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2的报恩 作者:天瓶座 文案 狗耳朵狗尾巴都不是问题!只要有一颗向主人报恩的拳拳之心! ——说了多少遍我不是狗,我只是有时候长得像狗!拜托别拿我当宠物啊!汪汪汪! ——我知道你不是狗,你只是有时候长得不像人!拜托不要一天到晚提醒我!汪你妹! [冲冠包邮]纯种金毛魔法寻回犬¥3000.00 秦修:听起来好像很高级的样子,不过和一般的狗有什么不同吗?会黑魔法白魔法? 卷二开始对一只狂躁的松狮犬施展黑魔法(黑屏哔——)松狮犬吐血倒在地上,卷二完胜! 卷二开始对一位失恋哭泣的妹子施展白魔法(黑屏哔——)失恋妹子破涕而笑,卷二完胜! 秦修[瞪大眼凑到屏幕前]:我要看黑屏的部分!! ——一个月后,贺兰霸刚刚开张的淘宝店—— 秦修[暴躁地拍键盘]:黑魔法基本靠咬,白魔法基本靠滚,这辈子第一次给淘宝打差评!差评! 贺兰霸[叼着烟拍键盘]:你特么不满意可以退货啊,你怎么不退货啊?!一看就是极品买家!谁特么信这是你第一次打差评啊?! ——多年后,已经快要倒闭的贺兰霸淘宝店—— 秦修:这是我这辈子在淘宝买到的最棒的东西,一辈子的好评。 本文为秦校花和沈卷卷前世在另一个世界的故事, 看过影帝的姑娘可选择性入坑;新读者无影响,可放心脱光跳坑。 内容标签:灵异神怪 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欢喜冤家 搜索关键字:主角:阿彻,秦修 ┃ 配角:贺兰霸,凯墨陇,任海,安嘉冕 ┃ 其它:萌宠,报恩,酱油,卷二 第1章 灵犬镇的故事 “我是不死鸟一辉!纳命来!” “呀吼!看我的庐山升龙霸!阿紫要不你演春丽吧?!” “阿紫怎么能演春丽?阿紫是雅典娜女神啊!” “对对!阿紫是雅典娜女神!我们来保护你,那谁来当坏人啊?” 阿彻趴在木屋门外睡午觉,被空地上小男生们叽叽喳喳的声音吵醒,抬头刚打了个哈欠,就听见小女孩颐指气使的声音:“阿宝,你来当冥斗士吧。”扎着羊角辫的小女孩笑着看向躲在大槐树后偷偷张望的平头小男孩。 小女孩的话毫不意外地得到身旁一众小男生的响应: “哈哈,没错,阿宝,你最合适了!” “你来当鼻涕虫座冥斗士!” 阿彻看向鼻子下还挂着两行剔透鼻水的阿宝,有点替阿宝难过,不过是完成人化的时间比大家伙晚了两年,可怜的阿宝就成了族里孩子们欺负的对象。 鼻涕男孩吸溜了两下鼻水,声音嗡嗡地说:“我不想当冥斗士,我想当黄金圣斗士……” 阿紫插着腰露出一脸可笑的表情,身边的男孩子们也都捧腹大笑起来。 “你也不照照镜子,就你这模样能当黄金圣斗士吗?”有人弯腰捡起一块石头,“就这么决定了!你就是鼻涕虫座冥斗士!” 小石子朝阿宝扔过去,迟钝的小男孩似乎连躲都没想过躲,被正中了鼻子,鼻涕霎时都成了鼻血,阿宝吃痛地捂住鼻子。 “吃我的天马流星拳!”不死鸟一辉抓了一把碎石子朝鼻涕鼻血糊了一脸的男孩掷去。 阿彻见阿宝被石头打得全无招架之力,却只顾抱头蹲在地上,忍不住站起来想叫他快跑。 雅典娜和她的圣斗士们冷不丁听见屋檐下传来的汪汪的狗吠声,难得停下了攻击。 阿紫循声望向木屋前长着一身罕见卷毛的金毛狗崽,鼻子不屑地一哼:“你还想叫他跑啊?” 小金毛立刻没叫了,看着小女孩脸上隐隐不怀好意的笑意,警惕地朝后退了两步。阿紫是族里小女孩中生得最漂亮的,走到哪儿都被一群小男生簇拥着,但是对阿彻而言,这份漂亮却成了“恶毒”的代名词,按照以往的经验,只要阿紫笑了,必定有人要倒霉。 “我突然有个主意,”阿紫回头看向身后的圣斗士们,“你们说让阿彻来当我的坐骑怎么样?” 阿彻傻了眼。女神发话,圣斗士们果然如狼似虎地朝他扑来。他不过是只身长不足半米的狗崽,即便是面对七八岁的小男孩,要对付起来也够呛。眨眼的功夫他就被男孩们团团包围,尾巴立马被逮住,阿彻痛得叫唤了一声,回头用乳牙死命咬在男孩的手腕上,他的力气并不大,牙齿也不够尖利,但胜在气势够足,还发出了唬唬的吠声,男孩本能地一缩手,阿彻趁机从男孩裤裆下一溜蹿了出去。 “他跑了!快追!” “来吧!乖乖当阿紫的坐骑吧!谁叫你学不会人化术呢!” “反正你永远都是一只狗!还是早点学会狗的活法吧哈哈哈!” 男孩们人高腿长又人多势众,阿彻撒开小腿哼哧哼哧没命地朝寺庙的方向跑。 好在因为他目标小,又抄了树林小道,男孩们最终跟丢了他。 卷毛小金毛躲在寺庙外半人高的草丛里,见男孩子们悻悻地拍着手走远才松了一口气,趴下来舔舔被草丛里的干树枝挂伤的爪子。其实男孩们真心要找到他也不是没有办法,只要犬化就行了,以犬科动物灵敏的嗅觉,他躲到哪儿都跑不掉。不过大概谁也不想为了欺负一只狗去费那个功夫。 寺庙的台阶很陡,他要很费力才能一级级蹦上去,门槛比他个头还高,阿彻四脚并用地爬上去,后腿蹬啊蹬地总算翻进来,落地时还滚了一跤。 寺庙好长时间没人来过了,门栏下积了厚厚一层灰,他掉下去就“扑”一声激起金色的灰尘。寺庙的石砖地上只找得到一两只拖鞋的脚印和一串梅花般的小爪子印,阿彻知道那是贺兰老师和他自己的。甩甩蹭了一身的灰尘,小金毛一瘸一拐地走进寺庙大堂。 虽然是盛夏,庙宇里依旧冷清又阴凉,阿彻仰头看着犬头人身的犬神神像,神龛上的供果还是上上个礼拜贺兰老师来时换过的几只苹果,已经都蔫了吧唧的了。 这座小庙在灵犬镇已经有近百年的历史了,最早是谁修建的,有什么渊源,已经远得谁也说不清。早期的镇民们似乎很信奉犬神,不过现在已经很少有人来这边了。 贺兰老师跟他说过,犬神是他们灵犬一族的守护神,人类的态度无关紧要。 阿彻仰头一瞬不瞬望着犬神的神像,仰得脖子都要酸掉了,重复着心中小小的心愿——万能的犬神大人!请让我赶快学会人化术吧! 那样在有人欺负我的时候我就可以还击回去,那样每次来神庙的时候我就可以大踏步地跨进来,那样我就可以帮贺兰老师做很多很多事,擦玻璃也能擦到最上面一扇…… 为什么就只有我无论如何都变不成人形呢?阿彻低头伤心地瞅着自己毛茸茸肉嘟嘟的狗爪子。 “就知道你在这里。” 身后传来木屐拖鞋咔哒咔哒懒洋洋的声音,竖着狗耳朵的小金毛回头见到顶着鸟窝头,穿着沙滩裤和背心,戴着大黑框镜,一副不修边幅宅男样的年轻男子,高兴得哈哈地直吐舌头。 贺兰霸提着一口袋苹果走进来,自己咬了一只,又扔了一个给阿彻。 小金毛跳起来张口咬住,奈何苹果太大个,那一口没咬实,红彤彤的大苹果砸在狗脑门上又骨碌掉到地上。 贺兰霸把新鲜的供果换上,回头居高临下问起正在地上和苹果奋战的卷毛狗崽:“今天有向犬神大人祈祷吗?” “汪汪!(有的!)”摇着尾巴的小金毛说。 “很好,”贺兰霸弯腰揉一把狗崽的小脑袋瓜子,“记得每天都要来祈祷,总有一天你的毛病会好起来的。”说着又从沙滩裤的口袋里摸出一只小钱袋,塞了几张人民币进去,挂在阿彻脖子上,“酱油用完了,下山打点回来。” “汪汪!”阿彻很乐意替贺兰老师效劳。 贺兰霸见阿彻转身要走,又喊住他:“下山原则还记得吧?” “汪!(记得!)”阿彻一口气汪汪汪道,“不和陌生人说话!不吃陌生人喂的东西!” 贺兰霸老神在在地点点头:“人类很可怕,你要时刻警醒。” 卷毛狗如临大敌般绷直了四条腿,特别给力地“汪”了一声。 贺兰霸目视阿彻四脚并用地爬出门槛,肥屁股从门槛上落下去立刻就看不见身影了,都七年了,还是这么只小不点,心里不由叹了口气。 灵犬族在这座小山上繁衍生息了这么多代,这还是头一次出现阿彻这样的异类。族里的新生儿在出生不久后都能顺利学会人化术,他见过学得最慢的也都不超过三岁,可是阿彻这都要七岁了,依然是只半大的狗崽,怎么都学不会幻化的本领。 偏偏这与笨不笨全没关系,幻化人形是灵犬族和灵猫族与生俱来的本领,就跟鸟儿出生不久就能学会飞行一样,况且阿彻一点都不笨。 七岁对于普通大型犬来说早就成年了,但灵犬族的寿命不亚于人类,所以阿彻看上去仍然是只不足岁的小狗。 贺兰霸扇了扇神像上的灰尘,寂寞如雪地咬着苹果,回想起当初替阿彻做洗礼时的情景。阿彻出生的那天正好赶上百年难遇的日全食,据说他出生的点儿正是太阳开始重新露头的时刻,族里的族长们都说那是个好兆头。能为这只承载着族长们祝福的新生儿做洗礼他也挺得意的,当天还有位名摄影师帮着拍照留恋,照片现在就挂在他家墙壁上,那是他第一次替新生儿做洗礼,他捧着眯缝着眼像只小肉团的小家伙,高举起来庄严郑重地道:“我宣布,他的名字叫——” 由洗礼者取名是灵犬族的传统,阿彻的名字也是他取的,但其实不是真心想取这个名字,只是当时一不小心……打了个喷嚏。 “阿彻?!好名字啊!!”在下面打瞌睡的老族长被他那一声喷嚏猝然惊醒,就这么稀里糊涂一拍大腿一锤定音。 可是不久之后阿彻的母亲就病逝了,现在想来,日全食算你妹的好兆头啊。 贺兰霸抬头打量静默的神像,化不了人形,犬神又怎么可能帮得上忙?但是他不想打破阿彻仅存的希望。也不晓得这小家伙能保持这样的精气神到什么时候。 真希望奇迹会发生啊。汲着拖鞋哒哒地走出寺庙的贺兰霸挠着腰杆心想,因为异类是很可怕的。 无论在哪里。 第2章 天外一脚 “又来帮主人打酱油啊?” 副食店的老板娘笑着将打满的酱油瓶绑在小狗崽背上。 阿彻冲老板娘摇了摇尾巴。老板娘不是陌生人。 背着酱油瓶一路返程,正巧遇见灵犬小学放学,平常这个时候学生们都还没放学的,阿彻看见穿着运动服活蹦乱跳的小学生们,才知道原来今天是开运动会。 小孩子们看见背着一只酱油瓶的卷毛小金毛,果然一窝蜂地涌过来。 听着女孩们一道道又尖又细的声音喊着“好可爱”,“好萌”,阿彻立刻想到阿紫,拔腿就跑。他对贺兰霸的“人类很可怕”一说深信不疑,连变成人形的阿紫都那么可怕,人类肯定更可怕! 可他又特别渴望化成人形,说起来挺没出息的。 “哟!那不是灵犬族的小崽子吗?” 不远处传来不怀好意的声音,阿彻循声看去,水泥空地上趴着两只大土狗,那是面馆的狗蛋和副食店的大汪,两只是同父异母的兄弟。 镇子上养狗养猫的人家也不少,虽然灵犬族和犬族八百年前也是一家,但是双方就是彼此不待见。阿彻牢记贺兰老师的教诲,不想惹事何况以他的体积也惹不了事,扭头自顾自地往回走。 “嘿!那是从我们家打的酱油吗?你付钱了吗小子?”大汪忽然站起来冲他喊。 阿彻理直气壮地回头答:“我当然付过了!” 狗蛋和大汪一听都笑得在地上打滚:“你再叫两声来听听!你都七岁了呀,哈哈,还叫得跟小母狗似的哈哈哈!你真的是金毛犬吗?!” “原来金毛犬都是这副德性,哈哈,丢死狗啦!” 阿彻羞愤极了,在心中暗暗道,总有一天我要变成一只威武雄壮的大金毛,把你们全咬得片甲不留!他硬是咽下这口气,气鼓鼓地走了,哪晓得—— “嘿!我说了酱油不许带走。” 阿彻没走两步就见大汪和狗蛋挡在自己面前。 酱油瓶被扯下来粗暴地打碎了,阿彻看着洒了一地他辛辛苦苦打来的酱油,气愤地扑过去咬,可是根本不是两只成年大狗的对手,很快就被一爪子拍在地上,摁得起都起不来。 他是一只灵犬,一只骄傲的灵犬,拥有人类的灵巧和智慧,犬类的敏捷和战斗力,可是他却连帮贺兰老师打酱油这件事都做不好。 狗蛋和大汪一边嘲笑他一边扬长而去,鼻青脸肿的阿彻爬起来,他已经没有多的钱再去打一瓶酱油了。现在已经是黄昏了,回山的路程得花四五十分钟,再不回去贺兰老师也会担心的。 沮丧的阿彻耷拉着脑袋一瘸一拐穿过马路,这时从十字路口赫然驶出一辆卡车。 司机戴着耳塞正摇头晃脑,根本没注意到马路上不起眼的小不点。 阿彻瞪着那朝自己疾驰而来的庞然大物,只愣了一拍,巨大的车轮已近在眼前!他以为自己就要葬身车轮下,本能地闭上眼的一刻,屁股上忽然传来重重的一下! 阿彻不知道屁股上那力道是怎么来的,下一秒他已经BIU地一声腾空飞起,他睁大眼看着自己飞过马路,眼前一会儿是蔚蓝的天空,一会儿是灰扑扑的沥青马路,一会儿又是蔚蓝的天空,一会儿又是灰扑扑的沥青马路…… 金毛狗崽飞过挡风玻璃前的一幕总算让司机回过神,连忙踩了刹车,还没搞明白怎么回事,就见一个六七岁光景的短发小女孩从路边朝他的车子走来。小女孩个头还不及车窗,但是磅磅磅叩车门的气势却一点不弱。 司机打开车门,低头看见水灵灵特别可爱一小姑娘,笑着扯下耳塞问:“有什么事啊?” “大叔你开车时怎么还戴着耳塞?”小女孩一点没有要接受他套近乎的意思,严肃地皱着眉头。 “啊?” “说不定已经有人在你的车轮下惨叫过了。” “哈?” “一定要看到飞溅到挡风玻璃上的血迹你才会懂事吗?” 司机张大嘴,被瓷娃娃一般的小姑娘教训得目瞪口呆。 阿彻四仰八叉摔在马路对面的垃圾箱里,从一堆臭烘烘的生活垃圾中钻出头来。似乎是被人救了啊,虽然屁股痛得厉害,不过能这么准地摔在垃圾箱里也真是厉害啊。奈何垃圾箱四面太高,他蹭呀蹭地也没爬上去,这时忽然听见垃圾箱外喀拉拉像是在搬动什么的声音。 然后就看到一双小手伸进来,在上方一个劲摸索,他的恩人,有着能与绿巨人媲美的力量,没道理是个矮子啊? 他歪着脖子想了想,把自己的爪子朝那双小手伸过去。白嫩的小手顿了顿,一下就掐住了他! “嗷呜……呜呜……”阿彻被掐得干呕不已,两条后腿濒死一般乱蹬着,能轻点么?!这简直是要灭口的节奏啊! 那双小手像是终于觉察出他在垂死挣扎,这才松了松,缓过气来的阿彻被拎了出去,还没看清恩人的样子呢,就又被径直夹到了手臂下。 阿彻四腿悬空,脑袋夹在女孩胳膊下根本抬不起来,只能看见小女孩的紫色裙摆。白袜子和黑鞋子很有节奏地大踏步走在人行道上。阿彻正头晕脑胀着,女孩很粗暴地把他往一个冰冷的小池子里一塞,接着一股凉水哗啦啦冲得他浑身激灵。 他本能地甩着一身凉水,头顶被女孩不客气地一个爆栗。 “安静!我在给你洗澡!” 好凶!阿彻从没见过这么凶的女孩子,那一声让他耳朵都贴紧了,就连阿紫说话也从来不带这么吼的,女孩子不是就应该有女孩子的样子吗? “这不就好了吗,”女孩见他没再折腾,粗鲁地搓揉着他的脑袋,“就算是狗,也要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时要看红灯,没有红灯就先看左面,再看右面。” 阿彻心说我是狗啊,而且我刚刚还遭受了沉重的打击…… “你知道哪面是左面吗?” 狗崽子不服气地把头转向了“左面”。 又一记爆栗敲在脑瓜子上:“笨蛋!那是右面!” 好吧…… 阿彻好几次好奇地想抬头去瞅这个凶巴巴的女孩,刚一抬头对方就用力把他脑袋又摁下。也不知道是太过贴心还是怎样,居然还把他的耳朵拎起来洗…… 虽然是救命恩人,但是真的好憋屈啊。 似乎总算是洗得差不多了,女孩关了水龙头,两只手把他提起来,湿漉漉的阿彻就这样猝不及防对上女孩的脸。 瓷白的肤色,一双眼睛亮晶晶的像汪着一潭水,浓密的睫毛跟小刷子一样,最特别的是女孩的下眼睫毛也又细又密,乍一看就像天生的眼线似的,一颗细细的泪痣点在眼角,特别精致。 阿彻惊讶于竟然有这么漂亮的人类,漂亮得都不像人类了啊,还没意识到自己正张着两条后腿门户大开地任人参观,直到女孩的视线落到他的小叽叽上。 “你也有这个东西啊?”小女孩说着还用手刮了一下,“这么小,怪好玩的。” 那一刮让阿彻浑身都涨红了,这个女孩子怎么这么没羞没臊呢!就是阿紫也不会这样这样啊! 可是…… 小女孩的脸本来逆着光,但是不时地歪来歪去地打量他,阳光就从她额角一下下漏进来,那种一闪一闪的感觉,配上那么漂亮的脸,就像……天使一样。 她长得比阿紫还好看呢。阿彻在心中忍不住道。 虽然女孩是他的救命恩人,但是他始终记得贺兰老师的教诲,人类都是邪恶的,他搞不懂女孩的意图,有些警戒地睨着她。 女孩把他翻来覆去看了几遍,从爪子到叽叽,从叽叽到屁屁,从屁屁到尾巴尖,然后才把他放在地上。 “干净了,回去吧。” 阿彻目视女孩说完拍拍手转身离去的背影,彻底蒙了。 贺兰老师没跟他计较酱油的事,但是因为回家晚了,阿彻还是不可避免地被丢到屋外罚站。另外,没有酱油的晚餐好难吃…… 罚站了两个钟头,阿彻拖着又酸又痛的后腿爬进自己的窝,却翻来覆去睡不着,半夜见贺兰老师出来上厕所,卷毛狗崽小声嗷呜一声:“老师,这个世界上其实也有好人吧?” “这个世界上当然有好人,”贺兰霸提了裤链边洗手边道,“问题是你永远也不知道哪些人是好人,哪些人是坏人。这就是人类为什么可怕。” 卷毛狗安静了一会儿,又问:“那要是有人救了你的命怎么办?” “当然是要报恩了,报恩是我大灵犬一族的优良传统。”贺兰霸走出来瞥了一眼半大的卷毛狗,有点后悔刚才那番慷慨陈词,“咳,不过你就算了吧。” 贺兰霸说完回了卧室,阿彻梗着脖子心里很不服,凭什么我就算了?我也是灵犬族的一员啊! 想到这儿,心情又黯然下来。 ……可是我什么都不会呢。 卷毛狗往褥子里蹭了蹭肿得老高的屁股,蜷成一团睡去了。 第3章 小修和小卷 阿彻还是隔三差五地下山帮贺兰霸打酱油,灵犬镇每天都是老样子,下午三点钟副食店的小货车一定会准时经过十字路口,这个时候灵犬小学的操场上一定有两个班在上体育课,阿彻背着酱油瓶走过小庄面馆,果然面馆的伙计们又在太阳下打扑克。这里的男男女女,猫猫狗狗,许多一辈子都没出过这座小镇,生在这里,死在这里。 打酱油时一不留神还是会被截胡,狗蛋和大汪最近学会了兵分两路对他围追堵截,在和狗蛋大汪旷日持久的巷战过程中阿彻也总结了许多战斗技巧,上次还用假动作骗过对方,成功在大汪脸上刨出老长一条印子,好不过瘾!虽然每次自己都是挂彩最重的那个(但是不能叫输家),但是他觉得有进步就是一件好事,说明他在成长。 路过邮局的玻璃门时,阿彻昂首挺胸打量自己的身段,好像比昨天高了呀,正沾沾自喜孤芳自赏着,居委会的胖婶就牵着帅锅走出来。 帅锅是一只哈士奇,今年才两岁,已经长成身材矫健傲人的雪橇犬了,胖婶在报刊亭买了本《知音》,和摊主闲聊了几句。帅锅回头打量他,歪着头很不解,鼻音憨憨地问:“这不是阿彻——吗?你怎么还——是这么大一点啊——” 阿彻被帅锅俯瞰的视线刺激得很难过,又含胸驼背地低着头自己走了。 垂头丧气地穿过一条长巷子时,前方的光线忽然晃了一下,阿彻警觉地抬头,巷子那头赫然站着一只大狗,虽然背着光,阿彻还是一眼认出那是嘴角被他抓出一条斜长伤疤的大汪! 大汪开始在地上刨爪子,那报仇雪恨的势头一看就很不妙,阿彻谨记贺兰霸“好汉不吃眼前亏”的教诲,掉头撒开腿就跑。大汪狂吠着追来,阿彻心说完了,他这小短腿根本不是大汪的对手,更何况他还背着这么大一瓶酱油。 然后就噗通闷头撞到谁身上。 阿彻被撞得在地上打了滚,绑在背上的酱油瓶又大又重,他四仰八叉卯足劲也翻不过来,正想着今天肯定逃不了好一顿胖揍,脖子后绑酱油瓶的绳子忽然被一提,身体就被悬空拎了起来,耳畔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怎么又是你啊。” 这声音……阿彻一个激灵扭过头,漂亮的天然眼线和小泪痣,岂不就是恩人大人!只是那头可爱的齐刘海妹妹头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小男生一样爽利的短发。 虽然又见到恩人很惊喜,但是眼下阿彻完全没功夫顾及这些,弱不禁风的小女孩和凶恶的大狗在巷子里对峙的场面让阿彻出了一身冷汗。大汪站起来身高比女孩还高,他扭头看向拎着他的女孩,你不要管我,会被咬的!又使劲蹬踹着小短腿,快跑啊,他是冲我来的,我能挡住他! 可是人类怎么可能听得懂他在汪汪汪个什么劲。 大汪果然开始呲牙咧嘴,低声咆哮着冲小女孩扑了过来! . 旺旺副食店。 老板娘瞪大眼看着左胳膊夹着大土狗右胳膊夹着小金毛的小男孩。呃,是小男孩吧?虽然长得真心秀气漂亮…… “哎呀对不起啊,我们家大汪给你添麻烦了。”老板娘连忙把自家不成器的大狗抱回来,直接关进了厕所,又取了柜台上两只真知棒,笑着递给小男孩和卷毛狗崽,“阿姨的一点心意啊。” 老板娘不是陌生人,阿彻乐呵呵地忙要伸爪子接过,却被小女孩一巴掌把爪子拍了回去。阿彻抬头委屈又不解地瞅着小女孩,小女孩只径直对老板娘道:“它没有咬到我们。”说着把手里的东西递给老板娘,“我打了大汪一拳,大概力气有点大,对不起。” 老板娘看着小男孩摊开的手心里那颗被打落的狗板牙,瞠目结舌。 然后阿彻就这么被小男孩一路夹在胳膊下离开了副食店和真知棒。 “干嘛一直这样看着我?”小男孩放下狗崽,又低头瞧了瞧自己一身短袖衬衫和短裤,“哦,难怪你认不出来了。” 阿彻心说我认得出来啊!只是变化确实蛮大的,妹妹头不见了,刘海也没有了,露出光洁的额头和耳鬓清秀的一弯鬓角,不过虽然头发突然剪得活像小男生,也没再穿裙子了,但是扛不住那张脸还是好看得紧,鬓角也特别漂亮。 “小女孩”努着嘴摸了摸短短的头发:“之前都是老妈的恶趣味,这样才像我。”说着冲他笑了笑,“帅吗?” 阿彻被那个笑容晃得走了神,鬼使神差地汪了一声。 小男孩蹲下摸摸狗崽的头,起身提了提书包带:“那就这样,我要回家了,再见小卷。” 阿彻心里本来还在吐槽怎么能这样随便给人家乱取名字呢,可是看着背着大书包渐行渐远的“小女孩”,心情突然说不出的复杂。屁股上的肿痛早就消了,但是那粗暴无比却救下他小命的天外一脚他大概一辈子都忘不了,拎着他的狗耳朵替他洗澡时虽然也很粗暴,但其实……也是有一点点温柔的吧。贺兰老师说人类很可怕,但是他觉得,这一次自己应该是碰上了好人。一抬头,背着书包的小小背影已经转过街角,阿彻忙追了上去。 小男孩察觉到背后的动静,回头狐疑地看着背着酱油瓶一路追上来,哈哈地吐着舌头喘气的卷毛小狗:“你干嘛跟着我?……啊,是害怕别的狗再欺负你吗?” “汪汪!”才不是呢!我想报恩!中气十足地说出这两个字,顿时就有种抬头挺胸重新做狗的自豪感。 小男孩轻蔑地耷拉着眼皮:“你也真够没用的。” “汪汪!汪汪汪!”我从来就没怕过好吗?!大汪眼睛上那条疤就是我的杰作! “好啦别吵啦!”男孩嫌吵地堵住耳朵,一脸“真拿你没办法”的表情,“我是很乐意保护弱者啦,但是你也不能不求上进一辈子就打算当弱者啊,听说过达尔文的进化论吗,物竞……什么来着,咳,适者生存。总之这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与其寻求强者的保护,不如自己学着变强……” 这一番长篇大论无聊得让阿彻都直接趴在了地上,拜托,我不过是想报个恩,至于扯这么大一通吗? 小男孩歪着头打量一脸无趣地趴在地上的狗崽:“还是说你想让我收养你?不过你是有主人的吧。” 阿彻顿时觉得受到了侮辱。汪汪汪那是贺兰老师,我从来都没有主人!汪汪汪我是一只灵犬,不是宠物! “你主人对你不好?”小男孩老神在在扶着下巴,“也是,这么小一只还让你买酱油。” 阿彻简直都要吐血三升倒在地上,贺兰老师说得果然不错,你们人类都是目中无狗的自大狂,没法交流啦。 “好了好了,我勉为其难护送你回家吧。真是,好歹也是只有叽叽的公狗,怎么胆小成这样……” “汪汪汪汪!”我不需要护送啊!再说有叽叽和胆小有什么直接的关系吗? “再吵信不信我把你打晕!”小男孩回身受不了地举起拳头。 阿彻想起半小时前被一拳KO掉的大汪,顿时不敢聒噪了。 那天下午两个人在镇子上绕了两个小时,谁也没能送谁回家。不过这之后阿彻下山打酱油再也不会被大汪和狗蛋找茬了。 后来才知道“小女孩”在灵犬小学上学,应该是刚刚入学不久吧。阿彻有一次下山买火锅底料,路过灵犬小学时隔着操场围墙看见小女孩一个人坐在花台边望着天。操场上明明有那么多小朋友踢着毽子,跳绳扔沙包,他的恩人却孤零零一个人。 阿彻连续两个下午撞见体育课上落单的恩人,一开始还猜测是不是身体有病不能运动,可是想起那天的天外一脚和虎虎生风的拳头,又不像。 阿彻看着用两只手框出一个框仰头打量着天空的小女孩,那个样子,让他想起了总是独自一人趴在贺兰老师的屋檐下看着小伙伴们玩圣斗士游戏的自己。 时间不早了,他应该赶快回山,可是那个孤单地一个人和天空玩耍的身影像在他脚上灌了铅,无论如何都走不动了。 秦修忽然感到有什么在小腿上蹭来蹭去,一低头,蓦地看到脚边背着酱油瓶的小金毛:“小卷?”惊讶地瞪大眼,“你怎么进来的?” “汪汪!”小狗冲他高兴地直摇尾巴,活像在炫耀“我很厉害吧”。 体育老师吹了集合哨。秦修赶紧将小狗往脚后一塞,起身举手道:“老师我要上厕所!” 远处的体育老师点点头。秦修趁大家不注意抱起小金毛溜回了教学楼。 “你跑到这里来,要是被人发现了怎么办?还有一节课才下课呢!” 被“小女孩”数落着,眼看学生们陆陆续续回到教室,阿彻也开始后悔自己的莽撞,“小女孩”用外套把他裹住塞进书桌抽屉里,又拿了一只蛋黄派给他,小声道:“乖乖的,别叫。” 阿彻啃着蛋黄派喜不自禁:“汪汪!”我不叫! 教室后排几个男生纳闷地四下张望:“刚刚好像有狗叫?” 秦修瞪了狗仔一眼,小金毛好像也知道错了似的缩了缩脑袋。 下午最后一节课是语文课,阿彻才知道恩人的名字叫小修,班主任是这么叫他的。小修的功课似乎很好,别的小朋友都答不出来的问题,小修总能答上。 阿彻缩在书桌抽屉里半个小时了,他虽然个子小,但小学生的书桌抽屉还是太逼仄了,背都直不起,又很憋,大热的天别提多难受了,趁老师布置学生们做课堂习题时,实在憋不住的阿彻从书桌一角钻出脑袋透气。 秦修感到下面窸窸窣窣的动静,一低头,就看见狗崽子扑棱冒出颗小脑袋,语文老师正朝这边走过来,他伸手又将那颗小脑袋塞了回去。 阿彻才透一口气又被塞进来,正憋屈着,小修的手伸进抽屉,一下下揉着他的脑袋。 真把我当宠物呢,阿彻心想,不过被这样温柔地抚摸脑袋的感觉他却奇怪地一点都不讨厌,甚至在对方的抚摸下享受地眯缝起眼睛。 好不容易熬到下课铃响,学生们一个个呼朋引伴商量着接下来要去哪里玩,阿彻有点奇怪,因为从始至终都没有人和小修说话来着,连道别声都没有。 教室里走得差不多的时候,秦修将狗崽连同外套一裹,塞进书包里,背着书包一个人离开教学楼。 阿彻乖乖待在书包里,小修走到操场时,几个男生吹起口哨:“哟,那不是咱们小修妹妹吗?哈哈哈哈,用手指拍照的大摄影师哦!” 那讥笑的口吻一听就不怀好意,阿彻感到小修的脚步停了一下,又继续走自己的路。 第4章 卷2的礼物 教室里走得差不多的时候,秦修将狗崽连同外套一裹,塞进书包里,背着书包一个人离开教学楼。 阿彻乖乖待在书包里,小修走到操场时,几个男生吹起口哨:“哟,那不是咱们小修妹妹吗?哈哈哈哈,用手指拍照的大摄影师哦!” 那讥笑的口吻一听就不怀好意,阿彻感到小修的脚步停了一下,又继续走自己的路。 小修一路上都很沉默,连被小庄面馆的老板娘招呼“小修,放学啦”也只板着脸哦一声,老板娘在后面念叨着“哎哟这孩子长这么漂亮,偏偏像冰坨子一样,这么不招人喜欢……”不过一到后山小修的心情就又飞快好起来。阿彻看着站在一处大岩石上眺望夕阳下小镇的小修。 “景色很美是不是?” 阿彻很有些佩服,这个年纪的小孩子没几个敢站在这么高的悬崖上,他自己站在悬崖边低头看着脚下眩晕的高度都有些战战兢兢。 “这个镇子最漂亮的风景就是夏天傍晚的火烧云,而且一定要从这里看,否则会被楼房挡住视线。这是最佳拍摄地点。” 阿彻抬头看着一脸骄傲地面朝夕阳的小修,想起离开学校时高年级男生们的调侃。 你很喜欢摄影吗? “你怎么总是绑着个酱油瓶?”小修弯腰把他抱起来,扯着绑在阿彻背上的绳子,那绳子带点弹性,在小狗狗身上一弹一弹的,“那干脆我叫你酱油好了。” 阿彻一个激灵竖起耳朵,不敢苟同,这名字比小卷还难听一百倍! “不喜欢啊?”秦修歪头逗着看上去不太高兴的小狗,“酱油很好听啊,又很符合你的形象。” “汪汪!汪汪汪!”不要叫我酱油,取个好听点的名字嘛! “酱油你看,”小修已经根本不管他嚎什么,抱着他望向从头顶飞过的一队候鸟,“那些鸟是蓑羽鹤,它们是候鸟,每年都要迁徙,迁徙你懂吗?就是为了生存,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很远的地方,蓑羽鹤是唯一能飞过世界最高峰的候鸟。”说着又低头看着怀里的酱油小狗,“你知道世界最高峰吗?” 阿彻心想这问题真幼稚:“汪汪汪汪!”珠穆朗玛! “不叫汪汪汪汪,叫珠穆朗玛。” 你故意的嘛。阿彻有气没力地嗷呜一声趴在小修手臂上。 “我的梦想之一,就是有朝一日在最高峰的峰顶拍摄飞越山峰的蓑羽鹤。” 七岁时说的梦想都不能算数吧,但是小修说这句话时很认真,阿彻不禁抬起头,夕阳的光照在那张漂亮又稚气的脸上,有种不同凡响的魄力。他总觉得小修有一天一定会站在世界最高峰的顶端,他忽然开始想象,那时他还会在小修的怀中,就跟现在一样,两个人在一起安静地眺望着在脚下苏醒的地球。 这是你的梦想之一吗?这么说还有很多梦想啰?阿彻悄悄记下了这个梦想,也许这里面藏着他能报恩的线索。可是,珠穆朗玛……听起来好远的样子,不晓得离灵犬镇有多远呢。 . 从那以后,打酱油成了阿彻平日里最开心的事,每次打完酱油他都会溜进灵犬小学的操场,和小修一起上完体育课,上完语文课,在抽屉里吃完蛋黄派,然后两个人一起高高兴兴去后山。 这样一来二回,阿彻也更多地知道了小修的事情,小修的梦想很多,拍蓑羽鹤,拍座头鲸,拍同温层巨人,谢尔曼将军,亥伯龙,那些世界上最高大的红杉树们,阿彻好几次想说,其实你的梦想就是成为摄影师啊! 这天去后山的路上,小修意外地停在一间礼品屋外,这礼品屋是新开张的,阿彻费力地仰着头,才发现小修是在看礼品屋橱窗里那台玩具照相机。那玩具照相机真心做得很精致,要不是因为这是礼品屋,他都要以为那是真的相机了。狗崽子趴在橱窗上伸长脖子使劲瞅了瞅价钱,是有点贵,又抬头看着巴巴地凝视着橱窗的小修,是钱不够吗? 他脖子上还挂着贺兰老师的钱袋,里面是打酱油的钱,但是今天副食店没有开门。 秦修盯着那部玩具照相机发呆,裤脚忽然被拽了拽。他低下头,见酱油咬着他的裤脚,脖子上的钱袋一晃一晃的。 “你是要我用这个买相机吗?” “汪!”酱油摇着尾巴。 小修蹲下来,却并没有取走钱袋:“不可以这样,这是用来买酱油的。这么做是不对的。” 阿彻呆呆地盯着眼神黑白分明的小修,那份正直和认真让他忽然无比惭愧。脑袋上却又被轻轻揉了揉:“但是谢谢你。” 秦修摸了摸兜里,他还有点零用钱,不过肯定不够买那部玩具相机,但是……小男孩看着店里挂着的一只毛公仔,那个应该够买。可是男孩子买公仔显得好娘啊…… 想了想,低头对一直蹲坐在脚边等他的酱油道:“酱油,闭上眼睛。” 阿彻莫名其妙,但看小修的表情正儿八经的,还是勉为其难地闭上眼睛。 秦修掉头走进礼品屋,在大门口一回头,果然看到眯缝着眼偷偷往里瞄一眼又赶紧闭上的小金毛,他无奈地走出去,弯腰提起一脸“到底要怎样嘛”的表情的狗崽子,掉了个个儿,头冲马路,这才安心走进礼品屋。 店员将挂在墙上的公仔取下来递给秦修,秦修接过毛绒公仔,赶紧塞到书包里扣好,这才跟没事人似地走出礼品店。 阿彻听到身后人一副讪讪遗憾的口吻:“啊,看了看,也没什么好买的。” 太假了好吗?!你肯定买了什么丢脸的东西!狗崽子看着若无其事走在前面的小修,叹一口气,摇摇头跟了上去。 两个人又去了后山,平时在学校里绷得很紧像座小冰山的小修,只有在这个时候才会完全放松下来,两只手用大拇指和食指框成镜头的样子,似模似样地取景拍照。 阿彻觉得那样子就像一个小摄影师。他的恩人一定会成为一名了不起的摄影师。 “时间不早了,回去吧。”小修弯腰抱起一旁的酱油。 阿彻很无奈,心说我有四条腿呢,能自己走好吗,你可千万不要把我当做宠物啊!我是一条有尊严的灵犬,而且……他抬头看着全然不知他想法的小修,心里小声说,那样你会失望的。 我可以陪你一起玩,一起上课,但我永远也不会属于你一个人。 小修走了一会儿突然站住,皱着眉头四下打量,小声自言自语:“这附近没有厕所啊……”然后像是犹豫了一下,朝灌木丛里走去,弯腰把酱油放到脚边,说了声“等着哦”。 阿彻见小修背过身就开始松裤子,猛然明白对方是要小解,倏地涨红脸掉头就跑。等跑到灌木丛外的空地还心有余悸,这女孩子也太……太不害臊啦!怎么说我也是雄性啊,怎么好意思当着我的面尿尿呢? 秦修尿完塞好小叽叽一回头,原本放在草丛里的小家伙不见了踪影,他纳闷地走出来,才见到在在一棵大树下跷着一条后腿尿尿的小卷毛。 阿彻刚一尿完腿还没来得及放下,就感到四脚离地给提了起来。 “尿完要抖干净啊。”秦修提着小狗一本正经地左晃右晃。 啊!!!阿彻吊着两条腿,看着自己第二次暴露在对方面前的小鸡鸡,心里羞耻地嚎着,想死的心都有了。 . 贺兰霸邪魅地抱臂倚在门口,看着在书房里上蹿下跳翻箱倒柜的阿彻:“你这段时间打酱油的时间是越来越长了啊。” 阿彻吓一跳,忙从椅子上跳下来,汪汪汪地问:“老师,我记得你有一部老相机,还在吗?” “在是在,你问这个干嘛?” 阿彻一直没跟贺兰霸提起过和小修的事,以贺兰霸的脾气,要是知道他跟一个人类走那么近,肯定得生气,只能跳过问题:“那相机你还用吗?” 那部老式胶片机是当初帮阿彻拍出生照那位摄影师朋友留给他们作纪念的礼物,他后来也玩了玩,但是胶片机用起来实在太麻烦,冲印和买胶卷都不方便,贺兰霸后来网购了一部单反相机,这部老卡片机老早就没用了。 把胶片机拿给阿彻,小狗子别提多开心了,贺兰霸不露声色观察着小家伙,想问什么又没问出口。阿彻在灵犬族是不受欢迎的异类,被同龄人欺负简直都算好的,在有些极端一点的灵犬族人眼里,无法人化的阿彻早就跟人类院子里栓着的狗没什么两样。 阿彻年纪还小,又还抱着希望,被欺负被歧视也能活得没心没肺,可是,要说他这几年过得快乐,那真是谈不上,他只是容易好了伤疤又忘了疼而已。而这还是这家伙第一次露出可以被称之为“快乐”的表情。 不管是什么让他找到这份快乐,贺兰霸都不忍心去阻止。 . 秦修看到酱油背来一部相机时整个人都怔住了,过了好久才讷讷地开口:“是……送给我的吗?” “汪!”给你的礼物! “是你主人的吧,他不介意吗?” “汪!”老师一点不介意! “真不介意吗?” “汪!” “……我真的可以收下吗?” 阿彻从没见小修像现在这样一口气问这么多问题,问得如此小心翼翼,在他眼里这个力大无穷的小姑娘一直都是酷酷的又霸气侧漏。最后一个问题他没有回答,而是曲起前腿趴下身子。 如果我有一双手,我多想把它捧到你的手里。 秦修蹲下来解开小卷毛背上的绳子,取下重重的相机盒子。 “其实不管我问什么你也只是会汪罢了,”秦修看着眼睛亮晶晶的酱油,“但是这次我相信你。” 也许这部照相机是酱油瞒着主人偷出来的,也许将它归还回去才是正确的,可是这一次,小男孩心想,就让我姑且相信吧。 打开盒子,里面除了一部小胶片机,还有一张照片。 照片上是一只刚出生的卷毛小狗崽,被一双手夸张地举高过头,小狗崽只有巴掌大点,连眼睛都是眯着的。这画面让人想起《狮子王》里辛巴出生时的一幕,仿佛都听见了主题曲《生生不息》那特别带感的前奏,不过照片上这货不是小狮子,他当然认得出这是酱油。 “这个也送我吗?” “汪!”随机赠送我的帅照一张! 阿彻见小修脱下书包,将照片夹进带锁的笔记本里:“我会好好珍惜的。” 第5章 LOVE YOU BEST 两个人在一家柯达照相馆买了最便宜的胶片,秦修又买了一本小相册,正要离开,忽然在照相馆墙上那一排排照片前停下来,其中那张双手高举新生狗崽的照片,岂不就是酱油送他的那张? “酱油,”秦修唤回正要出门的小卷毛,把狗崽抱起来,对着墙上那张照片,“这是你吧?” 阿彻伸长脑袋凑到照片前,眯缝起眼,那肉嘟嘟的身子,一小揪尾巴,小巧玲珑的小叽叽,还有贺兰老师苍劲有力的大手,真是自己啊!没想到竟然在柯达照相馆里看见自己的帅照,在一堆照片里这张最显眼了,真是帅到没边! 店员笑着走过来:“这张应该不是你的狗狗吧,这张照片我两年前来这边工作时就挂在这儿了,听说是一位摄影师来冲洗照片时,老板看这张很可爱,就要了一张挂这儿。你的狗还不满一岁吧。” 秦修低头瞅着怀里歪着脑袋打量那张照片,又抬头颇得意地冲他摇尾巴的酱油。难道酱油送给他的并不是自己的出生照?可是,那一身独特的绵羊似的小卷毛又的的确确是酱油。 管它呢,也许酱油就是只神奇的狗,小男孩揉着小狗崽的脑瓜子,一人一狗相视而笑,一定是的。 两人带着相机胶卷兴冲冲朝后山出发了。小庄面馆的老板娘出来扔垃圾,看到马路对面背着书包脚步轻快的小男孩:“小修,放学了啊!” 小男孩破天荒停下来冲她一笑:“嗯!阿姨好!” 老板娘手里的垃圾袋都惊掉到地上,错愕地望着一人一狗互相追逐着远去的背影。这小子今天是吃错药了?老板娘摸摸红红的脸颊,哎呀,其实笑起来很可爱的嘛。 . 黄昏的后山上,小修坐在一块岩石上低头装胶片和电池,研究着胶片机上大大小小的旋钮。 阿彻也蹭过来凑近了打量相机,黑漆漆的镜头上映着他黑乎乎的鼻子,相机散发出一股陌生的金属味,然后只听到咔嚓一声,小金毛被一阵闪光晃得晕头转向地向后跌在地上。 秦修看到甩着脑袋吓得不轻的小狗,笑得不行:“原来那是开闪光啊,不好意思啊酱油。” 你肯定是故意的! “好吧,我给你拍几张玉树临风的帅照弥补!”秦修从大岩石上跳下来,一手拿相机,一手捞起酱油放到大岩石上,要不是小学生的个头,还真像帅气洒脱的摄影师,“嚎一个!” “嗷呜——”阿彻学着狼仰天长啸,小尾巴BIU地竖得老高,身侧是咔嚓咔嚓的快门声,特别带感! “打个滚,卖个萌!”秦修举着相机对屹立在大岩石上的小金毛道。 阿彻不高兴,打滚卖萌那是哈巴狗干的事! “好啦,那昂首挺胸来个狮子的造型!” 阿彻立马威风凛凛地昂首挺胸。 秦修连拍了两张:“摆个深沉一点的造型!” 阿彻想了想,蹲坐在岩石上,面朝夕阳,思考狗生。 咔嚓咔嚓! “啊!那儿有只蝴蝶!” 卷毛狗卖力地跳起来扑蝴蝶。 咔嚓咔嚓! “来个潜伏在草丛里的姿势!” 卷毛狗像只小豹子似模似样地匍匐在草丛里,露出亮晶晶的眼睛。 咔嚓咔嚓! “打个滚,卖个萌!” 卷毛狗在草堆里开心地打了个滚。 哎?不对!阿彻一骨碌爬起来,可惜这张耻辱的谄媚照已经被咔嚓咔嚓收录进相机里。 一人一狗玩得忘了时间,直到胶片用光才发现太阳都快落山了。山头还有最后一丝霞光,秦修提起书包放好相机,对酱油道:“我周末要和妈妈一起进城看外婆,所以要星期一才能再见了。” 阿彻愣了愣。 秦修弯腰摸摸他的脑袋:“回去了。” 这一天如此快乐,可是一想到要到周一才能再见面,狗崽子的心情顿时就失落下去。也不是永远都不能见面了,只是三天而已啊……阿彻无精打采地拖拉着下短腿跟在小修身后,前方的小修走了几步又停下来,想了想,回头对他道:“要听歌吗?” 小金毛高兴地摇起尾巴。 一人一狗又回到那块大岩石上,秦修拿出爱华的随声听,分了一只耳塞挂在狗崽子脖子上,调低音量,阿彻有些不明所以,直到从那颗豌豆大的小东西里传来温暖动听的音乐。小金毛一脸惊讶地抬头看向秦修,秦修笑着看卷毛狗的两片耳朵随着音乐声敏感地一动一动。 I wish I had someone who suddenly arrived我希望某一天遇见一个人Show me how the flowers grow带我看那些花朵come out in the winter field如此从隆冬的土壤中破土而出I wish I had someone new tender to my heart我希望某一天遇见一个人,温柔地对我Someone who shares me precious time和我分享我最珍贵的时刻Somedayyou’ll find me in the hands of the wind有一天你会在徐徐微风中遇见我Somehow you’ll lead me to the warmer night那一天你一定会带我去往温暖的夜Somedayyou’ll find me in the hands of the wind有一天你会在徐徐微风中遇见我Somehow you’ll lead me to the warmer night那一天你一定会带我去往温暖的夜Love you best最爱你了Love you best最爱你了 阿彻听着木吉他和八音盒的声音静静地敲打耳膜。未来的某一天,他们眼前看见的风景,耳朵里听见的声音,记录在相机里的画面,都将不复存在。灵犬镇会有更高的楼拔地而起,挡住小修最爱看的夕阳,随声听会被时髦的MP3,iPod和手机取代,某一天柯达照相馆也会无人光顾一间间关闭。他很庆幸这一天他们没有立刻离开,有了安静的时间与这些美好的事物相处。和你一起,牢牢地记住。 . 太阳下山,阿彻依依不舍地送小修到了山脚下。 “快回去了,你主人会担心的。”秦修背上书包,朝蹲在山脚小石碑旁一直目送他的酱油招招手。 阿彻依旧蹲坐在那儿,目送那道背着大大的书包渐行渐远的小小背影。 今天是我出生以来最快乐的一天,你走了,就好像我的快乐也被带走了。他在心里默默说,要是每天都能和你在一起就好了。 他一直望出了神,连身后什么时候有人靠近都没察觉,等到意识到投射在身上不怀好意的影子时,已经为时已晚。 “哟,阿彻你长进了啊,现在都跟人类一起玩了。” 阿彻被从脖子那儿揪着皮提起来,看着男孩们和阿紫嘲笑的笑脸,羞愤极了,奋力挣扎却毫无办法。 “哈哈哈,酱油!这名字还挺适合你的!” “你是打算找个主人当靠山啰?其实你就是一只哈巴狗吧!” “汪汪汪!”放开我! “汪汪汪什么的我们听不懂啊,哈哈哈!!” 男孩们把他扔来丢扔,放肆大笑着。 阿彻被扔得头晕目眩,然而除了愤怒,更多却是羞耻。因为他自己不争气,才会这样被人欺负!为什么就是学不会人化术?!为什么就只有他一个人无论如何都不行?! 如果是这样,那就让我当一只普通的狗好了!为什么要让我出生在灵犬族,却又只能一辈子汪汪汪地叫呢?! “酱油——” 中气十足的喊声像一道闪电打断阿彻的自怨自艾,他都以为自己听错了,男孩们也吃了一惊,正准备丢他的男孩刚一回头,脸上就结实地吃了一拳。 男孩被那一拳揍得直往后踉跄,手上一松,阿彻身子刚在半空一落空,眨眼就被抱进熟悉的怀抱。 阿彻抬头看着那张清秀漂亮的脸因为气愤涨得通红,完全回不过神。 男孩们被秦修的回马枪杀了个措手不及,明明看起来清秀漂亮得像个女孩子,力气却大得像怪物!被揍的男孩跌坐在地上,捂住嘴才发现牙都掉了,哇地就哭了起来。 阿紫厌恶地撇嘴:“哭什么哭,不过是个人类罢了,咱们这么多人还对付不了他吗?一起上啊!” 女神发话,天马流星拳和庐山升龙霸果然就带头冲了上来。 阿彻眼睁睁地看着小修被围攻,因为一只手抱着他,只能用单手对付一拥而上的男孩们。他奋力想挣出小修的怀抱,就算跳过去用牙咬用爪子抓也好过成为小修的拖累! 可是小修把他抱得那么紧,那么用力,他根本挣脱不出。 这场不公平的混战也不知道持续了多久,直到灵犬族的小男孩们一个接一个倒在地上,竟然全军覆没! 小修也挂了彩,嘴角都破了,眼角也好大一块淤青。阿彻眼见小修收拾完一地残兵败将后径直朝阿紫走了过去。 羊角辫女孩吓得面无血色,一个劲后退:“你……你要干什么?” 秦修举起怀里的小狗:“酱油是我的朋友,以后你和你的这群跟班最好离他远点,否则我绝不放过你们。” 阿紫看着气场冰冷眼神凌厉的小男孩,一下就哭了出来。一败涂地的小男孩们跌跌撞撞地爬起来,没过一会儿女神和她邪恶的圣斗士们就都跑得没影没踪了。 阿彻抬头看着为了保护他受伤的小修,心里难过得像快死了一样。 “嗷呜……” 你为什么回来了呢?你怎么知道我被他们欺负了? 像是听懂了他的呜咽,小修低下头摸了摸他的脑袋:“我听见你的叫声了。” 贺兰霸在山道上默默看着脚下不远处抱着狗崽的清秀小男孩。 一只通体雪白的大狐狸踱到他身边,一下下晃着毛茸茸的大尾巴:“感人肺腑。” 贺兰霸镜片上的高光挡住了他的表情:“灵犬族和人类不可能成为朋友。” 大白狐狸眯起眼,样子像在笑:“这话你也跟我说过。” 贺兰霸低头瞄一眼身材明显比一般狐狸高大出许多的白狐:“你特么最近迷上裸奔了?” 狐狸先生惬意地摇着尾巴:“亲近自然,不忘本心。” “终于承认你本心就是一只骚狐狸了?”贺兰霸小腿肚子被那毛茸茸的尾巴扫得一阵肉麻。这家伙的尾巴看起来很大一簇,但其实那不是一条而是九条细长的白尾巴。别的狐狸身上都是股骚味,这是他认识的唯一一只全身都散发着古龙水味道的狐狸,不过这还不算最装逼的,真装逼的时候只要把那九条尾巴如孔雀一样展开,见到的人莫不惊为天人,上到庚林市下到灵犬镇,基本没有那九条尾巴不能搞定的事。 贺兰霸在心里琢磨着,希望事情不用发展到要让九尾狐先生出马的地步。 第6章 黄金湖 贺兰霸这两天都没让阿彻再下山去买东西,同时也发现狗东西最近越来越不正常了。晚饭时,他端着一人一狗的馄饨走出厨房,狗崽子趴在窗户那儿,回头冲他汪汪汪道:“老师!太阳下山啦!” 贺兰霸心里吐槽他老人家下了这么多年敢情你头一回注意到? 狗东西趴在窗框上面朝夕阳,小尾巴摇啊摇。 半夜里贺兰霸出来上厕所,客厅窗户那儿赫然趴着个影子,乍一看他还以为是贼,差点就要抄拖鞋扔过去了,然后定睛一看,原来是狗东西趴在窗户那儿,一脸忧郁地仰头望着月亮。那表情真是看得他蛋疼。 早上七点贺兰霸出来洗漱准备睡觉,一看特么狗东西还趴在那儿!还回头冲他高兴地直叫唤:“老师!太阳出来啦!” 有完没完了?! 这样的状态持续了两天三夜,星期一一大早,贺兰霸正在书房里奋笔疾书完成他的连载漫画最后一话,听见小狗崽从门缝里溜进来,肉垫爪子踏在木地板上PIA唧PIA唧绵软的声音。 “干嘛?”宅男漫画家头也不回地问。 “汪!汪汪!”老师!要买酱油吗? 贺兰霸鼻子暗自哼了一下,这两天我没叫你下山买酱油,你是不是憋坏了?宅男漫画家依旧低着头,往猫耳少女的电波乳沟里贴网点:“不用,酱油还多的是。” 小金毛有些失望地掉过头,没走两步又停下来,回头仰望了他好一会儿,又汪汪汪小声道:“那要买盐吗?” “盐还多的是。” “那味精呢?” 贺兰霸依旧头也不回地道:“你自己去厨房看,少哪样就买哪样。” 小卷毛像是这才听到满意的答复,晃着尾巴屁颠屁颠地又从门缝溜了出去。 十分钟后。 阿彻从小板凳上跳到椅子上,又跳到料理台上,厨房里所有柜子都翻遍了,酱油满满的,盐巴和味精也满满的,大蒜还有一大筐,料酒都还没开封。他甚至推着小板凳到米缸前,爬上去用脑瓜子用力顶开了米缸盖子,然后一下就绝望了,缸里的米都堆到鼻子跟前了。 找来找去正有些灰心丧气,头顶的灯泡忽然闪了两下,没有预兆地就灭了。 小狗崽在黑漆漆的厨房里高兴得眼睛一亮,忙跳下凳子奔出厨房,从茶几下找出钱袋,脖子蹭啊蹭地挂上,一溜烟地蹿出门了。 自从小修在山脚下收拾了女神和她的圣斗士们,这两天他都没再被那群坑爹的熊斗士找茬过,路过水泥空地时,大汪兄弟也只当没看见他,他不过瘾似地倒回来又昂首挺胸地路过一遍,大汪和狗蛋还在“交谈甚欢”,不过额角已经冒起了青筋。阿彻见好就收,快快乐乐地去五金店了。 初秋的阳光晒得一身卷毛暖烘烘的。那种即使你不在我身边,我也觉得正和你在一起的感觉,被远远地守护着的感觉真是神奇。 这一天来得太早,买了灯泡才早上九点多钟,阿彻在学校外绕了几大圈,总算看到学生们陆陆续续走出教学楼在操场做广播体操,他趴在围墙格栅上看小修站在队伍最末的位置正一丝不苟地跟着升旗台上的领操员伸胳膊踢腿。 怎么站在男生的队伍里呢,阿彻正纳闷,就见小修一边做放松运动一边回头四下打望着。 有那么一瞬他差点叫出来,汪汪!我在这儿! 广播体操做完,队伍解散,小修从人群的缝隙中看到围墙外的小狗崽,一脸惊讶地跑过来:“酱油,你怎么早上就跑过来啦?!” “汪汪!”你刚刚不也在四处找我! “这次是买灯泡啊?”秦修把小金毛抱进来,拨弄着狗崽背上的灯泡,笑道,“你还蛮能干的!” 阿彻得意地晃着尾巴,嗷嗷!我本来就很能干! 阿彻一直在抽屉里陪小修上完上午剩下的两节课,秦修担心小狗独自在抽屉里闷得慌,趁下课时低头往抽屉里一瞅,小金毛正裹着他的衣服呼呼大睡呢。秦修笑起来,哪能睡这么香呢,活像几天几夜没睡觉似的。 “哎,快看……”隔壁桌正在翻少女漫画的三个女生情不自禁往这边瞧过来。本来是在看漫画上的二次元美少年的,也不知道怎么的会被这边的风景吸引。从来都是沉默寡言一个人独来独往的秦修,笑起来就像发了光似的。秦修也察觉到女孩子们在看他,一下又把脸板了回去,摸出课本正儿八经地翻看着。有些遗憾的女孩子们只好又回头去看二次元美少年了…… 中午秦修在食堂飞快地吃完午饭跑回教室,这个时候教室里没有人,他把憋坏了的小金毛抱出来,放在腿上。“我有蛋黄派,要吃吗?”拿出书包里的蛋黄派,分成两半,把奶油多的那一半给了酱油,看着狗崽满足地舔着奶油。 教室里空荡荡的,只有一人一狗坐在铺满阳光的窗边,秦修从没想过有朝一日自己也会喜欢上像这样静静地待在教室里的时光,专属于他和酱油的时光。 “小修,”班主任梁老师冷不丁来到教室门口,秦修连忙把狗崽塞进抽屉里,女老师似乎并没发觉异常,只是表情有些复杂地朝他招招手,“你到我办公室来一下。” “哦。”秦修起身随老师去了办公室。 教室里空落下来,阿彻小心探出脑袋,很无奈地看着掉到地上的蛋黄派。 有脚步声传来,他连忙把脑袋缩了回去,却见跑回来的是小修,正纳闷怎么又回来了,就见对方弯腰捡起那块蛋黄派塞进抽屉,手伸进来胡乱揉了揉他的脑袋:“我一会儿就回来!别被发现了!”说罢又急匆匆跑出教室。 阿彻把蛋黄派吃了个精光,小修还没回来,只好一个人百无聊赖地待在书桌抽屉,可是一直等到午餐时间结束也没见小修回来。 学生们三三两两返回教室,阿彻缩在抽屉里面,听见小男孩们正聊着热门的街机游戏,聊着聊着话题居然转到了小修身上。 “我听说秦修玩拳皇97能一币通关呢!” “他玩这么好吗?” “是店老板说的,能有假,不过他现在好像很少去了。”又压低声音,“我还听说连阿本都不是他的对手,直接被KO的!” “啊,真的假的?!”对方惊叹道。 “我都是听高年级的学长说的,阿本他们以前一直打遍街机厅无敌手嘛,好像是有一次小修占着他们的专机了,本来阿本是想秒杀小修给他个教训的,结果没想到反被小修给秒了。当然这事大家都只敢私底下说说……” 小男生怏怏地托着下巴:“你这么一说,我都想什么时候叫小修一块去玩了……” “嘘!你傻啦!不怕得罪阿本啊……” 阿彻听到这里不由竖起耳朵,还在想这个阿本是谁,难道小修被同学们集体排斥都是拜这个人所赐,脑袋里正愤愤地编排剧情,教室门口忽然传来一道趾高气扬的声音。 “我好像听到有人在谈论我啊。” 阿彻立马认出这就是那天才在操场上带头讥笑小修的声音。 “啊!阿本哥……”几个小男生连忙站起来,恭恭敬敬双手贴裤缝站好。 阿彻躲在抽屉里,只能看到走进来的人的肚子,胖肚子男生被几个瘦个子男生簇拥着走进教室。看体型似乎都是高年级的男生。 “你们刚刚在聊什么这么起劲?”阿本的其中一个跟班问。 “报告阿本哥,我们在聊……拳皇97。”小男生低着头心虚地道。 阿本的脸色有些难看,扫一眼教室:“你们换座位了?”边说边一路翻着别人的书包和抽屉。吃完午饭的男生女生们陆陆续续回来,却都只敢远远地观望,不敢出声。 原来是学校里的恶霸,阿彻愤慨地想。 阿本随手抖了抖其中一只书包,撇撇嘴不无威胁地道:“我跟你们说过什么都还记得吧?” 两个男生战战兢兢地点头,小声嗫嚅道:“我们没跟小修玩。” “可不要说我是故意在欺负他,你们知道我让你们这么做的原因吧。” 两个男生面面相觑,心说难道不是因为他在街机厅里KO过你? “不会吧,你们还不知道他的事?”阿本的其中一个跟班一副嘲笑的口吻,提高声音,像是故意要教室里里外外的人都听见,“那家伙的父亲可是个大骗子啊!” 阿彻一个激灵抬起脑袋,头都撞到了桌子,那家伙在说什么?! “他父亲是个摄影师,本来小有名气,后来拍了个黄金湖的照片一炮而红,但是死后被人揭发出那些黄金湖的照片都是用电脑软件改出来的,根本就没什么黄金湖,他父亲从此在摄影界声名扫地。这件事你们回家问问你们老爸老妈就都知道了,简直是我们灵犬镇的耻辱!”跟班A振振有词地道。 教室里有一瞬惊讶的安静,阿彻想到一心想成为摄影师的小修,正回不过神,忽然听见阿本不怀好意的声音靠拢来:“咱们小修妹妹的桌子在哪儿呢?” 桌子里的小狗紧张地挺直了背。 . 秦修站在办公室里,任凭班主任和老师们围在身边怎么苦口婆心地问,始终不说一句话。 班主任梁老师头疼地低头看着办公桌上那张蜡笔画稿,这张画是中午时美术老师交给她的,是一周前美术课上的课堂作业。画的是校园的风景,学生们画的都大同小异,升旗台,花台,远方的树木,唯独秦修画的这一张非常特别。 这张画美术老师给出的评价非常好,比例协调,甚至透视感都有把握,画面有种广角镜头般的开阔感,一点也不像出自小学一年级学生的笔下。但是…… 画面上的国旗是绿色的,而树木有些是绿色,有些是红色,有些是灰色,乱七八糟的一团。 因为新生入学才一个多月,美术课之前都是教一些简笔画,或者让孩子们临摹一下课本上的画,这是第一次老师拉全班出去写生,美术老师也坦言,这孩子以前的临摹画就有些不一样,这次看了写生作品,她才确信真有问题。 数学老师王老师拉着秦修一个劲问:“小修啊,你看老师今天穿的衣服是什么颜色?” 小男孩抬头冷冷地瞥了女老师一眼,紧闭嘴唇别过头没说话。 几个老师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很没辙。照理这孩子入学的时候是做过色盲测试的,应该没有问题啊。 “来了来了!”有老师从图书室带来一本标准色盲测试图册,一行人围在小男生身边,翻开图片七嘴八舌地问着。 这次秦修总算开口了,盯着测试图片上一团灰不隆东的图片,面无表情地说:“数字8。” 老师们又集体一愣,是数字8没错啊。 又翻了一页红红绿绿特别难认的,秦修瞄了一眼就答:“字母S。” 这也没错啊,而且这孩子明明认得飞快好吗。 正丈二和尚摸不着头,忽然一个小女生急匆匆跑进办公室:“老师不好了!教室里出事了!” . 梁老师跟女孩赶回教室,还在过道就听见教室里传来男孩吃痛的叫声和……嗷嗷嗷的狗叫声?! 赶到教室才见里面已经乱成一团,几个高年级的男生手忙脚乱嚷来嚷去,桌子椅子哗啦啦倒了一片,其中一个又高又胖的男生惊恐地喊着“快让它松开!让它松开!”梁老师这才看见男生手臂上赫然吊着一只卷毛狗崽! 小东西牙尖嘴利地咬在男生手臂上,不管男生怎么拉扯死活不松口。 被咬痛的阿本恼怒地甩起手臂就要把狗崽往墙上撞! 梁老师吓了一跳,随即感到腰被往旁边一搡,老大一股力道把她挤到门板上,再一看,秦修不知从哪儿跑进来,像头小豹子样冲过去一拳打在比他高出一个头的男生嘴角。 金毛小狗这才松开牙齿嗷呜一声跳进秦修怀里。教室里里外外围观的学生就这么看着块头又高又大的阿本竟然被揍得一屁股跌坐在地上,居然呜哇一声就哭了出来。 梁老师怔了半晌,看着抱着小狗站在一旁的秦修,怒不可遏:“秦修!谁让你把狗带进学校的?!” 第7章 棒打鸳鸳 下午双方家长都被请到了学校。梁老师焦头烂额好一阵功夫才协调完毕,好在狗还小,没咬出血,只咬破点皮,不过秦修的母亲还是表示会承担打狂犬疫苗的全部费用。 “同学不是说你被他打了吗,他怎么打你的?!说出来,有妈给你做主呢!”阿本的母亲一个劲怂恿儿子。 阿本抬头瞄一眼对面的秦修,对上清秀小男生冷冰冰的视线,捂着嘴没吭声了。 办公室里三个大人都有些叹为观止,这高高大大的小胖子这算是……怕了? 阿彻全程都被栓在办公室外的过道,他这辈子头一次被栓着,那种脖子上套根绳子,只能在一米见方的地儿来回打转的感觉难受死了。等了好久办公室的门总算开了,阿本的母亲挎着驴牌包包,领着熊孩子趾高气昂地走出来,边走边喋喋不休:“希望您能管教好自己的孩子,现在就学会欺骗老师欺负同学,长大了就不怕学他父亲……” “嗷!!” 脚边不知何时蹦出来一只小狗,呲牙咧嘴地冲她叫起来,胖妇人吓得往后一缩,连忙牵着同样吓得不轻的儿子离开了。 秦母低头看着乖顺地绕到儿子脚边蹲坐下的小狗,刚刚还凶狠地露出犬牙唬唬低吠,这会儿安安静静乖得不得了。她本想训儿子话却又什么都说不出口了,只能有气无力地问:“这小狗是哪来的?” 秦修只是蹲下抱着小狗一下下抚摸着狗崽热乎乎的金色卷毛,不说话。 秦母在心里叹了口气,也没有责怪儿子,比起打架和偷偷带狗进学校这件事,她眼下还有更需要操心的。 来学校时班主任梁老师专门和她谈了谈秦修有可能是色盲的事。其实在秦修还小的时候她就觉得这孩子有些不对劲,可是大一点读幼儿园以后似乎又没有什么异常,问他他也知道树叶是绿色的,花是红色的,再加上入校后做色盲测试时她也在场,那些花花绿绿的测试图片有时她都要花一阵子功夫才能分辨出来,秦修总是看两眼就能认出来。她一个人要操持这个家,也没功夫多想,可是现在…… 梁老师看着表情忧虑的秦母,轻言细语道:“您也不要有太大心理负担,我们也只是初步判断,最好还是带小修去医院做个正式的检查。其实色盲对生活的影响也没有想象那么大,”梁老师微笑着打量清秀的小男孩,“小修在学校的成绩一直都名列前茅,只是作为学校方,我们还是有义务通知您一声,毕竟他有这个情况,多注意点总是好的。” 秦母感谢了老师的好意,忧心忡忡走出校门,她的手袋里还装着那副校园写生画,秦修说是因为没有红色和绿色的蜡笔才会把那些树木涂成灰色的,但这话听上去就没有说服力,不管怎样,把国旗涂成绿色都太异常了。其实已经不用去医院做专业的检查,老师们一开始不确定,是因为秦修对色盲测试册里的图片都能做出正确的反应,但是她太了解自己的儿子,到办公室后她把册子里的图片卡全部拆散了取出来,捂住页码让秦修认,他果然就认不出来了。 走了一阵才察觉秦修没有跟上来,秦母回头看着站在校门口抱着小狗依依不舍的儿子,沉了口气道:“回去吧,我们不能养狗。”她成天忙里忙外哪有那个功夫。 秦修将酱油放在地上,从书包里拿出那颗电灯泡,小心套在酱油身上,揉揉小狗的脑瓜子,一抬头,却看见站在三米开外的一道身影。 秦母也蹙眉看着停在他们面前,戴着大黑框镜穿着木屐鞋看似不修边幅的年轻男子:“您是……” “我是这只狗的主人。”贺兰霸走过来弯腰捞起阿彻,“不好意思,这家伙给你们添麻烦了。” 秦母本来一肚子苦水,可现在再来责怪这些也无济于事了,况且……她想起狗崽方才在过道冲对方叫的样子,在心里摇摇头,笑道:“它蛮通人性的。” “就是只傻狗而已,通人性只是错觉。”贺兰霸意味深长地低头看了不说话的小男孩一眼,又抬头对秦母道,“我以后会看好这惹事的家伙,不会再让他随随便便跑出家门了。” 阿彻一听急了,抬头看向贺兰霸,老师你是开玩笑唬她的对吧!贺兰霸并没有回应他的目光,厚厚的镜片上只闪着一片白茫的高光。 秦修呆怔地目视眼镜男抱着酱油转身离开,酱油从男人的手臂下钻出脑袋,不停地回头看他。……什么不通人性,他的酱油明明就能听懂他的话好吗! 秦母目视眼镜男子的背影消失在街角,走上前摸着儿子的头发耐心问:“小修,认不出红色和绿色的事为什么从来都不跟妈妈说?” 秦修抬头看母亲,眼神倔强:“我认得出来。” “那你为什么会把国旗的颜色涂错呢?” 秦修别过头,望向空荡荡的街角,只是执拗地重复:“……我认得出来。” 红色是暖暖的夕阳,绿色是后山的味道。不是必须眼睛看得到才能感受到,就像不是必须得懂彼此的语言才能心意相通。脑海里又浮现出似模似样地当他的模特的酱油,见他盯着橱窗出神,隔天就送他照相机的酱油。我知道你听得懂我的话,就像我也知道你嗷呜一声趴在地上就是不开心,抖抖耳朵摇起尾巴就是开心死了一样…… “哎,秦修!你去哪儿——” 秦母错愕地看着毫无预兆地从自己身前跑开的儿子。背着黑色书包的小男孩朝街角的方向发足奔去。 . 贺兰霸对这男孩会追上来并不特别意外,不动声色把激动得直蹭的阿彻按进胳膊里,回头冷冷道:“有什么事?” “请让我收养他。”小男孩并没有被拒人千里的姿态吓退,一双眼睛格外执著。 贺兰霸挑眉:“这是我的狗,我为什么要交给你收养?” 小男孩像是被问到了,半晌才说:“我很喜欢酱油,我会好好待他的。”顿了顿,又小心翼翼道,“我不会让他一个人出来打酱油……” 贺兰霸一听简直哭笑不得,你这还是在指责我不是个好主人啰?宅男漫画家踏着木屐一脸恶男的表情上前道:“小子,你给我听好了,是我教会他下山买酱油,是我三餐喂他吃饱,我帮他布置狗窝,一把屎一把尿地把他拉扯大,你能做什么?你现在不过是觉得他很可爱很好玩,你收养他?你们家你说了算吗?就算你说了算,你拿什么养他?” 小男孩被问得没了反驳之力。 贺兰霸冷哼一声:“等你能给他一个像样的狗窝的时候再来找我吧。”说罢就要转身。 哪晓得小男孩像是突然看到了希望之光:“我到哪里找你?!” 呵,特么还挺会钻空子啊。贺兰霸想了想,回身道:“给我纸笔。” 秦修连忙从书包里拿了钢笔和本子递给眼镜叔叔。 贺兰霸把本子垫在狗崽子背上,歪歪扭扭地写了一串地址,啪地甩给清秀的小男孩:“有胆就来找吧。” 秦修高兴地接过本子,本子上的地址很陌生,但灵犬镇就这么大,打听打听总能知道。他目视眼镜男汲着木屐鞋啪嗒啪嗒离去的背影,开心地大喊:“酱油——你要等我——” 阳光下宁静的街道上响起狗崽汪汪的回应声:“汪汪!汪汪!嗷……”我会等你的!哎哟!痛! 贺兰霸一记敲在乱叫的阿彻头上,狗崽子吃痛地闭了嘴,心里却很甜蜜。 . 回山后的日子难过极了,贺兰霸果然狠下心把他关在屋子里不许出去。阿彻每天都在巴掌大的屋子里打转,感觉再这么关下去自己都快被关出心理疾病了。谁说狗不会得心理疾病的? 贺兰霸就给他放动画片,从《蓝精灵》到《花仙子》到《小妇人》,阿彻看得都快吐了,汪汪叫着老师我不要看这些,我想看《恐龙特级克塞号》和《奥特曼》! “整天打打杀杀的有什么好!”贺兰霸给了嗷嗷叫的狗崽子一记老拳,又给放了《小甜甜》。 早上贺兰霸出门晨练,回头见狗东西趴在窗户上一下一下无精打采地擦着玻璃,样子怪可怜兮兮的,不过也纯属自找完全不值得同情,便摇摇头扭着腰竞走去了。 身为灵犬一族的他们其实并不怕和人类走得很近,他们毕竟不是狗,不会因为亲近人类而丢失了本性,自尊和独立的人格。可是阿彻不一样,他还没有学会如何人化,如何作为一个独立的灵犬族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就开始和某个人类走得这样近,而这个人类偏偏又是和他差不多大的孩子。 贺兰霸边扭腰竞走边苦笑。孩子。这个世界上还有比小孩更善变的物种吗?他见过太多发生在孩子和宠物间的悲剧,几乎就没有好下场的。 而他最担心的,莫过于阿彻从心理上也变成一只宠物狗。 以为关了这么多天,那狗崽子会烦恼得茶不思饭不想觉不眠,结果回去一看,个死狗东西居然四仰八叉躺在窝里睡大觉,肚子滚圆滚圆的,都要在阳光下反光的节奏!贺兰霸走进厨房一看,果然是把桌子上那碗隔夜的馄饨全吃了。把碗拿起来一看,这特么被舔得亮晶晶的都能当镜子照了!就这样还好意思说自己有心理疾病?! 贺兰霸本来想踹他几脚解气,但是想想还是算了,这家伙肯定还在巴望着那个叫秦修的小子回来找他呢,现在已经关了半个月了,再半个月,顶多一个月,秦修一直不来找他,他自个儿就得死心了。 镜片上高光一闪,宅男漫画家对着镜子样的大碗勾勾嘴角,胜利始终掌握在他贺兰霸的手中。 阿彻每天数着日历过日子。已经一周了,为什么小修还没来找他呢?已经两周了,小修你在哪里啊?已经三周了,没事没事,小修一定在努力想办法。 咬着抹布跳上板凳椅子写字台,金毛狗崽擦着窗玻璃擦着擦着就走了神。深秋了,窗外那株老梧桐的叶子也都黄了。阿彻盯着挂在枝桠上一片还半绿的树叶,心里盘算着在那片叶子落掉以前,小修就会来找他了。 又两周过去了,这天贺兰霸开门收了快递,边拆包裹边走进屋:“阿彻,你的《天空战记》动画。”说完半天没听见回应,回头一看,卷毛狗蹲坐在窗台上,巴巴地望着窗外光秃秃的老梧桐。 又一周过去了,阿彻仰头看着墙上的挂历,今天正好是周一,小修下午有体育课。一想到这会儿小修一个人孤零零坐在操场边,想到这段时间在学校形单影只被人孤立的小修,他就觉得自己等不下去了。 贺兰老师下山前把他反锁在家里,窗户也都从外面用木条钉住了,整个房子搞得跟太空堡垒似的,阿彻找遍屋子也找不到一个漏洞,这时忽然听见屋外传来天马流星拳的声音,卷毛狗倏地一抖耳朵,计上心头! 圣斗士们正在围攻鼻涕虫座的冥斗士阿宝,忽然听见刮挠玻璃的刺耳声音,回头一看,只见金毛小卷毛趴在窗户后一个劲冲他们汪汪汪叫着。 “那家伙在叫什么?”不死鸟一辉问。 几个男生竖起耳朵仔细听了听,一个个勃然大怒: “居然敢瞧不起我的天马流星拳!” “谁说我的庐山升龙霸是在淋浴器下练的?!” 卷毛阿彻从窗户这头汪汪汪叫到那头,各种呲牙咧嘴跳来跳去地跺爪子,圣斗士们终于被耀武扬威的姿态激怒了:“以为躲在窗户后我们就拿你没办法了吗?!” 阿彻见圣斗士们冲过来卷起袖子就开始七手八脚地卸木条,果然圣斗士们兄弟齐心,其利断金!木条刺啦刺啦没一会儿就全卸掉了,阿彻第一次在心中由衷地感慨“不愧是女神的圣斗士”! 没等圣斗士们拿石块砸开窗户,阿彻就一马当先刨开了窗栓。 窗户太高,他落地时在地上打了个滚还是摔得一身痛,圣斗士们如狼似虎地扑过来。阿彻没跑两步就被用衣服罩住,拳头乒乒乓乓落在他身上! 阿彻两眼一抹黑,埋头缩成一团,流星拳升龙霸和钻石星尘们折腾了一会儿狐疑地停了下来。 “喂……怎么没动静了,不会打死了吧?”天马流星拳问。 一辉战战兢兢蹲下把衣服掀了个角,被打得浑身没块好地方的狗崽立刻如炮弹一般一蹿而出! “啊!混蛋!被他耍了!”青铜五小强们被逆袭的小卷毛掀了个人仰马翻,气急败坏地追了上去。 阿彻一路飞奔下山,虽然身上是痛的,心里却无比快乐。他都可以想象一个人孤孤单单走出校门的小修突然看见自己时惊喜的表情了! 汪汪!!SURPRISE!! 第8章 想和你在一起 阿彻一路狂奔下山,四周的树木和风景唰唰地往后退,先前还在起劲追赶他的圣斗士们老早就听不见声音了,那种飞速狂奔的感觉,就像每迈一步都在牵筋拔骨地长大,就像一夜之间幻化成人,用力摆动着手臂,双脚迈开结实的步伐,昂着头迎着风,朝他想去的地方奔跑着。 时间下午三点半,这个时候,小庄面馆的伙计们还在打扑克,狗蛋和大汪在水泥空地上晒太阳,旺旺副食店的老板娘一定在百无聊赖地织毛衣,这个时候,居委会的胖婶汲着拖鞋,牵着帅锅下楼买报纸,副食店的送货车正停在十字路口等红灯……这个时候,酱油一定和小修在一起! 不对!阿彻冲过山下的十字路口,心里大声喊着,这一次我们不再分开了! 对不起,贺兰老师,我知道你是为我好,可是我想和小修在一起,就算被你说成没志气也没关系。 我喜欢小修! 我喜欢那个一脚把我踢进垃圾桶,听见我的叫声就跑回来救我,把奶油多的那块蛋黄派分给我的人类! 他赶到学校的时候稍微晚了一点,灵犬小学已经放学了,学生们鱼贯而出,他不敢靠得太近,隔着一条小马路望眼欲穿着,忽然眼睛一亮。 背着书包的小修走出校门,开心不已的阿彻正要迎上去,却见两个小男生从后面追上来拍了拍小修的肩膀。 金毛狗崽如临大敌地挺直了背,恨不能立刻变身成威武的大金毛冲过去扑翻那两个欺负小修的男生,可是刚一冲下人行道就停住了。 他看见小修笑了。 两个男生一左一右走在小修身侧,正手舞足蹈地说着什么。原来不是欺负……他们分明聊得很开心。 阿彻呆呆地站在马路这头,目送三人相谈甚欢的背影一路远去,终于忍不住冲小修的背影叫了一声。 小修没有回头。三人边走边聊的背影消失在热闹的街角。 浑身是伤的小金毛站在树荫下一动不动。小修交到朋友了,他应该为他高兴的。可是他不知道为什么一点都高兴不起来。不仅高兴不起来,而且还难过极了。 “现在知道我为什么不让你下山了吧。”头顶一道影子罩下来,伴随着熟悉的声音。 贺兰霸拎着一瓶酱油站在卷毛狗身后。 半大的金毛狗朝早已人去楼空的街道拐角发着呆。 贺兰霸往秦修离开的方向扫了一眼,沉声道:“他是人类,在他眼里你终归只是狗,人类和狗不可能成为平等的朋友。他需要的是真正的人类朋友,你只是他孤单时拿来填充寂寞的玩伴,他总会找到真正的朋友,未来他还会有更多的朋友,到那时你又算什么呢?”贺兰霸淡淡地说,“现在你都看见了,这就是为什么这么多天他都没有再来找你。”因为已经不需要了。你能带给他的快乐,同龄朋友都能带给他,而同龄朋友能带给他的,你却替代不了。 卷毛狗耷拉着脑袋,低头看着自己的影子。贺兰霸有些不忍,只是个小小的背影,也看得出难过极了。 “回家吧。”贺兰霸叹声道。灵犬山才是你的家。 . 秦修在游戏厅里示范了克里斯的连招,两个男生看着秦修在操纵杆上行云流水三两下就把旁边的初中生对手搞定,华丽的12连击一次咬掉血槽一半的血,中二生嘴上叼着的烟都掉了下来,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瞪着比自己矮了几个头,不苟言笑的清秀小男生。 初中生火速出去搬救兵了,秦修回头对两个男生说:“就是这样,会玩了吧。” “哇塞!你怎么这么厉害?!”小平头崇拜得五体投地。 “你还能玩别的人物吗?”小眼镜激动地道,“麻宫雅典娜也有很变态的连招呢!” “下次吧,刚刚说好的,我得先走了。”被同龄男生用这么钦佩的眼光注视着,秦修还有些不习惯,心说我是不是真的那么厉害啊?又想到被自己KO的初中生大哥颓丧的脸,其实还也真挺厉害的吧。 “真不玩了啊?”两个男生都不约露出遗憾的表情,“那等会儿初中生回来报仇怎么办?你什么时候带咱们好好玩一把啊?” “明天吧,”秦修提了提书包带子,勉力挤出一个在人前不怎么在行的笑,“明天我教你们麻宫的连技。” “OK!那说定了啊!” 秦修离开游戏厅,回头看了一眼因为怕被初中生报仇赶紧换了一台街机的两个男生。突然之间有了朋友的感觉真奇妙。妈妈和老师都教导他们暴力不好,但却正好是那天在教室里把阿本打趴下的一记拳头让他被众人刮目相看,赢来了那么来之不易的友谊。 秦修一路来到宠物店,推门进去就听见猫猫狗狗特别热闹的声音。一男一女两个店员正在给一只贵宾犬剪毛,见是小孩子进来,也没怎么上前招呼。 秦修在店里兀自打量了一会儿:“这里有那种狗住的房子吗?”想了想,“要大的。” “大的很贵的。”男店员刚说完,就见清秀的小男孩从兜里掏出厚厚一沓钱放到柜台上:“这些够吗。” 店员小弟看了吓一跳,这零零碎碎的一大叠,都能听见钢镚声,最大面额也不超过十元,一看就是攒了些时日。他和女店员对看一眼,拿了钱数了好一阵子,好家伙,有三百多呢:“够了,小弟弟,你想要哪种啊?” 秦修看了看店员推荐的狗房子,有的是袖珍型可以拎的,有的是软塌塌的就像充气帐篷,有粉红色的巧克力色的,有塑料的也有木制的。店员推荐了一圈,这小男孩也就是来回看,问他什么都不回答,也不晓得狗狗有多大,他正想懒得管等小男孩自己看好了,就见小男孩在一栋天蓝色屋顶的狗房子前停下脚步。 那是栋很大的狗房子,天蓝色的屋顶,屋子门前还有个小露台,的确是让人一眼就会喜欢上的可爱狗屋。男店员见小男孩似乎是中意这个,咳嗽一声:“三百元不够买这个啊。你看看别的吧。” 小男孩没动,拽着书包肩带在蓝房子前看了好一会儿,像是下定决心般抬头问:“还差多少?” 店员小弟正要开口,被一旁的女店员打断:“喜欢就卖给你吧。” 话音刚落,小男生脸上的表情就一下亮起来。这么奢华的狗房子,镇上也没人买,放着也是放着,看得出这孩子是真喜欢,就便宜点卖给他好了,反正没亏老板就不会有意见。 狗房子的一部分是可以拆卸的,两个店员帮忙把屋顶和露台的部分拆下来,但即便拆分了体积还是大得够呛,女店员问:“小弟弟,你一个人吗,你家大人呢?”这狗房子又大又重一个一年级的小学生怎么搬得动? 秦修只说了声谢谢,弯腰抱起那个比他个头小不了多少的狗房子,店员上来帮拉门时他回头打量了一下宠物店笼子里的猫猫狗狗。好奇怪,它们都不像酱油,它们看起来就是猫猫狗狗,可是酱油不是,酱油就是酱油。 . 秦修抱着狗房子边走边歇,按酱油主人给的地址一路问路,等到黄昏时分才终于找到位于灵犬山半山腰的一栋私人别墅。 抱着狗房子站在别墅华丽的雕花铁门前,秦修都有些回不过神。灵犬镇的有钱人不多,他从来没见过像眼前这样三层楼,自带车库,草坪上还有自动喷水装置的豪宅。 没想到酱油是有钱人家的狗狗,他心里顿时有点打鼓,他用攒了一个半月的早餐和零花钱买了这栋狗房子,可是,对酱油来说这可能还是很寒碜的。 想到这里又摇摇头,不对,他应该对酱油有信心,他的酱油不是嫌贫爱富的狗。 坚定了信念的秦修同学放下狗房子,仔细整了整衣服,才走过去踮起脚尖伸长手臂按了大门旁的门铃。 电铃响了一会儿才听见一声:“谁?” “您好,我是上次和您约过见面的秦修。”小男孩垫起脚努力凑到话筒前。 那头静了好一会儿,然后“咔哒”一声,电动门喀拉拉自动打开了。 秦修按捺住心里的忐忑,赶紧回头抱上蓝色的狗房子走进大门,一想到马上就能见到酱油了,脚步也不由加快起来。 凯墨陇拉开门,视线往下移,神色略惊讶地打量着抱着大大的狗房子站在他面前的清秀小男生。果然只是七八岁的小孩子,刚刚听声音他还以为是十多岁的中学生,这小子有故意压着嗓子说话吧…… 狗房子太大了,七八岁的小男生抱着它那画面非常诡异,因为房子的个头都能直接挡住男孩的视线了,他都不知道这小子是怎么抱着它腆着个肚子一路走过来的。 “抱着不累吗?”凯墨陇心里有些忍俊不禁。 秦修不认识眼前这位英俊的混血先生,疑惑地问:“请问贺兰先生在吗?” 凯墨陇看了看眼神即期待又紧张偏偏还要装作成熟稳重小大人的男生:“贺兰霸和他的狗已经搬走了。” 小男生怔住了。虽然狗房子挡住了半张脸,凯墨陇还是看出这孩子是真傻眼了。 “……他们搬到哪里去了?”半晌,秦修才怔怔地问。 “搬去外地了。”凯墨陇轻描淡写道,“具体是哪儿不清楚。” . 贺兰霸接到凯墨陇打来的电话时正奋笔画到漫画的高潮,猫耳女主角正波涛汹涌地放大招,不耐烦地道:“什么事?” “那孩子刚才来找我了。” 贺兰霸愣了愣才反应过来对方在说什么,忙起身拉开门看了一眼在客厅睡觉的阿彻,狗崽子安静地蜷在窝里,他才又回身掩上门,低声问:“他来干嘛了?” “不知道,”凯墨陇走进二楼健身房,笑道,“抱着一栋超大的狗房子,像来娶媳妇的。” 贺兰霸好长时间没说话,这都快两个月了,他完全没想到秦修会真找去凯墨陇家,居然还真带着狗房子。 “小兰。” 凯墨陇忽然沉声叫他,贺兰霸被这个肉麻称呼雷得外焦里嫩:“你特么能别这么膈应老子吗……” “那孩子还没走。”凯墨陇打断他。 贺兰霸的吐槽声戛然而止。 凯墨陇从健身房的落地窗望下去,小男生不死心似地在大门外徘徊了一阵,然后在狗屋旁坐了下来。凯墨陇看着小男孩怀膝而坐的身影,头疼地皱起眉头:“这家伙要一直在我家门口这么坐着怎么办。” 贺兰霸也没辙,只能硬邦邦道:“你是妖狐,你肯定比我有办法。” “我也得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贺兰霸沉一口气:“那孩子想领养阿彻。” “哦,”凯墨陇了然地笑笑,“你舍不得?” “这不是舍不舍得的问题,灵犬族和人类向来保持距离。” “阿彻不算合格的灵犬族。” “谁说的?!”贺兰霸怒了。 “你问过阿彻本人的意见吗?”凯墨陇也不去踩贺兰霸的雷,“不管好坏,你应该让他自己去尝试。” 贺兰霸沉默,如果是别的灵犬族的孩子他还可以考虑凯大仙的这个建议,但是阿彻不行,他尝试不起。像阿彻这样特殊的体质,如果真的和人类生活在一起,迟早会彻底变成一只被圈养的宠物狗。 见贺兰霸没出声,凯墨陇撇撇嘴:“要不我给那孩子催个眠,让他忘了阿彻的事儿,一了百了。” 妖狐凯大仙擅长蛊惑人心,这倒是个一劳永逸的法子,但是贺兰霸却犹豫了。如果要消除秦修的记忆,那势必也得消除阿彻的记忆,可是…… 宅男漫画家拉开门看着客厅里睡得有些没精打采的卷毛小狗。和秦修在一起的时光大概是阿彻长这么大来最快乐的一段日子,如果连这都剥夺了,那未免也太残忍了。 “暂时先这样吧,”贺兰霸说,“过段时间再看情况。” 挂断电话,宅男漫画家刚要带上门,忽然看见狗窝里的阿彻睁开了眼睛,他吓一跳,还以为这家伙在偷听,再一看,原来是一只蟑螂爬到金毛狗崽的鼻子跟前。狗东西瞅了一眼伸长前须朝他挑衅的蟑螂君,耷拉下耳朵别过脑袋,又眼不见为净地睡大觉了。 贺兰霸心情有些复杂。这不像阿彻。换了平时,这家伙绝壁会跳起来满屋子围追堵截小强,乒里乓啷没个消停。 凯墨陇挂断手机,又看了一眼楼下席地而坐的小男孩,耸耸肩拿了条毛巾上了跑步机,慢跑了两公里的距离,窗外早已夜幕降临,停下来喝水再往窗下看时,小男孩总算离开了,只不过那栋漂亮的狗房子还搁在大门口。 他想了想,披上外套下楼走出大门,果不其然狗屋下面压着一只厚厚的信封,凯墨陇抽出信封打开来,里面是一叠照片和一张从作业本上裁下来的纸。小男孩的笔迹意外的工整漂亮。 ——如果贺兰先生还回来,请代我将照片和这栋房子转交给他,是送给酱油的礼物。谢谢。 酱油?这名字取得……凯墨陇摇头笑笑,翻看起那些照片,照片有十多好几张,模特全是卷毛阿彻,各种偷拍摆拍,狗崽子的得瑟劲活灵活现。照片拍得其实不算好,有些画面还模糊了,但是每一张都那么恰到好处地捕捉到了小狗眼睛里散发出的闪亮的光。热情而大胆的拍摄,他曾经在另一个人身上也见到过。 凯墨陇扫了一眼那栋天蓝色屋顶的大狗屋,弯腰提起来拿进了别墅。 第9章 冥王哈迪斯 下午上体育课的时候,秦修已经不用再一个人坐在角落望天,他有了朋友,可以一起玩羽毛球,玩躲避球,一起聊拳皇97,坐在操场边聊天时他还是会下意识地望向围墙的方向,还是会每天带蛋黄派来学校,放在书包里一整天,放学时再一个人吃掉。 有一天下了很大的雨,体育课改成了上自习,秦修望着校园里铺天盖地的大雨,老觉得这会儿酱油回来找他了,越想越坐不住,借口上厕所顶着大雨偷偷跑去操场。然而围墙外却依旧空空如也。 他将外套脱下来搭在酱油常钻进来的地方,找了根树枝支起来,如果酱油来找他,他又不在,就可以暂时在衣服下面躲雨。 语文课做听写的时候,抽屉里突然动了一下。酱油!秦修惊喜不已地低下头,却见只是自己塞在抽屉里的运动服掉了一只袖子下来。 不管怎么期待,怎么祈祷,酱油似乎都不会再回来了。 放学时雨已经停了,搭在围墙外的外套早已是湿漉漉的一团。秦修拿起外套,只觉得胸口跟手上一样沉甸甸的。 如果他能早点凑足钱去买狗房子就好了……他想知道自己究竟迟到了多久,是一周?一天?还是一个小时?一直等着他去接他的酱油该有多失望,多伤心。 在街机店里初中生终于报仇雪恨,完全提不起干劲的秦修没有想要再扳回来,任凭小平头和小眼镜各种惋惜不值,一个人提着书包离开了街机店。回到家时母亲正在通电话,看神色似乎有些凝重,秦修默默进了房间,不久母亲敲门进来。 “小修,你收拾一下东西,这个周末我们要搬去城里。” 这消息来得太突然,秦修瞪大眼:“……为什么?”他好不容易才熟悉学校的环境,好不容易才交到朋友。 秦母坐到小男生床边,语重心长:“你外婆的病重了,我们得过去照顾。” 秦修茫然地看着母亲,茫然地低垂下眼。 秦母摸了摸儿子的头发,宽慰道:“你不是很喜欢金毛吗,到了城里房子大些,我们就买一只来养好吗。” “不用了,我不想养。”哪晓得小男孩却断然拒绝,转过身去写作业。 秦母以为儿子对猫猫狗狗什么的又不感兴趣了,拍拍男孩的肩膀起身离开。 秦修等到母亲带上门离开,这才转身翻出书包里新买的相册,之前的那本早就放不下了。他从抽屉里拿出厚厚一叠照片,一张张挑选着,将所有酱油的照片挑出来装进新相册里。 刚出生时还没有主人两个巴掌大的酱油,走路时抬头看他一头撞在电线杆上的酱油,躲在大树后偷偷尿尿的酱油,从他的书包里钻出脑袋的酱油,在他的抚摸下满足地眯着眼的酱油…… 这样的酱油,到哪里去找第二只?买也买不来。 他又想起那个被他一脚踢到半空中前滚翻的小金毛,脖子上套着钱袋,背着一只酱油瓶穿街走巷,他从没见过这样的金毛犬,好像分分钟都能读懂他的心似的。就像是……从童话里走出来的精灵。 怀抱相册仰躺在小床上,看着天花板上挂着的金毛小公仔:“酱油,打个滚,卖个萌……” 傍晚的凉风从窗外吹进来,金色的小公仔在头顶悠悠地打着旋。 ---------- 阿彻打了个喷嚏。深秋时节天气渐渐凉了,窗子才开一半,风就止不住往里漏。贺兰老师已经不会再把他关在屋子里,不过这会儿他也没处可去了,唯一的陪伴只有人间大炮,奥特曼和小怪兽。 卷毛狗跳上椅子,再跳上窗台,打算把窗户关上,刚在窗台冒了个头,一块石头就结结实实正中脑门。 狗崽子一个重心不稳从桌子上狼狈地摔了下去。 女神的圣斗士们不知何时已蜂拥至窗外: “阿彻,你的主人不要你了,快点出来受死吧!” “吃我的天马流星拳!” “看我的庐山升龙霸!” 甭管那是天马流星拳还是庐山升龙霸,反正都是噼里啪啦的小石子一股脑扔进屋子,阿彻气鼓鼓地往桌子底下躲。 “汪汪!汪汪汪!” 你们这些欺软怕硬的家伙!有种变成狗和我单挑! “我们能变人为什么要变狗啊?!有种你变成人啊哈哈哈!” 阿彻愤怒地探出脑袋,汪汪汪地冲上面喊,就算变成人,你们也全都不是小修的对手! “那又怎样啊?”不死鸟一辉得意洋洋道,“你的冥王哈迪斯主人马上就要走了!” “从此你就要没靠山了,感觉如何啊!” 阿彻听得一愣,什么马上就要走了? “你还不知道吧?”庐山升龙霸一副可怜的口吻,“告诉你,我们早上看见哈迪斯家门口停着搬家公司的车,哈迪斯跟他妈妈要搬出灵犬镇了!” 天马流星拳稀里哗啦地落进来,有好几颗石子弹到木然的卷毛小金毛身上,他却全然不觉得痛了。 ---------- “啊!他跑出来了!看我的升级版庐山百龙霸!” “钻石星尘拳!” “凤翼天翔!” “天马彗星拳!” 阿彻在大大小小的陨石雨中左突右闪急速狂奔,他不知道为什么听见小修要离开的消息自己会如此害怕。他才发觉,比起被小修忽视和遗忘,他更害怕这辈子再也见不到小修。 背后一阵风声飒飒,阿彻警觉地往一旁一跳,拳头大的石头砸在他身旁,再一抬头,不死鸟一辉已赫然挡在他的去路上。 “这次你跑不了了!”一辉张开手臂作势要扑下来。 “嗷————” 阿彻叉开四肢弓下身子,凶狠地咧开嘴,喉咙里发出滚雷般低沉威胁的吠声。 一辉从没见过阿彻这个样子,爪子抠住地面,全身的毛好像都竖起来了,牙明明不尖锐,但那股气势,好像他拼死也要咬死你。那突然爆发的兽性让他吓得一愣,就这一愣神的功夫,卷毛狗已经矫健地闪身跑过。 阿彻全力拉伸四肢朝山下奔跑着,似乎这样跨越的距离就能更远一些,时间就能追回更多一些。哪晓得却在山脚下被人叫住。 听到贺兰霸的声音,阿彻不得不停下脚步。回过头,贺兰老师提着一栋蓝色屋顶的狗房子从岔路口走过来。 “这是秦修买给你的。”贺兰霸对浑身写满心急如焚四个字的狗崽缓缓道,“他没有食言。” 阿彻愣神地看着那栋又大又漂亮的蓝色狗屋,胸口像被狠狠揪了一下,他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感受。那种又懊悔,又感动,不知该如何是好的感觉。 “他没有忘记你,”贺兰霸说,“他现在要走了,如果你能追到他,他肯定会带你走,那样你就要离开灵犬镇,独自一个人和一个人类在大城市里生活,可能这辈子你只能当他的宠物。你不会有朋友,不会有自己的人生,你只有他。” 狗崽子站在岔路口,静静地仰头听着,不再毛毛躁躁,好像突然变成一只成熟懂事的大金毛。 “如果你留下来,”贺兰霸说,“灵犬族的族长们都会帮助你,说不定哪一天你就能学会人化术,会和我们大家一样,在灵犬镇度过平静安详的一生。”贺兰霸看着他,“离开还是留下,你自己选。” 阿彻没有回话,只是低下头走到贺兰霸腿边,小小的脑袋瓜子在宅男漫画家裤子上温柔地一下下蹭着,贺兰霸闭上眼心里松了口气,下一秒却听见狗崽子小声却并不怯懦的声音:“老师,谢谢你这些年对我的照顾,总有一天,我会变成一个合格的灵犬族人,回来报答你的恩情。” 贺兰霸心中一惊,看着说完这些话后从他身边退开,转身奔跑而去的阿彻,半晌回不过神。 ---------- 秦修抱着一只行李袋和妈妈坐在后座,司机上了车,回头和母亲确认没有什么忘掉的东西后发动了车子。 秦修望着窗外熟悉的街景缓缓后退,他在这个镇子住了七年,曾经做梦都想走出去,去外面的世界,真的要走了,才发现他其实没有想象中那么讨厌这座宁静安详的小镇。秦修趴在窗口,看到旺旺副食店的老板娘出来倒垃圾,被他一拳打掉板牙的大汪戴了个大口罩子无精打采地趴在店门外,小庄面馆的伙计们又在雷打不动地玩扑克了。 车子驶过学校门口,操场上传来体育老师的集合哨。他一下就想到了酱油。 酱油……等等!猛然想起什么,秦修慌忙低头拉开腿上的行李袋,一股脑地翻腾起来。 “怎么了?”秦母低头问。 果不其然没找着他的背包,秦修才记起临走前自己正要把背包装进行李袋,刚好门铃响了,妈妈在洗手间,他去应门,结果搬家公司的人进来,一屋子手忙脚乱的,走的时候也匆匆忙忙居然就忘了把书包装进行李袋里。 小男孩紧张地抬头道:“我有东西忘掉了!拜托可以回去吗?” “你忘掉什么东西了?”秦母皱眉问。 “我的相册!”还有酱油送我的相机! “相册就算了吧,去城里再给你买一本。” “不行!那相册很重要!”秦修刚说完,忽然听见窗外传来汪汪汪的狗叫声。 不仅是秦修,连秦母和司机看见那只从小巷口冲出来一路追着车子跑的小狗都愣住了。 秦修怔了两秒,激动地趴向车窗探出头:“酱油——” 狗崽子听见他的呼唤,拼了命地撒开腿跑得更快了,小小的脚掌仿佛已经离地腾空一般。 “停车!”秦修朝司机喊,“快点停车!” 七岁的清秀小男生,吼起来还真有一股狼性,司机回头,秦母却摇摇头,示意继续开车。 秦修见车子始终没停,转身看见母亲岿然不动的神色,一下什么都明白了:“不是说进城后让我养金毛吗。”黑白分明的倔强眼神锁定默不作声的母亲,“我不要别的金毛,我就要酱油。” 他虽然这么说,但其实心里早就明白母亲是不可能通融的,那些什么进城后房子大些就让他养狗的承诺,不过是为了让他安心接受搬家的事实而说的谎话罢了。 最后看一眼面无表情的母亲,他转身趴在车窗上,奋力探出头,几乎半个身子都趴了出去,朝那道离得越来越远的小小身影大喊着:“酱油——我要搬去庚林市——你记得了——庚林市——” 狗崽又不死心地追了一程,眼看着再也追不上了,终于停在马路中央,拉长脖子嚎起来的声音几乎穿透了半个街区。 秦修一直趴在车窗上,直到再也看不见再也听不见为止。 秦母看一眼身边沉默不说话的儿子,知道这一顿沉默大概得持续上很长时间,无奈地道:“你说了它就能听懂了。” “他听得懂。” 四个字有股子非比寻常的固执。秦母有些抱歉地看向伤心的儿子。秦修侧着身子兀自望着窗外,一路都没有再回应母亲的目光。 酱油,等我长大一点我就来找你,等你长大一点你就来找我,就这么说好了。 ---------- 贺兰霸来到秦修家楼下,二楼的两居室小套间里正有人在清扫着,可能是新房客,也可能是房屋中介的人。 零零碎碎的东西被用大纸箱搬到路边准备扔掉,贺兰霸看到其中一只箱子里的小学生背包,背包的拉链敞了一半,他一眼就看见里面躺着阿彻从他这里顺走的那部卡片机。 反正都是要扔掉的,也没人阻止他,贺兰霸拿起背包拉开拉链,才发现里面除了相机还有一本相册。 贺兰霸翻看着相册,心情很复杂。如果这些真是弥足珍贵的记忆,又为什么会被掉落在这里。 他提着背包正要离开,一抬头冷不丁瞅见从不远处的路口走过的小小身影。 第10章 出大事啦! 贺兰霸翻看着相册,心情很复杂。如果这些真是弥足珍贵的记忆,又为什么会掉落在这里。 他提着背包正要离开,一抬头冷不丁瞅见从不远处路口走过的小小身影。那小背影灰不溜丢的。 贺兰霸本想喊住阿彻把背包扔给他再好好奚落一番,但是看着那道伤心难过得要死的身影,还是大发慈悲了一回。不动声色跟在狗东西后面穿过大街小巷,那狗脑瓜子像灌了铅,一路都耷拉着盯着地面,贺兰霸看到小庄面馆的伙计出来倒水,一盆面水全浇到狗东西身上,狗崽子也只是默默抖干净,继续失魂落魄地朝山上走。 山里气温陡降,刚刚那会儿还秋高气爽,转眼就阴云密布落起雨来。 贺兰霸抬头看一眼,感觉这雨会越落越大,把书包顶在头上想找个地方先避雨,却见阿彻浑然不觉似地依旧耷拉着脑袋朝山上走。 他只得又顶着书包跟在后面,狗东西一身的卷毛不一会儿就都湿透了,四只小爪子泡在满地泥泞的雨水中,啪嗒啪嗒地往山上走。 他以为阿彻会默默回去木屋,然而卷毛狗崽却径直去了寺庙。 呵,还记得今天没有祷告呢,这狗东西。 贺兰霸见湿漉漉的小狗蹭蹭地爬过高高的寺庙门槛,摇摇头自己先回了屋子。 . 阿彻一个人蹲在偌大冷清的寺庙里,天色暗下来,外面雨声震天。寺庙很长时间没有修葺了,偶尔几滴雨水从屋顶漏下来,落在他的眼睛上,小黑鼻子上,冷得让人浑身激灵。他抬头一瞬不瞬地凝望着高高在上的犬神,神像的面孔隐藏在阴影中,深邃莫测,看起来好像无所不能。 犬神大人,请让我快点学会人化术吧,我还有好多事要去完成,这个样子真的不方便啊。狗崽子在心里虔诚地默念着。 天边传来低沉的滚雷声。 哪怕让我少活几年也没关系啊。 我用十年的寿命跟你交换行吗? 二十年行吗? 轰隆—— . 贺兰霸正在吃混沌,被外面一声惊天霹雳震得一口混沌嚼都没来得及嚼直接顺着咽喉滑了下去。 不久屋外就传来嘈杂的人声狗声,贺兰霸拉开门,只见陆陆续续有人从各自家里跑出来,人人狗狗地挤在高处朝寺庙的方向打望:“哎呀!寺庙冒烟了!” “不会被雷给劈中了吧!” “真邪门了!” 贺兰霸也跑出来,挤进人群站上高处,一望,卧槽寺庙果然在冒烟啊!他吼了一声“阿彻还在里面呢”连忙往寺庙跑。大家伙也吓到了,急急忙忙跟在贺兰霸后面。 众人赶到寺庙时寺庙顶已经没在冒烟了,只是房顶塌陷了老大一块,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柴火的烧焦味。 贺兰霸喊着阿彻的名字带头冲进还在掉木渣的寺庙。这会儿已经是晚上了,庙里乌漆抹黑一片,大家伙七手八脚帮着寻找着生死未卜的狗崽,哐啷哐啷找了好一会儿,忽然有人惊呼出声:“哎呀!这是阿彻吗?!” 贺兰霸闻声赶来,看到犬神雕像下方一堆黑乎乎稀巴烂的木头里那个身影,霎时眼镜都差点滑下来。 小麦色皮肤的小男孩晕乎乎地倒在瓦砾里,浑身光溜溜的,那一头亚麻色卷发,可见应该就是人化了的阿彻无误,但是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不好意思当场恭喜贺兰霸。 . 贺兰霸在家门口送走了前来帮忙的大家伙,临走前人们纷纷上来恭(an)喜(wei)他。 村人甲:“这么多年,总算是人化了啊……” 贺兰霸觉得这老泪纵横的样子真心太虚伪了。 村人乙:“哎呀没关系,慢慢来嘛,这个样子也挺可爱的!很像你画的漫画!” 这特么就叫报应么。 村人丙:“别想太多,桥到船头自然直。” 你是故意说错的么。 村人丁:“哈哈哈哈哈哈,对不起,哈哈哈哈哈……” …… 贺兰霸好不容易把这群不靠谱的家伙请走了,回屋看着躺在床上的小麦色小男孩,劝慰自己,没关系,不就多了两片狗耳朵,多了一条狗尾巴么。多总比少好。 贺兰霸突然想到了什么,忙把毯子揭开,看着果体阿彻松了口气,还好,叽叽长得还算正常。要是变成人了还长着个狗叽叽那可真是要操碎心的节奏。 手机响起来,是邻居张三三大妈打来的电话,大妈热心地问他需不需要小孩子的衣服。贺兰霸家里没小孩子的衣服,总不能让阿彻就这么一直果着,忙道:“哎呀真是太谢谢了!不用您拿过来,我这就过来取。” . 贺兰霸走后不久阿彻就醒了过来,发现自己躺在贺兰老师的床上时还有点吃惊,不过他脑子实在太晕,就想着既然贺兰老师让他睡着还是继续睡着吧,翻了个身,眼睛离墙壁那么近却没有撞到鼻子,狗崽子眨了眨眼,然后醍醐灌顶般猛地坐起来,看到自己五个指头的脚丫子,再抬起手,顿时狂喜得不敢置信。 贺兰老师果然没说错,他的祷告起作用了!犬神大人显灵了! 一高兴屁股那儿就直痒痒,难道人类高兴起来都这样?他也没多想,忙一溜烟下了床就冲进洗手间。 镜子里映出小麦色皮肤的小男孩,他都不敢相信那是自己,伸手在镜子上难以置信地抚摸来抚摸去,然后拎起卷卷的头发,简直都有点爱不释手……唉,等等。阿彻凑到镜子前,刚刚太高兴,再加上一头卷毛乱糟糟的就没发现,现在仔细一看,耳朵怎么还是老样子?再一看,身后那根晃来晃去的东西敢不敢再眼熟一点啊?! 原来刚才屁股痒痒是因为尾巴在床单上蹭来蹭去啊…… 阿彻有些无奈地拽过尾巴,两片狗耳朵耷拉下来。 不知道为什么人化得不彻底,不过沮丧的心情没有持续多久,狗崽子就又恢复了兴高采烈的劲儿,虽然有些不尽人意,但是好歹他现在可以用两条腿奔跑了,而且不用再一直汪汪汪了。 小男孩对着镜子正儿八经张开嘴:“嗷呜,呜……我是……楞犬族的……阿彻!” 真好听!再来一遍! “我是……灵犬族的阿彻!” “我是灵犬族的阿彻!” “小……修……” “小修!!” “小修——” 噗!! 咦? . 贺兰霸提着一包衣服回来时听见屋里汪汪汪的叫声,习以为常也没多想,走到客厅才突然一愣,我靠不对啊,怎么还有狗叫声?!忙循声拉开洗手间的门。 他挥去洗手间里一团白烟,狗崽子冲他汪汪汪喊着,急得在地上直打转。 贺兰霸傻眼,怎么又变回狗崽了?! 第11章 人不人狗不狗的日子 一人一狗在客厅里沉闷地吃着晚饭,贺兰霸吃着一碗馄饨食不知味,狗崽子刺溜溜吃完狗盘子里的馄饨,心情又灰暗下来,呜嘤一声趴在地板上,一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沙发上那一堆小孩儿衣服。 贺兰霸也没什么办法,灵犬族在这方面最有经验的族长偏偏又云游四方去了,算算有三年没回来了吧。他只能安慰阿彻:“能够人化就是好事,会好起来的。” 直到第二天阿彻也没有恢复人形,亏他还睡在沙发上想睁开眼有个意外惊喜,大清早的就放弃希望了,一个人跳下沙发又老老实实缩去了狗窝里。贺兰霸见这么下去也不是个办法,晚饭后打了个电话给凯墨陇,没过一会儿凯墨陇就到了。贺兰霸开门看到混血帅哥穿着一身昂贵的阿玛尼,恨不能抬腿踹人:“下这么大的雨你特么穿这么骚包干什么?!” 妖狐男走进来,问:“人……狗呢?” 贺兰霸回头:“不就在窝里……哎?!”一看垫子上空空如也,“狗东西跑哪儿去了?!” 贺兰霸还在满屋子找狗,凯墨陇熟门熟路地走进储物间,那栋蓝色的狗屋放在阴暗的角落,他蹲下往里瞅了瞅,果不其然金毛狗崽蜷成一团睡在里面。 贺兰霸气大:“那里面冷冰冰的,怎么偏喜欢睡里面!” 凯墨陇按着膝盖起身道:“跟我说说情况吧。” 听贺兰霸说完前因后果,妖狐大人抚着下巴沉思了一会儿:“难道诱因是打雷?” 贺兰霸一听吓一跳:“靠!那不是每次人化都得被雷劈中才行?”脑海中不由浮现出狗崽子举着避雷针站在山顶的壮烈画面。 凯墨陇上下打量裤管上还挂着泥点子的宅男漫画家,估计昨晚到今天一直没睡:“你不去洗个澡吗?” 贺兰霸啪嗒啪嗒抽烟:“我哪有那个心情。” 洗澡是靠心情的么。“那你也给他洗洗,毛还打着结呢,这都睡一天了,再睡下去都要臭了。” “我是让你来想办法的,不是让你来表演你的洁癖的!” “在肮脏的环境里我没办法思考。”凯大妖遗憾地耸耸肩。 贺兰霸烦透了:“你要嫌脏你给他洗去。” 凯墨陇见贺兰霸脚跷在茶几上看电视,纹丝不动,他实在受不了那股子潮湿的狗毛味,只得自力更生。 阿彻睡得正香,头顶忽然灯光大亮,一抬眼,他的狗房子就这么被人给揭了,他还没睡醒,脖子就被人揪住一提,浑浑噩噩地带进了洗手间。 浴缸里放了满满一池子热水,阿彻低头一看,这都够把他淹死了!瞌睡全醒了,忙要挣脱。凯墨陇一放手,狗崽子“噗通”一声无助地掉进浴缸里,咕噜咕噜就沉底了。 妖狐男拍拍手,招呼了一声在水里乱刨的狗崽子:“慢慢洗。”自个儿走到洗手台前开始整理着装,看着镜子里英气逼人的脸,本想拿根干毛巾擦一下头上的雨水,手往上一摸,混血白狐皱眉抬头,他的手正抓在贺兰霸的内裤上。 凯墨陇看着那条宝蓝色内裤无奈地摇摇头,怎么会把内裤晾在洗手间里,这得什么时候才干得了啊。 阿彻在热水里哗哗扑腾了两下,靠着本能就快浮上水面时忽然觉得浑身发热,活似在油锅里翻腾似的,可这水明明也不烫啊……四周很快都是闷热的气泡,越来越多气泡汩汩地上升,很快浴室的天花板都看不见了,满眼都是白花花的气泡,满耳都是咕咕咕的响声,阿彻觉得自己快被煮沸了。 贺兰霸在客厅沙发上看电视剧看着看着就睡着了,忽然浴室里传来“嘭”一声闷响,被惊醒的宅男漫画家骂骂咧咧地汲了拖鞋起身:“搞什么?!老子洗手间是被诅咒了吗?!” 推开洗手间的门,里面又是一团白茫茫的雾气,贺兰霸两片镜片上很快一抹白,他抓狂地取下眼镜,眯缝起眼,才看见正推开洗手间小窗户的凯墨陇:“怎么……” 凯大帅哥在雾气与夜色交织的窗前缓缓回头,高贵忧郁的眼神落在浴缸处。贺兰霸顺着一看—— 小麦色皮肤亚麻色卷发的小屁孩顶着两片湿淋淋的狗耳朵傻了吧唧坐在浴缸里。 . 事情算是有眉目了,知道自己只要一泡热水就能人化的阿彻一下又原地满血复活了,食欲大振。从贺兰霸手里抱过大碗,张口就要把脸埋进碗里,贺兰霸拿筷子抽他:“用筷子!” “老师,射射你!”狗小子捧着大腕摇着尾巴两眼放光地看着宅男漫画家。他其实是想说谢谢老师这么多年对我的照顾,但是一时半会儿还说不出那么复杂的句子。 贺兰霸坐到凯墨陇对面,瞄一眼盘腿坐在椅子上,用筷子叉了一只馄饨往嘴里送的狗小子。你特么以后就用一根筷子吃饭得了。 “虽然泡热水能够变身,但是我估计不会很稳定。”凯墨陇双手交握抱在翘着二郎腿的膝盖上,回头看一眼胡吃海塞的阿彻,“你还是要让他慢慢学会人化术才行。” 贺兰霸扶着眼镜也有些怅然,人化术对灵犬族来说算是一种本能,他就是有心想教都不知道怎么教。 事实证明凯墨陇说得没错,阿彻人化才一个小时又“噗”地一声变回狗东西了,而且一天之内再怎么泡热水都没用。 “所以你现在人化的唯一法子就是泡热水,”贺兰霸对蹲坐在地上的卷毛小狗道,末了掏了掏耳朵,“大雨天被雷劈也算吧,不过那法子太奇葩我们不能尝试……我帮你掐了一下时间,人化最长能持续一个小时二十五分钟,最短只能持续一个小时零七分钟,我们以最短的时间为准,不管你今后想干嘛,出去买东西也好,玩也好,把妹也好,都不要超过一个小时。” 狗崽子汪汪叫:“老师,什么叫把妹?” 贺兰霸有点语塞:“总之是你现在还用不上的技能。” 这么一说,阿彻不禁对“把妹”有了一股子热忱的向往。 . 这天贺兰霸在等狗血家庭伦理片,电视剧开播前是本地的天气预报,阿彻也趴在沙发边,听见播音员的声音:“……淮港,多云,13-22摄氏度,庚林,晴,15-24摄氏度。” 狗崽子竖起耳朵直起身子,抬头小声问:“老师,庚林市远吗?” 贺兰霸低头瞄他一眼,又看向电视预报:“很远。” “有多远啊?” “等你走到庚林市,你都已经是大金毛了。等我走到庚林市,我都已经是老杜宾了。” 阿彻没说话,又趴了下去,眼睛里映着电视剧片头繁华的大都市风景。 第12章 汤姆索亚的冒险 之后的几天阿彻每天都认真学习如何作为人类生活,怎么用筷子,怎么说话,当然还有怎么洗碗拖地板用洗衣机。贺兰霸早上出门晨练,见屋外狗小子站在小凳子上把一堆洗好的衣服晾在绳子上,那些衣服挂得皱巴巴的,也不晓得展开了晾,贺兰霸瞟了一眼盆子里的衣服,特么内裤袜子也和外套放一块儿洗!唉,算了,这小子哪里是做事的料,也就是图个新鲜。 贺兰霸看阿彻站在凳子上把内裤跟挂小旗子似地挂上去,贺兰霸给他到镇上买了两条小孩内裤,小家伙拿着自己的内裤一副爱不释手的样子,狗尾巴从挽起的裤脚露出来一截,摇啊摇的。刚开始这家伙还挺排斥穿内裤,大概因为狗叽叽在外面自由自在惯了,这突然就要塞进内裤里管好,脑袋里的弯还转不过来。贺兰霸经常看见这家伙在屋子里裸奔,他见一次就打一次,狗小子不解地捂着屁股:“家里也没别人啊!” “老子看了也碍眼好吗?”贺兰霸气不打一处来,这狗变人果然还有得调教,“你叽叽长很好看还是怎样?!” 狗小子低头去瞅自己的人叽叽,笑一笑:“还挺好看的!” 贺兰霸缓缓抄起了拖鞋。 这些天光纠正穿衣服这件事就纠正了好久,不过好在阿彻再没问起庚林市的事,贺兰霸也算放下半颗心来。族长云游四方去了,临走时交代族里的事暂时由他代管(特么都代管三年了!),寺庙还等着他带人修葺,他招呼了阿彻一声就朝寺庙去了。 阿彻目视贺兰霸的背影走远,跳下小板凳,跑进贺兰霸书房,在书柜上找了半天,找出一本地图。 狗小子兴冲冲在地上展开八开大的地图,地图是本市及周边地图,从行政划分来说,灵犬镇也隶属庚林市,但是大家习惯把庚林市主城三区统称为庚林市,包括上城区下城区和中央区,外县还是叫外县的名字。阿彻在地图上找到主城区,一看就蒙了,灵犬镇在地图右下角,庚林主城在左上角。灵犬镇这么大,在地图上也就是大拇指那么大块地方,这么看来是真的隔得很远啊。 阿彻呆呆地向后坐在脚后跟上,想起和小修在后山问他:——你知道世界最高峰吗? ——汪汪汪汪! ——不叫汪汪汪汪,叫珠穆朗玛。 珠穆朗玛……阿彻望向窗外,贺兰老师曾经跟他说过,那是一座在天边的山。 那么远的山,小修也决心要去呢。 . 晚上贺兰霸回来,正在书房里赶稿,门悄悄隙开一条缝,狗爪子啪嗒啪嗒轻轻踩进来。 “什么事?”贺兰霸头也不抬地问。 “老师,我的衣服我能自己保管吗?”卷毛狗嗷呜嗷呜小声问。 贺兰霸蹙了蹙眉,又佯装若无其事继续埋首漫画稿中:“行,在柜子下面一格,自己去拿吧。” 狗崽子屁颠屁颠走到衣柜前,爪子几下扒开柜门,开始翻衣服。 乒里,乓啦,稀里,哗啦……贺兰霸回头瞅着钻进柜子里,正将衣服一股脑咬出来的阿彻,淡淡道:“要不要我找个东西给你装啊?” 小金毛回头直摇尾巴:“汪!”那真是极好的! 贺兰霸从床底拿了只大行李袋。 阿彻打量那只能把他都整个儿装进去的行李袋,抬头问:“有小一点的吗?” 贺兰霸又拿了只登山包出来。 “还有再小一点的吗?” 十分钟后,贺兰霸看着阿彻把一大块桌布铺在地上,将衣服乱糟糟全堆上去,爪子和牙齿并用,折腾了好半天才打好一只丑到爆的包袱。 小狗仰头朝他摇摇尾巴,咬着布袋一路拖到门外。 门掩上,没多久又“吱呀”推开,一只狗脑瓜子钻进门缝。 “还有什么事?”贺兰霸没有抬头。 “……老师,你不要熬夜,要少抽烟。” 贺兰霸心里一沉,实在忍不住了,回头刚要说话,门外已经不见了那颗狗脑袋。 这天晚上他上了好几趟厕所,几乎每隔半小时就上一次,每次出来,狗崽子都很乖地睡在狗窝里。贺兰霸看着纹丝不动的小金毛,神情复杂。 . 早上八点,阿彻从洗手间里穿好衣服走出来,心情有些复杂地望一眼贺兰老师的房间。房门关得严严实实,贺兰老师每天都是到早上才睡觉。 狗小子站在客厅里四下打量了一下,这些天贺兰霸忙着修寺庙,他把家里上上下下都打扫了个遍,灯管和窗玻璃上面也终于都打扫干净了,帮贺兰老师洗衣服擦地板时的自己特别开心,但是他也知道自己能为贺兰老师做的实在太少太少了。 茶几上放着他留给贺兰老师的信,字迹有些难看,也不晓得老师看不看得懂。昨天晚上他选了两套衣服打好包,用矿泉水瓶装了两瓶水,把布包往后背一绑,扣了一顶大大的鸭舌帽在头上,狗小子刚要踏出家门,忽然觉得哪里不对,回头一看,茶几上那封信怎么和他用的信纸不一样啊! 狗小子狐疑地倒回屋里,拿起那封信打开来,一下就傻眼了。 ——个狗东西你以为老子不晓得你这些天在捣鼓个什么名堂吗?现在能变人了,翅膀硬了? 我告诉你,从这里去庚林市,就是坐火车也要两个钟头,火车你见过吗?你丫啥都不懂还想着去庚林市,半路都得把你饿死!就算你剩了半条命到了庚林市,庚林市光一个上城区都比灵犬镇大一百倍,你到哪里去找你的小修?到了大城市你就是妥妥的流浪狗,流浪狗不懂吧,就是没有主人每天只能风餐露宿的乞丐狗,你得每天和一大堆流浪狗抢吃的,你特么小胳膊小腿的能抢得赢吗?没被咬来吃了就算你命大了!你以为大城市和灵犬镇一样,你每天果着身子在外面乱跑也没人管你?我告诉你,城里到处是抓狗打狗的人,每天死的狗能装一卡车!你是不是觉得你能两条腿走路了就特别能干了,这些倒霉事都特么不会发生在能干的你的身上?太蠢太天真!被抓被打被吃这些都不是最可怕的,万一被人发现你变成人还长着狗耳朵狗尾巴,你就会被当成怪胎抓进实验室,一群人天天给你打麻药,把你开膛破肚了看你究竟是个什么怪物! 看到这里是不是尾巴都夹紧了?识相的就给老子乖乖回窝里躺着,这事儿我就当从来没听过。 信写到这里空了老大一段空白,阿彻跳过空白继续往下看。 ——都这样了你还是决定去找那个人类? 再好好想想。值得吗? 到这里信纸下面全是空白,阿彻觉得这信明明还没写完,翻来翻去结果在背面找到了。 ——带上这封信,到了庚林市去找一个叫任海的人,城里的猫狗应该都听说过他。 你个不见棺材不掉泪的狗东西,给老子有多远死多远!! 这一次信真的到底了。阿彻看完默默折好塞进衣兜里,揉了揉发红的眼睛。 老师,谢谢你!你的养育之恩我一定会回来报答的,就算这辈子报不了,下辈子做狗也要报答你! . 贺兰霸坐在窗边,大清早的书房里有些暗,他点着一只烟夹在手里却迟迟没有抽上一口,膝盖上放着阿彻留给他的信。 ——老师,对不起,我还是决定去找小修。老师你说过,报思是灵犬猪zui大的美de,你以前说我没有那个能力报思,但是现在我已经可以人化了,我已经不是以前的我了。 小修不进是我的思人,也是我这杯子第一个朋友,他和灵犬猪的小孩不一样,和我见过的所有人类也不一样,我从来没有那么想和一个人呆在一起,和他在一起,就蒜只是一起看着天空不说话,也决得快乐,和小修在一起让我决得周围的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 在我背打的时候,小修赶回来就我,他对阿zi说,我是他的朋友。老师,他说是朋友,不是chong物。所以我要去找他。 谢谢老师这么多年对我的照gu,deng我完成小修的心圆,我一定会带着小修回到灵犬zhen,我会成为让老师你jiaoao的灵犬猪人。 ——爱你的阿彻 . 阿彻背着包袱穿着一双机器猫的塑料拖鞋下了山,早上的灵犬镇很热闹,灵犬小学的学生们正排队做广播体操,他路过旺旺副食店,老板娘正帮着从货车上下货,对门的面馆里坐满了食客,面香四溢,副食店的大汪和面馆的狗蛋在面馆的桌子下穿来穿去地讨食,大汪转身时看见他,没什么表情地又转过头去继续讨食。 阿彻摸摸干瘪的肚子,老师有留钱袋在茶几上,但他没有拿,只是临走时从厨房里顺了一口袋馒头。卷发小男孩从布包里摸出一个馒头,刚要咬上一口,抬头望望前方一眼望不到头的公路,又将馒头塞了回去。 沿着长长的马路走着,小镇的喧嚣消失在身后,路上只有来往的汽车,扬起的沙尘吹着狗小子麦色的脸庞,前方的风景遥远又陌生,充满未知。 但也充满了期待。 第13章 遇见一只猪 “三两昨天下了好大一只蛋!” “谁让你把屎拉我身上的?!” “哎哟这车抖得,我的小心脏受不了啊!” 车子经过路上一个坑洞,货箱猛地震了一下,阿彻听着四周叽叽喳喳的声音又高了八度,鸡鸭鹅们扑棱着翅膀,漫天的鸡毛鸭毛很快糊了他满嘴,小狗崽连续打了三个喷嚏。 阿彻从大大小小的笼子里钻出来透气,趴在货箱边看着路边飞速后退的景物。 好快!小狗崽一身卷毛风中凌乱着,这哪里是在跑,这都是在飞了! 果然搭顺风车才是英明的决定,他半路经过一座农场,遇到这辆停在路边的小货车,趁司机去农场提货时悄悄爬了上去。搭顺风车还是要变成狗才方便,变成人的时候大人们总是怀疑地打量他,问来问去的。 他在镇子里从来没坐过车,一想到圣斗士们也就只能在后山扔扔石头,自己却能坐车兜风,就骄傲得不行,要不是怕被司机大叔听见,他都恨不能嚎几句。 叭叭叭! 巨大的噪音袭来,阿彻两片狗耳朵惊悚地一竖,只见一座山一般大的货车从眼前飒飒驶过,庞大的阴影遮天蔽日,侧风大得阿彻眼睛都睁不开,等到风过了,睁开眼扭头一看,那车子已经在前面老远了。 狗东西望着疾驰而去的大货车的背影,张大嘴简直惊呆了,这个车还要快啊!这一定就是空中客车吧! . 车子行驶了一下午,总算到达目的地,阿彻听到嘈杂的人声,已经兴奋难当,趁司机还没下车,忙从鸡大妈鹅大娘之中挤出来,跳下车。 “哎哟,看这狗,背上还背着个包袱呢!” 不停有路人朝他搭讪,阿彻牢记贺兰老师的教导,绝不吃陌生人递来的东西,哪怕他们看起来再友善。 不过这地方也挺奇怪的,四处弥漫着一股子腥味,阿彻也没看见电视上那种摩天大楼,只有沿街两侧清一色的店面,店门口都码着大大小小的盆子,盆子里装满水和各种稀奇古怪的鱼。 阿彻从没见过这么多长相这么古怪的鱼,还有一些看起来压根都不像鱼,不由好奇地凑到盆子边看,店主人立马挥舞着杆子来赶他。 阿彻完全不知道自己到了哪儿,庚林市上城区下城区中央区还是什么地方,这附近要是有个能洗热水澡的地方就好了,他就可以开口问人了。正不知该如何是好,忽然看见从一家店门口晃出来的两条精瘦土狗。 “汪汪!”阿彻连忙追上前叫住他们。 两条土狗回头看着一股脑跑上来,背上还背着个包袱的小不点。 “你们好!请问这里是庚林市区吗?” 阿彻问完,两只土狗彼此好笑地对看一眼,其中一只咧着牙问:“你是哪儿来的乡巴佬?” “我从灵犬镇来。”小金毛热情地回答,“乡巴佬是什么意思?” “听好了,灵犬镇来的乡巴佬,”咧着牙的土狗踱着步子走上来,瘦削却凶狠的脸凑到小金毛眼前,“这里是我们的地盘,你最好给我夹紧尾巴赶快消失在我的视野里,听明白了吗。” 阿彻愣住了,目视对方转身离去的背影,犹豫了一下:“那请问你们认识任海吗?” 两条土狗缓缓回过头,威胁地眯缝起眼:“同样的话我不想说第二遍。” 阿彻不知道是什么让这里的狗如此有戒心,不过还是很有眼见力地赶紧闭嘴掉头跑掉了。 这条散发着鱼腥味的街特别长,一路上猫猫狗狗也不少见,但是都不太搭理他,有些狗看见他过来就走远了,有些一靠近就对他呲牙咧嘴,阿彻不明白为什么这里的动物都这么冷漠,甚至都有点开始怀念大汪和狗蛋了。他一点也不想在这地方久待,马不停蹄地走啊走,想离开这里后换个地方再找人问。 黄昏的时候总算是看到这条路的尽头,前方是蜿蜒的沿海公路,一边是山,一边是海,阿彻被眼前开阔的风景镇住了!他从没见过真的海,激动不已地冲下公路,冲向海滩,跑得太激动背上的包袱还掉了下来,狗崽子飞奔回去叼起包袱又飞奔下海滩,就差用滚的了。 虽然太阳已经落到海平线下,但是晚霞的余晖仍然绚丽无比,海面上像洒着碎金,阿彻接连走了两天,酸痛无比的肉垫爪子此刻踩在软软的沙滩上,被浪花一下下冲刷着,舒服极了。金毛小狗摇着尾巴,冲唰啦唰啦仿佛在呼吸的大海嗷嗷直叫。 小修要是看到这样的夕阳一定高兴死了!这比镇子里的夕阳还要好看! ——昂首挺胸来个狮子的造型! 阿彻迎着海风威风凛凛地昂首挺胸。 ——来个深沉一点的造型! 小金毛蹲坐在沙滩上,眺望大海,春暖花开。 ——啊!那儿有只蝴蝶! 小金毛卖力地跳起来扑向半空!虽然空中并没有蝴蝶。 ——打个滚,卖个萌! 一波海水跳跃着涌来,阿彻在凉爽的海水中爽利地打了个滚,爬起来惬意地甩着浑身湿漉漉的卷毛,这些日子来积累的灰尘和疲惫好像一下子都甩到九霄云外了。 大海真是个好地方。有一天,他一定要和小修一起来看海。狗崽子面向碎金般的海面,认真点了个赞。 . 冲下海边时倒是容易,这会儿要爬上去倒是要怎么整? 狗崽子仰望着陡峭的坡度傻了眼,最后只得认命地背着包袱沿着海边往前走,想找个稍微平缓点的地方爬上去。 天越来越黑,气温也开始陡降,以往天黑的时候他都在贺兰老师的家里,趴在温暖的沙发上或者狗窝里看电视,这会儿却一个人在离家千里之遥的陌生城市,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在哪儿。 耳边忽然传来一阵隐隐的哼哼,还夹着着急促的出气声。 犬类的本能让阿彻警惕地竖起耳朵,不过听了一阵才发现这不像是野兽发出的哼哼,反而听着有点虚弱。他纳闷地循着声音找去,最后在海滩边一个比拳头大不了多少的小洞穴里找到了……一只猪。 阿彻这辈子没见过这么小的猪,一身黑白的斑点,正窝在洞穴里难过地直哼哼。狗崽子小心伸出爪子摸了摸小猪仔的背,一下子缩了回来,好烫! . 阿彻最终找着了能上去公路的路,他的水这两天都喝光了,不过他记得那条海产街到处是水管,便背着小猪仔返回海产街,找了个大鱼缸,趁老板不注意时把水管衔出来,往矿泉水瓶子里接了一瓶自来水就跑。 猪仔喝过水,又吃了点馒头,睡了一觉总算退烧醒转过来。 “谢谢你啊,”小猪很不好意思自己一直待在金毛小哥的包袱里,“你放我下来吧,我自己能走了。” 阿彻将拳头大点的小猪放下来,小猪很有教养地道完谢,才介绍自己叫妞妞,是一只茶杯猪。 “茶杯猪是一种宠物猪,所以我才长得这么小,但我已经成年了。”妞妞见金毛小哥不解便解释道,末了又问,“你看上去也是宠物犬啊,为什么会一个人在这里?你的主人也不要你了吗?” “我不是宠物犬,”阿彻抬头挺胸道,“我是灵犬,是可以变成人的灵犬。” 妞妞歪头看着说得一板一眼的卷毛狗,心里难过地想,这小哥大概是被抛弃后刺激得不轻吧。 妞妞表示自己也无处可去,主动提出和阿彻同行,阿彻也很开心路上能有个伴,但是妞妞在听说阿彻的目的地后彻底傻了眼。 “你走错路了啊!”茶杯猪惊道,“庚林市在山的那边,离了十万八千里呢!” 阿彻也呆了,眨眨眼:“可是我明明听见司机大叔说要进城啊!” “他肯定是要去淮港,这条马路再过去就是淮港了,淮港也是大城市。”妞妞同情地看着呆滞脸的金毛小哥,这是要多二才能迷路成这样啊,“要不,你就改道去淮港吧,反正都是大城市。” 阿彻从沉重的打击中回过神,坚定地摇头:“我要去庚林找人。那你能告诉我要怎么去庚林吗?” 妞妞沉默地抬头仰望马路对面高耸的大山。 . 三个小时后。 “其实你没必要和我一起爬山的。”阿彻回头看着努力跟在他身后的茶杯猪,“你去淮港更近更方便吧。” 妞妞停下小短腿,低头看看地面上小小的猪蹄印:“去了淮港我也是一个人……” 阿彻也猜到妞妞大概是被主人给抛弃了,也不敢多提妞妞的伤心事,见妞妞爬得费力,便说:“要不我背你吧。” “没事,你走慢点我就能跟上。” 阿彻点点头,其实心里挺难过,明明是宠物,应该是用来宠的啊,为什么会被抛弃呢? 山路很难走,一狗一猪走走停停了三天,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看到山的另一面。他们一开始是吃馒头,发现山里有野果子,味道还不错的时候,馒头就被冷落了。有人做伴,一路上也多了不少乐趣。 一到夜里不能赶路的时候,一狗一猪就边睡觉边聊天,妞妞听阿彻讲起一路进城的经历,听到“空中客车”时笑得在地上直打滚:“那哪里是什么空中客车啊!真正的空中客车是……”茶杯猪一骨碌爬起来仰起头,“看!那才是空中客车!” 阿彻跟着仰起头,头顶传来低低的轰鸣声,像是远雷,红色的光点在夜空中一闪一闪地飞过,虽然夜色浓重,但阿彻还是看见了那庞大得惊人的轮廓。他只在电视里见过飞机,从没这么近地亲眼看到过,那庞然大物仿佛是贴着山顶飞过的。小金毛叹为观止地目送空中客车飞越山峰,仰着脑袋从左到右生生地扭了一百八十度,张着狗嘴半晌都合不拢。这么大的飞机,偏偏就是不掉下来,真是太厉害了! 阿彻很羡慕妞妞懂那么多,妞妞也很得意,一股脑地跟金毛小哥分享起来。 “大城市里什么都有!除了天上飞的,地上跑的,还有地下跑的呢,那玩意儿叫地铁。” 阿彻想象不出地铁长什么样子:“飞机地铁你都坐过啊?” “飞机我是没坐过,但我坐过地铁,因为我小嘛,主人上哪儿都带着我,把我塞进衣兜里就行了,我还坐火车跟主人一起旅游过呢!” 金毛狗趴在草地上听妞妞讲起和主人去北方看雪山,去南方看古镇,羡慕地摇起尾巴:“我也想和小修一起坐火车旅游。” 妞妞问:“小修是你的主人吗?” 金毛小哥不高兴了:“小修是我的朋友。” 茶杯猪愣了愣:“小修也是狗?” “小修是人啊!”阿彻郁闷得不行。 妞妞越听越奇怪:“那他就是你的主人啊。” 阿彻快被绕晕了:“小修是我的朋友,不是主人!我不是宠物犬,我是……” “是是,你是灵犬,是能变成人的灵犬……”茶杯猪的小猪蹄安慰似地拍拍着急的金毛狗,心里不禁唏嘘,原来狗也会得精神分裂。 山里的夜晚蚊子特别多,妞妞见金毛小哥扑来扑去地赶蚊子,无奈地叹气:“小哥,别浪费力气了,扑不干净的。” 最后一狗一猪把自己裹在衣服里,才勉强捱过铺天盖地的蚊子。 阿彻趴在草地上,两只前爪枕着下巴,闭着眼自我催眠却总也睡不着,鼻尖忽然痒痒的,睁开眼,一只蟋蟀就在他鼻子跟前,两条前须探啊探,阿彻盯着蟋蟀发呆,想起了贺兰老师家里那只总是爬到他鼻子跟前,晃着两根长长的前须招惹他的小强。夏天的晚上他和贺兰老师经常满屋子打小强,晚上睡觉的时候贺兰老师会点一盘蚊香搁在客厅,就不会有蚊子咬了。 他没后悔离开灵犬镇,但他真的很想贺兰老师。 蟋蟀爬远了,阿彻闭上眼开始数羊。 一只羊,两只羊,三只羊…… 五十一只羊,五十二只羊,二十五只羊…… 一百零一只羊,一百二只羊,一百二十一只羊…… 咩…… 啊嘞? 第14章 仲间+1 啊嘞?哪儿来的羊叫声?阿彻迷迷糊糊睁开眼,才发现已经日当正午了。翻身起来却没瞧见妞扭,抬头才见茶杯猪一个人跑到老远的地方,不晓得在看啥。 阿彻嘴脚并用地将包袱打好背在背上,走到妞妞那儿一看,树丛后是一片草坡,他刚刚听到的咩咩声不是幻觉,果真有好几只羊崽在那儿吃草! 远处传来脚步声和说话声,几道人影走上山坡,男男女女说说笑笑,其中有人提着一只篮子,阿彻和妞妞见那几人从篮子里拿了草喂羊,其中一只小羊吃得最多,喂羊的女人轻轻抚摸着羊崽,看样子很开心,最后这只羊崽便被套上绳子牵走了。 阿彻和妞妞面面相觑,这些人看衣着都是城里人,不像放羊的啊。最后妞妞才醍醐灌顶:“哦我知道了,他们是来收养羊的,城里也有这种收养中心,不过我还真没听过养羊当宠物的……” 阿彻想的却是既然这里有人养羊,就一定有人居住在附近,有人居住的地方一定有热水。如果他能变成人,哪怕只有一个小时,那脚程也比现在要快不知多少倍。 眼见那些人牵着羊离去,阿彻回头对妞妞道:“你在这儿等我。” 妞妞吓一跳:“你去哪儿啊?” 金毛狗已经一口气跑出去老远:“我去变成人再回来带你!” 茶杯猪听了都傻眼了,怎么早不发病晚不发病,偏偏这个时候发病啊,她忙追上去:“我跟你一起去!” 跟着人类的足迹,果然就见到山间一栋两层楼的建筑,大门外停着大大小小的私家车,阿彻和妞妞溜进去,看到里面摆满了大圆桌,高朋满座菜香浓郁,看上去是一家餐馆。 金毛狗和茶杯猪沿着一楼找热水,厨房里热气腾腾的倒是有热水,但是厨子和服务生穿来穿去他们根本就不可能溜进去,更别提还舒舒服服泡个澡了。 阿彻正有点没辙,忽然见妞妞看着外面的露天餐厅一动不动。 餐馆除了正厅还有露天餐厅,后门直接通到露天餐厅,他们现在就在后门的位置,阿彻在露天餐厅的客人中一眼就看见了之前在山坡上见到的那群人。男男女女说说笑笑地围坐一桌,一只开膛破肚被烤得通体金黄的羊穿在烤架上。 阿彻怔怔地看着服务生从烤全羊上一块块划下肉来,周到地一一放到客人的碗里,而那位先前抚摸着羊脊背的女客人用筷子夹了一块品尝后,对身边的伙伴赞不绝口地竖起大拇指。 阿彻从小被贺兰老师灌输“人类很可怕”的理念,什么烤全羊,烤乳猪,活吃猴脑这些奇奇怪怪的人类饮食风俗早就见怪不怪。可是……金毛狗崽呆呆地看着吃得津津有味的客人,那只前一刻还在你的抚摸下安心地咀嚼着你手心青草的小羊,你真的忍心吃掉它吗?如果一开始就决定吃掉它,当初又为什么要那么温柔地对待它呢? “哪儿来的狗?!” 男人的喊声猛地惊醒阿彻。走廊那头一个大胡子厨子挽着袖子作势就要来抓狗,妞妞大喊一声“快跑”跳到包袱上,阿彻扭头就往外跑,跑出露天餐厅,跑出停车坝,跑下山坡……多年以后他才知道,那些来吃烤全羊的客人并不会连同他们一块烤来吃了,顶多也就是把他们哄出去而已,可是那个时候脑子里一抹黑,那是他第一次对人类生出害怕的情绪。但是带着死亡的恐惧狂奔下山的途中,脑子却又不断喊着小修的名字。 小修救我! 救我小修! 山坡下有个陡坡,阿彻跑得太快根本来不及刹车,被一块石头绊了一下,连狗带猪扑棱摔了下去。这一摔几乎就是用滚的,阿彻心想完了,这个坡度,摔下去不死也是半残了,闭上眼蜷成一团想要最大可能地保个命,哪晓得落下时并没有想象中壮烈的冲击。 “哎哟!哪个要命的狗犊子,存心折腾死我啊!” 阿彻在一块软软的东西上缓冲了一下,弹得老远,在地上两骨碌就爬了起来,才见刚刚充当缓冲垫的是趴卧在山坡下一只毛很长的黑色大狗,不过很奇怪的是这狗脖子背后凸起老大一块,乍一看像长了两颗头。 茶杯猪这才骨碌骨碌从山坡滚下来,阿彻喊了一声“妞妞”正要去救她,黑色大狗先他一步站起来,啊呜一声就把兜头落下的茶杯猪咬在了嘴里。 妞妞瞬间在狗嘴里止住了下落的趋势,还有点摸不清状况,就听见含着自己的狗嘴发出含糊又满足的声音:“啧啧,好久没开荤了!” 不仅妞妞,阿彻也吓坏了,茶杯猪在黑大狗嘴里绝望地蹬着小猪蹄挣扎着:“大侠饶命!不要吃我啊!我是大城市出来的,喝的是三聚氰胺,吃的是地沟油,我不好吃的!呜呜呜……” 阿彻也急了,汪汪汪道:“你别吃她!我这里有吃的,我跟你交换啊!” 黑大狗眯缝着眼打量着背着个包袱,不大点儿个头的小金毛:“你拿什么跟我换?” “我有馒头!”阿彻忙把背上的包袱抖下来,急急忙忙咬开包袱,提出那一口袋馒头,“你看,这些馒头都能顶五个她了!” 妞妞在狗嘴里边挣扎边点头:“对对!馒头富含淀粉,蛋白质,氨基酸,肯定比我好吃,而且你吃我我还会乱动乱叫,你享用的过程也不愉悦,再说,大侠你的嘴都有点臭了,肯定是便秘导致的,你这种情况就是要少吃荤,多吃些粗粮才好啊!” “话怎么这么多?!”黑大狗不耐烦地道。 阿彻看黑大狗的视线已经直勾勾地落在他嘴上叼着的这一袋馒头上,看样子这个提议对黑大狗来说不是不吸引人的,他把馒头口袋小心放在地上,用爪子推了推:“这是我家乡的手工馒头,很好吃的。” “是啊是啊!”妞妞一个劲点头,“手工馒头吃起来特有嚼劲!” “你闭嘴!”黑大狗不耐烦道,转向金毛小子,“那你把馒头提过来。” 妞妞生怕脑子少根弦的金毛小哥上当,忙递眼色。阿彻心想我才没那么蠢呢,汪汪汪道:“我把馒头放到那棵树下,你把妞妞放到那边,我们再交换。” 双方达成一致,同时掉头走去指定地点。 黑大狗心里有自己的盘算,走到一半悄悄一回头,正瞅到金毛狗崽看起来很好吃的小肥屁股,那屁股就警觉地一扭,小金毛转过身来一脸“别想偷袭我”的表情瞪着他。 小鬼头! 确定黑大狗放下妞妞乐呵呵去拿馒头后,阿彻忙奔过去把茶杯猪甩在背上拔腿就跑。 妞妞纳闷:“干嘛要跑啊?”难道金毛小哥算准了那只雪纳瑞要逆袭?正想着总算是机灵了一次,就听见阿彻抖着嗓子道:“那馒头都馊了!!” 话音刚落背后就传来一声狂吠。妞妞一扭头,那只上当受骗的“双头”雪纳瑞正愤怒地追上来。 正当妞妞在心中祷告上帝让她下辈子无论如何不要变猪时,身后突然传来轰隆一声巨响,然后就是嗷呜嗷呜凄厉的狗叫声。 阿彻也被身后的动静吓一跳,一回头,整个儿傻了眼。崎岖蜿蜒的山路不见了,一堆泥土夹着碎石堵在路中央,山坡上还不断有泥块石块哗啦啦倾斜下来。 从那一堆滑坡下来的小山下传来断断续续微弱的叫声。 . “……我不想欠狗情,说吧,想要我做什么。”黑色雪纳瑞靠在一棵大树下,闭着眼睛说完,却半晌没听见回答,只听到窸窸窣窣的声音,雪纳瑞张开眼,浑身沾着泥点,爪子上也全是泥巴的小金毛正拱来拱去地把包袱拱在背上。 “不用了,你好好休息吧。”背上包袱的小金毛叫上一旁的茶杯猪,两人又朝着山下进发了。 黑色雪纳瑞直起身子目视金毛狗崽和茶杯猪远去的背影:“啊喂……喂!……喂!!” 十分钟后。 阿彻回头瞅着瘸着一条腿跟在他们身后的雪纳瑞:“你还想吃她啊?” “啊呸!我是那种忘恩负义的狗吗?我说了要报答你们的。” “大侠您不吃我们我们就感恩戴德了。”妞妞嘴贱地说。 雪纳瑞还是不屈不挠跟在后面:“你们这是要去哪儿啊?” “我们去庚林市。”阿彻回答。 “你们去庚林市干嘛啊,那地方正打狗呢。” 阿彻停下脚步,不解:“为什么要打狗?” “因为城里爆发了狂犬病,虽然已经是前阵子的事了,但是打狗抓狗的风还没过去呢,要不我也不至于躲到这深山老林来。”雪纳瑞道,“别去了,小心丢了小命。” 妞妞一听也犹豫了,她是宠物猪,倒是不担心被波及,可这金毛小哥从乡下来,脑子又有病,一天到晚嚷嚷着要变人,真让猪不放心:“要不,我们还是别去庚林市了吧。” 要说不害怕那是假的,但是阿彻想到了那天载着小修绝尘而去的车,探出头来大声喊着他名字的小修,想到小修从来没有忘记他,还攒钱为他买了那么漂亮的狗房子。小金毛站在山路边,眺望着远方烟波浩渺的风景,那座夕阳下看不真切如同在幻境中的城市,那里有未知的危险,但也有小修。 “我还是要去。” 见金毛狗崽子脚步坚定地往前走,雪纳瑞只好又无奈地跟上去:“庚林市离这远着呢,以你们的脚程,翻过这座山也得十多天,下山后要去庚林市你们只能沿着高速公路走,就算你们不睡觉,这么一路走,没一个月是到不了的。”雪纳瑞在后头老神在在地道,“不过我倒是知道捷径,保准你们半个月就能到庚林市……” “真的吗?!”小金毛听了立马回过头,两只狗眼睛闪闪发光,“那你能带我们去吗?不用到庚林市,就翻过这座山就行!” 艾玛忽然被用这种亮晶晶很崇拜很依赖的眼光看着还怪不好意思,雪纳瑞咳嗽一声,昂首道:“当然了,我说了要报答你们的。” “太谢谢你了,大叔!”小金毛高兴得直摇尾巴。 “你叫谁大叔呢?!”雪纳瑞顿时黑了脸。 阿彻疑惑地瞅着黑狗嘴边两撇弯弯长长的胡子,想了想,很诚恳地改口道:“对不起啊,大爷。” 雪纳瑞简直快吐血,这狗崽子哪个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怎么傻成这样?! 妞妞无奈地用猪蹄戳戳一脸懵懂的卷毛狗:“小哥,人家岁数不大,他是雪纳瑞……” 雪纳瑞大叔正想总算还有个有见识的,就又听见猪妹子道:“他们这种狗普遍长得很出老。” 我特么刚刚怎么没咬死你! 第15章 坚定路线不动摇 于是三人就这样结伴上了路。雪纳瑞管自己叫“瓦格纳”,妞妞嫌名字不好记:“那我们就叫你瓦哥好了。” “瓦格纳和瓦哥是一个概念吗?!”雪纳瑞又气又不屑,“瞧瞧你们的名字,妞妞,一听就是用来吃的,阿彻,听上去就跟打了个喷嚏一样。” 阿彻可喜欢自己的名字了,不许任何人侮辱,认真道:“这是贺兰老师给我取的名字,这是好名字!” “你们这些名字都太没档次了,进了城只会被群嘲,”瓦格纳瓦哥边走边哼道,“我给你们换个名字好了,”想了想,对阿彻道,“你就叫卡拉扬,”又转向茶杯猪,“你叫阿格里奇。” 狗崽子和茶杯猪面面相觑,这种听一遍就忘精光的名字拿来有什么用啊。 “瓦格纳是伟大的作曲家,”雪纳瑞激情澎湃地道,“卡拉扬是伟大的指挥家,阿格里奇是伟大的钢琴家!这些名字才有前途!” “我们只是猪和狗。”妞妞善意地提醒。 不过为了表示尊重,阿彻和妞妞还是花了一天的时间,总算把瓦格纳这个拗口的名字念顺溜了。 瓦格纳也只在白天才会聒噪,半夜里阿彻时常会被瓦格纳吃痛的哼哼声吵醒,黑色的雪纳瑞独自一人蜷缩在离他们老远的地方,夜色中只能看见疼得一抽一抽的背影。有一次阿彻实在忍不住,想问瓦格纳背上那个肿得像小山的包是怎么回事,却被妞妞拦住。 “别问啦,那是肿瘤。”茶杯猪用难得沉闷的声音说。 阿彻听妞妞解释了半天,才明白肿瘤是怎么回事,听妞妞说得了肿瘤就活不了多久了,更是惊愕难当。这么闹腾的瓦格纳,怎么会得了肿瘤呢…… 他暗暗决心要对瓦格纳好一点。 找到的食物,他都先拿给瓦格纳,然后是妞妞,自己最后才吃。找吃的这种事基本只有靠他,瓦格纳有病,妞妞又太小。不过瓦格纳会教他哪里能找到吃的,哪些能吃,哪些不能吃。 夕阳西下,两狗一猪蹲在一处山崖上,一边眺望山下的风景一边大便。他们行进了五天,多亏瓦格纳带的近路,庚林市的轮廓离他们越来越近了。 瓦格纳问:“卡拉扬,你去庚林干嘛啊?” “我去找人。”阿彻回答,眯起眼一用力,噗嗵拉出一坨干巴巴的翔。屁屁都挤痛了,一定是这段时间水喝得太少。 瓦格纳一听心里就有谱了,也没多说什么。 晚一点的时候阿彻去附近找水,瓦格纳把妞妞喊到一边:“咱们不能让那家伙进城找主人。”人类不要的东西哪还有要回去的道理,这卡拉扬一看就是个二B少年,就算一门心思找到主人,等着他的也只有伤心绝望罢了。 妞妞不能更认同:“我劝过他好多次,可他不听啊!” 瓦格纳眼珠一转,妞妞一见对方这奸邪的样子,就知道瓦格纳又想到鬼点子了。 . 越往山下走,人家也越多起来,阿彻在一家农户的猪圈水槽里用矿泉水瓶接了一瓶水,咬啊咬地盖紧了。其间当然也不免被几只大猪用鼻子拱了一身水。 “我就是要点水啊,你们也太小气了!”卷毛狗甩着一身湿漉漉的毛说。 “这是我们的水!”大猪们非常凶恶,又用鼻子喷了小金毛一身。 阿彻眯着眼顶着兜头落下的鼻水,觉得城里的动物简直不可理喻,气鼓鼓地掉过身,屁股冲着猪圈,大猪们哼哼哼地彼此笑起来:“就这么个小肥屁股还想冲我们挑衅呢……卧槽!好臭!!” 阿彻放完屁反击得手,叼着瓶子一溜烟地跑了。 猪圈里臭气熏天,大猪们烦躁地拱来拱去: “那家伙吃的什么,臭成这样?!这猪圈今晚是没法睡了!” 阿彻带回满满一瓶子水,一路走得小心翼翼,瓦格纳跟他说过,这附近农户和猎户都很多,林子里有不少陷阱,还教他认了几处陷阱,阿彻知道自己现在是团队的主心骨,更是不敢掉以轻心。好不容易总算看到“营地”,忽然听见瓦格纳大呼小叫的声音,他赶紧加快脚步,远远地看见黑色雪纳瑞围着地上一个坑洞着急地打转,见他回来就冲他急切地喊道:“阿格里奇掉陷阱里了!” 阿彻吓一跳,丢下嘴里的瓶子就冲过去,脚下却突然被一绊,然后“嗖”的一下一张网子就朝他袭来,身体瞬间腾空高高荡起! 嗷呜!嗷呜! 小卷毛被荡得晕头转向,知道自己落入了猎户的陷阱,在网子里奋力挣扎着,不晓得这附近还有没有备用陷阱,他一边晃荡一边大喊:“瓦格纳你不要过来!这边危险!你先去救妞——”话音戛然而止,悬在半空晃晃悠悠的金毛狗崽低头看到了地面上安然无恙的黑色雪纳瑞和茶杯猪。 “小哥,我们这也是没办法。”妞妞无奈地道。 瓦格纳抬头道:“只要你答应我们不去庚林市了,我们就放你下来。” 小狗子抓在网子上,愤怒又不解:“为什么不能去庚林市?!” “你是白痴吗?!”雪纳瑞怒道,“被抛弃一次不够,还想被抛弃第二次吗?!” “小修不会抛弃我!”阿彻坚定地道。 “那你为什么现在会在这儿?”瓦格纳反问,语气一下严肃起来,妞妞都吓了一跳,瓦格纳从来没这么正经脸过,“我遇见过善良的人类,也遇见过冷酷的人类,被收养过,也被抛弃过,我不会说这个世界上的人类都是冷漠无情不值得信赖的,但是,有一点我比谁都清楚,”雪纳瑞看着头顶一脸倔强不服的小狗,沉声道,“抛弃掉的东西,人类是不会再捡回来的。” “小修没有抛弃过我!”阿彻大声反驳。 “那你倒是说说你现在为什么会和我们在一起?倒是说说啊!”瓦格纳恨铁不成钢地提高声音,“我真没见过像你这么蠢的狗,再蠢的狗也不会想回去再被抛弃第二次!你简直就是一只猪!一只猪!!” 妞妞张大嘴瞪着口不择言的瓦格纳。 “你自己好生想想吧,”瓦格纳转身离开,“什么时候想通了什么时候再放你下来。” 瓦格纳和妞妞分享了早上阿彻带回来的红薯和下午带回来的水,回头望一眼不远处挂在枝头,正和网子奋战的小狗崽。那又咬又抓还唬唬叫着的势头看得妞妞咽了口唾沫,这小哥不但脑子不好使,有妄想症和精神分裂,这还有偏执症啊! 阿彻挣扎了好几个钟头,也只是把网眼挠大了一圈,荡了一下午的秋千,都快吐了,最后只得作罢。夕阳西下,林子里也变得橙雾蒙蒙,麻雀们都归巢了,他肚子正饿得咕咕叫的时候,黑色雪纳瑞踩着枯叶慢条斯理走过来。 “想通了吗?”瓦格纳问。 “没想通!”小狗崽很骨气地扭过脖子。 瓦格纳哼哼两声自个儿走了。 月上树梢,这回是饿得前胸贴后背了,阿彻只能狂舔爪子。茶杯猪踩着小碎步走过来,抬头问:“小哥,你想通了吗?” “没想通!”卷毛狗闭着眼睛一口答。 到晚上睡觉的时候金毛狗还是没想通,妞妞睡不着,一睁开眼就看到一轮明月下赫然吊着一只狗,配合着猫头鹰的叫声,画面特别凄凉。 瓦格纳半夜又踱到树下:“再问你一次,想通了没啊?” 阿彻闭着眼没说话。 雪纳瑞在心里摇摇头,转身正要走,忽然听见头顶传来嗷呜呜小声气的声音。 “有一次我也以为小修不要我了……”吊在树梢的小狗望着月亮轻声说着,“我难过了好久,也想过不再去找小修了,可是到最后才知道,小修根本没有不要我。没来找我的那几天,小修一直在攒钱,给我买了好大一栋狗房子。我只在国外的电视里看到过那么漂亮的狗房子……”小金毛的眼睛亮晶晶的,像在回忆,“蓝色的尖屋顶,屋顶上还有一片片瓦片的形状,门是圆拱形的,门外还有一个小露台,门上挂着一块骨头门牌,还有一扇红色的小窗户,特别好看。房子很大,都能装下三五个我了……如果小修要抛弃我,又怎么会买那么大的房子呢?”小金毛的尾巴轻轻摇了一下,“小修一定是想象着我长大后的样子买那栋房子的。” 瓦格纳静静地听着,没有说话。 “我已经错怪了小修一次,不想再错怪第二次。”阿彻说,“瓦格纳,我知道你和妞妞是为我好,但是如果你们想让我想通的,就是这样的小修不值得我去寻找,那就不用再来问我了,”阿彻眯着眼,小爪子轻轻放在胸前,“我永远也不会想通的。” . 第二天早上,又饿又晕的阿彻醒过来,发现自己正躺在铺满枯叶的地上,小狗崽一骨碌爬起来,不敢相信自己被放下来了。 一只生红薯滚到他面前,瓦格纳闷声闷气地说:“快点吃,吃了上路。你就是不见棺材不掉泪。” 阿彻一天没吃东西,跳起来就扑向那只红薯。抱着红薯滚来滚去地啃完,总算满血复活。 将红薯皮都吃了个精光,阿彻竖起耳朵,似乎已经能听见远处庚林市车流滚滚的声音了。 “愣着干嘛,快走啊!”已经走到前方的瓦格纳回头道。 小金毛嗷呜一声快乐地冲两个小伙伴追了上去。 小修,我来了!这一路上我遇见好多奇奇怪怪的事,还交到两个好朋友,好想快点见到你,告诉你这一切! 第16章 瓦格纳的故事 瓦格纳又恢复了聒噪的作风,这天下山时他们途径一户人家的玉米田,入夜的时候瓦格纳居然来喊阿彻,说是要去掰玉米。 “人家的玉米是用来卖钱的,偷东西不好。”阿彻断然拒绝,从包袱里叼出一只红薯递到瓦格纳身前,摇着尾巴说,“咱们吃红薯好了!” 瓦格纳一见这狗崽子那亮晶晶二兮兮的眼神就无语,一点追求都没有。 因为瓦格纳执意要去,阿彻又不放心他一个人去,只好舍命陪君子。 哪晓得这一去却出了大事——瓦格纳的脚被陷阱夹住了。 铁制老鼠钳咔哒合拢来时阿彻只听到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瓦格纳的脚上本来就有伤,这一下夹得不轻,再加上他又因为本能使劲挣扎了几下,越挣扎锯齿就扎得越深,阿彻赶过去的时候那腿上已经血肉模糊露出了骨头,他费了吃奶的力气才掰开锯齿,自己的狗掌上也都是血淋淋的了。 妞妞见他们回来也吓到了,阿彻把包袱里带来的衣服用牙齿撕了,狗掌和猪蹄七手八脚地帮瓦格纳包缠伤口。肿瘤带来的疼痛和脚上的伤痛叠加在一起,黑色雪纳瑞倒在地上浑身抽搐痛苦地呻吟,阿彻和妞妞只能束手无策地看着。 那一晚无比漫长,阿彻只盼望早点天亮,那种强烈的期盼仅次于和小修分别的那个周末。原以为天亮了一切就好了,即便暂时瘸了条腿,瓦格纳一定还能和以前一样重新活蹦乱跳起来,毕竟还有三条腿呢不是。 可是到第二天早上,瓦格纳依旧躺在地上,呼吸又沉又长。阿彻用受伤地狗爪子轻轻碰他,瓦格纳浑身烫得要命。妞妞也走过来,难过地用猪蹄子推了推地上一动不动的瓦格纳。 黑色雪纳瑞费力地张开眼,他的眼睛被一团团东西糊住,很浑浊,他垂下眼皮看了眼身边的小狗和小猪:“我可能走不了了,你们自己走吧……” 妞妞难过得要死,阿彻忽然掉头跑开了。 瓦格纳只是发烧了,发烧多喝水就好了!以前他发烧时贺兰老师也是喂他喝一大碗一大碗的水。 阿彻一路向山上跑,跑回那个猪圈。几只家猪正挤在水槽喝水,才喝了一半就听见噗通一声,好大一只矿泉水瓶掉到水槽里,大猪们一抬头,那天来偷水的金毛狗崽又爬上水槽了,正用爪子把矿泉水瓶泡在水槽里接水呢。 领头的家猪用鼻子把小狗崽从水槽边狠狠顶了下去,阿彻噼啪摔下来,那只矿泉水瓶也劈头掉下来,里面的水洒了一地。 家猪们在水槽上方大笑:“哈哈,这就叫摔了个狗啃屎吧!” 小狗崽爬起来,又叼起那只瓶子爬上去,汪汪!汪汪汪! 我朋友生病了啊!给我点水吧! 大猪们并不同情他,齐心合力又把狗崽子顶了下去:“这是我们的水!” 阿彻又翻身起来,汪汪汪又气又急地叫着:“不喝水他会病得很重的!” “关我们什么事?”家猪们哼哼着。 “要怎么样才肯给我水!” 家猪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领头的猪老大道:“要水也可以,过来把我们的猪圈清理干净。要是活干得好,水就给你。” 阿彻看了看猪圈,猪圈很大,干草堆上又是屎又是尿:“好!说话算数!” . “干活动作快点啊!磨蹭什么呢!” “擦地就擦地你扭屁股干嘛,卖萌啊?” “再扭个来看看啊哈哈!” “你还敢冲我们放屁不?!” 阿彻忙着擦地板,布置好干草,大猪们跟在后面一路群嘲他,还恶劣地拱他的屁股,他好几次被拱翻在地,还是咬咬牙忍住了冲过去咬的冲动。 来到大城市的第一课,他学会了忍耐,懂得了城里没有免费得来的东西,玉米棒也好,水也好,不付出代价是无法得到的。 瓦格纳陷入了昏睡,醒一会儿说一会儿胡话又睡过去,妞妞急得团团转,等到中午的时候才看到一身臭烘烘脏兮兮的阿彻带着满满一瓶水气喘吁吁地跑回来。 瓦格纳在半睡半醒间喝了半瓶水,又睡了过去,阿彻趴在他旁边,一直看着他,话也不说。 妞妞嘿哟嘿哟拽了包袱过来,红薯从包袱里滚出来:“小哥,你也吃点东西吧。” 卷毛狗扭头看妞妞:“瓦格纳会好起来吗?” 妞妞看着那双湿乎乎又忐忑又期待的眼睛,说不出话来,如果只是腿上的伤还好,可是瓦格纳本来就是病入膏肓的狗了。她觉得,腿上的伤成了压垮他的最后一根稻草,他可能真的撑不过去了。 瓦格纳一直昏睡了两天,终于在第二天晚上醒了过来。 “瓦格纳!你醒了!”阿彻激动地站起来,直摇尾巴。 瓦格纳虚弱地看了一眼身边的狗崽子和茶杯猪,有气无力地翻了个白眼:“还没走啊,真是让人操心的家伙……” 妞妞难过得不知道说什么好,看着阿彻凑过去:“我们要等你一起走!”金毛狗崽埋头用鼻子嗅着瓦格纳的脖子,声音嗡嗡的,柔柔的,“快点好起来瓦格纳,我们一起走。” 瓦格纳眯了眯眼:“你们陪我说会儿话吧……” 一狗一猪就这么安静地陪在黑色雪纳瑞身边。说是陪说话,其实几乎都是瓦格纳一个人在说。他说起了他的主人,这是阿彻和妞妞第一次听瓦格纳谈到自己的主人。 阿彻原以为瓦格纳和妞妞一样是被主人抛弃了的,但是瓦格纳在说起主人时,眼睛里一直散发出幸福得颤抖的光。 “……我第一次见到老头子的时候才两个月大,老头子一个人住,他的儿女就把我送给他,说是平时好有个伴。”瓦格纳半眯着眼轻声说着,像是陷入了回忆,“我对老头子的第一印象差极了,儿女们问他这样问他那样,他坐在藤椅上闷不吭声,一看就是个老顽固……看得出来他儿子女儿都不太喜欢他,把我送来坐了没一会儿就走了,老头子更绝,把我一个人丢在纸箱子里,自己就进屋了…… “大爷我爬不出纸箱子,在箱子里拉屎拉尿,他也不管我,三天了就扔了两块饼子进来,老子牙都没长齐,哪里啃得动……我就可劲拉,臭死他,老头子有洁癖,果然受不住了,这才给我换了褥子。我听见他边给我换褥子边吐槽我,‘我都这么大把年纪了,还要给我找个奶崽子来折腾我’,我就知道我接下来的日子不会好过……”说到这里身体打了个哆嗦,“哎呀我好冷啊,你们靠我近一点啊……” 阿彻和妞妞对看一眼,他们已经靠得很近了,使劲贴着瓦格纳的身子帮他取暖,包袱里的衣服也全盖在瓦格纳身上。 阿彻对着瓦格纳瑟瑟发抖的身子大口哈热气:“这样好些了吗?” “好了一米米,今天怎么这么冷啊……”瓦格纳倒吸了口凉气。 妞妞忙说:“你继续说啊,然后呢?” “老头子简直冷血到令人发指啊……”瓦格纳继续回忆起来。 老头子对瓦格纳很冷漠,完全就当他是客厅里一个摆设,最开始那段时间,瓦格纳经常都吃不饱,但是也饿不死就是了,老头子自己吃饭时会随便剩点汤汤水水的喂它。 一人一狗彼此看不顺眼,但是也相安无事地相处了很久,老头子爱听古典音乐,那时还没有名字的瓦格纳还在纸箱子里时就经常被音炮的轰鸣折磨。 有一天晚上老头子正听伯恩斯坦的柴可夫斯基《悲怆》起劲,突然一下停电了,屋子里一片漆黑,老头打电话去问了物管,要第二天早上才能来电,瓦格纳知道老头不听音乐睡不着觉,心里幸灾乐祸得要命,特别舒坦地蜷着身子睡起觉来,还故意打起鼾。 老头果然就不高兴了,走过来用拐杖敲他的箱子:“喂,喂!” 瓦格纳懒得理他,自个儿睡大觉。 老头儿打着电筒弯下腰来看他是不是真睡着了:“你装的吧,平时这个点儿你不是活蹦乱跳的吗?”见他不理睬,又说,“你不喜欢我吧,其实我也不喜欢你。说什么给我找个伴,那些家伙不来看我也就算了,我照顾自己都照顾不过来,还要我来照顾你,你跟我说说这是凭什么啊?” 瓦格纳想了想,觉得他说得其实也有道理。 老头子搬个根凳子坐到他面前,用手电筒照着他开始念叨:“其实你也挺可怜的,但是我也没有义务要照顾你啊,我拉扯那几个不成器的东西都累了半辈子了,现在老了还要拉扯一条狗。”然后安静了很久,“不过你这狗犊子倒也好养。” 瓦格纳心说废话,你想起来才给我换一次水,每天给我喂一顿残羹冷炙,大爷我不也长得挺好。 那天晚上老头子坐在那儿跟他唠嗑了很久,每说一段见他没反应,就用拐杖敲纸箱子,他就抬头瞪他一眼,然后老头子就又继续说。 后来有一次老头子在厕所里摔倒了,砸晕了头,瓦格纳听见动静,把箱子蹭翻了跑去厕所,一看吓坏了,心说虽然这人对自己不咋地,但是好歹也喂他吃喂他喝啊,可他只是一条半岁大的狗,那时能做的就是在寒风瑟瑟的阳台上呼天喊地地叫了一晚上,终于楼上要早起的上班族被吵得不耐烦了,打电话给了物管。 老头子捡回一条命,住院期间瓦格纳一个人关在家里,连续五天没吃东西,饿得奄奄一息的时候,老头回来了。 瓦格纳见老头才住了五天医院就回来,虽然有点惊奇,但心里还是挺高兴的,不是为老头蟑螂般的生命力喝彩,而是这样自己好歹也有点汤汤水水可吃了。 老头提着一大包东西回来,进门时看他一眼,也没啥表示,然后就在餐桌上乒乒乓乓整了半天,瓦格纳叫了两声,心说你快去厨房给大爷我弄点吃的啊,我快饿成照片了好吗! 然后老头子才转过身来,瓦格纳一见都傻眼了,老头子手里拿着一盒牛奶倒进他喝水的盘子里,又倒了一些狗粮到他吃饭的盘子里。 狗粮瓦格纳是第一次见到,不是特别感兴趣,但是牛奶啊!那真是香到了极点! 那之后瓦格纳的伙食彻底得到了改善,虽然老头还是经常忘记给他换水,但是待遇比起之前那简直是量变都没有直接就质变啊! 一人一狗就这么搭伙过起日子。老头子有时听古典音乐,瓦格纳也会插个嘴,表示“汪!这个好听!”“汪汪汪!这个太吵!” 老头子就喜欢听吵闹的,一点都不像个规矩的老头子,尤其喜欢听瓦格纳和马勒。那时还没名字的瓦格纳则比较喜欢听勃拉姆斯。 “好啦好啦别吵了,给你放勃拉姆斯!” 老头子听着勃拉姆斯的第二钢琴协奏曲睡着了,瓦格纳抬头打量着老头子打瞌睡的侧脸,心想,不管好与坏,这个人从此就是我的主人了。 有一次业主委员会来发调查单,委员会大妈一进门看见纸箱子里汪汪直叫的他很是神奇:“哎呀老屈,你还养狗啊,怎么从来没见你下去遛狗呢?” 说的是,瓦格纳没叫了,对业主委员大妈好感倍增,他已经半年没下过地了。 业主委员会大妈问屈老头狗叫什么名字,老头不耐烦地随口说:“叫吃货。” 瓦格纳都快吐血,你还挺时髦的啊!吃货你都懂? 后来老头子下楼遛弯时也会带着他,不过似乎不太情愿,但是瓦格纳很开心,看着那敞开的牢笼和久违的辽阔天地,简直都要热泪盈眶。 他在草地上尽情撒欢,听见别人跟老头子聊天,人家问,老屈你什么时候养的狗啊,不过你这狗也太没个形状了,这是雪纳瑞,收拾收拾还是挺好看的,BLABLABLA…… 瓦格纳倒是没觉得自己这么野生的状态有啥不好,不过老头的话成功又让他要吐血三升。 “喂他吃饱就不错了,还搞造型……”过了一会儿又说,“雪纳瑞是好狗吗?” 别人说是啊,外面要卖一两千,算名贵犬吧。 瓦格纳昂首挺胸,知道大爷我血统高贵了吧。老头子一脸稀罕地打量他。 他长到一岁的时候,别家的狗都是英俊潇洒高富帅,就他一身乱毛疯长,看上去像个糙大汉,小区里的白富美们见他就躲老远。然后有一天,老头居然带他出了小区,一路过了天桥上了街。 瓦格纳快乐地奔腾了一会儿,听见老头在背后喊他:“喂!喂!” 你给我起过名,叫吃货,你忘记啦?瓦格纳有气无力地倒回去,见老头一脸尴尬的神色停在一家店面口。他抬头一看,我勒个去,那居然是一家宠物店! 老头抱着他很拘谨地推门进了宠物店,店员迎上来问大爷有什么需要啊。 “给这狗剪剪毛吧。”老头说,那语气特别特别怂,怂得他都好笑。 店员们就给他来了一套洗剪吹,剪的时候店员小妹想招呼他配合别乱动,就回头问:“大爷,这狗叫什么名字啊?” 老头愣了半晌,看着他,在噼噼啪啪的剪刀声中说:“他叫瓦格纳。” ……不是吃货,是瓦格纳,老头最喜欢的作曲家。瓦格纳自己都吓一跳。 “来,瓦格纳,别动哦。”店员小妹扶着他的下巴开始剪胡须。他一动没动。虽然比起瓦格纳他更喜欢勃拉姆斯,但他还是一动没动。 老头子就是随口取的吧,就跟吃货一样,过段时间再带他来剪毛时指不定又叫马勒了。洗剪吹完毕跟着老头走出店门的瓦格纳悻悻地想。 老头带他回了住处,进电梯时正好楼上读小学的姑娘也放学了,小姑娘弯腰摸着他的头,小声道:“好可爱啊,你叫什么名字啊?” 然后他就听见老头子在电梯里头特别欲盖弥彰地喊了一声:“瓦格纳,走了。” 阿彻和妞妞不做声地听瓦格纳讲起这些往事。虚弱的雪纳瑞又好几次抱怨冷,阿彻和妞妞干脆整个身子都趴在了他身上。 瓦格纳哼了一声,继续说:“我和老头子一起生活了九年,大半年前我得了肿瘤,老头子带我跑遍了全城的宠物医院,但是都没得治。” 妞妞掉着眼泪哼哼唧唧地吸鼻子。 “后来老头也一天不如一天,他得了肺心病,进医院抢救好几次,最后一次再也没有回来……他的儿女来搬家里的东西,房子要租出去,搬家公司来的那天,我就自己走了……”瓦格纳淡淡地说,“那是我的主人,这辈子唯一一个主人。” “你跟我说你被抛弃过,但其实没有……”阿彻紧贴着瓦格纳的背,又难过又庆幸。 “他的儿女是打算找个地方把我扔了,但其实我是自己走的。”黑色雪纳瑞说着,气息越来越弱,“卡拉扬,你的小修也许不会抛弃你,也许会,也许现在不会,也许以后会,也许他自己不想抛弃你,但他身边的人会……我希望他是爱你的,我希望你和阿格里奇都能幸福。” 茶杯猪哼唧哼唧地嚎起来:“不要说了……” 瓦格纳软绵绵地躺在地上,抬头望着月亮:“今天的月亮怎么这么亮啊,像太阳一样……” 黑色雪纳瑞直视着越来越亮的月亮,忽然看见银色的月光像太阳一样迸射开来,四周一片光明,刚开始还能听见阿彻和妞妞的声音,渐渐的这些悲伤的声音就像云朵一样飘远了。 有一个熟悉的声音像光线一样照进来: “瓦格纳,走了。” 第17章 狗肉卷 瓦格纳死后,阿彻和妞妞在一棵老树下挖了很大一个土坑,把瓦格纳埋了。 没有了瓦格纳的旅途变得格外的安静。他们按照瓦格纳之前说过的路线一路下了山,山下是长长的公路,走了大半个钟头,终于看见公路上方的指示牌,前方再五公里处就是庚林市了。 应该很高兴的,但是阿彻高兴不起来。 小金毛和茶杯猪沿着公路旁慢慢走着。妞妞忽然停下来,阿彻回头问:“怎么了?” “我脚抽筋了。”茶杯猪低着头小声说。 阿彻心里很过意不去,虽然已经放慢了脚程,但是茶杯猪要赶上自己的步伐还是很辛苦,他掉头倒回来:“咱们歇一会儿吧。” 一狗一猪并肩趴在公路旁。阿彻望着眼前来来去去的车子,漫长的一个多月的旅程,终于快到达小修所在的城市了。这条通往小修的道路弥漫着灰尘,让他不由自主怀念起灵犬镇干净清新的空气,雨后草木的芳香。 妞妞其实还是很想劝金毛小哥不要去找了,一来庚林市那么大,找到的机会微乎其微,二来就算找到了,也未必能在一起。但是暗地里她又觉得,如果老是找不到,她就这么一直陪着阿彻找下去,好像也不错,但是万万一真的找到了,她反而就要和他分开了,那她就又是一个人了。 “妞妞,”一旁的金毛狗崽反而先开了口,“如果你不想陪我去庚林市,不要勉强。” 妞妞终于按捺不住地站起来:“小哥,其实咱们就这样也不错啊,自由自在,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为什么一定要找到小修呢?我们也可以过自己的生活啊!” 阿彻眯着眼望着头顶漂浮的云朵,只看着天空的话,有一瞬就像回到了和小修每天放学后一起玩耍的后山:“你说得对……” 妞妞还以为有了转机,却又见金毛小狗转头对她道: “也许没有小修我也可以过自己的生活,过自己的生活也没什么不好,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想和小修在一起,只要能在一起……” ——那样你就要离开灵犬镇,独自一人和一个人类在大城市里生活,可能这辈子你只能当他的宠物。你不会有朋友,不会有自己的人生,你只有他。 贺兰老师的告诫在耳边响起,但心中强烈的声音一瞬就盖过了老师的话。 只要能在一起……就算当一只宠物狗我也愿意。 妞妞知道对方心意已决,失望地低垂着头,刚开口想说什么,头顶忽然一道影子罩下来,紧接着就听到“嗷呜”一声! “哈,抓到了!” 她闻声惊讶地抬头,只见金毛小狗被一个男人用一根长长的钳子夹住脖子,赫然提到了半空。 妞妞惊骇得脑子一片空白,男人的目标似乎只是阿彻,根本没注意到她,她只能呆呆地望着在钳子上挣扎的金毛小狗被很快带走。 . 马路前方停着一辆又高又大的货车,阿彻望着大货车被帆布盖得严严实实的货箱,他不知道那块厚重的帆布下面是什么,但那一团灰黑色在阳光下散发出死沉沉的坟墓般的气息,让他觉得不祥,更是狠命地挣扎起来。 男人走过去,他的同伴放下车厢后的挡板,哗啦一下掀开帆布。阿彻一下子停止了挣扎。 密密麻麻的小铁笼码在后车厢上,笼子里装的全是狗,大大小小足有上百只,有宠物狗也有土狗,有小型犬还有烈犬,笼子全是一个规格,有的塞了两只小狗,而一些体型较大的狗则必须佝偻在逼仄得连背都直不起来的笼子里。 他看着这些同类,他们也看着他,但是谁也没有叫一声,那些空洞绝望的眼神让阿彻如梦方醒。 “嗷呜!嗷呜!!” 放开我!放开我!! “狗崽子力气还蛮大!”男人用两只手把住捕狗器,同伴跳上车厢找来一只空的笼子。笼子里有没洗干净的血腥味,阿彻被粗暴地一把塞了进去,他扭头想往外冲,鼻子一下就撞到冷酷地拍上的笼子门上。 装着他的笼子被码到高处绑好,阿彻在笼子里挣扎得哐啷作响,汪汪汪用尽力气叫喊着,他不知道自己除了喊叫还能做什么,但他不能什么都不做,左右两侧都是别的笼子,那些病怏怏脏兮兮的狗只是麻木地看着他。他不想变得像他们那样。 两个男人在货箱后抽烟闲聊,商量着这一车狗能卖个什么价钱。阿彻才知道他们都是要被运去餐馆里做食材卖掉的。抽完烟,其中一个男人去路边找地方方便,另一个回头看一眼还在不死心地狂吠的他,骂了声“叫个P”,饶过车厢上了车。 不一会儿方便完的男人回来,跳上车厢整理了一下铁笼,把空的笼子码在外面,又把厚重的帆布盖了下来。 呼啦一下,眼前一片漆黑,阿彻感到黑暗中车子耸动了一下,向前驶去。 阿彻在笼子里想尽办法,用牙咬用爪子掰,牙齿咬得出血,指甲也掰断掉,仍是无济于事。车子行进了一会儿,黑暗中筋疲力尽的小金毛忽然听见有声音在叫自己的名字。 他竖起耳朵,猛然认出那竟然是妞妞。 “妞妞!妞妞我在这儿!”小金毛一下激动地站起来。 车厢里传来小猪脚踢踢踏踏的声响,阿彻在笼子里急得乱蹿,待眼睛适应了黑暗,鼻子也从混乱的味道中分辨出了茶杯猪的位置,阿彻贴着笼子往下瞧,茶杯猪小小的身影正费力地顺着一竖行十几个笼子往上爬。那些笼子堆积起来的高度足有两米,以茶杯猪的个头,就如同一个人类徒手攀爬十层楼一般。 阿彻看得胆战心惊,见茶杯猪的影子晃了一下:“小心!” 一只圣伯纳犬伸出爪子搭了一把手,妞妞才没摔下去。 “谢谢你啊楼下的大哥!”阿彻忙道谢,又朝笼子里的其它狗道,“请大家帮帮她,搭一把手让她上来,她是我的朋友!” 在他一再的恳求下,不少狗伸出了援手,妞妞爬到他的笼子面前时一张小猪脸上又是汗水又是泪水,发出难过的哼哼声。 “对不起,对不起小哥!要不是我让你在路边歇脚,你就不会被抓上来了呜呜呜……” “说什么呢,这不是你的错!”金毛狗崽隔着笼子安慰她,“你是怎么上车的?” “我看到那个男人在山坡下方便,就钻到了他口袋里……”妞妞泣不成声地说,她很想说我是来救你的放心吧我一定救你出去,可是以她这个头说这样的话,比不说还让人绝望。 “别哭啦,”卷毛狗用轻松的口吻安慰茶杯猪,妞妞竟然冒着这么大危险来找他,他忽然有种死而无憾的感动,“你看你都能爬上来找我,我那么厉害,一找到机会准能跑出去!” 妞妞看着小金毛使劲摇动的尾巴,难过极了。 车子一路行驶了很长时间,虽然有时也会稍微停一下下,但也只是等红灯或者过收费站,那所谓的机会根本就看不到。阿彻越来越觉得希望渺茫。 “……妞妞。” 茶杯猪很疲倦,塞在笼子的夹缝间就这么睡了过去,阿彻怕她掉下去,一直拽着她。被阿彻叫了一声,茶杯猪赶紧睁开眼:“怎么了?” “你现在就下去吧。”阿彻说,“等会儿车子要是停在红灯处,你就赶紧下车。” “为什么?”茶杯猪急了,“我要陪着你,你刚刚不是说,说不定还有转机么?!” “要是有机会,我肯定能跑掉。但是万一,我是说万一的话,”小卷毛狗低垂下眼,“我不想你看见我身首异处。”更别提变成一堆狗肉了…… 他这番话很严肃,哪晓得这话一出,妞妞噗地就笑出声来。 小金毛被笑糊涂了。 “小哥,你这话跟谁学的啊?这是电视剧里的台词啊,那个男主角要被送上刑场时就在囚车里对女主角喊:‘我不要你看见我身——首——异——处——’” 茶杯猪扯着嗓子嚎,旁边两只狗也不由乐了一下,悲伤的氛围被冲淡了一米米。 妞妞决意要留下,阿彻不知道该说什么,他在灵犬镇的生活平静又安全,但是没有朋友,小修也离开了,外面的世界艰难又险恶,他却有了妞妞,有了瓦格纳。 车子上了高架桥,速度赫然加快了,那块厚重的帆布偶尔被风掀出一条缝,一线阳光漏进来,那么明亮,却那么遥远。 妞妞又睡了过去,阿彻趴在笼子里眯缝着眼望着那道细细的阳光。他可能再也见不到小修了,再也不能报答老师的养育之恩了,他的生命如此短暂,虽有遗憾,但没有后悔。他全力去追寻自己的幸福了,他没有辜负对小修的承诺,还拥有了生死与共的好友,要是能稍微报答一下老师那就完美了,但老师说过,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事。 车子又不知道行进了多久,终于停下来,这一次停了很久,外面有嘈杂的说话声,车门打开,阿彻猜想应该是到目的地了。妞妞也已经醒了,紧紧抓着他的爪子,他能感到妞妞的小猪蹄都在颤抖。 哗啦。 厚重的帆布被一把掀开,夕阳的光兜头洒下。 阿彻抬起脖子,听见货车挡板被放下的声音,继而是笼子里一些狗的骚动声,一会儿的功夫眼前的笼子就被提走移开了。 车厢里爬上来三五个年轻人,正忙着向下转移笼子。 他以为这些人应该都和那个抓他的男人一样面目可憎,可是他看见其中一个年轻人打开逼仄的笼子,抱出那只圣伯纳,摸着对方因为害怕和长期被压迫而直不起来的背,温柔地说着:“没事了,你已经安全了。” 妞妞也意了外,这时笼子晃动了一下,有人提起了他们的笼子。 “哎呀,这只小金毛笼子外还挂着一只茶杯猪呢。” 阿彻听见提笼子的人逗趣的声音,他的笼子很快被转移到车下,一个年轻女子接过笼子,蓦地一愣。 “……妞妞?是妞妞吗?!” 阿彻瞧见妞妞也是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呜呜地喊着:“主人!主人!” 年轻女子将笼子放在脚边,激动地捧过茶杯猪,冲身后的同伴喊着:“天啦!我找到我的妞妞了!” “真的是它吗?”同伴们纷纷围拢来。 “真的是!我认得她的花纹,她屁股上还有一道疤!” 阿彻在笼子里仰头看着这些搬运笼子的年轻人,他们胸口前都挂着一个画着红色爱心的牌子,上面写着“安氏基金动物保护协会”。听妞妞主人的话,阿彻才知道原来妞妞并不是被抛弃的,而是在一次旅行途中被女主人给不小心忘在了旅馆里,虽然女主人立刻就倒回去寻找了,但是旅馆的人也不晓得把不起眼的猪崽扔到了哪里,这才导致妞妞一直以为自己是被故意丢下的。看着和主人重逢,解开误会的妞妞,小金毛摇起尾巴,真心为她高兴。 “这是你朋友吗?”妞妞的主人蹲下来,打开笼子,小金毛一溜烟钻出来,终于重获自由。 “你还背着个包袱啊!毛是天然卷吗?”女主人笑着摸摸他的卷毛,“流浪很辛苦吧,我带你一起回淮港吧,替你找户好人家。” 妞妞也满脸希冀地望着他:“来吧,小哥!” 女主人把小猪放进口袋里,准备抱起小金毛,小狗崽却温柔地避开了。 卷毛小狗仰起头摇着尾巴:“汪汪!汪汪汪!” 再见,妞妞!祝你幸福!我也要去找我的幸福了! 妞妞从主人的口袋里钻出头,趴在口袋边红着眼圈目送金毛狗背着包袱离去的背影。 女主人低下头,温柔地抚摸着眼泪汪汪的小猪:“他是很聪明的狗狗,他肯定知道自己要干嘛。” 妞妞嗅了嗅主人的手心,那么熟悉那么久违的味道。 你是对的,小哥。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想在一起。 第18章 沈卷卷进大庚林 阿彻离开动物保护协会的救援车时,有人在他包袱里塞了一些吃的,一包苏打饼干,一瓶矿泉,那时好多人吹着口哨祝他好运,好运好像就真的找上了他似的,自此他走上了一条康庄大道,头顶的指示牌一路为他指引着方向,庚林市前方八公里!庚林市前方五公里!庚林市前方三公里!! 不知何时路边开始出现高大的楼房,路上的行人和车辆也越来越多,走着走着,喧嚣声一浪浪袭来,繁华的大都会在他的眼前一点点展开,庚林市简直繁华宽广得让他目瞪口呆。 夜色降临,风尘仆仆的小狗崽走在热闹的商业街,好奇地抬头打望,五颜六色的霓虹灯闪花了眼,巴士还有双层的,上面涂着花花绿绿特别好看的字母和图案,大城市的房子都好高好高,像到了巨人的国度…… 卷毛狗站在一栋摩天大楼下,脖子仰啊仰地数着楼层,眼睛很快就花了,一甩脑袋,啊嘞,数到哪里了? 彩色的灯,超大的电视,巨大的广告牌,有太多好看的东西,比电视上的还要好看,他一注意上面就忘了注意脚下,差点一脚踩进下水道的格栅里。 再往前走,卷毛狗蓦地站定,惊愕地张大狗嘴—— 好大十字路口啊!! 还没来得及细看,绿灯就亮了,狗崽子连忙加快速度,在行人密密麻麻的脚间穿梭。不快点跑不行啊!嗷呜嗷呜一口气闷头冲到了五十米外的对岸! “这狗真有意思,跑那么快干嘛,时间还多的是嘛。” “哈哈,乡下来的狗吧。还背着个包袱呢。” 阿彻看着橱窗里自己的倒影,他看起来很像外地狗吗? 眼下最重要的是找一只城里的狗打听任海哥,找到任海哥有个落脚点才好开始慢慢找小修,可是他走了这一路,别说一条狗,连一只麻雀都没看见。 举目所见全是人,阿彻蹲在路边想了想,要不找个有热水的地方变成人再考虑吧。 可是这地方怎么看也没有澡堂可以溜进去啊,而且在找到热水以前,他还得先找一套能穿的衣服。他出门时带了两套衣服,其中一件上衣给瓦格纳包扎伤口时撕烂了,就还剩两条裤子和一件衣服。狗崽子在路边咬开包袱,翻出那件像在泥巴里裹过的衣服,有点头疼。他看城里人都穿得干干净净体体面面,自己怎么说也不能穿得破破烂烂脏兮兮地在路上走啊。其实他倒是裸奔惯了,但是作为人,还是规规矩矩把衣服穿好才有礼貌。说起来,猫猫狗狗都是裸奔,人为什么要穿衣服呢?是因为没有毛吗?还是小叽叽长在前面不好意思? 城里倒是有很多服装店,但是一看价钱就不便宜,他临走时啥都有带,就是没带钱。狗崽子收拾好包袱又走了一段,他想到马路对面去,可是举目四望,这么宽这么长的路段,居然到处都没见斑马线,正有点不知该如何是好,忽然一愣。 咦,马路对面那个大叔刚刚不是走在这边的吗?怎么一忽儿就过去了? 狗崽子四下打望,才发现有好多人是从地下钻出来的,他这边也有一个地下入口,这才终于弄懂了,心里惊讶着“城里人真是古灵精怪”,跟随人群下进地下通道里。 地下通道里很暖和,不过纵横交错有点找不到方向,他走了一会儿,听见一阵别扭的琴声。 一个穿得破破烂烂的男人坐在地上拉二胡,面前铺着一张大纸,上面写着些什么,偶尔有路人走过,会丢下一两块钱,拉二胡的男人就抬头说声谢谢。 阿彻看了一会儿,心中有了主意。 . 男人闭着眼睛似是陶醉在摧枯拉朽的二胡声下,但只要面前有人停下,就会有一道影子挡住灯光,他也就能知道有收入了。不过……这都大半个钟头了,怎么一直没动静啊。 男人有些疑惑地睁开眼,地下通道的人流量也没有少啊…… “汪汪!” 哪来的狗叫声?二胡男循声望去,一看差点没把下巴掉下来,啊喂……那是什么啊?! 一只金毛小狗趴在通道另一头,面前铺开的布上已经堆满了零钱,过路的人一扔钱,那狗还会摇着尾巴汪汪叫两声。 男人被那扔钱的频率吓住了,我了个去,你们扔的是钱还是厕纸啊,什么时候都特么这么大方了?! 男人左看右看,想看这是哪个土豪乞丐养的狗,可是来来回回都没发现可疑人士。再说这条地下通道是他的地盘,左邻右舍都知道,也不会来跟他抢饭碗啊。 男人按兵不动地观察了狗崽子一晚上。夜深了,地下通道里也没几个人了,狗东西就自个儿把包袱和钱收拾好,拱上包袱掉头走了。男人傻了眼,连忙收拾好东西跟上卷毛狗,却见卷毛狗最后一个人找了地下通道里一处不漏风的地方,蜷下就睡了。 男人又傻了眼。 更傻眼的是第二天那只狗又来了! 男人不动声色观察了卷毛狗两天,终于确定这狗没有主人,至少是主人长期不在身边。他不晓得这世道都是怎么了,狗特么变得比人还精了,但有一点他很清楚,人特么不能被狗欺负! 今天又收入颇丰,再两天就可以买衣服,可以买热水了。阿彻刚把装钱的包袱收拾好,包袱忽然被一扯。 二胡男人不知何时出现在面前,蛮横地扯着布包:“给我!” “嗷呜!嗷呜!”小狗咬着布包死不放手。 “你一只狗拿钱来做什么?” “嗷呜!嗷呜!”强盗!狗怎么就不能用钱了?! 二胡男没想到这狗东西怎么都不松口,他要抢包袱就得连狗也一起收了。 “信不信我把你宰来吃了?!”男人凶神恶煞地举起拳头。 狗崽子一下就松了嘴,二胡男拿起包袱转身就要走,哪晓得…… “啊!靠——” 小腿上被使劲咬了一口,男人痛得大叫一声扔下包袱,狗崽子跳起来咬住包袱拔腿就跑。 男人瘸着个腿气急败坏地追上去,一人一狗在无人的地下通道追来跑去,男人实在跑不动了,抬头瞧着站在地下通道入口的阶梯上瞪着他的狗东西,气急反笑了。怎么忽然还蛮佩服这只狗的,这狗要是没有主人,活着也确实不容易。 “行了行了,别跑了,”男人靠墙坐下,“咱们打个商量吧。你看你要了这么多钱也没法用,这城里的大商店都不准狗进去,再说谁会把东西卖给狗啊。” 小金毛似乎是想了想,在阶梯上蹲坐下来。 “对吧,我说得有道理吧,”男人一见有机会,继续道,“我看不如我们合作,咱俩合作钱肯定来得更快,到手的钱我们一起分,到时候你要买什么,我帮你去买,我也能带你去吃饭。你看怎么样?” 小金毛不太信任地瞅着他。 “我要钱,但是不偷钱,我说话还是靠谱的。”男人耸肩说,“我们可以合作一天试试。你的包袱你自己收着吧,我也不来抢了,刚刚算我不对,你要是考虑好了,明天来找我就行了。” 男人说完就走了,盖着大衣睡在通道里,回头想想也觉得挺好笑的,他居然对着一只狗说了那么大一通,好像觉得那狗听得懂似的,狗怎么听得懂人话呢。 隔天一大早,男人去买了碗馄饨回来,又傻了眼。 “……你真来了啊。”男人盯着趴在他位置上的小金毛,错愕地道。 小金毛抬头看他一眼,鼻子动了动,又趴了下去。 “嘿,要吃吗?” 男人举着馄饨,弯腰去摸小狗崽,狗崽子立场特别坚定地一扭身子躲开了。 “哟,你还挺骨气的嘛。”男人啼笑皆非。合作归合作,咱俩没交情,是这个意思吧。这哪里是狗啊,这怎么也得是只狗精啊。 男人故意大声地吃起馄饨,一面吸溜一面感慨:“每天早上一碗热馄饨,人生最幸福的事莫过于此。” 阿彻有点难受,他这几天每天只吃两块饼干,喝点水,馄饨真是太香了,像贺兰老师煮的一样……鼻子不自觉就嗅嗅嗅起来。 男人斜瞄他一眼:“要不,我给你吃一块,你让我摸一下?” …… 最后男人摸了两下狗脑袋。 阿彻吃着那两块馄饨,泪流满面地想,真是太不争气了! 不过一人一狗搭档的确天下无敌,男人还给狗编故事,拉一会儿二胡就讲一会儿狗狗的可怜身世。什么一出生狗妈妈就被打狗队的人打死了,他被好心地老大爷收养,老大爷得了重病没钱看病,这只狗就每天来讨钱BLABLA…… 阿彻汪汪地抗议,我哪有那么凄惨,不要骗人! 男人有时讲到深处,还会掉几滴鳄鱼泪,一脸感慨地看着他。阿彻觉得丢脸死了。 第一天下来收获颇丰。 “咱们三七分。”男人说。 “汪汪!汪汪!”狗崽子反应激烈。 “哎哟,我开玩笑的啦。”男人讪笑道,“四六分。” “汪汪!汪汪!” “好吧好吧,四六分但是我包你每天两顿饭,行了吧。” 这还差不多。 就这样阿彻每天跟着男人混两顿饭吃,他打算存钱买件衣服再买双鞋,他还看到能接热水的地方,不过也要投了钱才能买。到时候他可以到垃圾站找个容器,趁半夜没人的时候去买水。垃圾站他都找好位置了。 男人晚上睡觉听见咕咚咕咚的声音,抬起眼皮一看,狗东西不晓得从哪里滚了一只油漆桶来,他摇摇头转身继续睡了,这狗你不能跟他较真。 阿彻趴睡在包袱上,男人其实人还不错,他已经不担心对方来抢他的包袱了,只是这样睡着能暖和点,他仰头望着比他个子还高的油漆桶,这个桶就是他的变身利器,他要在大清早的时候变成人,然后赶紧去最近的警察局问小修或者任海的地址。城里的告示牌上都写着,有困难找人民警察。 小修,我来了…… 狗崽子把下巴搁在软软的包袱上,幸福地进入了梦乡。他做了个特别奇怪的梦,梦里自己竟然是人类,和小修住在同一屋檐下,同住的还有贺兰老师,凯大仙,和一个老喜欢照镜子又聒噪的家伙。变成人的他在清晨醒来,睁开眼看着近在眼前的成年后的小修的睡脸。 虽然是长大版的小修,但是有漂亮的天然眼线和那枚精致的泪痣,他一眼就知道那就是小修。 不过梦里小修似乎是男生啊,光着身子,胸口平平的,在梦里他也没好意思往下面看,不过这也不打紧啦,反正是梦,总会有点不科学的地方。再不科学,这也是美梦! 第19章 老胡 和二胡男相处了一个多礼拜,二胡男有时会带他转移阵地,这样他们讨要来的钱就更多了。有一次男人忽然冲下地下通道,不由分说把他往桶里一塞,提着油漆桶就往外跑。 狗崽子被装在油漆桶里颠来倒去,不知道出了什么事,男人也像是知道他在纳闷,喊道:“城管来了!” 那个时候阿彻也不知道城管是什么,但听男人的口气就知道情况很紧急。他仰头看着胡子拉碴的男人提着他奔跑的样子,其实二胡先生完全可以丢下他一个人拿着钱跑路的,但他没有。 不仅没有,因为城管队来得很突然,他连自己的二胡都没来得及带走。 当然男人之后也没少邀功:“要不是我,你早就被抓进流浪动物收容中心了,那可不是个好地方!”然后捶胸顿足地惋惜他的二胡,阿彻觉得挺对不起人家的,趴在二胡男脚边嗷呜嗷呜表达着歉意,男人瞄他一眼,趁机就吃起他豆腐,在他脑门上摸来揉去的。 虽然二胡没了,不过好在他们还有钱,男人带着他转移阵地时又在街边买了一把二胡。 “怎么了?”买好二胡往回走时,男人见狗崽子停在一家童装店前,心说不会吧。 十分钟后,男人一手抱着小狗,一手提着购物袋走出童装店。 半小时后,男人穿着一身休闲服,抱着狗崽意气风发地走出美特斯邦威专卖店。 一个小时后,焕然一新的男人抱着小狗,脚蹬一双白亮白亮的运动鞋走出安踏专卖店。 “你买小孩的衣服干吗?”年轻了一圈的二胡男低头问小卷毛。 “汪汪!汪汪汪!” “哦知道了,你想变成人是吧。” “汪汪!汪汪汪!”你怎么知道啊?!阿彻激动了。 “你想变成个小帅哥去把妹是吧?”二胡男笑得不可自抑。 又见把妹。阿彻歪着脑袋想,把妹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得,今天我们就不上工了,轻松一天,我带你去公园玩!”男人拍拍狗脑瓜子。 到公园的时候已经快黄昏了,虽然公园比地下通道里冷,但是头顶蓝天,呼吸着新鲜空气的感觉有种久违的美妙。 阿彻趴在公园长椅上吃着男人分给他的半根火腿肠,抬头见男人耷拉着肩膀望着天空发呆。 他想起了小修,不由也伸长脖子仰望天空。你现在也在哪里望着天空吧,我也在看着呢,和你一起。 长椅上神同步的主人和狗狗也成了吸引路人的一道风景线。 公园里遛狗的人不少,二胡男看着一个老大娘弯腰用纸巾抓了自己狗狗拉在路边的狗屎扔进垃圾桶里。 “你怎么不拉屎……”男人转头一看,长椅上的小金毛已经不见了。二胡男诧异地四下打量,一看,小卷毛在树丛里蹲着屁股正拉着呢。 “你是只教养很好的狗。”男人见小狗崽用后腿刨土把热烘烘的翔埋掉,笑了笑,有些寂寞地说。 阿彻从草丛里跳出来:“汪汪!汪汪汪!”老师教我的! “回去吧。”男人背着手往回走。阿彻看着男人的背影,男人难得穿一回体面的衣服,但身形已经很佝偻了。 阿彻很感谢男人为他做的一切,他现在有了衣服和鞋子,最后一项任务就是去买水了,而这件事他必须一个人完成。 晚上一人一狗还是睡在地下通道里,半夜里阿彻琢磨着时间差不多了,翻身起来,拱啊拱的把装了新衣服新鞋子沉甸甸的包袱背在背上,推着油漆桶上电梯,准备去买热水。 临走前他回头看向男人睡觉的地方,这一望,却见男人也跟着起来了。 二胡男穿上破旧的大衣,望着诧异地站在地下通道出口处的小金毛,像是早已了然:“要走了是吗?” “汪!”是的,再见了。阿彻有些伤感地说。 “你到底要去哪里啊?”男人望着他问。 “汪汪,汪汪汪!”我要去找小修。 男人弯腰提上二胡和一些东西,走过来:“我带你去个地方。” 阿彻不知道男人是什么意思,不过二胡男已经上前提了他的油漆桶兀自往前走,他只好跟上去。 男人领着他穿过在夜色中沉睡的商业街,边走边说:“我姓胡,今年三十九岁了,你可以叫我老胡。” “汪汪!”老胡! 男人转身低头瞧他一眼,笑道:“对,老胡。” 阿彻好奇地跟着男人穿过大街小巷,寂静的路上只听得见男人的脚步声和他的肉垫爪子声。 “到了。”男人停下脚步,望着小马路对面一栋黑乎乎的房子。 这是一幢烂尾楼,没有灯没有电梯没有窗玻璃,男人打着手电来到三楼,沿着冷清的走廊走到其中一间房门口。 手电微弱的光映出不大的两居室房子,这是唯一一间有窗玻璃的房间,阿彻看到大厅里摆着一张破旧的沙发,靠墙的地方有个布柜子,旁边堆着一些锅碗瓢盆的起居用品,还有一只炉子和一台收音机,他也注意到屋子的角落里那只大大的硬纸盒子。 “我找了个月饼盒子做的,还不错吧。”男人走进屋里,在沙发上放下二胡,蹲在那个漂亮的月饼盒子做成的狗窝前,望着门口的小狗,“过来看看你喜不喜欢。” 阿彻犹豫了一下,还是走进了屋里。 月饼盒子很大,正好够他躺下,盒子里铺着一张小软垫,上面还搭着一张大毛巾。 “冬天的话就这样……”男人起身从沙发后拿了块木板,搭在狗窝上,又把火炉放在狗窝旁,“这样应该就挺暖和的了。当然你也可以到沙发上来睡,两个人睡就更热乎了。不过我听说狗还是更喜欢睡狗窝。” 阿彻不作声地看着月光下男人一脸微笑遐想的表情。 “这房子我老早就找到了,不过一个人住挺浪费的,也没必要……”后来他看见有人丢了那张沙发,就搬了过来,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一个人不需要家,哪怕摆上沙发的家看起来很不错。 再后来他遇见这只跟他抢饭碗的狗,只不过相处了十来天,他也不知道怎么的,觉得很快乐,走在路上看见有人扔不要的厨具,鬼使神差地就捡了回来,然后开始津津有味地捣鼓出一个狗窝。 阿彻看着叨叨地说着的男人,男人低头看着他:“我这辈子都不会结婚有孩子的……我的意思是说,以后有我一顿就有你一顿,只要我能睡暖和,你就不会冷着。” 狗崽子安静地看着他,像听得懂人话似的。 “我打算去工地找一份工作,以后我们就不去地下通道要钱了。”男人说,顿了顿,“你要不要……进窝里试试?” 阿彻看着那个精心布置的狗窝,男人期待的眼神看着他,如果没有小修,没有贺兰老师,他或许就留下来了。 “……外面很危险,有很多抓狗打狗的。”男人说,“到了冬天,很多狗都是被冻死的。” 卷毛狗只是抬头看着他,眼睛里写满抱歉。 “进去试试吧,很软很暖和的。”男人用手拍拍软垫子。 对不起。阿彻抱歉地看着他,狗爪子向后撤了一步。 男人凝视小狗崽良久,终于站了起来,走到墙角翻开那一堆锅碗瓢盆,从一只小锅里拿了几只小馒头,走过来塞进小狗的包袱里。 阿彻看着男人,男人也看着他,微笑着摸了摸他的脑袋:“……你走吧。” 阿彻背着包袱心情复杂地走到门口,回头看着坐在沙发上,望着窗外的男人。 “汪往!汪汪!” 男人从沙发上回过头,看着小狗崽冲他一口气喊完,掉头跑掉的背影。 老胡!再见!你要去打工啊!还有……其实我挺喜欢听你拉二胡的,真的。 贺兰老师,我明白了,看上去是好人的人不一定是好人,看上去不像好人的人也不一定是坏人…… 有的人类是魔鬼,有的人类是天使。 第20章 人道毁灭 阿彻推着大油漆桶一路向目的地进发,油漆桶滚啊滚,小狗崽就在后面追啊追,好不容易终于看到马路尽头那台散发着诱人光线的大柜子。 这柜子能出热水,他老早就观察好了。油漆桶一不小心滚过了头,狗崽子嗷呜嗷呜追上去,把油漆桶停下来,又用脑袋顶,屁股蹭,费尽力气总算在一个电线杆上把油漆桶推正了,又一下一下把油漆桶移到出水的柜子下。 一块钱能出好大一桶热水,狗崽子垫着包袱往油漆桶上又跳又爬,总算够着了投钱的地方,嘴里叼着一枚硬币塞进去,激动地拨动了出水口的开关。 哗啦啦,冒着热气的水汩汩地流出来,狗崽子挂在油漆桶边,看着慢慢满起来的热水,激动得仰天叫起来,嗷呜——我就要变人了!! 滴一声,一块钱的热水满了,阿彻迫不及待蹬着后腿就要往里跳,就这么一扑腾,没有“噗通”溅起的水花,却蓦然停在了水面上。 一只网子在他就要入水前网住了他。 “抓到流浪犬一只。” 茫然的阿彻就这么被一个穿着暗蓝色制服的男人捞起来,眼睁睁地看着那桶沾都没沾一下的热水离自己越来越远。 狗崽子在网子里拼命挣扎着,但网子上面是束住的,他挣脱不出,被男人粗暴地塞进一只塑料笼子里,放进后车厢。 这不是那种运货的大卡车,而是一辆中型厢车,后车厢是密闭的,里面也放着好几只笼子,关着好些猫猫狗狗。 塑料笼子比之前关他的锈迹斑斑血腥味浓重的铁笼子好上太多了,后车厢的景象也没有那么恐怖,但阿彻想起贺兰老师和老胡提醒过他的事,还是提心吊胆地问同车的猫猫狗狗:“我们要被运去哪里啊?” 靠得最近的黑猫摇晃着长尾巴:“这你都不知道,没人跟你说过吗,这是流浪动物收容中心的车。” 流浪动物收容中心?阿彻听到这名字总算松一口气,那就是不会把他们宰了吃了吧。 黑猫见小金毛一副放心的样子,啧啧摇头:“真是无知者无畏啊。” 阿彻听这语气觉得奇怪:“收容中心不是很好吗?既然会收容,至少能吃饱饭吧。”虽然在他就要人化的时候发生这种事故是挺倒霉催的,但比起之前已经好很多了,到时候他再慢慢想办法逃出来吧。 一只流浪小泰迪嗤之以鼻:“你是傻的吧?谁会吃抱了撑的每天免费喂一群流浪动物吃饱喝足啊?这车子会带我们去收容中心,然后管我们三天吃喝,三天之内如果有人来认领或者领养,那就算你命大,如果没有人来领走你,”小泰迪压低声音道,“他们就会给你打一针。” “我又没生病,为什么要打针?”小金毛茫然地问。 一车的猫猫狗狗面面相觑,对这二兮兮的乡下狗无言以对了。 . 进收容中心后阿彻才知道“打一针”是什么意思。 收容中心很大,到处是小动物的叫声和哐啷哐啷的声响,空气中泛着一股刺鼻的消毒水味道,所有被抓进来的流浪动物都会被丢到一个房间里,消毒人员用管子朝他们冲着冰凉的消毒水,一屋子猫猫狗狗被冲得又跳又叫乱成一团。阿彻左躲右闪还是被那几股劲头十足的冷水冲成了落水狗。 喷嚏连天的阿彻被带到收容的地方,就跟电视里关人的监狱一样,一个单元一个单元的,进去一个单元,就见两边墙壁上都是一排排一格格的小隔间,猫猫狗狗会被按照抓进来的时间标注好,关进小隔间里。 头三天里每天都能吃一顿狗粮,三天以后如果没人认领,那就是判死刑的日子,这是被关进来后隔壁间的小拉布拉多告诉他的。小拉布拉多还没满一岁,比他早一天关进来。 阿彻从没想过收容中心这个善意的名字背后却是这样残酷的真相。一想到自己本来下一秒就能变人了,却在前一秒被以狗的形态抓走,就难过得一宿睡不着,觉得老天爷对自己也太刻薄了点,喷嚏也一宿没停过,对面的松狮犬汪汪汪朝他直吼:“乡巴佬!给老子安静点!” 阿彻很抱歉,但打喷嚏又不是他能控制的。不过他也明白松狮犬为什么这么暴躁,听拉布拉多讲,要是过了明天还是没人来领走松狮犬,他后天一大早就要被人道毁灭了。 人道毁灭这样的词阿彻还是第一次听说,拉布拉多告诉他,那就是被杀的时候不会痛的意思。 收容中心的白天和晚上没有区别,阿彻只有从工作人员的动静判断是不是天亮了。这会儿外面人员走动说话的声音多起来,应该是天亮了。 有工作人员走进来,开始检查日期。一只奶茶色的小猫,一只中华田园犬和一只杂交小狼犬被带走了。 单元里所有的动物都没有叫,眼睛默默无声地目送工作人员带着两狗一猫离开,那些注视的眼神里有惊恐,有绝望,也有麻木。 这一天陆续又有新的流浪动物被抓进来,填充了隔间。阿彻也慢慢见到了来找宠物的人和领养的人,隔壁单元似乎有一只小狗被主人找回去了,领养的人今天只来了一个,没有来他们所在的单元,被领走的是一只大块头的德国牧羊犬。而新抓进来那只博美犬一直汪汪地叫着:“放我出去,我是有主人的!主人快来找我啊!” 他没完没了叫了一整天,也被松狮犬暴躁地喝了一下午。时间一点一点带走每只动物的希望。转眼就又是一天过去了。 第二天一大早,松狮犬和另外四只动物被带走了。博美犬也彻底安静下来。 “阿彻,我很害怕。”隔壁的小拉布拉多出声道。 虽然就个头来说小拉布拉多比他还大,但阿彻论年岁其实比拉布拉多年长,听见拉布拉多这么说,他也挺难过,如果今天还没有人来领养,小拉布拉多明天一大早就要被人道毁灭了。但是阿彻连安慰都不知道如何安慰,想了想,他问:“你知道犬神吗?” 小拉布拉多摇摇头。 “犬神是我们灵犬族的守护神,特别厉害,你向他祈祷什么他都能帮你实现。” 小拉布拉多奇怪:“你不是金毛犬吗?”为什么又是啥灵犬? 卷毛狗爪子挠挠耳朵,觉得这解释起来很费劲:“哎呀,这个不重要啦,重要的是,犬神大人他真的很灵,我有亲身体验!” “可是他是你们的守护神,又不是拉布拉多的守护神。”小拉布拉多伤心地说。 阿彻立马站起来,信誓旦旦道:“我会帮你向他祈祷啊!” “真的吗?”小拉布拉多带着渺小的希望瞅着他。 “嗯!”小金毛闭上眼,这就在心里默默祈祷起来,伟大的犬神大人,请你保佑住在我左边,啊不,右边的小拉布拉多,在明早以前就能被好心人领走吧! 心中的祈祷刚说完,就听见外面工作人员热情的声音。 “安少爷,今天又来领养狗狗啦?” 几个单元的狗狗都激动坏了,在各自的隔间里打着转,阿彻也很激动,狗鼻子伸出格栅,使劲往外瞅着,没瞅到来领养的那位安少爷,只听见一个男人的声音:“少爷想领养一只大型犬,有最近关进来的大型犬吗,最好不满一周岁的。” “有啊,很多啊,拉布拉多,金毛,哈士奇,安少爷想要哪种啊?”工作人员殷勤地问。 然后就看见工作人员领着来领养的人往他们的单元走过来。单元里的狗狗们已经按捺不住地汪汪叫起来。 大门开了,阿彻这才看清来人。走进来的先是工作人员,而后是一个穿着黑西装,戴着暗红色墨镜,国字脸的男人,在男人身后,便是那位来领养的安少爷。 阿彻还以为安少爷会是青年才俊的样子,却没想到对方是如此俊美的少年,肤色白皙,明眸善睐,看样子也就是初中生的年纪,穿着学校的黑色制服西装,菱纹V领毛衣和白色衬衫,衬衫领口一丝不苟地系着暗红色领结,一看就是温和乖巧的优等生。 直到国字脸男人的身影挡在面前,小金毛才回过神,小黑鼻子卡在格栅里抬头瞅着墨镜男。 “这就是金毛犬吧,毛怎么是卷的,是杂交品种吗?”男人问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也不清楚,男人又看了看旁边的拉布拉多,“拉布拉多倒是挺正常。” 阿彻偏了偏脑袋,出神地盯着国字脸男人背后的俊美少年,一头茶色头发软软的,软得就像小修的头发一样。 安嘉冕走上前来,打量着两间隔间里的小狗,一只是卷毛的小金毛,鼻子似乎是因为伸得太出来,卡在格栅里了,拔了两下才拔回去,看上去蠢兮兮的,一只是有些胆怯腼腆的拉布拉多。 JASON在一旁察言观色,看安祖宗这表情,瞧金毛狗的时间更长,不过以他对安嘉冕尿性的了解,安少爷最擅长给你希望又让你绝望的戏码,而且绝对不会选择笨蛋,多半会选拉布拉多,便咳嗽一声:“都能把鼻子卡在格栅里,一看就是笨狗,我看拉布拉多不错。” 安嘉冕也点点头,微笑着对身后的工作人员说:“我要金毛。” JASON觉得自己的墨镜肯定歪了一下。 这结果完全出乎阿彻的预料,工作人员来开门,阿彻看着隔壁的拉布拉多,心里愧疚无比,工作人员伸手进来抓他,他就使劲往笼子里躲着:“汪汪!汪汪汪!” 别领养我!领养小拉布拉多吧!他只有这一天机会了! 安嘉冕眼神变了变,有些复杂地瞅着一直在工作人员手臂里扑腾的小金毛。工作人员把挣扎的小金毛递给安嘉冕,想赶快扔掉这烫手芋头。 阿彻近距离面对着安嘉冕,冲着这位俊美的少爷汪汪汪叫个不停。 请你领养拉布拉多吧,我已经七岁了,而且还能再待一天,他还没满一岁,明天就要被人道毁灭了! 安嘉冕忽然说:“你不后悔吗?” 阿彻愣了愣,他不知道对方为什么突然这么问,但如果他问的和他想的是一码事,那么他不后悔。 汪汪!不后悔!这是承诺! 安嘉冕扫了他一眼,对工作人员道:“不好意思,我改变主意了,我要那只拉布拉多。” . 小拉布拉多被顺利领走了,临走前在安少爷怀里不住地回头望向隔间里即将分别的金毛小狗。 阿彻一路目送小拉布拉多离开,有些伤感,但更多是庆幸,忽然贴到格栅前:“汪汪!汪汪汪!”犬神大人很灵验的,对吧?! 小拉布拉多也从安嘉冕怀里激动地蹭起来:“汪!汪汪!”你才是我的犬神大人! 安嘉冕回头看一眼蹲在隔间阴影里的小金毛,转身同JASON一道离开。 第21章 新主人 晚上,单元里的其它猫猫狗狗都在嘲笑他: “你傻的吧,这种时候还讲客气哈哈哈!” “命都谦让没了,你后悔吗?” 阿彻安静地趴在隔间里,下巴垫在爪子上,也许到要死的那一刻他是会后悔的吧,不过他现在更多想的是明天自己要怎么度过。 大概就是生命的最后一天了。 . 还没想出个头绪,就这么一闭眼一睁眼,生命中的最后二十四小时就到来了。大清早,收容中心的铁门哐啷哐啷地响着,管理员进来喂食。 “哟,阿彻,你还吃得下饭啊!”对面的暹罗猫见金毛小狗埋头大口吃食,一脸大开眼界的表情。 阿彻没理大家的嘲笑,如果没吃的没喝的那就算了,有吃的为啥不吃呢?万一千钧一发的时候他能逃掉呢?他的狗生必须每分每秒保证充足的体力。 吧唧吧唧把狗食吃了个光,小狗崽四仰八叉躺在笼子里,闭上眼,耳边净是猫猫狗狗们吵闹聊天的声音,他闭着眼使劲想象着,使劲想象着。 小修…… 心里念出这个名字,耳边倏忽就安静了,再次张开眼时,头顶是无尽的蔚蓝天空,他就睡在小修温暖的腿上,激动的阿彻连忙把视线转向上方的小修。 清秀得宛如瓷娃娃的小修微笑着朝他低下头。 狗崽子安静地注视着那张漂亮得好像天使的脸,漂亮的天然眼线,漂亮的泪痣,漂亮的小修…… 汪!汪汪! 我好想你,好想你啊…… 喀拉。 单元的门被打开,工作人员带着领养人走进来,号子里的猫猫狗狗全都激动起来,各种讨好卖萌凹造型。 阿彻感觉一道影子挡在外面,这才后知后觉翻身起来,正准备也凹个造型啥的,一看,戴着暗红色墨镜的国字脸男人站在他面前,正一脸阴森地看着他。 这不是昨天那个男人?阿彻一下就蒙了……这样子是来领养的吗?不会是来杀我的吧? “就要这只金毛。”JASON头也不回,带着十足幽怨的表情瞧着隔间里的蠢金毛说。 . 就这样阿彻被墨镜男装在小笼子里提上了收容中心外停靠的一辆SUV。重新见到太阳的感觉让狗崽子简直如同重获新生,虽然这男人的表情很不友好,他还是很开心地冲他道谢:“汪汪汪!” 男人没理他,把他放在后座,发动了车子。阿彻在笼子里使劲往车窗的方向瞅。看不到太多的风景,只能看见头顶窗外时不时掠过的高楼屋顶。车子开了大半个钟头,渐渐的那些高楼大厦都看不见了,周围的喧嚣也没有了,窗外只有蓝天白云呼啦啦掠过,偶尔能听见清脆的鸟鸣。 车子好像是在走上坡,拐了几道弯,停了一下,男人探出头去说了声“是我,JASON”,阿彻随即听见铁门喀拉拉打开的声音,车子又往前开了一会儿,这才缓缓停下。 不知道这是到了哪儿,阿彻又好奇又紧张。男人解开安全带,下车后拉开车门把他提下来。狗崽子顿时被眼前所见惊呆了—— 好大的别墅啊! 他到过凯大妖的别墅,但眼前这栋显然更大更华丽。这别墅和他的狗房子很像,都是天蓝色的屋顶,白色外墙,圆拱形的门和窗户,大门口也有一个宽大的露台,简直就是狗房子的超强升级版!那感觉就跟机器猫的道具似的,把狗房子泡在热水里,“嘭”地一声它就给你变成了一栋豪宅。 别墅前除了一望无垠延绵起伏的草坪,还有个超大的喷泉,喷泉里全是精美的雕像,没穿上衣的女人和只裹了块遮羞布的男人,还有光溜溜露着小叽叽的小男孩,水花儿小股小股地流淌着,那声音听上去就像灵犬山后的小溪流。小卷毛一路都张大嘴合不拢。JASON低头看他一眼:“你下巴脱臼了?” 小狗崽合拢下巴抬头看他,JASON带着狗崽子走进白色的橡木大门,狗崽子刚刚关上的下巴又惊叹地拉开了。JASON摇摇头,这狗一看就蠢得要死。 佣人准备上茶,JASON摆摆手拒绝了:“我还有事,狗我带到了,就先走了。” 女佣从他手里接过装狗崽的笼子。JASON以看待命不久矣的死刑犯的眼神幽幽地看了一眼笼子里一脸懵懂的卷毛狗,充满同情地道:“你最好自己学机灵点,你的新主人是个虐待狂,好自为之吧。” 阿彻这才闹明白原来收养自己的并不是这个叫JASON的男人。JASON离开后,女佣提着他走进电梯,电梯门一开直接就到了二楼卧室。 阿彻在笼子里好奇地东张西望,单就一间卧室这都比贺兰老师和他的家还大呢。女佣把他放了出来,狗崽子兴奋地抬头打望,好大的卧室,好大的床,好大的书柜,好大的…… 狗崽子的目光落在床脚,好大的……狗窝! 女佣把他拎到狗窝里,阿彻在垫子上蹦了两下,又软又Q,还可以滚来滚去,简直就是KINGSIZE狗窝! JASON先生说他的新主人是个虐待狂,可是有这么虐待人的吗?女佣离开时阿彻趴在狗窝里想,想来想去又高兴地翻了个身,这么虐待倒也挺好的哈哈! 卧房里最突出的陈设应该就是书柜了,不是因为书柜上整整齐齐各种外星语言的书籍,而是因为最上面那一排大大小小造型各异的奖杯,有镀金的,有水晶的,奖杯后一排排证书和奖章赫然在目。 书柜上还有几扇玻璃橱窗,里面挂着一把小提琴,旁边的橱窗里放着一把西洋剑。书柜最顶上摆放着几架遥控模型飞机,阳光照着上面一层薄薄的灰尘,看样子很久没动过了。阿彻歪着脖子想象着他的新主人用西洋剑拉着小提琴遥控模型飞机的超现实画面。 等了好几个小时,新主人也没有现身,阿彻犹犹豫豫走到卧房的洗手间外,这么豪华的洗手间肯定二十四小时都能供应热水的。 想了很久,狗崽子还是掉头回了卧室。他的救命之恩还没报,就算现在没能力报恩,至少不能没个交代就一走了之。 . 十四岁的安嘉冕站在床脚,耷拉着眼皮看着狗窝里四仰八叉呼呼大睡的卷毛狗崽。这家伙……有人进来了都没有警觉吗?这真的是狗??要是个强盗进屋能一榔头直接敲死你吧?不过自己的命不要却想着要去救别人,看来JASON说得没错,这狗是傻得要命。 安嘉冕也懒得管他,脱掉制服外套,松开领结丢到床上,边解开衬衫边往洗手间走去,打开热水,狗崽子像是这才觉察到有敌情,一骨碌翻身起来,一副特别警觉特别靠谱的样子威武地挺直了背。 安嘉冕回头看他。阿彻看到安嘉冕也吓了一跳。这不是那天领养走拉布拉多的安少爷吗?可是……他没看见小拉布拉多啊。 安嘉冕关好水走出洗手间,蹲下来摸了摸小狗的脑瓜子。这么温柔美好的少年,让阿彻顿时想起小修,蹲坐在地上乖乖任由对方搓揉着脑袋。 “你的拉布拉多女友我送去导盲犬训练中心了。”安嘉冕像是看出狗崽子的疑问,说。 阿彻吓一跳:“汪汪?!”女友?拉不拉多是女孩?! 十四岁的少爷温和地微笑着:“有没有人跟你说过你蠢得像坨屎?” 阿彻错愕地张着嘴,你这表情和你说的话不太搭配啊。 安嘉冕站起来:“今天就让你先适应一下,明天开始我要训练你。” 训练?训练什么?狗崽子疑惑地歪着头。我很能干的,想让我干嘛都行,不需要训练! 安嘉冕低头问:“你是什么狗?” 阿彻自豪地挺直背:“汪汪汪!”我是一只骄傲的灵犬! 安嘉冕摇摇头: “不,你是一只寻回犬。” 第22章 安少爷的人生不需要解释 第二天是周末,阿彻正在狗窝里睡得香甜,抱着被褥嘴巴里嗷呜嗷呜念着小修的名字,然后狗窝就猛地震了一下,跟地震似的,小狗崽汪一声跳起来,绷直四肢警觉地四下打望,这一望不由吓一跳,他的狗窝不是在床脚的吗,怎么这会儿到书桌下面了?真地震了?! 安嘉冕实在有点受不了,他已经起床梳洗完毕换好衣服,拍了两下又踢了两脚都没能把这狗从狗窝里踢醒。 阿彻到现在也没闹明白其实是安少爷把他的狗窝直接一脚踹到了书桌下。安嘉冕在一旁看着小狗崽扭着屁股一路又把狗窝推回了床脚,然后一副随时待命的样子蹲坐在他脚边仰头望着他。 “准备好了吗。”安少年说。 “汪汪!”我准备好了!一身乱糟糟卷毛的狗崽子说。 目的地是别墅后的草坪,说草坪不恰当,阿彻没见过这么辽阔的草坪,比小修学校的操场加田径场还大,草坪远方是一片葱郁的树林。 安嘉冕手里拿着两只飞盘掂量了一下,作势正要扔,想起来什么,低头对狗崽道:“对了,我还没给你取名字。你就叫……史丢比吧。”反正蠢得要命。 史丢比愕然地张大嘴,啊?这就取好了?在心里无奈地叹了口气,你们人类取名字时能不能稍微认真一点啊。 十四岁的少爷帅气地挥臂嗖地扔出飞盘:“史丢比!GO!” 阿彻目视红色的飞盘一路旋转着飞远,直到变成一个小红点消失在视野里。 安嘉冕瞪大眼看着舒服地蹲坐在他脚边,摇着小尾巴目视飞盘飞远的卷毛狗。 “听着,史丢比,”安嘉冕强耐着性子蹲下来,“你是寻回犬,寻回犬的意思,就是我扔出飞盘,你就要以最快的速度把它捡回来。” “汪汪!”捡回来干嘛啊? 安少爷微笑着轻言细语地道:“捡回来你今晚就有饭吃,捡不回来就没有。” 狗崽子闭了嘴,真是言简意赅。 又一只蓝色飞盘嗖地飞出:“史丢比!GO!” 苦逼的史丢比认命地朝飞盘远去的方向跑去。 . “少爷,你不是训练狗狗去了吗?”女佣端上来一杯大吉岭。 安嘉冕坐在露台的遮阳伞下看一本《银河系漫游指南》,看到地球因为要建星际高速公路被宇宙工程队爆掉,正好也喝光了大吉岭,这才起身慢慢朝草坪走去。 十分钟后。 收拾露台的女佣们一脸胆战心惊的表情看着一动不动站在草坪上的安少爷。又十分钟后,总算看见一只衔着飞盘的小狗从地平线的方向跑回来。 安嘉冕一路看着狗崽子衔着红色飞盘气喘吁吁地跑回来,都能听到额角青筋噼噼啪啪跳动的声音:“蓝色那只呢?” “汪汪!”没找着!狗崽子说。 就在别墅的女佣们纷纷议论着她们天才又学霸的小少爷这约莫是遇上了人生第一道重大考验时,安嘉冕已经一口气扔出了八只飞盘。 阿彻一上午的时间都用来找飞盘了。有的飞盘飞到了沙坑里,有的飞到了水池里,有的飞到了树林里,这些都不算什么,最后一只飞盘他找了两个多钟头,终于在林子里一棵梧桐树上找到了卡在枝桠里的黄色飞盘。 阿彻望着飞盘考虑了一下,觉得如果自己带安嘉冕来爬这棵树,安嘉冕应该不会很乐意。 安嘉冕的《银河系漫游指南》五部曲已经看完了四部,这时露台那边传来一阵骚动,他起身走到窗边一看,林子里有一棵树在疯狂地摆动着,一窝鸟儿冲天而起。 小金毛使劲浑身解数抱着细瘦的树干摇啊摇推啊推,黄色的飞盘终于“啪嗒”掉下来,砸在他脑门上。 被砸得晕了一下的小金毛立刻甩甩脑袋翻身而起,叼起那只黄色飞盘兴奋地跑了回去。 暴雨倾盆而下,冲刷着他矫健的身姿,金色的卷毛在奔跑中扬起无数水滴,然而再大的雨,再泥泞的路途,也不能阻止他完成使命的步伐! 就在那里,七只五颜六色的飞盘已经在等待他的回归,狗崽子激动地高高跃起,在酣畅淋漓的雨水中将第八只飞盘送了出去。而后如释重负地倒在湿漉漉的草地上,仰头看着雨水下若隐若现的彩虹,满足地闭上眼。 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没有狗能随随便便成功! “你到底在自我陶醉个什么劲。” 安嘉冕淡淡的声音兜头而下,阿彻一个激灵睁开眼,十四岁的少年打着一把透明的伞居高临下看着他。 草坪上的自动洒水装置停了下来,安嘉冕收了伞,在艳阳天下微笑道:“好在你还小,我还有的是时间。” . 女佣们要帮阿彻洗澡,换了是平时他可是一百个乐意,可是现在绝对不行!狗崽子奋力挣脱出来,在偌大的别墅里跑来跑去,一屋子人跟在后面追逐的场景好不热闹。 “怎么回事?”安嘉冕打开房门问。 “汪汪!汪汪汪!”史丢比边跑边喊,我不能用热水洗澡! 安嘉冕靠在二楼书房门口,居高临下看着楼下客厅里一行人追来追去鸡飞狗跳的画面,垂耷着眼皮问:“为什么不能?” 阿彻咻地滑到桌子下:“汪汪!汪汪汪!”因为会发生很可怕的事! 安嘉冕皱眉看了桌子下的狗崽一眼。老管家眼明手快地把小狗子拎了出来,这时听见二楼的安少爷道:“行了,用冷水给他洗。” “啊?冷水?不会感冒吗?”老管家扶扶眼镜。 “就用冷水,感冒了活该。” 大家伙目视少爷淡淡说完关门进了书房,一个个面面相觑,都以为这狗是哪里得罪了安少爷,才会被这样惩罚。不过既然是惩罚,他们也就乐得执行了。 不过即使用冷水洗小狗也不是特别配合,尤其是洗狗叽叽时,那叫一个誓死不从,两个女佣觉得特别好笑,这狗还知道害羞来着。 阿彻坚决不给洗叽叽。这是叽叽,贺兰老师说不能随便给女生看到的! 当然了,小修是例外……想着脸就红了一下。 . 在安家的别墅住了两个礼拜,阿彻也算对这个捉摸不透的安少爷有了些了解,安嘉冕每天除了上学,还会练两个钟头的小提琴,周末的上午训练他捡飞盘,下午则练习西洋剑。 安嘉冕在老师和长辈面前非常谦逊温顺,在女佣和管家还有律师JASON面前就完全是另一个人,阿彻看安嘉冕恭敬地送教授小提琴的老师离开,那样子简直堪称优等生楷模,一回头就又恢复一脸轻慢,狗崽子摇摇头,这个样子很不好啊。 不过上到管家下到女佣,大家都很宠着这个天之骄子的少爷,当然安嘉冕也绝对担当得起天之骄子四个字,书柜上那些奖杯囊括了国际物理和数学奥林匹克竞赛金奖,世界青少年遥控飞机锦标赛金奖,但阿彻一次也没见安嘉冕玩过遥控飞机,猜想大概他玩遥控飞机是很古早前的事了。 音乐老师离开后安嘉冕又拉了一会儿小提琴,阿彻知道那是巴赫的无伴奏小提琴组曲,E大调无伴奏小提琴帕蒂塔第三号的嘉禾舞曲。挺长的名字,他之所以能记住是因为安嘉冕老爱拉这一首。 狗崽子趴在狗窝里闭上眼,真好听,像幽谷中一只翩翩飞舞的蝴蝶,有时看得见,有时看不见,那些时而闪现的双音,就像蝴蝶的翅膀在发光一样,有时还会有神奇的第二条旋律线,像有两把小提琴互相吟唱,可是你睁开眼,又的确只有一把小提琴,一副弓,和一个拉琴的少年。 安嘉冕拉完曲子,静静站在窗边,阿彻看见他的神情中有种忧郁和晦暗,好像手里拿着的小提琴坏掉了,不能再拉了,但是小提琴的保养状况一直很好,而安嘉冕经常会这样发呆,他也不知道为什么。 这个周末,阿彻原本以为又要练坑爹的飞盘,早早就爬起来了,却见房间里没有人,安嘉冕已经离开了。 听佣人说,安少爷今天要去参加比赛,电视还有现场直播,到点的时候女佣和管家都齐齐坐在电视前,转到体育频道,阿彻看到了全国青少年击剑比赛的现场。 “啊!出来了!”老管家激动地道。 比赛解说也提到了安嘉冕的名字。阿彻竖起耳朵听解说员介绍道:“这个男生蛮神奇的,听说是从十一岁才开始练习花剑,这是他第一次参加全国比赛……” “对,第一次就一路杀出地区赛入围,”邀请来解说的嘉宾也道,“不过这孩子我以前见过一次,那时才练一年吧,但功底相当扎实,很有天赋,是属于攻击型的选手。” “他以前似乎没有参加过地方上的比赛,”解说员像是翻看了一下资料,“团体比赛也没参加过。” “印象中是没参加过,我倒是听说他去年参加过全国青少年射击锦标赛,还拿过冠军。” “所以这算是玩票吗?” “哈哈,玩票不算,算是跨界尝试吧……” 比赛正式开始,阿彻看到十四岁的安少爷右手持剑,左手夹着面罩进场。安嘉冕练西洋剑都是和私人老师在三楼专门的房间里练,他一次也没看过,不由被这一身白色击剑服的架势狠狠镇了一下。 双方选手举剑行礼,戴上面罩。 阿彻不懂西洋剑,以前和贺兰老师在一块儿时看体育频道也就看看NBA,所以完全看不出谁处在优势谁处在劣势,但是安嘉冕的进攻势头很猛他倒是看出来了,因为他几乎就一直在前进,鲜少后退过。 某一刻安嘉冕忽然一个箭步跨出,整个人啪啪定住,那一下姿势特别势如破竹霸气侧漏,然后比赛就结束了,裁判判定安嘉冕击中有效部位获胜。 这之后一直重复这样的过程,安嘉冕出场,举剑行礼,噼噼啪啪一阵交锋,灯亮,获胜…… 女佣和管家全程都看得很开心,没有任何提心吊胆的地方,就这样一直到冠亚军决赛,阿彻直起身子紧张地盯着屏幕,可是依旧没有一丝悬念,连时间都没有更长一些,安嘉冕还是三两下搞定了对手。解说员的解说都顿时没了激情。 老管家满足地站起来,拍拍手招呼大家各自干活儿去了。阿彻在沙发边抬头看着一散离开的众人,这就完了? 不久就是颁奖仪式,安嘉冕站在领奖台上,接过花束,优雅温和地微笑着。整个别墅只听见狗崽子一个人在电视机前嗷呜嗷呜又跳又叫的声音。 晚上八点不到安嘉冕就回来了,管家例行地恭喜了几句,问吃过晚饭了吗,安嘉冕表示吃过了,一个人走进电梯。电梯门叮铃一打开,安嘉冕冷不丁撞见正儿八经蹲坐在电梯门前的金毛狗,吓了一跳。 小狗崽冲他摇着尾巴:“汪!汪汪!”欢迎冠军归来! 安嘉冕走出电梯,低头扫他一眼,没什么反应,脱了外套径自走去洗手间。 阿彻亦步亦趋跟在后面,他们都不给你一个像样的祝贺太不够朋友了!我给你啊!又跳了两下:“汪汪!汪汪!”欢迎冠军归来!我们的安少爷最厉—— 安嘉冕走进洗手间,砰地一下关了门。 二十分钟后,阿彻张大嘴看着和平常一样到点上床的安嘉冕。这是一个刚刚拿了全国青少年西洋剑比赛冠军的人吗?这个时候不是应该让全别墅的人都集合起来,大家手牵着手,一起朝夕阳奔跑吗?! 郁闷的狗崽子啪嗒啪嗒钻回了狗窝。 第23章 午夜狂奔 一眨眼的功夫,阿彻住进来快一个月了,其间安嘉冕的父母居然一次都没有露过面,而安嘉冕似乎也并不想念他们,他还是一丝不苟地每天重复着他的天才日常剧本,只是周末的时候再也没有练过西洋剑,那把银白色的花剑和书柜顶的模型飞机一样,从此被束之高阁。 一周后西贝柳斯国际小提琴大赛开始,安嘉冕早早就入了围,三天后在JASON的陪同下飞往赫尔辛基。 小提琴比赛没有电视转播,算是小小的遗憾。不过和上次的西洋剑比赛不同,西贝柳斯小提琴赛是世界级的,来自各国的参赛者无不是师从名门,有好些在圈内已经小有名气,安嘉冕的老师虽然也是国内泰斗,但论名气,安少爷在这些选手中全然名不见经传。阿彻听别墅的老管家和女佣们闲聊着比赛背景,越听越悬,转念又一想,其实失败了也没什么,至少能让安嘉冕的形象更接地气一点。 一周后安嘉冕作为西贝柳斯国际小提琴大赛冠军回国了。在最后的协奏曲比赛环节,安嘉冕拉了门德尔松的E小调小提琴协奏曲,据说惊艳全场,连现场指挥都说他很少听到十四岁的少年拉门德尔松的小协拉得如此大气,而安嘉冕学拉小提琴才五年时间,这个消息在古典音乐界也掀起了不小的波浪。 阿彻想自己大约知道安嘉冕为什么会对着小提琴发呆了,陪伴了安嘉冕五年,价值不菲的斯特拉那啥啥小提琴,最后的命运也不过和那把花剑一样。别墅里的生活还是一样平静一成不变,唯一不同的,只是每天入睡前,他再也听不到那首巴赫的小提琴无伴奏曲了。 然后每天晚饭前后就是不断地找飞盘,捡飞盘,阿彻晚上做梦,梦见一只UFO一样巨大的飞盘悬在半空中,他跳啊跳根本够不着天空中的UFO飞盘,为难地一回头,安嘉冕带着又优雅又恐怖的微笑站在背后:“捡回来就有晚饭吃,捡不回来你就是晚饭。” 狗崽子吓得嗷呜一声,一身冷汗地醒过来。 半夜里的别墅静悄悄的,安嘉冕还在睡觉,阿彻抬头看了一眼床上沉睡中的俊美少爷。安少爷睡觉时一向警觉,从这一点上来说,他这个做狗的还真是有点惭愧。不过这会儿看上去少年好像已经睡熟了。 狗崽子小心翼翼踱去了洗手间。只要不开灯,无声无息不一会儿就能放一池子热水。 . 阿彻从热水里钻出来,好久没变人,感觉真是不能再好,他拿了一张大毛巾遮住PP,尾巴和叽叽,绑好了再小心拉开浴室门,安嘉冕没醒,狗小子大着胆子溜出了卧室,一路横冲无阻地溜到一楼大厅,兴冲冲地溜出了大门。 光着脚丫踩在有些湿润的草坪上,阿彻兴奋地在草地上打了个滚,滚完起来一看,屁股就光了,毛巾掉在草地上,狗小子连忙抓了毛巾正要绑好,转念又一想,这会儿也没有别人啊,那就干脆果奔吧! 变成狗的时候别墅的花园草坪什么的显得特别辽阔,变成人后一下子就缩水了许多,阿彻没果奔多久,居然就看见了夜色尽头的别墅大门。 卷毛小男孩甩着尾巴站在高耸的黑色雕花大门前,心砰砰直跳,门虽然很高,但是要攀上去并不困难。 只要翻出这道门,他就自由了,就可以去找小修了。 飞盘再见!没个点儿的晚饭再见!冷水澡再见!恐怖的微笑再见! . 安嘉冕早上准点起床,准点进入洗手间洗头冲澡,洗完拿干毛巾准点擦着头发,然后一怔。 清醒过来的安少爷低头惊愕地看着手中沾满泥巴和草屑脏得不成样子的浴巾。 阿彻睡得倍儿满足地睁开眼睛,迷迷糊糊看见一团白蒙蒙的东西,再一看,上面还糊着些泥点子,狗崽子这下清醒了,一个激灵翻身起来,正对着蹲在他面前展开毛巾的安少爷。 “汪汪汪!”不是我干的!心虚说完才发觉自己不打自招。 安嘉冕蹲在狗窝前盯着夹紧尾巴的小金毛,把毛巾扔他狗窝里:“你是在对我隐瞒什么吧。” 那毛巾冷不丁罩在他脑袋上,阿彻眼前一抹黑,都不敢甩下来。 安嘉冕看着顶着块毛巾蹲在狗窝里的小金毛,也没说什么,按着膝盖起身道:“准备好了就跟我去训练。” 阿彻这才甩下毛巾松一口气。 . 阿彻在安嘉冕扔出的飞盘中疲于奔命,好不容易集齐“七颗龙珠”回来复命,安嘉冕扔了半块根本不好吃的狗饼干给他,阿彻饼干还没咽下去,就见安嘉冕忽然一抬手臂又飞出一枚飞盘:“史丢比!GO!” 阿彻心说这也太不人道了,不得不哽下饼干追上去。 小金毛“嗷呜”一声跳起来,眼看就要够着飞盘了,忽然一道庞大的阴影挡在头顶! 咔哒。一只矫健的大金毛腾空跃起,稳稳地咬住飞盘,阿彻惊愕地抬头仰望着如神兵天降的大金毛,那浑身闪亮的金毛随风飘扬着,有如慢镜头一般。 大金毛帅气无比地落地,衔着飞盘骄傲地回头飞奔。阿彻呆呆地看着大金毛将飞盘交到安嘉冕手里。 “怎么样?这只寻回犬不错吧?”JASON踱着步子走过来。 安嘉冕弯腰摸摸大金毛的脑袋。 “我今天去收容中心,看见这只狗就帮你领回来了。”JASON望一眼草坪那头孤零零站着的小金毛,“你不是想去参加比赛吗,那只金毛太蠢了,而且还得养一阵子才能长大,你没有那个耐心的。” 阿彻远远地看见安嘉勉扫他一眼,和JASON一起牵着大金毛转身离去。 噗,草坪的自动喷水系统定时开启,喷洒的水花中,小金毛一个人孤零零地留在草坪上,飞溅的水花打湿了卷毛,模糊了视野。 我捡飞盘的技术是很差,但我也很努力的。为了报答你的救命之恩,就是豁出命去也想让你拿到那个冠军。 可是,小金毛垂搭着眼睫想,差距真的太大了,他不可能一夜之间变成灵巧矫健的大金毛,也许最好的报恩方式,就是离开。 狗崽子甩甩一身湿漉漉的卷毛,穿过大雨倾盆的草坪往大门的方向走,其实这样也挺好的,安嘉勉可以尽快拿到冠军,他也可以立马去找小修了。雕花大铁门越来越近,想到小修,狗崽子的尾巴又摇晃起来,最后回头看一眼天蓝色的别墅,要是以后有机会,我再亲自报答你的救命之恩吧! 汪汪!小修!我来啦! 拔腿往大门的方向飞奔的小狗崽,还没跑多远,就瞥见半空中什么东西掠过头顶。 啊!是飞盘!我叼—— 跳起来的金毛小狗准确地衔住了那只红色飞盘,一脸得意地落在地上,才觉得不对,一回头,看见不远处打着一把伞站在水花中的俊美少爷。 “干得不错,”安嘉勉微笑道,“当捡飞盘已经成为你的本能,我们离冠军就不远了。” 狗崽子大受打击地张开嘴,红色飞盘“啪嗒”一声掉到草地上。我不要这种本能好吗? “走吧,继续训练。”安嘉勉打着伞往回走。 阿彻认命地跟在后面,有气无力地嗷呜嗷呜道:“那只金毛大哥比我能干啊……” “狗太能干,怎么能显示出我的能力?”安嘉勉举着伞慢悠悠地踱着步子,回头看一眼牵着大金毛灰溜溜离开别墅的JASON,又瞄一眼脚下的小狗,“对我来说,越蠢的狗训练起来成就感才越大,你懂吗?” 阿彻郁闷地低头盯着自己的狗爪子,我不想懂…… 第24章 非常冷酷的少年 就这样又没日没夜地训练,阿彻的跳跃能力越发出神入化,还可以在空中来个花式前滚翻,再咬着飞盘娴熟地落地回奔。这一天早上,终于迎来了期盼已久的日子。 “走了,”安嘉冕穿戴完毕在电梯里喊他,“去体育场。” 阿彻一脸严峻地挺直了背,迈着庄严的正步走向电梯。 到楼下大厅的时候,女佣们已经准备好了装小狗用的专用手提袋,黑色的帆布包,上面有通气的小洞洞,还缝着一个Q版小金毛的头像,旁边是“史丢比!GO!”的字样,可阿彻觉得自己装在里面就跟手机雨伞似的,特别不狗性化。 “汪!汪汪!”我能不进这里面吗?这样可能会影响我的比赛发挥。 小狗崽仰头看向十四岁的少年。这些天相处下来,他总觉得和安嘉冕特别心有灵犀,好像自己汪出来的东西他都懂似的。 安嘉冕耷拉着眼皮低头瞄一眼一脸“我是认真的”表情的史丢比,让女佣把手提袋拿走了:“那就跟着我吧。” 小金毛快乐地在少年身前身后跑来跑去,跳上车子,车门砰地关上。 安嘉冕在后座低头看一眼蹲坐在他脚边的小卷毛,车子发动的时候史丢比还载了个跟斗,他想了想,终于朝小狗崽伸出手:“上来吧。” 卷毛狗连忙把爪子搭在少年的手上,一个借力一下就跳上了座位。 安嘉冕蹙眉盯着自己手心沾上的狗爪形的泥巴,顺势揩在了狗背上,又问:“你昨天洗澡了吗?” “汪汪!”没洗! 安嘉冕看着驼色的真皮座椅上已经绽开的几朵梅花印子,一时没了想法。 “安少爷,需不需要把暖气开大点儿?今天有点冷啊。”司机大叔问。 安嘉冕刚要说开大点吧,就感到大腿外侧一热,低头一看,蠢狗崽挤到他身边,正抬头冲着他摇尾巴。 虽然有点脏,倒还真挺热乎的。 国际全能犬大赛每年都在庚林市的星河体育场举行,参赛的有来自世界各地的宠物犬,搜救犬,赛犬,警犬,军犬等,比赛的项目划分和重量级划分特别细致,有单项,也有全能项目,还有国内外好几家体育频道进行转播,说是该类赛事中规模最大的也毫不为过。 阿彻跟安嘉冕坐车到了星河体育场,老远就听见狗声鼎沸。安嘉冕让司机大叔中午再来接他,然后领着狗崽子一个人走进体育场,却没有去比赛场地,而是径直走向了看台。 阿彻才明白原来今天只是来看比赛的。看台上许多观众都是带着自己的狗狗一起来看的,田径场上好几个项目同时进行着,看台的大屏幕上实时播报着各项比赛的进度和比分,还有明星狗狗选手的资料。现场人声狗声交织,好不热闹。 阿彻看到寻回犬的比赛,参加比赛的无一不是身形矫健的大型犬,根本没有他这样的半大个头的小子。 其中一只全身散发着巧克力色泽的金毛犬一路领先,力压群雄,在观众中也有许多拥趸,他一出场,就有不少人扯着印有他头像的横幅,大喊着“王储”“王储”! 安嘉冕望着那只骄傲的巧克力金毛,云淡风轻道:“以后他们也会这样喊着你的名字。” 阿彻想象了一下无数人齐声大喊“史丢比”的场面,居然神奇地一点都不向往…… “你现在还不到参加比赛的水准,不过最迟三年,我会让你改头换面。” 阿彻愕然地抬头看向平静地说着这番话的安嘉冕,现在还不能参加比赛,最少也得等到三年以后?可是他不可能等那么久啊!小修还在等着他,他已经在这里浪费了很多时间了,而且即便三年,他也未必能长成成年犬的体型。 安嘉冕起身把有些呆滞的小金毛放到座位上:“乖乖呆着,我去洗手间。” 阿彻发了一会儿呆才回过神,发觉也有股尿意袭上心头,跳下座椅准备追上安嘉冕,看台区熙熙攘攘的很快就不见了少年的背影,阿彻在密密麻麻来往的人脚下穿来穿去,跑得太快闷头撞到一个男人的裤脚上。 戴着墨镜的络腮胡男人低下头,那一眼警惕又凶狠,看见是一只狗,才对手机那头说道:“没事,撞到一只狗,你还跟着安嘉冕吗?” 阿彻耳朵很灵,一下就听见手机那头回答:“他往洗手间的方向去了,动作快,这次肯定能大赚一笔!” 阿彻即使再蠢也听出这番对话非比寻常,络腮胡男人挂断电话朝安全出口走,狗崽子连忙跟了上去。 出了看台区就是体育馆的进场区,阿彻追着男人一路跑,不久就望见环形通道前方穿着白色菱纹毛衣的安嘉冕的背影,他正走向洗手间。狗崽子警觉地停下脚步四下打望,洗手间外果然有几个可疑的男人彼此递着眼色。 络腮胡男人正要示意同伙兵分两路,一路放哨,一路跟安嘉冕进洗手间,忽然听见一阵狗叫声。 “汪汪!汪汪汪!” 低头一看,一只小金毛从他脚边嗖地跑过。 阿彻边跑边大声叫喊着:“安少爷!有绑徒!!快跑!!” 可是穿着白色菱纹毛衣的背影似乎并没有听见,拐弯径自走进了洗手间。 阿彻见两个男人尾随安嘉勉进了洗手间,卯足劲冲过去,却被半路杀出的络腮胡男一把揪住后颈提起来。 络腮胡男人把他丢给一个胖手下,阿彻还不死心地冲洗手间的方向汪汪直叫着,直到胖手下把他丢进楼梯下方的一扇小门里。 门后空间很矮小,关上门就是一片漆黑,还放着两把扫把和一只簸箕,阿彻一边使劲挠门,一边扯着喉咙喊着。再不快点,安嘉冕就有危险了! 也不知道这样嘶声狂吠了多久,外面总算传来脚步声和人声,阿彻把扫把簸箕都踢翻,更大力地哐啷哐啷震动门板,门终于开了,阿彻顾不上回应满面疑惑的清扫工大婶,如离弦的箭般飞窜出去。 绑匪把事先准备好的“清扫中”的牌子竖在门口,洗手间里此刻没有别人,络腮胡男带着两个手下走进去,一眼就看见独自站在便池前少年单薄的背影。 其中一个戴套头帽的高壮男子手里攥着手帕朝安嘉勉悄无声息靠过去,眼里凶光一闪,起手便往少年跟前一捂—— 手腕却停在半空。 “想干嘛啊,大叔。” 高壮男子惊异地看着轻松扼住自己手腕的十四岁少年转过身来,温润俊美的脸上透出一股潜藏的冰冷。 飞奔回来的阿彻一看洗手间外放哨的人都没有了,心里一悬,嗷嗷嗷地冲进洗手间。只听到“砰”沉闷的一响,金毛小狗惊愕地看着狼狈地摔到他面前的络腮胡男人,再一抬头看,洗手间里四个大男人东倒西歪倒在地上,安嘉冕是唯一一个还站立着的人。 络腮胡男勉力撑起身子,捂着腹部,看来内伤不轻:“蛮厉害的啊,小少爷……” “来绑架前没做过调查吗,大叔?”安嘉冕整理了一下毛衣,蹲在为首的络腮胡男人面前,虽然是很挑衅的动作,但他也是单膝蹲下的,姿势非常优雅,“你们要绑架的是去年跆拳道青少年世锦赛少年组的冠军。” 阿彻目瞪口呆地看着毫发无损的安嘉冕站起身来,掏出手机,正在想自己真是杞狗忧天,眼前冷不丁晃过一道白光,狗崽子定睛一看,络腮胡男手里赫然闪出了一把匕首! 男人豁然起身,狗崽子也扑上去大叫起来:“汪汪!!”小心—— 千钧一发之际安嘉冕回神,因为狗崽子猛地咬住了男人的小腿,男人踉跄了一下,刀子从少年脸颊险险划过,削掉了几缕茶色的头发。 安嘉冕向后闪开男人的第一击,没有给对手反击的机会,旋身一脚便将人踹老实了,男人摔趴在地上晕厥过去,匕首嗖地滑出去老远。 安嘉冕吐了一口气,弯腰去捡掉在地上的手机,110已经接通,手机那头传出“喂喂”急切的询问声。 同仇敌忾的阿彻也算松了口气,刚要走去安嘉冕身边,脖子冷不丁被人一揪,就被离地提了起来! “挂……挂断手机!!” 安嘉冕还弯着腰,手里握着手机,110还没有挂线,俊美的十四岁少年抬眼睨着擒住了史丢比的胖男人,刚刚掉落的那把匕首此刻就对着小金毛的脖子。 胖男人见安嘉冕的动作停顿下来,得逞地道:“挂断手机跟我走,否则这狗崽子就没命了!” 安嘉冕冷冷地站直身,拿起手机,胖男人以为他要挂机,却见安嘉冕只是将手机凑到耳边:“喂,警察局吗,我要报告一起绑架未遂案……” 胖男人猛地把匕首架到金毛狗崽下巴下,激动地喊:“你不要他的命了吗?!” 安嘉冕抬眼瞅他一眼:“大叔是每天吃方便面吃傻了吗?那不过是一只狗,我会为了狗不要自己的性命吗?” 吊在半空的阿彻停止了挣扎,怔怔地看着形容冷漠的安嘉冕。 “对我这样的人来说,所有东西的时效都不会超过五年,小提琴也好,反曲弓也好,金毛犬也好,五年,也许要不到五年,他们对我就毫无吸引力了。你以为我是把他当宠物养的吗?”安嘉冕静静地看了怔忪的卷毛狗崽一眼,“我这辈子都不会有宠物。我只有工具。” 胖男人咽了口唾沫,直觉得这少年的眼神非常冷酷,说这番话时,竟然比他们这帮刀尖上行走的人都更无情。 “反正五年后我也会把这条狗送人,你要杀就杀,就算我今天做慈善,送你一顿狗肉火锅补补智商。” 胖男人彻底傻眼了,见少年一手插着裤袋,一手拿着手机,一径报出地址,握刀的手都开始发抖。 “不许动!!” 洗手间里猛然闯进好几道声音,胖男人一下被从背后制服在地上,两眼惊恐地大睁着,实在没料到安嘉冕手机都还没挂断,警察就到了。 第25章 任海 安嘉冕到警察局做笔录,阿彻就蹲在过道里等,隔着玻璃门望着办公室里低头在笔录上签字的安嘉冕,狗崽子的心情不由有些低落。 安嘉冕在洗手间里那番话还在脑海里回旋着。其实想想也没说错,对安嘉冕来说他的的确确只是一只狗,何况他还欠安嘉冕一条命…… 不不不,不是这样的!不能这么想!金毛狗崽烦恼地趴在地上,滚来滚去嗷呜嗷呜脑内互博着,忽然一骨碌爬起来,没错!安少爷一定是故意对绑徒这么说的,什么五年就厌倦,果然只有像安少爷这样的天才才能想到这么厉害的说辞!绑徒都被唬得一愣一愣的! “这狗崽真好玩……”路过的警务人员好笑地瞅着一个人入戏的卷毛狗,“忽然又振作起来是要闹哪样……” 安嘉冕走出来,低头扫一眼蹲守在门口,两只眼睛炯炯有神地盯着他的狗崽:“走了。” “汪!”阿彻顺从地跟在十四岁的少年身后。 安嘉冕走着走着停在一面告示板前,指着上面:“这两个字叫什么?” “汪汪!”绑徒!小金毛摇着尾巴说。 “叫绑匪。”安嘉冕耷拉着眼皮,手抄回口袋里,“做我的狗可以蠢,但不可以是文盲。” 阿彻不服气:“汪汪!”我不是文盲!不就认错个字吗?! 一人一狗走出警察局,深秋晴朗的一天,阳光照得人很舒服,柏叔的车还没到,安嘉冕低头看一眼阳光下金灿灿的小狗崽,忽然说:“我们走回去吧。” “汪汪!”听你的! 刚走下警察局的台阶,背后忽然冒出一道高八度的男声—— “那不是我的狗吗?” 安嘉冕皱眉停下脚步,阿彻也纳闷地回头看向正朝他们走来的男生,男生留着一头刺猬头,穿着大落落的T恤和宽松的沙滩裤,看模样也就十七八岁。 安嘉冕瞥了刺猬头高中生一眼,自顾自走路没有搭理。 哪晓得刺猬头厚着脸皮追了上来:“等一下学弟,自我介绍一下,”说话间低头朝懵懂的卷毛狗眨了下眼,“我叫任海,你的这只狗应该是我家走丢的。” 阿彻听到任海的名字,不禁激动万分,嗷嗷地叫起来:“你真是任海吗?!” 任海冲他别有深意地笑笑:“这是我从老家灵犬镇带来的狗,一身卷毛,我一看就认出来了。” 这下阿彻确定这人就是任海无误了,艾玛总算找到组织了! 安嘉冕低头看着兴奋地摇着尾巴的史丢比,沉吟半晌:“你怎么证明这狗是你的?” 虽然这少年比自己矮了一个头,但气场却很强悍,不过任海也早有准备:“这狗叫滚滚,我只要发个指令,他就会在地上连续打五个滚。” 阿彻愕然地张大嘴,你就不能想个好招吗? 任海蹲下来,笑道:“滚滚,GIVE ME FIVE!” 阿彻只好认命地在地上打起滚。安嘉冕沉着脸目视小卷毛团着身子往左边滚了三下,一屁股撞到电线杆上,又只好往右边再来了两下,最后晕头转向地站起来。 任海抬头看安嘉冕:“怎么样,学弟,这下能确定是我的狗了吧?” 十四岁的少年抿着嘴没有说话。 任海站起来:“狗走丢了是我的疏忽,这段时间多谢你照顾他,”说着从裤兜里摸出钱夹,掐了三百块,笑嘻嘻地递过去,“一点心意……”见对方一点没有要接钱的意思,那硬邦邦的姿态让他有点伤脑筋,“你要是喜欢我们家滚滚,要不改天……” “别开玩笑了,我不喜欢。” “啊?”刚刚还一直不出声不出气的,这回打断得也太神速了,任海愣了一拍,“那,这狗我就带走了?” 安嘉冕弯腰抱起错愕的金毛小狗,任海以为对方要反口,却没想到安嘉冕直接将狗塞到他怀里:“抱着他走。”说罢转身离开。 阿彻在任海手臂里呆呆地望着那道白色菱纹毛衣的背影一路走远,消失在街角,心里很难过。在他原本的计划里,是要为安嘉冕拿下比赛冠军,然后再在某个晚上一个人悄悄离开的。你不会看着我走,我也不会看着你走,等你醒来我就不见了,就像一个梦一样,那样多好。 不能陪你一起拿到全能犬的比赛冠军,真的很抱歉…… “你也没受伤啊,为啥要我抱着你走?”任海翻来覆去检查了一下狗崽,将阿彻放在地上,见小狗崽望着安嘉冕离去的方向出神,耸耸肩,“就那种富三代少爷,隔个两天就把你忘光了。” 阿彻低垂着头:“安少爷救过我的命……”我还没来得及报答他呢。 “要不是你提醒他,他早就挂彩了,你以为他真能干得过四个歹徒啊?” “安少爷是跆拳道冠军!” “是是是,你家安少爷最厉害。”任海抄着手臂看着一脸认真地捍卫着前主人威名的小狗崽,“走吧,别看了,以我的经验,你家安少爷现在已经一个电话打给他家的管家狗腿什么的,让去买一只纯种金毛来补偿他的损失了。你以为他真把你当回事啊。” 阿彻不这么想。安嘉冕是除了贺兰老师和小修以外对他最好的人,他怎么都会记得,如果将来有机会报恩就好了。唉,想到这里不由有些垂头丧气,他这辈子要报的恩太多了,剩下大半辈子啥也不干,就报恩了…… 至于任海是怎么找到他的,原来是有一次去导盲犬训练中心看朋友时碰巧从一只小拉布拉多嘴里听说有只金毛犬在找他,后来找去流浪动物收容中心,才得知他被安嘉冕收养了。 要接近这位金贵的少爷可着实费了他一番功夫,好不容易才在全能犬比赛这天找着机会,却没想到撞到绑架事件,还好他及时报了警。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啊?”任海低头问。 “汪汪!”我叫阿彻! “这名字是贺兰霸给你取的吧?” “汪汪汪!”摇尾巴。你怎么知道是贺兰老师给我取的? “这种一听就像打了个喷嚏的名字除了他谁还取得出来?切,那家伙也好意思让你叫他贺兰老师啊?”任海摇着头撇撇嘴。 “这是好名字!”狗崽子气鼓鼓地道。 “我给你换个名,叫英俊大郎怎么样?” “汪汪!”不怎么样! “那小不点二郎?” “汪汪!汪汪!”不要拿我的名字开玩笑! “叽叽有型?” “汪汪汪!!”我真生气了! . 任海住在友谊大厦的单身公寓里,一室一厅,家里乱得堪比狗窝,不过对阿彻来说,能洗热水澡的地方就是天堂。四个多月总算能够舒舒服服泡个热水澡了,变身成人的狗小子屁股上裹着一块浴巾屁颠屁颠地跑出来。虽然回来的路上任海已经听阿彻说过人化不彻底的事儿,但真见到那两片湿哒哒的狗耳朵和浴巾下甩来甩去的狗尾巴,还是笑得差点把泡面打翻在地上。 “我靠,你这耳朵漏风不?哈哈哈哈……” “憋条的时候记得要把尾巴抱紧了啊,哈哈哈哈……” 阿彻没理任海的嘲笑,捧着热乎乎的方便面坐到桌上,埋头苦吃起来。安嘉冕虽然对他挺不错,但喂他吃的都是冷冰冰的狗粮,好久没吃热乎的东西了! “喂,英俊大郎,我先给你提个醒,”任海拉过一张凳子,坐到餐桌对面,瞅着一张脸都快埋进碗里的狗小子,“你不要以为在庚林市找人很容易,这城市比你想象的还要大,很大很大,你懂吗?” 狗小子嗯嗯呜呜地点着头,片刻都舍不得从方便面中钻出来。 “另外,你在我这里不能白住,你得缴伙食费,懂吗?” 还是嗯嗯呜呜,小家伙吃得飞快,方便面纸碗越拿越高,没一会儿就拿碗底冲着他了,任海对着碗底重重咳嗽一声:“你的小修……” 狗小子耳朵一抖立刻放下碗:“小修怎么了?!” 任海瞅着嘴角全是油渍,两只眼睛亮晶晶的狗小子,那条毛茸茸的金毛尾巴在身后摇来摇去。特么只有小修两个字你才听得进去是吧?! “你准备花多久时间找小修?”任海问。 这问题阿彻还没想过:“一年!” “一年找不到呢?” “两年!” “两年也找不到呢?” “三年!” 任海算是服了,靠在椅子上直接问:“十年也找不到呢?” 狗小子这才踌躇地放下纸碗,十年啊,他有记忆的日子全部加起来也没有那么长……小男孩认真想了想,皱眉道:“那就到找到为止。”说罢又捧起纸碗大口喝干净汤汤水水。 任海无话可说了,这泡妞把妹的决心简直要令无数男同胞汗颜啊。不过话又说回来,这小修到底能美若天仙成什么样啊,瞧把这小色鬼惦记得…… 阿彻三两下把纸碗舔得干干净净,这才放下来,跳下椅子:“谢谢招待!我去睡觉啦!”说着高高兴兴溜到沙发上,哪晓得刚蜷下去尾巴就被粗暴地一把提起来。 狗小子痛得嗷嗷直叫,捂着屁股:“你别逮我尾巴啊!” 任海就改揪狗耳朵:“谁在招待你啊?这碗泡面五块钱,要记在你的账上,还有你睡我的沙发,一晚上也是五块钱,你现在账上的余额是多少?” 狗小子扭着脖子喊:“十块!十块!” “十你个头!”任海给了狗小子一个爆栗,“你吃我的睡我的你倒还赚钱了?是负十块!” “我会打扫房间!我还会洗衣服!” “那还不够,明天我就帮你找活儿干!”任海这才松了手,看着狗小子苦着脸揉着狗耳朵,琢磨着要到哪儿去给这童工找个不违法的活儿干。 第26章 缘分这件小事 就这样阿彻在任海的单身公寓里落了脚,开始了与在灵犬镇时截然不同的生活。为了缴生活费,每天早上天不亮小狗崽就得起床帮任海挨家挨户送报纸,送完报纸回家打扫卫生洗衣服,冲个热水澡再去超市买日用品,中午前还要记得打电话订外卖……两个月下来,这些事阿彻已经做得得心应手了,当然,偶尔也会发生一点意外…… “喂,是肯德基宅急送吗?请给友谊大厦16-1送一份……噗——汪汪!汪汪汪!” “喂,喂?客人?” …… 把任海交代的活儿干得差不多了,接下来的半天就是狗崽子的自由时间了。每天下午他都会到附近的小学去蹲点。 叮铃铃—— 放学铃响起,金毛小狗躲在校门口的电线杆后,一眨不眨地看着鱼贯走出的学生。 城里的学校里学生们都穿统一的制服,他今天蹲守的这间小学女孩子们都穿黑色的小西装和灰色的百褶裙。 狗崽子想象着小修穿着小西装百褶裙,提着小书包朝他走来的样子……天啦,那得多漂亮啊,想着想着狗脸蛋就微微一红。 唉不对!小金毛赶紧甩甩脑袋,要好好看不可以分神! 看着小伙伴们结伴放学,一路有说有笑,阿彻又羡慕又期待,眼睛滴溜溜扫着每一张面孔,小尾巴转啊转,他的小修在哪里呢…… 直到夜幕低垂,最后逗留在操场的几个学生也离开学校,头顶是乌鸦嘎嘎飞过的叫声,一坨鸟屎落在沮丧的狗崽子脑门上。 今天还是没有找到你呢。在电线杆上蹭掉鸟粪的小卷毛在心里沮丧地说。 不过不打紧,庚林市的小学这么多,光是中央区就有六十多所,中央区还是庚林主城三区里最小的,他已经打好主意,每周蹲守一间学校,一间都不放过,总能找到的。 下周的目标是这一所,路过铜锣街时,阿彻停下脚步,望着学校的大门歪着头想,这所学校的女孩子们都穿水手服,小修会不会也穿着水手服呢? 狗脸蛋噗呲又红了,穿水手服的小修一定比美少女战士还漂亮,但是裙子不能太短啊,那样不安全…… 就这样一周一所学校,成了阿彻雷打不动的功课。 汪汪!11月11日,明天的目标是背带裙小学! 小小地脑补了一下小修低下头扣背带的样子,长长密密的睫毛低垂着,一缕头发从耳鬓垂下来,好看死啦! 任海半夜出来小解,茫然地看着在沙发上乐得直打滚的小狗崽。这狗家伙似乎都不用吃饭,光靠意淫小修就能活得很好了…… 汪汪!11月18日,明天的目标是女子体校! 小修穿着白色排球服,绑着小马尾跳起来扣球的姿势真是不能更可爱! 任海看着抱着沙发垫从沙发上一骨碌滚下来的卷毛狗,狗东西滚下来时砸翻了地上的蚊香,一搓卷毛刺溜就这么被烧没了,任海瞠目结舌,这都没醒,妥妥的一眼误终身的节奏啊…… . 这样不知不觉一年过去了,阿彻第一次在城里过了传说中的圣诞节,大清早醒来兴奋地去翻放在沙发上的袜子,抖来抖去结果里面只钻出一只蟑螂…… 慢慢又过去了一年,左邻右舍都熟悉了这个总是戴着一顶鸭舌帽,汲着拖鞋在楼道里啪嗒啪嗒跑来跑去好像整天都很忙似的小麦色皮肤的小男孩。 一晃整整三年过去了,阿彻变身的时长已经从最开始的每天一小时延长到现在的每天两小时,如今他可以坐车去更远的上城区的小学了。 虽然一直没有找到小修,但是至少确定了小修不在中央区上学,已经是不小的胜利。除了每周五天去学校蹲守,周末的时候阿彻还会去书店看书。灵犬族的孩子从小就在村子的学堂里接受教育,而他因为不能人化没法去学堂上学,一直以来都是贺兰老师在家里教他认字算术,如今贺兰老师不在,他只能靠自己。任海十五岁时离开灵犬镇,最不济也接受过初中程度的教育,他不想变成灵犬族里唯一的文盲狗。 书店有几个店员很不喜欢他,每次他坐在地上看教科书看得正专心,就会有店员用拖把来赶他。十岁的阿彻总是被从这边书柜赶去那边书柜,又从那边书柜被赶过来。有一次他算一道很难的几何题,眼看就要解出答案了,店员的拖把又扫过来了。 这次阿彻没让开,蜷着膝盖坐在地上,全神贯注在草稿纸上验算着。 “起来!我要拖地!”女店员不耐烦地道。 阿彻这才抓着草稿纸站起来,往一边挪了挪,拖把又一下打在他腿上,很痛的一下,狗小子弯腰捂着腿,愤愤地道:“那边明明还没拖啊!” “我就要拖这边了怎么着?”女店员抄着拖把往前一划,阿彻跳脚闪开,拖把一下划到别人的裤腿上。 女店员张大嘴抬头看向被自己误伤的客人,俊美高挑的白衬衫少年停下脚步,低头看着自己被弄脏的裤管。 虽然只穿着再简单不过的白衬衫和牛仔裤,但一眼看上去那范儿就是很不一般。女店员忙要说对不起,白衬衫的美少年顺手从书柜上拿了一本小学教辅,弯腰在裤管上拍了拍,很轻的两下,有种别人学不来的优雅。女店员目瞪口呆,却又没法发作。 “这本我买了。”白衬衫少年微笑着拿起那本教辅,他的微笑没有进到眼睛里,有些凉。 女店员这才忙不迭地道着歉。 而阿彻在一旁整个人都看呆了!虽然时隔三年,他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安嘉冕。 他长高了很多,发色还是很淡,那份优雅比起当年来更有距离感了,是天才和高贵叠加的距离感,尽管他穿得就像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十七岁少年。 阿彻也想说一声“对不起”,还没张开嘴,安嘉冕就跨过拖把径直离开了。 狗小子心情复杂地望着背着三叶草的背包走向收银台的背影,脑海里又浮现出十四岁的少年靠在窗边拉小提琴的侧影,想起巴赫的无伴奏小提琴组曲,想起一身白色击剑服,势如破竹的西洋剑少年……三年了,你又拿了多少个冠军,多少个第一名呢?柜子上的小提琴和花剑你还有再拿下来过吗? 其实想想挺奇怪的,这座城市好像真的很大,大到他花了整整三年的时间都没能找到小修,可是好像又挺小的,转个背,就又见到了安嘉冕。 狗小子看看外面的天色,时间也差不多了,把书放回书柜,拍拍裤子准备回家。 “小弟弟,你等一下!” 走到收银台时,收银员姐姐忽然喊住他。阿彻有些窘迫,心说不会以后都不许我来看书了吧,却见收银员姐姐从柜台下拿出一本教辅递给他:“刚有个大哥哥让我拿给你的。” 阿彻瞪大眼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是那本安嘉冕用来拍过裤管的教辅,而且居然和他刚刚在看的是同一本。 狗小子揣着书跑出书店,熙来攘往的商业街上早已不见了白衬衫少年的身影。 某一刻,步行街上的灯呼啦全亮了,再过几天就是国庆节,连行道树上都挂满了彩灯,阿彻抱着那本教辅站在星星点点华灯初上的街头,他来庚林市三年,每天只是忙着找小修,从来没有发觉这座城市这么美好过。 不是因为霓虹,是因为有美好的人,才会显得美好。 . 那之后过去两个月,阿彻照例每天早起送报纸,背着一只小邮差包穿家走户。丁先生家的《日报》和《经济报》,嘿咻,搞定!韩小姐家的《都市热报》,嘿咻,搞定!王大婶家的《庚林时报》…… 咦? 狗崽子正要把《庚林时报》塞进门缝,冷不丁看见报纸最后一版上的头条新闻,蓦地怔住。 《世界全能犬大赛昨日落下帷幕,十七岁少年率爱犬史丢比首次参赛夺冠》新闻还配了一张照片,绿茵场上,半蹲着的安嘉冕揉着大金毛的脖子面向镜头。 小金毛一屁股坐在楼梯道上,安嘉冕的人生真是太凶残了啊!他决定要去做的事,一定会做到,简直就像月亮绕着地球转,地球绕着太阳转,永远不会有意外。 阿彻盯着那张报纸发呆,报纸上的画面好像忽然动了起来,俊美的少爷揉揉大金毛的脖子,在四周如潮水的闪光灯下朝他转过头来:“史丢比,想找到小修,只需要记得一个字,GO!” 没错!这就是无所不能的安少爷给他的启示!小狗崽叼着报纸精神抖擞地跑下楼梯,哎呀不对!又吭哧吭哧跑上楼,这是王大婶家的报纸! 第27章 小修 庚林市是靠海的城市,但是海滩一直不成气候,直到阿彻十六岁那年,政府才把海滩作为旅游景点重点规划。这年夏天的海滩那叫一个人气爆棚,热火朝天。 阿彻搬完一箱冷饮,抬头抹了把汗,白色沙滩上到处是穿着清凉的男男女女,游泳的,冲浪的,晒日光浴的,好不热闹。而他大概是这里唯一穿着长牛仔裤,戴着太阳帽在海滩上跑来跑去的人。 任海和兄弟在海滩合伙开了一家冷饮店,准备趁旺季赚它一笔,阿彻入夏以来每天都在这里打工,反正暑假学校都放假,他也没处去找小修。 想起刚来庚林市那会儿,任海问他要是十年找不到怎么办,那时他还觉得十年很遥远,可是一眨眼,他都已经十六岁了。 小麦色皮肤的卷毛少年席地坐在冷饮店门口的阳伞下,翻出高中英语课本,但是太阳太毒辣,看了几眼眼睛就刺痛得看不下去了。少年望着一浪一浪翻涌的浪花,发了一会儿呆,仰头倒在沙地上,望着遮阳伞上的纹路继续发着呆。 这几年在城里看了不少电视剧,他也设想过许多和小修重逢的场景。 像是在书店的书架上拿下一本书,不经意间从缝隙中看见书架对面正低头看书的人,而那个人刚好就是小修;像是天气太热,飞奔去饮料机买冷饮,刚要投币时发现另一个人也把手伸向了投币口,而那个人刚好就是小修;像是上公车时发现忘了带交通卡又没有零钱,有先上车的乘客倒回来为他补了票,而那个人刚刚好就是小修…… 大城市的人们每天起早贪黑地工作,过着机械忙碌千篇一律的生活,却又总是在编织这样那样美好的幻想,虽然老有人骂这样的剧情编排很狗血很俗气,但是他明白为什么编剧们乐此不疲。 因为,卷毛少年闭上眼,这样的重逢,真的很美啊…… . 周末的下午海滩上的人流量达到了最高峰,海岸广播不时提醒着游客不要靠近危险水域BLABLABLA……阿彻送完冰激凌,找完零钱,往靠近海崖的方向望了望。 乌幽幽的黑色山崖下方也有一小块洁白的沙滩,却没个人影,那一带就是严禁游客靠近的危险海域,看上去平静无害,却出过好几起事故,听说是因为地势独特,导致海浪回涌不规律,经常会出现恶浪。 阿彻正若有所思,尾巴上忽然一疼,惊讶地一转身,才看见一个四五岁大穿着粉红色花边小泳衣的小女孩正趴在沙地上,小手轻轻扯着他从裤脚那儿露出的一小截尾巴。 “是什么呀?”小女孩抬头好奇地问。 阿彻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因为实在太热了他才稍微挽了一点裤脚,都没注意到尾巴露出来了。小麦卷少年蹲下来:“嘘,是尾巴,别告诉别人哦。” “你怎么有尾巴啊?”小女孩歪着脑袋问。 要是所有人都能用这么单纯的眼光看他的尾巴和耳朵就好了,阿彻心想。这女孩让他想起小时候的小修,就是比小修胖多了,小女孩笑起来像天使一样,不过小修要是天使那准得是最漂亮的天使,天使中的天使!“我也不知道啊。”卷发少年无奈地抓了一把裤管里毛茸茸的尾巴,实在想不通为什么变成人了还非得给他留一条尾巴,也没什么用处啊。 “你再让我摸摸,我不告诉别人。”小女孩凑到他耳边悄声说。 阿彻没辙,只好又挽起裤脚让小女孩摸了摸尾巴尖。 小女孩摸完满足地冲他一笑:“我不告诉别人!”就开心地掉头跑掉了。 阿彻笑着放下裤脚,提着篮子去了别处,没走两步就觉得屁股大腿直痒痒。他现在是大金毛了,那条毛茸茸的大尾巴塞裤子里简直热得发慌。把另两位客人要的东西送去,阿彻实在憋不住了,跑回冷饮店把篮子往柜台上一放,跟任海打招呼:“我请十分钟假啊!” “请十分钟假要扣工钱啊。”任老板边玩手机游戏边说。 “就十分钟啊!憋条也得要十分钟啊!” “你是去憋条吗?” 小麦卷耷拉着耳朵,那倒不是。 “那不就得了,”任海瞅一眼委屈的狗小子,“行了,快去快回吧,扣你一块钱~” 阿彻才知道任海是跟他开玩笑,摇着尾巴咧嘴一笑:“早说嘛!”说罢转身边跑边挥手,“那我请二十分钟!扣我两块吧!” 任海回头刚要大骂,小麦卷少年已经光着脚丫子跑得老远。 阿彻的目标是山崖那边的沙滩,那地方没人,他好脱光了进去凉快凉快,要不再这么裹下去得捂出痱子了。 来到无人的沙滩,耳边霎时只有哗啦啦的海浪声,海潮的节奏看上去是有点不规律,不过他想着自己也就是下个水凉快一下,不走到深处应该就没问题。 刚松开皮带拉下裤链,忽然听见一串银铃般的笑声,卷毛少年循声抬头,看见穿着粉红花边小泳衣的小女孩手里拿着一只海螺站在海水里冲他咯咯咯地笑着。 阿彻认出这就是刚刚摸自己尾巴的小女孩,囧囧地赶紧又提上裤链,心说这要怎么好,他还预备好好洗个澡的呢,转念又一想,哎,不对啊,这孩子怎么会一个人在这儿?! 卷毛少年紧张地抬头看去,这一看就坏了,一股大浪“哗啦”掀过来,站在海水中的小女孩连个声气都没发出就不见了。 . “来海边了就好好游个泳呗,整这些行头干什么啊。”板寸头的男生扛着摄影器材怨声载道,深一脚浅一脚走在沙滩上,他的话没得到任何回应,男生不满地停下脚步,抬头看向前方人。 穿着白T恤和洗得发白的牛仔裤的黑发少年自顾自走在前方,眺望大海时微微侧过脸来,板寸头男生一下就被晃得分了神。那侧脸真是迷死人的美,像是用发光的笔勾出来的一样,细柔的黑发飘啊飘,不时露出仿若水墨画般清秀的一弯鬓角,鼻梁又挺又细,既不失男生的坚!挺,又还带着点女性的秀丽,连下巴也生得端丽秀气,还有那双眼睛,在阳光下微眯着,隔得这么远也这么醒目,板寸头男生想到那细密的上下睫毛,神思就又飘飘然了。 然而那无敌侧脸只是闪了一下,美少年又转过头兀自朝前走。 “喂,秦修,你听见我说什么了吗?”板寸头在背后皱眉喊。 前方的少年这才转过身来,手抄在裤袋里:“把三脚架放在那里,你就可以去游泳了,不过小心别出现在我镜头里。” 板寸头很不快,重重放下三脚架。秦修就倒回来,一语不发地将摄影包挎在肩上,弯腰提起三脚架。 板寸头低头看着秦修一弯腰,白T恤被海风鼓鼓地吹起,锁骨若隐若现,有种清纯又撩人的感觉,秦修的裤脚挽到膝盖,露出白皙的小腿,就是那腿毛看得人有点不适应。直起身时海风一鼓作气拨乱秦修的头发,那画面跟唯美电影的慢镜头似的。 板寸头忍不住伸手抓住秦修的手臂,口干舌燥地道:“还是我来吧!” 秦修抬头盯他一眼,天然眼线和泪痣美得像画出来的一样,但是眼神里却有股子凌厉,男生呆了一呆,才发现自己已经松开了手。 秦修把三脚架往肩膀上一扛:“你明天不用来摄影社了。” “为……为什么?”男生诧异。 “没有为什么。我是社长,我说了算。”秦修抬着下巴睨着他,他的个子本来就比板寸头高,再加上恃才傲物的个性,这一眼完全是居高临下的气势。 板寸头愕然地看着清秀纤瘦的美少年轻松扛着三脚架,背着两只摄影包转身离去,走到一半又停下来,把肩膀上的三脚架往热闹海滩的方向比了比:“要游泳去那边,这边是危险海域。” 说罢就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板寸头不禁恼羞成怒。拽个屁啊,你特么要不是长得对老子胃口,老子稀罕待在你这摄影社啊?! 不过话说回来,秦修不愧是有着庚林高中“校花”之称的大美人。高一入学时站在礼堂演讲台上代表新生发言,礼堂下方女生的尖叫声男生的口哨声简直炸开了锅,光凭那完美素颜就一举成为小女生们心中的真命天子,甚至让不少男生都开始怀疑自己的性向。其实男生不像女生,有时候节操真的是路人,要是能有这么个美人愿意跟自己亲热,管他是男是女还真不在乎。 但是秦修是个冰坨子,而且还异乎寻常地暴力。有一次高三一个学长在洗手间里堵住秦修,说是要玩玩,就见秦修问:“怎么玩?” “你把裤子脱了,我就教你怎么玩。” 他当时就在厕所外面,对话就听到这里,想象秦修那颠倒众生的长相,那柔韧的小腰身,配上这话,那真是要让人遐想连篇。不过没等他有遐想的功夫,就听见厕所里乒乒乓乓一气乱响,没过一会儿高三学长的跟班一个个倒退着出来,秦修提着衣衫不整鼻青脸肿的高三学长从洗手间里出来了。 外面看热闹的人都傻了眼,那高三学长整个儿是被秦修给拖出来的,秦美人跨站在他上方,弯下腰唰啦就把那学长的裤子给扒了。 大家伙看见趴在秦修裆下,只剩一条内裤的学长,全都憋着笑。 “裤子脱了,不是要教我怎么玩吗?”秦修问。 自那以后不少男生赶紧打消了觊觎这美人的念头,背地里管他叫北极熊,因为又冷又暴力,当然也有不少犯贱者暗自觉得这样才够劲,这些人多半不知道秦修还有个外号叫F22,意为猛禽,因为这清秀美人下半身堪称雕王,在洗手间见过真相的人无不惊慌败退。 总之这大概是唯一一个隔三差五就被女生的情书和告白淹没,却非但没被同性们嫉妒,反而还被幻想憧憬,同时享有校草和校花双重美誉的奇葩美人吧。 只可惜,依照他混进摄影社这段时间观察得来的印象看,秦修应该妥妥是个性冷淡。唯一能让这美人高潮的,恐怕就只有相机了。 第28章 重逢 秦修提着三脚架走上一处山崖,挑了处风景不错的地方,固定好三脚架,接好快门线,插好减光镜,镜头那么刚好就框住了独自站在湛蓝海水中央的小女孩,非常完美的一幅画,他刚要抓拍下来,就见一个浪头高高涌起,秦修从相机后惊骇地抬起头。 海浪平复,海水中的女孩不见踪影,如果不是立刻有一道人影急急冲向海边,他都要以为那小女孩是自己的幻视了。 秦修屏息看着小麦色皮肤的卷发少年紧跟着扑进呼啸的海浪里,那少年在海水里露了两下头,而后一个猛子扎了下去。 看来像是水性不错,秦修稍微安了下心,希望能看到溺水的和救人的都赶快安全上岸,但是五分钟过去了,十分钟过去了,浪越来越汹涌,却迟迟看不到浮出水面的人。 清秀的少年有些焦躁地咬住嘴唇。 . 阿彻奋力地下潜,努力在海水中分辨着小女孩的身影,他是犬类,自问水性是不错的,但是变成人下水这还是头一次,而且还是水流如此湍急的海边,没潜多久就开始发现力不从心。 翻涌的水流中依稀看见一闪而过的粉红色身影,他努力游过去,可是海浪总是把他往后推,不管怎么游,就是游不动,一眨眼的功夫,小女孩又被水流冲没了。阿彻实在憋不住了,想浮上水面换口气,却惊恐地发现无法从水里游上去。 他总算知道为什么这一带是危险水域了,因为岸边的礁石高高低低,深深浅浅,海浪一拍在礁石上打回来,就层层叠叠地盖下来,压得人翻不了身。 他已经连吃了好几口海水,浮不上去,就像背上扛着一架钢琴,睁开眼睛看到的全是白色的海浪沫子,汩汩地翻涌着,不知道过了多久,那汩汩的声音渐渐被安静的水声吞没。 阳光变得很淡,阿彻以最后清醒的意志看到了在深蓝的海水中缓缓下沉,奄奄一息的小女孩。他用尽最后的力气朝小女孩的方向游过去,伸出手臂够啊够却够不到,肺里的氧气终于耗尽了。 想要睡过去的时候,海洋深处传来一道悠长的声音。 阿彻快合成一条缝的视野里出现一只海豚的轮廓。 小海豚摆着尾鳍游上来,那是一只很小的海豚,他奋力用尖尖的嘴拱在阿彻的腰上。痒痒的,特别舒服……可是这只海豚真的太小了。 阿彻睁开眼睛,抬手抚摸小海豚的脑袋,谢谢你,你一个人救不了我的……小麦色的卷发少年竭尽全力看向小女孩下沉的方向。 小海豚又往上顶了顶他,绕着不支的少年吱吱地叫了两声,终于向小女孩下沉的方向游去。 阿彻一个人静静地漂浮在深蓝的海水里,觉得四周特别地安静,好像又回到了宁静的小镇,他被贺兰霸从狗窝里拎起来下山去买酱油,每天勇斗大汪狗蛋圣斗士,夜里在屋子里捉小强……那样宁静得乏善可陈的日子,有一天被屁股上的天外一脚打破。 好想再一次被踢飞过马路,再一次掉进垃圾桶里,被你的手掐到。 小修,我还能再见到你吗? 哗—— 头顶忽然有什么破空而下,海水像被剖开了,无尽的阳光洒下来。 阿彻闭着眼也能感觉到那光,那力道,不由挣扎着张开眼。 有什么正向他游过来,是海豚吗? 不对,那游动的姿态好美,像是……人鱼? 双眼迷蒙的卷发少年凝视着那条人鱼朝他缓缓游过来,游到他面前,黑色的头发在海水中舞动,阿彻这才看清在海水的涤荡中清丽无暇的面容,细密的上下睫毛在水中颤动,眼角精致的泪痣像闪电一样击中他的心房! 那张既熟悉又陌生的美丽面孔凑近他,柔软的嘴唇覆在他的嘴上,带着他一起张开嘴,阿彻感到饱满的氧气源源不断地送入他的肺里。 他看不见对方的脸,但是知道这就是小修,他熟悉这个人的味道,不管变换怎样的形态,变成天使,变成人鱼,变成花朵还是云朵,他都认得。 曾经设想过无数次重逢的场景,像是在书店的书架上拿下一本书,透过书本的缝隙不经意间看见书架对面正低头看书的人,而那个人刚好就是小修;像是天气太热,飞奔去饮料机买冷饮,刚要投币时发现另一个人也把手伸向了投币口,而那个人刚好就是小修;像是上公车时发现忘了带交通卡又没带零钱,有先上车的乘客倒回来为他补了票,而那个人刚刚好就是小修;像是……在海边溺了水,就快要去见犬神大人的时候,一只美丽的人鱼救了他,而那人鱼,那么刚好就是小修…… 卷发少年眷念地伸出手,想要抚摸那张令他朝思暮想的脸,喉咙滚烫,眼眶也滚烫,他不顾一切地张开嘴:小修!小修!我找了你好久!我好想你,好想你啊…… 人鱼小修见他张开嘴,海水又不停地倒灌进嘴里,像是很生气似地皱着眉头。 阿彻不顾被海水呛得快窒息,急着又张开嘴:我不出声啦!你不要生我的气! 我会乖乖缩在你的抽屉里,不出声。 小修皱着眉头凑过来,再次用嘴唇覆住他的嘴,最后一次度气给他,而后伸手捂住他的嘴,带着他往上游。 那种无比安心的感觉让阿彻满足地闭上眼,手臂不舍地环在小修的腰上。找到你了,找到你了! . “小修……小修……” “喂?喂?醒醒!醒醒啊!” 阿彻感觉脸颊火辣辣地疼,心里念着小修激动地一张眼,冷不丁看见头顶任海的脸,一下子整个人都不好了。 任海嘴上还吸溜着一撮面条,小麦卷的表情让他很寒心:“喂,你这算是什么表情啊……” 卷毛小子一骨碌坐起来,四下打量,他这会儿正睡在公寓里任海的沙发上:“小修呢?!” “什么小修?你又做春梦啦?”任海一脸无可救药的表情摇摇头,不过也可以理解,人在要死的时候是会不由自主想到自己惦记的东西,这小子一辈子就惦记他家小修美人了。 卷毛小子眨了下眼,两手猛地抓住任海的衣服:“我怎么会在这儿?!我不是溺水了吗?然后小修救了我啊!” 任海被提得一口面条差点呛到,心说果然还是小正太的时候可爱啊,长成中二少年一点都不讨人喜欢了:“停停停,松手松手!你在拍琼瑶剧啊?你是溺水了,不过救你的不是小修,是个男生。” 阿彻懵懵地松开手:“……不会啊,我明明看见是小修来救我的!” “你那时都快嗝屁了,看错了。”任海想到那个救英俊大郎上来的少年,心里叨念着,其实也不能怪英俊大郎看错,那少年是真心美得冒泡,一身泡了水比女人还那啥。不过长得虽然美,救起人来真是纯小爷们,海岸救援队来的时候人家一个人已经把两个人都救上岸了。 阿彻还是不信,怎么可能是男生呢?那天然眼线,泪痣,皱着眉头凶巴巴的样子,明明就是小修啊。狗小子一脸怀疑地瞅着任海:“那救我的人呢?” “人家救了你就走了啊,还等你以身相许啊?放心,我已经替你千恩万谢过了。” “真的……是男生?”阿彻颓坐在沙发上,心瞬间就沉了下去。 “废话,男生女生我都分不清?”任海起身去厨房洗碗,出来就见狗小子蹲在书架那儿翻啦翻地翻出一本娱乐杂志,不由皱眉,“干嘛啊?” 阿彻翻到杂志中的一页,正儿八经拿给他看:“你看看这人是男的还是女的?” 任海看着杂志上某人气韩国偶像,简直想把泡面扣在那两片狗耳朵上:“救你那人有鸟的好吗?!有鸟的你说是男的还是女的?!” 阿彻被揪着耳朵扭着脖子:“你别老揪我耳朵啊!再说你怎么知道人家有鸟啊?” “他泡了水下半身特别明显我会告诉你吗?” “行行行,我信了!你松手啊!” “谁叫你长这么对招风耳!” “你小心我以后长得比你高!” 任海开眼界了,卷起袖子:“你还要造你任海哥的反了不是?” 阿彻得意洋洋道:“我今年都一米七五啦,过两年肯定比你高!”然后就“噗”的一声。 任海挥去眼前的白雾,呵呵地看着在地上团团转的大金毛,不能更解气:“不是要跟我比高吗?你再来跟我比比啊?……往哪儿走?往哪儿走?”一人一狗围着桌子转圈圈,“有种别跑,给我站住!” 第29章 友谊公寓的住户时常能看到这样一幕。一只阿拉斯加雪橇犬趴在楼下晒太阳,小麦色皮肤的卷毛少年摊开一本课本,不厌其烦地凑给雪橇犬看,大阿拉斯加别过头不理他,少年就绕着雪橇犬转…… 看上去似乎是小麦卷少年异想天开而阿拉斯加不求上进,不过真实的情况刚好相反。阿彻这些年自学,身边能够询问的人只有任海,不过任海嫌他烦,经常不乐意教他。 “呵呵,任海哥……” “任海哥你现在有空吗?”卷毛少年狗腿地替阿拉斯加犬捏着背。 “任海哥你帮我看看这道解析几何怎么解啊?”每当这个时候阿彻自己也觉得自己的语气和动作都特别孙子。 阿拉斯加犬被晃过去晃过来的小麦卷搞得不胜其烦,扫一眼课本,我靠,简直如同天书,不耐烦地汪汪汪道:“跟你说过初中以上的不要来问我,我也没学过。” 阿彻很无辜:“这就是初中的啊。” 雪橇犬吃了一瘪,心说现在的初中生都学的什么啊? 阿彻耸耸肩:“不是初中的我也不会拿来问你啊……” 这话对雪橇犬来说实在是要多不中听有多不中听。 半小时后,阿彻认命地推着一车子油盐米醋在超市排队结账,这个点儿正好是下班时分,超市收银台全是大排长龙,阿彻有点着急,他现在的人化时间差不多能维持三个小时,这会儿还差十分钟就三小时了,可是前面一个大妈边结账边打电话,慢条斯理的,偏偏买的东西又还多。卷毛少年越来越急,忍不住上前催了一声:“大婶,您能快点吗?我有急事啊!” 大婶握着手机瞥他一眼,根本没理他。 阿彻心嗵嗵直跳,总有种不妙的预感,不行,东西可以不买,千万不能在这种地方变回狗,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这么想着,果断扔了一车东西,从无购物通道跑了出去。 卷毛少年循着头顶洗手间的标识,在人群中飞奔而过,差点把鸭舌帽都飞掉,总算看见前方的洗手间,这时忽然听见上方传来一声“小心!” 阿彻抬起头,随着“吱呀”一声,一座高高的木梯子朝他轰然倒下来,巨幅广告布也跟着“呼啦”一声劈头盖脸地落下来。 挂广告的工人惊悚地看着巨幅广告布连人带梯子都给埋在了下面,四周还诡异地噗呲噗呲冒出了白烟。 大妈A:“哎呀,有人被压在下面了!” 大妈B:“不是人,是狗!我看见一只狗被压在下面了!” 大妈A:“明明是人啊,一个小伙子啊!” 大妈B:“是只狗,一只大狗!” 广告工人哪有功夫理会两个大妈的争执,急急忙忙从脚手架上下来,揭开厚重的广告布—— 众人傻眼了,一只套着衣服裤子的大金毛四仰八叉晕晕乎乎躺在地上。 大妈B得意地笑:“看,我说是只狗吧。” . 阿彻听见一片四周吵吵嚷嚷,水泥地上交织的脚步声大得像打雷似的,迷迷糊糊睁开眼,映入眼帘的是无数来回走动的脚。 大金毛一个骨碌翻身坐起来,甩了甩脑袋,他这是在哪儿?!回头一看,发现自己正蹲在超市大门外。这么说变狗的事儿没被人发现?管他的,先回去再说吧,大金毛站起来往前迈了一步,惊恐地一愣,缓缓回过头。 脖子上套着什么呀?!怎么能把我套在门上啊! 大金毛用力扯着绳子,但绳子特别皮实,他越扯脖子那儿就箍得越紧,大型犬急躁地扭来扭去原地打着转,很快把自己绕成一团麻。 “哎哟,这狗终于醒了,”两个超市工作人员走过来,一个是五十多岁的大妈,一个是年轻的姐姐,两人一脸稀罕地边摸他的头边帮他把缠在身上的绳子解开,“放心,我们已经给你做了寻主人的启事,你主人要是听见广播就会出来找你的。” “汪汪!汪汪!”我没有主人啊!你们放了我我自己就能回去! “不用谢,乖乖等着吧。” 阿彻看着这鸡同鸭讲的一幕,都快哭了。 不久两个工作人员也开始纳闷,播出通知已经两个多小时了,怎么都没见人来领狗啊。 “这天都要黑了,要是真没人来领狗怎么办啊?”年轻的姐姐问,“要不,放了他?” 阿彻赞同地直点头,放了我吧!你们好下班,我也好回家碎觉觉啊! “哎呀那怎么行,这狗一看就很值钱,要是走丢了成了流浪狗多可怜,”大妈非常善良,“这样,等到八点钟要是还没人来领,咱们就打流浪动物收容中心的电话。” 阿彻的心“噼啪”一声就碎了,呜呜呜呜,大妈你要不要这么善良啊?敢情大家都觉得流浪动物收容中心是个好地方?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阿彻开始有点紧张了,任海兄是断断不能指望的,除非他彻夜不归,否则阿拉斯加犬是不可能来找他的,要是真进了收容中心,等任海来找他的时候他说不定已经嗝屁了。 阿彻还在心里盘算着要怎么自救,大妈已经借前台的电话打了114,问到了动物收容中心的电话号码。 别啊,千万别,那地方我这辈子不想再去第二次了!卷毛大狗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四处乱蹦着,听到大妈挂断电话,走回来对姐姐说“马上就到”,整个狗都萎了。 这个时候真希望有个“主人”从超市里走出来,最好还碰巧是小修,然后说:“这是我的狗。” 呜呜呜,这是我的狗,居然是这么动听的一句话啊!大金毛欲哭无泪地想,抬头绝望地看着超市里进进出出的人影,然后猛地一怔。 茶色头发的俊美青年从超市里走出来,一身白色长袖T恤,浅灰色长马甲,背上挎着一只黑色的HEAD网球袋,单耳挂着白色的耳塞。 那双手抄在口袋里,优雅从容的姿态他再熟悉不过。 安少爷?!居然是安少爷! “汪汪!汪汪汪!”大金毛激动地站起来,扯着绳子往前直扑。 大妈和姐姐面面相觑,朝大金毛扑腾地方向看过去。那个方向只有一个年轻人,背对着他们正在取存包点的背包,合上柜门转过身,然后冷不丁对上吐着舌头讨好地凑到他面前的金毛大狗像是也小惊讶了一下。 “小伙子,这是你的狗吗?”大妈问。 阿彻一个劲摇尾巴:“汪汪!汪汪汪!”是我啊安少爷! 安嘉冕皱眉看着他,一面取下耳塞:“你说什么?” 阿彻恨不能扑到安嘉冕身上,扯着绳子嗷呜嗷呜重复着,是我呀安少爷!我是史丢比啊! 超市姐姐看着这位高大俊美的年轻人也有点淡淡的羞射,轻言细语地问:“这狗是在超市里走失的,他见到你这么激动,是不是你的狗啊?” 安嘉冕看一眼问话的女子,又看一眼疯狂地朝他吐舌头摇尾巴的卷毛大狗。 “汪汪!汪汪!”安少爷,要是没人领我走,他们就要把我送到流浪动物收容中心了! 阿彻恳求地看着安嘉冕,也不晓得安嘉冕有没有认出他,有没有明白他在扑腾个啥,但现在安嘉冕是他唯一的救命稻草。 安嘉冕的表情看不出个底细,等他扑腾得都快绝望了,才出声道:“他是有点像我养过的狗。” 阿彻瞬间又燃起了希望。 安嘉冕提了提裤腿,单膝蹲下来,看着大金毛的眼睛:“我那只狗叫史丢比,你是史丢比吗?” “汪汪!汪汪!”我是史丢比!我是史丢比啊! 安嘉冕淡淡地瞅着他:“我的史丢比,只要我下一个指令,就会在地上连续打五个滚。” 阿彻愕然地张大嘴。 “史丢比,”安嘉冕微笑道,“GIVE ME FIVE。” 大金毛只能认命地趴在地上,扭着身子用力打起滚,一个,两个,三个,嗷呜绳子不够长,反过来再一个,再两个。大金毛滚了一身灰尘,可怜巴拉地站起来望着他,这下行了吧。 安嘉冕笑了笑,起身对两名工作人员道:“是我的狗,给我吧。” . 在与十四岁的安少爷相处那短短三个月里,阿彻一直觉得安嘉冕是个好人,尽管偶尔有点坏。这么多年过去了,他发现安嘉冕还是没有变,是个好人,就是偶尔有点坏。 大金毛呜嘤一声,无奈地趴在地上,看着网球场中练球正酣的安少爷。 安嘉冕不是一个人练球,有个瘦高的年轻人当他的陪练,不过两个人之间的差距很明显,但凡安嘉冕的球路稍微刁钻一点,力量稍微大一点,陪练必然接不到球。接不到球安嘉冕也不说什么,捡个球继续发球而已。 瘦高的陪练看上去像是大学生,阿彻看着反手将球击向对角线的安嘉冕,说起来,安少爷今年应该大学毕业了吧,当然,以安嘉冕的能力,说不定早就跳级毕业了。 练了快两个小时,天已经黑了,气喘吁吁大汗漓淋的陪练男生挥拍的动作都走了形。又一发外旋球挥过去,落在底线,男生没够着,球啪嚓弹到铁丝网上,网子狠狠抖了两下。 黄色的小球滚远,安静的球场只听见铁丝网扑簌簌的响动声。 “行了,今天就到这里吧。”安嘉冕提着球拍走去长凳处,这话一出,不仅陪练的男生,阿彻也顿时如释重负。 把白毛巾挂在脖子上,安嘉冕从背包里摸出钱夹,陪练的男生走过来,接过那三百块钱,半晌,出声道:“学长,我明天不来了。” 安嘉冕正弯腰把钱夹放回去,抬头看一眼表情古怪的男生:“为什么?” 男生的目光故意错开,生硬地说:“我觉得我当不了学长你的陪练。” 连阿彻也不难听出那话中带着怨气。像安嘉冕这样高强度的练球,普通人怎么消受得了。 男生转身走到球场门口,安嘉冕忽然叫住他: “等等。” 男生疑惑地停住脚步转身,安嘉冕慢慢走过来,又递了几百块钱给他。 男生惊异地看着那叠粉红色的钞票,又看向神情捉摸不透的安嘉冕,这钱安嘉冕只是从钱夹里随手一掐,看起来得有七八百的样子,就是不知道是个什么意思,而安嘉冕偏又迟迟不开口。 不过以安嘉冕这么高傲的性子是不可能开得了尊口说“我给你加钱你继续陪我练吧”这样的话的。男生想了想,决定看在钱的份上还是陪这个磨人的大少爷打球算了,谁跟钱过不去呢?便接过钱:“那明天什么时候……” “别误会,”钱一被收下,安嘉冕便如胜利一般双手抄回兜里,挑眉看着学弟道,“陪我练球让你这么挫败,这是补偿给你的精神损失费。明天不用来了。” 男生耻辱地涨红脸,转身愤然离开。 安嘉冕擦着汗走回长凳处,仰头喝了口水,又挤了一点给口渴得要命的史丢比。然后给JASON打了电话。 手机那头的律师一副头大的口吻:“又怎么了?” “这次只坚持了六天。”安嘉冕说。 “你又把人逼走了?!” “我没逼,是他自己走的,我全程和颜悦色,一句重话都没说。”安嘉冕跷着二郎腿,弓着背坐在长椅上,“总之你明天赶紧帮我再找一个。” JASON尽量心平气和地道:“安少爷,我是你们家的律师,不是你的保姆。” “那你帮我起诉他。” “……”手机那头静了半晌,“明天不可能,这周末我有空再帮你找一个。”说罢挂了电话。 安嘉冕一脸“小样儿,我还治不了你了”的表情对着手机一挑眉,把手机揣进裤兜,一低头,就对上大金毛一眨不眨的热忱眼睛。 “怎么?你也觉得我不该羞辱他?” 阿彻心说我只是想回去吃泡面,不过你确实做得有点过分,人都要走了,何必再拿钱去羞辱人家。 “我没羞辱他,我没跟他说那钱是干嘛的,如果他不接那个钱,被羞辱的人就是我。”安嘉冕耸耸肩,还是没有要给大金毛解开绳子的意思,只是望着散落了一地网球的球场发了会儿呆,“只不过我早习惯了,除了发球机,没有人能陪我超过一个礼拜。”说着看向一旁一脸懵懂的卷毛大狗,“知道为什么吗?” 阿彻不知道。 安嘉冕冲他一笑:“因为我是天才。” 大金毛愣了愣。抬头看安嘉冕弓着背坐在长椅上,球场的灯光冷冷清清地洒在他背上,明明应该是很流弊的一句话,听上却很寂寞。 休息了一会儿,安嘉冕才转身收拾好球拍和背包,起身离开。 “汪汪!汪汪!” 安少爷转过身,看着急得在长凳那儿打转的大金毛:“哦,不好意思。” 安嘉冕倒回来解开了绳子,阿彻跟尿急了一样“咻”地就冲出了球场,刚跑出场子就听见背后“嘣”一声脆响:“史丢比——” 黄色的小球应声从头顶飞过,大金毛矫健地一跃而起,在半空稳稳咬住网球,帅气地落地。 好久没有这样高高跃起了,那一瞬间像是又回到了别墅的草坪。你的史丢比没有让你失望,好棒的!有没有?! 阿彻衔着网球激动地转过身,尾巴摇了两下却垂耷下来,安嘉冕的背影已经走得老远了。 第30章 卷毛少年跪在电视柜前,任海在电视柜下腾了一格抽屉给他装衣服。卷毛少年从抽屉底摸出那本已经旧巴巴了的初一几何课本。那是他的第一本课本,安嘉冕送给他的。 今天是安嘉冕第三次帮他解围了,这其中还有救命之恩,恩上加恩,恩重如山。 他又翻出衣服里夹着的一只信封,那是他的小金库。他现在长大了,变身时间也延长了,除了送报纸,还能送牛奶,上缴生活费后也攒了一些钱,有好几百。 穿着沙滩裤的卷毛少年盘腿坐在地上,数了数小金库里的钱,心中有了主意。 . “你在干嘛?COS越前龙马啊?” 任海愕然地盯着洗手间镜子前戴着一顶太阳帽,手拿网球拍比来比去的卷毛少年。 “看上去还不错吧,耳朵看得出来吗?”阿彻凑到镜子前左右瞅了瞅,用手摸了摸帽子顶,不仔细摸还是摸不出那两片儿的,就是这样一来,听什么声音都是嗡嗡的,有种朦胧美。 “你找谁借的网球拍啊?”任海边漱口边问。 “我买的。”阿彻刚说完,脑袋就被任海用胳膊左右夹住,“哎哎!放手!干嘛呢?!” “脑袋没夹坏啊?你哪根筋搭错了?网球这种运动是你这小穷鬼玩得起的吗?!” 阿彻用力掰开任海在他头上蹂躏的手,眼神认真:“运动不分贵贱!” “穷人和傻子才这么说!你刚好都是!” 就这样穷人和傻子每天都腾出一个钟头来练球,没有对手,就只能对着墙壁练,天气好就在楼下练,下雨天就在屋里练。任海听着屋子里乒乒乓乓不断有东西被砸落的声音,在房间里讨饶:“彻大爷,我求你了,你放过我的家当吧!” “看那我的B字抽球——” “没错!”任海在屋里嚷嚷,“你就是个欠抽的傻B!” . “那个,学长,我明天……” “嗯,知道了,你走吧。”安嘉冕没等新陪练说完就挥挥手打发走人了。 JASON给他找的陪练这一个月的功夫就又去掉三个了,J先生在电话里也说陪练不好找,说他恶名远播,安嘉冕渐渐也对找新陪练不抱什么希望了。今天来网球场有点早,这还没到五点,陪练陪了两个小时,他还打算一个人再练一练,走出球场想去管理员那儿借台发球机来,忽然听见背后有人老大嗓门在喊他:“学长!学长!” 安嘉冕转身,望见戴着太阳帽,一身健康小麦色皮肤的少年背着球包冲他跑来,咧开嘴就是一脸灿烂得一比的阳光笑脸:“你要找陪练吗?!” 安嘉冕心说我有苦逼到脸上都写着“跪求陪练”四个字了吗? 他没回话,少年睁着一双亮晶晶的眼睛看着他,那笑容真是……能一直笑这么久也不知道肌肉疼不疼。那眼神一闪一闪地如同在喊“找我啊,找我啊”,特别形象。 “今年几岁了?”安嘉冕喝着水问。 “十八!”阿彻随口谎报两年。 “学网球几年?” “一年!”其实只有一个月,呵呵。小麦卷隔着帽子抓抓狗耳朵。 安嘉冕抱臂审视对方,少年挎着球袋昂首挺胸站在他面前,活像被检阅的哨兵,哎不对,这妥妥就是一只等待被调教的大狗啊。 “手拿我看。”安嘉冕摊手道。 阿彻不明白这是个什么节奏,一头雾水地把手搭过去。 安嘉冕愣了一愣,这家伙居然把手背伸过来,正常人不都会手心朝上伸过来么?这是搭爪子还是怎样?安嘉冕略有些无语地把男孩的手翻过来,看了看手心。 练屁个一年,茧子都没有。他放下对方的手,径直转身:“你走吧。” 阿彻急了:“为什么啊?我为什么就不行啊?”狗小子不服气地跟在后面问。 “我说不行就不行。”安嘉冕懒得回头理他,“别跟着我。” 身后人果然就没跟着了。安嘉冕提着发球机回来,才发现那男孩居然还靠着铁丝网等在那儿呢。 见他回来,少年立刻站直了。他也没理睬,提着发球机自顾自走进球场,少年站在门口看他和发球机对练,好一会儿,很认真地出声道:“我网球可能是没你打得好,但是我能接住你飞出的球,还能把它还给你,这不就够了吗。至少……比发球机好使啊。” 那样子看上去灰扑扑,怪可怜的。 但是网球怎么就变成“飞出去,还给你”了呢? . 终于得到首肯的少年屁颠屁颠地跑进球场,卸下球包拿出网球拍忽忽地挥舞着就猫着腰站到了底线。安嘉冕把球拍敲在肩膀上,远远地道:“热身。” 少年“哦”一声,开始伸胳膊伸腿,乱七八糟扭了两下,热个身也很开心似的。 安嘉冕抱着试一试的心态随便发了一球,这少年看上去挺不中用,但还真一下就接住了,就是……姿势实在丑得一比。 第二球他发了一记平击,势大力沉,少年竟然还是接到了,虽然没过网,但那跳来蹦去乱七八糟地接球的野路子让安嘉冕印象深刻。 罢了,是不美观,但是实用就好。他现在这种情况也讲究不了这么多了。 阿彻见安嘉冕一副默许的态度,心里倍受鼓舞,卯足了劲认真表现。一个小时练下来,安嘉冕对新陪练的印象颇有改观,身手敏捷,体力也非常好,虽然也有接不住他球的时候,但是……很皮实。 中途休息时,阿彻兴冲冲跑到长椅边,对安嘉冕说:“学长,我叫阿彻!” 喝着水的安嘉冕看着那只伸出的狗爪子,在上面拍了一下:“安嘉冕。” . 就这样阿彻每周五天陪安嘉冕练球,每小时收入一百五,一周就是一千五。这周五练完球,安嘉冕正低头收拾东西,阿彻少年在背后出声道:“学长……” 阿彻刚张嘴开了个头,就见安嘉冕一下扭头看过来,那眼神吓死个人,他一下语塞了,就见安嘉冕又回过头自顾自地放好球拍:“嗯,我知道了。” “啊?”狗小子一脸莫名其妙,“你知道什么了?” 安嘉冕提起球袋挎在肩上:“知道你要说什么。” 小麦色皮肤的少年丈二和尚地“哦”一声,跑去拿了自己的背包,却没有背上离开,而是拉开背包拿出一本教辅,巴巴地凑过来:“那你帮我看看吧,是一道光学物理题,我怎么都算不出正确答案……” 安嘉冕吃了一瘪:“你让我帮你看习题?” “不是你说你知道了……”狗小子一脸无辜。 安嘉冕板着脸拿过教辅,又倒回长椅上坐下,扫了一眼题目:“你怎么不去问老师?” 阿彻皱眉想了想,说:“老师很凶。” “我很温柔?”安嘉冕抬眼瞄他一眼,果不其然又撞见一张乐呵呵一点不羞射的笑脸,低头道,“草稿,笔。” 阿彻连忙奉上。 安嘉冕低头在本子上唰唰唰边演算边道:“我大学是学国际金融的,你怎么就确信我能做得出这道题?……高一的课程有必要变态到这个地步么?……好了,振动周期1.12×10^-2秒。” 安嘉冕唰唰两下得出正确答案,把笔往本子上一拍的动作又优雅又霸气,阿彻盯着安嘉冕简直崇拜得要死。学霸啊!活的学霸啊! “你自己拿回去看,哪里不懂下次再问我。”安嘉冕把草稿本还给阿彻,自个儿起身离开了。 从此以后每天除了练两个小时的球,还要顺带辅导蠢少年各门功课。 英语。 “你完形填空是用骰子扔的吗?” “没有啊,不会的我都选B,呵呵!” “……” 数学。 “设α+β=m,α+2β=n…… ” “阿尔法,贝塔是什么?” “……你自己写的自己都不认识?” “原来这叫阿尔法和贝塔啊!我一直以为叫a和B呢,就说怎么长得有点不一样……” “……” 物理。 安嘉冕忽然放下习题册,叹息一声站起来。 阿彻不解地望着起身独自走出球场的安少爷:“……你去哪儿啊?” 安嘉冕消失了两分钟后又拿着一罐王老吉回来了,走回长凳上坐下,翻开那本习题册,边喝王老吉边道:“我大概知道为什么你的老师都对你这么凶了,你们学校就只有体育老师对你好点吧?” 狗小子受伤地耷拉着狗耳朵。 . 一眨眼的功夫,阿彻已经当了安嘉冕两个月的陪练,每天除了到各个高中蹲点找小修,就是雷打不动的网球场。虽然一直找不到小修是挺让人沮丧的,但是报恩能进行得这么顺利也算喜事一桩。练完球回家他就把钱塞进小金库信封里,这天塞钱时信封终于不堪重负“噗呲”爆开了。 任海正在玩寂静岭,听见敲门声吓一跳,回头看着探进头来的狗耳朵少年:“干嘛?” “任海哥,还有信封吗?” “你要信封干嘛?” 狗小子举起那只爆掉的信封:“放不下了。” 任海看着那叠爆出信封的人民币,眼角有青筋在跳。 然后又是鸡飞狗跳的一晚。 “你就是故意到我面前来炫耀的!” “我哪有!你这是淫者见淫!” “到哪里学的这些乱七八糟的成语?!” “你教我的啊!你都不教我好的!” “你明知道不好你还学!” 第31章 又到周五,练完球辅导完功课,阿彻背上球包正要离开,被安嘉冕叫住。 安少爷跷着二郎腿坐在长凳上,晃了晃手上的钞票:“你今天的酬劳,不想要了?” 狗小子这才恍然,笑着小跑回来,正要接过,一看:“怎么这么多啊?” 安嘉冕低头扫一眼少年脚上脱胶裂开的运动鞋:“多余的钱去买双新鞋。” 阿彻顿时感动得不得了,却没接过那钱:“不用了!其实鞋对我来说挺多余的。”心说我平常都是果奔的,奔奔更凉快,“不过还是谢谢学长,其实你挺温柔的……” 安嘉冕绷着脸看着抓着帽子顶的小麦色少年,心说我有时候也挺想揍你的,但是一想到你的物理老师很凶,英语老师也很凶,数学老师也那么凶,我再凶你,你就太可怜了。 就姑且对你温柔点吧。 我还算温柔吧。 离开球场,安嘉冕转身看着在街对面等车的少年一溜蹿上车的身影,在他接触的所有陪练当中,阿彻不是最好的,应该说远远不是最好的,也会经常体力不支丢球,别的陪练动作变形最多也就是球发不过网,这小子每次都打冲天炮。阿彻少年从来不会主动要求休息,或者摆出一脸怨色,不过冲天炮一出,他就知道这小子再不休息要歇菜了。有一次中途休息,他去买水,回来居然看见这小子四仰八叉躺在地上已经睡了过去,鼻子里一哼一哼地打着鼾。 他蹲在旁边喊了两声也没反应,又踢了一脚,小麦卷少年在睡梦中含糊地念着“小修”什么的,看那幸福得口水横流的睡脸,应该是做了美梦。他坐在长凳上一个人喝光了水,突然想起那只地震来了也震不醒的史丢比。 手机铃声突兀地响起,打断了思绪,是JASON的来电。安嘉冕边走边接了电话:“难得你主动打电话给我啊,如果是关于陪练的事就不需要你费心了。” 电话那头却难得沉默了许久。 安嘉冕皱眉停下脚步,沉声道:“怎么了?” . 管家,佣人,厨子,保镖全都聚集在别墅大厅里,安嘉冕不说话,也没有一个人说话,老管家不停擦拭着眼镜上的雾气,年岁大一点的女佣小声地抽抽啼啼着。 JASON在沙发后一脸凝重地看着这一屋子人,这些人和自己一样,跟着安家都有好些年了,商场上的事情他们不懂,只是矜矜业业地为安家打点里外。一夜之间传来安氏虚报利润,会计事务所违规操作,安氏面临巨额亏空,申请破产保护的消息,对他们来说其实也就是晴天霹雳的四个字——安家垮了。 一屋子的人个个神色忧虑,六神无主,曹管家算是最见过大风大浪的,但是也清楚这一次的坎安家怕是过不了了,虽然已经强自镇定,但是一想到自己效力了半辈子的大家族就这么一夜告急,眼眶还是泛了红。 气氛沉重得快挤住水时,沙发上的安嘉冕出声道:“爸妈呢,这个时候他们也不回家露个面吗?” JASON无奈地耸耸肩,这问题他回答不了。 一家子男女老少全都希冀地看向安嘉冕。 安嘉冕按着膝盖起身道:“爸妈不在,这个家就是我做主,房子我会保住,想要离开的人,我会结清你们的薪水,多谢你们这些年对安家的付出。想留下的,一切照旧。” 安嘉冕说这话时冷静得几乎不见情绪起伏,JASON看到一屋子人因为这位无所不能的少爷的一番话立刻就如吃了定心丸般,情绪也跟着稳定下来,心中说不出的感慨。 “安少爷,今晚还喝大吉岭吗?”见安嘉冕要上楼,女佣忙问。 安嘉冕回头:“当然。我说了一切照旧。” JASON目视安嘉冕走进电梯,门合拢,他忽然很想知道这个少爷此刻在门后是怎样的表情。一个人的时候,会不会悲伤,会不会示弱,会不会不知所措。 安嘉冕走进卧室,卧室里没有开灯,从阳台透进的月光却比灯光还亮,照得白茫茫的心里影影绰绰。他走到书柜处,拉开最顶层的玻璃橱柜,拿出那把斯特拉迪瓦里小提琴。这把琴是从淮港一个收藏家手中以天价购来的。 坐在床边,下巴夹住腮托,琴弓在四根粗细不一的弦上划过,那一声扭曲的呻吟差点没恶心得安嘉冕把琴扔掉。他拧着眉头低头看着松弛的琴弦,琴弓的弓毛粗糙刺手,和第一次在收藏家家里拉琴时那犹如云雀的甜美乐音简直是天壤之别。 他找来松香涂在弓毛上,又架起小提琴,忍着刺耳的声音轻轻拉动A弦,不厌其烦地反复调着琴轴。弦音从摧枯拉朽一点点变得悦耳,变得明亮,拧动着琴轴,像是拧动着时光。 二十岁时他是德国亚琛马术大赛冠军,十八岁时他成功登顶乔戈里峰,十七岁时他拿了世界全能犬比赛的冠军,十四岁…… 小提琴的琴弦唱出完美的纯五度双音,耳边仿佛又传来花剑乒乒乓乓交织的声音,巴赫的无伴奏小提琴曲,还有踢踢踏踏踢踢踏踏,狗爪子在木地板上踱来踱去的声响。 汪汪!欢迎冠军归来!汪汪汪!我们的安少爷最厉—— JASON和曹管家又交代了几句上了车,摇下车窗,忽然听见别墅的方向传来小提琴声,雀跃的音符像翩翩飞舞的蝴蝶,在月色下不时闪着光。他起初以为安嘉冕心情不好在听音乐,车子开出别墅才恍然想起,对了,安祖宗学过小提琴啊,国字脸的律师摇摇头,都是好多年前的事了。 . 对安嘉冕来说血雨腥风的这个周末,阿彻是和任海在大卖场里度过的,他们每周都会来这里卖盒饭,生意很好,卖场里多是卖女装的商铺,阿彻每周来送饭,也跟铺子里不少卖家熟悉起来。 “你干嘛总戴着个帽子啊?头发卷见不得人啊?”商铺的姐姐们很喜欢这个小麦色皮肤的阳光少年,经常趁阿彻送饭忙不过来时伸手去扯他的鸭舌帽。阿彻现在一见到那几个姐姐就苦逼,边送午餐还边还得提防着被掀帽子。 送完饭,路过某间店铺时冷不丁被墙上挂的一条白色连衣裙吸引了注意力。不是那种烂大街的韩版雪纺连衣裙,而是很修身很朴素的一条棉麻裙子,腰身窄窄的,裙摆很阔。 要是小修穿上一定美得像仙女一样,狗小子站在店铺外情不自禁地想,脑子里已经不由自主冒出小修穿着白裙子朝他转圈的画面,脸噗呲就红了。 老板娘笑着打量看傻了的小子:“哟,阿彻,交女朋友了?” “这裙子多少钱啊?”阿彻醒过神,问。 “你真心要卖我给你打个对折啊!”美女姐姐边嗑瓜子边说,“两百拿给你。” 两百块确实算便宜了,阿彻一点头:“那行!你帮我留着,我今天没带钱,明天我来买!” “留着也行啊,过来让姐姐掀掀帽子~~” 阿彻装没听见赶忙跑远了。 . 又到周一,阿彻等到庚林学院放学,学生们都走光了,这才乘车赶去网球场。路上堵了很久的车,好像是哪个跨国大集团倒闭了,一夜之间好多人失业,群情激昂地上街游行,足足堵了四十分钟,下车后阿彻一路狂奔去网球场。 平常都是安嘉冕等他,今天来一看,安嘉冕居然还没到。可能也是堵车了吧,这么想着,少年干脆席地坐在场子外,背靠着铁丝网,翻出英语课本,背起单词表来。 两个单元的单词都背完了,安嘉冕还没来,天色已经昏暗下来,阿彻打了好几个哈欠,蜷着身子打起盹来。 “喂,喂?” 有人推他肩膀,阿彻迷迷糊糊睁开眼,天都黑了,一抬头才见是网球场的管理员大叔在叫他。 “你是阿彻吧?” 阿彻忙戴正歪掉的帽子,一骨碌爬起来:“我是!” 管理员大叔将手上提的纸袋子拿给他:“这是有人让我转交给你的。” 阿彻一头雾水地接过纸袋,打开一看,里面竟然是一只鞋盒。 狗小子已经猜到这准是安少爷给自己的惊喜,又一屁股开心地坐地上,在膝盖上郑重地打开鞋盒,不由倒吸一口气——好漂亮的耐克网球鞋! 少年欣喜地拿出鞋子,赶紧换上,咦?好合脚啊!一点不大一点不小!不愧是安少爷,眼力真是太厉害了! 将新球鞋换上,正要把自己的旧鞋子放进鞋盒,才发现鞋盒底放着一只信封。 阿彻打开鼓鼓的信封,一看里面居然是厚厚一叠钞票,顿时觉得节奏不对,顾不上去数,忙又倒出信封里的东西,里面有一封信,还有一张VIP卡。 卷毛少年急忙展开信纸,上面只有短短几句话—— 这是杜克书店的贵宾会员卡,全庚林市的杜克书店都可以用,不限身份,看书不要钱。 133XXXX5911,这是我以前的家庭教师冯知远老师的手机号,我已经交代好了,你有需要可以随时去找她,去之前打电话约定时间就行。PS,不凶。 阿彻总觉得这信透着说不出的古怪,看了这面又看背面,还把信纸举起来对着灯光看,但是没别的了,就这么几句没头没脑的话,连个落款都没有。 卷毛少年想了想,一骨碌爬起来,跑去买了张电话卡,到电话亭给信上的号码拨去电话。 “喂,哪位?”听筒那边传来很温和的中年女性的声音。 “冯老师您好!”阿彻握着话筒,急切地道,“我叫阿彻,是安嘉冕少爷的朋友……” “哦,阿彻啊,”对方立刻了然,“你是来约课外辅导时间的吗?” “不是,我想问问,安少爷他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电话那头顿了顿,又笑道:“没有啊,他很好,听说是要去念MBA了。” 听冯知远老师说安嘉冕要去哈佛商学院念MBA,卷毛少年久久才回过神,回家问任海,任海也说那是超流弊的学校,问他怎么个流弊法,任海想了想:“这么说吧,从那个学校出来的,要是来帮我们卖盒饭……” “安少爷怎么可能来帮我们卖盒饭?!”阿彻嗤之以鼻。 “我是打个比方!我知道你家安少爷厉害好吗?”任海说,“我的意思是说,从那所学校读MBA出来的,咱们要是有机会请他帮我们卖盒饭,卖不了半年我们准得开连锁店,卖一年全国连锁,卖两年全球连锁!懂么?” “这么厉害?!”狗小子竖起耳朵尾巴直摇。 “那可是美国数一数二的商学院啊!” 狗小子一听不对:“你不是跟我说哈佛是哈尔滨佛学院吗?!” 任海看着一脸愤愤的小麦色少年,摇摇头:“光长个头不长心眼……” 这么一说,阿彻当即去网上百度了哈佛商学院,自己都不敢相信那么洋洋洒洒上万字的百科,他给一字不漏的看了下来,那份许多年都见不到安嘉冕的忧伤顿时就释怀了。 哈佛商学院,多棒的学校啊,他这辈子恐怕连亲眼看一眼的机会都没有,那才应该是安嘉冕的归宿!也不知道从哈佛商学院毕业后,安嘉冕会去哪里,会留在美国吗?不过安少爷家这么有钱,家里应该也是开大公司的,说不定他还会回来。 大金毛满足地走出任海的房间,看着自己脱在玄关的白色耐克网球鞋,哎怎么只剩一只啦?跑去玄关转来转去找了半天,才发现另一只被他脱鞋时不小心甩到柜子底下了,大金毛撅着屁股趴下身子,爪子伸进去嗷呜嗷呜又挠又掏,总算掏了出来。卷毛大狗心疼地用爪子拂去鞋子上的蜘蛛网,将耐克鞋一只只叼过来,一丝不苟地摆在沙发前,这才跳上沙发蜷起身子,一下一下晃着毛茸茸的大尾巴进入了梦乡。 第32章 市立美术馆举办了尹泽北大师的摄影作品展,今天是第三天,来参观的人仍是络绎不绝,有摄影爱好者,圈内人士,也有美术学院的学生。下午三点的时候,现场掀起了一个小高潮,前天才从尼泊尔赶回来的尹泽北大师亲临摄影展,此刻正在采访区接受记者和摄影爱好者们的提问。 媒体采访区人头攒动的热闹场面同冷清下来的展览现场形成鲜明对比,在大家都对摄影大师趋之若鹜时,工作人员却注意到孑然一人站在采访区对面的展览区,正专心看着一副风景照的年轻男子。 那名青年身材纤瘦高挑,穿着一件修身的黑色皮外套,裹着黑色的围巾,从这个方向看去,乌黑的斜长刘海遮住了眼睛,只露出细挺的鼻梁和埋在围巾里略单薄的下巴。 男子双手抄在衣兜里,静静观望着面前悬挂的瀑布摄影作品。女工作人员被那神秘而安静,仿佛有故事的姿态晃得走了下神,岂料下一秒就见男子朝那副摄影作品举起了相机。 “啊!这里不许拍照!”女工作人员这才高声提醒。 男子像没听见似的,已经对着那副照片拍了一张。他拿的是一部富士迷你拍立得,女工作人员才没及时注意到。 “对不起,这次的展览不允许拍照,请您删……”女工作人员匆匆走上前,话说到一半却戛然而止。 男子转过头来,淡淡地注视她,那一眼竟让她有种被镜头咔嚓拍到的错觉——那双眼睛又美又锐利。 媒体区的采访刚好结束,记者们散场,尹泽北听见工作人员的声音,便朝这边走过来。 “怎么回事?” “啊,老师,这位先生未经许可就拍了照,我正请他删除照片。” 尹泽北看向穿着黑皮衣的年轻人,也被那美貌小小地惊艳了一下,这样的身高和长相,应该是模特,他早年也拍过人物,接触过不少模特,模特们多多少少都对摄影有那么点兴趣。这位俊美的模特先生正在看的是一副瀑布作品,白色的水流自翠绿的山涧一股股倾斜而下,美轮美奂。尹泽北一笑:“喜欢这张照片?” 年轻人面对摄影界的泰斗,只冷淡地一撇嘴:“我是拍下来做反面教材的。” 尹泽北面上闪过一丝愠色,不过很快就老练地掩盖了过去:“哦,那说说你的高见,我对模特们的意见一向很感兴趣。” “太平庸。这瀑布不该是这个样子。”俊美的年轻人丝毫不谦虚地说,说罢从衣兜里拿出一张明信片,修长的食指和中指夹着明信片,却是背面朝上递给比自己略矮的摄影大师,“不应该是这个样子才对吗?” 尹泽北盯着年轻人被天然眼线勾勒得越发锐利的眼睛,不发一语地接过明信片。 “另外,我不是模特,和你一样,是摄影师。”年轻人说完戴上墨镜,女工作人员见他要离开,忙上前:“不好意思,照片……” 拍立得照片已经显示出来,秦修低头将照片拿给工作人员,最后看一眼尹泽北:“在拍立得下看到的才是真相。” 尹泽北蹙眉目视年轻人的背影消失在楼下,这才低头翻开那张明信片。 女工作人员也低头看向那张拍立得照片,美轮美奂的瀑布被拍立得重拍以后是显得有些小气,可是这也很正常吧,拍立得怎么可能拍出单反相机的水准。她又看向沉默的摄影大师,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大师的眉头似乎拧得更紧了。 尹泽北看着那张明信片,长久地紧绷着下巴。他竟然看了好久才认出这真的是他拍摄的那座瀑布。不能怪他眼拙,因为除了那些水流,这张照片上所有的一切都是陌生的。他回想起当初拍摄这座瀑布时的情景,他利用了超长曝光,只为展现水流的柔美,但是当这副巨大的摄影作品被拍立得重拍进巴掌大的照片上后,那些柔美的细节都不见了,不管怎么看也只是一座普通的瀑布罢了。但是这张明信片却截然不同,那些红的,绿的,金黄色的,天蓝色的明艳色泽,就算被重拍一百遍也不会折损,它像是一副印象派的油画,没有特别精巧的技法,只是创意惊人——这张照片拍摄的是瀑布的“背影”。 这是摄影师进入瀑布之中,从瀑布里朝外拍摄到的画面,瀑布外的所有景色,天空,夕阳,山谷,彩虹,透过潋滟的水光,闪闪发光,恍如梦境。 明信片的摄影时间只比他的作品发布时间早不到半年,摄影师叫SHAWN C.,名不见经传,但他知道这个摄影师很快就会在圈子里红起来。尹泽北眉头一拧,将明信片一把攥皱在手心。 . 美术馆外,秦修在街对面几个男生艳羡的注视下跨上海魂色的宝马重机,手机铃声忽然响起,他坐直身子从衣兜里一掏,才发现是拍立得,又皱着眉头拉开另一边拉链,摸了摸没有,全身上下摸来摸去,这才在拉链旁的暗兜里拽出死命叫着的黑色三星GALAXY。 “秦修哥,你什么时候到啊?模特都到了。”手机对面一道中性的嗓音问道。 “不是还差一个钟头吗,我什么时候迟到过?”秦修戴上蓝牙,低着头张开五指一下一下戴着皮手套。 “人家大小也算个明星,不好让人家等啊。”手机那头的人叹一口气,“你在干嘛呢?” “去见了个老仇人。” “不会吧……你真去砸尹泽北的场子了?不怕被保安抓?” 背景里传来某男揶揄的口哨声:“安啦,抓了他他用美人计就能出来了~~” 秦修黑着脸挂断电话。 “嘿哥们!轰一下来听听啊!”街对面几个小子朝他挥舞着手臂吆喝道。 秦修将围巾塞进皮衣的大翻领里,戴好黑色的碳纤维安全帽,笑眯的眼睛瞄一眼街对面的少年:“小孩子。” 少年们眼见着长腿骑手一踢脚下,金属野兽的呻吟声顿时充斥着冷清寂寥的街头,一个个满足地嗷嗷叫起来。 美男骑手弓起身子拧动车把,海魂色的宝马战斧一声咆哮,绝尘而去。 . “这也太素了吧,眼睛一点都不突出……”女模特凑到镜子前打量刚刚上好的妆容,脸色很臭地看一眼身后的化妆师。 化妆师是个瘦高个儿,挺清秀的年轻人,看女模特一副“你怎么可以把我引以为傲的大眼睛给画没了”的表情,心里其实也很苦逼。这位最近刚刚蹿红起来的女星,靠着粗到吓人的眼线和强力眼妆的加持,在众多宅男粉丝中获得了电眼女神的称号,可其实本人的眼睛真的乏善可陈,眼睛一不大来二没神,这还画了点淡妆呢,要真全裸了,宅男粉丝们得死一票。 “这是摄影师指定的妆容效果。”JENNY咳嗽一声说。 ——肤色不要死人白,自然点,哦对了,她那吓死人的眼妆全部不能要。 ——她要带妆过来呢? ——让她洗干净。 ——……她要不愿意呢? ——洗干净。 ——…… 有这种气场的摄影师,模特的要求算个鸟。 女明星边照镜子边撇嘴:“你们那个摄影师是不是长得很丑啊?” 啪嗒。JENNY的化妆箱摔在了地上。 女模特见状,瞪大眼受惊地捂着胸口:“……真的那么丑?” JENNY不知该怎么回答,只能默默提起化妆箱。 “喂,眼妆这样不行啦,你再帮我弄弄。”宅男女神撒娇般抬手就敲在JENNY胸口,然后蓦地愣住。 JENNY苦逼地捂着自己的A罩杯,对上女模特张大的嘴:“你是女的啊?!” 别拿A罩杯不当女人啊…… 关于眼妆的问题,秦修和模特各执一词,秦修认为既然代言的是数码相机,拍的又是野外摄影的场景,搞那种BLINGBLING的眼妆实在很恶心,而且要突出的是产品,这又不是眼妆广告。但女模特坚持眼睛的部分不能打折扣。 JENNY听秦修和小女星在电话里差点吵起来,女星一个劲强调着“眼睛绝不能打折”,秦修最后说了一句“这话出娘胎前就该说”然后挂断了电话。 小女星涨红了脸,大概这辈子没遇上过这么不给面子还毒舌(还长得巨丑)的摄影师。 “那我怎么办嘛,这个样子真的不能见人嘛!”女明星跺了两脚,经纪人忙在一旁开导,又把JENNY拉到一边:“你想个法子啊,她眼睛要这样出镜,粉丝们怎么会买账?” JENNY被逼得没法子,要画她以前那种眼妆肯定不行,刷睫毛膏也会和现在的妆不搭,想来想去,她忽然想到了秦修。秦修的眼睛其实也不是特别大,反倒有些狭长,但是非常有神,除了眼神有杀气,另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天然的上下眼线,对了,还有那枚泪痣…… 二十分钟后。 女模特对着镜子左看右看,风情地撩起长发眨了下眼。这边,经纪人感激涕零地握着JENNY的手,抹着镜片下的泪花。JENNY对经纪人的立场特别感同身受,心说你那艺人长得稍微OK一点就这么不好伺候,那种美得逆天的那真是活该我们找虐啊。两个人惺惺相惜地拥抱了一下…… 模特的妆搞定,JENNY打算上楼和造型师王子琼汇合,走到楼梯口冷不丁一愣,一只大金毛叼着一只大口袋正从楼下扑腾扑腾跑上来。 楼梯很窄,大金毛似乎是看见她走过来,还很绅士地让她先走,JENNY本能地说了声“谢谢”,金毛大狗摇着毛茸茸的大尾巴,像在说“不客气”,她也被自己的脑补囧到,因为一直以来都是中性打扮,从来没被男士体贴谦让过,没想到居然在这里被一只狗礼让。 这狗的目的地似乎也是二楼,JENNY停下脚步,想看这狗是要上哪儿。大金毛甩着尾巴一边走一边抬头看门牌号,然后停在了……那不是王子琼的房间吗? 金毛狗蹲在房门口,放下口袋,抬起狗爪子吱呀吱呀挠了两下门。 过了一会儿门开了,王子琼探头出来,看到门口蹲着一只卷毛大狗显然也吓了一跳,然后才看清狗跟前那只大口袋上“瓜瓜饭馆”的字样:“……我靠,你是来送外卖的?” “汪!汪汪!”一共七十元,谢谢惠顾!阿彻摇着尾巴说。 JENNY也算开了眼界。他们这会儿在穆云山山腰一家小旅馆里,模特早到了一个小时,又还没吃午饭,本来旅馆也提供三餐,但是女明星指定要吃山脚饭馆的菜色,王子琼这才打电话去问送不送外卖。 不过让狗来送餐,这真的不是在看电影,别打开里面全是狗屎吧?女化妆师正感慨着,忽然见王子琼摸出钱夹露出一个鬼祟的笑。果不其然,王先生掏出一张二十元的钞票,就把钱夹又揣了回去。 ……连狗的钱都要骗吗?你还有人性吗? 王子琼把二十块钱塞进狗狗脖子上的钱袋后就乐呵呵去提口袋,哪晓得大狗比他先一步,一口又把袋子咬回嘴里。 “哎哎,钱给你了,饭菜给我啊!” 阿彻咬着口袋不松口,心说你真以为我是狗啊!不好意思我只是长得像狗! JENNY实在看不下去了:“你把钱给人家,狗的钱你也骗,像不像话。” “他哪认得钱啊,顶多是觉得七十元不止一张罢了。”王子琼痞痞地看一眼死不松口的大狗,又从钱夹里摸出一张一百元一张五元,挑衅地举到金毛狗头顶,“那你自己选……” 金毛大狗嗷呜一声丢了口袋,跳起来咬走那张一百元掉头就跑! “我靠!!”王子琼愣了两秒才回过神,拔腿追上去,“哎——找钱啊!找钱!……我靠你还跟老子玩跑酷,老子要去你们饭馆投诉你!!” 阿彻绕着小旅馆跑了个圈,那抠门男人一头钻进树丛去找他了。大金毛得意地摇着尾巴正要下山,忽然听见背后的开门声。 “小秀,准备好了没啊?” 阿彻下意识停住了脚步,虽然知道多半只是同名,却还是改不了一听见相似的名字就忍不住回头的习惯。 一个戴眼镜的胖男人提着大包小包走出旅馆房门,站在门口催了一下:“……说是马上就到了,让我们先去外景地……” 然后一名年轻女子走出来,正低头摆弄脖子上挂的单反相机。 阿彻蓦地愣住,穿着干练的工装服和牛仔裤,那竟然是一名女摄影师! 第33章 会是小修吗?!女摄影师就很少见了,和小修同龄又同名的女摄影师真的只是巧合吗?金毛狗激动地一路追在女摄影师的车后,好在外景地不远,车子没开几分钟就到了目的地。 外景地是一处山崖,可以望见开阔的山谷,秋高气爽的天气里,整座山谷都是金色的。 除了女摄影师的车,山道上还停着另一辆黑色SUV,两个年轻人正忙着从SUV里扛出三脚架,打光板等器件,胖男人也下了车前去帮忙,这会儿就只有女摄影师一个人留在红色的FIAT车上。 阿彻悄悄溜到红色FIAT车旁,女摄影师靠在副驾驶座上闭着眼睛正补眠,驾驶座的车门开着,阿彻大着胆子钻了进去。 车里放着轻音乐,女摄影师的睡脸看上去很陌生,虽然也蛮漂亮,但和他记忆中的小修却并不一样。可是和小修分别时小修只有七岁,都说女大十八变,更何况他们分别了整整十六年。 不过即使长相变了,有一些特征是始终不会改变的。心脏隆隆跳动的大金毛一点点靠近打着瞌睡的女摄影师。 在看到细密的上下睫毛和右眼眼角的泪痣时,阿彻觉得自己整个人都快疯掉了。 女模特感到一阵阵湿热的吐息喷在脸颊,皱着眉头睁开眼,映入眼帘的是一只黑乎乎湿漉漉的大鼻子…… . “啊——这狗什么时候进来的?!!” 女模特尖叫着冲出车门,金毛大狗吐着舌头讨好地追在后面,汪汪汪地叫着。 小修!小修是我呀!我是酱油!你看—— 女模特看着一会儿在地上打滚,一会儿跳到半空扑来扑去,一会儿扯着脖子仰天长啸,一看脑子就不正常的大金毛,更加不知所措。大金毛一骨碌爬起来又冲她扑过来,惊恐的女模特急得抄起装着大炮的单反相机朝大狗砸去。 阿彻完全没想到小修会拿相机来砸他,猝不及防,不过那相机没有真的砸中他,一道高挑的身影挡在他前面,一弯腰伸手托住了那个下坠的相机。 女人急忙拉住突然现身的高挑男人,隔着男人的身体探头去瞅那只还在虎视眈眈的大狗:“快快!帮我赶走这只狗!” “你在搞什么名堂?”戴着茶色墨镜的男子却厉声道,“你居然拿相机去砸狗?” 女明星一听这低沉磁性的声音就认出这人是摄影师秦修,抬起头,不由也被那墨镜下隐藏的美貌惊了一下,不过一想到这人对自己的恶劣态度就来气:“相机重要还是我重要啊?!” “汪汪!”小修重要! “你闭嘴!”秦修瞪了一眼聒噪的大金毛,冲助手喊,“哪儿来的狗?!” 两名男助手噤若寒蝉,忙上前拖狗。 秦修被女模特拽着当挡箭牌,转了足有一百八十度,正有些不耐烦,低头冷不丁看到女模特拽着自己袖子的手,那指甲上居然还五颜六色地贴着亮晶晶的水晶,立刻火了:“谁让你留指甲的!” 这声狮子吼来得太突然,女模特被吼得一怔,两名助手也都傻了眼,这时却听见比秦修的咆哮更夸张的一连串鞭炮声似的狗吠声。 秦修闻声一回头,一道影子袭来,他忙一个激灵让开,要不那只气势汹汹的金毛犬得直扑到他身上。金毛猎犬挡在怔忪的女模特面前,冲俊美的摄影师不要命地汪汪叫着。 秦修手撑着额头,极度隐忍:“这狗跟我有仇吗?” 两名助手准确地GET到了墨镜后飚出的奥特射线,连忙上前使出浑身解数拖狗。奈何那狗烈得很,虽然没真咬他们,但是两个人居然都拉不住,助手一都快哭了:“这狗力气好大,拉不住啊!” 秦修:“抱着必死的信念去拉。” 助手二也快哭了:“可这狗就是不走怎么办啊?” 秦修:“那就让他飞。丢到悬崖下面。” 阿彻惊恐地张大嘴,谁准你这么草菅狗命的?!长得帅了不起吗?! “等等!” 就快被抱着必死的信念的助手们拖走时,一个声音断然喝道,阿彻激动地回头,哪位英雄好汉路见不平—— 王子琼走到呆滞的大金毛跟前,弯腰取下大金毛脖子上的钱袋,对两名助手说:“行了,丢吧。” 你这骗子!就知道你这个时候出来认亲没安好心!嗷呜嗷呜!大金毛可劲挣扎着,我今天算是栽到你们手上啦! 阿彻虽然有牙有爪,但毕竟不愿意伤人,折腾了一会儿很快就被五花大绑起来。两个助手绑他的前脚后腿时为了防止他折腾还把他翻过来,肚皮朝上,跟要上烤架似的,狗叽叽完全暴露在这群丧心病狂的恶棍的注视下。 骗子男走过来抚着下巴打量他:“原来狗叽叽长这个样子。” 在一旁检查镜头的墨镜男不屑一顾:“狗叽叽你也感兴趣,你还能再猥琐点?”说罢歪着头扫过来一眼,“发情了也才这个尺寸。” 我没发情好吗?!发情起来也不止这个尺寸!狗叽叽你不感兴趣你别看啊!一想到自己在小修面前如此屈辱狼狈,阿彻顿时想死的心都有了。 被架上车,大金毛挣扎着翻身起来,黑鼻子贴着后车窗,不甘又不舍地望着靠在FIAT车旁,正从胖男人手中接过水来的女摄影师。 车子慢慢开远,眼前又浮现出多年前那个从车窗探出头来朝他声嘶力竭地大喊的小修。 你让我来庚林市找你,我真的来了。阿彻一眨不眨地望着女摄影师越来越远的身影,喉咙里发出急促的呜咽声,可恶!快点想起我!快想起我来啊!! “妈呀这狗在干什么,疯了吗?!”两名助手看着一个劲用身子撞得车壁砰砰直响的大金毛,都吓坏了,金毛狗的眼睛湿漉漉,还红红的。 然而脑海中疯狂构想的小修忽然想起他,丢下水杯朝他狂奔而来的狗血剧情并没有发生。车子在山道上拐了个弯,小修的身影再也看不见了。 卷毛大狗终于安静下来,发出呜嘤一声,大黑鼻子在窗玻璃上喷出好大一块水汽。 . 车子突突突开下山,助手一问:“真要扔悬崖啊?” “怎么可能?上次拍外景也有只猫咪捣乱,老大让我扔下悬崖,我扔了,结果回头被一顿臭骂。”助手二无奈地道。 两名助手最终把大金毛扔到山脚下一条小阴沟里就开车走了。重获自由的阿彻怎么可能放过这个机会!金毛猎犬后腿蹬前腿刨,爬出恶臭的阴沟,甩去一身腐叶和泥巴,勇敢地追着车子远去的方向跑去。 . 在车上阿彻想了很多,十六年真的太漫长了,别说小修已经长变了样,他自己也早长成了大金毛,这种情况下小修不认得他并不奇怪。他需要一个机会,让小修想起来。变成狗的时候没法和小修说话交流,唯一的办法,只有变成人,再旁敲侧击地让小修回忆起灵犬镇的事。 ——咦,这位小姐你看上去好面熟啊,你老家是不是在灵犬镇? ——对啊你怎么知道? ——我小时候也住灵犬镇,你是不是经常带着一只小狗,那狗的毛跟我头发一样是卷的? ——没错!那是我的酱油!你头发跟它真的还蛮像的,可是妈没准我养它…… ——别难过,说不定你们还能相遇,只不过这么多年过去了,你的酱油应该已经长成卷、毛、大、金、毛了吧! ——天哪!难道就是今天的…… 然后自己就可以以帅气矫健的大金毛的身份完美地出现在小修面前,HAPPY ENDING! 不过当务之急是要找个地方人化。车子把他甩得有点偏僻,阿彻找了大半天才找回那个小旅馆,运气好的是摄影组的车居然也在那里,大概因为中途下起了雨,不得不暂停拍摄。 阿彻记得女摄影师的房门号,不过现在最首要的是溜进哪个房里泡个热水澡。 “什么?去逛庙会?她是来工作的还是来旅游的?!” 这暴躁的声音……不是那个墨镜男吗?阿彻躲在楼梯角,循声探头望去,墨镜男一手握着手机一手插着腰站在走廊,虽然只是个背影,但那傲人的身高和长腿,一看就是方才的恶棍老大。 “我现在回房间睡个觉,最好我醒过来的时候她已经逛完庙会回来了!” 阿彻被那凶残的戳手机的动作给吓到了,这臭脾气,上辈子准是杀人放火作奸犯科这辈子才倒霉做了你的手机。哎等等,他背后那间房的房门是开着的? 阿彻趁对方又打了几个电话的功夫顺利溜进房间的洗手间里,打算等恶棍老大睡觉了就放热水泡个澡。躲在洗手间的浴缸里,听见恶棍老大走进房来,关了门,似乎是脱了外套,而后直接朝洗手间走来。 不会吧,要洗澡? 阿彻隔着浴帘看到那道高挑的身影走到马桶前停下,松了口气。 一想到之前被这人当众羞辱,阿彻心里就有气,心说你看我叽叽,我也不能便宜你。 大金毛从浴缸边缘冒出个头,鬼鬼祟祟地朝恶棍老大的下身看去。 …… 早知道就不看了。 两片狗耳朵没精打采地耷拉下去。 秦修提上裤链,走到洗手槽前洗完手,鼻子动了动,自言自语道:“怎么有股狗骚味?” 大金毛埋着头趴在浴缸里,唬唬地出大气,克制着冲出去扑咬的冲动。 过了十分钟,外面终于没动静了,阿彻才小心跳出浴缸,轻手轻脚走出洗手间。 第34章 这旅店不大,房间就是单间加洗手间的配置,阿彻一走出去就惊呆了。 金毛大狗张大嘴惊喜地看着丢得满地的衣服裤子袜子内裤,难得恶棍老大也有如此体贴的时候啊。 恶棍老大裹着被子背对着他睡得很熟,看样子是真的很累了,当个恶棍老大也不容易,每时每刻都得气势汹汹地做坏事。阿彻乐滋滋地咬着外套和长裤往洗手间里拖,拖完衣服裤子又去叼鞋子袜子,叼完鞋子,正准备洗澡的阿彻在洗手间门口停了一下。 房间的地毯上孤零零躺着白色的内裤。 阿彻瞄一眼床上呼吸匀称的人,跑过去叼起那条内裤直接朝窗外扔了下去。 楼下立刻传来惊叫声:“啊!!谁这么没节操啊?!” . 秦修抱着被子在床上翻了个身,手机就放在枕边,他微虚着眼看了一眼时间,还早,刚打算继续睡,忽然觉得不对。 地毯上怎么这么干净?难道我没脱衣服睡觉?半睡半醒的秦美人低头拉开胸口的被子往下面瞅了一眼。 光的。 耳边传来诡异的水声,秦修一下子就清醒了,一个鲤鱼打挺坐起来。 楼下的议论声也越发的清晰:“现在的年轻人,非得丢内裤吗?生怕全天下不知道你们在干什么似的!” 秦修裹着被子急忙下了床,跑到窗前一看,没看见自己掉落的大批衣物,却见楼下两个大妈正朝上面望上来。 “哎呀,没穿衣服,是那姑娘吗……” 秦修连“我是汉子”四个字都不顾上说,连忙一个侧身从窗口躲开,这时洗手间的水声越发大了,简直是肆无忌惮,他气急败坏地抱着一床被子冲进洗手间。 门没拍死,一下就弹开了。 阿彻脑袋上搭着块毛巾一只脚正从浴缸里跨出来,迎面就撞见了抱着一床白色被子怒气冲冲闯进来的高挑美人。 真真是大美人,又高又美,唇红齿白,虽然表情有些扭曲,但是抱着一床白色被子,头发在破门而入时呼啦飘起来的样子也依然十足养眼。隔着蒸腾的雾气,阿彻没看清对方的眉眼,好半晌都没认出这人就是恶棍老大,直到对方厉声喝道:“你是什么人?!” 小麦色的卷毛青年回魂一般两手向后猛地捂住屁股。 秦修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小子是有病吧,通常不都是捂前面,他晾着老二不管,捂屁股算是个什么意思?!你屁股后面还有老三不成?! 秦修低头看到地上自己的裤子,弯腰去捡,哪晓得裸体小麦卷也把裤子拽在手里。 “放手!”秦修狠狠睨他一眼。 虽然凌乱的斜长刘海碎碎地挡住了眼睛,那眼神依然杀气腾腾让人不敢直视。阿彻理亏,但又不能放:“我只要裤子!” “放手!这是你的裤子吗?!”秦修咬牙切齿。 两个人你拉我扯,正相持不下,门外传来王子琼的声音:“你醒了没啊,我跟你说,楼下……” 秦修没想到王子琼招呼也不打一声就径直开门进了房,连忙奔出去想把门拍上,可是为时已晚。 虽然秦修已经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拍上了门,但是那短暂的两秒里,王子琼还是清楚地看到了裸身裹着一床被子,面色狼狈的秦修,和秦修身后正慌慌张张弯腰提裤子的小麦色皮肤的卷毛青年。 造型师先生张大嘴久久地杵在门外。 秦修凶狠地拍上门后一回头,洗手间里已经没人了,小麦卷居然已经套上了他的裤子,正一脚踏上窗台。 “你敢!” 赤裸着上身的小麦卷青年猫着背蹲在窗口,朝他回过头。秦修看着那张淋着雨水的脸愣了一下,一眨眼的功夫对方已经纵身跳下,裹着风,带着雨。 直到听见楼下的惊叫声,秦修才回过神。这是三楼啊,为了条裤子你值得吗? JENNY回旅馆时正好听见有人在议论从天而降的内裤,听说是从秦修的窗口飘下来,化妆师小姐一笑置之,那怎么可能,秦修是公认的性冷淡啊,刚这么想着,就见小麦色皮肤的年轻人光着上半身从秦修的窗口跳下来。 裸着肩膀,乌发凌乱的美人探头出现在窗口。 . 秦修上身穿着黑色皮衣,下身罩着一床被子坐在床边,腿毛外露,王子琼憋笑快要憋成内伤了,JENNY也觉得这个样子的秦修很难以招架。 “笑什么?”秦修抬眼睨着王子琼,抬腿拱了拱被子,“你觉得这很好笑?” 王子琼实在憋不住了:“难怪她们说你性冷淡,原来你喜欢那种男生啊?看起来是挺阳光的,对小麦色感兴趣?早说啊,我也认识不少这种类型的,可以帮你介……” 秦修冷冷地射出奥特射线,王子琼咳嗽一声识相地闭了嘴。 “帮我去买条裤子,”秦修沉了口气,侧身摸出钱夹,“还有内裤。” “这穆云山哪来卖衣服的地方啊,这得到山下去买。”王子琼有点伤脑筋。 “穆云山里的人都不穿裤子吗?” JENNY觉得秦修都快磨牙了。 “不穿裤子不至于,但这附近恐怕买不到入得了你法眼的裤子。” JENNY撞了撞没眼力见的王子琼,你还不懂吗,非得逼秦修说出“现在只要有条裤子穿我就感激涕零了”这种掉份儿的话? 临走前王子琼还忍不住回头嘴贱道:“那小子是MB还是……” 秦修瞪大眼嘴努得老高,要不是北极熊眼下没穿裤子,王子琼很难全身而退。 JENNY带上门时看了一眼罩着一床被子憋屈地床边打坐的秦修,这样子的秦修看上去怪可怜的,不过,呵呵,也怪解气的。 . 任海接到阿彻电话赶到穆云山时都快下午五点了,找了半天才终于在一个顶偏僻的电话亭里找着了光着上半身在里面跳脚,两片狗耳朵冷得一耸一耸的狗小子。 好在恶棍老大裤兜里有几个钢镚可以打电话,阿彻见到提着一口袋衣服的任海,如同见到再生父母,三两下把衣服套上,鞋袜穿好。 任海在电话里就听这家伙说了找到初恋情人的天大喜讯,叼着烟瞅着正往鸭舌帽里塞耳朵的阿彻:“美吗?” 卷毛青年停下动作,皱了下眉头:“和我想象中是不太一样,”又咧嘴一笑,“但还是美!谢啦任海哥!等我的好消息!”狗小子冲着玻璃特臭美地拾掇了一下自己,拍拍任海的肩,迫不及待推门出了电话亭,没跑两步忽然又停下来,气呼呼倒回来扯着身上挂着一片油渍的运动套,“我靠这衣服还没洗呢!这么脏你拿给我穿!” 任海一看也傻了眼,他出门时也懒得去翻柜子,看见沙发旁有一口袋衣服就给提过来了,拉不下脸只能反驳:“没洗怎么了?你自己偷懒不洗勤点!吃东西的时候又不注意,狗德性怪得了谁?” 卷毛青年瞪着衣服上的油渍,在毛毛雨中搓了两下,最后干脆把外套脱了塞给任海,自己穿着一身短袖T恤喷嚏连天地跑远了。 任海算服了,为了小修工作不要了,温度也不要了,脑海里浮现出抱着小修美人的腿可劲卖萌摇尾巴的大金毛。 汪汪!小修我爱你!汪汪!小修你爱我吗? 妥妥的灵犬族的败类! . 秦修终于有裤子穿了。 王子琼和JENNY不辱使命带回了内裤和长裤。敲门的时候就听见秦修在里面喊“门没关”,王子琼故意说:“哎呀打不开啊!” JENNY对王子琼这种作死的性格已经无语了,没一会儿门开了,秦修提着下半身的被子,脸色黑如锅底,奥特射线快把他们蒸发成分子了。 秦修进洗手间穿裤子,王子琼还在外面不要命地嘴贱道:“说实在的,你裹着被子的样子特别美~” JENNY头疼不已,赌秦修的腿毛王子琼要遭殃。 秦修走出洗手间时已经恢复强大冰山状,腿上的牛仔裤很窄瘦,也就秦修穿得进去。 “准备一下,去外景地。”秦冰山顺手提起被子扔到床上,把皮衣的拉链一气拉到顶,领子翻下来,捞起黑色的大邮差包就要动身。 王子琼和JENNY面面相觑:“模特还没回来啊。” 秦修转头看向王子琼,王先生顿时有了不好的预感。 三个人一起出了房间,秦修先开车去外景地踩点,JENNY通知两名助手搬器材过去,王子琼一个人上天入地去找模特。JENNY也觉得王子琼是自作孽。 王先生也是有女朋友的人了,但是不巧她女友也是秦修的粉丝,两口子经常热火朝天地讨论男神的种种,而且非常乐于被秦修听见。一次吃西餐时两人问秦修:“对了秦修,我们订婚你也送我们一份礼物吧。” 秦修垂眸切着牛排:“没问题,想要什么?” 王先生和王夫人幸福地对视一眼,幸福地道:“我们想要一副你的婚纱照。” 叉子“吱呀”一声,一块牛排从秦修盘子里飞了出去,摔到了JENNY的盘子里。 她也看不下去了:“你们结婚为什么要他的婚纱照?” “我们打算做成摩斯拼图挂在天花板上~~”王夫人想入非非道,“不穿婚纱也没关系,你们看过《美国丽人》吗?你就裸体躺在玫瑰花瓣的花海里也行啊。” “喂喂喂——” JENNY的思绪被王子琼一惊一乍的声音打断。 “你还不去找人在这里磨蹭什么?”秦修不耐烦地拉开车门。 王子琼朝旅馆一楼的长廊挤眉弄眼:“那个MB又来了!” 秦修和JENNY一起回头看去,果不其然那个卷毛青年换了一件白T恤,戴着一顶鸭舌帽又卷土重来了,这会儿正站在一楼,敲着房门,敲了一忽儿耳朵又贴上去听了听。 “那不是郭秀的房间?”王子琼疑惑地问,“他在那儿干嘛?” 秦修抱臂背靠在车门上,一脸轻蔑的了然:“还能干嘛?都跟你们说过我跟他没关系,现在明白了吧?一看就是个脑残追星族,会钻到我房间大概是因为找错了房间吧。” 王子琼啧啧地摇头:“那怪可惜的。” 秦修瞪他:“可惜什么?你希望我是个同性恋?!” 王子琼撇嘴:“我没希望你是同性恋,但是如果你是同性恋,我觉得这小子看起来和你还蛮登对的。我眼光一向不错~~哎,他穿着的是你的裤子吗?” JENNY看见秦修眼光狠狠一沉,从车门上直起身:“没错。” 第35章 屋里没人,阿彻失望地走出旅馆,背上忽然被人敲了敲,一回头,身后竟然是那个戴着墨镜的美男子。 秦修嘴角扯了扯:“吓傻了?” 阿彻愣了愣才回过神,竟然是恶……这个人。也不晓得是因为自己丢了人家的内裤又抢了人家的裤子,还是因为在洗手间里这人裸着身子抱着一团软软的被子看起来还蛮弱不禁风的样子,他居然一下子用不出“恶棍”这个标签了。 在洗手间时对这人的脸也只是匆匆一瞥,加上头发有些乱,挡着了额头和眼睛,这会儿又是隔着墨镜,好像这人的脸总是隔着一层纱,但不知道为什么,越看越有种在哪儿见过对方的感觉。 “这么看着我干嘛?”秦修被卷毛青年怪异的审视目光看得起了鸡皮疙瘩。 “我们……是不是在哪儿见过?”阿彻认真地问。 “你说呢?”秦修气急反笑,低头瞪一眼阿彻下半身,“你还穿着我的裤子!” 现在是黄昏,天空已经放晴,墨镜男逆着光一低头又一抬头的瞬间,光线从他头顶打下来,那种一闪一闪的感觉,竟让阿彻奇怪地心悸了一拍。 “你能不能……把墨镜摘掉?”阿彻问。 “怎么,偷了我的裤子还想偷墨镜?”秦修抱臂瞅着一脸无辜样的卷毛青年,沉了口气,“还想钻到别人房间里去?追星也要有底线,你这样做是侵犯别人的隐私,懂吗,高中生?” 阿彻受不了这副大哥哥跟你讲道理的架势,皱眉道:“我二十三岁了。” 居然跟我同岁?秦修嫌恶地一撇嘴:“那又怎样?看上去就是乳臭未干。” “你多大啊?”阿彻不服气地上下打量他,“你凭什么说我乳臭未干啊?” “我三十三岁了,够不够格说你乳臭未干啊?” 骗鬼吧,一身细皮嫩肉的。不摘墨镜拉倒,阿彻也懒得跟这人周旋,转身就要走。 “走哪儿去?裤子还我。” 一说到这个阿彻又理亏了,低头瞧了瞧因为略长挽了一圈裤脚的牛仔裤:“拿走你裤子的事算我不对……” “什么叫算你不对?你有什么可以算对的?”秦修冷声道,“你自己的裤子呢?难不成你是裸奔进我浴室的?” 阿彻没法回答:“总之我是没办法才会拿走你的裤子。” “那内裤呢?你跟我有仇吗你非得把我……”背后有人路过,秦修愤愤地压低了声音,“非得把我内裤丢下去?!” 要说有多大的仇也不至于,但是我就是不爽你对待女生的态度,也不爽你虐狗的行为,但是现在想想,把人家内裤丢下去确实挺缺德的,缺德一时爽,现在报应来了。阿彻没辙,只能说:“裤子算我借你的,你留个地址,我过两天就上门还你。” 秦修瞪眼:“你以为我是傻瓜吗?” “那我留地址给你,你过两天来找我,”阿彻说着在身上摸了两下,记得运动外套里有只中性笔来着,末了才想起外套还给任海了,抬头问,“你有纸笔吗?” 秦修瞪大眼:“你以为我是傻瓜吗?!” “你凶什么啊?我又不会骗你!”阿彻被美男暴躁的架势吓一跳,“你这人怎么这么信不过人呢……那这也不行那也不行,你要我怎么办?” “我要你现在把裤子还给我!”秦修已经不想和这脑子灌了屎的家伙多费唇舌,上前就要扒裤子。 “哎,别啊!”阿彻提着裤子扭着身子,心说这裤子真不能脱,我没穿内裤呢!我还有尾巴呢! 墨镜美男力气大得惊人。 阿彻实在没想到身板子比自己纤细的人力气居然大得如此逆天,再这样下去就得摸到尾巴啦,苦逼地嚎道:“你这样不是逼我又得溜进别人房间去找衣服吗?!” 这话一出,秦修愣了一下,眨了眨眼,这才怏怏地松开手。 阿彻提着裤子心有余悸地看着虽然暴力但还算讲理的墨镜美男。 “……那条裤子我蛮喜欢的,”秦修低头瞅着阿彻的裤子,那眼神简直像要在裤子上烧出一个洞来,阿彻难过地夹紧腿站那儿,墨镜男又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裤子,想了想,“那我把我这条脱给你。” 总算有个靠谱的点子,阿彻松了口气:“那好,那咱们回旅馆换裤子。” “不能回旅馆,”秦修斩钉截铁地说,“我不想别人再误会什么。”说着径自往林子深处走,“跟我来。” 两个人钻进林子里,秦修确定附近没人,对小麦卷青年一抬下巴:“脱吧。” 阿彻四下看了看:“那我去那边脱。” 秦修看着躲到一处灌木后,弯着腰一边戒备地看着他一边开始脱裤子的卷毛青年,一脸好笑:“又不是女人!再说你那玩意儿我在浴室已经看过了,你忘了?” 阿彻也懒得跟他,脱了裤子,一手捂着屁股和尾巴,一手小心把裤子提过灌木丛。 秦修被这纯情少男的样子雷得不轻,翻了个白眼走过去一把拿过裤子,瞪了纯情少男一眼,然后无比豪迈地当着对方的面两下解开皮带,唰啦弯腰就垮下裤子。 阿彻看着墨镜男豪迈又残暴地脱着裤子,一脸“这才是纯爷们脱裤子”的表情,实在是有苦说不出。你不就鸟大有腿毛吗,我光是后面那根就秒杀你的鸟和腿毛了好吗…… 秦修把裤子扔给小麦卷。阿彻接住赶紧往脚上套。 秦修一面弯腰套裤子一面听见纯情少男在灌木丛后跳脚。 “你这裤子也太紧了!” 秦修提上裤子直起身,回头见卷毛青年扭着上半身在灌木丛后和裤子奋斗的样子,挺好笑的,憋住笑咳嗽一声:“要我帮你吗?” “不用……”阿彻不断收腹,总算把那窄版牛仔裤拉上来了,可尾巴紧贴着右腿绑得紧紧的,难受死了! 手机铃声突然响起来,秦修认出是自己的手机铃音:“手机给我,在裤兜里。” 阿彻摸了裤兜,是空的,看样子大概是刚刚折腾的时候掉在灌木丛里了。 秦修见卷毛青年蹲下去找手机,也没急,正低头拉上裤链,就迎面听见王子琼的声音:“我靠你躲林子里干……” 声音戛然而止。 造型师看着皮带都还没来得及扣上,表情惊愕的秦修,和灌木丛后弯着腰冒出个头的卷毛青年,惊诧之后露出了惊喜的表情。秦修你终于禽兽了啊,趁他和JENNY走了,跑到林子里和情人猛做一顿,在那澎湃情欲的驱使下,楞是连衣服都来不及脱啊…… 啊不对,造型师一脸崇拜地看向神情阴暗莫测的美男,这是连墨镜都来不及取的节奏啊! . “喂!喂!手机啊!”阿彻见墨镜美男带着一身低气压一言不发地走出树林,他在后面喊了半天对方跟听不见似的,“你手机不要我扔掉啦!” 秦修这才倒回来,从他手上一把抓过手机掉头就走。 阿彻手心都被抓得一疼,见秦修要上车,心想可能是要去拍摄外景地,小修说不定就在那边,忙道:“嘿,哥们,要不你捎我一段?” 秦修拉开车门回头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看向阳光灿烂自来熟的卷毛青年,驾驶席上的王子琼发出咯咯咯如老母鸡下蛋般的憋笑声。 “你看这车上还有你的位置吗?”秦修隐忍着问。 卷毛青年居然还真探头看了一下后座:“后面好像也没放什么东西啊……”这车是辆白色的福特征服者,八座的大块头,后两排都空着呢。 秦修把手机从后窗丢进第二排,又脱下手套扔到第三排:“没你的位置了。” 阿彻被那只悍然占据了六个座位的手机和手套狠狠噎了一下,本来还在想不打不相识,哪晓得对方这么反感自己,但他又不甘心丢掉小修的讯息,只能退一步:“那你能告诉我你们这是要去哪儿吗?” 秦修本来都要上车了,手扶着青筋暴起的额头,转过身一拳砸在车身上:“不能!不能!我不认识你!” 阿彻张大嘴茫然目视墨镜美男如喷发的火山一样上车摔上门,凶狠地一把拽过安全带扣上,都怀疑那安全带发出了痛苦的呻吟声。 王子琼发动车子,看了眼后视镜上丈二和尚般在原地抓了抓脑袋的卷毛青年,笑着咳嗽一声:“真不认识?人家看起来挺喜欢你的……” 秦修已经恢复强大冰山状,一边低头查看相机里的相片,一边冷声道:“我长得像人民币吗?” 王子琼噤了声,心说你不像人民币,你像英镑。 =======================================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一则—— 卷卷[大受打击]:妈呀你怎么就有把儿了呢! 校花:有把儿怎么了? 卷卷:你长这么漂亮,长个把儿这…… 校花[咬牙切齿]:那又怎么了?我的把儿不也很漂亮吗?! 卷卷:…… 第36章 苦逼的阿彻只好跟着车辙徒步上山,天色越来越晚,没等他找着摄影组的人,就又噗地一声变回了大狗。 大金毛从紧绷绷的牛仔裤里挣脱出来,甩了甩委屈了一下午的大尾巴,果然还是果奔的感觉好啊!现在这个样子是不能和小修见面,但至少他可以悄悄跟着小修,知道她的住处,这样也好为以后相认做准备。 没一会儿天就完全黑了,只能靠嗅着轮胎的气味摸索前进,山林里四处是窸窸窣窣的声响,某一刻大金毛的耳朵忽然一抖,停住脚步抬起头,他听见了“咔嚓”的快门声。 哼哧哼哧一路跑得气喘吁吁,总算看到前方山坡上的灯光,打光灯和打光板的光效勾勒出站在山坡边手持相机的女摄影师的身影。大金毛又累又激动,在山坡下仰着脖子哈哈地吐着舌头,正琢磨着要怎么上去,忽然听见一声尖叫,随之是哗啦啦泥块滚落的声响! 模特突然失足,秦修和助手们脸色煞白地赶到山坡边,山坡有三层楼的样子,女模特本来站的位置离山坡边缘有一段距离,但山体突然滑下一大块,这才会跌下去。 本来这一摔应该够呛,不出人命也得受重伤,哪晓得下一秒就听见女模特哇哇大哭的声音,听中气这么足不像是有伤到的样子。秦修眯起眼,让人把灯光都移过来,这才看见女模特完好无损地坐在山坡下,等等,还有什么东西在下面?好像在动? “啊!”女模特也感到屁股下有什么东西在蠕动,吓得跳起来,这才看见趴在下面的大型卷毛犬,岂不就是今天早上被五花大绑的那只脑残犬?“这狗东西什么时候在我下面的?!” 人没事就万事大吉了,胖经纪人赶紧下去接人,女明星被划伤了手掌,很生气,今天说什么都不拍了,秦修也没勉强,和助理一起收拾三脚架和打光板准备下山。 收大灯的时候秦修最后往山坡下看了一眼,那只大金毛在山坡下趴了很久都没动,他皱起眉头,正要喊两声,就见大卷毛身子瑟瑟抖动了一下,然后挣扎着站起来,腿又软下去,又挣扎着站起来,又软下去。 啪嚓。助手这时把灯光关了,秦修两眼一抹黑一下子看不见了,忙回头道:“手电给我!” 助手忙去车上找手电。秦修眯着眼往黑乎乎的山坡下打望,手电终于拿来了,他往山坡下一照,狗东西没了,又往远一点的地方照过去,总算看到瘸着一条腿的金毛犬的身影。 女模特的红色FIAT先他们一步离开,那只金毛一看见红色FIAT,不要命地就追了上去。秦修目视受伤的卷毛金毛深一脚浅一脚一路追着车子跑,不知道怎么的很生气,本来的同情都变成了不屑:“真是春天到了吗。” 收拾好摄影器材,秦修让王子琼他们先下山,自己拿了只单反在山林里转悠,山林里没有灯光污染,他好久没拍过纯净的星空了。 没有三脚架固定,拍星空的难度很大,手稍微一抖星光就会晃动,但是秦修这个人专注的时候可以很静,静到几乎静止的地步。 树叶在微风中飒飒抖动,叶片上一滴雨水滚下来,啪嗒落到秦修的睫毛上,白色的夜枭站在枝头,好奇地看着树下眼睛都不眨一下的年轻人,上睫毛上的水就这么渗落到下睫毛,顺着年轻摄影师的脸颊滑下来。 风停了。就是现在! 咔嚓。 秦修抬手抹掉脸上的雨水,低头查看刚刚拍下的照片,满意地勾起嘴角,前景是深深的山谷,后景是繁星点点的星空。山谷只是一片漆黑,却在画面中占据了一半的空间,但他是有意为之,取了山谷中有尖峰的部分,构成了比较传统的三角构图,使得本来单调的黑暗在视觉上给人一种向上的力量感。山谷巨大的阴影就像一个卧倒的巨人,澄净的星空仿佛盛开在他躺卧的身躯上。 如此,星空更明亮了,黑暗也有了内容。还好,秦修心想,虽然为了发展工作室,不得不接拍广告和人物,但是好在我还没有丧失野外摄影的技艺。 年轻的摄影师一面用手挡开湿漉漉的树枝一面朝着山林更深处走着,悬崖上斜斜地生着一株高大的杉树,他向后退了两步,又一次举起相机,将大树和星空同时框进镜头。这一次照得很放松,前景换成大树,后景还是星光,这一回他刻意放慢了快门。 长曝光出来的效果比他想象中还好,星光在流动,像是3D版的梵高星月夜。 可惜没多久天空又飘起毛毛雨,秦修把相机放进背包,只得扫兴开车下山。 开车的途中雨越下越大,雨刷“哗啦哗啦”擦着泼溅的雨水,前车灯映亮夜幕下细密的雨线,挡风玻璃后一成不变仿佛充斥着噪点的画面正让秦修有点走神,这时车灯忽然扫到路边一团金色的东西。那玩意儿动了动,秦修眯起眼,心说不会吧,停下车,降下车窗玻璃望出去,果不其然,那只卷毛金毛蜷在路边一动不动,看样子是受了伤实在追不动了。 秦修看了受伤的大狗半晌,想起这狗瘸着一条腿不要命地追着车子跑,又想起早上这狗朝他凶狠地扑过来的样子,冷嗤一声:“还冲我吼,嘁。”又摇上车窗,发动车子。 阿彻团在大树下,还是无法抵挡如注的雨水,后腿像是脱臼了,脚掌也被划伤了,在奔跑的过程中灌了脓,他浑身冷得一抽一抽的,低头舔着又肿又痛的爪子,听着车子在大雨中呼啸远去,然后又哗啦啦呼啸而来,紧跟着“砰”的一声,阿彻纳闷地抬起头,白色的福特征服者停在路边,车门打开,穿着一身时尚黑皮衣的年轻摄影师低着头顶着雨朝他跑过来。 这不是……墨镜男?还没等他反应过来,男人已经弯腰把它打横抱起,转身跑回车上。 车门“砰”地又关上,将雨声隔绝在外,阿彻被放在副驾驶席,抬头看着身边的墨镜男抽出纸巾擦了擦皮衣上和头发上的雨水,瞄了他一眼,又将暖气打开,调了下叶片。 热烘烘的气流吹着他湿漉漉的金毛,阿彻却没有感觉到丝毫的平静。 这一次墨镜男没有戴墨镜,头发也没有遮住脸。 阿彻瞪大眼怔怔地盯着男人眼角那颗泪痣,漂亮的上下眼线,不……那是天然的睫毛,只是因为下睫毛也很密,才会有了眼线般的效果。 他总算知道为什么会觉得墨镜男眼熟了,十六岁那年夏天,他就是被这样一个酷似小修的少年从恶浪中救起。 墨镜男接了个电话,难得一改傲慢的语气,态度温和而谦逊:“您好……对,我今天一整天都在穆云山拍外景……是一组单反相机代言广告,模特是郭秀……谢谢您的关心,不过不用了,工作室现在运作得很好。……好的,再见。” 秦修挂断电话,发现副驾驶座的大金毛没有睡觉,一直在看他,皱了皱眉头,伸手去探了一下暖气的出风口,自言自语:“还冷吗?已经开得很大了呀……” 阿彻脑海里却像发了大水,嗡嗡地翻滚着什么都听不见了。狗的耳朵很灵,他分明听见手机那头的人称呼墨镜男“秦修”。 车子开到山下的收费站,秦修翻下挡板,从挡板后拿出缴费卡。挡板上贴着一张照片,穿着紫色背心裙的短发女孩顺着母亲手指的方向看着镜头。 阿彻看着那张确凿无疑的照片,浑身战栗难当。一直都是我弄错了吗?小修是男生?!小修是男生! 所以才会说——你也有这个东西啊,这么小,怪好玩的。 ——之前都是老妈的恶趣味,这个样子才像我。帅吗? ——尿完要抖干净啊! 所以那天真的是你救了我?而我就这样又和你错过了七年…… 秦修将缴费卡收回挡板后,往左打方向盘,身边的金毛大狗忽然猛扑到他身上,湿热的舌头一下刷在他脸上。 秦修吓得差点没把车子开到马路牙子下,这狗刚刚还一副要死的样子,这会儿两只狗爪子把他按在椅子上,凑上来就狂舔。秦修满脸都是狗唾液,恶心得要命。 “放手!给我放——”搞不懂这狗为什么突然这么激动,秦修抬手照着狗下巴就是一拳。 力道十足的一拳立刻将阿彻揍得翻了白眼,晕菜过去。 晕过去之前阿彻依稀感到一颗狗板牙被打松掉了,心也跟着安定下来,这销魂的力道,绝壁是小修不会错! 找到你了!这次说什么都不能弄丢了…… 心里虽然想强打精神,被击中心房的卷毛大狗还是幸福地晕了过去。 “啊!!干嘛晕倒也要倒在我身上?!”暴躁的北极熊低头看着硬把脑袋栽在他大腿上才晕过去的金毛大狗,狗东西还一脸痴汉的表情伸着红红的长舌头,把他裤子都濡湿了。 白色征服者带着一身喷薄的怒气在大雨瓢泼中朝着庚林市上城区驶去。 第37章 秦修胳膊下夹着昏迷的大狗回到工作室时,两个助理刚放置好器材准备要回家,看到自家老板抱着那只让丢悬崖的金毛犬一身是雨地跨进来,都吓了一跳,其中一个撞撞另一人胳膊,小声道:“看,我说吧。”要真丢悬崖了那真是找死。 “去买云南白药和绷带,”秦修把大狗放在地上,“然后你们就回家,明天休息一天。” 两个助手高兴坏了,简直是你追我赶地跑出去买药。 宠物医院都关门了,秦修不得不把狗带回工作室,挽起袖子自己解决:“还冲我叫……我让你叫!”说完照着那只脱臼的狗腿就是一掰。 阿彻痛得“嗷呜”一声醒过来,身子弹得老高。 秦修一甩刘海,解气地笑笑:“动听极了。” 午夜梦醒的金毛大狗一脸无辜地看着他。 两个助手买药回来听见这残忍的虐狗的声音也不约而同打了个哆嗦,把云南白药和绷带悄悄放在门口就连忙闪人了。阿彻动了动腿,发现脱臼的位置居然给整归位了。秦修起身拿了药,消毒酒精,棉签和绷带走过来。 “躺好。” 大金毛立马乖顺地往地板上一躺,歪着头一双狗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他。 秦修蹲下来,提起那只受伤的狗爪子,冷声道:“不许叫,否则就把你扔出去。” 酒精渗进伤口应该很疼,他的动作也不是特别温柔(而且他也不想温柔),不过这狗居然真的一声没吭,还算有种。 “好了,举着。”秦修把用消毒酒精擦过伤口的狗爪子提起来,起身去洗手间丢掉棉签,一出来,惊奇地发现这狗东西真的老老实实躺在地板上把爪子高举在半空。 也罢,这狗可能是受过训练。可能是马戏团的狗。 秦修拿了云南白药马马虎虎喷在伤口上,开始缠绷带。阿彻一瞬不瞬地望着低垂着睫毛帮他上药包扎的小修,那个时候还是个头小小的小女啊不,小男孩,一眨眼就是这么漂亮的大人了,手也变得更有力气,手指的长度比我长呢,指甲也比我漂亮……他一点点挪过去,讨好地低下头一下下舔着恩人的手背。 我是酱油,你还记得吗?你把我一脚踢进垃圾桶里,还帮我赶走欺负我的圣斗士,你说你要养我,抱着蓝色的狗房子去找我……想到这些,脑海里又浮现出熟悉的画面,不知道怎么的眼眶就湿润了。 和你一起度过的每一分钟,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秦修低头一股脑地缠着绷带,眉心皱着,阿彻想起白天发生的事,抱歉得不得了。把你当成女生真的很对不起,但是看在我找了你十六年上,不要生我的气了,别生我的气了,好吗? 秦修抬起眼皮看一眼小心翼翼舔着他手背的卷毛大狗,大金毛像是有些紧张似地又缩回了舌头,就这么一直看着他,然后慢慢放下脑袋躺在地上,侧躺着身子,温顺地朝他露出肚皮。那是完全放下戒备的姿态。把肚子给你看,把弱点暴露给你。只在最亲近的人的面前才会有的动作。 秦修收回手,看了一眼窗外,朝痴痴望着自己的大金毛一挑眉毛:“雨停了啊。” 砰! 阿彻跌下台阶,不敢相信自己前一刻还在小修的温柔乡里,下一秒就被如此粗暴地轰了出来。 就算想不起他是谁,但是小修始终是个温柔的人,谁叫自己早上自作孽。可是那也不能怪我啊,阿彻盯着摄影工作室紧闭的大门,心想,而且你那样对女生说话确实不对。 大金毛无奈地抬起被包得像个巨无霸汉堡似的前脚,又抬头看着墙上SHAWN C.STUDIO的牌子,甩甩一身被泥水溅脏的卷毛,下决心驻守在此。 . 秦修通宵做后期,在工作室里工作到第二天早上,趴着睡了一会儿,起身拉开大门。 “汪汪!” 卷毛大狗蹲坐在台阶上精神抖擞地冲他摇尾巴。 早安,小修!我是长大版的酱油!按照约定我来和你一起生活了,请多关照! 秦修无视了在门口聒噪个不停的大狗,自顾自走去买早餐了。 回来的时候金毛大狗还趴在门口,见他回来一骨碌翻起来,望着他尾巴摇啊摇。秦修咬了一口面包,又掰下一块递到金毛大狗嘴边。 阿彻喜出望外,张口就要咬,秦修如猫儿一般迅速地收回手,自己吃了那块面包。 喂,你怎么这么记仇啊……那个时候我没认出你啊,你把我五花大绑,还侮辱我的老二我都没怪你了啊…… 阿彻没辙地看着秦修的背影走进工作室又关上门,想着要不还是回去泡个热水澡再回来解释……想到一半大金毛猛地张大嘴,我靠,不能啊! 这还只是扑了一下冲着叫了两声就记仇成这样,要是变成人回来,又是偷裤子又是丢内裤的,小修得把他当仇人看了! 正急得团团转时,背后忽然传来一道熟悉的男声: “卧槽!这不是昨天那只贱狗吗?!” 王子琼和JENNY惊诧地瞪着工作室门口像是也吓了一跳的大金毛,那一身打着卷的金毛辨识度太高,绝不会认错。 “秦修,这狗是怎么回事?”王子琼大惊小怪地推门进了工作室。 秦修正在清洁大大小小的镜头,旋椅滑过来,探头往外飞快地一瞟:“不知道。哪儿来的啊?”就又滑回去继续清洁镜头。 JENNY和王子琼面面相觑,这狗特么不是你带回来的,它脚上那一大坨还能是谁的杰作? JENNY看着乖乖蹲在台阶上,鼻子上停着一只蝴蝶特别人畜无害的大金毛,有点伤脑筋:“这狗就蹲这儿不走也不是办法啊。” 秦修低头拿镜头纸擦着镜头,跟没听见似的。 下午,预约的客人陆续上门拍照。 “小秦,你们摄影室门口那只狗好乖啊,什么时候养的?” “秦爷!麻烦把狗牵远点好吗?!Angela小姐怕狗啊!” 王子琼自告奋勇,拿了一把扫把出去对付狗。 “怎么?被你们老板炒掉了?你特么不是狗中的比尔盖茨吗,你也有今天?”王子琼提着扫把幸灾乐祸地对金毛狗念叨着,“不好意思,我们老板是不会雇佣你的,我们这是有技术含量的活儿,是艺术,艺术你懂吗?对门有家快餐店招送餐员,您老那边走好!”说着就拿扫把去打狗屁股。 “汪汪!汪汪!”你个小人!你还差我饭钱呢! “你不走是吧,你还看上咱们校花了是吧?” “汪汪!汪汪!”我就看上了! 外面一阵鸡飞狗跳的人狗大战,最后王子琼的扫把被大金毛一口咬住,扯下来摔得老远。造型师先生愣了,在工作室里观战的JENNY也愣了,大金毛咧着嘴,喉咙里发出唬唬的低吠声,看着还怪吓人的。 王子琼一路败退回工作室,对秦修道:“不好搞!这狗有野性!” “就是一只蠢金毛,哪儿来的野性?”秦修走出来,站在台阶上居高临下冲卷毛大狗道,“趴下。” 王子琼惊异地看着刚刚还呲牙咧嘴的大金毛“呜嘤”一声软绵绵地趴在地上,冲秦修讨好地吐着舌头。 王造型师醍醐灌顶:“这狗他好色!” 秦修瞪他一眼。 阿彻一直守在工作室外寸步不离,一整天都没吃东西,不过看到小修的摄影工作室运营得不错,心里也怪高兴的。你终于实现了小时候的梦想。狗东西从门缝里小心探进一个头,看着正给模特拍硬照的秦修,那熟练地竖拿相机的动作已经不似儿时的青涩稚嫩,阿彻望着秦修的背影甜蜜地想,我是你的第一个模特,还记得吗? JENNY回头看见门悄悄隙开一条缝,黑乎乎的大狗鼻子从门缝里缩出去。也不知道这只狗是不是因为被秦修救了,所以才想报恩啥的……艾玛她这是日本动画片看多了吧?摇摇头走过去想把门关上,却冷不丁看见站在台阶上拉长脖子高昂着头的大金毛,那样子……像在学狼? 身后是秦修指示模特的声音:“表情再可爱一点。” 大金毛立刻一改桀骜的狼姿,就地往地上一滚,还真怪可爱的。 滴滴滴刺啦刺啦的快门声响起,秦修又道:“松嘴唇,表情性感一点……” 大金毛翻身起来,两只前脚搭在栏杆上,扭头撅着屁股。 JENNY忍俊不禁,老天这狗也太入戏了吧! 不久身后的门被带上,阿彻一下子听不见秦修的声音了。大金毛放下搭在栏杆上的前腿,静静地看着那扇大门。 . 今天只有三个客户,五点钟就拍完了,王子琼帮着秦修收拾器材,回头望一眼在门口徘徊的大狗:“等会儿我们走了这狗会不会跟着啊?” JENNY也想起昨天金毛大狗锲而不舍地追车的画面,这还真是个问题。 秦修想了想:“我有办法。” 阿彻在门口守了一下午,忽然门开了,秦修拿着一瓶水出来:“渴了吧?” 狗东西感动极了,小修果然还是舍不得他的!“汪汪!”哎呀我真是渴坏了! 秦修拧开瓶盖,蹲下来喂给狗喝。 阿彻咕噜咕噜一口气喝了大半瓶,总算解了渴。 秦修笑着揉揉大狗的脑门:“喝光它,不要浪费。” 阿彻被那宠溺的一揉揉得都快化了,一眨不眨地看着小修的笑脸,仰着脖子痴痴地连喝了两大瓶农夫山泉,肚皮都喝得圆滚滚的了。 秦修见大金毛打了个饱嗝,这才满意地返回工作室。 阿彻安静地趴在大门外,就等着小修啥时候下班好跟着他回家。以后就要在一起,再不分开了,早上起来的时候就能见到彼此,晚上睡觉的时候也能见到彼此。虽然你突然变成带把的我还蛮不适应的,但是,大金毛扭头朝摄影工作室里望进去,漂亮的小修坐在电脑前正处理图片,像是觉察到他的注视,侧头朝他勾唇一笑,艾玛这么好看,确实就是小修啊!大金毛乐得在地上打了个滚…… 呃,膀胱有点涨涨的…… 水喝多了的大金毛很快就尿急得不行,站起来四下打望着。 王子琼拉开门,见狗东西果然憋不住跑去路边了,那几根灯柱和电线杆他还选了一下,最后挑了根最偏僻的,左看右看,然后才抬起后腿。 “快!趁现在!” 三人提着大包小包连忙奔出工作室,一溜烟地上了车,白色福特征服者一退一转弯,飞快地开了出去。 阿彻尿了好大一泡,满足地倒回工作室,一看傻了眼,车子呢?! 大金毛连忙奔上台阶,又挠门又汪汪叫,没反应,跑去窗户那儿,趴上去一看,尼玛里面黑乎乎的,人都走光了! 卷毛大狗急急地跑到路边,也不知道该往哪边追,往马路尽头嗷呜嗷呜气愤地叫着。 我靠你们做得也太过分了吧!人干事?! 第38章 “你不是和你的小修相亲相爱去了吗?”趴在楼下晒太阳的大阿拉斯加一脸幸灾乐祸的表情看着灰溜溜回来的大金毛。 “还有方便面吗?”阿彻有气无力地问。 泡了个热水澡,阿彻套着干净的T恤和沙滩裤走出来,耷拉着尾巴坐在餐桌上吸溜方便面。 “你一点计划都没有怎么行呢?”任海耸肩道,“要是换了我被一只狗没头没脑地缠上,我也会退避三舍啊,再说,你要人家怎么接受你可以变成人的事实?” 阿彻吃着面,含糊地道:“这我都想好了,目前的状况我还没法告诉他这些,只好先上车后买票了。” 任海一愣,咳嗽一声:“大郎,这句话不是这么用的。” “啊?”卷毛青年咬着一嘴卷面条抬头茫然道,“不是你跟我说先上车后买票就是这意思?” “我乱说的,”任海把头凑过去低声道,“这话的意思其实是……” 阿彻听任海说完,脸都涨红了,气愤地一搁纸碗:“你到底还有什么是滥教我的?!” “别这么激动嘛,我可没教你,我都是跟你开玩笑,你自个儿偷学又不长脑袋,哦对了,滥教也不是这么用的……滥交的意思是……” 阿彻听完气更大了:“你知道我不能上学你还整我!”狗小子郁闷地抱着头,“我靠我到底都学了些什么啊?!” “你读的这所大学叫‘社会’,最终的目的‘会射’就行了。”任海脸不红气不喘地道。 阿彻泄气地一头栽在桌上,想到自己明明是想以青年才俊的身份出现并守护在小修身边,结果一切都跟他的计划对着来。先是小修莫名其妙长出了把儿,然后他光着身子把人家裤子穿了,内裤扔了,最后忽然意识到自己其实就是个满嘴糙话的猥琐男。 不过虽然有这样那样的不如意,他还是做好了长期抗战的准备,第二天天不亮就又长途跋涉地前往秦修的摄影工作室了。工作室离友谊大厦有四站路的距离,还蛮远的,阿彻披星戴月走在路上,一身卷毛在入冬的寒风中瑟瑟颤抖着,这时一辆公交车驶来,停在站台上,等车的人三三两两上了车,阿彻抬头看见司机大叔眯着眼睛打了好几个哈欠,排在队伍最后上车的是一位胖大婶…… 吱。巴士载完乘客,关上车门,刚发动离开站台,又猛地一耸停下来。车门“呲”一声打开,苦逼的大金毛被司机咒骂连天地轰下车来。 阿彻站在路口望着前方无限延伸的冷清马路,是挺远的,但能比从灵犬镇到庚林市还远吗?能比十六年的距离还远吗?一想到这再不是漫无目的的旅程,小修就在那里,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任海:……),大金毛就抖抖一身卷毛,精神抖擞地奔跑起来。 . 秦修家离摄影工作室不远,早上都是步行过来的,边走上台阶边掏出钥匙,这时花圃里忽然一阵飒飒乱响,茂密的灌木哗啦啦抖来抖去。 “什么人?” 话音刚落,一个庞然大物猛地从灌木丛里蹿出来,秦修惊诧地往后退了一步,才看清那是只浑身披满落叶的卷毛大金毛,手上的钥匙叮咣落在地上。这毫无疑问就是昨天那只狗。 “汪汪!”早安! “你躲在里面干什么?还想出来吓我?” 大金毛摇着的尾巴耷拉下去,发出很委屈的声音。秦修走到灌木丛边往里张望,一坨可疑的东西正在那儿冒着热气,他瞪大眼:“你居然在我工作室门口拉翔?!” 阿彻的羞耻心啪嗒碎得稀巴烂,他平常都是早上大便了再出门的,但今天走得太早,水火无情啊他也是憋得没办法只好就地解决,哪晓得还没机会把那坨翔埋了秦修就出现了。 “你大清早的跑来就是为了在我门口拉屎拉尿吗?你的狗生是不是也太无聊了?” 阿彻被秦修教训得都没脾气了,从导盲犬讲到搜救犬,从搜救犬讲到雪橇犬,总之就是对他各种嫌弃,大狗掀起眼皮瞄了一眼就快又讲到达尔文进化论的秦修,无趣地趴了下去,果然人的某些性格是沧海桑田也不会改变的。 秦修见金毛大狗趴在地上两片耳朵紧贴着不想听他说话,气愤地弯腰一巴掌拍在狗屁股上,转身进了工作室。 阿彻被拍得跳起来,那一巴掌真是火辣辣的疼! 摄影室又开始了一天的工作,今天只有一个助手过来,另一个打电话来请假,阿彻听见秦修对着手机怒道:“你又不是不知道今天的日程有多忙!请假不能提前请吗?我也好重新安排……这是你第一次临时请假了吗?……辞职?”王子琼和JENNY听到这里忙朝秦修摇头,哪知秦修一口气道,“批了!明天来领工资!”一戳挂断电话,坐到电脑前,“没有责任心的人拿来干嘛。” 王子琼心里苦,秦修这工作室才开一年,辞退的助手都能组只足球队了,秦修虽然是耶鲁的高才生,仅凭这个学历在国内也会被另眼相看,但工作室才刚上路,薪水也给不了很高,助理多是美术学院相关专业出来实习的学生。秦修在财务方面就是个渣,典型的象牙塔里的艺术家,钱都是他王子琼在管,也只有他最清楚摄影室运营的状况。现在的年轻人是不大负责任,但以他们这种情况,能请到助理就不错了,哪能这么挑呢。 似乎也意识到自己这种不顾现实的理想主义是有些不妥,今天一天秦修状态都不是很好,中午休息的时候,王子琼和JENNY还有助手出去吃午饭,秦修没去,只叫带一份盒饭回来。 阿彻本来以为秦修要跟大队伍一起去吃饭,都屁颠屁颠跟在王子琼他们身后了,却见秦修迟迟没出来,忙又掉头跑了回去。 狗鼻子先探进门里,嘴巴再拱进来,一双狗眼睛来回转了转——秦修坐在电脑前,对着屏幕上一张照片发呆。 离得有点远阿彻看不太清照片上是什么,只能看见一片金灿灿的光弥漫在照片上,恍若流动的波光,非常漂亮。 秦修像是听见门口的动静,一回头,大门隙着一条缝,透进的阳光里有细细的灰尘,还有几根细细的卷毛。 JENNY带着秦修的盒饭先回来,秦修吃到一半放下筷子,剩下一半没动,摊开的饭盒放在电脑桌旁,JENNY看见了,自然就带出去喂给了大狗。一整天阿彻都在一旁偷偷观察着摄影室的运作,助手都帮秦修干些啥,什么是主灯,什么是打光伞,光源应该怎么摆…… 今天下午有个运动服装品牌的平面广告拍摄,光是模特就是五个,因为助手只有一人,现场简直忙得不可开交。拍单人时,模特们在一旁standby,助手正忙着帮秦修调光,JENNY想给等待的人倒点水,去饮水器那儿一看,水都见底了,正打算去超市先买几瓶矿泉水,门一拉开,却发现已经有一大包矿泉水放在门口。 那只大金毛趴在一边,正低头清理地上的零钱。 “这是你买来给我们的?”JENNY惊了。 “汪汪!”请笑纳!阿彻抬头道。 JENNY一脸神奇的表情,不过这狗既然能够送得了外卖,买水应该也不在话下吧。其实仔细想想,这狗真的蛮可爱的,秦修这么冷酷地对它,却还是一门心思要报恩。女化妆师蹲下来帮它把零钱清理好,塞进钱袋里挂上狗脖子:“谢谢啊!”而后又凑下来对着狗耳朵小声说,“别灰心,他就是刀子嘴豆腐心!” 大金毛的耳朵高兴地一耸,又开心地汪汪了两声。 “吵死了!” 被摄影室里的秦修一喝,大金毛赶紧地闭上嘴,夹紧尾巴老老实实趴在地上不出声了。 JENNY抱着那箱矿泉水进来,王子琼惊异:“你超人啊,这么快?” “是那只狗帮忙买的。”JENNY说。 秦修停下来看她一眼,没什么表情,继续拍照。 这天的工作结束,几个人都累得腰酸背疼,助手先走了,秦修和JENNY王子琼一起收拾好器材,王子琼朝门口看了一眼:“今天又要像昨天那样?谁去喂水啊?” JENNY收好打光伞,道:“我去吧。” 哪晓得拉开门,金毛大狗却不见了,门前空空如也,她走出去绕着房子四下看了看,真不见了。 阿彻沿着马路慢慢走回家。任海说得有道理。他决定以后每天都来工作室,但是不会再强求秦修带他回家。先学着,也许以后能帮得上忙,那样秦修就不会特别拒绝他了。 到十字路口等红灯时,又回头望了一眼,正好望见白色的福特征服者从车道里开出来,秦修没有上车,挎着背包站在路边和车里的人说了些什么,等车子开走后自己掉头步行,那个背影看起来就像个普通的大学生,说起来,也只有二十三岁呢,刚刚大学毕业自己创业的年纪。他原本以为那辆白色福特征服者是秦修的车,现在看来应该是工作室的专用车,不过步行的话说明家离得不远。大金毛一眨不眨地望着秦修的背影,身后的绿灯亮了,他很犹豫,如果这会儿追上去,就能知道小修住哪儿了,可是…… 不行,卷毛大狗目视秦修的背影走到看不见的地方,转身跑过了马路,我不想被小修讨厌。 “叭叭——” “叭——” “怎么搞的!这都红灯了你不知道看灯过马路吗?” 艾玛刚注意小修就忘了看交通灯了,被司机们骂得狗血淋头的大金毛赶紧灰溜溜地过了马路,丢脸地跑得老远。 第39章 次日大早。 秦修看着蹲守在大门前冲他摇尾巴的卷毛大狗:“你倒是比谁都来得早啊。” 今天的日程似乎比昨天轻松许多,上午就是一家拍书籍封面的,另外和一家广告商签了合同,剩下的时间秦修在电脑前做后期处理,一抬头,窗户那儿一颗狗脑袋刺溜缩下去。 秦修走过去一把掀起百叶窗,大金毛跟只鸵鸟似的鬼鬼祟祟缩在窗外,脑袋埋在爪子下。 “把脑袋遮住我就不知道是你了吗?” 阿彻无辜地抬起头,秦修早已离开窗户,我只是想多出点镜好让你想起我啊……大金毛泄气地趴在窗户下,看着地上爬过的一队蚂蚁,心想,你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想起我啊? 这两天接触到的模特都是大美女大帅哥,不过在秦修面前再帅再美也挺没存在感的,阿彻想到小修以前的梦想是拍蓑羽鹤来着,也不知道整天拍人物有没有拍腻,正想着,一辆大块头的雪佛兰越野车和一辆皮卡车停在工作室外的路边,车身上是“安氏动物保护基金会”的字样。阿彻记得这个基金会,托他们的福他才捡回一条命。雪佛兰的后车门打开,阿彻立刻听到了叽叽喳喳嗷呜嗷呜各种叫声,几个工作人员从车厢里提出大大小小的笼子,一大队野生动物热闹登场。 阿彻让到一边,让搬运动物的工作人员通过,不一会儿笼子们就在摄影工作室门口排成了长龙,有金刚鹦鹉,有玳瑁海龟,有小老虎,还有小黑熊,最后被从皮卡车车厢里牵下来的,竟然是一头小象。 原来下午是要拍公益广告,他听王子琼和JENNY聊天时说,拍这个广告是拿不到钱的,王子琼还顶不乐意秦修接拍这个。 不过这些模特当中好多看上去都不是很健康的样子,阿彻歪头打量着,那只小老虎的两只眼睛颜色不一样,听工作人员说好像其中一只眼睛被捕猎者打中,现在只有一只眼睛看得见;小象才几个月大的时候母亲就被偷猎者杀死了,所以现在胆子特别小;其中最令阿彻在意的是那只小黑熊,那是一头亚洲黑熊,年龄其实不小了,已经十二岁了,但是因为长年累月被关在不足一米高的笼子里,只能缩成一团,骨骼畸形,现在背已经挺不直了,所以看上去才像一只小熊一样。小黑熊腹部有一道挺狰狞的疤,听说是活体抽熊胆时留下的。关于亚洲黑熊被活体抽熊胆的事阿彻以前也在电视节目中看到过,黑心商人为了可以不间断地取熊胆,把熊的腹腔切开,将一根导管接到胆囊,这样取熊胆的时候就可以像开水龙头一样,打开导管开关就可以了。因为胆囊的伤口会愈合,所以这些导管和金属套之类的东西会一直留在胸体内和体外,方便下一次抽取。这只可怜的月熊从两岁起就过着这种惨无人道的生活,在逼仄得无法站立的笼子里锁了整整十年,被日复一日痛不欲生的活体抽胆了整整十年。 王子琼不支持秦修拍公益广告,但阿彻不能更赞成。 拍摄背景是简单的全白色,金刚鹦鹉最先出镜,阿彻看见五颜六色的金刚鹦鹉一站到白色的布景墙前,那种自然赋予的美丽色泽就凸显出来,视觉效果特别突出。不过金刚鹦鹉君很不习惯这阵势,踱来踱去地大骂着:“问候你全家!问候你全家!” 秦修咔嚓咔嚓连拍着,嘴里念念有词:“好……谢谢你的问候。” 王子琼看着门口的车子:“安氏不是倒闭这么多年了吗?” 秦修头也不回:“集团是倒闭了,但是基金会全都幸存了下来。” “那也该换个名字啊。” “为什么要换名字?现在的资助人还是安氏啊。”秦修说。 王子琼吃了一惊:“你说美国那个安氏?” 大门外特别吵闹,秦修完全听不到音乐,刚开始还有点感觉,拍着拍着就傻了,站在拍摄位,整个人呈茫然放空状。 这些动物不是濒危物种就是曾经受过虐待,都很缺乏安全感,工作人员没法让动物们保持安静,王子琼拿着扫把出去,吵闹声更大了,JENNY出去发糖,也被喷了一脸唾沫星子回来。 “乖,不要吵!一会儿就回去了!”工作人员徒劳地安抚着大大小小的动物。 玳瑁海龟趴在水箱里碎碎念着:“说些什么啊,这些人类,完全听不懂。” 秦修正处在要爆发的边缘,忽然听见一阵汪汪汪的叫声。 汪汪汪以后动物们竟然神奇地静了一拍,这样来来回回汪汪汪了几遍,先前还很聒噪的动物们渐渐都安静了下来。 JENNY惊讶地回头看着门外跑上跑下俨然在给动物们做思想工作的金毛猎犬,连王子琼都一脸不可思议:“这狗以前参加过传销组织吧?” 动物模特们很给金毛小哥面子,拍摄得以顺利进行,连之前模特们在炽热的主灯前逃来逃去的现象都没再发生,一个接一个有条不紊地进来拍照,乖乖待在镜头前直到秦修喊OK,这才避之唯恐不及地跑着飞着爬着出了摄影棚。这之后也就是当工作人员将小象牵进来时,小象有些排斥而已。 秦修走过去抚摸小象的身体,想让它放松下来,象是很聪明的动物,只是这头象还太小,大概不太明白这些亮得刺眼的灯都是怎么回事,秦修看着小象有些害怕的眼睛,说:“把那家伙放进来吧。” JENNY拉开门,大金毛刺溜抖着一身毛钻进来,乖乖蹲在秦修脚边,摇晃着尾巴抬头看着他。 秦修低头瞅他一眼:“虽然不知道你是怎么做到的,但是这次算是请你帮我个忙。” 有了金毛的陪伴,小象显得轻松多了。秦修专注地拍照,金毛犬则在一旁不时汪汪两声,小象也就配合地转到正面或者侧面,不过,JENNY虚起眼,也不知道是不是大灯太热了,小象看起来有些焦躁,离秦修的摄影位越来越近。 工作人员也有些担心,想把象牵远点,但秦修没停下拍摄,也就没人敢过来。 靠近过来的小象忽然毫无预兆地朝秦修扬起了鼻子,现场工作人员忙要上前,却听见秦修道:“都别动。” 小象扬起长鼻子的画面被秦修咔嚓咔嚓两下抓怕进镜头里,鼻子的动态和好奇的眼睛,一动一静效果好得出奇,秦修高兴地拿下相机低头查看着这张神来之笔,小象的鼻子在这时落在他的肩膀上,只是轻轻地嗅了嗅而已。 野生生灵的呼吸喷在脸颊,秦修低头看向金毛犬:“我能摸它吗?” “汪汪!” 秦修伸手摸了一下小象软耷耷的鼻子。当小象靠近过来时自己居然一点也不紧张,因为脚边的金毛犬一直很安静,这让他可以很安心,很专注。 拍摄完毕后,连动物保护基金会的工作人员都对神奇的大金毛赞不绝口:“这狗真是又聪明又体贴!” 阿彻得意地嗷嗷叫了两声,那当然,我能干得不得了!说着一双狗眼睛亮晶晶地去瞅秦修的反应。 秦修正跟工作人员道别,别的工作人员的话他都还回一句,怎么就这句话一点反应都没有啊。 等到安氏基金会的车开走后,秦修才领着他走回去,边走边道:“你都跟它们说了些什么?” “汪汪!汪汪汪!”我告诉它们这是拍公益广告,呼吁人们保护野生动物,而且你拍这个是不收费的,很高尚的…… 秦修听他嗷呜嗷呜嚎了一阵,摸出手机低头拨了个号码:“喂,我是秦修……嗯,明天你来试下镜吧……” 阿彻呜嘤一声无精打采趴在台阶上,你让我说,我说你又不听…… . 那天阿彻还是到点就自己回家了,这之后依旧每天都来,工作室的大伙好像也默许了他的存在一般。偶尔他会帮着去超市买水,去饭馆买午餐,帮着清扫摄影室外的落叶。 这天日程不是很忙,秦修在窗边打完一个电话,表情像是有些凝重,不过很快就又恢复了北极熊的气势,提着一把椅子走到长桌边,一屁股坐下:“开会。” 助手忙停下手里的工作,JENNY和王子琼面面相觑后也走到长桌后坐下。在门外清扫落叶的阿彻一骨碌钻进来,嘿咻跳上长桌旁一把椅子上。 秦修瞪大眼看着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蹲坐在椅子上等着开会的大金毛。 “砰!”十五秒后,阿彻被无情地扫地出门。 “汪汪!汪汪汪!”太过分了!只享受我的工作!不给我员工应有的待遇! 大金毛在门外跳着脚抗议着,秦修气愤地拉开门,卷毛大狗刺溜就钻进灌木丛里不见了踪影。 “你还要开会?你是不是还想我跟你签合同,给你买五险一金啊!” 树丛里传来嗷呜嗷呜不服气的声音。 “还顶嘴!有种你办个身份证来,我就雇佣你!”然后是大门砰一声摔上的声音。 过了一小会儿,麦色的狗脑袋才从灌木丛里窸窸窣窣地钻出来,一脸无辜地抬头看着紧闭的大门。 为什么这样对我呢?如果你知道我是酱油,知道我找了你十六年,你还会这样赶我走吗? 秦修开完会拉开门,发现大金毛已经不见了,他走下台阶,绕着房子又找了一圈,正在想是不是真的生气走掉了,这时看见红绿灯处叼着装盒饭的大口袋正在等着过马路的大金毛。 平常不管干嘛都是得瑟地摇着大尾巴的,今天却没有,看上去灰扑扑的。 阿彻送完餐,蹲在大门外吃完自己的那一份,今天的红烧肉吃起来真不好吃(虽然他还是勉强吃完了)。头顶“吱呀”一声,一抬头,阿彻看见秦修拿着一只苹果走出来,搁在他面前:“吃吧。” 饭后一个苹果,这绝壁是真爱啊!阿彻嗷呜一口叼住苹果。秦修在他旁边的台阶上坐下,突然离得这么近,阿彻莫名地心悸了一下,因为腿长,秦修将腿懒懒地伸到台阶下的姿态显得特别修长漂亮。 “你为什么跟着我?”秦修问。 阿彻叼着苹果看着他,有些难过,你真的一点都不记得我了吗?好好想想啊。 “你看上去不像没有主人的狗,”秦修上下打量那身发亮的金毛,这狗看上去也很结实,“也不像被虐待的狗。是自己跑出来的吗?” 阿彻叼着苹果不知道该说什么。 “一会儿跟着郭秀,一会儿又跟着我,没错我觉得狗也有自由选择自己的狗生,”秦修手搁在膝盖上,看着远方,“但是有些人天生不适合做主人,比如郭秀,她以前被狗咬过,特别讨厌狗,虽然你救了她她应该对你表示感谢,但是她无法做到,我也不会是个好主人,我是个很自私的人,我的世界里只有摄影,某一天我会去很远的地方,我没有功夫照料一只狗,你懂吗?” 阿彻抬头看着他,愣愣地张开嘴,嘴里的苹果噗通掉下来,顺着台阶一级一级滚下去。我不懂,为什么有了摄影就不能有别的,为什么去很远的地方必须一个人?如果知道我是酱油,你还会说这些吗?不,如果你还是以前那个你,你不会的。是什么让你改变了,这十六年里你都经历了什么? “如果我收养了你,你可能会在第二天早上起来突然发现我不告而别,也可能好几天一个人关在屋子里,没有人给你喂食。这样的主人还不如没有的好。”秦修说,“如果你只是因为我救了你所以想感谢我,那完全用不着,因为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救你,我不是出于善意救你,可能只是一种习惯。” “汪汪!汪汪汪!”我根本不想做你的宠物!如果第二天早上起来我发现你不见了,我就去找好了,我都找了你十六年了,这种事我最拿手了!我也不会被一个人关在屋子里,不需要你喂食,我发誓你这辈子都不会遇到比我更能干的狗!我只想和你在一起,像约定的那样! 秦修起身摸摸他的脑袋。 很温柔的抚摸,阿彻抬头心慌意乱地看着秦修。别赶我走,拜托了,别赶我走! “你走吧。” 第40章 咔嚓。咔嚓。 “很好,下巴抬一点,表情再慵懒一点……” “像这样吗?”女模特问。 这声音怎么嗡嗡的?秦修拍了拍耳朵,再一看镜头中的模特——美女模特顶着一张狗脸昂着狗下巴问他:“像这样吗?汪汪。” 秦修吓得差点把相机掉在地上,惊恐地回头喊:“王子琼!JENNY!” “怎么了?” 两人不约而同回道。秦修皱眉,怎么声音又是嗡嗡的?! 缓缓回过头来的造型师和化妆师顶着两颗金毛脑袋关切地询问他:“你对造型和化妆有什么意见吗?汪汪。” 这算什么?!《犬球崛起》吗?!惊骇已经被全数化成了被愚弄的愤怒,秦修指着正在逼近中的造型师和化妆师:“站住!别过来!!” “小修!!” 千钧一发之际,一个声音高喊着他的名字破门而入,秦修看清闯进来的人,眼睛差点都脱框,居然是那个抢过他裤子的果体星人,而且这次居然还是果体!不过小麦色皮肤亚麻色卷毛的青年在这清一色的狗头星人中竟然显得无比亲切。秦修也顾不得这么多了,大喊:“拦住这些怪物!我就把裤子给你!” 小麦卷果然冲上前挡在他面前,秦修看着光着小麦色的身子替他冲锋陷阵的背影,有些按捺不住地滑下视线,屁股应该也是小麦色的吧,啊不对,我关心的是为什么这家伙之前一直捂着屁股…… 视线没节操地落到对方屁股后面,然后傻了眼——你妹为毛屁股上面要打马赛克啊…… 小麦卷身手利落地摆平了狗头模特狗头造型师和狗头化妆师,掉头奔回他身边:“主人,你还好吧?汪汪!” 那两声汪汪如天雷劈下,秦修一下就被劈醒了,从床上一挺坐起来。 ……原来是梦。不过梦见金毛他还可以理解,为什么会梦见那个偷裤子的家伙?拉开台灯,漆黑的窗玻璃上映出神色憔悴的黑发美人,他看着这张雌雄莫辩的脸就来气,套上裤子走过去拉上窗帘,开始做仰卧起坐。 . 秦修坚决对金毛大狗采取冷处理,JENNY看了眼在屋檐下躲雨的大金毛,都有些替它难过。中午吃饭的时候,助手提着盒饭回来,大金毛也巴巴地叼着一口袋盒饭回来,秦修拉开门从助手手里接过盒饭,可怜的大金毛和辛苦买来的盒饭就这么又被拒之门外。 JENNY扒拉下百叶窗的叶子,看着门外独自一人吃着六人份的盒饭的大金毛,雨水啪嗒啪嗒落进盒饭里,大金毛的眼睛湿漉漉的,看起来怪可怜的。 “要不咱们先收养他,然后给他找个好主人吧。”JENNY忍不住说。 “不行。”秦修断然拒绝,“那样他肯定会赖着我。” “其实这狗挺可爱的,又很能干……” 秦修放下筷子,盯着盒饭道:“所以他适合更好的主人,绝不会是我。” “你干嘛对养狗这么排斥啊?”连王子琼都奇怪,“该不是小时候有什么阴影吧?” JENNY撞了他一下,王子琼忙噤了声。 就这样大金毛彻底没活儿干了,不管要买什么秦修都是吩咐助手去买,不过,JENNY瞥一眼竖起耳朵警觉地听着门后动静的卷毛大狗,觉得这狗一定在酝酿什么,果不其然下午的时候当王子琼拉开柜子抱怨了一句“传真纸没了啊”后,大金毛掉头咻地就跑下台阶。 秦修怒目瞪向王子琼。 王子琼耸耸肩:“让它去买好了,我们也节约几个钱嘛。” “狗的便宜你也好意思占!”秦修怒道,“那钱要是他自己赚回来的还好,如果是偷拿主人的,他回去不会挨揍吗?” 王子琼不当一回事:“你这么心疼他你养他啊。” 秦修吃了一瘪,气鼓鼓地坐在电脑前不说话了。 文具店离工作室不远,也就一个街区,平常金毛都是十多分钟就回来了,这次都过去半个多小时了却迟迟没回来。因为下午有模特和广告商上门,大家也没顾得上去想这狗到底跑哪儿去了,忙完这一波,没想到巡警找上了门。 JENNY拉开门惊讶地看着巡警先生牵着浑身湿透还叼着两筒传真纸的大金毛,巡警身后一个五大三粗的男人正咒骂连天:“喂!你们怎么管狗的?!把我铺子的水果都掀翻在地上,踩得稀巴烂,还想咬我,我跟你们说你们不赔钱这事我跟你们没完!” JENNY被喷得一头雾水:“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能不能慢点说,这狗怎么会突然去掀你家水果摊?” “你们特么还想赖是不是?!”男人挽起袖子。 小片警赶紧拦在中间:“哎别动粗,有话慢慢说!” 卷毛大狗挡在JENNY前面,冲着男人呲牙咧嘴,喉咙里发出唬唬的声音。 “还慢慢说!你看这狗仗势欺人的样子!” 王子琼和秦修闻声也走了出来,金毛大狗被秦修看上一眼,立刻就不聒噪了,老老实实蹲在秦修脚边,五大三粗的男人上下打量秦修,一挑眉:“哟,你就是这狗的主人吧?” 秦修没理睬男人,看向巡警:“怎么回事?” 小片警这才把事情又说了一遍,不过其实也只是转述男人的话,无非就是这只金毛调皮捣蛋,把他家的水果摊子掀了,害他损失惨重,还作势要咬他之类的。 “你们哪个跟我去看看,该赔多少赔多少呗……”男人迫不及待地插嘴。 王子琼哼笑一声:“您老省省吧,我们一分钱也不会赔,这狗根本就不是我们的狗,就算把你祖坟刨了也不干我们的事。” 男人像是听到了笑话:“问问左邻右舍,这狗一天到晚蹲你们门口,帮你们买东买西,不是你们的狗是谁的?敢做不敢当啊!” “那是这狗自己犯贱硬要赖在我们这儿的好吗?” 阿彻叼着装传真纸的口袋,听着王子琼和男人的唇枪舌战,抬头一眨不眨地望着不发一语的秦修。他觉得自己就像被丢在纸箱子里的小瓦格纳,像在旅馆里盼望主人来接自己的妞妞。老天爷也能给自己一个泪中带笑的结局吗?他害怕得不行。 “这是狗!真特么以为是折翼的天使啊?你不喂这狗,这狗整天替你们看门跑腿,它图什么呀?!” “这话你跟这狗说去!” “行啊!不认是吧!”卖水果的男人发狠道,“不是你们的狗那这狗就交给我处置!” “正求之不得呢!”王子琼一面说着一面弯腰从呆怔的大狗嘴里扯下那只装传真纸的口袋,“得,你牵走吧!” 片警也被这神展开搞懵了,既然这家说狗不是他们的,他也只好把狗链子交给水果摊老板。 狗链子却被拽住了。 所有人都愣了一下,秦修发力很猛,动作很突然,狗链子唰啦一抖,阿彻抬头看向坚定地抓着狗链子的秦修,原本如死灰的心又猛地热烈地跳动起来。秦修看向水果铺老板,沉声道:“这是我的狗。” 阿彻一直记得贺兰老师的教诲,他是一只灵犬,虽然是一只蹩脚的灵犬,也不能忘了自己骄傲的身份。他不该是属于任何人的。但是当听到秦修说出这五个字的瞬间,好像整个人都被救赎了。 水果铺老板咧着嘴:“呵,承认了?那你赔钱吗?” 秦修把大金毛牵到身边:“你说他掀了你的铺子,有证据吗?” “证据?还要什么证据!我就看见是它干的!” 秦修蹲下来翻看着狗背上的毛,神色一凛,冷声道:“你打他了?” 水果铺老板被那冷峻的眼色看得闪了下神,气急败坏道:“他掀我摊子我还不能打他了?!” “据我所知这不是你第一次打狗了,”秦修起身对巡警道,“上一次这家伙就因为一只流浪犬在他铺子外的马路边撒了泡尿就把那只狗打瘸了腿,如果不是我碰巧经过,那只小狗恐怕已经被打死了。” 男人涨红了脸:“你胡说八道!” “狗不会说话,所以你栽赃陷害他他也不能反驳你,但是我的狗不可能做你所说的那些事,没有我的许可,他连后腿都不敢抬,怎么可能去掀你的铺子。”秦修说。 “就是它掀的!难不成还是我自己掀的?!” “我不关心是谁掀的,我只知道不可能是他掀的,如果你坚持要说是他掀的,给我证据,我就赔钱。”秦修转向巡警,“警察先生,你回忆一下你把我的狗牵来时,他嘴上是不是一直叼着传真纸,这一路都没有放开过?” “啊……真的哎……”小片警抓着头发回忆起来。 “传真纸的口袋干干净净,除了雨水几乎没有溅上泥点,”秦修睨着神情闪躲的男人,“雨这么大,路上这么湿,他要怎么在叼着口袋的情况下去掀你的摊子,还扑过去咬你?” 秦修的论据无懈可击,在男人拿不出更多证据的情况下,巡警象征性地协调了一下,给了个台阶,男人最后还是知难而退了。 阿彻目视巡警和男人离开,回头看向无条件相信自己的秦修,心里感动到无以复加。秦修蹲下来看着淋得跟落汤鸡似的大狗,有些生气地撅着嘴自言自语着:“都只顾自己打伞,狗就该淋雨了?” 阿彻定定地看着用袖口帮他擦着脑袋上的雨水的秦修,那种夹枪带棒的温柔他想念了十六年了…… “嗷呜!”长舌头兴奋地就要舔过来,秦修用手一把扣住了狗嘴巴:“又来了!”秦修怒道,往身后工作室瞟一眼,俯下身来压低嗓子,“我是男的,你搞清楚没有啊?是雄性!” 阿彻快笑死了,说这番话时秦修红着脸,王子琼就经常调侃秦修的美貌,没少被秦修怒目相视,这要被逼到什么程度才能让他自己承认自己长得混淆视听啊。 秦修一脸不耐烦地睨着他:“要是被我喂死了,那都是你自找的。我没责任。” 大金毛激动地摇起尾巴,被关闭的狗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你要收留我了?! “被我养就得被我欺负。”秦修说。 呜呜!呜呜!我让你欺负!随便欺负!大金毛激动得前腿跺后腿跳,跟只蹬羚似的。 秦修一直握着狗嘴巴,紧紧的,大金毛也不生气。他在心里笑了笑,你选主人的眼光真是差极了你知道吗。 第41章 秦修的家离摄影工作室不远,步行穿过一个大公园就是。三层楼的老洋房,有像蓝色狗屋一样的蓝灰色三角屋顶,秦修租住在三楼,有三角屋顶的那一层。阿彻跟秦修走上转折的梯子,进了屋子,屋子很大,两室一厅,目测有一百多坪。 这里就是小修(和我)的家了,阿彻在心里甜蜜地说,抬头四下打量着,客厅中央放着一把布沙发,厨房和客厅是一体的,但是看上去好像没怎么使用过。因为是屋顶房,所以东西两面的墙是倾斜的,窗户很大,也是倾斜的,窗户下的位置空着,阿彻跑过去蜷在窗户下感受了一下,倾斜的窗户像是半扇天窗,一睁开眼就能看到天空,这会儿外面还下着毛毛雨,水珠在玻璃上滑出一道道痕迹,阿彻想象着夏天傍晚投射在地板上的一方暖光,晚上睡觉时风景应该也不错,回头摇着尾巴道:“汪汪!”我的窝放这儿就好! 秦修把挎包扔到沙发上,看一眼好奇地在屋子里转来转去的大金毛:“淋了雨,给你洗个澡吧。” 阿彻吓一跳,他今天还没变过身,绝对洗不得,虽然也想快点告诉小修自己能变身的事儿,但还是不能这么草率。 秦修走进洗手间放了一缸热水,出来一看,大金毛不见了踪影,再一看,沙发后露出一截尾巴尖,他撑着门框无奈地道:“快过来,水要凉了。” 尾巴往沙发后缩了缩。 秦修走到沙发后,把用沙发垫埋住自己只露出一个屁股和尾巴的大金毛夹在胳膊下就捞了起来。 阿彻被这么脑袋朝后屁股朝前的被夹在半空往洗手间走,这招秦修小时候就会了,长大后成升级版了!大金毛在胳膊下使劲扭动挣扎着,嗷呜嗷呜,洗不得啊!秦修努着嘴一巴掌拍在狗屁股上:“老实点!” 阿彻心说完了,要不赶快在心里想个解释方案吧! …… 我靠!想不出来啊!狗青年欲哭无泪。不管想怎样的说辞,都不可能让一个正常人在看见一只狗突然变成一个人后平心气和地微笑说:“哦,是这样啊。” 正焦头烂额的时候,秦修忽然撒了手把他往洗手间里一扔,阿彻啪嗒四脚稳稳着地,回头见秦修丢下一句“自己洗”就带上了洗手间的门。 谢天谢地!谢谢你的不体贴!卷毛大狗忙扑上前把门咔哒反锁了,把那一池子热水放掉,换了一池子冷水,跳进去就一个激灵,喷嚏连天。 冷水澡虽然很难受,但是一想到从此以后自己就和小修住在同一屋檐下了,就觉得打心眼里暖和。 秦修在客厅听见洗手间里噗噗水花四溅的声音,回头喊:“老实点!” 水花声果然就停下了。 秦修从暗房里出来,发现已经过了半个钟头了,也不晓得那狗东西在搞什么洗这么久,别翻着肚皮淹死在里面了吧。正要去开门,门就从里面开了,狗东西一脸羞射地从门缝里探出一个湿哒哒的脑袋。 秦修目视卷毛大狗扭扭捏捏地走出来,湿爪子啪嗒啪嗒踩在木地板上,有卷毛的时候挺可爱的,变成这副样子真是丑毙了。卷毛大狗呼啦啦甩着一身湿漉漉的狗毛,水滴溅到秦修下巴,他皱皱眉:“怎么这么冰啊?”笨狗只是看着他哈哈地吐舌头,“算了,我给你吹吹吧。” 阿彻刚洗了冷水澡,电吹风吹出的热风真是不能更舒服,尤其为他吹风的还是小修。秦修的修长的手指轻揉着他一身的卷毛,要是换在以前他只会觉得小修的抚摸很让人享受,现在却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阿彻抬眼凝望着低垂着眼睫的秦修,不带墨镜,整个人处在自然状态下的小修漂亮得让人移不开眼睛。很难形容那种漂亮,就像一泓池水,微风吹过,平静地洒满了落樱,就是那种在特别平凡的时刻,也可以牢牢抓住你视线的美。 是因为这样我才会不好意思吧,阿彻红着脸想。 秦修撅着嘴手指拎起尾巴一寸寸仔细吹着。阿彻渐渐有点受不了,你干嘛对尾巴这么执着啊,它都快被烤熟了好吗? 秦修用手指夹着尾巴尖梳理着,一边看着尾巴尖上一簇金毛在吹风下抖动,一边自言自语:“人为什么就没有尾巴呢?” 阿彻无语,怎么这么孩子气,因为人长来没用啊! “这样晚上睡觉要是冷的话还可以取暖,背上要是痒也不至于抓不到了。” 阿彻心说如果上帝告诉我变成人后这东西可以用来取暖和抓痒,问我要不要长一根,我反正是不会要的…… “平常没事也可以玩玩尾巴。” ……我没事也不会玩它,都有魔兽争霸了干嘛还要玩尾巴? “不过特意长一根来是没什么必要,”秦修朝狗东西露齿一笑,“我玩你的就够了。” 那笑容虽然带着点恶作剧的味道,却又隐隐透着甜蜜,阿彻的心漏跳一拍才回过神,什么叫玩我的就够了?我的尾巴不是用来给你玩的啊…… “好了,吹下面!”秦修倏地调转吹风方向,妈呀,吹到叽叽那里好难受!阿彻受不了地扭着身子,秦修像是故意似地把吹风口对着下面一阵猛吹。 大哥你在开玩笑吗?这玩意儿不需要吹,平常尿尿也是抖两下就干了呀!阿彻身子整个儿趴了下去,缩成一团护住宝贵的狗叽叽。 秦修拍了他两下他也不站起来,秦修就拿着吹风往他屁股那一圈吹来吹去,虽然他趴下了,但是风还是漏进去不少,没一会儿就想尿尿了。 秦修看着狗东西嗷呜一声站起来冲下沙发,冲进洗手间,忍俊不禁。 阿彻抬着后腿往马桶里撒尿,又想起了从前在后山小修拿着照相机对他开闪光的一幕,这分明就是故意的!他刚冲进来得太快,洗手间的门没关上,正看见外面秦修弯腰收拾电吹风,金毛大狗不高兴地瘪着嘴,但是看见秦修冲洗手间里抬头一笑,又生气不起来了。 秦修自己做了煎蛋牛排当晚餐,因为暂时还没有狗碗,就扔了一块牛排给趴在餐桌边的阿彻。虽然狗不能吃太咸的食物,但是对修炼成精的狗来说这完全不是问题,阿彻张嘴就把牛排吞了下去。 “接得蛮准嘛。”秦修坐在厨房餐桌上边吃边问,“你怎么跟别的金毛不一样?毛怎么是卷的?” “汪!汪汪!(因为我可以变成人啊!)”阿彻一脸骄傲地答。 秦修切了一块牛排叉起来,思忖道:“没有名字蛮不方便的,看你毛这么卷,脑子又这么二,我就叫你卷二吧,好不好?” 大狗呜嘤一声趴下来,一副怪不高兴的样子。 “你听得懂人话啊?”秦修眨眨眼笑着瞅着趴在脚边的大狗,并不信这狗真能听懂人话,但是这只狗的确蛮聪明的,“既然这样,那就叫你……” 阿彻又期待地抬起头,看到秦修低头朝他展露一个完美的微笑,然后说:“卷二吧。” 呜嘤…… 秦修哼着歌,心情不错。 就这样阿彻终于在秦修家定居下来,虽然阿彻对天窗下的狗窝很执着,但秦修还是让他暂时睡在了沙发上。阿彻从卧室的门缝里看见挂在床顶天花板上那只金毛公仔,看上去已经很旧了。虽然曾经对他说过自己不会是个好主人,但是其实你明明是很喜欢宠物的吧。 秦修晚上会长时间待在书房里,书房被隔成了两间,其中一间是暗房,不过进书房前秦修会帮他把电视机打开。 “狗好像看不见平面上的东西,也不晓得电视你看不看得了,不能看听听也好。”然后给他调到了动画频道,里面正在放加菲猫,秦修摇摇头又换了台,“你不能学加菲猫,啊,就这个吧。” 阿彻只好暂时看起电视里的迪迦奥特曼。 秦修工作完从暗房出来,惊讶地发现电视已经换到了电影频道,正在放《本杰明巴顿奇事》,卷二蹲在电视机前看得很专心,爪子下还按着一块抹布,他一看,地板一半已经擦过了,铮亮铮亮的,连垃圾桶里的垃圾都打包收拾好了放在玄关。电影中间开始打广告,卷二又埋头擦起地板来。 秦修神情有些复杂,这只狗太懂事了,反而让他心里很不好受,说不出是什么感觉,总觉得自己好像亏欠他很多。 《本杰明巴顿奇事》看完了,阿彻怀着无比的感动又换到其它频道,二十……五频道!狗爪子朝遥控器一拍下去,成了二百二十五。哎不对!二十……五!!狗爪子又拍下去。电视里传来况且况且况况且的戏曲声。 阿彻气坏了,二十五!二十五!狗东西生气地拍着不好用的肉垫爪子,怎么就拍不准呢!啪嗒!遥控器咻的一下滑到了沙发底下。大金毛张大嘴傻了眼。 秦修一边活动着脖子一边走出暗房:“卷二,睡了没?” 沙发上空空的,再一看,大金毛团在窗户下正睡着呢。 “在那儿睡不冷啊?”秦修摇摇头走到沙发上坐下,电视上放着购物广告,他打算换个频道,才发现遥控器不见了,皱着眉头,“狗东西把遥控器放哪儿了?” 阿彻把眼睛眯开一条缝,见秦修正翻箱倒柜地找遥控器,总算趴下身子在沙发下面发现了神隐的遥控器。然后就有了阿彻毕生难忘的一幕——秦修一抬手直接把沙发掀了个个儿,弯腰拿起遥控器。 秦修起身把沙发掀回来,看着“噗通”回到原位的沙发,忽然明白过来。难怪这狗东西要跑到窗户那儿睡觉!你还怕我找遥控器把你睡觉给耽搁了是吧?那你为什么要玩遥控器! “卷二!你明天没有早饭!” 阿彻凄楚地吸吸鼻子。 “还躺那儿干嘛?”秦修一拍沙发垫,“过来睡!” . 第二天秦修去摄影工作室,阿彻已经早早地起床等在门口。 秦修披上外套,低头对他道:“你不用跟我去工作室,去也帮不上什么大忙。” 这话一出,阿彻一下就呆了。 “反正不就是为了让我收养你吗,目的已经达到了,摄影工作室不适合狗待着,客户和模特看了也会觉得不像话,你乖乖待在家里就好。” 阿彻呆呆地目视秦修离开,秦修并非在指责他,说的都是实话,但这不是他想要的。我想要成为你的助力,不是宠物。 大狗在窗户那儿一路望着秦修的背影直到看不见,灰溜溜地回到客厅,偌大的房子一下冷清下来,大金毛伸长脖子看着餐桌和料理台。 真的没有早餐啊…… . 秦修每天不分节假日都会去工作室,茶几下有一把备用钥匙,秦修一出门,阿彻就洗完澡变身完毕,偷穿了秦修的衣服,揣了钥匙出门。 他现在上午在一家咖啡店兼职,中午吃过饭就去书店看书自学摄影,秦修家里这方面的书很少,有也是外语的,或者更偏艺术方面而非基础技巧方面的。不过没有器材上手,光是看也只能弄懂五成。 “秦修不是摄影师吗,他家里应该有很多器材吧,你自己找来弄弄不就行了。”大阿拉斯加架着一款墨镜,趴在路边边晒太阳边说。 大金毛下巴枕在爪子上:“我也想啊,但是那些器材都蛮贵的,弄坏就不好了。” “你特么当年在我家练球的时候怎么没这种觉悟啊?!” 路人惊讶地看着阿拉斯加愤怒地一爪子刨在大金毛脑袋上,金毛也只无精打采地抖抖耳朵。 不解气的大阿拉斯加干脆骑到了大金毛背上,爪子不停地拍打,大金毛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任由阿拉斯加欺负。路过的人一个个都笑得要死。 任海蹂躏得差不多了,骑在大金毛背上舔着爪子道:“那你什么时候告诉他你能变人啊?” 说起这个阿彻就更郁闷了,谁叫自己变成人时和小修结了仇,他如果想报恩,想成为秦修的助力,迟早都要对秦修坦白,但现在还不是时候,怎么也得过段时间,等两人住在一起久了,有了默契和信任,最重要的是等秦修忘了那码子坑爹事,或者至少对他消了气再说。 第42章 秦修坐在副驾驶座,思绪有些游离,开车的是一位戴着无框眼镜,三十多岁长相温和的男人。 “我听王子琼讲,你经常接一些吃力不讨好的工作。”男人说。 “就只接了一只公益广告,他在我耳朵边念了快半个月了。”秦修皱眉。 “接公益广告也没什么不好,”男人笑了笑,“但是王子琼也有他自己的考虑。我听说工作室的账是他在管是吧?” “嗯,”秦修道,“他以前是学会计的。” “是吗?看不出来毕业后干了造型设计啊。”男人笑道,顿了顿,语带深意地道,“有些话,以王子琼的立场可能不好说……” 秦修看一眼身边人:“没关系,您有什么话可以直说。” 男人也就点点头,直言道:“你有时候也该听听身边人的意见,王子琼,JENNY,或者助手,听听他们是怎么想的。既然你决定要办工作室,首先还是应该以客户的需要为第一。” 秦修没说话,知道准是王子琼又打了小报告。他倒是经常和客户谈掰,不过道不同不相为谋,在谈合同阶段发现不是一路人果断不合作有什么大不了的,他又不是签了合同以后耍任性。 男人侧目,笑着看一眼无意识又微微撅起嘴的秦修:“怎么样?考虑一下吧。如果工作室能够接受我们的资助,其实情况会好很多。我记得你的理想是做野外自由摄影师对吧,如果工作室能尽快上轨道,你就可以放手去做自己想做的事。从小到大,你的表现一直都很出色,我们也一直很看好你,你应该也了解,基金会的宗旨就是帮助有才华有干劲的年轻人,我们不计报偿,你完全不需要有任何负担。” “谢谢,我念书时得到的资助,对我已经是很大的帮助。但是现在我已经可以自立,真的不需要。” 这年轻人自尊心极高,男人也不再说什么。秦修正有些心事重重,忽然听见身边人轻笑出声:“那两只狗真好玩。” 秦修下意识地转头,一看窗外,一只黑白色的阿拉斯加雪橇犬和一只金毛寻回犬趴在路边,大阿拉斯加趴在金毛犬的背上,秦修探出头看了两眼,觉得不对劲,那只金毛一身卷毛,怎么看怎么眼熟。 “怎么了?”男人问。 “那好像是我的狗。”秦修皱眉道,解开安全带,“我下车去看看。” . “唔,美男子!这个能打99分!”阿海抬起头,惊艳地摇起尾巴。 阿彻只知道任海对美女会有这反应,帅哥倒还是头一遭,正要看来者究竟何方神圣,一抬头就看到朝这边走来的秦修,吓得一骨碌站起来,耳朵如临大敌般耸得老高。 被冷不丁甩在地上的阿拉斯加来回看着紧张不已的金毛伙计和对面时髦而俊美的年轻男子,咋舌:“不会吧……” 秦修歪头打量那只站起来瞪着他的卷毛金毛犬,明明卷二锁在家里不可能跑出来,可这只狗左看右看都是一副心虚的样子。不对,狗怎么会心虚,那不成狗精了?这么一想自己也觉得好笑,然后就见那只卷毛金毛掉转过身往下坡走,四条腿僵硬地一抬一抬,活像在走正步,他越看越可疑,皱眉喊了声:“卷二?” 金毛犬在半路一停,尾巴倏地夹紧,然后撒开四条腿就跑。 阿拉斯加雪橇犬郁闷地以爪覆额。 秦修瞪大眼,怒火滔天地追上去:“你这狗东西怎么跑出来的?!小心别让我抓到你!” 两条腿的人到底跑不过四条腿的畜生,秦修一身疲惫地回到家,一看卷二好好地团在玄关等他,不由皱眉,这附近真有第二只天然卷的金毛?瞪了卷二一眼,他走到茶几下翻钥匙,一看备用钥匙还妥妥地放在老位置。 阿彻见秦修换衣服进洗手间洗澡,庆幸自己逃过一劫。哪晓得第二天—— “卷二,看我给你买了什么?”秦修手里晃着一只小盒子走进来。 居然是礼物?!阿彻又惊喜又感动,丢了擦地板的抹布,跳起来就去扑,秦修笑着把小盒子抛给它,被安嘉勉的恶魔特训训练得身手矫捷的阿彻一下就衔住落地,叼到一旁爪子急急地刨开盒盖。秦修探头去看狗仔的表情,刚刚还欢喜连天的大狗一下呆住了。呵,傻眼了吧。 那居然是一个狗项圈! 被打击到的阿彻迟钝地意识到笼罩在头顶的阴影,俯下来的小修的笑脸好看又阴险…… 嗷呜!不要啊!虽然我是来报恩的!但我是自由的啊嗷呜! 不管怎么滚来滚去挣来挣去也没有用,秦修无比暴力地把他按在地上,骑在他背上把项圈给无情地套了上去,倒映在墙壁上的影子简直像长着尖角的恶魔一样残暴无匹! 等到身下的大狗偃旗息鼓,秦修直起身舒爽地拍拍手:“这才像我的狗。” 阿彻伤心欲绝地趴在地板上,连晚饭都没心情吃了。 “你真不吃啊?”秦修筷子夹着一块排骨,蹲下来在郁闷的狗鼻子面前晃来晃去,“给你套个项圈怎么了?这项圈我挑了很久,还有蝴蝶结,和你多衬。” 哪里衬?!阿彻扭过头去不理他。就算要选项圈,也给我整一条MAN一点的啊!比如那种朋克风有铆钉的,这种粉红色蝴蝶结项圈我怎么戴得出去! “不用在意别人的眼光,戴自己的项圈,让别的狗说去吧。”秦修双手捧着狗脑袋说。 阿彻难得看见近在咫尺的漂亮面孔也兴奋不起来了。 秦修没辙地放下郁郁不乐的大狗,起身去沙发上拿来手机,又蹲回卷二身边,脑袋凑到狗脑袋旁,举起手机咔嚓一下。 阿彻怔了怔,没想到秦修会和自己手机合拍。 秦修滴滴滴几下把照片设置成手机壁纸,拿给大金毛看:“喜欢吗?” 阿彻愣愣地看着手机屏幕上一脸茫然的大金毛和贴着金毛脑袋笑得又软又甜的小修,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他不会相信那个又冷又暴力的北极熊会露出这样暖得让人心都快化掉的笑脸,就算对着王子琼和JENNY秦修也是整天板着个脸,他才忽然意识到,这是只有对宠物卷二才有的特别福利。 竟然还把和我的照片存成了手机壁纸呢,阿彻有些小开心,低头蹭蹭脖子上的蝴蝶结项圈,忽然发现好像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了。 . 大金毛站在巷子口,看着在他面前滚来滚去笑得死去活来的阿拉斯加犬。 任海笑完后还是没忘假惺惺地安慰几句:“别这么闷闷不乐,他现在把你当成一只狗,这也是难免的嘛。” 阿彻郁闷地看着橱窗玻璃上可怜巴拉套着粉红色蝴蝶结项圈的自己,要是被贺兰老师看见他现在这副模样,不用拖鞋抽死他才怪。“任海哥,”金毛狗摇着尾巴讨好地凑近大阿拉斯加,“我戴项圈的事千万不要告诉别人啊!”尤其是贺兰老师! “那得看你怎么孝敬我了~~” “我给你按摩啊!”大金毛哈哈地吐着舌头说,“我在书店看到有卖那种自学的医书的,我还可以给你拔罐,针灸!” 大阿拉斯加一爪子拍过去:“你特么是为了给小修拔罐针灸才拿老子当实验品吧!” 阿彻心虚地抱着脑袋,心说这你都看得出来。 “不过,”大阿拉斯加眼珠子一转,一脸贼笑道,“我倒是真有件事要让你帮忙。” 阿彻跟着卖关子的任海回去泡了个热水澡,然后两个人坐车去了会展中心。这几天阿彻打工的咖啡屋在歇业装修,也刚好有时间。会展中心今天人山人海,外面是超大展板和超大横幅,似乎是西部动漫节的现场。不过任海带他来逛动漫节是个什么节奏? 在公用洗手间,任海拿了一套衣服递给他:“换这个。” 阿彻奇怪地接过衣服进洗手间隔间里换,刚关上门又蓦地拉开:“我靠!你怎么把我裤子剪烂了!!” 他手上那套任海递给他换的内裤和牛仔裤,屁股的位置都被戳了个洞。这穿上去尾巴不就暴露了?! “你懂什么,要的就是这种效果,”任海把人推回去关上门,“你任海哥什么时候坑过你,快点换!不然十分钟内你戴项圈的卖主求荣的照片就会刊登在灵犬族公会的网站上!” 阿彻在隔间里愤愤地换衣服,你分明是分分钟坑我的节奏啊!可恨的是这项圈还是带锁的那种,虽然变成人后项圈松了几分,但是想从脑袋上脱下来还是不行。 “好了没啊?”任海敲着门板。 隔间的门缓缓拉开,任海看到捂着屁股探出头来左看右看的卷毛青年,抬手就把他脑袋上的鸭舌帽摘下来。 “哎哎!帽子还我呀!”屁股缩在隔间不敢出来的狗青年伸长手臂想夺回帽子。 适时洗手间里走进来几个穿着古装的男COSER,看见阿彻一抖一抖的狗耳朵,一个个惊叹出声:“哇塞,这兽耳好逼真啊!” 这反应有点出乎阿彻的预料。狗青年看着留着五颜六色长头发的COSER们,其中有个COSER和他一样,狗耳朵狗尾巴狗项圈一应俱全,虽然看得出对方那是戴的赝品,阿彻还是抱着以真乱假的念头把狗尾巴从裤洞里扯出来,鼓起勇气走出隔间,换来的除了“好逼真”,“像真的一样”的惊叹声还真就没别的了。 任海看着狗青年刚刚还一副见不得人的样子,这会儿已经得瑟地晃着大尾巴迫不及待出去走秀了,在后面咂嘴:“呆逼小子。” 动漫节上到处是穿着奇装异服各种非人造型的COSER们,阿彻感觉自己这点耳朵和尾巴站在其中根本就是泯然众人。交一点进场费就可以进来赚外快,和动漫爱好者合影一次就能有几块钱的进账。任海在一旁收费,阿彻的天然毛绒耳和毛绒尾果然比赝品更招人欢迎,更何况人长得又高又俊还是特别讨小女生喜欢的小麦色阳光青年,上赶着来合影的姑娘络绎不绝,任海笑得合不拢嘴,估摸着这三天下来够赚上千的。 又和三个妹子合完影,阿彻凑到正点钱的任海身边,摇着大尾巴喜滋滋地问:“怎么分账啊?” “三七分。” “好嘞!”小麦卷青年又干劲十足地要去招揽生意了。 任海在后面悠悠地道:“是你三我七……” 阿彻差点没蹦起来:“我靠你也太黑了!!都是我在忙活,你就收个钱罢了!” 任海对着气鼓鼓的卷毛青年老神在在道:“我出卖的是智慧,你出卖的是色相,你说哪个高端点?” 小麦卷还是气鼓鼓的,但是说不出话来。 “好啦,”任海见好就收地拍拍同伴的肩,“看在你这么辛苦的份上,那就四六吧。” 阿彻总算松了腮帮:“这还差不多……” . 这天拍完外景下午就没什么事了,JENNY去机场接妹妹,秦修和王子琼开车回工作室,路过人山人海的会展中心,秦修眯起眼打量了一下,触目所及全是狂热的动漫饭,喃喃道:“是动漫节啊……” 车子在前面拐了个弯,秦修一眨眼,哎不对,不是应该右拐上立交,怎么在往左边拐?不一会儿动漫节的人潮声就一涌而来,COSER们的服装一个比一个闪亮,秦修回头瞪向王子琼:“你往哪儿开?!回工作室!” ACG控王子琼眼里闪着热烈的光,不顾秦修的咆哮,已经如痴如醉地把车子开进了会展中心外的停车场,解开安全带下了车,冲锅底脸的秦修兴奋地道:“下去逛逛啦,反正下午也没事了,说不定能找到好灵感!” “这种小孩子喜欢的东西有什么好逛的!” 这话一出,立刻换来好几道不满的动漫爱好者的视线。秦修闭了嘴,装作不知道刚刚那话是谁说的。 第43章 就这样骑虎难下的秦修兴趣缺缺地跟着王子琼走进热闹拥挤的动漫峰会现场,没过一会儿就悔青了肠子。 “嗨,秦修,也来照一张嘛,难得能跟甩葱妹合影哦,” 实际年龄二十五岁但看上去像三十五岁的王子琼先生硬要跟蓝头发的初音妹子亲昵地挤在一起,还借了人家的葱来摆造型,秦修本想装不认识,偏偏被喊住,只得抬手按着额头顺便遮住自己的脸,“我不用了。” “哦,那不是凌波女神吗,”王子琼激动地回头拉住秦修往前挤,“勇敢的少年啊,快去创造奇迹!” “啊啊,是啊,是啊,快去创造奇迹吧。”秦修敷衍道,把兴奋的王子琼推进人群里,确定被塞死出不来了才掉头离开。王子琼在人群那头蹦得老高回头朝他喊“秦修!秦修!校花!喂你去哪儿?”秦修冲他无情地挥手拜拜。 动漫粉丝聚集的地方果然不是他的菜,中途竟然还有人以“啊,你是COS的XXX吧”这种明显经不起推敲的谎言要求和他合影,秦修当然冷酷决绝地回答“不是”,妹子们很遗憾,但还是请秦修帮忙为她们在《进击的巨人》的巨幅展板前合个影。 这个秦修倒是没拒绝,接过妹子们的相机,举起来比了比,又不满地拿下相机:“笑容太僵硬了,自然一点。” 妹子们忙放松肌肉。 “不要瞪眼睛,美瞳效果已经很夸张了。” 姑娘们又眯了眯眼。 秦修摇头:“太呆滞了,像一群进击的巨人。” 好不容易笑容总算勉强达到要求,秦修又皱眉:“左边的往后面走一点,右一和右二换个位置……笑容怎么又僵硬了!” 折腾了好久,妹子们一个个满头大汗,美男摄影师总算高抬贵手按下了快门。 秦修将SONY的小型数码相机还给妹子们,女孩子们连说“谢谢”都唉声叹气的,不过当看到秦修为她们拍下的照片,一个个都露出了惊喜的表情。 “哎呀!很漂亮呢!” “都看不出我的大饼脸了耶!” “哇,这是我拍过的最好看的合照!” . 阿彻在喷泉附近和几个女孩子合完影,口渴得要命,任海又不晓得跑去哪里了,他转身正打算去买瓶水,肩膀忽然被从身后大力一撞——一个戴着棒球帽的男人拎着一只红色女包从身旁一蹿而过。背后一个女声高喊着:“啊!!我的钱包!!” 光天化日之下竟然当着我的面抢劫?!正义心爆棚的狗青年立马追了上去。 男人在人群中左突右闪,不过对善于追踪的猎犬来说这都不是问题,男人身上散发的汗味合着女包上淡淡的香水味,指出了一条明确的路径。 可是会展中心的人太多了,现场的保安也迟迟不见人影,这样下去不晓得什么时候才能抓到对方。 他边追边喊,希望前面能有人帮忙拦住男人,但大部分人一看见男人那亡命之徒的架势都躲得老远。 男人回头一看,没想到那年轻人还在穷追不舍,正觉得棘手,一转头,迎面就是一拳。 那一拳下来,嘴巴里直接一股血腥奔涌。男人仰头脚步一个趔趄栽倒在地。 阿彻见有人制服了抢匪,边跑上前边高兴地喊:“谢谢你啊哥们!” 秦修依稀觉得那把声音耳熟,回头一看,那小麦色皮肤,亚麻色卷发,一张阳光兮兮的脸眼熟得要命,等等,怎么脖子上的项圈都这么眼熟?!秦修惊愕地瞪大眼,抬手指着小麦卷青年:“喂!!你——” 卷毛青年猛地站住脚步,隔着十来米的距离张大嘴看着他,而后果断地掉头就跑! “喂!!混蛋!!你往哪儿跑?!”秦修急着要去追,奈何一只脚还踏在抢匪的背上,被抢包的女孩正领着保安过来,秦修回头朝旁边围观的几个男生凶巴巴一喝,“快点过来按住他!” 两个大学生被吼得一怔,连声“哦哦”地手忙脚乱地过来按住男人。 秦修眯缝着眼在人群中定位到那只甩来甩去的大尾巴,追了上去。 一分钟前自己还是勇追歹徒的英雄,转眼就变成被追的倒霉蛋,阿彻边跑边回头,泥煤秦修的速度怎么这么快啊!那表情能不能别这么杀气腾腾啊! “给我站住!” 凶成这样,谁敢站住啊! 这个时候阿彻恨不得自己变回四条腿,变成两条腿不但跨距短了很多,后面还多了一条尾巴当累赘,而且腿也没有秦修长,被追上只是迟早…… 屁股后面被猛地一扯,阿彻心说完了,向前扑啪扑在地上。 秦修倒是没想到这个尾巴道具贴得这么紧,没扯断下来还真把人给逮住了。 阿彻感到腰杆上一沉,秦修一下跪骑在自己背上,这一下他脑子也清明了:“你干嘛追着我不放啊?!” “你跑我才追你!” “你不追我我为什么要跑?我是在抓犯人,我又没做亏心事!” “你没做亏心事你见我心虚什么?!”秦修抬手照着小麦卷青年的屁股就是一拍。 这一拍下来,两个人都怔住了,四周的群众也愣住了,茫然地看着在光天化日之下骑在人身上打屁股的暴娇美男和一拍就被拍老实了的狗耳朵青年。 秦修一头冷汗地看着趴在他下面没了动静的卷毛青年,居然这么顺手就拍下去了,一定是这段时间在家里拍卷二的屁股拍得太顺手的缘故…… . 秦修坐在会场外的长椅上,不管怎样这次都是自己理亏,所以当卷毛青年提出要请他喝水时,他也没有拒绝。 没一会儿卷毛青年就摇晃着大尾巴,拿着两罐可乐回来了。秦修抬头接过可乐,这会儿已经是傍晚了,小麦色的皮肤和亚麻色的卷发在夕阳余晖下透出可口的色泽,还有那张脸,也不怕笑烂了…… 他掰开可乐喝了一口,瞄一眼身边人不时抖一下的狗耳朵和狗尾巴,一面想着明明长得还不错,搞这些非主流的东西干嘛,一面将手伸向椅子上那条毛茸茸的尾巴…… 狗尾巴刺溜一下移开了。 秦修也没看清楚那尾巴是怎么移动开的,回过神发现卷毛青年拽着尾巴放到了一边,他只好咳嗽一声,装作是搁手,把手掌顺势撑在椅子上。 过了一会儿:“喂,你那尾巴拿我看看。” 你这语气也太理直气壮了,阿彻拿下可乐,苦逼极了:“没什么好看的。” 秦修脸色很臭:“大男人的这么小气,我看一下又怎么了?” 阿彻心说你在家里还没玩够啊!但又想着这次是和秦修搞好关系的大好良机,只能心疼地摸摸自己的老三,不情不愿地把尾巴递了过去。 秦修一脸正经的表情接过他的“道具”尾巴低下头仔细研究着:“你这个道具做得还蛮逼真的。” 阿彻扭着屁股忍着痒,怪不舒服:“是吗?” “我家里就有一只金毛,你这尾巴做得真的蛮像的。”又抬头,“耳朵也像。”目光又落到小麦色的脖子上,眯缝着眼狐疑道,“我家金毛也有这么条狗项圈。” 阿彻蓦地就有些紧张,果不其然听见秦修开玩笑似的说:“我有钥匙,要不我试试看能不能打开?” 阿彻忙护住项圈,呵呵干笑:“当然不能了,这又不是同一条。” 秦修笑着凑过去,隐蔽地道:“你不会真的是我的卷二吧?” 阿彻咽下一口唾沫,不是因为秦修的问话,而是因为对方突然凑得这么近的脸。那眼睛弯弯的,带着促狭的意味,这几天他已经隐隐感觉到,长大后的小修和小时候有着微妙的不同,说不上哪里微妙,但总让他时不时有种盗汗的错觉。 要不,干脆这就认了吧! 被这个念头搞得蠢蠢欲动时,手机铃声突兀地响起来,秦修接了电话:“……嗯,我已经出来了,你合影够了没啊?……是吗,你已经到停车场了?” 阿彻心中还在挣扎翻涌,就见秦修打着电话打着打着人就走到停车场去了。啊喂!卷毛青年站起来,心说不会吧,那边秦修已经自顾自地上了车。卷毛青年目瞪口呆地目视那辆白色福特征服者亮起尾灯,准备离开。 王子琼收了一打拍立得合影照满载而归,边倒车边问秦修:“你一直一个人等在外面啊?” “当然了。”秦修靠在椅背上,没什么表情地说。 王子琼觉得这肯定不是事实,从他跟秦修分开这都有两个钟头了,换了是平常让秦修空等两个钟头,结局怎么可能只有一句“当然了”,而且还是以句号结尾的。 “喂,”秦修拨了个电话,“你好,前几天我来你们店里定制过项圈,当时你们店员说是纯手工做的,只有一条……我今天怎么看见别人也戴那项圈……对,一模一样,连锁上刻的缩写也跟我的名字一样……” 车子从密密麻麻的人流中好不容易拐弯开出去,这时后视镜上忽然追上来一道人影,王子琼惊诧地看着屁股后面挂着条狗尾巴的卷毛青年挥舞着双臂朝他们的方向大喊着:“小修!!我叫阿彻!你记住啊!阿彻!!” 秦修听到那热情澎湃的喊声脸都白了,王造型师更是火眼金睛,隔得那么远也一眼认出那人就是秦修死不承认有过一腿的阳光卷毛小哥。 王先生一脸叹为观止的表情上下打量秦修,原来你这两个小时过得这么淫荡啊…… 秦修被王子琼想入非非的眼神看得火大:“那不是在喊我!” “可是他明明在喊小修啊……” “小修怎么可能是在喊我!我又不小!” 王子琼心说这理由可真牵强啊:“可是他追在我们车子后面,和你又认识……” “可恶!没事你非要跑来看什么动漫展!” 已经明显词穷的北极熊最后只有耍无赖的份儿,王子琼心道那确实是我不对啊,非要跑来看动漫展,害你一个人无聊,忍不住约了情郎。 哎,花艰不拆啊。 第44章 秦修回到家里,楼下停着一辆警车,警员上来提醒他说是最近这附近发生了好几起入室盗窃案,问需不需要在露台上安一部监控,秦修摆摆手说没关系,他家里有养猎犬,而后安然地上了楼。 门开了,没有大狗欢脱地跑来欢迎他的场景,秦修边换鞋边喊,“卷二,”等了一会儿屋子里还是静悄悄的没反应,他已经换好了拖鞋,但偏偏就停在玄关不进屋,火大地喊,“卷二!你主人我回来了!” 这时才听见“砰”什么东西摔到地上的声音,秦修探头往屋里瞧了一眼,四仰八叉摔在地上的金毛大狗这才翻身起来,披着毯子朝他跑来。 秦修愕然地瞪着一身乱呼呼卷毛的大狗,连忙转身拉开门想喊警察装监控,闪着红灯的警车已经开走了。 晚上一人一狗在沙发上看电视,手机这个时候响起来,秦修一边摸着狗背一边接了电话,听了半天,脸色一沉。 阿彻不用看也知道小修同学此刻脸色不好,因为那只抚在自己背上的手一下停了下来,还狠狠拍了两下。 “怎么说辞职就辞职!不是跟他说过要提前半个月吗?!” 又拍了两下。啪啪!痛极了…… 阿彻知道秦修工作室的助手都是在校实习的学生,本来就很不固定,秦修也说过只要提前半个月辞职,来去自由,不过辞职的事大家都不愿意直接打电话给秦修,可见助手们有多怕北极熊。 之前走了一个助手,这会儿又走掉一个的话,秦修就没有助手了。虽然也有JENNY和王子琼帮忙,但是化妆师和造型师在摄影方面毕竟是外行,再说JENNY和王子琼除了在秦修的工作室里负责化妆造型,平时也会接一些个人的工作委托,根本不可能三头六臂。 秦修挂断电话,冰凉骨感的大手很粗鲁地顺着狗毛,郁闷地自言自语:“妹妹要结婚要回老家什么的,请假不就行了,我又不会不批,为什么非要辞职,一群不负责任的家伙!” 那很明显是借口啊!阿彻在心里无力地说。 “是我待他们不好吗?”秦修挑眉看看身边的大狗,“你要是敢点头就死定了。” 你一定经常对他们说这种恐吓的话…… “啊!烦死了!” 阿彻缩着脑袋,忍受着秦修的大手在他脖子上用力蹂躏。明明是内心很温柔的人,为什么一定要对人凶巴巴的呢? . “要打电话给贺兰霸你自己打啊,为什么要我代劳?”任海瞄一眼卷毛青年买来贿赂他的披萨饼,很有立场地道,“威武可以屈,贫贱不能移!” 阿彻抓了抓头发无奈地坐在沙发上,那佝偻的背影像瞬间老了一百岁:“我也是没办法啊……” 十六岁时他变身的时长总算能有四个小时了,足够坐长途车了,又因为做安少爷的陪练也有了不少闲钱,特意回灵犬镇去看贺兰老师,大包小包带着一堆吃的回去,哪知道老师一点都不欢迎他。 狗青年仰头倒在沙发上,现在想起来都叫他伤心。 那天他还没上山就在旺旺副食店外遇见了一个人下山打酱油的贺兰霸,喜滋滋地悄悄跟在贺兰霸身后。 不晓得老师一个人打酱油的时候会不会想念他呢?肯定会的,虽然老师老不承认。 贺兰霸还是老样子,裤衩鸟窝头一双人字拖从山上穿到山下,阿彻一边小心跟在后面一边在心里说,老师你倒是把头发好好梳梳再下山啊。贺兰霸忽然停在山道上,阿彻以为自己被发现了,赶紧躲到大树后,却见贺兰霸蹲在路边抱起一只小土狗,那只黄色的小土狗和自己离开灵犬镇时一样的大小,那一瞬间阿彻仿佛看见了小时候的自己和贺兰老师。 “这不是小汪吗,你这么一天到晚乱窜可不行,既然闲着没事,帮贺兰老师我送酱油吧。”贺兰霸说着便把打好的酱油瓶绑在小土狗背上。 刚把小土狗放在地上,没走几步小家伙就转过身背着酱油瓶一溜烟地往山下跑了。贺兰霸气得在背后追:“个不靠谱的狗东西!” 小土狗蹿进灌木丛里,一会儿就没影儿了,贺兰霸站在路边骂骂咧咧了半天,只好空手而归。 阿彻望着贺兰霸独自一人慢慢朝山上走的背影,掉头就去追那只小土狗。 在灌木丛和泥巴地里折腾了好一阵总算逮到活蹦乱跳的小家伙,阿彻把酱油瓶取下来正要塞进自己带来的那包土特产里,才赫然发现刚刚下来追狗时那一口袋东西被自己搁在路边了,狗小子连忙跑回去,正好看见一辆小卡车停在路边,有人提起他那一口袋东西上了车。 “哎!!那是我的东西!!”狗小子挥着酱油瓶抄捷径跑上去,奈何离得太远,也不晓得人家是没听见还是不打算理他,车子一径就开下山了。 最后卷毛小子只能拎着一只酱油瓶,一身脏兮兮地敲响了贺兰老师的屋门。 好半天都没人来应门,阿彻正纳闷,隔壁的胖婶出门看见他,热心地问:“你是找贺兰霸吗?他刚刚去庙里了。” 阿彻又去了灵犬寺。寺庙虽然修葺过一次,可是隔了这么多年,又冷冷清清乏人问津了,寺庙外的杂草都有半人高了。阿彻看着这座忽然间变得格外小的寺庙,心情很复杂,那道高高的门槛,他终于可以轻轻一脚就跨过去了。 “……那家伙现在不能每天来庙里做祈祷了,我就帮他代劳了。” 听见贺兰霸老神在在的声音,阿彻蓦地站定在门口,看着贺兰霸往神龛上换苹果,边换边念叨:“也不晓得他的人化术进展得怎么样,您都恶搞他这么多年了,就给他个像样点的人生吧……” 阿彻只感到眼泪忽然流进嘴里,咸得要命,激情奔涌地喊出一声“老师”,出口却是两声汪汪。 贺兰霸回头看见一只大金毛从一股子白烟中嗷呜一声朝他扑过来。他还没来得及回身就被又重又大跳跃力惊人的狗家伙一下扑到背上。 那狗家伙两只前爪死命挂在他脖子上,两条有力的后腿在他背上一个劲往上蹬,这种狗不狗人不人的拥抱方式贺兰霸不用看就知道是谁。 “卧槽你打哪儿跑出来的?!” 大金毛跳下来在他身边蹭来蹭去跳来跳去,仰头嗷嗷地喊着“老师,老师”,贺兰霸受不了那一身狗毛味:“行了行了别撒娇了你特么又不是小狗了!” 大金毛这才掉头跑到寺庙门口,衔起那只在地上骨碌碌转的酱油瓶,走过来递到贺兰霸手里。 贺兰霸看着手里的小小酱油瓶,虽然这些年都是他自己打酱油,但是瓶子上那条绳子还是挂在那儿,不过现在的阿彻是大狗了,这么短的绳子他已经套不下了。 贺兰霸扶了扶被撞歪的眼镜,看阿彻现在的样子,他也知道这家伙的人化术还是半吊子:“你找到小修了?” “嗷呜……”没有。 “不打算再找了?” “汪汪!”还要找! 贺兰霸表情一滞,抬起下巴,镜片上一片白茫茫的高光:“那你回来干什么?” 大金毛委屈地仰着头:“我回来看你啊!” “有什么意义吗?有这个功夫不如好好磨练你的人化术,或者去找小修,你来看我,我也不会多吃两碗饭,更不会延年益寿返老还童,来看我有毛用,说不定就和小修擦肩而过了!”贺兰霸径自往门外走,头也不回地道,“我希望你下次来看我的时候是和小修一起,或者是已经决定做一个安安分分的灵犬族人,否则就不要回来。想好了就自己下山回去吧。” 大狗在背后叫了两声,就彻底安静了下来。贺兰霸沉默地提着酱油瓶往家走,狗东西这耐不住寂寞又爱撒娇的性格要是不改改,以后的狗生肯定够呛。作一只宠物犬,你连自由都没有,哪来的老师?你只有小修,但是他不会只有你,所以从现在开始,学会耐住寂寞吧。 那天阿彻是在凯大手家里泡澡后回城里的,虽然不理解贺兰老师为什么会说这些话,但是他清楚老师不管做什么,一定都是为自己好。这之后他没再回灵犬镇,但是耐不住寂寞了还是会时不时打个电话回去,刚开始贺兰霸不知道电话是谁打的,阿彻怕他砸电话,也不出声,光听贺兰霸在电话那头骂娘,他自个儿在这边捂着嘴偷乐。不过来来回回几次,贺兰霸最后还是认出他来:“阿彻!你给老子出声!你特么不怕老子打电话报警抓你啊,你个黑户口!” “我不是黑户口!” “果然是你!个狗东西!!” 哎呀露馅了,狗小子赶紧把电话给挂了。 然后也就这样了,反正给贺兰老师打电话对方都挺不耐烦的。前段日子他打电话告诉老师自己找着小修了,结果对方也只在电话那头嗯嗯了几声就把电话挂了。 阿彻觉得贺兰霸多半还在为自己选择离开灵犬镇的事生自己的气。这次他是打算打电话问老师关于人化术的事儿,秦修的摄影室现在急缺助手,如果他能完成人化术,或者至少延长变身时间,能有至少八个小时,就能当秦修的助手了。这方面他能咨询的人也不多,只能问贺兰霸,但是贺兰老师肯定还在生气。 最后阿彻请任海去洗浴中心做了一次全身按摩,红光满面的任海才勉为其难给贺兰霸拨去电话,哪晓得电话刚接通,对面“喂”了一声,任海就一下子捂住手机,皱眉看向阿彻:“贺兰霸的声音什么时候变这么男低音了?” “说不定是感冒了,你再问两句啊。” 任海咳嗽一声,正要开口问,就听见手机那头的男低音笑了一声:“我不是贺兰霸,我是凯墨陇。” 第45章 手机那头的男低音笑了一声,“我不是贺兰霸,我是凯墨陇。” 任海靠了一声,一巴掌拍在阿彻后脑勺,压低声音,“你怎么给我狐狸的电话,” “行了,”手机那头传来凯墨陇的声音,“开免提,反正我都听得见。” 号码是贺兰霸的没错,但贺兰老师的手机现在在凯大手手里,因为贺兰霸去云游四方了…… “不是族长才爱云游四方吗,贺兰霸这么想不通,”任海奇怪。 “听说你们族长前段时间回来了,贺兰霸被选定为下一任族长,”凯墨陇不怎么高兴地说,“按照灵犬族的习俗,新族长必须在外历练一年才能正式成为族长。这种事情还需要我来告诉你们?” “老族长要嗝屁了?”任海瞪大眼。 阿彻撞了一下任海:“没礼貌!”又忧心忡忡地问凯墨陇,“老族长……不会快翘辫子了吧?” 凯墨陇:“……” 任海笑得不行。你特么有礼貌!你特么最有礼貌! “据我所知,你们那个老族长就是贪玩罢了,身体没有问题。”凯墨陇道,“贺兰霸走之前把手机给我了,你有什么事可以直接找我。我猜你现在是遇上麻烦了吧。” 阿彻把自己急于完成人化术的事跟凯墨陇说了一通,手机那头沉吟了一会儿:“关于人化术我最近也有一些新发现,电话里说不方便,你明天来新安大学找我吧。” . 阿彻和任海一大早按凯墨陇给他们的地址找到新安大学心理学院,楼层都跑遍了却不见凯墨陇身影,任海找了位美女教职员问,本来还冷冰冰不耐烦的美女听见是找凯墨陇,立刻满面春风地回答:“是找凯教授啊,他今天早上没有课,应该在研究所。” 凯教授?!红豆泥?! 两个落魄的灵犬族人瞠目结舌地对视一眼。 十分钟后。新安大学心理研究所,凯墨陇副教授的个人办公室。 “当然是凯教授,不然是什么?扫厕所的凯大伯?”身穿黑色HUGO BOSS衬衫和西裤的凯墨陇交叠着腿坐在单人沙发上,悠闲地道。 任海还在大受打击地抱怨天生就会催眠术的九尾狐当心理学教授是犯规,阿彻已经等不及把任海推到一边:“大手,你说的人化术的新发现是什么?” 凯墨陇看一眼迫不及待的卷毛青年:“在此之前,我先跟你说一件事,是关于我的一个病人。” 凯墨陇是心理学副教授,平时也会有一些特别预约的患者,通常都是有比较特殊的心理疾患的病人来找他做心理治疗,对凯教授而言,这些病人是非常宝贵的临床研究一手资料。其中有一位刚结婚不久的女性,结婚以后忽然产生了一种幻觉,总觉得自己是一只猫。她被这件事困扰了很久,因为自己是一只猫的话,就无法和丈夫自然地相处。为此她找了很多心理医生,但都无济于事。最后通过各种途径前来拜托凯墨陇。凯墨陇为她做了一次深度催眠,意外地发现这位女士的记忆有严重的缺失,两年内的事情她能回忆得巨细无遗,两年前的生活却零零星星非常模糊。 “因为她对某些无法回避的重要事件的记忆只有梗概却没有细节,所以我开始怀疑她在两年前也接受过一次催眠,恐怕还是暗示性相当强的催眠。”凯墨陇说,“产生这个怀疑以后我开始用假设性的场景去诱导他……” 催眠的内容最后终于被挖掘出来。催眠手段并不算多高明但是催眠效果却根深蒂固,虽然有关催眠师的情况无迹可寻,但是他很快就意识到那绝非出自人类催眠师之手。 阿彻和任海两人听凯墨陇不紧不慢地讲来,居然听入了神,不约而同问:“催眠内容是什么?” “暗示她是一只猫?” “如果是暗示她是一只猫,那么这个故事和你的事情就没什么关系了。”凯墨陇看向两人,淡淡道,“是暗示她是一个人。” 阿彻和任海双双惊得呆若木鸡。 “这位女士并不是人类。”凯墨陇说,“她是灵猫族。” 任海为这神转折咽下一口唾沫。灵猫族和灵犬族虽然老死不相往来,但是本质上来说他们是很相近的族群,都擅长幻术和人化术。不过那个女的为什么要接受人的暗示? “我将她的记忆差不多找回来以后问她为什么要接受暗示性催眠,其实不问也能想到,”凯墨陇双手交叉抱在膝盖上,“她是想忘记自己灵猫族的身份,像一个人类一样和恋人一起生活。” 任海听得啧啧感慨。灵猫族和灵犬族一样,是不可能允许族人和人类通婚的。做出这样的决定,得顶着多大的压力可想而知。 凯墨陇看向皱着眉头若有所思的卷毛青年:“我在为她做催眠时,无意中发现她和你一样,也是不能完全人化的灵猫族,虽然不会像你一样自带狗耳朵狗尾巴,但是她每天变成人的时间只有晚上,天一亮就会变回猫。” “那后来是怎么完成的?”阿彻急切地问,“难道就是通过催眠?” “当然不是,催眠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心理状态,但是不可能改变生理状态。她完成人化术是在遇见她现在的丈夫以后。具体是怎样完成的她自己也不清楚,听说是有一次跟丈夫在野外观测世纪彗星,两个人也是在那时互通了心意,原本她是打算向对方坦白自己的身份的,可是在天亮的那一刻发现自己竟然没有变成猫,这之后便开始逐渐能控制自己人化的节奏。”凯墨陇耸耸肩,“我的意思我想你们应该懂了。” 任海一拍大腿:“卧槽,世纪彗星?这彗星已经解体了啊!” “别的彗星成不?”阿彻苦逼地问。 凯墨陇摇摇头靠在沙发上看着智商堪忧的两个人。 任海从凯墨陇鄙视的眼光中总算后知后觉看清了真相,瞪大眼:“难道……要野外PLAY?!” 凯墨陇叹了口气:“野外PLAY肯定不是关键,这位女士在结婚以前和恋人并没有任何这方面的行为,所以我觉得你们现在有两种选择,一个是找个对象谈恋爱,一个是等几十年后的哈雷彗星。” 任海黑着一张脸,觉得凯墨陇字里行间都在嘲笑他们的智商。 . 两只大型犬站在宠物店的橱窗外,看着玻璃后大大小小血统各异,被洗得香喷喷的狗狗们。 “怎么样?有喜欢的对象吗?”阿海问身旁的阿彻。 卷毛大狗张大嘴茫然地看着宠物店里琳琅满目的狗狗们。在他们打量宠物店的狗狗们时,对方也在对他们品头论足。 “阿拉斯加很帅气啊!” “金毛小哥也不错,就是看起来有点呆~” “哎呀呆一点好,可以慢慢教他嘛~~” 阿彻正觉得亚历山大,一位穿着长靴的高挑美女从宠物店里牵着一只白色的萨摩耶走出来,阿海精气神地挺直背:“美女哦!” 萨摩耶的确很漂亮,跟随主人离开时还时不时回头朝阳光英俊的金毛犬张望。 任海撞了撞阿彻:“觉得怎么样?” 阿彻有些迷惑:“……我喜欢它就可以了吗?” “按凯狐狸的意思,对方也必须喜欢你才有谱,”阿海说,望着萨摩耶美丽的背影,“不过我看这萨摩耶小姐对你蛮有意思。怎么样,你要想追她我可以搞到对方的地址。” 阿彻想到秦修疲惫不堪的睡脸,点点头:“嗯,我追!” . 任海果然不负所托,很快调查出萨摩耶和美女主人每天傍晚都会到附近公园散步,而后自己以阿彻的主人的身份牵着帅气大金毛与美女主人以“喔,这萨摩耶真漂亮”和“你的金毛也很可爱啊”这样老掉牙的开场白邂逅了。 于是阿彻开始了每天打工学摄影做家务谈恋爱,人人狗狗忙得分身乏术的生活。 萨摩耶小姐叫小美,犬如其名,就算在本身拥有微笑天使美誉的萨摩耶族群中也是大美人一只。谈恋爱方面阿彻完全没有经验,不过任海会现场指导他,阿彻看着作势正帮美女主人大无畏地赶走并不存在的蜜蜂的任海青年,下巴都快掉下来,这种肉麻又骗人的动作他怎么做得出来?! 大金毛别扭地学着任海,抬起狗爪子在萨摩耶头顶舞了舞。 小美莫名地看着他:“阿彻这是在干嘛啊?” 大金毛红着脸特别不好意思:“有……刚刚有只蜜蜂……” 小美回过头,没看见蜜蜂,只看见晚霞中一只蜻蜓,咯咯地笑起来:“那叫蜻蜓,跟蜜蜂不一样的。” 阿彻丢脸极了。护花使者没当成,被对方当成了没常识的白痴。 萨摩耶小姐看着低垂着头的大金毛,笑了笑:“一会儿公园里的人就多了,我们去帮主人占位子吧!” 阿彻心说我才不想当任海的狗腿呢,还是跟着干劲十足的小美跑去公园的长椅上。 任海和美女主人早不知道散步到哪个点去了,最后只剩两只大狗趴在长椅上聊天。 小美的话题都是围绕着主人,听小美说起自己的主人,每天下班回来都要抱着自己亲亲揉揉,会一起玩游戏捉迷藏,会和自己说悄悄话,心情再不好的时候对着自己时也总是微笑着的,小美还可以跳到主人的床上和主人一起睡觉,阿彻就想起小修,对自己说话从来不会轻言细语,还是击屁股狂人,捏尾巴狂人,虐狗鸡鸡的恶魔!虽然知道小修骨子里其实是很温柔的,但是这么一对比,还是略心酸。 作为礼尚往来,他也跟小美聊小修: ——小修会专门为我做牛排! 好吧其实只是他自己吃的时候顺便喂我两块,其实这也很好了,但是牛排烤得跟鞋底似的根本咬不动这种事我会说吗?为了防止我把他的恶魔牛排扔掉他还会检查垃圾桶这种事我会说吗? ——小修就算再忙也会每天陪我看电视! “子弹可以在空中对撞?!子弹里面是坐了战斗机飞行员吧?”啪! “不想接电话关机就得了,非得把电池拆出来丢掉?!”啪! 你吐槽编剧就吐槽编剧,为什么要打我的屁股啊?!剧情又不是狗屁股能决定的! ——小修每天早上都会温柔地叫我起床。 说起这个就是泪。叫不醒我你拍我两下也好啊,干嘛非得掀翻沙发?你造我每天都像从地震的废墟中爬出来,那种感觉有多惊悚吗?每天做梦都在祈求上帝让你的力气小一点…… 萨摩耶听得很入神:“你主人也好温柔啊!” 阿彻舔着爪子,心情很复杂。 第46章 阿彻听从了凯墨陇的意见,学着写日记,记录自己人化术的进展。 20XX年11月1日,晴。 认识小美不知不觉一个礼拜了,任兄问我对小美的感觉,怎么说呢,和小美相处觉得很自在,每次好像总有聊不完的话题,小美脾气温柔人又聪明,要是能和她成为恋人,那真是不错,虽然变身状况还是没有什么明显的改变,但我觉得那只是时间问题。 小修这段时间没有助理帮忙,每天很晚才回来,晚饭都是冲包泡面解决,我都跟着吃了好几天康师傅老坛酸菜面了,闻到那味儿就受不了,今天晚饭时跟他说明天咱们吃泡椒味的吧,也不晓得他听懂了没。 不过别担心,我谈恋爱了,离完成人化术应该不远了,再等我一段时间吧。 20XX年11月3日,晴。 今天终于鼓起勇气对小美告白了,小美也答应了,一举摆脱单身的感觉不能更棒! 跟小修说起这件事,他竟然说:“看到你这么高兴我就不开心。” 真是不解风情! . 虽然已经确立了恋人的关系,但是说起来两人相处的模式还是老样子,阿彻唯一能想到的逗女朋友开心的法子就是讲笑话。 任海嘲笑他:“你就不能讲点别的?” 阿彻耸肩:“后来我就讲自己的事儿了。” 任海无语:“那还不是笑话!” 阿彻:“……” 因为已经是恋人了,所以也很自然地跟小美聊到了小时候在灵犬镇的事,聊到小时候的自己和小修,这是他第一次跟别人说起小修,他没有朋友,任海平时也没什么功夫跟自己聊天,所以这一说起来就跟开了闸似的刹不住车。 什么时候要是能和小修再一起回灵犬镇就好了,去灵犬小学,去学校的后山,他想知道回到故乡,看到熟悉的场景的秦修会有怎样的表情。 你看,小时候的你多温柔啊,长大就这么不乖了,你要反省啊。快点对我温柔起来! 投入进和小修的点点滴滴的大金毛并没有意识到从几何时起,小美变得越来越安静。 这天傍晚,美女主人远远地招呼小美,萨摩耶小姐从长椅上跳下去,大金毛摇着尾巴快乐地冲她喊“明天见”,白色萨摩耶却踯躅着停下脚步,回头看着他。 “阿彻,我们还是不要继续交往了。” 这话来得太突然,阿彻错愕地看着忽然提出分手的小美:“为什么?……你不喜欢我吗?” 小美什么也没说,转身兀自离去,那背影看得阿彻一阵心疼,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总觉得自己好像伤了对方的心,他忙站起来冲对方喊:“我喜欢你啊!” 萨摩耶回头看着一个劲汪汪汪试图留住自己的卷毛金毛犬,对方一脸无辜地看着自己,微笑天使也微笑不起来了:“阿彻,你其实并不喜欢我,我能感觉到的。”萨摩耶小姐忧郁地转过身,低声对自己说,“我还能感觉到,你是不可能喜欢上我的。” 你真的没有察觉吗?你设想的未来回灵犬镇的旅途里,一直只有你和小修啊……我等了好久,也没能等到你的邀请…… 阿彻目视对方伤心离去的背影,一动不动地站在空旷的公园广场,直到天空淅淅沥沥下起雨来。 他能感到小美是真心喜欢自己的,这份喜欢他无比珍惜,自己也一直认真地回应着对方,明明已经互通心意了,却还是不能完成最终形态,一定是他哪里做错了,才伤了小美的心。伤害了这么善良的小美,却还是无法帮到小修,真是太没用了。 “那是谁家的狗啊,怎么都不知道躲雨?” “快被淋成落汤狗了啊。” 来往躲雨的路人奇怪地注视着在空地上仰着头一动不动的金毛犬。 “大郎,你在耍什么忧郁呢?!”任海抱头站在公园的大树下冲他喊,“不就是被甩了么,多大点事啊!回头你任海哥给你介绍个更棒的!” 不是这个问题,阿彻心灰意冷地低垂下头,他应该从一开始就意识到这是根本行不通的,抱着想要人化的念头去和别人交往,只是自欺欺人罢了。 20XX年11月11日,晴天霹雳。 我失恋了。 . 阿彻在任海家里洗了个冷水澡,回到秦修家已经累得眼睛都睁不开了,看了看时间,秦修大概七点钟回来,还有半个小时,秦修喜欢他去玄关迎接他,虽然他还蛮不解这种爱好的,但是只要在秦修开门时冲到门口朝他叫两声,摇摇尾巴蹭蹭他的裤子,秦修就会挺高兴似的。大金毛一面强迫自己不要睡过头,一面趴在沙发上没一会儿就鼻子哼哼地睡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天都黑了,身上热乎乎的,还死沉死沉的,狗东西惊醒过来,一扭头,却一下子僵住。 秦修从背后抱着他趴在沙发上,已经睡了过去。 房间里暗暗的没有开灯,小修匀称的呼吸扫着脖子上的毛,阿彻感到心通通通的快跳出胸膛了,身子却僵硬着不敢动弹,生怕稍微一个动静秦修就会醒过来。 虽然肚子快饿瘪了,虽然这样被压着很难受,但是为什么我一点也不想他醒过来? 阿彻小心翼翼低下头,轻轻舔了舔秦修冰凉的手指。没有助手,只有你一个人,很累吧?我多想帮帮你。 . 王子琼在网上贴了招聘摄影助理的信息,秦修和JENNY原本没抱什么希望,哪晓得来应聘的人竟然真的不少。 王子琼上午被艺校请去讲造型设计课,吃过午饭回摄影工作室,正看见一名应聘者从工作室出来。王先生满面春风地走上去,拍了一下站在门口正要打电话的JENNY的肩:“怎么样?招得还不错吧,有几个合适的?” JENNY做出噤声的手势,一个劲往工作室里打眼色。 王子琼纳闷地走进工作室,见秦修站在窗户边,一手插着腰一手拿着瓶王老吉正抬头猛喝着。 王先生蹑手蹑脚走去秦修的电脑桌前,那上面放着一叠简历,秦修的手机压在上面,王子琼拿简历时不小心碰到手机,屏幕亮起来,造型师冷不丁看到手机壁纸,吓得把车钥匙都掉在地上。 这个从下到上45度侧脸俯拍,背景还搞得BLINGBLING的自拍照上的人真的是秦修吗? 秦修听见车钥匙坠地的声音回过头来,王子琼有不妙的预感。 “你到底怎么发的招聘信息?!”秦修把王老吉的罐子直接咔嚓捏成了牙膏皮,一身火气地过来,举起那一叠简历,“一个杀马特高中生跑来要教我怎么自拍,一个搞装修的硬要我跟他签装修合同,一个修图师是专门给《仁爱妇科》广告册子PS猛男照片的,还有一个来约炮的死同性恋!!” “我那招聘启示很正常啊!”王子琼怕被怒火波及,忙登陆招聘网站,把页面拿给秦修看,以示清白。 秦修凑过来一看,脸色在笔记本电脑液晶屏幕的微光下看上去更加阴森了。 ——诚招摄影助理1名!学历不限!年龄不限!没有经验也没关系,我们的摄影师超美超温柔,手把手教你到学会,有没有心动?!心动不如行动!联系人简小姐:134XXXXXX7。 下面是一张照片。 “看吧,很正常啊。” 秦修难以置信地瞪大眼,手拍在那叠简历上:“这到底哪里正常了?!招个助理你放照片上去干什么?!” “我放张工作室的照片,也好让应聘的人了解一下工作环境嘛。” “那这是什么?!”秦修愤怒地指着位于照片中央焦点处正低头换镜头的自己。 “你啊。”王子琼说。 “我也是工作环境吗?!” 秦修把那一堆简历卷成一卷一把塞进字纸篓,按捺着火气道:“这个招聘删了重发,你把招聘要求给我写高点,下次我不想再见到这些乱七八糟的应聘者!” 王子琼带着万分遗憾的表情开始琢磨要怎么修改招聘信息,秦修在工作室里踱来踱去,还时不时威胁一句,“学历年龄经验该限制不该限制的全给我限制了”“让那些应聘的奇葩看了招聘信息就给我退避三舍!” 改好招聘信息后,第二天应聘大军果然就消停了。这天的日程也很清闲,一上午没事秦修就翘着二郎腿擦了一个上午镜头,一个应聘者也没有他反倒很悠闲似的。 JENNY扫了眼网页上王子琼给发的新招聘信息,心说好在秦修没看—— 诚招助理1名!年龄20-25周岁,名校摄影专业毕业,男相貌端正,身高一米七以上,女不浓妆艳抹,身高一米五以上,吃苦耐劳,随时准备连续加班一个月无加班费,为理想而奋斗不为美元折腰者优先。备注:本工作室摄影师为重度狂躁症患者,要求应聘者个性耐操,心胸宽广,可以抗住摄影师各种物理心理攻击,包容摄影师各种有理无理的要求,在摄影师暴躁时能陪摄影师聊人生,在摄影师情绪低落时能陪摄影师谈理想,在摄影师精神亢奋时能撒娇卖萌跪求摄影师放过工作室的同胞。联系人简小姐:134XXXXXXX7,秦先生(这人就是摄影师,你要敢打我先为你点蜡):13XXXXXX911。 JENNY第一次看到这招聘信息就惊了,问王子琼你疯了吗?王先生无奈地耸肩:“我也没办法啊,以校花的标准,我不设这么高的门槛,谁入得了他的美眸?” JENNY很绝望:“这样真的还有人会来应聘吗?” “你也这么觉得啊,”王子琼摊摊手,“傻逼才会来应聘。” 话音刚落,门外响起一道干净清亮的男声:“请问这里招聘摄影助理吗?” 王子琼和他的小伙伴JENNY惊呆了。 第47章 虽然怀着满腔的惊愕和好奇,但是在看到应聘者的那一刻,造型师先生和化妆师小姐一瞬间就释怀了。 小麦色皮肤亚麻色卷毛的青年带着一脸阳光笑容把简历递给秦修,秦修头也不抬面无表情地接过简历,对着蚂蚁爬般的一行行字看了半天,“沈先生……”王子琼和JENNY在心中不约而同噎了一下,这是装不认识吧,这也太能装了呀,阿彻实在不习惯小修称呼自己先生,笑道,“你还是叫我阿彻吧,沈先生你叫起来怪怪的……” 秦修瞪着小麦卷青年,什么叫我叫起来怪怪的,我叫得哪里怪了,! 一旁的王子琼已经进入想入非非状,艾玛肯定怪啊,在床上都是叫爱称的,这叫先生多生分啊…… 秦修把简历凶狠地一抖,扫了一眼:“沈先生今年二十三岁了?” 阿彻本来想说真的你别叫我沈先生了,再一看秦修的眼神,那双漂亮又冒火的眼睛里明明白白地写着不高兴,好吧,先生就先生吧,不自在地“嗯”了一声。 “沈先生写得一手好字。” “哦……”这是反讽我知道…… “沈先生说自己的性格成熟稳重……” “呃,是稍微有一点夸张,算是……我对自己的期待值吧……” “熟字的左上是一点一横,不是立字。” 阿彻囧得面红耳赤。 王子琼和JENNY一声不敢吭地看着秦修成功将小麦卷青年身上自带的太阳一举摁到了地平线以下,还特么使劲踹出了太阳系,一行人顿时如同坐在阿尔卑斯山的冰洞里。秦修瞪一眼灰溜溜的沈先生,又把简历刺喇一抖,带着改考卷一样的挑剔目光继续往下看。 看到父母一栏竟然都是已过世,秦修脸色凝滞了好一会儿。 “为什么会对摄影感兴趣?” 王子琼和JENNY跟着松了口气,终于没再毒舌了。 “因为童年时代的一个朋友。”阿彻看着秦修的眼睛说,“他很热爱摄影,虽然有先天缺陷,却一直梦想着成为摄影师。我们约好有一天要一起去世界最高峰拍摄迁徙的蓑羽鹤。” “童年时代的梦想不能当真。”秦修冷淡地道。 “别人的也许不能,他的就可以。” 秦修看着眼神很认真的错别字青年,沉吟半晌:“你说他有先天缺陷……是什么?” “……他有色盲症。” 秦修蓦地一眨眼抬起头。 阿彻又期待又忐忑地看着他,能想起来吗?小时候的事?我们之间的事? 秦修眼里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但很快又波澜不惊了:“你觉得一个先天色盲的人可以成为优秀的摄影师吗?” “我觉得可以。”阿彻说,“摄影最早诞生的时候,不是也只有黑白两色吗?卡帕的黑白战地照片一样可以成为传世经典。” 秦修沉声道:“那我问你,你的朋友想成为怎样的摄影师?” 阿彻愣了一拍:“……应该是户外,野外摄影师吧。” “野外摄影师对吧?红绿是自然界最基本最重要的色彩,看不见这两种颜色,也就等于看不见森林,看不见草原,看不见繁花似锦的画面,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成为好的野外摄影师?” 阿彻被问得语塞,他不理解为什么秦修会说得如此冷静。如果有人对你说出这样的话,我都会心疼得要命,可是你为什么要自己这么说? 秦修静静地看了一会儿被问住的卷毛青年:“你那个朋友,直到现在也还想成为摄影师吗?” 阿彻有些失神地点点头。 “答得有底气一点。” 秦修严厉的声音让阿彻回了神,他抬起头,这一次语气坚定地道:“是,他已经是一名摄影师了。” 听到这里连王子琼和JENNY都吓了一跳,王先生啧啧道:“我靠真的假的,色盲真的可以当摄影师?”又忍不住问阿彻,“那你怎么不去帮他啊?” “现在还不是时候,我要学的东西还有很多。他是我童年时最好的朋友,我们已经很多年没有见面了,我想以最完美的姿态出现在他面前。”阿彻说完,顿了顿,小声问,“那……我被录用了吗?” 秦修淡淡地瞄他一眼:“会开车吗?” “自行车算吗?” 秦修一脸你在跟我开玩笑吗的表情:“你打算以后用自行车载我?” 阿彻稍微想象了一下,这一想就想远了,自己穿着白衬衫骑着自行车,小修侧坐在后座抱着他的腰,长……短发飘飘,一路上碧海蓝天,小麦卷青年不好意思地抠了抠脸颊,那感觉还是不错的…… 秦修看着那奇葩的羞射表情,生怕他回一句“好啊”,连忙正色道:“因为工作需要所以助手最好是会开车,你要是能尽快拿到驾照,我就录用你。” “好!说定了!”小麦卷青年激动地一口答道,暗暗一捏拳头,起身挎上背包。 秦修看着那道起身离去的雀跃身影,又想起在动漫节现场这小子戴着狗耳朵狗尾巴的样子,老觉得那顶鸭舌帽下有一对狗耳朵正一抖一抖的,忍不住“喂”了一声。 阿彻停在门口回过头。 王子琼&JENNY[欣喜地眯缝起眼OS]:太阳又出来了~ 秦修手撑在桌子上挑眉睨着他:“你怎么不把帽子取下来?” 阿彻没想到秦修会提起这一茬,张大嘴呆了半天。 “怎么,”秦修撅着嘴打趣地问,“有狗耳朵啊?” 王子琼和JENNY扑哧笑出声来,只有阿彻紧张出了一身冷汗,还好秦修没有真为难他,三人拿他戴鸭舌帽的造型开涮一番就放他离开了。 阿彻离开工作室,乐滋滋地琢磨起考驾照的事,走到秦修家屋外,正好时间也差不多了,他掏出背包里的粉红项圈给自个儿戴上。前些日子任海带他去找了个能干的开锁师傅,给配了把钥匙,现在粉红项圈已经难不倒他了,出门他还是他的潇洒果奔阿彻,回到家再变回小修的粉红项圈卷二。戴项圈的样子不可外流,这辈子只给小修看就够了。 说起来,这大庚林里还真没有任海干不了的事,不过驾照还是要自己老老实实去考的……等等,卷毛青年忽然站定在楼梯上,惊恐地抱住头,驾照?!他这种黑户口怎么拿得了驾照?! . “我能有什么办法啊?!”大阿拉斯加扯着被大金毛死死抱住的后腿,“哎哟你放开啊,这样子多难看?!” 大金毛不顾形象地抱着阿拉斯加的大腿不放:“任海哥,我真的只有靠你了!” “得得得,你要驾照是吧,真的我弄不来,假的倒是没问题……你要吗?” 大金毛缠着他的大腿,苦着脸看着他:“我想要真的……” “那就把我的腿放开。” 大金毛立刻撒开爪子,大阿拉斯加跳起来就骑到他背上,阿彻嗷呜一声被压趴下,立刻感到脑门被削了两爪子。 “能弄到假的就不错了!你特么还要真的!你什么时候能把你那狗头印在二代身份证上,我就给你搞真的!” 在残酷的现实下,阿彻只能接受了假驾照的主意,可是开车这项技能还是必须要学习的,没想到这次任海倒是干脆:“要学开车这还不容易,给我五十块,我请你去开车。” 狗青年巴巴地掏了五十块给他。 半小时后,电玩城。 “哦!!小样!!看我不超你!!” 任海坐在摇来摆去的模拟器里,玩飞车玩得不亦乐乎,卷毛青年站在模拟器后,电子游戏红红绿绿的光线闪在他阴沉的脸上。 “玩这游戏我可是——哎哎,你去哪儿啊!”任海见卷毛青年气呼呼地掉头就走,忙钻出模拟器,“我买了这么多币这不浪费了!” 阿彻忍无可忍地转过身:“都这种时候了你还驴我!” “我真没驴你,要不你说怎么办,我又没有车可以教你开。这个东西跟开车也差不了多少,来来,”任海把卷毛青年推进模拟器里,“系上安全带,哎其实不系也没关系,反正出不了车祸,左离合右刹车和油门,前面的车你尽管撞,啧啧,这比开真车还适合你!” 阿彻苦逼地踩了油门,苦逼地开起“车”来。 任海在他耳边念:“开快点啊,这速度太丢人了!” 阿彻理直气壮:“现在是限速路段。” 任海瞪大眼瞅屏幕,这游戏就是比快的,哪来的限速路段啊?!“靠,你怎么停了?!”对手的车全嗖嗖地飚到前面去了。 “红灯了。” “红灯在哪儿啊?!”任海感到围观的几个玩家投来嘲笑的眼神,低声道,“你能别这么逗比么!” “我要按照现实中的情况来开,我这又不是在玩游戏。”阿彻耸耸肩,刚说完,车子就砰地撞到前面的车屁股上,滑出去老远,他傻了眼,就听见任海不客气的奚落声:“不是按照现实情况来吗?你现在死了,去火葬场前有没有遗言啊?” 阿彻苦逼地看着挡风玻璃上血红的GAME OVER,在心中凄楚地吸吸鼻子。 要是秦修知道他学开车都是在电玩城里学的会是什么反应? 脑海里涌起一片血腥色…… 他怎么就这么苦逼呢? 第48章 阿彻心事重重地离开电玩城,任海安慰他,“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谁叫我们都没车呢……” 阿彻也知道任海是尽了全力,虽然每次拜托他帮忙都得讲一大堆条件,但是任海每次都是尽心尽力地帮他。卷毛青年手搭在刺头青年的肩膀上,哥们地搂了搂,“谢谢你,任海哥。” 两个烂兄烂弟坐在公交站台,边吃烤肠边看着来来往往的车辆,一会儿开过去一辆RANGE ROVER,一会儿开过去一辆宝马X5。 阿彻看着黑色的宝马X5的背影,“宝马的SUV系列就X5最漂亮。” 任海惊了,“你都能认出X5,” “拜托!我没那么逗比好吗?”阿彻受不了地瞥了任海一眼,“再说这车我见……” 话音戛然而止。两个人不约而同对视,惊喜地张大嘴。 . 凯墨陇把车停在研究所外的停车场,刚下车,一转身猛地站定。 刺头青年和卷毛青年一脸嘿嘿的笑脸站在身后。 凯副教授优雅又无奈地扶了扶额头。 . 凯大手同意借车给他们,阿彻不能更开心,晚上看电视的时候也在沙发上滚来滚去。 “你今天吃错药了?”秦修擦着湿漉漉的头发走出洗手间。 大金毛立刻在沙发上规规矩矩趴好了,尾巴刺溜夹进后腿。 秦修努着嘴:“干嘛我一来就不滚了?” 玩尾巴狂人虐叽叽恶魔,狗也是有智商和尊严的!阿彻在心里义正言辞道,不过,抬头瞅一眼在身边坐下的小修,洗了澡以后的秦修穿着一件天蓝色浴衣,身上暖烘烘香喷喷的,看起来好像会很温柔的样子。 秦修低头看他:“别的狗都会对主人撒娇,你怎么不对我撒娇啊?” 不能这么比啊,阿彻心说,别的狗会帮你做清洁丢垃圾吗?我是一只骄傲的灵犬,以前就跟你说过了,撒娇那是哈巴狗才干的事。 秦修看了正儿八经看电视的大狗半天,忽然翻出一只袜子,站起来逗狗:“卷二!看这个!” 阿彻看一眼那只晃来晃去的袜子,无语得要死,趴在沙发上没理他。 秦修丢下袜子又走进书房,阿彻在客厅听见里面一阵翻箱倒柜的声音。没一会儿秦修拿着一只超大的SNOOPY公仔出来,猛地凑到大狗眼前:“卷二!看!” 拜托!阿彻都快哭了,你能让我好好看看电视吗? 接下来的十分钟里。 “卷二!接球!” 磅!一颗脏兮兮满是灰尘和蜘蛛网的篮球砸在狗东西头上。 “卷二咱们一起玩好吗?卷二咱们一起玩好吗?” 呜呜听不见电视剧的声音了,耳边净是秦修拿着录音熊仔一捏一捏的声音…… “卷二你主人我受伤了!!” 阿彻实在受不了了,回头看一眼不晓得在哪儿喊他的秦修,恹恹地跳下沙发。秦修捂着脚踝佯装痛苦地坐在地板上,内裤都外露了也不管,阿彻无奈地走过去。 秦修看着赶到自己身边的大金毛,拽着狗项圈把狗拉过来:“还是关心我的嘛。” 我当然关心你了,阿彻在心里没辙地道,任由秦修在他脖子上揉来搓去,还把一顶丑毙了的灰太狼的帽子戴在他头上,脸有些红红的,不过狗脸不会红,所以那一定是错觉。 小时候像个小大人,长大了像个小孩子。不过小修的这一面也只有他看得见吧,这么一想还是挺开心的,虽然让我撒娇抱歉我还是做不到。 “今天我心情不错,工作室招到助理了,虽然那家伙看上去挺不靠谱的,不过……”秦修抱着大狗坐在地板上,微笑了一下,“我觉得他很真诚。会是个好助理吧。” 这是阿彻第一次听到秦修正面评价自己,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秦修说自己真诚!他居然在秦修心中获得了偷裤子的贼以外的正面称号。 秦修诧异地看着尾巴高兴地摇来摇去的大狗:“怎么又开心起来了?”歪了歪头,以为找到了症结,“你喜欢灰太狼的帽子?” 我靠不能啊!阿彻忙甩着头想把帽子甩下来,不过很不幸地在秦修眼里这反而成了极度喜欢欣喜若狂的动作。 “这帽子是王子琼那家伙送给我的庆祝工作室开张的礼物,”秦修嫌弃地皱皱眉头,“我差点没当场丢掉。”不过当然不可能真的扔掉,虽然王子琼这个人有时候有些逗比,可是他直到现在还记得工作室揭幕那天的心情。把被大金毛甩下来的帽子又给戴上,秦修起身道,“这帽子是一套两只,另一个是喜羊羊。” 阿彻戴着十足穷酸的灰太狼帽子,目视秦修走进卧室,没一会儿卧室的门拉开一条缝,秦修套着一顶白色的公仔帽子一脸搞怪的表情探出头来。 阿彻张大嘴,啊,这不是…… 秦修看着蓦地睁大眼,一脸好奇地盯着自己的大狗,蹲下来说:“这是喜羊羊。” 戴上白色公仔帽的小修对自己温柔地笑着,穿着蓝色的浴衣就像穿着裙子(腿毛退散!),漂亮得让人挪不开眼,可是…… 阿彻看着小羊帽耳朵上的粉红色蝴蝶结,笑得在地上打滚,你被耍了啊,这不是喜羊羊,这是美羊羊啊!王子琼GOOD JOB! . 这天晚上等秦修睡着了,阿彻悄悄去洗手间泡了个热水澡。他和任海约好半夜在附近没有监控的路段学车,晚上凯大手会把车给他们开过来。 大半夜的他和任海在路边等了半天,总算看到白色的宝马X5姗姗驶来。快被冷风冻成冰棍的两人高高挥舞着手臂,热泪盈眶地喊着凯墨陇的名字,然后—— 那辆宝马X5无视他们径直驶了过去…… 阿彻的狗耳朵在车子开过时敏锐地捕捉到了司机一声不屑的“神经病”。 两个人只好耐着性子又等。又过了二十分钟,除了一辆慢条斯理开过来的破旧二手老丰田,这条路上连个车影都看不到。 任海给凯墨陇打电话:“您老人家到底在哪儿呢?” “我已经到了,看见你们了。”凯墨陇说完就挂了电话。 任海和阿彻面面相觑,一直到那辆古董老爷丰田车吭哧吭哧地停到他们面前,车门“哐啷”一声巨响打开,穿着一身阿玛尼西服的凯墨陇从破旧的二手车里走下来。 任海张大了嘴,心里的期待碎了个稀巴烂:“……你的宝马X5呢?!” “我怎么可能把宝马X5借给你们练车,”凯墨陇优雅地一耸肩,“这个丰田车我下午在二手车市场花四万块买来的,够你们开了,玩坏了也不用还我。” 阿彻觉得这正好:“谢啦大手!”要真让他开宝马X5他还提心吊胆呢。 “这破车还没玩就得坏好吗?”任海十分不抱希望。 凯墨陇拍拍引擎盖,任海感觉车子的引擎盖都抖了三抖:“这车问题是不少,不过正好也让你们可以操练一下故障修理。不用谢我,使劲玩吧。” 凯墨陇走后任海一巴掌呼在卷毛青年后脑勺:“你谢他个头啊!他这不是要让你学开车,是要让你学修车啊!” “凯大手不也开过来了吗,没事,我看这车也没那么坏。”阿彻喜滋滋地拉开车门坐进去,立刻冷得一个激灵。暖气是坏的。 车子嚎了五分钟总算发动了,阿彻把着方向盘小心朝前开了一段,任海吩咐他:“该换挡了。” “我换了啊。”阿彻说。 任海一看变速杆,真特么换了!那这蜗牛样的速度是要闹哪样? 五分钟后。 “特特特特特……” “啊?”阿彻转头问任海,“特什么呀?你特别冷啊?” “我在念这站台上的广告词,特步,非一般的感觉……我都看了它二十秒了!”任海实在不耐烦了,“你停车停车,让我下去走,老子走都比它跑得快!” “别啊,停车了等会儿又发动不了了。”阿彻注意着空无一物的后视镜,“你等会儿要下车自己开车门下去就得了。” 任海一想也对啊,这车子这速度跳车根本是闲庭信步啊。他叹口气:“那你慢慢开,我先睡一会儿……”然后就听见“吱呀”一声,“我靠!” 阿彻才发现身边的任海倏忽就没影儿了,转头一看,难怪呢,任兄本来是想把椅背往后靠点的,没想到直接就给躺平了…… 任海睡了一觉醒过来,打了个哈欠,天还没亮,他坐起来把椅背给掰正了,往窗外一看,差点没蹦起来。 “卧槽怎么还是非一般的感觉?!你到底开了多远?!” 阿彻一脸稍安勿躁的表情:“安啦,这是另一个站台了。” 第49章 阿彻每晚练车,练了一个礼拜,感觉技术已经很娴熟了,任海的假驾照也给他搞到了,不过学车考驾照怎么也得有段时间,为了避免秦修怀疑,只好耐心等满一个月。 这天晚上秦修拿了一份简历回来,阿彻听秦修讲电话时说过一个前辈的弟弟想到他的工作室来实习。大金毛看秦修坐在沙发上边看那份简历边说“还得过奖,不错啊”就急了,“汪汪,汪汪汪,”你怎么能这样,说好了等我的,秦修正浏览人家简历,一颗金毛狗头冷不丁伸到他眼皮底下,长嘴巴挡住了简历。 “别调皮,让开。” “汪汪!”不让! “让开!”秦修生气了。 阿彻现在是狗身,秦修真生气了那肯定有他受的,但是这次无论如何不能让。 一张狗脸期期艾艾地瞅着沙发上的冰山美男,一人一狗对峙了没一会儿,金毛大狗的脑袋向后缩了缩,秦修得胜地跷起二郎腿,然后只听“啊呜”一声,简历上半截就到了狗嘴里。 秦修气坏了:“欠揍了是不是?!” 秦修拽不出简历,骑在背上打他,阿彻誓死不吐出简历,秦修边揍边凶他:“你有种你就把简历给吃了!” 你还别说,我就有种给你看了!阿彻愤愤地啊呜啊呜几下把简历咬进嘴里嚼起来。 秦修吓一跳,从狗背上下来:“你真吃了?!”赶紧去掰狗嘴。 阿彻只感到自己性感的黑嘴唇都被掰得翻了起来。秦修看着露出一口森森狗板牙,样子活像中了风的卷二,都这样了还死活不松口,他彻底没辙了,只能眼睁睁看着大狗的喉咙咕隆往下一咽,然后才松开嘴“噗”地吐出什么东西,秦修定睛一看,被吐在地板上的是一张黏糊糊的登记照…… 秦修扑上去掰开狗嘴,这次阿彻也没抗拒,配合地张大嘴任由秦修往里望,秦修看着狗嘴里黑乎乎的跟个无底洞似的,彻底服了,颓坐在地板上,已经气都气不出来了:“你是狗还是羊啊?” 阿彻站起来,神清气爽地抖抖一身被折腾乱的狗毛。记住了,以后不要随便挑战狗的底线。狗也是有种的。 自个儿跳上沙发愉快地看电视的阿彻并不知道秦校花在背后露出了阴险的表情…… 第二天早上。 阿彻睁开眼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房子里安安静静的,狗东西狐疑地跳下沙发,奇了怪了,秦修居然没有掀沙发? 难道是昨天自己发了狠,秦修终于意识到他是一只有野性的猎犬,决定以礼相待了? 这样也好,本来咱俩就是朋友。瞧瞧你以前的所作所为,有你那么对朋友的么? 大狗打了个哈欠摇晃着尾巴踱去厨房,秦修的早晨都超级简单,不是面包煎蛋就是牛奶泡燕麦片,他都快吃到吐了,对早餐早就不抱什么期待……等等,那是什么啊喂?! 大金毛看到狗盘子里的东西整个儿傻掉了,不是面包煎蛋不是牛奶燕麦片,狗盘子上赫然是厚厚一匝纸! 阿彻不敢置信,凑近了去看,爪子按了按,又不信邪地把纸掀开,然后一屁股坐在地板上,真是纸啊! 太过分了,这简直是要拿他当碎纸机用啊! 气愤的大狗在房子里汪汪汪一股脑儿叫着。 你给我吃纸就算了!你也不给我点水让我下着吃! . 阿彻就这样苦熬了一个月,终于带着一本假驾照去见秦修了。将驾照递给秦修过目时还有点忐忑,不过秦修也只是扫了一眼,算是同意了。 “子琼哥!JENNY姐!以后请多关照!”卷毛青年干劲十足地朝造型师化妆师打完招呼,又笑着转向秦修,“小修!以后请多关照!” 王子琼和JENNY都被那有种的称呼噎了一下。 秦修板着脸:“叫我秦修哥。” “啊?我记得我们一样大啊。” “要不叫我秦修哥,要不叫我秦老板,你自己选。”秦修边在电脑上修图边面无表情地说。 阿彻一点不想叫秦修“哥”,凭什么我得管和我一样大,长得还没我MAN的男人叫哥啊?你要长得像施瓦辛格,别说哥,叫你爷爷都行,你看你细皮嫩肉冰清玉洁的…… 王子琼走过来拍拍他的肩,小声道:“工作场合逢场作戏,你懂的。怎么说他也是个BOSS,虽然看起来是娇花一朵,也还是要摆点谱的,下来你该怎么叫他还是怎么叫他嘛。” 王子琼这话很中听,阿彻大度地耸耸肩,算了,就迁就你一下吧,这才不情不愿地叫了声“秦修哥”,然后在心里使劲“呸”了一声。 阿彻跟秦修说自己每天只能工作六小时,秦修倒也没说什么,王子琼也只是说只工作六小时就只能当兼职,钱得少一半,那对他来说也不是问题,他打工赚的钱都是帮秦修做贴补的,多的即便存起来也是给秦修存着,他自个儿很少有开销。 听JENNY说,除非要去远点的地方出外景,不然工作室上午通常都没什么事,就是下午忙而已。阿彻当助理第一天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买盒饭,提着四人份的盒饭回来时,却看见一对老人家彼此搀扶着走上工作室的台阶。 卷毛青年赶紧上前帮忙扶住脚步蹒跚的老奶奶:“婆婆,有什么要帮忙的吗?” “这里是照相馆吧?”老婆婆说,“我想和老伴来照张相。” 阿彻打量两位老人,老婆婆走路慢腾腾的,看来腿脚不好,老爷爷步子倒是稳,就是眼神呆滞,半张着嘴,头老是一点一点的。阿彻不晓得该怎么回答,秦修的个人摄影工作室和一般的照相馆不同,都是接商业客户大单的,可是,看着两位穿戴得整整齐齐,一看就是来照相的老人家,要怎么跟人家说呢。 “这小子买饭买哪儿去了……”王子琼拉开门,正好看见扶着两个老人家的卷毛青年,“哎哟喂,”造型师忙下来帮扶着,有点想不通,“沈彻,你把你爷爷奶奶牵来干嘛?” “不是我爷爷奶奶,这两位想来……照个相。”阿彻说。 王子琼看向两个老人家,了然了,提高声音放慢语速:“您二老找错地方了!” 老爷爷被那声如洪钟的音量吓得往后踉跄,阿彻赶紧眼明手快地扶住了,老婆婆也抚着胸口:“年轻人你声音小点儿,我听得到,没耳聋。” “我们不照相,只摄影,”王子琼一边忽悠老奶奶一边把人往楼梯下带,“前面一个街区有个八王照相馆,那才是照相的地方。” 阿彻觉得不好:“那个八王照相馆也太坑爹了吧。”他以前在咖啡屋打工时有个妹子就是去那个照相馆照相,听说照相师傅是个抠脚大汉,照相馆里脏得要命,给她照了她有生以来最丑的一张登记照就不说了,那张登记照照出来相片里还有一只苍蝇是后期给PS掉的!阿彻看这两位老人家穿着崭新的衣服,头发也梳得整整齐齐,肯定是想好好照一张,那种地方就算了吧。 老婆婆又问:“什么叫坑爹啊?” 阿彻刚说“就是照得很差”王子琼就从后面隐蔽地踢了他一脚,挤眉弄眼地埋怨他。阿彻也挤眉弄眼回去,你不能这样忽悠老人家! 老婆婆果然犹豫了:“那你们这儿能不能照相啊?我听人说你们这儿有很厉害的照相师傅啊。我就是想跟老伴照这个样子照张相……”说着从毛线手袋里摸出一张照片,递给两人看。 阿彻见那是一张发黄的黑白照片,是在老相馆拍的,盘着头发的温婉女子穿着一件绣花夹袄坐在一张檀木椅子上,清俊的男子穿着一件滚毛边的小对襟坎肩,站在女子身后,手放在女子肩上,椅子旁边是一个花瓶架子,青瓷花瓶里放着盛开的腊梅。 阿彻又看向腿脚不便的老婆婆和有些痴呆的老爷爷,两个老人家身上也正穿着和那时一样的夹袄和毛边坎肩,应该是照那个样子订做的,只是年老的身体已经臃肿,穿上去不像年轻时那么好看了。他突然有些不忍,王子琼已经把两位老人家牵下台阶,阿彻却忽然拉住王子琼:“要不咱们问问秦修的意见。” 王子琼瞪他一眼,转头对老婆婆说:“老人家,我们这儿真不能拍这种照片,成本很高的你明白吗,再说我们摄影师是个神经病,拍照时还会打人……” 阿彻张大嘴心说我靠你也不用这样张嘴说瞎话吧。 王子琼刚说完神经病和打人,就感到后脑勺一股冷风,回过头去,北极熊裹着寒风站在门口,冷冷地居高临下看着他。 . 秦修让JENNY给老人家简单地化了点妆,阿彻帮着秦修布置背景,花和花瓶是基本道具,工作室都有,秦修让阿彻去对面茶店里借了一把太师椅来。 他们尽了最大努力还原现场,但是总感觉差了那么几分,秦修看着照片琢磨了一阵,相片里的花是腊梅,但是工作室里只有假花,还都是玫瑰菊花满天星之类的,和高背太师椅放一块儿总觉得不搭调。 “没事,我去买!”卷毛青年套上外套拿了钱包就出门了。 秦修看着窗外跑远的人,这小子来来去去都是用跑的,像不知道累似的。之前扛着个太师椅,也是一路从马路对面屁颠屁颠地跑过来。这叫什么?活力四射?不知道怎么搞的又想起这家伙穿着他的裤子从三楼窗户跳下去的样子。 JENNY把老人家从化妆间牵出来,老婆婆看见太师椅和花瓶,还有背景红色的帷幔,感动极了。现场灯光也已经设置好,走进那淡淡的复古色调中,好像就能枯木逢春,时光倒流。 王子琼一个劲在秦修耳边碎碎念:“拍这个成本太高了啊,又是老人家,你能收他们多少钱啊,亏本亏到家了好吗,开了这个先例以后要都找上门照相,那也掉份儿啊!” “你说得对,对一个照相的来说是挺掉份儿的。”但我又不是照相的,我是摄影师,秦修在心里哼道。 阿彻抱着一捆腊梅跑上台阶,正要推门,门从里面拉开了,秦修为他开了门,只淡淡地说了句:“辛苦了。” 卷毛青年抱着腊梅愣了愣,秦修面无表情接过花来,转身忍俊不禁地勾起嘴角。哪有人抱着腊梅的,又不是抱玫瑰。这小子真的二十三岁?看上去傻乎乎的。 老爷爷在拍照时不是很放松,好像炽热的灯光让他挺紧张,秦修让阿彻从网上下载了周璇的歌曲,《夜上海》的旋律一响起,老爷爷就乐了。 秦修看了看镜头,摇摇头,阿彻也看得出反倒是老婆婆还很拘谨,要是别的摄影师,可能就将就着拍了,但是阿彻知道秦修想要最大程度地还原,他听见秦修站在三角架后和老人家聊起天来:“婆婆,你还记得和爷爷照这张相片时的情景吗。” “啊,记得记得啊,忘不了的。” “这张照片照得真好,摄影师是怎么给你们拍的?” “那个时候都是老相机嘛,”老婆婆微笑着回忆起来,“他就叫我们保持笑容,看镜头,然后拉了一下什么,那个灯一闪就照好了。” “我可没那么厉害啊,婆婆你的笑容要保持久一点哦。” 老婆婆已经完全放松下来,带着温和的笑容点点头。 秦修接的快门线,手上一按,咔嚓一声完成了拍摄。 阿彻和两位老人家一起在电脑前看到了拍摄的照片,老婆婆连连说:“好!好!真好!”又指着屏幕里的人对老爷爷说,“这是你,这是我……” 阿彻对比着两张照片,像得传神,真的有一种两个人在照片中一瞬老去的错觉。红色的背景布和太师椅都是他帮忙布置的,腊梅也是他买回来的,老人家的衣服是自己准备的,妆容是出自JENNY的妙手,而笑容……阿彻静静地看着相片里如出一辙的幸福笑脸,那是作为摄影师和艺术家的秦修带来的。 王子琼象征性地收了五十块,阿彻将两位老人家送到路边,目送两个老人家手牵着手离去。这是他作为秦修的摄影助手完成的第一次拍摄。 为什么会想要拍和曾经的场景一样的照片?卷毛青年回头望向站在工作室门口目送老人离去的秦修。 一定是为了让世人知道,我们一直走到了老。 第50章 每天早上等秦修离开以后,阿彻就开始做清洁,做完清洁倒完垃圾再看看家里缺什么,戴上钱袋去附近的小超市里买,中午前必须赶回来,泡个热水澡,然后去工作室。他的衣服都装在包袱里用塑料口袋包好了藏在洗手间洗手池下面的柜子里,那个地方秦修一般不去动。 阿彻很想早点对秦修坦白自己的身份,但是总又找不到合适的时机,琢磨着要什么时候秦修才能想起自己的事,只要他想起来一点点,他就可以乘虚而入,任海,……。就这样忙碌又期待着,半个月过去了。 阿彻这天离开工作室有点早,秦修他们出去聚餐了,他怕聚餐时间太长就借口有事没去,在街心公园溜达了一圈也还差半个小时,只能硬着头皮回家,刚开了门就“噗”的一声在白烟中化成了狗,阿彻叼着衣服钻进门,然后站住了。 一个男人背着包袱骑在窗户那儿,一脸惊恐地看着他。 . 秦修吃完饭就直接回了家,老远地望见楼下停靠的闪着灯的警车和七嘴八舌的围观群众,纳闷地走过去一看,卷二蹲在警车旁,脖子上挂着个丑毙了的大红花。 警察夸赞地揉着狗脑袋,左邻右舍的大婶们也上去揉个不停,卷二那家伙一脸得意得要死的样子仰着头甩尾巴。 “怎么回事?”秦修莫名其妙。 “哎呀小秦你回来了,”楼下的李婶笑道,“多亏你家卷二啊,这狗真能干,把那个入室盗窃贼抓到了!” 入室盗窃贼?秦修皱眉,就见两个警察押着一名秃头大叔从巷子里走出来上了警车,大叔看到卷二,惊恐地瞪大眼:“怪物!怪物!这家伙不是狗,是人!!真的我没有说谎——” 盗窃大叔喊得声嘶力竭,阿彻看着对着盗窃大叔指指点点完全不把他的话当一回事的人们,一时不知道是该庆幸还是该无奈。 因为卷二立了大功,街坊邻居对这只聪明的大狗也开始倾注莫大的关心,见到秦修的第一句话通常都是“小秦啊,你们家卷二这两天怎么没看到了”,更有指责他这个主人没当好的,“知道你工作忙,再忙也要抽时间陪狗狗啊,整天关在家里会得忧郁症的……” 秦修忍受着大妈的唠叨,不爽地咧着嘴朝楼上窗户看,金毛大狗鼻子贴在窗户上一脸痴怨的表情望着楼下。 就这样,在左邻右舍的监督下,秦修不得不每天吃过晚饭下楼遛狗。 阿彻其实老早就想带秦修下楼逛逛了,感觉秦修每天都扎在工作里,到家都不能放松。 秦修抱着手臂看着在石板道上开心地跑来跑去的卷二:“养你烦死了,又要喂你吃饭,还要陪你散步……” “汪汪!汪汪汪!”是我陪你散步好吗?一吃完饭就进暗房的生活节奏太不健康了。 “喂,你往哪儿走?到这儿就可以了。”秦修站住脚步。 “汪!汪汪!”都走到这里了当然要去公园逛逛了! “回去了!”秦修皱眉。 大金毛蹲在马路那头严厉地道:“汪汪!”不行!必须走到公园! 路人看着一人一狗隔着小马路拉锯了半天,最后狗胜利了,年轻俊美的主人带着一身火气跟在大狗身后,简直叫人哭笑不得。 20XX年12月12日 今天成功带小修逛了公园,为了让他散足一个小时可算费劲死我了。虽然是晚上,但是秦修的回头率还是很高,因为他今天穿了一件深蓝色羽绒服和粉红色T恤,这衣服据说是王子琼送他的,我估计秦修根本不知道是粉红色,不过蛮衬他的,这样的颜色也只有小修能穿得这么好看。 虽然这家伙难伺候死了,随便去哪儿都得三请四请,不过也有让我小感动的瞬间。中途我跑去看腰鼓队表演,一转过背小修就不见了,跑到公园喷水池,才发现小修到处在找我。 似乎只有在我看不见的地方他才是关心我的,真是不诚实的家伙。 喊他以后果不其然被暴揍一顿,不过还是挺开心的,找到了对付这家伙的正确姿势!PS,被揍的时候牙一定要咬紧了,我不想又丢一颗板牙。 20XX年12月13日 项圈都已经够呛了还上狗链子?! 20XX年12月14日 我靠!他力气好大,根本拖不赢好吗?!我都躺地上了还在把我往回拖有没有点人性啊?! 不知不觉快到圣诞节了,这天JENNY问到他的近况:“对了,那只狗怎么样了,叫卷二对不对?” 秦修架着腿低头清洁镜头:“好的很,每天吃了睡睡了吃,晚上还要遛我。” 瞧瞧这是什么话,阿彻在一旁插嘴:“说明那狗懂事。” 秦修抬头瞥他一眼:“你要是每天这么过你妈会夸你懂事吗?” 阿彻一个劲在心里说我不跟你计较不跟你计较…… “我那天路过你家楼下听见有人说卷二立了大功啊。是怎么回事?”JENNY又问。 “一个挂在窗子上走投无路的盗贼被一阵风吹了下去,被他捡了个便宜,就成英雄狗了。” 阿彻被呛得不行:“那也需要勇气啊,这种贼身上都带刀的!” “是吗?带刀还去追,那就是傻。” 阿彻咬牙,算了不跟你计较不跟你计较…… JENNY也咽了口唾沫:“你对你家的狗怨气很大啊……” “因为他蠢。” “能抓盗窃犯的狗肯定不蠢。”阿彻一口道。 “为什么我说什么你都要唱反调?”秦修放下二郎腿睨着擦着镜头不老实的卷毛青年,“地球是圆的,你再反驳我啊?” “其实是椭圆……”阿彻咳嗽一声,心说我语文是不太好,自然物理那可是我的长项。 “下午没事把摄影棚打扫一下。”秦修沉声道。 JENNY默默在心里为沈同学点了一根蜡。 狗青年不高兴地抬起头:“前天不才扫了的?” 秦修没理他,起身走到电脑前,偷偷瞄一眼皱着一张苦瓜脸起身去拿扫把的沈同学。一身小麦色本来就够碍眼了,还一天到晚卖笑,你觉得你笑起来很好看还是怎样?是还挺不错,不然那个从不送餐的快餐店姑娘也不会每天冲着看你傻笑上门送餐。得意是吧?现在还得意吗? 扫着地的沈同学连打两个喷嚏。 一看你的倒霉脸我就高兴。秦修在背后努着嘴,地球是圆的,再反驳我啊? . 工作室在圣诞前夕接到了一个大客户,是国内一线的户外运动服装品牌。秦修大半夜也没睡,翻了许多杂志找灵感,还是没有什么特别好的方案,走出书房到厨房拉开冰箱,取出牛奶盒正要倒进杯子,忽然一愣,秦修举起牛奶盒子晃了晃,怎么居然是满的?昨天明明都快见底了啊。 以前自己太忙,没怎么注意,现在回想起来,像纸巾,香皂,洗发露这样的东西他都好久没去买过了。不知怎么地忽然想到了那个被当成神经病按进警车里的盗窃犯。拉开门瞧一眼在沙发上呼呼大睡的狗东西,秦修对自己无厘头的想法好笑地摇摇头。 这天胶卷用完了,拉开柜子,秦修再度被眼前所见惊到了,不是应该只剩一盒了吗,这满满一摞一摞是哪儿来的?秦修取出一盒胶卷,转身看到门外沙发上睡大觉的卷二,狗变人什么的肯定是无稽之谈,不过这狗最近好像是挺累的样子,他低头看了看手里的胶卷,抛了抛:“我不会真养了一只天才狗吧?” 第二天早上出门前,秦修忽然站住脚步,自言自语道:“今天晚上就吃煎蛋牛排吧。”其实心里早知道家里已经没有一只蛋蛋了。 傍晚七点,秦修站在冰柜前,嘴角一翘,呵,不会吧。然后淡定地拉开冰柜门—— 满满一侧柜的小鸡蛋们正发出BLINGBLING的光芒。 秦修定了两秒,而后“砰”地摔上冰箱门,走到客厅,两手架在大型犬的腋窝下把这么大一只狗生生地悬空提了起来,凶巴巴道:“家里有没有来过人?” 被惊醒的金毛大狗不自在地蹬着两条后腿直摇头。 秦修瞪大眼看着他:“你真听得懂人话?!” 怎么办,是该说听得懂还是听不懂?妈呀这会儿不管点头还是摇头好像都不对啊…… 秦修瞪大眼看着眼珠子骨碌碌转来转去,一脸心虚的狗东西。这家伙绝对有问题! 星期天休息,秦修难得没去工作室,一大早地拉开门,把浑浑噩噩还没从睡梦中清醒的金毛犬提到门外,阿彻被一阵寒风吹醒,抬头愕然地看着秦修,北极熊掌着门框低头道:“我有点事,你先在外面玩一会儿再回来。”然后门“砰”地关上。 阿彻只得怏怏地下楼,大清早的路上一只麻雀都没有,到哪儿玩哪…… 还是找个不漏风的地方睡觉吧。 三个小时后。 “搞定。”秦修从凳子上下来,用笔记本电脑试了试镜头,屏幕上出现自己蹲在沙发边查看监视器的身影。他起身看了看表,已经过去三个小时了,正想那家伙玩得还够久啊,这时听到窸窸窣窣的刮门声。 拉开门,全身扑满灰的金毛犬灰头土脸站在门口。 秦修一下就闻到那一身汽油和尾气的味道,难以置信:“……你居然跑到车子下面去睡觉?”哪只猫教你的?那猫在玩你你知道吗? 秦修黑着脸把脏兮兮的大狗拉进来,命令他在洗手间门口蹲好,自己进去放了一缸热水就要来拉狗。阿彻看到那冒烟的水差点没吓尿。 “这次我帮你洗,必须洗干净。” 听了这话卷二更是死活不肯进浴室,秦修拉得手都软了:“你搞什么名堂,这水又不烫!”说罢放开狗项圈自己走进去,用手哗啦啦拨水给外面的狗看,“看到了吗,一点都不……”一抬头,才看见那狗一溜烟地跑进卧室。 “卷二,你给我出来。”秦修蹲在床边冷着脸命令缩在里面的大狗。 阿彻团在黑乎乎的床底,已经做好了拉锯和今天晚上没晚饭吃的准备,没一会儿头顶忽然亮堂起来,金毛诧异地抬起头,一看差点没吓掉狗下巴,我靠秦修居然单手把床给掀了半边起来! 上辈子真是北极熊吗?! 吓软了的大金毛被北极熊提溜着带进洗手间,他是很想对秦修坦白自己能变身的事实,但是在秦修还完全没有心理准备的情况下自己就这么在他面前变成人那又是另一回事了。他想起那天的被抓走的盗贼。他绝对不要被小修当成怪物看! 忽然挣扎起来的大金毛也让秦修吓了一跳,他用另一只手托在狗屁股上想把大狗强行掀进浴缸里,这时客厅的手机响了。 阿彻趁秦修回头的一刻用力一扭身子,秦修没抓稳项圈,阿彻成功跳到地上,秦修留下一句“老实呆着”出去接电话,阿彻趁机在后面把洗手间的门扑上,反锁住。 大金毛悬悬地坐在浴缸边,大半屁股都悬在外面,看着热腾腾的洗澡水从出水口被一点点放掉。秦修在后面暴力地拧着门把喊着他的名字,阿彻回头看了一眼震动中的门板,又低头看着出水口汩汩的漩涡,眼睫上都是雾气。冬天这么冷,我也好想痛痛快快洗个热水澡,但是为了能继续守护在你的身边,我必须忍着。 泡在冷水里的阿彻冷得牙齿打战,但是秦修不喜欢自己脏兮兮的,必须洗干净。 “……卷二,你又洗冷水澡吗?”门外传来秦修的声音,阿彻没想到秦修还在门外,声音没有想象中的生气,反而很平静,“你为什么总爱洗冷水澡?”顿了一会儿,“你把门边第三第四个开关按下去。” 阿彻有些纳闷地跳出浴缸,趴在墙上爪子拍下了第三第四个开关。 啪啪。 洗手间里忽然亮了好几倍,空气一下热乎起来。阿彻抬头后知后觉地看着浴霸明亮灼热的光源,又看向安安静静的门扉,心里也跟着暖和起来。 谢谢你,小修。 第51章 户外运动服装品牌的拍摄方案和外景地都选好了,这天的任务就是外景拍摄,早上秦修和JENNY两个人把需要的器材都整理好装上车,中午时王子琼和阿彻赶来汇合。 “不等模特吗,”王子琼问。 “是欧哲伦,”秦修系好安全带,“那家伙懒得要死,说会自己去外景地……你搓什么手,”皱眉看一眼身边驾驶席上正摩拳擦掌的卷毛青年。 “哦没什么,我没开过福特征服者。”阿彻笑道,发动了车子,“都坐好了,系好安全带啊,” 王子琼和JENNY对看一眼,还是觉得系上安全带为妙。 阿彻多少还是担心会被警察拦住,开得格外小心,就是有时后面的车子不耐烦地按喇叭按得他有点抓狂。一些胆大的私家车嗖嗖地穿插超车,画面惊险就不说了,还经常会飘来恶骂。 “你他妈是蜗牛变的吧?!会不会开车啊?!” 等红灯的时候隔壁一辆皮卡的车窗摇下来,五大三粗的汉子冲他骂道。 阿彻脸上很挂不住,更挂不住的是骂人的司机是在车子的右侧,等于是对着秦修的脸在骂。 秦修淡淡地瞥了一眼脸红脖子粗的司机:“他是新手,多包涵。” 司机一看这戴着墨镜唇红齿白态度还这么轻飘飘的美男子,心里更来气:“那就换个人开!这他妈是老子见过的最窝囊的新手!” 秦修勾下墨镜,打量了对方的车子一眼然后说:“你这车子换过保险杠吧?” 那司机一愣。 “车子看起来很新啊,这就换过保险杠了,”秦修说,“你把人家车屁股撞成什么样了你还记得吗?” 司机一张脸顿时涨成了猪肝红,气急败坏就开始飙脏话,秦修伸手按了关窗,悠闲地靠在椅背上,缓缓升起的车窗把一串串国骂和男人羞愤的脸关在外面。阿彻咽了口唾沫,可以想象被关在外面的司机抓狂的心情。 红灯转绿,车子开出去时阿彻听见身边的秦修淡淡地道:“稍微开快点,五十码也太慢了。” 王子琼和JENNY在后排聊微信: 王先生:怎样?这么维护,没有一腿谁信! 简小姐:我还是觉得证据不足。 王先生:你想想以前我开快车被人骂时,那家伙怎么做的? JENNY有一会儿没说话。那个时候王子琼玩快车在车道上穿来穿去引来骂声一片,有司机像刚刚那样停在隔壁怒骂之,坐在副驾驶席的秦修……直接向后靠在椅背上,让开来给人家骂。 不过她倒不觉得这能证明秦修喜欢沈彻,这只能证明王先生确实不讨秦修喜欢。 . 车子开了快一个小时到了霜石森林公园,一路就比较顺畅了,在公园大门外停着一辆黑色大众SUV,是模特的车,经纪人从车窗和秦修打了招呼就径直开着车跟在他们后面。模特似乎在后座睡觉。 外景点是一片比较平坦开阔的森林地带,这一带都是高大的针叶林,光线很通透。但车子只能停在路边,他们必须把器械人工搬运到拍摄地点。 阿彻下车拉开后车厢的门,把打光板扛出来,转身时正好看见戴着墨镜的模特从黑色大众SUV上走下来。 扛着打光板的卷毛青年蓦地愣住了。 虽说是模特,但是个子其实不及秦修高,长相确实算得上英俊,听JENNY说这个模特资质不算最好,但是却蹿红得很快,经纪公司为他造势时都是一水儿的“王子”标签,就这么王子王子着没想到大众还真买账了。当然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他并不认识这个模特,但是…… 为什么这家伙不是人?! . 拍摄中途更换妆容和造型,顺便休息一小会儿,阿彻去车上拿秦修的手机,冷不丁看见换好衣服的欧模特鬼鬼祟祟地钻进白色的福特征服者里。 这家伙,明明不是人,现在行为还这么诡异到底想干什么?阿彻小心翼翼跟上去,趴在后车窗的位置往里一瞧,欧哲伦居然在翻看秦修的手机! “你在干什么?!” 平地一声吼,欧哲伦一个不小心把手机掉到了座位下,边弯腰去捡边骂骂咧咧:“我靠你以为是在演武侠片啊,这么大嗓门干嘛?!” 阿彻跳上车一把将欧哲伦的手扭到身后,这家伙的身材跟秦修差不多,但是力气简直只有秦修腿毛的程度。狗青年爽利地把人擒住了,厉声问:“你到底是什么人——不对,什么妖怪?!为什么偷看别人的手机?” “哎哟哟放放放手!痛啊!”欧哲伦扭着脖子喊,“我是妖怪的话你又是什么妖怪?!你不也不是人吗?” 阿彻没想到自己的神秘身份也被对方一眼识破,不过这更加证明了这家伙绝非人类。分辨人类、同类和其它非人类族群的能力也是灵犬族与生俱来的,他以前都分辨不出来,也是最近两年随着变身的时间越来越长,才开始渐渐能分清。 无论是灵犬族,灵猫族还是别的非人种族,几乎没有正儿八经在人类世界里工作生活的。人类社会的管理越来越数据化系统化,留给他们这样的族群的生存空间已经很小,一旦身份暴露,后果可想而知,所以即使生活在大都市里,大家也都小心隐匿着身份。而这家伙居然不大不小当了个明星,实在太反常了。除非是九尾狐。可九尾狐百年难遇,这城市里已经有凯墨陇了,就绝对不会有第二只九尾狐,否则凯墨陇也会知道。 “你是什么玩意儿?”阿彻皱眉,“猫?狗?兔子?” “你什么玩意儿啊?是狗是吧!看你长得就像狗!” 阿彻一头冷汗,我靠乱说都能说中要不要这么凑巧!赶紧地转移话题:“你刚刚在偷看什么?” 欧哲伦闭嘴不说了。 绝对有鬼!“不说我就告诉秦修你偷看他的手机。” 欧哲伦猴急了:“不能告诉他!那家伙就是一神经病!” “说谁神经病呢你!”阿彻敲了欧哲伦一脑门,心说没错啊他可不就是神经病吗! “好啊,”欧哲伦一甩头发,跟唱戏的似地扭着脖子,“你告诉他我的事,我就告诉他你的事!” “我的什么事?” “当然是告诉他们你不是人!你特么不是人!你是一只狗!一只狗!!” 阿彻看着喊得丧心病狂的欧模特,彻底放心了,这家伙他二:“行啊,你跟他们说去吧!”看看人家是信你偷看手机,还是信我是个妖怪。 欧哲伦见卷毛青年作势就要下车,急了,扑过去拉住对方:“好行行行行!我跟你说跟你说!” 阿彻这才把门拉上,介于对方和自己也算是同类,还是留足了面子,如果事情不是很严重,他就教育教育对方,不通报批评了。 欧哲伦往椅子下面摸到秦修的手机,眼珠子还贼贼地想往上面瞟,被阿彻眼疾手快地抓过来。 欧哲伦没辙地道:“我就是想找个电话号码……” 阿彻听着二货模特一股脑地交代了犯罪事实,欧哲伦似乎是想找一个模特的电话,因为那模特也经常和秦修合作,所以秦修的手机里面肯定是有的。 “你找人家电话干嘛?”阿彻觉得这人虽然二,但是挺不老实的,得多问问。 “不干嘛……好吧其实是我很崇拜她,想认识但是又没渠道,以前问神经病要,神经病又不给……” 搞了半天是暗恋,不过秦修连这个方便都不给也确实太无情了,阿彻想了想:“那模特叫什么名字?” “我只知道艺名,叫阿碧。” 阿彻点开秦修的手机通讯录,果然翻到了模特阿碧的电话,谨慎道:“发誓不是做坏事?” “发誓不是做坏事。”欧哲伦举着手信誓旦旦。 “186XXXXXX01。”狗青年说完将手机往兜里一揣。 “我靠你慢点啊我记性不好!”欧哲伦抱怨连连地摸出手机,“18什么来着?” “186XXXXXX01!”狗青年又背了一边,智商上的优越感油然而生。 欧哲伦抓着头发:“188XXX什么来着?” 我靠你到底记性是有多不好?!阿彻耐着性子又背了一遍:“是186XX……哎?” “你记性好!你记性最好!”欧哲伦屁股在坐垫上一颠一颠地挤兑他,阿彻摸出手机低头重看电话簿,欧哲伦的手一个劲扇在卷毛青年帽子上,“你不就是一只狗吗?八公!小Q!DOG!一努!” 后来忙着拍摄,阿彻也没问清楚欧哲伦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不过欧哲伦那家伙已经单方面认为他是狗了,真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他其实还是挺担心欧哲伦的,之前觉得他当模特出现在公众视线下的行为很可疑,但是接触后又觉得这家伙八成就是因为二才会一点不觉得危险吧。 这天的拍摄结束得比预计中晚,阿彻看着快要落山的太阳,心里有点急了,开车下山时车速不自觉地快了起来。 “慢点,你开太快了。”秦修看了一眼身边面色有些着急的卷毛青年,“是有什么急事吗?” 对方也只是嗯嗯地应着没有回答。 车子沿着蜿蜒下行的山道飞快地滑下去。 “沈彻,”第二次提醒的时候秦修的语气有点不悦了,“这是山路慢点开!” 后排的JENNY也拍着驾驶座:“阿彻,你是新手,开慢点。” 只有王子琼在后视镜里偷偷冲司机沈先生比大拇指,当然沈先生并没有看见。 事实证明大家的提醒都没有错,因为真的就出事故了。 车子在一段很湿的路段上打了滑,因为车速过快开下了路肩,虽然不算大事故,但是一车人还是被那一颠吓出一身冷汗,都以为要摔悬崖了一个个使劲闭上眼,好在是个矮土墩。 “没事吧!”阿彻忙解开安全带回头。 王子琼捂着腰杆:“卧槽幸亏老子系了安全带!” 王子琼和JENNY都没事,阿彻看向身边的秦修,还没看清对方脸色就已经被爆起的冷气场煞到。 看秦修严峻地捂着额头的样子三人都呆住了,目视秦修缓缓拿下手,发现没有血,这才掉头怒斥:“不是跟你说过慢点慢点!为什么还要开这么快?!” “对不起,我——” “下车。” “啊?” 秦修冷冷地睨了卷毛青年一眼,拉开车门自己先下了车,然后绕过车头,拉开驾驶席的车门:“下来,我来开。” 阿彻万分抱歉地下了车,秦修坐上去直接带上车门,阿彻垂头丧气地绕过去准备上副驾驶座,没想到副驾驶的车门也“砰”的一关,秦修看也没看他一眼直接发动了车子。 “喂——”卷毛青年傻眼地望着绝尘而去的车子,从这个方向还能看到回头趴在车座上惊诧地望着他的王子琼和JENNY。秦修就这么载着目瞪口呆的化妆师和造型师跑了。 阿彻沿着山路郁闷地往下走,没过一会儿就是四条腿了。虽然开快车这件事上是他不对,但是他想不通秦修的反应为什么会这么大。把人就这么撂在半道这也太过分了吧,窝在一车鸡鸭鹅的笼子里搭顺风车的金毛憋屈地想。 第52章 那天好在他运气好,搭了辆送鸡鸭鹅的卡车又转了辆送鱼的小货车顺利回了上城区,因为秦修会在工作室加班到很晚,所以虽然仓促,阿彻还是成功赶在了秦修之前回到家,把自己洗得香喷喷的,喷嚏连天地蹲在玄关等秦修回来。 秦修的怒火并没有波及卷二,该捏尾巴还是捏尾巴,该拍屁股还是拍屁股,阿彻的心情一时难以形容。 第二天照例中午洗完热水澡去摄影工作室,却看见一帮人又在往车子上扛器械。 “怎么,又要出外景啊,”阿彻忙上前接过JENNY手中的灯具。 “这次去得有点远,要拍好几天,阿彻你去不?”JENNY揉着酸硬的肩膀问。她也知道阿彻每天只工作六个钟头,但是这小子能扛能搬体力绝赞(虽然顶不上北极熊但也能顶半个了),有他去的话他们应该会轻松很多。 阿彻正有点犹豫,秦修一手提三脚架一手提打光板走下来,冷冷道:“他不去。” 阿彻总觉得那语气冷得让人心寒:“那你一个人行不行啊?” 秦修回过身,把三脚架和打光板拿在一只手里,接过阿彻两手提着的沉重大灯箱,单手就给提稳了放上后车厢:“你说呢?” 卷毛青年苦逼地吸吸鼻子。 阿彻又一次目视秦修和JENNY甩下他上了车,他真不解秦修这算是生哪门子的气,都过去二十四小时了至于吗?心说我已经道歉了啊,昨天晚上也道了很多遍,你都说“好好好”了啊,一定要我在你面前切腹你才肯原谅我吗? 车子滑出车道,阿彻对着车上的人不甘心地喊:“你们大概去几天啊?” 秦修发动车子没理他,车子拐弯的时候,JENNY在窗口用手朝他悄悄比了个三。 . 天公作美再加上这次的模特阿碧又很专业,才两天就拍完打道回府了。在车上JENNY想起阿彻的事儿,问秦修:“要不要打电话让他明天来上班?” 秦修坐在副驾驶席,低头查看拍摄效果,若有所思。 王子琼边开车边瞥一眼身边人:“你不会还在生他的气吧?” 秦修放下相机:“晚点儿我打电话给他吧。” 车子扎下路肩时他是真的很生气,但毕竟都过去这么多天了,再一想到那小子平时阳光灿烂的样子和被骂以后灰扑扑的样子,就是想气也气不起来了。况且当时自己把人搁在半道是挺过分的。 回到工作室时已经下午四点多了,反正也没什么事,JENNY和王子琼就先走了,秦修一个人坐到沙发上打开笔记本电脑,挑好照片,又上网订购了一只狗骨头玩具,最近卷二总有点无精打采的,送它个礼物让他爽爽。 也不晓得狗东西这两天在家怎么样,有没有想他,想到这里眉头忽然一皱,不会他走这两天冰箱里的食材不但没少反而还多了吧?视线扫到桌面上的监控软件图标,秦修想了想,打开了监视程序。 客厅的画面尽收眼底,但没看见卷二,他正有点纳闷,就见画面左下角冰箱的门是开着的,金色的肥屁股露出一角。然后冰柜门关上,卷二的屁股在画面中一晃而过,应该是进厨房了。 不一会儿厨房里就传来乒乒乓乓的声响,秦修纳闷地凑拢过去,可惜监控镜头扫不到厨房,不一会儿狗东西从厨房猛地蹿出来,“嗷嗷嗷”叫着然后一脑门撞在沙发上,撞得头晕脑胀的狗东西甩了甩脑袋,开始绕着沙发跑圈,跑了两圈又趴下来往沙发底下的缝里钻。 搞什么名堂呢这家伙?秦修把笔记本都给拿了起来凑到眼前看,这才看见一只蟑螂悠闲地从沙发另一端底下溜了出去,停在半路还回了下头。秦修看着还趴在沙发这头,鼻子爪子一个劲往沙发下面挤的猎犬,摇动起笔记本:“跑那儿去了,笨狗!” 金毛大狗在沙发那儿撅着屁股扭了半天,最后抓出一只袜子。 秦修觉得看这狗的视频非常考验定力,起身拿了罐王老吉,没一会儿大狗就甩着尾巴又去厨房逛了一圈,这才进了浴室。 秦修靠着沙发,长腿交叠着搁在茶几上,笔记本放在大腿上,边喝王老吉边看着。浴室门后半天没动静,他正有点不耐烦,这时门“咔嚓”一声开了—— 啪嗒。手里的王老吉掉下来泼到笔记本上。噼啪一声短路声,屏幕蓦地黑了下来。 秦修怔在沙发上,如遭雷击。 . 再过一天秦修就该回来了,阿彻出门买了牛奶,可乐,鸡蛋和牛肉,还有一大袋卷筒纸,一回家就松了皮带,手伸进裤子里把那根毛茸茸痒呼呼的尾巴抓出来,在外面是得藏好尾巴,在家就没必要这么讲究了。狗青年晃着大尾巴去厨房把吃的东西一样样放进冰箱,站起来正要关上柜门,然后就呆住了。 秦修出现在门口,脸色铁青:“那是什么?” 阿彻只能吞唾沫,说不出话来。 “我问你那是什么?”秦修黑着脸大步流星走上来,一把拽过那根尾巴,使劲扯着,“你怎么安上去的?还蛮牢靠的!” 阿彻被北极熊的力道扯得生疼,捂着屁股直叫:“是真的!不是道具!” 秦修终于停下手中的动作,面无表情看着一脸败露之色的阳光青年许久,而后不发一语地转身走到客厅,在沙发上坐下,低头两只手一遍遍抚着额头。 阿彻默默将尾巴塞进裤子里,事情来得太突然,他一点准备都没有:“……你怎么突然回来了?” 秦修头也没抬,只是抬手指了指墙上。 阿彻看着柜子上那只巨大的SNOOPY玩偶,没明白什么意思。 “SNOOPY下面。”秦修有气无力地说。 阿彻走近了一看,才看见SNOOPY裤裆下边发着红光的摄像头。 这么说来,秦修全看见了?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对不起,我……” “我可以听你的解释,解释为什么你会突然从我浴室里走出来,为什么卷二突然就不见了,但是千万不要跟我说你可以变成狗。”秦修说完干巴巴自我解嘲地笑了一声,“可笑。” 那你要我怎么说呢?我不知道怎么说了啊!走投无路的卷毛青年只能悲惨地回答:“我可以变成人……” 秦修一磨牙,豁地站起来,一把揪起对方的衣领:“我让你再胡说!你把我的卷二弄到哪里去了?你这个长尾巴的野人!” “我就是卷二!我就是你的卷二啊!”阿彻被揍得无力招架,干脆放弃抵抗了,对方是恩人还是小修根本不可能板牙爪子去对付,最后只能抱头蹲在地上任秦修殴打。 秦修打了几下就没动了,看着蹲在地上可怜巴巴地抱着头,小心翼翼抬眼瞅他的卷毛青年。那么大一只蹲那儿,还真跟大型犬似的,啊,连尾巴都夹紧了…… 阿彻蹲在地上抬起头:“我知道这种事情你一时没法接受,但它就是事实。我来自灵犬族,我和我的族人都可以变成人,我们不是狗,事实上大部分的时间我们灵犬族都是以人类的形态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 这种我怀了你的孩子信不信由你的怨妇语气秦修听了就来气:“那好,那你当着我的面变成卷二给我看。” 阿彻为难地皱着眉头:“现在不行,得再等六个小时我才能变回金毛。我的族人虽然都可以随时变身,但我是个例外,变成人的时候必须泡热水,每天也只有六个半小时时间能变成人,”说着小心看一眼居高临下的秦修,“明白了吗?所以我才只能在工作室工作六个小时,那天开快车也是因为……” “够了!”秦修蓦地打断他,“理由编得再无懈可击也没有用,因为前提就是错的,人不可能变成狗,狗也不可能变成人。” “都跟你说了我不是狗!”阿彻豁地站起来,破釜沉舟道,“你要不信你就等六个小时,”又看了看挂钟,“等不了那么久,也就五个小时。你敢不敢等?” 砰! 阿彻一个踉跄被推出门外,看着紧闭的房门,心都凉了,秦修虽然没叫他怪物,但是如果一直抗拒这个事实那他该怎么办?卷毛青年不甘心地使劲敲着门:“我真的就是卷二,你静下心来好好想想啊!为什么那个盗贼说看见我变成人?为什么你让我洗热水澡我总是拒绝?!” 门后没有一点声音。 天色一分分暗下来,阿彻被那种绝望和无力折磨得精疲力竭,额头抵在门板上,静静地道:“……一开始你不愿意收留我,后来有个水果摊老板诬陷我掀了他的水果,是你维护我,把我带回家;每天早上你总是掀沙发叫醒我;你喜欢我到玄关来接你,我不接你你就一直赖在门口不进来;你想看我对你撒娇,就戴着美羊羊的帽子来逗我……” 林林总总,好的坏的,不知道说了多久,直到天完全黑了,门后依然一派死寂。 阿彻实在受不了了,眼眶发了热:“你一定奇怪我为什么非要和你在一起……其实穆云山那次不是我们第一次见面。这么多年,我一直在找你,”他看着纹丝不动的门扉,声音无法抑制地哽咽起来,“小时候你曾经救过我……酱油……酱油这个名字你还记得吗?” 说出那个深藏在心中的名字,眼前白色的门扉已经氤氲成一片,好像在颤动,好像要打开了,但却只是错觉。 到最后还是只有安静。那个以为说出来就可以化解一切矛盾,就可以重新获得秦修的爱的咒语,失败了。 . 秦修站在门后,脑子里嗡成一片,他什么都想不起来,小时候三个字对他而言,就像是原本应该缤纷绚丽的红色和绿色,在他眼里却只有一片单调的灰。 他一点都不想相信这个人的话,但是为什么当听到他说出“酱油”两个字时,原本模糊一片的灰色里好像闪出了一丝斑驳的金黄。 酱油……是这些星星点点的金黄色的名字。 手指捏着门板,捏到失血,终于按捺不住猛地一把拉开门。 门外没有人,露台上冷冷清清。沈彻已经离开了。 第53章 友谊公寓。 狗青年趴在沙发上,脑袋蒙在沙发垫下,两截小腿都悬在外面,就这样一动不动地睡了十八个小时。任海出来吃夜宵上厕所,沙发上一会儿是趴着的卷毛青年,一会儿是趴着的卷毛大狗…… 本来想问这小子吃不吃点东西,不过看他那挺尸的状态应该也没那个心情,任海无奈地自个儿泡了碗面,进厨房翻冰箱找泡菜和火腿,出来时又问了一句“火腿来不来根啊”,蒙头趴在沙发上的卷毛青年还是没反应。任海摇摇头坐到餐桌前准备开动,然后傻了眼。 泡面一根都不剩了。 阿彻又睡了几个小时,直到再也睡不着了,这会儿已经又变成了大狗,头顶着沙发垫,两只狗眼睛看着地板上爬来爬去挥舞着前须的小强。贺兰老师,妞妞,瓦格纳,任海……那么多人忠告过自己,但他觉得小修的承诺比什么都重,是他可以无条件信任的,是他绝对不忍心抛弃的。可是…… 在这种时候只想找贺兰老师诉苦,可是贺兰老师又不在了,阿彻进洗手间泡了个澡,看着任海扔在茶几上的手机,犹豫着拨通了凯墨陇的电话。 虽然嘟嘟嘟了很久,凯墨陇最后还是接听了:“你知不知道现在几点了?” “大手,你有办法联系上贺兰老师吗?”狗青年佝偻着背坐在沙发上,可怜巴拉地问。 “很遗憾,没有。” “那打扰了……”阿彻叹了口气,准备挂断电话。 “不过你贺兰老师给你留了话。” 阿彻惊讶地睁大眼。 “他临走前交了几个信封给我,说如果你遇上麻烦可以把信封给你,”手机那头静了一下,凯墨陇起床从床头柜抽屉里拿出那叠信封,看着信封上贺兰霸龙飞凤舞的字,“让我看看,你现在遇上什么麻烦了,一,小修不记得你了,二,小修不能接受你能人化的事实,三,发现自己根本不能帮到小修,四,也许离开他是最好的选择?来吧。” 阿彻简直不敢相信贺兰霸居然把这些问题都替他考虑过了,眼眶不禁一红:“老师……”这个世界上贺兰霸是对他最好,是他亏欠最多的人。 “你遇上什么问题了?”凯墨陇问。 阿彻低声道:“……他不记得我了。” 凯墨陇“嗯”了一声“刺啦”撕开信封:“我没什么耐性,不会念第二遍,你自己听好。” 狗小子竖起耳朵点点头。 “首先你要明白,小修不记得你不是件大不了的事,你这十几年只是为了找小修,但他还要生活,学习,工作,他的世界比你复杂十几倍,他把你忘了不是他的错……” 虽然念着信的人是凯墨陇,但是阿彻好像能看见扶着眼镜老神在在的贺兰老师的身影。就像小的时候他被灵犬族的小孩子们欺负,在大雨天被塞进垃圾箱里爬不出来,老师把一身毛都打了结的自己抱在大腿上,边小心解毛结边念叨:“他们欺负你是他们不懂事,他们是一群小王八蛋,但你要懂事,你不是小王八蛋,所以别跟他们一般见识,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跑,一点不丢人,就是不能怀恨,只要不怀恨,这些事情等你长大以后来看,就都是一个屁……卧槽说放屁你还真放了……” “老师什么叫卧槽啊?”放完屁的小狗狗摇着小尾巴问。 “卧槽这个词是老师的专用词汇,你不能学!” 屁股上好像还能感到老师火辣辣的一拍,手机那头凯墨陇的声音仿佛和贺兰霸重叠在了一起:“……你有没有问过自己,为什么会去找他?是因为他救过你的命,你想要报恩?是因为你喜欢他,想和他在一起?还是因为他会记得你?” 阿彻在心里默默回答着,因为他救过我的命,因为我喜欢他,想和他在一起。 “我想总不会是因为他会记得你吧。既然如此,你还有什么好纠结的呢?他忘掉你了,但你能忘掉他吗?所以少给老子唉声叹气,如果你觉得他忘记你不可原谅,就给老子早点滚回灵犬镇,如果不是,该怎么做就怎么做,这些在你离开灵犬镇时心里不是已经有答案了吗。”凯墨陇读到这里,长长地沉了口气,“好了,就是这些。” 打成结的思绪被一点点温柔地解开了,就像当年黏在背上乱糟糟的毛。脏兮兮的毛一团一团贴在背上真痛啊,但是他知道只要汪汪汪地呼喊老师,老师一定能找到他,然后乖乖趴在老师的大腿上就好了,反正老师会帮他解开的。 “……谢谢,”阿彻苦笑了一下,“谢谢你大手。”虽然苦涩但也真的想通了。之所以被忘记后伤心多过愤怒,不正因为自己放不下那个家伙吗。真奇怪,贺兰老师好像总是比他自己更懂自己。 “还有问题吗?” “还有就是二啦,”狗青年抖抖耳朵,把腿抱上去盘腿坐在沙发上,“他好像不太能接受我能变成人的事实……” 凯墨陇又撕了一个信封,吐一口气开始念:“一开始谁都会受不了啊,受得了才是有病吧。这种问题根本没有烦恼的价值,但介于你蠢,我还是可以给你一句建议——试着让他接受你。他已经开始接受你了吗?如果是,那恭喜你,他早晚会接受你能变成人的事实,就跟他迟早能接受你蠢这件事一样。” 狗小子越听心里越是豁然,果然不愧是贺兰老师啊。小修喜欢捏卷二尾巴,肯定喜欢卷二啊,而且既然雇佣了自己,肯定对沈彻也是满意的,他还夸过我真诚呢!得,有戏!又想了想,呵呵地问凯墨陇:“那三和四的信封里写的什么啊?你一次性都跟我说了吧!” 凯墨陇挂了电话。 . 半夜晒好胶片,秦修走出暗房伸了伸懒腰,到厨房拉开冰箱顺手正要拿牛奶,却发现冰箱里放牛奶的位置是空的。 盯着冷清清的冰箱看了一会儿,最后取了还剩一罐的可乐,掰开,打开电视靠在沙发上,手惯性地往左侧一放,落在了冰凉的沙发垫上。秦修看了一眼空荡荡的左边沙发,他的暖手神器已经不见了。拿起遥控器转到电影频道,秦修起身挪到沙发中央,拿了只沙发垫抱住。 冷死了。 第八天了。没关系,二十一天以后就习惯了。 电影频道在重播《本杰明巴顿奇事》,故事讲的是生下来就很老的本杰明巴顿在身边的人都一点点长大变老时,却越活越年轻,神奇的逆生长的一生。秦修看着故事的主人公在滔天大浪里和日本军舰对抗,看着一只蜂鸟神奇地出现在海上……在电影院里什么都可以接受,一只狗泡了热水澡就变成人都能算烂梗了。 小的时候也不是没有想过,圣诞老人半夜会把礼物塞进他的袜子里,外婆的病只要有机会逮着流星一个劲祈祷就能痊愈,一个人在学校没有朋友的时候就会幻想有一个和自己一样大的小男孩,别人都看不见,就他看得见,所以不管他怎么孤僻小男孩都不会嫌弃他,会陪他说话,陪他玩,陪他长大。 如果你能早点出现,也许我也不是不能当个神经病的…… 电影最后一幕,变成婴儿的本杰明巴顿躺在已经老去的爱人的怀里,秦修觉得眼睛有些涩,起身去洗手间洗脸,按下出水口后出水的声音有些不正常,脚边有水渗了出来,秦修蹲下来拉开洗手台下的柜门,里面除了正在漏水的水管竟然还有老大一只包袱。 打开包袱才认出里面全是沈彻的衣服,虽然裹了塑料袋,但塑料袋裂开了口子,刚刚漏水的时候水都渗进去了,秦修无奈地把那几件衣服拿出来,一股脑晾在露台上才愣住。 包袱最下面是一本日记本,也被浸湿了,秦修翻开日记本,手指一页页捋开黏在一起,爬满蚂蚁字的纸张。 我可不想看你写的日记,肯定一堆错别字……喔,这页写这么多,写什么呢?不会是写我的坏话吧,我就随便看两眼…… 20XX年12月5日,晴 沈先生我现在正式上岗了!还好半夜去学车的时候秦修都睡得很熟,不就是个熟字吗,有什么难的,这家伙一睡着就像猪一样,谢天谢地,(你才像猪好吗?!)假证件也没被认出来!(什么假证件?驾照是假的?!)现在想想秦修居然在承诺我的时候又偷看别人的简历,这种出轨(蠢货!)的行为实在太卑比了!(蠢货。)不过那又如何呢,我还是胜利者啊! 对今天的表现我个人打九十分,布景效果一次性搞定有木有!灯光效果一次性达标有木有!两手同步换镜头速度以秒速计有木有!帅爆了!(对你不管哪天的表现我都只给五十分!你就是个废柴有木有!帅你妹!) 前段时间每天狂补摄影知识果然有用,不过这还远远不够,什么时候每天变身的时长能有八个小时就好了,出外景是最辛苦的,但是我都不能帮到他。 如果不能陪他一起去外面的世界,只能留在家里,买买胶卷,买买食材,做做清洁,一点意义都没有。 啊,对了,卷筒纸又要买新的了,MARK一下。 秦修合上日记本。电视里在打广告,这个时候卷二都会利用起来擦地板或者收拾垃圾袋。 “汪汪!” 卷二?! 外面传来熟悉的狗叫声,秦修起身跑去窗户那儿一看,黑乎乎的小巷里冷冷清清,对面一户人家养的德国牧羊犬正对着屋顶的野猫在叫。 北极熊恹恹地返回客厅,坐回沙发上,望着左手边空荡荡的沙发发呆。 第54章 阿彻打算过几天等秦修心情稍微平静点再回工作室,有些话还是想当面和他说。这天下楼买泡面时却看见了jenny。 两个人坐在友谊大厦楼下的花台上,jenny来找他是希望他能回工作室,据说这段时间工作室接了几个大单,秦修一个人快忙不过来了。 “那次开车的事秦修对你气这么久我和王子琼都觉得有点过了,但是,他对驾驶的事特别严厉是有原因的。” jenny恐怕是误会了自己不回工作室的原因,但是阿彻也很意外jenny特意来找自己说这些,“什么原因,” “他小时候出过一场车祸,听说是搬家的时候搬家公司的司机因为连续二十四小时疲劳驾驶,车子在立交桥上一个没注意撞上大货车,秦修的妈妈就是在车祸中去世的,”jenny沉了口气,“那个时候秦修才七岁。” 阿彻惊愕难当,那不正是秦修离开灵犬镇的时候吗?! “好在秦修不记得那场车祸。”jenny手肘枕在膝盖上说。 阿彻怔了怔:“不记得是什么意思?” “就是车祸和车祸前的记忆都没有了,也就不记得母亲死时的惨状。听医生说可能是因为脑部在车祸中受到撞击,也可能是因为某种心理防御机制本能地想要拒绝这段记忆,总之秦修在医院醒来时关于以前的事记忆是一片空白,”说到这里女化妆师有些怅然,也有些欣慰,“后来秦修就跟外婆住在一起。其实从他的角度来看,失忆算是不幸中的大幸,虽然经历了车祸和丧母这样的事,但是他没什么痛苦的回忆,而且忘记的也只有七岁以前的记忆,这些记忆长大后反正都是要忘记的,对他来说算是上帝格外开恩将损失减低到最小了。” 阿彻的心情一时纠结得难以形容,心疼不得了,又感激得不得了——小修没有忘记他,至少没有因为十六年的生活,学习和工作就忘了他,忘记他不是他的本意。“真的……全忘了吗?” “嗯,全忘了吧,他连自己小时候穿过女装的事都不记得,还是后来看了照片后才知道的。”jenny说,“我们都觉得这对他来说是好事,大概只有他自己不这么认为,每次王子琼忍不住开快车时秦修就火冒三丈,明明他又不记得车祸和车祸前的事,但是他又总是抱怨车祸带走了他宝贵的记忆。” 到底有多宝贵呢,其实也不见得,秦修有一本小相册,里面拍的“据说”是他宝贵记忆的线索,有一次王子琼趁秦修不在偷偷翻来看,她本来有点忌惮,但也按捺不住好奇,就跟死偷卡的王先生一起看了。翻开第一页,是一只抬起后腿在电线杆处撒尿的京巴狗。 两人不明所以地翻开第二页,第二页是一只在灯柱下翘着后腿撒尿的贵宾犬。 连续看了好几页撒尿的狗屁股,腊肠犬,灵缇犬,哈士奇,拉布拉多……王子琼和她看得都快吐了,连比特犬他都敢偷拍。话说有一次秦修还去打了一个礼拜的狂犬疫苗,问他是怎么回事他又不说,原来症结在此。一般的狗咬不了秦修,看样子是被那只比特犬咬的,没咬成重伤算秦修命大。不晓得那只比特犬住院了几天。 王子琼看着这一只只抬着后腿撒尿的狗,实在想不通:“这姿势到底有什么地方如此吸引他?” 然后就是瓶子,各式各样的玻璃小瓶子,汽水瓶,可乐瓶,橄榄油瓶,牛奶瓶,三精蓝瓶……各种夹心饼干,奥利奥,小蛋糕,巧克力派,蛋黄派,有些咬了两口,有些舔了两口,有些泡了牛奶,反正肯定都是校花自己舔的咬的泡的……最后是垃圾箱,全是那种路边的大垃圾箱,这一部分她和王子琼没有勇气看完。 王子琼最后颤抖地合上相册:“这就是宝贵的记忆?” 王先生甚至做出了“这宝贵的记忆难道就是将奥利奥泡在牛奶瓶里吃以后发现里面是狗撒的尿,然后愤怒地扔进了垃圾桶”的推理。 jenny不觉得这些照片之间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可能只是记忆中一些无关紧要的画面罢了,她和王子琼都不希望秦修想起来,因为即使真的有那么宝贵的记忆,不管是有关母亲的,还是有关别的,这么多年过去,也都已经彻底消失在他的生命里了,想起来只会更难过吧。 “回去吧,我觉得秦修希望你回去。”jenny拍拍兀自失神的卷毛青年,起身离开了。 卷毛青年一个人坐在冷清小巷的花台上,直到变成一只蹲坐在花台上的金毛狗。 他一直觉得没有记忆是一件可怕的事,不禁又想起那天来工作室拍照的那对老人,送老人家走的时候才从婆婆的口中得知她的老伴得了阿尔莫海茨症。 “爷爷真的一点也不记得您了吗?”被最爱的人忘记很辛苦吧。 “没有不记得我啊,他只是不记得他记得我了。”婆婆拍着爷爷的枯瘦的手,爷爷憨憨地笑得像个孩子。 ——我救你不是因为我想救你,可能只是一种习惯。 大金毛跳下花台。这就够了。 . 女孩哭着从工作室大门跑出来,半途又停住,回头冲窗户里喊:“长得帅了不起啊!你以后一定娶不到老婆!” 百叶窗的帘子唰啦剧烈地卷起,女孩吓得赶紧跑路了。 阿彻远远地看着这一幕,心里都无力吐槽了,好不容易招来的助理,才一个星期你又把人得罪跑了。这段时间他虽然等着秦修消气,但也常常来工作室这边转悠,知道秦修现在又成孤家寡人了。今天也不知道怎么的,王子琼和jenny可能都有事没在工作室,他们在的话秦修也不至于把新助理得罪走。 秦修正一个人拆换布景墙,听见有人敲门:“进来。” 身后半晌没动静,秦修不耐烦地回头,然后愣住。 戴着鸭舌帽的卷毛青年有些拘谨地站在门口,身上还穿着走的那天穿的套头毛衣和牛仔裤。 这大冬天的就穿件毛衣,估计毛衣都是果着穿的,不漏风啊?你走的时候记得把衣服带走啊白痴!他脸一沉:“你来干什么?” “我来应聘你的助理。”阿彻直视对方,认真地说。 秦修闭嘴了一阵没说话,看了卷毛青年半晌,走到他面前摘下那顶鸭舌帽,手指拎起一片绒毛耳朵,还热乎乎的:“你这样要怎么当我的助理?”说着手又伸到阿彻身后,在屁股那儿摸来摸去,“尾巴呢,啊?” 阿彻涨红脸躲着那只手:“在裤管里,裤管里!” “敢躲!”秦修冷冷瞪他一眼,手隔着牛仔裤摸到裤管里那根夹紧的尾巴,不解气地低头就去扯对方皮带,解开扣子滑下拉链,手伸进去粗暴地把那根毛绒尾巴拽出来,举到眼前恶狠狠道,“这玩意儿长来有什么用?能帮我做什么?刷玻璃吗?” 尾巴被人捏在手心,阿彻浑身都不舒服:“你不要捏它啦……” “连捏都不能捏,一点用都没有!”秦修扔了那条尾巴,掉头就走。 “小秦,你现在有空……” 推门进来的胖男人和女模特冷不丁看见在门口穿裤子的卷毛青年,顿时呆若木鸡。 阿彻赶紧拉上裤链,把帽子扣在自己头上,朝两人热情地道:“请进,现在有空,对吧秦修哥(啊呸)!” 胖男人一脸暧昧地打量起阳光卷毛青年,女模特也眯起眼一寸寸审视着:“原来秦修你好这口啊,难怪女色都不近呢……” 秦修没搭理这调侃:“既然来了就抓紧时间吧。”说完转身走进摄影棚,才像起jenny不在没法化妆,掀帘子走出来想打电话,就看见卷毛阿彻已经在用他的手机联系jenny和王子琼了。 化妆师和造型师半小时后都到了,jenny朝阿彻隐蔽地竖起大拇指,王子琼在阿彻耳边低声道:“我们够哥们吧,为了让他充分体会到你不在时刻骨铭心的孤独,我和jenny可是有事没事就丢他一个人在工作室啊!” 阿彻很开心,王子琼虽然还欠他饭钱,但是这次干得真是点赞极了。 这次是要为对方拍一组广告婚纱照。女模特提着裙子走到布景墙前,拨了拨头发:“最近有些发胖了呢,拜托给我拍得美美的哦~~”秦修走到机位前,开口喊了声“柔光……”就后悔了,遭了这妥协得也太快了…… 右侧的柔光箱已经打开。秦修目视卷毛青年熟练地打开机位两侧的的两只柔光箱,调好主灯亮度,支起反光伞,回头看向他,眼神示意是不是ok。 秦修板着脸举起相机试了试:“我要用逆光的效果。” 阿彻点点头,把两只又重又大的柔光箱挪到模特背后的布景墙两侧,又回头把主灯调到1/2亮度,在机位旁布置好反光板。这时又听见秦修说“光线从下往上”,他忙找来一只底灯在反光板下安置好,调了调反光板的角度,抬头问:“可以了吗?” 秦修看着眼前非常完美的逆光效果,终于嗯了一声:“开工。” 虽然那声嗯低得几乎听不见,阿彻还是很受鼓舞,一丝不苟站在机位后standby,看着秦修拍照的背影,双手纵向持机,专注地放低身段的帅气姿势真是久违了。快门声刺啦刺啦地响着,模特状态也很好,第一套婚纱的照片很快就拍完,模特换好第二套,秦修活动了一下手腕,左右晃晃脖子,头也不回地对身后人道:“音乐。” 阿彻忙放音乐。 “风。” 阿彻支起鼓风机。 “布。” 阿彻两三下挂好柔光布。 连胖经纪人都在背后说:“小秦啊,你这个助理很能干啊。” 阿彻心里满自豪的,偷偷去看秦修的反应,可惜对方没什么反应,只是吩咐模特摆出合适的姿态。 三个多钟头拍下来,阿彻一个人把设备搬来扛去,王子琼和jenny也太够哥们了,为了——按王子琼说的——衬托他的能干,看着他一个人累上累下不来帮他就算了,模特一走跟着就闪人了,一下午忙下来,阿彻累得一屁股在门槛上坐下,扯着毛衣领子喘气。 秦修挎上摄影包,看一眼坐在台阶上的卷毛青年,真是改不了狗德行,有椅子不坐非得坐地上,鼻子哼了一下:“走了,关门。” 阿彻坐那儿没动:“那我明天还能来吗?” 秦修低头瞥一眼卷毛青年抬头巴巴地瞅着他的样子,一想到那狗耳朵和狗尾巴此刻在干嘛就简直不忍直视,狗狗狗!你就是只大狗!我要你来干嘛?不能来! “随便你。” 第55章 阿彻激动极了,忙站起来拉开门。秦修忍不住又看向裤管里蠕动来蠕动去的可疑动静。 两个人一起锁了门走下台阶,到路边就该分道扬镳了。秦修忽然站住,沉吟半晌,“你上次跟我说我小时候救过你,是怎么回事,” 阿彻看着秦修,多想说出来啊,但是,就像jenny说的,说出来秦修也未必能想起来,就算真能想起来,那是不是也会想起那场车祸,秦修在车祸中失去了母亲,会那么巧地以那场车祸封闭了自己的记忆,对他来说那场车祸一定像噩梦一样。 “你真不记得了?”卷毛青年提了提肩上的背包,笑笑,“七年前在海滩,你是不是救了一个人?” 秦修眨了下眼,审视眼前笑容灿烂的大男生,这才猛然想起来。难怪呢,那个时候他就觉得奇怪,这家伙怎么好像长着两片狗耳朵,不过那时他忙着救人也没顾这么多。 “想起来了吗?”阿彻问。 秦修看他一眼:“……你还挺知恩图报的。那酱油呢?” 阿彻愣了愣:“……啊,因为我的绰号就叫酱油啊。” “我救你起来以后你是昏迷的,你什么时候跟我说过你的绰号?” “哦,是吗?”阿彻有些紧张地抓了抓帽子,“大概……我以为我在昏迷时跟你说过,我记得我一直重复来着,谢谢你救了我,我叫酱油之类的……” 秦修回忆了一下当年躺在沙滩上被他按得嘴里冒水泡的小麦卷少年,思忖着撇撇嘴:“那个时候好像是一直在咕隆什么……” 阿彻松了口气,小心看着暂时放下心结的秦修。如果和我们的记忆一起埋葬的是让你永远无法幸福的可怕回忆,那就一起埋了吧。 两个人站在路边一时都无话可说了,阿彻抬手指了指右边:“那我走了。” 秦修面无表情“嗯”了一声转身朝左走了。 阿彻慢吞吞走了十多米,忍不住回头,秦修还没走远,要不要去跟他说呢? 秦修走了半天也不见背后人有反应,有点hold不住了,怎么办,遇上个怂货,要不停下来等他?开玩笑吧,这也不是我的错啊。 这么想着,低头瞧了一下自己的皮鞋,一挑眉,右边鞋带好像有些松啊。 俊美的摄影师边走边轻轻抬脚抖了抖鞋带,看起来好像要松了,秦修努着嘴又抖了抖,再抖了抖,一脚用力踏在石板上,可怜的鞋带终于散架了。北极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阿彻一走三回头,忽然看见秦修在小路尽头蹲下来,似乎是在系鞋带。我靠此刻不动更待何时?! 秦修慢腾腾系着鞋带,终于等到身后投下的卷毛脑袋的影子。 “秦修,我……” 听到阿彻的声音,秦修手抄在衣袋里平静地起身,转过身却冷不丁被一股腾起的白烟包裹,秦修大惊失色地挥去眼前的白雾,才看见一只金毛大狗从一堆毛衣牛仔裤里钻出来,可怜透了的样子抬头看着他。 一人一狗在傍晚的路边对视许久。 阿彻没想到秦修居然把自己带回家了,其实他掉头回去只是想跟秦修说“变身的事你就不要放在心上了,当我没说过”,结果没想到秦修在大受打击之后竟然接受了自己噗的一声从人变成狗的事实。 秦修领大金毛回了家,亲眼目睹变身场景还是挺震惊的,不过事后他想了想日漫里面变身的画面,比起那种摆个pose旋旋旋,然后一堆部件贴在身上,最后再摆个pose的变身过程,沈彻同学的这个实在是委婉多了。虽然这样的事情要坦然接受肯定做不到,但真的在眼前发生了,好像也没什么不能接受。人类的适应力真是挺强悍的。 阿彻一回来还有点拘谨,在茶几那里逛了两圈不敢往沙发上跳,秦修一边开冰箱一边头也不回道:“你的窝……你的床还是沙发。” 阿彻这才放心跳上去,然后蓦地愣住。 秦修一回头就看到大金毛一脸惊愕的表情张大嘴,这才发现茶几上摊开的日记本,立刻面红耳赤道:“别乱想,我没看你的日……” 不等他话说完,大金毛就“啊呜”叼起日记本跳下沙发,秦修见狗东西在客厅里转了一圈,然后又回头汪汪汪冲他叫了两声。 秦修受不了地转过身面对冰箱,嫌弃地撇着嘴:“快点藏好!不藏也没关系,谁要看你那满是错别字的日记!” “汪汪!汪汪汪!” 北极熊这回老实闭嘴了。 晚上秦修晒完片子出来看电视,坐在沙发上活动了一下脖子就把手放在旁边的暖手神器上。 寂静无声的二十秒后。 秦修咳嗽一声悄悄收回手,大狗盯着电视广告一动不动。 秦修手抄在怀里,没什么表情地继续看电视。 “这个导演有点离谱吧,两排人隔了不到二十米面对面开枪轰居然没一个倒下的?房间里面又不是没有掩护的地方……” 抱怨导演时秦修好几次坐直身子又坐下去,阿彻每看见他动一次就夹紧尾巴。惯性地抱怨了两次秦修就不说话了,安安静静地看电视,阿彻看着这样的秦修心里挺矛盾的,又不想被打屁股,但又希望自己和秦修之间的关系能想离开前那样融洽。 秦修打了个喷嚏,伸手去茶几上拽纸巾,大腿旁忽然一热。 暖和的大金毛朝他身边挪过来,头挨在他腿边,热乎乎的。 秦修擦了鼻子坐回来。 阿彻感到秦修的手有意无意地放在他的脖子上,没有抚摸揉动,只是这样放着,很温柔很小心。 你一步,我一步,让我们又回到以前吧。 . 夜深了,秦修一个人在电脑前有一搭没一搭地搜索着“灵犬族”,“人变狗”,“狗变人”,并不是真打算搜出点啥,只是想排遣一下无所适从的心情。回头看了看书房的门,自己对门外那个家伙到底是什么感觉? 卷二嘛,虽然蠢,但他挺喜欢的,沈彻嘛,有点废柴过头,不过感觉也不坏,可是这两个存在重叠在一起,让人有点不知所措。 狗不狗人不人的,还想帮自己达成野外摄影师的梦呢。 拉开书桌抽屉,里面有一张照片。 秦修沉默地看着照片上的湖泊。夜空下的湖泊如同将要沸腾般激烈地翻涌着,荡起一片金光,不是那种反射自天空的光,而是从湖泊的深处投射出的光,那将整个夜空照亮的金黄色,比起漫天极光也毫不逊色。每次看到这张照片,内心深处都会有一种深深的震颤。 这张照片后来被指是造假的照片,当时还没有先进的ps技术,但是因为这几乎就是超自然的美景,人们很难不怀疑,而最关键的是,他的父亲即拿不出底片,又不肯说出黄金湖的地点。 秦修翻到照片背面,上面扭曲又断续地写着一句话—— 你的父亲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从未让你失望。 只有十几个字,但是一定写了很久,有好几处因为墨水干掉了是一遍一遍反复用力地写上去的。这是在父亲临死前写下的,能写下来一定很不容易,他可以想象父亲一边朝水笔哈着气一边颤抖着冻僵的手指写下这句话。如果他拍摄的最后一站不是冰川,也许会有机会留给他更多遗言吧。 他对父母的印象长久以来只停留在外婆的念叨里,母亲很温柔很贤惠,一个人把他拉扯大,是个称职的妈妈,父亲的事除了一句“死了”外婆从来不多提。唯一提起的一次,是他读四年级时,自己从学校图书馆里借来一本全英文的《国家地理杂志》,外婆看见二话不说就把杂志扔了。 “你长大了就给我去找个好单位老老实实上班!别学你那个不争气的爹!” 他睁大眼激动得难以置信:“我父亲是国家地理的摄影师吗?” 外婆顿时哑了,丢下一句“去做作业”进了厨房。 外婆身体不好,睡得很早,他趁外婆睡着了偷偷溜出家门,去垃圾箱里找回了那本《国家地理杂志》,一页页查对着摄影师的英文名字,没有姓氏是以q开头的,后来去学校问英文老师,老师告诉他秦也可以翻译成chin。 他又找了一遍,终于找到了,mozzychin。秦默之。 那是一组在越南下龙湾拍摄的照片,喀斯特地貌的嶙峋岛屿矗立在宁静幽蓝的海水中,早间和晚间有大片热闹的船市集结,人们居住在水上,烟波随着水波而动。 不管他怎么旁敲侧击,外婆也不肯多说。这之后外婆的身体也每况愈下,她一直撑着,为的是要用退休金供他读书出来,可是到他小学毕业时,终于也撑不住了。 那是学校放寒假的前一天,老师正布置寒假作业,他忽然被班主任叫了出去。 至今还记得那一天的情景,他手里拽着考了满分的试卷在住院部的走廊上飞奔。 病房里很安静,只看到病床旁的医生和两名护士,外婆平静地躺在病床上,手上还吊着生理盐水,但已经没有了心跳和呼吸。 外婆看上去就像睡着了一样。 他在医生和护士无奈的眼光中一遍遍按着外婆的胸口,眼泪把试卷上的一百分都打湿了。 那之后他在医院里浑浑噩噩地待了几天,外婆临走前留了个信封给他,里面是银行卡,他以前就取过几次,知道密码。 “记得密码了吗?你自己按!” 那时的他瞪一眼唠叨的外婆,嘀嘀嘀地按下密码和确认:“很简单啊!” “嗯,对了,要记住了啊,这个密码。” 那个时候自己还想,我记它干嘛啊,你记得不就行了。 好像昨天还在耳边没完没了地唠叨的声音,突然就永远也听不见了。 信封里除了银行卡,还有就是那张照片。他就这样攥着信封坐在住院部的走廊上,也不知道是第几天,自己实在又困又饿,大中午的就蜷在椅子上睡着了,迷迷糊糊听见有人在说话。 “……这孩子没有父母,现在外婆也死了,在这儿待好几天了,拉他也不走。”是外婆的主治医生的声音。 “孤儿吗?”另一个年轻的声音。 他气愤不已,在睡梦中大声反驳“我不是孤儿”,然后挣扎着睁开眼。 一个高挑的身影踱到他面前,挡住了走廊的灯光,他翻身坐起来,充满敌意地看着穿着白色的运动外套,背着一只网球包的俊美男生。 男生弯腰捡起落在地上的试卷,挑剔地看了一眼:“语文,数学,英文都是一百分,成绩不错啊。”又耷拉着眼皮瞥他一眼,“是孤儿吗?” “我不是孤儿!不是孤儿!!” 那时的自己就这么站在走廊里怒气冲冲地冲那个人喊着。好讨厌这两个字,讨厌那种看丧家之犬的眼光,如果不是因为没有力气了,我会扑过去让你闭嘴的! 不要成为孤儿,不想成为孤儿,给我一个爱我的人吧! 那时他才只有十二岁,没有别的亲戚,虽然很抗拒,但最后还是被送进了福利院。 其实福利院的待遇挺好的,并不是政府投资,而是一家很大的企业旗下的慈善基金会注资的,长大一点后他知道这家企业就是安氏集团。十六岁时他终于可以独立,可以离开福利院了,这一年安氏被爆出假账丑闻,集团面临破产,抗议的人群连福利院也不放过,打火机都往福利院里扔。 他捡起那只跌在围墙外的打火机,扔进垃圾箱里,回头看着被愤怒的人群包围的福利院,内心除了感激,什么也做不了。 以为基金会就这样完了,却没想到他读高中时,基金会依然每年往他的账户里打钱。他打电话给刘先生,表示不需要,他知道基金会现在也很困难。 “基金会现在是没有钱进行大规模的资助了,所以我们挑选了几个很有前途的学生,我们的计划是供你一直读到大学。” “可是……” “花都要开了,忽然不浇水了,不是太可惜了吗?”刘先生微笑着打断他,“这是安少爷的话。如果你感激他,对他最好的报答,就是让他看见花开。” 身边的亲人都不在了,却有一个素未谋面的人这样帮助自己,如此的人生算是幸运还是不幸呢?那天他心事重重地走在地下通道里,忽然被人从身后叫住。 “同学!同学!” 是个摆摊算命的男人。 真无聊,他没理男人转身就走。 “唉同学你等等,我跟你说真的,你身上煞气很重,会克死身边的人,你让我帮你具体看一下啊!” “不用了。” “你不信啊,你可以去这方圆十里打听打听啊,龙骑道的虞半仙,我看相算卦很灵的!我告诉你,你这是八字太硬的缘故,你让我看看,说不定能帮你改命呢!” 虞半仙锲而不舍追在身后,他冷冷地回头道:“不用改了,都克死完了。” 直到现在还能想起男人目瞪口呆的样子。 他从来不信这些封建迷信,但是最讨厌别人揭他的伤疤。 液晶屏幕上突然跳出一只吐着舌头的大金毛的脸,秦修回过神,才发现是他设置的屏幕保护。不知不觉已经夜里两点了,真奇怪,今天忽然回想起这么多。 走出书房,隐隐能听到狗东西鼻子哼哼唧唧的打呼声,他笑了笑,这样挺好的,至少以后走进走出的时候总有人回应他了,哪怕只是汪汪汪汪,嗷呜嗷呜,呼噜噜噜。 第56章 阿彻还是每天中午按时去工作室,只是早上秦修再也没掀沙发叫他起床了,一时还有点不习惯,说实话还满怀念掀沙发的北极熊的,这样相敬如宾感觉反倒有些疏远。于是这一天忽然又一阵地动山摇,被颠了个个儿的卷二惊喜地趴起来,以为沙发终于被掀了,结果只是自己从沙发上掉下来而已…… 这天中午去工作室,工作室外停着一辆黑色保时捷卡宴,他以为是客户或者委托人的,脚步轻快地走进工作室,“秦修哥,我呸,又有新客户啊……”话音未落,背对着他坐在电脑前的年轻男子转过身来,却不是秦修。 穿着时髦的年轻男子看见他,先是上下打量一番,而后嘴角轻蔑地挤了一下,那笑容十分不友好。 阿彻见年轻男子如此大张旗鼓地坐在秦修的椅子上,心里一下很不爽,刚要开口请对方起来就被王子琼拽到一边。 “那家伙谁啊?”阿彻边被王子琼一个劲往门外拽,边不服气道,“干嘛坐在小修的椅子上?” 王子琼把卷毛青年拉到门外,压低声音道:“秦修去前面电器城买镜头去了,你快去,无论如何别让他这个时候回来!” “那家伙到底是谁?”阿彻疑惑地回头看了看跷着二郎腿正问jenny事情的男人。 “是尹向东,这几年风头很劲的摄影师,秦修的死对头!”王子琼棘手地呲牙,“尹向东的父亲就是尹泽北,当年黄金湖事件就是他捅出来的,尹向东和秦修又是耶鲁的校友,这两人简直就是有孽缘!” 听到黄金湖事件,阿彻立刻就和秦修同仇敌忾起来,犀利的狗眼一扫屋子里的尹向东,沉声道:“那家伙来干嘛?” “不就是找茬呗,跟他说了秦修不在他非得坐那儿等,”王子琼切了一声,末了又沉了口气,“上礼拜我们谈的那个翡丽珠宝的广告你还记得吧?” “怎么了?” “翡丽的广告以前都是这家伙拍的,后来这家伙甩了翡丽转签了出价更高的欧仕。欧仕和翡丽一直都是竞争对手。”王子琼啧啧摇头道,“卧槽要是北极熊知道了不得直接用爪子削了那家伙啊!当初工作室刚成立时这家伙就来砸过场子,还要预约拍第一单,拍你妹!”王子琼说完严峻地拍了拍卷毛青年的肩,“总之不能让这两人见面,你要想尽办法拖住秦修!” 阿彻点点头,把帽子戴正:“我去了!” . 秦修在电器城里买好了镜头,走到一楼时看见手机柜台在做打折促销活动。说起来,沈彻那家伙没有手机呢。虽然基本是一天二十多小时和自己黏在一起,但是为了以防万一还是有一部手机比较妥当。 就这样花美男低垂着头,在女柜员长达五分钟陶醉的注视下选好一款性价比不错的htc。 秦修拿着手机盒一面想着那家伙得高兴成什么样啊一面转过身—— “喔!!” 卷毛青年气喘吁吁弯着腰手扶着膝盖蓦然出现在身后,秦修倒吸一口气往后退了一步。 “你怎么在这儿啊?不是说买镜头吗?让我好找!”阿彻难过地直起腰,又低头看了看秦修手上的手机盒,“你手机好好的怎么又买啊?太浪费了。” 秦修这辈子买东西从来没后悔得这么快过,有人收礼是这么个态度吗?要不是这周围都是人他早把手机盒砸在这家伙脑袋上了,板着脸道:“你少说两句要死啊,我来买东西关你什么事,你跑来干嘛?” 阿彻被问得语塞,抠了抠跑得面红耳赤的脸颊,这要怎么说呢?我靠他光顾着跑路没想理由啊…… 秦修看着狗青年转来转去的眼珠子,心里有谱了,手里掂着手机盒,不动声色地笑道:“以前给你套链子你还一百个不乐意,现在看不见我心慌是吧?看样子灵狗族和普通的狗在这方面也没啥区别嘛。” “是灵犬族。”阿彻皱眉,严肃地纠正。 “犬和狗是一个意思,可以互换。”秦修边往外走边说。 “谁说的?”阿彻跟在后面,绞尽脑汁想着不能通用的场合,眼睛一亮,“比如狗屎,就不能换成犬屎,狗狗也不能换成犬犬。” 秦修瞥他一眼:“狗狗怎么不能换成犬犬?你就是我的犬犬。” “你认真的啊?”阿彻急了,义正言辞,“我是要做你的朋友,不是你的宠物!” “知道了,”秦修无所谓地一摆手,“我就是举个例子,这么较真干嘛。” 必须较真啊!你可千万不能拿我当宠物看啊!阿彻停下脚步认真瞅着秦修的背影。 秦修叹了口气停下来,回头道:“你不是我的宠物,我从来也没宠过你,不是吗。” 这么一说,倒真是……不晓得怎么搞的这理由居然让人开心不起来,阿彻试探着问:“那我们是朋友吗?” “工作场合你是我的下属。” “非工作场合呢?” “和我同居又不缴房租,蹭吃蹭喝的家伙。” 阿彻想说我的钱全都是为你存的,你要知道了不感动死!不过想想现在还没存多少,还是等到以后有个十来万再放大招吧。 两个人沿着洒满金黄枯叶的林间道往回走,阿彻想起王子琼的嘱咐,酝酿了一下,兴高采烈道:“这秋风扫落叶的(任海:……),风景真是不错,要不咱们停下来欣赏一下吧!” “以后吧,现在是工作时间。”秦修拿着不知道该怎么送出去的手机盒,心不在焉走在前面。 身后安静了一小会儿。 “啊!!我的脚抽经了!” “是抽筋。” 阿彻傻眼地看着边说边自顾自往前走的秦修,这家伙在想什么这么出神呢,我又不是在造句,我在跟你陈诉一个事(huang)实(yan)! 秦修若有所思走了一段路,这才回过头,诧异地看着坐在路边一脸幽怨地望着他的卷毛青年:“你怎么了?” “抽筋了……” 秦修叹了口气倒回来,弯下腰把阿彻的手臂绕在自己肩上,将人扶起来:“去那边椅子上休息。” 阿彻被扶过去坐下,赶紧笑嘻嘻地往一旁挪了挪想让秦修坐在身边,却见秦修径直起身道:“你在这里休息,我先回去了。” 阿彻歪着屁股斜在一边,哑口无言地看着秦修果然无情地转身离去,急得如热锅蚂蚁:“秦修——” 秦修忍无可忍地停下脚步,转身看着脸上写着“不要走”三个可怜大字的狗青年:“我理解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狗都是黏人的,但你现在是打算以人的身份在这个城市里活下去,那就不要……” 话音戛然而止。 突如其来的拥抱包裹了他。 冰山美男怔怔地眨了眨眼。这拥抱来得太猛,像撞上来的一样,不同于女孩子温软的依偎,不同于男人间兄弟般的拥抱,沈彻的两只手环在他肩膀上,像螃蟹的钳子,有力又热烈。虽然隔着衣物,秦修还是感觉到了沈彻身上异于正常人的体温,暖暖的熨帖着他,像只扑棱扑棱燃烧的小火炉。 镇静镇静镇静……这只是一只狗在撒娇,就跟被黏人的大狗扑住没什么两样…… 没!什!么!两!样! 都快被捏扁的手机盒啪嗒砸在阿彻脚上,狗青年这才猛然回神。怎么回事?为什么会抱住秦修?!他明明只是想要拖住对方而已啊!秦修也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动静,也可能是暴风雨前的平静。虽然是拥抱的姿势,但他此刻的感觉就像站在颤巍巍的冰峰悬崖上,尴尬又僵硬地搂着一动不动的北极熊,低下视线就能看见橙色的围巾里秦修白皙的脖子,他忽然无比担心放开秦修的那一刻会见到天使的脸瞬间变成恶魔,要不……还是先抱着吧? “麻麻,那两个大哥哥为什么抱在一起啊?” “别看别看!长大你就知道了!” 阿彻抬着头欲哭无泪,要长多大才会知道啊? . 后来的一路两个人都没有说话。秦修走在前面,脚步必须放得很慢,因为后面那只狗小子一脸的失魂落魄,几乎是走三步停一步。 就这样秦修耐着性子把行尸走肉的大狗引回了工作室,阿彻这才回过神,路边停靠的保时捷卡宴已经不在了,他在心里松了口气,心说总算是不辱使命。 王子琼和jenny见毫不知情的秦修回来,表情都有些欲言又止。最后还是王子琼清清嗓子:“秦修,要不那个翡丽的广告咱们不接了?” 秦修抬眼看他:“为什么?” “我和jenny商量了一下,你说得对,这种商业广告没什么意思,我们觉得你还是应该做你自己!” 秦修大概也是意外守财奴王子琼能说出这番话:“我自己是什么?” “你是艺术家!是无可挑剔的高岭之花,是该站在高处睥睨凡俗的存在!” 阿彻看着说得慷慨激昂的王子琼,没想到人心虚到一个地步居然看起来如此诚恳。 “已经决定接了就不会改了。”秦修边试着新买的镜头边说,“今天下午我去取材,没什么别的事,你们都回去吧。” 此话一出,三人的表情各有不同,王子琼很纠结,jenny很无奈,沈先生脸上生动地写着“那我呢那我呢”。 秦修被狗青年的视线戳得背痛,抓了抓后背,不耐烦地道:“黏人鬼和我一起去。” 王子琼和jenny面面相觑:黏人鬼是谁啊? 卷毛青年亮着一口大白牙,浑身都是得瑟的气场:是我啊是我啊。 王子琼和jenny顿时都觉得没救了。 第57章 王子琼把征服者借走了,下午阿彻还以为是搭出租车去取材,锁好工作室的门,忽然听见背后轰隆隆大马力的咆哮声,回头一看,秦修骑着红白蓝海魂色系的宝马战斧“唰”地停到路边,那一震停下的姿态拉风到爆,秦修穿着一件军绿色的大翻领加厚马甲和黑色长袖t恤,跨坐在车上,长腿踏在地上的姿态在重机的衬托下美得都有点煞人,“上车吧。” 阿彻看着1000cc排量的重机和美人骑手,鼓起勇气把有点寒酸的自己放了上去。后座不是一点点的高,要是跑起来恐怕有点考验心理素质,而安全帽只有一顶,秦修要开车肯定只能他戴。 “我开慢点就行了,你抱紧我,不会有事的。”秦修“咔哒”扶下挡风镜,车子一轰发动。 哪晓得车子都还没开出街口就听见身后人在嚷嚷什么,秦修只得把车靠边停下,摘下安全帽不耐烦地回头:“怎么了?晕车啊?!” 卷毛青年从后座跳下来,秦修目瞪口呆地看着狗青年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卷毛和两片瑟瑟抖动的狗耳朵跑回去捡落在老远的鸭舌帽。 “你戴稳点啊!” “你开慢点啊!” 秦修无奈地又发动车子,不一会儿就又看见后视镜上“呼啦”被风高高吹走的鸭舌帽,秦修从后视镜上看着那两片狗耳朵在风中上下扑棱,憋着一股笑,沈彻又在嚷嚷了,他装听不见,就见那狗耳朵抖啊抖的好玩死了,笑够了才把车停在路边。 阿彻又苦逼地跑回去捡回鸭舌帽,返回时见秦修坐在机车上,正取下脖子上橙色的围巾。卷毛青年心里登时有不好的预感…… 阿彻认命地由着秦修把围巾盖在自己头上,往下巴上打了个结,一看后视镜,我靠像个大妈!“能别这么绑吗,很勒啊……” 秦修在心里嘟囔了一句“撒娇鬼”,又把下巴上的结解开绑在鼻子下面。 小偷造型的小麦卷生气了。 秦修撇撇嘴一脸迁就的表情又解下围巾,掉过来,在头顶打了个结。 阿彻:“……”这次更糟,像一颗没包好的首级! 最后还是被秦修绑了个大妈造型一路从上城区驶进了中央区,过跨海大桥时耳边尽是一公交车一公交车的笑声,阿彻痛苦地把脸埋在秦修背上。 车子停在帝王大厦车库,阿彻恨恨地把围巾扯下来。 “别扔,回去还得绑。”秦修淡淡地瞥一眼身后人。 沈同学愤然:你这个坏胚子! 十五分钟后两人来到了cbd最繁华的商圈,站在步行街巨大的y型路口中央,左边是欧仕的旗舰店,右边则是翡丽的旗舰店。 阿彻瞠目结舌地看着两间珠宝旗舰店门头的奢华灯箱广告:“就这么短兵相接啊!” 秦修站在y字路口中央,只是这么一站,模特般高挑的身材和美型的面孔就引得路人频频侧目,阿彻见一个男人眼珠色眯眯地直往秦修身上滴流,赶紧站到秦修身边挡住。 秦修没怎么注意这些,此刻正眯缝着眼打量两家店的地理位置,末了问身边人:“刚刚走进来时你最先注意到的是哪家的广告?” “……欧仕。”阿彻实话实说。这两家店地理位置都很优渥,再加上皆是巨幅的形象广告,只要从y字大道走过来,一眼就能看见。细看的话,两家的广告都拍得很美,但是要说第一眼吸引他的,却是欧仕,哪怕只是一两秒的优先,在这个各种广告五光十色让人目不暇的黄金地带,也已经占了很大的优势。 “为什么?”秦修问。 阿彻蹙眉,说不上来。欧仕的广告上半部分是一顶镶嵌着珠宝的化装舞会面具,下部分则是一条及肩项链,虽然背景是全黑的,但是这样看去似乎有一位戴着假面和项链的隐形的贵妇人。翡丽的背景是深红色,由一组花朵造型的铂金项链组成的繁花似锦的画面。论创意和拍摄技巧都很不俗,也许更多人会更喜欢翡丽的广告也未可知,但是无论如何,第一眼吸引他的依旧是欧仕。 “秘密就在欧仕的那副面具里。”秦修说,“这不是全面具,而是半面具,遮盖的是眼部,突出的是眼睛,就像有一双眼睛在注视你。”秦修转向身边人,“你觉得被注视了,所以才会第一眼被它吸引。非常简单的道理。” 阿彻眨了下眼,脸有些发热地想,是这个道理吧,秦修的眼睛注视着自己,果然就无论如何移不开视线了…… 秦修抬头看向翡丽的广告:“翡丽的广告也很美,但是输在了没有瞬间抓人眼球的东西。” 听秦修说,虽然这些珠宝品牌的新品是以季度发表的,但是像这样的旗舰店形象广告则是一两年才更换一次,能登上广告的都是品牌下最经典最有代表性的作品,想要塑造的是品牌长期以来深入人心的形象。欧仕的广告是一个月前更换的,令许多人眼前一亮,几乎立刻就将翡丽的广告比得黯淡下去。这么说来,阿彻不怎么情愿地想,尹向东那家伙还是有两把刷子的。 “那也得欧仕的珠宝作品中有这副面具吧,”阿彻道,“否则尹……摄影师也想不出以视线抓人眼球的点子。” “没错。”秦修喃喃点头,欧仕走的路线是雍容华贵,翡丽强调的则是清丽自然,欧式的珠宝作品设计感很强烈,到目前为止他看到的翡丽的珠宝新品,则都强调佩戴感,也就是只会为佩戴者增添光彩,绝不会抢走佩戴者的光彩,相比风格浓烈的欧仕珠宝,翡丽珠宝天生就是比较温婉的,所以要从作品本身找出可以冲击欧仕的优势并不现实。欧式在年前更换的广告,翡丽这次也要在年后更换旗舰店广告,就是因为这个他才签合同的,光是为新品拍珠宝大片有什么意思,他要做的就是把自己的作品挂在商业中心,并在视觉上冲击欧仕。 阿彻看向若有所思的秦修:“那你想好用什么点子了吗?” “我肯定有办法。”秦修环抱双臂偏着头。 那就是现在还没有…… “你以前拍过珠宝广告吗?”阿彻又问。 “艺术的核心万变不离其宗。” 那就是没拍过…… . 那天他俩啥事也没干,就在商业街闲逛,一直逛到晚上,阿彻才明白秦修为什么叫自己陪他一起来。 “有什么吸引你眼球的就告诉我。” “我是外行。”阿彻没底气地说。 “就是因为你是外行我才参考你的意见。就算你说最吸引你的是大胸美人我也不会怪你的。” 你也知道你的胸太平啊,阿彻在心里恶作剧地腹诽,不过我不介意你是a罩杯。“那我说了,现在最吸引我的是那个。” 秦修顺着阿彻手指的方向兴致勃勃地看过去,然后愣住,那是老四川川菜馆闪动的霓虹招牌。 秦修收回视线盯着抱着肚子一脸“我真的饿了”的表情的狗青年,阿彻也被秦修琢磨不透的眼神看得渗得慌。拜托,我们连中饭都没吃,这个点了除了饭馆还有什么更吸引我的呀,我不能言不由衷吧。 秦修回头看一眼老四川川菜馆的招牌,挑眉道:“不错,好眼光。”说罢手抄在衣兜里往饭馆走,心情很愉悦,“走吧,去川菜馆,我请你吃饭……” 话音未落卷毛青年就跑他前面去了,秦修盯着小麦卷的屁股和裤管,盯着盯着自己的腿肚子也痒起来,撇撇嘴:“吃货。” 川菜馆里很热闹,阿彻一面吃一面问:“你想好拍摄方案了吗?” “当然,不然怎么会请你吃饭。”秦修把一筷子红烧肉夹到他碗里,“你喜欢吃这个吧,多吃点。” 阿彻隙着八颗狗板牙笑得有点不好意思:“你突然对我这么好有点不习惯啊。” 秦修了然地点点头,把筷子冷冷一搁:“吃你的饭,少说话。” 阿彻咽下一整块红烧肉,不吱声了。 秦修支着下巴瞅着闷头吃饭的卷毛青年,对你凶你就习惯了? 阿彻喝了满满三大碗汤,中途去了趟洗手间,这时外面天色已经全黑了,心情不错的沈同学这才猛然意识到不对劲。透过餐厅的落地窗可以一眼望见帝王广场中央的钟楼,现在已经六点四十了! 他今天也是照例十二点时准时泡的热水澡,这段时间以来维持人身最长时间也没有超过六点四十五! 因为和小修相处得太愉快完全忘了这码子事了!阿彻慌忙掉头又冲回洗手间,想找个隔间进去避一避,哪晓得唯一一间空着的隔间被一个捂着肚子的大叔赶了先。洗手间里一共只有四间隔间,此刻其余三间都关着门。 阿彻彻底慌了,难不成要去女洗手间?!这招秦修能用他不能啊! 正不知所措,忽然听见最靠边的隔间里传来抽水马桶冲水的声音,阿彻连忙守在门外,这个时候也有男同胞们陆续进出洗手间,小麦卷青年双臂张开死死按在隔间门板上的架势把许多人雷得不轻。 阿彻盯着那扇救命的门扉,眼睛都快脱框了,快快快快出来啊大哥! 门把下红色的标识终于变成绿色,门刚一拉开,阿彻还没来得及冲进去就愣住了。 里面的人竟然是尹向东。 第58章 尹摄影师像是也认出他,一挑眉,“哟,你不是校花的摄影助理吗,” 阿彻其实也很担心秦修和这个人照面,但是考虑到这人现在就要离开洗手间,而秦修如果发现他很久没回去应该会找来这边,两个人多半会错过,碰面的几率不大,而眼下最急迫的还是自己变身的事儿,所以也只没好气地说了声“借过”挤进隔间里。 尹向东看着身后“砰”一声反锁住的隔间门,耸耸肩,走到洗手台前洗手,忽然就听见那隔间里传来特别给力的一声“噗”,顿时被恶心得不行,然后一抬头,猛然从镜子里看见那隔间上方赫然冒出一股白咽! 尹向东怔了怔,卧槽,虽然翔是热的,也没有热到这个地步吧…… 大金毛从一身衣服里钻出来,甩甩一身狗毛,我靠真是太惊险了,就差了不到一分钟啊!卷二君蹲坐在地上,现在是该等洗手间里没人了再偷溜出去,还是等着秦修来找他? 尹向东洗完手正要离开洗手间,忽然听见手机铃声响起。 阿彻也愣住了,手机铃声来自他所在的隔间,大金毛惊恐地一回头,马桶背后的水箱上是正在响个不停的黑色爱疯5s。 尹向东果然就来敲门了:“喂,把我的手机递出来一下啊!” 大金毛拉扯着长嘴,这个洗手间的隔间门是直接落在地上的,没有缝隙可以从下面递出去,要递就只能从上面,大狗先生抬头望着门板上尹向东探进来的几根手指,就算他趴在门板上,也根本够不到最上方。 尹向东等了一会儿不见里面的人有动静,皱着眉头又敲了几下门:“你怎么回事?说个话啊!……搞什么鬼!” 怀疑心起的尹向东已经不管不顾地拽起门把来,阿彻看着震动的门板,门栓已经开始松动,就在他急得团团转的时候,震动的门板突然止住了。 “……秦修?你也在这儿?” 门外传来尹向东诧异的声音,阿彻悬起的心一下子回落,下一秒又一下子提起来。秦修还是和尹向东碰面了,秦修还不知道尹向东就是以前的翡丽摄影师。该死的尹向东你千万不要说出来啊! “你刚刚在干什么?”秦修的声音很沉,这似乎才是他本来的音色。 “你那个助理拿了我的手机蹲里面装死不还我。” “他现在不方便还给你,”秦修没什么感情色彩地说,“你先回去,待会儿我拿来还你。” 尹向东打量着神色不豫的冰山美男,笑了笑:“对了,我今天上午来你工作室找过你,你工作室的人说你不在。” 混账!!大金毛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唬唬声。 秦修盯了一眼门板,尹向东像是也听见有什么奇怪的动静,但也没当一回事,继续道:“听说你和翡丽珠宝签约了?我还以为你一向是看不起这些商业广告的呢,就算现在你对拍商业大片改了观,就真的不介意接我不要的东西?” 阿彻听到这里心都碎了,揪心地盯着门板,小修…… “什么叫你不要的东西?”秦修说,声音依旧冰冷低沉。 “翡丽之前的广告拍摄者一直是我,后来因为价格谈不拢我才转签了欧仕,你不知道吗?”终于给出致命一击,尹向东的口气显得异常愉快。 秦修神色却相当平静:“我记得你和翡丽合作已经是去年的事了,今年的翡丽广告另有摄影师操刀,而我是明年的摄影师。说是你不要的东西,未免太往自己脸上贴金了吧。” 尹向东半晌没有声音,连阿彻听到这里也大吃了一惊,秦修都知道? “……你早就知道了?”尹向东喃道。 “在耶鲁你就总是不服我,”秦修冷声道,向前跨了一步,“尹向东,你应该服我,你越是不服我,就只能让我越强。” 别人不服我无所谓,但你必须服,因为你是尹泽北的儿子。我只要你一个人服! 洗手间里静得出奇,秦修冷酷狠戾的语气让四周仿佛寒气骤降。“秦、修!”尹向东被那双冷冽的眸子盯了半晌才恼羞出声,“那好,我看这次你要怎么让我服!” 伴随尹向东大步离开的脚步声,洗手间里再度安静下来,这一次不再有暴戾的寒气,阿彻听到秦修敲门的声音:“他走了。” 大金毛怀着复杂的心情拨开门栓,秦修逆着光的身影出现在眼前,神情看不真切。 “在这儿等我,我把手机还给他就回来。”拿了手机的秦修转身离开洗手间。 阿彻蹲在门板后。这一点也不像他的小修,那个充满梦想单纯又简单的小修,这样的小修又陌生又强悍,却让他很心疼。 你的梦想不是让那家伙服你,而是有朝一日去世界最高峰拍迁徙的蓑羽鹤,别的一切你都可以忘,但这个不能。 . 秦修握着iphone返回餐厅,其中一间包间的门打开,一群人说说笑笑地走出来,尹向东也在其中,秦修上前准备把手机还给对方,却忽然怔住。 他在尹向东身后看到了尹泽北,一头标志花白头发的摄影师转过头来,见到他也皱起眉头,似乎是想起了两人在国立美术馆的一面之缘。 尹向东不失时机地介绍道:“对了爸,这是秦修,耶鲁时我们是同学。” “秦修?”尹泽北眉头皱得更紧了,“你姓秦?” “没错啊,他父亲就是秦默之。”尹向东耸耸肩,故意将秦默之三个字重重道出,却并没意识到自己的父亲脸色有一瞬的苍白。 这一包间里的有大半都是摄影圈里的人,许多人见到秦修第一眼都很惊艳,以为是模特,得闻秦默之的名字才一个个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 “秦同学似乎到现在都不承认他父亲照片作假的事呢。”尹向东如同反击一般眼光直指秦修。 现场很尴尬,虽然秦默之照片造假一事当年闹得人尽皆知,堪称摄影界一大丑闻,但是当事人的儿子就在这儿,事情毕竟也过去已久,大家也不好说什么,只是彼此交换着心照不宣的眼神。 秦修在众人的交头接耳下笔直地看向不发一语的尹泽北:“我父亲是被冤枉的。” 尹向东呛笑一声:“行啦,这件事是比较难以接受,但是秦默之自己都放弃辩解了,这还不能说明问题吗?你说他是冤枉的,那底片呢?黄金湖的地点呢?这两样他随便交出一样就能洗刷冤屈,可是他一样都拿不出来。” “谁怀疑谁举证,既然是尹泽北先生怀疑我父亲作假,那么就该由尹先生拿出证据,证明我父亲是怎么在胶片上作假的。这就好比指控方拿不出一点证据却要靠口头怀疑指控别人杀人一样,不是很荒谬吗。”秦修说,“我父亲有权不拿出底片,更有权不透露拍摄地点。” 尹向东一脸可笑的表情:“你诡辩的技术还是一流啊……” “好了,”尹泽北打断儿子,“都是好多年前的事情了不要再提了,父辈的错是父辈的错,与后辈无关。” “但是父辈受到的冤屈,后辈有义务讨回来。”秦修直视尹泽北的眼睛,毫不畏惧。 四周的摄影圈人士开始窃窃私语起来,一方是孤身一人的摄影新秀,一方是摄影界的大师,这场面着实少见,但是孰是孰非大家心里早有公断。 秦修听着人们的窃窃私语,“都过去这么多年怎么还执迷不悟”,“毕竟是自己的父亲,不能接受也可以理解啦”“挺可怜的”……他的心一下沉下来,我是一个人吗,始终还是一个人吗? “我理解你的心情,但是你相信他除了因为他是你的父亲还有什么别的理由吗?”尹泽北道,“没有了吧?也许是没有证据可以切实地证明那些照片是假的,但是为什么你父亲拿不出底片,为什么说不出拍摄地点,为什么这么多人选择相信我而不是你的父亲,因为除了证据,我们还有常识。” 胡扯!!这算什么常识?!秦修隐忍地攥紧拳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去打破那张道貌岸然的脸。 “汪汪汪!汪汪汪汪——” 激烈的狗吠声冷不丁闯进来,尹泽北被不晓得从哪里跑出来正呲牙咧嘴的大金毛吓得往后趔趄了一步。眼睛发红的金毛犬挡在秦修面前,冲他们一群人不要命地吼叫着。被惊吓到的食客纷纷四处躲闪。 “这狗哪儿来的?!”尹向东抬腿想踹狗,大狗冲他隙开嘴唇,一口森森的大白牙和锐利的犬齿让尹摄影师后怕地收了脚。 “汪汪!汪汪汪汪汪——” 大金毛以一种护主的架势不停狂吠着,整个餐厅和包间都乱成一团,秦修看着比自己还激动的卷毛大狗,那一团金色在眼前跳动,像一把燃烧的柴火。果然这家伙就是废柴吧。你这么叫有谁听得懂呢? 可是,看到尹泽北和这些见事不明的人受惊的样子,心里却出乎意料的畅快。没错,我何必跟他们讲道理,既然眼瞎了耳也聋了那就不用说别的了,这样就够了。 秦修和卷二最后是被大堂经理不客气地请出餐厅的。 一人一狗坐在路边花台上。阿彻蹲在秦修面前,把长下巴凑过去搁在秦修大腿上。湿乎乎的眼睛抱歉地看着上方的人,对不起,让你也跟着被赶出来了。 “不是让你等我吗?”秦修低头看着把脑袋放在自己大腿上的卷毛大狗,“怎么自己跑出来了?” “嗷呜……”我等你半天你都没来,我担心你被尹向东欺负。 “你果然是一分钟都离不开我啊。”秦修手向后撑在花台上,大腿抬了抬,狗下巴就跟着抬了抬。 阿彻老实蹲坐着,脑袋歪在秦修膝盖上,一眨不眨地瞅着秦修。要是有可能,真的一分钟都不像分开,总觉得你没有我在会很孤单。 “好了,回去吧。”秦修起身,撇撇嘴,“因为你变成这个狗样子,现在连车子都不能骑了,出租车都不愿载你,你真是个麻烦鬼。” “嗷呜……”大金毛抱歉地垂搭着脑袋。 一人一狗沿着马路边开始漫步。深冬的夜里冷极了,阿彻打了好几个喷嚏,看向街边的橱窗,玻璃上倒映着背着背包围着围巾的冰山美男和卷毛的果体大金毛的身影。 走进地下通道,橱窗上的倒映变成了背着背包的大金毛和围着围巾的冰山美男;走到帝王广场,橱窗上的倒映又变成了背着背包围着围巾的大金毛和两袖清风的冰山美男。 两人就这么一路走上了跨海大桥,桥上很冷,但是秦修的心情却很愉快,他原以为这种愉快是因为让尹泽北出了丑受了惊,可是脑子里并没有那些痛快报复的画面,只有一只跟前跟后形影不离的大金毛,和方才冲到他面前维护他的卷毛青年。 明明是以狗的姿态维护他,为什么浮现在眼前的却是那个活力四射的小麦卷?他为了自己竖起了耳朵,竖起了尾巴,挥出了拳头。 还是光着身子……想到这里就笑起来。 长长的大桥终于走到尽头,秦修停在桥头,在呼呼过往的车辆掀起的侧风中,回头看向跟着蹲坐下来的大金毛:“我不会迷失自我的。” 第59章 秦修和翡丽方敲定了拍摄方案,广告商对拍摄方案非常满意,很是期待最后的效果。这之后的一个礼拜先是飞速地选定了模特,选定了外景地,而后转战海边拍摄珠宝大片。阿彻当然是以卷二的身份和工作室同去的。 晚上大家伙儿就住在滨海大酒店,拍了一整天大家都累极了,入夜后阿彻趴在沙发上睡觉,不过今天房间里怎么这么冷啊,大金毛又团了团身子。不一会儿秦修从浴室里出来,连打两个喷嚏,才发现暖气坏了。 因为已经是半夜了,一时半会儿也修不好,只能第二天再找人来彻底维修。酒店方建议秦修先在王子琼那儿借睡一晚,秦修敬谢不敏,决定坚持一晚。 王子琼的坏点子不少:“要不给沈彻打个电话让他过来给你暖暖床?” 沙发上半睡半醒的大金毛听到有人叫自己的名字醒过来直起身:“汪汪!叫我有什么事?”然后才发现自己这会儿是狗,又团回去睡了。 王子琼大开眼界:“这狗刚刚是在说梦话吗?”再一看秦修站在床边低头面对着冰冷的被窝,虽然北极熊来自北极,但是北极熊很怕冷,王先生耸耸肩,可能因为长得清秀吧。 王子琼离开后,秦修转头看向已然酣然进入梦乡的大金毛,喊了几声卷二,大狗呼吸匀称没有反应,秦修走过去又拍了几下,大狗只伸出舌头舔了一圈牙,依旧睡得香甜。 秦修把狗东西抱到床上,卷二同学好像是觉得冷,缩了下身子,眼睛眯缝着就要睁开,秦修伸手一把捂上去,命令:“不许醒。” 大狗又嗷呜一声呼呼大睡了,秦修起身看了看手机时间:“就设定十五分钟吧。” 蹲在沙发上缩着身子玩了十五分钟的植物大战僵尸,手机提示时间到,秦修起身走到床边把手伸进被捂,顿时眉飞色舞:“热得真快啊。” 就是面积有点小,秦修脱了衣服上了床,把狗东西又移动到床脚的位置,这下脚下也是暖烘烘的了。 这才是暖床神器啊。 北极熊拉灭了台灯,轻轻蹬了蹬被窝里的狗东西:“晚安,犬犬。” . 阿彻第二天醒来时秦修照例已经离开了,猛然见自己睡在秦修的床脚,狗东西简直感动得不行,虽然平时又凶又毒舌,却会在暖气坏了的夜晚担心自己冷,这样的小修真是说不出来的窝心。 拍摄中途休息时,秦修感觉到身后诡异的视线,一回头:“干嘛用那种羞涩的眼光看着我?” 卷毛青年蹲到他椅子旁,笑着小声说:“我不冷,有毛呢!” “沈彻,来帮我拿下衣服!”王子琼在那边喊。 “来啦!” 秦修见卷毛小子起身冲他一笑,掉头朝王子琼跑去,良心小小地不安了一下。 三天的拍摄行程非常顺利,模特是阿碧,这个模特和阿彻在秦修的工作室里接触过的其他女模特很不一样,工作起来那真是相当敬业。秦修的拍摄时间经常会拉得很长,很多女模特都私下抱怨过,但是他从没听阿碧抱怨过一句,连脸色都不曾难看过。从这一点看欧哲伦倒是挺有眼光的,不过阿碧和阿彻想象中的形象完全不一样,原本以为欧哲伦的标签是王子的话,向往的应该是公主款的,但是阿碧俨然就是一名女骑士,五官深邃,个子也很高,欧哲伦才一米八(还不知道有没有内增高),阿碧身高就足有一米七七。 欧哲伦算是和秦修合作得比较多的模特,一来二回和阿彻也有了交情,他其实很想私底下帮欧哲伦打听一下阿碧对欧哲伦的印象,但是奈何这位女模特太冷酷。 阿彻:“累了吧,喝点水!” 阿碧看他一眼,摇摇头,指了指自己的唇彩。 阿彻:“阿碧姐也合作过不少男模特吧,有没有印象比较深刻的?” 摇头。 “一个都没有吗?” 女模特抬手,两根手指比了个零。 阿彻:“……” 今天的拍摄日程结束,阿碧随经纪人离开后,实在看不过去的jenny拍拍有些小失落的卷毛青年的背:“以后别跟人家说话了。” “怎么了?”阿彻不解,“她讨厌和人说话?” 王子琼乐了:“沈先生啊沈先生,你就没发现自开拍开始阿碧就没说过一句话吗?” “我当然发现了!”阿彻受不了地瞥一眼王先生,手托下巴琢磨着,“是挺酷的。” “酷?哪会有人酷成这样?”王子琼无法想象队友的智商,“北极熊够酷了吧,你让他喝水他还会说‘换热的’呢!” 阿彻这才后知后觉地看向jenny。 jenny:“阿碧她不能说话。” 不能说话?阿彻愣住了,那欧哲伦搞来人家的手机号码有毛用啊? 此时此刻,在庚林市的另一头,抱着电话心情忐忑的欧哲伦终于拨出了那个号码。 嘟嘟嘟嘟——咔哒。 通了!欧哲伦激动极了:“前辈你好我是你的超超超超级粉丝我叫欧哲伦今年二十三岁也是一名模特因为崇拜你我才成为一名模特我真的非常非常非常喜欢你——” “你找谁?”手机那头一个陌生的男声说。 一句必杀,欧哲伦满腔的热情都被扼杀完了:“啊?这不是阿碧前辈的手机号吗?” 手机那头顿了半晌:“……是,但你以后不要再打来了。” “等等!”欧哲伦喊住对方,先前的卖萌状一扫而光,恶狠狠道,“你是阿碧的什么人?男朋友?” “……算是吧。” “什么叫算是吧?!你给老子回答得靠谱一点!” “我为什么要理你?” “呵呵呵呵哈哈哈哈哈哈哈!!” 对方显然有点被笑蒙了:“你笑什么?” “你还没有发现吗?!”笑翻在沙发上的欧哲伦呼哧翻身坐起,眼里精光四射,“你刚刚那句话已经暴露了你的身份,我问你是阿碧的男朋友吗,你说算是吧,我让你回答得靠谱一点,你就恼羞成怒,这只能说明一件事,真相只有一个——你根本不是阿碧的男朋友!!” 对方静了半晌,终于丢下一句叹为观止的“神经病”挂断了电话。 欧哲伦又丧心病狂地拨过去。 手机隔了好久才被接起,陌生男声隐忍道:“你还有什么事?” “怎么还是你接电话!让阿碧接电话!” 嘟嘟嘟嘟—— 欧哲伦:我拨!我拨!我拨拨拨!! 嘟嘟嘟嘟—— 欧哲伦:老子拨!老子拨!老子拨拨拨!! “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sorry,thenumberyoudial……” 欧哲伦:“sorry你妹!让他开机啦!!我有很重要的事!” 经纪人这时开门从玄关进来,见到眼前的场景捂了捂胸口,无奈地咳嗽一声:“伦伦啊,跟你说过好多遍了,那个是机器的声音,你跟她说没用的……” . 有模特的部分拍摄完毕,接下来是珠宝成品的拍摄,其中就有重头戏旗舰店形象广告的拍摄,这一部分都是在摄影棚进行的。离开海滩前,秦修让阿彻尽可能多地收集来一箱沙子,要干燥,色泽要亮,得很仔细地把不合格的沙子挑出去。 王子琼见卷毛青年苦逼地蹲在沙滩上挑沙子,唯恐沈彻找他加工资,一个劲赞美他“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我们这些燕雀哪里知道你这鸿鹄的大志!” 拍珠宝不需要化妆和造型,王子琼和jenny难得放了三天假,摄影棚里只有秦修和沈鸿鹄两个人。 “再用点力!” “太用力了!” “往左边一点!” “很好!再来一次!” 路过工作室良心发现,本想给两人带盒饭的王子琼在大门外听见秦修的声音,捂着鼻子急忙退散了。 连续两天拍下来,为了达到最好的效果,两个人尝试了不同的灯光不同的角度,阿彻搬东搬西,还要当人肉鼓风机,都快累趴下了。不过最后看到电脑前的成品图片,又深深地觉得怎么折腾都值得了。 醒过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睡在秦修的椅子上,秦修站在身边,正低头查看电脑上刚刚拍摄的最后一组照片。卷毛青年迷迷糊糊地想,怪了,他记得睡着之前自己是靠着布景板坐在地上的啊。 秦修察觉他醒了,侧目看了他一眼,阿彻忙要站起来,秦修按了他一下:“继续睡。”说罢又回头浏览图片。 可我睡不着了呀,阿彻心想,悄悄打量秦修的侧脸。 秦修身上的白色翻领夹克敞开着,因为是纯白色,显得特别干净秀气,耳侧的头发勾到耳后,另一侧的刘海垂下来,在暖光的映衬下泛出一层橙色的光,阿彻讷讷地看着秦修的侧脸,从低垂的天然眼线,到精巧的泪痣,再到长而秀气的鬓角,心噔地急跳一拍。 秦修对照片很满意,回头看向身边人,沈彻这家伙趴在电脑桌上呼呼地又睡了过去,他抬手把那顶鸭舌帽取下来。 调皮的亚麻色卷发被带起又落下,在头顶跳动了几下安分下来,以前会觉得很奇怪的狗耳朵,现在看起来也只剩下逗趣和可爱。秦修看着埋着头的卷毛青年,抬手在他背上抚摸了一下,沈彻只空穿着一件薄薄的毛衣,体温隔着毛衣熨热了他的手心,他掉过手来用手背又抚摸了一下,结实又热乎的感觉一直传递到了心里。 入夜了,摄影室里很安静,摄影棚的大灯都关掉了,只剩下工作室一盏暖暖的落地灯。这画面在秦修眼里静止了很久,直到—— 噗! 白烟突然腾起,椅子哐啷一声一个重心不稳往一旁歪倒,惊醒的大金毛从椅子上摔下来,被秦修眼明手快地抱住。 阿彻愣了一愣,秦修才抱了一下就又突然很生气似地把他丢到地上,那力道不比从椅子上跌下来好多少! “什么时候才能变成人啊,总不能一直这样不人不狗下去吧?” “汪汪!”那你也用不着丢我啊! 秦修阴森的目光投下来:“总觉得你汪汪的时候都是在骂我……以后不许汪了。” 大金毛张大嘴一脸叹服,不让我汪难道要我喵吗? . 尹泽北驱车离开庚林美术学院,这天有个邀请讲座,学生们特别踊跃热情,讲座拖长了一个多钟头这才结束。车子行驶到东环路有些堵塞,摄影大师看着头顶的道路指示牌,想了想,调转车头往cbd的方向驶去。 尹向东拍的那个珠宝品牌的旗舰店好像就在cbd中央。他一向很少去管儿子的事,尹向东也不喜欢他过问,不过既然离得这么近了,去看看也无妨。把车停在步行街外,尹泽北随着热闹的人群走进步行街开阔的路口,然后站住了脚步。 他现在就站在巨大的y型路口入口处,跃入眼帘的不是热闹的卖场,竞相闪烁的霓虹,而是位于视野右前方一副巨幅灯箱广告。 那是一家珠宝品牌的旗舰店形象广告——一片金色的沙砾的中央躺着一条熠熠生辉的钻石铂金项链。 不,这么形容不精准,那应该被描述为,被风吹散的金色沙粒和埋藏在其下的珍宝。画面中被吹散的金色沙粒呈现出非常自然漂亮的漩涡状,闪光的沙子仿佛要扑面而来。 为了突出珠宝的璀璨,珠宝广告往往会采用深色的背景,但是这一幅却反其道为之,然而珠宝的耀眼却一点没打折扣,她的光泽散落在了那一片绽开的金色之中。他知道这不是儿子接手的广告,这不是尹向东的风格。 广告位于y型路口右面,珠宝品牌的名字叫做翡丽。 尹泽北长久地驻足打量这副广告。抓人眼球的要素有许多,视线是其中之一,当然还有别的,比如动态,比如漩涡。这副广告本身虽是静态的,但是因为快门时间把握得恰到好处,连沙地上风的痕迹都有流光溢彩之感,飞扬的金色颗粒更是由远及近层次分明,那种慢镜头般的动态感跃然眼前,这样的效果绝非只靠想象就能达成,曝光太短不会有流动感,曝光太长画面会凝固,摄影师要有很高超的技法和很可怕的耐心。 但是即使技法稍逊也不打紧,尹泽北眯缝着眼,感觉视线一直朝漩涡中心的宝石吊坠钻进去。漩涡是有魔力的形状。又一次,那些星星点点的光泽仿佛要被吹得扑面而来。 而最不可思议的是,尹泽北抬起头,头顶有风掠过,正发出轻微的呼呼声。 他很少来逛cbd,不知道这个y字路口是常年有风吹过,还是只是今夜的巧合。 尹泽北沉默地看了一会儿,转身离开步行街。在离他不远的地方,也有另一个人在冷风中驻足打量着广告。长卷发的女子手揣进风衣的口袋里:老师,如你所愿,我来找他了。 第60章 金毛犬的天性就是活泼热情,也难怪昔日气氛僵硬的摄影棚这段时间都是笑声盈盈。女模特嫌拍摄时间太长或者心情不好的时候,为了达到最佳拍摄效果,阿彻就会不遗余力地陪对方聊天解闷,这活儿以前王子琼也干过,但是效果非常不理想,尤其acg控的王先生有一次剃了个长中分半铲青的兵长发型,女模特不但不愿和他聊天,连造型都不想交给他弄了。 jenny看着正和女模特聊得投机的沈彻,其实他聊的话题都很奇怪,比如“脚卡在下水道的格栅里”,“随地大小便有时候也是不得已”,或者“理想的女友是萨摩耶”,偏偏还真能让女模们开怀大笑。 王子琼在一旁羡慕嫉妒恨地玩着碎纸机,“卖蠢!” “秦修,你也太克扣人家了,来来回回就这么两件衣服。”女模特同情地看着阿彻身上单薄的墨绿色高领毛衣,“这么冷的天只穿一件毛衣冷不冷啊?” “我还有毛啊,无所谓的!”阿彻一脸得意。 “讨厌!”女模特使劲拍着阳光青年的胸口,“怎么突然这么猥琐啦!” 秦修沉默地回头扫一眼仿佛还活在春天的卷毛青年,他看上去真的不冷,只是小麦色的鼻尖有点红红的。 那天回家的路上,秦修问:“你怎么不多买几件衣服,那些钱存起来干嘛?养老?” 养什么老,我的梦想是养你,阿彻得意地想,看了一眼秦修,最近也不知道怎么的,多看这个人几眼就会有心悸的反应。小修的确是大美人,可是他也不是头一次看见了啊。 “喂……喂!!” 秦修在他眼前一拍巴掌,走神的阿彻才蓦地回神。 “想什么呢?” 阿彻怔怔地看着近在咫尺的秦修,那双微眯的眼睛里映着自己的脸,像琥珀一样漂亮,在夕阳下整个人粉雕玉琢似的看得他的心扑通扑通直跳,难怪呢……难怪! 你怎么又长美了!沈同学在心中愤愤谴责。 . 周末这天一大早,蜷在沙发上的金毛犬被哗啦倾倒在地上,一骨碌从沙发的废墟底下钻出来,抬头看见一身时髦深蓝休闲西服的秦修。 “去洗澡,”秦修丢了一套衣服给他,“我等你。” “汪汪!”我有衣服啊! “你的衣服我都丢了。”秦修猜出他是什么意思,跷着二郎腿坐沙发上毫无歉疚地说。 大金毛愕然地张大嘴,跑回浴室刨开柜子,一看自己的包袱果然不见了:“汪汪!汪汪汪!”你干嘛丢了啊,都好好的,我穿了好几年了! 秦修睨着蹲在柜子那儿好像被人抄了家的大狗,心说这都什么年代了,还有人穿“建国五十周年”的文化衫和杰克肉丝在船头飞翔的主题t恤:“去买新的不就行了。” 大金毛只好委屈地叼了秦修的衣服进去洗澡。十五分钟后卷毛青年怪不高兴地走出来:“那你把电脑借我用下吧。” 秦修狐疑:“借你电脑干什么?” 十分钟后。 秦修瞪着页面上印着金刚狼头像,雷神托尔头像,蝙蝠侠头像……五彩缤纷的卫衣。 沈同学征询他:“你觉得哪个好?雷神很流行,但是蝙蝠侠是我的偶像,哎?居然还有猫女,安妮海瑟薇版的,美爆了!要不我送你一件,两件包邮!” “谁要买这个?难看死了!”秦修简直难以置信。如果你说给我买雷神我的愤怒也许还能打个折! “这是爆款,哪里难看?大家都买,”卷毛青年振振有词,末了一笑,“关键是便宜。” 秦修看着抖着狗耳朵甩着狗尾巴像捡了多大的便宜似的沈同学,忍无可忍地拔了插座。 阿彻看着突然熄灭的屏幕,又看了看冷着脸的北极熊,想了想,小声问:“要不然,送你雷神那件?” “你就是我的雷神!”雷死神了! . 阿彻最终还是被秦修强制带去了商业街,先买了双靴子,又去了g-star的专卖店,选了一大堆衣服扔给他:“去换。” “这太多了……”阿彻为难地看着怀里一大堆衣服。 “我出钱你还给我唧唧歪歪?”秦修凶恶地一努嘴,很凑效,笨狗立马滚进更衣间了。 俊美的摄影师坐在外面晃着二郎腿,真是,怎么像在给女朋友买衣服似的,不过女朋友没这么唧唧歪歪的。再唧唧歪歪就给你买围裙,光着身子给我穿! 第一套衣服就试了半天,秦修不耐烦地起身捶门板:“怎么回事?会不会穿衣服啊?” 门板后传来压低嗓子丢脸的声音:“卡……卡到那里了……” 卡到那里?愣了一下反应过来,秦修也觉得丢脸死了,左看右看没人,才贴着门低声问:“你没穿内裤吗?”我不是有拿新内裤给你换? “不是那里,是老三……” 秦修冲天花板翻了个白眼,一咬牙:“开门。” 两个一米八几的爷们挤在一间狭小的更衣间里,阿彻同学苦逼地保持着弯腰的姿态,应该是弯腰拉靴子后面的拉链时不小心把尾巴尖卡进去了。 “你长这玩意儿到底有什么用?!”秦修瞪他一眼,蹲下来查看那根卡在靴子拉链处的可怜尾巴,沉一口气,“忍着点儿。” “嗷!!” 门外拎着衣服正等待的客人惊异地听到门板后两个男人发出的奇怪声音,果断选择了另一间更衣室。 秦修抬手就想揍人:“不是叫你忍着点儿了?!” 阿彻心说我也想忍啊,但这不是一点啊…… 秦修一面一点点松着拉链,嘴巴一面毒舌着:“所以人类才会进化掉这种废物器官,不对,这都算不上器官,这就是多余的零件。” 你以前还说你想长一根的,阿彻在心中无言地道,瞅着秦修的身体想象了一下,如果秦修要长一根,那妥妥得是猫尾巴呀,还得是豹子的尾巴,又长又美,懒洋洋的还很优雅,不过以秦修那种对尾巴近乎偏执的爱,肯定每天都得抱着自己的尾巴爱不释手。 虽然嘴上还恶毒着,秦修手上的动作却轻柔了许多,还小心帮他剔着毛,阿彻看着秦修低垂的面孔,真的好像一天比一天更美了,好像每一个小时,每三千六百秒秦修就能变得更美一点,不再是简单的清秀漂亮,在他眼里那就是一种超越性别的,明明毫无道理但又让人心潮起伏的美。 卷毛青年情不自禁朝那张仿佛有引力的美丽面孔靠过去,狭小的更衣间里弥漫着自己放大的心跳声,越来越强,越来越强,只觉得身体也跟着倏地热起来…… 噗! 白雾腾起!秦修只感到手里的绒毛物一下脱了手,他难以置信地瞪着张大嘴一脸惊诧,身上还裹着g-star牛仔服,尾巴上吊着一只靴子的金毛犬。 “你搞什么名堂?”北极熊彻底傻眼了,“不是说至少能坚持六个半小时吗?这才多久?” 金毛犬尾巴上挂着鞋子,在地上团团转,自己也完全没有头绪的样子。 “你这个样子我要怎么领你出去?!”秦修插着腰简直有点怒火攻心,最后嘴巴死死一抿,“我不管了,你自己看着办吧。”说完果然绝情地扭头就要出去。 阿彻急了,忙扑上去。 金毛犬猛扑到后背,秦修向前一踉跄撞到门板上,大狗两只前爪死命地抱着他的腰,喉咙里发出委屈的呜呜声。秦修手拉在门栓上,又气结又没辙。 阿彻都不知道秦修是以怎样的心情牵着他走出专卖店的,对自尊心这么高的秦修来说,这一定是他人生中最屈辱的时刻。 为什么会突然变回来,他自己也搞不懂,只是……仰头望着提着给他买的衣服走在前面的秦修的背影,不知道为什么,从刚刚起身体就热热的,热得他不得不一直吐舌头降温。大概是听见他的喘气声,秦修回过头,居高临下看了他两眼:“张嘴。” 阿彻乖乖张开大嘴巴,下一秒秦修就把那只购物袋直接挂在他嘴上:“自己的东西自己提。” 口袋很大只,阿彻必须把下巴抬得高高的才能提住,不过这样就看不见脚下的路了,走起来摇摇晃晃,四周路过的人们和狗们都在笑他,他也觉得蛮不好意思,不过最难过的是,他咬着绳子,就没法吐舌头降温了,身体越发热得难受,终于忍不住停下来,放下口袋呼呼地晾着舌头。 秦修回头看到这一幕,无奈地倒回来俯身提起那只装衣服的口袋,哪晓得卷二也忙咬住提绳表示自己能提。一股滚烫的气息喷吐到秦修手背上,他一下缩回手,错愕地看着哈哈地喘着粗气的大狗。 . 宠物医院。 秦修看着一头橘红色杀马特发型的医生,一种森森的不靠谱感袭来,可是以卷二的体质又不可能去大医院。 杀马特医生检查完卷二,走过来写病历。秦修问:“他到底是什么毛病?” “据我检查,你的狗非常健康,一点毛病也没有。”杀马特医生扶扶眼镜。 这什么庸医?秦修指着趴在地板上哈哈地吐舌头的大金毛:“他烫得都快熟了!” “据我的经验,这是发情的征兆。” 秦修瞪大眼:“什么?” 杀马特医生抬头难得地奉上了职业的一笑:“恭喜你,你的狗进发情期了。” 秦修难以置信地瞪着同样难以置信地瞪大眼的阿彻。 第61章 tps宠物店。 “汪,汪汪,,快看,又是上次那帅哥,,”“汪汪汪,,是我的是我的,,”“汪汪汪汪,,臭丫头别跟我抢,,” 阿彻目瞪口呆地看着在笼子里激动地蹦来蹦去的女同胞们。这宠物店他以前和任海来过一次,不过那时是在外面,这还是头一次走进来,没想到现在的狗都这么开放,他简直尴尬得不得了。 “天然卷的金毛我还是头一次见,”胖胖的女店主蹲下来揉揉他,又起身对秦修道,“我帮您介绍一下,这是amanda,非常健康的拉布拉多,今年四岁,这是jennifer,虽然是苏格兰牧羊犬,但和金毛也是不错的配对,还有这是rebecca,纯种的金毛寻回犬,三岁半,我觉得是最适合你家的……呃……” “卷二。”秦修面无表情说出那个土逼的名字,低头鄙夷地看一眼脚边的金毛犬,“你自己选吧,喜欢哪个选哪个。” 我哪个都不喜欢啊!金毛犬嗷呜一声退到秦修身后。 秦修努着嘴压低声音:“你还想我带你去找女人啊?”说着不耐烦地提了狗项圈,死命把狗往前拖,阿彻挣不过秦修的力气,被推到那三只笼子前,饥渴的三位小姐一拥而上,隔着笼子狂嗅他。阿彻吓坏了,掉头就往秦修两腿下钻。 “干嘛钻到下面?!快出来你这狗东西!”秦修气恼地拽着项圈。 大型犬一个劲往美男的胯下钻,那画面委实太过黄暴,一旁的店长都红了脸,咳嗽一声:“呃,看来卷二同学不喜欢她们啊……说不定是已经有喜欢的对象了?” 阿彻身子夹在秦修两腿间,从后面钻出脑袋狂点头,我有喜欢的对象啊,就是——一抬头对上秦修恼羞的目光,一下就呆住了。 明明是一张凶巴巴一点也不温柔的脸,为什么就是怎么看都那么好看,好看到快灭顶了?! 心跟在坐云霄飞车似的,秦修的眼睛里映着金毛的自己,如果这是琥珀,我只想永远待在里面。 那一刻,狗青年忽然悲催地醍醐灌顶了。 . 回去的路上,一人一狗都不发一言。阿彻抬头看着似乎陷入沉思的秦修的侧脸,终于忍不住:“汪汪!(我喜欢你!)” 秦修停下脚步,看着脚边冲他小声叫唤的金毛犬:“想说什么?” “汪汪,汪汪汪!(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 秦修皱起眉头:“到底想说什么?” “汪!汪汪!汪汪汪!(不喜欢我也没关系,我能继续喜欢你吗?)” 秦修盯着一个劲冲他乱叫的大狗,气得不行:“欺负我听不懂狗语是吗?!” 光天化日之下上演全武行什么的,实在太像是北极熊能干出来的事了…… 被秦修揍得躺平在人行道上的大金毛仰头望着上方的秦修因为生气而涨红的脸,还是怎么看怎么心动。贺兰老师我该怎么办?我喜欢上了一只北极熊。 “嗷呜——嗷呜——” 狗东西躺平在地上仰天长啸着,四周路人纷纷侧目,秦修的脸更红了,一边去牵狗一边左顾右盼低声道:“起来了,喂,起来了!好啦,算我不对,我以后不当着这么多人面揍你了……” . 阿彻抱着最后一线渺茫的希望,和任海两个人在网上找了一大堆心理测试题,得到的测试结果如下:——当当当当!恭喜脱团! ——骚年(女)还不快去追求你的爱情! ——这不是恋爱是什么?!你很得意吧,这就是炫耀! “可是狐狸不是说那个灵猫族的女人恋爱后人化术反而稳定了吗?”任海不解地看着无精打采趴在地上的金毛大狗,“怎么你是反着来的啊?” 阿彻趴在地上没说话,他知道为什么。 因为我喜欢上了同性。 狗东西吸吸鼻子,我怎么就这么苦逼呢。 这种生死攸关的关头,偏偏凯墨陇出国了。因为变身状况十分不稳定,所以秦修给他放了一个星期的假,希望他能“凭借理性和毅力战胜兽欲期”。 这话太过分了,人家都说这是我喜欢你,怎么是兽欲呢?! 大狗神色凄楚地趴在窗户那儿看着一身轻松地前去工作室的秦修。没一会儿任海打来电话。 任海:“汪汪!汪汪汪!” 阿彻:“汪汪!汪!” 任海:“汪!汪汪汪汪汪!” 阿彻:“嗷呜……” 阿彻失望透顶地挂断了电话。 任海说他想起了很关键的东西,凯墨陇那时说灵猫女是和未婚夫互通了心意后才完成人化术的。阿彻一听到这个顿时更绝望了。小修是男生,怎么可能喜欢上他? 阿彻泡了个热水澡,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小麦色皮肤,亚麻色卷发,虽然不太健壮,但也有小结实一把,腹肌什么的使劲收收腹还是能出来一点点的,叽叽长得也还可以,换了平常他还觉得自己挺好看的,可是现在…… 狗耳朵,狗尾巴,黑户口,假驾照,掉毛……狗青年泄气地垂首扶在洗手台上,真是一点优点都没有啊。 . 秦修留了电话给宠物店,要对方有新的合适的犬种时打电话通知他。阿彻清楚配种的法子肯定行不通,可是自己动不动就变身,浑身发热的症状却越来越严重。 秦修笑话他的时候他会变身; 秦修发起火来要逮他尾巴时他会变身; 秦修什么也不说,只是躺在椅子上补眠,他也会变身! 因为变身后体温总是急剧飙升,秦修给他喂了各种药也不见好转,又带他去看了兽医。杀马特医生这次染了一头蓝色突发,在秦修一口一个庸医外加眼刀子下,只能改口:“呃,你可以试着带他去散散心,你知道,现代社会压力这么大,狗也不好混,这可能是心理问题。”说罢又拨了拨一头蓝色头发,“或者给他整个杀马特的造型,对于缓解压力有很大的帮助!” 秦修最后付给蓝色杀马特医生一个眼刀子,答应带阿彻去郊游。明明只是去郊游,说穿了其实是遛狗,然而钻进阿彻脑子里的词语却是“约会”两个粉红大字。 约会前一天晚上他在客厅里暗戳戳地滚来滚去睡不着,其实多想以人形完成这次约会啊,可是偏偏自己的体质不给力。这大概是他有生以来度过的最漫长的一个夜晚,总是隔一会儿就爬起来看钟,这会儿终于四点半了,离天亮还有不到两个小时。狗东西跳下沙发,偷偷溜到露台上,约会这么重大的人生第一次,怎么也得通报一下啊! “嗷呜嗷呜——(我要约会了——)” 对面楼好几扇窗户亮起来:“谁家的狗半夜三更在阳台嚎什么嚎?!” 阿彻心里痛快完,见好就收溜回客厅。秦修裹着被子拉开卧室门,看见自家的狗好好地窝在沙发上睡觉,这才打了个哈欠关门进去。 唔,阿彻吐舌头,好险。 好不容易终于熬到太阳升起,兴奋难当的金毛犬钻进卧室,汪汪地叫了两声。 床上侧身睡着的俊美青年皱了皱眉头,把头埋进被捂里转过身去没理他。 不是说好带我散心吗?不可以出尔反尔啊人类!然而等了半天也没见秦修有要起床的意思,蹲坐在地上的金毛犬站起来,上前咬住秦修的被子,“哗啦”就给扯了下来。 卷二和他小伙伴们都惊呆了。 白色床褥上趴睡着的美男裸体,春光大现了足有五秒,秦修才像是感觉到冷似的,迷迷糊糊睁开眼睛,猛地发现被子居然不见了。 “沈彻!!” 怒火冲天的果体美男把被子往下身一裹,金毛犬刺溜逃出卧室,却被秦修准确地一把拽住尾巴扯进来。大清早的,卧室里传来乒里乓啷鸡飞狗跳的声音。 虽然不免被收拾一顿,然而秦修并没有食言,一面换上骚包的紫色防寒服,一面问:“你要以人模还是狗样跟我去?” 真是没见过能把累赘得要死的防寒服也穿得这么好看的人,阿彻飘飘然想了一会儿才意识到秦修在问他,忙开口,当然是以人形啊! “汪汪!汪汪汪!” 秦修促狭地一勾嘴角:“听不懂你在说什么。那还是就这么去吧,去穆云山那边可以节约一张门票。” 阿彻沮丧地趴在地上,平时也没见你这么节约啊…… 秦修挎上形影不离的摄影包,开门后阿彻激动地一蹿而出,一股脑奔下楼梯,一直跑到秦修的白色suv前才回头顾盼。 秦修却没有跟上来。 金毛犬脸上期待的表情一下垮下来,呆怔地望着马路对面。一米八五的俊美男子与有着一头巧克力长卷发的年轻女子面对面站在那里。这副仿佛偶然巧遇又像是蓄谋已久的画面看得他的心“噔”地一落。 “好久不见。”女子取下墨镜,甜美的笑容背后有淡淡的忧伤。 第62章 那天的约会就这么泡了汤。秦修让他先回去等他,说是一会儿就回来,然后带着巧克力长卷发上了车。他一直等,等到太阳落山,秦修也没回来。 晚上八点的时候阿彻趴在沙发上,忽然听见开门的声音,一骨碌翻身跳下沙发嗖地冲到玄关,门一开就汪汪汪地扑上去。 提着口袋的jenny差点没被那热情的一扑扑到地上,那狗简直是用抱的,不过在意识到不是自己要等的人后猛然失落下来,喉咙里都发出了嘤嘤嘤很可怜的声音。 “不要这么失望嘛,你这样我也会伤心的哦,”jenny又好笑又无奈,弯腰摸摸沮丧地耷拉着狗耳朵的大金毛,“你主人今天有事可能要晚点回来,让我来喂你晚饭带你去遛弯哦。” “汪!汪汪!”阿彻抬头问。为什么要晚点回来? jenny一边走进厨房一边说:“我估计你快有女主人了哦,你女主人叫尤歌,和你家主人从高中起就是情侣,两个人都爱好摄影,还是摄影社的正副社长,”jenny撕开狗粮的口袋,倒在阿彻的狗碗里,“可惜后来秦修出国,两个人断了一段时间,不过秦修这段时间也没交往别的女友,尤歌又来找他,估计两个人有戏,你要乖乖的哦……哎?卷二?” 阿彻团在秦修的床下,他想自己需要花很长一段时间才能消化这个事实。 jenny很耐心地把盛着狗粮的狗碗拿进来凑到床下:“吃晚饭了哦。” 阿彻的大黑鼻子动了动,闻到狗粮的味道,再看那只塑料狗碗,心里突然很气愤:“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我不是狗好吗!我不吃狗粮!不用狗碗!和我说话结尾也不用总是哦! 他知道jenny是无辜的,他气的更多是自己。 jenny没料到卷二反应这么大,只好暂时起身离开。阿彻伤心地蜷在床下,两只眼睛一眨不炸地从床缝下望着卧室门,不知道自己在期待什么,也许是在等着秦修怒气冲天地走进来,掀起床把他揪出去…… 没一会儿苦逼的女化妆师又进来了,把手机伸到床下:“卷二,你主人要跟你说话哦!” 大金毛果然一骨碌爬出来,耳朵凑到手机旁。 手机那头传来秦修飚着冷气的声音:“你能让我省省心吗?不就是没带你去郊游吗,以后还有的是机会。你不是说是来帮我的,你是来帮我的还是来给我添堵的?” 阿彻不知道该说什么,直到jenny拿走手机。 那天晚上他吃完了狗粮,被jenny用链子套着去楼下散了步。 没错,我是来帮你的,我是你的后盾,喜欢上你是个意外,是不该算进来的。你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让我是沈彻,我就是你的沈彻,让我是卷二,我就是你的卷二。 . 那天晚上秦修彻夜未归,第二天早上阿彻装作不知道秦修没回家,照例去了工作室。一个星期的假期今天到期。 工作室里只有王子琼和jenny,秦修打电话来说下午会来,王子琼从jenny口中听说了尤歌来找秦修旧情复燃的事情,激动得跟中了五百万似的。 “卧槽校花这次一定要把握住啊,咱们工作室就靠着这个平步青云了!” 阿彻听出画外音:“什么意思啊?尤歌很有钱?” “那可不是一般的有钱,”王子琼把凳子拖过来对他隐蔽地道,“尤歌家是开连锁酒店的,酒店历史比国家历史都长,尤歌自己也是摄影师,要是能投资个百万千万的来咱们工作室,校花至少可以少努力十年啊!” 王子琼已经开始做长远规划,阿彻听着王先生的远大抱负,低头清理着一排排相机内部的灰尘,没有说话。 下午两点过了,秦修还没过来,jenny通了个电话,挂断电话时显得很为难:“好几个模特经纪人打电话来问外景点定了没,秦修外景点还没选好呢。” 阿彻问:“什么外景点?”他缺席了一个星期,很多事情都跟不上了。 “是最近一个很红的女装品牌annywood,拍新品大片和产品手册,那牌子今年春夏走的是田园风,要比较小清新一点的外景,秦修说这几天去定外景点的。”jenyy说,“时间也很赶,因为这次的模特有几个还挺大牌的,档期紧。” 王子琼没当一回事:“就去霜石公园或者穆云山随便找个点儿拍就是了。” “人家一再强调景点要特别,你拿了人家这么多钱怎么好意思上霜石公园穆云山,那跟让超模去街心公园拍婚纱照有什么区别?”jenny瞥一眼王子琼,末了叹气,“也不知道秦修心里有没有谱。” 因为王子琼和jenny平时也有外单要接,所以找外景地这种事一向是秦修一个人去,也从不和他们商量,反正最后大家只要跟着秦修去外景点就行了,非常省心。至于秦修是怎么考虑外景点风格,怎么在偌大的城市中找着合适的外景点的,没有人知道。 阿彻起身:“没关系,外景点我先去找。” 没等惊讶的王子琼和jenny说什么,卷毛青年已经径直背上背包出门了。 王子琼一脸拜服的表情站在门口望着一路小跑离开的沈彻:“我很想说他雷厉风行,但我又总觉得雷厉风行四个字用在他身上很掉份儿……” . 阿彻先回了家,秦修既然在考虑外景点的事情,家里肯定有蛛丝马迹。卧室床头柜上有一本杂志,果然有许多页是折起来的,阿彻坐下来仔细翻完,将杂志图片上的景点要素都记在了便签本上。 芦苇荡,白马,榕树,林中小屋,花圃,秋千椅…… 记下来以后又去了秦修的书房,打开电脑,查看最近看的文件,果然有不少图片,阿彻又一一记下来。 草坡,木屋,拖车,轮胎秋千,池塘,花田,橡树…… 便签贴了整整一面茶几,阿彻坐在沙发上,把这些要素整合了一下,将出现最多次的圈出来,分别是小屋,花,大树,秋千,这应该就是秦修最想要的场景。 倒像是童话一样的场景啊。阿彻怕不保险,又翻看了一下电脑里annywood的春夏新品,不管是裙子还是衬衣,都是五彩飘逸轻盈得如精灵一般,卷毛青年暗自握握拳头。没错,就是这个! 做完这些已经时值傍晚,阿彻装了一背包吃的,出发了。 客户方希望能拍出不食人间烟火的感觉,那种人来人往一眼就能瞧出来出处的大景点肯定不行,这个城市里还有神秘美丽却人迹罕至的地方吗?人类或许不知道,但是动物就不一样了。 反正中央区是肯定没有这种地方的,阿彻趁人身还能维持一段时间,坐车去了下城区。这里有一条街叫猫街,城里最能干最见多识广的猫都在这里。 不过猫不喜欢狗,阿彻站在巷子口来回转了三圈,吆喝来吆喝去,都快通报自己祖宗十八代了,还是一只猫也不出来。卷毛青年站住脚步,愤愤地掏出背包里的必杀金枪鱼罐头。 窗户那儿终于哧楞冒出几颗猫脑袋,一个沧桑的声音小声问:“那是什么呢,二虎?” 另一个声音喵呜喵呜道:“我瞅瞅,好像是……好像是……”阿彻无奈地踮起脚尖伸长胳膊把金枪鱼罐头举到窗户口,这才听见二虎激动地说,“是金枪鱼罐头呢!” 阿彻得意地收回金枪鱼罐头,二虎同学的爪子抓了个空,阿彻朝四面潜伏的野猫们高声道:“猫咪同志们你们好,我是灵犬族的阿彻,灵犬族你们可能不熟悉,先自我介绍一下……” “行了,别以为我们都跟那些没见识的蠢狗似的,灵犬族我们怎么不知道了。”先前那个沧桑的声音说,“你是那个贱兮兮的阿拉斯加的朋友吗?” 阿彻一时不知道该说是还是不是…… “老大,你这么说了他可能有点下不来台啊,那金枪鱼罐头就……”二虎在一旁喵呜喵呜道。 沧桑嗓音的独眼黑猫咳嗽一声,提高嗓门道:“本来真不想理你的,不过看你傻乎乎的,不理你你好像有点可怜,说吧,有什么要我们帮忙的?” “谢谢啊!我想跟你们打听个地方。”阿彻便把理想中的外景地描述了一下,不过他也留了个心眼,只说了林间小屋这一条信息。不多久猫咪们便排队来汇报了。 到过林间小屋的猫咪还真不少,不过具体问下来,符合条件的也不多就是了,首先得是木屋,砖瓦房不行,最好附近有大树,杉树榕树橡树都成,梧桐树杨柳树就不行…… 阿彻一只只猫边问边记录,到最后一只奶茶色小猫了。 “我也去过林间小屋,那是个老花农的屋子,是木屋,就在穆云山再过去一点的地方,我去年在那儿过了一个冬天呢。” 花农?这么说很有可能有花田了?那真是锦上添花!“你再说具体点,屋子附近的环境是怎样的?” “屋子左边有一棵很大的橡树,老花农的孙子经常爬上树抓我,可讨厌了,”奶茶舔着爪子回忆说,“那屋子就跟你说的一样,在一座林子里,穿过林子就能看见,木屋前是一条白栅栏围成的区域,两边都开垦成了花田,花开的时候可漂亮了,各种花,五颜六色的!” 得,就是它!阿彻忙问:“这屋子在穆云山过去多远?” 奶茶歪着头:“也就七八米吧?” 哈?阿彻傻眼,想了想,试探着问:“奶茶我问你,这条巷子你觉得有多长?” 奶茶回头估算了一下:“大概一两米吧。” 这是……距离痴吗?阿彻张大嘴,万般无奈地掏出纸笔:“那你跟我画画路线吧。” 五分钟后。 阿彻看着那张路线图,什么呀一团乱麻嘛!卷毛青年泄气地耷拉着脑袋。 “哦对了,”奶茶又想起什么,“我记得路边有个512路的车牌,我就是从那里进到林子里的。” 阿彻抓着奶茶的爪子,热泪盈眶。 奶茶羞涩地瞧着狗小子的背包:“那……我的金枪鱼呢?” “哦,对!”这可是大功臣啊,阿彻慷慨地拉开背包,一看傻眼了,金枪鱼罐头已经分没有了…… . 被奶茶抓得一头包,掉了一大把卷毛的阿彻马不停蹄地赶去512路长途车的车站,刚一上车,车子都发动了又嚷嚷着要下车。 阿彻在司机的咒骂声中冲进附近一个巷子里,过了一会儿,卷毛大金毛背着个大背包一脸鬼鬼祟祟的表情溜出来。 下一辆512开到站台停下,司机去上厕所了,512路是检票车,乘客都是先在站台窗口买票,上车后再由乘务员剪票。阿彻趁车上没人一溜钻上去,这个时候512路通常都坐不满,他只要藏在最后一排就好了。 窝在最后一排座位底下那滋味不是很好受,座位下弥漫着难闻的汽油味和烟味,但是当阿彻感到车子开动,窗外流光闪过,即将带他去小修梦想中的外景地,就觉得什么都值了。 我是卷二,不是宠物,是要帮你实现梦想的人! 车子一路走走停停。好累啊,疲惫的大金毛团在冰冷的座位下,小小地睡了一觉。 他梦见了小修,穿着紫色裙子梳着妹妹头的小小修,而这一次自己是一只威武的大金毛,他领着小时候的小修来到童话中的木屋,这里花香四溢,花开得就像在歌唱一样。小修爬不上树,他就让小修踩在自己的背上爬上去,小修想坐秋千,他就在背后用爪子推他,轮胎绑成的秋千对小小修来说太大了,小修从轮胎上跌下来,哇哇大哭,他跑过去替他舔伤口,小修就破涕而笑,然后两个人一起坐秋千,他趴在轮胎上,小修就坐在他的背上,两个人在一起,飘得再高也永远不会掉下去…… 第63章 车子停在512路终点站时已经是午夜十二点了,阿彻在乘务员和司机惊诧的目光中下了车,路边果然就是奶茶说的那个树林。 林子里太黑了,大金毛嘴里咬着手电,一路窸窸窣窣地找着路,直到林子尽头出现一星灯光。阿彻激动地循着灯光跑去,果然看见长长的白栅栏,栅栏两侧一丛丛花田,和花田尽头的木屋,屋后的庭院里,一株高大的橡树直伸向夜空,好像是从屋顶拔顶而起一般,真的是和理想中的外景地一模一样的场景。 大金毛嗷呜嗷呜转着圈叫起来,漂亮极了,小修一定会喜欢的! 旋转的手电灯光惊动了屋子里的人,老婆婆拢着睡衣推开窗户眯缝着眼一看,忙朝老伴招手:“哎呀老头子,快来看,有一只金毛狗啊!会不会是麻豆啊?” “麻豆要还活着今年都二十五岁了,肯定不是,”老头子拿了一只手电走出卧房,披上外套蹬上鞋子,“我出去看看。” 两个老人家拉开门就见到了蹲坐在门口的大金毛,大型犬一身的卷毛因为沾染了夜晚的湿气湿达达的,背上还背着一只黑色大背包。 老两口很惊喜,老婆婆蹲下来摸了摸金毛狗冰凉的毛:“你是迷路了吧?这么晚了也没处可去了,不介意的话今晚就先在我们家住一晚吧。” 像是怕他担心似的,老爷爷也弯腰下来说:“我们不会把你宰来吃了的,”说着取下玄关墙上的照片,指着照片上的金毛狗说,“看,这是麻豆,我们以前养的狗。” 大金毛哈哈地吐着舌头,心里很开心。小修,两个老人家都是好人,一定会借房子给我们的! 阿彻就这样在老人家家里住了一晚,第二天天刚亮,不等老人起床就跳下沙发趴到窗户上,这一看不由惊喜地张大狗嘴,晨曦下的花田飘着一层薄雾,蓝色的风信子,橙色的郁金香,粉色的杜鹃花……一簇簇一朵朵,像沐浴在仙境里一般,窗玻璃被他的黑鼻子喷出的雾气一晕,梦幻般的五彩斑斓!阿彻轻手轻脚地拨开门离开屋子,他的背包里有一台拍立得,把拍立得放在花田边的栅栏上,镜头对准木屋,拍了几张照片准备带回去给小修看。 等搭到顺风车回城里时已经是下午一点半了,阿彻顾不上吃饭,回家泡了个热水澡,急急忙忙赶去工作室。 刚推开门就撞见正要出门的王子琼,王先生看见他眉开眼笑:“哎哟你来了就好了,我还准备去买盒饭呢,你让那姑娘给咱们送来吧!” 阿彻只想着快点告诉秦修找到外景点的事:“秦修呢?” “忙着收拾行李呢。”王子琼回头示意里面。 “收拾行李干嘛?”阿彻诧异。 “哦对了,还没跟你说,不用你去找外景地了,”王先生笑得眉飞色舞,“这次咱们要出国了!托秦夫人的福,定了去冲绳岛拍外景,广告商那边看了外景地资料也很满意,还追加了拍摄费用。”王先生啧啧地搓着手,“这次是绝对的大手笔!拍外景果然还是要去国外啊,就庚林市这一亩三分地,什么霜石公园穆云山,能出得了什么好效果……” 阿彻愣在门口,手还揣在衣兜里,攥着那叠清早拍摄的外景地照片。 秦修从摄影棚走出来,冷不丁看见站定在门口的卷毛青年,几乎是爆喝道:“你跑到哪儿去了?!” 连王子琼都吓一跳,jenny忙出来打圆场:“也就迟到了一个钟头,别怪他了!” 秦修还是瞪着他,脸红红的,咬着嘴唇,生气的样子让他心疼又不知所措。他什么也没说,手从兜里拿出来,上前帮忙收拾器械。 jenny问埋头收拾东西的卷毛青年:“阿彻你有护照吗?” “他有事,不跟我们一起去。”秦修打断这个问题。 阿彻抬头看向对面的秦修,张开的嘴又闭上。他是黑户口,要坐飞机根本不可能,秦修这么说是理所当然的。但其实…… 其实我本来是想说我想一起去的。不是可以托运宠物吗?你把我托运过去就行了。 但是也许那样对秦修来说反而麻烦,还得办免疫证,更重要的是,这次去冲绳也许真的完全不需要他,尤歌会跟着一起去吧,她也是摄影师,应该有自己的助手,那样他的存在就完全没有必要了。 阿彻听王子琼说尤歌家的酒店在冲绳岛那边也有经营,他们这一次去下榻在尤歌家的酒店,可以节约一大笔开支,而且尤歌是东大毕业,常年生活在日本,拍摄也在日本,对那边大大小小的景点非常熟悉。 秦修接了个电话,起身边走到门外边说:“你来了?不是跟你说没必要过来吗……” 阿彻不想知道他在跟谁通电话,只埋头干活儿,把快门线,三脚架,云台,便携式的led灯棒一一放进大行李箱,听说那边的电压也和国内不同,所以也得记得把变压器带走。 东西都放得差不多了,阿彻盖上行李箱,王子琼这才跑来要塞一只水壶进去。阿彻盖子都盖上了,只得认命地起身去问秦修密码(因为王子琼不敢叨扰北极熊),走到门口,却见一辆白色福特探索者suv停在路边,巧克力长卷发的尤歌和秦修站在路边正交谈着。 连车子都是一个牌子一个系列一种颜色,这真的就是传说中的心有灵犀天生一对吧。 阿彻转身进了工作室,虽然不想听,奈何狗耳朵实在太灵敏,也许自己也克制不住地在意,他还是听见了尤歌的声音:“……我在cbd相中了一处,帝王大厦二十八楼,面积有三百平米,到时候我们两人联手,工作室的名字肯定能打出去……” “子琼哥,”阿彻心事重重地走进工作室,蹲在行李箱旁问王子琼,“在帝王大厦买房要多少钱啊?” “你问这个干嘛,放心那离你很远的。” 很远到底是多远啊,阿彻执着地问:“多少钱?我帮别人问的。” “一平米最少三万,你说呢。”王先生耸耸肩,“把你卖了也就买个厕所罢了。” 阿彻蹲在地上发呆。我这么不值钱啊,卖了都帮不了小修。 回头望向门外,秦修送尤歌上了车。如果秦修和尤歌一起打拼,可以少努力十年,也许还不止十年,他努力地想努力地想,却想不出自己对秦修还能有什么特别的帮助。 我不会摄影,我没有人脉,我不能陪着你到处飞,我连厕所都不能帮你买。 我对你来说,只是个非缠着你不放,让你无奈又不忍心拒绝的黏人鬼罢了。 . 那天回家的路上,两人都沉默了很久,走到家门口时,秦修说:“你下次不管去哪儿,留个信给我。” 阿彻抱歉地笑了笑:“因为有点急,没来得及留信。”我就是留了你也不一定能看见吧…… 秦修看一眼笑得没当一回事的卷毛青年,沉吟半晌:“我去冲绳大概要一个星期,我在冰箱里留了熟食,你热热就能吃了。” “不用。” 秦修诧异地皱眉。 “你又把我当宠物了。”阿彻说。 “我没把你当宠物。” “你心里是这么想的。” “你为什么要笑着对我说这些话?我说没有就没有!”秦修显得有些气,“但你不能否认你一天里大部分时间都是金毛,现在连那小部分时间也不稳定了,在一天里绝大部分时间你都需要照顾!” 阿彻听完只轻轻勾了勾嘴角:“大概是这样吧。” . 第二天下午秦修和尤歌一行六人飞往冲绳县。房间里空荡荡的显得特别冷清,阿彻洗了个热水澡出来,秦修在茶几上留了一部手机给他,就是那天在电器城买的那部htc,要是换个时间拿给他的话,他肯定爽翻了,可是现在不管怎么看这都只是怕他出状况才给他准备的通讯器罢了。手机上存了很多号码,秦修的两个卡号都在上面,除外还有王子琼和jenny的手机号,居然还存了尤歌的手机号,还设置了两条短信,一条是“有事速回”,一条是“我是秦修的朋友,请让他回电话”,估计是为了方便他在变成狗时只需要简单的几个步骤就能联系上秦修。 这是实实在在把他当成不能自理的宠物吧,阿彻心里很难受,但他知道这不能怪秦修,好不容易解除了彼此之间的隔阂,偏偏自己的变身状况却突然开始不稳定,其实他自己也害怕过,一直这样不稳定下去,是不是又会回到小时候,再也没法变成人。 不过这都不重要了。那天晚上他打了电话给凯墨陇。 “怎么了?”九尾狐先生问,叹了口气,像是有预感又被找麻烦似的。 “老师留给我的第三和第四封信,我现在可以知道了。”阿彻盘腿坐在沙发上,语气平静地说。 阿彻听着凯墨陇撕开信封,慢慢开始念老师写给自己的信。电视屏幕里,加菲猫正吃着主人烘烤的千层饼,腆着滚圆的肚子躺在沙发上,幸福得要死的样子。 记录频道里,一只弱小的蓑羽鹤从队伍中落了单,被一只金雕追捕,在人类看起来优雅又惊心动魄的追逐场面,对那小家伙来说却是生死一搏。解说员说,即使它运气好能逃过金雕,跟不上队伍迁徙的步伐也是死路一条。但是幸运的是,小蓑羽鹤拼命躲过了金雕的捕杀,蓑羽鹤的队伍被冷空气阻挡,第一次没能飞过山峰,它们正准备第二次飞越,小蓑羽鹤又拼命赶上了。 阿彻为那只胜利的小蓑羽鹤庆幸,真好,听着手机那头老师的话,他在心里说,它们都飞过去了,这个世界上还是有幸运儿的。 虽然不是我。 第64章 冲绳的外景拍摄进行得很顺利,尤歌的助理非常有经验,王子琼常说“简直顶两个沈彻”。jenny为沈彻打抱不平,“你也不看人家是拿多少薪水,你给沈彻才多少,”王子琼振振有词,“那家伙给一千我都嫌多,” 租来的车子开回酒店,酒店外停着尤歌的白色玛莎拉蒂,前车灯闪了闪,秦修朝跑车上的尤歌点点头下了车,王子琼很有眼力见地朝秦修眨眨眼,迅速把车开进车库。 “拍摄结束了,”尤歌摇下车窗抬头问秦修,“现在有时间陪我散散心吗?” 白色玛莎拉蒂载着两人来到海边,秦修陪尤歌走在高高的海崖上,巧克力色的长卷发不时在眼前飞舞,秦修皱了下眉,明明是很柔美的画面,怎么看在他眼里就变成了那家伙一头扑棱的卷毛,冲绳的天气一直很阳光明媚,这会儿却稍微阴霾下来,海浪声翻滚,湛蓝的大海看起来灰扑扑的,也像他。 尤歌回头看见停下脚步望着大海若有所思的秦修,笑着问:“怎么了?” “没什么。” 尤歌说自己恐高,两人又上了车,白色玛莎拉蒂沿着古宇利大桥平稳地行驶着。 跨海大桥有近两公里长,车子行驶在桥中央,放眼左右皆是一望无垠的大海,郁郁葱葱的小岛在海的另一头一点点显现,秦修摇下车窗,海风呼呼地灌进来,身心仿佛在无际的海天间掠过,只觉得豁然开朗。他看一眼身边开着车不发一语的女子,沉声道:“现在心情好些了吗?” 车子下了桥才缓缓停了下来。尤歌手把着方向盘,眺望着前方延伸的山路,道路两旁是矮矮的白色路墩,山上绿树掩映,要是再过一段时间来,道路两旁都会开满艳丽的樱花。 “老师去世前一个月,我陪她到日本各地旅行,那时我们也是这样驾车到古宇利岛来。” 秦修没有说话。 “有时候我觉得上帝一定是把我的基因设定错误了,像我这样的残次品应该很少很少吧。”尤歌有些困惑地皱起眉头,“老师本来可以有一段美满的人生,在她离开这个世界以前,说不定可以组建一个完整的家庭,她可以有丈夫,有自己的孩子,老师不像我,她不是残次品,可是她为什么会接受了我这个残次品呢?” 秦修沉声道:“你不是残次品。” “上天让我成为一个异类,却又让我被老师接纳了,我真是弄不懂……” “也许他只是想让我们显得有些特别,”秦修侧目看向身边迷惑的女子,“没有要让我们成为异类。” 如果我看见一群黑蚂蚁中有一只白蚂蚁,我不会觉得它是异类,只会觉得它很特别。我会希望它周围的蚂蚁都是爱它的,因为它很特别啊,它没有要伤害别人,它只是白色的,它会觉得自己跟别人不一样,很害羞,很胆小,很想和周围的人交朋友,这不是很值得被爱吗? “什么我们啊?”尤歌歪着头看着身边年轻俊美的摄影师,“你又不是异类,性冷感不算啦。”秦修只是沉默,尤歌才后知后觉,低声道,“对不起……”她忘了秦修是色盲,在摄影师这个群体中这是多么可怕的致命伤。秦修是色盲的事是高中时她无意间发现的,那个时候秦修也发现了她暗恋美术老师的事,两个人心照不宣地互相保守了秘密。但是这之后还是有女生四处散布她是同性恋的事儿,她原本是前途无量的模范生,如果喜欢同性的事被爆出来她的一生就完了。那个时候,是秦修站出来说他们在交往。就这样秦修帮她打了两年的掩护。 那时她觉得挺对不起北极熊的,问他:“万一你有喜欢的女生怎么办?” 那头苗条清秀的北极熊背对着她站在摄影社的窗前,往三脚架上安置相机:“我不会有的,我是性冷淡,很早就知道了。” 如果换了是别人说自己是性冷淡,她可能就只是笑笑,可是,这么美的人,居然是性冷淡……“真是可惜呢。”她禁不住惋惜道,“可是,性冷淡就不会有喜欢的人了吗?” “不知道,我对女生不会有‘好可爱’,‘好想靠近’这样的感触,对毛片也完全不感兴趣,和女生接触也不会有任何脸红心跳的感觉。” 尤歌在背后难以置信地瞪大眼,一副“难不成你也是?!”的样子。 北极熊察觉到她在想什么,侧过头:“和男生也没有。” 性冷淡多少也算是一件不幸的事吧,可是秦修说这话的样子居然让她觉得很酷。因为他有热爱的事业。那个时候她就觉得,追求梦想的人,哪怕是性冷淡,哪怕是美人,也真的酷到没话说。 “秦修,你真是性冷淡吗?”回想着往事,尤歌若有所思地倾身靠近秦修,冰凉的手指轻抚上秦修的脸颊,这张完美得超越性别的惊艳面孔,怎么就和性冷淡挂钩了呢?“我这样碰你,靠近你,你一点感觉也没有吗?” 秦修漂亮的天然眼线微眯着,但是瞳孔异常的清凉,像一弯冰凉的湖水,透彻地映照出她的心。 尤歌放下手,坐了回去,望着挡风玻璃后的风景:“老师临走前让我来找你,她跟我说如果我没有找到可以爱的人,就试着爱你。我回国前向jenny打听了你的消息,知道你还是单身。反正最爱的人已经没有了,我本来也想,如果可以的话,我们就凑合吧,也算是……比较完美的凑合。你愿意吗?” 秦修心中一跳,眼神飞快地一闪,久久没有说话。 “换了以前,你一定二话不说就点头的。”尤歌笑起来,上下打量身边人,“秦修,你没有从前那么酷了。” “……我本来就不酷。” “刚刚在海崖上你一直在走神,在想什么,在想谁?”尤歌趴过来调皮地问。 秦修被问得面色一变。 好像是红了脸,转眼又好像白了脸,这种害羞又生气瞬息万变的表情尤歌从来没在北极熊脸上见过,她也不再为难他,笑着发动了车子:“我们去给你想的那个人带点礼物吧。” 车子一路绕啊绕,山路外柳暗花明。秦修问:“你今后有什么打算?” “本来是想跟你凑活的,但是你已经有了比凑合更好的选择,我就只能祝福你了。”尤歌笑着耸耸肩,“不过我们还是朋友吧,摄影室的投资你不要拒绝。” “我们还是朋友,但是摄影室的投资我不能接受。”秦修淡淡地道,“正因为是朋友,与朋友之间不想有除感情以外的任何金钱方面的联系。” “你这就是不把我当朋……” “我珍惜你这个朋友。”秦修打断她,一句话让尤歌无话可说,秦修道,“如果工作室遇上困难,我会找你。” 这个人很坚持。尤歌放弃了劝说。 车子停在一家店面古朴的手工小礼品店外。尤歌兴致勃勃地领着秦修进去,帮忙挑选礼品,回头揶揄地问:“是女生还是男生?” 秦修想了半天:“是一只大狗。” 尤歌笑起来,用日语问店主人有没有象征主人和狗狗的情侣用品。 没想到还真有,店主人取了一对白色手绘马克杯,其中一只上面画着穿着t恤裤衩的小男孩,小男孩有大步走、奔跑、停住回头三种姿态,另一只上面则是巧克力色的卷毛小狗,也有小碎步、奔跑、蹲坐回头三种姿态。 “要是这么放,就是主人领着狗狗,”店主人微笑着将杯子一左一右放置,然后又掉了个方向,“要是这么放,就是狗狗追着主人。” “哇,真不错!”尤歌也津津有味玩起来,“可以有好多组合,这样就是主人等着狗狗,这样就是狗狗等着主人……” “你那个时候是怎么意识到自己喜欢上老师的?”秦修看着被转来转去的手绘马克杯,出声问。 “因为看不见她我就很难受。”尤歌说,举起两只杯子,“买回去吧,你的大狗会很喜欢的!” 秦修买了马克杯,虽然对尤歌很抱歉,但是除了祝福她早日走出失去爱人的痛苦,他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当尤歌问他愿不愿意和她凑合的时候,心中第一个响起的竟然是:不愿意。 不愿意,一点也不愿意。如果我凑合了,那家伙怎么办?谁跟他凑合? 那天晚上北极熊躺在床上闭上眼。 ——因为看不见她我就很难受。 北极熊翻了个身,心说我也没有那么难受啊,也就是这几天有些失眠,可能是因为床不太软吧,这么想着,轻轻按了按床垫。 其实挺软的。一直挺软的。 第65章 一个礼拜以后,秦修拖着行李箱回来,开门的那一刻忽然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他站在玄关边脱鞋边喊,“卷二,” 怎么搞的尾音里竟然还带上了一点颤音,真是受够了,北极熊红着耳朵想。 屋里没动静。 真是够懒的,又睡死了,秦修撅着个嘴,想着想着又笑出来,看到礼物那家伙会是什么反应,不对,该不会以为那真是主人和宠物的杯子吧,那家伙那么蠢这是极有可能的,或者我该怎么提醒他一下这是情侣杯,然后再看他的反应来决定下一步行动? 做了这么长时间的心理建设,屋子里还是没有动静,秦修有点不耐烦了:“卷二!” 好吧,叫你卷二你觉得我不尊重你,秦修手撑在鞋柜上,好脾气地道:“沈彻。沈彻行了吧。”心说我都快累死了你倒是来接我啊。 屋里还是一片死寂。 秦修奇怪地按开顶灯,探了个头进去,夕阳的阳光透过那面倾斜的大窗户照得屋子里光尘飞舞。客厅里空空的,沙发上也是空空的。 他走进去推开卧室门,床上没人,掀开床,下面也没有狗,又推开书房门,书房和暗房也都空着,木然地站在客厅,以为卷二是出门买东西或者散步去了,直到看到茶几上的信。 说信不恰当,那纸条压在htc手机下,上面只有歪歪扭扭一行字—— 小修,你一定要成为最棒的野外摄影师! ——你的卷二 “……什么意思?”秦修盯着那张纸条讷讷自语,忽然间怒不可遏,手一抓将信纸捏成一团,使劲扔出去老远,才发现手上还有墨迹,猛地冲出门,“沈彻!我知道你就在附近!快给我滚出来!” 回答他的只有楼下住户“磅”的一声盘子摔在地上的声音。 . 隆冬腊月的庚林市也难得下了雪。欧哲伦的车子经过珊瑚街,正吃着热乎乎红豆派的欧模特突然从窗户看见什么,忙叫经纪人停车。 “怎么了?”胖经纪人回头问。 欧哲伦让摇下窗子,纳闷地探头出去:“你看,那是不是神经病啊?” 胖经纪人扶扶眼镜跟着望出去,路边那个穿着深蓝羽绒服和骚包粉红t恤,正蹲下往停在路边的车子下边瞅的高挑美男岂不就是秦修:“真是秦修啊!他在干嘛呢?” 两人叹为观止地目视秦修像一只狗一样把那一条马路的车子下盘都逐个儿偷窥了个遍,这才见秦修站起来,一转身看见他们,两人立刻心下叫不妙,果然裹着一身低气压的北极熊朝他们走过来。 “欧哲伦,看见我的狗了吗?” 欧哲伦眨眼:“什么狗啊?” “金毛!这么大!看见没!”秦修不耐烦地张开手臂比了个大小。 你特么找人问还这么凶老子就是看见了也不会告诉你!嘴贱的欧模特在车子里朝着着急火攻心的摄影师挂上一脸嘲笑:“你这种自以为是的家伙,果然连狗都留不住!” 秦修那张白里透红与众不同的脸立刻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黑了下来,欧哲伦见秦修弯腰捏了一大团雪在手里,连忙叫经纪人关窗开车,可惜还是没快过秦修,在窗户还没来得及摇上来的最后一刻被那只巨型雪球越窗打中一头一脸,冷得嗷嗷直叫。 秦修找了一晚上也没找着阿彻,回家冷得直哆嗦,抱着三只抱枕躺在沙发上火气难平,茶几上的纸条又脏又皱还很臭,因为被扔了几次又捡回来。 “口口声声说要帮我完成梦想,现在没个理由就这么一走了之算什么意思?!” “不就是没带你去冲绳吗?冲绳那地方有什么好?我以后带你去爬珠穆朗玛还不行?” “难道就是因为发情期过不去?你要实在熬不过让我帮你啊!我会说不吗?” 房间里只有一个人自说自话的声音,像很久以前沈彻还没来的时候,只不过那个时候他早已习惯了一个人,不会这么自言自语。秦修盯着天花板沉默了很久,从沙发上起身,去洗手间洗了把脸,疲惫地走进卧室。 床头柜上意外地放着几只胀鼓鼓的信封,秦修才刚拿起其中一只,信封就“刺啦”裂开了,几个钢镚掉在地上。 里面是厚厚一匝钱,除了一大叠百元大钞,还有零钱,十块的,五块的,五角的,林林总总…… 秦修盘腿坐在地上,冻红的手指将钱按面值摆好,一张张地清点,八只信封里的钱加起来一共是七万五千九百八十七块五毛。 沈彻来工作室打工四个月,不可能有这么多钱,这里面应该还有他以前的积蓄。 他按着膝盖站起来,低头看着那一地花花绿绿的人民币,很生气,脑子里甚至冒出了电视剧里主角咆哮着“谁要你的臭钱”然后把钱抛洒光的镜头。但是他做不到。这是沈彻找了他七年,在连正式工作都没法找的情况下,打着各种零工,辛苦为他攒下的。 . 大冬天的,阿彻还只得一身单薄的g-star牛仔服,走在大马路上冻得牙关直打战,虽然变回狗的话可以有一身金毛御寒,但这会儿他却不能变回去,卷毛特征太明显,很容易被秦修认出来。 老师留给他的话他这两天在脑子里翻来覆去地回响,都快能背出来了。 ——认识到自己的无能为力并不是一件坏事,如果你觉得这样做帮不了他,就换种方式试试,只要待在他身边,总会找出答案。可能有一段时间,你会觉得自己很没用,觉得自己对他而言是多余的,甚至觉得留在他身边会成为他的拖累。但这不一定是事实。所以不到万不得已,不要看第四个信封。等真正受不了的时候,再看吧。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第四个信封里就只有一句话—— 那就离开他吧。 其实打电话给凯墨陇时他心里已经有了答案,那时他想,如果老师的话和我自己的决定不一样,那我就听老师的,如果一样,那就还是听老师的。 老师给出了两个答案,区别只在于受得了还是受不了。如果我没有爱上那个人,我应该会留下来吧,或者如果留下来可以真正帮到他,我也可以隐藏住那份感情留在他身边吧,可是两样都是否,那留下来就没有意义了。 既然决定了离开,就应该立刻回灵犬镇才对,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对小修还有留念,也许是对这个城市还有留恋,为了儿时的约定,他在这个城市里一待就是十六年,突然就要离开,竟然有些舍不得。 街对面就是tps宠物店,阿彻想起以前和秦修一起来相亲时令人哭笑不得的经历,正有些走神,忽然听见雪地里传来熟悉的大马力引擎的轰鸣声。海魂色的战斧扬起一阵白雾停在宠物店外,阿彻急忙躲进小巷子,目视穿着一身紧梆梆黑色机车夹克的秦修下了车,手里拿着一叠东西走进宠物店,没过多久又推门出来,开始在宠物店外的窗户和大门上贴东西。 他边贴边呼出热气,贴完退后看了看,往手心哈了一口气,这才揣在衣兜里转身离开。阿彻看着有点心疼,真是一头超怕冷的北极熊啊。我走以后就没人替你暖手了,早知道走之前应该先买个暖手袋的。 阿彻一直等到海魂战斧离开,才按捺不住地走到宠物店前,然后蓦地怔住。 《寻狗启事》 急寻成年金毛寻回犬,体长约一米,体重约20公斤,特征是天然卷毛,于1月14日在珊瑚街走失,如有发现请速与我联系,将重金酬谢。联系电话:133xxxxx911(秦先生)。 让他怔住的并不是这则寻狗启事…… 阿彻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伸手抚上冰凉光滑的彩色打印纸,那上面除了秦修拿来当手机屏幕的那张头部照,竟然还另有好几张彩色高分辨率的照片,上面都是团在沙发上熟睡时的自己。他根本不知道秦修是在什么时候拍下这些照片的。 宠物店里也有领宠物来美容的主人正打量着那则寻狗启事,忍俊不禁:“这主人真奇怪,怎么尽趁狗狗睡着了偷拍啊?” “阿彻!”任海搓着手臂从马路对面跑过来。 阿彻小心撕下这张寻狗启事,揣进怀里的那一刻,好像忽然就不冷了。 第66章 秦修每天都去流浪动物收容中心找狗,如果主人没能及时来找,这里的狗三天后就会被处死。虽然事后回想起自己的举动也觉得好笑,可是那个时候病急乱投医,根本没想这么多。 走出收容中心,外面风雪更大了,秦修没心情回工作室,独自走在飘雪的街头。前方有个年轻女子牵着一条漂亮的萨摩耶停在灯柱前,秦修以为是萨摩耶要尿尿,说起来,他还一直有个问题想问沈彻呢。 你变成人尿尿时会不会下意识地抬腿啊,秦修苦笑着想,脑子里立刻扑棱冒出小麦卷义正言辞的脸——你可千万不要拿我当宠物啊,沈彻每次说到这话时总是特别认真,而自己老是不当一回事,等他认识到为什么沈彻会如此在意这个问题时,似乎已经晚了。 手插在兜里一直走,脚步却忽然一顿,不对,那只萨摩耶并没有在灯柱上尿尿。 一回头,只见女子低头抚摸着自家狗狗的脑袋:“小美,你也认出来了?这不是任海家的阿彻吗?” 话音未落,手臂便被从身后大力一抓,女子惊讶地转头看到一脸焦急的俊美青年。 “不好意思!请问你在哪里见过这只狗?!” . 秦修辗转来到友谊大厦,问到任海的门牌号,磅磅磅地敲门,隔壁大婶实在受不了了,拉开门,满腔怒气却在看见隔壁门前回过头来的高挑花美男时全数化为了惊艳,结结巴巴道:“你……你找谁啊?” “您好!请问任海是住这里吗?” 语气明明很礼貌,但是眼神要不要这么吓人啊!大婶捂着胸口一口气就交代了:“任海是住这里没错,但是他几天前带他的狗去南方温泉了!”然后拼命地摇脑袋,“我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回来!” 秦修丢下一句“谢谢”转身就走了。 . “啧啧,寒冬腊月就是要泡温泉人生才圆满啊!”任海喝着不知道从哪儿顺来的烧酒,靠在温泉边飘飘然地说。 阿彻看着身边温泉里上蹿下跳的猴子,心事重重。他们现在在南方温泉,但是离热闹的温泉景区很远,这边很偏僻,都是些未开发的野温泉,一个游人也没有。因为见他不开心,任海才特意邀他来这边过冬,他心想那就把这趟当做告别旅行吧,他来这城市十六年,都没好好玩过呢。 任海见狗青年趴在温泉边写日记,标题还叫什么《告别旅行》,简直快被那张文艺小青年的侧脸酸透了:“你行行好正常一点吧!哪有人泡温泉写日记的?” 阿彻埋头唰唰地在日记本上写着,边写边道:“我泡温泉有感慨为啥不能写?” “人家有感慨都是泡完再写,你见过边泡温泉边写日记的吗?你特么怎么不拿本《西方哲学史》来看啊?” 阿彻嫌任海吵,用毛巾往脑袋上一绑遮住耳朵,不顾任海拍他的后脑勺继续写着—— 多少天没见到小修,那种从人突然变回狗的意外再没有发生过。也不晓得秦修的工作室进展得怎么样了呢?说不定这会儿再回去看,工作室已经搬到帝王大厦了吧。 在离开以前该不该偷偷再看上一眼呢?算了,说好是告别旅行的。 一生一次的,告别旅行。 他对自己最后这几句的发挥感到特别满意,尤其是那个逗号,堪称神来之笔,停下笔回头欣赏了一下,赏着赏着忽然叫出声:“嗷呜!” 泡红了脸的猴子从水里拽出一根毛茸茸的大尾巴,一脸茫然,阿彻回头无奈地看着猴子:“那是我的尾巴……” 泡够温泉后,两人去温泉旅馆打算蹭点暖气。温泉泡得人通体舒畅,阿彻连日来的阴霾心情也稍微扫除了一些,哪晓得却在旅馆门前的停车坝看到那辆熟悉的白色suv。 福特征服者?怎么会在这儿?! 阿彻确定那车牌就是秦修的不会错,正纳闷,就见王子琼疾步走出旅馆,拨着手机一副着急上火的样子。阿彻想躲但已经来不及,被眼尖的造型师一眼认出来:“咦?阿彻你怎么在这儿?”王子琼看到头上绑着根毛巾一副逗比造型的卷毛青年,气不打一处来,“我说你辞职怎么也不跟我们说一声啊?!” “啊,那个,我要回老家了,所以……”阿彻随便打了个马虎眼,心想不会秦修就在旅馆里吧,又小心问,“秦修他……也来这边了吗?” “啊,说起这个就气人!”王子琼插着腰,愤愤地看着屡拨不通的手机,“说是要来这边找卷二,这么大的雪就一个人进山了!招呼都不打一声!” “你说他进山了?!”阿彻瞪大眼。 “也不知道是谁跟他说卷二在南方温泉这边,我昨天陪他一家家温泉旅馆都问遍了,根本没有一个叫任海的登记住宿过,今天早上吃早饭的时候有个女游客说看见一条金毛猎犬和主人往山上的方向去了,”王子琼气到没辙,“我说山上不安全,还是等风雪停了以后再找,结果转身他就不见了!到现在还没回来,打手机也没人接听,哎呀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啊?” 那铁定是出事了啊!阿彻急得掉头就要去找人,任海忙拉住他:“这么大的雪你怎么找?!” 王子琼也说:“还算你小子有点良心,不过这雪太大了,这会儿进山不安全,我看还是打电话等搜救队吧。” “没事,我先去找,万一到下午我们还没回来任海哥你就跟子琼哥去联系搜救队。” 王子琼想想也没别的办法,先把车钥匙给了沈彻,和任海一道目视沈彻一气发动车子头也不回地驶进风雪里。 王子琼和任海两个人在旅馆门前的停车场站了一会儿,雪落无声的两分钟后,王先生缓缓转过头:“你就是任海?” 任海恨不能把阿彻的脑袋拧下来。 . 秦修睁开眼的时候身上压了一堆雪,倒是没什么剧痛的感觉,只是手脚麻木,想要撑起来,但是寒冷好像夺走了浑身的力气,全身如灌了铅,根本使不上劲。 到底是谁给他取了个北极熊的外号?他明明最怕冷了。 口中呼出的水气让面前的雪都结了晶,秦修知道在风雪中遇难的人一多半不是死于寒冷,而是死于窒息。雪再厚,毕竟是松散的结构,但是冰就不一样,一旦呼吸让四周的雪连成一片冰,人就如同置身冰棺中,氧气很快就会耗尽。 开什么玩笑?对尹泽北的挑战还没有成功,就要变成个冰雕死在这里吗? 雪越下越大,周围安静得空洞,只有他命悬一线的呼吸声,雪凝结成的冰晶折射出梦幻般的色彩,他心想这大概就是大限将至的预兆吧,便开始认真思考自己还有什么未了的心愿,野外摄影师的梦想是肯定泡汤了,其实他一直有个小小的心愿—— 想要看一眼红色和绿色到底是什么样子,就一眼就行了。 可是这么想着的时候,却有什么搔在心尖上,一下一下,痒痒的。 秦修痛苦地闭上眼。好吧,你赢了黏人鬼,如果真的是最后一次机会,比起红红绿绿的世界,我更想看到你。想看到你行了吧?! “小修!” 像是在回应他的思念,耳边传来不真切的呼唤声,太不真切了,秦修有气无力地想,听起来真像两声“汪汪”。 “小修!你听得见我吗?!” 这一次声音透过积雪清晰地传来,秦修才认出那不是幻听,沈彻? “小修!我知道你就在附近!再坚持一下,我马上就来!” 真是沈彻啊!光晓得耍嘴皮子,你倒是快点啊!我就要死了! “小修!振作一点!发不出声音也不要紧,我找你那么多年呢,这点小事难不倒我!你要振作啊!” 你不用你那狗鼻子快点找,光嚷嚷着让我振作有什么用啊!敢情病人病危的时候医生只要喊振作就行了啊? “小修!我来了!你振作!!” 振你妹! 内心咆哮着的北极熊也不晓得哪儿来的力气,生猛地一下抡开手臂,压在身上的积雪因为这个动作呼啦拱起又扑簌簌地塌下。 北极熊实在没力气了,虚脱地扑在雪里,心说这么振作总成了吧。没一会儿头顶的雪就被三两下刨开,秦修感到自己被从雪里拖出来,眼皮重如铅块,他还是努力睁开眼,头顶上方那张阳光灿烂的俊俏面孔上此刻满是焦急,两片狗耳朵因为寒冷和紧张高高地耸着。他才放心地闭上眼。总算找到了,他的卷二…… 阿彻将秦修背在背上艰难地踏着积雪朝公路上走,秦修浑身软绵绵的,只有圈在他脖子上的手还还老大的力气。 阿彻觉得脖子上的衣领都快被秦修拽开了,冰凉冰凉的,然后突然一个激灵,什么东西环在他脖子上,咔嚓一响。 阿彻低头看着圈在自己脖子上已经落了锁的粉红项圈,秦修的手这才松开,彻底昏睡了过去。 因为气候恶劣,路况又不好,从这里开车下山也得好一会儿,阿彻一面开车一面注意着时间,因为天气预告有警告旅客此时不宜进山,到现在都还没看见有人或别的车辆。怎么办?再过十多分钟他就要变回去了!看一眼身后昏迷不醒的秦修,卷毛青年心急如焚地加快了车速。 . “那是什么?怎么有只金毛在路中央?!死狗快让开!” “我靠!那是谁的金毛?不要命了!” “去去去!滚远点!” 一个小时过去了,偶尔来往的车辆没有一辆停下,就在阿彻快绝望的时候,一辆黑色奔驰四驱驶了过来,他孤注一掷又冲到马路中央。 “哎哟,这金毛怎么回事?!”司机赶紧打方向盘避过。 “停一下!”坐在副驾驶座的国字脸男人探出头,“那只金毛好像在求助?” 奔驰四驱靠边停下,两人一块下了车,在路中央拦车的金毛猎犬一身卷毛都挂满冰霜,见他们下车急忙掉头往岔路里跑,他们跟随快要冻僵的金毛犬在前方二十米的岔路口旁看到一辆白色征服者,终于发现了后座上昏迷不醒的青年。 奔驰车一路开下山,往医院的方向疾驰,昏迷的年轻人还好带了手机在身上,车子下山后手机信号也回来了,及时联系到了他的朋友。 从这里到最近的大医院也有一个多小时的车程,jason回头看着后排守着主人的金毛犬,大狗正拼命舔着自己身上的冰霜,jason心想他大概是觉得冷吧,可是将毛上的冰霜清理干净,在暖气中重新暖和过来的大狗,又趴在了昏迷的主人身上。 “真懂事啊,”连司机都惊讶了,“是想用体温暖和主人吧。” jason有些怅然地笑了笑:“天然卷的狗都懂事。” 第67章 车子抵达庚林第三医院,阿彻因为是狗,没能跟着秦修一道进去,没多久王子琼和jenny都赶到了,两人一眼就看见守在住院部大门外的金毛大狗,还不等阿彻说什么,jenny就留下一句“别乱跑啊”和王子琼一起奔进住院部。 阿彻就这么一直等在外面,等到夜幕降临,王子琼和jenny才走出住院部,阿彻连忙站起来迎上去,“汪汪,汪汪汪,”他怎么样,他没事吧?! 王子琼让jenny把狗先带回去,自己去取钱,说话时脚边的卷二不停地吠叫着打断他,王先生火了,喝道:“吵什么吵?!狗东西!” 大金毛在两人身边急躁地绕着圈,汪汪汪一气叫着:他到底怎么样啊?! “这狗真是烦死了!不是因为找你会出这些幺蛾子?!”王子琼恶声恶气道。 “汪汪汪汪!汪汪汪汪!” “还吵?!给老子滚远点!” jenny见上了火的王子琼直接就给了大金毛一脚,忙拉住:“行了!一只狗你跟他计较什么!” 被猝不及防踹在地上的大金毛又一骨碌爬起来,对着王子琼喊:“汪汪!汪汪汪!!” jenny见大金毛的眼睛都泛了红,外强中干的王先生以为这狗要动真格的了,下意识往后闪了闪,不过到最后狗东西都没有扑上来咬他,就只是叫个不停而已。 “他可能只是担心秦修吧……”jenny蹲下来,揉了揉大金毛凉飕飕的毛,能感到大狗身体激动地颤抖着,眼睛血红血红的,“好了,你主人他没事,你乖乖跟我回去,明天他就回来了。” 阿彻盯着哄着他的jenny,终于放弃了。我只想知道他现在到底怎么样,为什么就这么难,这么难呢? 和jenny上了车,阿彻趴在窗户上看着远去的住院部大楼,医院的花园里是三三两两散步的病人和家属,今天是周末,大街上也到处是结伴而行的人。他羡慕极了。 . 秦修做了个梦,梦见夜里自己站在一座小山上,卷二背着一捆柴火蹲坐在他面前,他吓了一跳:“干什么?你想把自己点了来谢罪?” “嗷呜……嗷呜……” “不要嗷呜,说人话!” 然后“噗”的一声狗东西就变成小麦卷了,果着身子跪在他面前:“对不起……” 秦修看着那一身好吃的小麦色,还有脑袋上和屁股那儿的马赛克,清清嗓子:“马赛克拿掉。” 小麦卷老老实实把马赛克拿掉了。 秦修又瞥他一眼:“叽叽遮住。” 小麦卷就又把马赛克码在两腿间。 秦修觉得这下顺眼了,点点头:“说吧。” “对不起,小修。” “为什么说对不起?” “说过要向你报恩,却什么也不能帮到你,还把你的生活搞得一团糟,对不起……”卷毛青年嗓子有些哽咽,“那个时候我认错人,还冲着你叫,对不起……明知道你在找我还躲着不出来见你,对不起……如果不是因为我,你一定很快就能达成梦想,对不起……还有,”至此,那一头微风中呼啦啦乱跳的卷毛也像是忐忑不安似地一动不动了,“明知道不可能,还喜欢上你,对不起。” 秦修眨了下眼,心口一跳,好半晌才出声:“……你喜欢我啊?” “嗯。”卷毛青年吸吸鼻子。 “真的?” “真的。” “这是梦,说了不算数,我醒过来你要再跟我说一遍。” “好。” 秦修自言自语嘟囔了声“行不行啊”,就走过去找了一片平坦的草地躺下,闭上眼睛等着醒过来。 一只卷二,两只卷二,三只卷二……一直数到第一百零八只卷二时,眼皮上灌铅的沉重感才开始一点点褪去。 梦境摇摇晃晃模糊起来,秦修急匆匆朝跪在草地那头已经看不清的果体小麦卷喊了一声:“我醒过来你要再跟我说一遍!” 梦里传来一声忽远忽近的“好”,然后他便被一阵白光晃得睁开了眼。 病房里明亮又安静,他的手上吊着点滴,但是手并不冷,秦修有些费力地侧过头,映入眼帘的是一头熟悉的亚麻色卷毛。沈彻握着他的手趴在他床边睡着了。 感受着手心传来的热热的温度,心一下就安定下来,他有些自嘲地笑了笑,刚刚真是在做梦吧,他居然还在梦里要沈彻醒过来再跟他告白,实在好笑。 不过你在我身边就好了。 不久就又疲惫地睡了过去,再次醒过来时是被一阵狗吠声叫醒的。 秦修挣扎着睁开眼睛,病房里好多影子一团乱,几个护士正往他床下钻。 “妈呀这狗是怎么溜进来的?!” “拉出去快拉出去!” “喂……”秦修费力地张开干涩的嘴唇,嗓音跟从破风箱里出来似的自己都吓了一跳,不过大家正忙着捉狗,没人意识到他醒了。 “喂……”他看到输液袋放空,手臂上的管子已经开始回血了,又撑起身子唤了一声。 大金毛在床底下嗷呜嗷呜反抗着,他床下最少钻了五个人,一屋子鸡飞狗跳好不热闹。 “喂!!!” 床下的护士军团猛然感到头顶床板剧烈地震动了一下,一个个吓得退出来。虚弱的美男子已经坐起来,一把拔掉了手上的针头,血嗖地就飚出来,染红了被子。 护士们目瞪口呆地看着病美男回头看了一下二十四小时心电仪,撇撇嘴:“情况还好啊。”然后抬头道,“我没事了,我要出院,把我的狗送到楼下等我。” 阿彻激动地从床下探出头来,坐在被子里一身白色病号服的秦修看上去又美丽又苍白,对护士医生依旧是冷漠不苟言笑,但是却只低头冲他微笑着。 被那个笑容晃得神魂颠倒的痴汉大金毛就这样晾着狗叽叽,被几个护士和护工拖拉下楼了。 王子琼和jenny赶来的时候,秦修已经换回自己的衣服,正在楼下办理出院手续。 “你才醒过来就要出院啊?”王子琼瞠目结舌。 “我不喜欢医院这地方。”秦修悠哉地结清了住院费。 王子琼不敢苟同:“医院这地方我也不喜欢,但是我更不喜欢火葬场,所以如果非让我在这两个地方做个选择,我还是更愿意待在医院的。” “一个重感冒都要住院的人跟我当然不能相提并论。”秦修双手抄回衣兜里,潇洒地转身就走。 王子琼和jenny拿这人没法,只好跟在后面,忽然见秦修走了两步停下来,身子晕晕乎乎往后一倒。 王先生和简小姐以为他要昏倒,忙要上前扶住,不过一眨眼秦修又自个儿站稳了,好整以暇大步流星继续往外走。 王先生和简小姐看秦修走几步就要晃三晃,一面对视一面在心里叫苦不迭。 . 秦修平安无事地出院了,虽然身子还有点虚,但没有大碍。阿彻心说我就再照顾他几天吧,然后再正式地跟他告别,反正“喜欢你”这样的话,已经在他的病床前说过,没有遗憾了。 秦修第二天早上起床,拉开门就看见在客厅推着拖把跑来跑去划大字的卷毛青年。 “起来啦,”沈彻看见他,尾巴高兴地摇起来,“我做了早……啊!”说到一半倒吸一口气,丢了拖把忙跑去厨房,秦修看卷毛青年对着平底煎锅,耳朵和尾巴瞬间耷拉下来,就知道基本情况是怎样的了。 “不会做就不要做,去买现成的。”秦修走出来坐在餐桌上,一手拿叉子一手拿筷子,一副等着要吃饭的样子。 阿彻没辙地看一眼嗷嗷待哺的北极熊,我给你做饭你好歹给个感动点的表情啊,虽然是做砸了但是心意还在的不是?阿彻听着秦修敲盘子的声音,心说算了算了病人最大,揣了钱塞好尾巴戴好帽子就出门了。 秦修站在倾斜的窗户那儿望着小麦卷一忽儿就跑不见了的背影,郁闷地撇着嘴。明明答应我醒来再说一遍的。 没一会儿阿彻就提着早点回来了,边换鞋边说:“我靠现在卖早餐的也太黑了,一个鸡蛋要两块!” 秦修瞥他一眼,心说我还不值得吃那两块吗?“你怎么不卖个萌啊?”边说边阴阳怪气地学着卖萌的语气,“‘老板娘,你看我长这么可爱,就送我个蛋蛋嘛!蛋蛋多几个也不嫌多!’然后尾巴甩两下,耳朵再抖两下……” 低沉磁性的声音学着卡哇伊的语气,阿彻给狠狠雷哆嗦了一下,可再一看餐桌那儿学卖萌的秦修,那样子居然有些……娇俏。说“耳朵再抖两下”时秦修还特别可爱地左右歪了歪脑袋,阿彻的脸“噗”地红了一下。 提着早餐走到餐桌一看,秦修居然已经泡好了两杯热腾腾的咖啡。 “给我泡的?”狗青年高兴地拉开椅子在秦修对面坐下。 秦修看着一面说着“外面真是冷死了”一面把手放到热气腾腾的咖啡杯上方取暖的沈彻,你倒是看看咖啡杯啊,你这反射弧这么长,我就是突然变成g罩杯你也要两天后才发现吧? 无可奈何的北极熊自己端起了马克杯,心说看着啊,就着滚烫的咖啡假装喝了一口。 “不烫吗?”阿彻见秦修喝得很平静跟着就端起杯子仰头一喝。 “喂——”秦修连忙起身。 晚了一步,秦修看着被烫得跳起来咧着舌头的小麦卷,手撑在桌面上,郁闷地扶着额头一句话也不想说了。 “哎,这杯子你新买的?”似乎终于被发现了。 “嗯……”被折腾得受不了的秦修有气无力地道。 “好像……是一对啊……”后知后觉的沈青年小声说。 “嗯……” “我的是小狗,你的是小男孩……” 秦修这才拿下手,看着对方手里的杯子:“是情侣杯。” “哦。” 搞什么?就只有一声“哦”? 阿彻耸肩笑了笑:“我会洗干净的。” 秦修蹙眉看着小心翼翼看着马克杯出神的狗青年,沉吟半晌:“沈彻,你为什么不说一声就走?” 沈彻回过神,有些尴尬:“……因为有点事要回老家,我想跟你说的,但你去日本了。” “说要帮我达成梦想什么的,难道就这样算了?” 秦修认真的眼神让人招架不住,阿彻只能在心里说对不起:“你的梦想就快要实现了。” 秦修皱皱眉,想到了症结:“你是不是听说了什么?”他说,“我没有接受尤歌的资助。” “啊?”阿彻吃了一惊,“为什么?” “如果要接受资助,早几百年前就接受了。”秦修喝着咖啡淡淡地道,“现在工作室好好的,我有什么理由占别人便宜。” “可她又不是别人……” “现在是了。”秦修放下咖啡杯,“高中时我们交往过一段时间,但其实她喜欢的人不是我,我喜欢的人也不是她,只是为了应付一些麻烦我们才组队的。不过不管怎么说她是我身边为数不多的朋友,她的恋人刚刚去世,我之所以答应她去冲绳拍外景,只是想陪她散散心。”秦修说完看着桌子对面一脸愕然的卷毛青年,“所以我离梦想实现还远着呢,你呢,现在老家还有事吗?” 阿彻有些犹豫,该留下来吗?秦修和尤歌之间原来是个误会,艾玛要说不高兴那绝对是假的,可是这也不代表秦修会接受自己啊。“既然都是朋友,为什么她资助你,你就觉得是占便宜,”狗青年抓抓狗耳朵,“怎么我资助你你就不觉得占便宜了?” “我救过你的命吧,”秦修把马克杯往桌子上讪讪一搁,“不夸张地说,你人生的后半程都是属于我的。” 阿彻听得心灰意冷,我还以为在你心里我会稍稍微特别一点呢,结果就是这么个坑爹的理由啊。唉,算了,暂时就这样吧。等到你梦想实现或者你老婆出现,我再回老家得了。不过总还是担心万一一会儿又冒出个尤歌,他心脏受不了,小心多问了一句:“那你现在有女朋友吗?” “你一天二十多个小时黏在我后面我到哪里去找女朋友?” 阿彻听了还挺窃喜的,“哦”了一声憋住喜悦之色赶紧喝了口咖啡。 秦修歪头手撑着下巴:“你在偷乐什么?” 阿彻严肃地放下马克杯,皱眉道:“我没有偷乐,我是觉得做摄影师这一行实在太辛苦了,尤其像你一样自己开工作室,连个人问题都解决不了。不过没关系,等你成功了,机会多的是。” 秦修努着个嘴看着说得情真意切的沈彻,你没偷乐,没偷乐你尾巴甩什么甩,耳朵抖什么抖?这么想着,露出几分忧郁之色:“中学时,他们都说我是性冷淡,可能没有女生会喜欢我。” “啊?真的吗?”阿彻脸(xin)色(li)更(dou)严(le)峻(kaihua)了,“没关系,我相信你这么出色,肯定会有女生不介意的!”性冷淡大好啊,我不嫌弃你,你是性无能我也喜欢啊! 秦修叹为观止地看着那根摇得像螺旋桨的尾巴,在心里笑着哼了一声,又一脸怅然道:“我这种情况,要是有人愿意接受我,对方是男的我也不会介意吧……” 吧字还没说完,一口咖啡猛喷到他脸上,秦修被喷愣住了。阿彻忙拿了毛巾给北极熊擦脸:“不好意思啊……” 秦修抓过毛巾擦着满脸的咖啡:“你至于高兴成这样?” “谁说的,作为你的朋友听到你这么自暴自弃我一点都不高兴!” 秦修看着那条恨不得摇到天上的毛绒尾巴,你就使劲装吧,可惜你家老三跟你不在一条战线。 吃完早餐沈彻负责收拾洗碗,秦修坐在餐桌后撑着下巴看着那条荡来荡去的大尾巴。 还是尾巴君你最可爱,以后你要一直站在我这边懂吗? 尾巴君摇啊摇。 秦修笑了笑,伸了个懒腰,趴在餐桌上打算眯一会儿。 “秦修,我跟你说,你住院这两天我发现我的体质又恢复了!最后那天连续八个小时没变狗……”阿彻一面洗一面回过头,看见秦修穿着藏蓝色的睡袍就这么趴在餐桌上睡了过去。 阿彻走过去,用沾着泡沫洗洁精的手指往秦修背上戳了戳:“喂,你真睡着了?”睡美人呼吸匀称一动不动,漂亮的脸被落下来的刘海丝丝缕缕地盖住,真是美呆了,和他小时候幻想的长大后的小修一模一样,就是脸色和嘴唇都有些苍白,阿彻拉开秦修旁边的椅子坐下,边打量边说,“其实不说话的时候还是挺可爱的……我在医院跟你说的那些你都没听见吧,所以说你睡着了就像猪,真是一点不假,不过……是头漂亮的猪。”说着起身拍拍秦修的背,幸灾乐祸道,“你优点也不多了,性冷淡这个优点要一直保持下去啊。” 说罢去卧室拿了条毯子,往秦修身上呼啦一盖,直接连脑袋也盖了进去。 秦修在毯子下睁开眼,漂亮的眼睛在暗呼呼的毛毯下眨了眨,不敢相信自己刚刚听见的话。我没睡着啊,只是不想理你,你居然就全交代了?! 这种感觉真是……说不出来的奇妙啊,趴在毯子下的睡美人眨着眼睛想。这样一想,就舒服地想了一个下午。 第68章 进入三月,摄影界迎来了一大盛事,《伟大遗产》杂志国际摄影大赛启动。《伟大遗产》杂志在全球的发行量和影响力并不逊于《国家地理》,但这还是这个杂志头一次举办如此大规模的面向全世界独立摄影师的摄影大赛,对参赛者身份的唯一要求就是独立摄影师。 比赛分为人文人物,人文风光,自然生物,自然风光四个类别,每个类别会有优秀作品若干,所有优秀作品都将有机会参加杂志摄影作品世界巡展,但是各个类别只有一名金奖获得者,金奖作品将刊登在《伟大遗产》杂志上,获奖者还将受邀与《伟大遗产》杂志团队共赴马赛马拉国家公园进行野外拍摄。当然这些都是常规奖项,而最吸引摄影师们关注的,则是最后一条——金奖获得者将有机会成为《伟大遗产》杂志签约摄影师。 这简直是所有野外摄影师的梦。怀揣抱负的年轻摄影师们此刻的心情想必都很不平静,当然,阿彻看了看起身去倒水的秦修,秦修是例外,无论何时他都是那头清秀又平静的北极熊。 jenny:“秦修,杯子拿反——” 饮水机里的水哗啦溅了秦修一裤子。 王子琼:“校花,你筷子伸到我饭盒里了……” 秦修心不在焉收回筷子,又往沈彻的饭盒里戳。 “算了,让他戳吧。”阿彻豪迈地把自己的盒饭递过去,眼巴巴地看着秦修一口一口把他的红烧肉吃了个精光。 再比如平静地把买回来的胶卷放进冰箱里,平静地顶着一头没冲洗的泡沫走出来…… 大金毛瞠目结舌地目视秦修就这么进卧室上床睡觉了,心说你真是好!平!静!啊! 这种情况下好像是应该放手去干,但阿彻明白秦修在顾虑什么,他担心他一旦参加比赛,工作室要怎么办。工作室不是他一个人的,他不能这么自私。因为翡丽珠宝广告的效应,工作室好不容易在业内打响了名声,如果他在这么关键的时候离开,就前功尽弃了。 再来,参加比赛的资金也是一个问题,要进行野外拍摄,要争取拍到最棒的画面,光是旅行开支就是一大笔数目。 这天jenny把一个账本交给秦修:“王子琼老家有事,让我代他请几天假,这个他让我拿给你看。” 秦修翻开账本,工作室的收支一直是王子琼在管理,他完全不熟悉,但账目写得很细致明白,秦修看到盈利数额减去开支后的结余,有些难以置信:“六十多万?” 阿彻也吃了一惊,想不到数字会这么高,他们原本都以为这一年下来能有个四五十万就很不错了。 秦修看着账本心情难以形容,谈合同时,价码都是王子琼在谈,他只是和广告商敲定拍摄方案。记得当初工作室成立时,第一笔业务是他自己全权和广告商谈的,王子琼看到合同后简直炸毛了。 “你特么就是个傻逼艺术家!还有模特合同呢,拿我看……卧槽!校花啊,你真是朵校花啊!你这样一整,下个月的租金我们就付不起了好吗?” 王子琼当着jenny的面这么数落他,他当时面子还很拉不下:“哪有这么严重?” 王子琼拿了计算机来滴滴滴滴飞快地算账给他们看,算完以后,秦修看到上面大大的负号,没说话了。 “以后合同的事我来谈,模特和招人那边让jenny谈,你只管拍你的照就成了!撅嘴也没用!在钱这方面你就是个弱智!” jenny看着账本上的数字,坐在沙发上也有些感慨,电脑桌上放着一叠黄色便利贴,上次她和王子琼去艺校讲完课走出校门时看见有人在发免费便利贴,王子琼来来回回找人家要了十多本不说还让她也去要了五六本,发便利贴的妹子没少鄙视他们。 虽然王子琼有时候守财奴得确实挺过分的,比如给助理结加班费时,那真是抠到以分秒来算,秦修有时都看不过眼了,让他超过半小时就给人家按一小时结算。 “你当你的校花别乱插嘴,我为了工作室的前途可是恨不得把一分钱掰成两半来用。” “你怎么不把你自己掰成两半来用?!” “我也想啊,那样我们双王合璧,工作室的开支起码得再少一半!” 秦修都快把王子琼要来的免费圆珠笔掐断了:“我不是在夸你!” 可是话说回来,如果没有这样的精打细算,也不会有这六十万吧。 “王子琼说,让你别多想,放心去参加比赛。”jenny对若有所思的秦修说。 阿彻也感动得不得了,尤其现在王子琼不在,他脑子里都是王先生的音容笑貌,连王子琼还欠他一百块钱也一点不计较了。 秦修合上账本:“比赛不去了,以后还有的是机会。” 阿彻想说什么,但是看秦修起身径直走进暗房,那表情已然做好了决定,只能作罢。私心里他其实希望秦修能抛下一切去做自己想做的事,但是这样的秦修又让他心里很骄傲。 . 王子琼请了一周的假,这一周工作室忙了不少,阿彻庆幸还好现在自己的变身状况已经稳定,每天时长有八个小时,基本的工作都能应付了。 这天拍摄进行到一半,忽然来了几个不速之客,直接就进了摄影棚。秦修正给模特拍照,听到身后的动静,头也不回地皱眉喊:“沈彻!” 阿彻早就过去栏住那三个高大男人了,严肃地让他们有事出去再说,男人们却不肯离开。 “王子琼在这儿吗?让他出来见我们。”牛高马大的西装男态度很跋扈。 “他现在不在,有什么事出去再说,现在是拍摄现场!”狗青年拿出恶犬的气质卡在门口不让三人再进一步。 但是女模特已经被摄影棚门口的动静影响到,没法进入状态了。 秦修沉一口气拿下相机,回头看见和三个个头快一米九的大汉相持的卷毛青年:“有三个人啊,你怎么不跟我说?”秦修示意模特休息,放下相机走过来,“一对三有些勉强吧?” 为首的西装男看见俊美的摄影师,先是一愣,而后讪笑:“想干架?” “不然你们这是想来干什么?” 西装男拿出抄在衣兜里的手,阴沉地一笑:“我们不是粗人,哪里会动不动就动手动脚的?” 话音刚落,其中一个西装男一脚踹在放器材和笔记本的矮桌上,桌子翻倒,相机镜头笔记本电脑稀里哗啦摔了一地。 “不好意思,脚滑了一下。” 阿彻火了,那些镜头我花了我多少时间清理,笔记本我昨天才拿去修等了两个多小时你知道吗,狗青年怒气冲冲地上前,身体却被往后一拉,只看到秦修一闪挡在前面的背影和刷拉扔掉的外套。 jenny提着盒饭回来就听见摄影棚里乒乒乓乓的声响,还有女模特边鼓掌边喊“好耶,揍他”的叫好声,赶过去一看,秦修气势汹汹站门口那儿,正狠狠给地上一脚,化妆师小姐低下头,那地上可不是只蟑螂,是个大块头的男人啊…… 秦修废完男人,顺了下头发扯扯衣服转身往还在同另两个男人周旋的沈彻那边走去,jenny听见秦修一路走过去时发出了“噼里啪啦”可怕的声响,心说不至于还真雷霆万钧要放大招了吧,再低头一看,原来是刚秦修走过去时不小心踩扁了男人掉在地上的墨镜。 jenny和躺地上的男人瞠目结舌地目视那道灵秀狂霸拽的背影,虽然把墨镜踩了个稀巴烂,但是秦修显然毫无所觉。 沈彻那边一对二,难度系数比较大,所幸有女模特支招,女模特躲在沙发后,提着裙子一左一右地喊:“后面!……揍他揍他!” 其中一个男人抓起三脚架朝沈彻的后背砸去,不过三脚架没能砸下来,被秦修单手接住了。 “你居然用三脚架打狗?!” 下一秒男人就捂着肚子摔沙发那儿了,女模特趁机用高跟鞋在男人手上招呼了一下。 与此同时阿彻利用一记后头槌将从背后架住自己的男人磕得鼻血横流,秦修看见鲜红的血就要滴在布景地板上,连忙喊:“敢!” 阿彻眼明手快地拽了一张纸巾糊在男人鼻子那儿,男人捂着纸巾晕乎乎地说了声“谢谢”,向后倒在地上。 鼻青脸肿的三个男人被请到摄影棚外,jenny看着狼狈地在沙发上排排坐的三个男人,秦修让他们有事等到他拍完照在说,三个男人就老实等在这儿了。 一个钟头后,秦修走出来,中午模特要休息吃饭,拍摄暂时中止,秦修抱臂靠在电脑桌旁,打完架以后人更美了,气色白里透红,对比正鼻血横流的三个男人,那真是天上地下:“三位有什么事,说吧。” “我们找王子琼!”为首的男人手里攥着被踩烂的墨镜,愤愤道。 “找他贵干?”美人耷拉着眼皮。 “那家伙的老爸借了高利贷,我们是债主委托来的!”捂着鼻子的男人瓮声瓮气地说。 阿彻和jenny惊诧对视,秦修皱眉道:“他老爸借高利贷关他什么事?” “他老爸写的贷款书上有他的名字,现在他老爸跑路了,怎么不关他的事?” 秦修静默了一会儿,问:“欠多少?” “五十万。” . 王子琼从旅馆出来,这几天他天天失眠,今天好不容易蒙头睡了一整天,这都晚上十点多了还没吃晚饭,准备去楼下的二十四小时便利店买包泡面。他知道讨债的人这段时间没完没了地到处在打听他的下落,一想到老爸借了钱不跟他说,出了篓子就自己跑路了,不由愤怒地咕隆了一声:“什么父债子偿,偿你妹!” 柜台旁另两个正买烟的高大男人朝他无声地看过来,其中一人一面打量他一面从怀里掏出照片。 王子琼在照片后看到自己的大名,把康师傅往两个男人身上一掷,拔腿就跑。 拿出吃奶的力气狂奔依旧甩不掉身后的追兵,听身后的动静好像追来的还不止刚刚那两个男人。好死不死手机在这个时候震动起来,王子琼哪里还有心思去管,奈何这手机震动锲而不舍,无奈的造型师边跑边接了电话。 “谁啊?!” “你喘什么?”低沉磁性的声音。 王子琼认出是秦修,忙挤出笑脸道:“哦,我在跑步!” “半夜跑什么步?” “我在减肥!减肥不分早晚!” “你不怕被打死难道不怕被打残?再给你一次保全四肢的机会,告诉我你在哪儿。” 王子琼终于憋不住了,秦校花那光听声音都是霸气侧漏啊,虽然身后不晓得有多少人,但是只要最强兵器秦修来了,一个顶十没问题。王先生钻进一栋烂尾楼里,这才冲手机那头的救星哀嚎出声:“校花——” . 秦修挂断手机揣进兜里,对身后的沈彻道:“他在护城巷25栋。” 阿彻点点头扶下挡风面罩,秦修却迟迟没发动车子。他纳闷地又扶起挡风镜:“怎么了?” “沈彻,你来应聘我的助理时说过你有个当摄影师的朋友,有色盲症,是真的吗?”背对着他的秦修沉声说。 阿彻没想到在这个节骨眼秦修忽然提起那件事,不提他都忘了:“啊,那个啊……那是我编的,”只能这么说了,“说色盲是为了激起你的同情心,好让你下定决心雇我……你不会生我的气吧?”我靠这个时候你要是来跟我秋后算账也真的太薄情寡义了啊。 秦修静了片刻,摘下安全帽,回过头来:“但是我真的是红绿色盲。” 阿彻愕然地对上秦修沉静的眸子。 “这件事除了过世的母亲和外婆,再也没有别人知道。”秦修注视着怔忪的卷毛青年,“你说色盲摄影师的故事是你编的,那现在呢,真有这么一个摄影师,你的感想如何?” 阿彻翕动嘴唇,秦修的眼神看得他很难受,那一刻他甚至有一股冲动想要告诉他小时候的事,否则任何安慰对他而言都是单薄的。 秦修转过身去,又戴上安全帽,声音平静地道:“我平时开车到红绿灯的地方都会很小心地辨认,一般来说不会有问题,但是现在时间不允许,我会开很快,你帮我看灯。” “好。”阿彻一口答应,环住身前人,忍不住收紧臂膀。 宝马战斧呼啸着驶了出去。 虽然是大马力重机,但这是秦修头一次在公路上开快车,他有时会去赛道开车,无拘无束酣畅淋漓,但是行驶在城市里就会特别提心吊胆,其实现在的交通灯都有箭头标识和倒计时,小心一点是不会有大问题的,可是心理上他总觉得自己是残疾的。 告诉沈彻自己是色盲的事以后,心里忽然轻了许多,身后的声音会一直提醒他“可以开过去”“停一停”“前面的车要转弯”“超车没问题”有时还会逗比地来一句“酷极了”。 秦修在挡风镜下无声地笑笑。这就好像车子的倒车提示音一边说着“请注意,倒车,请注意,倒车”,一边插话“您倒得帅极了”。 车速从九十提到一百,再到一百二,在跨海大桥上,秦修听到宝马战斧在海风中发出压抑已久的怒吼声,1000cc的重机车终于解放了。他觉得自己也被解放了。 第69章 王子琼原本躲在护城巷25栋一楼的楼梯下,但没躲多久就被搜寻的人发现了,只能往楼上跑。跑到天台,好在天无绝人之路,王子琼顺着一条横跨两栋楼的来历不明的绳子往对面楼的天台爬,哪晓得爬到一半绳子一头忽然噼啪一声松掉,王子琼惊叫一声就往下掉,不过没真肝脑涂地,绳子被系了几段,似乎只是松了一段,追兵赶到时王子琼就这么不上不下地吊在绳子下,这栋楼有九层,他此刻吊在七楼已满,八楼未达的地方。 讨债军团聚集在25栋天台,幸灾乐祸地群嘲着吊在半空的王子琼:“王子琼,放弃吧。”说着就开始动手拉绳子,王子琼眼看着自己被一点点拽回去,心都死了。 “王子琼!!” 千钧一发之际传来秦修的声音,听在王子琼耳里简直如平地一声惊雷,王先生激动地扭头朝讨债军团喊:“狗腿子们小心点!我兄弟来了!” 追兵们警惕地回头注视着天台的大门,依稀听到奔跑上楼的脚步声,然后是“砰”的一响,但是天台的门却没有应声打开。 “王子琼!人呢?!” 王子琼听着那声音从前方而不是后方传来,心说不会吧,果不其然一会儿就看见冰山美男和小麦卷青年的脸出现在对面24栋楼的天台上,王先生绝望了:“我不是跟你说25栋吗?!” 秦修瞄了一眼绳子上的人,不耐烦:“也差得不远啊。” 讨债军团见敌人只有两个,还找错了地方,根本不放在眼里,又开始如纤夫般拉绳子。阿彻见状连忙拽住绳子,被拉得一个趔趄,秦修却迟迟不搭手,只歪着头一脸若有所思的表情,阿彻快扛不住了:“想什么呢?帮我一把啊!”他一个人根本不是那边七八个人的对手好吗! “我靠你怎么回事?没进食吗?!”王子琼仰着头惊慌地喊,“动手啊校花!” 秦修双手按在天台边缘凉凉地往下看:“在这种时候你叫我校花,就算看着你掉下去我都不会有罪恶感。” 阿彻一脚蹬在天台边,尾巴都夹紧了,咬着犬齿喊:“王子琼!他真的不会有罪恶感!” “我错了我错了!!”王子琼扯着嗓门,“你是校草!卧槽老子从没见过你这么帅的校草!我特么就是嫉妒你才乱喊的!” 待他惨绝人寰地叫完,绳子的位移终于停下了。阿彻见秦修只是单手过来搭了把手,就有如此神效,他偷偷松了点力道,我靠,绳子没动,干脆把手撒开,我靠!一点没动! 讨债军团也吃了一惊,那感觉就跟绞索咔哒一声卡在什么上面,卡得死死的,任凭他们怎么拽都不动分毫。 五分钟后。 “干嘛这种眼神看我,”秦修丢掉绳子拍了拍手上的灰,看着目瞪口呆的沈彻和王子琼,脚尖踢了踢地上的粗麻绳,“这对我来说是小case,如果有需要,我还可以直接把沈彻发射到对面去。” 对面人仰马翻刚刚爬起来的讨债军团不约而同做出了防御的动作。 三个人下了楼,在巷子里和讨债军团的人碰了头。 秦修朝身边的沈彻抬手,卷毛青年把背包拿给他,秦修把包丢过去,噗的一声在地上击起一层灰:“五十万。” 王子琼始料未及:“你疯啦?!” 秦修回头,冷冷地一提王先生的衣领:“一辈子不准再叫我校花。” 阿彻看得出王子琼简直都快哭了。 讨债军团在清点钱数,五十万现金不是个小数目,七个人点了半天,这期间王子琼呆呆地蹲在地上,阿彻坐在楼梯上,秦修抱臂靠在墙边,一条腿向后蹬在墙上,三个人各怀心事。 七个人你凑我加,加来加去总算把钱点清了,为首的男人咳嗽一声:“这几天还有利息,一共是两百零五块。” 秦修在身上摸了摸,他出门时没带钱,冲男人抬抬下巴:“那个包给你们了。”说着转身叫上沈彻和王子琼,“走了。” 然后他们……就走了。 王子琼把旅馆的账结了,坐出租车回家前还一脸的欲言又止。这样折腾了一晚,阿彻跟秦修回到珊瑚路的车库时已经是半夜一点了。 战斧熄了火,车库里就显得异常安静,秦修拔出钥匙:“今天谢了,关于我是色盲的事……” 阿彻会心地打断他:“是我们两个的秘密。”不用说了,因为我都知道。 秦修回头看着沈彻,他一直觉得动物的眼睛特别干净,眼前这双眼眼睛也十分干净。一直被这样注视着的感觉真好。 两人从车库出来,路过公园,秦修停下脚步,望着公园里影影绰绰的树影,回头笑道:“今天还没有遛我呢,要补上吗?” 买了两罐王老吉,两个一米八几的汉子坐在公园里小孩子的秋千上。 “你真不参加比赛了?”阿彻问。 “嗯,”秦修手肘枕着膝盖弓着背,咔哒咔哒一下一下捏着饮料罐子,“反正也已经没有资金了,这样更好,省的我挂心。”身边人没有说话,秦修看他一眼,耸耸肩,“我这个人野心大得不得了,如果参加比赛没能拿奖,那不如不参加。” “你会拿奖的。”阿彻说。 秦修跷起二郎腿,秋千又小又矮,这个样子的秦修显得特别秀逗:“宠物的话不能信,你就会拍我马屁。” 怎么又变成宠物了?阿彻张嘴想要抗议,秦修摆手打断他:“好了好了,不是宠物,是黏人鬼,行了吗?” 唉,算了吧,阿彻迁就地想,黏人鬼到底也比宠物强,末了说:“不能参加挺遗憾的,我有预感,你一定会拿奖。” “我连红色和绿色都认不出,你凭什么预感?”秦修有些自嘲地道。 小麦卷青年顿时像被涂了一层灰,沉静下来。 秦修有些后悔刚才的话。就算我自己不相信自己,干嘛要打击他啊,耳朵都耷下来了吧……他喝了口王老吉:“灵狗族的预感是不是都很灵验啊。其实我也觉得我会拿奖,别的摄影师眼里的世界都是一个样子,但是我看到的却跟他们都不同。我很特别,不是吗。” 阿彻看向秦修,这要是安慰那还不如不说。 “如果上帝非要阻止我成为摄影师,他可以让我生下来就失明,那样我一辈子都不会痴心妄想。但是他让我看见了这个世界,虽然并不是它最完美的模样,但我还是被它吸引了。”秦修手捏着罐子,望向远方隐没在黑暗中的天际线,“我背过各式各样的色盲测试图,市面上能找得到的所有测试图,没有一本是我没背过的,现在即使他们把图片全拆开来考我,我也可以背出来。我知道色盲不可以考驾照,但是如果不能自己开车,我就去不了任何地方,更别说成为野外摄影师了。”易拉罐被捏得扁扁的,秦修的手指就开始卷啊卷,边卷边回忆着,“有时候我也问自己,看不见红色和绿色,就等于看不见大自然最真实的色彩,这样的人即便成为摄影师,会成功吗,会成为伟大的摄影师吗?”说到这里顿了顿,侧头问,“你听过贝多芬的《田园》吗?” 阿彻摇头。 秦修说:“是他的第六部交响曲,声色俱全的一部,在里面你能听见水声,鸟鸣,暴雨雷电,还有载歌载舞的人们……但是贝多芬写这部交响曲时,耳朵已经开始聋了。那些声音与其说是他听见的,不如说是从他心里发出来的。我比他坏一点,我从出生起就没见过红色和绿色,但我知道红色是一种很浓烈的灰,绿色是一种很清爽的灰……”秦修低头看着手里被卷成一溜的易拉罐,“有时候我觉得这样的灰色也是很美的。” 阿彻凝视秦修的侧脸,他发现在此之前自己一点也不了解秦修,他以为秦修不想被人同情,所以才会隐瞒王子琼和jenny,但是他不是害怕被同情,他怕的是失去追逐梦想的权利。 “我的摄影作品里也有红色和绿色,虽然我看不见,但我知道欣赏照片的人都能看见,他们看到的会比我看到的更美,这就够了。”秦修缓缓地说。 不止是《田园》,贝多芬写《合唱》时已经完全聋了,但是谁能否认贝九是贝多芬最伟大的作品? “为什么告诉我这些?”阿彻沉吟道。 “如果我告诉王子琼和jenny,他们也一定会鼓励我,但是未必会相信我真的能够成为成功的野外摄影师。你不是我的宠物吗,只有你会无条件相信我吧。” 阿彻没辙了:“都说了我不是——” “我的宠物对我来说是特别的,”秦修凑过来打断他,小声道,“你让我宠宠吧。” 带着一丝撒娇的笑贴得那么近,看得人心都快化了。狗青年头一次放弃了抗辩,尾巴搔得膝窝痒痒的。 秦修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回去吧。” 一转头,“噗”的一声白烟荡起。狗东西从一堆衣物里钻出来,有些抱歉地抬头看着他。秦修弯腰下来一拍狗屁股,阿彻被拍得朝前一蹿,北极熊在后面不解气地道:“动不动就脱衣服裸奔,我还得收拾你的内裤!” 狗东西红着脸从秦修手里叼回自己的内裤和袜子。 秦修把板鞋的鞋带系在一起,袜子和内裤也系好了挂在狗脖子上,一人一狗沿着长上坡路慢慢朝家走。阿彻很感谢王子琼,总觉得这一天过去,他离秦修的世界更近了。 “喂,那条路上有很多野猫,等会儿你走前面。” “汪汪!”你还要当野外摄影师呢,连猫都怕! “别以为我听不懂就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快点!前面开路!” “嗷呜……”你对我温柔点啊,我不是宠物吗? “刚刚什么东西过去了?!猫吗?!” “喵呜~~” “卷二!!” “汪汪!汪汪汪汪!”各位猫族的兄弟姐妹们得罪了,我后面这个家伙是个怕猫的奇葩,麻烦大家给我点面子,就不要出来吓他了,不过欢迎多喵两声! “喵呜~~” “喵呜喵呜~~” “喵呜呜呜~~” “怎么突然这么多猫?!卷二!卷二——” 第70章 午夜两点,在城市另一头的庚林国际机场,jason带着一身怨气等在接机口。 稀稀拉拉几个旅客拖着行李箱走出来,大半夜的,接机的人也没有几个,jason纳闷地皱起眉头,怎么回事,人都走出来光了怎么还没看见那家伙? 摸不着头脑的律师先生在候机大厅四处张望。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也不知道安祖宗长什么样了,是不是从浊世佳公子长成了筋肉猛男,这要怎么找? “jason。” 嗯?国字脸男人一个激灵回过头,身后没人啊,到处都没看见有人朝他走过来,jaosn掏掏耳朵,幻听了? “在这儿。” 声音又一次清晰地传来,这回jason循着声音仔细找去,声音是从后方一排排候机座椅的方向传来的,他定睛一看,有个人背对着他坐在那儿,正举起手来轻轻摆了摆。 jason一脸叹为观止的表情绕过去,上下打量跷着二郎腿靠在椅子上,膝盖上还搁着一本笔记本电脑,连头都没有抬一下的安嘉冕。 安嘉冕戴着一副黑框眼镜,一身蓝灰色的v领羊毛衫,脖子上随意地搭着一条灰白相间的薄围巾,美利坚的熏陶没有让他变成筋肉猛男,他还是他玉树临风的少爷。 jason对安嘉勉意见很大,你就不能站起你那尊贵的脚转过你那高贵的头来喊我吗? 见安嘉冕飞快地回复着邮件,一点没有要起身的意思,劳碌命的律师先生只好在他身边坐下等待。 安嘉冕点开新邮件扫了一下,挑眉:“全国青少年网球赛想拉安氏的赞助吗?” “嗯,”这事jason也知道,“不过这个网球赛没什么人气。” 安嘉冕听完敲了回复:“赞了。” jason额角青筋直冒。你都已经决定了你故意套我话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赞助?” 安嘉冕合上笔记本电脑,取下黑框镜对jason一笑:“我喜欢网球。” jason不知道安嘉冕这些年还有没有再打网球,不过他前年和去年连续登顶了博格达峰和乔戈里峰,近年来的爱好应该是登山。每一次登山的消息传出来后,安氏的股票就开始下跌,登顶以后又蹭蹭地狂飙,安嘉冕如今已经代替他的父母成为那个打个喷嚏也能让安氏股票和安氏无数基友公司的股票震动的人物。 安嘉冕起身,没有要jason帮他拿行李,自己拉着行李箱:“家里一切还好吧。” “嗯,除了云婶年前过世了,家里还是老样子,曹伯身体也还硬朗。你这么突然回来,他们应该都会吓一跳。” 安嘉冕点点头大步走出机场,夜风很凉,他将围巾绕到肩后:“我喜欢不期而遇。” . 帮王子琼还债后剩下的钱只够摄影工作室维持一段时间的基本运营,但是阿彻不想秦修就这么放弃摄影大赛。比赛的时间很长,会持续到年末,这才三月底,也许还有机会呢,不努力试试看怎么知道。 周末休息的时候阿彻就出去找兼职,但是黑户口不好找到好工作,有些兼职比他的户口还黑,既辛苦钱来得也慢。后来打听到凯墨陇的心理研究所在找实验志愿者,而且会付给相当不菲的报酬,阿彻连忙找到凯副教授,表示自己身强体壮,心里承认能力巨好。 “不行。”凯墨陇断然拒绝。 阿彻没想到凯墨陇拒绝得这么干脆,挠挠头在凯教授办公室的沙发上坐下,一脸诚恳:“大手,我知道你这是担心我,但是我真的没有问题的,只要没有生命危险的实验我都能扛得住,”又遮着嘴低声道,“我不会告诉老师的。” 凯墨陇一脸匪夷所思的表情看着他:“我没有担心你啊。主要是我们现在没有针对狗的实验。” 阿彻被赶出办公室。觉得自己蒙受了奇耻大辱的狗青年一屁股坐在门厅的沙发上,心说我还不走了。 凯墨陇去哪儿,他就去哪儿,凯墨陇去教室,他就进去帮他擦黑板,凯墨陇去餐厅,他就帮他找空位,凯墨陇去洗手间,他就问他:“大手,大还是小?” “有区别吗?” “如果是大我就帮你找空位拿手纸,如果是小,呵呵,我就陪你一起小……” “这么能干又贴心,是个好宠物。”凯墨陇点头道。 阿彻笑得不好意思地抓抓帽子,又猛然醒觉,义正言辞:“我不是宠物!” “你也不是人。” “你自己也不是人啊,本是同根生,强奸何太急?” 凯墨陇也懒得去纠正他的错误了:“我不是人不要紧,但我研究的是人,我对研究灵犬族不感兴趣。” 阿彻只得拿出杀手锏:“你不找我,我就去找别的教授。” 这下凯墨陇尿得都不舒爽了,看着狗小子转身就走的背影,终于叹一口气:“……回来。” 阿彻背对着凯墨陇咧嘴一笑,抖着狗耳朵倒回去了。 凯墨陇本人和他带的研究生手下都有不少实验课题,阿彻一到周末就疯狂地参加实验,心理学实验都是些古里古怪的东西,其中最多的项目就是看图片。 “看到这个图片你联想到什么?” 狗青年托腮:“烤肠。” “这个呢?” “鸡腿。” “这个呢?” “有点像……红烧肉?” “这个呢?!” “有点像蝴蝶……不对,我觉得还是像红烧肉!” 做测试的研究生浑身颤抖着。 有时候他被要求躺在扫描仪里,什么都不做,就看看图片,听听音乐,有时候光看图片不听音乐,有时候光听音乐不看图片,有时候边看图片边听音乐,图片和音乐翻来覆去就是那些…… 在另一间房间里看脑功能成像图的学生有点诧异:“怎么回事?” 领头的研究生大哥正低头翻看手上的数据:“没事,大手说了,这人耳朵长得有点畸形,不影响实验结果。” “不是这个,”女研究生蹙眉,“其它部分都没活跃反应了,光是眼球运动活跃……” 研究生大哥这才一抬头,忙站起来:“把他叫醒,他快要睡着了!” 20xx年4月1日小雨 我真搞不懂这些实验的目的,把蟑螂放在汽水里,捞出来后又让我喝有什么意义,一块好好的蛋糕非得放在一个脏兮兮的马桶造型的盘子里,虽然脏的部分都是颜料涂出来的,但这谁下得了口啊?! 最可恶的是那个测试人之前都没跟我说过不吃也可以拿到钱!! . 报酬高的实验通常都需要签一大堆同意书,沈彻昨天刚被关进密封的房间里待了七个多小时,今天又跟着一队人跑了十多公里的马拉松,骨头都散架了,下午凯墨陇还要榨取他的剩余价值。 “有报酬吗?”狗青年有气无力地耷拉着狗耳朵。 “你就知道钱。”凯墨陇把钱包掏出来,“里面的都是你的。” 狗青年伸长脖子:“有多少?让我瞅瞅啊……” 凯墨陇拍开他的脑袋:“反正不会亏待你,干不干?” 于是见钱眼开的狗青年拿着一叠测试卷,开始在新安大学大门口四处拉皮条。 “不好意思,能耽误你一点时间吗?……我不是推销的!” “您现在有时间吗?就耽误你十分钟!” “您现在有时间吗?就耽误你两分钟!” “大爷,我买你十份报纸你帮我做下这个问卷好吗?” “冷漠的人类!” …… 阿彻在大学校园里漫无目的地拉着皮条,拉着拉着来到了后校门,新安逸夫楼下停着一辆白色大切诺基,他多看了几眼,然后就听见滴滴的开锁声,茶色头发,高挑俊美的男子走出逸夫楼,拉开车门上了车。 阿彻看着男子摇下车窗,发动车子,那张带着淡淡距离感的侧脸和记忆中的面孔重叠起来。 安少爷?!真的是他! 狗青年激动极了,高高挥舞着手里一叠问卷朝逸夫楼下跑去:“安少爷——” 安嘉冕一定是在听音乐,根本没注意到手舞足蹈的他,车子平滑地滑出车道,朝校门的方向驶去。 安嘉冕一面开车一面用蓝牙通着话:“……嗯,我见过校长了,新安大学今年的全国排名又下降了两个名次,虽然是我的母校,但我又不是搞慈善的,连续三年都在下滑,我还捐它一栋楼不是有病么……” 前方是红灯,安嘉冕停下车,又和手机那头的人说了几句,挂断了电话,手指懒洋洋地敲着方向盘,等着红灯倒计时。 眼角余光瞥到什么东西,老是一跳一跳的挺碍眼的,安嘉冕蹙眉朝左边望去,马路对面一个戴鸭舌帽的年轻人蹦得老高一面喊着什么一面挥着手里的东西。 安嘉冕没理他,车内的李斯特《爱之梦》到了尾声,浅吟低唱的钢琴乐句落下句点,车厢里倏忽安静下来。 “……安少爷!……安少爷!!” 这回安嘉冕听见了,皱着眉头有些不敢置信地循声又转过头,鸭舌帽的年轻人蹦跳的身影被左边靠上来的黑色suv挡住。 红灯转绿,安嘉冕有些在意地挺直背,等着黑色suv开走,然而马路对面已经没有了年轻人的身影,身后的车子按着喇叭,安嘉冕正要发动车子,右边车窗忽然“啪”的一响! 安嘉冕被猛地趴在窗玻璃上气喘吁吁的小麦卷青年吓了一跳。 阿彻一直没等到绿灯,怕安嘉冕就这么开走了,干脆倒回去,狂奔了五十米,然后从下穿道一口气跑过来。 安嘉冕把车停靠在路边,站在人行道上看着卷毛青年叽里呱啦说了一大堆自己是怎么发现他,追车追了多久,又是怎么一路狂奔赶过来的。 阿彻说完见安嘉冕没反应,有些失落:“学长你不记得我了?” 安嘉冕上下打量他,口吻淡淡的:“denny?” 卷毛青年神情苦涩。 安嘉冕扶着下巴又上下打量他:“谢豪?” “我跟你一起打过网球啊!你还送了我一双耐克网球鞋!”小麦卷露出一口大白狗板牙,眼睛亮晶晶地瞅着他。 安嘉冕做恍然大悟状:“啊,你是那阿……阿……” 阿彻见安嘉冕阿了半天没阿出来,心都凉了半截:“阿彻啦……” 刚刚找着自己时还欢天喜地阳光灿烂,这会儿就灰溜溜的了,估计很后悔跑这么一趟,安嘉冕看一眼卷毛青年手上的那叠东西:“是什么?” “哦,”阿彻低头看了看问卷,“是心理研究所的一个实验课题。” 安嘉冕有些意外:“你考进新安心理学院了?” 阿彻被问得一哑,想起多年前在网球场安嘉冕为自己补课时的情景,真是恍如隔日。也不晓得出于什么样的心理,他含糊着点点头。 撒个谎没关系吧,反正以后和安少爷之间也不会再有什么交集,可是这一刻,因为这个谎言,他依稀从安嘉冕那一向不太看得出表情的脸上窥见了一丝高兴的神色。 “导师是谁?”安嘉冕又问。 阿彻心虚地抠抠脸颊:“……凯墨陇教授。” 安嘉冕点点头,又低头看向阿彻手里那一叠测试题:“你完成了几份?” “这才刚开始发呢,”沈同学打肿脸充胖子地笑道,“不过要不了多久就能发完了。” 也就是还没几份,安嘉冕挑眉:“要不要我帮你做一份?” 阿彻很感谢:“谢谢学长,不过这测试题必须在指定的地点做,所以还是算了,不耽误你时间了!我就是……”说到这里一脸开心地抓抓帽子,“就是突然见到你挺高兴的。” 安嘉冕拉开车门:“指定地点在哪儿?” 第71章 十分钟后,阿彻领着安嘉冕又回到新安大学,学校后山有座吊桥,架在两边悬崖上,悬崖高度虽然不足二十米,但木板吊桥走起来晃晃荡荡,有时也挺吓人的。 安嘉冕走上吊桥,从外套内兜里摸出水笔,低头开始做测试题,测试题都是数字计算题,题目不算难,最难的也不过是两位数乘两位数的运算,要求受测试者一边走过吊桥一边完成。 阿彻在一旁注意着垂首刷刷刷填着答案的安嘉冕,时隔七年,单看五官外貌他看不出安少爷有多大的变化,只是眼神比以前更沉静了,以前就看不懂,现在就更深不可测了,当他抿住嘴不说话时,以前只是不易亲近的倨傲,现在则显得坚毅又无懈可击。桥吱嘎吱嘎晃晃悠悠,他还担心安嘉勉站不稳,在安嘉冕身后一左一右拉着悬索尽量稳定桥面。 安嘉冕回头,看着使劲拽着桥绳一副力挽狂澜样子的卷毛青年:“你惧高你还来做测试?” “我不惧高,我是怕你站不稳。你继续走啊,不能停的。” 安嘉冕把夹板和试题还给他。 算完了?阿彻张大嘴,桥才走一半呢!接过测试题,他不知道该说什么:“谢谢你,学长,老实说,”帽子里的耳朵耷下来,“真挺少有人愿意做这个测试的。” 安嘉冕看着他没说话,末了手抄进衣兜里:“那就这样吧。” 两个人在桥中央道了别,各自转过身,阿彻回头看着安嘉冕边接电话边渐行渐远的背影,想喊住对方,却又觉得不妥。 安嘉冕正听着行政助理的汇报:“这些事你自己做主就行,还有别的吗?” “暂时就这些,哦对了,我听jason说,捐楼的事你不打算考虑新安大学了?” 安嘉冕停住脚步,桥面又开始晃悠,没人帮忙力挽狂澜,是要晃多了。 “安总?” “算了,就捐给新安吧,”安嘉冕淡淡道,“毕竟是我的母校,总还有些留恋的。” 行政助理像听到天方夜谭一样半晌没出声,直到安嘉冕挂断电话。 “学长——” 刚挂断电话就听见身后中气十足一声喊,好像就在等他挂电话似的,安嘉冕蹙眉回过头,小麦卷站在山崖那头喊道:“学长你现在还打网球吗——” “你叫这么大声干嘛,这才二十米。”安嘉冕说。 “我怕你听不见!” “算是还在打吧,”安嘉冕耸耸肩,“问我这个干嘛?” 阿彻一下又语塞了,安嘉冕是他的救命恩人,对他有恩不止一次,他忽然觉得自己这种居心很可耻。 “没事!我就问问。” 安嘉冕目视小麦卷笑了笑转身离去的背影,半晌,出声道:“我回国后还没找到陪练,你要不要来试试?” 阿彻停下脚步转过身,用自己都不知道是怎样的语气问:“……你真的需要陪练吗?” “这周末下午五点半,地点你知道。”安嘉冕说罢转身离开。 . 向新安大学捐赠教学楼的事很快就敲定了,校方在学校招待所准备好盛宴款待安氏集团的人,一大队人浩浩荡荡往招待所开拔,安嘉冕突然接到“紧急电话”,一个人先离开了。 学校车库很安静,安嘉冕坐在切诺基驾驶席上,悠悠地抽着烟。抽了两口又夹着烟瞅了瞅。他在美国念mba时养成了抽烟的习惯,当然这事跟念mba,做案例分析什么的绝对没关系,不过那个时候安氏真是一团烂摊子,父母都在牢里好吃好喝,他一个人来美国,除了念书,更重要的是要保住美国这边的分公司。 第一次发现自己看公司账目看到趴在书桌上睡着,他自己也吃了一惊,才开始相信原来一个人的精力真的是有限的。 为了补充精力,他先是喝咖啡,后来美国安氏内部搞分裂,当时的管理层想把安氏在美国最好的业务全部分出去,留个空壳子给他,那段时间咖啡就不顶用了,他才开始尝试烟,各种烟都试了一番,最后选择了柔和七星。柔和七星帮他顶过了最难熬的日子,所以他现在时不时也会来一根。 那个时候,曹管家听说他在美国分公司四处讨人嫌,打来越洋电话,在电话那头泣不成声:“少爷,你说安氏做了这么多年的慈善,为什么是这个结果呢?” 老一辈就有这种思维,总觉得做好事是在积德。安嘉冕不知道老爸老妈是怎么想的,但他从来不觉得自己在做慈善,更不觉得是在积德,有些被他资助过的人给他写来热情洋溢的感谢信,他也觉得挺无聊的。 这就好比登山,如果发现对方是只弱鸡,他根本不会费力气去拉他。他只拉那些运气不好的强者。不就是差把运气吗,我给你。 老天爷吝啬的东西,我能给多少就给多少,与天斗,其乐无穷。 滴滴,前方传来车锁打开的声音,安嘉冕收回思绪,就见前面停靠的白色宝马x5车门拉开,正上车的身影让他愣了愣——戴着鸭舌帽,一头亚麻色卷发露出来,沈彻? 不过看那家伙上的是后车门,车子应该不是他的,多半是他导师的。安嘉冕手上的烟还没抽完,手指悬在车窗外看着阿彻上了车带上车门。车库里又安静下来。 明天就是周末了,要不要去提醒那家伙不要忘了来练球?靠在靠背上想了想,算了,来不来随便吧。 那家伙应该是差钱,又不好意思开口,新安大学的心理学院全国排名也在三甲之列,学费不是小数目,这傻穷小子能考上就是撞大运了,指望他那点智商拿奖学金简直是天方夜谭。 要不在新安大学搞个上进奖学金?安嘉冕边想边笑了笑。脑子里冒出了自己坐在高处拿着鱼竿钓着奖学金,卷毛小子一跳一跳地伸手来够的画面。不过不晓得怎么的,一看到这小子那种什么事都写在脸上的性情,就让他想起那只汪汪汪啥也瞒不住的史丢比。就连巴巴地追着他,亦步亦趋跟在他身后的样子都像。 史丢比这么蠢,狗生谢幕的时候应该也谢得挺蠢的,不知道谢幕的时候有没有想起他这个“最厉害的汪汪安少爷”。 烟燃了很长一截,烟灰扑簌簌往下落着,这时忽然传来“噗”的一声闷响,声音不大,但是因为车库里很安静,听得特别清楚,跟有人放了个冲天闷屁似的。 宝马x5的后车门又打开了,从车厢里冒出一股股白烟,安嘉勉以为是车子起火了,连忙要推门下车,这时却看见一只金毛大狗从后车门跳下来。 切诺基的车门已经推开,没有玻璃的阻挡,安嘉勉清清楚楚地看见白烟散去的车子里空无一人,而跳下来的那只大金毛,一身的金毛打着卷,这样的金毛寻回犬,他这辈子只见过一只。 指尖的烟还在燃烧,火星烫到了安嘉勉的手,手指却反而猛地夹紧了烟,那一星火光生生地被掐得熄灭了。 卷毛大金毛嘴上咬着一只纸口袋,下车后很熟稔地用屁股一拱车门,脑袋伸口袋里看了看,然后张大嘴像是发现有遗漏,赶紧掉头,可惜车门已经合拢了。 狗东西扑过去,爪子挠啊挠的却打不开车门,忽然“吱呀”一声,阿彻一身冷汗地凑过去,果不其然门上给刮出一条印子,不晓得凯墨陇会不会发现。 还是溜吧。大狗咬起口袋正要走,就在这时—— “史丢比!” 阿彻怔了一下猛地回头——身后并没有人。车库依旧空荡荡的,只在远处传来有车子进出的声音。 他转来转去地看了一圈,还是没看见人,不一会儿,听见电梯那边有人声和脚步声传来。是听错了吧,或许只是巧合,松了一口气的大金毛咬着纸袋跑向电梯的方向。 安嘉冕下了车,走到那辆白色宝马x5旁,毫不费力就看见了后座被落下的鸭舌帽。 . 大金毛嘴巴提着口袋走在华灯初上的街上,手机忽然响起来:“卷二给我接电话!卷二给我接电话!” htc手机是秦修送给他的,手机铃声自然也是秦修设定的,挺没品的,不过因为是秦修的声音,所以他也没换掉。阿彻喜滋滋地停下来,脑袋伸进口袋里急切地找啊找,衔出手机,用鼻尖划拉过去。 “这么晚了怎么还没回来?”手机那头问。 “汪!汪汪!”马上就回来了!阿彻摇着尾巴说,想到秦修担心自己,心里挺热乎的。 “……跟你说过是狗的时候不要接电话,”手机那头声音听上去有点闷,“你现在在哪儿,离家远吗?远就汪一声,不远汪两声。” “汪汪汪!”不太远! 秦修二话没说挂了机。 路人都笑着指指点点“天哪,这狗还会用手机”,阿彻在心里摇头,人类真是没见识,用个手机也大惊小怪。把手机丢进口袋,鼻子忽然闻到一阵风送来的香气,肚子立马咕噜噜一阵响。这段时间虽然很忙碌,但是收入颇丰,他还没吃晚饭呢,花点钱买根烤肠没问题吧。 在小吃站排队买烤肠的金毛很苦逼,总有人要插他的队,阿彻挤到插队的络腮胡前面,络腮胡又插到他前面,阿彻又挤到前面,好不容易轮到自己了,络腮胡却抢先付了钱,卖烤肠的妹子完全无视了叼着钱的自己! 络腮胡走了,又来一个大妈插队,大妈走了,又来两个高中生插队,阿彻排了半个钟头的队,香喷喷的烤肠近在咫尺却始终咬不到嘴巴里都快抓狂了! 为什么?!我就想吃根烤肠啊!! 心灰意冷的大金毛咬起口袋,耷拉着尾巴离开了小吃站。 秦修从旁边的小店走出来,远远地看着那个孤零零的狗屁股,快步来到小吃站:“十根烤肠。” 阿彻在路边等红灯,烤肠的气味又飘过来了,他动了动大黑鼻子,怎么好像那味道就在身后?一回头,不由吓一跳,秦修?! 真是秦修,挑着眉毛居高临下低头看着他。大狗嘴上的口袋都落在地上:“汪汪!”你怎么来了? 秦修猜到他在汪什么:“我在手机里听见在放《nobody》,就知道你在时代音像店附近,反正我正好也在书店,就过来了。”说着将手里的烤肠提给狗东西,“吃吧。” 阿彻看着那十根烤肠,又感动又好笑:“汪汪汪!”用不着买这么多啊! 秦修脖子伸过来,促狭地笑:“你被插了几次队?” 阿彻耷拉下耳朵:“嗷呜……”别提了。末了又可疑地抬起头,你该不会一直在旁边看笑话吧? 秦修听不懂他在咕隆个啥,把手机递给他:“用这个跟我说。” 阿彻打开语音短信下意识就“说”了,然后傻眼地看着屏幕上一串“汪”字…… “你变成狗的时候是不是比变成人的时候还笨啊?”秦修鄙夷地瞥他一眼。 红灯转绿,秦修见大队人马都开始过马路,才跟上去。阿彻跟在后面,夜晚天气有点冷,秦修打了个喷嚏,揉揉鼻子,阿彻听见北极熊闷闷的声音:“什么时候才能变成人啊……” 咬着烤肠的狗小子心里充满了负罪感。 第72章 周末这天阿彻还是照例先去凯墨陇那里赚外快,然后在五点半前赶到网球场。他其实不是很确定安嘉冕是不是真的会来,已经做好了等两个钟头的准备,来到网球场却发现安嘉冕比他还先到,正和发球机对练。 “不好意思,我来晚了!” 小麦卷青年刚满面春风地跑进场子,砰!黄绿色的小球迎面直袭而来,阿彻连忙捂住脑门一个下蹲,球这才从头顶惊险地飞过去。 他回头一脸心有余悸的表情看着那颗卡在网子上的球,这要是被打中了得脑震荡吧,摇摇头,安少爷,你这几年球技退步了啊。 安嘉冕停下挥拍,淡淡地说:“把发球机关了吧。” 安嘉冕看狗小子屁颠屁颠跑过去关了发球机,还笑着在发球机上拍了一下,那样子活像在说“你歇会儿吧,换我上场了”。 安嘉冕不动声色地看着笑起来总露八颗牙的小麦卷青年,他看上去和七年前没什么变化,只是个子长高了,体格更结实了。 这么多年过去了,沈彻同学的体力还是很好,接球时做一大堆多余的体操动作也没看出体力不支,安嘉冕自己这几年在美国虽然没有再练网球,但是因为经常登山,长期都做着体能训练,所以也不遑多让。 他站在底线等着对方发球,沈彻手里的网球拍还是七年前的那把红白相间的head,这到底是有多差钱? “沈彻,你以为当我的陪练很简单,不需要付出的么?” 阿彻正弯腰捡球,听见安嘉冕冷漠的声音,一头雾水地抬起头。 安嘉冕手中的prince球拍指着他手里的球拍:“你那球拍多少年没换过了?” 阿彻低头旋了旋球拍:“因为没坏啊……” “球拍线都快断了,不换球拍至少去换球线,还是你觉得你用羽毛球拍也可以跟我对打?” 卷毛青年无辜惨了:“我真没那意思!你要觉得我不尊重你,我明天就换球拍!” 安嘉冕没有说话,他此刻脑子里有点乱,先前已经理了理,各种疑问各种想法分门别类地放好,可是打这小子一露面,它们就又乱了。 “……史丢比。” 正低头拨球拍线的阿彻听得头皮一麻,这声音跟那天晚上在车库听见的太像,他紧张得头都不敢抬。 安嘉冕的声音淡淡的:“我养了一只金毛犬,昨天晚上它死了。” 阿彻这才抬起头,是那只拿了全能犬冠军的史丢比吗?难怪今天安嘉勉整个人都不正常。他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但是突然间觉得自己和这个总是遥不可及无所不能的天才少爷更近了。安嘉冕会失常原来只是因为悲伤。也许无所不能的天才悲伤起来就是这个让人摸不着头脑的样子,他竭力想象着这个人的内心世界,他很强大,生死是他唯一无能为力的事。 “我没什么人类朋友,主要是我嫌他们笨,”安嘉勉讪讪地说着,旋着球拍走到一旁长椅上坐下,“但奇怪的是对史丢比就不一样,我对他很宽容。” 阿彻很少听安嘉冕提及自己的事,但是就算安嘉冕不说,他其实也是了解这个人的。他一点都不觉得安嘉冕内心里会讨厌一个笨人。你看,我虽然不笨,但也不那么聪明,你也一点没嫌弃我,不是吗。 他走过去在长椅上坐下,两个人之间隔了一个人的位置,侧头道:“你可以再养一只。” 安嘉冕把球拍收进球袋里,喝了一口水,问:“你缺钱吗?” “啊?”阿彻闹不懂这是什么转折,但他确实还挺缺钱的,可是在安嘉冕面前他不想承认。 “我看你一副愿意为钱做任何事的样子,既然如此给你一个机会,你帮我找一只能听得懂我说话的狗的话,我付给你十万。”安嘉冕说。 阿彻睁大眼:“学长你在说笑吧?” “也对,”安嘉冕兀自思忖着点点头,“能听懂我说话的狗不该只值十万。那就十万美元。趁现在汇率跌得还不厉害,快点去找吧。”说罢起身拍拍卷毛青年的肩,提上球袋挎在肩上离开了。 阿彻被这神转折搞得整个人都恍惚了,呆呆坐在椅子上目送安嘉冕的背影一步不停地消失在视野尽头。 . 回到家时还没变成狗,这段时间变身的时间越来越长了,是个好兆头。客厅没有人,秦修应该在书房,狗青年见书房的门也没合拢,就推开来:“我回……” 书桌那儿的秦修“啪”地一下合拢笔记本电脑,一脸败露又恼火的表情:“你是狗又不是猫,走路出点声音好吗?” 阿彻心说我大步流星走进来又没偷偷摸摸,你自己看得专心没听见怎么能怪我呢?不过看秦修那欲盖弥彰的样子,有点好奇地伸长脖子探了下头:“在看什么啊?a片?”性冷淡多好的优点,别治了! “你满脑子就是兽欲。”秦修关了电源走出来,挑高眉毛瞥他一眼,“话说回来,你还是处狗吧?” 阿彻听了半天才反应过来处狗是什么意思,气得不得了,反驳:“你不也是处男吗!” “我和你不一样,我没有兽欲,也没有发情期。对我来说无所谓处不处。”秦修拉开冰箱,以非常高洁的姿态拆开一盒牛奶。 阿彻看着仰头喝牛奶的秦修,也不用吸管什么的,姿势这么豪迈人家还以为你在喝酒,其实不过是在喝奶。一想到秦修小口小口抿着奶的样子阿彻就觉得好笑,这就是活在“处”字之外的男人,他憋住笑:“那你刚刚鬼鬼崇崇在看什么?” 话音刚落“噗”的一下秦修嘴里的牛奶全笑喷出来。 阿彻被笑糊涂了:“有什么好笑的?” 秦修用手背抹了抹嘴,侧头玩味地看着他,隔一会儿又笑一声,隔一会儿再笑一声。 笑着笑着阿彻就脸红了,心说你能把嘴巴边的奶抹干净再笑话别人吗。然后自个儿也“噗”的一下,今天的人形日常又在升腾的白烟中圆满结束了。 第二天早上秦修离开后,阿彻洗了热水澡,进了秦修的书房,想证实自己的猜测是不是正确。 打开笔记本电脑,查看完最近访问的文件夹,都是拍摄的照片,又试着打开浏览器,浏览器立刻弹出上次未正常关闭的提示窗口。 阿彻看着重新恢复的未正常关闭网页,那是《伟大遗产》全球摄影大赛的英文官方网站。他坐在书桌前,心情很是复杂。 咔哒,书房的门突然被推开,秦修一抬头看到电脑前的卷毛青年,立刻明白过来,脸一下黑下来。 秦修什么也没说径直走过来,阿彻乖乖让开,看着秦修关掉页面。关掉也没用,我知道这页面在你的收藏夹里。他低声道:“你还是挺想参加的吧。”虽然嘴上不再提起,但是心里一直挂记。 “我不想参加,”秦修背对着他用移动硬盘拷贝文件,“关注一下不行吗?” “我想你参加。”阿彻看着秦修弓着背始终不回头的背影,说。 秦修的背影凝滞了许久,末了直起身沉了口气:“不是你说想就行的。” 那天晚上阿彻想了很多,变成人的时候想,变成狗了脑子缩水了一半也在想。想到最后还是在第二天拨通了安嘉冕的电话。 . 接到沈彻电话的时候安先生正在车上,jason见安嘉冕低头瞅了手机良久,才接了电话:“找到狗了?”安先生没什么感情色彩地道,说着抬手看了看潜水表,“那就六点,你到安氏大厦顶楼我的办公室来找我。” jason不知道安嘉冕那个抬手看表的动作意义何在,他们现在在高速公路上,离庚林中央区还远得很,别说六点,七点能不能到都得打个问号。但是安嘉冕显然不可能把表看错。jason在心里默默为那个要被放鸽子的人点了根蜡,安祖宗常玩这一套,任何会面他都是后来的/最后来的一方。jason低头看着笔记本电脑,经济论坛网上最近在热议安氏的收购案,十分热闹:“你和你的团队是不是有点太激进了?” 安嘉冕斜眼瞟了一眼网页,非常无动于衷地道:“怎么了?” “恶意收购本身就很容易树敌,更何况对方也是有根基的大企业,”jason说道,“你就不怕被报复?”这次的收购案安嘉冕还没回国的时候就开始遥控,前期就很让对方董事会恼火,哪晓得回国以后标购战更是愈演愈烈。贯通通讯也算是国内信息通讯领域的大头,对方想了一切办法自救,各路白骑士也没少伸出援手,可是没办法,安嘉冕也不晓得是新官回国三把火还是怎的,简直是势在必得。 这么一来二回,陷入泥沼的贯通简直拿安嘉冕当仇人看,贯通的管理团队分分钟恨不得安嘉冕横死街头。安先生在业界的恶名也不胫而走,吞并寡头算好的,因为安嘉冕在美国留学过,更有人用密西西比流域泛滥的亚洲鲤鱼来喊他。亚洲鲤鱼作为引进到美洲的外来物种,一夜之间就迅速在密西西比河泛滥成灾,将本地物种挤压到了生存边缘。jason侧目看了一眼身边的安嘉冕,想象着一条长达1.83米的亚洲鲤鱼坐在后座悠闲地低头查看笔记本电脑。 不过这次收购案的最致命一击是来自完成收购以后。被改名安通的贯通内部敌对意识本来就重,不想安嘉冕又玩大洗牌,把高层全部换血,要知道贯通还很年轻,管理团队基本就是当年的创业团队,那种自己一点点用心血培育起来的结晶一夜间就被人抢走,可想而知对安嘉勉怎样的恨之入骨。 “确实,”安鲤鱼只是点点头,答非所问地道,“这是我打得最久的一场标购战,看得出来他们很恨我。” “把管理团队都清理走是不是有点太过了?”jason问。 “你觉得他们恨我吗?” jason想起自己陪安嘉冕去贯通总部做交接时,所遭遇的眼光不是红的就是黑的,如果眼神可以杀人,安嘉冕早就变成一只烤鲤鱼了。“恨透了。”他说,忍不住也磨了下牙。 “那不就结了。”安先生耸耸肩,笑一笑不再多言。 第73章 阿彻和安嘉冕约的时间是六点,他今天早上变身得早,因为工作室早上有外景拍摄,估计不到六点就得变回狗了,所以现在就得动身,要不谁也不会放一只狗进大楼。 安氏大厦在中央区,与帝王大厦之间隔着一个帝王广场,安氏楼高六十八层,安氏总部只占据五十八到六十八层,因为是资本巨鳄而非实业企业,十层已绰绰有余。大厦余下的楼层用途和普通商务楼无异。 阿彻坐电梯到了五十八楼,在前台做了个访客登记,这个时候已经五点半了,他去了趟洗手间,打算窝在里面等到变成狗了再偷溜出去。 安嘉冕让他带狗来见他,看样子想见的只是狗,既然是通人性的狗,自个儿跑来见他也不会特别不像话吧。 他觉得安嘉冕并不是真的想要一只史丢比,他只是心里有遗憾。 我也没办法还你一只史丢比,但是如果你只是想见见他,让他陪陪你,一直到你释怀,这点我怎么也能做到,而且应该做到。那是我欠你的。 “卷二!还不接电话?卷二!还不接电话?” 阿彻正在思考人生,这手机铃声着实煞风景。哎真是烦死了,狗青年暗戳戳地抖抖耳朵,怎么我一走就电话没命地找呢。 “喂?” “你在哪儿呢?” “在外面啊。” “外面是哪儿?我跟你说过不管去哪儿都给我留个信,信呢?” “我在安氏大厦,”阿彻没说谎,“有点事,晚点就回来。要进电梯没信号了,就这样,没有我也要乖乖吃饭哦!”说罢不等秦修说什么直接挂了电话。 “卷二!还不接电话?卷二!还不接电话?” 阿彻对着手机一笑:“我就不接。”然后把乱吵着的校花封印进了背包。 其实这次来他背包里还带了一份文件,是秦修工作室的详细资料和风投计划书,他花了大半个月偷偷整理完成的。在网上查了查,安氏似乎也涉足风险投资,如果能以这种方式帮到秦修的话,那应该是再好不过的。 狗小子坐在马桶盖上,翻开计划书,低头仔细检查着错别字。这样看着看着,打起了瞌睡,醒过来的时候自己正狗嘴朝下倒栽葱在地上,歪出来的长舌头差点把资料都舔湿了,大金毛连忙翻了个筋斗爬起来,心疼地看着被自己的下巴压得折起来的资料,爪子一下一下努力想把边角按平。 把计划书装进包里,大金毛咬上拉链,蹭蹭地背上黑色背包,拨开隔间的门栓探出头去。 好嘞,没人! 出洗手间,过道一侧是整排的玻璃墙,工作间里有人走动,狗东西趴下身子撅着屁股匍匐前进,好不容易抵达消防楼梯,畅通无阻地一口气跑上十层楼。 顶楼特别安静,走道上都是地毯,走起来一点声音都没有。阿彻边走边抬头找着安嘉冕的办公室,这时身后传来谈话声,阿彻回头一看,后面是个直角转角,显然正有人从转角那边往这边拐过来,然而前方一条笔直的通道连个让他躲一躲的花盆都没有,眼见着说话的两人越来越近,千钧一发之际阿彻瞧见前方一扇小门打开,一名穿着深色制服头戴工作帽的工作人员走出来,那名工作人员推开门看见过道上的金毛狗像是也吓了一跳,不过很快就没在意了,背上工作包转身径自离开。真是天无绝狗之路,阿彻见那扇小门没合拢,连忙见缝插针地一溜钻进去。 门后暗暗的很狭窄,像是电闸房,阿彻本想耐心等着门外两个高层走过,奈何那两人像是谈到了兴头上,居然就站在门外一直海侃。阿彻只好无奈地趴在地上等待,这一等,无意间便发现头顶有一闪一闪的微弱红光。红光是从电闸门后闪出来的,狗东西抬头,见那电闸门是有锁的,眼下锁却被撬开了,他不由好奇地往里面瞟了一眼,这一瞟就蓦地怔住了。 电闸门后贴着老大一坨东西,黑乎乎的是什么看不清,他只看清了上面一下一下闪烁的红色倒计时。 . 快七点的时候,安嘉冕依然在车上,安氏的保安队队长突然来电,安嘉冕有些奇怪地接了电话:“什么事?” jason听安嘉冕半天没出声,觉得气氛毛毛的,这才抬头看去,果不其然,安嘉冕的脸色前所未有的严峻,听完手机那头的话只回了一声阴沉死人的“知道了”挂断电话。 jason不知道该不该问,安祖宗这会儿的脸色妥妥地写着“生人熟人都勿近”。 “你说对了,”半晌,安嘉冕才出声,“可能有人真要我死。” . 警方和大厦保安以发现严重消防安全隐患为由紧急疏散楼内人群,不过还是有人在下楼后看见外面严阵以待的警车和拉了有五六十米远的警戒线,七嘴八舌流言蜚语间,“听说拆弹专家都来了”这样的话很快在人群中传播开来,以致最后几批被疏散的人群差点起了骚动。 保安队长带人在一楼大厅维持秩序,定时炸弹一说不胫而走后,人们更是争先恐后,都到大门口了,有女士的包被挤丢了,那女士竟然逆着人流奋力往回挤:“包!我的包!” 保安队长心想这个时候还包什么包,上前准备把那女人强行推出去,这时脚边一道金色的影子一蹿,金毛犬转眼已经跑过去叼回那只提包还给心急如焚的女士。 对了,络腮胡的保安队长低头看着这只卷毛大金毛若有所思。下午他接到电话说顶楼跑上来一只来历不明的金毛犬,带人上去捉,岂料那只金毛犬一股脑就往电闸房里钻,要不是这狗闹这么一番,恐怕还发现不了那颗定时炸弹。 这狗之后倒也听话,疏散人群这么忙乱,它就一直待在一边,要不是刚刚那女士找包,他都忘了身边还有这么一只大狗跟着。 金毛大狗帮女士找回包以后就又跑回去蹲守在大门旁,样子特别低调,眼睛一眨不眨地扫视着撤离的人群。 疏散整栋大楼的人花了近两个小时,现在已经夜幕低垂。最后一批人成功疏散后,安氏在夜色中看上去就像一座空荡荡的幽灵大厦。然而周边却是人头攒动,被安全疏散下来的人许多都没有离开,而是守在警戒线外看热闹,虽然还没得到官方证实,但是大家像是都已经认定大楼里被安放了定时炸弹,不少人举着手机准备记录下这难得一见的一幕。新闻频道的车也早到了,女记者站在警戒线外正做着现场直播。 “人都疏散完了,可以叫搜索小队和拆弹小组进来了。”保安队长对警方负责人道。 刚说完大金毛就跑过来抬头冲他汪汪汪一个劲叫着。 “这狗怎么还在这儿?”保安队长向手下招招手,示意把狗牵出去。 两名年轻保安上来拉狗,奈何大狗两只前腿扒在地上,死活不肯走,两名保安也懒得对这狗客气了,直接拖着后腿往外拉,这一拉就拉到了大门外。 . “卧槽,那狗怎么这么像卷二啊?”王子琼眨了眨眼,电器城一楼的一排排液晶电视上此刻全是安氏大厦恐怖袭击事件的直播报道。 jenny也看见新闻画面里那只狗,安氏大厦大门外有七八级台阶,嗷呜嗷呜叫着的金毛大狗在众目睽睽中被像拖把一样拽下台阶,前腿死命挂在台阶上,下巴在台阶上一磕一磕的,像在磕响头一样。 “这种丢死人的癞皮狗动作,世界上绝壁只有那只狗干得出来啊……”王子琼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 先不去管王先生对卷二固有的偏见,单单是那一身天然卷的卷毛十有八九就是卷二不会错,jenny蹙眉,不过那狗怎么会跑到安氏大厦去的?还是真的只是长得像? 他们这会儿是吃过饭陪秦修来换镜头的,究竟是不是卷二还得秦修看了才知道。说曹操曹操就到,秦修拿着换好的镜头从自动扶梯走下来,见jenny和王子琼都愣在电视前:“还在看啊,怎么样,人都疏散完了吗?” 王子琼和jenny不知道该说什么,因为围观的人群中已有人惊叹出声:“我靠那狗跑进去了!” 秦修闻声转过头,电视画面中,被拖下台阶的卷毛大狗忽然又趁人不注意掉头冲回了大厦。 jenny见秦修面色苍白,小心问:“秦修,那是卷二吗……” 秦修盯着电视画面看了一会儿,眨了下眼,声音木然地道:“不是,他在家里。”然后忽然硬邦邦丢下一句“那就这样,我回去了”果真头也不回地快步离开电器城。 第74章 安嘉冕赶到现场时已经快九点了,警戒线外人围了一重又一重,jason很勉强地跟在安嘉冕身后,看安祖宗带着一身煞人的气场一路穿过人群,也不晓得安嘉冕是怎么走得畅通无阻的,他跟了一会儿就把人跟丢了,只好自己先尽量朝前挤。 警戒线前正有一名高挑的年轻人,似乎在和现场警官交涉着什么。 “……刚刚跑进去那只是我的狗,能不能让我进去,至少让我喊他几声,他听见我的声音自己就会跑下来。” “不行,现在任何闲杂人等都不能靠近。”警员例行公事冷冰冰地回绝。 人群里也有人起哄:“一只狗而已,狗奴烦不烦!” 秦修绷紧下颚没有说话,警察见他没再坚持,又掉头去别处维持秩序了。 jason见那年轻人老实站在警戒线后,警车的灯光扫过来时打在他脸上,有种让人过目难忘的俊美,jason立刻回想起来,这不就是当初他在穆云山救的那个年轻人么,这么一回忆,也不难想象对方的心情了。那狗救过他的命。 jason收回目光在四周找着安嘉冕,既然炸弹事件是冲着安先生来的,安祖宗这会儿一个人在这鱼龙混杂的人群中可想而知的危险。他没找着安嘉冕,却听见身边有人惊讶出声,定睛一看,刚刚那高挑俊美的年轻人竟然趁警员们走远,抬腿就跨过警戒线朝大楼飞奔而去。 “哎!你!站住!!” 等现场的警员们反应过来时已经太晚,那年轻人人高腿长动作敏捷,转眼背影就没入大门后。 安嘉冕站在警戒线后看着这一幕,神情变幻莫测。身后有人悄无声息走到他身边,他也一无所觉。 “安少爷,真是好久不见。” 安嘉冕听着身后冷不丁冒出的沙哑嗓音,没有回头。 那名拢着卫衣兜帽的男人咧嘴笑了笑:“你真不想回头看看我?托您的福我吃了足足十年牢饭呢。” 安嘉冕眼角的光这才轻描淡写扫过来,虽然夜色很暗,那男人的额头又隐没在兜帽的阴影下,安嘉冕还是认出对方来,声音森冷:“这事跟你没有关系吧。” 男人笑起来:“啧啧,都说贵人多忘事,原来都是那些贵人笨啊。” “你就是来幸灾乐祸的?” “看现在的样子也幸灾乐祸不起来啊,我斗胆问问,那炸弹真要爆炸了,您能损失多少啊?” “这楼投了保,我一分钱不会损失。”安老板慵懒地抱着手臂。 男人显得有些败兴:“真是白忙一场。”末了又抚着下巴,“如果刚刚跑进去那小子死了呢?” “那是他自找的。” 男人点点头:“也对,我现在都还记得当初在体育馆,您是怎么教育我们的。那不过是一只狗,谁会为了狗不要自己的性命啊。我那个表弟也真是吃方便面吃傻了,怎么会觉得十四岁的您养狗是因为喜欢狗呢?” 安嘉冕听着男人的碎碎念,目光始终落在灯火通明的大厦上,没有回答。 “安总!” 保安队长在围观人群的前线看见自家老板,连忙快步过来。绑匪男很遗憾全程都没能看见安嘉冕沮丧的表情,只能先退散了。 安嘉冕见保安队长手里提着一只背包,一眼就认出和沈彻的包是同一款,皱眉问:“这包哪儿来的?” “哦,是那只金毛狗的,之前拖狗的时候被扒下来的,”保安队长耸耸肩,“那狗也不晓得怎么回事,非要跑进楼里……” 安嘉冕面色冷硬了一会儿,沉声道:“包给我看看。” 保安队长递上背包,安嘉冕低头拉开拉链,看见里面有一份文件夹,还有一部已经没了电的htc,和他在网球场见沈彻用过的是同一款。 保安队长见安嘉冕冷冷地把手机文件夹塞回包里,面色很是吓人,不晓得是怎么回事,想问又不敢问。 安嘉冕将背包扔给保安队长,只说了一句“带我进去”,伸手一捞警戒线就躬身走进警戒区。 现场警员忙上前阻止,安先生大步流星朝前走,而警员们摄于这人身上奇怪的气场竟然没人敢伸手阻拦,只能一个劲用对讲呼叫负责的警官。 安嘉冕直接拿过小警员手里的对讲机:“我是安嘉冕,我现在要进楼。” “安先生,我们明白你的心情,”对讲机那边的人口气听着都很棘手,“但是现在你不能进楼,拆弹小组正在拆弹,危险还没解除……” “很好,这些话你等我进来以后向我说明。包括你们是怎么让一个大活人在这么多警察的眼皮底下跑进大楼的。”安嘉冕说完不等对方回复,将对讲机扔还给战战兢兢的小警员,三步并作两步走上台阶。保安队长亦步亦趋跟在后面。 人群里叽叽喳喳闹开了锅: “那人就是安嘉冕!安氏的老板!” “好年轻啊!我以为吞并寡头都是中年猥琐男呢!” “安嘉冕都进去了,这楼肯定炸不了。啧啧,没戏了。” jason插腰站在警戒线后,火急火燎地给安嘉冕拨电话,信号接通半天手机那头才传来不紧不慢的声音:“喂?” “你疯了?!” “我也不想,但是没有我把控全局,这帮饭桶搞得成什么?”安嘉冕边上楼边说,跟在身后的保安队长一身冷汗没停过。 “你又不会拆弹,我说句不好听的,在这群专业人士当中,你才是饭桶!” “呵呵。” 安祖宗呵呵完就特么给他挂了!律师先生干瞪着手机。 . “拆弹小组正在拆顶楼的炸弹,不过我们尚不确定炸弹有几个,所以正在一层楼一层楼地排查。”监控室的负责警官不怎么情愿地对安嘉冕说明了情况。 安嘉冕手臂按在监控台上,躬下身仔细扫着密密麻麻的监控镜头:“找到那个年轻人了吗?” “还没有。监控镜头上还没看到。” “狗呢?” 警官摇摇头。 “还剩多少时间?”安嘉冕直起身。 “还有三个多小时。”警官回答,看样子那个炸弹是设定在午夜爆炸的,至少说明凶手并不想牵连无辜。不过他也听说安氏的老板有加班到半夜的习惯,也有可能目标就是安嘉冕一人。只可惜凶手没料到安嘉冕今天不在大楼。 安嘉冕转头道:“警官先生愿意听我的意见吗?” “我姓张。” “无所谓,”安嘉冕耸耸肩,“我觉得你应该听我的意见,毕竟我是这栋大厦的拥有者。这楼炸了就炸了,但是我不希望出人命,现在最重要的是找到那个年轻人和他的狗。其余的炸弹,如果还有的话,那我就承受了。” 张警官听了说不出话来,这人是认真的?为了一个素不相识自己找死的年轻人,宁愿放弃整栋大厦,说不定还要搭上安氏的名誉。他又想起那个为了爱犬义无反顾冲进大厦的冒失鬼,心中颇有些哭笑不得,他今晚真是三生有幸,这果断就是世界上最值钱的金毛犬吧。 “队长,发现那只金毛了!”手下转身报告,“它进总裁办公室了!” 安嘉冕和张警官不约而同看向监控画面,监控镜头的范围只到办公室门口,大金毛溜进去以后就状况不明了。 安嘉冕迅速拨了办公室的电话。如果真是史丢比,如果真是沈彻…… “咔哒。” 电话果然被接起来,有那么一会儿他不知道该说什么,踯躅半晌才出声道:“你是沈彻帮我找来的史丢比吗?” 手机那头传来“嗷呜……”低低的声音。 安嘉冕了然地点点头:“你果然是一只能听懂人话的狗。上楼是想找我对吧?虽然约定了六点见面,但是我临时有事出去了,不是故意放你鸽子。我现在很安全,你可以下来了。” 张警官在一旁听得目瞪口呆,还没闹明白是怎么一回事,没过一会儿,监控画面上那只大金毛果然出来了,一股脑地就往消防通道跑。 安嘉冕挂断手机,无视了身边警员们诧异的目光,回头对保安队长道:“背包里那个手机想办法充电或者换一块电池,里面应该有那个年轻人的联系方式,告诉他他的狗没事,通知他下来就可以了。” 保安队长一头雾水地跑去照办了,安嘉冕就近在一把椅子上坐下。 监控室里一时鸦雀无声,安嘉冕抬头看了一眼愣在四周的警员们,问:“有烟吗?” . 阿彻正顺着安全楼梯往下飞奔,忽然听见一道熟悉的声音:“沈彻!!” 他一个激灵站住脚步回过头。 “沈彻!听见了就给我汪两声啊!” 秦修!真的是秦修!他居然进来找他了?!那声音就来自这一层楼,大金毛掉头冲出安全通道,边冲边喊着:“汪汪!”我在这儿! “沈彻!好样的!继续叫啊!等我找到你看我不扒了你的皮!!” 六十楼有个空中中庭,阿彻一冲出来就看到同时从另一侧跑出来的秦修,大金毛几乎是热泪盈眶地嗷呜嗷呜叫着,朝凶残的扒皮北极熊跑过去。 却在下一秒,脚下猛地一颠! 第75章 阿彻只觉得头顶有灼热的光亮席卷而来,他整个人像是被一列燃烧的火车咆哮着冲撞开,裹着火舌的滚烫气流铺头盖脸,热得直叫人无法呼吸。 冲击波自上而下贯穿了整个中庭,地板猛然下陷,阿彻一个没站稳差点滑下去,不过还是前腿后腿并用挣扎着爬上了坍塌的边缘。 冲击波的余波持续了很久,垮塌的混凝土和肢解的墙体如雪崩般扑下来将人掩埋。阿彻等到一切偃旗息鼓才从废墟里钻出来,甩去浑身的灰尘,对面却不见秦修的人影,心一下就提到狗嗓子眼:“汪汪!汪汪汪!”秦修!你还好吗?!回我一声啊! 半晌,对面才传来一声呻吟,接着一只手臂从一堆残垣断壁中破土而出,在上面摸索了一阵,抓起不晓得从哪里掉下来的消防柜,一把扔到一边。阿彻张大嘴目视秦修一层层剥开压在身上的东西,木板,墙块,玻璃……然后如出水芙蓉般从白花花的粉尘中坐起来,扇掉头上身上的灰,一眨眼又变回水灵灵的北极熊了:“我没事。” 阿彻咽了口唾沫,你真是个怪物啊…… 两个人之间偌大中庭花园整个被爆炸的冲击波洞穿,下方就是高达六十层的天井,风从中央吹过,风声鹤唳。秦修见狗东西一直在那边转来转去,走到大洞边缘踩了两下,又被掉落的石块吓回去,然后又重复着踩几下,被吓回去,再踩几下,被吓回去的轮回,秦修看得头都晕了:“能别转了吗,你是觉得很好玩还是怎样?” “汪汪!!”我担心你啊!你这家伙! 秦修起身找了一处平坦的石板,又找了块不晓得从哪里掉下来的沙发垫子,给自己整了个临时的椅子,坐在上面:“你跑进来干嘛?” “嗷呜……”哎,不说了,一言难尽。大金毛趴在废墟上,两只眼睛一眨不眨地瞅着悬崖对面的北极熊。 其实情况并不乐观,炸弹应该是拆弹失败引爆的,不知道还有没有第二颗炸弹,如果有,他们的处境依然很危险,可是奇怪的是眼下他竟然一点都不紧张。阿彻笑着想,看着那个人,看他在那边摸鱼似的一会儿摆弄手机找信号,一会儿绑鞋带,一会儿把围巾绕来绕去,就会觉得很平静很安心,当然,也有一点小小的不满。要是能靠你更近一点就好了。 像是察觉到自己目光里的期待,秦修往他这边看过来,阿彻抬起头回应他的视线,身子也不由自主往前趴了趴,然后就听见“啪嚓”一声,中庭里仅有的照明也熄灭了。 两个人陷入一片黑暗,天井下方仅存的光源不足以照到这么高的地方,阿彻只能勉强望见秦修模糊的轮廓,似乎是站了起来,拍拍裤子上的灰:“我去找找有没有办法通到你那边,你也去找找。” 大金毛立刻跳下废墟,掉头去找路了。 秦修眯着眼望见大狗一溜就不见的背影:“……想和我在一起就说啊,你不说我怎么知道?” 阿彻没找到通路,安全楼梯上面被堵死了,下面倒可以勉强下六层楼,但六层也是极限了,不过他在五十五楼发现了幸免于难的餐厅厨房。厨房里黑乎乎的,他试着按开灯,头顶闪了几下居然亮了。狗鼻子四处嗅了嗅,还好,没有煤气泄露的迹象,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又打开热水阀,奇迹发生了,汩汩的热水流了出来。 厨房餐厅的洗碗槽非常宽大,虽然装不下一个人,但是装一只狗还是绰绰有余的,大金毛前爪扒在洗碗槽边,心想折腾了这么久,这会儿已经过了午夜十二点了吧,要不然试试? . 秦修也没找到出口,倒是找到了绕到沈彻那边的通路,只是被一堵垮下来的墙堵住了,他推了推,墙很厚实,纹丝不动。这边没有灯,他打开手机照明,蹲下来看到墙上有一条缝隙,但太小,只够卷二伸进个黑鼻子。 “秦修啊……” 墙那边忽然传来有些走形的人声,秦修“喔!!”一声往后吓退了一步,才认出那声音是沈彻,那家伙喊他名字到一半,连打了两个喷嚏。 秦修蹲下来,往那条缝里瞅,看见小麦卷身上披着件什么东西,正在揉鼻子,本想问你怎么突然变人了,死之前的回光返照?不过多了个心眼没当下出声,而是悄悄瞅啊瞅,瞅到那家伙屁股下面一截蠕动的狗尾巴。 秦修咬着嘴唇使劲瞅,他挺想看那狗尾巴是怎么从屁股上面冒出来的,边瞅边笑,心说你要长个狗屌那才好玩呢。 “你瞅什么呢?”阿彻一低头看见缝隙那边咬着嘴角一脸亢奋的秦修,那色迷迷的表情不太符合性冷淡美人冰清玉洁的形象。 秦修退远了点儿,又变回了冷傲美人:“你身上披的什么?” “哦,是桌布。”阿彻低头看了看,把自己找到餐厅厨房的事儿告诉秦修。 不过秦修的注意力似乎不在这话题上,只清了清嗓子:“这桌布挺漂亮的,你站起来我瞧瞧。” 阿彻心说一张桌布有毛好瞧的啊,还是想在共赴黄泉前满足北极熊所有的任性,正要站起来,想想不对,又把披在肩上的大桌布绑在腰上,这才站起来,转了个圈给秦修看。 秦修只看见一小截尾巴尖从桌布裙子下露出来,心里特别不愉快,不冷不热地看他一眼:“嗯,你坐吧。” 阿彻坐下来,这才又把桌布披在肩上,我靠冷死了。缝隙对面忽然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阿彻奇怪,低头一瞅,脸扑哧就红了,秦修不知道什么时候脱了外套,正低头解开白衬衫的扣子。 北极熊把衬衫脱下来,也不说话,就闷头往缝隙里塞,塞了半天才隐忍一般冷声道:“你拉一下。” 阿彻脑子里还是秦修脱衬衫时的样子,看不见整个人,只能看见秀气的下巴和清秀的鬓角,被灰尘染脏的衬衫领子一打开,露出出尘不染的锁骨和胸口,那样子好像裸体,挺容易让人脸红的。他红着脸把白衬衫扯过来,老老实实穿上。秦修这件衬衫虽然是贴身的款式,但是他这会儿穿在身上还有点紧,又一想这就说明秦修确实比自己瘦,不知道怎么的还小得意了一下。 “……对不起,”穿好衣服后阿彻后悔不迭,“你要是不来找我,就不会遇上这种事。” 缝隙那头沉默了一会儿:“沈彻,你为什么跑进来?” “我约了人见面,看那人没出来,担心他出了什么事……”狗青年供认不讳。 “你约人见面的事和我参加摄影比赛有关吗?” 阿彻被问得一怔,无以言对。 秦修换了个姿势,曲起腿背靠着墙坐着:“我决定去参加比赛了。” 阿彻一眨眼:“真的?” 秦修不看都能想象对方惊喜地凑到缝隙前,抖着狗耳朵的样子:“真的。” “那资金……” “不需要资金,我自有办法,”秦修斜瞄一眼墙壁,“所以你别再一天到处乱忙活了。” “什么办法?”狗青年俯下身子,脑袋凑到缝隙前边瞅边问。 “出去就知道了。”秦修说,敲了敲墙,“喂,尾巴借我玩一下。” 以为沈彻要扭捏半天,结果没想到一会儿,那根毛茸茸的狗尾巴就从缝隙里钻过来。 阿彻刚把尾巴塞过去就被大力地一扯一捏,狗青年吃痛地捂着屁股:“哎哟你轻点啊!” 秦修没应他,只是过了一会儿从缝隙那头递过来一只白色耳塞。 阿彻接过耳塞果断扔进大耳洞里,摇着尾巴道:“就你这心态咱们肯定死不了!” 缝隙那头低声“嗯”了一声,秦修把音量稍微开小了一点,点了播放:“沈彻,你只要睡觉就好了,醒来就会有人来救我们了……” 秦修略显沉闷的声音淹没在木吉他熟悉的和弦里,阿彻蓦地认出耳熟能详的旋律,那是一首他找了好多年的歌。小修用爱华随身听放给他听过的歌,本来以为已经找到这个人就应该释怀了,但不知道为什么,当女歌手的歌声响起,好像又被带到那一刻,即将分开十六年的那一刻,鼻子一下就泛了酸。 I wish I had someone who suddenly arrived我希望某一天遇见一个人Show me how the flrow带我看那些花朵e out in the winter field如何从隆冬的土壤中破土而出I wish I had someoeo my heart我希望某一天遇见一个人,温柔地对我Someone who shares me precious time和我分享我最珍贵的时刻Somedayyou’ll find me in the hands of the wind有一天你会在徐徐微风中遇见我Somehow you’ll lead me to the warmer night那一天你一定会带我去往温暖的夜Somedayyou’ll find me in the hands of the wind有一天你会在徐徐微风中遇见我Somehow you’ll lead me to the warmer night那一天你一定会带我去往温暖的夜Love you best最爱你了Love you best最爱你了 在灵犬镇的小山上,他和小修并肩坐在大岩石上,看着夕阳一点点落到地平线下。随身听没有循环功能,每次听完一遍,小修就咔哒按一下,再咔哒按一下,他好奇地睁着狗眼睛看卡带在随身听里刺啦啦旋转,然后那首熟悉的歌就又回来了。 可惜时光不能倒带,你和我都只能听一遍,它让我把一日的幸福记挂一生,也让我把一次的错过铭记一世。 也许这就是和秦修待在一起的最后一晚了,他多想告诉他从前的事,但最终还是决心至死不说,只是闭上眼轻声问:“你能一直循环这首歌吗?” “嗯,好。” .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缝隙那头一点动静都没有了,秦修停下音乐,小声问:“沈彻?你睡着了吗?” 竖起耳朵,能听见专属于这个人的呼吸声,一下下,大狗一样,睡得特别安稳。 秦修趴在缝隙前,沈彻的背挡住了缝隙,想看他的脸却看不见,他把手指伸进缝隙里,轻轻挠了挠小麦卷热乎乎的背,他知道沈彻这段时间在为他想办法,这家伙不分白天黑夜地折腾,是真的很累吧:“……地震你都不会醒,爆炸应该也不会醒吧。” 本来是想一直待在这儿的,奈何突然有些尿急。 十分钟后,北极熊好不容易找到半坍塌的洗手间,踏着一地瓦砾走进去,找了个还算完好的小便池,总算解决了个人问题,边拉裤链边想,难怪都说狗没有电线杆会憋死。 正要沿路返回时手机忽然响起来,秦修惊喜万分,手机上是一个陌生的号码,多半是警方打来的,他立刻接听:“喂!!” “秦修吗?我是张警官,你现在情况怎么样?能知道自己在大楼哪个位置吗?” 通话质量很清晰,终于联系上了,秦修顿时如释重负:“我没事,我在六十楼中庭附近,你们什么时候能上来营救?!” 手机那头的张警官听完却怪异地沉默了,秦修纳闷:“怎么了?”总觉得对方的沉默很不妙,是上不来吗?还是,更糟的情况? 还有别的炸弹? 第76章 阿彻一直强迫自己清醒,奈何今天实在太累了,一不小心睡了过去,不过没睡多久就被不知道从哪个窟窿吹来的一股冷风冷醒,卷毛青年甩甩沉闷的脑袋,挥去睡意,发现音乐声停了,连忙回身:“秦修?!” “我在。” 听见秦修的声音,阿彻才松了口气。 “沈彻,你怎么醒了?”墙壁那边的人问。 “有点冷,”阿彻搓了搓手臂,皱眉,“我睡了你怎么都不叫我?” “你睡死了跟猪似的,我叫你你能听见?”秦修说完,又问,“沈彻,我记得你说你那边可以下到五十四楼?” “啊,是啊,怎么了?” 墙壁那头沉默了片刻:“刚刚手机有信号了,我接到警方打来的电话。” 阿彻冷不丁听见秦修低沉得古怪的语气,也觉察到了什么:“……他们怎么说?” “抓到犯人了,”秦修说,“对方也交代了,有第二颗定时炸弹。” 阿彻一个激灵挺直背:“在哪儿?!” “现在离爆炸时间还有不到半个小时……” “秦修,”阿彻打断他,“炸弹在哪儿?” 隔着墙壁只能听见秦修沉缓的呼吸声,良久:“在五十四楼的电闸室。” 阿彻瞪大眼吃了一惊。 “沈彻,拆弹小组也正想办法上来,但是安全通道炸得一塌糊涂,他们担心等他们上来就来不及了。” 阿彻听到这里早已会意,了然地一点头:“没关系,我去拆。他们会用手机指导我怎么拆吧,知道炸弹在哪里就好。”等在这里只有一死,还不如拼死一搏,就算出了什么差池,至少秦修隔了六层还能有点活路。 “我的手机没电了,”秦修说,“如果你要去拆弹,只能在五十四楼找找有没有能打得通的座机,应该有,他们也在一个号码一个号码地试。我记了张警官的电话,你把手凑过来,我写你手心上。” 阿彻把手尽量贴近缝隙,感到秦修把笔尖伸过来,很用力在他手心写着号码。 笔尖戳得他手心生疼,不过想着秦修也是怕写得不清楚,毕竟这是救命的号码:“好了吗?” 秦修点点头:“嗯。” 阿彻拿回手看了一下号码,起身绑好桌布:“没事的,我能搞定!” 秦修看着那条毛茸茸的尾巴从缝隙里滑走,连忙伸手最后摸了一下尾巴尖,听到墙壁那头沈彻渐行渐远的声音:“等我啊!” 墙壁那头渐渐听不见声音了,秦修又喊了几声沈彻,墙后只有空荡的回音,他这才起身,在半黑暗中穿过一片狼藉的中庭西侧,来到已经被炸得不成样子的走廊,走廊一侧有一扇小铁门,门一拉就哐地垮掉了,秦修钻进去,轻轻拉开电闸柜门,闪烁的红光照在他的脸上。只剩下十九分钟了。 他拨了张警官的电话:“好了,我到炸弹这儿了。” 手机那头沉吟了一会儿:“你准备好了吗?” “嗯,监控镜头现在还能看见五十四楼的情况吗?” “还有两个监控镜头没坏,放心,他抵达五十四楼后我会告诉你。”张警官对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卷毛青年其实还有很多疑问,但是眼下的情况已经容不得多做置疑了。 秦修戴上耳塞,把外套的拉链提到领口,将手机塞在领口的拉链里勉强算个照明:“那开始吧。” “秦修,”张警官喊住他,“我还是要最后提醒你一下,之前那颗炸弹之所以被触发,是因为剪错了电线,我们问过嫌犯,两枚炸弹的电线设置完全不同,他安置炸弹时故意随机安放,所以我们并不知道最后应该剪哪一条线,你必须自己拿主意。如果你放弃,没有人会怪你。” “隔六层楼是安全距离吗?”秦修低头冲手机道。 “我问过专家了,肯定也会被波及,但是如果他运气好的话,生还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秦修眼神沉静地点点头:“知道了,开始吧。” 手机那头换成了拆弹小组组长,秦修听着对方一句句详细交代着炸弹的原理,越听越棘手,咬着嘴唇,太麻烦了!首先不能打定时器的主意,定时器的线路连接着继电器,如果破坏定时器,会导致继电器触点闭合,连通引爆线路提前引爆炸弹;其次不能打雷管的主意,因为雷管是封闭内置的,搞不清是怎么个触发法,总之这个是想都不能想;那就只有剪断引爆回路,但是这颗定时炸弹有两套电源和电线,一套是引爆炸弹用的,一套是反拆的陷阱,也就是连接定时器用来控制继电器的一套电源和线路,这套线路和电源动一下就是死。他目前所能做的只有拆开表壳,将两套线路描述给拆弹专家听,可是手上又没有工具,只能就地取材,为了撬开外壳起开螺丝,用了各种小铁丝,玻璃块,没一会儿满手都是血和汗。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他担心动静大点也会有危险,每一步都小心翼翼,好在一切还算顺利,他将电池的位置,电路大致铺设的样子告诉手机那头的人,对方斟酌了一下,排除掉了继电器控制电源和电路,于是现在只剩最后一步,竟真的和电影里一模一样——剪断起爆回路。 秦修面对着引爆电路,灰色的电线和蓝色的电线绕来绕去错综复杂,根本理不清头绪,当倒计时进入最后五分钟时,秦修额头上立刻爆发了一层冷汗。 “秦修,”手机那头忽然又换成了张警官,“他到五十四楼了!” 慌乱的心一下子平静了下来。秦修冷静地凑近那一大团线路,领口的照明光照在那一团灰灰蓝蓝上:“组长还在吗,告诉我要怎么做。” 拆弹小组组长又接过手机,问秦修看见哪些线,秦修看不见红色,但凭经验知道灰色的应该是红线,他知道一般情况下红线是火线,蓝线是零线,但是如果真的这么明显,先前那颗炸弹就不可能引爆了。果然拆弹组长听完只沉了口气:“……我不在现场,所以也不能告诉你应该剪哪一条。我只能告诉你,我的同事是非常有经验的拆弹专家,但他也剪错了。” 秦修没料到这么快就到了这一步,但是很快又觉得其实这样反而很好,只问:“他还在五十四楼吗?” 隔了一会儿,张警官的声音传来:“嗯,没看见他离开,应该在找座机或者电闸。你决定好剪哪根了吗?” 秦修蹲下来挑了一片最锋利的玻璃,在自己手心划了一下,立刻就见血了。 “秦修!”张警官紧张地喊住他。 “我要剪了。” 张警官不知道该说什么,踯躅了一会儿:“还有几分钟时间,你可以再考虑考虑,或者,想想有什么需要我转达给你的家人和朋友……”哪晓得手机那头只丢下一句“没时间了”就掐断了通话。 “秦修!”张警官追喊了一声。 秦修扯出两根导线,凉凉地打量了一下:“看上去都一样啊,”一努嘴,“那就你吧。” . 安嘉冕和警方已经撤到大楼外的指挥车里,五十四楼的监控镜头实时传送到指挥车中,虽然有几秒的延迟,他还是在里面看见了正急急忙忙赶往电闸室的沈彻。 在屏幕上没出现几秒,裹着裙子的卷毛青年就又进入了监控不可见的范围,安嘉冕知道沈彻肯定已经发现被骗了,他就这么沉默着坐在指挥车中,看着空空如也的监视画面,直到一道震耳欲聋的响声传来。 第77章 阿彻醒来的时候天都还没亮,他正躺在床上,房间里没有开灯,黑暗中隐约能感觉自己脚上打了石膏被吊了起来,推测应该是在一间很大的单人病房里,病房外的过道很安静。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被救出来的,先前和秦修在安氏大厦里的一幕幕好像只是一场噩梦。但他知道不是。 因为手心很痛,指甲陷进手心快要掐出血的疼痛不断提醒着他。拳头攥得太久,再次张开时骨节都是酸痛的。夜色昏沉,阿彻躺在床上,沉默地看着掌心,像是要盯出个洞来。 狗耳朵狗尾巴都被看见了吧,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小修都没了…… . 凯墨陇和女医师路过房门外,见卷毛青年正以一个超高难度的姿势扭着身子埋头趴在床上,女医师心想他应该是觉得羞愧吧,毕竟救出来时连裤子都没一条…… 凯墨陇送走远道而来的灵猫族女医师,要不是安嘉冕提前打电话给他,并做了周密的安排,沈彻这小子隔天就要和他的尾巴一起见报了。 走下客厅,睡在沙发上的俊美年轻人有些疲倦地睁开眼,看见他后坐起来,揉了揉额头:“他醒了吗?” 凯墨陇想起这小子当年抱着个狗房子来找他样子,还是小时候可爱,小时候像一捧雪,长大后成了一坨冰。他一面走去厨房一面道:“翻了个身。”身后半天没声音,一回头,只看见人高腿长三五步跨上二楼的背影。 阿彻只想长睡不醒,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手心忽然一阵生疼,还不止是疼,简直像有人在他手心钻木取火一样。他皱皱眉头,眼睛隙开一条缝,一看,没人啊,只是手不知道怎么地挂在床边。 缩着脖子抱膝蹲在床边的秦修等到上面没动静了,小心抬起头,不由棘手地一呲牙,沈彻那家伙又把手收回去了,攥成拳头压在身下。 他抓着湿毛巾站起来,俯身道:“沈彻?沈彻?你睡死了吗?” 小麦卷没反应,应该是睡死了,秦修小心把他压在胸口下的手拉出来掰开,然后丧心病狂般用湿毛巾搓着对方手心的手机号码。 沈同学肯定也是觉得不舒服,不晓得在发什么噩梦,眉头连连紧皱,秦修管不了那么多了,边擦边(一点不温柔地)安抚对方:“乖,别醒啊,马上就好!” 凯墨陇在楼下边喝咖啡边看着新闻重播,秦修被救下来时场面堪称热烈,无数镜头对准他,新闻画面下方赫然是——《撼天动地人狗情,美男子为救爱犬勇拆炸弹英雄凯旋》如此逗比的标题。 秦修冰冷着脸在摄像机的包围中,在围观群众崇拜爱慕的目光中大步流星朝前走着。虽然一头一脸一肩膀的灰,但还是显得很上镜。像偶像剧明星跑到好莱坞动作片里客串了出来。 记者询问了许多问题他一概不答,只在最后有记者问道“你就没什么想说的吗”后,压抑着怒火一转头:“刚刚到底是哪里发生了车祸?!” 人山人海的包围圈被他煞人的气场呼地震出两米外,然后才有记者小声说:“就在前面,一辆集装箱车和运钢材的货车撞了……” 秦修紧闭着嘴唇没说话,带着隐忍的冰山脸又转过身走自己的路,但凯墨陇一眼就看出那冰山脸后分明是“我快要吓死了好吗”的愤怒。 凯墨陇想到曾经他和贺兰霸想了那么多辙阻止这两个家伙,最后绕了个大圈他们还是走到了一起,这就叫孽缘吧。狐狸先生从沙发旁的立柜抽屉里拿出一只信封,那是贺兰霸给狗小子留的第四封信。信里其实并非只有一句话—— 那就离开他吧。 如果你对他而言真的很重要,他自然会去找你,如果他没来找你,你也可以彻底死心。 凯墨陇看着信上的字迹一时感触良多,沈彻那二货刚听他念了第一句就心如死灰把电话给挂了,那个时候他其实可以打电话过去,但是最后还是作罢,贺兰霸那家伙明明很希望狗小子回去,又狠不下心,那他就来做这个坏人好了。可惜…… 狐狸先生撇撇嘴,合上信封扔进垃圾桶,听着楼上传来杀猪般的惊声尖叫。 . “你没事你怎么不早说啊?!”刚刚还伤心欲绝这会儿就见秦修好端端坐在自己面前,阿彻顿时有种受骗感,情绪都调整不过来。 “这种事还需要我说吗?楼炸没炸你自己不知道?”秦修打量卷毛青年挂在床脚的石膏腿,冰山状全面回炉,“就一声撞车声你都能吓得把腿摔折了,我真是服了你。” “我是跑回去找你时不小心跌下去的好吗?!”说到这里怒不可遏一拳砸在床铺上,咬着犬齿,“你居然不跟我说老实话!” “我跟你说实话你能怎样?至多就是在墙壁那头狗刨而已。”秦冰山眼皮一撩。 阿彻这个时候脑子里各种气结,被秦修随便一挤兑就找不出话来反驳,只能干瞪眼,瞪着瞪着又开心起来。被骗的愤怒转眼就被看着这个人又一副雷打不动冰山脸坐在自己面前的惊喜冲到九霄云外了。他忽然又想到什么,狗兮兮地一笑:“你干嘛不跟我说实话?”说着朝秦修张开手心,像在逗猫咪一样,“这是什么~~” 秦修面无表情盯着他:“狗爪。” 狗青年得瑟地摇着大尾巴:“狗爪上写的什么?” 秦修把床头柜上的黑框眼镜带上,凑过去歪着脑袋看了半天:“写的什么啊?你给我念念?” 秦校花啊秦校花,你真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啊。阿彻抖着耳朵收回手来正要大声念,一看,手心干干净净啥都没有,傻眼了:“号码呢?”立刻想到,张大嘴瞪着秦修,“我靠你居然擦掉了?!” “听不懂你在说什么。”秦修抱着手臂无动于衷。 小麦卷掰着手心,使劲瞅着一星半点的痕迹:“你这人也太小气了……” . 凯墨陇半夜听见客厅里有声音,下楼一看,秦修一个人坐在客厅沙发上,只开着一盏台灯,就这么坐着也不知道在想啥。 凯墨陇走下来,在沙发对面和衣而坐,点了一根烟:“鬼门关走了一遭,百感交集吧。” 秦修沉吟了一会儿:“沈彻说你是很厉害的前辈,我想知道他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完全变成人。” 凯墨陇挑眉:“你很在意他是人还是狗?” “有一段时间,他的变身状况很混乱,”秦修视线低垂,长而密的眼睫在眸子上盖出幽深的阴翳,“那个时候我也很混乱,我还带他去宠物店找过对象。他一直对我强调不可以把他当成宠物,但是那个时候,我突然不知道要怎么看待他,不止一次设想,如果有一天他再也恢复不了人形,那我怎么办?我就被他一句‘不可以把他当宠物’套死了吗?” 凯墨陇静静地听着,秦修之所以会在那个时候经历过很混乱的思考挣扎,甚至做出很荒谬离谱的事,是因为他已经开始拿沈彻当特别的存在来看,在这个节骨眼上沈彻的体质突然不稳定,对秦修而言,更像是一种警告和启示。他选择了自以为正确的方式。 “我觉得把他当成宠物,对我对他都好,我也告诉自己,即使是宠物,他也是特别的,是我的金毛伙伴,但是唯独不能把他当做人类,因为那样就太危险了。趁……”秦修沉了一口气,“还没发展到最危险的时候,必须立刻刹车。” “会这么想很正常。”凯墨陇耸耸肩。 “你刚刚问我是不是很在意他是人还是狗,我只是个普通人,没有办法不在意。”秦修说,声音冰凉,显得很冷静,“因为我现在已经没有一点办法再把他当成宠物了。” 去冲绳岛时,才发现我认为的最危险的其实早就来了。找不到摆脱的办法,只能甘之如饴。 拆弹的时候我也想了很多,但是割断电线时,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闪过——如果我们还能活下来,干脆就一直在一起吧。 凯墨陇看着陷入沉思中的秦修,放下二郎腿:“沈彻的半吊子人化术我也给不了你包票,不过至少从目前的情形来看是好的。所谓未雨绸缪,居安思危,其实在我看来都是非常不好的习惯。我曾经跟踪过一个特殊的病例,病人做过脑切除术,手术以后他表现得和正常人无异,只是再也无法理解明天、未来这样的概念。新的一天到来,他就一分一秒充实地将它过完。你能想象吗,他的人生只有现在。这是多少人的梦。”凯墨陇说罢起身,“至少沈彻现在还在你身边。” 秦修望着烟缸里一星微光慢慢熄灭,窗外天蒙蒙亮起。 . 虽然差点到阎王那儿走了一通,但也不是没有好消息,因为美男摄影师在电视上露了一个脸,工作室的名声也跟着不胫而走,这段日子来工作室谈合同的客户络绎不绝,虽然有些客户不是很靠谱,但是也有慕名而来非常正经的商家。 阿彻的脚骨折了,但好在不是开放性的,再加上灵犬族的自愈能力比人类强,他虽然是个半吊子也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才一个多礼拜就恢复得七七八八了。秦修说过会以自己的方式参加比赛,阿彻就信他不会食言,不过无论如何自己还欠安嘉冕一个交代,可是连续好几天去网球场都没碰到安嘉冕,打手机也总是在通话中。发生这么大的事,安嘉冕这段时间快忙坏了吧,阿彻想了想,发了条短信过去,如果安嘉冕还想见史丢比,他还是随时准备去见他,如果他忙着忙着就忘记了,那样也挺好的。 安嘉冕看了短信便删除了,让司机摇下车窗,风吹进来,翻动膝头的文件夹。 JASON看了一眼文件页角一块老大的狗爪印:“你打算投资这个摄影工作室?” 安先生合上文件放到一旁:“写得太烂,看不出投资的价值。” 他刚刚从警局回来,那个誓要杀他泄恨的男人已经完全不像当初的创业者,变得偏激偏执,可恨可悲。他把自己的一生都压在了事业上,为了贯通,牺牲了家庭,妻子和自己离婚,儿子不亲近自己,父母兄弟也和自己疏远,他的生命里只有贯通,可是也被人无情地抢走了。 “是我让你变成这样的吗?”安嘉冕坐在探监室里,静静地看着玻璃那头眼白通红的男人。 “安嘉冕,有没有人对你说过你有多冷血无情?”面容憔悴眼眶凹陷的男人靠在椅背上,怀着遥远的恨意眯缝着眼打量着眼前俊美的年轻人,“我知道你现在可怜我,但我也可怜你,你认为你的结局会比我好吗?”男人倾身靠近玻璃,“你的生命里有什么呢?你和我一样,身边亲情淡薄,没有一个朋友,可我至少还有贯通,虽然失去了,但是我曾经为它奋斗,为它耗尽心血,为它骄傲过。你呢?你为什么奋斗过吗?为什么耗尽过心血吗?”男人冷笑着撇撇嘴,“对你来说什么都来得太容易了。骄傲这种体会你永远感受不到,你连失去的痛苦也未必能体会到。” 安嘉冕耐心听他说完,还是一脸牢不可破的平静:“我是感觉不到,爱,恨,期待,痛苦,但这又有什么好遗憾的呢?”他站起来,双臂按在探监的台子上,俯身凑近玻璃后的男人,“我都不知道什么是遗憾。” JASON在门外清楚地目睹了安鲤鱼怎样给了那人最后的致命一击:“这种情绪,你还是留给自己,在监狱里用你的余生慢慢品尝吧。” 车子经过体育场,隐隐的狗吠声打断律师先生的思绪,又到了四年一度的世界全能犬大赛,JASON看向身边人,安嘉勉静静面朝窗外,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第78章 阿彻在大门上挂上了“暂休业”的牌子,白色福特征服者停在路边,秦修在副驾驶座上翻看着英文版的《伟大遗产》杂志,身边车门拉开,大卷毛坐上来,瞄见杂志上或秀美或壮丽的景色,高大上的杂志专题,有些没把握:“市内真能找到合适的外景地?还是你打算尝试拍人文类?” 秦修把杂志合上,打开语音导航:“上城区。”GPS导航开始自动寻路,秦修抱臂低头在一旁闭目养神起来,“到了上城区叫我。” 发动车子时一只小麻雀从车顶飞走,扑棱的翅膀在挡风玻璃上刷下一闪而过的影子,阿彻侧头看了一眼秦修在阳光下跟着扑闪了一下的侧脸,只觉得无限美好。不凶神恶煞也不颐指气使,虽然刚闭上眼睛时还整了个挺冰山的睡相,但是睡着睡着冰山形象绷不住,眨眼就变萌系喵星人了。 “13XX5201314,啧啧,真亏你想得出来。”狗青年手搁在方向盘上,耳朵乐得一耸一耸的。每次一想到秦修在他手心刻字,还生怕写得不清楚似的使劲戳,就觉得好笑得要命。 叭叭——后面的车子不耐烦地摁喇叭,沈彻回过神才发现红灯转绿了,赶紧发动车子。 以为是到上城区的郊区,却没想到秦修让他把车子开进了商业区,车子停在某商务大楼的地下车库,两个人背着大大小小的器械徒步走在高楼林立的大都会里,走过水渠上的石桥,从呼啸而过的轻轨下方穿过,沿着长长的红砖围墙漫步…… “到了。”秦修拨开丛生的杂草灌木,停下脚步。 阿彻抬头放眼望去,不敢相信眼前所见—— 好大一片荒地! 不该说是荒地,四周鸟声啁啾,泥土芬芳,隐隐还能听见水面拍打的声响,脚下有一块歪倒的铁牌子,已经被绿叶热情地覆盖。 在闹市区的正中央竟然会有这样一大片生机盎然的荒地,光是目之所及就足有一个足球场这么大,茂盛的树丛背后看不见的地方还有多广可以想见,叫人难以置信。 “这里好多年前是高尔夫球场,后来废弃了,就一直这么荒着。”秦修上好镜头,回头一笑,“走吧,让你看看我的伟大遗产。” 意气风发的笑印进阿彻的眼里,他看着前方迈开脚步等不及开始探索的背影,也跟着会心一笑,对了,这才是你,你可是小时候站在不到三百米高的学校后山,就剑指世界最高峰的家伙啊。 听秦修说这片荒地空闲了快十年,虽然原因不明,但是十年里大自然迅速地收复了失地,如果不去想远方的广厦林立车水马龙,他们此刻就如同走在一个生机勃勃的丛林中。 阿彻边走边打望,冷不丁发现脚边有星星点点的绿色在移动,还以为是绿色的虫子,蹲下来一看,那居然是一队蚂蚁,每只蚂蚁都扛着一丁碎叶,有的叶子太大就两三只一起扛,蚂蚁是很勤劳的生物,每时每刻都不会闲着。阿彻想起以前在灵犬镇,没人陪他玩的时候,他也是自个儿趴在屋子后面看蚂蚁搬家,有时候一只小蚂蚁遇见一个水坑绕不过去,他就把爪子搭在水里,让小蚂蚁从他爪子上爬过去,那时候他个头才比贺兰老师的鞋子大不了多少,却觉得自己能帮助弱小,特别强大。 阿彻望着蚂蚁有些出神,忽然发现一只蚂蚁背着碎叶走得特别费力,再定睛一看,我靠居然有只蚂蚁挂在那片碎叶上搭顺风车!阿彻跪下来小心把那只搭顺风车的蚂蚁提溜下来,找了一片叶子让它扛上:“你也太懒了。” 背后传来快门声,阿彻闻声回头,秦修收了相机,只说:“你瞧着什么好看就告诉我。” “我是外行。”阿彻拍拍裤子站起来。 秦修在前面边走边道:“这叫狗眼看世界,与众不同……”说到一半感到背后有恶犬虎视眈眈,清了清嗓子转过头刚要叫几声“黏人鬼”哄哄对方,忽然就见沈彻抱着脑袋一阵跳脚:“哇靠,什么东西跳到我头上了?!” “别动!” 阿彻还没搞清楚是怎么回事,秦修这么一喊,他以为是蛇就连忙停下来,睁大眼不敢动弹,却见秦修朝他的方向举起相机一阵连拍。 身后是噗噗噗噗又稀里哗啦和吃多了拉肚子一样恶心的声音,他脑袋上跟有青蛙在蹦似的,随着那拉肚子的声音偃旗息鼓,他才狐疑地一挤眉毛:“你到底在拍什么?” 秦修蹲下来捡起地上一颗湿乎乎的褐色小豆豆:“这叫喷瓜,成熟的时候它会把种子喷出来。” 阿彻见秦修拍下的照片上飞射的喷瓜种子正一鼓作气砸在他的卷毛脑门上,感觉略不爽:“你要把这种照片送去参赛?” “怎么会,我只是觉得有意思。”秦修说完转身离去。 被喷的不是你你当然觉得有意思! “噗!!” “啊!还有!!”秦修如神枪手一般闪电地旋身,阿彻也跟着回头一看。 两分钟后,阿彻看着照片里被喷瓜的汁液射了一脸的自己,脸色有点恶犬。你不是摄影师吗,怎么老把我拍这么猥琐?! 荒地特别大,深入腹地后有种在荒岛上跋涉的错觉。阿彻发现一间废弃的小屋,“吱呀”推开门,金色的阳光从小屋的天窗洒下来,照着屋子里满地盛开的鲜花,像一座野生的花房,一只白蜗牛趴在窗玻璃上边晒太阳边喝水,玻璃上拇指大的一颗露珠就够它喝上好久,阿彻想叫秦修来看看,一转身却发现秦修不见了,他找了半天才在一大株合抱的榕树里找着正仰头拍摄的秦修。 “这树里面怎么是空的啊?”卷毛青年惊讶地跟着钻进来。周围都是环绕的榕树树干,没想到中央有这么一大块空地,空间还挺高。 “这里以前应该有一棵大树,被寄生了,”秦修拍了拍环绕的榕树树干,仰头道,“这些榕树寄生在宿主的树干上,后来宿主死了,树心腐烂后就空了,留下了中央的空地,看起来死之前那棵树一定也长得很高了。” 阿彻站在树心抬头望去,阳光穿透树叶的缝隙,看上去就像那种教堂顶上洒下的圣光。 “说起教堂,这个不算什么,”秦修丢了包饼干给他,中午两个人就这样简单地解决了,“什么时候我带你去红杉国家公园,那里最老的红杉有上千岁了,人站在那些巨树下,感觉就像巨人靴子上的蚂蚁,最高的那些巨杉,树冠都在云雾的上方。”秦修说着,眼神里有种迷离的向往,“哥特式教堂之所以有高尖顶的设计,就是为了让教徒们感到敬畏,但是看过这些巨杉,你就会觉得什么科隆大教堂,沙特尔大教堂都不算什么。” 阿彻被秦修一席话勾起了兴致:“你有照片吗?” 秦修咬着饼干,顿了一下:“……我还没去过呢。” 阿彻看着两手拿着饼干袋像只害羞的松鼠一样的秦修,心里有点好笑,说得有板有眼的,搞了半天都是纸上谈兵啊。不过有你那句“我带你去”就够了,因为我知道你不是说说而已。 两个人吃完收拾好垃圾跨出树心,秦修忽然竖起食指比了个噤声的动作,仔细听了两秒立马脱兔般蹿出去:“快!好像是浣熊!” 他们没找着浣熊一家,却惊喜地发现一只狐狸,金黄色的狐狸尾巴在草丛中一荡而过,秦修手拿相机跟在狐狸后面,阿彻见他小心得都快趴在地上学猫了,可惜还是跟丢了。 秦修直起身正有点沮丧,肩膀被一拍,卷毛青年竖着狗耳朵,小声说:“这边。” 蹑手蹑脚拨开草丛往深处走去,啪嗒啪嗒的汲水声越来越近,顺着沈彻领路的方向,秦修果然看见那只金色的小狐狸,正在水塘边喝水,不禁惊喜不已,悄悄蹲下来,只从草丛中露出脑袋和相机,开始等待最好的时机。 阿彻也蹲在一旁打量着偌大的水塘,合着对岸茂密的树林和水塘边丰茂的水草,这里看上去就像《动物世界》里的大沼泽。他听见嘎嘎的叫声,没一会儿一对鸭子从水塘那头优哉游哉恩恩爱爱地游过来,阿彻差点没笑尿,闹哪样啊你们在这儿扮鸳鸯?看样子是一对不晓得怎么逃到这里来的鸭子夫妇。小狐狸似乎肚子饿了,站在水塘边巴巴地望着两只鸭子。 秦修拍了几张小狐狸,感到沈彻戳他的背,卷毛青年指了指对岸,秦修举起相机定睛一看,浣熊一家子终于也现身了! 荒地就是这些在大都市里迷失的动物们的天堂,水塘是天堂中的天堂,阿彻心想。一家浣熊,一只小狐狸,一对鸭子夫妇,对不能去巨杉国家公园,不能去非洲大草原,不能去喜马拉雅山的他和秦修来说,真是意外的完美。 秦修完全沉浸在水塘的小小世界里,浣熊兄弟们在水边嬉戏,小狐狸嘴馋地望着吃不到口的鸭子夫妇……他可以有足够的时间去等待下一个美好的镜头,下一个,再下一个。好久没这么酣畅淋漓了,果然还是应该听沈彻的,这么一想才恍然想起来,他在这草丛中也不晓得匍匐了有多久,从刚刚起就没听见沈彻的动静,连忙一转头—— 隔着几缕草,卷毛青年安静地趴他身边,水塘边的蚊子很多,秦修看着那一头卷毛里狗耳朵不时抖动两下,驱赶着蚊子,除外沈彻整个人几乎一动没动。 以前他和助理去野外拍摄,每一次到最后都只剩下他一个人,因为他一专注就容易忘记时间,常常一整个下午骑在树上,趴在草丛里,蹲在洞里,身边的助理不是怨声载道就是动来动去不得安生。有一次他在树上等拍懒猴,想叫树下的助理递个手电上来,低头一看,哪儿还有助理,地上只有“我回老家了”五个字。 沈彻,你怎么能这么安静呢?一点都不像金毛…… 阿彻正望着远处的风景出神,忽然一愣,惊讶地低下头,秦修的手在他手上紧紧地握了一下,又悄悄拿开。 他看着复又投入到拍摄中的秦修,不知道秦修的脑子里有什么计划。抬头眺望,在荒地的尽头是一座座正拔地而起的高楼,塔吊的吊臂鳞次栉比,在这座宁静水塘的上方它们看上去那么不真实,像是一座海市蜃楼。 施工的声音断断续续的传来,这片生机勃勃了十年的荒地应该快要走到尽头了吧,阿彻心想。 夕阳西下,远处传来轰然的爆破声。 第79章 整整一个礼拜,阿彻天天都陪秦修前往那片荒地拍摄,秦修把相片冲洗出来,两个人盘腿坐在地上,一张张挑选照片。 秦修瞥一眼尾巴甩来甩去每一张都爱不释手的卷毛青年,就不该指望这家伙能挑出个什么来。他拿起一张照片,眯缝着眼端详:“怎么办,主人拍的每张我都好爱……” “你怎么又来了,”沈彻板着脸放下照片,“咱们可是有约法三章的。” 秦修也不理他,冷淡淡地抬手看表。 阿彻正要说你看什么表啊我跟你说正经的,张口刚说了个“你”,就“噗”的一声。 秦修看着傻眼地蹲坐在一堆衣服里的大金毛,瞅着手表点点头:“很好,九个小时一秒不差。” “汪汪!”狗东西气呼呼地冲他叫着。 秦冰山继续挑着照片,时而托腮做苦恼状:“怎么办,主人拍的这张也一级棒……” 你个坏胚子! . 《伟大遗产》摄影大赛自启动伊始就陆续收到不少作品,因为数量太大,会有一个初步的海选阶段,由各赛区主办方推荐的资深摄影师和摄影编辑组成的初选评委团将明显不达标的照片直接淘汰。 尹泽北去主编办公室时正好路过初选的会议室,会议室的门半敞着,里面信封丢了满满一桌,连地上都是,几个年轻编辑趴在会议桌上显得很疲惫,有两个他认识的摄影协会的摄影师直接摊在椅子上揉着太阳穴。海选是吃力不讨好的工作,因为大赛没什么门槛,参赛作品如雪片般飞来,但绝大部分都是需要淘汰的幼稚作品。网络投稿审核起来倒是快,但是邮寄作品数量也很庞大,且往往多来自有一定经验的摄影师,他们更热爱胶片摄影。 尹泽北耸耸肩走去主编办公室,和主编就出版摄影作品集的问题谈了三个多钟头,离开主编室时都已经晚上七点了,会议室里居然还灯光大亮,他有些纳闷地停下脚步。和方才一群人兴致索然的场景不同,此刻两名摄影师和三个编辑围在会议桌一角,正热切地探讨着什么。 尹泽北有些奇怪,是对参赛照片有争议吗?可是海选的要求并不高,达到及格线就能过,应该都是过就过,不过就不过,不会存在争议点的吧。 正好一个编辑看见尹泽北在外面,连忙喊道:“大师你来得正好,快来帮我们参考一下!” 尹泽北对有争议的照片也很感兴趣,走进来接过一名摄影师递来的照片,低头一看,也不由意外地挑起眉毛。 难怪…… 女编辑在耳边说道:“他投的类别是自然生物,可这明显不符合要求啊。而且这照片格局显得有点太小气了,这种照片放在城市杂志里还OK,和《伟大遗产》的风格差了十万八千里。” 摄影协会的男摄影师却不认同:“我觉得这照片拍得很好,很动情很有故事,虽然放自然类有些不合适,放人文也有些勉强,但是既然摄影师的功底是没有问题的,我觉得我们可以给他一个机会。” 尹泽北边听着耳边的唇枪舌战边蹙眉打量着照片,这张照片很明显是在市内某处荒地拍摄的,背景的高楼大厦看着都眼熟,的确是不伦不类,但是却有其独到之处。 照片近景是一处水草丰盛的水塘,水塘边几只也不知道该不该叫野生动物的身影:从草丛里冒出头的雪貂,竖着耳朵的狐狸,暂停下嬉戏的浣熊兄弟,伸长脖子的鸭子……动物们虽然是各自分散的,却有着共同的表情——正扭头好奇地望向身后的方向。单看近景实在是非常惬意宁静、带着一点引人猜想的小悬念的风景,但是配着森林上方的远景看又是另一番感触。 远景是施工中的一栋栋高楼,高高的塔吊群森严地矗立在一片腾起的烟尘中,像是黑白灰的梦境。 摄影师不但将动物们听见爆破声好奇张望的神态抓拍得如此生动,照片的布局也恰到好处,将两幅给人截然不同观感的画面框进了一个镜头里,看上去就像现实和梦境的分野,一个色彩缤纷波光潋滟,一个冰冷单调雾气缭绕,有种魔幻的错觉。 这样一张照片肯定比不得跃出海面的虎鲸,迁徙的水牛群那样让人叹为观止,但它又是那么特别,宁静的荒地和甚嚣尘上的都市带来的冲突感给照片添上了让人过目难忘的张力,小动物们懵懂无知的表情牵动着观者的心。如果这张照片真的出自名不见经传的新人摄影师,那实在是神来之笔。 “尹大师?” 尹泽北被喊回神,刚要说什么,顺手就翻到了照片后面,看到摄影师的名字,到了嘴边的话一下就哽住了。 . 阿彻这天早上醒来,秦修已经先去工作室了,他洗了个澡,刚出来就听见敲门声,是给秦修的快递,阿彻见那上面印着《伟大遗产》杂志的名字,连忙签收完拆开信封。 信封刚一撕开,照片连同一叠资料就一并抖了出来,阿彻再一看信封里没别的了,就蹲下捡起那叠东西,然后蓦地愣住。 《伟大遗产》杂志的国内发行方是中岛文化,也是这次摄影大赛的中国大陆赛区的主办方。阿彻揣着信封和照片找来位于帝王大厦18楼的中岛文化总部时,正巧尹向东也来这边办事,尹摄影师看见正在秘书台询问的卷毛青年,还以为秦修也来了,但是观望了一会儿,来来回回就只瞧见卷助理一个人,不由纳闷。卷助理问完前台就一个人往里面走,尹向东这才上前问:“刚刚那人来干嘛?” “哦,他来找摄影大赛的评审团。”前台小姐回答。 尹向东蹙眉,摄影大赛显然是指《伟大遗产》杂志的全球摄影比赛,这家伙来替秦修投稿参赛的?这倒是有意思了,他本人主要从事的都是商业摄影,对人文自然方向的摄影兴趣并不大,但却很想知道秦修的作品到底是什么样子,便问:“评审团在哪儿?” 尹向东找来评审团所在的会议室,门没有拍上,他走过来就瞧见了里面好似正和评审在理论的卷助理,站在过道边侧耳听了一阵,就听见卷助理一个劲强调要知道落选的理由,不由惊诧得倒吸一口气,秦修落选了?! 这也太惊悚了……难怪卷助理这么义愤填膺,就连他这个秦修死对头也难以不怀疑这其中有猫腻。他正听得起劲,有人上来“砰”一声关了门。 “落选的理由就是达不到参赛水平,否则还能有什么理由?!”女编辑被纠缠得不耐烦,关上门忍无可忍地提高声音道。 “那好,”阿彻啪地放下信封,正色道,“让我看看没落选的作品长什么样,其它被淘汰了的作品又长什么样。” “凭什么给你看?你又不是摄影师本人!”女编辑怒道,“再说了,秦修的作品又不是我们哪个负责人淘汰的,是大家集体讨论通过后才决定淘汰的!” “你说讨论,也就是说他的作品在你们当中是有争议,有不同意见的,对吗?”卷毛青年立刻抓住了话中漏洞,睨着张口结舌的女编辑。 一名中年男摄影师出来打圆场:“的确有争议,我们讨论了很久,也是为了对每一个有前途的年轻摄影师负责,因为在我们当中始终得不出一致意见,所以大家最后找了尹泽北先生,参考了他的意见……” “你说什么?!” 中年摄影师被这年轻人突然高八度的反应吓了一跳,一头雾水道:“我说我们专门请了尹泽北大师来看照片,他也觉得这张照片虽然有出色的地方,但是和比赛的主旨有偏离,虽然很可惜,我们还是决定淘汰掉这张作品。” 阿彻听完简直难以置信,冲口想说“尹泽北那家伙分明是别有用心”,话到嘴边又想起当初在饭馆里秦修一个人成为众矢之的的一幕,攥紧拳头硬是把话吞下去了:“……所以,本来平分秋色的意见,就因为一个摄影师的主观偏见,你们就全体倒戈,这么做还算是独立的评审人吗?” “你还要胡搅蛮缠到什么时候?!”女编辑不耐烦地道,“什么叫倒戈?那是人家大师说得有道理!” 有道理?分明就是因为他有地位,有影响力好吗?!这个世界不就是这样,说什么德高望重,其实不在乎你德有多高,只在乎你望有多重!但是这对小修真的太不公平了! “还有一点我觉得尹泽北先生的话也很对,”女编辑坐在会议桌后,不屑地道,“就算这个摄影师水平当真出类拔萃,从照片就看得出他对比赛一点都不尊重不上心……” 这话猛地戳痛了阿彻,他压着怒火,字句都从牙缝里挤出来:“你凭什么说他不尊重不上心?” “如果真的尊重,会随便找个荒地敷衍了事吗?当然,也可能是过分自负,觉得以自己的水平随便拍拍也能得……” “你不配当评审。” 女编辑被这掷地有声的六个字打断,呆愣当场,会议室里也猛地静下来,所有人惊讶地看着说得斩钉截铁的卷毛青年,明明是阳光健气哪怕生气也该气呼呼地顶着一头炸毛卷毛两分钟就能消气的大男孩,这会儿却活像一只露出犬齿低吠的恶犬。 女编辑怔了半晌才窘得面红耳赤,急着挽回面子:“说这些有什么用?反正比赛截止时间还早,他要真有能耐,随便去哪个国家公园拍两张就能卷土重来!” “他会的!”阿彻重重丢下这三个字,转身拉开门就走。 尹向东冷不丁看见夺门而出的沈彻,忙侧身转向,待沈彻走远,这才走去会议室。 “怎么回事?好像吵得很厉害啊。”尹向东装作不经意走进来,他跟评委会的摄影师和编辑都很熟,父亲又是尹泽北,大家也就没有避讳,把事情来龙去脉跟他说了说。 尹向东越听到后面脸色越不好,尤其当听到是父亲否定了秦修的作品时,实在无法说服自己这一切都只是偶然。 有编辑“哎”了一声:“那小子也太健忘了吧,照片又忘了带走……” 尹向东看向沈彻忘在桌上的信封,良久,还是按捺不住地拿了过来,心里顿时有些忐忑,作为秦修的同学和对手,他对秦修的能力心里是有底的,可是父亲也不是公私不分的人,他揭发秦默之照片造假一事是本着摄影师的良心,但父亲和秦修又没有仇怨,怎么也不至于因为秦修顶撞了他几句就背地里阴他,对,肯定是秦修的照片真的有问题…… 这么想着一鼓作气抽出照片。 . “哎,向东走了吗?” 会议室里大家都埋首选着照片,尹向东是什么离开的也没人注意到。 没一会儿外面有人敲门,男摄影师以为是叫的外卖到了,门才开一条缝,就见一只手臂直直地伸进来,一个声音硬邦邦地说:“我照片忘了!” 男摄影师见了这幕直好笑,转身把秦修的照片放进信封里递到那只手上,小麦色的手拿了照片谢谢也不说就走了。 阿彻边等电梯边回想女编辑的话,越想越激愤难平,手里的信封“啪嚓”一声就成了两半。 电梯门打开,有一瞬间安嘉冕以为自己看见一只正在撕咬猎物的恶犬,沈同学撕咬完信封又去捡掉在地上的照片。安嘉冕垂搭着眼皮:“你到底进不进?” 第80章 “学长?”小麦卷抬头见了是他,一改恶犬形象,化身阳光大金毛带着一脸灿烂的笑刺溜卡进正合拢的电梯门,“你怎么在这儿?” “我的公司炸没了,我现在暂时在这边上班。” 阿彻看着说得轻描淡写的安嘉冕,想到那栋被炸得像根破烟囱的摩天大厦,心说不愧是安少爷,公司炸没了这么悲惨的一件事,也能处变不惊地面对。他本来想跟安嘉冕说找史丢比的事,但是见安嘉冕也没往那个方向提,他也就省了编故事的功夫了。 安嘉冕瞥了一眼沈彻手上的照片,挑眉:“你拿的什么?” “哦,这个啊,”阿彻说到这里一皱眉头,“说起来就有气……” 安嘉冕有点后悔了,果然接下来坐电梯一路走出电梯一路走进车库,耳根都不得清净了。他根本没听沈彻在叽里呱啦说个什么,只是在脑子里想着自己的事儿。 阿彻见安嘉冕径自开了车锁拉开车门,正要和安嘉冕道别,却见安少爷回头问他:“沈彻,你是不是留了一份拉风投的计划书给我?摄影工作室的。” 阿彻有些语塞,那份资料他原本是想以史丢比的身份悄悄留在安嘉冕桌上的,后来发生那些意外,还以为丢了,也不晓得又怎么跑到安嘉冕手里了,因为刚刚自己一直在说摄影比赛的事,估计安嘉冕也就猜到那计划书是他留的了。 “那计划书我正在看,”安嘉冕转身从副驾驶座抓了一堆文件出来,低头翻找着,“哪份是你的……” 狗青年一眼就认出来:“这个,呵呵。”伸过狗爪来,一挑一个准。 “不错,”安嘉冕低头翻看那份摄影工作室的资料,问,“怎么一眼就看出来的?” “因为……”阿彻张嘴说了两个字就哑了,一头黑线窘得要死。 “因为你这份又脏又皱,上面还有狗爪印,”安嘉冕把风投企划书扔给他,“我是你的老板,我不都不知道是该谢你还是揍你。” 阿彻看着被扔到怀里的计划书,有点难过,心说但是这次没有错字啊…… “重写一份再给我,”安嘉冕上了车关上车门,又摇下窗子,“哦,对了,那张照片我觉得不错,能送我吗?” 照片刚刚落在地上过,狗青年这回学乖了,巴巴地扇去照片上的灰才递给安嘉冕。 白色大切诺基开走了,一股尾气喷在灰头土脸的狗青年身上。 . JENNY对着电脑发怔,浏览器上的页面是工作室的邮箱,她原本是要给客户发资料的,却无意间看见了《伟大遗产》摄影大赛组委会发来的邮件,却没想到信件里只有短短六个字——已退,感谢参与。 她是不懂摄影,但是不相信当年在耶鲁压了尹向东四年的秦修会连入围都入不了,想来想去,也只能想大概真的是拍摄地点选得太差的关系吧。 可现在要怎么办,邮件已经点开了,转告秦修?她有点说不出口…… “删掉就行了。” 身后冷不丁响起低沉的声音,JENNY一个激灵回过头。秦修就站在她身后,居高临下冷淡淡地看着页面,见她没有反应,就越过她肩头自己点了删除,又清空了回收站。 JENNY不知道该说什么,安慰人这种事她不太会,对着浑身挥发着冷气的秦修就更安慰不出来了,却没想到秦修直起身,只说了声“别告诉沈彻”便转身离开了工作间。 . 阿彻拖着脚步回到工作室,他回来时把被评审团退还的那份摄影师资料扔掉了,落选的事他还不想这么快告诉秦修。这之后的两周工作室照例很忙碌,阿彻就怕秦修问起或者谈到摄影大赛的事儿,不过秦修似乎是一头扎进了工作里,阿彻暗自松了口气,心说能瞒多久瞒多久吧,哪知隔天事情就败露了。 这天工作室来了一位短头发三十来岁胖胖的女子,介绍自己姓韩,是安氏动物保护基金会的副会长。秦修不明对方来意,以为可能是来谈拍公益广告的,阿彻起初也这么想,可等到对方拿出那张照片时,狗青年整个人如遭雷击。 他紧张地去看秦修的表情,秦修盯着那张照片,半晌:“这张照片你怎么拿到的?” 韩女士没发觉有什么问题:“这张照片是安会长拿给我的,他很喜欢这张照片,说是你这边可能还有别的拍摄这片荒地的照片,让我来问问。” 秦修皱眉沉吟:“安会长……是安氏的安嘉冕吗?” “是啊,”韩女士点头笑笑,“不过其实基金会的事都是我全权负责的,安先生只是出资人和名誉会长,当然,偶尔也会关心一下。” 秦修了然道:“你问我有没有别的照片,是有什么需要吗?” 韩女士表情也郑重起来:“是这样的,相信你们也知道上城区那片荒地现在政府正在招标,已经有好几家大开发商瞄准了那片地,我们打听到目前为止最有竞争力的开发商是金达和威盛,金达打算在这片地上建购物广场和娱乐城,听说还要引进好几家世界顶级奢侈品旗舰店,威盛是计划建一座主题游乐园,规模可以和环球影城相媲美,”韩女士边说边从包里拿出一份文件递给秦修,“那片荒地有十年了,已经形成了非常完整的生态系统,是很多野生动物的家,这上面是我们请生物专家调查后做的物种统计,那块地就这么变成娱乐城和游乐园实在太可惜了。” 秦修低头翻看着那份物种统计报告,从树蛙到变色龙,从秋葵到红蓖麻,常见罕见的动植物都不少,另外这块荒地竟然也是不少罕见候鸟如赤腹鹰矛隼的中转站,听韩女士这一番话,他心里已经明白了七八成:“我可以提供照片,但是你们确定这样做有用吗?” “现在我们的团队已经开始四处宣传,在网站发起投票,但是成效不大,”韩女士有些无奈地摇摇头,“对大部分普通市民来说,荒地和荒地上的动物离他们太远了,光是号召没有用,我们必须打动他们。”韩女士有些激动地拿起桌上那张照片,“你的这张照片,我第一次看到时就很激动,我不懂摄影,但是觉得它深深地打动了我,我觉得它也可以打动别人。如果你同意,会由基金会出资办一个以荒地为主题的摄影展,我们会让市民免费进来参观,你的作品,加上我们的号召,一定会让更多人意识到这片绿洲的可贵。” 秦修是什么表情阿彻没有注意到,他的脑子里已经全是摄影展三个字,刚开始韩女士说的时候他还以为只是把照片放到网上,却没想到竟然是摄影展这样的大手笔。 “荒地一定会保住的。”他听见自己脱口而出万分笃定的声音,在秦修还没表态以前。 . 秦修没有问起照片的事,因为接下来为了摄影展他们忙得不可开交,基金会出乎预料的有效率,不久摄影展的地点就定下来,竟是尹泽北曾经办过个人摄影展的市立美术馆。主题摄影展的名字由出资人定为《巨人的花园》。 秦修站在美术馆大门前,看工作人员布置着大门外的广告板,喃道:“这名字很好。” 韩女士笑道:“据说来自王尔德的童话。” 秦修沉默地打量着广告板上用来做宣传的照片。王尔德的童话《巨人的花园》,讲述了自私的巨人不容许任何人踏入他的花园,春天到了,外面的世界都春暖花开,唯独巨人的花园却依旧停留在寒冬,巨人终于明白过来,拆掉了高高的围墙,和小伙伴们一起分享了花园,于是春天又再次光临了。 《巨人的花园》,的确是很贴切的名字。 秦修走进一楼展厅,一眼就看见正帮着义工一起挂照片的沈彻,秦修见卷毛青年忙得一头汗,走过去帮他:“你休息一下吧。” “没事,我怕他们搞错了。”沈同学笑着低声说,又去搬照片,刚扛起来就被北极熊不由分说接过去,阿彻看着秦修轻松就把又重又大的摄影作品挂好,哭笑不得地摇摇头,又跑去另一边帮力气小的女生了。 秦修把照片挂好,又插好介绍的卡片,拍拍手回头一看,沈卷毛又在对面忙得不亦乐乎起来。 阿彻帮女义工把一面墙布置好,心说一楼就算完工了,再一回头,我靠,秦修只挂了一幅就扔那儿了。阿彻走过去看着被秦修扔在墙边没人管的大相框们,认命地又一幅幅挂起来,心说你这人做事怎么有始没终呢? 过了一会儿韩女士进来,拍了拍手:“大家休息一会儿,摄影师请大家喝奶茶。” 义工们也都乐得歇下来,上前从送奶茶的小弟手中接过一杯杯奶茶。 阿彻也过去拿奶茶,送奶茶的小弟却把口袋拎开,笑着说:“你的在你老板那儿!” 阿彻口渴得要命,只得擦了擦手走出去,见秦修背对着他坐在美术馆外的花台上,跷着二郎腿正一口一口喝着奶茶。阿彻伸长脖子,瞅见秦修身边椅子上果然还放着一杯奶茶,这才笑着走过去。 秦修见头顶的光被挡住,一抬眼看见一脸阳光灿烂的沈同学:“干嘛?” “我来拿奶茶~”卷毛青年很自动地弯腰就要拿起椅子上的奶茶。 秦修猫儿一样把奶茶拿走:“我准你动了吗?”冷冰冰瞅着他,“你不是一点不累吗?” 与此同时,在远处边喝奶茶边打望的义工们: “沈彻的老板很难搞啊……” “这都要了五分钟了还没要到奶茶。” “哎!要给了要给了——” 然后是整齐划一的叹气声。 “又拿回去了……” “来赌赌沈彻几分钟能拿到奶茶?” “我觉得他会在开工前最后一秒拿到,然后又没时间喝了……” “哈哈哈哈那他干嘛还在那儿打工呢?!” “因为老板长得美吧……” 大家都安安静静特别信服地点点头。 秦修最后把奶茶往椅子上冷冷一搁:“沈彻,我是你的老板,我让你忙活你就得忙活,我让你休息你就得休息。” 欲哭无泪的狗青年这才把奶茶拿到手,心说你关心人怎么关心得这么让人不舒坦呢。 椅子上有一份不知道谁丢下的《时报》,阿彻边喝奶茶边翻了翻,除了文娱版上的摄影展预告,还有一整版的彩色广告,这种位置通常都是给土豪房产开发商们准备的,他第一次看到这么大版面的广告时都吃了一惊,基金会真真是下足了功夫。这广告已经打了一个礼拜,而且隔壁版就是金达集团在《时报》上投放的鼎盛花园销售广告,一股子针锋相对的气息。但是在用鼻子来撞秦修的镜头的浣熊兄弟面前,3D建模的房产广告看上去便寒碜多了。 广告很有成效,有一次他坐地铁,就听见有学生在议论:“天哪上城区居然有野生的浣熊吗?好可爱!” 阿彻手拉着吊环,看着正兴致勃勃讨论要不要周末去看摄影展的两只学生妹子,想到了荒地里自得自乐的小动物们,笑着想,它们就在那里,这一次别再把它们赶走了。 秦修看着身边人手上的报纸,若有所思:“沈彻,你觉得世界上会有这么好的事儿吗?” 阿彻知道秦修在想什么,放下报纸:“……秦修,其实我认识安氏的老板。” 秦修有些错愕地侧过头,看见沈彻一双干净坦诚的眼睛,他强自收敛住惊讶,双手握着奶茶放在大腿上,沉了一口气:“嗯,你说吧,我听着。” 阿彻就把以前自己差点被人道毁灭,所幸被安嘉冕所救,后来又有多次受惠于安少爷的事一五一十都告诉了秦修。 “因为他有段时间找不到人陪他练网球,我去当过他的陪练,不过他并不知道我就是史丢比。”阿彻缓缓说,“他好像很想念那只狗,我想告诉他史丢比现在过得很好,希望他能放下心结,就约了他见面……” 秦修想起那时在电视新闻里看到卷二冲进安氏大厦的画面,静默许久:“你遇见他在我之前还是之后?” 当然是之后,阿彻心说,我是为了找你才遇见他的,始终都是你。心里百转千回,却只能耸肩一笑:“算之前吧。” 秦修捏着奶茶杯子,塑料吸管里发出噗噗的声音:“那你怎么不找他报恩?” “我也想啊,”阿彻弓着背望着川流不息的车流,有些怅然,“可是他看起来好像什么都不缺,无所不能,除了当当他的陪练,我不知道还有什么可以帮他的。” 秦修冷着脸点点头:“我就什么都缺,我就是个低能,所以你找上我了是吧?” “我只是觉得你更需要我。”阿彻淡淡一笑,心里说,我也更需要你,“那张照片被评审会退掉,安少爷无意间看到,说他很喜欢,要我送给他,我就送了,结果你也看到了,他的用意就是这么简单。”说罢笑着拍拍秦修的肩,“我就想告诉你,你可以信任安少爷,他有时看上去是有点拒人于千里之外,但是人是真的好。” 秦修看了一眼说得言之凿凿的卷毛青年:“我不信他,但我信你。” 这话蓦地搞得阿彻有点感动,刚要说你信我就对了,秦修忽然凑过来,鼻子往他脖子上一埋,阿彻猝不及防只觉得脖子上被嗅得直痒痒,脸一红,就见秦修抬眸对他一笑:“因为我在你身上闻到狗屎运的味道。” 第81章 前方车流拥堵,尹向东的车子被卡在半道一动不动,干脆熄了火,拿过副驾驶席上的《伟大遗产》杂志,这是最新的一期,被评审会拒之门外的那张照片如今已作为广告连续两期刊登在《伟大遗产》杂志上,他每每看见都觉得讽刺异常。 前方岔路口过去就是市立美术馆,尹泽北看着堵得跟腊肠似的车流,最终在岔路口调转了车头。 这天是周末,来看摄影展的市民络绎不绝,美术馆一楼人头攒动,尹向东便直接上了二楼,才刚一上楼就吓了一跳,迎面挂的竟然是一幅蛇的照片。 两条青色的蛇挂在树枝上,好像在晒太阳,他凑过去看,心想秦修那家伙居然真的敢啊,他是认不出这蛇有没有毒危不危险,但是秦修读耶鲁时好像有攻读生物学双学位,他应该清楚。以秦修的性格,一条蛇他未必愿意抬尊手,这一定是瞅准了有两条才拍的。那家伙就喜欢拍这种一窝一窝恶心巴拉的东西。 照片下方有介绍,上面写着:它们是蛇。 这不废话吗?看样子这玩意儿都是秦修写的? 往里面走,下一幅是黄昏下的一群浣熊小子,晚霞和它们毛皮的色泽交相映衬,显得非常温暖。下面的介绍写着:浣熊兄弟们,它们叫哆来咪发索。 尹向东起了一身鸡皮疙瘩,秦修你还好吗? 接着是两只兴奋地张大嘴扑棱着翅膀,如短跑选手般在草丛中冲刺的鸭子,光看照片他仿佛都能听见它们欢快得震天响的嘎嘎声。作品介绍还给它俩配了画外音——鸭子:这就叫野性的呼唤! 还有从埋在土里的半截管子里钻出头的雪貂,管子另一端还卡了一只雪貂,只露出毛茸茸的屁股,哎,不对,尹向东一看下面的介绍,目瞪口呆——雪貂:那就是我的屁股。 尹向东边走边看,越看越沉默,秦修用了各种方式去表现他的主题,他看着用超广角镜头拍摄的水塘,实际上这座水塘也许就不过一个大点的游泳池的大小,但是在镜头下却宛如亚马逊流域辽阔的沼泽;还有用鱼眼镜头拍摄的水面,水下是茂盛的水草和穿梭的小鱼蝌蚪,水上是晚霞下的天空,在鱼眼镜头下看上去就像一只红火的荷包蛋;微距镜头下几只蚂蚁站在一个小土堆上,举着比自己个头还大的碎叶,好不骄傲;树干上一只拇指大的树蛙被拍得像个垂直攀岩的斗士…… 这不是随便走走就能信手拈来的,因为这里不是丛林也不是湿地,它不过是一片在夹缝中存在的荒地,没有耐心不下功夫,你不可能拍到这些画面。 “没想到你会来。” 背后传来熟悉的低沉磁性的声音,尹向东意外地回过头。 秦修站在他身后,脸上没什么表情。 尹向东举了举手里那本《伟大遗产》:“我在上面看到摄影展的广告,有点兴趣就来了,”说着低头翻了翻杂志,轻蔑地撇撇嘴,“不错嘛,明明是被退掉的照片,却能堂而皇之地登在杂志上。” 秦修慢步上前:“说到这个,替我转告令尊大人,他会做出这种事我还真是一点都不意外,不过要是他以为我会像我父亲那样任由他耍小手段,那就大错特错了。” 尹向东皱眉:“你什么意思?你是在暗示我父亲在背后黑幕你?” “你语文成绩到底有多烂,”秦修又上前一步,抱着双臂,微低着额头,眼睛冷冷睨着对方,“我没有在暗示,我觉得我说得很明白啊。” 秦修的身高优势和恃才傲物的气场让尹向东窝火不已,如果他们现在是野生动物,那他此刻就是自寻死路地闯进了这只豹子的地盘:“我父亲只能提供参考意见,最后决定去留的是评审,你的作品说服不了评审,能怪得了谁?” “尹向东,虽然我一直替你的智商感到遗憾,但是今天,我真的遗憾至极。”看着被噎得哑口无言的摄影师,秦修冷淡地留下一句“慢慢欣赏”转身离开了。 尹向东哪里还有心情欣赏,飞快就下了楼,将那本《伟大遗产》扔进路边的垃圾桶,恨不得没来过这一趟。 . “天哪这是蜘蛛吗?我还以为是蚂蚁呢!” “好可爱,介绍也好好玩!” 阿彻听着参观者的议论声,那只跳蛛他最开始也以为是蚂蚁,听秦修说这种蜘蛛通过模仿蚂蚁躲避天敌。他撞撞秦修的肩,眉飞色舞:“都夸你介绍写得好呢。” 秦修的脸色阴了一下,看来写介绍的后遗症还在。 韩女士让秦修给照片写一些简短的介绍,秦修推说自己不会写,但是为了让摄影展能达到最佳的感染效果,韩女士坚持要由拍摄者来写介绍。秦修和韩女士磨了一下午,最后只能妥协,回到家把照片一股脑堆在茶几上,就倒头在沙发上睡觉了。阿彻一回来见秦修霸占着自己的床,让他起来写,秦修人是起来了,却在照片背后写:蛇,狐狸,雪貂…… 阿彻又不厌其烦地让他修改:“你这么写一点感染力都没有,重来!” 北极熊冷冷地瞪他一眼,啪地翻过照片又写:它们是蛇,它们是浣熊,它是狐狸…… 阿彻无语了:“你认真点啊!” 秦修搁下笔,闷声道:“没灵感。” 阿彻看着坐在地上头倒在沙发上闭着眼睛一副“我就没灵感了”模样的北极熊,真是没辙了,蹲下来问:“那你要怎么才有灵感啊?” 刚问完,就见秦修撩起眼皮,漂亮的眼睛滴溜溜盯着他的裤子。 十分钟后。 “你捏半天了,写了多少啊?”卷毛青年苦逼地问。 秦修右手旋着手里的笔,左手绕着毛茸茸的大尾巴,冷淡淡不以为意地道:“第八张搞定,再坚持一会儿。” “你怎么就爱玩尾巴啊……”阿彻头疼地看着肆意揉捏着尾巴君的北极熊,“要不我送你一只玩具狗,尾巴很逼真的那种?”真的太想一劳永逸地把尾巴君解脱出来了。 “我只玩活的。”秦修说, 真是血腥得要死的回答。 “第九张搞定,”秦修看着无精打采耷拉着的大尾巴,皱眉,“你摇它一下啊,它都没动了。” 阿彻趴在沙发边没精打采:“它不高兴好吗。” 秦修双手捧起尾巴,揉了又揉:“尾巴君你为什么不高兴?是不是因为你主人都不让你出镜……” 阿彻回头看见秦修捧着尾巴说话的样子,脸又不争气地泛了红。 . 黑色的豪华轿车驶过市立美术馆,今天是荒地摄影展的最后一天,大门口进进出出的参观者还是不少。 发福的中年男人在车里耸肩摇摇头,又翻了一下报纸,上面甚至有关于荒地的专题报道,这段时间以来那些环保人士同时也在电视网络各种媒体上进行号召和宣传,被拉来助阵的有新安大学生物学院的教授专家们,还有作为联合国环保大使的明星。可是有什么用,男人把报纸一叠,真是幼稚,招标会不可能因为这个就停止。 车子抵达招标会现场,男人下了车,看见与自己同时下车的威盛集团的老板,这场竞标,两人将是最大的竞争对手。 两人互不交谈一前一后走进市政大厅,发福男人忽然一愣,正在前面等电梯的那道背影怎么看着这么眼熟? 光是一道背影仍不难看出那份年轻和优雅,像是觉察到身后的目光,年轻男子转过头来,朝身后二人颔首微微一笑。 安嘉冕?男人一下就认出那张俊美儒雅的脸,安氏也来竞标那块地? 他和其他人一样,并不看好安氏,安氏是人民币玩家,玩土地不是它的长项,但是安嘉冕沉静的侧脸,却让他觉得难道这场非此即彼的招标会结局会有异数? JASON陪安嘉冕和行政助理一起来参加招标会,报价过程十分枯燥无聊,行政助理百无聊赖地看着手里的标书,安嘉冕却跷着二郎腿翻着一份风投资料。 “还是摄影工作室?”JASON惊了。 “这次比之前好多了,”安嘉冕低头把那份文件刷拉拉翻了一遍,“至少没有狗爪印了。” “你真要投资这个工作室?”JASON觉得简直匪夷所思。 “怎么会,”安嘉冕换了一条腿跷起,低头闲闲地扫视着,“我只是让他重写了一遍。啊,不错,把摄影展的部分也写进去了,还是有救的嘛……” 你又不投资你让人家重写个鸟啊? . 因为前期的造势,荒地竞标也成了大众关注的话题,一直有记者追踪报道,终于到了这一天,好几家报纸都用大头条报道了中标结果,然而出乎所有人意料,中标方爆出大冷门,即不是金达,亦不是威盛。 “安氏?!”王子琼举着报纸一副不敢相信的表情,末了一琢磨,“对了,我记得之前给咱们办摄影展的那个基金会,就是安氏的吧?” 工作室里一阵诡异的安静,王子琼看着秦修冷峻的侧脸,识相地噤了声。 阿彻也吓了一跳,把报纸拿来仔仔细细通读了一遍。报纸的风向很奇怪,安氏竞标获胜,其实和金达威盛获胜意义没什么不同,但是报道却称这是环保接力的胜利? 当然其实也有理由这么说,因为安氏的中标方案不是娱乐城游乐园,而是湿地公园。政府想必是在舆论压力之下才最终选择了安氏的方案。因为此前《时报》等报刊媒体普遍预测荒地将建成娱乐城或游乐园,所以这样一来,当湿地公园的方案最终胜出时,大家都觉得欢欣鼓舞,觉得荒地总算得到了最好的结局。 可是阿彻却感觉哪里不对,秦修这一整天都没怎么说话,应该也察觉到了。那天晚上他趴在沙发上仔细回忆了一下这件事的始末,又上网查了查之前基金会做的那些宣传,惊讶地发现,从始至终,安氏基金会五个字就没浮出过水面,就连摄影展的手册上主办方都只有市立美术馆,哪里都找不到安氏基金会的蛛丝马迹。 为什么?大金毛从椅子上跳下来,答案其实已经昭然若揭。 给安嘉冕发去短信,以为对方不会回复,却没想到立刻就收到了回信——明早十点,湿地公园。 第82章 阿彻迫切想知道安嘉冕这么做的理由,虽然他不介意为这个人鞍前马后,但是这一次却隐隐有种被利用的感觉,他知道秦修心里也有疙瘩。 第二天是周末,他依约来到荒地,荒地没有入口,他就等在秦修曾经领他进去的地方,那里有一块倾倒的铁牌,他坐在上面冥思苦想了很久,直到十点整,看见那辆优雅霸气的白色大切诺基朝这边姗姗驶来。 卷毛青年沉一口气,戴好帽子起身。 “你重写的资料我看过了,”安嘉冕下车后将一份文件夹递给他,“这次还不错,不过可惜安氏不会投资摄影工作室。” 阿彻默默接过文件:“我知道。” “你知道?”安嘉冕稍感意外,“那你还重新整理一遍?” “我知道你让我写有你的用意,”阿彻笑了笑,“我觉得你是在教我。” 安嘉冕看着阳光下笑容腼腆的大男孩,沈彻这小子很少这么笑,只有刚认识那会儿才会假兮兮地腼腆一下,熟了以后那都是大大的灿烂笑容八颗狗板牙一直伺候你。 “……学长,如果你想竞标这块荒地,你可以直接告诉我。”阿彻沉声说。 安嘉冕看了他一会儿,转过身:“你跟我来。” 阿彻跟在安嘉冕身后走进这片曾经的荒地,未来的湿地公园。只是看着安嘉冕的背影,看他在密林的格局中依然优雅从容毫无阻碍的步伐,他就觉得这已经不是那片他和秦修曾经来拍摄的荒地了。那感觉就像跟着一位年轻高贵的国王,那些生命力如此旺盛的植物仿佛都臣服在了这个人脚下,烙下了安氏的印记。 巨人的花园,原来是这么个意思…… 安嘉冕边走边眺望:“这块荒地占地5000多亩,包括所有动植物在内,物种174种,你觉得它很美,我也这么觉得。但是这片荒地能一直这么存在下去吗?”停下脚步冷冷地一侧首,“这不可能。” 安嘉冕声音的质感很柔和,但是这四个字却比从任何人嘴里说出来都锋利。阿彻心情有些黯然,他其实也知道不可能,但是摄影展如火如荼,环保人士专家名人奔走呼吁,人们的反应又是如此热泪,总会让他怀有一点期待。 “未来它不是变成娱乐城,就是变成游乐场,或者也可以考虑我给它的第三种可能性,变成一座公园。”安嘉冕说。 阿彻沉一口气:“如果让我选,我肯定会选择湿地公园,我只是觉得,你从一开始就这么告诉我们会更好。” “我当然不可能从一开始就告诉你们,我需要的是环保志愿者,真正能唤醒人们对这片荒地喜爱之情的人,而不是‘支持我们吧,湿地公园比娱乐城游乐场好玩多了’这种弱智营销。湿地公园?那是什么?光听名字这玩意儿和娱乐城游乐园有多大区别?”安嘉冕撇嘴耸耸肩,“你们必须坚信你们在为荒地上生物们的福祉奋斗,而不是为安氏的湿地公园计划奋斗。” 阿彻没说话,他对眼前这个人一直有一种毫无条件的信任,安少爷做什么都是对的,就像多年前在体育馆的洗手间里安嘉冕对绑匪说的那番话,尽管让他不好受,他也没有怀疑过他这样做的正确性。他相信安嘉冕做任何事情都无需解释,因为他带来的每一个完美的结局就是最好的解释。可这一次,明明安嘉冕亲口对他解释了,但是那种被利用的感觉仍没有消减分毫。这不该是安嘉冕行事的风格,他所认识的那个安少爷,不管做什么,都该是让人信服的。 安嘉冕转过身:“沈彻,我是个商人,最终我看到的还是这片荒地的商业价值,建成湿地公园以后,这片荒地外围的部分会建成酒店,高级公寓和休闲场所,实际上这片荒地被保留下来的部分不到六成。我这么说了,你和秦修还会帮我吗?”安嘉冕看一眼蹙眉不语的沈彻,越过他径直往回走,“走吧,我有东西要给你。” 安嘉冕说要给他的东西,是一张五十万的支票。阿彻看着支票,心中突然觉得很愤怒。 安嘉冕也看出来了,这小子不管什么情绪都写在脸上,他把支票塞进小麦卷裤兜里,留下一句“这是你们应得的”,转身上了车,车门拉上,窗外的卷毛青年却忽然出声:“……真的只能这样?” 安嘉冕从车窗里睨着他。 “假设这片荒地有可能完全保留下来呢,你会放弃竞标吗?”阿彻看着他,眼神认真地问。 安嘉冕打量他许久:“你到底是希望能保住荒地,还是只是希望我一直扮演一个救世主的角色?” 阿彻被问得语塞。 “虽然我帮过你,但我也不是救世主,我只是个商人,你所喜欢的动物保护基金会什么的,还都只是我作为资本家压迫员工后才有的副产品。”安嘉冕淡漠地道,“如果你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就离我的世界远远的吧。” 车窗升起,阿彻看着白色切诺基亮起尾灯,忙掏出支票追上前:“等等!这五十万——” 一股尾气喷在他脸上,切诺基扬长而去。 . 阿彻去了帝王大厦,想退还支票,但是安嘉冕没在,前台女秘书一脸好笑的表情:“你不想要别管它就行了啊,这上面有日期的,等着十天后它过期就好了。” 一语点醒梦中人。卷毛青年坐在帝王大厦一楼大厅的沙发上,看着手里的支票发呆,是啊,不想要不用就行了,他会觉得这五十万是烫手的山芋,是因为这五十万对秦修来说真的很重要,但他又觉得这钱来得胜之不武。 狗小子仰头倒在沙发上,纠结地望着大厅华丽的水晶吊灯,望着望着慢慢松开了眉心,喃喃道:“人应该活得有骨气……” 贺兰老师好像就居高临下站在他面前,鸟窝头裤衩背心也无损黑框眼镜后睿智的光芒。 那时候他才五岁,圣斗士们栽赃他偷吃了水果铺老板的美国蛇果,他被水果铺老板打得屁股都肿了。贺兰老师带着猴屁股的他来找水果铺老板理论,指着地上一溜被啃得七零八落的美国蛇果,又掰开他的狗嘴巴:“这狗东西才刚长牙,怎么可能咬出这么大个儿的牙印?!这一只美国蛇果够他啃一天了!怎么可能才几分钟就干掉这么多个?” 水果铺老板估计也意识到搞错了,面子又拉不下,不耐烦地摆手道:“好了好了,赔你一只蛇果得了。” 贺兰霸把那只红艳艳的美国蛇果搁到一边:“我们不要,你得给这狗东西道歉。” “汪汪汪汪!”为毛不要啊?!小金毛不服气,为了一只他根本没吃过的美国蛇果,他屁股都被打得翘起来了,这苹果不吃回来那怎么划算?! 贺兰霸低头瞪他一眼:“给我闭嘴。” 水果铺老板一脸荒谬的笑:“开什么玩笑?让我跟只狗道歉?”说着转身走进店铺里清理起货品来,“蛇果你爱拿不拿,没别的事别挡着我做生意。” 贺兰霸还想理论,脚边突然啪嗒一下,低头一看,狗东西叼起那只有他脑门大的美国蛇果一骨碌就跑了出去。 “卧槽个狗东西!你特么真是屁股痒了!”贺兰霸汲着木屐哐啷哐啷追在后面。 那时的阿彻毕竟腿短个头小,咬着个大苹果连路都看不见,“砰”地撞到电线杆上往后滚了两圈,被贺兰霸逮了个正着,揪住他脖子后把他提起来,照着狗屁股就是火辣辣几巴掌。 阿彻又痛又委屈,嗷呜嗷呜地嚎着,为什么打我啊?!他都不道歉,我拿他一只苹果怎么了?! 贺兰霸半天没说话,然后等他不嚎了,才把他放下来,起身看着那只滚到一旁的美国蛇果:“你知道你吃了这只苹果会怎么样吗?” 阿彻以为贺兰老师终于要妥协了,摇着小尾巴仰着头汪汪汪道:“会很甜!” “是会很甜,但是这个苹果的主人从此都会瞧不起你。”贺兰霸居高临下看着他说,“他会觉得冤枉你没什么大不了,就算是冤枉你杀了人放了火,事后只要给你一只美国蛇果,你就无所谓了。” 小金毛没吭声了,盯着那只染了一层灰的美国蛇果。 “人应该活得有骨气,”贺兰老师蹲下来摸摸他的脑袋,“你想变成人吗?” “汪!!”想!!狗东西挺直背,那一嗓子特别嘹亮。 “那就不要为了一只苹果输了做人的骨气。” 贺兰霸不晓得阿彻到底懂了多少,他毕竟才五岁,又离人类的世界太远,但是小家伙好像真的听懂了,气呼呼地跳起来就把那只美国蛇果踢得老远。 贺兰霸看着一股脑地踢着美国蛇果的狗崽子,小家伙竖着尾巴唬唬唬呲牙咧嘴地扭着屁股。 结果那只美国蛇果被踹到了马路上,给一辆小货车碾碎了,阿彻张大嘴仰头没辙地看向贺兰霸,他本来想把这只美国蛇果踢回水果店的,这下怎么办,那个可恶的老板一定以为他吃了苹果! 狗崽子沮丧地趴在马路边,盯着那只粉身碎骨的美国蛇果,不知道该怎么挽回自己的骨气。难过了也不知道多久,一只口袋提到他面前,狗东西冷不丁看见口袋里的两只美国蛇果,一骨碌从马路边爬起来。贺兰老师去汪汪副食店买来了这两只美国蛇果,他挑了最像最大的那只,一下一下地踢着回了水果店。 “嗷嗷嗷!” 水果铺老板闻声转头,看到门槛后的小金毛还有点错愕,小家伙留下那只大火龙果,转身骄傲地跑掉了。 另一只美国蛇果回家以后他和老师两个人分了来吃。那是他吃过最甜的苹果。 想到老师的脸,眼前不知道怎么的有些氤氲,也不知道老师云游得怎么样了,卷毛青年直起身,看了看手上的支票,收款人写着秦修的名字,他把支票撕碎了扔进垃圾桶里。我不会接受这五十万的,我也知道小修是不会怪我的。 第83章 不管怎样,因为荒地摄影展的成功,秦修的摄影工作室在业内的名气越来越大,工作室四个人已经忙不过来了,秦修说要招新助理,王子琼立刻表示沈彻一个人就够了,夸沈同学一个顶三:“你要招助理这不是不尊重沈先生么!” 沈先生不解:“怎么不尊重我啊……” 王先生暗地踩了他一脚,对秦修道:“我们工作室绝对不可以有争宠这样不和谐的事发生!” 秦修瞧了一眼揉脚背的卷毛青年和义正言辞的造型师,居然难得没再坚持。 回家的路上阿彻问:“你真不招新助理了?” “你乐意我招吗?”秦修反问他。 阿彻想了想:“现在我一个人还顶得住,暂时不用急着招,等时机成熟再好好挑吧。” 秦修问:“什么时候时机成熟?” 阿彻想说等摄影大赛结束后,哪晓得秦修已经自个儿笑起来,一脸洞穿的表情:“我知道你在想什么,”说完抱着手臂转身朝前走,“你就可劲黏着我吧。” 阿彻一头雾水地跟上去,心说你到底知道什么啊? “人类在处理这种情感和关系时,不会光黏着,我们会利用自身优势主动出击。”秦修在前面边走边道,说到“主动出击”还特别豪迈地一捏拳头,回过头,天然眼线的眼睛眯了一眼身后人的帽子和裤子,“你身上还是有别人没有的优势的。” 阿彻张大嘴,敢情我的优势就这个(尾巴一夹)和这个(耳朵一抖)啊? . 摄影工作室蒸蒸日上,好消息是照这个势头盈利下去,秦修说不定还能赶上年底截止的摄影大赛,坏消息则是阿彻精力再旺盛也终于到了有些顶不住的时候。这天秦修忽然说要有实习摄影师要过来。一工作室的人都吓了一跳,秦修做事一向是这个节奏,临到关头了才会告诉你有神展开。 据王子琼说有一次秦修一个人在洗手间里也不知道搞什么蹲了一个下午,王子琼拉肚子实在憋不住,跑对面茶铺借厕所去了,一回来就见一个水管工提着工具箱走进工作室。他还没跨进门就听见里面“哧——”欢快的喷水声,再看,秦修一身是水如出水芙蓉般坐在工作室里,抬头对他说:“管子爆了。” “怎么会爆的?!” 秦美人冷静地用纸巾擦了擦一脸水:“那不重要。” 王子琼张口结舌。 还有一次一行人去郊外出外景,本来拍完第二天早上就该回去了,秦修让他们吃了早饭再回去,王子琼和JENNY吃完早饭,秦修又让吃了午饭再回去,王子琼实在不耐烦了,跑去旅馆背后的停车场想看秦修到底在干嘛,这一看不得了,发动机,电瓶,水箱……乱七八糟的继电器和线路摆了一地,引擎盖下面除了校花什么都没有了! 校花一脸黑(字面上的黑)地从引擎盖下钻出来:“车子抛锚了。” 王子琼怒不可遏:“车子抛锚了也不会自个儿把零件都吐出来好吗?!” 你不会修你别瞎添乱成么?!秦修哥你又要当摄影师又要当水管工又要当汽修工,你倒是给别人留口饭吃啊! 所以对秦修瞒着他们私自招摄影师的事儿,王子琼和JENNY都悬着一口气,不晓得这招来的会是个什么怪物。哪晓得来的这名实习摄影师非常正常,戴着一副无框眼镜,文质彬彬小青年一个。后来几人才明白这是尤歌介绍来的,尤小姐最终选择了继承家里的酒店,关掉了工作室,就把这位叫卫凉的摄影师介绍了过来。 卫凉专攻就是广告摄影的方向,热衷拍人物人像。卫凉比秦修小一岁,是国内美术专业毕业,大学学的是国画,后来转搞摄影,对摄影一腔热爱,但也不晓得是不是内向谨慎的性格使然,拍出来的东西总被秦修嫌弃。 可能秦修是国外名校毕业,理念和卫凉有冲突,不过阿彻有时听见秦修毫不留情面地把卫凉的照片批得一文不值,也有点替卫凉受不住。这天他提着盒饭回来,老远就听见秦修冷酷无情的声音:“你这张照片是照相馆风格,还是城乡结合部的照相馆。”说着甩给卫凉一本时装杂志,“既然是为服装品牌拍广告,去研究一下国外大牌都是怎么拍的。” 那语气太冰冷了,阿彻见卫凉那样子明显很受伤,忙吆喝着走进来:“开饭开饭!” 吃饭时秦修接了个电话走出工作室,一桌子人立刻围过来安慰起卫凉。 王子琼把凳子靠过来,回头饱含愤怒地瞥了一眼姿态潇洒地接着电话的北极熊:“看在他上辈子拯救过银河系的份上咱原谅他!” JENNY体贴地给卫凉倒了一杯水,拍拍卫同学的肩。 阿彻津津有味吃着红烧肉,也笑着拍了一下卫同学的背:“他这人是刀子嘴豆腐心,我天天被他骂得满头包,这不也好好的,别太在意他的话,就当是个P,放过就没了!” 卫凉唉声叹气食不下咽:“是我自己水平达不到要求,可能我真的不适合做摄影师……” 阿彻听卫凉被打击得都萌生退意了,难得红烧肉都有点吃不下了。 适时秦修挂断电话走进来,饭都没吃直接走去电脑那儿查找东西:“沈彻,ANNY WOOD的春夏大片还有备份吗?” “啊?我找找。”阿彻刨了几大口红烧肉,起身走去电脑旁,让秦修先去吃饭,自个儿在那儿捣鼓了半天忽然“啊”地一声,“遭了,刚刚不小心删掉了!” 北极熊从桌子那儿豁地起身:“怎么可能删掉的?回收站又不可能直接删除!” 狗青年直起身子,一脸无奈地看着回收站的图标:“我也不知道怎么的,明明是想点还原的,右键一按就习惯地点成清空了……” 王子琼一拍大腿:“这习惯我也有!” JENNY咳嗽一声:“其实我也……” 卫凉用蚊讷般的嗓音道:“其实我也……” 秦修不得不承认自己有时也会这样,只好倒回来闷头吃饭,阿彻跟着回来,脑袋沮丧地歪在桌子上:“秦修哥,我吃不下……” “我才不信你吃不下。”秦修没理他,自顾自吃着红烧肉。 哪晓得狗青年真的一直没起来,一桌子人都吃完了,秦修见狗青年还在那儿装死,走过去居高临下道:“删了就删了,我又没怪你。” “你肯定觉得我笨手笨脚……” “我又不是今天才觉得你笨手笨脚。”秦修把用微波炉热过的饭菜搁在桌上,转身走了。 卫凉在一旁看得叹为观止,阿彻这才悄悄抬起头,举着那盒饭菜冲卫凉挤了下眼。看见了吧,对付这家伙就要死皮赖脸,心说你要不信我还能让他再帮我热一遍! 卫凉深谙其真谛,比起大拇指点了下头。 那边立马传来秦修受不了的声音:“备份不是还在里面吗?沈彻你能不能别这么逗比!” 阿彻其实已经猜到秦修为什么会招摄影师,虽然那张照片被评审退了,但是秦修应该不会那么容易放弃。工作室的名气出去了,发展已经进入良性轨道,只要卫凉能顺利接手,哪怕只能扛起工作室的一半,也可以给秦修争取到足够的自由时间。 “你对卫凉那态度挺不好。”吃过晚饭遛弯的时候阿彻说。 “我是在教他。” “卫凉很努力了,经常我们都走了,他还一个人在工作室修图片,摆布景,找感觉。”阿彻说,看一眼身边一言不发的秦修。 秦修被那目光看得浑身痒痒,不耐烦地抓了抓脖子:“你当你的助理就行了。” 虽然没有直说,但是阿彻也听得出这隐晦的一句是在说他不该越权,以秦修的脾气,只说了这么半句算是非常克制了。阿彻想也许自己真的说太多了,秦修毕竟才是摄影方面的专家,也是摄影工作室的主人。 秦修看了一眼没再说话的沈彻,张嘴想说什么,最后又欲言又止。 . 第二天阿彻去工作室,摄影棚里已经开始拍摄了,他正奇怪,怎么这么早就开拍了,进摄影棚一看,模特竟然是王子琼?! 王子琼一见沈彻跟见了亲爹似的:“哎呀沈大哥你总算来了!”连忙把不明所以的沈彻拉到镜头前,自己逃之夭夭,秦修见了也没什么意见,只说:“你在那儿站好。” 阿彻无辜地杵在镜头前。 秦修问卫凉:“你觉得沈彻给你的第一印象是什么?” 卫凉看了看卷毛青年:“挺阳光的。” “那就阳光,”秦修自己拿了一部相机,“我们各拍一组,看看有什么不同。你先来。” 卫凉接过相机,像是压力莫大似地沉了口气。阿彻一看这架势,自己可得好好配合卫凉,让卫同学能好好表现一番。 “笑容再阳光一点!” “想想开心的事儿!” “来个篮球少年的造型!” 沈彻一一照办了,犬齿大牙都豁出来了,笑得脸都快抽了,不过看卫凉那表情,似乎并不是特别称心。 然后换秦修。北极熊走到一旁开了音箱,放了一首BAD DAY。 秦修在音乐中走到机位前,左右一歪脑袋活动活动脖子:“放轻松,现在还没开始。” 阿彻就这么傻站着听了会儿蛮好听的音乐,和不说话光是看着自己的秦修四目相对到都快脸红了,这时秦修举起了相机。阿彻冷不丁被那竖拍的动作电了一下,和卫凉的小心拘谨完全不同,秦修一抬手满满都是自信,虽然平时也常看到,但这还是头一次站在模特的位置看到,难怪模特们站他面前也很给力,正面看简直煞死人。 “好了,”秦修道,“GIVE ME FIVE。” 阿彻心里吐槽你别又把我当狗啊,还是配合地笑着举起狗掌。 一开始还有点局促,不过轻快的音乐很有效的让他放松下来。 秦修边拍边道:“现在从左往右走,你正走在街上,拐了个弯,停在橱窗前,今天要去参加面试,你看上去帅爆了……” 阿彻立刻会意地给了个照镜子般元气十足的笑。 歌手唱到副歌第一段末尾的小高音,秦修忽然说:“哦,下雨啦。” 阿彻已经摸清了秦修的路数,一边抬头看天一边抬手去接雨。 “幸好你包里有伞……” 卷毛青年一脸走运的笑,做了个撑伞的动作。 接下来的剧情和BAD DAY的歌词一样,简直是跌宕起伏衰运不断,一会儿伞被风吹走了,只能跑去店铺檐下避雨,一会儿发现漂亮小姐以为有艳遇,结果再一看是个塑料模特…… “你从橱窗里看到自己戴着帽子……” 卫凉全程在一旁看呆,沈彻脸上的表情生动到都能看出“我戴了帽子我干嘛怕下雨啊”,然后一脸快乐地重新走进雨中,秦修又忽然让他在机位前停下:“等等,手机响了……” 卫凉一眨不眨地目视沈彻在秦修微笑的一句“恭喜你沈先生,你被录用了”中绽开一个大大的惊喜笑容,用表情完美地诠释了那句“You had a bad day,倒霉的一天,You had a bad day,但那又怎样呢”。这个沈彻和先前和自己合作时的沈彻完全是两个人,如果不是亲眼看到秦修怎样一点点调动起沈彻的想象力和情绪,他都怀疑沈彻是故意和自己作对。 拍摄至此达到高潮,秦修却戛然而止,走过去关掉音乐,镜头对面的沈彻一脸“啊,完了”似乎还有点意犹未尽的表情。 秦修把照片传进电脑,两组照片高下立见,一组只是僵硬的摆拍,一组却自然灵动,那种仿佛发尖都在跳跃,笑容都在闪烁的静中有动的画面感令卫凉很是汗颜,自己的照片在秦修的作品前真的只有照相馆的水准。 “沈彻不是专业的模特,又笨,你说什么笑得阳光一点他完全无法GET到,”秦修无视了身后不服气的沈彻,一手按在鼠标上浏览着图片,“但他身上本来就有阳光的气质,你只要给他一点具体的提示,他就能找到感觉。”又看一眼身边沉思状的卫凉,“模特的素质也各有不同,就算是素质很高的模特,也可能刚好那天不在状态,你是摄影师,你要想办法让模特领会你的意思。” 卫凉边看照片边点头。 “还有一点,你拍照时太过要求完美,总是想等万事俱备,可是这样一等,”屏幕上滑过沈彻对着镜头(塑料模特)哭笑不得的表情,非常精彩,就像一个可爱的鬼脸,“很可能最好的部分就过去了。” 卫凉一个字都不敢听漏,秦修以前最多就是跟他说“感觉完全不对”,“重来”,“好好找感觉”,这次讲这么多,真是让他受宠若惊。 “另外你拍照很刻意,我之所以说你拍的是照相馆水平,就是因为摆拍的痕迹太重,就算是模特摆拍,也要力求自然。” 卫凉很感动,鼓起勇气道:“没错,这方面我总是把握不好,以前尤歌姐也常这么说我,说我拍出来的东西都不在点上,这……有什么窍门吗……” “别的窍门我不知道,但是拍照是有节奏的,但是在你拍摄时我没看到这种节奏,”秦修说,“我拍摄的时候习惯放音乐,营造氛围是一个方面,另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为了让自己和模特保持一致的节奏,”秦修说着点开了播放器,“比如我在这一段音乐时告诉模特我要她表现什么状态,”然后在乐段小高潮时弹了个响指,“我就能知道模特大概会在音乐的哪个位置达到。”他关了音乐,看向边听边消化的卫凉,“就算没有音乐,也要自己创造出流畅的节奏感,让模特体会到你的节奏,这样你要什么效果,她就会在你需要的时机达到,说起来很玄妙,但是当你把握了这个节奏,你就会知道模特情绪的高潮点在什么地方,通常就不会错过最精彩的瞬间。” 阿彻在一旁看着秦修冷着一张脸启发提点卫凉,心里笑了笑,秦修抓了抓脖子,朝他侧目,脸上俨然是“这下你高兴了”的表情。 我是挺高兴的,卷毛青年盘腿在椅子上坐下,但是你不知道我为什么高兴。 第84章 经此一回卫凉和秦修之间的关系总算有所缓和,卫同学的干劲也出来了。这天阿彻和秦修进摄影棚,看见卫凉正在帮模特拍资料照,客户那边有时没有指定模特,会让他们送一些推荐模特的照片过去再选择合适的人选。 卫凉看见模特提着裙子走出来,似乎觉得不好:“能换件别的吗?” 秦修问有什么问题。 “也没什么,但是我觉得这条裙子红得有点太抢眼了。” 阿彻看向顿时沉默下来的秦修,他什么也没说,让王子琼给模特换一身行头,自己就出去了。卫凉以为自己哪里得罪了秦修,忙拉住沈彻问。 阿彻弱弱地笑了笑:“没事,你想太多了。” 在空着的化妆间里找到秦修时,他正一个人沉默地翻看着笔记本电脑里以前拍摄的模特照片,似乎对走进化妆间的人的气息已经烂熟于心,头也没回地道:“你跟我说说哪些衣服是红色的。” 阿彻就默默地坐在一旁,指给他看,大红色,樱桃红,粉红色,枣红色…… “有绿色的吗?”把一个文件夹里上百张照片过了一遍,秦修又问。 阿彻又给他指了一遍绿色的衣服,没有红色这么多,浅绿,墨绿,和个别一两件黄绿格纹的。 秦修凑近这些图片仔细看了一遍,然后打开另一个文件夹,浏览着另一组模特照片,忽然一停:“这件是墨绿色,对吗?” 阿彻惊讶地点点头。 秦修又继续拖动滚动轴:“粉红?” 阿彻激动地直点头:“没错!” 另一张看了有点久:“像是暗红色?” 阿彻备受鼓舞:“枣红暗红都对!”我靠北极熊你真是酷毙了!这样都能记住! 秦修又点开一张,托着下巴:“这个我不是很确定,看起来像是红色……” 阿彻见秦修皱着眉头分辨得很吃力,几次想告诉他答案,但秦修的眼神里有种执拗和不甘心,他就一直忍着,直到意识到——我不主动说,他就不会问我的,才出声道:“这个是樱桃红……” 秦修眨了下眼,这才远离屏幕,靠在椅背上,盯着照片里樱桃红色的大衣:“这个我总认不出来。” “已经很棒了。”阿彻鼓励地说,心里悄悄道,棒到让我都心疼了。 秦修关掉文件夹,看向身边人:“这个你帮我认就行了。” 那当然,阿彻心说,盯着秦修继续浏览照片的侧脸,成为秦修的眼睛他义不容辞,但是内心深处总还是希望秦修能亲眼看到这些色彩。 . “幻术?”任兄在手机那头提高声音,“你跟老子住在一起这么久,老子要是会幻术,还需要每天辛苦打工去赚钱吗?” “灵犬族不是擅长幻术吗?”大金毛趴在沙发上,对着手机汪汪汪道,贺兰老师都这么跟我说的。 “你不也是灵犬族,你擅长吗?你还不是只擅长打滚!”任海没好气道,“灵犬族是擅长幻术,但是不代表每个灵犬族人都擅长,这玩意儿是靠天赋也要靠后天修炼的。” “那我问问,幻术能让人看到原本看不到的东西吗?比如天生的盲人,让他看见天空大海之类的?” “幻术我是不擅长,但是我听说有一次灵犬山来了一帮人要强拆犬神庙,族长就用幻术让那帮家伙看到犬神在天上现身,一伙人屁滚尿流地逃下山了,所以你说的那个应该不成问题,”任海疑惑,“你问这个干嘛呢?” 大金毛直起背:“汪汪汪汪!” 在阿彻说出那句“我想学幻术”后,任海在电话那头足足嘲笑了他十分钟,大金毛气愤地把手机扫在地上,任海夸张的笑声还是不断传出来:“……你连变个人都是半吊子,还学幻术?学幻术前先去韩国把你的尾巴和耳朵整掉再说吧!老子反正是没见过长着狗耳朵狗尾巴的幻术大师哈哈哈……”笑了十分钟也不见这边有反应,任海猛然笑不出来了,“我靠,你不会是说真的吧?” 笑完了该合计还是得合计,任海无奈地道:“唉,跟你说不行你不信,就算你有那么点天赋吧,没有师傅带你入门那也是痴心妄想。” 阿彻心说这倒是个问题,贺兰老师既然被选成下届族长,倒是有可能会幻术,可是这会儿又在云游…… “我劝你还是算了,这本事不是谁都能觊觎的,听说对精神力也是很大的考验,”任海道,“你要真有什么迫切的需要必须用到幻术,不如找凯墨陇帮忙得了,反正他是九尾狐……” 说到这儿电话两头都惊喜地愣住了。 . 凯墨陇驾着白色宝马X5来到研究所,老远就看见研究所大门前朝他热情挥手的狗青年二人组。 “哎哎哎?”任海拿下挥舞的手臂,诧异,“他怎么不停呢?”一看宝马X5居然绕着研究所打了个转又开了出去,任海一拍大腿,“不好,这老狐狸要开溜!” 两人连忙追了上去。 校园毕竟不是大马路,凯墨陇没法提车速,后视镜上两个狗青年跟惦记着肉包子似的根本甩不掉。九尾狐先生领着大金毛和阿拉斯加在商学院文学院外语学院体育学院一二三四五食堂转了一大圈,最终只能放弃。 二十分钟后宝马X5总算停下了,阿彻气喘吁吁地弯腰一手按着膝盖,一手扯着冒热气的衣领:“大手,你怎么见我们就跑啊?这也太不地道了吧!” 宝马X5的车窗降下来,凯墨陇从车窗里冷眼看着两人:“你都没问问自己我为什么见你就跑吗?” 狗青年抬起头,样子显得特别无辜。 . 阿彻追在凯教授身后一心要拜师学艺,任海在一旁添油加醋唯恐天下不乱:“快跪快跪啊!跪下来叫师傅!” 在人来人往的研究所走道里阿彻双手抱拳作势就要给跪,凯墨陇给搞怕了,黑沉着脸回头道:“办公室说。” “想学幻术是吧?”办公室里,凯教授跷着二郎腿看着坐在病人沙发上的沈彻,“为什么?” 这个阿彻不好说,色盲的秘密秦修连王子琼和JENNY都没有告诉,只告诉过他一个人,他必须守口如瓶,哪怕对方是凯墨陇贺兰霸,所以也只含糊地说要帮一个朋友。 凯墨陇点了一根万宝路道:“即便在灵犬族,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有资格修习幻术的,光有天赋还不行,因为幻术和人化术不同,如果被心术不正的人习得,危害极大。所以修习者都必须经过族长严格的挑选。” 任海意外:“还有这么一说?” 凯墨陇无言地看着这两人:“……到底你们是灵犬族还是我是灵犬族?” 任海看了看身边的狗小子,心里有些不抱希望:“族长挑的时候会介意狗耳朵狗尾巴吗?” 凯墨陇被这个问题难到了。 阿彻抓了抓帽子,实在没辙了:“大手,你偷偷教我吧。” “我为什么要教你?” 任海立刻苦情戏发作:“你看看这家伙!从小无父无母,饱受欺凌,连做人做狗都由不得自己,好不容易变成人了,还带着这耻辱的耳朵和尾巴,小小年纪就一个人进城找媳妇,多少次死里逃生,结果媳妇还带把,你真的忍心拒绝他吗?!” 阿彻心说我了个去…… 凯墨陇深知沈同学死缠烂打的功夫已臻化境,所以并没有直接拒绝,而是对沈彻道:“看见门外的秘书了吗?你要我教你幻术,我至少要知道你是不是这块料,你要是能让她看见任何不存在的东西,我就教你幻术。” 阿彻心说你这也太坑爹了:“我都还没摸到幻术的边呢,怎么可能做到?” “其实幻术说穿了靠的就是精神力,人的精神力是可以互相感染的。你要做的就是在靠近她的地方,集中精神幻想一件事物,用你的精神力构思一个东西,如果她能看见,那就说明你有这个天赋。如果不能,”凯墨陇起身耸耸肩,“你还是想想怎么把尾巴和耳朵去掉的事吧。” 然后阿彻就踌躇满志地去了。 . 坐在过道的沙发上,正对面就是秘书台,隔了不到两米的距离,狗青年鼓着眼睛努力幻想着,为了让那名秘书小姐看得见,他决定把自己构思的东西放在秘书台上。 为了全神贯注他几乎纹丝不动,有时候他怀疑秘书小姐可能是看见了什么,因为就在他施展精神力的时候,秘书小姐偶尔会投过来一瞥,不过她看见的难道不是自己构思的东西?阿彻见秘书小姐像是有些嫌恶似地转过了头,不由有些着急,就在正前方你仔细看啊! 任海看着在沙发上正襟危坐额头青筋直冒的卷毛小子,在心中叹息着摇摇头,是个人都知道凯墨陇是在诳他,不过这狐狸也老过分了,这都一个多小时了,沈彻再这么瞪下去,保不准人家秘书小姐会叫保安。这么想着,任兄便打算在事情还没发展到那一步时先闪为妙,正要脚底抹油的时候,一个稚嫩的童声在过道响起:“妈妈,那里怎么有盘红烧肉啊?” 小女孩的母亲愣了一拍:“哪儿来的什么红烧肉?” “刚刚明明还在那儿的!” 任海猛然意识到是怎么回事,惊愕地转过头,沙发上的阿彻也惊住了。那小女孩和她母亲正好从沈彻和秘书台的中间走过。当然,秘书台上没有红烧肉,什么都没有! 卷毛小子激动地冲上去一把抱住那个小女孩,红着脸的小女孩被白眼连连的母亲牵走了。 任海停在走廊这头,阿彻站在走廊那头,两人遥遥对望,历史的一刻,此时无声胜有声。 一分钟后,秘书小姐看着在秘书台前激动相拥的兄弟二人,心中生出了强烈的辞职的冲动。 第85章 7月7日,晴 施展幻术哪才止消耗精神力,每上完一次红烧肉,都跟跑了马拉松似的,这真是纯爷们才干的勾当!而且幻术的成功率也不高,这背后有很多原因,一个是施展幻术时干扰太多,比如任海吃暑片的声音,烤肠的香味,秦修来电话的声音,等等,这些都会不同程度地干扰我,稍有分神就会功亏一溃,再来我发现有的人比较容易受别人精神力的影响,有的人根本是刀枪不入。比如老人小孩就比年轻人更容易接受幻术,而意志力薄弱的人(每次看任海去拿不存在的暑片我都快笑死了)也比意志力强大的人更容易受幻术影响(我幻化出的烟大手好像每次都看不见,是中华,也不差啊)。 另外我发现想要让别人看见红烧肉比较容易,看见红色和绿色就很难,因为颜色是抽象的东西,必须要有载体,但是是什么载体也很重要,如果只是让秦修看见红色的易拉罐绿色的塑料瓶什么的一点意义也没有,我希望能让他看见这个世界完美的模样。怎么说呢,想给他一个惊喜吧。 最近实在太忙,回来都是晚上八点了,日记经常都写不完,今天争取要…… 噗!! 狗东西裹着衣服从白烟里钻出来,看着又没能写完的日子,摇摇头。 其实幻术这方面,他最担心的是秦修的体质,对年轻又意志力极强的秦摄影师来说,他那三脚猫的幻术真的有胜算吗? 这天工作室五个人正在吃午饭,吃着吃着王子琼忽然大叫一声:“蛇!!” JENNY和卫凉也猛然看见桌子中央碧绿色的小蛇,吓得一扔盒饭退出老远。 阿彻看着自己造出来的蛇盘踞在桌子中央嘶嘶地吐着信子,秦修却视而不见,只冷冷扫一眼桌面:“哪儿来的蛇?” 王子琼一行这才看清桌子上真没有蛇,一个个不免诧异,王先生惊悚地道:“我刚刚真看见蛇了!” 秦修充耳不闻吃着饭:“你看错了。” “怎么可能,我看得很清楚,就这样一下一下蠕动来着!”王先生抬手比了个一上一下的波浪状。 秦修嗤之以鼻:“蛇怎么可能竖着蠕动,米虫才这么动。” 王子琼扶着下巴思忖:“我也觉得那蛇蠕动得不是很科学,但总不可能我们这么多人都看错了吧?”说着看向难以置信的JENNY和一个劲点头的卫凉,盯着空空的桌面仍心有余悸,“这还真是邪门了,我们这摄影室是不是不干净啊……” 秦修一拍筷子刚要说什么,就感到肩膀上一沉,一转头,沈彻居然就这么靠在他肩膀上呼呼大睡起来。 王子琼跳起来:“你看,就你没看见!沈彻都特么吓晕了!” . 阿彻对秦修的体质很失望,回到家盯着电视里的《动物世界》发怔。 秦修洗完澡,擦着湿漉漉的头发走出来,从毛巾下瞄了一眼在沙发上出神的卷毛青年,去厨房冰柜拿了一罐牛奶,毛巾搭在脖子上走到沙发上坐下,掰开易拉罐问:“中午你真看见蛇了?” 沈彻不知道该怎么说。 “你怕蛇?”秦修挑高眉毛打量身边人,又看了眼《动物世界》里正蜷缩在洞穴里黑得发亮的剧毒曼巴蛇,交叠起长腿喝了口牛奶,说,“你要怕蛇我们以后不去蛇多的地方就行了。” 阿彻没想到秦修会来这么一句,心中顿时又感动又哭笑不得。 “就算遇到蛇也没什么好怕的,”秦修靠在沙发上,叠着长腿,浴衣下摆分开,白皙性感的小腿上腿毛侧露着,“我以前和学校的研究小组去菲律宾的时候还徒手抓过蛇。我……” 阿彻等了半天也没听见下话,转头一看秦修已经闭了嘴在喝牛奶了,心说这就说完了?我什么呢?你怎么总是什么都说半句啊,最重要的那句从来都不说。 北极熊的头发有些长了,洗过以后扫在颈窝那儿,一缕一缕幽黑幽黑泛着水光,衬着白皙的脖子,特别漂亮,像传说中的那喀索斯,不过是东方版的。 可惜长相清秀阴柔的秦修,性子却偏偏坚如冰川。 客厅里安静了一会儿,只听见《动物世界》解说员慢条斯理的声音:“鸽子的最高时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 “我都联系好了,下周我们去坦桑尼亚。” 低沉醇厚的声音冷不丁插入,阿彻一眨眼转头看向语出惊人的秦修,北极熊看着电视啜着牛奶表情很平静,虽然阿彻早料到秦修会有这一步,但着实没想到这家伙行动力这么快,真跟王子琼说的一样,不到最后关头一点风声都不露啊。 《动物世界》解说员激情澎湃地道:“但是游隼的速度极限是每小时300公里……” . 防疫站很热闹,来办免疫证的不少,都是主人牵着自家宠物,阿彻是唯一一个自己带了主人身份证来办证的,缴费,体检,注射疫苗……除了填表可以卖萌打滚请别的狗狗的主人或工作人员帮忙填,其它什么都得自己来,整个防疫站就看见他一个人叼着表格证件跑上跑下,一会儿忘了这,一会儿忘了那,真是忙死了。 秦修那边当然也很忙,工作室一大堆事情必须交接清楚,他就自告奋勇自己来了。秦修担心他一个人被人欺负,在他脖子上挂了个“我主人是拳击手,别惹我”的逗比牌子,走哪儿都被人笑,阿彻愤愤地把牌子丢在了厕所里。 就这样,七月十四日,阿彻节食了一天,鼓起勇气钻进宠物航空箱,被提进有氧舱,提上了万米高空。 有氧舱里一开始还很安静,直到有一只小博美从机舱的圆窗户外看见对面飞过的客机,嗷呜嗷呜叫起来:“主人!主人的飞机!”然后整舱的动物们都沸腾了:“主人!!主人!!” “主人!!主人我在这里啊!!” “主人,这里黑漆漆的好难受!!” “主人我冷!呜呜呜呜……” 卷毛大金毛张大嘴看着四面激动又聒噪的小伙伴们,不得不忍耐着趴在笼子里爪子按住狗耳朵。 真是愉快的旅行啊…… . 有氧舱里很容易打瞌睡,阿彻不知不觉就睡得死沉死沉的了,直到感觉巨大的噪音袭耳,浑浑噩噩间隐约听见秦修的声音,好像在说着什么“能给他一副耳罩吗”,然后耳边的噪音才小了很多。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忽然一股强风灌进来,他觉得有点喘不过气,这才挣扎着睁开眼,一下就瞧见秦修的背影,白体恤黑马甲,正举着相机朝…… 猛然看清秦修半个身子都挂在外面,黑马甲被吹得高高飞起,窗外赫然是上千米的高空,狗青年才彻底清醒,我靠他们居然是在直升机上?他到底一觉睡了多久?! 秦修专心低头拍了几张,这么高一点不恐惧,看得出很投入,阿彻在不太平稳的飞机里站起来,似乎有人对秦修喊了句“He woke up”,秦修才朝他转过头来。 风吹乱秦修的头发,阿彻见秦修抬手把头发拨到一边按住,笑了一下,那个一只手按住头发侧过头来的姿态有种奇怪的骄傲又妩媚的感觉。 秦修躬身钻进逼仄的机舱,用手揉了揉阿彻的脖子,将他提起来朝窗外看,声音特别大地冲着他耳朵道:“我们到了!自己看!” 阿彻往直升机下看,不由被眼前所见惊呆了。 直升机正飞越火山口,这是一座活火山,不过这会儿没在喷发,只有冒着烟的热气从火山口不断徐徐升起,被山顶的风一吹,一缕一缕似云似雾,蔚为壮观! “这是伦盖依火山!看见那边的湖了吗,那就是纳特龙湖,可惜现在不是火烈鸟繁殖的季节,我们要去塞伦盖蒂!去拍角马大迁徙!”秦修搂着他大声说,手不停在他脖子上搓揉着。虽然是一不小心又把他当宠物了,但这一次阿彻决定不跟他计较:“汪汪汪!”我原谅你了! . 直升机将他们放在了河畔一处小屋旁,直升机降落时河水被搅得一阵翻腾,几只长吻鳄显得很不开心。 阿彻还以为他们会直接到塞伦盖蒂国家公园,但是后来听秦修说才知道他们先到了格鲁美地自然保护区,这是个私人自然保护区,附近只有寥寥几家顶级生态酒店,就是帐篷营地也是五星级的标准,不是土豪根本没法消受。于是迎接他们的就只有这么一个小屋或者说茅草屋和屋外站立的戴着遮阳帽的络腮胡白人大叔。大叔似乎和秦修认识,秦修一下直升机就和对方来了个对抱。大叔看上去快五十岁的样子,不过阿彻也说不准,西方人普遍显老,更何况这位大叔胡子拉碴脸都遮了一半。秦修和大叔的交谈中阿彻得知大叔叫哈罗德。 “怎么,这次还带了帮手?”哈罗德大叔低头饶有兴趣地扫一眼蹲坐在秦修脚边,一身卷毛在直升机螺旋桨扫荡出的热风中风中凌乱的大金毛。 “他叫卷二。”秦修说。 “你好卷二,”哈罗德弯腰和他打招呼,“秦修能把你带到这里来,要不就是你真的很能干,要不就是他离不开你。” “汪汪!”狗东西冲友好的男人摇着尾巴。这话我爱听。 一人一狗跟哈罗德进了屋子,屋子里拥挤又简陋,哈罗德把推窗全部推开,虽然依旧很热,空气倒是清新。蓝色的格鲁美地河和辽阔的草原风景在每一扇窗口延展。 阿彻好奇地听秦修和哈罗德聊以前的事,才知道秦修是学生物时和导师的团队一起来过塞伦盖蒂,哈罗德谈起往事哈哈大笑:“我就知道你不是个安心搞生物的,你师兄弟们都跟着老师取样本做记录,就你一个人揣个相机鬼鬼祟祟到处跑,那时我就猜你肯定还会来我这儿!” 秦修那个时候一天到晚被导师骂是间谍,但是听哈罗德说起,似乎那位费舍教授特别希望秦修能从事野生动物保护研究的工作,费舍教授是猎豹这一领域的权威,那次来塞伦盖蒂是因为当地猎豹中开始流行一种致死率很高的病,费舍的团队来提取猎豹基因和病毒样本带回去研究对策。因为猎豹不比花豹云豹,它们的基因非常单一,一旦有病毒流行,整个猎豹群体都将受到威胁。 阿彻难以想象秦修穿着白大褂戴着眼镜,对着显微镜坐一下午的样子,把没能彻底麻醉的猎豹一拳揍晕在手术台上的样子倒是仿佛就在眼前。秦修虽然也不习惯那样的生活,但是却对费舍教授的工作有很高的评价:“没有老师那样投身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的人,我这样的摄影师根本无用武之地。”他抬头道,“你也一样,哈罗德。” 秦修和哈罗德叙旧了很久,直到夜色降临,看样子是要在这边过夜了。哈罗德帮他们准备了改装的吉普车,本来还想帮他们联系一个当地的马赛族导游,但秦修拒绝了,阿彻知道那是因为自己。晚上大家简单地吃了点,秦修把帐篷和必需品装在车顶,阿彻在一旁打下手。 晚上睡觉秦修根本睡不着,躺在折叠床上,单手枕在脑后看着窗外,另一只手搭在床边不时揉他一揉:“沈彻,我们明天早上出发,别担心,我有准备简单的淋浴装置,你洗热水澡还是没问题的。”说着顿了顿,扭头看向他,“我都好多天没看你变人了。” 大金毛趴在地上抱歉地呜嘤了一声,澄净的月色下,秦修天然眼线的眼睛黑幽幽的,浓得深不见底,似乎和以前看上去有些不一样,不过还没等他看出个味来,北极熊就闭上了漂亮的眼睛君,转过了头去。 第86章 第二天一大早,秦修在哈罗德大叔罗里吧嗦的叮嘱声中上路了。车上有无线电和GPS导航,有任何问题都可以随时联系上哈罗德。 改装过的黄色越野车在一望无垠的大草原上奔驰,太阳像一颗巨大的蛋黄一样在草原的尽头冉冉升起,阿彻趴在车窗上,眯着狗眼望见了朝阳的轮廓下高高的猴面包树和两只徜徉在树下的长颈鹿,才真的有了一种脚踏非洲大草原的真实感。 秦修把车子停在一棵金合欢树下,他们带的便携水袋里储备了十公升的水,是日照加热的,但秦修嫌热得慢,直接发动车子引擎,把水袋放引擎盖上来加热,没一会儿水袋里的水就热了。把水袋和淋浴装置挂在枝头,秦修回头招呼狗东西,一看,大金毛在车子里折腾来折腾去,最后居然套上一条防水运动裤才羞涩地跑下车来。 虽然格鲁美地的游客很少,这会儿附近完全没人,但是没有遮蔽物光天化日之下还是比较尴尬,阿彻知道把短裤套狗屁股上不是很雅观,但也顾不上这么多了,咬了衣服过去挂在树枝上,跳起来用嘴咬开水阀开关。 秦修靠在车边,看着逗比地套着短裤的卷毛大狗被一股股水流淋成一只湿漉漉的丑八怪,然后噗的一声,白烟还没散完,卷毛青年已经飞快地套上长裤塞好尾巴。套得真快,啥都没看见…… 阿彻神清气爽地抖着两片湿乎乎的狗耳朵小跑过来,秦修坐进驾驶席,见狗青年四处在翻自己的帽子,发动车子淡淡道:“不戴帽子也无所谓,角马不会嫌弃你。” . 平坦空旷的大草原正中,秦修手持望远镜站在引擎盖上。阿彻看得出北极熊的脸色很阴霾。 秦修阴沉着脸看了一会儿,跳下引擎盖,阿彻以为他要上车,秦修却兀自带着望远镜一个人往前面走。干嘛呢这是。卷毛青年一路目送秦修走到一棵金合欢树下,把望远镜往脖子上一挂,身手利落地就爬上了树。 阿彻见秦修长腿往树干上一蹬,一个借力手就抓住树枝,腰一挺,两条腿轻松勾住树枝,再一翻人就坐上去了。这么来回两三下,眨眼的功夫已经爬到最高处,阿彻看他跨坐在树枝上又用望远镜四下扫荡着。 “怎么样啊?”阿彻在树下问。 其实不问他也猜得到,他们已经在偌大的草原上驾着车子开了一上午一下午,没有角马,一只都没看见。 十分钟了,秦修还在树上不下来,阿彻有点着急,他感觉秦修一定是觉得没面子,有种要在上面坐一下午的惊悚感。 他试着也往树上爬了爬,我靠一点不好爬!且不说根本挂不住,就是好不容易爬上去了,一个重心不稳就又掉下来了。阿彻仰头望着坐在树顶的秦修,一边在树下棘手地绕着圈,一边喊道:“喂!秦修!找不到角马就算了!你拍拍别的啊!”说着举目眺望,不远处也有一棵大树,树上趴着一只花豹,树枝上似乎还挂着它的猎物,阿彻连忙喊,“你拍那只豹子啊!也是很好的题材啊!” 秦修看向那树上的花豹,一只咽气的疣猪挂在枝头,再一看,树下三只鬣狗正仰头垂涎地绕着大树打着转。 这一幕怎么有点……他思忖着低下头,下方的狗青年一面抓着头发,一面又绕着树没辙地转了一圈…… . 后来问过几个当地导游,才知道今年夏天的旱季提前了,角马大部队这会儿已经度过马拉河了,最激情的一幕已经结束,他们来晚了一步。 秦修当然不会就这么打道回府,但是要等到雨季角马回迁也不实际,他们只能在大草原上捡点漏的拍。不过并不令人沮丧,塞伦盖蒂到处都是值得一拍的风景。 那天晚上他们把车停在树下,在车顶搭了帐篷。现在他们是在塞伦盖蒂国家公园里,在这里扎营一般都是去几个大的帐篷营地,要随地扎营就必须提前申请,不过哈罗德帮他们打点过了。入夜时阿彻还没变成狗,这天晚上没有月亮,他帮着秦修设三脚架拍延时的星空,大草原上的星空澄净得无与伦比,让你信服自己就躺在银河系的悬臂上,看着这座闪亮的星系带着你缓慢地旋转。 “如果银河系是一位女神,我们就在她的裙摆上。”望着星空的秦修说。 “汪汪汪汪!”如果草原上有个男神,我现在就在他的腿毛边。大金毛咧着嘴促狭地说。 那天晚上秦修没有进帐篷睡觉,第二天清早阿彻钻出帐篷时,秦修就睡在车子引擎盖上,背靠着挡风玻璃,好像看了一晚上的星空。 今天的行程是拍狮群,他们成功跟上一队狮群。狮群不迁徙,但是会追踪食草动物的去向。 现在是下午三点,狮群正在大树下歇着,他们从早上发现狮群后一直跟踪到这会儿,狮子们始终没什么行动,有时看见一两只高角羚会跟上去,但也只是跟着,不一会儿就又跑到阴凉处歇着了。阿彻可以理解狮群的行为,毕竟真的是太热了。他蹲在车的阴影下一个劲用T恤下摆扇着风,秦修顶着大太阳一直远远地睨着懒洋洋趴在树下晒太阳的狮群,最后实在耐不住了,倒回来问他:“你问问它们到底什么时候才捕食?!” 阿彻只得靠近狮群,心里还不是特别有谱,毕竟他只在城里接触过野猫野狗之类的,这种食物链顶端的大型猫科动物他还没打过交道,不过灵犬族天生善于和动物交流,只是交流的话应该没什么问题:“呃,不好意思打搅一下,我朋友是摄影师,想拍你们捕食的画面,你们能不能稍微配合一下?”又望了一下远方,“我觉得那几只瞪羚就不错。” 母狮们回头望了一眼欢快地蹦来蹦去的瞪羚,又趴回来,张大嘴朝卷毛青年打了个哈欠。 秦修过来问:“它们说什么?” “它们说……天太热了,这会儿还不饿……等猎豹去抓了他们再去抢……” 秦修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瞪着狮子们,磨牙:“一群懒东西!”头也不回地摔门上了车。 不知不觉三天就过去了,在狮群这边他们没交到什么好运,秦修虽然也拍了不少狮子的照片,但是都没有捕食的场面,狮群不是在打瞌睡就是在打哈欠,秦修管狮群里那五只母狮叫懒骨头一到五号,五只小狮子叫懒骨头零点一到零点五号,以泄愤怒。 天气一天比一天热,这天中午大草原上热出了翔,阿彻最怕热,水壶里的水喝干了,秦修冷着脸递给他一罐喜力:“只许喝三口。” 小麦卷喝了三口舒爽地一抹嘴角继续开车,秦修身子探出车窗举着相机寻找着拍摄画面,不过这个时候动物们不是在避暑就是在休息。 秦修依稀看见远方象群的踪影,头也不回地招呼身边人:“跟上。” 车子却没跟上。大象往南边走,车子就往北边开。秦修恼火地一转头,就听见“叭——”的一声车笛长鸣! 大卷毛脑袋磕在了方向盘上。秦修忙把人扶起来,把车子停下,扶着沈彻的脑袋,小麦色的脸上看不出个名堂,秦修下意识就用手往沈彻脸上擦了擦,终于看出一点酡红,心说这就喝醉了?这才喝了两口,小姑娘都比你能喝! 把沈彻扛下车,扔进副驾驶座,秦修自己把车开到树荫下,把醉醺醺的小麦卷扛在肩上下了车,两个人在树下安顿好休息时,阿彻已经睡得呼哧呼哧的了。这个点确实也没什么好拍的,秦修闭上眼也打算眯一会儿。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醉得不轻的阿彻隐隐约约听见秦修在叫他,迷糊地睁开眼,这一看不由乐笑了。 真是日有所思日有所梦,秦修居然变成了一只花豹,光着身子躺在他脚边,长而有力的大尾巴一下下扫着他的小腿。 “知道了知道了,你也有尾巴啦,”阿彻抓了抓发痒的小腿,对睡梦中的秦小豹宠溺地道,“别闹了,让我再睡一会儿……” 秦小豹好像不依似的,一下就跳起来,把他按在地上。 阿彻被按了个措手不及,红着脸看着站在自己身上,在骄阳下展现傲人身姿的秦小豹:“好啦,身材也很好看啦,你还要不要我睡觉啊……” 秦小豹就扑下来,在阿彻身上身边滚来滚去。 秦修瞪大眼看着被花豹按在地上还在美梦中满足地嘟囔的卷毛青年。这只花豹身长比成年猎豹稍短一点,应该是只一岁左右的豹子,看起来并没有恶意,只是想玩耍而已,不过这也够奇怪了,花豹这种动物高傲又孤僻,很不亲近人,这小花豹看着有点像脑子被门夹过。要是沈彻那家伙突然醒过来看见一只豹子趴在自己身上要和他“玩亲亲”,不晓得会是什么反应。他都不知道这会儿是该叫醒他呢还是不叫。 正想着,花豹的爪子就吧唧盖在卷毛青年脸上,这一巴掌好像把沈同学拍毛了,咕哝声都大了几倍:“秦修!适可而止啊……” “这不是我,”秦修压低声音道,“你看清楚啊,这是母的!”再说我凭什么在你身上滚来滚去啊? 也不知道这豹子要玩多久,秦修最后累得直接坐在车门下,手臂环抱在曲起的膝盖上,瞪着四仰八叉在草地上躺大字的狗青年和他身上跳来跳去玩得特别开心的豹子。 秦修决定叫这只豹子普雷尔,化成灰他都认得。 普雷尔最后是被母亲的呼唤叫走的,听到母亲的声音,小家伙一爪子踩在狗青年脸上就跑开了。 秦修看了看表,这都下午两点了,沈彻被活活玩了一个多钟头,估计他自己还挺开心的。秦修起身走过去,居高临下看了一会儿还在树下呼呼大睡的狗青年,怀着不知道怎样的心思,分开两腿跨站在沈彻上方,又朝前走了两步,笔直的长腿停在沈彻腰两侧的位置。 秦修一眨不眨低头注视着在他胯下睡得正酣的小麦卷青年,抬手一偏头取下脖子上装着小钢炮的尼康相机,而后小心地单膝跪下,将相机顺手放在身后的草地上,另一条腿也跪下来。 两条跨开的腿收拢了些,贴在沈彻腰上,立刻就感到卷毛青年腰上结实热乎的触感,他热得像颗小火球,好像一身的蜜色都是被体内的小火球烤出来的。 不知不觉间秦修发觉自己已经两手按在沈彻脸侧的草地上。大概是被这个人身体的灼热感染,他觉得呼吸也有点灼热,张开嘴就滚烫地扑在自己脸上:“你到底有什么好玩的?它能跟你玩这么久……” 身下那张微微张着嘴,睡得特别投入的脸越来越近,沈彻其实长得挺讨喜的,小麦色皮肤在阳光下特别应景,睡着时和笑起来时都会有一点婴儿肥,再加上一头总是调皮地跳来跳去的亚麻色卷发,不时抖一抖的狗耳朵,睡着了也像是在对你笑似的。 秦修低垂下头,头发从脸侧垂下来,沈彻身上没有一丝酒味,却有股子泥巴和干草混合的味道,还裹着豹子的气味,秦修低垂下头,将耳侧垂落的头发勾到耳后,深吸一口气埋下头,在那两片嘴唇上轻轻啄了一下。 这一啄,一侧的头发又垂落了下来。 沈同学被头发扫到,皱皱眉毛,两片狗耳朵耸了耸。 “不高兴啊?我怎么不能亲你了?”秦修哑着嗓子说,又低下头,撅着嘴用力在沈彻嘴上亲了一下。 这一亲一发不可收拾,冰山美人低垂着头,意犹未尽又使劲亲了几下,嘴唇,鼻尖,下巴,手像是不由自主似地往这个人身上摸索,热切地撩起T恤,伸进里面,往上往下肆意游移。 越摸就越想亲,越亲就越想摸……大草原的上空仿佛传来了《贝多芬第七交响曲》那激动欢乐的开篇,就在性冷感美人豁然起身,一把脱去黑色马甲扬手甩在湛蓝的天空下,双手交叉正要激动地脱掉T恤时,一声雷鸣般的狮吼破空传来。 那声音委实太震撼,简直有一种“大胆采花贼,光天化日之下竟敢强抢良家少年”的振聋发聩感,秦采花贼保持着双手捞起T恤下摆的姿态,生生地给怔在了那里。 那一声狮子吼把沈彻的醉意也彻底吼醒了,一个激灵坐起来,脑门立马“嘣”的一声撞得生疼。 秦修痛苦地捂着自己的下巴,牙齿都快被磕掉了! 阿彻一头雾水地看着痛得一屁股吧唧跪坐在他大腿上的秦修:“你干嘛坐我身上啊?” “你中暑了,我在……给你做人工呼吸。” 秦修捂着嘴声音听起来有些虚,眼珠子直转,阿彻只当那是被他撞晕了,他自个儿捂着脑门也有点不好意思,赶紧把北极熊搀扶起来。 回车上时秦修捂着牙跟他说起了普雷尔,只说看中了一只豹子,要是明天懒骨头一家还不行动,他们就去拍普雷尔。晚上入睡前秦修翻身问他:“你有没有觉得这片大陆有一种野性的感召力?” 阿彻心说你说得这么文绉绉的我都不知道要怎么回你,想了想:“嗯,是有一种让人想要发足狂奔的感觉。” 秦修翻身又躺回去,皱着眉头看着帐篷顶:“我说的不是这种野性。” “那是哪种野性啊?” 秦修转头看他一眼,什么也没说,背过身去。 第87章 第二天秦修果然带着他找到了普雷尔,而且收获了双重惊喜,普雷尔和母亲在一起。 阿彻看着普雷尔在母亲身边滚来滚去地撒娇,都能感觉出这是一只特别幸福的小豹子,当然,准确的说她已经不是小豹子了,身体只比母亲小一点,不过既然还和母亲在一起,说明还没到成年自立的时候,听秦修说小花豹在母亲身边只会待上一年半,阿彻觉得普雷尔的好日子肯定快到头了。 普雷尔很幸福,幸福到有时候有些讨嫌,母亲捕食时她就在一旁捣乱,也跟着去抓猎物,花豹捕猎都是靠伏击的,她一跳出来还猎个屁啊!阿彻看着都替她们母子操心,你说她要是能抓到点什么也好啊,但是这家伙又没什么定性,把猎物吓跑了就自己掉头去玩尾巴了。好不容易逮到一只乌龟,就趴在草地上翻过去翻过来用爪子刨着玩,玩腻了母亲一叫就跑了,被转得晕头转向的乌龟这才探出头来,翘着四足蹬啊蹬,费劲地翻过身子赶紧遁了。 他们跟了普雷尔五天,就没见这家伙真抓到一点啥。她每天就是吃吃喝喝,嬉戏撒娇,吓吓小动物,转转小乌龟,爬爬金合欢。 普雷尔爬树不像母亲一样矫健,母亲似乎是为了训练她爬树,总是跳到最高处,鼓励普雷尔爬上来,普雷尔笨手笨脚,爬上去就掉下来,阿彻以前在电视里看到的豹子哪个不是身手灵活,真是头一次见到这么笑死个人的笨豹子。 秦修也很嫌弃普雷尔,他现在的全副拍摄重心都是普雷尔帅气能干的母亲。阿彻大概是对普雷尔爬树老是掉下来有些感同身受,在后面暗暗为小家伙鼓劲,尤其看到秦修拍下普雷尔母亲站在高高的树枝上,非常傲人的姿态,然后一脸嫌弃地对下面连滚带爬的普雷尔冷嗤一声转身离去,那样子忒令人心寒。 阿彻也对普雷尔恨铁不成钢:“你争口气啊!” 普雷尔听见他的声音回过头来,尾巴翘起来,一脸“来玩啊来玩啊”的样子。阿彻提着裤子跑了。 普雷尔对他们来说唯一的用途就是用来定位她帅气矫健的母亲,花豹行踪很诡秘,但是幸好有普雷尔,这家伙整天生怕别人看不见她似的。比如秦修拍普雷尔的母亲捕猎时普雷尔就总来捣乱,秦修挥手恼火地喊:“蠢货!滚远点!”好不容易终于摆脱碍眼的普雷尔,成功拍到了普雷尔母亲从枝头跃下精准地扑住一只黑斑羚的画面,秦修低头看着相机里记录下来的腾空而下的矫健金色身影,很满意。 阿彻却忽然听见草丛里传来豹子的低噑声,循声看去,普雷尔的母亲把那只黑斑羚拖到了隐蔽处,却忽然扭头朝身后咆哮,可他咆哮的对象不是别的动物,而是屁颠屁颠跟来的普雷尔。 普雷尔显然被母亲咧开嘴的样子吓到了,但是她始终不是很明白,见母亲又埋头开始撕咬猎物,就又巴巴地凑过去,这次又被母亲凶狠地赶跑。 普雷尔尝试了好几次,不知道哪里得罪了母亲,就在母亲身边打滚卖萌,可母亲似乎坚决不许她靠近,饿瘪了肚子的普雷尔只能趴在远处,看母亲进食完毕,这才小心匍匐着靠过去,终于被允许吃一点残羹冷炙。 阿彻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以前普雷尔都是和母亲一起进食的,母亲为什么会突然对女儿这么凶恶?难道因为旱季来临食物短缺? 秦修没有说话,坐进车里。阿彻有些放心不下小普雷尔,问秦修:“你在耶鲁不是修过生物学吗,这种情况正常吗?” “正常。”秦修拉动操纵杆,发动车子。 普雷尔该自立了。 . 普雷尔和母亲的关系越来越疏远,母亲不再和普雷尔分享猎物,不再接受普雷尔的撒娇,阿彻慢慢也明白过来,豹子是独居的动物,总有一天母亲要离开普雷尔,普雷尔要自己生活。 这一天终于还是来了。 没有任何预兆,阿彻看着普雷尔的母亲转身离去,普雷尔跟在母亲身后,母亲就回头吼她,她站住脚步,见母亲越走越远,忍不住又跟上去,却再次被呵斥在原地。 这样来回好多次,母亲始终不曾心软,慢慢的就连普雷尔也意识到,母亲真的要离开自己了。 阿彻看着普雷尔的母亲一直走到视野看不见的地方,有那么一瞬间他希望普雷尔的母亲会再回来,尽管那不符合花豹的天性。 黄昏降临,普雷尔一直在树下,秦修开车离去,阿彻不知道秦修是打算继续跟拍普雷尔的母亲还是跟拍狮群,但是显然他对又笨又弱的普雷尔一点兴趣也没有。 不一会儿,从后视镜里也再看不到那只笨蛋花豹了。车子在一马平川的草原上畅行,前方还有许多未知的风景和精彩,但阿彻的心里很难受,他听见了普雷尔的呼唤声,没有了母亲,那只一直幸福过天的笨蛋豹子根本不知道怎么办。 改装越野车忽然停了下来,阿彻不知秦修打算拍什么,举目四望,周围一时看不见什么动物,他有些诧异地转头看向秦修,秦修手把着方向盘,沉了口气:“你担心她,我们就拍她吧。” . 一连好几天,普雷尔只是到处转悠,闯进鬣狗的地盘吓得落跑,跳到树上抱着树枝晃悠了好几下才屁滚尿流地爬上去,狼狈得要死。又过了好几天,普雷尔开始尝试捕猎,抓什么跑什么,有一次她瞄准了一只斑马,冲出去的时候受惊的斑马群四散奔跑起来,这只笨蛋花豹被奔腾的斑马群吓得晕头转向,居然趴在地上不敢起来了。 阿彻觉得如果动物会笑的话,这会儿周边的草原上一定响彻着此起彼伏的大笑声。 普雷尔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进食了,那天晚上他们回了哈罗德的小屋补给物资,秦修坐在屋檐下用凉水泡着脚,低头擦着镜头上积累的灰尘,金毛阿彻趴在秦修脚边打盹,耳边忽然“啪”的一声,阿彻一个激灵醒过来,秦修阴沉着脸一巴掌拍死了小腿上一只飞蚊,抓了抓小腿,阿彻看着秦修用手浇水淋湿小腿,一两根湿乎乎的腿毛在阳光下泛着水光,阿彻咽了口唾沫,听见秦修冰冷阴测的声音:“我可不想拍一只饿死的花豹。” 其实那个“拍”字应该是指拍摄,但是那一刻阿彻脑子中浮现了秦修一巴掌把普雷尔拍到树上血溅当场的画面…… 当他们重回大草原时,可以明显地感到旱季逼近的脚步,草原上的沙尘多起来,空气很干燥,但再次见到普雷尔,阿彻发现普雷尔变得不一样了。 她的眼神不一样了,饥饿逼迫着她必须为生存而战。阿彻看普雷尔学母亲匍匐在草丛中,眼前一亮,这是普雷尔第一次做潜伏的动作。 潜伏的过程很漫长,阿彻看着普雷尔如遁形一般悄无声息地匍匐靠近,那姿态一点也不像几日前那只三分钟热度的小豹子。一切来得很快,从普雷尔从伏击点一窜而出到扑住高角羚,全程不过一两秒。秦修惊喜地拿下相机,不敢相信那只笨蛋豹子带给他一连串精彩的镜头。 阿彻看了那张照片,金色的草丛中矫健的金色身影,和她的母亲像是一个模子印出来的! 虽然普雷尔并没有把这顿美餐吃到嘴里(鬣狗们围拢来把猎物抢走了),但这对她来说是个不小的胜利,下午她又试了几次,每次都差一点点。 第二天早上饿慌了的普雷尔养精蓄锐再下一城,旗开得胜,学聪明了的普雷尔拖着猎物往树下走,阿彻看她笨手笨脚地试图把猎物弄到树上去,费了好大的力气,好不容易爬上去了,结果一个不小心猎物从枝头落下来,树下早就围了一群鬣狗,可怜的普雷尔只能在树上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辛辛苦苦好不容易抓到的猎物被鬣狗们瓜分一空。 阿彻泄气地蹲在车旁,拿下帽子抓着一头卷发,心说你怎么就这么苦逼呢? 好在鬣狗的数量不多,普雷尔还可以等鬣狗走后溜下来吃点残羹冷炙。阿彻看她狼吞虎咽一丁点碎肉都没放过,知道她真的是饿到极点了,他不知道普雷尔吃着这顿剩饭心里都想着什么,是不是会怀念和母亲在一起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日子。这一顿虽然不够她吃饱,但好在终于不用饿死了。 学会了捕猎,普雷尔开始学爬树,她似乎意识到这是身为花豹很重要的技能。 秦修迷上了拍普雷尔爬树,有时候两个人什么也不做,就坐在福特车的引擎盖上,放一首萨克斯风吹的蓝调曲子,看普雷尔在树上从攀爬到跳跃,从一开始跌得满头包,到跳上了瘾,有很难看的瞬间,秦修一不小心记录下来,也有很精彩的一跃,结果秦修反而错过了,总之秦修对普雷尔还是有各种不满。 大树的背后是燃烧的夕阳,那只豹子就这么日复一日在树上腾挪跳跃,她爬得越来越快,越来越高,到后来随便一跳都轻盈漂亮得让秦修舍不得移开镜头。 在树上的普雷尔快乐又自由,除了捕猎和喝水的时候,她都不离开大树。在树上吃,在树上玩耍,抱着树枝睡觉,阿彻知道这是自母亲离开以来,普雷尔第一次感到心安和快乐。 甜蜜的女声也好,钢琴伴奏的慢拍BLUES也好,其实并不适合夕阳下的草原,除了……当普雷尔的剪影在树枝上闲庭信步时。当她趴在枝头,长长卷曲的尾巴优雅地荡下来,好像轻轻搔在橘红色的夕阳上时,阿彻错觉自己看见一位年轻漂亮的小姐正独自跳着华尔兹,她拎起裙角,向他们微笑谢幕。 他替普雷尔由衷地感到开心,她已经成为一只骄傲的花豹。 . 一转眼他们来到塞伦盖蒂大草原已经快一个月,旱季开始展现出它的残暴。现在回头翻看以前的照片,可以看到草原上枯黄的景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蔓延开来。这个时候举目已经望不见大批的迁徙动物了。因为全球变暖效应,草原的旱季越来越难熬。 他和秦修在哈罗德大叔那儿休息了两天,补给了物资又开车重新进入草原,怪的是连续三天都没看到普雷尔,不过这个时候草原上已经热到出现了镜面效应,大部分动物都看不见了,大家都在四处寻找水源。 阿彻开车跟随象群的步伐,象群正朝附近唯一还没干涸的一个低洼水坑进发,水坑边围满了汲水的动物。几头河马完全暴露在阳光下,皮肤已经晒出干裂的口子,只能用湿泥勉强覆盖皮肤降温。 秦修原本在拍象群,却忽然愣住,镜头中出现一只脏兮兮的豹子,一瘸一拐小心翼翼地挤进水坑边低头迫切地舔着水,那竟然是普雷尔。 第88章 阿彻也看见了,普雷尔显得很糟,完全没有精神,身体上到处是翻着血肉的小口子,最糟糕的是她的右前腿有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整只右前腿似乎都抬不起来,已经无法支撑行走。 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秦修推测可能是遭遇了鬣狗的围攻,或者闯入了别的花豹的地盘,也可能是遭遇了狮群,在塞伦盖蒂什么都有可能发生。阿彻希望普雷尔的伤可以慢慢痊愈,但是普雷尔在藏身之处的草丛里一趴就是好几天,脚完全不见任何好转。 阿彻见普雷尔藏在树下的草丛里,有鬣狗靠近就一瘸一拐地赶紧离开,就觉得心酸。也许她的脚从此不能再恢复了,他不知道普雷尔自己清不清楚,有时他会看见普雷尔一遍遍舔着已经一点反应都没有的右前爪。 “她还能活下去吗?”他问秦修。太阳落到地平线下,还是红彤彤的骄阳,只是大树上再也看不见普雷尔矫健的身影。 秦修没有说话,擦镜头的手顿了顿,又继续低头擦拭镜头。 旱季到了巅峰,烈日当头,有时枯黄的土地上还会刮起一股股小旋风,旋风卷起黄色的沙子,远远看去,跟草原冒了烟一样。 他们看见一只受伤后再也走不动的狮子,躺在干枯的草原上奄奄一息,还睁着眼睛,还没有咽气,兀鹫秃鹫们已经扑扇着黑色的翅膀降落在她周围。狮群在前方回首驻足了片刻,最后还是放弃地离开了。 难怪秦修只想拍角马迁徙,旱季到来后的大草原如同落入死神的掌控。但是秦修没有拍到自己想拍的东西,以他的性格绝不会轻易离开。 黄昏时分,阿彻正要开车离开,忽然转过头。 “怎么了?”秦修见他望着窗外,问。 “……是普雷尔。”阿彻说。她在呼唤母亲。他想起自己两个小时前才喝过水,这会儿嗓子眼都已经快干得冒烟,他知道自然的法则就是适者生存,他们应该只做过客和看客,但是听着普雷尔呼唤母亲的声音,无论如何于心不忍。一点点水应该不打紧吧……“你等我会儿,我很快就回来!”说着拿了一瓶水就要推门下车。 “沈彻。”秦修喊住他,“你也许能帮她解渴,但你也会让她重新变得依靠和软弱。” 秦修的表情是淡漠的,阿彻知道他说得不错,但真要无视这只他们一点点看着成长起来的豹子,谈何容易。 秦修把水拿过来搁在中控台上:“她还有力气叫,说明她不缺这口水。” 秦修说的是对的,第二天一大早,普雷尔离开了藏身之处,她变得又瘦又干,金黄的皮毛耷拉下来,一瘸一拐地走到一处灌木后,她望着一只小黑斑羚,然后匍匐下身子。 草原的灌木早就干枯,阿彻能清晰的看见普雷尔炽热的目光,和它羸弱的身体形成极端强烈的反差。 一点点匍匐靠近,然后扑了出去,炎热的天气里,阿彻生生地起了一背的鸡皮疙瘩,他意识到,她这一扑,也许就是最后一次了。 黑斑羚不大,但是四肢健全,后腿十分有力,阿彻看着普雷尔用仅有的一只前腿扑挂在黑斑羚背上,她挂得很狼狈,几乎是被黑斑羚拖在身后。这是一场你死我活的较量,对黑斑羚是,对普雷尔也是。 阿彻看着在生死边缘挣扎的小黑斑羚和同样在死亡线挣扎的普雷尔,它们的影子重叠扭曲在一起,草原上又刮起小旋风,黄色的沙砾和干枯的草茎被卷起,隔着沙砾看到的画面异常的惨烈,他看得眼眶都热了。 黑斑羚没有被咬到气管,始终没有放弃,好几次眼看着就要挣脱,普雷尔却又一次次扑起来。 看着一只三条腿的豹子奋力跃起,那滋味真的很难受。普雷尔想用自己身体的重量拖住猎物,但她如今的体重已经不够掀翻猎物,她只有一只前爪,而她的对手非常的了不起,顽强的黑斑羚直到最后一刻仍没有放弃。 阿彻看着黑斑羚最终成功逃脱,普雷尔的爪子被无力地甩开的那一刻,心情无比复杂。此时的普雷尔已经不可能再有力气去追了,她趴在地上,胸口剧烈起伏着,眼睛里炽热的光熄灭了。 一只虚弱又残疾的花豹不可能在大草原最最严酷的旱季存活下去。普雷尔已经做了最后一搏。 虚弱的普雷尔再也没有爬起来,她一直躺在那里,睁着眼睛,张着嘴,像是在喘息休息,直到盘旋的黑色影子落在她金色的皮毛上。 阿彻看着头顶盘旋的秃鹫和兀鹫,它们有的落在草地上,有的落在远处的树枝上。他有点受不了它们围着普雷尔,如果普雷尔不是普雷尔,只是一只没有名字,他们偶然路过的陌生豹子该多好。 “我以前和一个摄制组拍过一部记录片,”身边的秦修静静地道,“那个时候拍到一只小旅鼠被一只雪鸮抓住,我就用石头赶走了雪鸮,因为那只旅鼠又小又可爱。后来老师问我,你觉得小雪鸮可爱吗?”秦修边回忆边道,“小雪鸮肯定也很可爱,但是我那时只看见小旅鼠,也许我救了那只旅鼠,小雪鸮就饿死了。”秦修看向身边人,“我也不喜欢秃鹫兀鹫,但它们同样有活下去的权利。” 那天下午他们哪儿也没去,只是远远地看着倒在地上的普雷尔。黄昏降临,炙烤的大地稍微褪去了一点温度,秃鹫兀鹫们蠢蠢欲动,普雷尔又站了起来,她一瘸一拐地往前走,一直走到一棵大树下,试着往上跳,树枝太高根本无法企及,她就又绕过大树继续蹒跚地朝前走。 他和秦修步行跟在普雷尔身后,太阳没入地平线下一半的时候,普雷尔终于找到一棵不高的枯木,她仰头看着它,蹲下来,后腿用力蹬地,扑出仅有的左前肢,残疾的右前肢在树枝上挂了一下,她往后一滑,好在后腿及时踩在树枝上,险险地立住了。 用最后的力气回到了庇护所。 背后还是燃烧的夕阳,还是坚实的大树,还是那只豹子。阿彻看着普雷尔小心趴下来,抱在树枝上,脸贴着枝头,就像她平时睡觉时的样子。她长长弯曲的尾巴优雅地荡下来,像在一下下搔着燃烧的骄阳。 兀鹫和秃鹫在天空盘旋成一个圈,阿彻仰头望着湛蓝的天空,明白了为什么秦修会如此热爱野外摄影。 秦修放下相机,望着徐徐沉没的烈日:“我们也可以救她,带她离开草原,但是她属于这里,她出生在这里,也要埋葬在这里。” 沈彻看向身边眼神辽远的秦修。他的世界里并不只有普雷尔,他用他的镜头赞美所有像普雷尔这样的生命。 . 第二天清早,他们都知道普雷尔已经不在了。阿彻开车回到那棵枯树,秦修见卷毛青年拿了工具跳下车去拾掇已经被啃得肉屑都不剩的普雷尔的骨头,在心中叹了口气:“你想把它的骨头埋了吗?这并不能为她做什么。” “我知道,”卷毛青年用铁锹在树下凿了个很深的洞,将花豹的骨头放在里面,回头一笑,“我是为了我们。”说着低头边埋土边道,“下次我们来的时候,还可以找到这课树,还可以来看她,这是我们共同的记忆。” 卷毛青年两下就把坑填平了,丢下铁锹拍了拍手,回头道:“你要不要来跟她说两句。” 秦修看着他笑了笑,走上前,单膝蹲下,手放在那团热土上:“能记录你短暂又骄傲的一生,我很荣幸。” 草原清晨的风吹拂着秦修垂落的额发,今天的风有些凉,阿彻举目望着天空,冷空气来了,旱季快要结束了。 . 雪亮的闪电撕裂了黑压压翻滚的乌云,雷声震撼大地,大约两周以后,连续干旱数月的塞伦盖蒂终于迎来了第一场雨。 改装越野车在草原上行驶,溅起闪亮的水花。雨水填满了河流,水坑,低洼,沟壑,阿彻边开车边眺望,望见象群仰头甩着长鼻子,望见雨中难得小跑起来的一只长颈鹿,望见在湿润的草地上尽情打滚的小狮子……副驾驶座上,秦修正给相机罩挡雨的防水罩,忽然见沈彻按捺不住地把车一停,一把脱了T恤,推门冲进大雨中。 秦修看着在雨水中尽情舒展的小麦色身体,大雨刷平了亚麻色的卷发,沈彻仰着头张开手臂,被雨淋得爽毙了,不时扒一下满脸的雨水,甩甩一头卷发,白色的水花落得到处都是,秦修一下子看呆了,镜头暴露在窗外飘进的大雨中也未自知。 “秦修!出来啊!”阿彻跑过来强行拉开驾驶座的门,把有些怔忪的北极熊拉出来。雨水一下就淋湿了秦修的头发,一缕长发贴在脸上,汇成一股的雨水把脸颊上一抹黑色汽油渍一下就冲掉了,秦修整个人被淋得黑白分明,眼睛越洗越黑越洗越亮,阿彻看得心口咯噔漏跳一拍。 秦修手中的相机掉在地上,忽然就猛扑过来。 阿彻被扑了个措手不及,嘴巴立刻就被冰凉湿润的嘴唇贴上,他惊喜万分,立刻回抱回去,张大嘴用力亲着,秦修手按在他脑后,探出舌头,狗青年抖了抖耳朵,心说好嘞我也要用舌头! 两个人配合不默契,舌头都在打架,边亲边笑,最后都笑出了声。 阿彻放开秦修,耳朵立得老高,在震耳欲聋的雷声中激动地大声问:“你喜欢我吗?!!” 两只狗眼睛亮亮的,好像能闪到你心里,秦修也难以抑制地一点头,一脸崩坏的冰山脸,咬牙恨恨地说:“喜欢!!!”话音未落又凑过去堵住对方的嘴。 阿彻哭笑不得,我还没说我也喜欢你呢,算了吧,他把舌头伸进秦修嘴里,努力发音:“我……也……喜欢……你……喜欢……你……” 大雨降临的这天,他们加入了塞伦盖蒂所有生命的狂欢,现在只差一样,一切就都圆满了。 . 雨季来临后不久大地就重回生机,整座草原又绿了回来。按计划要离开塞伦盖蒂的前一晚,两人都有些依依不舍。 “沈彻,明年我们再来吧……”秦修手交叉枕在脑后,望着黑乎乎的帐篷顶,说完半天没听到回应,转头一看,小麦卷已经翻身睡了过去,北极熊怏怏地一努嘴,“今天怎么睡这么早?” 阿彻听见背后的窸窣声,知道秦修也打算睡了,帐篷里安静下来,整个塞伦盖蒂好像只有星星的呼吸声,他耐心等了一会儿,轻轻喊了几声,确定秦修完全睡着了,才悄悄趴到对方身边,轻握住秦修的手:“我还有个礼物要送给你。” 这个礼物他从来塞伦盖蒂起就在准备了,为了怕忘记细节,每天都偷偷写日记记录,但是至今他仍然不确定秦修是不是能收到这份礼物。 “拜托了,”卷毛青年双手捧住恋人的手,眼睛里是深情的光,“至少在梦里面,不要这么设防好吗。” 秦修睁开眼,因为感觉到眼皮上有光,白昼一样明亮,睁开眼睛,头顶一片湛蓝的天空,他豁地坐起来,刚想喊“沈彻,你把我们的帐篷弄到哪里去了”,就发现不对。 他正躺在草原上,沈彻从他身边坐起来。 草原,猴面包和金合欢树,象群,狮群……这里还是塞伦盖蒂,只是……只是…… 阿彻见秦修放眼草原,难以置信地抚摸自己的眼睛。他一直看着草原,看着树木,看着冉冉升起的朝阳,一眨不眨,没有说话,阿彻甚至害怕这个时候秦修说话,因为他好像就快绷不住冰山脸,好像会像小孩子一样看着看着就哭出来。 阿彻看见秦修喉结滚了一下,声音依旧低沉却带着不可抑止的颤抖:“你做了什么……” “你看见了吗?”卷毛青年小心地问。 “很……”秦修大口沉了一口气,好像费了很大的力气才点下头,“很漂亮。” 阿彻一下就手足无措了,因为秦修真的哭了。 阿彻看着一行泪水顺着秦修的脸颊滑下来,想要替他擦又不知道该不该动手,因为秦修好像自己都没有发觉。 “我看到的跟你看到的一样吗?”秦修转头问他,盈着泪水的眼睛神采奕奕。 “当然了。”狗青年微笑着点头。这是我变出来的啊。 “我看到的绿色是那种……”像是有些词不达意,秦修咬着嘴唇想了想,“是那种比蓝色更厚重的颜色。”说着回头征询他。 是啦,阿彻哭笑不得地点头。 “还有红色,”秦修站起来,眺望远处的朝霞,手奇怪地比了比,“就像很多很多橙色加在一起,是那样吗?” 阿彻微笑着点头。 秦修又意犹未尽地看了许久,阿彻看着北极熊的背影,心情又欣慰又复杂,这个人一辈子没看过绿色和红色长什么样,甚至都不知道要怎么形容。 “怎么办到的?” 听见秦修的问话声,阿彻拍拍裤子起身:“这叫幻术,你还看不起灵犬族不?” 秦修一边打望一边叹服地点点头:“灵狗族是挺厉害的。” 阿彻在背后咧牙做恶犬状。是灵犬族!你长点记性好不好?! 秦修的背影滞了滞,突然回头:“你有这本事怎么不早跟我说?” 阿彻抓了抓头发:“灵犬族这本事是不外传的,我求了人好久人家才答应教我的。” “那你以后能经常变给我看了?” “要你睡着才行。”阿彻笑得有些无奈,心说还好睡着就行啊。 秦修回头瞄他一眼,像是考虑了一会儿,抱着手臂点点头:“我准了。” 阿彻丈二和尚:“你准什么?” “准你和我一起睡了。”秦修像颁了圣旨一样说完就往前走了。 阿彻瞪大眼。谁要和你一起睡了?!你不要以你的校花心来度我君子的肚子好吗? 两个人在梦中的塞伦盖蒂漫步,秦修边走边笑:“果然幻术也要施幻术的人有常识才行,”他指了指灌木深处,“哪儿来的老虎?” 阿彻定睛一看,我靠真有只老虎,囧了一头汗,挡在秦修面前:“这个不算,这是乱入的!” 秦修想憋笑都憋不住:“还有什么乱入的?你别给我乱入一只霸王龙就成。” 幻术草原是以现实中的草原为蓝本,所以草原上四处能见到熟悉的动物的身影,秦修看见了懒骨头零点一号到五号,当然还有普雷尔。 这里的普雷尔更厉害,可以直接从这棵树跳到那棵树,跟人猿泰山似的。他在心里笑笑,说:“这是你的乌托邦。” “什么?”狗青年竖起耳朵。 秦修转过身来一把捞起沈彻的T恤直接从脑袋上扒掉一扔,冷冷地一努嘴:“都脱光。” 阿彻正想该不会要来限制级了吧,可是转念一想,也不会啊,秦修是性冷淡啊,难道在梦里就不冷淡了?脑子里刚乱七八糟想了一通,“噗”的一声就被打回原形了。 都脱光的塞伦盖蒂不见了,自己还在黑乎乎的帐篷里,趴在秦修身边。睡梦中的秦修也不晓得是怎么个情况,狗东西趴起来看了看,只能看见秦修在睡梦中皱起的姣好的眉头,解气地想,谁让你没节操的? 不过这份礼物终究还是送出去了,阿彻累得不行,团在秦修身边不一会儿就呼呼大睡了。 再见塞伦盖蒂,生生不息的伟大草原。 第89章 幻术草原消耗了太多体力和精神力,那之后阿彻就没怎么醒过,一直在睡,是怎么离开草原的,怎么上飞机的一点不记得。第一次迷迷糊糊醒过来时,四周一片忙碌嘈杂的声响,隐约听见骨碌碌行李箱轮子拖在地上的声音,还有机场的中英文广播。他眨巴着眼费力地张开,狭窄的视野里最先映出的是自己的大黑鼻子,然后就听见秦修和机场工作人员像是在争执着什么。 他还很昏沉,双方的对话只听了个大概,秦修似乎是以为他在托运途中昏迷了,正找机场方面要说法。说是要说法,简直跟吃了炮仗一样。他想安慰秦修自己没事儿,但是一点力气都没有,翻了几下嘴皮子,最后还是又昏睡了过去。 再一次醒来时又不知道过了多久,刚睁开眼睛就看见一簇惹眼的粉红色头发从眼前晃过,秦修在和什么人说话,对方似乎是说要先量个体温,测个血压,他努力听到这儿,又一阵深沉的睡意袭来。 秦修一筹莫展地看着趴在病床上不时翻个白眼,一路都不省人事的大金毛,这时杀马特医生拿了只体温计过来,甩了甩就撩起沈彻的尾巴。 “你干什么?”秦修连忙双手按住卷二的屁股。 杀马特医生愣愣地看着紧张地护住宠物屁股的美男主人:“量体温啊,插肛门里量的。” 秦修眨了下眼,瞪着杀马特医生手中那根熠熠闪光的体温计,纠结许久:“……不能插嘴里吗?” “插嘴里不准的,而且万一咬到吞下去什么的就不好了。” 秦修没办法,只得万般不情愿地让开。杀马特医生瞅准那朵金色的菊花,手举体温计,镜片上高光一闪—— 秦修连忙喊:“等等!!”粉红杀马特急刹车地停了手,秦修看着睡得无知无觉的沈彻,认命地一抿嘴唇,“我来吧。” 杀马特医生乐得把体温计交给冰山美男,自个儿去拿血压计了。 秦修见杀马特医生走远,翻箱倒柜找了一瓶凡士林,把体温计捣进去涂了半天,在灯下举起油光水滑的体温计,深吸一口气,走过来俯身撩起沈彻一片狗耳朵,低声说:“是我插的,忍着。” 然后手起刀进。 “嗷呜!!!” 狗东西惊叫一声弹起来,秦修也吓一跳,见卷二一脸便秘的表情,便秘着便秘着又哈哈地吐着舌头,总之神情各种诡谲,他闹不懂,回头问拿血压计走进来的杀马特医生:“他这是什么表情?” 粉红杀马特扶了扶眼镜,猥琐地一笑:“他大概是觉得爽吧~~” 秦修看着屁股上插着一只体温计,兴奋地吐了两下舌头又歪头睡过去的卷二,舌头没来得及缩回去,就这么歪在嘴边挂在外面,跟中了风似的。他嫌恶地掰开狗嘴,把那条吊出来的舌头卷了两下又放进去,合拢嘴巴,这才觉得顺眼了。 坐在一边等着拔体温计,又抬手看了一下手表,自言自语地喃着:“已经睡了二十六个小时了……” . 阿彻第三次醒来是被水呛醒的,“呼啦”从热水里冒出来,还以为会看见夏威夷的阳光沙滩,张开眼才发现自己正趴在浴缸边咳嗽个不停。 秦修冲进洗手间:“醒了?!” 阿彻边咳嗽边点头:“我没事,就是有点困……” 秦修把浴巾和衣服拿给他,一副总算松了口气的样子:“你睡了快三十个钟头了。” 阿彻哈欠连天,刚要跨出浴缸,见秦修坐在浴缸边直直地盯着自己,有点不好意思地用浴巾把叽叽给遮住,这才跨出来。 秦修就头绕到他身后看他的尾巴,淡淡地挑着眉毛看得特别理所当然,阿彻都拿他没辙了,奈何自己前后都是破绽,防不胜防。 连续三十个钟头没进食,阿彻饿得够呛,蹲在冰箱那儿埋头猛啃火腿肠,秦修出门买了一盒烧烤,回来一看,冰箱门还开着,沈彻还坐那儿,心说火腿肠没几根啊你还能吃什么吃这么久,绕过去一看,大卷毛盘腿坐在冰柜前,耷拉着脑袋又睡了过去,这要是漫画,鼻子都得冒泡了。 秦修气大,但又想这家伙在货仓里肯定折腾得够呛,既然刚刚醒过来没什么问题,他也懒得叫醒他了,直接把人扛进了卧室。这会儿已经是凌晨了,他也没什么睡意,就去了书房。 这次去非洲虽然没有拍到计划中的角马迁徙,但也不枉此行。寄去参赛的照片他已经选好,不过获不获奖已经不重要,摄影比赛只是给像他一样的摄影师提供了一个平步青云的机会,可若是不获奖,难道就要放弃成为野外摄影师吗?在塞伦盖蒂短短一个多月的经历让他更加确定,哪怕没有一个人认可,这条路他也要走下去。 眼下工作室已经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在他和沈彻不在期间,卫凉已经慢慢扛起了半个工作室,未来秦修还打算引进优秀的摄影师,如果能有两到三名摄影师坐镇,那么工作室即使缺了他,也不会有大问题。 窗外晨光微曦,秦修取下黑框镜,看着屏幕上生机盎然的辽阔大草原。这只是开始,再一年,不,顺利的话再半年时间…… 现在沈彻变身的时间已经有十个小时往上了,如果一天能有十六个小时,那就和正常人没什么两样了,也就睡觉的时候是卷二,那样他们就可以去这颗星球上任何想去的地方,只要是有水的地方就行,现在便携的加热工具很多,虽然稍微费点事儿,但也不算困难。如果看哪个地方顺眼,麦金利山或者优胜美地那样的,就住个一年半载。就他们两个,没有别人。 北极熊靠在椅背上,嘴角不自觉挂着笑意。 . 凯墨陇上完公开课回到研究所,女秘书见到他忙站起来:“凯教授,这位先生说有很重要的事想见您……” 凯墨陇站在办公室门前回过头,一名男子自沙发上起身,虽然穿着体面,却是一脸愁容。 “你好,”男子上前道,“我知道没有预约很冒昧,但我真的有很紧急的事……是关于我妻子,她叫唐蜜,不知道你对她还有没有印象?” 凯墨陇蹙眉,唐蜜他当然记得,不是天天都会有灵猫族的人来找他做心理咨询:“她怎么了吗?” 男子神情痛苦:“她失踪了……” . 办公室里,凯墨陇听男子慢慢说起事情的由来。 “我也是实在没有一点线索了才试着来找你,她失踪后我在她衣柜大衣的口袋里发现了你的名片,她瞒着我做心理咨询,我很想知道是为了什么,也许跟她失踪这件事有关。” 凯墨陇当然不可能实话告诉对方,呷了一口咖啡道:“本来我不该透露病人的病情,但是她的情况不算特殊,只是因为长期做同一个梦,她觉得很困扰才来找我。”说罢耸耸肩,“交谈了几次就好转了,只是典型的婚前综合症而已。” 男人想了想:“我能问问是什么样的梦吗?” 唐蜜失踪一事,凯墨陇断定和她灵猫族的身份有关,还有些在意,如果完全不透露任何情况,对方也不会详细地跟他讲,所以便顺水推舟道:“她总是梦见自己是一只猫。” 果然此话一出,男子的表情立刻变得惊愕起来,不过很快又强自镇定地摇摇头:“怎么可能……” “看你的样子,似乎这个梦和她失踪有关联?” 男子本来就是一头雾水急需找人排解,被凯墨陇这么一牵引,就滔滔不绝地说起来。 据男人说,唐蜜失踪前一段时间身体就有些异样,总是特别想睡觉,常常一睡就是十多二十个钟头,可去医院检查也没什么毛病,他以为她得了嗜睡症,一直在庚林第一医院心理科接受治疗,吃了一堆药也不见好转。大概十天前,唐蜜开始进入深度昏迷,怎么叫都叫不醒,住院期间做了各种检查,各科医生会诊,也查不出任何毛病,她的大脑仍有意识,虽然脑部活动不活跃,但和脑死的植物人有明显的区别。 “然后三天前,我接到医院电话,说唐蜜不见了,”男子手扶着额头,显得精疲力竭,“我赶去医院,医生说早上护士来量体温,发现病床上没人,只有一只黑猫躺在被窝里。谁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医院走廊的监控也完全没拍到她是怎么失踪的……” 凯墨陇眉头紧皱:“那只黑猫呢?” “发现它的时候就已经死了。”男人回答,抬头看向混血的年轻教授,“难道那只猫和唐蜜的失踪真的有什么关联?” 凯墨陇不知道该说什么,人类医学如此发达,尚还有这么多疑难杂症无法根治,更别说灵犬族灵猫族了。唐蜜不是失踪,而是死去了,虽然不知道原因,但他感觉这可能跟唐蜜不完全的灵猫族体质和之后突然完成人化术都有关系。 “我不知道有没有关联,”凯墨陇沉声道,“但是既然她曾经梦见过那只猫,我觉得你应该善待它,把它好好安葬。” . 秦修回工作室,快要忙散架的卫凉简直喜极而泣,秦修看卫凉在摄影棚里即要当摄影师又要当助理,怒气冲天地喊王子琼。卫凉不比他,一次可以同时扛主灯,柔光箱外加打光板,卫同学一次只能搬一样,那效率可想而知。 王先生手里还提溜着给模特找的裙子,赶紧掀帘子走进来,一看北极熊那冷凝的脸色,心说你才刚回来我都还没来得及跟你打照面,怎么就招惹你了?难道我这几天调侃“校花”的事儿被卫凉给打报告了? 秦修隐忍住火气,一别下巴:“给卫凉招个助理。” “不是有沈彻了吗?”王子琼说着就回头喊,“沈彻!沈大哥哎——” “他没来。沈彻是我的助理,你把他累死了我怎么办?”秦修瞪了王子琼一眼,“再招个助理,就这两天。” “秦修哥……”卫同学眼泪水都快出来了。 “擦了,难不难看。”秦修走到电脑旁,翻看了一下工作计划,“你还有哪些拍摄是可以交接的,给我说一下。你回去休息两天。” 王子琼和JENNY惊讶地对视:熊有人性了! 秦修在摄影棚里拍了一上午,JENNY见他留在外面的手机一直响个不停,不过在秦修拍照时让他接电话那妥妥就是找死,可是万一要是急事呢?女化妆师盯着那部三星GALAXY,心说要再响一轮,我就…… 还没就完,铃声就又响起来了。 JENNY到底还是没敢在这个时候进去打扰秦修,只能先接了电话:“你好,秦修现在没空,有什么事……” “我有很重要的事,让他接电话。”手机那头的男声低沉得很有威严,“告诉他和沈彻有关,让他立刻来接。” 第90章 被打断摄影时秦修着实有点恼火,头也没回地高声道:“有人要死了吗?!” JENNY挣扎了一下,还是说:“对方说和沈彻有关……” 秦修刚“咔嚓”拍了一张,模特还提着裙摆在摆POSE,他拿下相机狐疑地回过头。 出摄影室接了电话,一连喂了好几下,对面都没反应,正要不耐烦挂机,手机那头这才传来姗姗来迟的男低音:“你这通电话接得够久的。” 秦修正要问你是谁,忽然认出对方的声音,蹙起眉头:“是你?”他边接电话边走出工作室,站在路边沉声问,“要跟我说沈彻的什么事?” “我早上打沈彻的电话,他一直没有接,他还好吗?”凯墨陇问。 “他在睡觉,可能没听见。” “你说他在睡觉?他睡了多久了?” 秦修皱眉,凯墨陇的语调重得有些奇怪:“为什么这么问?” 手机那头沉吟了一会儿:“我还不是很肯定,不过有些情况,我觉得你有必要知道。” 秦修心里当下“咯噔”了一下,直觉告诉他,是坏事。 王子琼听JENNY说秦修在拍摄中途出去接电话,正叹为观止,就见北极熊一阵风似地跑回来,抓了钥匙又一股脑掉头跑出去,就这么把模特晾在摄影棚,一句交代也没有。 “怎么了这是?”王子琼丈二和尚地看向表情也很不好的JENNY,“沈彻要死了?” . 秦修飞奔上楼梯,抖着手使劲拧了半天才打开门:“沈彻!!” 冲进卧室,卷毛青年还趴睡在床上,连姿势都没有变过。他跪上床,用力拍着沈彻的脸:“沈彻!醒醒!醒醒!!” 啪啪啪好几下,他自己手都抽痛了,沈彻还是一无所觉,秦修束手无策地跪坐在床沿,想到凯墨陇说的话,心中的恐惧越来越大…… “哗!” 一大杯凉水泼在沈彻脸上,卷毛青年纹丝不动,连最敏感的两片耳朵也没有抖动一下。 “哗啦!” 这次整整一盆子水泼下来。床铺被单一下子就全湿透了,水滴滴答答落在木地板上,秦修看着依旧在沉睡中的沈彻,倒吸一口凉气,瘫坐在床边。 亚麻色的卷发一淋了水就变成了巧克力色,水滴从卷翘的发尖滴落,在枕头上不断地晕开。秦修麻木地掀起沈彻濡湿的卷发,手按在光洁的额头上,看起来就只是睡着了啊,平时这家伙也是怎么都叫不醒的,可是睡够了到点儿了不是自己就会活蹦乱跳地爬起来吗…… 你要我怎么相信你永远都不会再醒过来了?你对自己的体质什么都不清楚就跑来黏着我太不负责人了好吗?! 喉咙里有什么堵着难受,秦修大口喘一口气,似乎才缓过来,他把浑身湿透的卷毛青年抱起来,让沈彻的头靠在自己肩膀上,虽然淋了水,但还是热乎乎的,熨着他的皮肤,那么舒服。 “沈彻,我一定有办法叫醒你的……可能有点痛,甚至可能会流血,你要忍着……”他用力抱紧怀里的人,声音哽咽着,“等你醒过来,你要怎么打我都可以……” . “……那半仙你帮我算算,这人的八字跟我合吗?”大婶蹲在路边,问着摆地摊的山羊胡小老头。 小老头接过对方递来的那份八字,抚着胡子看完,摇摇头:“你和他在一起虽然八字不冲,但是这人命里坐劫财,是大凶……” 大婶听得一脸信服,边听边点头,末了愤愤地把那八字一撕,付了钱连连道谢后走了。 这会儿都快晚上十点了,地下通道也没几个人了,虞半仙起身正要收摊,弯着腰忽然一愣,灯下一道长长的影子投下来,没一点声音,跟猫似的,差点没吓坏他。 他怕是警察城管,悄悄抬眼瞅,想见势不妙拔腿就跑,这一瞅禁不住一愣,心说我的天王姥姥,这年轻人长得真俊啊……这面相典型的人中龙凤,就是美则美矣,却隐隐藏着一丝煞气,好像在哪儿见过? “你还记得我吗?”年轻人开口道,声音死沉死沉的。 “你是……” “你说我命太硬,”秦修冷冷地拿过对方手里正要收拾的东西,蹲下来放回地上,把笔往铺开的纸上一搁,“你能帮我改命吗?” 小老头愣住了。 . 凌晨一点,王子琼和JENNY开着福特车四处找着秦修。王先生边开车边道:“这大半夜的他能跑哪儿去啊?连战斧都没骑,你就是要玩失踪好歹把手机带在身上啊,要是死了人家也好联系我们给你收尸不是……” JENNY受不了王子琼的乌鸦嘴,只专心看着窗外,不过说实在的,秦修这人又从不泡酒吧夜店,连路边摊都很少吃,真是连个目标都没有。况且他们也闹不懂秦修到底是为了个什么事这么夜不归宿。 福特征服者从洋河大道驶过时,秦修正从地下通道走出来,耸着肩膀,手揣在兜里,走到阴暗的小巷时,身后突然闪出两个身影。 两个叼着烟的混混拦在他前面,其中一人上下打量他,吹起口哨:“啧啧,美男子啊~~借点钱来花花~~” 秦修抬头看他们两眼,没有搭理。 两个混混当然不肯放过这一看就很有钱的弱质美男,挡在前面抬手就推了秦修肩膀一下。 那一下并没有把秦修推动,他低头扫了一眼掉落在肩膀上的烟灰,口气冰冷:“我现在心情不好,能滚远点吗?” 混混们嬉皮笑脸,眼里露出恶意:“不好意思,哥俩心情也不好~~” 已经开到隔壁另一条街的王子琼和JENNY冷不丁听见隔了一个街区传来的凄厉尖叫声,王子琼掉落了一身鸡皮疙瘩:“卧槽这不是发生命案了吧?” 当JENNY忧心忡忡地回复完“别管闲事了,找人要紧”时,秦修正踹着地上抱头痛呼的两人:“说了滚远点为什么不滚远?以为我现在是一个人就好欺负吗?你们算什么东西,凭什么欺负我啊?命硬的人就该被欺负吗?我怎么不能把你们克死啊?为什么偏偏要克身边的人,这算狗屁的道理!” “狗屁道理”那一脚真是狠劲十足,两个混混抱着脑袋在地上讨饶:“大哥你行行好!我们有眼不识泰山……哎哟,大哥你饶了我们吧……” “秦修!!” “被你们两个气的,我都幻听了!”说着又是一脚。 “哎哟不是幻听!真有人在叫你大哥!” “住嘴!” “救命啊!出人命啦!!” “秦修!!” 洪亮的一嗓门就来自身后,秦修怔怔地转过头,被他踹得半死不活的两个混混忙屁滚尿流地爬起来跑了。 路灯映出马路对面还穿着半湿的衣服的小麦色卷毛青年,活生生的,正喷嚏连天火急火燎地跑过来。 秦修还没回过神,就被一把抱住。阿彻的声音震着耳膜生疼:“秦修,我没事!我没事啊!我就只是睡着了啊!” 北极熊没什么反应,阿彻急了,放开秦修,拉着秦修的手按在自己脸上,又搓又揉,脸本来就肿得老高,这么一搓真是痛死了:“我是活的啊!我的情况和那位灵猫族的小姐不同,我是因为使用幻术才会睡这么久,我怕你担心,所以一直没跟你说,使用幻术特别消耗精神力和体力,我平时变个红烧肉都会累得睡上三个小时,更何况这次要变草原,所以才会睡这么久……” 老实说他自己也被吓坏了,醒过来时已经变回了狗,四周一片漆黑,连窗户都看不见,他还以为失明了,结果看见地上有水光,才发现床给整个颠了个个儿,自己被压在床下了。好不容易钻出来,一看,我靠,卧室里一片狼藉,地上什么都有,杯子,盆子,手机,台灯,音箱,篮球……全部泡在水里,他当真以为地震了,连忙冲出去找秦修,结果客厅里一切都好好的。 秦修的手机丢在客厅茶几上,正响个不停,是凯墨陇打来的电话。 如果不是那个时候接到凯大手的电话,他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那时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他回头一看那间快被拆掉的卧室,就觉得不妙,赶紧打电话给王子琼和JENNY两边分头出去找人。 秦修听完沈彻的话,看着脸肿得跟猪头,额头还有血渍的沈青年:“你怎么不早说……你怎么不早说?!!” 狗耳朵都被震得快飞起了,阿彻捂着耳朵看着咬牙切齿,眼中布满血丝的秦修。 “这什么狗屁幻术!以后都不许用了!!” 阿彻赶紧哄道:“好好,不用了!”看秦修站在原地恨恨地瞪着他不动,又去牵对方的手,“那你跟我回去吧……” 秦修低头看着沈彻讨好地来拉他的手,心里乱七八糟的,又是生气,又是庆幸,又是无奈:“我是小孩子吗,用得着你牵?”说罢自己走到前头,可心里到底还是不解气,扭过头,把休闲马甲的长衣摆递过去,“牵着。” “牵衣服啊?”狗青年不太乐意。 “牵不牵?” 阿彻只得不情不愿地拽着秦修的衣角。秦修冷冷地看一眼身后一副认命样的卷毛青年,转身大步流星朝前走。 有出租车经过,阿彻觉得这动作跟个弱智儿童似的特别不好意思,偷偷想松手,秦修脚一顿,嗓子一沉:“敢。” 阿彻认栽,好吧,今天是我不对,我什么都!依!你! 秦修在前面拐了个弯,居然故意走进二十四小时便利店里,阿彻在女店员好笑连连的注视下一个劲藏头遮脸,秦修买了一瓶益达,在收银台慢条斯理地付完钱,走到路边拦计程车。 车子来了,阿彻心说总算解脱了,连忙拉开副驾驶座的门就要往里钻,秦修冷冰冰地站在后门盯他一眼,苦逼的狗青年只好关了副驾驶的门,又拉着秦修的衣角跟着秦修上了后座。 司机大叔从后视镜里憋着笑打量着两人,阿彻把帽子拉下来遮住半张脸,秦修好整以暇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时不时撩开眼皮瞧一眼,小麦卷的手还悄悄拽着他的衣服,他磨着牙冷哼一声,谁让你不跟我说清楚还自作主张? 我差点为了你改名叫秦一猫! “那种事不会发生在你身上吗?” 听见身边的秦修沉闷的声音,阿彻转过头,看着目视前方神情复杂的北极熊,笑了笑:“不会的。” 秦修侧头看向他,冷冷地挑眉:“你怎么敢断定。” “我做了个梦,梦见我们有一间大的木房子,在遍地青草阿尔卑斯山上,我躺在草地上晒太阳,听见你在叫我……” 秦修不解地看着身边人。 卷毛青年冲他一笑: “我听见你的声音老了。” 第91章 秦修第二天回到工作室又跟个没事人一样了,各种冷酷狂霸拽,当然,他当没事人,大家也只有跟着当没事人。阿彻被王子琼拉到一边问:“那狗又活过来了?” 阿彻听得一愣,才想起来,昨天他让王子琼和JENNY帮忙找秦修时随便编了个谎话,说秦修以为卷二死了,就离家出走了。 “哦,没事,后来又活蹦乱跳的了。”阿彻心虚地包着一嘴饭含糊地说。 王子琼看秦修在窗户边打电话,凑到阿彻耳边,愤然道:“跟你说,老子迟早宰了那狗来吃!” 阿彻一口红烧肉梗下去,难受死了,心说你要宰狗你也别提前通知他啊,他听了多伤心啊,他都没管你要那一百块钱呢…… 秦修回来后又接了几个大单,卫凉单打独斗这段时间工作室虽然也可以维继,但是一些老客户,明星和模特还是只肯交给秦修拍,尤歌又介绍来几个大客户,秦修现在就主要负责这些老客户和重要的大单,其余的通通交给卫凉去施展手脚,王子琼也破天荒给卫凉安排了一个助理小丘。 工作室大大小小的委托多起来,一个摄影棚开始显得捉襟见肘了,阿彻打听到楼上的瑜伽馆年底就要搬走,要是摄影室能扩到上面应该不错,不过租金是个问题。秦修的工作室当初开办的时候启动资金都是找银行贷的款,现在每个月都在还款,帮王子琼还债又去掉了大头,再加上去塞伦盖蒂拍摄的开支,虽然这段时间发展得不错,要一下子拿出双份的租金还是很勉强,更何况装修摄影棚那可不是个小数目。 秦修这段时间肯定也在操心这个问题,但北极熊这个闷骚个性反正是不可能说出来跟他们商量的。阿彻见秦修从楼上瑜伽馆下来,摇摇头,却见秦修在楼梯上一愣。 阿彻循着秦修的目光回头,见一辆奔驰GL350停在路边,一名四十多岁高高瘦瘦西装革履的男人下了车,面带微笑远远朝这边抬手打了个招呼。 阿彻见秦修蹙着眉头没什么反应,觉得不太好,对方可能是客户,就热情地朝那男人笑着挥了回去。对方愣了一下,一脸忍俊不禁的笑。 秦修手揣在衣兜里下了楼:“你又不认识人家你冲人家挥什么手?” 狗青年抖着狗耳朵走在后面:“我一看他的面相就知道他是好人。” “什么看面相,明明就是狗鼻子闻出来的。”秦修冷淡地走进工作室。 沈恶犬在后头火大,我咬死你! 高瘦男人姓刘,似乎和秦修早就认识。刘先生坐在沙发上,从公文包里取出一份文件夹递给秦修,阿彻瞪大眼,那不是他修改后的风投计划书吗? 秦修抬头看他,阿彻摊手表示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秦修才转向刘先生:“这计划书您怎么拿到的?” “是安总给我看的,”刘先生笑道,“至于他是怎么拿到的,我就不清楚了。不过过程不重要,我来就是想跟你谈投资合作的事。”说着环顾了一下工作室,“你的工作室发展得不错,看来是我小瞧你了,安氏的创业扶持你可能不需要,但这次我来是作为投资方,你该不会一口拒绝了吧?” 秦修思忖良久,沉声道:“安总为什么想投资摄影工作室?” 刘先生看秦修这表情,知道对方肯定很想不通,其实当时安总把这份计划书交给他时,他又何尝想得通。 摄影工作室和影楼不同,影楼面向大众消费者,做成规模和品牌后甚至可以全国连锁,而个人工作室走的是高端路线,面向的是名模、明星和商业大客户,但规模通常都不会很大,顶多三五个摄影师就能扛下,资金雄厚对工作室的发展当然百利无害,但归根结底,个人摄影工作室的发展更依赖摄影师在圈内的名气和口碑。 简而言之,个人摄影工作室做得再大也不会有规模效益,对中小投资者或者一些个人投资者来说,若是眼光准可能也是不错的选择,但是对安氏这种动辄投资几千万几个亿的大玩家,完全没有意义。实际上他对安嘉冕手头怎么会有这么一份计划书也很好奇。 安先生翻着手头的风投计划书,笑笑:“这东西挺好玩,摄影工作室风投计划书,你以前见过吗?” 刘先生摇头,当然不可能见过,风投是什么概念,这摄影工作室又不是要上市了,犯得着这样逗安先生开心吗?不过眼下他主要是没摸清楚安总的心思,看他的样子似乎对这份风投企划书很不屑,但是安总又为什么特意把这份风投企划书拿给他看呢?他只好试探一下:“这完全是儿戏嘛。” 安嘉冕却摇摇头:“我欠对方一个人情。” 好了,这下他清楚了,这是要投资的节奏。他现在负责的是安氏的一些中小投资项目,当然,说是中小,意思是还在起步阶段,但是前景非常看好,这样的项目才有投资的必要,摄影工作室无论如何不在这个范畴。“投资摄影工作室没有先例,这……” “你给他投个一两百万进去,就当玩玩,”安嘉冕起身预备离开,优雅地一扯西服,回头淡淡道,“反正做好赔光的准备就行了。” . 秦修气急败坏地签了合同。 刚开始听说安嘉冕投资工作室是为了还人情时北极熊还特别冷酷地一口拒绝,毕竟摄影展他们也有受益,安嘉冕不欠他们什么,可是再一听……阿彻看秦修脸上那恼火的表情,那简直是恨不得第二天就狂赚两千万直接甩到安嘉冕脸上。 刘先生离开前笑着对秦修道:“你也不要想太多,这份企划书作为风投计划书虽然有点不合适,但是写得确实挺不错,能让投资人一眼看出工作室的潜力。你也不要觉得是我本人或者安总出于人情或者交情才给你当天使投资人,如果我在计划书中根本找不到投资的价值所在,别说两百万,十万我也不会掏的。毕竟我们是商人,我们要面对董事会和广大股东,安总说玩玩,其实也只是说着玩玩的。” 阿彻不知道秦修听着这些话是什么感想,他在一旁听完心情总归是挺复杂的。那份计划书,如果安嘉冕没叫他重写一遍,是不可能入得了刘先生的眼的。安嘉冕现在的身份是商人,但是他总觉得在这个身份之外,有些时候,他依然是那个一直关照着他的安少爷。 两百万的投资无异于雪中送炭,秦修当下就把楼上盘下了,不过这还不是最好的消息,这天工作室的邮箱收到了《伟大遗产》摄影大赛发来的邮件——秦修的作品入选了中国赛区优秀作品。 十一月,中国赛区优秀作品被选送去美国,和二十多个国家的优秀作品角逐最后的全球优秀作品和那唯一一个金奖。 十二月,阿彻几乎天天关注GREAT LEGECY的官方网站,月底前各类别的优秀作品和金奖就将揭晓,狗青年专注地刷着网页,鼻孔喷气,全球优秀作品有什么意思,要拿就拿金奖! 那天晚上他做了个梦,梦见秦修没拿到金奖,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掉眼泪,他一个劲安慰他:“梦是反的,没关系,你肯定会拿奖的!” 没有用,秦修看他一眼,继续掉眼泪,亮晶晶的眼泪像钻石样大颗大颗地掉下来,跟不要钱似的,也确实不要钱,但在他眼里这都是无价的。 狗青年双手捧在秦修下巴那儿,小心接住那些泪水,巴巴地瞅着他:“你别哭了……” 他也不知道怎么的,看着秦修挂着泪水的上下睫毛,情不自禁就凑了上去,亲在他眼角。 秦修果然不愧是北极熊变的,眼泪冰得要命,但是一滚进喉咙,就又跟火燎似的。 他不忍心见那些泪水落在地板上碎掉,一不小心亲得有点多,身体里一下就像被点燃了,再低头一看,我靠真的燃了! 狗青年惊叫着拿沙发垫扑着身上的火,叫着“秦修你别哭了你快帮我灭火啊,我快燃起来了”!可是火焰一下就腾起来把他吞噬了,他隔着火焰无助地看着在火焰那头还在兀自垂泪的冰山美人,心里绝望地想,我都自身难保了我还替他的眼泪可惜呢…… 烧着烧着他就醒了,全身热得难受,以为是身上的毛毯盖太厚,大金毛一撅屁股想把毛毯掀下去,但是背上什么都没有,再一看,毛毯早就在地上了,那这是…… 狗东西疑惑地翻身起来,一下子僵住,惊恐地低头一看……狗叽叽怎么成这样了?! 阿彻虽然不知道自己发起情来是什么样子,但也知道狗发起情来是什么样子,不过贺兰老师从没跟他科普过这些,他也觉得自己既然是灵犬族,那么发起情来应该和狗是有区别的,不过事实证明,狗叽叽还是狗叽叽,这东西它就不可能是个摆设…… 这大半夜的要怎么办?大金毛从沙发上跳下来,难受地张着两条后腿,好像两腿间长了个怪物。这要是被性冷淡的秦修看见了,指不定多嫌弃他,狗东西急得团团转,一不小心就看到厨房餐桌的桌脚,阿彻心一横,心说就将就一下吧。 大金毛抱着桌脚边蹭边对自己发誓只此一次绝无下回的时候,卧室的门忽然开了。 . 阿彻就这么被秦修提起来甩进浴缸里,还以为秦修是要帮自己降火,连忙配合地仰面躺下,张开两条后腿,晾着发情的狗叽叽,准备接受凉水的惩罚,可是……喷下来的却是热水。 没一会儿阿彻就“噗”地变成人了,“哗啦”从水里冒出头,这下子更尴尬了,都不晓得拿什么脸去面对秦修。 “不是说不许我把你当狗吗,你居然去抱桌子腿!”秦修一身凛冽的冷气爆开来,“你这是第几次对我的桌子腿干这种事了?” 阿彻当然也觉得丢脸,可是也没有别的办法,只能苦逼地道:“那……这种情况你们都怎么处理的啊?” 秦修脸都是黑的:“我是性冷淡,你让我怎么回答你,阉了就好了?”狗青年一脸委屈地耷着湿淋淋的狗耳朵,秦修没辙,别过视线咳嗽一声,“你自己用手握住,”手比了个动作,“这样这样就行了。” 阿彻挺不情愿的,手往身下一握,就连忙松开了,那感觉太奇怪了! 秦修把毛巾摔在狗青年脑袋上:“你自己的东西你还嫌弃!你嫌弃它你当初干嘛要长它!” 阿彻顶着毛巾难受地贴着浴缸:“我还是找个东西蹭吧……” “找什么蹭?你敢把你那玩意儿射我家具上!” 毛巾下的狗耳朵都贴下去了,这话太缺德了…… 秦修使劲剜了一眼一头毛巾没脸见人的小麦卷,压着火气道:“起来。”然后把身上的睡衣裹紧了一圈,用力系上衣带,示意道,“往我身上蹭。” 阿彻撩起眼皮从毛巾缝隙里瞄一眼闭着眼睛一脸慷慨就义表情的冰山美人:“这……不太好吧……” “啰嗦什么。” 阿彻心说这可是你让我蹭的,然后硬着头皮大着胆子挂到秦修身上:“我开始了……” 秦修闭着眼睛,只觉得沈彻全身跟在沸水里煮过似的,下面那玩意儿抵在他大腿内侧,秦修啧啧地瘪着嘴,这家伙是很憋了一阵了啊。他刚开始有点不习惯有人抱着自己蹭,后来就觉得,这么大一只抱着别人蹭,跟条超大毛毛虫似的,挺好笑的,再抬下巴往沈彻后背看,泛着水光的小麦色背看起来颜色真是蛮正的…… 不对,我现在的心情应该是复杂的,我怎么就成桌子腿了呢? 小蛮腰挺有劲儿啊…… 不对,这家伙怎么越蹭越带劲了? 秦修低垂着视线一眨不眨地盯着沈彻一丝不挂的后背,不知怎么的就像起了在塞伦盖蒂大草原上的一幕,可是这会儿的感觉比那时更甚,只觉得身上和喉咙里都热得慌,他就像根木头,都快被磨蹭出烟了…… 阿彻蹭到一半,忽然被秦修一把推开!一个重心不稳直接向后跌坐在浴缸里,水溅得老高,兜头而下“哗啦”迷了眼,再次睁开眼睛时,秦修已经不见了。 秦修“砰”地关上卧室门,跌坐在床沿,努力镇静了很久,才忐忑地垂下视线,一点点看向两腿之间。 然后飞快地扯过被子盖在大腿上。 怎么回事?秦修冷汗都下来了,看错了吗? 又掀起被子低下头…… 从被子里抬起头来的北极熊神情茫然不解。 他不是性冷淡吗?在美国他都专门找心理医生看过,现在都还记得金发碧眼的心理医生很绅士地安慰他的样子:“性冷淡在我接触的病人当中很普遍,你不需要有太大的心理负担。” “谢谢,我很好。” 金发碧眼的心理医生见年轻的东方美男自沙发上从容起身,还有点诧异,这也未免太淡定了点,东方人都这么含蓄?不由关切地多问了一句:“你真的……很好吗?” “非常好,”秦修伸出手来,“你不觉得有这种欲望反而才是一个人的负担吗?” 心理医生带着一脸复杂的表情和确诊性冷淡还仿佛人生赢家的花样男子握了手。 秦修心说我又不是不举,我是完全没有这种欲望,多少先贤圣哲一辈子努力也达不到的境界。作为一个连生理弱点都没有的无懈可击的男人,他非常满意。 可是…… “秦修?秦修你还好吧?”房门外传来沈彻的声音。 秦修刚要说话,才觉得呼吸很重,怕自己气息不连贯,很沉了几口气,才说:“你呢,好了吗?” 狗青年一副轻松的口吻:“哦,我没事了。”又有点不好意思似的压低声音,“对不起啊,那个……” 秦修突然腾起一股无明业火,你是没事了,我怎么办?!“没事就去睡你的觉!” 门外没声音了,估计是以为他生气了,灰溜溜跑回去睡了吧。 秦修难过得要死,这会儿又没办法去洗手间,想直接掏家伙撸吧,又觉得房子太大太空,就算窗帘拉得严严实实也老有种被人看着的不安全感,他的羞耻心不允许他这样。最后没辙地坐上床,掀起被子盖在自己身上。 如果沈彻这会儿推开卧室门,就会看到盖着被子坐在床上,连头都蒙在被子里的北极熊,从厚厚的被子里发出十分性感略带压抑的喘息声,总之非常崩坏的一幕。 二十分钟后,秦修有气无力地扯下头上的被子,口中呼出一口白雾,精疲力竭地倒在床上,额头上还有汗珠,望着昏暗的天花板。 既然美帝国的医生都确认过了,那么性冷淡应该是不会有错的,刚刚那个多半是意外。可能是被蹭坏了,冰山美男翻了个身,嗯,错不了。 第92章 尹向东这天约了几个朋友去泡夜店,回到家时已经半夜了,原以为父亲和保姆都睡了,却见父亲的书房里还亮着灯,他纳闷地推开门,书房里没有人,父亲的电脑还亮着,他好奇父亲怎么这么晚还没睡,便绕到书桌前,这一看,就看到屏幕上的图片,不由一惊—— 这……不是黄金湖吗?! 不对,这是一片很普通的湖,只是看起来有些像当年的黄金湖,但是仔细看就能看出并不是同一个湖泊。但是父亲为什么会开着这张照片?尹向东越发觉得奇怪,看屏幕下方还开着浏览器,就点开来。 浏览器的页面是父亲的电子邮箱,尹向东看到邮件内容,惊愕难当。 邮件看起来是父亲国外的朋友发给他的,邮件内容大意是,你要找的那个湖泊,我最近在柬埔寨找到一处很像的,详见附件。 尹向东已经猜到附件里的照片就是眼下看到的这张,但为了确认还是把照片又重新下载了一遍,打开来一看,果不其然。 尹向东茫然瘫坐在椅子上,这说明什么?父亲竟然一直在寻找黄金湖?明明就是不存在的地点为什么要费心去寻找? “你怎么在这儿?” 尹泽北的声音忽然响起,尹向东一个激灵看向站在书房门前神情阴沉的父亲,虽然面对父亲他总是有点打鼓,但是现在肚子里满腹疑问不得不问:“为什么?你不是说那个湖不存在吗?为什么还托人到处找它?” 尹泽北走到书桌前,看着那张神似黄金湖的照片:“我不相信世界上有黄金湖,既然你那个同学坚持他父亲是被冤枉的,要我举证,我就姑且找出证据,退一万步讲,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存在黄金湖,我也可以还秦默之一个公道。” 尹向东看着说得十分坦然的父亲,之前阴沉的脸色仿佛都只是他的错觉,心里松了口气:“原来是这样……” “要不然你认为是怎样?”尹泽北皱眉睨着儿子,“你在怀疑你父亲什么?” 尹向东自知理亏,天知道他居然就因为秦修的几句话怀疑自己的父亲,他甩去脑子里可笑的假设:“既然是这样父亲你也不必找了,那种湖怎么可能存在,秦修那家伙就是钻进牛角尖里出不来而已,过两年他自己就明白了。” 尹泽北什么也没说,挥挥手让他离开。 尹向东回房本来打算睡觉,想了想,还是按捺不住地打开了手提电脑。《伟大遗产》杂志这几天就要公布获奖者名单,所有入围照片都已经发布在官网上,他本来告诉自己别他妈再去管那个家伙,可到底还是很想知道秦修的照片长什么样。 将所有照片浏览下来,刻意忽略拍摄者的名字,自然生物类一百多张照片,给他印象最深刻的有三张。按浏览顺序排下来,第一张是拍摄迁徙的角马渡过马拉河的照片,摄像师离得很近,几乎就在角马群中,整张照片上都是乌压压的角马,你重我叠接踵摩肩,每一匹角马的神情都独具特色,义无反顾的,回头张望的,勇武的,惊惧的……在水花四溅的马拉河中谱成一副气势非凡的众生相。 第二张是一头蓝鲸浮出水面的瞬间,有蓝鲸坐镇就已经非同凡响了,而这张照片的独特之处还在于镜头是一半在水上一半在水下的,在海洋中浪这么大的情况下这种拍摄几乎就是赌博,但拍摄者赌到了。蓝鲸庞然的身躯位于水下,浮出水面的部分只是冰山一角,那种感觉委实震撼。 最后一张是跳跃的花豹,题材上虽然比不上前两张,但这张照片的拍摄角度非常特别,豹子在枯木的最高处蹲踞跃起,因为位于制高点,身后看不见草原和树木,只有一轮巨大的落日,它跃起的一瞬间树上一左一右两只秃鹫也展翅飞起,那画面乍一看如同这只花豹张开了翅膀一样,看得认心旷神怡,非常具有想象力的作品。 三张都是不可多得的佳作,尹向东这才开始细看摄影作品的介绍,然后长吐一口气靠在椅子上。是最后一张。要想看那家伙落选什么的还真难啊。 他已经不关心谁会拿金奖,但是关闭网页前还是习惯性地最后刷新了一遍。这一刷新,就愣住了——官网更新了,巨大的FLASH画面跳出来,就在他浏览那些照片的那当口,金奖竟然揭晓了! 尹向东后知后觉地想到了两地有时差的问题,盯着闪动的FLASH,盯着盯着不禁偷笑出来。真的假的,金奖不是秦修……我靠真不是秦修! 这消息让尹向东心头解气得不得了,他幸灾乐祸倒在床上,回忆起以前在耶鲁那些憋屈的日子。不管什么摄影比赛,学院比赛也好,协会比赛也好,正式的业余的,每次只要他参加,一定会拿亚军,每次他拿亚军,冠军特么肯定是同一个人! 他和秦修虽然是同期,但是导师不同,大家又都不住校,平常没什么交集,但是这样一来二回,秦修可能不会注意到他这个万年老二,他却不可能不注意到秦修。 在接连拿了三个亚军后,他实在是对那个老是压在自己头上的家伙好奇得要死,后来有一次选课,发现秦修选修了古希腊历史,他就跟着去了教室,抱着试一试的念头向上课的人打听了一下,没想到还真打听到了,对方指给他看:“喏,那就是秦修。” 尹向东往左手边隔了五六行的位置看去,看到一人高马大的糙汉子,那粗犷的身材乍一看还以为是老美,细看才发现是跟他一样的亚裔留学生,心中说果然人不可貌相,这家伙看起来五大三粗一大老粗,怎想到人家能拍出那种又大气又细腻的作品,尹向东越想越不服,一整堂课就盯着那糙汉,见对方转头和旁边的人说话,他再一看,我靠好一只大美人!隔这么远都能看见那双眼睛乌亮乌亮的特别醒目,再看那冰封雪筑一样不苟言笑的侧脸,一瞧就是那种普通人高攀不起的高岭之花。一想到秦修长成这个糙样居然连女朋友都比自己的漂亮,心头就更不舒坦了。 不过下课后尹向东还是找到了对方,他挺想结识一下这个竞争对手的。尹摄影师在教室门口拦住对方,带着自以为潇洒的笑,主动伸出手自我介绍:“你好,秦修是吧,我们算是神交已久了,我是尹向东,有印象吗?” 哪知糙汉听完一愣,笑着回头喊:“秦修,有人找你!” 尹向东愕然了一下,然后就见糙汉的高岭之花“女友”起身从阶梯教室后方走下来。 尹向东看着模特一样站在自己面前身高足有一米八五的冰山美人,整个人都不好了。 “你找我?你谁啊?”冰山美人用带着膛音的低沉嗓音问。 糙汉在一旁笑着介绍:“他就是亚军啊。” 然后冰山美人便说:“亚军你好。” 尹向东听着那句冷冰冰目中无人的“亚军你好”,简直想上去抽这丫的! 其实后来秦修还问了句“有事吗”,但他被那句“亚军你好”打击得不行,整个人怔在那儿没反应,秦修也就不睬他,自己走了。 那之后他才知道秦修是秦默之的儿子,而秦修也知道了他是尹泽北的儿子,这下两个人的梁子就结得更大了。秦修竟然冷嘲他:“如果不是跟你父亲一样心里有鬼,干嘛见着我不敢用真名?” “我什么时候不用真名了?!” 秦修轻蔑地瞥他一眼,丢下一句“亚君再见”,转身就走了。 尹向东在背后简直要暴跳如雷,谁特么跟你说亚军是我的名字了?!你特么脑门被夹了吗?!哪个父母给孩子取名字不取冠军专叫亚军的?! 尹向东回忆起往事不禁有些怅然,他又起身看了一下摄影比赛的网站。获得金奖的作品是那张角马过河图,其实在他心目中这三张照片的分量是一样的,评审们最终选择了这一张,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拍摄这张照片的摄影师在拍摄的途中不幸被狂奔的角马踩踏溺水身亡。到底还是离得太近了吧,身在狂奔的角马群中脚下又是潜伏的鳄鱼,这简直就是不要命的节奏。组委会将这张照片选定为金奖,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天已经蒙蒙亮了,尹向东倒在床上,还在颠来覆去地想着,秦修没拿金奖,呵呵,真特么没拿金奖,哈哈! . 秦修沉一口气拿下相机,睨着表情有些尴尬的女模特,声音一沉:“怎么回事?” 经纪人忙上前解释说七七前段日子失恋了,最近状态不是很好巴拉巴拉。 秦修一脸荒谬地转向经纪人:“这话上次你也跟我说过,她又失恋了?” “这次是新失恋……” “如果是第一次失恋就算了,这都第二次了,早该习惯了吧。” “哎呀,秦大师你体谅体谅,这人都会遇上点不顺心的事……” 经纪人说到这里,还没意识到秦修背后,沈彻,王子琼和JENNY正一个劲向他打手势。 摄影大赛金奖名花有主后,阿彻感觉这几天犹如走在刀尖上,他每天都盼着秦修掀沙发,掀床,掀桌子,他要是掀了,发泄发泄也就好了,早掀早安心,可是偏偏这一个礼拜过去了,什么都还没掀。阿彻心知这不是好兆头,这说明秦修要掀个大的。所以这段时间包括王子琼JENNY卫凉和卫凉的小助理在内,大家都悬着一口气。 以为秦修会拿经纪人开刀,可是最后也没有,秦大师非常敬业地耐着性子把照片拍晚了。工作结束后都已经晚上七点多了,新招的助理小丘先走了,王子琼和卫凉也正想闪,秦修这时走出摄影棚,边拿外套边道:“先别慌着走。” 王子琼和卫凉人都挤到门口了,又只得哭丧着脸停下脚步。阿彻看这两个人恨不能抱头痛哭。 秦修穿好白色的机车夹克,把大翻领翻出来,颔着首抖好衣领道:“我请客去吃饭。” 王子琼和卫凉小碎步地移进来,一左一右挤了挤中间的JENNY,简小姐骑虎难下,只得小心道:“怎么想起请我们吃饭啊?” 秦修一侧头:“当然是为了庆祝。” 一行人在后面看着秦修留下一个又美又阴森的侧影,大步流星走出工作室大门,总觉得庆祝两个字听上去尤其的恐怖。 二十分钟后,几个人默不作声坐在餐馆里,包厢里静得出奇,只有秦修在往铁板上滋滋地烤着鱿鱼丝,自己一个人吃得津津有味,吃了一会儿才怪异地看着一桌子好像在默哀的人:“怎么不吃啊?” 王子琼听着那冷飕飕的声音,已经认命了,他知道接下来的剧本必然是秦修站起来,单手掀翻桌子,咆哮着“我请你们吃饭你们怎么不吃”“为什么不吃为什么不吃”,他都能想象出包厢的墙上投射出北极熊狂躁的黑影…… 秦修果真站了起来,这一起身不得了,所有人都惊慌地往后倒去,只有沈彻一个人站起来张开双手一副要飞身堵抢眼的动作。秦修皱着眉头:“你们到底在搞什么名堂?!” 王子琼的心脏实在受不住了,把满了汽水的杯子往桌子上一搁:“秦修,我们知道你心里很难受,你以为我们就好受吗?”造型师先生痛心疾首地捶着胸口,“以你的水平怎么可能拿不到那个金奖?!你之所以没拿奖,只有一个原因,你拍猎豹时那豹子没把你咬死了!” 阿彻心说你这嘴巴也太不积德了。而且那是花豹。 秦修听完愣了一下,垂着眼睛重新坐下来,拿起王老吉喝了一口,淡淡道:“原来是因为这个。”他抬眼看了一圈在座的人,最后看着对面的卷毛青年,“你们想太多了,我没事,我是真心想庆祝入围了优秀作品。而且我觉得那张角马的照片拍得很棒,输给它我心服口服。” 阿彻看得出秦修说的是心里话,但还是不敢相信秦修能如此轻描淡写,说输给金奖作品心服口服他信,但是这样岂不是失去了一直以来想要成为签约摄影师的机会。 不过秦修没再说什么,只是隔着桌子看他一眼,他总觉得那一眼特别的意味深长,好像在反过来安慰他,又像是有什么难以言喻的情绪。 秦修那又静又深的眼神信息量真是太大了,害他那天晚上整整想了一晚。 第93章 阿彻趴在沙发上睡觉,他现在变身的时间越来越长,快有十一个小时了,现在才九点,运气好他还能保持人身睡上一个小时。他想着在烧烤店秦修意味深长的眼神,又想着秦修说的那些话,嘴角不由挂起欣慰的笑,参加比赛前除了金奖没想过别的,但是如果真的没有拿到那个奖,却也可以坦然接受,对别的获奖者抱着由衷的尊敬和欣赏,这样荣辱不惊的秦修,和以前有一点点不一样了。 后脑上忽然凉了一下,阿彻趴起来回头一看,秦修拿着牛奶罐站在沙发后,一副装作路过的样子。 阿彻没辙地擦擦头发上的冰水,翻身坐起来:“你在看什么啊?” 北极熊喝着牛奶一脸平淡:“我没有看你。” 别不承认了,你牛奶罐上的冰水都滴到我头上了,你不但有看你还有凑过来看。阿彻想起以前卷二睡觉的时候,秦修居然还半夜偷拍他,我睡个觉到底有什么好看的啊? 秦修白他一眼:“我没看你。” 狗青年从屁股后抓出尾巴:“你在看它吗?” 秦修飞快地伸长脖子瞅了一眼,阿彻眼明手快把尾巴塞回裤子里,还说没看! “好吧,我是在看,”秦修抱臂背身靠在沙发背上,捏着易拉罐说。每回这家伙喝完什么,易拉罐肯定都是畸形的,倒是给回收人员省了不少功夫,不过咔哒咔哒的声音听上去真是刺耳,阿彻紧贴着狗耳朵,努力屏蔽声音,听见秦修凉凉地道,“我是看看你这么睡着跟卷二有什么区别。” “能有什么区别?”阿彻抓抓头发打了个哈欠。 秦修津津有味不晓得在琢磨什么,然后转过身来:“你平常睡觉是不是都习惯狗趴式?要是躺着睡你的手会不会这样?”说着两手做了个小狗般挂在胸前的动作。 狗可吃不可辱!阿彻气得瞌睡全无,犬齿都隙出来了:“你怎么老改不了呢?!下次再这样信不信我把尾巴给剪了!” 秦修一下站直了,瞪眼:“你敢!” 阿彻磨着犬牙眯着狗眼:“我怎么不敢?我的尾巴我做主!” 秦修没办法,嘴巴一闭,怪模怪样地撅了几下,又靠回着沙发背闷闷地喝牛奶了。 阿彻摸着尾巴心说我靠我以前怎么没想到这招,以后对付这家伙可算有办法了! 阿彻见秦修光是喝牛奶也没什么表示,打了个哈欠说了声“那我睡了”,扯了被子倒头睡去,睡着睡着还是觉得狗趴式舒服,可秦修还在这儿站着呢,他必须躺直了。 没一会儿就感到秦修抬腿踢了踢沙发背:“你每天变人就这么几个钟头,时间宝贵就不要睡了,陪我聊天吧。” 狗青年困乏地趴了回去,抱着枕头:“嗯,你说吧,我躺着陪你聊。” 秦修抱着手臂靠着沙发背,从这里可以看到卧室床上挂的那只金毛公仔,他不记得那东西是怎么来的了,这是出车祸后从随身带的行李里找到的,医生拿给他的时候小金毛身上好大一个轮胎印,他洗了好久才洗干净。应该是母亲买给他的礼物吧,也可能真的是缘分,他的生命中竟然真的出现了一只活蹦乱跳的大金毛。想着想着回头瞥了一眼又睡成狗趴式的卷毛青年,嘴角淡淡地勾起,沈彻,是母亲带你来我身边的吗?因为看我太孤独,所以让你来陪我? “沈彻,你知道为什么没得金奖我一点不遗憾吗?” 阿彻难得睁开眼:“为什么?”难道还有什么隐藏的原因? “你尾巴拿我捏一下我就告诉你。” 狗青年一闭眼:“那算了。” 秦修在沙发后居高临下一努嘴,小气狗。 书房里的手机响起来,秦修走进去拿起手机,看到上面是个奇怪的号码,皱眉,美国来的? 接通电话后果不其然手机那头的人用英文问到:“请问是秦修先生吗?” “我是,”秦修有些狐疑,“请问你是……” “你好秦先生,我是《伟大遗产》杂志执行主编希金斯先生的助理,我们想询问你有没有意愿加入本杂志的摄影团队,成为我们的签约摄影师?” 秦修愣住了,随即立刻想到原因:“……我是第二人选?” 女助理听着有些忍俊不禁,虽然是很惊讶的口吻,措辞里又透着一股子自负,一听就知道是个年轻人:“没错,希金斯先生和评审们非常喜欢你的作品,如果你加入,将会成为我们团队第一位来自中国的摄影师。明年我们有好几个大专题,包括全球国家公园专题,大迁徙专题和印加帝国专题等等,总之非常期待你的加入。” 秦修坐在床边使劲回神,金奖获得者意外身故,而他竟然是第二人选,那一刹那甚至有种冲出去把沈彻一拳打起来庆祝的冲动。 “秦先生?” 对方的询问声拉回秦修的思绪:“抱歉,”他极力压住声音里的激动,“我完全没想到,所以有一点……” “没关系,”女助理非常理解地道,“你决定加入了吗?还是需要考虑一会儿?如果你决定好了我们可能还需要一些手续交接……” 秦修礼貌地听对方说完,兴奋过后,已经恢复了往日的冷静:“谢谢,谢谢你们的邀请,但是恐怕我无缘加入这个团队。” 手机那头静了一拍,语气略错愕:“我可以知道原因吗?” 秦修起身走到卧室门前,望着门外沙发上悬在外面的一截小麦色小腿,平静地道:“我还是想做独立摄影师。” 和世界顶级的摄影团队一起工作,在世界各地遨游,那种飞来飞去的日子是我整个中学,大学时代的梦想,可是如果我实现了梦想,那家伙怎么办呢? 一想到他要一个人守在家里,都不知道我什么时候能回来,这么快乐的一只黏人鬼突然黏不了人了,得多难过啊。 沈彻,这就是我没有得金奖,也一点不遗憾的原因。 北极熊站在沙发后,冷着脸居高临下看着沙发上裹着衣服睡得香甜的大金毛。 “你这个蠢东西,一点都不懂你主人的心。” . 这之后的一个礼拜,阿彻老觉得秦修有话想对自己说,但每次似乎又都死死憋了回去,冰山脸经常被一种扭曲纠结的表情替代,看着挺让人捉急的。 这天中午吃饭,王子琼边吃边看手机,突然“啊”地大叫一声,阿彻和JENNY下意识就凑过去看他是看到了什么,王子琼想捂,但没捂住,阿彻一眼就看见手机屏幕上赫然是《伟大遗产》摄影比赛签约摄影师花落谁家的新闻。 秦修在桌子对面一脸无动于衷地挑着红烧肉:“又看到什么吓成这样?蛇还是蚯蚓?” 阿彻和JENNY王子琼面面相觑,三人刚达成默契决定对这事儿保密,就听见王子琼身后卫凉同学的声音:“哇,《伟大遗产》签约摄影师,这是不是就是那个拍座头鲸的?” 王子琼恨不能把饭盒糊卫凉一脸。而且那是蓝鲸! 可这还没完,长得跟卫凉像双胞胎兄弟似的小丘助理在一旁扶扶眼镜,插嘴道:“就是他,这新闻我之前就看了,因为金奖得主不在了嘛,签约摄影师的名额就落在他身上了,啧啧,运气真好!” 秦修参加比赛的事小助理并不知情,阿彻悄悄去看桌子对面秦修的反应。 秦修挑红烧肉的手顿了一拍,嘴角冷冷一翘,又继续挑着吃了。 虽然全程头都没抬,四人还是被那冷笑煞了一下。 那天下午没什么大单,拍摄都是卫凉操刀,秦修站在电脑桌旁低头翻看着一本杂志,阿彻见秦修翻来覆去就看着前面几页,在一旁抓耳挠腮不知道是要以华人歧视论还是中国威胁论来安慰对方,这时有人推门进来。 “哦,这么快?”秦修这才一合杂志转过身。 阿彻回头看见来人是一名人高马大的魁梧汉子,也许因为长得过于彪悍显得有那么一点点出老,看上去比秦修年纪大了一圈。阿彻正想这人是谁呢,就见糙汉子爽朗地哈哈笑了两声,几步上前张开双臂就……抱住了秦修?! 阿彻瞪大眼,那哪是男人间的拥抱啊,也许因为糙汉子身形太过粗犷,秦修虽然身高不输对方,但是毕竟纤细,那感觉跟被揉进汉子怀里一样! 可秦修居然也回抱住对方,两人跟在比谁的力气大似的,谁都不松手。 一分钟过去了,狗青年带着一脸恶犬的表情站在糙汉身后,这时糙汉忽然“哎哟”一声,大叫:“你赢了你赢了!快点松手!” 秦修这才松开手,糙汉揉着肩膀抱怨:“肩膀都快被你挤碎了,这么多年你力气一点没小啊。” 秦修笑了笑:“那当然。”说着伸出手,“好久不见,桑田。” 桑田也伸出手,两个人来了个哥们的相握,握着握着差点又扳起手劲。桑田哎哟连声地抽出手来,摇摇头说着“始终赢不过你”,回头看向身后表情总算恢复金毛大狗样的沈彻:“他是你助理?我发现他很好玩!”说罢忽然上前又一把搂住秦修的肩膀,回头看身后的小麦卷助理,“哦!变了变了!高加索斗犬!” 经秦修介绍,大家才知道这人是秦修在耶鲁的同学,秦修刚刚在杂志上看的就是这位桑先生给一个西班牙服装品牌拍的广告。秦修介绍桑田给工作室的大家认识时,桑田全程都处于动不动就靠近秦修的状态:“哦!!这次是藏獒!” “哈哈!比特犬对不对?!” “来!来咬我啊!” 阿彻心里很是愤愤,虽然桑先生长得跟秦先生是两个极端,但是果然是……那话怎么说来着?臭味相投!一石二鸟! 听说桑田要加入工作室团队,JENNY和卫凉都很开心,只有王子琼绝望地看向秦修。已经租下楼上准备扩建摄影棚,这个节骨眼秦修又引进摄影师,而且还是高薪聘请,开销可想而知。但阿彻知道工作室肯定要发展到这一步,安嘉冕那两百万不是白投的,王子琼的作坊式操作总有一天要行不通。 装修摄影棚那几天秦修约了广告客户,向对方介绍桑田,然后一起讨论摄影方案,一连几天都这样忙忙碌碌,阿彻跟着接待客户时还有些纳闷,秦修已经把半数的工作都交给卫凉了,看样子现在又要把手头几个大单交接给桑田。 晚上回去他问秦修:“你最近是有什么大动作吗?” “没错,”秦修提着只大行李箱走出卧室,“我们下周去美国。” 阿彻张大嘴怔了足有十秒:“为什么……” “我们要去黄石公园。”秦修蹲下打开旅行箱。 “为什么?!”这也太突然了! “哪来这么多为什么?”秦修单膝蹲在地上,抬头不耐烦地看他一眼,末了一耸肩,低头边收拾衣服边道,“《伟大遗产》邀请我做他们的特约摄影师,他们有个全球国家公园的摄影专题。” 阿彻眼睛都快鼓出来了:“什么时候的事?你怎么都不说啊!” “这不就说了吗。”秦修低着头把自己的内裤叠到一边,看着内裤旁空出来的小块空间,一脸淡然,“把你的内裤拿来。” 第94章 市立美术馆外这条公路是连通上城区下城区的要道,车流量很大,常年堵塞,尹泽北驾车经过时又一次被卡在了路上,和所有司机一样,摄影大师也正百无聊赖地打量着窗外。许多司机的视线这会儿都不约而同投向了马路对面市立美术馆的超大展板,那是《伟大遗产》摄影大赛优秀作品巡展的中国第一站。 尹泽北蹙着眉头若有所思,就在两天前,他得知秦修被希金斯邀请成为《伟大遗产》的特约摄影师。这个年轻人和当年的秦默之完全不一样,锋芒毕露到让人有些害怕。 最后他还是怀着有些矛盾的心情走进了温暖的美术馆内。因为是工作日,来看摄影展的人并不多,放眼望去,每一幅摄影作品都在上下加上了黑胶片的边框,这是《伟大遗产》杂志的封面特色。一楼是人文类,他稍微逛了一圈就直接去了二楼。 走上楼梯一眼就看到那副花豹的照片,就挂在正对楼梯的中央位置,委实能给上楼的参观者极强的视觉冲击力。正有一对中年夫妻停在照片前欣赏。尹泽北也走过去,默默凝视着照片,拍花豹在题材上并没有特别的优势,但这幅的新颖之处在于摄影师以仰角拍摄,配合展翅的秃鹫和背景超大的辉煌落日,将花豹的题材拍出了以往作品极少能达到的,直射观者心灵的敬畏感。 “秦修?这名字和我以前一个学生一样啊……”中年夫妻中的女子看着照片介绍栏摄影师的名字,意外地道。 尹泽北闻言不由看了身边人一眼。 “说不定真是你学生呢。”她的丈夫在一旁笑道。 “应该不可能吧,”女子看着照片有些感慨,“那孩子倒是很喜欢摄影,但是好像是色盲,应该不可能成为摄影师……” 中年夫妇边轻声聊着边往二楼内馆走去,尹泽北琢磨完刚刚的对话,急忙上前拦住对方:“请问一下,你说的这位学生,今年大概有多大了?”见对方面露疑惑,摄影大师神情恳切地道,“他可能是我一个友人的孩子……” 中年女子见状这才蹙眉回忆起来:“我想想,我在灵犬镇教书都是好多年前的事了,那孩子今年应该有二十三四了吧。” 尹泽北惊愕难当,灵犬镇,二十三四岁,那就是秦修无疑!摄影大师回头看向那副花豹的照片,眼睛眯了起来,秦修竟然是色盲吗? . 阿彻听秦修说《伟大遗产》杂志在年初会有一个全球国家公园的专题,这是个大专题,杂志团队的主要目的地在非洲,因为美国的读者更乐意了解像塞伦盖蒂,马赛马拉,克鲁格国家公园这样的非洲旅游胜地。美国的几大公园由于名气太盛,只会占据国家公园专题很小一部分,便邀请特约摄影师协助供稿。 这一次他又在飞机托运的途中昏睡了过去,醒过来的时候人已经在车上了,秦修在身边开车,问了声:“醒了?”他含糊地应了一声,突然觉得不对,怎么居然是人的声音啊?一个激灵坐起来,低头一看自己身上还穿着衣服。 秦修悠闲地开着车行驶在一马平川的道路上:“你睡了快二十个小时了,都快耽搁我行程了,”他们现在正离开蒙大拿州驶向黄石公园北门,“我定了黄石公园一家旅馆,你是金毛过去不方便,我就帮你洗了澡,换好衣服了。” 阿彻一想到连内裤都是秦修帮忙穿的,就有点不好了。 “你那是什么表情,你身上又没少块肉。”秦修口吻非常冷淡,冷了七八秒,又不晓得想到什么偷偷笑了一下。 阿彻不问也知道秦修在笑什么,尾巴在坐垫上蠕了蠕,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老觉得毛掉了不少,但是又没有证据证明是秦修干的,只能作罢:“我们现在在哪儿啊?你累不累,累了换我开。” “我正开得爽呢。”秦修短促地一勾嘴角,阿彻看得出他这一路心情是蛮爽的。 挡风玻璃前方的公路笔直平坦,视野极其开阔,能望见远处起伏的山峦笼罩在风雪云雾之中。秦修租的是一辆黑色雪佛兰,这个时候正值冬季,白色的雪覆盖了一切,反射的光线很是刺眼,秦修戴着墨镜在开车。一路上都没什么车辆,没有山的地方,除了雪,就是天。 阿彻第一次来国家公园,自己国家的国家公园都没去过,头一遭就来了世界第一的国家公园,以为可能就跟自然保护区一样,但最后抵达了才知道,这真的是一座公园,竟然还有公园大门,一座并不太高的石拱门架在进门的道路上。这应该是黄石公园落成时的第一座大门,石门上方写着“FORTHEBENEFITANDENJOYMENTOFTHEPEOPLE”,是西奥多罗斯福总统的题词。美国历史上有两位罗斯福总统,这一位被人们记住不是因为三巨头和珍珠港,而是因为他在任期间为美国保留下了幅员辽阔的无数国家公园,国家森林和自然保护区。 北门外是一座小镇,说是小镇,其实就是为游客开发的,看起来比灵犬镇小多了,一溜溜不高的房子屋顶上都压着雪,没有游人和车辆如织的场面,大冬天看上去白压压的,怪冷清。秦修订的旅馆就在镇上。两个人此刻把车停在路边,望着公路旁的小镇和公路尽头的公园大门。 “先去旅馆整顿还是先去公园转转?”秦修问。 狗青年直起背戴好帽子,精神抖擞地怂恿道:“走!先进公园!” 秦修瞄一眼身边摩拳擦掌亢奋不已的小麦卷,隐蔽地一撇嘴,根本就不需要问你,你就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克制,什么叫矜持。 因为季节关系,园内公路上几乎看不到除了他们以外的游人和车辆,白茫茫的天地之间好像就只有他们这一辆渺小的雪佛兰缓慢地滑行着。电台的古典音乐节目正放送维瓦尔第四季协奏曲中的第四部《冬》,小提琴齐奏如摧枯拉朽的北风,配合眼前壮观的雪景,阿彻立刻就想到雪原上跋涉的狼群,狐狸,美洲野牛,不禁振奋难当。 这会儿已经换成他开车了,半路听到了远处传来的狼啸,秦修还特意让他停车,两个人关掉音乐听了好久,才意犹未尽地上路。 “你要喜欢听这个,我也可以叫给你听啊。”阿彻抖着狗耳朵开心地道。 “那能一样吗?”秦修凉凉地瞥他一眼,“一听就是狗装狼。” 沈恶犬咧着嘴,你嫌弃我你别玩我尾巴啊! 车子行驶到猛犸温泉时天色就陡然暗了下来,但皑皑白雪中一大片阶梯状的温泉还是看得阿彻叹为观止,虽然听秦修说现在已经看不到从前五光十色的大阶地瀑布,但阿彻觉得寒冬里宛如一块庞然冰雪大蛋糕的猛犸温泉也很带劲。 黄石公园园内的高级酒店都关着门,回到小镇上发现旅馆也都挂着CLOSED的牌子,秦修望着车窗外,像是也有些意外,探头探脑地四下打望。阿彻问:“你真联系好旅店了?这看上去一家都没开啊。” “啰嗦。”秦修望着窗外的旅店招牌,咬着的嘴唇忽然松开,“到了!” 这家旅店规模不大,算是小旅馆,不过看着里里外外都冷冷清清的,阿彻着实不觉得这像是一间正在营业的店。 他停好车拎着箱子下来,看前面的秦修用力推了两下门才推开,有点不放心:“这门真是开的?” “你以为是我顶开的?”秦修没好气地冷声道。 阿彻上下打量秦修的背影,那真是极有可能的。 进了旅馆发现有开暖气,两人才算放了心,阿彻上下打量了一番,旅馆的吊灯有鹿角形状的装饰,非常别致。秦修走到旅馆前台,台子上摆着个大铃铛,他拿起来看了一眼,阿彻在一旁说:“跟电影里一样啊,你摇摇。”秦修瞥他一眼:“用你说。”然后举着铃铛一阵猛摇。 秦修手劲大,那声音出来比他们预计的大多了,刚摇完就看见一个络腮胡男人猛地从台子后冒出来,两个人都吓了一跳。 络腮胡男人虽然是络腮胡,但居然是个黄皮肤的亚裔,看年纪有四五十岁了,阿彻看他有些睡眼惺忪,脸上还有衣袖的印子,似乎之前一直趴在台子上睡觉。 络腮胡带着热情又迷蒙的笑招呼他们:“你们一定就是秦彻和沈修,欢迎你们来到黄石公园!我是塞巴斯汀,中文名叫八四汀,你们可以叫我的昵称斯汀。两位是来度蜜月的还是……”打了个哈欠,“度蜜月的?” 秦修神色冰凉:“我和他都是男人。” 斯汀大叔眯缝着眼仔细瞅了冰山美男一会儿:“啊,看得出来!那你们是要单人房,双人房还是蜜月套房?” 阿彻扶额,清楚地看见北极熊头顶正在积累的怒值。 最后要了一间双人房,斯汀大叔热情地在后面帮着搬行李,阿彻提着另一大包行李跟在秦修后面,等着秦修开门,秦修也不知道怎么搞的,一扇门而已半天都打不开,阿彻把行李包往地上一搁,这时听见走廊尽头斯汀大叔的声音:“咦,你们怎么在那边啊?” 阿彻傻眼:“你不是说上楼左拐最里面一间吗?” “哈哈哈!”斯汀大叔拍腿大笑,“我这个人从来都是左右不分的啊!” 阿彻心里嚎着我们怎么知道你左右不分啊?!小心回头看了一眼还站在错误的门前手拿钥匙插在门里一动不动的秦修。 斯汀大叔走过来,从浑身冷气四溢的秦修手中拿过那把被拧断掉的钥匙,大度地一拍秦冰山的背:“没关系,年轻人血气方刚手劲大,不用在意。” 阿彻心说你真敢拍啊…… 来到黄石公园的第一个小时,阿彻感觉前景颇有点不妙。 第95章 秦修一进房斯汀大叔就殷勤地提着行李跟进来,秦修冷着脸堵在门口,让大叔把行李交给他。 “提行李哪能提一半的,当然得送佛送到西,”斯汀大叔完全没有眼力见,低头提起两大包,还乐滋滋地嘀咕了一句,“要不哪来的小费……” 秦修当然听见了,昂着下巴卡在门前:“你不提进来我照样给你小费。” 这话一出斯汀大叔乐得“砰”地就把行李放下了。 秦修瞪大眼看着老伙计就这么把他装着昂贵摄影器材的包砸在地上,脸色都没什么能见度了。偏偏老伙计还搓着手等着拿小费。 秦修头也不回地道:“沈彻,钱包给我。” 阿彻本来觉得秦修肯定会把门板砸在老伙计鼻子上,但是想来也是入乡随俗吧,再说这公园里他们也不认识其他人,很多地方还得靠斯汀大叔照应。他把钱包递给秦修,秦修低头拿了小费塞到斯汀大叔衬衫的口袋里,冷飕飕道:“不用找了。” 斯汀大叔张大嘴低头看着衬衣上口袋里的一美元回不过神,秦修已经冷冰冰地关了门。 黄石公园不同于塞伦盖蒂,大草原上即使是旱季也不乏游客,黄石公园入冬后非常寒冷,气温能到零下二三十摄氏度,很多游客设施都埋在了积雪下。这不,阿彻见秦修死活打不开窗户,在窗子那儿矮下身子探头探脑地朝上张望,发现原来是屋顶的积雪太厚,窗户上边都冻住了。 “都没人扫下屋顶上的雪吗?”秦修低头看着楼下吹着口哨出门丢垃圾的斯汀大叔,表情阴霾。 阿彻蹲在地上收拾行李:“你就忍忍吧,这个季节游客都没几个,有人愿意接纳我们就不错了。” 秦修这才不解气地瞪了窗户一眼,走过来蹲下拿出一部相机,阿彻见他飞快上好镜头,套好防雪罩,拉他起来:“别收拾了,我们出去走走。” 阿彻看了一眼地上还乱七八糟的行李,再想想外面偌大的冰雪王国,天大地大都是他们的两人世界,刚刚进公园是开车,走马观花,这会儿安顿好了也可以好好散个步,领略一下黄石的冬季黄昏,这么想着也爽快地把东西一丢:“好嘞!” 秦修眉头皱了一下,这丢东西的动作怎么这么像斯汀那家伙…… 步行出去两人也不打算走太远,就在小镇附近和公园门口逛逛,银装素裹的风景虽然有些单调,但雪地上还是发现了深深浅浅的动物脚印,秦修蹲下来仔细看,还拍了下来。一只林鸮一动不动站在积雪的树枝,羽毛上都沾满了雪,像一点不冷似的,也被抓拍进了秦修的镜头。 远处又有狼嚎悠远地传来。秦修激动地一个劲拍他:“你不是能嚎吗,你也噑一个啊!” 阿彻被拍得很不开心,我现在是人你让我噑,你还有点良心吗,刚想拒绝,就见秦修双手拢在嘴边,伸长脖子自己就朝远方噑了起来。 阿彻心里咯噔一下,看着这样孩子气的秦修,胸口乱痒痒,红着脸抠了下脸颊,虽然叫得一点不像,但是这个样子怪可爱的…… 秦修噑完觉得很爽,一回头看见沈同学眼神滴溜溜的羞涩样,脸一冷:“我叫我的你害个什么羞。” 晚饭时间两人回了旅馆,推开门,秦修拍着一头一肩的雪花,鼻子动了动:“什么味道?” 餐厅里面传来斯汀大叔绝望的喊声:“阿彻,阿彻,OHMYGOD!快来帮帮我!” 阿彻吓一跳,连忙奔进餐厅厨房,我靠,锅里燃起好大的火,斯汀大叔捂着眉毛在一旁跳脚:“FCKFCK!FCKTHEFCKINGFCKER!” 秦修也跟着进来,看见眼前的一幕,又环顾了一下餐厅,惊悚道:“厨子呢?”然后歪着头看着接过沈彻递过去的湿毛巾捂着额头的老伙计。你就是老板伙计加厨师? 现在换卷毛青年在锅子前跳脚了:“怎么有酒味啊,你干嘛往里面点火啊?!” 斯汀老家伙捂着毛巾还恶声恶气:“你懂什么,做蛤蜊就得倒酒!” 阿彻把鼻子凑过去:“但你也倒太多了!我靠,怎么打火机都在里面?!”轰的一下火又蹿起来,差点没烧着他鼻子。 秦修就这么坐在餐桌旁凉凉地看着一老一少两个人像耍杂耍一样轮番跳脚的场景,最后沈先生还是不负重望想起了初中物理知识,找来只大锅盖豪迈地罩在锅子上,火焰终于平息了下去。 一餐爆炸蛤蜊三个人都吃得食不知味,秦修吃完后平静地摊开餐巾擦了擦嘴:“这里还有别的冬季营业的旅店吗?” 阿彻看向斯汀大叔,斯汀大叔露出了哀求的表情。 说是要换旅馆,但是晚上秦修上网查了查,这个时候还真没有别的同价位的旅店在营业,因为冬季几乎没什么游客,公园里也只有一家老忠实高级旅店在营业,但那开销不是打算常驻的他们承担得起的。阿彻洗了个澡出来,看秦修倒在床上,一副一筹莫展的样子,走过去拍拍对方:“算了,这样挺好的,我去跟斯汀大叔说让他下次别搞太复杂,弄点简单的吃就好了。” 秦修看着对方身后摇摇晃晃的大尾巴,一把拽了过来,阿彻被拉得一个趔趄,脚一翘拖鞋都给飞了出去,朝后一屁股跌坐在秦修床上。秦修跟大猫似地转眼就凑到他面前,眼神诡谲:“你这段时间怎么不蹭了?” 一说这个他就尴尬得不行,秦修的眼睛都不敢看,赶紧把头转开,一转到右边,你妹秦修又跑右边来了,你长了两颗头啊! “放心好了,下次不会给你添麻烦了……”阿彻笑得比哭还难看,心说我已经向任海兄取过经了。 秦修一脸正经地坐直背:“其实也不是特别麻烦,第一次是麻烦点,多蹭几次就习惯了。”那嗓音一会儿沉闷一会儿轻飘的,末了清清嗓子,“下次有需要,你可以直接跟我说。” 真的假的?阿彻蓦地想到当初抱着秦修蹭时的感觉,虽然很羞耻,但真的有种奇怪的快感。其实后来任海兄向他传授了技巧后他自己也试着撸了一次,虽然也凑效,但和跟秦修蹭起来那种擦枪走火的感觉完全不一样…… 我靠我在想什么啊?!卷毛青年警醒过来,拍拍脸站起来:“我去找斯汀大叔了!” 秦修看着卷毛青年在门口站住,把尾巴一塞,裤子一提,扣上帽子就跑出去了。 斯汀大叔窝在前台很忧伤,就怕秦修退房不说还要投诉他,见卷毛青年下来,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放心啦,不退!”阿彻豪爽地拍着老伙计的肩。 斯汀大叔松了口气,两个人就在前台一起唠嗑起来。 阿彻上下打量了一下冷清的旅馆:“除了我们没别的客人了?” “就你们,”大叔凑过来笑着端详他,“原来你叫沈彻啊,难怪我看你就比看那小子顺眼,我有个儿子,和你差不多大,也叫阿彻。” “真的?”狗小子摇着尾巴也趴在前台,“缘分呢!他没跟你一起吗?” “我儿子在麻省理工念研究生,学地质学!” “真厉害。”狗青年有些艳羡地说。 “有其父必有其子嘛。”斯汀大叔趴在柜台上,抚摸着毛糙的下巴,眼睛里都是飘飘然的骄傲。 阿彻不敢苟同,心里吐槽说你这该叫基因突变才对。 两个人也不晓得唠嗑了多久,楼上传来冷冷的脚步声,秦修站在二楼楼梯口,一脸阴沉地看着楼下。 “嗨,小修,有什么需要吗?”斯汀大叔殷勤地抬手招呼道。 秦修居高临下:“斯汀大叔,能帮我联系个导游吗?” “没问题!”斯汀大叔比了个OK的手势。 秦修转过身,沉声道:“沈彻,快九点了。” 阿彻一拍脑门忙蹬蹬蹬地追着秦修跑了上去。 . 次日大早,旅馆门前。 “嗨,昨晚睡得怎样啊?”斯汀大叔一身火红的雪地装,张开手臂热情地招呼着他们。 秦修完全无视他,四下看了一圈:“我的导游呢?” 斯汀大叔又向前迈了一大步,手臂张得更开了,一脸“COMEON”的豪迈表情,阿彻看着斯汀大叔笑容灿烂的八颗大板牙,郁闷地扶着额头蹲了下去。 二十分钟后。 阿彻吭哧吭哧用铲子挖着雪,车轮陷得太深,铲了半天没见什么成效,他实在累得不行,停下来手肘撑着雪铲喘了会儿气。 “加油干啊年轻人!”斯汀大叔铲着后车轮的雪,声音嘹亮地唱着《国际歌》,“旧世界打个落花流水!奴隶们起来,起来……” 秦修猛地发动车子,车轮急速旋转,溅起的雪喷了唱歌的斯汀大叔一脸。 阿彻也被波及,被喷了一脸的雪和泥浆,无辜地看着驾驶席上的秦修,秦修摇下窗子,没什么好表情地跟他说了声“对不起”。 “哈哈,没关系,这种意外难免的!”后面的斯汀大叔豪迈地一摆手。 秦修伸出头扭过去:“我没跟你道歉!” “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要实现!……” 秦修忍无可忍地拉开车门下了车,阿彻见秦修也不过来帮忙,一个人抱着手臂缩着身子顶着雪朝前走,越走越远,也不像是要小解,这天气随地小解叽叽肯定会冻伤啊,他忙喊:“秦修,你去哪儿?!” 秦修没理他。阿彻丢下雪铲追上去。又二十多分钟后,两个人已经走到回头都看不见车子的地方。雪很深,把腿拔起来又插进去没几下就累得够呛,他喊了好几声:“你理解理解,车子陷雪里了他也不想的。” 秦修还在一腿一腿往前走,嘴里冷冷地碎碎念着:“前台是他,拎包是他,厨子是他,导游还是他……”北极熊停在白茫空旷的雪地中央,回头瞪向提着裤腿朝他走来的卷毛青年,终于出离愤怒了:“难道整个黄石公园就他一个人吗!” 然后就听见“轰”的一声,阿彻以为是雪崩,忙叫了一声“趴下”飞扑过去想把秦修摁倒。但这毕竟是在厚雪里,而且也不晓得脚下有个什么东西一绊,狗青年往前这么一扑,没飞出去,直接就扑了个狗啃雪。 他趴在地上,感到有什么噗刺噗刺洒在背上,纳闷地一抬头。只见在二十米开外的地方,一束水柱直喷而起,在冰冻的季节也足有七八米高。洒下来的水裹着冰晶四散开来,特别好看。只可怜北极熊就站在水花下,被间歇泉喷出的冰水混合物兜头喷成了个傻瓜。 阿彻趴起来,才知道先前绊倒自己的是被埋在雪下的供游客驻足欣赏的木板桥,再看秦修,北极熊在怔了几秒后,带着一脸愤怒的表情朝他这边大步赶来,阿彻本以为秦修是要躲雨,却没想到秦修一撤出间歇泉的势力范围,就亟不可待地装好镜头举起相机。 阿彻看着一边冷得牙打战一边咔嚓咔嚓连续抓拍的秦修,哭笑不得。 不过这才是秦修吧。 秦修全身都湿透了,只能先回旅馆处理。回到旅馆,发现门是开着的,一名老妇人正在前台后面忙活,抬头见他们进来连忙上来帮忙。 原来老妇人才是小旅馆的主人,老妇人满头白发,快七十岁了,瘦瘦小小但红光满面,阿彻跟斯汀大叔一道称呼对方芬奇太太。芬奇太太见秦修冻得嘴唇都发紫了,又是这么俊美的青年,母性大发,心疼地拿了张干毛巾擦着秦修的头发上的冰晶:“哎呀年轻人真是冷坏了吧,斯汀快上去放洗澡水!” 秦修打着战从沙发上噌地就站起来:“不不不不用他放,我自己……放!” 阿彻也没见秦修冷成这样过,真跟落水的猫似的浑身都抖成一团了,一点都不像北极熊。秦修不放心斯汀大叔,芬奇太太数落地瞪了老伙计一眼,自己上楼去放热水。阿彻扶着哆哆嗦嗦的秦修上了楼,心说你都冷成这副熊样了,干嘛还要杵那儿拍照啊。 芬奇太太放好热水,嘱咐了句“有什么需要就叫我”就带上门离开了。阿彻把秦修的干净衣服拿进浴室,转身见秦修低头抖着手拉开防寒服的拉链,看着密密麻麻的衬衫扣子,然后哆哆嗦嗦地抬头看向他。 狗青年只能红着脸帮秦修脱衣服,在浴室里就这么把站着的秦修一点点剥到只剩内裤,然后离开了。 秦修在里面泡澡,狗青年无奈地坐在床上,低头看着不争气的抬起头的小小彻,苦逼地吸了吸鼻子。 第96章 “斯汀这家伙给你们添麻烦了吧,真是不好意思,不过他其实不是我的员工。” 那天晚上秦修总算缓过劲来,两个人吃了芬奇太太亲自下厨的晚饭,听芬奇太太说斯汀居然不是旅店员工都有些意外。 芬奇太太点了根烟,看了一眼在厨房里笨拙地刷碗的斯汀大叔:“那家伙在我旅馆里住了快两个月,最后结账的时候才发现没带钱信用卡也冻结了。让他打电话叫人来帮他结账,他手机里居然一个号码都没有……” “他不是有个儿子吗?”阿彻疑惑,“说是在麻省理工?” 芬奇太太抽了口烟,笑笑:“他这么跟你说的?他还跟我说他是麻省理工的教授,是地质学专家。你们看他像吗?” 阿彻瞪着欺骗了他感情的刷碗大叔的背影,很寒心很失望。 斯汀大叔被阿彻的怨念念得打了个喷嚏,芬奇太太扯高嗓门敲桌子:“不要把喷嚏对着洗碗槽打!”说完又转过头来,脸上凶神恶煞的皱纹立刻展开,恢复成慈爱老太太,“他付不了钱就说要帮我打工偿还住店的费用,我还能怎么办,这家伙身无分文连个能联系的人都没有,我要让他走了他还不得横尸街头吗?” 难怪呢,阿彻心想,入冬的时候这边的旅馆大半都是闭馆的,除了这一家。与其说是让斯汀大叔打工还债,不如说是芬奇太太好心收留了他。 芬奇太太住在城里,只是偶尔过来旅馆这边看看,临走前帮他们租了一辆雪地摩托,于是最后旅馆里还是只有他们三人大眼瞪小眼。 秦修会开宝马战斧,驾驶起雪地摩托来也是得心应手,就是有时候开得太野。 “你慢点!”阿彻被抖得屁股疼,在后面喊。 秦修根本听不见,他戴着耳麦,是那种头戴式耳机,听着音乐一副很有节奏的样子。 阿彻只能嚎给他听:“慢点——” “你抱紧就行了!”这回总算听见了。 “我抱很紧了!” “不、够、紧!”秦修在嗡嗡的引擎声中生猛地说。 阿彻心说你别指望我会像姑娘家一样挂在你背上!哪晓得秦修在前面忽然一个急转,雪地摩车猛地往右一倾,一地的雪在摩托车巨大的雪橇下刺啦啦啦扬起老高,雪都洒了他们一背,阿彻本能地扑在秦修背上。 秦修回头大笑,拉下耳机:“爱不爱我?!” 阿彻啼笑皆非:“我说爱你你能慢点吗?” “爱我怎么可以有附加条件!”说着拉下白色风镜戴好,提起围巾遮住下巴,整个人忽然从雪地摩托的驾驶位跨站起来,猫着背,“我加速了!” 阿彻慌忙喊:“我爱你!没条——” 投降的话还没喊完就被呛了一口风雪。 阿彻感觉秦修没把特约摄影师的任务当一回事,他只是随处冒险,拍自己想拍的东西。他问秦修有没有什么计划,秦修干脆地回他:“没计划。黄石公园是世界上最老的国家公园,别说美国人,世界各国人民也都熟得不得了,已经没什么新鲜的了,所以我选冬天来,因为这个季节的黄石公园对游客来说相对比较陌生,再说我不了解黄石公园,我就能拍出新鲜感来,这跟狗眼看世界一个道理……” 阿彻一脸恶犬相瞪着笔记本电脑前手撑下巴的秦修。 第二天一大早秦修是被窗外“轰隆”一声巨响惊醒的,警觉的喵星人一骨碌坐起来,只见窗口忽然亮堂了,先前悬挂在屋顶的积雪全没了,秦修一个激灵披着被子下了床,低头朝窗外一看,被掩埋在一大堆积雪下的赫然是他租的雪佛兰越野车! “沈彻!快起来!”秦修刷拉扔了被子,光着身子开始弯腰套内裤穿衬衫,一回头,狗东西睡得四仰八叉,舌头吊在嘴皮子外面,秦修看对方睡得舒服得不得了的样子,想到这几天沈彻背着大包小包各种器材食物水还有沉重的雪地装备,跟着他翻山越岭,跟个行走的随身空间一样,最后只把被卷二踢开的被子罩在狗东西脸上,自己跑出了门。 “哈罗!起来的真早啊……”在过道拿着拖把画大字的斯汀还没打完招呼,就见秦修飞快地绕着围巾奔下楼,头也不回地喊他“给我拿个雪铲来!” “好嘞!”斯汀大叔一丢拖把准备去阁楼找铲子,路过秦修的房间才发现这家伙走得太快连门都没来得及关,顺手正要帮忙带上,忽然听见房里“啪嗒”一声。 那声音斯汀大叔很耳熟,是肉垫爪子落在木地板上的声音,他纳闷地往里瞅了一眼,然后蓦地怔住。 一只卷毛大金毛从床上跳下来,咬着几件衣服进了浴室。 浴室的门关上,里面传来“哗哗”的放水声。斯汀惊怔地站在房门前,眼睛一眨不眨,直到浴室里传来沈彻哼歌的声音。他猛地转过身,脸色煞白地靠在过道的墙上。 一只卷毛的大金毛…… 世上唯一的一只。 . 阿彻洗完澡穿好衣服,推开窗户看向楼下正在清扫砸在车上的积雪的秦修,喊道:“你别弄了,等我下来弄!” 拉开房门冷不丁瞧见门口表情有些呆怔的斯汀大叔,阿彻吓了一跳:“斯汀大叔,怎么了,有事吗?” 老家伙眼里这才有了神,讷讷地提起手里的雪铲:“秦修要的。” “哦,谢啦!”狗青年笑着接过铲子,掉头跑下楼。 斯汀目视沈彻的背影消失在楼下,转身又走上阁楼。安静的阁楼里,倾斜的窗户投射进白茫茫的雪光,他走过去,站在窗边,小心地望下去。 卷毛小子伸手利落地跳到车上,开始一铲一铲地把雪扫下车,嚓嚓嚓的铲雪声夹杂着他时不时的说话声:“你站远点啊!”“好嘞搞定!”…… 老伙计无声地看着狗青年扛着雪铲跳上跳下,弯着腰弓下背的身影,直到包围着那道身影的白色忽然雾蒙蒙地晕开,再也看不清。 砸落下来的雪很厚,有一人那么高,清扫了快一个多钟头才搞定。阿彻累得满头大汗,北极熊的力气虽然大但是耐力比他还差,两个人都累得说不出话,走进餐厅吃早饭,却没看到斯汀大叔,餐桌上盖着一只银色罩子,星级酒店的餐车常用的那种,秦修看着那罩子有些心有余悸:“别又是燃烧的蛤蜊,爆炸的鸭肝之类的啊……” 阿彻能理解秦修的心情,他们这几天吃斯汀大叔的地狱料理已经快有心理阴影了。他走过去大着胆子揭开盖子,盖子揭到一半,不由愣了一下。 秦修狐疑地走过来,两个人低头看着餐桌上的早饭,都有些小惊讶。秦修一努嘴:“还真是难得一见的平凡早餐啊。” 两杯热腾腾的牛奶,两只九分熟的煎蛋,两块烤得金灿灿的吐司,还有盘子上热乎乎的熏肉火腿。 两个人坐下来吃着这顿温暖普通的早餐,都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阿彻吃完饭叫了几声斯汀大叔没人应,就自己把盘子拿进厨房,踩开垃圾桶时差点傻眼——满满一垃圾箱里全是蛋壳!卷毛青年蹲下来捡起其中一只还黏着蛋清的蛋壳看了看,又端起垃圾桶来摇了摇,骨碌碌骨碌碌的,还真全是蛋壳。一想到自己和秦修私下没少腹诽斯汀大叔,卷毛青年突然觉得有些抱歉。 秦修上楼了,阿彻走出餐厅,正巧看见斯汀大叔坐在楼梯下面,两只眼睛红彤彤的,他纳闷地走过去:“怎么了?怎么坐这儿?” 络腮胡大叔抬起头,露出一个强打精神的笑:“阿彻,你能陪我聊聊天吗?” 不知道怎么的觉得今天的大叔有点怪,阿彻提了提裤腿在他旁边坐下:“行啊,想聊什么,我陪你聊!” 斯汀上下打量笑容灿烂得像只小太阳的年轻人:“记得我跟你说过我有个和你一样大的儿子吗?” “嗯,你说他在麻省理工攻读研究生。” “是啊,”斯汀沉了口气看向大门外渺渺的落雪,“我都好多年没见过他了。” 阿彻听到这里,看着斯汀大叔怅然的表情,想到芬奇太太说斯汀大叔的电话簿上一个名字都没有,不禁有点小心酸,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安慰,只能拍拍斯汀大叔的背:“等他学业有成一定会来看你的。” 斯汀垂首看着脚下,低声道:“我不是个负责的好父亲。” 话题越来越沉重了,阿彻挺不习惯这样的斯汀大叔,努力想让对方穷嗨回来:“怎么了大叔?这不像你啊!” “我该是什么样子?”斯汀挤出一个特别丑的笑。 阿彻抱着双臂枕在膝盖上,侧头认真打量老家伙的脸:“你就应该整天乐呵呵的,那才像你,而且我觉得你肯定是个好父亲。” 斯汀一愣:“为什么?” 阿彻的眼前又浮现出那天斯汀大叔说起自己儿子在麻省理工时骄傲的眼神,笑道:“直觉。” 斯汀看着狗青年亮晶晶的眼睛,踯躅了许久:“沈彻,你的爸妈呢?” 狗青年手臂放在曲起的膝盖上,难得叹了口气:“我父亲在我出生以前就去世了,我妈生了我没多久也过世了。” 斯汀好半天才问出一句:“……是吗?” “不过我有贺兰老师!”沈彻转头对他笑笑,像是在安慰他,“而且我觉得我爸妈一定在天上关照着我!” 那笑容充满感恩,有着一股幸福洋溢的感染力,斯汀忍不住跟着勾起嘴角。 “沈彻!准备出发!”楼梯上方传来秦修的声音。 “来了!”阿彻回头应了一声,站起来一拍老家伙的背,“今天的早晨非常棒,谢了大叔。” 斯汀回头仰望着狗小子蹬蹬蹬跑上楼的背影,久久回不过神。 第97章 这天才拍了没多久就提前打道回府了,秦修接到王子琼打来的越洋电话,有个很重要的大客户要亲自和他谈拍摄方案。 “我就算逃到月球也清净不了。”秦修冷着脸挂断电话,跺着雪靴往回走,阿彻也只得背着大包小包跟着返程。这黄石公园里的手机信号这般虚无缥缈,都能被王子琼拨通,只能说秦修命该如此…… 回旅馆的时候是秦修开的车,和外面的冰天雪地比起来,车里实在太暖和了,阿彻被晃出了睡意,直到没感觉车子的颠簸,醒来一看已经到旅馆了。 “真快啊!”阿彻伸了个懒腰坐直身子,一抖狗耳朵,耳洞里就灌进一阵冷风,一看帽子给掉车里了。 秦修一脸奇怪的神色瞅着撅着屁股弯腰捡帽子的狗青年,硬邦邦地道:“你就一闭眼一睁眼,当然快。”说罢解了安全带下了车。 阿彻见车子都没停端正,无奈地摇摇头自己把车子停到旅馆背风的地方,下车一进旅馆,忽然被斯汀大叔拉到一边。络腮胡大叔眼睛斜着上楼的秦修的背影,神色紧张地对他道:“阿彻,我跟你说,你千万别再跟那个人来往了!” “啊?”阿彻丈二和尚,瞟了一眼楼梯道,“你说秦修?为什么啊?他是我朋友啊。” “你把他当朋友,他未必把你当朋友!”斯汀大叔压低声音道,“刚刚车子开回来的时候我都看见了,他企图对你不轨!” 阿彻听了好笑,秦修能怎么对他不轨啊,谋财害命?他身上哪样值得秦修害命啊,尾巴?不过那家伙喜欢玩活的,再怎么喜欢尾巴君也不会对他下毒手的。他笑着拍拍斯汀大叔的肩:“你想多了。” 老家伙见狗小子不当一回事,急了:“你不信啊!我跟你说……”说着凑到沈彻耳边,“你刚刚在车上睡着了,我看见他……他想偷亲你来着!” 这话一出狗青年果然愣住了,脸上的表情一时变幻莫测十分诡谲。 斯汀趁热打铁:“你还不知道他的居心吧,你要再不离这人远远的,他迟早会对你下手!” 哪晓得沈同学出神着出神着忽然笑出声来。 斯汀被笑蒙了:“你笑什么?” 狗小子憋住笑凑过来小声问:“他真想亲我?” 斯汀举起手:“我拿我儿子发誓!”说完见狗小子不但不紧张反而更乐呵了,忧心忡忡道,“阿彻啊,这事不能儿戏啊,他对你有‘那种想法’,你懂吗?” 阿彻见斯汀大叔说得这么正儿八经,反而有些难以启齿,只能含糊地说:“没事,我不介意的。” “这怎么能不介意呢!”斯汀大叔焦急地拍大腿。 斯汀大叔似乎完全没明白,阿彻纠结来纠结去,实在不想斯汀大叔把秦修当个变态佬,只能实话实说:“其实吧,我和他,我们是……”说着两手对了对大拇指。 老家伙看着那对小麦色的大拇指特别猥琐地彼此亲了两下,脑子里一轰才明白过来:“你、你……”你了半天突然跳起来就往沈彻脑门上PIA,“你个不成器的东西!学什么不好学人家搞同性恋!” 阿彻被敲得脑子都嗡了一下,捂着脑袋莫名其妙:“你干嘛打人啊?同性恋怎么了?我们是真心喜欢彼此!” 斯汀差点没气得吐血,又跳起来作势就要打人:“你还敢说!” 阿彻机灵地一缩就闪开了:“这是我自己的事,你凭什么管啊!” 一句话让斯汀顿时哑了,举起的拳头讷讷地放了下来。 卷毛青年看斯汀大叔这个样子,又觉得挺不忍的,可能是太想念儿子,就往他身上乱移情了。他戴好帽子,闷闷地丢下一句“那我上去了”转身上了楼。站在二楼楼梯口往下看,老家伙还杵在那儿,最后也只能摇摇头:“算了算了,不管了!”转身回了房。 秦修还在和客户连线,阿彻坐在地上清理镜头,这些镜头也够呛的,两次野外摄影,不是滚烫的沙子就是零下的冰雪,寿命估计都得短一半。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忽然听见有人在敲门,阿彻奇怪地起身拉开门,就见老家伙挂着一脸嘿嘿嘿的笑脸站在门外:“阿彻啊,刚刚的话你能当没听过吗?” 阿彻鼻子嗡嗡地嗯了一声:“也没什么,同性恋是比较不被人待见……” “那就好!”斯汀大叔庆幸万分地道,“那我们还是朋友吧?我有事想找你帮个忙。” 什么时候成朋友的啊,阿彻在心里啼笑皆非地摇摇头,还是问:“什么事啊?” 斯汀从身后摸出一根快一人高的金属长管子,阿彻吓一跳,斯汀把那玩意儿递给他:“你跟我去一个地方。” 阿彻看了下那根金属管,管子上下都是开口,用盖子拧住了,看起来不像是要去火并的凶器,他想了想,点头道:“行!我跟秦修说一声。” “别跟他说了,我很急!” “哎,可是……” 阿彻被老家伙不由分说拽下了楼,推上了车,车子一径发动,阿彻只能认命。 斯汀带他去了冰冻的黄石湖,一手提着那根金属管,一手抄了一把铲子,干劲十足就往湖边走。阿彻见他表情十为认真,东打西望似模似样地踩了下点,也不晓得是在干什么。最后斯汀蹲下选中一处看起来也没什么特别的雪层,放下背包,抄起雪铲吭哧吭哧就开始挖雪,把表层厚厚的雪差不多铲掉后,回头对阿彻道:“看好啊,我先教你!” 阿彻想问教我什么啊?老家伙已经熟练地把那根金属管上下两端的盖子拧开,将管子垂直插进了雪下的泥层里。金属管稳稳地越插越深,一多半都没入泥层下后,斯汀向他招手:“你来试试!” 阿彻心说这简单啊,走过去卖力地往下捅管子,结果一不小心力气使得太大,管子一下就歪斜了,他回头问:“斜一点行不?” 斯汀黑着脸:“……” 最后斯汀大叔把那管子拔出来又重新选了个点让他操作,阿彻发现这活儿看上去简单,做起来还真考验技术。 斯汀在旁边越看越急,忍不住跳起来拍狗青年的后脑勺:“笨蛋!不是这样!先打开盖子!又不是让你挖洞……慢一点你猴急什么啊……提出来就要立刻倒置……跟你说了要倒过来再扣盖子!哎哟个笨小子,都快被你气死了!” 阿彻被一下一下地敲火了,一扔管子:“我是笨蛋,不干了。”说罢气鼓鼓地拂袖转身。 这回换斯汀急了,抓耳挠腮追在后面一脸的讨好:“哎呀别生气别生气,一回生二回熟嘛!你再试试,我要不是看你机灵我也不会找你帮忙啊,比如那个秦修,一看就没你机灵……” 阿彻又被花言巧语哄了回去,看着老家伙一张都快笑烂的脸,心说我还不是看你伤心我才帮你,板着脸说:“我再试一次啊,就一次。” 斯汀搓着手:“就一次就一次!” 这次比上次顺手些,斯汀连声夸他能干机灵百年难遇。阿彻提着那根重重的取样管跟斯汀返回车上,斯汀大叔把金属管放在引擎盖上,抽出里面的透明玻璃管,沿着中缝一掰开,柱状泥芯就完美地趟在了引擎盖上。大叔招呼他过去,指着那一柱子淤泥滔滔不绝地介绍起来:“你看,有没有发现不一样?上层的泥颜色明显要浅一些,越往下颜色就越来深,再看这些泥土的颗粒,有没有发现上面的颗粒要细一些,下面的颗粒要粗一些,这些泥中包含了腐烂的动物的尸体,经过常年氧化色泽会越来越暗,但是又不断有新泥覆盖在上面,尤其这里是黄石公园,本身就是一座巨型火山,新陈代谢那可比别处活跃多了。把这一管泥芯带回实验室分析,还会有更多有意思的发现,”说罢两眼放光地看向身边人,“怎么样?是不是很有趣?” 阿彻隔着防寒服搔了搔其实根本不痒的胳膊:“还好吧……” “这比摄影有意思多了吧!” “我还是觉得摄影有意思……” 斯汀看着执迷不悟的狗小子,脸一板,把泥芯从引擎盖上扫下去,又开车锲而不舍地带沈彻去了另一个地方。 半小时后,阿彻跟着斯汀大叔蹲在一山洞口,斯汀老家伙拿着只小锤子在洞壁上敲来敲去,敲下一把什么在手心碾碎了兴奋地拿给他看:“看,这白色的就是石英,石英你造吗?有石英就说明这洞以前有水流过,这洞这么高,居然以前是泡在水里的,是不是觉得很不可思议?再看这个,这是……” 阿彻的注意力都放在洞里散发的不好气味上,蹲在斯汀旁边压低嗓门道:“我说,这是不是熊洞啊……” “熊什么熊?!我让你看这个!”斯汀又从洞壁上扒下一大块,用小锤子稀里哗啦敲碎了,“你看,这些是方解石,很容易跟石英搞混,两者最大的差别就是硬度……” 阿彻已经听见了非常不妙的呼吸声,豁地站起来,竖起耳朵,惊骇地睁大狗眼睛。 山洞深处一道庞然的黑影晃过…… . 最后一老一少被冬眠的母熊追得跌跌撞撞跑出山洞。 好不容易到了安全区,熊没再追了,阿彻刚缓过气,就听见斯汀老家伙在一旁兴奋地道:“怎么样?做地质考察是不是很有意思?!你喜欢不?!” 阿彻想到自己差点被熊灭掉就有气,边掉头朝山下走边扇着一身的雪,狗耳朵在帽子里嫌弃地一抖,闷闷道:“不喜欢。” 斯汀鼓着眼睛:“怎么能不喜欢呢?这么有意思!” “哪有意思了,一点没意思!” 老家伙搔了搔脑袋,退一步道:“可能你现在觉得它没意思,但等你真正入了门你就会觉得非常有意思了!你想想,说不定什么时候你就能发现一座像黄石公园这样的人间仙境,还能给它命名,叫阿彻公园,多带劲!”末了激动地挡在沈彻的去路前,双手一拍卷毛青年的手臂,“怎么样?跟我一起学地质吧,我看你就是这块料!” 阿彻低头审视自己:“我到底哪里像这块料了?我连管子都插不好,我也不认识石英!” “这才刚开始嘛,以后你就熟练了,而且你跟着秦修到处摄影有什么好呢?跟我回麻省理工学地质,我们地质界好多年轻美女,到时我给你介绍啊!” 阿彻被叨念烦了,手抄在兜里,闷头顶风走自己的路:“我是同性恋。” 斯汀老家伙在后面咧着嘴,终于恶犬相毕露:“……不识好歹的臭小子!” “哎你怎么又动手了?!再打我我毛了……我真毛了!!” 第98章 车子回了旅馆,斯汀老家伙胡子都被扯掉不少,还是不死心,喊住推门正要下车的卷毛青年:“阿彻,我是看我们有缘分才想给你这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你自己好好想想,摄影真的适合你吗?你有那个艺术细胞吗?……好吧好吧,就算你有,可你都没看过外面精彩的大千世界,你要跟我回去学地质,等着你的那就是前程似锦的生活,想要啥没有,有车有房有地位,还有漂亮的姑娘围着你打转,各种类型保证看花你的眼!”末了嫌弃地一撇嘴,“何苦喜欢同性呢?” 阿彻回头瞥他:“真的各种类型都有?” “那当然!”老家伙看到了希望,“你想要哪种类型的?我回去就帮你物色!” 沈彻抬手指了指外面:“我就要那种类型的。” 老家伙循着一看,一八五的花样美男正冷着脸推开旅馆的门,再一看身边的大卷毛,根本是一脸“艾玛真好看”的痴汉相。老家伙目视大卷毛推开车门朝冰山美男屁颠屁颠小跑着过去,慢慢又露出了阴鸷的老恶犬脸。 . 背着大包小包大冬天的爬山不能更提神醒脑了,阿彻抬头望着在前面顶风而上的北极熊,叹服地喘了口气:“我发觉唱《国际歌》真的能让人有力气……” 秦修停在山坡上,声音冷冷一沉:“不许唱。” 阿彻累得都没气抗议了,喘着粗气道:“伏尔加河上的纤夫也得喊号子才有力气啊!” 秦修头也不回:“你想喊号子只能喊‘阿姨洗铁路秦桑’。” “什么阿姨洗铁路?”阿彻没听明白,“太复杂了,有没有简单点的?” 秦修停在半道想了想:“那就‘撒浪嘿秦西’。” “这个倒不错,挺上口。” 然后身后人果然一口一句“撒浪黑秦西”“撒浪黑秦西”地喊起来。 大雪覆盖的山麓上回荡着单调的号子声,阿彻边喊边给自己鼓劲,抬头看,总算要接近山顶了,哎不对啊,怎么他在喊号子秦修爬得比他还带劲,这不科学吧…… “撒——浪——黑——秦——西——” 阿彻最后大喝一声一口气登上山顶,秦修早就站在山顶等他了,回头看着他一脸似笑非笑的表情。 虽然爬山的过程非常煎熬,但等真的站在山顶上了,一瞬间就觉得什么都值了。严格地说这算不上是一座山峰,海拔还不足一千米,只能算一处较高的山丘,但也足够鸟瞰辽阔的幅员,皑皑的雪原在脚下延绵起伏,积雪的冬青树群星罗棋布,这样的景色或许并不罕见,但当白色的热气在冷空气中上升,凝结成云雾,那种炽热夹着冰寒,云蒸雾绕的冰雪大陆的风光,真叫人看得浑身直起鸡皮疙瘩。 冰雪覆盖的大地应该是凝固而宁静的,这一片却是沸腾的,这才是真正的冰与火之歌。 秦修已经上好镜头迫不及待拍起来,阿彻这边也不磨蹭,迅速架起三脚架云台。他们早上九点从旅馆出发,这会儿已经快下午四点了,头顶传来螺旋翼的搅动声,阿彻仰头看着高空中盘旋而过的直升机,不晓得是哪队人马在航拍,乐道:“我们也被拍进去了吧。” 秦修低头弓在三脚架后设定快门时间和平衡参数,口吻冷淡:“有什么好乐的,摄影师八成在骂我们破坏了他的画面。” “那也不错啊,至少有人见证了我们。”卷毛青年大字状一头倒在雪里,望着高远深邃的天空,满足地闭上眼,好像已经和秦修站在了世界最高峰上,不由轻喃,“……死了都值了。” “乱说什么,”秦修嗤了一声,“你还没看过外面的大千世界呢。” 怎么你也这么说?阿彻躺在雪里笑起来:“我的梦想就是陪你看大千世界,然后就回到我们……” 然后等我们哪儿都走不动了,就回我们小时候相遇的地方,我陪你一起老。你记不记得无所谓,我记得就行了。 但偶尔,比如现在,也会觉得回不回去似乎都无所谓,时间定格在这里就是天大的圆满了。谢谢你犬神大人,有了这个瞬间,十六年一点都不亏。 秦修从三脚架前直起身,回头凝视着躺在雪里的卷毛青年。沈彻的合拢双手十指扣在胸前,像是一个祷告的动作,仰望天空带着感恩的微笑,那神情让他心里的积雪扑簌簌地滑落,化成一片软软的湖。 . 下山比上山快,不过回到旅馆时天也已经黑透了。下了车,阿彻打着喷嚏正要进屋,秦修忽然叫住他:“你说陪我看大千世界,然后就回到哪里?” “……哦,”阿彻被问了措手不及,“我是说,回到我们初次见面的地方。” “我们初次见面的地方?”秦修蹙眉又挑眉,“海滩?你想今后和我住在海边?还挺浪漫的嘛。”说着抱起手臂眼光也放得有些远,“也不是不可以,海边有海边的好,傍晚遛狗的时候我们还可以在海边玩飞盘……” 沈恶犬露出了森森的犬齿,秦修瞄他一眼,忽然掰住沈彻的下巴撅嘴就亲了上去,嘴唇在对方热乎乎的嘴皮子上用力磨了磨。那酥麻的一磨眨眼就把恶犬又磨成了金毛。 阿彻窃喜不已,张开嘴想偷偷挤舌头进去,这时头顶忽然“哗啦”一响—— 厚厚的积雪从房顶整个倾斜下来,两个人被兜头泼了个激灵,半个身子都埋在雪里,傻眼地你看着我我看着你。 “啊呀,真是不好意思,”房顶传来斯汀老家伙特别抱歉的声音,“我在扫屋顶的雪,没看见你们!” 秦修摇头甩去头上的积雪,抬头怒目相视,天都黑了你扫什么雪,你也不怕跌下来摔死?! 第二天早上吃早饭的时候,阿彻开始察觉到事情有那么点不对劲…… “当当当当,今天的早餐是斯汀大叔我的秘制洋葱奶酪派!” 阿彻瞪大眼看着银色盖子下的玩意儿,这什么派啊,一头翘得老高,一头矮塌塌的,厚此薄彼得这么厉害。斯汀大叔拿着把大刀在秦修面前转了两下,秦冰山当然是稳如泰山眼睛都没眨,撩起眼皮瞥了眼耍大刀的斯汀老家伙,嘴角勾着秦式冷笑。 老家伙见状也不下马威了,直接切了派分给两人。阿彻看着自己盘子里那块厚厚的派,奶酪洋葱馅全在里面,秦修的盘子里就只有两层皮儿…… 接连好几天秦修都接收到来自老家伙的敌意,洗澡的时候水总是动不动就断掉,休息的时候老家伙不是在外面放1814序曲,按着放炮的那段循环,就是放林肯公园。这天秦修实在出离愤怒了,拉开门朝正乐呵呵地拖地的老家伙冷冷道:“你到底什么意思?” “你不是在睡觉吗?”斯汀惊讶地瞅着戴着黑框眼镜的冰山美男。 “谁说我在睡觉,”秦修磨牙道,“我在回邮件,睡觉的是沈彻!” 话音未落就见老家伙撒手丢下拖把掉头冲回房里,秦修愤怒地捂着被拖把砸痛的脚背,听见音乐停了还有些莫名其妙,转身回房继续回邮件的时候,更诡异的事发生了,老家伙居然改放了舒伯特的小夜曲! 秦修看着在床上酣然入睡的大卷毛,瞪大眼,我就是1814序曲,他就是舒伯特小夜曲,什么意思啊这是?! 阿彻感觉斯汀大叔这段时间如同吃了雄心豹子胆,动不动就去捋北极熊的胡须,心里很是疑惑,时常看着自己的双手琢磨,该不会我真是百年难遇的学地质的奇才吧,要不然斯汀至于这样折腾?秦修自然也觉察出老家伙在针对自己,一直都不动声色。这天晚上刚睡着忽然听见一阵诡异的小声敲门声,沈彻自然已经睡得不省人事,秦修料到就是斯汀那老家伙在作怪,心说果然还是要露出老狐狸尾巴了,他起身迅速套了衣服拉开门,果不其然络腮胡的老伙计站在房门外,表情严峻地对他说:“你想和我谈谈吗?” 秦修凉凉地丢下一句“等着”,把门砸在老家伙鼻子上,回房慢条斯理又慢条斯理地穿好衣服,这才姗姗走出来。 等得搓火不已的斯汀领着冰山美男下了楼,拉开旅馆门,秦修有点狐疑,老伙计阴测测地回头:“你怕了?” 秦修好整以暇地裹好围巾,竖起衣领,越过斯汀率率先走进冰冷的雪夜里。 两个人就这么面对面站在旅馆的屋檐下,秦修发现斯汀脸上难得没有了以往的不靠谱,这么正经八百的样子他还有些不习惯,冷冷道:“找我有事?” “我希望你离开沈彻。”斯汀开口便道。 秦修拧起眉头,不解地上下打量络腮胡的老男人:“……你还好吧?” “我是认真的。”斯汀沉声说。 秦修露出荒谬的表情,管闲事的天朝大婶他见不少,管闲事的山姆大叔这还是头一次,手抄回兜里,只觉得无聊:“说完了吗?说完了我要上去睡觉了。” “你们两个在一起不会有好结果的。”斯汀在背后说,语气很严肃。 秦修本来都转过身要回去了,听到这里,心里顿时冒起一股无明业火,努着嘴角磨了磨牙,转过头怒声道:“不劳你费心了,这个世界上少一些像你这样的人诅咒我们,我们就会过得很好。” 斯汀面对神色冷冽的秦修,却丝毫没有愤怒,只是平静郑重地道:“秦修,我是以过来人的身份跟你说这些话。” 秦修冷冷地摇头:“你没资格。”说罢转身就走。 “汪!” 背后冷不丁传来一声狗吠,秦修惊愕地停下脚步,转过身去——斯汀不见了,雪地里站着一只大泰迪犬,身上还裹着老家伙的防寒服。 秦修怔在原地,如晴天霹雳。 “现在我有资格对你说这些话了吗,年轻人?”老泰迪抬头道。 秦修警戒地睨着巧克力色的老泰迪犬,一字一句冷声道:“你是谁?” “汪汪汪!”我是沈彻的父亲。 “你到底是谁?!” “汪汪汪!”沈彻是我的儿子。 秦修听不懂,带着一脸仿若做了个滑稽的梦的表情掉头就走,却在这时听见屋顶忽然传来一声闷响,他还没意识到怎么回事,就被从屋顶滑落的雪块整个儿埋在了下面。 第99章 秦修是被冷醒的,醒过来的时候自己正倒在一个山洞里,睁开眼就看见噼噼啪啪闪动的火光,他一个激灵彻底清醒过来,想坐起来,身子刚一抬就又狗啃屎地扑了下去,这才意识到手脚都被绑住了。北极熊使劲挣扎了几下,普通的绳子根本困不住他,可是这次居然挣脱不开,低头一打量,绳子上居然有UIAA的认证标志! “别白费力气了,那是国际登山协会认证过的玩意儿,你挣不开的。”老家伙悠闲的声音从哔哔啵啵的柴火声中传来。 秦修咬牙怒抬头看向篝火对面边吃火腿边往篝火里添柴火的斯汀。 “饿了吧,来一根?”斯汀晃了晃手里的火腿,见冰山美男没拒绝,就隔着篝火扔了一根过去。 斯汀边吃边借着火光看报纸,吃了一会儿才猛然想起秦修手脚都绑着根本没法剥火腿吃火腿,赶紧放下报纸伸长脖子往篝火那头一看。 秦修还保持着扑在地上的姿势,跟一只巨型毛虫似地一拱一拱地蠕动着靠近地上那根火腿,然后咧开牙艰难地撕咬着火腿的包装,野兽一样呲牙咧嘴的,美男的形象都碎光了。斯汀顿时觉得有些对不住,心说这家伙自尊心也太强了,吃不了也不肯让人帮忙。老家伙咳嗽一声,起身绕过来:“人类就是笨,没有手啥都做不了……” 蹲下来准备帮秦修剥开火腿,却没注意到冰山美男眼神锐利地一闪,下一秒斯汀便被秦修一个伸腿用力绊在地上,跌了个狗吃屎,两行鼻血瞬间就滴了下来。 秦修这才解气地靠着洞壁坐起来,昂着下巴冷笑道:“火腿上都是鼻血,脏死了,我不吃了。” 老恶犬从地上爬起来,立马就反扑,秦修早有防备,脚虽然还绑着还是准准地一脚踹在斯汀肚子上。 这一幕以斯汀大叔捂着差点被篝火烧着的屁股,在洞壁上死命蹭的画面为结束。 十分钟后。 秦修又被捆了两大圈,跟个被半剥开的木乃伊一样,斯汀大叔边绑边道:“你也不要怪我,我这也是不得已。”顿了顿,声音一低,“你应该已经知道我的身份了吧。” 秦修的表情变得很冷,心说我一点也不想知道。 斯汀大叔拿了份报纸放在秦修膝盖上,拍拍手起身:“你放心,等我把沈彻弄走,我自然会放了你。” 秦修目光冷冷地落在报纸上:“既然当初抛弃了他,现在又何必来跟我抢。” 斯汀大叔的神色黯然:“……我没有抛弃他。” 秦修冷嗤一声,低头道:“翻面。这页看完了。” 斯汀大叔走过来替他换了一面,蹲在一旁看着认真看报纸的秦修,看了老一会儿终于有点按捺不住了:“你都不问我为什么吗?” 秦修在做CROSSWORD,嘴里念念有词,根本不搭理他。 老家伙硬憋了十多分钟,HOLD不住地开了口:“我的确是个不合格的父亲,但我真没抛弃他……他出生的消息,都没有一个人告诉我……” 秦修垂首的眼神定了定,还是什么都没说。 斯汀颓然坐在篝火后。他从小就是个不安分的灵犬族人,那个时候的灵犬族比现在更封闭,族中有避世铁律,灵犬族人不可与人类有过密的来往,可是他却被人类的花花世界吸引。 斯汀望着跳跃的篝火笑了笑,想起自己偷买的第一盒流行音乐磁带,他在中午时溜进族会的广播室,接了喇叭放给全村人听。族会的大家长们气得快把他腿都打折了。他瘸着腿躺在床上,弄不明白,那么好听的歌,为什么大家视它们为洪水猛兽呢? 灵犬族的学堂里老师还在讲牛顿的三大定理,他望着窗外的天空,根本无心听课,人类都登上月球了啊,他们学的却全是过时的东西。 那时他每天下了课都会跑去灵犬山,眺望脚下的灵犬镇,那是人类的世界。在他五岁那年,灵犬镇修了一条通进城里的笔直大马路,十岁那年,灵犬镇有了第一家柯达照相馆,第一家天堂电影院,十五岁那年,灵犬镇的后山架起了高高的信号塔,竖起耳朵似乎都能听见此起彼伏的手机铃声。灵犬镇一天天拔节长高,他回过头,灵犬村却还是多年前的老样子。 十六岁那年,他背上行囊,哼着一首《MOON RIVER》离开了灵犬村,离开了灵犬镇,他要去外面的世界。 Two drifter off to see the world. There is such a lot of world to see. 歌词真棒,可惜他没有Huckle Berry Friend,但是他觉得自己总会找到的,在外面的世界。 坐上人类的大巴车,司机放着一首《Red River Valley》,他和司机大叔一路聊天,司机大叔告诉他这种类型的音乐叫乡村音乐,是从美国来的,司机大叔说进城的时候他就放《Red River Valley》,回灵犬镇的时候就放《Take Me Home Country Road》。他趴在车窗,在口琴吹出的轻快节奏中,觉得自己就像插上了翅膀,想飞去哪儿就是哪儿。 《Take Me Home Country Road》也很好听,总有一天他要开着自己的车子,在这个世界上某一条种满柠檬树的向阳大道上听这首歌,也许是美国,但是绝不会是灵犬村。 别了灵犬村,我不会怀念你的。 那个时候人类社会的户籍管理还不很规范,他很快就找到空子可钻,凭着自己的努力考上高中,考上大学,出国深造,去了那个把人类送上月球,把乡村音乐带到世界各地,叫做美国的国度。 他有了英文名字,中文名叫什么来着,反正是族长取的,早就忘了。人类的世界精彩得让人应接不暇,他从听乡村,听摇滚,到听起爵士,最后衣冠楚楚地走进卡耐基音乐厅,听阿巴多指挥柏林爱乐演奏的马勒《大地之歌》,和所有衣冠楚楚的古典音乐爱好者们一起高喊着BRAVO起身鼓掌。 他精力充沛,充满干劲,富有魅力,身边从不缺漂亮的女性,然后就和所有爱情小说爱情电影里描述的一样,很俗气地坠入了爱河。 “和一个叫艾丽西亚的姑娘。”斯汀掰了一截枯树枝放进火里。 秦修听着没出声,毫无疑问那是一名人类女子。这个老家伙从来不把自己当灵犬族人看待,谈恋爱当然也要和人类谈。 “我没有告诉他我的身份,我觉得那不重要,”斯汀缓缓道,“我们订了婚,后来……”说到这里静了很久,“后来她发现了我的身份。” 秦修抬头看向对方。 “普通人根本没有办法接受这样的事实,她的精神出了严重的问题,此后一直住在疗养院,每次我去看她,她就对我大呼小叫。”斯汀盯着蹿得老高的火苗,声音沉下来,“我毁了她的一生。” 洞中又安静下来,只有柴火的剥啄声。“后来呢?”秦修问。 “因为这件事我被灵犬族驱逐,终生不能再回到族中。”斯汀平静地道,“我终于开始明白为什么族里会有避世戒条,为什么族长严禁我们和人类走得太近。后来……我遇见阿彻的母亲,度过了一段人生中最宁静美好的日子,她怀了阿彻却没有告诉我,只给我留了一封分手信,就一个人回了灵犬镇。这我能理解,因为爱我才想要我的孩子,但是作为一位母亲,她一定希望儿子能不再重蹈他父亲的覆辙。”斯汀抬起头,看向轻蹙眉头的秦修,“过了好久以后我才知道我有这么个儿子,才知道我儿子甚至不知道他的父亲还活着。” “你怎么不告诉沈彻?”秦修沉声问。 “我不知道要怎么告诉他。”老家伙一筹莫展地摇摇头,“他一定会怪我,我也不想让他知道他有这么一个差劲的父亲,只要能为他做点什么就好了,只要能看到他过得好好的……这么多年,我该弥补他了。” 秦修没说话,他看着这个原本精神抖擞逗比兮兮的老家伙忽然在他面前宛如老了十几岁,他知道这个人很愧疚,很想和儿子团聚,他想和这个人争,想说“如果你把他带走了,那我怎么办”,可是这家伙再讨人嫌毕竟也是沈彻的父亲,这么自私的话他说不出口,最后只能道:“我和你不一样,我知道他灵犬族的身份,我也接受了。” “你太天真了,”斯汀苦笑,“我那个时候也和你一样天真。我以为我可以一辈子保住秘密,那我岂不就和一个普通人没有两样,可是命运不会听你的话。你们现在也许是很好,但是你根本不知道以后会有怎样的变故,到那个时候再来后悔,你们两个人的人生就都完了。” 秦修盯着篝火,沉吟了一会儿,低声道:“有一位前辈告诉我,人应该活在现在,我不想操心以后的事。”他向后靠在岩壁上,平静地闭上眼,“你想带他走就去吧,如果他愿意的话。” 老家伙挤着眼睛盯着从容淡定的北极熊:“你好像成竹在胸啊?他发现你不见了肯定会找你,但是时间一长就会放弃的。” 秦修没说话,嘴角淡淡地牵起。傻瓜,他找了我七年呢。 第100章 斯汀将秦修在山洞里安顿好就披星戴月地回旅馆了,到旅馆的时候刚好到点准备早餐,他在厨房乒里乓啷做好两人份的早餐,听到咚咚咚跑下楼的声音才想起不对,连忙把桌子上的两人份早餐抱回来一股脑全倒掉了,重新开始做三人份的,刚打了个蛋,就见卷毛青年边往防寒服袖子里塞手臂边风风火火跑进餐厅:“斯汀大叔,你看见秦修了吗?他的车子怎么不见了啊?” 老家伙佯装不知地回过头:“我没看见啊,他可能自己一个人开车出去了。” 沈彻疑惑地皱眉:“大叔你没事吧?你怎么一头的汗啊?” “我……没事啊,”斯汀心说我背上还有一背的汗呢还好你看不到,笑得特别不自然地道,“你先吃早饭吧,哦这早饭没什么问题,我真的是刚刚做好,啊那个,我估计秦修一会儿就会回……” “我不吃啦,我去找他。”哪晓得卷毛青年掉头就往外跑,边跑边回头喊,“别等我们啦,你自己先吃吧!” 斯汀看着盘子里重新做好的三只煎蛋,一脸恶犬相地摔了锅子。臭小子,有了情人不要爹了! 阿彻在附近找了找,没找到秦修人,又自己战战兢兢驾着雪地摩托进了公园,还是没找到人,手机则一直处于无信号状态,他只好先回旅馆,回来发现秦修还没回来,有些着急了,这外面风大雪大的,他脑子里冒出北极熊可怜巴拉地蹲在一块狭窄的浮冰上,浮冰一化,吧唧就掉进冰水里如花似玉地沉没了…… “北极熊会游泳的。”斯汀老家伙在后面冷不丁道。 “可是他怕冷啊……”阿彻已经打电话求助了公园管理人员,这会儿在前台坐立不安地走来走去。 “北极熊怎么会怕冷?” “他就是怕冷。”阿彻停在窗口,皱着眉头鼓着腮帮望眼欲穿。 公园管理处的人认为秦修才不见几个小时,有可能一会儿就回来了,让阿彻等到晚上,如果那时还没回来,他们再派人去搜。阿彻知道秦修消失得很不寻常,哪肯等到晚上,下午就借了辆车进公园去找人了。 斯汀大叔非要跟着一块去,阿彻心想多一个人多份力,就带着老家伙一起去了。他本来打算找秦修的车子,可是隆冬季节里,才几个小时车辙就被厚厚的雪重新掩盖了,到处都找不到黑色雪佛兰,车子只能走公园里的八字公路,没法进入景点腹地,他看天还没黑,就下了车打算步行去秦修昨天拍摄的外景地看看。 斯汀跟在阿彻后面,心情很矛盾,看儿子这么焦急,很想安慰对方“吉人自有天相”,但又想让沈彻快点死心,纠结了一会儿,小声道:“他会不会……是遇上什么意外了?” 说完就见前面的沈彻站住脚步,没有说话,但是那背影一下就凝住了,最后还是什么也没说,埋头向前走。 他们找了一天没有收获,再要找就只有去更远的地方了,照道理秦修大清早地离开不会一个人驾车去很远的地方。阿彻不得不暂时跟斯汀大叔回旅馆,他躺在床上百思不得其解,根本睡不着,总在想秦修这会被困在冰天雪地的地方,又冷又饿,嗷嗷叫着却没人给他喂食该怎么办。 斯汀也觉得棘手,他安置秦修的山洞并不在公园内,而在小镇背后不远处一个背风的小山坡上,一来不会那么冷,二来方便照应,三来也不用担心阿彻循着气味找到秦修。但是沈彻那家伙睡不着觉,他就没有办法晚上偷偷溜出去照顾秦修。 好在沈彻毕竟找了一天,最后还是挨不住倦意睡过去了,斯汀一看这都凌晨三点了,赶紧装好吃的喝的开车去了山洞附近。 虽然山坡不远也不高,但大半夜的冒雪行进还是很危险,洞口很深,要走进去拐几下才能看到火光,斯汀循着火光走进来,吓了一跳。他留的那些还没开封的食物,什么火腿,饼干,吐司,爆米花……包装袋乱七八糟地撒了一地,爆米花爆得到处都是,秦修一副吃饱喝足的样子靠在岩壁上补眠。 斯汀蹲下来瞠目结舌地看着满地被撕成渣的包装袋,捡起一片红色,那是火腿的包装,边缘是一排惊悚的牙印,他抬头瞪向人畜无害如东方版那喀索斯的秦修,心说你也太能干了! 秦修掀起眼皮,慢条斯理道:“带杂志了吗,还有我要的眼镜?” 斯汀不敢怠慢地拿出国家地理杂志,放在秦修膝盖上翻开,又掏出秦修的黑框眼镜打开来毕恭毕敬给秦冰山戴在耳朵上:“行了吗?” 秦修曲起腿来边看杂志边漫不经心问:“沈彻怎么样?是不是很想我?” 老家伙在心里呸了一声:“也还好啦,吃得下睡得着。” 秦修冷笑一声:“吃得下睡得着你至于这会儿才来伺候我?” 斯汀斜眼瞪了冰山美男一眼,心里直道,老子决不能让阿彻落在这小子手里,这小子太厉害了,阿彻那点智商不够他塞牙缝的,后半辈子肯定被耍得团团转! 天快亮的时候斯汀收拾好东西准备回旅馆,秦修喊住他:“明天记得给我带牙膏牙刷来。”说着张开嘴上下两排大白牙刺啦刺啦磨了两下,在斯汀心有余悸的注视下淡定地道,“牙齿对我很重要,要不然你几天不来,我连开包装袋都做不到。” 斯汀心里骂着小样儿的我看你得意到什么时候,揶揄了声:“还要不要给你带面镜子来啊?” “嗯,有道理,带来吧。” 老子咬死你! . 这天上午公园管理处终于派了几辆车子去寻人,搜救人员比沈彻有经验,搜救车的车轮全是加装的履带,方便在积雪里前进,找的也都是几处经常容易出事的地方,很快就有人发现了秦修的黑色雪佛兰。 车子被找到时几乎全被埋在雪里了,搜救队长眺望着前方地势险峻的黄石峡谷,表情显得很棘手:“看样子可能真的出事了……”说着回头责骂全然六神出窍的卷毛青年,“这种天气怎么能一个人去没开放的景点?!你们又不熟悉地形,又没有导游,真是太乱来了!” 沈彻一句话都无法反驳,如果不是因为自己,秦修就可以雇导游,甚至可以安全地跟着《伟大遗产》的摄影团队出去拍摄。 搜救队带搜救犬进了黄石峡谷,黄石峡谷不是冬天开放的景点,阿彻跟在搜救人员身后,中途他们停在艺术家观测点,站在这里可以将大峡谷和瀑布的壮美景色一览无遗,阿彻看着如同被大刀阔斧一刀劈开的峡谷,曾经在电视上见过的仿若在彩虹之巅的金色峡谷,此刻是一派气势恢宏的白色,峡谷中央的河流大片都冻结了,只有细细一涓流水蜿蜒在冰冻的峡谷间,然而一上一下两段瀑布仍是气魄非凡,分不清坠落的是水还是雪,只觉得莽莽一片如行云一般。一想到自己竟然是以这种方式一个人来看黄石大峡谷,阿彻的心里就灰暗极了。 搜救队长担心秦修很可能为了拍到冰雪瀑布的极致美景一个人深入峡谷,但是峡谷这一带山势险峻,搜救队也不敢贸然深入,在瀑布附近的游客走廊找了一遍,又在峡谷外围找了一圈,最后还是只能打道回府,临走前队长回头看了一眼矗立在雪地里望着瀑布的卷毛年轻人,叹息着摇摇头。 阿彻第N次深呼吸,眼神第N次失望地暗下来。一点都嗅不到秦修的气息。 第二天搜救队派出了直升机,阿彻好说歹说跟着一起上了直升机,在车上并不觉得黄石公园有多大,等真上了飞机,才发现这座国家公园如此广袤,这么找下去,根本是希望渺茫。 直升机和搜救车一连找了三天,音信杳无,在这种季节没有人能在野外撑过三天三夜,搜救人员其实已经放弃了。斯汀依然偷偷当着他的风雪夜归人,顶着黑眼圈每晚冒险出门。 秦修吃完火腿三明治,开始看杂志,边看边道:“他放弃找我了吗?” 老家伙正在挤牙膏,恨恨道:“就快了!”然后倒了一杯子水蹲到秦修身边。 斯汀把杯子递到秦修嘴边,秦美男低头喝了一口,咕噜咕噜漱了口吐掉,然后心安理得地张开嘴露出两排牙齿,斯汀心里骂骂咧咧地开始给北极熊刷牙。 秦修刷完牙说自己要小解,斯汀这些天为了方便秦修尿尿已经把他的手绑在前面腰下的位置,稍微动动手指就能自己解决,但因为脚是绑着的,还是得扶着秦修站起来,走到洞穴深处解决问题。 秦修尿完尿抖好塞好了回头喊斯汀,斯汀憋着一肚子火又把秦修扶进来,秦修像只僵尸一样一边迷你小跳一边道:“你打算关我多久?” “哼哼,害怕啦年轻人?”斯汀恶犬在洞穴的火光中阴森地一笑。 “我是说,你要是打算关我一个礼拜或者更久,下次就记得带个座便器来,虽然我是帅哥,但也得憋条啊。” 斯汀恨不能踹死对方。你在外面这么猥琐重口你情人知道吗?! 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他得赶紧劝沈彻跟他走,要不他得在这里给秦修盖一座别墅起来! . 这天早上斯汀见卷毛青年难得坐下来正正经经吃了早饭,心里终于松了口气。如果努力尝试了N遍还是达不到目的,人们就会绝望,就会放弃,狗也一样。 沈彻吃了早饭果然没再想前几天一样没命地去找秦修了,而是问斯汀有没有雪铲。老家伙奇怪:“你还要去找人啊?”沈彻指了指头顶:“屋顶的雪又积深了,我去扫扫。” 斯汀以为他是一个人待着难受,就给他找了铲子和锯子,卷毛青年提着工具爬上梯子就开干了。 斯汀哈欠连天地在洗碗,不多时就听见外面噗通噗通的声响,瞌睡都给他吵没了,探头朝窗外看去,只见白花花的雪块一整块一整块跟豆腐似地掉下来,他有些纳闷地出了门,仰头看着屋顶上干得热火朝天的年轻人。 沈彻先是用锯子把厚重的积雪切成一块一块的,再用雪铲往雪块底下一铲一拖,一人高的雪块自动就往下滑落了。 老家伙看得瞠目结舌,有你的啊,不愧是我儿子!“这招你哪儿学的啊?” 沈彻边锯雪块边得瑟道:“我这几天开车去公园的时候看见人家专业的除雪人都是这么干的!” 屋顶的雪刚清了一半,就看见一辆红色FIAT朝旅馆驶来,沈彻立刻站直了,丢了雪铲就朝那车子高高挥手:“芬奇太太!” 老家伙在下面被滑下来的雪铲差点没砸个脑震荡,捂着脑门看向缓缓停靠在旅馆外的红色FIAT,芬奇老太婆还从车窗那儿冲沈大卷也摆了摆手。 老太太听说了秦修失踪的事儿,拉着沈彻坐在沙发上,拍着小伙子的手背一个劲安慰着,看上去比沈同学还难过。 “那个,芬奇太太,我想继续留在这儿……”沈彻忽然说。 老太太用手绢点了点眼角的泪,了然地点点头:“当然,我能理解你的心情……” 卷毛青年有些赧然地道:“但是我带的现金可能不够住那么久,可以的话,我能不能像斯汀大叔一样留在你这儿打工呢?” 斯汀在洗碗,听见这话豁然转身:“不行!” 卷毛青年和老太太闻声瞧了一眼洗碗槽前乱激动的老家伙,然后同时忽视了老恶犬,继续着谈话。 “可以吗?”沈彻恳切地道,“我很能干的。” 芬奇太太看着像只大狗一样瞅着自己的卷毛青年,那眼神充满希冀让人不忍心拒绝,想到旅馆的屋顶还是头一次被清理得这么干净,这年轻人是比斯汀那家伙能干多了,可是她也明白这年轻人执意要留下的原因,在心里叹了口气道:“正好我有一个员工辞职回老家了,你要真不愿意放弃就留下来吧。” “真的?!太谢谢你了芬奇太太!”卷毛青年立刻握着她的手感激不尽的样子,老太太都错觉这孩子冲她摇起了尾巴。 芬奇太太离开后,阿彻又干劲十足地左边扛铲子右边扛锯子哼着歌去屋顶扫雪了。斯汀老家伙做完清洁出来,仰头望着在屋顶上忙活的身影:“你真不打算放弃?” “就算他死了,我也要把他的骨骸捡回来。”阿彻边吭哧吭哧切割着积雪边大声说。 “找不到骨骸呢?” 屋顶的身影顿了一下,又继续埋头切着雪:“找不到骨骸我就留在这里陪他!”切完丢下锯子,拿起雪铲两下就把那几块雪送下屋顶。 大块的冰雪砸在斯汀脚跟前,他沉闷地说:“签证到期了你总得走。” “不怕,”狗小子回头冲下面一笑,“我有办法对付!” 斯汀当然知道那所谓的办法是什么,事实上他都怀疑这小子根本没有签证,从一开始决定留下就打定了这个主意。 为了那个人,你情愿下辈子一直当一只金毛犬吗? “对了,斯汀大叔,”阿彻想起什么,回头道,“你看见秦修的眼镜……” 话音戛然而止,屋檐下已经没有人了。 第101章 秦修戴着眼镜正在做CROSSWORD,斯汀忽然走进山洞,秦修有些意外,抬眉问:“天应该还没黑吧?” 斯汀老家伙“通”地一声放下背包,坐在篝火对面,也不说话,就这么直直地盯着秦修,表情有些恨恨的。 秦修轻描淡写一笑:“认输了吗?” 洞里又安静了许久,两个人隔着篝火眼神交战着,斯汀磨牙,秦修就抬下巴,这样你来我往了一会儿,斯汀突兀地出声道:“沈彻和我回去,我会让他去最好的大学深造,给他最好的文凭,帮他介绍最漂亮的姑娘,我会让他成为所有人羡慕的对象。”说着眼神扫射向秦修,“到你了。” 秦修膝盖一撇扔掉那份报纸,高昂着下巴:“沈彻和我在一起,我不能让他去最好的大学深造,不能给他最好的文凭,不能给他介绍最漂亮的姑娘,但我永远不会为了花花世界抛弃他。” “你什么意思?”斯汀愤怒得脸都扭曲了,“你是在暗示是我抛弃了他?我明明跟你说过……” “我知道你说过什么。”秦修打断他,“你说你之前不知道有这么个儿子,但是后来你不是知道了吗?知道以后你有回到他身边吗?他需要你的时候你有保护他,给他关爱吗?” “我被族里驱逐,根本没有办法回去!” “只要你想,总有办法。”秦修冷声道,天然眼线的眼睛眯缝起来,变得异常锐利,“那个时候你只要肯冒险回去,告诉沈彻你是他父亲,让他跟你走,他会不跟你走吗?不管哪里他都会跟你去!”他的声音蓦地提高,篝火对面的人在他的厉声震慑下眼神茫茫然闪烁着,秦修知道自己没有猜错,又向后靠在岩壁上,淡淡道,“可是如今不同了,你来得太晚了。” 斯汀垂首看着地上跳动的影子,半晌,似哭似笑地叹了口气。 秦修漠然看着篝火对面的人:“沈彻找了我足足七年,他离开灵犬镇就足有七年,这么长的时间你都在干嘛?” 斯汀苦笑着点点头:“没错,你说得没错,我有我的事业,我热爱我的事业,它带着我到处飞,去世界各地探险,去发掘这颗星球不为人知的故事……”他的声音陡然低落下去,“这种心情你应该明白。” 秦修早就料到了,斯汀能那么小就独自去人类的世界闯荡,他骨子里就是个不甘寂寞,叛逆桀骜的人。但是斯汀也没有说错,这种心情他明白。斯汀为自己的事业着迷,就像他为野外摄影着迷。 当初沈彻来找他的时候,他曾经想过这个问题,后来也不知道怎么,就不再想了。 “秦修,我可以放你走,可以把沈彻交给你,”拉锯了这么多天,斯汀终于妥协,“但你要先回答我一个问题。” “你说。” “在摄影和沈彻之间,如果只让你选一个,你会选什么?” 秦修翻了个白眼,斩钉截铁道:“我两个都要。” 老家伙像看天方夜谭似地瞪着高傲的冰山美男:“你耳朵聋了?我让你只能选一个!” “选不出来,”秦修不耐烦地道,“两个都要。” 斯汀被气得不行,豁地站起来:“只能选一个!” 秦修抬头努嘴睨着他:“我管你能选几个,我两个都要!” 这下老家伙真火了,扑过来就把秦修推在地上,秦修被措手不及推了个狗啃屎,老泰迪趁机压在他背上拳脚相向:“你个臭小子,老虎不发威你真以为我是泰迪啊?给我选一个!” 秦修没想到老泰迪发起力来还真狠,关键是他现在手脚都被束缚着根本没法反抗,老泰迪拳脚都没省力,踹得他火腿都快吐出来了,他咬牙扭头道:“我两个都要!” “只能选一个!摄影还是沈彻?!” “两个都要!” “不见棺材不掉泪!只能选一个!” “两个都要!两个都要!!” 外面风声猎猎,洞里折腾了不知道好久,斯汀彻底没力气了,颓然跌坐在地上,地上的秦修被他揍得鼻青脸肿,张开嘴呸地吐出一口血,怒目瞪着他。 斯汀无力地抱头捂脸,他被这个如冰山般坚不可摧的家伙打败了。 两个都要……是啊,也许两个都要是很难,但是如果咬牙挺住就能两个都保全,为什么人们一定要执着于只选一个呢。 . 阿彻醒来的时候天还没亮,他进洗手间冲完热水澡,换好衣服出来,坐在书桌前翻开黄石公园的地图,用荧光笔在今天要寻找的区域打了个圈,再折好地图揣进衣服里,蹬蹬蹬下了楼。 “早上好斯汀大叔,今天早饭吃什——” 餐厅里冷冷清清的,灯都没开,厨房也没有人,平常老伙计就算要打扫卫生也会先把早餐放在桌上的。 阿彻估摸着这段时间斯汀大叔也是累惨了,眼睛经常黑得跟熊猫似的,也不想去打扰他睡觉了,就自己进厨房拉开冰柜找了几根火腿揣兜里出门了。 推开旅馆大门,今天的风雪特别大,阿彻呼出一口白气,放眼白茫茫的雪地。 我不相信你出事了,虽然嗅不到你的气息,但也感觉不到你不在这个世界上了。能够独自一人就把我和小女孩从翻滚的恶浪下救出来的北极熊,谁信你真的不在了啊。 没关系,只不过又回到十六年前罢了,黄石公园再大,也大不过庚林市。 拢起衣领往雪地里走,走了没几步阿彻不由自主停下脚步,今天的雪虽然特别大,但意外地露出了阳光,树梢在风中摇动,不远处的雪地上有只雪白的兔子轻盈地跃起,就在那一霎,树梢上的积雪抖了抖,忽然像蒲公英一样绽放飞舞开来! 风过之处,枝头的积雪如多米诺骨牌般一堆接一堆散进风里,阳光钻出云层照射在飞扬的冰晶上,一时间天地之间全是钻石一样星星点点的光芒。 阿彻愣愣地伫立于这场毫无预兆的钻石雨中,这一幕美得他眼眶都发了热。你这家伙,一定是在哪里见到特别牛逼的风景,兴奋得都舍不得回来了吧…… 卷毛青年从背包里掏出秦修的数码相机,飞快地装上镜头,咔嚓咔嚓拍下眼前的一幕幕。 ——你瞧着什么好看就告诉我。 ——这叫狗眼看世界,与众不同…… 这是你说的,等你回来的时候,至少不会因为错过了这样的美景懊悔。不管瞧见什么好看的,我都会帮你拍下来。我会带着这些狗眼看世界的照片,一直等你。 快门刺啦啦响动着,近照拍完,阿彻又换了长焦镜头,举起安装了大炮的相机,调换了一下方向,本想拍远处的树林,可惜不走运,树林那方向有人…… 有人…… 阿彻惊愕地睁大眼,那人侧对着自己,在钻石雨的光华下看不清面容,但是…… 卷毛青年惊怔地目视对方伫立在树林边缘,低头熟练地换下镜头,又朝树林的深处意犹未尽地举起相机。 那个自信满满帅得要命的竖拍的动作,他记到了骨子里! 秦修拍完树林上空美轮美奂的钻石雨,拿下相机满意地审视一番,这时身后忽然一股力道扑来将他猛地一撞,他往前一个趔趄,相机飞了出去摔在雪地里,但人却没摔着,因为一双有力的臂膀从背后一把抱住了他! 那简直是把人往死里抱的力气,秦修被抱得闷哼了一声,低头一眼就认出沈彻的防寒服和手套:“沈彻?!你吓死我了!” 背后人没回他,只像只大狗一样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声音。 虽然隔着臃肿厚重的防寒服,秦修依然能感到对方的身体因为激动而剧烈起伏着,他觉得沈彻在喘,都怕他喘坏了:“……沈彻?沈彻?你还好吧?” 身后还是只有呜呜呼呼喘得特别厉害的声音。 “你说句话啊?”秦修问着问着忽然笑了,“你在哭?你在哭吗?让我看看……” 阿彻死命贴着背抱紧秦修,用了吃奶的力气才没让北极熊顺利扭过头来。你还想看?!看你妹!他想冲这个人咆哮想冲他发火,但是牙关一松,就觉得不妙。 混账!你就是个混账你知道吗?!我恨不能把黄石公园翻过来找你,你却在这边拍风景!嘴角又冰又咸,泪水冻在脸上刺骨地痛,阿彻奋力压抑着喉咙里的腥气,但是我不能怪你,一点不能,当初我赖上你时你就这么对我说了,是我自己要赖着你,这不是你的错…… 所以其实这都是对我的考验是吗? 你是个坏胚子你知道吗?! “好了别哭了,让我亲亲你。”秦修握着身后人环在自己腰上颤抖的手,宠溺地侧过头。 斯汀开车停在旅馆外,远远地望着树林边缘抱靠在一起的两个人,沈彻从背后抱着秦修,头埋在秦修肩膀上,秦修向后温柔地侧着头。虽然只是这么抱着,远远望去却像在亲吻一般。 第102章 斯汀一直等着秦修告诉沈彻发生的一切,等了一天又一天,但是一切看上去如常,沈彻既不知道自己是他的父亲,也不知道是自己绑架了秦修。 芬奇太太听说秦修死而复生也很开心,不过又听说沈彻不能留下来打工了,还有些小遗憾。沈彻这会儿正在外面帮芬奇太太把食材从后备箱搬下来。斯汀在前台坐立不安,忽然听见磅磅磅踢门的声音,一看,门外秦修正搬着一箱熏肉一脸“给我开门”的颐指气使的神情,老家伙在心里骂骂咧咧,还是赶紧去开了门。 见北极熊轻松扛着两箱东西走进厨房,斯汀实在按捺不住了:“你怎么不告诉他?” 秦修把东西一股脑地塞进冰箱里,起身“砰”地掷上冰柜门,不屑道:“你自己的儿子都不敢认,想让我帮你,没门。” 老泰迪气得不行,什么态度啊这是?又压着火气:“那你怎么不告诉他我绑架你的事?” 秦修洗着手,冷冷地一耸肩:“你这种绑架犯我也是第一次见,绑架完什么都没赚到,还白伺候我这么几天。”说着侧过头,耷拉着眼皮,“我也是有同情心的。” 老泰迪差点把盘子都掰成两半。 那天晚上芬奇太太留下来和他们共进晚餐,阿彻看着一个人在厨房角落里啃面包的斯汀大叔,喊道:“大叔,过来一起吃啊!” 斯汀咬着面包瞧了一眼秦修,秦修大口吃着熏肉,什么也没说,他又瞧了瞧老板芬奇太太,老太太板着脸朝他招手:“好了,少在那儿装可怜啦!平时客人吃饭你就一个劲在旁边转悠,这会儿装什么可怜啊,给我过来吃!” 端着盘子刀叉在对面坐下时,阿彻奇怪地看见斯汀大叔的眼眶红了,他看了看身边的芬奇太太和秦修,芬奇太太自夸着“我手艺比这老家伙强多了吧”,秦修嘴里还没咽下就说“再来一块”。芬奇太太见老家伙在那儿一叉子一叉子地装斯文,勺了一大勺黄瓜沙律到斯汀盘子里:“多吃点,晚上又偷偷摸摸偷冰柜里的东西吃!真是拿你没办法!” 难怪呢,阿彻会心一笑,外面风雪漫天,四个人围坐在温暖的餐桌旁,吃着芬奇太太的家常菜,真的有家的感觉,好像一下子自己就有了傲娇的恋人,不靠谱的父亲和慈爱的外婆,斯汀大叔大概也是想家了吧。 晚上上楼时斯汀趁沈彻不在,喊住秦修:“我刚跟芬奇太太说了,我明天就走了。” 秦修意了外,沉吟良久:“你真的不打算告诉他?” “这样就很好了,看见他好好的。何必让他再多些烦恼呢。”斯汀苦笑了一下,“就当我这个父亲已经死了,一直在天上看着他吧。” . 那天晚上阿彻睡得正香,忽然一阵天旋地转,他惊恐地睁开眼,见自己裹着被子趴在地上,床颠了个个儿,秦修蹲下来看着他,神情有些凝重:“明天早上斯汀大叔就要走了,我们去送送他吧。” 狗东西很小声地“汪”了一声:他这么快就要走了? 秦修当然听不懂,兀自上了床,大金毛又小声嗷了几声,回头没辙地看着颠倒的床铺:“你把床给掀了我怎么睡觉啊?起码给我掀回来啊!” 秦修冷着脸掀开被子:“上来跟我一起睡。” 大金毛羞涩地红了一下脸,下一秒刺溜就跳上秦修的床了。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秦修就被轰隆隆的巨大噪声吵醒了,在床上抱着狗东西翻了两下,心说斯汀那老泰迪又在搞什么名堂,结果那噪音越来越吵,他实在受不了了,愤怒地一骨碌坐起来,然后就被窗外的景象吓到了。 直升机的螺旋桨搅得屋顶的雪都塌落下来,裹着风噼噼啪啪砸在窗玻璃上,秦修披着被单下床走到窗边,离旅馆不远的平坦雪地上,一辆白色的贝尔直升机正悬停下来。 阿彻是被秦修直接丢进热水里滚醒的,还没明白过来怎么回事,秦修就把毛巾和衣服扔给他,自己也低头套着袜子:“快点!老家伙要溜了!”边说还边咬牙,“没胆的懦夫!” 斯汀提着只小手提箱站在旅馆门外,芬奇太太在他身旁,两人拥抱了一下,芬奇太太拍了拍老伙计的背:“我会想你的。” “我没骗你。”斯汀说。 “我知道,”芬奇太太看着从直升机上小跑下来,喊着“教授我们可算找到你了”的几名年轻人,“但那不重要。”她笑着说。 斯汀跟随学生们走向直升机,躬身正要钻进机舱,身后忽然传来中气十足的喊声:“斯汀大叔!!”卷毛青年边戴帽子边跑出旅馆大门,“我靠你怎么不跟我打声招呼就走了?太不够意思了!” 他跑得很快,中途还差点绊了一跤,斯汀半个身子都进机舱了,忽然又丢了手提箱掉头冲下飞机,螺旋桨没停,斯汀边笨拙地小跑边提高声音大喊着:“我要走了!阿彻!回麻省理工了!” 阿彻也小跑着过去,风吹得他举步维艰,他弓着身子按着帽子,顶风大声道:“你真是麻省理工的教——” 话音被斯汀热烈的拥抱打断。 “阿彻,你真的长得很像我儿子!” 阿彻被老家伙突然哽咽的声音搞得措手不及,拍着老家伙的背:“我知道我知道!你儿子最棒了!” “可我不是个合格的父亲……” 阿彻拥抱住对方,他不知道斯汀的故事,但是那个曾经暴躁地敲着他的脑袋的老伙计,这会儿却像个憔悴的老人:“以前我不知道,但现在肯定是!” 斯汀拥抱着他摇着头,声音颤抖着:“他一点都不喜欢地质学,我却强迫他一定要学……” “因为你喜欢地质学啊!”阿彻笑着说,“所以才想把最好的给他,不是吗?他肯定明白的!” 斯汀抱着怀里的卷毛小子,泪流满面。谢谢你阿彻,谢谢你不怪我,谢谢你明白我。 直升机垂直升起,斯汀低头看着下方的小旅馆,沈彻,秦修,芬奇太太的身影飞速地变小,变成白茫茫雪地上的三个小点,但他知道沈彻还在向他挥手。 因为那个小点看上去一颤一颤的,和旁边两个都不一样。 秦修说他没有回去找沈彻,其实那并不是真相。老教授看着雪地里几乎快要看不见的那个一颤一颤的小点,心里默默地说,你还记得吗,阿彻,小时候我送给你的礼物…… 二十年前,他在麻省理工他的个人信箱里发现了一张迟到了三年的明信片,才知道阿彻的存在。那个时候他已经被灵犬族驱逐,终生不得回到族群中,去五大湖区做地质调查的时候他找了个时机悄悄转机回了庚林市。 那个时候灵犬镇已经有了第一家连锁超市,可是后山的灵犬山还是老样子,村子的广播室还是高高挂着只喇叭,学堂倒是扩建了,而灵犬庙却破败了,草丛都有一人高了。 中午时学堂下课,竟然都有电铃了,小孩子们一窝蜂地跑出来,他看着那些嘻嘻哈哈追逐打闹的身影,想到自己的阿彻,手心都出了汗,他的背包里装满了遥控汽车,遥控直升机,模型飞机……阿彻会喜欢吗? 明信片上的落款是贺兰两个字,他不知道贺兰是谁,又不能问上了年纪的人,肯定多的是人能认出他,只好偷偷去问学堂的孩子。 有个小姑娘帮他指了路,他在村子里悄悄转来转去,没找到贺兰霸的家,忽然听见有小狗狗嗷嗷呜呜叫唤得很凄惨的声音。 声音传来的方向有几个大点的男孩子围成一个圈,他从缝隙里看见一只丁点大的小狗被困在中央,而那个为首的大男孩手里竟然拿着打火机,蹲下来揪起狗崽子的尾巴就要去点。 他大吼一声,几步走过去拳打脚踢把那几个熊孩子揍跑了,这才看见那只被摔得鼻青脸肿的狗崽子,那是只小金毛,毛却是卷的,他看着努力站起来的小狗,蹲下来拍着狗崽子身上的泥巴和灰,颇有点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看看,毛都被打卷了,你怎么不变人呢?” 狗崽子奶声奶气地嗷嗷嗷着:“我的毛天生就是卷的……” 说起来这一身卷毛看着有点眼熟啊,他想抱起受伤的小家伙:“那你怎么不变人呢?” 小家伙屁股一别不让他抱,摇着小指头大的尾巴道:“嗷嗷嗷!”我能自己走! 挺骨气的啊,他看着哒哒哒迈着小碎步,抖抖一身卷毛的小家伙,还是很好奇:“你怎么不变人呢?” 狗崽子一下就停住脚步,梗着小脖子嗷嗷嗷道:“我能变人,就是还不熟练。” 也是,他心想,这小东西看起来也就三四岁大……想到这里忽然一个激灵——金毛?!又是天然卷?!“你……你叫什么名字?”他忙上前拦在小狗崽面前,急切又紧张地问,“你爸妈……怎么都不看着你?” 卷毛小金毛嗷呜道:“我叫阿彻,我爸爸妈妈都在天上。”说着抬起小脑袋望着湛蓝的天空。 他背上的背包掉下来时,小阿彻被吓了一大跳。 第103章 他偷偷带阿彻下了山,带他去灵犬镇吃好吃的。刚提议的时候,看小东西很警戒的样子,还很担心小家伙会不会跟他走,可是小阿彻毕竟是个好吃鬼,小声自言自语着:“贺兰老师说不能跟陌生人走……可是叔叔你救了我,救了我就是我的朋友,”然后小尾巴一抖,抬头开心地嗷嗷嗷道,“是朋友就不是陌生人啦!” 看小阿彻才纠结了五秒钟就说服了自己,本来还准备了一番花言巧语的斯汀心情一时有点复杂。 小阿彻虽然很好吃,但也很有骨气,不肯抱,非要自己走,他只得放慢脚步,三步一回头,但小东西哒哒哒哒迈着小断腿跟得还是很够呛,也不晓得是什么好吃的让他如此坚持信念,一点没打退堂鼓,跟着他走了足足一个半小时才下了山。 那个时候他并不知道阿彻不能人化,山下的餐馆都不许带宠物进去,小家伙站在门口隔着玻璃,小黑鼻子一动一动地嗅着那些香味,很是依依不舍。他挺想看自己儿子长什么样,就低头怂恿道:“你变成人不就好了,还可以多吃点,虽然不熟练,但也能变吧。” 小家伙听了以后什么也没说,转身就走了,那一搓尾巴耷拉着,好像突然对那些好吃的好喝的一点都不留念了。 他忙去店里打包了一大堆好吃的,追着小阿彻出来。 于是一人一狗就这么坐在空地上,小家伙埋头吃得很开心,小脑袋在饭盒里滚来滚去。他见阿彻吃得连连打嗝,就把果汁拧开喂他喝。 “好甜!”小家伙开心极了,抬起头露出一张快乐的糊满油渍的脸。 吃完好吃的,接下来就是好玩的!他拉开背包,把从美帝国带来的玩具一股脑地拿出来给小阿彻过目,还示范地操纵着遥控法拉利和遥控阿帕奇直升机:“怎么样?好玩吗?你喜欢的话我就送给你!” “叔叔怎么有这么多好玩的啊?” 他摸着小家伙的脑瓜子:“叔叔的职业是圣诞老人,不过现在还是实习阶段,我的任务就是挑一个最听话的孩子,送他想要的礼物!你有什么想要的吗?这些玩具,你全要都行!” 小卷毛垂搭着眼睫,望着草地上炫酷的遥控汽车和模型飞机:“……我想要个能陪我玩,陪我说话的。”说着抬起头,眼睛亮晶晶地瞅着他,“叔叔你有吗?” 他愣了愣,忙埋头在背包里找啊找,遥控汽车,太空堡垒,宇宙战舰,四驱车……把脑袋都塞进包里了,小卷毛也趴在背包边一脸希冀地往里瞅着,可还是没找出能说话的玩具。 两人呆坐在水泥管上,都有些失落,这时狗崽子忽然站起来,连滚带摔地几下就蹿下水泥管,摇着小尾巴嗷嗷嗷嗷地朝路边跑去:“贺兰老师!!” 他闻声望去,一个戴着无框眼镜,一身T恤牛仔裤的少年正急急忙忙朝这边赶来,看起来也才十七八岁,原来这个少年就是贺兰霸。无论如何都不愿意被人抱的小家伙一下子就跳进贺兰霸的怀里。 贺兰少年扒开狗崽子的卷毛,看着毛下青一块紫一块的,一巴掌就拍在肥屁股上:“不是让你在家待着,你跑哪儿去了!”小狗崽呜嘤一声委屈地缩着屁股。 “你干嘛打他啊?!”他见状生气地站起来。 贺兰霸从镜片后打量他,用和他外形非常不符的少年老成的语气道:“沈先生是吧,明信片是我寄给你的,我以为你过来起码应该先跟我联系,实在没想到你会这样偷偷摸摸把阿彻拐走。” 狗东西喊了一嗓子:“叔叔是好人!” “屁股痒了?!”贺兰少年一凶,狗崽子立马不吭声了。 他一时不晓得该怎么解释,张口道:“我……” “你不用说了,”贺兰霸打断他,“我只是想让你见见他,让他见见你,没别的意思。现在你见到了,如果不想被长老们发现,请你自己安静地离开吧。” 对方显得非常的不近人情,他只能眼睁睁望着对方掉头离去的背影,听着那声奶声奶气的“嗷嗷嗷嗷叔叔再见”和恶声恶气的“屁股痒了”消失在黄昏的街头。族长们肯定不会把阿彻交给他,可是就这么离开,他又没有办法做到。 夜幕降临,空地上一地都是崭新铮亮的模型玩具,但是他却一件礼物都没能送给阿彻。 到底还是不死心,他又在灵犬镇逗留了两天,想趁贺兰霸没在家时再去看看阿彻。这天偷偷摸上山,小阿彻今天乖乖待在家里,趴在窗户上羡慕地看着在屋外玩耍的小伙伴们。 他躲在树后,循着阿彻的目光望去,小男孩们正在玩海盗游戏,其中一个小男孩扮演海盗王,怀里抱着一只大泰迪熊玩具,男孩们还给泰迪熊绑个了独眼造型,轻轻压一压肚子,泰迪熊就会说话。 他回过头,看见泰迪熊说话时小阿彻两眼发光的样子,连忙下了山,把镇里的玩具店都逛遍了,却找不到能说话的泰迪熊。 “啊,那种泰迪熊啊,现在没货了,你要的话我可以打电话去城里订,”店员说,“不过也要两天后才能到货了。” 他灰心丧气地走出玩具店,回头不甘心地看了一眼橱窗后琳琅满目的玩具,橱窗的玻璃上映出自己的巧克力色卷发,他看着看着眼睛忽然一亮,对啊,怎么没想到呢?! 他知道阿彻每天都会在窗户那儿打望,这天一大早,孩子们都还没起床上学,他就蹲坐在贺兰霸家窗外空地的一块大石头上,脖子上挂着一张卡片,然后一动不动。 天蒙蒙亮的时候,贺兰霸出门了,他又一动不动地等了一会儿,窗户那儿有了动静,窗帘扑腾了两下,然后果然就看见一颗小脑袋从窗帘后刺棱冒出来。 能看见我吧!他稍微挺直了背,心里打着鼓,两只眼睛炯炯有神,看见小家伙愣了一下,凑到窗户前,小黑鼻子贴在窗玻璃上巴巴地瞅着他,然后又往四周瞅了瞅,再然后一溜烟就消失在窗帘后。 小家伙跑到他面前时左看右看还有些不确定,直到看见卡片上的留言,上面写着——给阿彻的礼物!圣诞老人叔叔。他知道阿彻认不全,但只要认得“阿彻”两个字就行了。 小家伙高兴坏了,翘着小尾巴围着石头嗷嗷嗷直打转:“你好,泰迪!我就是阿彻!” 他是玩具,这会儿还不能说话。他觉得坐在大石头上似乎是个败笔,这石头对小阿彻来说太高了,小狗崽为了把他弄下来,扭着屁股蹬着小腿一个劲爬啊爬,总算灰头土脸地爬到大石头上,小爪子迫不及待拍着他的肚子。 他赶紧开口:“你好,阿彻!” “啊?!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是圣诞老人告诉我的!” “嗷嗷嗷嗷!”小阿彻乐得直叫唤,转来转去一个不留神又从石头上摔了下去。 他也赶紧顺势装作掉下去,小阿彻灰头土脸地爬起来,后腿支地,两只小前腿使劲想把他推回家里,可惜这只泰迪熊太重了,根本推不动,狗崽子没辙地绕了两圈,忽然想到什么,说了句:“你等等!”然后一溜烟又跑回屋子里,过了一会儿,咬着个小包袱出来,一直拖到他面前,打开来一看,里面都是吃的,各种各样的点心饼干,还有一副扑克牌和一叠花花绿绿的不干胶。 小阿彻和他聊天,聊一句就用小爪子按一下他,小家伙玩得越开心,他就越心酸。他已经意识到阿彻可能真的不能人化,如果可以的话,就不会想要可以陪自己说话聊天的玩具了。 那天他就这么一动不动地陪着小阿彻聊天,玩扑克牌,看着小狗崽被自己笨拙的反应逗得在地上打滚。 如果可以,真想一直这样陪着你。有那么一瞬间他真的很想揣上小狗溜下山,回到美国,可是冷静地想过一晚后就放弃了。他的工作决定了他必须一年到头天南地北地到处飞,阿彻一直都是一只金毛的话,他根本没有时间去照顾他,连雇人照顾都做不到。 他已经放弃了灵犬族人的身份,但是阿彻不能,他只有在灵犬族才能得到最好的庇护,在人类的世界里他就只能做一只狗。在灵犬族也许会被歧视,被欺负,但至少还有族长,有长老们可以保护他。 还有贺兰霸,他不喜欢那个家伙,但是内心里知道那个少年一定会对阿彻好,一定会比他这个父亲更称职。 阿彻只能待在灵犬族,待在灵犬镇,或许有朝一日族长和长老们能帮他找到人化的办法,而他这个父亲什么都不能为他做到。 两天后那只真的泰迪熊玩具到货了,他将泰迪熊放在阿彻的窗前,趁着夜色离去。 直升机飞过辽阔的黄石公园,刺骨的风吹干了斯汀脸上的泪痕,下方白茫茫的雪原上,一群矫健的狼在头狼的带领下迈开四肢跋涉着,它们身后的雪地上留下长长的足迹。 他知道黄石公园里还有一只孤独的狼,总会有这么一只孤独的狼,会从远处悄悄地观望着那个兴盛的部族,但不管羡慕成什么样,最后他还是会掉头离去,一辈子孑然一身。 . 直升机飞越落基山脉时,阿彻和秦修去看了闻名遐迩的老忠实泉,两个人在冰天雪地里等了一个多钟头,老忠实泉果然泉如其名,当冰雪的礼花一涌而出直冲云霄时,两个人禁不住像小孩子一样欢呼雀跃,就像回到了灵犬镇,他们还只有七岁时。 阿彻拥抱住秦修,秦修也笑着回抱住他,被热气腾腾的白雾包裹,如同身在天空,站在气象万千的云里。 卷毛青年沉浸在天堂般幸福的氛围中良久,才猛地放开秦修:“快快!快拍啊!”光顾着激动去了,都忘了拍照了! “沈彻,”秦修却只是看着他,“圣诞快乐。” 他听着秦修沉静的声音夹杂在泉水的喷涌声中传来,那么沉静,一点也不像那个为摄影疯狂的小修。也或许秦修此刻想的和他心中想的一样——这个时候最重要的,是看着你。 秦修的头发上落了一层白色的冰霜,他自己应该也一样,仿佛前一刻他们还是来自灵犬镇欢呼雀跃的小屁孩,这一刻却在彼此的凝视中白了头。 第104章 离开黄石公园后他们没有立刻回国,秦修打算顺道去落基山国家公园转转。中途他们停在一家汽车旅馆,晚上秦修忽然接到一个陌生的来电。 “是秦修秦先生吗?” 秦修正坐在浴缸外挽着袖子帮缸里的狗东西搓着澡,肩膀夹着手机应了一声。 阿彻被搓得一头都是泡泡,烦得不行,白色的泡沫落到敏感的大黑鼻子上,立马打了好几个喷嚏,心道我能自己洗好吗,谁要你帮我洗了,把你的手从狗鸡鸡那儿拿开行不? 秦修的手搓着搓着忽然停下了,大金毛用爪子扒拉去眼睛上的泡沫,才回头看到秦修怔忪的表情。 打来电话的竟然是《伟大遗产》的执行主编罗伯特希金斯,对方破天荒地打来电话询问秦修是否有时间见上一面,希金斯先生没有明说会面的目的,但秦修颇有种来者不善的预感,因为对方提到了尹泽北的名字。 约见的地方在希金斯位于比佛利山庄的别墅,这不是一次很正式的会面,阿彻和秦修依约前往的时候希金斯大师刚晨跑了回来。 “不好意思让两位久等了,”大胡子的美国老头脖子上还搭着毛巾,打量着从沙发上起身的秦修,爽朗地笑道,“秦先生比照片上看起来更严肃啊!这是你的助……”助了半天没说下去,沈同学一张恶犬脸显然让美国佬先生有点不适。 阿彻心说我们这会儿都不知道你葫芦你卖的什么药,能不严肃吗,这么想着又严肃了几分。这时身边的秦修沉声道:“希金斯先生找我来有什么事吗?” “其实我很早就想见一下那位拒绝了我们邀请的中国摄影师了。”大胡子希金斯很快又恢复了愉悦的笑。 “您在电话里可不是这么说的。”秦修口吻里带着戒备。 “啊,没错,尹泽北先生跟我提到了你,关于你,他和我之间似乎有一些不一样的看法,所以我才更想见一下本人。”说着不等秦修说什么,抬手看了看表,“我准备了午餐招待两位,不过现在时间还早,通常这个时候我都在天文台工作,要不要一起来看看?” 秦修还在琢磨对方的用意,身边的沈同学的严肃脸一下就崩了:“天文台?!真的假的?!” 真是狗队友…… 难怪希金斯的别墅位于这片山顶豪宅的最高处,因为他在后院花巨资给自己建了个小型天文台。 秦修看着大胡子希金斯钻进高度还不到两米的天文台里,然后白色的小穹顶特别牛逼地左右开启,露出一架大口径的白色望远镜。望远镜下接着一台电脑,大个子的希金斯一坐进去,就显得两米不到的天文台特别袖珍。 这不能叫小型天文台,这应该叫minicooper天文台或者smart天文台……秦修心想。 不过那架望远镜无疑是好东西,并非一般天文爱好者通常会用的牛反或者折射望远镜,而是拥有特制大镜面的自制光学天文望远镜,那炮筒大得……主镜的直径目测能超过半米。 “您还是个天文学家啊?”阿彻拍着望远镜叹服地道。 “哈哈,业余的,”希金斯摸着胡子笑道,“啊,小伙子,这望远镜不是这么看的,上面那个小的才是目镜……” 秦修看着俨然一副我卖蠢我光荣样子的沈彻,心里有点后悔带他来丢人现眼。 希金斯坐在电脑前查看昨天拍下的照片,对秦修说:“我以前也跟你们一样,恨不能今天在南极明天在赤道,后来身体出了点问题飞不动了,不过我发现其实静静地待在家里仰望夜空也能拍到让人着迷的景色。”希金斯关闭了图像程序,露出电脑桌面上庞大的星空图,但是又和平常看到的银河悬空的景象不一样,这张是五彩缤纷的。 阿彻凑近了看才发现这张图片上那些闪闪发光的并非恒星,而是数不清的一片片河外星系。 “这张就是著名的哈勃深场,记录了哈勃空间望远镜所能看到的最靠近宇宙边缘的景色。”希金斯凝视着屏幕,这张堪称宇宙全景的照片显然让他很是着迷,“其中有很多星系已经十分靠近宇宙的边缘,它们发出的光人眼是无法捕捉到的,借助了计算机辅助才将它们的样貌再现在我们的眼前。” 话到这里,秦修已经听出对方话中有话,反而松了一口气:“请您直说吧,尹泽北到底跟您说了些什么。” “他对我说了什么其实并不重要,但我也可以告诉你。”希金斯抬头道,“他对我说,他怀疑你有意隐瞒自己是色盲这件事。” 阿彻大吃一惊,尹泽北是怎么知道秦修是色盲的?他急得冲口就道:“这是污蔑!” “污蔑?”希金斯看向紧蹙眉头不发一语的冰山美男,“是吗?” 阿彻也紧张地看向秦修,后者沉默了许久:“……不是。” 阿彻瞪大眼看着坦然承认的秦修,立刻转向主编先生:“希金斯先生请您听我说!他并不是有意隐瞒,他这么做是有苦衷的,这家伙真的很热爱摄影!” “行了沈彻,”秦修嗓子一沉,用中文道,“别搞得这么难看。” 阿彻现在已经管不得秦修那挂在天边的自尊心了,用蹩脚的英文机关枪一般对希金斯说:“这家伙还是个小屁孩的时候就信誓旦旦地跟我说要成为野外摄影师,要去拍蓑羽鹤,那个时候我连蓑羽鹤是什么都不知道!那时他色盲的事被学校的老师发现,明明从小就是资优生,结果就因为这个,就被老师们用同情的眼光看待……其实有什么关系啊?这家伙天生就是摄影师,才七岁,拍的照片人人看了都说好!希金斯先生,你要是看过他小时候拍的那些照片就一定会明白,他这样的人是注定要成为摄影师的,我从第一次看见他拍的照片起就深信不疑!” 希金斯哦了一声:“那些照片还在吗?” 卷毛青年像突然被打了一棒,闷闷地耷拉下脑袋:“……现在不在了。” 秦修看着从激动万分一下子变得蔫了吧唧的沈彻,心说当然不在了,这分明都是你编的!什么人人看了都说好,第一次看见就深信不疑,你编也编得稍微矜持一点啊,我听了都脸红死了好吗? 希金斯看向秦修:“是红绿色盲还是全色盲……” “红绿色盲。”秦修答得很平静。 希金斯点点头:“你的情况和我现在的情况恰好相反,我的眼睛因为得了白内障更换过人造晶状体,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听说过,这种人造晶状体有一点特别,”大胡子老头望着天空眯起眼,“它能够让人眼看见紫外线。” 秦修和阿彻不约而同小惊讶了一下。 “所以我看见的阳光下的万事万物和你们都不同,现在是冬天,紫外线并不强,但还是能够看见隐约的蓝色光晕,”希金斯望着虚空中的某一处微微一笑,“非常漂亮。尤其是夏天,走在树林里,看见树叶下透出的那些神秘的蓝光,那感觉就像走在仙境里。我是一个摄影师,当然很希望将自己所见都拍进镜头,可是这一次偏偏办不到,有时候我都不知道是该为自己惋惜,还是为所有其他人惋惜。”大胡子老头弯腰走出天文台,起身对两人道,“我说这个,是想告诉你们,其实人眼看见的世界并不是绝对真实的,就像哈勃深场里那些肉眼无法看到的星系,这个宇宙中还充满着各种肉眼看不到的暗物质,即使恒星发出的光芒,人眼所见也只是光谱中极其有限的一部分。其实我们看见的都只是真实的局部而已。” 希金斯转向秦修: “秦先生,我很喜欢你的作品,我喜欢它们充满了浪漫主义的想象力和热情,虽然尹泽北先生有这样的见解,但是我完全不在意你是色盲,我只是在意你是否会因为你是色盲这件事而对这个摄影的世界有所误解。” 秦修看着一派善意的主编先生,竟有些语塞了:“希金斯先生……” “请你不要因为看不见红色和绿色就心生胆怯。也许那些在普通人眼里看起来没什么特别的作品,在色盲的观众眼里却有着极致的美呢?”希金斯说,“你的作品不仅为我们而拍,也为那些和你一样的人们而拍。” 这一番诚恳真挚的话犹如拨云见日,曾经纠结在心里那么多年的心结,从希金斯口中道出赫然是如此浅显的道理,秦修即惭愧又感激,千言万语最后只化作一声承诺般有力的“谢谢”。 唯独阿彻在一旁尴尬得要死,这一出拿金毛之心度君子之肚简直蠢毙了好吗!望见佣人们在餐厅里摆盘,他忙丢下一句“我去帮忙,你们慢慢聊啊”跑去餐厅。 “你有一个很好的伙伴。”希金斯笑眯眯地瞄一眼囧得落跑的小麦色阳光青年,“让我想起我的童年好友。” 秦修看着沈彻帮女佣布置餐椅的背影,他也是头一次见沈彻为了自己竟不惜撒谎。以前没有细想过,现在想来,我只不过是在海边救了你一命啊,你们灵狗族都是这样一腔热血肝脑涂地地报恩的吗?……啊,对了,是灵犬族,就差一个字那家伙又要生气了。 救了这只灵犬族的呆瓜,总有种赚翻了的感觉,这辈子都不想再让别人救这家伙了。 . 被希金斯先生招待了一顿午餐一顿晚餐的隔天,阿彻和秦修回国了。至于尹泽北是从哪里得知秦修是色盲这件事的,早就被两人抛到了脑后。 秦修一回来王子琼就喜笑颜开地拿着一叠合同来找他签字,除了一直合作的ANNY WOOD,翡丽珠宝,还有国内一线风尚杂志《TIDE&STYLE》,秦修的回归还意味着又有一大堆明星代言、专辑和写真书要丢到他手里。 阿彻也跟着秦修忙碌起来,现在他们的生活和工作节奏基本就是出去拍一个月,回来忙两个月,再出去拍一个月,如此反复。虽然一回来就是高强度的工作密度,但是两个人都没什么怨言,这样的生活让他们满足极了。 “赛柠这个代言广告居然找的欧哲伦啊,真不知道欧哲伦那家伙有什么好,”王子琼啧啧的很是想不通,“再说这女性美妆品牌找男模代言真是少见。”说罢看向秦修,“最需要的女模他们反而没定,你看找谁合适?” 阿彻见秦修扶着下巴在考虑人选,忙插嘴:“要不找阿碧?” 卫凉扶扶眼镜:“阿碧?我印象中这个模特接单很少很挑的啊?” “那是对别的摄影师很挑,”王子琼得意洋洋地旋着免费要来的仁爱妇科圆珠笔,“对我们秦摄影师阿碧姑娘可是很钟情的。” 卫凉也不晓得把这话听成什么意思了,面色桃红表情各种诡谲。 “我先联系看看吧。”秦修道,嫌弃地看了一眼一换打印机墨水嘴角就必然挂几滴墨水印,一脸得逞笑容的狗青年。 晚上阿彻就打电话把这个天大的好消息告诉了欧哲伦,欧同学在手机那头直呼“沈狗真有你的”。 “什么沈狗,我叫沈彻!”阿彻板着脸纠正。 “我记人名不行的,能记住你姓沈就不错了!费了好大劲的!我到现在都不记得经纪人的名字呢~~” 沈狗不高兴:“那你也不能叫我沈狗啊……” “我没叫你沈狗,”欧哲伦一蹦趴在沙发上,“我叫的是神狗!神奇的狗!神犬!” 阿彻觉得这称呼还算顺耳:“你明天不是要来拍卫凉那个便利店广告吗,说不定阿碧明天会来签合同。” “神犬!!”欧哲伦激动地在沙发上颠个儿。 “神犬在此~~~”阿彻舒爽地仰躺在沙发上应道。 第105章 卫摄影师掌着镜头有点头疼,这个欧名模也不晓得怎么搞的,跟吃了兴奋剂似的,在布景墙前搔首又弄姿,各种造型全部崩坏。卫摄影师低头看着相机里拍摄完毕的画面,掉了一脑门黑线,这简直是变相怪杰! 拍摄中途换装休息,欧哲伦喝着经纪人递来的饮料,趁机问卫凉:“你们找着那啥啥化妆品的女模特了么?今天是不是要来签合同啊?” “啊,应该吧……”卫凉对着电脑里惨不忍睹的崩坏脸,心都碎了。 欧哲伦凑过去,一张开嘴全是蜂蜜柚子茶的味道:“我听说是阿碧?” “啊?”卫凉抬头扶了扶眼镜,又看回了电脑,“不是阿碧,本来是要找阿碧的,不过秦修哥打电话过去,阿碧要结婚了,听说不会再做模特了。” 蜂蜜柚子茶的味道倏忽全没了,欧哲伦脸上欢乐的表情也一扫而光:“……你说什么?” . 阿彻正烦恼要怎么告诉欧哲伦阿碧要结婚了这件事,所幸他到工作室的时候,欧哲伦已经离开了,似乎是身体不舒服,连拍摄都没坚持完。阿彻来的时候正见着卫凉和助理一起清理着背景布,那上面赫然有血迹,阿彻听说欧哲伦在拍摄途中流鼻血吓了一跳:“他还好吧?” “他经纪人带他去医院检查过了,没什么大碍,说是可能有些上火。”卫凉耸耸肩。 阿彻还是不放心,旁敲侧击地问了几句,才知道欧哲伦已经得知阿碧要结婚的消息。欧哲伦那家伙脑子挺一根筋的,他也不晓得这么晴天霹雳的变故那小子受不受得了,晚上躺在沙发上琢磨了半天发了条微信过去:想开点。 没一会儿手机就响起来,他以为是欧哲伦打来找他诉苦,忙翻身抓过手机,却见那是凯墨陇打来的电话。 凯墨陇来电话说贺兰霸来信了,顺便给他寄了点土特产回来,让他去研究所拿。好久没有贺兰老师的消息了,阿彻第二天一大早就乐颠颠地去了新安大学,不晓得老师给他带了点啥好吃的。 来得有点早,凯大手办公室里有客人,他只好先在秘书台的沙发上等着,等到快中午的时候,才听见开门声。 穿着白衬衫黑西裤的年轻男子从办公室走出来,阿彻见女秘书朝对方殷勤地笑着,那态度和招呼自己真是差了十万八千里。男子也点头回了女秘书一个笑,从沙发前经过时,阿彻不由抬头瞄了对方一眼。 果然是美男子,长相比秦修还阴柔几分,咦,等等……怎么觉得在哪里见过这人? 阿彻盯着男子的背影眨了两下眼,猛地定睛,一个难以置信的念头在脑子里一闪而过,他情不自禁脱口而出:“……阿碧?” 对方似乎并没什么反应,还是径自朝电梯的方向走,阿彻松了口气,还好,可能真的只是感觉像而已,自己在胡思乱想些什么啊…… 正要起身去找凯墨陇,却见男子的背影又意外地停下了。阿彻直觉这停下的节奏异常微妙,心中登时有不好的预感,果然就见男子的背影踯躅了一会儿,朝他转过身来。 . 结果他这会儿没在凯墨陇的办公室里,却和一个不知道该不该叫陌生人的人并肩坐在研究所背后湖边的长椅上。 “你是怎么认出我来的?”阿碧,或者现在应该叫章奇,望着洒满落樱的湖面道,“老实说基本上没有人认得出我化妆前和化妆后的样子。” 第一次听见阿碧的声音竟然是在这样的场合,阿彻很有点不适应:“我看你走路的姿势像。”这当然不是事实,但他也不完全是靠辨识五官认出来的,但又确实瞧着眉眼有点熟,现在再看,章奇本人的样子和画过妆后的阿碧的确相差甚远,但或许是因为他长期浸淫在摄影工作室里,眼力也比一般人强了许多,再来,其实他是因为嗅到熟悉的气息,才越发觉得蹊跷,当然不至于一直记得阿碧这个人的味道,只是觉得那气息很熟悉。 章奇也没有多问,只是点点头:“现在你都明白了。” 倒是明白了为什么阿碧一直以来只带御用的化妆造型师,为什么极少接单,为什么装作不会说话,但他还是不明白这整件事。这个样子不算欺骗吗,欧哲伦那傻瓜要怎么办? 章奇见卷毛青年依旧一副困惑茫然的样子,缓缓道:“这是我最后一次来找凯教授,不管怎样,从今以后就算彻底治愈了女装癖了。” “是因为要结婚了?”阿彻问。 “嗯,”章奇点头,“我自己也觉得挺突然的,但这是商业联姻,没什么我可以左右的余地,结婚以后当然就不可能再这样了。”顿了顿,“可能会有很多人觉得异装癖很变态,但对我而言,这只是我缓解压力的方式。” 阿彻满脑子都是那欧哲伦该咋办啊,完全不知该怎么回应对方,只机械地问:“有用吗?” “很有用。”章奇望着湖面,“在外人看来,我这种应该叫出生名门吧。从祖父那一代起家族中的孩子接受的就是严苛的精英式教育,同辈的竞争非常激烈,尤其是男孩子。我母亲不喜欢这种培养方式,生我之前就希望我是女孩,我小时候有一段时间还是穿的女装,母亲在家族里待得很不愉快,后来和父亲分居而住,患了抑郁症,”说着抬头望了一眼湖对面研究所的顶楼,“最后她从医院的天台跳了下来。” 阿彻听得有点揪心,同时也有一点理解为什么章奇迫切地想要从压力之中纾解出来。 “不管你信不信,我其实并不喜欢穿女装,小时候也特别喜欢和哥哥们竞争,样样都好强,但是等我长大,就越发觉得这样的日子透不过气,想起母亲的遭遇,就很怕自己也会变得像她那样。”章奇微弓着背,回忆道,“有一天我坐在母亲的房间里,看着她衣橱里满满当当的女装,也不知道是怎么的,鬼使神差就穿上了她的衣服,当时有快递人员来送包裹,我那时竟然完全忘了自己还穿着女装就去应了门,可是对方居然一点没看出我的扮装,还称呼我小姐,殷勤地笑着请我签收。”说到这里短促地一笑,“那样子有点像凯教授的秘书看着现在的我时的表情。” 这点阿彻认同,章奇办女装比秦修还有优势,他的喉结几乎就看不见。 “被称呼小姐的时候,感觉就像完全变成了另一个人,我对穿女装化女妆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兴趣,所有这一切手段只是想把自己彻彻底底变成另一个人,那天对我来说,好比打开了通往另一个世界的大门。”章奇说,“每周我都会空出一天来男扮女装,走在街上一整天,慢慢融入人群,后来也是在街上遇见现在的经纪人,问我有没有意愿签约当模特,我那时根本没意愿,但是觉得很新奇很有趣,就跟着去了事务所,结果那么巧被那天来选模特的客户挑中代言他们的产品,说起来,那客户还是我家的竞争对手……” 阿彻愕然地张大嘴:“你那时就答应了?” “我当然拒绝了,”章奇转头看他一眼,“但是我那个经纪人整天死缠着我,这对他来说是个绝好的机会,后来我被逼得没办法,就告诉他我只是图好玩才穿女装的,结果……”章奇好笑地摇摇头,“那家伙竟然说只要我愿意配合,他就负责帮我打掩护,保证绝不会被发现。然后我就答应了。对那个时候的我来说,穿着女装在大街上走已经满足不了我,但是如果成为模特,那就是彻底地过另一个人的生活了。” “你没被发现过?”阿彻难以相信。 “我接每一个广告都很谨慎,我经纪人比我还谨慎,拍服装大片几乎不接春秋装,除非是特别熟的摄影师,”章奇道,“其实有两个长期合作的摄影师是知道我的身份的,但我很信得过他们。如果拍比较麻烦一点的照片,我只会找他们,他们会帮我做后期处理。” 阿彻这才恍然:“秦修知道?” “嗯,他是第一个发现的。”章奇说,“也是我自己不小心,秦修的工作室才办起来的时候,我代公司去签过广告合同,后来机缘巧合自己又作为模特和他合作,不过这中间隔了快一年的时间,我完全没想到他会认出我来,就靠着这块斑点。”说着低头看着右手小指。 阿彻凑拢了一些才看见章奇右手小指内侧一圈粉红的斑点,像是被什么东西咬过以后伤口里的淤血一直没消退,不过看上去一点不狰狞,乍看像是几颗很细很淡的痣簇拥在一起,不离近了仔细看几乎看不见。 “秦修答应帮我保密,从那之后我拍照才会记得遮住这个斑点。”章奇说。 “为什么跟我说这些?”阿彻听得心情益发沉重,“你完全可以不理我的。” “就当我想正式地对‘阿碧’做个告别吧。”章奇站起来,回头看着长椅上绞着眉头的年轻人,“那就这样,代我谢谢秦修,这话我一直没好意思告诉他。” 阿彻目视章奇离去的背影,忽然起身喊道:“章奇!” 男子回过头。 “我有一个朋友,一直很喜欢你。”阿彻看着对方,很认真地说,“喜欢作为阿碧时的那个你。”欧哲伦的名字被他隐去了,这对欧哲伦来说,对章奇来说,对阿碧来说,都是一个尴尬而悲哀的事实,既然注定要结束,那就不要再让两人都平添烦恼了。只要这个人知道在这世界上有一个人曾经真诚地爱过阿碧,就足够了。 章奇愣了一下,很缓地点了下头,转身离去。 . 欧哲伦呆坐在沙发上,晚上快十二点了,客厅里没有开灯,屋子里漆黑一片。今天是元旦前夜,他住的高级公寓外霓虹闪烁灯火通明,人们聚集在广场上,他住在十八楼,完全无法抵挡楼下仿佛要掀翻天的热烈狂欢声。 有什么声音夹杂在人声鼎沸之中,欧哲伦看向沙发上闪动的手机,这是阿碧的号码第一次给自己打来电话。 “今天怎么没给我打电话?”手机那头依旧是那个干净清脆的男声,“平常不到十点不就一个劲给我打骚扰电话了吗?” 欧哲伦沉默半晌,在对方诧异的“喂,你还好吧”之后,沉声道:“是真的吗?你和阿碧要结婚了?” 电话那头顿了一下,才低低地“嗯”了一声:“你已经知道了啊。” 欧哲伦握着手机,声音低哑:“我能见她一次吗?” “……对不起。” “那你让她接电话好吗?” 手机那头沉了一口气:“她不会说话。” “让她接一次好吗?” “……对不起。” 不管如何低声哀求也没有用,就像蚂蚁面对着汪洋大海,欧哲伦紧咬着嘴唇挂断电话。手机扔在沙发角落,他蜷着腿坐在沙发另一个角落,在黑暗中与它面对面,但是等了好久,手机始终没有再响起来。 最后一通电话,依然是他拨过去的: “你会对她好的,对吗?” “会的,”也不知道是出于同情抑或是安慰,手机那头的声音今天竟难得的轻柔,“我会像爱自己一样爱她,对她好。” 欧哲伦听完这句郑重的承诺,默默挂断电话,删掉了阿碧的号码,按下关机。 “伦伦啊,外面这么热闹,咱们下……” 经纪人提着热干面和麻辣烫开门进来,只见客厅里黑漆抹黑的一片,他纳闷地按开玄关的灯,房子里空无一人。 阳台外传来整齐划一的倒计时声,胖经纪人推了推眼睛,这小子难道自己跑下去了?那家伙是个路痴啊! 欧哲伦站在人头攒动的帝王广场,在震耳欲聋的倒计时声中仰头望着王府井大楼横跨四层楼的巨幅灯箱广告,穿着一身桀骜牛仔服的阿碧就在那里。 万人倒计时声进入最后的十秒倒数:“八——七——六——” “我喜欢你!”他大声道。 “五——四——三——”身边所有人都在倒计时,只有他一个人喊着完全不同的话语。 “我喜欢你!!” “二——一——” “我喜欢你——” 姹紫嫣红的烟火冲天而起。眼泪流下来,鼻腔里一热,鲜红的血迹也跟着流下来。 第106章 欧哲伦失踪了。 一开始经纪人只是以为那家伙贪玩走丢了,但是接连一个礼拜都找不到人,经纪人这才开始急了。阿彻好几天都看见秦修给客户方打电话,一再推迟交片时间,其实这种情况作为摄影师只要果断换模特就好了,欧哲伦虽然总叫秦修神经病,但是秦神经病对欧哲伦其实真挺不错了,看得出他一直在等欧哲伦回来。阿彻不由在心里骂,失恋是很难受,但是也不能这样不负责任啊!都一个星期了啊喂! 经纪人报警后秦修才不得不换了模特,至此进度已经被推迟了足足半个月。胖经纪人也是病急乱投医了,把寻人启事贴得到处都是,还在秦修的工作室外也贴了一张,阿彻看着寻人启事上欧模特高大上的封面硬照,和那一排加粗的三号宋体字“在帝王广场附近走失,走失时身穿HELLO KITTY居家服”,总有种说不出的违和感,再看旁边的秦修,北极熊眼角抽搐了一下,忍住没把这玩意儿撕下来。 换模特的那天晚上阿彻做了个梦,梦见欧哲伦趴在窗户上敲玻璃喊他,依依呀呀比比划划地不知道在咕哝些什么,梦着梦着他就醒了,醒来一看已经大清早了,秦修居然还没来掀沙发,狗东西刺溜赶紧先跳下来为妙,却见秦修早就起来了,正站在玄关,手里拿着一封信低头看着。阿彻见他神情很不寻常,便汪汪汪地问:“怎么了,谁来的信啊?” 秦修跟没听见似的,完全怔住了。 信是匿名的,就塞在玄关门缝下,信上的内容很简单:华莲牛角村,那里有你要找的湖。另附了一张地图,居然还是手绘的,乍一看还以为是游戏地图,但看上去又很有些年头了,边边角角都被磨烂了。 虽然这封信来路不明,但阿彻看得出秦修已经被挑动了,他没有询问任何人的意见,把信和地图折好揣进衣兜里,去了工作室,然后用一上午的时间把接下来的工作和合约推迟的推迟,交接的交接。 王子琼见秦修一个电话接一个电话地拨,纳闷:“怎么回事啊这是?” “我有事要出去一趟。”秦修挂断第八个电话,把手机往沙发上一扔,这才拉了张椅子在桌子后坐下,掀开已经泡了有十分钟的泡面。 “去哪儿?去北极找你失散的兄弟?”账房王先生不乐意了。这才回来多久? 工作间里只有他们四个人,秦修也不隐瞒,直接从怀里摸出信件展开来放在桌上:“我收到了这个。” 王子琼拿起那封信一看,又翻来覆去扫了几眼地图,怀疑地道:“真的假的?这哪儿来的?连名字都不留一个,靠得住么?这地图更扯了,用网上流行的软件,我都能画一张给你!” JENNY在一旁看着,紧着眉头没有说话。 阿彻说:“早上的时候放在门下的,我也觉得蹊跷。”说着看向以风卷残云之势埋头消灭面条的秦修,心说你是不是再考虑一下啊,就这么贸然前去太草率了。 可是秦修从纸杯里抬起头来,眼里根本是不可撼动的坚决:“不管是真的假的,给我留这封信的人一定知道些什么,值得冒险一试。” 王子琼看着一心要往虎山行的秦修,欲言又止了好几次,还是憋不住说出来:“我觉得……你是不是对那个湖太执着了?” 阿彻不难听出王子琼这话后面的潜台词,王先生恐怕并不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黄金湖,当然以王子琼的性格来说,这也不奇怪,他一直是以一种“你是我朋友所以哪怕你说太阳围着地球转我也将无条件站在你这一边”的态度来支持秦修的,是个活得很现实,是非观极其紊乱,而且还欠他一百块的可恶家伙。可是王子琼这话虽然不中听,阿彻也明白,王子琼是希望秦修能彻底从黄金湖的世界中走出来。 也可能是因为这个原因,秦修并没有翻脸,只是若有所思地垂眸凝视着桌上的信件和地图。 王子琼见秦修俨然是铁了心,忙转向共进退的同僚,挤眉弄眼道:“JENNY你觉得呢,这事靠谱吗?” 简小姐沉吟许久:“我不知道……”王子琼正要附和“对嘛,不知道考不靠谱那就是不靠谱”,就见JENNY抬头对秦修道,“但我信这个湖真的存在,你要去找它,我也绝对支持你。” 王子琼瞪着JENNY,心中大骂叛徒! 秦修笑着拍了把JENNY的肩,丢给王子琼一句“下次不准再买这种牌子都没听过的打折泡面”,然后便在王先生愤愤不平的“你这就是公报私仇”的目光中抓过信和地图往衣服里一揣就离开了。 . 尹向东敲了敲书房的门,门后没有动静,他朝楼下问:“李姨,我爸没在吗?” 保姆从厨房出来,在围裙上擦着手道:“尹先生出去了,有什么事你打他手机吧。” “不用了,我就找本杂志,自己找找就行。”尹向东拧开门把进了书房。他平时不会招呼不打一个就动父亲书架上的东西,因为父亲有轻微的整理癖,书都是按一定规律摆放的,要是稍微动乱了都会大发雷霆。 不过他就找本杂志翻一下而已,翻完就放回原位,没什么打紧的。因为书籍放得非常有条理,尹向东很快就找到了自己要找的那本艺术类杂志,抽出来时顺手将连带着扯出来一截的杂志们推回去,结果那一排杂志整个都向书柜里凹了进去。 这也不奇怪,书柜的架子比较宽,父亲的书全是靠外面摆放的,这样看过去不管是哪种大小规格的书籍都是整整齐齐的一排,可是尹向东却意外地发现当那一排杂志都往里凹的时候,中间却有几本依旧是凸出来的。 他伸手推了那几本杂志一下,立刻感到杂志后方有什么东西卡在那儿。尹向东有些纳闷,父亲的书架都是清理得干干净净,怎么会有东西卡在后面,好奇之下小心扒下那几本杂志往里瞅了一眼,虽然书背后的空间狭小,但摄影师的直觉还是让他一眼就认出卡在杂志后的是一盒老式的135底片夹。 . 美食街的简记汤包店里,尹泽北坐在靠窗的位置,扫着手里的菜谱:“……黄金汤包,呵,你这算是在自嘲么。”说罢将菜谱轻描淡写丢到桌子对面。 穿着白色厨师装高而敦实的中年男子将菜谱放到一边,摘下头上印着简记汤包的厨师帽,口吻疲惫地道:“你来找我有什么事?还是要问黄金湖的事的话,我无可奉告。” “秦修成了《伟大遗产》杂志的特约摄影师,希金斯钦点的,”尹泽北道,“你开心了?” “是,很开心,”店老板布满皱纹的脸上露出了笑意,“那孩子果然没让他父亲失望。” 尹泽北冷笑一声:“你还真好意思啊。”手指一下下转着手底盛汤包的小盅,手指冷不丁一松,那小盅噔地一声磕在桌面,他的语气陡然阴沉下来,“说得好像秦默之被冤枉这件事和你一点没关系一样。” 店老板目光低垂,看着桌上端端正正摆放的厨师帽,没有说话。 尹泽北睨着缄默的店老板,眼神阴鸷:“告诉我黄金湖在哪里,就算你不知道具体地址,当了秦默之那么多年的助手,你不可能一点线索也不知道。” “我已经不是摄影师了。”店老板蹙起眉头,对方的咄咄逼人让他反感,“你的钱两年前我已经都还清了。” 尹泽北靠回椅背,摇摇头:“从你帮我偷胶卷那刻起,这件事你这辈子就不可能撇清。” 店老板闭上眼:“……我很后悔。”说罢抬头直视尹泽北,“你也应该忏悔。” “我为什么要忏悔?没有证据证明黄金湖是真的。” “何必自欺欺人,你手上的胶卷就是证据。” 此话一出,尹泽北的脸色一瞬间难看至极。 “我对不起秦默之,不仅因为我和你之间的交易,更因为我一早就发现你对他心存嫉妒,甚至心存恶意,却没有在第一时间告诉他。”店老板站起来,戴上厨师帽,“你不用再来找我问黄金湖的事,那个湖确实存在,但我也确实不知道它在哪里,你再问我一百遍也只有这个答案。” 尹泽北目视对方转身离去,眼底闪过一丝疑惑:“钱你都已经还清了,你怎么不揭发我?” 店老板背对着摄影师,只淡淡地留下一句“我有想过”。 . JENNY来到包子店时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店铺里还是门庭若市,她找了个角落的两人位,脱下挎包坐下,一个人发了一会儿呆。 有人敲了敲她的桌子,头戴厨师帽的中年男子笑着居高临下道:“既然来了还是点点什么,照顾一下你老爹我的生意啊。” JENNY这才爽朗地笑道:“老样子,黄金汤包。” 热腾腾的汤包很快就上来了,简父坐在对面,看着吃了几口就有点吃不下似的女儿:“怎么了,有心事?” JENNY放下筷子:“今天秦修收到一封匿名信,对方留了一份黄金湖的地图给他。” 简父诧异地睁大眼。 JENNY起初还怀疑是父亲留的这封信,可现在见父亲这般的反应,就知道应该不是。 父亲曾经是秦默之先生的助理,这件事情她也是后来读高中认识秦修后父亲才告诉她的,而秦修则完全不知情。黄金湖事件后不久秦默之就在雪山罹难,而父亲也是在那之后放弃了摄影,退出了摄影界。她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太敏感,总觉得父亲对秦默之先生一直抱有一种隐隐的愧疚之情,比如明明也没有见过黄金湖,却一直坚信黄金湖的存在,再比如始终不让她告诉秦修他曾经和秦修的父亲共事过这件事,每次她问起原因,父亲就解释因为当秦默之被人怀疑的时候,作为助理和朋友的自己没有站出来为他说话,秦默之的雪山之旅,如果他能跟着一起去,说不定秦默之不会有事,但当秦默之邀他一起去的时候,他却拒绝了。他觉得自己无法面对好友的儿子。 JENNY始终对父亲的说辞将信将疑,但也没有对秦修提起过只言片语。如果自己都对父亲心存怀疑,更何况是秦修?在一切没有水落石出之前,她不希望秦修对父亲产生任何的偏见。一个是她的父亲,一个是最好的朋友,她只想两个都保全,尽管这显得有一点自私。 “会是谁寄的呢?”简父摘下白色的厨师帽,喃喃自语。 “不管是谁寄的,秦修已经决定要去找黄金湖了。”JENNY说。 简父不禁有些担心:“他一个人去?” “有人陪他去。” 简父这才放下心点点头,看了一眼快要冷掉的汤包:“快吃吧,不然都凉了。” 见女儿终于开始大快朵颐,简父的心情却越加沉重,想到尹泽北临走前问他为什么没有揭发他,他一直不是一个勇敢的人,黄金湖事件以后他所做过最勇敢的事,也无非是退出这个圈子,与其说是表达对秦默之的歉意,不如说是为了让自己的良心好受点。 揭发的念头也不是没有过,尤其当他看见尹泽北这样品行败坏的人却取代秦默之一天天在摄影界里声名鹊起,而秦默之却要终身背负造假者的骂名,甚至永远都无法再为自己辩护,但是只要一想到揭发之后要如何面对秦默之的妻儿,要如何面对众人的指责,就又打了退堂鼓。 一直这样得过且过,直到有一天看BBC一个叫TALK ASIA的采访节目,听见尹泽北在谈话节目中提及黄金湖事件,都已经过去十多年了,他还不忘往秦默之身上泼脏水,以此来塑造自己磊落正派的形象。他看着电视中那张道貌岸然的丑陋嘴脸,他以为秦默之去世后尹泽北起码能有一点点的愧意,但是一点都没有。那是他第一次真真正正有了揭发尹泽北的冲动。 他已经不在乎别人要怎么看自己了,他只想把这个人所做的一切公之于众,还秦默之一个迟来的公道。 可是就在他日夜思索着要怎么揭发时,JENNY却从学校带回了一个朋友。JENNY从小就不合群,幼儿园后几乎就没带朋友来家里玩过,他自然非常高兴,和妻子在家捣鼓了一下午做了一桌子好菜招待女儿的朋友。 令他们意外的是,JENNY带来的这位朋友不是女生,而是隔壁班的男生。 妻子见到那个俊美的十五岁少年时惊艳不已,晚上就忧心忡忡地在他耳边念叨,担心女儿是不是早恋了。可他哪里还有心思想这些。 那少年叫秦修,如果他没有记错,秦默之的儿子就叫这个名字。他在饭桌上旁敲侧击地询问对方父母的情况,秦修一点不像他亲和的父亲,虽然很有礼貌,却很不好接近,你问他话他会答你,但也就是问一句答一句,问他是哪里人,就说是庚林人,你要接着问庚林哪里,他才会说老家在灵犬镇。 他正不知要怎么才能从这少年口中套出话来,JENNY已经忍不住道:“他父亲叫秦默之,以前是很有名的摄影师。”那一秒他的感觉如同被一记闷棍敲下来。 秦修和JENNY的关系并不像妻子担心的,两人只是非常默契的好友,两个人性格都很静,但是JENNY和秦修在一起时却变得话多了许多。他本来想要揭发尹泽北的,都已经前前后后全盘算好了,但是看着因为交到了好朋友变得快乐起来的女儿,又生生地迟疑了。 如果秦修知道他就是陷害秦默之的帮凶,会怎样?那少年个性冷傲爱憎分明,知道真相以后又怎么可能再继续和JENNY知交下去? 也许等到他们都毕业了,也许有一天JENNY会和秦修分道扬镳……他躺在床上脑海里思绪翻腾,揭发尹泽北的计划就这样被无限期地推迟了。 JENNY和秦修直到现在依然是交心的好友,他看得出来,是特别交心的那种,就像当年的自己和秦默之。 他已经不可能再去揭发尹泽北了。 简父神色怅然地望着窗外,窗玻璃上,女儿的倒影和窗外行色匆匆的人们重叠在一起。人到底都是自私的动物。 他转过头笑着又和女儿聊起天,并没有发现站在身后不远处的尹泽北正匆忙掉头离开。 推门走到大街上,在汤包店无意间听到的对话让尹泽北的耳膜轰轰震响——秦修要去找黄金湖?!那年轻人竟然真的找到线索了?! . 尹向东站在暗房里,昏红的灯光照着夹子上挂着的一串刚冲洗出来的照片。 原来黄金湖的照片不止一张。 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看见,但是当它们并排挂在眼前,从左到右,一帧一帧仿佛在沸腾的溶金湖泊还是让他震撼非常。这不可能是作假的底片,站在这些照片前,他都能感到摄影师在拍摄时全身心震颤,为这奇迹般的光景折服的心情。 秦默之发表出来的只是其中一张,如果这些照片全部曝光,他难以想象将会在摄影界掀起怎样的滔天巨浪。 为什么底片会在父亲手里,他已经无力再去想这背后的故事。他和秦修一直较量了这么多年,却发现到头来自己不单是输给对方,还他妈欠对方一大笔!可如果这卷底片曝光,父亲的摄影生涯也就彻底结束了。父亲原本可以销毁底片,但是毫无疑问,黄金湖已经成了折磨他多年的心魔。 尹向东将晒在夹子上的照片哗啦一把扯下,掏出打火机点燃,即便在火焰之中,黄金湖的波光仍像有魔力一般照得人挪不开眼。照片在火焰中付之一炬,他又拿起灯箱上的两条底片,犹豫了两秒,拨开了打火机。 对不起,秦修,那毕竟是我父亲。 第107章 秦修收到的匿名信上透露的黄金湖地点在华莲市,这也是王子琼之所以觉得这封信不靠谱的原因,阿彻刚开始也觉得这么高大上的湖应该在地球上某个人迹罕至的神秘之地才对,要真在国内,没道理这么多年都没人发现吧? 不过等真到了匿名信上提到的牛角村,就发现万事皆有可能。 他和秦修迷路了。 他们此刻正位于牛角村后的深山老林里,说是深山老林,但这林子其实看起来非常无害,阳光通透,绿树成荫,可能也正是因为这林子长得特别迷惑人,他和秦修才低估了其危险性。 阿彻想起之前他们到牛角村时导游小哥的话,不禁后悔不迭。 “那林子去不得,诡异得很,就前年,有个地质考察队来考察,整队的人进去,最后一个都没出来。” 牛角村是华莲原住民的聚居地,村里人特别淳朴,也特别容易相信这些神鬼奇谈,说起来那是眼神直溜寒气,叫人不寒而栗。 秦修盘腿坐在毯子上,端着茶喝了一口,出于礼貌,他只是听着并没做声,但是阿彻看得出他是不信的。导游小哥明显不愿意踏足那林子,秦修开多高的价他都不愿带路,说是怕出了人命付不起责任。 这只是原因其一,其二是因为这村里的人谁也没听说过这附近有湖泊,泉水溪水瀑布水塘倒是不少,只有几个老人含糊不清地提起曾经在那片鬼气森森的林子的方向看到过奇怪的光。匿名信地图上指的黄金湖的入口就在林子里,这样一来,他和秦修就更有数了,那林子再蹊跷,他们也非去不可。 他们分头去村子里挨家挨户找愿意带路的勇夫,最后在村子中央的小广场碰头时,仍是一无所获。秦修扫了一眼广场四周的屋子,阿彻听见啪啪啪连续关窗的声音。 难得北极熊也有点头疼,坐在集会广场的石阶上,一只手撑着额头长久地不发一语,但是眼神依然是不到黄河心不死的。阿彻正准备说要不咱们自力更生算了,眼光忽然一顿,广场不远处一栋吊脚楼上有一扇窗户竟然还敞着。 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正在窗口那儿探望,阿彻顺着女孩略痴迷的视线一路扭头看去。没错,那视线落在秦修身上,准头十足。 小姑娘名叫小苗,是村里猎户的女儿,穿着原住民特有的服装,腰上还别着一把小弯刀,小跑下广场时手腕脖子上的银饰叮叮咣咣的,一看就特别机灵。秦修没亏待她,给了小苗厚厚一匝人民币,不过阿彻看小苗帮他们带路时坐在路边休息就无聊地拿人民币来折纸鹤,看得出来,人家图的压根不是这个。 小苗带他们翻山越岭,抵达牛角村的边界,一行人眼前豁然开朗,一线瀑布从山涧坠落,阿彻望着大山间这片罕见的山清水秀的凹地,也不由觉得导游小哥未免太夸大其词,小苗告诉他们考察队就是来研究这片区域的,说是叫卡什么漏斗…… “喀斯特漏斗。”秦修补全了她。 “对,就是这个!”小女孩直道。 阿彻好奇:“这地形有什么来头啊。” 秦修边走边道:“喀斯特地貌简单说就是岩石被水侵蚀后形成的沟壑丛生的地形,所谓喀斯特漏斗就是地表被地下河长期侵蚀,形成坍塌,就有了这样的漏斗状地形……” 小苗抬头看着秦修的眼神即羞涩又崇拜,阿彻看了一眼秦修的背影,整个高挑俊美的样子,很符合少女们对白马王子的想象,他在后面偷偷笑了笑,觉得在小女孩面前维持着冰山造型,又有点放不开的秦修显得尤其可爱。 到了林子的边界,小苗还自告奋勇要领他们再进一程,被秦修拒绝了。这种时候秦修总是能拒绝得特别冷酷。小苗挺不情愿地转身离去,中途还回头顾盼了几下,秦修的视线一直关照着小姑娘直到对方规规矩矩走远,他们才动身步入林子里。 秦修在前面带路,阿彻四下打望,这林子一点也不像村里人描述的那么鬼气森森,阳光很通透,看上去和普通的保护林区没什么两样,可走了一个钟头,他老觉得哪里不对:“咱们不会迷路了吧?” 秦修走在前面,头也没回:“只要能看见太阳,人就不可能迷路。” “太阳没了呢?” “太阳没了还有星星,那就更不可能迷路。” “我看昨晚月亮很大啊,你看得见星星吗?”反正我看不见…… “就算看不见星星,我们还有指南针,”秦修边走边掏出指南针看了看,现在是早上十点,指南针的指针当然是永远指着南方的,所以照指南针看,现在太阳的位置应该在……西南方?他低声骂了声“奸商”,把指南针封印进了背包。 “秦修……”沈彻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又怎么?”秦修皱眉转身,见卷毛青年蹲在地上,抬头一脸惊悚地看着他。 他倒回去低头一看,地上是一串脚印,只看了一眼他整个人就不好了——那是他们的脚印。 脚印在这个地方出现,说明他们一直在原地打转,这林子果然有问题。秦修看了看四周,当机立断:“我们先出去。” 照理说有脚印他们至少能沿路返回,可是怪就怪在这儿,当他们沿着脚印试图折返时,却发现脚印莫名断掉了,或者应当说,从脚印看起来,他们仿佛不是从林子入口的水沟进来的,而是突然空降进林子中央的。 乌云黑压压地飘过来,阿彻开始觉得有点毛骨悚然了。 秦修蹲下来仔细看地上的脚印,站起来,审视着脚印道:“没关系,这肯定是有原因的,我从来不信这世上有什么妖魔鬼怪。” 狗怪青年抖了抖两片耳朵:“……” 就在他们被困在林子里进退不能时,天公又不作美地下起了雨,两人只好先在树下避雨,秦修习惯性地拿相机拍了拍四周,希望能找出什么线索。就在这时,更诡异的事发生了。 阿彻见秦修低头查看照片,看着看着忽然猛地抬头看向前方,然后又埋下头似是在确认,那神情跟见了鬼似的。他正想问怎么了,秦修又举起相机朝同一个方向连拍了几张。 阿彻凑过去一看,不禁倒吸一口凉气:“那棵树呢?!”就在他们正前方的巨大槐树,照片上竟然根本不存在! 两个人很是惊骇了一阵,谁都没有做声。不过秦修很快就镇定下来,看了眼身边还在目瞪口呆的卷毛青年:“怎么了?害怕了?” 阿彻眉头锁得死紧:“这太不符合情理了……” “别人这么说我还能理解,你有什么资格做出这副表情?”秦修已经完全不在意了,淡淡地一挑眉,“你自己不就是个不符合情理的存在?”说罢朝一副“这么说也是啊”表情的狗青年举了举手里的单反相机,“既然数码产品比人眼看得更真实,那就有办法了。” 用相机探路这招很凑效,起码他们没有再走重复的路线,只是这样探起路来速度毕竟有限。入夜后阿彻选了处空地扎起帐篷,秦修一个人坐在不远处一块大岩石上,像在冥思苦想,雨淅淅沥沥很快就把他淋湿了。 帐篷是轻便型的,主要是方便背在身后,自然就不能和在塞伦盖蒂用的那种舒适的大帐篷相提并论,两个人挤在里面吃压缩饼干,胳膊都伸不开。 阿彻很费力地转了个身,问秦修:“你刚刚在琢磨什……汪!” 一大团白烟从帐篷下面噗地溢出去。秦修扭过头隔着肩膀瞄一眼身后一堆衣服里可怜巴拉的大金毛:“我琢磨的就是这个。”说完坐起来,将自己的睡袋挪到逼仄的帐篷中央,“不过至少我可以睡得舒服一点了。” 阿彻见秦修自顾自地躺下,双手枕在脑后睡得特别舒展,再看自己被挤到角落的睡袋…… 秦修感到腰上一沉,半撑起身子看着把下巴搁在他腰上的狗东西:“你去睡袋里睡啊。” 大金毛不动,两只狗眼睛幽怨地瞅着他。 居然……萌萌的……秦修咳嗽一声:“你这样我晚上怎么翻身?” 大金毛这才抬起下巴,秦修正想说一声“乖”,就见卷毛大狗凑近了又趴下来,这次两只爪子都扒在他腰上,挂着舌头一副“那你就甭翻身了”的贱贱的样子。 真是贱贱的,不过,怎么说呢……唉,算了,秦修又躺了回去,忍受着肚子上又热又重的一团,这就是宠物的特权。 阿彻趴在秦修身上,还是失眠了将近十分钟。虽然勉强算是找到了探路的法子,但眼下他们还处于被困的阶段,林子里不见哪里有水,如果长期这样下去,他就无法保持人形。秦修试着用便携水袋装雨水,第二天一大早阿彻就跑出帐篷,跳起来咬下挂在树上的便携水袋,兴冲冲地往里瞅。 水袋里摇晃的两碗水默默倒映着大金毛一张苦逼的脸。 这样暂时就只能以狗的形态跟秦修上路了。第二天总体还算顺利,天放了晴,感觉好像一路深入了腹地;第三天天气继续见好,可惜还是没有找到地图上标注的小溪,阿彻不由开始怀疑这林子到底有多大;第四天,单反相机终于开始提示电量不足,他们带的食物和水也快见底了…… 相机没电了,秦修只好靠手机的拍摄功能来探路,没熬过十二个小时电池也歇菜了。秦修看着电量告罄的手机摇摇头,这时卷二突然仰头冲他激动地叫起来。 秦修先有些不解,见卷二一个劲耸着耳朵给他看,立刻会意,竖起耳朵仔细听了一会儿,林子深处传来潺潺的水声。 “没错,既然眼睛靠不住,说不定耳朵鼻子能行。”找到省电的法子后秦修脸上难得浮现了亮色,蹲下来揉了揉大金毛,“靠你带路了。” 卷毛大狗掉头就往林子里跑。 明明听见水声就在附近的,可是转来转去总是差那么一点,阿彻自己也不明白,气喘吁吁地停下来左顾右盼。 秦修走上来,站在他旁边打量了一下林子四周,低头对他道:“这可能是因为你还看得见,就容易受林子的迷惑,要不然试试把眼睛闭起来?” 阿彻想想有道理,刚闭上眼睛,就感到什么东西绑在眼睛上,秦修居然把他眼睛给蒙住了,大金毛跳了两下抗议,这也太不信任人了! “我不是不信任你,我是怕你会下意识睁开眼睛,那就前功尽弃了。”秦修扶着大金毛的脑袋,亲了一下气呼呼的狗嘴巴,“我爱你。” 虽然这前后词牛头不对马嘴的,但那一声“我爱你”的质量无疑是无敌性感的,沈二狗倏地就被玩傻掉了。 秦修笑着起身道:“我会在后面帮你看路,不会有蛇敢碰你一下的。” 阿彻就这么仿佛走在云端一般开始了寻路。不过秦修那所谓帮他看路的承诺真是一点不靠谱,他才走了不一会儿就一头撞在树干上,汪汪汪地回头抗议:“你不是说帮我看路吗?还说什么爱我,我就不该信你的花言巧语!” 秦修理由很充分:“因为我不能确定那是一棵树,万一你穿过去了呢。我只说帮你看蛇。” “汪汪汪!汪汪汪汪!” 汪了半天秦修才一副做了天大让步的语气道:“好了,下次有树的时候我会先去摸摸。” 说是会先去摸摸,但是也不靠谱啊!阿彻还是碰了好几次壁,每次质问秦修,那家伙就说没来得及去摸,看他把狗鼻子一次次往树上戳,看他用爪子刨着鼻子上的泥巴和蚂蚁,那家伙肯定乐坏了! 阿彻不得不放慢脚步一点点地嗅,小心绕开树木。流水声越来越近,他一抬鼻子,终于迎面闻到泉水清澈的气息。 第108章 那是一条不过十来米宽的小溪,小溪两岸是林子的开阔地。按照地图上的标记,林子上游有两条这样的小溪,最后汇成一条,沿着随便那条往下游走都能通到黄金湖入口的方向。对阿彻来说,找到水就算成功了一半,一来他又顺利地变回了英俊无敌小麦卷青年,二来他们快要告罄的饮用水也有着落了。 那天他们在小溪边安营扎寨,这几天两个人都是啃压缩饼干,啃得都快吐了,一变回人形阿彻就找了根树杈,跳溪水里叉鱼去了。 秦修从帐篷里钻出来,夕阳西下,小麦卷光着背,挽着裤脚正在水里扑腾,他喊了声:“饼干还有最后一包,你吃不吃啊?” 沈彻手持树杈,弓着背双目炯炯地盯着水面下,手指在嘴边比了个噤声的动作。 秦修靠着帐篷,嘴里叼着饼干,含糊地道:“算了吧,你不可能抓到的。”眼珠又转了转,拿下饼干道,“要不然我来教你?” 在眼珠子转了转那白驹过隙的瞬间,其实秦先生脑海里掠过的是这样一幅画面—— 你拿叉子的姿势不对,要像这样,挺胸……收腹……靠着我……很好……站在水里的姿势也不对,往后一点,提胯……腿靠着我……再靠紧点…… 秦修猫儿一样眯着眼,霞光映照下的小麦色背影十分可口,小蛮腰一弯一伸,水光闪闪,很有嚼劲的样子…… 阿彻刚觉得自己掌握到一点要领,就听见身后“哗啦”一声,回头一看,只见秦修一面向后脱掉白衬衫,一面连裤脚都不挽就径直走进水里。 “叉子给我,我示范给你看。”冰山美男裸身站在水中,神情依旧清冷高傲。 秦修就这么长身立于水中央,袒露在阳光下白皙的上身还映着一点波动的水光,合着清秀的面容和乌黑的头发,显得尤其天然不事雕琢,阿彻看得都走了神,不过走神以后又总有种怎么好像刻意在摆冰山POSE的感觉,一不小心瞄到秦修不动声色挺胸收腹的小动作,阿彻顿时觉得好笑:“你自己怎么不去掰一根?” 秦修闻言正中下怀,贴身就走到沈同学身后,声音低沉性感:“那我这么教你也成啊。” 哪晓得沈彻转身就把叉子递给他了。 北极熊皱着一张脸握着那根树杈。 十五分钟后。 阿彻从帐篷里钻出来,太阳都落得没边了,北极熊白皙纤瘦的背全湿透了,看起来非常惹人怜惜,在溪水里扑腾得比他还厉害。“饼干还有最后一块了,”他晃着手中的饼干,“你吃不吃啊?” “啰嗦!” 阿彻看秦修抹去溅了一脸的水,咬着饼干得瑟道:“算了,你这样抓不到的,还是我来给你传授点经验吧。” 秦修豁然直起身,扭头冷冷地睨了他一眼,顺手就把树杈往水里一插,阿彻见那分明就是泄愤的动作,刚要喊“我好不容易找到这树杈你别打它主意啊”,就见秦修表情一愣,然后诧异地捞起树杈,阿彻看着树杈上扭动的肥肥的鳟鱼,呆若木鸡,有没有搞错这样都能叉中?! 虽然心里有点不服但不管怎样晚上就有烤鱼吃了,狗青年抖着耳朵晃着尾巴颠颠儿地跑过去,秦修侧头看他一眼,一脸冷傲地丢下一句“叉鱼有什么难的”,而后连叉带鱼扔回了水里。 阿彻都快跳起来了:“秦修!!” 冰山美男优雅地扶了扶头发,走上岸来,捞起衣服就进帐篷了。 阿彻扑进水里,好不容易摸到了树杈,但是上面的鱼已经没了。夜幕降临,不信邪的小麦卷还在水里折腾着。 天都黑了,根本不可能看得见,秦修抱着手臂站在小溪边:“瞎子摸鱼。”说完就掉头回去了。 沈瞎子气坏了,这家伙就是故意出来膈应他的,心说我今天还非抓到不可了! 秦修躺在帐篷里跷着二郎腿睡大觉,直到听见帐篷外“噗——咕噜”特别好玩的一声,跟有巨人在水里放了个屁似的,他睁开眼笑了笑,躺在帐篷里懒洋洋地喊:“卷二,回来吧,我不嫌弃你!” 沈金毛仰头浮在水面,四只爪子在水里狗刨着,鱼儿滑溜溜地从他爪下溜过,变成狗虽然是没法子拿树杈了,但也有别的优势,感到一群鱼在靠近,狗东西一猛子扎下头去,张口就咬住一条滑溜溜的小鱼。 阿彻得意极了,忙浮出水面,汪汪地冲帐篷喊:“秦修!我抓着——” “噗通”,狗嘴一张开,鱼就一腾跃进水里,尾巴一摆像在说“谢谢傻逼”,眨眼游得老远。 秦修闻声钻出帐篷,见湿漉漉丑兮兮的大金毛大受打击地站在小溪边。 帐篷口,秦修用干毛巾擦着狗东西湿透的身子:“你刚刚在叫什么呢?” 阿彻心中一阵苦涩。 秦修也没多问,毛巾揪住一搓湿淋淋的狗毛使劲一把拧干,就这样反反复复,阿彻感到先前还在滴水的身体在秦修的搓揉中渐渐暖和过来。 “我想象中找黄金湖的旅程比这更苦,更艰辛。”秦修说着,抬头看了一眼有些不解他何出此言的卷二,淡淡道,“所以我有心理准备。” 大狗歪着脑袋看着他,然后又摆正狗头:“汪!”我也有! 秦修笑着继续擦着狗毛:“其实现在这样子比我想象中好太多了,至少我不是一个人。”要是一个人在这鬼气森森的林子里走迷了路,饶是他胆子再大也不可能淡定得了,可是两个人就不一样了,如果身边的人碰巧是自己所爱的人,那真的就无畏了。就算一辈子走不出去,就算死,也是和这家伙在一起的,无畏这两个字,这么想想也挺简单的。“有时我也想,你凭什么非得陪我来受这份罪,连王子琼都不相信那个湖真的存在,沈彻,”秦修放下毛巾,直视着大金毛的眼睛,“你真的信吗?” “汪汪!”我真信! “跟你说个故事,是真人真事。听说过西班牙的史前洞穴壁画吗……啧,我问你干嘛啊,你肯定没听过,”秦修没理不高兴地咧着嘴的大金毛,边擦狗毛边道,“十九世纪的时候,一位律师和他的女儿在郊外探险时无意间发现了洞窟里精美绝伦的壁画,这些壁画画在离地面很高的洞穴顶部,壁画上画着奔跑的野马,受伤的野牛,灵巧的野鹿……姿态万千,飘逸非凡,律师先生和女儿提着油灯,被头顶梦幻般的画卷惊呆了……” 阿彻听秦修娓娓地讲起阿尔塔米拉洞穴壁画的故事,洞穴壁画的发现很快引起了考古学界的兴趣,然而这些洞窟属于距今两三万年的旧石器时代的史前人类,考古学界坚信那个时候的人类根本不可能具有如此高超的艺术水平,按照当时的理解,史前人类连温饱都无法解决,而这些壁画不仅要消耗大量的时间,也看不出有任何意义,那时所有人都认为这些画是律师先生假造的,人们辱骂攻击他,叫他骗子,直到二十多年后,当同样的壁画在欧洲其它国家被相继发现,人们才惊觉这是多么有价值的发现,而他们竟然冤枉了那位了不起的发现者二十多年。 阿彻听到这里彻底放心了,说这番话时秦修的眼神冷静而深邃,他并不是单纯幼稚毫无条件地相信自己的父亲。秦修是有自己信念和原则的人。洞穴壁画的故事让他相信世上凡事皆无绝对。 “好了!”秦修一口气拿走毛巾,“都干得差不多了,现在到最后一个环节了!”然后一双幽静的眸子噌地就亮起来。 毛巾包在尾巴上,秦修的手指隔着毛巾剥葱似地搓啊搓,阿彻难受得扭来扭去,愤愤地嗷着,我收回之前的话,你就是个幼稚鬼! 早上阿彻必须强迫自己早起,他要去溪边灌水袋,借助太阳光水袋也得三个多钟头才能勉强达到能变身的热度。可是好不容易等到能冲澡了,哪知才冲了一会儿水就没了,狗东西仰着头看着挂在枝头依旧沉甸甸的水袋纳闷,又跳起来扑了几下,水袋明显是满着的啊。 秦修在收拾帐篷,平常这个时候沈彻早就冲完澡过来帮他了,这会儿还没来,他纳闷地起身,这才望见沈彻提着水袋走过来。 秦修皱眉:“你又把水袋灌满了?明天要用明天再灌好了。”好几公斤呢,背着不累啊。 沈彻表情略纠结地低头看了一眼重重的水袋:“……我们可能有鱼吃了。” 澡冲到中途之所以会没水,是因为出水口被堵住了,阿彻把袋子弄下来打开一看,发现里面居然有一条鱼,毫无疑问是在灌水时一不小心从注水口溜进去的。有鱼吃当然是好事,但问题在于…… 两个人打开水袋往里瞧—— 好丑的鱼…… 这是一条和沙丁鱼差不多大小的鱼,估计是被太阳能热水袋给烤晕过去了,不过胸口的鳍还在扇动,肚子还没翻过来,说明还活着。秦修把鱼拎起来看了看,瞧不出是什么品种,更想不通这淡水里的鱼怎么能长这么丑,嘴大得像只漏斗,一排锯齿样的牙齿看着怪瘆人,肚子肥得像灯笼,总而言之是一条吃起来相当考验勇气的鱼。 这种长得如此随便的鱼阿彻只在深海鱼里见过,不管怎样,介于他和秦修抓鱼的技术都不咋地,这种送上门来的食物还是得带着以备不时只需的。 越往下游走溪流就变得越宽,都能叫小河了,流水也变得湍急起来,水边积着碎石,路有些不好走,他们走了半天停下来歇脚,阿彻把行李放在岸边干燥的大石头上,拧开矿泉水瓶仰头喝了两口水,秦修正在不远处用手机拍摄附近的景物,好做为回程的标记。 阿彻刚要拿水给秦修,身后忽然传来“噗通”沉闷的落水声,阿彻心说糟了,扭头看去,大石头上那包行李果然不见了。他两步站上大石,一眼就望见被急流裹远的黑色登山包,二话不说连忙跳了下去。 他趁着水势游了几下就追上了行李,捞住背包奋力往岸边游却反而力不从心。他蹬水的时候能感到水下的积石险滩高高低低,以致从岸上看水流虽不猛,水下却是急流澎湃,再加上那包里装的都是摄影器材,非常沉重,他拖着背包根本使不了劲,挣扎了几下,还是连人带包被水推走,背包眼看着又要被水流带远,他急忙伸手捞住,就在这时忽然听见哗哗哗变大的水声,循声一看,溪流在前方好像是突然断掉了,这水声分明就是水流飞泻而下的声音! 第109章 阿彻本能地抱紧了登山包,深吸一口气,等待着失重的瞬间,眨眼的功夫脚下就一空,他心说完了,再见小修对不起我爱你,哪晓得遗言还没在脑子里过完,就扑腾又泡进了水里。 狗青年心有余悸地张开眼,原来刚刚那个不是瀑布,只是一段两三米高的落差,不过这并不能让他松一口气,他现在到达了两条溪流的汇合处,水明显比先前更急了,游泳根本是徒劳,只能随着水波起起伏伏,之前游水时头还能一直保持在水面,这会儿水流几乎是隔一会儿就迎面拍打下来,把他往水里摁,他在劈头盖脸的水花中费力地换了两口气,就这当口人已经被流水带出去三四十米。 阿彻现在被水冲得头晕脑胀,还想不出什么对策,适时一股奇怪的声响夹在水流声中传来,狗耳朵敏感地一动,那赫然是轰隆隆如雷一般的水声,而且正以狗耳能分辨的速度急速接近!阿彻心一提,扭头望去,河流在前方又一次断掉了,只是这一次他知道不会只是两三米高的落差。 正不知所措时猛然听见岸上秦修的喊声,他隔着迷离的水花奋力朝岸上望去,秦修不知什么时候追着他跑到这里来了。 “前面有块石头,你去抱住它,我拉你上来!把背包丢了!” 阿彻听着秦修中气十足一口气命令下来,点点头,不过并没有丢掉背包,他顺着水势转过身,前方水中央果然有一块凸起的岩石。不过目测这距离,他还得往岸边的方向靠一点才能保证不错过它。 狗青年使出浑身解数往右边扑了两下,奈何背包一直把他往水里拖,来不及了!大石头已经近在眼前,阿彻一手揽着背包,一手奋力地够过去! 石头很滑,他又不在石头的路线上,手指一下没抓住,他咬牙脚下猛蹬水,所幸身后一股浪推来,总算勉强抓住了石头突出的一角。 秦修已经赶到岸边,将登山绳索绑在岸边一棵倾斜的树上,另一头绑在自己腰上,迅速下了水,向沈彻的方向游近了一段,然后一只手拽着绳子,一只手伸过去:“手给我!” 阿彻左手死命扒着石头的突角,右手将抱在胸前沉重的登山包递过去。 秦修脸色铁青,咬着牙一挥手像是想把那碍事的背包挥走,喉咙里滚着火:“我是让你把手给我!把包给我扔了!” 卷毛青年坚持得呲牙咧嘴还是不肯放弃,如果把登山包扔掉,他就可以放开手脚轻松够到秦修的手,可是摄影器材丢了,秦修就拍不到黄金湖了,而他们不一定还有第二次机会。 秦修没辙,只好奋力去拽那只背包,包很沉,只有背带的部分借着沈彻的手勉强露在水面上,他努力去够但总是差那么点,登山包一侧还挂着那只装鱼的水袋,秦修瞪着水袋怒不可遏,咬牙切齿道:“都是这条倒霉的鱼!” 一股浪头奔来,秦修瞪着那只摇摇欲坠的水袋,希望它立刻被冲走,可是浪头打过来后一件连日来最诡异的事发生了——登山包被拍到水下的同时,一只手从水里猛地伸出,一把抓住自己的手! 阿彻也跟着一愣,他的手也被抓住了! 两个人正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时,一个裸体少年从水里“呼啦”浮出来,抓着两人的手,左看看右看看,全力安慰着:“没事啦没事啦!大家都安全啦!” 安全你妹啊!沈彻和秦修在心里不约而同咆哮。 . 三人狼狈地上岸后,裸体少年把一片树叶遮在两腿间,这才介绍起自己。他就是那条被他们装进水袋,差点被煮熟的鱼。 就是想怀疑也没法怀疑,少年说话时露出锯齿样参差不齐豁在外面的牙齿:“你们好,初次见面,我来自人鱼族,我叫子丑。” 秦修忍不住嘀咕出声:“名字还真贴切……”子啊,你好丑。 阿彻见少年立刻就面露尴尬,撞了一下秦修的肩膀,北极熊才闭了嘴。 “我知道我长得很丑,”子丑少年低头看着小鸡鸡上的树叶,又抬头看向正对面高挑的冰山美男,只觉得眼前的画面都美好得开了花,“……我也好希望能变得像大哥你一样漂亮。” “我这不叫漂亮,叫帅。”秦修略微纠正了一下,又说,“其实你这个样子也挺可爱的,看起来像一只小……小……” 子丑少年两只眼睛睁得大大的,充满期待地看向秦修,嘴巴不由自主张开,露出那一排森然的锯齿牙。 阿彻隐蔽地撞了两下明显小不出来的秦修,心说你倒是随便小一个啊,小白兔,小猫鼬,小毛驴都行啊! 秦修最后说:“小鳄鱼。” 子丑少年眼里期盼的光都碎掉了。 子丑说自己是来为他们领路的,这座森林有幻术结界的保护,要抵达纳西湖必须有人带路。 少年还在滔滔不绝地为他们介绍着幻术森林的奇妙之处,秦修背靠着岩石坐下,沉吟良久:“纳西湖,这是它的名字吗,所以那座湖真的存在……” 子丑理所当然地点头:“当然了,我们人鱼族世世代代都住在纳西湖里。” 秦修只是看着河水,整个人像被放空了,少年不明白对方什么意思,看向身边的卷毛青年。 阿彻朝子丑笑了笑:“你跟我去穿件衣服吧。” 他带少年去穿衣服,回头看了一眼一个人猫着背坐在大岩石上发呆的秦修。他们按照匿名信上的指示千里迢迢来到这座森林,但谁也不能保证这不是个让他们空欢喜一场的恶作剧。尽管秦修对黄金湖的存在深信不疑,但是所有线索都那么渺茫,也许终其一生他都无法找到这个湖泊。可是现在终于有一个人(一条鱼?)无比确凿地告诉他黄金湖真的存在,就在前方,秦修现在的心情想必是五味杂陈。 从小被人瞧不起,被外婆责骂,被同行用有色眼光看待,被人误解寡不敌众……阿彻望着尽情地发着呆的秦修,欣慰地想,现在那个老跟你对着干的命运终于败倒在你的孤勇下了。 他好像又看见了那个小小的,倔强不服输的小修,就站在发呆的北极熊身后,挺着小胸膛小大人般骄傲的样子。他很想上去摸摸他的头,或者变成酱油舔舔他的手指。 “谁让你来帮我们领路的?”阿彻问起子丑。毫无疑问,派子丑来帮他们带路的人就是留下那封匿名信的人。 “是王子殿下啊,”子丑穿了老半天还是把衣服给穿翻了,又脱下来重新蒙头笨拙地钻了一遍,“怎么你们不认识他吗?” 阿彻以为自己听错了:“什么殿下?”不对不对,哪来的什么王子公主,难道是王子琼的什么弟弟叫王子殿下? “王子殿下啊。”子丑正儿八经念出王子殿下的名讳,“欧布拉西哲利亚伦布朗王子殿下。” 阿彻和秦修都确定从没听说过这么个名字,但是又担心子丑要是知道他们并不认识他的王子殿下就不会带他们去黄金湖,默契地对视一眼,都缄默不提了。 和地图上记载的一样,瀑布流入一座巨大的天坑,这天坑很是壮观,直径目测超过两百米,深度么,阿彻伸长脖子朝下面看了一眼,只见水流轰地一声垮下去就不见了,只余寥寥水雾,深度目前无法目测。要下这种天坑通常都是用安全绳一点点小心往下降,如果要图快,也可以来个洞穴跳伞什么的。不过子丑却带着他们沿着天坑的边缘往下走。 原来在植被和水流之下竟然隐藏着狭窄的石阶,石阶很陡峭,沿着天坑壁呈螺旋形往下延伸,他们每走一段就要经过瀑布背后,瀑布后的台阶十分湿滑,又只能容一人通过,阿彻正小心贴着岩壁往下走,忽然感到后背一凉,一开始还以为是水,可接下来就感到有什么冰凉的东西滑溜溜地顺着腰钻进他的裤子。 他纳闷地扭头,看见秦修一脸严峻地张开嘴对他做着嘴型——别动,蛇。 阿彻冷汗热汗全下来了,强自镇定地按照秦修的指示贴在岩壁上不敢动弹,秦修靠近他,伸手慢慢往他裤子里探去。 阿彻后背一个激灵,秦修的手也是冰凉湿滑的,那感觉就跟有两条蛇在他大腿那儿争夺地盘一样。 子丑感觉身后人似乎没跟上来,回过头去,然后一眼就见到这般限制级的画面,冰山美男的手插在卷毛小哥的裤子里肆意抚摸着,少年因为太过惊骇张开了嘴,他一张嘴存在感就十足,就这么跟秦美男的视线对上了,嘤嘤嘤嘤,少年吓得立马转过头,冰山小哥的眼神好可怕!杀气腾腾的! 阿彻感到秦修的手在他大腿里里外外摸索了一遍,忽然往他尾巴下面一抓,阿彻尾巴下意识一夹:“抓到了吗?” 秦修冷冷地一挑眉:“还用说。”说着捏着蛇头后方就把那条蛇从沈彻裤子后提了出来,“这是银环蛇,会分泌神经毒素,引起肌肉瘫痪,被它一咬,尾巴就再也摇不动了。”身上白一节黑一节的银环蛇咧开血盆大口,两颗长长的獠牙看得人毛骨悚然,蛇尾卷起来就往秦修脸颊上抽,秦修眸子一眯把蛇尾拨开,对怒目睚眦的毒蛇道,“你碰了我的圣物,自求多福吧。”说罢就把蛇往身后一抛。 阿彻见那蛇就这么变成星星消失在瀑布后,也不晓得是挂在蔓藤上了还是飞流直下三千尺了,心情异常复杂:“你的圣物……” 秦修走下台阶,把他往岩壁上冷冷一推,贴着他的背手环在他前面三两下把他的皮带松开来重新扣上,也不管沈同学腰围是多少,直接给扣到最紧。 阿彻都快被掐没气了,我的小修才没有这么猥琐!! 一行人走得脚都麻掉了才到达天坑底部,回头仰望,天空此时已经缩成井口大小,瀑布坠落的声音在空旷的天坑之下被放大了许多倍,听上去震耳欲聋。 到达天坑底部阿彻才发现下面别有洞天,天坑底乍看好像是一潭深不见底的死水,但透过弥漫的水雾仔细看就会发现岩壁下还有好些个洞口,有的只有半人高,有的足以通过一艘小艇,水沿着这些洞口也不知道流向何方,但阿彻知道其中一部分肯定流向黄金湖。难道黄金湖其实是座地下湖? 子丑从一块大石头后推出一条独木舟,揭开盖在小舟上的芭蕉叶,这条小舟看着很破旧了,刚好能坐三个人。子丑坐在小船最前面,秦修坐在中间,阿彻坐在最后的位置,子丑划着桨,带他们进了其中一个水洞,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袭来,水声很快被阻隔在洞外。 阿彻回头看着越来越远的洞口,直到洞口变成拇指大的一块白光,随着他们越来越深入水洞,一切声音都变得飘渺遥远,就像将要昏昏入睡的瞬间。他借着身后最后一线微光,看到秦修抬起手来,一路轻轻触摸着潮湿的洞壁。这是他的父亲曾经走过的路线。 一开始空间很逼仄,似乎稍微抬头就会碰到顶上的岩石,行进了一段时间后,阿彻就感到空间逐渐变得开阔了,能感到清凉的氧气随着水流朝他们飘来。 黑暗之中三个人都不说话真是压抑得要命,阿彻开口问子丑:“对了,你们那个王子有没有告诉你为什么会写信让我们来这里?” 子丑静了好一会儿,就在阿彻以为他大概是睡着了时,少年才开口:“我也不知道,他可能……就是想见见你们吧。” 这么一说阿彻更纳闷了,那个名字一长串王子殿下到底是谁啊? 以为他们会这样一直顺地下水抵达黄金湖,但是大约半个钟头后,小船就在黑暗中靠了岸,船身耸了耸,子丑稳了一下回头对他们说:“船只能坐到这儿,后面要步行了。” 子丑在前面领路,阿彻打开手电和秦修跟在后面,洞穴的走势开始上升,他们攀爬了一路,到达一片开阔的山洞,手电掠过的地方,可以看见洞穴上方冰锥般倒挂的钟乳石。 也不知道这样走了多久,前方终于出现光亮,阿彻和秦修对视一眼,关掉手电加快步伐。走出洞口就是一座绿意盎然的小山坡,他们此刻就位于山坡和悬崖之间的低凹处,阳光自高耸的悬崖一线一线照射下来,因为崖壁一路曲折怪石嶙峋,落下来的光线也是千回百转,造成了犹如梭子般丝丝分明的光景,山坡上明媚的青草花朵沐浴在这座阳光的瀑布下,明明是非常单调的场景,却有着一番世外桃源的恬静,然而秦修却没有功夫停下来拍摄。 爬上小山坡,两个人都听到了远处传来的辽阔悠远的水声。 第110章 一口气抵达山坡最高处,视野豁然开朗,只见一片足有五六个足球场大小的湖泊仰卧在天幕下,湖岸四周是高耸的山崖,它就这么躺在山峰的怀抱之中,乍看像一座火山湖。水面上倒映着蓝天白云和微露的霞光,风从山峰吹下,掠过水面,橙白蓝的光像被揉碎了一般,波光粼粼,那波声辽阔隽永,让人心潮起伏。 秦修掏出怀里的照片,阿彻跟着一道比对,这张照片秦修当时跳下河来救他时都忘了拿出来,已经被水浸湿了,再加上又是在夜晚拍摄的,这会儿看起来已经不是特别清晰,但是还是大致能看清湖周围的景物,山峰的形状。虽然这座湖目前看上去和普通的湖无异,但秦修确定这就是照片中的黄金湖没错。阿彻心中还有一些疑问,比如这么大一座湖是怎么逃过外界耳目的,不过此刻两个人沉浸在激动的情绪中都不能言语,直到湖风中忽然传来一道熟悉的喊声:“沈狗!!沈狗狗!!神经病!!” 阿彻动了动耳朵,循声朝下看去,山坡下一道熟悉的人影正挥舞着手臂一路朝他们跑来。 阿彻睁大眼难以置信——那人不是欧哲伦吗? 子丑在一旁羡慕地说:“王子殿下亲自来接你们呢……” 王子殿下?欧哲伦?欧布拉西哲利亚伦布朗?! “我等你们好久了!”欧哲伦气喘吁吁地跑上来,背上还背着个耐克背包。 秦修上上下下下下上上打量他:“……欧布拉西哲利亚伦布朗?” “我不喜欢那个名字,太长了,我自己都记不住,”欧哲伦笑道,“你们还是叫我伦伦好了。” 秦修看着自动在草地上席地坐下,还一个劲招呼他们一块坐的欧哲伦,表情有些扭曲:“那封信是你留的?” “对啊,”欧哲伦边说边从背包里依次掏出巧克力派,百事可乐和扑克牌,“我为了找你们住哪儿找了快半个月呢,还好被我找到了……” 阿彻算是服了,难怪经纪人说欧哲伦失踪了,他不是失踪了,他只是迷路了……不过鱼都笨,欧哲伦是人鱼族的王子,那肯定是笨蛋中的个中翘楚。 “这么说你也是一条鱼?”秦修感觉自己的三观跟锅里的煎蛋似的,被来颠来覆去都快颠熟了,他扶着额头额角抽搐,“我身边到底都是些什么妖怪啊……”要是回去以后王子琼忽然跑来跟他说自己是青蛙王子,他也不会奇怪的…… 阿彻见欧哲伦都开始洗牌了,还是给面子坐了下来,对贪玩的欧模特苦口婆心道:“你知不知道你经纪人为了找你都报案了,你探完亲,玩够了就跟我们一起回去吧。” 欧哲伦兴高采烈洗牌的动作顿了顿,回头望向辽阔的纳西湖:“我不回去了。我要回族里做人鱼王子了。” 阿彻听着欧哲伦古怪的语气,有些不解:“你不打算回去当模特了?” “我是人鱼族的王子,本来在人类世界也待不了几年,注定要回来的,”欧哲伦说,“在人类世界就认识你们两个朋友,这次算是向你们道别吧。” 子丑一言不发地走过来坐在王子身边。 “我们来玩二十四点吧!”欧哲伦把洗好的牌放在草地上。 三个人都坐了下来,就只有秦修还高高地杵着,低头看了一眼巴巴地抬头望着他的三只幼稚鬼:“要玩你们自己玩,我对这种幼稚的游戏没兴趣。” “哪里幼稚?!”阿彻和欧哲伦异口同声道。 秦修根本不理他们,自顾自走到山坡边,眺望脚下的湖泊:“喂,欧哲伦,你家这湖是不是要到晚上才发光?” 欧哲伦玩得正HIGH,似乎没听见。 秦修回头看了一眼欧模特的背影,也没再多问,现在太阳已经开始落山了,等到晚上就知道了。 他仰头躺在草地上,天空中悠悠飘过的云在草地和他身上投下浅浅的影子。他即将拍到真正的黄金湖,一想到这个嘴角就噙着笑意,父亲,母亲,外婆,你们在天上好好看着吧。 玩二十四点阿彻几乎把把都是赢家,欧哲伦和子丑在一起那俨然就是没有最笨只有更笨,阿彻自信心爆棚,摩拳擦掌等不及想挑战秦修。秦修正坐在草坡上,曲着一条腿,手搭在膝盖上,面朝纳西湖,显得异常的安静。 夜幕越来越沉,湖光也从明朗变得深邃,但是一点要泛金光的迹象都没有,阿彻有点玩不下去了,问欧哲伦:“什么时候开始啊?这湖不是会发光吗?” 欧哲伦这才放下扑克牌:“明天晚上。” “为什么是明天晚上?”阿彻不解,更不解的是他问出这话后,子丑少年的脸色似乎一下就阴霾下来。 “明天晚上会有一个迎接我回来的仪式,是很盛大的仪式,到时候全族的人都会参加,这样的仪式又不是每天都有,因为知道神经病在找黄金湖,我才写信让你们这个时候过来的。” 结果这天晚上他们就玩了一晚上的二十四点,秦修最后无所事事也来参加了,三个人根本玩不过他,最后成了阿彻和秦修一对一,欧哲伦和子丑给狗青年支招。输了的人要脱衣服,输一次脱一件,没玩多久阿彻就只剩一条内裤了,又过了没一会儿,三个人全都只剩内裤了。 秦修大概也是挺无聊的,要求他们三人穿着胖次跳小天鹅才肯把衣服还给他们,三个人挽着手插着腰站成一排来来回回劈着腿,秦修侧卧在草地上,嘴角衔着根草茎,一只手斜撑着下巴,无聊兮兮地抬头看着三人在眼前跳来跳去。这分明就是羞辱,阿彻也不知道为什么欧哲伦还跳得特别HIGH…… 夜深了,湖面平静得像一面镜子,天穹散漫星斗,倒映在湖面上,显得整座纳西湖像个小小的宇宙,深邃无比。阿彻一面和子丑拾掇柴火在山坡上生篝火,一面纳闷,这片湖也太安静了,子丑说人鱼族都生活在纳西湖下,说是湖下的面积比湖面大了十倍还不止,那照理应该很热闹才对啊。他们作为王子的朋友前来做客,怎么也算是贵客吧,这人鱼族一点招待的意思都没有也就罢了,这气氛冷清成这样,他都要怀疑人鱼族是不是就只有欧哲伦和子丑两个人了。 “对了,沈狗狗,我和你是怎么认识的啊?”欧哲伦边往火里丢柴火边问。 “这你都不记得了,我们认识才多久啊?”阿彻头疼地看着笨蛋人鱼王子,还是耐着性子把和欧哲伦在出外景时认识的事一五一十告诉了对方。 “啊对,我想起来了!”欧哲伦拍着大腿,乐得滚在草地上,“你连个电话号码都记不住,亏我重复了那么多次!” 阿彻一边用树杈捣着柴火,一边翻白眼,那是你好吗?你到底是怎么听的啊? 欧哲伦又趴着转向秦修:“神经病,咱们又是怎么认识的啊?” “不记得了。”秦修冷冰冰道。 欧哲伦坐起来:“不可能,你这么聪明,肯定记得!” 秦修最后被欧哲伦缠得不耐烦:“你莫名其妙跑来找我,说你要当模特,非要我给你拍照。” “你拍了吗?”欧哲伦问。 秦修咳嗽一声:“我以为你有病,就打电话叫了120。” 阿彻和子丑在一旁听得一头黑线。 欧哲伦提心吊胆地捂住胸口,好像故事里的人不是他:“那120把我带走了吗?” “没有,”秦修瞥他一眼,“你抱着我的大腿求我,说你失忆了,没钱没地方住,”秦修掰了根柴火放进篝火里,“最后我让120走了。” 欧哲伦越听越来兴致:“那之后呢?” “哪还有什么之后?你不是要拍照吗,我就帮你拍了,连同你的资料传到网上,让你滚回去等消息。”秦修皱着眉头上下打量欧哲伦,“你怎么可能一点都不记得?” “我不记得没关系,你们记得就行了。”欧王子特别理所当然地笑道。 夜晚很晴朗,也没有什么风,四个人就躺在篝火边,阿彻睡着睡着变回了卷二,醒过来才发现秦修根本还没合眼,正仰头一语不发地看着星星,篝火对面的欧哲伦翻了几个身,像是也没睡着,子丑定定地看着自家王子的背影,一脸的惆怅。 也难怪了,狗东西下巴枕着爪子,趴在草地上,盯着跳动的火苗。明天就能见到黄金湖的真容了,秦修肯定兴奋得睡不着,欧哲伦这次回人鱼族,说不定就再也不能回庚林市,再也见不着阿碧了,应该也挺多想法的,子丑一看就是欧哲伦的贴心小跟班,自家王子睡不着,他哪里能睡得着。 一行人就这么各怀心事,直到天亮。 阿彻冲完澡,和秦修一起到湖边送欧哲伦,欧哲伦让子丑留下来陪他们,他自己则必须回去了。 说是必须回去了,但是欧哲伦站在湖边,依依不舍得要命:“其实那个仪式不光是欢迎我回去,还是为了庆祝我二十五岁生日。” 阿彻“啊”地张大嘴,埋怨:“你早说啊!”说罢立马上前给了一个熊抱,“生日快乐阿伦!”在来的路上子丑跟他们说起过,人鱼族的平均寿命有四五百岁,他还以为欧哲伦二百五十岁了呢,结果才二十五岁,按人鱼族的年龄看,他还是小屁孩的年纪吧。 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那一抱太突兀太不应景,欧哲伦忽然毫无预兆地哭了出来,阿彻被搞得措手不及,拍着欧哲伦的背:“别难过了,我们会回来看你的。” 欧哲伦紧紧抱着他,失控般抽噎着:“你们要记得我啊!一定要记得我啊!” 阿彻连忙一叠声地保证:“会的会的,我们会记你一辈子的!” 不知道这话有没有让欧哲伦好受点,这家伙吸着鼻子还是浑身都在抽。 “别哭了,”秦修沉声走上前,递来一张纸巾,“擦干净我们拍一张照作纪念吧。” 四个人站在湖边,秦修手里握着快门线,说了声“除了子丑全体喊茄子”,然后闪光灯一亮。没有背景布没有打光灯没有反光伞,这种感觉就像和老友一起合照,有种平淡的温馨。 阿彻向欧哲伦保证照片一冲洗出来就立刻带回来给他看,欧哲伦只是点点头,转身慢慢步入湖水中,阿彻目视水一点点没过他的脚踝,没过膝盖,没过腰线,他一路都在回头朝他们挥着手,一路都在流眼泪,阿彻不知道欧哲伦为什么会这么伤心,搞得他的眼眶也热热的,抬手揉眼睛的时候,欧哲伦游进了水里,水面上只留下一道剪刀状的涟漪,眨眼的功夫水面又恢复了宁静,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阿彻收拾起心情跟随秦修往山坡上走,子丑少年还一个人站在湖边眺望着湖心。他和秦修趁早上阳光好,在山坡上选了几处不错的点,拍了好些张纳西湖的全景,快到中午了,阿彻啃着欧哲伦留下的巧克力派,回头才见子丑居然还一动不动杵在湖边。他拿了一包巧克力派下去想给子丑,却赫然见到少年一个人站在湖边掉着眼泪,阿彻觉得有点不对劲,如果欧哲伦是因为要离开他们而伤感,那子丑为什么会哭?他忙问:“怎么了,你哭什么啊?欧哲伦那家伙不是回去庆祝生日去了吗?”少年不说话就一个劲哭,阿彻越发觉得不妙,握着他的肩膀问,“到底怎么回事?” 第111章 阿彻越发觉得不妙,握着少年的肩膀问:“到底怎么回事?” 子丑这才哽咽着抬手抹眼泪:“其实……人鱼族只有二十五年的寿命。” 阿彻听得茫然不解,瞪大眼:“你之前不是跟我们说人鱼族都很长寿,随便一只都是好几百岁吗?” 子丑垂着泪点头:“是很长寿,但不是你理解的长寿。” . 这是个很长很令人费解的故事。欧布拉西哲利亚伦布朗其实是三位王子的名字,第一位王子叫欧布拉西,第二位王子叫哲利亚,第三位王子,也就是他们熟悉的欧哲伦,他真正的名字其实是伦布朗。 欧布拉西哲利亚伦布朗是一个继承下来的名字,三位王子,和所有人鱼族一样,先后共享同一个身体,活在同一个躯壳里。 阿彻听得混乱又惊愕,这三人即是同一个人,又是不同的人,他们的身体、血液、嗓音甚至指纹虹膜都一般无二,但是惟独记忆和人格不同。每二十五年过去,所有记忆都归零,旧的人格寿命终结,新的人格诞生,会重新拥有新的记忆。 人鱼族之所以会在自然的进化中采取了这样的策略,或许是因为他们的大脑无法负荷几百年的时光累积下来的漫长记忆,为了让种族能够健康地延续下去,为了让种族中的个体能尽可能处于最佳状态,这是必要的选择和牺牲。 每当有新的王子重生,就在全名后加上一个后缀,继欧哲伦后诞生的新王子,名字会叫欧布拉西哲利尔伦布朗史凯尔。 “有一天我也会变成这样,”子丑轻声说,“开始慢慢忘记一些事情,能记得的越来越少,等我离开了,还记得我的那些同伴们也会开始慢慢忘记事情,慢慢的一个个离开,用不了几年就会一个人都不记得我了。”少年低头看着手中咬了一半的巧克力派,“要是能像阿伦王子一样,有你们这样的朋友,能够一直记得他很久该多好……” 他知道自己不该这么悲伤,所有人鱼族的宿命都是一样的,上天没有对他不公平,可是他认识了阿伦王子,跟着这个贪玩好耍的王子见到了人类广阔精彩的世界,不自觉就多出了那么多念想。 这些天他陪着阿伦王子,总是不断地想起小时候。他和阿伦王子一样,准确地说其实都没有小时候,一出生就是成年人鱼的样子,只有头脑会有一段时间维持在小时候的状态。 人鱼族有三种形态,一种是人鱼,一种是人形,一种是本体态,也就是鱼的样子,不过不管是哪种形态,他都丑得要命,从小就被人嫌弃,只有阿伦王子不嫌弃他。 “他说我长着这样的牙很可爱,我一开始以为他是在嘲笑我,因为他居然抱着个毛绒玩具,要我张开嘴巴好让他往玩具的嘴上照着描牙齿。我那时觉得这个王子好讨厌。”子丑回忆起往事,又哭又笑,“后来有一天我去他的卧室,发现里面到处挂着画满獠牙的公仔和玩具,居然连火车头上也画上了……他是真的觉得长着这样的牙很可爱……” 人鱼族有世代相传的避世戒条,平时的活动区域严格限制在湖底和深海,但是阿伦王子特别不安分,总是千方百计溜出去玩,而他每次都是帮凶。 现在想来,要是那个时候他能阻止阿伦王子就好了,这样王子就不会在海滩遇险,也不会被阿碧所救,不遇见阿碧,就不会想去人类的世界,不会从“我只想看一看”变成“我想留下来”,不会从“我只想再见她一面”变成“我想和她在一起”。 他有时也会偷偷溜出去找阿伦王子,已经是欧名模的王子就请他吃汉堡吃炸鸡吃披萨,给他买很多好吃的好玩的,还送了他一部PSP。可惜玩了没多久就没电了。 每次PSP没电了,他就能找着说服自己的理由,大着胆子又出去找名模欧哲伦先生。最后一次去找阿伦王子给PSP充电时,王子已经二十四岁了。PSP因为长期泡在水里坏掉了,怎么也修不好,阿伦王子就把PSP扔掉了,拉着他出去:“别玩这个了,现在都流行玩iPAD了,走,我送你一部!” 那天是情人节,他们坐在寒风萧瑟的广场的长椅上,两个人一起玩水果忍者,咻咻咻地好不开心,你一句我一句地欺负TALKING TOM,路过的情侣把他们当成了同性情侣,不时投来猎奇的目光,王子一无所觉,但其实他心里特别开心。 那天他们就这样在大冷的天里疯玩到深夜,他实在冷得受不住了,忍不住问阿伦王子:“我们为什么一直坐在这里啊?” 欧哲伦被问得一愣,弓着背双手撑着下巴使劲想了很久:“对啊,为什么啊……我记得好像有什么……” 广场上空忽然传来“嗖”的破空声,一束烟火在夜空中绽放开来,姹紫嫣红的一片,欧哲伦跳起来:“就是这个!我就是要让你看这个来着!” 他从没见过烟花,仰着头张大嘴都看呆了,一口獠牙吓到身边路过的情侣也浑然不觉。 花火特别美,各种颜色各种姿态,一朵陨落了另一朵又绽开,虽然是转瞬即逝,但是在眼睛和夜空划下的痕迹很久很久都不会淡去。 “二十五岁……他们都在谈恋爱呢……”烟花竞相的爆破声中,他听到身边欧哲伦羡慕的声音,这才收回视线,放眼看去,广场上都是甜蜜依偎,风华正茂的年轻人。 他的王子殿下那么英俊,也正风华正茂,但是他却已经二十四岁了…… 王子殿下并不知道那部扔掉的PSP被他偷偷捡了回来,阿伦王子送给他的所有东西,即便是坏了,他都好好地收藏着,那都是他的宝贝。再过三年,他也将要离开这个世界,但是这三年里……少年默默对自己说,我都会牢牢地记得你。 . 夜幕降临,阿彻和秦修跟在子丑身后,躲到一处悬崖的阴影下,眺望着即将不再平静的湖面。辽阔的纳西湖此刻倒映着星光,犹如宇宙一般深邃宁静。 某一刻,风吹起他们的头发,吹动山坡上的草,吹得树叶飒飒作响,风声越来越盛,呼呼的鹤唳声在山峰上空回荡。 湖面被风吹得震荡,星光在哗哗的波声中被摇碎,一层一层泛起的涟漪下,阿彻看见第一道金色的光晕浮现在湖底,好像一只游移的金色月亮,若隐若现。 阿彻缓缓睁大眼,那金光越来越靠近湖面,他才发现原来那金光并不是湖水发出的,也并非来自湖底,湖水下分明有金色的影子在游动,靠近湖面的时候,那影子每一次游动,就发出鱼鳞一样浅浅的金光。 不知何时耳朵已不自觉竖了起来,旷远的水声中他依稀听到了奇妙的歌声,先是一个声音,仿佛在哼着一首没有歌词的咏叹调,然后那声音多了起来,像是许多声部交织在一起,但却奇异地保持着优美宁静,如同在下雨,没有雷声,没有风声,只有淅淅沥沥的雨声滋润着大地。 越来越多金色的影子游到湖面下,无数游弋的金色穿梭交织,就像神的手执着一只烟火棒在夜空下缓缓地挥舞。游动的影子搅得湖水好像要沸腾一般掀起几丈高的浪,浪花携着灿烂的金光泼到空中,一时间鱼鳞发出的金光、水光、星光交相辉映,那金光终于变得和照片中一样,如一座倒灌的瀑布直冲霄汉! 明明是壮观得让人心生敬畏的景象,却因为那柔美的歌声,至始至终保持着优雅而宁静,就像圣堂里的管风琴。 秦修拿相机的手微微有些颤抖,阿彻看向身边的子丑,金光映在少年哭得快要皱起的脸上,他的心里划过一丝悲伤。 ——我记人名不行的,能记住你姓沈就不错了!费了好大劲的! 对不起,阿彻懊恼地攥紧了手指,你把我当朋友,我却一点都不能帮到你…… 这一幕持续了整整半个小时,湖面才一点点归于平静,歌声渐渐消散,风也平息下去,一下子整座纳西湖平静得像静止了一样。 秦修已经拍到了想要的画面,但是并不显得开心。两个人面对着重归宁静的纳西湖,没有了欧哲伦聒噪的声音,这片湖也变得陌生起来。子丑向他们道了别,一会儿的功夫就消失在湖水下。 秦修转过身:“走吧。” 阿彻提上行李,跨上背包,已经毫无留恋。 两个人正走上山坡,身后忽然响起“哗啦”的水声,阿彻还是忍不住转过身去——欧哲伦?! 一只有着金色鱼尾的人鱼浮出湖面,阿彻不由得屏住了呼吸,差点就喊了出来——欧哲伦! 那张臭屁兮兮的脸不是欧哲伦吗?可恶不管怎么看都是他啊! 新生的人鱼王子游到岸边一块岩石旁,一跃坐了上去,金色的鱼尾带出一抹新月样的水光,他新奇地垂首打量自己的尾巴,又新奇地抬头仰望夜空。 阿彻藏在岩石后小心凝望那道人影,他知道那不是欧哲伦,这位新生的王子坐在岩石上,静静地翘首夜空,那份仿佛天生思考者的气质是欧哲伦不具备的,欧哲伦只是个二货。 他转过身,秦修在不远处等他,这次是真的一丝留恋都没有了。两个人踩着绵软无声的草地,悄无声息地离开。 . 直升机将尹泽北放在牛角村外一处开阔地,尹泽北无法死心地低头检查着之前在飞机上拍下的画面,直升机驾驶员预备离开,朝尹泽北招呼了一声,对方只顾埋头查看相机,驾驶员撇嘴摇摇头,觉得这摄影师有点疯魔了。 直升机离开了,尹泽北全副心思还在拍下的照片上,在直升机上明明望见远方可疑的金光,但是朝着它飞去,那金光却像海市蜃楼一样消失无踪,来回几次都一样。他不信邪地朝着下方的山林地毯式地连拍了许久,照出来的画面却像是被干扰了一样,全是漆黑一团。 现在惟有寄望用胶片机拍下的照片能拍下点东西。摄影大师拖着疲惫的脚步返回旅馆,他跟踪秦修到这偏远之地后住在离牛角村两三公里的小镇旅馆里,走进旅馆,前台正打瞌睡的小妹立刻起身招呼他:“尹老师,有人找你!” 他有些诧异,他孤身一人来华莲,谁都没告诉,什么人可能猜到他的行踪?正要问前台小妹是谁找他,就听见有人从木板楼梯上走下来。尹泽北回过头,看清来人,怔在原地。 尹向东站在楼梯下,眼里是极度的失望:“爸,你果然在这里。” 第112章 “尹先生?这么早就回来了?”保姆赵姨上前接过尹泽北的行李,摄影大师连鞋都没换,脸色沉郁一语不发地上了二楼,保姆阿姨有些错愕地抬头看了看径直拍上的书房门,又看了看弯腰在玄关换鞋,神色疲惫的尹向东,正为这紧张的气氛纳闷,就听见楼上的书房门又“砰”一声打开,尹泽北冲楼下厉声道:“我不是说过我书房里的东西不要乱动吗?!” “我没……”无辜的保姆连忙摆手。 “不关赵姨的事,”尹向东换好鞋走进客厅,在沙发上坐下,眼神放空道,“那底片是我拿了。” 尹泽北的目光先是一诧,而后一凛:“你说什么?” 尹向东听着父亲阴暗的口吻,都不忍心再抬头看父亲的表情,被儿子识破自己的谎言,别说惭愧,竟然连一丝一毫的狼狈都没有,尹向东心中失望之极。他甚至都不想过问为什么秦默之前辈的底片会在父亲手里,一想到那个当初在外人面前一脸磊落地反驳秦修的摄影大师,背地里却做出如此卑劣之事,而这个人竟然是自己一直崇拜信服的父亲,就觉得蒙在鼓里的自己可悲又可笑。 保姆阿姨见状不妙赶紧地遁去厨房了,尹泽北见保姆离开,从楼梯上下来,走到沙发边提起尹向东的背包,把包粗暴地翻了个底朝天,却没找到底片,带着愠怒之色问:“底片在哪儿?” 尹向东心中颇有些自嘲:“不用找了,你找不到的。” 尹泽北看着自己的儿子,眼神狠戾如同在看仇人:“你知道你自己在做什么?” 尹向东实在忍无可忍,起身与尹泽北针锋相对道:“这话您应该问自己吧,偷走秦墨之前辈的底片就已经铸成大错,这之后你还昧着良心出来指责秦墨之造假,就是大错特错,现在又三番五次地阻挠秦修,爸,你不能再这么错下去了!” 这些话对现在的尹泽北来说已经犹如耳边风:“我再问一遍,底片在哪儿?” 尹向东见状顿时心如死灰,他颓然坐回沙发上,沉声道:“底片我已经销毁了。” 尹泽北难以置信地瞪视着沙发上的年轻人,他看得出尹向东没有说谎,而底片没了,就等于他同黄金湖的最后一丝联系也没了。 尹向东抬头打量仿佛一下子苍老了十几岁的父亲,“黄金湖”三个字已经让这个人走火入魔。他站起来,疲惫地丢下一句“黄金湖也好,底片也好,你就忘了吧”,兀自离开。 . 秦修将冲洗出来的照片一张张挂好,暗房的灯光不亮,他虚眸看着这些照片,尤还能回忆起那一晚湖面金光闪耀,神圣肃穆的场景,也难怪当初父亲发布照片时那么多人质疑,这么一想,心里一下就原谅那些人了。 他原以为父亲当年面对众口一词的怀疑,必定会冤屈难当,可是现在他站在相似的立场,稍微设想了一下,却发现未必如此,亲眼见过如此壮美的景象,你只会觉得三生有幸,对于那些终此一生也许都无法得见此番情景的人们,反倒打心底替他们遗憾可惜了。 他已经可以想象当这些照片公之于众后大众的反应,在父亲那个万事仰仗胶卷,后期技术手段及其匮乏的年代,都会有恶意满满者质疑照片作假,更何况是在如今这个PS随处可见,网络造谣几乎毫无成本的年代。只是这一次,他手头握有底片,底气十足。 底片曝光后那些仅凭主观偏见就妄下论断的人就都可以闭嘴了,他终于可以替父亲洗清冤屈。 然后呢…… 然后两个字在脑海里沉淀,他盯着照片上逐渐显影出来的金光,眼底的笑意不知不觉淡去了。 . 阿彻醒过来的时候发现窗外天都亮了,难得今天居然是自然醒啊,狗东西边蹬开挺多余的毛毯,边在心里无奈地道,说过多少次我有毛,有很多很多毛,一点都不冷好吗…… 起来后一转头才看见秦修静静地靠坐在沙发扶手上,手里拿着一张照片,在窗外照进的晨光中很漂亮地走着神。 “照片洗出来了。”见大金毛起来,秦修才转过头,将手里的照片递到狗东西嘴边。 这么快?卷二下意识地张口衔住,等不及想看黄金湖的壮美景色,秦修已经按着膝盖起身进了洗手间。 狗东西叼着照片放在沙发上,然后愣住了。 那不是黄金湖的照片,而是他们和欧哲伦、子丑一起在湖边拍的合影。 照片里的欧哲伦笑容很灿烂,看不出一丝悲伤的痕迹,眼眶虽然是红的,看上去却仿佛是喜极而泣,笑到落泪。这大概是欧哲伦作为一名模特最最敬业的一张照片。 去工作室的路上秦修一言不发,阿彻知道秦修心里肯定藏着什么事,两个人走到快到工作室的街角时,秦修反而放慢了脚步,阿彻心中就更加肯定了,正想说“要不咱们先去帮桑田买份早餐”,桑田那家伙总是不吃早饭,这时秦修忽然脚步一顿停了下来。 阿彻跟着停下脚步,抬头看去,离工作室不远处的车位上停着一辆黑色SUV,在车外徘徊的人,竟然是尹泽北。 . 秦修坐在星巴克靠窗的位置,侧头望着窗外花台边长椅上百无聊赖地等待的沈彻,星巴克的服务生走过去,将装着奶茶和巧克力慕斯蛋糕的口袋拿给略有些讶异的卷毛青年,狗青年这才转过身,笑容灿烂地冲他提了提口袋,秦修悄悄对他笑了笑,他现在有仗要打,不能笑得太宠溺。 收回视线,秦修靠在沙发上,冷淡地对对面的人道:“说吧。” 尹泽北一直垂头搅着咖啡,听到秦修的问话,才开门见山道:“你拍到黄金湖了,对吗?” 秦修立刻听出这话背后的蹊跷:“你跟踪我?”说罢轻笑一声,“好歹你也算是摄影界的大师,跟踪我好玩吗?”他的笑容里透着狡黠和痛快,尹泽北会这么问,证明他的确有跟踪自己,但也证明他并没有成功。 “看样子是拍到了,”尹泽北点点头,这才停下搅咖啡的手,抬起头来,他的神情紧绷得有些不自然,“我猜你是用胶片相机拍的,这样照片和底片曝光后,你父亲的冤屈才可能被洗清。” 秦修神色冷凝:“你这么说,等于向我承认,你当年指控我父亲时说的那些冠冕堂皇的话,全是违心之论。” “是违心之论,”哪知尹泽北毫无愧色一口承认下来,“而且不止如此,你知道你父亲为什么拿不出底片吗?” 秦修的眼睛骤然眯起,下颚线绷得死紧:“……是你干的?!” 尹泽北不为所动,似乎关注的焦点完全不在这里,只自顾自道:“曝光照片和底片后你打算怎么办?打算公布出黄金湖的位置吗?” 秦修拧着眉头嫌恶看着眼前道貌岸然的摄影大师,仿佛在看蛆虫:“你怎么能这么无耻……” 尹泽北仍只专注于自己的问题:“你打算公布出黄金湖的位置吗?” 秦修没有回话。 尹泽北脸上紧绷的表情似乎终于松弛下来,笑了:“你不会公布的。”他果然没有赌错,在这一点上,秦修的立场和秦默之是一样的,“你不公布黄金湖的地点,哪怕你有底片,人们还是会质疑,因为不透露地点这一点本身就很可疑,再加上你又是秦默之的儿子。这样一来不但你父亲的冤屈得不到洗清,连你自己也会被扣上作假的罪名。”他看向脸上不露痕迹的秦修,“如果你既不想公布黄金湖的地点,又想帮你父亲伸冤,那就只有一个办法——让我承认当年诬陷你父亲的事。” 秦修睨他一眼:“我看这相当困难吧。” “我可以承认当年是我让人偷走秦默之的底片,只有一个条件,”尹泽北眼里透出一股隐隐的迫切,“告诉我黄金湖在哪儿。当然,我不会告诉第二个人。” 秦修听得一脸荒谬:“你是认真的?你真的愿意为了黄金湖放弃在摄影界这么多年积累起来的名声?”他歪着头玩味了一下,“不过也是,反正你的名声也是假货,如果换做是我,我也愿意拿这不值一钱的名声去换看一眼这世上最伟大奇景的机会。” 尹泽北眼中的热切呼之欲出,秦修却难得地笑了,笑着看他一眼,然后带着一脸舒心的表情,起身买单。 尹泽北目视秦修整了整衣襟径自要离开,困惑不解,急道:“如果你不信我,我还可以告诉你当年被我指使偷走你父亲底片的人是谁,如果我出尔反尔,你可以让那个人揭发我,那个人你也认识,算得上是你的熟人。” “是吗?”秦修侧身停在尹泽北的座位前,居高临下冷淡地一挑眉,“你知道得还真多啊。” 尹泽北怔了一怔,秦修淡然洞穿一切的表情完全出乎他的预料,见对方根本不为所动只欲离开,他连忙起身喊:“秦修!你这么多年努力都是为了什么?你父亲蒙受这么多年的冤屈,他的在天之灵能安息吗?” 高挑俊逸的背影哒地停下脚步,转过身来:“你错了,如果我父亲想要为自己洗刷冤屈,当年只要说出黄金湖的地点就可以了,对他来说,有比自身的清白更重要的东西,在黄金湖事件后,他依旧去世界各地拍摄,成为一名野外摄影师这件事并不需要得到别人的认可和同意,他根本不在意被外人误解,唯一在意的只是自己的儿子会怎么看他。而我为有这样心胸宽广的父亲自豪。你呢?希望尹向东得知你做的这一切,没有恶心得吐出来。” 尹泽北哑口无言地看着秦修勾起一个笑,掉头潇洒地走进门外的阳光中。 咖啡馆外阳光灿烂,秦修心情不错,摸出墨镜戴上,双手揣在休闲西装的兜里往花台走去,看到长椅上的沈彻,想了想,又站到一棵行道树后,探头往长椅的位置看去。 沈彻那家伙吃完慕斯蛋糕,喝了几口奶茶,似乎是喝光了,这才回头朝星巴克的窗户看去,然后霍地站起来。 秦修站在树后逗趣地张嘴配着音:“人呢?主人呢?” 小麦卷在窗户那儿探头探脑,又沿着那一溜窗户找来找去。 秦修不能更入戏:“主人?主人你怎么丢下我一个人跑了?” 清洁工大妈推着清扫的车子过来,嚷嚷着是谁这么没公德心把吃的扔了一椅子,小麦卷赶紧过来收拾椅子上那一大摊,被清洁工大妈逮个正着批评教育,沈同学被路人围观,脸色郁闷极了。 秦修跟着挂上一脸沮丧的表情:“主人,主人没有你我怎么办?” 路过的女高中生带着一脸“好帅……卧槽好变态”瞬息转变的表情从冰山美男身边匆匆闪过。 秦修正偷窥得起劲,手机铃声突兀地响起,他吓了一跳,正掏手机,下一秒沈彻就戳到他眼前:“你躲这儿干嘛啊?……哎呀那电话我打的,别接了。” 秦修怏怏地把手机揣回去,已经恢复了人人侧目的冰山气质,表情十为淡定地道:“我决定不发布黄金湖的照片了。” 沈彻一听尾巴都竖了起来,一脸警戒:“尹泽北跟你说什么了!” “尹泽北早被我虐成渣了,”秦修手抄口袋往回走,“这事我已经决定了,只是告诉你一声。” 阿彻上下打量他,这天连太阳都看不见,你倒是连墨镜都戴起来了:“你今天心情不错啊?” “还可以。”秦修点点头,谁叫你今天这么努力卖萌。 第113章 找到黄金湖的事秦修连王子琼和JENNY都没说,这事彻底成了一个秘密。当然王子琼还是会旁敲侧击无孔不入,阿彻只能做出讳莫如深的表情应付他。 秦修回工作室以后又是一番忙得天昏地暗的日子,不过比较意外的是有一回尹向东破天荒地来找他叙旧。秦修破宇宙荒地请尹向东喝咖啡,阿彻拿了咖啡包出来正要撕开冲泡,秦修走过来,弯腰从一箱子要扔的垃圾里翻出一袋过期咖啡,递给他,阴险地使了个眼色。 阿彻咽了口唾沫,不敢不从,把那杯咖啡端给尹向东后,心虚地在一旁全程观察着尹先生的反应,生怕尹向东忽然战栗着捂住心脏倒在桌子上。 不过喝完咖啡后两个人倒是尽释前嫌了,狗青年看着尹向东临走前和秦修握手重寻革命友谊的画面,再看看手里那袋过期了快半年的速溶咖啡,努力说服自己秦修其实还是挺大度的。 秦修把手头的单子加班加点地完成了,这个周末阿彻终于可以睡个懒觉。这天早上睡到自然醒,睁开眼就看见秦修的脸,狗青年望着美人低垂的脸,迷糊地傻笑了一下。 “沈彻?”秦修俯身下来拍他的脸,“别傻笑了,你昨晚洗澡了吗?!” 阿彻终于被拍醒了,抓着一头卷毛和狗耳朵撑起来:“洗了啊,我都洗完才上沙发的……”说到这里猛然怔住,一把捂住喉咙低下头惊讶地看着自己的身体。 “那你为什么没有变成卷二?”秦修也上下打量他,眼睛随即一亮,“沈彻,你完成人化术了?” 我靠真的假的?!阿彻也激动起来,他确信自己半夜没有趴起来冲过热水澡。虽然他人形化的时间越来越长,从黄金湖回来后已经有一天快十六个小时了,但照理经过一晚上这个时候也已经变回金毛了,难道真的一夜之间就完成了人化术?! 狗耳朵耸了耸,阿彻心想可是耳朵还在啊…… 同时想到什么,两人对视一眼,阿彻连忙翻了个身扭头看向身后—— 毛茸茸的大尾巴从沙滩裤的裤管里刺溜露出来。 两个人一个露出了遗憾的表情,一个露出了放心的表情…… 阿彻瞪着一副放心脸的秦修,什么心态?! 并没有完成人化术,但变身的时长的确在大幅度延长,从一开始的十六小时,变成二十四小时,一个月后,阿彻已经可以连续三天保持人形了,又一个月后,两人重回纳西湖将冲洗好的照片拿给子丑,这时阿彻的人化时间赫然达到了一个礼拜。 阿彻深觉这都是仰赖犬神大人的庇佑,便将贺兰老师让凯大手带给他的那尊犬神木雕像摆在客厅的电视柜上,秦修出来看见自家客厅里供着个狗神,表情别提多难看了。 阿彻出去买早餐,不放心地探头进来:“那是犬神大人,很灵的,你可千万别对他不敬啊!” 秦修白他一眼,目视卷毛青年关门离去,他掰开易拉罐,边喝牛奶边走到电视柜前,盯着那尊狗头人身的雕像看了许久:“咳,你们的事情我也不是很了解,我们这边的神反正都不是很靠谱,不过听说你很灵,让那家伙尽快完成人化术这个我不反对,不过尾巴就算了,怎么说那也算是你们灵狗族的象征,是吧。” 犬神大人一脸肃穆,秦修仿佛与对方达成共识一般“嗯”了一声点点头,然后把那罐牛奶放在了犬神的木雕前。 . 秦修的作品越来越多地见诸《伟大遗产》这样的摄影地理旅游杂志,偶尔希金斯大师会亲自打电话过来要他拍这拍那,而这一次的目的地又换在了尼泊尔,秦修的任务是拍摄尼泊尔的风土人情。 阿彻翻看着地图,尼泊尔……世界最高峰有好几条登顶路线也在这个国家境内。 “要不我们拍完风土人情就去拍蓑羽鹤吧。”他放下地图道。 秦修拉开冰柜门,回头看着他。阿彻不等秦修开口,看他那表情就知道这家伙心动了。 与去尼泊尔拍摄的经费相比,攀登世界最高峰更是一笔了不得的开支,除了昂贵的登山器材和氧气瓶,还必须联系靠谱的登山队,有经验的登山队和当地的夏尔巴人长期合作,会帮助新加入的队员进行适应性训练,不过问题也来了,最好的登山队一般不会接收毫无登山经验的人,也就是说,有钱还不一定搞得定。 登山队方面秦修说自己会想办法,阿彻这段时间也在为此进行大量的体能训练,每天早晚坚持跑步三公里。 秦修嘛,除了体能训练,还必须接受另一项训练…… “……啊嚏!啊嚏!沈彻,火怎么打不燃了?!”洗手间里传来北极熊牙齿打战的声音。 “哦,忘了跟你说了,我把热水器的电池取了。”阿彻在外面津津有味地看着记录频道的登山特辑。 “你吃饱了撑的?快装上去,冷死我了!啊嚏!” “这都把你冷死了,你看珠穆朗玛的纪录片都得感冒吧?” 秦修没说话了,隔了一会儿阿彻听见哗啦从浴缸里跨出来的动静,又隔了一会儿…… “沈彻!!你什么时候把浴霸拆掉的?!” “不客气,这点小事难不倒我。”狗青年吃着薯片甩着大尾巴。 “你死定了你知道吗?!”北极熊在浴室里喷嚏连天的咆哮着。 到八月底,阿彻进行体能训练已经一个月了,秦修除了每天洗冷水澡,跑步,还每天坚持做仰卧起坐,然后动不动就光着上半身亮着六块腹肌在他眼前走来走去,阿彻看了就碍眼,也开始每晚偷偷练仰卧起坐,秦修做三百个,他就做五百个!第二天早上经常累得腰都直不起。 不过狗青年并不知道北极熊其实一直在门后偷窥他做仰卧起坐,生生地憋笑得直不起腰。你以为我真做的三百个?我那是数出来让你听的啊,你这么又卷又二我该拿你怎么办? 令阿彻意外的是,秦修还真的联系好登山队了,登山队领队名叫希文卡特,有六次登顶珠峰的记录,在他手下成功登顶珠穆朗玛的队员超过一百人。阿彻纳闷秦修是怎么说服对方的,不过估计也能猜出个十之八九。不管怎样,他们还是带着各自的六块腹肌往尼泊尔进发了。 在加德满都待了半个月,拍尽了周边的寺庙佛塔,湖光山色,然后在当地准备好所需装备,租好车,两人就往喜马拉雅山出发了。 他们租的车子无法直接到达大本营,好在他们时间还很充裕,也想借此机会适应一下,便打算徒步进山,不过进山的人不少,还有不少虔诚转山的信徒,他们找了个导游,租了一匹牦牛扛行李,跟着来远足转山的人们一路前进,沿途先是古木苍郁,经幡飞舞,然后渐渐看见喜马拉雅山一带标志的黄棕色岩石,每走一段路累了的时候刚巧就能遇见提供茶水和歇脚处的客栈,随着海拔渐高,世界屋脊的雪白山峰们一一呈现在眼前,行走起来虽然辛苦,但是只要抬头看一眼蓝天雪山,疲乏就仿佛尘埃一般被拂去了。只是路上的同行者越来越少,最后只剩下精瘦的夏尔巴人挑夫哼着歌穿行在山道间。好几天的徒步行走后,终于眺望见莽莽的白色冰川迤逦在眼前。 他们终于抵达珠穆朗玛,大本营在冰川下方一片开阔地上,海拔五千多米,大大小小的帐篷星罗棋布,汇聚了来自世界各地好几只登山队和一些散客,十分热闹。这一次来参加登顶的队员总人数目测超过三十人,他和秦修在迷彩色的军用大帐篷里见到了队长希文卡特。 卡特队长手握无线电通话器,正和现出发去先头营地做准备的夏尔巴人向导们通话,见他们进来,才将通话器交给副手,礼貌地笑着上前。卡特队长是个四十多岁的美国佬,虽然身高和秦修相当,但以美国人的体格来看他不算大块头,是非常适合登山的体魄。阿彻听秦修跟卡特队长说起自己曾有过攀登长白山的经验,在心里直擦冷汗,不过亏得秦修长着一张冰山脸,卡特队长一点没怀疑他们是来鱼目混珠的。 所有物资都会先抵达大本营,登山队员们在这里集结整装待发,包括进行为期两周左右的适应性训练,但他们来得有点迟(当然是故意的),第二天一大早卡特队长率领的队伍就要开拔往海拔六千多米的先头营地了。 他们选了块平坦之地扎帐篷,阿彻扎着扎着忽然手一松,还没支撑起来的帐篷“哗啦”垮在秦修头上,把北极熊整个儿埋了进去,然后就见蓝色的帐篷里稀里哗啦扑腾了半天,秦修才恼火地钻出来,见卷毛青年正望着前方不远处一只黄色帐篷,表情很是意外:“安少爷,他也来了啊……” 秦修跟着瞧过去,黄色帐篷前一把白色塑料靠椅上坐着一名茶色头发的年轻华裔男子,穿着一件浅灰色高领毛衣,下身繁复的登山护具还没脱去,却可以惬意地跷着二郎腿,男子端着一只冒着热气的马克杯,别人端的杯子不是保温杯就是不锈钢口杯,就只有这位端着一只印着花纹的马克杯,别人端着杯子不是在喝水就是在暖手,就只有这位抱着手臂,把杯子晾在一边,低头和正弯腰脱登山靴的国字脸墨镜男说着话。 秦修正觉得这两人有些眼熟,就听见沈彻嘹亮的一嗓子:“学长!!” 穿高领毛衣的男子闻声一愣,朝这边转过头来,俊美的脸上写满困惑,只看了一眼又转过了头去。 阿彻以为对方没看见,更加卖力地抬高手臂挥舞着:“学长!律师先生!是我啊!我沈彻啊!” 安嘉冕被喊得不胜其烦,什么“我沈彻啊”,你是个什么大人物不成?他懒得搭理,喝了口咖啡,就这么坐着弯下腰,开始优雅地解腿上的护具。 JASON听见人家都喊他律师先生了,有点过意不去,抬头问安鲤鱼:“你不打算理他?” “我跟他说过让他离我远远的了,估计是忘了,让他喊,”安先生无情地道,“喊到他想起来为止。” “律师先生!!学长!!” 这次把律师先生都放前头了,估计是把宝和脸面都压他身上了,JASON带着一副便秘的表情问安嘉冕:“那我要理他吗?” 安先生垂搭着眼皮瞄他一眼。 JASON只好也装没听见。 阿彻被搞得很郁闷,秦修全程看完笑话,起身站到他旁边幸灾乐祸道:“别喊了,人家根本就不认识你。” “不可能,”阿彻面子绷不住,自我说服着,“肯定是没听见。” “算了吧,你那几嗓子西藏那边都听见了。” 阿彻回头看着心情愉悦地搭着帐篷的秦修:“人家不搭理我你怎么这么开心?” “你不觉得比起那两人来,我待你那真是好得不得了吗?”秦修回头扫一眼他的裤子,“今天晚上……”说着手做了个捏握的动作,“懂吗?” 阿彻更郁闷了。 第114章 第二天一大早,阿彻和秦修收拾好必要的随身物品随队出发了,别的大件装备比如水袋帐篷之类的则由牦牛托运上山。这一段路坡度不大,并不难走,就是碎石有些多,虽然温度也不高,大家还是走得浑身发热,阿彻脱了外套只穿着一件T恤,回头见秦修还裹得跟粽子似的:“你不热啊?” 秦修抬头睨他一眼,下巴缩在外套竖起的领子里,闷声道:“脱了会冷。” “真不冷,”狗青年走到他身边,把袖子挽得老高,示意自己的赤膊,“我还觉得热呢。” “狗有毛,我没有。”秦修冷冷地一棍子将登山杖插进石头缝里,迈步朝前走。 被甩在后面的狗青年火冒三丈,你明知道我现在没毛! 安嘉冕和JASON走在他们前面,有时候阿彻会看见安嘉冕回过头来,他就赶紧热情地挥手示意,不过安嘉冕根本没理他,倒是队伍前方的向导这都是第N次不厌其烦地挥手回应他了。 秦修在后头冷嘲:“才几天你就跟向导混这么熟了?” 狗小子怏怏地拿下手臂,无辜又困惑。 JASON根本没登过山,安嘉冕又走得飞快,他有点吃不消了,勉力跟了几步,杵着登山杖停下来,埋头喘气:“你能不能走慢点?” “那怎么可能,”安嘉冕头也不回地往前走,“你没看见那小子蹦蹦跳跳的,我稍微一慢就会被他追上。” “那您先上,我走慢点?”律师先生在后面扶着腰。 安嘉冕居高临下回过头,无视了远处又在热情挥爪的卷毛青年,对JASON道:“三个月的带薪假。” JASON突然就觉得自己腰也不酸了腿也不疼了。 登山队中途扎营休息了一夜,第二天早上才陆陆续续抵达先头营地。阿彻绕过山坳,一眼就望见雪地里一片飘舞的彩色番旗,回头冲落在他后面的登山队员们鼓劲:“到了!大家加把劲啊!” 秦修正拍着沿途的风景,见他一副冲锋指挥的样子,撅着嘴很不以为然,又看沈彻热心地帮着拉一名年纪大的队员,就朝沈彻抬起手,硬邦邦道:“拉我一把。” 阿彻狗耳朵一抖,喜滋滋地连忙过来拽他:“走不动了吧,没事,有我呢……” 秦修眼里闪过一丝狡黠,握住沈彻的手一个用力,阿彻只觉得整个人被一股“熊的力量”一扯,措手不及跌了下去。 这一跌连后面的队员也吓出一身冷汗,不过阿彻并没有摔下去,而是结结实实撞到了秦修身上。 秦修在这么大的冲击力下只用肩膀一顶就把沈彻和自己都稳住了,一只手牢牢环在狗青年腰后,嗓音低沉戏谑:“让你拉我你怎么扑我怀里了?” 阿彻稳了两下站定,秦修这才松开手,傲气满满地迎着卷毛青年惊魂未定的目光。阿彻对秦修这不分轻重缓和的举动着实不敢苟同,但是看着秦修这张一高兴起来就漂亮生动的脸,又什么责怪的话都说不出来了。 “没事吧?”下面上来的队员关切地问。 “没事。”秦修朝对方点点头。 阿彻看着眨眼功夫就变回了冷傲冰山的秦修,心中苦不堪言。 先头营地的规模也不小,厨房厕所医疗棚一应俱全,从这里开始才是正式登顶的第一步。按卡特队长的安排,他们会在先头营地停留三天,进行进一步的适应性训练,主要内容除了适应高海拔就是攀冰,在登顶的过程中这是难度最大的一环,很多队员都有登山的经验,能使用好登山杖和安全绳,但也不一定能驾驭好冰爪,如果出现险情,还有可能使用到冰镐,队长卡特必须保证每个队员都能熟练掌握攀冰技巧,才能放心让他们加入登顶队。 秦修的领悟力很强,加上以前在美国有过两次攀岩的经验,对安全绳安全扣也用得很上手。阿彻就比较倒霉,踩着冰爪拽着绳子挂在冰壁上举步维艰。 秦修站在冰壁下方,他和其余一组人先完成了训练,正抬头关注沈彻的进度:“沈彻!握着上升器就行了,不要去拽绳子!” 他离得有点远,再加上四周七嘴八舌的,在冰壁上方的沈彻像是根本没听见,还在和绳子搏斗。 安嘉冕在冰壁的最上方,他身后跟着JASON,然后是沈彻。听见下方乱哄哄的动静,他回头朝下面瞧了一眼,沈彻正用普通人拽救命绳一样的方式试图抓着绳子攀上冰壁。 “JASON。” 律师先生闻声抬头。 “不要去拽安全绳。”安嘉冕说。 JASON纳闷,他没拽啊,陪安嘉冕来爬珠峰以前安总裁还算有良心地带他去练了两次攀岩,基本的运用安全绳的方式他还是懂的。 “安全绳的作用是让你保持平衡并在你掉落时拉住你,不是让你抓着它往上爬,你不能在攀爬时把全身的力气放在上面,你要当它不存在。” JASON仰头看着优雅地后倾着身子悬在上方的安嘉冕,总觉得自己的视线和安嘉冕的没有对上:“这我都知……” “照我说的做,”安嘉冕不由分说打断他,“松开上升器,扣在安全绳上。” JASON不懂安嘉冕是个什么意思,还是一头雾水地照办了。 安嘉冕眯着眼看见沈彻果然竖着狗耳朵在偷师学艺,继续道:“好了,这下就掉不下去了,右手抓着上升器,现在抬冰爪往上走。” 沈彻抬起冰爪走了一步,左手又不由自主想拽住绳子。 “不要抓绳子,就跟上楼梯一个道理,你扶扶手只是为了借力,你不是爬着扶手上去的,你是踩着台阶上去的,冰爪就是你的台阶。” JASON心说这些话这么精辟你怎么没早跟我说?非得看我在攀岩俱乐部摔得满头包? 冰壁上方的向导在催促,安嘉冕最后看了一眼,掉头蹬蹬蹬几下干净利落地踩着冰爪爬上了近乎垂直的冰面,被甩在后面老远的JASON愣了一会儿才醍醐灌顶,回头朝下一望,刚刚还在绳子上玩命的沈彻这会儿已经掌握到窍门,蹬着冰爪一连上了好几步。 律师先生仰望着已经在冰壁上方准备下降的安先生,一脸叹为观止。 . 提前去铺设路线绳的夏尔巴人当晚安全返回了,营地里举行了一个小小的庆祝会,安嘉冕没有参加,一个人在帐篷里看书,JASON喝了点美国佬慷慨赠与的威士忌,有点反胃,站在帐篷外吐了一会儿,然后感到有人友好地顺着自己的背,还体贴地递来一杯热开水。他回头正要说THANKS,一回头就后悔了——小麦卷青年那一口灿烂的大白牙在夜色中特别显眼。 JASON没办法,跟个玩躲猫猫被逮到的倒霉鬼一样认了命。沈彻蹲在他身边,回头沮丧地看了一眼帐篷里安嘉冕翘着二郎腿看书的影子:“我是不是什么地方得罪安少爷了啊?” JASON心说你哪里得罪他了啊,他对你好着呢,不就是不理你吗,我还求之不得呢。“你肯定没什么得罪他的地方,”他喝着开水边醒酒边道,“要真得罪了他,不用你去找他,他也得上赶着来找你。” “那他干嘛装不认得我啊?” “可能他心情不好吧。” “那你干嘛也装不认得我啊?” JASON面对着斜着眼瞅着他的卷毛青年,语塞了一会儿,喝了口水:“……可能因为我老板心情不好吧。” 阿彻一脸同情地拍拍JASON的背,又小声问:“我们在这儿说他的坏话他听得见吗?” 话音刚落帐篷里的灯就灭了。 安嘉冕摇摇头躺在睡垫上,营地的灯光把卷毛小子的影子投射在帐篷上,那家伙蹲在地上,正对着JASON比比划划,一副“怎么办是不是听见了”的样子,JASON的影子摊了摊手,卷毛的影子就这么脸冲着帐篷,沮丧地团在帐篷外,可怜巴巴一动不动了。 像一只犯了错守在家门口的大金毛。 安嘉冕在黑暗中静静地观看着这出史丢比和律师先生演出的哑剧,营地的喧闹声和帐篷里的黑暗让他陷入了一种半回忆半思索的状态。那个正在蹲班房他的家伙说得没错,他是个感情淡薄的家伙。 他可以把史丢比从收容所救出来,也可以把它丢到歹徒的手上自生自灭,区别只在于前者对他而言是举手之劳,后者对他而言却事关性命。 做慈善只是因为一个无法说出的约定,事实是他根本不会关心他人的死活。这次来登山时也假设了一下,如果JASON因为陪他来登山葬身珠穆朗玛了,他可能只会帮他在城里建一座华丽的衣冠冢,墓志铭上刻上“离8848只差了那么一点”,连眼泪都不会掉一滴。 坐起身来,他看着帐篷外的影子。所以你到底有没有明白? 那影子还团在那儿,安先生禁不住在心里读起秒来,十九八七,还剩下最后五秒时,终于认命一般从睡垫上起身,躬身站起来时,帐篷外蹲守的影子却动了动,起身离开了。 第115章 第二天登山队开始向一号营地进发,这一路上已经有不少队员显露出疲态,阿彻自觉体力各方面都还充沛,一直走在队伍前方,还会不时帮忙拉一把队友。他拉了一把六十二岁的山崎大叔,这时又看见秦修朝他伸出手来,冷着个脸要他拉他。 阿彻想到那天秦修干的好事,又看他分明走得脸不红气不喘的,果断没理他。 秦冰山在背后瞪大眼嘴撅得老高一路目视卷毛青年热情地跑去拉大姐大叔不亦乐乎。 这一路上秦修还是时不时就伸手要拉,阿彻一律懒得管他,最后一把没拉秦修还不是自己火冒三丈地上来了。 卡特队长根据一路上队员的表现和队医的意见,淘汰了一部分队员,只剩下六人继续冲顶,令JASON惊骇的是自己竟然也在其中,都开始怀疑安嘉冕是不是拿钱贿赂了希文卡特做这种草菅人命的事。 接下来的三天卡特队长会驻守在一号营地,通过望远镜观察登顶队的情况,万事都得靠无线电联络。 从先头营地到一号营地也只是稍微费了点劲,第二天从一号营地往二号营地进发就完全不是一回事了。气温落差很明显,所有人都穿上了防寒服,紫外线的强度到了皮肤可感知的程度,如果不戴护目镜,角膜被烧伤是分分钟的事,相比起来雪盲症反而不算什么了。阿彻抬头仰望风雪飘渺的峰顶,这种陡峭的程度,不用冰爪根本无法行走,更雪上加霜的是氧气量也开始锐减,每迈一步都要用上比先前多几倍的力气。前一天大家伙一路上还有力气说笑,现在交谈声也明显少了,张开嘴随便说两句都大口大口喘得跟牛似的。 阿彻小幅度地抬起冰爪,看着脚下冰壁上突起的一块摇摇头,平常看着也不怎么高的一道坎,好像有点一口气迈不上去的感觉。这时上方的秦修朝他回过头来,脚往下踏了一步,侧着身子伸手下来拉他。 这斜迈着箭步的动作太爷们了,登山队所有人都戴着老大的护目镜,他一时还没反应过来是秦修。不过北极熊的力气真不是一般的大,跟载货电梯一样轻松就把他提了上去,还没等他说声“谢啦”,秦修已经一副冷傲的表情掉过头去,阿彻在后面瞪大眼,虽然话都没说一句,但那句写在脸上的“看看主人是怎么对狗的,狗又是怎么对主人的”是怎么回事啊?! JASON是跟着安嘉冕最早从营地出发的,但是这会儿已经快被最后一批出发的秦修和沈彻赶上。律师先生无奈地望着在前方顶风而上的安嘉冕,这回他是真跟不上安总裁的步伐了。安嘉冕回了几次头,抬手命令他跟上,JASON有气无力地摇头。 抵达二号营地时所有人都累坏了,当天下午带队向导通过无线电把队员的情况通报给了卡特队长,卡特队长斟酌以后要求吊车尾的JASON和山崎大叔停止攻顶,这一次由不得万恶的资本家做主,JASON恨不能在日记里写一百个喜极而泣。 安顿下来后阿彻就在帐篷里铺睡袋,秦修在帐篷外拍照,从一号营地到二号营地不比先前,中途根本就不可能停下来拍摄,只有到营地了才能有时间拍点东西,不过,他听着外面风声呼啸,这么大的风雪估计也没什么好拍的把,果然不一会儿秦修就弯腰进帐篷了,一进来就往睡袋里钻。 登山队出发前卡特队长有参考最近一段时间的天气预报,前两天的天气是很不错,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海拔高了,阿彻总觉得这雪都横着在飞,看起来挺吓人的。 “这个样子能拍到蓑羽鹤吗?”他问睡袋里背对着他躺下去的秦修。 秦修有些疲惫地哼了一声:“你真以为一次两次就能拍到吗?哪有那么凑巧的事。” 阿彻琢磨了一会儿,懂了。所以这是打算这次拍不到下次再来的节奏吧? 第二天一大早,JASON收拾行装和夏尔巴人向导准备下山,回头看了一眼独自跟随向导出发的安嘉冕,心里竟然有点莫名的小负罪感,这绝壁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了吧。他发觉自己症状还挺严重的,依依不舍地朝安嘉冕的背影喊了一声:“登顶了记得打电话给我啊。” 安先生在横飞的雪雾中回过头,护目镜遮了大半张脸,看不清表情,不过JASON还是看见安先生的嘴角勾了一下,带着惯常的优(qian)雅(bian)和志在必得。 不过他还是觉得安嘉冕即使登顶了也不会打电话给他。 从二号营地到三号营地,一路上已经没有人闲侃聊天,耳边只有自己大口的呼吸声和汩汩的风声,沈彻走着走着越来越吃不消,总觉得氧气都被风吹走完了,他一口都没吸到。 他离前面的安嘉冕至少落下了三十米的距离,风雪弥漫,安嘉冕穿着深紫色羽绒服的身影在大雪后忽隐忽现,而他却不争气地走得越来越慢,最后几乎停在了原地。 又一阵大风刮过,风雪迷了视野,阿彻低埋着头躲避刺骨的冷空气,直到劲风过去,听见前方夏尔巴人向导巴吉的声音才重新抬起头。 安嘉冕离他似乎还是只有三十米的距离,不仅如此,他仿佛看见安少爷停在了前方,回过头来,然后抬手做了个跟上的动作。可是JASON已经不在了吧。 狗青年前后左右看了看,不太确定地抬起手来,试着挥了挥。 他动作不大,跟捉蚊子似的,怕自己又表错情,但这次安嘉冕回应他了,朝他举起了手。他还是不放心,又试了试换左手挥,安少爷抬起的手顿了顿,最后还是回应地冲他挥了挥。 沈阿彻同学彻底如释重负,不由想到了小时候,安嘉冕训练他捡飞盘的那些日子,一口气甩出七八只飞盘,甩得他眼都花了,那飞盘都有他个头那么大,捡不回来吃不了晚饭,说不定还得变成晚饭……想想那么苦都熬过来了,这算什么啊,笑了笑,脚下蓦地又有了劲,吭哧吭哧踏着冰爪向上走起来。 到三号营地的路上出了一些状况,沿着梯子爬垂直大岩壁时英国人派克跌下来摔折了手腕,这其实算是不幸中的万幸,垂直大岩壁两侧不是陡峭的悬崖就是深不见底的冰缝。带队向导欧文向卡特确认派克的状况不益再继续,派克便没跟他们到三号营地,半路折返了。这样一来继续往三号营地攻坚的就只剩下他和秦修,安嘉冕,以及美国人马修。夏尔巴人向导必须腾出一人带派克下山,留在山上继续协助登山客登顶的就只剩下两名夏尔巴人向导和带队向导欧文。 虽然顺利抵达了三号营地,阿彻却觉得天气更不妙了,秦修举着相机除了阴霾的风雪什么都没能拍到,太阳落山后气温会下降大家都有心理准备,但阿彻从来没觉得这么冷过,不仅仅是气温骤降,营地位于阴风处,也能感到外面的风大到让人难以立足。 三号营地再往上就是死亡禁区了,今天晚上按计划大家会开始使用氧气瓶,否则在这样极端的天气根本没法好好休息。秦修撒尿去了,阿彻抱着氧气瓶不晓得怎么操作,试着扭了两圈调节器,瓶嘴忽然“刺——”的一声,氧气一股脑地喷了出来,他连忙想拧回去,但见鬼的怎么都不起作用! 帐篷呼啦掀开,阿彻抬头诧异地看见安嘉冕,安少爷如神兵天降蹲下来拨了两下就把阀门拧紧了回去。 狗小子不去稀罕他漏掉的氧气,反而跟捡了便宜似的:“学长你不生我气了?” 安嘉冕起身走出帐篷,知道卷毛小子就跟在身后:“我生不生你气对你来说有多大区别吗?”你该朝我挥手还不是照样挥个不停。 “那你再教我调调出氧量?”沈同学两眼放光,得寸进尺地道。 安嘉冕接过氧气瓶,优雅地抱在怀里设好了每分钟的出氧量,又还给对方:“你什么都不会也能跟着来爬珠穆朗玛吗?” “万事都有第一次嘛,比如你看你教我一次我就会调了,哎?这怎么又调不回去了……” 安嘉冕看着抓耳挠腮的狗小子,偏偏在这种地方看见这家伙,他都错觉自己不是在爬珠穆朗玛,好像在爬秋千架下小屁孩们堆的土堆似的。 “啊,我正要找你们呢。”身后传来带队向导欧文的声音,安嘉冕和沈彻闻声回头,欧文从帐篷里钻出来道,“我们明天可能要折返了。” 安嘉冕蹙眉:“为什么?” “大本营接到天气报警,”欧文道,“有一股冷空气突袭,未来四十八小时天气会急剧恶化,卡特要我们停止攻顶,撤回一号营。” 阿彻没想到都爬到这个点了居然还有这一出,下意识地看向身边的安嘉冕,万能的安少爷抬头望着就在眼前的峰顶,眯着眸子显得很不甘心。 阿彻回帐篷把这个消息告诉秦修,秦修背身躺在睡袋里,听了也没说话,阿彻觉得有点不对,撑过去低头看秦修的脸,似乎在昏睡,他忙伸手去摸秦修的额头,手心被烙得一阵滚烫。 大概因为他手太冰,秦修被冰醒了,睁开眼,摘下呼吸器扭过头来:“没事,有一点小发烧,我已经喝了很多水,睡一觉就好了。撤回一号营的事我知道了。” 阿彻看着复又闭上眼的秦修,几分钟前还陷在攻顶热里,这会儿已经等不及想快点下山了。 这一夜阿彻几乎没有睡觉,不时去探秦修的额头,总觉得那温度一点没下降。就这样一夜无眠到了第二天早上,阿彻掀开帐篷就知道天气预报果然没有说错,太阳明明出来了,天空却依然乌压压的看不到一点光。秦修高烧未退,但还是尽着最大努力挣扎着起来。他帮秦修绑好安全绳,除了氧气瓶,秦修的背包和所有负重都在他身上。 下山本来就比上山危险,再加上风雪交加,风吹得地面的雪扬起几丈高,能见度不到五米,前一天还能看见的路线绳一夜之间全被埋在了雪里。但他们不能再等,天气只会越来越坏,必须立刻下山。 欧文和夏尔巴人向导们商量了一下,决定所有人用安全绳系在一起,这是为了防止有人在风雪中走失,两名夏尔巴人向导一个在前开路,一个负责殿后,带队向导欧文走在领头的夏尔巴人向导身后,身后是美国人马修。阿彻跟在马修后面,马修应该只在他前方不到十米的地方,他却完全看不见对方的身影,护目镜后只有摧枯拉朽般横扫而过的风雪。他不敢走得太快,因为秦修就在他身后,他不放心离秦修太远。 回头看了一下身后,秦修还在视野范围内,但肯定跟得很勉强,不过有安少爷在秦修身后,阿彻也不是特别担心。 下行的冰坡踩上去和昨天感觉完全不一样,雪厚了很多,冰镐敲下去根本触不到冰层,不知道昨晚山峰上究竟发生了什么,整座珠峰好像一夜间变了模样,即看不见冰川也看不见岩石。阿彻发现至少有两段路线绳松掉了,然而向导想要重新固定也不可能,一来时间不允许,二来雪实在太厚了,钢锥和扣环根本钉不进岩石里。 天地一片灰白的混沌,他们像是在另一座截然不同的山峰上跋涉,唯一的指引只有一条细细的绿色绳索,在大风中摇摇摆摆不知道通向何处。 这是一段陡峭的长下坡,风从山巅俯冲下来,如同鞭打在衣服上一般发出噼噼啪啪的抽击声,阿彻必须努力让自己保持后倾,否则被刮下去是迟早的事。鬼哭狼嚎的风声中他隐约听见身后有“噗”的一声轻响,艰难地转过头,看见秦修摔倒在雪地上,正试图撑起来,阿彻斜着身子朝上方跨了一步,想挪几步上去帮忙,秦修朝他摆摆手示意不用,就在这时,前方轰然一声响,阿彻只感到腰上的安全绳啪啪啪几下抽紧,还不及反应就被一股力道拉得往前一滑! 第116章 身后的秦修还没站起来也被拉扯下去,那坠落的力道大得如此不可思议,阿彻睁大眼看着前方不断塌陷的大块积雪,这才意识到前面有人摔下悬崖了。 他奋力踩冰爪想止住下滑的势头,但冰爪踩下的全是雪,一块实地都没有,正绝望时,腰上的绳子忽然又一紧,从身后绷紧,滑落的势头停止了。 后方传来安嘉冕的声音:“解开安全绳!” 这声音让阿彻慌成一团麻的心安定了不少,肆虐的风雪似乎都被安嘉冕一嗓子喊得平息下来,阿彻可以清楚地看到后上方秦修,安嘉冕和向导巴吉的身影。 “沈彻!切断安全绳!”安嘉冕又一次喊到,口吻强势。 阿彻看着不远处还在不断坍塌的雪,安全绳发出吃紧的声音,还夹杂着马修微弱的呻吟声,他知道安嘉冕要他做什么,可是那样不就等于让马修他们去送死?难道真的没有办法保全所有人? “沈彻!!” 安嘉冕的声音震得阿彻大脑一片空白,即使隔着风雪仿佛也能看见那个人不容抗拒的严厉眼神,可是马修明明还活着,要他就这么切断绳索他怎么可能办得到?至少努力一下试试啊! 他挣扎着一点点翻过身,手脚并用地往上爬了爬,看见上方倾斜着身子的秦修朝他比了比肩膀,阿彻会意地一点点卸下沉重的背包,轻轻扔到一边以减轻挂在安全绳上的负荷。 安嘉冕回头看了看身后上方的巴吉,夏尔巴人向导棘手地朝他摇摇头。他们现在能勉力维持着不被拉扯下去,是因为他和巴吉暂时用冰镐挂住了,可是雪太厚了,他知道冰镐只是勉强插进冰层表面,他能感到冰镐正摇摇欲坠。 他了解沈彻,知道他必然不会切断绳索,但他更了解自己,如果沈彻不照他的话做,他就会自己切断连接秦修和他之间的绳索。 安嘉冕望着下方正咬牙拼命往上爬的人影,沈彻爬行的样子像背负着一座山,他在心里怒喊着,你不要逼我做那样的事! 这种杯水车薪的挣扎根本没有作用,冰镐“咔”一声向外一松,安嘉冕听见巴吉喊了一声什么,一仰头就感到大块的积雪扑簌簌地撒下来。冰镐在冰层上的一点小动作也足以掀起巨大的连锁反应,积压在上方的雪层眼看着整个松动,就在雪层轰然崩落下来的刹那,腰上的重量忽然一轻,安嘉冕睁大眼,在垮落的积雪中看见沈彻一鼓作气割开了和秦修之间的绳索! 但是秦修更快地行动了,那个一路上虚脱安静得好似不存在的年轻人,像是早有准备一般,同时断掉了与自己之间的绳索,朝着沈彻滑落的方向扑了过去。 阿彻一个人根本没有办法拉住三个人,转眼便被铺天盖地垮落的雪块裹挟着跌入万丈冰缝,身体却在坠落的中途一颠,蓦地裹进一个强有力的怀抱中。 滚烫的呼吸喷在他脸颊,阿彻觉得自己都快疯掉了—— 天哪……你疯了吗?!! 秦修只用力抱紧他,像是要揉进身体里那么紧,像是一点都不关心他们正坠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 从高处跌下来,仿佛有一个世纪般漫长,然而当阿彻从雪砾中撑起,却没有一丝痛楚。腰上没了重量,与马修相连的绳子断掉了,他心有余悸地抬头,空间昏暗,不远处就是冰冻的万丈深渊,悬崖边落下一只护目镜,他的心蓦地一紧,伸手拿过来。 那不是秦修的…… 是马修。从这样的高度落下去,不可能再生还了。 心头忽然一个激灵,秦修! 阿彻站起来,脚下的冰发出“刺啦”的声响,他回头瞥见不远处一抹深蓝色,连忙过去,在探到秦修鼻息的一刹那,几乎快瘫软在地上。 “沈彻?” “我在!”阿彻连忙撑起来,凑到秦修面前,“你怎么样?身上有没有哪里痛?!” 秦修睁开眼,却没有看他,只是困惑地问:“我们在什么地方?” 阿彻抬头四下看了看,他们在一处冰缝下,再过去一点就是千仞绝壁,而他们刚好落在一块突出的冰崖上,捡回一条命。上方的冰缝似乎被塌落的积雪埋住了,只透出一丝暗蓝色,他也不是很确定那是不是他们掉下来的地方。 “你能看得见东西?”秦修嗓子一沉,脸色骤然煞白。 阿彻看着视线茫茫然没有焦点的秦修,心中咯噔一下,屏住呼吸小心伸手在秦修眼前晃了晃,一颗心如坠冰窟。 他笨拙的沉默反而让秦修很快接受了现实:“……可能是掉下来时撞到哪里了,应该是暂时的。” 秦修越是反过来安慰他,阿彻心中越是自责难当,不住地咒骂自己,为什么不听安嘉冕的话,当机立断切断绳子?! 秦修撑起身坐起来,背靠着岩壁问:“我们附近还能找到登山装备吗?” 这种时候阿彻也不知道是不是该为秦修冰山般坚韧的个性庆幸。他又四下打量了一圈,一只黑色的背包落在悬崖边的突起上,他跪着靠过去,伸手将它勾了过来,背包刚脱离原地,那块冰面就“嚓”地陷落下去。 “沈彻!!” “我没事,”阿彻连忙回道,“我拿到背包了。” 背包似乎是马修的,阿彻拉开背包,将里面的东西一样一样报给秦修听,里面有半壶水,有马修的手机,居然还有一部CANON 70D数码单反和一只长焦镜头,看来马修也是个业余摄影爱好者,阿彻低头习惯性地检查了一下:“相机没坏,还能用。”下意识地说完简直没悔断肠子。现在这相机对秦修而言已经没什么意义,就算秦修的眼睛还看得见,总不至于疯狂到想拍摄死亡前的风景。他又拉开背包外面的小包,看了半晌:“还有两只地塞米松。” 秦修点点头,这些有限的物资将是他们活下去的希望。 阿彻试了一下无线电通话器,徒劳地呼叫了一下大本营,但是无线电那头只能听见沙沙的杂音。 “可能风雪太大,”秦修说,“过一会儿再试吧。” 阿彻看着神情镇静的秦修,知道秦修只是表现给他看的。他们现在的处境非常不妙,天气预报里说坏天气至少要持续四十八小时,就算中途天气稍有好转,他们被困在这信号不良的地方,也未必能联系到大本营。 阿彻抬头望了望,如果那抹深蓝的地方就是他们跌落下来的冰缝,那么目测他们现在离出口的距离不少于二十米,不仅如此,冰缝已经被崩落的积雪掩埋,积雪的厚度无法估计。 他们能落在这块冰崖上本来就是极低概率的事件,如果无法呼救,可能都不会有人相信他们还能生还。 冰窟里又冷又安静,过了一会儿,秦修忽然出声道:“沈彻,要是不当我的助手,不跟我一起野外拍摄,就不会遇上这事,你后悔吗?” 阿彻靠在岩壁上,百感交集:“要是我当时肯听安少爷的话切断绳子,你也不至于跟着我一起掉下来,你后悔吗?” 秦修隐蔽地一努嘴:“你那位少爷的话未必都对,再说我又不是被你拉下来的,我是自己跳下来的。” 阿彻看着身边人,想气愤地数落对方的任性固执,但是心底却藏不住一片温暖,有了秦修那一跳,他觉得这辈子怎么都值了。 . 阿彻靠着秦修睡了一会儿,直到设定的手机闹铃响起来。 他撑起身,从背包里拿出水壶旋开盖子,看着身边还很昏沉的秦修,秦修细密的眼睫毛被冰霜染成了白色,他不喜欢看他这副好像要被冰雪封存起来的样子,感觉特别不吉利,就用嘴扯下手套,手指一下下轻轻擦去秦修睫毛上的白霜,秦修的眼睫颤了颤,睁开眼,阿彻把水壶递到他嘴边:“该喝水了。” 为了防止肺水肿,他们必须每隔一段时间就进一次水,这种军用水壶的容量一般是800毫升,现在只剩一半,留给他们的也就一瓶矿泉水的量。说来讽刺,他们身在这不是冰就是雪的地方,但是没有气罐没有化水装备,就是给他们一座冰山也只能眼巴巴地看着。秦修让设定手机闹钟每三个小时响一次,阿彻只设定了两个小时,秦修本来就发着高烧,必须喝足够的水,他自己可以再撑一段时间。 秦修老实喝了一口水,又靠了回去,闭着眼睛说:“沈彻,你亲我一下。” 阿彻看着一副睡美男样好整以暇等着他去亲的秦修,心中哭笑不得,不过还是照办了,在秦修嘴上亲了一下:“干嘛要我亲你?” 秦修沉默半晌:“因为现在我亲不了你了。” 这话像剜在阿彻心上一样,他立马凑过去用力又亲了一下:“我亲你,我亲你就行了。” 不知不觉又过去了四个小时,现在已经是晚上五点多了,秦修喝了三次水,但体温还是居高不下,阿彻用无线电呼救了三次,也依旧音信杳无,收起无线电通话器时,额头上冷不丁落下一丝针刺般的冰凉,阿彻纳闷地抬起头,举起手机,借着有限的光亮看了看,发现洞窟里竟然下雪了。 压在冰缝上的雪正丝丝渺渺地往下飘,阿彻不知道这是福是祸,一方面他希望盖在冰缝上的雪能落下来,露出冰缝的开口他们才能有机会和外界取得联系,但另一方面他又担心如果积雪坍落得太厉害会压垮他们所在的这块脆弱的救命平台。 手机铃声响起来,他无暇多想,叫醒秦修:“我喝过了,你安心喝吧。”说完才发现自己的声音嘶哑得厉害,他已经连续六个小时没有喝水了。 秦修喝完水又靠了回去,闭着眼指了指自己嘴角。 又要亲,其实你才是黏人鬼吧,阿彻有气无力地摇摇头,又想秦修或许是看不见他,才时时都想确认他的存在,如果自己也看不见了,秦修也会这样不时地亲吻他安抚他吧。他按捺住胸腔里想要咳嗽的冲动,干枯的嘴唇接触到秦修嘴唇的刹那,后脑忽然被猛地一按——阿彻惊怔地睁大眼,秦修贴着他的嘴唇张开嘴,冰凉的水从秦修温热的口腔流入他嘴里。 秦修单手扣在他脑后,嘴唇压得严丝合缝,这水喂得像野兽一样凶猛,都带上了腥气,阿彻猝不及防把水全吞了下去,秦修才放开他,狠狠吸了一口气:“别以为我看不见就不知道你在干嘛。”秦修抬手想抹去嘴角的水,想了想又作罢,指着挂着水光的嘴角,“亲干净。” 阿彻看着目光没有焦点却依然凛冽的秦修,鼻子泛了酸,压抑着懊恼与悔恨低垂着头。是我对不起你,如果你的眼睛真看不见了该怎么办,我的角膜能救得了你吗?可是在那之前,我能让你活下来吗? 像是也察觉到身边人意外的安静,秦修拿下指着嘴角的手,声音平静而低沉:“我没那么容易死,绝对不会死在你前面的。” 他看不见沈彻的表情,心里不免有些焦灼,这么安慰是对的吧,他心想,对大狗来说,我就是他的一切吧。 . 阿彻再次醒来时是被自己的咳嗽声吵醒的,秦修也在咳嗽,胸腔剧烈的反应让他睡得很不安稳,阿彻趁秦修稍微平静下来,悄悄脱掉秦修的手套。 “干什么?”秦修冷声道,处于高烧中他依旧非常警醒。 “你指甲都发紫了,我要给你注射地塞米松。”阿彻说着回头拉开背包。 “那你呢?” 阿彻拳头捂着嘴咳嗽了两声:“我也得注射。” 他挽起秦修的袖子,看着黄色的液体一点点推入,手都在哆嗦,不是因为冷,是因为高度的紧张,他害怕又像方才进水时一样,秦修突然发现什么破绽,一直到针药完全进入秦修体内,心头的石头才落下。 “好了吗?”秦修问。 “嗯,”阿彻帮他戴好手套放下袖子,“这样我们就还能再撑十二个小时。” 秦修点点头,末了问:“好像在下雪?” “哦,是从我们掉下来那个缝口飘下来的,下好久了……”阿彻边咳边说,声音都成了气声。 “你怎么还在咳?”秦修皱眉。 阿彻就怕秦修起疑,连忙换上一副受不了的口吻:“拜托,这又不是神药,总得过会儿才见效啊,你自己不也在咳?” 秦修听着沈彻一说话就咳得死去活来,沉默了良久:“……我从没听你咳过,你都是用汪的。” “……秦修,我老早就想跟你说了,”阿彻强忍着体内撕心裂肺的难受劲,哑着嗓门道,“你每次说这样的话,我都特别想打你。” “嗯。”秦修面无表情点点头,表示知道了。过了一会儿,他向后靠了靠,坐直身子,两条长腿分开来,“沈彻,你坐我怀里来。” 阿彻现在真是一句话都不想说,一张口就咳得停不下来,偏偏秦修名堂这么多,他捂着嘴咳了半天:“为什么?” “你坐进来,我好从背后抱着你,主人都是这么抱宠物的。”秦修说。 “我真想打你了好吗?!” “那你打我,然后坐我怀里来。” “……” 最后他还是坐了过去,秦修两条腿收在他腰边,从身后搂着他,头靠在他背上。 阿彻感觉得出秦修很疲倦,已经晚上十点了,对注射了地塞米松的秦修来说还有最后十二个小时,对他来说,只剩下上天的怜悯了。 获救的希望还有多少呢…… 想想挺不公平的,找了十六年,在一起的时间却还不到两年,可每当心里生出抱怨时,就会想起这短短两年间的点点滴滴,他们住在了同一屋檐下,一起去了塞伦盖蒂,去了黄石国家公园,现在又一起来到了世界最高峰,与那漫长而乏善可陈的十六年相比,这两年其实真的一点都不亏。 现在,上天即将收回给他的幸福了,他舍不得,手握在秦修环在他腰上的手上,一秒钟都不想放开。人是贪心的动物,狗也一样。 第117章 大本营里气氛凝重,一行七人只有巴吉和安嘉冕平安返回了,卡特队长在指挥帐篷里呼叫了一晚上,另五个失踪人员没有一个能联系得上。 安嘉冕受了冻伤,现在还在昏睡当中,据巴吉描述的当时的情况来看,其余人都跌下悬崖了,直到现在还联系不上的话,生还的可能性十分渺茫。 希文卡特将无线电通话器放下,放弃地起身。刚要走出帐篷,无线电通话器中忽然传来断续的人声:“……大本营……登顶队……困……三……营地……” 希文卡特连忙奔到无线电旁,帐篷里的队医和其他队员也都惊喜地围拢来。 “登顶队,这里是大本营!你们现在的情况怎么样?!”希文卡特握着通话器激动地道。 “……大本营……登顶队……三号营地……”通话器那头还是机械地重复着先前的话。 希文卡特皱眉又问了一遍:“大本营收到,登顶队,你们现在情况如何?有几人生……” 他话还没问完,那边就又开始机械地重复,如果不是每次的呼叫声中都有强度不一的咳嗽声,他都要怀疑这是复读机了。 第三次呼救以后,无线电那边又安静下来,只剩下哗哗哗的杂音,看这情况,通讯似乎只是单方面地接通了。希文卡特挂好通话器,神情比先前更加凝重了,有人活着当然是好消息,只是…… . 安嘉冕睁开眼,第一个感觉就是恶心反胃,但他硬是将这股恶心感压了下去,开始打量四周,帐篷顶很高,帐篷也很宽敞,他应该是被转移到大本营了,LED帐篷灯的光很亮,所以现在是晚上,营地周围很安静,靠近午夜了吧。 “JASON。” 只用平常说话的分贝数唤了一声,几秒后,熟悉的国字脸便倒着出现在上方:“你醒了?感觉怎么样?” 律师先生一迭声地问完也觉得自己有点狗腿,但没办法,安嘉冕这次来登珠峰他是唯一的随行者,要是安总出了什么岔子,他下辈子拿命都填不了那巨坑,不得不随时守在安嘉冕身边,生怕他有什么闪失。估计安祖宗也是料准了这一点,喊他时都懒得费力气。 安嘉冕瞥了一眼JASON抱在腰上的笔记本电脑:“在忙着抛售股票?” “别把所有人都看得跟你们资本家一样。”律师先生递来外套想帮他披上,被安先生手挡了一下,示意自己来,JASON见安嘉冕冻得手脚都还伸展不开,还是以一副至死优雅的范儿把羽绒服披上了,他把水杯递过去,安先生很克制地喝了一小口,低垂着眼帘看不清瞳仁里的动静:“外面情况怎么样?” “沈彻还活着。”JASON说。其他人就不清楚了,但他知道安嘉冕也就关心这个。 原以为安嘉冕听完这消息反应应该很大,但安总裁只是顿了片刻,淡淡地“嗯”了一声,又低头喝了一口水,这次总算喝得比较多了:“他们决定派人去救了吗?” JASON耸耸肩:“现在是半夜,天气情况很糟,我听希文卡特的口吻,要救也得等天亮后天气好转一些以后。” 安嘉冕抬手看了一下表,眉头微微一蹙,离沈彻掉下冰缝已经过去了十三个小时,他们已经在濒死的边缘,在等下去就只能找到尸体了。“必须尽快救援。” JASON也很无奈,如果这要是在安氏帝国的触手能影响的范围内,安嘉冕都用这种瘆死人的语气说话了,救援没道理不在十分钟之内展开,两小时之内完成。可惜这是在珠穆朗玛,安先生自带的圣光鞭长莫及:“我已经代你向卡特表达过这个意思了,但看起来卡特有自己的想法。” 安嘉冕思忖了片刻:“我记得马修的未婚妻也在大本营?” “好像是。”JASON忽然明白了安嘉冕的意思。约翰马修是和未婚妻一起来登山的,只不过未婚妻没能加入登顶队。马修的未婚妻下午就从巴吉口中得知马修遇难的消息,虽然她还不知道就在刚才沈彻和基地取得联系的事,但通话的只有沈彻,马修多半已经遇难,这事对马修的未婚妻来说其实没什么改变,但很显然安嘉冕需要让那位可怜的女士觉得事情有转机。 JASON眼前浮现出未婚妻小姐哭着恳求希文卡特,卡特队长天人交战左右为难的神情,只觉得安资本家更加面目可憎。“我会去转告那位小姐的,”他起身道,“你呢,有什么打算?” 安嘉冕:“我要好好想一想。” 安少爷平常不怎么想就够让人如履薄冰了,他现在要“好好想一想”……律师先生走到帐篷口,看着安嘉冕陷入思考的样子,摇摇头,最毒莫过资本家,不晓得希文卡特能不能扛得住。 JASON离开后安嘉冕打了几个电话,看了看时间,又躺了回去,望着空荡荡的帐篷顶,脑海里反反复复回放着沈彻和秦修掉下去时的画面。 我那个时候有割掉绳子吗? 似乎没有。 我有那个意愿吗? 似乎……没有。 这两个没有让他的心里一下子平静如水,闭上眼很快睡了过去。 . 少年坐在图书馆的拱形窗台上,穿着一件白色圆领毛衣,浅灰色的裤子和一双帆布板鞋,曲起的膝盖上摊开着一本精装硬壳书,阳光照得他一头茶色头发像金线一样灿烂,耳边是楼下庭院里孩子们的玩闹声,阳光将窗格的影子投射在书页上,大片的金黄和短短的浅灰在书页上蔓延,少年碰到一个不认识的单词,默默张嘴发了一下音,这个单词把他绊住了,先前行云流水的阅读进度一下子停滞下来,他有些后悔自己没做好全副准备就来挑战这本书。 “嘿。”一道清脆的男声在安静的图书馆里响起,“那是我的书。” 图书馆的书没有归属权,谁拿在手里就是谁的,少年连头都没抬,只微微蹙了下眉表示不满,依旧在念着那个单词。 “你有偏执症吧,”清脆的男声笑起来,声音靠近来,“Preposterously,意思是有悖自然规律的。” 茶发少年这才抬起头来,打量穿着一身单薄白色T恤,有着蜜色皮肤的阳光少年从书架倾斜的阴影里走进阳光的领域,少年的头发理得短而精干,像刺猬一样桀骜地立着,看上去很扎手的感觉。茶发少年合上书:“你是黑十?” 在这座孤儿院里,能够认识他所不认识的单词,并且仅凭口型就认出来的人,只可能是黑十。 “你好,白十。”黑十笑道,跳到大拱窗另一边坐下,“十岁生日快乐。” 黑十和白十的称呼并不是因为肤色上的差异,孤儿院一直用宿舍名给每个来孤儿院的孩子取名,比如第一个入住蓝色宿舍的孩子就叫蓝一,黑十白十也是这个意思。 这是白十和黑十的第一次见面,在此之前他们没见过彼此,不过这并不妨碍他们在第一次见面时就认出彼此,Preposterously,成了让他们认出彼此的暗号。 孤儿院只收养极有天赋的孩子,能在五岁时就临摹莫奈梵高,只听一遍《土耳其进行曲》就能弹得八九不离十,或是对数字极度敏感过耳不忘……当然也包括像黑十白十这样智商评测在一百六十以上的天才。 没有人知道孤儿院的来历,但是无疑这恐怕是世界上资金最为雄厚的孤儿院之一。确切地说,它更像是一所俱乐部,俱乐部的成员无一不来自世界顶级富豪、名门望族。孤儿院的孩子将会长期受到这些富豪认养者和权威科研机构的关注,认养者指望着他们的投资能在这些孩子长大后得到十倍百倍的回报,即便没有特别大的商业价值,那种亲手培养一个天才的成就感也非同小可。 很多人都不知道,除了足球俱乐部,还有这样的俱乐部。 不过投资“孤儿院”的风险也不小,没有人知道这些孩子长大后究竟会变成什么样,能被选入孤儿院,他们无疑都很有天赋,但是还未定性。不过对于这些神秘富豪们来说,赌博也是乐趣之一。 黑十比白十大两岁,自进入孤儿院起就是万众瞩目的明星,两年后孤儿院又有了白十。关于黑十和白十究竟谁更厉害,一直是俱乐部的投资者和孤儿院的经营者们津津乐道的话题。 孤儿院有一座观察塔,一面对着孤儿院南苑,一面对着北苑,南苑和北苑被一道围墙隔开,黑十的宿舍和活动区域在南苑,白十则在北苑,俱乐部的大佬们时常喝着香槟在观察塔上观察两个孩子,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就发现黑十个性开朗外向,白十个性沉静内敛。这一性格因素导致黑十在与白十的隔空较量中一直处于领先地位。不过在领导力方面两人其实不分伯仲,黑十很受孩子们信服,从小就是孩子王,白十虽然话不多,更好独处,但绝非孤僻,他似乎很清楚自己与其他孩子的不同,说话时语气中带着一种让人能一下体味到的权威。大佬们很希望让黑十和白十来个正面对话,但孤儿院的心理学顾问们并不赞同,黑十和白十都是自尊心极高的孩子,这个时候黑十只有九岁,白十才七岁,过早地让两人产生竞争和敌对意识可能会成就其中一人,但搞不好会毁了另一个。 孤儿院采纳了专家顾问的意见,很长一段时间里,黑十和白十连面都没有照过,他们和孤儿院别的孩子不同,有自己专属的学习指导老师,心理导师和生活老师。大佬们喝香槟时有时会发现两个孩子隔着观察塔回首眺望,像是知道在塔的对面有一个和自己一样的人。 不过这场备受期待的双王较量最终却流产了。 每个孩子到十岁的时候都会接受一次全面的心理评估,和平时的心理辅导不同,这一次不止是谈话,还包括笔头测试和仪器辅助的测试。在这次没有办法作弊的心理评测中,黑十的评估结果震惊了所有人。 那个笑起来阳光灿烂的蜜色皮肤少年,拥有着朝阳般热情的黑十,在连续三次的独立心理评测中,无一例外地被戳上了“高功能反社会人格”的标签。 一夜之间所有人看黑十的眼光都变了,孤儿院也是头一次遇上这样的情况,顾问小组建议将黑十继续留在孤儿院里观察,但是至此,孤儿院已经不再将黑十作为重点培养对象,他成了重点留神的对象,被认养者抛弃,也不再可能有被领养的可能。黑十的活动时间和活动区域都受到严格限制,他们把他像病毒一样隔离开来,不希望别的孩子受到影响。但黑十不是那么好被隔离的。 白十实在难以相信站在眼前这个阳光少年竟会是高功能反社会型人格,这和他在书本上读到的完全不符。他从窗台下来,将手上的《仲夏夜之梦》的封套脱掉,走到过道斜对面的书架前和另一本《社会心理学》的封套换回来:“如果他们知道你来找我,你麻烦就大了。” “也没什么,他们不太敢严厉呵斥我,”黑十靠在窗台上,扶着窗棂向下俯瞰在庭院里踢足球的同龄人,嘴角勾起一抹没有温度的笑,“至多变相让我禁足一段时间。”他回头饶有兴趣地上下打量白毛衣的少年,“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你,我没想到你个子这么小。” 十岁的白十将两本书分别放回书架上,表情淡然:“我还会再长高的。” “你害怕吗?”黑十忽然问,声音里带着看好戏般的笑意,“后天你就要接受心里评测了,这对我们来说就是上天堂和下地狱的分水岭。” 白十没有说话,静静地立在书架间,看起来一点也不像只有十岁的孩子,少年老成得让人害怕。 黑十走下窗台,手指从书脊上划过:“就算你把图书馆里所有心理学方面的书都翻遍了,也没有用。” 白十瞧着他的表情,对了,这种轻蔑至极的笑容才对得起他高功能反社会的头衔:“跟我说说心理评测的内容都是什么吧。” “评测一共有三次,如果第一次你的结果不令人满意,他们会组织第二次评测,结果再不令人满意,第三次评测就是你最后的机会了。”黑十说道,“为了保证评测的结果完全客观不带偏见,为你做评测的专家并不来自孤儿院的顾问团队,他们来自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换句话说,他们并不知道我们来自这个孤儿院。” 白十边听边点头:“还有呢。” “还有就是,”黑十靠在书架上,看着书架对面那一排入门级的心理学书籍,“你看这些书真的一点用也没有,因为他们不会根据你每一题的答案来判断你的人格趋向,他们看的是你在整个测试中的表现,你采取的整体策略,甚至你答题时的小动作都会成为判断的标准,有时还是关键标准。你要记得,”说到这里眼神一沉,“字面上的意义都不重要,那都是用来唬人的。” 白十没有说话,黑十连续三次都失败了,他瞒天过海的可能性十分渺茫,但是他又不得不赌这一次。 “还有仪器测试,”黑十侧头看向白十,指了指自己眼睛和太阳穴之间的部位,“这个地方叫眶前区,普通人在看到杀戮和血腥的场景时,这个区域会有反应,代表恐惧和不适,但是尤利乌斯凯撒不会,阿道夫希特勒不会,我们也不会。”黑十放下手,遗憾地道,“一个高功能反社会者根本不可能从这样的测试中侥幸。” 白十点点头,说了声“谢谢”转身离开了图书馆阁楼。 “白十。” 黑十从背后叫住他,白十停下脚步转过头,蜜色皮肤的少年站在两排长长的书架间,逆着拱窗后充沛的日光,他错觉他似乎张开了翅膀,黑色的羽翼将窗外的阳光完全挡在了身后。 “见到你很高兴。”黑十说,笑容依旧灿烂如骄阳。 第118章 两天后他被带去了知名大学的心理研究所,做完所有纸上测试和沙盘游戏,最后在专家测试员和蔼得看不出端倪的目光中,躺进了核磁共振仪。 黑十没有说错,给他播放的画面中果然出现了血腥的场景,夹在一堆卡哇伊的漫画图片和风景图片中,但是血腥得并不过分,可能因为他们都还未成年,也可能是他自己觉得小儿科而已,他已经隐隐知道,这样的反应不是那些专家们想要的。 从研究所回来后黑十还在禁足期,虽然南苑的一些男孩相信即使被禁足,黑十想去哪儿也没人能阻止,但他不想像黑十那样,把宝贵的精力用在穿越封锁线上。 真的要认命了吗? 他等着被通知作第二次评估,第一周过去了,南苑有个男孩从宿舍的阳台跌下来,整个孤儿院难得忙坏了手脚,第二周过去了,黑十结束了禁足期,然而应该必然会到来的二次评测却迟迟没有等到。 终于有一天,他被叫去了院长办公室,已经做好全副心理准备,然而当橡木的双扉门打开,却看见一对年轻的夫妇从沙发上站起来,朝他投来柔和又迫切的眼神。 他在一瞬间认出那眼神的含义,院长还没有开口,惊喜已经席卷了他。 在宿舍里收拾行装,正从柜子里拿出衣物,生活老师却微笑着表示没有必要:“不如带点小东西做留念吧,相片啊,生日礼物啊之类的。” 少年环顾干净整洁的单间小屋,墙上挂着一溜相框,书桌上放着水晶地球仪,想带走的一件都没有。 窗口架着一部望远镜,他走过去,望远镜的镜头对着矗立在南苑和北苑之间高高的观察塔。今天依然有不少大佬来到观察塔,满面春风地喝着香槟,对庭院下玩耍的孩子们品头论足。不过那其中再也不包括他了。认养和领养,对生活在孤儿院的他们来说,如同一个在天,一个在地。他将望远镜拆下来,找了只最大的背包,将部件装进去,背上背包带上房门,下楼去了庭院。 沿着隔开南苑和北苑的围墙走了一圈,果然找到了想找的东西。他蹲下来,抚摸着墙根处隐蔽的点点横横的标记,在心中默了一下。 ——去过你想要的生活吧。 将摩斯密码全部擦掉,他起身去了图书馆。 黑十果然在那里,坐在上次他们见面时的拱窗窗台上,俯瞰着下方的庭院。 “怎么办到的?”他站在书架间问他。 “记得我跟你说过吗,都是独立的第三方评测机构,评测的结果会寄到孤儿院来,送到门卫室,门卫米勒先生签收后再打电话给院长,然后邦妮再去门卫室取信件。”黑十注视着窗户下,轻描淡写道,“简直处处是漏洞。” “那你也必须有时间伪造文件。” “评测结果都是固定格式的电子打印件,用图书馆的电脑和打印机要不了十分钟就能搞定。再说……”少年面无表情耸耸肩,“那天挺混乱的。” 白十清楚那是在指什么:“你怎么让他在那个时候摔下阳台的?” “只要我想,没什么办不到的。”黑十转过头来,琥珀色的眼眸在阳光下熠熠闪亮,“恭喜你,从今以后你就是一个完美的天才了。出去以后,记得要像天使一样生活,”少年歪着头狡黠地一笑,“因为我就是那么伪造你的评估结果的。” 多年以后,他以安嘉冕的身份作为孤儿院的投资者拿到了那份当年黑十为自己伪造的心理评估结果,坐在图书馆的拱窗下,一圈一圈拆开信封的线圈,抽出那份评估文件,阳光将熟悉的大片金色和短短的浅灰色投射在白纸黑字的文件上,他眯缝着眼,手里夹着一根柔和七星,细细地一行行读着——……安静型,个性稳重,性情温和,善于克制,感性且富有同情心,掩饰度低……不禁哑然失笑,果真是天使啊。 可我和你设想的有那么一点不一样。 我没有朋友,没爱过谁,没恨过谁,不快乐,当然也不悲伤,总在追求刺激的东西,但是所有刺激都很短暂,不想与人交往,努力让自己和别人都相信,那是因为我没有耐性等他们变聪明,而他们似乎也没有耐性等我变笨。但其实是因为我不想他们知道这个被你藏起来的秘密。 偶尔也会有人觉得我是魔鬼,兴师动众地策划要杀我,不过对大部分人而言,我是个连小动物的福祉都会着想,就如你期待的,浑身闪闪发光的天使。 修长的手指捏着那只柔和七星,放到嘴边轻抽了一口,像在亲吻一般,而后将燃烧的烟放在页角,看着文件在手中一点点化为灰烬。 黑十在十四岁那年失踪了,除了一部望远镜,什么都没带走。他站起来,推开窗户,孩子们玩闹嬉戏的声音像是浮出水面般清晰地传来。孤儿院的观察塔还在,喝香槟的大佬们也还在,只有南苑和北苑的院墙拆掉了。 他离开图书馆,来到曾经的院墙处,那里还剩一棵老榕树,那是孤儿院孩子们的许愿树,属于那些热爱艺术,热爱音乐,真正多愁善感的小伙伴们,但不属于他。在他的字典里,心愿只是人内心的渴望,靠自己的努力无法达成时产生的执念,那是脆弱的象征。 他抽出瑞士军刀,在树干上刻下点点横横的印迹——我欠你,来找我吧。 黑十没有来找过他,他甚至不确定黑十是否还活着,他只是觉得太孤单,想找个能懂他的人说说话。黑十不知道他还有一个秘密,他听得懂动物的语言,从语言学的角度来说动物并不具有语言,他只是能听懂他们沟通时表达的意思,不过也很无趣,因为动物并不能听懂他的话,它们永远只是说自己的。 所以这破天赋拿来到底有什么用呢,他搞不明白。直到后来,在流浪动物收容中心找到那只能听懂他说话的小狗。 黑十,你知道吗,这是唯一的一只,问他后不后悔,他会说“我不后悔”,我拿了冠军回来他还会拍我马屁夸我“最厉害”,问他绑匪两个字怎么念,他会念给你听那叫“绑徒”…… 有没有搞错,那时他躺在床上,看着窝在床脚的狗窝里呼呼大睡的狗崽子,这么牛逼的特异功能原来只是为了遇见你吗?跟用火箭炮射苍蝇有什么区别啊。 后来的剧情嘛,稍微有一点神展开,他看着树干上刻好的摩斯码,啪地折好军刀,那只史丢比变成人来找我了,我没把他认出来。 他的脑子就像一个巨大的仓库,所有人,事,物都分门别类条理分明地存放在他们应该待的位置——家人,属下,师长,合作伙伴,竞争对手,恋人,朋友,同类……当然,倒数二三个架子目前还空着,同类的架子可能永远只有黑十一人。 似乎没什么是不能放置的。史丢比是第一个例外。 在美国留学时他时常半夜在书桌上睡着,有一次做梦,梦见自己带着史丢比来到“杂物”的架子前,命令狗崽子上去,小卷毛嗷嗷嗷声音稚嫩地抗议着,他就弯腰把那家伙放到架子上,小卷毛刺溜就跳下来,跌在地上滚了一圈,非跟在他后面。 沈彻是第二个例外。 摆哪里似乎都不对,最后这个小麦卷少年就一直在他的仓库里快乐地打着网球。 他每次走进仓库想找点东西,都能看见到处乱跑的史丢比和到处乱飞的网球。处理集团业务很累的时候,史丢比就咬他的裤管,小麦卷会跑来烦他:“学长,你帮我看看这道高数啊!” 到底是怎么看待史丢比彻的,他自己也不知道,但他知道他希望对方怎么看待自己,不是救世主,不是温柔的大哥哥。 在体育馆的洗手间里,他并没有真的放弃那只小金毛,他有动摇过,只是没有告诉他,对沈彻隐瞒湿地公园的计划,是为了让他相信自己被利用了。因为相比那个从收容所里带走他的少年,相比那个在网球场的灯光下耐心地为他补课的大哥哥,这才更像真实的安嘉冕。 如果这个世界上能有那么一个人,知道他黑暗的秘密,却还是愿意亲近他,依靠他…… 他仰望着高高的老榕树,手心贴在树干上: “我希望那个人是沈彻。” 第119章 天快亮的时候JASON总算起草好合同,走出帐篷就被扑面而来的寒流激得打了个哆嗦,已经早上六点了,但云很厚,看不见一丝微光,天空黑压压的一片,峰顶依旧掩盖在渺渺的风雪中。不远处的指挥帐篷里灯已经亮了一个晚上,他听到马修未婚妻的声音,卡特队长多半彻夜未眠。 帐篷里聚集了来自各国的登山好手和好几名夏巴人向导,大家围坐在长桌旁,挑灯夜战,这阵势很像诺曼底登陆前的作战会议。因为沈彻最后的那通通话,卡特队长决定天亮后组织营救队上山救援,但JASON看得出,每个人的表情都很复杂,并不是所有人都认同这次冒险的营救行动。 “他们已经困了超过二十个小时,随时会有肺水肿脑水肿的可能,时间很紧迫,我们必须天一亮就出发。”卡特队长掐灭烟头,抬起头来,“不过天气还没彻底转好,随时可能有第二轮风暴,这差不多等于找死,想要退出的现在就可以退出。这是一次志愿行动。” 帐篷里一阵沉默蔓延,有人叹息,有人默默离开,有人看着线路图直摇头。 “所有参与营救行动的人,都会得到一笔价值不菲的报酬。”JASON在这时走上前,将那份手写的合同放在桌上。 卡特愣了一下,还没来得及看合同,合同已经被旁边一只手率先拿过去,大块头的美国佬扫了一眼合同,不禁吹了个口哨:“安氏真是大手笔。”又扫了眼最末,扬起合同对在场所有人道,“有安嘉冕的签名。” “这算什么?”有人黑着脸起身,显然是觉得受到了侮辱。 美国佬目视英国人离开的背影,豪爽地冲JASON笑道:“Anyway,I like that!”然后用不太标准的中文说道,“其实我已经打算加入了,but I guess it is called 锦上添花?” JASON环顾还留在帐篷里的人,知道希望就在这些人身上,他缓慢而郑重地道:“各位,钱不是一切,那只是感谢的一种方式,或许是俗气了一点,但贵在实在,中国有句古话,叫‘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我就觉得这是很带劲的一句话。” 一位华裔探险家鼓了两掌,比出大拇指。 卡特队长站起来:“现在最后一次征求大家的意见,首先你们必须明白,这次行动必须冒很大的风险,最重要的一点,”希文卡特看向长桌对面的律师先生,神情严峻,“他们被困的时间已经超过二十个小时,生还的可能性微茫,而就算是最顶尖的登山好手,在这样的天气,也不可能在十个小时内到达三号营地附近,我们必须做好心理准备。” JASON当然明白卡特队长口中的心理准备是什么意思,帐篷里陷入一片死寂,这时有人唰地掀开帐篷帘走进来:“用不了十个小时,我会和你们一起上去。” JASON猛然回头,看着穿着防寒服走进来的安嘉冕,心说你还是病人,你不去拖累救援队就阿弥陀佛了,你还以为有你加入人家就能如虎添翼用不了十个小时了?卡特队长显然也有些如鲠在喉,正要开口,这时从黑夜尽头传来一阵隆隆的声响。 在安静的营地里那声响如雪崩般让人不寒而栗,JASON豁然意识到那是什么,不可思议地看向表情波澜不惊的安嘉冕。 军绿色的帐篷刺啦啦地抖动,通讯器材里起了一阵杂音,透过刷拉扬起的门帘,刺眼的白色光柱惊鸿掠过,大本营里不少人钻出帐篷,惊诧地仰起头,直视巨大的银白色直升机从天而降。 从直升机上下来一名戴眼镜的女秘书,穿着单薄的风衣,在搅起的风中捂着脑门小跑着朝安嘉冕赶来。安先生接过对方递来的文件夹,在秘书小姐体贴的手电光辅助下扫了几眼,点点头,秘书小姐递上笔,安嘉冕低头刷刷刷在每一份合同上签完字,转身拿给JASON:“让他们看看有什么需要补充的。” JASON想说“你都准备好了你还让我起草合同你这不是坑下属吗”,话还没出口安嘉冕已经瞧出他脸色,淡淡一挑眉盖上笔盖递给他:“两手准备。” 律师先生领命而去,安嘉冕忽然从背后叫住他: “代我向大家转告我的谢意。” JASON看着安嘉冕严肃地说完便转身向女秘书交代着什么,摇头笑了笑,这表情真文不对题啊。 按照安排,海豚直升机会载营救队到二号营地,再悬停放他们降下。在这样恶劣的环境,那已经是直升机能飞的极限。剩下的路程,他们必须自行携带爆破和救援设备去完成。 七点整,救援队整装待发。直升机的螺旋翼几秒内已搅得空气霍霍作响。JASON望着银灰色的机身缓慢攀升至高空,远方晨曦中的雪山薄雾弥漫。从现在开始,一切都是未知数。他们所能仰仗的,只是这片雪域的仁慈。 . 阿彻眼皮动了动,恍惚中好像有什么在眼前发着光,他浑身虚脱,眼皮都被冰黏住了,却没有力气抬手揉掉,对光明的本能驱使他努力眨着眼睛,沉重的眼皮在撕裂般的疼痛下终于张开一条缝。 他愣了愣,狭窄的视野里竟真的下起了雪。雪片纷纷扬扬地飘落,满地都是,冰崖不见了,一夜间,他和秦修就坐在了这片柔软的雪地里。如此温柔的雪,像是落在珊瑚街的公园里,像是从家里的小斜窗飘进来,一点也不像身在酷寒的世界最高峰,可是……怎么能看得这么清楚?他猛地察觉到什么,惊愕地抬起头。 一线天光悬在头顶,他用力睁开眼皮,不敢相信眼前所见——冰缝再次出现了!圣洁的白光静静地洒下来,在他们身边流淌。 天空放了晴,冰缝后是一抹纯净得仿佛能透见星光的蓝色。因为氧气稀薄,即便在白昼,也能望见徐徐闪动的星光,天空的蓝是他从未见过的,深邃又透明,他被这阳光与星光同在,黑夜与白昼比邻的不可思议画面怔了半晌,忽然才听到什么声音,由远及近地传来,扑刷,扑唰,一下一下,像是……翅膀的拍打声? 一道影子从冰缝的上方掠了过去,接着又一道掠过去,扑张开的翼展在他眼睛上投下形状优美的影子。 “秦修……秦修!!”他用尽最后的力气,抓狂般大喊着。 趴在他身后的人抬起头,下巴无力地搁在他肩膀上,手眷念地在他腰上紧了紧:“怎么了?” “是蓑羽鹤!!”他激动到声音都无法连贯,积水的肺部像残破的风箱般抽动着,“是蓑羽鹤!它们就在头顶!”他慌慌张张去摸马修的相机,想上好镜头帮秦修拍下来,可是手早已冻得失去了知觉,每一次咬牙拼命觉得自己好像拿起相机了,低头却发现那只是自己的幻想。 秦修的手从背后探过来,循着他的手臂一路摸索,摸到长镜头,抖抖索索地上好镜头,又摸索着将相机塞到他手里,然后握着他的手一起举起相机:“在哪儿,你告诉我,你来看,我来拍。” 两个人的手叠在一起,阿彻睁着刺痛的眼睛,费力地仰着头,秦修的肩膀靠上来,好让他能把头稍微枕得舒服一点,他就这么靠着秦修的肩膀,气息虚弱地道:“再高一点……” 秦修把手里的相机又举高了一些。 “太高了,离我近点……” 相机挪到他眼前,阿彻屏息凝视着取景器,他现在浑身能动的只剩下嘴和眼睛了,他要靠着这两个尚还灵敏的器官帮秦修拍下这辈子最想拍的风景。 害怕自己一眨眼就会错过那惊鸿掠过的影子,可是,当它们飞过来时,他发现它们竟然飞得那么缓慢,像一群善意的天使,留给他大把的时间帮秦修抓拍下最好的一帧画面。 “它们过来了……”他屏息了一阵,眸光一闪,“就现在!” 秦修握着他冻僵的手,用力按下快门。 阿彻还能看见取景器后的画面,真美啊,就像身在深海,望着一群精灵自由地在洒满阳光的浅海遨游,他恨不能立刻让秦修看到,又怕他真的没有机会再看到,颤抖着嘴唇想将照下的景象描述给他听,哆哆嗦嗦的也不知道说清了没,只听见秦修在他耳边忽远忽近地应着什么。 他在这道最爱的声音中疲惫地闭上眼。 谢谢你犬神大人,谢谢你让我变成人,谢谢你让我保留下他最喜欢的尾巴,谢谢你让我找到他,谢谢你让我实现了和他一起拍蓑羽鹤的愿望……我知道我不应该再有奢求了,但是无论如何请您再实现我最后一个心愿。 请一定要让秦修平安获救!请把他的眼睛还给他! 还有什么可以交换的,请你一并都拿去吧…… . ——酱油——我要搬去庚林市——你记得了——庚林市—— ——酱油,打个滚,卖个萌! ——酱油你看,那些鸟是蓑羽鹤……我的梦想之一,就是有朝一日在最高峰的峰顶拍摄飞越山峰的蓑羽鹤。 ——你怎么总是绑着个酱油瓶?那干脆我叫你酱油好了。 第120章 不知何时寒意褪去,身上暖洋洋的,尤其是腰上,好像团着一团热乎乎的东西,阿彻迷迷糊糊睁开眼,一道金色的虚影映入眼帘,他动了动手指,发现身下竟是暖和的草地,迎着刺眼的阳光虚着眼看了半天,才看清原来是一只半大的豹子晃着尾巴立在他身上。 他一下子认出来:“普雷尔?!” 小豹子的尾巴扬起来勾了勾。 卷毛青年笑着坐起来,一把抱过在他身上撒欢的花豹,在怀里高兴地揉来揉去:“哈哈普雷尔你还活着啊!” 小花豹亲昵地爬上他肩头,阿彻抱着普雷尔站起来,四下是一望无垠的辽阔草原,但是他想不起来这是哪儿,不过虽然是草原,但是未免显得太冷清太安静了。 风卷着几根草茎飞过,却没有一点声音,阿彻动动狗耳朵,正觉得奇怪,忽然听见一道温柔的女声顺风飘来:“阿彻……” 他从没听过这么温柔的呼唤声,光是听着那声音,心里就暖成一片。他站在这片熟悉又陌生的大草原,好像忘记了很多东西,不知从何处来,不知要往何处去。但是只要这个声音响起,哪怕只听一遍,他也能本能地认出来,那是每个人还未来到这个世界时就早已熟悉的声音。 正要循着声音而去,普雷尔忽然从他怀里跳下来,在他脚边打转,尾巴勾住他的腿。 阿彻蹲下来揉揉撒娇不让他离开的普雷尔:“我要走了,妈妈在叫我了。” 母亲的呼唤声领着他告别草原,走进森林,从日出走到日落,在雾气弥漫的森林里寻路时,身后忽然蹿出一道影子。 阿彻猝不及防被人从身后圈住脖子,骂了声我靠刚要使出过肩摔,却听见身后传来特别来劲的笑声:“沈狗!沈狗狗是我啊!我阿伦啊!” 挂在他背上的小青年这才跳下来,阿彻回头惊讶地看着穷开心的欧哲伦:“欧哲伦?你没事啊!我还以为你……”以为了半天实在想不起来,他高兴地一拳头捶在欧哲伦肩上,“总之你没事就好!” “沈狗狗,我们来玩扑克吧!”欧哲伦张开手就变戏法般变出一叠扑克牌,拉着阿彻就要坐下。 阿彻又听见母亲的声音在森林那头呼唤了,摇摇头,森林里有点冷,他双手插在卫衣的衣兜里:“改天吧,我要走了,妈妈在叫我了。” “哪有啊,我怎么没听见?”欧哲伦席地坐在地上,仰头指了指相反的方向,“我只听见神经病在叫你,你没听见吗?” “神经病是谁啊?”阿彻一头雾水。 “神经病你都不记得了?神经病就是……”欧哲伦说着也烦恼地抓了抓脑门,“哎呀你明知道我记性差!总之神经病在叫你,我们先玩扑克牌吧,你要走了他待会儿来找不到你怎么办啊?” “我不认识什么神经病,”阿彻只听见母亲的呼唤声愈加殷切,天色都这么晚了,他也起了急,“我真不能待了,改天吧!”说着不由欧哲伦说什么,挥挥手小跑着朝森林深处跑去。 那呼唤声又带着他一路前进,阿彻蓦然望见森林尽头的光,美丽的浮光像是要将整座森林都托起来一般。他加快脚步走出森林,站在森林的边界,看着前方白茫茫的云海,一座高得看不到头的白色城堡腾云驾雾般坐落在云海之上。 他站在云海边缘探头探脑地朝上朝下看,叹为观止:“哇,这是什么地方啊?” 白雾从脚边缓缓流淌而过,云雾下方露出长长的阶梯,一路蜿蜒向上通向城堡大门的方向。 阿彻踩了两下,发觉下脚很结实,就沿着阶梯往上走,巍峨的白色雕花大门越来越近,目测足有四五层楼那么高,大门两侧是华丽的巴洛克立柱,要三五人才能合抱,柱子顶端雕刻着小天使和流云涡卷,巨门的门扉上一左一右则刻画着两位栩栩如生的六翼大天使,越靠近越是觉得气势恢宏。 阿彻爬得气喘吁吁,心里吐槽着怎么也得整个电梯啊。快要到达大门时,忽然听见上方汪汪汪的狗叫声,他循声一抬头,只见那扇巨门底下站着一个不起眼的身影。 他揉了揉眼睛,看清那只背上顶着一个包的雪纳瑞,不敢置信:“瓦格纳?!真是你啊瓦格纳!!” 卷毛青年蹬蹬蹬地跑上来,雪纳瑞汪汪汪道:“卡拉扬你怎么来了?!” “我听见我老妈在叫我,”阿彻手抚上华丽的大门,耳朵贴上去听,狗耳朵耸起来,回头对脚下的雪纳瑞笑道,“就在门后!你现在在这里上班啊,守这么大个门!这是什么小区啊,碉堡了,你快帮我开门吧。” 雪纳瑞用鼻子拱他:“走走走,这里没你要找的人!” 卷毛青年贴在门上不走,肩膀用力抵着门:“怎么没有啊,我听得很清楚,我老妈就在里面啊!” 雪纳瑞死命咬着他的裤脚,却没办法把人拖走半分,阿彻不懂瓦格纳为什么忽然对自己这么凶恶,但是母亲的呼唤声仿佛已近在耳侧,他使出吃奶地劲咬牙推着白色大门,拳头敲在门上:“开开门啊!开下门啊!” 才喊了两嗓子,脖子上忽然一紧,身后又有人一下扑挂上来。欧哲伦箍着他的脖子跳在他背上在他耳边喊着:“沈狗!!神经病在叫你啊!” 阿彻喉咙被掐得一阵干呕,扯着欧哲伦的手:“我不认识神经病!” “你怎么不认识啦?我都记得你怎么不记得了?!”欧哲伦挂在他背上不依不饶。 “神经病是谁——哇!!” 脑袋上忽然一沉,阿彻只看见两只金色的爪子往他眼前一扒,额头都给他抓破了。 “普雷尔!别调皮了!快点下来!!”阿彻脑袋上顶着一只花豹,背上挂着个欧哲伦,脚下还有绊脚的瓦格纳,普雷尔的爪子扒拉着他的脸,根本啥都看不见,整个人头重脚轻摇摇欲坠。 “别调皮的应该是你!”瓦格纳在下面咬得他裤子都快松掉了,“卡拉扬!你还记得小修吗?!” “谁是小修啊?!”阿彻被三个人折腾得抓了狂。 “不是你跟我们说要去庚林市找小修的吗?!小修给你买的狗房子你还记得吗?!” 雪纳瑞汪汪汪地叫着,卷毛青年愣了一下,停止了挣扎。 瓦格纳咬着他的裤脚一口气喊着:“灰蓝色的尖屋顶,屋顶上还有一片片瓦片的形状,门是圆拱形的,门上有一个骨头装饰,还有一扇红色的小窗户,特别好看,房子很大,都能装下三五个你了!!因为小修是想象着你长大后的样子买那栋房子的!” “小修……”阿彻情不自禁地喃道,转过身,扒开眼睛上普雷尔的爪子,在云海的另一头,他仿佛看见那个抱着大大的蓝屋顶狗房子的小男孩,狗房子太大,抱在怀里把他半个人都遮住了,他走到别墅前,小心放下狗房子,整理好自己的衣服,踮起脚尖按响了门铃:“你好,我是上次和您约过见面的秦修。” 秦修…… 秦修…… 秦修!! . 鸦雀无声的病房里,秦修忽然听见“嘀”的一声,那声音让他背脊一麻,以为自己幻听了,而后又是嘀的一声,这一次确凿无疑,他紧抓着沈彻的手站起来,身后的椅子哐啷坠倒在地,他激动地回头大喊:“医生!!医生!!” 凯墨陇和灵猫族的女医生赶回病房,先前已经几乎没有生命指征的阿彻居然又恢复了心跳,那心跳又急又快,急速分泌的肾上腺素将他从死亡的边缘拉了回来。秦修被凯墨陇拉到一旁,跌坐在沙发上,听着女医生口吻镇静地安排病房外的护士备药,知道沈彻性命无虞的刹那,只觉得浑身虚脱。 这是安嘉冕安排的一家私人综合医院,因为安总做了安排,来自灵猫族的司徒医生才可以自由借用医院里的设施。 凯墨陇回头看着沙发上面色煞白冷汗直流的年轻人,秦修的眼睛上还包扎着纱布,这脸色和汗水不光因为紧张,还因为虚弱,从大本营被转移出来这四十八个小时,秦修只做了最简单的急救处理,就一直守在沈彻身边,他自己的身体还处在极度虚弱的状态。 凯墨陇向司徒医生确定沈彻没有生命危险了,但秦修还是坚持要等到沈彻醒过来。 阿彻并不知道自己一晚上梦呓不断,而秦修全程都陪在身边,直到第二天一大早他才终于彻底清醒过来,睁开眼睛,第一眼就看见坐在床边的秦修,他眼睛上还包着纱布,脸色也不好,但是整个人显得非常的安宁,静静地坐在那里,好像天塌下来也能波澜不惊似的。阿彻看着这样的秦修,睁开眼睛前还七上八下的心一下就安稳下来,张开嘴从干涩的喉咙里发出“秦修”两个字,眼睛一瞬间就潮湿发热,他从没想过还能再亲眼见到这个人,还能亲口喊出对方的名字。 “我在。”秦修像是早已知道他醒了,牢而有力地握住他的手,微微低下头,沉声说,“地塞米松的事我不跟你计较了,你现在唯一欠我的,就是快点给我好起来。” 阿彻一眨不眨地看着秦修,说这些话时秦修的语气很冷静,只有握在他手上的手,微微战栗着。 第121章 阿彻的身体情况渐渐稳定下来,这之后他们才被转移回国内的医院,确切地说被转移到庚林第一医院的只有秦修,秦修的眼睛还需要接受进一步的检查。沈彻的体质自然不能住大医院,治疗恢复期间只好住在凯墨陇的别墅里。 回到庚林市,看着车窗外熟悉的街景,在雪山的一幕幕显得特别不真实,如果不是秦修的眼睛看不见了,几乎就像一场梦。 秦修的眼睛一直在接受这样那样的检查,一连半个月过去了,阿彻打电话问秦修,得到的回答始终是医生没有定论,需要进一步检查。 阿彻怕秦修有意隐瞒他,他手头又没有秦修主治医师的电话,想了想,晚上便打了个电话给JENNY。 “沈彻?你还好吧?!”JENNY接到他的电话惊喜又意外,“我听秦修说你住在外地的医院,怎么不回庚林啊?问秦修他说他不知道……” 阿彻在心里暗骂秦修,那家伙帮他撒谎也这么偷工减料的,至少马马虎虎圆一下啊,他支吾了一会儿才想到说辞:“哦,我的医药费在庚林没法报销……”手机那头的JENNY哦了一声没有怀疑,他又赶紧问,“JENNY姐,秦修的眼睛到底怎么样啊?我打电话问他,他老说还在检查,怎么会检查这么久啊?” 手机那头倏忽就没声了,阿彻心下一提,在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后,JENNY才出声道:“我和王子琼今天下午去问过医生了,是检查了挺长时间,不过已经有结果了,秦修的眼睛是视神经永久性损伤,就算移植眼角膜也无力回天了……我和王子琼商量了一下,暂时让医生不要把结果告诉秦修,你也记得千万不要说漏嘴……” JENNY叮嘱了很久,阿彻不记得自己是怎么挂断电话的,他呆坐在沙发上,脑子里一片空白。 午夜两点,凯墨陇走进玄关,正要开灯,发现客厅里还亮着一抹光,他纳闷地走进去,沙发边亮着一盏台灯,沈彻以一种如临大敌般的紧绷姿势坐在沙发上,看见他进来,一双呆滞的眼睛里才猛然有了神,豁地站起来:“大手!你帮帮他!秦修的眼睛,他的眼睛——” 凯墨陇默然地看着冲上来抓着他的手臂,哽咽得语无伦次的卷毛青年。 “拜托你帮帮他!他们说他的眼睛是视神经永久性损伤,移植眼角膜也不行!他是摄影师,眼睛要是看不到,以后要怎么办啊?!” “沈彻,”凯墨陇沉声打断他,“我不是上帝。” 情绪激动的沈彻像是完全没有听见,眼里是孤注一掷的希望:“你帮帮他吧!只要能挽回他的眼睛,要我做什么都可以……” “沈彻!”凯墨陇扯开沈彻抓在他手臂上的手,将人冷酷地推回沙发上,扯了扯被沈彻抓皱的袖口,“等你冷静以后再和我谈。” 他转身上了楼,楼梯下方的卷毛小子在愣过片刻后又死灰复燃地站起来,凯墨陇停在楼梯上居高临下道:“你今天就在下面给我坐一夜。好好想明白,这个世界不是以谁的意志为转移的,等你能接受这个事实的时候,你才能冷静地思考应对的方法。” 沈彻这家伙是个一根筋的二货,他其实压根没指望这小子能想出什么应对方法,能冷静下来就不错了。这半宿很快过去,凌晨五点时,九尾狐躺在KINGSIZE大床上,看着那扇紧闭的卧室门,都有点担心一拉开门沈彻那小子是不是就会跪在门外。 然而待他平心静气拉开房门,门外并没有沈彻的身影,客厅里还是亮着那一盏孤灯。凯墨陇从门后站了半个身子出来,望向楼下,只能看见沙发上冒出的一颗卷毛脑袋,一动不动。那家伙竟然真的就这么枯坐了一夜。 . 阿彻一夜未睡,对策没想到分毫,只是情绪冷静了许多,他在第二天一大早去了庚林第一医院,站在病房门口远远地看着平静地靠在病床上的秦修,他不知道秦修会不会怀疑,或者其实他已经在怀疑了。也许JENNY和王子琼是对的,一天不告诉秦修,至少对秦修来说就有了一天的希望。 护士为秦修量完血压后离开,阿彻见秦修似乎是等护士的脚步声离开后,才侧过身体往床头柜上摸索着水杯,他想跑上前把水杯递到他手里,但是对秦修来说,哪怕眼睛看不见了,拿个水杯依然难不倒他。 阿彻却看得很揪心。上天为什么对这个人这么残忍,让他成为摄影师,却只给他看残缺的世界,如今竟然连看见残缺世界的权利都剥夺了。 “个狗东西,既然来了怎么不进去?” 身后冷不丁响起熟悉的声音,阿彻惊诧地转过身,看见站在身后两袖清风的贺兰霸,鼻子一下就酸了:“老师……” 贺兰霸看着叫了他一声就低垂着头不知所措的卷毛青年,要是换了小时候,这家伙会一准回扑过来挂在自己身上嗷嗷嗷地求安慰吧,镜片上的高光盖过贺兰霸眼中一闪而逝的感慨,可是他已经长大了。 在住院部花园的长椅上,贺兰霸跷着二郎腿,手里夹着一根宏声,看一眼身边沉默不语的沈彻:“凯墨陇已经把事情都跟我说了,你很想帮秦修吧。” 阿彻点点头:“我听说除了催眠术和幻术,还有一种治愈术。”他已经做好了只要有需要就将自己的眼角膜移植给秦修的准备,却没想到竟然会是这样的结果,现在治愈术是他唯一的希望。 “谁跟你说的?”贺兰霸意外地皱眉。 “对不起老师……我答应了任海兄不能说的……” 贺兰霸目瞪口呆,这小子现在是灵魂出窍完全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了吧?他吧唧抽了两口烟,无奈地抓了抓头发:“……是有这种治愈术。” 狗小子蓦地抬起头,眼里顿时有了神采:“真的?!”末了又想起昨天夜里凯大手冷酷决绝的样子,担心地问,“治愈术是不是很危险?”如果真的有危险他当然不可能求凯墨陇和贺兰老师帮他,不过,“凯大手以前教过我幻术,治愈术我也可以自己学的!” 贺兰霸嘴里的烟都没叼住,凯墨陇那家伙居然教沈彻幻术?敢情在他云游四方这两年,这仨很是捣鼓了一些名堂啊?任海脑子抽了凯墨陇也脑子抽了吧,沈彻这种狗队友都能信任? “你想学治愈术是不可能的。”贺兰霸抽了一口烟,淡淡地说。在他认识的所有同族、异族人中,灵力的境界高到够格施展治愈术的,也只有音信杳无的老族长和凯墨陇两人,阿彻这样连人化术都半吊子的狗小子,学治愈术对他来说简直就是痴狗说梦,“与其说施治愈术有危险,不如说治愈术需要付出高昂的代价。你不要以为治愈术是万能的,治愈术也遵循能量守恒定律。比如一个人感冒了,丧失的能量必须靠补充大量的水分和充分的休息才能慢慢弥补回来,如果用治愈术当然可以在眨眼间就恢复,但本质上其实是术者以大量的灵力代替了原本应该缓慢补充回来的水分和休息时间,当然这也是治愈术最大的价值所在,以灵力为代价,理论上来讲,治愈术甚至可以治疗绝症,包括秦修这种不可逆的永久性伤害,”贺兰霸说到这里,镜片后的眸光一沉,“但那对术者灵力的消耗也差不多像黑洞一样。” 阿彻认真听着,思忖半晌:“那如果用我的灵力作为代价呢?” 贺兰霸转头看着语出惊人的沈彻,哑然失了声,他总觉得这小子笨,但关键时刻这小子脑子居然一点都不犯糊涂。 阿彻一见贺兰霸迟疑的表情就知道有谱,追问:“有办法的是不是?!” 贺兰霸把烟掐灭了扔进一旁的垃圾桶,叹了口气:“阿彻,你确定要这么做吗?你的灵力资质很差,连人形都只能勉强维持,如果你要凯墨陇用你的灵力作为代偿帮秦修治疗眼睛,可以肯定地说,你这辈子都不可能再化成人形了。” 个狗东西,完成人化术是你从小的梦想,在犬神大人的神像前祈祷的那些日子,每天起床睡觉都在许愿的那些日子,你都忘了吗? “我不在乎,只要他的眼睛能恢复。”阿彻双手放在膝盖上,口吻异常的平静,不能再维持人形必然会很痛苦,但是在能让秦修重见光明的喜悦面前,那点痛苦骤然变得微不足道了。 “可秦修会不在乎吗?你要他下半辈子都活在内疚和痛苦中吗?” 贺兰霸的话音里饱含苛责,卷毛青年始料未及,他想得太短浅,不得不陷入沉默。 贺兰霸看着被困住的沈彻,收敛了纠结的心情,没错,就这样吧,这是个无解的题,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把它留在那里。他站起来,拍拍沈彻的肩:“多陪陪他吧。”最后看一眼呆坐在长椅上的沈彻,他转身朝停在花园大门口的宝马X5走去。 “那如果让他忘了我呢?” 身后冷不丁传来沈彻的声音,贺兰霸停下脚步,惊怔地转过头。 阿彻抬头看向他:“只要他忘了我就好了吧。” . 一连好多天秦修的心里都七上八下,不管问医生还是问来探病的王子琼他们,每个人都是打哈哈,已经一个月了,一直都是上药,也不见要安排手术什么的,在他嚷嚷着要说法否则就投诉的时候,就会有人把他推去做些乱七八糟的检查,然后接下来又是漫长地等待检查结果出来的日子,在他三番五次催促威胁之下,医生才拿着检查结果过来笑眯眯地跟他说暂时没发现什么问题,要再观察一段时间,他控制不住要黑脸的时候,就会有护士不厌其烦地柔声叮嘱他,情绪对治疗很重要…… 我已经一个多月看不见东西了,还要我笑得阳光灿烂?我又不是沈彻! 对主治医师脱口而出这番话,秦修才觉得自己有点可笑,医生又不认识沈彻。 主治医师心有余悸地看着冒烟的火山忽然又默不吭声冰山了回去。 秦修心中一片沉静,是他自己想沈彻了,想到都有点口无遮拦了。 很多人都相信宠物和主人心有灵犀,秦修没想到这话居然是对的,第二天沈狗就来了,还带来了天大的好消息。 秦修听着沈彻坐在床边一股脑地跟他说着他的眼睛终于要做手术了,听说是血块压迫了视神经才导致暂时性的失明,只要做个微创手术把淤血抽出来就OK了。 他听着这些话,脸上不动声色,但心里很开心,不是很确定那是因为突然听到了确定的好消息,还是因为沈彻终于又生龙活虎地绕着他打转了。 不过这家伙也有让人挺受不了的时候。 “啊。” 秦修听着沈彻叫他张嘴吃饭的啊声,简直神烦:“沈彻,你能不能别这么逗比?” “那不然你怎么知道我把饭喂到你嘴边了?” “我能自己吃好吗,我还不至于把饭喂进鼻子里。”秦修伸出手,“给我。” 沈彻迟迟没把碗递给他,他正有点纳闷,忽然听见卷毛青年兴高采烈得很突兀的声音:“秦修,我们出去逛逛吧!” 第122章 说是出去逛逛,结果那家伙领着他越逛越远,他在住院部花园里走两圈都觉得不方便,沈彻还一个劲怂恿他“上街吧上街吧阳光这么好把你晒晒啊”,他心说我又不是棉被要被这么晒,每天晒你还不够啊,不过到底没顶住这么黏人的攻势,勉为其难答应在附近街区走一圈,结果沈彻这家伙得寸进尺,才出医院没多久居然就把他推进出租车,特别豪迈地对师傅道:“上城区谢谢!” 一个小时后。 秦修站在上城区游乐园,听着头顶一轮轮呼啸而过的尖叫声和身后旋转木马忽远忽近的轻快乐声,不敢相信平常连住院部花园都懒得下去走的自己居然这么摸黑跟沈彻到了十多公里外的上城区,站在接踵摩肩的人群中,心里冷冷地一磨牙,我对你真是真爱啊。 眼睛看不见,其它五官就变得格外敏感,只觉得四周人的气味很复杂,声音嘈嚷得头都要裂开了,秦修一开始走得提心吊胆,但是沈彻始终护着他,一只手扶着他的左手臂,一只手护在他后背,细心地告诉他前面有阶梯要抬脚,没阶梯了可以放心大胆往前走,往左边走,前面有香蕉皮……也不知道沈彻是怎么办到的,明明周围人潮拥挤,他却好像走在一条为陛下君主们开辟的坦途上。 不过游乐园的设施他们都不能尝试,沈彻只是买了一大堆吃的喝的,像是来游乐园野炊的。 秦修坐在长椅上,吃着沈彻递来的烤肠,喝着可乐,烤肠还没吃完沈彻又递来爆米花,嘴里嚼着什么含糊地道:“进口货,你尝尝!”“哎,这个烤鱿鱼味道真赞,你尝尝!”“怎么样怎么样?!” 秦修吃得头都晕了,吃货的世界真是令人难以理解。 “咦,那边有卖情侣帽的,”沈大狗总算来了一句和吃没关系的,“要不我去买一对?” 秦修挑眉:“长什么样?” “大灰狼和小白兔!” 秦修首肯:“嗯,去买吧。” 就听到狗青年哗啦放下爆米花,拍干净手的声音:“我很快的!等我啊!” 说快秦修也没想到这么快,他才刚吃完烤肠就听到沈彻气喘吁吁跑回来的声音,不管是买吃的还是买喝的,沈彻似乎都在用百米冲刺的速度完成。 秦修感觉沈彻拿着帽子在身边坐下来,便伸手道:“我要大灰狼。” 秦冰山这么说的时候,并不知道正有一对女高中生从他们身后走过,两个妹子一眼认出这对同性情侣,腐性大发地叽叽咕咕起来。只见小麦卷青年拿着那对大灰狼小白兔的情侣帽,低头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默默把大灰狼的帽子让给了眼睛看不见的冰山美男,自己戴上了那顶完全不搭的小白兔帽。 秦修戴上暖烘烘的帽子,抿着蛋筒冰激凌,虽然看不见,但那份世俗的快乐在耳边汹涌来往,如此热烈,即使听着也是很美的,他靠在椅子上,觉得浑身都染满了游乐园的味道。 身边的沈彻安静了很长一会儿,他感觉对方似乎是看什么看出了神,问他:“你在看什么?” 沈彻只笑着说:“没什么。” 秦修在心里骂了声欺负人,努力竖起耳朵自力更生,终于在熙熙攘攘的人群各种无意义的话语中听到一对经过的情侣的声音:“都这么晚了该回去了吧?” “都走到这儿了,坐了摩天轮再走啊!” 秦修眨了眨已经看不见的眼睛,摩天轮吗?正想着这小子真是黏死个人,适时嘴角掠过纸巾轻柔擦拭的触感,大概是沈彻帮他擦了擦嘴角的冰激凌奶油,他听见沈彻笑着说:“走吧,我们回去了。” 感到身边人站起来,秦修伸出手去,准确地抓住了沈彻的手腕。 “去坐摩天轮吧。”他说,这句话出来,声音沉沉的,都觉得自己特别的温柔。 对方没说话,但他能猜出小麦卷此刻的表情,估计是奇怪他是怎么猜到的,秦修心中笑了笑,从容地起身:“走吧。” 秦修被沈彻和工作人员扶着迈步跨进缓缓移动的座舱,他看不到自己躬身的幅度,脑门还是不可避免地碰了一下,沈彻握在他手臂上的手立刻就一紧。虽然看不见了,还是能感到这个人紧张他在乎他的每一丝情绪,他乐得在心里盘算着,我还可以再撞几次。 工作人员从外面拉上格子的门,热闹喧嚣的世界被关在了外面,耳边倏忽安静下来。 “对不起,你都看不见……”沈彻低声道,对眼睛看不见的人来说,坐摩天轮有什么意义? “你想坐我自然陪你,”秦修舒适地靠着椅背,“主人的义务。” 中途沈彻静了一会儿,也不知道在干嘛,或者是正在用充满爱意的眼光注视着他这个世纪第一好主人。他坐在有些冰凉的椅子上,细心感受着摩天轮载着他们摇摇摆摆地往上爬。耳边也不是完全安静的,游乐园的欢声笑语随着摩天轮的上升变得遥远而梦幻,好像阳光下五彩缤纷的泡沫。 摩天轮的最顶点,也是幸福的最顶点。无数情侣这么相信着。可惜他这会儿看不见。有些遗憾地闭上眼,在如遥远海潮般此起彼伏的欢声笑语中,黑暗依然是那么牢不可破…… 某一刻他感到摩天轮“吱呀”摇晃了一下,眼前无边的黑暗好似也跟着摇晃了一下。正想着是心理作用吧,那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忽然浮现出模糊的光点。 在医院里做测试时,医生也有检测他的眼睛是否还对光有感应,他的眼皮能感到手电光发出的热量,但是一点光的影子都捕捉不到,黑暗里空虚死寂。可是眼下那个光点如此确凿,他紧闭着眼难以置信地又感受了一下,真的有光,那种感觉就像闭上眼时有光线投射在眼皮上,真实得仿若睁开眼就能看见。 是真的吗?是错觉吗?他感到那团光轻搔着他的眼皮,诱惑着他睁开眼,明知道不可能是真的,张开眼睛一定还是会失望,他还是按捺不住地张开了眼—— 牢不可破的黑暗不见了。他看见自己坐在摩天轮的格子里,对面是他想念了那么多天的人形卷二,窗外是星光璀璨的夜空,灯火通明的游乐园在脚下延展,远处的云霄飞车呼啸而过,他被眼前所见怔住了,直到一缕烟火“嗖”地跃上夜空,绽开的金色花火映照在他们身上,那抹明亮怀念得让人想流泪。 沈彻没有那个能力让他重见光明,如果有那个能力,不会等到现在。他眨了一下眼,后知后觉地看向沈彻露出狗板牙的狡猾笑脸,刚要怒声开口,沈彻提前打断他:“这是我们第一次约会,看不见多遗憾啊。” 他说得理直气壮,又带着点小委屈,难得的一次任性也任性得软绵绵的,秦修责备的话最终没能说出口。 花火一朵一朵绽开,就在他们窗外,隔得那么近,仿佛一路在追逐着他们。秦修知道外面并没有烟火,这是沈彻的魔法,所以才那么温柔,一点也不吵闹喧嚣。 摩天轮在绚烂温柔的烟火中载着他们来到幸福的最顶点。 秦修抓着栏杆站起来,在摇晃的座舱里一步步走到沈彻面前:“你在这里吗?” 阿彻抬头微笑着注视他:“在啊。” 秦修点点头,而后俯下身来,吻在沈彻的唇上。那嘴唇热乎乎的,有些干,触感很真实,秦修捧着这个人的下巴边吻边轻轻笑着,虽然烟火和夜空都是假的,但好歹这个不是。 . 贺兰霸和凯墨陇接到沈彻的短信赶来游乐园的摩天轮下等待时,沈彻和秦修已经坐了三大圈,工作人员拉开门,贺兰霸看见秦修平静地坐在窗边,沈彻趴在秦修大腿上,已经支撑不住睡了过去。 秦修除了知道沈彻为他用了幻术,别的什么都不知道,从摩天轮上下来时,还一副万年冰山脸地吐槽着沈彻是“任性鬼”,贺兰霸听在耳里很不是滋味,却又什么都不能说。他知道自己现在的脸色一定很臭,所幸秦修看不见。 在做那个不存在的手术以前,凯墨陇告诉秦修需要进行术前心理疏导,因为手术有一定的风险,虽然和沈彻的说法前后矛盾,但秦修也一点没怀疑,只点点头,神色很冷静:“我就知道那家伙乐观过头,”末了问,“手术能在这两天尽快完成吗?” 凯墨陇耸肩:“当然没问题。” 秦修抬起头,像是在确定凯墨陇和贺兰霸的方向:“万一他中途醒过来,手术有风险的事请别告诉他。” 凯墨陇看向贺兰霸,宅男漫画家囫囵应了一声,转身离开了病房。 第123章 凯墨陇为秦修进行催眠那天,沈彻还睡着没醒,这场催眠将抹去秦修脑海中所有关于沈彻的记忆,催眠进行的时间会非常久,因为中途不能被干扰,所以贺兰霸也在现场,好帮凯墨陇看着别出漏子。 秦修靠在单人沙发上准备接受这场在他看来其实可有可无的心理疏导,并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贺兰霸靠在门边,眼神隐藏在镜片的反光后,他忽然觉得沙发上毫不知情的冰山美男被他们这么联手对付,很残忍。 对天生擅长催眠术的九尾狐来说,根本不需要繁复的催眠暗示,他的声音就是最好的催眠药。 “周末那天过得挺愉快的吧。”凯墨陇坐在沙发旁,交叠起腿,以非常稀疏平常的语气聊起天来。 周末那天就是沈彻带秦修去游乐园那天。秦修的表情淡淡的,对自己正在进入催眠状态一无所觉:“还行。” 和普通心理师进行催眠的步骤完全不同,凯墨陇并不需要一再地暗示提问,好让受催眠者告诉自己都看见了什么听见了什么,他只需要通过几个关键词让受催眠者在脑海中不由自主回忆起有关关键词的场景,这些画面就会全部忠实地投射在他脑海中。贺兰霸沉默地看着凯墨陇的侧脸,知道他现在正和秦修一起经历游乐园的点点滴滴。 贺兰霸自然不知道秦修回忆起了什么,秦修这家伙和小时候一样,神情非常寡淡,小时候喜欢装大人,长大了喜欢装老成,坏事瘪在心里,好事也藏在心中,但是在回忆游乐园这段时,他的神情里依旧有藏不住的动容,偷偷的、悄悄的流露出来。 凯墨陇应该全看见了,现在他要抹消这段记忆,失明的秦修不可能一个人去游乐园,所以不单是沈彻的部分要被抹去,整段关于游乐园的记忆也要全部抹去。 贺兰霸目视凯墨陇将手轻按在秦修额头上,看似没什么动静,但是他能感到能量在空气中悄无声息地流动。不一会儿,秦修神情里那抹偷偷摸摸的幸福感平息了。凯墨陇又问:“周末那天过得愉快吗?” 秦修愣了一愣,撇撇嘴,声音很无趣:“也就那样。” 贺兰霸觉得胸口堵了一下,对沈彻来说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宝贵的约会的记忆,只被秦修记了一天就这么不复存在了。 凯墨陇依然按部就班,顺着秦修的记忆往回摸索,一点点屠杀得片甲不留。 “……被困在冰缝下时你在想什么?” “也没什么,”秦修说,“那个时候除了尽力保存体力,没太多别的想法。” 贺兰霸一路目睹催眠全程,秦修嘴巴很紧,总是一副“没啥特别的,碰到什么事我都很淡定”的欠抽样,但他也明白秦欠抽只是想用这种敷衍的态度将最好的回忆藏在心里,那是他不想与外人道的珍贵秘密。只可惜,贺兰霸目光复杂地看着沙发上淡定从容,自以为滴水不漏的秦修,一旦脑海里有画面掠过,就不可能瞒过凯墨陇的眼睛。 想必这段共同经历生死的回忆让冷酷的九尾狐也难得动了容,贺兰霸能感到凯墨陇的神色少有地沉缓了一下,才抬手覆在秦修额头:“一个人被困在那种地方,很绝望吧?” 贺兰霸都快看不下去了,正要转身出门透气,却听见背后秦修困惑的声音:“不是一个人……”他怔了一会儿,斩钉截铁地否认,“我不是一个人。” 贺兰霸看向凯墨陇,秦修的反应显然让凯墨陇也很意外,只能继续挖掘关键词:“还有谁?” 秦修皱眉很费力地想了一会儿,眉心才欣然舒展开:“沈彻,沈彻和我在一起。” “他真和你在一起吗?”凯墨陇问,“再好好想想。” 秦修的神情有一瞬的迷茫,轻喃道:“记错了吗?”凯墨陇将手放在他额头片刻,秦修的脸上旋即露出奇怪的嫌弃的表情,“……还好,至少那家伙没跟我一起掉下来,否则我还没冻死就得被他烦死了。” 贺兰霸沉了一口气,悄悄拉开房门走出书房。 他站在过道抽了一会儿烟,望着窗外的天色一分分暗下来。进行催眠之前他问过凯墨陇,记忆一旦被抹去是不是真的永远都找不回来了,凯墨陇对着镜子系着领带,答得异常地冷酷:“可能性几乎为零。这是人为的催眠,我会把他关于沈彻的记忆从最近的一段到最初的一段依次抹去,他找不到任何线索,即使看见沈彻的照片,即使听别人谈起沈彻,甚至看见他本人,也不可能再想起来。全部抹去的意思,就是不留一点线索。” 贺兰霸低头瞧着指间缓慢燃烧的烟,烟草一点点烧着白色的烟纸。他把烟掐熄在窗台上,吹着夜风想着,早知道会是这样的结局,当初在他们还小的时候,就听凯墨陇的建议,抹去秦修的记忆该多好。 月亮升起又落下,当天空重新亮起时,沈彻就要在秦修的世界里彻底消失了。 贺兰霸这辈子最讨厌矫情文艺范儿,但是这一刻,却听见心里特别矫情的声音——月亮啊,拜托你特么再走慢一点吧。 . 天边泛起鱼肚白时,阿彻从漫长的昏睡中醒了过来,仰躺在床上茫茫然望着床顶吊着的那只金毛公仔,直到床头柜上的手机响起短信提示音。 ——结束了。 他坐在床上低头看着贺兰老师发来的短信,太快了,一闭眼再一睁眼就结束了,一切显得这样不真实,以致于他竟然感觉不到预料中的悲伤,反而是头顶微微旋转的小金毛,在昏暗中藏起了脸,看起来好像比他还难过。 掀开被子下了床,虽然身体还很虚弱,但是他清楚地记得自己眼下要做的事。凯大手说过这样的催眠会完成得非常彻底,即使秦修看到他的照片也不会想起他,但是为了不让秦修有太多疑惑,他还是必须得在离开前把这个屋子里自己存在过的痕迹清理干净。 阿彻坐在秦修的书房里,看着电脑上备份的照片,一边看,一边回忆,一边发笑。 ……啊,这叫什么瓜来着……射瓜? ……我靠你居然就这么看着花豹踩在我身上?! ……又趁我睡着偷拍我,你倒是也拍得好看点啊,这么四仰八叉的有什么好拍的?焦点能别老对着尾巴吗?照照我的睡脸啊! ……我的睡脸哪有这么难看啊。 原以为照片不会很多,但是清空回收站时,竟然有一百好几十张。相册里也有好多地方被清空了,沈彻坐在写字台后,耐心地把照片一张张重新归位,心里寂寞地想着,凯大手在帮秦修催眠时做的大概也和这差不离吧。 最后把底片夹里的底片仔细细挑出来,做完这些窗外已经天光大亮了。 他取下客厅墙上和欧哲伦子丑的合照,放进背包,站在空荡荡的冷清客厅。 倾斜的天窗照进一小方阳光,阿彻看着金色的尘埃飞舞,好像下一秒就能听见钥匙开门的声音,秦修站在玄关一遍遍地喊着卷二。 . 治愈术当然不能在医院里进行,凯墨陇告诉秦修要转移到一家私人综合医院进行手术,因为那家医院有本市唯一一套世界最领先水平的手术设备。总之对狐狸先生来说,随便忽悠几句也是让人信服的。 手术当天,秦修在贺兰霸的搀扶下下楼离开医院,贺兰霸扶在秦修左侧,还有点担心秦修会问他是谁,毕竟他和秦修之间没有直接的关系,是通过沈彻才认识的,但是秦修似乎是把他看做了院方的医生,当然也可能是护士护工甚至私人医院过来拉皮条的,总之并没有产生怀疑。 贺兰霸叼着一根烟心事重重,秦修走下台阶的时候脚下踩滑了一步,他没来得及扶住,不过立刻就有一双手从右侧牢牢地扶住了秦修。 秦修的表情诧异了一下,似乎这才察觉到身边还有一个人,淡淡地说了声“谢谢”。 贺兰霸目视沈彻只是扶着秦修,一言不发。 秦修没等到对方客套的回应,只能感到扶在身边的是身高和他相仿的年轻男子,对方的手指指腹光滑,热乎乎的熨在他的手臂上。 真正进行治愈术的地点在司徒医生的私人诊所,也是为了最大程度地消除秦修醒来后的疑虑。虽然手术是假的,但是为防止意外,凯墨陇还是为秦修先做了深度催眠。 阿彻躺在秦修隔壁的病床上,侧头看着无知无觉地陷入睡眠中的秦修,凯墨陇走过来,高大的身影挡住了秦修的脸,居高临下问他道:“准备好了吗?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准备好了。”阿彻转过头去,仰头看向病房的天花板。 凯墨陇拉了一张凳子在床边坐下,握住两人的手,冲病房门口的贺兰霸点点头。 房间里很安静,阿彻感到有什么从身体里嘶嘶地抽离,像风一样轻盈又迅捷,那种浑身的力量和生命力都在流向秦修的真实感,让他感激到几乎战栗。 很快你就又可以继续野外摄影师的梦想了,而我会一个人保存好每一段和你的回忆。 以为自己有心理准备,但是眼前还是不争气地模糊了,他努力睁大眼,忍住想要哭嚎的冲动,在心中一遍遍地说—— 你没有忘记我。 没有忘记我。 只是不记得你还爱着我了。 . 治愈术的耗时比催眠术短得多,贺兰霸在病房外的过道等了不到两个钟头,凯墨陇便拉开病房门走出来,贺兰霸连忙上前:“怎么样?” “他醒过来应该就能看得见了,”凯墨陇说,稍微有些疲惫,“我去喝杯咖啡。这里你看着。” 贺兰霸哎了两声没喊回凯墨陇,只好一个人守在门外,推开病房门看了看,秦修还没醒,他又带上房门,留下一条缝,自己就这么靠在门边的墙上,不时瞄一眼秦修的动静。实在是受不了病房里沉闷的气氛,他情愿待在外面。 秦修醒来得很快,都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下意识想睁眼才发现眼睛上还裹着纱布,但是虚了虚眼,好像已经能看见纱布后模糊的虚影,他惊喜地坐起来,迫不及待想拆掉纱布,但又不知道术后有什么禁忌,最后还是强忍着作罢。 病房里很安静,他身上还盖着薄薄的被单,感觉不像是在手术室里,应该是手术结束后转移到苏醒的病房了。他对这场手术没什么印象,但自觉身体没有大碍,连麻药后的困乏都没有,反而有点小兴奋,在病床上静静地躺了一会儿就躺不住了,摸索着翻身下了床。 虽然身体无碍,但是到底眼睛这会儿还是看不见,他没意识到自己下床时被单也滑到了地上,迈步时被冷不丁一绊,猝不及防往前栽倒—— 有什么在他膝盖上用力顶了一下,他借着那力道晃了两下,将将好稳住了脚步。 “谁?……有人吗?” 病房里只有他一个人突兀的问话声。 他一手扶在床头,站在鸦雀无声的病房里,茫然不解。刚刚顶那一下,不像是人,倒像是一只大狗。 可是医院里怎么可能有狗?大概是撞到了什么东西上。不值一哂地笑笑,他转头面向光来的方向,那应该是窗户吧,手术应该成功了。 回想起一个人被困在冰缝下时的绝望,不知道眼睛能不能重见光明时的忐忑,不禁长吁一口气,还好,都只是虚惊一场。他又平静地坐回床边,手放在膝盖上,病房里虽然寂静无声,但却并不令他觉得孤独。 第124章 秦修在三天后拆了纱布,拆纱布时病房里人头济济,最后一圈白色纱布拆去,病房的画面没有一丝悬念地映入眼帘——王子琼,JENNY,卫凉,卫凉的双胞胎助理,还有桑田在床前高高低低一字排开,所有人一副热泪盈眶即将喜极而泣的表情。王子琼逗比地在他眼前晃着手,见他一直没反应又弹了几个响指:“哎,你到底看见没啊?” 秦修面无表情拍开他的手,掀开被子下了床:“多大的事。” 祝福拥抱什么的都免了,众人一时都不是很适应,已经掏出了彩带喷灌的卫凉及其双胞胎助理又默默把东西揣了回去。 王子琼目视秦修把众人晾在病房里,自个儿伸了个懒腰走出病房晒太阳去了,在背后骂:“这家伙就不值得同情!” 这之后秦修留在医院观察了三天,确定彻底康复后才出院,回到工作室就一头栽进工作里,总觉得自己的生命好像停摆了很久,他要彻底摆回来。 不过毕竟在医院躺了一个多月,刚回来还没什么大单等他操刀,于是头一个星期卫凉及其孪生助理简直是饱受惊吓。 秦修在卫摄影师的摄影棚里蹿来蹿去地搬灯箱,扛打光伞,卫凉看着秦修支打光伞的背影,在背后碎碎念着“我怎么承受得起……”秦修回头给了他一记冷眼,又掉头继续干自己的。 这么一来二回,秦修在卫凉和桑田那儿都开始不受待见,只好另谋出路,天天不是泡在暗房里,就是跷着二郎腿敲桌子敲沙发敲来敲去地问王子琼“有单子吗?”“怎么还没单子?”“单子在哪里?”“ANNY WOOD,翡丽,T&S都破产了吗?” 王子琼焦头烂额:“你这不是才回来吗,很多单都流失了,再说你现在也没助理,我看咱们不如先招个助理……” 秦修眉头一皱:“我助理呢?” 王子琼耸耸肩:“沈彻辞职了。” 秦修愣了一下:“沈彻是谁?” 王子琼张大嘴:“沈彻你都不记得了?你那逗比助理啊!”他瞅着秦修光洁的额头和完美的美人尖,“……该不是那些庸医把你脑子玩坏了吧?” 秦修蹙眉,做手术前凯墨陇的确和他详谈过手术风险的事,说是有可能造成短期或局部的失忆,不过真的意识到自己忘事了,还是忘掉一个大活人,秦修还是略有些紧张,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忘了些什么。 王子琼在一旁帮他回忆:“就是那个一头卷毛的小子啊,当初把你裤子穿跑的那个,”说着从文件夹里翻出一张求职信,递过去,“喏,黏人鬼。” 秦修接过求职信,见登记照上是一个戴着顶鸭舌帽的小青年,一口大白牙衬着蜜色的肤色,笑得阳光灿烂。他一手举着求职信,一手撑着下巴,看着看着像是被那笑容感染,嘴角也跟着翘了起来。但还是想不起来,无奈地敲了敲脑门,真奇怪,居然一点都不记得了。 王子琼瞧着照片上笑得跟只吐舌头的大狗似的小麦卷青年,鼻子哼了一声:“亏你对他这么好,这家伙,一听说你眼睛好不了,果断就辞职了,说什么老家有事,老子真是看错他了。” 秦修平淡地放下求职信,扔进字纸篓里:“不怪他。” 人家不过是助理,助理也要生活,也要为未来打算,虽然在这个节骨眼辞职不那么让人开心,但也不值得怨恨。 他不怨恨任何人,看着窗外明媚的阳光,能够从雪山中获救,又能重见光明,他心中只有感激。 . 日子一天天过去,王子琼替他招了个新助理小风。几个月后,那张在冰缝下拍摄的蓑羽鹤照片刊登在了《伟大遗产》的封面上,不日后又登上了国外好几家报纸的头条,被誉为“撞击人心的伟大作品”,《伟大遗产》杂志的当期销量更是创下了历史之最。秦修一夜间在国际摄影界声名鹊起。 那一段时间人们在微博上争相转发这张照片,如果在百度搜索栏键入类似“最震撼人心的摄影作品”这样的条目,此照片必然榜上有名,连蓑羽鹤也跟着鸡犬升天,上了搜索热门榜,甚至有人专门为这张照片在百科创建了词条。王子琼逢人就拍胸脯说“那是我哥们拍的”,不过也可能因为他长得不太能服人,很少有人信他。 秦修的心态很平和,他只是很珍惜失而复得的每一天,以致于当这张照片被人们过度消费后变成泛滥而无味的电子图片,他也没有特别遗憾。 平日里他还是为服装珠宝明星名模们拍大片,他现在成了时尚摄影圈的大热门,平常忙得无暇他顾,偶尔闲下来时也会发现自己的确是忘了一些事情,比如时常会站在玄关发呆,比如看电视时老爱坐在沙发右侧,左手总是无意识地往身边的沙发上放。 这天拉开厨房的柜子,意外地发现柜子里有一只红色的狗碗,秦修拿着那只狗碗翻来覆去端详了一阵,心说难道我以前还养过狗?不过看这只碗像是崭新的,也可能是打算养狗最后作罢,像他这样一年到头四处飞的人,即便是生出养狗的念头,顶多也只能想想。 坐在餐桌旁给自己冲了杯咖啡,端着杯子看着马克杯上的小狗,巧克力色的卷毛小狗跑啊跑,跳啊跳,他笑了笑,他应该挺喜欢狗的。 在工作室待两个月,然后出国一个月四处采风,为《伟大遗产》《国家地理》《溪流与森林》等杂志供稿,日子似乎和从前没什么区别,只是听过他名字的人越来越多,慕名而来的广告商越来越多,赚的钱越来越多。年底时工作室搬离了珊瑚街,新工作室位于中央区新落成的安氏大厦。 旧安氏大厦的废墟还没拆完,听说不会再建大楼,而是要改建成广场,想来也是,这地方这么不吉利,连安氏的老板都不想再跟这地方有任何瓜葛,别人就更不消说了。 午夜十二点,秦修骑着宝马战斧停在路边,望着远处还亮着灯的施工中的废墟,很多人不喜欢这处废墟,但是他却对这里有种莫名的亲切感,可能因为那种满目疮痍的场景透着一股子残缺美。 十字路口的红灯已经亮过两轮,他扣下挡风镜,发动车子,海魂色的重机咆哮着驶过巨大的十字路口,工地上的工人们吃着烧烤回头望着绝尘远去的重机。 新工作室全面落成以后,渐渐才有了一种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的感觉。工作室里每天快门声手机铃声响个不停,英语日语韩语各种语言交织,还没有时间去体味这份走向国际的高大上,工作室的众人一个个已经被高强度的作业累成狗。 偶尔也会来一点小缓冲。这一天秦修接到国内摄影专业排名第一的名牌大学的邀请,作为最年轻的客座教授,为摄影系的学生们做一场特别讲座。 学院能容纳五百人的报告厅里人头攒动,连过道的位置都坐满了人,摄影系副主任做了简短的开场介绍,热烈的掌声后,一身淡蓝色衬衫,灰色西装马甲的秦修在台下无数双眼睛惊艳的注视下步上讲台。 学生们顿时炸开了锅,交头接耳,许多人只见过这位摄影师的作品,却没见过他本人。虽然戴着黑框镜,依旧掩盖不住那双醒目又深邃的眼睛,得天独厚八头身比例的模特身材让他只是站在那里便赏心悦目。从接过副主任递来的话筒,到在讲台后站定,抬头面向偌大的报告厅,这位貌美得让人不由得要小觑的年轻教授,举手投足间却有一股浑然天成沉稳如冰山的魄力。 当秦修介绍自己首先是一名野外摄影师,其次才是商业摄影师时,立刻有一道洪亮的女声在闹哄哄的报告厅里响起:“又高又帅你怎么不去当模特?” 秦修听见了:“你声音这么好听,怎么不去做DJ?” 台下的起哄声变成一片默契的笑声,笑声过后,学生们自动自觉地安静下来。 秦修主讲构图和布景,按照学院和学生们的需要,重点仍是以商业摄影为主。助理小风在一旁负责放幻灯。讲座以后是自由提问时间,学生们,尤其是女生,对美男摄影师的兴趣一下爆发出来,争先恐后地举手。 “秦教授,先向你表个白,我特别喜欢你的摄影作品,现在见到你本人,我觉得都快变成你的脑残粉了!”报告厅里一片轻松的笑声,女生又道,“我特别想知道,你拍那张蓑羽鹤的照片时是怎样的情景?” 幻灯片上及时放出照片,这张已经被大众消遣得失去了昔日震撼力的作品,当它的拍摄者亲自站在它面前时,仿佛又找回了曾经失去的力量,报告厅里一双双年轻热情的眼睛认真注视着这张摄影作品,好像在重新认识它。 秦修回头看着大屏幕上的照片,照片被放大到这个地步,转过头去好似一瞬间就被那片无机质的冰蓝包裹了。说冰蓝其实不准确,因为整幅照片里四处都是深深浅浅晶莹剔透的白色,只有最上方的位置悬挂着窄窄的一线蓝天,但是那抹蓝色好像能传递到作品的每一个角落。蓑羽鹤的身影很遥远,但是天空如此湛蓝纯净,似乎不止是蓑羽鹤,哪怕只有一颗尘埃,也能在你的眼睛里落下影子。秦修长久地凝视着它,每一次见到这张照片,都好像在他心上轻轻撕开一道口子,有点痛,又奇怪地很幸福。 “我也不知道是怎么拍下这张照片的,一点都不记得了。” 台下的学生们倏然安静下来,似乎很不解年轻教授的这番话,他们本来已经预备好听那些“在生死边缘挣扎”“在生命的最后时刻见到绝景从而唤起求生欲”这样老掉牙的励志故事,不过,年轻俊美的摄影师仰头静静地看着照片的神情,似乎比故事更叫人动容。 提问还在继续,第一排有个男生举手道:“在野外拍摄的过程中有遇到过什么有趣的事吗,能跟我们讲讲吗?” 秦修站在讲台边,这个问题勾起太多回忆:“有很多,每一次野外拍摄的经历都让我记忆犹新。”说完就见台下的学生们一个个抬头唏嘘赞叹,秦修回过头,投影仪上正幻灯播放着他的野外摄影作品。 秦修一张张介绍着,育空河上的极光,南撒丁岛上的星空,世界最美的公路熊牙路,仿佛被时间遗忘的委内瑞拉平顶山上静止的风景,当然还有生机勃勃的塞伦盖蒂大草原…… 到大草原的时候,学生们等了很长一会儿都没听见秦修介绍的声音,正有些纳闷,却见年轻的教授只是侧身静立在投影屏幕旁,抬头看着屏幕上大草原的风景,仿佛呆住了。黑框镜的镜片上反射着幻灯五彩的光,遮住了他眼中的情绪。 秦修一瞬不瞬地凝视着照片上壮阔的大草原。 为什么…… 为什么…… 为什么当黄昏的塞伦盖蒂出现在眼前时,他仿佛看见了红色的朝霞,绿色的草木?黑白灰的世界像被人凿出一道纵横交错的沟渠,热烈的红色,清新的绿色如大河般源源不绝地注入冰冷的世界。那保存在记忆中来历不明却始终不曾褪色的底片,让他克制不住热泪盈眶。 这一刻是他第一次比任何时候都更肯定地意识到——我忘记了重要的东西。 第125章 “有吗?”王子琼听说他要出远门,说是想努力回忆起一些事情,不以为然,“你现在这样不是很好吗?人反正都会忘事儿,再说你这也是眼睛复明的代价,这代价已经很轻了,眼睛和一点无关紧要的记忆,换我选,我肯……” “我两样都要。”秦修刺啦拉上背包的拉链打断他,提起背包甩在背上,一身帅气工装就这么揣着机票轻装离开了工作室。 飞机平缓地起飞,他坐在靠舷窗的位置,低头查看着笔记本电脑,那上面有他自立志成为野外摄影师以来所有去过的地点的备忘录。 20X1年七月在坦桑尼亚塞伦盖蒂和格鲁美地保护区,20X1年十二月在黄石国家公园和落基山国家公园,20X3年五月在淮港黄金湖,20X2年八月在尼泊尔加德满都,20X2年九月攀登珠穆朗玛峰,20X3年五月在冰岛,20X3年六月在委内瑞拉,20X3年八月在阿拉斯加育空河和麦金利山,20X3年九月在墨西哥拍帝王蝶…… 他要重复从20X1年七月至20X2年九月这段路线。 合上笔记本电脑,拉开挡板望着舷窗外,宁静辽阔的云海理应让人心情放松,但是他总有些心神不宁,明明是常年在平流层飞来飞去的人,这份淡淡的心绪不宁一点都说不通。好像是在担心着什么,身在航班中,心却在别处。但他想不起来。 旅途的第一站是坦桑尼亚,再次踏上塞伦盖蒂的热土,心中不禁感慨良多。他在这片草原上经历了许多触动人心的瞬间,他还记得那只叫普雷尔的豹子。 这次来塞伦盖蒂正值旅游旺季,哈罗德已经没住在格鲁美地保护区了,他一个人打点一切。草原上不时有观光车驶过,而他照例没有导游,一个人驾着吉普车在草原上独来独往。 车子停在一棵金合欢树下,秦修下了车,从车顶拿了一把铁锹,走到树下,在树下挖了很久,正以为是不是自己记错了的时候,终于看见金色的焦土下一块斑驳的白色。 他蹲下来,蹲在普雷尔的坟墓前,想了很久,手指轻轻抚过覆盖着一层浅浅细沙的白骨,却始终想不起什么。 他在塞伦盖蒂一直待到雨季来临。 天边雷声轰隆作响,白色吉普畅快地行驶在豪雨中,干涸的大地上雨水翻着泡沫四处流淌,前些天还是干得快要冒烟的沙地,如今已是丰沛的水塘。他在水塘边停下车,推开车门步入大雨中,倾盆暴雨顷刻便将他浑身淋得湿透。淋雨带来一种莫名的战栗,他闭上眼仰起头,朝向轰鸣的雷声,努力地,拼命地回想着。在哪里呢?这股全身心战栗的源头? 不远处,斑马群和象群都迎来了新的生命,新生的小斑马和小象正从泥泞的草地上蹒跚着站起来,这些都是很值得一拍的画面,但是他却一点也没有拿起相机的欲望,心中隐隐有一丝悔意,是不是自己从前光顾着拍照,反而忽略掉了更重要的东西。 在塞伦盖蒂的三个月时间一无所获,他又去了黄石国家公园,因为行程安排很紧,上次来黄石公园是入冬,这次则是初秋。 初秋的季节游客很多,他本想预订芬奇太太的旅馆,可惜打电话过去问的时候小旅馆已经客满了。芬奇老太太三个月前过世了,现在经营旅馆的是她的女儿。要找回记忆是一件很难的事,因为这世界变化太快,稍一不留神,已是物是人非。 他住进了公园内最昂贵的老忠实酒店,这天下午,和许多远道而来兴致勃勃的游客一起坐在老忠实泉外围的观测椅上,等待着和老朋友打招呼。 初秋季节的间歇泉和冬季里是全然不同的景象,喷溅出来时看着有些陌生,但是那股澎湃的热情依旧神形兼备。秦修在阳光下眯起眼,弓着背专心地看着喷上天空又绚烂洒落的水花,听着身边欢呼惊叹的声音,还有观察员用无线电通话器向观察站汇报喷发时间的声音。他等待着能从这半个小时的喷发中找到一些蛛丝马迹,但还是什么都没有。 一轮喷发结束,不少游客尽兴而归,又有不少游客加入到等待的行列。身边的人来了又走,只有他一个人坐在同一个位置,手肘枕着膝盖,从下午一直看到日落。 让我想起点什么吧,老朋友。 水花起起落落。 太阳完全没入地平线以下后,游客越来越少,四周渐渐变得冷清,秦修站起来,跳下高高的观测椅,拍了拍裤子上的灰,背上背包转身离开。 去过黄石公园,他又顺道去了落基山国家公园,已经连续五个月没有回国了,他现在还剩下最后一处目的地,本来已经收拾好一切准备飞尼泊尔了,却接到王子琼催促他回国的电话。 ANNY WOOD品牌旗下又创建了一个新锐设计师品牌,设计师本人指明要秦修做大片掌镜人。于是去世界最高峰的计划只能暂时搁浅。 回国后见了BONNIE RAIN的首席设计师,讨论好大片风格,签好合同,等到单子成囊中之物后王子琼才松一口气,想起来什么事:“哦对了,有一份给你的请帖。” 王先生在抽屉里翻了半天递给他一张粉红色的请柬,那少女情怀的嫩粉色和蕾丝边,一看就知道是喜帖,秦修纳闷地接过来:“JENNY要结婚了?” “哪是JENNY啊,是从你老家寄来的。” 秦修打开请柬,那上面连新郎新娘的名字都没写,只狂草地写着他的名字和婚礼举办地点。 “是你朋友吗?”王子琼凑过来问。 秦修支着下巴,想不起来,他记得自己出过车祸,小时候的事都忘得一干二净了。 “你现在出名了,攀亲戚的人肯定很多,”王子琼说,“你七岁以后就没回过老家了,那边哪来的什么熟人啊?别去了,去了纯属当冤大头。” 秦修看着请柬,陷入沉思。 . 阿彻趴在贺兰老师家门口,连打了两个喷嚏,晒了一下午太阳,他翻在地上伸了个懒腰,然后听见上方传来“扑哧”忍俊不禁的笑声。 大金毛连忙一骨碌爬起来,甩了甩一身毛,狗不会这么伸懒腰,那是他以前做人的时候养成的习惯,被人看见挺令人忧伤的。不过,狗东西抬头看着站在面前穿着一套帅气牛仔服,头戴棒球帽,嘴上还在吹泡泡糖的短发女子,想问你找谁啊,却又觉得对方有点眼熟。 “你不记得我了?”吹泡泡糖的棒球帽短发女子蹲下来,“我是阿紫啊!” 阿紫?阿彻歪着脑袋想了一会儿,再看对方,粉红色的泡泡随着女孩展开的嘻嘻笑脸“啪嚓”爆掉,阿彻猛然张大狗嘴,我靠阿紫?!那个小恶魔?! 小时候被欺负的记忆瞬间复苏,大金毛表情不太高兴,都气得有点翻嘴皮子,两只狗眼睛戒备地看着阿紫。 阿紫双手放在膝盖上,笑眯眯地说:“我和阿宝这几年都在外面,在庚林医学院,今天才回来。我们要结婚了。” 你们要结婚关我什么事啊。大金毛在心里吐槽。 “我听胖婶说了你的事,”女孩凝视着大金毛,声音里带着由衷的佩服,“好了不起啊……” 阿彻没想到阿紫会对他说这样的话,可是心里一点也骄傲不起来,寂寞地低垂着眼睫。 阿紫笑着说:“小时候我真挺调皮的,一直想跟你说声对不起,看在我们都长大了的份上,你能原谅小时候的我吗?”她朝着大金毛伸出手。 女孩的微笑淡淡的,十分真诚。是啊,都过去快十九年了,阿彻释怀地笑了笑,伸出爪子,轻轻搭在阿紫手心。相隔十九年的小恩怨,在今天握手言和了。 “你来参加我的婚礼吧。”阿紫临走时从背包里拿出一份请柬,“给你和贺兰老师的,你要是不介意的话,我希望你能来。”说罢摘下棒球帽扣在卷毛大金毛脑袋上,“这个送你!” 阿彻顶着棒球帽目视阿紫的背影消失在小径尽头,他衔着请柬回到家里,将请柬和棒球帽放在茶几上,看着阳光照射在粉色的请柬上,他不知道该不该去。去参加婚礼的大家都是人,只有他是一只狗。 大金毛耷拉着尾巴钻进沙发旁天蓝色屋顶的狗房子,他平常睡觉不在这里,但是这里放着他的圣物——一本相册,还有20X3年一月的《伟大遗产》杂志。 趴在狗屋里,下巴垫在爪子上,长久地凝视着那张杂志封面,每当心情不好的时候,他就来看看这张封面,想象着那时秦修从背后抱住他,心里一下就平静踏实下来。 . 秦修坐在略微有些颠簸的巴士上,看着窗外的风景一格格掠过,巴士上的乘客不多,司机哼着一首《TAKE ME HOME COUNTRY ROAD》。他虽然不记得这里的一草一木,但听着司机轻快的歌声,有那么一会儿,也会有一丝模糊的熟悉感。 巴士抵达终点站时车上只有他一个人,秦修单肩挎着背包下了车,抬头打量,终点站只有一块锈迹斑斑的站牌,在阳光下拉长了影子。 在他寻找记忆的这半年,所到之处都是日新月异,似乎只有这里,时间过得意外的缓慢。 灵犬镇,他的故乡,时隔十九年,他终于回来了。 小镇的房子都不高,小巷纵横阡陌,矮矮的围墙上探出树枝和花儿,听不见城市的嘈杂喧嚣,耳畔只余下偶尔的人声,还有远处学校的体育场上传来的奔跑呼喊声,小镇里的狗都是放养的,叫不出名字的小黑狗和大土狗在街边自由地追来追去。走在小镇的大街小巷,秦修只觉得全身心地放松下来,也许这就是家的魔力。举起相机拍下通往夕阳的长长石板道,他在心里笑着想,即使已经不记得了,但他本能地热爱这里。 穿出小巷,秦修意外地看见前方一家柯达相馆,照相馆外停着两辆小面包车,正有人从相馆里搬东西出来,大件小件鱼贯搬出。他走到门口,才发现这家相馆要关门歇业了。 这也不奇怪,当数码摄影成为主流,胶片摄影的生存空间就越来越小。在胶片相机的全盛时代曾经满大街可见的黄色店门和K字标志也早成为人们记忆中褪色的画面。 他怀着几分感慨走进这家即将不复存在的照相馆。柯达照相馆的规模都不大,不过这会儿里面已经快被搬空了,显得空荡荡的,台子被拆掉了,椅子被搬走了,只剩下墙上挂着的一排排相框和贴得密密麻麻的相片。 “您好,有什么需要吗?”照相馆的小妹有些疑惑地上前问这位在照片墙前驻足的俊美青年,见对方手上拿着相机,也猜到大概是一名摄影师。 “没什么,我就看看。” 照相馆小妹只好耐心站在一旁,虽然这已经是她当值的最后一天,女孩还是尽职地为进店的客人介绍道:“老板习惯把一些不错的底片多冲洗几张挂在这儿。” 秦修扫视着照片墙,这些胶片冲洗出来的照片,记录下许多美好的瞬间,毕业了,结婚了,喜得贵子或是全家出游,当然也有纯粹的风景照,甚至还有…… 他的目光蓦地一定。在视野的最中央,是一张刚出生的金毛小狗崽的照片,小狗崽被一双手高高举起,它才只有巴掌大,连眼睛都没睁开,一身的小金毛打着卷。 照相馆小妹见年轻的摄影师突然伸手抓下那张照片,不禁吓了一跳。 秦修一眨不眨地盯着手中的照片,这照片很熟悉很熟悉,和去塞伦盖蒂或者黄石公园时都不同,他抓着这份如稻草般渺小却无比确凿的熟悉感不敢放过,照片里的小金毛在他情不自禁地紧握中一点点变皱,像是皱着脸嗷呜嗷呜哭了起来,而他紧绷的神经好像突然找到了一处龟裂口,原本一片灰色的记忆中闪过一丝斑驳的金色,脑海中响起一道哽咽的声音—— ……酱油……酱油这个名字你还记得吗? 那声音透着无尽的委屈,他头痛欲裂地攥紧照片,只觉得那声音隔着什么听不真切,像是隔着……一道门? “酱油……酱油到底是谁……” 年轻摄影师急切地喃喃自语,这反应让照相馆小妹颇有点手足无措,她低头看着摄影师手中快被攥得皱起的照片,小声道:“是这只小金毛的名字吗?” 女孩无意的一句话像一道闪电,秦修缠在手腕上的相机带簌簌地松开,昂贵的单反相机磅的一声砸落在地上,照相馆小妹吓了一跳:“……你还好吧?” 记忆排山倒海地涌来——在穆云山抢了他的裤子从窗口跳下去,拿着一份写满错别字的简历来应聘,把狗下巴搁在他的大腿上陪他伤心,去塞伦盖蒂,去黄石公园,去珠穆朗玛……他记起这并不是他第一次来这家柯达照相馆,第一次来的时候,这张照片就贴在这里。那时他抱着那只叫酱油的小金毛,他遇见过最聪明最懂他的小狗,生命中第一个知心朋友。照相馆的工作人员说这张照片拍摄于七年前,不可能是他的酱油。直到今天他终于知道,这的确就是酱油,那只送他第一台相机的酱油,做他第一个模特的酱油,追在他车子后的酱油,找了他不止七年,而是十六年的酱油…… 阻隔着那道声音的白色门扉终于缓缓打开,有着亚麻色卷发,小麦色皮肤的年轻人站在门前,带着无可替代的灿烂笑容,重新回到了他的记忆里。 第126章 ——你真不记得了?七年前在海滩,你是不是救了一个人? 不是七年,明明是十六年!可恶,为什么骗我?!为什么离开我?!我眼睛复明到底是不是你搞的鬼?!秦修一路飞奔向灵犬山,被欺瞒的满腹怒火快要把他烧穿了。 在后山转来转去终于找到隐蔽在一片树林中的灵犬村,村子比他预料中还大,一栋栋独门独户的木屋,但却显得异常的安静,除了在学堂里朗朗读书的孩子们的声音,一点别的人声都听不到,他找了半天才找到一位出门晒被子的大婶。 “沈彻?”被问到的胖婶愣了一下才恍然,“哦,你是说阿彻吧,他去参加婚礼了啊!” 秦修这才想起那张奇奇怪怪的请柬,一瞬间怒不可遏,混账东西,你居然要结婚了?!你居然还敢让我来参加你的婚礼?! . 阿彻蹲坐在贺兰老师身边,脖子上系着个黑色的小领结。他们现在正在灵犬族的礼堂。阿紫去外面学成归来,连婚礼也要走西方那一套,长辈们自然不赞同,但是阿紫又拿出了小时候的任性劲,最后还是谁都拗不过她。这会儿所有来参加婚礼的人全坐在教堂式的一排排长椅上,阿彻听见身边有大叔大婶小声抱怨着“哎呀连瓜子都没得磕”。礼堂中央铺着长长的红毯,主持婚礼的长老站在红毯尽头的台子上,别扭地穿着一套黑色牧师装。 一身白色婚纱的阿紫和曾经的鼻涕虫阿宝在某部韩剧缠绵悱恻的主题曲中走向台子后的伪神父。 大叔大婶在底下偷偷剥着开心果,交头接耳着:“唱的什么呀,一句都听不懂……” 阿彻歪了歪脑袋,他也听不懂,不过好像听到熟悉的撒浪黑来着…… 音乐停下,伪神父清了清嗓子,开始问两位新人:“阿宝,你是否愿意娶阿紫为……” 就在这时礼堂的大门“砰”地一声弹开,大叔大婶手里的开心果“哗啦”全撒在地上,在所有人始料未及之时,高挑俊美的青年如一道风一般闯入礼堂,人高腿长几步就奔至主持婚礼的台子前,偌大的礼堂里只听到一声无比霸道蛮横咬牙切齿的:“你要结婚,对象只能是我!!” 那宣告一般的声音响彻整座礼堂,台下的来宾惊诧莫名,女孩子们更是激动异常,没想到会见到抢婚这么浪漫的一幕。阿紫吓了一跳,阿宝更是吓傻了,因为这位来抢婚的美男子正抓着他的手腕,那力道大得……手腕都快被扭断了。 他转向惊怔的阿紫:“……你不是说我是你的初恋吗?!” 阿紫一头雾水地摇头:“虽然长得很帅但我不认识他啊!” 秦修看到新郎的脸,这才发觉认错了人,静了几秒回过头,礼堂里的众人被他这么一瞪,全体鸦雀无声。他又回头看了看呆若木鸡的神父,把新郎的手塞给新娘,冷冷地说:“你们继续。”自己扭头走下红毯。 阿彻蹲坐在长椅上,完全呆住了,眼里只映着站在礼堂一侧,眼神急切地四处逡巡寻找他的秦修。 他不知道秦修是怎么想起自己的,但他知道他不该和秦修见面,他已经无法恢复人形,他应该立刻找个地方躲起来,哪怕是钻在凳子底下也要避开秦修。可是看着那个朝思暮想的人此刻就在离自己这么近的地方,浑身却像被缚住一般无法动弹。 他着了魔一般看着秦修的视线缓缓移动着,移动着,某一刻终于停了下来。 明明不想被秦修发现,但当秦修的眼睛里框进自己时,却又觉得自己等这个瞬间好久好久了。 他蹲坐在长椅上,一动不动地凝视秦修沿着红毯朝他走来,只觉得这个人走得披星戴月,走得披荆斩棘,浑身都是让人无法拒绝的力量。 主持台上,伪神父在忘了一会儿词儿以后终于大汗淋漓地想起来,再次清了清嗓子,无比郑重地问:“阿宝,你是否愿意娶阿紫为妻,爱她、安慰她、尊重她、保护他,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她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於她,直到离开世界?” “我愿意。”发现一切都是一场误会,新郎的语气更轻松也更坚定了,他发觉自己原来爱得比想象中还深。 “阿紫,你是否愿意嫁给阿宝为妻,爱他、安慰他、尊重他、保护他,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他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於他,直到离开世界?” 女孩看向身边人,狡黠地一笑:“我愿意一辈子欺负他。” 直到被秦修抱进怀里,阿彻才回过神,喉咙里难以抑制地一遍遍喊着秦修的名字,却又羞愧自己发出这样的声音,他已经无法说出对方能听懂的话语。 秦修似乎已经全明白了:“如果你以后都不能说话了,我就学你们的语言,给我两年时间我就能学会。” 贺兰霸看着身边依偎在一起的一人一狗,秦修单膝跪在地上,头埋在大金毛脖子上一圈暖融融的金毛里。他不明白秦修是怎么想起来的,但似乎……也不需要明白了。 “同志们好!!” 礼堂的大门突然又“砰”地一声弹开,众人不约而同回头,以为又有什么变故。在看见逆光站在门口,那个背着阿迪达斯运动包,戴着蛤蟆墨镜,穿着夏威夷花衬衫的山羊胡老头子时,整个礼堂都骤然沸腾了,所有人激动地站起来,连主持台上的伪牧师也慌慌张张戴上眼镜想要看清这位不速之客。 贺兰霸本来的注意力还在秦修和阿彻身上,这会儿也情不自禁站了起来,在外云游了十多年的老族长特么居然回来了?! “还好赶上了!”老族长顺着红毯走上前,中途停在秦修和阿彻身边,也不知道是在问谁,“你收到我寄给你的请帖了?” 秦修半跪在地上抬头看着一下巴山羊胡还结着麻花辫的逗比老族长,一脸茫然:“您认识我?” 老头子抚着麻花辫的胡子:“有个人曾经让你在摄影和阿彻之间做一个选择,你还记得吗?” 秦修瞪大眼:斯汀老家伙?! 老族长面朝婚礼主持台的方向,昂着下巴整理了一下夏威夷花衬衫:“不管怎样,先让这场美妙的婚礼圆满完成吧。” . 婚礼很圆满,对已经多年没有见过老族长一面的灵犬族人而言,今天是双喜临门的一天。 阿彻和秦修没有参加接下来的晚宴,跟着老族长和贺兰老师去了灵犬庙。 贺兰霸打电话给了凯墨陇,大致上知道了为什么秦修会突然恢复记忆。如果在催眠中记忆抹得不够彻底,那么被催眠者只要还有那么一点点没忘干净的东西,就有可能回想起所有事。贺兰霸口吻中掩饰不住看出糗的快意:“你也有活干得不利索的时候啊?” “怎么可能。”凯墨陇的声音在手机那头显得很不以为然。 说来也巧,秦修在接受催眠暗示时偏偏并不记得七岁以前的事,也就是说,凯墨陇再厉害也无法抹去这段记忆,当然这段记忆本身早已被当年的车祸抹去。凯墨陇的失忆手术十分完美,秦修这些年使劲浑身解数,哪怕对着沈彻的照片,也从没想起过他,他只是因缘际会地回到灵犬镇,因缘际会地想起了七岁前的那段日子,而后牵一发而动全身,找回了所有的记忆。 宅男漫画家扶了扶眼镜,看着鹤立鸡群地站在他们之中的冰山美男,又抬头看了看庙堂之上犬神大人笑而不言的雕像,心说您也不怕玩脱啊…… 贺兰霸不知道老族长是从哪里得知阿彻的事的,不过这老顽童既然连阿紫结婚的事都能晓得,这普天之下只要是灵犬族的大事小事应该都逃不过他蛤蟆墨镜后的眼睛。 老族长告诉阿彻是一位知名不具的神秘人士让他来帮他的:“那老家伙缠得我受不了,硬是逼着我欠了他一个人情,说是以后必须还在你身上。” 贺兰霸和秦修自然都心知肚明那位高大上的神秘人士是谁,只有狗东西一头雾水地歪着狗脑袋:“汪汪汪!”是谁?! 秦修打断他,问老族长道:“就是说你能帮他恢复人身?” 老族长揪着麻花胡子斜睨了一眼迫不及待的冰山美男:“不能恢复你就不要他了吗?” 秦修怒撅嘴:“我当然要!” 老族长一脸讳莫如深的笑:“年轻人,你要知道,这世间的万物都遵循能量守恒定律,如果我要帮他恢复原来的面貌,就必须用别的能量来交换。” “要用什么换?”秦修问。 老族长一下下抚着麻花胡:“对你们人类而言,能付出的,也就只有生命力了,通俗的讲,就是在不发生任何意外的情况下,人类能自然活到的寿命……” “汪汪汪汪!”阿彻立刻抗议起来,一脸恶犬相地咬着秦修的裤腿就把人往庙外拖。 然后就听见“砰”的一声。 贺兰霸的眼镜都歪了下来,瞪着被秦修一拳揍晕在地上四仰八叉的大金毛。秦修面向同样歪着墨镜的老族长,整了整衣领:“说吧,要多少年。” 老族长掰着手指算了算,最后抖抖地比了个二。 秦修冷嗤一声:“才二十年。来换。” 贺兰霸目瞪口呆,这是寿命啊骚年,又不是卫生纸,要不要这么土豪?! . 阿彻醒过来的时候正躺在夜晚清风拂面的山坡上,一睁开眼就看见头顶深蓝的星海,微风带来青草的沁香,他深吸了一口气,才猛地意识到看不见自己的黑鼻子了,惊悚地一骨碌坐起来,发现秦修就躺在他身边。 阿彻低头看着自己的身体,真的恢复了,人手人脚原原本本,连狗耳朵狗尾巴都原原本本,不禁又气又急:“我靠你真的换了?!” 冰山美男仰躺在草地上,沉默地望着星星。 与他的愤怒比起来,秦修沉默得那么淡然,只叫他心中无限感动,事情已经无法挽回,他只好坐下来,窸窣一声靠在秦修身边,忐忑地问:“换了多少年?” 秦修看了一会儿星星没说话,直到察觉卷毛青年沮丧又懊恼的安静,才低垂下视线看着他:“沈彻,这辈子你找了我这么久,下辈子换我来找你吧。” 阿彻闷闷地答了声:“好啊。”又在心里小声道,那你找我十六分钟就好了。他知道秦修必然不会告诉自己交换的年限,一想到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可能不多了,他就只想无条件地迁就这个人所有的任性。 秦修又对着星星一个人编排起来:“你就待在一个地方别跑远了,等着我来找你。当然你也可以叫我几声,让我知道你在哪儿,然后我就会骑着战斧来找你了。” 阿彻在心底笑了笑,幼不幼稚啊,这辈子都没过完呢,狗耳朵抖了抖又耷拉下来,是因为不知道这辈子还能在一起多久,所以才会想到下辈子吧…… “不过如果我来找你,你一定要表现得很喜欢我,特别特别喜欢我。”秦修强调一般说。 “为什么呀?”下辈子才刚见面,我怎么可能一见面就特别特别喜欢你? 秦修没说话,只懒懒地斜下眼瞅着他。 “我就是问问,”狗青年翻身趴到他旁边,笑着露出一口白森森的狗板牙,“当然要特别特别喜欢你。”说着又主动贡献出大尾巴,从裤腰那儿一揪就扯出来,“尾巴,玩吗?” 秦修理所当然地把手伸过去,看着卷毛青年大献殷勤地把尾巴主动塞到他手上,他闭上眼享受地捏了几把,心里止不住笑意,老族长说我的寿命有一百零八年我会告诉你吗? 当然不会。 我要你永远记得你欠我一笔,要你不知道我什么时候会离开,眼睛都舍不得从我身上挪开。 “哎哟你轻点啊!” “小气狗!我可能明天就要死了!” “不是不让你捏,只是让你轻点啊……” “我可能明天就要死了。” “……” 沈大狗的眼神一下就软得一塌糊涂,秦修内疚了零点零三秒,又得意地撅起嘴。 为什么要特别特别喜欢我? 因为我这辈子特别特别,特别特别地喜欢你。 黏人鬼,来黏我一辈子吧。 . ——尾声—— 两年后。庚林海滩。 “子琼哥,你看见秦修了吗?怎么转个背就不见了啊?!” “拍摄结束了当然就是自由时间了,还能……喂,喂沈彻!你去哪儿?把东西搬上车了来啊?” 秦修晃了晃脖子,拍了一天他脖子都僵了,闭上眼刚打算彻底释放,背后的门突然“砰”一声弹开,海滩上的热风裹着热闹的人声一股脑地吹进来,秦修保持着尿尿的姿态回过头,暴露在阳光下,整个人都斯巴达了。 “我靠!你怎么在这儿呢?”狗青年弯腰杵在门口气喘吁吁,帽子下的一头卷毛风中凌乱着,“我找你半天了!” 两分钟后,秦修提着裤子冒火连天地从海滩的临时厕所间里出来:“沈彻你能再逗比点吗?我尿个尿你也不让我清静!” “尿尿你怎么不接我电话啊?” “我哪有手来接你电话?!” “先接我电话再尿尿不就行了~~” 秦修黑着脸:“先接你电话再尿尿,先接你电话再洗澡,先接你电话再做仰卧起坐!你就是个世界第一黏人鬼!” “你记得就好。”沈同学理直气壮拍拍秦冰山的肩。 “记得什么?” “先接我电话再尿尿,先接我电话再洗澡,先接我电话再做仰卧起坐呀。” “……” 湿地公园的广告热气球傲娇地缓缓飞临海滩上空时,北极熊和黏人鬼正鸡飞狗跳地在沙滩上打着转。 对秦修而言,这就是个许愿许脱了又不能说出口的小悲剧。对沈彻来说,这只是未来无数个要和北极熊战斗到底的日子里非常普通的一日,他晃着大尾巴追上前,干劲十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