡里城造成了不小的麻烦。 执政官纳顿不得不向奇萨王都和卡拉维王子发出了信函,请求王国派出更多的守军驻守卡里城,但在更多的守军到来之前,卡里城只能依靠现有的防卫,和进出卡里城商队中的护卫。 纳顿对此很无奈。 结果这些强盗还没灭掉,又传来了一个让纳顿忧心的消息,奥比国王黑炎和西格的国王羯罗掐起来了。奥比和西格都是大国,原本还有一个萨比森三足鼎立,现在萨比森被灭掉了,刚巧扫清了两国之间的障碍,如今两国边境接壤,黑炎和羯罗都是好战分子,早晚都要打上一仗。 先动手挑衅的是羯罗,不久前发生在原萨比森境内的叛乱,背后就有西格的影子。 黑炎不会允许任何人挑战自己的权威,敢将爪子伸到属于自己的土地上,胆肥了啊!掀桌,派兵,剁爪,开打! 西格的国王羯罗也不甘示弱,打就打,怕你啊! 两位好战的国王之间一言不合,立刻火药味十足,纷纷下令调动兵马列阵边境,心里都想着,揍死你,揍得你生活不能自理,看你还嚣张! 两国的大臣,尤其是奥比的宰相墨菲和西格的宰相约乔,都被国王的任性弄得直上火,嘴角起了一圈燎泡,还有向嘴里蔓延的趋势。 宰相手底下的大臣们也不好过,尤其是财政大臣,俗话说,打仗打的就是钱。 哪怕士兵再勇猛,饿着肚子,拿着破铜烂铁去拼命,也只有做炮灰挨宰的份。 西格是产粮大国,也是大陆出产黄金和宝石最多的国家,国库中堆积的财富,足以傲视整片光明大陆。黑炎早就看着羯罗的金库眼红,这么好的机会,不打上一仗,抢他丫的,黑炎睡觉都睡不安稳。 虽说和宋默合作,让大肚子龙的金库也是蹭蹭蹭的往上涨,可结合一下这位的属性,只有一句话可以概括:金币,总是不嫌多的。 在调兵之后,两位国王还不约而同的下了一个决定,御驾亲征! 手下的小弟群殴不过瘾,好战分子要亲自上阵单挑。 看到国王手令的宰相墨菲和约乔,顶着一嘴的燎泡,脸都变绿了。 一国的国王丢下政务跑去边境和人打架,这叫什么事啊!在一个任性的老板手底下干活,可真不易啊…… 虽然奥比和西格还没打起来,但那也只是早晚的事情。除了两国的大臣和和臣民,卡里的执政官纳顿绝对是最关心这场战争的人。 没办法,一旦开战,卡里不可避免的又会被卷入其中,运气好的话,破财消灾,运气不好,灭城都有可能。 纳顿愁啊,愁得连饭都吃不下,头发也一把一把的掉,眼看着就有地中海的趋势了。 越来越多的商队选择绕远路,避开这片即将成为战场的地方,但却有一些商队却其他人背道而驰,争先恐后的涌入了这里。 这些商队大部分都是做粮食生意,一旦发生战争,粮食的价格肯定会上涨,没了竞争对手,他们可以任意提价,足够他们赚得盆满盈钵。而且,这些商队私下里还做着另一种生意,贩卖人口。无论是奥比和是西格获胜,相信他们都能从中大赚一笔。 不过想发战争财,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刀剑无眼,这些商队中的人不说是亡命之徒,至少也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里。 其中,就有一支对卡里人来说,十分陌生的商队。他们第一次来到卡里城,却比其他的商队,引起了更多的关注。 对外,这支商队做的是粮食生意,他们卖一种叫做土豆的食物。卡里城常年迎接四处到来的商队,对土豆不算陌生,让他们奇怪的是,这种只有精灵才会种植的食物,竟然会大量出现在人类的商队中,而且价格几乎称得上便宜。 好奇心促使城里的人纷纷找上了这支商队,这才发现,除了土豆,他们还带着更多奇妙的东西,爆米花,玉米糖,甚至还有一种名字叫做地瓜干的食物,孩子可以当零嘴,一块就能吃很长时间。短短不到两天的时间内,这支商队的名声就传遍了整座卡里城,带来的商品也迅速销售出了大部分,连执政官都听到了他们的大名。 “土豆?” 矮人的店铺还没开到卡里,卡里城的居民只从往来的商队口中听说过这些店铺的大名,却不清楚这些店铺中到底都销售些什么。但纳顿不同,奇萨的王都就有矮人的店铺,他不只一次去过这些店铺,比起食物,他对那里的另一种商品更感兴趣。 武器! 开设在奇萨王城的店铺主营来自格里兰的“特产”,在店铺里工作的主要是地精和侏儒。他们的眼光比任何人都精准,可以准确判断出哪些是大客户,哪些客人会喜欢“另类”一些的商品。 纳顿显然被他们归类到了后一种。负责店铺经营的乔比斯曾试探性的向纳顿推荐了一两种武器模型,纳顿没让他失望,花三百金币买走了那架缩小版的投石器,乔比斯另外将一个改良过的单发弓弩模型作为添头,送给了纳顿,并用一种隐晦的方式告诉纳顿,如果他对这种类型的武器满意,他们卖的,不只有模型。纳顿心领神会,点了点头。 这笔生意,地精和纳顿都很满意。 可让双方都没想到的是,在纳顿研究过买回去的投石器和弓弩模型,打算为家族领地订购这些武器时,却突然接到了卡拉维王子的任命,以执政官的身份被派驻到了卡里城。 购买武器的计划不得不暂时停止,纳顿可没兴趣用自己的钱去武装王子的领地。但他也没将武器的事情告诉家族中的任何人。这些武器本就是他竞争家族家主的筹码,只有由自己献出,才有实际意义。 临行之前,纳顿特地又去找了乔比斯,在一百个金币的承诺下,地精答应他,不会将同样的武器卖给约什家族的其他人。纳顿放心了,带着几个亲信和护送队伍,到卡里城赴任。 纳顿走后,在店铺里工作的格里兰人问乔比斯,这样做,好吗? 地精狡猾的眨眨眼,他的确是答应纳顿不将“同样”的武器卖给约什家族的其他人,“同样的,懂吗?” 格里兰汉子恍然大悟,地精在他眼中的形象,不由自主的高大起来。不愧是受到过领主大人的亲自教导,做生意的手段,真是不一般! 乔比斯谦虚的摆摆手,“没什么,比起领主大人,我还差得远呐!” 说着,将纳顿送给他的金币交给侏儒,“一百个,归帐。” 侏儒点点头,翻开了一个蓝色封皮的小册子,在上面郑重写到:傻缺送来的外快,金币一百枚。 此刻正被奥和西格即将开始的战争弄得焦头烂额的傻缺纳顿,得知这个商队的消息,立刻想起了之前和地精谈的生意,顿时眼前一亮,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 他们有店铺里销售的食物,肯定就有办法弄来那里的武器! 纳顿现在已经不在乎钱的问题了,何况卡里城不缺钱,他现在恨不能搬空卡里城的库房,将整座城市连同自己一起武装到牙齿! 迈法的遭遇,绝对不能发生在他的身上! 接到执政官的邀请,商队中的众人同时松了口气,他们此次来卡里,目标就是纳顿,如果不能和这个执政官搭上关系,之前做的工作,就全都白费了。 领主大人再三言明,卡里以后就是大家的了,最好和平演变,不到万不得已,不能使用暴力。 看完了纳顿的手信,化妆成商队领队的哈洛德和领主的随从强森,以及地头蛇图罗商量了一下,决定照计划行事。 众人散去之后,哈洛德立刻给远在格里兰的宋默写了一份信,交给一直藏在商队里,没有露面的地精,“将这封信交给领主大人,另外告诉领主大人,一切顺利。” 地精慎重的点点头,立刻就地挖洞,遁了。 哈洛德盘坐在毯子上,嘴角忍不住抽了抽,看了看眼前黑幽幽的洞口,叹了口气,这些家伙,就不能换个地方挖吗? 无奈之下,只能扯过毯子,将地精挖出的洞盖上,却不想半夜去放水,没注意一脚陷进了洞里,脸朝下摔倒在地,抬起头,黑暗中,鼻血哗啦啦的流了一地。 前见习主教大人一抹鼻子,地精,绿皮,给他等着! 不得不说,就算是神棍,而且是中途辍学的神棍,也是很记仇的。 就在哈洛德等人成功见到卡里执政官纳顿的同时,由宋默投资兴建的,格里兰官办小学第一学期开学典礼,正式开始了。 宋默一直坚信一句话,再苦不能苦孩子,再穷不能穷教育! 虽说师资力量还不够雄厚,但教室却是能做到窗明几净,宽敞到跑马都没问题。 学校就建在领主府的旁边,四层小楼,方方正正,地精拿到图纸,研究了半天,才确定领主大人是让他们建造房子。除了主校舍,宋默还给学校圈了偌大一个操场,草场上还竖起了篮球架,立起了足球门,天朝篮球至少还有一个姚明,足球却打死也闯不出亚洲,走不出国门。宋默发誓在格里兰兴建学校,必须文化和体育一起抓,为格里兰的未来,培养杰出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多面型人才! 在学校落成的那天,宋大领主兴致勃勃的参观了校舍,甚至想给学校命名为希望小学,结果被管家强制镇压,管家义正言辞的告诉领主大人,不行! “必须命名为格里兰!”管家挺直腰板,一字一句的说道:“没得商量!” 好吧,宋默在管家严厉的目光下,只能妥协。领民们似乎也对“格里兰小学”更为满意。 “这是领主大人给我们的恩赐,您就是我们的真神!” 宋默尴尬的扯扯嘴角,个人崇拜什么的,一定范围内还是可以有,但真神什么的,还是免了吧。他可不想和西方某个大胡子大叔一样,被钉在十字架上日夜膜拜。 学校的校长由宋默担任,而学校的第一位老师,却是之前被罗德送到格里兰来的霍玛。 前杀手,现魔法师先生,在宋默怀疑的目光下,分别用大陆通用语,精灵语,矮人语,阐述了他对成为一位崇高的人民教师的渴望之情。之后,又刷的抽出了一把长剑,演示了他不只有文化,而且有武力!在剑术表演过后,又取出了一支法杖,实地向宋默演示了一个优秀的魔法师是如何炼成的。 在一串精彩的表演过后,霍玛优雅的一弯腰:“领主大人,选择我,绝对没错!” 宋默下意识的点点头,的确,文化课体育课一肩挑,课外活动也能合理安排个魔法实践什么的,真的是人才啊! 可是,让一个杀手当老师,真的没问题吗? 宋默思考了很久,还是无解。 而在宋大领主做沉思状的时候,管家老约翰已经取出了合同,和霍玛签订了一份工作契约,等到宋默回过神来,想阻止也来不及了。 等到霍玛离开后,宋默担忧的说道:“管家,我担心啊。” “恩?” “这家伙是个杀手啊!” “他现在是魔法师。” “但这个魔法师念旧啊,不久前不是还宰掉了一个王子?”宋默咬咬牙,“万一咱们家里的花骨朵都给他教歪了,长成食人花怎么办啊?” 老约翰难得收起了严肃的神色,将霍玛签下的契约放到宋默面前,说道:“我可以向您保证,他是个不错的人才,受过良好的教育,从言行举止看,很可能出身贵族。” “贵族?”宋默诧异了一下。 “对,更关键的是,”老约翰点点契约上薪水的那一栏,“他很省钱。” 宋默的目光顺着老约翰的指尖看去,当看到那个不可思议的数字时,眼睛亮了。的确,很省钱啊! 瞅瞅老约翰,再看看契约,宋默最终决定,相信自己管家看人的眼光。 “管家,我相信你!食人花就食人花吧,反正咬的是别人!” 老约翰的一条眉毛抖了抖,他真的很想说,就算没有霍玛的教导,在领主大人的言传身教,常年熏陶之下,格里兰的花骨朵们,也长不了多直。 不过,为了不伤害到领主的自尊心,老约翰最终还是将这句话咽回了肚子里。 第102章 地精从卡里城出发时,宋默正率领全身武装的汉子们砍地瓜。 的确是砍不是挖。 宋默第一次看到长成的地瓜后,足足五分钟没说出话来,憋了半晌,终于吐出一句:“特马地这不是地瓜,这是外太空生物吧?!” 领民们不知道领主口中的外太空生物代表着什么,但哪怕最孤陋寡闻的人,也知道这些长成的地瓜不对劲! 土豆会从地里飞出来砸人,玉米会发射暴雨梨花针,稻米也会飞上天空砰啪一阵变成爆米花,虽说行动怪异点,性格暴戾点,但至少尺寸是正常的,可眼前的地瓜…… 宋默想抓头,颜色和形状都没错,但谁见过长到十几米高,要五人合抱的地瓜?! 谁见过不是埋在土里,而是直接冲破土层,矗立在田地里威风凛凛,俨然一棵大树的地瓜?! 当初罗德送来的地瓜明明都是正常的,眼前这些,算是发育过度还是基因突变? 种下一颗地瓜,长出一片大树……事实胜于雄辩,可这事实也太夸张了。 宋默咂咂嘴,看着高耸的在田地里的地瓜,祈祷着这些家伙只是块头大些,没其他的变异,可事实让他失望了。 只要靠近地瓜五步距离,盘踞在地瓜“头顶”上的那几片叶子就直接抽了过来,定位准确,劲道十足,虎虎生风,让人望而生畏。 宋默反应算快的,但也没躲过被抽飞的命运,幸好老约翰在身后挡了他一下,否则也要和几个靠得过近的领民一起体验一把空中飞人的惊险刺激。饶是如此,脸上还是留下了一个鲜红的印子。 宋默揉了揉嘴角,被抽飞的汉子们,脸上全部通红一片,敢情这家伙专往脸上抽? 不过,总是有办法对付这家伙的!会抽人的,可不只有地瓜。 宋默朝站在一边的杰森招招手,凑到杰森耳边如此这般,这般如此的吩咐了一遍,杰森的神色十分凝重,等到宋默说完,脸色已经一片惨白。即便如此,当宋默问他有没有信心完成任务时,杰森的头依旧坚定的点了下去! 管家老约翰站在宋默身后,看着杰森悲壮的背影,十分满意。很好,不枉费他老人家的教导。领主大人的命令必须执行,哪怕要冒着生命危险! 领民们看着宋默,又看看杰森和被他召集起来的五六个男人,脑袋上都冒出了一串问号。 “领主大人,您这是?” “等着吧。”宋默双手环抱在胸前,眯着眼睛看向立在眼前的地瓜,小样,我就不信治不了你! “莫拉,你带几个人去铁匠铺里,把他们那里的斧头都拿来。” “遵命,领主大人。” “杰克,你去找矮人乔桑,告诉他,我要十面圆盾。” “遵命。” “好,大家再靠后点,等他们回来,咱们就收地瓜!” 十几分钟后,莫拉和杰克带回宋默要的东西。宋默立刻挑出十个最强壮,力气最大的男人,换言之,也是最抗揍的勇士,一人一面圆盾,八个人分到了斧子,另外两个人只能用重剑。 十个男人一字排开,站在田边,摆出了冲锋和攻击的架势,只等领主一声令下,就要冲进田里和地瓜开展殊死的搏斗。 宋默没有立刻下令,而是继续等待,直到远处传来杰森等人的呼喊声,宋默顿时精神一振,来了! 众人不约而同朝声音传来的地方看去,只见一片滚滚烟尘中,杰森和五六个男人气喘如牛的跑在前边,身后追着十几棵粗壮高大的甘蔗! 男人两条腿几乎跑成了风火轮,速度飞快,每到一处,都能卷起一地烟尘,仿佛还溅起了噼啪的火星。甘蔗锲而不舍的追在男人们身后,谁要是落后一点,直接就被一记飞抽,飞到天上去和星星作伴! 男人们对付甘蔗已经有了经验,只要拦腰砍断,这些家伙立刻就老实了,可领主大人严令不许砍,只能将这些甘蔗带到地瓜田边,于是乎,男人们悲催了,甘蔗们却丝毫不会客气,不会反抗?很好!抽!使劲抽!抽飞你! 眨眼间,男人和甘蔗距离地瓜田越来越近了…… 宋默等的就是这一刻,在杰森距离自己差不多三米左右时,对管家使了个眼色,老约翰脸色严肃的点了点头,突然纵身跃起,一记飞踢,跑在队伍最前方的杰森飞走了……又一记飞踢,第二个男人也飞走了……一阵连环踢,杰森身后的男人们全都飞走了…… 男人们接二连三的飞上半空,又迅速的自由落体,砰啪声中,脸朝下摔在了地上。立刻有人上前查看情况,远远朝宋默挥了两下手,意思是是无碍。 宋默放心了。 管家的动作太快,男人们飞得太远,甘蔗们没了追击目标,直接朝管家扑了过去,老约翰面对甘蔗,凛然不惧,负手而立,在甘蔗即将抽到他身上之前,一片绿色的细藤带着硕大的叶子,铺天盖地朝甘蔗抽了过来!距离太近了,抽你巴掌! 甘蔗自然不肯示弱。 于是乎,在大米大战玉米之后,格里兰再度上演了一幕奇景,甘蔗火拼地瓜! 双方作战手段相同,武力值不相上下,不同的是,甘蔗一心攻击,地瓜却是攻守一体,它能轻易抽飞甘蔗,甘蔗却对十几米高的地瓜奈何不得。 不过,这就够了。宋默大吼一声:“兄弟们,给我冲!” 一声令下,等在田边的十个男人立刻举着圆盾,挥舞着斧头和长剑,朝着地瓜就冲杀了过去!这一次,没有地瓜叶子的阻挡,男人们直接冲到了地瓜边上,斧子和重剑一起挥舞,用力砍了下去! 几下,地瓜的外皮就被砍破,一阵香甜的气息飘进了鼻端,宋默激动了,这含糖量得有多高!制糖,酿酒,当粮食吃,都可以啊!激动的领主大人抽出了腰间的长剑,义无反顾的冲向了地瓜田! 受到了领主大人的鼓舞,在场的男人们,凡是手中有武器的,都紧随在领主大人的身后,怪叫着冲了过去! 老约翰没有动,而是拦住了也被激情感染的前修士们,说道:“你们就不要去了,等一下,肯定有你们忙的。” 老约翰话音刚落,就有一个过于热情,不小心冲进了地瓜和甘蔗战圈的男人,飞上了半空,还有一株甘蔗和他一起被抽飞,甘蔗在半空中也不忘又给男人一记重击……前修士们看着男人在半空中划过的那道优美弧线,再看看老约翰,慎重的点了点头,“的确。” “伤药还有吗?” “有,就是不知道够不够……” “那再配些吧。” “好。” 老约翰和前修士们商量着善后事宜,宋默带领着汉子们继续砍瓜大计。 地瓜实在长得太大了,想要囫囵个的收获压根不可能,幸好地瓜有多种种植方法,宋默可以毫无压力的把大得离谱的地瓜大卸八块,不用后续种植问题。 砍了一会,宋默手中的长剑突然咔嚓一声断掉了,男人们手里的武器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破损,唯一完好的,只有从铁匠铺里要来的斧子。 宋默擦擦汗,召集已经没了趁手武器的男人,将地瓜田里被砍落的地瓜块都抱了出来,堆在一起,不到一会,收获的地瓜就堆成了几座小山。 宋默站一边,瞅瞅手里的断剑,这把剑是从老格里兰手里传下来的,据说当年被老格里兰用来砍过熊,如今却被自己拿来砍地瓜,也不知道老格里兰会不会气得从墓里爬出来……宋默掂了掂手里的重量,这把剑交到他手里的时候,就是断掉的,已经补过一次,现在又断了,除了剑柄,只有不到四指宽的剑身,上面还布满了裂纹,断成这样了,还能补好吗?或者说,还有补的价值吗? 老约翰走过来,站在宋默身边,看到宋默手里的断剑,脸上闪过一抹复杂的表情。宋默一直低着头,没有注意到,闻讯赶来的杰里斯却看到了管家脸上那瞬间的变化,虽然很快,还是被精灵捕捉到了。 想起上次这个老人警告自己时的气势,杰里斯翠绿色的眼睛闪了闪,或许,他并不只是虚张声势而已。 “杰里斯?”宋默看到杰里斯,有些诧异,“你怎么来了?” 杰里斯没说话,而是径直朝地瓜田走去,到了田边,轻盈的跃上半空,拉开手中的长弓,一箭射断了地瓜顶端相连的藤叶,顿时,之前还张牙舞爪的地瓜叶,像是失去生机一般,和细藤一起滑落在地。失去了植株的地瓜顿时轰然大地。 杰里斯弯腰拾起落在地上的细藤和叶子,仔细看了看,貌似十分感兴趣。 宋默咽了咽口水,他自己拼死拼活,带着汉子们挥洒血泪,尚且无法搞定,这个精灵竟然一箭就能解决?! 他是该羡慕嫉妒恨?还是该羡慕嫉妒很? 杰里斯弄到了他感兴趣的东西,就收起了长弓,转身打算离开,宋默上前两步,笑了笑,想说兄弟,帮帮忙呗? 杰里斯傲然的看了他一眼,表情很欠揍,就像在说:想让我帮忙?求我啊。 事实上,这完全是宋默在脑补,精灵一直都是这副冰山脸,一直都这么欠揍。但让宋默求他什么的,还真没这个意思。 领主大人感到憋气,干脆一甩头,老子才不求人!老子有办法!谁说会蹦高会射箭的只有精灵?! 于是乎,宋默双脚跨立,双手叉腰,气沉丹田一声大吼:“瑞斯梅尔斯,出来!” 宋默刚吼完,笑容满面的魔族就歘的立在了他的面前,“亲爱的,你找我?” 宋默被突然出现的瑞斯吓了一跳,拍拍胸口,这也太神出鬼没了,就算是他主动叫人,也没这么突然的。 不过算了。 宋默一指地瓜田,“给老子把那些地瓜细藤还有叶子什么的,都射下来!” “……” “不愿意?”宋默一皱眉,“你不是说喜欢我,什么都愿意为我做吗?还是说,骗我的?” “亲爱的,我怎么会骗你?” “那好,突突了!” 宋默坚持,瑞斯拗不过,只得说道:“希望你不要后悔。” 后悔? 宋默还没反应过来,瑞斯已经飞上了半空,黑袍随着突然刮起的冷风猎猎作响,一把缠绕着金色花纹的黑色长弓出现在了他的手里,一支黑色的长剑带着雷霆万钧的气势射中了距离最近的一个地瓜,砰的一声,被射中的地瓜马上炸开了,碎裂的地瓜块如弹雨一般,落在众人的头顶,幸好金色骑士艾尔特及时出现,张开了无差别防御的乌龟壳,但还是有人受伤了。 空中的瑞斯梅尔斯转过身,无辜的看着脸色发青的宋默,耸了耸肩膀,“亲爱的,我提醒过你的。” 宋默瞪着空中的瑞斯,这家伙该不是故意的吧? 瑞斯委屈的擦擦眼角压根不存在的泪水,亲爱的,你怎么能这么误会我呢?我好冤啊…… 宋默侧过头,单手捂脸,他竟然喜欢这个不着调的混账王八蛋,还和他这样那样过?他脑袋果然是被雷劈过了! 魔族的箭破坏性太大,宋默又不想去求精灵,只能继续带着领民们在地瓜田里挥洒血泪。好在领民们有了对抗土豆和玉米的经验,一阵子过去,就能有效的躲开地瓜的攻击,再加上甘蔗吸引了大部分火力,等到太阳落山,终于将大部分成熟的地瓜砍完了。余下一两个,已经不成气候。 宋默和大家一起累得坐在田边喘粗气,霍玛却在这时,带着放学的孩子们走到田边,指着田边的人,说道:“孩子们,这就是不懂得知识,不知道变通,只知道使用蛮力的后果!” 说着,霍玛举起手里的法杖,在半空中一挥,一颗足有十几米高的地瓜,仿佛被无形的力量捆住,连根拔起,细藤和叶片也老老实实的没有一点动静,在众人吃惊的目光下,飞到了田边,落在了地上,灰尘都没溅起一点。 孩子们立刻眼神火热的看向霍玛,“老师,好厉害!可以教我们吗?” “当然!”霍玛笑着点点头,十分富有创意的脸,难得出现如此和蔼的表情,“只要你们愿意学,完全可以用这些法术来纵横天下!” 孩子们却不管霍玛说什么,听他愿意教自己魔法,立刻喜笑颜开的跑到宋默身边表忠心,“领主大人,您放心吧,等我们从老师身上学到了这项本事,就能代替大家工作了!” 听到孩子们的话,宋默感动了,霍玛的嘴角开始抽抽,学习魔法竟然只是为了种地?! 果然是什么样的领主,就有什么样的领民吗? 霍玛的举动倒是给宋默提了个醒,既然霍玛能用魔法收作物,那瑞斯为什么不能?果然,他之前是故意的吗?! 靠之!整天把喜欢自己挂在嘴边,关键时刻,却给他这样,喜欢,喜欢你妹! 宋默将善后事宜交给老约翰,气势汹汹去找瑞斯算账了。不出意外,那家伙应该还在领主府! 果然,刚走进领主府,就看到了靠在旋梯旁的魔族,瑞斯听到声响,转过头,漂亮的面孔上,带着温和的笑容,“回来了?” 宋默的怒火突然在刹那间熄灭了。 看着魔族,他突然觉得自己之前的想法和举动都愚蠢透顶。他凭什么以为瑞斯就一定要帮自己?无利不起早,话糙理不糙。 说起来,他还真是昏了头。自己能做的事,干嘛要依靠别人? 只是瞬间,宋默却想通了很多事情。 看到这样的宋默,瑞斯脸上的笑意愈发深了。 “恩,我回来了。”宋默抬起头,看向瑞斯,虽说想通了,但这个家伙故意给他添乱的事情,却不能揭过,“美人,我刚刚很生气,知道吗?” “知道。”瑞斯走上前,搂住了宋默的腰,蹭蹭了宋默的鼻尖,“所以,我等在这里,就是为了道歉。” “道歉?口头还是实际?”宋默又露出了一副奸商嘴脸,“你知道我指的是什么,亲爱的。” “当然。”瑞斯放开宋默,打了个响指,一个全身都隐藏在黑斗篷里的魔族突然出现,捧着一个狭长的盒子,走到两人跟前,弯下腰,将盒子高高举起。 “这是?”宋默疑惑的看着盒子。 “打开看看。” 宋默看了瑞斯一眼,打开了盒盖。 盒子中静静躺着一把银色的长剑,只是看着,都能感受到剑身上散发出的寒意与杀气。宋默顿了顿,“送给我的?” “是啊,喜欢吗?” 宋默取出长剑,握住剑柄,将剑身从剑鞘中拔了出来,顿时,一室银华。宋默下意识的眯起了眼睛,等到银光消失,再看手中的长剑,三指宽的剑身上刻有繁复的花纹,锋利的剑刃削铁如泥。 “好剑!” 宋默近乎痴迷的看着手中的剑,热武器的杀伤力不是冷兵器能比的,但冷兵器带给人的震撼与视觉享受,却是热武器拍马也赶不上的。 瑞斯挥挥手,捧着盒子的魔族立刻消失了踪影。 “我喜欢,很喜欢!” 宋默用力挥了一下长剑,破空之声清晰可闻。 “你喜欢就好。这把骑士之剑,只有在你的手里,才有存在的意义。” 骑士之剑?听起来,很耳熟啊。 宋默皱了皱眉,挥剑的手突然一顿,“你说,这是骑士之剑?” “是啊。” “教会圣物的那把?” “没错。” 宋默知道教会失窃的圣物在瑞斯手里,却没想到他会送给自己。何况,“可那把剑不是没开刃,戳人都戳不死吗?” “只是个简单的符咒而已。”瑞斯耸了耸肩膀,“光明教会没落了,一代比一代没用。” 宋默无语了。 看看手里的剑,又看看瑞斯,这是要还是不要啊? 要了,一旦被光明教会知道,自己必定成为那些神棍案头的头号通缉犯;不要,实在是舍不得啊…… 考虑再三,宋默牙一咬,“这把剑,我要了!” 话落,直接收剑入鞘,腰间一挂,领地里现在就有教会的通缉犯,之前又灭掉了教会的一个骑士团,早晚都要和光明教会对上,怕个鸟! 再者说,瑞斯绝对不会无缘无故把这把剑给他,至于他想做什么……管他呢,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瑞斯从身后将宋默搂进了怀里,轻轻吻了一下宋默的发顶,合上双眼,谁也不知道,他此刻在想些什么。 第103章 皮皮兽也对地瓜产生了兴趣。 在地瓜又一次成熟时,这些白色的团子突然出现在了田边,愈发圆滚滚的身材,丝毫不妨碍它们的行动,利落的跃起,蹦跳着朝立在田里的地瓜奔了过去。 地瓜绿色的细藤和叶片顿时抽了过来,距离最近的几个白色团子立刻被抽飞,汤团似的的滚上了半空,其他团子顿都没顿,继续向地瓜冲! 皮皮兽的动作太过敏捷,除了刚开始,地瓜细藤的攻击十次至少有七八次落空,白色的团子呼啸着奔到了地瓜近前,几下就蹦到了地瓜的身上,小小的个头,灵活的动作,曾经让宋默和格里兰人谈之色变的地瓜藤,在它们面前,几乎成了摆设。 皮皮兽爬到地瓜上,张嘴就开始啃。地瓜的味道很甜,这些小东西吃了就停不下来。 地瓜怒了,不管三七二十一,细藤直接朝皮皮兽身上招呼。皮皮兽跳开了,地瓜被自己的细藤缠住,勒紧,倏忽间四分五裂了…… 正全身披挂,准备血战一场的格里兰汉子们,泪流满面了。 他们绝对不是羡慕嫉妒恨这些团子,他们只是喜极而泣,对,喜极而泣!不用被抽了……可特马地,之前的土豆,现在的地瓜,他们竟然输给了这些全身是肉的白毛团子吗?! 皮皮兽们的效率惊人,不到四个小时,田里的地瓜都被自己干掉了,偶尔还有被其他地瓜藤误伤的,总之,皮皮兽VS地瓜,皮皮兽完胜! 在田边聚集的甘蔗发现自己毫无用武之地,连抽人的兴趣都木有了,直接列队走人。 地瓜收完,忙活了几个小时的皮皮兽,各个吃得肚子滚圆,四条小短腿压根没办法着地,真成了一个个圆球。 宋默走到皮皮兽堆成的地瓜山边,捡起一只肚皮朝天,躺着消食的团子,揉揉,挠挠小东西的下巴,皮皮兽一旦吃饱,就变得十分温驯,宋默挠它,它也不恼,圆圆的大眼睛湿漉漉的看着宋默,就算是只爱金币的领主大人,也被萌得心肝颤悠了一下。 “吃饱了?” 皮皮兽打了个饱嗝。 宋默又揉了几下,就把皮皮兽放下,交代领民们将皮皮兽收获的地瓜送进仓库。至于这些吃得路都走不动的皮皮兽,自然交给老怀特照顾。 皮皮兽繁殖能力很强,再加上老怀特精心的照料,已经从十几只,发展到了三十多只。原本栅栏圈起来的地方已经不够这么多的圆球居住,老怀特请示过管家,又在距离土豆田不到五十米的地方,另圈了一块地,将一部分皮皮兽迁移了过去,交给他的孙子小怀特和另外几个孩子照顾。现如今,这些团子恐怕又要搬一次家了。宋默一开口,老怀特当天就在地瓜田边围起了一圈栅栏。 宋默舒了口气,地瓜也不用愁了。不过,转头看看依旧毫无动静的芋头田,宋默舔舔嘴唇,总觉得,这些家伙也不会安分啊。 不是说,一般大BOSS都是最后出场的吗? 比土豆地瓜还要凶残的话……宋默表示,想象不能。他不知道该期待芋头成熟那天尽快到来,还是希望这些家伙就这样继续默默无闻下去。 宋大领主满怀忧伤的四十五度角望天,无奈的叹了口气。 自从学校落成,霍玛走马上任,宋默严格规定,格里兰的每个适龄儿童,都要上学! 至于适龄的范围,领主大笔一挥,下到六岁,上到十六岁! 于是,每天都能看到一串高矮不等的萝卜头,背着领主大人设计的书包,穿着领主大人免费发放的校服,穿过田边走进学校。 刚开始,孩子们上学的积极性并不高,不是为了玩,而是觉得浪费了工作的时间。甚至有几个十六岁的孩子企图谎报年龄,不去上学,直接跟着艾德等铁匠学习打铁。 宋默眉头一皱,孩子不愿意上学,这怎么成? 最终还是老约翰把即将钻牛角尖的宋默给拉了回来,“领主大人,十六岁,已经算得上是成年人了。”老管家说道:“您可以要求他们进入学校学习,但也不能过于强迫他们。” “强迫?”宋默诧异的看着老约翰,“可我是为了孩子们好。” “领主大人,您的出发点是好的,却不能一味的要求其他人按照您的想法走每一步路。他们是您的领民,听从您的命令天经地义,可他们也有自己的思想。您觉得这件事是为了他们好,可以帮他们过得更好,可您能确定每个人都这么想吗?”老约翰顿了顿,才继续说道:“就像之前想要谎报年龄的几个孩子,其中有一个孩子,和小怀特一样失去了父母,只有一个行动不便的祖母相依为命。他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做铁匠学徒,或者种田,都能保证他和祖母吃饱肚子,但上一整天的学,他就没办法工作,您觉得,他会认为这是件好事吗?” “……” 老约翰的话意味深长,宋默也开始反省自己,他是不是有点太自以为是了?他认为接受教育是一件必须的事情,或许,领民们并不这样想? “管家,我……我是不是,做错了?” “不,您没有错。”老约翰慈祥的看着宋默,甚至用手摸了摸宋默的发顶,对于一个管家来说,这是十分逾矩的行为,但宋默显然不在意,老约翰的手,让他感到温暖,“您做到了一个领主能为领民们做的一切。您让大家吃饱穿暖,您让大家有了活下去的希望,所以,没有人会说您做错了。如果敢有人这么说,他会被揍得连他妈都认不出来。” “管家……”您老人家爆粗口了…… “不过,在关于学校的这件事上,还是建议您考虑一下,一些年龄比较大的孩子,希望您可以认同他们的选择。事实上,成为铁匠学徒,不只是在格里兰,在整片光明大陆,对平民男孩来说,都是一个不错的出路。您认为呢?” 宋默沉默了一会,点了点头。 的确,他必须承认,十六岁,已经完全可以决定自己要做什么,该做什么了。他不应该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他们。他们不是游戏中的NPC,他们是活生生的人! 况且,除了正规学校,不是还有职业技术学校吗? 就像老约翰说的,各行各业,都需要人才,既然这些孩子自己找到了出路,他不应该阻挠他们,而是应该尽量帮助他们。 想到这里,宋默打了个激灵,独断专行什么的,绝对不能有!脱离群众什么的,也绝对不能有!领地里还有个专门抓贵族小辫子,等着下刀子的前杀手,大意不得啊! 第二天,宋默亲自到了学校,坐在教室里,和领地里的孩子们做了一番意义深远的谈话。 格里兰的原住民不到四百,此刻坐在教室里的孩子,还不到六十,之前格里兰人的生活并不好,就算有了小孩,也未必能养活。不过现在不一样了,领主大人坚信,早晚有一天,这座学校的每一个教室,都能坐满! 孩子们正吃着课间餐,学校免费为每个孩子提供一顿课间餐和一顿午餐,虽然只是面包和土豆,偶尔加几片烤肉,却也让孩子们惊喜不已。这种“吃白饭”的事情,起初让孩子们很不安,不干活,不付出任何劳动,就吃白饭,这简直太…… 孩子们的父母也找到了管家老约翰,希望能让自己做更多的活,来为孩子们“吃白饭”的行为买单。 管家摇摇头,“这是领主大人的要求,也是命令。” 命令吗? 领民们都沉默了,但一双双发红的眼睛,却让老约翰勾起了嘴角,领主大人应该不是为了得到大家的感激才这么做的,可往往是这种没有企图的行为,却总是能得到意想不到的收获。 没有人不爱自己的孩子,自己可以吃不饱穿不暖,却总是希望孩子能过得更好一些。 放学回家的孩子们都被父母严格教导:“一定要效忠领主大人!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否则,巴掌伺候!” 说话间,巴掌已经噼里啪啦招呼上了,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都已经习惯了父母的巴掌,无论是男女单打还是混合双打,都是小意思。巴掌挨完了,裤子一提,洗洗手,吃饭! 就连还没换芯子前的宋默格里兰,也被老格里兰如此教育过。 凡是能在如此“恶劣”环境下长大成人的格里兰汉子和妹子,其抗击打能力,都不是一般的强悍。 所以说,地域文化什么的,民风彪悍什么的,都是有出处的。 宋默和孩子们的谈话持续了一个上午,期间被抢占了课时的霍玛,并未表示出反对。他看着宋默在用木头做的黑板上写下“我的理想”几个大字,自己也不由得陷入了沉思。 理想,当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的理想又是什么呢? 似乎,并不是杀人…… 宋默不去管前杀手先生在想什么,在解释了理想是什么之后,根据年轻大小,一一让孩子们开始发言,等到五十几个孩子都发言完毕,又在“我的理想”下边写下了“职业规划”四个大字。 写完,拍拍手,“孩子们,有了理想还不够,如何实现理想才是最重要的!前边没有路不要紧,大家可以一步一个脚印,自己把路踩出来!如果路上有阻碍也不要紧,石头,就踢开,荆棘,就砍断!你们要记住,你们是格里兰人,格里兰人,永不言退!” 宋默话音一落,教室里的孩子们顿时热血沸腾。 紧接着,宋默话音一转,“我知道大家对自己的未来都有了很清楚的定位,但是,我也希望大家明白,无论你们做什么,知识都是必不可少的。例如,小杰克,你想做铁匠学徒,对吗?” “是的,领主大人。” “你的想法很好,我问过艾德,他也说过,你是个聪明,肯吃苦的孩子。” “领主大人……” “但是,你也要知道,”宋默顿了顿,看着小杰克,也看着其他的孩子,“格里兰的铁匠,不只是能抡起铁锤,就万事大吉了。你们也看到了,你们的父亲和长辈,现在使用的武器有多精良,就如我手里这把枪,”宋默举着手里的仿五四式手枪,“你们可知道,制造这把枪,需要多少个零件?每个零件是什么规格?需要怎么打造?” 孩子们茫然的摇了摇头。 “要制造这把枪,首先就要懂得看图纸,要能看懂图纸上标注上的数字和简单说明。”宋默笑了,“大家可以不用做出多优美的诗,也不用去学所谓高雅的礼仪,但是,大家要学会读写,学会计算,看得懂图纸,算得了帐,学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才是我让你们到学校里来学习的目的。你们的未来,绝对不会只囿于格里兰这片方寸之地,我向你们保证!大家都明白了吗?” “明白了!” 孩子们的声音响亮而整齐,宋默满意的点了点头,又说道:“接下来,大家可以把自己的理想和职业规划写下来,交给霍玛老师。” 霍玛突然听宋默提到自己,惊讶的转过头,“我?” “当然,你才是他们的老师。”宋默理直气壮的说道:“从明天开始,每天上午,安排这些孩子学习文化课,读书写字,再加上简单的算数,下午,根据他们的职业规划,给他们安排实践课。” “实践课?” “对,想做铁匠学徒的,就送他们去铁匠铺,想种地的,就安排他们到不同的田里,想搞养殖的,正好养殖场也办了起来,正需要人手,想做士兵的,我会让杰森来领人,至于想做魔法师的,就要劳烦你多操心了。” 这样的话,孩子们既学到了知识,又能赚钱贴补家用,两不耽误。 宋默一口气说完,气都没多喘一下。霍玛却听得额头直冒冷汗,这么多的工作,都要他一个人来完成? “啊,我刚刚漏掉了,还有人想当建筑师对不对?” 立刻有两个孩子举起了手。 “恩,侏儒大部分都不在,我会安排地精教授你们的,他们正在领地边境挖土造墙,你们正好可以亲自动手实践一下。工钱的话,就由地精直接给你们发放。” “领主大人万岁!” 所有的孩子都欢呼起来,宋默又加了一句,“别高兴得太早,这些的前提是,你们能用文字把自己要做的事情写出来,否则,一切免谈,知道吗?” 话音刚落,立刻有几个孩子愁眉苦脸的咬起了笔头,坐在他们旁边的孩子则挤眉弄眼,让你学习不认真,该! 宋默安排好这一切,就转身离开了教室。他还要去铁匠铺,另外再和老约翰商量安排一下。霍玛跟他一起走了出来,宋默以为霍玛是要送他,刚想说不用客气,霍玛却突然开口说道:“您是一个奇怪的人。” “啊?” “我见过很多贵族,从没见过像您这样的。” “你是说我不像贵族?的确,我的管家也经常这么说,说我没有贵族风范。”宋默撇撇嘴,贵族风范能当饭吃吗?看看纳尔逊,那位很有范吧,现在还不是要靠自己? “您的确没有什么贵族风范。”霍玛顿了顿,“但您比任何贵族,都更像是一个贵族。” 宋默有些被霍玛绕晕了,但人家说完这句话,就转身走人了,想追问,也无从问起。不过嘛……领主大人摸摸鼻子,这位前杀手先生,应该是在夸奖他,没错吧? 想到这里,领主大人顿时有了一种飘飘然的感觉,果然之前的一切苦逼和悲催都是铺垫,从现在开始,他要霸气侧漏了! 背着小手,哼着小曲,领主大人一步三摇的走出了学校,等在学校外的老约翰看到宋默这个样子,顿时皱起了眉头。 看到管家皱得能夹死苍蝇的眉头,宋大领主顿时歇菜了。 霸气侧漏什么的,在管家面前,那都是浮云啊…… 见宋默立正站好,老约翰才开口说道:“领主大人,地精从卡里城带回了消息,还有一封哈洛德的亲笔信。” 宋默顿时眼前一亮。 与此同时,在卡里城的哈洛德等人,已经同执政官纳顿约什达成了初步协议,纳顿几乎是不惜血本,从哈洛德的手中购买到了五架改良版的投石器。 “哈洛德,难道不能把制作方法卖给我吗?”纳顿仍不死心,他研究过买来的投石器模型,这种投石器要远远好于现有的。他不像被赛万斯干掉的潘威,手里没有侏儒,就算有模型,人类工匠也无法完全仿制一架投石器给他,何况,地精卖给他的投石器,里面刻意拿掉了一个重要的组成零件,一旦拆开,很难再组装起来,人类可没有侏儒一样的巧手。 “这并不是我能做主的事情,执政官阁下。”哈洛德优雅的执起酒杯,晃了晃杯中鲜红色的酒液,这是纳顿特意用来招待他的,精灵酿制的葡萄酒,喝过格里兰产出的葡萄酒,哈洛德对这种葡萄酒完全看不上眼,果然像领主大人说的,由奢入俭难吗? “真的不行吗?我可以将价格再提高两成。” “我是个商人,阁下。”哈洛德将酒杯放下,“您知道商人都是逐利的,这么多的金币,实在是让我动心。” “那么……” “遗憾的是,我的确没有这个权利,而且我手里也没有这种武器的图纸。” “这样。”纳顿明显很失望,“太遗憾了。” 见火候差不多了,哈洛德突然压低了声音,“不过,如果您愿意再多购买几架投石器,另外再订购一些弓弩的话,我可以做主,让您见一见能在这件事上做主的人。” 哈洛德的话让纳顿毫不犹豫的又签下了一笔订单。 纳顿的爽快让哈洛德很高兴,看起来,这位执政官大人花起别人的钱来,真的是毫不手软。他可以肯定,购买武器的钱,十有八九是卡里城今年的税收,等到他把这些金币都掏空,纳顿想要对国王派来的税官交差,就必须另想办法。 最直接的,就是再收税。 哈洛德接过契约,看到上面的数字,笑得十分满意,“执政官阁下,您放心,答应您的事情,一定为您办到!” 哈洛德得到了自己想要的,起身告辞,纳顿特地为他安排了马车。 走出执政官府邸,登上马车,哈洛德回头看了一眼逐渐被黑夜掩盖的高大建筑,勾了勾嘴角。也不知道领主大人是从哪里得来的消息,竟然能将这位执政官的性格以及行事摸得一清二楚。 的确,他的执政能力很强,但在其他方面,却冲动愚蠢得可笑。 这就是所谓的,瘸腿型人才? 想到这里,哈洛德笑出了声音。不过,看到这份订单,领主大人应该会高兴吧? 哈洛德一边笑着,一边透过马车的车窗向外看去,一队骑兵同马车擦肩而过,看清骑士们的装束,哈洛德脸上的笑容消失了。 教会骑士团? 他们来卡里城做什么? 第104章 哈洛德的信很短,只有寥寥几句话,事情却交代得十分清楚。 “看起来,哈洛德做得不错,事情很顺利。” 宋默将信交给管家,老约翰一目十行,看完之后,点了点头,“照这样下去,卡里城很快就将属于您了。” “希望吧。” 事情太过顺利,反倒让宋默有些不安,总觉得中途会有什么意外发生。 “领主大人?” “啊,没什么。” 宋默回过神,看向站在桌前的地精,地精一路都在挖洞,还没有梳洗过,身上脸上都沾满了灰尘。宋默站起身,走到地精身前,弯下腰,拍了拍地精的肩膀,顿时溅起灰尘无数,“你的任务完成得很不错!” 遭到表扬的地精瞬间红了脸,对对手指,一副羞赧的样子,“领主大人,这是我应该做的!” “即便如此,你也应该受到奖励。管家,稍后奖励给罗利十枚金币,三十斤大米,五斤猪肉。” “领主大人!”地精激动得想蹦高,大米啊,现在领地里的人,都已经喜欢上了大米的味道,香喷喷的大米饭,配上油滋滋的烤肉,再拌上几片生菜和胡萝卜,简直就是一种享受!与之相对应的,就是包括地精和侏儒在内,所有品种的生物,饭量都在激增。 罗利相信,一旦将领主的奖励带回家,他的妻子会高兴得吻得他喘不过气来。不过,对男人来说,这也是种享受啊…… 看着陷入了自己的幻想,变得飘飘然的地精,宋默笑了。 想要马儿跑,还不给马吃草,天下没有这样的道理。 作为一个好的领导,在下属工作出色时,就要不吝于鼓励和表扬,精神上要鼓励,物质上也要有所表示。 宋默继续笑着和地精说了几句话,就让他下去休息了。这个地精不久后还要返回卡里城,将他的回信交给哈洛德,他之前一路挖来的地道,估计还能用,返程应该能节省不少时间。 想到这里,宋默一拍巴掌,地道!他之前怎么没想到!按照计划,一旦纳尔逊登上王位,卡里城是要交给他的,可刚坐上国王宝座的纳尔逊就把奇萨一个税收丰厚的城市转手送出去,接手人还是昂里斯的一个小领主,未免太过乍眼。只要智商正常的人,都知道这里肯定有猫腻。宋默不害怕别人找麻烦,但麻烦还是越少越好。 地精挖的地道给了他灵感,他有地下城,为什么不能在卡里城和格里兰之间再挖一条地下隧道?到时候来往全从地下走,等到哈洛德那边的计划成功,不管纳尔逊会不会按照约定把卡里城割让给他,这块肥肉都已经进了他的嘴,嚼吧嚼吧就能吞进肚子里! 宋默越想越觉得这办法可行,几步走到墙边的柜子前,拉开中间的抽屉,取出了瑞斯梅尔斯给他的地图,摊开在桌上,手指在卡里城和格里兰之间画了一条线,昂里斯本来和奇萨就是邻国,卡里城和格里兰之间也没有其他贵族的领地,这条隧道挖过去,不会受到任何阻碍! 宋默笑了,转头对老约翰说道:“管家,你看,我们在这里挖条隧道怎么样?” “隧道?” “是啊。” 宋默将自己的想法和老约翰解释了一遍,隧道挖好后,再铺设一条轨道,地铁暂时没那条件,手摇车什么的,肯定不是问题。 有地精,有侏儒,有矮人,宋默完全可以保证,自己这条地下通道,绝对是保质保量保年限的金刚钻工程,甩掉那些一下雨就跑船的豆腐渣工程十万八千里! 老约翰听着宋默的解释,不时点点头,偶尔会指出一两点问题,也会提出自己的建议,等到宋默和老约翰商量完,起初只是用来连通格里兰和卡里城之间交通的地下隧道,已经发展成了不折不扣的沿途商业街。 “既然要做,为什么不做得更好?”老约翰对宋默说道:“地面上的生意,您已经铺展开了,地面下的生意也可以做一下尝试。很多种族是不会也不愿意走到阳光下的,而他们手里并不缺少金币。” 宋默眨眨眼,果然姜还是老的辣!他的思维还局限在人类社会捞金币,自己的管家,已经想着地上地下一网打尽,人类非人类一个都不放过了! 高,实在是高! 这才是高手,高手中的高手! “管家!你就是我的启明星!”宋默一把握住了老约翰的手,“你花白的头颅,总是为我指明前进的方向!啊,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古人诚不欺我!” 老约翰嘴角抽了抽,他有那么老吗?还花白的头颅…… 管家第一次因为自己的年龄问题纠结了,一边纠结一边咬牙,这倒霉孩子,真想捶一顿!不,不能捶孩子,要捶就应该捶孩子他爹!可他爹死得都不能再死了,果然还是应该捶孩子吗…… 老约翰的拳头握了松,松了握,到底还是记得自己是个管家,警报终于解除了。 宋大领主在茫然不觉的情况下,幸运的躲过了一顿捶。 善哉善哉。 地下商业城目前还只是一个构想,但宋默相信,只要他想,这就是分秒的事情。 在给哈洛德回信的时候,宋默也提了一两句。短时间内,哈洛德是没办法离开卡里城的,这条隧道对他和商队里的人也很重要。万一将来计划出现了变故,哈洛德等人的身份暴露,在地面上跑路肯定会被围追堵截,还不如跟着地精钻地道。 回去送信的地精增加到了三个。 “一路上留下的换气孔都隐秘吗?”宋默将给哈洛德的回信交给地精,问道:“不会被人发现吧?” “领主大人,请您放心。”地精拍着胸脯保证,他将地道都挖得很深,换气孔也选择得很隐秘。几处容易被发现的地方,他会在返程途中都堵死。 “恩。好的。你们办事,我放心。” 挖洞方面,地精是行家,宋默只是嘱咐了几句,就没再开口。 三个地精背着的包裹里,除了宋默给哈洛德的回信,还有改良版投石器和单发弓箭。至于哈洛德要找谁来COS大BOSS,把图纸卖给纳顿,就不是宋默此刻关心的问题了。 别看前见习主教大人在妹子面前栽了一个又一个跟头,一旦对手换成是汉子,这位的智商顿时飙高十多个百分点,下手一点都不会留情。 宋默搓搓下巴,又回到铺在桌上的地图前,手指在昂里斯和奇萨之间滑来滑去,很快,包括卡里城,格里兰,还有另外两个地方,都被他划进了圈里。 那里之前属于纳尔逊公爵,在纳尔逊被流放之后,就被国王收了回去,交给了他的大儿子卡拉维。 “卡拉维王子……”宋默喃喃道,要是他没记错,卡里城也是这位王子殿下的领地,现在又得想办法将纳尔逊的领地从他手里弄出来,甭管怎么说,他和这位王子殿下都要掰掰腕子,不,应该说,已经开始了,只不过自己躲在暗处下黑手,王子殿下还没有反应过来。 所以说,领地多了,地盘大了,也不是什么好事,一个没注意,就要被别人挖墙脚。还挖得十分嘿皮。 宋默正看着地图,瑞斯推开门走了进来,刚巧听到卡拉维这个名字,嘴角一勾,“亲爱的,你在说谁?” 宋默看着站在门边的瑞斯,无奈的叹了口气,要求这个魔族进来前敲门,果然是个奢望。不过,至少他不会再悄无声息的出现在自己身后,也算是一种进步? 靠之!这要求也未免太低了! “奇萨的大王子。”宋默勾勾手指,示意瑞斯过来,指着他在地图上划出的那个圆圈说道:“我打算把这几块地方都拿下来,这些都是那个王子的地盘。不能明着抢夺,暗地里行事,总是会有些麻烦。” 瑞斯握住宋默的手,送到嘴边,吻了一下他的手背,“让他消失,不就可以了。” 宋默嘴角抽了抽,消失? “我有不下一百种方法让他彻底消失,不留一丝痕迹。”瑞斯的唇沿着宋默的手背逐渐向上,隔着衬衫的袖子轻轻咬住了他的手腕,“亲爱的,你觉得呢?” 宋默沉默了一会,摇了摇头。 “亲爱的,你太心软了。” “这不是心软不心软的问题。”宋默拧着眉头,一旦纳尔逊登上王位,现在的国王一家肯定不会有好下场,或许国王和他的子女都会死,但他们不能死在自己的手里。 “好吧。”瑞斯耸了耸肩膀,挑起宋默的下巴,在他嘴角落下了一个轻吻,低声说道:“亲爱的,你总有一天会明白,没有必要的慈悲,比彻头彻尾的冷酷,更加残忍。” 宋默不是很能理解瑞斯这番话,也或许是他不愿意理解,总之,宋默下了决心就不会更改。而且,一旦卡拉维死在他的手里这件事传出去,就算不是自己亲自动手,也是个大麻烦。 王室成员之间争权夺利,你给我下毒,我用刀砍你属于内部矛盾,宋默横插一杠子,把卡拉维做掉,则属于外部矛盾。 内部矛盾可以商量,外部矛盾没得商量。 就算纳尔逊没胆子和自己对着干,宋默也得不到什么好处。魔族强大到足以藐视世间的所有规则,宋默不行,他有自己的底线。 “瑞斯,”宋默单手撑在桌子上,身体前倾,另一只手扣在瑞斯的颈后,拉低,抬起头,轻轻含住了瑞斯的嘴唇,将魔族余下的话,都堵在了嘴里。 刚和杰森练习完剑术的纳尔逊,路过门口,鬼使神差的朝室内望了一眼,没有关严的房门,正巧能让他清楚看到室内发生的一切。 黑发的领主,半跪在桌面上,单臂挽着褐发魔族的颈项,眼眸微合,魔族搂住他,低下头,嘴唇沿着宋默的脸颊,滑落至颈窝,细细的啄吻。 衣领被拉开,昂起的颈项扯出了一截优美的弧度,像是交颈的天鹅。 宋默支在桌子上的手,被绿色的藤蔓和黑色的符文包裹,藤蔓和符文互相纠缠撕扯,为本该香艳的一幕,增添了一抹诡异的色彩。 纳尔逊瞬间瞪大了双眼,宋默和瑞斯的关系在整片领地都不是秘密,可之前一直关在小黑屋的纳尔逊,却是第一次亲眼目睹格里兰领主和这个来历不明的魔族单独在一起的样子。 突然,埋首在宋默颈项间的瑞斯仿似不经意的扫过门边,海蓝色的双眼闪过一道血红的光,门后的纳尔逊彷如雷击一般,一种难以言说的恐惧从背后升起,他几乎毫不犹豫的转身就跑。 一路没有停顿的跑回房间,把门锁上,纳尔逊的衬衫已经被冷汗湿透了。 被吓得脸色发白的公爵感到憋屈,这算什么事啊!的确,站在门后那啥的确不是一个贵族应该做出的行为,倒霉催的,为啥要亲热却不关门?!偏偏路过门口的还是他?! 纳尔逊揪着头发,眼前仍不时浮现那双可怕的眼睛,太可怕了,宋默格里兰竟然能和这么恐怖的家伙成为情人,还这样那样,果然不是常人! 不过……这样的格里兰领主能支持自己谋反,自己的赢面应该相当的高吧? 想清楚这些,纳尔逊公爵被瑞斯吓到嗓子眼的心立刻蹦跶回了胸腔,走到桌前拉开抽屉,里面静静躺着三封他早就写好的信,看起来,这些信应该交给格里兰领主了。他有实力,也有能力帮自己摆脱目前的困境,至于之后自己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至少不会比现在更差了。 纳尔逊在房间里为自己做着心里建设,另一边,宋默坚定的推开还想继续下去的瑞斯,系上了衬衣的扣子,对于在桌子上那啥啥,领主表示,他有心理阴影。 “那换个地方?”魔族还不死心,双手支在宋默的身体两边,红唇咬着一粒衬衫的扣子,“我们去床上,恩?” “免谈。”宋默直接按住瑞斯的脸,将他推开,“我还有工作。” 瑞斯叼着被他咬下来的扣子,一脸委屈,宋默看着少了一颗扣子的衬衫,额头冒出一排青筋。 靠之,真属狗的吗?! 不去理会咯吱咯吱咬着扣子的瑞斯,宋默直接拿起外套穿上,一抬手,警告还想靠近的瑞斯,“你要是敢把我外套的扣子咬掉,小心我再用炮轰你!” 瑞斯委屈了,憋屈了,郁闷了,于是乎,爆发了。 汉子再一次变成了妹纸,大大的双眼涌上了泪水,嘟着嘴唇,娇嗔一声:“你是坏人!”拉开门,衣衫不整的泪奔了。 一边泪奔,一边高呼:“宋默格里兰是个大坏蛋!” 上一次瑞丝在深夜泪奔述说委屈,这一次直接在光天化日之下败坏宋默的名声。 宋默僵硬的站在房间中,抬起的手还没有放下,看着大开的房门,整个人都僵化,石化,然后风化了…… 第二次了,特马地第二次了! 有比这家伙更无耻,更不要脸,更雷人的吗? 有吗?! 管家老约翰走进房间,看到已经化成渣渣的领主大人,面无表情的说了一句:“领主大人,需要我帮您解决这个麻烦吗?” 渣渣状的宋默无语的看看管家。 管家了解的点点头,“我了解了,您如果改变主意,随时可以通知我。” 话落,直接转身离开。 几秒过后,一声门外传来了一声巨响,伴随着侍女的惊呼:“管家大人,您怎么把柱子踹断了?!” 紧接着是老约翰冠名堂皇的回答:“因为这柱子太不牢固了。” 渣渣状的宋默:“……” 第105章 半个月后,宋默又收到了哈洛德的来信。 同卡里城执政官纳顿约什的交易进行得很顺利,一共十架投石器,一千五百具弓弩的订单,让宋默赚了不小的一笔,再加上投石器的图纸,纳顿约什几乎将卡里城的税库搬空。 幸好他还记得卡里城是属于奇萨大王子卡拉维的地盘,否则,库房里一枚金币都剩不下。 饶是如此,今年卡里城居民和往来商队的税收,也不得不增加,否则,纳顿根本无法和即将到来的王国税务官交差。 税库里还剩下不到一万枚金币? 开玩笑也要有个限度 就算是最贪婪的执政官,也不会做出这种明显把脑袋往刀下送的蠢事。 事情到此,宋默的计划已经完成了第一步,下一步,哈洛德带领的商队会在卡里城开设一个店铺,有了纳顿这层关系,再加上奥比和西格的战争一触即发,卡里城来往的商队少了很多,城里居民的生活物资出现了紧缺。作为商业城市,卡里人不缺钱,但金币不能当饭吃。这种情况更加方便哈洛德等人行事。帮助他们轻松的在卡里城站稳脚跟。 “武力并不是解决事情的最好办法,毫发无伤的拿下卡里城,才能将它的价值发挥到最大。我要的做的不是一锤子买卖,而是长久的占据这里,直到这里的人忘记卡里城之前曾经属于奇萨,直到他们只记得自己的领主是格里兰。” 哈洛德牢记着宋默的这番话,也不遗余力的执行着。 宋默告诉哈洛德,纳顿约什这个人,是可以拉拢的。约什家族对奇萨国王的忠诚,也有待商榷。纳尔逊公爵写给约什家族现任家主老约什的信,已经通过地精送了出去。 老约什曾经是纳尔逊的老师,这层关系,或许不是纳尔逊联系他的主要原因,但只需要让宋默知道,约什家族是可以挖动的墙角,就足够了。纳尔逊挖下第一锹,宋默帮忙松土,早晚墙上会出现一个大洞。 纳顿约什,卡里城,卡拉维大王子…… 宋默的目光长久凝视着哈洛德的信,手指敲击在桌面上,只要让他找到一个缺口,多米诺骨牌就能产生连锁效应,只要黑炎和西格的国王打起来,卡里城就会成为自己的囊中物。他是不是该给黑炎写封信,督促他要打架就快一点,拖拖拉拉一点也不像他的风格。 如果正被国王的任性弄得焦头烂额的宰相墨菲,知道远在千里之外的宋默有这个打算,不需要多说,绝对暴起咬死这丫的,煽风点火,火上焦油,唯恐天下不乱,太气人了有木有?! 为了将奇萨国王和卡拉维大王子的目光彻底从卡里城引开,宋默还动起了昂里斯失土的主意。 老胡里安仍对失去的土地耿耿于怀,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被人家把家底划拉走三分之一,老胡里安睡觉都睡不安稳。 掐架掐了那么久,双方各有胜负,却从没有失去过如此多的土地。 宋默相信,如果老胡里安的祖宗泉下有知,不从坟墓里跑出来拍死他,也会大巴掌抽飞他一口牙! 太特马地给昂里斯王室丢份了! 老胡里安越是不能放下,宋默就越是能借此大做文章。他和黑炎的合作关系是一层保护伞,老胡里安轻易不会动他,如果他告诉老胡里安,有办法夺回失去的昂里斯土地,即便不是全部,也至少是一半,相信老胡里安绝对不会拒绝和他合作。 作为交换条件,宋默笑着一弹信纸,索要夺回的一部分土地,并不为过吧? “管家,你觉得这个主意如何?”宋默仰头看向站在自己身后的老约翰,曾经跟在老格里兰身边的管家,对老胡里安的了解,肯定比他多,“国王陛下会相信我的诚意吗?” “这不是相信与否的问题。”老约翰微微低下头,看着宋默的双眼,“只要有一丝希望,国王陛下就会抓紧。” “该说上钩?” “也许。” “那么,他会答应我提出的条件吗?” “会。”老约翰的回答没有丝毫的迟疑,“但是,不会是多好的地方。” “也不会比之前的格里兰更差。” 宋默原本也没想着索要多好的土地,他的目标是那些无主地,也就是之前治理这块土地的昂里斯贵族已经被杀死,或者根本没有能力再收回这块地盘。而且,距离格里兰也不能太远。方便他开展地下商业街的建设计划。 宋默从一开始的目的就不在地面上,而是在地下。 无论如何,在自己的地盘里挖洞,和在别人的脚底下掘土,肯定是不一样的。 和平演变卡里城,策反约什家族,和老胡里安合作,将奇萨国王的目光彻底引开……一环扣着一环,哪怕中间的某个环节出现小差错,只要把握住大方向,宋默就有八成把握帮纳尔逊将反旗扯起来,和奇萨国王分庭抗礼,进而将对方赶下台! 当然,目的是明确的,前途是光明的,道路却是曲折的。 “天时地利人和,一个也不能少啊。”宋默自言自语道。 老约翰从头至尾参与了这个计划的制定和施行,不得不承认,领主大人实在是很有“造反”的天赋和才能。格里兰家族世代抗税,却也没有哪个领主能揭竿而起,谋朝篡位。不过,难道是这种大无畏的反抗精神,代代积累下来,才造就了今天的宋默格里兰吗? 老约翰从没想过现在的宋默已经换了芯子,他只能从格里兰家族的血缘基因和教育问题上去找原因。 如果宋默知道老约翰的想法,肯定是大笑三声,格里兰抗税算什么?伟人曾经说过: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 他这样的,只能算是在这种伟大精神的指导下,奋发努力的结果。 哈洛德信里还提到了教会骑士团进入卡里城的消息,宋默看到这里,马上联想到近期地精送来的报告,所有的报告中,都提出了关于教会骑士团和当地教廷异动的消息。 “管家,你怎么看?” 宋默将哈洛德的信递给老约翰,“哈洛德信上说,这些骑士的行动并不隐秘,几乎是大张旗鼓的在找什么东西……” 话没说完,宋默顿了一下,下意识的低下头,看着腰间那柄银白色的佩剑,找东西? 老约翰顺着宋默的目光看去,眼神闪了闪,“您认为呢?” “我……”宋默解开佩剑,放到桌子上,“管家,我想,这大概就是骑士们在找的东西,之一。” 老约翰看着宋默,久久不语。 “你不感到吃惊?” “不。”老约翰一字一句的说道:“有那个魔族在,万事皆有可能。” “……”管家,其实你也是穿的吧? “领主大人,您打算怎么处理这件事?”老约翰将哈洛德的信放下,又指着堆在桌面上的地精报告,“按照这些推测,骑士团这次应该是倾巢出动,几乎每个国家的重要城市,都能看到他们的踪影。教会的灵魂之水曾经出现在格里兰,相信教会马上就会注意到这里。” 宋默突然一拍桌子,站起身,“那就让他们来吧!” “啊?” “反正虱子多了不怕咬!当初我要这柄剑,就没想着能躲开麻烦!而且……” “而且?” 宋默眨眨眼,“你难道不觉得,艾尔特现在的工作量太繁重了吗?” “所以?”这个艾尔特有什么关系? “再抓两三个金色骑士,来为领地的建设添砖加瓦,为艾尔特减负吧!想想看,三个乌龟壳一起张开,那会是多么壮观的景象!” “领主大人,继任的金色骑士,只有一名。” “一名也没关系,两个乌龟壳也不差!” 老约翰当即给异想天开的领主大人跪了。 “领主大人,您难道不再考虑一下吗?这次和上次不一样,一旦和教会骑士团对上,很可能会引来整个教廷的报复。” “不用再考虑了。”宋默大手一挥,“老子都要帮人扯旗造反,武装割据了,教会什么的,谁怕谁!无非是一群搞封建迷信的神棍,老子不惧!” “……”那的确是一群神棍,却是一群能撼动一国国王统治的神棍! “我这就给黑炎写信!” 宋默兴冲冲的拿起笔,老约翰的脑子里还在掰扯神棍和国王的问题,宋默的话题转换得太快,一时还没有反应过来。 “您给奥比国王写信?” “是啊。”宋默拿起笔,刷刷刷下下几行大字,写完了,拎起来往老约翰眼前一放,“我告诉黑炎,教会丢失的圣物,我这里有,如果想再讹那群神棍一笔,可以和我联系。另外劝他要打架就动作快点,着急看热闹外加浑水摸鱼的人伤不起。” “……”领主大人,您确定这封信送出去,奥比国王要攻打的对象不会换成格里兰? 管家的嘴角还在抽,宋默接着说道:“派两个信得过的地精,给哈洛德传个口信,想办法和卡里城的教会骑士搭上线,把他们都弄到格里兰来!再通知各地店铺里的地精,开始传播教会失窃的圣物在格里兰的消息。我就不相信了,那群神棍的打手不上钩!” “您要把他们都引来?” “当然!”宋默咔吧咔吧握着拳头,“来一个,抓一个,来两个,逮一双!来一群,团捕!” “……” 宋默越说越起劲,双眼开始放光,“老子正愁劳动力不足呢,这些直接送货上门的,运费都免了,傻瓜才会放过!” 领地建设需要人,帮纳尔逊谋反也需要人,这些教会骑士都是现成的劳动力和士兵,一旦来了,就一个也别想走! 老约翰感到头疼,很想劝宋默冷静一些,可看宋默这副样子,根本就不会听劝,叹了口气,这是迟来的叛逆期吗? 人类已经不能阻止宋默了,厚积薄发,霸气全露的领主大人,决定彻底走上一条反封建反迷信,誓与教会势力对抗到底的康庄大道了。 老约翰看着宋默,劝说的想法全部熄灭,弯下腰,单手覆在胸前,“如您所愿,领主大人。” “管家,别这么严肃。”宋默走到老约翰面前,笑眯眯的说道:“你应该说,让我们为了伟大的理想和目标,奋勇前进,为了格里兰美好的明天,奋斗终身吧!” 老约翰此刻只有一个想法,格里兰家族的血脉,彻底长歪了,格里兰家族的教育,完全出问题了。他一个字都不想说,也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了。 管家离开后,一阵黑色的风突然平地而起,黑风散去,瑞斯梅尔斯站在了宋默的面前。宋默坐在椅子上,两条长腿交叠着架在桌子上,双手交握,支在胸前,轻哼了一声。 瑞斯没有如以往一般,直接往宋默的身上粘,而是站在宋默对面,眼神复杂的看着他。 “不说话?”宋默斜睨了瑞斯一眼,撇撇嘴,“还是,不知道该说什么?” “……” 见瑞斯还是不出声,宋默干脆收回双腿,单手一撑,跃过桌面,面对瑞斯坐在了桌沿上,一只手挑起瑞斯的下巴,“美人,我照你想的做了,至少要说声谢谢吧?” 瑞斯握住了宋默的手腕,“我并不想……” “少来。”宋默嗤笑了一声,“别和我说你当初把骑士之剑送给我,没有其他目的,骗三岁孩子呢。” “但我没想让你直接和教会彻底对立!” “这我相信。”宋默捏着瑞斯的下巴,看着那双海蓝色的眼睛,“但你不能否认,你是想将我拖下水吧?” “……不否认。” “那不就结了。”宋默晃着一条腿,脚尖碰了碰瑞斯,“当初我收下这柄剑,就没想着能从这些麻烦中脱身,如今,看在我这么自动自觉,英勇献身的份上,你是不是该将真实目的告诉我了?” “目的?” “对啊,”宋默的手沿着瑞斯的下巴,滑过他的颈项,落在他的肩膀上,“从你第一次变成瑞丝,接近我开始,说说看,你到底想做什么?别再和我说喜欢啊,一见钟情这种一听就是谎言的借口,我根本不会相信。” “……你真想知道?” “当然,我问了你不下三次。”宋默抬起头,收起了脸上的笑,“每一次,你的答案都不一样,每一次,你都在说谎。我不想再听任何谎言!” “为什么?” “你还有脸问!”宋默一把拉住了瑞斯的领子,“特马地老子喜欢上一个满口谎言的骗子,糟心不糟心?!我就想听句真话,懂吗?!” 瑞斯沉默了半晌,宋默的神情认真到让他感到了莫名的心慌。直觉告诉他,不能再说谎,否则,等待他,很可能就是万劫不复。 过了很久,瑞斯终于开口说道:“是我用雷劈了你。” “啥?”宋默仿佛见鬼了一样看着瑞斯,想了很多种可能,都没想过,瑞斯一开口会是这句话,反射性问道:“我和你无冤无仇,你干嘛用雷劈我?” “劈死你,取而代之。” 这个人,想杀死他,然后取代他? 抓住瑞斯的手不由自主的松开,下意识的掏出手枪,抵住了瑞斯的额头。 瑞斯不在意抵在额头上的枪,单手搭在了宋默的腰上,眼中渐渐泛起了一抹红光,“我差一点就成功了……现在,我却庆幸自己的失败……” “别想转移话题!”宋默咬牙切齿的说道,握着枪的手用力得几乎要暴起青筋,“说,到底为什么!” “因为这里很特殊,我的父亲,上一代梅尔斯亲王,长眠在这里。” 虾米?! 宋默懵了,紧接着头顶冒出一团氢气,砰啪炸响。 靠之,他老爹“长眠”在这里,他就要用雷劈死自己,这是什么混蛋逻辑?! 第106章 宋默想来想去,也想不明白,一个魔族亲王的长眠,和他儿子用雷劈自己,有什么直接联系。唯一的可能,就是自己的老爹是导致他老爹长眠的主要原因,或者说,自己的老爹直接把他老爹咔嚓掉了? “怎么可能?”瑞斯双手支在宋默的身体两边,几乎将宋默整个人圈在自己的怀里,“我父亲已经长眠一千多年了,那时,你父亲的父亲都还没有出生。” 瑞斯托起宋默的下颌,侧过头,避开他的枪口,在他的脸颊上落下了一个轻吻,“一千七百年前,光明教会的六名大主教,联合魔族中的敌对家族,趁我父亲意外受伤时,无耻的偷袭了他,夺走了他大部分的魔力,封存在教会的圣物里,还想趁机杀死他。” 宋默卡巴卡巴眼睛,这剧情……整个一王子复仇记前传啊……圣物,捏了捏腰间的骑士之剑,就是指这些? “但是,我父亲是那么好杀的吗?”瑞斯一仰头,“魔族的亲王,岂是那些奸邪小人能轻易灭掉的!” 宋默继续咔吧眼睛,再牛气,说到底,不是也“长眠”了吗? “长眠,不等于死亡。” 瑞斯看着宋默,“魔族亲王的力量,不是一般人能够想象的。哪怕被夺走大部分魔力,我的父亲,也只是陷入沉睡,而不会死去。如果他愿意,随时可以醒来。” 宋默摸摸下巴,不对啊,既然知道他老爹没死,为什么不把人弄回去,还一直留在格里兰? “弄不回去。”瑞斯无奈的叹了口气,“我父亲在格里兰长眠并不是秘密,但无论是教会,还是敌对家族,或者是我,都不知道他到底把自己埋在哪里。” 宋默“……” “当年的光明教会,几乎把格里兰所有的土地都翻了一遍,导致这里连续五十多年寸草不生,依旧找不到丝毫踪迹。” 也就是说,他老爹被人围殴得就剩一层血皮,见势不妙,直接挖坑把自己埋了,填上土呼呼大睡,可惜坑挖得太深,土压得太结实,不只让敌人找不到,连他儿子都找不着。 原来这不是王子复仇记,而是寻找魔族亲王的发现之旅吗? 仔细想想,瑞斯应该没骗他,地精和侏儒建造地下城,几乎把格里兰的地底挖空了,野猪洞挖出十几个,芒古蛇也挖出好几条,也没听说挖出个人形生物。 “还是不对。”宋默皱紧了眉头,“像你说的,你父亲既然那么厉害,为什么不撑到家里再睡?总比在一个陌生的地方要好吧?也省得连家人都找不到他。” “吔……”瑞斯顿了顿,脸上闪过一抹尴尬的神色,“事实上,当年我父亲因为和母亲吵架,被母亲揍了一顿,受了伤负气离家,才被教会和敌对家族钻了空子。” “……”原来不只是阴谋诡计,还涉及到家庭暴力。能把魔族亲王揍到离家出走,果然王妃才是大丈夫吗? “就算是这样好了,那和你用雷劈我有毛关系?” 瑞斯将下巴搭在了宋默的肩膀上,“因为只有通过格里兰的直系血脉,才能找到我父亲。” “什么意思?” 瑞斯蹭了蹭宋默的颈窝,“格里兰是没有信仰的土地。” “没有信仰的土地?”宋默将瑞斯从自己的肩膀上拉了起来,“这怎么说?” “这里的人不信仰光明神,也不信仰光明大陆的任何神祗。”瑞斯看着宋默,缓缓说道:“经历过一千七百多年前的那件事,原本富饶的土地被光明教会毁坏殆尽,当年的格里兰人,从领主到领民,再也不信任教会,甚至憎恨毁灭了自己家园,让自己陷入了贫困的教会。” 这点宋默完全可以理解,遭受过强拆的,谁还会对强拆者笑脸相迎?没扔汽油瓶就不错了! 说到底,上代梅尔斯亲王和光明教会,还有掺和到这件事中的魔族,都是罪魁祸首!格里兰就是个无辜遭殃的炮灰! 难怪光明教会的触角一直伸不进格里兰,除了这里穷得让他们不想来扶贫之外,还是因为这里的人压根就不信仰他们的神祗吧?虽然格里兰人不会像祖先那样看到这些神棍就眼眶发青,却也不会给他们什么好脸色。 当然,教会也可以使用强硬手段占领这片土地,可一旦他们这么做了,绝对是犯众怒。本来各国国王和各路诸侯就看这些反政府武装势力很不顺眼,把柄送上门,不借机削他们一顿的是蠢材! 一千七百多年过去,参与过这件事的主教全部去见光明神之后,封存了魔族亲王魔力的圣物,也被供奉在教廷中蒙尘,教会中的神棍们继续腐化堕落,争权夺利,很少再有人提起长眠在格里兰的魔族亲王。 “在我父亲沉睡之前,和当代的格里兰领主,也就是你的祖先,签订了一份契约。” “契约?” “是的,教会并不知道这份契约的存在,可当时追杀我父亲的魔族,却能感到到亲王契约达成时的魔力波动,奇怪的是,他们并没将这件事告诉教会。”瑞斯笑了,“就算是合作,教会和魔族,也永远无法真正的坦诚相对。” “你说的契约……” “这份契约,是直接用血脉来签订的。我父亲将他的一滴血,融入到了格里兰的身体中,只有从格里兰的直系血脉中取出那滴属于魔族亲王的血,才能找到他的长眠之处。而签订契约的格里兰,却并不知道这一切,他只以为,我的父亲,是用五十枚金币,在他的领地中买下了一块墓地。” 五十枚金币,就把自己和子孙后代都给卖掉了? 宋默嘴角抽了抽,这得有多傻缺?! “所以,你用雷劈死我,就是为了抽我的血,然后顶替我的身份,在我的领地里,找你的老爹,顺便找教会那群神棍报仇?” “……” “TNND!”宋默忍到现在的怒火,终于爆发了,“一千七百多年啊!那么多格里兰直系血脉,你干嘛不去劈他们,专盯着我劈?!” 瑞斯:“……”这是重点吗? “重点!” “我今年一千七百九十六岁。” “所以?” “魔族一千八百岁才成年。未成年的魔族,是不能离开魔界的。但是,如果我要继承梅尔斯家族,必须找到我父亲,取回他手中刻有家族徽章的掌权之戒。所以,不得不提前四年离开魔界。” “所以说,我就正好倒霉,恰好赶上?” “……” 宋默目光呆滞的看着瑞斯,未成年?一千七百多岁的未成年?! 特马地自己被一个一千七百多岁的未成年给压了吗?! “你发现雷劈不死我,就说你喜欢我,也是为了留在格里兰,找到你老爹的那滴血吧?” “不!”瑞斯连忙摇头,“我喜欢你,是认真的!” “你觉得,我还能相信你?”宋默扯住瑞斯的领子,“你用雷劈我,我可以原谅。”因为被劈死的根本就不是他,“但你三番两次的骗我,这事可没得商量!” “亲爱的……” “闭嘴!”宋默生平最恨的就是骗子!而且还是顶着一张美人脸装作自己很无辜的骗子!“你想要我的血,我可以给你,但是,”宋默的目光变得冰冷,“你必须用等价的东西来换!” 说着,宋默抽出了腰间的骑士之剑,横在手腕上,“瑞斯梅尔斯,你要不要和我做这笔交易?” “宋默格里兰!”瑞斯突然发出了一声低吼,宋默被剑抵住的手臂上,顿时涌起了无数的黑色符文,将他的手臂牢牢包裹住,下一刻,手中的剑被打落在地,整个人被瑞斯抱进了怀里。 “去他的交易!”瑞斯埋首在宋默的肩颈,急切的亲吻着他的脸颊和耳际,“我喜欢你!我真的喜欢你!” 有些无措的声音,第一次变得慌乱的魔族,宋默垂下双眼,缓缓的勾起了嘴角。 骗了他,还想有好日子过?! 喜欢上瑞斯是个意外,但意外已经发生了,宋默不可能当不存在。 可他必须让这个魔族受到教训,让他知道,敢骗自己,代价可是很大的。之前的帐,要一点一点算清楚,不榨干这个家伙的剩余价值,他就不是宋默! 就在这时,窗外突然出来了一阵惊呼, 宋默一记窝心脚踹开瑞斯,奇怪的回头看了一眼,只是一眼,下巴掉在地上了。 宋默揉揉眼睛,确定自己不是错觉,杰森和几个全身披挂的格里兰汉子,正在天上飞?! 再仔细看看,这些汉子手里,都抓着一株芋头,芋头植株上的两片大叶子,像是飞机螺旋桨一样嗡嗡嗡的转动着,下边被吊着的汉子,随着嗡嗡声忽上忽下,忽左忽右,体验到了过山车一般的刺激和快感。 紧接着,植株下长着的芋头,开始一个接着一个炸裂。 宋默坐不住了,立刻拉开落地窗,刚扯开嗓子,想让领民们去拿袋子和绳子,系上钩子把芋头拉住救人,不想一个芋头突然朝他直线飞来,没等宋默反应过来,直接炸裂…… 远在卡里城的哈洛德,收到宋默的回信和投石器图纸之后,立刻联系了纳顿约什,卡里城中突然出现的教会骑士团让哈洛德的行动变得缩手缩脚,他不确定这些骑士是否能认出自己,但和他同行的前修士杰拉却认出了其中两个红色骑士,在没有分到哈洛德手下之前,杰拉曾经同他们在一个分教廷中共事过。 “杰拉,这几天你也要小心,尽量不要露面。交易图纸的事情,交给我和图罗。”哈洛德顿了顿,接着说道:“图罗,见到纳顿之后,你不要说话,只需要点头或者摇头就行了,明白?” “明白。” 经历过格里兰的“风风雨雨”和“艰苦岁月”,图罗再也不是当初在萨比森王城外打劫和捡漏的傻大个了。 “还有一件事,”哈洛德将宋默的来信摊开在众人面前,“领主大人还吩咐我们,要将这个消息散布出去。” 众人的目光同时集中到面前的信纸上,修士们都是识字的,强森和图罗也参加过宋默举办的扫盲班,勉强能读写,看到信上的内容,不由得愣住了。 “教会失窃的圣物,在格里兰?” “记住了吗?”哈洛德将信收走,放到蜡烛边上,一点点看着信纸燃烧殆尽,“在商队中找几个机灵人,不要动用地精,他们还有另外的事情做,最好先将消息透露给其他的商队,由他们把消息传到纳顿和骑士团的耳朵里。” “明白。” 同样的情景,也发生在大陆各处由地精和侏儒掌管的店铺中。 地精们和侏儒们接到宋默的命令就立刻行动起来,不出一个星期,关于圣物的流言就沸沸扬扬的传播开来。 黑炎是在出发前往边境前一天收到了宋默的来信,看到宋默信上的内容,黑炎挑起了一边的眉毛。宰相墨菲看着黑炎脸上的表情,不知为何,有了一种不太妙的预感。 同一时间,约什家族的现任家主老约什,昂里斯的国王老胡里安,案头分别摆上了纳尔逊和宋默的来信。 老约什静静在房间中思考了一个下午,仍没有下定决心,老胡里安却在看完宋默以领主身份呈递的书信之后,立刻给他写了回信。 各人反应不同,却都清楚一件事,搅乱光明大陆的风,就要刮起来了。 第107章 宋默被炸裂的芋头粉喷了满头满脸。 擦掉黏在眼皮上的粉末,一股甜香的味道瞬间涌进鼻端,不停刺激着领主大人的味蕾。忍不住将沾着芋头粉的手指送进嘴里,舔舔,顿时,眼睛亮了。 这甜度,这口感,特级小麦粉都比不上! 这还是芋头吗? 就在宋默发愣的时候,天空中再度出现了变化,刚刚还吊着格里兰汉子们在空中玩过山车游戏的芋头,列队朝站在窗口的宋默气势汹汹的冲了过来! 那气势,那规模,堪比F15轰炸机! 嗡嗡声中,宋默的脸变白了,会死人的!就算没被炸死,也会被压死,甚至是呛死! 无论如何,各种死! 他没得罪这群芋头吧? 领民们也被突然开始集中轰炸的芋头弄懵了,看到领主陷入险境,马上奋不顾身的向前冲,一边冲,一边大喊:“领主大人,我们来救你!” 说着抡起了胳膊,将手里的刀剑,斧子,菜刀,石头,凡是能找到的,全都朝空中的芋头扔,唯一的目的就是把芋头通通从空中砸下来! 至于会不会砸到芋头下挂着的人……为了领主大人受伤,全家光荣!这些汉子,就差直接挥舞着手臂大吼:“来,朝这里砸!向我开炮!” 领民们瞄准的是芋头,芋头却不会乖乖等在原地被砸,于是,芋头躲开了,领主大人悲剧了。 宋默惊险的躲开一块比成年人拳头还大的石头,转头又避开一把长剑,没等松口气,嗖嗖两声,靠之,连弩箭都都有?! 宋默的脸色从苍白直接升级到了惨白,这是救人还是谋杀?!他们想趁机干掉他,推翻封建资产阶级的统治,建立XXXX社会不成?! 眼睁睁的看着弩箭朝自己飞来,宋默想躲,却压根躲不开。他不是瑞斯和杰里斯这样的非人类,武力值不够高啊亲! 突然,一道黑色符文挡在了宋默的身前,朝他飞来的弩箭像被一堵透明的墙壁挡住,再不能前进分毫,纷纷落在了地上。几条绿色的藤蔓瞬间从宋默的手臂上飞出,织成了一面绿色的盾牌,直接帮宋默挡住了芋头的攻击。 看到这一幕的领民们对宋默的崇拜之情立刻上升了一百五十个百分点,领主大人威武霸气! 宋默眨眨眼,看看符文,戳戳藤蔓,这算是,系统奖励? 见领民们似乎还想扔兵器,立刻大吼:“都给老子住手!” 话落,单手撑在窗台上,直接从二楼跳了下来!手臂上的藤蔓瞬间飞出缠绕在窗边的栏杆上,保护他安全下落。 靠在墙边的瑞斯被宋默突来的举动吓了一跳,紧跟着宋默从窗口跳了下去,一把将宋默搂在怀里,落在地上,“你太乱来了!” 宋默没理瑞斯,推开他,用袖子擦掉脸上的芋头粉,见空中的芋头又朝他飞了过来,立刻转身就跑! 领主在飞奔,芋头在紧追,领民们挥舞着兵器紧随其后。 三个梯队,开始了一场环绕格里兰的马拉松运动。 宋默觉得,自己身上肯定外挂了群嘲功能,把芋头的仇恨值都拉了过来,否则,这些芋头干嘛只追着他炸?! 宋默不是无头苍蝇似的乱跑,他直接朝地瓜田跑了过去,大米和玉米种得近了些就要打架,地瓜和芋头肯定也是王不见王。 结果证明,领主大人的智慧是经得起事实考验的。 如果说大米和玉米是打了X年的两伊,那地瓜和芋头就是冷战时期的北极熊和山姆大叔。 碰上了,死掐! 宋默拼着自己被地瓜抽飞的代价,成功祸水东移。看着挥舞细藤的地瓜同轰炸机一般的芋头掐在一起,宋大领主直接坐到了地上,一边喘着粗气,一边感叹,活着可真不易啊…… 瑞斯走到宋默身边,单膝跪下,单手覆在宋默的额头,一股沁凉的气息从瑞斯的掌心流出,涌入了宋默的身体。 几乎要炸裂的肺不再火辣辣的疼,粗重的呼吸声逐渐平缓,宋默干脆闭上双眼,呈大字型躺在了地上,“谢谢。” “……不用。” 宋默这样和他道谢,反倒让瑞斯觉得憋闷,仿佛他和宋默之间的距离一下子就被拉开了,明明之前,这个人还会大咧咧的找他帮忙,一夕之间,却客气得像是陌生人一样。 瑞斯梅尔斯,第一次有了心痛的感觉。 宋默眼皮掀开一条缝,看着一边的瑞斯,撇撇嘴,只是简单的一句道谢,顺口说出来而已,用得着这样吗? 宋默的确对瑞斯骗他的事情很生气,早晚都会找补回来,却没打算和这个魔族老死不相往来。毕竟,他还喜欢这个一千七百多岁的未成年。 单臂撑起身体,拉过瑞斯的头发,在他的脸上亲了一口,“别胡思乱想,我不是那样的人。就算要和你算账,我更喜欢直接动手。”精神攻击什么的,宋大领主表示,那不是他的长项。 瑞斯摸着刚刚被宋默亲过的地方,眨眨眼,脸又红了。 宋默默默的转过头,咬紧牙关,打死他也不承认,瑞斯现在表情,真特马地萌得他心肝直颤。未成年什么的,魔族什么的,果然太讨厌了! 宋默领主,成功的傲娇了…… 管家老约翰看着宋默和瑞斯相处的情形,眼神闪了闪,走上前,对宋默说道:“领主大人,接下来该怎么处理?” “啊?”宋默仰起头,有片刻的不解。 “芋头。”老约翰指着正打得不可开交的地瓜和芋头,高大的地瓜被芋头炸得坑坑洼洼,芋头也被地瓜抽得晕头转向,谁都没占到什么便宜。 “啊,这个!”宋默不好意思的抓抓头,怎么把正事给忘了,“让大家去拿袋子,把芋头粉都收起来,再找几个小一点的袋子,用铁丝弯成圈,绑在棍子上,把还没爆的芋头,类似那些,都套起来。” 管家点点头,这的确是个好办法。转身召集领民,不经意间扫过瑞斯,魔族似有所觉,看向老约翰,却只看到了管家挺直的背影。 “怎么了?” “没有。”瑞斯摇了摇头,垂下了眼帘。 领民们得到命令,立刻行动起来,宋默又问了看守芋头田的人,这些芋头到底是怎么回事。得知芋头田之前一切正常,这些芋头只是突然之间,就从地里飞上了天。一开始,这些芋头飞的都不太高,距离近的人,第一反应都是想把这些芋头抓下来,哪能想到,这些家伙突然从老爷机变成了喷气机……于是,就出现了宋默之前看到的那一幕。 宋默摸摸下巴,看来他料得没错,果然最后出场的,才是隐藏的大BOSS啊。 说起BOSS,宋默又想起了黑炎。老胡里安那里不用担心,黑炎那边……不知道这头大肚子龙这次会不会为了金币主动把爪子伸进绳套里?应该会吧…… 被宋默惦记的黑炎,此刻已经抵达了奥比边境,迎接他的,是西格国王羯罗率领的大军。 奥比和西格,光明大陆上同样强大富有的两个王国。 黑炎与羯罗,两个同样让人闻风丧胆的可怕男人,面对着足以一战的对手,胸中同时涌起了一股滔天的战意。 同黑炎相比,羯罗更像是古老书卷中描绘的英伟国王。 他高大,强壮,厚实的胸膛撑起了坚硬的铠甲,手臂鼓起的肌肉昭示着无可匹敌的力量,刀劈斧凿一般的轮廓,粗重的眉毛,整张脸称不上英俊,却充满了男子气概。他的敌人,或者说,所有敢与他为敌的人,都已经死在了他的斧下。 看到对面的黑炎,羯罗突然哈哈大笑起来,“黑炎,奥比的国王!你娇弱得像一个姑娘!” 羯罗的话无疑是一种羞辱,西格的士兵们开始大声鼓噪,长枪锤击着地面,重剑敲击着盾牌,铿锵声中,带着不可一世的骄傲。 黑炎胯下的奥萨非焦躁的喷着气,额头正中的独角顶破了战马的铠甲,锋锐的尖角,随时可以夺走敌人的性命。 黑炎拍着奥萨非的脖子,风吹起他黑色的长发,金色的双眼,闪过一道嗜血的光芒。 骄傲的巨龙,不允许蝼蚁的玷污! 西格士兵的鼓噪声仍在继续,奥比的士兵却保持着静默,一种可怕的静默。他们像是一把把等待出鞘染血的利剑,在沉默中等待战争开始的那一刻。 渐渐的,西格士兵停下了手中的动作,闭上了嘴。西格人同奥比人一样能征善战,他们对危险的直觉,如野兽一般精准。 这些一身黑甲的沉默的奥比人,让西格人感受到了危险。 带着血腥味的危险。 羯罗皱起了两道浓眉,举起了手中的战斧,悠长低沉的号角声在平原上中响起。 黑炎缓缓勾起了一边的唇角,长剑出鞘,奥比人的号角声,同样响起。 号角手们仿佛要将胸腔中的最后一丝空气挤出耗尽,用古老的声音昭示王军的战意。 号角声中,两位国王,同时下达了攻击的命令。 没有人选择防守,在一望无际的空旷平原中,奥比和西格的骑兵,将展开一场面对面的,绝对力量与强横的碰撞。 马蹄声震动大地,男人们的吼声响彻天际,从空中飞过的苍鹰,俯视大地,可见两道如奔腾河水一般的洪流,猛烈的撞到了一起。 战马的嘶鸣,士兵的怒吼,利刃划破盔甲,夺去生命的悲叹,仿佛在古老的琴弦上奏出一曲杀戮与勇气染就的哀歌。喷溅的鲜血,如一朵朵盛开在苍茫大地上的花朵,血腥绽放。 奥比人,西格人,势均力敌。 黑炎举起了手,他身后的队伍突然如潮水般分开,十几架巨大的投石器被推了出来。远处的西格人看到这一幕,愕然的瞪大了双眼。 奥比人疯了吗? 这个距离,投掷出的石块,会直接砸到战场正中! 难道奥比人已经疯狂到连自己人都不顾及了吗?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西格人的惊愕变成了恐慌,奥比人操控着巨大的投石器,随着轰然巨响,巨大的石块与填充了火药的炮弹,直接砸进了战场后方的西格阵营中! 一个炮弹,甚至在距离羯罗不到十米的地方炸裂,飞溅的铁片,划破了国王的额头,鲜红的血,染红了羯罗的面庞。 “陛下!” 西格后方的阵营出现了瞬间的混乱,影响到了在战场中的士兵。天平开始向奥比一方倾斜。 势均力敌的战况,即将被打破。 黑炎眯起了眼睛,高举起手中的长剑,用力一挥,剑尖直指远处的西格国王! 悠扬的号角声再度响起,奥萨非扬起前蹄,发出了阵阵嘶鸣,风将国王的声音传遍战场的每一个角落:“杀!” 双眼被杀戮染红的士兵们,紧随着他们的国王,如拍岸的巨浪一般,冲向了战场。 对面的羯罗一把推开给自己治疗的医官,举起战斧,大吼一声:“杀!” 西格人的勇气不会输给任何人,战场上,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就在奥比和西格的大军厮杀在一起时,谁也没发现,距离战场大概五百米的地方,一个褐黄色的土堆后,趴着两个地精。 “打起来了。”其中一个地精说道。 “恩。” “可以通知哈洛德大人了。” “不用等他们分出胜负吗?” “笨啊你,”地精敲了同伴一下,“不管谁胜谁负,对哈洛德大人的计划都不会有影响的。” “是吗?” “哈洛德大人这么说的。”地精抓抓头,“总之,我们马上回卡里城。” “不用留一个人守在这里?” “你想留下?” “不想。” “那还废话什么?” 两个地精商议好,掉头钻进了事先挖好的地道,地道口用伪装好的木板盖上,谁也不会发现这里之前曾经有地精来过。 哈洛德比纳顿约什先一步得到奥比和西格开战的消息,还留在卡里城的格里兰人同时欢呼起来,随即不约而同的捂住了自己的嘴,不能笑,不能叫,会被发现的。 哈洛德等众人安静下来,开口说道:“相信执政官大人已经坐不住了,这是个好机会。” “要我说,干脆直接宰了他。”图罗用手对着脖子抹了一下,“反正金币已经到手了,做了他,直接推给奥比或者西格人。” “不能这么做。”哈洛德摇摇头,“领主大人的意思是把卡里城完全拿下来,杀掉纳顿,还会有新的执政官,必须留着他。” 图罗拍了拍自己的光头,“忘记了,一时兴起。” 其他人都善意了笑了两声。 计划进行到这里,大家心中都憋了一股劲,不免都有些焦躁。 “越是到了事情最后,越需要冷静。”哈洛德收起了脸上的笑容,对众人说道:“大家必须服从命令,如果任何人敢擅自行动,哪怕让事情出现一点差错,我也会让他知道,后果有多么严重!” 哈洛德刻意加重了语气,虽然没有疾言厉色,却让众人一凛,发热的头脑开始冷静下来。 是啊,计划还没有成功,现在还不是高兴的时候。 执政官府邸中的纳顿约什的确如哈洛德所想的,如热锅上的蚂蚁一般坐立不安。奥比和西格的战争已经开始,无论谁胜谁负,卡里城恐怕都会遭受到一场洗劫。 卡拉维王子答应的军队还没有抵达,或者说,根本就不会来了。纳顿和远在王城的王子一样,都很清楚,送再多的军队到卡里城,也只有给人家杀的份。 奥比和西格,无论哪个国家,都不是奇萨能够抗衡的,唯一的选择,就是让城里的人再牺牲一次,反正卡里城遇到这种事也不是一次两次,应该已经习惯了。 人死光了不要紧,再从其他地方迁入,城破了也没关系,重建就可以。只要这块地盘还在自己手里,就万事大吉。 这真的是量奇萨之金币,结友邦之欢心。 卡拉维王子可以这么想,奇萨国王也可以这么想,但纳顿约什不能这么想! 王子和国王远在千里之外,“友邦”的刀却架在他的脖子上!执政官是无论如何不能离开卡里城的,哪怕被杀死在这里,就像他的前任迈法一样,也代表卡里城仍属于奇萨。一旦纳顿离开卡里城,就意味着着奇萨放弃了这里,那么,无论哪个国家的士兵进驻卡里城,这里都会成为别人的土地。 卡拉维王子不会允许纳顿这么做。 和哈洛德交易的投石器已经安放到了城墙上,买来的投石器图纸却没有任何用处,找不到工匠和材料,根本来不及制造。纳顿有些后悔,早知道,买图纸做什么,买图纸的钱,足够再买十多架投石器和几千把单发弓弩了。 突然,纳顿的脚步停了下来,他想起了上次见面,哈洛德隐晦的示意。 那个看起来更像是个贵族的商人,满含深意的一句话,突然占据了他的脑海:“执政官大人,生命,比什么都重要,您觉得呢?” 生命,比什么都重要? “我们做的生意,比您能够想象的,还要多得多。” 当时纳顿不明白哈洛德的意思,现在回想一下,哈洛德是不是在暗示他,可以帮助他摆脱目前的困境? 不,一个商人,不可能有这种力量。那么,是什么? 纳顿的眼神变得晦暗不明,如果他之前还想着为卡拉维王子守住卡里城的话,在王子开始拖延派遣驻兵,甚至连购买武器的款项都不愿意拨付后,纳顿的忠诚,已经开始产生了动摇。 就像那个商人说的,生命,比什么都重要。 您说的,王子殿下? 纳顿打定了主意。 半个小时后,一辆马车从执政官府邸中驶出,朝哈洛德商队的驻地驶去。 第108章 哈洛德设想过纳顿约什的各种反应,却没想到,他会亲自来见自己。这是否意味着,他已经猜到了自己之前的暗示? “哈洛德,该怎么办?” 对于纳顿约什的到来,商队中的众人反应不一,有人认为这是个好机会,可以彻底将他拉拢过来,也有人认为这很可能是一种试探,最好谨慎行事。 哈洛德沉吟片刻,决定先见到纳顿再说。 “无论执政官大人此行的目的是什么,都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哈洛德顿了顿,“他和卡里城的领主,奇萨王国的卡拉维王子之间,已经出现了裂痕。” 哈洛德的话让众人茅塞顿开,的确,这样就很容易解释纳顿约什为何要亲自到访,他没有别的选择。卡拉维王子已经放弃了他,想再用一条执政官的性命,来将卡里城保留在奇萨的版图上。 对于习惯了外国大兵三天两头来打秋风,已经麻木了的卡里人来说,之前是奥比和萨比森的军队,现在换成了奥比和西格,就像是一场接力比赛,不管选手是谁,卡里城都在横过终点线的绳子上。没什么不同。可对于执政官纳顿来说,却是要命的事。 他还有美好的未来,不想为了一个小城,还是属于别人的小城,把自己的命搭上。 作为光明教会见习主教,并被重点培养的哈洛德,对这种摆不上台面的东西一清二楚。 只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卡拉维王子竟然会如此轻易的就放弃纳顿约什。这个人虽然在某些方面愚蠢了些,但执政能力和政治手腕却是一流,他背后还站着大贵族约什家族,卡拉维王子难道不担心约什家族会反咬他一口,还是说,他太过于相信自己王位第一继承人的身份?要知道,除了王子,公主也是有王位继承权的。何况他不只有一个年满十六岁的妹妹,还有不久前刚刚出生的弟弟! 再加上在领主大人庇护下的纳尔逊公爵……哈洛德几乎可以预见,不需要领主大人出手,卡拉维王子的第一继承人身份,就已经岌岌可危了。 “杰拉,和我一起去见执政官大人。” 哈洛德站起身,走到镜子前,整理了一下仪表,这是每个曾在光明教会中“工作”和“学习”过的修士日积月累形成的习惯之一。 无论他们内部如何腐朽龌龊,光明教会呈现给世人的形象,总是光鲜亮丽的。 作为一个神棍,尤其是一个合格的神棍,永远不能将邋遢或者不够好的一面暴露在别人面前。 因为哈洛德的这个习惯,纳顿约什还曾错以为他是个贵族,而且是家境不错的贵族,绝对不是那种穷得叮当响,还硬撑着面子的家伙。 如果宋默知道纳顿的这种想法,估计不会再想着拉拢他,而是直接拔枪突突了这家伙。无论从哪个角度看,纳顿都像是在影射之前的宋默格里兰。 穷得叮当响……靠之,这叫性格! 再说,老子现在有钱了!早晚有金币砸死丫的! 纳顿约什等了不到片刻,满面笑容的哈洛德就推门走进了房间,见到略显不自在,却掩饰不住急迫的纳顿,哈洛德脸上的笑意加深了。执政官大人真的已经成了热锅上的蚂蚁,哪怕有一丝生机,他也会牢牢的抓住! “执政官大人,日安。”哈洛德笑容可掬的向哈罗德行礼问好,“见到您很高兴。” 杰拉站在哈洛德的身后,仔细观察着纳顿约什脸上的每一个表情,在纳顿回礼,并且开口说出自己的来意之后,杰拉不由自主的看向哈洛德,全部让他料对了。 这位执政官大人,被他们拉拢过来的可能性,高达百分之八十以上,只要将条件摆出来,他背叛卡拉维绝对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看着哈洛德同纳顿约什交谈,从隐晦的暗示过渡到了明示,就差直接讨价还价,杰拉的眼角不着痕迹的抽了一下,果然,这就是哈洛德大人能成为见习主教,而他们几个只能呆在修士的位置上长草的原因吗? 就像领主大人说的,武功高超,干不过菜刀,埋头苦干,比不上扯淡。 神棍,靠的就是一张嘴皮子。 想到这里,杰拉突然给自己囧到了。他怎么能说“神棍”这个词,这和乌龟骂王八有什么区别? 哈洛德在和纳顿谈话的间隙,扫了杰拉一眼,杰拉马上一凛,将倾斜过九十度的思维歘的拉了回来。 哈洛德不再看他,而是继续和纳顿说道:“执政官大人,这是我所有的诚意,您可以自己考虑一下。”顿了顿,接着说道:“为一个轻易将自己推入死路的人尽忠到底,您觉得,值得吗?” “……” “您忠诚于奇萨国王。卡拉维王子,还只是王子。王位继承人,不是只有他一个……” 哈洛德没有继续说下去,纳顿脸上犹豫的神情却一点一点在消失,哈洛德确定,他动心了,不需要考虑太长时间,他就会答应自己的条件。况且,也没有太长时间给他考虑,奥比和西格之间的战争,不会持续太久,两个光明大陆上数一数二的强国,根本不可能轻易将另外一个国家彻底灭掉。奥比能将萨比森灭国,也是经过了几代国王的“努力”。很快战争就会结束,如果纳顿继续犹豫,悬在他脖子上的刀,早晚都会落下来。 纳顿没有马上答应哈洛德提出的条件,借口还要考虑一下,离开了商队驻地。 哈洛德看着马车远去,转过身,对一直站在自己身后,没有出声的杰拉说道:“杰拉,这里马上就要属于格里兰,我们的领主大人了。” 杰拉看着哈洛德。 “我人生中做的最正确的一件事,就是带领大家离开光明教会,投奔宋默格里兰。”哈洛德笑了,英俊的面孔,染上了野心的色彩,“没有任何人能阻挡他的脚步,他的决心,智慧,勇气,他广阔的心胸,出人意料的行事手段,哪怕是一国的国王,都拍马不及。我们的领主大人,早晚会扬名整个光明大陆。” “你这样认为吗?” “是的,我希望你也这样认为。”哈洛德收起了脸上的笑容,“任何人都无法阻挡他前进的脚步,格里兰的版图,将会不断扩大,我确信,跟随他,我们将见到以往不曾见过,或许都不曾想象过的风景。” 哈洛德走过杰拉身边,单手搭在杰拉的肩膀上,拍了拍,“我们效忠的是领主大人。”哈洛德收回手,“记住我的话,杰拉。你跟随我的时间最长,我才对你说这番话,明白吗?” 哈洛德走远了,杰拉仍站在原地,握紧了拳头,良久之后,抬起头,眼中的迷茫完全消失不见,迈开脚步,紧跟在了哈洛德的身后。 如果之前杰拉只是因为被宋默的言行所感动,那么,在哈洛德的这番话之后,杰拉已经不会再选择第二条路。 习惯了教会中勾心斗角阴谋诡计的修士,喜欢寻找刺激的修士,将彻底把自己绑到格里兰这部战车上,把自己全部的忠诚都献给宋默格里兰。 宋默并不知道卡里城正在发生什么,他正对着昂里斯国王老胡里安的回信运气。看了三遍信上的内容,宋默直接将信纸撕成了碎片,扔到地上,还不解气的踩了两脚。 靠之!连两块土地都不愿意出让,就想用五千金币打发自己,亏他想得出来! 宋默发泄完了,坐到椅子上,单手撑着额头,揉了揉太阳穴,果然,和这些政治老油条打交道,自己还是嫩了点。难怪当初老格里兰能把违法抗税弄成合法抗税,小格里兰却要给税务官几枚银币当车马费。 手段不行啊。 宋默皱着眉头,老胡里安这里,是他之前没想到的。的确,扯着黑炎这张龙皮,老胡里安不能把他怎么样,也不敢对他怎么样,却不代表他不会和自己玩手段。 “大意了……”宋默喃喃自语道:“太想当然了,真把人家当蠢货吗?蠢货能在打了败仗,丢了那么多土地后,还在王位上坐这么稳吗,别看是个老皱巴,到底是摸爬滚打了这么多年……” 老约翰站在一边,听着宋默的自言自语,不由自主的皱紧了眉头,这都是什么跟什么? “领主大人,请注意涵养。” 管家已经不期待宋默某天良心发现,把丢到墙角种蘑菇的贵族风范捡起来,至少说话上要注意一点吧?他是贵族,不是莽夫,不是什么话都能随便说的。 还老皱巴…… 就算他们都对国王老胡里安的观感不太好,也不代表这个词能随便用在一个国王的身上,何况宋默还是这个皱巴国王统治下的一个领主。 老约翰看着宋默的眼神像要在他身上戳两个窟窿,宋默却浑然不觉,他正为自己之前的大意苦恼。老胡里安还真是个一毛不拔!两块领地而已,而且现在还不在他的手里,就要斤斤计较了! 宋默可以想象,真将这些土地夺回来之后,恐怕答应的五千金币都不会送到自己手里。 到时,还真的扯旗造反?再加上纳尔逊,岂不是要两线作战? 想当初,不可一世的小胡子挑战两线的结果是干脆利落的被揍趴下,最终给了自己一粒花生米……宋默打了个激灵,不成,两线作战什么的,风险太大了。 但是,真要让那个老皱巴白白占便宜? 宋默不甘心。 哪怕他不甘心,也没太好的办法。就算他中途罢手,老胡里安也会自己来,一国国王能调动的资源,比起一个领主来,实在是多得太多。 “管家,我是个笨蛋,骄傲自满害死人啊……” 宋默趴在桌子上,抓着自己的头发,老约翰也看过了国王的信,对于老胡里安,他比宋默了解得更多。从他刚出生,到他坐上王位,一直到现在。 这个家伙的确是不好对付,但宋默也不需要如此为难。 “领主大人,您可以将这件事,交给魔族。” “瑞斯?” “是的。”老约翰点点头,“魔族最擅长的,就是迷惑人心。” 宋默眨眨眼,“你是说,让瑞斯去X诱一下老皱巴,把土地给我?” “……” “这不行!”宋默一拍桌子,“那是我的人!” 老约翰的额头蹦起了一排青筋,他什么时候说让瑞斯梅尔斯去X诱老胡里安了?! “不是?”宋默怀疑的看着老约翰,“管家,是你说魔族最擅长迷惑人心的。” “领主大人,我的意思是,将占据这两块领地的事情,交给魔族来办。”老约翰揉了揉额角,头疼啊,该开窍的时候不开窍,不该开窍的时候乱开窍,这倒霉孩子! “你是说,抢地盘?” “是,抢地盘。” “可是……” “您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在奇萨国内掀起混乱,将奇萨掌权者的目光从卡里城引开,另外为纳尔逊夺取王位的计划铺路,不是吗?” “是这样没错。” “那么,主要实行者是您还是老胡里安有什么区别?就算他不答应将这两块领地给您,您也可以自己抢不是吗?”管家的声音没有太大的起伏,却轻易的安抚了宋默有些焦躁的情绪,“交给魔族去做,国王不会发现任何蛛丝马迹,也没办法追究您的责任,到时,你还可以向他索要五千金币,何乐而不为?” 宋默搓了搓下巴,不用自己动手抢地盘,还能白得五千金币,也能达成目的,听起来的确不错,但是,瑞斯……不知为何,宋默还是觉得有些别扭。 “如果您对某个人生气,最好的算账办法,就是利用他,将他利用得一点渣都不剩。” 老约翰突然说出了这样几句话,宋默诧异的看着自己的管家,“管家,这真不像是你会说的话。” 老约翰直起身,整了整衣领,“没什么好奇怪的,有领主大人作为表率,身为管家的我,也必须与时俱进,想您所想,急您所急。” 宋默张张嘴,眨眨眼,这是在表达对他的衷心,还是间接的讽刺他? 奥比和西格大军的第一场战斗已经结束。 奥比军队出其不意的使用了投石器,给予了西格大军重创,但西格人毕竟身经百战,短暂的慌乱之后,开始了顽强抵抗,虽然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却也没让奥比军队占到太多便宜。 嘲笑黑炎的羯罗第一次和巨龙国王正面遭遇,就险些被黑炎砍掉一条胳膊。等到入夜休战,双方收兵,清点伤亡,都对自己的敌人有了一个新的认识。 羯罗在王帐中包扎伤口,对黑炎恨得咬牙切齿。 黑炎却毫发无伤,一边咯吱咯吱咬着玉米糖,一边给宋默写回信。对于巨龙来说,打架和赚金币,一个都不能少! 至于再一次被宋默和黑炎同时盯上的光明教会,真的要自求多福了。 光明神在这个时候,已经不管用了…… 第109章 “失窃的圣物,在格里兰?” 宋默一手打造的,关于圣物的流言迅速传播开后,教廷的反应相当快,不出三天,就查到了流言的源头。 地精和侏儒驻守的店铺,开始出现大量由修士伪装的,刺探消息的家伙。拙劣的伪装瞒不过地精和侏儒的双眼,却没有被拆穿。相反,地精和侏儒十分配合这些修士,几乎是有问必答,仿佛根本就不知道他们的真实目的。 只不过,在刺探消息的同时,这些家伙也必须花点钱,天下哪有白痴的午餐,不是吗? “是一个商队。我也是从那个商队的口中听到这个消息的。”地精将一小袋糖果交给了刺探情报的家伙,“一百五十枚金币。” 话说,这个家伙已经是一周内第四次上门了,每次的打扮和说辞都不一样,难道他真的以为贴上一脸大胡子,他们就认不出他了?就算换张皮,也别想骗过地精的双眼!这样的冤大头,不宰一刀,切下一块肥膘,实在是说不过去。于是,每次这个修士走进店铺,地精和侏儒接待他都是万分的热情,凡是店里的“高档”商品,除了武器之外,地精几乎都向他推荐了一遍。 伪装成富商的修士也很干脆,不管葡萄酒还是糖果,只要是觉得不错,都当即买下,痛快给钱。打探消息也是工作,在这里花费的金币都可以走公帐,找主教大人报销。而买到的东西,却可以自己消化。 所谓公款吃喝,就是要只选贵的,不管对的。什么贵买什么,什么贵吃什么。 况且买回去的东西他也没有独吞,顶头上司那里,都已经打点好了,两瓶葡萄酒,一袋玉米糖,不是白送的。 况且,只要能得到有用的消息,这点钱教会根本不会放在眼里。 教会之所以这么做,也是万不得已。 如果是其他地方,不管消息准确与否,骑士团当天就杀过去了,可格里兰……一个骑士团被团灭,连金色骑士艾尔特也没能逃出生天,这让主教大人们痛心疾首之余,不得不谨慎行事。丢掉一个骑士团还可以说是不知情,粗心大意,如果再吃一次亏,那就是自己的脑袋有问题了。 于是,在查寻关于圣物流言的同时,有关格里兰的消息也接二连三的送到主教大人们的面前。 据说,之前还穷得叮当响的宋默格里兰,突然一夜暴富,成了有钱人! 据说,变得有钱的宋默格里兰,从事的是贩卖人口,走私武器,制黄贩黄的不正当生意! 据说,宋默格里兰背后还有一个强大的靠山,就是奥比国王! 据说,这个靠山在宋默格里兰的不正当生意中也掺了一脚,每个月都能得到丰厚的利润! 据说:奥比发动对西格的战争,为的就是给宋默格里兰提供丰厚的货源…… 种种或真或假的消息,让大主教们眼花缭乱,触目惊心。尤其当格里兰出品的小X书被送到大主教面前时,主教大人们更是面红耳赤,顾不上飞流的鼻血,直接拍案而起。 这哪里还是一个贵族,分明是个恶贯满盈的强盗,流氓,无耻之徒! 贩卖人口,走私武器,制黄贩黄,和大陆上有名的残暴国君勾搭成奸……这样的宋默格里兰,偷窃教会的圣物,绝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加上之前的灵魂之水,大主教们几乎可以确定,圣物在格里兰的流言,至少有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能,是真的! 可是,如果奥比国王真的是宋默格里兰背后的靠山,那么,之前灵魂之水失窃的事情,或许也和这个人脱不开干系,如此说来,黑炎将灵魂之水“卖给”教会的事情…… 就是所谓的,销赃? 领主盗窃,国王销赃,教会却成了冤大头。整整几十万金币,就这样被勒索走了!这次圣物失窃,会不会是对方之前尝到了甜头,再次铤而走险,做无本生意? 真特马地无耻! 如果宋默知道这些大主教的结论,肯定会目瞪口呆,大呼冤枉。 两次圣物失窃真的都和他没有直接关系,灵魂之水是杰里斯偷的,骑士之剑和圣女银壶是魔族下的手,他只是被拖下水,顶多捞点外块而已。怎么都要算在他头上,躺着也中枪有没有?! 总结出自己是冤大头的大主教们,陷入了沉默。 久久之后,一个大主教开口说道:“或许,我们可以再花些金币……” “不可以!”话还没说完,就被另一个主教打断了,“你难道想说,再请那个贪婪的国王,帮我们‘寻回’失窃的圣物吗?” “为什么不可以?”另一个主教说道:“不要忘了艾尔特和骑士团的教训!格里兰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那又如何?”反对的大主教提高了声音,“堂堂光明教会,竟然会被一个小贵族吓倒?” “这不是小贵族还是大贵族的问题。”地位最高的的大主教终于开口说道:“我们不能再失去一个骑士团了。如果继任的金色骑士出现任何意外,想想早就看我们不顺眼的那些人,奥比的黑炎,西格的羯罗,兰西的塞提,艾格的谢哈斯,如果我们的骑士团表现得不堪一击,他们会做出什么反应,难道还要我继续说下去吗?” “……” “我们不能被抓住任何把柄,也不能给他们任何机会!” “但是……” “没有但是!”大主教厉声说道:“我们不能冒险!” “难道,我们真的要等那个贪婪的家伙上门勒索吗?”持反对意见的大主教懊丧的握紧拳头捶着桌子,“这简直是耻辱!” 失去金币是小,丢掉面子是大! 虽然说在教会的圣物连续丢失,还找不到窃贼的时候,教会的面子里子都已经丢得差不多了,到底还是和这种情况不一样。 “不。”地位最高的大主教说道:“我们直接派人去格里兰。” “你是说?” “可以想办法接触一下那个领主,试探一下他到底想做什么。不要放松对那些店铺的监视,这件事,绝对不会像表面上这么简单。““不简单?” “诸位觉得,普通人有办法窃走由骑士团看守的圣物,却不留下一丝痕迹,让我们找不到任何线索吗?” “或许,是专业的盗贼。” 地位最高的大主教摇了摇头,“这是我在圣物失窃后,偶然间发现的,诸位可以看一下。” 泛黄的羊皮卷,破损的边角,显示着这份手札的古老。 “这份手札可以告诉诸位,圣物中,到底封存着什么。” 羊皮卷摊开,古老的记忆展示在面前,在场众人的神色,立刻变了。 “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测。”大主教收起了羊皮卷,“毕竟事情过去了那么久,或许,对方真的只是为了金币,也未可知。” 众人的神色各异,受到的冲击却是一样的。谁能想到,教会供奉的圣物,其中封存的,却是被他们唾弃的魔族的力量? 但是,不管圣物中封存的是什么,都必须寻回,毋庸置疑。 当天,主教会议便做出了决定,教廷发出的命令,以最快的速度送到了骑士团的手中。继任的金色骑士收到命令后,当即召集分散在各地寻找圣物线索的骑士,奔赴格里兰。 随行的还有一队由主教米斯带领的修士,他们身负大主教的密令,将尝试和宋默格里兰正面接触,如果可能,希望用一种“和平”的方式,将圣物取回。 临行之前,大主教言简意赅的告诉米斯:“能用金币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 的确,能用金币解决的问题,真的不是问题。怕就怕,对方的目的,不只是金币而已。 黑炎的信是和教会骑士团出发的消息,一起送到宋默手中的。 黑炎对宋默的提议很感兴趣,或者说,只要涉及到金币,奥比的国王陛下都会感兴趣。看着最后一页信纸上的黑龙印章,宋默摩挲了一下右手尾指上的红宝石指环,“看起来,国王陛下胜券在握啊。” 这句话和黑炎信中所写的内容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老约翰听到宋默的话,手上的动作顿了一下,问道:“领主大人,您是指奥比和西格的战争?” “是啊。国王陛下能在战争间隙,用这么轻松的口气给我回信,可见他压根没把西格放在眼里。不是说西格的国王很能打吗?”宋默捏着信纸的一角,啪啪甩了两下,“不过这也好。” 大肚子龙赢了,总比西格国王赢了对他有利。罗德也能趁机给他弄几车人来。如果是奥比人,就算罗德敢下手,宋默也不敢接,至于西格人,前边有大肚子龙顶着,宋默表示,买卖人口无压力。 至于来势汹汹的教会骑士团嘛……宋默搓搓手,笑了。 总算是来了,他就等着盼着这一天呐! 来吧,COME ON !BABY!投入到格里兰广阔的怀抱中来吧! 领主大人表情狰狞,冷笑连连,老约翰明智的选择转过头,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站在门外,正打算敲门的纳尔逊,听到这个笑声,冷汗刷的流了下来。 他是不是,选错了时间? 要不,下次再来? 考虑再三,纳尔逊最终还是鼓起了勇气,敲响了宋默的房门。反正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早死早超生。 宋默对于纳尔逊来找他并不奇怪。 奇萨国内的地精传回消息,约什家族对于卡拉维王子将纳顿约什当做弃子的行为十分不满。无论如何,纳顿约什是约什家族的嫡系子孙,而且还是最有能力的家族成员之一。无论约什家族内部如何争权夺利,如何互相排挤,对外,还是铁板一块的。 他们可以互相使用各种阴谋手段,恨不能将对手置于死地,但是,却不允许其他人将自己家族的重要成员不当一回事。 就算是国王的儿子,奇萨的第一王位继承人卡拉维王子也不行! 当老约什得知国王不打算为卡里城增派驻军,卡拉维王子也无意调换卡里城执政官时,摇摆不定的心,坚定了起来。 国王的位置,该换一个人来坐了。 当然,那个人不是卡拉维,也不是他的妹妹奥莉薇,更不是还不满一岁的小王子卡多,而是以他的弟子自居,并许诺给予约什家族更大荣耀的纳尔逊! 既然对方不仁,也休要怪他不义! 老约什开始怀疑,国王早已经因为他是纳尔逊的老师而怀疑他,只是在明处抓不到约什家族的把柄,只能在暗地里排挤铲除约什家族的势力。这次卡拉维王子将纳顿任命为卡里城的执政官,打的就是这个主意! 他们或许早知道奥比和西格会打起来,从一开始,就想要让纳顿死在卡里! 老约什越想越觉得事情就是这样,越想越觉得肯定是国王的阴谋,就连家族中某个纨绔子弟在花街被人打断了一条腿的事情,都被和国王的阴谋联系在了一起。 或者也该奇萨国王和卡拉维王子倒霉,谁能想到,奥比和西格会突然打起来?谁又能想到,老约什会对纳顿约什如此的重视?更让人想不到的是,老约什的内心是如此的“阴暗”,有的没有的脏水,都往国王陛下和王子殿下的身上泼。 总之,各种凑巧的事情碰到一起,为老约什的阴谋论提供了切实的证据,也为约什家族的彻底倒戈寻找到了一个完美的借口。 国王已经打算消灭约什家族了,约什家族难道还要坐以待毙吗? 老约什当天就召集了家族的重要成员,在宅邸的密室中开了一场家族会议,将纳尔逊的来信取了出来,交给大家传阅。 等到全体成员都看完了信,老约什从椅子上站起身,老迈的身躯,却有着雄狮一般的气势,“约什家族,必须做出选择!” 纳尔逊的信,加上老约什的话,让在场的家族成员炸开了锅。 “国王陛下的屠刀已经挥下,我们没有第二条路可以选择!” “但这是谋反。” “怎么能说是谋反?公爵大人本来就是王位继承人!”只是第三,在小王子出生后,顺位到了第四。 “可是……” “没有可是!” “对,没有可是,国王陛下如此对待我们,我们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家族被消灭!” “想想之前的兰卡家,同样是大贵族,甚至是国王的姻亲,照样被抄家灭族!” “……” 争论持续了一段时间,期间老约什一直没有说话,直到声音渐渐平息,才取出了纳尔逊写给他的第二封信,如果说第一封信只是想以感情和华丽的辞藻来打动老约什个人,那么,这封信所代表的,却是能让约什家族动心的利益。 世袭的封地,爵位,财富,种种的一切,足以撼动最坚硬的心。 “如何?” 老约什打量着室内众人的反应,果然,之前坚定的反对者,在赤裸裸的利益面前,也开始动摇。这就够了。 “如果公爵大人真能做到承诺的一切,约什家族,将唯他马首是瞻!” 事实上,第一封信的确出自纳尔逊之手,起到决定意义的第二封信,却是由宋默口述,纳尔逊执笔,老约翰润色。 王室生活教给了纳尔逊保命的东西,却没教给他该如何驾驭人心。真情动人,财帛却更动人。纳尔逊显然还不太明白这个道理,只想用谦逊的态度,诚恳的言辞来打动对方。宋默并不认为这种想法是错的,但是,还不够。 对待不同的人,要采用不同的办法。 和一个只讲利益的老狐狸打感情牌,纯粹是驴唇不对马嘴。 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 纳尔逊的第一封信送出之后,石沉大海。第二封信送出不久,约什家族就传来了消息。纳尔逊来找宋默,也是为了这件事。 “公爵大人,你先看看这个。” 宋默拉开抽屉,将黑炎的信收好,取出了另一封信,上面记录了另外两个奇萨贵族家族收到纳尔逊的信后,最终讨论决定的结果。 朵卡家族站在了纳尔逊一边。另外一个家族的态度有些模棱两可。 宋默坐在纳尔逊的对面,笑着说道:“这个结果已经很好了。” 纳尔逊点点头,至少事情有了一个很不错的开端。 “接下来,需要我做什么?” 纳尔逊彻底摆正了自己的态度,他现在一无所有,能够让他登上奇萨王座的,只有宋默。 “继续和靠向你的两个家族保持联系,他们或许会给我们一个不小的惊喜。” 世袭贵族之间盘根错节的关系网,正是宋默现在手中缺少的。只要纳尔逊能将约什和朵卡家族牢牢抓在手里,这些关系网将发挥出重大的作用,很多摆在宋默面前的难题,都将迎刃而解。 例如纳尔逊被奇萨国王收回,交给卡拉维王子的领地,现在代理卡拉维王子管理那里的贵族,和约什家族就是姻亲。 投效可不只是嘴上说说,投名状总得有吧? 第110章 约什和朵卡家族的投诚,解决了“谋反”根据地的问题,卡里城的哈洛德也传回了好消息,和黑炎合作再坑光明教会一笔的事情也是板上钉钉,只有老胡里安那边始终不肯松口。 宋默皱了皱眉,难道,真要像管家说的那样,找瑞斯帮忙? 虽然这可能是目前最快也是最好的办法,但…… “亲爱的,在想什么?” 一双白皙的手从身后探出,搂住了宋默。宋默十分自然的向后靠在了瑞斯的怀里,仰起头,勾了一下瑞斯的下巴,笑着说道:“美人,我有事情找你帮忙。” 瑞斯低头蹭了蹭宋默的鼻尖,“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这倒不用。”宋默笑着摇摇头,“这件事对你来说,应该很简单。” 接着,宋默将自己打算和老胡里安合作,对方却想只占便宜,一毛不拔的事情,告诉了瑞斯。 “我提出要那两块领地,可他只愿意给五千金币!”宋默眯起了眼睛,“这些金币能不能真正到我的手里,都是个未知数。” “亲爱的,别生气。”瑞斯搂在宋默腰际的手臂紧了紧,“你想要的,都会属于你。至于昂里斯的国王,你如果不想再见到他,我会让他立刻消失。” “只要把那两块领地给我拿回来就行了。”宋默拍了拍瑞斯的胳膊,“还不能干掉那个老皱巴,留着他还有用。” 奇萨国王还好好活着呢,老胡里安绝对不能现在就去见光明神。 “好。”瑞斯牵起宋默的手,吻了一下他的手背,“一切会如你所愿的。” 夺取两块领地,不是件大事,如果宋默想要,他甚至可以把昂里斯和奇萨都给他。但这显然不是宋默所期望的。如果事情不是必须尽快解决,他更愿意自己从老胡里安的手里把领地抢过来。 宋默反手搂住了瑞斯的肩膀,接着说道:“还有一件事要你帮忙。” “什么?” “把骑士之剑和圣女银壶仿制出来。” “……我可以问为什么吗?” “当然是为了赚金币。” 宋默再度露出了一副奸商嘴脸,“光明教会就是个人傻钱多的冤大头,你不是也和他们有过节,正好狠狠的坑他们一笔!上次只有灵魂之水,这次两样加起来……虽说黑炎要拿大头,但我至少也能得到这个数。” 宋默笑眯眯的竖起了三根手指,“三十万,跑不掉。” 瑞斯握着宋默的手腕,手指沿着青色的血管摩挲着,海蓝色的双眼变得深邃,“你还打算和奥比的国王合作吗?” 宋默突然觉得室内的温度骤降,有些冷,搓搓胳膊,“和他合作,能赚到更多的金币。” “……” “教会的骑士团已经朝格里兰来了,”宋默看着瑞斯,认真的说道:“他们敢明目张胆的派兵来格里兰,却不敢直接和黑炎对上,这就是关键所在。” “关键?” “实力。” 宋默单手搭在瑞斯的肩膀上,另一只手沿着瑞斯白皙笔挺的鼻梁滑下,“你应该比我清楚,在光明大陆,实力就代表一切。这也是我为什么一定要通过黑炎,和教会交易的原因。” 自己赚钱当然好,但宋默清楚,目前的格里兰,还无法和整个光明教会对抗。过于自大,无异于自寻死路。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况且这头骆驼还活得好好的。自己这匹还在成长的小马驹,勉强能尥几下蹶子,却伤不到它的根本。只有找到个头比它更大,脾气也够火爆的巨龙,才能把这头骆驼彻底镇压,让它乖乖把财富献出来。 至于巨龙吃肉自己喝汤的问题……宋默表示,太大块的肉,会把人噎死,在自己的实力真正强到能在光明大陆横着走之前,还是低调点喝汤吧。 瑞斯低下头,吻了一下宋默的额头。“如果你愿意,我可以让这片大陆在你的脚下俯首称臣。” “那也是因为你,而不是我。” 宋默推开了瑞斯。“如果真的有那一天,我希望,他们臣服的是宋默格里兰,而不是瑞斯梅尔斯,你明白吗?” “……” “算了,说这些做什么,我又没真的想在大陆上称王称霸。”宋默抓抓头,接着说道:“我和黑炎合作,是因为教会敢惹我,不敢惹他,讨债的还要找几个壮汉装点门面,从神棍口袋里抢金币,自然要找有能力把他们全都揍趴下的。还有就是如果我直接和他们谈金币,有些事情就做不了了。”至少那群来耍流氓的骑士没办法光明正大的扣下。其他的人暂且不说,那个和艾尔特一样的金色骑士,宋默是一定要留下的。 放走自己送上门的乌龟壳,他就不是宋默格里兰。 “没有其他的原因?” “你觉得还有什么原因?”宋默眯起了眼睛,危险的看着瑞斯,搭在瑞斯肩膀上的手暗暗用力,“瑞斯梅尔斯,你在老子这里还挂着黑号呢,如果再想东想西,可就永远别想洗白了,老子把你彻底拉黑,永黑,懂?” “……亲爱的。” “叫爱亲的也无用!”宋默拍了拍瑞斯的脸颊,“美人,要想我将你骗我的事情一笔勾销是不可能的,但是好好表现,争取宽大处理,却是可以的。所以,该怎么做,你应该比我清楚。” “不能打个商量吗?” “没得商量。”说着,宋默硬是拉开了瑞斯环在自己腰间的手。 瑞斯有些无奈的看着宋默,他十分清楚,宋默是认真的。 “好吧。” 瑞斯牵起宋默的手,弯下腰,轻轻吻了一下宋默的手指,看到尾指上那枚红宝石指环,眼神闪了闪,早晚,他要让那头巨龙好看! 瑞斯离开宋默的房间,山寨圣物,顺便召唤手下帮宋默抢地盘去了,宋默坐在房间里,开始策划该如何把来犯的光明教会骑士团全部吃掉。 想要毫发无伤囫囵个的都留下,显然是不可能的。那么,如何将伤亡减小到最低? 宋默将两条腿驾到桌子上,双手交握,垂下双眼,陷入了沉思。 老约翰推开门,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看似潇洒,实则毫无贵族风范的画面,无奈的转过头,叹了口气,算了,他早就没有期待了。 轻咳了一声,“领主大人,西北行省的赛万斯总督来访。” “赛万斯?”宋默连忙把腿从桌子上放下,又被管家抓包了,虽然老约翰不会斥责他,可被那样一双严厉的眼睛歘歘,领主大人表示,压力山大,“他怎么会来?” 难道,是黑炎交代的? 看到迎面走来的赛万斯,宋默险些认不出来。这还是那个英俊潇洒,长枪骏马的健壮猛男吗?黑炎从格里兰离开时,赛万斯的身材明明还很标准,这才多长时间,瞧瞧这威武的将军肚,嚣张的双下巴,一身的丝绸宝石,如果宋默现在把之前临摹的赛万斯艺术画公开,十个人里,会有十个人认为他在开玩笑。 看起来,从警察局长到省长,不只是质的变化,还是量的飞跃。从健康猛男升级到了中年X男。这视觉冲击,真是杠杠地! 宋默暗自警惕,一定要提醒那个一千七百多岁的未成年,如果他有一天变成这副样子,绝对踹掉没商量! 赛万斯笑着走过来,用贵族的礼仪和宋默问好,“一段时间不见了,领主大人一点都没变。” “总督大人,您可是变了不少,”宋默狠狠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总算是让话题转了个弯,“不愧是掌管一方的封疆大吏。” 赛万斯笑着摆摆手,“哪里,多亏领主大人的照顾,我才有今天。” 听到赛万斯的话,宋默的心提了一下,这家伙,已经从一个军人,完全蜕变成了一个合格的政客,政客最大的特点,就喜欢睁着眼睛说瞎话,更喜欢话里有话。 表面听起来,赛万斯是在恭维他,仔细想想,总觉得这味道不太对。 宋默撇撇嘴,他顶头上司的顶头上司,还要和自己合作赚金币,如果赛万斯真的打算从自己这里找回场子,把他从总督的位置上弄下来,不过是动动手指的事情。 总督的位置只有一个,想坐上这个位置的人,却有很多。 一个潘威倒下,站起一个赛万斯。一个赛万斯被撸掉,会有千万个赛万斯站起来。 宋默不说话,只是深沉的看了赛万斯一眼,以为他听不出来?玩文字游戏,天朝人是祖宗! 赛万斯被宋默看得不自在,意识到自己刚刚的话的确不妥,想起国王的命令,总督大人连忙端正了态度,“领主大人,我这次来访,是有关光明教会骑士团的事情……” “哦?” 宋默挑起了一边的眉毛,果然。 奥比和西格边境,战斗再一次打响。 双方的战术都没有太大变化,依旧是冲锋,进攻,再冲锋,再进攻。对于奥比人和西格人来说,只有进攻,才是士兵的使命。防守,是弱者才会做的事情。 这种战术看似单调,却成就了光明大陆上最强大的两支骑兵强军。强强碰撞的结果,往往是两败俱伤,给他人可趁之机。但奥比人不在乎,西格人也一样。打败和自己同样强大的对手,是战士的荣誉,是男人的骄傲,和势均力敌的敌人对抗,留下的伤疤,才堪称是勇气的勋章! 西格人吃过奥比人投石器的亏,后军的阵型重新做了编排,改良后的投石器射程虽然逆天,但每次投掷都需要间隔一段时间,西格人抓住了这个弱点,遭受的损失不断减少。 羯罗骑在马上,阴沉的盯着战场中的所有变化,之前一场战斗,黑炎险些将他的一条胳膊砍断,伤口还在隐隐作痛。 强悍的国王不愿意承认自己战败,他发誓一定要杀死黑炎! 战况依旧焦灼,投石器给西格人造成的损失越来越小。 黑炎举起右手,投石器的攻击停止了,没等西格人松口气,另外一种庞大的器械被推了出来,攻城凿! 比起投石器,经过宋默改良的攻城凿,射程更远,威力更大,每次攻击间隔的时间也更短。而且,黑炎的大军这次只带了不到二十架投石器,却带来了足足五十具攻城凿! 吱嘎声中,钢丝绞成的弓弦被拉到最大,巨大的弩箭,闪着慑人的寒光,黑炎的嘴角勾起了一抹冷酷的笑,右手挥下,漫天黑色的箭雨,呼啸着冲入了西格人的后军。 每支庞大的弩箭,都会带走数人乃至数十人的生命,这是一场单方面的杀戮,西格人毫无还手之力。 羯罗的瞳孔急剧收缩,一支庞大的弩箭带着风声,直接朝他飞来,身边的护卫拼死将他撞开,自己却被弩箭拦腰斩断,溅落的鲜血和碎肉,染红了苍茫的大地…… 战场变得死一般寂静。 随后,奥比人发出了雄狮一般的狂吼,西格人也被同僚的死染红了双眼,死亡没有让他们胆怯,反而激起了他们的凶性。他们,所有人,都变成了杀戮的凶兽。 羯罗握紧了斧头,一缕鲜红沿着嘴角滑落,“黑炎!“ 暴喝一声,西格的国王,举起战斧,带领着被鲜血激怒的西格人,冲向了战场。 黑炎也举起了长剑,奥比人平举着长枪,山呼海啸一般冲向了战场…… 战斗,从白天一直持续到了黑夜,西格人死伤惨重,强悍的战斗力,却也让奥比人心惊。这场战斗,黑炎和羯罗又一次对上,羯罗没能如愿以偿的杀死黑炎,却将自己的左臂,永远留在了战场上。 回到王帐,黑炎将染血的斗篷丢到地上,显然对自己只砍掉羯罗的一条手臂十分不满。在看到摆在盘子中的玉米糖和还未开封的葡萄酒之后,心情顿时好了许多。 侍从小心翼翼的观察着国王的表情,见黑炎捻起一颗玉米糖送进嘴里,顿时松了口气。 没等他退出帐篷,随军文书将统计的战损和一封来自格里兰的信送到了黑炎的面前。文书身后还跟着两个士兵,抬着一个密封的铁皮箱子。 黑炎随意翻看了一下文书的战损报告,然后拆开了那封信,看完后直接走到士兵抬来的箱子前,拉开了箱子的环扣,箱盖打开,里面放着一个长匣和一个长方形的木盒。 黑炎眯了眯眼,看着匣子和木盒上的蜡印,是格里兰的家徽,还有……摩挲了一下拇指上的红宝石戒指,指环的拓印。 黑炎笑了。 第111章 老约什看到纳尔逊公爵信里提出的要求,先是愣了一下,随后大笑出声,“好,不愧是我的弟子!” “父亲?” 老约什的儿子,纳顿的父亲乔德,闻言问了一句,“公爵大人信上写了什么?” “你自己看吧。” 乔德约什接过信,从头至尾的看了一遍,挑起了一边的眉毛,“投名状?” “是啊,投名状。”老约什笑得意味深长,“看来,流放生活,对我们的公爵阁下,并不只是一件坏事,至少,让他有了成为奇萨国王的能力和魄力。现在,我可以放心的说,约什家族的选择,没有错。” 乔德约什点点头,想起被困在卡里城的纳顿约什,心中对国王和卡拉维王子的怨气,又增加了许多。如果不是他们对约什家族步步紧逼,如果不是他们故意将自己的儿子逼入死路,约什家族怎么会铤而走险,踏上阴谋叛乱这条路? “乔德。” 老约什的声音打断了乔德约什的思绪“父亲。” “我知道你在担心纳顿,我也一样。” “父亲……” “纳顿是我的孙子,也是约什家族最出色的嫡系子孙之一,完全有能力继承我的位置。” “父亲,您太过奖了!” 乔德约什不得不握紧双拳,克制住自己激动的情绪。他是家族的继承人,却在二十岁那年在战场上受了重伤,自此疾病缠身,即便是光明教会的大主教,也没有把握完全治愈他,可他的两个弟弟却身体康健,再活几十年完全没有问题,眼睁睁看着本该属于自己的家主之位落入旁人的手中,乔德约什不甘心。幸亏他有一个出色的儿子,得到老约什赞赏的纳顿约什,可是,现在他的儿子却身处险境,随时有可能丧命!这一切,都拜卡拉维所赐! “事实上,纳顿的处境,并不像你想的那么糟糕。” “怎么会?”乔德约什愕然的看向老约什,“奥比和西格这场战争不会持续太久,无论谁胜谁负,到时,卡里城……” “你认为奥比和西格之间的战争很快就会结束?” “是的。”乔德约什虽然身体不好,脑子却十分聪明,这也是他没有被两个弟弟完全排挤出家族权力中心的依仗,“无论对奥比还是对西格来说,这场战争都显得太过仓促,两个强大的国家,在没有万全的准备之下,是无法彻底将对方击败,甚至是灭国的。” “的确。”老约什点点头,“你的想法和我一样。” “一旦战争结束,纳顿……”乔德约什拧紧了眉毛。 “不。”老约什突然神秘的笑了笑,拉开抽屉,取出了另一封信交给乔德约什,“看一下吧。” 乔德约什接过没有署名的信,展开,一目十行的看下去,眼睛瞬间瞪大了。 “格里兰?”乔德约什抬起头,脸上的神色依然震惊不已,“父亲,纳顿怎么会和格里兰扯上关系?还是说,这是昂里斯的老胡里安在背后做手脚?” “的确是纳顿的笔迹没错,不用怀疑,这是纳顿写的,只不过是通过格里兰的商队,送到我们的手里。”老约什顿了顿,继续说道:“而且我已经查明,这件事,和老胡里安没有任何关系。” “那么,”乔德约什上前一步,双手握拳压在了桌子上,“他们是不是可以将纳顿从卡里城带出来?““这点,纳顿的信中也有提到。”老约什也有点奇怪,“他的意思是,他要留在卡里。” “什么?” 于此同时,通过纳顿约什,同约什家族尝试接触的宋默,正懒洋洋的趴在桌子上,上衣解开了两颗扣子,一手拿着文件不断扇着。 “太热了……” 宋默扯了扯领子,很难想象,天气会突然热成这样。明明前几天还下了几场小雨,早晚还要穿上厚一些的外套,突然之间,气温就像是抽风一样的升高到让人无法忍受。 宋默将脸贴在冰凉的桌面上,感到舒服了许多。 “电扇,空调……给我把蒲扇也行啊……” 宋默喃喃自语,脑子快热成了一团浆糊。 想想还在边境打仗的黑炎,大肚子龙果然大丈夫!这样的天气,还一身铠甲的四处拼杀,也不怕热出一身的痱子。 想想大肚子龙一身红疙瘩,各种挠的样子……宋默忍不住闷笑几声,连忙掐了自己两下,不能再笑了,太不厚道了。 山寨的骑士之剑和圣女银壶已经送到黑炎手里,自己在这里给骑士团敲上一记闷棍,把人全部扣下,黑炎那边就能找光明教会直接要钱了。 “几十万跑不掉,上百万也有可能,如果是那头大肚子龙的话……可惜,还是只能拿三分之一。” 宋默想用堆积如山的金币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效果依旧不好。心静自然凉什么的,果然不适合他。 干脆将上衣全都脱掉,衬衫的扣子也全部解开,如果不是怕老约翰“查岗”,他连裤子都想脱。夏天嘛,本来就该是大花四角,背心拖鞋的干活,一身正装,里三层外三层的,纯粹是自己找罪受。 瑞斯梅尔斯推门进来,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活色生香的画面。 白皙的胸膛,劲瘦的腰肢,挺翘的臀部,笔直的长腿,形状优美的锁骨,柔软的嘴唇…… 宋默抬起头看了瑞斯一眼,又懒洋洋的将下巴支在了桌面上,“口水流下来了。” 瑞斯反射性的抹了一下嘴角,什么都没有。 “上当了!”宋默笑得眯起了双眼,“不过也差不多了,本来就够热了,你别这么看我。” “哦?”瑞斯舔了舔嘴唇,几步走到宋默对面,弯下腰,手肘支在桌面上,褐色的长发从肩头披下,单手托住自己的下颌,另一只手抚过宋默的黑发,“怎么看你?” 凑近了些,红唇吐露出暧昧的话语,“你觉得,我在怎么看你,恩?” “……像要吃了我似的。”宋默不自在的移开目光,将衬衫的扣子系上了两颗,却被瑞斯抓住了手腕,瑞斯的唇擦过他的唇角和脸颊,落在他的颈侧,轻轻的咬了一下。 “热,别闹我。” 宋默推开瑞斯,却发现,比起自己,瑞斯的身体竟然冰冰凉,摸上去十分舒服。宋默疑惑的看了瑞斯一眼,再摸摸,同样的手感和温度,不是错觉。之前都这样那样过了,也没觉得这家伙的体温低啊? “只是个小魔法。”瑞斯笑了,拉着宋默的手,抚上了自己的脸颊,“舒服吗?” 宋默眼前一亮,干脆直接扯开瑞斯的外衣,拉开雪白的衬衫,直接抱了上去。 抱住了,蹭蹭,忍不住感叹一声,真特马地舒服,这简直就是天然降温器。 瑞斯笑眯眯的搂住宋默的腰,自动自觉的将自己的外套全都脱掉,衬衫也挂在了手肘,甚至还问了宋默一句:“裤子要不要脱?” 管家老约翰再一次在不正确的时间,推开了不正确的房门,看到了不正确的一幕,听到了不正确的一句话。 然后…… 秉持着管家工作信条的老约翰,退后一步,关上房门,将室内的一切隔绝,大步走到走廊边的一根柱子旁,抬腿就是一个侧踢。 恰好经过的侍女安妮发出了一声惊呼:“管家,您怎么又把柱子踹断了?” 老约翰站定,在一地烟尘中整了整衣领,一本正经的说道:“因为这根柱子也很不结实。完全是豆腐渣工程,一踹就断。” 被无辜冤枉了两次的地精顿时泪流满面,苦逼的泪奔了。这是污蔑!大大的污蔑!他们怎么会建造出豆腐渣工程?明明能抗住十二级地震! 房间中听到声响的宋默,理智和情感正拿着剑互戳,最后理智被戳飞,领主大人咂咂嘴,反正都生气了,不差这一会,顶着压力继续抱。 瑞斯梅尔斯任由宋默抱着自己,手指缓缓梳过宋默的黑发,低下头,吻住了他的发心,海蓝色的双眼中,闪过一抹狡诈的光芒。 天气虽然炎热,格里兰的领民们却早已经习惯了。 该种田的种田,该打铁的打铁,该操练的操练。 经过宋默的一番开导,孩子们上学的积极性提高了许多,基本没有旷课和逃课的现象。兼任校长,班主任,以及各科老师的霍玛,在教室中布了一个小型魔法阵,自动调节室内的温度,挡住了教室外的热气。孩子们却感到有些不适应,一冷一热的刺激下,很多孩子都打了喷嚏,感到不舒服,去医院找修士拿了药,吃过之后才渐渐好转。 霍玛好心办坏事,没办法,只能撤掉魔法阵。 “霍玛老师,夏天就该流汗才对!”小杰克已经是正式的铁匠学徒了,说话也比之前大胆了很多。 其他的孩子纷纷附和,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他们发现,霍玛的脾气其实很不错,从来不会轻易和大家发火,虽说长得丑了些,但领主大人说过,这叫有创意,不是吗? 霍玛看着教室里的孩子,这种感觉,比他戳死那些鱼肉百姓的贵族和王族时还要快乐。 来到格里兰,或许是他此生做得最正确的事情,也说不定…… 宋默得知霍玛在学校的所作所为之后,立刻找了瑞斯,在自己的领主府里布下了大大小小几十个魔法阵,于是,领主府里的热气一扫而空,宋默觉得自己总算是活过来了。 在瑞斯做完这一切之后,宋默突然搭住了他的肩膀,阴测测的在他耳边说道:“如果霍玛不把魔法阵做出来,你是不是要一直瞒着我?”人体降温什么的,果然是在占他便宜! 瑞斯的身体僵了一下,“亲爱的,你怎么会这么想?” 宋默挑起了一边的眉毛,“那你想让我怎么想,恩?” 瑞斯:“……” 当天,领主府内再度响起了久违的枪声。 铁匠铺现在是格里兰最热的地方。如果不是必须,宋默几乎不愿意靠近一步,奈何教会骑士团兵临城下,想要囫囵个的逮住自动送上门的壮劳力,新武器的打造至关重要。 “领主大人,您怎么亲自来了?” 艾德和哈山等人现在都在矮人的铁匠铺里帮忙,看到宋默,连忙起身问好。 “大家接着忙吧。” 宋默摆摆手,身上的外套被瑞斯刻上了符文,总算是不会再走两步就淌一身汗了。即便如此,宋默也没敢距离高炉和矮人的工作台太近,乔桑看到宋默,直接从工作台上抓起一支打好的枪,送到宋默面前,满是大胡子的脸笑得豪迈,“领主大人,这是按照图纸打造的,您看看。” 宋默接过乔桑手中的枪,比起现在格里兰人使用的步枪,这支枪的枪管更细更长,样子也有些奇怪,宋默扣动了一下扳机,咯哒一声轻响,满意的点了点头,拍拍乔桑的肩膀,“很好,同样的枪,我还需要五十支。” “没问题!” 乔桑拍着胸脯保证,宋默把拍过乔桑肩膀的手背在了身后,握了握拳头,靠之,红烧猪蹄了有没有? 这个矮人的身上着火了吗? 离开铁匠铺,宋默直接去找了还留在格里兰的修士们。哈洛德这次只带走了杰拉和另外一个修士,其他人都留在了领地中。 修士们最近也很忙,天气炎热,他们忙着配置解暑的药水。 虽说格里兰人对这些不太在乎,宋默还是要求每个人都必须到医院来免费领取一份药水,另外还有一小瓶药丸。尤其是下地干活的时候,都要随身携带。 修士们的药水效果很不错,味道却极其糟糕。这让宋默想起了藿香正气水,只要喝过一次,终身难忘。难道说,真的是良药苦口? 宋默这次来找修士们,却是为了另一件事。修士们见到宋默,也没废话,直接从柜子里取出一个长方形的盒子,打开盒盖,里面静静排列着数十枚飞镖状的针筒。修士们又取出了另一个长方形的盒子,里面是一瓶瓶配置好的药剂。 宋默取出一支针筒,又拿起一瓶药剂,晃动了一下,“效果怎么样?” “还没试过。”其中一个修士说道,“不过,达到领主大人要求的效果,应该不成问题。” “是吗?” 宋默将盒子盖好,让随从拿好,准备找个实验品看看效果。 这可是他为骑士团准备的大礼,能不能把那些家伙都拿下,靠得就是这些了。 想到这里,领主大人又一次嘿嘿笑了起来。 正在前往格里兰途中的教会骑士团,同时感到背后一寒。疑惑的擦了把脸上的汗,明明这么热,为什么他们会感到冷? 第112章 “前方就是格里兰。” 金色骑士博比斯看着前方仿佛绵延无尽的高大围墙,疑惑的问道:“你确定?” “阁下,的确没错。” 随行的修士展开地图,分别指着标注翡翠森林和西北行省的地方,又指了指翡翠森林旁的另一块土地,“这里是昂里斯的边境,旁边就是翡翠森林,虽然没有在地图上标注出来,但的确是格里兰。” 修士们收起地图,金色骑士博比斯陷入了沉思。他和艾尔特不同,艾尔特是仅凭着一身勇武,就毫无争议的坐到了骑士团最高的位置上,而他自己清楚,单论武力值,自己根本就比不上艾尔特,大主教们提拔他的理由,更多的是因为他行事谨慎。 骑士团已经遭遇了一次毁灭性的打击,短期内,绝不能再出现另一次,否则,整个教会都会颜面扫地。之前因为骑士团的存在,对教会还算客气的国王们,说不准会立刻翻脸,将教廷从国土内驱逐出去。 博比斯叫来一小队骑士,说道:“传令下去,停止前进,全体警戒。” “遵命!” 随行的修士米斯走上前,对博比斯说道:“我手中有大主教的密令,如果可以,尽量不要和格里兰发生武力冲突。”顿了顿,压低声音说道:“大主教说,能用金币解决的问题,最好用金币解决。” “大主教这样说?” 博比斯怀疑的看了米斯一眼,米斯肯定的点了点头。 “我们的目的是取回教会的圣物,无论用什么方式。艾尔特的教训,你难道忘记了吗?” “我没忘。”博比斯皱了皱眉头,他就是顾及到这点,才会行事如此谨慎。但作为骑士团地位最高的领导者,他必须考虑到骑士们的想法。尤其是那几个之前和他争夺过最高领导地位的红色骑士,会不会借此生事?一旦骑士团内部不和,就算是大主教,也不能百分之百保证,他不会被从现在的位置上上赶下去。 “我知道你的顾虑。”米斯继续说道:“但是,我们必须以取回圣物为优先。” 米斯做势拍了拍博比斯的肩膀,博比斯的表情依旧没变得轻松起来。可还是同意了米斯的提议,“既然这样,我派一队骑士护送你们过去。” “好的。”米斯又凑近些,低声说道:“无论如何,只要我能进入格里兰,就有办法探清对方的东西,到时……” 两人交换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目光,随后露出了一个心知肚明的笑容。 只要确定格里兰不是想象中的那么难对付……博比斯握紧了手中的长枪,那么…… 金色骑士和修士在密谋,压根不知道,在围墙后,潜伏着一支双眼冒绿光的队伍。日也盼,夜也盼的小肥羊上门了,眼睛不绿才怪了。 男人们摩拳擦掌,女人们也摩拳擦掌。 男人们为即将到来的战斗兴奋不已,女人们也为即将到来的战斗兴奋不已。 男人们想狠狠教训一下这些教会的骑士,女人们则想把这些家伙全都扒光! 扒光…… 男人们愕然的看向满脸兴奋的女人,女人却毫不在乎的挺起了胸前的一对大白兔,“看什么看!领主大人说了,为了让这些家伙尽快融入格里兰的大家庭,坚决不能让他们留下一丝能怀念起教会的东西!” 说着,凑在一起,开始研究,到底是格里兰男人的胸肌比较有手感,还是西北大兵们的臀部比较挺翘,或者是即将被扒光的教会骑士们更有看头……上一次来格里兰耍流氓的教会骑士团,除了艾尔特,都被领主大人给咔嚓掉了,真是太可惜了。 “不过从艾尔特来推断,这些骑士,应该不会让人失望……” 除了格里兰女人,后到的萨比森女人也加入了讨论。果然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哪怕是之前看到男人都会脸红的纯情少女,在整天研究扒衣服脱裤子,胸肌和大腿的彪悍女士们中间,也会进化蜕变的…… 男人默默无语的转过头,握紧手中的枪,看向教会骑士团的目光,充满了羡慕嫉妒恨…… 一个前修士趴在围墙旁隐蔽的角楼上,举着领主发明的,叫做“望远镜”的东西,看着远处的米斯和博比斯,连他们说话的嘴型,都看得一清二楚。 “朵桑,看清楚了吗?” 另一个前修士罗杰趴在他的身边,捅了捅他的胳膊,“怎么样?” 被叫做朵桑的前修士将望远镜递到罗杰的手里,“你自己看吧,是博比斯。” “博比斯?”罗杰吃了一惊,“那个做事瞻前顾后的家伙,他是继任的金色骑士?” “就是他。”朵桑指着博比斯身边的米斯,“看到那个家伙了吗?大主教的应声虫,他也来了。” “米斯?”罗杰举起望远镜,先是被清晰的画面吓了一跳,紧接着兴奋的一握拳,“真的是他,我早想收拾他了!” “真不知道大主教在想什么。”朵桑不怀好意的说道:“竟然派这样的两个家伙来,不是纯粹找死吗?” 说着,举起一只手,在脖子前抹了一下,“按照领主大人说的,通通死啦死啊地!” “领主大人可没这么说。”罗杰放下望远镜,“领主大人说的是活捉。我也觉得这主意不错。” “那真是太好了。” 一个声音突然插了进来,朵桑和罗杰同时转头看去,“领主大人?” 不知何时,宋默趴到了罗杰的身边,拿过望远镜,仔细看着远处的骑士团,恩,身板都不错,马也很不错,还有修士,太好了,这简直是意外之喜。 一旦纳尔逊收到约什家族的投名状,就要准备返回他的领地,去建设谋反根据地,在奇萨国内开展武装割据,和国王分庭抗礼,到时,格里兰的人手肯定要抽调一部分,领地里会少很多壮劳力。再加上瑞斯给他弄回来的两块领地,人手不足的问题立刻凸显出来。 教会骑士团的到来,简直就是一场及时雨,哗啦啦的倾盆而下,解决了格里兰紧张的劳动力问题。随行的修士,也可以帮哈洛德的医院添砖加瓦。一旦人员充足,修士们也能到学校帮忙。霍玛一人身兼多职,除了文化课还要安排实践课,整天忙得脚不沾地,虽说能者多劳,但积劳成疾,过劳死什么的,也挺让宋默担心的。 “领主大人,是不是给伏兵发信号?” “大家都准备好了吗?” “好了,领主大人。” “那好。”宋默举起手中的枪,砰砰就是两枪,子弹是特质,上面有瑞斯镌刻的符文,在半空炸裂,会爆出耀眼的红光。 远处的教会骑士们一惊,看着空中炸裂的红光,这是怎么回事? 埋伏在翡翠森林边沿的西北行省大兵们,立刻一跃而起,披着一身藤蔓,顶着一头树叶草茎朝教会骑士团就冲了过去! 一边冲一边怪叫,活生生一群穿越时空的原始人。 这也是宋默的主意,伪装隐蔽,突然袭击。就算没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跑,赛万斯刚开始抱持怀疑的态度,宋默嘴里蹦出的一些专业术语,他听都没听说过。可当宋默用事实证明这种战术可行之后,赛万斯被说服了。 总督大人将次战斗的指挥权,完全交给了宋默。宋默也不客气,把一千五百多号骑兵,全都换成了步兵,身上的铠甲通通脱掉,换成了矮人制作的轻便“防弹衣”,经过试验,弓箭绝对射不穿,再披上涂了颜色的斗篷,全身挂上藤蔓树叶草根,趴在地上,几乎和周围的环境融为了一体。 这种伪装实际上十分粗陋,只要仔细查看,还是能发现端倪。在光明大陆,绝对是首次出现,也没有人会想到用这种办法来伪装士兵,进行伏击。何况对这里的军队来说,无论进攻还是防守,都是摆在明面上的,披一身草叶子藏起来,算怎么回事? 完全有违骑士精神!被同僚或者敌人知道了,抬不起头! “事成后,每人五十斤土豆,五十斤地瓜,十斤水果糖!”顿了顿,“如果任务完成得好,再加两瓶葡萄酒!” 宋默大手一挥,给出了足以让西北行省大兵们动心的报酬。金币随时可以有,但宋默承诺的报酬,尤其是糖和葡萄酒,不一定是有钱就能买到的。 骑兵队长一咬牙,“干!” 大兵们也一跺脚,“干!” 宋默耸耸肩膀,干就干,爆什么粗口啊…… 大兵们同时双眼迷茫的看向宋默,爆粗口? 宋默忧伤的四十五度角望天,天朝博大精深的语言文化,你们不懂…… 接到信号的西北大兵们呼号着朝骑士团冲了上去,为了减少伤亡,他们并没冲得太近,饶是如此,也把教会骑士们和随行的修士们吓得差点从马上掉下来。 这都是些什么东西?! 人吗?还是野兽? 外星球生物? 金色骑士博比斯立刻拿起挂在马鞍上的弓箭,搭弓射箭,一箭朝跑来的“怪物”射去,骑士们也紧随其后,可怪事发生了,去势凶猛的箭支,射中了目标,却连一点皮都没擦破,直接掉在了地上,如果仔细看,还会发现,箭头已经断掉了。 被射中的西北大兵只觉得像被蚊子叮了一下,看看掉在地上的箭支,摸摸被射中的地方,咧嘴笑了,露出一口森森白牙。 举起手中的武器,一个硕大的狼牙棒,同样格里兰标配,发出了一声大吼,其他的西北大兵们也随之吼叫起来,博比斯的脸色变了。 有一个随行的修士小脸刷白的叫了一声,“怪物!”掉头就朝相反的方向跑。 有第一个,就会有第二个,有了修士,就会有骑士。人都是有从众心理的,一旦大家都开始跑,就没人愿意自己留在原地。 宋默期待的一幕终于出现了,教会骑士团和随行的修士,像被赶鸭子一样,一窝蜂的朝格里兰的边境狂奔而来。 宋默举起了手中的骑士剑,“准备。” 在教会骑士团距离围墙大概只有一百米时,西北大兵们立刻停下了脚步,撒丫子往回跑。教会骑士团和修士们还没有反应过来,宋默手中的骑士之剑用力挥下,一声“开火!” 弹雨劈头盖脸的朝着目标飞砸过去。 五十支特质的麻醉枪,加上数不清的麻醉弹,三轮连番射击。 最先被射中的,是跑在最后的家伙,反倒是距离围墙近的,安然无恙。博比斯意识到情况有些不对,但队伍已经陷入了混乱,就算博比斯知道此刻最好的办法就是将队伍组织起来,进行反击,奈何力不从心。他没有艾尔特那么强大的武力,金色的斗气,只能勉强延伸到十米。几乎只有艾尔特的一半。 宋默摸摸下巴,这个金色的乌龟壳,不太给力啊。 就在这时,异变再生。 被麻醉枪射中后立仆的骑士们,突然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脸色晕红,一声中气十足的暴吼之后,是让人目瞪口呆的举动。 爆衫! 盔甲脱掉,衬衣脱掉,裤子脱掉,鞋子脱掉,内裤脱掉,通通脱掉! 一边脱,一边摆出各种POSS,肌肉POSS,诱惑POSS,举枪POSS,射箭POSS,有伤风化POSS…… 全场寂静。 无论是攻击方,还是被攻击方,眼珠子全都掉在了地上。 六七十个肌肉壮汉,集体跳脱X舞,效果太惊悚了!闪瞎了在场所有人的钛合金狗眼! 宋默手一松,举在半空的骑士之剑当啷一声掉在了地上,僵硬的转过头,看向同样下巴脱臼,明显状况外的两个前修士,麻醉剂的发明兼制作人,“朵桑,罗杰,你们确定自己做出来的是麻醉剂?”不是X哥? “确定啊,十万分的确定,领主大人。” 朵桑说话的语调都在发飘,“您不是在野猪身上试验过了?只要一支,立刻倒。” “倒是倒了,可这不是又站起来了,还……”宋默颤抖着手指着“舞动”中的骑士们,“这怎么解释?” 麻醉剂发挥出了X药的效果?不能啊,野猪分明很正常!一支就倒,呼呼大睡,一天一夜! “或许……”罗杰咽了口口水,“是作用在野猪身上,和作用在人身上,效果不同?” 朵桑一拍手,“对啊,说不定这是麻醉剂对人的副作用!” 宋默眼珠子险些瞪脱窗,谁家麻醉剂的副作用是这样?! 幸好这种意外状况并没持续太长时间,在骑士们成功爆衫,向众人展示了一番雄壮的肌肉之后,一个接着一个倒在了地上。 虽说女士们有些扼腕,感到可惜,大多数人还是松了口气。 朵桑和罗杰总算是确定他们研发的药剂没问题了。 教会骑士团也不用再丢人了。不过……他们显然高兴的有点早,上百棵紫色的甘蔗已经悄悄移动到了骑士们的身后,攀爬在围墙上的葡萄藤,也开始蠢蠢欲动,他们的距离,太近了…… 目睹了全过程的艾尔特,擦了一把冷汗,开始庆幸,领主大人对他,还是十分仁慈友爱和善的…… 第113章 光明教会骑士团和随行的修士们都没有想到,这次的格里兰之行,会成为他们毕生难忘的经历,彻底改写了他们的命运。 从一个前途光明的宗教界人士,沦落为犯罪分子的帮凶,也只是转瞬间的事情。 连续遭受两次伏击之后,骑士们尚未来得及组织防守反击,就被突然出现在身后的甘蔗凌空抽飞,砰啪一声,砸到了高大的土石墙上。墙上的葡萄藤一拥而上,将所有砸到墙上的能喘气的“活物”都捆得结结实实,动都别想动一下。想挣脱?更是做梦。 绿色的葡萄藤上,巴掌大的叶片下,隐藏着一串串嫩绿色的小花,散发着淡淡的香气,如果是平时看到这些花,被困的骑士和修士或许还有闲情逸致赞叹一声,可是现在,这些毫不起眼的小花,特马地在吸他们的血啊! 一千多教会骑士,加上随行的一百多修士,除了之前被麻醉剂射中,表演过爆衫之后,昏迷不醒的“幸运儿”,全都被甘蔗抽到了边境围墙上做壁挂,重演了当初金色骑士艾尔特曾在战斗中上演的一幕。 遗憾的是,除了继任的金色骑士博比斯和十几个红色骑士,大部分骑士都开始脸色发白,四肢僵硬。随行的修士们更是只剩一口气吊着,随时可能去见他们的光明神。不过,与其说他们是皮脆血薄,失血过多,不如说是被吓到了。 这么奇怪的地方,这么可怕的武器,这么凶残的植物!这里的一切,彻底颠覆了他们以往的认知。 趴在墙头的宋默撇撇嘴,这才哪到哪?他的大炮和迫击炮还没推出来呢。要不是为了活捉这些壮劳力,用得着这么麻烦?直接几炮轰过去,一切解决! 比起艾尔特,这个金色骑士的乌龟壳完全不够看。宋默相信,拿出当初对付艾尔特的弹药数,绝对能把他轰趴。 想到这里,宋默眯起了眼睛,为了逮住这些家伙,还欠了赛万斯一个不小的人情,也就相当于欠了黑炎一个人情。虽说赛万斯是主动上门来帮忙的,宋默却不认为这种帮忙是无偿的。帮忙不要报酬,做好事不求回报,根本不可能。 至于黑炎会从自己这里要什么作为交换,无外乎就是金币,武器,或者是糖果葡萄酒? 反正那头大肚子龙也玩不出什么新花样,这些损失,早晚都能找补回来! 现在嘛…… 宋默搓搓下巴,嘿嘿冷笑两声,该好好招待一下这些远道而来的客人了。 被绑在墙上的众人同时感到背后一冷,那种感觉又来了!明明天气晴朗,万里无云,怎么他们却冷得牙齿打颤? 博比斯的直觉告诉他,刚刚经历的一切,还算不上什么,真正的考验,才刚刚开始! 围墙上的一道暗门被从里面推开,门上挂着一个修士,随着门被推开,晃动了一下,长长的斗篷和袍子,就像挂在门上的一张壁毯。 他是米斯。 宋默从门里走了出来,黑发黑眼,一身领主正装,跟随在他身后的男人们,一水的军装长靴武装带大檐帽,肩背步枪,腰挎工兵铲,腰板挺直,步伐一致,目光坚毅。骑士团的骑士们同时瞳孔一缩,虽然这些男人的衣着和手中的武器都很奇怪,但他们身上的彪悍之气,却不容置疑。 劲敌! 下一刻,骑士们的表情从警惕变为了愕然,惊讶,他们看到了前任金色骑士艾尔特,也是一身同样的装束,跟在那个黑发的领主身后! 这是怎么回事? 大主教不是说,艾尔特“因公殉职”了吗? 博比斯的表情尤其精彩,从愕然到不信,再到不耻,紧接着,所有的表情都归于了平静。宋默摸摸下巴,看起来,这个新来的乌龟壳,武力值比不上艾尔特,脑筋倒是不差,不过,进行再教育是必须的,这些骑士和修士也一样。 一行人缓缓走过被困在墙上的骑士面前,一些尚有余力的骑士大叫道:“不敢光明正大战斗的小人!懦夫!卑鄙无耻!” 骑士们的叫嚣宋默充耳不闻,这些家伙也只能吼两嗓子罢了,没见他们越叫,葡萄藤就捆得越紧? 走到披着金色斗篷的博比斯面前,宋默站定了,用枪尖挑起了博比斯的下巴,傲慢的看着他,“你就是继任的金色骑士?” 博比斯皱紧了眉,转过头,一言不发。 “恩,有志气。”宋默笑眯眯的说道:“艾尔特,你当初在冰天雪地里被挂了一整夜,连续几天不吃不喝,不知道这位能坚持多久?现在的天气可比当初好多了,或许他能打破你的记录。” 艾尔特的脸色不变,只是用一种同情的目光看向博比斯,博比斯对他怒目而视,“叛徒!”又转头看向宋默:“卑鄙!” 宋默用枪口点点博比斯的胸口,“教会三天两头的派人到我领地来耍流氓,我表现得已经很客气了,难不成,还要扫榻相迎,酒水美人奉上?”如果算上一千七百多年前那群神棍在格里兰做的事,宋默觉得,自己算是相当厚道了。 博比斯的嘴又闭成了蚌壳。 “不说话?” 宋默的眼神闪了闪,正想继续开口,旁边传来了另一个声音,“领主大人,尊敬的领主大人……” 朝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是挂在门上的修士米斯。 宋默侧过头,看向米斯,“你叫我?” “领主大人,您误会了,我们此行的目的并不是和您为敌,只是想拜访一下您。” 宋默挑起了一边的眉毛,抱着双臂,抬起下巴,指了指挂在墙上的骑士们,“这样拜访我?说谎也要打个草稿。” 米斯也知道借口太牵强,只得硬着头皮继续说道:“您真的误会了,教会听说失窃的圣物在格里兰,此次派我们来,只是想查明这个消息是否确实,绝对没有冒犯您的意思。” “哦。”宋默点点头,貌似明白了,紧接着问道:“那么,如果查明消息确实,你们打算怎么做?” “我们……”米斯的话顿住了,突然意识到这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在所有的教会骑士面前。如果他将大主教愿意用金币换回圣物的事情说出来,这些骑士会怎么想?教会骑士团和教廷中的修士不一样,他们严格恪守着最初的教义的和骑士精神,米斯如果敢将实话说出来,大主教的形象,恐怕马上会在他们的心中一落千丈。 骑士们轻易不会背叛教会,他们是教会豢养的武装力量和打手,但大主教在他们心中,却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如果他们愿意,甚至有能力左右一个大主教手中的权力。 六名大主教,也不是铁板一块,其他人也乐于见到其中某一人失势,甚至从现在的位置上被赶下去。 如果他说出来,大主教绝对不会放过他……米斯的脸色越来越难看,惨白得像个死人。 宋默好整以暇的等待着他的答案,见米斯迟迟不开口,挑起了一边的眉毛,“说啊,怎么不说了?我还等着呢。” “领主大人……能不能,单独谈?” 米斯艰难的挤出了一丝笑容,宋默却毫不在意的一甩头,“不用,我行事向来光明磊落,就在这里谈。” 光明磊落你妹! 米斯险些一口血喷出来。 光明磊落的人会做出伏击和偷袭这档子事? 米斯咬咬牙,干脆闭上嘴,不再说话了。他不确定自己将大主教的命令说出来会对骑士团造成多少影响,却清楚的知道,如果是通过他的嘴,让大主教的形象受到了损伤,日后回到教会,绝对不会有他的好果子吃。 假如宋默知道米斯还想着能够回到教会,继续抱大主教的大腿,估计会叹息一声,单纯的孩子,口怜的娃,被神棍教导得脑子都僵化掉了。落入了他的手里,还想回去? 没听说过狮子会把到嘴的肉吐出去。 “既然你不想说,那我干脆替你说。”宋默的手指轻轻敲击着上臂,脸上带着一种微妙的表情,“尊敬的大主教,是不是想用金币将圣物‘买’回去?” 此话一处,骑士们一片哗然。 似乎觉得这个爆料还不够给力,宋默接着说道:“上次的灵魂之水,就卖了个好价钱,这次,教会打算出多少?” “你说谎!主教大人怎么可能做这种事情!” “你在亵渎圣物,必将受到光明神的惩罚!” “你……” 宋默被骑士们的叫嚷声弄得头疼,对杰森挥挥手,“让他们都闭嘴!” 杰森直接端起了麻醉枪,三轮齐射,叫嚣得最凶的十几个家伙,身上都插了七八支“飞镖”,头一垂,晕了过去。 宋默没来得及阻止,看看杰森,又看看成了标靶的骑士们,算了,就算有副作用,有葡萄藤捆着,估计也出不了什么大事。 不过,宋默这次完全料错了。 就在他想继续和骑士们商讨大主教的生意经时,彻底抹黑大主教时,晕倒的骑士们接二连三的苏醒,暴吼一声,身上的肌肉隆起,就连坚韧的葡萄藤,也只能在他们的面前甘拜下风。 宋默眼睁睁的看着这些骑士从围墙上挣脱下来,举起手臂,效仿人猿泰山一样咚咚捶着胸口,然后,瞬间甩飞了身上的所有遮蔽物。比起上一轮单纯的爆衫摆POSS,第二轮的“表演”明显升级,魁梧的汉子们单手叉腰,另一手高举过头,手上甩着各色内在美,扭腰摆臀,健壮的大腿交替前后左右舞动,如果为这精彩的一幕配上音乐,绝对是猪八戒娶媳妇,东北大秧歌不需要解释…… 宋默眨眨眼,再眨眨眼,倏地转头瞪向站在一旁,正拿着纸笔激动的记录着什么的朵桑和罗杰,靠之,这到底是麻醉剂还是兴奋剂?!连葡萄藤都能挣断,谁敢和他说副作用只有X哥,他和谁急! 格里兰的女士们却不管那么多,她们兴奋得爬上围墙,对着舞动中的骑士们一阵高呼,激动得脸色晕红,口哨声不绝,活像酒吧里的午夜场…… 宋默单手捂住额头,无奈的叹了口气,接着转头看向已经僵硬石化的博比斯,勾起了一边的嘴角,不怀好意的说道:“哥们,多余的话我也不想说了,就一句,投降还是不投降?要是不投降,我让他们也给你来上几发,让你也下场去舞动一下,造福一下格里兰广大的女性同胞。要是这还不能‘满足’你,我就让矮人商队带着大家去各地巡回表演,造福整个光明大陆的女性同胞。” 博比斯:“……” “如何?” 还能如何? 意志坚定的金色骑士,在女士们的欢呼和口哨声中,低下了高昂的头颅。 宋默可惜的啧了一声,这样就屈服了?还想带着他去地下城堡中的刑房来次一日游呢。果然和瑞斯那个抖M待在一起时间长,自己也开始朝抖S的方向进化了?这不好,得改! 艾尔特默默的后退两步,再一次确定了,领主大人当初对待自己,真的是相当的仁慈和蔼友好。得知事情经过的赛万斯,也擦了擦额头冒出的冷汗,比起教会骑士们的待遇,只是被画了艺术画的自己和手下的骑兵们,真的应该感谢老天了。 就在格里兰大白天开展有伤风化的午夜场,造福广大女性同胞时,奥比和西格的战争仍在继续。 黑炎收到宋默送来的山寨圣物后心情大好,于此相对应的,奥比对西格的攻势也愈发的猛烈。 黑炎不打算继续和羯罗在边境磨蹭了,大笔的金币正等着他,巨龙对金币的渴望,足以让他的战斗值提升五十个百分点。 西格人和他们的国王,悲剧了。 投石器,攻城凿,床弩,强弩,轮番上阵,西格人在短短的几天时间内,深切的体会到了生命是如此的美好,人生是如此的精彩,战争是如此的残酷,和平是如此的重要…… 羯罗继失去了左臂之后,一只眼球也被黑炎戳爆,脸上留下了一道深可见骨的伤痕,从额头划过右眼,直到下颌,让他棱角分明的面孔,更加充满“男子气概”。当然,也有另一个说法,那就是“破相”。 黑炎对这个战果并不满意,黑龙肚子大,心眼却不怎么大,至今仍记恨羯罗在战场上嘲笑他。胆敢挑衅一头巨龙,就必须付出代价! 轻轻晃动着酒杯,杯中鲜红的酒液,似乎正在预示着西格人的命运。 此刻的卡里城,也是一片忙碌的景象。 成年男人被全部征调,配合驻军一起守卫卡里,哈洛德运来的投石器被安置在城墙后,确保能得到最佳的射程和视野,除此之外,哈洛德还建议纳顿在卡里城外设置绊马索。这在光明大陆也是首创。宋默不舍得在自己的领地里使用,毕竟俘虏和战马都是格里兰的财产,损失的都是他的金币。想知道绊马索的威力,干脆拿到卡里城来实验,反正这里就算得到了战利品,也暂时落不到他的手里。 哈洛德已经向纳顿表明了自己的身份,老约什也将家族投向纳尔逊公爵的事情告诉了纳顿,事情到了这个地步,纳顿对背叛卡拉维王子,再没有一点愧疚。 反之,对卡拉维王子,对现在的奇萨国王,涌起了一股憎恨。 原来,这一切都是他们计划好的!他们早就想对约什家族下手,自己刚好成了最佳的炮灰! 纳顿不愧为老约什的亲孙子,连脑补的内容都一般无二。 奇萨国王和卡拉维王子的确是想通过放弃纳顿约什,来保留卡里城,但说他们之前就想对约什家族下手,刻意将纳顿丢到卡里城来做炮灰,确实是冤枉了他们。 不过,不管别人怎么想,反正对于自己脑补的内容,老约什信了,纳顿信了,约什家族的其他人也信了,所以,奇萨国王和卡拉维王子,注定躺倒中枪。 哈洛德趁着城市布防,悄无声息的将自己的人手安排到了卡里城的一些重要位置上,他们现在和纳顿是合作关系,一旦纳顿翻脸,他们也有足够的能力架空他,彻底掌握卡里城。 一些哈洛德不方便出面的事情,都由杰拉来完成,相比起教会中的勾心斗角,控制一个小小的卡里城,完全不在话下。 哈洛德给宋默的信中这样写道:“领主大人,不久后,您所期望的一切,都将成为现实。” 与此同时,约什家族和昂里斯的国王老胡里安同时开始行动。 要取回纳尔逊公爵的领地并不困难,但为了确保事情万无一失,老约什特地派遣了自己的小儿子,以姻亲和好友的身份,拜访了代替卡拉维王子治理领地的贵族,并且带去了老约什的亲笔信。 约什家族忙着递出自己的投名状时,宋默和老胡里安算是彻底谈崩了。老胡里安咬死了五千金币不松口,甚至还在一封回信中,用一种居高临下的口吻将金币降到了四千,很显然,他打算抛开宋默单干了。紧接着,就传来了老胡里安动手的消息。 领主大人,彻底被激怒了。 看来,只让瑞斯帮忙把地盘抢回来还不够,必须让老胡里安知道,有些事,是不能做的,有些便宜,也是不能占的…… 第114章 教会骑士团在格里兰第二次团灭的消息,就像长了翅膀一样,迅速传播开来。 在宋默的授意下,地精将战斗过程进行了各种艺术改编,传到教廷耳朵里的消息,几乎是一天变一个样。 从教会骑士团误中埋伏饮恨落败,到西北行省横插一脚背后插刀,再到格里兰领主威武霸气震慑寰宇,甚至连上一次战争中的外援野猪都成了话题主角,让骑士们真正落败的麻醉剂,却自始至终没有在话题中出现。 宋大领主严令,此乃违禁药物,威力巨大,必须妥善保管,在专利法没有制定出来之前,此种药物的消息严禁外泄。 地精们不明白何谓专利法,却依旧忠实的执行着领主大人的命令。各种关于骑士团的流言,继续如火如荼的在光明大陆上传播,其精彩程度,甚至超过了古诗中描述的神魔大战。 发展到后来,几乎凡是有地精的地方,就有教会骑士团的流言。 教廷一开始只以为这是以讹传讹,但在流言愈演愈烈,前往格里兰的骑士团和随行的修士都一直没有消息传回来时,大主教们终于开始心慌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博比斯难道这么不堪一击?” “米斯也毫无用处!” 大主教会议上,六个大主教几乎是吵成一团,跟随在大主教身后的圣女们一言不发,只是脸色始终不好看。相比起大主教,她们的日子更不好过。 打个比方,如果将教廷形容成一间公司的话,大主教都是手握股权的股东,董事长和总经理,主教则是部门经理,修士是业务兼文员,骑士团是保安兼打手,圣女则是宣扬企业文化的吉祥物。 当公司遇到麻烦时,吉祥物是不能置身事外的,哪怕她们平时只是摆着好看的。 圣物被窃,骑士团第二次被灭,虽然教会的信徒没有减少,质疑的声音却开始出现。怀疑的种子一旦种下,只要有土壤和雨水,很容易就能生根发芽。大主教们只需要整天待在教廷里保持神秘,圣女们却不得不每日奔波在教廷中,面对各种质疑,用微笑来安抚教徒。 “还不如被哈洛德抢走呢。” 圣女们不约而同的想起了当初热情追求她们的见习主教,据说,那个家伙离开教会后混得很不错…… 圣女们每天忙得脚打后脑勺,迅速憔悴下去,大主教们依旧只是在主教会议上争吵,没有提出任何可行的办法。 教廷内部开始变得人心惶惶,哪怕主教们一再辟谣,称教会骑士团的第二次团灭只是谣言,骑士团一直没有传回丁点消息,却是不争的事实。 之后,奥比国王黑炎给教廷送来的一封手书,更是让已经麻烦缠身的教廷雪上加霜。 胸有成竹的巨龙国王连掩饰一下都不耐烦,开门见山的告诉教廷,圣物在他的手里,要想取回,拿钱来换。 大主教们看过了这份手书,再次试图联系骑士团,送出的消息依旧石沉大海,连送信的人都没有回来,至此,他们不得不相信,教会骑士团真的栽了,回不来了,要想取回圣物,就得用金币去和那个贪婪的国王交换! “滑天下之大稽!” 一个脾气暴躁的大主教猛的捶了一下桌子,桌上的印章和水杯都随之颤动了一下,“可恶的家伙!” 另外五个大主教们保持了沉默,就连和他最不和的大主教,也没有在这个时候出声。 几乎所有的路都已经被堵死了,摆在他们面前的路只剩下一条,拿钱换回圣物! “事到如今,只能这么办。” 地位最高的大主教缓缓站起身,雪白的胡须垂至胸口,苍白的面孔满是皱纹,灰色的双眼不见丝毫的浑浊,“我们必须先将圣物迎回教会,至于其他的……” 大主教握紧了手杖,手杖的一端,用力的砸在了地板上,巨大的石砖沿着那一点开始龟裂,在刺耳的破碎声中,大主教的声音清晰的传到了在场每个人的耳朵里,“日子,还很长。” 这句话意味深长,其他的大主教恍然,他们似乎都忘记了,这位老人,是如何获得现在这个地位的,这个老人,貌似慈祥,事实上,远比在场所有人更加心狠手辣。 奥比和西格的边境战争已经接近尾声。就像多数人预料的那样,这场战争持续的时间并不长,双方的损失,都在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即便是败局已定的西格人,也没有任何颓丧的情绪。 没有战无不胜的军队,何况是败给同样强大的奥比人。西格人坚信,一次失败,并不能代表什么,只有笑到最后的,才是赢家。 奥比人在战争中使用的大型武器给西格人造成了不小的损伤的,也让西格人眼热,事实上,如果没有这些大型武器,这场战争还有得打。 奥比和西格的骑兵势均力敌,没有这些大型武器,就算双方分出胜负,也注定是个惨烈的结局。 “那些武器,我们也需要那样的武器!” 羯罗坐在王帐中,脸上的伤口已经结痂,手臂的断口处仍隐隐作痛,却丝毫不损他王者的威严。 “陛下,我得到消息,那些武器,似乎并不是奥比人发明的。” “哦?” 羯罗举起手,给羯罗伤口换药的医官动作迅速的包扎好绷带,退了出去。西格宰相约乔派遣到军中的书记官恭敬的说道:“臣在王都矮人开设的店铺中,看到过类似奥比人使用的那种投石器,只不过是缩小的模型。” “什么?”羯罗吃了一惊,一把抓住了书记官的衣领,“你说的是真的?” “是的,陛下。”即便被羯罗抓了起来,书记官依旧面不改色,长期在宫廷中工作的西格公务员都十分清楚,国王陛下除了任性,脾气也很暴躁,但却很少随意杀人,尤其是贵族。这一点,和喜欢把贵族送上断头台的奥比国王完全不同。 “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 “就在臣来这里之前。” 羯罗放开了书记官,书记官整了整衣领,咳嗽了两声,即便国王陛下不会轻易要他的命,他也不会放肆,仍旧恭敬的说道:“那些店铺现在很有名,一些很难买到的商品,例如葡萄酒和糖果,都能在那里买到。王都中有两家这样的店铺,其中一家是矮人经营的,另外一家,经营者是地精和侏儒。投石器的模型,臣是在地精经营的店铺中看到的。” “他们把这样的武器摆出来销售?”羯罗拧紧了一双浓眉,“为什么之前没有人向我报告?” “陛下,那间地精经营的店铺是您离开王都,到边境来之后才开张的。他们也没有将这些武器摆出来销售。”书记官继续说道:“他们似乎能分辨出哪些客人会对这样的商品感兴趣。而且,他们销售的不只是成品,还有图纸。” “图纸?” 羯罗并没有书记官预想中的兴奋,眉头拧得更紧了,“你马上回去,告诉宰相,查清到底是谁开设了这些店铺!” “陛下,是矮人……” “按我说的去做!”羯罗冷冷的看了书记官一眼,“另外,回到王都之后,立刻将店铺里的图纸买下来,无论价格多少。” “遵命,陛下。” 书记官的腰弯了下去,额头也冒出了冷汗。他不该忘记,陛下的命令绝对不容置疑。 等到书记官离开,羯罗席地坐下,手指滑过脸上的伤疤,断臂的伤口又开始隐隐作痛。握紧拳头,双眼中滑过一道愤恨的光芒,黑炎,这个仇,早晚要报! 和羯罗不同,黑炎此刻的心情,却是一片大好。 大主教已经给他回信,教会同意用金币换回圣物,至于需要多少,都由他来决定。 都由他来决定?看起来,那群神棍,有钱得很呐。 冷哼一声,黑炎将大主教的亲笔信放到一边,拿起了赛万斯呈上的报告。关于教会骑士团在格里兰的遭遇,赛万斯一字不漏的全都写在了报告上。连同西北行省的骑兵们是如何协同作战的,总督大人都没有落下。 骑士们那两场精彩绝伦的“脱衣舞”,赛万斯却是一笔带过,无他,在总督大人看来,太过有伤风化,并且让他回忆起了之前被宋默用艺术画勒索的事情,只是想想都心肝肺一起疼。 不过,赛万斯不说,不代表黑炎不知道。骑士团抵达格里兰后发生的一切,国王陛下都一清二楚。 麻醉剂,恩? 黑炎捏起一块玉米糖送进嘴里,咯吱一声,咬得粉碎。 此刻的格里兰,宋默正看着一千多壮劳力,笑得见牙不见眼。 骑士们经历过之前那场根本算不上战斗的战斗,再加上黑心肝领主大人的威胁,一点反抗的念头都没有了。尤其是已经中过麻醉剂,爆衫之后的骑士,这辈子都不想再尝试一次了。 晕倒不要紧,爆衫没关系,甩着内在美扭着大秧歌也不算什么,关键是,他们醒了之后,还能清楚的回忆起之前发生了什么!这就要人命了! 可以想象一个平时严肃认真的XX界人士,脑海里时刻回放自己曾在无意识中经历的激情一刻吗? “这是不是证明,在这些冷酷硬汉的身体里,埋藏着一颗粉红闷骚的心?” 宋默搓着下巴,笑眯眯的看着石化雕像一般的教会骑士们,硬汉没关系,闷骚也无所谓,只要能干活,就都是好同志! 老约翰带着几个侍从清点完人数,走到宋默面前,说道:“领主大人,一共是一千三百六十七人,其中一百一十个修士,一个金色骑士,十八个红色骑士。” 宋默点点头,开始考虑这些家伙该怎么安排。 没有壮劳力的时候,头疼,有了壮劳力,还是头疼。 现在的格里兰,加上罗德送来的萨比森人,满打满算不到六百人,去掉在店铺里工作的地精和男人,壮年男人还不到三百。 宋默皱了皱眉头,这事,似乎真有点麻烦。 这可不是一百两百,而是一千多,万一这里面有人不服从管教,出了事情,那就麻烦了。虽然他不认为这一千多人就能在格里兰掀起多大的风浪,顶多几炮轰下去,一排子弹突突过去,都能解决。可这样一来,他之前就白费力气了。 炮轰? 宋默勾了勾嘴角,他知道该找谁来看管这些家伙了。 宋默朝着老约翰勾勾手指,凑到老约翰的耳边,低声嘀咕了几句。 老约翰诧异的看了宋默一眼,问道:“骷髅?” “对,骷髅。”宋默笑眯眯的说道:“要是不听话,就让骷髅给他们干一炮!” 老约翰的头顶滑下三道黑线,他知道领主不是那个意思,可这句话听起来,真的就是那个意思!不过,既然领主大人吩咐了,也只能照做。这也是目前最好的办法。 不过用暗黑生物侏儒骷髅去看管教会人士,估计也只有宋默能想得出来。 管家微微弯腰,“遵命,领主大人。” 宋默笑眯眯的看着老约翰,“另外,这些人的‘改造’问题,就要麻烦你了。” 老约翰对罗德送来的萨比森人进行再教育的场景,至今让宋默难忘,他相信,这些教会骑士在管家的手里,不用很长时间,就能脱胎换骨,从一个神棍的职业级打手,成功转换思想,改变形象,变为劳动人民的好帮手。 那些屡教不改,一颗红心向教会的,宋默不介意让他们走上“妇女之友”的道路。 格里兰现在的物质生活极大丰富了,精神文化生活还是十分匮乏。为了丰富格里兰的精神文化生活,也为自己找点乐子,宋默真的很希望一部分骑士继续顽固不化下去,让他有借口开个午夜场,猛男脱衣秀什么的,巡回表演什么的,说不定还能为领地创收…… 宋默正满脑子不健康思想,一只白皙的手从他肩头探出,托起了他的下巴,瑞斯梅尔斯低头看着宋默,“亲爱的,你在想什么?” 宋默下意识的顺口说道:“猛男。” 话一出口,宋默就意识到不妙,果然,下一刻,瑞斯挑起了一边的眉毛,拉长了语调:“猛男?亲爱的,你是在暗示我什么吗?” “我没……” “我了解,这么私密的话题,怎么能在大庭广众下谈论。”褐发蓝眼的美人笑着撩起宋默垂落的一缕黑发,送到唇边,轻轻吻了一下,“亲爱的,这个问题,就让我们到床上去谈吧。” 话落,一把横抱起宋默,迈开长腿,目的地,卧室, 宋默顿时眼前一黑,真切的感受到,所谓挖坑自己埋,到底是怎么回事…… 第115章 “亲爱的,我喜欢你,我想要你……” 这些话像带着魔力一般,侵入了宋默的四肢百骸。 一路被瑞斯抱着回到卧室,躺在柔软的床铺上,手臂上的藤蔓蠢蠢欲动,却被黑色的符文压制,压在身上的褐发美人像是在抚摸一件精致的瓷器,手背擦过他的脸颊,指腹滑过他的下颌,轻轻的点在吼间凸起的那一点上,如蜻蜓点水般的吻,落在了他的唇上,灵巧的舌尖探出唇瓣,细细描摹着他的唇形,带起一阵难以言喻的酥麻。 宋默忍不住眯起了眼睛,像一只餍足的猫儿,收起了锋利的爪子,主动仰起头,露出了脆弱的颈项,等待主人的抚摸。 海蓝色的眼眸闪了闪,俯下身,用脸颊蹭着宋默的下颌,颈侧,手指解开了宋默衬衫上的扣子,一颗,接着一颗,等解到第三颗时,他的手,被按住了。 抬起头,看向那双黑珍珠般的眼眸深处,缓缓的笑了。 “亲爱的……” 瑞斯没有推开握住自己的手,而是低下头,沿着宋默的颈项,锁骨舔吻着,像是在品尝稀世的美味,珍惜,却带着一种企图全部吞噬的暴戾。 宋默微微眯起了眼睛,感受着从身体内部涌上最真实的情绪,被牵引,被迷惑,想要将理智全部抛掉,只沉溺在这个男人编织的情网中,不可自拔。 终于,按住瑞斯的那只手,松开了。 重获自由的大手从解开的衬衫探入,沿着略显单薄的胸膛和劲瘦的腰肢滑下,摩挲着,感受着掌心的细腻与温热,呼吸,开始变得粗重起来。 一声金属撞击的轻响,宋默腰间的皮带环扣,被解开了。 左臂上的藤蔓和黑色的符文纠缠得愈发猛烈,宋默曲起腿,任由瑞斯褪下了自己的长裤,在对方的手想要继续时,突然扣住了瑞斯的后颈,长腿勾住了瑞斯的腰侧,一个翻身,将瑞斯压在了身下! 瑞斯眨眨眼,还没反应过来,宋默左臂上的藤蔓已经冲破了黑色符文的阻隔,疯长着攀爬到了宋默的上臂,紧接着,像有意识一般,扑向了被宋默压在身下的瑞斯,缠住了他的脖子,沿着肩膀和手臂,将他的双手,牢牢的捆在了床柱上。 瑞斯看着宋默,不解的问道:“亲爱的,你想做什么?” 宋默笑着拍了拍瑞斯的脸,“亲爱的,美人,咱们换个‘体位’,如何?” 体位?瑞斯挑起了一边的眉毛,他觉得,宋默不只想换个体位而已…… 只要宋默喜欢,他也不是很在乎这些。只是,用精灵的藤蔓捆住他,让魔族感到十分的不舒服。 瑞斯放松了身体,粉红的舌舔了舔唇瓣,眼角眉梢染上了惑人心神的旖旎风情。 “亲爱的,无论你想做什么,我都会满足你,不需要这样吧。”瑞斯抬起头,不顾缠在脖颈上,布满尖刺的藤蔓,“精灵的东西,扫兴得很。” 宋默悠哉的坐在瑞斯的身上,单手按在他的胸前,手指在他半敞的胸口滑过,“我觉得这样挺好。”说着,将瑞斯的上衣猛地扯开,低下头,咬住了胸口上的一点,一边咬,一边抬眼睨着微微皱眉的男人,语音略有些含糊的说道:“捆绑,也是一种情趣。“捆绑?情趣? 不知为何,瑞斯突然想起了被挂在葡萄藤上的教会骑士……如果他说,自己愿意为宋默表演一场脱衣舞,他会不会愿意放开自己?最大的可能是脱完了继续绑吧…… 用魔力挣脱这些藤蔓不是难事,可之后想再和宋默这样那样,就是做梦。 瑞斯为自己如此了解宋默感到无奈。 瑞斯一咬牙,一闭眼,认命的说道:“亲爱的,来吧!” 宋默看着瑞斯一副大义凛然,慷慨就义的样子,乐了。 “用得着这样吗?”用鼻尖蹭了蹭瑞斯的鼻尖,刻意忽视掉对方胸前被自己咬出的牙印,“我会很温柔的。” 瑞斯:“……” “放心,我的技术应该不错。”宋默开始解瑞斯的腰带,“说起来,理论还是要联系实际的,要不,你再变成妹子?” 瑞斯:“……” “算了,估计你要真变成了妹子,我就下不去手了,还是汉子耐操一点。” 瑞斯:“……”他现在反悔,还来得及吗? 似乎看出了瑞斯的想法,宋默笑眯眯的舔了一下瑞斯的颈侧,一把抽掉了他的皮带,直起身,双手握紧皮带一扯,啪的一声,皮革抽击的声响让人后颈发麻,“亲爱的,火是你挑起的,你就必须负责,临阵退缩,可不是男人做的事情!” 说着,宋默将皮带向床下一抛,开始将瑞斯身上的衣物通通扒掉,一边扒,一边兴奋的说道:“我早就想这么玩了,亲爱的,快点叫几声,让我有点成就感!” 瑞斯无语了,他知道自己的性格不太正常,可让他这个不正常的觉得更不正常的宋默,到底是不正常到何种程度? 不过,为了满足亲爱的,瑞斯决定,还是叫几声吧。 于是,魔族美人,轻轻扭动着腰肢,双眼迷蒙的开启红唇,一声声让人腰酥腿麻的呻吟,从那张唇中流淌而出。 如果是寻常人,无论男女,听到这样的声音,鼻血狂喷,面红耳赤是跑不了的,但宋默哪里是寻常人能比得了的? 听到瑞斯的叫声,宋默不满意的拍了一下他的胸膛,“大声一点,不情愿一点,富有感情一点!”说着,手拉住了瑞斯身上的最后一件遮蔽物,“别总是啊啊啊的,来点不一样的,雅蠛蝶什么的,快点!” 瑞斯也被宋默激起了斗志,声音变得婉转动人,高低起伏,大陆通用语,魔族语,精灵语,甚至是龙族语言,轮番上阵,组成了一首震撼人心的“叫床交响曲”!甭管是雄性还是雌性,听到这样的声音,绝对是不冲动,不成活! 宋默终于满意了,嘿嘿奸笑两声,终于说出了他一直想说,却没机会说的台词,“你叫吧,叫破了喉咙也不会有人来救你的!” “……” “怎么?” 宋默正玩得高兴,却见刚刚还一副不情愿样子的瑞斯,突然神色一变,舌尖舔着嘴唇,眼角染上红晕,睫毛轻轻颤动,表情那个淫荡,那个色情,那个让人血脉贲张。 “亲爱的,哦,来吧,!蹂躏我吧,我是你的!我所有的一切都是你的!” 宋默一咬牙,“你以为这么说,老子就会放过你?” “当然不!”瑞斯看着宋默,媚眼如丝,就像在说:亲爱的,求蹂躏!求大大的蹂躏,求毫不留情的蹂躏!来吧! 宋默:“……” 他怎么忘了这家伙的抖M体质? 他该死的怎么忘了这家伙的脸皮有多厚?! 不过,都到了这个地步,让宋默罢手,却是绝对不可能的。看看自己精神焕发的小兄弟,再看看瑞斯同样精神焕发的大兄弟,宋默咬咬牙,手按在瑞斯的胸口,轻轻起身,另一只手,握住了那一片火热。 瑞斯的呼吸变得愈发急促,“亲爱的,松开我。” 宋默充耳不闻,掌心的触感让他的的腹中涌起了一股炙人的热浪,双腿忍不住开始磨蹭,脸颊晕红,像染上了胭脂。 瑞斯海蓝色的双眼随着宋默的动作变成了一片猩红,两行黑色的符文沿着困住他双手的藤蔓蜿蜒而上,随着符文的不断扩张,藤蔓上的尖刺一个一个收起,手腕用力一挣,藤蔓根根断裂,掉落在雪白的床单上,瞬间化为了一道道绿光,不见了踪影。 瑞斯坐起身,缓缓扯开了脖颈上的束缚,扣住宋默的后脑,狠狠的吻上了他的唇。 厮摩,啃噬,完全不同于之前的轻柔,像是要将宋默整个人吞噬入腹才罢休。 宋默跟不上瑞斯的速度,只觉得唇上一阵疼痛,渐渐变得麻木,体内却升起了一阵奇妙的感觉,他急切的想要得到些什么。 瑞斯放开了宋默,抵住宋默的额头,急促的呼吸间,声音变得沙哑的,“真想吃了你,一口一口的吃了你!让你完全属于我!” 宋默直起腰,两腿跪在床上,一手搭在瑞斯的肩膀上,一手挑起了瑞斯的下巴,“你可以试试看。”黑色的眸子,亮得慑人,“瑞斯梅尔斯,你可以试试看,能不能让我完全属于你,或者,让你彻底属于我。” 宋默的话让瑞斯的双眼变得一片血红,一手扶住宋默的腰,另一只手沿着修长的腿缓缓而上,埋入了衬衫的下摆,探入了那一处惹人遐思的地方。 宋默从喉咙里发出了一声闷哼,不由得仰起头,黑发随着他的动作轻轻摆动,下一刻,突来的冲击让他惊叫出声,随即被温柔的堵住了嘴唇,凶猛的撞击与温柔得不可思议的吻都来自同一个男人,拉扯着他的理智与情感,撕扯着他的身体。 疼痛,火热,快感,交杂在一起,让宋默忘记了思考,几乎要停止呼吸。 氤氲的情热开始扩散,包裹了两个人,仿佛地底深处的岩浆,焚烧着所有的生命。 在晃动的视线中,宋默捕捉到了那双专注的,充斥着热情与暴虐的猩红色眼睛,狠狠的扣住了瑞斯的颈项,咬住了他的肩膀。瑞斯的动作更加凶狠起来,宋默觉得,自己的腰,要被折断了。 狠狠的又是一口,没有伤到对方,自己的牙齿却咬得酸麻,宋默几乎是恶狠狠的说道:“这是你欠我的!” 瑞斯的动作突然一顿,低头看向宋默,看向那双抹黑色的,染上了氤氲水汽的双眼,仿佛朝圣的信徒一般,低下头,在宋默的眼睑上落下轻柔的吻,“我的一切,都是你的,我是你最忠贞的信徒。” 宋默突然觉得有些不好意思,随即又觉得自己矫情,干脆用力搂住了瑞斯的肩膀,腿缠在瑞斯的腰上,“废话什么,继续!” 瑞斯笑了,轻轻咬住了宋默的脖颈,低声说道:“遵命,我的领主大人。” 杰里斯静静的坐在房间中,擦拭着绿色的长弓,突然耳后感到一片炽热,白皙的手指撩起长发,指腹擦过那片还在隐隐发热的绿色花纹,细小的藤蔓从花纹中慢慢探出,像是受了委屈的孩子,缠绕上精灵的手指,寻求安慰。 杰里斯翠绿色的双眼闪过一道寒光:“魔族?” 第116章 宋默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中午。室内仍是一片昏暗,透过半开的窗,可以看到天空中翻滚的乌云,要下雨了。 宋默坐起身,不适的感觉从腰椎处传来,身体像是被车捻过一样,酸疼。掀开被子,脚刚落地,腿一软,险些跌倒在地上。 一条白皙有力的手臂从身后圈住了宋默的腰,紧接着,在他的肩膀上落下了一个温柔的吻,“亲爱的,不再睡一会了吗?” 宋默侧过头,看着还有些睡眼惺忪的瑞斯,哼了一声,当他真不知道这家伙早就醒了?装成这副样子给谁看? 宋默横眉冷对,瑞斯讨好的笑笑,舔了舔宋默的嘴唇,“亲爱的……” “行了。”宋默推开瑞斯,硬是自己站起了身,甭管如何,作为一个男人,宋默有他自己的坚持。一旦站起身,腰椎处的酸疼更加明显,宋默皱了皱眉,扶住床柱,坚定的推开瑞斯伸过来的手。 “亲爱的,你……不舒服。”瑞斯一边小心翼翼的看着宋默,一边说道。 宋默又瞪了他一眼,“这是谁的错?!我明明说过停下,不要了,是谁没完没了?啊?!” 瑞斯摸摸鼻子,那个时候,他哪停得下来。 听到瑞斯小声的嘀咕,宋默额角冒出了一排青筋,拳头握了松,松了握,真的很想揍这家伙一顿,想想还在酸麻的牙床,靠之,揍他也是自己疼。 又厚脸皮又任性,丝毫没有节制,他怎么给自己找了这么一个不懂事的! 难怪一千七百多岁还未成年! 想到这里,宋默突然意识到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他把一个未成年给睡了?而且还不是睡了一次! “亲爱的,你怎么了?”宋默突然不出声了,瑞斯靠在床头,奇怪的看着他,慵懒的姿态,褐色长发从肩头垂下,雪白的胸膛上,两点樱红,越发诱人,宋默咽了一口口水,捂住鼻子,他是不是该庆幸,魔族没有“未成年人保护法”? 否则,睡了相当于魔族高富帅第N代的瑞斯梅尔斯,他肯定会被某个魔族阿sir跨界,请去把牢底坐穿,罪名是“XX未成年”。 精神一放松,肚子开始咕噜叫,宋默这才意识到,从昨天到现在,自己除了早餐,粒米未进。也就是说,他和瑞斯梅尔斯在床上“奋战”了快一天一夜! 看着被蹂躏成一团,昭示着辉煌战果的床单,宋默脸一红,果然是红颜祸水! 瑞斯的心情却格外的好,打了个响指,随意扔到地上的衣服都消失不见,身上已经换上了一件白色的长袍,缀着蓝宝石的腰带勒在劲瘦的腰间,简单的穿着,益发显得他身形修长,俊俏挺拔。 宋默看得眼热,却也只能打开柜子,从里到外,一件一件手动往身上套。 魔族什么的,魔法什么的,他一点也不羡慕,一点也不! 不想瑞斯又从身后抱了过来,亲了一口宋默的后颈,将一枚镶嵌着黑色宝石的领扣,扣在了宋默的衬衫领口,一股沁凉的气息,从那枚领扣流出,渐渐笼罩到宋默的全身,连身上的酸疼,似乎也缓解了不少。 “这是?”宋默低下头,捏起那枚领扣看了看,“也是魔法?” “不。”瑞斯笑着将下巴搭在了宋默的肩头,“这是魔石,只出产在魔界的焰山上,焰山是梅尔斯家族的领地,下次有机会,我带你去那里玩。” “焰山?”宋默第一次听瑞斯提到关于魔界的事情,忍不住问了一句:“魔界,到底是什么样的?” “什么样啊……”瑞斯的声音变得轻缓,仿佛一首古老的乐曲在宋默耳边缓缓流淌,“那是一个美丽得让人炫目的地方……荆棘鸟在空中飞翔,独角黑犀在宽广的平原上奔跑,赤色的焰山喷发出灼目的热焰,天空都仿佛染上了一片艳红……夕阳西下时,是捕获独角黑犀最佳的时机,魔族的战士在嶙峋的岩石间奔驰,拉开长弓,锋利的箭没入独角黑犀的皮肤,鲜血流淌,最甜美的味道……” 随着瑞斯的讲述,一副生动的画卷缓缓在宋默的眼前展开,他仿佛真正的看到了那个被人类形容为恐惧与邪恶深渊的世界,那里广阔无垠,苍茫的大地与无尽的天空,古老的河流和流淌的云彩,奔腾的兽群,紧随其后,仿佛与天地争辉的美人…… 宋默连忙捂住鼻子,打死他也不承认,他把脑海中那个裸着上身,只在腰间围着一条兽皮裙的狂野美人,想成了瑞斯梅尔斯。 瑞斯看着宋默的脸一点一点变红,连耳朵都红了,勾了勾嘴角,在他的耳边吹了口气,声音中染上了笑意,“亲爱的,你在想什么,恩?” 仿佛调情一般的语调,吹在耳后的热气,宋默忍不住打了个颤,腿一软,险些坐到地上。 捂住耳朵,狠狠的瞪了瑞斯一眼,“老实点!” 瑞斯耸了耸肩膀,表示自己很无辜,宋默推开他,继续系衬衫的扣子。 已经进入盛夏,即便下雨,也是闷热异常。宋默只简单穿上衬衫长裤,扣上腰带,正打算挽起袖子,系上袖扣时,敲门声响了起来。 规律的三声之后,停顿片刻,门外传来了管家老约翰的声音,“领主大人,您已经起身了吗?” 宋默连忙整理好衬衫,确定没有任何不妥,几步走到门边,拉开房门,“起来了。” 老约翰的脸色没有任何异样,哪怕是看到了靠在床边的瑞斯,表情也没什么变化。宋默悄悄松了口气。不知道为何,面对老约翰,他总觉得像是带着情人回家过夜,事后被家长当场抓包一样。 “领主大人,午餐已经准备好了。”老约翰一板一眼的说道,“请您梳洗过后,移步餐厅,另外,地精传回消息,接到了一笔大生意。” 说完,直起身,拍了拍手,几个侍女鱼贯而入,开始整理房间。 宋默尽量让自己的视线从侍女手中的床单上移开,转到瑞斯脸上,“要一起来吗?” 瑞斯笑了笑,走过来,轻轻在宋默的脸颊落下一个吻,“亲爱的,我要离开两天。” “啊?” “让你烦心的家伙,我去帮你解决。” 说着,直起身,意味不明的看了站在一旁的管家老约翰一眼,转身离开了。 “领主大人。”见宋默站在原地发愣,老约翰咳嗽了一声。 宋默揉了揉额角,回过神,一边朝餐厅走,一边问老约翰,“地精接到的大生意,是什么?” “都写在报告里,已经送到了您的书房里。”顿了顿,接着说道:“从昨天现在,您还有很多工作没有做。” 宋默很想说,管家,能不能不要这么严肃认真? 老约翰表情刻板,不能。 宋默无奈了,只能加快脚步朝餐厅走,不想中途遇到了靠在墙边的杰里斯,金发的精灵,似乎是专门在等他。 “杰里斯,中午好。” 精灵微微颔首,“午安,领主大人。” 一句话后,冷场。 宋默抬脚想走,杰里斯那双翠绿色的眼睛却一瞬不瞬的看着他,被他看的领主大人,顿时,压力山大。抬起的脚,始终迈不出去。 宋默没辙了,只能停下,“你有事情找我?” 杰里斯没说话,目光转向老约翰,管家知机的后退两步,对宋默说道:“领主大人,我去看一下您的午餐安排。” 说完,转身离开。 等到老约翰的背影消失在扶梯转角,杰里斯才开口说道:“宋默格里兰,希望你没忘记我们定下的契约。” “契约?”宋默皱起了眉头,“我没忘。” “那么,”杰里斯上前一步,握住宋默的手腕,拉起他的左臂,指着他手臂上残缺了一角的绿色花纹,“这个,该怎么解释?” 看到花纹的变化,宋默也吃了一惊。该不是,瑞斯用符文挣断了藤蔓的关系? 眨眨眼,他该怎么和杰里斯解释? 说自己用藤蔓和魔族玩了“捆绑”,不小心弄断了,以至于缺了一块? 就算杰里斯会相信,他也说不出口。 尴尬的笑了两声,宋默开口说道:“纯属意外。我和你交换的条件,是绝对不会变的。这点请你放心。““是吗?”杰里斯握在宋默的手突然用力一拉,宋默的身体本就有些不舒服,被杰里斯一拉,脚步踉跄的撞到了他的怀中,清爽的气息扑面而来,一股冷香。 杰里斯抬起宋默的下巴,翠绿色的眼中倒映出宋默的面孔,像是透明的玻璃一般,看不出任何情绪。 “宋默格里兰,我选择相信你,希望你不会让我失望。” “不会,绝对不会。”宋默连忙摇头。 宋默一向不喜欢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他和杰里斯合作,除了和杰里斯当初交换的条件,还有一点,想通过杰里斯,缓和和精灵之间的关系。 他和矮人的生意越做越大,惹来的麻烦也越来越多。尤其是糖果和果酒生意,相当于直接从原本属于精灵的蛋糕上切掉了一大块,虽说有黑炎在,但那头大肚子龙三天两头的出状况,不是别人找他打架,就是他去找别人单挑,总是有顾及不到的时候。再者说,格里兰和奥比王城相聚十万八千里,一旦真有精灵上门找麻烦。黑炎也鞭长莫及。 指望赛万斯帮忙? 宋默觉得,还不如去找野猪更靠谱一点。 在光明大陆,精灵热爱暴力的名声同他们的美貌和生意经一样出名。赛万斯可以带兵和宋默一起给教会下绊子,却未必有胆子和精灵正面交锋。哪怕黑炎给他下命令,总督大人也会犹豫。 瑞斯曾经说过,杰里斯的全名是杰里斯埃梅格,埃梅格这个姓氏,在精灵世界中,代表着极高的地位和权力。有杰里斯在,就算真的有精灵上门找他麻烦,看到杰里斯,也会掂量一下,而杰里斯也不会眼睁睁的看着他被某个精灵咔嚓掉。 至少,在自己从瑞斯那里把困着博德灵魂的水晶球弄出来之前,自己的小命,还是很有保障的。 宋默一直想不通当初杰里斯和博德为何会紧追着瑞斯不放,只因为瑞斯是魔族?这个理由看似说得通,却又漏洞百出。但杰里斯不说,瑞斯也没有解释,宋默干脆当自己不知道。只要不妨碍到自己,不需要追根究底。 杰里斯得到宋默肯定的答案之后,没有再为难他,拉起宋默的手腕,指尖滑过绿色花纹中缺损模糊的一小块,在宋默不解的目光中,将唇,印在了那片肌肤上。宋默手臂上绿色的花纹脉络开始发光,消失的那一小片花纹重新出现,凝结在了宋默的手臂之上。 陌生的触感,冰冷的唇,宋默打了个激灵。 杰里斯放开宋默,宋默忙不迭的抽回手,顾不得查看手臂的情况,直接拉下袖子,遮住了刚刚被杰里斯碰触的地方。握住手腕,那里似乎还在隐隐发热。 杰里斯看着宋默,用清泉流淌一般的声音说道:“我希望,在我们的契约结束之前,这种情况,不会再出现第二次。” 宋默点点头,没有说话。 精灵转身离开,宋默站在原地,面无表情的抬起头,看向杰里斯离开的方向,黑色的眼睛,深不见底。 管家老约翰看到走进餐厅的宋默,拍了一下手,侍女们送上了领主大人的午餐。 碳烤野猪肋骨,水煮青菜,一碗白米饭。 自从种植了稻子,领主的餐桌上就很少再出现面包。宋默几乎每餐都要吃米饭。领主府众人的饮食习惯也开始向领主大人靠拢,间接的,也影响到了领地中的人,大家都喜欢上了这种雪白晶莹的主食。 事实上,格里兰人的这种食物选择也有些无奈。 领地中的小麦田被一群大鸟占据,无论他们将小麦种在哪里,这些鸟都能准确找到,仿佛盯准了小麦田一样。而其他的作物,它们连看都不会看一眼。 虽说这些大鸟丰富了领民们的餐桌,鸟蛋和鸟肉成了格里兰人餐桌上时常能见到的东西,领地里的养殖场也发展得蒸蒸日上。但被这些大鸟占了小麦田的事,格里兰人仍旧耿耿于怀。 甚至有人开始祈祷,最好小麦也变得像其他作物一样凶悍暴力,即便比不上玉米和土豆,也要向稻子看齐。 这样,看那些大鸟还怎么在麦田里做窝!还怎么嚣张! 得知领民的这种想法后,宋默半晌无语。该说,格里兰人果然够彪悍吗? 几口吃完午餐,宋默立刻起身去书房处理堆积下的工作。领主大人还是很有自觉的,对这一点,管家表示很满意。 地精送来的报告放在文件的最上面,宋默一目十行的看下去,嘴角几乎咧到了耳边。 西格,果然是大生意! 他是不是该给那头大肚子龙发一笔广告费?如果没有他在边境打上一架,眼睛长在头顶上的西格人,根本不会注意到地精店铺中的这些武器模型。 宋默一边看着报告,手指一边敲着桌子,两个大国之间的战争,哪怕只是一场边境摩擦,动静也不小。黑炎使用的大型武器,不只西格人看到了,其他国家的探子肯定也看到了。西格开了这个口子,其他国家也会闻风而动,相信不久之后,自己肯定会成为光明大陆上最大的军火商,金币,大大的有啊! 宋默越想越开心,终于忍不住笑出了声音。 于此同时,奥比和西格的战争,以西格战败结束。 黑炎和宋默有合作关系,领主大人又事先打过招呼,正忙着向教会要金币的巨龙国王,直接带领大军返回王都,而战败的西格人,却不会放过卡里城这块肥肉。 打了败仗,至少,也要找补点回来。 卡里城,无疑是最好的下手对象。 第117章 纳顿约什不停的在房间中踱着步,哪怕做了万全的准备,他仍感到焦躁和不安。 奥比和西格的边境战争已经结束,探子回报,奥比大军已经返回王都,西格大军却滞留在原地。 “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在萨比森的王庭没有被奥比人攻占之前,两国之间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发生战争,无论谁胜谁负,卡里人都会遭受池鱼之殃。 战胜者会从战败者手里得到他们想要的东西,金币,粮食,战马,甚至女人。 战败者的目光,却往往对准了附近其他国家的边境小城和领地。许多同卡里城相同时期建造的城市已经几易其手,或者干脆被荒废,成为了边境一处被尘沙掩埋的残垣断壁。 卡里城能够存续至今,是一个奇迹。 纳顿约什不知道卡里城的奇迹是否能延续下去,但他和约什家族都已经骑虎难下。约什家主已经向纳尔逊公爵递出了投名状,纳顿也和格里兰人签订了协议,无论是家族还是纳顿本人,都已经没有了退路。 事情暴露,奇萨国王和卡拉维王子不会放过约什家族,无论是老约什还是纳顿,都会被送上断头台,就像之前的兰卡家族,所有的家族成员,都被杀死,连嫁入了兰卡家的王国公主,奇萨国王的亲妹妹,也没能逃过一劫。 这样的奇萨国王,不会放过约什家族。他手中的屠刀,不是已经举起来了吗? 纳顿停下了脚步,深吸了一口气,既然已经在信中向家主表明了自己的决心,那么,就不能再犹豫了。 无论如何,他是纳顿约什,约什家族年轻一代最有能力的家族成员,被家主寄予厚望的继承人之一! “执政官大人,有情况!” 敲门声和驻军文官的声音打断了纳顿约什的思绪,西格人,已经兵临城下! 卡里城的城门紧闭,城墙之上建造了临时掩体,手持弓弩的驻军和被征召的城民藏在掩体内,紧张的望着远处战马奔腾掀起的沙尘。 城墙上另有数排射击孔,根据哈洛德的建议,这样的改造既不妨碍弩箭手射击,又可以最大限度的保护己方人员,和城墙顶部的掩体,有异曲同工之妙。 宋默的许多设想,都被哈洛德实践在了卡里城,哈洛德和宋默的想法一样,不管有用没用,先试试再说。如果有用,日后可以武装格里兰,如果没用,损失的也不是自己。 如果纳顿约什知道这件事,不知会作何感想。 纳顿赶来时,驻军最高长官已经下令将投石器推出来,巨石和哈洛德商队运来的弹药堆积在投石器旁,操控投石器的军人和城民都脱掉了上衣,三五人抱着一块巨石,放进了投石器的抛网,将杠杆的仰角拉到最大,只要一声令下,就能将巨石投掷到来犯的西格人中间。 哈洛德也赶来了,和纳顿约什签订了契约之后,让他在卡里城中有了一定的话语权和地位。西格人来犯,他出现在这里,并不奇怪。 纳顿站在城墙上,眺望着西格大军,哪怕西格人被奥比人打败了,卡里城在他们眼里,仍是一捏就碎的蝼蚁。 隆隆的马蹄声,西格骑兵狰狞的面孔,让卡里人鼓起的勇气,仿佛被针戳破的气球一般,迅速消散,手开始发抖,眼中涌上了恐惧。 “西格人,西格人来了!” 城中开始陷入恐慌,纳顿约什知道自己必须说些什么,做些什么,却发现声音哽在了喉咙里,干涩的嗓子发不出一个音节,脚也像有了千金重一般,根本迈不开步子。 哈洛德不着痕迹的看了一眼纳顿,和身后的朵桑交换了一个眼神,作为长期被教会追杀,时常陷入危险之中,九死一生才能站在这里的前神棍,哈洛德和朵桑对于纳顿的恐惧可以理解,却不会认同。 任何人都可以害怕,但纳顿不行! 他是卡里城的最高长官,可以说,他现在就是卡里人的脊梁! 看看现在的纳顿,对于之前勇于面对奥比人的宋默格里兰,哈洛德和朵桑的心中不约而同的升起了一种骄傲感。 哈洛德上前一步,抓起一支长枪,枪杆用力的砸到地上,一声钝响,传出了很远。被西格大军惊吓到的驻军和城民被猛然惊醒,这才发现,肺部火辣辣的疼,不知不觉间,他们竟然因为恐惧而屏住了呼吸。 哈洛德环视四周,大声说道:“恐惧,害怕,这很正常!面对这样的敌人,任何人都会害怕!” 驻军和城民不由自主的朝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就见一个英俊高大的男人,正手持长枪,昂首而立,“但是,不能因为恐惧,就丧失了勇气!你们没有退路,后退一步,就是死亡!与其毫不反抗的被杀死,不如拼死一搏,还有活下去的机会!” 说着,哈洛德将长枪高举,“没有不能打败的军队,他们!”长枪指向城外的西格人,“也不过是被奥比人狠揍了一顿的败军!” 哈洛德的这番话说得算不上高明,却足以让几乎被恐惧压垮的卡里人重拾信心。紧接着,哈洛德退后一步,对站在一旁的纳顿说道:“执政官大人,现在,是您鼓舞士气的时候了。” 纳顿神情复杂的看了哈洛德一眼,抿了抿嘴唇,干涩的说了一句:“谢谢。” 哈洛德微微颔首,他不是不能说出更振奋人心的话,也不是不能将这些驻军和城民全都拉到自己这边,作为一个优秀的见习主教,哈洛德所学的,就是如何“忽悠”。 但他不能那么做,至少现在不能。 领主大人交代的事情只差最后一步,在这个紧要关头,他不能让纳顿约什对自己产生猜忌,从纳顿约什轻易的相信卡拉维王子是故意送他到卡里城来送死之后,哈洛德就知道,这个人,是多么的多疑。 这样的人,永远不可能成为优秀的上位者。 不过,这样的人,却是最好利用的。 哈洛德站在纳顿的身后,听着他慷慨激昂的话,必须承认,在某些方面,纳顿还是很优秀的。 朵桑站在哈洛德的身边,低声说道:“事情已经安排好了。包括中下级军官,随军文官,城内治安官,都有我们的人。一些官员,和他们的家族,也愿意和我们合作。” 哈洛德点了点,看向城外越来越近的西格人,好戏,就要开场了。 领主大人,哈洛德向您保证过,您所期望的一切,都会实现! 西格国王羯罗带领大军一路奔驰到卡里城下,本该因为他们的到来惊慌失措的卡里城,却是一片寂静,诡异的寂静。 羯罗举起右臂,大军立刻停下。 “陛下?” “不对劲!” 羯罗皱起了浓眉,脸上的疤痕愈显狰狞。 突然,一阵破空声传来,从卡里城中飞出了十数块巨石,直接朝西格人迎面砸来。羯罗眼中的瞳孔骤然收缩,军官们立刻大声呼喝:“投石器,散开!” 话音刚落,巨大的石块直接砸到了西格人的队伍中,鲜血迸溅…… 西格人在奥比人手里吃足了投石器和各种大型武器的苦头,如今,之前根本不被他们放在眼中的卡里城,又给他们带来了这样一个“惊喜”,怒不可遏的西格人,像是被激怒的狼群,凭借着同奥比人战斗积累的经验,迅速散开,在巨石的呼啸声中,朝卡里城飞驰而去,他们的怒火,必须用鲜血才能平息! 愤怒的狼群并不知道,不远处,荒草和尘土下隐藏着一个个地精挖好的陷阱,陷阱里竖着足以将马腹刺穿的木桩,而在陷阱之前,还有一片绊马索…… 卡里城被西格人进攻的消息传回了奇萨王都,奇萨国王却早已焦头烂额,和奇萨国内正在发生的暴乱相比,卡里城被西格人袭击,根本算不上什么。 从昂里斯夺来的土地,现在,全部燃起了烽火。 事情的起因,是一个占领地的官员,将一个领民的女儿强抢进了自己的府邸。白发苍苍的老父,伛偻着腰,在官员的大门外哭号哀求,却被官员以莫须有的罪名投进了大牢,不久就传出了在牢中死亡的消息。 这件事,成为了整起事件的导火索。家园被占领以来的奴役,重税,欺辱,全都在这一刻爆发。 愤怒的领民袭击了巡逻的奇萨驻军,抢夺了武器,冲进了当地执政官的府邸,看着往日骑在他们头上,作威作福,一脚就能将他们踩进泥里的执政官,像条狗一样瘫软在地上,人性中最暴戾残酷的一面被彻底激发,执政官死无全尸,几乎被撕成了碎片。 紧接着,红了眼的领民们砸开了库房,将库房里的金币和府邸中的财物抢夺一空。 领民们仍不罢休,将目光对准了执政官府邸中的侍女和仆人,他们,都是奇萨人! 当附近的奇萨驻军得到消息赶来时,执政官府邸已经成为了一片废墟,没有留下一个活口…… 虽然参与袭击事件的领民都被送上了断头台,但是,这也彻底点燃了占领地领民心中的怒火。他们不会去管被杀死的人到底做了什么,他们只知道,被杀死的,都是昂里斯人!奇萨人将整片领地里的昂里斯男人,甚至一些女人,都杀死了! 随之而来的是恐慌。他们开始担心,下一个被杀的,会不会是自己?当恐慌的情绪积累到一定程度,终于如火山般喷发了。 被占领地,接二连三的发生暴乱。奇萨军队救火队一样到处跑,却收效甚微。往往把一个地方按下去了,另一个地方又起来了。 暴—乱者登高一呼,就能聚集起一群人,甚至有奇萨本国人,也加入了其中。 奇萨国王一夜之间几乎苍老了十岁,以往被他津津乐道,足以写入王族大事记的战绩,现在却成为了一个麻烦,天大的麻烦。 领民暴乱,比和昂里斯军队正面对战还要让奇萨国王头疼。 道理很简单,他可以将敌军全部杀死,却不可能将领民全送上断头台。三分之一的昂里斯国土,可不是一两座城市。可若不将暴—乱者全部杀死,他们的后代会牢牢记住这份仇恨,总有一天…… “一定是老胡里安的阴谋!”卡拉维王子愤怒的握紧了挂在腰间的长剑,“父王,我们不能让这个老狐狸的诡计得逞!” 奇萨国王疲惫的摇了摇头,示意卡拉维王子安静下来,却也在心里给老胡里安狠狠的记下了一笔,他不会让这个老家伙得意太久的! “去请宰相来。” 事实上,昂里斯的国王老胡里安,并未如奇萨国王想象中一般春风得意。最开始的袭击事件,的确是他安排的人做的,但之后事情的发展,却脱离了他的掌控。 “国王陛下,臣怀疑,有另外一股力量参与了进来,这股力量,很强。” 老胡里安接到探子的报告,坐在王座上,久久不语。下面的人不知道,他却很清楚,能做出这件事的,除了格里兰,不做他想。可让老胡里安不解的是,仅凭一个领地的力量,是如何做到这一切的?就算格里兰有勇气抗税,但那毕竟是在昂里斯国内,宋默格里兰,是如何将触角伸到奇萨去的?难道,背后还有奥比国王的影子? 如果真是这样,宋默格里兰当初为何还要找自己合作? 老胡里安越想越不明白,他之前试图撇开宋默格里兰,压制他的事情,是不是,做错了? 老胡里安有些后悔,可开弓没有回头箭,无论如何,他绝对不能在这个时候退缩!被老格里兰下套,难道还要向小格里兰低头?老胡里安做不到。 况且事情未必有他想的那么糟糕。奥比国王未必会在这件事上帮宋默,这对他没什么好处。 事情也的确如老胡里安想的那样,黑炎无利不起早,可宋默身边,还有瑞斯梅尔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魔族插手的后果,比巨龙动手,更让人吃不消。 在奇萨乱成一锅粥时,昂里斯国内也出了乱子,毕竟,昂里斯的邻国,不只奇萨一个,和昂里斯发生过战争的国家,也不只奇萨一个。 简言之,昂里斯,也是有其他国家的占领地的…… 宋默接到魔族传回的消息,坐在书房中,沉默许久。 瑞斯的信中只是轻描淡写,宋默却能想象出,在奇萨,在昂里斯,到底发生了什么。 “领主大人。”老约翰敲门走进来,“您该休息了。” 宋默茫然的抬头看了一眼管家,转过头,窗外已经漆黑一片。原来,他已经坐了这么久吗? “管家,”宋默咬了咬嘴唇,“我有些不安。” “不安?为什么?” “我不知道。”宋默抓了抓头发,“事情成功,我应该开心的。但是……” 未尽的话,被宋默咽了回去。 “领主大人,”老约翰温和的看着宋默,仿佛长辈一样教导着他,“您自己说过,我们孤立无援。只有让自己的心坚硬起来,才能在选定的路上,继续走下去。” “是吗?” 宋默抬起头,看向老约翰。 “是的,领主大人,请相信我。” 老约翰站在桌前,低头看向宋默,他手中的蜡烛是昏暗的房间中唯一的光源,照亮了他一侧的脸颊,另一侧,被黑暗隐没。 第118章 西格人对卡里城的攻击持续了一整天,除了在城门前留下一百多具尸体外,什么也没有得到。 黑夜降临,羯罗不得不下令停止攻击,卡里人诡计多端,在城门外,西格人吃足了苦头,虽然死亡的人数并不多,战马的损失却已经达到了三百,加上同奥比人战斗中的损伤,饶是财大气粗的羯罗,也开始肉疼。 西格人开始犹豫,继续攻击,还是退兵? 继续攻击,不知道还会遇到什么,若是退兵,肯定会颜面扫地!败给奥比人不算什么,败给卡里城……羯罗举起战斧,一下劈碎了王帐中的方桌,那是耻辱! “这不像卡里人的作风。”随军的书记官向羯罗报告战损后,接着说道:“城中一定有古怪。” “古怪?” “是的,陛下。”书记官继续说道:“卡里人不会有如此坚定的反抗意志,也不会有这么狡猾的手段。” “那么,是谁?!” 羯罗单眼暴睁,显然已经怒火中烧。 就在这时,帐外传来了一名西格将军的声音:“陛下,卡里城中送来了一封信。” “什么?”羯罗快速走到帐前,一把掀开帐帘,“信?” “是的,陛下。”将军将绑在一支弩箭上的信交给羯罗,他已经让医官查看过,弩箭和信纸,都没有做过手脚。 羯罗取过信纸,展开,看清上面的内容,眉头越蹙越紧。 “十万金币,两千头羊?” 同一时间,城中的执政官府邸中,纳顿也一样蹙着眉头,看着坐在对面的哈洛德,“十万金币,两天头羊,几乎是卡里城近半年的税收了。” 哈洛德耸了耸肩膀,说道:“执政官阁下,您不会以为,仅凭一个卡里城,十几架投石器,就真的能挡住西格国王亲自率领的大军吧?” “我……” “见好就收。”哈洛德坐直了身体,收起了轻松的表情,严肃的看向纳顿,“您也看到了今天西格人的表现,我们做了万全的准备,几乎每个环节都考虑到了,设置绊马索和陷阱,使用投石器和弓弩,使用掩体,召集了城民,给对方造成的损伤却根本微不足道。相反,西格人只是用弓箭反击,我们的损伤,就已经达到了两百多人!” “……” “如果西格人不顾代价,明天,卡里城就会被攻破。” “所以,你才让我写那封信?” “对。”哈洛德点点头,“现在是最好的时机。西格人一定也在犹豫,是继续打下去,还是撤兵。他们的目的不是消灭卡里城,卡里城主动奉上金币和牲畜,趁西格人没有决心继续攻打之前,会给西格人一个台阶下,十有八九,他们会撤兵。否则,等到他们摸清了卡里城的虚实,就是卡里城所有人的死期。” “既然这样,为什么还要抵抗?” 哈洛德冷笑一声,“如果不让西格人知道卡里城有能力抵抗,你以为他们是这点钱和东西就能打发走的吗?” 纳顿沉默了。他不是没脑子的人,他承认,哈洛德说得对。 话已至此,没有继续说下去的必要了。哈洛德站起身,“信已经送出了,反悔也没有用了。况且,这是目前唯一能够保命的办法。” “等等!” 见哈洛德要离开,纳顿连忙叫住了他,“你为什么要这样帮我?” “帮你?”哈洛德回过头,看着纳顿,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请早点休息吧,执政官大人,明天,您要亲自去见西格国王。” 纳顿没有再出声,哈洛德弯腰施了一礼,离开了。 回到驻地,两个地精早已经等在了他的房间中。 哈洛德没有多废话,直接将抽屉拉开,取出纸笔,写好了一封短信,用蜡封印,交给地精,“告诉领主大人,我已经按照他吩咐的去做了,计划很顺利,西格人应该会接受条件,卡里城安全无虞。” 地精慎重的点点头,将哈洛德的信收好,直接掀开了地板上的毯子,毯子下是一个黑黢黢的地洞,地精一下就跳了进去。 想起这个洞的来历,哈洛德的嘴角忍不住抽了抽,看向另一个地精,他刚从格里兰返回。 “领主大人有什么新的吩咐?” 地精没有说话,直接将一封信交给了哈洛德,信的内容很短,没有太多关于计划的内容,只是告诉哈洛德,一旦事情生变,无论如何,一定要带着格里兰人安全离开卡里城。 “性命是最重要的。哈洛德,我不希望你和大家出任何意外。” 聊聊几句话,哈洛德却看了一遍又一遍,等他回过神来,地精已经不在了,站在房间中的,换成了朵桑。 “朵桑?” “领主大人交代新任务了吗?” “没有,不,也可以看做是一项任务。” 哈洛德将信交给朵桑,“你自己看。” 朵桑疑惑的接过信纸,看过后,反应和哈洛德一模一样。 “你觉得如何?” 朵桑笑了,“我庆幸自己有了新的信仰。” 哈洛德收回信,仔细的折叠好,没有如以往一般在烛火上点燃,而是贴身收好,喃喃说道:“领主大人,绝对不会辜负您的信任和期望……” 第二天,西格人没有继续攻击,这已经表明了他们的态度。 看到西格人的反应,纳顿约什下令将一个大型的吊篮抬上城头,竖起了一面白色的旗帜,这是在信中和西格人约定的信号。 纳顿曾经问过哈洛德,为什么一定要举白旗,哈洛德神秘的笑笑,什么也没说,因为他也不明白到底为什么。 实际上,这一切都来自宋默的授意,至于领主大人为什么要这么做……只有他自己清楚。 城外的西格人看到城头的白旗,立刻报告了羯罗,羯罗派出了随军书记官和一小队骑兵,同样举着白旗,朝卡里城走去。 纳顿深深吸了一口气,坐进了吊篮中。这时,城墙上的人已经知道了纳顿要去和西格人谈判,请他们退兵,都激动的看着纳顿,就算他们昨天击退了西格人的进攻,也不会被胜利冲昏头,没有人是傻子,这样打下去,卡里城唯一的下场,就是被西格人攻破。 能不继续打下去,当然最好。 几个驻军奉命陪同纳顿一起下去,他们没有吊篮,只在腰间系了一条绳子,好在卡里城墙算不上太高,下去的速度很快,不会让他们太难受。 让纳顿感到意外的是,哈洛德也打算和他一起下去。 “哈洛德?” “执政官大人,这个计划是我提出的,我自然要陪同您一起去见西格人。” 哈洛德笑了笑,仿佛他只是去城外逛一圈,而不是去见手持刀剑的西格人。 纳顿嘴唇动了动,看着哈洛德,眼中涌上了莫名的神采。哈洛德一颗红心向妹子,除此之外,就只有领主大人,自然不会在意纳顿此刻的心情。在他身边的朵桑却注意到了,看看哈洛德英俊的面孔,高大的身材,再看看纳顿,看起来,要拿下卡里城,把约什家族绑到领主大人的战车上,要比想象中的容易…… 美人计什么的,绝对不是天朝人的专利。 如果哈洛德知道朵桑在想些什么,肯定会直接抽出剑,戳他一个窟窿。 他对汉子,没有兴趣,完全没有! 美人计什么的,通通去死! 和西格人的谈判进行得很顺利,纳顿虽然在某些方面短腿,在谈判桌上,却表现得十分精明。西格人到底也没占到太多的便宜,倒是哈洛德在西格人和纳顿的谈判时,主动和西格的随军书记官说了几句话,书记官讶异的看着他,“你不是卡里人?” “不。”哈洛德摇摇头,“我是格里兰人。” 书记官了然的颔首说道:“好的,我知道了。” 谈判结束,除了十万金币和两千头羊,西格人将卡里城中的十多架投石器也带走了。纳顿没有立场阻止,按照哈洛德的话来说,“执政官大人,您已经没有足够的金币支付这些武器的尾款了。与其这样,不如直接卖给西格人,抵偿商队的债务。” 一句话道明纳顿现在的处境。 卖投石器的钱,理所当然都进了哈洛德的口袋。不过,纳顿仍要付给商队一笔钱。投石器是按照二手武器的价格卖给西格人的,差价,自然要纳顿来补。 “当然,您也可以不付这笔钱。”哈洛德站在纳顿面前,神情很温和,眼神却很欠揍,“但是,也希望您能想清楚,这样做的后果。” 西格人已经退兵,卡里城几乎捏在他的手里,领主大人的信中说,纳尔逊公爵的领地已经到手,约什家族不可能再反水,反骨仔当一次尚可,做两次,压根不会受人待见。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他自然没必要再对纳顿太过客气。 纳顿无奈,只得答应。 当天,执政官就颁布了征收新税的命令,卡里人愕然之下,心中涌起了不满,征兵之后,就是征税吗? 当这种不满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卡里城,手到擒来。 卡里城发生的事对某些人来说,就像是一朵不起眼的浪花,没有溅起任何波澜,例如奇萨国王。对宋默来说,却是他计划中最重要的一步。 地精将哈洛德的信送到之后,宋默差点从椅子上蹦起来,他不能不高兴,这一次的事情,是完全依靠他自己完成的。不借助魔族,不借助巨龙,他自己独立夺取了一座城市! 这不是一场游戏,而是现实,活生生的现实! 从计划开始到现在,他和哈洛德的通信已经堆满了两个抽屉,虽然计划执行人是哈洛德,但计划的每一步,都是宋默的心血。 他怎么能不高兴,怎么能不兴奋? 这和瑞斯在奇萨和昂里斯掀起的混乱完全不同,这是他,凭借自己的能力做到的! 刚从奇萨返回的瑞斯,见到的就是宋默坐在椅子上,呵呵傻乐的样子。 瑞斯觉得很有趣,勾了勾嘴角,走上前,靠坐在椅子的扶手上,单臂搭在宋默的肩上,在宋默的耳边吹了口气,“亲爱的,我回来了,你这么高兴吗?” 宋默的心情很好,拉住瑞斯几乎就要探进自己衬衫领口的爪子,侧过头挑了一下瑞斯的下巴,说道:“美人,卡里城马上就是我的了。” 瑞斯的眼神闪了闪,“卡里城?” “是啊,卡里城。”宋默搂住了瑞斯的后颈,手指摩挲着那片细腻的肌肤,“你不替我高兴吗?” “只是一座小城而已。”瑞斯眨眨眼,拉过宋默的手,亲了一下他的手指,“如果你想要,我可以将奇萨和昂里斯都给你。” “那不一样,”宋默摇摇头,“你给我,和我自己抢来的,完全不一样。” “是吗?”瑞斯歪了歪头,妖艳的面孔,看起来竟然有些可爱,“那么,你也不想要我从奇萨和昂里斯国王手里抢来的领地?” “我要!” 宋默一下站起身,按住瑞斯的肩膀,“说好了的,那些要给我!” “你确定都要?” “要!”瑞斯答应帮宋默从奇萨抢来两块原本就看好的领地,至于昂里斯,就当给老胡里安一个教训。 “那好。” 瑞斯坐直身体,打了个响指,一个魔族突然出现在室内,手中捧着一个卷轴。 “大人,阁下。” 魔族全身裹在斗篷里,声音也雌雄莫辨,却不会让人产生厌恶感。 瑞斯又打了个响指,魔族手中的卷轴飞起,在宋默面前展开,是一张地图,上面用红色的颜料,在奇萨,昂里斯和格里兰之间,重新划分了疆界。 “亲爱的,这些红线划出的地方,现在都是你的了。”瑞斯说着,又在卡里城的位置点了下,“这里,现在也要加进去。” 宋默揉揉眼睛,以为自己产生了错觉。 “你确定不是在耍我?” “我怎么会这么做?” “可这……” 宋默手里还有一张魔族之前绘制的地图,领地之间的边界都十分清楚,对比眼前这张,瑞斯几乎将半个奇萨,大半个昂里斯,都圈了进来! 这么大的地盘,他不用扯旗造反,武装割据,直接黄袍加身,登基称王都行了。 “如果你想那么做,也可以。” 宋默:“……” 瑞斯靠在宋默的身上,一手撩起宋默的黑发,轻声说道:“亲爱的,我还有一件事要告诉你。” “什么?” “我的母亲已经离开了魔界,很可能也来了光明大陆。” 虾米?! 宋默的眼睛倏地瞪大了,那个能把魔族亲王揍得离家出走的王妃?! 不知为何,宋默突然有了一种很不祥的预感…… 第119章 光明教会主教卢卡作为六名大主教的代表,求见奥比国王。 教会骑士团的失败,迫使教会不得不向黑炎低头。贪婪的巨龙胃口绝对不会小,在主教大人的眼中,黑色的王宫就像是一头等待择人而噬的巨兽,随时可以将他吞没。 “主教,请跟我来。” 宫廷侍从官的声音有礼而冰冷,奥比人,比起教会,更信仰他们的国王。 主教卢卡走进宫门,黑炎与宰相墨菲正谈论着与西格的战后事宜,虽然国库充裕,墨菲仍希望能从西格要来更多的战争赔款,土地暂时是不要想了,只是一场边境战争的胜利,尚不足以从羯罗的手中抢来一块地盘。黑炎的任性时常让宰相大人头疼,但宰相大人也不得不承认,正是黑炎的这种任性,让奥比王国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强大。 “陛下,光明教会主教卢卡求见。” “恩。” 黑炎抬起头,金色的双眼,闪过一抹贪婪的色彩,宰相墨菲太熟悉国王的这种表情,光明教会,恐怕又要倒霉了。 作为王权的拥护者,墨菲对一直试图插手奥比政务的光明教会很不感冒,任何敢于挑战王权,给国王陛下添麻烦的家伙,都活该被踩进历史的尘埃里。 主教卢卡走进大厅,向高踞王座之上的黑炎弯腰行礼,在奥比国王面前,他没有任何架子可端,就算有,也在上次用金币换回灵魂之水时,丢了个一干二净。 这一次,又要做相同的事情,主教感到脸在发烧。 他明白大主教为何不亲自来见奥比国王,实在是,丢不起那个脸。至于为何两次都让他来做交易,主教卢卡握在权杖上的手攥紧,不就是上次报销的金币数字多了一些吗?打探消息的修士都可以公款吃喝了,他虚报一些数字,算得了什么? 公报私仇,太特马地小气了! “国王陛下,日安,很荣幸见到您!” 黑炎靠在王座上,转动着拇指上的红宝石戒指,声音低沉有力,“主教,见到你,我也很高兴。” 黑炎的确很高兴,在他的眼中,主教卢卡现在就像是一座金山,当巨龙见到金山,不高兴才怪了。 宫廷侍从官退了出去,没过一会,两个卫兵将一个木箱抬了进来,黑炎示意主教卢卡上前,亲自打开。 “你可以亲自查看一下。” 黑炎单手搭在王座上,身体微微前倾,像是一头呲着獠牙,舔着嘴角,等待猎物自投罗网的恶兽,“一定要仔细看。” 主教卢卡感到后颈窜上一股凉气,喉咙发紧,却不得不移动脚步,走到箱子前,掀开箱盖。 箱子里放着两个匣子,卢卡的动作顿了顿,接着打开了长方形的匣子,一柄银色的长剑,静静躺在深蓝色的丝绸中,剑身上镶嵌的宝石,散发着炫目的色彩。 主教的瞳孔缩了一下,放开权杖,拿起了长剑,抽出剑身,摩挲着剑柄上的花纹,不会错,这是骑士之剑。 那么,另一个匣子里…… 主教卢卡几乎是迫不及待的打开了另一个匣子,匣子里是一把小巧精致的银壶。壶身细长,瓶口上有一抹深红色的釉彩,十分别致。这种釉彩,独一无二,没有任何工艺可以仿制。 哪怕不像灵魂之水有独特的感知方法,主教仍一眼认出,这就是圣女银壶! 失窃的三件圣物,两件都在这里! 主教卢卡深吸了一口气,让激动的心情冷静下来,将骑士之剑和圣女银壶都放回匣子里,站起身,对黑炎说道:“国王陛下,感谢您为教会寻回圣物……” 黑炎举起一只手,止住了卢卡感谢的话,“我要的,教会应该很清楚。” 巨龙国王的意思很明白,废话就不必多说了,拿钱出来,才实际。 主教哽了一下,将额头蹦起的青筋按了回去,说道:“陛下,关于具体的数目?” 主教的话说到这里,停住了,看向王座上的黑炎,潜台词是:具体要多少,说个数吧! 黑炎满意的点了点头,很识相。于是伸出了两只手,摊开了巴掌,竖起了十根手指! 主教愣在当场,似乎不能理解黑炎这一举动。十根手指,十万金币?根本不可能!他会有那么好心? 墨菲轻咳了一声,“陛下。” 黑炎看看墨菲,又看看愣在当场的主教,恍然,收回了一只手,十根手指换成了一根,想了想,又加了五根,“一百五十万金币,不二价。”原本只想要一百万,突然想起宋默说过的一句话,漫天要价,坐地还钱,谁知道教会会不会和他讨价还价?多要点,总没错! 主教险些一口血喷出来,倒地立仆。 一百五十万?!他也要得出口! 主教卢卡被大肚子龙利用山寨圣物敲诈金币时,教会骑士团正在格里兰进行劳动改造。 作为领主,宋默有很多事情要忙,骑士团的改造事宜,全权交给了管家老约翰。老约翰表示,自己也很忙,于是将这一重任,委托给了前金色骑士艾尔特。 “艾尔特,领主大人信任你,我也很看好你,所以,努力吧!” 管家老约翰说完这番话,转身离开。身板挺直,步下生风。 在老约翰面前一直摆着扑克脸,表现得十分正直严肃的艾尔特,等到老约翰离开后,没有表情的脸,突然浮现出了一丝狰狞的微笑。列队等在一旁的教会骑士们齐刷刷打了个寒战,就连担当看守的侏儒骷髅,都忍不住缩了缩脖子,骨头一动,卡啦声响成一片。 能把黑暗生物吓得缩脖子,如果领主大人在场,肯定会竖起大拇指,金色骑士艾尔特,威武! 继任的金色骑士博比斯站在队伍的最前面,看着艾尔特,皱起了眉毛。他和艾尔特彼此还算熟悉,总觉得眼前这个艾尔特有些不对劲。 博比斯不清楚,哪怕是再铁血的硬汉,在格里兰生活几个月,金刚石般的心灵也会被钻成蜂窝煤,甚至有可能被扭成麻花。至于艾尔特走过的心路历程,完全不是此刻的博比斯和教会骑士们能够体会的。 不过,没关系! 艾尔特眼中冒出了绿光,拳头攥紧,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一个苦不如大家苦,他所经历的一切,这些家伙全都逃不掉! 前金色骑士大手一挥,侏儒们眼中的黑火闪了闪,教会骑士们全被带进了地下城,开始了地下城堡刑房免费一日游…… 艾尔特站在刑房门口,看着凛然不惧走进去,小脸煞白走出来的教会骑士们,脸上的笑容愈发狰狞了。骑士们看向这位前金色骑士目光,就像在看一个恶魔。 艾尔特撇撇嘴,这才哪到哪? 想当初,他不只是免费参观,耳朵边还有绘声绘色的解说,每当夜深人静,回忆起宋默那个带着笑意的冷冰冰的声音,艾尔特就浑身发冷。 对比完自己的遭遇,艾尔特果断一咬牙,糖果都是浮云,鞭子才是王道! 结束了刑房之旅,艾尔特将骑士们带向了等待收割的土豆田。 今天的皮皮兽,可以休息一下了。 骑士们被土豆砸得七荤八素之后,又在玉米田遭受了重创,紧接着被赶进了稻田,伤势过重的送进医院,没有缺胳膊断腿的,直接进了地瓜田,鼻青脸肿的骑士们和地瓜奋战时,头顶响起了嗡嗡声,抬起头,一排芋头低空飞过……田边还有十几棵等着捡漏的甘蔗…… 艾尔特站在田边,张开金色的乌龟壳,咬着地瓜干,看着狼狈的教会骑士们,心里想着,是不是该在收割完之后,送他们去边界参与地精的造墙运动? 所谓劳动改造,不劳动,怎么改造? 咬完一袋地瓜干,艾尔特动动腮帮子,他似乎能理解领主大人了,看着别人“挥汗如雨”,“艰苦奋斗”,他怎么感觉这么地爽呢? 艾尔特的抖S之魂正在熊熊燃烧,教会的汉子们,自求多福吧。 教会骑士们在前金色骑士的鞭策下劳动改造,以米斯为首的一百多教会修士,则在格里兰的医院里,水深火热。 罗杰摇晃着水晶试管中的粉红色液体,领主大人对他们制作的麻醉剂不太满意,尤其是麻醉剂的副作用,让宋默很头疼。想象一下,等他将来上战场,想要抓战俘,一枪下去,战俘没晕倒,却开始跳脱衣舞,脱完自后才自动躺倒……别人不会知道这是麻醉剂的副作用,只会以为宋默格里兰是色中恶鬼,还专门色汉子,色猛男!瞧瞧,连战俘都要扒光再绑! 汉子和猛男,会成为宋默格里兰生命中不可承受之重! 虽然女士们对麻醉剂的副作用大为褒奖,宋默还是下令,麻醉剂,必须重新研发! 要研发新的麻醉剂,就要进行大量的实验。之前只能在被他们逮到的野猪身上做实验,浪费药物不说,测试出过的药效还很不稳定,就在罗杰等人一筹莫展时,米斯带领的修士,帮忙解决了大问题。 一百多个免费的实验对象……罗杰等人的眼睛绿了。 于是,在格里兰的医院里,开始了一场罪恶的“人体实验”!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领地内的医院成为了女士们茶余饭后谈论的话题,女士们在一天的忙碌之后,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搬着小板凳,坐到医院大门外,聚众围观。 每天都能看到某个衣衫不整的汉子从里面跑出来,或者被丢出来,在大门前上演一场活色生香的精彩表演。罗杰等人并不是故意的,实在是他们没兴趣看一群汉子在自己面前扭腰摆臀脱衣服,不愿意自己看,就只能丢出去,给别人看。 唯一让女士们感到遗憾的是,修士们的身材,和骑士们完全不能比。 大部分都白斩鸡似的,很没有看头。 宋默也在某个黄昏后加入了女士们的队伍,恰好看到了从大门里被丢出来的米斯,这个大主教曾经的心腹,此刻正脸颊泛红,眼波如水的扯着自己的上衣。在女士们的欢呼声中,动作越来越大胆,媚眼乱飞,飞吻群抛,XX指数,五颗星! 据身边的女士说,这是米斯今天第二次出场了,艺术表现力和渲染气氛的功力,又上了一个台阶! 宋默的脑袋上轰隆隆就是一个炸雷,靠之,原来不只是骑士,连修士都有一颗闷骚的心! 这样下去,医院大门外可以直接搭台,收门票开风化场所了。 虽说他之前也曾经有过丰富领地精神文化生活的想法,但在医院大门外开一间“天上人间”,是不是有点太那个了? 就在宋默搓着下巴皱眉头时,一个声音突然传进了他的耳朵,“格里兰,真是个有趣的地方。” 这个声音雌雄莫辨,听在耳朵里,一股酥软的感觉直冲脑际,让人的腰都忍不住发麻,如果说瑞斯的声音算是妖孽级别,那这个人的声音,堪称黑山老妖了。 宋默转过头,看向说话的人,第一个反应是,好高! 第二个反应是,好挺! 第三个反应是,这谁?! 说话的人低头看向宋默,挺了挺足以让任何男人鼻血横流的XXX罩杯,勾起了丰满的红唇,朝宋默抛了个媚眼,紧接着一把将宋默搂进了怀里,使出了一招必杀技:埋胸! 全天下的所有男人,都会愿意在这记杀招中幸福的死去…… 哪怕宋默现在的情人是汉子,他也曾经梦想了妹子二十多年,感受着挤压在脸颊边的波涛汹涌,宋默幸福的荡漾了,陶醉了,脑袋上冒出了一串粉红色的泡泡。 “亲爱的,我总算是见到你了。” 埋胸之后,红唇直接亲到了宋默的脸上,“宝贝,你比我想象中的还要可爱!” 宋默艰难的抬起头,看向比自己高了半个头的褐发美人,刚想说话,身后又传来了瑞斯的声音,“母亲?” 宋默眨眨眼,母亲? 被瑞斯叫做母亲的美人放开了宋默,在宋默大口喘气的时候,直接飞起一脚,将走过来的瑞斯踹飞出去,褐色长发飞扬中,深情说道:“儿子,我可真想你啊!” 说着,又是一脚,瑞斯险险避开,宋默却看得目瞪口呆,艰难的咽了一口唾沫,不愧是把魔族亲王揍得离家出走的女士,绝对的霸气威武! 第120章 魔族王妃的到来,为格里兰增添了一抹别样的色彩。 这个高挑的褐发美人,就像是一台天然发电机,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风情无限。无论男女老少,雌雄公母,只要她愿意,都得跪在她的脚下唱征服。就连格里兰的狂暴植物,在她面前,似乎都乖觉许多。 宋默曾亲眼看到轰炸机一样的芋头,列队整齐的飞进仓库,让正指挥教会骑士们在芋头田中奋战的艾尔特扼腕不已。 经过一段时间的劳动改造,教会骑士们已经脱去了神棍打手的外衣,开始向格里兰的劳苦大众无限靠拢。继任的金色骑士博比斯,最先端正了态度,崩掉了三观,摆正了位置,坚决跟随前任金色骑士艾尔特的脚步,为了格里兰的发展,奉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现在的格里兰,时常能看到挥洒着汗水劳碌奔波的两个金色乌龟壳,只不过,一个壳大点,一个壳小点。 至于米斯等修士,依旧每日不间断的为丰富格里兰的精神文化生活无私奉献中。罗杰等人给宋默的报告中,这些修士永远都是一副为光明教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狂热殉道者形象。 事实上,修士们的信仰早已经开始动摇,罗杰等人之所以这么做,只因为他们舍不得如此物美价廉的实验品而已。 宋默不清楚这些前修士心里的小九九,对比一下骑士团和修士们的态度,不由得对米斯等人肃然起敬。这绝对是意志坚定的“好”同志啊! 对于这样的铮铮铁骨,就要严肃认真的对待! 从身体上压垮他们,从精神上击溃他们,彻底让他们认识到,誓死跟随光明教会这个反政府组织,是多么不明智的行为!必须尽快改正思想,投入到格里兰的怀抱中来!作为这些修士思想导师的前修士们,还要继续努力! 接到命令的罗杰等人笑了,摩拳擦掌,努力,他们一定会继续努力,绝不辜负领主大人的期望! 得知事情真相的米斯等人哭了。有没有这么颠倒黑白,扭曲事实的?目睹骑士们在田地中舍生忘死,经历过自己在医院大门前宽衣解带的严酷事实后,一百多号修士明明已经宣誓脱离光明教会,为格里兰的伟大事业奋斗终身了!结果这六个家伙为了一己之私,硬是将他们扭曲成了顽固不化的死硬分子! 这怎一个冤屈了得! 在米斯的组织下,修士们开了一个秘密会议,会议决定,不能这样下去了!他们也是会医术的,他们也是会研究药剂的!于是乎,修士们开动脑筋,解放思想,集思广益,通过各种手段,将他们的真实想法和可利用价值写成了一封血书,送到了宋默的面前。 宋默接到修士们的血书,真的是字字泣血,行行洒泪,看完了,领主大人嘴角抽了抽,拎着那份血书,在罗杰等六个前修士眼前晃了晃,“这是怎么回事?” 罗杰摸摸鼻子,说道:“领主大人,事情是这样地……” 罗杰一边说,宋默一边点头,听到最后,摸摸下巴,既然人家已经投诚了,继续这样对待人家是不对地!虽说光明大陆没有优待俘虏的传统,也没有XX瓦公约什么的,但是对待已经顿正了态度,改正了思想的米斯等人,继续简单粗暴下去,绝对是不可行的。 不过,也不能这么简单就相信这些家伙,要知道,他们和哈洛德等人不同,不是主动离开教会,又被教会一路追杀,同教会之间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万一他们假装投诚,私下里还打着跑路的主意,那就大大不妙了。 宋默拍板,这些家伙不是说自己也擅长医术,可以制作药物吗?那好,拨给他们一些材料和实验器材,谁能率先研究出让宋默满意,对格里兰有用的药物,谁就能摆脱实验品的身份,不需要再每天准时准点的为格里兰的女士们表演行为艺术了。 优胜劣汰,竞争上岗! 米斯等人得到消息,愣了一会,马上撸胳膊挽袖子,为了不继续在一群女人面前脱衣服,拼了! 修士们脱衣服的次数减少了,格里兰女士们的休闲娱乐时间也随之递减,同样,待在格里兰的魔族王妃罗兰,也闲了下来。 闲下来的王妃,是可怕的。 王妃的注意力,开始集中到自己的儿子,瑞斯梅尔斯身上。瑞斯曾想过祸水东移,告诉罗兰王妃,领地中住着一个天生和魔族不对盘的精灵,可让他没想到的是,王妃的气场如此之强,杰里斯早就没了踪影。 至于他是藏起来了,还是干脆跑路了,没人知道。 瑞斯很无语,精灵的傲气和勇气呢?!敢千里追杀自己的精灵,也不敢对上自己的母亲吗? 领地的面积不小,地面下还有地精和侏儒建造的庞大地下城堡,领地旁是一片终年不见天日的翡翠森林,要在这么大的地方中找一个精灵……很遗憾,罗兰没有那个耐心。 与其花费力气去找一个藏起来的精灵解闷,不如找就在眼前的儿子方便。 一千七百多岁的未成年魔族苦逼了,冷艳高贵的形象彻底崩了。崩是崩了,宋默却借此了解到了瑞斯的另外一面,也让在他面前的瑞斯梅尔斯,更加真实起来。 虽然,这个过程,有点暴力。 宋默一边用煮熟的鸟蛋揉着瑞斯眼角的淤青,一边腹诽,这家伙皮厚得子弹都打不穿,却被王妃一拳给揍青了,足见王妃的武力值有多惊人,绝对是大丈夫中的大丈夫,李小龙中的李小龙! 按照瑞斯的说法,在梅尔斯家,亲王和亲王的继承人属于二等生物,站在食物链顶端的,绝对是王妃,王妃开心了,大家开心,王妃郁闷了,大家郁闷。王妃想揍人了,除了亲王和亲王继承人,全都土遁了。 简言之,王妃一跺脚,大地都要抖三抖! 这可真是个“相亲相爱”的神奇家族。宋默脑袋上冒出了一个泡泡,幻想着王妃小宇宙爆发,一记连环踢,将亲王和亲王继承人一起踹飞,其他人纷纷效仿地精就地挖洞土遁的场景……连忙咬住嘴唇,不行,不能笑! 瑞斯见宋默不说话,眼中却闪过笑意,一把搂住了宋默的腰,将脸靠在宋默的腰腹间,闷闷的说道:“亲爱的……” 宋默拍了他一下,“老实点,脸上的淤青还没揉散呢,你想当国宝吗?” “国宝?”瑞斯抬起头,不解的看着宋默,眨眨眼,眼神那个迷离,表情那个茫然。 知道瑞斯现在这个样子百分之八十以上是故意做出来的,宋默的心肝还是颤悠了一下,果然美人什么样子都好看啊。忍不住掐了一下瑞斯的脸,刚好掐在淤青的地方,看到瑞斯皱了一下眉,宋默的心情顿时大好,“国宝什么的不重要。”宋默又戳了戳瑞斯脸上的淤青,“还是先解决你脸上的问题吧。” 瑞斯搂着宋默没松手,低声嘟囔了几句,声音太低,宋默没听清楚。 “什么?” 宋默不解的低下头,蹭了一下瑞斯的额头,越是了解瑞斯,宋默就发现,瑞斯的真实性格和当初给自己的第一印象实在是相差甚远。 阴险狡诈,肆意妄为的确不是教会胡诌,可谁能想到,这个被形容成光明对立面的暗黑魔族,竟然很孩子气? 明明是一张妖艳妩媚的面孔,却常常挂着无辜的表情,说出让宋默哭笑不得的话,加上刻意的讨好,宋默想继续生他的气,都提不起力气。 忍不住又掐了一下,宋默没好气的说道:“装得太多,就不像了。” 瑞斯立刻舒展眉头,笑了。 拉起宋默的一只手,覆在自己的脸上,侧过头,嘴唇轻触宋默的掌心,柔软的触感,带着小心与怜惜。 宋默有瞬间的怔忪,脸色微红的想要抽回自己的手,却发现手腕上的力气大得惊人。一只大手扣住了自己的后脑,压低,妖媚的面庞渐渐接近,近得可以看到如蝶翼般颤抖的睫毛,感觉到吹拂在脸颊上的温暖呼吸…… 宋默双手越过瑞斯的肩膀,撑在椅子的靠背上,单膝跪在了瑞斯的腿上,合上双眼。落在唇上的触摸,轻吻,像是被羽毛拂过,痒痒的,却不想放开。 灵巧的舌尖探出唇瓣,描摹着唇形,蹿进微启的唇瓣间,扫过雪白的牙齿,挑开,寻找着另一条舌,轻触,纠缠……来不及吞咽的口水沿着嘴角滑落,被轻轻抹去,喉结上下滚动,暧昧的热度开始从身体深处涌上,缓缓的流淌入四肢百骸。 宋默的头有些晕,等他反应过来时。自己已经扯开了瑞斯的衣领,咬住了他的脖子。 看着衣衫凌乱,嘴唇红肿,眼波荡漾,一副任君采撷样子的瑞斯梅尔斯,宋默忍不住咽了口口水,这,是他做的? 瑞斯侧着头看向突然停住的宋默,抓起宋默的一只手,含住了他的一根手指,“亲爱的,怎么了,不继续吗?” “我……” 宋默刚说出一个字,房门就被敲响了,宋默连忙推开瑞斯,整理好衣服,这个时候会来找他的,应该是管家。 出乎预料,房门打开,走进来的不是管家老约翰,而是一身酒红色长裙的魔族王妃罗兰。 修身的长裙完美勾勒出王妃火爆的身材,胸前一对的诱人的雪白,让宋默不由得回忆起被埋胸的幸福感…… 宋默的神情出卖了他,瑞斯眯起了眼睛,手指钳住宋默的下巴,硬是转过了他的头,“亲爱的,我也有!” 什么?有什么? 宋默眨眨眼,下一刻,椅子上坐着的汉子,变成了妹子,妹子拉开松垮垮的衬衫,露出了一对白嫩的小兔和小兔上的两点樱红,随后扣住宋默的后颈,直接往自己的怀里拉,“来!” 宋默立仆。 他实在无法理解这些魔族的思考回路,果然物种不同,思考方式也不一样吗? 在母亲大人的面前这样那样,太XX了有没有?!严重点说,自己这算是XX未成年啊!难保那个之前还对他埋胸的王妃不会突然暴起,一脚将他踹飞。他没有瑞斯那么强悍的防御能力,一脚下去,绝对是去见上帝的份! 看到眼前的场景,罗兰非但没生气,反而笑了起来,笑声越来越大,控制不住开始捶墙,坚固的石墙,硬是被她捶出了一个又一个碗大的坑。 这一刻,美人什么的,巨X什么的,埋胸什么的,都长着翅膀飞走了,宋默脑子里只想着一件事,修理墙壁的费用,谁出? 罗兰笑够了,撩开垂落额前的一缕长发,走到瑞斯面前,拍了拍他的肩膀,“儿子,给你一个忠告,想娶到老婆,千万不能学你的父亲,还是和母亲多学学,明白吗?” 瑞斯哼了一声,宋默却心中一动,看向罗兰的眼睛,带上了探究。 罗兰笑笑,染着鲜红蔻丹的手指挑起了宋默的下巴, “我漂亮吗?” 宋默不自在的躲开了罗兰的手指。 宋默的闪躲让罗兰愣了一下,随即脸上的笑意更深了,低下头,声音染上了一种醉人的魅惑,“你喜欢男人?” “不喜欢。”宋默又向后躲了躲, 罗兰挑起了一边的眉毛,指着瑞斯,“难道他不是男人?” “这不一样。” 瑞斯也在这时开口说道:“母亲……” 罗兰却没理他,哦了一声,站直身体,突然打了个响指,一行黑色的符文从她脚底升起,符文散去,一个高挑的褐发美男,站在了宋默的面前。雪白的肌肤,饱满的红唇,海蓝色的眼睛,和瑞斯很像,却又完全不同。 变换之后,罗兰身上的衣服也不同了。黑色的长裤包裹着两条长腿,鲜红如血的衬衫,却不会显得违和。 罗兰的身上,有一种岁月沉淀的魅力,像是醉人的美酒,时间越久,便越香醇。 罗兰单手耙梳过长发,海蓝色的眼睛变得益发深邃,红唇牵起了诱人的弧度,看向宋默,又一次问道:“我,漂亮吗?” 瑞斯的脸色变了,“母亲!” 宋默皱起了眉头,后退一步,直接扯过瑞斯的胳膊,开口问道:“你爸妈都能这样变来变去的?“瑞斯不解宋默为何突然问这个问题,还是点了点头,给了宋默肯定的答案。 宋默眉毛一皱,问出了一个明显状况外的问题:“那你到底是谁生的,你爸还是你妈?” 瑞斯:“……” 罗兰:“……” 这时,敲门声又一次响起,门外传来了杰森的声音:“领主大人,西北行省的总督大人来访。” 赛万斯?难道,是黑炎那件事成了? 宋默松开瑞斯的胳膊,一旦想到那头大肚子龙给他送来了金币,房间中的两个人美人在领主大人眼中全都成了浮云。 美人固然好,金币价更高!有了金币,有了骑士团一千多的壮劳力,地下商业街,可以开工了! 不过,为什么是杰森来报告?以往都是管家。 宋默握住门把的手突然顿了一下,好像,自从罗兰留在格里兰,管家从来没有和她出现在一个地方……是他想多了吗? 第121章 赛万斯的确是来给宋默送金币的。 黑炎手中的两件山寨圣物,直接从教会换回了两百万金币,教会试图讨价还价一番的结果是,巨龙国王不爽了,爪子一挥,价格直接从一百五十万飙升到两百万。 大主教们商量了一下,还是干脆点给钱吧,谁知道继续讨价还价下去,贪婪的奥比国王会不会再抛出一个更加离谱的价格? 身负重任的主教卢卡再次造访了黑炎的王宫,看着王宫大门上雕刻的那条浑身漆黑的巨龙,卢卡险些泪流满面,黑啊,真黑啊! 可人家有实力这么黑,教会就只能认栽。 随同主教卢卡送进王宫的,还有二十只箱子。光明教会有钱,但一下子拿出二百万金币,也算是伤筋动骨了。箱子里除了金币,还有作价的金器和宝石。光明教会很识趣,没试图在暗地里做任何手脚,黑炎满意了,骑士之剑和圣女银壶终于重归教廷的怀抱。 换回圣物的当天,六个大主教就对外宣布,经过教会骑士团和修士们的不懈努力,终于寻回了两件圣物。黑炎不屑于去拆穿光明教会往自己脸上贴金的把戏,只要钱到手,给教会一个面子也无妨。现在还不是彻底撕破脸的时候,巨龙已经发现,教会是一个不错的来钱渠道,与其将他们赶走,还不如留下继续敲,金币,总是不嫌多的。 二百万金币和各种金器宝石,不至于让黑炎数钱数到手抽筋,也足够让热爱金子的巨龙高兴上半天了。不过,黑炎还记得这其中有三分之一是属于宋默的,毕竟两件山寨圣物,都出自格里兰。 “六十万。” 黑炎站在一字排开的箱子前,弯腰抓起一把金币,摊开手掌,看着一枚枚金币从指缝间滑落,掉回箱子里,发出一声声动人的撞击声,金色的眼睛眯了起来。想起那双黑夜一般的眼睛,不由觉得身体有些燥热。 “宋默格里兰……” 巨龙国王难得大方了一次,除了约定的三分之一,额外增添了十万,一共七十万金币,装满了五辆马车,由黑甲骑兵护送,日夜兼程,没用几天时间,就抵达了西北行省。 西北行省的大小官员们对这五辆王都来的马车都很好奇,从深深的车辙印来看,马车里装载的绝对不是普通东西。可马车上的王室徽章,和护送马车的黑甲骑兵,打消了他们的好奇心。没人有胆子上前打探,更不用说查看,不要命了吗? 对于国王陛下给格里兰领主送钱的事情,赛万斯总督没有向外透露一句。在马车和骑兵抵达后,连卸车的过程都省去了,直接被总督大人送来了格里兰。 宋默看着眼前五辆马车,管家老约翰已经清点过数目,整整七十万金币! 这可不是个小数目。 宋默皱起了眉头,总觉得这笔钱有点烧手。他得到的消息是,黑炎只从教会要去了两百万金币,他至多能分到六十万!而黑炎给了他七十万……那头大肚子龙什么时候这么大方了? “总督阁下,”宋默转过头,对赛万斯说道:“陛下有没有提出其他的要求?”如果黑炎趁机要点武器或者糖果葡萄酒,宋默倒是可以接受。否则,乍然给他这么多钱,宋默总觉得心里不踏实。 赛万斯看了宋默一眼,没说话。直接从怀里取出了一封黑炎的亲笔信,白色的信纸上,狂放的字体,红色蜡封上,烙印着王室的徽章。 宋默迟疑了一下,接过信,当着赛万斯的面拆开,看过内容之后,惊悚了。 靠之,如果不是他的理解力有问题,就是黑炎写信的方式有问题,这绝对是一封情书! 宋默揉揉眼睛,以为自己眼花了,可无论再看几遍,这都是一封不折不扣的情书!字里行间充满了暧昧的气息,连标点符号都冒着粉红色的泡泡。宋默两辈子以来,还是第一次收到情书。 大肚子龙写情书,这世界玄幻了吗? 赛万斯见宋默神色变来变去,却始终不发一语,开始好奇国王陛下的信里到底写了些什么,能让格里兰领主变脸。 赛万斯探究的神情宋默看到了,突然起了恶作剧的心思,黑炎让他吓了一跳,他从黑炎手下的总督身上找补回来,不算什么吧? 领主大人笑眯眯的对总督大人勾勾手指,低声说道:“想知道国王陛下信上写了什么吗?” 总督大人疑惑的看着领主大人,到底好奇心占了上风,点了头,马上,他就开始后悔自己这个决定。 “这是一封情书。”宋默神秘兮兮的说道,然后一甩头,“人太帅,没办法啊!” 说完,背着手,迈着四方步走开,留给赛万斯一个“不要崇拜哥,哥只是个传说”的潇洒背影。 管家开始指挥仆人将五辆马车卸车,将金币运回地下城堡。 独留赛万斯风中凌乱,石化龟裂。 国王陛下写情书? 总督大人同样觉得这个世界玄幻了。 黑炎这封莫名其妙的情书并没让宋默困扰太久,所谓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就算对方再带兵来格里兰耍流氓,他也不会再让这头大肚子龙占任何便宜。 归根结底,宋默根本不相信黑炎是喜欢他。这头大肚子龙第一次见面就讹去了他几千金币,紧接着又带兵到他领地来找麻烦,耍完流氓,几乎喝光了他一酒窖的葡萄酒,事实即成,无论黑炎做什么,都会被宋默打上阴谋色彩。所以,巨龙国王难得想要浪漫一把,媚眼却抛给了瞎子,彻头彻尾的悲剧了。 事情没有瞒过瑞斯,魔族还记得上次和黑炎在格里兰大打出手的情形,也记得黑炎临走前留下的那句话,宋默不相信,不代表他不清楚,那头返祖巨龙脑袋里到底打的是什么主意。 巨龙是让魔族都为之侧目的种族,他们一旦想要什么东西,绝对不会轻易善罢甘休,一个不如意,直接开抢。魔族被形容成暗黑的种族,却甚少被人抓到小辫子,大模大样抢金币和抢公主的,永远都是脾气不好的巨龙。 黑炎就是曾经劫掠公主的巨龙,留在奥比王室的血脉。幸运的是,返祖的巨龙血统,让他拥有了普通人无法企及的强悍,不幸的是,巨龙的贪婪,总是和强悍并生的。 宋默尾指上那枚代表着奥比王室的戒指,更是让瑞斯如鲠在喉。他却不能强硬的让宋默取下,宋默和黑炎还有合作关系,有黑炎在,能帮宋默挡去不少的麻烦。就算瑞斯自认完全可以确保宋默安全无虞,可他魔族的身份,到底是个妨碍。 “该死的肥龙!” 瑞斯恨恨的咬着牙,罗兰走到瑞斯的身边,单手搭在瑞斯的肩膀上,带着魅惑的语调,缓缓的在室内流淌,“我的孩子,喜欢的东西,就要攥在手里,瞻前顾后,可不是梅尔斯家族的风格。” 瑞斯推开罗兰的手,“母亲,不要对我用魅术。”说到这里,突然话音一转,“还有,之前为什么对他用魅术?你明知他是我的情人。” 罗兰知道瑞斯口中的他指的是谁,涂着鲜红蔻丹的雪白手指点了点饱满的红唇,说道:“这只是我表达友好的方式。” “表达友好?”瑞斯看着罗兰,“我不这么觉得。” “是吗?” 罗兰无所谓的耸了耸肩膀,算得上粗鲁的动作,在她做来,却莫名带着一种难以言说的味道。 “母亲。”瑞斯海蓝色的眼睛变成了一片猩红,声音变得坚硬,“我是梅尔斯亲王的继承人,梅尔斯家未来的家主。宋默格里兰是我选定的伴侣,我不希望在他身上发生任何意外。您应该明白我的意思。” “哦。”罗兰意味深长的笑了,“那么,我的孩子,你可以告诉我,找到你父亲了吗?得到权力之戒了吗?” “……” “没有,对吧?” 罗兰的笑意加深了,身体前倾,用低得几不可闻的声音,在瑞斯的耳边说道:“你的情人,身体里有你父亲的血吧?封印你父亲魔力的‘圣物’也到手了吧,既然这样,还犹豫什么呢?” “母亲……” “尽快找到你的父亲,我的丈夫,取得权利之戒,继承梅尔斯家,不才是现在的你应该做的吗?” “不!”瑞斯坚定的摇头,“我曾经欺骗过他,不会欺骗他第二次,也不想伤害他,我喜欢他!” “喜欢?” 罗兰脸上的笑容收了起来,变得一片冰冷,和瑞斯一般无二的海蓝色眼睛也变成了一片猩红,“你会后悔的,我的孩子。” 黑色的符文开始在脚边流动,瑞斯知道自己母亲的脾气喜怒无常,他立刻后退一步,在罗兰发难之前,推开窗户跳了下去。 罗兰一愣,堂堂梅尔斯家族的继承人,竟然就这么跳窗跑掉了?这是之前的瑞斯梅尔斯绝对不会做的事情! 他在光明大陆的这段时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罗兰几步走到窗前,看着瑞斯安全落地,仰头和他对视,已经恢复成了海蓝色的眼睛中,凝结起了不可动摇的意志。 “喜欢……吗?”罗德轻轻呢喃着,无声的笑了。 奥兰多,这就是我们的孩子啊…… 罗兰站在窗边,看着瑞斯转过头,朝指挥仆人运送金币的宋默走去,宋默看到瑞斯,也笑着迎了上来,罗兰饶有趣味的看着两个人的互动,她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孩子,是真的喜欢着那个身体里继承了魔族亲王之血的人类领主,而那个黑发的人类,也用他独有的方式,喜欢着自己的孩子。 看起来,就算自己想做坏人,也做不成啊。 罗兰双手支在窗沿上,摇了摇头,算了。反正已经一千七百多年了,不急在一时。 就在这时,罗兰的目光落在了从宋默身后走出的一个挺拔身影上,高大的身材,一头银色的发,被岁月烙印上了痕迹的五官,仍让她感到熟悉。 罗兰的眼睛慢慢眯了起来。 仿佛感应到了落在身上的目光,管家老约翰下意识的抬起头,看到了站在窗边的罗兰。两人无声的对视了片刻,老约翰率先转开了目光。 宋默察觉到老约翰有些不对劲,转过头问道:“管家,你怎么了?” “没什么,领主大人。”老约翰一板一眼的回答道:“我只是在想,你说的地下商业街,什么时候开工。” “等到哈洛德的消息传回来,就可以开工了。”宋默笑眯眯的说道:“说起来,是时候让纳尔逊回国了。” 奇萨国内已经乱成了一片,除了占领地,一些奇萨本国的贵族领地,也接二连三的出现了问题,除了和宋默达成共识的约什和卡梅家族,之前纳尔逊联系过的另外两个贵族家族也不再左右摇摆,陆续向公爵大人抛来了橄榄枝,和这些家族联姻的贵族们,也或多或少的了解到了他们私底下都在做些什么。 一个选择题摆在了大家的面前,支持纳尔逊公爵,还是坚定的站在国王一边?暗地里的会面从未停止过。至今仍被蒙在鼓里的,大概只有奇萨国王一家子了。 宋默一开始认为这不是个好现象,几乎被摆到台面上的谋反,还能成功吗?事情接下来的发展出乎宋默的预料,不断有贵族家族和纳尔逊联系,公爵的案头,已经摆放了厚厚的一摞书信。 宋默意识到,反而是将纳尔逊摆到明处,得到的好处更大。 奇萨国内的占领地,包括之前属于昂里斯的国土,以及从其他国家手中抢来的零星几处,都已经被捏在了瑞斯的手里,也就是说,这些地盘现在都任由宋默搓圆捏扁。支持纳尔逊公爵的贵族势力也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足以和国王分庭抗礼了。 想到就做,宋默当天就和纳尔逊在领主府的小黑屋进行了一场密谈,密谈直到深夜。第二天,脸上挂着两个黑眼圈的纳尔逊公爵,走出小黑屋之后,几乎压抑不住内心的喜悦。 他即将成为奇萨国王! 这一切,都是宋默格里兰给他的! 无论纳尔逊今后会如何,在这一刻,他是诚心实意的感激宋默。 至于宋默,他正翻着刚和纳尔逊新签订的一份协议,笑得异常开心。站在他身后的老约翰,却显得有些心不在焉,宋默叫了他两声,才回过神来。 “管家,你怎么了?” “没什么,领主大人,从昨天到现在,您都没有吃东西,我去为您准备早餐。” 老约翰一说,宋默倒真觉得饿了,点点头,将契约收好,和老约翰一起走出了房间。半途,遇到了迎面走来的罗兰。她身上仍是一件酒红色的长裙,褐色的长发挽起,露出了白天鹅一般的优美颈项。 美丽的魔族王妃,朝两人迎面走来,一步一步,就像是在进行某种仪式,宋默觉得奇怪,刚想开口,罗兰却朝他轻轻颔首,随即转头看向老约翰,说道:“你到底是谁?” “我只是格里兰领主的管家,夫人。” “是吗?” 罗兰显然不信,老约翰却不再说话。 紧接着,一行黑色的符文从罗兰的脚底升起,一股黑色的旋风席卷了王妃全身,黑风散去,高贵的美丽王妃,变成了身材高挑的长发青年。 罗兰冷笑一声,凌空跃起,直接朝老约翰攻击过来,老约翰将宋默拉到一边,侧过身,躲开罗兰的攻击。 罗兰还不罢休,又是狠狠的一腿扫过,老约翰也抬起腿,砰的一声,两条腿撞到了一起,罗兰一挑眉,“你还不承认吗?” 老约翰收回腿,后退一步,依旧不说话。 宋默诧异的一挑眉,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第122章 管家老约翰和魔族王妃罗兰拳来脚往打得不亦乐乎。领主府内的众人都被打斗声吸引了过来,宋默皱了皱眉,挥挥手,示意大家散开。虽然宋默不像其他贵族领主,总是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格里兰人对他的敬畏,却并不会少。 众人又如来时一般匆匆散去,大厅里只剩下了宋默,管家,以及罗兰。 宋默看着丝毫没有停手意思的老约翰和罗兰,眉头皱得死紧,结合起瑞斯曾经向他透露的秘辛,以及罗兰的态度,宋默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想。 “管家,难道就是一千七百多年前,用五十枚金币骗了格里兰祖先的魔族亲王?” 宋默自言自语的声音并不大,罗兰和老约翰却偏偏听得一清二楚,两个人的动作同时一顿,脸上的表情如出一辙,同时大声吼了一句:“这怎么可能!” “我的丈夫英俊潇洒玉树临风,妩媚动人貌美如花,怎么会是这个干巴老头?!” “领主大人,我是人类!” 老约翰说话间露出了破绽,罗兰趁机一脚踢在了老约翰的胸口,恰好是心窝的位置。罗兰的力量惊人,老约翰连退几大步,嘴角流下了一丝殷红的血。 宋默的表情立时变了。宋默的性格算不上好,也有些自私,但有一点,他十分护短。 老约翰是他的管家,是他在这个世界醒来之后,第一个看到,也是最亲近的人之一,不管他是什么身份,不管他是人类还是魔族,宋默都把老约翰当做亲人! 自己的亲人被欺负了,宋大领主怎么可能善罢甘休?! 就算是瑞斯的母亲,也一样! 手探入腰间,掏出了从不离身的仿五四式手枪,举起,对准了罗兰。人都是有底线的,如果要选择,宋默毫不犹豫的选择老约翰! “住手!”宋默的声音冰冷,“我说,住手!” 枪声响起,子弹擦着罗兰耳边飞过。宋默是迫不得已,他那点可怜的武力值在这两个人面前压根不够看,除了开枪,他没有办法阻止他们继续打下去。 罗兰第一次见识到手枪的威力,目光扫过墙上的弹孔,又转回到宋默身上,猩红色的眼睛,没有任何情绪的波动,看不出她是在生气,还是在想其他事情。老约翰擦掉嘴角的血迹,站直身体,同样看向宋默,脸上露出了欣慰的表情,这是他亲手养大的孩子! 瑞斯梅尔斯突然出现,一手握住了宋默的手腕,低声说道:“亲爱的,她是我的母亲。” 宋默侧过头看了瑞斯一眼,“是啊,你的母亲。” 宋默目光不善的盯着瑞斯,这家伙不应该听不到刚刚的动静,却一直没出现,他在打什么主意? 瑞斯尴尬的扯了扯嘴角,他不能告诉宋默,对于老约翰的身份,他一直有所怀疑,罗兰能探一下他的底,也是他的希望。罗兰下手还是有分寸的,她不会真的重伤老约翰,更不会杀死他,宋默是关心则乱。 宋默看着瑞斯,猜到了他的想法,嗤笑一声。他可以向罗兰开枪,老约翰对瑞斯来说,同样什么也不是。或者说,在瑞斯眼里,他只是个管家,身份高一些的仆人,仅此而已。 “管家,我们走。” 宋默向老约翰说道,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忙,没时间在这里浪费。至于罗兰和瑞斯在怀疑老约翰什么,那不关他的事情。 老约翰说自己是人类,那他就相信,自己的管家,是人类! “等等!” 罗兰突然出声,对宋默说道:“我为之前的行为道歉。” 宋默略显诧异的看了罗兰一眼,是了,打狗还要看主人呢,他和瑞斯现在是情人,这并不是什么牢靠关系,罗兰在格里兰,顶多算是客人,到别人家里做客,二话不说,就和别人管家打架斗殴,的确说不过去。哪怕她有再多的怀疑,也不该越过主人,直接对管家动手。 严重点说,这甚至可以看做是对主人的挑衅。哪怕宋默是个人类,是罗兰一直都不怎么放在眼中的种族,罗兰的道歉,也是必须的。 宋默扯扯嘴角,“我刚刚也有不妥的地方,也要向您说一声抱歉。” 听到宋默的话,瑞斯的表情出现了变化,他太客气了,仿佛一瞬间,在彼此之间画下了一道泾渭分明的分界线。 罗兰也听出了宋默语气中的生疏,看了一眼瑞斯,将目光又转向了宋默,说道:“我有一件事,要向你的管家确认,希望你能允许我这个请求。” 宋默没有立刻回答,而是询问老约翰,“管家,你的意思呢?” 老约翰轻轻颔首,几步走到罗兰的面前,单手覆在胸前,略弯下腰,用一种无可挑剔的姿态,对罗兰说道:“冒犯了您,十分抱歉,王妃殿下。但是,我可以肯定的告诉您,我是个不折不扣的人类。” “是吗?”罗兰还是有些不信,但她却不能再贸然对老约翰动武,“那你是否可以解释,为何你的身上,会有魔族的魔力波动?” 老约翰略微思索了一下,举起右手,脱掉了雪白的手套,露出了一只有力的大手,手背上的青筋昭示着力量,手指修长,虎口和指腹上还有武器摸出的茧子,这不应该是一个管家的手,更像是一个武者,一个持剑的斗士。 罗兰的眉头皱了起来,随后,瞳孔紧锁,她几乎有些失态的看着老约翰拇指上那枚银色的指环。指环简单得近乎朴素,上面没有镶嵌任何宝石,只在表面镌刻着古老的符文,那是梅尔斯家族的族徽。 罗兰一把扣住了老约翰的手腕,“这是权力之戒,怎么会在你的手里?!” 老约翰用力抽回了自己的手,将拇指上的指环摘了下来,“这是梅尔斯亲王交给我保管的。你们能感受到他的魔力波动,教会也能,一千七百多年前的教会,不是现在的这些酒囊饭袋。” 宋默同样有些吃惊,梅尔斯亲王,瑞斯的父亲?瑞斯到格里兰来,除了找他的父亲,就是为了这个指环吧? “奥兰多在哪里?” “他所在的地方,离你们不远,而且,还好好的睡着,没有被任何人打扰。想要找他,就自己想办法吧。不过,别再打领主大人的主意,否则,我不会放过你们!尊敬的王妃,和您的儿子!” 罗兰追问,老约翰仍是一副八风吹不动的表情,直接将手上的指环摘下,随手扔给了瑞斯,瑞斯连忙接住。指环离开老约翰,一股强大的魔力顿时从指环涌出,哪怕是宋默,都能感受到那瞬间爆发的力量。 宋默诧异的看向自己的管家,老约翰单手撑着栏杆,直接从二楼跳了下来,单膝跪地,站起身,拍了拍肩膀上并不存在的灰尘,重新戴好手套,走到宋默的面前,“领主大人,很抱歉,让您受惊了。” “你身上的伤?” “没关系,只是咬破了舌头而已。” 宋默嘴角抽了抽,他的管家,还真是深藏不露啊。 罗兰和瑞斯都被事情的急转直下弄得有些懵,也对老约翰的身份产生了另外一种怀疑,老约翰转过头,看向罗兰,“不用再猜了,约翰的确是我的名字,我也是不折不扣的人类。我的全名是,约翰兰特。” 兰特? 按照大陆通用语,这个姓氏的意思是,光明? 宋默走出领主府,回到了地下城堡,静静坐在房间中,脑袋还有些嗡嗡作响,别看他表面一副平静的样子,实际上,脑子里已经乱成了一锅粥。 老约翰却平静得仿佛刚刚的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管家,”宋默突然抬起头,“我说过,你是这个世界上,我最信任的人。” “领主大人……” “不要让我失望。” 宋默的声音中隐隐带着一丝祈求,他很少向人示弱,但是,如果老约翰从头至尾对他说的都是谎言,他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事。 房间中异常安静,静得几乎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宋默的心提到了嗓子眼,终于,老约翰缓缓开口说道:“领主大人,我叫约翰兰特,一千七百多年前,是隶属于光明教会骑士团的金色骑士。” 金色骑士? 宋默愕然的看向老约翰,老约翰的神情不似作伪,证明他没有说谎。 “你是,教会的人?” “以前是。”老约翰笑了一下,“现在,我只是您忠心耿耿的管家。” 宋默看看老约翰,忍不住想起在格里兰的田野间奔波劳碌的两个乌龟壳,同样是金色骑士,差别怎么就这么大呢? 不过,老约翰刚说一千七百多年前? 那他现在多少岁了? 一个人类,能活这么长时间吗? 宋默的表情充满疑惑,老约翰继续说道:“我是人类,毋庸置疑,至于为何会活这么长时间……因为我和梅尔斯亲王,也签订了契约。” “契约?” “是的。当年,亲王被教会和魔族联手伏击,我就是其中的一员,亲王阁下很强大,奈何受了伤,双拳不敌四手,终于被我们揍趴下了。” 宋默张张嘴,到底什么都没有说,用眼神示意老约翰继续。 “教会用圣物禁锢了亲王的大部分魔力,可梅尔斯亲王还是逃脱了。我们一路追杀,一直追到了格里兰,当时的亲王已经是强弩之末,却幸运的遇到了格里兰的领主,同领主签订了契约,保住了性命,但也陷入了长眠。” “那你?” “我在亲王沉睡前找到了他,也见到了你的祖先,一个同样黑发黑眼,笑起来,仿佛会驱散世间一切黑暗的漂亮青年。” 老约翰的语气充满怀念,宋默却从中听出了一丝不同寻常的味道。 驱散一切黑暗,漂亮,恩? 宋默的眼神变得有些奇怪,老约翰叹了口气,“您不用怀疑,我对您的祖先,一见钟情,爱情,是多么美妙的东西……” 眼见老约翰的话题开始从严肃的残酷斗争转向浪漫的风花雪月,宋默连忙轻咳了一声,“请讲重点。” “当时,我身负使命,要将梅尔斯亲王彻底消灭!”老约翰的眼神变得凌厉起来,就像是出鞘的利刃,“可谁能想到那个狡诈的魔族,竟然已经和你的祖先签订了契约,将他的一滴血,融入了你祖先的体内!只要他死亡,格里兰家,也将灭亡!” “所以,你放过了他?” “是的。为了保住我的爱人,我和魔族亲王签订了契约,之后光明教会的所作所为,更是让我不后悔自己这个决定!” 接下来的话,不需要老约翰多说,宋默也可以想象,这算是光明大陆版的冲冠一怒为红颜?这么说,好像也不太对…… 可是,梅尔斯亲王会这么轻易相信一个教会的金色骑士?还是伏击他的凶手? “他没有别的选择。就算他和格里兰签订了契约,但当时在找他的除了教会,还有魔族。他身上有梅尔斯家的权力之戒,早晚会被发现。当时的梅尔斯家正因为亲王下落不明陷入混乱,罗兰虽然强悍,到底无法弹压下所有意图不轨的人,而瑞斯梅尔斯,还在襁褓中。” 宋默点点头,一旦梅尔斯亲王被从土里翻出来,肯定翘辫子无疑,要等到他的儿子长大成人来把他挖出来,至少要安全的把自己埋上一千七百多年。 这的确挺愁人的。 “我选择和梅尔斯亲王签订血契,这是无法违背的契约和诺言。他将权力之戒交给我保管,只有金色的斗气,才能藏匿权力之戒庞大的魔力气息。” “那罗兰……” “她见过我年轻时的样子。当年所有的魔族大贵族,都和光明教会骑士团打过交道。一千七百多年前的光明大陆,可不像现在这么和平。” 和平? 宋默头顶滑下三道黑线,这样的世道,还叫和平? “毕竟现在只有人类在打来打去。当年可完全不一样,宣称热爱和平的精灵,杀起人来毫不手软,更不用说没有太多是非观念,只认强者的魔族。就连矮人,也时常会来掺一脚。” 乍听老约翰的这番话,宋默有些咋舌,转念一想,事情都过去一千多年了,和现在的他没有任何关系。他操哪门子的心? 他现在最好奇的是,梅尔斯亲王到底埋在哪里,为什么谁都找不到? “因为他不在格里兰。” 不在格里兰?那刚刚老约翰和罗兰说,亲王睡觉的地方很近,是诓人的? “不是,我没骗她。”老约翰勾起了嘴角,宋默总觉得他笑得有些不怀好意,“当年他的确把自己埋在了格里兰,可教会挖地三尺都找不到,是因为什么,领主大人,你想知道吗?” 宋默本能的点了点头,“因为什么?” “因为,我在教会动手前,就把他挖了出来,埋在了另外一个地方。” “另外一个地方?” 不在格里兰,却距离很近,还不容易被发现……宋默脑中灵光一闪,不会是,“翡翠森林?” “是的。”老约翰点了点头,“我把他埋在了翡翠森林。埋他的地方,我用斗气设置了屏障,无论是教会还是魔族,都无法找到他。” 魔族的亲王,在老约翰的嘴里,就像是一件东西,被挖出来,做二次掩埋,然后装作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眼睁睁看着魔族和教会在原来埋东西的地方挖地三尺,累得额头暴青筋,头顶冒氢气,始终一无所获…… 在管家的智慧衬托下,教会和魔族实在很傻很天真。 “当时教会和魔族都不愿意放弃,分别派人留在格里兰,监视这里的一切,寻找任何可能的蛛丝马迹。” “教会留下的人,是你?” “是的,作为金色骑士,我责无旁贷!” 老约翰说得正气凛然,宋默听得一头黑线。他突然想起了穿越前的一个老笑话,包子和大米打架,不敌,找来外援粽子,粽子却一把扯掉粽叶,大叫“我是卧底”,那时,包子会是什么心情? 五雷轰顶吧…… 当时的光明教会,怎么也不会想到,武力值最高的金色骑士,会和他们玩一场谍中谍吧? “那留在格里兰的魔族怎么样了?” 老约翰一呲牙,“被我干掉了。现在教会的人,也已经不知道我的存在了。” 宋默心头狂奔过一群草泥马,此刻只有一个想法,什么魔族教会都弱爆了,不需要动脑筋,就能把史上最强悍的金色骑士当枪使的格里兰老祖宗,才是真正真的霸气侧漏,强悍威武! 话说,那位老祖宗知道老约翰喜欢他吗? 知道吧…… 可他如果真有这种头脑,还会被魔族用五十枚金币就给坑了吗?还一坑一千七百多年…… 领主大人纠结了。 第123章 纠结了一个晚上,领主大人得出了结论,格里兰的老祖宗,是一个成功的花瓶,而且很可能是涂了黑漆的史上最成功花瓶。 如果真是这样,那他当初和梅尔斯亲王定下契约,到底是被坑了,还是另有目的,就值得商榷了。 或者只是因为被魔族胁迫? 宋默摸了摸下巴,不是没有这个可能,当时的格里兰,武力值可不像现在这么高啊。 想不通,宋默干脆把这件事抛开,老约翰的身份不再是秘密,从最初的吃惊到现在的坦然,宋默有一种松了口气的感觉,毕竟,没有人喜欢被信任的人蒙在鼓里。 “领主大人,早餐准备好了。” 坦白了自己的身份,老约翰的行事却未见任何不同。宋默挠挠头,这也算是不错的结果的吧?如果老约翰乍然改变态度,他还真不知道该和自己的管家如何相处。 不过,真的要继续把老约翰当做管家吗? 宋默踌躇起来。 “领主大人,您不需要为此烦心。”老约翰的脸上难得露出了一丝微笑,“一切都不会发生改变。我依然是您的管家。” “可是……” 宋默眼神复杂的看向老约翰,如果教会得知老约翰的存在,会不会把他当祖宗供起来?或者…… “我明白您在担心什么。”老约翰说道:“我可以向您保证,您担心的事情,绝对不会发生,哪怕有万一,我也会将这个万一捏碎在我的手里。” 老约翰摊开手掌,戴着雪白手套的大手用力合拢,握紧的拳头,彰显着无与伦比的力量。 宋默没有说话,他好像明白老约翰整天戴着手套的原因了,不只是因为管家的身份,更是为了掩饰他的双手。那双手,只要看过一次,就能确定,是一双武者的手。 “好的,我知道了。” 宋默笑了,笑自己杞人忧天,一千七百多年,眼前这个男人都能安然无恙的留在格里兰,想必今后也不会出什么岔子。 想通了,宋默心中的烦恼顿时一扫而空,心情好了,胃口顿时大开,连吃三碗米粥,两根玉米,才停下了筷子。 老约翰和仆人们是不会和宋默一起用早餐的,就算宋默再平易近人,身份地位上的距离,却是不能改变的。 随着格里兰的发展,宋默在格里兰人心目中的地位越来越高,这种距离也越来越明显。当然,这并不是指宋默一出现,众人就跪倒在地,高呼“领主大人神功盖世寿与天齐”!这种距离,完全出自对宋默发自内心的感激与敬畏。 宋默注意到这种情况时,曾经试着改变,脱离群众可不是件好事。奈何领民们压根不买他的帐,当面说得很好,转过头,该怎么做,还是怎么做。 宋默也郁闷,可毫无办法。 老约翰安慰他:“领主大人,这并不是件坏事。” 宋默点点头,他知道,只是一时有些转不过弯来罢了。果然自己还是没有威武霸气一统江湖的气概吗? 用过了早餐,宋默开始处理公事。 格里兰的农耕,医疗和教育事业都已经走上了轨道,发展得井井有条。领民们现在吃饱穿暖不成问题,生病了也不再需要自己扛着,医院的修士们早已经为了证明自己洗心革面改过自新,开展了职业技能竞赛,新药陆续出现,矮人商队还带走了一些成药,例如解暑药丸和药水,放在店铺里出售。学校里也不再只有霍玛一个光杆司令,罗杰和朵桑等修士隔三差五的到学校客串一把灵魂工程师,当然,目前能这么做的,只有最初跟随哈洛德的几个修士,至于米斯等人,还在考察期间,除了制药,最大的贡献,就是为领地中的女同胞们添加茶余饭后的谈资。让宋默感到诧异的是,罗兰的身影竟然出现在这些谈话会中,搓搓下巴,果然长期分居两地不是好事,距离的确有了,美也肯定没了。如果瑞斯再找不到魔族亲王,估计王妃可能会闹婚变了…… 自从教会骑士团这股生力军加入,领地的建筑事业也走上了一个新台阶。地精的造墙运动得到了长足的发展,领地边界的的围墙绵延上千里,高度也从最初的两米多,直接跃升到了五米,城墙的转弯处,都按照宋默的建议,建造了角楼和瞭望塔,围墙上,也根据哈洛德传回的卡里城战报,建造了各种掩体。地精们结合战报上的经验,加固加厚了已经成型的围墙,并将一段围墙的内侧掏空,尝试挖出了射击孔,效果却很一般,毕竟,格里兰和卡里城的情况有很大的不同,卡里城的经验,并不能每样照搬。 地精们直接放弃了射击孔的改建,开始尝试在围墙外挖陷阱,一千多号教会骑士,脱光了膀子,分成了四组,挥舞着工兵铲,日夜不停的挖啊挖,前金色骑士艾尔特和继任金色骑士博比斯狼狈为奸精诚合作,带领这支洗心革面,走上人民军队道路的骑士团,在格里兰边境进行了土地大开发,挖出的陷阱不断改进,直到自己人都险些中招,被宋默强令停工,这些人才消停下来。 已经挖好的陷阱并没有掩埋,只在明显处设置了路障,领民们进出都会多加小心。 可惜,人类能看懂这些路障,动物却看不懂。没有哪种动物会闲着没事去研究一下人类的文字和语言。 最先遭受不幸的,仍是野猪。 宋默实在想不通,翡翠森林里的野猪到底有多少,怎么一家子一家子的抓,还是生生不息,抓无止境? “重伤和死亡的都吃掉,轻伤的都留下,试着养起来。” 领地中的养殖场已经颇具规模,里面养着当初领民们从麦田边捡回的雏鸟,大多是被父母遗弃或者是和同胞兄弟姊妹的竞争中被淘汰的。这些家伙不能适应大自然的物竞天择,却比其他的鸟类更容易驯化,从野生鸟类转换成家禽。从十几只发展到几十只,直到现在的上百只,仅仅用了不到三个月的时间。每天收获的禽蛋,更是不在少数,领民们发现了养殖的好处,不再只满足于在麦田的四周捡漏,他们开始走进麦田,一旦哪对鸟类夫妇粗心大意,巢里的鸟蛋和雏鸟百分之八十以上会不翼而飞。 愤怒的鸟爸鸟妈开始攻击这些朝自己孩子下手的家伙,格里兰人在和大鸟的对战中,逐渐积累出了经验,人类和鸟类开始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对抗。 饶是如此,这些大鸟也没从格里兰的麦田搬走,依旧是钉子户的干活。 这是为哪般啊?领主大人十分不解。 抓获的野猪也被养了起来,成年的野猪很难驯服,也很凶悍,看管的领民几次险些受伤,宋默无奈,只能杀掉吃肉。能逃过菜刀,活下来的都是还没成年的猪仔。格里兰是第一次养殖野猪,这在整片光明大陆也是个创举。 领民们对养殖场里的野猪十分好奇,尤其是孩子们,就像当初对皮皮兽,小个头的动物,总是能引起他们莫大的兴趣。 霍玛并没有阻止孩子们的好奇心,相反,他还特地带着孩子们利用课余时间,去了一次翡翠森林。有霍玛在,宋默不需要为孩子们的安全担心,谨慎起见,还是派了五个汉子带着步枪随行。 霍玛对此没有异议,他知道,宋默并非不信任他,这样做,只是以防万一。毕竟孩子们正是淘气的时候,如果在进入森林的时候有人走散,他一个人的确分身乏术。 除了保护孩子们,宋默还有另外一个目的,老约翰告诉他,梅尔斯亲王就埋在翡翠森林,宋默也很好奇,想试着找找看。就像是挖宝游戏,不管结果如何,中间的过程总是会让人心痒难耐。 “领主大人,如果您真的想知道,我可以帮您再把他挖出来。”老约翰一本正经的对宋默说道。 “这不合适吧?” “没关系。”老约翰摇摇头,“挖出来,再埋回去就是了,很方便。” 宋默无语的看着老约翰,脑子里浮现出了这样一个画面: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一身黑衣的管家,在翡翠森林的深处,挥舞着铁锹,将沉睡一千多年的魔族亲王挖了出来…… 想到这里,宋默的思绪突然又转了个弯,话说,当初,管家是直接把亲王埋在了土里?没有棺材什么的? “当然没有。”老约翰看着宋默:“他还活着,不需要棺材。再说,他也没付给我棺材钱。” “那么……他身上的衣服什么的,还在吗?” 一千七百多年啊,骨头都能化成渣渣,虽说亲王大人的魔力能保护他的身体安然无恙,但是身上的衣服……想起未来的某天,梅尔斯亲王被儿子找到,从沉睡了千年的坑里一跃而起,父子重逢,大哭一场后,却发现身上一丝不挂,光天化日下亲王遛鸟……这是何等的囧囧有神…… 老约翰单手撑住额头,叹了口气,“领主大人,您是否能想一些正常的事情?” 正常的事情? 宋默眨眨眼,难道,他把刚刚脑子里想的场面,说出来了? 老约翰看着他,表情明摆着,就是这样。 宋默尴尬的笑了两声,拿起文件,试图掩饰自己刚刚的胡思乱想,本来只是装模作样,可看到文件上的内容之后,宋默的表情顿时变得严肃起来。 文件是跟随纳尔逊一起潜回奇萨王国的人发回的,目前奇萨的局势仍一片混乱,各个占领地表面上各自为政,群龙无首,实际上却都掌握在瑞斯的手里。瑞斯既然说将这些地盘送给宋默,就绝对不会食言,宋默早些天已经派人去和掌管这些地方的魔族交接,也掌握了这些占领地的实际情况,之所以如此轻易的被煽动,只因为生活在这里的人,的确活不下去了。 奇萨对占领地,尤其是从昂里斯抢夺来的占领地,几乎是在敲骨吸髓。就算瑞斯和宋默没有横插一手,这里早晚也会出问题。 重税,贪官,蛮横的军人,朝不保夕的生活,这些矛盾已经十分尖锐,迟早有爆发的一天。 宋默松了口气,目前占领地已经到了他的手里,就没有吐出去的道理,纳尔逊也回到了奇萨,只要登高一呼,奇萨国内肯定会变得更加混乱,正是浑水摸鱼的好机会。 可惜,他的目的不仅如此,他要帮纳尔逊登上奇萨王位,而之后……宋默捏住文件的手缓缓收紧,雪白的纸张上,留下了一道道皱痕。 “领主大人?” “没什么。” 宋放下文件,搓了一下脸,自嘲的笑了笑,“管家……” “什么?” “人类,果然是野心的产物。”自己也不能免俗。 老约翰看着宋默,嘴唇动了动,却一个字都没有说。 与此同时,卡里城已经成功易主。 由于纳顿约什毫无预兆的加重税收,城中居民和来往的商队都怨声载道,纳顿忙得焦头烂额,事情也未见起色。王国税务官的到来,更是雪上加霜。 税务官的傲慢和强硬引起了纳顿极大的不满,哈洛德见时机成熟,说服了纳顿,于税务官抵达的第三天夜里发动了叛乱,直接囚禁了王国税务官。 城中戒严,仍忠于奇萨国王和卡拉维王子的官员和军官被一网打尽,全都抓了起来,和王国税务官一同关进了执政官府邸。 “不能杀死这些人。”哈洛德对纳顿说道:“要把他们毫发不伤的送回给奇萨国王,另外附上纳尔逊公爵的亲笔信。” 哈洛德将宋默送来的书信交给纳顿:“这件事,就由您来办吧。” 纳顿接过了书信,复杂的看了哈洛德一眼,最终还是说出了一个字,“好。” 他知道,现在的卡里城,已经不是他说得算了。 卡里城的易主只是一个信号,当奇萨国王惊愕的看着纳尔逊的来信,不能相信,那个只懂得风花雪月,被他流放,追杀的兄弟,竟然能做出这种事时,纳尔逊已经在他夺回的领地里,竖起了谋反大旗。 约什家族,朵卡家族等大小十二个贵族家族,站在了纳尔逊一边。他们的军队以占领地暴乱为借口不断集结,当纳尔逊竖起反旗时,手下已经有了不下五万的军队。 “我的王兄,您给予我的一切,我都将百倍千倍的奉还!” 经过一段时间的剑术训练,纳尔逊不再是宋默初见时的那只高卢公鸡了,一身矮人打造的银灰色铠甲,是宋默送给他的礼物,腰间的长剑,是约什家族奉上的传家宝,身上的斗篷是血一般的红色,书生气的脸上,染上了野心与复仇的狂热。 纳尔逊举起了手臂,高呼:“财富,地位,女人,跟随我,这些,都将是你们的!” 士兵们大声欢呼,除了贵族家族的骑兵,队伍中还夹杂着为数不少的雇佣军。宋默曾经带人以雇佣军的身份参与过奥比对萨比森的战争,十分清楚这些人都是一群为了钱不要命的亡命之徒,用在奇萨的内战上,正合适。 一些格里兰人也伪装成雇佣军,加入了纳尔逊的军队。在纳尔逊身边的文官,也不乏格里兰人的身影。 宋默不会寸步不离的监视纳尔逊,也不会让纳尔逊彻底脱离他的掌握。 纳尔逊明白这一点,对此没有任何异议。 奇萨风起时,昂里斯的天空中也涌起了一团团乌云。 宋默站在窗前,闭上双眼,几许凉风吹散了空气中的暑热,一声惊雷,闪电破开暗黑的云团,暴风雨,就要来临了。 宋默突然心情大好,双手抓在窗台上,探出半个身子,笑着开口大喊:“下雨了,收衣服了!” 领民们早已经习惯了领主大人不时抽风的举动,抬头看看天,恩,是要下雨了,的确该收衣服了…… 第124章 纳尔逊公爵有了奇萨国内贵族和宋默的双方面支持,兵多粮足,信心满满,以有准备打奇萨国王无准备,叛乱一开始,着实是占了不少便宜,地盘迅速扩大,势力发展迅速,很快就形成了足以和奇萨国王分庭抗礼的态势。 随着实力的增强,势力的扩大,纳尔逊的行事手段也越来越强硬。 距离公爵领地最近的几个贵族领地,凡是不肯投效或者还打算观望的,都被干脆利落的攻占。领地的主人,幸运的躲在奇萨王都的宫廷中破口大骂,不幸的直接被纳尔逊抓住,丢掉了性命。 这种雷厉风行的手段,震慑住了相当一部分人,一些还摇摆不定的贵族,纷纷向纳尔逊抛来了橄榄枝。奇萨国王已经垂垂老矣,卡拉维王子似乎也扶不上墙,没见王子殿下连卡里城都丢掉了吗?不是丢在西格人的手里,而是直接被纳尔逊公爵无声无息的拿下! 可见,公爵阁下才是真正的扮猪吃老虎,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投靠,叛乱,才是王道! 事实上,卡里城的易主和纳尔逊没有一星半点的关系,宋默不过是借了纳尔逊的名,减轻卡里人的抵触情绪,也顺便给奇萨国王添点堵。等他真正把卡里城完全消化,纳尔逊和卡里城,不会再有任何关系。 比起卡里城,现在的纳尔逊和他手下的叛军,让宋默更加关注。 从发回的消息看,纳尔逊似乎有些被胜利冲昏了头脑,大有一种老子英雄盖世,天下无敌的架势。宋默清楚,奇萨国王打了一辈子的仗,还曾经把老胡里安打得丢盔弃甲,硬生生的抢走了昂里斯三分之一的国土。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一直被动挨打,他现在隐忍不发,很可能是想摸清纳尔逊的底,看看他的这个弟弟到底有多大的实力,另外的原因,可能就是占领地的问题了。 等到他弄清站在纳尔逊身边的都有谁,纳尔逊到底是几斤几两,就是开始反扑的时候了。那个时候,才是对纳尔逊考验的开始。 现在,不过是开胃菜罢了。 宋默敲敲桌子,他必须承认,这是自己的失策。他还是考虑得太过简单,攻占一个国家,和抢一块地盘,完全是不同的概念。纳尔逊也不是他手中的提线木偶,他有自己的思想。不可能完全按照宋默的想法行动。他现在不是被关在格里兰小黑屋里研究人体艺术的流亡贵族,他已经是有实力向奇萨国王宝座发起冲锋的“热血青年”,甚至可以说是一个“赌徒”。 无论赌赢还是赌输,都会让赌徒失去理智,遗憾的是,纳尔逊现在和这两种结果都有一定距离,他却狂妄的认为,自己已经距离赌赢全局,很近了。 这种想法很危险。 宋默在考虑,是否要提醒纳尔逊,还是任由他吃个亏,再帮忙? 他有些奇怪,就算纳尔逊脑子发热看不清现在的状况,难道他身边的那些奇萨贵族脑子也一起发热,成了豆腐脑? 如果奇萨国王是这么容易捏的软柿子,自己干嘛为了从他手里抢两块地盘,先是找昂里斯的国王合作,险些被坑了,紧接着又要找魔族帮忙? 直接带人扛枪架炮冲上去不就行了? 常言道,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对手。纳尔逊身边的奇萨贵族,不会笨到看不清奇萨国王的企图,可他们硬是没提醒纳尔逊,到底是为了什么? 难道,他还想考察一下纳尔逊是否适合做奇萨的国王? 如果真是这样,这些人的脖子上,长的肯定不是脑袋,绝对是一块石头。 都参加叛乱,打上纳尔逊的标签了,还三心二意,不是有病吗?难道他们以为阵前反水会得到奇萨国王的原谅?做梦去吧! 宋默捏了捏额头,拿起笔,想给纳尔逊写封信,两行字写完,停住,将信纸揉成一团,丢到了一边。 算了,估计纳尔逊现在也听不进他的话,还会以为自己是在杞人忧天。 反正国王亲军大部分都忙着在占领地镇压领民暴乱,不可能全部派去剿灭纳尔逊的叛军,但肯定会抽调一部分,就是这临时抽调的一部分,也足够纳尔逊喝一壶的了。 “还是让他受个教训比较好。” 常言道,在失败中成长,一次失败不会让纳尔逊彻底失去机会,却能让他看清自己,也看清奇萨国王。别再有什么异想天开的念头…… 宋默靠在椅背上,揉了揉后颈,长时间伏案工作,让他的脖子和肩膀都有些僵硬。 一双白皙修长的手突然搭在了宋默的肩膀上,力道适中的轻轻揉捏着,宋默先是惊了一下,随即放松了身体,向后靠了靠,仰起头,看着为自己捏着肩膀的褐发美人,“瑞斯,你怎么总喜欢神出鬼没,走路都没声音的。” 瑞斯笑笑,低下头,吻了一下宋默的嘴唇,舌尖滑过嘴角,轻轻的。 “抱歉。” “哦?” 宋默发出了一个带着疑问的单音,举起手臂,反手搂住了瑞斯的脖颈,“为什么道歉?不出声的站在我身后,吓我一跳?” “不。”瑞斯摇摇头,俯下身,两手搭在了椅子的扶手上,又亲了宋默一下,然后直起身,轻松的将椅子以及坐在椅子上的宋默都转了过来,额头抵着宋默:“为之前曾发生的一切。” 瑞斯没有明说,宋默却明白他的意思。 罗兰和老约翰大打出手,瑞斯出于想查明老约翰身份的目的,并未出手阻拦,最后意外得回了权力之戒,却也结结实实的将宋默得罪了。 宋默十分护短,瑞斯知道,管家老约翰对宋默很重要,瑞斯也知道。瑞斯知道完全没必要,可他就是别扭。甚至因为这种重要产生了嫉妒。 瑞斯将头埋在了宋默的颈项间,闷闷的说道:“我很抱歉,真的。我知道那个管家在你心中是什么地位……我嫉妒他!” 瑞斯的话让宋默愣了一下,随即失笑。将瑞斯的手从自己的肩膀上拉起来,双眼带笑的看着那双海蓝色的眼睛,咬了一下瑞斯的鼻尖,说道:“我接受你的道歉。” 宋默的心情看起来不错,瑞斯眼神闪了闪,搂住宋默的手开始不老实,指尖探入了宋默的衣摆,仿佛带着魔力一般,滑过宋默的腰际,引起了阵阵颤栗。 “亲爱的……“ 流进宋默耳中的声音变得低沉,带着无法言喻的暧昧气息,只觉得听到这个声音,手脚都变得酥软起来。 宋默连忙咬了一下嘴唇,让自己清醒许多,捏住瑞斯的下巴,危险的看着他,“你想干嘛?” 说着,握住了瑞斯的手腕,硬是将他的手从衣服里拉了出来。 瑞斯很想顺势接口,“干你。” 可他知道,两个字出口,宋默绝对不会脸红羞涩的搂着他的脖子亲吻他,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可能,是掏出腰间的手枪,给他一枪爆头。 瞄了一下挂在墙上的步枪,立在墙角的柜子,当做装饰品陈列的弓弩,瑞斯咽了口口水,果然,爬床,尤其是爬格里兰领主的床,真的是一件危险而刺激的事情…… 宋默不管瑞斯在想什么,捏着瑞斯下巴的手指开始用力,“听着,我说接受你的道歉,却没说原谅你,如果你敢乱来……我会很生气,后果会很严重,你的,明白?” 瑞斯连忙点头,不敢纠缠下去。讨好的继续为宋默揉肩膀捏胳膊,听着宋默因为舒服发出的呻吟声,魔族心中的小人咬着手帕泪流满面。 太特马地苦逼了有没有?梅尔斯家族的男人都是妻管严有没有?能看不能吃,折磨人啊有没有?! 力道不自觉的加重,宋默哼了一声,瑞斯马上不敢胡思乱想了。 罢了,吃不到,摸几下,占点便宜,也不错啊……要是真的把亲爱的惹急了,估计连摸几下都没可能了。 过了一会,宋默不再发出声音,好像睡着了,瑞斯低头一看,果然,宋默的眼睛已经闭上,呼吸变得平缓。 瑞斯轻轻吻了一下宋默的额头,睡着的宋默低声嘟囔了一句什么,瑞斯凑近想要听清楚,宋默的嘴巴却重新闭紧,嘴唇动了两下,无意识的靠向了瑞斯的怀中。 瑞斯搂住了宋默,海蓝色的双眼,看着怀里的人,温柔得仿佛晨曦轻拂过的海面,他弯腰将宋默横抱起来,担心吵醒宋默,动作很轻,带着小心翼翼,感受着怀里的温热和重量,魔族无声的笑了。 嘴唇再一次落在了宋默的额头,唇形似乎在说:“我喜欢你。” 走出房间,不出意外的看到了管家老约翰。 瑞斯梅尔斯颔首,老约翰看着瑞斯怀里的宋默,微微欠身,什么也没说。 两人擦肩而过,自始至终,都保持着沉默。 事实上,宋默怀疑跟随纳尔逊的奇萨贵族三心二意,真的是冤枉了他们,他们不是没看清奇萨国王的企图,也不是没提醒过纳尔逊,奈何纳尔逊不听劝,倔得像头驴,他们有什么办法?总不能拿刀架着纳尔逊的脖子,威胁他必须听话吧? 这样的事宋默能做得出来,这些贵族却不能做,也不敢做。万一纳尔逊将来登上王位,回头算账怎么办? 武力不可能,大家就只能不断的劝说。 老约什三番两次给纳尔逊进言,卡梅家族的家主和其他几个大贵族也多次派人给纳尔逊送信,这些信却几乎全部石沉大海,就算回信也是含糊其辞,明显没有改变态度的意思。纳尔逊最后不耐烦了,干脆一个字都不回。 “太乱来了!” 约什家族和卡梅家族几乎是不遗余力的支持着纳尔逊,他们已经没有退路,必须拥护纳尔逊登上王位,才能保住自己的家族,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 可纳尔逊这段时间的表现,让两位家主跌破了眼镜,不由得开始心惊肉跳。 明明之前还表现不错的公爵大人,怎么会突然间像没了脑子一样? 老约什和老卡梅碰了个头,互相交换了一下意见,私下里又联系了其他几个纳尔逊的铁杆支持者,几个老狐狸密谋了一番,决定,必须让公爵大人冷静一下头脑,否则大家的前途堪忧。 这些人的想法和宋默不谋而合,只是该如何让这个头脑发热的前文艺青年冷静下来,还要好好想想办法…… 奇萨发生内乱,最高兴的本该是昂里斯的国王老胡里安,可常年的政治斗争经验告诉他,这件事,并不像表现看起来那么简单。 占领地暴乱,国王亲军镇压,卡里城易主,被国王流放的公爵揭竿而起……这些事看似毫无联系,却又像一环套着一环。 占领地的事情老胡里安可以肯定是宋默下的手,开始他还存有怀疑,毕竟这对一个不久前还穷得叮当响的领主,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可探子发回的消息,让老胡里安不得不相信。至于宋默是怎么做到的,老胡里安还没想明白,那么,接下来的这些事,和宋默格里兰有没有关系? 昂里斯的占领地虽然没有奇萨多,这段时间也不太平,如果…… 老胡里安不由得出了一身冷汗。 于此同时,奥比王宫中的黑炎也得到了卡里城易主和奇萨国内叛乱的消息。比起老胡里安和其他关注奇萨的国家,黑炎手中的消息更详细,甚至连每个细节都一清二楚。 “真有趣。” 黑炎勾起了嘴角,摩挲着拇指上的红宝石戒指,自言自语的说道:“宋默格里兰,真是个有趣的人……” 第125章 西格的战争赔偿送到了奥比。 输人不输阵,虽然打仗输了,西格人仍旧不愿意在奥比人面前落下面子,进城时,各个昂首挺胸,气势十足。如果不是知道实情,奥比王城中的人,会以为这些西格人不是来送战争赔款,而是来“友好访问”顺便“找茬”的。 奥比人私下议论着,西格人果真是一群傻缺,国王陛下应该多教训他们几次,让这群西格人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黑炎算不上狮子大开口,可赔偿的数目也足够羯罗国王肉痛一阵子。 如果不是西格人在诸如卡里城这样的地方得到了“补给”,羯罗绝对不会给钱给得这么痛快。 黑炎清楚,送到他面前的金币和宝石,百分之六十以上都是西格人从其他地方劫掠的,只有不到百分之四十出自西格的国库,可他不在乎。 对巨龙国王来说,有金币就行,无论金币来自哪里。 宰相墨菲接待了西格的使者,不知出于何种目的,此次带队来奥比王城的,竟然是西格的宰相约乔。不考虑敌对身份,两个同样时常为任性国王头疼的宰相大人,绝对会相当有共同语言。 宰相对宰相,两眼泪汪汪。 “陛下,西格人送来了全部的赔偿,另有一千头羊和五百匹战马。” 黑炎点点头,走下王座,黑色长袍的下摆在装有宝石和金币的箱子旁迤逦而过。突然,他停在了一箱宝石前,箱子并不大,只有成人的四个拳头大小,放在另一个装着金币的箱子上面。箱盖已经打开,里面是各色宝石,最耀眼的,是其中一枚黑色的宝石。 黑色的宝石并不罕见,但是如眼前这枚,彷如夜空一般的颜色,却十分稀罕。 奥比不出产这种宝石,西格也没有。至于西格人是从哪里得到这种宝石的,黑炎并不在意,只是,黑色的宝石让他又想起了宋默那头乌黑的发,漆黑的眼,身体,仿佛再次涌上了一股奇怪的感觉。 燥热,却并不讨厌。 金色的眼睛闪过一道难解的光,黑炎将箱盖合上,对跟随在身旁的宫廷侍从官说道:“送给格里兰领主。” 侍从官躬身行礼,没多说一句话,招来侍从,抬起箱子退出了房间。 黑炎这一举动吓到了墨菲。宰相大人愕然的张大了嘴巴,国王陛下,竟然会送人东西?难道,他又从格里兰领主那里得到什么威力巨大的武器了吗? “没有。”黑炎看了墨菲一眼,“我送人东西,很奇怪吗?” 奇怪!相当的奇怪!不是一般的奇怪! 有一瞬间,宰相墨菲险些以为国王陛下的脑袋被雷劈过,脑回路不正常了。 宰相墨菲话没说出口,脸上一闪而过的表情却出卖了他。 黑炎气结。 看着墨菲,巨龙暗想,他最近是不是有点太和蔼,脾气太好了? 事实上,认为这头大肚子龙脑子被雷劈了的人,不只是奥比的宰相大人。 收到这箱宝石的宋默,仿佛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或者是遇到了不可思议的事情一样。 “你再说一遍?” “这箱宝石,是国王陛下送给您的。” 真是黑炎宋默的?宋默怀疑的看着赛万斯。 绝对没错!赛万斯肯定的点头,为了增强说服力,还取出了国王的手令。 宋默蹬蹬蹬倒退三大步,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双手在胸前比划了一个大叉,死死瞪着箱子,就差大吼一声:“妖孽,快快现出原形!” 看到宋默这个反应,赛万斯张张嘴,却什么都没说出来。 也对,国王陛下竟然会毫无缘由的送别人一箱宝石,这实在是不可思议。堪称奥比十大奇迹之一。宝石送到西北行省时,总督大人也吓得直接从椅子上滑坐到了地上。 可见黑炎吝啬贪婪的形象是多么的深入人心。连他手下的小弟都觉得BOSS送别人礼物,是多么惊悚的一件事。 按照宋默的说法,一头只进不出,视金子为生命,贪婪指数十颗星的巨龙,竟然会送他一箱宝石,如果暗地里没打什么主意,纯粹是天方夜谭。 联想起之前多出的十万金币,再看摆在眼前的这箱宝石,宋默的冷汗溻透了衬衫,即便是在盛夏酷热的中午,背后也升起了一丝凉气。 那头大肚子龙,到底想干什么? 赛万斯拍了拍已经颇具规模的将军肚,对宋默说道:“领主大人,您不必想太多,或许这只是国王陛下一时心血来潮。” 这话,赛万斯说得着实没什么底气。宋默瞥了他一眼,他也是说“也许”,不是吗? 宋默才不相信那头大肚子龙会这么好心,可黑炎在打什么主意,他实在是想不出来。 武器?糖果?葡萄酒?还是其他? 宋默皱着眉,看着眼前宝石的样子,就像在看一箱烫手山芋,这东西,真要吃下了肚子…… “要不,”宋默艰难的咽了一口口水,“你带回去?” 想也知道,把送到嘴边的肉推出去,宋默要下多大的决心,奈何这箱宝石他实在是不敢收,烫手啊! “这可不行。”赛万斯连忙摆手,开玩笑,国王陛下指名送给格里兰领主的宝石,他给带回去了,算怎么回事?陛下会不会以为他贪污,直接把他送上断头台? 赛万斯不由自主的抖了抖,生活很美好,他还很年轻,为了一箱宝石上断头台,太亏了! 想了想,赛万斯说道:“不久前西格人将战争赔款送到了王都,这箱宝石也是一起送来的,陛下很可能是为了感谢你设计的武器在战争中发挥了大作用。” 这个理由看似说得过去,仔细想想,却漏洞百出。 如果黑炎有这个觉悟,宋默就不会望大肚子龙而旋走了。 考虑再三,宋默还是收下了这箱宝石。没办法,他不可能真让赛万斯把箱子带走,也不可能跑去奥比王宫,当面问一下那头大肚子龙到底在打什么主意。宋默有个预感,如果他主动去找黑炎,绝对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或许,那头大肚子龙真的是一时心血来潮?” 望着远去的赛万斯一行人,宋默如此喃喃自语。 管家老约翰站在宋默身后,依旧是一脸严肃的表情,嘴里却说出了吓得宋默汗毛倒竖,头发根根直立的一句话:“领主大人,巨龙只会给追求对象送礼物。” 虾米?! 宋默倏地转头过,满脸血的看着老约翰:“管家,你说神马?” “我说,奥比的国王陛下,很可能是在追求你。” “真的?” “不出意外,十有八九。”老约翰想了想,又补充道:“算一算,那头巨龙虽然没成年,但也是会发情的。” “管家,可以不要这么劲爆吗?我觉得这比他被西格国王打趴下还不可信。” 老约翰笑了笑,“可能是我想错了。领主大人,今天的晚餐,你想吃什么?” 宋默:“……”这话题转变得也太快了点吧? 饶是嘴上说不信,宋默还是将老约翰的话记在了心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似乎在证明老约翰的话,西北行省的总督大人每隔一段时间就来要格里兰一次,每次都带来不一样的东西,无一例外,全部是给宋默的礼物。 从未经雕琢的宝石,到做工精美的首饰,再到华美得几乎和金子等价的丝绸,甚至还有几只皮皮兽! 宋默抱着那两只罕有的黑色皮皮兽,嘴角抽了抽,他能说,他对异世界版的高富帅,羡慕嫉妒恨了吗? 宋默也留了个心眼,每次赛万斯来送礼,他都让他带回等价的糖果和葡萄酒,无论如何,宋默不敢白收这些东西。他也曾经尝试着将黑炎送他的东西再通过赛万斯的手送回去,可没一次成功。 一段时间下来,黑炎丝毫没有停手的迹象,就算他出去打架斗殴,回来也不忘再给宋默补上一份礼物。 黑炎不是普通人,也不是一般手段能打发得掉的。宋默不想真的激怒他,却没什么好办法能让他打消这个念头。 总不能直接对他说,我有情人了,你别惦记了? 不是找死是什么? 宋默头疼欲裂,被这样一头大肚子龙惦记,睡觉都要做噩梦。 这种情况严重影响了宋默的睡眠质量和工作效率,领主大人决定,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必须想想办法…… 于是,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辗转反侧的领主大人,愤然的掀开被子,披上外衣,离开卧室,直接闯进了瑞斯的房间。 开门的声音惊醒了浅眠的魔族,宋默一手握在门把上,另一只手举着烛台,蜡烛的火光在黑暗中摇曳,照亮了他半边清秀的面孔,在墙上落下了他黑色的影子,漆黑的双眼,直愣愣的盯着瑞斯。那眼神,让魔族的小心肝也忍不住颤悠了一下。 瑞斯小心翼翼的问道:“亲爱的,你想干什么?”如果宋默手里拿的不是烛台,他简直以为亲爱的打算半夜把他一枪崩死在床上。这表情,实在是太可怕了。 宋默一脚踹上房门,恶狠狠的磨着牙,“干你!” 瑞斯泪了,这明明是他一直想说,却说不出口的台词…… 宋默却不管那么多,几步走到床边,将烛台放到床头柜上,隔着被子,直接跨坐在了瑞斯的身上,一把扯起瑞斯落在枕上的长发,低下头,几乎咬一般的吻上了瑞斯的嘴唇,带着暴戾与血腥气的吻,激起了男人隐藏在身体最深处的兽性,两个人的呼吸都变得粗重起来。 唇齿摩擦和吞咽口水的声音,在寂静的室内,异常的清晰。 一吻结束,宋默离开瑞斯的嘴唇,舔了舔自己被咬破了唇角,嘶了一声,“说话,做,还是不做?” 瑞斯看着宋默,能从那双黑色的眼眸深处,看到隐藏的焦躁与不安,大手抚上了宋默的脸颊,仰起头,轻轻含住了宋默的嘴唇。 这个吻和刚刚完全不同,温柔,怜爱,宋默觉得,自己仿佛被瑞斯当做了一触即碎的水珠,连碰触都变得十分小心。 他不否认,他喜欢这种感觉。 因为黑炎莫名的行为变得忐忑不安的心逐渐平静下来,闭上双眼,感受着不停落在唇边,脸颊,脖颈和耳际的轻吻,像是温暖的风拂过,带走了不安和焦躁,带给了他安心与静谧。 瑞斯抱住宋默的腰,一个翻身,将他压在了身下,宋默双手环抱住瑞斯的肩膀,两个人只是互相亲吻,似乎谁都没有继续下一步的念头。 瑞斯掀开被子,将两个人包裹起来,嘴唇落在宋默的喉间,轻轻舔着凸起的喉结,不出意外,怀里的人开始颤抖,轻咬了一下,抖得更厉害了。 低低的笑声响起,魔族的头被敲了一下,没有用力,宋默的声音却依旧是恶狠狠的:“不许笑!”这里是他的敏感带,绝对是一碰就抖,想忍也忍不住。 瑞斯却笑得更起劲了,整个人伏在宋默的身上,笑得肩膀都在颤抖。 宋默也忍不住笑了起来,他不知道为什么,只是想这么做罢了。 当他看到那双盈满笑意的海蓝色眼睛,看着那双眼中映出自己的倒影,一瞬间,胸口仿佛都被一种莫名的情绪填满,带着酸涩,却让他整颗心都满满的。 瑞斯笑够了,耙梳过垂落在额前的发,又低头亲了一下宋默的额头,“睡吧。” 白皙的指尖滑过宋默眼底的青黑,“你这几天都没睡好吧?” “不问为什么?” “不。”瑞斯将宋默搂进了怀里,蹭了蹭宋默的脸颊,“我只需要知道,你愿意从我这里得到安慰,就足够了。” 宋默没有再说话,缓缓闭上了双眼。 瑞斯静静看了宋默一会,海蓝色的双眼染上了血色,谁也不能觊觎他的东西,就算是巨龙,也一样! 他会让那头觊觎别人珍宝的巨龙,付出代价…… 月上中天,房间中的蜡烛燃尽了最后一丝灯芯,熄灭了,床上的两个人也睡熟了。 两人额头相抵,十指交握,褐色与黑发的缠绕在一起,像是在结成了一个亘古的誓言…… 另一个房间中,站在窗前的罗兰,仰望着挂在半空中的银色月亮,低声轻喃:“奥兰多,你还是不愿意醒来吗……” 第126章 一夜好眠。 第二天清晨,宋默迷迷糊糊的坐起身,刚睁开眼,就险些被一屋子金币宝石亮瞎。 不信的揉揉眼睛,以为自己产生了幻觉。几次之后,屋子里的金币宝石依旧没消失,堆在地上,挑战着宋默的神经。头疼的揉了揉太阳穴,这件事是谁做的,想也知道。 “亲爱的,喜欢吗?” 一双白皙的手臂从身后探出,搂住了宋默。宋默侧过头,“这些哪里来的?你又打劫了谁的库房?” “没有。”瑞斯蹭了蹭宋默的脸颊和脖颈,像一只想要讨好主人的猫咪,“这些都是梅尔斯家族的财产。” 说着,向宋默亮出了戴在右手拇指上的银色指环,“记得吗,权力之戒,有了这个,我已经可以行使梅尔斯亲王的权力了。” “所以……你打劫了自己家的库房?” “从现在开始,也是你的了。” “什么?” “我说,”殷红的唇在宋默的耳后轻吻,“我的一切,都是你的了,亲爱的。” 宋默的脸有些发红,恶声恶气的说道:“胡说八道,放开!” 瑞斯不但没放开他,反而得寸进尺,搂在宋默腰间的手不断下滑,缓缓的擦过宋默的小腹,继续向下…… 随着那只手的动作,宋默浑身打了个激灵。 男人在清晨本就容易冲动,被这么又搓又揉的,没反应,才奇怪了。 宋默的呼吸开始不稳,不由自主的向后靠在了瑞斯的怀里,反手抓住了瑞斯的肩膀,仰起头,唇间溢出了压抑的呻吟,瑞斯低头吻吮着宋默的脖颈,留下了几枚鲜红的痕迹。 “亲爱的,”瑞斯舔了一下自己留下的痕迹,轻轻含住了宋默的耳垂,灵巧的舌勾画着耳垂饱满的形状,“给我,好不好?” 宋默的身子发热,脑子已经成了一片浆糊,瑞斯偏偏在这时候停住,恨得他咬牙。 “废话什么,继续!” 瑞斯笑了,“遵命。” 有力的大手托起了宋默的腰,让他坐在了自己的腿上,瞬间的冲击,让宋默觉得眼前一片白光闪过,控制不住的惊叫出声,却立刻被一只手捂住了嘴唇,手指探进口中,挑逗着柔软的舌,宋默用力的一口咬下,没给那根手指造成任何伤害,却险些崩掉了一口白牙。 宋默泪了,他怎么总忘记这家伙不能咬,咬了疼的也是自己。 瑞斯咬住了宋默的后颈,像是一头动情的雄兽,乌黑的发丝滑过他的脸颊,带着宋默特有的气息,让他沉迷。 温柔的动作开始变得凶狠起来,宋默的双手没有任何着力点,只能向后抓着瑞斯的肩膀和手臂,没过一会,手臂就开始发酸,身体像是颠簸在海浪中的小船,控制不住的左右倾倒,腰部发软,连腿,也开始颤抖起来,他开始觉得莫名的害怕。 宋默一把抓住了扣在自己腰间的手,“让我看你,让我看着你!” 瑞斯闷哼了一声,下一刻,视线转换,宋默被瑞斯放倒在了床上,视线对上了那双海蓝色的眼睛,终于松了口气。 搂住了瑞斯的颈项,抬起头,主动吻上了瑞斯的嘴唇。 热情仍在继续…… 在领主卧室没有找到宋默的侍女安妮,被管家老约翰告知,去瑞斯的房间找,到了门口,敲了敲房门,却久久没有得到回应。 几个捧着盥洗工具的的侍女面面相觑,互相交流了一下意见,随即恍然大悟。领主大人在情人的房间里,还能做什么? 管家大人没来,她们该怎么做,继续敲门,还是等在这里? 就在侍女们不知所措的时候,房门突然开了,只简单穿上长裤,披了一件衬衫的瑞斯慵懒的靠在门边,单手搭在门框上,随着他低头的动作,褐色的长发从脸颊边垂落,红得仿佛滴血的唇,浑身上下都透出一股餍足后魅惑的气息,让在场的侍女都开始脸红心跳。 不愧是领主大人选择的情人,够味! 当然,侍女们只是纯欣赏,对瑞斯不会生出别的心思。在格里兰人的心目中,领主大人至高无上,任何胆敢冒犯或者挑衅领主大人的家伙,都该被打进地狱! 要找男人,领地里多得是。 “有什么事?” 瑞斯的声音略有些沙哑,却异常的诱人。 侍女安妮上前一步说道:“领主大人是否已经起身?” 瑞斯扫了一眼侍女们手里捧着的盥洗用具和一整套衣服,向后看了一眼,“还没有,他需要休息。” “是否需要把早餐送来?领主大人醒来可以用。” “不用了。如果需要,我会叫你们的。” 话落,房门关上,室内的一切,都被挡在了门后。 安妮默默的站了一会,对其余侍女说道:“大家干活去吧,估计领主大人一时半刻不会起身。” “可……” “领主大人最近都没有睡好。”安妮指了指下眼睑,“大家应该都看到了领主大人脸上的黑眼圈。难得能睡个好觉,我们还是不要打扰了。” 侍女们想了想,同时点了头。 安妮却在暗暗揣测,管家没有如往日一般,和她们一起来叫领主大人起床,是不是早就料到了现在的情况? 果然姜还是老的辣! 立志成为格里兰最优秀侍女头子的安妮,拳头用力一握,要学习的事情还很多,必须继续努力! 宋默睡得很沉,汗湿的发黏在额头,让他有些不舒服。皱了皱眉,却没有醒来。 瑞斯靠在床边,翻着一本书,见宋默皱眉,大手覆上了宋默的额头,一行黑色的符文缓缓在宋默的额前流淌,带起一股沁凉的气息,睡梦中的宋默舒展了眉头,呼吸变得平稳起来。 褐发蓝眼的魔族轻笑一声,俯身轻轻亲了一下宋默的脸颊,“亲爱的,好好睡吧,我会守着你的。” 一整天,宋默都没有走出瑞斯的房间。直到傍晚,才被轰鸣的肚子叫起了床,靠在床头,看着窗外的漫天红霞,才意识到自己到底睡了多久。 “难得能睡这么久。” 宋默单手搭在后颈,晃动了一下脖子,骨头发出了轻微的声响,一只白皙的手搭在了他的手背上,“亲爱的,是这里吗?” 随着轻缓的揉捏,因为睡得太久,有些不适的脖颈,也变得轻松。 “恩,好了。” 宋默推开瑞斯的手,走下床,全身上下只披着一条床单,走到衣柜前,拉开,空空如也。 宋默有些傻眼。然后想起这不是自己的房间,回头看向瑞斯,“衣服。” 瑞斯靠在墙上,单手托着下巴,笑得不怀好意,“我觉得,你这样子,挺好。” “好你个头!” 宋默随手抓起一件东西就朝瑞斯丢了过去,瑞斯侧过头躲开,打了个响指,宋默身上的床单突然落地,白色的衬衫和黑色的长裤,包裹在了他的身上,衬衫领口镶嵌着透明的水晶,一粒粒组成了梅尔斯家族的家徽。 袖子有些长,在手腕处收紧,并不会显得拖沓累赘。 宋默举起手看了看,衬衫的材质他没见过,穿在身上却很舒服。 “这是魔族独有的布料。”瑞斯走过来,帮宋默系上了衬衫的扣子,一颗接着一颗,都是用珍珠镶嵌而成,“和我想的一样,很适合你。” “魔族独有的吗?” “恩。” 指尖擦过衣领上的梅尔斯家徽,瑞斯的眼中闪过一抹隐晦的笑意,随即又取出了一枚蓝宝石领扣,宋默忙推开他,“我不用这些东西。夏天,热。” “这上面有个小型魔法阵。”瑞斯干脆自己将领扣给宋默戴上,“可以降温。” 宋默不说话了。 整理好着装,瑞斯又打了个响指,根本不需要宋默动一动手指,洗脸刷牙一气呵成。宋默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瑞斯梅尔斯,居家旅行必备,杀人放火必须。 连忙摇摇头,什么乱七八糟的。 宋默早餐和午餐都没吃,就算肚子饿,晚餐也不敢吃得太多。两碗米饭下去,摸摸半饱的肚子,放下了筷子。 “不吃了吗?” 瑞斯也很喜欢米饭的味道,他还不习惯使用筷子,只能用刀叉,动作却十分优雅。和优雅动作相对应的,却是极不优雅的饭量。 宋默刚吃完第二碗,他已经五碗米饭下肚了。 “晚上不能吃太多。” “哦。”瑞斯了解的点点头,让侍女帮他盛了第六碗米饭。 宋默:“……” 深吸气,他不和非人类比饭量! 睡了一整天,有了精神,宋默开始处理堆积的公务。瑞斯房间里的金子宝石,宋默没收进自己的库房,他最近被黑炎弄得差点神经衰弱,收礼,还是这么大的礼,有压力。 黑炎的宝石可以用糖果葡萄酒交换,瑞斯的金字……用他自己?!哪怕瑞斯说是白送他的,宋默也不敢相信。 领主大人已非吴下阿蒙,深知做人不能太傻太天真。 非人类的钱,不能随便收。 管家老约翰送了一壶茶到宋默的书房,房间中,宋默正精神百倍的伏案工作。 哈洛德送回的报告上详细讲述了卡里城现在的情况,死硬分子都被送回了奇萨王都,纳顿约什也识时务的将手中的权力移交,卡里城的居民对此也没有什么不好的反应,整座卡里城,都已经在哈洛德的掌控之下。 当然,明面上还要打着纳尔逊的旗号,不过知道内情的人,全都明白,卡里城,现在已经改姓格里兰了。 “管家,地下商业街可以开工了。” 宋默放下哈洛德的报告,对老约翰说道:“我和罗德,加兰德都提过,他们对这个提议也很感兴趣。” “还是由地精和侏儒设计建造吗?” “恩。”宋默点点头,随即说道:“我已经有了腹案,具体怎么建造,我会和他们当面说一下。罗德和加兰德都会出资,另外,我还想和杰里斯谈一下,看他有没有兴趣。” “精灵?” “是的。我分了精灵那么大一块蛋糕,总要做点表示。我打听过了,精灵和其他种族做生意的渠道并不多,售出的商品也有限。其实,他们还有很多好东西,只是他们习以为常,不觉得有多稀奇,其他种族却会十分感兴趣。” “精灵会有兴趣吗?他们不缺钱。” “谁会嫌手里的金币多?”宋默勾勾嘴角,“如果他们真那么清高,干嘛还死守着葡萄酒和制糖的工艺?无非是为了垄断,多赚钱罢了。” “这倒也是。” “何况,等将来纳尔逊坐上了王位,我手里的地盘会是现在的几倍,再从老胡里安身上割点肉,我能建造的,就不是一条商业街,而是一座地下商业城!” 宋默越说越兴奋,“到时候,不管是什么种族,只要想做生意,愿意守规矩,都可以到这里来!沿街的店铺还可以出租收取费用,又是一笔收入。” 老约翰没说话。 宋默还在滔滔不绝,“或许还应该给那头大肚子龙送个消息,甭管他最近是发情还是怎么样,肯定对赚钱还是十分有兴趣的。” 老约翰:“……” 想到就做,宋默之前已经有了腹案,又花了一夜时间完善计划,给两个矮人和黑炎都写了信,另外开始在领地里寻找杰里斯的踪迹,他觉得杰里斯应该没离开格里兰,只是躲起来了。至于为什么会这么想,低头看看左手背上的绿色花纹,领主大人撇了撇嘴。 就在宋默热火朝天的实施地下商业城的建造计划时,纳尔逊公爵的军队,终于和奇萨国王的亲军,正面遭遇了。 纳尔逊的自信,几乎在这场战斗中消耗殆尽。 看着自己的军队被国王军队打得丢盔弃甲,鬼哭狼嚎,在后方观战的公爵大人,脸色惨白。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身后的文官和几个贵族家族的代表,都听到了纳尔逊不断翻来覆去的说着这句话,想要提醒公爵大人应该想想办法,至少不能全军覆没,可公爵大人仿佛傻了一般,什么都听不到。 最后还是队伍中一个不怎么起眼的文官和纳尔逊说了一句话,才让纳尔逊冷静下来,“公爵大人,如果再不想办法,您就什么都没有了。” “……” “领主大人让我告诉您,格里兰的小黑屋,随时欢迎您。” 文官话落,纳尔逊公爵顿时像打了鸡血一样,抽出长剑,大吼一声,亲自带着后军直接冲向了战场!被公爵大人身先士卒鼓舞的叛军立刻斗志昂扬,虽然没能最终挽回败局,却也没有如对方指挥官所想的那样,一溃千里。 回到军中,几个贵族代表纷纷涌上前,赞扬公爵大人的勇敢,并在给家主的信中对纳尔逊今天的行为大加赞扬,也让老约什和老卡梅等人有了一个错误的认知:纳尔逊公爵,十分的勇武!之前的不靠谱,都是年轻人的血气方刚。 事实上,纳尔逊公爵为何会爆发出如此强悍的战斗力,大概,只有他自己和远在格里兰的领主大人知道了。 总结下来一句话:壮哉我小黑屋,威武霸气! 第127章 矮人罗德和加兰德接到宋默的信后,立刻放下手头的一切事情马不停蹄的赶来了格里兰。 和宋默合作开设的店铺让两个矮人赚得盆满盈钵,无论在人类国家还是矮人族内,地位都是直线上升。连族内的长老看到他们,都客气了不少。 不过,赚得多,生意太好,就无法防止别人效仿。 陆续有一些类似的店铺开张经营,店铺的投资者下了大力气,甚至花重金从两个矮人的店铺里挖走了一些伙计,模仿矮人的经营模式,可画龙画虎难画骨,被挖走的伙计也是半桶水,终究没能真正做到和矮人店铺分庭抗礼。 一些人当即打了退堂鼓,另外一些人咬牙坚持了下来。虽然没有矮人店铺赚得多,却也逐渐收回了成本。只不过,从矮人店铺中被挖走的伙计,现在却是后悔莫及,当初被明晃晃的金币迷了眼,以为凭着自己学到的三脚猫功夫,可以大展拳脚,却不想落到如今的地步。老东家对他们恨得咬牙切齿,新东家也觉得花在他们身上的金币白费了,日子越来越难过。 最明显的,比起当初在矮人店铺里得到的工钱,现在赚到的,连三分之一都没有。 不是没人想厚着脸皮回去,但那已经不可能了。 矮人性烈如火,最痛恨背叛。罗德和加兰德放出了话,不只不接受这些伙计回来,连他们的亲戚,也不再雇佣。 这下子,当初离开的伙计又得承受亲戚的怒火,一旦想起自己当初鬼迷心窍,就恨不能抽自己两个嘴巴。 地精和侏儒经营的店铺中,却没发生这种情况。不是没人来挖角,也不是没开出大价格,店铺里却没有任何人动心。 开玩笑,他们现在的命都是领主大人的,岂是一点金币就能打动的? 敢挑唆他们背叛领主大人,简直是十恶不赦! 地精和侏儒表面上不动声色,暗地里让人尾随着那些来挖角的家伙,确定了他们是受谁指派之后,立刻报告了宋默。 “没事,不用在意。” 比起罗德和加兰德的愤怒,宋默倒觉得没必要大惊小怪。挖角,跳槽,不是什么稀奇事。只是光明大陆的商业还不算发达,才会让乍然遇到这种事情的罗德和加兰德无法接受。或许这其中也有矮人性格的原因,不过,那些从他们店铺中被挖走的伙计,的确是做得不太厚道。他们相当于带着商业机密投靠了前老板的竞争对手,就算在天朝,这种行为也是很难被原谅的。 “幸好当初和他们签订了协议。”宋默将地精的报告放到了一边,搓搓下巴,“幸好留了一手啊。” 早就料到会有这种情况,宋默并未插手两个矮人主营的店铺,将地精和侏儒经营的店铺从矮人的生意中分割出来,这样,就算他们的伙计能学到一些东西,也不会造成太大的损失。不过,经过这次“跳槽”事件,相信留下来的人,会更加值得信任。对比一下走掉的人和自己现在的生活,没人会再轻易被花言巧语打动,除非是脑袋被驴踢了。 宋默也是这样安慰罗德和加兰德的,毕竟两个矮人被那些离开的人气得不轻。 “这件事也帮我们看清了谁能够信任,不是吗?”宋默示意侍女为两个矮人送上茶点, “所以说,两位,不用太生气。” 两个矮人抓抓满脸的大胡子,也觉得宋默的话有道理,那些意志不坚定的走了,留下的,都是忠心耿耿的家伙。对他们的生意,反倒有益无害。 “的确。” 罗德板着的脸上露出了笑容,端起茶杯一饮而尽,立刻被烫得直吐舌头,宋默和加兰德都笑了。 “这件事暂且放到一边。”宋默亲自执起茶壶,又给罗德倒了一杯茶:将点心推到了他的面前,“地下商业城的计划,你们觉得如何?” “天才的主意!” 出声的是加兰德,他和罗德都对宋默的这个设想感到惊讶,惊讶之后,就是震撼,他们几乎能预测到,一旦这个地下商业城建造起来,作为投资者的自己,会赚到多少! “这么说,你们都觉得这主意不错?” “当然!”罗德大声说道:“我和加兰德一接到你的信就赶来了,为的就是和你谈这件事。” “恩。”宋默对两个矮人的反应不奇怪,只他还不能确定,自己接下来要说的事情,会不会让他们拍案而起,直接掀桌,“事实上,这个计划,还有一部分我没和你们说。” “什么?” “是这样……” 接下来的一个小时,宋默将地下商业城的计划全盘告诉了两个矮人,罗德和加兰德对计划大部分都没有什么异议,唯一让他们感到不满的是,宋默竟然还想和精灵合作! “让我们和和那群鼻孔朝天的家伙一起做生意?!”罗德如宋默所想的,直接掀桌了,“不可能!” 加兰德的态度也一样,宋默开始头疼。 “一点商量的余地也没有?” “没有!” 宋默眼睛眯了起来,他最近是不是太好说话了,让这两个家伙敢在他面前呛声,忘记了他宋默格里兰是个什么样的人? 宋默沉下了脸,一言不发的看着坐在自己对面的两个矮人,手指开有规律的敲击桌面,一声接着一声,就像敲在两个矮人的心上。 罗德和加兰德的神色变了,宋默的态度让他们意识到自己刚刚做了些什么。随即开始懊恼,舒坦的日子过久了,他们几乎忘记自己曾经在这个人类手底下吃了多大的亏! 过了好一会,宋默才慢悠悠的开口说道:“和精灵合作,势在必行。如果两位不愿意,我可以找其他人。” 罗德和加兰德同时愕然的抬头看向宋默,宋默却不在乎他们眼中的震惊和愤怒。 “做生意嘛,就是这样,以和为贵,和不了,干脆散伙。” 话落,宋默靠在了椅背上,双手环在胸前,似笑非笑的看着罗德和加兰德,“如何?” 罗德和加兰德互相看了一眼,说到底,他们不是没和精灵做过生意,毕竟作为商人,他们不可能因为成见就不和某个种族做买卖。但和精灵合伙做生意,两个矮人心里还是觉得有些别扭。 如果他们坚持,就相当于放弃了这笔生意,宋默一向是说到做到,无论是罗德还是加兰德,都不愿意金币白白从指缝间溜走。他们的生意能发展到如今规模,宋默发挥的作用不可估量。一旦和宋默散伙,不说地下商业城,连他们现有的生意,都要受到不小的冲击,糖果,葡萄酒,各式各样的点心,都是格里兰的特产! 咬了咬牙:“我们答应!” “很好。”宋默笑了,接着说道:“那么,就需要两位代替我去说服矮人族中的长老了。” “什么?” “你们不会以为,这么大的地下商业城,仅凭着我们就能独立建造好吧?何况,你们也吃了这么长时间的独食,难道就不想给自己的族里送点好处?” “好处?” “是啊。” 宋默拉开抽屉,将一份足有二十多页的计划书放到了两个矮人的面前,“刚刚我只是说个大概,这是更详细的资料,你们可以看一下。” “这些都是?” “是的。一旦计划成功,我们就可能垄断光明大陆的商业!想想看,那是多少金币?” 宋默的话鼓动性十足,两个矮人头顶冒出了一串泡泡,变得神色恍惚。 的确,好多金币啊…… “仅凭我们,是做不到这些的,就算做到了,也会被眼红的家伙找麻烦。所以,我们才要找更多的合伙人。” “所以,才需要和精灵合作?” “是。”宋默顿了顿,接着说道:“和精灵合作,也不需要你们天天坐在桌子旁边大眼瞪小眼,大家只是达成合作意向,见一次面,签上契约,就万事大吉了。还有什么好别扭的?而且,这么大的工程,需要的建筑材料和矿石都不在少数,只有矮人能提供。这么大一笔生意,相信你们的长老也会心动吧?我还可以承诺,一旦完工,矮人想要租赁或者购买地下商业城里的店铺,一缕八折,如何?” 罗德和加兰德沉默了半晌,开口说道:“那好,我们先看一下这份计划,明天给您答复。” “好的。” 宋默也没想让两个矮人马上做出决定,叫来侍女,带两个矮人去客房休息,一夜的时间,足够他们将这份计划研究透彻,做出决定了。 矮人离开后,房间的窗被敲了两下,宋默抬头看去,一个披着绿色斗篷的身影,就站在窗台上,斗篷的帏帽已经脱下,露出了来人一头金色的长发。 宋默站起身,走到窗前,将半开的窗户彻底推开,笑着对杰斯里说道:“听到刚刚的谈话了吗?” 杰里斯点点头,冷如冰霜的面孔,没什么表情,只有翠绿色的眼眸深处,偶尔滑过一丝波纹。 金发精灵单膝跪在窗台上,探出手,抬起了宋默的下巴,“你在打什么主意?” 宋默推开杰里斯的手,退后一步,说道:“这件事我想了很久。我抢了精灵的生意,总要给个说法。” “是吗?” “是啊,有钱大家赚,市场这么大,谁也不可能一口吞掉。我只想做生意赚钱,并不想和精灵对立。你懂我的意思吧?” 听完宋默的话,杰里斯的眼神闪了闪。 “所以,这个地下商业城的计划,就当是我对精灵的补偿,如何?“宋默又取出了另一份计划书,交给杰里斯,“你可以看一下,这份计划绝对是稳赚的。你之前不是和我说红森林的精灵是天生的商人吗?如果可以,我还想和他们见上一面,请教一下生意经。而且,我说实话,精灵有很多好东西都白白糟蹋了,如果拿到外边卖,赚钱是肯定的。谁也不会嫌钱多吧?” 杰里斯随意翻看了两页,就将计划书收了起来,站起身,“我要回一次族里,回来后,给你答案。” 说着,跳下窗台,几个起落,不见了踪影。 宋默眨眨眼,就这么,走了? 什么时候回来,倒是给个期限啊?难不成他一直不回来,自己还不做生意了?! 狠狠磨了两下牙,宋默深吸了两口气,不能生气,和精灵生气,没意义。 仔细想想,矮人搞定,精灵应该也没太大的问题,那头大肚子龙也不会把赚钱的机会往外推,接下来,是不是该找瑞斯谈谈,或者直接去找罗兰? 人多,才热闹嘛。 一直在房间中当隐形人,自始至终没出声的管家老约翰听到宋默的喃喃自语,眉头不由自主的跳了一下,矮人,精灵,巨龙,魔族,一个商业计划,几乎囊括了光明大陆上最强悍的几个种族,他该说,领主大人是神经太过强悍,还是压根就不太正常? 不知为何,前金色骑士,总觉得后一种可能更大一些,毕竟,正常人压根不会这么做,或许想一想都不可能…… 此时,接到宋默来信的黑炎,看完信上的内容之后,沉吟片刻,金色的眼中闪过一抹热切,巨龙对金子的嗅觉,总是异常灵敏的。宰相墨菲觐见时,看到的,就是国王陛下脸上让人移不开眼的笑容。 墨菲的神经不自觉的跳动了一下,有了一种不太妙的预感。 黑炎却先开口了,如大提琴般优雅的嗓音,传进了墨菲的耳朵:“宰相,我要离开王宫一段时间。” 墨菲:“……” 他痛恨自己的直觉! 第128章 奇萨国内,纳尔逊公爵率领的叛军,已经攻占了大半的国土,在小黑屋的激励下,公爵大人爆发出了惊人的斗志和战斗力,率领着手下的军队,让奇萨国王的亲军彻底明白了,看轻对手,是要付出代价的。 除了最初的遭遇战,接下来的几场战斗,叛军丝毫没让国王亲军占到任何便宜,甚至出现了逐渐将国王亲军压倒围歼的势头。 或许是受到的刺激太大,每次战斗,纳尔逊公爵都要冲在最前方,虽然他身边总是围着不下五名保护者,每次战斗连和敌人面对面砍上几刀的机会都没有,但这种大无畏的精神,还是激励鼓舞了他手下的军队,既然公爵大人都冲了,他们还犹豫什么?! 连拿钱办事的雇佣军,也对纳尔逊多了一份敬重。亡命之徒,喜欢结交的,总是亡命之徒。不管纳尔逊内里到底怎样,这段期间的表现,绝对能让这些刀口舔血的雇佣军刮目相看。 纳尔逊开始听得进劝告,被攻占土地上的贵族和俘虏,不需要担心脑袋随时会落地了。同时,纳尔逊公爵接受宋默的建议,对占领土地上的领民进行安抚,减少租税,被战争毁掉了田地的领民,可以领到补偿,如果不幸被波及,死者的家属,也能领到一百枚金币的抚恤。士兵家属领到的,则是两百枚。 有了几个大贵族支持的纳尔逊,现在不差钱。 世代在田地中劳作的领民,几乎没机会见到这么大一笔钱,叛军收到的抚恤金,更是让国王亲军们眼红。 连番动作下来,纳尔逊的善良和勇猛深入人心,成功扭转了形象,有了极好的名声,越来越多的人忘记了是纳尔逊掀起了叛乱,他是一个叛乱者,他们开始期待纳尔逊能够取代奇萨国王,坐到王座上。 这样仁慈,心胸宽大,勇敢的国王,才是奇萨该有的! 老约什和老卡梅等人终于松了口气。 紧接着,宋默派人给纳尔逊送来了两架改良版的投石器。对比奥比军队使用的,这两架投石器个头小了一些,重量也减轻不少,适合行军,威力却一点没减少。 巨大的石块暴雨一般投向敌人,叛军几乎没等投石器的攻击停止,就冲向了对方,挥舞着兵器,大声吼叫,像是杀红了眼的疯子。国王亲军被叛军不要命的打法吓破了胆,陆续有士兵在战场上放下武器,举手投降。 对叛军的畏惧开始在国王亲军中蔓延,整队的叛逃开始出现。 一个骑兵队长,带着手下一个小队的骑兵,趁着夜间巡逻的机会跑出了国王亲军的军营,直接奔向了叛军的军营。开始众人以为这是夜袭,等到真正弄清这一小队骑兵的来意,全部目瞪口呆。 这种情况接二连三出现,甚至有更高级别的将官临阵倒戈,纳尔逊的声望进一步提高。 他们坚信,已经没有人能阻挡纳尔逊公爵前进的步伐,他终将带领大家,攻占王都,奇萨国王的宝座,将属于公爵大人!跟随公爵大人的他们,都将是辅助新王的功臣!权力,地位,金钱,家族的荣誉,都将在他们的手中得到实现! 老约什和老卡梅这样的老狐狸,都忍不住激动得握紧了拳头。他们就像是一个掌握了最大赢面的赌徒,等待的,就是底牌揭晓的那一刻。 奇萨国王即将失去他的宝座,王宫中,开始变得人心惶惶。 事情到底是怎么发生的? 奇萨国王想不明白,他的军队,明明比纳尔逊的叛军强悍十倍!他才是奇萨统治者,为什么,那么多的人会选择背叛他?! 坐在王座上的奇萨国王,仿佛一瞬间衰老了十岁。看着王座下请求代他亲征叛军的卡拉维,奇萨国王疲惫的挥了挥手,像是同意了卡拉维的请求,又像是失去了一切的希望。 连纳尔逊自己,都没想过成功会来得这么快。 纳尔逊很激动,也有一丝迷茫。当距离成功越来越近时,心中反而升起了一股不安。 这种感觉很微妙,纳尔逊没人可以商量,他不能告诉老约什和老卡梅等人,其他人更不能说,他只能给宋默写了一封信,和奇萨国内的消息,一起送到了宋默的手里。 宋默的回信很简短,只有一句话:为新国王干杯! 纳尔逊攥紧了信纸,一遍又一遍的看着这句话,心中的不安和迷茫顿时一扫而空,是的,他将成为奇萨的国王,他不需要不安,也不需要迷茫,只需要,继续走下去! 奇萨国内风起云涌时,格里兰也即将迎来一场风暴。 地下商业城还没有开工,卡里城到格里兰的地下通道却被维护得很好。奇萨传回的消息,都是由地精穿过地下通道,送回格里兰。既能不少时间,也免去了遇到昂里斯边境巡逻骑兵队的麻烦。 老胡里安最近不知道抽哪门子的风,在边境上派驻了大量的士兵。幸好这些大兵只是装模作样的在边境巡逻,没有进入格里兰的意思,否则,领主大人肯定会把重炮拉出来,先轰上几炮再说。 “现在的格里兰和之前完全不同了。” 这句话,并不只是说说而已。凭宋默现在的实力,只要他愿意,扯旗造反,武装割据都没有问题。 宋默巡视完领地,登上了围墙旁的角楼,远远的眺望着一队昂里斯的巡逻骑兵,不得不承认,就算被奇萨打败了,昂里斯的大兵们,也不是花架子。那身板,那肌肉,绝对是三星级水准。 五星级的,只有奥比的黑甲骑兵才够得上。再向上,估计只有那些非人类了。 女人们看到了这些巡逻骑兵,顿时双眼发亮,撺掇着手里有修士改良版麻醉枪的男人,“打一发,怎么样?” 男人们在一对对大白兔的诱惑下,拒绝的话很难说出口。但平白无故的朝昂里斯边境巡逻骑兵开枪……这不是给领主大人找麻烦吗? 最终,女人们还是没能如愿,现在医院里的修士们都学聪明了,日夜不停的研究开发药剂,就算手头没工作,也绝对不让自己闲下来。罗杰等人实验的对象迅速减少,时常能看到的猛男秀也逐渐销声匿迹,格里兰的女士们表示,她们很空虚寂寞啊。 “领主大人,真的不能来一发吗?” 某天,当领主府的侍女问宋默这个问题时,宋默一瞬间以为侍女侏儒骷髅附体。咳嗽了一声,清了清嗓子,“现在还不行。” “是吗?”侍女遗憾极了。 “总有机会的。”领主大人话锋一转,笑得异常灿烂,“不用沮丧,那一天,很快就会到来的。” 侍女立即满血复活,奔走相告,“领主大人说了,马上就能来一发了!” 宋默:“……” 老胡里安突然向边境增派骑兵,目的实在很可疑。无论老胡里安的目的是什么,是彻底和他撕破脸,还是单纯想威慑他,宋默都打定主意,坚决不能让他如愿! 老胡里安从头至尾没让宋默看得顺眼过,唯一能让他看顺眼的机会也被老胡里安自己浪费了,险些破坏了宋默的计划。 “既然这样,就别怪我心狠手辣了。” 宋默为还不知危险临近的昂里斯骑士们流下了两滴鳄鱼泪,回头就叫罗杰等修士准备了大量的麻醉剂,领主大人想做什么,不言而喻。 矮人和精灵的代表随时会抵达格里兰,不能再让这些大兵三天两头在领地外边晃荡了。 宋默正在研究,是该光明正大的下手,还是从背后放黑枪,一个不速之客突然出现了。 看着飘扬在半空的黑龙王旗,和骑在奥萨非背上的巨龙国王,宋默的心头突然狂奔过一群草泥马。该死的!他怎么把这家伙忘了! 矮人和精灵坐下来谈合作的事情就很难搞定了,大肚子龙又来插一脚,这不是添乱吗?! 黑炎压根不觉得自己会是个不受欢迎的客人,将公务丢给宰相墨菲,故意忽视宰相难看的脸色,快马加鞭的从王都离开,甚至没在西北行省停留,直接来了格里兰。 黑甲骑士们紧随在国王身后,像一道黑色的洪流,在距离格里兰边境三百米左右时,停了下来。动作整齐划一,不愧为大陆上最强的骑兵! 这一幕,恰好落在了昂里斯巡逻骑兵的眼中,骑兵们大惊,难道,奥比国王要率兵攻打昂里斯了吗? 大兵们丝毫不认为昂里斯会是奥比的对手。按照宋默的话说,这就像是是奇瑞QQ和路虎撞车,谁胜谁负,一目了然。 QQ的车头憋了,路虎照样能飚一百二十码。 黑炎没理会见到自己就掉头狂奔回去报信的昂里斯边境骑兵,拍了拍奥萨非的脖子,策马上前,一直走到距离边境围墙不到二十米的地方,抬头看向站在角楼上的宋默,金色的眼睛一瞬不瞬,就像是盯准了猎物的猛兽,下一刻,就会扑上前,咬住猎物的脖子。 宋默不由得打了个寒颤,搓搓手臂,怎么突然觉得有点冷?想了想,首先开口问道:“陛下,您怎么会来这里?” 黑炎开口了,“我想见你。喜欢我送你的礼物吗?” 听到黑炎的话,宋默脚下一滑,险些从角楼上自由落体。反射性的回头,幸好瑞斯不在这里。 他确定了,黑炎真的是来添乱的。 与此同时,在距离黑炎军队五百米左右的翡翠森林中,六个披着绿色斗篷的身影立在树枝之上,其中一个开口说道:“杰里斯,这就是格里兰?” “是的。” “你不是说,这桩生意,合作者是矮人和格里兰的领主吗?” “没有错。” “那么,”先开口的精灵,侧过头,斗篷的帏帽滑落,露出了一头火红色的长发,和博德一般无二,“那头返祖的巨龙,是怎么回事?” “我也不清楚。” 问话的精灵顿时无语。 好吧,他知道绿森林的精灵都是这副调调,但找他们来做生意的,是杰里斯没错吧?他摆这张冷脸,是要闹哪样?亏得博德能受得了他。 说起来,博德在哪里?他不应该会离开杰里斯这么长时间的…… 精灵之外,矮人的车队也跨过了边境,朝格里兰驶来。精灵只派出了几个代表,矮人却整整来了两个车队! 罗德和加兰德坐在领头的马车上,车上还有矮人的三个长老,他们对地下商业城的计划很感兴趣,可想起要和精灵合伙做生意,胡子拖地的老矮人和当初的罗德加兰德反应一样,浑身不自在。 “长老阁下,这只是生意。”罗德的声音洪亮,直接传到了马车外边,传进了同行的其他矮人耳中,“这桩生意一旦成功,族里再不用为金币发愁,而且,格里兰领主答应了我们,如果是矮人在地下商业城做生意,可以享受到各种优惠……” 罗德翻来覆去说着同样的话,等他停下,加兰德马上接手,总之,在抵达格里兰前,必须让三位长老彻底改变态度。 领主大人说这叫洗脑,同时保证过,洗脑成功后的效果,绝对是杠杠地! 第129章 来者是客,宋默不可能把黑炎拒之门外,他也没那胆子。领主大人只能打开领地的大门,“迎接”奥比国王。黑炎被安排住进了地下城堡,大肚子龙进驻地下城堡第一件事就是去找酒窖。幸好黑炎没做出其他出格的举动,否则,拼着金币不要了,宋默也要关门放瑞斯。 黑炎之后,精灵和矮人也陆续抵达。 六个精灵一字排开,个个盘正条顺,唇红齿白,看得宋默一愣一愣的。虽说看习惯了瑞斯那张美人脸,但这么多精灵一起出现,还是让宋默忍不住感叹,除开脾气不说,精灵果然是受到神灵眷顾的种族。 杰里斯和其中两个精灵代表绿森林,另外三个代表红森林,绿森林的精灵发色都是浅金或者纯银,红森林的精灵全部是一头如火焰般的长发,两者唯一相同的,是都有一双翠绿色的眼睛。 红森林的精灵不像绿森林的精灵一样冷若冰霜,他们主动向宋默问好,还为领主大人带来了礼物,一株种植在水晶中的绿色花朵,花瓣像是果冻一般。宋默捧住菱形的水晶,很怀疑,这真的是植物吗? “领主大人,这是宝石花。” 老约翰低声在宋默耳边说道:“只长在精灵森林中,只有在水晶中种植,才能成活。开出的花朵如宝石一般,以此得名。” “是吗?” 宋默总觉得,叫果冻花更贴切一点,要不,布丁花?想想,还是别说出口了,万一对面的精灵翻脸怎么办? 精灵们被宋默安排住进了地上领主府,他们刚到第一天就被格里兰各式各样的狂暴农作物吸引住了。 “领主阁下,您的农田,真的是很有趣。” 红发的艾兰上下抛着一株芋头,可怜的芋头挣扎着想脱离精灵的手,飞上半空,却总是被准确无误的抓下来。宋默有个错觉,芋头是可怜的花姑娘,精灵就是无耻的地主老财,逮住就不放手哇…… 其他几个精灵也对这些农作物很感兴趣,尤其是稻子,精灵的主食是小麦和水果,精灵森林是不种植稻子的,旱稻和水稻都没有。第一次吃到米饭,除了杰里斯之外,其余五个精灵都十分惊讶。竟然还有精灵不知道的作物吗?几人看向杰里斯的眼神变得不善,竟然瞒着他们!杰里斯压根不在乎其他人的目光,又盛了一碗米饭。 米饭的味道很合精灵的胃口,艾兰提出,要向宋默买一些种子回去种植,宋默这才知道,精灵也不能“无中生有”,精灵森林没有的植物,他们也要有种子才能种植。 杰里斯依旧冷冰冰的保持沉默,不过私下找了宋默一次,告诉他,“艾兰是博德的表兄弟。” 宋默明白了他的意思。他在催宋默尽快把博德从瑞斯的手里弄出来。说起来,这件事的确是自己疏忽了,当初和杰里斯谈下的条件,应该是给兑现的时候了。 不过,到达该怎么做,还是直接和瑞斯开口?宋默有些拿不准。 褐发魔族现在不急着四处去挖老爹了,从黑炎进驻地下城堡开始,他就开始盯着黑炎的一举一动,显然将大肚子龙当成了假想敌。宋默相信,只要一点火星,这两个家伙就能掐起来。这时候去和瑞斯谈精灵的问题,不是火上浇油吗? 宋默拍了一下额头,头疼啊。 矮人的到来也没让领主大人好过多少,看着两列长长的队伍,马车停下,下来的都是人,宋默嘴角抽了抽,这是拖家带口来吃大户还是怎样? 罗德和加兰德朝宋默使了个眼色,领着三个白胡子拖地的老矮人走到了宋默的面前,宋默知道,这肯定就是矮人族中的长老,搞定他们三个,这桩生意就没问题了。 乔桑和莫斯比也得到了大批矮人抵达格里兰的消息,听说其中还有三个长老,兄弟俩立刻躲进了地下城最深处,打死也不出来。宋默总算想起来,这两个,还是矮人的通缉犯。 “欢迎来到格里兰,尊敬的阁下。” 宋默友好的向三个老矮人打着招呼,笑容无懈可击,语气诚意十足,姿态摆得很到位,既不高傲,也不谄媚。三个老矮人互相交换了一个眼神,都得出一个结论,格里兰的领主,不简单。 “长途旅行,想必各位都很疲惫,热水和食物已经准被好了。” 宋默不着急,都到家门口了,他不需要担心煮熟的鸭子会飞了。让侍女和侍从带着一行矮人去休息吃东西,单独把罗德和加兰德叫住了。关于矮人长老的态度,他还需要和两个矮人通通气。 三个长老毕竟年纪大了,泡了个热水澡,吃过饭,疲惫涌上,躺在客房的床上,没过一会,房间中就响起了呼噜声。一些年轻的矮人们恢复了精力,开始在领主府侍从的带领下,参观格里兰,不出意外,和农田里的精灵,撞个正着。 矮人和精灵互看不顺眼几万年,遇上了,立刻火花四溅。 精灵们拉开了长弓,矮人们举起了斧头,眼看就要在格里兰展开一场血腥混战。别看矮人的数量是精灵的几倍,真打起来,谁胜谁负,还很难说。 宋默得到消息,顾不上和罗德加兰德继续谈话,抓起步枪就冲了过去。在他的地盘上打架斗殴,得到他这个主人的同意了吗?打死了不要紧,毁坏了他的田地,糟蹋了他的粮食,谁赔?! 宋默赶到时,双方还没打起来,矮人成半圆形,将几个精灵包围在其中,宋默数了数,五个精灵,杰里斯不在。 砰! 宋默朝天开了一枪,将双方的注意力都吸引了过来。矮人和精灵忘记了打架,二十多双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宋默,和宋默手里的枪。 他们都是第一次看到这种武器,能发出巨大的声响,肯定威力也不会小。 “诸位,天气热,火气也不必这么大啊。大家还要合伙做生意,以和为贵嘛。””宋默笑眯眯的把枪扛在肩膀上,杰森等人听到枪响也赶了过来,他们手里都有麻醉枪,领主大人眯了眯眼,要是这些家伙不听劝,哼哼! 矮人们哼了几声,首先将斧头收了起来,没办法,这桩生意对矮人很重要。罗德和加兰德现在的生活,让大家都很羡慕,大家都很期待这桩生意能做成。 精灵随后收起了长弓,精灵虽然傲慢,却也不是真的目下无尘,礼貌,还是需要的。 宋默满意了,他不会真的希望这些家伙能好哥们一样的勾肩搭背,尽释前嫌,底线是,在格里兰期间,不能火拼。 等到生意谈成,契约签订,金币到手,他管这些家伙去打生打死,是死是活。 矮人和精灵挑起的事端也惊动了黑炎和瑞斯,巨龙和魔族几乎是先后抵达,瑞斯直接站在了宋默的身后,黑炎却在距离五米外站定,默默看着,手里还拿着一袋玉米糖,不时往嘴里丢一颗。 两个人的态度都很明显,精灵和矮人如果不是想,他们不介意出手教训一下。 果然,领主大人的靠山很硬,很靠得住啊。 黑炎带来的黑甲骑士全部住进了地下城,有了上次的经验,他们现在轻车熟路。不过宋默没打算让他们白住,伙食费和住宿费还是要交的,不交钱的话,就要用劳动来抵。 黑炎不差这点金币,更何况,西北行省的大小官员们,知道国王陛下又跑去了格里兰,早就给宋默送来了两箱金币。负担黑甲骑士们的一系列费用,绰绰有余。 送钱的人临走还问了一句,官员们的过路费,是否还照上次收取? 由此可见,宋默死要钱的性格,早已经深入人心。 宋默让来人给赛万斯带了一句话,两天后,请他到格里兰来一趟。来人点了点头,没问总督大人来做什么,大人物之间的事情,本就不是他该掺和的。宋默对这个人的态度很满意。给了他几枚金币,就当是小费了。 宋默计划中的合作者都已经到了,地下商业城随时可以开工。现在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各方的契约签订,以及利益划分。 黑炎作为合作的一方,并不适合亲自在契约上签字,宋默只能请赛万斯来旁听,顺便签字盖章。 谈判的地点定在了地下城堡的大厅里,宽阔的大厅,屋顶悬挂着精美的水晶吊灯,烛火通明。大厅正中摆上了一张巨大的圆桌,六个精灵,五个矮人,加上巨龙国王围坐在桌旁,赛万斯坐在黑炎的身后,他不可能和国王平起平坐。就算黑炎允许,他也不敢,宰相墨菲知道了,会直接把他的脑袋砍掉当球踢。 瑞斯坐在宋默的旁边,宋默本想给老约翰也设一个位置,老约翰拒绝了。倒是罗兰不请自来,宋默只得在瑞斯的身旁,又添了一个座位。 看到两个魔族,矮人和精灵的脸色都不怎么好,至于黑炎,他和瑞斯根本就没有看对方顺眼的时候,不过考虑到接下来的事情,大肚子龙和魔族,到底忍住没有当场发作。 其他的矮人和格里兰人围坐在圆桌外,连教会骑士团和修士们都被允许在场。宋默告诉他们,他们现在已经是格里兰的一员,格里兰人能得到的,他们也能。 “这桩生意很大,大到足以涵盖整片光明大陆。”宋默在谈判开始前,召集了格里兰人,如此说道:“我会让大家知道,赚钱,并不是多难的一件事。前提是,大家必须要忠诚于格里兰。” 前教会骑士和修士们知道,这番话,实际上是对他们说的。他们对格里兰的武装力量已经有所了解,自然不会兴起逃回教会的念头,对于宋默赚钱的本事,倒是第一次亲眼目睹。 惊讶,震撼,都不足以形容他们此刻的心情。 想想看,精灵,矮人,魔族,奥比国王,能和这些人平起平坐,恐怕连光明教会的大主教都做不到! 果然,宋默格里兰,才是真正的大丈夫! 宋默不知道围观的前教会人士们在想什么,他坐在桌旁,将关于地下商业城的详细计划分发到每个人的手中,这份计划书比他给罗德和加兰德看过的还要详细,条条框框细化到了近乎所有细节,只要识字,不是脑袋被陨石砸过,就能看到这其中蕴含的巨大商机。 一时间,大厅里除了翻动纸页的声音,再听不到其他。 宋默四周看看,精灵们的速度很快,一目十行的看完了计划书,凑到一起开始低语,随手在计划书上写着什么。矮人的速度比精灵慢一些,他们看得很仔细,尤其是三个矮人长老,几乎是逐字逐句的琢磨字里行间的意思,直到确定没有歧义,才继续往下看。让宋默意外的是,黑炎和罗兰都捧着计划书,看得相当认真,黑炎可以理解,巨龙喜欢金币,就和他喜欢抢劫公主一样出名,但罗兰,难道魔族王妃也缺钱吗? 罗兰看完了计划书,拍了拍瑞斯的肩膀,低声和瑞斯说了几句话,瑞斯点点头,两个魔族又同时看向宋默,一样的海蓝色眼睛,让宋默相当不自在,只得将头转开。 罗兰笑了,压低声音对瑞斯说道:“儿子,尽快把人拐回家,这样的老婆,你赚到了。” 如果宋默知道罗兰在和瑞斯说什么,估计会立刻拍案而起,直接掀桌。 老婆你妹!赚到你大爷! 罗兰的声音虽然低,黑炎还是听到了,巨龙皱了皱眉毛,没有开口。他清楚自己的实力,对上瑞斯,旗鼓相当,丝毫不落下风,但是罗兰……活了上万年的老妖怪,大肚子龙表示,还是谨慎一点好。 赛万斯彻底被地下商业城的宏伟计划征服了,握着计划书的手都有些发抖。艰难的咽了一口口水,看着计划书的样子,就像在看一棵摇钱树。 终于,所有人都看完了计划书,也将其中一些不满的地方做了标注,宋默站起身,清了清嗓子,开口说道:“诸位,计划书已经看完了,可以提出意见了。” 短暂的沉默之后,谈判,正式拉开了序幕。 精灵和矮人互不相让,巨龙和魔族偶尔添上几句,赛万斯也鼓起勇气为国王陛下助威,宋默身后负责记录的几个人手里的笔一直没有停过,宋默一直没说话,也没参与到争吵之中,只是低头看着各方提出的问题,默不作声的想着解决办法。 这场谈判持续了一整天,仍不见结果,宋默干脆大手一挥,暂停,明天继续。 于是,日复一日,整整一个星期,地下城堡的大厅就没安静过。 看着吵得脸红脖子粗的众人,宋默突然想起了地球的联合国会议。 揉揉额头,幸好只有这几个种族,要是把地精,侏儒,地底族,兽族,和另外几个强大的人类国王都加进来,估计屋顶都要被掀起来了。至于光明教会,被宋默自动忽略了。 吵归吵,大家也不会不讲理,一旦提出可行的解决办法,马上就会偃旗息鼓,继续下一个问题。 整整七天,谈判就在吵架,解决,继续吵,继续解决的步调中进行着,等到所有的问题都尘埃落定,三十页的计划书,已经增添到了两百页。 宋默捧着眼前的计划书,啧舌,这简直就是质和量一起飞跃。 谈定了所有的条款,没有人再提出异议,各方代表分别在拟定的契约上签字画押。对于签名众人都没有意义,可为什么还要按手印? 领主大人笑眯眯的表示,以防万一。 众人想想,也觉得没什么,干脆利落的按上了手印。 契约一式四份,宋默一份,黑炎一份,精灵一份,矮人一份,按照契约上订立的条款,地下商业城将在近期开工,首先建造卡里城和格里兰之间的商业街,然后就是格里兰,西北行省,奥比王都的地下通道,这只是一期工程,之后还有二期,三期,等到工程结束,几乎可以在整片光明大陆建造一片纵横交错的交通商业网。 “地精和侏儒会主要负责商业城的设计和建造,矿石和建筑材料由矮人提供,如果愿意,矮人也可以参与到工程建设中,薪酬照付。其他合伙人出资并解决可能遇到的麻烦。第一条商业街完工,大家分别能免费得到沿街的十间店铺,其余需要出资购买,这些店铺是自己经营还是出租,出卖,都由购买人自己决定。今后每完成一期工程,都以此类推。余下的细节,都列在补充条款里。” 补充条款也很重要,涉及到其他国家的地盘,总是要做出点表示,毕竟,没人乐意别人招呼不打一声,就在自己家下面叮咣挖洞。 至于是给钱买地还是直接操刀子明抢……佛曰,不可说。 宋默站在桌旁,环视四周,见众人没有异议,做了最后总结,“总之,大家合作愉快!” 随着话音落下,光明大陆第一批地产商和包工头,新鲜出炉了。 第130章 契约签订后,地下商业城的建造工作有条不紊的展开,精灵和矮人都没急着离开,暂时留在了格里兰。 矮人每天忙着和地精侏儒讨论建造商业城所需的建筑材料和矿石,看到侏儒画出的商业城图纸,不说年轻的矮人,连三个矮人长老都双眼放光。他们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图纸,建筑的每一个细节都表现得清清楚楚。 “这真是了不起的技艺。” 三个老矮人捧着图纸不愿意放手,被宋默委任为地下商业城总设计师的艾顿略显得意的掀了掀安全帽,“这有什么,在格里兰,连三岁的孩子都清楚图纸该怎么画。”话虽略显夸张,却足以说明,这样的绘图技术,在格里兰不是什么秘密。 “什么?” 三个矮人长老同时震惊了,露出了不可理解的神情。这样的技术,应该是族中的最高智者掌握,怎么会轻易的教授给孩子?还是其他种族的? “没什么可奇怪的。” 负责监工的地精米尔斯走了过来,他和艾顿已经成为了好搭档,有一个在,总是会看到另一个,“这是领主大人教授给我们的,领主大人慷慨而贤明,这种绘图技术,只是格里兰学校里的一门基础学科罢了。” 米尔斯话落,三个矮人长老更加不解,这样宝贵的技术,只是一门基础学科? 地精和侏儒互相看了一眼,干脆建议三个老矮人到格里兰的学校中去看看,一切就都能明白了。 “我们去,合适吗?”无论哪个种族,都不会轻易让外族人学到自己的技术。矮人擅长冶炼,制作武器的手艺几乎从不传给外人。至于乔桑和莫斯比,他们被族群流放,被宋默收留,在认知上,已经把自己当成了格里兰人,自然不会吝啬向这里的铁匠传授技艺。不过,也是这两个矮人从一开始就特立独行,能瞒着族人,将武器卖给魔族的家伙,会墨守成规吗? “没关系,领主大人不会介意。”艾顿笑着说道:“如果诸位愿意,也可以旁听,不过作为交换,要为学校里的孩子们上几堂冶金课。不需要太深的知识,只需要教会他们如何辨别矿石,就行了。” 三个老矮人商量了一下,最终还是忍不住心中好奇,带着几个年轻的矮人,去了学校。校长霍玛正在给孩子们上魔法课,看到突然造访的矮人,眼神闪了闪,极富特色的面孔,露出了一个狰狞的笑。 事实上,他只是表达善意,看在矮人眼中,却成了明显的不怀好意。 这个,是老师? 分明是个魔法师! 探头看看坐在教室里认真听课的孩子们,再看看“笑容可掬”的霍玛,矮人们心里开始打鼓。他们实在不擅长和魔法师打交道,现在离开,还来得及吗? 霍玛却在这时开口了:“欢迎来到格里兰小学,孩子们,鼓掌。” 啪啪啪的掌声响起,看着孩子们闪闪亮的大眼睛,矮人们离开的脚步怎么也迈不出。三个矮人长老脑子里同时冒出了一个念头,他们,是不是被算计了? 矮人们在学校里左右为难时,把他们忽悠进霍玛地盘的米尔斯和艾顿却已经开始干活了。至于矮人们会在学校受到多么热烈的“欢迎”,米尔斯和艾顿表示,那不关他们的事。 领主大人不是说了,学校的师资力量还很单薄,多几个老师,就算是临时的,也是好的。这些矮人拖家带口的到格里兰来吃大户,不让他们做出点贡献,实在是说不过去。 到了霍玛手里,不把那三个老矮人肚子里的东西都掏出来,米尔斯和艾顿发誓把自己的名字倒过来写! “艾顿,你可真不像个侏儒。” 米尔斯将安全帽的带子系上,话音刚落,就被艾顿一下敲到了头上。 “咱俩半斤八两,你也不像个地精!干活吧。” 为了建造地下城,宋默将在店铺中工作的地精和侏儒召回了一部分,另外派出一些格里兰人暂时接替他们的工作。地精和侏儒们没有任何抱怨,工作交接完毕就开始陆续返回领地。 地精乔比斯没有回来,他负责和西格谈武器生意,已经有了眉目,交易正进行到关键部分,暂时不能离开,宋默干脆让他留在店铺里,负责这段时间店铺的人员安排和调度。不至于因为突然大面积换人出现差错。 乔比斯私下里和即将启程的侏儒抱怨,他好久没见到领主大人了,也想回去看看。 侏儒将乔比斯的原话告诉了宋默,宋默哈哈一笑,想起自己第一次和乔比斯见面的情形,当时,自己可是抢了乔比斯一袋子金币,谁能想到,那袋金币竟然是精灵的,而后又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 “将这封信带给乔比斯,告诉他,好好干,我看好他。” 宋默将写好的信交给即将前往各地店铺的格里兰人,为首的竟然是哈洛德当初带来的修士中的一个。 就算对教会的成见颇深,宋默也必须承认,光明教会真的是人才济济。不说最初到来的哈洛德等人各个文武双全,只说后来的米斯等修士,在医药领域的突破,也足以让宋默笑得合不拢嘴。更不用说为格里兰的基础建设和农耕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的教会骑士团! 最近艾尔特和博比斯终于闲了下来。金色的乌龟壳不再需要到处救火,骑士团也突然清闲下来。原因是精灵代替了他们的工作。 和只能硬抗的骑士们相比,精灵对植物的熟悉和利落的身手,让他们在狂暴的作物之间,如入无人之境。 虽然精灵森林中的植物也有这样或者那样的性格,就像杰里斯说的,格里兰的土豆比绿森林的要温驯很多,但对除杰里斯之外的五个精灵来说,格里兰的农田,仍有相当的吸引力。 从没接触过的稻子,大得超乎想象的地瓜,能在空中飞的芋头,还有可以玩躲避游戏的玉米,都让这几个精灵着迷。 宋默看着在玉米地里左躲右闪,玩得不亦乐乎的五个家伙,嘴角抽了抽,回头看了一眼冷着脸的杰里斯,希望对方可以给自己一个解释。 这些,真的是精灵吗?他怎么觉得,有什么不对? 杰里斯冷冰冰的扫了宋默一眼,什么话都没说,直接转身走人。 宋默一口气憋在喉咙里,险些喷出一口血。 他真的很想说一句:精灵同志,傲娇是不可取的。平易近人才是王道!真把他惹急了,那个叫博德的精灵就继续在水晶球中睡到地老天荒吧。 宋默正阴暗的扎杰里斯小人,玉米田里的精灵已经转移了阵地,跑进了地瓜田。散落在地的玉米再没有任何杀伤力,等到精灵们离开,等候在一边的领民们开始扯着口袋捡拾掉落在地上的玉米,虽然大部分都成了玉米粒,大家却并不在乎。 地瓜田中,精灵们闪转腾挪,玩得兴起,地瓜藤抽得虎虎生风,也只有被切割成段的份。宋默仰天长叹,算了,让他们玩去吧,反正他又没什么损失,还节省了人力。 宋默这么想,教会骑士团却不干了。这些精灵抢走了他们的工作!让被成功洗脑,以劳动为荣的骑士们很看不惯。骑士们知道自己的斤两,他们不是精灵的对手,只能趁着精灵不在的时候加班加点,往往在夜色中冲进农田,开夜工抢收。 明的不行,咱暗地里来! 反正受伤了有医院,他们不在乎。 于是乎,在收获季节,住在地面上的格里兰人再没睡过一个好觉,总是在半夜被农田里的战斗声吵醒,随后就是耀眼的金光,想睡也睡不着了。无可奈何之下,全都搬进了下城最深处,总算是能隔绝噪音了。 面对这个结果,宋默目瞪口呆。 这算是有竞争才有压力?或者骑士们已经被一系列劳动改造弄得脑筋不正常了? 至于被抢走了乐趣的精灵们怎么办……宋默想起了领地边境的甘蔗和葡萄藤,大不了让这些精灵去和甘蔗玩躲猫猫,总会有解决的办法。 不过,矮人留下是为了帮忙建造地下城,精灵留下是为了什么?总不会真的是为了和格里兰的狂暴农作物玩吧? 想来想去,宋默想起了杰里斯的一句话,“艾兰是博德的表兄弟。” 叹了口气,好吧,问题又回到了原点,看来,必须和瑞斯谈谈了。 可现在真的不是好时机。 黑炎又一次占据了地下城堡的酒窖,这里的葡萄酒是不外卖的,也是酿造时间最长,味道最好的。 宋默坚持,好东西一定要留给自己人。不想又便宜了大肚子龙。 现在也不是计较那么多的时候,只要这头大肚子龙别在这期间给他找麻烦,宋默就谢天谢地了。至于也跑去酒窖,整天和黑炎瞪眼的瑞斯,宋默不厚道的想,这两位会不会有一天突然看对眼,来一场旷世绝伦的相爱相杀? 想想都寒。 不过,瑞斯是他的情人吧?他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 宋默继续寒。 “领主大人,我有一件要和您说。” 地精米尔斯在工作的间隙,找到了宋默了,宋默正忙着整理库房,作为地下商业城的出资方,他要投入的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什么事?” 宋默让老约翰继续清点记录,自己和米尔斯走了出来。 “是关于建造地下商业城的事情。”米尔斯顿了顿,见宋默示意他继续说,才接着道:“这么大的工作量,仅凭领地中现有的地精和侏儒,是无法在期限内完成的。矮人可以帮忙,但他们并不擅长建造这样的工作。” “所以?” “我有一些地精朋友,艾顿也在经营店铺期间,联系上了许多侏儒,如果领主大人允许,我和艾顿建议您可以雇佣这些人,薪水不需要太多,只要能让他们吃饱就行了。” 宋默沉默了下来,过了半晌,才对有些忐忑的地精说道:“米尔斯,我知道你想帮助同族。但是,这些人,可信吗?” “领主大人……”米尔斯的神情变得紧张起来,“我知道,地精的名声并不好,但是,我可以保证,他们绝对不会对格里兰动不好的心思,也不会把这里的事情泄露出去!” 宋默看了米尔斯一会,“米尔斯,我相信你。这件事容我考虑一下,好吗?” “领主大人,实在是太感谢您了!“ 宋默连忙摆手,“先别急着谢我,是不是雇佣他们,我还没决定。” “您愿意考虑,就值得我们感激。”米尔斯说道:“何况,您手中有地精的眼泪,所有的地精,都会视您为朋友,就算您最终决定不雇佣地精干活,我们依然感激您。” 宋默扯扯嘴角,抓了抓头发,“米尔斯,你这么说,我还真没办法狠心拒绝你。好吧,你让这些地精派几个代表来格里兰谈谈,另外通知艾顿,也叫上侏儒。就像是你说的,这么大的工程,仅凭现在的人手,的确很难在期限内完成。” “谢谢您,领主大人!” 米尔斯心满意足的走了,宋默摸摸鼻子,苦笑两声,算了,就当是做好事了。 “你手中有地精的眼泪?” 身后突然响起了罗兰的声音,宋默被吓了一跳,转过身,看向一身红色长裙的罗兰,拍拍胸口,瑞斯也是,罗兰也是,难道魔族都喜欢不声不响的出现在别人身后,吓人玩吗? “我的确有。”宋默点点头,“有什么关系吗?” 罗兰轻笑了一声,“没什么。” 就在这时,宋默脚底突然晃动了一下,紧接着,又是一下,宋默身边没有可以借力的东西,眼看就要摔倒,被罗兰扶住了腰。 “谢谢。” “没什么。” 罗兰笑笑,放开宋默,却突然像察觉到了什么,脸色一变,脚下涌起了黑色的符文,瞬间不见了踪影。 宋默站在原地,皱了皱眉,出了什么事? 于此同时,正负责开凿格里兰通往西北行省地下通道的地精们,挖到翡翠森林中心时,被一道金色的墙壁拦住了去路。砍了几下,地精手中的工兵铲都卷了刃,那道金色的墙壁却连一丝痕迹都没留下。 “用炸药吧。” 地精们商量了一下,选择炸开。这堵墙挡在这里,只能改道,延误工期。不如炸开,塌了,挖开就是。 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三次,炸药的分量逐渐加大,直到最后两次,爆炸的威力几乎比得上一次地震。 饶是如此,挡在他们面前的金色墙壁,依旧纹丝不动,而墙壁内侧,似乎有什么东西,正在缓缓苏醒…… 第131章 “什么?” 宋默听到地精传回的消息,第一时间转头去看站在身边的管家老约翰。 金色的墙壁,工兵铲砍不透,炸药也炸不开,除了金色骑士的斗气,还能是什么?当初艾尔特能在重炮的连番轰击下安然无恙,老约翰强悍到能把亲王揍趴下,这堵金色的墙壁是谁弄出来的,根本不用怀疑! 挥手示意报信的地精出去,宋默看着管家老约翰,“管家,这下怎么办?” 罗兰肯定已经过去了,不知道她会作何反应,会不会再来找老约翰的麻烦?虽然瑞斯对他做过保证,宋默还是没把握。 “不怎么办。”老约翰气定神闲的帮宋默整理着资料,第一批资金已经到位,矮人的矿石也在运来的路上,精灵在已经挖出的坑道里洒下了藤蔓的种子,确保了施工安全。 如果不出意外,一个星期后,格里兰和西北行省之间的地下通路就能打通,可以像格里兰通往卡里城的地下通路一样,进行横向施工,拓宽,挖深,挖掘建造出排列整齐美观的地下房屋。 不过,谁也没想到,地精设计挖掘的通道,会遇上沉睡的梅尔斯亲王。如果不解决这个问题,就要改道,没人愿意那么做。 “领主大人,我们现在就过去,如何?” 宋默怀疑的看着老约翰,他总觉得,管家不是急着去“救人”,而是急着去看热闹的。 摇摇头,肯定是错觉。 翡翠森林的中央,已经乱成了一锅粥。 施工的地精早就沿着坑道跑得不见了踪影,森林中大大小小的动物四散而逃,占据了森林中心地盘的骨龙也飞上了半空,巨大的骨翼扇动着,盘旋在半空,始终不敢下落,似乎在惧怕着什么。 接着,一声巨响传来,一道黑色的光柱冲天而起,实体化的黑色符文铁链一般缠绕在光柱上,光柱的中心,是紧盯着脚下地面的罗兰。 瑞斯也赶来了,只不过,未成年的魔族只能远远的躲在一边,看着罗兰释放魔力。在瑞斯的记忆里,罗兰上一次抓狂,还是几个魔族试图在梅尔斯亲王下落不明时,吞并梅尔斯家,结果身为亲王妃的罗兰,当场发飙,那几个魔族,尸骨无存。 黑色的符文缠绕着光柱,一团黑色的龙卷风开始成形,地面的植物,土石,纷纷被卷上半空,露出了地底深处,地精玩出的坑洞,以及金色斗气形成的墙壁。 事实上,说是墙壁并不贴切,这些斗气形成一个巨大的圆球,包裹着沉睡在其中的人。罗兰定定的看着圆球的顶端,里面似乎能看到一个模糊的人影。人影动了动,罗兰猩红的眼中闪过一抹急切,双手高举过头,瑞斯暗叫一声不好,“母亲,先等等!” 能因为瑞斯一句话停手,就不是罗兰了。也不是当年将三四个魔族公爵和侯爵挫骨扬灰的梅尔斯亲王妃! 黑色的光球在罗兰的掌心成形,罗兰的手臂猛的挥下,光球带着风声,轰击在了金色的斗气之上,黑色光柱形成的力量,也被光球带动,恐怖的力量,仿佛大地都要被撕裂了。 瑞斯走上前,想阻止母亲,这样下去,说不定父亲会受伤。 罗兰侧过头,朝他笑了笑,猩红色的双眼,带着狂妄与肆意,“孩子,你父亲的力量,是我的几倍!我现在只想让他出来!” “母亲,父亲大部分的魔力,被夺走了。”瑞斯打了个响指,教会的圣女银壶,祈望水晶球,浮在了半空。骑士之剑送给了宋默,灵魂之水在精灵的身上,这四样圣物,禁锢了梅尔斯亲王大部分的魔力。 “不,不是这样。”罗兰摇摇头,“你还没有成年,不明白梅尔斯家族的统治者拥有怎样的力量。” 见瑞斯还有些不明白,罗兰也不打算再多说,刚要继续用光球轰击斗气,试图把禁锢梅尔斯亲王的金色圆球击破,里面却传来了一个罗兰很熟悉的声音。 “罗兰。” 略显沙哑的声音,带着刚醒时的慵懒,如果说瑞斯是遗传了罗兰雌雄莫辨的魅惑,这个声音,则是纯粹的,阳刚的,属于天生王者,仿佛世间的一切,都该跪倒在这个人的脚下。 “奥兰多,是你吗?” 罗兰走到金色的斗气前,单手覆上,里面的人也探出了手,掌心隔着斗气,覆上了罗兰的手。 “罗兰,亲爱的,是我。” 短短的一句话,罗兰却等了足足一千七百九十六年。 “奥兰多……” 声音带上了哽咽,这一刻的魔族王妃,不再是强悍的,让人望而生畏的强者,而是一个因心爱的人醒来,喜极而泣的妻子。 “奥兰多,这是我们的孩子。”罗兰擦掉了眼角的泪,“不久后,他就要成年了。” “瑞斯?” “父亲。” 瑞斯走上前,双手用力一握,碎裂声响起,圣女银壶和祈望水晶球同时爆裂,被封存的魔力汹涌而出,急切的想要回到亲王的身体中。 沉睡在水晶中的灵魂也瞬间醒来,懵懂的看了看四周,一团绿色的光晕包裹了他透明的身体,宋默赶来时,恰好看到了这一幕。 宋默刚停住脚步,两道劲风直接从宋默身边刮过,杰里斯和艾兰。 杰里斯取出了灵魂之水,水晶瓶中的蓝色液体,开始沸腾,终于,当蓝色的液体变得透明之后,瓶身炸裂,魔力汇聚成一团,飞向了金色斗气中心的梅尔斯亲王。水晶的裂片掉落在地上,透明的液体却凝固成一团,缓缓的朝绿色光团中的博德飘了过去。接触到绿光之后,片刻间融了进去,绿光乍然明亮,片刻之后,变得暗淡,光团中的博德,也不见了踪影。 杰斯里取出挂在胸前的红色宝石,宝石中心沉睡的绿色种子,有了生命的波动。 “博德已经回到精灵森林了。”杰里斯对艾兰说道:“他的本命石,恢复了生机。” 艾兰看了看杰里斯胸前的宝石,翠绿色的眼中闪过一抹复杂的光,“他把本命石给了你?” “是的。” “好吧,既然是他自己愿意的,我也不说什么了。”艾兰拍了拍杰里斯的肩膀,绿森林精灵,还是王族,博德还真是…… “反正这边的事情已经结束了,我们也停留了太长的时间,我马上启程返回红森林,向女王陛下报告这里的事情,估计博德在我回去之前还醒不过来,你要留在这里,还是和我一起去红森林?” “回去。” 他留在格里兰,最重要的目的就是为了取回博德的灵魂,和宋默订立契约也是为此。如今,博德的灵魂已经取回,虽说和当初的契约有些出入,至少结果是一样的。 杰里斯走到宋默面前,“格里兰领主,感谢你做的一切。” “不。”宋默摇摇头,“这不是因为我。”博德的灵魂能够从水晶球出来,真的和他没多大关系。严格说来,他没有达成和杰里斯订立的条件,他违约了。 “即便如此,还是需要感谢你。”宋默本身的存在,就已经帮了他大忙,谁能想到,魔族会喜欢上一个人类?而且,魔族的亲王,竟然也沉睡在距离这个人类领地如此近的地方? 杰里斯笑了,低下头,在宋默的额头落下了一个轻吻,宋默只觉得左手臂上一阵灼热,举起手,从手背延伸到半个手臂的绿色花纹,开始逐渐变淡,消退,一眨眼的时间,全部消失无踪。 “契约结束了。” 杰里斯说道,宋默摸摸不久前还有绿色花纹的地方,之前总觉得这和二师兄身上的戳没什么区别,现在没了,还真有点不习惯啊。 瑞斯在一旁已经看得双眼冒火,精灵结束契约,需要这样吗?!就算没了祈望水晶球,他照样能把精灵的灵魂禁锢起来!要不要试试看?! 艾兰察觉到了魔族的怒气,或者该说,只要有眼睛的人,都能察觉到这个魔族此刻全身上下都是醋味。杰里斯却仿佛浑然不觉,结束了和宋默之前的契约,又拉起宋默的手,将一颗绿色的,宝石一样的种子,放到宋默的掌心。 “这是?” “宝石藤的种子。” 杰里斯点了点宋默掌心的种子,圆溜溜的种子突然颤动了一下,裂开,探出了一根透明的,细小的藤蔓,沿着宋默的掌心向手臂攀爬,爬到手腕的位置,缠上,藤蔓的尖端扣在了种子上,就像是一个宝石和水晶雕琢的装饰品。 宋默眨眨眼,这算,临别赠礼? 瑞斯终于忍无可忍,直接冲过来,一把将宋默拉进了自己怀里,握住宋默的手腕,正巧握在了那个藤蔓结成的手镯上,瞬间,细巧无害的藤蔓,暴起了根根尖刺,瑞斯的脸黑了。 宋默抬起瑞斯的手看看,没受伤,又看看恢复原样的藤蔓,眨眨眼,该说这个礼物,还是不错的吗? 就是不知道,除了尖刺,有没有捆绑功能…… 宋默舔舔嘴角,笑了,瑞斯突然觉得背后一冷,搭在宋默腰上的手紧了紧,宋默没推开他,而是对杰里斯和艾兰说道:“一路顺风,欢迎下次再到格里兰来做客。” 两个精灵颔首,转身离开了。几个起落间不见了踪影。 宋默拍拍瑞斯的胳膊,“行了,人走了,你是不是该继续关注你的家庭问题了。” 家庭问题? 瑞斯不解的看了宋默一眼,宋默朝着罗兰的方向一抬下巴。 金色斗气两边的罗兰和奥兰多,两双眼睛几乎都要喷火了。自己的老爹还被关着,收回魔力的过程才进行到一半,就跑到一边去和精灵争风吃醋? 不孝子!杀千刀的不孝子! 瑞斯愣了一下,摸摸鼻子,所谓娶了媳妇忘了娘,就是他此刻最真实的写照。只不过,媳妇还没娶到手,爹娘就被一起抛到脑后了。 “亲爱的,骑士之剑,能给我用一下吗?” “用一下?” 宋默反问一句,随即明白了,痛快的解下了腰上的佩剑,反正他手里有枪有炮,带着这柄剑也是为了好看,就算碎了,剑上的装饰却不会少,没差。他想要宝剑,直接让矮人打造就好了。 瑞斯接过骑士之剑,走到距离奥兰多和罗兰五步远的地方,一行黑色的符文爬上了剑身,骑士之剑发出了碎裂声,封存在剑上的魔力终于得到了自由,和之前被释放的魔力汇聚在一起,由瑞斯本身的魔力引导着,不断冲击着禁锢梅尔斯亲王的金色斗气。 可奇怪的一幕发生了,亲王的魔力成功冲进斗气中,回到了亲王体内,金色斗气形成的圆球,却安然无恙。球面上还滑过了一道亮光,似乎在说,小样,想戳破本球,没门! 罗兰:“……” 瑞斯:“……” 宋默:“管家?” 宋默的声音提醒了罗兰,她瞪向老约翰,“放开我的丈夫。” 老约翰耸了耸肩膀,说道:“这是我和梅尔斯亲王的契约,他取回了魔力,直接就能从我的斗气中走出来。他出来后,斗气会自然消散。” “什么?” 罗兰愣了一下,脸色沉了下来,“奥兰多?” 梅尔斯亲王不由得后退一步,奈何斗气中的空间本来就不大,他再退也退不到哪里去。 “奥兰多,给我出来!” “罗兰……” “出不出来?!” “你不生气,我就出来。” 亲王殿下也不傻,之前罗兰急着救他,抽不出手。一旦他从斗气中走出去,等待他的,绝对是一顿好揍。离家出走什么的,被教会揍趴下什么的,如果不打他一顿,罗兰绝对不会善罢甘休。 积累了一千七百多年的怒气……几千年的夫妻,亲王殿下,实在是太了解他美艳动人的妻子了。 罗兰眯起了眼睛,彻底怒了。双手握得咔吧咔吧响,敢和她讲条件了,恩? 后退一步,双手拉起了裙摆,狠狠一脚踹在了金色斗气形成的球上! 其中的亲王猛然一震,暗道大事不妙,连忙说道:“亲爱的,宝贝,我出来,马上出来!” “出来?”罗兰冷冷一笑,“晚了!” 话落,用力一抓,硕大的金色圆球,破土而出,纵身跃起,一个侧踢,圆球直接飞了起来,罗兰紧接着又是一脚,金色圆球嗖的飞上了天空,盘旋在半空中的骨龙被砸了个正着,嗷的喷出一口龙息,却不敢去找站在下面,仰视半空的魔族麻烦。 宋默看得目瞪口呆,捅捅瑞斯,“我说,你爸妈打起来了。” 瑞斯:“……”准确点说,是他爸被他妈单方面殴打。 见罗兰飞上半空,大有再补上几脚的意思,宋默又捅捅瑞斯,“你不去劝架?” “你觉得,我能劝得住吗?” “……不能。” “所以,等到我母亲气出够了,就行了。放心,她会留下我父亲一条命的,至少他还要参加我的成人典礼和继位仪式,还有我们的婚礼。”瑞斯转向宋默,勾唇一笑,千娇百媚,动人无比。 宋默的眼角抽了抽,有这么说自己老爹老妈的吗?果然是个不孝子! 这时,空中再度传来了一声炸裂声,金色斗气散去,黑雾笼罩半空,老约翰立刻将宋默拉到身后,一道金色的光幕挡在了两人的面前。至于瑞斯梅尔斯,被他老人家选择性的遗忘了。 魔族只能自力更生,黑色的符文笼罩全身,形成了一道黑色的壁垒。 天空中,沉睡在地下一千七百多年的梅尔斯亲王,终于现出了真容! 死一般的寂静。 亲王长相很英俊,和瑞斯有五六分相似,却更加阳刚,英气勃勃。亲王的身材很高大,目测比罗兰还要高上一个头。亲王的皮肤略显苍白,应该是长期埋在地下的缘故。亲王的身材很棒,厚实的胸肌,八块腹肌,肱二头肌,大腿肌,臀肌,小腿肌……之所以能看的这么清楚,是因为,亲王殿下,全身上下,一丝布料都没有! 如果之前教会骑士团的集体脱衣舞算是劲爆,亲王殿下这种空中遛鸟的行为又是什么? 震撼? 宋默实在找不出一个贴切的形容词。他是想过可能出现这种情况,但真正面对时,感觉实在是很“奇妙”。 将脱臼的下巴按回去,宋默拍拍同样浑身僵硬的瑞斯肩膀,“别介意,这种情况我早料到了。毕竟埋了那么多年,再结实的布料也得变成渣渣。” 瑞斯:“……” “说句实话,你父亲的身材真的很不错。这个!”宋默翘起了大拇指。 瑞斯:“……” 这算是安慰吗?还是落井下石? “不过,你还是给你父亲找身衣服穿上吧,毕竟,光天化日之下那啥,实在是有伤风化。” 瑞斯确定了,这是落井下石。 此时,在地下城堡酒窖中睡了一天的黑色巨龙,缓缓睁开了金色的双眼。 第132章 翡翠森林中发生的事情惊动了整个格里兰,加上地精们绘声绘色的讲述,更加引起了格里兰人一探究竟的兴趣。几乎整片领地的人,都聚集到了翡翠森林的边沿,不出意外的,看到了罗兰痛殴亲夫,也看到了奥兰多梅尔斯亲王从金色斗气中走出来那历史性的一刻。 顿时,瞠目结舌,寂静一片。 格里兰人在宋默的熏陶下,早已能做到处变不惊,可这样特地飞到空中去遛鸟的行为,还是第一次见,实在让人叹为观止。 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多厚的脸皮,多那啥的性格? 女人们无暇去讨论亲王身材的好坏,她们和男人们的想法一样,这个飘在半空中的男人,脑筋正常吗? 正常人,有这么干的吗?不是刚刚被揍傻了吧?就算教会骑士们三番两次玩心跳,跳艳舞,但大家都知道,那是麻醉剂的副作用,可这个男人,的的确确是主动那啥的…… 和格里兰原住民不同,教会骑士们和之后赶来的修士,第一时间关注的是之前包裹在梅尔斯亲王周身的金色斗气。 “那是金色骑士的斗气。实力,极强。” 艾尔特眼神专注的望着天空,博比斯同他的表现一样,两名金色骑士,想法一致,能释放出这种斗气的金色骑士,至今为止,只出现在光明教会的史卷中。那已经是十分久远的事情了,至少有千年。骑士的名字也没有记载,像是被人刻意忽略了,没人知道那个金色骑士叫什么名字,属于哪个家族,最后的结局如何。就像是故意将这个骑士隐藏起来,试图将他在教会中的一切信息抹去。 艾尔特和博比斯曾经认为,这只不过是撰写史卷的人开的一个玩笑,或者是过于夸大,艾尔特已经是近百年来实力最强的金色的骑士了,却不及这个人的十分之一。如果真像史卷中描绘的一般,那近乎不是人类的力量了。 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会在教会历史上,连个名字都没有留下? 如今看来,却是他们孤陋寡闻。这样的人,的确存在过! 地精和侏儒的关注点与这些人不同,他们只想着,领主大人果然不同凡响,这么短时间就搞定了堵住通道的障碍,工程不用改道了。 “继续回去干活?” “再等等。” 负责监工的米尔斯指了指天空中的梅尔斯亲王,和另一边的罗兰,“等到他们从上边下来,咱们再继续。” 地精们纷纷点头,侏儒也同意了米尔斯的话。 工程固然重要,但小命也很重要。 就在这时,一道金色的光柱突然平地而起,在梅尔斯亲王和罗兰之间形成了一道屏障,紧接着,一身管家制服的老约翰出现在了众人的视线中,他手中握着一把金色的巨剑,白色的发随着斗气飞舞,双眼中闪过凌厉的光芒,开口说道:“要打架,还是家暴,都给我换个地方!敢耽误领主大人的工程,我劈了你们!还有,奥兰多梅尔斯。把衣服穿上!” 老约翰义正言辞的威胁着魔族亲王和王妃,手握的巨剑上缠绕着金色的斗气,像是一条金色的盘龙,随时可能张开大口,吞噬眼前的敌人。就像在告诉亲王两口子,他不是开玩笑。 梅尔斯亲王和王妃脸色同时变了。他们都和老约翰交过手,知道这个人类骑士的实力,梅尔斯亲王还同老约翰订立过血契,知道老约翰绝对会言出必行。 “约翰兰特。”奥兰多梅尔斯转过身,“我……” 话没说完,剑尖已经抵在了他的鼻尖上,老约翰冷冷的说道:“下去!穿衣服!” 梅尔斯亲王和王妃互看了一眼,竟然乖乖的从半空中落了下来,亲王低头看看,一行黑色的符文立刻包裹住了他的全身。符文散去,刚刚还空中遛鸟的亲王变成了衣着得体的绅士,牵着他的王妃,施施然走出了翡翠森林。 至于他的胳膊已经被王妃的手捏得青紫一片……亲王表示,小意思,他能忍! 不过,没等他走出多远,突然被宋默叫住。 “亲王阁下,等等。” “格里兰?” 梅尔斯亲王转过身,看着宋默的双眼闪过一抹疑惑,宋默的五官太过熟悉,让他有瞬间的恍惚,随即释然,这不是当初和他订立契约的格里兰,一个普通人,不可能活这么久。 宋默见梅尔斯亲王只是看着他,一言不发,干脆开门见山的说道:“既然您已经平安醒来,是不是,应该解除和格里兰家的契约了?” “你确定?” “当然。”宋默奇怪的看了梅尔斯亲王一眼,知道体内有这个亲王的一滴血,还世代传承,宋默感到别扭。无论他和瑞斯是什么关系,这个契约,必须解除!何况梅尔斯亲王已经一家团聚,契约也算达成了吧? 就算格里兰老祖宗真心是个芝麻包,订立这个契约别有用心,都不关宋默的事情。他只想解除契约,立刻,马上! 梅尔斯亲王看了宋默一会,开口说道:“难道和我订立契约的格里兰领主,没有告诉他的后代,这滴血,代表着什么?” “什么?” “生命。”梅尔斯亲王说道:“虽然不能让体内拥有这滴血的人长生不老,却能让每个继承这滴血的人,有一次死而复生的机会。” 虾米?! 宋默倏地瞪大双眼,随即摇头,“我不相信。” 如果真是这样,那为什么格里兰的记忆里一点也没有? 老约翰眼神闪了闪,低下头,在宋默耳边说道:“他说的是真的。你的父亲,曾经杀死过一头熊,但他也受了重伤。回到领主府的当天夜里,就已经……不过在第二天,却醒来了过来。只是他自己不知道,只以为自己重伤昏迷,人事不省。唯一知情的人,只有我和老乔治。” 老乔治?也是当初宋默格里兰被雷劈,老约翰请来的医生? 宋默侧过头,眨眨眼,有没有这么神奇? 如果真是这样,岂不是代代格里兰,都是穿越人士? 这太惊悚了。 梅尔斯亲王接着说道:“当时和我订立契约的格里兰,身患重病,如果没有这滴血,他本该在一个月后死去,而他却活了下来。这样说,你明白了吗?” 宋默愕然,又一次看向老约翰,老约翰再次点了点头。他记得,第一次看到那个黑发青年时,他苍白的脸色。 宋默默然了,格里兰的老祖宗果然是芝麻馅的,凭借着契约又活了一次,还硬是收了人家五十枚金币,果然大丈夫!不过遇上教会这样的,除非拳头硬,光耍心眼,还是没用,结果让人家在自己的领地里挖地三尺,整片领地都给挖残了,领民连饭都吃不饱。 也不知道当初订立契约的格里兰老祖宗,有没有后悔?还是每天都诅咒教来格里兰挖地的那群人生儿子没屁眼什么的…… “不过,”梅尔斯亲王话音一转,“我给予格里兰的契约,是灵魂复生,而你……” “我?” “你真的,是格里兰?” 梅尔斯亲王话音刚落,宋默浑身的汗毛就竖了起来,冷汗顿时下来了。 不会吧? 难不成他想错了,历代的格里兰都是自己再活一次,只有他,是个占了别人地盘的? 瑞斯皱了皱眉,他能明白父亲话中的意思,却没兴趣追究下去。他喜欢现在的宋默格里兰,喜欢他的人,他的性格,他的一切,他是谁,有什么关系? 何况,当初的宋默格里兰是被他一个雷劈死的,就算现在的宋默格里兰和之前不同,那也是魔神赐给他的礼物。 魔族自私,冷酷,性格诡诈多端。可他们一旦认准了一件事,一个人,就绝对不会改变初衷。 其他种族对魔族各种诽谤,但有一点,任何种族,对魔族都是望尘莫及。 对婚姻的忠诚! 一夫一妻,直到生命的尽头。 “父亲,不要再说下去了。” 瑞斯走到梅尔斯亲王和宋默之间,挡住了梅尔斯亲王看向宋默的视线,一只手伸到背后,牢牢握住了宋默的手,“他是我认定的伴侣,是属于我的。就算是您,也不能用这种目光看他,用这种语气和他说话!” 梅尔斯亲王愕然了,他的目光怎么了?他的语气又怎么了?他明明什么都没做!为什么自己的儿子会用看不良老头的目光鄙视他?这还有没有天理了! “罗兰,这混账小子欺负我!” “你自找的。” 梅尔斯亲王:“……” 果然他应该继续在地下埋着吗?儿子老婆都欺负他,他醒来还有什么意思! 如果他没弄错,是地精把他挖出来的?!这些绿皮的除了偷窃就是挖洞,从来不干好事! 就在梅尔斯亲王因为家庭问题迁怒地精时,宋默的心中却开始担忧另一件事,他能明白梅尔斯亲王话中的意思,老约翰肯定也能!他守护的是格里兰的后代,他会怎么看鸠占鹊巢的自己? 老约翰是他来到这个世界之后,最信任的人。而他自己,却欺骗了这个善待他的老人。 宋默很不安,甚至有些不知所措。 一只温暖的大手覆在了宋默的头顶,宋默心头一跳,头顶传来了老约翰的声音,“无论你是谁,你来自哪里,你都是我守护的孩子,这一点,不会变。” 宋默惊讶的抬起头,看向老约翰,“我……” “不用担心,我的孩子。”老约翰第一次将宋默抱进了怀里,就像是一个慈祥的长者,安慰着忐忑不安的孩子,“我会守护你。” 他不是没察觉到宋默的变化,也不是没怀疑过宋默改变的原因,但是,当宋默对他说,他相信他时,老约翰就已经打定了主意,不去探究。 一千七百多年了,除了让他动心的黑发青年,只有眼前的孩子,给他全心全意的信任,他必须回报这份信任。 无论他是谁。 哪怕灵魂变了,格里兰的血脉却仍在延续,这就足够了。 宋默感到鼻子发酸,眼前有些模糊,老约翰给他的,是任何人都无法给的,哪怕是瑞斯也不行。 老约翰能感到胸前的冰凉,拍了拍宋默的背,抬起头,看向站在一边的亲王一家,冷冷的开口说道:“奥兰多梅尔斯,我希望你记住一个事实,他就是宋默格里兰。还有,解除你和格里兰家族的契约吧。” 梅尔斯亲王眯了眯眼,无所谓了耸了耸肩膀,右手在半空中画出了一行符文,宋默只觉得体内有什么东西正在被剥离,这种感觉只有几秒,随即又像是被注入了一股力量,通体舒畅。转头看去,梅尔斯亲王摊开的掌心上,漂浮着一滴红宝石般的血液,五指收拢,再张开,血滴已不见了踪影。 “以梅尔斯之名发誓,结束吾与格里兰之契。” 这行黑色的符文漂浮在半空,宋默发现,自己竟然能看得懂。 揉揉眼睛,他真看得懂! 愕然的看向亲王,他却将一根手指抵在唇边,眨了眨眼,做出了一个“嘘”的表情。 宋默:“……” 这个家伙,该不会又在自己身上动了什么手脚吧? 不管怎样,总之,束缚了格里兰家族千年的契约总算是解除了,虽然也放弃了死而复生的机会,但是好是坏,却不能从表面上来看,不是吗? 宋默抻了个懒腰,笑了。 酒窖中的黑炎略显疲惫的闭上双眼,他很少运用这种能力,但面对如此强大的魔族,他并不适合靠得太近。 没有想到,格里兰家族,竟然和魔族签订过灵魂契约。 于此同时,奇萨国内,纳尔逊公爵率领的叛军,连下数城,甚至俘虏了代替国王亲征的卡拉维王子。 看到一身狼狈的卡拉维,纳尔逊公爵没有说话,示意押送卡拉维的官员带着他一起和自己走出帐篷,登上临时搭建的高台,振臂一挥:“今天,将是一个历史性的时刻!前方,就是奇萨王都,为了最后的胜利,跟随我,我将赐予你们财富,权力,你们想要的一切!” 纳尔逊的声音高亢,因为激动而带着一丝颤抖,叛军们和他同样激动,欢呼声响彻云霄。 纳尔逊转过头,看向脸灰败的卡拉维,低声说道:“王子殿下,奇萨的王位,将属于我!奇萨的国王,将是我,纳尔逊!” 卡拉维眼中闪过一抹不甘,最终还是缓缓的,仿佛慢动作一般,跪在了纳尔逊的脚下。 纳尔逊脸上现出嘲讽的笑,往日见到自己,总是一副傲慢神情,高高在上的王位第一继承人,如今为了活命,只能匍匐在自己的脚下,这种感觉,实在是太美好了! 这就是,权力! 纳尔逊深吸了一口气,开始庆幸,宋默格里兰选择的合作人是自己。哪怕自己被利用,为了这一刻,他甘之如饴。 第133章 光明大陆纪元一一三九年七月,纳尔逊公爵率领的奇萨王国叛军开始围攻奇萨王都。 这场攻城战从一开始就陷入了白热化,叛军近乎疯狂的一次又一次攻打,守城的士兵以逸待劳,王城久攻不下。 守卫王都的的指挥官是奇萨国王的铁杆支持者,纳尔逊公爵给出再高的条件,也无法收买他。他手下的士兵也异常悍勇,给叛军造成了不小的损失。 纳尔逊逐渐变得烦躁起来,就算他最后能攻下王都,但损失太大的话,也不是他想见的。自从纳尔逊主动给宋默写信开始,他们之间的联系一直没断过。通过和宋默的交流,纳尔逊的思想也开始发生转变,这些为他拼杀的士兵,在他眼中不再只是一个个能帮助他登上王位的工具,而是活生生的人!有了他们,自己才能登上王位,才能坐稳王位,才能开启自己在奇萨的统治时代。 换句话说,这些士兵,都是纳尔逊的资本! 损失太大,就相当于在割纳尔逊的肉! 宋默告诉纳尔逊,只有陪伴他一路走过来的人,才是对他最忠诚的。这种忠诚很可能不是绝对,但比起其他人,他们更值得纳尔逊信任。投靠纳尔逊的贵族们不说,至少这些跟随他的士兵,对他的忠诚无可否认。哪怕是雇佣军,都比中途投靠来的贵族,更值得纳尔逊信任。 纳尔逊听进去了宋默的话,或许也是听得太认真了,看到攻打奇萨王都的战争是如此惨烈,公爵大人的心都开始滴血。 第一批投靠纳尔逊的大贵族,例如老约什和老卡梅,也不顾衰老的身体,亲自来到了纳尔逊的军营中。他们将作为纳尔逊最亲近的拥护者,和纳尔逊登上王位后最忠诚的臣子,亲眼目睹这场足以记载入奇萨历史的攻城战。 奇萨王城不是那么容易攻破的,奇萨和昂里斯打了几百年,也不见谁能真正打下对方的王城。 可奇萨王城却是必须攻破的,纳尔逊,必须堂堂正正的,从城门走进去。他面前的道路,铺满的绝不是玫瑰花瓣,而是鲜血染红的方砖。 老约什和老卡梅第一时间见到了纳尔逊,比起最初只懂得套交情的纳尔逊,现在的公爵大人,变得十分圆滑。他承诺给这些大贵族的荣誉一点都不会少,但是,他却永远不会允许他们拧成一股绳,他脖子上绑着宋默的绳子,他认了,这些大贵族却必须清楚,他们在他的面前,应该低头。 两个大贵族家主同纳尔逊寒暄了几句,作为政治上的老油条,不意外的马上发现了纳尔逊的改变,互相使了个眼色,恭维和赞扬不要钱一样的从嘴里涌出。谁都喜欢听好话,纳尔逊也不例外。 一时之间,帐篷里的气氛,分外的和谐。 不过,这种气氛只持续了不长的时间,当士兵来报,第五次攻打城门的战斗失败之后,纳尔逊的脸色,变得难看起来。 老约什和老卡梅劝慰道:“公爵大人,攻城战就是这样。伤亡在所难免。奇萨王都已经被团团围住,国王只是在做困兽之战。胜利只是迟早的事情,您不必过于担忧。” 纳尔逊皱了一下眉,帐外又有士兵来报,一支自称来自格里兰的商队,请求面见公爵大人。 格里兰? 纳尔逊眼前一亮,马上站起身,几步走到帐门前,一把拉开帐帘,大步走了出去,甚至忘记了还在帐篷中的老约什和老卡梅。 两只老狐狸意识到事情不对劲,立刻跟上了纳尔逊,走到营门前,看到了二十多辆蒙着黑布的马车,和马车前,身披斗篷的高大男人。 男人看到纳尔逊,弯下腰,行了个礼,说道:“尊敬的纳尔逊公爵,见到您很高兴。” “哈……”哈洛德? 纳尔逊的话几乎就要冲口而出,却在哈洛德的示意下,闭上了嘴。 他在格里兰期间,知道有这个叛离教会的见习主教,也见过他,却没怎么和他接触。可纳尔逊知道,宋默很器重整个人,也很信任他。 镇定了一下情绪,纳尔逊握住了腰间的佩剑,剑柄上的宝石硌疼了他的掌心,这样才能让他的表情不出现任何异样。 “格里兰人?” 发出疑问的是老约什,他和老卡梅都同宋默有过通信,对于格里兰领主也有所耳闻,知道纳尔逊曾经在格里兰住过一段时间,发起叛乱也得到了格里兰领主的支持,但是对纳尔逊在格里兰期间发生了什么,宋默手里到底有什么底牌,却一无所知。 因此,他们并没有如宋默信中提议的那样,选择和他合作。他们选择谨慎观望一段时间,殊不知,正是这种态度,让他们错失了一个成为奇萨权臣的机会。 哈洛德一一问候了老约什和老卡梅,连站在纳尔逊身后的文官也没有落下。他的礼仪和言语无懈可击,即便是最挑剔的人,也不会觉得眼前的哈洛德,是个讨厌的人。 纳尔逊开口问道:“你要求见我,有什么事吗?” 纳尔逊的话还是暴露了他急切的心情,哈洛德暗地里叹了口气,领主大人选择纳尔逊合作,还真是个好主意,肯定是一开始就看穿了他的性格。这样的人,永远逃不出领主大人的手心,只能按照领主大人的意志,迈出每一步。 哈洛德直起身,拍了拍手,驭夫们同时跳下了马车,两个人合力拉开了蒙在马车上的黑布,十门七五山炮,出现在了众人的面前。 乌黑的炮口朝上,像是准备择人而噬的野兽,让人后背发寒。 “公爵大人,领主大人接到了您的来信,作为朋友,领主大人愿意祝您一臂之力。”哈洛德笑了笑,“当然,也不是无偿的。” 说完,又拍了拍手,最后几辆马车上的蒙布被拉开,一百多个侏儒骷髅,鱼贯从马车上走了下来,行动间,发出了卡啦卡啦的声响,像是重锤一般,敲击在了除哈洛德等人之外,所有人的心头。骷髅们却不管这些人类在想什么,在马车上憋屈了几天,双脚落地,组织起来,伸展运动一下先。 “骷髅?!” 一个文官惊呼出声,所有人都僵硬在原地。纳尔逊公爵知道这些骷髅,虽然惊讶,却不会恐惧。老约什和老卡梅却不知道,其他人也不清楚,在他们的观念里,骷髅,是死亡世界的居民,是暗黑生物!竟然大摇大摆的出现在了光明大陆,还坐马车?!还伸展运动?! 叛军的军营里顿时一阵哗然。 哈洛德轻笑两声,说道:“诸位,不必惊慌,他们不会主动对人类发起攻击,只是要操控这些,”哈洛德指了指马车上的火炮,“需要他们的帮助。当然,如果主动攻击他们,他们也不会客气。” 似乎在配合哈洛德的话,为首的骷髅,两只眼眶中的黑火幽幽的闪动了一下,随手扯掉了身旁骷髅的一根肋骨,挥舞着,下颌卡啦卡啦张合着,叛军众人,不由自主的倒退了三大步。 哈洛德摸摸鼻子,侧过头,不着痕迹的瞪了那只侏儒骷髅一眼,骷髅有些委屈,泄愤似的将肋骨丢到地上,旁边的骷髅却不以为意,弯腰捡起来,拍掉上面的尘土,咔嚓一声,装回了自己身上。嘴巴卡啦两下,表示想安抚一下被吓到的众人,奈何效果相反。 后退的众人,退得更远了……他们全都骨头疼。 哈洛德无奈拍了拍额头,眼中却闪过一道得逞的光芒。领主大人用火炮支援纳尔逊,未尝没有将格里兰的强大摆到明面上的意思,至于领主大人为何会突然做出这种举动,哈洛德不明白,但他却知道,有了这些侏儒骷髅,哪怕这些奇萨人见识过火炮的威力,也兴不起占为己有的念头,他们没有那个胆子。 哈洛德在长袍的遮掩下,对侏儒骷髅们竖起了大拇指。 不过领主大人也说了,帮纳尔逊攻占奇萨王都之后,该要的好处,契约上规定的内容,要尽快落实,如果纳尔逊想要火炮,也可以卖给他一两门,再多就不行了。 事实上,按照哈洛德的想法,一门都不要卖给他们,宋默却不以为意,“只是山炮而已,老子手里还有重炮,秒杀没问题!” 宋默已经彻底走上军火贩子的道路,投石器和攻城凿获得的利益已经不能满足他了,他打算外售热武器。 当然,武器的种类,外售的数量,和弹药的威力,都要仔细斟酌,不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至于宋默为何有底气这么做,不像之前藏着掖着,生怕别人眼红把格里兰一锅端了,完全是因为他现在的靠山,杠杠地啊! 掰着手指算算,一个活了一千八百多年的金色骑士,魔族亲王一家三口,一千多全副武装的汉子,地精建造的高大围墙和野猪都扛不住的陷阱,再加上领地里的狂暴作物,宋默敢打包票,任何敢到他领地来耍流氓的家伙,准叫他有来无回! 虽说大炮一响,黄金万两,可宋大领主表示,他现在不差钱,反倒对人口十分的饥渴。毕竟,他手里的地盘越来越多,人却不多啊。分一分,立刻就没了。 何况,他手里还捏着同矮人,精灵,巨龙签订的地下商业城合作契约,只要有这份契约在,他的小命,绝对安全无虞! 至于地下城完工之后……按照领主大人的计划,除了不能挖的地方,整片光明大陆,都是地精的施工场所,除非发生意外,契约中断,否则,再过十年,地精依旧有得挖。 到时,他的实力,肯定会更进一步,敢打他的主意,通通死啦死啦地! 除了军火贩子来钱快之外,宋默这么做,也是为了向他的合作伙伴展示自己的实力,宋默格里兰,不是只有头脑而已。 “管家,事情就是这样。”宋默看完哈洛德和纳尔逊的来信,又将自己的想法说了一遍。自从自己的秘密被揭开,而老约翰并为因此疏远他,宋默任何事情都不再瞒着老约翰,这让瑞斯又喝了整整一壶干醋。 “恩。”老约翰接过宋默递来的信,快速浏览一遍,他开始是反对宋默用火炮支援纳尔逊的,经过宋默一番解释,又觉得,这也没什么。 “领主大人,您确定售出的武器不会给格里兰造成危险吗?” “不会。”宋默笑眯眯的说道:“火药的配方还掌握在我手里。没有弹药,那些炮只能是个摆设。” 如果真有敢动歪主意的,他直接给炮弹装沙子,再卖给这些家伙! 炮弹之外,炮兵和步兵也不是一个概念,经过培训的炮兵,和直接赶鸭子上架的炮手,压根就是两码事。 格里兰不是没有人类炮手,宋默却还是把侏儒骷髅给派了出去,至少,不了解内情的人,是不会愿意太靠近这些侏儒骷髅的,想要偷师,也基本不可能。 宋默正在为自己的小聪明沾沾自喜,书房的门被敲响了,侍女安妮走进来,对宋默说道:“领主大人,奥比国王和他的骑兵们,都不见了踪影。” 什么? 宋默眉毛一挑,这头大肚子龙在搞什么鬼? 安妮解释道,她今天去给国王陛下送午餐,却发现,酒窖里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再问其他人,国王陛下的黑甲骑兵,也突然从地下城堡里消失了。 “等等,你说,酒窖里什么都没有?!” “是的。” 宋默猛然站起身,以最快的速度跑去了地下城堡的酒窖,果然,就像安妮说的那样,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那头该死的大肚子龙,他搬空了自己的酒窖,连一个铜板都没留! 宋大领主彻底怒了!他要剥龙皮,抽龙筋,吃龙肉! 这时,瑞斯突然出现在了宋默的身后,“亲爱的,你怎么了?” 宋默刷的转过头,双眼冒火,一把揪住瑞斯的领子,“你不是整天都和这头大肚子龙大眼瞪小眼吗?!他搬空了我的酒窖,你不知道?!” “我只是离开了一下。”瑞斯耸了耸肩膀,丝毫不在意被宋默抓住的领子,笑着搂住了宋默的腰,“他走了更好。亲爱的……” 好你个鬼!就算他现在不差钱,也不代表愿意吃亏! 宋默的怒火彻底爆表,他确定了,瑞斯肯定知道黑炎带着他的骑兵跑路,却压根没告诉他!不管黑炎是因为什么突然离开,都不能抹去他洗劫了自己酒窖的事实! 愤怒的领主大人一把掏出了手枪,对着瑞斯就是一枪! “老子崩了你!” 先崩了这个魔族,再去找那头大肚子龙算账!难道他以为自己还是当初那个被他讹了五千金币,也只能流眼泪哭鼻子装可怜的宋默吗?! 宋默决定,忍无可忍,无需再忍!他忍这头大肚子龙,够久了! 瑞斯忙着躲避子弹,宋默射空了一个弹夹,又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装好,追在瑞斯身后,继续射! 一时间,城堡里,枪声四起。 梅尔斯亲王和王妃闲闲的站在一边,笑眯眯的看热闹,仿佛被追杀的压根不是他们的亲生儿子。 “亲爱的,我们的孩子,果然是梅尔斯家族最优秀的继承人!” “为什么?” “看他选择的伴侣,就足以证明。” “……” 所以说,对梅尔斯家族历代的亲王而言,家庭暴力,真不是个例。根深蒂固的理想型,没办法啊…… 第134章 宋默送来的十门火炮,打响了。 奇萨人,无论是守城一方,还是攻城一方,从未见过这样的武器。能发出巨大的声响,每次巨响过后,土石结构的城墙,总要留下一个大坑,有几颗黑色的炮弹直接落到了城中,火焰和烟尘冲天而起,哀嚎声与惨叫声远远的传来,纳尔逊还能勉强维持住镇定,其他人的脸色已然变得惨白。 这样的武器,这样可怕的武器! 真的来自格里兰吗? 老约什和老卡梅的神色变了,他们对视一眼,眼中都有着不难察觉的恐惧与担忧。如果他们之前认为宋默格里兰找他们合作,无非是防备纳尔逊登上王位后翻脸,现在,他们完全推翻了这种想法。 拥有这样可怕武器的人,还会担心这些吗? 如果纳尔逊翻脸,他大可以直接再发动一次战争! 奇萨,几乎没有胜算。 “幸好。” 两只老狐狸的心里同时升起了这个想法,幸好格里兰领主和昂里斯国王一向不和,否则,凭借老胡里安对奇萨的仇恨,奇萨不灭国,才怪了。 老约什和老卡梅同时下了决定,回去后立刻给宋默答复,希望还不会太迟。 哈洛德双手交握在身前,长长的袖筒遮住了他的手。和其他人相比,他的表情十分平静,还带着一丝很难察觉的无聊。 纳尔逊看了他一眼,随即转过头,握紧了佩剑的剑柄。 终于,在侏儒骷髅的连番炮击下,奇萨的城墙被轰塌了一面,露出了一个巨大的缺口。纳尔逊猛地抽出了佩剑,下达了进攻的命令。 “冲锋!” “杀!” 炮声停止了,叛军潮水一般涌向了破损的城墙,奇萨守军早已疲惫不堪,即便如此,也英勇的拿起了武器,同叛军对抗。 哈洛德无聊的打了个哈欠,同奥比和萨比森的战争相比,眼前这场战斗,根本不值一提。如果领主大人不支援这十门火炮,估计纳尔逊公爵至少还要被阻挡在王城外一个月。损失会更大。 到时,谁胜谁负,还真不好说。 哈洛德走到领头的侏儒身边,指了指堆放在一边,没有用完的炮弹,和炮管还在发热的十门火炮,说道:“收起来。” “遵命,大人。” 骷髅们干活很利索,不到一会,之前摆放火炮和炮弹的地方,已经什么都不剩了。 哈洛德转过身,这场战争的胜负已经没有悬念,纳尔逊登上王位也是板上钉钉,那么,接下来,该和公爵大人好好讨论一下“报酬”的问题了,想必公爵大人一定不会太吝啬的。 至于他和领主大人签订的契约……哈洛德相信,见识到了火炮的威力,纳尔逊公爵和他手下的奇萨人,绝对不会对契约中的内容提出任何异议。 卡里城已经到手,领主大人提到的占领地,也八九不离十。自己要做的,就是让奇萨人承认,这些地盘完全属于格里兰,哈洛德摸摸下巴,恩,现在看来,这件事并不难。难的是,除了地盘之外,他能从奇萨带回去多少金币,数目太少了肯定不行,太多了,把奇萨国库挖空,也不符合领主大人的利益,必须仔细斟酌,做到雁过拔毛,却不能拔光。竭泽而渔,不能做啊。 前见习主教,思考模式正在向奸商无限靠拢,可喜可贺。 正如哈洛德预料的,叛军攻入王都之后,奇萨守军并没能抵抗多久,尤其在守城的指挥官身亡之后,纷纷丧失了斗志,就像劝降他们的文官说的那样,纳尔逊是合法的王位继承人,国王的亲弟弟,说到底,这是兄弟间争权夺利,他们已经为保卫王都尽到了职责,如果还执迷不悟,不只会丢掉自己的性命,连家人都无法幸免。 “公爵大人已经下令,军队进城之后绝不扰民!只要大家放下武器,全部免无罪!” 这番话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打草。 奇萨国王坐在王座上,看着空荡荡的议事大厅,神色木然。他的妻子们围坐在他的身边,小公主奥莉薇一身铠甲,手执长剑,叫嚣着要和纳尔逊决一死战。 “闭嘴!” 奥莉薇的母亲,奇萨的第二王妃一边擦着眼泪,一边狠狠瞪了奥莉薇一眼,她怎么会生下这么蠢的孩子?难道还看不清楚状况吗?他们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想办法活下去!并且保留王室成员的荣誉,否则,他们会被赶出宫廷,领地,金钱和权力都会失去! 没了这些,空有王妃和和公主的头衔,还有什么用?! 连乞丐都能嘲讽他们! 奇萨国王依旧木然,第一王妃坐在他的身边,轻轻拍着他的手,说道:“陛下,您已经决定了吗?” 奇萨国王转过头,看了他的结发妻子一眼,疲惫的闭上了双眼,挥了挥手,“你们,都走吧。” “陛下?” “回到房间去,纳尔逊不会对你们怎样的。如果他想坐稳王位,就必须善待你们。卡拉维已经被抓了,不知生死,我希望,你们能保住奥莉薇和我的小儿子,他们是我……” 奇萨国王的话说不下去了,除了第一王妃,其他的三名王妃,都各怀心思的离开了,只有第一王妃,坐在奇萨国王身边,紧紧的握住了他的手,“陛下,我陪着您。” “你……” “我陪着您,就像我们在神前发的誓言。” 奇萨国王愣愣的看着自己的妻子,眼前变得模糊起来,两行苦涩的泪,顺着眼角滑下,眼前的王妃,仿佛又变回了婚礼上,那个笑起来有两个酒窝,眼睛像湖水一般清澈的姑娘…… 叛军占领了王宫,王宫的守卫已经全部投降,宫廷侍从官和侍从们战战兢兢的靠墙而立,小心翼翼的打量着之前被从宫廷流放,如今却以主人的姿态回归的纳尔逊。 纳尔逊公爵一身戎装,铠甲和披风上都染着鲜血,和他颇具书生气的面孔,很不相符。 走到王国议事大厅前,纳尔逊公爵双手按在了高大的,雕刻着金色花纹的大门上,用力一推,大厅的门缓缓开启,众人同时顿住了脚步。 大厅的尽头,国王夫妻正脸带微笑,紧握着双手坐在王座之上。嘴角流下的鲜血,青白的脸色,以及掉落在地上的酒杯,昭示着刚刚这里发生了什么。 所有人都沉默了。包括和纳尔逊一起前来的老约什和老卡梅,他们本想帮助纳尔逊,劝告国王退位,不想事情竟然变成了这样。 一声痛苦的叫喊声,打破了片刻的死寂。 被纳尔逊一同带进王宫的卡拉维,看到了这一幕,一把推开了看守他的士兵,抢过了士兵手中的武器,直接朝纳尔逊冲了过来,红着双眼大声嘶吼:“我要杀了你!” 纳尔逊退开一步,躲开了卡拉维的攻击,早已有护卫上前,制住了卡拉维。 卡拉维被狠狠的按倒在地,拼命的想要抬起头,纳尔逊站在他面前,居高临下的看着他,那种眼神,带着蔑视,怜悯,与傲慢,就像他之前看着纳尔逊时一样。 纳尔逊弯腰捡起被丢在地上的武器,刚刚卡拉维试图用这把剑杀死他。 用剑尖挑起卡拉维的下巴,纳尔逊开口说道:“第一王子殿下,有些事是不能做的,做了,就必须付出代价。” 卡拉维的命运,已经注定,他将和他的父母,奇萨国王夫妇一起,埋葬在王家墓园中。 “事情到此结束。” 奇萨国王和第一王妃的尸体已经被搬走,纳尔逊走到还留着国王夫妇鲜血,没来得及擦拭的王座前,拍了拍椅子的扶手,转身下来。 大厅里寂静片刻,随即响起了欢呼声:“新国王万岁!” 躲在房间中的三名王妃抱着奥莉薇和小王子瑟瑟发抖,他们都在等待着决定自己命运那一刻的到来,当听到“新国王万岁”的欢呼声响起,除了将嘴唇咬出血的奥莉薇,三名王妃都松了口气。 命,保住了。 奇萨王位易主的消息不久传遍了各国,一些不看好纳尔逊的国王和贵族十分惊讶,他们都很奇怪,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纨绔子弟,是如何从战功彪炳的奇萨国王手中夺取了王位的? 其中,反应最大的是老胡里安。 昂里斯的国王,听到消息的那一刻,直接从王座上站了起来。他愕然的瞪大了双眼,那个和他斗了半辈子的对手,就这样,死了? 失去了王位,丢掉了性命,国民都沉浸在新国王登基的狂欢中,新国王宽仁慈爱的名声早已传遍奇萨国内,几乎没有人还记得前任奇萨国王带给他们多大的荣耀。 “陛下,是否要派出大臣参加新国王的加冕典礼?” 宰相看着老胡里安的脸色,开口说道:“或许,可以和新任国王谈一谈,被前任国王抢占的土地。” 老胡里安知道宰相在想什么,纳尔逊刚登上王位,奇萨国内刚平息了战乱,如果昂里斯趁机要挟发病,未尝不可能将被占领的国土要回来一部分。但是,事情并不像宰相想象的那么简单,他这段时间一直在注意奇萨和格里兰的动向,传回的消息越多,老胡里安的心就越不平静。以至于他直接向边境增派了骑兵,而骑兵前不久传回消息,奥比国王率领黑甲骑兵抵达了格里兰。 老胡里安的心七上八下。他不愿意向宋默低头,但是,除此之外,他又能怎么样? 昂里斯占领地的烽火已经燃起,一个不小心,昂里斯就会成为第二个奇萨,到时,代替他坐上王位的,会是谁? “国王陛下?” “罢了,让我想一想。” “遵命,陛下。” 宋默在纳尔逊攻占奇萨王都当天就接到了消息,一份是纳尔逊的亲笔信,一份来自纳尔逊军中的文官,还有一份是哈洛德送回来的,纳尔逊的信被宋默直接放到了一边,他首先拆开了哈洛德的信,看过之后,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大,忍不住对刚走进书房的老约翰说道:“管家,到手了!” “什么?” 老约翰奇怪的看了宋默一眼,将托盘中的热茶和点心放到宋默的面前。 “地盘,全都到手了!”宋默笑着展开哈洛德的信,“除了卡里城,占领地,哈洛德还另外要来了临近卡里城的两个边境城市,虽然已经荒废了,但是,地理位置很不错,重建绝对不是问题!” 宋默越说越高兴,“炮也卖出了两门,二十万金币!价格是便宜了点,不过炮弹另计!” 老约翰点点头,“的确值得高兴。” “是啊,我……” 宋默还想说什么,却被敲门声打断了,一支精灵商队,抵达了格里兰。 “精灵商队?” 宋默抬头望向老约翰,管家也有些茫然。精灵做生意都是委托代理人,很少亲自出面,精灵商队,老约翰也是第一次听说。 不过,当宋默亲眼看到所谓的精灵商队是什么样子时,险些和在场众人一样,被亮瞎一双钛合金狗眼。 这特马地是商队?! 国王出巡也没有这样的派头吧? 一个商队,五十辆马车,拉车的全都是没有一根杂毛的白马,已经见识过黑炎坐骑奥萨非的宋默完全能肯定,那肯定不是普通的白马,十有八九是独角兽! 用独角兽拉车,也只有精灵能想得出来。 马车就更不用说了,连轮子都闪闪发亮啊,就算不是金子,也肯定很值钱!车身上镶嵌的那是什么,宝石?! 再加上赶车的那些美人,宋默可以猜到为啥精灵总是委托别人代理生意了,这样的队伍拉出去,谁会相信他们是做生意的商队,这纯粹是炫富啊!明摆着说老子有钱,很有钱,相当有钱,有能耐来抢啊? 想象着浑身肌肉的强盗大叫着冲向“金碧辉煌”的商队,却被商队中的精灵你一箭我一箭射成了筛子,收拾完强盗的精灵一挥手:“这是为了世界的和平!” 宋默脑补完毕,斯巴达了。 领队的两个精灵宋默见过,是跟着杰里斯一起来过格里兰的两个红森林精灵,杰里斯和艾兰都没来,宋默礼貌性的问了一句,被告知,他们被某件事耽搁了。 “尊敬的格里兰领主,请不用担心,精灵是守信的。”其中一个红发精灵带着宋默走到一辆马车前,示意马车上的精灵掀开车顶绿色的蒙布,顿时,满眼金光灿烂,宋默再一次斯巴达了。 马车上堆满了一块块金砖! 特马地不是金币,是金砖啊! 宋默拧了自己的大腿一下,克制着不要扑上前抓起一块咬咬看是不是真金,红发精灵却直接拿起一块,递给宋默,“这是契约写明的,金币还要装箱,运送起来太麻烦,这样就方便多了。直接堆上马车就行了。” 金砖入手就是一沉,宋默捧着金砖,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这是炫富吧?绝逼是炫富吧?! 和这些精灵比,富二代官三代什么的,都是渣啊!比浮云还浮云,风一吹,彻底没影了啊! 悄无声息从格里兰离开的黑炎和黑甲骑兵,已经在西北行省安顿下来。赛万斯的总督府直接被黑甲骑兵团团包围,总督府里的人都被赶了出来,包括总督本人。 黑炎进入总督府之后,就把自己关在了房间里,西北行省的大小官员面面相觑,也不知道国王陛下这是怎么了。赛万斯没办法,只能给远在王都的宰相墨菲写了一封信,告知了这里的情况。 昏暗的房间中,黑炎看着手臂上浮现的黑色鳞片,站起身,走到等身高的穿衣镜前,拉开衣襟,一个复杂的黑色图案,盘踞在他的胸前,他能感到,体内正有一股力量开始苏醒。闭上双眼,再睁开,一双金色的竖瞳,昭示着巨龙血脉的彻底觉醒。 为什么会突然这样? 黑炎不解,但当他发现这种情况后,立刻离开了格里兰。那里有三个强大的魔族,对现在的他来说,很不安全。他有返祖的血统,却也有人类的血脉,彻底的觉醒代表着什么,就连黑炎自己,也不清楚…… 于此同时,正和精灵商谈后续计划的宋默突然皱了一下眉头。 “怎么了?” “抱歉,我先失陪一下。” 宋默快步离开房间,关上房门,举起右手,尾指上的红宝石指环,正隐隐发热。 这是怎么回事? 第135章 动物们开始变得躁动不安。 最先发现不对劲的,是负责照顾皮皮兽的小怀特,平时乖得像个团子似的皮皮兽,竟然开始疯狂的冲撞栅栏,就像是急切的想要从里面逃出来一样。 小怀特觉得肯定有问题,立刻将事情告诉了老怀特,老怀特第一时间加固了栅栏,还请来了霍玛,用魔法在栅栏边竖起了一道柔软的,用于保护皮皮兽的屏障,避免它们弄伤自己。皮皮兽撞累了,终于变得安静下来,团成了一个个雪白的团子,靠在一起瑟瑟发抖。没等老怀特和孙子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养殖场又出了乱子,紧接着是被鸟类占据的麦田。 宋默赶来时,天空中飞翔着各种各样的大鸟,遮云蔽日,鸟叫声交织在一起,像是在恐惧着什么,又像是充满了敬畏。 宋默仰头望着天空,摩挲着右手尾指的指环,似乎在这枚指环开始发热时,领地里的动物就陆续变得不对劲,两者之间,有关系吗? 如果真的有关系,是因为什么? 宋默想不明白。 这是,在边境围墙边巡逻的男人气喘吁吁的跑来,大声说道:“领主大人,出乱子了!您快来看看吧!” 宋默没时间去问到底出了什么乱子,紧跟着来人赶到了领地边境,只见各种各样的动物,无论食草的还是食肉的,都没头苍蝇似的从翡翠森林中跑了出来,直接朝领地边境冲了过来。 “这是怎么回事?” 宋默拿过杰森手中的望远镜,看了一会,眉头越蹙越紧。这么多的动物,一旦全部冲向格里兰,仅凭着一堵围墙,挡得住吗? “领主大人,我们也不太清楚。”杰森的声音中也带着愕然与心悸,“它们突然没命似的从森林中冲出来,就好像后边有东西在驱赶它们一样。” 两人说话的时候,奔逃的动物距离领地边境越来越近了,奔跑中,卷起了满地烟尘。宋默怀疑,翡翠森林里的动物,是不是都聚集到了这里? 随着危险临近,不需要宋默下令,所有男人都举起了步枪和弓弩,角楼里的迫击炮也被架了起来,他们不得不这么做,眼前的野兽,实在是太多了。 只用蹄子和爪子,就能踩死他们。 最先冲过来的是一头通体乌黑的巨熊,站起身,足足有五米多高,宋默知道不能以常理来衡量这个世界的动物,可这家伙,也实在是太惊人了。 明明长着月熊的外表,却有比北极熊还强悍的体格。 十米,五米,越来越近了,男人们几乎能看到巨熊口中闪着寒光的獠牙。 男人们的手,扣到了扳机上…… 突然,几个黑影嗖嗖嗖飞过男人们的头顶,直接飞到了巨熊的头顶,连续炸裂,白色的粉末铺天盖地,黑熊顿时变成了白熊,眼睛和鼻子都被糊住,动作顿时慢了下来。 它慢了,却有比它快的。 几根粗壮的甘蔗,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了巨熊的身后,猛然发力,连续几记飞抽,玩起了接力,将刚刚还气势汹汹巨熊轻松抽飞,啪的一声贴在了墙面上,围墙上的众人同时感到脚下一震,低头再看,眼冒金星的巨熊,已经被葡萄藤缠得结实,连嘴巴都被捆上,只留鼻孔喘气。 想动,还是想耍流氓,那都是做梦! 手持钢枪的领主大人:“……” 手持钢枪的汉子们:“……” 赶来支援的格里兰众人:“……” 越来越多的甘蔗从四面八方聚集而来,天空中的芋头也越来越多,宋默甚至还看到了几颗将细藤缠在芋头身上,直接被“托运”到边境增援的地瓜! 这些植物对围墙上的人视而不见,直接飞过围墙,地瓜将绑在芋头上的细藤收回,砰的一声落到地上,小半截砸进土里,不等周围的动物反应过来,细藤立刻发威,配合着甘蔗一顿猛抽,小样的,抽不死你也能抽飞你! 格里兰的作物们精诚合作,共同御敌。 格里兰的领主大人和汉子们目瞪口呆,继续无语。 宋默眨眨眼,再眨眨眼,眼前的景象仍没有消失,从翡翠森林中冲出来的动物们在领地的狂暴作物面前毫无还手之力,一个接着一个被抽到了围墙上做壁挂。 只是一眨眼的时间,一头巨熊,三只豹子,两头野猪,十五头鹿,已经在墙上苟延残喘。 一些小型的动物凭借着体型优势逃过一劫,却没想到,前方还有挖好的陷阱等着它们!陷阱边的牌子上明晃晃的写着“陷阱,危险,请勿靠近!” 奈何它们和野猪一样,没有外语天赋,看不懂光明大陆语言,只能一个接着一个扑通扑通往下掉,在陷阱里玩叠罗汉。 宋默瞠目结舌之余,脑子里生出了一个奇怪的想法,这算是,光明大陆版的植物大战野兽? 他一直听说翡翠森林里的动物是多么多么的凶悍,多么多么的危险,多么多么的让人望而生畏。结果,真是见面还不如闻名。传言果然不可信。 瞧瞧,巨熊被甘蔗抽飞,豹子被芋头追着炸,芒古蛇缠到地瓜身上玩捆绑,却还是被细藤抽得眼冒金星,分不清南北,野猪……不提也罢,早已经满脸血泪。 这就是号称光明大陆最强悍的动物吗? 开玩笑的吧? 不到半天时间,从森林中涌出的野兽已经被收拾了三分之一,另外三分之一还在负隅顽抗,余下三分之一已经萌生退意,但身后似乎还有什么可怕的东西,让他们进退两难。 一声龙吟,提醒了宋默。 “骨龙?” 宋默仰起头,看着突然从翡翠森林中心飞起,在森林上空盘旋鸣叫的大家伙,招手叫来一个看热闹的地精,“乔比斯他们挖到哪里了?你去问一下,森林里是不是有什么不对劲?” 梅尔斯亲王被挖出之后,相当于最坚固的路障被清除,地精继续将工程向西北行省推进,这个时候,应该已经挖到西北行省边境了。宋默也只是抱着试试看的想法,不确定地精是否真的能给他答案。毕竟,不对劲的不只是翡翠森林中的野兽,还有格里兰领地里的动物。 骨龙又发出了一声长鸣,扇动着巨大的双翼,突然掉头朝西北行省的方向飞了过去。 宋默没心思继续看植物和动物打擂台的热闹了,骨龙的行为很不寻常!它是瑞斯召唤出来的,不应该停留在世间的死亡生物。它和侏儒骷髅不一样,本身的存在,就是一种危险。 除了格里兰和翡翠森林,它不被允许去其他的地方,除非瑞斯下令。 宋默急匆匆的走下围墙,果不其然,在看热闹的人群中,见到了梅尔斯亲王和王妃罗兰,却没见到瑞斯。 他径直走过去,问候了亲王和王妃,询问瑞斯去了哪里。 “那里。” 梅尔斯亲王举起手,指了指骨龙飞去的方向,“他召唤出的小东西告诉了他一个有趣的消息,他去看一下。” 小东西?宋默嘴角抽了抽。就算只剩一副骨头架子,也是巨龙啊!可以称之为小东西吗? 至于有趣的消息,难不成是动物们反常的原因? 罗兰拍了梅尔斯亲王一下,笑着对宋默说道:“别理他,这些野兽很不对劲,应该是森林对面出了问题,瑞斯去看一下。” “西北行省?” “是的。”罗兰用小巧的香扇半掩住红唇,海蓝色的双眼中带着笑意,“不用担心,我的孩子。他能处理。奥兰多,你说对吗?” 梅尔斯亲王点点头,“就算他处理不了,还有我呢,亲爱的。” “奥兰多,我就知道,你真是太可靠了。” “罗兰,为了你,我什么都愿意做!就算我应付不了,大不了,我再去把我的父亲挖出来就是了!” 罗兰顿了一顿,咬咬牙,勉强克制住了揍人的欲望。 宋默开始怀疑,除了遗传性质的抖M属性,梅尔斯家族的亲王,是不是都喜欢把自己埋了,让后代去找?难不成,这家人都喜欢玩寻宝游戏? 那么,瑞斯以后也会这么做? 但是,他哪来的的孩子? 难不成,去搞外遇?! ……阉了他! 领主大人眼冒寒光,开始脑补XX十大酷刑,却丝毫没有发现,他的思绪,已经如脱缰的野马,在岔路上奔驰,并且一去不复返了…… 动物的变化,的确是和西北行省有关。 事实上,西北行省的人,心情并不比格里兰人轻松多少。格里兰人还有闲心看植物大战动物的热闹,西北行省的人,却已然笼罩在苦逼和郁闷的阴霾之下。 尤其是西北行省的总督赛万斯,和他手下的大小官员,看着已经坍塌,变成了废墟的总督府,和盘踞在总督府之上的黑色巨龙,心全都提到了嗓子眼,冷汗流得像尼加拉瓜大瀑布。 这头巨龙是哪里来的? 国王陛下哪里去了? 奥比王室有巨龙血统不是秘密,但是,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王室成员能完全变化成巨龙形态,西北行省的官员们一开始压根没朝这个方面想。但事实摆在眼前,巨龙那双金色的眼睛太过熟悉,带着冷漠与俯视大地的王者之气,巨龙嘴里喷出的是龙息,说的却是光明大陆语! “总督,这……是国王陛下?” 一个官员战战兢兢的小声说道:“这太不可思议了。” 赛万斯看都没看他一眼,他问自己,自己问谁?! 黑炎也没想到自己的血脉真的能完全觉醒,一觉醒来,就变成了这个样子。整栋建筑都碎成了渣渣,所有人都惊恐的看着自己,双眼瞪得比铜铃还大。唯一还能保持冷静的,是世代守卫王室的黑甲骑士,他们深知国王的血统传承,历代国王,虽然没出现过完全觉醒如黑炎一般的巨龙,却也不是没有巨龙血脉的返祖情况。因此,他们第一时间恢复了冷静,再次里三层外三层的将国王保护了起来,在国王下令之前,拒绝任何人靠近。 只是比起巨龙庞大的身躯,他们实在渺小得不够看。 说起庞大……黑甲骑士们脑子里同时升起了一个念头,国王陛下勇武善战,是个威风凛凛的男人,怎么变成巨龙,那张本该威严无比,让人心生敬畏的龙脸,却显得有些……稚嫩? 连忙摇头,错觉,肯定是错觉! 忍不住再回头看一眼,好像不只稚嫩,仿佛,还有点肥? 连忙继续摇头,错觉,一定是错觉! 不能再想了,这是对国王陛下的大不敬! 就在这时,又一声悠长的龙吟声在众人的头顶响起,一头巨大的骨龙,从翡翠森林上空飞了过来,众人全都被骨龙庞大的身躯吸引了注意力,丝毫没有注意到,站在骨龙头顶的那个褐发男人。 只有一个人,或者该说一头龙注意到了。 黑色的巨龙鼓动双翼,在地面上掀起了一阵飓风,喷出了火焰般的龙息,飞上了天空。 瑞斯看着飞到半空,和自己对峙的黑色巨龙,看着对方金色的双眼和覆满黑色鳞片的庞大身躯,嗤笑一声,意有所指的说道:“果然,是头肥龙!” 巨龙恼怒的喷出了一口龙息,大吼一声:“你这个该死的女人脸!” “肥龙!” “女人脸!” 翻来覆去,毫无新意的几句话,却成功让黑炎怒了,瑞斯也怒了,从吵架升级到掐架,势所难免。 黑炎体型变大了,声音自然也变大了,所以,地面上的人,虽然没听清瑞斯说什么,却把黑炎这句话听得一清二楚。 这种幼稚到极点的吵架方式…… 不管国王陛下是否能变回来,肯定都要杀人灭口的。他们开始考虑,是不是该安排一下自己的后事了? 瑞斯和黑炎剑拔弩张,宋默也不好过。 套在他右手尾指上的指环突然如火一般的烧灼着他的皮肤,身上立刻浮现出了一行黑色的符文,两者就像角力一般,在争夺者,撕扯着,宋默咬紧了嘴唇,不知该如何是好,却不愿意向尽在咫尺的亲王夫妻求助。 梅尔斯亲王和王妃罗兰,眼中同时闪过一抹复杂的光芒。罗兰刚要伸出手,一只大手却已经先她一步搭在了宋默的肩膀上,金色的气息将两股力量同时压制住,老约翰低头看着怀里几乎要晕过去的宋默,抬头冷冷的看向站在一边的梅尔斯亲王。 亲王被他看得后背发寒,“这不关我的事情!” 老约翰挑起了一边的眉毛,“如果不是你,那头巨龙不会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完全觉醒,或许,他根本不会完全觉醒!” 说完,不再理会梅尔斯亲王,抬起宋默的右手,看着他尾指上的指环,巨龙觉醒,这个指环就代表了束缚,必须想办法取下来!还有他体内的禁咒……都特马地不是什么好东西! 前金色骑士,现格里兰管家,终于爆了一句粗口。 梅尔斯亲王退到罗兰身边,“亲爱的,我被欺负了。” 罗兰冷冷看了他一眼,亲王老实的蹲到墙角去画圈圈了。 第136章 轰! 伴随着一声巨响,地动山摇。 正在挖掘地道的地精们立刻洒下了藤蔓的种子,数根碗口粗的绿色藤蔓立刻将挖掘好的地道支撑起来,除了偶尔洒落的几粒碎石和些许尘土,身处其中的地精没有受到任何伤害。 轰! 又是一声,地精们干脆把工兵铲放到一边,拍了拍安全帽和身上的尘土,靠在支撑地道的藤蔓上,擦擦手,旋开水壶的盖子喝了两口,又取出面包吃了起来。 “米尔斯,马上就到西北行省边境了。” 一个地精吃完了面包,还有些意犹未尽,摸摸肚子,干脆又取出一个来吃,反正领主大人说了,他们是做体力活,粮食敞开了供应,吃多少都行。 米尔斯点点头,见说话的地精已经开始吃第二个面包,说道:“德恩,工程先暂停,等下我上去问问领主大人。” “恩。”德恩含糊的应者,吃完了面包,又灌了一大口水,“其实也没什么关系吧?有了这些精灵藤蔓,压根就不会影响工程进度。我们常年挖洞,这点大家都知道。” “的确,但领主大人要求工程安全第一。”米尔斯说道:“毕竟这里不是我们之前那些临时居住的地堡,是用来租出去做生意的。” “其实……”一个平时沉默寡言的地精突然开口说道:“这里也可以住的。” “拉恩?” 叫做拉恩的地精是米尔斯介绍来,被宋默雇佣的地精其中一个,他的个子比一般地精高大,也不善言词,倒是给人一种老实的印象。只有熟悉他的人才知道,事实上,他很聪明。 “我和地族经常打交道,他们常年生活在地下,居住的地方也不比我们挖的地方深多少。”拉恩顿了顿,组织了一下语言,接着说道:“有的地族将房子改造,前面做生意,后面居住,就是这样……” 拉恩一边说,一边拿起一块小石头,在地上画着,简单的构图,却将想表达的意思都说出来了。 “领主大人建造这么大规模的地下建筑,比一般地族居住的房子要好上几倍,只要取得他们的信任,他们肯定愿意花大价钱买下来的。” 地族是光明大陆比魔族还神秘的种族。他们很少在地面上现身,也很少和人类打交道,甚至比侏儒更善于躲藏。 他们世代居住在地下,没人知道他们是如何种植粮食,如何生活,以及族群的结构是怎样的。只有地精和矮人偶尔会和他们接触,从他们手中购买只有在地底才能生长的真菌。这种真菌极其美味,每年地族愿意出售的数量十分有限,导致其价格居高不下。最贵的时候,比精灵出售的葡萄酒和糖,还要贵上两成,可有钱也未必能买得到。 米尔斯听完拉恩的话,沉吟了一下,说道:“拉恩,你说的有道理,可以和领主大人提议。”说着,指了指头顶,“等下上去,你和我一起去见领主大人。” “我吗?” 拉恩的脸色顿时变成了墨绿色。显然被米尔斯的话吓了一跳。 其余地精哈哈大笑的捶着拉恩的胸膛和肩膀,“领主大人很好相处的,绝对不会像其他人类贵族一样用鼻孔看人,也不会歧视地精的。你去将刚才的想法告诉领主大人,说不定,还能得到奖励。” 米尔斯也笑了,“拉恩,领主大人有地精的眼泪,他是地精的朋友。我们现在吃的,住的,以及安定的生活,都是领主大人给的。你和你村子里的人,应该已经看到在格里兰的地精生活得有多好。你们是被雇佣来干活的,一旦工程结束,就需要离开了,难道你不想为自己的家人和朋友努力一下?” “你是说?”拉恩的眼睛一下亮了。 “我什么都没说。”米尔斯笑着摇头,“该怎么做,要你自己考虑。领主大人仁慈,宽厚,想要获得领主大人的青睐,就必须证明自己有这种价值。” 拉恩用力的点了点头,地道中,其他几个和拉恩一起被雇佣的地精也若有所思。 终于,震动停止了,地道内恢复了平静。 米尔斯站起身,按照宋默的要求,挖掘的地道日后必须能建造三层楼高的建筑,地精站在里面,完全不是问题。就算宋默自己进来,照样可以蹦高。 “我们先出去吧。” 地精们将藤蔓留在了地道里,他们不确定外边的状况是不是还会继续,有这些藤蔓在,地道应该不会坍塌,也不需要返工。 正在地精们从地道返回格里兰时,从翡翠森林中冲出的野兽,与领地里农作物的战斗,也告一段落。 战斗的结果毫无争议,农作物大胜。 领地边境的围墙上贴满了各式各样的动物壁挂。其中,两头巨熊得到了领主大人的特别关照。宋默看着汉子们小心翼翼的从葡萄藤上把巨熊解下来,盯着巨熊肥厚的前掌,口水险些没流下来。 熊掌啊! 极品美味啊! 擦擦嘴,这世界可没野生动物保护法,他要吃熊掌,没人会请他去局子里喝茶聊天。 领民们看到领主大人双眼放光的样子,疑惑的瞅瞅被捆成粽子样的巨熊,随即恍然大悟,老领主也同样猎杀过一头熊!在领地老人,诸如老怀特的记忆中,老领主猎杀的那头熊,虽然没有这两头巨熊的体格壮,却被领民津津乐道了好久,在昂里斯国内也曾大出风头。虽然领主大人现在的成就已经远远超过了老领主,但是,能够延续祖先的荣光,领主大人一定是相当的开心!哪怕这两头巨熊不是领主大人亲手抓到的,抓到这两头巨熊的植物,却是领主大人下令种植的! 当然应该算作领主大人的战绩! 一旦领主大人“徒手”猎杀两头巨熊的事迹宣扬出去,看谁还敢打格里兰的主意,到格里兰来耍流氓! 不得不说,格里兰人的强盗思维,实在是很有宋默的风格。 宋默想着吃,领民们想着格里兰的荣耀,双方的想法直接差了十万八千里。以至于宋默从幻想熊掌的美味中清醒过来后,被领民们闪着星星眼歘歘得莫名其妙。 抓抓脑袋,这是怎么回事? 老约翰在宋默被两股力量拉扯,身体出现不适之后,一直没离开他的左右。虽然已经收起了金色的斗气,但一层看不见的屏障,仍保护在宋默的周围,即便他右手尾指上的戒指仍在隐隐发热,身体里的禁咒也在蠢蠢欲动,却再也没像之前那样,让他难受得几乎要晕过去。 “管家,这是大丰收啊。”宋默一边走,一边看着领民们将收获的猎物分类摆放,死去的直接送到河边剥皮开膛,收拾干净储存起来,受伤的送到领地中养起来,没受伤的,直接放回翡翠森林。 不过,那两头熊宋默是绝对不会放回去就是了。 “是的,领主大人。” “晚上大家聚餐!”宋默站定脚步,突然将手拢在嘴边,大声说道:“肉管够!酒管够!今夜大家不醉不归!” 正在收拾猎物的格里兰人轰然叫好,连暂时留在格里兰帮忙的矮人都受到了这种气氛的感染,矮人一向喜欢热闹,大口喝酒更是他们的爱好,只有几个精灵还保持着优雅的姿态,不过从他们的表情看,显然,他们对人类的宴会,尤其是格里兰人的宴会,十分感兴趣。 米尔斯等地精从地道出来,正巧遇到宋默宣布晚上聚餐的消息,宋默看到米尔斯,笑着说道:“真是来得早不如来得巧,米尔斯,晚上有肉吃!” 地精们都笑了,他们知道领主大人喜欢开玩笑。 米尔斯将拉恩扯到了宋默面前,“领主大人,他叫拉恩,他经常和地族打交道。关于地下商业城,他有建议想和您说。““哦?”宋默颇感兴趣的弯下腰,和拉恩的视线平齐,“好的,可以告诉我吗?” 精灵不喜欢地精,甚至可以说讨厌,但是在格里兰的地精似乎和其他地精有很大不同。几个红森林的精灵见宋默招手,走了过来,就听一个地精说:“……地族如果居住在那里,肯定会带来更多的生意……他们种植的真菌很值钱,很多人想买……” 听到地族种植的真菌,精灵们顿时来了兴致,他们很喜欢这种食物,却总是种植不成功。他们也尝试过将土地挖开,在地下种植,可无论做了多少次尝试,都以失败告终。 “真菌?”宋默摸摸下巴,“蘑菇吗?” “恩。” 拉恩点点头,宋默沉思半晌,说道:“你的建议很好,我会慎重考虑的。作为感谢,你可以从这次收获的猎物中,任选几头带走,怎么样?” 拉恩愣住了,米尔斯连忙推了他一下,“拉恩!” 拉恩回过神,嘴唇动了几下,才发出声音,“领主大人,我不要猎物,可以让我村子里的人留在格里兰吗?我们会好好干活的!真的!我们也会和米尔斯他们一样,不再偷窃,我们会好好的……” 拉恩的话说不下去了,声音开始哽咽,宋默没说话,转头看了一眼米尔斯,米尔斯缩缩脖子,讨好的笑笑。 一个皱巴老地精,偏要做出这副谄媚的表情,宋默只觉得浑身的汗毛都要竖起来了,鸡皮疙瘩掉满地。 “拉恩,这件事我暂时不能答应你。” “领主大人?” “我想,这件事还只是你个人的意愿,没有和村子里的人商量过吧?” 拉恩点点头。 “你最好先和村子里的人商量一下,如果大家都同意,可以暂时迁居到格里兰,但是,”宋默话音一转,“你也看到了,在格里兰生活的地精是什么样子,在这里生活,就必须遵守格里兰的规律!我们可以接受你们,但是,一旦你们的所作所为违背了承诺,那么,我还是会赶走你们的,明白吗?” “明白,我明白的,领主大人!”拉恩的声音激动得开始颤抖,“我会说服大家的。” “行了。”宋默笑着拍了拍拉恩的肩膀,“今天的宴会,我正式邀请你和你的村人参加,这么多的肉,大家都可以敞开肚子吃!” 宋默话音刚落,不知道是谁,十分配合的,肚子叫了两声,众人沉默几秒,轰然大笑。连几个精灵,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梅尔斯亲王和王妃罗兰站在不远处,看着被围在人群中心,大笑着的宋默,也弯了弯嘴角。 罗兰轻轻摇动着小巧的香扇,“亲爱的,他比瑞斯更适合做一个领导者。你确定,咱们的儿子能将他娶回家,而不是嫁到这里来吗?” 梅尔斯亲王讪笑两声,“罗兰,能找到这样的伴侣,说明瑞斯的眼光好。当时我追求你,也是困难重重,不是吗?” “是啊。”罗兰叹息一声,“我至今还是觉得,谢兰德公爵夫人比梅尔斯亲王更适合你。亲爱的。” 梅尔斯亲王:“……” 罗兰在嫁给他之前,是魔族公爵,家族的姓氏,就是谢兰德…… 格里兰晴空万里,领地里的人正在为晚宴忙碌,西北行省却是乌云密布,雷声轰鸣,巨龙和魔族正在天空中打得热闹。 赛万斯已经来不及哀悼他毁得不能再毁的领主府,他现在只想找个地方藏起来!为什么西北行省没有会挖洞的地精?! 黑色巨龙喷出火焰般的龙息,如地底岩浆一般灼热,仿佛空气都要燃烧起来,庞大的黑色身躯,显示出了龙族强悍无比的力量。和他交锋的骨龙,已经被他抓掉了好几根肋骨,连一边的骨翼都被撕掉了一块,幸好只是一副骨头架子,否则,天空肯定要下一场血雨。 站在骨龙头顶的魔族毫不示弱,黑色的符文在他的周身流动,海蓝色的双眼已经变成了血红,一个诡异的黑色图案在他的右侧脸颊若隐若现,手中缠绕着金丝的黑色长弓,瞄准了他面前的巨龙。 “去死吧,你这头肥龙!” “吼!该死的女人脸!” 黑色的劲风与红色的火焰撞到了一起,力量与力量的绝对碰撞,没有人,能抵挡这样强悍的力量! 巨龙的身体是极其强悍的,但黑炎刚刚觉醒,尚不能完全控制体内奔涌的力量,不得不暂时后退。只要再等一会,等他完全控制了这股力量,他发誓要眼前的魔族撕成碎片! 黑龙扇动着双翼,发出了一声高亢的龙鸣,金色的双眼,充斥着毁天灭地般的杀气。 瑞斯却突然单膝跪在了骨龙的头顶,右侧脸颊上的图案开始如有生命一般,缓缓流动,攀爬,最终组成了梅尔斯家族的徽章,戴在他拇指上的权力之戒,发出了耀眼的白光。 在格里兰的魔族亲王和王妃同时感到心中一震,梅尔斯亲王的神色变得凝重,“罗兰,我们的儿子,还有四年才成年吧?” 罗兰点了点,神色同样不太好看。 “啧!” 梅尔斯亲王抬起右手,一行黑色的符文猛然掀起一阵狂风,他和罗兰,同时消失在风中。 于此同时,正在为晚上的宴会做准备的宋默,心中一悸。老约翰看到了,忙问:“怎么了?” “没什么。” 宋默将手按在了胸口,抿了抿嘴唇,心,跳得厉害。 这是怎么了? 第137章 梅尔斯亲王和王妃赶到时,情况已经变得十分糟糕了。 魔族的成年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在未成年之前,魔族只能发挥出体内魔力的二分之一,也就是说,有一半的魔力,是被禁锢的。魔族的成年仪式,则是由直系血亲为其解开禁锢,释放余下的魔力。整个过程,需要慎之又慎,否则,突然暴增的魔力,很可能会承受魔力的人撕碎。 瑞斯急着找到梅尔斯亲王,一是为了找回权力之戒,确定自己梅尔斯家族继承人的身份,另一个目的,就是为了自己的成年仪式。 魔族亲王的继承人,魔力绝对不是一般魔族能比的。罗兰虽然也能主持瑞斯的成年仪式,但她并没有十分的把握,为此,必须找回梅尔斯亲王。 可是现在,亲王找回来了,事情却出现了变数。谁也没有想到,瑞斯体内的魔力,竟然会在成年之前爆发! 这太危险了! 梅尔斯亲王和王妃罗兰看到单膝跪在骨龙上的瑞斯,脸色顿时变得凝重起来。 黑炎变化的黑色巨龙依旧盘旋在骨龙的前方,他不是纯血统的巨龙,没有祖先代代传承的记忆,只凭着本能行事。他不知道魔族成年时会发生什么,魔族为了保护自己,成年仪式一向都是秘密进行的,也只有和魔族关系还算可以的几头老龙能知道一二。但他却本能的察觉到,眼前的魔族不对劲,很不对劲! 黑炎金色的眼中闪过一抹杀意,或许,他应该趁现在杀死这个家伙! 巨龙的杀意一闪而过,亲王和王妃都察觉到了,梅尔斯亲王飞向了骨龙头顶的瑞斯,罗兰则挡在了黑炎的面前的。 妖艳的面孔满布冷色,海蓝色的双眼变成了猩红,“小家伙,敢打我儿子的主意,信不信阿姨揍你屁股?” 黑炎:“……” 这时,由于魔族和巨龙战斗掀起的呼啸狂风已经停止,躲藏起来的赛万斯等人刚好探出头,想查看一下国王的情况,不巧正好听到了罗兰这番话,所有人恨不能立刻扯掉自己惹事的耳朵!耳朵什么的,压根就不该长! 黑炎和罗兰对峙着,如果只是罗兰,他自信有能力对付,但是,再加上一个魔族亲王……看向正用黑色符文压制瑞斯周身暴乱魔力的梅尔斯亲王,黑炎唯一的选择只能是暂时退让。他无法同时战胜三个强大的魔族,尽管其中有一个现在不太对劲。 不过,这并不代表他输了! 黑炎鼓动双翼,掀起一阵狂风,罗兰立在半空,岿然不动,风吹起了她的长发和裙摆,猩红色的双眼始终牢牢盯着面前的黑色巨龙。 完全觉醒的巨龙,是极其危险的。罗兰不敢有一丝的大意。 狂风过后,黑炎发出了一声高亢的龙吟,落回到了地面上。 双脚落地的一瞬间,庞大的身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缩小,重新变回了人类形态,只不过身上的衣服已经没有了…… 四周的西北行省官员在不想要耳朵之后,连眼睛也不想要了!他们不是自己想听,也不是自己想看的!现在把眼珠子挖出来还来不来得及?肯定来不及! 太特马地坑人了! 黑炎伸出手,距离最近的黑甲骑士立刻解开了身上的披风,恭敬的交给了国王。黑炎用披风裹住身体,看着天空中的魔族和骨龙,冷冷说道:“等他清醒,我们再打一场!” 罗兰挑起了一边的眉毛,这头小龙,还蛮有意思的嘛。不过,他貌似想和自己的儿子抢人?那就不太好了。 罗兰知道,巨龙是极其护短的,如果评选光明大陆护短之最的话,巨龙当仁不让。之前的黑炎只是血统返祖,几千年前,巨龙还没有退回龙岛,大陆上有不少这样的人类,随着时间推移,血统都会变得十分稀薄,这样的人类,巨龙自然不会视为自己的后代。可黑炎觉醒了,这就不一样了。 龙岛那些几千年懒得动一动的老家伙,不久后就能得到消息,他们会怎么做,罗兰不用动脑就能想出来。巨龙孕育后代比魔族更加艰难,如今总算有了一个返祖后觉醒的,就算身上有人类血统,也足够那些老家伙高兴一场的了。 想想看,几千年乃至上万年没出现过的巨龙,突然组团出现,会造成什么后果?那些动不动就大惊小怪的家伙,会不会被吓得日夜向他们的神灵寻求庇护?想到这里,罗兰就忍不住想笑。 说来也奇怪,魔族和巨龙的力量几乎是旗鼓相当,性格也分不出谁好谁坏。魔族被整个大陆仇视,巨龙就算抢钱抢公主,也会被当做力量的象征。这算不算区别待遇? 罗兰眼睛眯了起来,看向躲在远处建筑后的几个人,那些人身上穿的教会长袍刺痛了罗兰的双眼。如果不是这些卑鄙的家伙,奥兰多不会长眠!自己的儿子也不需要没成年就遇到这种危险!她势必要让这些家伙付出代价! 但,不是现在。 罗兰转身回到梅尔斯亲王和瑞斯身边,和亲王联手,暂时压制住瑞斯爆发的魔力,他们必须先将他带到一个安全的地方,才能帮他举办成年仪式。 至于那些讨人厌的家伙,罗兰猩红色的眼睛闪过一道诡光,早晚有算账的一天! 罗兰将和奥兰多梅尔斯亲王夫妻分隔两地一千七百多年的闺怨,一股脑的发泄在了教会的头顶,完全忽视了亲王离家出走的原因和梅尔斯家族成员特立独行的性格。虽然教会也算是罪有应得,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也算是躺枪了。 黑炎目送骨龙飞走,高大的身躯突然摇晃了一下,巨龙觉醒的力量太过强大,他的身体已经近乎到达了极限。 赛万斯总督立刻下令手下的某个官员把官邸让出来,给国王陛下休息!然后派人去安抚被刚刚发生的这场战斗惊吓到的城民。 经过之前的“人口普查”等工作,西北行省的官员已经学会该如何和这些纳税人打成一片,虽然大部分人仍心有余悸,到底没有出太大的乱子。 将黑炎安顿好,赛万斯开始发愁,到底该不该将国王发生的事情报告给宰相墨菲,如果说了,宰相墨菲会不会以为他在胡说八道?国王陛下一夜之间突然变成了巨龙,还和魔族打了一架?他以为这是几千年前的大陆黑暗时期吗? 赛万斯总督长叹一声,报告问题暂且不说,眼前的问题,该怎么解决?站在已经成为废墟的官邸前,总督大人泪水长流。这算是现世报吗?他把潘威的总督府一把火烧了,他自己的总督府,就被国王陛下一脚踩成了渣渣……今晚,他该住哪? 西北行省和格里兰不同,黑炎和瑞斯在格里兰打架,至多被愤怒的宋默轰上几炮,打上几抢,而西北行省,却有着太多错综复杂,不怀好意的势力,西北行省的官员忙碌着恢复城内秩序,以至于忽视了潜藏在城内的某些势力。例如,光明教会。 黑炎是个强势的国王,大主教他照样勒索,自然不必期待教会在奥比会有多么崇高的地位,教会对这种情况恨得牙痒痒的,但也毫无办法。就连和黑炎打了一帮,被他戳瞎一只眼睛的西格国王羯罗,在对待教会的问题上,也和黑炎保持一致。要保持王权至高无上,神权就哪凉快哪歇着去吧。 忽视不代表不存在。 西北行省的光明教会分教廷人员,并不是无能之辈。他们得到消息,立刻赶来,看到了黑炎和魔族在天空中大战的场景,也见到了黑炎在巨龙和人形之间转换的样子,惊愕之余,立刻将消息上报了主教廷。他们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奥比的国王有巨龙血统,和奥比的国王是头巨龙,完全不是一个概念!至于教会会如何利用这件事,就不是他们该插手的事情了。 各国潜伏在西北行省的探子,也陆续将这一消息送回国内,就连长久避世的龙岛,也在第一时间得知了黑龙觉醒的消息。 巨龙们变得异常兴奋,几千年没有新成员了,就算是有人类血统,那也是巨龙! 趴在金币上睡了几千年,无聊得直打哈欠的巨龙,终于找到有趣的事情可以做了! 浑身暴力因子的雄龙们摩拳擦掌,想着该怎么将这头觉醒的巨龙调教成合格的龙族汉子。 雌龙们却想着,还不到三十岁的小家伙,该是多可爱的宝宝啊!瞬间爱心勃发了…… 瑞斯被亲王夫妇带回了格里兰。 见到被梅尔斯亲王用符文牢牢捆住的瑞斯,宋默吓了一跳,这是怎么回事? 瑞斯双眼血红,脸颊上的黑色图案让他的面庞更显妖异,褐色的长发被冷汗黏在唇边,梅尔斯亲王和王妃将他送进了格里兰的地下城堡,他们不可能将瑞斯带回魔界,时间来不及,只能选择留在这里。 “我们需要一个绝对安静的地方,城堡里的人,最好暂时离开。” 宋默对亲王的要求没有异议,于情于理,他都不会拒绝。 梅尔斯亲王看到宋默准备的房间,摇了摇头,“不行,不能在这里。” “为什么?”宋默不解,“这是瑞斯的房间。城堡里的人也都离开了。” “要更牢固的。”梅尔斯亲王言简意赅,“最好门砸不破,屋顶震不塌,墙壁踹不倒。没有窗户就更好了。” 宋默:“……” 他真的很想问一句:阁下说的是房间还是防空洞? 无奈,没有一间客房符合亲王的要求,最终,还是管家老约翰在宋默的耳边低语了几句,宋默不确定了看了一眼管家,确定要带他们去那里? 老约翰点点头。 宋默用手在脖子上比划了一下,会被杀的。 老约翰一摆手,没事,我能应付! 宋默心里有底了。 自己举着蜡烛在前面带路,老约翰走在他的身边,亲王一家跟在他身后,几个人沿着台阶向下走,在一个铁门前,停了下来。 如果前教会骑士们看到这扇门,肯定会无比熟悉,这里,就是格里兰传说中,让人闻风丧胆的刑讯室! 宋默又看了老约翰一眼,再看看三个魔族,瑞斯知道这里,也来过,不需要担心。亲王和王妃会不会发飙?他们会不会觉得,自己有那啥倾向?虽然他们的儿子是个不折不扣的抖M,但是他们未必喜欢儿子的情人是个抖S吧?哪怕他的确不是,可这房间里的一切,实在容易让人误会了。 “你们确定,要进去?” 亲王没回答他,敲了敲铁门和石头砌成的墙壁,点点头,被符文束缚的瑞斯朝着宋默笑了笑,在苍白脸色的衬托下,唇色,更是鲜红如血。 宋默只觉得心中涌起了一股酸涩,在他的印象中,瑞斯一向是强悍的,甚至是杀不死的,这样虚弱的样子,还是他第一次见,他感到难受。 忍不住上前一步,顾不上一边的三位“长辈”,抬起了瑞斯的下巴,亲了一下他的嘴唇,“你到底是怎么了?” 瑞斯摇摇头,轻轻蹭了蹭宋默的额头,低声说道:“亲爱的,我没事,不用担心。等这一切结束,我们就举行婚礼,好吗?” 宋默听完直磨牙,心疼什么的全部一扫而空。丫的都虚弱得快说不出话来了,还想着结婚,他打了八辈子光棍吗?! 铁门打开,室内“琳琅满目”的陈列品让事先毫不知情的亲王夫妇同时一愣,看向宋默的目光,就好像看到皮皮兽突然变成了巨熊。 宋默摸摸鼻子,耸了耸肩膀,“这些都只是摆着好看的,没真用过。” 亲王&王妃:“……”这些东西,好看?!这是什么审美观?! 宋大领主,果断的越描越黑了。 梅尔斯亲王伸出右手,在半空中画出了一行黑色的符文,整个房间突然变得漆黑,宋默被老约翰一把拉住,迅速离开了房间,根本来不及看清那些符文写的是什么,铁门在面前关上,挡住了室内正在发生的一切。 “管家?” “领主大人,里面现在很危险。”老约翰活了一千八百多年,对危险的感知比常人要敏锐数倍,“你不适合再留在里面。” 宋默相信老约翰不会骗他,看着紧闭的房门,握紧了双拳,他知道梅尔斯亲王和王妃不会让瑞斯出事,但眼前还是不断浮现出刚刚瑞斯脸色苍白的样子。 要是…… 宋默连忙摇头,只要他能平安出来,结婚就结婚吧!反正早晚都要娶个老婆,他养得起! 第138章 宋默很想在门外守着瑞斯,他直觉瑞斯会在里面待上很久。 “领主大人,您需要出席今夜的晚宴。” 宋默没有回答老约翰的话,低着头,双臂环抱靠在墙边,一条腿支在墙面上,谁也猜不出他现在在想些什么。 “领主大人?” “管家,”宋默抬起头,脸上带着一抹有些复杂的笑,“我现在才知道,我有多喜欢他。” “……” “喜欢到我的心都因为他乱了。” “领主大人,他不会有事的。”老约翰皱了皱眉,走上前,单手按在宋默的肩膀上,“梅尔斯家族的继承人,不会这么脆弱。” “是吗?”宋默摸摸鼻子,他的确是关心则乱了,如果瑞斯真会出事,梅尔斯亲王和王妃罗兰,绝对比他还着急,“抱歉。” “您不需要向我道歉。”老约翰收回了手,“您只需要回到房间中换一身衣服,然后出席今夜的晚宴。矮人和精灵都会参加,教会骑士团和修士也是第一次参加格里兰的宴会,身为领主,您不应该缺席。” “我知道了。”宋默转头又看了紧闭的铁门一眼,“我不会任性的。” 老约翰点点头,“我去准备晚宴的相关事宜。” “好的。”宋默打算和老约翰一起离开,既然不能在这里一直守着,早走晚走都一样。走了几步,宋默突然开口说道:“管家,如果我打算娶个老婆,按照领主婚礼的规格办,要花多少钱?” 老约翰:“……您确定是娶吗?” “废话!” “如果按照您祖先的婚礼规模,花费不会超过两百金币。但是,依照您现在的身家,这些钱就有些寒酸了。” “的确。”宋默在心里盘算着,活了两辈子,难得结一次婚,应该隆重点,婚纱首饰什么的估计不用自己出,戒指还是要送的,其他的,或许可以参考一下其他贵族的婚礼。 “管家,最近有谁结婚没有?” 宋默和老约翰一边走,一边讨论着婚礼细节,至于婚礼的另一个主角,一直都没有被提起过。按照宋默的想法,那个打了八辈子光棍的,自己乐意娶他,他就该偷着笑了,还敢有异议?老约翰则认为,无论最终的结果会不会是领主大人想要的,让他先高兴一下,也无妨。 主仆俩讨论得兴高采烈,至少表面上是这样。 瑞斯突然爆发的魔力让梅尔斯亲王和王妃罗兰震惊,他的魔力,几乎超过了奥兰多的父亲,上一代梅尔斯亲王,梅尔斯亲王几乎要被瑞斯身上的魔力反制。 “孩子,”罗兰单手覆在瑞斯的额头,俯下身,在瑞斯的耳边轻声说道:“你的情人,刚刚还在外面守着你,现在,他离开了。如果你不能撑过去,还有一头巨龙在等着,明白我的意思吗?” 瑞斯因为魔力暴乱紧闭的双眼猛然睁开,猩红色的眸子,几乎要溢出血来。 “很好。”罗兰朝梅尔斯亲王示意了一下,继续对瑞斯说道:“你的,就应该是你的,其他人都无法染指。所以,孩子,坚持下来,你会得到你想要的一切,这世间,没有任何人能阻止你!” 瑞斯的嘴角流下了一丝殷红的血,梅尔斯亲王发现,刚刚还狂暴得几乎要摧毁一切的魔力,突然变了,仿佛有一股强大的意志在引导。亲王知道,这不是自己的力量,是瑞斯自己的意志。 他的儿子,会成为历代最强大的梅尔斯家族继承人和领导者! 那些长眠在地下的祖先,得知这个消息后,不知是否会主动从土里爬出来? 或许,通知这些老家伙来参加儿子的婚礼,是个不错的主意…… 格里兰地下城堡的刑讯室被魔族一家占据了,晚宴的地点改到了地上领主府。幸好领主府的大厅足够宽敞,容纳下领地中的一千多号人,完全不是问题。 厨娘们从下午就开始忙碌,处理好的猎物堆成了小山,煎烤烹炸,厨娘们使出了十八般武艺,各显身手,厨房里忙得热火朝天,没过一会,就飘出了让人流口水的肉香味。考虑到精灵们的饮食习惯,宋默特地吩咐下来,土豆,玉米,芋头和地瓜,还有各种蔬菜,都要另作一大份,里面不能有肉,米饭蒸了满满的几十筒,仓库里的稻米消耗了近三分之一。 领主的私人酒窖已经被黑炎搬空了,宋默只得下令开启了用来外销的酒窖,搬出了一桶桶的葡萄酒,堆在了大厅里。 入夜,领主府的大厅里灯火通明,一排排长桌旁早已经坐满了人,虽然人数众多,大厅里却并不显得嘈杂,大家似乎都事先有了默契,地精,矮人,人类,精灵,各自占据一块地方,尤其是精灵,一整张桌子,除了精灵,其他的位置都空着。 宋默走进大厅,看到这样的场景,也没多说什么。反正等下喝了酒,种族壁垒什么的,绝对打破没商量。 酒桌上,才是论英雄的时刻! 宋默大步走到最前方的一张桌边,管家老约翰拍了两下手,大厅里顿时安静下来,领主府的侍女们鱼贯从门外走了进来,手中托着一个个硕大的盘子,还有一个个大盆,后边侍从们抬着米饭和还没开封的葡萄酒,一时间,整个大厅都充满了食物的香味。 宋默也忍不住抽了两下鼻子,只有精灵在闻到肉味的时候,脸色有些不太好,侍女们却径直走到他们桌前,将手中的盘子放到了桌上,他们桌上的食物略有些不同,等到罩子被掀开,精灵们发现,盘子里都是格里兰种植的农作物和蔬菜,味道闻起来很不错,样子看起来也相当可口。 看着精灵们的表情,宋默暗地里松了口气。朝着老约翰一翘大拇指,做得好!老约翰摆摆手,“是厨娘们的功劳。” 等到所有的桌上都摆满了食物,侍女们又在每个人的面前摆上了酒杯,装葡萄酒的酒桶打开了,霎时间,甜香的味道四溢。格里兰人已经十分熟悉这种味道,教会骑士和修士们瞪大了眼睛,他们第一次参加格里兰的宴会,从不知道,格里兰领主宋默,举办一场宴会竟然这么大手笔! 谁再敢说宋默格里兰是个穷光蛋,他们和谁急! 精灵们看着杯中深红色的酒液,拿起酒杯,晃了晃,看着挂在杯沿上的液体,其中一个精灵朝着其他几个精灵摇摇头,随即又点了点头,他的意思是,这种葡萄酒的酿造方式,和他们酿酒的方式,应该有所不同,品质却很不错。 宋默没有去特别注意精灵们的反应,举起酒杯,大声宣布宴会开始。按照宋默的话来说,大家尽管大块吃肉,大口喝酒,今夜,酒肉管够,不醉不归! “先说好了,耍酒疯,可是不行的!”宋默一拍桌子,“尤其是对领主府里的花姑娘耍酒疯,更是大大的不行!” 这句带着颜色的玩笑话,顿时让大厅里的气氛高涨起来,女人们比男人们笑得更厉害,甚至有几个大胆的姑娘,直接叫道:“谁和谁耍,谁占便宜,还不一定呢!” 话落,姑娘们的视线,同时落在曾经表演过限制级舞蹈的前教会人员身上,视线从上到下,从下到上的扫啊扫,用力扫,扫得他们坐立不安,耳朵都开始发红。 宋默也笑出了声音,一口将杯中的葡萄酒饮尽,“敬大家!” “敬领主大人!” 格里兰人的声音几乎要震破屋顶,参加宴会的矮人和精灵稍显诧异,却没表现出来。他们知道宋默很受领民的爱戴,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一个能够想方设法发展领地,让领民过上好日子的领主,的确值得尊敬。 当然,矮人和精灵都不知道,这位领主的地盘,可不只有格里兰,现在宋默掌握的土地,几乎和一个小国不相上下。如果他愿意,完全可以黄袍加身,领主不干了,咱做国王。 纳尔逊想要坐上王位,还要拼死拼活的流血打拼,和他的王兄侄子群殴单挑,宋默完全不需要。 几杯酒下肚,宴会的气氛开始高涨,矮人们再次发挥了他们豪迈的性格,将喝酒杯子换成了大碗,一手抓着大块的骨头,撕扯着上面精心烤制的肉,另一只手举着酒杯,大口灌下,深红的酒液染红了他们的胡子,矮人们却丝毫不在意,开始和周围的人大声说笑。 生活在格里兰的地精和侏儒已经能同格里兰人打成一片,被额外邀请的拉恩和他的村人却显得十分拘谨。他们看着米尔斯等地精除了和侏儒谈笑,还和人类碰杯,甚至能同矮人说上几句话,只觉得眼前的一切都变得不真实。 喷香的肉,雪白的米饭,甜美的葡萄酒,他们不是没吃过肉,但那大部分都是偷来的,或者是用偷窃的金币买来的。眼前这一切,按照领主大人的话来说,是他们用劳力正当换来的! 拉恩和村人沉默了片刻,还是米尔斯察觉到了这些地精的情绪,对一个年轻的地精耳语几句,年轻的地精点点头,走过来,搂着拉恩的肩膀说了几句话,然后举起酒杯,示意拉恩和他的村人尽管吃喝,今夜,领主大人是诚意邀请他们,他们不能扫兴! 拉恩和他的村人只是宴会上的小插曲,事实上,当他们吃下第一口食物时,就已经无暇去顾及其他了。 这么可口的食物,这么美味的葡萄酒,他们还是第一次尝到! 矮人已经和格里兰人打成了一片,只有精灵还是一样的态度,不过大家都习以为常,光明大陆上的所有种族都知道,精灵就是这副冷淡样子,万一哪天有某个精灵表现出了矮人一样的热情,才会跌破所有人的眼镜。 出于礼貌,精灵们还是朝宋默举杯示意,除了稻子,他们对格里兰酿造的葡萄酒也开始感兴趣。这种葡萄酒的口感并不逊色于精灵酿造的,如果可以,他们想带一些回去。 宋默不会拒绝精灵的要求,却在精灵付钱的时候婉拒了,他直言,如果可以,想要一些植物的种子。精灵收回了金币,给宋默留下了七八种植物的种子,大部分是水果。 数量不多,宋默却还是喜出望外,他已经开始期待,能让精灵说味道不错的水果,到底会好吃到什么程度! 时间一点点过去,月上中天,宴会进入了高潮,喧闹的人声充满了大厅,宋默靠在椅子上,脸上带笑的和向他敬酒的人说着话,心里却在想着瑞斯的情况。 此时,哈洛德一行人已经离开了奇萨王都,连夜赶回格里兰。和纳尔逊的合约已经签订,他将亲自把正式的文件送到宋默面前。离开格里兰几个月时间,哈洛德第一次感到,归心似箭是种什么滋味。 和他一起出来的两个修士也是一样。自从离开教会,他们就已经无家可归,是格里兰领主收留他们,给了他们一个落脚的地方,现在,那里成为了他们的家。 趁夜色赶路的,不只是哈洛德一行人。在地面下,乔比斯带领的地精们在短暂的休息之后,继续挖掘通路。他们带着西格国王羯罗购买武器的金币和契约,按照宋默的命令,返回格里兰。地下商业城通往卡里城的一段已经建造得七七八八,地精们今后的主要精力,将投入到地下城的建造和经营中。至于地上的店铺,宋默另有安排。 “乔比斯,领主大人说,将分给我们一些店铺经营,是真的吗?” “当然。”乔比斯示意落后的几个地精跟上,小心的从刚挖出的通气孔探出头,确定了一下方向,前面就是国境线,西格离格里兰实在是有点远,想要回去,还要挖上几天,“领主大人什么时候骗过我们?” “那是!” 地精们确定了这个消息,心里开始变得火热起来。有了自己经营的店铺,就相当于有了一个更加稳定的收入,他们可以努力干活,为领主大人也为自己赚更多的金币。 “领主大人还说了,这次回去,如果我们愿意,可以将族里的孩子送到领地中的学校里去。” “真的吗?太好!”一个地精几乎忘记了这是在地道里,直接跳起来,撞到了头,不好意思的揉了揉头顶被撞出的大包,“我只是太高兴了。” “谁不高兴?”另外一个地精说道:“我回去就和长老说,我一定要把孩子送到学校里去!那里能学到好多本事!” 几个地精越说越兴起,乔比斯突然回过头,“嘘,小声点!” “怎么了?” 乔比斯示意另一个地精爬上来,指着天空中巨大的黑影,“你看,那是什么?” 庞大的,山一般的黑影在空中掠过,巨大的双翼仿佛能撕碎夜空。 被乔比斯叫上来的地精当即吓得没了声音,惊恐不定的看着乔比斯,“巨……龙?” 于此同时,格里兰的地下城堡突然发出了一声巨响,宋默几乎是立刻站起身,从大厅中冲了出去。老约翰示意大厅里的众人不必惊慌,“没事。” 事实上,大部分人都已经喝醉了,对于刚刚那阵晃动毫无所觉。只有精灵们互相看了看,拧起了眉头,看向宋默离开的方向,若有所思。 宋默跑到了地下城的入口处,弯下腰,双手支在膝盖上,大口喘着气,他从来没跑过这么快,心都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了。 喘匀了气,宋默抬起头,借着月光,看清了眼前的情形。 魔族一家三口毫发无伤的站在他的面前,在他们脚下,是一个巨大无比的,深坑。 宋默半晌无语。难怪瑞斯的老爹要按照防空洞的标准来找地方,这样的,真是防空洞也HOLD不住! 瑞斯从半空落到地上,一身黑色的长袍,腰带上悬挂着金色的流苏,拇指上的权力之戒似乎也产生了变化,宋默的视线扫过,最终落在了他的脸上。 五官没变,身高没变,但是,眼前的人,却和之前有了相当大的不同。宋默说不好,却能真切的察觉到瑞斯的改变。 就好像三星级的酒店,一下子跃升到了八星级,瞎子才会看不到。 瑞斯走到宋默的面前,突然单膝跪地,牵起宋默的一只手,鲜红的唇,轻轻落在了宋默的指端,“亲爱的,我已经成年了,我们结婚吧,好吗?” 宋默面无表情的看着瑞斯,“你先告诉我,那个坑,是不是你弄得?” “……” “地下城堡还在吗?” “……” “不说话,就是默认了?” “亲爱的……” “亲爱你个头!” 宋默对着瑞斯就是一拳,拳到中途,突然想起这家伙变态的体质,一拳下去,自己的拳头肯定遭殃。硬生生的收回拳头,不怀好意的勾起嘴角,手缓缓摸向腰间…… 夜色中,爆豆似的枪声再度响起,伴随着领主大人的吼声:“瑞斯梅尔斯,你还敢跑?!” 至于还飘在半空中的亲王夫妇,被华丽丽的忽略了。 人在愤怒中,总是会做出些不合时宜的事情,例如,当着爹妈的面揍人家儿子。 不过,看亲王夫妇的表现,他们似乎也不是那么在意……还有点,乐见其成? 第139章 精灵在晚宴的第二天,向宋默告辞,启程返回精灵森林。 宋默礼貌性的挽留了一下,就大方的给精灵送上了五十桶葡萄酒,和上千斤大米。精灵用水果种子换了一些稻种。数量不多,却颗颗饱满,精灵十分满意。 “尊敬的格里兰领主,我会将您的问候带给女王陛下,愿大地之神与您同在。” 红发精灵轻盈的跃上马车,雪白的独角兽踏动前蹄,发出了一声悦耳的嘶鸣,其余的独角兽仿佛接到了命令一般,同时迈开了步伐,马车上的精灵纷纷礼貌的向宋默告别,风吹起他们红色和淡金色的长发,露出了尖尖的耳朵,耳鼓上镶嵌着绿宝石的耳扣,在阳光照射下,闪闪发光。 宋默站在原地,脸上的笑容一直没有消失过,直到独角兽拉着精灵们的马车走远,才放下了手,松了口气,揉揉有些发酸的肩膀,“可累死我了!” 不过,辛苦却是值得的! 宋默看着精灵留下的几袋种子,和作为礼物送给他的几个盒子,双眼放光。 “这些可都是好东西啊。” 拿起最上面一个巴掌大的盒子,盒子制作得十分精美,打开,里面放着一只金色的镯子。镯子上镶嵌着五颗绿色宝石,组成了一个花型的图案。宋默拿起来,觉得挺漂亮,应该能换不少钱。 老约翰见宋默似乎不太在意这只镯子,开口说道:“领主大人,这只镯子上的图案代表了精灵女王,肯定是在精灵供奉的大地之神的神殿中受到过祝福,它会给你带来好运的。” 宋默看看老约翰,又看看镯子,他明白了,这就像是XX高僧加持过佛珠,XX神庙里的护身符,都属于那啥物品,一定要轻拿轻放,妥善保管。只能赠送,不能买卖。 宋默将镯子放回盒子里,盖上盒盖,扫了一眼另外几个盒子,估计里面的东西也和这只镯子差不多,顿时没了兴趣。女人收到了这些还能当饰品佩戴,他一个男人,能用来干嘛?融掉当金子用?他活够了才敢这么做。 将盒子通通交给老约翰送去金库里保管,宋默的目光转到了精灵留下的种子上,这才是他的主要目的。水果啊!格里兰现在粮食,肉,蔬菜都不缺,就缺水果! 葡萄是用来酿酒的,甘蔗是用来制糖的,偶尔可以用来解解馋,到底不能敞开肚皮吃。 宋默解开几个袋子,分别抓起了一小把种子看了看,然后面无表情的又放了回去。并不是精灵留下的水果种子让他不满意,而是这些种子他压根不认识。 问老约翰,管家也摇头。问领地里的人,更加没人知道。 宋默干脆不问了,直接划出了一片地,分出了七块,中间立起了栅栏,取出一小部分水果种子分别种了下去。又去找了霍玛,想问他,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水果长得快一点,最好上午种下去,下午就开花结果。 霍玛默然的看了宋默几秒,终于开口了:“领主大人,您睡醒了吗?” 宋默:“……” 好吧,他是病急乱投医,压根就不该来找他! 最终,宋默也只能等着这些水果自己发芽。 安排专人看护这些水果,宋默重新将精力放回到地下商业城的建设中。通往卡里城的一段已经基本建设完毕,接下来,就要开始“招商”了。这些工作,宋默自己是忙不过来的,幸好,他不缺帮手。 哈洛德一行人连日赶路,疲惫不堪,回到格里兰后,直接被送回房间休息。乔比斯等地精也在返回的路上,宋默看着哈洛德带回的契约和纳尔逊的亲笔信,眉毛一挑,“管家,纳尔逊邀请我去参加他的加冕典礼。” “您打算去吗?” “我在考虑。”宋默抖了抖信纸,“我一旦露面,奇萨的大臣会不会想生吃了我?毕竟,我抢走了他们那么多的土地。” “那些土地,有很大一部分,之前并不属于他们。”老约翰拉开房门,侍女送来了点心和热茶,“您现在应该担心的是昂里斯的国王。” “的确。” 宋默放下纳尔逊的信,单手托着下巴,敲了敲桌子,最近出现在格里兰边境的巡逻骑兵越来越多了,他们都是昂里斯国王老胡里安的亲军,这代表着什么,不用明说,宋默也能猜得到。 老胡里安对宋默的戒心已经摆到了台面上,事实上,宋默和老胡里安,已经差不多快要撕破脸扯开架势对骂单挑了。如果老胡里安孤注一掷,一场战争不可避免。 “如果能不打仗,我真的不想打仗。” 宋默端起茶杯,喝了一口。他能帮纳尔逊出谋划策,大方支援给他火炮,却不意味着他喜欢战争。这次和之前两次对上教会时不一样,他的敌人是老胡里安,不是领地外的那些大兵,更不应该是昂里斯人。 打仗就要死人,宋默不是个嗜杀的屠夫。换成黑炎或者瑞斯,肯定已经带着队伍去砍老胡里安的脑袋了吧? “领主大人,这件事您必须早作打算。” 老约翰十分清楚宋默的性格,对他偶尔不合时宜的多愁善感,并不觉得奇怪。这恰恰意味着他是一个合格的上位者,如果有一天宋默不再将人命放在心上,老约翰才真的会失望。 “管家,我知道。”宋默三口两口吃完了点心,擦擦手,取出信纸,拿起了笔,“我会去参加纳尔逊的加冕仪式,另外,也会给老胡里安一个警告。” 笔尖在光滑的纸面上划过,留下一道黑色的痕迹,“我会让昂里斯的国王陛下知道,孤注一掷,可不是件好事。” 哈洛德从沉睡中醒来,旅途的疲惫一扫而空,披上衬衫,简单洗漱过后,肚子开始咕噜作响。 房门被敲了两下,哈洛德打开房门,红发侍女安妮站在门边,胸前一对大白兔颤悠悠的吸引了哈洛德的视线,让他更饿了。 安妮故意挺了挺胸,昂起了下巴,“哈洛德大人,晚餐已经准备好了,请您下楼来用餐。” 说完,转身离开,只留给哈洛德一个窈窕的背影。哈洛德体内的抢妹子之血再度沸腾,之前曾经占据他全部思想的圣女们都已经被丢到了荒芜的沙漠中,此时此刻,他脑子里全都是红发女孩优美的颈项,和那对让他险些流口水的大白兔…… 安妮和几个侍女擦肩而过,大家交换了一个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眼神,格里兰的姑娘们变得越来越热情大胆,看准了目标,绝对要抢先下手。安妮已经下定了决心,除了要成为领主府最成功的侍女头子,还要将哈洛德拿下! 既然之前领主大人有过吩咐,又被姑娘她看上了,就乖乖束手就擒吧!安妮一边想着哈洛德刚才的样子,脸上的笑容,藏也藏不住了。 哈洛德吃过了晚餐,立刻向宋默汇报了奇萨目前的情况,比起他带回来的文件,口述得更加详细,也更加切实。 “纳尔逊没有赶尽杀绝?” “表面上是这样。”哈洛德顿了顿,“国王和王后服毒自尽,卡拉维大王子死在了狱中,据称,是畏罪自杀。国王留下的三个妻子和两个孩子,被安排住在了奇萨王宫的西侧宫殿,得到了不错的照顾,只是,不能再自由进出宫廷,也很难见到除了纳尔逊以外的王室成员和贵族大臣。” “被软禁了,是吗?” “可以这么说。”哈洛德点点头,“但比起历代篡位的国王,纳尔逊的做法已经算是仁慈了,至少奇萨国内都是同样的说法。还有一些贵族建议新国王斩草除根,至少不能让小王子活着。至于奥莉薇公主,马上就满十六岁了,只需要给她一份嫁妆,让她嫁到偏远的小国,此生都不会对纳尔逊的王位产生任何威胁。” “真亏他们能想得出。”宋默轻哼了一声,摇了摇头。不过成王败寇,加上他自己也是帮凶,现在说什么都显得矫情,更加多余。况且他也没爱心泛滥到去关怀一个和自己八竿子打不着的公主。 “还有……” “什么?” “并不是所有人都支持将奥莉薇公主远嫁,他们的意见是,这样对纳尔逊的名声不好,知道您和纳尔逊合作关系的几个贵族,提议……” “说下去。” “提议将奥莉薇公主嫁给您,和格里兰联姻。” “……纳尔逊答应了吗?” “没有。但是,也在考虑。” 宋默半晌无语。他在想,纳尔逊应该知道他和瑞斯的关系吧?应该也知道瑞斯的身份吧?毕竟他在格里兰住了这么久,就算这样,他还打算把侄女嫁给自己? 他脑子被驴踢了吗? 哈洛德见宋默脸色难看,不说话,补充道:“事实上,这个提议并不被大多数人接受,他们还是支持将奥莉薇公主远嫁的。” “哦。”宋默点点头,真心觉得自己这是什么运气?想了那么长时间的妹子,结果情人却是个汉子。如今不想妹子了,妹子却要主动送上门了,只不过,这个妹子却代表着麻烦,天大的麻烦啊! 宋默示意哈洛德先离开,拉开抽屉,取出了那封写给纳尔逊,还没送出的信,纳尔逊邀请他去参加加冕典礼,该不会还打着别的主意吧? 宋默坐在桌前发呆,房间中的窗户突然响了一下,宋默回过头,瑞斯一身白色的长袍,褐色的长发,胸前捧着一束艳丽的花朵,在窗外笑望着他。 宋默面无表情的走到窗边,推开窗户,瑞斯单膝跪在了窗台上,将花送到宋默的面前,“亲爱的,献给你,你比花朵还要美丽,让我着迷。睡梦中都是你的身影,啊,我是如此的爱你!” 宋默:“……” 这已经是五天里的第七次了!魔族的成年,还代表着在完全变态的道路上撒丫子狂奔吗? 就算完全变态,也要挑时间吧? 特马地地下城堡还在清理重建中!最重要的是,精灵给他送来的金砖,特马地都被埋在了地下城堡废墟里! 宋默没有接过瑞斯手里的花,而是转身走到墙边,取下了挂在墙上的步枪,拉开枪栓,枪口对准了瑞斯:“从我眼前消失,立刻,马上!” “亲爱的……” “不消失也行,马上把我的地下城堡恢复原样,我就原谅你!” “亲爱的……” “两选一,否则,崩了你!” 瑞斯看了宋默一会,没有继续纠缠,站起身,将怀中的花一朵朵碾碎,“我知道了。” 说完,直接从窗口跳了下去。 宋默愣了一下,瑞斯的反应很不寻常,让他心头一跳,忍不住几步跑到窗边,却被突然出现的人影吓了一跳,温热的手覆上了他的后颈,嘴唇被堵住,熟悉的气息充斥了他的呼吸,甜美的味道像是能让人失去理智的毒药,只要沾上一滴,就万劫不复。 “亲爱的,你不是真心赶我走的,对吗?” 带着蛊惑的,魔魅般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宋默只觉得脑袋嗡的一声,除了身体的燥热,什么都不清楚了…… 瑞斯横抱起宋默,回到室内,将他放在床上,打了个响指,处于迷茫状态的宋默,刹那清醒过来,看着坐在床边的瑞斯,眨眨眼,似乎才意识到,刚刚发生了什么。 “你怎么……”宋默咽了口口水,理智和思考能力一起回笼,他突然感到有些害怕,之前的瑞斯从来不会这样,难道,这就是成年和未成年的区别? “别害怕。”瑞斯俯下身,轻轻吻着宋默的额头,“我不会伤害你的。” 温柔的吻如羽毛般一一拂过宋默的额头,脸颊,鼻尖,最终落在了他的嘴唇上,轻轻的磨蹭,舔吮,灵巧的舌并没有如以往般探入宋默的嘴唇,只是流连在他的唇瓣上,描摹着他的唇形,带起了一股酥麻。 宋默忍不住曲起了腿,那种从尾椎处升起的感觉,让他的身体发软。 “亲爱的,喜欢吗?”低低的笑声在他的耳畔缭绕,“喜欢我吗?” “废话!”宋默一把抓住了瑞斯垂落的长发,“我当然喜欢你!否则,我就不会那么担心你了……你个混账东西,还毁了我的地下城堡!你知道重建要花多少钱吗……唔!” 余下的话,都被堵住了,宋默用力睁大双眼,气愤的瞪着正吻着自己的魔族,即便告诉自己要意志坚定,可还是忍不住腰酥腿软,这就是找了一个魔族情人的悲哀吗? 只要瑞斯诚心,他压根就抵抗不了。 特马地为啥这家伙要提前成年?!之前不是说还差四年吗?! 黑夜中,从龙岛离开的一头巨龙,终于寻找到了幼龙的气息,立刻发出了悠长的龙鸣,将这个消息告知其他的伙伴。巨龙们接到消息,接二连三的发出了喜悦的叫声。几头脾气暴躁的火龙,直接喷出了龙息,一个国王的宫殿,不幸被烧毁,还以为遭受了敌袭。等到军队集结,造成混乱的家伙,早已经不见了踪影。 巨龙们丝毫不在意大陆上的居民会有什么反应,他们只想尽快找到那头觉醒的幼龙,带着人类血脉,通过血统返祖觉醒的巨龙,是不会有记忆传承的,他们必须尽快找到他,教导他如何成为一个合格的巨龙! 黑炎现在正处于觉醒后最难熬的一段时期,这段时间,他的力量时常会不受控制,身体也在巨龙和人类的形态间不断转换,西北行省官员们的房子已经被他毁得差不多了,再这样继续下去,国王陛下就得睡大街了。宰相墨菲也得到了消息,正在日夜兼程赶来,并且下令赛万斯马上封锁消息,立刻搜查关押西北行省中的各国探子,可赛万斯收到命令时已经晚了。 光明教会已经得到了消息,其他国家的探子们也将消息送回了国内。 好几个国家都有人目睹了巨龙在天空飞过的身影,巨龙重现,巨龙打算攻占光明大陆的猜测甚嚣尘土。 光明教会的异动没有瞒过宰相墨菲的眼睛,他清楚这些神棍在打什么主意,他必须尽快将国王陛下接回首都,否则,很可能会让教会钻了空子。 宰相墨菲心急如焚,巨龙们同样心急。 得到幼龙消息的巨龙,纷纷向西北行省聚集而来,一夜之间,西北行省的天空中盘旋了不下十头巨龙! 人们走出家门,看着天空中的庞然大物,胆子小的直接白眼一翻,晕过去了事。胆子大的也忍不住腿软。 黑炎走出了房间,天空中的巨龙让他本能的亲近,但作为王者,他依然保持着警惕。 看到黑炎,巨龙们接连发出了欢快高亢的龙吟,其中一头同样身披黑甲的巨龙从空中落下,庞大的双翼,掀起了一阵狂风,黑甲骑兵们毫不迟疑的向黑炎聚拢,用手中的武器保护他们的国王。黑龙轻蔑的看了这些骑兵一眼,只要动动爪子,这些骑兵就会被踩成肉饼。可见到黑炎让她的心情好极了,暂时不打算找这些人类的麻烦。 黑龙收起了双翼,庞大的身躯开始缩小,直到包裹在身上的光芒散去,一个和黑炎一样,有着黑发金眼的高挑美女,站在了众人的面前。美女的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身材火爆,胸前的高峰完全可以和魔族王妃一较高下。 黑炎皱眉看着眼前的美人,没有出声,美人却双眼发光的朝黑炎扑了过来,张开双臂,高声说道:“亲爱的宝贝,来,让阿姨抱抱!” 黑炎依旧一张冷脸,其余众人却瞬间苦逼了。小心瞄着国王陛下杀人的目光,所有人心里都升起了一个念头,他们现在去死一死,还来得及吗? 第140章 奥比王国宰相墨菲,在巨龙组团出现的第二天下午,抵达了西北行省。 “发生什么事了?”宰相墨菲走下马车,连日赶路,风尘仆仆,却丝毫不损他大国宰相的威严,看到眼前一张张苦瓜脸,眉头顿时就皱了起来,“国王陛下在哪里?” “陛下……”赛万斯话说到一半,叹了口气,“您还是亲自去看一下吧。” 听到赛万斯的话,墨菲愣了一下,他怎么觉得,赛万斯话中有话? 西北行省的总督府已经彻底变成了一堆废墟,大部分官员也无家可归,在废墟之上,却突兀的耸立着一座岩石城堡,高大得不可思议,巨大的石块,根本不是人力能够开采,堆砌起来的。站在几百米高,几乎望不到顶的石门前,宰相墨菲面色凝重。 “赛万斯,这又是怎么回事?” 赛万斯连忙摆手,“这和我没有关系,和西北行省的任何人都没有关系。”顿了顿,“事实上,在昨夜之前,这座城堡根本就不存在!这是巨龙建造的。” “巨龙?!” 墨菲也得知了巨龙重现光明大陆的消息,结合赛万斯之前送回首都的密信,“你信上说的,都是真的?” “大人,我不会在这么严肃的事情上开玩笑!”赛万斯苦笑一声,“何况,这涉及到了国王陛下!” 宰相墨菲深以为然,他之前觉得赛万斯信中说的事情荒唐,转念一想,给他一百个胆子,也不敢随意编排国王。 那么,国王,真的变成了巨龙? “请求觐见国王陛下!” 石堡门前没有守卫,凭借人类的力量,也很难推开这两扇紧闭的石门,墨菲只能站在门前,大声喊,他不确定国王陛下是否能听到他的声音,但他需要试一试。如果是巨龙建造了这座城堡,他们将国王陛下带进了这座城堡,到底想做什么? 墨菲话音刚落,半空中就响起了一阵风声,紧接着,一头通体火红色的巨龙出现在了众人的面前。庞大的身躯像一座不可逾越的山峰,天生的威压,迫使众人不得不低下头,双腿开始颤抖,膝盖发软。 身为军人的赛万斯也没能支撑住,豆大的汗珠从额头滑落,宰相墨菲却面无表情,直视着火红色的巨龙,宽大的衣袖遮住了他的双手,也遮掩住了他攥紧的拳头,和掌心的汗水。 红色巨龙昂起头,发出了一声高亢的龙吟,火红色的龙息喷出,天空中的云彩都开始燃烧。 “人类,你刚刚说什么?” 巨龙的声音响起,众人只觉得耳边响起了一声炸雷,耳膜似乎都要被震破了。 “我是奥比王国的宰相墨菲,请求觐见国王陛下。” 宰相墨菲声音不乱,背挺得笔直。 红色巨龙看了他一会,突然笑了,“宝贝的眼光还算可以,至少,手下干活的家伙,还有一个能看的。” 宝贝? 宰相墨菲的眉头不由自主的跳了一下,这声宝贝,指的是谁? “跟我来吧。”红色巨龙上前一步,俯下身,一爪子将墨菲抓了起来,饶是宰相大人历经风雨,临危不惧,也着实被惊了一下,“我带你去见宝贝。” 话落,巨龙挥动双翼,猛然飞了起来。 风从墨菲脸旁刮过,看着地面上越来越小,变成了一个个黑点的众人,耳边仿佛还能听到他们的惊呼。墨菲逐渐冷静下来。害怕和担心是没有用的,一切都要等见到国王再说。 不过,当见到黑炎的那一刻,冷静和理智再度远离墨菲而去了…… 红色巨龙将他带到了一个宽敞的大厅前,大厅中悬挂着精致的水晶吊灯,无数的暖石镶嵌在墙壁上,巨石砌成的地面上铺着柔软的长毛地毯,长桌上,摆放着各式各样的水果,和各种香味诱人的烤肉。 脸色难看的黑炎坐在桌边,在他身旁,围绕着十几个身材火爆,面孔姣好的美人。美人们笑意盈盈,将黑炎围在正中,手中举着各种宝石和金币,还有稀有的,拳头大小的珍珠。争相讨好国王陛下…… 眼前的画面,不可谓不美妙,不可谓不香艳,被这么多美人环绕,几乎是所有男人的梦想。可是,墨菲总觉得这个情景有一种违和感。 至于原因…… 一个绿发美人捧着翠绿色的宝石,说道:“宝贝,阿姨这块宝石给你,让阿姨抱抱,好不好?” 一个红发美人一把将绿发美人推开,“走开!宝贝,让阿姨香一口,这些金币阿姨都给你铺床!” 一个黄发美人将绿发美人和红发美人都踢开,“都死开!那点东西够看吗?宝贝,阿姨送你这座城堡喜欢吗?和阿姨回龙岛,阿姨用海底宝石给你建造一座宫殿!” 三个美人吵得不可开交,几乎有动手的架势,一个黑发美人开口了,“都给我住口!黑龙的幼龙当然该归我开养!”吼完了,转过头,脸上的表情马上一变,满脸笑容的对冷着脸的黑炎说道:“宝贝,让阿姨养的话,阿姨送给你一座金币堆满的房子!来,让阿姨抱抱!” 黑炎终于怒了,猛然站起身,却被红发美人一把搂住了,“宝贝,你往哪里跑?” 黑炎的脸黑成了锅底,从来没有人能让他愤怒成这样,顾不得其他,甚至没有看站在门前的宰相墨菲一眼,直接化身成了黑色的巨龙,扇动双翼,从窗口飞了出去。那背影,怎么看,怎么像是落荒而逃。 所有的美人一起发出了尖叫:“啊啊啊!宝贝好可爱!追!” 一时间,大厅中狂风四起,十几头巨龙挤成一团,争先从窗口追了出去,不到几分钟时间,宽广的大厅里,只留下了石化的宰相墨菲,和倾倒在地的果盘,几个圆溜溜的果子滚到了墨菲的脚边,石化中的宰相,毫无所觉。 宰相墨菲僵硬的转过头,看了一眼冷风吹过的窗口,他刚刚是在做梦吧,一定是吧…… 他英勇神武的国王陛下,怎么会…… 苍天啊! 宰相墨菲在巨龙建造的城堡中捶着胸口哭天抹泪时,黑炎正拼命想要甩掉身后那群可怕的巨龙娘子军。从出生到现在,黑炎从未怕过任何人,就连对上魔族亲王,黑炎也从未想过要害怕。 可是,现在,黑炎真切的,感到害怕了。 那些雌龙,简直是……黑炎找不到词可以形容她们。他只知道,在这些雌龙面前,他维持了二十多年的威严国王形象,荡然无存了。 他现在只想离开这些巨龙,离得越远越好! 黑炎无头苍蝇似的乱飞,身后的巨龙们紧追不舍,得知国王出走消息的黑甲骑士们立刻骑上战马,扛起长枪,紧紧跟在了天空中的巨龙之后。就算他们无法战胜巨龙,他们也要用生命捍卫自己的国王! 就这样,一头黑色的巨龙在前边飞,十几头五颜六色的巨龙在后边追,一大群黑甲骑士紧随其后,形成了光明大陆几千年乃至上万年都没有出现过的奇景。 虽然赛万斯将西北行省的消息捂得严实,却瞒不过只隔了一片翡翠森林的邻居。当翡翠森林的动物们再一次不要命似的往格里兰冲时,宋默意识到,西北行省肯定又出事了。 既然猎物自动送上门,领主大人自然不会客气!召集手下的汉子们,直接到边境去围追堵截,不能让领地里的作物专美于前,汉子们的战斗力,也是很强悍的! 这一次的收获十分不错,关键是,除去被狂暴作物揍死打残的,汉子们用麻醉枪弄倒的猎物基本都没受什么伤。宋默从中挑出了几种肉质鲜美,又可以养殖的草食动物,四蹄绑起来,送进新建的养殖场。 领主大人摸摸下巴,这下,肉禽蛋都齐全了,等到通往卡里城的地下商业街开始营业,这些肉类都可以加工一下,送到格里兰人的铺子里去卖。和地族打过交道的地精告诉宋默,生活在地下的族群,对肉类的需求也很高。完全可以用这些肉类去换取他们手中的东西,送到地面上的店铺转手,中间又是一大笔。 宋默一边想着,一边安排众人将捕获的猎物分类,一部分还是要放回到森林中去的,不能都抓干净了。 “老怀特,这些都交给你,养殖场可以再招些人,薪水我会提高一成。” “遵命,领主大人。” 宋默安排好了这些事,打算去看看不久前种下的水果田,七块田地都已经长出了绿苗,宋默只认出其中一种应该是草莓。不过,仅是草莓,就足够宋默乐上一阵子的,想想看,草莓果酱,草莓果汁,草莓蛋糕……各种美味的食物在宋默的脑子里轮番过了一遍,领主大人看着碧绿的草莓叶子双眼都闪出了金光,仿佛一个个红艳艳的草莓,正围着他跳草裙舞。 不只好吃,还是钱啊! 宋默正在熏熏然陶醉的时候,耳边突然传来了惊呼声,宋默很奇怪,还有什么事情,能让格里兰人骤然变色? “领主大人,快看头上!” 头上? 宋默下意识的抬起头,眼睛倏地瞪大,那身材,那个头,那肚子…… 巨龙? 宋默愕然的张大了嘴巴,难不成,大肚子龙他家亲戚,组团来光明大陆探亲了? 不过,他们探亲也该去奥比吧?怎么跑他家来了? 飞在最前方的黑色巨龙发出了一声龙吟,宋默看着那张胖乎乎的龙脸,金色的眼睛,右手尾指上的戒指一阵阵发热,下意识的脱口而出:“黑炎?” 黑龙顿了一下,身后的巨龙立刻追了上来,挥动双翼时掀起的狂风,几乎要将宋默吹上半空。 天杀的!他上上辈子和巨龙有仇吗?! 就在宋默即将遭受不幸,变成飞舞在天空中的一片风筝时,几行黑色的符文突然出现在了他的周身,符文像是一道天然屏障,保护了他,将狂风隔绝在外。 同时,一道金色的光芒罩在了符文之上,老约翰站在了宋默的身边,脸色凝重的看着天空中的巨龙们,瑞斯梅尔斯也出现在了宋默的身后,有力的双臂搂住了宋默的腰,将他带进怀里,“亲爱的,没事了,不用怕。” 抬头,看向造成这场混乱的巨龙,瑞斯的脸色变得很不好。 黑炎没有说话,飞在他身后的一头巨龙开口了,“这里竟然还有讨厌的魔族?” “是啊,你有意见?一群肥龙。” 瑞斯的嘴巴很毒,无论哪个种族的女士,都是爱美的,而对爱美的女士说某个词,绝对是找揍。 巨龙们怒了,同时发出了高亢了龙吟,脾气暴躁的火龙喷出了火焰,瑞斯连忙抱起宋默躲开,老约翰张开了金色的斗气,勉强能撑住一段时间,可同时面对这么多的巨龙,他还是没有任何胜算。 就算活了一千八百多岁,他也是人,不是神! 就算是光明大陆的神祗,在这些巨龙面前,也十有八九会被踩扁。 巨龙们怒火冲天,她们要撕碎这个敢口出不逊的魔族! 瑞斯看着气势汹汹的巨龙们,眼神闪了闪,突然扯开嗓子吼了一句:“父亲,母亲!快来啊,救命啊!” 一嗓子过后,万籁俱寂。 巨龙们面面相觑,是她们太久没出龙岛OUT了吗?魔族,会做出这种没骨气的举动吗? 就在巨龙疑惑不解的时候,梅尔斯亲王和王妃罗兰同时出现,夫妻俩有志一同的撸胳膊挽袖子,意思很明显:哪个?那个敢欺负我家儿子?! 瑞斯抬手一指眼前的巨龙,那个,那个,还有那个! 梅尔斯亲王一愣,数了数,转头看看瑞斯,儿子,一个咱能对付,两个也可以,三个也勉强差不离,但这么多……要不,你等我去把你祖父挖出来? 瑞斯:“……” 罗兰凝眉看向眼前的巨龙,作为一个母亲,她可以对自己的儿子拳打脚踢,却绝不允许其他人对自家孩子动手动脚! 不管是谁,照揍不误! 想到这里,罗兰神色一变,一行黑色的符文从脚底升起,包裹住了她的全身,妖娆的魔族王妃变成了手持长剑的褐发青年,天空中开始乌云密布,脚下的大地轰然断裂,一个个身披铠甲的魔族,从裂缝中爬了出来,那是谢兰德家族的魔军! 巨龙们的神色也变了,其中一头巨龙一口咬住黑炎的后颈,叼着他飞上了天空,余下的几头巨龙同时发出了高亢的龙吟,远处传来了回应,其他的巨龙们听到了。 场面剑拔弩张,仿佛几千年前黑暗时代的战场,再度重现。 而作为引起混乱源头的宋默和瑞斯,此时却好像完全置身事外。 瑞斯搂着宋默,直接退到了罗兰的身后,梅尔斯亲王见罗兰认真了,也走上前,他不能让自己的老婆吃亏。 老约翰对魔族和巨龙谁胜谁负毫无兴趣,他叫来了艾尔特和博比斯,三个金色骑士,将领地中的人,都保护了起来,当然,领主大人是重点,至于紧贴在领主大人身边的魔族,顺带。 格里兰人已经适应了各种突发状况,不需要管家大人多费唇舌,眼前的场景就能说明一切,自动自发的聚集在一起,在地精的带领下,朝地下城的最深处走去。那里已经被挖得四通八达,就算坍塌,也能从事先安排好的通道逃出去。 又一群巨龙出现在了天空中,比起雌龙,他们的体格更加庞大,身上的气息也更加彪悍。 一场大战,几乎不可避免。 就在这时,一声突兀的惨叫打破了肃杀的气氛,“我的水果!” 原来,在刚刚巨龙发威,王妃召唤打手的过程中,宋默仅有的七块水果田被毁坏殆尽,刚长出叶子的草莓,也都不见了踪影,田地里碎裂开了一道道裂缝,仍有魔族士兵不断从缝隙中爬出来。距离水果田不远的稻田,玉米田也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 领主大人的心都在滴血。 特马地,他招谁惹谁了?!为什么受伤受损失的总是他?! 所有人,魔族,巨龙,都看向呆立在田边的宋默,他们不约而同的觉得,这个人类,似乎比其他人,更加危险…… 宋默周身笼罩了一层黑气,缓缓的抬起头,看向眼前的魔族和巨龙,冷冷一笑,在众人以为他将有所行动的时候,突然转身就跑! 魔族&巨龙:“……” 这个人类,在搞什么鬼? 宋默一溜烟的跑进了地下城,一口气跑到地下仓库前,用力推开大门,里面整齐排列着上百门重炮和刚制作出的火箭炮,看着眼前乌黑的炮管,宋默的眼中闪过一道寒光。 第141章 地面上,魔族和巨龙已经开战了。一阵阵仿佛地震般的摇撼,伴随着巨龙的吼声传入地底,宋默可以想象,就算这场战斗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分出胜负,格里兰也将重演一千七百多年前的悲剧,不,肯定比那更惨。 想起上次还没变成巨龙的黑炎,和没有成年的瑞斯斗殴之后,格里兰的惨状,宋默咬紧了嘴唇,眼中闪过一抹杀气。 “领主大人,您这是?” 老约翰带着艾尔特和博比斯安排好领民,立刻赶到了宋默身边。艾尔特和博比斯在离宋默还有五米的距离时就齐刷刷的停住了脚步,没办法,领主大人身上的杀气,实在是太明显了,作为吃过宋默大亏的两个汉子,还是知道好歹的,这个时候往前凑,肯定没好事。 老约翰是唯一的例外。 “管家,”宋默深深吸了一口气,“格里兰是我的家,我不能让别人到我家里来耍流氓,更不能让别人当我这个主人不存在!” 谁敢让他没好日子过,他就让谁一家子,一户口本都没好日子过! “所以?” “我要让他们,”宋默举起手,指了指头顶,意思很明显,“我要让那些敢无视我,在我家里大打出手的家伙好看!十分的好看!” 宋默话落,老约翰沉默了,他知道领主大人的实力,但那是巨龙和魔族! 就算宋默和瑞斯的关系不一般,却不代表罗兰和梅尔斯亲王一定会对他另眼相待。万一他们打红眼了,宋默贸然去掺一脚,八成会丢掉性命。更不用说巨龙了,那些庞然大物,一向是天不怕地不怕,凡是他们到过的地方,除了仅有的几个种族,其他人都只有俯首称臣,五体投地的份。 “领主大人,您最好再考虑一下。”老约翰试图劝说宋默:“这些武器的威力的确大,但不一定能在魔族和巨龙的战场上发挥作用。尤其是巨龙,火炮根本不可能伤害到他们。” “是吗?”宋默笑了,笑容里隐藏着一丝狡黠和奸诈,“如果我说,我压根就没想着在他们身上开个窟窿,或者划道口子呢?” “啊?” 老约翰愣住了,他不太明白宋默的意思,如果领主大人的目的不是这样,那他打算做什么? “管家,相信我,我不会打没把握的仗!只要我赢了,格里兰马上又会增添不少免费劳动力了。” 宋默说得轻松,老约翰却开始冒冷汗了,或许,领主大人这次真的是气狠了,理智都被抛弃了…… 宋默自认为已经说服了老约翰,立刻下令召集队伍,格里兰的汉子们负责把火炮运送到地面上,其余人帮忙运送炮弹,侏儒骷髅们也做好了准备,大家都听到了领主大人的话,格里兰是自己的家,不能让别人在自己家里耀武扬威。领民们和领主大人同仇敌忾,之前被毁坏的田地,让他们的愤怒不比宋默少多少。 教会骑士团也披上铠甲,拿起长枪,他们现在不再为教会,而是为格里兰,为自己而战! 在火炮陆续运送出去后,宋默找到了几个修士,修士们跟随格里兰人一起躲在了地下城里避难,宋默和几个修士简单说了几句话,修士们马上拍着胸脯保证,又翘起了大拇指,指着队伍中几箱上面有特殊标志的炮弹,表情坚定的和宋默保证着什么。 由于距离有些远,大部分人都没听清他们的话,只有老约翰听到了几句,其中一个修士分明在说:“……您放心,我们保证……肯定倒!” 老约翰皱了皱眉,看了宋默一眼,随即转头去找魔法师霍玛,这也是领主大人吩咐的。 地面上,魔族和巨龙的战斗仍在继续。 不断从地底召唤出的魔军,像黑色的海浪,沉默,无声,无穷的战意和杀气却几乎让人窒息。几头雌龙退到了战圈外,将黑炎“保护”起来。被雌龙们召唤来的雄性巨龙,利用庞大的身躯和强悍到逆天的防护,直接冲进了魔军之中,喷出可怕的龙息,瞬间将大地上的一切都融化殆尽。 梅尔斯亲王和王妃罗兰都在战斗,面对这两个实力强大的魔族,巨龙们丝毫不敢大意。之前随同宋默一起进入地下城的瑞斯,不知何时也回到了地面上,加入了战斗。三个强大的魔族,结成了一个黑色的三角阵,锁链一般的黑色符文在三人的周围和头顶盘旋,巨龙们绞尽脑汁,却无法接近他们,而他们手中的武器和仿佛带着棘刺的符文,对巨龙造成了不小的威胁。 一头脾气暴躁的红色巨龙,试图用爪子去抓符文,马上被符文上的魔力灼伤,震得后退,红色巨龙发出了一声愤怒的吼声,再度冲了过来。罗兰和梅尔斯亲王站在原地,没有移动,瑞斯平举起右手,一把缠绕着金丝的黑色长弓出现在他的手中,黑色的箭,如一道黑色的劲风,直射红色巨龙的右眼。 “玥乐,躲开!” 伴随着怒吼,一头黑色的巨龙冲了过来,千钧一发之际,用身体撞开了红色巨龙,那支黑色的箭,也偏离了轨道,失去了目标,落在了地上。 落地的一刹那,箭上带有的魔力发出一道道刺目的光,一团黑色的气息在箭身上缠绕,盘旋。 红色巨龙心有余悸,黑色巨龙看着瑞斯的眼神,十分不善。瑞斯耸了耸肩膀,手中的长弓变成了一把黑色的长剑,没有继续攻击面前的巨龙,而是将目光转向被几头雌龙牢牢拽住,压根不让他靠近战圈的黑炎身上。 挑起一边的眉毛,瑞斯看向黑炎的眼神充满了蔑视和挑衅,开口对着黑炎说了一句话,即便听不清他的声音,黑炎也能从口型分辨出他在说些什么。 这个该死的女人脸在说:肥龙,还没断奶吗? 黑炎怒了,激怒巨龙的代价,可是很严重的! 愤怒的黑炎忘记了自己现在的处境,直接震动双翼,想要冲过去将那个敢蔑视他的魔族撕碎,却不想后颈又被一口咬住,紧接着,几双有力的爪子直接按在了他的身上。 “宝贝,那里危险,不要过去。听话啊。” 说着,爪子“假公济私”的在黑炎的肚子和脸蛋上狠狠揉了几下。 看到这一幕的瑞斯,眼中的嘲讽更深了,黑炎的脸色彻底变黑了。黑龙本就是巨龙之中最强悍的,被如此蔑视,不论是作为巨龙,还是作为一国的国王,黑炎都无法忍受。 “放开我!”黑炎的声音变得十分冰冷,金色的眼中凝结了冰霜,几头压制他的巨龙都看得一愣。 这个小家伙,很不简单啊…… 黑炎趁着巨龙们发愣的时机,挣脱了她们的爪子,直接朝战场中的瑞斯冲了过去,瑞斯好整以暇的等在原地,看着黑炎的表情,似笑非笑,眼中却闪过一抹可怕的杀意。想起宋默右手尾指上的指环,想起那枚指环代表的意义,瑞斯握剑的手紧了紧,这头巨龙,必须死! 天空中,响起了一声闷雷,战场中的情势,进一步升级。以往耀武扬威的格里兰农作物们全部销声匿迹,就算它们想威武一下也做不到了,种植作物的农田,几乎快被魔族和巨龙毁得差不多了。 养殖的动物也从被毁掉的栅栏中跑了出来,意外的,带头逃跑的竟然是皮皮兽,其他的动物,无论是天上飞的,还是地上跑的,全都跟在了这些白毛团子的身后,闷头向前冲。三冲两冲,竟然真的被它们冲出了战场,冲到了已经准备好,严阵以待的格里兰炮群之后。 宋默面无表情的看着前方的战场,看着短短时间之内,就面无全非的领地,心头滴血,恨得咬牙切齿。他身边的老约翰和霍玛同样脸色凝重,侏儒骷髅们各就各位,眼中黑幽幽的火焰跳动了几下,足见他们有多兴奋。 战场中的魔族和巨龙都没有注意到这支队伍,在他们的印象中,人类,哪怕是再强的人类,只要有脑子和眼睛的,遇到魔族和巨龙打架,也要撒丫子跑得远远的,避免被波及丢掉小命。 主动找他们麻烦的……至今为止,除了傻缺的光明教会,没哪个家伙会那么不要命。 宋默见状,冷笑一声,抽出了腰间手枪,朝天发射三枪。 枪声过后,重炮声接连响起,炮口喷出的火焰仿佛是一声声震天的怒吼,告诉这些在别人家里打架斗殴的家伙,太过自大,是要遭报应的! 除了瑞斯和黑炎,魔族和巨龙都没见识过重炮的威力,听到炮响,瑞斯和黑炎的动作同时一顿,回忆起上次被炮击的狼狈,脑子里同时闪过了一个念头,糟糕了! 魔族和巨龙同时朝炮弹发射来的方向看去,发现,竟然是生活在这里的人类! “人类?” 巨龙们再度意识到自己真的宅在龙岛太久,完全脱离了社会,什么时候,光明大陆的人类敢主动攻击巨龙了? 梅尔斯亲王和罗兰同样疑惑,炮响让亲王夫妇回忆起梅尔斯亲王被地精从地底炸出来的场景,他们从瑞斯口中听到过这种东西,“炸药?” “父亲,母亲,这是炮。”瑞斯回到亲王夫妇的身边,“请先和我离开这里。另外,把魔军送回魔界吧。” 罗兰皱了一下眉,梅尔斯亲王对瑞斯的话也同样不解,需要这样吗? “那些巨龙还在。” 瑞斯坚持,罗兰干脆指着同样被覆盖在火炮攻击范围内的巨龙,意思很明显,把军队送回去,仅凭他们,是无法对付这些巨龙的。 “母亲……” 瑞斯还想劝说,他已经意识到,宋默彻底怒了,一旦宋默怒了,那事情就不好办了。他不介意被老婆打,但不想被老婆杀! 就在魔族亲王一家三口说话的时候,重炮的攻击又一次开始了,这一次,火箭炮也开火了。虽然射程不够远,连续发射的炮弹却威力更大! 巨龙和魔族不会被这些炮弹杀死,可被爆裂的弹片打中,一样会痛!巨龙庞大的身躯成为了最好的攻击目标,宋默挥舞着手枪,大声叫道:“给老子狠狠的轰!照着他们的大肚子轰!” 侏儒骷髅们填装炮弹的动作顿了一下,抬头看向兴奋中的宋默,下巴卡啦卡啦两下,还是决定按照领主大人的命令行事。 于是,魔族们发现,之前无差别攻击的炮弹,突然全都朝着巨龙过去了,而且目标很明确,巨龙的肚子! 一时间,砰砰声不绝于耳,巨龙们的腹部,遭受了炮火连番的洗礼。 巨龙们被暴风骤雨一般的炮弹砸得晕头转向,一个不慎,就被弹坑绊倒,更惨点的,直接掉进了坑里,爬出来,又一枚炮弹呼啸着从天而降,再次将目标物砸进坑里…… 魔族们在一边看得目瞪口呆,忍不住咽了口口水,不由自主的在脑子里将目前苦逼中的巨龙替换成自己,然后,集体打了个哆嗦。 虽然死不了,但这也太遭罪了…… 梅尔斯亲王和王妃罗兰沉默半晌,果断接受了瑞斯的建议,马上将军队送回魔界。开玩笑,巨龙的防御力大陆第一,都被虐成了这样,他们手下的战士,可没这么逆天的厚皮。 可惜,亲王和王妃想得很好,事情却并没能如愿。 如雨的炮弹,又朝他们砸了过来! 梅尔斯亲王周身环绕着黑色的符文,在炮火的硝烟中吼自己的儿子:“瑞斯,你不能管管你老婆吗?!” 瑞斯不客气的回吼过去,“你管得住你老婆吗?!” 梅尔斯亲王:“……” 终于,巨龙被轰出了真火,他们不再理会魔族,顶着炮弹,直接朝宋默等人冲了过来。炮群边的众人,包括侏儒骷髅在内,腿都开始发软。 宋默大叫一声:“霍玛!” 霍玛上前一步,举起手中的发杖,见到这个人类魔法师,巨龙的眼中同时闪过轻蔑,只有一个魔法师,就妄想阻挡他们吗? “换炮,换弹药!” 二十几门迫击炮被推了出来,除了侏儒骷髅之外,所有人都戴上了一个样子奇怪的面具,标有特殊符号的箱子被打开,侏儒骷髅们用最快的速度填装炮弹。 巨龙们的速度很快,霍玛猛的一挥法杖,狂风平地而起,迫击炮的炮击声随之而来,炮弹飞到了巨龙们的身边,落地,却并未炸裂,烟雾腾起,一股刺鼻的味道随着风迅速蔓延,巨龙们的鼻子发酸,眼前模糊,顿时,泪水如瀑布般飞泻。 在这种眼泪鼻水一起横飞的情况下,不要说发动攻击,连看清脚下的路,都是个问题。就算在天上飞,也会马上自由落体…… 宋默见一击奏效,立刻发动第二波攻击! 迫击炮的声音又一次响起,这一次,巨龙们只觉得涌进鼻端的味道,带着一股醉人的芳香,意识随着这股味道开始变得模糊,眼前仿佛盛开出漫山遍野的花朵,花瓣都是耀眼的金币,让他们只想在这片金子的花田中翻滚,徜徉…… 光明大陆再度出现了千年不遇的奇景,二十几头巨龙,双眼迷蒙,满脸笑容,踩了一会迷踪步,全都倒在地上,用力把自己团成一个个巨型团子,滚来滚去,滚去滚来,滚得那叫一个酣畅淋漓,满身尘土…… 格里兰人愣住了,魔族愣住了,地精愣住了,侏儒愣住,连发炮的骷髅都愣住了,下巴卡啦卡啦两下,掉在了地上。 宋默一抹鼻子,一仰头,催泪瓦斯加麻醉弹,你妹的,巨龙照样放倒! 举起右手,下令停止炮击,迫击炮被迅速推开,集结的教会骑士团上前两步,铠甲鲜明,步伐整齐。让宋默觉得可惜的是,巨龙实在逆天,格里兰的战马离他们几百米就腿软,无奈,只能骑兵变步兵。 想想黑炎的坐骑奥萨非,精灵用来拉车的独角兽,宋默搓搓下巴,等到地下商业街开始营业,一定要从精灵手里买几匹独角兽。 “艾尔特,博比斯,下面这个艰巨的任务,就交给你们了!” 两人郑重的点头,同时向前方的巨龙举起长枪,大吼一声:“为了领主大人,为了格里兰,冲!” 随着吼声,一千多教会骑士和武装起来的格里兰汉子,直接冲向了还在地上翻滚的巨龙,冲到近前,纷纷后仰,用力掷出了手中的长枪,枪头再锋利,也很难对巨龙造成伤害,但骑士们的目的并非如此,他们只是用长枪围成了简易的栅栏,暂缓了巨龙的滚动,然后掏出怀里的藤蔓种子,洒在地上,绿色和红色的藤蔓落地便开始疯长,沿着长枪和巨龙的身体攀爬,一圈接着一圈,直接将还晕乎乎的巨龙捆成了木乃伊。这些藤蔓都是精灵留下的,结实得很! 一头接着一头巨龙被捆起来,中途有巨龙清醒试图抵抗,紧随其后的格里兰汉子立刻上前,举起手中的麻醉枪,冲着巨龙身体最柔软的部位就是一枪!至于最柔软的部位是哪里……请自行想象。 骑士和汉子们辗转腾挪,爬上爬下,忙得热火朝天。 在旁围观良久的梅尔斯亲王转头看了瑞斯一会,拍了拍他的肩膀,眼中充满了同情之色。想当年,他将罗兰带到老梅尔斯亲王面前时,老梅尔斯亲王,他的父亲,就是这么看他的。 “儿子,节哀顺变。有个强悍的老婆,不是坏事。”说着,神秘兮兮的凑近瑞斯耳边,“要知道,这也是种情趣。” 瑞斯:“……” 第142章 大部分巨龙都已经倒下了,只有黑炎和保护在他周围的几头雌龙还站在不远处,警惕的看着宋默和他手下的一群汉子。 至于魔族,经历过刚刚的炮火袭击,见识到了宋默对付巨龙的办法,无论是梅尔斯亲王还是王妃罗兰,都对宋默有了新的认识。想马上将魔军送回魔界是不太可能的,至少,在宋默下令侏儒骷髅停止炮轰前,不可能。 宋默扫了仍在挨炸的魔族们一眼,等他和巨龙算完了帐,就轮到他们了。敢在他的领地里大打出手,毁坏他的庄稼,就要做好付出代价的准备!甭管是谁,都一样!没有对他们使用催泪瓦斯和麻醉剂,已经是很给瑞斯面子了。 倒地的巨龙全部被捆扎完毕,期间巨龙们几乎是一点反抗都没有。这种麻醉剂的浓度是当初对付教会骑士团的几十倍,就算是巨龙,一枪下去,不睡上一天一夜,也别想清醒。 宋默不需要他们睡那么长时间,只要几个小时,让他有足够的时间和剩下的巨龙谈一谈赔偿和赎金的问题,就足够了。 宋默只想让巨龙得到个教训,知道在别人家里打架斗殴是不道德的,并不想和巨龙们结仇。宋默有自知之明,他能把这么多的巨龙放倒,纯粹是出其不意,加上巨龙之前的注意力都在魔族身上,事情才会进行得这么顺利,下一次,事情绝对不会再这么简单。 一旦和巨龙结下太大的仇恨,宋默可以肯定,格里兰,绝对是保不住的。 与其这样,还不如在巨龙可以忍受的范围内,索取一些好处,或许,还能有额外的收获。 宋默摸了摸下巴,看着倒地的巨龙们,缓缓的笑了。 领主大人笑得无比纯良,可了解他的人,都能从这抹笑容中,看出隐藏在纯良之下的算计。 “放开我。” 黑炎又一次开口。雌龙们互相看了看,没有松爪,其中一头甚至还想把黑炎叼起来。那个人类太危险,她们考虑,把黑炎直接带回龙岛,请长老出岛来救被抓到的同伴。 黑炎侧过头,躲开了试图叼起他的巨龙,被叼了几次,他已经十分有经验了。 雌龙的动作落空,愣了一下,黑色的巨龙趁机退开几步,龙形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缩小,重新变成了人类。 和之前不同,黑炎已经得到了巨龙的一部分记忆传承,这一次变化,他的身上是穿了衣服的。 黑色的长袍,金色的腰带,和宋默第一次看到他时一模一样。不同的是,宋默再也不会对眼前俊美威严的国王产生畏惧,至少,在见过他像一只动物幼崽一样,被巨龙们叼起来之后,宋默做不到。 不过,该表示的礼貌,宋默是不会忽略的。 轻咳了一声,宋默上前一步,十分有礼的说道:“陛下,您好,又见面了。” 宋默敢拍着胸脯保证,他绝对没有任何讽刺的意思,可黑炎的脸色却不太好看。他从得到的记忆传承中明白了之前对宋默的种种感觉是怎么回事,也了解到他下意识做出的行为代表了什么,在心仪的对象面前被这样那样对待……目光扫过宋默右手尾指上的指环,金色的双眼闪过一抹复杂的光芒。 宋默没在意黑炎想什么,他指了指四周被夷为平地的农田,直截了当的开口说道:“陛下,您也看到了,这些庄稼,可是格里兰人未来一年的口粮。” 黑炎皱了皱眉头,没有说话。 “作为合作伙伴,我并不想为难您,也不想和您产生太多的不愉快,但是,粮食没有了,就代表日子过不下去了。一旦日子过不下去,人往往就会失去理智,一旦失去理智,做出些出格的举动,就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了,您说对吗?” 黑炎看了宋默一眼,又看看倒在地上的巨龙,失去理智? “陛下,我为之前自己做的这些,向龙族表示歉意。”宋默突然郑重的向黑炎和站在他身后的巨龙们弯腰行礼,在巨龙们惊讶的看着他时,直起身,抬起头,诚恳的说道;:“我并不是针对巨龙,我只是一时情急,希望诸位能理解。” 几头雌龙看着宋默的目光很复杂,巨龙强悍,任性妄为,却并不是笨蛋,这个人类先是表达自己受到了莫大的损失,接着为之前的举动道歉,最后想要做什么,她们已经可以猜到一些,只不过,如果这个人类真的如她们所想的,只想得到些好处,也不是不行。 一头黑色的巨龙上前一步,庞大的身体不断缩小,最终变成了一个黑发红唇,身材火辣的美人。 “人类,提出你的要求。” 黑发美人走到宋默和黑炎身边,宋默这才发现,这个美人,长相和黑炎竟然有两三分相似。 巨龙开门见山,宋默也不打算继续绕弯子,直接开口说道:“我的要求很简单,照价赔偿我的庄稼和被毁坏的房屋,另外支付一定数额的赎金,我并不要求太多,每人五千金币,如何?” 宋默的想法很简单,当初和黑炎第一次见面,就被他讹去了五千金币,如今,从他亲戚身上找补回来,也算是为自己出一口气、这个要求实在算不上高,五千金币对巨龙来说,还不够一只爪子抓一把的数量。现在躺在地上的足足有二十头巨龙,按人头算下来,对巨龙来说,仍不算什么。可对宋默来说,就绝不是个小数目了。 几头雌龙商量了一下,觉得宋默的要求并不过分,巨龙的确不讲道理,但也要分对象。眼前的情况是,己方明显处于下风,硬抢是不可能的,按之前所想的,回龙岛求救也太浪费时间,既然这个人类没有狮子大开口,还不如答应他的条件。 宋默得到了想要的答案,立刻让格里兰的汉子们解开藤蔓,同时和达成交换条件的雌龙交换了契约,他已经学乖了,和这个世界的人打交道,一定要签订契约,尤其是这些非人类种族,一旦签订契约,想反悔,比登天还难。 契约的见证者直接找了梅尔斯亲王和王妃罗兰,这样,巨龙想反悔,就更难了。 宋默下令侏儒骷髅停止炮击,让魔族们松了口气。 和巨龙的契约签订后,宋默又故意和黑炎谈起了地下商业城的相关计划,不出意外的引起了巨龙们的兴趣,要说这个大陆上最爱金币的是哪个种族?绝对是巨龙无疑。 见巨龙们感兴趣,宋默也没藏私,将整个地下商业城的计划和盘托出,巨龙们听完后,表示出了莫大的兴趣。不需要宋默多说,就表示自己也想在其中参一爪子。宋默表面有些为难,暗地里却笑开了花,再三的讨价还价,总算商量出让双方都比较满意的条件。 宋默让出了一部分利益,却得到了一群强有力的打手。果然,对巨龙来说,只要有金币,一切问题都是可以解决的。有了这份合作契约,巨龙得到的金币将是他们支付给宋默的成百上千倍,他们也不会为支付给宋默的赎金和赔偿金感到肉疼了。 宋默暗暗松了口气,这也算是为格里兰解决了一个隐患。如果不这么做,谁知道巨龙会不会在将来的某一天突然气不顺,觉得自己在支付赎金和赔偿金这件事上吃了亏,想到格里兰来找补一下? 所以说,未雨绸缪,总不是件坏事。 宋默重新拟定了一份契约,交给了巨龙,巨龙们看了看,认为没什么问题,几头巨龙分别在契约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宋默这才知道,在龙族,大事上做决定的,都是雌龙。 领主大人摸摸下巴,这算是异世版的,母系社会? 契约签订后,宋默让管家将仓库里的葡萄酒都搬了出来,让巨龙们在等同伴醒来的时间里不会太无聊。当然,在看到巨龙们喝完杯中的葡萄酒,眼睛发亮的时候,宋大领主脸上的笑容,愈发真诚了。 解决了巨龙的问题,宋默转身走向了魔族。 梅尔斯亲王和王妃目睹了宋默干脆利落和巨龙“杀价”的勇气,心里也开始打鼓。 意外的,宋默却没有为难他们。 “毕竟,两位是瑞斯的父母,我怎么好意思为难您们,对不对?”宋默的语气无比诚恳,“但是,您们也看到了,现在领地里是这个样子……地下城堡也因为瑞斯毁掉了……所以,作为长辈,是不是也应该做点表示呢?” “金币?” “不不不,”宋默摆摆手,“谈钱就太伤感情了,再说,两位是瑞斯的父母,也相当于我的长辈,我怎么好意思向您们要钱呢?” 梅尔斯亲王和罗兰互相看看,宋默越是这么说,他们的心里就越是没底,总觉得,面前正有一个套子在等着他们往里钻。 “谈钱不好,不过,”宋默的目光转向因为炮击,没被送回魔界的魔军们,“格里兰重建,现在很需要劳动力。” 宋默说完,就笑眯眯的看着梅尔斯亲王和王妃罗兰,那表情,怎么看怎么很傻很天真。开玩笑,不是为了这些壮劳力,他干嘛让侏儒骷髅浪费那么多的炮弹,连炸带轰的不让亲王和王妃有机会把他们送走,那可都是钱! 劳动力? 梅尔斯亲王和王妃罗兰想了一会,才反应过来宋默的目的是什么。 让魔族的精锐士兵,去种地造房子?! 宋默见亲王夫妇明白了,笑着开口说道:“巨龙是外人,咱们就得和他们要钱。我和瑞斯的关系摆在那里,咱们算自家人,所以,两位都懂的,对吧?” 梅尔斯亲王&王妃:“……”这个人类,就是这样对自家人的吗? “瞧瞧这一个个壮小伙,这肌肉,这身板,绝对的好劳力!”宋默一边夸,一边对刚刚就在旁边装背景的瑞斯说道:“看看,比你带出来的那些手下有用得多了!到底是亲王和王妃啊!多学着点,这才是过日子的人。” 瑞斯摸摸鼻子,看看已经石化的父母,果断选择闭嘴沉默。 当天傍晚,陆续醒来的巨龙得知了事情的始末,虽然不甘心,奈何契约已经签订,再看看另外一份契约上的数字,也只能将这件事放下,没去找宋默的麻烦。带着宋默送给他们的葡萄酒,拍拍翅膀飞走了。 他们离开龙岛最主要的目的就是找到觉醒的巨龙,现在黑炎找到了,必须尽快返回龙岛告知长老。至于该怎么带黑炎回去,这就是巨龙的问题了,和宋默完全没关系。 魔军们被留在了格里兰,宋默好心的每人发了一个工兵铲,站在田边,迎着夕阳,大手一挥:“诸位,打架斗殴不可取,劳动,才是最光荣的事!” 魔军们:“……” 亲王夫妇早已经不见了踪影,瑞斯站在宋默身边,全身沐浴在魔军们控诉的目光之中,忍不住开口对宋默说道:“亲爱的……” 宋默倏地转过头,一把握住瑞斯的手:“亲爱的,我就知道,你是最爱我的,最了解我的!” “我……” “来,这个给你!”宋默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了一根鞭子,塞到了瑞斯的手里,“监工这个艰巨的任务,就交给你了!不用给我面子,鞭子甩起来!” 宋默话落,瑞斯握着手里的鞭子,只觉得歘歘在自己身上的目光,陡然升级,就快把自己戳成筛子了…… 第143章 将监工这一重任交给瑞斯后,宋默就当起了甩手掌柜。不是他不重视领地的重建工作,而是他最近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宋默决定接受纳尔逊的邀请,参加他的加冕典礼,顺便掐灭他想将奥莉薇公主嫁到格里兰来的念头。 宋默计划提前出发,沿途巡视一下新占领的地盘。除了卡里城,这些地方他还一次都没有去过。对于一个领主来说,了解自己治下的领地,这是必须的。 “路上要耗费不少的时间。”宋默仔细查看着地图,地图上重点标注出了属于格里兰势力范围的土地,比起当初孤零零的一小块地盘,宋默不得不感叹自己真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暴发户。 当暴发户的感觉,很好。 “领主大人,如果这些地方您都要去巡视一遍的话,路上至少要花费一到两个月的时间。”老约翰看着宋默计划的行程表,说道:“纳尔逊公爵的加冕典礼在半个月后,时间根本来不及。” “不会。”宋默摇摇头,“不必都赶在加冕典礼之前,回来之后,我也可以去。” 说着,将手指点在了距离卡里城最近的一座城市上,这里在一百年前还是光明大陆一座重要的商业都市,却毁在了战火中,一直都没有重建。 “这里,哈洛德和我说,这里的位置比卡里城更好,我打算去实地看一下。如果属实的话,在这里建一座城市,也不错。” 老约翰点了点头,宋默能看出这一点,他自然也能看出。考虑到重建城市需要耗费的人力和物力,领主大人和管家同时对皱起了眉头。 “早知道,应该向巨龙多要点钱了。” “领主大人……” “我知道。”宋默叹了口气,靠坐在椅子上,将手中的笔扔在了桌子上,“太得罪巨龙没好处,我之所以敢把魔族军队抓来当劳动力,依仗得无非是我和瑞斯之间的关系。”抓抓头,“这也是没办法啊,手里的人实在是太少了。” 说着,宋默站起身,走到窗边,看着窗外正挥汗如雨的魔军们,“这些可都是免费劳动力,不要钱的。这种好事,可是也就只有这一次了。” 老约翰:“……”敢把魔军当做免费劳动力,种地造房子,千万年来,估计也只有宋默格里兰一个吧? 领地里如今成了一个大工地,地下城堡的废墟已经被清理出来,地精们再一次因为自己精心打造的建筑被毁痛哭流涕,魔军们脱下了铠甲,露出了一身的腱子肉,挥舞起工兵铲,不到一天时间,就将地下城堡的残垣断壁清理干净,重新打下地基,开始建造新的地下城堡。 只是在地下城堡重建的过程中,出现了问题。 地精找到宋默,一边抹眼泪一边告状,“领主大人,那些魔族太过分了,竟然说我们设计的图纸一无是处!” 宋默只能安慰了地精一番,既然将工程“承包”出去,他就没打算太过计较。魔军精锐成了不用钱的免费劳工,想也知道这些家伙心里肯定都憋了一肚子火,只要不太出格,宋默是不会插手的。有瑞斯在,想必这些魔族也不敢做出豆腐渣工程。至于审美观什么的……身为魔族亲王和王妃麾下最精锐的部队,肯定也是些“高干”分子,这样的人,审美观应该不会太离谱。 事到如今,宋默也只能这样安慰自己了。 比起地下城堡,领地里的农田是个大问题。 一道道裂缝就像是一个个陷阱,领民走在上面,一个不小心,就会掉进去。虽然和魔界之间的通道已经关闭,不会出现失足跌到魔界一日游的情况,但崴脚受伤的情况仍时有发生。 魔军们的主要工作,除了重建地下城堡,就是挖土填埋这些裂缝。宋默还想着或许能看到魔族大兵们扛着扁担,提着筐在领地里奔走忙碌的场景,可他忘记了,既然是魔族,怎么可能不会魔法。 一道道如灵蛇般的黑色符文钻入了裂缝之中,地面上的裂缝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合拢。 看到这样的场景,宋默不得不感叹,魔法还真是个好东西。可惜的是,魔族的魔法,人类很难学会,就如他们使用的符文,拆开,宋默能看懂每个黑色字符的意思,连在一起,就两眼一抹黑了。幸好领地中还有一个霍玛,尽管这个魔法师的本职是杀手。 不过,对于自己能看懂魔族符文的事情,宋默还是感到疑惑,他将这件事告诉了瑞斯。 瑞斯惊讶的看着宋默,“亲爱的,你学习过魔族文字吗?” “没有。”宋默诚实的摇头,“我只学习过光明大陆语和天朝语,当年考鸟语四级还是低空飞过。” 瑞斯对于宋默嘴里的天朝语和鸟语不了解,却听明白了,宋默压根就没接触过魔族语言,更不用说系统学习了。 “你是说,是我父亲解除你身上的契约之后,才出现这种情况的?” “恩。”宋默点点头,揉了揉额头,“我当时以为是错觉,可是,从那之后,无论是你,你的父母,还是这些魔族,你们使用的符文,拆开看,每个字我都能看懂,但是连在一起,我就不明白了。” 这样吗? 瑞斯低下头,将额头抵在了宋默的额前,闭上双眼,静静的,似乎在感受着什么,过了片刻,突然笑了,似乎明白了什么。 “原来是这样……”瑞斯搂住了宋默的腰,说道:“这是好事,对你我来说。” “好事?” 瑞斯奇怪的看了瑞斯一眼,不明白他的意思。 “父亲收回了他的血,却在你身上留下了他的一丝魔力。”瑞斯尽量说得简单,希望宋默能明白,“换句话说,他承认了你的身份,你现在已经是梅尔斯家族的成员了。这种方式只针对非魔族的家庭成员,梅尔斯家族史上,只出现过两次,你是第三次。” 宋默想了想,没说话,突然开始低头解衣扣。 见到宋默的举动,瑞斯眼前一亮,“亲爱的,你在邀请我吗?” “一边去!”宋默一巴掌推开瑞斯凑过来的脸,脱掉衬衫,仔细查看着自己的身体,背后看不到,干脆走到穿衣镜前,转过身认真的查看着。 “亲爱的,你在做什么?” “我在看自己是不是又成了二师兄。” “什么?” “意思就是,你老爹是不是又在我身上留下了什么花纹印章一类的。” 宋默举起左臂,指着之前和精灵订立契约,曾经留下花纹图案的地方,“就像是我和杰里斯订立的契约那样,懂没?” 说完,又低头仔细查看起来,确定上身没有,开始考虑把瑞斯赶出去,然后脱裤子继续找。想想,自己和瑞斯是情人关系,就算梅尔斯亲王再恶趣味,也不会在自己的下半身弄个花纹印章之类的吧?那可真就是老不修了。 “不用担心。”瑞斯从身后搂住了宋默的腰,下巴搭在了宋默的肩头,蹭了蹭宋默的脸颊,看着映在镜中的两人,“父亲不会那么做的。他只是在你的身上留下了魔力,这样,凡是魔族,都会知道你是梅尔斯家族的成员。” “真的?” “当然。”瑞斯笑着咬了一下宋默的耳垂,“否则,父亲和母亲怎么会放心的将魔军留在格里兰,任你调遣?” “不是有你在吗?” “你难道没发现,就算没有我,他们也不会违背你的命令吗?” 宋默歪着头想想,好像的确是这样啊,他没让瑞斯监工之前,这些魔军就算看着他的眼神十分不善,也没有对他发动攻击的迹象。难道,真如瑞斯所说的,他们都知道,自己现在成了梅尔斯家族的成员? 想着想着,宋默突然脸色一变,不对,这事情不对! 他之前是想着娶老婆的,按照现在这种情况,自己还娶什么娶?不是嫁也是倒插门! “亲爱的……” 宋默这边正想着,一只不怀好意的大手已经解开了他的皮带,在劲瘦光滑的腰肢间摩挲着,见宋默没有反对,得寸进尺的从腰际滑了进去…… 宋默只觉得某个地方被抓了一下,随即身体一软,控制不住的向后倒在了瑞斯的怀里,连忙扣住了在自己身上作乱的那只手,“别闹,我等下还有事情要做!” “亲爱的,给我,好不好?”瑞斯在宋默的耳边吹了一口气,另一只手抚上了宋默的胸前,夹住了他胸前的一点,轻轻拉扯着,“你看,你也想要的,不是吗?” 宋默轻哼了一声,视线落在了两人前方的镜子上,光滑的镜面,映出了让人脸红心跳的情景,站在镜前的自己,裤子已经松垮垮的挂在了胯骨上,隐约可见那只在自己身上作乱的手,身后的褐发美人用手臂支撑着自己,海蓝色的眼中氤氲了使人迷醉的热情,鲜花一般的嘴唇红得仿佛要滴血一般,落在自己的肩膀和颈项之间,留下了一个个鲜明的痕迹,宋默开始口干舌燥,他是男人,男人,总是很难在这种情况下控制住自己,就算是意志力再坚强,也做不到。 视觉和触觉的冲击一起席卷了宋默的感官,他只能仰起头,举起手臂,反手搂住瑞斯的颈项,喉结上下滚动,喘息声变得粗重起来:“用力!” 瑞斯的眼中闪过一抹笑意,用力搂住了宋默的腰,一口咬在了宋默的锁骨上…… 整个下午,宋默和瑞斯都没有走出房间,直到傍晚,才出现在餐桌上。老约翰板着脸,一言不发。宋默看着管家严肃的面孔,突然有种心虚的感觉。就像是和情人亲热,不小心被长辈抓包的感觉。 瑞斯却笑容满面,浑身上下散发出了浓郁的荷尔蒙气息,杀伤力巨大,无论男女老幼,走过他身边,都会不由自主的脸红心跳。唯一例外的是老约翰,如果目光可以杀人,眼前的魔族,早就被他劈成了八瓣! 或许每个孩子被拐的父亲,都会有这种酸楚心情吧…… 一周后,面无全非的领地已经变了个样子。 重建的地下城堡工程进行到了一半,魔族造房子的速度比不上地精,但从完工的建筑外观来看,他们的审美观还是可以接受的。而且魔族采用的石料上都镌刻了魔法的符文,用这样的材料建造的房子,绝对的冬暖夏凉,就连城堡的内部,魔族都重新进行了规划,宋默看到魔族设计的图纸,足足愣了五分钟。 大厅挑高了一倍,主卧室跑马不成问题,浴室……靠之,他怎么不知道,格里兰的地下竟然有温泉吗? 一个负责城堡设计的魔族对宋默说道:“领主大人,这并不是温泉,而是用刻有符文的红石堆砌成的房间。当然,也可以称之为人工温泉。” 宋默摸摸下巴,眼睛眯了起来,眼前这家伙,语气很诚恳,态度很恭敬,但是,他怎么总有一种自己被当做了土老帽的感觉? 不过领主大人也必须承认,这样的房子住进去,肯定是帝王级的享受。 按照魔军们的说法,就算是人类,也是伟大的梅尔斯亲王继承人的情人,梅尔斯家族的成员,住的地方,当然不能太寒酸! 宋默无语了,地精们再一次咬着手绢泪奔了,原来,他之前还引以为傲的地下城堡,在这些魔族眼中,竟然可以用“寒酸”来形容吗? 深吸一口气,宋大领主勉强克制住了杀人的欲望,世界如此美好,空气如此清新,他不和这些非人类计较! 被毁坏的农田已经重新变成了一片绿油油。魔军们不擅长种植,却能很好的执行命令,他们按照宋默的要求对土地进行耕作,播种,不知道是不是魔法的关系,宋默总觉得,这一轮播种的农作物,比之前生长的要更快一些。 从精灵手里得到的水果种子,也被种了下去,除了草莓,宋默还是没认出其他都是些什么品种。 不过,只是草莓,也给了宋大领主一个惊喜。在出发前奇萨参加纳尔逊加冕典礼前三天,正在准备行装的宋默突然听到了敲门声,侍女走上前打开门,门外是一身血红的艾尔特和博比斯。 宋默和侍女都被吓了一跳,这是怎么了?! 凑近闻了闻,两人身上红色的汁液,散发着一股水果的清香,并不是鲜血。宋默松了口气,凭借金色骑士强悍的乌龟壳,目前还没人能把他们揍得一脸血。 艾尔特开口了:“领主大人,水果田出事了,您快去看看吧!” “出事了?” 宋默跟着两个一身狼狈的金色骑士快步走到水果田边,看着田地上空呼啸而过的“红色炸弹”,心头狂奔过无数头草泥马。 靠之,农作物不好惹,连水果也不是善茬吗? 特马地全都不好惹啊! 正这么想着,一颗“红色炸弹”突然朝宋默飞了过来,大摇大摆的穿过金色骑士张开的斗气,啪一声,砸在了宋默的额头上…… 世界,安静了。 第144章 草莓的攻击出其不意,宋大领主果断中标。 宋默直挺挺的倒在地上,只觉得头顶有无数的麻雀在叽叽喳喳,眼前冒出了一片金星。鲜红的草莓汁顺着额头脸颊流淌,滴落在草地上,就像宋大领主正在淌血的心……他两辈子的面子,都在今天丢尽了。 耳边嗡嗡作响,宋默却什么都听不清楚,在陷入昏暗之前,看到的是老约翰焦急的面孔,和瑞斯铁青的脸。 能看到两人这样的表情,也算值回票价了吧。 宋默不着调的想着,然后,在嘈杂和混乱声中,彻底陷入了黑暗。 对于之后发生了什么,宋默完全不知道了。 殊不知,他这一晕,领地里彻底炸开了锅,在场的人知道他是被草莓砸晕的,不在场的人,只能听别人说起当时的情景,奈何这件事实在太过匪夷所思,他们很难相信,能够和土豆玉米大战八百回合的领主大人,竟然会被一颗小小的草莓砸趴下!于是,各种流言再度出现,其中流传最广,影响最大的,是领主大人又被雷劈,所以才晕倒了。就连远在昂里斯王都的老胡里安,都听到了这则留言,以至于起了趁火打劫的念头。 宋默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的清晨。 睁开双眼,头还有些昏沉沉的,回忆起他是为什么晕倒,宋默也觉得匪夷所思。摸摸之前被草莓砸到地方,没肿,按了按,也不疼。看起来,是治疗过了。 静静躺了一会,用手臂支撑着想要坐起身,起床的声响惊动了一直守在旁边的瑞斯,他守了宋默一夜,直到天亮,一直没有休息。见到宋默醒来,立刻上前,看着他,海蓝色的双眼中满是担心。 “亲爱的,你没事了吗?感到哪里不舒服吗?” “没事。”宋默摇摇头,掀开被子想要下床,却被瑞斯一把按住了,宋默不解的看着他,“怎么了?” 瑞斯咬了咬嘴唇,什么都没说,突然俯身抱住了宋默,紧紧的。 宋默能感到这个男人对自己的担忧,这种情感,比千万句甜言蜜语更让宋默感到愉悦。 因为别人的担心而高兴,是不是不太厚道?何况他的确没什么事。 宋默不自在的想摸摸鼻子,却发现两条手臂都被抱住了,根本抬不起来,只能尽量的动了一下手腕,拍拍瑞斯,“我没事的。” 声音中带着安抚,瑞斯将头深深的埋在宋默的颈项之间,声音缓缓的传进了宋默的耳朵,“我从不知道……” “不知道什么?” “你竟然这么脆弱。” “……”当面说一个男人脆弱,找揍啊还是找揍啊?! “我以后会保护你的。”瑞斯抬起头,认真的看着宋默,说道:“和你相识以来,你表现得太过优秀,以至于我忘记了,你还是个人。” “……”特马地他当然是人!眼前这家伙才不是人! “你放心,我今后一定改正,严肃端正态度,好好保护你!任何人,任何东西,都别想伤害你!” 本该是让人动心的情话,可听在宋默耳朵里,却只让他想揍人。这家伙到底会不会说话?怎么好话到他嘴里都变味了? 宋默面无表情的点点头,说道:“我知道了,你先放开我。” “亲爱的?” “放开我。” 宋默重复了一遍,瑞斯只能不情愿的放开的双手。宋默动了动被抱得有些发麻的手臂,十指交握动了一下手腕,发出了卡啦一声,紧接着就抓住了瑞斯的领子,将他猛地拉近,鼻尖几乎要抵在瑞斯的脸上,恶狠狠的说道:“你给我记住了,我是男人!再和老子说什么脆弱,保护,信不信老子先让你见识一下什么叫纯爷们,真汉子?!” 瑞斯眨眨眼,再眨眨眼,突然脸上浮现了两团可疑的红晕,扭捏了一下,“亲爱的,我知道你有多喜欢我的,你想用什么姿势?来吧,我上下都行。” 宋默:“……” 这个非人类的理解力有问题吗?他明明在威胁他,为什么这家伙竟然会做出这种反应?! 特马地他和非人类的思考回路果然不在一条线上吗? 宋默正薅着瑞斯的衣服领子思考脑回路的问题,老约翰敲门走了进来,看到眼前的场景,眼神一闪,开口说道:“领主大人,您醒了。” “管家。”看到老约翰,宋默想起了重要的事情,一把丢开瑞斯,对老约翰说道:“我昨天晕过去之后,水果田那里怎么样了?” “一切都好。”老约翰顿了顿,说道:“说起来,还要感谢梅尔斯先生,在他和魔军的帮助下,草莓全部收获完毕,没有出现人员伤亡。” “是吗?”宋默怀疑的看向瑞斯,连金色乌龟壳都能破的草莓,瑞斯和魔军竟然能对付? “亲爱的,你不要这么看我,人家会不好意思。” 宋默果断转开头,庆幸自己早饭还没吃。 老约翰的到来意味着宋默也不能继续在床上躺下去了。两天后他就要出发前往奇萨王城,随行人员已经确定,他必须在今明两天时间内处理好领地里余下的事情。 好在宋默现在不再是孤军奋战,有老约翰,还有哈洛德等人帮忙,否则,光是地下商业街的后续工作安排,就得让他忙得晕头转向。 简单吃过了早饭,宋默第一时间去了仓库,果然,一筐筐鲜红的草莓整齐排列在墙边,有霍玛做出的魔法阵,仓库里的水果能一直保持新鲜。 侍女已经洗好了一盘,送到宋默的面前。宋默拿起一颗送进嘴里,一口咬下去,甘甜的味道溢满了口腔,好吃得让他眯起了眼睛。 “管家,这两筐抬出去给大家尝尝。”宋默知道,没有自己允许,不会有人轻易动这些草莓,更不会有人吃。现在只是试种,产量还不够高,等到大范围种植,大家想吃多少就能吃多少。 精灵送出的种子,果然不同凡响,和这些草莓比,宋默只觉得自己以前吃到的各种草莓,全都是渣。 老约翰叫来侍从,将宋默指定的两筐草莓抬出去。看着剩下的草莓,这两天时间太忙,果酱只能等到从奇萨回来后再做。做个草莓蛋糕解解馋倒是可以的。如果味道不错,还可以送到加兰德和罗德的铺子里去卖。有魔族和霍玛在,保鲜和运输,完全不成问题。 想了想,宋默又让侍从将一筐草莓抬出了仓库,找到瑞斯,“这些送给亲王和王妃。” “送给我父母?” 宋默有些别扭的瞪了他一眼,“不行吗?” “行,当然行。”瑞斯笑了,低头在宋默的脸颊上吻了一下,“亲爱的,谢谢。” “一边去。” 宋默推开瑞斯,转身就走,走了几步,突然回头,“我可不是因为你才送的,我是为了感谢他们把魔军留下来帮忙!” 瑞斯笑着点点头,“亲爱的,我都明白的。” 说着,从筐中拿起一颗草莓送进嘴里,草莓汁顺着鲜红的嘴角滑落,被探出唇瓣的舌尖舔去,看到这一幕,宋默突然感到身体有些发热。 这个随时随地散发荷尔蒙的非人类! 宋默狠狠踢了一下脚下的石头,心中腹诽。 管家老约翰走在宋默身边,深深叹了口气,果然,儿大不中留啊……回头看了一眼沉浸在粉红泡泡中的瑞斯,就算留不住,但是,为什么找了这样一个…… 比起水果,领地中最重要的还是粮食。 魔军种下的粮食陆续开始成熟,土豆玉米已经收获了一批。比起当初格里兰人第一次收获土豆和玉米时的惊心动魄,魔族们似乎和当初的精灵一样,将这当成了一项好玩的游戏。 他们三五个人站在一起,同时在半空中画出一行行黑色的符文,符文交缠在一起,最终环绕着田地形成了一张黑色的大网,网上流动着魔法的气息,土豆和玉米狂暴的在这张网中左冲右突,却根本找不到出口。值得一提的是,这张网竟然是有“弹力”的!不时能看到网上突然凸起一块,那是土豆撞到了网上。 撞到网上的土豆,就像是被黏上了蛛网的昆虫,马上动弹不得,连挣扎一下都不可能。 宋默看得冒冷汗,想当初刀疤男图罗带领的萨比森人,就是被瑞斯一网打尽,不但坏主意没打成,还被捆住成了俘虏…… 想想当时的场景,再看看现在“走投无路”的凶暴土豆和玉米,难怪教会会这么怵魔族了,这些家伙,实在是太强悍了! 草莓就算能无视金色骑士的乌龟壳,也终究会被这样的网给逮住。 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天朝人的老祖宗,果然是有大智慧的。 宋默巡视完农田,又去了水果田,草莓已经收获完毕,只剩下绿色的植株,其余的水果,有两三种也开始结果。距离草莓田最近的,应该是西瓜,一个个小小的,巴掌大的圆球藏在叶子下边,瓜上有着墨绿色的花纹,看着就让人喜欢。西瓜田边,是一株株已经长到了一米多高的果树,树上还只有翠绿的叶子,宋默依旧分辨不出树上会长出什么。他只能祈祷,千万别种出榴莲一类的大杀器,菠萝也最好不要有! 精灵应该不会喜欢榴莲那种味道吧?宋默脑子里突然浮现出了一个个优雅漂亮的精灵,捧着榴莲大快朵颐的情景,虽然咱不能歧视水果种类,可这形象的确崩了有没有? 离开了水果田,宋默再三嘱咐老约翰,他离开后,一旦遇到了水果成熟,大家都躲得远远的,让魔军上! “……领主大人,这似乎不太厚道。” “能者多劳。”宋默嘴角一勾,呲出了一口白牙,“免费劳动力,工伤险也不由咱们报销,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不用白不用。” 虽然不明白宋默嘴里的工伤险是什么东西,老约翰也能明白领主大人意思。也就是受伤了,甚至死了,格里兰都不需要赔偿。 管家点点头,恩,这点好。于是,黑心的封建资本家,和他同样黑了心肝的帮凶管家,互相看了一眼,同时发出了奸诈的笑声。 “管家,你这么笑,太毁形象了。” “领主大人,跟在您的身边,形象早就不复存在了。” “……”他输了。 梅尔斯亲王和王妃罗兰收到了瑞斯送来的草莓,亲王对这些红艳艳的果子并不怎么感兴趣,王妃却喜欢上了草莓的味道,或许是环境的原因,魔界种植的水果并不多,即便有,也鲜少有如草莓一般新鲜多汁,大多是有厚厚果壳,如椰子一般的。 罗兰几乎是一口一个吃完了筐里的草莓,擦擦嘴,看着瑞斯,笑得异常和蔼。 瑞斯突然感到背后发凉,不由自主的倒退一步,“母亲……” “别紧张,我的孩子。”罗兰笑眯眯的拍拍身边的位置,“来,过来,我有话和你说。” 瑞斯下意识的摇头,见罗兰露出不悦的神色,摇头的动作立刻顿住,脚步僵硬的走到罗兰身边,坐下。 罗兰满意了,拍了一下瑞斯的肩膀,“儿子,你看,虽然年龄还没到,但你已经拥有了可以继承梅尔斯家族的实力,也算是是成年了,你懂我的意思吧?” “懂。” “所以,什么时候,和你的情人把仪式举办一下?” “仪式?” “是啊。什么时候举行婚礼?我和你的父亲好回去准备一下,亲王继承人的婚礼可不能马虎。对吧,奥兰多,亲爱的?” 梅尔斯亲王点了点头,“瑞斯,你的情人很不错。我和你的母亲,都期待他能站在你的身边,成为梅尔斯家族正式的一员。” 听到罗兰和梅尔斯亲王的话,瑞斯先是一阵狂喜,狂喜过后,突然表情一僵。 “父亲,母亲,这件事……” “怎么?难道你还没有向他求婚?儿子,你的动作太慢了!” “不,我求了,还求了两次。” “他答应了?” “没有。” “为什么?” “不知道。” 梅尔斯亲王和王妃面面相觑,他们怎么会生出这么没用的一个儿子?连老婆都搞不定!难不成,还要他们亲自出马帮儿子搞定媳妇? “儿子,告诉母亲,你当时是怎么求婚的?鲜花有没有?宝石有没有……” 正在房间中处理文件的宋默突然打了个喷嚏,揉揉鼻子,谁在念叨他? “管家,只有这些了吧?” “是的。领主大人,处理完这些,您余下的工作就都结束了。” “好的。” 宋默听到肯定的回答,甩了甩胳膊,加油! 宋大领主挑灯夜战,西北行省的巨石城堡中,也是灯火通明,还没返回龙岛的巨龙们围坐一团,他们又遇到了麻烦,除了宋默格里兰,他们遇上了第二个敢和他们讨价还价的人类。 宰相墨菲一身正装,满面严肃的站在这些庞然大物的对面,义正言辞的说道:“奥比不能没有国王!” 巨龙们返回西北行省后,就被奥比的宰相缠住了,黑炎不允许巨龙们杀死墨菲,这让墨菲有了和巨龙们讨价还价的机会。 “如果一定要带走国王陛下,有一个条件,必须完成。” “什么?” “让国王陛下有一个继承人!” 听到墨菲的话,巨龙们商量了一下,同时摇头,“不行,他还没有成年。会有碍身心健康。” 墨菲:“不能打个商量?”国王陛下的后宫,难道是摆着好看的吗?该毁的早就毁了。 巨龙们坚持摇头。 一直没有出声的黑炎,突然开口说道:“我可以娶一个王后,在我离开的时候,由王后摄政,直到我返回奥比。” 巨龙对奥比怎样无所谓,墨菲倒是认为黑炎的提议很不错,眼前顿时一亮,急切的问道:“陛下,您有合适的人选吗?” 黑炎晃了晃镶嵌着宝石的酒杯,看着杯中深红色的液体,金色的眼中闪过一抹势在必得的光芒:“有。” 第145章 两天的时间转眼即逝。宋默将自己离开期间,领地中的相关事宜托付给老约翰,便带着事先商定的人员,出发前往奇萨王城,应邀参加纳尔逊的加冕典礼。 或许是夺取王位的手段不太光彩,纳尔逊和他下属的臣子,下定决心要将这场加冕典礼办得盛大,隆重。准备工作足足做了一个月,邀请参加典礼的对象众多,甚至连和奇萨世代为敌的昂里斯国王老胡里安,都收到了一张请柬。 宋默一路走来,见到很多赶往奇萨的商队,问了一下才知道,由于各国使臣陆续到达,奇萨王都内异常的热闹,能被派来参加国王加冕典礼的,就算不是王国内举足轻重的人物,也是贵族里排得上号,在国内有一定话语权的。或许奇萨不是一个强国,但出于礼节,除非是像昂里斯这样世代和奇萨为敌的国家,受到邀请的国家都会派出使节,算是给奇萨的新国王送个人情。 现在的奇萨聚集了许多国家的贵族和有钱人,正是商人们大赚一笔的机会,宋默从矮人店铺得来的消息,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店铺里储存的葡萄酒和各种糖果糕点都被销售一空,加兰德和罗德笑得嘴都合不拢,正加快派人到格里兰提货。 宋默一行只有三辆马车,和撑场面的五十名骑士,自认算是十分低调了,可当他们抵达奇萨王都时,还是引起了一阵骚乱。 宋默以为是由于自己的身份。毕竟,昂里斯的老胡里安已经宣称不会派人参加纳尔逊的加冕典礼,自己身为昂里斯国内的一个贵族领主,却突然跑来,的确不太合适。但他想错了。 众人起初并不清楚他的身份,就算知道了他是格里兰领主,也不会感到讶异。格里兰和昂里斯国王不对付很多年,连税都不交,就差直接宣布造反独立了。凡是有点见识的人都知道,宋默格里兰,从他父亲的父亲开始,就和昂里斯国王吃不到一个锅里去。 真正吸引众人目光的,是马上骑士的着装。 所有的骑士,身上都穿着改良版的军装,笔挺的上衣和长裤,黑色的皮带,齐膝的马靴,腰间的佩剑,背上的步枪,都是那么的怪异,但是,却又无比的英姿飒爽,英俊挺拔。 宋默在属于格里兰的店铺里派驻过一些汉子担当保卫工作,他们身上穿的就是这样的衣服。不过,店铺里最多也只有两三人,如今,五十个军装汉子齐刷刷的出现在众人面前,骑在马上,腰背挺直,宽大的黑色帽檐,遮住了额头,却遮不住他们精光四射,充满了锐气的双眼。一些奇萨少女,已经忍不住脸色发红,发出了一声声惊呼。 守在城门旁的士兵愣了一会,才反应过来,要求宋默一行人出示进城的文件。由于加冕典礼日期渐进,进出奇萨城的商队和人员,都要接受盘查。 宋默露面之后,从他的黑发黑眼,才有人认出他的身份。近段时间关于格里兰的传言很多,大部分人并不相信,如今看到宋默本人,他们才意识到,宋默格里兰,真的不再是一个被人看不起的穷光蛋了。 不过,这个鲜少露面的领主,长得倒是十分俊秀,年轻得出乎预料。 宋默一行人没有被送到驿馆,而是被直接安排住进了王宫东侧的一处偏殿中。 没等宋默喘口气,休息一下,得到消息的纳尔逊已经亲自赶来,在他身后,还跟着老约什和老卡梅,作为在纳尔逊举旗叛乱时,就忠实追随在他身后的臣子,约什家族和卡梅家族,以及其他几个家族,在奇萨国内的地位,已经今非昔比。纳尔逊给了他们期望已久的权力,地位和财富。不过,或许是受到了前任国王丢掉王位原因的启发,纳尔逊将王国的军队牢牢的攥在了自己的手里,国王亲军,还有追随他起兵的叛军,连一些雇佣军,都被纳尔逊留下了下来。反正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钱,既然纳尔逊给的价码不低,他们自然乐得留在奇萨国内吃喝不愁。 纳尔逊兑现了他的承诺,国内的贵族也投桃报李,不会没事给新国王添堵,一时之间,君臣之间相处得十分融洽。 不过,这种和平并不会持续太久,一旦纳尔逊加冕典礼结束,正式登上王位,宫廷中的权力争夺,才会正式拉开序幕。国王和贵族之间,贵族和贵族之间,争权夺利不可避免。这种事情,在历代国王统治时期,屡见不鲜。 纳尔逊要想保住手中的权力,必须有一个牢固可靠的同盟者。因此,宋默的态度和帮助,对此刻的纳尔逊来说,很重要。 他宁可成为宋默手中的傀儡,也不愿意被奇萨国内的贵族和臣子架空,瓜分权力。 人的思想,有的时候,就是这么奇怪。 “好久不见了,国王陛下。” 宋默见到纳尔逊,满面笑容的迎上前,作势要弯腰行礼,却被纳尔逊一下拉住了,“别这样!”纳尔逊的表情认真,没有一丝虚伪,“如果没有你,就没有今天的我,你永远不需要在我面前弯腰。” “国王陛下,我只是做了我能做的,您不需要如此。” 宋默一边说,一边不着痕迹的扫了一眼跟在纳尔逊身后的老约什和老卡梅,果然,纳尔逊这几句话,直接让两个老狐狸皱起了眉头。 想让他成为靶子吸引火力?纳尔逊果然变聪明了。 宋默冷笑一声,有礼的向老约什和老卡梅分别问候。两个老人已经清楚了国王的态度,只是和宋默寒暄几句,就匆匆离开了,至于他们离开后去做什么……宋默能猜到几分,却并不怎么关心。 “说起来,我们快半年多没有见面了吧?” 分宾主落座,纳尔逊丝毫没有在宋默面前摆架子,很随意的开口说道:“这段时间,发生了太多事,你的每一封信,我都保留着,这些信,就像是在黑暗中指引我前进的明灯……” 听到纳尔逊的话,宋默不由自主的搓了搓手臂,果然,不管表面上看起来是政客还是国王,纳尔逊本质上还是一个喜欢风花雪月的小文青。这话说得,让人牙酸。 耐着性子等到纳尔逊抒发完他的情怀,宋默使了个眼色,示意房间中的人先出去,纳尔逊也让宫廷侍从暂时离开,房间中只剩下宋默和纳尔逊两人之后,宋默开口说道:“国王陛下,我想问一句,奥莉薇公主,究竟是怎么回事?” 宋默压根没想和纳尔逊绕弯子,哈洛德不会和他说谎,也不会将没有根据的猜测胡乱说给他听。既然哈洛德说纳尔逊在将奥莉薇嫁给他这件事上的态度暧昧,那么,就说明,纳尔逊的确动了不该有的心思。既然这种心思不该有,就要尽快掐灭,这对宋默和纳尔逊都好,这样才能保证双方继续合作下去。 纳尔逊没想到宋默会问得这么直接,表情有些尴尬。 “这件事,是约什家主提出的,”纳尔逊说道:“我并没有答应。” “但是,你也没反对。” “……是的,我承认。” “纳尔逊,你在想什么?”宋默收起了脸上的笑容,危险的眯起了眼睛,“想一些你不该想的东西?或者,想在格里兰插一根钉子?” “不,没有!” 纳尔逊回答得太迅速,直接曝露出了他的想法,他的确起了一些不好的心思,但那也只是一瞬间。当时他刚将权力握在手里,以为自己可以掌控一切,在老约什等人的撺掇下,就想摆脱宋默对自己的约束。如果能将奥莉薇嫁给宋默,既可以将自己看不顺眼的小侄女送走,又可以通过联姻的方式,在暗地里做一些手脚,他知道格里兰有太多的好东西,只要能得到其中的一两样,就像是哈洛德高价卖给他的火炮,至少能将奇萨的国力,提高一倍。 他几乎不能控制自己这么想,人心的贪婪和欲望总是没有止境的。当时,他忘记了宋默曾经在他最无助的时候收留他,也忘记了自己能走到今天,仰仗的大部分是宋默的帮助,他只打着自己的小算盘,只想着得到更多自己梦寐以求的东西,即便那并不是他该得的。 可是,当头脑冷静下来之后,纳尔逊骤然发现,这一切,都是天方夜谭,更像是个笑话! 宋默格里兰,怎么可能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老约什等人不了解宋默,他却了解。一旦想到宋默的手段,纳尔逊就觉得后背发冷,他当时一定是被猪油蒙了心,才会起了这种心思,妄图做出这种蠢事。 反悔已经来不及了,哈洛德已经带着商队离开了奇萨王都,纳尔逊庆幸老约什提出建议时,自己没有反对,却也没当场答应,给了事情转圜的余地。 尤其是当纳尔逊发现,老约什和老卡梅等人并不满足于他目前给予的一切,妄想得到更多的权力时,他在恼火和愤怒之余,更加确定,自己绝对不能失去宋默这个“盟友”。与其被这些贪得无厌的贵族架空,不如继续和宋默合作。 至少,纳尔逊知道宋默对奇萨国内的权力争夺没有兴趣,有他的帮助,自己可以稳坐奇萨国王的宝座,付出的,只是一些土地和金钱。 纳尔逊十分清楚,他不能试图说谎或者是隐瞒,只有将一切都清楚的说出来,宋默才可能继续帮他,否则,宋默能将他送上奇萨王位,就能将来再赶下来。 奇萨王室成员,可不只剩下他一个。 宋默听着纳尔逊的解释,一直没有出声,直到纳尔逊将一切和盘托出,才似笑非笑的看着他,发出了一声轻哼。 纳尔逊开始变得忐忑不安,丝毫没有了之前刚见到宋默时的意气风发。 “这就是全部了?” “是的。”纳尔逊咽了一口口水,完全没有意识到,这里是奇萨,是他的主场,而不是格里兰那间让他做梦都会吓醒的小黑屋。 宋默单手撑着下巴,另一只手的手指在椅子的扶手上敲击着,一下又一下,规律的声音就像是敲击在纳尔逊的心头,让他的手脚都开始发冷。 “我知道了。”宋默笑了,看向纳尔逊,“国王陛下,我理解你,作为一个掌权者,这是理所当然的。” “我……” “不用着急。我这么说,并不意味着我要结束和你的合作关系。” 听到宋默的这么说,纳尔逊总算是松了口气。 “不过,”宋默突然话锋一转,“在奥莉薇公主这件事上,我还是很生气。你总要做点什么,让我消气,是不是?” “我该怎么做?” “这个嘛……”宋默搓了搓下巴,“最近昂里斯的国王陛下让我很不爽,作为奇萨国王,该怎么做,还需要我来说吗?” 纳尔逊放在椅子扶手上的拳头一紧,“是让我发动对昂里斯的战争吗?” 宋默朝纳尔逊勾了勾手指,示意他靠近一点,凑到他耳边低声说道:“事情,可以这样……” 纳尔逊先是不解,随后恍然,紧接着眼睛越来越亮,就像是看到了鲜肉的狼。 “怎么样?”宋默说完了,坐回到椅子上,“你对那些大贵族手里的私兵也很在意,却找不到机会下手吧?这样,可是一举两得的事情。” 纳尔逊重重的点了下头,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宋默端起酒杯,遮住了嘴角的一丝冷笑。鸟尽弓藏,兔死狗烹,这种事情,天朝的老祖宗做得太多了。听到纳尔逊说将奥莉薇公主嫁给他的事情是老约什等人首先提起的,宋默就没打算再让这些老家伙好过。只是没想到,这些政治老油条竟然会犯这种低级错误,还没有十成的把握,就将自己争权夺利的野心明晃晃的摆在了纳尔逊的面前。 这样,不是找死就是找死啊。 纳尔逊是通过叛乱才登上王位的,这样的人,就算表现得宽和大度,实际上,对权力的渴望与独占的欲望,却比任何人都强烈。 想到这里,宋默轻抿了一口杯中的葡萄酒,只要纳尔逊下令,这些贵族就算不情愿,也要执行,除非他们再发动一场叛乱。只要他们动手,到时候,老胡里安就没心思再来动自己的歪脑筋了。 而自己,倒是可以在昂里斯的占领地,继续做一下文章。 纳尔逊离开后,宋默终于能休息了。 洗了一个热水澡,躺在柔软的床铺上,旅途的疲惫让宋默不一会就沉入了梦乡。 好梦正酣的领主大人并不知道,此时,正有一群巨龙在打着他的主意。 作为抢公主专业户的巨龙,听到黑炎提出的结婚对象之后,和奥比的王国宰相墨菲出现了争执。墨菲反对的态度很坚决,格里兰只是个小国的小贵族,还是个男人! “这样的人,绝对不能成为奥比的王后!” 巨龙们则是持相反意见,就算是个人类,却能用奇怪的武器击败俘虏他们,能从巨龙爪子里抢金币的家伙,千万年来,不说是凤毛麟角,最近两千多年,也只有这么一个。想起宋默送给他们的葡萄酒和糖果,巨龙们更是下定了决心,这样的家伙,就该划拉到自己人的爪子下边! 雌龙们商量过后,举爪子表决,全票通过,拍板决定,就是他了! 宰相墨菲仍在反对,一头雌龙直接一爪子把他抓了起来:“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再啰嗦,信不信老娘直接把奥比灭掉!国家没了,还要什么国王!” 巨龙的威胁十分有效,宰相墨菲屈服了。 巨龙们商定过后,提亲的过程被省略了,他们的时间太紧,决定采取最有效也是最快速的办法,抢! 黑炎没有提出异议。他和瑞斯不同,巨龙天性中就存在着掠夺是天经地义的概念,他也清楚的知道,走正规渠道求婚,被拒绝的概率几乎是百分之百。 既然这条路行不通,那就只能抢了。 反正这是巨龙的传统,黑炎做起来毫无压力。 就在黑炎伙同各路亲戚商量抢亲大计时,梅尔斯亲王一家正上演着家庭暴力。罗兰听完瑞斯两次求婚失败的经过之后,直接一脚把瑞斯踹出去十几米远。 “没有鲜花,没有宝石,连像样的礼物都没有,你求的哪门子的婚?!” 王妃气冲冲的又给了儿子一巴掌,拎着儿子的衣服后领,跺了跺脚,一行黑色的符文从脚底升起,半空中出现了一道黑色的虚空之门,王妃直接拽着瑞斯走了进去,落在后边的梅尔斯亲王,隐约还能听见门里传出的声音:“……求婚,一定要有拿的出手的礼物!我记得你父亲的私库里还有一箱海底宝石……还以为我不知道……” 梅尔斯亲王意识到自己的小金库不保,连忙就要跟上去,不想刚踏进一只脚,面前的门却突然关闭消失,亲王踏进去的一只脚,硬生生被挤了出来。 站在空荡荡的房间中,亲王欲哭无泪,就算赶回去,也来不及了,他的私房钱肯定都保不住了。他攒点私房钱容易嘛? 被老婆抓到攒私房钱的男人,伤不起啊…… 第146章 宋默第一次参加国王的加冕典礼。整个过程算不上激动人心,却可圈可点,回忆起上辈子看过到的某国王子大婚,比起这场典礼,果断被甩掉八个马身。这就是专制君主和立宪君主的区别?宋默不得而知。 纳尔逊戴上象征着国王权力的王冠后,典礼进行到了最高潮,由八匹骏马拉着的马车从王宫大门一路驶过,绕城环行一周,身着国王礼服,头戴王冠,手持权杖的纳尔逊,站在马车之上,为国王加冕典礼特制的马车,是没有车顶的,更像是国王宝座的改装版,奇萨人围在道路的两边,在马车驶过时,用力的挥舞着手中的帽子,抛洒着鲜花,向新国王致敬欢呼。 宋默和其他国家的使者站在王城高大的宫墙上,这个高度,能将王城中发生的一切尽收眼底。几乎国家的使者凑在了一起,窃窃私语。 他们的声音很低,距离稍远一些,根本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 宋默单手支在宫墙上,目光一直跟随着纳尔逊的马车移动。其他的使者看到的只是奇萨人对纳尔逊的欢呼与爱戴,他看到的,却是更深层的东西。 一旦纳尔逊完全将奇萨的权力掌握在手中,他很快就会想办法脱离自己的掌控。类似于奥莉薇公主的事情,今后还可能再一次发生。嘴上的承诺是没有任何保证的,尤其是对一个尝过了权力滋味的人来说。 他是不是该做点什么? 国王马车环城一周,回到了王城大门前,城头的人收到讯号,将宋默送给纳尔逊的礼物搬了出来,随着几声连续的奇怪巨响,天空中绽放出了两朵巨大的彩色花朵,一道火红色的瀑布高悬天际,奇萨人不由得惊呼出声,他们第一次看到这种奇景。 “天哪,这真是太美了!” 就连纳尔逊和站在宫墙上的各国使者,也忍不住瞪大了眼睛,被天空中的景象吸引住了。 宋默看着天空中绽放的礼花,撇了撇嘴,没文化真可怕。哪有在白天放礼花的?真是暴殄天物,太可惜了。 参加纳尔逊的加冕典礼,宋默自然不可能空手而来。思来想去,都没想出该送什么。礼物轻了,自己没面子,礼物重了,又会肉疼。 临出发之前,宋默的脑子里突然灵光一现,举办典礼,怎么能没有礼炮和礼花呢? 炸药都是现成的,又有地精和侏儒,制作出礼花,并不是多难的一件事。 成品做好后,宋默特地找了个没人的地方放了几个,效果出乎预料的好。 这次送给纳尔逊的,就是成品中最让宋默满意的两种,可谁知道,这些没文化的,竟然不等到夜晚,就把礼花给浪费了。 不过,这也没差。 宋默和其他人一起仰头看着天空,过了今天,格里兰就又有了一条生财之路了。有纳尔逊加冕典礼的先例,有这些使者的证实,还担心生意不上门吗? 入夜,奇萨王宫中举办了盛大的宴会,为新国王登基进行庆祝。王城内所有人都走出家门,彻夜狂欢。 今夜,注定是个不眠之夜。 宋默对这种宴会没有太大的兴趣,唯一能让他打发无聊的,只有宴会上的食物。御厨的厨艺很不错,宋默一边撕扯着烤肉,一边想着,是不是该和纳尔逊商量一下,除了宫廷教师,厨师也给他几个? 宋默吃完了一块烤肉,肚子已经饱了,干脆起身离开了大厅。靠在宴会厅外的回廊边,夜风吹过,吹散了有些憋闷的热气,宋默感到舒服了许多。这里和宴会厅大门已经有一段距离,耳边却依然能听到室内众人的高呼和大笑。几个侍女带着一群衣着艳丽的舞娘走过宋默身边,这些舞娘是来为宴会助兴的,当然,如果贵族老爷们愿意付钱,还可以有些余兴节目。 舞娘们看着站在回廊旁,身材高挑的黑发青年,嘟起红唇,朝宋默抛着媚眼,火红的唇,丰满的胸脯,在灯火通明的王宫中,带着一种靡丽的色彩。 宋默连忙转过头,移开视线,美人固然好,这些美人,还是不看为妙。他那位,醋性可不是一般的大。 舞娘们被宋默窘迫的样子逗笑了,就连带路的侍女也笑了起来。宋默的耳际发红,就算有情人,作为男人,一下子看到这么多活色生香的妹子,还是会忍不住脸红心跳。 舞娘们陆续走过宋默身边,宋默刚松了口气,突然被队伍最末尾一个披着斗篷的舞娘拉住了手臂。 “你?” 宋默皱了皱眉,下意识想甩脱她,却被一把锋利的匕首抵住了喉咙。 宋默收起了脸上的表情,黑色的眼睛,紧盯着用匕首对准自己脖子的少女,“你是谁?信不信只要我大喊一声,你就没命了?” “在那之前,我会先割断你的喉咙!”舞娘刻意压低了声音,仍掩不去声音中属于少女的青涩。 “是吗?”宋默眯起了眼睛,突然握住了少女持刀的手,在少女的惊呼声中,之前抵在宋默脖子上的刀,抵在了少女的脖子上,“现在,可以告诉我你是谁了吗?” 少女不甘心的咬住嘴唇,倔强的一言不发。 宋默干脆不问了,直接掀开了少女的帏帽,然后,视线顿住了。 并不是眼前的姑娘有多么的美,见识过梅尔斯亲王一家,再美的人,也入不了宋默的眼。让他吃惊的是,眼前的少女,竟然是奥莉薇公主! 纳尔逊软禁了先代国王的遗孀和一双儿女,但在加冕典礼上,却必须允许所有王室成员出席。只是惊鸿一瞥,宋默就记住了这个少女的样子。 她头发和眼睛的眼色,都和纳尔逊一模一样。如果不说,宋默会以为,她是纳尔逊的孩子。 “公主殿下,”宋默眼神闪了闪,收回了抵在奥莉薇脖子上的匕首,“这样的东西,不该出现在你的手里。你也不应该出现在这里。” 奥莉薇仰头望着宋默,双眼深处燃烧着愤怒的火焰,但是,另外一种渴望压制了这种愤怒,她抓住了宋默的手,开口说道:“能给我一点时间吗?我想和你说几句话。” “为什么?”宋默感到好奇,奥莉薇公主有什么话需要和他说,还是以这种方式? 奥莉薇抬起头,认真的看着宋默:“我不想被远嫁,一生都无法返回奇萨。我想留在这里。我需要权力!” “公主殿下,这些话您不该和我说。我只是昂里斯的一个小贵族,而且,昂里斯和奇萨还是敌国。” “不。”奥莉薇公主用力摇了一下头,“我知道,你和我的叔叔一直在合作!你的能力,比其他人都强!你帮帮我!一旦成功,我能给你的,绝对不会比我叔叔能给你的少!” “你不担心我将这些话告诉你的叔叔,鲁莽的小公主?” 奥莉薇苦涩的笑了,“还会有什么,比现在更糟糕呢?” 宋默看着奥莉薇,没有出声,奥莉薇抓着宋默的一只手,按在了自己的胸前,触手的柔软,让宋默愣了一下。 奥莉薇的双颊晕红,视线却没有任何的闪躲,声音带着一丝颤抖,却异常坚定。“我能给你我所有的一切,都给你!” 宋默用力收回手,脸色有些难看,“你当我是什么人?当自己又是什么人?” “你是可以帮助我,救我的人!” 一阵喧哗和脚步声打断了宋默和奥莉薇公主的对话,宋默一下将奥莉薇拉到了廊柱的后面,躲在了黑暗的阴影里。 直到脚步声远去,奥莉薇抬起头,看着宋默,大大的杏眼中,带着少女独有的狡猾,“我知道,你一定能帮我的,对不对?” 宋默感到头疼,他不会按照奥莉薇希望的那样帮她,但也不会卑鄙到将这个少女的求救告诉纳尔逊,她还是个孩子,孩子执拗起来,是很难应付的。 “公主,你是从哪里得知我和纳尔逊有合作关系的?”除了追随纳尔逊叛乱的少数人,很少人知道宋默和纳尔逊有长时间的合作关系。 “这个我还不能告诉你。”奥莉薇公主咬了咬嘴唇,“除非,你答应帮助我。” “……”他被一个孩子要挟了吗? “阁下,我的叔叔,并不可靠。他可以毫不留情的杀死我的父亲和兄长,您怎么确定,他不会翻脸对付你?” “那你呢?对我来说,你甚至是个陌生人。” “我不一样。”奥莉薇压低了声音,双臂搂住了宋默的脖子,“我说过,我会将自己的一切都给你。” 宋默下意识的躲了一下,公主的吻,最终落在了他的脸颊上。 “阁下,这是我的承诺。”奥莉薇公主退后一步,点了点嘴唇,拉起了帏帽,“叔叔可以给您奇萨的土地,我却能让您成为奇萨的无冕之王。阁下,希望您认真考虑一下。” 看着奥莉薇公主消失在走廊后的背影,宋默指尖擦过被她吻过的脸颊,低笑一声,真是个厉害的小姑娘。她的野心绝不会比纳尔逊小,只是尚欠火候。 “大人,如果您愿意,可以用她来牵制纳尔逊。” 宋默耳边突然响起了一个陌生的声音,倏地抬起头,就见半空中浮现出了一个披着斗篷的魔族身影。 这家伙哪里来的? 魔族在半空中向宋默欠身:“您好,尊敬的大人!我奉瑞斯梅尔斯大人的命令,一路追随保护您。” “你一直跟着我?” “是的。” “刚刚的事情,你看到了?” “是的。” “……”考虑到瑞斯的醋性,他是不是该杀人灭口,毁尸灭迹? “我知道您在想什么,但是,除了我,还有另外一些人,您不可能将我们都杀光。” “……” “不过您放心,我们所有人都会守口如瓶,当自己什么都没看到。无论是妖艳的舞娘,还是纯情的公主。” “……”他果然应该杀人灭口! 就在奇萨王城狂欢之时,巨龙们的抢亲行动也拉开了序幕。 考虑到宋默手中奇怪的武器,巨龙们制定了周密的计划,务必一击必中,绝对不能给宋默组织反抗的机会,夜袭,是最好的办法。 人抢到了,立刻飞走,就算最好的骑士,也赶不上巨龙飞行的速度。只要将宋默带回奥比王城,马上举行婚礼,生米煮成熟饭,想反悔也来不及! 雄性巨龙中,百分之四十以上都有过类似的经验,他们为黑炎的行动提供了大量的建议,毕竟执行最后一步,还要黑炎自己动手。 巨龙的传统是:谁抢到的,就归谁。 如果他们代替黑炎去把宋默抢回来,抢回来的老婆归谁,还真不好定论。 巨龙们还不知道宋默已经离开的消息,计划商定,立刻抖擞精神,趁着夜色,悄无声息的潜入了格里兰,没成想,遇上正在赶夜工的魔军。罗兰王妃已经下令,伟大的亲王继承人就要向格里兰的领主求婚,必须在那之前完成格里兰所有重建工作,作为梅尔斯家给格里兰领主的一份礼物! 魔军们为了加快进度,只能日夜赶工,飞在天空上的巨龙,自然逃不脱魔族的双眼。看到挥舞着工兵铲干活的魔军,巨龙也有些傻眼。这些魔军竟然不睡觉,半夜跑到工地上干活? 晴朗的夏夜,在格里兰这片神奇的土地上,巨龙魔族,大眼瞪小眼,相对无语。 对魔军来说,格里兰的领主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亲王继承人另一半,那就是自己人!他们有责任保护宋默格里兰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这些巨龙趁着夜色潜入,肯定是不怀好意! 对巨龙来说,这些魔军相当的碍眼,不把他们解决了,还怎么给黑炎抢老婆?! 既然都看对方不顺眼,那就不需要废话,直接开打。 睡梦中的格里兰人被吵醒了,走出家门,看到的就是魔族和巨龙大战的场景。格里兰人面面相觑,这是怎么回事?睡迷糊了在做梦? 于此同时,返回魔界的亲王一家,在清算完梅尔斯亲王私藏的小金库之后,围坐在一个硕大的水晶球前,看着水晶球上映射出的,宋默在奇萨王城中发生的一幕幕。 跟随在宋默身边的魔族承诺他们不会将事情说出去,却没保证,不会用其他办法让亲王一家知道。 等到水晶球中的所有场景消失,罗兰拍了拍瑞斯的肩膀,“孩子,你得加快速度了。” 瑞斯点点头,“放心吧,母亲,我的情人,是不会将这个女人看在眼里的。” “这么自信?”罗兰挑起了一边的眉毛。 “当然。”瑞斯唇角一勾,“我可比她漂亮多了。” 罗兰:“……”话虽不错,可她为什么还是想揍人? 第147章 在格里兰,巨龙和魔军的战斗仍在继续。 由于被魔军发现,巨龙们趁黑夜潜入格里兰偷袭的计划落空,雄性巨龙和魔军大打出手的时候,雌龙们商量了一下,放弃了之前的计划,决定按照巨龙最喜欢的方式,硬抢!只要宋默出现,立刻动手抢人! 黑炎同意雌龙们的计划,事实上,在领头的巨龙和魔军打起来时,他脑海中就闪过了这样的念头。作为一国之君,他更喜欢光明正大,真刀真枪的对战。偷袭是为了成功率更高一些,如果偷袭不管用,那就干脆点,硬抢吧。 结果巨龙们再次失算,宋默压根没给他们发挥强盗精神的机会,宋大领主现在根本就不在格里兰! 最先发现不对劲的是黑炎,他对宋默有一定了解,虽然有些时候这个黑发青年的行为让人无语,例如第一次见面就抱着他的大腿,哭得惊天动地。但总的来说,宋默是一个合格的上位者,负责的领主。领地中发生的再小的事,他都不会视而不见。何况是魔军和巨龙的战斗。 黑炎选择宋默成为自己的皇后,除了他对宋默本人的好感,还考虑到了他的这种性格。他相信,没有其他人,会比宋默更加适合成为奥比的王后。就像他送给宋默的红宝石指环一样,王室的象征,权力的徽章,天生就该戴在他的手上。 可是,一夜过去了,宋默却自始至终没有露面。 黑炎可以肯定,这不是宋默的行事风格。出现这种情况,只有一种可能…… 想到这里,黑炎突然甩开了身边的雌龙,从空中俯冲而下,落在地上。挺拔俊美的国王,即便是独自一人站在众人面前,依旧能让人感到他身上凛然不可侵犯的王者威严。 “宋默格里兰,”黑炎金色的双眼穿破了黑夜中的最后一抹暗色,“他在哪里?” 没有人回答他。 “他不在格里兰?” 黑炎又问了一句,格里兰人面面相觑,他们现在才弄清这群巨龙半夜不睡觉,跑到格里兰和魔军打架的原因,原来,是为了领主大人吗? 他们显然对领主大人不怀好意!格里兰人握紧了从室内带出来的步枪和其他武器,看着黑炎和巨龙们的眼神变得不善。 几头雌龙陆续飞落,站在黑炎的身后,摆出了保护者的姿态。 “回答我的问题。” 格里兰人不出声,黑炎感到不耐,金色的双眼中闪过了一抹烦躁的情绪。完全觉醒的力量很难控制,这也是巨龙坚持将黑炎带回龙岛的原因。没有完整记忆传承的巨龙,会被体内强大的力量驱策,最坏的结果,是因为力量变得疯狂。只有龙岛的巨龙长老,才能教授黑炎完全控制力量的方法。 他们必须尽快将黑炎带走,如果不是考虑到黑炎的坚持,他们根本就不会和奥比的宰相墨菲多废话。巨龙想要一个国家还不容易?毁掉奥比,他们可以夺取另一个,或者,直接在光明大陆,为黑炎创造一个国家! 管家老约翰示意众人稍安勿躁,上前一步,看着黑炎和他身后的巨龙,说道:“领主大人的确不在格里兰。” “他去了哪里?” “奇萨。”老约翰并没打算隐瞒,没这个必要,“领主大人去参加奇萨国王的加冕典礼,已经离开几天了。” 黑炎眯起了眼睛,看了老约翰一会,随即转身,他确定,眼前这个人没有说谎,奇萨吗? 一头雌龙发出了一声悠长的龙鸣,巨龙们立刻挥舞着双翼,脱离了战圈。既然目标不在,他们就没必要在这里浪费时间了。 魔军们继续向巨龙发射着箭支,臂力惊人的士兵,直接将长枪掷向了空中的巨龙,他们无比的愤怒! 这些该死的大肚子拍拍屁股走人了,他们却还要处理善后!战斗过后,一地狼藉,新建好的房屋被踩塌了,一部分的农田也遭到了损毁。连日赶工的辛苦和汗水都白费了。魔军无不对巨龙咬牙切齿,恨不能咬掉那些大肚子一身肥肉! 更重要的是,如果让从魔界返回的罗兰王妃看到眼前的情况,他们绝对没有好果子吃。王妃揍起亲王来都毫不手软,把他们的脑袋当球踢,更是小菜一碟。 魔军的最高将领挥舞着巨剑,对着天空中远去的巨龙大吼:“老子和你们势不两立!” 在格里兰,最能理解此刻魔军心情的只有前教会骑士们。骑士们主动扛起了工兵铲,帮魔军们一起干活。魔军们被骑士们感动了,雪中送炭有没有?真的是一群好人啊! 原本该水火不容的两个战斗集团,在辛勤的劳动中,结下了深刻的革命情感。 如果教会的大主教们见到这一幕,绝对眼球掉一地。 梅尔斯亲王一家带着几十个箱子从魔界返回时,看到的就是这样的场景。魔军和教会骑士,手拉手,肩并肩,在灿烂的阳光下,挥洒着幸福和友谊的汗水……这简直就像棉花地长出了小麦一样让人惊奇。 “这是怎么回事?” 罗兰皱起眉,梅尔斯亲王也十分不解,瑞斯倒是能猜到几分,挑起了一边的眉毛,“父亲,母亲,在格里兰,一切皆有可能。” 管家老约翰见到亲王一家子,一改以往的态度,竟然主动上前问候。 亲王和王妃都诧异的看着他,这个当初把亲王揍趴下的金色骑士,今天怎么这么好说话?瑞斯也觉得老约翰的态度十分奇怪,怀疑的看着他,马上,他的疑惑得到了解答。 “你是说,巨龙?” “是的。”老约翰看着瑞斯,说道:“他们的目标应该是领主大人。不过在我告诉他们领主大人不在,去参加奇萨国王的加冕典礼之后,就离开了。” 离开了? “什么时候?” “就在不久前。” “该死的!” 瑞斯立刻举起右手,在半空中画出了一行黑色的符文,一阵狂风过后,盘踞在翡翠森林中的骨龙,出现在了众人的上方。瑞斯猛然跃起,站在了骨龙的头顶,他再也顾不得其他,只想尽快赶到宋默的身边。 “不能让那头肥龙得逞!”该死的肥龙,总是打他老婆的主意,这次绝对要揍死他! 骨龙带着瑞斯远去,罗兰冰冷的看了老约翰一眼,随即单膝跪地,黑色的符文沿着她的掌心深入地底,大地裂开了一道巨大的口子,连通魔界之门,被打开了。数十头浑身披甲的地行龙陆续从地底爬出。巨大的獠牙,仿佛还带着不久前吞噬血肉的腥气。 “阿加索,你带人去追我的儿子,帮助他。” “遵命,王妃殿下!” 谢兰德魔军中最精锐的一部,骑上地行龙,手执长枪,紧随瑞斯而去。不过,在这些精锐魔军的背后,无一例外的背着一把工兵铲,在连日的劳作中,魔军们发现,格里兰提供的这种工具,比一些武器,还要好用得多…… 梅尔斯亲王看着远去的魔军,转过头,对管家说道:“约翰兰特,你以为,自己很聪明?” “不,我并不这样认为。”老约翰脸上没有一丝紧张的表情。 “你利用了我的儿子!” “是吗?”老约翰的表情突然变得严肃,“如果他想成为领主大人的伴侣,就必须证明自己!” “什么?”梅尔斯亲王和王妃同时愣了一下,随即愤怒了,王妃罗兰怒声道:“难道你怀疑我儿子对宋默格里兰的感情?!魔族或许卑鄙狡诈,但是,我们对自己的感情一向诚实,并且忠诚!” “我不怀疑这点。”老约翰认真的回答道:“我只希望他证明,他够资格站在领主大人的身边。无关身份或者财富。从目前来看,他似乎做到了这一点。” “……”梅尔斯亲王和王妃同时沉默了。难道,这就是人类社会所谓的娘家人对婆家人的刁难? 难道这个人就不担心宋默格里兰真的被那群肥龙给抢走? “不用担心。”老约翰笑了,“除了跟随在领主大人身边的骑士,另有一支队伍潜伏在暗处。况且,我不相信,你们的儿子,没有在领主大人身边安排人手。” 老约翰说的是实话,在宋默出发的当天,哈洛德和图罗带领的队伍,就从地精挖掘出的通道出发,紧随在宋默的身后。地道方便他们运送容易携带的迫击炮和炮弹,有了这些,巨龙不动手则罢,一旦动手,绝对轰了他们没商量。至于笃定瑞斯会在宋默身边安排人……前金色骑士表示,和魔族打了快两千年的交道,他对这个种族的习性,实在是太熟悉了。 亲王和王妃同时不说话了。互相看了对方一眼,有这么一个心思深沉又挑剔的家伙在宋默身边,儿子想要娶到老婆,还真是任重而道远。 只是,他们都忽略了,大群飞在天空的巨龙,骑着地行龙的魔族士兵,同时出现在光明大陆,到底意味着什么…… 此刻的宋默,并没意识到因为自己,将在光明大陆掀起多大的一场混乱。 加冕典礼结束后,他暂时留在了奇萨。 纳尔逊和哈洛德签订的契约算是完善,但是,宋默还想补充一些内容,例如,纳尔逊答应的王室教师,和手艺高超的厨子。 看到契约上新增的内容,纳尔逊忍不住嘴角抽了抽,教师他可以理解,毕竟,这是事先就说好的,可是,厨子? “格里兰缺厨子吗?”纳尔逊吃惯了格里兰的食物,反倒觉得宫廷中的食物味道实在不怎么样。 宋默敲敲桌子,“我只是喜欢王宫中御厨的手艺。” “好吧。”只是个几个厨子而已,纳尔逊不会小气。他觉得,这种小事根本没必要郑重的写进契约里。 “话不能这么说。”宋默收好纳尔逊签名的契约,看了一遍,“还是正式点好,可以保障双方的利益。” “好吧。“纳尔逊耸了耸肩膀,只有和宋默独处时,他才会这么放松,自从登上王位之后,他变得谨言慎行,他不能给任何人留下借口和把柄,他必须成为比王兄更优秀的国王,才能将他是由叛乱取得王位的这个污点彻底抹去。 宋默理解纳尔逊,撇去之前的不愉快,他和纳尔逊算得上是朋友。 “你不应该把自己绷得太紧,这样太累了。” 宋默难得说出这样的话,纳尔逊显然也有些吃惊,叹了口气,说道:“没办法,宫廷中到处都是眼睛,我一旦露出丁点破绽,那些闻到腥味的老狐狸,会立刻扑上来。” 老狐狸? 宋默玩味的摸了摸嘴角,看来,这几天老约什和老卡梅的确让纳尔逊很不痛快。其中一个原因,很可能是纳尔逊对他说的那番话,这些贵族认为,国王将他夺取王位的大部分功劳,归功于一个敌国的领主并不合适,这将置他们于何地? 加冕典礼上的风平浪静,很快就被争权夺利的矛盾打破了。 纳尔逊知道现在还不是动手的时候。他必须先将那些老狐狸的私军调开,才有办法一个一个对付他们。这是宋默给他的建议,没有了军队,那些人,就相当于拔了牙的老虎,任他捏扁搓圆。 “也不能太过分了。”宋默提醒纳尔逊,“毕竟,你还要依靠他们统治国家。” “我知道。”纳尔逊点点头,突然开口问道:“奥莉薇,找了你吗?” “是啊。”宋默对纳尔逊知道奥莉薇公主见过他的事情并不感到奇怪,作为宫廷的主人,如果纳尔逊对这件事毫无觉察,那才是问题,“你的侄女,是个有趣的小姑娘。” “有趣?”纳尔逊反问了一句,立刻打起了精神,能让宋默说有趣的人,并不多。 “很有趣。”宋默想了想,说道:“我个人建议,你最好不要将她嫁入别国王室,否则,你会有麻烦的。” “你是说,我该把她留下来?”纳尔逊握紧了拳头,“这不正如她所愿?” “你杀死了她的父母和兄长,的确该对她有所补偿。”宋默正色说道:“将她留在奇萨,提供给她优渥的生活,给她找一个英俊富有的丈夫,这是你应该做的。” “英俊,富有?”纳尔逊咀嚼着宋默的话,眼神一闪,不包括家世和权力? “我不是危言耸听,她是个有野心的小姑娘,也是个身负仇恨的公主。很不幸,你是她的叔叔,也是她的仇人。哪怕将她嫁得再远,只要进入王室,她就会想尽办法得到权力。” “那又如何?” “她还有个弟弟。”宋默说道:“你将姐姐远嫁,弟弟,你要怎么办?只要奥莉薇公主掌握了权力,哪怕她终身都无法回到奇萨,也会成为她弟弟的后盾。你杀死了先代国王和大王子,远嫁了公主,如果再对小王子动手,王国的臣民,会如何看待你?”事实上,如果纳尔逊在夺取王位的当天,将国王一家斩尽杀绝,虽然会被人诟病,却不会留下任何隐患,如今的情况是,心怀仇恨的奥莉薇公主很不安分,她和她的弟弟,会给纳尔逊带来不小的麻烦。 纳尔逊沉默了。 “好好考虑一下吧。”宋默站起身,走到纳尔逊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将危险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才是最正确的。” 纳尔逊终于点下了头。 宋默松了口气,他并不是为了帮助奥莉薇才想方设法的说服纳尔逊,他只是为自己留了一个选择。只要纳尔逊不起别的心思,奥莉薇只会成为他善待国王遗孤的证据。但是,如果他像之前那样算计自己,奥莉薇和她的弟弟,将会是不错的筹码。 宋默不喜欢奥莉薇的为人和性格,但是,这并不妨碍他将奥莉薇留在奇萨,让纳尔逊去伤脑筋。 走在奇萨王宫的回廊上,宋默深深吸了一口气,他不喜欢这样算计别人,但是,为了自己,为了格里兰,他只能这么做。 就在这时,身边的空气中突然出现了一阵波动,宋默之前见过的魔族浮在半空,“领主大人,请尽快离开奇萨。瑞斯大人已经在路上,我们将保护您前去和大人汇合。” 魔族的神色有些不对,宋默停住了脚步,看着面前的魔族,眼睛缓缓的眯了起来。到底,出了什么事? 第148章 第二天,宋默向纳尔逊辞别,离开了卡里城王都。 宋默突然要离开,纳尔逊有些不解,却也没多做挽留。他已经着手实施宋默建议的调兵计划,不久后,奇萨将发动一场针对昂里斯的战争。虽然宫廷中很多人认为纳尔逊刚登上王位就发动对外战争十分不智,同昂里斯打了一辈子仗的奇萨军队和平民,却十分支持他们的新国王。一些小贵族也急切的盼望通过军功,在新国王的面前有所表现。 约什和卡梅等大贵族从纳尔逊的一系列行动中嗅出了不同寻常的味道,可他们不能公开反对纳尔逊,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纳尔逊将他们手下的军队一点一点分割出去,表面上说是“借兵”,实际上,谁知道会不会有借无还? 老约什干脆召回了在卡里城有不错表现的纳顿约什,卡里城已经被新国王送给了格里兰领主,纳顿继续留在卡里城,没有任何意义,不如将他送进军队。 “纳顿的能力很不多。”老约什对纳顿的父亲乔德说道:“国王陛下的举动你应该也看到了,我们不能公开反对,那相当于站在了所有国民的对立面,但也不能白白放弃手中的军队。让纳顿到军队中去任职,是目前最好的选择。” 乔德对老约什的决定并不感到惊讶,事实上,即便老约什不提出,他也会想方设法让纳顿离开卡里城,回到王都,在军队或者宫廷中担任一官半职。 纳顿在卡里城的表现很优秀,足以掩盖某些不尽人意的地方。纳尔逊登上王位之后,约什家族的地位今非昔比,乔德和两个兄弟之间的争夺更加激烈了。其他方面他或许比不上两个兄弟,但有一点,是乔德的兄弟拍马也赶不上的,他有一个优秀的,并且被老约什称赞过的儿子! 老约什苍老的面孔上沟壑遍布,精明的双眼却没有丝毫的浑浊,“我们必须动作快一点,卡梅家族,和其他几个跟随国王陛下起兵的家族,或多或少都和我们打着一样的主意。国王陛下不会让我们都如愿,却也会给我们几分面子,只有动作快,才能让纳顿在军队中站稳脚,不会被其他人顶替下去。” “我们不遗余力的支持国王陛下,可陛下……”乔德约什还是没忍住,对老约什抱怨了几声,“国王陛下这么做,难道不担心寒了臣子的心吗?” “慎言!”老约什手中的拐杖猛的敲击了一下地面,目光如利刃般看向乔德,“这样的话,我不想听到第二次!” “父亲?” “你不了解国王陛下。”老约什说道:“国王陛下,会成为比他的兄长更加强势的君主,你说的话,很可能会为家族招来灾祸,明白我的意思吗?” 乔德约什虽然不如老约什精明,却也不是个蠢货。想起国王是如何夺取王位,又是如何对待先代国王和他的子女的,乔德的额头冒出了冷汗。 “父亲,我错了。” “乔德,记住,作为上位者,必须谨言慎行。” “我保证,我不会再犯相同的错误了,父亲。” 乔德低下头,语气中带着一丝懊恼,眼中却飞快闪过了一抹狂喜。他知道,老约什肯对他这样说,证明他已经决心将自己作为继承人培养。同样的话,父亲可没有和他的兄弟说过、同样的对话和场景,几乎同时发生在卡梅和其他几个大贵族的家中,每个家族都不乏有识之士,他们能看破纳尔逊的意图,却也只能在国王允许的范围内,做一些小动作。 纳顿约什不是个例,等他回到王都,会发现,同他争夺同一个军中职位的贵族子弟,不下十人。 一时之间,奇萨贵族们争权夺利的角斗场,从宫廷转到了军队。 宋默对奇萨贵族在军队中的角逐不感兴趣,他会给纳尔逊提供建议,却不会真正插手这些事。纳尔逊毕竟是一国的国王,宋默不会自大到以为自己可以对任何事指手画脚。作为合作者,他清楚彼此的底线。 就算是傀儡,也有不满想要挣脱束缚的时候。 宋默现在要做的,就是让纳尔逊认为他有能力决定自己的事情,绑缚他的绳索,并不像他以为的那样紧。 宋默成功了,在今后很长的时间内,他和纳尔逊都会维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至于奥莉薇公主,在宋默离开奇萨王都之前,奥莉薇又想方设法的见了他一面。公主以为自己做得神不知鬼不觉,殊不知,她的一举一动,都被纳尔逊看在眼里。 就像纳尔逊所说的,宫廷中到处都是眼睛,奥莉薇公主虽然聪明,却太年轻,也太缺乏经验了。 宋默见到奥莉薇并不吃惊,他知道这个充满野心的小姑娘不会轻易死心的。 “领主大人,”奥莉薇见到宋默,满面笑容,像一只轻盈的鸟,几乎要贴在宋默的身上,“您要离开奇萨了吗?” 宋默皱了皱眉,“公主,请注意您的言行。” 奥莉薇的脸上闪过一抹难堪,随即隐去,略显急迫的问道:“那,我之前和您提的事情,您考虑得怎么样了?” “那件事啊,”宋默坐回到椅子上,“我已经和纳尔逊说过了,他不会将你远嫁,会允许你留在奇萨,在这里生活。” “真的?”奥莉薇控制不住脸上的惊喜,几步上前,小手勾上了宋默外衣的扣子,“领主大人,我……” “你不要误会,这并不表示我会和你合作。”宋默拉开了奥莉薇的手,“你最好打消脑子里的小主意。” 奥莉薇见宋默不似在说笑,咬住了嘴唇,“难道,我不漂亮吗?我是奇萨的公主!我愿意为你付出的,是无数男人梦寐以求的!” 听了奥莉薇的话,宋默只觉得好笑,好吧,他不该笑一个小姑娘,可是,眼前的场景,真的和一些狗血剧没什么差别。他还曾经羡慕过剧中的主角,可是换成他自己,却只觉得好笑。 “公主,我十分感谢你的错爱。但是,”宋默笑了笑,眯起了眼睛,“我有情人了,而且,我打算让他成为我的妻子,这么说,你明白吗?” “她比我好吗?” “恩,该怎么说呢?”宋默搓了搓下巴,“他的确很漂亮,请原谅我这么说。比起青涩的果子,男人都更喜欢成熟的水蜜桃。” 宋默回忆起初见瑞丝时的惊艳,他可没说谎,魔族变成妹子时,的确是无可挑剔的大美女。 奥莉薇觉得自己被羞辱了,她后悔来找这个人。她清楚的认识到,在眼前这个黑发男人的眼中,自己和一个小丑没什么区别。 她怎么会这么愚蠢?能够帮纳尔逊从她父亲手中夺走王位的男人,岂是现在的她能对付的? 可是,他为什么会帮她留在奇萨? “这一点,你可以慢慢想。”宋默看着奥莉薇,如果可以,他也不想欺负一个小姑娘,可这个姑娘之前的举动,让他不舒服。就算自己还需要她成为牵制纳尔逊的一颗棋子,也必须让她认清楚自己目前的处境和地位,“想明白之后,你就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或许,还会感谢我。” 感谢? 奥莉薇瞪着眼前的俊秀领主,那双黑色的眼睛,仿佛深渊一般,看不到底。 小公主只觉得心头砰然一动,握紧了小手,提起裙摆,一言不发的跑出了宋默的房间。 宋默知道,奥莉薇会想明白的。等她想明白之后,她或许不会真的感谢自己,却不会因为今天的事,把他当做敌人。 离开的时间终于到了。 五十名格里兰骑士护卫在车队旁,宋默登上马车,随行的还有十名奇萨的王室教室和两个被宋默夸奖过的御厨。他们并不情愿离开王都前往敌国的格里兰,但这是国王的命令,他们不能违背,况且宋默承诺的报酬很不错,足以让他们动心。 纳尔逊登上了宫墙,碍于王室规章,他不能亲自送别宋默,只能在高处眺望着远去的车队,脑中不断闪过和宋默相遇以来的点点滴滴。这个男人,看起来并不强大的男人,承诺他,会让他成为奇萨的国王。而今,他实践了诺言,自己站在了奇萨权力的顶点,像他的王兄一般,俯瞰奇萨的大地…… 突然,纳尔逊上前一步,双手撑在墙头,大声喊道:“宋默格里兰!你是纳尔逊永远的朋友!” 风将纳尔逊的声音传到了宋默的耳中,宋默下令车队停下,推开马车的门,走下马车,站直身体,看向纳尔逊所在的方向,距离有些远,他只能看到轮廓,却看不清纳尔逊此刻的表情,他将双手拢在嘴边,同样大喊道:“你也是我永远的朋友,纳尔逊!” 宋默直呼纳尔逊的名字让奇萨的大臣们十分不满,不过看到国王陛下脸上的笑容,没人蠢到会在这件事情上挑刺。 宋默和纳尔逊遥望着对方,或许今后他们会遇到各种情况,还可能为了自己的利益站在对立面,但在这一刻,他们都是真心把对方当成了朋友。 宋默重新登上马车,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车队离开了奇萨王都,一路向东,瑞斯通过传信的魔族将路线告知宋默,并且,他会在途中等他。 “你说,瑞斯来接我的原因,是巨龙会在路上堵我?” 宋默将传信的魔族叫进了马车,他对魔族带来的消息半信半疑。他和巨龙还有合作关系吧?难不成,这些大肚子龙突然性格大变,对金币不屑一顾了,才能翻脸翻得这么毫无压力。 魔族坐在宋默的对面,全身包裹在斗篷里,只有一双略显苍白的手露在斗篷外面。 “大人是这么说的。”魔族的态度和声音都很认真,“为了保护您,他还带来了一百名地行龙战士。” 地行龙? 宋默听完魔族的话,突然有了一种十分不妙的预感,每次他有这种预感的时候,身边都会发生大事。例如,辛苦修建的地下城堡几度被毁…… 车队行到中途,宋默发现,他的确很有乌鸦嘴的潜质。 车队抵达了一个村落的废墟。光明大陆连年战乱,奇萨更是历经和昂里斯的战争以及纳尔逊叛乱,这样的村落废墟随处可见。 魔族率先推开车门,走下了马车,举起右手,一行黑色的符文在半空中成形,像是有生命一般组合在一起,一道黑光之后,一只黑色的,鹰隼一般的鸟,从符文中振翅飞起,在魔族的头顶盘旋一周之后,飞向了远方。 宋默走下马车,看着黑鸟远去,即便多次看到过瑞斯制作火炮和枪支弹药,见到眼前的场景,还是忍不住惊叹。 难怪光明教会和大陆上的其他种族看魔族各种不顺眼,这么强悍的种族,的确会招来各种眼红。 不过,瑞斯制作火炮消耗的是领地中的矿石,那么,做这只有血有肉的大鸟……宋默马上把脑海中闪过的念头拍飞,太X太XX了! 黑鸟离开之后,宋默下令车队众人就地休息,连日以来,都是由魔族以这种方式探路。车队也是一路畅行无阻,宋默几乎都快忘记了,前面还有一群大肚子龙在等着劫他的道。 过了一会,放飞黑鸟的魔族突然站起身,有些激动的看着前方,大地传来了一阵震动,就像是有无数巨大的石锤在一下又一下的敲击着地面,车队众人也起身看向前方,烟尘滚滚中,上百头巨大可怖的地行龙,正急速的奔跑而来。一身铠甲的魔族士兵,站在地行龙的背上,手中紧握着锋利的长枪,精悍的锋锐之气迎面扑来,车队中的马匹开始嘶鸣,昂起头,踏动着四蹄,奋力想要挣脱缰绳逃开,骑士们还没从看到地行龙魔军的震撼中清醒过来,就忙不迭的去抓马的缰绳。地行龙越来越近,宋默等人几乎可以数清那些大嘴中闪着寒光的牙齿,车队中的马匹无一例外的膝盖发软,跪在了地上,就连骑士们,也忍不住有些胆寒。 这就是,在黑暗时代,纵横驰骋在大陆上的地行龙魔军吗? 又是一声悠长的鸣叫,一头巨大的骨龙出现在了天空上,一身白色长袍的瑞斯站在骨龙的头顶,风吹起他褐色的长发,海蓝色的双眼,一瞬不瞬的盯着站在地上,仰头看向他的宋默,鲜红的唇勾起了一个完美,却略显调皮的弧度。不等骨龙落地,他直接从骨龙的头顶一跃而下,白色的长袍在风中猎猎作响,就像是被吹起的翅膀。 宋默看着从天而降的美人,有瞬间的恍惚,随即,被搂进了一个熟悉的怀抱中。 “亲爱的,”瑞斯搂紧了宋默,在他的唇上落下了一个轻吻,“我好想你。” 骨龙仍旧在天空中盘旋,魔军们驱使着地行龙来到近前,上百头地行龙同时低下头颅,尖锐的獠牙随着下巴的动作戳到地上,不知为何,本该是威严庄重的场面,在宋默看来,却有些好笑。 实在是,地行龙将獠牙戳进地面,又拔出来的样子,完全消弭了它们可怕的第一印象。总觉得,这些大个头,比大肚子龙可爱多了。 瑞斯抱起宋默,不顾宋默的惊呼,直接将他带到了骨龙上,马车的速度太慢了,他必须尽快把宋默带回去。 宋默第一次站在这么高的地方俯视地面,他不得不庆幸自己没有恐高症。看着脚下越来越小的马车和众人,感受着拂过脸颊的风,一双有力的手臂搂着自己,宋默承认,这个感觉,还算不错。 瑞斯举起右臂,“出发!” 地行龙们纷纷发出了怪异的大叫,掉头向来路奔去。被甩在后边的骑士和魔族们面面相觑,随即动作飞快的收拾马车,多余的东西全部丢掉,只为了能尽快赶上前方的队伍。 值得一提的是,宋默从奇萨带回的王室教师和厨子也险些被贴上多余物的标签,直接丢掉。还是他们发挥了百折不挠的精神,拼死抓紧了马车的车门,才被留了下来。 瑞斯的动作不可谓不快,可伴随着几声高亢悠长的龙鸣,该来的,还是来了。 黑炎没有维持龙形,而是一身黑色的长袍,站在了一头巨龙的头顶。手持一把长剑,冷冷的等着瑞斯等人的到来。 他脚下是一头体型庞大的雄性巨龙,虽然巨龙表现得各种不情愿,却最终没把黑炎从自己的头顶掀下去。 雌龙们对幼龙有着极大的包容,哪怕黑炎的要求再过分,她们也会尽量满足他。至于把一头巨龙当坐骑使用……没关系,就当是提前体会一下父亲的乐趣,哪头雄性巨龙没有驮过自己的幼崽呢? 这是光荣! 当巨龙驮着黑炎,从一些村庄和城市上空飞过时,无数人被天空中的一幕震撼了,惊呆了,随即高呼,“龙骑士!” 光明教会被再次惊动,他们得到这个消息,立刻派人前去核实。该死的,不是说奥比国王是巨龙吗?怎么又会变成龙骑士?! 龙骑士的消息如果是真的,他们之前计划的一系列往奥比王国黑炎身上泼脏水的行动,就全都白费了。 让教会没想到的是,当他们赶到时,看到的不只是龙骑士,还有地行龙! 巨龙和魔族? 教会的人躲在远处瞪大了双眼,露出了惊骇的表情,就算他们整天在抹黑魔族,也对巨龙没什么好话,可他们比谁都清楚,魔族和巨龙是多么强悍可怕的存在! 眼前的场景,就好像回到了数千年前的黑暗时代,那时,强大的种族才是光明大陆的统治者! 站在骨龙头顶的宋默,看看前方一群大肚子龙,再瞅瞅下面的一群地行龙,脑子里突然闪过了一个不着调的念头,不考虑其他,这整个一史前时代,哥斯拉大战啊…… 第149章 巨龙展开庞大的双翼,高亢的龙吟震耳欲聋,地行龙脑后的骨刺根根竖起,闪着寒光的獠牙,在咆哮声中,让人胆寒。 魔族和巨龙,天空与大地的霸主,黑暗时代,统治光明大陆的最强悍的种族。 瑞斯与黑炎分别立于骨龙和巨龙的头顶,威严的王者与傲然的魔族,风吹起他们的衣袍和长发,手中的长剑和黑弓,仿佛在下一刻就要夺去敌人的生命。 巨龙在天空中盘旋,张开大口,喷出灼热的龙息,仿似要焚尽天地间的一切,地行龙昂起头,怪叫声中,立在背上的魔族展开黑色的符文,将可怖的龙息隔绝在外。 这是强者之间的战斗。 就在这飞沙走石,杀气弥漫,天地为之一肃的紧张时刻,一个声音不合时宜的响起,“瑞斯,亲爱的,能不能先把我放下去。” 瑞斯和黑炎同时看向发出声音的宋默。 由于瑞斯正忙着搭弓射箭,宋默只能双手搂住他的腰,才能维持住站立姿势。哪怕瑞斯在他周身布下了符文,告诉他,根本不用担心会从骨龙下掉下去,宋默也不敢冒险。 开玩笑,他可不是能在天上飞的非人类,从这个高度自由落体,肯定非死即残。他还有大好的人生,不想就这么去见上帝。况且,他看到了跟在地行龙队伍后的格里兰人,他们手里有防身的武器,他必须和他们汇合。他的确喜欢瑞斯,可在关乎生死的事情上,宋默还是更愿意相信自己,“亲爱的,快点放我下去,你们才能打得更痛快一点,不是吗?”宋默见瑞斯看向自己,继续说道:“打架还带着我这个累赘,不合算啊,会束手束脚的。” “亲爱的,”瑞斯叹了口气,他太了解宋默了,“你不相信我。” “哪能啊。”宋默干笑两声,“我相信你,真的,比珍珠都真。” “那你还要下去?” “我这是为了你好。”宋默摆出一副我的确是为了你好的样子,“你看看对面,人家骑的是真龙,你脚下的只是一副骨头架子,本来就有劣势,再加上一个我碍手碍脚的,就算想发大杀招,恐怕也要……” 宋默话没说完,就被瑞斯打断了,“你还是不相信我,亲爱的,我好伤心。” 脚下的骨龙似乎也为宋默的话感到气愤,他用力的挥动着一对巨大的骨翼,龙吟声不绝于耳,似乎在说:“老子就算是一副骨头架子,也是对面那两个小子的祖宗!照样揍得他们满地找牙!” 宋默气得咬牙。 倒是黑炎看到对面的情况,开口说道:“瑞斯梅尔斯,你是在害怕我吗?” “什么?”瑞斯听到黑炎的话,挑起了一边的眉毛,“你在开什么玩笑?” “那么,”黑炎举起手中的长剑,剑尖直指瑞斯,“将他放下去!我不想伤害他,不要让我以为你是个愚蠢的懦夫!” 听到黑炎的话,瑞斯的脸色顿时变得铁青,他只是想让亲爱的近距离看到他将这头肥龙揍趴下的英姿!竟然被这个可恶的家伙曲解成这样?拥有亲王力量的魔族,会无法保护一个人类吗? 瑞斯海蓝色的双眼染上了猩红,血色的火焰在他的双眸深处燃烧。 没等瑞斯说话,宋默先开口了,“那个,国王陛下,”宋默见到过黑炎巨龙的姿态,考虑再三,还是决定称呼他为国王,“你这话不对。” 瑞斯和黑炎再度同时看向他,被两个美人一瞬不瞬的盯着,宋默顿时感到压力山大。可还是要顶着压力开口,这可不是在格里兰,一旦黑炎的话传出去,说他宋默格里兰的情人是个贪生怕死,用他做肉盾的懦夫,他还有脸见人吗? “瑞斯不是那样的人。”宋默挺直背脊,黑色的双眼中闪过坚毅的光,“他是什么样的人,我比你清楚。他或许狡诈,卑鄙,行事诡谲,但是,绝不会像你说的那样对待我。” 宋默的话让两个非人类同时沉默了。黑炎金色的双眼紧盯着宋默,握着长剑的手,用力得几乎要将剑柄捏碎。 瑞斯则有些无奈,他是该欣喜亲爱的信任他,还是苦恼自己在宋默心里的形象,竟然是这样?狡诈,卑鄙,行事诡谲……好吧,大部分魔族基本都这样,但是,被宋默这样说,他身上,还有优点吗? “所以,”宋默开始做总结性陈词,“我相信他!我不下去了!” 话落,宋默做了一个出人预料的举动,他直接爬上了瑞斯的背,双手搂住瑞斯的脖子,两条长腿环紧了瑞斯的腰,握着拳头用力一挥,“打死老子也不下去了!亲爱的,冲!” 瑞斯:“……” 黑炎:“……” 斗殴中的巨龙&地行龙:“……” 瑞斯握弓的手抖了抖,他后悔了,他压根就不该想着展示英姿什么的,他怎么忘记了宋默的性格?他一开始就该将宋默送下去!单手撑住额头,未来的亲王懊悔不已。 黑炎看着瑞斯和他背上的宋默,脸上阴晴不定,一头雌龙飞到黑炎身边,开口问道:“宝贝,你确定,要把这个人类抢回去吗?我怎么觉得,他这性格有点不对劲?” 被巨龙质疑性格,可见,宋默宋大领主,有多么的奇葩。 黑炎金色的眼睛眯了起来,性格中固执的一面在这一刻展露无遗,“我要他!” 雌龙和驮着黑炎的雄性巨龙互相看了对方一眼,无声的叹了口气,果然,幼崽总是这么任性。不过没关系,想要,给他抢来就是了。 黑炎和瑞斯的战斗,巨龙们不会插手,想要抢到他的意中人,黑炎必须自己动手。至于地面上的地行龙和魔军,巨龙们绝不会姑息! 敢于挑衅巨龙,就算是魔族,也必须付出代价!巨龙们极其的不讲理,完全忘记了,根本不是魔军主动挑衅他们,而是他们想抢人家的情人回去做老婆,这样的事情,是男人就不能忍! 黑炎和瑞斯依旧在对峙,天空中的巨龙已经俯冲向地面上的魔军,巨龙张开大口,喷出了龙息,地行龙迈开粗壮的四条腿,在大地上奔跑,身上的骨刺如利剑般激射而出,飞向了天空中的巨龙,同时,发出了一声声的怪叫,就像在咆哮:“有种你下来!” 巨龙知道地行龙不好对付,再加上它们背上的魔族,如果粗心大意,自己很可能会阴沟里翻船。 躲开了地行龙的骨刺,巨龙们凭借强悍的身躯,冲向了地面上的魔军,他们要先解决能够保护地行龙身上要害的魔族,再将这些敢用骨头刺他们的家伙,大卸八块! 地行龙身上的骨刺射出后,可以自行生长,见巨龙们扑来,再度怪叫出声,奋力向巨龙冲了过去。 撞你丫的! 地行龙的战斗力十分可怕,但它们也有一个致命的弱点,一旦战斗起来,便会失去理智,不管不顾,只想杀死对方。这样,往往会在攻击中将身体上最致命的弱点暴露,为此,能操控并保护它们的,只有魔族。 除了魔族,没有任何种族能站在它们的背上,就算是精灵也不行。 当然,精灵也不会去骑地行龙,太不符合他们的审美观了。他们更喜欢独角兽,还是浑身雪白的独角兽,像是黑炎的坐骑奥萨非那样的黑独角兽,除非审美观突变,精灵也完全不感冒。 巨龙和地行龙的战斗开始,站在不远处的格里兰一行人也按照平时操练的一般,迅速摆出了防守队形。随身携带的步枪和三门迫击炮被拉出了马车,从奇萨带来的王室教师和两个厨子躲在最后方瑟瑟发抖,他们后悔了,早知道会遇上这种事,还不如半路被当成多余物品丢掉…… 突然,地下传来了一阵震动,格里兰人纷纷看向脚下。就在他们刚刚站立的地方,鼓起了一个土包,土包越来越大,一个地精,破土而出。 地精甩掉头顶和肩膀上的土,看清围着自己的人,耳边听到巨龙和地行龙的咆哮,大叫一声:“就是这里了!” 说完,钻回了土里。 四周接二连三的鼓起了类似的土包,五六个地精同时从土里钻了出来,之后立刻将挖出的洞扩大,延伸,随着洞口的扩大,一门炮管闪着寒光的火炮,被推了出来…… 哈洛德和图罗从另外一个洞口走出来,拍掉身上的泥土,走向骑士们,开口问道:“领主大人呢?” 领队的骑士半天没反应过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直到哈洛德又问了他一遍,才下意识的指向天空中的骨龙。 哈洛德皱了皱眉,随即看到那头还算熟悉的骨龙扭头朝自己这边飞了过来,骨龙上站着褐发的魔族,他们的领主大人,在魔族的背上…… 哈洛德知道自己不应该大惊小怪,大风大浪都经历过了,眼前的情景,实在算不上什么。可是,看到领主大人这样的姿势,他实在感到有点那啥,涌起了一股重新钻回到地面下的冲动。 瑞斯把宋默送回到地面上,将他从背上扯了下来,不去看周围目瞪口呆的格里兰人,对宋默说道:“刚刚是我不对,你留在这里。等我把那头肥龙揍死,带你回家。” 宋默揉揉鼻子,打了个喷嚏,天空中和地面上的温度差距有点大,这些非人类没感觉,他却觉得不舒服。 见瑞斯说完话转身要离开,忙一把拉住了瑞斯的衣服,捏着他的下巴,吻上了他的嘴唇,在瑞斯愕然的目光中,恶狠狠的说道:“要是敢输,我就让你好看!懂没?” 瑞斯笑了,一瞬间,仿佛百花绽放,绚烂的美,让人不敢直视。 他吻了一下宋默的额头,带着朝圣者一般的虔诚,“亲爱的,我向你发誓。” 骨龙重新飞上天空,宋默站直身体,握紧了拳头,如果可以,他真想自己把那群大肚子龙收拾了,这群大肚子,拿了他的好处,竟然还想打他的歪主意,欠揍! 可惜手边没有重炮,否则,轰他X的! 哈洛德和图罗上前一步,“领主大人,请恕我们来迟了。” 宋默转头看了两人和他们身后的火炮一眼,摇摇头,“没关系。麻醉弹带来了没?” “带了,只是数量不多。” “有多少?” “都在这里了。“ 哈洛德指着地精从洞口拖出的两只箱子,一箱是炮弹,一箱是子弹,宋默走过去,看着箱子上熟悉的标志,嘴角一勾,足够了。 天空中,几箭之后,瑞斯舍弃了长弓,手持黑色的剑,同黑炎战在了一起。两人脚下的骨龙和巨龙也在战斗,喷吐着龙息,锋利的爪子,一下又一下的攻击着对方。 如果按照宋默的话来说,这两个庞然大物的战斗,简直就是吵架斗殴生活版。先喷几口口水,问候一下对方的祖宗十八代,接着就上爪挠,挠得你生活不能自理! 或许都顾及着头上站着的人,骨龙和巨龙都没有使用巨龙最擅长的战斗方式,用庞大的身躯撞击对方,饶是如此,也足够没见过世面的几个奇萨人看得目瞪口呆了。 宋默将哈洛德带来的炮和车队中的炮集中到了一起,数了数可以用的炮弹数量,正常的炮弹对这些大家伙是没用的,唯一能放倒他们的只有麻醉弹,但他也必须小心,这里不是格里兰,谁知道中途会不会出现什么问题。 宋默安置好了炮位,看向天空中的瑞斯和黑炎,必须承认,他们都是强者,平心而论,无论是哪一个,都堪称天之骄子。 可惜的是,人心向来是歪的,除了瑞斯,宋默对其他的天之骄子不感兴趣,何况是对自己没什么好主意的天之骄子。 这时,一个地精走到宋默身边,拉了拉宋默的衣摆,“领主大人。” “怎么了?” “那里,”地精手指着一个石堆,“藏着几个形迹可疑的人。” 地精对威胁的感知度极强,若非如此,他们早就被厌恶他们的家伙赶尽杀绝了。 宋默看向石堆的方向,皱了皱眉毛,叫来十几个骑士,跟着地精一起去包抄。将那几个家伙带过来之后,宋默乐了。 这些家伙灰色的斗篷下面,穿的全是教会的白色长袍。一看就价值不菲,在教会里,肯定地位不低,至少也是和哈洛德当初一个级别的。 果然,等哈洛德看到这些人后,告诉宋默:“这个人是主教,另外两个,是见习主教。” 宋默眼前一亮,没想到,围观打架,竟然还能捞到这样几条大鱼。 没再去管正打生打死的巨龙和魔族,宋默搓搓手,蹲下—身,笑眯眯的看着被按倒在地的三个教会人士,说道:“嗨,见到诸位,我真是太高兴了。三位想怎么死?说吧,我保证满足你们。” 听到宋默的话,三个教会人士同时背后一寒,抬起头,只见一团黑色的魔法斗气恰好在宋默身后的天空中爆裂,将宋默的面孔,映衬得忽明忽暗,比恶魔还要可怕…… 三人顿时傻眼,怎么没人告诉他们,躲在石头后边围观还会有生命危险…… 第150章 比起哈洛德和他手下的修士,眼前的三位主教大人,战斗力和抗刑讯逼供能力就是个渣。宋默不知道教会到底是怎么培养修士和骑士的,也不知道是如何考核升级的,如果他是大主教,这三位,连见习主教的袍子边都摸不着。 “难不成,教会升职也要靠裙带关系?” 宋默看着眼前三个正竹筒倒豆子,就差把大主教穿什么颜色内裤都说出来的主教,满脸的疑惑不解。 “哈洛德,到底光明教会是个什么样的组织?”难不成,哈洛德等人当初是因为太过优秀,遭受排挤,内心不平,才产生了逆反心理,又抢妹子又找刺激的,最终导致他们走上和教会决裂的道路,投入到格里兰广大人民的怀抱中? “教会内部,完全是六名大主教的一言堂。”哈洛德轻蔑的看着趴在地上,抖如筛糠的三名昔日同僚,如果他没记错,其中一个见习主教,在修士时期,曾经同他一起在分教廷中供职。他离开这么久了,竟然还在见习主教的位置上待着,他不知道是该同情他,还是觉得教会难得正直清明了一回。 “这样啊,那么,教会会不会愿意为他们付赎金?” “如果是教会骑士,或者是战斗主教,大主教还会考虑,像他们,手无缚鸡之力,只能动动脑子和嘴皮子,大主教是不会浪费钱的。只要从下属的修士中提拔一两个,就能填补上他们的空缺。” 宋默哦了一声,表示明白了、 也就是说,这种战斗力是渣,反应能力是渣,心理承受能力和抗刑讯能力通通都是渣的家伙,在大主教眼里,基本和炮灰没什么区别,就算是身居主教高位也一样。 “可以这么说。”哈洛德冷笑一声,“光明教会普爱世人,大主教是光明神在人间的使者,很讽刺,对不对?” 宋默知道哈洛德一直对教会存在怨念,如今看来,这份怨念已经升级到了蔑视。如果之前的光明教会在哈洛德等人的眼中,还算是对手,现在,估计他们对这样的对手已经不屑一顾了。 说起来,教会最强大的武装力量,教会骑士团,两次被宋默团灭,教会最强的战斗主教和修士集团,正在宋默手下帮忙坑蒙拐骗,通过和黑炎合作,宋默骗了教会几十万乃至上百万的金币……貌似,他已经和教会成了死敌? 宋默搓搓下巴,看着三个已经把教会计划和盘托出的主教,既然教会不会为他们付赎金,那他就想办法抓几个教会愿意付赎金的。一千七百多年的事情,格里兰老祖宗和格里兰广大人民痛心疾首的“挖地”事件,让格里兰一穷就是一千多年,害得他刚穿过来,一连吃了几个月黑面包,也该教会大出血一次了。 宋默示意骑士移开踩在一名主教身上的大脚,俯下身,双手支在膝盖上,笑呵呵的看着他,不说话。 主教被宋默看得心里发毛,连忙说道:“阁下,该说的,我都已经说了,我以神的名义发誓,没有任何隐瞒。” “你以为我会相信你的话吗?”宋默脸上的笑容依旧未变,说出的话却让主教和其他两人背后冷汗直冒,“如果你还不说实话,我就把你丢到战场上去,看到了没?” 宋默大拇指向身后一指,一头地形龙恰好和一头巨龙撞在了一起,巨龙庞大的身躯没让地行龙占到任何便宜,可也没能把地行龙撞倒。地行龙脑后的骨刺没刺破巨龙的厚皮,却也让巨龙很不好受。 两个庞然大物硬生生的碰撞,就像是大力士在角力,互不相让。地行龙背上的魔族不断的操控着手中的符文,挥舞着长枪,逮住空隙就给巨龙来上一下,长枪折断,直接上工兵铲,发誓要削掉敌人一块皮! 工兵铲削铁如泥,巨龙爪子上被削掉了两块鳞片,露出了下面的一小块皮肤。巨龙异常愤怒,该死的魔族,竟然用一个铁铲一样的东西,伤到了他的鳞片! 巨龙暴怒的抬起头,发出了一声吼叫,灼热的龙息岩浆一般喷向了同他对战的地行龙和魔族,老子烧死你! 天空中,瑞斯和黑炎的战斗已经进入了白热化,没人能看清两人现在的动作,两人的身影快得像闪电,仿佛两道力量凝结成的光,不断的碰撞在一起,只有金铁交鸣的剑击声,演绎着两个人的战斗有多么激烈。 宋默用从骑士手中“借来”的马鞭抬起了主教的下巴,“有没有兴趣,到战场上去近距离观摩一下?躲在石头后边围观,可没有近距离观察刺激。” 三名主教都被宋默吓得一个激灵,和宋默距离最近的一名主教已经脸色发白,如果可以,他真想白眼一翻,马上晕过去。可他不敢,他担心万一自己晕过去,眼前这个无血无泪,心黑肝黑的领主,立刻就会把他丢到战场上去,给那些庞然大物一脚踩扁。 “阁下,领主阁下!”主教崩溃似的的大哭,“我说的真的是实话,请您一定要相信我!” 主教的声音都变调了,宋默怀疑,再逼下去,他恐怕会当着自己的面吐血。他还是有慈悲心肠的,不忍心生生把人逼死。那不是宋大领主的作风,也不是他的目的。 眼前这三条鱼还有别的用处,为了钓出更大的鱼,让教会再出出血,他们可都得好好活着。 “好吧,我相信你。” 宋默收回了马鞭,直起身,示意格里兰骑士将主教大人扶起来,靠他现在软成面条的两条腿,站起身都是个问题。 “领主阁下……” “感谢的话先不用说了。”宋默从上衣的口袋中掏出一个扁平的小盒子。打开盒盖,对刚刚险些被吓得魂飞魄散的主教说道:“张嘴。” 主教一时没反应过来,扶着他的骑士直接代劳,捏开了他的下巴,一颗白色的小药片被送进了他嘴里,顿时,一股苦涩的味道在他的口中蔓延开来,宋默好心的拿过随身携带的水壶,给他喂了两口水,帮忙将口中的药片咽下去。 “很苦?” 主教连忙点头,宋默一勾嘴角,“苦就对了。” 啥? “这是毒药,能不苦吗?” 毒药?! 主教第一反应就是伸手去抠自己的嗓子,想要将吞下去的药吐出来,宋默将水壶交给身边的地精,抱着手臂凉凉地说道:“已经吞下去了,你是吐不出来的。” “领主阁下,为什么?” 主教满脸悲愤,宋默没理他,而是依样画葫芦的给另外两个见习主教也喂下了同样的药片,三名教会人士全都脸色惨白,仿佛下一刻就要昏过去一般。 宋默上下抛着装药片的盒子,说道:“我知道,教会的医疗手段很发达,但是,就算是医术最高明的主教,也休想解开你们身上的毒。他们甚至都查不出来你们中了毒。怎么样,是不是肚子里开始有一种翻江倒海的感觉了?” 三名主教不由自主的摸向了自己的肚子,的确,他们都有了一种跑步奔向厕所的冲动。 “所以呢,”宋默笑着继续说道:“如果想从我的手里得到解药,你们就必须听我的安排,按照我说的去做。否则,不出半个月,你们就要全身虚脱而亡,到时,就连光明神也救不了你们!” 三名主教的脸色已经不能用惨白来形容了,全都染上了一层内吾命将绝的死灰。 “我不会让你们做能力范围之外的事情的。”宋默好心的补充了一句,“我给你们半分钟时间考虑,如果答应我的条件,我会给你们一半的解药。如果不答应,你们不只得不到解药,还会被丢去那里!” 宋默的手向身后一指,说出的话落地有声。三名主教已经没有别的的选择,比起对教会的忠诚,还是自己的小命更重要一点。 得到想要的答案后,宋默满意的点了点头,“很好。” 随即弯下腰,在一个主教的耳边如此这般,这般如此的低声说了一番话,“就是这样,不难吧?” 两个见习主教离得近,也听到了宋默提出的要求,三个主教面面相觑,就是这么简单? 宋默一耸肩膀,“我说过,不会要你们做超出能力范围的事情,而且,这个要求也不算是背叛教会,怎么样?” 三名主教知道宋默的目的不会像他说得这么简单,但如果只是将一两名大主教引到格里兰去……六名大主教,并不全是他们效忠的对象,将顶头上司的对头扔进圈套,或许,大主教还会赞扬自己…… 看着眼前三人的神色变化,宋默肯定,自己的目的达到了。 三名主教点了头,宋默立刻放了他们,他们被放开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厕所。实在是,不能忍,也忍不住啊! “哈洛德,找几个人跟着他们。”宋默转头对哈洛德说道:“监视他们的一举一动,不要被他们发现。” “遵命,领主大人。”哈洛德说完,有些迟疑的问道:“领主大人,您给他们吃的,真是毒药?” “你很好奇?”宋默拿出装药片的小盒子,递给哈洛德,“要不要也吃一颗看看?” “……”毒药是可以随便吃的吗?就算有解药,也不成! “这可不是毒药,”宋默笑眯眯的将盒盖打开,里面整齐排列着三排小指甲盖大小的白色小药片,“实际上,这是消食片。”他给三个主教吃的“毒药”和“解药”,都是从这个盒子里拿的。 “消食片?” “对。”宋默将盒子收好,“真不能小看了米斯和罗杰他们,研发出的新药效果可真好。” 哈洛德:“……” “我已经决定给这种药命名为XXX牌健胃消食片,哈洛德,你觉得怎么样?” 、 哈洛德:“……” 解决了三个教会围观人士,宋默的注意力重新回到了战场上,巨龙和地行龙打得难解难分,瑞斯和黑炎也是不分上下,这样下去,短时间内是很难分出胜负的,就算能分出个高下,结果也会是两败俱伤。 宋默摸了摸下巴,目光向四周看了看,要知道,在这里围观的,可不只有三个教会人士。 “图罗,带上人,把那些看热闹的都解决掉。” “杀掉吗?老子很久没杀人了,估计会手生,没以前干活的时候利索。““……不用,打个半死就行。“ “遵命!” 图罗带上人去收拾围观人士了,不一会,四周就响起了一片鬼哭狼嚎和求饶声。宋默撇撇嘴,所谓偷窥有风险,围观需谨慎,他算是免费给这些探子们上了重要的一课。 盯梢,也是需要分对象的。 等到图罗解决了围观的探子们,宋默立刻调转炮口,对准了战场。哈洛德有些惊讶,“领主大人,您是要?” “一起突突了。” “……这样好吗?”其中一方,可是您情人和他手底下的打手。 “没什么不好。我可不想继续在这里浪费时间。”他还要去巡视新领地,必须马上把这件麻烦事解决了,否则,许多工作都要拖延了。更何况,这些出尔反尔的巨龙让他很不爽,说起来,他们上次的赎金还只付了一部分,尾款还没结清呢! 敢和债主动手,必须给这些巨龙一点颜色瞧瞧! 至于被误伤的自己人……宋默表示,相信瑞斯会理解他的,理解万岁嘛! 哈洛德见宋默心意已定,也不说话了。 近三十门迫击炮全部装弹完毕,宋默举起右手,用力向下一挥,正打得热闹的地行龙和巨龙遭受到了无差别的轰击,区别在于,落在巨龙身上的炮弹,更多一些,地行龙大多只是被波及,不过两者全都皮粗肉厚,不在乎被炸几下。 地行龙第一次见识到火炮的威力,和巨龙当初的反应一样,全都愣了一下,巨龙瞬间回忆起之前在格里兰的遭遇,意识到情况不妙。宋默没给巨龙机会,在第一轮普通炮弹试射过后,全部填装了麻醉弹,虽然弹药数量不多,却足够放倒一半的巨龙了,就算有地行龙被波及也没关系,剩下的地行龙和魔族,再加上自己带着的人,足以应付了。 炮声又一次响起,巨龙们,将再一次经历龙生中不可承受之痛…… 在四周被揍得只剩半条命的各国探子见证下,强大的巨龙,接二连三的倒在了格里兰领主的炮口下。热武器,将给光明大陆的战争模式,带来一次彻底的洗礼…… 这一幕,恰好被担心儿子,赶来帮忙的罗兰和梅尔斯亲王看在眼里,夫妻俩停下脚步,同时发出了一声感叹,梅尔斯家的媳妇,果真是威武霸气! 第151章 三轮炮击过后,哈洛德等人携带的炮弹告罄。巨龙倒下了三分之一,数量不到宋默的预期,勉强可以接受。 出乎预料的是,地行龙却没有受到麻醉弹的影响,见刚刚还和自己打得热闹的巨龙倒在地上,打了几个滚,就人事不知,这些家伙幸灾乐祸的上前,用巨大的獠牙一下一下戳着巨龙,上演了一幕现实版的趁火打劫,落井下石。 “地行龙有麻醉剂抗体不成?”宋默看着眼前的情形,十分疑惑。 “地行龙是没有嗅觉的,常年生活在魔界的沼泽里,那里瘴气弥补,毒雾弥漫,一般的药剂,对它们没有任何作用。”一个魔族将领驱策着地行龙走到宋默近前,跳下地行龙的背脊,摘下了头盔,一头褐色的长发垂落肩头,即便刚刚经历过一场战斗,依旧脸不红气不喘,修长的身材,眉目如画,映衬着落日的晚霞,怎么看,怎么漂亮得让人怦然心动。 宋默眨眨眼,魔族这种生物,就算身材很汉子,长相依旧是不折不扣的美人。瞅瞅趴在一边,乖得像只小猫一样的地行龙,这算是,异世界版的美人与野兽? 宋默脑子里冒出这个想法,心头顿时狂奔过一群草泥马。 “谢安,离我情人远点!” 宋默心头正在跑马,耳边就传来了瑞斯气急败坏的吼声,抬起头,瑞斯和黑炎已经不打了,黑炎和驮着他的巨龙都落在了地上,护卫在倒地的巨龙身旁,瑞斯从骨龙上跃下,大步朝宋默走来。 走到近前,防贼似的看着眼前的魔族,“谢安,不许再靠近了!母亲怎么会把你叫来?” 谢安单手挑着头盔,嘴角一勾,“魔界的生活太无聊了,姨妈召唤谢兰德家族的魔军,我就顺便来光明大陆看看。没想到,”谢安突然不怀好意的笑了起来,“瑞斯,我的表弟,我从不知道,你竟然会喜欢上一个弱小的人类。” 瑞斯眉头一皱,刚要说话,旁边的宋默炸毛了,这个魔族蔑视的口吻让他很火光,人类怎么了?人类照样能揍得你个非人类满地找牙!弱小你妹! 宋默一把掏出了腰间的手枪,顶在了谢兰德的额头,“道歉!” “哦?”谢兰德玩味的看着宋默,大而狭长的眸子只是轻轻一撇,仿佛含情一般,水润得仿佛要勾走人的灵魂,“如果我不呢?况且,我也没说错。为了一个人类和巨龙开战,啧!” 宋默磨了磨牙,靠之,瑞斯就够XX了,眼前这个,更加的登峰造极!他刚刚叫瑞斯表弟,也就是说,他是瑞斯的“娘家人?”难不成,是看他这个“毛脚女婿”不顺眼? 就算是娘家人,也照揍不误!不给他们个下马威,还以为自己好欺负!如果没有他的麻醉弹,这些家伙还在和巨龙打得你死我活! 愤怒中宋大领主完全忘记了,这场魔族和巨龙战斗的起因是什么,好吧,人在愤怒中偶尔会失去理智,失去思考能力,这是可以理解的。 谢安没想到宋默真的会开枪,乍然响起的枪声,让刚刚平静下来的战场又变得紧张起来。直到巨龙们发现,原来是他们抢夺的目标在追杀一个魔族,才奇怪的用爪子挠挠头,这算是,窝里反了?那他们现在去抢人,会不会容易点? 梅尔斯亲王和王妃罗兰的现身,让巨龙们的想法落了空。王妃没有去解救被追杀中的外甥,而是走到一头雌性黑龙近前,用贵族的礼仪行了个礼,雌龙就算不愿意,也需要回礼。罗兰是魔族的亲王王妃,在没有同奥兰多梅尔斯成婚前,她是魔族数一数二的战士,在千年前的黑暗时代,罗兰的凶名曾响彻整片大陆。 巨龙不惧怕罗兰,但罗兰真正放下姿态来和他们谈话,他们也不能拒绝。 “玫兰,我知道巨龙的传统。”寒暄几句之后,罗兰将要说的话挑明,“但是,我希望你们能认清现实,那个人类,是我儿子的情人,也是被梅尔斯家族承认的成员。你们要向梅尔斯家和谢兰德家挑战吗?” 雌龙听到罗兰的话,神情一变,“你在威胁我?威胁巨龙?” “你可以这么想。”罗兰昂起了形状优美的下巴,“一次两次,我可以当做是玩笑,生活的调剂,如果次数多了,我会不耐烦。” “罗兰,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知道。”罗兰笑了,笑得肆意而张扬,“玫兰,你似乎忘记了,巨龙喜欢抢夺,魔族最喜欢的事情,是杀戮。” 说着,罗兰海蓝色的双眼染上了猩红,“你们想再次开启黑暗时代吗?我想,早在魔界无聊透顶的魔族,是不会拒绝这个诱人的提议的。” 玫兰没有说话,她定定的看着罗兰,确定罗兰不是信口开河。正如她所说的,巨龙的天性中充斥着劫掠与争抢,而魔族从出生那一刻开始,灵魂中就烙印着杀戮与血腥。 他们帮助黑炎抢夺意中人无可厚非,罗兰为了自己的儿子掀起战争也不是什么难事。 这种情况,双方如果都不愿意妥协,将变成骑虎难下的局面。 “我需要考虑。” “当然。” 、 罗兰转身离开了,雌龙和另外几头守着同伴的雌龙商量了一下,同时看向了站立在一旁,脸色冰冷的黑炎。 “宝贝……一定要那个人类吗?” “是啊,宝贝,那个人类哪里好了?没胸没屁股的。” “不要那个人类了好不好?阿姨给你堆满房间的金币。” “太小气了,阿姨给你铺满城堡的宝石!” “要么,一屋子的美人?” “梅勒,他还没有成年!” 雌龙们此次光明大陆之行,只是为将觉醒的黑炎带回龙岛,最初并没想节外生枝。奈何黑炎的意中人竟然和魔族有牵扯,他们只能设法帮黑炎抢人。如果人抢起来太困难,巨龙也不愿意和魔族死磕,最好的办法,就是让黑炎转变主意。更何况,他们和那个人类还有生意合作,没有一头巨龙愿意放弃即将到手的金币。 和罗兰谈过话的雌龙变换形态,走到黑炎的面前,凑在黑炎的耳边低声说道:“宝贝,你现在的力量,还不足以对抗那些魔族,等你回到龙岛得到全部的记忆传承,再回来,事情就完全不一样了。你可以向那个魔族发出单独的挑战,没有人可以插手。” 黑炎金色的眼睛闪了闪,现在他也可以! “现在不行。”雌龙摇了摇头,和黑炎一样的金眸认真的看着他,“梅尔斯家族的继承人已经拥有了成年魔族的力量,他身后站着梅尔斯和谢兰德家族,你还不能完全掌控觉醒的力量……” “我不会输的。” 黑炎的话铿锵有力,无论作为一国的国王还是骄傲的巨龙,他都不会在对手的面前低头,哪怕是战死! “我知道。但是,”雌龙表情严肃的说道:“我不希望你受伤,你对所有巨龙来说,都是无比珍贵的存在。如果你不听话,我们会强硬的带你回龙岛,明白吗?” 黑炎金色的双眼闪过一抹戾气,没有人能威胁他! “这不是威胁。这是我们对你的保护。” 雌龙一边说,一边朝黑炎身后使了个眼色,早就已经准备好,各就各位的雌龙们顿时一拥而上,巨大的爪子将黑炎牢牢抓住,就算黑炎变成巨龙,照样一叼脖子,飞起走人! 晕倒的巨龙都被两三个同伴拉起,或者是背在背上,领头的雌龙飞到半空,发出了一声高亢的龙吟,用龙族最古老的语言,对地上的魔族说道:“这件事,还没完!” 他们暂时放弃了,不代表他们会永远放弃。就像她对黑炎说的那样,巨龙们,还会回来! 讨厌的家伙终于走了,瑞斯拉住了正追得谢安上蹿下跳的宋默。谢安和他不同,他不会一直容忍宋默,如果真把他惹生气了,事情会很麻烦。 “亲爱的,停下吧。” 瑞斯握住宋默的手腕,将他拉进了怀里,轻轻吻了一下宋默的额头,“别和谢安玩了,我会吃醋。” 宋默:“……”他是在玩吗? 谢安已经跃上了一头地行龙的脊背,大咧咧的蹲在地行龙的背上,歪着头,“不玩了吗?” 宋默:“……”果然这些魔族的脑回路都不正常! 罗兰走到地行龙的旁边,单手一撑,跳到了地形龙的背上,一下敲在了谢安的头顶,“臭小子,我儿媳妇是你能调戏的吗?找揍!” 谢安捂着额头,委屈的撇了撇嘴,“姨妈……” “姐姐怎么会把你放出来?” 这个外甥比瑞斯还让罗兰头疼,想马上把他送回魔界,却也知道,这家伙不会乖乖听话。梅尔斯亲王对谢兰德家族的人都没什么办法,当初和罗兰大婚时的场景仍历历在目,那已经成为了梅尔斯亲王生命中最痛苦,也最快乐的一页……往事,不堪回首。 宋默放下枪,拍了拍瑞斯的胳膊,“行了,放开我吧。” “让我再抱一会。” “……你也想被突突吗?” 瑞斯乖乖的放手了。 宋默问候了梅尔斯亲王和王妃,转身去处理自己的事情。有了魔族的地行龙,哈洛德他们就不用再钻地道了,三十多门迫击炮,拆开了,两头地行龙就能轻松搞定。 骑士们的坐骑和拉车的马匹,大部分已经被之前大战的巨龙和地行龙吓得口吐白沫,要把它们救醒,还需要一点时间。 骑士和哈洛德等人有条不紊的忙碌着,从奇萨带来的王室教师和两个厨子就显得有些碍手碍脚,干脆都敲昏塞进马车,这让大家都轻松了不少。 三个被抓到的教会探子吃下了一半的“解药”,就被放走。跟着他们离开的,还有五六个骑士。宋默相信,这三个家伙肯定能把他想要的人,“送”到格里兰来。 拒绝了瑞斯搭乘骨龙的邀请,宋默还是喜欢自己的马车。骑士们跟在马车后,地行龙守卫在车队的周围,天空中,梅尔斯亲王一家三口坐在骨龙的头顶,利用返程的时间开了一场家庭会议。 一行人,浩浩荡荡的穿越国境线,朝格里兰的方向奔驰而去。 沿途惊掉了无数路人眼球。 魔族,怪物,巨大的骨龙……中间那是人类的车队?!不,他们一定是眼花了,那不可能是人,是亡灵,一定是亡灵!邪恶的生物! 路人们惊恐的望着这恐怖而奇怪的一行人,各种脑补,然后被自己的脑补吓得双膝发软,坐在地上。 宋默一行离开后,被图罗带人修理了一顿的各国探子也挣扎着站起身,他们必须马上将消息传回国内! 在骨龙头顶开完家庭会议的瑞斯,直接从半空跃下,轻盈的落在宋默的马车顶上,在马车行进途中拉开车门,跳了进去,将趴在座椅上打盹的宋默搂进了怀里。 “来了?”宋默抬起头,揉了揉眼睛,打了个哈欠,“热,离我远点。” 瑞斯笑了笑,单手画出一行黑色的符文,车厢内的温度瞬间降低了不少,看着还迷迷糊糊想要睡过去的宋默,低头蹭了蹭宋默的脸颊,“亲爱的,我喜欢你。” “恩,我知道。” “我给你准备了一份礼物,就放在新建好的领主府里。” “恩。” “你肯定会喜欢的。” “恩。” 见宋默已经有些意识不清,瑞斯的双眼闪过一道狡猾的光芒,“那,你嫁给我,好不好?” “……” “亲爱的?” 啪! 宋默给了瑞斯一个锅贴,坐起身,瞪了瑞斯一眼,趁着老子迷糊占便宜?休想!就算要结婚,那也是他娶,瑞斯嫁! 瑞斯摸着脸颊,委屈的看着宋默:“亲爱的,我伤心了……” “一边去!”宋默推开了瑞斯凑过来的脸,“小心我揍你!” “亲爱的,只要你能答应我的求婚,尽管蹂躏我吧,来吧,我承受得住!”瑞斯一边说,一边拉开了衣领,露出了一小片雪白的胸膛。 宋默:“……”挨揍,需要脱衣服吗? 几秒过后,车厢外的人,听到了车厢内传出的一声闷响,紧接着,又是一声,车厢强烈的震动了两下,如果不是矮人打造的车轴结实,没有人怀疑两个车轮会飞出去。 梅尔斯亲王和王妃罗兰站在骨龙上,探头向下看了一眼,夫妻俩同时叹了一口气。 于此同时,在格里兰,管家老约翰正面带寒霜的看着矗立在领主府庭院中的一尊宝石雕像。雕像全身由一块天然的巨大宝石雕琢而成,上面镶嵌着上千块经过打磨的各色宝石,在阳光下,散发着耀眼的光芒。 从雕像的细节处可以看到,打磨宝石的工匠手艺十分精湛,就连衣服的褶皱,和一缕发丝,都雕琢得一丝不苟。 可是,看着眼前这尊华美的雕像,老约翰只想一脚踹飞! 谁允许那个该死的魔族把他的半裸雕像放在领主大人的院子里的?! 第152章 宋默站在领主府庭院中的雕像前,足足五分钟没有说出话来。回过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找锤子,抡起来把眼前这东西砸了。 瑞斯连忙拉住宋默,“亲爱的,你不喜欢这份礼物吗?” “喜欢?”宋默侧过头,笑出了一口的白牙,阴森森的让人背后冒寒气,“喜欢你大爷!”他没兴趣把自己情人的半裸雕像放在院子里,向所有人展示!脑子有病吗? “真不喜欢?” “要不,我给你来一针‘自我解放’版麻醉剂?”宋默拉着瑞斯的衣领,贴近了他,“雕像多不洒脱,还是真人版带劲!你说呢?” 听到宋默这番话,瑞斯意识到,宋默是真的不喜欢这份礼物。看看立在一旁的宝石雕像,完全是按照他的黄金比例雕琢而成,还是宝石的。按理来说,亲爱的不应该不喜欢啊?父亲告诉他,当年,他就是用这样一尊雕像打动了母亲的心…… 为什么亲爱的不喜欢? 难不成因为父亲的雕像是全裸,而自己只是半裸而已? 梅尔斯亲王站在领主府大门口,看到眼前这情景,险些没冲上去摇着瑞斯的肩膀大吼:“你老子我当年的确送了一尊全裸雕像给你母亲,可那不是大咧咧的摆在院子里,而是直接送到卧室里、卧室,懂吗?!” 可惜罗兰王妃就站在他身边,梅尔斯亲王没机会也没胆子这时候冲上去对儿子言传身教。罗兰看到院子里那尊宝石雕像时,眯起了眼睛,在梅尔斯亲王耳边吹了一口气,不怀好意的说道:“亲爱的,我有件事想和你谈谈。” 说话间,一行黑色的符文从罗兰的脚底升起,通往魔界的黑色之门在面前开启。 梅尔斯亲王突然背后一凛,一声“救命”险些脱口而出。可瑞斯现在自顾不暇,实在没能力去“救”他的父亲。亲王只能被王妃抓着衣服领子,满脸泪水的拖回了魔界,直奔家族城堡的主卧室…… 瑞斯压根没看到父亲被母亲拖走的一幕,他还忙着安抚正怒火中烧的情人,“亲爱的……” “别叫我!”宋默怒气冲冲的吼了瑞斯一声,转头向老约翰问道:“管家,这东西还有谁看到过?” “只有您,和我。” “领地里的其他人都没看到过?” “没有。发现院子里突然出现这样一尊有碍观瞻的东西后,”老约翰顿了顿,目光冷如冰雪,刀子一般的刮了瑞斯一眼,“我就用斗气将他包裹了起来。没有人能看清斗气中是什么。” “好的,你做得很好。”宋默磨了磨牙,丢开瑞斯,又一次抡起了锤子,朝着雕像砸了下去。 由于雕像摆在大理石台砌成的基座上,宋默抡起的锤子,恰好砸在了雕像大腿以上,腰部以下的某个位置,虽然那里有宝石雕琢的衣物遮挡,可只要是男人,都能目测下锤的精准度。碎裂声响起,老约翰和瑞斯都忍不住的夹紧了双腿,尤其是瑞斯,脸色已经开始发白。 艰难的咽了口口水,亲爱的,可真是心狠手辣,不过,他喜欢! 宋默三两下把雕像砸成几段,雕像的头骨碌碌的滚到了他的脚下,领主大人一脚踩了上去,转头看向站在一边的瑞斯,嘴角一咧,“亲爱的,如何?” “啊?” “要是觉得光看不过瘾,我给你也来几下?” “不,不用了吧?” “别客气,反正子弹都打不死你,只是被锤子砸几下,小意思。”宋默弯腰捡起一块碎裂的宝石,颠了颠,“你不总是求蹂躏,求鞭打吗?今天,我满足你!” 说着,直接朝瑞斯扑了过去。 瑞斯反射性的拔腿就跑,开玩笑,被锤子砸几下没关系,锤子对准的部位却很有关系!这可关系到他和亲爱的今后幸福生活,能随便砸吗? 两个人开始围着院子绕圈子,老约翰取出了几个口袋,把地上的宝石一块块捡起来,他了解领主大人的性格,雕像可以不要,宝石却不能不要。 这些,都是钱啊! 前金色骑士将最后一块被砸碎的宝石扔进口袋,直起身,遥望天际,在满是“你站住!老子砸死你!”的激昂配乐声中,深深叹了口气。 突然,老约翰的目光一凝,落在了不知何时,出现在墙头的一个身影上。脱下一身铠甲,身着红色长袍的谢安,正蹲在墙头,嘴里咬着一个苹果,咔嚓咔嚓啃着。 察觉到老约翰的目光,谢安又从怀里取出了一袋草莓,拿出一颗扔进嘴里,鲜红的汁液从嘴角滑落,映衬着艳丽的面孔,让人移不开目光。 老约翰却只是皱了皱眉,他对魔族的几个大贵族有所了解,在一千七百多年前,他曾多次和魔族对战,眼前这个魔族的实力很强,他却从没见过他。 “你好。”谢安吃完了草莓,舔了舔嘴角,“格里兰的水果很好吃。” 老约翰的眉头皱得更深了,他从这个魔族身上感觉不到任何的杀气,甚至感觉不到他的任何情绪。 “阁下,请问?” “啊,不用问了,我是那家伙的表哥。”谢安指着跃上高台的瑞斯,笑眯眯的说道:“我叫谢安,谢安谢兰特。” “谢兰特?” “是的,罗兰王妃是我的姨妈。” 老约翰点了点头,难怪自己没见过他,这个魔族的年龄不会比瑞斯大多少。 “说起来,”谢安蹲在墙头上,丝毫没有一个魔族大贵族的自觉,奇怪的是,粗鲁的动作,却丝毫不减他身上的高贵气质,“他们总是这样吗?” “不。” “哦。” “领主大人最常做的,不是用锤子砸,而是直接开枪,之前几次还用炮轰过。” “嘶——”谢安倒吸一口凉气,人类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凶残了?他还以为宋默之前用枪射他是一时气愤,失去了理智,没成想,这根本就是他的本性!果然是梅尔斯选择的情人吗?够辣,辣得下不了嘴啊。 “不需要奇怪吧?”老约翰看了谢安一眼,“梅尔斯家族历代不都是这样吗?” 谢安眯起了眼睛,似乎,眼前这个人知道很多啊…… 老约翰不再理会谢安,既然知道他不是什么可疑人物,就没必要再和他多废话。管家大人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也需要提醒领主大人,他离开这段时间,领地中的工作已经堆积了不少。 宋默追累了,锤子扔到一边,双手支在膝盖上,大口的喘着气,擦掉顺着下巴流淌的汗水,瞪了一眼前方的瑞斯,黑色的双眼,仿佛两颗浸润了光华的黑珍珠,要将人的灵魂都吸进去。 瑞斯转身走过去,将宋默拉起来搂在怀里,单手覆在宋默的背心,一团绿色的光顺着他的掌心流入了宋默的体内。顿时,所有疲累一扫而空,宋默的呼吸逐渐平缓下来。抬起头,拉住瑞斯的长发,咬了瑞斯的的下巴一口,果然,疼的还是他自己。 “不能有下一次,知道没?” “我知道了,绝对不会的。”瑞斯连忙点头,经验主义害死人,他发誓不再听父亲的追妻经验了! “雕像不许再送,宝石倒是可以。如果不是弄个骚包的雕像讨人厌,我会用锤子砸你吗?说到底,还是你自找的。”宋默揉了揉下巴,刚刚一口咬得他牙床都疼。 瑞斯:“……“ “噗……” 一声闷笑突然响起,瑞斯和宋默同时转过头,谢安正靠在墙边,笑得肩膀直抖。瑞斯面带不善,宋默对谢安的印象也不好,他可没忘这个瑞斯的表哥,张口就说他弱小。 “瑞斯,把他丢出去!”他家是谁都能随便进的吗?经过他同意了吗?“管家,跟我来,我有事情和你说。” 瑞斯被宋默毫不留情的推开,只能站在原地,目送宋默和管家前后走进了领主府。 “表弟,看起来,你的情人不欢迎我啊。” 谢安单手搭在了瑞斯的肩膀上,依旧笑声不停,“不行了,你们真是太有趣了,哈哈……说起来,梅尔斯家怕老婆的传统,还真是代代相传啊。” 瑞斯海蓝色的眼睛缓缓的眯了起来,一把揪住谢安的领子,“既然知道梅尔斯家的传统,那么,你就应该知道,接下来会怎么样了吧,表哥?” “啊?” 谢安发出了一个单音,来不及说话,就被瑞斯一把从院子里扔了出去,越过围墙,划出了一道优美的抛物线。 “瑞斯梅尔斯,你给我记住!” 瑞斯在抛掷的过程中,用符文束缚了谢安的手脚,即便谢安能挣脱,也免不了会摔个灰头土脸。谢安从地上爬起来,拍掉身上的泥土和草屑,眼珠子一转,对着围墙内大声喊道:“瑞斯梅尔斯,你个小心眼!小心我把你小时候的糗事全都告诉你媳妇!” 这一次,瑞斯没出声,反倒是领主府二楼的窗户砰的一声被推开了,宋默出现在窗口,肩头扛着一个矮人制作的火箭筒,对着墙外的谢安就是一发,“你才媳妇,你全家媳妇,你全户口本媳妇!” 谢安被突然飞来的炮弹吓了一跳,连忙闪躲,万幸人没伤到,身上的衣服却还是被烧开了一个个破洞。眼看宋默又填装了炮弹,打算来第二发,谢安忙不迭的转身就跑,一边跑,一边画出了一行行符文,不等魔界之门全部打开,就倏地钻了进去。 人间太凶险,表弟他媳妇太凶残,还是回家保险。 宋默见谢安转眼就不见了踪影,哼了一声,扛着火箭筒回到了室内。瑞斯站在院子里,看着二楼的窗口,满脸的崇拜,“亲爱的,威武!我爱死你了!” “闭嘴!”二楼的窗口又一次响起了宋默的吼声,“否则我给你也来一发!” 世界安静了。 宋默坐回到办公桌旁,重新开始处理堆积的工作。由于巨龙半路劫道,他计划的行程直接缩短了一半,根本来不及巡视所有的新领地,再加上魔族和地行龙一直跟着他,美其名曰贴身保护,宋默只能将另一半行程也草草结束。饶是如此,格里兰领主和魔族狼狈为奸的传言,也已经在光明大陆传播开了。 宋默不在乎别人怎么说他,怎么看他,他的情人就是魔族,他不觉得这是什么不得了的事情。只是有人利用这件事大做文章,纠缠个没完没了,就让人烦了。 “管家,我离开期间,国王陛下有没有什么动作?” “最开始,国王的确有一些动作,不过,最近他遇上别的麻烦了。” “哦?” “昂里斯占领地已经陆续宣布独立,”老约翰知道宋默在占领地动的手脚,两人对这件事都不觉得奇怪。 “还有呢?” “奇萨有向边境增兵的迹象,昂里斯的宫廷里最近流言四起,国王陛下可不太好过。” 宋默没想到,纳尔逊的动作会这么快,看起来,他手下的那些贵族,终究没有拧成一股绳,这样,根本就不可能是他的对手。只不过,他们私下里的动作可不会少。宋默很期待,能在奇萨和昂里斯的战争中,看到一些熟人。 “另外,国王下令格里兰出兵。” “啊?”宋默愣了一下,实在是格里兰抗税很多年,昂里斯国王也很久没向格里兰下达这样正式的命令了。每次昂里斯对外战争,格里兰也有人参加,不过,那是出于领民们的自发行为,像这样的征兵令,不说宋默,就算他的老爹,他老爹的老爹,都没有见到过。 老约翰将加盖了国王印章的文件找出来,摆在宋默的面前,“就是这个。” 宋默摸摸鼻子,实在有些不明白,老胡里安这个举动意味着什么。他知道自己去参加了奇萨国王的加冕典礼吧? “领主大人,要出兵吗?” 宋默将老胡里安的征兵令扔到一边,“估计国王陛下也没想我真的会出兵,至于他到底想做什么,等等看再说。” “恩。” “到卡里城的地下商业街怎么样了?” “地精报告说已经竣工了,也和地族联系上了,但是没有您的允许,他们没有把人直接带过去。” “安排一下,我亲自和他们见一面。也给矮人和精灵发消息,赛万斯那里,也送个信,”宋默撇撇嘴,巨龙不仁,他不能不义,毕竟赚钱还是摆在首位的,“验收过后,地下商业街里的铺子可以开始经营起来了。” “好的。” “接下来……” 宋默有条不紊的处理着堆积成山的工作,等工作终于告一段落,已经是月上中天。宋默的肚子咕噜咕噜的叫了起来,房间中的两个人才发现,他们已经忙了这么长时间。 “领主大人,我马上安排晚餐。” “好。”宋默站起身,抻了个懒腰,“我从奇萨带回来两个厨子,可以安排他们到厨房给大家露一手,和厨娘们切磋一下。” 老约翰行礼后离开了,宋默走到窗前,抬头仰望星空,不想却看到了一张漂亮的让人侧目的脸。 “亲爱的,”瑞斯亲了宋默的嘴角一下,“工作结束了?” “结束了。”宋默主动搂住了瑞斯的脖子,让魔族颇有些受宠若惊,拍了拍瑞斯的脸颊,“等我很久了?” “恩。”瑞斯轻轻顶着宋默的额头,“快一天了,你要怎么补偿我?” “别着急,”宋默勾起了一边的嘴角,笑得有些邪气,“等我吃饱喝足,就来临幸你,美人,去洗洗白,到床上等我。” 宋默一席话说完,瑞斯的脸,又一次破天荒的红了。 果然,在领主大人道貌岸然的面孔下,同样隐藏着一颗闷骚的心…… 第153章 宋默没有食言,结束了工作,吃过了迟来的晚餐,简单梳洗过后,他主动推开了瑞斯的房门。如他所想的,瑞斯并没料到他会真的过来,褐发美人见到宋默,眼中闪过一抹惊讶,随即笑逐颜开,侧躺在床上,摆出了一个诱人的姿势,“亲爱的,你真的来了。” “是啊。”宋默几步走过去,坐在床边,单手牵起瑞斯的一缕褐色长发,卷在手指上绕了几圈,低下头,轻轻吻在了发丝上,“我来了。” 摇曳的烛光中,黑色眸子带着一抹氤氲,瑞斯看得出神了。 “傻了?”宋默抬起头,单手支在瑞斯的肩膀上,另一只手滑过瑞斯的脸颊,拍拍,好笑的又问了一句,“真傻了?” “不。”瑞斯勾起红唇,海蓝色的双眼中涌起了一片水雾,单臂搂住宋默的腰,手按在宋默的脑后,修长的手指插进乌黑的发中,指腹轻轻摩挲着,一种奇怪的感觉开始从被他碰触的地方蔓延,有些陌生,却并不讨厌。 宋默顺着瑞斯的力道伏在他的身上,灵巧的舌轻轻舔了一下瑞斯雪白的颈侧,留下一抹湿痕,感受到身下男人的颤抖,宋默狡猾的笑了。 随即,这抹笑被吞进了带着焦灼与火热的红唇,连同他的呼吸,一起湮没。 “唔……” 难耐的,带着压抑的声音从唇畔流出,宋默的手探入了瑞斯的衣领,扯开了他衬衫的扣子,崩裂的纽扣蹦跳着滚落。 “亲爱的,”瑞斯略微抬起上身,衬衫滑脱,露出了性感的锁骨,和一侧的肩头,“别急,我们有一夜的时间。” 一边说着,大手从脑后抓住了宋默的黑发,宋默不得不仰起头,下一刻,被迫感受着落在颈项和肩膀上的吻咬,仿佛要吞噬他般的热情在周身蔓延,单手沿着上衣的下摆滑入,扯开了一切阻挡他探索的障碍,上衣,衬衫,长裤,如落雪般从床上飞落,看着被撕成一片片的衣服,宋默有些气急败坏。 瑞斯笑了,额头搭在宋默的肩头,蹭了蹭他敏感的颈侧,在宋默的耳边轻轻吹了一口气,“亲爱的领主大人,是你先撕了我的衣服吧?” 宋默气结,抓着瑞斯的手,狠狠咬了一口,果断牙疼。 瑞斯笑得更欢了,“我只是,礼尚往来。” 说着,大手沿着宋默的腰际滑下,宋默忍不住吸了一口气,声音哽在喉咙里,眉头皱了起来,放开了瑞斯的手,双手搭在了瑞斯的肩膀上,力气,从被碰触的地方一点点消散,只能任由那只手在自己的身体上作乱。 瑞斯看着宋默,无比认真的看着他,直到宋默拍了他一下,“看什么看?不许看!” “不,”魔族的声音染上了不自觉的魅惑与宠溺,“我想看,一直看着你,将你的所有藏进我的眼中,心里。” “你这……”不要脸的! 瑞斯吻住了宋默的嘴唇,翻过身,将宋默压在了身下,一只手罩住了宋默的双眼,另一只手握住宋默的脚踝,下一刻,突来的冲击,宋默几乎承受不住的叫出声音。眼前一片黑暗,身体的感觉更加清晰,全身都在发热,疼痛,酥软,难言的快感,,这些,都是这个叫做瑞斯梅尔斯的男人给他的。 宋默咬住嘴唇,在不停歇的晃动中抓住了瑞斯的手腕,拉开了他罩在眼前的手,视线明亮的一刻,黑色的眸子,对上了已经变成了猩红色的双眼。 “来,”宋默笑了,汗水和泪水一同沿着眼角滑落,伸出手臂,搂住了瑞斯的肩膀,狠狠的向下压来,咬住了瑞斯吼间最脆弱,足以致命的一处,“用力!” 酒红色的床幔垂落,不停的摇撼,房间中仿佛氤氲着挥之不去的热气,带着一种让人迷醉的冷香,在夜色中弥漫。 夜,还很长…… 第二天,宋默醒得很早,阳光透过窗纱洒入室内,空气中似乎能闻到青草的气息。 侧过头,瑞斯单臂搭在他的腰间,睡得正香。 宋默想坐起身,四肢却像被车碾过一般,使不出力气。只是一个简单的起身动作,他的额头就出了一层薄汗。 “亲爱的,不多睡一会吗?” 不知何时,瑞斯已经醒了过来,单手撑住头,另一只手抚在宋默的背脊上,随着他掌心的滑动,宋默只觉得身上的疲累与酸疼渐渐消散,动作也利索起来。 “今天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宋默弯腰捡起昨夜被丢到床下的衬衫,皱起了眉毛,已经不能穿了。瑞斯也撑起身体,贴在他的身后,看到宋默拿在手中的布料,笑着挑起了一边的眉毛,“好可惜,不能穿了。” 宋默侧过头,捏住了瑞斯的鼻尖,“这要怪谁,恩?” “怪我。” 瑞斯认错态度良好,宋默也没心思和他继续纠缠下去,走到房间的衣柜前,驾轻就熟的挑选适合自己的衣服。 “亲爱的,你刚回来,就要这么忙吗?” “你以为呢?”宋默套上长裤,一边系着衬衫扣子,一边扭头看向还躺在床上,不打算起身的魔族,“说起来,我一直觉得奇怪。” “什么?” “好像,你们一家都很闲?” 瑞斯愣了一下,没明白宋默的意思。 “我是说,”宋默整理了一下袖口,最终还是决定卷起来,“身为亲王和亲王继承人,难道你们没有领地,不需要处理领地中的工作?” 关上衣柜的门,宋默走回到床边,坐下,“我一直很好奇,你们都是什么时候处理这些工作的?难不成都是王妃在做?” “有家臣在。” “家臣?” “对。”瑞斯干脆躺在了宋默的腿上,拉住宋默的一只手,一根根捏着宋默的手指,“领地中的事情会有家臣先处理,遇到大事才会找我的父亲。之前父亲沉睡,这些事都是由母亲处理的,在我五百岁的生日过后,母亲逐渐将这些工作都推到了我的身上。不过最近魔界也没发生什么大事,不需要我出面。” 大事?宋默疑惑的看着瑞斯,什么样的事情算大事? “例如和其他家族的战争,或者梅尔斯家终于打算占领光明大陆一类的。” 听完瑞斯的话,宋默顿悟了。 原来,这些魔族贵族,除了打架斗殴,其他的时间,都在混吃等死? “如果所有的事情都要我亲力亲为,还要家臣干嘛?” “难道你们不担心手底下会有一两个野心人物,妄图推翻你们的家族统治,或者是暗地里贪掉你们的财产?” 瑞斯好笑的看着宋默,咬了一下他的在指尖,“魔族的家臣都是身负契约的。而且,如果真有这种家伙,生活会有趣很多。” 看着躺在自己腿上,笑得春光烂漫,“天真”无邪的美人,宋默又开始觉得牙痒痒。和这些家伙比起来,凡事亲力亲为,最忙的时候,几乎要累得吐血的自己,怎么看,怎么是站在人民一面的良心企业家!魔族这些贵族才是真正无血无泪的统治剥削阶级,良心大大的坏了! 可为啥他还是羡慕得想咬人呢? “亲爱的?” “别和我说话。”宋默啪的一声拍开了瑞斯的手,“不知道我在羡慕嫉妒恨吗?” “好吧。” 瑞斯不说话了,示意自己闭上了嘴,然后手指开始不老实,沿着宋默的腿向上滑,滑着滑着,被宋默一把抓住,领主大人额头蹦起了青筋,“你想干嘛?” 瑞斯笑笑,“你不是知道吗?” “……”昨天因为自己几句话就脸红的家伙,是特马地幻觉吗? 就在这时,敲门声响起,门外传来了老约翰的声音:“领主大人,您醒了吗?” 管家大人的声音没有什么起伏,十分平稳,仿佛刚刚在主卧室没有看到领主大人,一路走来,踹断了两根柱子的人,根本不是他。跟在管家身后的侍女安妮对管家大人的变脸能力佩服不已。看起来,想要成为领主府内最优秀的侍女头子,她还要继续努力才行! 听到管家的声音,宋默知道不能再和瑞斯纠缠了,走到门边,刚要拉开门,突然动作一顿,回过头,恶狠狠的对床上的瑞斯说道:“给我穿上衣服,不然就把自己包严实了!还有,再敢弄个雕像,玩行为艺术什么的,小心老子再收拾你!” 听到宋默的话,瑞斯先是一愣,随即笑了,眼中的温柔,仿佛要将人溺毙在那一片深蓝之中。即便是宋默,也HOLD不住了,干脆直接开门,闪人。 看着重新关上的房门,瑞斯慵懒的趴在床上,单手支着下巴,脸上的笑容渐渐收起,手指缓缓的蹭过宋默昨夜睡过的地方,从枕头上捡起了一根黑色的长发,送到唇边,虔诚了吻了一下。 “亲爱的……我爱你。” 宋默的时间很紧,离开期间堆积下的工作,不是一两天就能处理完的,恰好又赶上了新一轮的收获季,几乎每天都是忙得脚不沾地,脚打后脑勺。每次路过农田,都能看到全副武装的领民和各种作物奋勇搏斗的情景。尽管大家已经十分有经验,偶尔还是会有几个倒霉蛋受伤,驻守在田边的修士们顿时眼前一亮,立刻飞扑过去抓人,抬上担架,绑好,一溜烟的送进了医院。哪怕躺在担架上的人大吼,他只是伤到了一根手指,也照抬不误。 “我的脚没事!” “没事也给我躺着!” “我不去医院!” “不行!必须去!” 由于领地内的医药卫生事业大跨步的发展,一连迈上了几个新台阶,修士们也逐渐和领民们相处融洽,打成了一片。甚至有几个之前在医院门前大摆午夜场的修士,和格里兰的少女们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为了今后的幸福生活,他们必须在领主大人面前好好表现! 所以,一进入收获季,修士们便枕戈待旦,打起了十二万分的精神,日夜等着盼着表现机会的到来,好不容易等到一个受伤的,绝对不能放过! 于是乎,宋默就眼睁睁看着那个明明只是割伤了手指,只要一块OK绷就能解决问题的汉子,受到了重伤员一般的待遇,被双眼放光的修士们干脆利索的绑在担架上,大吼着被抬进了医院……中途有个修士嫌他太吵,一瓶药水灌进去,立刻躺倒,挺尸。 话说,这是救死扶伤治病救人还是渣滓洞集中营抓逃犯? 宋默眨眨眼,表情僵硬的看着身边的管家老约翰,“管家,这是怎么回事?” 老约翰表情严肃,一本正经的说道:“这是对工作的热情。” 宋默:“……”确定这只是对工作的热情,不是压抑过后爆发的变态? 水果田也收获颇丰,让宋默松了口气的是,他担心的榴莲和菠萝一类的大杀器并没有出现。草莓和西瓜接近成熟,另外几种水果宋默也认了出来,荔枝,柑橘,香蕉,还有猕猴桃。看着挂在枝头的青涩果实,宋默嘴里不断分泌着口水,既期待着水果成熟那一天的到来,也在担忧这些水果到底又会给他带来什么样的“惊喜”。 不过,魔军还留在格里兰,加上之前投诚的教会骑士,想必,还是能够应付的吧? 看着挂在枝头的荔枝和明显个头不太对劲的西瓜,宋默总觉得自己的心里没什么底气…… 就在格里兰迎来丰收季节时,地精已经带着联系上的地族沿着事先挖好的通路赶来,收到宋默消息的矮人和精灵也分别派出了代表。由于矮人长老被忽悠到了格里兰的学校里担任客座讲师,族里经过商议,干脆把这件事全权委托给了罗德和加兰德。 “反正你们和那个人类领主很熟悉,也合作这么长时间了,大家相信你们。” 罗德和加兰德接到消息后,就马不停蹄的向格里兰赶了过来,路上,竟然遇到了精灵商队。这些在矮人眼中骚包无比的家伙,依旧驾驶着独角兽马车,马车上镶嵌着耀眼的宝石和金子,彼此打了招呼,都有些别扭,可看在合作的份上,关系还是缓和了不少。罗德意外的在精灵商队中看到了熟人,“杰里斯?” 杰里斯从马车上下来,身后还跟着另外一个精灵,正是不久前灵魂刚刚从沉睡中醒来的博德。 由于抢人失败,奥比的宰相墨菲又一次和巨龙们对上了,奥比必须有国王!除此之外,没得商量! 巨龙们几次都想一爪子拍死这个家伙,奈何黑炎在旁边,墨菲是黑炎的臣子,他们不能当着黑炎的面这么做。 “那怎么办?” 巨龙们头疼了,黑炎也知道自己的情况,他必须尽快和巨龙们回去,否则,体内狂暴的力量,会让他丢掉性命。 只是,他不甘心。 “既然这样,我有个办法。” 红龙梅勒凑到黑龙玫兰的耳边,如此这般,这般如此的说了几句话,玫兰眼睛越来越亮,随即一爪子把梅勒拍倒在地。 “梅勒,我从来不知道,你这么聪明!” 梅勒呸呸两口吐掉嘴里的泥土,刚要发作,玫兰已经一头扎进了雄龙堆里,去找合适的对象了。 当天,宰相墨菲面前就出现了另一个奥比国王,他几乎和黑炎长得一模一样。墨菲看看眼前的国王,又看看坐在一边吃糖的黑炎,这是? “你不是要一个国王吗?在宝贝离开期间,他就是奥比的国王,相信我,不会有人发现的。” 雌龙说完,不等墨菲反对,直接抓起黑炎,跳出窗户飞走了,其他巨龙紧跟在她的身后,不一会的时间,房间中只留下了墨菲和代替黑炎的巨龙无语相对。 墨菲:“……” 巨龙:“……” 赛万斯站在门外,手里捏着宋默的来信,踌躇着,他是该敲门进去,还是干脆掉头离开?现在进去,会不会被宰相大人敲破脑袋? 于此同时,昂里斯和奇萨的军队已经陆续在边境集结,战争,即将打响。 第154章 奇萨和昂里斯开战的消息,当天就传回了格里兰。宋默对老胡里安的调兵令不屑一顾,连一个正式的回应都没有,老胡里安似乎早料到了这个结果。他从一开始就没期待宋默会按照命令上所说的,派兵参加对奇萨的战争,从他得到的消息来看,宋默格里兰和奇萨的新国王纳尔逊关系很不一般,如果宋默真的派兵,老胡里安还会担心,这些格里兰人,会不会从背后给自己来一下。 毕竟,这种领主在战争中反戈一击,致使国王战败甚至是战死的事情,并不少见。 宋默没老胡里安想象中的卑鄙,却也不是什么善良人,虽然没有如调令上的派兵,却不愿意给其他人留下把柄,格里兰的小辫子够多了,几乎是一抓一大把,他不想再给人留下不好的印象。毕竟,无论是继续在昂里斯的旗帜下混日子,还是武装割据,好名声还是需要的。 “米斯,你带人去吧。” 宋默把任务布置给了医院里的修士。最近这些修士的工作热情太高,几乎所有的格里兰人都被吓得望修士而旋走。不跑不行,谁见过只是伤到手指头,却硬是被抬进医院,三天后才被放出来的吗? 说起来很夸装,但事实就是如此。 宋默不想再听到领民们隔三差五的抱怨,也不想太打击修士们的积极性。他知道这些修士的确是想做些事情,并不是无理取闹,他们制作的新药太需要试验对象,但是,不能祸害自己人! “去到昂里斯和奇萨的战场上发光发热吧。”宋默慎重的握住了米斯的手,“我相信大家,一定能让其他人对格里兰有一个新的认识!我们是有知识,有技术,有医术,乐于救死扶伤的!相信在这场战争过后,战场上的所有人,都会记住你们,记住格里兰的!” 赶紧去糟蹋祸害别人吧,领地里的人,当真是HOLD不住了。 米斯眼中充满了激动的神采,领主大人是如此的信任他们,他们一定不会辜负领主大人的期望! “领主大人,您放心吧!” 米斯和其他接到任务的修士拍着胸口保证,绝对会尽全力挽救战场上的每一个伤员。宋默笑着拍了拍米斯的肩膀,“我相信你。博比斯会带骑士和你们同行,保护大家的安全。” 宋默的考虑很周到,毕竟,比起骑士团和哈洛德等人,这些修士除了头脑,无论战斗力还是防御力,都和被宋默喂了消食片的几个主教一样,全都是渣! 除了派去昂里斯军中的米斯一行人,宋默另外安排罗杰带人去了纳尔逊的军中。老约翰对此表示出了担忧,“领主大人,如果被人发现,你会有麻烦的。” 宋默摇摇头,他必须这么做。纳尔逊会攻打昂里斯,除了想调开奇萨大贵族手中的私军,也是他建议的。 “无论如何,我必须表明自己的态度。” 他不会参与到两国的战争中,但会尽量去拯救每一个生命。这样的事情说出来很矫情,会让人觉得宋默很虚伪,可他只想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至于别人怎么看,那不关他的事情。 再者说,如果没有他,奇萨和昂里斯就不会开战了吗?两个国家打了几百年,纳尔逊和老胡里安早晚会打一场,宋默只是将这场战争到来的时间提前了而已。 “既然如此,领主大人,您为什么不答应售给奇萨更多的火炮?” 宋默单手支着下巴,“这次和昂里斯对战的奇萨军队,大部分是奇萨大贵族的私军。纳尔逊想和我买火炮,不过是做做样子,他还想着将这些军队攥在自己的手里,怎么会在事情没落定之前,就花自己的钱,给别人武装军队?那太不合算了。更何况,他手里现在有我之前给他的投石器,还有两门火炮,足够了。” 宋默没有说完的是,纳尔逊恐怕还打着在战争中消耗贵族更多实力的主意。很多贵族都把家族中的子弟送到了军中,这些人,虽说是忠于纳尔逊,却也在私下里打着自己的主意。宋默不认为纳尔逊会无视这些动作。 “这样……” 管家老约翰显然对这些阴谋诡计不感冒,眉头皱了起来。宋默却不以为然,纳尔逊不是傻瓜,他想借刀杀人,但会把握住度的问题,否则,刀没借到,却把自己搭进去,就太得不偿失了。最终,他还是想打赢这场战争的。 “纳尔逊不傻,老胡里安也不是蠢货,这场战争还有得打。” 掌权者心中都有一个棋盘,他们手下的打手和小弟都是棋盘上的棋子。区别是,这些棋子在他们的心目中,是纯粹的炮灰,随时可以舍弃,还是要留在手里,等待将军的那一刻。 宋默不愿意成为任何人手中的棋子,也无法置身事外,唯一的选择,就是成为下棋的人。 现实很残酷,活着真不易啊。宋大领主如此感叹着。 老约翰眼见宋默忽然变得忧郁起来,感到十分莫名其妙,领主大人怎么突然发出这种感叹?肯定是那个魔族的错!早知道,他就应该把那一家都揍回魔界去! 米斯和罗杰等人出发后,地精,矮人和精灵陆续抵达了格里兰。 宋默对杰里斯的到来颇感惊讶,尤其是看到站在他身后的博德时,宋默脸上的笑都僵了一下。目光转向杰里斯,他明知道自己和瑞斯的关系,却把博德带来了,这个家伙,不会是想趁机找麻烦吧? “不用担心。”杰里斯开口说道:“博德作为红森林的代表,今后的合作事宜,将由他和艾兰共同负责。” 杰里斯难得说这么长的一句话,宋默凝眸注视着金发精灵,精灵翠绿色的双眼仍旧凝结着冰霜,却不再刺骨的寒冷,又转头看向站在一旁的红发精灵博德,这就是原因? 摸摸下巴,他是不是该送份礼物,表达一下自己的善意? 想想还是算了,归根结底,把博德关进水晶球里的又不是他,他如果做出这种类似于道歉的行为,不知道瑞斯会怎么想。 善解人意是一回事,自以为是又是一回事。 宋默还是分得清亲疏远近的。况且,精灵和魔族之间,也不是他送份礼物就能化干戈为玉帛,既往不咎的。或许瑞斯也乐得和他们再打一架,当然,斗殴的场所绝对不能是格里兰,否则,他会让这些家伙全都很好看。 精灵的住所安排在了领主府,他们这次来是接手地下商业街的店铺。地下商业城的消息已经传播到了整片大陆,就连长久避世,几乎要被遗忘的妖精和黑精灵都对商业城表示出了兴趣。这种无关种族,就算是敌人也能坐下来谈生意,买卖商品的事情,整片光明大陆都是前所未有。 妖精们的名声和魔族一样不太好,更糟糕的是,他们的实力比魔族要弱很多,他们没办法像魔族一样将找自己麻烦的家伙揍扁,只能选择一块人迹罕至的地方避世。而这样的地方,往往是贫瘠的代名词。就算是妖精,也是要吃饭穿衣的,所谓妖精喝露水就能活纯粹是胡说八道。有了这个地下交易场所,他们不需要曝露在别有用心之人的目光下,就能买到必须的物品,对妖精来说,的确是件好事。 黑精灵的样子很漂亮,或者说,太漂亮了。他们的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身材修长挺拔,穿着无袖的上衣和贴身的长裤,脚下是裹紧小腿的长靴,背上背着的长弓和双手剑都和白精灵没什么区别,唯一不同的是,他们的右耳都别着一枚黑宝石的耳扣,右侧脸颊有一小片精致的暗色花纹,双眼也不是清透的翠绿色,而是仿佛海藻一般的墨绿。 和绿森林与红森林的精灵都不同,黑精灵们的态度既不冷若冰霜,也不会十分热络,宋默甚至为他们这种太过寻常的态度感到惊讶。等到把黑精灵都安排好之后,宋默敲敲脑袋,非人类里还有这么正常的家伙,实在是太难得了。 罗德和加兰德是宋默的老朋友了,他们这次来,直接把要在地下商铺中销售的商品带了过来。大部分是矮人族的特产,麦酒和武器。宋默见识过矮人的巧手,给矮人长老提过建议,为什么不利用这种天赋,制作一些精巧的小东西?例如玩具,或者是生活中常用的一些工具。这些东西看似不起眼,价值也没武器高,但销售的范围却很广,需求量也大得多。 站在一旁,看着罗德和加兰德指挥车队中的矮人卸货,宋默知道,矮人长老听进去自己的建议了。 地精比矮人还晚了一天达到,这怪不到他们的头上,随行的地族实在是小心紧张过了头。 “领主大人,这一路上,凡是有人类聚居,或者是靠近人类村落和城市太近的地下通道,地族都不愿意通过。我们没办法,只能一边走,一边另挖。万幸的是,虽然绕了一段远路,却在途中找到了一处埋藏很深的矿藏……” 乔比斯顾不得一身的尘土和汗水,兴冲冲的从口袋里取出了一块矿石,交给宋默,“我可以确定,这种矿石,很值钱!” 宋默没急着去找矮人鉴定矿石的种类,而是先安排乔比斯等人去洗澡换衣服,再好好吃一顿,“大家都辛苦,先好好休息一下,其他的事情,休息好再说。” 领主大人的体贴让地精们十分感动,就连缩在一边,抱成团瑟瑟发抖的地族也有了一丝安全感。 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很奇妙,宋默并不是刻意为之,却总是能在细节处,让他身边的人感到舒适和温暖。 地族还是不愿意和宋默直接开口,只能通过地精传话,宋默对这种情况并不太在乎,只要能买到他们手中的菌类,是不是直接对话,并不是大问题。他相信地精不会在传话的过程中出问题。 仅仅只是格里兰通往卡里城一段的地下商业街开幕,就吸引了相当多的目光。让宋默惊讶的是,竟然还有人类的商队,他们并不是来自奥比,赛万斯之前来信,奥比国内出了一些事情,关于地下商业街,由他全权负责,安排好西北行省的相关工作,他就会来格里兰。 奥比出了事情? 看到赛万斯信中透露的消息,宋默第一时间想到,是不是和巨龙有关?随即就将这件事抛到了脑后。他对巨龙的印象实在不太好,哪怕双方有合作关系,也尽量是能不见面,就不见面。巨龙劫过他的道,宋大领主表示,他有心理阴影。 这两支人类商队来自霍尔特和夏多。两个国家距离格里兰都很远,他们来到格里兰,甚至要横跨半个光明大陆。罗德和加兰德认识两个商队的领队。他们告诉宋默,格里兰的皮皮兽,和格里兰军人身上穿的绿萝布,就是从这两个商队手中买的。 “领主大人,我们怀着诚意到来,请您相信我们。” 宋默斜睨了一眼在站在一旁的两个矮人,两个矮人满是大胡子的脸,同时露出了一个十分谄媚的笑。宋默看得嘴角直抽。好吧,他姑且相信,能让矮人信任的家伙,不会明目张胆的打什么歪主意,至少,目前不会。 两个人类商队,也被允许租赁地下商业街中的店铺,并且在此经营和收购商品。刚开始,两个商队还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不过,当看到其他店铺中陆续摆放出的商品之后,立刻双眼放光,就像是穷了一辈子的人,突然掉进了一座宝库,恨不能将所有看到的商品都买下来,将商队中全部的马车都塞满!他们深信,只要商队将这些货物带回去,沿途售卖,收获的金币,会比他们付出的翻上几番。失态的不只是他们,卡里城已经掌握在宋默的手里,卡里城的居民,也被允许到地下商业街购物。在这里,金币就好像不再是金币,所有人都想把手中的最后一枚金币花出去,换成商品。 第一天的试营业结束,参加完了庆祝会,宋默回到卧室,扯开上衣的领口,仰躺在床上,呼出了一口气,“好累……” 闭上双眼,喝下去的酒开始发挥作用,迷迷糊糊的就要睡过去。 一只雪白的手覆在了宋默的额头上,宋默睁开眼,“瑞斯?” “是我。”,魔族将宋默的头放到自己的腿上,手下轻柔的按压着宋默的额头, “好点了吗?” “恩。”宋默单手抓了一下瑞斯的手腕,睡意更浓了。 瑞斯没有再说话,只是继续帮宋默按压着额头,室内的蜡烛没有点燃,只有墙壁上的红石散发着昏暗的光。风吹起窗纱,月光透过半开的窗洒进室内,为房间中的一切染上了银色的光泽。 “亲爱的……”瑞斯俯下—身,在宋默的额头落下了一个轻吻,“做个好梦。” 将宋默的头放回到枕头上,拉起薄被盖在他的身上,刚要离开,却被拉住了手腕。瑞斯惊讶的回过头,对上了在夜色中,愈发明亮的一双眸子,“我吵醒你了?” “不。”宋默挪动了一下身体,将瑞斯重新拉坐到床上,摊开瑞斯的手掌,脸颊在他的掌心中蹭了蹭,像是一只撒娇的猫,“留下陪我吧。” “……确定?”瑞斯的指尖擦过宋默的唇角,低声说道:“我会做不好的事哦。” “没关系。”宋默的手沿着瑞斯的胳膊向上攀行,握住了瑞斯的肩膀,将他拉低,嘴唇落在了瑞斯的下巴上,“我也不是什么好人……” 瑞斯笑了,妖艳的魔族,露出了迷惑人心,魔魅般的笑靥,红唇仿似要滴血,海蓝色的双眼中,燃起了炙热的火焰。 “亲爱的……” 唇刚落到宋默的唇角,宋默却突然说话了,“瑞斯,找个时间,咱们把事办了吧?” 办事? 瑞斯抬起头,不解的看着宋默,宋默躺在床上,双眼微眯,“总是这么不清不楚的,不太好,我该给你个名分了。” 就算宋默这话说得不太对劲,一股狂喜还是冲击着瑞斯的脑海,“亲爱的,你说真的?” “当然。”宋默用手肘撑起身体,抓住瑞斯的长发,用力一拉,“在娶老婆这件事上,我向来很认真!” 娶……老婆? 看着说完这句话,就倒回床上呼呼大睡的宋默,瑞斯僵住了。 事情,好像不太对? 第155章 常言道,饭不能乱吃,话也是不能乱说的。酒后吐真言什么的,绝对是坑死人不偿命。 宋默发誓,自己再也不喝酒了,尤其是矮人的麦酒,打死也不喝! 瑞斯趴在床边,单手支着下巴,海蓝色的眼睛眨啊眨,卷翘的睫毛像是蝶翼一般颤动着,宋默的小心肝也跟着颤啊颤。 “亲爱的,你昨夜可是亲口说的。”瑞斯脸颊发红,单手在宋默的腿上画着圈圈,“说过了,可不能不承认,我都答应了。” 宋默一口气憋在喉咙里,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他亲口说的?还答应了?他说了什么,这家伙又答应了什么?! 瑞斯见宋默不说话,抬起头,一瞬不瞬的看着他,眼中涌起了泪雾,“亲爱的,难道你想反悔,说话不算话吗?” 宋默:“……” “人家会伤心的!” 宋默:“……” “大骗子!” 宋默的手放到了腰间,下意识的做出了掏枪的动作。甭管他昨夜喝醉后到底说了什么,他现在只想杀人!这个妖孽能不能别这么欠揍啊?! 瑞斯见宋默满脸的煞气,忍不住缩了缩脖子,可难得宋默松口,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僵坐在床边半个晚上,他已经想通了,甭管是娶还是嫁,先把人拐到手,光明正大的盖个戳,领到自己家里去再说! 况且梅尔斯家族成员的伴侣都是要签订生命契约的,到时,共同分享生命和彼此生活中的一切,这种外在形式意义上的东西,就不是那么重要了。 大不了,他直接变成瑞丝,轻装上阵。凭他的美貌,还有什么搞不定? 不得不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和宋默在一起久了,瑞斯除了固有的变态属性,又加持了二的隐藏属性,不定时触发,而相关的触发事件,百分之百和宋默有关。 如此又变态又二的货色,也只有宋大领主这种善于降妖除魔的角色才能消受。不够二,不够强悍,早晚要被按倒在瑞斯的魔爪之下,翻身不能。和魔族斗智斗勇这么长时间,宋默依旧活得很滋润,时常扑腾,不定时发飙,偶尔还跳上一跳,翻个筋斗什么的。瑞斯想要把他彻底压倒,基本不太可能。 事实上,梅尔斯亲王,从老祖宗的老祖宗开始,就从没有过这种先例。反倒是历代亲王都被王妃踩在脚下,隔三差五的揍一顿,揍完了还要赔着笑脸:“亲爱的,手疼不疼?脚累不累?” 所谓打是亲骂是爱,夫妻恩爱,是不需要借口,也不需要理由的。 “亲爱的,你怎么不说话?难道真想食言,不承认自己的话吗?!”瑞斯的眼中充满了控诉,声音也开始颤抖,“你怎么能这么做?!我的命好苦啊……” 宋默的嘴角抽了抽,额头暴起了一排青筋,心头狂奔过一群草泥马,突突人的欲望更强烈了。 敲门声打断了瑞斯刚刚酝酿好的气氛,魔族双眼冒火的瞪向推门走进来的老约翰,又被这个家伙煞风景,破坏了他的好事! 老约翰对恨不能用眼神戳他几个窟窿的魔族视而不见,走进室内,对宋默说道:“领主大人,您该起身了,今天的工作还很多。” 宋默点点头,顺势把趴在床边的瑞斯推开,耐心的哄了几句:“你乖啊,咱俩的事情等下再说,我还有正经事要做。” 瑞斯:“……”正经事?难不成,婚姻大事还不够正经? 不管瑞斯是如何的死缠烂打,宋默在他面前绝对是一副水火不侵,咬定青山不松口的架势。只不过,他也不是真的打算不承认自己的话,只是看到瑞斯的样子,实在忍不住想欺负他。 欺负人,真的是很爽啊! 宋默不会违背自己的心,他的确想和瑞斯在一起,把婚事办了。不过该怎么办,什么时候办,都要他说了算!如果瑞斯不听话,那就继续“欺负”他,“欺负”到听话为止。 小男孩都有个坏习惯,越是喜欢的人,越想去欺负,在魔族强大的抖M属性影响下,宋大领主果断的返老还童了。 宋默攥着笔,双眼眯起,忽然发出桀桀的怪笑声,老约翰被吓了一跳,惊愕的看着宋默,“领主大人,你怎么了?” “啊?” “您……”是不是午饭吃坏了东西?笑得如此X荡? “什么?”宋默抬头看向老约翰,一脸的不解,“管家,你想说什么?” “……没什么。”打死他也问不出口。 “哦。” 宋默看完手中的文件,在最后一页签上自己的名字。拿起下一份文件,主要是关于格里兰学校这段时期的相关工作进展报告。 领地中的学校不再只由霍玛一人肩挑数职,矮人长老似乎对讲课上了瘾,就算是族里来请,也不回去。宋默干脆给留下来的长老授予荣誉校长和副校长的职位,又给了他们丰厚的薪酬,同时许诺,矮人族的孩子,也可以到学校里来学习。三个长胡子老矮人捧着宋默山寨来的任命书笑得嘴巴都合不拢。 从奇萨带来的王室教师也正式进入学校工作。对于格里兰学校里奇怪的课程安排,他们提出了异议,认为学校里的很多安排都十分不合理,并且以此为由,要求推举他们其中一人,和霍玛一起管理学校事务。 事情还没报到宋默面前,就被霍玛给压了下去,至于这个魔法师用了什么手段,让这些眼高于顶的知识分子俯首称臣,宋默能猜到一些,具体的,却不打算深究。 “只要能让学校越办越好,随你处理。” 宋默这番话一字不漏的传进了奇萨人的耳朵里,十名王室教师看着霍玛那张极富特色的脸,同时打了个冷颤,再不敢起别的心思了。 宋默答应过地精,会让他们的孩子进入学校学习,在地下商业街竣工之后,宋默亲自将生活在格里兰的小地精们带进了学校的大门。 格里兰人和领地中的其他种族已经相处得十分融洽,格里兰的孩子和地精的孩子也时常玩在一起,尽管肤色不同,样子不同,种族不同,很多生活习惯也不同,但是,他们现在都是格里兰的一份子,宋默的领民。宋默要求霍玛和学校里的所有老师,必须一视同仁。 三个老矮人没有异议,奇萨的王室教师神情有些不情愿,被霍玛冷眼一扫,所有的不情愿都被丢到墙角去种蘑菇了。 拉恩等地精终于被允许移居到格里兰。格里兰地下建筑群的规模再一次扩大。地精和侏儒凑到一起,总是没办法闲下来,再加上工作热情高涨的前教会骑士,和被留下义务劳动的魔军,格里兰的建筑大军纷纷扛起工兵铲,日夜不停的挥洒着汗水,让宋默有了来到异世界版大跃进时代的错觉。 杰里斯和博德安排好地下商铺的相关事宜之后,又和宋默签署了一份补充协议,作为绿森林和红森林的代表,他们同时向宋默发出了邀请,希望他有机会,可以到精灵森林中去做客。 “女王陛下很希望能见到你。”杰里斯冷冰冰的说道,丝毫没有他是在邀请别人去家里做客的觉悟,“几千年来,还没有一个人类能得到女王的邀请。” 宋默眉毛一挑,“这是我的荣幸。” 博德博德坐在杰里斯身旁,很少开口。宋默对这个红发精灵算不上熟悉,由于瑞斯曾经把他的灵魂封闭在水晶球里,宋默见到博德,总觉得有些不自在。就像是自己家里人和外人打架斗殴,把人揍进医院一样,不管谁对谁错,见面了,总会觉得尴尬。 博德表现得落落大方,可以看出,他本身的性格算得上不措,至少和杰里斯比起来,很不错。 协议签完了,话也没什么好说的,坐在一起又觉得尴尬,宋默干脆以工作为借口,将两个精灵打发了。 杰里斯和博德带来的货物已经卖出了一半多,如果不尽快补充,很快剩下的货物也会售完。这原本是他们预期至少一个月才能销售完的货物。 事实上,凡是地下商业街的店铺,经营状况都很不错。尤其是地族开设的店铺,只要他们种植的菌类一被摆上货架,马上就销售一空,还有妖精族特有的花蜜,矮人打造的各类工具,甚至是地精和侏儒联手制作的木头玩具和房屋模型,都让人眼前一亮。 两支人类商队将所有的马车都塞满之后才离开,随着他们沿途走过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城市,格里兰和卡里城之间这条神奇繁华的商业街,开始在各国闻名。众口相传之下,越来越多的商人朝格里兰涌来,最远的,甚至是从沿海国家一路行来,路上走了近半年时间! 宋默格里兰的大名,也首次闻名整个光明大陆。 宋默从开始就打算隐在幕后,闷声赚大钱,经历过一些事情之后,想法产生了改变。人不能一味的韬光养晦,闷声发财固然好,在时机成熟时,也必须要走到台前。别的不说,他手里新增的土地,肯定会引起各方的注意,尤其是之前属于昂里斯的那部分土地,如果宋默不向其他人展示自己的实力,难保老胡里安不会打主意抢回去。 虽说现在老胡里安正和纳尔逊打得热闹,暂时没时间来找自己麻烦,但仗总有打完的一天。 宋默认为,现在正是个好时机,他要让所有人都看到,格里兰,不一样了!他要告诉整个光明大陆,尤其是老胡里安,宋默格里兰,不再是以前穷得要当裤子的穷光蛋,他现在有人有钱有枪,要是谁想找他的麻烦,最好仔细掂量掂量。 对于宋默的决定,管家老约翰没有异议,格里兰人也无条件支持领主大人的决定,被别人嘲笑看不起了千年的格里兰人,终于扬眉吐气,站起来了! 从一个穷得叮当响的小贵族,到一个富可敌国,和精灵矮人魔族,甚至是巨龙都有合作关系的大领主,期间所经历的,只有宋默和他身边的人知道。这条路并不好走,但他的确走过来了,并且会继续走下去。 送走了来拜访的商队领队,宋默坐到椅子上,扯开了领口,刚想休息一下,门又被敲响了。 宋默不得不坐正身体,开口说道:“请进。” 门开了,走进来的人,却有些出乎预料。 罗兰一身红裙,施施然走到宋默面前,开口说道:“宋默,我可以和你谈谈吗?” 第156章 “谈谈?”宋默靠在椅背上,看着面前的罗兰,“您想和我谈什么呢,王妃殿下?” 罗兰拉过椅子,自然的坐在了宋默的面前,态度很随意,就像是要和宋默闲话家常一样。只是出口的话,却让宋默险些喷出一口血来,“亲爱的,要知道,始乱终弃可不是个好行为。” 始乱终弃?他对谁始乱终弃了?! 宋默愕然的看着罗兰,瞠目结舌。 罗兰优雅的笑笑,手中的小香扇轻轻摇了两下,随即合起,半遮着红唇,眉梢轻挑,“无论如何,作为一个男人,都是要负起责任的。吃了不承认,提上裤子不认人,这种事情,实在不是男人做的,你说对吗,亲爱的?” 宋默的眼睛缓缓眯了起来,原来,来者不善啊。 “你指的是,瑞斯?”宋默双手交握,放在膝盖上,“你觉得,我们之间是这种情况,我对他始乱终弃,不负责任?” “我当然不是这样认为的。”罗兰摇头否认,“我只是在和你讨论这个话题罢了。我相信,你对瑞斯是不会这样做的。” “之前的确是没有。”宋默笑眯眯的说道:“但是,你提醒了我。” 罗兰的脸色变得不好看起来。宋默却混不在意,继续说道:“或许,我可以试试。” “宋默格里兰,你是认真的?” “在你嘴里,我已经是个不负责任,始乱终弃的负心汉了。” 罗兰紧紧捏住了手中的扇子,扇骨啪的一声折断了,跌落在地上。宋默眼角抽了抽,激怒眼前这位,似乎不是个好主意。可谁让她进来就一副兴师问罪的样子,摆这副嘴脸给谁看?就算是亲王王妃,也甭想在他的地盘撒野!始乱终弃,吃了不承认……靠之,就算他想弃,也要弃得了才行啊,那个像牛皮糖一样的家伙,沾上了就甩不掉,罗兰明显是在睁眼说瞎话,别有用心,他宋默可不是被吓大的。 罗兰和宋默对视几秒,看着那双黑色眸子中的坚定与毫不畏惧,突然笑了。 “亲爱的,我为自己刚刚的话道歉,那只是个玩笑。”罗兰的态度突然一百八十度大转变,语气温和的说道:“事实上,我认为,你是个诚实,坚定,勇于承担责任的好孩子。” 宋默:“……” “瑞斯告诉我,你昨天已经向他求婚了,他也答应了,作为瑞斯的母亲,我只是想考验一下你。另外,和你讨论一下关于婚礼的事情。” 宋默:“……”原来,说了那么一大堆话,兜了这么大一个圈子,就是在这里等着他吗?让他想赖账都不可能。否则,就是不诚实,不坚定,不勇于承担责任的人? 还好孩子……好孩子你大爷! 果然,万年的老妖怪不可小视,和罗兰比起来,瑞斯那点道行根本不够看。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宋默已经没有反悔的余地了。好在他也没打算反悔。只是欺负人上瘾,想要拖一段时间。从罗兰的态度看,她不会允许这件事继续拖下去了,如果她搞不定,女子单打拿不下,估计梅尔斯亲王也要亲自上阵,来一场男女混合双打,势必要把宋默拿下。 儿子搞不定,老妈上,老妈搞不定,老爹老妈一起上,这真是……宋默想吐槽,都找不到切入点。 瑞斯就算在能力上“成年”了,可岁数还摆在那里吧?虽然一千七百九十多岁对宋默来说,也是足够大了…… 罗兰见宋默不说话,也不在意,自顾自的说道:“瑞斯和我说了你们的情况,不用担心,我和奥兰多都是开明的父母,你们想在哪里举办婚礼,婚礼如何举办,婚后生活在哪里,我们都不会指手画脚。” “真的?” “当然。”罗兰笑了笑,继续说道:“奥兰多和我,都已经承认你是梅尔斯家族的一员,瑞斯的伴侣,只差一场婚礼罢了。事实上,我们并不怎么在意这种形式上的东西,但是,瑞斯毕竟是亲王继承人,需要考虑到各个方面,作为瑞斯的伴侣,想必,你是可以体谅的,对不对?” 宋默点点头,他不是不讲理的人。罗兰说的话的确有道理,他不会反驳。 “亲爱的,我和奥兰多唯一的要求是,你和瑞斯婚后,每年都要在魔界住满两个月,其他的时间你们可以自己安排,这样就行了。” “就这么简单?” “就是这样。”罗兰身体前倾,单手挑起了宋默的下巴,海蓝色的双眼深深的看着宋默,“亲爱的,你不会让我和奥兰多失望的吧?能够体谅作为父母,想要孩子承欢膝下的愿望吧?” “我……可以理解。”话说到这个份上,宋默如果再摆出一副油盐不进的态度,未免太过不近人情。可是,他有些不甘心就这么被罗兰三言两语的套进去。虽说他一开始就没打算踹掉瑞斯再另外找一个,可就这么婚了…… 罗兰见宋默的表情不太好,又凑近了些,在宋默的耳边说道:“亲爱的,梅尔斯家一半的财产会作为瑞斯的‘聘礼’,如果你在意,‘嫁妆’也可以。” 梅尔斯家,一半的财产? 宋默眼珠子转了转,甭管是聘礼还是嫁妆,魔界亲王的财产,应该,很多吧? 罗兰见宋默意动,勾了勾嘴角,“魔界是由七位魔族亲王共同治理,梅尔斯亲王,是这七个魔族中,最富有的。” 宋默的眼睛刷的亮了。 “你和瑞斯结婚之后,作为亲王继承人的伴侣,将会获得公爵的封号,得到魔族公爵应有的一切权力,包括土地,财富,和一座同公爵身份相匹配的城堡。” 宋默的眼睛歘歘的放光,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座雄伟的古堡,古堡的房间中堆满了金币和宝石,自己站在金币堆成的小山上,身上挂满了宝石,双手叉腰,放声大笑…… “如何,和瑞斯结婚,好处很多吧?” 罗兰又趁机添了一把火,打了个响指,一份用魔族文字书写的契约凭空出现,在宋默的面前展开,“这是魔族的婚书,上面列出了作为亲王继承人伴侣,可以获得的一切权力和财富。” 宋默抬头看着浮在半空中的婚书,罗兰看着宋默,两个人,同时笑了。 房间外,瑞斯几乎整个人都贴在了门上,不放过房间中传出的每一丝声响,罗兰告诉他,如果敢隐身偷跑进去,就揍得他三个月不能下床,老婆也别想要了。瑞斯不敢违逆罗兰,可越是不让他知道,他越是着急。最终做出了趴门偷听这档子事。 “你在做什么?” 瑞斯被身后突然响起的声音吓了一跳,回过头,就见谢安正从半开的魔界之门里探出头来,一半身子还留在门里,另一半探出门外,像是要出来,又像是随时都会从门里缩回去。 瑞斯的额头滑下三道黑线,这样的家伙,怎么会是母亲的外甥,他的表兄? “你还没回答我,你在做什么?”谢安追问了一句,四周看看,从门里走了出来。他出来之后,魔界之门开始关闭,没过一会,就消失在了半空中。 “嘘,小声点。”瑞斯朝谢安使了个眼色,“我母亲在里面。” “姨妈?”谢安歪歪头,从上衣的口袋里掏出一个苹果,咔嚓咬了一口,瑞斯的眉头皱得更紧了,他真的很想把这个家伙再踹回魔界去。 “我不是告诉你,小声点吗?” 表兄弟俩正说着话,他们身后又响起了一个声音,“你们在这里做什么?” 瑞斯和谢安同时转过头,原来是领主府的管家老约翰。老约翰手里托着一个银质的托盘,托盘里是精致的糕点和一壶水果茶。从奇萨带回来的两个厨子手艺的确不错,做糕点更是有一手,哪怕是再简单的材料,也能做得十分可口,样子也相当漂亮。宋默吃过之后很满意,将他们制作的糕点放到店铺里出售,反响很不错。 宋默从售出糕点的利润中分给他们一成,两个奇萨人十分感激。后来见到厨房帮忙的两个孩子很聪明,对制作糕点也很上心,干脆将制作糕点的手艺教给了他们。 宋默又额外给了他们两百金币。想学人家的手艺,当然得给钱!两个孩子知道了,趁着宋默去学校的机会,找到宋默,当面对他说,他们会用自己的劳动报答领主大人的,他们绝对不会让领主大人的金币白花。 “领主大人对我们好,我们一定也要对领主大人好才行!” 宋默看着两个孩子的样子,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是觉得,胸口一阵发堵,鼻子也有些发酸。他什么时候也变得这么多愁善感了。 房间外,瑞斯和谢安直愣愣的看着老约翰,身材笔挺管家皱起眉头,不善的瞪了两个魔族一眼,目光中充满了警告,迈开长腿,走到门边,举起手敲了敲门,“领主大人,我进来了。” “进来。” 门内传来了宋默的声音,老约翰推门走进去,随手关上门,将瑞斯和谢安都关在了门外。随后,室内就传出了罗兰惊喜的声音,“草莓蛋糕?亲爱的,这就是你和我提过的点心?” “是的,王妃殿下。” 接下来的话,又听不清楚了,瑞斯干脆再度趴回到门上,谢安则是站在一边,三口两口将手里的苹果吃干净,舔了舔嘴唇,眼眸深邃,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过了一会,门突然开了,瑞斯下意识的转身想跑,却被一只手从身后拽住了衣服领子,回过头,就见罗兰正笑眯眯的看着他,“儿子,你这是做什么?” “母亲,”瑞斯咽了一口口水,尴尬的笑笑。 宋默从罗兰身后走出来,看到瑞斯和罗兰的样子,眉头一皱,上前一步拉住罗兰的手腕,说道:“王妃殿下,如果我没记错,刚刚签署过婚书,他,现在已经是属于我的了,对吧?” “是的。” “那么,”宋默将罗兰的手从瑞斯的身上拉开,“未经我的允许,任何人都不能再随意碰他,就算您是他的母亲,也不行。”罗兰对梅尔斯亲王家暴他管不着,对瑞斯,不行!这已经是他的“老婆”了,当然得护着。自己人,只能自己欺负。 宋默将瑞斯拉到了自己的身后,抬头看着罗兰,没有丝毫让步的意思。 罗兰的眼中闪过一抹惊讶,看看宋默,又看看被宋默护在身后,双颊泛红,头顶冒出了粉红色幸福泡泡的瑞斯,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亲爱的,”瑞斯双手从身后搭在宋默的肩膀上,低下头,舒缓的气息吹拂在宋默的耳后,“谢谢你。” 宋默侧过头,捏住瑞斯的下巴,亲了瑞斯的嘴唇一下:“不用谢,你应经是我的人了,护着你,是应该的。” 瑞斯头顶上的粉红色泡泡已经变成心形了。 罗兰彻底无语了。 老约翰刚刚在房间里,亲眼见到宋默在魔族的婚书上签了字,虽说他对魔族的印象不太好,可宋默既然愿意,他也没有立场阻止。不过,看着站在宋默身边的瑞斯,管家大人,还是各种不顺眼。真的很想一脚踹飞…… 瑞斯突然感到背后一冷,摸摸脖子,错觉吧? 第157章 宋默和瑞斯的婚礼定在一个月后。 管家老约翰认为时间有些赶,格里兰已经很久没举办过这样的喜事了,虽说他也不喜欢奢侈浪费,但是,领主大人的婚礼,总不能显得太急迫和寒酸。按照老约翰的想法,最好能推迟到半年后,这样才能做好充足的准备。 “半年?”宋默从成堆的文件中抬起头,“会不会太久了?” 婚书都签了,未来“丈母娘”也找上门了,早点把婚事办了,双方都安心。何况,随着地下商业城二期工程的开工,他只会越来越忙,谁知道拖得太久,他还有没有时间举行婚礼。 老约翰见宋默坚持,也只能按照他说的去做。一个月的时间……老约翰皱了皱眉,不由得加快了脚步,他得尽快调集人手开始准备了。 老约翰离开后,宋默继续埋首案头,时间不知不觉的流逝,等他处理完堆积成山的文件之后,脖子和手指已经开始发酸。 丢开笔,单手在后颈按压了几下,动动肩膀,呼了口气,总算是忙完了。 身后的窗被敲了两下,宋默转过头,只见瑞斯正坐在窗台上,风吹起他褐色的长发,海蓝色的双眼温柔的望着他,脸上的笑容,似乎要融化在阳光里。 “你在那里坐多久了?” 宋默手肘撑在桌子上,单手支着下巴,笑看着瑞斯。最近管家看瑞斯很不顺眼,每次遇到都是一副横眉冷对,随时会冲上去揍他一顿的样子。瑞斯也察觉到了,对上能把自己的父亲揍趴下的前金色骑士,瑞斯没太大打赢的把握,干脆选择了躲开。以至于老约翰在的地方,极少能见到瑞斯的踪影,即便在,魔族也会藏起来,就算老约翰能感受到魔力波动,也不会真去把他揪出来揍一顿。 宋默对这种情况感到好笑,偶尔恶趣味起来,还会觉得老约翰突然有了一种婆婆情结,所以才看即将进门的瑞斯各种不顺眼。 偷着乐了几回,宋默干脆对这件事撒手不管了。反正瑞斯不会真的被老约翰抓到小辫子,老约翰也不会不顾宋默的面子,真把瑞斯怎么样。 所谓猫抓老鼠,如果老鼠足够聪明和狡猾,一直藏起来,猫也不会有太好的办法。 瑞斯跳下窗台,走进室内,顶了一下宋默的额头,声音中充满了哀怨,“亲爱的,我好可怜。” 哀怨的魔族趴在了宋默的肩膀上,险些把他压趴下,好在他是坐着的,否则,他肯定会和大地来一次亲密接触。 “行了。”宋默无奈的叹了口气,轻轻捏了一下瑞斯的鼻子,“管家不会真把你怎么样的,何况,我们结婚后,你们不能总不见面吧?过一段时间就好了。” “是吗?”瑞斯把头埋进了宋默的颈项,掩去了双眼中闪过的一抹精光。看起来,示弱还是很有用的。父亲传授给他的经验,也不是毫无用处。 宋默见瑞斯不说话,还以为他真的委屈了,只得搂住他的肩膀,拍了拍他的背,亲了一下他的发顶,“我会和管家说的,别担心。” 瑞斯恩了一声,双臂用力,将宋默从椅子上拉了起来,等到宋默反应过来时候,瑞斯已经坐在了他之前的位置,将他抱进了怀里,额头顶着他的额头,红润的唇角带笑,“亲爱的,这可是你说的。” “当然是我说的……”宋默的话顿了一下,眼睛眯了起来:“你……”这家伙,故意的? “亲爱的,你说过我是你的人,会护着我的。”瑞斯笑眯眯的对宋默说道:“所以,你不能说话不算话。” 宋默:“……”对这家伙,果然不该有同情心! 见宋默冷着脸不说话,瑞斯讨好的笑笑,打了个响指,一个黑色的,缠绕着金色花纹的方形盒子,出现在了宋默的面前。 宋默看着盒子,还是不说话。瑞斯只能摸摸鼻子,自己将盒子打开。 看到盒子里的东西,宋默忍不住露出了惊讶的表情,看向瑞斯,“这个?” “眼熟吗?”瑞斯牵起了宋默的右手,将盒子里银色的指环取出,套在宋默的拇指之上,“这枚指环和梅尔斯亲王的权力之戒一样,代表着王妃的权力和地位。” 瑞斯的手覆在宋默的手背上,手指交握,两枚银色指环上的魔族符文仿佛活了一般,一瞬间发出了耀眼的银色光芒。 宋默惊讶的抬起自己的右手,一旦指环不再接触,银光便立刻散去,“这是怎么回事?” “这是权力之戒和副戒,”瑞斯的下巴搭在宋默的肩膀上,圈住宋默的腰,“它们代表了梅尔斯家,只有梅尔斯家的主人,才有资格佩戴。” “梅尔斯家的主人?” “是的。”瑞斯看着宋默,认真说道:“之前,它们属于我的父母,现在,属于我们了。” 宋默的神色变了,此时此刻,他才真正意识到和瑞斯结婚,代表了什么。权力,财富,责任,与义务。 不过,宋默突然心头一跳,倏地转过头,挑起瑞斯的下巴,“你刚才的话,是不是意味着,梅尔斯家的一切,现在都属于你了?” “也属于你。”瑞斯握住宋默的手,轻轻咬了一下他的指尖,“属于我们。” 吻,落在了宋默的唇上,辗转厮摩,小心的将仿佛要吞噬一切的热情隐藏在温柔之后,灵巧的舌尖顶开唇瓣,滑过雪白的牙齿,带着宋默的舌一同起舞,酥麻,颤栗,与被珍爱的感觉,都融化在这个温柔的吻中。 不带有一丝侵略的强势,只是温柔的呵护和怜爱着怀中的人。瑞斯从不知道自己会这么喜欢一个人,爱他,想要把世间所有最好的一切都给他。 宋默缓缓闭上了双眼,手臂搭在了瑞斯的肩头,搂紧,他知道,自己沉迷在了这种温柔之中,不可自拔。 去而复返的老约翰站在门外,敲门的手定在了半空。过了一会,管家收回了手,转身走过长长的走廊,抬起头,看着穹顶由地精和侏儒精心描绘的彩画,老约翰突然释然了。 既然领主大人喜欢,他还计较些什么? 保护他的孩子,保护格里兰,这不是他曾经对所爱之人的承诺吗? 想起那个黑发青年,老约翰的表情不由得变得柔和起来。一千七百多年了,时间,原来已经过了这么久吗? 他想,见他了。 突然,一个声音打断了老约翰的回忆,转过头,老约翰的眉头皱了起来,又是魔族! 谢安靠在大厅的墙边,一条腿抬起支着身体,一身银蓝色的长袍够了出他修长挺拔的身材,魔族笑呵呵的朝着管家挥手,“管家大人,日安。” 老约翰看着谢安,皱紧了眉头。不知为何,他总觉得,眼前这个魔族,和他的表兄弟一样让人看不顺眼! 这就是所谓的恨屋及乌? 奇萨和昂里斯的战争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双方互有胜负。不过在纳尔逊将投石器和火炮投入战场之后,胜利的天平开始向奇萨军队倾斜。 当战况和昂里斯军队的伤亡数字传回王都时,众人哗然。老胡里安和大臣们一样,都不相信这是真的。 “这怎么可能?!” 老胡里安再也坐不住了,他无法继续留在王都,他必须亲自到战场上去。没有任何一个大臣站出来劝阻国王,此时此刻,他们也和老胡里安一样焦急,急切的想要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在这些贵族的眼中,军队只是用保证他们的权力和地位,为他们夺取土地和财富的工具。可就算是工具,损失得太多,他们也是会心疼的。 老胡里安和随行的大臣们日夜兼程,心急如焚的赶往战场。纳尔逊和他的军队,却已经在庆祝即将到来的胜利了。 眼前的情况,就算老胡里安赶来又能怎么样?昂里斯的军队已经被他消灭了一半,在绝对实力的面前,一切的权谋,都是空谈。 纳尔逊举起酒杯,向王帐中的众人说道:“举杯吧,诸位,胜利即将到来!奇萨将迎来新的荣光!” “敬贺陛下!” 纳顿约什坐在众人之中,将杯中的葡萄酒一饮而尽。纳顿肩负家族使命,必须在王军中占据一席之地,在座的众人,大多抱着和他一样的想法。纳顿做得比其他人都好,在连续的战斗中,约什家族的私军表现十分勇猛,不出意外,得到了国王的嘉奖,纳顿也得到了纳尔逊的赞赏。他相信,等到战争结束,哪怕不能继续留在军队中,国王也会授予他一个很不错的文官职位。 无论是在军队还是在宫廷之中,他都不会让约什家族蒙羞。至于其他人,例如卡梅家族派到军队中的那个家伙,就没有他这么幸运了,在刚结束的一场战斗中,被昂里斯人砍掉了一条胳膊。命保住了,但想继续在军中任职,却是不可能了。即便回到宫廷,也无法成为国王的近臣。 真是悲哀。 纳顿再度举起酒杯,掩去了嘴角的一抹冷笑。 由于还在战场,所有人都是浅酌即止,没有人会在国王陛下面前喝醉,失态。等到众人离去,纳尔逊从侍从官手中接过毛巾,擦了擦脸,开口说道:“是格里兰人?” “是的,陛下。”侍从官恭敬的弯腰说道:“他们刚到不久,正在等陛下召见。” “请他们进来。”纳尔逊丢开毛巾,坐了下来。 “遵命,陛下。” 侍从官并没退出王帐,而是走到帐篷的一角,蹲下身,在地上敲了两下。没过一会,地上的毯子突然被掀开,一个地精从毯子下的洞中探出了头,几下爬出来,拍拍身上的尘土,对纳尔逊行了礼,说道:“尊敬的国王陛下,您好!我带来了格里兰领主大人的亲笔信,和领主大人婚礼的请柬。” “婚礼的请柬?”纳尔逊吃了一惊,“你说宋默格里兰要结婚了?” “是的,国王陛下。” 同一时间,地精们纷纷出发,将按照宋默要求制作的精美请柬散发出去。收到邀请的人,无论是哪个种族,都对手中这张红彤彤的请柬感到很新奇,格里兰的领主,似乎总是出人预料。 虽然时间比较赶,宋默也不会委屈自己。既然是他结婚,就必须按照他的意思来。老约翰提出的婚礼流程被改得面目全非,拿到宋默修改过后的婚礼流程,管家的脸色变得十分不好看。 除了必须的宣誓,其他的所有流程,几乎都被改动过了。而且,看着单子上列出的东西,老约翰很不明白,所谓的花轿,闹洞房都是些什么东西。 这些暂且不论,哪有贵族结婚是一身红的?还要给新娘头上盖一块布,见不得人吗?就算老约翰不喜欢魔族,也必须承认,瑞斯无论是长相还是身材,都是十分拿得出手的。 老约翰不得不怀疑,领主大人到底是真的要结婚,还是想举办一场别开生面的另类化妆舞会? 拿着这张婚礼流程表,对照需要采购的清单,管家大人的头顶漂浮上了一团黑气,久久不散。 于此同时,之前被宋默喂了消化药的三名主教,已经回到了教廷,成功见到了大主教。 第158章 饱受消化药折磨的三名主教,站在大主教面前,各个形销骨立,面色憔悴,就像生了一场大病。 教会中认识他们的人,见到他们这副样子,都被吓了一跳,忙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三人却统一了口径,不管别人问什么,都不开口,一切,都要等见到大主教之后再说。 终于,他们等到了大主教的召见,而且,是六名大主教一起召见了他们。三名主教互相看看,眼中闪过了一抹迟疑,到底要不要按照格里兰领主说的去做?他们根本没来得及和自己的顶头上司通气。他们太了解上司的脾气了,绝对是六名大主教之中最火爆的。如果别人没掉进圈套,他却一脚踩进去,该怎么办?回来之前明明想得很好,先和掌管三人供职教廷的大主教私下报告,然后再将事情添油加醋的告诉其他主教。可谁能想到,事情竟然会变成这样? 三人在门边踌躇了一会,六名大主教在室内已经等得有些不耐烦了。最近教会事事不顺,不说格里兰的事情,只说奥比,先是传言奥比的国王是头巨龙,紧接着又有传言说他是千年难得一见的龙骑士,结果不久前黑炎却率领着他的黑甲骑士兵团从西北行省返回王都,随行的只有宰相墨菲,连一片巨龙的鳞片都没见着。 教会之前针对黑炎的所有布置全都落空,反而落下口实,对方回到奥比王都之后就开始对教会发难,派兵封了王都内的教廷。教廷中的主教和修士没有受到任何伤害,但是,只要不是瞎子,就能看到,国王已经表明了自己的立场,坚决和教会势不两立。 作为奥比的臣民,哪怕他们信仰光明神,也不会背叛自己的国王。 如果一定要在教会和国王之间选择一个,他们毫无疑问的会选择后者。 教会焦头烂额,可谁让之前在王都内的流言出自教会,证据确凿。污蔑国王,妄图推翻国王政权的大帽子扣下来,就连大主教出面也没用。奥比人这次打定了主意,要让这群神棍好看。 坐在王位上发布命令的不是黑炎本人,却比他本人在还要糟糕。至少,黑炎接受的是正规的王室教育,就算任性妄为,也有限度。可现在坐在奥比王位上的是一头不折不扣的巨龙,他会怎么做? 会不会一怒之下把教会这群人都踩死? 宰相墨菲看着正趴在金币上呼呼大睡的替身国王,拿着手中刚刚得到的命令,冒出了一身的冷汗。 比起黑炎,这位,实在是太狠了。墨菲和大臣们商量过,本来打定主意将教会驱逐出奥比,这位却大手一挥,只是驱逐怎么够?将人都扣下来,按人头算金币,不交足金币,不许离开!这道命令一下,就相当于把在奥比国内的教会人员都绑票了,想要赎回肉票?交钱再说,否则,撕票没得商量。 宰相墨菲又看了一眼好梦正酣的巨龙,暗暗想着,之前国王陛下和教会索要金币的事情,绝对是手下留情了。真正的巨龙,原来是这样的…… 就在这样的情况下,三名被宋默威胁反水的主教回到了主教廷,带来宋默让他们传回的消息。 大主教们听到这个消息之后,无不皱紧了眉头。 格里兰领主勾结魔族,妄图侵占光明大陆?巨龙也在里头掺了一脚? 这个消息,无论怎么想都不太靠谱。但结合之前得到的消息,加上格里兰领主的所作所为,又觉得不像是在胡诌。大主教们已经为奥比发生的事情心烦不已,如今又加上格里兰,当真是闹心。 不过,格里兰领主和奥比国王的关系好像不一般? 想到这一点,大主教们的眼前顿时一亮。不能和奥比硬碰硬,或许,可以在格里兰试一下水。无论如何,是绝对不能按照奥比国王提出的条件去做的,用金币把教廷里的人都赎出来,就相当于教会花钱买路,自己把自己从奥比驱逐出境。 傻子才会这么做! “去格里兰!”一名急脾气的大主教拍着桌子说道:“格里兰领主勾结魔族,奥比国王一定也没办法脱掉干系!” “格里兰也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是啊,难道大家都忘记了骑士团吗?我们已经损失了两名金色骑士,就在格里兰!” “这是我们目前唯一的办法!至少格里兰比奥比好对付一些吧?” “或许还能够同时揭穿格里兰领主和奥比国王的阴谋,让他们名声扫地。” “可……” “没什么可是的,”最先发言的大主教猛地站起身,厉声说道:“我们必须这样做!教会骑士团不行,我们就自己出手!” 说着,握紧了权杖,“以光明神的名义,驱逐世间一切邪恶!” 听到他这么说,之前还左右摇摆的两三名大主教也握紧了权杖,坚持反对的人则看向了坐在首位的大主教,一段时间下来,这个须发皆白的老人,变得更加苍老了,身上威严的气质,却丝毫不损。 他缓缓的抬起头,目光如剑般扫过在场众人,包括低头站在一边,将这个消息带回来的三名主教。 “德里克说的对。” “爱尔法大主教?!” 持反对意见的几人同时惊呼出声,难道,他同意德里克的意见? “是的,我认同德里克。”苍老的大主教站起身,右手握紧了权杖,“大家可以想想,教会,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连续遇到麻烦?又是为何会遇到这些麻烦?这些接二连三的麻烦,导致教会的声誉一落千丈,走到了今天这种尴尬的地步。我们必须挽救,否则,不只是奥比,其他的国家,西格的羯罗和其他几个早就对教会存有恶意的国王,也不会对我们客气。” “但是,爱尔法大人……”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爱尔法大主教打断了另一名大主教的话,“我们别无选择。格里兰,是我们的机会!” 爱尔法大主教举起了权杖,权杖上镶嵌的宝石开始发光,口中喃喃念起了祷词,一股冷风在室内刮起,其余几名大主教同时神色大变,站起身,看向首位的大主教。 “这是光明神赋予我们的能力,我们,不惧怕任何邪恶!” “感谢光明神的祝福!” 除了六名大主教,室内的其他人全都跪倒在地,向光明神祈祷。之前持反对意见的大主教也闭上了嘴,他们都明白,事情已经没有了转圜的余地,大主教,将亲自前往格里兰。 将消息带回教廷的三名主教已经吓得脸色煞白,他们都没有想到,六名大主教,竟然要全部前往格里兰!他们,要不要将格里兰领主的阴谋说出来? 其中一个见习主教刚要开口,立刻被另一个见习主教拉住了。 “你疯了吗?闭上嘴巴。” 站在两人身前的主教回过头,冷冷的看了一眼想要开口的见习主教,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如果把一切和盘托出,他们必死无疑!不如一条路走到黑,或许,还能保住性命。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见习主教的神色变了几变,终于咬着嘴唇,低下了头。 三人的神色和动作并没引起其他人的注意,这是他们的幸运,却是六名大主教的不幸。 于此同时,格里兰人正全体总动员,忙碌的准备着领主大人的婚礼。 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老约翰带领着领主府的众人,忙得脚不沾地。管家大人不只要逐步核对婚礼上的每一个细节,还要打点婚宴上需要的一切。 侍女安妮终于如愿的成为了所有侍女的头子,她刚上任,就遇到了领主婚礼这种大事,丝毫不敢马虎,毫不犹豫的将新鲜出炉的情人哈洛德丢到了一边,带着侍女们日夜忙碌,赶制领主婚礼上需要的彩花,丝带,以及各种装饰品。 厨娘和两个奇萨厨子也开始忙碌,准备着婚宴上需要的食物。 大家都在忙,没谁有空闲的时候。 婚宴将在地下城堡举行,之前的宣誓却要在地面上的领主府,所有的格里兰人都可以观礼。 为此,老约翰特地吩咐强森和杰森等人,在领主府前搭建了一个高大的礼台,这样,所有人都能清楚看到上面发生的一切。 受邀参加婚礼的人也陆续抵达。 矮人依旧是拖家带口的来吃大户,不过不是空手来的,他们足足拉来了五十多桶麦酒,和几百斤特制的腌肉。 他们送给宋默的结婚礼物,是一柄银色的双手剑,剑柄和剑鞘上都雕刻着精美的花纹,剑身雪亮,锋利无比,这种武器,就算有钱也很难买到。 宋默拿到这柄剑,不由得想起之前瑞斯送给他,却又在释放梅尔斯亲王魔力时,毁掉的骑士之剑。两柄剑没有任何相似之处,宋默却总觉得它们之间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负责铸造这柄剑的矮人说道:“这柄剑是用魔界出产的矿石打造的。” “魔界的矿石?” “是的。”矮人抓了抓脸上的大胡子,笑着说道:“严格来说,这柄剑应该叫做魔剑。只有像您这样的人,才能使用。” 只有他这样的人,才能使用? 宋默举起剑,看着剑身上反射的寒光,这是在夸他吗?应该是夸他吧。这剑看起来就很值钱,如果只有他能用,就不担心有哪个不开眼的毛贼偷了。 事实上,宋默也是白担心,谁敢来偷一把魔剑,不要命了吗? 精灵在矮人之后抵达,依旧是白色独角兽拉着镶金嵌银的马车。让宋默吃惊的是,这一次,马车中竟然走下了几个美丽的精灵少女,她们捧着竖琴,一身雪白色或者淡绿色的长裙,浅金色的长发,在阳光下闪耀。 领队的艾兰走上前,和宋默互相问候之后说道:“这些美丽的姑娘,将在您的婚礼上献唱祝福之歌。作为庆贺您婚礼的礼物。” “真是太感谢了。”宋默连忙让老约翰安排人带精灵去休息,这份礼物,就算是一国的国王,都得不到。 艾兰之后走下马车的是杰里斯和博德,之后是几个见过面的红森林精灵,他们都给宋默送上了结婚礼物。无一例外的,都是宝石。 宋默怀疑,精灵森林里是不是长了宝石树,摇一摇,就有宝石掉下来。 杰里斯收回了之前戴在宋默手腕上的藤蔓,将一株绿宝石一般的种子,送给了宋默。 “这是宝石藤的种子,你可以自己种植。” 种子静静的躺在铺着绒布的银质方盒中,如果杰里斯不说明,宋默或许会真的以为这是一颗绿色的宝石。 “杰里斯,谢谢。” 宋默收下了种子,看看变得空荡荡的手腕,奇怪的有些不舍。不过之前瑞斯几次因为这株藤蔓吃醋,杰里斯收回去,也好。 安置好精灵,宋默总算能松口气了。回到房间,瑞斯已经等在了那里,不过,在看到房间中的瑞斯之后,宋默愣住了。 瑞斯身着红色的长袍,腰间束着宝石的腰带,褐色的长发披散在身后,自鬓角挑出两缕,用金链绑在了脑后。金色的额环上垂落蓝色的水滴状宝石,就像他海蓝色的双眼。左耳上是一排三枚同样颜色的宝石耳扣,右耳上却是一枚血色的红宝石吊坠。 瑞斯慢慢的转过身,宽大的衣袖随着他的动作轻轻摆动,妖艳的面孔上,眼角眉梢晕染开红色的胭脂,他就像是盛放在地狱河畔的彼岸花,美得让人窒息。 宋默呆呆的站在原地,一眨不眨的看着房间中的人,如果不是理智尚存,他会以为,眼前的一切,都是幻觉。 瑞斯微微侧过头,笑了。雪白的指尖轻轻点着红唇,“亲爱的,我美吗?” 宋默张开嘴,却发现,声音哽在了嗓子里。 眼前的人,何止是美,他甚至找不出一个恰当的形容词,来形容这仿佛梦幻般的一切。 瑞斯缓缓走上前,舒展宽大的长袖,将宋默搂进了怀里,低下头,轻轻吻在了宋默的额头,“亲爱的,这是你送给我的,我迫不及待的想穿给你看。” 宋默从乍然的惊艳中回过神来,看着眼前的瑞斯,“你穿这个,不觉得别扭?” “不。”瑞斯蹭了蹭宋默的脸颊,“母亲还说,这件衣服太过保守,不够华丽。” 虾米?这还不够华丽? 瑞斯打了个响指,一件黑色的礼服凭空出现,在两人的面前展开,看着礼服上镶嵌着的金丝和宝石,高开叉和大V领,宋默不由得吞了一口口水,“这是,王妃准备的?” “是的。母亲说,难得结一次婚,一切都要做到完美。”瑞斯又打了一个响指,礼服不见了,“不用担心,亲爱的,虽然母亲准备的我也喜欢,但我还是更喜欢你准备的。” 宋默低下头,闭上了眼睛,他之前还想着瑞斯穿上礼服后的别扭样子,现在才发现,自己傻冒烟了。 人类和魔族思维和行为,压根就不在一条水平线上。会有做娘的给儿子准备这样一件礼服吗?而瑞斯还觉得不错? 果然,魔族的心思你别猜…… 第159章 今天,对所有格里兰人来说,都是一个重要的日子。 领主大人的婚礼,将在今天举行。 天还没亮,领地中就忙碌了起来。男人们将小臂粗细的木桩立在地精挖出的地洞中,添上土,压实。女人们将准备好的彩带和花朵缠绕装饰在木桩上,孩子们和地精一起,沿着这条彩带和鲜花簇拥的道路,铺了一条长长的红色地毯。地毯从领主府,一直延伸到了领主府前的礼台。穿过给众人划定观礼的区域,停在了地下城的入口。 婚礼的宣誓环节结束后,众人将进入地下城,在地下城堡里举办庆贺婚礼的晚宴。 地面上的人忙得连水都顾不上喝,地下城堡里的人,同样忙得脚打后脑勺。 在厨房帮工的学徒将食材一一准备好,为了领主大人的婚礼,领地中的汉子们又去了一次翡翠森林,共有十几头野猪,上百只野兔野鸡惨遭毒手。加上领地中圈养的动物,种植的蔬菜,厨娘和奇萨来的两个厨子,都可以大展身手。 矮人送来的麦酒和领地自酿的葡萄酒在宴会厅堆成了山。参加宴会的人很多,老约翰请示过宋默,宴会厅该怎么安排。 领主大人手一挥,不管好看不好看,至少,要让大家全都吃好,喝好。 “大块肉,大碗酒,才是王道!” 格里兰的宴会和贵族晚宴有很大不同,压根就不需要在乎贵族的条条框框,只要自己高兴就行了。 宋默既然下令,老约翰和众人自然遵从。于是,婚宴直接从舞会变成了一场吃喝大会,对此,没人提出反对意见。 “亲爱的。”瑞斯在婚礼前找到宋默,对他说道:“梅尔斯家族的成员和亲戚,也会来参加我们的婚礼。” “那好啊。”宋默问了一句:“大概有多少人?” “三千六百八十七。” “多少?”宋默掏掏耳朵,以为自己听错了。 “三千六百八十七。” “你确定?” “确定。” “……”比起矮人,这才真的是拖家带口吃大户吧?话说,他们会给红包吗? “这些只是直系亲属。在婚宴过后,梅尔斯家族也要举行庆祝活动,招待所有的亲戚和朋友。到时,需要你和我一起回魔界。” “那倒没什么问题。”宋默摆摆手,事实上上,他早就想去魔界看看了,魔族举办的宴会,想必也挺有意思。不过,这么多的亲戚,还只是直系亲属……到底是梅尔斯家特殊还是所有魔族都这样? “基本上,魔界七大亲王家族都差不多。”瑞斯将宋默拉到怀里,随着婚礼临近,他这些天总是笑眯眯的,让人看得心里发痒,“父亲将我们结婚的消息告知了祖父,也不知道我的祖父和曾祖他们会不会从土里爬出来,参加我们的婚宴。” 从土里……爬出来? 宋默脑海里突然出现了一幕不太和谐的画面。虽说从梅尔斯亲王身上见证过这个魔界亲王家族的特性,但瑞斯这么说,还是让宋默忍不住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搓了搓胳膊,坚决把脑海里不太着调的画面都给咔嚓掉。 仔细想想,这些魔族的岁数不是成千,就是上万,几百岁的都不让出门,除非发生意外,每个家族的人几乎都是只增不减,也难怪只是直系亲属,就有几千人了。 参加婚礼的人一下增加了三千多,无论领主府前的观礼区域,还是地下城堡的宴会大厅,都要重新布置。 管家老约翰听到宋默说的话,也没抱怨什么,只是直接征用了领地中唯一的魔法师霍玛,单靠人力已经没办法在婚礼前把一切搞定了,干脆直接用魔法! 霍玛第一次这样使用魔法,不是杀人,也不是暗算谁,就是为了铺地毯立木桩摆桌子,桌子椅子不够用,来不及做,他还要按照管家老约翰说的样式和大小做出来。 有这样对魔法师的吗?魔法是这样使用的吗? 说出去,他的同行会笑掉大牙! 霍玛并不是个斤斤计较的人,奈何眼前这事,的确让他想不开。打个比方,让杀手去宰猪,至少也算职业范畴内,可让杀手去做木匠活……好吧,或许是他在学校里教书育人表现得太好了,以至于让所有的格里兰人都忘记了他的本职工作。 “霍玛,速度!” 听到老约翰的话,霍玛只能暂时将一肚子的牢骚丢到一边,举起法杖,继续做管家交代的长桌和长椅。 对一个魔法师来说,这工作,怎一个悲催了得。 在宋默的宏观调控,老约翰的实际指挥,所有格里兰人的精诚合作之下,婚礼的准备工作终于在太阳刚刚升起时,全部完成了! 整片领地都换了个样子,连养殖皮皮兽和其他动物的栅栏边,都被重新清理过,所有人都只有一个想法,务必让今天的婚礼尽善尽美。 领主府顶层阁楼上的钟,第一次被敲响,这口矮人铸造,一直被当做装饰品的铜钟,发出了悠远的响声,传出了很远,昭示着庆典即将开始。 众人开始往领主府前聚集,地精和侏儒同其他格里兰人站在一起,矮人精灵也身着正式礼服出现在众人的面前。前教会骑士团和留在格里兰的魔军负责婚礼的安保工作。按照两名金色骑士的想法,最好用斗气将整个礼台罩住,既美观又坚固。 老约翰倒是认真考虑了一下这个建议,毕竟,今天来参加婚礼的人员众多,除了受到邀请的,不乏和格里兰有生意往来的商队,谁知道里面是不是混有其他国家的探子?自从宋默的名字和地下商业城一起被整片大陆熟知,这种事情就不可避免。 宋默对艾尔特和博比斯的提议十分不干满,他只是结婚而已,又不像小胡子元首演讲,要冒着被刺杀的危险,乌龟壳什么的,坚决不能用! 提议被打回,两名很想表现一下的金色骑士没办法,只能亲自带着手下的骑士,将礼台团团围住保护起来,一旦出现任何状况,都可以及时反应。 婚礼当天,宋默天没亮就起身了,站在穿衣镜前,看着镜子里的黑发青年,单手覆在镜面上,突然有了一种奇妙的感觉,他就要结婚了,就要在这个世界,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属于自己的亲人了。 地球上的一切,似乎都已经离他远去,越来越远,很多记忆,都变得模糊,宋默想,是不是有一天,他会忘记地球上的一切,彻底成为一个光明大陆的贵族领主? “亲爱的,在想什么?” 一身红妆的瑞斯突然出现在了宋默身后,比起上一次试穿礼服,他今天的穿着打扮更加华丽。红色的长袍上,另罩了一件金丝银线锁边绣花的外袍,宝石腰带上垂下绚丽的流苏,脸上的红色胭脂让他显得愈发妖艳,褐色的长发上点缀着各色宝石和珍珠,红宝石坠子从耳边垂落,映衬着雪白的肌肤,如梦似幻。 “亲爱的。”瑞斯站在宋默身后,双手搭在宋默的肩膀上,灵巧的手指,一颗一颗解开宋默睡衣的扣子,将准备好的礼服,一件一件穿在了他的身上。 和瑞斯一样,宋默的礼服也是大红色的。同样的华丽,炫目,只是穿在宋默身上,和穿在瑞斯身上,感觉上完全不一样。 黑色的眉眼,带着青年的俊秀与磨练出的干练坚毅,站在瑞斯身边,丝毫不会逊色半分。 宋默扯了扯衣襟,任由瑞斯用温热的毛巾擦拭着自己的面孔,他在起床之后已经梳洗过,可对于瑞斯的温柔,他并不想拒绝。 房间中的侍女都被无视掉了。从现在这一刻开始,瑞斯不愿意再让任何人的手,碰触到他的情人,伴侣,将陪伴他共度一生的人。 瑞斯的指尖擦过宋默的脸颊,佩戴在拇指上的权力之戒发出了耀眼的光。 宋默睁开双眼,静静的望着瑞斯,从来到这个世界至今,他终于有了归属感。 瑞斯牵起宋默的手,红唇落在宋默的手背上,指尖擦过宋默黑色的眉,勾画着他的眉峰,这个人,从今天开始,就将完全属于他了。 宋默没让瑞斯在自己的脸上涂胭脂,嘿嘿笑了两声,取出了早就准备好的红色盖头。考虑到从领主府到礼台还要走一段路,宋默干脆将红色盖头换成了一条长长的红纱,或许这也算得上是一种恶趣味。瑞斯只是笑笑,打了个响指,红色的纱像流水一般,从宋默的手中滑脱,飘上半空,又轻轻落下,遮住了瑞斯的眉眼,只露出他形状优美的下巴,和红色的唇。 宋默又一次看得呆住了,他开始怀疑,让瑞斯戴这个,似乎并不是个好主意。 “要不,你摘掉吧……”这特马地也太勾人了。如果不是他意志坚定,恐怕会立刻化身为狼,扑上去咬几口。 “不喜欢吗?”瑞斯微微侧过头,挑起宋默的下巴,“难道我不漂亮吗?” “漂亮是漂亮。”宋默苦恼的搓了搓手指,“你干脆变成瑞丝得了。” 至少,姑娘漂亮理所当然,男人漂亮成这样,太特马地妖孽了。 瑞斯低下头,凑近了宋默,尽管有一层红遮掩,宋默依然能从那双海蓝色的眸子中,清晰看到自己的倒影。 “亲爱的,我不会变的。” 宋默愣住了,他总觉得,这句话还有另一层含义,可瑞斯却没给他细想的时间,直接握住宋默的手腕,推开门,走了出去。 “等等!” “不能等。”瑞斯一边大步向前走,一边回过头,红纱随着他的动作在半空中飘起,像是一片红色的雾,让人过目难忘。 看着瑞斯脸上的笑,宋默的手再无力挣脱,只能随着他一步一步向领主府的大门走去。 当门开启的那一瞬间,欢呼声和雷鸣般的掌声在耳边响起,两人面前是红毯铺成的路,直通向礼台。管家老约翰一身黑色的礼服,站在一旁,看到宋默,单手覆在胸前,弯腰行礼,“领主大人,祝贺您!” 领主府的仆从和侍女站在老约翰的身后,一同向宋默行礼:“领主大人,祝贺您!” 随着他们的动作,所有的格里兰人,地精,侏儒,被他收留的矮人兄弟,以及萨比森人,奇萨人,还有教会骑士和修士们,以各自独有的礼仪,向宋默表达着他们的敬意,和对婚礼的祝福。 “领主大人,祝贺您!” 受邀参加婚礼的精灵们抛洒出了绿色的种子,绿色的细藤破土而出,刹那间,万紫千红在红毯铺就的道路两旁绽放,翠绿色的藤蔓交织成了绿色的回廊。 宋默抬眼看去,杰里斯站在精灵之中,微微侧过头,淡金色的长发从肩头滑落,“格里兰的领主,愿大地之光与你同在。” 宋默还是第一次看到杰里斯穿正式礼服的样子,白色的长袍上,覆盖着翠绿色的花纹,仿佛世界的一切美好都在歌颂这个种族的美丽。 宋默有片刻的恍惚,随即只觉得手被握紧了,抬头,瑞斯正有些不满的看着他,“他们比我还漂亮吗?” 宋默连忙笑笑,回握了瑞斯的手,“你最漂亮!无论是谁,在我心里,都没有你漂亮。” 瑞斯满意了,耳朵有些可疑的发红。在一旁听到他们对话的老约翰忍不住嘴角抽了抽,勉强将额头鼓起的青筋压了回去,今天是领主大人的好日子,他要克制,不能在今天揍人! “领主大人,请和您的伴侣,走上礼台。” 宋默点点头,牵着瑞斯的手,一步一步走在鲜花簇拥的道路上。欢呼声和掌声再次响起。就在这时,天空中突然出现两扇巨大的黑门,黑门无声的开启,一头庞大的骨龙从门内探出了头,虽然面目狰狞,可配合它仿佛偷窥一般的动作,怎么看,怎么滑稽。 “瑞斯,是亲王和王妃吗?” “恩。” 宋默和众人一起仰头看向天空,随着骨龙的出现,一头接着一头地行龙紧随其后,骨龙的头顶,是梅尔斯亲王和王妃,地行龙的背上,也或站或坐着盛装的魔族。 他们陆续从天空中的大门走出,宋默只认出了亲王夫妇和他们身后的谢安,其他人,宋默一个也不认识。众人看得眼睛眨也不眨一下,这些从门里走出来的魔族,真的是,太漂亮了。 全黑的礼服上点缀着各种宝石,每个人身上都佩戴着精致的首饰,挥手之间,光华流转,如果说精灵的美让人赞叹的,这些魔族,则会让人忍不住的脸颊发红,陷入迷醉,那是一种无法用语言诠释的吸引力。 宋默撇撇嘴,捅了捅瑞斯的胳膊,果然,魅惑人什么的,还真是一脉相传啊。 魔族们出现在天空,风吹起他们华丽的衣摆,白皙的手在天空中画出了一行行符文,刹那间,天空中笼罩了一片耀眼的白光,随后,一道银色的瀑布从天空中垂落,炫目的花朵在众人的头顶绽放,风中响起了诱人的魔音。 精灵少女们走出人群,手挽手唱出了古老的歌谣,仿佛和风中的魔音应和,组成了一曲华美的,让人难忘的乐章。 在歌声中,宋默和瑞斯一步一步走上了礼台,登上台阶,双手交握,交换了忠诚与爱的誓言。梅尔斯亲王和王妃从骨龙上跃下,站在了他们的身边。 “亲爱的,我的孩子。”王妃轻轻的拥住了宋默,在他额头落下了一个轻吻,“以罗兰谢兰德梅尔斯之名,祝福你。” 罗兰话音刚落,一道炫目的彩光从空中落下,魔族们挥洒下了刻有祝福魔纹的金币,参加婚礼的人,都被头顶掉金子这件事给弄懵了。看着如雨般坠落的金子,所有人都在感叹魔族的大手笔,却没人弯腰去捡落在脚边的金币,开玩笑,上面有魔纹,谁敢要?! 宋默看着天空中洒落的金币,双眼放光,“靠之,总算是没忘记带红包!” 瑞斯:“……” 于此同时,几个巨大的黑影正飞过天空,朝格里兰飞来。走在地上的一行人抬起头,看着天空上的黑影,皱起了眉。 “爱尔法大主教,是巨龙。看样子,他们也是要去格里兰。” 爱尔法大主教拉了拉灰色斗篷的帽子,神色晦暗不明。 第160章 婚礼的晚宴在地下城堡的大厅中举行。 自从地下城堡建成以后,三番四次被损毁,宋默已经不想去计较在这座宏伟城堡上花费了多少金币了,每次想起,都是一把辛酸泪。 房子什么的,果然是烧钱的东西。 地下城的入口已经被拓宽,地精们在入口处建造了一座宏伟的石门,平时用泥土和植物掩盖,只有格里兰人,才能一眼认出地下城的入口在哪里。 今天是宋默的婚礼,地精们将所有的掩盖物都移开,两扇宏伟的石门,赫然出现在了众人的面前。也不知道是故意还是无意的,石门上的雕塑,描绘的竟然是,屠龙。 看到这样两扇门,不知内情的人表情都有些僵硬。敢大摇大摆的将这样的画面刻在自己家的大门上,不怕招龙惦记吗? 事实上,地精这么做是得到了宋默授意的。宋大领主对之前巨龙的所作所为一直耿耿于怀,反正他现在也不怕那些大肚子,之前只能偷摸的画在自己家屋顶,还是凭空臆造的,门上这些可是有事实依据的! 他的确是干翻了不少的巨龙,有教会骑士和魔族可以作证! 两个地精走到城门前,转动了几下城门底部的机关,宏伟的石门缓缓开启,一列仿佛望不到尽头的台阶,出现在了众人的面前。 宋默是留了个心眼,这些来参加婚礼的人,很可能会出现不怀好意的探子,例如其他几个大贵族不请自来的使者。他不可能为了这些人就将婚宴取消,但是,让这些人绕一下远路,在地精新挖出的地下通道中走上几圈,也不是什么问题。 就当是饭前运动,促进胃的消化,等下还能多吃点,何乐不为? 宋大领主毫无愧疚的想着,丝毫不觉得自己让地精带着这些人在一条路上绕圈子有什么不对。至于已经造访过地下城的矮人和精灵,在地精开启地下城的石门时,就察觉到不对劲了。宋默知道这种小把戏骗不到他们,对领路的地精眨眨眼,在中途将他们带离,需要绕圈子的是哪些人,相信地精们不会搞错。 就在众人陆续走进地下城时,几声砰然巨响乍然传来,众人奇怪的回过头,还留在地下城入口处的宋默笑眯眯的摆摆手,“没事,这是西瓜成熟了。饭后水果,大家都能吃到,很甜。” 西瓜?那种圆圆的,只有精灵才懂得种植的水果? 西瓜成熟时,是这个样子吗?这响声,快比得上之前的礼炮了吧? 众人感到好奇,却没打算去一探究竟,毕竟他们是来参加婚礼的,不是来交流种植经验的。 等到大部分人都进入地下城,宋默抬头看向天空中的魔族。 “瑞斯,叫他们下来吧。”宋默转过头,对瑞斯说道:“都是自家亲戚,我也好认认人。”虽说一次认清三千多张面孔是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可面子上总要过得去。毕竟和瑞斯结婚后,这些也都是自己亲戚了。 “恩。”瑞斯点点头,右手在半空画出了一行符文,黑色的符文化成了一只雀鸟,向天空中的魔族飞去。 雀鸟在魔族们的面前又化成了一行符文,片刻之后,天空中的魔族依旧没有下落,反而掉头朝另一个方向飞去。就连梅尔斯亲王和王妃罗兰,也跃上骨龙,朝相同的方向飞去。 宋默十分不解,这是怎么了? 瑞斯拧了一下眉,搂住了宋默的腰,吹了声口哨,驮着亲王夫妇的骨龙从空中落下,瑞斯带着宋默跃上了骨龙的头顶,看着亲王夫妇,说道:“父亲,母亲,发生什么事了?” 梅尔斯亲王指着地行龙离开的方向,示意瑞斯自己看。这一看不要紧,瑞斯的脸立刻黑了。 巨龙? 他清楚记得,他和宋默的婚礼,根本没有邀请这些家伙,不请自来,意味着什么? 巨龙们的来意不明,魔族们自然不会让这些以抢掠出名的家伙进入格里兰。今天是梅尔斯未来家主的婚礼,绝对不能出现任何差错。 天空中的魔族们驾驭着地形龙,谢安冲在最前面,身上华丽的黑色礼服在风中猎猎作响,手中黑色的符文化为了一杆锋利的长枪,像是一往无前的勇士,直接朝巨龙冲了过去。 地行龙咆哮着,和魔战士驾驭的同族不同,这些作为贵族坐骑的地行龙身上都有魔法符文,经过几代进化,它们可以在天空中奔跑,就像在大地上一样。 魔族们无一例外的选择了长枪,在地行龙冲到几头巨龙近前时,立刻散开,呈一个半圆形的包围圈,挡在了巨龙的面前。 站在地行龙背上的魔族,长枪平举,枪尖微微向下,风吹起他们的长发,点缀在发间的宝石,熠熠生辉。 “巨龙,离开这里!” 谢安站在众人之前,傲然的抬起下巴,看着领头的三头巨龙,“今天,这里不欢迎你们!” 宋默站在骨龙上,紧紧握住了自己的右手,尾指上的红宝石指环,又开始发热了。他忍不住皱了皱眉,他几次想把这枚指环取下来,但是,无论用什么方法,都做不到,难不成,还要砍掉手指?打死宋默也不干。 场面僵持住了,随着骨龙向前方靠近,宋默这才发现,最前方巨龙的头顶,站着一个熟悉的身影。 黑炎? 黑炎一身黑色的长袍,与黑夜同色的长发披在肩头,金色的双眼紧盯着逐渐靠近的宋默,手中握紧了一把巨剑,不理会开口的谢安,直接对站在宋默身边的瑞斯发起了挑战。 “如果我赢了,他将属于我!” 宋默只觉得搂在腰间的手臂一紧,抬头看向瑞斯,将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就算瑞斯在笑,他也能知道,这个家伙生气了,而且,很生气。 虽说自己时常扛着步枪和火箭筒突突他,宋默却清楚的知道,在瑞斯真生气时,还是不要招惹他的好。 瑞斯勾起了红唇,一下扯掉了罩在头上的红纱,宋默想说,盖头得在洞房的时候再揭,可眼前这场面,明显不是说这事的时候。 于是,领主大人明智的做出了选择,沉默是金。 黑炎正式向瑞斯发出了挑战,所有的魔族都转头看向站在骨头头顶的亲王一家,意思很明显:是接受还是不接受?接受的话,大家就给让地方。 瑞斯却摇摇头,“不。” 黑炎一皱眉:“为什么?” 瑞斯眉毛一挑,愈发显得晕染在眼角眉梢的红色胭脂艳色撩人,“等一下,我还有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情要做,没时间和你打架。这件事需要很多的精力,否则的话,”瑞斯托起了宋默的后颈,吻了一下他的嘴唇,“亲爱的可能会因为不满把我踹下床的。” 黑炎:“……无耻!” 宋默第一次觉得自己和巨龙心有灵犀,这总结真是特马地太精辟了。 就算洞房花烛很重要,但需要在大庭广众之下,这么大咧咧的说出来吗?这家伙不要脸皮,他还要呐! 宋默忍不住就想抬脚把搂着自己的家伙直接踹出去,让他和黑炎单挑去。瑞斯不要FACE的行为让他恼火,在他婚礼当天来找瑞斯打架的黑炎也不是什么好鸟!打吧,打死一个少一个! 宋默刚要动,就被瑞斯搂住了,不给宋默任何把他踹下骨龙的机会,然后对谢安使了个眼色,开口说道:“灭了这些肥龙!” 不得不说,魔族的不要FACE和他们漂亮的脸蛋一样举世闻名。听到瑞斯的话,所有的魔族都摩拳擦掌,笑得不怀好意。空气中顿时阴风阵阵,地行龙的吼声连成了一片。 “兄弟们,上,揍他!” 三千多不要FACE的魔族流氓一拥而上,开始群殴不请自来,妄图在梅尔斯亲王继承人婚礼上捣乱的巨龙。 饶是巨龙,面对这么多实力强大的魔族,也显得手忙脚乱,难以应付。其中一头巨龙发出了高亢的龙鸣,撑不住了,咱撤退吧! 眼眶上刚挨了一下,弄了个熊猫眼的巨龙回头叫了一声,他也想,可撤得了吗?! 另外一头巨龙叫了一声:咱叫援军吧!魔族太特马无耻了,仗着人多,欺负龙啊! 巨龙头顶的黑炎,专心致志打架中,未做回应。 场面一片混乱,天空中不时爆起巨响,就连地下城堡中也能听到。精灵对此不以为意,姿态优雅的坐在餐桌边,轻品着餐前酒,矮人对这些根本不在乎,他们正大声的谈笑着,格里兰人只是抬头朝屋顶看看,发现没有任何坍塌迹象,就该做什么做什么,习惯了。 只有被邀请来参加婚礼的商人和其他不请自来的家伙,被接二连三的巨响吓得心惊胆战。 该不是,要地震了? 管家老约翰听完地精带回的消息,点点头,笑着安抚这些人:“没关系,大家不用在意,等到领主大人进来,宴会马上开始。” “可是,这响声……” “不用担心。”老约翰笑出了一口白牙,“死不了人的。” 死不了……人的? 不知为何,看着面前比任何贵族都更像贵族的管家大人,所有人都生生打了个寒颤。 正如老约翰说的,天空中的战斗的确是死不了人的,因为,在群殴的压根不是人。 巨龙们的援兵迟迟不来,终于撑不住了。甭管黑炎多么勇猛,巨龙们多么抗揍,终究双拳难敌四手,只能全力挣脱包围,风紧扯乎。 黑炎站在巨龙头顶,单臂支着长剑,金色的双眼中满是暴怒情绪,“瑞斯梅尔斯!” 瑞斯自始至终没有动手,掸了掸衣袖,好心情朝着黑炎一挥手,“不送,好走。” 巨龙们飞走了,就像他们来时一样突然。魔族们连打扫战场都不需要,三三两两的和新鲜出炉的亲王继承人夫夫打了招呼,就飞落到地面,跳下地行龙,直接朝地下城的入口走去。现在的地下城堡主要是由魔军建造的,他们自然知道该怎么去宴会厅。何况还有几个地精等在那里,明显是给他们带路的。 “亲王,王妃,请先过去,我和瑞斯随后就到。” 哪怕已经和瑞斯婚了,让宋默马上改口,还是有点别扭。梅尔斯亲王并不怎么在意称呼的问题,王妃罗兰笑眯眯的掐了宋默的脸一下,“亲爱的,叫母亲。” 宋默被扯得脸颊发红,只能无奈的叫了一声:“母亲。” “乖。” 罗兰亲了宋默一口,挽着梅尔斯亲王施施然朝地下城走去。宋默和瑞斯留在了最后,瑞斯不解的看着宋默,还有什么事情要做? 宋默搓搓手,看着之前魔族洒了满地的金币,双眼放光,“还能做什么,捡钱啊!快点,魔法使出来,符文画起来,这么多钱,不要白不要!” 瑞斯看着宋默不知道从哪里扯出来的口袋,又看看宋默闪着金光的双眼,愣了几秒,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 宋默被瑞斯笑得莫名其妙,捡钱而已,用得着笑成这样吗?这笑点也未免太低了。 瑞斯擦擦眼角笑出的眼泪,一把将宋默抱了起来,狠狠的亲了一下宋默的嘴唇,“亲爱的,我真是太爱你了!““一边去!”宋默撇开头,“不把这些金子都收起来,休想!” 至于宋默口中休想的是“什么”……好吧,瑞斯表示,他懂的。 领主夫夫开始捡钱,躲在远处灌木丛里的大主教一行人神色凝重。果然,格里兰人和魔族勾结到了一起!而且,貌似和奥比国王发生了内讧!现在,那些魔族都离开了,正是下手的好时机! 大主教们握紧了手中的法杖,从灌木丛中一跃而起,捡钱中的宋默被吓了一条,看着面前一字排开的六个老头子和他们身后的小弟,皱了皱眉:“你们是?” “以光明神的名义,我们要将世间的一切邪恶祛除!” 为首的爱尔法大主教举起了法杖,直指宋默:“格里兰,已经被邪恶占据了,我以光明神的名义……” 话没说完,就见宋默嘴角一咧,拍了瑞斯肩膀一下,“亲爱的,赶紧给我弄个火箭筒出来。要麻醉弹!” 瑞斯一挑眉,打了个响指,一行符文缠绕上了宋默的手臂。符文散去,宋默扛起了火箭筒,嘴角一勾,看起来,那三个吃了消化药的家伙任务完成得不错,简直是超额完成任务。这么多的钻石级肉票,来了就别想走了!再加上一千七百多年前的挖地之仇,不下狠手,会天打雷劈的! 又是几声巨响,地下城堡宴会厅安静几秒,精灵,矮人和格里兰人依旧故我,老约翰再次听完了地精的报告,开口说道:“不用担心,应该死不了几个人的。” 之前是,不死人。 现在是,死不了……几个人? 那接下来呢? 商人和一些不请自来的家伙被自己的脑补吓到,抱紧双臂,石化了。 一场婚礼而已,需要这么刺激吗?格里兰领主行事,果然别具一格,威武霸气…… 第161章 晚宴即将开始,身为主角的宋默和瑞斯却迟迟不现身。地精带回的消息只是三言两语,老约翰只得亲自到地面上一探究竟。 刚走出地下城,耳边就响起一声炮弹的炸响,硝烟散去,随之而来的,是愤怒的咆哮:“宋默格里兰!我要代表光明神消灭你!” 敢说这话的,除了光明教会中的大主教,不做他想。 五名大主教围成了一个圆形,爱尔法大主教站在圆形正中,高举权杖,一团白光沿着六名大主教权杖顶端汇聚成形,一个象征着太阳与光明的图腾。 图腾发出了耀眼的白光,将六名大主教保护在其中,无论子弹还是炮弹,都伤害不到他们分毫。 在白光中,一道金光乍现,像是一把利剑,从白光中疾射而出。 宋默身前立刻飞起一行黑色的符文,符文形成一道坚固的屏障,像是有生命一般旋转盘绕着,挡住了大主教的攻击。 瑞斯站在宋默身边,看着对面的六名大主教,开口说道:“亲爱的,不然,还是我来吧?” “你来?” “是啊,这样太浪费时间了。”瑞斯单手搭在宋默的肩头,手指轻轻擦过宋默的耳垂和脸颊,说道:“我把他们的壳子敲开,你想怎么轰就怎么轰,杀了也没关系。” 宋默抿了抿嘴,他开始还以为这些老头子很好对付,几颗麻醉弹就能轻松搞定,可他忘记了,轻敌是要不得的!麻醉弹是起作用了,但是放倒的都是跟在他们身后的修士和主教,六名大主教至今仍是毫发未伤,完好无损。如果没有瑞斯,倒下的反而会是宋默。 再不能敲开这些家伙的乌龟壳,别说绑肉票了,连面子都要丢光了。 “行,你来。”宋默咬着牙冷哼了一声。 瑞斯举起右手,画出一行黑色的符文,一股黑色的风平地而起,将六名大主教包围在了其中,风越来越强,光明图腾发出的光芒逐渐变得暗淡,六名大主教同时色变。 千年的黑暗时代结束,光明教会不再需要经常同外部的敌人作战对抗,安逸滋生了腐朽和争权夺利。现在六名大主教的实力,相比起老约翰还没离开教会时的大主教,连一半都赶不上。 当初宋默接连逮到两个金色骑士时,老约翰就曾经发出过感叹,光明教会,当真是一代不如一代了。 换成千年前的六名大主教,对上魔族亲王,即便不能轻易取胜,也至少不会像这样毫无还手之力。 爱尔法大主教高声念着赞颂光明神的祷词,权杖顶端的光明石瞬间发出了耀眼的白光,缠绕在大主教四周的黑风有了减退的迹象。 宋默抬头看看瑞斯,这怎么办?人家还手了。 瑞斯挑起了一边的眉毛,还早。 黑色的风骤然增强,外围的五名大主教只觉得全身都被一股可怕的寒冷包裹,侵袭着,手脚慢慢开始变得僵硬,几乎握不住手中的权杖。实力最弱的一名大主教,身体突然开始颤抖,权杖从手中滑落,砰的一声掉落在地,口中喷出了一口鲜血,直挺挺的倒在了地上。 爱尔法大主教的脸色变得愈发苍白,失去了血色,其余四名大主教也是大惊失色,漂浮在大主教头顶的光明图腾变得更加黯淡,哪怕余下的五名大主教拼尽全力,也无法阻挡魔力的入侵。 一个接着一个大主教倒在了地上,到了最后,只有爱尔法大主教仍然用权杖支撑着身体,屹立不倒。苍老的面容,愤怒的双眼,怨恨的盯着对面的瑞斯和宋默,大吼道:“卑鄙的魔族!被邪恶诱惑的人类!你终将被光明抛弃,堕入罪恶的地狱深渊!” 瑞斯海蓝色的双眼染上了一层猩红,再一次举起了右手,宋默拉住他,摇摇头,六个肉票,五个倒在地上人事不省,生死未卜,只剩下这一个,估计还是最值钱的,千万不能让瑞斯三下五除二的咔嚓了。 “我来。”宋默说道:“只剩这一个囫囵个的,还要用他换钱呢。” 瑞斯:“……” 宋默将火箭筒扛在肩膀上,炮口对准了爱尔法大主教。 年逾古稀的爱尔法大主教表现得铁骨铮铮,其实已经悔得肠子都青了。之前判断失误,以为这两个人落单,比较好对付,可以趁着其他魔族不在,将他们抓住。却没想到,碰上了两个硬茬子,不只没能达成目的,反倒磕掉了自己一嘴的牙!其他五个大主教倒地不醒,只剩下他自己,为今之计,也只能拼了! “以光明神的名义!”爱尔法大主教高举起权杖,用力向下敲在地面上,“代表光明驱逐世间一些邪恶!” 权杖发出了耀眼的白光,宋默眯起了眼睛,对准朝他大吼大叫的老头子,砰的就是一炮,没有了龟壳的保护,爱尔法大主教的防守能力根本不够看,没等他发出大杀招,就干脆利落的被升级版麻醉弹放倒。 宋默深信一个道理,打架,务必要心狠手辣,眼疾手快才行。 放倒了爱尔法大主教,宋默站起身,扛着火箭筒,搓搓鼻子,一脸的得意,“在大炮面前,甭管是反政府武装还是神棍组织,通通都得趴下!” 瑞斯笑着托起宋默的下巴,亲了他一下,“亲爱的,我发现;我更喜欢你了。” 宋默难得的脸一红,“走开,快去把金币都收起来。这些肉票怎么安置,我还得想想。” 宋默走到几个大主教跟前,将手指探到他们的鼻子下,看看是不是还有气,抬头就见老约翰站在不远处沉默的看着他,笑着一招手,“管家,你来得正好,快把他们都抬回去,这些都还活着,都能换钱呐!” 老约翰:“……” 最后,瑞斯收集起来的金币,和被五花大绑的六名大主教,加上大主教带来的小弟若干,被一起带进了地下城。金币收进领主的小金库,肉票和小弟被关进了小黑屋。宋默到底良心未泯,考虑到六名大主教的年龄和之前遭受的打击,叫来了几个修士,先给他们处理一下伤势。 米斯和罗杰从宴会厅被叫了出来,看到被绑在小黑屋,昏迷不醒的爱尔法等人,吓了一跳,“大主教?” 两个修士互相看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惊疑与不可置信。 领主大人,竟然把六名大主教都给抓了? 大主教,又怎么会来格里兰,而且还是六个都来了?这下子,教会肯定会乱成一锅粥了吧? “怎么了,你们两个?”宋默抱臂靠在墙边,身上还穿着大红色的礼服,拨了拨垂落在眼前的一缕黑发,吹了口气,“快检查看看,他们现在怎么样了。” “遵命,领主大人。” 米斯和罗杰将外露的心思收起,开始认真检查起众人的伤势,如宋默之前预料的一般,除了六名大主教,其余人都只是中了麻醉剂,睡一觉就会醒来,六名大主教,几乎都被瑞斯的魔力伤到,又中了麻醉剂,好在伤势并不重,喝下罗杰调配的药剂,很快就能痊愈。 听完米斯和罗杰的汇报,宋默点点头,他本意并不是想杀死他们,将来和教会要赎金的时候,疗伤的药又是一笔费用,虽说不可能要太多,到底不要白不要,谁也不会嫌钱多烧手。 离开了小黑屋,宋默的心情不是一般的好。虽然巨龙和教会先后到他的婚礼上捣乱,给他添堵,但最后巨龙被打跑了,教会来找茬的成了他的肉票,领主大人果断相信,在绝对的实力面前,所有的邪恶势力,都是纸老虎! 管家老约翰如果知道宋默此时此刻在想些什么,肯定会尽职尽责的提醒他,一旦他和魔族亲王继承人结婚的消息传出去,格里兰,才会成为整片光明大陆公认的邪恶势力…… 搞定了来找碴耍流氓的光明教会一行人,在地下城堡大厅中的众人,终于等到了婚宴的主角,城堡的主人。 宋默和瑞斯走进大厅,宴会大厅立刻响起了如雷般的掌声和庆贺的欢呼声,宋默从侍从的手中接过了酒杯,大声说道:“感谢诸位来参加我的婚礼,今夜,不醉不归!” 一边说,一边拉了瑞斯一下,“你也说点什么。” 瑞斯点点头,举起了手中的酒杯,向众人示意,“以梅尔斯之名,向诸位致以谢意。” 瑞斯话落,宴会厅中的魔族同时站起身,“向梅尔斯致意!” 魔族之后,其他人也纷纷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宋默和瑞斯走到主位坐下,宴会正式开始。喷香的食物和美酒被端上餐桌,炖菜和烤肉的香味,让人食欲大开,矮人举着酒杯,大口畅饮,精灵品尝着格里兰种植的蔬菜和水果,杯中的葡萄酒,也让他们分外满意。 魔族对食物并不怎么挑剔,他们对格里兰的酒格外感兴趣。 胆小的地族和地精侏儒凑在了一起,美酒和食物,让他们的脸上也出现了笑容。 格里兰人和来庆贺宋默婚礼的商人们大声谈笑,共饮,就算是别有用心的探子,在这样欢乐的气氛中,也会忘记自己见不得光的目的。 几个喝醉的矮人跳上了椅子,高举酒杯高唱祝酒歌,其余矮人大声应和,热烈的气氛带动了整个宴会厅。 精灵少女们优雅的站起身,走到宋默和瑞斯面前,白皙的手拨动了一下怀中的竖琴,轻灵的乐音让喧闹的宴会厅顿时安静下来。 精灵少女的歌声响起,飘渺,纯净,像是最清澈的山泉,流入人们的心田。 她们的歌声,虔诚的颂扬着世间的一切美好,巍峨的高山,茂密的森林,奔腾的河水,多彩的花朵,拂过山林间的风,带着清新的气息,落在田间的雨,滋润着大地,古老的精灵语言,每一个字符,每一个音阶,都带有大地女神赋予的魔力。 所有人,都沉醉在了美妙的歌声中,当歌声停止,宴会厅中依旧是一片寂静。 这就是精灵的祝福吗? 宋默回过神来,长舒了一口气,精灵少女们已经回到了座位,其余精灵站起身,同声说道:“格里兰的领主,愿大地之光与你同在!” “谢谢。” 宋默发自内心的向精灵表达着自己的谢意,瑞斯捏了捏宋默的手,凑到宋默的耳边,说道:“亲爱的,我也可以唱给你听。” 宋默斜了瑞斯一眼,很想说一句:真的免了,人家唱的是阳春白雪,这位唱的绝对是靡靡之音。 瑞斯不以为意的牵起宋默的手,在他的手背上亲了一口,几个魔族已经站起身,脱掉了身上的长袍,一身精致的纱衣,露出了纤细柔韧的腰肢和挂在腰上的宝石。 这些款摆妖娆的魔族美人走到宴会厅正中,手腕和脚踝上都带着清脆作响的金铃和手镯,在奏响的魔音中,跳起了魅惑人心的火焰之舞。 和精灵涤荡人心的歌声相比,魔族的舞蹈充满了魅惑与靡丽的气息。 摆动的腰肢,白皙灵巧的手腕,涂抹着鲜红蔻丹的手指,再再撩拨着众人的心弦。 瑞斯将下巴搭在宋默的肩头,“亲爱的,喜欢吗?” “如果我说喜欢,你会怎么做?”宋默侧过头,蹭了蹭瑞斯的额头,或许是喝了酒的关系,他的脸颊有些发红,“会遮住我的眼睛,不许我看?” “不,我不会的。”瑞斯抓住拂过他唇角的手指,轻轻咬住指尖,“我会亲自跳给你看。”声音逐渐变得低沉,带着一股无法抗拒的魅惑,“我跳得比他们都好看。” 脑海中突然想到了某个画面,宋默忍不住想笑,感觉到在自己腰间作乱的手,宋默笑不出来了。 “别乱来。” “亲爱的,”瑞斯的双眼愈发变得迷离起来,“我爱你。” 瑞斯不是第一次对宋默说情话,可在几千人面前,说这些话……饶是宋默脸皮再厚,也有些撑不住了。好在众人的注意力都在跳舞的美女身上,只有老约翰瞥了两人一眼,却什么也没说。 宴会一直持续到深夜,几乎大部分人都喝醉了,幸好还有少部分人保持了清醒,帮了侍从和侍女们大忙,否则,仅凭地下城堡中的人,是根本无法把这么多人都送回房间的。 宋默是被瑞斯一路抱回房间的,主卧室也被重新布置过,处处透露出了婚礼的喜气。 瑞斯将宋默放在床上,坐在床沿,双手撑在宋默的两边,低下头,轻吻了一下宋默的嘴唇。从浅酌到深吻,两人都没有出声。宋默伸手搂住了瑞斯的颈项和肩膀,将他拉倒,一个用力,翻身压在了瑞斯的身上。双手扯开了瑞斯衣襟的领口,掌心贴在瑞斯的胸膛上,肌肤相触,两人同时发出了一声喟叹。 瑞斯按住了宋默的手,压下他的头,舔了一下宋默的鼻尖,“亲爱的,我们有一夜的时间,不要着急。” 宋默眼睛一瞪,“谁急了?” 瑞斯眉毛一挑:做出了一副委屈的小媳妇神情,“是我急,成了吧?” 宋默没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一下亲在了瑞斯的脸上,发出了响亮的一声:“我承认,我也急……” 瑞斯勾起了红唇,扣住了宋默的后脑,主动加深了这个吻…… 夜空亮起了点点繁星,黑炎坐在巨龙的头顶,摩挲着拇指上的红宝石指环,金色的双眼,闪过一抹复杂的情绪。 “宝贝,你在想什么?”一头雌龙飞到了黑炎身边,“还在为之前的事情难过吗?” “不。”黑炎摇摇头,难得露出了一丝笑靥,“我并不难过,从一开始,我就不认为事情会成功。” “那你为什么一定要来这一趟?” “为什么啊?”黑炎单臂搭在曲起的膝盖上,另一只手向后支撑着身体,抬头仰望仿佛触手可及的星空,“或许,是为了让自己彻底死心吧。” 他想要亲眼见证,必须亲眼见证,那个人,已经完全属于别人了。就算是抢,也抢不到了。他心中早已经有了答案,只是,不肯承认,一直不肯…… 黑炎闭上了双眼,取下右手拇指上的戒指,用力一握,掌心中的宝石,缓缓碎裂。 雌龙深深看了黑炎一眼,最终,什么也没说。 于此同时,累极沉睡过去的宋默,并没有发现,一直戴在右手尾指上的戒指,慢慢的龟裂,最终化为了齑粉,散落在了雪白的床单上。 第162章 清晨,宋默睁开眼,便对上一双海蓝色的眸子。 “早。”瑞斯低下头,轻轻吻了一下宋默的额头,“睡得好吗?” 宋默勾住了瑞斯的颈项,蹭了蹭瑞斯的脸颊,全身像散了架一样,懒洋洋的,不愿意动。 “你说我睡得好吗?” 瑞斯愣了一下,似乎没想到宋默会这么回答。难得看到瑞斯这副样子,宋默忍不住笑出了声音,手指插入瑞斯的发间,用力揉乱了他的长发,瑞斯还是一副呆呆的样子,宋默笑得更厉害了。 “……唔。” 笑声终止在一个灼热的吻中,所有的声音,片刻间都消失了。唇齿相交,相濡以沫。不知为何,宋默突然想到了这两句话。睁开双眼,近在咫尺的面孔,卷翘的睫毛扫在自己的脸上,像是一片羽毛轻轻拂过,微麻,酥痒。 搂住了瑞斯的肩膀,昨夜,记不清他们到底这样纠缠了几次,缠绵了多久,只记得那份心动的感觉,与仿佛要将一切吞噬的痛楚与快感。 白皙的手沿着宋默的小腹滑下,带起了一阵恼人的灼热,膝后被扣紧,拉起,笔直修长的小腿搭在了有力的肩上,宋默下意识扣紧了瑞斯的手臂,下一刻,强劲的冲击席卷了宋默的身体,他忍不住仰起头,口中溢出了压抑的呻吟,乌黑的发丝散落在枕上,晃动间,与褐色的长发交缠。 瑞斯低下头,鲜红的唇,印上了宋默被逼红的眼睛,温柔的,带着从未有过的怜惜,十指交握,就像是终于得到了渴望已久的珍宝,不愿意有片刻的放松。 “亲爱的……我爱你。”喃喃的爱语在耳边响起,“我爱你……” 伴随着轻柔的话语,怜惜的吻,是无法控制的热情与几乎要将宋默卷入黑暗般的冲击。 理智,似乎都要破碎了…… 宋默看着上方因快感而愈发妖艳惑人的面孔,着迷一般的抬起头,吻上了瑞斯的颈项。 下一刻,宋默就后悔这么做了。 可世上是没有后悔药卖的,宋大领主将因为他莽撞的举动,得到前所未有的“教训”。 而这“教训”,将要持续很长一段时间。 三天后,领主府的管家老约翰一脸铁青的站在主卧室的门口,锲而不舍的敲着房门。 领主和他的“夫人”从婚宴结束后就一直没有离开过卧室!他可以体谅年轻人新婚的热情,但是,三天了,不是三小时!热情也该有个限度吧?不怕X尽人亡吗?! 老约翰坚信宋默是不会这么胡闹的,一定是那个该死的魔族不好! 敲门声一直在持续,室内却没有任何回应,老约翰的额头冒起了一排青筋,下一刻,他几乎要抬腿踹门了。 “日安。” 声音在背后响起,管家转过头,就看到婚礼之后,一直赖在领主府不走的谢安。管家感到头疼,这些魔族,一个两个的,怎么都这么讨厌! “日安,”老约翰弯腰行礼,说道:“早餐已经准备好了,您可以移步餐厅。” 潜台词是:快点走开,别烦我! 谢安仿佛不明白老约翰话中赶人的意思,笑眯眯的靠在墙壁上,歪了歪头,环抱双臂,长发搭在一侧的肩头,“那你呢?” “叫领主大人起床。” 看着谢安的脸,就免不了想起瑞斯,想起瑞斯,管家的头顶就开始冒黑气。他发誓,今生都和魔族势不两立! 谢安对老约翰的排斥不以为意,反倒走过来,单臂搭在了老约翰的肩膀上,看到对方瞳孔一缩,笑了,“我觉得,还是不要去打扰他们比较好,妨碍夫妻亲热,是会被地行龙吐口水的。” 老约翰:“……”亲热了三天,还不够吗?继续下去,堆积成山的工作谁来做?! “我觉得,你之所以会这么严肃刻板,就是因为缺少一个情人。”谢安脸上的笑染上了魔族独有的魅惑,声音也压低了些,“你觉得呢?” 老约翰推开谢安搭在自己肩膀上的手,“这些和你无关。” “不,有关,很有关系。”谢安充分发挥了魔族死皮赖脸的优良品质,再一次搭上了老约翰的肩膀,如果不是考虑到管家的战斗力,他几乎整个人都要贴在老约翰的背上,“你觉得,我怎么样?” “你?”老约翰挑起了一边的眉毛,“我没兴趣。” “为什么?”谢安不满的嘟囔了一句,“我不漂亮吗?” “我已经一千八百多岁了,以人类的标准来说,我不适合再找情人。” “没关系,我比你年纪大。”谢安笑眯眯的说道:“我一千九百岁了。” “……”老约翰无语,只能指了指自己的脸,即便英挺依旧,风度翩翩,这张脸,也不再年轻,“你的审美观有问题。” 谢安眼中飞快的闪过一道亮光,打了个响指,一行黑色的符文在老约翰的面前一闪而过。老约翰反射性的一把推开谢安,身上涌出了金色的斗气,却马上发现,谢安画出的符文,没有任何攻击力。 这是……老约翰拧紧了眉,等到符文消散,看向谢安,这个魔族,搞什么鬼? 谢安得意洋洋的朝着老约翰吹了声口哨,眼角眉梢都透露出他的不怀好意,就像是调戏良家妇女的纨绔子。老约翰的脸色变得更难看了。 就在这时,卧室的门突然打开了,很显然,管家大人之前不停的敲门起作用了。这么大的声响,就算是巨龙,也会被吵醒的。 宋默站在门边,身上穿着有些大的白色衬衫,黑色的发略显凌乱,气色却很不错,他目瞪口呆的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的管家,不信的揉了揉眼睛,略有迟疑的开口说道:“管家?” 老约翰不再理会谢安,对宋默行礼说道:“领主大人,日安。” 宋默眨眨眼,声音没变,身高体型也没变,衣服都和管家日常穿的一模一样,不过……下一刻,宋默突然上前一步,拉住了老约翰的腰带,用力一扯,低头朝里面瞥了一眼。 老约翰僵硬了,站在宋默身后的瑞斯石化了,谢安脸上的笑也挂不住了。 时间停止了,世界安静了。 宋默却煞有其事的摸着下巴点点头,恩,地精上次喝醉透露过,会穿这种颜色的,的确是管家没错。抬起头,眼前这银发蓝眸,年轻俊帅的男人,的确是他的管家无疑。 可是,他怎么会突然变成这个样子? 怀疑的目光落在神色古怪的谢安脸上,“这事,你做的?” 谢安终于从刚刚的冲击中回过神来,抓抓头,“恩,我做的。我会负责的。” 宋默眯起了眼睛,负责?负哪门子的责?看看突然大变活人的老约翰,又看看一副色中恶鬼样子的谢安,恍然大悟,特马地这家伙原来是在打他家管家的主意?! 胆子够肥的啊,经过他同意了吗?! “你个该死的臭流氓!” 宋默气得蹦高,一把推开站在身后石化中的瑞斯,奔回房间,一阵乒乓作响,回来的宋默,肩头扛着毛瑟98,腰间插着两把手枪,胸前挂着一排子弹,唯一空着的手里还抓着一枚手榴弹,领主大人全副武装,发誓要为保卫自己的管家而战。 “老子突突了你!” 炒豆般的枪声响起,随后又是手榴弹的轰响,伴随着领主的吼声,响彻整座领主府。 赶来的众人只见领主大人一把丢开打光了子弹的手枪,扛起了一个火箭筒,炮口正对挂在大厅穹顶水晶灯上的谢安。 轰的一声,水晶吊灯灰飞烟灭,穹顶被开了个窟窿,阳光从破开的窟窿洒下,恰好将谢安笼罩其中。 看着毫发无伤,只是有些狼狈的魔族,宋默填装了第二枚炮弹,不信炸不死你!刚要发射,手却被按住了。 “瑞斯?”宋默眉毛一皱,“别拦我,小心我连你一块轰!” 瑞斯被宋默的话噎了一下,“亲爱的,我们刚结婚。“ “那又怎么样?信不信宰了你老子马上能找到第二春!” 瑞斯从善如流的放开了手,无奈的朝屋顶的谢安耸了耸肩膀,意思很明显,兄弟,我尽力了,你自求多福吧。 谢安朝瑞斯一挥拳头,重色轻友的家伙! 瑞斯眉毛一挑,比起从小就不怎么对付的表兄弟,当然是老婆比较重要!外头还有个随时等待撬墙角的肥龙,亲王继承人表示,对自己抛弃兄弟的行为毫无压力。 谢安无奈了,只能再一次想办法闪躲,却不想,宋默还是被拦住了。 管家老约翰不赞同的对宋默说道:“领主大人,就算要宰了他,也不该在领主府里开炮。您看看被损毁的墙壁和屋顶,修缮又要花不少的费用。” 宋默咔吧咔吧眼睛,目光扫过开了个窟窿的屋顶,和满是弹孔的墙壁,心虚的一缩脖子,“管家,我只是一时激动。那家伙竟敢打你主意,小样的,必须灭了他!” “我知道。”老约翰笑了,“您放心,该怎么收拾他,我心中有数。” “真的?” “真的。” “那好吧。” 宋默收起了火箭筒,谢安勉强逃过了一劫。看着老约翰明显不善的目光,宋默暗地里想,管家到底会怎么收拾他?宰掉?还是揍得他生活不能自理?似乎前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不过,虽说谢安胆敢打管家的主意,不可饶恕,可管家年轻时的样子,真的是相当帅气,俊朗得天下无敌啊。 宋默将火箭筒往瑞斯的怀里一丢,弯腰捡起步枪,扛在肩膀上,走到老约翰身边,“管家,关于房屋修缮的费用,我想,我们可以和小黑屋里的大主教们商量一下……”走了几步,宋默突然回过头,对瑞斯说道:“把他处理掉,是丢回魔界还是挖坑埋掉都好,否则不许你再进我的卧室!” 看着走远的领主大人和他的管家,被留在原地的魔族亲王继承人和魔族公爵面面相觑,瑞斯的眼睛缓缓眯了起来,谢安突然背后一冷。 “瑞斯,你千万别乱来!” 瑞斯嘴角一勾,举起右手:“你放心,表兄,我不会乱来,我只想尽快处理掉你。” 谢安看着迎面而来的黑色符文,一边闪躲反击,一边泪流满面,这两口子,果真是一样的不讲理! 不久后,光明大陆诸国都得到了一个让人震惊的消息,格里兰的领主宋默和一个魔族结婚了。没等众人吃惊于宋默竟然和魔族在一起,又一个消息传来,光明教会的六名大主教都在格里兰失踪了,据可靠消息称,十有八九是被绑票了! 不久后,一份送到光明教会的信,证实了这个消息。这封信的中心思想只有一个,教会的大主教和他们最得力的手下都在他的手里,要想把人要回去,必须付赎金!赎金的数额,也在信中详细列出,从大主教到主教,见习主教到修士,各个不等。信尾的落款是宋默格里兰。 这下子,光明教会彻底炸锅了。 六命大主教一起被绑票,索要赎金,真的是前所未闻,简直骇人听闻! 如果这件事不是栽赃陷害,真的是格里兰做的,格里兰的领主一定是疯了,他难道想和整个光明教会为敌吗? 事实证明,宋默没疯。光明教会派到格里兰谈判的人,见识到了格里兰新式的热武器,也见到了之前消失无踪的教会骑士团和修士,更见到了在格里兰穿梭往来的地精,侏儒,矮人,精灵以及其他种族,加上因为好处前来助阵的西北行省总督赛万斯,联想到了对教会几次下黑手的奥比国王,教会来人顿时全身发冷,如坠冰窟。他们知道,这事已经没什么好商量的,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认栽,宋默要多少,他们给多少,想要硬抢?不说没有门,连窗户都没有,恐怕烟囱都被堵住了。 于是乎,光明大陆诸国再次跌破了眼镜,不可一世的光明教会,竟然屈服,乖乖给钱了?!宋默甚至不是一国国王,只是一个贵族领主!还是一个不怎么入流的国家的领主! 得到消息的国王和贵族们各自陷入了沉思。一些大国的国王,例如西格的羯罗,兰西的塞提,艾格的谢哈斯,已经有了将教会从自己国土上驱逐出境的意向。而回到奥比的黑炎,已经开始动手这么做了。 实力稍逊一筹的国家,只能继续观望,一旦大国齐齐动手,马上跟风。至于更小的国家,暂时还没有实力和国内的教会对抗,只能期望压在头顶的大BOSS们给力一些,将教会的实力损耗得七七八八,好方便他们动手。 一时间,光明教会四面楚歌,到处都是敌人,就算不会被一巴掌拍死,也要伤筋动骨。 宋默将从教会索要的赎金,一股脑的投入到了地下商业城的建造之中,通过一条条纵横的地下商业街道,将格里兰与新领土连通起来,一片片种植了高产作物的农田为新领民提供了充足的粮食,一座座可以接待容纳众多往来商队的城市也开始成形。 终于,在一年之后,宋默正式宣布脱离昂里斯,建立属于自己的国家。昂里斯的国王老胡里安对此不发一语,连发信指责一下都没有。对老胡里安来说,宋默现在的实力,已经不是他能撼动的了,没必要浪费口水和力气。昂里斯的商人和王室贵族,也开始和宋默做生意,老胡里安也从中得到了不少的好处。反正格里兰抗税很多年,打又打不过,独立就独立吧。 而和宋默交好的奇萨,以及和宋默有密切商业往来的一些贵族和国王,都对宋默独立建国的行为乐见其成。毕竟,和一个国王做生意,同和一个领主做生意,还是不一样的。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格里兰愈发的繁荣,不过奇怪的是,格里兰产出的粮食种子,种植到其他地方,和一般的作物根本没有两样,压根不会出现任何狂暴的迹象。不只是宋默,就连最擅长种植的精灵,也对此百思不得其解。 宋默曾经想,这是不是和梅尔斯亲王曾经把自己埋在格里兰有关? 瑞斯点头,应该是这样。 “可父亲已经被挖出来了吧?”宋默敲了敲额头,“难不成,地下还埋着一个?” 瑞斯不说话了。 宋默眼睛一瞪,嘴巴一张,还真有?靠之,难不成,梅尔斯家的亲王,都盯准了格里兰挖坑埋人吗? 瑞斯讨好的搂住了宋默,在他嘴角亲了一下,“亲爱的,这点小事,就别计较了吧?” 这是小事吗? 瑞斯点头。 宋默斜了瑞斯一眼,“那在你看来,什么才是大事?” 瑞斯舔舔嘴唇,笑得妩媚诱人,凑到宋默耳边,低语了几句,宋默的脸刷的红了,抓起桌子上的文件,兜头砸向了瑞斯:“你这不要脸的……唔!” 余下的话,都被堵在了嘴里。 阳光灿烂的午后,风拂过窗纱,仿佛奏响了大地女神的琴弦,谱写了一曲动人的乐章。 风和阳光,都会记住,这是,一个生活在陌生世界的,黑发青年的故事……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文章到此告一段落了,感谢一直以来喜欢并支持这篇文的大人们,番外会有的。 感谢子子,飞羽,甜宝宝2009,回忆过去,安琪莉可.柯蕾特,的霸王票 第163章 番外 管家的罗曼史 一 约翰兰特和兰斯格里兰的初见,并不怎么美好。 当时,光明教会正伙同一伙阴险狡诈魔族,对落单的梅尔斯亲王奥兰多围追堵截,大言不惭的要将他打得满地找牙。让教会和其同伙都感到郁闷的是,即便是洒下了天罗地网,仍让奥兰多梅尔斯逃出了包围圈。 如果不能彻底将梅尔斯亲王打趴下,等他缓过气来,回身来揍他们,事情就大条了。谁不知道魔族小心眼,睚眦必报,梅尔斯家更是其中翘楚? 当派出的教会骑士回报说,在追踪到昂莫里斯和奥比国境的翡翠森林时,失去了魔族亲王的踪迹,教会中的六名大主教全都坐不住了。 他们都是经历过黑暗时代的教会“中坚人士”,清楚明白的知道,梅尔斯亲王奥兰多和他同样出身显赫的王妃罗兰有多难缠。一旦身在魔界的王妃罗兰得到消息,必定会前来找她的丈夫。哪怕梅尔斯亲王此次被教会围攻,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原因,是由于他刚刚被罗兰王妃痛揍一顿,战斗力直线下降,才被凑巧钻了空子,但罗兰不会管这些,按照王妃殿下的说法,她的丈夫,她揍可以,别人敢动手,那就是找死。 光明教会的大主教们都已经是头发胡子一把抓的老头子,可他们对权力和生命的渴望依旧顽强,并未因年龄的增长而减少,相反,正因为他们已近耄耋之年,才会更加惜命。 “约翰兰特,以光明神的名义,赋予你一个重要的使命。”首席大主教拄着权杖,颤巍巍的站起身,浑浊的双眼不时闪过一抹精光,“找到藏匿在奥比和昂里斯国境的魔族亲王,将他送回黑暗地狱的怀抱!” 是时,还是热血青年的金色骑士,单膝跪地,郑重向光明神发誓,必将完成使命。 兰特家族,是世代忠诚于教会的骑士家族,从第一代家主开始,就率领教会骑士团,在光明大陆上东征西讨,同试图侵占光明大陆的魔族和其他种族作战。在黑暗时代,兰特家族几乎成为了教会的刀,教会的剑,斩杀一切同教会为敌的“邪恶”之人。 约翰兰特更是家族中的佼佼者,他被称为有史以来实力最强的金色骑士,即便对战魔族亲王,也不落下风。 约翰兰特接到命令后,轻装简从,当天就从教廷出发,前往昂里斯国境。那里已经有上百名教会骑士在日夜不停的寻找失踪的魔族亲王,长时间下来,仍一无所获。 约翰兰特抵达后,简单了解了一下情况,婉拒了其他人跟随的意愿,只身进入了翡翠森林深处。 当时昂里斯的边境并不太平,奥比的西北行省也是四战之地,商业之都还是一片散落着乱石和武器的战场。翡翠森林的深处,更有魔族留下的魔兽,性情凶悍,被教会说成是嗜血如命的邪恶生物。 约翰兰特是这样对众人说的:“魔兽神出鬼没,性情凶猛,嗜血嗜杀,我不想大家和我一起冒险。” 实际上,骑士大人只是不想带上这些累赘,束手束脚。 可惜其他人不会读心术,不知道金色骑士英俊面孔和正义气概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全都挥舞着手绢,眼含热泪的目送骑士大人迈步进入了翡翠森林深处。 约翰兰特并没有如众人所想的那样,一路避开魔兽,他认为,奥兰多梅尔斯如果真的隐藏在这里,森林中的魔兽肯定能感应到他的魔力,与其自己花费大力气寻找,不如逮住一头给他带路。 奈尔魔兽们意志坚定,威武不屈,软硬不吃,即便骑士大人三下五除二的把它们的毛全都剃掉,尾巴分段切掉,也没有任何一头魔兽屈服。 其中一头能说人类语言的魔兽更是挥舞着爪子,对着约翰兰特破口大骂:“你个杀千刀的教会走狗!老子就算裸奔,也不会告诉你亲王殿下在哪里!有能耐你把老子这里的毛也剃掉!” 魔兽抬起后腿,鼻孔喷气,前爪指着某个部位,动作极其的猥琐。骑士大人额头暴起了一串青筋,干脆利落的手起刀落,一刀捅死了它。 牛头象身的魔兽倒在地上,死不瞑目。 骑士大人擦掉了剑上的血,轻蔑的看了一眼倒在地上的魔兽,从魔兽的话中,他已经确定,魔族亲王的确藏匿在这片森林里。不过,是在哪呢? 血腥味引起了一阵骚动,约翰兰特皱了皱眉,只能留下魔兽,朝森林的更深处走去。 走着走着,茂密的森林逐渐变得稀疏起来,参天古树渐渐被低矮的灌木替代,穿过灌木丛,眼前豁然开朗,一个清澈的大湖,出现在了约翰兰特的面前。 约翰诧异的看着清澈见底的湖水,他从没听说过,翡翠森林深处有这样一个湖泊。 湖边绿草茵茵,草丛里开满了蓝色的不知名花朵,花香随风飘散,蝴蝶和蜜蜂在花丛间中飞舞。 一头小鹿正在湖边饮水,听到约翰的脚步声,立刻机警的抬起头,动了动耳朵,转身跑走了。 约翰兰特走到湖边,取出了怀中的地图,仔细看了一遍,确认图上的确没有标注出这个湖泊。 难道,是绘图的人漏掉了?还是其他原因? 或者说…… 约翰正想着,湖水中出现了一阵波动,约翰立刻起身,抽出了腰间的骑士长剑,紧盯着湖水中出现漩涡的地方。 一些黑色的,水草一样的东西从水中浮现,约翰仔细一看,忍不住心中一跳,头发?! 骑士大人握剑的手了紧了紧,眉毛拧得死紧。 突然,一阵水花飞溅,一个身影,立在了湖水中,水珠沿着蜜色的肌肤滑落,略有些骨感的手撩起了黑色的长发。他像是凭空呈现的幻影,乍然出现在了约翰兰特的面前。 阳光从天空洒落,湖水泛起了金色的波澜,黑发的身影站在湖中,像是躲藏在森林深处的水妖。 那人慢慢的转过身,约翰看清了他的脸,这是一个俊秀的青年,乌黑的双眼,像是两颗黑宝石,嘴唇并不红润,却意外的饱满,鼻梁高挺。他看到站在湖边的约翰,挑起了一边的眉毛,略显诧异的问道:“你是谁?” 声音让约翰回过神来,看着突然出现在湖中的青年,联想到刚刚被自己杀死的能说人话的魔兽,骑士大人大喝一声:“魔兽!” 黑发青年眨眨眼,指着约翰:“你是魔兽?” 骑士大人剑锋直指青年:“你才是魔兽!” 黑发青年脸色一寒,瞬间弯腰,从水里拣出一块拳头大的石头,朝着骑士大人就扔了过去:“你丫的魔兽!” 似乎没想到青年会突然攻击自己,约翰兰特来不及张开金色的斗气,就被石头砸了个正着。额头上瞬间肿起了一个青色的大包。约翰傻愣愣的张大了嘴巴,身为光明教会有史以来最强悍的金色骑士,他竟然,被一块石头,砸了? 摸了摸被砸到的地方,没出血,却疼得他眼前发黑。 黑发青年看到约翰狼狈的样子,忍不住笑了起来,黑色的长发随着他的动作在湖水中舞动,黑曜石一般的双眼弯了起来,水珠沿着浓密的睫毛和脸颊滑落,在阳光照射下,闪烁着五彩的光。 约翰兰特晃了晃头,只觉得一阵阵发晕,在陷入黑暗之前,脑海中只剩下了这个比阳光更加耀眼,更加明媚的笑容。 于是乎,光明教会有史以来最强大的金色骑士,在翡翠森林深处,被一块石头砸晕了。 这块砸晕约翰兰特的石头,终将为它的壮举,被载入史册。 兰斯见约翰倒在地上不出声了,又等了一会,确定对方不是耍诈,才游上岸。从一边的灌木丛里取出自己的衣服穿上,擦干净头发,想了想,又从灌木丛中找出了几颗醉果,捏碎了将汁液灌进骑士大人的嘴里,用刀割了几条柔韧的草茎,将骑士五花大绑,拖着就往来路走去。 今天是格里兰的狩猎日,粮食丰收之后,格里兰的男人们会集体到翡翠森林中狩猎,在丰收祭上供领地中的所有人享用。 兰斯身体并不十分强壮,但箭术极好,作为格里兰的领主,自然不可能缺席这次狩猎。格里兰人知道翡翠森林中有魔兽,但是和教会不同,他们不会轻易攻击魔兽,魔兽也不会随便找他们麻烦,从黑暗时代中叶,就生活在翡翠色森林中的魔兽,已经学会了如何同这里的人类和平相处。 兰斯一路拖着被绑成粽子的骑士大人,和其他进入森林的格里兰人汇合。众人看到被兰斯拖着的约翰,认出了他身上的教会标志,纷纷诧异的问道:“领主大人,您怎么把教会骑士给抓了?会惹来麻烦的。” 兰斯毫不在意的甩了甩头,黑发已经半干,“管他呢,这混蛋偷看我洗澡。那些家伙这几天也总是在森林中钻来钻去的,今年的猎物比往年都少,抓了这个家伙,也算给他们一点教训。” “什么?!” 众人听到兰斯的话,都横眉竖目的瞪向了被灌了醉果汁液,依旧昏迷中的金色骑士,敢偷看领主大人洗澡?不要命了?! “兄弟们,揍他!” 昏迷中的金色骑士,毫无知觉的承受了一轮可怕的群踹,幸好他本能的释放了斗气,否则,不死也只剩半条命。 格里兰人带着猎物和俘虏离开了翡翠森林,走在队伍中的兰斯眼珠转了转,看着昏倒的约翰兰特,暗暗想着,这些教会骑士,到底是在找什么呢? 第164章 番外 管家的罗曼史 二 约翰兰特从黑暗中醒来,睁开双眼,晕倒前的记忆逐渐清晰,想起那个在湖水中出现的黑发青年和砸晕自己的石头,金色骑士大人脸色瞬间变得十分难看。 这件事如果传出去,兰特家几千年的荣光,就要在自己身上打一个休止符了。哪怕他找出魔族亲王,一刀解决掉,也挽不回被石头砸晕丢掉的面子。 有一瞬间,约翰兰特甚至是希望那个黑发青真是个魔兽变的,可他就算被砸晕了,也能清楚的记得,那是个人,不折不扣的人,和魔兽没有一星半点的关系。 “唉……” 约翰长长的叹了口气,突然觉得,自己今后的人生,蒙上了一层灰色的阴影。 “叔叔,你醒了?” 约翰躺在床上,迷茫的徘徊在人生的十字路口,耳边突然响起一个孩子的声音。声音十分悦耳,充满了好奇。 约翰转过头,就见一个三四岁的男孩,正趴在床边,两只小手托着下巴,黑曜石一般的大眼睛,滴溜溜的转动着,好奇的望着自己。 “你……”男孩也有一头乌黑的发,和用石头砸晕自己的青年,长相十分相似,很显然,两人之间有血缘关系。 男孩见约翰呆愣的看着他,不说话,举起一只手在约翰的眼前晃了晃,自言自语的说道:“爸爸说得果然没错,这个骑士叔叔,呆呆的,傻傻的,真好玩。” 呆呆的,傻傻的,真好玩? 约翰兰特看着自言自语的男孩,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实在想不明白,将他砸晕又带回来的人到底在想什么,怎么能让这么年幼的孩子独自接近自己?难道他们不担心自己会对这个孩子不利,或者抓住他威胁他们吗? 虽然骑士大人不屑于做这种事情,可还是对这个孩子产生了一丝同情。这孩子家的大人,实在是很不负责任! 骑士大人愤愤的想着,丝毫没有意识到,身为一个肉票,却担心绑架者的孩子,是不是有哪里不对。 “叔叔,你怎么不说话?” 约翰清了清嗓子,试图让自己的声音尽量柔和一点,“能告诉叔叔,这里是哪里吗?” “我家。” “……你家是哪里?” “我家就是我家啊。” 孩子用一副看白痴的表情看着约翰,甚至伸手揉了揉约翰的额头,之前被兰斯砸出的包,一碰,火辣辣的疼。 “叔叔,你该不会真的被爸爸砸傻掉了吧?”孩子担心的说道。 约翰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想坐起身,却发现,除了嘴巴和脖子能动,他全身上下,都处于麻痹状态。这是怎么回事? 约翰震惊的瞪大了双眼,努力想要动一动手指,却徒劳无功。 “不用白费力气了。”又一个声音在房间中响起,之前用石头砸晕约翰的黑发青年兰斯,正推开门走进来,床边的孩子立刻欢呼一声,朝青年跑了过去,扑进了青年的怀里。 “爸爸,工作做完了吗?” “做完了。”兰斯将孩子一把抱了起来,亲了一下孩子的小脸,顶着孩子的额头,“宝贝,听侍女说,你吃完饭就跑来这里,忘记爸爸说的话了吗?不听话,爸爸会生气哦。” “爸爸。”孩子讨好的搂住了兰斯的脖子,奶猫一样蹭着兰斯的颈项,撒着娇:“爸爸,我错了,我听话,你不要生气。” “小机灵鬼。”兰斯笑了,抱着孩子走到床边,看着躺在床上,依旧震惊不信中的骑士大人,难得好心的说道:“不用担心,这只是醉果的原因,一天后就没事了。” 拉过一张椅子坐下,将孩子放在腿上,握住孩子两只捣乱的小手,兰斯继续说道:“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兰斯格里兰,是格里兰的领主。阁下怎么称呼?” “约翰兰特,教会骑士。”约翰转过头,看着兰斯,即便这个青年用石头砸晕了自己,他也没办法对他升起恶感,只是觉得憋闷。 “约翰兰特?”兰斯挑起了一边的眉毛,“光明教会中,专门出大佬的那个兰特?” 大佬?约翰看着兰斯,什么是大佬? 兰斯耸了耸肩膀,“如果你真是那个兰特,老子这回特马地算是逮住一条大鱼,还是惹上个大麻烦?” “爸爸,碧斯说,不能说脏话!” “乖,儿子,爸爸错了。”兰斯讨好的对孩子笑笑,才转头对约翰说道:“之前砸晕你,是我不对,可你也偷看了我洗澡,咱们这算是扯平了。等醉果的效力过去,我就放了你,你也别想着报复,否则,我现在就去找把菜刀咔嚓了你!” 约翰兰特的额头冒起了一排青筋,什么叫偷看了他洗澡?!他堂堂教会的金色骑士,会做这么不入流的事情吗?! “不说话,我就当你默认了。”兰斯自顾自的说着,倾身拍了拍约翰的肩膀,“快点,向你伟大的光明神发誓,你不会追究之前我做的一切,也不会报复格里兰,否则,就一辈子给我家洗衣做饭带孩子!” 约翰想生气,真的很想,可兰斯的话却让他全身无力,连生气的力气都没有了。他莫名对兰斯感到好奇,这个青年,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性格? 兰斯却不管约翰在想什么,见约翰不说话,干脆自动自发的掰开约翰的下巴,扯开他的嘴唇,做出了一个:“发誓”的口型。 约翰继续无力。 这到底是个什么人啊! 兰斯直起身,抱着儿子笑得一脸得意:“好了,骑士大人,誓言发过了,你就不能反悔了,否则,你就一辈子给我家洗衣做饭带孩子吧。” 兰斯的笑,让约翰的心跳骤然加速,一股奇妙的感觉开始冲击他的大脑。这种感觉很陌生,却并不讨厌。他默默的看着兰斯和他怀中的孩子,突然产生了一个奇怪的念头,或许,按照他说的去做,并不是件坏事。 然后,瞬间被自己的想法吓到了。 兰斯怀中的男孩见约翰又不说话了,拍拍手,“爸爸,叔叔一定是被你砸傻掉了,你再砸他一下吧,说不定就能变聪明,会和我说话了。” 约翰:“……”他怎么觉得,这对父子,会是比魔族还凶残的存在? 兰斯和约翰当时都没想到,只是随口说出的玩笑一般的誓言,却一语成谶。 一千八百年,沧海桑田。约翰兰特看着镜子中熟悉却又显得陌生的面孔,所有的记忆,片刻间从脑海深处涌现,猝不及防,往昔的一切,仿佛历历在目。 让自己怦然心动的黑发青年,他怀中的可爱男孩,当知道男孩的母亲已经去世,心中窃喜的自己…… 这一切的一切,就像是发生在昨天。 青年生病了,日渐苍白衰弱,男孩无助的握着他的手,趴在他的怀中,不愿意离开。 教会终于得知了梅尔斯亲王的下落,大主教亲自带人来了格里兰……约翰想保护青年,保护他的一切,他甚至对大主教说了谎,他亲口告诉大主教,那里,没有魔族亲王的踪迹。 至今,约翰兰特仍能清楚的记得,在那个改变了所有人命运的深夜,青年推开他的房门,苍白的面孔染上了红晕,他对约翰说,他和魔族签订了契约,他不会留下自己的孩子独自死去了。 “约翰,”兰斯站在约翰面前,就像是在黑夜中绽放的昙花,眨眼之间,即将凋零,“我知道你为我和我的孩子做了什么,但是,不能这样下去了。你有你的责任,你的家人,你所为之骄傲的一切,格里兰,不是你该停留的地方。” “兰斯……” “离开吧。”兰斯笑了,就像他在丰收祭时,对约翰举起酒杯,和他说,要尽释前嫌,同他做好兄弟时一样,“我的朋友,离开吧。” 约翰握紧了拳头,那一刻,他的心,就像是被重锤狠狠的砸了一下,控制不住的一把将青年抱进了怀里,狠狠的抱住,仿佛一松手,就要失去他所珍视的一切。 “……我不走!” “约翰?” “我留下。”约翰兰特眼中闪动着一抹异样的光亮,那是孤注一掷的决心,“梅尔斯亲王现在在哪里?告诉我。” “约翰!” “放心,我不会告诉教会。”约翰笑了,取出了从出生便佩戴在胸前的代表着光明神的信仰徽章,一把捏碎,“从现在起,我,约翰兰特,抛弃我的信仰,抛弃我的姓氏,以我的本心起誓,保护你,保护格里兰!” 说着,约翰单膝跪下,牵起了兰斯的手,唇,落在了兰斯的手背上。 “我保护你!我发誓!” 黑暗笼罩了大地,光明教会的金色骑士,背弃了光明神,同魔族亲王签订了契约,背叛的烙印,打在了他的身上,一旦事情被发现,他将成为罪人。但,为了他心中的执念,他永远不会后悔! “是的,我不后悔。” 老约翰站起身,走到窗前,虽然自始至终,他都没有得到兰斯,但是,他不后悔! 墙上的钟响了七下,老约翰站起身,整了整衣领,该叫领主大人起床了。想起和兰斯性格十分相似的宋默,管家的脸上,不由得浮现出了一抹笑容。 兰斯,这是你的血脉,你的家园,我会帮你守护,就像是我对你发的誓言。 走到门边,拉开房门,险些一脚踩上蹲在门口的谢安。 看着蹲在地上画圈的魔族,老约翰的脸色变得难看起来。他不明白这个魔族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一直缠着自己不放?他已经很明白的拒绝了,甚至还狠狠的揍了他一顿,可打过了,这家伙却缠自己缠得更紧了! 难道,真像领主大人说过的,魔族,天生欠X不成? 老约翰绕过谢安,抬腿想离开,却发现自己一步也迈不动。低头看向抱紧自己大腿,笑得像朵花一样的谢安,管家只觉得一个头两个大。 “放开。” “不放。” “不放我揍你。” “你揍吧。”谢安笑着舔了舔嘴唇,“求揍!” 管家:“……” 谢安:“亲爱的,我就知道你舍不得,我……” 话没说完,魔族公爵就被一脚踹飞,在半空划出了一行优美的弧线,啪一声,脸朝下摔在了地上。 管家大人收回长腿,掸了掸衣袖,转身朝宋默的房间走去。 领主大人说得对,该出手时就出手,魔族,果然个个欠X! 事实上,宋默对管家说这句话,本意并不是让他把死皮赖脸的谢安收拾一顿……可谁在乎呢?至少,管家不在乎。 谢安从地上抬起头,挂着两管鼻血,双眼放光,够强,够味,他喜欢! 好吧,魔族的确欠X,宋大领主果断真相了。 至于谢安的情路……当真是革命很难成功,同志需拼死努力…… 第165章 番外 管家的罗曼史 三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同样,答应别人的事,是一定要做到的。 在婚礼结束后的第七天,罗兰王妃终于找上了领主大人的门。宋默擦掉脸上刚刚被猕猴桃喷的绿水,看看笑得一脸和蔼的罗兰王妃,一拍脑袋,他怎么给忘了,瑞斯和他说过的,梅尔斯亲王和王妃答应不插手婚礼的相关安排,但是要求宋默和瑞斯必须去魔界办一次婚宴。 这就像是娘家办了酒席,婆家也要办一样。 抓抓脑袋,宋默呵呵笑了两声:“去,肯定去!什么时间,您通知一声就行。” 罗兰王妃满意的点点头,挥手画出一行黑色的符文,宋默眼睁睁的看着一扇黑色的大门缓缓在自己的面前开启,王妃笑着说道:“就现在吧。” “现在?” 宋默愕然的看着罗兰,“至少要等我换件衣服,准备一些礼物吧?”宋默对梅尔斯家庞大的亲友团记忆深刻,几千份礼物,他肯定要大出血一次,可毛脚女婿第一遭上门,总不能不挣些面子啊。 罗兰混不在意的一摆手,“不用,这样挺好。” 挺好?他刚从水果田里出来,一脸的猕猴桃汁,衣服也被各种果汁染得五颜六色的,根本看不出原本的样子。这副尊荣去见亲戚,是不是太不雅? “没关系,我说好就好。”罗兰一把拉住了宋默的胳膊,手中的小香扇摇了摇,露齿一笑:“跟我来吧,亲爱的。” 宋默挣扎了一下,没挣开,灵机一动:“瑞斯还没来!” 罗兰脚步一顿,没等宋默松口气,背后就传来了瑞斯的声音:“亲爱的,母亲,你们要去魔界吗?正好,一起吧。” 看着大步走来,笑得春光灿烂的瑞斯,和跟在他身后的谢安,宋默顿时泪流满面。 “亲爱的,你怎么了?” “母亲要带我去见亲戚,”宋默一把擦掉眼泪,“你不觉得,我这身衣服去见亲戚不合适?” 瑞斯歪了歪脑袋,笑了,“亲爱的,不用担心。谁敢说不合适,我帮你揍谁。” 宋默:“……”他后悔找了这么一个脑袋冒氢气的家伙了,他想退货,来得及吗? 不管宋大领主内心如何挣扎,还是被罗兰王妃抓着胳膊带进了通往魔界的大门。 踏进大门的一刻,宋默握紧了拳头,他已经无暇去想身上的衣服不得体,满脸的果汁喷得是否均匀,他闭上了眼睛,以为会经历长时间的黑暗,却不想,前脚落地,后脚刚迈进来,耳边就传来了瑞斯的声音:“到了。” 到了? 宋默睁开眼,入目的,是一片广袤无垠的荒原,仿佛没有尽头,大群的羚羊和野牛在荒原上奔跑,掀起了滚滚的沙尘。十几头地行龙紧追在野牛群之后,可以清楚的看见,地行龙上站立着一身红色铠甲的魔族战士,高举着手中的长枪,用力掷出,几乎没有一头被瞄准的野牛能够幸免。 黄沙上绽开了片片血红的花朵,魔族们不去理会倒下的野牛,驱策着地行龙继续追赶前方的猎物,地行龙发出了巨大的吼声,被鲜血的味道激红了双眼。天空中响起了刺耳的鸟鸣,翼展足有五米的巨大秃鹫在半空盘旋,贪婪的盯着倒在地上的野牛,却没有一只敢直接落地,这是魔族的狩猎,它们只能等待,等待魔族收获之后,得到属于自己的残羹剩饭。 宋默看得呆住了,胸中涌起了一团火热的气息,驾驭地行龙的战士,狂奔的野牛,天空中的死亡之鸟,无尽的苍茫大地,这里,就是魔界吗? 瑞斯搂住了宋默的肩膀,手指擦过宋默的脸颊,“亲爱的,怎么了?” “我只是……太震撼了。”宋默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来表达自己此时此刻的感受。所有的词语,在眼前这片晴空大地之前,都显得是那么的苍白无力。 “这里是我的领地。”谢安从瑞斯的肩膀后探出了脑袋,“每年这个时候,都是谢兰德家族的狩猎季,大批的野牛和羚羊,会成为勇士的猎物。” “哦。”宋默点点头,双眼仍不舍得离开前方的野牛群和地行龙。 瑞斯皱了皱眉,显然对宋默将注意力投注到其他男人的身上感到不满。谢安笑着推了瑞斯一下,“怎么样,要不要下去试一下身手,让你的伴侣看看梅尔斯家继承人的勇猛?” 瑞斯瞥了谢安一眼,又低头看看宋默:“想看吗?” 宋默用力点头,随即顿了一下,拉住瑞斯,转头看向谢安,“是你主动邀请瑞斯去打猎的,对不对?” 谢安点头,“对。” “那瑞斯猎杀到的野牛和羚羊,都应该是属于他的,对不对?” 谢安继续点头,“对。” “也就是说,不管杀死了多少,都是白拿不给钱的,对不对?” 谢安:“……” “怎么,还要给钱?” 谢安嘴角抽了抽,他开始佩服自己的表弟了,找了这么一个伴侣,他未来的生活,一定是相当的精彩。 “不用给钱的。”罗兰突然开口说道,又拍了拍宋默的肩膀,“可以让瑞斯带你一起去玩一下。” “可以吗?”宋默眼前一亮,不由自主的摸向了腰间,他是从水果田里直接被罗兰拎出来的,只带着不离身的仿五四式手枪,这样的枪根本打不死野牛,可开几抢过过瘾也是好的。 “当然可以。”罗兰脸上的笑意更深了,捏了一下宋默的脸颊,又将目光落在了瑞斯的脸上,“亲爱的,带他去玩吧。你会保护好他的,对吧?” 瑞斯的回答是,一把抱起了宋默,像抱起一个孩子一样,让他坐在自己的手臂上,从几人站立的山崖上一跃而下,同时打了一声呼哨,前方追逐野牛群的魔族们几乎同时停下了脚步,看到瑞斯,刚想打招呼,却看到瑞斯的怀里还抱着一个人,那是个,人类吧? 看着宋默颇具“个性”的衣着,和染在脸上的果汁,魔族们想,是他们太久没去过光明大陆了吗?现在的人,穿衣打扮怎么会如此另类? 魔族们停下脚步,前方野牛群立刻趁机撒丫子飞奔,恨不能四条腿变成八条腿,帮助它们逃出生天。 可野牛们今天注定要失望了,瑞斯又打了一声呼哨,一头巨大的骨龙从天而降,瑞斯抱着宋默跳上骨龙,骨龙张开大口,龙鸣声险些让野牛群全体腿软。 抬头看看头顶上的庞然大物,野牛如果能说话,肯定会脱口而出:特马地,地行龙就够可以了,又来一头骨龙,这是要斩尽杀绝,坑死牛吗?! 宋默和瑞斯回到魔界的消息已经被罗兰送回了梅尔斯家。亲王奥兰多将晚宴的相关安排工作交给了管家,自己走到了城堡的大门前,伸手画出了一行黑色的符文,符文飘到了城堡的上方,渐渐增大,最终形成了一行巨大的黑色字体“儿子带媳妇回家,今夜晚宴”。字体的边缘还包着一层金光,不时的闪啊闪。 真的是相当的简洁明了,夺人眼球。 看看在城堡上空的黑字,梅尔斯亲王拍拍手,满意的点点头,他身后的三个管家头顶同时滑下了三道黑线,亲王殿下,您还能再不靠谱一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