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入豪门的老狐狸》作者:十一有闲   本文又名《听说你是狐狸精》,《丧偶十八次之后》,《霸总为我生崽崽》   一只真。狐狸精的被爱史。   大荒山上有一只老狐狸,名为棠璃,年深日久,修炼成精。   狡兔做僮仆,蛇虎苍梧为友邻,好不快活惬意。   狐生唯一所憾,大概就是没个伴侣。   尽管大荒山上成精的动物们都觊觎垂涎老狐狸的美貌,老狐狸却很有原则,只想找同类当伴侣。   为了躲避热情的追求者们,老狐狸只得走出大荒山。   刚到来到人间,就听到有人说,凤城纪家的两个兄弟,都是成了精的狐狸。   呀~人间果然美好。   那么甜蜜的问题来了,他该选哪一只结为伴侣呢?   棠璃想像着即将拥有伴侣的美好生活,伸爪摸了摸胡须,觉得事关终身,自己还是要矜持稳重一点,在这两只狐狸精当中好好的挑选一番~   棠璃甩了甩尾巴:我知道我向来人见人爱,但纪董你追求我的方式还真是与众不同。   先是以各种方式吸引我的目光,接着给我500万让我离开你的弟弟,最后为了留住我的人,还不惜怀上了我的崽崽~好吧,你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   怀孕的霸总纪:……(崩溃中)   艳倒八方攻X恶婆婆受   内容标签: 生子 灵异神怪 甜文 爽文   搜索键字:主角:棠璃,纪修远 ┃ 配角:纪修安 ┃ 其它:万人迷,苏爽 第1章   坟头是新起的,泥土还湿润着。   坟前立了一块青石碑,上面用黑漆工工整整的写着——   棠十八郎之墓,夫君棠璃泣立。   大灰和二白头上系着孝带,身上穿着孝服,蹲在坟前。   这俩是兔子精,大灰是灰毛兔子,二白是白毛兔子,长得都挺眉清目秀。   因为只有一两百年的道行,原形没化完,大灰屁股上有团毛尾巴,二白头顶一对兔子耳朵。   大灰皱着张清秀小脸,手里捏着块白帕子,一边把帕子甩来甩去,一边嘴里咿咿呀呀哭唱:“十八郎呀我的妻房,想起你来泪滴滴。自打你四脚一蹬断了气啊,棠璃我悲悲切切心凄惶,吃鸡的时候想你,吃鱼的时候想你,吃果子的时候还是想起你……”   二白跟前摆着个火盆,里面哔哔剥剥烧着白纸铰出的纸钱,望向大灰悄声开口:“哭坟累了吧,歇一会儿。我刚才看到千岁爷爷已经回洞府了,不会被发现的。”   大灰闻言放下帕子,整个兔完全松弛下来,一屁股坐在地上:“哎呀妈啊,累死我了。”   二白递给他一个心里美的青皮红芯甜萝卜,俩兔精背靠着新起的坟头,一人手里捧着一个,吭哧吭哧啃了起来。   话说,大荒山是个好地方哪。   山清水秀,鸟语花香,举目远眺……一排坟头。   数一数,从远到近共有十八座。   里面分别葬着千岁狐王棠璃的十八只媳妇,有公有母。   为什么要用“只”来形容呢?   因为这些媳妇们享年最高十五,统统没有来得及成精化形,就寿终正寝了。   普通狐狸的寿命,也就是八到十五岁。   棠十八郎是棠璃养的第十八只媳妇,故而得名,享年十四。   因为其皮毛雪白蓬松,乖巧讨喜,很得棠璃欢心,所以十八郎寿终后棠璃亲自写了悼词,要大灰每天用这悼词哭坟七小时,哭足七七四十九天。   俩兔精背靠坟头吃完萝卜之后,眼看着日头西坠,便清理干净纸灰、熄了火盆,打道回府。   别看千岁狐王棠璃写悼词挺接地气,洞府却颇有雅意,位于大荒山风景最美的峰头,处处芳草香花,洞口前苍梧松柏掩映,不远处一弯流水潺潺。   洞府上方题着龙飞凤舞,金光灿烂五个大字,“千秋万岁宫”。   夕阳斜照中,几百只鸡正悠哉游哉的在洞府外散步觅食,这只芦花鸡自草丛里叼出只蚂蚱,那只三黄鸡从泥地里刨出条蚯蚓,一群黄毛绒绒的小鸡叽叽叫着满地撒欢……   大灰从树旁捡起根长竹棍,去撵其中的一只五彩大公鸡。   这只公鸡明显比旁的鸡大一圈儿,身披五彩,望去神骏非常,正是群鸡之首。等大灰把它撵到鸡圈里的时候,其余几百只鸡也自然会排队跟着回鸡圈。   二白拍净身上沾的灰,这才推开洞府石门,里面又是另一番天地。   石顶有异色钟乳石垂下,形态如龙吐珠;堆蓝叠翠、水火不浸的鲛纱作帘帐,大块的羊脂白玉劈成案几座椅。   地板以玛瑙为砖,其上浮雕着栩栩如生的海棠花,洁净无尘。   几案旁垫着的波斯羊毛毯上,散乱丢着几颗卵大的夜明珠,莹莹在暗处放着光,正是棠璃平常拿来逗弄十八郎的玩物。   一名穿着素裙,鬓边簪朵小白花的侍女,娉娉婷婷端着装有四只砂锅的大盘子,从棠璃的卧房里走出来,长长叹了口气。   “阿狸,千岁爷爷怎么样了?”二白凑过去悄声问。   阿狸是只母狸花猫成精,在洞中充作棠璃的侍女,平时管做饭和洞内清洁打扫,声音细细,容貌秀美,走路行动轻巧无声,只是脸蛋儿上还长着猫须,说起话来一颤一颤:“自打十八郎去世,千岁爷爷的胃口就不好,晚饭端进去四只鸡,一只红焖一只葱烧一只清蒸一只香烤,居然还剩下了半只清蒸的。”   “要知道,千岁爷爷往常可是最爱吃鸡的,绝对不会剩下。”   说完,阿狸唉声叹气端着砂锅往厨房去了,一边走一边掀开其中一只砂锅盖子,撕出条清蒸鸡腿放进嘴里,嘀嘀咕咕:“可不好浪费了……”   二白走向千岁狐王的卧房,在门外面静静站了会儿,就听见里面传来一把如醇酒醉人,如鸣琴动听的声音——   “二白吗?进来吧。”   做为棠璃身边最聪明伶俐的僮仆,二白是经常听到这把声音的,却也忍不住遍体酥软了一瞬。   进得卧房,只见四墙玲珑剔透,以巴掌大小的金发晶作壁贴,悬有琴、剑、箫、琵琶等物,角落里有铜兽吞吐焚香。左侧一架书,右侧一架放满金银古董的多宝格,前面是一扇紫檀的雕花隔离,隔离上镶着一面等身水银镜。   二白站在雕花隔离处,微微躬腰,恭敬小心的开口:“千岁爷爷,明儿就是十八郎的七七,您看……”   按照丧事习俗,从死人那天算起,需要隔七天一祭,分为头七,二七,三七,四七……直至七七四十九天除服,这才结束。   “既然这样,明儿最后再祭一次十八郎,大家就除服吧。”雕花隔离的后面,那把令二白遍体发酥的声音发出叹息,又顿了一顿,“二白,近前说话,我有事要问问你。”   二白答应一声,走到那面等身水银镜跟前,转动机括,然后将它推开。   原来这雕花隔离上的镜子,却是一扇隐匿的暗门,将卧房一分为二,推开了里面才是狐王棠璃真正的卧榻之处。   千岁狐王棠璃倚在纱笼珠垂、堆锦叠绣的床榻上,长而直的乌发散于肩头,泛着丝缎般的光泽。   他身披宽大的麻制孝衣,额头系白带,也是守孝的衣着装扮。   俗话说“女要俏一身孝,男要俏一身皂”,男人要把白衣穿得好看很不容易,特别是这种无型无款、质地粗糙的宽大白色麻衣,棠璃却是个例外。   他生了副艳杀众生的相貌,大约是因为这些时伤心过度,眼尾处微微泛红,纵然脸上没有任何表情,眼波流转间也自带媚气风流,当真是醺若海棠色,无情亦动人。   一般男人若是显得媚气,往往流于扭怩、刻意做作。棠璃的媚却是自血脉中带来的,纯出一段天然。   二白站在床前,不敢多看棠璃的脸,略微低了头,盯着榻边上的雕花瞧。   动物界,兔子是在狐狸食谱上的。虽然大家都成了精之后,不再存在这种问题,但二白从骨子里还是有些畏惧棠璃。   “十八郎这一走,又过了七七除服,寨主们怕是要开始闹。”棠璃有些苦恼的以手扶额,“二白你赶紧想想,有什么办法对付过去?”   大荒山一宫六寨,这宫指的自然是千岁狐王的“千秋万岁宫”,六寨则分别指的是玉龙窟、黑罴洞、彩凤巢、仙衣道、青狼穴,以及寅君岭。   每一寨都有自己的山头,分别盘距着蛇、熊、山鸡、刺猬、狼、虎,六名大妖。   二白皱眉,仿佛在很认真的思考,过了一会儿才开口:“千岁爷爷,要不然……您尽快再续一房继室?”   棠璃摇头:“近两三百年来,天地灵气日益稀薄,据说本朝更是颂布了建国后动物不许成精的法令。就算再续一房,怕也是最多陪伴孤十多年,又要让孤伤心一场,这事儿别再提了。”   在大荒山这片地界,成精的大小妖物中,只有棠璃是狐狸,他又一直心心念念要找个同类做伴儿。   但三百多年过去,棠璃来来回回养了十八房各种毛色体态的狐狸媳妇儿,竟然没有一只成精化形的。   “千岁爷爷您有没有想过,退而求其次?”二白抬眼望向棠璃,小心试探。   棠璃沉默不语。   退而求其次的话,他要再选继室,恐怕首先就得从六位寨主里面挑了。   但寨主们……   一言难尽。   二白察言观色,连忙又道:“小的知道,寨主们都不称千岁爷爷的意。”   继而一张清秀小脸上出现了忸怩之意,原本粉白的耳朵尖儿都红了:“其实吧……小的自忖毛色跟十八郎差不离儿,摸起来手感也挺好,愿为千岁爷爷暖床……”   虽然由于种族的原因,二白天生的就有些惧怕棠璃,但棠璃生得实在太过魅惑,再加上二白亲眼见到千岁狐王之前是如何宠爱媳妇儿们的。   那些媳妇儿活着的时候,简直是跟狐王形影不离,卧则同榻起则同行,金尊玉贵的养着,卵大的夜明珠都拿来当弹子打,二白难免心动,于是就有了这大起胆子的表白自荐。   狐王转眸望向二白,双目微微眯起。   二白的心砰砰直跳,都快跳到嗓子眼儿。   “若是这样的话,恐怕‘二白’这名字也得改改。”狐王盯着二白,舔了舔红艳的唇,缓缓开口。   二白大喜过望:“请千岁爷爷赐名。”   “就改名叫‘麻辣香锅’,你觉得怎么样?”棠璃道。   二白大惊失色,飕地一下子化成原形,却是只通体没有半根杂毛的大白兔,蹦跳着很快跑出棠璃的卧房。   棠璃从卧榻上站起身,心里对二白很是不以为然。   这僮仆虽说有几分聪明伶俐,然而就这比芝麻还小的兔胆子,心里怕他怕的要死,有个风吹草动就缩,还妄想做他的继室?   棠璃这样站起来,就能看出他的容貌虽然生得魅艳,但其实还是个男人的骨架子。   他身形修长高挑,自麻衣袖口处露出的手掌色泽洁白,却宽大而骨节分明,并不会令旁人错认性别。   棠璃踩着玛瑙石铺成的地面,踏出镜门,来到那一架书跟前。   架子上放的,全是各种关于狐妖的话本子,棠璃每一本都读过。   其中内容自不必说,都是关于狐报恩、人狐相恋的。   ……退而求其次吗?   或许二白说的也有些道理。 第2章   七七过后,棠璃等人除过服的第二天大清早,六位寨主就迫不急待地,在千秋万岁宫外拉开了一场大戏。   首先过来的是黑罴洞主,熊妖子路。   子路在六位寨主中是最高大魁伟的,生了张阳刚的方脸膛,浓眉大眼,身高两米开外,皮肤呈古铜色,浑身都是肌肉疙瘩。他本人也深深以此为傲,上身只穿了件开襟小褂,露出长毛茸茸的胸口。   他宽厚的肩膀上扛着个大竹篮,篮子里满满堆放着蜂蜜、浆果和鲜鱼,篮柄上还扎着一排鲜嫩的红色花朵,正是拿来讨棠璃欢心的礼物。   他跟棠璃都爱吃鱼、肉类和甜食果子,将来生活在一起的话,必定能过得融洽幸福。   想到这里,体重接近三百斤的大块头就忍不住眉开眼笑。   谁知子路兴兴头头的过来送礼讨好,却在宫外的大松树下遇到了同样携带礼物而来的狼妖长敖。   长敖身高足有一米九,肩宽腿长,生有对锐利的青眸,搁在普通人里也是条魁梧的精悍汉子,在子路面前却硬生生矮了一头。他身着滚毛大麾,手里捧着个精致的描金嵌玉盒子,漫不经心地瞟了一眼子路肩膀上扛的大竹篮。   哼,傻熊一只,就知道送吃的,没有半点情调。   子路瞧见长敖手里捧着的盒子时,心里就不由得咯噔了一下。   哇噻,这盒子好漂亮!虽然看不到里面装的东西,但搞不好会更讨棠璃的喜欢?   不行,绝不能让这匹笨狼抢了他的头筹!   “看什么看?!”   于是子路转身,拦住长敖的去路,粗声粗气找茬。   “就看了,又怎么着?!”   狼妖长敖从来也不是好欺负的,与子路四目相瞪,简直要撞击出噼里啪啦的电火花。   子路伸出蒲扇大的巴掌,一巴掌就朝长敖手上拿着的漂亮盒子拍去。   长敖万万没料到傻熊居然来这么一手,狼的力气天生没有熊大,那描金嵌玉的盒子当场就被拍在地上,摔到四分五裂。   里面一根透绿到要滴水的翡翠簪子,也断成了两截。   眼见得这幕,长敖勃然大怒,青色的眼睛一瞬间变绿,骤然化出狼的原形来,张牙舞爪撞向子路扛着的竹篮。   狼的力量虽然没熊大,挪腾冲击的速度却比熊快,特别是在长敖化了狼形的情况下。   竹篮被撞翻,鲜花散落,浆果在地上摔得稀烂,鲜鱼沾满砂尘,眼看都不能吃了;装蜂蜜的瓦罐子打破,浅金的蜜乳四下流淌。   长敖还嫌不够解恨,四爪踏住地上形状尚完整的几只果子,又狠狠踩了好几脚,将其踩烂,然后挑衅的抬头望向子路。   浆果是子路亲手挑选采摘,鲜鱼是子路亲自蹲在溪水里用巴掌一条条拍上来的,至于蜂蜜则是子路仗着熊身皮厚肉粗,顶着蜂蜇掏了好几处蜂巢,才攒下这一大罐子。   子路心疼到仰天嗥叫一声,也化出黑熊的原形来,和狼形的长敖打成一团。   因为知道这里是千岁狐王的地盘,怕造成大规模破坏,惹怒了棠璃,这俩货倒也没敢动用法力,只听得大松树下熊嗥狼嚎,一团黑影和一团青影战得难分难解,好不热闹。   这时,虎妖寅君驮着头刚打的梅花鹿,嘴里叼着一枝灵芝,四足着地走过来。   因他自忖兽形毛色斑斓华美,从前还得过棠璃夸赞,所以为了讨得心上狐喜欢,并未化作人形。   寅君走到松树跟前,见一熊一狼斗作一团,还没反应过来,也不知是谁的爪子掠过面前,将他嘴里叼着的灵芝拍落在地。   紧接着一只熊掌踏过,又是一只狼爪踏过,就在寅君面前,将那枝灵芝踩得粉碎。   寅君先是愣了一下,紧接着怒火中烧。   那是三百年的灵芝!   整个大荒山也找不出几枝!!   愤怒的寅君大吼出声,抖落背上驮着的鹿,加入战势。   只见一熊一狼并一虎,三头野兽遍地打滚、你拍我一掌我挠你一爪,完全没有形象,激烈的缠斗作一处。   战势正酣,却见彩凤巢之主羽雉翩翩飞来,双足轻巧落在了大松树顶端的枝梢上。   羽雉与三兽的风格截然不同,他身长大约一米七左右,骨骼优雅,容貌秀丽,再加上身披迤逦的五彩羽衣,戴着红翠相间的头饰,颇有几分雌雄莫辨的味道。   说起来,羽雉的原形野鸡,也在狐狸的食谱上。所以他对棠璃的感觉与大灰二白之流相似,是既爱慕又有着天然的畏惧。   但比起畏惧,内心深处始终是爱慕多一些。   所以他从不靠近狐王,只是日日落在这棵靠近千秋万岁宫的大松树上,身披彩衣为棠璃轻歌曼舞,希望对方有一天能明白自己的心意,进而两情相悦。   羽雉斜眼望向树下打成一团的三头野兽,不由得嗤之以鼻——   看看那副蠢样,有一个算一个,还想讨得狐王欢心?还妄想成为狐王的继室填房?果然不负“大荒三傻”的名号。   然后羽雉轻拢彩衣,清了清喉咙,立在枝头开始唱歌——   “太阳出来哟明晃晃,小鸟儿想要嫁狐王,到得洞房花烛夜,咱俩同上一张床,一张床呀依呀哟……” 第3章   棠璃在洞府中的水镜中,看到羽雉站在树稍引吭高歌、捏着兰花指,扭动腰胯跳舞,身上彩羽华丽的摆动招摇,已经激情演唱到了“三更天大被哟翻红浪,小鸟儿晚晚睡得香依呀哟”。   不由苦恼扶额。   禽鸟中多宛转擅啼者,如黄鹂、夜莺之流。   但山鸡这种禽类,固然羽毛丰茂华丽,鸣啼起来却是不怎么好听的。   这也导致了羽雉的歌声……简直一言难尽。   关键羽雉对此并不自知,没事儿就飞到他家门口的大松树上唱情歌,一唱就是大半天。   大荒山有“三傻一癫”。   “三傻”分别指的是熊、狼、虎三兽;“一癫”指的就是山鸡羽雉了。   当然,六位寨主中还是有相对比较正常的。   比如揣着礼物,绕过那棵热闹的松树,来到千秋万岁宫前扣门的玉龙窟之主,以及仙衣道之主。   熊、狼、虎滚作一团打得正热闹,山鸡在枝头上炫耀华丽羽毛、唱得倾情投入,根本就没发现这两位寨主已经暗度陈仓。   棠璃命大灰去开了石门,让两位寨主进来。   玉龙窟之主名为柳腾,是名墨眉入鬓、双目狭长,肤色冷白的美男;仙衣道之主则是六位寨主中唯一的女性,人皆唤作白仙子,身材娇小玲珑,有一对含羞带怯、水汪汪的大眼。   进得千秋万岁宫,柳腾和白仙子放下礼物,与棠璃在厅中分主宾落座叙话。   柳腾姿态优雅地喝了口茶之后,四处打量了一番,赞道:“这些时没有过来,狐王居所越发精致华美。”   捡棠璃的得意之处不动声色赞过,又叹息一声:“十八郎逝世,我等也甚为遗憾,今日既已除服,望君节哀顺便。”   棠璃听他说起十八郎,想起十八郎从小到大活泼可爱、白毛茸茸的模样,又忍不住眼圈儿泛红,也跟着叹了一声。   柳腾见棠璃眼圈儿微红,更显得容华绝艳,眸光亮了瞬间,继而放下手中茶盏,微微侧身,露出推心置腹的表情:“狐王虽是刚刚除服,但现在大荒六寨的情况,狐王也是知道的。狐王这边没个结果,接下来各寨之主都不会消停。”   “换个角度想,狐王若是早续继室,也能借着新婚之喜,冲淡心中哀伤。”   “哦,那玉龙君觉得,谁适合做孤的继室?”棠璃望向柳腾。   柳腾被棠璃这一望,心砰砰直跳,脸上却仍旧严丝合缝的端着,没泄露出什么表情:“我觉得吧,这人首先得长的好看,却不能太孔武粗壮,也不能太花俏显得不端重,与狐王站在一处显得般配。”   子路和羽雉,出局。   “再者,得性情沉稳,聪明智慧,心思细腻,可以将方方面面照顾考虑到,日子才能过得舒坦。”   身为大荒二傻的长敖和寅君,出局。   “最后,也不能过于怕羞,才能辅佐狐王治理打点洞府上下。”说到此处,柳腾还特意瞟了眼坐在旁边,从始至终羞答答没开过口的白仙子。   白仙子,出局。   柳腾脸上神情依旧端庄,坐姿依旧优雅,一对望向棠璃的狭长双目里,却亮晶晶写满了“我就是你的最佳继室人选”。   棠璃不忍直视。   默默喝掉半盏茶,就随便找了个理由,让大灰送客。   柳腾这人还算知情达趣,倒也没有强留,只是放下“改日再来拜访狐王”的话,便仪态潇洒的和白仙子一起离开了千秋万岁宫。   “千岁爷爷。”阿狸是猫精,倒是不似大灰二白般畏惧棠璃,平常敢在棠璃跟前说上几句话,“六位寨主之中,奴家瞧着也就是玉龙君和仙衣君还算靠谱,千岁爷爷当真不考虑吗?”   “不考虑。”棠璃拂衣而起,简短的回答。   开玩笑,别看柳腾表面上挺优雅端庄,那条蛇可是长着两个大鸟,而且性淫无比!   他要是续了柳腾为继室……后果不堪设想。   再说了,蛇是冷血动物,柳腾的皮肤一年四季都是冰凉的,棠璃还是更喜欢拥抱热乎乎、暖烘烘的身体。   至于白仙子,素日里从来不争不抢,安安静静,棠璃倒是挺喜欢这种性格的。   但怎奈白仙子本体是刺猬,全身是硬刺,触手就扎人,只能远观,摸不得碰不得,要结成姻缘朝夕相处的话,也只能嗟叹一声无福消受。   ……   熊、狼、虎三兽这一架打得酣畅淋漓。   直至夕阳西下、夜幕将临,三头傻兽才发现自己错过去棠璃那里登门拜访的时间,垂头丧气的彼此分开,回各自的山头去了。   羽雉在大松树上唱了一天的情歌,招摇展现了一天的彩羽,也心满意足的回巢。   千秋万岁宫外终于清静。   宫内夜明珠高悬,照得四下里亮如昼,棠璃终于下了决定,召集洞中僮仆侍女三人到跟前。   “千岁爷爷,您要下山去呀?”大灰既惊又暗喜,“多久回来?最好时间不要太长。”   惊的是狐王离开,宫内无主可依;暗喜的是终于可以偷懒,丢掉狐王立下的规矩,撒欢打滚快活快活。   这种心情,大概就跟听说父母要出差的孩子一样。   棠璃摇了摇头:“孤也不知道,但时间总不会超过百年吧。”   “孤已经放下了后山隔世石,如若六位寨主上门问起,就说孤在后山要闭关清修百年,突破境界,不得打扰。”   说完,狐王潋滟的双目微眯,扫过大灰二白:“孤不在的期间,家里全靠你们打点收拾,不得懈怠偷懒。否则待孤回来,葱烧油爆。”   大灰二白机伶伶打了个寒颤,放下心中那点懒念,连忙齐声回答:“是的,千岁爷爷!” 第4章   交待完洞府里的事之后,棠璃为了不被寨主们发觉,就悄悄趁夜下山了。   大荒很少有人知道,其实在六百年前,棠璃下过一次山,去了当时天下最富丽繁华的一座城。   那年正值太平盛世,初夏入夜,城内张灯结彩、人来人往十分热闹。   蜿蜒的清河之上,无数祈愿花灯顺流而下,在夜色中闪闪烁烁,如同一带银河落入人间。   棠璃彼时尚且年轻,性情活泼跳脱,瞧着什么都新鲜有趣。   他望见河面上有一盏花灯格外玲珑可爱,就踏水走到跟前去捞。   恰逢艘金碧辉煌的大画舫经过,舫头处搭了座露天莲台,一名衣锦披纱、脖颈手脚挂着宝石首饰的女子坐在莲台上弹琵琶,铮铮锵锵,音韵如同珠落玉盘。   无数鲜花金银堆于她的绣鞋下,还有人拿着金银锞子、贴身的贵重物件和鲜花,不停往画舫上抛,有岸边的游客,也有附近舟船上的雅士贵人。   人们大声叫着“花魁娘子”、“倪行首”,声嘶力竭、如痴如醉如狂。   棠璃听那女子琵琶弹的不错,更兼姿容堪夸,一时兴起凑个热闹,显出形来,手捧刚得的花灯跳上舫头,递予女子。   花魁接过花灯,棠璃拿起她的琵琶,坐在她身旁试了两下音,就开始弹奏。   他天生对音乐有兴趣,四百年间除了修炼就是玩赏弹奏各类乐器,造诣早已出神入化,是以见到女子这般拨弦弄音的高手,技痒难耐。   花魁看了一眼棠璃,又看了一眼,秀丽的面容逐渐泛起酡红,继而起身踏出莲台,随着琵琶之音折下纤腰,立于舫头翩翩起舞。   夹岸的人群先是安静了瞬间,紧接着比之前叫喊的越发高声痴狂,鲜花、香囊、金银锞子、珠宝玉饰……如雨点朝画舫般落下。   一曲终了,花魁眼含秋水,整理好衣裳刚要与棠璃相询,却见斜剌里冲出艘大船,跳上来个华服青年,径直走向棠璃,深情款款握住他的手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棠璃却不知这是微服出访,与民同乐的天子,只觉这人目光灼灼似贼,于是抽开手去回答:“我只是个过路的,这就要走了。”   青年被棠璃美色迷了心窍,冲口而出:“你不要走,随朕回宫……朕、朕之江山,与你共享。”   棠璃还没回答,就见从那艘大船上,又钻出好几个人。   其中一个胡子花白、一张脸长得冷峻刚硬,看上去脾气就不好的老头冲过来,伸手指着青年就骂:“陛下此举,乃昏君所为!”   继而望向棠璃,怒道:“呔,哪里来的狐狸精!”   棠璃听闻此言,不由大惊失色。   这老头明明是个没有修行过的凡人,却是慧眼如炬,一眼就瞧破他的本体原形。   看来俗世高人众多,要想在人间行走,他的道行不够高深,还是要回大荒山多修炼些时日。   于是当即转身仓皇遁走,乘风踏波而去,身后还隐约传来青年焦急的呼唤声。   之后的六百年里,棠璃仍然时不时会回忆起人间那一场繁华风物,却再没有踏出过大荒山半步。   现在一晃六百年过去,棠璃自忖已经是千年的老狐狸,在大荒山上伏群妖称狐王,道行比之六百年前高深了不知多少,想来世间再无人能看破他的原形。   棠璃一路踏夜风潜行,天色微明的时候,已经离开了大荒山的地界,来到了一条宽阔的公路旁。   初初看到这条公路时,棠璃吓了一跳,这条路非石非土,也不知是用什么材质铺成。   他之前在凡间见过最好的御道,也不过是由青石板铺成,远远没有这样宽阔而平坦绵长,以棠璃的目力根本望不到尽头。   看来这六百年,人世间变化了许多啊。   为了入世时不显得过于突兀,棠璃捡了块儿不起眼的地方,蹲守在路旁,想看看这变化到底如何。   不一会儿,一辆满载货物的重型卡车呼啸而过,棠璃再度被吓了一跳。   这是个什么东西?   遍体钢铁所铸,能看出来是辆带轮的车,明明没有道术妖力波动,也没有牛马牵引,却能装载了那么多东西,奔驰如飞?   紧接着又在棠璃眼前飞快驶过去几辆车,客车、越野车、出租车、私家汽车……形形色色。   棠璃到底是千年的老狐狸,定力非常人所能及,震惊过后,这个时候心情已经逐渐平静下来。   机关术……嗯,对,应该是机关术没错了。   没料到这六百年间,凡人竟然将机关术应用到如此厉害的地步,令他打从心里赞叹不已。   再看车上坐的凡人,男子大都穿着便于行动、轻薄的短袖汗衫;女子更是了不得,好家伙,一个个袒胸露胳膊,各种颜色的短裙或者短裤下面,光着两条白生生的腿。   在六百年前,就是最浪的窑姐儿也不敢当众这么穿。   当然,棠璃作为一只狐妖,对这些女子的穿衣打扮倒是没有偏见,甚至颇为欣赏。   本来嘛,天人一体,道法自然,没事儿遮遮掩掩做什么?他看现在这人间女子穿衣的风气,近乎返朴归真,就是比六百年前要强。   大约过了两三个小时,棠璃自觉观察的差不离儿,站起身来挥了挥袍袖,原本一袭宽大华丽的服饰,就变化成了现世男子最常见的短袖汗衫、凉皮鞋和西裤。   世人重皮囊,嫦娥爱少年,十八正是好年华。变化过衣裳服饰,狐王又将自己变化得小了几岁,身高矮了几公分,骨骼颀秀匀停,恰是介于青年与少年之间的模样。   至于头发……棠璃摸摸垂落到肩膀上的乌丝。   此间男子多蓄短发,但也能看见各种颜色形状、长短不一的头发,倒像是没有一定的制式。   棠璃想了想,伸手化出一根系带,将满头乌发束起,扎于脑后,施展缩地成寸之术,顺着车流的方向,沿着公路行走。   车辆在道路上疾驰来往,如同溪流汇水入汪洋,终究会有所归之处。   这些铁车,会指引着他,去往人口稠密聚集的地方。 第5章   棠璃第一次进入现代化的大都市,深感山中不知岁月,人间早已换了新貌。   这里高楼林立,道路犹如蛛网遍布地上地下,车水马龙,道路旁遍布花花绿绿的商铺,熙熙攘攘全是来往的行人。饶是棠璃这样定力强大的老狐狸精,也不由得看花了眼去。   此间交通非常方便,有较为富裕者乘坐的小型私家铁车,有招手即停的出租铁车,也有供平常百姓搭乘的长方形大铁车,被称为“公交”者,更有位于地下、在铺设好的铁轨上行驶的巨型铁车,被称为“地铁”者。   虽身怀缩地成寸之术,棠璃仍旧觉得新鲜,就想要去坐上一坐。   但人间的机关术实是已经发展到出神入化,“公交”和“地铁”都需要买票才能上,而那“票”竟是一张卡片,凑到感应器处嘀嘀响两声,才被允许入关落座。   棠璃纵能变化物件,毕竟不知机关原理。他可以随便摘片叶子,变化仿制出那种卡片的外型,却无法让感应器通过。   所以他在街道上,拦下了一辆出租车。   开出租车的是个中年师傅,姓李,很是健谈。   李师傅停车看清拦车的棠璃时,整个人都怔了怔,露出一瞬间的惊艳之色。   不过,凤城是全国的文化娱乐中心,各地豪商巨贾汇集之处,全国各地揣着明星梦、发财梦的年轻人都往这儿奔,其中长得好看的男男女女不在少数,李师傅天天在外开出租,绝对不是没见过世面的人。   这位乘客,只是特别、特别的好看而已。   再加上李师傅有妻有儿人过中年,又向来极有职业操守,所以也不过怔了怔,就基本恢复了常态,按照日常职业习惯询问:“这位小哥,要去哪儿啊?”   棠璃拉开车门,坐在车子后座软硬适中的沙发上,拍了拍,又调整了几下姿势:“您随便开,孤……我第一次来凤城,这儿有什么值得逛的地方?”   “哦,那可就多了去。”李师傅开了近二十年出租,什么样的乘客都见过,对棠璃的话见怪不怪,发动车子,嘴里如数家珍,“小哥要买衣服的话,就去西珍角和步行街,西珍角价格比较实惠,步行街卖的是牌子货;要品尝本地美食的话,就去桃花坞,整条街都是卖小吃的,味道正宗;要买电子产品,电脑手机什么的,就去方集埠;还有金井寺数罗汉解签算命、朝天巷的古玩市场,都在全国顶有名气……”   棠璃一边听李师傅介绍,一边望向摆放在李师傅座位前的,用一个托架托着,被当代人称为“手机”的,平板形状的机关。   这机关可以和友人通话交流,可以快捷的查询各类信息,可以预约车辆、买各种票、订酒店、购物、看话本,可以拍照录视频,还能像现在这样显示附近的地形道路,指出最短的行车路线。   棠璃不由在心中暗暗感慨,难怪都说人是万物之灵长,就算是没有道法妖术,也能创造出这般神奇方便的物件。   至于他们这些飞禽走兽之流,得道成精后所化亦全是人形,想来就是这个道理。   听完李师傅的介绍,棠璃并没有多过考虑,便做出了选择:“师傅,您带我去金井寺看看吧。”   人世变化太多,连文字都被简化了,与从前不同,他若是想要融入此间,必须寻找一个合适的切入口。   幸运的是,纵然人世变化万千,有些价值观和旧时风俗习惯依然保留了下来。   比如珍藏古玩字画,比如算命解签拜神。   说起古玩字画,棠璃的千秋万岁宫里摆放了许多,库房里还收着不少。主要是长敖和柳腾知道他喜欢漂亮稀有的物件儿,他每年做寿,长敖和柳腾都会带过来几件做贺寿礼。   但棠璃向来只是放在洞府里摆着图个好看,他六百年间从未下山,对什么东西属于哪个朝代完全没有研究和概念,因此古玩市场这个切入口就不怎么适合。   至于算命望气,知人过去未来之运势,棠璃自忖是行家里手。所以金井寺这个地方,应该是再适合不过。   “好咧。”李师傅爽快的答应之后,转动方向盘,朝金井寺的方向驶去。   因为不是上下班时间的车流高峰期,一路没有堵车,只用了半个小时不到,就比较顺畅的来到了金井寺。   棠璃化出一张粉红钞票递给李师傅,李师傅接过后找了他五十块,他揣进兜里就下了车。   人都说妖精惧怕神佛所在之处,尽是瞎扯。   佛家最大的头儿如来,当年雪山顶闻道,被性喜食人的孔雀大妖一口吞下,如来剖其脊背而出,最后的结果是在多方大能的说服下,认孔雀为佛母大明王,好吃好喝供养在灵山。   羽雉还是那位孔雀佛母拐着几十道弯儿的小辈亲戚,他自己也时不时得意的讲出来,炫耀血统。   至于在灵山上修佛成精的大妖,什么白毛老鼠精,蝎子精,红鲤精……不要太多。   只要你没造下太过分的杀孽罪行,讲究超悟解脱的神佛才懒得管你,是以棠璃从不避讳寺庙道观。   再者近两、三百年天地灵气日益稀薄,进入末法时代,神佛皆隐遁不出,对棠璃来说越发没有什么顾忌。   金井寺本身并不算太大,起码比起佛法盛行时,棠璃见过的皇家寺院来说,规模小得很。   但与金井寺相临的一整条街道,都是卖香烛、佛教礼器、各类纪念品和算命的,踏进去之后就能闻到一股浓郁的檀香。   棠璃隐去身形,慢慢沿着这条街从头走到尾,观察了一会儿,发现这里开着四五家有门面的算命馆、六七个在外面摆摊算命的,还有去寺庙内外主动拦香客算命的散户。   心里大致有了数,棠璃在街道上寻了一块地儿,捏个净尘诀将附近清理干净,然后化出个小马扎和一块写着“算命”俩繁体黑字的牌子,将牌子搁在脚旁,自己坐在马扎上,开始守株待兔。   距棠璃不远处,是个同样摆摊算命,三十来岁,姓王的瞎子。   虽然王瞎子实际上能看得见东西,但也不算完全蒙人。他是个高度近视加散光,不戴眼镜两米之外人畜不分的那种。   王瞎子的行头就比棠璃要齐全许多,他有个蒙了白布的案桌,有签筒、龟壳铜钱,还挂了“普渡迷茫众生,指引过去未来”的条幅。   因为出来做生意要装瞎,所以自然没有戴近视眼镜,模模糊糊看见棠璃在不远处摆摊,行头简陋,端个马扎坐在路边,也没有太过放在心上,瞟过一眼就算。   像这样算命的王瞎子见多了,过几天没生意上门,就会自己走掉的。   这年头,都讲究个包装宣传,甭管算的准不准,大师的架势首先要起足。   你没个桌案面门占卜工具,装逼都不像,谁信你? 第6章   因为不是假日,也并非年节,凤城的大部分人都要上班工作,所以来金井寺游玩拜佛的香客并不多,街道上稀稀拉拉的没见几个行人。   一名五十开外,穿着打扮时髦,戴着金耳环金链子的主妇,和两名老闺蜜一起说说笑笑,从远处缓缓走了过来。   这名主妇姓张,丈夫是做物流生意的,属于家境比较富裕的类型,邻里都称其为“张姐”。   她二十多岁开始就没出去工作,在家里做全职主妇,打理内外家务、教育小孩。到现在孩子大了,不需要她管,她也就彻底闲了下来。   因为丈夫工作很忙,没那么多时间天天陪她,于是她处了几名年龄境况相当的老闺蜜,没事儿就相约出去旅游,平常跳跳舞、逛逛街什么的,享受下生活。   都说一个女人顶得上五百只鸭子,这话虽是有些夸张,却也不假。特别是这些将老未老,五十岁左右的姐们儿,因为听力多少有些退化,说笑起来格外大声,叽叽嘎嘎的响了一路,特别热闹。   但这样的喧哗热闹,在看到路边坐在马扎上的棠璃时,三名主妇就不约而同的安静了下来。   说实在的,这群大姐们虽然也经历过娱乐环境和各类信息相对馈乏的70、80年代,但现时不比往昔,大家都是见过世面的人。   韩剧日剧的美少年,本国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的小鲜肉,已经司空见惯。   但这坐在街边的小孩儿……长得也太好看了,好看到简直夸张的地步。   看着非常年轻,也不知有没有二十岁,比她们的子女岁数还要小,一头乌黑的长发在脑后扎着,纤长的眼帘微垂,皮肤如羊脂玉般洁白润泽,唇色红若涂朱。   而且男孩儿虽穿着最普通不过的衣裤鞋子,却显得特别干净灵秀、不染尘埃。   这样安静坐在街边,就连他身边那棵遮阴的树、脚下普通的水泥砖石,都仿若比旁处的洁净可爱许多。   王瞎子的眼神儿在两米以外人畜不分,耳朵却还是灵的。   他在这条街上做了几年生意,听见那群老姐们儿说笑的声音,就知道要来主顾。当下连忙眯缝起双眼,坐正了身体,顺便在脸上挂起一个他对镜练习许久,既显得亲切,又带有几分高深莫测的笑容。   谁知道这三名老姐儿看都没往王瞎子这边看,径直去了一旁的棠璃那边。   棠璃见来了生意,于是抬起头,朝三名围过来的主妇们展颜笑了笑:“大姐们想算什么?”   说完伸手,也不知道从哪里拿出来三张马扎,分别让主妇们在对面坐下。   其实这声大姐,棠璃叫得有些厚颜无耻。   这三名老姐儿的岁数加起来,也没有他大,若论起辈份,连他灰孙都算不得。但既入人间,他这副皮相生得年轻,就也顾不得许多,只好便宜行事。   见棠璃的态度礼貌,连声音都如醇酒醉人,张姐坐在棠璃的对面,只觉得头脑晕乎乎的,像是做梦一样:“我……我来算算女儿的姻缘。”   天下万物,再没有比狐狸更魅惑的生灵。更何况棠璃并非普通狐精,而是大荒山上令群妖俯首称臣的千岁狐王。   纵然没有刻意去诱惑旁人,一瞥之间,也足以令众生失魄荡魂。   说起最重要的女儿,张姐稍微从棠璃的美色中抽离出来,叹息一声:“今年都已经28了,还没个对象,真是让人着急。”   张姐原本来这里,就是想找街上最著名的那位坐馆相士看一看,女儿的姻缘到底是个什么着落。   谁知道最后不由自主的,就坐到了这看上去二十都没有的年轻小孩儿跟前。   “您女儿的姻缘啊……”棠璃看了看张姐的面相,又掐指一算,笑道,“其实已经有了。”   “只是男方比她小,又是在读大学生,她做为同校讲师不方便公开。等过了今年七八月份,男方大学毕业,自然会公布喜讯。”   “哦……这样啊。”张姐点了点头,又随即睁大了眼睛,“你、你怎么知道我女儿是大学讲师?”   “算出来的呀。”棠璃回答得理所当然。   “嘿,小师傅真神了!”张姐的闺蜜之一发出由衷感叹。   “七八月份……离现在也就两个月左右。”张姐爽快的抽出六张粉红票子,递给棠璃,“如果真像小师傅说的那样,到时真成了,我这边还有重谢。”   这条街上,坐馆合婚问姻缘价格最高的算命师,也就是六百的咨费。   棠璃没有嫌弃,笑眯眯接过钞票,揣进口袋。   后来张姐的两位闺蜜又问了些家庭琐事,棠璃一一耐心解答之后,又得了一千二百块,三名主妇才依依不舍的离开。   其实这些主妇虽然现在生活富裕,但年轻时都是从苦日子里过来的,平时生活极为精打细算,绝对不会吃半点亏。   比如她们购买黄金饰物佩戴,其理由除了满足小小的虚荣心,更多是为了家庭财产保值。   但不知为什么,只是坐在棠璃跟前说了一会儿话,也不知这命算得应验与否,她们掏钱就既爽快舒坦,又心甘情愿,觉得实在是物超所值。   帝辛为妲己起百丈鹿台,幽王为褒姒焚千里烽火,心态大致如此。   王瞎子眯着眼睛,不可置信看着那三名主顾绕开自己这么有逼格腔调的摊位,去了棠璃跟前坐马扎,最后离开的时候每人还给了棠璃好几张粉红大票子。   具体多少钱,王瞎子眼睛看不太清,但瞅着那个体积厚度,估摸着总有一两千块。   王瞎子做生意讲究薄利多销,他解签文只收十块,遇上问事算前程的,收个六十六块吉利数。   一方面是收的如果太贵,就没人找他算;另一方面是如果算得不准了,也不会有人为这点小钱找他麻烦。   一两千,就是生意最好的时候,他至少也得出摊两三天才能赚得到。   像现在这种生意清淡的时候,他一天能收入一、两百元就已经相当不错。   王瞎子咽了口口水,告诉自己要淡定。   运气,那人一定只是运气而已。   谁知道过了会子,又过来个块头挺大的彪形汉子。王瞎子隐约见那人纹着花臂,看体形打扮就知道是个不好招惹的,不是个合适忽悠的主顾,连忙往摊位里缩了缩,减少自己的存在感。   那彪形大汉也不负他的期望,并没有往他这边多看一眼,而是径直绕过他的摊位,坐到了棠璃跟前。   然后也不知棠璃跟那大汉说了些什么,大汉临走的时候,发出爽朗愉悦的笑声,递给棠璃一叠厚厚的红票子,竟然比之前的主妇们出手还要大方。   大汉离开的时候,王瞎子坐不住了。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梦之蓝枫 3瓶;啦卡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7章   见四下里再无旁人,王瞎子从自家摊位上站起来,装模作样拄了根盲人杖,走到距棠璃不远处。   棠璃今天本来也没打算在这里坐多久,只是第一次试试水,见效果不错,就收了马扎和牌子准备走人。   却听见身后传来一个男声——   “小师傅,生意不错啊。”   棠璃回头,看见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拄了根杖,站在那里。   王瞎子为了更好的忽悠主顾,确实收拾得还蛮像回事儿的,瘦高的个子,脸略长,五官端正,穿一身低调朴素的大褂,望去颇有几分仙风道骨。   “还行吧。”棠璃知道王瞎子是旁边摆摊的同行,随意回答道。   王瞎子现在距离棠璃差不多有2米开外,在这个距离,他看人只能看个大致衣着轮廓。   棠璃的五官在他眼中是高度模糊起毛的效果,却也能感觉到对面的人身形修长挺拔,面容俊美,而且声音特别好听。   而他因为高度近视,受棠璃容貌的影响就没有普通人那样大。   “哎,要不您跟我说说窍门呗。”王瞎子脸上带笑,不耻下问,“收费拜师也是可以的。要是教会了我,我赚到钱就分小师傅一半,说话算话。”   棠璃往路边儿一坐,还没一个小时,就赚了四五千。他要是能这么着,就算分棠璃一半也是要大赚的。   棠璃仔细看了看王瞎子,摇摇头:“我教不了你。”   此人双眼近于瞽,眸光既浊又散,纵然戴上纠正镜片,也是学不会相面望气之术的,只适合去学摸骨。   可惜术业有专精,棠璃于摸骨一道并不擅长,所以说教不了他。   王瞎子露出遗憾的神情,对棠璃的拒绝倒也没有感到太过意外。   这是别人吃饭的手艺,他跟人素昧平生的,换了他自己,他也不会那么容易传授窍门。他不过是说出自己的想法,以及开出条件,试探一下对方而已。   需要累积信任和好感,慢慢来。   于是转换了话题:“小师傅,听口音你是外地人吧。”   “是的。”棠璃回答,“之前住在挺偏僻的山里,刚来凤城没多久。”   “也是也是,城市繁华迷乱人心,也只有在深山老林里,才能出像小师傅这样的高人。”王瞎子顺势热情夸赞,“刚来凤城的话,小师傅有没有地方落脚啊?如果不嫌弃的话,可以到寒舍暂住。”   棠璃想了想,他确实在凤城还没有能光明正大下榻的地方。   虽说他身上有将近五千块钱,可以去住宾馆,但凤城稍微有规模格调些的宾馆,都需要身份证,那东西相当于古时候的人身户籍证明。他固然可以变化出来一张假的,却无法被联网通过,到时候被查出来是使用了假的身份证,惊动了警方,反为不美。   至于查得不严的小旅馆,里面来往的人员混乱,被褥用具也不知是否干净,向来金尊玉贵的狐王又不大瞧得上。   王瞎子的建议,倒是不错。   此人明显贪图钱财,有求于自己,在将来比较长的一段时间里,必定会对自己关怀备至,尽心竭力。   而自己可以趁着这个机会办理身份证,以及更多的了解人类社会,接触到更多的信息知识。   所以棠璃点了点头:“那好吧。”   王瞎子原本只是为了套近乎这么一说,没抱什么指望,谁知道对方居然就点头答应了。   亲眼见过棠璃赚钱的本领,这对他来说,当然是件求之不得的事。   因为怕夜长梦多、棠璃改变主意,再加上今天生意本来就淡,王瞎子也赚不到俩钱儿,于是当下就对棠璃说:“既然如此,小师傅想必现在也累了,这就去我家歇歇,喝口水吧。”   说完,他收拾过签筒和龟壳铜钱等算命工具,就带着棠璃朝他家的方向走去。   至于桌案椅子和横幅这等比较大的物件儿,王瞎子和临街一家香烛店老板是朋友关系,每天都是等那香烛店老板打烊的时候,顺便帮他收进店里保管。   王瞎子的住所倒是不太远,就在附近一个老旧的小区里。   凤城这个地方虽然繁华昌盛、高楼林立,算得上是国际化的大都市,却也并非没有穷苦人家。   穿过几条弯弯折折的窄巷,进了一座五层高、表层灰暗斑驳的楼幢之后,王瞎子才从怀里摸出眼镜戴上:“小师傅,就是这里了。”   这楼房建成的时间得有三十年朝上走,构造比较老,水泥造的楼梯既陡,又狭窄不平,走道里还没有照明的灯,显得十分阴暗。   好在眼下是白天,还是看得清楚周围环境的,倒是不碍什么事儿。   往上爬楼的过程中,在过道两旁早就不是白色的墙面上,不时可以看到一些笔迹稚气的字,还有灰黑脚印、掌印什么的。   经过一座半人高的蜂窝煤山、两张竖在过道旁边的竹床,以及装着不明物体,堆在角落里的瓶瓶罐罐,棠璃跟着王瞎子来到了三楼。   如果不是想着王瞎子尚有可用之处,棠璃实在是很想扭头就走,改住小旅馆。   王瞎子这时还不忘自夸:“一楼潮,二楼暗,三楼四楼住高干,五楼六楼穷光蛋。这幢楼啊,就数老王我家风水好,哈哈哈哈。”   说完掏出钥匙,把门打开。   屋里大约不到五十平,虽说家具什么的都是旧货,倒是收拾的挺干净。   窄小的客厅里,正中间的墙壁上有个黑框神龛,龛里供着一张老太太的黑白遗照。   王瞎子见棠璃打量那处,忙道:“那是我妈,前年刚走。老太太向来最和善了,死后也只会保佑人哩。”   说完,在神龛前双手合什,拜了一拜。   棠璃垂在身侧的手指微动,稍微掐算了一下这个家庭的过去,不由感慨。   没料到像王瞎子这样的人,竟然是个孝顺儿子。   老母瘫痪在床,大学没读完,就不离不弃照顾在侧十几年,为此耽误了自己的终身大事,也丝毫没有怨言。   羔羊跪乳,乌鸦反哺。孝顺的人,纵是有些小盘算,心地总不会太坏。   王瞎子拉开屋里的灯,已经戴上眼镜的他,这时看清了棠璃的容貌,不由得怔住。   这位小师傅果然不同凡响,不说他的本事,就说这张脸……到哪里去,都一定不是池中之物。   王瞎子怕自己失态,给棠璃留下不好的印象,没敢多看,就转身收拾房间去了。   房子是两室一厅,以前他跟他妈各住一屋,他妈住大屋,他住小屋。   这两年他妈走了,大屋空置下来,不过他还是经常抹桌擦地,挺干净的,拾捣拾捣就能住人。   等收拾好屋子,天色就有点暗了,王瞎子刚出来想做饭,就看见棠璃坐在客厅的桌子旁,满满一桌子丰盛菜肴,还有酒,正吃着不知从哪里来的鸡腿。   “来,一起吃。”棠璃招呼他。   王瞎子也没多想,只当棠璃不声不响叫了外卖,于是在棠璃对面坐下:“小师傅破费了。”   “哪里,我在这儿人生地不熟,还要靠着老王你多多关照。”棠璃替王瞎子倒了杯酒,“你今天替我收拾房间,辛苦了。”   棠璃的艳色映耀之中,王瞎子受宠若惊的用双手接过酒杯,一口饮下。   两人酒足饭饱,也都觉得有点微醺,于是洗漱之后,各自回屋休息不提。   城市的另一端,出租车司机李师傅,回公司交了车,结束一天的工作。   在回家的路上,路灯的映照中,李师傅拿着一片造型精致的金色叶子,翻来覆去的看。   今天最后捡点钱钞,发现少了100块钱。   或者因为粗心找错,或者因为意外遗失,这在他二十来年开出租的生涯之中时不时会发生,算不得什么稀罕的事情。   可少了100块,却多出了这片叶子。   无论从颜色还是质地来看,都是金子做的没错。   现时金价三百多一克,这片金叶子虽然不大,怎么也得值个千把块钱。   真是太奇怪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更的晚了一点,小妖精们久等了~~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不悔 10瓶;梦之蓝枫 3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8章   “何秘书,你是怎么工作的?!”   纪修远把一张打印好的今日行程表,啪一声重重拍在办公桌上,精明锐利的眉眼间,是盛气逼人的凌厉:“下午一点半袁氏的约谈,和五点半的餐会,你居然把时间次序弄颠倒了!”   “我要是真的不看一眼,直接照这张表行事,两个地方都要扑空!你这么大的人了,到底有没有职业素养,对不对得起你的工资?!”   宽大办公桌对面,是一名穿着职业套装、盘着头发的姑娘,被这劈头盖脸一顿骂,弄得红了眼圈儿。   纪修远见状,刚想再说些什么,却见何秘书握紧双拳,仿若豁出去般,用一对泛红的眼睛望向他,哽咽着大声道:“纪董,我来公司快一个月了,没有休息日,天天都在加班,我没有不努力!你知不知道,为了完成你指派的任务,我昨天在公司加班到快凌晨四点才回去?!”   何秘书眼泪滴落,想起刚来的时候,看到这身高187,掌管着偌大集团年轻英俊的董事长兼总裁,那颗蠢蠢欲动的少女心,真想穿越回去一巴掌拍醒自己。   “哟嗬,还敢跟我顶嘴?加班难道不是因为,你自己能力不够吗?!”纪修远闻言冷笑,挑起漆黑的剑眉,言语刻薄,“这是你做错事的理由?何秘书,你脑子里装的到底是不是一砣浆糊?麻烦放清醒点!”   何秘书听了,心里越发委屈,眼泪越掉越凶。   她今年二十五岁,之前不是没有工作经验,现在这个岗位也是她过五关斩六将才应聘得来的。   可自打成了纪修远的直系下属,就被勒令必须每天把头发盘得整整齐齐,穿公司发放的老气呆板职业装,衬衣扣子扣在最上面一颗,将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   这也就算了。   可是她还得24小时打开手机待命,导致职业套装从不敢离身,基本上天天加班到深夜,睡眠时间都不够,近一个月来从没有好好收拾过自己,脸色也憔悴了不少,偶尔对镜自照,看着简直像三十多的。   纪氏薪水开得是比别的地方高,但这位纪董……实在是太难伺候。   “爱谁谁,本姑娘这个月工资不要了,还就不伺候你这位大爷了!”委屈越积越多,何秘书终于爆发,走到纪修远面前,重重一拍桌子,“我要辞职!纪董,你就等我的辞职信吧!!”   喊完,也不再看纪修远完全黑掉的脸色,昂首挺胸,踩着她的羊皮小高跟,转身蹬蹬蹬走出办公室。   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从董事长办公室到公司大门的沿途,何秘书收获了员工们无数看待勇士般的眼神。   这年头,经济环境总体不怎么景气,大家的生活压力都很大,要还房贷车贷各种贷款,要养儿养女支撑家庭。虽然纪修远是公认万恶的资本家、刻薄的纪扒皮,但纪氏好歹薪水优厚,各项福利待遇也很好,不是每个人都有何秘书这样的勇气。   而这个时候,纪修远把谢助理叫到了办公室,骂到狗血淋头:“这就是你们给我找的秘书?没有职业素质,工作能力不行,脾气还挺大!到底她是老板我是老板,简直反了天!说老实话,你们是不是把哪个高管的什么亲戚给塞进来了?!”   谢助理是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西装革履,戴着眼镜,面相长得比较憨厚,在纪修远面前站着,勉强低头回答:“人事是经过笔试筛选,以及过往履历参考的。走的是正常流程,绝对没有徇私舞弊的事情……”   “呵呵,正常流程,就给我找了这么个人?我看人事和你,全部都是吃干饭的!”纪修远怒道,“这个月的奖金,你减半,人事主管全扣!我看你们将来还敢不敢这么敷衍做事!!”   谢助理摇出手帕,默默擦去额头上的汗水。   这并不是他敷衍啊,秘书既是老板助手,也是接洽外务时的门面,一般来说都是二十来岁的年轻姑娘,谁能经得起纪董那样苛刻严格的要求,以及抽髓扒皮的工作强度?   在纪修远手下工作,特别是被直接领导,说是人生的终极噩梦也不为过。   谢助理其实还挺能理解何秘书的。   纪修远发了一通火,扣掉人事主管和助理的奖金,心里觉得终于舒服了一些,想了想后吩咐道:“再给我找秘书,别找女的了,找男的。要能吃苦耐劳的那种,去吧。”   谢助理如释重负,退出董事长办公室。   然后没走几步,就遇到了纪修安。   纪修安和纪修远五官长得很像,身高也差不多,却和他严格凌厉的哥哥是两种风格,完全不会让人错认。   他比纪修远小五岁,不过大学毕业生的年龄,已经在管理纪氏的一家娱乐公司,仿若剪了一段春风安放于眉稍眼角,有种潇洒不羁的感觉,又令人观之可亲。   “谢大哥,被我哥数落了吧。”纪修安穿着一套休闲西服,拍了拍谢助理的肩,“别在意,我哥就是太认真那种人,他实际上没有什么恶意,也没有针对任何人的。”   谢助理苦笑了一下,没说什么,整个人却感觉舒坦不少。   纪修安又拍了拍谢助理的肩膀,这才朝着他哥的办公室走去。   推开厚重的木门,纪修安开口喊道:“哥,我回来了。”   说完,坐在他哥对面的沙发上。   纪修远揉揉额角,从电脑前抬起头,看到纪修安那过于慵懒写意的坐姿,忍不住开口:“在国外还没玩够?打算什么时候收心?”   “水至清则无鱼。我觉得做老板呢,基本能掌控大局就好,要懂得放权。”纪修安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到纪修远跟前,手指按上他哥的太阳穴,慢慢压揉按摩,“哥,你再这样下去,迟早要把自己累死的。头疼好点了没?”   纪修远绰号纪扒皮,但凡在他手底下工作的,从秘书助理到各位经理高管,个个苦不堪言。   可小学课文上,半夜鸡叫的周扒皮,实际上每天都起得比长工们还要早。   纪扒皮也是一样的。   纪修远看了一眼纪修安,觉得弟弟实在是年少无知,根本不识得厉害。   他难道就不想四处旅游,轻轻松松的生活吗?   他难道就不想做个好人,整个集团公司上下都对他交口称赞感恩戴德吗?   纪氏这架庞然大物,自他接手以来,内忧外患就没消停过,谈何容易。   他若是稍微态度软弱一些,放松自我一些,早就被人吞的骨头都不剩。   其实修安也不小了,他在修安这个年龄,已经接手纪氏,在没有任何助力的情况下,独自面对一群虎狼般的叔伯长辈……   太阳穴处的按揉力度十分适中,令纪修远的头疼症状缓解了许多。   纪修远又心软了。   那种撕心裂肺一般的痛苦成长,那种泰山般的沉重压力,他既然经受过了,修安还是能不经历就不经历吧。   反正现在纪氏基本上大局已定,修安只要专注管理好一家公司,开开心心的生活也不错。   他不可能得到的,至少修安可以得到。   纪修安替纪修远按摩了十几分钟,看见他哥的面部表情明显松弛下来,这才放开手,从西服口袋里取出个红丝绒的盒子,递到纪修远面前:“哥,我去T国见了黧龙王,求到两个护身符,你一个我一个。”   纪修远打开盒子,见里面装着一条铂金细链,链子上挂着粒拇指大小的白色坠子,似玉非玉,似木非木,看不出是什么材质,犹疑道:“听说T国邪术挺多的,你不会沾惹到不该沾惹的吧?”   “哪能呢,你弟弟是那种人吗?”纪修安闻言有点生气,却仍然解释道,“黧龙王是善行高僧,信众很多,从不弄邪术害人。这个坠子能护佑主人百邪不侵,还能挡灾,是保佑你的。”   纪修远其实也就是那么一说,他是个无神论者,对这些东西可信可不信,见纪修安的脸板了起来,心里就有点后悔,于是点了点头,道:“既然这样,你替我戴上吧。”   纪修安笑了,绕到纪修远身后,替他将细链戴在颈项上,然后扣好旋纽。   接下来兄弟俩又说了一会儿闲话,纪修安才离开。   纪修远摇摇头,笑着低声说了句“这么大人了还信这些,不像话”之后,将那条铂金链坠塞进衬衣领口里面,仅仅从外表看的话,就完全再也看不出来。   紧接着,纪扒皮低下头,紧锣密鼓的投入到日常工作之中。   作者有话要说:  话说,纪扒皮刻薄恶婆婆出场~~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梦之蓝枫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9章   接下来的日子里,棠璃每天出摊算命一两个小时,名声竟长了翅膀般传扬开来,每天都有人专门在那条街上等他出摊。   一来是确实算得准,以前光顾过的客人带来回头客;二来棠璃的样貌生得太过惊人,人皆有爱美之心,就算是不信算命这套的,也想过来跟他合个影、拍个照什么的。   甚至一位小有名气的画家,在被棠璃拒绝当其私人模特之后,每天都会专门架着画板,痴痴蹲守在棠璃摆摊的位置附近,趁棠璃出摊的那一两个小时画他,风雨无阻。   棠璃也没把这些放在心上,只要不太碍着他的事儿,旁人要看要拍要画都无所谓,千岁狐王生就倾城倾国、颠倒众生的风华,但凡见者都要心生思慕,想要留影赞美歌颂简直是理所当然。   在这期间,棠璃买了几本字典,以及手机电脑这等据说现代人类必备的电子产品,所以除去每天出摊的那一两个小时之外,就是向王瞎子学习手机电脑,以及各类家用电器的使用方法。   因为棠璃之前说过自己是从深山里出来的,所以王瞎子完全没有怀疑,只是尽心竭力教授这位财神小师傅。   简体字和繁体字虽有差别,可系出同源,只是对其进行了简化,看得多了,连蒙带猜也能知道大概意思。   手机和电脑的操作也并不难,输入法的主流虽说是拼音,但有语音输入,也有繁体手写转换,棠璃连简体字都不需要会写,摆弄过两天就基本能上手使用。   然后是身份证的事儿。   纵是有王瞎子鼎力相助,其实棠璃要在凤城落籍办理身份证,也不太容易。   棠璃既不是高校毕业生,也不是地区引进的人才,更没有子女夫妻投靠,不符合户籍规章办理条件。   但不知怎么的,事情办得异常顺利。   先是落户籍,在知道棠璃父母双亡,没有户籍,只能投靠王瞎子这个“远房叔叔”的情况下,户籍警和居委会并没有任何拖延和怀疑,很爽快的开具了各种证明,让棠璃落户在王瞎子家。   然后办理身份证,在走流程拍照之后,等待十个工作日就可以拿到。   一个月后棠璃拿到身份证,就离开王瞎子家,去市内最负盛名的一家五星酒店,在顶层包了间年租过百万的豪华套房下榻。   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棠璃从来不愿意委屈自己。也只有这世间最好的东西,才配得上他千岁狐王的格调。   至于王瞎子,虽说没有如愿学到算命之术,也并非没有得到好处。   棠璃当街摆摊的那一个多月时间里,算命屡屡应验的名气已经打了出去,现在的咨费是一万一卦起步,看风水和点阴穴另算,而且每天只接待三位客人,有缘者得。   现在棠璃不再当街摆摊,王瞎子就成了他的经纪人。他放下自己算命的生意,转而替棠璃接待筛选每天的主顾,并在其中抽取百分之十的佣金报酬。   仅仅如此,王瞎子日常收入就已经是从前的数十倍乃至百余倍,感到很是满足,办事跑腿也越发尽心卖力。   这天下午送走了第三位客人之后,不过两点钟,时间还早,棠璃就和王瞎子一起在宽大柔软的沙发上吃零食水果看电视。   王瞎子再也不是从前那身朴素大褂的算命师打扮,他现在从衣服到裤子鞋袜都是牌子货,理了时尚的发型,鼻梁上架着金丝眼镜。   他本来就瘦高个儿五官端正,这一番拾捣出来,显得精神体面许多,很是人模狗样。   棠璃比较喜欢看新闻类的节目,可以帮助他更好更深入的了解现代世界,所以65寸的高清电视屏幕上,正在播放本地新闻频道的画面。   新闻中出现纪修远那张既端肃,又显得精明厉害的脸,正在接受有关纪氏收购外企的采访,谈话间井井有条、滴水不漏。   “要我说啊,纪家的那两个兄弟,都是成了精的狐狸。”王瞎子从果盘里拈出颗草莓,放进嘴里咀嚼,“啧啧啧。”   纪修远自不必说,二十二岁接手纪氏集团,在大家都不看好的情况下,五年间总揽大局撑起整个纪氏,现在甚至将集团的触角延伸到海外,堪称华人之光。   纪修安初出茅庐就执掌纪氏旗下一家名为“星耀”的娱乐公司,在某种层面上来说,比他哥还要出名。   毕竟娱乐圈这个地方,盛产俊男美女和各种八卦,随便爆出点什么料,都能让人津津乐道上十天八天。   纪修安虽然年轻,看着人也潇洒不羁,但胸中自有沟壑。这半年来,几桩关于影后跳槽到星耀、流量小生小花们和原公司撕逼解约的案子,都处理得非常漂亮。   既得了利益实惠,还为自家公司收获了大众好感和同情,名声蒸蒸日上。   棠璃听了这话,瞳孔微缩,望向旁边的王瞎子:“真的吗?”   “可不是嘛。”王瞎子又往嘴里塞了瓣苹果咀嚼,并没有具体进行解释说明。   这倒不是王瞎子有意藏私,纪家两兄弟那些事儿,网络新闻上满天飞,要多详细具体都有,棠璃感兴趣的话可以自己去搜,根本没有特意解释说明的必要。   棠璃想了想,又问王瞎子:“老王,你觉得……我怎么样?”   王瞎子并不觉得有异,当即嘴皮子利索的谄媚回答:“小师傅当然天赋异禀,玉树临风,举世无双,与我有知遇之恩,是我老王的衣食父母。我老王将来呀,就一心一意跟着小师傅混了。”   棠璃在心中暗忖,看来王瞎子并没有能够认出他的本体真身,又怎么言之凿凿称纪家两兄弟是成了精的狐狸呢?   难道说这两兄弟就跟六百年前的自己一样,道行尚浅,所以被王瞎子认了出来?   想到这里,又不由心花怒放。   正所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他在大荒山上,一直想找个同类做伴儿不可得,才退而求其次来到人间,看看能不能成就话本子里描述的人狐之恋。   可他现在听到了什么?   在凤城就有成了精的狐狸,还是两只!   哎呀哎呀,他下山的决定果然十分英明神武。若非如此,岂不错过了大好姻缘?   王瞎子坐在沙发上吃着水果,感觉到身边的小师傅忽然变得十分开心,那股子愉悦的喜意掩都掩不住。   想了想,一定他老王溜须拍马的功夫出神入化,让小师傅听得高兴了。看来以后没事儿的时候,要多多赞扬吹捧小师傅,以及向小师傅表达自己的忠心不二。   嗯,就这样愉快的决定了。   作者有话要说:  如果棠璃不是老看时事新闻,多关注一下人类的撕逼电视剧,这个时候应该就已经知道“狐狸精”代表的真正含义了~~   看了留言,跟小妖精们说下更新的事儿,我一般是晚上九点更新,其余时间都是改错字,或者蹭玄学,鞠躬~~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Jessica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紫衣飘逸而过、梦之蓝枫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0章   王瞎子最近有了钱,不仅置了新行头,还新交往了一个做幼师的女友,正处于争取表现的时期。   他在棠璃这里吃吃水果、拍拍马屁吹吹牛逼、看看电视新闻,眼见着差不多快到女友下班的时间,就离开酒店,人模狗样的去接他女朋友了。   棠璃等王瞎子离开之后,关了电视,去书房打开电脑,搜到了纪修远和纪修安的清晰照片,用鼠标拖动,并排放在电脑屏幕上。   不愧是成了精的两只狐狸,长得虽然比他千岁狐王略逊一筹,从身高体格到五官相貌,却也算得上出类拔萃。   大约因为是同胞兄弟的关系,那两张脸很相似,不过纪修安更年轻,也看起来更亲切生动一些,大部分的照片里,眉稍唇畔都挂着春风般的笑意。   纪修远则总是板着张脸,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模样,剑眉利眼,看着比他弟弟要精明厉害许多。   第一眼看去的话,肯定是纪修安更容易合眼缘、带给人好感。   不过事关棠璃的终身大事,也不能就凭着几张照片仓促下决定,还是要亲自接触过,才知道哪个更适合做他的伴侣。   棠璃坐在电脑桌前,一边凝视着这两张照片,一边苦恼又甜蜜的思考着——   他前去接触纪家兄弟的话,固然动用法术是再容易不过,但纪家兄弟虽与他是同类,却未必想要这种见面方式。   略微想一想就知,纪家兄弟既是选择了融入人类社会,而且混的风生水起,自然是不愿意露出任何影迹马脚的。他动用法术的话,很可能会对这兄弟俩的心理造成压力。   再者他已满千岁,那两个小狐狸精至少得比他年轻上好几百岁,他也不太想一开始就让对方看出自己的道行深浅,从而猜出年龄,显得自己岁数大了,在他们面前像是长辈一样,不方便亲近。   之前,狐王为伴侣的事儿蹉跎了几百年,先后养了十八房妻室没有来得及成精化形就寿终而逝,此时好不容易遇上合心可意的成精同类,难免就患得患失,考虑的多了些。   棠璃又欣赏了一会儿纪家兄弟的照片,搜索了几条信息,就走到衣帽间的等身镜前,细细端详镜中的自己,然后满意的点了点头。   嗯,唇红齿白,肤如凝脂,风华绝代。   千岁狐王从来就是这么完美,值得天下众生拜伏倾慕、赞美歌颂。   关键是看着比纪修安还要面嫩,一点儿都不显岁数。   然后棠璃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拨打了张姐的电话。   张姐是他之前在街边摆摊的第一位主顾,现在女儿已经跟小男友公开恋情、年底就要谈婚论嫁,对他的算命术佩服到五体投地,是棠小师傅的忠实信徒之一。   张姐老公姓赵,都叫他赵哥,是在本市做物流的,生意不大不小,各方面的关系却很到位。   棠璃曾经去过赵哥的公司,大家吃了一次饭,帮赵哥看过办公室的风水摆放。改过风水摆设没多久,赵哥果然做成了两桩原本看起来很悬的大单子,自此也成为棠璃的信众。   电话很快接通,棠璃开口道:“张姐吗?我是小棠,有点事儿要请你帮忙。”   “哎哟,是小师傅呀。”电话彼端传来的声音非常热情,“有什么事儿只管说,只要张姐能帮得上的,肯定帮忙。”   “是这样的,下周凤城不是要举办一场慈善晚会吗?据说会拍卖东西,城里的名流都会出席参加,我想去看看。”棠璃说出自己的要求。   “那有什么问题?”张姐兴高采烈的回答,“邀请函除了主办方发放给知名人士之外,也是可以花钱买的,我让我家老赵给小师傅买一张,送到小师傅那里去就是。”   在资本的世界里,没有什么是钱办不到的。更何况做慈善这种事情,只要你能证明自己有加入的实力,本来就不嫌人多。   当然,为了筛去不相干、没有诚意,只是想凑热闹的人,邀请函的价格也不便宜,两万一张,所得同样会捐给慈善机构。   对张姐这样的人家来说,花费两万块,巩固一名强大风水命术师的友谊,并不算什么。   其实棠璃这段时间靠着算命看风水,赚的盆满钵满,一年需要花费百余万的豪华套间都租了,也并不是缺这两万块钱,他只是没有赵哥的人脉渠道,不知道去哪里购买邀请函而已。   谢过张姐,又彼此再寒暄几句,棠璃这才挂断电话。   哎呀哎呀哎呀,再过一周他就要和他的两只小狐狸精见面啦!   想到这里,棠璃就觉得心头有一根尾巴尖儿在晃啊晃、搔啊搔,又是欢喜,又是痒痒的。   对了,还有衣服。   参加这种有钱人聚集的晚会,都需要穿上体面合适的礼服,可棠璃的衣柜里还没有。   棠璃想到这里,兴致勃勃的离开酒店下榻处,去了附近的商业街。   最负盛名的五星级酒店,自然也是位于凤城最为繁华的地段。商家鳞次栉比,门面争奇斗妍,人流熙熙攘攘。   棠璃刚刚入世一个多月,而这世间的东西变得千奇百种、五光十色,各种创意玩物层出不穷。随着化工业发达,单是衣裳料子就发展出不知几千几万种,令人眼花缭乱,他其实也分不太清楚哪些是好,哪些是不好。   但是选择最贵、最负盛名的,总不会有错。   棠璃迈着轻快的步伐,走进了商业街上,一家门面既大又豪,在国际上享有盛名的顶级奢侈服装品牌店。   沿途,所有人都忍不住将脚步放缓,回眸看他。   纪修远也不例外。   因为堵车,他坐在自己的劳斯莱斯后座,停留在这段街道,正好透过玻璃窗,看到一路脚步轻快前行的棠璃。   玻璃窗是特制的,从外面看不到里面,所以棠璃并没有发现他。   在纪修远的眼中,那个不知名的少年非常年轻,看着可能连20岁都没有,穿着简单的休闲装,身形修长、挺秀如竹,整个人耀眼到发光。   少年所经之地,仿佛空气都变得比之前清新可爱,倘若有一瓣瓣看不见的花朵,在虚无中欢喜的绽放。   直到,纪修远看着少年迈进一家奢侈品牌服装店,那股由少年容貌带来的冲击,逐渐化作鄙夷不屑。   在凤城,纪修远手眼通天,如果这样形貌出色的少年是出自哪户豪门大家,他不会不知。   如果有外地的哪家公子哥儿过来游玩,他也不会不知。   少年长成这般容貌,不过刚踏入大学校门的岁数,就能进入这种奢侈品牌店购物,那么只剩下一种可能,少年是被哪位豪绅富户包养的金丝雀。   纪修远遥望着少年在店里大肆购买,一件又一件的让店员装袋打包,少说也得刷掉小几十万,越发肯定了心里的判断。   说不上心里是什么感觉,鄙夷不屑的同时,又带着些忿忿难平。   这时,短暂的堵车过去,司机将劳斯莱斯开走,棠璃在纪修远的视线中渐渐远去,直至再也看不见了。   纪修远闭上双眼,想要养一会儿神,却发现那个少年的身形容貌,在自己的脑海中无比清晰,无论如何都没办法将其抹去。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薄荷晴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薄荷晴 21瓶;梦之蓝枫、泡芙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1章   刚开始的时候,棠璃只想买套看上去漂亮的礼服,参加一周后的慈善晚会,给他的小狐狸精们留下美好的第一印象。   可来了这家服装店之后,棠璃才知道礼服还分那么多款型。   什么大礼服,小礼服,常礼服,极正式礼服,半正式礼服,晨礼服,燕尾服,塔士多……每种礼服都有其适合穿戴的时间场所,就是一个领巾的系法,都有十几种。   得知棠璃要参加慈善晚会,店员向他推荐了塔士多和常礼服,这两种都是适合在晚会场所穿的。   贵有贵的道理,这家享有盛名的奢侈品店,除了贩卖产品之外,出售的更是文化和服务。   然后棠璃两种都买了。   而且没想到这一买就收不住手,除去礼服之外,不仅买了十几件各种款型搭配的衣裳裤子,连什么内裤鞋袜皮带都买了一堆,基本上榨干他卡里的存款。   棠璃之前靠着算命是赚钱不少,但毕竟时日尚短,身家底子比起真正的有钱人,并没有那么厚。   店铺服务十分周到,留下地址和联系方式之后就可以免费送货上门,棠璃倒是不用拎着大包小包在街上走着回住所。   买了衣服,得到赵哥送来的邀请函,转眼间七天过去,慈善晚会正式开始的时间是下午4:00至晚8:00,基本上3点半的时候,就开始有客人陆陆续续进场。   因为有大批的明星名流参加,记者们更是早早蹲守在入场口附近,只要目标出现,闪光灯就亮个不停。   参加晚会,塔士多是再正统规矩不过的,却因为缎子包边而显得有些老气,所以已经有一千岁的老狐狸最后选择了款式显年轻的常礼服,掐着点儿出现在晚会入场口。   棠璃的信众不少,其中虽无行业大佬,却不乏小有财势者。但由于生怕旁人碍着他勾搭小狐狸精,他是独自来的,既没有带上经纪人王瞎子,也婉拒了张姐赵哥同行,更没有邀约联系他的任何一名信众。   棠璃身形修长,穿着一袭黑色轻便礼服站在入场口大门,风华耀眼灼目,如同从幻梦里走出来的少年。   适才他下车出现的时候,但凡看到他的人,呼息都窒住了两秒,目光再也无法从他身上移开,紧接着闪光灯像疯了般此起彼伏。   满场丰神俊朗、气宇轩昂的男星,一众精心打扮、意图艳压满场的窈窕女星,都被那不似人间的颜色杀得片甲不留、黯淡无光。   这对千岁狐王来说,是理所应当。   虽则棠璃平时都尽量低调行事,不爱抢人风头,但谁让今天是他和他的小狐狸精们第一次见面呢?   棠璃将邀请函递给门僮时,比棠璃早到达会场的纪修远,正在餐桌旁拿起一杯香槟。在他那个方位,刚好能隔着玻璃大门清清楚楚的看到棠璃。   正式邀请函和对外出售的邀请函,虽则两种都能进会场,可在制式印刷和颜色上有着不小的区别,纪修远一眼就辨认出,棠璃递给门僮的是对外出售那种。   哼,连正式的邀请函都拿不到,果然没有什么好的背景出身,还是一个人来的。   来做什么,钓金主吗?   其实拿着售卖邀请函进来的人也不在少数,毕竟今晚明星大佬们汇聚一堂,他们基本上都是为了结交人脉、扩大交际圈,见识世面而来。   但纪修远之前见过棠璃年纪轻轻的,就在奢侈服装店里眼皮不眨的大肆购物,已经有了先入为主的看法,所以难免带有偏见。   然则说到底他们只是两个互不认识的陌生人,棠璃又没有违法犯罪,这些并不与纪修远相干。   纪修远站在原地,心里闷闷的有些气,又不知自己在气什么,只有端着香槟转身走开,离得远远的,不再去看棠璃。   棠璃等门僮验过邀请函,正要迈入会场的时候,忽然听到一个温和的声音在身侧响起——   “你是来参加拍卖会的吗?”   棠璃偏过头,看见他的目标之一,纪修安站在那里,一只手插在裤兜里,身形高大姿态潇洒,眉稍眼角挂着春风般的笑意。   在纪修安的身上,棠璃没有观察到妖气的波动,但也感觉不到凡人的气息。   应该是用什么有灵之物,把身上的气息隔离了吧。他的小狐狸精呀,跟他猜的一样,入世果然十分谨慎。   “是啊,你也是吗?”棠璃以微笑回应。   看来自己的道行已经臻入化境,小狐狸精并没有认出自己是同类,慢慢来,先培养好感,不能吓着了小狐狸精。   “嗯。”纪修安微弯的眸中笑意闪闪,“第一次来这种场合?”   “是的。”棠璃点了点头。   “我对这种场合,倒是挺熟悉的。”纪修安邀请棠璃,“我姓纪,风纪的纪,你可以叫我纪哥。如果不嫌弃的话,和我一起怎么样?”   哎呀哎呀,小狐狸精主动邀约他啦!棠璃心里头的小尾巴尖儿又开始摆呀摆、搔呀搔,欢喜无限。   不过,一切才刚刚开始而已,不可操之过急,慢慢来、慢慢来。   所以老狐狸把持住了面部表情,想像着一个普通年轻人类遇到这种事会有什么表现,为了显得更逼真,故意迟疑了一下,才厚颜无耻的开始扮嫩:“我姓棠,海棠的棠。纪哥可以叫我小棠,接下来就麻烦纪哥了。”   欲擒必先故纵,这个情趣千岁狐王是懂的。   纪修安温文一笑,以保护的姿势,让棠璃在前先于自己半个肩膀,一同步入会场。   会场是以拍卖为主题的,正中搭了个拱形高台,其下呈扇形布置上千张舒适的皮制座椅。因为涵盖了晚餐时间,在会场四周还备有简餐和小食酒水,以自助的形式供参与者取用。   或者客人有别的什么特殊要求,只要唤来随时候命的侍者,也能得到满足。   这个时候第一场拍卖已经快要开始,纪修安去签了到,拿了叫价牌,就和棠璃一起落座。   他和纪修远虽是兄弟,但两人都各有自己的事业和人际圈子,所以并没有坐在一处,而是隔着几排位置。   棠璃刚刚坐下,就看见纪修安递过来一本彩印册子:“有什么喜欢的,我帮你拍下来。”   拍卖会虽是进场者都可以凑个热闹,但一定要有提前预订的叫价牌,才能真正叫价,拍下一会儿高台上展示的东西,像棠璃这样的就没有资格。   棠璃打开册子,里面刊印着今晚拍卖的所有物件,资料介绍都十分详细。   因为是要做慈善,这些东西其实也都是各界名流或者明星所捐赠,拍卖得来的收入全部捐给慈善基金会。   一页一页翻过来,其实并没有什么特别想要的。   狐王活了千年岁月,像什么古董字画、翡翠珠宝,他自己窝里就有一堆,比这册子上印的品相品质还要好,根本就不稀罕。   而那些具有纪念性意义的东西,比如上世纪摇滚之王的心爱贝斯,国外某著名女演员穿过的裙子,篮球巨星签过名的篮球,世乒冠军签过名的球拍之类,棠璃更是没有感觉,完全不知道这些东西收藏起来有什么用。   但既然小狐狸精这么热情的想要送他老人家礼物,又是第一次,他也不好打击小狐狸精的自尊心和积极性。   要知道在大荒山的时候,如果他拒绝了某位大妖的礼物,那位大妖可是会难过伤心好些时的。   想到这里,棠璃往册子上随手一指:“那……就这个吧。”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哈,看到一些小妖精对纪总的评论了。   纪总这个人,性格上确实是比较讨厌,既强硬固执又疑心重(恶婆婆嘛),属下们对他的观感参考何秘书,不然也不会有纪扒皮的绰号,所以由于性格原因,27岁了还是个母胎单身处男~~他老攻将来会好好教育他的。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Jessica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梦之蓝枫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2章   纪修安看了一眼,是个掐丝珐琅鼻烟壶。   鼻烟壶样子是漂亮的,金翠交织的繁复花纹绘于壶身,以一粒碧玉塞住瓶口,玲珑可爱。但因为时间是晚清近民国那一片儿,类似品相用料的存世量很大,所以价格并不高,起拍价只有两千元。   没有意外的话,成交价会在五千元以内。   像这种慈善拍卖会,拍卖的东西都是捐赠得来,所以拍卖品的价值有高有低,也有相对便宜的。   纪修安有些吃惊。   他旗下大把俊男美女,今天公司和圈里的不少当红艺人都到了慈善晚会现场捐款,毕竟大家做这行,谁不想增加曝光率和有个好名声?   那么多以容貌自负成名、精心化妆打扮过的明星,通通被一个棠璃映衬得黯然无光。   美到惊心动魄,简直可以杀人。   纪修安看得分明,当时旁边就有好几个身家地位不低的小姐公子,蠢蠢欲动想和棠璃搭讪。还好他动作反应快,抢在了这些男男女女前面。   这番作为,一方面是因为他确实对棠璃有好感,想要和棠璃结识亲近,不愿意这个少年被旁人觊觎。   另一方面他开娱乐公司的,美人亦是资源。   棠璃这样惊人的容貌,随便在哪个节目里面客串一下,就足以在娱乐圈里掀起狂风骇浪。如果将来有意在演艺道路发展,那自然就更好了,前途不可限量。   他见棠璃拿着对外出售的邀请函入场,料想对方应该家世门庭不高,也没有来这种场合参与过竞拍,是买了门票过来见识世面的。   纪修安含着金汤匙降生、在豪门长大,五年前亲眼见过纪氏集团那场天翻地覆的风浪,对事物的许多见识看法都比普通同龄人成熟,却毕竟刚满二十二岁,又身处名利场演艺圈,还是有些浮夸炫耀之心的。   所以才把拍卖物品展示的册子给棠璃,让对方随便挑选以做见面礼。   这事儿大体上也并不算出格,反正他今天都是要来捐钱做慈善,拍卖只是一种形式,所得的物品还能让美人开心,何乐而不为。   “为什么选这个?”纪修安凑近问棠璃。   其实棠璃完全可以挑个贵重些的物品,不用这样小心的。   “因为漂亮啊。”棠璃理所当然的回答,“拿回去,摆在桌子上应该会好看。”   纪修安错愕片刻,随即愉悦的笑出声来:“没错没错,是我俗了。”   纪修远坐在自己的位置上,望向纪修远和棠璃的方向,目光沉沉。   拍卖会上千个座位,呈扇形阶梯状排列,像纪氏兄弟这样具有竞拍资格的,为了方便举牌,都会被安排得位置靠前,纪修远就坐在纪修安斜后面第三排。   所以这样的距离,这样居高临下的位置,令视力良好又有心观察的纪修远,将一切尽收眼底。   看的纪修远心里是咬牙切齿。   没错,他和棠璃素昧平生,棠璃是什么样的人、做出什么样的事情,只要没有违法犯罪,他都管不到。   但是这人钓金主,竟然钓到自己弟弟的头上来了!   而修安这个傻孩子,还真的上了钩!!   一来就把竞拍者才能提前拿到的拍卖册子递给那人,也不知道选中了个什么东西要送给那人,俩人就在那里几乎头挨着头,嘎嘎直乐。   说起来,这也怪不得修安。   五年前家中虽说经过一场变故,但修安那时还是个只能躲避在他羽翼之下的,未成年的高中生,没亲身经历过真正的风浪,性格中保留了天真单纯。   再加上修安年轻,所以才会被一个人的外貌迷惑。   像他就绝对不会。   他如果要恋爱,一定要找真正不爱财、不恋势,也不贪图他的皮相外表,出身清白无瑕,品性无私高贵的的灵魂伴侣。   只顾着心里愤愤难平,精明厉害的纪扒皮却浑然不觉,这就是他身为公认的黄金单身汉,却27年来一直母胎单身狗、老处男的根本原因。   纵是心头愤愤,这里究竟是公众场合,纪修安也已经成年,是星耀娱乐公司的当家,算得凤城有头有脸的一号人物,纪修远到底也不能当众做出什么来,只能远远看着干瞪眼生气。   不一会儿主持人声情并茂的宣布拍卖开始,几件藏品落价敲定过后,就轮到了那个掐丝珐琅鼻烟壶。   棠璃觉得周围人来来回回的举牌有趣,纪修安看见了,索性就把手里的报价牌给了棠璃,让他自己举着玩儿。   纪修安是这样想的——   虽说棠璃是初次竞拍,对其中游戏规则和报价技巧一无所知,但起价两千的小东西,能有多大的事儿。   鼻烟壶因为价值不高,初始是500一次加价。   按照规则,这件物品如果累积加价超过五千,则举一次牌加一千;超过一万,举一次牌加两千;超过两万,则举一次牌加四千……依此类推。   当然,在正常情况下,这玩意儿超过五千就没人会再往上加价了,还是看在今晚做慈善的份儿上,更不要说过万。   毕竟就算喜欢,要再找个品相类似的也不难,时价也就是两三千。   但谁让席间坐了个快要气破八块腹肌的纪修远呢?   他见棠璃开始举牌竞购的东西,是一个起价仅仅两千的鼻烟壶,心里不由暗忖,这人心思手段倒是比他想像中的高明,知道装成不爱钱财的样子哄骗修安。   但他亲眼看过这人在侈奢服装店里眼皮不眨的刷掉几十万,又怎么会被这样的表相欺骗?   呵呵,他绝对不会让这人如愿以偿,欺骗他天真单纯的弟弟。   所以纪总开始跟着举牌。   纪总是这样考虑的,做为弟弟送出的第一份见面礼,如果这人为了装节俭,中途放弃竞拍,自然是显出寒酸的小家子气。等拍卖会散了,自己就可以过去,抓住这点冷嘲热讽,让他再也没有脸面待在弟弟身边,屁滚尿流的离开。   如果硬着头皮竞拍到最后的话……那更好。   价格已经被他抬得高高的,这人收了那样贵重的礼物,再怎么装成不爱财?   他要当着弟弟的面,撕下这人虚伪的画皮。   台上刚开始拍卖这个鼻烟壶的时候,还有几个人感兴趣,跟着举牌报价,但没过多久,场中举牌的人就只剩下了两个,棠璃和纪修远。   自然而然的,纪修远也引起了棠璃的注意。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只羡青鸟 2个;Jessica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梦之蓝枫、啦卡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3章   棠璃乘着举牌的间隙,扭过脸,朝正在和自己较劲儿喊价的纪修远望去。   哟,原来是另外一个小狐狸精。   小狐狸精板着张俊脸,那对看上去挺厉害的利眼,正在毫不避讳地盯着自己。   身上的气息和纪修安一样,非人非妖,大约是用了什么灵物法器遮掩。   棠璃想了想,恍然明白过来——   这个小狐狸精在试图用这种方式,引起他的注意。   毕竟千岁狐王见者倾心、魅力无边。   哎呀,小家伙还挺可爱的,那就不妨顺着他的心意,跟他玩玩这场游戏吧。   纪修远看到棠璃扭过脸来,望了自己一眼,星辰般的眸子微弯,红润的唇畔慢慢绽开一个笑,颠倒众生、风华绝代,然后再度高高举起手里的蓝色号牌叫价。   是挑衅!   好大的胆子!!   这可恶的少年勾引了他弟弟之后,竟然还胆敢当众挑衅他!!!   纪修远气到一阵头晕眼花,连耳朵尖都红了。   不过他这人向来七情不怎么上面,架子也端得极为牢靠,从外表倒是看不大出,还是冷峻英明的纪董一枚。   昏了头的纪修远不甘示弱,板着严肃冷峻的一张脸,不停的跟着少年举牌,心里只剩下“忐他”这个念头,压根儿不记得自己举了多少次。   满场的人逐渐鸦雀无声,只看见相隔不远两个蓝色的号牌,不停的上下上下,上下上下,上下上下……   台上主持人脸红脖子粗,对着麦克风声嘶力竭的激动呐喊——   “一千二百二十二万!一千二百二十二万!!还有人叫价没?!还有没有人?!!还有谁!!”   “还有谁!!!”   也怨不得主持人激动,一个晚清时期、市价两三千的鼻烟壶,被喊到了一千二百多万的高价,实在是他整个拍卖主持生涯中浓墨重彩、值得纪念的一笔。   棠璃轻轻叹气,搁下了手里的牌子。   他到人间已经有一个多月,对物价还是比较了解的。一千二百多万,在哪里都不是一笔小数目。   看来小家伙真的是非常、非常喜欢那个鼻烟壶啊。   反正对他来说不过是装点桌案、可有可无之物,就让给那个小狐狸精吧。   纪修远举完牌之后,还在等棠璃接着举,却看见棠璃放下了手里的蓝牌,然后扭过脸,又朝他弯唇笑了一笑。   依然是颠倒众生、风华绝代。   “一千二百二十二万,成交!!!”   锤音重重落下,满场的人都齐刷刷看着纪修远,目光中有惊叹,有不可置信。   纪修远手里握着号牌,坐姿端正背脊笔直,面容保持着一贯的刚硬冷峻,但他觉得所有人看他的目光,都像是在看一个大傻子。   这件事上,他也确实是个大傻子。   之前想得很好,如果这少年要在弟弟面前装俭省,中途放弃竞拍,等拍卖会散了,自己就可以过去,对其表现出来的寒酸冷嘲热讽,令其自惭形愧的离开,再也不敢出现。   为此,纪修远做好了付出十万以内代价的准备。   但现在这个结果,一千二百多万买个价值不高的鼻烟壶,怕是反过来会被少年嘲笑脑子进了水吧。   很明显,他被那个胆大妄为的少年坑了,坑的彻彻底底!   冷静想想,说来也怪,他五年来执掌纪氏,心态早就练得稳如泰山、天塌不惊,怎么会被一个毛头小子轻易激得头脑昏沉神智不清,犯下如此低级的错误?   如果他纪修远是这样的人,纪氏早在五年前就土崩瓦解了,根本不会有现在的繁荣局面。   他却不知,帝辛在遇到妲己之前,也曾是文武双全、英明神武的君王。   狐妖魅惑众生,一颦一笑皆能令人失魂落魄、惑乱心智。   再英明神武的九五至尊,只要与其相见,到最后也只配跪伏于足下,成为其风月之臣。   棠璃虽未刻意如此,也没有害人之心,但他身为千岁狐王,比起传说中祸国的九尾狐妲己,实是不遑多让。   现在事已至此,纪修远也知道懊悔无用,只能死扛到底。   纪董气势凛凛的坐在位置上,冷峻刚硬目光深沉,却是再没有去摸手边那个蓝色的号牌。   直到如坐针毡的四个小时过去,晚八点整场拍卖会结束,纪修远才起身签了现场笔录和成交确认书,付款拿走鼻烟壶,匆匆离开会场。   以他的身家,花一千多万买个古董字画之类的收藏,其实也没有什么。关键是这钱花得过于憋屈、过于不值,还是在众目睽睽下的憋屈和不值。   现在好了,通过晚会直播,整个凤城的人大概都知道他纪修远花了一千二百多万,拍了个价值两千的鼻烟壶。   纪修远的口袋里揣着鼻烟壶,深深吸了口气,举步踏出晚会大门,刚觉得空气清新了一些,想要踏下铺着红毯的阶梯,就看见一个夹着“朝明新闻”牌子的麦克风,递到了他面前。   采访的记者还很年轻,唇上生着细细绒毛,脸上带着一些面对上位者的忐忑:“纪董您好,我是朝明新闻的记者。听说您花费一千多万拍下了一个晚清时期的鼻烟壶,这也是整个慈善晚会金额最大的一笔捐赠,请问您的感想如何?”   感想么……没有别的,就是心里很憋屈,很想吐血。   纪修远绷着张冷峻刚硬的脸,用一把低沉磁性的嗓音缓缓开口,字正腔圆、掷地有声:“做为公众人物,理应回馈社会,为有困难的人提供帮助,捐钱捐物都是理所应当,不值一提。”   是的,不值一提,所以就不要再继续采访下去了。   年轻记者却不识趣,继续热情的问着:“听说纪董拍下的那个鼻烟壶,起价只有两千,最后却拍出了一千多万。是不是它有着什么特别的地方,令您慧眼识珠呢?”   唯一特别的地方,大概就是被那个少年看中了吧。   纪董现在的心理活动很剧烈,如同核弹爆炸火山喷发,如同奥特曼大战哥斯拉。   脸上却仍旧端着冷静的官方表情,没有表现出半点失态,是真男人打碎牙齿都要往肚子里咽、死撑到底:“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只是千金难买心头好。”   这时棠璃拿着之后拍下的一盒树化玉象棋,和纪修安并肩走出会场,刚好经过,听到了纪修远这番话。   棠璃在心里暗暗点头,小狐狸精果然很喜欢那个鼻烟壶啊。   他把鼻烟壶让出去这件事,看来做的很对,小狐狸精也会觉得开心吧。   他和他的小狐狸精们,迈出了和谐友好的第一步呢。   发现纪修远朝这边看过来,棠璃再度朝他友好的笑了一笑。   纪修远当下双拳紧握,用力之大,手背上的青筋都根根凸起——   这个人,实在是该死……他怎么敢,他怎么能,这个时候还在嘲笑自己?!   但今天纪修远已经很丢脸了,全凭他过人的意志力死撑到现在,不能再出什么意外。   所以他什么都不能做,只能默默看着棠璃迈着活泼轻巧的脚步,脸上带着愉快的笑容,和纪修安一起离开。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Jessica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bly 2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4章   慈善晚会过后,第二天一大早,纪修远就把纪修安叫到了自己的办公室。   “你是怎么回事?”纪修远拿起那个天价鼻烟壶,当着纪修安的面,重重放在办公桌上,怨恨难平,心底还有丝委屈酸楚,“学会跟外人一起坑你哥了是吧?!”   没错,他昨天是昏了头,才把这个鼻烟壶的价格抬到了一千二百多万。但他会这样做,还不是为了纪修安?   纪修安当时就坐在那个叫棠璃的少年旁边,难道就不能及时阻止吗?   五年来他一直兄代父职,为弟弟遮风挡雨,名义上虽是纪修安的兄长,实际上怎么也算半个爹,纪修安现在胳膊肘朝外拐,真是儿大不由老父亲,想起来就伤心。   “不是很好嘛?”完全没有良心的纪修安,从桌子上拿起一张报纸看了看,笑咪咪回答,“本来去那里就是打算捐钱的,哥你上各版新闻头条了,对集团的公众形象很有好处呀。”   纪修远听了这话,差点气的倒仰,纪修安不慌不忙绕到他身后,手指按上他的太阳穴,力度适中的按揉,放软了声音:“哥,别生气啦,容易犯头疼。”   “小棠年纪还小,人又单纯,哥你没必要针对他。”   弟弟是他在这世上唯一可信的亲人了,纪修远见弟弟主动过来替自己按摩,心里气就消了大半,语重心长道:“你跟他昨天才认识,就知道他单纯了?相信哥的眼光,他对你是另有所图,别被他骗了。”   “就算小棠对我有所图,也很正常啊。”纪修安微笑,“那样的话,我还挺高兴的。”   人和人之间能够产生种种关系,本来就是互有所图的。   血缘、相貌身材、财富资源、权势地位、性格嗜好……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投契,没有无缘无故的喜欢。   他喜欢棠璃,如果棠璃能贪图他些什么,他会很高兴,也会尽全力满足棠璃的需求。   纪修远被噎得完全说不出话,过了好一会儿才再度开口:“修安,你是真的喜欢那小子?”   “喜欢。”纪修安诚实回答。   “不行,我不答应你继续和他接触。”纪修远斩钉截铁的放下话来,“就算长得再好看,他也是个男的,不能为你生儿育女,不能为纪家传宗接代,这点就绝对绕不过去。”   就算纪修远对棠璃一直抱有成见,也不得不承认,要谈恋爱的话,美到棠璃那种程度,是男是女根本可以忽略。   但纪修远是个实用主义者,他对同性相恋倒没有歧视偏见,只是觉得那样组成的家庭不能留下后代,不够完整幸福,所以不能接受自己的亲弟弟看上棠璃。   “我觉得比起儿女,配偶才是真正能陪伴一生的人。再说结婚生子、为纪家传宗接代这种事,不是还有哥哥你吗?”纪修安好脾气的回答。   纪修远再度被噎得说不出话来——   二十七年了,你哥我要是能找到恋爱结婚的对像,还用指望你?!   话不投机,外加被戳中痛处的母胎单身狗纪董,终于在暴躁愤怒中,把儿大不中留的弟弟撵出了办公室。   ……   人类啊,自从学会了直立行走,创造了遮羞的衣服之后、形成固定的社交套路之后,就变成了一种再含蓄不过的动物。   哪怕互相有好感,他们也只会隐晦的表达,循序渐进,慢慢的试探接近、一点点了解和融入彼此。   刚开始就直奔主题的,会被视作突兀无礼。   棠璃的小狐狸精们在人类社会生活的久了,显然也染上了这种含蓄习性。   自从慈善晚会一别,几天过去,棠璃没有再和纪修安见面,只是每天在社交软件上进行问候和交谈,保持着联系。   因为纪修安大小是个娱乐公司老总,事务繁忙,也不可能跟他一聊就几小时那种,但问候交谈的时间节点和遣词用句显然都是用了心的,令人感到十分熨贴亲近。   棠璃很享受这种一点点拉近距离的感觉。   纪修远则更害羞些,明明晚会上那么想引起棠璃的注意,却跟他连联系方式都没有互通。   千岁狐王也不讨厌这种属于人类的情趣,觉得有点意思,同时期待下一次的相遇。   这天中午,棠璃和王瞎子一起吃过饭,和往常一样,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聊天吃水果零食。   因为棠璃住酒店,这边饭菜都是现成的,只要肯花钱预订,还能顿顿吃上顶级大厨的作品。   王瞎子现在忙起来了,家里自己一个人开火做饭不方便还费时,再加上他做饭的水平肯定也比不上五星级酒店的大厨,所以基本每天的早餐中餐都在棠璃这儿蹭,只有晚餐是和正在追求的女友共进。   由于这段时间吃得好,王瞎子人都白胖了一圈儿。不过他个儿高,而且原本就有点过瘦,这一胖倒是恰恰好,还显得比从前气色滋润、容光焕发。   “老王,你跟你女朋友也处了快一个月了吧,进行到什么程度了?”棠璃想了解人类一般谈恋爱的时间阶段进程,于是偏过头,望向旁边正在吃菠萝的王瞎子,开口询问。   “还没拉上手。”王瞎子回答。   他女朋友才二十,刚从职校毕业就到幼儿园当老师,年轻单纯的很,如同一枝初绽娇花。   而他一个三十多的老男人,比对方大了十几岁,现在虽说靠着和棠小师傅混有了点钱,但当了半辈子神棍大忽悠,也没什么真本事,王瞎子觉得自己其实是有点高攀人家的。   所以各方面都非常小心、呵护备至,生怕令单纯的女友感到困扰不适。   棠璃听过之后,沉默了片刻:“你们什么时候能上床?”   “哎哟小师傅,她是个好女人,我在结婚之前都不会这样随便的。”王瞎子瞪大了双眼,吃惊于棠璃突如其来的跨越尺度。   “那你们什么时候结婚?”棠璃沉吟,看来人类普遍比他想象的还要保守。   王瞎子松了口气:“现在还没定,但怎么也得处个两三年的吧。”   就算得到了女友的肯首,他这个岁数,要想被女友家庭真正承认,恐怕还得另费一番水磨功夫。   而且现在的女性,二十岁虽然到了法定结婚年龄,却还是有点嫌早,二十二、三就恰恰好。   “哦,这样啊。”棠璃了解的点头。   这样也不错。   他虽然对温和主动的纪修安更有好感,到底相识时间短暂,还是没有决定在两个小狐狸精中,选择哪一个成为自己的终身伴侣。   这俩兄弟的人形都很好看,但不知狐形如何,是不是他喜欢的白色或者红色?爱不爱四处扑咬东西?毛毛摸上去手感如何?睡觉打不打小呼噜?   两三年的时间,在妖族漫长的生命中根本不算什么,足够他观察和做决定。   慢慢来,不着急。   就在这时,棠璃放在茶几上的手机响了起来。   棠璃拿起手机,上面是纪修安的来电显示,于是他按下接通键,将手机放在耳边。   “喂,小棠。”电话彼端传来纪修安的声音,“今天有没有时间?”   作者有话要说:  话说真等两三年再那啥。。。纪董到时候差不多就是高龄产男了~~   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Jessica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蓮笙、梦之蓝枫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5章   “有啊。”棠璃一听到小狐狸精的声音,精神立马来了,“你在哪儿?”   纪修安发出低低的笑声:“你去阳台,就能看到我。”   棠璃拿着手机,走向阳台。   他住的这家酒店是前卫的船形构造,白天看着像是一艘华丽大船停泊于繁华都市,晚上楼层亮起灯的时候更是绚烂如梦,占地面积比较大,楼层却并不高,只有五层。   阳台下,纪修安正笑着朝他挥手,如一道春风。   棠璃情不自禁的还了他一个微笑,对着手机说:“纪哥等会儿,我马上下来。”   说完他关上手机,望向坐在沙发上的王瞎子:“老王,我现在要出门,你知会一声下午算命的客人,让他改天再过来。”   王瞎子咽下嘴里的菠萝,朝棠璃比了个“OK”的手势:“小师傅放心,我来安排。”   棠璃交待过王瞎子,离开套房,乘坐扶手电梯来到酒店楼下。   纪修安迎过来:“小棠,你不是一直想去片场看看?今天我正好有空,开车载你去。”   棠璃回忆了一下,他好像是说过这样的话。   其实,棠璃对人类的电视剧电影不怎么感兴趣,还是比较喜欢看古代关于狐精的话本子。   古代话本子通常几页纸就可以讲一个好故事,笔力入骨三分,语境简洁优美,拿来消遣解闷的话,比电影电视剧强多了。   但纪修安是做这行的,棠璃为了哄他的小狐狸精开心,就在之前发信息聊天的时候,顺着纪修安的话夸了两句,并表示了憧憬向往之情。   现在纪修安发出邀请,棠璃当然也不会拒绝,于是笑着装嫩道:“好啊,那就麻烦纪哥了。”   纪修安开过来的坐驾整体呈流线型,是一辆价值上千万的铁灰色迈凯伦超跑。车门上看不到把手,钥匙遥控开锁之后,用手往车身侧面的凹槽处抚摸滑动一下,感应车门就会像蝴蝶的翅膀般打开,很是酷炫。   不过棠璃是在山沟沟蹲了几百年才出来的,这一个多月来已经见过太多令他惊奇赞叹的新鲜事物,练得见怪不怪,见纪修安把车门打开,稍微揣摩一下车内布置,就弓身坐进了副驾。   这车双门双座,只能坐俩人。棠璃坐进去后只觉得十分舒适,引擎发动的声音比他坐过的任何车子都要小。   纪修安打开音乐,指了指位于棠璃后侧边的一个小柜:“里面有零食和饮料,小棠你可以自己拿。”   柜门同样是感应的,棠璃手指在凹槽处轻轻一划,就自动旋转着打开,露出个小型冰箱。   里面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放着果汁、冰淇淋、酸奶、棉花糖、海苔、仙贝薯片等零食。   其实这个小冰箱,通常纪修远自己最多往里面放几支矿泉水,但今天要接棠璃,纪修安就提前让助理用各种零食饮料将其填满。   棠璃果然很喜欢,拿起一支脆蛋筒冰淇淋就开始吃。   车子的减震也做得非常好,开起来颠簸的感觉接近于无。一路顺畅行驶了两个多小时,出了市区,来到位于郊区的影视城。   枫叶影视城位于一个与凤城相临的镇,占地近三十平方千米,属于纪氏名下的产业,同时是国家级的旅游景区,花了几十个亿最终建成。   在全国范围内,也能跻身前三。   进入影视城之后,就可以看到街道上有不少游客在行走。而里面剧组正在拍戏的地方,则远远的就被严密围了起来,禁止游客出入。   对普通游客来说,其实是没有什么机会见到演员和明星的。   但纪修安并不是普通游客。   他带着棠璃,再度顺畅的开车进入了一片古代街区。说来也巧,正好是棠璃曾经入过世的那个时代。   一切都经过严格考据,复原的非常好。   下车走在街道上,看着那青砖绿瓦、高大城墙,还有在街边穿着古代衣物,正在休息的临演们,棠璃有种恍若隔世的怀念之感。   这是部宫廷权谋剧,由网上大热的ip改编,星耀娱乐斥资制作,用来捧自家公司旗下的艺人。   进入正在拍摄的现场,只见金碧辉煌的大殿四周架起机器,正在拍一场君臣相峙,气氛剑拔弩张。   一旁的场记看见老总过来,就要起身相迎,却见纪修安伸手往下按了按,温和道:“我就是过来看看,你们忙你们的,不要耽误工作。”   棠璃和纪修安站在旁边,看着金殿上弱冠帝王与中年权臣唇枪舌剑、张力十足。   棠璃内心不由感慨,果然不愧是吃这碗饭的,演得活灵活现,看那额头上的青筋都暴起来了,就跟真的在吵架一样。   拍过这条,年过四十的导演从椅子上站起,朝纪修安笑着打招呼:“小纪总,怎么有时间过来?”   导演姓孟,能力很强,在业内口碑也非常好,执导过许多有名的电视剧。   纪氏集团的董事长兼总裁是纪修远,而纪修安是管理其下的星耀娱乐,为了将兄弟二人进行区分,所以一般称纪修安为“小纪总”。   紧接着导演看到纪修安身旁站着的棠璃,先是怔了怔,紧接着眼睛一亮:“这位是……”   “这是我的朋友,对影视剧感兴趣,所以过来看看。”纪修安介绍过后,又转而望向棠璃,“这位是孟导。”   “孟导你好,我叫棠璃,叫我小棠就行。”棠璃朝导演笑笑。   “小棠啊,既然你对影视剧感兴趣,那么愿不愿意在剧里友情客串一个角色?”孟导和蔼可亲的单刀直入。   棠璃听到这个要求,顿时有些为难:“这个……我什么都不会啊。”   刚才他看过别人的表演,别说那种经过训练的,演什么像什么的演技,他就连镜头前的走位都不会。   “你不需要会。”孟导热切的道,“你只需要摆几个姿势,让我拍几条就行。”   “这个……”   狐王还在犹豫的时候,孟导已经叫来化妆师:“小宋,来来来,你带小棠下去化个宸明太子的妆。”   化妆师是个三十左右的微胖女性,听到孟导吩咐,就走了过来。   当她看清棠璃的样貌时,同样眼放异彩:“不得了,导演,这下宸明太子在剧里终于能露正脸了。”   “哈哈哈。”孟导爽朗的笑着,挥了挥手,“还等什么,快去快去。”   纪修安脸上带笑,在旁边看着棠璃被姓宋的化妆师拉走。   这件事并不在纪修安的预料中,但他还挺乐见其成的。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蓮笙 3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6章   这部剧的主题,是围绕着幼帝与权臣之争展开。   幼帝自九岁登基,就一直生活在权臣的阴影下,从儿时战战兢兢的自保,到成年后和权臣之间的明争暗斗,剧情跌宕起伏、十分精彩。   而宸明太子,则是幼帝的同胞哥哥,在剧集刚开始的时候就已经死亡,只活在幼帝等人偶尔的追忆里,算是这部剧的“题眼”。   幼帝的哥哥五岁被立为太子,文武双全、仁德兼备,是帝后的骄傲,所有人眼中完美的储君。   先帝驾崩时,宸明太子十八岁,名正言顺人心所向,只要继位就可以理政,国家将会迎来新的执掌者。   但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宸明太子还没有来得及登基,不明不白死了。   朝堂顿时陷入风雨飘摇,各路人马都想要拥立自己认定的“新帝”,搏个从龙之功。   幼帝因为同胞哥哥的存在,从来都没有想过要坐上那个至高无上的位置,打小的愿望只是长大后封王,成为哥哥的臂膀助力。   然而,情势已经由不得他了。   权臣成为了这场争斗中最后的胜利者,他被权臣拥立为新帝。   幼帝一直认定,是权臣为了独揽大权,才暗杀了已经成年可以理政的宸明太子,转而拥立刚刚九岁、丧父丧兄,如同孤雏般无依无靠的弱小的自己。   这是幼帝跟权臣之间最大的死结,也是幼帝一心除掉权臣的重要理由。   宸明太子虽然戏不多,甚至没有什么台词,但演员很难找。   太子是本剧重要的“题眼”,在众人的追忆中近乎完美,而且非常年轻。   找个现代小鲜肉吧,撑不住古时那份庄严尊贵。再说小鲜肉们时间宝贵的很,谁能巴巴的花费一两个月辛辛苦苦学古礼、练习神态姿势,还演不上重要角色,就为了在一部电视剧里没有台词的友情客串一把?   找个老戏骨实力派吧,演技是够了,又不符合宸明太子的人设。   最后还是孟导想了个招儿,找个古礼靠谱的替身,让宸明太子以背影等各种不露脸的姿态出现在追忆中,应该没有大错。   但今天孟导第一眼看到棠璃的时候,就觉得看到了原著小说中所描写的,之前只存在于想像中的宸明太子。   棠璃虽然穿着现代的衣服,但孟导没有看错的话,棠璃的一举一动、一顾一笑都颇有古时意韵,极为适合古装。而且那并非是刻意学习训练出来的,更像是纯出天然。   其实那个时候,在场所有人也都在看那个仿若是发光体的少年,或明或暗、心思各异。只是因为小纪总就在旁边,棠璃又是小纪总的朋友,没有敢表现得太明显而已。   另一边,棠璃已经坐在了宽大的化妆镜前,被称为“宋姐”的微胖化妆师正为他的脸上妆,以及试戴发套。   棠璃肤如凝脂,五官形状比例完美,根本无需怎么遮瑕修饰,只需要薄薄打一层粉底,将眉眼适度加深就可以。   就连这种程度的妆容,也是为了配合其他演员,统一画面基调。毕竟这部古装剧中的男演员们多少都会上妆,棠璃要是不上的话,在镜头下就显得有些另类突兀了。   倒是那个发套,因为是按照替身演员的头围订做,戴在棠璃头上就大了一圈儿,并不合适。   宋姐试了几次最终放弃,好在棠璃本身是长发,她索性将棠璃的头发打散,束成个简单的髻,然后插上玉簪,效果更加自然。   接下来,棠璃换上了太子的衣履。   一般人初次穿古装,多少都会显得肢体僵硬、动作不自然,但棠璃不同。   因为本就是往常穿惯了的,狐王又从来是个讲究人,一袭太子常服被他穿得披云流风,行动间每一个衣褶都有着恰到好处的美感,衣襟的每一次摆动都仿若萦绕着韵律。   棠璃在大荒山称王多年,众妖俯首称臣,眉眼顾盼之中,又自带上位者的威严尊贵。   身为原著书粉的宋姐,不由在心里暗叹——   这个少年简直就像是为宸明太子而生;或者说,宸明太子这个角色,是为了这个少年而生。   当棠璃走出化妆间,再度来到拍摄现场的时候,原本闹哄哄的地方顷刻间鸦雀无声,所有人的呼吸都滞住了瞬间。   宋姐与有荣焉,朝导演笑着说:“孟导,怎么样?”   孟导听到宋姐的声音才回过神,激动的站起身道:“各部门准备,现在就开始拍宸明太子的那几条。”   “啊,现在就拍?”棠璃有些错愕的望向纪修安,“纪哥,我什么都不知道,没问题吗?”   他一来就被拖去换衣上妆,根本连这个剧讲的是什么,他要扮演的这个角色是怎么回事儿都不清楚。   “孟导是专业的,小棠你听他的就行。”纪修安朝棠璃笑道,“这次友情出演,我也不给你报酬了,就当是上次的回礼。”   上次的慈善晚会,纪修安送给棠璃的那盒树化玉象棋,落价近二十万。   纪修安既然把话说到这份上,棠璃也不好再推拒,于是就按照孟导的安排行动。   开始拍摄了,发现确实还蛮简单的。   不过是在各个场景中或站或倚,或沉思读书状,或缓缓走过廊桥,听见喊咔就可以停下。   最后一条稍微复杂些,需要棠璃坐在花树下抚琴。   棠璃跪坐在琴案前,宽大的衣袂迤逦于身后,云袖堆叠,几片粉色花瓣落于衣角发间,容颜之华耀绝艳,简直令人窒息。   幸而剧组的成员都是见惯形形色色明星的,纵然被棠璃颜色所慑,但职业素养还是有的,工作仍旧进行得有条不紊,上下一心想把人物场景完美的拍摄出来。   剧组聘请的古礼师拿了架琴过来,摆放在案上,打算教棠璃怎么往琴身处落腕按指。   孟导在业内是出了名的认真,对每个拍摄细节都十分在意,琴是调好的真琴,就算演员本身不会弹琴,拍出来的基本姿势、手的摆放位置也一定不能有错。   棠璃却微微仰头,朝着古礼师道:“我会弹古琴。”   古礼师倒也没有太奇怪,像现在二十岁左右的小孩儿,家境稍微好些的,家长从小就给报许多杂七杂八的兴趣班,古琴古筝之类的也火过一阵子。   虽是一般来说都不能精通,摆个样子总没有大问题,至于琴音可以靠后期制作。   所以棠璃既是这么说,古礼师就退出了拍摄区域,留棠璃独自在树下。   棠璃入世一个多月来,只顾着学习见识各种新鲜的事物,还没有碰过乐器,此时见到琴也有些技痒,于是拨弄了两三声试音,就开始弹奏。   那是支在场所有人都没听过的曲子。   此曲空灵飘渺、潇洒孤绝,仿若来自九天之上,降于人间纾呼盘旋。   原本只需要拍摄分把钟,剪出10多秒的场景,但导演一直没有喊停,摄影就一直没有停下。   满场寂静无声,只能听到棠璃指端流泄的铮铮琴音。   作者有话要说:  祝我的小妖精们儿童节快乐呀~~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34657626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王炸 15瓶;九九归一 10瓶;今天有更新吗 5瓶;bly 4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7章   棠璃从来没有拍过电视剧,也没觉出不对,一直弹了近半个小时,整支曲子都奏完,才松弦撤指。   呼,有点过瘾。   然后抬头望向不远处的孟导,目光中带一点疑惑,孟导这才如梦初醒喊过,宣布今天收工。   随着孟导话音落地不久,整个现场也跟着随之活了过来,摄像师停止拍摄,收音师放下手中的指向性麦克风,打光师开始收拾反光板……剧组工作人员们各有各忙,不再是之前的纯然一片寂静。   棠璃见状,也从桌案前站起来,舒展了一下身体。   “小棠,表现的很出色。”纪修安朝棠璃走过来,一双眼睛亮晶晶。   他早就认为棠璃适合演艺圈,却也没想到棠璃第一次尝试客串,效果就这样惊艳。   “哪里,能帮上纪哥的忙就好。”棠璃适时的装乖扮嫩。   纪修安继而转身望向正在忙碌的剧组成员们,笑着扬声道:“大家这段时间辛苦了,难得来一趟,今天我请大家吃晚饭。”   “多谢老板。”   “谢谢小纪总。”   “……”   在场众人也纷纷笑着回应道谢。   “大家自己选地儿。”纪修安又道,“别跟我客气,你们敲诈老板的机会可不多。”   剧组上下一阵哄笑,气氛顿时就变得轻松随意。   这里是影视城,也是国家级的旅游景区,所以周边酒店食肆旅馆什么的很多,最终剧组经过投票,选了一家每人688的高档海鲜自助,果然没跟纪修安怎么客气。   等剧组成员收拾好服装道具,棠璃也卸妆换了衣服,大部队正要开拔,棠璃忽然看见个三十岁左右,他从未见过的男人,擦着额头上的汗水跑了过来。   这男人一身上下都是名牌,身形微胖,跑得气喘吁吁,来到纪修安跟前,态度略拘谨的叫他:“修、修安弟弟。”   棠璃仔细看来,这男人虽然相貌平常,但五官确实和纪家两兄弟略有相似之处,想必是纪家的什么亲戚。   纪修安果然面带微笑,朝男人点点头:“承业哥。”   紧接着扭头朝棠璃介绍:“这是我堂哥纪承业,小棠以后喊他承业哥就行。”   棠璃乖巧的喊人,纪承业露出一点受宠若惊的紧张表情:“真是的,今天过来第一次见小棠,也没有带什么见面礼……”   “小棠不在意的,下次有机会补上就行。”纪修安拍拍纪承业的肩膀,“我们现在要去吃晚饭,承业哥一起去吧。”   “好、好的。”纪承业笑着,一边擦着额上的汗水,一边连忙答应。   棠璃觉得纪承业有点奇怪。   他对纪修安的态度,不像是普通的堂兄弟,倒像是小心翼翼迎奉巴结着纪修安一样。   不过他跟纪修安认识没多久,也不好直接问别人家亲戚的事,再者到底也不与他相干,所以什么都没表现出来,跟着纪修安上车离开。   ……   “什么,修安和那个姓棠的去了枫叶影视城?”纪修远坐在办公室内,望向对面的谢助理。   谢助理点点头:“是的纪董。”   纪修远深深吸了口气。   自从那天他把纪修安撵出办公室,就没再跟弟弟联系过,却不代表他没有关心弟弟的情况。   这几天修安都没和棠璃接触,他原本以为经过自己那番敲打,修安多少知道顾忌,却没想到今天这俩人就胆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出双入对?   如果是在市内还好,修安公司里就有给自己通风报讯的眼线,怎么也出不了大纰漏。   但是枫叶影视城?   那里位于凤城郊区的镇上,里面都是一群拍戏的,纪修远的手还没伸得那样长,他现在对弟弟的具体行踪作为已经失去了掌控。   “备车,我要去枫叶影视城。”纪修远从大班椅上站起来,朝谢助理宣布。   谢助理还能怎么样呢?   只能按照自家老板的意思办事。   ……   众所周知,自助餐是很难吃够本的,毕竟商家也要赚钱。   但棠璃这个人,在丧妻之痛中,胃口不好的情况下,都能一顿吃掉三只半的肥鸡。   绝艳、优雅,但能吃。   纪修安坐在棠璃对面,眼睁睁看着服务员一次次收走大摞大摞的盘子,再看了看棠璃仍旧平坦的小腹,深深怀疑这人的胃里装了个无底洞。   纪修安觉得……嗯,挺好。   就算将来不走模特演员的路子,也肯定能成为红到发紫的吃播。   能吃,在大荒山向来被认为是身体健康、精神愉快的表现。   再说棠璃在王瞎子面前也是这样吃的,王瞎子对此还深刻的赞美过,所以棠璃并不觉得在人前表现出这点,会有什么问题。   至于旁边食客纷纷投来的惊叹目光,狐王因为容貌太盛,早就习惯在公众场合被人行注目礼,也没觉出异样。   最终棠璃这顿饭不仅吃够了本,大约还让商家赔了不少。   这时候大家都玩开了,老板难得过来一趟请客,吃了晚饭也不能就这样轻轻放过,于是到了六点多的时候,剧组一行人又起哄去K歌。   剧组人多,去KTV包了好几间厅,棠璃和纪修安、纪承业、孟导,以及剧组的主要演员被安排在一个厅房里。   说起唱,棠璃只会唱几句昆曲。   他隐世六百年,就连京剧、黄梅戏这些剧种,都是在他隐居期间发展起来的,对他来说十分陌生。   所以KTV的伴奏歌单里全是些他没听过的歌,自然也不会唱,只能听别人唱,然后打打拍子叫叫好。   纪修安见了,知道棠璃不擅长K歌,就拿了个骰盅过来,跟他玩摇骰子。   玩得是最简单的猜大小,六粒骰子放进去,摇出十五点以上为大,十五点以下为小,猜错了喝一小杯酒。   酒是度数很低的鸡尾酒,颜色漂亮缤纷水果味儿,基本上就算当水喝也不会醉。   纪承业和几名没有K歌的演员见了,也凑过来跟着玩。   纪修安考虑到自己今天可能会开车回去,不能沾酒,而且人多了也热闹,就只当庄摇骰子,带着这帮人玩儿。   “来来来,大家买定离手了啊。”彩灯环绕的房间中,纪修安单手持骰盅,在空中摇晃了好几下,然后“啪”地一声扣在桌子上,架势有模有样。   大家还没来得及下注,就听见包房的门同样“啪”地一声被推开,身高187的霸总纪修远,顶着张冷峻刚硬的脸,气势凛凛地出现在门口。   满场鸦雀无声。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Jessica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8章   纪承业看见纪修远出现,额头上的汗就下来了。   五年前纪氏的掌舵人,纪修远、纪修安的父母因为一场连环车祸双双身亡,纪家的叔伯们乘势而起,想要逼宫夺位,个个如狼似虎、法宝尽出。   当时纪家的两个太子,纪修远二十二岁,在国外念书,纪修安更是还没有成年,叔伯们根本没把这两个小辈放在眼里。   谁知纪修远奔丧的同时,竟放弃了学业回国,紧接着手段迅速狠厉的把这些叔伯们一个个收拾了,全部发放边疆,不留半点情面。   纪承业的父亲纪炳,纪家两兄弟的大伯,就是五年前的失败者之一,现在是一家小公司的法人。   这家公司虽然明面上没有被算做纪氏的产业,但其实上上下下都是纪修远的人在运作,纪炳这个法人,只是担个名声,并没有任何参与决策权力,每天只能到公司喝喝茶看看报纸。   一旦公司出了什么事,纪炳做为法人,就会被推出去当替死鬼。   纪炳还不能不干。   至少现在纪修远每个月还能划给他一笔钱,维持着他全家老小优渥的生活,以及纪家人表面上的风光。如果他不干了,就连这样的生活也会失去。   其他叔伯目前的状态,也和纪承业的父亲大同小异,脖颈上被纪修远套了根随时会勒紧的无形绞索。   所以纪承业尽管年龄比纪修远还要大上那么两三岁,但他打从心里是惧怕自己这个堂弟的。   五年前那场逼宫夺权中,纪修远已经彻底和他们这些亲戚撕破了脸,露出狰狞爪牙,自然是谁也不敢再靠近。   纪修安因为未成年,当年并没有参与这件事,再加上他这个人本就性情如春风,倒是待那帮叔伯亲戚们还算温和。   就算是这样,在凤城也没有亲戚敢去主动接近纪修安图谋什么,因为都知道纪修远在凤城手眼通天,万一被纪修远知道了,肯定没有好果子吃。   但身为败兵之将,又被纪修远控制压迫到这样的地步,肯定还是不甘心的。   于是在得知纪修安去了枫叶影视城,脱离了纪修远的掌控范畴之后,纪承业才急吼吼的跟了过来,和自己的这个堂弟套套近乎。   谁知道纪修远居然来了呢?   好在KTV包房里光线暗,纪承业又坐在不起眼的角落,于是他缩起微胖的身体挨挨蹭蹭,悄摸的离开了桌子旁。   纪修远这个时候的眼里只有棠璃和弟弟,倒也没注意纪承业。   他径直走到棠璃对面,眉眼锐利:“大家玩得挺开心啊,怎么不继续了?是我扫了大家的兴吗?”   嗯,您老还是挺有自知之明的。   尽管大家心里都这么想,嘴上却不能这样说:“哪里哪里,纪董的到来,简直是让这里蓬荜生辉……”   棠璃和众人的想法不同,他觉得纪修远这只小狐狸精挺可爱。   虽然小狐狸精总是摆出骄傲厉害的姿态,实际上心里再在意他不过,所以才会追到了这里来,想要凭借与众不同的方式,得到他的关注。   哎呀,真苦恼,千岁狐王的魅力真是无处安置呢。   纪修远听了众人的回答,点了点头,大马金刀的在沙发上坐下:“既然这样那就继续,算我一个。”   与此同时,纪修远下意识的捏了捏自己的裤袋。   里面装着一个薄薄的纸包。   他今天来,自然是做足了准备,要让棠璃当众出尽洋相、羞惭离开,从而再也没办法和他弟弟交往。   纸包里装着他找家庭医生要的“通气粉”。   这玩意儿可令肠胃顺气通畅,要真论起来,对身体还有些益处,但只要吃下去一小会儿,就会控制不住的不停“通气”,也就是俗称的放屁。   你不是长的好看,勾得修安魂不守舍吗?   今夜过后,我看你拿什么脸见人。   你不是行止优雅,走到哪里都是目光焦点吗?   我看你在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一串连环屁放下去,还能不能保持“优雅”姿态。   哈哈哈哈哈哈!   我要让你明白,那天慈善晚会上我的感受。   没有人知道,在纪董冷峻硬朗、英明神武的外表下,住着一个睚眦必报的幼稚鬼。   ……   纪承业悄悄打开ktv包房的门走了出去,因为此时大家的目光都被纪修远吸引,并没有人注意。   他来到卫生间,就看见一个五、六十岁的男人走到他身边,有些焦急的道:“承业,你有没有给修安吃下那个?”   “爸。”纪承业喊那个男人,语调中带着些无奈,从口袋里取出一根滴管递过去,“修安弟弟人挺好的,今天见面还主动请我吃饭唱歌……要是给他吃这个,就是害了他一辈子啊,我下不了手。”   滴管里装着经过高度浓缩强化的毒物,只要挤压滴管胶头,将其无声无息滴进酒水饮料里,吃一次就能成瘾。   沾上这玩意儿成瘾之后,人的一辈子也就毁了。   “承业,你说的也有道理。”   男人没有接那根滴管,先是赞同纪承业,继而叹了口气:“修安确实是个好孩子,想必老天也看不过眼,这才把纪修远送了过来。”   说到“纪修远”这三个字,纪承业的父亲,纪炳,几乎是咬着牙一字一字从齿缝里嘣出来的,恨意很深。   “爸,你是说……”纪承业小心试探。   “你找机会,让纪修远吃下去。”纪炳望着儿子。   纪承业没有回答,脸上露出了畏缩的表情。   纪修远这人手段太狠厉,他要是知道被自己陷害,还不知道会怎么报复,纪承业有点害怕。   “承业,别怕。”纪炳见状,连忙开始替儿子分析,“纪修远就算着了道儿,也是不敢报警,不敢公诸天下的,只能藏着掖着。否则这种丑闻传扬开去,纪氏集团就将迎来股价下跌、土崩瓦解的局面。”   “纪修远既然不敢公开这件事,我们就有了反制他,提出条件的机会。”纪炳脸上露出稳操胜券的微笑,“再说染上这玩意儿,人逐渐会变得昏昏沉沉,哪还有心思打理纪氏的生意?最后还不得我们这些叔伯长辈代劳嘛,哈哈哈。”   “爸爸就你这一个儿子,将来的一切都是你的,这也是帮你自己。”   纪承业踌躇了会儿,最终点点头:“好。”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蓮笙、梦之蓝枫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9章   “来来来,大家接着玩。”   眼见得纪修远的加入,令周围气氛变得拘谨尴尬,纪修安连忙笑着开口:“大家买定离手啊,押大押小?”   “哦,押大。”   “我押小。”   “……”   在纪修安的引导下,众人这才纷纷回神,气氛逐渐活跃。   棠璃望向桌上倒扣的骰盅,里面每一颗骰子都在狐王的眼里清清楚楚,十一点小。   “我押小。”狐王按照规矩,报大小的同时,拿起面前的玻璃酒杯,往桌子上敲了敲。   纪修远看着对面的棠璃,缓缓道:“我押大。”   棠璃感受到纪修远投过来的目光,听到纪修远的话,就知道他的小狐狸精又在用和他对着干的方法,试图引起他的注意。   哎呀,真是害羞别扭又可爱。   于是棠璃抬起头,朝纪修远弯唇笑了一笑。   纪修远看到棠璃的笑容,当下瞳孔微缩。   挑衅!   这人好大的狗胆,竟然再度挑衅他!!   不过不要紧……眼下暂且让你嚣张,哼哼,一会儿就有你好瞧!!!   纪修安揭开骰盅,开始报点:“十一点小,印樱,晓海,哥,你们猜错了,喝酒喝酒啊。”   齐晓海是本剧男三,173的身高,肤白清秀,平常就比较会来事儿,见状就要拿起酒瓶给庄家点了名的人斟上,却被纪修远抢先拿过:“我来负责给大家倒酒。”   说完拿起一旁的酒杯,倾斜酒瓶,给齐晓海先倒上一杯。   齐晓海面对大boss,心里战战兢兢,又有点受宠若惊,双手接过:“谢、谢谢纪董。”   说完之后,仰头一饮而尽,颇有古代壮士饯行的感觉。   印樱是剧中女二,玲珑可爱的一个妹子,同样双手郑重接过纪修远倒的酒,眉目端毅的一饮而尽:“多谢纪董。”   这妹子性格娇娇软软,平常在剧组里是不分男女老幼,动不动就要对人撒娇的,此刻在纪修远面前,却活脱脱成了个女壮士。   气氛再度凝重起来。   纪修远却觉得很满意,他最后给自己倒了一杯,喝下之后,望向都看傻了的纪修安:“修安,继续。”   这回算是那个姓棠的运气好,猜对了点数大小。   不过,这种游戏玩的是个概率,每个人都会输输赢赢,不用着急。   一会儿等那个姓棠的猜错了,他就乘着倒酒的机会,把药粉倒进棠璃的杯子,然后就可以坐看好戏……   哈哈哈哈哈哈!   纪修安一边再次拿起骰盅摇骰,一边在心里暗暗诧异,是自己的错觉吗,怎么感觉大哥的心情忽然变得很好?   但世事岂能尽如人意,纪修远万万没想到的是,接下来竟然是这样令人郁闷的情况——   棠璃:“我押大。”   纪修远:“我押小。”   纪修安揭盅:“啊哈哈哈哈,十八点大,押小的喝。”   棠璃:“我押小。”   纪修远:“我押大。”   纪修安揭盅:“哈哈哈,九点小,押大的喝。”   ……   如此反复十几次,纪修远次次押错喝酒。   其实在第三次的时候,大家就都跟着棠璃押了,所以接下来全桌就只有纪修远一个人在倒酒喝酒、倒酒喝酒……   虽然酒本身没什么度数,杯子也不算大,但就算是白水,连续喝这么多杯肚子也会觉得涨。   连输十几把的纪董并没有气馁,只是阴沉着脸,从沙发上站起来,去了一趟厕所。   趁着纪修远离开,一直潜伏在阴暗角落的纪承业蹿了出来,装作不经意的样子,绕到纪修远的座位前,把手轻轻覆盖在纪修远用的玻璃杯口上,望向纪修安:“纪董喝的有点多,没事吧?”   说话间,滴管里的毒物已经被尽数挤进杯中,然后纪承业的手离开杯口,将用过的滴管藏进裤袋。   因为KTV光线暗,纪承业动作又迅速,并没有人发现他做的手脚。   “承业哥,没事儿。”纪修安觉得有些欣慰,原来亲戚里面还是有人关心大哥的,“这酒度数低,醉不了。再说我大哥出门都带司机保镖,不会自己开车的。”   “这就好。”刚做完坏事,纪承业的心脏砰砰直跳,朝纪修安点了点头,“我爸刚才发短信给我,说家里有事,让我赶紧回去。”   “好的,承业哥路上小心点儿。”纪修安向来是个妥贴人,“到家别忘了给我发条短信,报个平安。”   纪承业挥挥手,加快脚步离开了KTV包房。   周围众人,就连纪修安都没有发现纪承业做的事情,其中却并不包括目光敏锐的千岁狐王。   棠璃坐在对面,将一切尽收眼底。   咦,承业哥往小狐狸精杯子里下毒啊?为什么要这样做?   虽说不是什么喝了马上就死的毒物吧,却能够致幻、对其产生身体和精神上的双重依赖。   当然,这玩意儿对大妖们来说并不算什么,喝下去之后只要打坐一两个小时,运转妖丹化解就行。但对于一般动物和人类来说,就是对身体意志彻底而不可修复的破坏。   不过妖丹是大妖才有的,像他洞府里的大灰二白阿狸这等小妖,体内就没有妖丹。   他的小狐狸精道行尚浅,也不知凝没凝成妖丹,身体经不经的住,棠璃心里有些担忧。   但关系到纪家内部的事情,他的小狐狸精一看就自尊心甚高、很爱面子,这里这么多人,又不好当场揭破。   嗯,一会儿想办法不让小狐狸精再喝酒就是了。   纪修远从厕所里放水回来,坐回原位,一张俊脸拉得老长:“修安,继续。”   连输十几把,不蒸馒头蒸口气,他总不能一把没赢就退场。   他的杯底本来就留有一些残酒余沥,毒物无色无味溶入其中,所以他本人也没发现面前的杯子被动了手脚。   纪修安听了大哥的话,只得哗啦哗啦摇骰,然后再度将骰盅扣在桌上。   棠璃透过骰盅看得很清楚,二十一点大。   “我押小。”棠璃体贴的决定让纪修远赢,赢了就不用喝酒。   纪修远望着对面的棠璃,把玻璃杯往桌子上磕了磕,神色倨傲缓缓开口:“这次,我也押小。”   去厕所放了趟水,他算是想明白了,棠璃要么是跟修安那个坑哥的货勾结了,要么就是懂得听音辨骰之类的技巧。   难怪刚开始的时候,有胆子和底气挑衅他!   看着对面棠璃那张吃惊的脸,纪修远心里有点小得意。   哼哼,这回打了你个措手不及吧。   纪修安此时揭盅报数,一瞧就乐了:“二十一点大!所有人都有,来,喝酒喝酒!”   作者有话要说:  说到短小,目前因为是随榜更,一周一万五,所以日更的话就显得短小了。。。小妖精们请耐心等待,入V后会日万给乃们看~~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影月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0章   这样的结果,虽然出乎了纪修远的意料,他对此却并没有什么意见。   不过是回到最初的想法。   因为大家这次集体猜错,纪修远将装了“通气粉”的纸包捏在手心,然后拿起酒瓶,开始给围桌而坐的一圈人倒酒。   到棠璃的时候,纪修远端起棠璃面前的玻璃杯,借着倒酒的姿势手肘微侧,遮住在场众人的视线,将满满一包药粉全部倒了进去。   药粉融于橙红色的果酒中,使得酒液微微浑浊,可在KTV这样彩光变幻、时明时暗的场所,不仔细瞪着分辨,根本就看不出来。   纪修远晃了晃酒杯,面无表情将这杯酒放在棠璃面前。   棠璃是连骰盅都能看穿的妖,怎么会看不清纪修远这番动作?   棠璃有点感动和怜惜。   他的小狐狸精……挺心疼他的啊。   怕他吃喝多了,影响到肠胃,还专门往他酒里放疏通肠胃的药物。   因为性格别扭害羞,就连心疼人也不肯做在明处……唉,若不是千岁狐王明察秋毫,小狐狸精的这番曲折心意又有谁能知晓?   在大荒山,在人间,爱慕追求棠璃者数不胜数。   可所有人都是明火执仗,送金送银送珠宝送吃的,想方设法的接近他讨好他,在他窗外一宿一宿的唱情歌。   从来没有人像这只别扭的小狐狸精,端着骄傲架势,脸上带着睥睨不驯的表情,却把真正的爱意藏匿于暗处。   纪修远给大家倒过酒之后,回到自己的位置,将自己的酒杯也用酒液注满,然后端了起来,凑近棱角分明的薄唇,打算一饮而尽。   棠璃瞳孔骤缩。   端在小狐狸精手里的,是杯毒酒。   当下右手捏诀,施了个五鬼搬运法咒,在一瞬间将纪修远手里的酒,和自己的那杯调换。   纪修远根本没有半点发觉,端着酒杯仰起脸,脖颈间性感的喉头耸动,将微微浑浊的橙红果酒饮下,涓滴不剩。   然后他举杯向大家示意,还特意多看了一眼棠璃。   棠璃松了口气,也将手里的酒几口喝下去,随即妖丹开始缓慢的于腹中旋转,化解其中药力。   这杯毒酒,在座的每个人喝了都有危险。   只有进了千岁狐王的肚子,才能确保万无一失。   纪修远看着棠璃喝下杯中酒,脸上虽是竭力装作若无其事的模样,唇畔却不由自主露出愉悦笑容——   饶你奸似鬼,到底还是中了我的计。   我看你待会儿,再怎么摆出那副优雅的架势,哈哈哈哈哈哈!   然而没过几分钟,纪修远就听到自己肚子里“咕噗”的长响了一声。   动静并不算太大,KTV里又有人在唱歌,周围环境比较嘈杂,除了他自己外并没有旁人听见。   可他还没完全反应过来,就感觉到一股沉重的气感,如同涛涛洪水,如同万马奔腾,自胃通过肠,然后气势汹汹朝着肛部冲击而去。   纪修远那张刚硬冷峻的脸顿时一黑,情知不妙,想要凭借自己过人的意志力强行憋住,然而却已经来不及了——   噗噜噜啪啦啦兹~兹~~兹~~~   嘈杂环境都压不住的响亮,尾音悠长余韵深远。   包间所有人都安静下来,唱歌的放下麦克风,说话的停止交谈,朝纪修远的方向望去,目光中带一丝诧异。   虽然面临这样尴尬的处境,纪修远身为一个集团的董事长兼总裁,还是具备机变决断的素质。   趁着现在大家还没确定是他发出的声音,他感到肚子里又再度生出沉重气感的时候,当机立断从沙发上站了起来:“总部还有事,我先走了。”   说完,纪董迈开长腿,在所有人的注目礼中,大步流星走到包房门前,身姿庄严笔挺,气势凛凛的拉开门走了出去。   房门在众人面前闭合的同时,隔着门板传来一串响亮的声音——   噗噜噗噜啪啦啦嘭~~~~~   “扑……”不知谁最先忍不住,笑出声来。   紧接着场面就没办法控制了。   印樱趴在沙发上笑得直不起腰,孟导拍着桌子笑出眼泪,一时间包房汇聚成了片欢乐的海洋。   纪修远积威已深,如果他本人在的话,在场的众人恐怕还得端着正经的模样忍笑,从头到尾装作不知道的样子,给大boss留点面子。   但他现在仓皇离开,场子里都是自己人,纪修安又是个素来和善随大流的,大家就无需憋着藏着什么。   棠璃也笑,觉得他的小狐狸精简直太可爱有趣,又太过害羞。   不过棠璃也没忘了正事,他趁着这个机会走到纪修安身旁,轻轻拍了拍纪修安的肩膀:“纪哥。”   纪修安一扭头,看见棠璃把个玻璃杯捧到自己面前,有些诧异:“小棠,你这是?”   “我看见,承业哥往纪大哥的杯子里下了东西。还好我提前发现,把杯子换过来。”棠璃凑近纪修安,小声说,“纪哥,就是这个杯子,你带回去检测一下残余物,也好心里有个底。”   纪修安神情顿时变得凝重,接过棠璃手中的杯子:“谢谢你,小棠。”   棠璃朝纪修安微微一笑,摆摆手,转身坐回原位。   ……   黑色的劳斯莱斯疾驰在车道上。   纪修远仪态端严、腰身笔挺的坐在劳斯莱斯后座,前面开车的是司机贾师傅。   一切似乎都与往常没有什么不同。   除了不时从后座处传来的——   嘭哧嘭哧噗噜啪啪啪~~~   咻哒噼哒布拉拉拉~~~   咕噗咕噜达达达~~~   ……   这样令人尴尬的声音,沿途抛洒了一路。   贾师傅用尽这辈子所有的自制力,才没有在脸上露出任何明显的表情,安全顺利的把纪修远送回了纪宅。   纪修远这个时候当然是想明白了,他又着了那个姓棠的道儿。   竟然让他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出丑,他跟那个姓棠的没完!   到了纪宅,贾师傅拉开车门,纪修远迈开高档西裤包裹的长腿,以无可挑剔的优雅姿势下车,同时留下一串“噗哒哒哒哒”的声音。   贾师傅面无表情的想——   纪先生的肚子,现在听起来已经好多了。   从最刚开始两三分钟排放一次,到现在十几分钟才排放一次。   到明天应该就能完全好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久病成瘾 2瓶;啦卡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1章   实际上贾师傅猜得没错,“通气粉”这玩意儿一般也就几小时的效果。   都不用等明天,再过一两个小时,纪修远就会停止排气。   纪宅位于凤城白沙湾,这里纵然是富人聚集的别墅区,纪宅在其中也显得鹤立鸡群、格外显眼。   毕竟在这样寸土寸金的区域,不是每座豪宅的室外,都能配备一个中型的高尔夫球场。   纪修远踏上大理石的台阶,推开纪宅厚重的大门,打开灯。   纪宅内部真的是非常大。   长而宽阔、铺设了软毛绒地毯的拱形走廊,三层楼,二十几个房间,有恒温室内游泳池,高高的天花板上悬挂着华丽繁复的水晶吊灯。   更衣室大到看上去就像是个商场卖衣服的专柜;露天游戏房里架设有可以乘坐的小火车。   但是这样大的地方,只住着纪修远和管家孙伯。   像保镖和司机花匠等人,都不住在这里,而是住在纪宅旁边另外搭建的附楼。   至于纪修安,他并不喜欢这里,觉得太空旷安静,里里外外都感受不到人气儿。这么多年来,他总共在这里住的时间加起来也没有超过半个月。   孙伯无妻无子,从纪修远的父辈开始就服务他们全家,年过六十,岁数有些大了,每天十点就会准时回房入睡。   所以这空荡荡而又豪奢巨大的宅子里,现在只有纪修远一个人的脚步在清脆回响。   纪修远感觉到很饿。   下午他急着去影视城找纪修安,本就没来得及吃晚饭,又喝下“通气粉”,把肠胃给疏通了一番,就感觉到更饿。   可眼下已经快十一点,他也不好把刚睡下的孙伯叫醒做饭,于是就自己来到了厨房。   虽然这里的炊具一次也没沾过手,但他在国外念书那些年,还是用过微波炉的。   于是他用冰箱里的速溶燕麦和鲜奶,加上一些果酱,花费不到十分钟的时间,给自己做了一碗简单的微波即食燕麦粥,端上餐桌开始吃。   餐桌是黑胡桃木的,也很大,大到可以足足围坐二、三十个人。   大到桌子中间摆放着装饰用的烛台,从哪个方向伸手过去都是够不着的,要想熄灭或者点燃,都必须用长勾子勾过来才行。   这里实在是太大了,大到简直荒唐的地步。   纪修远就独自坐在这样大的桌子旁边,安静的慢慢吃那碗燕麦粥。   纵然四周空无一人,他也仍旧保持着腰背笔挺,仪态端严。   现在已经没有多少人知道,只手遮天、不近人情的纪董当年在国外求学,念的是建筑系。   这座巨大的豪宅,就是在他大二那年亲手设计勾勒了图纸,然后交付给父母施工建成。   之所以会这样大,是因为在当年他的人生规划里,他会早早结婚,最少会有七、八个小孩,十几二十个也不是不可能,所以要建得尽量宽敞。   可以容纳那些叽叽喳喳,小麻雀一般闹腾的孩子们。   孩子们可以尽情在室外草坪、宽敞的回廊上奔跑,围坐在餐桌旁吃饭,去游泳池里戏水冲浪,在游戏房里开小火车做集体游戏……   然而自从五年前,父母死亡的那一刻,为他和弟弟遮风蔽雨的大树轰然倒塌,原本关系很好、来往密切的叔伯亲戚们,都露出了他从未见过的可怕狰狞面目。   那是一场你死我活的争夺。   纪修远只有变得比他们更狠更强大,才不至于被那些豺狼虎豹们撕得粉碎,才能保住父母留下的一切、保护好还没有成年的弟弟。   五年时间,他长满尖刺的盔甲已经融入血肉,成为了他的一部分。让自己疼痛,也令旁人望而却步。   周围的所有人见到他,都会仰视畏惧。   他腰背笔挺坐在这广阔空寂的饭厅里,坐在宽大到荒唐的长形餐桌旁,一口口吞咽着温热的燕麦粥。   就像是一头孤独的恶龙,守着他曾经的宝藏、曾经的梦想,守着埋葬了曾经自我的坟场。   纪修远心底没来由的有些感伤。   肚子似乎对主人的心情有所感应,咕噜咕噜响了两声之后,一股浊气下降,在这静谧的夜里发出忧伤而细弱绵长的声音——   噗哧兹~兹~~兹~~~   ……   当天夜里,纪修安就把棠璃给他的玻璃杯送去检测,第二天拿到了检测报告。   检测出来的结果令人心惊心寒,里面是高度浓缩的成瘾物质,如果纪修远当时真的喝下去,后果不堪设想。   五年前纪修安十七岁,还没有成年,外加正在读高三,处于人生的关键时期,所以并没有亲身参与到当时那场夺位之争中。   他只知道一切尘埃落定之后,大哥就因为在这期间经常连着几天几夜不睡觉,外加殚精竭虑,患上了偏头疼的毛病。   而那些伯叔亲戚,则一个个被大哥架空,要么捏住致命把柄、要么脖颈套上绞索,再也没有半点翻身的机会。   虽然他只会站在大哥这边,但也多少觉得大哥对叔伯们做的有些狠绝。   再说,他们就兄弟俩,纪家亲戚就那么几房,真的要全部断绝关系来往、众叛亲离吗?   叔伯在他们小时候,是对他们很好的,每逢生日年节都会送他们红包和礼物,还会抱着他们举高高。   就是几个堂兄弟,也是从小玩到大。他们一起踢过球,一起游过泳,都不是外人。   纪修安对现在的状况觉得很心痛,所以才会尽可能的对亲戚们关切友善。   谁知道纪承业竟然会做出,往他大哥的酒杯里下药这种事?   上午,纪修安坐在自己的办公室里,手里拿着那张检测报告,神色阴晴不定。   他刚刚联系了纪承业。   之所以没有把这件事告诉他大哥,主要是因为怕他大哥被气到,再犯头疼的毛病。   再者依照纪修远狠戾决绝的手段,纪炳这一房的所有人恐怕都会被他往死里弄,最后再给余下的各位叔伯来个杀鸡敬猴。弄得亲戚们越发惶惶不安、人心散乱。   他已经长大了,不再是多年前只能被大哥保护的小修安,他可以用自己的方式解决问题和麻烦,他可以反过来保护大哥。   没过多久,纪承业就过来了。   过来的不止是他,还有他的父母,纪炳和吴安竹。   这一家三口刚进办公室,关上门之后,就齐刷刷朝着纪修安扑通一声跪倒在地。   纪炳和吴安竹都是纪修安的长辈,要在往常遇到这种场面,按照纪修安的性格,肯定是要忙不迭上前扶起他们。   但此时此刻,纪修安只是将那张检测报告拍在书桌上,然后站起身,目光又沉又冷的扫过跪在地上,矮了半截的那三个人。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梦之蓝枫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2章   感受到纪修安的态度,吴安竹做为一个软弱的女人,首先哭着认错:“对不起,我也是今天刚知道这事儿……都是承业一时鬼迷了心窍,才犯下这样的大错,对不起,请看在都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份上,就原谅他这回……”   吴安竹五十来岁,保养的不差,平常收拾打扮的很是精致,总是化着得体的妆,只像是四十左右。   然而看得出来,她此时穿的衣服是出门时匆匆套上,头发只胡乱梳了两下,素面朝天,眼睛红红,哭泣时嘴唇和眼角出现了深刻的纹路,整个人的精气神都垮了,仿若骤然苍老了十几二十岁。   吴安竹也确实跟这件事没什么关系。   她不过是个普通市民家庭的女儿,因为年轻时长得可爱娇俏,又跟纪炳是高中同学,彼此的初恋,这才排除千难万阻嫁入纪家。   由于出身和见识所限,她本身没有野心,胆子也小,只想舒舒服服的安稳过日子。   所以纪炳谋划的一切,是瞒着吴安竹进行的。   但她的丈夫和儿子出了事,她又怎么能置身事外?所以尽管她一大把年纪了,也只能跪在纪修安这个二十出头的晚辈面前哭着认错。   “这么说,都是承业哥一个人自作主张了?”   纪修安站在原地,居高临下的看着纪炳一家三口,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他本来就跟纪修远长得相像,一旦不再春风般和熙的微笑,看上去就仿若第二个纪修远。   纪炳心里不由得咯噔了一下,然后用手使劲揉了揉自己的眼睛,露出沉痛的表情:“是承业一时糊涂,我们做为父母,也没有偏袒承业的意思……无论是交给警方处理还是怎么样,我们都能接受……”   来之前他已经想好,这种行为算是故意伤害未遂,纪承业又没有前科,走正常程序最多判个三年。   如果丢卒可以保帅,对于他们家目前的境况,已经是很不错的结果。   纪承业则弯了微胖的身躯跪在地上,低头看着地面,听着爸爸的话,从头到尾一声不吭。   纪修安虽然只是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但他身为一家娱乐公司的老总,自然不是半点城府都没有,会这样就听信了纪炳的话。   于是纪修安望向纪承业:“承业哥,是这样吗?”   纪承业低着头,从喉咙里发出沉闷的声音:“……是的。”   “为什么要这样做?”纪修安见他亲口承认,深深吸了口气。   “为什么……哈哈哈哈哈,为什么?”纪承业忽然抬头,爆发出一串大笑,直直望向纪修安,“修安弟弟,因为狗急会跳墙,兔子急了也会咬人啊!”   这事儿其实是纪炳一手谋划,他从头到尾不过是遵从父命,连药都是纪炳拿给他的。他也知道自己被爸爸推出去做了挡箭牌,只觉得既苦楚又疼痛,宛如万箭穿心。   但他又不能选择和纪炳互相攀咬,因为他的身后还有他的妈妈。他妈吴安竹向来柔柔弱弱没有主见,如果父子俩一块儿出事,她肯定是活不下去的。   所以竟是豁了出去,彻底扮演这个反角,说出平时不敢说的话:“自从纪修远接掌纪氏,纪家所有人都活得战战兢兢!只要他哪天不高兴、看谁不顺眼了,大伯二伯和我爸爸这几个,随时都可能出现‘经济问题’,被送去坐几十年牢!”   “还有六叔,一直被关在精神病院里隔离,这几年亲戚们谁都没有再见到过六叔,都不知道是死是活!”纪承业大喊,“他纪修远就是悬在大家头顶上的一把刀!叔伯亲戚们心里谁不怕他纪修远?谁不盼着他早点死?!只不过一个个敢怒不敢言而已!!!”   纪修安微微垂下眼帘,沉默了片刻。   当初他大哥是如何与这些叔伯亲戚们相斗的过程,他不是很清楚,但最终结果他是明白的。   现在的情形确实如纪承业所说,纪家的叔伯们都已经被大哥勒住脖颈要害,人人自危。   而六叔在被大哥送进精神病院后,这几年亲戚们别说去打听看望,都没有人敢多提一句,生怕触了大哥的逆鳞。   “你们可以不用过这种生活的。”纪修安望向激动到脸红脖子粗的纪承业,缓缓开口,“只要肯放弃纪家人的身份和待遇,离开凤城,没有人会为难你们。”   纪炳在旁边不吭声,纪承业接着喊道:“凭什么?!难道就只有他纪修远是纪家的子孙,我们就都不是了吗?!”   纪修安不想多做争执,只是扫了纪承业一眼:“我现在,只给你们两个选择。”   “第一,把这件事告诉我大哥,交给我大哥处理;第二,你们放弃纪家人的身份待遇,离开凤城。”   豪门和普通家庭不同,出了这种事如果报警闹开来,必定是满城风雨,影响巨大。再说纪承业对大哥看来积怨已深,就算去坐个三年牢,也根本于事无补。   只有剥去他们纪家人的身份财富,再远远的放逐出去,才能永绝后患。   “别、别告诉纪修远!”纪炳满眼恐惧的颤声开口,“我们……我们全家愿意放弃一切,离开凤城。”   纪修远那人太狠了,而且向来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比起被报复性的灌下相同成瘾药物,或者和老六一样被关进精神病院,无疑还是第二种选择更好。   纪承业听闻自己不用坐牢,又见父亲做出了选择,于是收敛了激动之色,不再试图与纪修安争执,再度弯下自己微胖的身躯去看地面,沉默不语。   纪修安这才神色缓和,伸手扶起纪炳和吴安竹:“三伯三伯母,就算离开凤城,生活上你们也不用太担心。”   “我在络城有朋友在开公司,三伯和承业哥去他那儿做份工作,好好的生活。就算比不上在凤城富贵繁华,总算是能一家人开开心心、踏踏实实的过日子,也没什么不好。”   “修安,谢谢。”纪炳知道他现在不仅是要被纪修安严密看管起来,而且还远离了凤城这个权力中心,失去身为纪家人每月的优厚供养,却还是只能哽咽着向纪修安道谢。   “修安,谢谢。”比起自己的丈夫,吴安竹倒是诚心实意的道谢。   她早就被纪修远的各种传闻吓怕了,比起在凤城提心吊胆,还不如听从纪修安的去络城。   就这样纪炳一家三口,被纪修安送上了当天前往络城的飞机。   作者有话要说:  纪修安也是条成精的狐狸,只不过他看起来比他哥更温和宽容,更八面玲珑。   但是他也是站在他哥已经打下的江山之上,仗着他哥凶名赫赫的压制,才能优容有余的处理事物~~   两兄弟的处事方式并没有高下之分,只有因事制宜,大概就是打江山和坐江山的不同吧~~   大家端午节安康啊~~~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梦之蓝枫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3章   接下来,棠璃又过了几天普通的日常生活。   最近进入酷暑,外面越发的热起来,简直砖头都快要被烤化,不比山里凉快,棠璃连门都不想出。   还好有空调这种东西的存在,于是棠璃除了每天接待三位算命的客人,就是宅在家里养养风水鱼,看看新闻上上网、学习拼音、写简体字什么的。   今天的最后一名客人是个地产行业高管,王瞎子最近打算把自家破旧的老房卖了,凑个首付再分期付款在附近买新房,又不知哪里的楼盘好、房价划算,就亲自送地产高管回去,顺路打听一下。   所以就只有棠璃独自在家,坐在沙发上一边用勺子舀冰淇淋吃,一边看新闻。   这时候手机屏幕亮了,原来是纪修安发来信息——   “小棠,在做什么呢?”   棠璃最近拼音进步很大,已经不需要依靠手写转换,于是拿起手机按键打字——   “在屋里吹空调。”   纪修安回复——   “这几天都没出门走走啊?老窝在家里,对身体不太好吧。”   棠璃发个叹气的表情——   “但是外面太热了,不想出门逛街。”   纪修安那边顿了顿——   “凤城的夏天长,要热上两三个月呢。”   “这样吧,你这两个月有没有时间,跟我去海岛度假?”   海岛啊。   棠璃是在山里成精的妖王,虽是活了一千余岁,却还真的没去过海岛,当下就起了些兴致——   “好啊。”   “我要准备什么东西,带多少钱去?”   纪修安那边发过来一个灿烂的笑容——   “不需要带钱,办旅游签证也是很快的,这些都交给我,你带两身换洗衣服过来就行。”   “就当是感谢你那天晚上的提醒。”   他的小狐狸精这般盛情相邀,棠璃自然也就顺水推舟,和纪修安定下了出发的日期时间。   ……   纪修远虽是那天在KTV里出了洋相,但好当时在场的人不算多,就棠璃、纪修安,孟导和剧组里的一些个主要演员,都是拎得清的人。   面对纪氏大boss难得的洋相,大家偷着乐一乐也就是了,并没有人嫌命长的把这些传扬出去。   至于贾师傅,有着职业私家司机的素养,基本上就是个锯了嘴的葫芦,根本不会拿出去当谈资。   所以,咳,纪董在内心忐忑了一小段时间之后,仍旧活得英明神武、趾高气扬。   纪修远虽说两次出手想要整治棠璃,却其实之前一直是没有把棠璃放在眼里的。   年纪轻轻的小孩儿,除了长相一无是处,也没有背景出身,不知是从哪个旮旯里冒出来的,纪大boss连打听都懒得打听。   但他三番两次都栽在姓棠的手里,不得不开始正视敌方。   棠璃入世之后做的事并没有避人眼目,一点儿也不难打听,找了家私人侦探,纪修远还没过二十四小时就收到了报告。   这人两个月前出现在凤城,跟在庙街算命的王汾,外号王瞎子的是远房叔侄关系,落户在王家。   之后因为在庙街算命名声大噪,大约赚了不少钱,就自高身份住进了年租百万的五星级酒店,每天只接待三名算命客人,一卦万元起底,很会装逼。   当时进入慈善晚会的请帖,就是由关系好的客人代购。   跟纪修远最初想象的包养金丝雀,倒不是一回事儿。   但那又怎么样?   神棍跟金丝雀比起来,只会更加狡诈多端!   纪修远是个无神论者,他根本就不相信算命看风水那一套,在他的眼里所有术士都是江湖骗子。   呵呵,无非是比旁人更懂得察言观色,说些模棱两可的话套出顾主的真实情况,吓一吓、哄一哄,钱就到手了。   再加上姓棠的皮相生得好,就更容易迷惑人。   为了更好的骗人,神棍们一般还多少会些魔术手法,也难怪那天他的酒被不知不觉中调换!   姓棠的神棍接近修安,无非是为了得到更多的钱财或者人脉,想也知道,这种江湖骗子哪里会有真心?   修安年纪虽然比姓棠的还大两三岁,却刚从大学毕业没多久,涉世尚浅,哪里是这种把所有主顾都玩得溜溜转、真心实意奉其为“师傅”的小骗子的对手?   为了他单纯可爱的弟弟不至于落入魔爪、错付真心,纪修远在得知纪修安和棠璃起程去s岛度假的时候,就再也坐不住了。   五年来从没有休过一天假的纪董,终于把手边的部分工作下放,带上他的保镖们,订了前往s岛的机票,前去阻止即将发生的一切。   ……   s岛位于印度洋的一片群岛中,风景确实十分美,令千岁狐王大开了眼界。   这片海岛四面被蓝宝石般的剔透水色包围,白沙海岸延缓的没入海中,椰树高耸,岛上鲜花团团簇放,天空高阔而澄净。   岛上修有几十幢大大小小的度假别墅,其价格基本都过亿,其中有私人购买修建的,也有可以出租给客人的。   出租的价格当然并不便宜,基本上租三个月的时间,就能超过百万。   因为s岛走的是高端路线,并不对大众开放,岛上除了工作人员就是有钱人,所以环境相对于其它的度假岛要静谧,沙滩和道路上的行人也不多见。   港口处泊着几艘巨大的游轮。   这个世界上的有钱人很多,而他们各有各的偏好。   有人并不喜欢租住现成的海岛别墅,就把自家的豪华游轮开过来,泊在海岸边,度假期间的吃住都在游轮上解决。   棠璃和纪修安走在沙滩上,纪修安指着远处打头的一艘白色豪华大型游轮,朝棠璃介绍道:“据说这是沙特的一名王室成员所有,上面所载的游客全部都是男的。”   “啊,他们都不带女的出来玩吗?”棠璃有些诧异。   虽然阿拉伯世界向来女性地位低下,但听说近些年已经有所改善。   “那倒没有。”纪修安摇摇头,又指了指紧随其后的、规格大小相仿另一艘豪华游轮,“后面的那一艘,同样属于那名王室成员,上面的游客全部都是女的。”   一次开出两艘游轮,一艘载男、一艘载女,泾渭分明,倒是挺有意思。   如果六百年前的封建体制和思想延续到今天,还是男女七岁不同席那套,大户人家出来游玩的话,大抵也会如此。   “我们再去住的地方看看吧。”纪修安略略偏过头,在海风中,在细碎的海浪声里,态度自然地握住了棠璃的手。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了~[liao~] 6瓶;今天有更新吗、梦之蓝枫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4章   但其实,当两只手交叠在一起,纪修安位于左边的心房砰砰直跳。   当初在慈善晚会上,他第一眼看到棠璃的时候,就觉得特别特别的喜欢。   可棠璃年纪这么小,他拿了棠璃的身份证办旅游签证的时候,越发确定了这一点,还没有满十九周岁。   经过这段时间的交流相处,他更是发现棠璃的心性比起一般的同龄人,都要来得纯朴天真,不染半点俗世尘埃。   据说在山村里念的还是私塾,会打算盘会写繁体字,目前正在学习简体字和拼音,也不知道是在什么地方长大,竟然封闭成这个样子。   棠璃在做的事他是知道的,家传渊源,断人生死祸福,无不应验。   可能也只有在深山里,心无旁骛,才能养出这一手看相绝学,以及这样一颗水晶般无瑕剔透的心灵。   所以尽管喜欢到这种程度,也不忍轻易亵渎触碰,只是尽量自然的一点点接近。   棠璃毕竟是个男孩子,一双手虽然看上去冰玉凝成似的,握感却绝非柔滑无骨,修长指节带着遒韧的力度,掌心干燥温暖。   走向别墅的路上,为了掩饰心脏超速的跳动,纪修安望向棠璃莹白的侧脸,仿若是随口提起:“听说小棠算命很准,要不帮我看看?”   棠璃回眸,望了纪修安一眼。   断人过去未来吉凶祸福,他擅长的是望气术,但小狐狸精们佩带了遮掩气息的灵物,他自然是什么都看不出来。   不过手相他也略懂一些,虽说只能看个命运大致走向,并没有望气那样精准,玩玩倒也无妨。   他执起纪修安的左手,放在眼前看了一看:“纪哥,你幼年曾有殃及性命的一劫,幸好有血亲为你挡下。”   棠璃暗忖,应该是妖物们二百多年一次的渡劫吧。   对于他们这些妖来说,能真正威胁到生命的,也只有天劫了。天劫这东西是视妖物们的业障而降,如果行恶修魔,所降天劫就会随之加重。   可修炼成精这种事,本就是逆天而行,所以就算是一般的天劫,也不是每个妖都能靠自己顺利渡过去。   有靠法器和长辈大妖护持的,也有去人间寻找命格显贵者相护的,都很正常。   “……没错。”纪修安脸上的微笑凝住了一瞬间,回答道。   “事情过去,接下来就没什么了。”棠璃放下纪修安的手,笑道,“一生富贵荣华,平安顺遂。”   “哈哈,好吧,承小棠师傅吉言。”纪修安也笑,整个人终于松弛下来。   他跟他哥纪修远不同,他是信这些的。   要不然之前他去T国,也不会专门去拜盛名赫赫的黧龙王。   两人就这样沿途步行说着话,来到位于海岬处的一幢别墅。   这幢别墅在岛上算不得最大最贵的,却构造精巧,视野广阔,风景绝佳。只要拉开卧室的落地窗,就能看到一大片无遮无拦的浩渺海景,也是属于纪氏名下的产业。   别墅一共有两层,上层住人,下层则配备有车库,泳池,大厅,游艺棋牌室,放映厅等娱乐场所。   纪修安带着棠璃进去后到处都转了转,熟悉下环境,最后来到别墅顶层的天台。   棠璃刚踏上天台,就“哇”了一声。   这个天台非常之大,开满了颜色各异的鲜花,踏进去就仿若进入了花的海洋。   而在丛丛鲜花的包围簇拥中,还有一池碧蓝的水荡漾生波。   棠璃走过去看,发现是个长方形的中型游泳池,心中有些不解:“下面已经有个大游泳池了,怎么在楼顶又建了一个?”   “这个跟下面的那个,当然是不一样的。”纪修安来到棠璃身边,微笑道,“至于有哪里不一样,小棠游一游就知道了。”   棠璃见那一池活水清澈可爱,觉得纪修安的提议不错,当下就脱掉T恤,打算下水。   “小棠你等等我,我们一起。”   纪修安看见棠璃露出上半身,只觉得心跳如擂鼓。   那是具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的躯体,肌肤色泽莹白如玉,看不到半点瑕疵,线条流畅而优美,仿若被造物主所爱、精心雕琢而出。   “好啊,纪哥我等你。”   棠璃站在池边一边活动身体、拉伸手脚,一边回答纪修安。   劲瘦的腰部扭动间,可以看到迷人的腰涡若隐若现。   纪修安平时再怎么表现得温文尔雅、春风和熙,也是个二十刚出头、血气方刚的年轻男人。   面对自己一直放在心头喜欢的男孩儿,不知不觉中就缓步靠近,伸出手去,想要搂一搂那截瘦腰。   棠璃看得分明,并没有打算避开。   他早就想抱着小狐狸精们撸毛摸肚皮了,只是碍于人类世界的各种规矩,以及怕惊吓了小狐狸精们,所以才一直没有这样做。   现在他的小狐狸精要主动跟他亲近,哎呀哎呀,当然是心花怒放、求之不得。   然而纪修安的手还没有碰到棠璃,就听到不远处传来一声断喝:“你们在做什么?!”   纪修安连忙缩回悬在半空中的手,和棠璃一起朝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   只见纪修远出现在屋顶天台,一张俊脸暗藏怒色,大步朝这边走过来。   “哥?”纪修安很是诧异,连说话都变得有点结巴,“你、你怎么来了?”   “这里是纪家的产业,怎么,我就不能来度假吗?”纪修远望向赤着上半身的棠璃,眉眼锐利、眸底暗潮汹涌。   哼,光天化日之下衣服都脱了,就这么迫不及待勾引他弟弟?   看刚才的情形,他要晚来半步,修安恐怕已经被这小骗子骗身骗心!   棠璃迎上纪修远的目光,感到很是甜蜜,也很是苦恼。   很明显,纪修远这个小狐狸精在吃醋。   虽然两个小狐狸精各有各的好,他都很喜欢,但最后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做为终身伴侣。   另一个就难免会伤心难过了。   唉,狐王的魅力无边,也是一种原罪呢。   真是甜蜜又苦恼。   于是棠璃朝纪修远安慰的笑了一笑:“我跟纪哥正准备游泳,纪大哥一起来吗?”   这个小骗子,又在挑衅他!   纪修远怒极反笑:“好啊,一起来。”   说完,三两把就脱下了上衣。   纪修安见状无奈,也只得在一旁默默脱去衣裳,准备下水。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只羡青鸟、幽幽子墨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只羡青鸟 10瓶;今天有更新吗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5章   棠璃看见纪家兄弟俩的脖颈上都戴了条细铂金链子,上面坠着一块被佛法加持过的灵骨,想必就是靠着这个掩去了自身妖气。   兄弟俩平时瞧着身高体格相若,脱掉衣服之后才会发现,还是有着不小区别的。   纪修安二十刚出头,身形漂亮流畅,动作矫健灵活,虽然也有腹肌和人鱼线,却不是很明显的那种,看上去青春飞扬。   而纪修远则完全是成熟男人的身体了。   他肩背比纪修安要更加宽阔厚实,八块腹肌清晰可见,深刻的人鱼线自腹股沟蔓延而下,整个身体力道贲张,像是一头雄健的狮王,浑身上下散发着强烈的男性荷尔蒙。   纪修远虽然是个日常坐办公室,要不就坐车坐飞机的董事长,但他每天都会花上60分钟健身锻炼,雷打不动,以保持旺盛体力。   棠璃欣赏了一会儿两个小狐狸精的人形,就脚尖踮起,如同一尾优雅白豚,跃入清澈微蓝的池水中。   纪修远望了旁边的弟弟一眼。   他来这里就是要拆散棠璃和纪修安,自然不愿意让纪修安跟在棠璃后面下水,造成鸳鸯戏水的场面。   于是他紧紧跟随棠璃,跳入水中。   纪修安多少猜到自家哥哥心中所想,只得无奈叫道:“哎,你们等等我。”   接着最后一个踏进泳池。   游泳池内是流动的活水,清粼粼荡漾。   投入其中,棠璃只觉得遍体十万八千个毛孔都泛起沁沁凉意,说不出的舒爽惬意。   纪修远念高中的时候曾经是校游泳队成员,泳技不错,他修长雄健的身躯横亘在棠璃和纪修安之间,将两人远远隔开,又恰到好处的跟棠璃隔着一小截距离,并未沾身。   他这番作派,看在棠璃眼中就觉得格外可爱,别有一番情趣。   嘻嘻,明明是在吃醋,心里爱慕本狐王,却非要以这样别扭的方式表现出来。   游了一段,正想着怎么逗逗他害羞的小狐狸精,却发现水流渐急,而这泳池竟然是半截悬空在屋檐外的!   前方清碧的池水如一道珠帘,哗哗地从楼顶直坠而下。   棠璃身怀法术,看见了只是颇感惊奇,并不觉得害怕,纪修远看见眼前这幕却毛了爪。   别墅虽是纪家的产业,但纪修远之前并没有来过s岛度假,并不了解其中构造,他眼见得前方空悬,出于人的下意识保护机制,就要转身回游。   棠璃见状一笑,玩心顿起,五指微屈,偷偷捏了个法诀。   狐王以妖力幻化出几条手指粗细的蛟,悄无声息出现在水下。   这些蛟遍体碧蓝,大约有两到三尺长,和水的色泽相若,又是在较深的水中游动,很难被发现。   蓝蛟们在水下柔柔缠住纪修远的一双长腿,令他无法回游,只能被湍急的水流带往泳池空悬的那一端。   纪修远忽然发觉自己游不动,整个人朝水帘坠落的地方滑去,心中大骇,也来不及多想什么,只来得及发出一声长叫——   “啊啊啊啊啊啊……”   几条蓝蛟重新化作池水散却,棠璃趁机伸出双手,抱住了纪修远,然后两人一起沿着水帘往下坠落。   唔,肌理密实而光滑,体味是好闻的清淡草木香,抱住的感觉,和看上去的一样好。   纪修远惊骇之下,出于人的本能反应,也紧紧抱住了棠璃。   坠下去的时候才知道,原来下面是道滑梯。   因为滑梯是用透明的水色软胶材质做成,又被水帘遮掩,所以很难发现。   两人相拥着,沿滑梯从两层楼高的地方滑下,带起道道水浪,然后扑通坠进一楼的大型泳池中间,也是最深的位置,水深五米。   纪修远虽是水性不错,但在这个过程里根本来不及反应,和棠璃一起直接坠进池水深处。   他在水底才稍微反应过来,想要推开棠璃,却在挣扎扭动间,双唇无意间和棠璃的唇擦到了一起。   虽是稍触即分,纪修远的耳朵尖还是在一瞬间就红了——   意外,这只是个意外。   从那么高的地方坠下来,姓棠的肯定比他还要慌乱,一定没有感觉到。   纪修远不停的在心里默念,然后用力推开棠璃,扭头不再看对方,径直划动修长的手脚,朝水面上浮去。   棠璃浮在水中,摸了摸自己的唇瓣,嘴角勾起一个笑。   哦呵呵呵呵,好大胆的小狐狸精,敢在水下偷偷亲我,却羞于承认吗?   啧,话说回来,小狐狸精的嘴唇虽然看上去有点薄,但又韧又软,触感倒是挺不错的。   纪修远浮上泳池水面换气,抹去脸上的水,过了十几秒终于缓过劲儿。   这时想起姓棠的小骗子,心中陡然大惊——   小骗子到现在还没浮上来!   姓棠的虽然看着是会游泳的,却也不知水性究竟怎么样,普通人溺水两三分钟就会死,而那个小骗子从落水到现在,已经过了一分多钟!   纪修远忽然很后悔之前推开棠璃,自己单独浮上水面的举动。   该不会那个时候……小骗子没有放开自己,其实是已经无力划水上浮,在向自己求救?   事态紧急,他也来不及多想什么,深深吸了口气,一个猛子再度扎进池水深处。   棠璃见纪修远去而复返,脑筋稍微转了一转,就知道他是担心自己溺水,所以才有这番举动。   哎呀,虽然自己并不是有意造成这种状况的,但小狐狸精一片痴意真心,可不好辜负。   为了不至于惊走害羞又别扭的小狐狸精,棠璃在水中闭上了眼睛。   所以赶过来的纪修远,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幕——   纤细匀停的少年于一池碧水中悬浮,红唇微张,两弯纤长的睫毛垂落,额前几绺散开的乌黑长发在水中飘飘摇摇,不时掠过肌肤莹白如玉的面颊。   魅惑而美丽,直如天人一般,简直可以入诗入画。   就连纪修远这样向来对棠璃心怀偏见的人,也不由得看怔了一瞬间。   但好歹他还记得自己是来救人,并没有耽搁下去,当下伸出健壮有力的手臂,揽住了棠璃的瘦腰,然后嘴对嘴贴上那两瓣红唇,以舌尖抵开牙关,一边往里面渡气,一边拖着棠璃上浮。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Jessica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6章   棠璃已经娶过十八只媳妇,公的母的都有,也看过不少房中秘术,可说起来有点不好意思——   因为媳妇们都没有成精化形就寿尽而逝,所以虽然和媳妇们亲亲抱抱、撸毛摸肚皮捏爪爪,同榻而卧是常事,他却根本就还没有跟谁真正圆过房。   就是像这样紧密的嘴贴嘴、彼此之间唇舌相接,也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   于是在纪修远搂住他的腰,给他渡了一会儿气之后,就有些不习惯,微微掀开眼皮,动了动身子。   纪修远感觉到棠璃的身体动弹了几下,骤然惊觉,连忙撤离那两瓣嫣红的唇,生怕姓棠的醒来有所知察。   不得不承认,姓棠的……尝起来滋味相当好。   嘴唇软软凉凉,销魂蚀骨的甜美。   他自制力向来强大,刚才竟然会沉溺于其中。   当然,这只是个意外,他这样做的目的也只是为了救人,绝对不会因此就对这个勾引他弟弟的神棍改观!   那个一千二百多万拍下的晚清鼻烟壶,现在还放在他的办公桌上,时时刻刻提醒着棠小骗子的大胆和狡诈。   还有他现在每次出行,看到司机贾师傅的时候,都忍不住会在心里默默尴尬一阵子。   可恶的小骗子!   纪修远一想到这里,就忍不住想放开手,重新把姓棠的丢进水底,让他自生自灭。   但最后纪修远还是没有这样做,而是用宽大的手掌托着小骗子瘦窄的腰身,带着棠璃浮出水面。   纪修安这时候游过来,紧张地开口:“哥,小棠怎么了?”   他带小棠来楼顶的悬垂泳池,原本是想自己和小棠一起玩的。   悬垂泳池这东西,初次上来不知根底的人,面对高达两层楼悬空的下方,肯定会惊惶失措,他就可以趁机和小棠亲密接触,推进彼此的关系。   谁知道自己的大哥会忽然出现,并从中横插了一杠子?   虽然他觉得小棠对他也有点意思,但毕竟两人的关系还没有明确,他也不好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只能看着小棠和大哥沿着悬垂滑道坠入下面的大泳池里。   过了一会儿大哥在水面露头,却没见着小棠,然后大哥又一个猛子扎回去救人,他才发现不对,连忙沿着悬垂泳池滑下,刚好赶上大哥托着小棠浮上水面。   “只是溺水,死不了的。”纪修远看了一眼弟弟,眉眼如往常般锐利逼人。   然而此时他头发湿淋淋贴在头皮上,浓茂的睫毛也湿漉漉,还挂着几颗水珠,霸总的威势当下就打了折扣。   棠璃在纪修远的臂弯里半睁开眼睛,听到纪修远这么说,连忙配合的咳嗽两声,从嘴里吐出一口清水。   纪修安看着棠璃“苍白虚弱”的模样,很是心疼:“不过是滑个水,怎么弄成这样……”   说完,纪修安就伸出手,想去托棠璃。   纪修远见状,一巴掌拍开弟弟的手,声音沉沉:“离他远点!”   纪修安知道大哥向来反对他和棠璃在一起,只得苦笑着缩回手,尾随在大哥身后,看着大哥把棠璃托回游泳池岸沿。   这四个字听在棠璃耳里,又是另一番意思——   噫,纪修远这个小狐狸精醋劲儿真大,占有欲可真强!   就那么,那么的……喜欢他吗?   棠璃被这种霸道热烈的感情,深深地打动了。   为了他的小狐狸精们不再担心,棠璃在泳池畔只平躺了两分钟,就坐起来撩撩头发,茫然四顾:“咦,我怎么在这里?”   “你怎么样?还记不记得之前水里发生的事?”纪修远连忙抢着先问,神态紧张。   棠璃了解纪修远的心情。   他的小狐狸精虽是心里爱惨了他,却仍旧害羞又别扭,还特别顾面子,像是在水里借着渡气偷偷亲他这种事,当然是不希望任何人知道。   所以棠璃摇了摇头:“只记得和纪大哥一起掉进水里,后面就都迷迷糊糊的,不记得了。”   纪修远果然松了口气,面对自己最讨厌的小骗子,还难得的安慰了句:“没事就好。”   完了之后又紧接着板起脸教训:“游泳技术不行,就不要学人下水!到最后还得别人费劲儿救你,哼!”   棠璃早就知道这只小狐狸精习惯口是心非,只是了然的笑了一笑。   纪修安看见棠璃这样好脾气,有点心疼,于是上前打圆场:“玩也玩过了,差不多到午饭时间。岛上有家馆子不错,我已经预订了位置,一起去吃怎么样?”   “好啊,一起去。”纪修远回答,然后斜睨了一眼棠璃。   以后无论吃饭还是去哪里游玩,他都会紧紧跟着,看这个小骗子还怎么在修安面前作妖!   纪修安感受到大哥的想法,还能怎么样,也只能苦笑一下。   ……   三人换过衣服,纪修安开车载棠璃和他大哥去了那家预订的馆子。   岛上各种服务项目都是最顶尖的,价格自然也昂贵,那家馆子日常人满为患,预订一个位置就要八千多块。   纪修安原本是预订了两个情侣位,现在多了他大哥,就是三个人。   还好那个圆桌不算小,临时加把椅子,牌面上也还说得过去。   咳……但是,因为纪修远的加入,纪修安不得不取消了原本安排好的,讨棠璃欢心的几个项目。   不过就是常规项目,也足以令棠璃和纪修远大开眼界。   是的,纪董虽然掌控着整个纪氏集团,但在吃喝玩乐方面实在是比不上他弟弟的。   餐馆由三星米其林出身的主厨掌勺,这在有钱人的世界里,倒也不算什么,奇的是这儿的用餐方式。   餐厅里的服务生并不负责上菜,各种饭菜汤水甜点都是用盘状的遥控飞碟载上餐桌,非常稳当和定位精确,丝毫不会洒漏。   每位客人的面前除了放着一套餐具,还有一个ar眼镜。   只要戴上眼镜,对准盘中的菜色汤水,你的眼前就会浮现出一个数据面板,告诉你眼前的菜是什么成份结构,各有多少克,以及吃下去产生的热量大卡。   棠璃正在兴致勃勃看调酒师现场制作某种会发出咕噜咕噜的汽泡炸裂声,仿佛沸腾般的幻彩冷饮时,忽然一个曲线玲珑的长卷发妙龄女郎朝他们这桌走过来,高高兴兴的打招呼:“修远哥,修安哥,没想到你们会在这里。”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木八目、了~[liao~] 5瓶;今天有更新吗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7章   女郎姓朱,名叫朱秋桃,是山西“煤二代”出身。   曾经的山西煤老板们在大众的眼里,就是“土豪”的代称。   他们通常出身低微,因为赶上了时机在短短几年内暴富,出手往往阔绰讲究排场。是一个时代的产物,现在也伴随着那个时代而烟消云散。   这些出身低微的富豪们有万贯家财,却无权无势,大半辈子吃尽了“跪着赚钱”的苦和憋屈,至少想“站着花钱”,所以在这个群体中,才有那么多在各种场合大肆铺张、一掷千金,不闪瞎你的狗眼誓不罢休的主儿。   朱秋桃的父亲算是其中比较机灵的,积累了财富后在几年前就及时收手,又舍不得家乡那片故土,于是改做农副产品,目前倒也发展得不错。   并且很有些前瞻眼光,早早就把自己的子女们都弄进名校读书。   砸再多的钱也要去,甭管自家孩子是不是块读书的料吧,总能增长见识、开扩眼界,结交一些社会上层阶级的同学,进而提高自家的门楣层次。   朱秋桃算是老朱家最聪明、学习成绩最好的孩子,当年报考心仪的学校也差些分数,为了她能顺利保送入学,朱父甚至给学校捐了座规模挺大的图书馆。   所以朱秋桃跟纪修安是大学同学,算起来比纪修安小几天,就一直喊纪修安哥。   她在学校成绩处于中下游,为人却出手大方长袖善舞,跟整个年级关系都处得不错,又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聚会活动,一来二去就连纪修远也接触认识了,所以在这里巧遇就出来打招呼。   棠璃抬眼看了看朱秋桃。   她的身材很不错,皮肤是现在国际流行的浅麦色,打扮也非常时髦,相貌却和她那位煤老板爹像足了九成九,长着一张圆圆的脸,细眉细眼,鼻梁较塌,笑起来脸颊有两个梨涡儿。   漂亮谈不上,但朝气活力,五官瞧着如同民间的泥塑大阿福,还是挺亲切喜人的。   在棠璃看朱秋桃的时候,她也看到了棠璃。   “哎呀,这个弟弟真好看,不知道怎么称呼?”朱秋桃先是被棠璃的美色惊得错愕了片刻,紧接着就眯起双眼亲切的笑,朝棠璃露出洁白的牙齿和一对酒涡儿,又望向纪修安,“是哥哥们的朋友还是旗下艺人?”   棠璃之色足以颠倒众生,但凡被人得见,都会思之慕之。   朱秋桃很喜欢美少年,也曾经“交往”,或者说“包养”过两个,眼前的棠璃艳光灼灼,可是将之前的那两个比到了泥堆里去。   但棠璃既然能和纪家兄弟这种阶层的人坐在一起度假吃饭,就明显不是能被随随便便轻薄肖想的。   她是个长袖善舞的人,知道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事、说什么话,于是很快找到了自己的定位,向棠璃表现出“亲切大姐姐”的姿态。   “是朋友,秋桃你叫他小棠就行。”纪修安亲昵的看了一眼棠璃,“这是我的同学,小棠快叫秋桃姐。”   棠璃的岁数比在座这三人加起来足足大上一两百倍,但为了把扮嫩坚持到底,当场就天真可爱、活泼爽快的叫了姐。   朱秋桃笑眯眯的应了,然后又开口道:“明儿晚上汤小庄要在他家的游轮上开party,到时候一起去热场啊。”   汤小庄并非华人,天生金发碧眼,家里是俄国那边挺阔的富豪,据说是靠着开超级卖场发的家。   因为之前家里有意扩展跟华国的生意来往,想要更多的接触中华文化,几年前汤小庄做为交换生,在纪修远和朱秋桃的学校读过一年书,所以起了个华名,大家互相都认识,算是熟人。   这个世界很大,但有钱人的圈子就那么些个,出来度假遇上三两熟人,也是再正常不过。   纪修安笑着应了。   朱秋桃打过招呼,说了几句话,就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去。   她的座位对面,是另一名正伸着脖子往纪家兄弟那桌看的女郎。   朱秋桃用勺子敲了敲瓷盘:“堂姐,回神啦。”   朱巧灵连忙缩回脖子,仪态端正的坐好,望向朱秋桃:“秋桃妹妹……坐中间穿龙猫T恤衫的那个是谁啊?”   是棠璃。   但朱秋桃只是没好气地告诉她:“那个你就别想了,岁数小,前途不明,跟你是没有未来的。”   朱巧灵“哦”了一声之后,没有再多说什么。   她比朱秋桃大两岁,跟时髦的堂妹是两种风格,皮肤白皙,穿着打扮都非常淑女风,五官精致,看上去甜美乖巧,打小就是朱家这一辈儿最漂亮的女孩子。   朱父虽是舍得砸钱让自己的孩子念名校,但他的钱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朱巧灵又是他哥哥的孩子,到底隔着房,加上朱巧灵自己念书也确实不太行,属于扶不起来的那种,所以只勉强读了个本省的三本院校。   可她天生丽质,除了读书之外还有个提高自身阶层的方法,那就是找个好男人。   这想法虽然有些没出息,在朱家的父母辈们看起来,倒是没有什么错——   女娃子嘛,既然读不好书,打理不了生意,将来相夫教子也是正道。   巧灵长的好看,性格也温顺,怎么就不能找个好男人了?再说朱家不缺钱却缺势,找个有点本事的男人,将来遇到什么,大家也好互相商量帮衬嘛。   所以在外长袖善舞、人缘人脉都不错的朱秋桃,就挑起了这副担子,经常带堂姐出席高端场所,多认识点人,看看能不能给她找个合适的对象。   可这对象还真不好找。   朱巧灵已经二十四岁了,虽然长得不错,但经历简单见识浅薄,和她年貌般配的青年才俊都已经在社会上打滚几趟,个个非常现实,聊两句就知道她不是同路人,继而失去兴趣。   说到底,越是高端人士,接触过的各种类型美人就越多,选择面也越广,朱巧灵又不是什么百年难得一遇的大美女,所以他们还是更看重生活和思维方式的契合。   至于岁数大点、相貌身高这些条件稍微差点的吧,朱巧灵自己又看不上。   “堂姐,我跟你说,那边坐着的三个,只有岁数最大的那个,跟你有点希望。”朱秋桃低声朝朱巧灵道,“你也别挑了,那是纪氏集团的当家,绝对的黄金单身汉。”   “因为事业心太重,所以二十七岁了还没找着对象。”朱秋桃违心的介绍着纪修远。   她当然知道,纪修远是因为龟毛挑剔的性格,以及不分男女老幼、动不动就拿人当孙子训的脾气,才会一直找不着对象。   但给堂姐找对象这事儿,她也实在是没招了,正好在这里看到纪修远,就打算尝试一下剑走偏锋。   至于棠璃和纪修安,岁数都比堂姐小,肯定是不合适的。   朱巧灵朝纪修远的方向望了望,脸上浮起红晕:“我看着他是挺好的……但是就怕我跟人家说会儿话,人家就又不理我了。”   她之前也遇到过几个还算满意的男人,但个个跟她没聊多久,就不再搭理她。   弄得朱巧灵现在对于跟人聊天,都有了心理阴影。   作者有话要说:  咳咳,做为助攻的朱家姐妹上线~~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偏差 10瓶;王炸 9瓶;南秦玉柯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8章   朱秋桃知道堂姐的短板所在。   纪修远好歹是留过学的人,又执掌纪氏五年,为人极端的自律,作风刚烈强硬,以朱巧灵现有的见识阅历和思维方式,跟他这种男人肯定是聊不来处不来的,更不要想掳获对方的心。   但话又得说回来,就纪扒皮那刻薄计较的性格,动不动训身边人跟训孙子似的,能跟谁交心聊的来?   也就是纪修安脾气好,再加上到底是打断骨头连着筋的血亲兄弟,能忍让他大哥。   指不定,就需要像朱巧灵这样既性情温顺,又没什么主见的女人互补呢?   “堂姐,那这次就先不要聊天接触,直接跟他上床既成事实,你敢不敢?”   朱秋桃看了一眼朱巧灵,低声建议,稍微有点心虚。   这个主意是有些馊,不过纪修远虽然脾气不怎么样,私生活听说倒是挺干净的,这方面算是一股清流,搞不好还是个处男,人也长得高大英俊。   在朱秋桃看来,哪怕最后没成,和他春风一度也是不吃亏的。   “呀。”   朱巧灵发出一声低呼,捂住砰砰跳的胸口,脸上红晕加深:“那、那怎么好意思?”   嘴里虽是这样说着,脑海中却迅速浮现出《我与霸少的一夜情》、《奉子闪婚的天价豪门媳》、《狂宠霸爱带球跑》、《商界大佬的小娇妻》……等等一系列感人肺腑的文学著作。   朱秋桃见朱巧灵态度松动,笑道:“说好了,明儿晚上的游轮party,一切包在我身上。”   ……   中午吃饱了饭,人就会开始觉得昏昏欲睡,棠璃一行三人也不例外。   于是离开饭馆之后,纪修安就带大家去做灵修催眠,这也算是岛上的一大特色服务项目。   具体内容就是,大家躺在一片露天荫凉、能听到海浪声的地儿,灵修师在旁边用语言引导你全身放松,进入置身于星空大海的催眠状态,时长大约一到两个小时。   据说这样的引导催眠,可以令午休的质量非常高,结束的时候身心都感觉到轻松无比,整个人如同被净化了一样。   绿树浓荫中,三人来到铺设了躺垫的白色沙滩上,不远处碧蓝的潮汐轻轻拍打着白砂海岸,眺望过去水天一色,风景宜人优美。   这时候灵修师还没来,纪修远坐在沙滩椅上,看过手里的宣传单子,朝纪修安道:“用催眠放松身心也就算了,居然有回溯前世的服务项目,还标明有一定风险,每个人的轮回经历不同,可能会产生不愉快的体验……啧,怎么看怎么不靠谱,该不会是骗钱的吧?”   纪修远是个坚定的无神论者,压根儿就不相信人有轮回前世这种东西。   纪修安并不与他争执,好脾气的笑了笑:“这样啊,一会儿可以试试看。”   没等多久,灵修师就开着辆四轮沙滩车过来了,车后面载了个半旧的大铜锣。   把铜锣在三张躺垫旁牢靠的竖好,四五十岁、穿着轻薄茧绸唐装的华人灵修师,字正腔圆的自我介绍:“大家好,我姓窦,你们叫我窦老师就行。”   窦老师有一把听起来很亲切的男中音。   这个岛上,来来往往的其实大多是外国人,华人只占其中一小部分。但因为灵修师是以语言引导催眠,如果不是用对方的母语,哪怕有口音都会导致催眠效果不佳,所以岛上各个种族语言的灵修师都有。   棠璃等三人都是华人,于是就给他们分配了窦老师。   互相介绍之后,棠璃和纪家兄弟俩躺倒在松软的垫子上,纪修安点过“回溯前世之旅”这个项目,窦老师站在旁边敲响了铜锣,声音缓缓而清晰,带着某种奇异动听的韵律:“请大家从头部开始放松,接着放松你的脖颈,放松你的肩膀,放松你的手臂……”   之前说过,岛上的所有服务都是顶尖的,窦老师自然也有两把刷子,没过多久纪家兄弟俩就进入了催眠状态。   棠璃作为千年大妖,精神力强悍无比,完全不会被凡人的这种小把戏迷惑。   但他也没有必要拆人家的台,于是轻轻闭着眼睛,放松了身体。   窦老师的声音在轻缓地继续——   “现在你来到了一个深黑的洞窟里,这里很安全很温暖。在离你不远的地方,有一道白光,你朝着那道光慢慢走过去,会发现那里是一个洞口。”   “走出洞口,就能看到你的前世。你可以在那个世界任意游走,看到前世发生的重大事件……直到铜锣声再度响起,你才会回到现实。”   接下来还有一两个小时的催眠时间,棠璃干躺在这里放松也挺无聊的,于是将精神力朝纪修远的识海延伸出去,看看这只小狐狸精前世是个什么情况。   由于棠璃的精神力比纪修远强大太多,他比纪修远率先走出了那个洞窟,提前看到了纪修远前世的经历。   纪修远的前世是个权臣,出身寒微而得先帝托孤,兢兢业业、耗尽心血守护着小皇帝和那一片算不得太平的江山。   在这个过程当中,当然会得罪很多人,引来许多仇恨怨愤嫉妒。   所以最终到了老年,被羽翼丰满,已经成年的既得利益者小皇帝,以谋逆之罪凌迟处死,收回权柄同时平息众怒。   死时万人唾骂,头颅悬于城门示众,尸身斧斫刀劈、零落成泥。   他自己大概也预料到有这样的下场,所以一世未曾娶妻生子,也没有结党和任何门生故旧,几乎是孤臣一名,倒是没有连累到任何人。   棠璃飞速看完之后,正觉得这权臣老头有点眼熟,不知在哪里见过,就看见纪修远从洞窟那儿走出来,他的身形样貌和四周场景同时变幻,化成了一个背着竹编笈囊、身着青衫的年轻书生,风尘仆仆走在通往京城的官道上。   想起纪修远下场悲惨的前世,棠璃觉得如果让他再亲身经历一遍的话,肯定不是什么美好的事情,搞不好精神都要崩溃。   出于爱护小狐狸精的心理,棠璃摇身一变,也化成一个白裳的青年书生,朝纪修远招手道:“前面的兄台,请留步!”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之麻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梦之蓝枫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9章   棠璃向来自负倾国色,所以纵使在幻境之中,也不肯改变自身容颜。   他化身而成的白裳书生,只是比他之前扮嫩的少年模样大了几岁,身高体格已经长成,正是他在大荒山号令群妖时的成年形态。   纪修远闻声转头望去,看到棠璃时明显的惊艳了一瞬,继而停下了赶路的脚步,客气的拱手相询道:“这位兄台,也是赶考的吗?”   前世的纪修远看上去二十左右,五官身形和这一世完全没有半点相似。   他大约170左右,在古代属于中等个头,俊秀的面庞尚带着几分稚嫩,身形清瘦单薄,眉宇双鬓间染了点点风尘,青衫和鞋帮洗得泛白,足见家境贫寒。   只那一对眼,是清正透澈的,宛若世上最名贵的宝石。   纪修远被灵修师的催眠术带入前世幻境,今生之事便暂时尽忘,以为自己就是个普通的赶考书生,直至铜锣响起之时催眠解除,才会忆起自己今生的本来面目。   “是啊。”棠璃笑着回以揖礼,“在下姓棠,同为赶考举子,见君孤身上路,不若结伴而行。”   其实但凡中了举的,家境就算之前贫寒,只要接受了乡绅官员的投献,赶考时大多都不会这样穷。   但纪修远的前世有着读书人的铮铮傲骨,眼里容不下沙子,又胸怀一腔赤诚报国之心,简单来说就是个热血青年。   所以他拒绝了乡县的所有投献,才会这样寒酸的背负行囊独自上路。   接下来两人互通了姓名年龄籍贯,纪修远前世姓张,名徴,字岳陵,此时将将及冠之年,算来棠璃比他年长四岁。   所以张徵就称棠璃为“棠兄”,棠璃则称其表字“岳陵”。   棠璃的成年形态身高有188,和张徵并肩走在尘土飞扬的官道畔,垂下眼帘,就能看到张徵头顶以木簪整齐束好的,略带一点黄的发髻。   张徵看上去有点软,还有点乖。   很难想像,这样一个斯文守礼的年轻人,最后会变成那种花白胡子脾气暴躁、在朝堂上张嘴谁都敢骂,冷硬不近人情的权臣老头啊……   这里虽是幻境,但张徵的三观、人生道路,以及这个古代世界的一事一物、一草一木,都是在几百年前真实存在过的,必须按照正常的逻辑顺序发展,棠璃也不能任意进行大的改变。   他们结伴而行进了京城之后,首先就是要找个地儿住下,等待半年后的秋闱。   像张徵这样提前半年来应考的举子,还算是来得晚的。   秋闱三年一试,许多举子都会提前一两年过来,一边读书,一边熟悉环境和风物,有亲戚裙带关系的还顺便能走走关系。   更有三年前落榜的一些举子,落榜后索性就没回老家,直接在京城住下复读三年,就等这科开考。   按照真实的轨迹,京城房价和物价都很贵,张徵因为手中拮拘,就去了附近山上的一座小寺庙里借住,在寺里帮香客写个信什么的维持生活。   寺庙里虽说清苦了些,倒也不失安静,是个读书的地儿。   在那里,张徵遇到了康穆伯府的豪奴要圈山占地,欺压寺庙僧人。做为一个刚满二十的热血青年,张徵当场捋起袖子,操起条板凳就把那豪奴给揍了一顿。   在京城得罪了高位者,一般来说都落不下好,但张徵却有几分运气,这事儿被天子正好撞见,并在对其大加赞赏,认为他有胆气、不惧强权,是朝廷可用之人。   从此张徵一步步飞黄腾达,做了天子手里最锋利的那把刀。   直至天子驾崩,位极人臣。   直至最终在晚年,被一手扶持的幼帝粉身碎骨,落得个青史称佞臣。   为了阻止这一切的发生,眼下当务之急,就是绝对不能让张徵住进那间小寺庙。   他俩走进城内名为“云客来”的客栈,向小二打听过食宿费用,张徵果然面露窘色的开口:“棠兄,这里开销太大,小弟怕是负担不起,还是去别处看看的好。”   小二最是伶牙俐齿:“这位客官,小店是不怕打听的,在京城里已经是价钱最公道的地方了。您去别的地方,食宿开销只会更大。”   张徵沉默,有些迟疑不定。   棠璃见状,当场拍了一块小银锭在桌上:“给我们准备两间上房。”   “好咧客官。”小二抓起银锭,当场眉开眼笑的跑开了。   张徵仰脸望向棠璃,露出不安的表情:“这……怎么好让棠兄破费?”   “你我意气相投,朋友间原有通财之义。”棠璃潇洒笑道,眸光流转间艳色灼灼,“除非,岳陵不以我为友。”   他看过张徵的一生,十分清楚张徵是个什么样的人,想要不“意气相投”都有些困难。   棠璃见张徵还有些迟疑,继续道:“再说,我们在京城都是孤身,住得近了也好交流学问、互相扶持帮衬,免得被人所骗所欺。这些食宿费用,就当是我借予岳陵,待岳陵高中后还我便是。”   张徵终于被棠璃说服,没有走上真实的命运轨迹,而是住进了“云客来”。   棠璃因而松了口气。   只要张徵不入天子的眼,没有殿上御笔亲点探花,没有刻意去一步步提拔重用他,让他成为天子的刀,他也就是个考了第二十八名的进士,无论是入馆做编修还是外放授官,大约都会比较安稳平顺的走过此生。   做过梦的人都知道,梦里发生的一切事件,流速都要比现实世界中快许多。   有时候做过一个有头有尾亢长的梦,醒来后看看时钟,可能会发现只过了不到五分钟。   棠璃在纪修远的前世幻境中,就是处于这样类似的状态。   转眼间,他就跟张徵在京城“云客来”住了三个多月,熟悉了周边环境,以及一些京城的风土人情。   这天下午,读书闲暇之余,棠璃和张徵出门散心来到茶楼,就看到几名家丁装扮的壮汉,正在当街拉扯一名老妇。   旁边的人围成一圈指指点点,却没有人敢管。   张徵见那老妇人身形瘦小,衣衫破旧,脸上涕泪纵横的模样,就想起自己早死的娘,心有不忍,于是上前出头:“几个大男人,当街拉扯一个妇道人家,成什么体统?放开她,有什么事好好说。”   作者有话要说:  小妖精们真是慧眼如炬,很多人都猜出来纪扒皮前世是那个老头了,哈哈哈~~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蓮笙 9瓶;影月、紫衣飘逸而过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30章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有什么好说的?”   其中一个家丁不耐烦的上前,伸手推了把张徵:“去去去,别多管闲事。”   张徵却没有退开,仍旧道:“她是杀了人,还是欠了你们的钱?若是杀人自有官府捉拿制裁,怎能滥用私刑?若是欠钱,好生讨还便是,她年老体迈跑不到哪里去,当街拉扯亦是无用,莫要伤了人。”   其实这老妇按照现代人的标准来说,倒也没有多老,不过四十开外的岁数,才能令二十岁的张徵想起自己的娘。   但古代人平均寿命三十多,外加底层阶级的百姓生活营养条件不好,人比较显老,跟现代人的四十多岁根本不是一个概念,所以这个年纪就能称之为“老妇”了。   “她男人偷了康穆伯府的东西,原是要拿家里的女儿相抵,谁知她男人和女儿都跑了,不知所踪,家中只剩得这个婆子混淆视听。”家丁见张徵是书生打扮,知道大半是进京赶考的举子,有功名在身,倒也不愿多生事端,脸上带了傲气自报家门,“不关你的事,别过来掺合。”   棠璃一听“康穆伯”这三字,就觉得心头咯噔了一下。   他已经阻止张徵住进山上的寺庙,却还是避不开真实命运的轨迹吗?   那老妇果然仰起脸,神情痛楚、泪流满面的大喊:“我老伴儿没有偷东西,是伯府薛管家看上了我家女儿,诬陷于他,想要强迫我女儿做妾!我女儿才刚满十五,怎能与五十多岁,比她爹岁数还大的薛管家做小?!”   老妇发出悲鸣:“伯府势大,任意构陷污蔑。我们这些平头百姓,就不是人、不是命了么?!”   “哟嗬,薛管家看得起你女儿,是你女儿的福分!”一个混不吝的家丁跳出来,指着老妇训斥,“当初薛管家也是想正正经经给聘礼,用轿子抬你女儿进门的!如果事成,你女儿自是从此吃香喝辣,糠箩篼跳到米箩篼里去!若不是你们这家人给脸不要脸,又怎会落到这个田地!”   天子脚下,伯府的一个管家,光天化日之下就敢当众欺男霸女,这世道还有没有王法!   张徵闻言,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做为一个热血青年,当场顿时勃然大怒,双拳紧握就要上前护住老妇,管管这不平事。   棠璃看到不远处,微服的天子正带着几个侍从,朝这边走过来。   此处的一切,皆为纪修远的前世幻境,身边的这些人和事物虽然真实存在过,对棠璃来说却都不是真实的。   因为无论行善还是作恶,被冤屈还是刻意构陷,天子还是权臣,所有这些活在六百年前的人,都已经在历史的长河中化为尘灰,掩入故纸堆中和荒草黄土。   所以棠璃一开始并不想管这些事,此刻却不得不管了。   张徵还没有来得及举步,就觉眼前一花,一道白影掠至老妇身前,然后只听得数下“咻咻咻”的破空声,那些家丁们的脸上身上出现道道皮开肉绽的血痕,纷纷呼痛后退散开来。   “不过伯府的一介管家,就敢在天子脚下仗势欺人。你们这些家奴,眼里究竟有没有天子,有没有王法?!”   棠璃白衣翩跹立于家丁们的面前,身形挺拔修长、肃肃潇潇,手中执一根漆黑发亮的长鞭。   配上那艳杀众生的容颜,当真是倚马斜桥、花间喝道的场面。   就连那些被他鞭打过的家丁们,也错愕在原地,怔怔的看着他发愣,一时间回不过神。   微服的天子走过来,刚好看到的就是这幕。   张徵抬眼望向棠璃莹然如玉的美好侧脸,不由暗叹——   棠兄果然与我是意气相投的知己,他所作所为,皆是我想做想说的。   胸口处升起丝丝暖意,又有懵懂情愫如同初生的小芽,不知不觉悄悄在心尖儿卷开一瓣绿。   见棠璃镇住一众家丁,张徵便过去扶起老妇,温声安慰。   “你、你给我等着!”   家丁们回过神之后,眼见不敌棠璃,色厉内茬的抛下话,就连滚带爬的离开。   天子在旁拈了拈修理得整齐的短须,幅度不大的点了点头,也没有在此多作停留,带着几名侍从转身走了。   棠璃松了口气。   因为门阀勋爵们的坐大,天子在国事上受到牵制,顾忌很多,并非乾纲独断,导致治理不能清明,才屡屡出现这些明目张胆、跋扈欺民的事情。   皇城根儿、天子脚下尚且有勋贵如此横行,更何况别的州县郡府?   更何况这些门阀勋贵们还关系盘根错节,互相通婚抱团,从而成为国家轻易动不得的溃烂毒痈。   他刚才说的一番话,其实就是张徵曾经在寺庙中说过的,字字句句打动圣心。   是张徵的权倾朝野、登云之梯;也是张徵魂断处的万人唾骂,斧斫刀劈、血肉成泥。   送佛送到西,棠璃鞭退家丁,总不能放任老妇继续在这里自生自灭,于是两人就带老妇去了“云客来”,让出一间厢房与老妇居住,棠璃与张徵暂且同住一室。   再怎么说,他俩也是有功名在身的举子,康穆伯府的管家虽然为非作歹,说白了不过一鹰犬下人。   别看家丁们当时叫嚣得凶,想要真的对他俩下手,不比对付老妇一家,肯定是有所顾忌的。   果然,老妇在厢房平平安安住了小半个月,都没有任何人找上门。   反倒是听说康穆伯府的薛管家,因为贪墨主家银钱财物、做了一些不仁不善之事,被放到了庄子里去,伯府又换了个新的管家。   张徵并没有疑心,只以为是事有凑巧、恶有恶报。   棠璃却知道,这是天子出手了。   天子虽被门阀勋爵所牵制,但身为天下共主,想收拾个无关紧要的奴仆,还是轻而易举的。   老妇得知此事,便含泪与棠璃张徵拜别,说是恶人既除,便要回家等待她的丈夫和女儿团聚。   而老妇离开之后,张徵却也没从棠璃的房里搬出来,而是退掉了老妇暂住的那间房,继续与棠璃同居一室。   张徵是这样想的——   棠兄虽说看着不怎么缺钱,但根据这段时间的相处来看,肯定也不是大富大贵人家的出身。   若非如此,身边怎会连个随从书童都没有?   这一科若是中了,也不过是个俸禄微薄的六品七品,后续打赏备谢师礼交游都要花费银钱;若是没中,无论是返乡还是留在食宿物价昂贵的京城,也少不得用度开销。   棠兄性情高洁、目下无尘,不会多理这些俗事,自己总要替他考虑,能省一点是一点。   当然,这只是张徵用来说服自己的表面理由。   实际上在他的内心深处,自己都没有发觉的地方,有一株情藤已经深深的扎下根须,一日比一日枝叶蔓延。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幽幽子墨、旧识燕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九爷 4瓶;幽幽子墨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31章   他喜欢和棠兄在一起。   共晨起,共读书,共饮食,在同一张床抵足相眠。   哪怕是在一起什么都不做,每当看到棠兄的背影或侧脸,都能感觉到踏实温暖。   对于这一切,张徵对自己的解释是——   我与棠兄意气相投,互为知己,如伯牙遇子期。   毕竟史书上,知己之间类似“寝则同榻,食则同桌”、“同床眠卧”这种记录车载斗量,所以心地纯澈的张徵对此觉得理直气壮,无不可对人言,也并未曾往深处想。   而棠璃岁数已过千岁,但千年的岁月说来漫长,可基本都是在世外桃源般的大荒山上度过。   动物界其实也有其弱肉强食残酷的一面,比如说鸡和兔子都在狐狸的食谱上,羽雉和大灰二白这些妖精,就天生的惧怕棠璃。   但食物链的存在,是连天道都允许的,并不列为杀生罪孽。   只要吃这些是为了满足自身的生存需要,能够维持生态平衡,不去进行滥杀就可以。   可人类不同。   他们为了装点贵妇的头饰,为了奢华美丽的裘衣,为了珍贵的食材……可以将别的动物族群在世间赶尽杀绝。   除此之外,人类还自相残杀。   他们会为了各种利益尔虞我诈,会发明各种杀人的武器,会开启战争死上几千万人,会屠杀没有反抗能力的几十万弱者……形形种种,罄竹难书。   人类是万物之灵长,却也是在这个世界上,唯一会这样大规模杀害同类的种族。   所以相较于人心之深沉险恶,棠璃的心地其实是相当单纯的。   他妖力强大,所以无需去动什么心眼儿玩尔虞我诈,众妖之中有谁对他不服气不恭敬,直接打服就是;他生就倾国殊色,去到哪里都是瞩目焦点,爱慕追求者如云,就难免有些自恋。   他同时又有着动物的直觉,比如说张徵这个时候,只以为和棠璃是正直的知己关系,棠璃却已经感觉到张徵心底对自己滋生的情意。   棠璃觉得有点意思。   人一旦走过奈何桥,喝过孟婆汤,进入轮回之后,前尘往事尽皆忘却。   所以纪修远并不是张徵,因为生活环境和见识成长的差异,他们从性格到外表,甚至连种族,都完全不同了。   按理说,张徵是个死去了六百年的古人,而纪修远是个别扭又害羞的小狐狸精。   但在这个前世回溯的幻境中,纪修远同时又是张徵。   如果要打比方的话,就相当于失去记忆,被植入了另一段人生和性格的纪修远。   看来无论前世还是今生,他们只要相遇相识,他的小狐狸精都会钟情于他,这个认知使得棠璃的心情很好。   所以时不时的,棠璃喜欢逗弄一下又软又乖的张徵。   比如现在,他在浴桶里泡澡的时候,就要求张徵替他擦背。   于是张徵乖乖用浴巾打上香胰子,走到浴桶前,替他的棠兄服务。   棠兄肩宽腰窄,线条优美又不失力度的背部,如同用一整块无瑕的羊脂玉雕出,令他每晚擦拭的时候,都忍不住要放轻呼吸和手脚。   是的,每晚。   张徵自问并不是邋遢的人,他每天晨起洗脸用柳枝蘸盐刷牙,夜里同样洗脸刷牙外加擦身濯足,袜子是天天换的,两日换一次亵衣亵裤,三日濯洗一次头发,五日一汤沐换全身的衣裳裤子,卫生习惯已经算是很好。   但棠兄实在爱洁,竟是每晚都要汤沐。   “岳陵,你替我擦完,一会儿我再替你擦啊。”棠璃泡在热腾腾的水中,感觉到背后轻重适宜的擦拭力度,舒服地眯起了双眼,就差化出条大尾巴来摇一摇。   “不、不用了,我自己来就好。”张徵耳朵尖儿悄悄泛红,忙乱的拒绝。   入乡随俗,棠兄既是爱洁,他又和棠兄同室而居,也不好继续自己之前的生活习惯,现在也是天天汤沐换衣。   只是叫汤沐的热水要另外费钱,所以他都是拿棠兄用过的水洗。   反正棠兄天天都要沐浴更衣,洗过的水一点都不脏,还带着淡淡好闻的香胰子气味儿。   而云客来有专门为来往客人提供服务的浆洗房,帮他们清洗晾晒衣物的费用都包括在房钱里,这样每日换洗倒是也不费多大的事儿。   “来而不往非礼也。”棠璃笑道,促狭地瞟了张徵一眼,“再说岳陵将来是要登堂入室的官员,跟个姑娘家一般怕羞,非男儿本色。”   “我、我没有怕羞。”张徵微微垂下眼帘,耳根通红,“只是我生而丧父,也没有其他的兄弟姐妹,自从懂事起就都是独自沐浴,有些不习惯而已。”   “哈哈哈。”棠璃忍不住笑出声,忽然转身,伸出手将张徵往浴桶内一拽。   张徵在这个时代是中等个头、普通人的体格力气,但与棠璃相比就显得有些单薄,被棠璃突如其来的这一拽,半截身子都跌进了浴桶里,衣裳被打得透湿,贴在身体上。   他从浴桶水里湿淋淋的抬出头,心里本来有些恼怒,但看见棠璃朝他大笑,非常开心的模样,就觉得那一点怒火马上被浇熄了,只是痴痴地想——   这世上怎有棠兄这样的人?既俊美又强大,还有一些纯真童心未泯,纵然做些跳脱顽皮的事捉弄人,也完全对他生不起气。   “我早就想说了,这浴桶宽大,足够我二人共浴。”棠璃伸出手,替张徵擦去眼睫上滚落的晶莹水珠,“你不用次次等我洗完,用我的剩水。”   “既浪费时间,又显得你我不够亲近,类似主从,而并非友朋了。”   张徵等左胸处砰砰乱跳的心脏稍微平息,想了想棠璃的话,觉得有些道理,又确实出自于一番好意,于是点了点头。   棠璃见状,朝浴桶旁边挪了挪,在身旁让出能容纳一人的位置来。   张徵来替棠璃擦背,为了方便行动,只穿了轻薄的小衣,此刻都被弄得湿透。   事已至此,张徵作为一个大男人,也不好再扭捏,当下脱去湿衣湿裤堆在旁边,踏入荡漾着热气的浴桶之中。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旧识燕 30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32章   张徵虽说踏进浴桶,却是此生第一次与人这样近距离共浴,有些束手束脚的放不开,只动作幅度极小地撩了少量热水,一下下泼洒于自己的肩膀胸膛。   很乖很小心的模样。   棠璃看着这样的张徵,想起几十年后那动辄严厉的训斥幼帝,在朝堂上把官员勋贵骂到当众吐血,冷峻刚硬脾气暴躁的权臣老头,不由觉得好笑。   于是拿起澡巾,伸手拨了一下张徵:“趴好,我替你擦背。”   张徵“哦”了一声之后,就乖乖转身趴在桶沿,背朝棠璃。   只有那红通通的耳朵尖儿,暴露了他此刻的内心真实感受。   张徵在氤氲的热气中,感觉到棠兄的手掌隔着澡帕子,仔细擦拭着自己的背。   他心猿意马地,想起了棠兄的那双手——   指甲修剪得很整齐,色泽堪比羊脂玉,形状修长优美,却又骨节分明、遒劲有力。   可提笔行诗,可抚琴弄弦,可策马扬鞭。   当然,棠璃虽擅长弹奏各类乐器,实际上对于舞文弄墨,却是不太行的。   以棠璃的真实水平,也就写个“十八郎呀我的妻房,想起你来泪滴滴。自打你四脚一蹬断了气啊,棠璃我悲悲切切心凄惶……”类似的打油句子。   不过这里是纪修远潜意识中的幻境,并非是真实世界,他只要让张徵认为自己才华出众,整个世界就会自动补全这点。   总之,张徵在这样的心猿意马之中,硬了。   他发现这一点后,惭愧到无地自容,耳根越发红得要滴出血来。   好在此刻他是背对着棠璃的,于是只能像鸵鸟将头埋入沙子一般夹紧双腿,强迫自己静心,只希望棠璃在替他擦完背之前,小兄弟能自己消下去。   然而欲念既起,又怎么能轻易消除?   张徵并不算是重欲的人,读书考功名这件事,几乎占据了他过往全部的心思精力,偶尔遇到这种情况,他都是背着人自己动手偷偷解决。   此时此刻与棠兄初次共浴,却不合时宜露出这样的丑态,令他感到十分窘迫。   张徵这厢纵是希望棠璃擦个天长地久,能够自然“消肿”,但世上不如意之事十有七八,他也不知自己在桶沿处趴了多久,就听见棠璃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岳陵,好了,转过身吧。”   张徵此刻已是坚硬如铁,听见棠璃这样说,只模模糊糊的应了一声,并不曾动弹。   棠璃见张徵浸过热水,皮肤染上了一层淡淡的胭脂色,红润喜人,又发出这样软绵绵的可爱腔调,就忍不住伸出手搭上他略显单薄的肩膀,把他翻了过来。   张徵倒是想要挣扎,但棠璃的一双大掌坚定而有力,他根本不是对手,很轻易的就将他翻了个身。   于是一张赤红窘迫的面容,以及高高翘起的小兄弟,都暴露在棠璃眼前。   此时张徵根本就不敢看他的棠兄,像是做错了事的孩子,低头垂眼望着水面,嗫嚅道:“对不起……”   他现在只希望,棠兄不要嫌弃他,不要从此与他割席断交。   “这种事,是不需要道歉,也不需要羞愧的。”   然而棠璃那把令人安心的动听声音,却近在咫尺的这样告诉他。   在棠璃看来,身体欲望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上天既然安排它存在,就自有它的道理。   像动物们只要彼此看对了眼,不分场合和观众都能进行□□这种事,虽说是粗鄙了一些,不值得提倡,但人类用种种道德礼法束缚自身,对这方面也压抑太过。   张徵听到这句话,正觉得有些错愕,就看见棠兄那具如白玉塑成一般的高大身躯朝他压过来,将他笼罩在其中。   然后棠兄一只手探入水下,握住他缓缓开始撸动。   他原该拒绝的,他也是可以拒绝的。   他若是表现出抗拒,以棠兄的为人,绝对不会继续下去。   但他的鼻端,传来棠兄身上淡淡的香胰子气味;他的眼前,是棠兄那张有着倾国殊色的面容。   热气氤氲中,是他的棠兄。   所以他没有拒绝,只觉得头脑晕沉沉,身体软绵绵,当下将脸颊靠在棠兄宽厚的肩膀上,双颊酡红,轻轻的闭眼喘息。   罪恶感与快感交织。   张徵没有和人做过这种事,身体极为敏感,不消一会子,就交代在棠璃的手里。   他睁开水色朦胧的双眼,因余韵而微微颤抖着,声音细若蚊蚋的唤着:“棠兄……”   “所以,没有什么可羞愧的。”棠璃放开张徵,在水中舒张了身体,从容戏他道,“现在,岳陵来帮我如何?”   张徵刚得了好处,自是不能拒绝。再说他心里,其实也非常想触摸他的棠兄。   于是他稍微回过神,视线朝下,然后咽了口口水。   棠兄……好大。   形如白玉柄,光滑饱满,捧入手中沉甸甸如同果实。   这次共浴洗得格外的长,足足花费了一个多时辰。   到了最后,张徵的两只手都酸疼到抬不起来。   ……   就这样,张徵和棠璃同居一室,感情日笃,一晃又过去两个多月,就到了科考的日子。   考科举并不是件简单的事情,除了多年寒窗苦读,对考生的体魄、心理素质,甚至运气也有所要求。   首先是抽签抢号,这就需要一点运气。   毕竟大家都希望自己坐在比较中间的位置,如果是不幸靠近厕所的“臭号”,或者靠近厨房的“火号”,都难免会影响到考场上的发挥。   然后为了避免考场作弊,所有考生沐浴更衣之后进场,绞尽脑汁答卷、承受巨大心理压力的同时,在号子要待上九天七夜,食宿都十分简单,根本谈不上舒适,吃喝拉撒全在里面,跟坐牢也没什么区别。   如果是身体或者心理素质不好的,往往会坚持不下来,半途而废。   张徵和棠璃的运气都不算太差,接下来抽到了比较靠中间的号位,然后在里面考足九天七夜。   张徵的体格力量虽说在棠璃面前不大够看,但在同时代普通人当中还算不错,他知道考试规则和自己应该做的准备,平常很注意身体锻炼,时不时打打五禽戏什么的。   否则的话,在真实的时空中,他也不能操起一条板凳,打得伯府的豪奴屁滚尿流。   于是二人顺利的考完,到了放榜之日,张徵如同真实的命运轨迹那般,中了第二十八名,棠璃中了会元。   而在真实的过去,中了会元的那个中年人,则成了榜上第二名。   报子前来客栈报喜,上上下下一片贺喜恭维之声,客栈老板在外面放起红彤彤的千响鞭,噼里啪啦的喜庆又热闹。每个人的脸上,都喜气洋洋。   张徵则一直在棠璃身旁,满脸与有荣焉的表情。   棠璃看了一眼张徵,心想,这小狐狸精当真是爱我,看我无一处不好。   否则这个被张徵思想补全的幻境,不会认为棠璃的才华堪居榜首。   当然除了棠璃这个变数之外,整个世界因为是基于真实的过去幻化,还是按照正常的逻辑和轨迹运转。   会试过后,就来到了金銮殿试。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白清元 3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33章   按照真实的发展,因为张徵揍豪奴被天子所见,觉得他是可用之人,所以虽是考了第二十八名进士,却在殿上破格点为探花,授七品翰林编修留京。   可现在棠璃替代了张徵,更因为是会元,直接被天子钦点成为了状元,授从六品翰林修撰留京。   张徵则要在之后进行“馆选”,如果馆选合格,就能成为“庶吉士”,在京中经过三年的学习后正式入翰林院,相当于翰林院实习生;如果成绩不合格的话,就大有可能外放县令。   他在京城也没什么门路故交,如取不中庶吉士,恐怕到时容易治理的富县也轮不上他,多半会把他给分到穷山恶水的县去。   庶吉士每科取用多寡不定,最多时可取六十多人,最少时只有一人。一般来说,总在十到二十人这个范围。   张徵的二十八名这个成绩就很有些悬。   但不管怎么说,考中进士就是极为难得之事,在普通人看来都已经是“老爷”预备役,前途无量,去了哪里都有人刻意相识结交。   棠璃和张徵目前就处于这种状况,原先的人际圈子一下子扩大,结识了不少“同年”,每天都有各种各样的活动应酬。   他们这一科进士三甲榜算下来,总共两百多人,每一个都深交也不可能,虽大多是面子情,其中倒也不乏几个真正处得来的。   这天,“馆选”的成绩还没下来,棠璃张徵与同榜进士马恪、项望,杜卓三人在茶楼喝茶。   这三人岁数都在二十几,与张徵同为二甲榜上的进士,又是同龄人,算是与棠、张聊得比较来,关系比较亲近的。   此时考试名次虽定,一小部分人甚至已经被授了官位、有了去处,大家却都还没有正式走马上任,比较有闲暇,所以每天都会凑在一起观花品茗、骑马郊游什么的,放松大比后的心情。   见张徵愁眉不展,马恪知他心思,于是开口道:“岳陵可是在为了留京之事苦恼?”   但凡过五关斩六将中了进士的,谁不想留在京城?   比起授七品县令外放,哪怕是到各部做个没有品级的行走,花费几年时间慢慢的升上去,将来的人脉前途也远远不是外放县令能比得上的。   “唉,苦恼无用。”张徵闷闷回答,“等馆选成绩下来,若不能中选庶吉士的话,恐怕我也只得离京外放了。”   成为一县的父母官,为百姓们做出些实干政绩来,其实对他来说也未尝不可。   只是这样的话,就必须要和棠兄分离了。   “依岳陵之才,纵是不能选中庶吉士,也大可以在各部谋个行走的位置留京啊。”杜卓插话道。   他们这几人中,张徵岁数最小,所以都称张徵的表字。   项望拿起扇子,轻轻敲了下杜卓的头:“你有姑父帮忙留京,自是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我们这些人说起来风光,但若是不中三甲和庶吉士,想要留京就得各凭人脉门路了。”   “其实我看以岳陵的条件,想要留京倒也容易。”马恪端起杯子抿了口茶水,为友人出谋划策,“岳陵年方二十,品貌俱佳,家中未有妻室,又是二甲进士。只要娶上一房贤妻,有个可靠肯提携的岳家,留京之事易如反掌。”   “岳陵清正刚直,是不会这样做的。”棠璃听后,开口道。   张徵在中举之时,尚且拒绝了村县的投献,又怎会依靠妻子的裙带关系留京?   张徵闻言,不由望了一眼棠璃,心道——   棠兄果然与我是知己。   又想起两人情深意笃,这段时间如胶漆相投,不分彼此,却别离再即,难免感伤。   马恪是个通晓世情、胸襟宽广的人,知道人各有志,见这番谋划不被张徵采纳,也没有继续规劝下去,只是笑笑继续喝茶。   几人在茶馆里用些点心茶水,听听说书,不知不觉就到了傍晚。   项望的书童一直守着“馆选”的成绩,此刻赶过来报讯,张徵和马、项、杜四人皆没有选中庶吉士。   大家都有些失望,没有心情继续再喝茶听书,于是就各自散了。   在回客栈的路上,棠璃问张徵道:“岳陵觉得马兄此人如何?”   张徵笑笑:“马兄给我出主意,也是一片好心,他为人慷慨大方、胸襟广阔,与之相处如沐春风。只是君子各有其道,道不同,不相与谋罢了。”   棠璃点了点头,暗搓搓的想——   看不出来,你对几十年后的政敌,还会做出正面的评价。那时候,你可是把这位胸襟广阔的马兄在朝堂上当众骂到吐血,彼此间都恨不得掐死对方。   当然这一次,这些事情都不会发生。   “馆选”的成绩发放过后,这两百多名进士的归处也基本上尘埃落定。   张徵果然被外放离京,到一个偏僻穷困的县做县令。   棠璃则走上了张徵原来的道路,被天子着意培养,一路青云直上,成为天子手中最锋利的刀,孤臣一名、不朋不党,在朝野内外树敌无数。   就这样一转眼,又是十年过去。   张徵虽是治理政绩突出,却因为没有什么人脉门路,还在那个县里留任县令,窝也没挪一个。   如果没有意外,他这辈子也就是熬资历,最终能在知州的位置上退休就算不错。   但看着他管辖的这一片地儿逐渐繁荣清明,百姓丰衣足食、安居乐业,张徵并没有对这样的选择后悔。   三十岁的张徵忙过一天的政务,回到住所,点亮桌子上的那盏油灯,在初初降临的夜色中蘸墨提笔,于信笺写下——   棠兄见信如晤。   他仔细地描述了自己这段时间做的事情,以及看过的花,尝过的乡间小食,风的温度、云的流幻。   通篇虽不着“情”之一字,却流淌着充沛的感情。   写完之后,张徵将信封口,放在桌子上用手展平,一瞬间有些黯然神伤。   听说棠兄在京城得到天子青眼,升职很快,现在已经是正三品的翰林学士,还时常入宫为太子讲读经史,将来很有可能入内阁为相。   他很为棠兄高兴。   但自从三年前,棠兄就不再给他回信……这也怨不得棠兄,可能是离别太久,两人终究不在一个地位层次上了吧。   然而他一直忘不了棠兄。   他记得棠兄唇角噙笑的风流模样,记得棠兄绝艳殊色的面容,记得彼此在深夜榻间,呼吸交缠,无声无息点燃的火焰……以至于,到现在他都没办法接受和旁人“成亲”这种事。   张徵望向窗外无边夜色,发出一声惆怅轻叹。   ……   翰林院中,棠璃坐在桌案前,拆开张徵的信件看过之后,唇畔忍不住勾出一个甜蜜的微笑。   他的小狐狸精,真是非常非常的喜欢他呢。   然后棠璃将那封信放进火盆,看着通红的火焰迅速将信封和几页信纸烧至焦黑卷曲,直至全部化作灰烬。   作者有话要说:  棠璃:我已经做好代替岳陵,成为一代忠臣,为了这个天下粉身碎骨的结局了,来吧,让暴风雨更猛烈一点~~   亲妈露出笑容:做什么忠臣,你是不是忘了,你老人家是只狐狸精?   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Jessica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无节操 20瓶;岂曰无衣 9瓶;蓮笙、bly 3瓶;九爷 2瓶;啦卡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34章   棠璃也是喜爱张徵,或者说纪修远的。   因为他年长了小狐狸精几百岁,这种喜爱里面还包括了宠溺、以及怜惜呵护之情。   所以棠璃不可能让张徵重新走一遍已知的道路,最后落得万人唾骂、粉身碎骨的下场,对纪修远的现世心理留下阴影。   张徵的这条路,改由他来走。   反正他知道这里是幻境,并不会对旁人的唾骂感到难过,也不会在受刑时感觉到疼痛。   既是已经踏上这条孤绝之路,他自然会逐渐淡化张徵和他的关系,不再与之为友,免得张徵将来受他连累。这就是为何三年来,他都未曾回复张徵的信件,并把张徵寄来的信件看过之后尽皆烧毁,不留下任何痕迹的原因。   张徵这一世,会顺顺利利的活到寿终,安康如意。   烧过信件之后,就看见有门下小吏来报:“太子殿下诏学士入宫讲经。”   棠璃点点头:“备马。”   在这个幻境中,棠璃的年龄已经满了三十四岁,又得天子重用,掌管整个翰林院,正经起来很有些深沉威严的气势。   因此虽是容色仍旧绝艳殊胜,小吏却生怕失礼不敢多看,拱手倒退着出了门,按照棠璃的吩咐去备马。   棠璃出了翰林院,跨马扬鞭,一袭正红孔雀补流云纹的三品官服,生生被他穿出了翩跹风流之态,迳直往宫城绝尘而去。   沿途一路,但凡见者无不侧目注视,就连羞怯的闺秀们,也忍不住撩起帷幕偷偷看这位开国以来最为年轻、风华绝代的翰林学士打马而过。   本朝理学已经开始盛行,民风普通都较为保守,女子尤其如此。否则的话,怕不又是掷果盈车、春风十里红袖招的场面。   到了宫门,棠璃也未曾如同普通官员般下马,只是稍停了停,令宫前的侍卫们让开通路,便纵马入宫。   只因棠大学士深得圣宠,天子赐宫中骑马之特权。   当今天子四十出头,正当壮年,而棠璃生就如此风流殊色,官居三品高位,却至今未曾娶妻。   朝野内外就有些不好的流言,说棠大学士是今上的入幕之臣。   只有天子和棠璃彼此知道,事实并非如此。   天子大半辈子都一心只想从高门勋贵手里拿回皇权,清明吏治、圣纲独断。   对天子来说,没有什么东西比这个理想更重要。   对曾经的张徵,现在的棠璃来说,他和天子的理想目标是一致的,同样想要整治已经腐败到了根子里的高门勋贵们,收回他们手中的种种特权,二人志同道合。   天子要棠璃做他手中的刀。   而这柄刀最后的结局,君臣之间虽然从来没有提起,却彼此心照不宣。   已经可以预见,这场权力争夺将非常残酷惨烈,也会伤及一些无辜。而最后,总是要有人背负起所有的恨意骂名,给出一个交待。   棠璃迄今未曾娶妻,也是出于这样的考虑。   娶妻生子做什么,留着日后满门抄斩吗?   所以天子心中是颇感愧疚的,才有了种种不同寻常的恩宠和特权。   棠璃到了东宫,这才落蹬下马,只见太子身穿一袭玄色四龙纹常服,早早就在宫门口前相候。   见棠璃过来,太子忙迎上前躬身执师礼道:“棠学士。”   棠璃其实并算不得太子正经的三师三少,只是他既然在翰林院学士这个位置上,就时不时得进宫为天子和几位皇子讲读经史,起草诏书什么的,太子为人谦虚恭谨,便也朝他执师礼。   “殿下多礼。”棠璃回执臣礼,望向眼前这个如同初升朝阳般的十八岁少年,心中略有感慨。   这少年生而聪慧,清秀通雅,又被精心教养得非常优秀出色,和他父皇一样有着收复皇权的志向,是天子得意的继承人……但可惜的是,将来继承帝位的,并不是他。   说起来,棠璃与这位太子在现实中还有些渊源。   之前他客串过宸明太子的那个权谋剧,历史上的真实原型就是这位。   在这个幻境之中,纵使多出了棠璃这个变数,太子的真实结局也不会改变。   十八岁,今年,就是他的终点。   棠璃和太子互相见礼之后,相携去了书房,太子在案几前坐得端正得体,棠璃则在旁拿了本书卷展开,如同往常般为他读讲经史。   还没读讲几句,就见门外偷偷探进来半颗毛茸茸的小脑袋。   “阿蛮,你在那儿做什么呢?”见同胞弟弟在躲那里张望,太子好气又好笑,唤出幼弟小名,“偷偷摸摸的成何体统,快进来说话。”   阿蛮虽然只有九岁,却还是挺懂礼貌,只是看上去有些怕羞。   进来后红着脸与哥哥棠璃见礼之后,就站在原地不吭声了。   “小殿下过来,也是想要听讲经史的吗?”棠璃弯腰俯身,望向这个腼腆的孩子,放缓了声音询问。   虽然已经知道这家伙长大后是条白眼狼,但现在看上去还真的……稍微有那么一点点可爱。   阿蛮先是点了点头,继而又摇摇头,鼓起勇气道:“我想要听经史,我、我也是来替棠学士送湿手巾的。”   声音继而又低下去:“学士骑马过来,一定觉得热。阿蛮每次骑过小马,母后都会让坠儿她们替我擦脸,凉凉的很舒服。”   “那么,臣多谢小殿下赐巾。”棠璃听过他的心思,不由微笑。   阿蛮的眼睛亮了亮,拍拍小手,就见一个宫女端着铜盘进来,里面果然用清水浸着条干净的软布手巾。   棠璃其实并不觉得热,却还是拧干手巾,往脸颊和脖颈上敷了敷,开口夸赞:“果然感觉舒爽多了。”   太子在一旁笑道:“阿蛮之心思细腻,体贴入微,孤不能及也。”   “总要有些长处,将来才能成为皇兄的助力啊。”阿蛮走到太子身旁坐下,笑眼弯弯。   尽管知道眼前一切皆为虚幻,棠璃看着这样天真可爱的阿蛮,心中还是有些不忍。   因为这孩子,今天晚上会失去他的父皇;紧接着,就是他敬爱的兄长。   作者有话要说:  老狐狸本周六就要入V了啊,具体请看标题简介,小妖精们都抱一抱~~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紫衣飘逸而过、梦之蓝枫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35章   棠璃为太子和阿蛮讲读过经史之后, 回到自己的宅邸书房, 并未曾安睡。   他在等。   等今晚注定要发生的事情。   天子一直以来身体还算不错, 但这两年岁数渐长,他自己又过于劳心费神,精神体力不太跟得上,于是常吃德妃进献的“雪芝还神丸”增添精神力气。   这就跟现代人到了四五十岁,都会开始吃点补品保健品一样。   而今晚,天子如往常般在睡前用过这味药之后,就会暴毙而亡。   万籁俱寂的夜里, 谯楼打过三更。   棠璃挽起长袖, 剪去桌上的一小截灯花,如期听到远处隐隐传来的, 踏于青石板上的急促马蹄声。   马蹄声由远及近, 有人焦急地在他府外放声大喊:“太子殿下急诏大学士入宫!”   现在已经是夜里十二点后,古人都睡得早, 府内的仆从们大都安歇了,阖府上下一片沉沉寂静,那门外略带尖细的声音,就显得格外清晰响亮。   棠璃闭了闭眼, 快步走出书房,一路穿过回廊,来到正院大门外。   因棠璃未曾就寝,有两名小厮在旁边只隔着一道碧纱帘的耳房里还醒着,以免学士深夜要个茶水点心什么的, 找不到支应的人。   他们见棠璃出门,连忙也提着灯笼匆匆随后跟上,为学士照路。   大门外,晃动的灯影中,棠璃看到骑马而来的是东宫内侍,太子心腹平公公。   平公公三十出头,是贴身服侍太子的内官,为人低调谨慎,极少踏出宫门。棠璃因时常入宫为太子讲读经史,所以和平公公是认识的。   公公素日里是个讲究人,看上去总是整洁妥贴,还爱往衣裳上熏个香、往脸上扑点粉什么的。   然而此时,他鬓边发丝凌乱,满额汗水,头上的纱帽歪到一旁都顾不得扶。平常见人总是笑眯眯的一张脸没来得及扑粉,在微微晃动的灯笼光晕映照下,显得腊黄腊黄,气色很差。   棠璃已经知道平公公的来意,却还是按照事态的真实发展,脸上露出吃惊神色:“平公公,为何深夜来此啊?”   平公公望了眼棠璃身旁的两个小厮,凑到棠璃跟前,与他附耳低声道:“事发突然,老奴也不知其中底细。总之,您、您快些进宫看看太子殿下吧……”   说到这里,平公公的声音里面,已经带上了一丝乞求哭腔。   以平公公的身份和性格,如果不是遇到了大事,绝对不会流露出这样的言语神态。   棠璃当下再不犹豫,朝身后提着灯笼、一脸懵逼的小厮道:“牵我的马来。”   棠璃身为天子近臣,向来深得恩宠,住所离皇宫不远,又有宫中骑马的特权,很快就和平公公一起纵马入皇城,来到了东宫,太子所在之所。   下马行至太子寝宫,只见十几个宫女内侍正守在外面,个个脸露焦急之色,有几名宫女还在忍不住的小声啜泣。   太子优雅雍容、头脑明晰善断,待下又宽厚,向来极得人心。   “殿下不许旁人近身,只有太子妃在里面侍候。”平公公朝棠璃微微躬身,“大学士快些进去吧。”   棠璃知道事出紧急,朝平公公点了点头,推开寝宫大门,快步而行。   踏入内室,就看见太子披着件家常衣裳,散了长发,伏在榻上,咯出一大口黑血。   太子妃鬓松髻散,珠钗掉在地上也浑然不觉,拿着帕子擦拭太子口唇的血渍,花容惨淡,脸上涕泪纵横,已经哭到一佛升天、二佛出世。   “不怪你,你只是被欺骗利用了。”太子咯过血后,抬头望向太子妃,目光温和,语调平静,“他们预谋此事已久。不是你,也有别人。”   继而见棠璃进来,朝她道:“你先出去。”   棠璃在太子榻前坐下,太子又对准备起身离开的太子妃吩咐了一句:“馨儿,以后好好活着。”   闻得此言,太子妃的身体僵直了片刻,这才忍悲含痛地转身走出寝宫。   太子望向棠璃,知道自己时日无多,于是长话短说:“父皇已经驾崩,孤身中无解之毒,亦即将离世……此事,乃是母后所为。”   “皇后她……为何如此?”棠璃露出震惊的表情。   太子点了点头,神情中颇有伤痛感慨:“孤与父皇也没有想到。比起丈夫和孩子,母后选择了权势和家族。”   “此事棠学士心里有数即可,母后她暂时……还动不得。”太子用力吸了口气,眉头间因疼痛蹙出深刻的纹路,“待阿蛮登基之后,方能寻机暗中除之。”   棠璃用帕子擦去太子唇畔溢出的黑血:“臣明白,臣会好好辅佐小殿下。”   这些年皇帝都在收回削弱门阀勋贵们的地盘特权,意图圣纲独断。   可对方也不是肯坐以待毙的傻子,他们看似渐渐不敌,实际上如蛇蝎般蛰伏谋划,直至给了这致命的一击。   毒杀皇帝之后,接下来必定是由德行才干俱佳的太子登基。   但太子已经成年可以亲政,又跟皇帝是一个志向心思,他上位怕不又是第二个皇帝?门阀勋贵们岂非做了无用功?   所以他们一不做二不休,索性把两人前后干掉,打算再扶持一个听话易操纵的傀儡上位。   如今事态已成定局,棠璃纵然接下来杀死皇后,将此事公诸天下,也于事无补。   没有更多的证据,就算杀尽皇后一脉,也动不得门阀勋贵们庞大的根基,只能出口气罢了。   而造成的后果,对阿蛮来说相当残酷。   父亲和哥哥皆被母亲所杀,此事若传扬出去,必定天下哗然,让阿蛮如何自处,哪来的面目见人?   有了这样的尴尬处境,皇位难登。他又是太子胞弟这样的身份,新帝和其利益集团必定忌讳于他,后面的生活只能孤苦潦倒、一蹶不振。   自古皇室母以子贵,皇后那边毒杀丈夫和大儿子,接下来必定会全力为小儿子扫平一切障碍,扶持还没有理政能力的小儿子继位,达到她垂帘听政、独揽大权,以及扶持家族的目的。   皇权之争从来都不是非黑即白,至少从扶持阿蛮继位这点来说,目前她与太子的立场一致,尚有可留之处。   “阿蛮年纪尚幼,又有那样一个母亲……将来有不懂事的地方,还望棠学士严加教育看顾于他。该打则打,当罚则罚,令他端正为君,万不可使他走上邪路。”太子再度用力吸了口气,右手颤抖着打开榻旁一个暗格,从里面拿出卷明黄卷帛和虎符,递予棠璃,“此诏,乃父皇生前所拟,以防不备……凭此诏书虎符,棠学士即为托孤重臣,可自任丞相,号令御林军、漠北军以及江淮军。足、足以与那些国贼相抗。”   棠璃听完太子的话,双手接过明黄卷帛和虎符,刚想如同那时的张徵一样,口呼“臣愿粉身碎骨,以报皇恩”,然后跪于榻下叩拜。   然而话只说到“臣愿粉身碎骨……”,就被太子用颤抖的手,扯住了衣摆相阻。   棠璃愣了愣,因为他记得,太子是受了张徵这一呼一拜的。   “棠学士,孤知道你的志向抱负,同孤与父皇一样,希望这个天下海晏河清……但这条路,学士接下来只能独自行走,无人相伴,已经太苦太艰难。”太子仰头望着棠璃,一双变得混浊不清的眼睛下面,带着中毒后产生的浓重紫黑色,“孤、孤纵使到了九泉之下,也私心里……不愿见你最终粉身碎骨。”   毒素损伤了太子的视力,此刻他的眼前一片昏花,实际上已经看不清眼前人的样貌了,只能依稀看个影儿,却仍旧执拗地望着。   “如若、如若有一天……阿蛮真的成为了我们的对立面,学、学士只需保全他的性命,便可取而代之。”太子喘息着,断断续续说出这番令棠璃感到震惊的话来。   什么情况?   他所见过的纪修远前世记忆中,太子并没有对张徵说过这番话啊。   取而代之?   太子殿下虽然人挺好,但毕竟是封建设会的家天下,思想有这么开明吗?   “孤、孤一直对学士……罢了。”太子似乎还想说些什么,却轻轻阖眼,最终化作一声喟然长叹,神情变得脆弱不堪,“棠学士,孤觉得有些冷,你抱抱孤……就抱一会儿,好吗?”   咦,这是个啥要求?怎么没有按照世界线走?   棠璃明明记得,太子是受过张徵一拜后,端坐于榻上亡故的。   被毒杀这种死法,是真真正正的腹痛如绞、肝肠寸断,他却至死腰背挺直,不肯失仪,保持着国之储君的尊严。   棠璃当时还曾在内心感慨过,这位太子当真是外表清秀通雅,内有凛凛风骨。   ……嗯,反正走向差不离儿,就不要在意这些细节了。   面对人家临死前最后的请求,棠璃没有犹豫,坐在榻旁伸出双臂,将太子拥入怀中。   太子这时候眼前一片漆黑,已经完全看不见东西了,却还是摸索着握住了棠璃的手,与其十指相扣,轻声道:“棠学士……你的手,真暖和啊……”   说完,他默不作声地把头往棠璃怀里轻轻拱了拱,呼吸声渐渐停止,体温一点点凉下去。   太子身亡,张徵当时是跪伏于榻前,哭到不能自己的,但棠璃并没有感觉到多么悲伤。   他抱在怀里的,不过是根据曾经的历史人物,以及这个世界逻辑运转而产生的投射幻影。   投射幻影有着原型的思想审美情趣,会按照原型的性格爱好做出一切对外界的反应,会喜原型所喜,会憎原型所憎,会选择原型所坚持的道路,却并不能说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如果要形容的话,就像是一段能够自我运行的程式代码,像是已经在宇宙中湮灭了数百万年的星辰,人们仍能仰望它于天穹落下的光辉。   真正的太子殿下,早在六百年前就已经死去,在他短暂的十八年生命中,从来就没有遇到过“棠学士”。   外面忽然响起一阵喧哗声,宫女内侍们劝助未果,九岁的阿蛮蓬散头发,只穿着中衣,如同一颗小炮弹般冲了进来,大声哭喊道:“皇兄!皇兄!!父皇他……”   声音戛然而止。   阿蛮入眼所见,是地板上、锦榻间一片一片的污黑血渍。   他的皇兄无声无息地被棠学士抱在怀里,像是个很大的软布娃娃,脸色灰败发黑,长睫阖落,前襟和衣袖上,同样是斑斑点点的黑血。   棠学士见他进来,放下怀中的皇兄,以玉色修长双手,有条不紊地整了整皇兄略显凌乱的头发和衣裳,令其平躺于榻。   然后一对眼尾微翘的魅极黑眸,乌沉沉朝他望过去。   阿蛮被这对黑眸一望,只觉得头脑里有什么东西,轰地一声炸裂开来。   棠璃坐于凌乱锦榻间、斑斑血迹中,坐在太子的尸身旁,脸颊和雪白的领口处沾了几点黑色血渍。   明明是这样狼狈不堪的场景,却红衣朱唇,肤色洁白如同笼罩了一层莹莹宝光,容色华美绚丽到宛若身处地狱的天人,给予阿蛮强烈的视觉冲击。   随之,是彻骨透心的寒凉。   他想起了母后之前的话——   阿蛮,你父皇被德妃暗害,母后已令宫侍将其鸩杀,为你父皇报仇。   德妃不过一宫妃,胆量没有这样大,其幕后必有人支使。   此人狼子野心,其目的无非是为了皇权,所以你皇兄的处境,现在非常危险!   阿蛮你速去东宫,与你皇兄通风报信,让他提前好做防备。   如若已经来不及……你只管哭,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万万不可与此人言语肢体对抗!   阴谋暗害,是无法令此人窃夺天子之位的。   他必定需要一个容易操纵的傀儡皇帝,而阿蛮你将将九岁,尚且年幼不能亲政,是再合适不过的人选。所以只要你不露出端倪,他就不会害你,还会一直亲近你、帮助你,支持你继位。   阿蛮看到,棠学士站起身,拿起旁边的明黄卷帛和虎符,揣入袖中。   他虽然才九岁,但身在帝王家,已然明白那两样东西代表着什么样的滔天权势。   政权,与兵权。   棠学士……难道就是母后所说,那幕后支使之人吗?   他、他是如何从皇兄手里拿到这两样东西的?   阿蛮如同被钉子钉在了原地,遍体颤抖、越想越心惊,直愣愣地仰头看着棠璃,泪珠一颗颗从大睁的眼眸中掉下,视野变得朦胧模糊。   却牙关紧咬,不敢泄漏出半点声音。   棠璃看了阿蛮一眼,心下稍安。   虽然太子临终的遗言和行为,与世界线有一点点脱离,但总体大的方向还是没有出错。   门阀勋贵世代皆接受最高等的教育,其中不乏老谋深算、慧黠狡诈的智者毒士,皇后那边布得一手好局。   其实他们会行此毒害暗杀之举,就说明天子这么多年来的筹谋运作颇见成效,他们已经无法与皇权势力正面掰腕子,到了濒危之境、不得不反击的地步。   而张徵虽说清正刚直,深得天子恩宠,实际上并不擅长权谋、玩弄人心那一套。   他政权兵权在手,对付那些门阀世家和勋贵,从来都是一力破万法,但凡违逆者全部碾压灭杀、抄家灭族,直接而有效。   反正他名声收场都不要,无亲无故的孤人一个,根本没有什么可以畏惧顾忌。   明明知道阿蛮因为皇后的挑拨离间,内心与自己有了隔阂,他却执政这么多年,从来都没对幼帝解释过。   一开始是不能说,毕竟幼帝年龄还小,城府不深,稍微露出点儿端倪就是万劫不复。比起这个,幼帝对自己的憎恨与畏惧,都是微不足道之事,或许在这种压力之下,还能促使幼帝心智更快的成长。   后来忧患平定,是不知道该怎么说。   告诉他,臣诛杀您母后及其一脉,是因为之前她毒害了您的父兄?   告诉他,臣抄斩无数大大小小的门阀世家,以酷吏施行,手中血债累累,是为了震慑这群特权者、剜掉天下的这颗毒瘤,还您一个海晏河清的江山?   私底下暗搓搓的练习了两次,怎么都觉得,听起来像是在为自己的行为狡辩,还是算了吧。   太子妃虽然在太子死后,便因为愧悔而自缢而亡,但其实从前东宫的一些旧人,比如说平公公和那天夜里在场的十几个宫女内侍,多少接触过些许事实真相。   这些东宫旧人不知太子究竟是被谁毒杀,却至少清楚张徵是太子中毒后找来托付身后事的,是太子深深信任之人,并非凶手。   可张徵那时已经大权在握,幼帝对他更是恨意积深,找这些地位低下、身不由己的奴仆作证,就有收买的嫌疑,搞不好最后还害了这些无辜的东宫旧人。   况且,幼帝也很可怜。   血脉至亲尽皆因为皇权之争而丧命,留幼帝一人,战战兢兢坐上对他来说过于宽大的龙座,在孤独冰冷的环境中长大。   只要幼帝把憎恨放在他的身上,至少在幼帝的印象里,童年时代就一直是父慈母爱、兄友弟恭,能够保留一些生命中美好柔软的记忆片段,而不全是冷血残酷的斗争。   反正权倾天下这么多年,一路行来,张徵背负的怨毒憎恨太多太多,也早就做好了为此粉身碎骨的准备,幼帝的这一份恨意,对他来说算不得什么。   棠璃如同曾经的张徵一样,走到阿蛮面前,弯下腰,用指腹仔细擦去小男孩脸上泪水,言语有些笨拙的安慰:“小殿下,不要怕。”   然后满意地看到,阿蛮目露惊恐之色,在他面前颤抖得越发厉害。   ……   接下来,棠璃就开始规规矩矩走世界线。   先是争夺皇位,和好几方斗得你死我活,紧接着与太后暂时联手,扶幼帝登基……事务十分繁忙。   尽管他已经很小心,在这个过程中,还是出现了一些预想不到的意外。   比如恶毒的前任皇后、当今太后,在双方短暂的联手之后,竟然向棠丞相抛出了橄榄枝。   古代女性结婚早,太后并非先帝元后,十四岁进宫,十五诞下先太子。   几年过去,适逢元后夭亡未曾生育,她膝下育有先帝第一个儿子,出身显赫高门,规范礼仪无可挑剔,管理后宫也有一套,再加上其中一些利益取舍,遂被先帝立为继后。   算起来,太后今年也不过三十三,比棠丞相的官方年龄还要小上一岁。   她穿了孀居者不应穿戴的赤红霞披,梳了飞仙流凤高髻,精心修饰描绘过面容,望去宛若二十许的美人。   本来嘛,能生出先太子和幼帝的女人,容貌会差到哪里去。   她对棠璃柔声说:“棠丞相,你眼下与本宫各占一局,你手握绝对优势的政权兵权,本宫乃陛下亲母。陛下内心是如何怀疑你、惧怕你的,你多少也能感受到吧?”   “本宫知道,丞相只想做个忠臣。然而被侍奉的主君这样猜忌,待到陛下亲政之时,丞相又该如何自处?”   棠璃作为一只成精的动物,其实心思性情直接单纯的很,还有一点点天真,心眼儿这种东西不多。   每当遇到这种脱离了既定世界线的事件,他的内心深处都是一片懵逼在翻滚。   你们人类那套皮里阳秋的玩意儿,孤实在是不太在行,大家就不能好好走既定剧情吗?   好在他占山为王多年,虽然令群妖俯首称臣基本上靠揍,但他这人爱讲究,装逼还是比较精通的,于是拂了拂衣袖,摆出个漂亮倨傲的姿势:“太后的意思是?”   紧接着,棠璃不可思议地,看见太后的脸红了。   她性情杀伐决断、狠毒凌厉,本不是个小女人,却忽然间变得期期艾艾,低下头不敢与棠璃对视,过了一会儿才鼓起勇气开口:“棠丞相天人之姿,本宫……妾身,愿与丞相共鸾帐,同享皇权富贵。若是将来得上天怜妾一片痴心,与丞相能有子息,此子便为天下之共主,江山易姓为棠。”   “若不能,妾身亦将令陛下尊丞相为亚父,以亲父视之礼之,再无怀疑猜忌。”   简单解释,就是棠丞相咱俩别继续斗了行不,本太后想跟你困觉生猴子,让小皇帝认你当爸爸。   说完这些话,三十三岁的太后如同豆蔻初开怀春少女,眼含秋水的望向棠璃,等待他回答。   棠璃面对完全超出了他预料的此情此景,根本就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最后只能拂袖而去,斥一声“太后自重,怎可如此荒唐”,将失望的太后独自留下,从此拒绝相见,强行掰回世界主线。   就如同棠璃面对太子的死亡不会感觉到如何悲伤,他其实也并没有多么讨厌憎恨太后。   不过是一段数据、躺在现实中某个地宫深处的一具白骨,有什么可投入真情实感的?   对他而言,这个世界唯一真实的存在、他唯一在乎的人,只有张徵。   四年后,太后按照史实被棠璃逼得在后宫自缢而亡,临死前留下一块素帕,转托宫女交付棠璃,上面用有些凌乱的笔墨写着——   檀郎无情,妾身薄命,彼岸花开,奈何难渡。   今世与君终缘浅,但求来生相皓首。   就连棠璃的文化水平都能看出来,这是几句幽怨到不行的情诗。   棠璃烧掉这块素帕,将太后安葬于先帝陵寝,对外则宣称太后思念先帝过甚,因病而逝。   ……反正走向差不了多少,就不要在意太后想要与他相好、临死前还留下情诗帕子这类小细节了。   而这天午后,十三岁的小皇帝独自坐在寝殿里,捏着几页字纸,脸上阴晴不定,眼皮时不时的还抽搐几下。   这几页字纸上,详细描绘了一个荒诞不经的故事。   一名贵族少女与寒门少年偶遇相恋,却因为门不当户不对,被家人强行拆散。   紧接着少女入宫,经历几番挣扎沉浮成为皇后,在宫里与中了状元郎的寒门少年再度相遇,两人情难自禁,酒醉后春风一度,清醒后知道闯下大祸,于是各自离散,再也没有联系过对方……少女所生的第二个孩子,并非她与皇帝之子,而是她同寒门少年的爱情结晶。   十年后,此事被皇帝和大儿子有所察觉,而皇家血脉混淆非同小可。   手心手背都是肉,却到底要有所取舍。少女为了保护情郎和小儿子,先下手为强,含泪忍痛毒杀了皇帝和自己的大儿子,扶小儿子继位为帝。   少年却一直不知幼帝是他的骨肉,少女也无从解释,他只以为她是贪恋权势毒杀一国之君,毒杀自己的丈夫孩子,完全不能理解她的做法,认为她心思过于歹毒阴狠,从此与她彻底敌对决裂,成为不死不休的宿敌。   少女自承无论有什么样的结局,都绝对不会怨恨少年,只怨这天意捉弄,令有情人反目成仇。   ……如果这字纸不是太后的亲手笔迹,上面描写的少女不是太后本人,少年不是棠丞相的话,倒是个跌宕起伏、引人入胜的故事。   这个故事,甚至严丝合缝、无懈可击。   太后当年入宫侍奉君王,容不得半点闪失,如果真的与一个寒门少年曾经短暂相恋,家中肯定会提前将所有证据痕迹抹除的干干净净。   再说时间距今已经过去了二十三年,太后的父母俱已亡故,纵有通天手段,亦是再难查到的。   棠丞相十四年前中状元,曾经入宫赴琼林宴,算上太后怀胎十月,小皇帝今年实岁满十三,刚好对上。   十四年前的琼林宴上具体是个什么情况,太后和棠丞相到底有没有机会春风一度,前些年因为几方拉锯皇位之争,宫女内侍卷入其中死了许多,人也从上到下换了好几茬,现在根本没人能够说得清。   太后本来就是心思缜密、临机决断,头脑聪敏之人,否则也不能统率六宫。   她性格中还存在疯狂决绝的一面,否则当年就不能布下那般惊天大局,一夜之间连杀自己的丈夫和儿子、天子与储君。   她若是想要撒个谎,纵然听起来十分荒诞可疑,但若是细细寻摸,却又总让人抓不到什么把柄错漏。   再者这纸上所书,对她来说或许并非谎言,而是她内心深处的真实愿望。   与棠璃斗到最后,她失去所有权势,枯守深宫,被重重监视,不能任意接触幼帝,最终只能靠着一些痴妄之念安抚心灵,说不定谎言编造到最后,连她自己对此都信以为真。   这也就能解释,她的临终遗言,为何是一块写给棠璃的情诗帕子。   小皇帝阿蛮将手中的几张字纸丢入炭盆,看着它们焚烧殆尽,然后走到不远处的等身雕花铜镜前,照影自顾。   镜中映出的,是一名面如冠玉、目若朗星的俊俏少年。   皇家优化了数代基因,他长相自然不差,却和他的兄长一般,与母亲的样貌如同一个模子里脱出来,既不类先帝,亦不像即将步入四十不惑之年,仍旧风华绝代的棠丞相。   这些年来,因为母后从中有意无意的引导,他一直对棠璃的存在感到憎恨畏惧。   然而母后已经在那几页字纸上,承认了她才是杀人真凶,棠璃是他的生父,他又再如何去恨?   说起来,他幼年的时候,是非常非常喜欢棠学士的,每次父皇和皇兄诏棠学士入宫,他都会找各种理由往跟前凑。   如果有机会被棠学士抱起来举高高、摸摸头,都能偷偷乐上好几天,巴不得把自己最好的东西、最赤诚的一颗心捧给对方……难道这就是父子天性?   小皇帝想到已故的太后,想起父皇和皇兄,想起自己“真正”的身世,内心不由酸苦难当,眼中泛上层泪雾。   但隐隐约约中,似乎又有一点点释然开怀。   这时候,有内侍入殿传讯——   “陛下,棠丞相已经在御书房等着您了。”   棠璃自打从棠学士升为棠丞相,就再也没有那么多的时间精力专门去为幼帝读史讲经,却还是和曾经的张徵一样,很关心幼帝的学业,会不定时的过来抽考一番。   没在御书房站多久,就看见十三岁的幼帝如同往常一般,身穿龙袍,却像只小鹌鹑般畏畏缩缩地蹭进来。   棠璃也如同往常一般皱起眉头,熟门熟路的严厉训斥道:“为人君者,当有堂皇威仪,以胄服群臣外使。陛下看看自己的样子,成什么体统?!”   幼帝垂着头,面对棠璃的训斥不言不语,眼中却少了过去暗藏的恨意。   等棠璃训完,幼帝才抬起头,望向棠璃,轻声道:“朕,我……知道自己一直以来有负丞相期望,往后再不这样了,有劳丞相从此耐心教我。”   棠璃既是他亲父,他在棠璃跟前,便也不肯再自称为“朕”。   棠璃听过幼帝这番话,忍不住微微眯起眼睛,打量了一番眼前这个少年。   咦,幼帝素来对张徵憎恨畏惧,待年龄稍长后又添了叛逆,叫他往东他偏往西,要他打狗他偏撵鸡,有这么柔顺听话过吗?   说起来,张徵年轻时性情既软又乖,还带有一些书生的呆萌感。老年后那副刚硬爆脾气,一半是被政敌局势逼迫,一半就是多年被幼帝活生生气出来的。   ……算了,这种旁枝末节无需在意。   “帝诫第十一篇,请陛下背予臣听。”棠璃微微抬起下巴,用他那一把如醇酒般醉人的声音,继续投入这场表演。   幼帝乖乖的背诵,然后如同预期般背到中间卡了壳,脸色涨得通红。   “手伸出来。”棠璃从书桌上拿起包铜边、足有三指宽的沉重红木尺,朝幼帝冷声道。   皇家子弟读书,其实就算犯了错处,也不会亲身受罚,受罚的往往是其伴读,起个落其脸面、杀鸡儆猴的效果而已。   但张徵此人清正刚直,他自己就是从小被私塾先生严厉的高压式教导,方能成材,根本不来虚的这套。   再加上先太子临死前将幼帝托付于他,令他严加看顾教育,他自觉责任重大,不敢有负先太子所托,所以对待幼帝的教育严厉到有些苟刻。   由于右手要写字,受罚的都是左手。   幼帝怯怯伸出嫩生生的左手掌,木尺沉重,棠璃只打了五下,就看见手心整个肿了起来,红通通的一片。   因棠璃立下的受罚规矩,是手掌一定要伸直,不许退缩闪避,幼帝从头到尾左手掌都伸得直直的,不闪不避,结结实实挨了这五下。   往常挨打不避,是由于对棠丞相的畏惧而不敢;但这一回,尽管手掌疼痛,内心却意外的觉得十分踏实满足,甚至还有一点点甜。   虽然对方并不知“真相”,但他还有血脉至亲活着,能够日日相见,还能亲自打他手板,这感觉就如同……一个行走于漫长崎岖道路,提心吊胆、随时可能会摔跤滑倒的人,忽然有了一根支撑他、令他可以安心步行的手杖。   “下一次。”幼帝受罚之后,并未曾如往常般嘶嘶呼痛,而是抬眼认真的望向棠璃,“下一次,我定会将帝诫全部背诵下来。”   所以棠丞相,你下一次要早些过来,再好生抽查我啊。   棠璃面对再度脱缰的人物反应,不知该如何挽回,只能绷着脸点点头,又训斥了几句,这才衣袂翩跹的离开御书房。   幼帝在他身后,望着棠璃高大挺拔的背影,目光中带着连自己都没有发现的贪婪渴求。   ……   张徵在穷乡僻壤当了十四年七品县令,今年三十四岁,总算熬足资历,要被提升为六品官员了,而且还是京官,从此可以留在风物繁华的京城。   听起来貌似不错,但其实他要升任的职务相当尴尬,是教坊司的司业,掌管整个教坊司。   教坊司从属于礼部,养着大批舞姬歌姬,用于官员宫廷宴乐,同时也做皮肉生意,其每季度的收入钱财,都会上交给礼部。里面大多是犯罪官员没入的女眷,文化素养等各方面都比普通青楼强上一大截,来往皆为王孙贵族、官员巨贾,从不接待下九流的客人,相对高雅。   可再怎么高雅,教坊司本质也就是个官办的青楼,教坊司司业就相当于那管理青楼的头儿。   一旦进入此处为官,也就相当于绝了此后的升迁仕途,就等着在这里窝到退休。稍微有点本事前途的人,都是不愿意入此间蹉跎岁月的。   但张徵这种既两袖清风,又没有人脉门路,做足十四年穷县令的人,错过这个机会的话,此生可能就再也没有别的办法留在京城。   他又很惦记担忧他的棠兄。   棠兄如今身居宰相之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手握重权名满天下,却并非善名,而是赫赫凶名。   就是连他所在那样的穷乡僻壤,都能时不时听到乡间的老奶奶吓唬小孙子——   你再继续哭闹,棠老虎就过来吃你了!   这一世的张徵因为未曾被天子青睐、着意培养,所以虽然有些热血意气,喜爱打抱不平,也怜悯世间百姓疾苦,却没有来得及树立要荡平腐败高门世家、收复皇权的远大理想志向。   所以张徵也不是很能理解棠兄的所作所为,但他能看出来,棠兄正走在一条不归路上。   动辄灭人满门,滥用酷吏,使得人人自危……大家都曾饱读经史,这样的专断□□、酷烈手段,在史书上难道能落个好收场吗?   怕是最终粉身碎骨,也只换得万众拍手称快。   纵使能力微薄,他也不能眼睁睁看着棠兄继续错下去,现在阻止棠兄,或许还来得及。   怀着这样的想法,张徵入京之后,没有来得及到教坊司走马上任,就第一时间去了丞相府登门拜访。   上午,他来到丞相府前落轿之时,当下不由得吃了一惊。   原以为棠兄权倾天下,必定是门庭热闹,来往的人群非富即贵,熙熙攘攘。   然而此时此刻,他只看见一名青衣老仆佝偻了腰背,怀里抱着根竹笤帚,在偌大的、空荡荡的相府前扫地。 第36章   为何偌大的相府门前除了两头石狮子之外, 就是这青衣的扫地老仆, 竟如此空寂冷清?   眼前一切明显与张徵得到的, 关于棠兄的信息不相符合。   扣过几次朱漆铜钉的相府大门,门扉紧闭无人来应,张徵便走到那老仆身后,开口唤道:“老人家。”   青衣老仆却没有睬他,兀自在那里慢慢扫地,竹笤帚在石板铺成的地面上,发出均匀的沙沙声。   张徵只得再度绕到那老仆面前, 躬身一礼道:“老人家, 这厢有礼。”   老仆抬起昏花双眼,迟钝的“啊”了一声, 显然并不擅长言辞交际, 只是停止了扫地动作,有些木讷的杵着笤帚立于原地。   走到跟前, 张徵发现这老仆真的是已经很老。   他头上戴顶隔尘的布巾子,眉毛胡须全白,皮肤呈现出酱色,脸上层层叠叠尽是褶子, 半张的嘴里没剩几颗牙,抓着笤帚的手背上长了好几块老人斑、皮肤松松垮垮青筋暴起,怕不是已经有八、九十岁。   京城的权贵官员们所用一应男性仆从,要么健壮有力有一技之长,要么通透伶俐会办事。像这种半截身子已经入土的老仆, 早早就该送回其儿女处或庄子上,万万没有还在府中留用的道理。   张徵看着这老仆,沉默了片刻。   他与棠兄十四年未曾相见,七年未曾收到过棠兄回信,一切关于棠兄的消息,都是来自于道听途说。   棠兄是众口铄金的权臣奸相,挟幼帝而号令天下,动不动就对违逆者抄家灭族、残暴无行,他原以为棠兄理应过着鲜花着锦、烈火烹油的生活……如今看来并非如此。   他却不知,其实棠璃刚刚自立丞相、扶幼帝登基那会儿,有很多人和势力过来接近棠丞相,想要讨好投靠。   毕竟无论在哪个世界,都是强者为尊,你只要占据了强势地位,自然会有人趋势攀附。   但棠璃是要走剧情做刚直孤臣的,送过来的美人都遣回原主之处,送过来的财物全部收下,转手就拿去给正在闹水灾的黄河筑堤修坝,然后弄面巴掌大的锦旗送予对方以示嘉奖,公事公办,根本就不和任何人徇私情。   这种事情多了,一来二去,大家也都开始明白棠丞相是个什么样的人——   你再上赶着巴结他,送再多的金银礼物、美姬侍女,他该跟你对立的时候还是跟你对立,该杀你头的时候还是杀你头,该抄你家的时候还是抄你家。   是一颗炒不烂煮不熟,响当当的铜豌豆。   于是棠丞相的门庭日渐冷落,再也看不到上门送礼套近乎的客人。   张徵从袖子里拿出拜帖,双手递予老仆:“这位老人家,在下张岳陵,与丞相曾为同科故交,前来拜访丞相,烦请通报一声。”   老仆眼睛耳朵都不太好,反应也相当迟钝,张徵的双臂都举到有些发酸的时候,他才又“啊”了一声,放下手里的竹笤帚,颤巍巍从张徵手里接过拜帖,又颤巍巍的朝相府侧边角门方向去了。   搞得张徵十分怀疑,这老仆究竟能不能把拜帖送到棠兄手里。但他也没有别的办法,只好在门口等着。   等了小半个时辰,才见相府大门“吱呀”一声从里面被打开,走出个大约十三四岁的僮仆。   张徵看见这僮仆的瞬间,顿时愣在原地,眼眸大睁,就连呼吸都窒住了。   这僮仆面容俊秀,身材清瘦单薄,头发微微泛黄,看上去有点软、还有点乖。   张徵仿若看见少年时的自己,朝着这边走过来。   但其实,张徵今年已经是三十四岁的中年人,又当过十几年的穷县令,虽然并没有变得发胖油腻,但他蓄了须,肩背变得宽阔厚实许多,眼角落下操劳的岁月风霜,就连微黄须发都增添了些许银丝,已经和这少年完全不再相像。   张徵就如同做梦一般,看着这少年走到自己跟前,朝自己作揖行礼,道:“我家丞相请张大人进去。”   然后张徵又如同做梦一般,由着这少年在前带路,踏入相府大门。   相府门外空寂冷清,相府内也没有多热闹,沿路只看见个花匠在园子的拱门旁浇水修枝,再就是有两个粗使下人在外面打水擦洗走廊,瞧见张徵过来,也远远的避走了。   张徵此时头脑渐渐冷静,望着少年的背影,心潮难免跌宕起伏——   棠兄虽七年不曾与我通信,但这十四年来,他的心里忘不了我,必定如同我忘不了他一般……否则的话,为何要将这般样貌的僮仆留在身旁。   他却不知,事实并非如此。   棠璃既是要走世界线,自然会细致地还原张徵曾经的一切,其中包括身边所用的佣人。   张徵知道自己最终的结局,一生不朋不党,不娶不育,不留后代。但古时候“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种观念深入人心,他多少对此还是有些遗憾之念。   所以他一次偶尔路过人市,看到这名与自己旧时容貌相似的少年正在被欺负,就将少年买了下来,取名“正平”,养在身边。   名义上虽为主仆,实际是当儿子看待,一有闲暇就教正平认些字、识些人伦道理,稍稍缓解心中所憾。   当张徵定罪下狱之后,家中奴仆尽皆被遣散,正平亦在其列。   总之,正平能写会算又有礼貌教养,想必无论去了哪里,也理应能得到主家看重,过的不错。   由于这个幻境是围绕张徵的一生开展,所以张徵行刑身亡之后,正平最后到底如何、归于何处,那就谁也不知道了。   张徵被正平引至书房,棠璃在里面等他。   正平确实被教导的很知礼,给落座的二人上过茶之后,便悄无声息退出去,将空间留给张徵和棠璃。   张徵没见棠璃之前,心心念念想见他的棠兄,但真正见了之后,又一时间不知该说些什么,只是目光带些贪恋的看着棠璃。   棠璃在这个幻境的官方年龄已经足满三十八岁,年近不惑。   他虽然可以一直不老,但身为普通人类一直保持年轻的样貌,明显是不现实、不符合世界规律发展的。   可他老人家向来既讲究又自恋,所以这两年就勉为其难往眼角加了两道浅浅纹路,笑起来才能明显看得到,又在下巴上蓄了短须。   如此并不会显得太老,而且增添了男人的成熟魅力,对棠璃来说还算马马虎虎看得过去。   这副样貌应该可以保持到他五十岁之后,到幻境结束之时,也不会显得太过突兀。最多等他官方年龄过了四十五,往胡须和头发上再逐年增加银丝。   张徵看着这样的棠璃,想起自己比棠兄还要小四岁,却已经能日日在铜镜里看到眼角明显的皱纹和鬓边白发,不免有些自惭形秽,又有些黯然神伤。   十四年前,自己与棠兄在客栈备考的那半年,同眠共浴,日日读书对食,当真是此生最快乐无忧的一段时光。   纵使两情相悦,到底是回不去了吧。   张徵心里明明有那么多话想对棠兄说,到嘴边却最终变成了一句普通寒暄:“棠兄这些年……可好?”   “托岳陵的福,还算不错。”棠璃露出微笑,看着他的小狐狸精。   剧情虽有些细微差异,世界线大致走的还算顺利。   张徵点点头,听到棠璃那把熟悉的声音,终于稍感轻松,自卑感慨道:“我已经老了,观棠兄却风华不减当年。”   “岳陵算不得老,而是另有一番风貌意趣。”棠璃回答,“我很喜欢岳陵如今的样子。”   听起来像是安慰人,却其实是棠璃的真心话。   论起老,棠丞相活过一千多岁,这个古代世界的所有人类都算上,谁能比他更老?   再者这里是幻境,在棠璃看来,这就跟和纪修远玩留胡子扮老头的cospy一样,别有番情趣。   张徵并没有把棠璃的话当真,只以为棠璃是安慰,笑着摇了摇头,心中却真切的感觉到了温暖慰籍。   不管怎么说,他知道棠兄心里有他,而且还愿意这般哄他,半生痴恋已经可以满足。   “我在外地,听过棠兄的一些风闻传说。”张徵稍微组织了一下语言,转入正题,“却不知是否人云亦云,以讹传讹?”   “是我挟幼帝以号令天下,动不动就抄家灭门,杀人如麻的那些话吗?”棠璃颇有自知之明,望向张徵,“听说棠老虎的名号,能止小儿夜啼?”   张徵艰涩地闭了闭眼:“……是的。”   棠璃想了想:“其实我也因为好奇,派人打听搜集过坊间各种流言。虽然其中有部分流言是故意捏造,但有六、七成基本属实。”   听到棠璃语调轻松的回答,张徵觉得他没有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于是继续道:“棠兄,你也是饱读经史之人,难道就不清楚,再这样下去,会是个什么收场?”   “知道啊。”棠璃有一点犹疑,“最后……应该是碎尸万段吧。”   这个世界的剧情偶尔会出现意料之外的脱缰,所以棠璃虽说知道自己难逃一死,也不能保证自己最终的死法和当初的张徵完全一致。   “生命可贵,棠兄明明知道后果,为什么还要在这条绝路继续走下去呢?”张徵听过回答,目光灼灼的望着棠璃。   棠璃沉默不语——   要不是为了你个小狐狸精,你以为孤愿意走这条路吗?   “棠兄,收手吧。”张徵从圈椅上站起来,走到棠璃对面,略略弯下腰俯视棠璃,语重心长。   棠璃觉得,小狐狸精既要装作一本正经,又忍不住担心他的样子真可爱。   所以棠丞相仰起脸,自袍袖中伸出一只修长有力的手臂,揽住张徵后颈,舔了舔对方的唇瓣。 第37章   张徵在棠璃亲他的那瞬, 根本没怎么反应过来, 只觉得棠兄身上好闻的沉香气息, 忽然间近在咫尺,铺天盖地将他完全笼罩,然后一点温热湿濡掠过嘴唇。   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心如擂鼓,好似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伸手捂住自己的嘴,惊惶失措地往后跳了一大步。   张徵完全没想到, 棠璃会趁机亲他。   他这十几年来, 是一直暗自思慕棠兄没错……但如今,无论从身份地位, 还是从样貌上来说, 他都万万配不上棠兄。   所以他的第一反应,是慌慌张张地逃避躲开。   因为书房并不算宽敞, 他背后又刚好对着一大架子书,这一跳刚好把那架书碰翻,连着书架上面放着的瓷瓶摆投、墨砚镇纸之类的东西也纷纷坠地,发出“砰里当啷”一连串巨大的声响。   这一连串声响过后, 只见原本光亮干净的黄花梨地板磕掉了好几处漆,上面墨迹点点,满是散乱的书、碎瓷片什么的,狼籍不堪。   张徵站在这片狼籍之中,与仍旧坐在圈椅上的棠璃四目相望, 一时间场面十分尴尬。   “咳……棠、棠兄,对不起。”张徵好歹已经三十多岁,又做了十几年地方官,早历练成八风不动的架势,也多少养了些官威,此刻却像年轻时般红了脸。   一方面是确实尴尬窘迫,另一方面是情动难抑。   此时此刻,他左侧胸腔内,心脏正在激烈地砰砰乱跳,不得片刻安宁。   棠璃这些年虽说没有和张徵见面,但实际上一直在关注对方。   他知道张徵当县令的日子忙碌而充实,深得当地百姓爱戴,却也两袖清风,就靠着那点微薄的朝廷俸禄生活,从来不吃半点下面的孝敬……是真的挺穷。   所以棠璃从圈椅上站起来,慢慢走到张徵面前,戏弄他道:“对不起就算了吗,嗯?”   说完,棠丞相自地上捡起一块儿青瓷碎片,摇了摇头:“别的物件也就罢了,前朝官窑的三足笔洗,可是价值千金哪。”   棠璃虽然也向来不受贿收礼,但他俸禄高过张徵这种七品官几十倍,又没有什么大的开销,而且先帝执政期间,待他恩宠有加,明里暗里赏过他不少金银玩物,他的身家可比张徵要厚实许多。   “岳陵要如何赔偿?”棠丞相莹白如玉的手指间,那块昂贵的青瓷片在张徵面前晃来晃去,色泽赏心悦目、熠熠生光。   “我、我现在没有那么多银钱,但可以慢慢赔给棠兄。”张徵定了定神,提出赔偿方案,“每月从俸禄里面扣出一部分……”   棠璃短促的笑了一声,扔掉指间青瓷片,逼近张徵,直至彼此呼吸可闻:“凭你那六品司业的俸禄,就是全部扣掉,赔个五、六十年,也抵不得这笔洗的价值。”   “不如,岳陵把自己赔给我。”   “棠、棠兄,别……”   张徵只来得及颤颤地唤了一声,就被棠璃按至墙角,俯身往他微微翕张的嘴唇上又亲了一下。   此时此刻,张徵的心已经快跳到了嗓子眼儿,感觉到自己从脸颊到耳根,是一片火烧般的热烫。   “怎么,岳陵不愿意吗?”   棠璃的声音宛如醇酒,动听的紊绕于他耳畔。   张徵无法从嘴里吐出任何语言,无法做出任何动作,只能怔怔地看着棠璃,看着他辗转思慕了十几年的棠兄。   他、他不配的。   他知道自己又穷又呆,遇事还容易一根筋,更兼年华已逝,现在只是一个被时间和经历打磨到粗粝难看的中年人。   “呵呵,我与岳陵说笑的。”   棠璃与张徵对望了一会儿,忽然放开张徵,抽袖退后,意态潇洒道:“刚才本就是我不对,惊吓到了岳陵,才会打破笔洗,又怎么能让岳陵赔偿?”   棠璃知道,自己最终的结局是不得好死,并无意与张徵发展出过于深刻的纠葛和感情,到时徒留他一人在这幻境中伤心。   这种程度的亲昵逗弄,已经够了。   张徵松了口气,心底亦隐约感到有些失望,木讷地回应道:“棠兄还是那样爱捉弄人……”   “我知道岳陵的来意。”棠璃坐回圈椅之上,转入正题,“但我不可能收手。”   “岳陵记得马兄,马恪吗?当初登科之时,我们几人相引为友,日日听书观花、喝茶谈天,相处甚是融洽,他还给你出过留京的主意来着。”   “马兄做了御史台的黑乌鸦,有事没事就爱上折子弹劾于我。虽是不伤皮毛,但我不耐烦日日听他聒噪,便在一年前将他全家贬到岭南去了。”   “到现在我也还是认为,马兄是个不错的人。”   “然而君子各有其道,不惧逆天下而独行,亦应胸怀殉道之志。道不同,则不相为谋。”   棠璃望着张徵,一字一顿:“这个道理,还是岳陵当年讲给我听的,愚兄十四年来未曾忘却。”   张徵与棠璃两两相望,想要说些什么,却什么都没有说出来,最终只能化作一声轻叹。   他到现在,也不能理解棠兄的“道”,到底指的是什么。   但是他清楚的知道,棠兄心意已定,如同磐石无转移——   君子不惧逆天下而独行,以命殉其道。   棠兄没有变,还是当年的棠兄。   与他互为知己,一腔扬扬意气,百死不悔。   他对此虽有心痛不甘,但亦只能尊重棠兄的选择,对棠璃长揖一拜,便欲离开。   身后传来棠璃的声音——   “岳陵,以后莫要再来了。”   张徵停下脚步,转身回望。   只见棠兄坐在圈椅之中,笑眼弯弯与他相望,紫衣玉带,颠倒众生。   宛如初见。   张徵的鼻腔骤然一酸,不由自主潸然泪下。   ……   与张徵的短促相见,对棠璃而言不过是一个小插曲。因为对张徵这个人过于了解,他对付张徵也属于手到擒来。   紧接着,棠璃仍旧为了他的小狐狸精,认真的走着世界线,却渐渐开始发觉不对劲。   为什么他明明那样严厉管教小皇帝,这些年的手板加起来怕不打了几千下,还从没给过好脸儿,小皇帝到了叛逆的年龄,却一点儿也没有对着干的迹象,反而恭顺听话的要命?   这也就算了,关键是小皇帝他不肯走剧情了!   他记得,马恪在贬到岭南之后的第五年,就被小皇帝找到理由起复,升官进爵,掌管整个御史台,成为专门跟张徵对着干的战斗队队长,经常在朝堂上互相掐得风生水起。   可现在都第八年了,马兄全家还在岭南窝着吃荔枝。   不止是马恪,他记忆中被小皇帝扶植起来,经常跟张徵对着干的一众政敌,现在连半个都瞧不见影儿。   棠璃倒是遇到过数次暗杀,但那都是被他打压的门阀贵族组织,跟小皇帝非但没有半点关系,小皇帝甚至因为担心他的安全,还主动给他配了一队武功高强的侍卫,让他外出时务必带在身边。   这年正值秋季,四十五岁的棠丞相,和二十一岁的皇帝面对面坐在御花园里,皇帝拿着把雪亮的木柄小刀,吭哧吭哧的削梨。   然后他把仔细去过皮的,雪白晶莹的饱满梨子递给棠璃,目光柔软而富含情感:“相父,尝尝新贡的莱阳梨,酥甜多汁,很新鲜。”   棠璃接过来咬了一口,绝望的发现果然没有下毒,是一颗真真正正、既新鲜又甜美多汁的好梨子。   皇帝看着他,笑得一脸心满意足。   棠璃转眸望向这样的皇帝,心底有好几个念头在同时翻滚浮沉——   事态发展到这个状况,他到底还能不能走完剧情了?   如果再这样下去,皇帝对他恭敬有加,不争不抢,他很可能一直独揽大权到寿终……那岂不是成了真正的权臣奸相?   不行不行,张徵的政治理想一直是还皇权于圣裁、令天下海晏河清,为此不惜孤独一生,背锅至死。   这个世界是真实发生过的,自有其逻辑和运行规律,他已经取巧替代了张徵的位置,如果连结局都给改写了,鬼知道会怎么样。   “陛下,您有没有想过杀臣?”棠璃终于问出口。   皇帝吓了一跳,手里削了一半的梨子滚落在地上,失色道:“相父何出此言?”   “臣独揽朝纲,专断妄为,杀戮过重,目无天子,恶行罄竹难书……”棠璃扳着手指,历历数着御史们参过他的罪状,“总觉得,应该没有皇帝想留着这样的臣子吧。”   “那是他们不了解相父。”皇帝摇着头,情真意切,“相父教我读书,教我懂规矩礼仪,其中有所惩罚,正是严父应尽之责,是希望我长成合格的君王,不至庸碌无为。”   “至于朝堂之上的事情,相父清正刚直,少不得会触动一些人的利益,所以才有这些不好听的话流传出来。我信相父即可,管他们怎么说呢?”   皇帝又赧然一笑,露出雪白的牙齿,阳光灿烂:“不瞒相父说,我幼年之时,屡屡被相父责罚,又对相父心怀误解……每当夜深人静之时,还真的咬牙切齿想过要杀相父。但现在我已经成人,明白相父的良苦用心,又怎会再有如此不懂事的想法?”   棠璃一时间无语以对——   皇帝啊皇帝,你为何变得如此懂事听话?   令孤对接下来的世界线发展好生绝望。   想了想之后,棠璃继续道:“可是,陛下有不得不杀臣的理由。”   按照世界线,他理应在八年后被羽翼丰满的皇帝下狱诛杀,但眼下世界线的主剧情都歪成这样了,再过八年还不知是个什么情况。   反正大部分门阀勋贵的权势,现在都已经被扫除收回,干脆提前功成身退完事儿吧。 第38章   “相父……”皇帝吃惊地看着棠璃, 不明白他为何要这样说。   御花园的小桥流水、繁花绿树间, 棠丞相掏心掏肺的跟皇帝开始想当初, 并彻底分析其中得失利弊——   从当年整治收权门阀勋贵,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到先太子临终以天下相托,大家都怀揣着一个清平盛世的梦想,并为之呕心沥血、死而后已。   总之,数十年的万里长征都已经走过来,就差眼前这一哆嗦, 把棠璃这个奸臣权相杀掉给天下一个交待。   名声干干净净、双手从未沾染血腥污浊的皇帝收回大权, 再宽抚厚恤被打压杀戮过重的残余门阀勋贵,令这些人感激涕零继续为朝廷所用……   前面说过, 门阀勋贵们享有最好的教育条件环境, 虽然已经腐败不堪,但大部分高知谋士, 甚至包括许多名将统帅都是出身于此,所以还是有许多可用之材。   棠璃从怀里掏出本蓝皮小册子,放在石桌上,将其推到皇帝面前:“这册子上, 记载了臣这些年来,贬谪打压过的贤士能人名单。待臣去后,陛下即可将他们起复,善加运用,他们铭感皇恩, 必定会为陛下尽心竭力,开创清平盛世。”   说完之后,棠璃诚恳的看着皇帝,已经想好了接下来的应对——   如果皇帝肯挥泪杀他,他就山呼万岁、慷慨就义。   如果话都说到这个份儿上了,皇帝还是不肯杀他,他就大骂皇帝一顿,骂皇帝没有为君之决断,枉费先帝心血,枉费他多年教导,脱下裤子狠狠打屁股,再让旁边的宫女太监围观……   话说自从皇帝十五岁之后,考虑到为君者的尊严,他就再也没有打过对方屁股。   而现在皇帝已经二十一岁,已经及冠成年,如果再当众被打屁股……肯定会想杀了他吧,啊哈哈哈哈哈哈。   皇帝却不按牌理出牌,他热泪盈眶的看着棠璃,蠕动了几下嘴唇,缓缓开口——   “没想到,相父为了我,为天下牺牲了这么多……我、我也有一个秘密想告诉相父。”   然后棠丞相的嘴角抽搐着,听皇帝声情并茂讲述了一个贵族少女和寒门少年的凄美爱情故事。   紧接着这个故事的爱情结晶,苦恼望向棠璃:“我知道相父的苦心,也知道眼前局面的不易,但天道伦常,子焉能弑父?”   棠璃非常肯定,他跟太后除了政治上的敌对关系,什么别的关系都没有。   这个故事……怎么说呢,真假掺半。   先帝和先太子,确实是太后毒死的。可太后毒死他们的原因,根本不是要护着小儿子和她臆想中的情郎,而是出于家族利益,以及对权势的贪欲。   但就是这样真真假假掺和在一起,所以听起来很像是真的。   再就是动机,她编这个故事出来给皇帝听有什么目的?   离间不似离间,嫁祸不似嫁祸。   再怎么想,除了搅混水之外,完全没有任何作用。   棠璃思考了一会儿,问道:“此事,是太后亲口告诉陛下的吗?”   皇帝沉痛的摇了摇头:“事关皇家血脉被混淆,母后怎么可能对任何人说……她是心事沉重无人可诉,便将此事写在纸上,放于枕畔还没有来得及毁去,被我发现。”   真正情形其实是,太后因为痴迷风华绝代的棠丞相,爱而不得,又失去了所有夺权指望,长期独守深宫十分无聊,所以自割腿肉产粮,写了个我X棠丞相的同人,睡前看一遍YY而已。   这个故事,是她编给自己听的。   然而太后已经按照剧情身亡,死人不会再说话,眼下的情况,棠璃根本百口莫辩。   再百口莫辩,也要试着辩上一辩,棠丞相没有办法,只能硬着头皮站起来,朝皇帝执臣礼,正色道:“臣与太后之间绝无私情,陛下是先帝血脉,是名正言顺的天下之主,望陛下万勿猜疑。”   皇帝连忙起身搀扶棠璃,朝棠璃哽咽着点头,露出“我懂”的感动表情。   ……你懂个屁啊。   紧接着棠丞相在御花园再也待不下去,打道回府,皇帝满眼孺慕、依依不舍一直把他送到宫门外,目送他登轿离开。   棠丞相现在位极人臣,年岁也渐长,架子和威势都不同以往,所以出行不再骑马,而是改乘一座宽敞的八抬大轿。   前面有人鸣锣开道,两旁还有皇帝御赐的护卫簇拥,官威十足。   棠璃坐在轿子里,眉头微皱,暗自思忖。   难怪这些年来皇帝对他既恭敬又顺从,乖的简直跟他儿子似的,让往东不往西,让打狗不撵鸡。   原来是太后莫明其妙从中搅了混水……看来,让皇帝杀他这条路是走不通了。   不过,棠丞相树敌无数,这个天下想要他死的人,多得很。   反正他是孤臣一个,并无亲朋党羽,只要他死了,同样可以达到还政于皇帝、给天下交待的结果。   问题是,皇帝现在把他保护得太好,出门就让一堆侍卫跟着,人家行刺都不方便,唉……   嗯,前面就是教坊司。   教坊司内,许多犯了事儿、青春貌美的官员高门女眷,都被没入此处。   棠丞相抄家灭门无数,里面自然有不少对他怀抱深仇大恨的美人。   记得在原世界线,教坊有个名叫蕊娘的舞姬,就借着一次宴饮添盏的机会刺杀过张徵,虽未成功,却令张徵受到不轻的伤,在床上足足养了半月才有所好转。   他若是进去寻欢作乐,侍卫们自然是不便跟随,到时候来个牡丹花下死,不就顺理成章?   于是比教坊花魁还要美貌艳丽、风华无双的棠丞相,在轿中开口:“落轿。”   棠丞相虽在外凶名赫赫,但私生活向来清汤寡水,从不近女色。听到这个命令,轿夫和从人们都很有些诧异。   但教坊本就是接待高官巨贾的地方,明日又值休沐,棠丞相这样做,倒也没什么可说的。   于是棠璃下轿,让所有人都在外面候着,独自步入教坊。   教坊是官员们常来常往的地方,其间三品五品的大员都常见,但棠璃这种位极人臣者停轿莅临,还是引起了巨大轰动,很快有人前去通传,教坊司司业亲自出来相迎。   张徵已经在此做了七年司业,也有七年未曾再与棠璃碰面,如今再见,不由百感交集、心头纷乱。   他还记得七年前,棠兄在丞相府上,戏弄他的吻,以及两人之间一直存在的暧昧情愫,约定般的守身如玉、不娶不育……   棠兄向来作风清正,从不踏足勾栏瓦舍,如今却前来……是为了见他么?   “丞相莅临,有失远迎。”张徵按捺住心中的激动,朝棠璃行揖礼,“不知丞相到此,有何贵干?”   棠璃朝张徵点点头:“听说你们这儿有个叫蕊娘的舞姬,本相要召她相陪。”   一万头草泥马顿时从张徵心中狂奔而过。   赶情棠兄真是晚节不保,前来寻欢作乐的?   “蕊娘今日身体不适,不方便见客。”张徵低头躬身,做出恭顺的姿态,却从齿缝中恨恨迸出这句话。   “哦,这样。”棠璃信以为真,一口气又报出十来个与他有深仇大恨的名字,“那么云姬、素娥、小小、香梦……这些都可以。”   张徵:“……哦,下官记错了,蕊娘身体并无不适。”   开玩笑,蕊娘好歹是个清伎舞姬,剩下那些个可是兼做皮肉生意的!两权相较取其轻,还是蕊娘吧。   于是棠丞相开了个豪华单间,和张徵并肩坐在一起,欣赏蕊娘的舞蹈……   嗯,好像有哪里不对?   棠璃看了看身旁的张徵:“本相想单独看蕊娘跳舞,岳陵回避一下?”   张徵木着脸:“丞相难得大发雅兴,莅临教坊,下官怎可不作陪,有失礼数?”   棠璃也并非那不解风情的人,顿时明白,他的小狐狸精醋了。   正觉得有点高兴,笑笑想说些什么,忽然耳畔听见一声清叱——   “狗贼,纳命来!”   紧接着,一点银光闪过,以迅雷掩耳不及之势直指棠璃。   蕊娘果然出手了。   她是舞姬,虽然力气并不算大,但速度和眼力劲儿却都是一流的,纤纤素手中执一柄锋利短匕,直指棠璃咽喉!   棠璃不躲不避,准备慷慨就义。   “棠兄!”   上一刻还对棠璃咬牙切齿的张徵,此时大惊失色,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量和速度,第一反应就是从自己的坐席上扑向棠璃,恰好将棠璃护在身下。   那把短匕深深没入张徵背心,刺痛尖锐。   “棠兄……”张徵用手肘撑着地,居高临下深深地望着棠璃,脸色煞白,染血的唇畔却慢慢绽开一个欣慰笑容,“你没事……就好。”   说完,张徵的身体开始一点点虚化,变成半透明的状态,然后在棠璃眼前尽皆消散。   随之消散的,还有这个世界。   富丽堂皇、堆锦叠绣的房间,地上吞吐香雾的铜兽,雅致的水墨屏风,窈窕秀丽的蕊娘……统统在棠璃眼前开始虚化,继而消散。   是了,这个世界本就是在纪修远的潜意识里,以张徵为中心构建的幻境。   既然张徵这个人物死亡,那么幻境也就理应不复存在。   不知从何处,远远渺渺,传来敲击铜锣的悠然声响。   铜锣为号,那是灵修窦老师,在提醒他们回到现实世界。   ……   棠璃睁开双眼,发现自己仍旧和纪家两兄弟一起,睡在沙滩的软垫上。   伸个懒腰,抓起手机看了下时间,才过去不到两小时。   而在那个亢长梦境里,他足足度过了二十一年,从一介布衣到权倾天下……当真是黄粱一梦。 第39章   棠璃坐在软垫上, 看了一眼在旁边微微皱起漆黑剑眉, 即将从幻梦中醒过来的纪修远, 稍微有点心虚。   啧,他本来想让小狐狸精在幻境之中,顺顺顺利利活到寿终,一世安康如意。   谁知到最后,小狐狸精还是被人捅死了。   不过好歹是一刀毙命……比起张徵真正的死法,所造成的心理阴影应该不算大。   纪修远的眼角,有一颗晶莹剔透的泪珠滚落, 然后他睁开了双眼。   身穿唐装的灵修师见他们醒来, 于是上前,朝棠璃三人亲切和蔼的笑着, 男中音字正腔圆:“大家都经历或者看到了什么?如果愿意的话, 可以互相分享交流体验。”   纪修安盘腿坐在垫子上,首先开口:“我看到了古代的皇城, 宽阔的宫殿,有很多大臣和宫女太监来来往往……但是我对这一切不知道为什么,觉得非常厌倦。”   “印象中比较深刻的场面,是在夜晚城里的一条河上, 河上漂满了花灯,有人峨冠博带,坐在船头上弹琵琶。已经记不得是什么曲调,也记不得弹琵琶那人的长相,只觉得非常动听。”   说到这里时, 纪修安甚至温柔的笑了笑,如同仍在回味梦中场景。   “我最后是寿终正寝的,躺在一张很大的床上,我的正妻站在床头旁,儿子们跪在床周围,每一个人都露出悲伤的表情。”   “但是他们的长相,我同样一个都不记得了。”   说完之后,纪修安望向灵修师:“窦老师,回溯前世都是这样吗?”   “绝大部分是这样的。”专业的窦老师解释,“其实被催眠回溯前世,就跟做了场梦一样。在梦里你快速回溯了自己的前生,但醒过来之后会迅速忘掉其中绝大部分内容,只留下对前世的你来说,记忆深刻的场景片段。比如说结婚,生子,死亡……等等这些。”   “当然,也有极少数精神意志力非常强的人,根本无法被催眠,也就不能用这种方法看到任何场景。”   “听起来,你前世应该是高官、或者王公贵族之类的身份吧。”   纪修安点点头,接受了窦老师的说法。   接下来轮到棠璃,但很遗憾,他老人家就属于“精神意志力非常强”的那一小撮人,于是他想了想之后开口道:“我看到,我上辈子是一只动物……”   棠璃将他幼年时在大荒山浪到飞起,和兄弟们打打闹闹,抓鱼偷鸡捉兔子竹鼠的经历说了一遍。   窦老师微笑:“回溯前世时看到自己是动物,甚至花草树木,有这种经历的人也不在少数。”   紧接着大家的目光都投向了纪修远,等他开口。   纪修远腰背笔直的坐在软垫上,薄唇紧紧抿着,不与任何人对视,目光阴晴难测——   他该怎么开口?   他前世仿佛被人称作过“县令”和“司业”,应该是个小官,记得的事情也就是金榜提名、升堂审案,开发农田水利,管理青楼运营之类,以及……在其中贯穿始终的一个男人。   他记不清那个男人的具体样貌了,但是他确确实实的知道,他非常非常的爱那个男人。   爱到一生未曾婚配,爱到愿意奋不顾身为那个男人挡刀。   回溯前世,对自己死亡时的场景,往往最为深刻。   他将男人扑倒在地,背部剧痛蔓延,知道自己大限将至,他这一生行事光明磊落,没什么特别遗憾的事情。   只有那个紫衣玉带、风华绝世的男人,令他感到深深不舍、刻骨铭心。   考虑了两三分钟,纪修远终于缓缓开口:“我只是睡了一觉,睡得很好,什么都没看到。”   这就是催眠失败了,窦老师顿时有些尴尬,搓了搓手道:“这个……也是有可能的。”   纪修安站起来打圆场:“我哥本身就不太信这些,心里有所抵触,大概才导致了催眠失败,跟老师的水平没有关系。”   “再说,能够好好的睡个午觉也不错。”   纪修远难得并没有反驳,在一旁不说话,仿佛是默认。   于是和窦老师约定好,明天中午继续找他做灵修催眠之后,大家就继续进行下一个项目,海上潜水。   纪修安本身是有潜水证书的,也会开游艇,所以不需要潜水老师指导,自己租了艘小型游艇,带上潜水装备,就带着棠璃和纪修远开拔出海。   纪修远虽说水性不错,但他和棠璃都没怎么玩过潜水,所以纪修安先载他们去浅水区玩不需要潜水证书,也不需要知道太多潜水知识,最简单最容易上手的浮潜。   所谓的浮潜,潜水管入水只有一米左右,不需要穿潜水衣以及背负沉重的设备,只需要戴一个遮住上半张脸,以防海水刺激眼球的透明面罩,往嘴里插一根用来呼吸的管子就行了。   由于深度极低,浮潜基本上也没有任何危险,实乃男女老幼菜鸟皆宜的运动。   只不过潜水的时候,你的背部会时不时露于水面,看上去与其说是潜水,不如说是漂浮,没有深潜那么高大上。   可以想像下,全家老小集体去浮潜,然后水面上露着白花花的脊背和各色裤头泳衣……那场面实在是比较接地气。   唯一需要注意的地方是,入水后不能用鼻子呼吸,而是要学会用嘴里插的那个管子呼吸,否则会呛水。   棠璃和纪修远学会了,大家一起下水,没过多久就适应良好。   虽说浮潜从海面上看挺接地气,但其实从水底下拍照还是挺好看的。   这片海水清澈明媚,你可以咬着管子在水色的包围中朝镜头微笑,然后拍拍下方的白色砂砾、珊瑚贝类,小鱼群什么的,十分的小清新。   棠璃在山间长大,只在小溪和潭水中游过泳,还是第一次在海水里以这种方式潜泳,看什么都十分新鲜,欢快地游来游去,不时伸手拨弄从身边游过的银色小鱼。   纪修安拿着个小型潜水相机在旁边拍照摄影,拍浮光掠影的水底景色,拍鱼拍蟹拍珊瑚……但他拍得最多的,还是水中宛若神祇的少年。   而纪修远则恪守棒打鸳鸯的原则,一直不远不近的游于棠璃身侧,一旦发觉弟弟与棠璃有互相接近的迹象,就会化身那钗划天河的王母娘娘,挺身上前隔开二人。   除了这个之外,三人至少表面上相处得还算和谐友爱。   玩过浮潜,纪修安尚未过瘾,又把游艇开到深水区,穿好游泳衣,背上氧气筒,戴了全部装备下水继续深潜,棠璃和纪修远两只潜水菜鸟则在游艇上休息等他。   纪修远拿着一杯香槟在手里晃动,用审视挑剔的目光,打量着对面的棠璃。   论长相,确实漂亮到无可挑剔,看上去又年轻单纯无害……如果不是自己在这人手上吃过几趟亏,知道这人阴险狡诈的真面目,恐怕也难免被他迷惑。   此时海水长天共一色,偶尔有白鸥掠过头顶,发出清亮悠远的鸣叫,气氛风景十分静好。   然而从纪修远嘴里吐出的话,却是大煞风景:“你要怎么样才肯离开修安?”   棠璃看着纪修远锋利的眉眼,心中了然——   嘻嘻嘻,他的小狐狸精又吃醋了。   棠璃轻轻咳了一声,回答道:“我还没有决定和纪哥在一起。”   所以爱吃醋的小狐狸精,不用担心,你是有机会哒。   “所以,你只想跟修安玩玩,捞一笔就走?”纪修远放下手中的香槟,逼近棠璃,“我警告你,年纪轻轻的不要玩火。跟纪家人,你那点儿小聪明玩不起。”   棠璃眨了眨眼睛。   咦~~这个醋劲儿简直冲九霄啊。   “那,如果我跟纪哥是认真的呢?”棠璃唇畔勾起一个笑,开始逗弄醋意冲天的小狐狸精。   纪修远闻言,瞳孔微缩。   他自真正执掌纪氏以来,从来就没见过这样胆大包天的小骗子!   不论下属,就是他名义上的那些叔伯,只要他沉下脸来,哪个不是战战兢兢,生怕得罪了他?   只有这姓棠的……他都这样警告对方了,对方却还能若无其事的笑着反问。   是仗着修安的喜爱,有恃无恐?   那么这小骗子,确实抓到了自己的软肋。   他确实不愿意因为这种事情,影响到自己和修安之间的兄弟感情。   “你也不看看你自己,哪里配得上修安?”此时此刻的纪扒皮,也只能开启丧心病狂的言语打击模式,“修安从小到大都念的是最好的学校,受到最高等的教育,生下来就含着金汤匙,是纪氏的继承人……你呢,你是什么?”   “不知道从哪个山沟沟里冒出来,都不知有没有拿到高中毕业证,年纪小小,靠着几手察言观色的功夫到处骗钱,你配得上修安吗?”   “哦……这样。”棠璃若有所思的看着纪修远,继续面带戏谑道,“那纪大哥,觉得我与谁更相配?”   既然我跟你弟弟不配,是不是跟你才配?   “你、你爱跟谁配跟谁配,总之离开我弟弟,你跟他不会有结果。”纪修远隐隐觉得棠璃此时的神态语气,令他有种不知在哪里见过、非常熟悉的感觉,耳朵尖儿悄悄泛起一抹红,“我不相信你对修安有什么真挚的感情,反正你接近修安,也不过是为了求财。只要你离开修安,再也不见他,我可以给你五百万。”   棠璃思忖片刻,点点头——   懂的,你当然不愿意相信,因为你希望,我只对你产生真挚的感情吧。   纪修远见棠璃点头,松了口气,趁热打铁拿起一旁的手机:“钱我现在就转给你,记得你的承诺。”   小狐狸精要主动送钱给棠璃,棠璃当然不会拒绝——   他从来怕拒绝礼物令爱慕者伤心,更何况是他喜欢的小狐狸精。   所以他拿起手机,接受了纪修远的转账。   “你不要以为自己占了便宜,这同时也是证据。”纪修远转过账后,得意洋洋的拿起手机,在棠璃眼前晃了晃,“不要怪我没提醒你,这笔转账数额巨大,如果我当成证据拿出去……你知道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你乖乖的,这笔钱都是你的。如果你出尔反尔,就别怪我到时候无情。”   棠璃看着这样的纪修远,感动到眼睛有一点潮湿。   别扭的小狐狸精为了独得他的宠爱,不惜威逼利诱齐上,简直心机用尽,不容易啊。   他虽然追求者众多,但之前从来没有人用这样的方式追求过他。   其实,不用那么麻烦的。   纪修远达到自己的目的后,见小孩儿的眼睛里泛上一层泪雾,显得可怜巴巴,心里稍微有些后悔。   抛开以前的恩怨不提,小骗子只有十九岁,在外面算命讨生活也不容易……被这样利诱威逼,自己是不是做的有点太绝?   所以纪修远又放缓了声音:“等过两天,我就给你买机票,只要你乖乖离开,我不会亏待你。我的私人电话号码给你,以后遇到什么难处都可以直接找我,如果是我能够帮忙解决的,一定帮你解决。”   棠璃再度点点头,越发确定以及肯定他的小狐狸精,在试图对他巧取豪夺。   看来他下山入世之时,化作少年的形态,果然是一个正确选择。   若非如此,又怎么能见识到这样特别有意思的情趣?   等到纪修安潜过水,回到游艇上的时候,纪修远和棠璃便很有默契的不再继续交谈下去。   夕阳西下,一天活动基本结束,大家吃过别有风味的晚餐,看过岛上热情奔放的篝火歌舞表演后,就各自回海岬别墅自己的房间休息。   可纪修远躺在床上,想起中午回溯的前世场景,想起那个紫袍玉带、面目模糊的男人,翻来覆去不能入睡。   男人的身形高大,比他足足要高差不多20cm,一双手如同白玉雕琢而成,却又骨节分明、遒劲有力。   他已经187cm了,那么这男人岂不是要两米开外?或者说,前世的他比较矮?   他想起了男人在他耳畔模糊不清的吐字,想起两人灼热交缠的呼吸,想起男人身上散发的淡淡香气,一次次命令自己入睡,一次次又在脸红心跳中醒来。   再有就是……求不得,意难平。   纪修远翻身起床,打电话给万能的谢助理:“喂,谢助理。”   “啊,纪董!您不是在度假吗,有什么事?”谢助理自从纪扒皮离开之后,过了两天稍微轻松的生活,此刻又再度神经高度紧张。   “你帮我查查,历史上有没有哪个教坊司的司业,是因为保护某个人,在教坊司遇刺身亡的?”纪修远沉声询问。   “啊……这个,我不是历史专业的啊。”   谢助理在电话彼端苦恼抓头,以前纪总虽然也问过刁钻严苟的问题,却好歹都是工作上相关的事情,这算个啥狗屁问题?   “要不,我替您找个历史系毕业的学生问问?”   “好。”纪修远道,“你问到了以后,尽快发短信给我。”   然后纪修远就在床上躺着看手机,浏览时事新闻,以及最近上市的股票价格。   谢助理则在凤城手忙脚乱的四处咨询,虽然他人脉广,但也得打电话一个人一个人问过去,还是在晚上八点多的时候。   找了几个历史系毕业的大学生,教坊司司业不过是礼部所辖六品官,正史上根本留不下名字,你要一个个问他们的死亡方式?对不起,不知道。   最后还是找到了专门研究教坊司的教授,对方又翻阅了一个多小时的文献资料,才明确的告诉谢助理——   没有这种死亡方式。   当凌晨两点,纪修远收到这条消息的时候,暗暗松了口气。   果然,哪有什么前世今生,一切都不过是催眠产生的梦境幻觉而已。   大概是自己最近有点欲求不满,才会做这种梦吧。   啧,只不过没想到……自己的理想型,居然不是女性。   纪扒皮终于放下所有心事,安然入梦。   这一晚,他睡得很沉很香。 第40章   纪修远平时的生活习惯, 是到了早上5:30就一定要起床, 然后健身洗漱吃早餐, 开始一日的工作,自从成年以后雷打不动。   但昨天下飞机玩了一天,晚上等谢助理的消息到凌晨2:00才睡,又是在度假期间整个人比较放松,所以第二天难得的睡过了8点,还是棠璃过来叫他起床吃的早饭。   之后大家一起散散步,做做灵修催眠, 玩玩水, 就到了傍晚时分。   纪修远自以为已经用那五百万拿捏住了棠璃,想着反正过一两天小骗子就该走了, 倒是对棠璃态度好了不少, 使得纪修安内心稍慰——   他就知道小棠人见人爱,只要和小棠真正接触一段时间, 没有不喜欢的。   这不,大哥虽然之前对小棠抱有偏见,到现在也逐渐改变了态度。   傍晚的时候,正值朱家姐妹昨天提起过的, 汤小庄的游轮party开场,纪家兄弟俩就带着棠璃去热场子。   汤小庄的这艘游轮之大,搞不好在世界上都能有排名。   光船员和各类设备维护工作人员就有百来个,上面设有水疗spa室、电影院等娱乐场所,甚至还配备有直升机坪, 以及一个微型潜水艇。   除此之外为了保护安全隐私,游轮内部每一个房间窗户都用的是防弹玻璃,行驶于海上时的平稳性,以及隔音也做的相当不错。   棠璃三人还算是去的比较晚,登船之时,只见张灯结彩的甲板上,已经有百来个到场的客人。   客人们各个国籍种族都有,肤色黑白黄棕各异,发色五彩缤纷,其中有几个,是连棠璃都觉得脸熟,经常出现在各大财经新闻封面的世界顶级富豪。   当然,毕竟只是个度假中用来放松交际的party,不是什么世界财阀大佬碰头会议,再加上汤小庄本身是年轻人,所以参加者更多还是像朱秋桃这类富二代、官二代,以及一些大大小小的明星。   到场后,做为主人的汤小庄按惯例第一时间过来与客人打招呼。   汤小庄虽然名字里有个“小”,本人却长得牛高马大,非常壮实,二十多岁就留着浅浅的络腮胡,比纪修远还要高几公分,身形宽度更是相当于一个半的纪修远。   要知道纪修远在华族当中,已经算是男人中比较高大健壮的体型。   按照棠璃的审美眼光,纪修远这样的算是刚刚好,高壮有力而不失灵活优雅,汤小庄这样的就有点过,显得笨重了。   不过汤小庄天生的金发碧眼,眼窝较深,睫毛也长,一对蓝眼睛看上去倒是挺漂亮……总感觉长在这糙汉的脸上十分浪费可惜。   这个海上party没有那么讲究,以放松休闲为主,男人们大多穿着短裤T恤,脚上踩一双沙滩鞋就过来了;女士们穿得倒是稍微正规矜持一些,穿比基尼之类的辣妹半个都没看见,裙子也都过了膝盖。   汤小庄跟纪修安曾经同校,彼此相熟有交情,先用蹩脚的中文寒暄两句,抱着纪修安亲热的吻过脸颊,又对纪修远简单表达了欢迎,继而看到棠璃,眼前一亮:“这位是……”   “这是我的朋友,叫他小棠就可以。”纪修安转而望向棠璃,介绍道,“小棠快叫汤哥哥。”   棠璃于是乖巧可爱的叫人。   汤小庄见纪修安不动声色表露出保护的态度,大家都是有身份有脸面的人,纵然有这个心思,也不好继续再明显的打棠璃主意。   但他实在是喜爱棠璃,只觉得这个东方小美人每一分每一毫都是按照他心意长的,反正美人跟纪修安现在还是“朋友”,没有真正确定关系嘛,那么大家都有机会,来日方长,不急不急。   汤小庄这人虽然是条壮汉,却有点小心机,还喜欢亮晶晶的首饰,脖子上挂着条粗宝石链子,两只手上一共戴了五个戒指。   于是他取下其中一只蓝宝“鸽子蛋”,笑嘻嘻递给棠璃:“汤哥哥的见面礼。”   他也知道自己浑身上下生得最漂亮的地方,就是一对眼睛。而这颗蓝宝石的颜色,和他眼睛的颜色一模一样。   想必小美人儿以后每当看见这颗戒指,就能想到他汤小庄。   棠璃刚想伸手接过,就看见纪修远上前半步,用一条健壮修长的手臂横在他与汤小庄之前,从汤小庄手里拿过戒指,神色言语冷淡:“小棠还没有成年,我先替他收下。”   汤小庄听了,觉得十分遗憾。   啧,小美人居然还没有成年啊……难怪纪修安只肯承认两人是朋友关系,又护成这样。   东方人比起西方人来说,普遍看着纤细、年龄显小,所以汤小庄根本没有怀疑纪修远的话。   等汤小庄走了,棠璃才仰头望向纪修远,有些不解:“纪大哥,我成年了啊。”   纪修远将那颗蓝宝石戒指放进裤兜,脸色很臭,沉声道:“往后,不许乱收别人的东西。”   到底是山沟沟出来的,虽然有些小聪明,却眼皮子浅,还长得过于招人。   之前自己给他那五百万,他毫不犹豫就能收下;现在这俄熊递过来的宝石戒指,他也伸手就拿。   看来等这小骗子离开修安之后,自己还得多看顾着他点儿,免得他将来因为这眼皮子浅、什么东西都敢伸手接的毛病,被人诱惑了,真正走上歧途。   棠璃乖乖的应了一声,心里觉得有点甜——   知道了知道了,往后只能收你送的东西,对吧。   另一边,朱秋桃远远看到棠璃三人登船,连忙朝堂姐朱巧灵有些激动地道:“来了来了!”   此时,朱秋桃穿着一身得体的粉白休闲裙装,而朱巧灵则穿着船上的女服务员黑裙。   “堂姐,这瓶酒,就是胜负的关键。”   朱秋桃郑重的伸手指了指,此刻放在冰桶里浸着的一瓶酒。   酒里自然是下了某种不可言说的药物,可以令男人激情澎湃、理智尽失,化身禽兽。   “秋桃妹妹……这样做,是不是不太好?”事到临头,朱巧灵却有点想缩,“要是纪董并不喜欢我,事后追究起来……”   “哎哟,这种事从大众的心理角度来讲,都是男方占便宜,一夜风流,他就是不喜欢你,也不好把你怎么样的。”朱秋桃实在不想再继续帮堂姐物色对象了,于是为她打气,“再说他又没结婚,也从来没有交往的对象,搞不好你就成为了他生命中最特别的那个女人。”   “如果再能怀个孩子就更好,他就算不认你,还能不认孩子嘛?这有了共同的血脉,不就自然而然成了一家人嘛?”   朱巧灵双手握拳,脑海里再度浮现出《我与霸少的一夜情》、《奉子闪婚的天价豪门媳》、《狂宠霸爱带球跑》、《商界大佬的小娇妻》……等等一系列感人肺腑的文学著作。   朱秋桃见说动了堂姐,朝堂姐道:“姐你也不用急,先稳定下情绪,别乱了步子。这游轮是要在海上开一宿的,大家都要在这里过夜,明天早上才返回岸上。大家男男女女,到时候肯定少不了几桩看对眼的风流韵事,你跟纪董只是其中之一,算不了什么。”   “等再过几个小时,到了九、十点,他们都玩到没有什么戒备心的时候,我去给纪董他们敬酒,你跟着再趁机行事。”   堂妹比她见识广、知道的事情多,总不会害她,于是朱巧灵点了点头。   ……   棠璃在船上和纪家兄弟吃过晚饭,扮嫩嘴甜的满船喊过一遛儿“哥哥姐姐”、“叔叔伯伯阿姨”。   其中有不少见棠璃漂亮可爱给见面礼的,都被纪修远截下来装进自己的裤兜。   就算纪修远的沙滩裤裤兜挺宽敞,此刻也已经鼓鼓囊囊。   棠璃觉得小狐狸精的醋劲儿实在是有点大,不过,嘻嘻嘻,他还挺喜欢。   又去看了场电影,做了场水疗spa,就到了晚上9:30。   所有人都来到了船舷处,看那一场盛大的漫天烟火。   “呿,这种东西到底有什么好看?”   纪修远背过身,低低咒骂一声,不去看那五彩绚烂的夜空。   一张轮廓深刻的英俊面孔,时而被天穹上炸裂绽开的烟花照亮,时而又隐入黑暗,目光沉沉。   “咦,很漂亮啊,纪大哥不喜欢吗?”棠璃歪过头看着纪修远,好奇的询问。   “不喜欢。”纪修远简短回答。   他讨厌一切美好却短暂,不能长期留存的东西。   令人念心入情……紧接着就是绵绵无尽的痛苦,以及漫长到没有止境的悲伤追忆。   就如同他完美却短命,突如其来给他当头重重一棒,并留下一大堆麻烦的父母。   “修安哥,修远哥,原来你们在这里啊。”   朱秋桃的声音在不远处响起,棠璃转过头,就看见窈窕的浅麦色皮肤女郎,端着杯香槟这边走过来,亲切喜人的一张脸上笑意盈盈:“之前没过来打招呼,现在咱们遇上了,怎么说也要喝一杯。”   说完打了个响指。   一旁穿着女服务员黑裙,手里端着香槟的朱巧灵连忙上前,把托盘端到棠璃三人面前,配合的天衣无缝。   托盘里一共有两杯香槟酒,一杯新鲜椰汁。   朱家姐妹在旁边观察已经有一会儿,普通人在正常的情况下,都绝对会选择距离自己最近的那一杯酒。   而棠璃因为要圆纪修远那个“未成年”的谎,从头到尾都没有喝酒,托盘里那杯鲜榨椰汁就是为他专门准备。   纪家两兄弟并不认得朱巧灵,只以为她是船上的服务员,毫无戒心取了离自己最近的那杯酒。   棠璃倒是发现了纪修远杯里的酒,和普通的香槟有所不同。   但朱巧灵是想要跟纪修远结两姓之好,又不是结仇,所以下的药物只是起到助兴的作用,并不伤害身体。   这杯酒会产生滋阳补精的效果,在棠璃的眼里就是杯酒劲儿稍大,却没有任何坏处的补酒。   棠璃虽然觉得大家酒不一样,有点纳闷,但还是看着纪修远仰脖把那杯酒喝下去了。   然后又过了十几分钟,纪修远就觉得头晕,身上隐隐发热。   他倒也没往别的地方想,只以为自己有点不舒服,就朝纪修安以及朱秋桃道:“你们慢慢聊,我先去房间里休息一会儿。”   朱秋桃连忙道:“修远哥可能有些醉了,那边的waiter,你送送修远哥。”   说完,朝朱巧灵打了个眼色。   朱巧灵虽不是多么聪明伶俐的人,但之前已经跟堂妹排演过好几遍可能发生的场景,当下立即会意,按捺住因为即将做下坏事,而砰砰直跳的心脏,走到纪修远的面前:“这位先生,我带您回房。”   这也是常规操作,纪修远点了点头,就跟着朱巧灵往游轮上客房的方向走去。   棠璃总觉得有哪里不对,于是眼珠转了转,暗地里从尾巴尖儿拔下根毛,使了个影身法儿。   他用尾巴毛变出个与真身毫无二致的影身,仍然陪在纪修安和朱秋桃的身边聊天喝椰汁;他自己则隐去真形,化作个透明人儿,紧紧跟在纪修安身后。   那waiter果然有异,当她送纪修远进了卧房后,自己也想跟着进去。   棠璃也是在酒店常驻的人,知道正常的服务员,应该就此离开,把私密空间留给客人。   这时才恍然大悟。   欢爱人伦,理应你情我愿。小小年纪,竟然行此无耻下流之事,岂能让她得逞?   小狐狸精的贞操,由他来守护!   当下手指微动,在朱巧灵还没来得及迈入客房的时候,一阵妖风刮过,客房那扇质量极好的木门“砰”地一声关上,然后自动从里面落锁。   因为那扇门是擦着她鼻尖关上的,朱巧灵吓了一跳,当即倒退了两步。   之后她再上前去拧把手、推那扇门,就怎么都推不开了,显然已经被反锁。   她本来就胆子很小,做这件事也心中忐忑,不由就想着这究竟是意外,还是被纪修远看穿?   她不敢再去拍门,在外面徘徊了一会儿,就只得默不作声自认倒霉的离开。   纪修远并没有发现这一切,也根本没在意送他过来的服务员,他迳直躺在了床上,闭上双眼,打算休息一会儿缓解头晕。   他有偏头痛的老毛病,这种头晕往往是头痛的前兆。一般来说如果能得及时休息,头晕散去,就不会形成头痛。   谁知闭了一会儿眼,头仍然晕着,倒是不觉得疼痛,身体却越来越热。   纪修远就是再迟钝,此刻也感觉到有些不对劲儿,于是睁开了双眼。   然后,他就看到小骗子站在床头,目光有些担忧的与他两两相望。   “你……你怎么在这里?!”   纪修远吃了一惊的同时,感觉到身体内外所有的火热开始往自己的下半身汇集,他硬了。   “你没事吧?”棠璃看着逐渐欲念焚身的纪修远,十分担心,“要不,我帮你放水,你去冲个澡,看能不能缓缓?”   “呵呵,冲澡?”   纪修远知道自己中了招,而睁开眼就看见这小骗子守在自己床头,还能是谁下的手?   所以气得笑了,从床上坐起来,一手抓住棠璃的肩膀,将这可恶的小骗子抵在墙上,低低的喘息着:“装什么装,这不是你希望的吗,嗯?”   眼见得跟修安没有指望,就转而用这样低劣的手段引诱别人?这小骗子……真是对自己的容貌魅力太有自信,以为人人都会拿他当宝吗?   不过……这样靠近了,小骗子身上的味道还真好闻,有一种淡淡的香气。   纪修远忍不住深深地嗅了两口。   和他的梦境中,那个男人沐浴后的体香,非常相似。 第41章   纪修远看着近在咫尺的小骗子, 由于越来越强烈的欲望, 眼睛都开始发红。   他的自制力向来不错, 一杯药酒尚不至于让他丧失所有理智,化身为只有本能的禽兽。   可这种欲望,是心理和生理双方面的。   虽然只是一个梦境,但那段刻骨铭心的爱意是真的,求之不得辗转反侧是真的,临死前的遗憾意难平也是真的。   说起来可笑,他深爱着梦中那个男人, 真真切切。   假如男人真实存在, 他甚至觉得自己可以为了拥抱那男人,赴汤蹈火、丧躯捐命也在所不惜。   如今再度闻到与那男人身上相似的香气, 怎么可能把持得住?   他自认不是个乱来的人, 也从不在这方面强人所难……可这小骗子,是自作自受。   他俯身, 吻住了小骗子尝起来甜美异常的嘴唇。   纪修远之前没有跟谁接过吻,但这个时代并不缺乏这方面的资料,他上学的时候也曾经玩笑般尝试过,把樱桃杆放进嘴里用舌头打结这种高难度动作。   然而这个吻, 因为他的迫不急待,进行的磕磕碰碰乱七八糟。   他把舌头伸进小骗子口腔的时候,和小骗子的牙齿碰到了好几次,还不小心蹭破了自己的唇角,一缕刺痛以及淡淡的血腥味儿在破损处蔓延。   就连就这刺痛和血腥味儿, 此时也变成了某种刺激的催化剂。   纪修远抓住小骗子的T恤领子,两把就将那件柔软的棉T恤从中间撕开,然后如同一头狩猎的野兽,同样脱掉自己的上衣,将小骗子仰面摁在床褥上,继续亲吻。   棠璃被纪修远结结实实的堵住嘴,一条舌头毫无章法的在他嘴里舔来舔去,令他有点喘不上气,心里却还是挺乐呵的。   哎呀,他的小狐狸精真热情主动……虽然他是打算慢慢来的,不过这样也好。   自己的终身伴侣,就决定是这个小狐狸精了吧。   棠璃暗暗下了决定。   毕竟,这个小狐狸精虽然性格别扭,却爱惨了他,经常醋意冲天,甚至可以为他挡刀赴死。   如果自己跟别人好了,以纪修安温和包容的性格只会得体的退出祝福,他却不知道会伤心成什么样子……唉。   纪修远抚摸着少年仍未长成、显得有些纤细单薄的躯体——   不是那个男人。   虽然闻起来气息非常接近,但梦中的男人明显要高大许多,肩要更宽,胸膛要更厚实,手脚也更加宽大和遒劲有力。   但是,皮肤腻滑到仿佛能吸住手,尝起来滋味甜美……不失为一个极好的替代品。   他感情上有些洁癖,从来没有想过包养谁,此刻却产生了“以后把这小骗子包养下来也不错”的想法。   纪修远与棠璃接吻过后,又在棠璃修长的脖颈和锁骨处吮出点点红痕,如同无瑕白玉上的斑斑落梅。   棠璃深感年轻的小狐狸精是如此热情似火、狂野奔放,搞得他老人家心脏也跟着扑腾扑腾乱跳,有点遭不住。   不过,他向来是愿意纵着宠着媳妇的,所以任由小狐狸精在他身上肆意撒欢,并不曾反抗。   直到小狐狸精把两人的裤子都扒了,做出明显觊觎他菊花的动作,千岁狐王才觉得不能再继续纵着小狐狸精,到了必须提振夫纲的时候。   棠璃抓住纪修远的一只手腕,轻轻一拉,便是天地倒转,两人轻而易举的调换了上下位置。   纪修远剑眉微皱,这个时候他的脑袋在药性的作用下,已经晕晕乎乎,还有点反应迟钝,完全没弄明白怎么回事,嘴唇就被棠璃堵上。   棠璃虽说未曾圆房,可他毕竟是个狐狸精,天生魅惑,又活了一千年,看过不少房中术,实践起来的效果,就比纪修远像样多了。   把个姓纪的老处男弄得七晕八醋,神魂颠倒、如坠云端。   等纪修远因为突如其来的撕裂疼痛,闷哼出声的时候,才反应过来,他被可恶的小骗子骑了。   “你、你快点给我出去!”纪修远咬牙切齿。   小骗子的脖颈和锁骨处还带着他吮吻出的点点紫红痕迹,俯在他身上弯了一对清澈漂亮的眼睛笑道:“初次都会有稍许不适。你放心,过一会儿就能感觉到爽快。”   说完,开始努力耕耘。   纪修远闻言,顿时勃然大怒,想要将身上趴着的棠璃掀翻,再让小骗子亲身尝尝这“爽快”的滋味儿。   然而不知为何,小骗子那样纤细单薄的一个美少年,一双手却跟钢筋铁骨似的,力气也大到不可思议,他根本动弹不得,只能被压着任其施为。   当然,他并不认为小骗子的力气真的有这么大,只以为小骗子给他下的药里,含有令人骨软筋酥的成分,心中越发愤怒难耐——   真是、真是,胆大包天!   更可怕的是,他竟然像小骗子说的那样,真的逐渐从疼痛中感觉到直冲脑髓的爽。   爽到不想让小骗子停下来。   就这样,纪董像被烙煎饼一样,被棠璃正面煎一次,翻个面煎一次,左侧煎一次,右侧再来一次……一开始还能精神的叫唤,折腾到最后叫都叫不动,只能发出断断续续的轻哼,变得恍恍惚惚、双眼朦胧迷离。   棠璃也是初次做新郎,有些兴奋,见纪修远已经被他彻底操开,少年形态总嫌有些不满足,于是又化做青年形态,抱住了纪修远。   纪修远在恍惚中,感觉到对面的小骗子,不知怎么变成一个与自己体格相若的男人。   抱住自己的,是一双健壮修长的有力手臂。   是梦境里的那个男人……   纪修远顿时感到心中又酸又疼,眼角缓缓滑下一滴泪,落入鬓发之间。   是幻觉吗?   ……是幻觉也好。   他此刻已经精疲力尽,却仍旧伸出手,紧紧抱住了对面的那个男人,双腿不知羞耻地盘上对方腰身,主动迎合。   直到天色微明。   ……   第二天中午,纪修远在床上一片狼籍中,浑身酸疼的醒过来。   正如朱秋桃所预料,这天晚上有好几对男男女女在船上彼此看顺了眼,在客房里春风一度。   主人自然也知情达趣,就算游轮已经靠岸,也没有挨个敲客房门喊客人们下船,而是停泊在港口处,等着客人们陆陆续续自行收拾离开。   纪修远睁开眼睛,就看见棠璃在旁边用手肘撑起上半身,朝他笑的满脸饕足:“喂,就这么喜欢我吗?”   ……喜欢个屁啊!   纪修远黑了脸,想要揍这小骗子一顿吧,但此刻全身酸软无力,最后只得丢了个枕头到棠璃脸上,闷闷道:“是你下药坑我,我怎么可能会喜欢你?!”   “我没有,是那个服务员端给你的酒有问题。”棠璃把枕头从脸上拿下来,有点委屈的辩解,“我是看见她鬼鬼祟祟,怕你出事,才跟着你回房的,看能不能帮到你。”   “然后你就忽然扑过来亲我。”   纪修远毕竟是个二十七岁的成熟男人,经过大风大浪,纵然昨晚上发生了这样憋屈的事情,也不会走极端。   他看看小骗子,那副瓷玉般精美的身体上,还留有昨夜自己的吻痕和抓痕,情绪稍微平复下来。   昨夜他被药性烧到昏了头,现在冷静下来仔细想想,这事儿可能还真不是小骗子做的。   这药能点燃人的欲望,令人短时间内丧失绝大部分理智,却没有半点后遗症,很高级。   下药的人明显只想和他春宵一度,并不想害他。   小骗子虽然狡诈成性,但在小骗子的低端人际网中是弄不到这种药的,也不可能携带这种药物出海关。   而在这个岛上,小骗子刚来两天,人生地不熟,更不可能弄到这种药物。   哪怕往最坏处想,小骗子也就是个过来捡漏的。   平心而论他并不算吃亏,虽是做了下面那个,却也有爽到。   况且……刚开始的时候,他确实是想上小骗子,只不过被反制而已。   “忘记昨天晚上的事情。”纪修远沉默了片刻之后,面无表情起身下床朝浴室走去,“就当我们之间,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棠璃听了,只觉得小狐狸精仍旧口是心非,别扭的可以。   又见纪修远两腿发软站立不稳,连忙伸手去扶他:“你现在不方便,我帮你。”   纪修远本想推开棠璃,但他目前的身体状况确实不太行,而在这种情况下,也没别人可以帮忙,就接受了棠璃的服务。   棠璃曾经的十八只媳妇都是由他亲手照顾,个个养得活泼可爱,干干净净、皮毛蓬松顺滑,他还是挺会替人洗澡的。   先是放了一浴缸温度适宜的水,然后扶着纪修远踏进去,紧接着拿起沐浴露,在沐浴球上挤上一砣、揉出泡泡,就打算往纪修远身上抹。   纪修远却不领情,拍开棠璃的手,没好气道:“我自己来。”   棠璃被他这促不及防一拍,手稍微偏了下,沐浴球正好从纪修远的颈项处滑擦过去,丝网挂住了他戴着的那根细铂金链。   挂的地方也凑巧,正好是那活扣开口处的小机关。   就这样一拉一扯间,那根细细的铂金链子就从纪修远的脖颈处脱落,掉在浴室湿滑的瓷砖地面上。   棠璃退后两步,瞳孔骤缩。   掉落护身符的纪修远,气息再也无从遮掩。   纪修远根本就不是狐狸精,也不是任何妖族,他是个人类。   一个普普通通的人类。   原来,自己一直都误会了。   自己一直误会的,可能还不仅仅是这个。   纪修远身为同类的光环消失,以及棠璃千年来初次遭遇同类的、盲目的喜爱追逐剥落,就有一些细碎零落的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棠璃听到了自己的声音,语调艰涩:“你……是不是真的没有喜欢过我?” 第42章   纪修远不知道小骗子怎么了。   这小骗子脸皮向来厚的很, 不管自己说了多难听的话、做了什么样的事, 也总是或促狭的回嘴, 或笑眯眯的看着自己,从来没有露出过现在这种表情。   既失望,又隐隐约约透着股子悲伤的劲儿。   呿,不过是拍开他的手而已,自己被他换着花样骑了一晚上,还没有这样矫情呢!   “是,所以我才会说, 今后大家当作什么都没发生。”纪修远回答的理直气壮, 伸手指了指地上的那根铂金链,“帮我捡起来。”   棠璃默不作声把沐浴球递给纪修远, 然后弯腰将铂金链捡起来, 替纪修远重新戴上。   这条铂金链子,确实是高僧开过光的好东西, 可以趋福避祸、屏蔽气息以隔离鬼秽不祥。   对于找不到同类作伴儿这种事,棠璃在大荒山前后养了十八房媳妇,失望了几百年,其实已经习惯, 或者说认命了。   这次下山的初衷,他并不是抱着一定要找到同类的想法,而是受到话本子影响,觉得人类说不定也可以。   纪修远不是小狐狸精,他虽说感到失望, 其实仔细想想,并没有多么重要。   毕竟他们已经……有了鱼水之欢、夫妻之实。   但是,纪修远从来都没有喜欢过他。   从来都没有。   一切不过是因为他一直被人所爱所追逐,对自己的容貌魅力过于自信,又自作多情,被“小狐狸精”的存在冲昏了头脑。   在幻境中甘愿为他挡刀的张徵……并不是现实中的纪修远。   不过,他千岁狐王也不是那等想不开、放不下的人。   “好。”棠璃替纪修远戴好项链之后,缓缓开口,“往后,我们就当作什么都没发生。”   说完,棠璃闭了闭眼,觉得实在是没办法再继续面对纪修远,于是转身走出浴室,走出了客房。   正午的阳光过于明亮又铺天盖地,这一骤然踏出室外,照的他眼前有些发花。   一个穿高跟鞋的女人拿着钥匙,打开了旁边的客房,然后气势汹汹一脚踹开房门走进去,紧接着里面传来噼里啪啦砸东西的声音,以及女人愤怒的大骂声:“你这个狐狸精,竟敢勾引我老公?!”   棠璃再听到这一声“狐狸精”,自然不会像从前一样傻乎乎以为,指的是真正的狐狸精。   周围围了一圈人看热闹,棠璃见其中一个人脸熟,是他昨天喊过“哥哥”的,于是走过去问那人:“狐狸精……还有成了精的狐狸,指的是什么啊?”   这种问题,恐怕连高年级小学生都知道。   然而被棠璃这样的美少年,目光澄澈的望着,对方非但不觉得他无知,反倒觉得他应该是出身优良、被家里保护得太好,于是带着半调戏的意味,笑着给予解答:“狐狸精嘛……一般来说都是妖娆妩媚、会勾引人的祸水娇娃;成了精的狐狸,则是代指这个人精明狡猾。”   棠璃点点头,终于明白自己犯下了什么错误。   他自己本身是狐狸修炼成精,又涉世尚浅,就理所当然、先入为主的认为,“狐狸精”只有一种含义。   却没想到,人类已经将这个称呼,衍生出了这样多的内涵。   这个岛,真是他的梦碎伤心地。   棠璃连一刻都不欲再在此处停留,于是缓缓走到无人之处,隐去身形,使了个缩地法儿,须臾之间千里而去。   反正他还留了个影身在岛上,不必担心被识破。   另一边,纪修远此刻还躺在客房浴缸里,手里拿着个沐浴球,咬牙切齿的给自己擦身。   虽说“忘记昨晚”是自己提出来的,但这小骗子……踏马也答应的太干脆了吧!   而且扭头就走,完全不顾身体酸痛两腿发软的自己。   什么渣男!   等自己回去,就把之前订好的机票给这小骗子,让他早点滚回凤城!!   ……   一个人,不可能同时出现在两个地方。   所以棠璃到凤城之后,并没有立刻回酒店的住所,也没有见王瞎子或者他的任何一个信众,而是摇身一变,化作个普通的青年,在城中信步而行。   他来凤城也有两三个月,却一直忙着安身立命,以及学习常识、沉迷各种令人眼花缭乱的现代科技,并没有好好在城里闲逛过。   棠璃怕热,而城里仍旧很热,比不得山里和海岛凉快。   反正现在这个样貌,棠璃是打算用过即抛的,所以不再忌讳在人前使用法术,当即往自己身上施了个“清凉咒”,于是在炎炎夏日的街道上行走,也就不觉得那么酷热难耐了。   狐王素来讲究爱美,他本人虽然认为现在的外表“很普通”,但其实还是算得上身形高挑、干净俊秀,走在大街上时不时能收获回头率的那种。   他先是去了桃花坞,打算大吃一顿以解心中烦忧。   谁知道人的心情不好,吃什么都索然无味,棠璃埋头吃到第十六家馆子,望着眼前堆积成小山的二十几只面碗,深深叹了口气,决定不再继续。   然后起身离开,只在桃花坞的街头巷尾,留下无名小哥大胃王的都市传说……   紧接着去朝天巷古玩市场,打算看看有什么合心可意的物件儿。   棠璃从来没有刻意去研究过古董的年代真假,但他每年都要过生日,洞府里几百年攒下来一大堆,就算平常用的一锅一碗、一瓶一罐,拿到人间也都是不得了的物件儿。   在这样的环境中生活过,古董是不是真的,他只要看上几眼,最多拿在手里稍微摸一摸,就能分辨出来。   曾经有位成为“公民”的末代皇帝,也拥有这样的本事。   就算没有学习过相关知识,可自打生下来就见惯无数真古董,还能随意触摸把玩,假货在这位末代皇帝眼里,完全无所遁形。   而古玩市场的魅力,无非是“捡漏”。   也就是花费相对较少的钱,买到价值较高的真品。   棠璃到古玩市场最热闹的“捡漏街”逛了一圈儿,发现其中绝大部分都是假货,只在摊子上看到两件真古董,却嫌其品相较差,不够格做他的收藏,买下后转手卖掉,倒是赚了一笔。   去过桃花坞、朝天巷这两个地儿,都觉得难以解忧。   棠璃又偶然遇见一家三口满脸带笑前往游乐场,而且去那里玩的人,基本上都是高高兴兴的模样。   于是棠璃买票进场,开始蹦极、划船,骑旋转木马,坐云霄飞车……总之哪里排队的人多就往哪里凑,玩了个不亦乐乎。   这些游戏对狐王来说,其实都说不上刺激,挺多还算有趣。   不过,被四周孩子们的笑声包围,被欢快的气氛感染,棠璃的心情终于有所好转。   走到一幢人流量较大的鬼屋前,就看见个头顶毛发稀疏的矮胖老头儿,偶尔抹一把热出来的汗水,站在那里变魔术。   是最简单、又带点互动那种。   一副扑克牌,让你猜是什么点数花色,然后他马上从里面抽出正确的一张,展示给你看;一根看上去打了死结的绳子,让你把两端捏在手里,然后他吹一口气,你往两端一拉,死结就被拉开。   或者伸手从你的头顶凭空抓两下,抓出一朵玫瑰花,再笑着递给你。   虽然手法简单,而且网上都有揭秘,在这个时代基本上没什么人会觉得稀罕,但哄哄小孩子开心还可以,时不时有人往他身边的罐子里丢几个钢崩儿。   棠璃站在旁边看了一会儿,就觉得……嗯,能让别人开心,挺不错的。   仿佛,自己也能感染到快乐。   棠璃自忖术法高强,顶着这个随时可以抛掉的壳子,无需忌讳太多,当下有些技痒,就走到那变魔术的老头面前:“我也可以在这里变戏法吗?”   他下山之后,在庙街和王瞎子混过一段时间,多少明白些世情,知道这举动相当于砸人饭碗。   他只是想让自己开心开心,但对这老头来说,可能就是用来讨生活的唯一方式。   所以接着又补充了一句:“只是玩玩,赚到的钱都归你。”   老头拿出手巾,抹了把汗水,望向棠璃,眼睛变得比之前明亮许多,倒是挺健谈:“欢迎欢迎,这位小友也是魔术爱好者啊。”   “嗨,钱不钱的无所谓,我是退休后没事儿,过来这里表演,图个热闹乐呵,一天下来也赚不了俩。以后,大家可以常常过来交流经验啊。”   说完,主动退到旁边,把场地让给棠璃。   既然如此,棠璃也再没有什么可顾忌的,手腕微抖,手里就出现一块很大的蓝色绸布。   然后展臂将绸布往前方一抛,绸布却并未落地,而是悬浮于半空,四角笔直挺括,像是罩着个什么东西。   棠璃再将绸布拉下,他原本空荡荡的前方,就出现了张半米宽、一米长,光滑铮亮的木桌。   这一幕,顿时就留驻了不少目光和脚步,周围原本稀稀拉拉的人群,逐渐变得稠密起来。   老头在旁边看得眼睛发直,上前敲了敲那木桌,确实是沉重的实心木头,觉得很是不可思议。   做为资深魔术爱好者,据他所知,这样的魔术效果,虽然很多魔术师都能表演出来,但人家那是在特定的场所提前做好各种准备,而且往往有一个团队帮忙。   可这个地方,没有人比他更清楚,就是块普通空地。   而棠璃,刚才是穿着露胳膊露腿的夏季衣裳,双手空空走过来的。   这位小友……很不简单哪。   棠璃站在桌子前,看着逐渐围拢过来的人群,心想——   初来乍到,就先表演个简单的吧。   随即清了清喉咙,微笑面朝围过来的人群开口:“接下来我要表演的魔术,叫做‘通天百花树’,小朋友们都喜欢什么花?”   俊秀的大哥哥亲切提问,周围就有小孩子七嘴八舌开始喊——   “牡丹花!”   “兰花”   “桃花!”   “李花!”   “栀子花!”   “喇叭花!”   “……”   棠璃记下,然后双手朝下微按。   随着这一按,自木桌的桌腿处,六七根手指粗细的深绿藤条晃晃悠悠地生长出来,然后迅速变粗变长。   它们如同互相嬉戏的蛟龙,在众目睽睽中彼此缠绕盘旋着向上,直冲青天云霄。   “哇……”   游客们纷纷仰起头,只见那几根藤条已经结成水缸粗的一大束,其前端探入云层深处,根本看不清尽头在哪里,一个个目瞪口呆。   棠璃打个响指,藤条上就如同雨后春笋般,争先恐后冒出嫩绿的叶片,以及各种颜色大小的花朵。   有牡丹花,兰花,桃花,李花,栀子花,喇叭花……   这些花千姿百态,有草生、木生还有水生,开花的季节也不尽相同,此刻却都同时生长在一束藤蔓上,馥郁芬芳的香气四处飘溢,引来了成群蝴蝶,绕着花朵儿翩翩起舞。   这时候有人开始掏出手机拍照录视频。   又有那胆大的孩子跑过来,从藤蔓上摘下几朵花,拿在手里,或者插在头上。   棠璃并不曾阻止,只是笑眯眯的看着,又打了个响指。   周围人群发出惊呼,齐齐倒退两步。   通天藤蔓忽然在高空中“砰”地一声散开,然后骤然于众人眼前消散,无数失去了凭依的花朵,如同彩色的雪片一般,纷纷扬扬,自半空中飘舞坠落。   很多人想要伸手去接,却没有任何人能接住。   只因为这些花朵只要被人轻轻触碰一下,就会如同泡沫一般消散在空气中。   孩子们之前拿在手里、戴在头上的花,也都跟着尽皆消散。   到最后,就连棠璃跟前放着的那张沉重木桌,也不见了。   棠璃站在原先的空地处,躬身为礼,满场掌声雷动,装钱的罐子最后满到溢出来,被无数粉红深蓝的钞票淹没。   表演完毕,和老头道别之时,老头热情道:“我姓周,小友叫我老周就行,不知道小友贵姓啊?”   “我姓李,叫李唐。”棠璃想了想,把自己的姓名颠倒过来,“您叫我小李就好。”   “那小李,明天还过不过来啊?”互通姓名之后,老周把钱钞收在一个小布袋子里,递给棠璃,眼巴巴看着这位小友,神情满含热切期待。   他现在已经非常清楚,他跟这位李唐的魔术,就不是一个层次的,根本没办法学习交流。   但不妨碍他作为观众欣赏是不?   棠璃收下布袋,朝老周笑笑:“还会过来。”   他实在是不想面对之前发生的糟心事,就暂时以“李唐”的新身份,好好在外散心一段时间吧。   ……   纪修远艰难的自己洗过澡,又艰难的走下游轮之后,就按照原计划,找了个机会,把机票甩到小骗子脸上。   小骗子倒是挺听话,拿过机票等证件,二话不说打包默默离开,连纪修安都没告诉。   这一点令纪修远感到很满意,觉得小骗子还算上道。   因为怕弟弟知道后当面跟自己闹,再加上是个操劳命,担心国内的工作,纪修远自己也偷偷摸摸订了第二班机票,跟棠璃前后脚离岛。   坐了大半天的飞机,回国刚在劳斯莱斯上打开手机,就看见上面有怎么拉都拉不到尽头的未接来电——   全是纪修安的。   这小子……是跟自己急眼了吗?   手机开始在他掌中震动鸣叫,显示出纪修安的号码。   纪修远接通电话,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听见电话彼端传来纪修安焦急的声音——   “哥,吓死我了,总算打通你的电话,小棠有没有跟你在一起?!”   纪修安为人向来温和如春风,纪修远很少听到弟弟用这样的语气说话,当下有些错愕:“没有啊,怎么了?”   纪修远听到弟弟深深吸了口气,继续用那种焦灼的语气道:“小棠坐的是哪班飞机?!”   他这时候也开始觉得不对劲。   棠璃的飞机票是他给订的,他再清楚不过,于是报出棠璃搭乘的航班。   “哥,你怎么能这样?你怎么可以这样?!”电话彼端纪修安的声音,竟然透出伤心的哭腔。   “怎么,你跟我这儿撒什么火?”纪修远诧异,同时心里隐隐升起不祥的预感,“我还不都是为了你……”   “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你去网上搜一下小棠的航班,你去看一下新闻啊!高空坠毁,无人生还!!”   纪修安愤怒咆哮后,哽咽到说不出话,挂断了电话。   纪修远像是中了定身咒一般,手里拿着手机,僵在汽车的座椅上半天动弹不得。   一股冰冷寒意,自他的心头升起,迅速蔓延至四肢百骸。   小骗子!!! 第43章   飞机坠毁的方式, 是从高空解体, 掉进大海。   这种坠机方式, 迄今为止在人类四十多年的飞行史上,发生过十几次,每一次都毫无例外,没有人能够生还。   这次从黑匣子留下的数据,也基本可以确认。   因为乘客们的身体在高空中四分五裂,又掉进海里,连具整尸都很难找到。   家属认领那天, 做为“叔叔”的王瞎子、以及纪修远和纪修安都去了。   棠璃的尸体没有被找到, 只在放遗言的盒子里,找到了棠璃的身份证。   小骗子……就连一纸遗言也未曾留下。   有亲属关系的王瞎子把身份证拿走了, 纪修远和纪修安空手而来、空手而归。   兄弟俩因为棠璃的事情, 之前已经大吵过几次。   或者说,是纪修安单方面跟纪修远吵闹, 而纪修远可能是真的觉得理亏,一改往常的霸道暴躁风格,竟是从头到尾默默忍受了下来。   这个时候兄弟俩都变得比较隐忍克制,出了认领处就各奔东西, 谁也没有和谁说一句多余的话,谁也没有多看谁一眼,竟如同陌生人一样。   纪修远上车之后,挺直的腰背顿时垮下来。   他眼圈发红,高大的身体慢慢前倾, 将双手插进头发里,深深的、满含疲惫痛苦地叹出一口气。   他也不想这样。   如果他知道事情会变成这样……他怎么都不会买那张该死的机票,把小骗子送上飞机。   姓棠的小骗子,甚至还没有满十九周岁。   就尸骨无存、永沉汪洋。   可是发生过的事情,纵然再怎么难过追悔也没有用,只因无从更改。   纪修远五年前就明白这一点。   所以他强迫自己冷静,强迫自己遵循往常的生活习惯,回到家后进食、洗澡,上床睡觉。   如同往常般孤零零一个人,躺在卧室那张大到夸张的床上,却怎么样都无法入睡。   一闭上眼睛,就看到小骗子仿若就在枕畔,朝他笑的满脸饕足,开口说:“喂,就这么喜欢我吗?”   又看见小骗子站在浴室里,愣愣的望着他,语调艰涩:“你……是不是真的没有喜欢过我?”   然后是小骗子微凉纤细的手指,划过自己的脖颈,替自己戴上项链,平静的在自己耳畔说:“好,我们就当作什么都没发生过。”   无边无际的寂静黑暗之中,纪修远在床上睁开发红的双眼,骤然心痛如刀绞。   他失眠了。   家里没有安眠药,不过有酒。   纪修远从来是个节制的人,除去在外场面上的应酬,在家里基本上不喝酒。   但他的父亲之前有收藏酒的爱好,家里有一个专门的酒窖,收藏了整整一窖美酒。   于是纪修远趿鞋下床,走出卧房,朝地下酒窖所在的方向走去。   推开酒窖的门,再摁亮里面的灯,整个空间就变得十分亮堂。   因为管家孙伯经常下来打扫,酒窖虽然不算太大,倒是挺干净的,四壁都竖着结实的木橱柜,橱柜里摆满了各个国家产地、各种年份的名酒。   角落里则整齐堆码着几十个木桶和封口酒坛,没有任何年份产地标识,据说是从各地私窖搞到的好酒,也是他父亲的收藏品。   纪修远打开橱柜,从里面拿出一支伏特加打开,然后给自己倒上满满一杯。   说起来,他这辈子还没有真正醉过。   快点喝醉吧,醉了就可以什么都不知道,就可以沉入没有梦的睡眠。   ……   司机贾师傅刚打算睡下,忽然床头柜上的手机铃音响起。   拿起手机看看,来电显示是纪董。   接通电话,纪董简短的向他表示现在要出行,就挂断了。   这么晚了还要出去?   贾师傅心里有些惊讶,但既是端人饭碗,自然要守规矩受人管束。于是当下没有犹豫,出门取车,顺便再把保镖们也都给叫起来。   把车开到门前,只见纪董已经站在门廊的灯光下等他。   头发梳理得整整齐齐,皮鞋铮亮,在这大热的天里穿着严实的铁灰色西装三件套,每颗纽扣都扣得一丝不苟,衣领袖口洁白挺括,裤缝笔直。   像是要去赴一个重要的约会。   ……还好现在是晚上不算太热,而且里里外外都有空调,不然穿成这样,怕不是要中暑?   等到纪修远打开车门坐上后座,贾师傅才发现纪董两只眼睛发直,而且隐隐传来一股酒气,不太对劲儿。   “纪董,您要去哪儿?”贾师傅试着询问。   “去姓棠的住所。”纪修远回答,“方舟酒店。”   贾师傅虽然感觉到纪董有些不对劲,但对方跟他有问有答、吐字清楚,又有些拿不准。   犹豫片刻,还是按照纪董的要求,载他去了方舟酒店。   虽然已经很晚,但酒店是24小时营业的,见纪修远一行人过来,门僮殷勤替他们拉开大门。   入了酒店,纪修远直接冲着棠璃居住的顶层而去。   见状,保镖之一连忙到前台帮他登记,倒是没人上前拦阻。   酒店只有五层楼,纪修远乘坐扶手电梯,很快就到了棠璃包下的那个房间门前。   纪修远虽然没有来过这里,但他之前派人事无巨细调查过棠璃的资料,所以知道棠璃的住处。   他伸出手,“砰砰砰”的用力敲了几下房门,然后开始大声嚷嚷:“姓棠的,为什么不接我的电话?!”   “你出来,老子要跟你算账!”   房间里根本没有人,当然无人回应。   倒是有旁边的房客听到动静,开门出来打算看看热闹,但一见围着几个不好惹的彪形大汉,就又都默默缩了回去,不想惹事。   纪修远气势汹汹继续拍门:“你说,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从拍卖会上开始,就一直在坑老子……坑了一次又一次……你个混蛋!”   这个时候,保镖们终于能从老板身上看出明显的醉态,知道纪修远这是在撒酒疯。   但慑于纪修远平时的威势,大家也不敢上前去拉,只能面面相觑,默契的看他发疯。   “你他妈的那天晚上把老子睡了,居然丢下老子一个人,自己走掉……你个渣男!”纪修远拍着门,大声控诉,“你还不快点开门!!!”   保镖们再度面面相觑——   他们好像听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不过基于职业道德,还是装作没听到吧。   纪修远见一直没有人开门,于是把脸贴在门上,一边拍一边大声哭嚎:“老子的胸口疼,头也疼啊……一定是被打成了重伤啊……你得出来看看我,出来看我一眼、一眼就行,你不能这么对老子啊……”   “小骗子,小骗子……小骗子啊啊啊啊!!!”   继而声音又渐渐转低:“小骗子,你是不是还在生我的气?”   “我错了好不好……我真的错了……你开开门……”   “我们什么都发生过了,怎么可能当作没有发生……”   眼前,又恍恍惚惚出现了那颠倒众生的少年,趴在枕畔,朝他笑着说——   喂,就这么喜欢我吗?   纪修远哭的呜呜咽咽、泪流满面,声音逐渐低至不可闻:“……小骗子,我喜欢你啊。”   记得那天,我坐在车里,透过车窗玻璃,看着你脚步轻快的在街道上走过去。   你穿着简单的休闲装,身形修长、挺秀如竹,整个人耀眼到发光,所有人的目光都停驻在你身上。   你所经之地,仿佛空气都变得比之前清新可爱,倘若有一瓣瓣看不见的花朵,在虚无中欢喜的绽放。   那个时候,我就……已经喜欢了你。   保镖们眼见老板撒了一通酒疯之后,倒伏在地上沉沉睡去,这才上前七手八脚将纪修远扶起来,驱车离开酒店。   ……   棠璃也得知了自己的“死讯”。   实际上他知道的时间,比任何人都还要早。   上飞机的影身是他的尾巴毛所化,按照他的吩咐行事,并且和他有一丝心神联系,所以当影身被机舱大火烧毁的时候,他就察觉到了。   ……所以说,现在的处境就比较尴尬。   他现在是活着回去好呢,还是原地死亡比较好?   活着回去吧,有很多事情就不能解释。   飞机高空解体坠入深海,满飞机的乘客都死了,绝大部分飞机和乘客的残骸捞都捞不上来,你是怎么从深深海底爬出来幸存的?   会有很多人和新闻媒体感兴趣。   原地死亡吧,就再也不能使用自己的本体相貌行走世间,而且之前建立的身份和人际关系都要从头再来……唉,实在是舍不得自己的花容月貌,也有点舍不得纪修安、王瞎子,还有张姐赵哥他们这些人。   最后他决定先等等,开始查看各种关于人员失踪的报道,尝试能不能从中找出应对方法,解决自己将来是死还是活的问题。   “李唐”此人跟棠璃刚入世时一样,是个没有身份证的黑户。   棠璃这个时候,也没什么心情再给自己弄个户口,白天出门吃饭散心,去老周那里变变魔术,晚上就住在商城家居卖场里睡觉看电视。   说起来这个家居卖场真不错,为了给顾客真实的体验,每一样家具电器,包括淋浴房卫生间都是可以真正使用的。在里面住着十分方便,跟住酒店也差不离儿。   商城晚上十点闭门上锁,四下无人,棠璃就端出两斤炸鸡、一大扎冰镇果啤,打开电视机,坐在沙发上边吃边看。   他本是不爱看电视剧的,但这里播放的都是各种电影电视剧演示片,收不到电视频道,他老人家也只能勉强凑合着看看。   谁知道看了两晚上,竟逐渐有了瘾头,觉得虽然没什么营养,拿来打发漫漫长夜倒挺不错。   当他看到电视剧里的女主角因受伤而失忆时,说出“我是谁,这里是哪里”的经典台词时,不由把嘴里的炸鸡咽下去,又喝了一大口果啤,拍案叫绝:“妙呀!孤怎么没想到?!”   根本不需要考虑那么复杂,直接回去就行呗,至于是怎么活下来的……我什么都不记得了,大家可以慢慢推理猜测。   当然,飞机事故刚过去两天,马上回去还是不行,太玄幻,得有个不为人知挣扎求生的时间过程。   等过上一两个月,自己也散完了心,就可以彻底抛掉“李唐”这个壳子,再度以本体形态出现在凤城——   事件完美解决。   棠璃开心的在席梦思上打了两个滚儿,这一晚睡得又香又甜。   等到第二天早上商城九点开门营业之前,棠璃把鸡骨头之类的垃圾收拾干净,这才出了商城,朝步行街的方向走去。   步行街是凤城最为繁华热闹的街道之一,经常有人在这里拍摄综艺、表演街头魔术什么的。   其中不乏经常出现在综艺节目以及各大晚会中的,当红魔术师。   老周本性也是个爱炫的人,但他那两把刷子在步行街完全不够看,无论技巧还是道具都比不上人家,只好去游乐园哄哄小孩子。   但如今结识了“李唐”这样的高手,怎么能不去步行街炫上一把?   所以就和棠璃约好,今天在这里表演魔术。   正巧,在棠璃过来的时候,就有个魔术师在这里表演街头魔术。   这魔术师二十刚出头,名叫潘雨信,在魔术界虽算不得大红大紫,却也小有名气,是综艺节目的常客。   在这个看脸的时代,干魔术这一行除了技巧实力之外,你能不能红,外型同样是相当重要的一个方面。   潘雨信就长得不错,瘦瘦高高,穿一身黑衣,行动看起来颇有绅士风度。 第44章   跟别的魔术师相比, 潘雨信还有一点傲气。   只因他出身魔术世家, 从他曾祖爷爷那辈儿算起, 就是搞传统幻术的。   后来西洋魔术最初传入国内的时候,他们家族又融合幻术和魔术之精华,成立“潘百戏”,在南方风靡了整整一个时代。   几辈儿家传渊源,底蕴深厚。   现在很多魔术师做街头魔术,都是半桶水,懂一点皮毛, 根本不肯好好学习研究技法, 在街上找几个托,用浮夸的演技一惊一乍就成了“大师”。   魔术虽然都是假的, 但假到这种完全不肯用心、不肯尊重魔术本身的地步, 就太过分了。   潘雨信打心底里,看不起这些所谓的“魔术师”。   棠璃来到步行街, 还没有跟老周会合,正好看见潘雨信在表演街头魔术。   潘雨信的身后,还有一个跟拍的摄影师。   棠璃就停下来看,确实比老周的道具和手法要高明许多, 内容也更加有趣。   同样是变玫瑰,潘雨信先拿出张白纸,快速叠出支纸玫瑰,然后慢慢松开手,纸玫瑰就悬浮在他的双手中间。   正当观众感到惊奇的时候, 那枝纸玫瑰忽然“腾”的一声,在他的双手中间燃烧起来。   每当这个时候,观众们都会被吓一跳。   而就在这个时候,潘雨信的手往那簇火焰中一抄,只见火焰熄灭,他的手中出现了一枝绿叶为衬、鲜艳欲滴的红玫瑰,然后将其递给惊喜的观众。   同样是玩扑克,潘雨信玩起来,就比老周看起来要令人血脉贲张的多。   他穿着件黑色短袖T恤,两条手臂都是光着的,丝毫没有遮掩,扑克却一张接一张、仿若没有尽头般出现在他异常灵活的双手间,然后被抛出,往四周飞散。   等大家都看得目眩神迷、想要找出他手中秘密的机关在哪里之时,他忽然张开之前毫无异状的嘴,从嘴里掉落出几十张扑克纸牌,哗啦啦砸在面前的地上。   引得一片惊诧,紧接着是笑声和雷动的掌声。   棠璃看着也觉得很有意思,在人群中跟着鼓掌叫好。   潘雨信的收入主要靠综艺节目和商演,像这种街头魔术就是偶尔出来拍几条,放在博客上赚人气的,所以并不向观众收取打赏,反而在会变魔术的过程中,时不时向观众馈赠一些零食小礼物,大家都很高兴。   棠璃也得了一小块金箔包的奶油巧克力,还是榛子夹心的,味道不错。   正吃着,老周过来找到了他,他这才跟着老周离开围观人群。   棠璃和已经小有名气的潘雨信不同,他站在那里根本没人认识,也就没有人主动聚拢上前看他表演魔术。   只得主动在街上拦了俩逛街的妹子,还被人家有些警惕的断然拒绝。   没办法,最近连着出了几起恶性伤人事件,妹子们出门都很小心。   结果人家变街头魔术,身边都是围绕着或软萌或性感的妹子,看着赏心悦目;搁棠璃这儿就是好几条刚从健身房出来的大汉,抱着全是肌肉疙瘩的粗壮膀子,带着满脸“我不好惹”的表情站在对面。   ……好吧,有观众就可以,刚开始不要太挑剔。   “今天我给大家表演一个古戏法,变金鱼。”   朝四周行礼之后,棠璃双臂做了个抛的动作,一块巨大蓝绸出现在所有观众的视野中,轻飘飘自半空中落下,四角笔直挺括的悬浮于棠璃面前。   棠璃伸手拉下蓝绸,一张长一米、宽半米的结实木桌就出现于身前。   “大家可以过来摸一摸、敲一敲。”看过潘雨信的街头魔术表演,棠璃知道在这个过程中要和观众互动,于是招呼大汉们,“看看有没有任何机关。”   大汉们依言上前摸摸敲敲,有个人还踢了两脚,发现就是普通的实木桌子之后,这才退后继续围观。   棠璃微微一笑,手在半空中一伸,一盏人头大小的透明鱼缸就出现在他手中,满满一盏水,里面游着十来条欢脱活泼的小金鱼。   他将这盏金鱼放在桌子上,再度一伸手,两只手中又分别托着一盏装满水、人头大小的透明鱼缸。   大汉们纷纷鼓掌叫好。   棠璃和老周刚才在街上拦人的时候,潘雨信就看到了,只是没有放在心上。   魔术界是个圈子,基本上有点名气的大家都互相知道认识,而潘雨信从来没有听说过棠璃这号人物,想着应该是初出茅庐的新手,本事有限。   但远远望见棠璃露的这一手,潘雨信就坐不住了,当即叫上摄影师一起,加入了大汉们的围观队伍。   潘雨信家数代魔术传承,所以他是识货的。   “变金鱼”这戏法古而有之,在上个世纪初叶就有名噪一时的“金鱼张”,能在魔术舞台上凭空变出水缸大小、装满水的金鱼缸,其中还穿插着各种令人眼花缭乱的技法,极受观众追捧。   但古戏法的“变金鱼”,必定是穿着长袍大褂,舞台也经过特殊布置,哪有穿着T恤短裤凉拖鞋、摆张桌子就光天化日之下出来的?   而且潘雨信适才看得分明,棠璃和老周在街上拦了几次人都被拒绝,不存在托的问题——   这人确实有真材实料。   潘雨信这一过来,他周围的人也跟着过来了,转眼间棠璃这边的观众就多了许多。   只见棠璃左变一盏金鱼、右变一盏金鱼,速度越来越快,金鱼盏将面前那张桌案摆得满满当当。   “变不下了啊。”   棠璃貌似困惑地挠了挠头,紧接着抖开蓝绸,将满桌的金鱼遮起来。   当蓝绸拉下之时,桌子和满桌的金鱼盏都不见了,出现在观众们眼前的是一个半人高的大玻璃鱼缸,里面满满是水,游着一条长度约有一米,浑身金灿灿的龙鱼。   龙鱼最大,也不过是长成这个样子。   有不少人开始大声叫好。   棠璃却伸出根食指,往自己的嘴唇中间比了比:“请静一静。”   “这条鱼修行五百年,即将化龙。大家不要惊扰了它,导致功亏一篑。”   话音刚落,只见鱼缸砰的一声炸裂开来,水花四处飞溅。   人们惟恐被玻璃碎片所伤,惊叫着纷纷后退。   却只见那飞溅的水花中,有一条水桶粗细的金龙摇头摆尾升腾而起,在人群头顶上绕了一圈,然后清啸一声直冲九霄,消失在重重叠叠的云层间。   再去看棠璃,只见他笑眯眯站在原地,宣布表演完毕。   地上无论是玻璃碎片,还是残留水渍,什么都看不到,甚至连棠璃脚下的地皮都没有打湿半点。   周围安静了片刻之后,掌声雷动如潮。   “哇,这魔术真厉害!”   “简直可以称得上是神技了吧,他是怎么变出来的?”   “那条龙我看得真真的,鳞甲胡须眼睛都活灵活现!飕地一声就飞上天!”   人们开始热烈议论。   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这一场古戏法,带给潘雨信的震撼,比在场者谁都要来得大,竟一时怔在原地,出不得声,脑内翻来覆去全是古书上的各种术法记载——   以杖投地,则化为龙。   西极之国有化人来,入水火,贯金石,反山川,移城邑;乘虚不坠,触实不亥,千变万化,不可穷极。   大则兴云起雾,小则入于纤毫之中,缀金玉毛羽为衣裳,吐云喷火,鼓腹则如雷霆之声。   难以想像真的有人,能把魔术做到这种程度。   这样的人物,居然之前一直在魔术圈籍籍无名?简直不可思议。   潘雨信刚想上前去认识一下对方,却看见对方跟那老头同伴说了两句话之后,朝大家笑着挥了挥手,不知怎么就消失在人群中,再也看不到对方的踪影,又引来围观群众一阵惊叹。   幸好老头还在,于是潘雨信拦下老周,开口道:“您好,请问刚才变魔术的年轻人,是您家里的晚辈吗?”   “啊,你是潘雨信!在电视节目上经常看到你,你好你好!”老周看见潘雨信,不由眼前一亮,“你说小李啊,他是我的忘年交,不是我的晚辈。”   “您能告诉我他的联系方式吗?”潘雨信追问,“他的魔术很棒,我想和他认识交流一下。”   “这个……我跟他只是每次约好,下一次会在哪里见面,没有具体联系方式。”老周也觉得小李的魔术不应该被埋没,现在潘雨信主动过来搭讪,正是个成名的好机会,“这样吧,我们约好后天去南湖,到时候你跟着一起去,大家就可以互相认识了。”   潘雨信点头,要了老周的电话号码,这才满怀激动期待的离开。   当天潘雨信的微博上,并没有放他自己的街头魔术表演,而是放了棠璃的“变金鱼”。   潘雨信给了八个字评价——   精彩绝伦,神乎其技。   潘雨信微博粉丝近百万,经过他这一宣传,“李唐”这个人的存在,如同长了翅膀一般,在互联网上开始飞速传播蔓延。   而这一切,棠璃还懵然不知。   ……   第二天,纪修远在醉酒后的头痛欲裂中醒过来。   咝……伏特加这东西,是能让人很快醉倒、人事不知,但后遗症也相当大。   下次再也不会尝试。   他拖着沉重的身体起床洗漱,照镜子时被自己的模样吓了一跳。   眼睛怎么肿到跟两颗桃子似的?   连忙从小冰箱里找出冰袋,敷了十几分钟,总算把浮肿消掉大半,看上去比较正常。   走出卧房,佣人宋姐正在外面擦椅柜,看见纪修远出来,于是上前道:“先生,早饭已经准备好,我还熬了醒酒汤,您要不要喝一点?”   纪修远点点头:“帮我盛一碗。”   然后走到餐桌旁坐下。   不知道为什么,总感觉宋姐看自己的眼神很奇怪。   纪修远想了想,开口询问:“宋姐,我昨天夜里做了什么?”   他昨天夜里在酒窖喝断了片,完全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到卧房睡觉的,以及有没有露出什么醉后丑态。   ……想到自己刚起床时的肿眼睛,总感觉这个过程不太妙。   宋姐犹豫了一会儿,还是说出实情:“先生昨天夜里叫了车,去过一趟方舟酒店,据说在那里又哭又喊,闹了很久。后来先生睡着了,贾师傅他们就把先生送回到家里。”   方舟酒店……小骗子的住所。   纪修远胸口处传来一阵剧痛,连忙从旁边拿起手机,掩饰般的看时间。   然后就看到,自己昨天晚上喝断片之后,打给小骗子的那一连串,永远都不会有人接听的电话。   总共二十六通电话。   纪修远的手一抖,手机“砰”地一声,掉在了坚硬的大理石地面上。   “先生?”宋姐端着早餐和醒酒汤走过来,脸上挂着担忧。   “没事的。”纪修远弯腰把手机捡起,放在桌子旁,声音平静,“手机质量很好,屏幕朝下都没有摔破。”   是的,手机没事,他也会没事。   死掉的人,无论你如何哀嚎哭泣、痛不欲生,也不可能再回来。   而人类的自我修复能力,非常非常强大。   他还有纪氏,还有修安……他会在繁忙的工作,以及未来漫长的时间消磨中,逐渐把关于小骗子的一切忘掉。   不会比上一次更难的,算起来小骗子跟他认识的时间,也不过才两三个月。   小骗子不过是在他生命旅途中,将他绊倒的一块小小石子。   他只要从地上爬起来,就能继续行走。   宋姐把早餐放在纪修远面前,纪修远拿起个鱼饼,刚想咬一口,却觉得一股令人难以忍受的腥气直冲鼻端。   忍不住俯身,吐出一口酸水。 第45章   宋姐在纪家已经工作了近二十个年头, 今年刚满四十,是管家孙伯的外甥女。因为有自己的家庭, 并不住在别墅,每天早上六点过来,晚上七点回家,负责别墅部分区域的保洁和日常三餐。   她做的鱼饼,纪修远从小吃到大, 外壳酥脆、内里鲜嫩香滑, 一直很爱吃。   从来没有觉得这么腥过。   “宋姐, 今天的鱼饼忘记除腥了吗?”   纪修远抽出一张餐巾纸,擦擦嘴。   宋姐见状吓了一跳, 连忙去锅里捞起个鱼饼尝了一口,确定是正常的味道之后, 转身朝纪修远疑惑道:“没有啊。”   想了想, 又道:“是不是因为先生昨天晚上醉酒, 胃里不舒服?要不先喝点醒酒汤, 吃点软面包, 会感觉舒服一些。”   纪修远点点头, 端起醒酒汤喝了一口。   醒酒汤是用西红柿煮成的面汤, 加上蜂蜜等食材调味, 酸酸甜甜。   纪修远喝了两口,果然感觉整个人舒服多了。   ……酒精真是个害人不浅的东西。   纪修远一边喝着酸甜可口的醒酒汤,一边这样想着。   ……   潘雨信在微博发过视频之后,收到一条很奇怪的私信。   发信人自称是“龙虎山炼气士”, 说视频中的“李唐”并非人类,乃是妖物所化,然后要潘雨信向他提供李唐的下落。   网上装神弄鬼的人多了去,潘雨信对此当然是完全不信。   他觉得这个“龙虎山炼气士”要么是有不纯目的,要么就是有妄想症,顺手将其拉黑,也没怎么放在心上。   隔了一天潘雨信和老周联系上,就如约去了南湖。   南湖是一片风景区,湖光山色,开车过来玩的游客如织。   这里可以赏花,划船,烧烤,欣赏名胜古迹,以及进行拍婚纱照等活动。   如果不想走,还可以租个帐篷住下来,到夜里去看萤火虫。   棠璃这次过来,是因为老周接了个营火晚会上魔术表演助兴的活儿,找他帮下忙。   对这种事,棠璃是无可无不可的,老周人挺不错,他帮个忙也无妨,再说还可以顺便到南湖游玩一番。   “你好,我叫潘雨信,是一名魔术师,初次见面。”   南湖的清池亭下,潘雨信朝棠璃自我介绍。   “你好,我是李唐。”棠璃看见潘雨信和老周在一起,先是微微错愕,继而笑着开口,“不算初次见面了,我在步行街见过你变魔术,很有意思。”   “哪里,你的魔术才是令人叹为观止。”潘雨信看着棠璃,目光热切,“敢问师承何派?”   棠璃之前表演的魔术,从形式内容上来看并非西洋流传过来的,属于华夏流派,又自称“古戏法”,所以潘雨信才有此一问。   棠璃刚要回答,忽然看见走过来个二十多岁,穿了身蓝色道服,脚踏绑腿方口布鞋,头顶扎髻,中等身材,眉目间颇有几分钟灵毓秀之意的年轻人。   虽说是年轻人,实际上棠璃一眼就能自其顶上气息望出,此人已经超过了两百岁,与他二十出头的外表并不相符合。   ……在这个末法时代,近两三百年来天地灵气匮乏,人间居然还有筑基大圆满的炼气士存在?   棠璃很是诧异。   “几位施主,贫道通玄子稽首。”年轻人走到棠璃三人面前,自报家门。   老周以为他是过来化缘的,于是从口袋里掏出十块钱,递到通玄子面前,然后挥了挥手,示意他可以离开。   通玄子见状,接过老周递过来的钱,又行了个道揖,笑笑就退出亭外,只是仍未走远,端着个罗盘在附近绕着圈闲逛转悠。   棠璃却看的分明,通玄子刚才过来亭中是“定星”,绕圈也并非闲逛,而是以“定星”为中心,在外面“布阵”——   锁妖缚形阵。   咦,这是看出自己是妖,要捉自己啊?   如果是搁在几百年前,棠璃听见别人对自己喊声“狐狸精”,都会吓得扭头就跑回大荒山。   但现在看过无数时事法制新闻,以及博览过一众电影电视剧的他很淡定。   因为知识的传播、科技医学的发达,现代人基本上已经不相信有鬼神存在。你要在大街上指个人叫妖物喊打喊杀,恐怕围观群众的第一反应不是帮你捉妖,而是送你进精神病院看脑袋。   再说了,不过是区区两百年的道行,也配在千岁狐王面前班门弄斧?   棠璃和潘雨信互相介绍交谈之后,潘雨信露出了吃惊的表情:“李唐你只会在凤城停留一个月?”   “是的。”棠璃回答,“我还在修习中,所以会到处走走看看。”   “不能留个联系方式吗?”潘雨信追问。   “我这个戏法派别,在修习的过程中讲究心无旁骜,所以期间不能使用包括手机在内的很多电子设备。”棠璃笑笑,“如果再来凤城,我会去找你们的。”   如果将来还有机会再使用“李唐”这个身份,我就来找你们。   但是,或许不太可能了。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潘雨信虽然颇感遗憾,但也只能如此,于是道:“那接下来的一个月里,可得让我好好尽一番地主之谊。”   “当然。”   棠璃回答,然后和老周潘雨信一起,走出清池亭,打算先去湖上泛舟。   通玄子站在布好的锁妖缚形阵外,见状瞳孔骤缩。   那妖物竟然无视道家神通阵法,举手抬足之间,看不见的结界如同纸扎泥糊,纷纷破碎。   因为布阵之时,通玄子用了自己的一点心头血为“定星”,此刻被棠璃破阵反噬,胸口处当即气血翻腾。   他连忙拿出块帕子捂住嘴。   一会儿移开手帕,看到白帕落下的鲜红血渍,又望着“李唐”三人的背影远去,露出贪婪的目光,心有不甘。   他在网上看过潘雨信发布的视频,就已经确定这李唐是妖物,所变的“魔术”实为幻术。   如今看来,搞不好还是千年大妖。   在这个灵气匮乏的时代,通玄子之所以能修成筑基大圆满,完全是因为他在这两百年间,捉到过几头妖物炼丹服食,夺其造化灵气。   但那些都是五百年以下的妖物,像李唐这样的大妖,如果能够炼成丹药服食……他被困了近百年的瓶颈想必能一举突破,进阶金丹,寿数亦涨至五百年以上。   据他所知绝大部分的妖物,因为惧怕两百多年一次的天劫,往往不会主动伤人杀人,给自己增添罪孽。   现在看来,那李唐应该也是这样。   明知自己算计于他,他却只是破阵而去,未曾主动出手伤人,就可见一斑。   想到这里,通玄子心中稍定,便谨慎地保持一段较远的距离,悄悄坠在棠璃三人身后。   棠璃对此有所察觉,却并不以为意。   他刚才等着通玄子阵成之后破阵,是想试试这人的道行。   结果看来不值一提,根本对他无法造成任何威胁。   既然如此,对方要跟便跟,反正他在人前肆意使用术法毫无顾忌,就是因为“李唐”这个壳子顶不了多久。   等自己恢复本体形态,这道士就是想找也找不到自己。   ……   就这样,棠璃以老周和潘雨信为友,到处吃吃喝喝、游山玩水,变变魔术,高高兴兴过了一个月。   到了临别的时候,老周和潘雨信依依不舍,还送了棠璃不少好东西。   而纪修远这边,则一天比一天感觉到,自己的身体不对劲。   开始偏爱辣酸的食物,闻到烟味儿和鱼腥气就觉得胃里翻腾,食欲减少,每天早晨起床吐一次,中午吐一次,晚上还要吐一次……体重下降,但腹部却无端端隆起,搞得他原本的八块腹肌变成了一块。   如果他不是个男人,遇到这种状况,恐怕都要以为自己是怀孕了。   空寂的深夜,纪修远如同往常一样睡在大到夸张的床上,略带忧伤抚摸着自己微微隆起的肚皮。   他向来身体强健,精力过人,生活节制。   原以为自己就算到七老八十,也该是个老帅哥,谁知道将军肚这么早就不肯放过他?   又伸手习惯性地去摸脖颈上的项链,却摸了个空。   修安给他的那块护身符,在一周前莫名其妙自己崩裂开来,碎的十分彻底,他便将其取下,不再佩带。   也就在这一周,他好几次忽然就头脑一片空白,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要做什么,根本无法继续平常高强度的工作,只能把手头的大部分工作移交给谢助理他们。   并且短短一个月间,他掉了整整二十斤肉,在镜子里看到自己的脸,眼眶和双颊都是凹下去的。   本以为食欲不振、身体消瘦是因为小骗子之死,自己伤心过度所致,往后慢慢恢复就可以。   现在看来,竟是得了什么怪病吗?   不行,明天必须得去看医生了。   纪修远这样打算着,放在床头的手机忽然开始鸣叫,他拿起手机,看到屏幕上显示着纪修安的名字——   自从一个月前在认领处分开,大概因为怨恨自己送了那张机票给小骗子,修安一直都没有再联系过自己。   纪修远深深吸了口气,按下接通键,尽量不显得那么有气无力的开口:“喂,修安吗?”   “小棠回来了,哥,小棠回来了!”电话彼端,传来纪修安兴高采烈的声音,“小棠活着回来了!”   纪修远闻言,唰的一声从床上坐起,不止声音在抖,拿着电话的手在抖,就连整个人都在微微发抖:“在哪里?他在哪里?!”   纪修安在电话彼端报出一个医院的名称。   纪修远与弟弟结束通话后,半刻也无法等待,立马打电话叫车,然后起床换衣,直奔棠璃所在的医院而去。 第46章   纪修远下车来到医院大门的时候, 才想起即将见到小骗子和弟弟,需要注意一下形象。   于是他对着夜色之中, 宛若面镜子的医院玻璃大门,用手扒了扒自己略显凌乱的头发。   他虽说现在肚子隆起一块儿,却也瘦了二十斤,宽大的T恤松垮垮遮着,身材的变化看上去还不是很明显。   只是脸看着明显消瘦憔悴了许多……不过, 现在已经顾不得这些, 先去见小骗子要紧。   去医院前台登过记, 纪修远推开棠璃所在的特护病房,只见小骗子背后垫着个枕头, 虚弱的靠坐着。   小骗子的头上手上都裹着带血纱布,脸颊和露出的胳膊尽是青紫伤痕, 打着点滴, 一台心电监护仪在旁边亮着。   十分楚楚可怜。   修安就坐在床边, 手里拿了个苹果正在削, 望向小骗子的眼神满含柔情怜惜。   纪修远望向床头柜上放着的彩色玻璃托盘, 苹果一瓣瓣被削成兔子形状, 排列的整齐又美观, 里面还摆着切好的蜜瓜和草莓。   不知为何, 忽然就被这一幕刺伤了眼,心里空落落的,又泛着酸。   ……他得到消息就跑过来,空着两只手什么都没来得及带, 修安从来就比他有心、会照顾人。   纪修安听到推门的声音,扭头一看,放下手里的水果站起身,露出吃惊的神色:“大、大哥……你怎么瘦成这样?”   纪修远略微垂下眼帘,掩饰般的再度用手扒了扒头发:“大概是因为天气热,最近胃口不太好。”   对自家大哥向来口是心非、死鸭子嘴硬的脾气,纪修安还是有所了解的。   在以为小棠身亡的那段时间,尽管知道大哥不是有意,他却始终不能原谅大哥这个始作俑者。   小棠那么单纯美好的一个人,就因为大哥的妄加猜忌,以那样惨烈、在高空中四分五裂的方式死去,尸骸都找不到,永远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每当想起这件事,他就心痛难耐,所以这段时间一直在避开大哥,以免自己情绪失控。   却从没想过……大哥心里也不好受。   纪修安深深吸了口气,走上前主动拥抱了一下纪修远,拍拍他哥的背,温声安慰:“没事了,哥,小棠已经回来了……以后我们大家,都会好好的。”   棠璃仍旧背靠软枕坐着,他望向纪修远的目光却十分复杂,心里还有点乱。   回来的每一个细节,他是经过一个月来博览各类电影电视剧,撷取其中精华片段,费心设计的。   首先要美要纯要无辜,让人心生怜惜,让人对你说的话,生不出任何怀疑;其次要惨,惨到别人都不好意思让你回忆脱险的过程,生怕你留下什么心理创伤。   他变化出一身半溃烂的血淋淋伤口,穿着破烂衣裳,自信满满的“晕倒”在纪修安公寓门前。   之所以选择纪修安,而非王瞎子,是因为纪修安的能力更强,更能保护他不被外界骚扰、把整件事情兜住。   然后棠璃就如愿以偿的被送进医院,如愿以偿开始他“失忆”后“虚弱无力”的、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好日子……   一切似乎都在计划中,完美无缺。   除了纪修远怀孕这件事。   棠璃是千年大妖,欢好之际近乎日精月华交感,不分性别种族都可使其怀孕。   但人类和一般的动物,根本就生不下他的血脉。   如若怀上,孩子在胎里就是天生的半妖之体,会吸收数十倍于普通胎儿的、大量供体的精血神魄,以保证自己生长。   普通的动物和人类,其身体供养不起半妖胎这样吸收。   他们会在生下孩子之前就被吸|干死去,而孩子也会因为失去赖以生存的环境营养,胎死腹中。   只有同为妖类,才能与棠璃正常繁衍后代。   棠璃先后养了十八房媳妇,都很疼爱,平时同出同进同食,却没有跟任何一只媳妇圆过房,其中也有这个原因在里面。   那晚在游轮,他以为纪修远是“小狐狸精”,与他同为妖类,这才睡了纪修远。   之后纪修远又要跟他划清界限,令他伤心远遁,怎么想的到,那一夜纪修远就怀上了呢?   狐狸的怀孕周期是50到60天,算算日子,纪修远还有二十天左右就要到预产期……幸好他及时赶了回来,发现此事。   否则的话看这情形,再过不久纪修远就会被腹中胎儿吸|干精血而死。   纪修安拥抱过他哥之后,顺便牵着他哥踏出病房的门,在门外小声吩咐:“哥,小棠在外面受了不少苦,身上的伤疑似被人虐待过……现在他什么都不记得了,医生说可能是一种自我防御,你也不要刺激到他,不要跟他提飞机失事后的经历。”   “在哪里?谁干的?”纪修远想起靠在床头虚弱的小骗子,恨恨咬牙道。   “不知道,这件事可以慢慢查,总之现在最重要的是小棠。”纪修安深深吸了口气,“他能活着回来已经是奇迹,接下来让他安心养伤、恢复身体,其他都是次要。”   纪修远点点头,表示明白。   于是兄弟二人再度踏入病房,纪修安脸上带着令人安心的温和笑容,朝棠璃介绍:“小棠,这是我哥,以前你们也认识的,你那时候喊他纪大哥。”   “纪大哥。”   棠璃双眼一弯,叫的亲热甜蜜。   纪修远走到床畔坐下,望着浑身是伤的小骗子,眼角潮湿、喉头微哽。   他心里其实有很多话想对小骗子说,还想跟小骗子说声对不起,但小骗子已经不记得他了。   不记得……也好。   反正他们之间的回忆,尽是磕磕绊绊、不堪回首。   而就算到了现在,他心里想弥补小骗子,也做不到像修安般体贴。论起安慰人,他嘴笨的很,他甚至……连个水果都削不好。   就这样干巴巴坐了半个多小时,直到棠璃拔过点滴,明显精神不济,开始歪在枕头上打瞌睡。   纪修安伸手把棠璃的床头缓缓摇下,让他以平躺的姿势入睡,替他掖了掖被角,打算和哥哥一起退出病房。   谁知棠璃这时又迷迷糊糊睁开眼,伸手扯住纪修远的T恤下摆,目光依赖的问他:“纪大哥,明天还过来看我吗?”   纪修远错愕片刻,朝棠璃重重点头承诺:“还会来的,一定来。”   棠璃这才松开纪修远的衣摆,安心合眼睡去。   兄弟二人退出病房,又在外面走廊就棠璃的病情说了一会儿话,这才离开医院,各自回住所。   纪修远不知道的是,在他登上他那辆劳斯莱斯座驾之时,隐去身形的棠璃也上了车,然后跟着他回到家中。   纪修远这段时间精神身体很容易疲惫,加上终于放下压在胸中月余的大石,到家后衣服都没换,在卧房倒头就睡。   深沉的夜色之中,棠璃现出身形,站在床边俯视着熟睡的纪修远,脸上神情凝重,不见半点笑意。   他伸手拉开一旁的床头柜,只见里面躺着那块碎裂的护身符。   这块护身符经过高僧加持开光,灵能充沛。   幸亏如此,才能替纪修远顶住一段时间,满足腹中胎儿们成长的能量索求,直至灵能耗尽完全破碎。   否则的话,恐怕在棠璃今天发现此事之前,纪修远就已经被吸|干精血而亡。   纪修远现在的状况很凶险,而棠璃只需要现在将他腹中胎儿取出,就能挽回他的性命。   棠璃关上抽屉,慢慢将一只手放在纪修远微隆的腹部,触手温热,能感受到明显的胎动。   一瞬间,棠璃犹豫了——   胎儿离开供体……是活不下来的。   他的孩子,他第一次诞生的血脉,在还没有见过天日的情况下,就要被他亲手扼杀吗?   不,他想要他的孩子活下来。   棠璃想了想,终于下定决心,张嘴吐出一颗浅绯色的圆滚滚妖丹,如杏子大小,悬浮于身前。   妖丹外有云雾缭绕变幻,内部可见一只灵动的狐狸若隐若现,正是棠璃以本命交修了千年之物,里面蕴含天地玄法奥妙,以及海量灵气。   棠璃并指如刀,剖向自己的妖丹。   妖丹发出“咝咝”的声音,被剖成两半。与此同时,棠璃的脸色变得惨白,唇畔滑下一缕鲜血。   棠璃将一半妖丹抄入掌中,打进纪修远腹内。   紧接着他吞下另一半妖丹,惨白的脸色才有所好转。   棠璃伸手抹去唇畔鲜血,看到纪修远脸上的灰暗憔悴气色肉眼可见的恢复红润,心中稍慰。   虽然伤了自身半数道行元气,但有了半颗妖丹护体,纪修远就能够顺利生产了,大小都可得保全。   只不过,纪修远毕竟并非真正的妖,经过妖丹滋养调节身体和胎儿,他接下来怀孕的周期也会跟着延长,变得更接近于人类的怀孕周期。   棠璃伸出手,摸了摸沉睡中纪修远的头发,轻声道:“没事了,你放心。”   他知道,在人类的知识体系中,男性是不能生孩子的。   况且纪修远并不喜欢他,最多因为之前飞机失事,对他感到有些愧疚,未必想要诞下他的血脉。   他这样做……其实有些自私。   接下来,他会守着纪修远生下孩子,然后就带孩子们回大荒山,再也不踏足人间。   他的半颗妖丹既然打入纪修远腹内,便会逐渐与其融为一体,可令纪修远将来青春永驻、寿数大涨,就当是他对纪修远的歉意和报酬吧。   ……   纪修远这一觉睡的很沉很踏实,到了第二天中午才醒来。   他并不知道经历了妖丹改造身体的过程,醒来后只觉得神清气爽。   就连这段时间每天早上起床时的晨吐,都消失不见。   ……果然之前的一系列“怪病”,都是出于心理障碍吧。   要不怎么小骗子一回来,睡了一觉之后,就不药而愈?   纪修远伸了个懒腰起床,洗漱换衣后走出卧房,正好看见孙伯在不远处,抱着个半人高的彩绘牡丹镶金瓷瓶经过回廊,脚下打了个趔趄,手上一松,瓷瓶就往地上掉去。   这瞬间,纪修远只觉得瓷瓶掉落的动作在他的眼里,变得非常非常缓慢。   就仿若是电影中的慢镜头一般。   他三步两步跑过去,伸手一抄,就稳稳接住了那半人高的牡丹瓷瓶,然后望向惊魂未定的孙伯。   “哎呀,多亏了先生。”孙伯松口气,向纪修远道谢。   “孙伯,以后搬运这类大物件,不要自己动手,让园丁小喜他们过来帮忙。”纪修远也有点被自己吓到,轻咳一声将瓷瓶放在地上,“你也六十多了,手脚不比年轻人利索。”   纪修远从来就是这样不会说话,哪怕是好意,听起来也像是嫌弃。   幸好孙伯是看着他长大的,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只是笑笑应了,并没有放在心上。 第47章   纪修远这时候感觉到肚子饿, 于是绕过孙伯,迳直去了饭厅。   宋姐见他出来, 端出几碟酸辣口味的凉拌菜,以及一小碗西红柿面汤放在餐桌上——   看上去,实在不像是一个成年男人的午饭。   但没办法,这段时间纪修远见到荤腥就吐,吃多了也吐, 胃口越来越小, 就这些还不一定能吃完。   纪修远坐上餐桌, 没两筷子就吃掉了凉拌菜,几口喝掉面汤, 却仍旧觉得肚子饿,放下碗朝旁边的宋姐开口:“宋姐, 帮我再煎块牛排。”   宋姐见他胃口开了, 挺高兴, 于是答应一声, 就照他的吩咐去煎牛排。   由于用的是顶级食材做西冷牛排, 也不需要怎么调味, 只需要用纸吸去血水, 撒上盐和胡椒等配料, 简单的正反面煎一煎,再装盘摆些配菜就能上桌,所以用不到十分钟,手脚麻利的宋姐, 就将牛排端到纪修远面前。   纪修远将牛排切开,一块块送入嘴里咀嚼。   然而等他吃完的时候,居然还觉得饿,于是又吩咐宋姐:“再给我煎一块。”   宋姐有些惊讶,就算按照之前纪修远正常的进食量,吃这么多也应该觉得饱了。   可纪修远既然这么说,她就去再煎了一块端上来。   ……接下来,宋姐连着煎了六块牛排、两块鹅肝,还下了一大碗手擀面。   最后,宋姐不得不上前委婉劝阻:“先生,一口气吃太多,恐怕对肠胃不好。”   其实纪修远到现在还没有饱,只觉得肚子略略垫了个底儿,但看着桌子上高高叠起的碗盘,自己也觉得有些不妥。   幸好刚吃了这么多,胃里不再感觉饿得慌,于是擦嘴起身,让宋姐多少松了口气。   自从一周前因为体力精神不支,把大部分工作移交给谢助理他们,向来忙碌的纪扒皮,就变得很闲很有时间。   于是吃过饭后叫车出门,买了捧鲜花,去医院看望小骗子。   他跟小骗子之前吃过几顿饭,知道对方爱吃甜食,正好途中路过一家市内有名的蛋糕店,又杂七杂八买了一大堆奶油蛋糕烘焙点心,拎进车厢里。   劳斯莱斯开动后,纪修远坐在后车座上,旁边甜食点心的香味儿就直往他鼻端扑。   他瞟了一眼,又瞟了一眼。   唔……这个烤虾卷吧,虾据说是发物,是不是对病人的伤口愈合不太好?   还是自己吃了吧。   这样想着,纪修远心安理得的拆开那筒虾卷,咔嚓咔嚓全部吃掉。   又望向大盒的奶油杏仁片蛋糕,咽了口口水。   ……其实仔细想想,蛋糕这种东西,要每天买新鲜出炉的才好。   小骗子虽说平时挺能吃,但现在受了伤,肯定吃不下多少,自己买这么一大堆,他今天也吃不完。   吃不完,就浪费了。   纪修远伸出手,把那盒奶油杏仁片蛋糕放在膝盖上,打开盒盖,然后拿起附赠的刀叉开吃。   等车开到医院门口,吃了一路的纪修远抽出张纸巾擦擦嘴,这才踏出劳斯莱斯。   原本拎进车厢十来只大大小小、鼓鼓囊囊的甜食点心袋子,此时纪修远提出车厢的就剩下一只,里面装着个中等型号的水果慕思。   就这样,终于吃到半饱的纪修远一手捧花,一手拎着水果慕思,来到棠璃所在的病房。   棠璃看着比昨天虚弱的样子精神很多,穿身病号服靠坐在床头,面前摆着张折叠小桌,正在喝瓦罐财鱼汤。   病房里纪修安和王瞎子都在,棠璃的一些忠实信众,如张姐赵哥他们也来过,床头花篮水果、以及各类价值不菲的补品堆成小山。   看见纪修远进来,棠璃立即弯了一对漂亮的眼睛,高高兴兴地喊他:“纪大哥!”   纪修远见小骗子满身满脸的伤,却对他笑的这样开心灿烂,心里就有些难过,走过去把鲜花甜点放下,坐在床畔开口询问:“小棠,感觉好点了吗?”   “嗯,感觉已经好多了。”棠璃点头,一脸乖巧可爱,“医生说我再过两天就可以出院。”   纪修远有些疑惑的望向纪修安。   纪修安连忙解释:“今天小棠做过详细的身体检查,基本上是外伤,清创后就没什么大碍,只要观察两天没有继续感染的情况,就可以回家养着。”   “真是万幸。”   “没事真是太好了。”王瞎子在旁边取下金丝眼镜抹泪,“等回家以后,我会好好照顾小棠的。”   经过之前两个多月的相处,王瞎子对棠璃已经很有感情,知道棠璃飞机失事后他十分难过,此刻也是真情流露。   棠璃却对王瞎子摇了摇头:“你是谁呀,我又不记得你,才不要跟你回去。”   “这个……”王瞎子有些尴尬,“我、我是老王啊,是你的叔叔,你的户口都落在我家呢,真不记得了?”   棠璃板着脸,无情无义的对王瞎子说:“不记得。”   然后伸出纱布包裹的手,朝纪修远任性一指:“出院后,我要跟纪大哥回家。”   紧接着又神色憧憬、低声喃喃:“不知道为什么……纪大哥给我一种很熟悉、很亲切的感觉。总觉得和他在一起,能想起来以前的事。”   他话都说到这份上了,纪修安只得最后拍板:“好好好,等你出院,就跟纪大哥回家。”   说完,他看了一眼自家大哥,心里纳闷。   他哥从来就跟小棠不对付,好歹大家一起度过几天假,熟倒是还算熟,话说“很亲切的感觉”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要论亲近亲切,怎么都该是自己才对。   ……不过,小棠能平安回来就已经是上天保佑,他性格向来温柔平和,也不至于这件事上跟他哥争个高低输赢。   纪修远听了棠璃的话,虽然接下来仍旧寡言少语,脸上神色也没怎么变,其实心里已经暗生紧张欢喜,而且开始浮想联翩——   再过两天小骗子就要住进他家了,怎么办?   家里房间虽然多,但太大太空旷,小骗子身上带着伤,单独住一间房的话大概会不方便。   要不,反正自己的卧室够大,床也够宽,让他跟自己住一起好了,也有个照应。   反正自己现在闲下来了,有大把时间陪他。   想起游轮上同床共枕的那一夜,纪修远的耳朵尖悄悄红了。   ……嗯,暂时的,当然是暂时的住一起。   他只是为了方便照顾小骗子,绝对没有别的想法。   ……   就这样又过去两天,棠璃终于住进纪宅。   棠璃虽然拒绝了跟王瞎子回家,王瞎子却表现得对棠璃情深似海、无怨无悔,把棠璃的各类证件,以及放在酒店的衣物都打包送了过来,并衷心的祝愿棠小师傅早日康复。   此刻纪修远宽大的卧房内,下午的阳光透过落地窗斜照进来,映照出满地斑斓明媚。   棠璃躺在床上,懒洋洋玩着新买的手机,纪修远则在一旁进进出出、忙里忙外,替棠璃收拾衣服和行李,分类物品。   纪家从不缺打扫佣人,但纪修远在国外念书时养成了独立的习惯,也比较注意私密空间,所以他的衣物和房间,都是由自己整理打扫,从不假于人手。   所以棠璃住进来之后,一应琐事自然也是由纪修远一手包办。   至于纪修远的身孕,棠璃并不怎么担心。   得了他半颗妖丹,纪修远的体质已非常人所能比拟,现在就算是下海捉蛟龙、上山打老虎也出不了事,更何况只是整理整理衣物、打扫打扫房间。   纪修远站在洗手间里,看着台子上放着的一对刷牙杯,以及毛巾杆上挂着的成对毛巾,想到床上躺着的小骗子,不知怎么心里就觉得被填得很满。   有某种……无法用言语表达的,几乎快要溢出来的幸福满足感。   可纪董向来威严深重、架子端得太久,尽管一颗心已经柔软黏腻得像融化掉的奶糖,脸上却仍旧看不出明显的表情,腰背挺直的从洗手间走出去,询问棠璃:“现在要不要擦身?”   棠璃放下手机,朝他弯着眼笑:“嗯,从医院出来感觉一身药水味儿,是该擦擦了。谢谢纪大哥。”   纪修远点头,伸手将棠璃打横抱起,走向浴室。   棠璃的少年形态其实也不算矮,有176cm,只是骨骼纤细,抱在187cm的纪修远怀里,就显得比较娇小。   为了照顾棠璃,纪修远还派人专门买了把洗澡用的椅子放在浴室里。   椅子是用新型材料特制,很柔软、没有任何棱角,坐上去像是被一团云朵包围,却又非常稳。   纪修远如同放下一件易碎的珍贵瓷器,轻手轻脚把棠璃放在椅子上,脱下对方的衣服裤头。   然后用毛巾蘸了温水,开始仔细替棠璃擦身。   棠璃身上比较严重的伤口经过清创缝针,现在都是用纱布包裹着的,等三天后才能拆下。   露在外面可以看见的皮肤上,则尽是已经结痂的伤口和青紫淤痕。   因为这些伤,说是“擦身”,实际上纪修远根本不敢真正去“擦”,只能说是隔着毛巾,轻轻沾去汗水和药渍残余而已。   “……疼不疼?”纪修远问。   棠璃摇头:“现在已经不疼了,医生都说我恢复得很好。”   纪修远一边替棠璃擦身,一边想起之前修安说过,小骗子身上的伤疑似之前受过什么虐待。   如果被他找出来那人,一定不会轻易放过,一定会让那人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而终身后悔!   不由又对小骗子愈发怜惜。   替棠璃擦过身,换上新的柔软睡衣裤,纪修远才又把棠璃抱回床上。 第48章   “纪大哥,我们之前是什么关系, 你为什么对我这样好啊?”   棠璃躺在床上, 眨巴眨巴眼睛, 近距离的看着纪修远, 彼此间吐息可闻。   虽然纪修远亲口说过不喜欢他, 可纪修远对他这样无微不至的呵护……他又有些心笙摇动。   毕竟对方怀着自己的孩子,能够在一起的话, 他还是希望在一起。   “我们之前是……很好的朋友关系。”纪修远迟疑片刻之后回答,“所以,我照顾你是应该的,不要胡思乱想。”   棠璃乖乖的“哦”了一声之后, 仗着自己“失忆”, 又不死心的继续追问:“纪大哥,我觉得我很喜欢你啊……和别人不一样的那种喜欢。”   “我想一直和你在一起, 你有没有这样想过?”   “你喜欢我吗?”   纪修远看着小骗子澄澈单纯的眼睛,忽然觉得无法面对, 于是站起身退后半步, 和床上的小骗子保持一段距离。   以为小骗子身亡的那一个多月里, 纪修远在内心的痛苦煎熬之中,已经看得很清楚——   他喜欢小骗子。   他对小骗子,其实早就一见钟情。   若非如此, 他不会在深夜拨出那二十六通无人接听的电话;若非如此,他不会在醉酒后前往小骗子曾经的住所,又哭又闹。   若非如此, 他不会在小骗子搬进来同住之后,心里感觉到那样幸福满足,那样的甜。   很有可能……小骗子曾经也是喜欢过他的,甚至到现在也还隐隐约约的,记得喜欢他的心情。   所以在失忆之后,看见他就觉得亲切,主动要跟他住在一起,还说出这样类似于表白的话语。   但是,从前他对小骗子并不好。   甚至可以说一直怀着恶意。   他用五百万诱惑威胁小骗子,逼着小骗子提前搭乘飞机离开度假海岛……小骗子才会遇到事故,弄得一身伤痕累累,还失去了记忆。   纪修远觉得,小骗子如果恢复记忆,未必还能轻易对他说出“喜欢”二字。   他现在若是顺水推舟接受了失忆的小骗子,就是对小骗子不负责任。   更何况,他心里同时还盘踞着另外一个男人的影子。   说来可笑,那男人或许根本就不存在,他也完全记不得对方的相貌,能记起的只有身形手脚大概轮廓,以及肌肤鬓发间散发的浅淡香气。   他对小骗子是喜欢是一见钟情,但对那男人却是在梦境中历经了漫长二十一年的,贯穿了整个生命历程的、无法自拔的痴恋深爱。   ……他现在根本,就没有资格得到小骗子纯洁真挚的感情。   “我们是很好的朋友。”纪修远把目光转向一旁,不与棠璃对视,干巴巴的回答,“所以,你当然可以一直住在这里,直到不想继续住下去为止。”   棠璃对这样的回答感觉很失望,认为纪修远果然还是不喜欢他。   对他好,不过是出于愧疚吧。   于是低头“哦”了一声之后,就不再继续这个话题。   ……   “怎么,纪修远那小子身体出问题了?”   灯光昏暗的咖啡厅里,两名身穿高档休闲装的男人面对面坐着,低声交头接耳。   这俩男人一个五十多岁,名叫纪烽,是纪修远的二伯;另一个四十六七,名叫纪焕,是纪修远的四叔。   纪家人基因优秀,再加上生活条件优渥,两人长相都不错,看着比真实年龄显得年轻。   纪烽看着纪焕:“老四,消息可靠吗?”   “当然,就一个月时间,看上去瘦的都没人样了,精神也不好。”纪焕偷眼看了看周围,“否则的话,像他那种恨不得把所有东西都抓在手里的人,怎么会舍得放权?”   “嘿,真是活该!”纪烽被纪修远压制已久,听了只觉得大快人心,伸手一拍桌子。   紧接着纪烽又叹口气:“只是身体出问题而已,他还年轻,指不定休养一段时间就恢复了,怎么就不死呢?”   纪焕盯着纪烽看了一会儿,也缓缓叹出口长气:“说起来……二哥家的小玉,已经过世五年了。”   纪烽听纪焕这么说,脸色顿时变得很难看,神情怔忡。   纪玉蓉是纪烽的小女儿,家里人都管她叫“小玉”,秀丽沉静、聪明懂事,却只活到九岁。   过了半晌,纪烽才艰涩开口:“小玉有先天性心脏病,生下来就到处看病吃药,遭了不少罪,而且所有的医生都判定她手术成功率不大,很难活到成年……早点离开这个世界,对她来说也是解脱。”   “要纪修远这小子死,其实也很简单。”纪焕的眼中掠过抹狠厉,“他爹妈怎么死的,就送他怎么去死!”   纪烽倒抽了口冷气,悄声道:“这不可能吧,那法子……可是需要有父系嫡血、不出三代之人以命献祭。”   “小玉情况特殊,也就算了。你再看看咱们这兄弟几个,各家各户都算上,纵然心里都恨毒了纪修远,至少还好好活着,谁又愿意无端端的去送死?”   能咒杀纪修远的父系嫡血、不出三代之人,现在也就剩下他们这几个叔伯,以及膝下的子女们。   谁舍得自己和自己子女的命?谁都舍不得。   “我觉得,大哥应该可以。”纪焕朝纪烽悄声道,眸光中露出一点狠厉之色。   “不能吧。”纪烽迟疑,“我们这几个兄弟里面,大哥向来最惜身爱命,他又只有承业一个孩子。”   “他惜身爱命不假,却更贪恋荣华富贵。”纪焕凑近纪烽,“二哥你知不知道,他们家眼下在络城过的是什么日子?”   “一家子住在员工宿舍,每天就跟普通职员一样打卡上下班,什么事儿都在别人眼皮子底下,被看得死死的,工作做不好还要挨训被扣月薪……啧啧啧。”纪焕摇着头,“大哥受得了这个?”   “受不了也得受。”纪烽叹息,“谁让他急着出手,还手段拙劣,被修安捉住了把柄?”   “这还好是修安,要搁上纪修远那小子,怕是又得跟老六似的被关进精神病院,叫天不应叫地不灵。”   “大哥是不会甘心的。”纪焕露出狡猾的笑容,“在大哥心里,亲儿子始终也没有自己重要啊。”   “老四你是说……”纪烽倒吸了口凉气,“不能吧。”   他当年虽是献祭了小玉,但小玉那时候每天都过的极为痛苦,很多次拉着他的手说——   “爸爸,死了以后就不用吃药打针了吗?就不会这么疼了吗?”   “爸爸,小玉总是喘不过气来,胸口又闷又疼,好难受啊……小玉如果去天上见奶奶,是不是就再也不会这么难受?”   纵然是这样,他现在一想到小玉就难受,总觉得对不起这孩子。   如果小玉是健健康康的,或者还有求生的意念,他当年无论如何都不会做出献祭她的决定。   纪烽震惊过后,又想了想:“我还是觉得,大哥不会牺牲承业。毕竟就算咒死了纪修远,修安还在,他的境况根本就得不到改善,何必付出这么大的代价。”   “呵呵,所以需要我们几兄弟,集体给大哥放颗定心丸。”纪焕一脸成竹在胸,“修安虽有些小聪明,却太年轻,到目前为止仅仅做过一家娱乐公司的负责人,纪修远一倒,他肯定撑不起纪氏集团的大局。到时候我们这些叔伯一块儿对他施压,大哥重回纪氏不是问题。”   “至于大哥肯不肯做成这事儿,咱们也不干预,只等他自己决定。”   纪烽想想,最终点了头。   ……   一个月前,通玄子忽然失去了“李唐”这个人的行踪。   “李唐”大约是专门精修过匿气之术,如果他不是当众施展妖法,从外表根本看不出来妖气,通玄子手头上的道器也无法进行追踪。   这点通玄子猜得很对。   棠璃自从六百年前在画舫的夜色中,以为被一介凡人堪破真身,就在大荒山上六百年来研修匿气术直至化境,自认世间理应无人能再识破,才再度踏入凡尘。   通玄子现在甚至不能确定,“李唐”是离开了凤城,还是改头换面仍旧混迹于城内某处。   但一动不如一静,于是他就留在凤城守株待兔,并时刻关注着国内外的各种异象传闻和消息。   而通玄子做为一个人类,住在居大不易的繁华城市里,也需要吃饭穿衣。   好在他近百年来云游四海寻找妖物炼丹,在各地都多少发展有一些信众,偶尔出手收取报酬,混个衣食住行是一点问题都没有。   这天,有几名信徒来通玄子租住的公寓拜访。   通玄子打开门,认出来人:“是你们啊。”   然后侧身,放这几名信徒进来。   这几名信徒都姓纪,据说是什么纪氏集团的家族成员,和他足足有五年没见过面了。   五年前因为家族内部争权夺利,这几人找到他,咒杀了当时的掌权者,据说那位还是他们几人的亲兄弟。   通玄子一心只求长生,没什么是非观,当时手头缺钱,也就做了这一单。   反正“嫡血咒”虽说有些副作用,但其业力反噬并不在施术者身上,而是会反噬许愿者。   因为修道人打座参禅的习惯,通玄子家里并不设椅子沙发,而是铺着榻榻米,看着颇有日式风格,几名信徒进来后,大家面对面坐下。   通玄子打量了一番对面这几人,他还记得这几人五年前,印堂都润泽发亮,泛着或深或浅的金紫交绕之气,明显都是掌权富贵之人。   然而人心贪婪不足,他们想要获得更大的权势富贵,于是咒杀了自己的兄弟。   如今业力反噬夺其气运,这几人印堂不再润泽、金紫之气散尽,显然过得还不如五年前。   但这些,和他通玄子又有什么关系?   他只是拿钱办事而已,事情办成就行,其余概不负责。   坐下之后,纪焕就迫不及待从随身携带的黑包里,取出一个茶杯大小的玻璃瓶子,以及一张纪修远的照片放在桌上,朝通玄子推过去。   玻璃瓶子里装着的,是一颗取出不超过二十四小时、新鲜血红的心脏。   “仙师,再帮我们一次。”纪焕弯腰低头行礼之后,目光灼灼、充满期待的望向通玄子。   通玄子拿起照片看了一眼,按照惯例询问:“带来的东西对吗?确定是这个人?”   几人点头确认。   于是通玄子旋开玻璃瓶盖,让在场的每个纪家人咬开无名指,往里面滴入一滴血,然后把瓶盖再度旋上,放在面前开始作法。   在他念出第一句咒文之时,玻璃瓶内的心脏就像活过来一般,开始了收缩跳动。   紧接着越跳越快,越跳越快……直至不堪重负,仿若被高温灼烧,上面鼓起无数大大小小的血泡,然后在瓶子里陡然炸开,爆成一团不可分辨的模糊血肉。   至此术成。 第49章   随着凤城的天气渐渐凉快起来,棠璃身上的伤也好得七七八八。   或许真的是年轻, 再加上纪修远期间照料得无微不至, 又用了最好的除疤痕药物, 就连最深的伤口也只在皮肤上留下浅浅粉红色痕迹。   想必再过些日子, 小骗子那身肌肤就能恢复原本的洁白无瑕, 令纪修远稍感安慰。   只是到了小骗子生活能够自理的时候,小骗子却说晚上会做恶梦, 离不开他,不愿意分房睡。   对此,纪修远表面上虽然没有露出什么,实际上还是对小骗子这样亲近依赖自己, 暗搓搓的觉得高兴。   明知道这些甜是偷来的, 却如同被下了降头,忍不住一再沉浸其中。   偶尔清醒, 又会唾弃这样的自己。   不知什么时候,他变成了他曾经最看不起的那类, 在感情上黏黏糊糊、苟且偷安的男人。   这天中午, 棠璃坐在卧房的椅子上, 放下手里的鸡骨头,吮了吮手指,感到十分满足。   在大荒山的时候, 阿狸手艺虽然不错,但做鸡就那会那家常的几种,来回来去都是葱烧清蒸香烤煨汤什么的。   到了人间之后, 才发现还有可乐鸡翅、文昌鸡、大盘鸡、菠萝鸡、白斩鸡,三杯鸡、钵钵鸡、花雕鸡、手撕椒麻鸡、脆皮鸡、奥尔良鸡、照烧鸡、咖喱鸡、鸡肉香肠……不说别的,光炸鸡就有十几种完全不同的做法口味,简直是打开了幸福的新世界大门。   因为棠璃之前“受了重伤”,不方便行动,所以三顿饭都是端回卧房吃,现在纪修远和棠璃也已经习惯了在卧房一起用餐。   “吃饱了吗?”纪修远放下碗筷,望向棠璃。   棠璃擦手点头。   纪修远望向临时餐桌上堆成小山的鸡骨头,一时无语——   这顿饭,小骗子足足吃了九只鸡,外带一碗羊肉抓饭,一碗鱼肉焖饭,一碗海米葱油面,一笼生煎包,一笼蟹黄包,五盒冰淇淋,八块甜点……食量完全可以媲美大胃王主播。   再看向自己这边,食量跟小骗子也差不离儿。   他吃了十二块煎牛排,六份海鲜焗饭,三份土豆煎饼,两大扎果汁……以及好几盘芝心薯球、酥炸虾之类的小食。   小骗子可能是还在生长发育期,外加天生的能吃,怎么吃都不胖。   至于他自己,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这样能吃……难道是受小骗子影响?   不过除了能吃之外,倒是比以前感觉上还要健康有力、耳聪目明。   这段时间,他把小骗子抱进抱出根本不费什么劲,思维动作的速度最起码比以前快了好几倍,周围五米以内就算有一只虫子爬过也能听得清清楚楚。   只是每天吃这么多,肚子难免不可控制的又隆起了一些。   想到自己即将提前迈入中老年将军肚的行列,再看看怎么吃都依旧盘靓条顺的美少年小骗子,纪修远就总会感觉到有一丝淡淡的惆怅忧伤。   用过饭,纪修远把鸡骨头等垃圾收拾好之后,他的手机响了起来。   拿起电话,是纪修安打过来的。   “哥你知道吗,承业哥去世了。”电话彼端传来纪修安的声音。   听到这个消息,一时间纪修远陷入了沉默之中。   纪承业比他大三岁,在纪家这一辈儿的孩子里面,从来都是最不起眼的那个。   纪家人基因优秀,孩子们普遍漂亮可爱,就他捡着爹妈的缺点长,相貌普普通通,还是个小胖墩儿,长大了也没完全瘦下来。   这也就算了,毕竟纪家人不是靠脸吃饭的,但他的头脑同样不行,各方面的资质都平平。   唯一的优点大概就是听话。   而这些年,纪修远跟他的几个叔伯势成水火,导致纪承业见他就绕着走,对他很是畏惧。   纪修远自然不会对纪承业有什么好脸色,但从内心来说,纪修远没有真正讨厌过纪承业,同时也没把这个堂哥怎么放在心上。   毕竟纪承业的野心能力都有限,只是大伯的应声虫而已。   可纪承业一直都很健康,没听说有什么病,又刚满三十岁而已,怎么说走就走了?   “他是怎么走的?”纪修远皱眉问。   “不太光彩,说是性窒息。”纪修安叹了口气后回答。   纪修远无语。   ……知人知面不知心,没想到纪承业看着那样老实听话的一个人,私下里居然玩得这么刺激。   “听说他还有个三岁多点的小孩,是吧?”纪修远想了想。   “是的。”纪修安说,“孩子和他妈妈目前都在络城。”   “如果她们愿意和大伯那边脱离关系回凤城,就给那孩子纪家人应有的待遇。”纪修远的手指无意识敲着桌面,“如果不愿意回来,也送一笔钱过去,算是丧葬费,以及把那孩子抚养到十八岁的费用。”   “修安,这件事你去办。”   三岁的孩子什么都不懂,孩子的妈妈只是个普通主妇,没有参与到这些权势之争中,和纪修远并不是什么深仇大恨的关系。   而大伯那边已经被收回所有钱财特权,大伯母和纪承业的妻子都没有工作,靠着大伯和纪承业上班工作赚钱养家生活。   现在纪承业又身亡,大伯那边根本没办法给孩子一个好的成长环境。   如果孩子的妈妈不笨,就应该知道怎么选择。   纪修安答应之后,挂断了电话。   棠璃在旁边听得一清二楚,不过他只见过纪承业一面,而且纪承业那天还往纪修远的杯子里下毒,没有给他留下什么好印象。   纵是有些唏嘘凡人生命脆弱无常,到底没什么感伤,见纪修远放下手机,就凑过去笑着说:“走,我们去植物园散心。”   棠璃在伤口恢复期间,医嘱说不能成天窝在家里,每天最好出去散散步,进行适当的活动,才能有益身心。   于是纪修远先是带他在家里的小花园散步,后来又逐渐扩大范围,带他去市内的各大公园、动物园、植物园游玩。   这正合棠璃心意。   纪修远怀着孩子,很适合去这些地方散散心。   现在天地灵气虽然不比从前浓厚,但多在风景优美的地方走动走动、多沾些地气,也是对胎儿们有好处的。   ……总之,这是一场两人每天都会进行的互遛活动。   纪修远见棠璃这么说了,自然没有异议,当下就叫车出行。   纪修远小时候被绑架过一次,再加上他树敌颇多,出行非常注意安全,司机保镖向来是标配,一行人浩浩荡荡来到了植物园。   初秋的天气尚有些余热,纪修远和棠璃站在较为阴凉的植物园大门下面,像往常一样,等着保镖买票过来。   这个植物园的大门为了体现原生态,是由粗大、稍经打磨的原木搭建而成,中间挂着个一米高、四米长的厚重木牌匾,上面阴刻“凤城植物园”五个银色大字,两侧绿树参天,浓密如冠盖,很有些风雅趣致。   纪修远刚站在那里没多久,上方就传来一阵“吱扭吱扭”的响声,写着“凤城植物园”五个大字的厚重牌匾不知为何忽然滑脱,从十几米的高空处朝着纪修远当头砸落!   如果纪修远和棠璃是两个普通人,那么今天他们都绝对难以幸免。   但纪修远被半颗妖丹改造过身体,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已经不再是普通的人类。   他仰起头,在他眼里那块牌匾的下落速度,就如同之前孙伯手里跌落的花瓶。   纪修远当即打横抱起身边的棠璃,往旁边避开。   牌匾重重砸落在地上,发出“砰咣”巨大的响声,激起大片尘土,断成两截。   保镖们这才忙忙赶过来、面面相觑。   他们受过对付袭击和绑架的严格训练,但这种令人毫无防备的突发事件并不在其中。   紧接着植物园的大批工作管理人员也赶了过来,经过检查是脱胶,外加固定牌匾的螺丝断裂。   维修管理的工人也觉得很纳闷,那牌匾是严严实实胶了一遍,又用二十颗高强螺丝焊了一遍,定期维护检查,非常坚固牢靠,怎么会忽然脱落?   再说了,一两颗螺丝出问题还正常,怎么二十颗高强螺丝会这么巧一起断裂?   但既然出了事,植物园也不会推卸责任,于是道歉赔偿一条龙,好在没有人伤亡,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小棠,我们今天还逛不逛?”   纪修远望向身边的棠璃,生怕这看上去纤细脆弱的美少年,被刚才的一幕所惊吓。   “逛,怎么不逛。”棠璃笑笑,“只是个意外而已,纪大哥没有被吓到吧?”   无论是意外还是什么,反正有他在身边,纪修远不可能出事。   “怎么可能。”纪修远也笑,陪棠璃一起迈进植物园大门。   这个季节,正值睡莲、木瑾和凌霄花的花期,他们沿着莲池遛了一圈儿,欣赏满池洁白莲花、游动于莲叶间的锦鲤,以及在水面上静静优雅浮行的成群天鹅。   紧接着又去过木瑾地和凌霄园,直到游赏结束都平安无事。   眼见逛了两个小时,今天的活动量差不多,纪修远和棠璃才离开植物园,坐上贾师傅的车,驶向回家的道路。   凤城的植物园修筑于山间的一片空地,纪修远等人回去路上需要驶过一道盘山公路。   谁知就在这道盘山公路上,他们搭乘的车子出了状况。   贾师傅给纪家开了几十年车,从来没有出过事,是再稳妥不过的司机,此时坐在驾驶座位上,也脸色发青,神色惊惶:“先、先生……刹车和方向盘都失灵了!”   他们的前方,就是一片悬崖峭壁,掉下去基本上没有生还的可能。   没法刹车、不能转弯。   因为山道较窄,车速又快,就连跳车也非常危险。   不过,总比坐以待毙好一些。   纪修远一只手放在车门侧边拉手上,另一只胳膊抱住身旁已经吓得出不了声的小骗子,正准备拉开车门的时候,忽然看到车头前方出现了一个男人。   男人的身形体格与纪修远相若,黑缎般的长发散落肩头,穿着一袭宽大飘逸的华美古装,袖口衣摆于山风中飞扬。   其风华瑰丽之姿难以言状,当真是霓为衣兮风为马,云之君兮堕九天。   男人站在悬崖之外,双足浮空而立,然后朝着车头伸出一只手掌。   那只手白如脂玉,却又骨节分明、遒劲有力。   钢铁制造的车头处,顿时出现了一只深深手印,而汽车在距离悬崖只余半尺来远的时候,终于在轮胎发出一段刺耳的摩擦声之后,堪堪停下。 第50章   纪修远坐在车内,一只手还抱着小骗子, 隔着道玻璃车窗和男人两两相望。   天地万物, 仿若都在此时此刻静止不动。   这瞬间, 只有他们两人一个坐在车里、一个悬浮于车外, 眼瞳内倒映着彼此的身影。   男人脸上罩着个十分精致华丽的狐狸面具, 纪修远看不见对方的相貌。   但他无比确定,这就是他梦境中的那个男人!   纪修远只觉得一股焦灼的渴望涌上喉间,   他明知对方以这种姿态出现,绝非人类,却仍然有现在就下车,冲到男人面前将其抓住、紧紧抱住再不放手的冲动。   但男人没有给他这个机会。   男人眼见已经阻止了这场祸事, 便拂袖转身而去, 高大的身形须臾便消散于半空之中。   这时候小骗子忽然在他臂弯里拱了拱,然后仰起头望向他, 怯生生的问:“纪大哥,车好像停了……已经没事了吗?”   纪修远这才回过神, 然后听到司机贾师傅在前面长长松了口气, 说:“佛祖保佑。”   既然出了这样的状况, 这辆车自然不会再继续被使用,三人先后下车,贾师傅绕到车头处检查的时候, 看见上面那个深深手掌印,不由啧啧称奇、惊叹不已。   纪修远见状,忍不住问道:“你们刚才没有看见一个男人吗?”   “浮在悬崖外半空中, 长头发、穿古装,脸上还戴着个狐狸面具。”   贾师傅和小骗子都用一种吃惊的眼神看他,小骗子迟疑片刻后开口:“纪大哥,你该不会是刚才紧张过度,眼花了吧?”   “是啊。”贾师傅嘴里念着佛,“阿弥陀佛,这事儿实在蹊跷,别是冲撞了什么……咱们大家回去以后,都记得去庙里拜拜,找些柚子叶洗澡,驱驱晦气邪气。”   纪修远闭嘴不再言语。   很明显,贾师傅和小骗子都没看见那男人。   小骗子之前被吓坏了,窝在自己的怀里,没抬头看见还有可能;但贾师傅作为司机,是一直盯着车窗前面的,没道理看不见。   也就是说,只有自己看到了那男人。   真是自己因为紧张过度而产生的幻觉吗?但那个车头上的手掌印又怎么解释?   纪修远陷入了自我怀疑之中。   棠璃见纪修远不再提这件事,悄悄松口气。   刚才他留了个影身在车里,自己则隐遁身形,去车前阻止这一场祸事。   因为是隐身状态,他自然而然就使用了青年期的本来面目,直至站在车前才想起来,纪修远体内有他一半妖丹,与他本源气息相通,搞不好能看破他的隐形之术,这才临时往脸上扣了个面具。   幸好如此,否则的话让纪修远看到他的脸,明白过来他是个妖,他也不知道是否能继续留在对方身边。   毕竟这个世界上,不是人人都能接受异类的存在。   话本子里白素贞貌美如花,费心费力帮许仙开药铺置家产,都已经成亲了,许仙还因为怀疑她而让她饮雄黄酒、找法海捉她呢,更何况是他跟纪修远这种关系。   脱险后,贾师傅留在现场叫拖车以及处理后续,纪修远和棠璃则换了另一辆车,顺利平安的回到了纪宅。   纪修远因为心里惦记着那男人的事情,一路上话都很少。   纪宅别墅分上下两层,上层是卧房、衣帽间、书房等起居办公的地方,下层则是厨房、泳池、游戏房、台球室、保龄球房等生活娱乐设施。   纪修远和棠璃从外面回来,都流了些汗,按惯例打算简单洗洗、换身衣服,于是两人一起踏上螺旋形状的楼梯,准备去二楼浴室。   楼梯很宽大,只有外侧设扶手,纪修远就走在外侧一边,习惯性的扶着扶手上楼,棠璃则走在内侧。   谁知刚走到楼梯3/4的部位,那钢木构造的扶手,就毫无预兆的砰然朝外倒去。   纪修远见状,连忙缩回手转移重心,好在他反应快,才没有跟着那一片扶手掉到楼下。   谁知这还没完,紧接着他脚下踩着的楼梯,就跟面粉糊出来似的,开始大块大块的崩裂掉落。   这要搁普通人身上,就算躲过了扶手倒塌,也绝对躲不过楼梯崩坏,肯定就跟着掉下去了。   但纪修远体质经过妖丹改造,当下眼疾手快抱起身旁的棠璃,脚步急点,三步两步就窜下楼。   当他的双脚踩在地面上的时候,那一场楼梯崩裂就随之奇迹般的停止。   这时孙伯宋姐,以及外面的花匠等佣人听到响声,都纷纷赶了过来,看到这一幕时目瞪口呆。   纪修远放下棠璃,站在一片石头和钢筋崩落的狼藉中间,惊魂稍定——   这道螺旋梯是由他亲手设计,构造承重都超出日常需求,用的是最好的材料、非常结实,使用寿命更是远远没有到,怎么会跟块豆腐渣似的说崩就崩?   再走到扶手掉落的地方,只见那里摆着个铜制的独角兽塑像。   独角兽是憩息中趴伏的模样,又仿若听到了什么声音,头颅仰起,额头的尖角直直矗立,指向上方。   其实从二楼的位置掉下来,高度有限,一般来说也不会把人摔的怎么样,最多轻度骨折、扭个脚闪个腰什么的,很难危及到生命。   但掉到这个地方就不一样了,在重力的作用下,独角兽铜制的尖角会直接贯穿整个身体。   “小棠,今天我们暂时换个房间睡,找些柚子叶洗澡,明天再去庙里拜拜吧。”纪修远沉默了好一会儿之后,朝棠璃开口。   他虽向来是无神论者,但今天那骤然出现又骤然消失的男人,以及一系列匪夷所思的事情,都令他内心信念动摇。   “好的,纪大哥。”棠璃乖巧点头。   别墅的主人卧室都在二楼,不过楼下也有好几间宽敞明亮的客房,日常都收拾打扫的很干净,纪修远和棠璃在楼梯修好之前,就暂时搬到一楼居住不提。   ……   络城是座三线城市,比不得凤城似锦繁华,也算得上国内经济比较发达的区域。   但对纪炳一家的生活来说,无疑是从凤凰跌落成了土鸡。   纪炳和吴安竹,以及纪承业一家三口五个人,就住在间二室一厅,六十来平米的宿舍里。   纪承业一家三口住在主卧,纪炳两口子住侧卧,除此之外,房子里还配有小客厅、厨房和卫生间。   其实也算不得太差,在络城很多家庭都是这样住的,只能说是普通人过的日子。   可他们哪里试过五口人共用一个狭小卫生间?且不说别的,就说上厕所和洗澡这两件事,公公和儿媳妇撞上,尴尬不尴尬?   他们在凤城家里都是有保姆佣人侍候着的,连扫帚都没有拿过,只有吴安竹年轻时干过些家务活,也早在几十年来的养尊处优中完全退化掉了。   可是,就纪炳和纪承业那点工资,吴安竹现在就连出去买个菜,都要精打细算跟人讨价还价,怎么还请得起保姆佣人?   于是家里过得一团糟,用过的抹布事后未经清洗就塞进各个犄角旮旯,导致房间里发臭生霉长虫,从茶几到饭桌处处可见油渍菜汤,地板上杂物脏污堆积,根本就没有能落脚的地方。   每当纪炳工作了整整一天,受过顶头上司的气,回来又看见家里这样,就忍不住脾气暴躁。   他跟吴安竹是高中同学、彼此的初恋,几十年来一直感情很好,却也经不起糟糕生活的磋磨,添了酗酒和打人的毛病,吴安竹成了首当其冲的受害者。   由于儿子新丧,纪炳得了纪修安送来的一笔钱,料理过儿子的后事,却没有立即上班,而是揣着那笔钱,开始东游西逛。   这天入夜后,婆媳俩在纪承业的灵前上过香,脸色憔悴的媳妇鬓边戴朵白花,牵过小孙子,怯怯对吴安竹说:“妈,那边送过来的钱……除了料理承业的后事之外,还有可可将来的学费抚养费。爸把钱都拿走了,不太合适,咱们是不是要一部分过来?”   纪承业死了,她失去依靠,实在是没办法信任那越来越不靠谱的公公。   但她在这个家里只是外姓的媳妇,只有和婆婆联手达成共识,才可能有一争之力。   吴安竹刚想说些什么,就听到钥匙开门的声音,纪炳回来了。   媳妇听见这声音,就连忙带着小名叫“可可”的小男孩离开客厅,回到自己房间,避开回家的纪炳。   吴安竹悬着一颗心,见纪炳打开房门,带着一身酒气朝她走过来,两三步就走到她面前,朝她伸出双手。   吴安竹下意识地伸出双臂,护住自己的头。   然而纪炳这次没有打她,他的双手间,一条闪亮亮的黄金镶碎红宝项链,在吴安竹面前晃来晃去。   “好久没送你礼物了,这种小地方,也没什么上等货色。”纪炳一边喷着酒气,一边把项链戴上妻子的脖颈,“这条链子还算看得过去,送你。”   说完,又仔细端详了一番妻子,笑着点头说:“好看,安竹,好看的。”   吴安竹却半点都高兴不起来,只觉得脖颈处一片冰凉,如同绕着条蛇,颤着声音问:“那边送过来的钱,你花了多少?”   “那点儿钱跟打发叫花子似的,随便用用就没有了。”纪炳凑过去,和她贴着脸笑,“剩下的给你买了这条项链,开不开心?”   吴安竹是做过几十年贵妇的,自然知道这种黄金链子虽然看着漂亮,实际上金子重量只有不到二十克,上面镶着的红宝都是边角碎料打磨,价值绝对不会超过两万,忍不住就哭了:“那是可可的抚养费!你都给花了,可可将来怎么办……”   “不用担心,不用担心。”纪炳醉醺醺的挥手,“我们……呃,很快就能回凤城了,这点儿钱,算不了什么,算不了什么的……以后我们的房子车子,身份地位,都会回来、会回来的……”   吴安竹只当他是胡言乱语,仍然坐在那里哭。   纪炳觉得扫兴,也不再管她,自己歪歪倒倒的回卧室去睡觉。   整个屋子就那么点儿大,媳妇隔着房门听到公婆的对话,擦了擦眼角溢出的泪水,对这个家感到非常失望,心里也有了主意。   等承业的头七过去,她就跟纪修安那边联系,带孩子回凤城。   公公跟三房那两个兄弟有仇,私底下诅咒谩骂不绝口,她可没有。   要她说,三房那边比公公强多了,至少承业死后还知道送丧葬抚养费,不像公公只会喝酒打人拖后腿。   就连承业,也是受到公公的拖累,才会离开凤城,来到这个要命的鬼地方。   她不可能为了这样的公公,断送自己孩子的前途。   既然有了主意,心里就不再七上八下、为将来惶惶不安,于是媳妇也带着孩子洗洗睡下。   吴安竹在客厅里守着儿子的灵堂,一会儿想起纪炳的各种不靠谱,一会儿又伤心儿子年纪轻轻就横死,将来的日子还不知道怎么办,独自哭到了深夜。   等她哭到实在疲累了,这才起身回侧卧。   卧房的灯是黑着的,里面一片寂静,对楼的灯光浅浅映照在窗帘上。   吴安竹忽然间毛骨悚然——   纪炳就睡在床上,他还有醉后打呼的习惯,为什么会……这样安静?   安静到,连呼吸声都听不见。   吴安竹抖着手,摁亮卧房的灯。   只见纪炳直挺挺躺在那张双人席梦思上,眼球凸起,嘴巴如同脱水的鱼一般大张着,恐惧的表情凝固于脸上,像是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   已经死去多时。 第51章   “什么, 纪修远那小子到现在都还没事儿,反倒是老大在络城死了?”   纪烽正在自己家里的收藏室里擦拭摆弄藏品, 收到老五纪炯打来的电话之后, 大吃一惊。   “不知道,应该是意外吧。”纪炯在电话另一端叹息, “说是喝酒太多,酒精摄入过量,引发急性心肌梗死。”   “唉, 老大也真是, 一辈子惜身爱命的, 以前见他的时候, 张口闭口就是养生经。”纪烽也跟着叹息,“却到这把岁数,还贪上杯了。”   紧接着纪烽又问:“对了老五, 仙师不是说咒术五天之内必验吗?怎么这都过七天了,纪修远还活着?”   “二哥, 我打电话过来, 除了大哥的死讯之外, 就是想跟你说这事儿。”纪炯回答, “等明天我们大家约个时间, 一起去见仙师, 问问情况。你明天上午有空吗?”   “哟,上午不行啊,我约了亲家喝茶。”纪烽想了想, “明天下午吧,下午我在家。”   “好的,明天下午我开车过来,接你一起去。”纪炯那边得到纪烽的准信儿,就挂断了电话。   纪烽放下手机,接着仔细擦拭他收藏的鎏金兽首银壶,这个壶已经有一千多年的历史,是皇家的御用物。   壶的外表附着一层黑色油润包浆,显得极有岁月的味道,品相完好做工精致,称得上传世之宝,他十年前在国外的拍卖会上购得。   可惜自从五年前被纪修远斗败,他就再也没有资金和机会,购买这类贵重的古董。   说起来,纪修远在这方面就是个毫无鉴赏力的傻子,之前居然花了一千二百多万,买个晚清的鼻烟壶,真是让懂行的都笑掉大牙。   纪烽的收藏室并不算大,却琳琅满目、五脏俱全。   四面墙壁上挂着几个特殊处理过的标本兽头,收藏品的类别有刀剑、字画、花瓶器皿、奇石等等,都分门别类收纳的很整齐。   纪烽把擦过的银壶放进多宝格,然后慢慢走到墙角的一具小型水晶棺材跟前。   他收藏了几十年的宝物,加起来都比不上这具棺材珍贵。   棺材里睡着一个穿粉红蕾丝裙的秀丽女孩儿,生命定格于九岁那年。   女孩儿扎了两条麻花辫子,细碎刘海散于光洁额头,睫毛纤长,脸蛋小小鼻子翘翘,神态平静安祥。   除去肤色有些腊黄,就跟睡着了似的。   纪烽的眼睛有些潮湿,心中微痛,俯身轻声唤她:“小玉,爸爸很想你啊。”   五年前,纪烽献祭了小玉之后,将她的血抽干,注入特殊防腐药剂,制作成能够长期保存的木乃伊,放在他的收藏室里以作追思。   他年近四十,才得了这个聪明沉静的小女儿,本来就十分喜爱。   又因为她年幼早逝,愧疚和遗憾的交叠之中,越发造就了他心目中的独一无二。   “小玉,你在天上有没有想爸爸?”   纪烽的话语刚落,就见水晶棺材内的女孩儿,忽然睁开了眼睛。   人死之后,眼球是容易萎缩腐烂的部位,所以这具木乃伊的眼眶内是用水晶义眼填充。   这对眼睛睁开后,看上去仍是黑白分明清粼粼,却始终是失去了人的活气儿,有着无机的质感。   小玉漂亮的眼睛里,倒映着纪烽因为恐惧而扭曲的脸。   “来、来人……”   说时迟那时快,纪烽还没来得及喊出声,就见水晶的棺材盖子“砰”地炸裂成满地晶碎,然后棺材中伸出一双腊黄小手,扼住了他的脖子。   ……   因为纪烽平常不让旁人进他的收藏室,而且他进去之后都会将门反锁。   所以他的尸体是到第二天早上,家里人实在觉得不对劲了,用斧头劈开收藏室大门,才被发现。   小玉在南山有一个墓,全家人每年到了她的忌日,都会去拜祭她、看看她。   纪烽的家里人也是这时候才发现,纪烽并没有将小玉火化安葬,而是制成了木乃伊放在收藏室里。   死因是不小心跌倒,撞到了水晶棺材盖,棺材盖掉落在地上摔碎了。正巧其中一块锋利的碎片,割断了他的脖颈大动脉,失血过多而亡。   ……听起来死因很离奇,但法医是这样鉴定的。   况且纪烽是在一个称得上密室的地方身亡,完全可以排除他杀。   既然不是刑事案件,警方就以意外身亡盖棺定论。   当纪焕和纪炯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冷汗顿时下来了——   纪炳心肌梗死,纪烽意外身亡,这两件事如果单独拎出去看,都只能算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祸福旦夕。   但纪焕和纪炯心里有鬼。   八天前,他们四人去找通玄子施法咒杀纪修远,原定五天内纪修远必然会遭遇意外身亡,谁知到了现在,纪修远还活得好好的,老大和老二却前后脚死了。   死亡时间相隔不到一天。   若说只是意外,他们是无论如何不相信的。   当下也不能再拖,两人急忙赶赴通玄子的住所,询问究竟。   通玄子盘腿坐在榻榻米上,看着对面脸色灰败、神情慌张的两个人,缓缓开口:“这样啊……看来是咒杀没有成功,引起的反噬。”   “我大哥和二哥都已经死了!”纪焕着急的抛出一连串问题,“仙师,上回不是很成功吗?这次怎么会失败……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   通玄子不慌不忙啜饮了口茶水,用指尖点着桌面:“咒术都是有失败风险的,特别是这种咒杀之术,失败则反噬许愿者,这点我五年前就告诉过你们,你们是接受的。至于失败的原因,可能是你们咒杀的对象气运过于强大,也可能是有高人相助,或者对方身怀通灵的护主法宝……这些都可能导致咒术失败,谁知道呢。”   “那我们该怎么办?”纪炯咬牙,“再咒杀他一次吗?”   通玄子摇头:“此咒在一个人身上,只能施展一次。”   纪焕失态大叫:“仙师,你是说我们就只能等死了吗?!”   通玄子其实还真不怎么在乎纪焕纪炯的生死,不过这两人若是就此闹将起来,会影响到他的名声生意。   所以通玄子想了想,让纪焕和纪炯挽起衣袖,用手指蘸着茶水在二人手臂上分别画了道符。   茶水明明是浅淡的黄,然而画到手臂上就是如同朱砂般的红,符文渗入肌理。   “此符能护住你们四十八小时,不受咒术反噬。”通玄子画完后,坐直身体,朝纪焕和纪炯开口,“在这四十八小时内,不管你们用什么方法,如果能除掉之前咒杀的对象,反噬可破。”   纪焕和纪炯对视一眼,感到一阵绝望。   纪修远那小子非常注意安全,出入都带着职业保镖,别墅里更是报警器烈性犬一应俱全,周围经营得铁桶似的。   他们如果能够轻易除掉对方,之前还会来求通玄子施法咒杀吗?   纪焕又不死心追问了一句:“除了这个之外,有别的方法吗?”   通玄子摇摇手指,意态悠闲:“你们只有四十八小时,时间可是不多了。”   纪焕和纪炯无可奈何,只得起身离去,不敢再浪费一分一秒。   ……   纪宅上上下下用柚子叶洗过澡,第二天又集体去寺庙拜过之后,果然见效,再没有出现什么匪夷所思的要命事件。   纪修安听说了那天的事,也觉得奇异,又为纪修远和棠璃感到庆幸,于是就说中午带礼物过来庆贺一下。   自从棠璃住进纪宅,纪修安也是和这里常来常往的,所以纪修远就让宋姐做好午饭等着他来。   谁知都过了下午一点,纪修安没等来,却等来了一个快递。   是个桃红色的包装盒子,上面还系着紫色缎带,纪修远拆开它的时候,还笑着对棠璃说:“人不来,送个盒子过来,颜色还这样骚包,修安又在搞什么鬼?”   打开发现里面放着个U盘,以及纪修安脖子上那条从不离身的铂金链护身符,纪修远顿时脸色大变,心里生出不好的预感,马上就拿U盘去插了电脑,只见里面是个视频文件。   点开看时,那是个灰蒙蒙的房间,没有任何照明设备,只有几缕夹杂着浮尘的天光,自屋顶处泄下。   纪修安双手被捆在身后,嘴里塞着个麻核,正蜷缩在地上被人踢打,神情痛苦。   打他的那群人头上都戴着黑布罩子,根本看不出样貌。   紧接着镜头一转,一个同样头上戴着黑布罩的男人出现在画面中间,朝着纪修远挥了挥手:“哟,是纪家大哥吗?你弟弟在我手里,现在立即带上三百万不连号的现金,要旧钞不要新钞,来沙滨码头赎他。”   “你一个人过来,不要带司机保镖,也不要报警,我们只是求财,目的不在害命。相信这点钱,对你来说也不算什么。”男人显然戴着变声器,声音低沉呆板,“否则的话,我们就立刻撕票。”   三百万确实对纪修远来说不算什么,毕竟他当初让棠璃离开纪修安的时候,出手就是五百万,也没见他心疼。   歹徒为什么不多要点儿呢?   很简单,操作困难。   你要是来个网上银行便捷支付吧,这么大笔金额的转账,事后纪修远一报警,警察肯定顺藤摸瓜找到你。   现金要安全很多。   但一千万的现金就是两百多斤重,普通人独自根本没法提着到处走。   三百万就将将好,以纪修远的体格提过去不成问题。   那男人说完之后,视频的进度条也走到了尽头,画面转为一片黑暗。 第52章   看过视频之后, 纪修远陷入了沉思。   蒙面歹徒虽然口口声声说是为了求财,还装模作样的列出条件、给出了这样做的理由, 却有很多不自然的地方。   纪家两兄弟在凤城并非普通人物, 能对纪修安进行绑架的亡命之徒,必然在事前经过长时间精心策划, 才能做成这场提着头的买卖。   而他们索要的金额,跟闹着玩似的,明显和付出的风险不相符合。   要知道像纪家兄弟这样的富豪一旦被绑架, 普遍都是亿元起底。二十年前香城首富的大儿子被绑架, 就是付出了10亿元的代价才成功交换回来。   至于要纪修远单独开车提一箱子钱去赎人这波操作, 更是匪夷所思。   你都把纪修安成功绑架了, 还不能通过黑市搞到几张银行卡,以及海外无法追查的银行账户?   你说,警察可以通过取款机和银行的摄像头追查到犯人?   开玩笑, 他们都能做出绑架勒索这种大案,明显是想要狠狠捞足下半辈子富贵的亡命之徒, 还会害怕这点风险?   再不济, 看视频上歹徒数量不少, 就不能让人开一辆装满现金的车去卸货转移?   他们张嘴只索要三百万现金, 倒像是害怕要的多了, 纪修远一时凑不出, 会耽搁了前往沙滨码头的时间。   这伙歹徒之所以绑架修安,根本不是为了求财,而是冲着他纪修远来的。   所以, 这是一个粗糙拙劣的局。   但纪修远能不往下跳吗?   他不能。   修安在对方手上,这是事实。无论对方有什么目的,纪修远也只能接着。   棠璃看着纪修远打电话叫人提钱,然后匆匆出门。   因为对方要求纪修远独自前去,棠璃自然不好明面上跟着,但也不放心。   纪修远纵是身体被半颗妖丹改造过,远远强于常人,独自对付一大帮子有备而来、穷凶极恶的歹徒仍然很危险,更何况他还怀着身孕。   于是棠璃匿去身形,化作一道清风,隐在暗处看着纪修远到车库提了车。   因为纪修远能看到他的真身,他怕惊到对方,所以并没有进车厢,而是脸上仍旧戴着狐狸面具,衣袖迎风,盘腿坐于车子顶部。   让纪修远开车载着他,往沙滨码头的方向而去。   等到了歹徒指定的地点,已经差不多是下午四点,纪修远拎着装了三百万现金的箱子下车,棠璃远远缀在他身后,始终位于他视野的盲区内。   纪修远走上一道浮桥,数到侧边的第十一根木桩扶手,从扶手缝隙内找到一张叠好的纸条,然后将它抠出来,在面前展开,上面写着“shy042”。   是一个仓库的编码,也是歹徒们要求纪修远继续前往的地点。   这时候附近人来人往,有在码头工作的卸货工人,也有一些出来散步的市民,根本就不知道这其中有没有混杂着监视他的歹徒。   于是纪修远只能将纸条撕毁,扔进海里,然后拎着箱子前往纸条上指定的仓库。   又弯弯绕绕步行了一个多小时,才来到那地处偏僻的仓库门前。   这里已经废弃多时,门外落满了灰尘,门上有一些新鲜的手印,地上的草丛中则有拖行的痕迹。   ……林林总总的痕迹越发证明,这是一场仓促进行、策划破绽百出的绑架。   修安虽然不像他一样保镖不离身,平时却也十分注意安全,是怎么着了对方道儿的?   纪修远深深吸了口气,伸手推开仓库大门。   正是视频中那个灰蒙蒙的房间,没有任何照明设备,只有几缕夹杂着浮尘的天光,自屋顶处泄下。   纪修安被捆得结结实实,用麻绳吊在屋梁上,嘴里仍然塞着麻核,俊脸上带了几块青紫,好在整体没有什么大碍。   他看见纪修远走进仓库,就开始扭动挣扎,从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声音,似乎想要告诉哥哥些什么,却始终无法吐出完整的词句。   二十几名头罩黑布的歹徒拿着棍棒长刀等凶器,虎视眈眈的站在纪修远对面。见他进来,立即有人上前把仓库大门关上反锁。   ……虽然国家枪支器械管理严格,但这么多歹徒之中,居然没有一个人持枪,看来真是临时凑起来的草台班子。   不过对方毕竟人多势众,纪修远手无寸铁,再加上纪修安还在那儿吊着,也不敢造次。   纪修远上前几步,放下手里的箱子:“你们要的钱,我带过来了。”   他刚把箱子放下,还没来得及抬头,就有两名壮汉冲过来,操起棍棒朝他的脊背打去,动作又快又狠。   纪修远的眼中,对方的动作仿若慢镜头,脚下一错就轻易避开,然后朝着对方头目的方向开口:“我已经按你们说的做了,这是什么意思?”   那头目仍然带着变声器,发出夜枭般的笑声:“来都来了,还想走吗?”   说完一挥手:“大家都给我上!”   满屋子的歹徒得到命令,一拥而上。   他们人多势众,手持凶器,来势汹汹,但动作实在是太慢太慢。   纪修远轻而易举的,在这些刀枪棍棒之中游走,半点都不曾沾身。   对方既然已经撕破脸面,他也就不再客气,一双手逮着空子就朝这些歹徒的身上招呼。   但凡被纪修远击中者,都感觉到仿若是承受了千钧重物。   被击中手臂的歹徒,胳膊折断、凶器落地;被击中腿部者,抱着自己骨头断裂的腿,在地上打滚惨叫。   被击中胸腹的人,吐血不止。   还有两个被击中后颈的,当场软塌塌的就倒在地上,生死不知。   棠璃藏在仓库的一个废弃集装箱后面,看得热血沸腾——   哇噻,打斗场面比他之前看过的,名叫“精武门”那部电视剧还要精彩。   给纪修远比心打call!   头目眼见自己这边接连倒下了十来个人,心里开始慌了。   他本以为纪修远过来就是瓮中之鳖,谁知道这小子竟然练了一身厉害功夫?!   就算是全国武术冠军,也达不到这种夸张的程度吧。   于是头目急中生智,走过去把屋梁上的纪修安放下来,然后从腰间掏出匕首,横在纪修安的脖子上,大声喊:“纪修远,不许反抗!再反抗我就杀了你弟弟!!”   头目的这一套动作相当不熟练、不专业,还显得有几分缓慢笨拙。   这段时间在纪修远家“养伤”,无所事事看了好几部热血动漫的棠璃更激动了——   来了来了,最经典的场面终于来了!   主角不能反抗被殴打之后,紧接着爆种大发神威,横扫一切杂鱼和boos,大杀四方!!   哇,爽、酷。   纪修远听见喊话,看到纪修安被那头目挟持,锋利的匕首晃动着,在纪修安脖颈上划出道浅浅伤口,鲜血洇出。   他终于站在原地、垂下双手,停止了所有躲避和反抗的动作——   他在父母坟前发过誓,要好好保护修安。   来之前,他本就做了最坏的打算。这些人是冲自己来的,希望对方达到目的之后,能够放过修安。   一柄雪亮的窄刀朝纪修远砍过来,他闭上了眼睛,准备承受这一切。   可是,非但疼痛没有如期而至,就连近在耳畔的歹徒叫嚣呼喝声,竟然也在一瞬间感觉离得远了。   再睁开眼睛,发现自己站在角落里一个废弃的集装箱旁边,另一个“纪修远”被那帮歹徒团团围住,肩头中刀,鲜血汩汩而出。   他刚才干翻了那么多歹徒,这群人自然不会对不再反抗的“纪修远”手下留情,一刀一棍毫不留情,声声入肉、血液飞溅,场面触目惊心。   但那“纪修远”却很硬气,遍体鳞伤仍旧撑着不肯倒下,甚至朝歹徒们发出轻蔑的嘲笑。   和棠璃一起看过动画片的纪修远,觉得……这画面隐隐约约有点熟悉。   纪修远满脸懵逼的在原地站了一小会儿,直到场中正在挨揍的“纪修远”遥遥朝他比了个手势,他才忽然意识到这是个机会。   他迈开脚步,朝着纪修安被挟持的方向走去。   在场所有的歹徒,包括纪修安在内,都仿若看不到他一样,半点眼神都没给他。   纪修远来到那头目面前,伸手就给了对方一拳,紧接着夺下他手里的匕首,将纪修安拉过来,用匕首割断绳索,取出弟弟嘴里的麻核。   纪修安眼前一花,就发现挟持自己的头目大叫一声倒地,自己被大哥抱在怀里。   他也顾不得弄清这情况是如何发生的,急急忙忙开口:“哥,是四叔和五叔!他们是准备要杀人灭口的,不要白白搭上自己的命,别管我,你快走!快去报警啊!!”   说完之后,才发觉四周全是一片哼哼唧唧、呼痛求饶的声音。   再一看,仓库里所有的歹徒都趴下了。   紧接着纪家兄弟二人,听到了外面隐约传来的长声警笛。   “大哥,这是怎么回事?”纪修安十分吃惊。   纪修远却没有说话,目光深深的凝望着,站在一圈倒下歹徒中间的那个男人。   男人黑缎般的长发散落肩头,身披一袭宽大飘逸的华美古装,脸上罩着个精致华丽的狐狸面具,与他两两相望。   “你……”   纪修远朝男人伸出手,刚想说些什么,就看见仓库大门被“砰”地一声从外面撞开,呼啦啦冲进来一大群持抢警察。   男人面具下的嘴唇微微勾起,然后便转身朝着大门走去,姿势优雅衣摆迤逦,高大的背影逐渐在纪修远眼中虚化消失。   后面,就是警察们将这帮伤残的歹徒打包押上警车。   当他们戴的黑色头罩被一一拉下之时,纪修远果然在其中看到了纪焕纪炯,自己的四叔和五叔。 第53章   纪焕就是刚才挟持纪修安的头目, 因为使用了头罩和变声器,纪修远之前一直没有认出他。   而纪炯则扮做劫匪中的一员, 已经在最开始的时候就被纪修远打倒在地, 现在处于昏迷不醒的状态。   纪修远早在五年前,就对这些叔伯彻底失望,所以只是在旁边沉默的看着这一幕,并不曾出声。   纪修安不同,他那时候还是个未成年高中生, 根本没有参与那场斗争。而纪修远出于对他保护的想法, 也从来没有告诉过他里面的相关细节。   再加上他性格温和重情, 年纪又轻, 这就导致了他对叔伯们还有一些包容度,认为大家都是姓纪的,既然大哥已经占据了绝对优势,叔伯们被压制的死死的、再也翻不起水花, 就没有必要把事情做的这么绝、关系弄得这么僵。   他万万没想到,四叔和五叔居然会利用这一点绑架了他,用来要挟纪修远, 要他们兄弟俩的命。   所以现在, 纪修安受到的打击相当大。   他当然知道纪修远跟叔伯们有矛盾,这几年叔伯们的日子都不好过, 却从来不认为双方是什么生死大仇。   他快步走到纪焕面前,神情言辞激烈的问:“为什么?纪焕,你们为什么要这样做?!”   他向来最是温和守礼, 此时当面质问纪焕,竟连一句“四叔”也再不肯叫。   纪焕被纪修远那一拳砸得鼻梁骨折、鼻血长流。原本儒雅白净的一张脸,此刻因为布满了血渍而显得面目狰狞。   他垂眼看了看自己的手臂,上面那个朱砂色的符咒已经不再鲜艳,正在逐渐一点点淡化消失。   他望向纪修安,忽然如同一匹绝望的孤狼,语无伦次高声长嚎,挣扎不休:“修安,不要让他们把我抓走!我不能进监狱的,大哥和二哥都死了,纪修远不死我就会死,我快要没有时间了!!我要去找仙师,找仙师啊!!!”   纪焕在这种半疯半癫的状态中胡言乱语,明显无法正常交流,而且一般来说会被认为具有攻击性。   所以警察们当即按住挣扎不休的纪焕,把他拖进警车带走。   纪修安因愤怒而全身发抖,注视着警车鸣笛离开,内心是铺天盖地的失望和愧疚。   就在这时,一只手搭上了他的肩膀。   他侧过头去看,大哥熟悉的面庞映入眼帘。   “修安,事情结束了,不用担心。”纪修远神色平静的对他说。   纪修安想起来,五年前父母因为连环车祸身亡的时候,他哥也是这样把手放在他的肩膀上,平静的说:“你好好读书,什么都不用担心。”   后来,大哥就逐渐变了模样。   他变得暴躁霸道、语言刻薄而疑心重重,像是一头时刻处于战斗状态的恶龙;他把所有的权力都攥在手里,日复一日处理繁重工作。   其实他并不是天生的工作狂,只是因为他内心对人失去了信任。   他用五年时间建造了一座坚固无比、外部长满尖刺的城堡,把自己锁在里面,拒绝任何人真正进入。   纪修安希望与叔伯们缓和关系,也有这方面的原因,他实在不愿意看到大哥孤僻乖戾、众叛亲离的状态一直延续下去。   直到今天纪修安才有些明白过来,大哥到底是为什么变成了那副模样。   “哥,对不起。”   纪修安低声道歉,眼底涌上泪水。   纪修远伸出手,摸了摸纪修安的发顶:“跟你哥道什么歉……”   “咕噜噜~~~~~”   可惜纪扒皮难得有机会动情一次,话还没说完,就被肚子里传来的长鸣声打断。   ……他最近食量大又很容易饿,中午没吃饭就赶过来,肚皮终于在这个时候发起抗议。   纪修远尴尬收回摸头的手,咳了一声,板着脸说:“总之,回家吃饭。”   纪修安的泪水顿时收了回去,扑哧一声笑出来。   做为受害者,纪修远在凤城又是这样的身份地位,只需要在家等警局的人上门按惯例做笔录就行。   所以接下来兄弟二人离开犯罪现场,驱车回家吃饭。   ……   绑架是重罪,视情节轻重可以判到十年以上乃至无期徒刑,就算是从犯也必定是要判五年以上的徒刑。   纪修远已经打算好了,要给他这两个叔叔一个教训,让他们蹲大牢蹲到生命终结的那一天。   谁知道还没等宣判,关押的第二天早上,就传来纪焕和纪炯在看守所双双暴毙的消息。   死因非常离奇。   一个是睡觉时脸朝下被枕头闷死的,另一个趁人不注意,逮着什么就吃,共计吞下两块肥皂、一条毛巾,一支牙刷……还有筷子、汤勺和搪瓷碗。   其余的也就罢了,像搪瓷碗那样坚硬的东西,居然能够被一块块咬下来,吞进肚子里,简直匪夷所思。   但事情就是这样发生。   纪焕和纪炯做下恶事,他们的家里人也不愿意将其闹大,低调的去警局各自认领了尸身,然后就准备火化安葬。   这样的结局,对纪修远来说可能更好。   毕竟他们虽然内里斗的水火不容,但在外人看来他们同属纪家。如果两个叔叔真的因为此事判了无期,传扬出去也是家门不幸的丑闻、街头巷尾的谈资。   纪修远是公众人物,同时也是多少人盯着的靶子,在他身上发生这样的事情,必定会对纪氏造成一定影响。   “大伯二伯,还有四叔五叔……总觉得他们死得很蹊跷。虽然看上去都是意外,但原因都非常凑巧和奇怪,而且前后就几天时间。”   纪修安昨天在纪宅过的夜,这时刚和大家一起吃过早饭,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咬着筷子眉头紧皱:“昨天四叔被押走的时候曾经说过,哥你不死他就会死……我当时只以为他到了穷途末路,说的尽是些疯话,现在看来却另有玄机,他们背后应该有邪士指点。”   纪修远向来是坚定的无神论者,要搁在往常他听见弟弟的这番话,必定会出声质疑反驳。   但这几天经历的一切,已经令他内心信念动摇,所以只是沉默不语。   “不行,我总觉得心里不踏实。”纪修安放下碗筷,“我得再去一趟T国,见见黧龙王才行。”   “我觉得可以。”棠璃点了点头。   从那两道开过光的护身符来看,黧龙王是累世修行的高僧,所行之道正气煌煌,度人苦厄、解人迷津。   纪修安去见他,应该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怎么,小棠也听说过黧龙王?”纪修安望向棠璃。   “嗯,听说过。”棠璃满脸天真无邪,“那位和尚老伯佛法高强,很多人不远万里都去拜他呢。”   纪修远听他二人所说,虽然对这“黧龙王”仍是半信半疑,却也总算没有冒出类似于“骗子”、“神棍”之类的难听话。   此事宜早不宜迟,所以纪修安当天就订了机票飞往T国。   棠璃则在纪宅继续他的日常生活。   纪宅有专门的花匠,不过棠璃平时闲着无聊,就在房间的阳台上自己养了些垂盆草,叶帘一道道在窗前垂下,看上去青绿可爱。   垂盆草四五天浇一次水、半个月施一次肥,不需要怎么特殊照顾就能活的很好很茂盛,也比较适合棠璃这种培育花草的新手养。   下午棠璃到窗台前,正打算给他的草浇点水,却看见一只羽毛斑斓的山鸡,正停在对面不远处的树梢上,歪着头用一对黑豆般的眼睛与他两两相望。   山鸡看见棠璃,当即激动的咯咯直叫,扑扇着翅膀就要朝这边飞过来。   棠璃面无表情的伸手一指,这只鸡就扑嗵一声从树梢栽倒在地上,化做一具人形。   他身长大约一米七左右,骨骼优雅,容貌秀丽,身披迤逦的五彩羽衣,戴着红翠相间的头饰,颇有几分雌雄莫辨的味道,眼泪汪汪仰头望向窗台上的棠璃,然后张嘴就唱——   “哎哟哟~~狐王狠心把小鸟儿抛,小鸟儿千里寻夫路迢迢,翻山越岭不辞苦劳……”   当然,羽雉虽说号称大荒山“三傻一癫”中的一癫,在凡间行走还是多少知道收敛的,用了隐身敛息术,所以他的形貌,以及那把一言难尽的歌声只有棠璃能看见听见。   趁着纪修远这时正在书房看文件,棠璃留个影身在窗台继续浇水,自己袍袖一挥来到楼下,站在羽雉面前:“还有谁知道孤在这里?”   羽雉委屈的嘤了一声,想乘势往对方怀里扑吧,又对棠璃有着天然的畏惧,于是老老实实回答:“其余的寨主都没有发现,只有小鸟儿追来了。”   说完,指了指棠璃外衣上的华彩纹绣,含羞带怯道:“这是去年我送狐王的生日贺礼,上面是用小鸟儿几百年积攒下来的换季彩羽所织,和小鸟儿有一丝气息感应,所以才能察觉到狐王已经不在大荒山,沿着气息追踪到此处。”   又酸溜溜的开口:“没想到狐王在此金屋藏娇,屋里的那个凡人……竟然已经怀上了身孕。”   接紧着眸光闪烁、情意流转:“不过小鸟儿不介意,小鸟儿不是来拆散你们的,是来加入你们的。”   棠璃觉得……   好吧,看来羽雉到凡间的这段时日,也没少看言情电视剧。   于是棠璃面无表情的看着羽雉,缓缓开口:“你考虑清楚,孤每顿都要吃鸡,至少五只起。”   羽雉退后一步,蹙起眉头:“嘤……”   棠璃向前逼近一步,继续道:“其实孤一直很好奇,成了精的山鸡是什么滋味……是做成文昌鸡好呢,还是辣子鸡更美味?”   羽雉当场被吓破了胆,化作原形咯咯叫了两声,连忙转身飞离纪宅,连头也不敢回。   棠璃松口气,重新回到窗台处浇他的盆栽。   还好来的是羽雉,吓吓就走了。   如果来的是子路他们,恐怕会闹到天翻地覆;如果是心思深沉的柳腾,那就更可怕,根本不知道会对怀孕的纪修远做出什么事情。   不过,反正等纪修远生产后,自己就会带着孩子们回大荒山。这么短的时间内,应该不会再出什么意外。   想到这里,棠璃又觉得有一丝惆怅从内心涌上来。 第54章   关于纪修安被绑架这件事, 虽说被警方密而不宣留档处理,并没有向大众公开, 通玄子还是得到了消息。   为了搜集异常现象, 他自有一套关系网。   纪家那几个人是来求过他的,他并不怎么上心,也没有参与到绑架中去,却一直有在关注。   警局内部有通玄子的信徒,不久后就把这个案件的过程原原本本告诉了他。   他了解之后, 很快发现里面不同寻常的蹊跷和矛盾——   那个叫纪修远的, 手无寸铁放倒了二十多个持有刀械的大男人。   假如这位纪氏董事长是个功夫高强的练家子, 倒也勉强说得过去。   但根据绑架一方的口供, 他们往纪修远身上打了无数棍,起码砍了三、四十刀,当时看着血淋淋的都快要断气了,纪修远最后却是毫发无损。   警方没有采信这段供词, 可还是按照惯例将其记录在案。   通玄子很确定,这不是任何功夫能造成的效果,这是幻术。   只是从文字记录上很难判断, 这纪修远究竟是妖类, 还是身后有高人作法相助?   如果是前者,对方当然是他炼丹所用之物;如果是后者的话, 一山不容二虎、退一步海阔天空,他也不想惹事上身,将来注意些, 不去招惹到对方也就罢了。   所以在得到消息的第二天,通玄子就去看看究竟。   但最近一个多月,据说这位纪董事长因为得了个貌美异常的小情儿,从此君王不早朝,公司也不去了,工作都交给下属做,每天带着小情儿在市里到处游玩,行踪不定。   当然,像纪修远这样的工作狂,其实恢复了体力不久之后,除了陪棠璃之外,在家里也有在处理公务,只是外面的人都这样传罢了。   那通玄子练了一身邪法,却并不擅长占卜推算之术。   由于不确定对方是个什么情况,他的邪法也不好施展,只能靠运气,去对方有可能游玩的地方等。   就这样守株待兔了一段时间,他终于等到了纪修远,以及纪修远传说中的小情儿。   通玄子活了二百多年,靠捕捉妖类炼丹提升寿命道行,对各种妖物的事情可谓了若指掌。   他一眼就看出,纪修远是人类。   逆天而行,肚子里怀着妖胎的人类。   ……按道理,普通人类就算能怀上妖胎,也很难生下来,他们会在这个过程中快速被妖胎吸去大量的精血神魄身亡,同时胎死腹中。   但这纪修远已经怀有近三个月的身孕,看上去却依然神沛体健,在不久之前还能以一敌众、横扫众绑匪。   明显不符合常理。   应该是那名让纪修远怀孕的妖物,施了什么手段。   通玄子暂时还没有想到“剖妖丹”这上面去,但他也明白,能施展这种逆天手段的,必然是道行深厚的大妖。   而且这名大妖,应该非常喜欢纪修远。   半妖相比真正的妖,其血脉并不够纯粹强大。那名大妖如果不是非常喜欢纪修远,想要留下彼此的爱情结晶,为何要耗费心血手段,将纪修远和半妖胎儿一起保下来?   迅速想通了这点之后,通玄子又将目光转向棠璃——   目前在纪修远身边,最有嫌疑是那名大妖的,应该就是传说中纪修远的“小情儿”了。   但很遗憾,他在棠璃的身上没有发现妖气……所以,这少年也有可能是那名大妖的挡箭牌、障眼法。   纪修远怀的仅仅只是半妖胎,如果挖出来炼丹,对他的道行并没有多少助益。   反倒是隐于纪修远背后的那名大妖,令他心向往之、垂涎欲滴。   大妖多数隐于人踪难至的深山渊海,世间踪迹极其稀少。他大胆的猜测一下,那名大妖极有很可能就是之前出现在凤城的“李唐”。   如果对方真是“李唐”,那么他正面迎对的话,恐怕并不是李唐的对手……不着急、不着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既然已经有了头绪,就慢慢来。   所以第一次见纪修远,通玄子什么都没有做,只是在远处站着看了一会儿,就丝毫不引人注目的默默离开。   ……   纪修安上了飞机,很快来到T国。   黧龙庙和它的名气相比,并不算大,是一座红顶黑墙的建筑,屋檐梁柱的斗拱以金蓝相间的佛家图案装饰,在阳光下闪闪发光。里面供奉龙树菩萨像,外面的铺子卖一些数珠木鱼、佛画佛香之类的佛家用物,以及旅游商品。   黧龙王是庙中主持,年过九十,岁数也很有些大了,并不常见外人,只在每周二、四出来为人算命解惑,而且每天只接待七人。   见黧龙王之前,需要先报上姓名和生辰八字,然后由黧龙王经过筛选,再在当天决定见与不见。   他算命也不收取任何报酬,只要事后往功德箱里随意布施一些,或者买些庙里的纪念品,就算尽到心意。   所以去T国黧龙庙很简单,但想见黧龙王,却要排很长的队。   纪修安虽然在凤城是号人物,不过在黧龙王的面前,也就是个普通信徒,足足排了半个多月的队,才好不容易轮到他。   当天纪修安按照规矩换上黑衣黑裤、焚香洁净身体,这才来到黧龙庙,等着见黧龙王。   谁知轮到他的时候,却出来一个十几岁、眉清目秀的光头小沙弥,朝他躬身道:“纪施主,师父说不见你,请回吧。”   “我真的有事需要解惑帮忙,师父为什么不见我?”纪修安很着急。   任谁等了半个多月,等来这样一句话,都难免会觉得着急。   “施主所求之事,师父说他帮不了你,也无需相帮。”沙弥朝纪修安微微一笑,“纪施主那边有高人护持,自然会逢凶化吉、遇难成祥,不需要过于担忧。”   纪修安听过这话,虽不知师父到底所指为何,到底放下了一些忧虑之心,也就在布施过后,离开黧龙庙打算回自己下榻的酒店。   谁知在半路上,却被一名黑衣僧人拦下,朝他行礼道:“小僧圆鉴,纪施主且慢行。”   这黑衣僧人大约二十五六岁的模样,身高接近一米八,看上去比纪修安稍矮稍单薄一些,皮肤呈浅麦色,轮廓较深,眸正神清,衣角纹有暗龙绣,正是黧龙庙僧侣的打扮。   于是纪修安停下脚步,同样行礼道:“圆鉴师父好。”   “听说施主遇到了些诡异难解之事,小僧是黧龙王亲传弟子,排行第九。”圆鉴双眼发亮的望向纪修安,自我介绍,“如果施主肯相信小僧,小僧可以和施主同去,看看究竟。”   黧龙王九十多岁,座下亲传弟子共有十四人,除了圆鉴以及最小的师弟圆觉,每个人都曾经出去历练过。   圆觉只有十五岁,还没有成年,平时又贴身侍奉在黧龙王身边,自是不方便出远门。   而圆鉴则是被黧龙王批命,说是他三十岁之前有一劫,只合留在寺中避过,不能出寺历练。   但圆鉴眼看着比自己大比自己小的师兄弟们都去各地历练过,个个成就非凡。   除了要继承黧龙庙的大师兄历练后回来了,其余的师兄弟们都在各地建庙,有了自己的信众和香火,声名渐起。   圆鉴自忖早已成年,修行持法刻苦,本事并不比这些师兄弟们差,将来要继承黧龙庙的也不是他,怎么就要守在庙中虚度光阴?   至于黧龙王所说的劫,出门历练谁没经过点儿磕磕绊绊?师兄弟们既然都经受得住,他也经受得住。   再说他修持得一身正道佛法,又有什么妖魔邪祟能真正把他怎么样?   想必是师父过于爱护自己,才一定要把自己留在庙里直到三十岁。   纪修安不是第一次来黧龙庙,所以圆鉴也对他的情况略有所知——   出身华国的富豪家族,信仰颇诚。   虽然师父说此事无需相帮,但人家都求到你门口了,自有难处,不管真的好吗?   再加上他有一些私心,想着如果能够帮纪修安解决问题,自己也就能够顺理成章的去华国扎下根基,和他的师兄弟们一样,建庙收信众、拥有自己的一片天地。   说起来,他外祖母就是华国人,他还是挺向往那片神秘博大的土地。   错过纪修安这个机会,再有下一次可就不知是什么时候了。   所以圆鉴瞒着师父,私底下过来跟纪修安进行接触,毛遂自荐。   纪修安其实之前在黧龙庙也见过圆鉴帮人解签,对他有些印象,只是不知道他的姓名来历。   如今既然对方把话说到这里,愿意帮忙,纪修安想着毕竟是黧龙王的弟子,怎么说都该有点本领,于是连忙应承道:“多谢圆鉴师父,正是求之不得。”   另一边,黧龙庙的一间斗室里,一袭黑衣的黧龙王盘膝坐在蒲团上,伸手端起半杯清茶,放在嘴边吹了吹,慢慢啜饮。   他真的是很老很老了。   身形瘦削消瘦,皮肤呈现出酱褐色,皱纹如同密布的蛛网,在脸上和伸出的手背上肆意交错蔓延。   “师父。”之前给纪修安传过话的小沙弥,黧龙王最小的弟子圆觉端着个茶壶,跪坐站在他旁边,忍不住开口,“九师兄私自跟香客离庙不太好吧?要不要我去阻止他?”   黧龙王眼皮垂下,在一片氤氲的茶汽中慢慢摇头:“人各有其缘法劫数,我纵然是一心想护着他,却始终敌不过天意如此……随他去吧。”   小沙弥听师父这么说,亦沉默不语,只是伸出手,又给师父添了一杯茶。 第55章   “哈哈哈哈哈, 纪董你最近休假, 精神了不少, 也富态了不少啊。”   本城名流举行的一场商务联谊晚会上,主人过来和纪修远热情的握手拍肩, 又极力夸赞。   纪修远脸上不动声色,胸口却如同中了一箭——   最近肚子是越来越大了,脸颊手脚也比之前圆润丰盈了一些,而且大概因为吃的多,怎么运动也减不下来……他才27岁, 就已经一去不回头的步入了“富态”中老年行列吗?   他也曾经去检查过身体, 看是不是得了什么病,医生给的结论却是非常健康, 只是新陈代谢比一般人快。   等主人走后, 棠璃善解人意地拉了拉纪修远的衣袖:“我觉得纪大哥现在这样最好看了, 比以前任何时候都好看。”   棠璃也确实是这样认为的, 纪修远肚子里怀着他的狐狸崽崽, 浑身散发着父性的光辉。   纪修远:“……呵呵。”   面对这种尴尬的彩虹屁, 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回应好吗。   晚会是自助形式,提供各色酒水饮料和小吃美食, 期间有整支交响乐团在演奏音乐, 穿插魔术歌舞杂技表演,以及来宾们的交际舞。   棠璃在舞台上还看到了个熟人,魔术师潘雨信。   “各位来宾大家好。”潘雨信在台上朝客人们颇有风度的一躬,“接下来的这场魔术表演, 需要有人协助进行,谁愿意上来配合一下?”   到这里的客人们非富即贵,眼界甚高。以潘雨信现有的知名度,客人们并不认为他是个多大的腕儿。   而且都自持身份,跟乐意上台互动的普通观众不同,于是潘雨信的话音落下许久,却没有人愿意举手。   棠璃想着大家好歹相识,那一个多月处的也挺愉快,潘雨信临别时还送了自己不少礼物,总要帮着捧捧场,当即把手高高举起。   潘雨信在台上也一眼就看到了棠璃。   实在是这个少年的相貌太过耀眼出众,就算是站在千人万人里,你第一眼看到的也一定是他。   “好,有请这位朋友上台。”潘雨信微笑,将手伸向棠璃。   棠璃自然不会推辞,脚步轻快的走上台,开始配合潘雨信表演魔术。   他这一上去,如同一个发光体,在场所有人的目光都自然而然跟着集中在他身上,使得这场魔术顿时增色生辉。   纪修远就坐在台子底下遥遥观看,内心隐隐引以为傲。   这场晚会的观众席并非跟电影院或者剧场似的、横排肩并肩,抬下胳膊都会碰到人;而是酒店式的沙发圆桌,空间很大,错落有致,大家可以随时起身在其间穿梭行走,互相交谈。   因为得知纪修远和棠璃会来,通玄子也通过自己的关系网,参加了这场晚会。   在这种场合他没有再做道士装扮,长发散下抹了发蜡朝脑后梳,穿了一套黑色礼服,倒是有了几分艺术家的风范,打眼望去跟从前判若两人。   通玄子见棠璃上台,纪修远独自坐在那里,觉得是个好机会,立即起身走向纪修远,来到他旁边的沙发上坐下打招呼:“纪董你好,在下通玄子。”   “你好。”纪修远从来没见过通玄子,不知道其来意,只觉得这名字有点奇特,礼貌欠身回应。   通玄子时间有限,于是开门见山:“纪董,你最近两三个月以来,是不是食量变大、肚腹逐渐鼓起?然而去检查,却得出完全健康的结论?”   纪修远愣了愣,想着这人难道是个养生专家吗?   不过对方说的确实对症,于是点点头:“是的。”   “实不相瞒,纪董你这是怀孕了。”通玄子压低了声音,在纪修远耳边道。   纪修远闻言,微微眯起眼睛,盯着通玄子看,心头疑窦横生——   这怕不是个养生专家,而是个疯子吧?   就算是出来蒙人,也要有点常识,他一个大男人,怎么可能怀孕?   “怀的是妖胎。”通玄子见纪修远脸色难看,连忙继续道,“纪董你两三个月之前,有没有……和行踪奇异的人,呃……结合?”   在通玄子看来,纪修远可以不知道自己怀孕的事情,但起码应该知道跟自己发生关系的人是谁,他从而可以顺藤摸瓜找到那只大妖的真身和行踪。   纪修远脸色变得更加难看:“没有这样的人。”   两三个月前,他是阴错阳差的跟小骗子发生过一次关系,不过小骗子身娇体弱,遇到事情都还要别人保护,不可能是眼前这人所暗示的妖。   说起来,如果他真的怀上妖胎,那个脸戴狐狸面具,神出鬼没的男人倒是有可能……但他只是在幻境和梦里,与那男人暧昧缠绵过,并没有在现实中发生过任何关系。   ……话说,神交可以怀孕吗?   他这段时间肚腹渐鼓,真的是因为怀孕吗?   纪修远心中虽疑惑重重,但他素来疑心深,并不会轻易相信什么人,所以在不清楚对方身份来意的情况下,只是这样简单的作答。   通玄子从来是个耐心的猎人,已经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听到这样的回答也不急不恼,拿出一张镶金纸片,塞到纪修远手里,笑着说:“这是我的名片,纪董如果有需要,随时可以找我。”   说完起身离去。   无论纪修远跟那大妖感情怎么样,在得知对方是妖类、自己怀孕之后,无论如何不会无动于衷。   现在或许纪修远还碍着面子,或许对自己说的话有所怀疑,不肯如实交待。   但等他肚子一天天大起来,身体异常越来越明显的时候,不怕他心里不慌张。   人的心里一慌,就会想要找个依靠。介时他就可以用救人于水火的姿态,乘虚而入。   不急不急。   这时候的舞台上,棠璃钻进了一个外表看上去密封的箱子,正在配合潘雨信表演“大变活人”,台下掌声热烈。   纪修远把那张名片拿在手里攥了会儿,最终默默将其放进自己的礼服口袋。   过了一会儿,棠璃演完魔术,在热烈的掌声中走下台,走到纪修远身旁的沙发坐下:“纪大哥,刚才我看到有人过来找你,是谁啊?”   他刚才在台上看到了通玄子,但是一方面通玄子的装束和之前判若两人,另一方面他从来就没有把通玄子放在心上,所以只觉得眼熟,却想不起来是谁。   纪修远想了想,回答:“是不认识的人,他过来跟我提一个项目,问我有没有合作意愿。”   他并非想瞒着棠璃什么,而是只能这么说。   不然,难道对小骗子说——   那个人说我怀孕了,我也觉得吧……好像有这个可能。   呵呵,那他不如原地去世算了。   棠璃听纪修远这样回答,也再不疑有它,安心的继续在晚会上吃吃喝喝、看表演不提。   ……   又过了几天,纪修安领着圆鉴回到凤城,第一时间带他来看看纪宅。   圆鉴仍然穿着一身黧龙庙的黑色僧衣,手里拿着串碧玉佛珠,在偌大的宅子里四处走了一趟,边边角角都没有放过。   然后他告诉纪修安,目前纪宅内并没有任何异常。   这时候纪修远和棠璃散步归家,看见纪修安和圆鉴在客厅里,纪修远见状笑着走过去说:“修安你终于回来啦。”   紧接着又望向圆鉴:“这位是……”   “这位是黧龙王的高徒,圆鉴师父。”纪修安介绍道,“过来帮我们看看有什么邪祟。”   紧接着又向圆鉴分别介绍纪修安和棠璃:“这是我哥,这是小棠。”   圆鉴因为外祖母是华国人,又被她抚养到八岁才入的黧龙庙,所以语言上虽有些口音,交流起来却并没有太多障碍,和大家互相认识后,分主宾落座,开始了解情况。   听过纪修远描述过之前连续发生的几场意外,圆鉴右手捻着碧玉佛珠,眉头微皱开口:“在这些意外发生之前,你们家有没有父系嫡出,三代之内的人身亡?”   纪修安想了想,回答:“有啊,承业哥……死因比较难以启齿,他们家都不愿意多提。”   圆鉴深深吸了口气:“怕是并非难以启齿,而是一场谋杀。”   “啊?!”纪修安吓了一跳,“谁会这样做?为的是什么?”   纪修远听了,也觉得难以置信。   纪承业那个废物,有什么地方值得别人算计谋杀的?   “以父系嫡血,三代以内的人挖心为引,就能施展‘嫡血咒’这种邪术。”圆鉴道,“纪施主之前所遇,应该是被人意图咒杀。咒杀不成,继而邪法反噬,也就造成了施主们几位叔伯的离奇身亡。”   “阿弥陀佛,人心不足蛇吞象,始作恶者返自身。”圆鉴念了句佛号,感慨道,“天道轮回,善恶终有报,这也是他们自作自受,怨不得谁。”   纪修远听完后,沉默了片刻开口:“既然这样,我们接下来就没什么好担心的了吧?”   “并非如此。”圆鉴摇头,语调略显激昂,“想要害纪施主的恶人虽然已经受到反噬身亡,但在他们身后、凤城之内,必定有施此恶咒的邪士存在。”   “只要此人不除,仍然会因为利益继续用邪法害人,小僧岂能坐视不理?”   继而又望向纪修远:“纪施主,有些话不方便当众说,我们可以单独谈谈吗?”   纪修远答应了,于是两人起身来到二楼的书房。   棠璃虽有些好奇,但因为书房里面一览无遗,没有藏匿的地方,纪修远又能看到他的真身,却也不好隐形跟过去。就只留在大厅里和纪修安喝茶吃点心,聊聊海外见闻什么的。   好在圆鉴是黧龙王弟子,所持佛珠之上笼罩熟悉的煌煌正气,棠璃对他和纪修远在一起还是放心的。   “这里非常隔音,圆鉴师父有什么话都可以直接说。”纪修远关上房门,朝圆鉴开口。   圆鉴念了声佛,然后望向纪修远:“纪施主,你知道自己怀有身孕吗?” 第56章   一件事, 当听见第一次的时候, 心中或许还有不信和疑惑, 第二次的时候往往就会产生“啊,或许真是这样也说不定”的感觉。   纪修远作为一个男人, 内心无疑是抗拒自己怀孕的这种事情。   他虽然想过要有很多小孩,可在他的知识体系里,以及对未来的想象中,绝对不包括“自己生孩子”这一条。   所以他内心复杂的开口:“圆鉴师父是在开玩笑吧,男人怎么可能怀孕?”   “为什么不能呢?”圆鉴微笑反问。   “从生理结构上来说, 男人就不具备怀孕的功能。”纪修远耐着性子回答。   “纪施主, 从现代的科学体系层面来说,‘咒术’这种事情也不应该存在。”圆鉴念了声佛, “但施主不是经历过了吗?”   纪修远想起之前几场诡异的突发险情, 以及那来去神秘无踪的狐狸面具男人, 终于没有继续反驳。   “施主这一胎, 是妖胎。”圆鉴所说, 跟之前通玄子说的一模一样。   “双方只是在梦里见过, 没有发生过事实上的关系,也可以怀孕的吗?”纪修远还是有些不信, “怕不是圆鉴师父看错了?”   圆鉴脸上就有些胀红:“这个……小僧不知, 但施主怀有妖胎是事实。”   黧龙王一脉修的是清净禅宗,人人禁欲端持,圆鉴从小在庙里长大,从来没接触过风月之事, 哪里知道该怎么样才能受孕怀胎?   紧接着圆鉴想了想:“上古神祗,许多都是大妖。我看过一些古代神话,其中化胥氏丈量雷神脚印而有孕,一些圣人感天而生……想来纪施主所说,应该也并非没有可能。”   “如果是这样,可以拿掉吗?”纪修远沉默良久,才再度出声。   要他像女人一样生孩子,生的还是不知什么样的妖胎……纪修远觉得自己不能接受。   “要拿掉并不难。”圆鉴叹息,“但是这样做的话,那妖恐怕不肯善罢甘休。”   纪修远的肚子里莫名其妙多了胎儿,一时愤愤难平,心里又有些委屈,冷笑着说:“现在怀孕的是我,要生孩子的也是我,他还好意思不跟我善罢甘休?!”   而且每次都是忽然出现、忽然又消失,跟他连句话都不肯多说,让他心里怎么能平衡?   “纪施主体内,有半颗妖丹。纪施主这段时间食量增大,体质异于常人,都是因为如此。”圆鉴叹息,“妖丹是他性命交修重要之物,那妖剖丹损去自己半数道行,只为了纪施主能顺利产下这胎……如若拿掉胎儿,你说他怎么能甘愿?”   纪修远听过圆鉴这番话,只觉得心里除了怨愤委屈之外,又泛上一丝甜。   原来那个男人,心里也是有他的。   否则的话,又怎么会把那如同性命般重要的妖丹,分了他一半呢?   回想起来男人两次出现,都是救他离开险境,虽然没有留下只言片语,却难掩殷殷关切的情意。   “不过,纪施主如果一定要拿掉这腹中妖胎,也并非没有办法。”圆鉴顿了一顿后,继续道,“施主可以去黧龙庙落胎,然后暂住一段时间。家师法力高深,必定能护住施主,那妖就算去闹,最后也只能无可奈何退去。”   “不必了,我愿意把这胎生下来。”纪修远最终下定决心,眉眼低垂,伸手摸摸自己隆起的肚腹。   他向来性格坚毅刚硬、宁折不弯,此时却有万千柔情,丝丝缕缕从心中升起。   自己肚子怀着的,是那男人期待的孩子。   只要想到这点,就觉得哪怕是怀孕生子,也没有那么难以接受。   那男人不肯与自己见面交谈,或许是人妖相殊,或许是另有苦衷……以前总认为对方是虚无缥缈的镜中花、水中月,现在有了彼此相系的血脉,同时得知对方肯为他剖丹,就觉得心里踏实了许多,又另有一番滋味。   圆鉴见纪修远已经打定主意,当下便口诵佛号,结束了这番交谈。   ……   第二天,纪修远就让人买了一堆胎教育儿书籍过来,然后开始大肆购物。   隔离辐射围裙,胎心监测仪,宽松的衣物,防妊娠纹可可脂身体乳,孕期专用洗发水沐浴露护肤品,月子牙刷,婴儿床,学步车,奶粉奶瓶,小衣服,尿不湿,爬爬垫,床头旋转益智彩铃……不管用的着用不着,但凡纪修远现在能想到看到的,都先买了屯着再说。   这天早晨,纪修远洗漱后半靠在阳台的藤椅上,旁边的玻璃茶几上放着一碟坚果。   他身穿一条蓝色的隔离辐射围裙,听着唱片机播放的胎教舒缓音乐,一只手摸着自己的肚皮,一只手里拿着本育儿书,在带着秋意的阳光下细读,心里感慨万千。   先前不知道怀孕的时候,自己真是半点都没有注意,喝到大醉过,经常跑步锻炼健身,救修安的时候还以一敌众。   这几天知道了一些孕期知识,想想真是后怕,要是不小心流产了怎么办?   殊不知他完全多虑了。   妖胎和普通的胎儿不同,他的体质也和普通的孕妇完全不同。   他现在就算是去攀登珠峰、进行任何一项极限运动,都不会出现任何问题。   新来的姜阿姨推着餐车走过来,把一大锅南瓜红枣粥、四笼包子、六海碗羊肉粉以及五盘煎饺,放到纪修远旁边的茶几上。   姜阿姨年过四十,有十年的月嫂经验,从来是月子中心的王牌月嫂之一。   她接触过的育儿家庭数量过百,经验不可谓不丰富,却还是头一回见到这样的主顾。   来了以后需要照顾的孕妇没见着,倒是见着了以前经常在电视上出现的,发了福的纪氏董事长。   对方也没跟她解释什么,就要求她把纪董事长当孕妇仔细照顾,并且对这件事在外面守口如瓶。   真是太荒唐了。   不过……看在钱的份上,她可以。   姜阿姨看了看戴着辐射围裙、靠坐在藤椅上的纪修远,尽量保持内心的平静,放下早餐之后就退出房间。   棠璃刚走出卫生间,就听见纪修远靠在那里有气无力的喊:“小棠啊,过来扶我一把。”   棠璃虽说不太明白,纪修远怎么忽然变得这样娇弱起来,但棠璃也是第一次当父亲,听说怀孕的人情绪容易变化起伏不定,就释然了。   再怎么说纪修远怀着他的孩子,他宠着些也是应该的。   所以棠璃走过去,从藤椅上搀起纪修远,让他扶着肚子、慢慢直起身来吃早餐。   紧接着棠璃的早饭也送来了,他就和纪修远一起拼桌面对面用餐。   纪修远现在一天三顿都是月嫂准备的孕妇餐,棠璃则吃宋姐煮的饭菜,所以是分别送过来。   纪修远一边吃饭,一边看着对面的棠璃。   幸好小骗子失去了记忆,不知道男人怀孕这事儿违背常识。   也幸好自己之前没有接受小骗子,否则的话这时候可就说不清楚了。   “算算时日,我这也快有三个月了。怀孕头三个月啊,胎儿一般来说固的不稳,要多躺少运动,起居必须多注意才行。”纪修远看了好几天育儿经,内心幸福期待感爆棚,忍不住就想和人分享,“不知道这一胎是男是女,我男孩女孩的衣服和尿不湿都买了一些。”   “是啊,纪大哥,要是儿女双全就更好了。”   棠璃附和,想着还是不要把他怀着三儿两女的事情说出来,让他到时候有一个惊喜。   “别人都说肚子尖尖生男,肚子圆圆生女。”纪修远咬了一口灌汤包,“我月份还小,等月份大了就能看出来。”   棠璃毕竟不是真的失忆,这几天看到纪修远买这买那、积极学习孕期常识以及养胎,心思就有些活动——   他一直害怕纪修远排斥怀孕这件事,所以从来没挑明,只等瓜熟蒂落。   现在看来对方并不会排斥,反而很期待。   纪修远虽然明说过不喜欢他,但等到生下他的孩子,两人就天然有彼此相系的血脉……他俩可以在共同抚育孩子的过程中培养感情,进而共度此生嘛。   “纪大哥,你有没有喜欢的人啊?”棠璃想到这里,眨巴眨巴眼睛,咬着筷子试探询问。   纪修远想起那个男人,耳朵尖儿泛起红色,垂眼承认:“有。”   棠璃顿时垂头丧气,“哦”了一声之后就埋头吃饭,不想再说话。   纪修远都有喜欢的人了,他接下来还谈什么培养感情?   “小棠,我是这样想的。”纪修远眼带憧憬,“等孩子生下来以后,他要是肯和我们一起生活,组成完整的家庭,那再好不过;如果他不愿意,我就一个人把孩子养大,也算是……不辜负心里面这份感情。”   棠璃听了,差点把筷子咬断——   怎么,现在就打算给孩子找便宜爹了?!   纪修远你想都别想!   看来,他还是把孩子们带回大荒山的好。   ……忍耐、忍耐。   不管是什么事,都等纪修远生产之后再说。   两人聊着天吃完饭,棠璃又扶着看似步伐缓慢、实际上身强力壮到能打死一头老虎外加一头水牛的纪修远,去楼下小花园散步。   圆鉴因为要追查城里的邪士,前几天和纪修安一起离开了纪宅。   芳草成茵、鲜花盛开小花园里就只有纪修远和棠璃相携而行,聊天说笑,四下不时传来几声虫鸣鸟叫。   望去一片岁月静好。   这时候棠璃左边口袋里的手机响了起来。   棠璃从口袋里掏出纪修远的手机看了看:“纪大哥,是纪哥打来的。”   因为纪修远怀孕要防辐射,远离所电脑手机之类的电子用品,所以手机平时都由棠璃帮他揣着。 第57章   纪修远拿过手机, 接上耳机, 用据说辐射最小的方式和弟弟通话:“喂, 修安哪。”   “哥,你最近身体怎么样?”纪修安的声音响起。   几天前知道自家大哥怀孕的时候, 纪修安明显受到了惊吓。   不过他经过圆鉴的解释说明,很快适应良好,到现在已经完全接受,还时不时会送过来一些小玩具、虎头鞋之类的东西。   纪修远一只手放在自己的肚皮上,下意识的摸了摸:“挺好的, 有月嫂照顾, 我自己也一直很注意,你不用担心。”   “那就好, 哥你是头胎, 注意多休息, 烟酒都不能沾, 不要操心工作的事累着了, 也不要做太剧烈的运动。”纪修安殷殷叮咛, “我最近有点忙,过段时间再来看你。”   听到纪修远一一应了, 纪修安才挂断电话, 叹了口气。   圆鉴嫉恶如仇,确定了大哥的事情之后,就开始在城中追查那名邪士。   纪修安几天前拉着圆鉴一起搬出纪宅,也是因为惟恐圆鉴到时和人斗起法来, 连累到怀孕的大哥和棠璃。   其实按照纪修安的想法,在不知对方底细的情况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反正暗害大哥的罪魁祸首已经自食其果,那邪士说到底也不过是个拿钱办事的,跟他们家并没有什么实质上的仇怨。   至少等大哥生了孩子,再慢慢计较。   但圆鉴是为了他家的事才来到凤城,行的又是正义之举,他也不好去打击别人诛邪除恶的劲头,只能从旁协助。   从纪宅搬出来之后,纪修远替圆鉴租了间公寓,就跟自己住的公寓相邻,出门抬脚就到。这样既能各行其事又来往方便,平时圆鉴需要去哪里、想要什么东西,也随时能跟纪修远提。   圆鉴这几天把住的地方布置成了个佛堂,然后从昨天傍晚开始闭门不出,早饭也没出来一起吃,不知道是在做什么,让纪修安有些担心。   在走廊和大哥通过电话,纪修安听到圆鉴的居所门响,转过身看见圆鉴从房间里走出来,眼带红丝,脸色发青,神色却十分亢奋,朝纪修安道:“小僧要去庙街买些纸烛法器回来,有劳纪施主了。”   纪修安被他的样子吓了一跳,连忙道:“师父,是不是昨天晚上没睡好?不先去用个斋饭吗?”   圆鉴点头:“快去快回,小僧已经追查到那个邪修的马脚,他也发现了我,正与我争斗、相持不下。”   纪修安答应了,无意中又看见圆鉴的手正在微微发抖,而他须臾不离身的那串五十四粒碧玉佛珠,其中有一粒出现了道道蛛网般的裂纹、其间莹莹流转的宝光尽皆散尽,变成青白色的石状物。   不由心中暗惊,开始感到有些忐忑不安。   ……   通玄子盘腿坐在房间里,割破自己的无名指,滴了几滴血在一个玻璃瓶里,然后盖上瓶盖。   在他看来,他虽非玄门正宗,却也并不认为自己是所谓的邪士。   首先,他并没有出于自己的意愿去害人,都是信徒们求到他头上,他收人钱财与人消灾罢了。苦主要怪,也只能怪求咒的信徒。   而且咒人的秘术往往会有反噬,他不会随便做,都是告诉信徒后果,对方能接受代价才会执行。   到现在他也没真正施过几桩杀人咒术,大部分时候,还是帮人招财求福驱邪避祸什么的。   至于捉妖炼丹增长修为这件事,“妖”这种东西非我族类,捉就捉了、杀就杀了,有什么问题吗?   但,他也不是任由别人指着鼻子欺过来的主儿——   一个只有二十来岁的禅宗小辈,仗着十几年的修行,就敢跟他叫嚣宣战?   他身负二百余年的道行,怎么能容忍这种蝼蚁的挑衅?   你既然要替天行道,那就把命缴来!   只是……禅宗小辈身上的那串护身佛珠,倒有些麻烦。   一珠抵一灾,一珠替一命。   昨天他明明已经占了上风,那禅宗小辈眼看着就要被他驱阴法鬼符咒杀,却被护身佛珠相替,不了了之。   哼,可能那自大的禅宗小辈,还以为跟自己斗的相持不下吧?   不过也没关系,他在凤城为捉那大妖等待布局,左右无事,就跟那小辈慢慢耗,再时不时的示之以弱,给对方点希望,直至耗死对方为止。   通玄子手里的玻璃瓶,原本装着金黄蟾蜍,百足红蜈蚣,以及遍体漆黑的蝎子这样三只毒物。   当他的血滴进瓶中,三只毒物顿时体表冒出串串血泡,开始剧烈的挣扎。   通玄子把瓶子拿在手里晃动着,不消一时三刻,毒物们混着他的血融化殆尽,化作半瓶混浊不明的液体。   通玄子满意的点了点头,将这瓶液体放在供奉祭台上。   ……   等纪修远这一胎怀到第五个月的时候,就到了十一月立冬后。   说是立冬,凤城其实离冬天还有点远,怎么都要到十二月上旬才能真正冷下去,正是秋末时节。   十月吃母蟹满黄,十一月公蟹满膏,宋姐如同往年一样,准备了不少应季螃蟹做菜。   不过蟹性寒凉,怀孕的人不宜食用,所以纪修远今年就没有沾。   只能……看着棠璃吃。   孕期三个月过后,胎像稳固就可以进行一些适当舒缓的活动,纪修远也没有之前那样娇弱小心。吃过晚饭,纪修远来到活动室,一边听胎教音乐,一边在姜阿姨的指导下开始做孕妇体操。   棠璃当然是全程陪伴,站在窗前看纪修远在柔软的垫子上,伴随着舒缓的音乐节拍,时而盘坐,时而抬腿,时而进行收缩产道的提臀运动……   “很好,我们再来一次。”姜阿姨面带微笑,神色平静,内心同样一片波澜不惊。   她两个月前刚来的时候,心里还时不时欢快的奔过一群草泥马,以及兹拉拉降下一阵阵轰隆隆的天雷,不过现在她逐渐已经习惯了。   在万恶金钱那巨大的魔力之中,她也不是不可以把这身高187,相貌相刚英俊,体格高大健壮的纪董事长当作孕妇看待,敬业的精心照顾。   至于纪董事长有没有产道这种东西……呃,管他呢。   棠璃正守着纪修远做操,忽然听见窗外传来咯咯的叫声。   扭头一看,羽雉站在窗外挂满黄叶的枝头,不停的拍翅膀摇尾翎,一边冲着他叫,一边蹦来蹦去,像是想引起他的注意。   棠璃就觉得有些诧异,这位向来胆小,之前吃了自己一吓,怎么还有胆子凑过来?   随后见羽雉的翅膀老是往天上指,他也跟着往天上一看,只见一轮皎洁圆月挂在秋季的黛蓝夜空,其表层隐隐有一层剔透如纱的金色月华升腾而起。   呵,原来如此……今晚有帝流浆。   帝流浆远古时六十年一遇,是月华精气凝结而成,其大小如橄榄,如无数金丝坠落世间。   但凡草木兽类能受惠赐沾上一些,就能开启灵智、成妖化形。   而已经成妖者若得之服食,则能增长道行、更添神通。   帝流浆人类修士看不见,也不能因此受惠,正是妖类的恩物。   随着天地灵气日渐稀薄,帝流浆也越来越难凝聚,近三百年间棠璃都再没见过,没想到会出现在今晚。   羽雉见棠璃已经发觉,当下含情脉脉的向棠璃抛了个媚眼儿,这才又扑扇着翅膀离开。   这样的机会,棠璃自然不会错过。   趁着纪修远在那里专心做操,棠璃留下个影身继续守着他,真身穿窗而出,来到月下。   棠璃活了一千岁,经历过十数次帝流浆,对接帝流浆这件事颇有心得。   他先观察月华的形状,继而掐指推算出其降落最密集的地方,施展缩地成寸之术须臾而至。   那是凤城外的一片荒废郊野。   正值深秋,此时草木萋萋,这块地儿看上去很是荒凉空寂。   棠璃站在月光之下,衣袂翩翩仰头望月,凝神等待着帝流浆的降临。   月光映照着他如同羊脂玉般润白的脸庞,令他本就艳杀众生的容貌,更增添了几分神秘诱惑之感。   然而他却不知道,有一颗黏腻带血的眼球在这里隐匿埋伏已久,如同他仰头望月一般,在暗处的灌木丛中,同样凝望着他。   是通玄子的“四方法眼”。   前面说过,人类修士是看不见帝流浆,也不能将其化为己用的。   但通玄子不同,他将好几头妖炼成丹药,服食增加修为,体内盘旋的大半都是妖力。所以他也能看见帝流浆,只不过因为终究是人类体质,不能像真正的妖一样,将其吸收化用而已。   帝流浆出现的毫无预兆,但通玄子看到了,就立即认为这是个机会。   但凡妖类,不可能不受帝流浆的诱惑,现身吞噬吸食。   不过时间仓促,他也来不及如何布局,只能把自己以前炼制的一盒“法眼”,共计二百余颗随机在凤城范围内放出去,看能不能捕捉到那名大妖的行踪。   此时此刻,通玄子就坐在自己的房间里,看着荒野月色下的棠璃,瞳孔微缩。   他之前捉来炼丹的几头妖,都是熊罴虎豺、木精树妖之流,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妖物……可以长成这样的绝色容颜。   当然,他远远见过几次少年形态的棠璃。   少年形态的棠璃虽然也令人惊艳,却更多的是清新夺目,像一枝将绽未绽的名花,始终少了些成熟的魅惑感。   棠璃真正的形态,足以让人疯让人狂,让人想要不顾一切将其掠夺珍藏,又让人想要臣服于其脚下、亲吻他的指尖。   夏之妺喜,商之妲己,周之褒姒,不过如此。 第58章   虽然年龄身材、衣着气质有不尽相同之处, 但五官的相似度这样高,通玄子现在已经基本可以确认, 一直陪伴在纪修远身边的那名少年,就是眼前这绝艳妖物的化身。   世间大妖凋零稀少,一个地方同时出现两头这种等级妖物的可能性不大, 搞不好就连“李唐”也是化身之一。   通玄子透过“四方法眼”,瞬也不瞬的凝视着棠璃,心中热血激情澎湃,眼皮都舍不得眨。   他无比渴望的, 想要得到这头妖物。   棠璃此时此刻的所有注意力,都用于观察等待天上的帝流浆坠落,并没有察觉。   无论修仙还是修妖, 除了天资勤奋、道心守一之外,气运也非常重要。   棠璃的气运就一直不错。   比如说现在,他刚剖丹没几个月,上天就降下帝流浆,可堪滋补修复。   在天下众妖的眼里,圆月外笼罩的那层淡金月华, 随着时间的流动而逐渐颜色加深, 直至变成璀璨的金色,耀眼夺目,比世间任何东西都还要诱人。   最后那层璀璨金色终于浓稠到形成实质,自半空中化作无数道金线,朝地面抛洒而去。   一道道帝流浆划过黛蓝夜空, 如金雨陨坠、垂落人间,美不胜收。   棠璃张开嘴,朝金丝累垂的天空吐出口中妖丹。   原本杏子大小的浅绯妖丹只剩半颗,妖丹比之前要来得黯淡晦暗许多,内里若隐若现的狐狸影象也不见其形。   妖丹在夜空中快速旋转着,附近方圆数里落下的帝流浆受到牵引,道道金线纷纷自半空中蜿蜒盘绕,注入这半颗妖丹。   通玄子看到这幕,恍然大悟——   原来纪修远之所以能保住腹中妖胎,是因为这妖物剖了自己半颗妖丹相赠!   通玄子虽活了二百多岁,其实资质和道心都不怎么样,全靠捉妖炼丹、吞食丹药堆起来的修为。   而这种杀戮异类、强行将妖力转移于自身的做法,当然是有一些副作用的。   比如说他眼窍不清,导致观人辨气的本事较为低下。   所以他一直看不出棠璃身上有没有妖气,所以连圆鉴都能看透的剖丹之事,他到现在才明白过来。   观其妖丹,这大妖修行至少千年,经历过灵气充沛、天材地宝层出不穷的时代,见识过无数早已失传的神妙术法。   这妖虽剖去半颗妖丹,自己仍然未必是他对手……更何况经过这一场夜坠帝流浆,对方夺了月华精气用来滋神补丹,只会更加强大。   但纪修远就不同了。   纪修远得了这大妖半颗妖丹,却终究是人类,只能增强改善体质,于术法修行之道是门外汉,比较容易对付……接下来他只要退而求其次,将纪修远及其腹中胎儿炼成丹药服下,得到这大妖半数的道行,就能和这大妖有一争之力。   这件事,必须在纪修远生产之前做成。   否则等纪修远真的诞下胎儿,内蕴精气外泄,妖丹之力就会随之散掉大半,失去将其炼成丹药的价值。   通玄子一边目不转睛盯着棠璃,一边在脑子里飞快盘算,改变之前守株待兔的计划。   暗夜的半空之中,棠璃吸收了帝流浆的浅绯色残缺妖丹逐渐弥合,重新变回圆滚滚的一颗,外层缭绕着丝丝云雾,光泽恢复如初,其间灵动狐狸的影象也再度浮现。   只是到底不能跟剖丹前相比,整体小了一圈儿,从杏子大小变成了核桃大小。   棠璃将被帝流浆修复完成的妖丹吞进腹内,只觉得神魂再度圆满、月之精华充盈紫府,舒畅的吐出一口长气。   紧接着又见还有十来枚剩余的帝流浆,如同金色橄榄般悬浮在半空中,于是顺手一抄,尽数笼入广袖。   ……   纪修远做完操,跟棠璃看了会儿电视之后,八点不到就早早上床睡觉。   因他怀的是妖胎,又是好几个,每天要睡足十二小时才够,所以就连以前的作息时间也更改了。   第二天早晨八点起床,枕畔不见小骗子人影,起来洗漱后在房间里转了转,也没见人。   想着今天小骗子怎么没等他一起吃早饭,趿着鞋下楼到餐厅,就看见宋姐正端着饭菜上桌,小骗子和姜阿姨各占了一个厨房灶台,在那里忙忙碌碌。   “小棠,你还会做饭啊?”纪修远顿感安心,在餐桌旁坐下,扬声问棠璃。   棠璃扭过头,脸颊上沾了一点面粉:“我叔叔那边送来了一些天然新鲜的食材,对胎儿生长发育很有好处的。我想着在这里麻烦了纪大哥这么久,总要做点什么,就用这食材给纪大哥蒸些包子吃。”   纪修远听见棠璃这么说,心里就咯噔了一下。   小骗子这是什么意思?是打算回王瞎子那边,临别谢礼吗?   纪修远垂下眼帘,忽然间觉得自己很卑劣。   他很清楚,他深爱着那个男人……可他也是真的喜欢小骗子。   不同于那男人的来无影去无踪,小骗子是他看得见摸得着,能够时时刻刻陪在他身边的。   每天早晨起床的时候,他看见枕边小骗子的那张脸,都会觉得心里踏实。   小骗子失忆后只认得他,把他当成最亲近的人。虽然他拒绝了小骗子之前那番表白,但他对这一切心里是十分受用的,也从来不认为小骗子会离开他。   他从没有预料到,小骗子离开这件事,只要稍微想一想,自己的心里就会这样难过。   纪修远回忆了好一会儿,也没记起王瞎子的真实姓名:“小棠,你不是不记得……你王叔叔了吗?就这样回去他那里的话,会不会觉得很陌生、很不方便?”   “咦,纪大哥,我没有说要回去叔叔那里呀。”棠璃端上一笼包子,睁大了清澈的眼睛望向纪修远,“就算要走,也不是现在。纪大哥还怀着身孕,旁边多个人照看总是好的。”   纪修远听了,总算心里放松了下来。   看到棠璃手脚灵巧的坐在自己身旁,替自己布碗筷拿蘸碟,难免不由自主开始幻想,将来如果能跟那男人和小骗子三个人生活在一起,共同抚养孩子……他这一生就别无所求了。   随即又暗喑唾弃自己这种想法,这样对小骗子实在是不公平。   当下掩饰般用筷子挟起个包子,送进嘴里咀嚼。   与此同时,旁边的宋姐和姜阿姨听到棠璃这番话,被“纪大哥怀着身孕”这句话雷的浑身一哆嗦。   ……总之,她们只是拿钱干活的,就当没听见好了。   棠璃脸上带着微笑,一手托腮,看着纪修远吃下他亲手做的,包裹了帝流浆的包子。   半妖相对于妖,因为降生困难而数量稀少,同时先天血脉一定不够纯粹强大。   但他的孩子们运气好,赶上了帝流浆。经过这一番滋补洗炼,想必个个身强体健、血气通畅,不会比真正的妖胎差。   ……   通玄子那边虽然定下要捉纪修远炼丹的主意,但棠璃一直寸步不离守在纪修远身边,实施起来简直是困难重重。   但好在纪修远现在只有五个月身孕,怎么也得再等三、四个月才能生产,通玄子还有时间。   他仔细搜索过纪修远的一切资料,同时小心的在纪宅附近布满了“四方法眼”,寻找可乘之机。   由于“四方法眼”这种东西只能用于窥探,并没有任何攻击能力,不会散发出危险的气息,通玄子又将其布置于非常隐蔽的地方,所以棠璃并没有发现。   纪修远这个人五年前父母双亡,和亲戚们关系也很疏远,唯一的弱点大概就是纪修安。   可纪修安身上佩有高僧大德开过光的护身符,用邪术很难控制和伤害到他。   而且纪修安两个多月前刚被绑架过,现在格外注意出行安全,又跟那个还没被他耗死的禅宗小辈住对门,他要是从纪修安下手,恐怕会打草惊蛇。   再就是王瞎子。   王瞎子做过棠璃一段时间的“叔叔”,两人过从甚密,可在通玄子看来,双方更多是利益交换的关系。   他要拿王瞎子为饵,棠璃可能根本就不买他的账。   通玄子原本都有些绝望了,直到他发现了羽雉的存在。   这鸡妖虽没有跟棠璃住在一个屋檐下,也没有在明面上走动来往,双方却显然是认识的,而且交情匪浅。   通玄子透过“四方法眼”,亲眼见过羽雉好几次送甜果子、鲜花宝石等物到棠璃的窗台前,也看见棠璃曾经回赠羽雉两枚帝流浆。   帝流浆这种东西对妖物而言珍贵无比,世间任何权势财宝都不能与之相提并论。   而棠璃能把它拿来送予羽雉,说明两人关系确实好到了一定程度。   再加上羽雉运气不佳,四百来年的道行,按说也够得上大妖的边儿,可刚成精没几十年,就赶上了长达近三百年的灵气稀薄末法时代,底子比较虚,通玄子对付他还是有一定把握。   通玄子那边暗中筹谋,纪修安这边却是一天比一天心惊胆颤。   两个月来,圆鉴从刚开始还出来吃饭,到逐渐闭门不出、每顿把斋饭给他送到门口,眼看着原本神正眸清的一个年轻僧人,变得神色憔悴、瘦骨支离。   这两天竟是连饭都不肯拿进去吃了,说是要闭关与那邪士争出胜负,不许任何人打扰。   纪修安总觉得事情不对,再说像这样不吃饭,是人都受不住,生怕圆鉴出事,但又劝不动对方。   于是趁圆鉴闭关期间买了飞机票,再度踏上前往T国的道路,去找黧龙王帮忙。 第59章   圆鉴居住的公寓大厅已经完全布置成佛堂的模样, 正中摆放着一座一人高的龙树菩萨金身,金身台前燃烧着袅袅佛香, 地上放置两个蒲团,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别的家具。   这里大门和窗户紧闭,又烧着佛香, 于是一种浓重到让人胸口发闷的檀香味儿弥漫在整个空间里。   圆鉴盘腿端坐在蒲团上,比起刚到凤城的意气风发,现在他整个人都看上去瘦削消沉了很多,双眼发红, 眼下一片黯灰。   他腕间盘绕着的五十四粒碧玉佛珠,其中已经有大半宝光散尽、裂纹遍布,从剔透莹绿转为石质的青白, 只剩不到二十粒还保持着原来的色泽。   这串佛珠是黧龙王为他亲手剃度之后,赠予他的拜师礼。   他也知道此物不凡,自幼就戴在手上诵经打座、数珠净心,夜晚入睡时供于佛前,人珠相养,十几年来都如此, 正是本命交修的重要法宝。   现在本命佛珠崩坏大半, 两个月来双方几度拉锯战,他和那没见过面的邪士还没争出胜负,自然开始明白这件事不对劲。   但他能怎么做?   向那邪士认输吗?   斗到这种地步,双方已经相当于结下深仇大恨,就算他肯, 那邪士也未必肯。   找师门求助吗?   黧龙王一脉的规矩,离庙历练就是各循因果,互相不得干涉。再说他本就是未经师父允许私自出庙的,又拿什么脸面回去相求。   圆鉴内心有些后悔之前的盲目自信和冲动,可惜回头无路。   再加上他还存有侥幸心理,想着那邪士两个月来与他相持不下,谁也没真正奈何得了谁。   期间那邪士甚至不敌他的术法退避过几次,想必两人的本事应该旗鼓相当,最后胜负未知,就凭着刚硬不屈的意志力,以及一腔年轻热血,咬牙硬生生撑到了现在。   封闭的房间大厅是没有风的,之前佛香点燃后产生的烟雾,呈现出正常的笔直向上发散状态。   然而就在下一刻,天花板上的顶灯毫无预兆暗下来,佛烟的形态变得歪七扭八、缠绕纠结,凝结成一个狞笑的骷髅形状。   十数个没有面孔没有毛发,拖着光秃秃长尾巴,手脚枯瘦指甲锐利的黑影,一个个从房间阴暗的角落里爬出来,朝着圆鉴盘坐之处,从喉咙里发出宛若用利器刮玻璃的尖锐怪声。   又来了。   既然不可逃避,那就只能面对。   圆鉴吐出一口长气,双手于胸前结印,腕间还保持着碧色的十几粒佛珠蓦然间光华大盛,散发出佛门煌煌正气。   只是他本就灰败的脸色,继而又难看了几分,唇畔有鲜血缓缓沿着下巴滑落。   ……   纪修安为了圆鉴的事情,订了机票来到T国黧龙庙,打算请黧龙王相助。   然而来到黧龙庙,却只见那座红顶黑墙的寺庙外,挂满了长长白幡,迎风招展。   黧龙庙的僧侣和香客们向来穿黑衣,以示对佛菩萨的尊重,这也是黧龙王这一脉的标识。可眼下目之所及,在庙门前来来往往的人,无论僧俗都换成了白袍。   纪修安当即心里就咯噔了一下,当下快步走到庙门前,正好看到张熟面孔。   之前替黧龙王拒绝他的光头小沙弥,披了一袭白色僧袍,双手合十,立于庙门口迎送来往客人,神情无悲无喜。   “小师父。”   纪修安在小沙弥对面站定了,开口问他:“这是怎么回事?”   小沙弥倒也记得纪修安,于是朝他行了一礼,道:“家师坐化,纪施主是有缘人,刚好来得及送他老人家一程。”   “什么?!”纪修安大惊失色,“这样的大事,怎么会没有半点消息传出来?”   “家师是前日夜间坐化的,他留下遗言说不必向外声张散布消息,火化后直接葬于佛塔,有缘人逢之就来送他一送。”小沙弥道,“今日是家师的落葬礼,纪施主换过衣服便可以去佛塔观礼。”   说完,对纪修安做了个“请”的手势。   纪修安无可奈何,只得跟着小沙弥入庙,去客房更衣,然后随一众僧侣香客去寺外的塔林观礼。   一般来说有地位名声的高僧落葬,其程序十分繁琐复杂,往往历时七日以上,从头到尾大大小小的法事都要做十几场。   但黧龙王崇尚天然质朴,临终前嘱附弟子们把这些流程都缩减了,所以他的葬礼形式相对简单,只是由大弟子当众念一篇悼文,骨灰就落葬封塔。   黧龙王的大弟子圆印五十来岁,身材高大,白胖团团的脸上戴着副黑框眼镜,手里拿着张纸稿,声情并茂念着:“夫生死交谢,寒暑迭迁,有物流动,人之常情。万物有生灭之化,四时有寒暑之变……果不俱因,因因而果。因因而果,因不昔灭。果不俱因,因不来今……”   这篇悼文也是黧龙王自己生前所写,取自东晋僧肇的《物不迁》。   与其说是悼文,不如说是黧龙王的生死观。   大概意思就是讲——   我去了,你们不用过于悲伤,人到了岁数总是要走这条路的,就跟春夏秋冬四季转换一样,是自然之道。   而且根据物质不灭理论,我只是转换了存在的形式。   希望弟子们能像我还在的时候一样,好好修行不可懈怠,走正道,以造福苍生为己任。   这样,只要因果缘份未断,我们还是能在未来再次相见。   纪修安站在观礼信众之中,看着台上胖乎乎披袈裟的圆印,心想这人既然是黧龙王的大弟子、圆鉴的师兄,怎么着也该有些本事,不知道能不能帮助到圆鉴?   只是人家这边师父新丧,正在入塔安葬,他也不好当众张嘴提,只有打算等这场地丧事办完了,再私下去找圆印。   谁知等简单的落葬仪式过去,圆印就走到了他面前:“是纪施主吗?”   “是的。”纪修安连忙回答。   “家师说与施主有些缘份,施主必定会来送他一程。”圆印确认后点点头,又叹了口气,“家师留了东西要我交给施主,纪施主随我来。”   纪修安听黧龙王早有安排,心中叹服,便随着这胖大和尚前往黧龙庙住持庵房。   这间庵房原先是黧龙王的下榻之所,黧龙王坐化后,就成了圆印的住处。   虽然圆印现在还没有来得及举行正式成为住持的典礼,但黧龙王生前就指了他做继承人,庙里上下都默认他为住持,他搬进这里是理所当然。   两人落座之后,圆印替纪修安倒了茶,然后拿出个半臂长、一掌宽的黑木盒,交给纪修安:“家师说,让施主把这个带走,转交给圆鉴师弟。”   纪修安收下盒子,又觉得不能保险,于是朝圆印开口:“圆鉴师父现在与人斗法,状况真的很不好,人看着就瘦了一大圈,现在连门都不出,东西也不吃……圆印师父您,或者庙里的哪位高僧,能不能跟我回去看看情况?”   圆印推了推眼镜,白胖团脸上露出为难的神色:“这……黧龙王一脉的规矩,僧人出寺之后就是各循因果,就算是师兄弟之间也不得互相干涉。再说我跟圆鉴所学不同,我学的是定慧之法,旨在超度教化,并不擅长与人争斗,去了恐怕也没有用哪。”   人家话都说到这里,纪修安虽有些失望,自然也不能相强。   再加上忧心圆鉴,于是只出于礼貌在庵房与圆印稍稍坐了一会儿,就拿了那黑木盒离开,准备订机票启程返回。   ……   羽雉坐在柔软沙发上看着对面的65寸高清电视屏幕,被故事大结局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互相紧紧拥抱的男女主角所感动,咬了一口沙棠果,眼中流下喜悦的泪水。   然后他擦去脸上的泪水,丢弃果核关上电视,走到落地窗前,撩开窗帘俯瞰城市的早晨,心里对未来充满希望。   他现在不再是从前那身披彩衣,戴着红绿头饰的模样。   他穿着宽松的睡衣,蓄着轻薄的短碎发,看上去完全是一个精致秀丽的人类少年。   而羽雉现在居住的地方,就是棠璃曾经的住所,方舟酒店的顶层套间。   自从那晚他提醒了棠璃帝流浆的事情之后,棠璃对他的态度好了许多,不但回赠了他两枚帝流浆,得知他在凤城没有住处之后,还把这里让给他居住。   紧接着羽雉自称是棠璃表弟,跟王瞎子搭上线,学着棠璃也弄了个身份证,平时替人算算命、看看风水什么的。   棠璃“失忆”住进纪宅,王瞎子正愁接下来没有财路,见羽雉的本事并不比棠璃差,两人一拍即合,仍然按照之前的算命规矩接待客人,一切看上去顺理成章。   “凤城,早安。”羽雉对着落地窗长长伸了个懒腰,继而双手捧脸,“嘻嘻嘻,小鸟儿最喜欢最喜欢的狐王,早安。”   他知道纪修远已经怀有身孕,而且深得棠璃宠爱,为了纪修远能顺利生产,连妖丹都剖了一半给对方。   可他并不介意。   山鸡这个族群虽然会因为争夺配偶彼此相斗,却没有什么一对一的观念。   往往是强壮而羽毛华丽的公鸡,拥有好几只属于自己的母鸡配偶。   所以在羽雉看来,他成为既强大又美貌的狐王的配偶之一,有什么问题吗?   现在狐王已经待他与旁人不同,只要他继续讨狐王欢心,想必嫁给狐王的这个愿望一定能在不远的未来达成。   到时候他也可以生一窝和狐王的爱情结晶,没事还能够和纪修远交换交换育儿心得……   正想的美滋滋,就看见茶几上的手机屏幕亮了起来,响起音乐铃声。 第60章   羽雉入世两个月, 现在也学会使用基本的电子产品和家用电器了,拿起看看, 是王瞎子的电话号码,于是按下接通键:“喂?”   “小羽师傅,今天的第一位客人半个小时后到。”耳畔传来王瞎子的声音。   羽雉现在仍然因循棠璃之前的规矩, 每天只接待三名客人,王瞎子做为中间人,在其中抽取百分之十的报酬。   羽雉矜持的“嗯”了一声后,回复王瞎子:“我在家, 你带人过来就行。”   说完,羽雉又打开冰箱吃掉一客奶油甜点,门外就有人摁铃。   抬头看看时间, 明明刚才说的半小时,现在才过了不到十五分钟,来的倒是挺急。   打开门,却只见一个长发、中等身材,穿着运动装和球鞋,眉目间颇有几分钟灵毓秀之意的年轻人站在那里。   “咦, 怎么没见老王?”羽雉没有看见王瞎子, 有些诧异,“你是要来算命问卜的吗?”   “是的,王叔说他有些事,就让我先上来了。”年轻人神态自若的回答。   羽雉因为王瞎子之前打过的电话,并没有对眼前这年轻人起疑, 就放他进了房间,按照惯例开口:“问事业姻缘还是求财?”   “求财。”年轻人和羽雉在沙发上面对面坐下,朝他伸出右手。   羽雉与棠璃擅长观气不同,于相术一道比较擅长看掌,这也是客人们都知道的事情,于是执起年轻人右掌,仔细观察上面的纹路。   看了两眼,就发觉不对,这掌纹的拥有者……如果是正常人类,命数早在一百多年前就该尽了!   羽雉脸上还没有来得及露出吃惊神色,年轻人忽然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伸出左手,一掌劈在羽雉胸口。   羽雉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通玄子的“五雷掌”击中,顿时遍体如同被雷劈火灼,因为疼痛而发出一声大叫。   这叫声刚开始还是人声,叫到一半就变成一连串“咯咯咯咯咯”的山鸡叫声。   与此同时,羽雉化作一尾毛色鲜亮的五彩大山鸡,蔫蔫地趴在沙发垫子上。   通玄子见他现出原形、再不能反抗,伸手捉起他的两只翅膀,就像在菜市场捉鸡一样,提起来就往外走。   出了房门,走过酒店回廊,来到电梯口的时候,正好撞见王瞎子带着个五十多岁的客人过来。   戴了眼镜的王瞎子瞟见通玄子手里拎着只山鸡,只是在心里感慨了一下这鸡真是羽毛漂亮油光水滑,也不知吃了什么养成这样肥大,便和通玄子擦肩而过。   通玄子就这样拎着羽雉,光明正大的打车回到住所。   ……   入夜后,纪修远仍然是做过孕妇体操再看会儿电视,八点不到就早早入睡。   棠璃每天只需要睡四个小时左右就够了,守着纪修远睡着之后完全没有困意,觉得有些无聊,又怕惊扰到对方,就拿了手机到隔壁书房打游戏。   他使用手机也有大半年的时间了,最近才对里面的一款游戏感兴趣,其内容主要是养成一只可爱小狐狸,真是萌到他的心都要化了。   ……嗯,在他的崽崽们生下来之前,用游戏过过干瘾也不错。   小狐狸喝过奶,正在屏幕里朝棠璃撒娇打滚儿,突如其来有风拂起书房的窗帘,紧接着一道银色流光自窗外朝他疾射而来。   棠璃伸手就将那东西接住,定睛看去,却是一个刚好能握在手心里的精致小银盒。   这银盒还是个老物件儿,如今市面上很少见,几百年前的闺秀们通常拿它用来装胭脂香粉之类的东西。   棠璃摁下上面的机括,银盒就自动打开,露出里面搁着的一根彩羽以及一张字条。   彩羽是从羽雉身上拔下来的,根部带着血丝,字条上写着十个字——   枫叶影视城,宝光舍利塔。   棠璃看了,顿时怒火中烧,好大的胆子!   很明显,这是战书。   以羽雉安危相挟的战书。   棠璃握着银盒,快步走到窗前,想要看看是谁这般大胆来招惹他,却正好望见一个黄纸做的符人儿飘飘扬扬落在地上,然后身体蹿起火苗,一瞬间焚烧殆尽。   棠璃气的笑了。   有胆子下战书,却没胆子现身,而是派个符人过来传讯。   可能惟恐他通过符人的气息找到正主儿,最后还来个毁符灭迹。   大荒山所有妖物皆奉棠璃为王,他得到众妖臣服尊敬、享用最好资源的同时,也意味着整个大荒山都在他的保护之下。   其中当然包括羽雉。   棠璃之所以会觉得愤怒,就是因为自己治下的臣属受到了侵害。   当下就准备去那字条上所写的地点看看究竟,却又想起隔壁正在安睡的纪修远,到底不放心,于是走出书房来到卧室。   纪修远在卧房大到夸张的床上蜷缩着,于这初冬的夜里身上盖一条羽绒被,发出均匀的呼吸声,睡的很好。   棠璃想了想,将左手无名指放在红唇畔,张嘴用力一咬,几瓣鲜艳血珠顿时飞溅而出。   无名指又名“通心指”,上面有一根血管直通心脏,所以施术的时候刺破无名指放血,产生的效力最为强大。   继而那几瓣血珠并未曾坠地,随着棠璃挥手在半空中画咒,如同几条活泼泼的红色小鱼在金色咒文中游动,两厢融为一体。   咒成之后,便化作一个金色的阴阳鱼太极光圈,将整张床笼罩在其中,随后附于地面,隐没不见。   此咒名为“幻胧罩”,正是狐族大妖才能施展的护持之术。   只要纪修远待在这个罩子的范围内,就没有任何人和事物能够侵犯伤害到他。   棠璃见纪修远睡的香甜,也不忍心把他唤醒,就施展术法,在他睁眼就能看到的对面墙壁上,留下只有他才能看到的字迹——   无论发生任何事,都不要离开床,切记,切记!   做完这些,棠璃又俯身吻了一下纪修远的额头,这才现出真形,施展缩地成寸之术,赶赴纸条上所写的地点。   ……   枫叶影视城,棠璃之前跟纪修安来过一次,还在一部权谋剧里客串过宸明太子这个角色,认识了孟导和一些剧组成员,以及已经离世的纪承业。   算起来,这部剧再过一两个月也该播出了。   宝光舍利塔是影视城里比较出名的景点,许多古装电视剧都在这里取过景,白天会开放给游客游览拍照。   不过到了现在这个时候,深夜降临,舍利塔周围已经清过场,四下无人,也没有灯光照明。   高大的塔身浸没在黑暗中,轮廓模糊不清,如同一头沉默的巨兽静卧,只有寂寂风声偶尔拂过耳畔。   棠璃来到塔下的时候,就见羽雉一只脚高高翘起,以山鸡的形态被倒吊在塔顶,嘴上还戴了个黄铜套子,叫不出声。   看见棠璃的身影出现在塔下,羽雉像是终于见到亲人,委屈的泪水啪嗒啪嗒就掉下来。   和着泪水同时掉下来的,还有血。   羽雉的脖颈上插着根极细的、上面绘有符咒的管子,直通他的大动脉。   血就通过这根管子,缓慢又连续不断的,一滴一滴掉落在地上。   血的流速和数量,自然也是经过计算的。如果放着不管,三个小时之内羽雉必定血尽而亡。   棠璃见状,连忙腾空飞起,打算直接冲上塔顶救羽雉下来。   然而冲到半截,他离塔身还隔着两米远,就只觉得眼前一花。   再回过神,就发现自己站在舍利塔脚下,羽雉仍然被捆着倒吊在高高塔顶。   细细察之,原来这舍利塔周边两米的范围之内,布着一个圆形传送阵,符文是用乌黑的浊物写成。   因为天色太暗,再加上棠璃急于救人,刚开始竟没有发觉。   这个阵对棠璃而言并不算强大,他想要直接动用法力毁掉这个阵,是非常简单的事情。   可羽雉的血点点滴入阵眼,维持着传送阵的运转,此阵竟是与羽雉性命气息相连的。棠璃要是动手直接摧毁的话,必然会使羽雉受到重创,生死难以预料。   要想全须全尾的保住羽雉,只能在羽雉鲜血流尽之前,找到这个传送阵的运行规律,再将其逐一拆解。   ……阵道这种东西,棠璃年轻的时候也专门学习过,可自从他功法大成之后,一力破万法,就不再在意这种辅助之道,有三百多年没沾过了。   学过的知识如果不经常应用,要不了几年时间就会都还给老师,更何况是三百多年。   棠璃现在也没有别的选择,只有死马当活马医,先试着拆解这个传送阵。   如果实在不行,再考虑冒险用暴力摧毁也不迟。   棠璃考虑清楚之后,便盘膝在黑漆漆的舍利塔前坐下,将法力凝聚于双眼,开始探视此阵的具体结构,寻找破解之道。   ……   通玄子用“四方法眼”看见棠璃如同预料中一样,因为羽雉而留在宝光舍利塔下破阵,他自己就按照计划动身来到了纪宅。   只要棠璃不在,通玄子就没什么好顾忌的,进纪宅如入无人之境。   纪宅外部几乎无所不在的监视器,映不出他的身影;夜间极度警觉的烈性犬,也都缩在自己的窝里安睡,不曾发出任何吠叫声。   他穿过一片寂静的庭院,来到纪宅紧闭的门前,伸手虚虚一按,大门就无声打开。   接下来他走上二楼,来到纪修远所在的卧室。   纪修远此时仍然睡的很沉,保持着左侧微蜷的姿势,隆起的肚子已经颇见规模,比普通五、六个月的孕妇要大一圈儿。   通玄子看着这样的纪修远,流露出贪婪的目光。 第61章   在通玄子的眼里, 纪修远已经不是一个人,而是个人形的天材地宝。   他只要将其炼成丹药吞入腹中, 就能平添五百年修行,法力寿数大增,与那绝艳的妖物旗鼓相当。   而妖物们大都心思单纯, 哪里有他在人间打滚了两百多年的深谋远虑、心机布局?   如果能得到与之相抗的力量,他完全有信心一步步将那妖物捕获,进而纳入囊中。   说起来,修行之路漫漫, 他独自流离辗转于世间,活了两百多年,时不时会感到孤单……待他捕获了那妖物之后, 再好生驯服教养一番,将那妖物做个炉鼎消遣寂寞,也是一桩美事。   通玄子一边这样想着,一边走到床畔,朝熟睡的纪修远伸出凝聚了法力的右手。   可他的手还没有来得及接触到对方,就被一道金光弹开。再看右手, 整个手掌皮肤都变得焦黑, 冒着丝丝青烟。   通玄子疼的“咝”了一声,这才发现床的四周布置了一个护持法罩。   此罩水火不能破,有人误触就会被法罩弹开;而若是感应到有法力入侵,则会发起反击。   唯一的破解方法,就是让里面的人自己走出来。   ……看来那妖物对眼前这个男人, 倒是用情颇深,临走前还不忘帮其做好安全措施。   已经将棠璃视作自己未来炉鼎的通玄子,心里情不自禁就有些发酸。   不过这样看来,直接带走纪修远的想法却是行不通了,还是要用些计谋才行。   通玄子眼珠转动,看见床头柜上几本明显时常翻阅的育儿书籍,以及不远处的婴儿床,觉得有些意外。   他暗暗思忖,没料到纪修远和那妖物倒是两情相悦,否则纪修远身为一个位高权重的男人,也不会在知情以后,还一心想要生下对方的孩子。   于是通玄子很快有了主意。   ……   “纪董,纪董,快醒醒。纪董,纪董……”   幻胧罩可隔绝一切伤害,却无法隔绝声音。   纪修远在睡梦中听到有人叫他,睁开了眼睛。   因为怀孕,纪修远最近几个月娇气了很多,迷迷糊糊睁开眼睛,见窗外还黑着,就有点起床气,顺手拿起孕妇枕扔过去:“谁啊,叫什么叫?!”   被皮皮虾造型孕妇枕砸中脸的通玄子:“……”   纪修远扔了枕头后终于清醒,从床上坐起来,首先映入眼中的是墙对面漂亮的一行繁体书法——   无论发生任何事,都不要离开床,切记,切记!   共同生活的几个月来,棠璃在纪修远跟前自然是写过字的,不过仅限于硬笔简体,跟他擅长的毛笔繁体书法还是很有些差距,所以纪修远压根儿没认出这是棠璃留下的字迹。   然后纪修远转过头,借着柔和的地灯灯光,看到站在床畔,手里拿着孕妇枕的通玄子:“……你怎么在这里?”   在那场商务联谊晚会上,通玄子由于语出惊人,给纪修远留下的印象很深刻,所以纪修远记得他。   通玄子把孕妇枕丢到一旁,望向纪修远:“看起来,纪董是打算替那妖物生下孩子?”   纪修远见棠璃不在身边,又于墙上留字提醒,心里觉得很是疑惑,脸上却习惯性的没有泄露出分毫情绪:“这些,不关你的事吧。”   “倒是你,深更半夜私闯民宅,究竟想干什么?!”   “呵呵,纪董不要误会,我是来帮你的。”通玄子挺胸,摆出一脸道貌岸然的模样,“人妖相交而诞子,天理难容。为了纪董着想,我已经将那妖捉住,也请纪董早做打算,好好跟我谈谈。”   纪修远这个人本来就疑心重,再加上对面的墙壁题字,使得他完全不信任半夜出现在自己床边的通玄子,所以只是点点头,施展“拖”字大法:“知道了,我有你的名片。这样吧,你先离开,等天亮之后我再登门拜访。”   而通玄子这边,肯定不能让纪修远把时间拖到天亮。   满打满算只有不到三个小时的时间,等棠璃破了舍利塔那边的阵,或者等到羽雉血尽而亡无可挽救,就一定会赶回来。如果提前破阵,时间恐怕还要缩减。   所以通玄子听纪修远这样说,当下哈哈的笑了两声,继而垮下脸来威胁:“既然纪董这么说,我这边想必也无需顾忌什么,把那妖处置了也没关系。”   “你……”纪修远对通玄子所说难辨真假,但他知道眼前的情形如同谈判,是不能着急的,于是讽刺的朝通玄子勾唇一笑,语气阴沉暗藏机锋:“你去打听打听,我纪修远什么时候受过别人要挟?你做事之前最好掂量掂量,以及准备好承担一切后果!”   通玄子回想了一下,纪修远还真受过别人要挟。   之前纪修安被绑架,他不就是一个人单枪匹马的跳了陷阱?   不过这也有可能是他早和那妖物通过气,知道前去没有危险,才会去做这件事。   人嘛,无论是多么重要的亲戚伴侣,事到临头总是自己重要一些。   通玄子暗自咬了咬牙。   可就算这样,他也没有了后退之路。   只要此计不成,等那妖物腾出身来,知道了他做的一切,他就再也没有路走。   虽然妖物们因为天劫,基本上都不愿平白无故的杀生,但对方是千年大妖,想来自有手段让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通玄子捏捏衣袋深处暗藏的一颗玉珠,很有些肉疼。   这颗玉珠是他百余年前,在深山中追踪一妖时偶然所得,乃上古大妖名为“蜃浮”者遗留之物。   “蜃浮”的本事是凭空制造幻境,这颗玉珠凝聚了“蜃浮”生前的一些法力,能够制造出施术者想要别人看到的任何幻境。   这东西是一次性的消耗品,十分强大、珍贵无比,甚至可以为整个凤城的居民们制造一场盛大的幻境,拿来对付纪修远无异于杀鸡用牛刀,但通玄子现在根本没得选择。   通玄子狠了狠心,两指一搓就捏碎了玉珠。   顷刻之间,纪修远的卧房就变了模样,化作了一间烛火高照的阴森囚室。   只有他睡着的那张大床,因为周围被棠璃施了“幻胧罩”护佑,还保持着原来的模样。   纪修远的眼睛适应了突如其来的刺眼烛光之后,瞳孔骤缩。   他看见一个身披华衣的高大男人被层层铁链锁在囚室中间,琵琶骨被穿透,脚踝处挂着沉重铁枷,遍体鲜血浸染,长而直的乌发遮挡了他的面容,垂着头生死不知。   “这、这是什么?!”纪修远眼见此情此景,心中顿时大乱,十指不由自主紧紧绞住了床单。   通玄子看见纪修远的反应,心中稍安,走到那男人对面,伸手拈起男人垂落的一缕乌黑长发,在指间摩挲,笑着朝纪修远开口:“纪董不认识这妖物吗?”   “这是哪里?快放开他!你、你怎么能做出这种事,你这是在犯罪!!”纪修远情急之中,有些语无伦次。   “纪董,不要被情情爱爱冲昏了头脑……你不要忘了,他不是人啊。”通玄子意定神闲的摇摇头,伸手一掌拍向华衣男人胸口。   华衣男人抽搐了几下,整个身形逐渐缩小,直至化作一尾伤痕累累、皮毛皆被血色浸染,看不出原本毛色的狐狸,被通玄子拎着尾巴,倒提在手中:“啧,之前反抗的太厉害,皮肉都烂了好几处,看来剥不下来一副完整的皮草了。”   说完,通玄子顺手把那尾狐狸在纪修远面前晃了晃,露出洋洋得意的表情:“纪董,你觉得怎么样?”   纪修远刹那间只觉得又怒又痛、肝胆欲裂。   他的冷静理智自持,以及那些留在墙上的警告字句,霎时间都统统被抛到了九霄云外。   他的眼里心里,都只有那尾近在咫尺,似乎一伸手就能触及到的,在他眼前微微晃动的,血染的狐狸。   纪修远翻身坐起大吼一声,合身朝通玄子扑过去,打算把那尾伤痕累累的狐狸抢夺过来——   那是他孩子的父亲,是他……深爱着的人。   是人是狐又有什么关系?他早就知道了,也做好了心理准备,不需要谁来多管闲事!   通玄子看着纪修远离开了那张床,双眼微微弯起,笑意直达眼底。   鱼儿总算咬钩了。   通玄子手中倒拎的那尾狐狸,忽然化做一片白色的雾气四散。   然后从那白色的雾气中,涌出无数道手指粗细的玄铁链,像是无数条灵活的黑蛇,缠上了纪修远的手脚和身体。   与此同时,那间烛火高照的阴森囚室消失不见,他们二人仍然身处于纪修远的卧房。   纪修远霎时间就明白中了对方的诡计,内心愤怒难耐的同时,又隐隐有一些轻松——   还好,刚才所看到的一切,都是通玄子制造的幻觉。   还好,那男人不是真的有事。   他刚想大声呼救,却见通玄子伸出食指朝他的喉咙处点了一点,他就再也叫不出声,只能竖起漆黑剑眉,用一对锐利的眼睛死死盯着通玄子看,仿若要在这个人身上盯出一个洞。   “纪董,终于捉到你了。”   通玄子走到纪修远对面,发出一声满足的叹息之后,仰头看着这被铁链牢牢束缚住的,高大健壮而又肚腹隆起的男人。   一双手珍惜的抚摸过纪修远的脸颊,滑过脖颈锁骨胸膛,继而隔着睡衣按了按纪修远圆鼓鼓的肚子。   纪修远的脸都黑了,但他不能说话不能动,只能默默的被动承受。   如果眼神能杀人,通玄子早已经被碎尸万段。 第62章   当然, 通玄子对纪修远倒没有别的心思。   他向来自视甚高,加上这两百多年来一心捉妖炼丹, 从未为谁动情纵欲。而当他看过棠璃的真实形态之后,这世间哪还有人能再入得了眼?   通玄子纯粹是把纪修远看作一件能提高修为的天材地宝,到手后难免珍惜的欣赏触摸一番, 然后考虑该用哪种方式将其炼成丹药比较好。   时间紧迫,通玄子对纪修远再爱不释手也没敢太过耽搁。摸捏过两下之后,如同扛起一个大口袋,就将纪修远整个人打横扛在了肩膀上。   纪修远身材比通玄子高大许多, 通玄子也不知使了什么咒法儿,扛起一个骨肉沉重的男人来极为轻松,带着纪修远步履飞快的穿门掠户而去。   ……   生伤休杜……唔, 生门在左边还是右边?   棠璃苦恼的思索着,然后抬起头,看到倒吊的羽雉正在惊恐万端和自己对望,眼皮啪嗒啪嗒眨的很频繁,似乎是想要告诉自己些什么。   忽然想起来,羽雉因为在六位寨主中法力排行倒数, 在大荒山的地盘“彩凤巢”外围就罩着一个大阵, 也就是说……羽雉在阵道上还有些造诣?   总比三百多年没沾过阵道的自己强吧。   “彩凤君,你看着我的手所指方位,如果对了就眨两下眼睛,错了就眨一下。”幸好这个传送阵并不能阻隔声音,棠璃站起身, 扬声朝塔顶的羽雉开口。   羽雉忙不迭点头,再度热泪盈眶。   于是棠璃和羽雉一下一上,一个指方位,一个眨眼皮。   设局的通玄子,大概也没有想到过会产生这种情形。   通玄子设的这个阵本就是用来拖时间,所以解起来相当繁琐。大概过了近两个小时,棠璃才在眼皮眨到抽筋的羽雉指导下,将其彻底拆解。   继而棠璃一挥广袖,羽雉身上的绳索,以及嘴上戴着的黄铜套子就完全脱落。羽雉在半空中咯咯叫了两声,扑扇了几下翅膀,被棠璃接入怀中。   然后棠璃伸手拔下羽雉脖子上插的符管,捏得粉碎。而在拔出符管的瞬间,因为妖类强悍的□□和血脉,羽雉的伤口就开始自动愈合收口。   羽雉委委屈屈的把头埋进棠璃胸膛蹭了两下,虽然没有生命危险,但终究还是因为受惊过度加上失血过多而晕过去。   棠璃摸了把羽雉,以妖力探查其身体,心中既惊又怒。   羽雉虽然道行在六位寨主中排名倒数,但好歹是成精近五百年的大妖,体内已经结成妖丹。   然而此时运转法力检查,却只感觉到羽雉气海中空荡荡一片,什么都没有。   很明显,妖丹已经被剖腹取走。   是谁如此大胆,敢动他的人?   棠璃往羽雉的鸡嘴里塞了一枚帝流浆,这也是他手头上剩下的最后一枚。   因为惦记着纪修远,解决了这边的事情之后,抱着昏迷的羽雉就往纪宅赶,也没有继续追查下去的意思,而是打算往后慢慢计较。   这个时候天还是黑着的。   谁知等棠璃到了卧房,却只看见一张空荡荡的大床,杳无人踪。   床周围的“幻胧罩”并没有被外力破坏,应该是纪修远自己走出去的。   棠璃俯身,在地毯上用指头蘸起几点亮晶晶的玉碎,碎片上还残存着可以用来制造幻象的零星蜃气。   ……事情很明显,有人施幻术诳走了纪修远。   羽雉吞下那枚帝流浆之后,虽然不能把被挖的妖丹补回来,但身体受到滋补恢复的很快,此时在棠璃怀里悠悠醒转,睁开了眼睛。   棠璃看了眼羽雉,如果没有意外,诳走纪修远和捉住羽雉的那个人,应该是同一个。   “彩凤君,是谁做的?”棠璃看着羽雉询问。   “咯咯咯咯咯!”羽雉眼泪汪汪,拍着翅膀向狐王告状。   棠璃:“……”   妖丹被剖,看来羽雉短时间内化不了形,无法口吐人言啊……可惜山鸡的语言,他是听不懂的。   “这样吧,彩凤君。”棠璃把羽雉放下来,伸手在地上化出笔墨和白纸,“你写出来给我瞧。”   “咯咯……”听了棠璃的话,羽雉的脸顿时泛起层嫣红,扭扭捏捏的走到平铺的白纸前,一双鸡脚互相蹭来蹭去,很不好意思的模样。   “快写!”棠璃沉声催促。   羽雉迫于狐王的淫威,吓得咯咯叫了两声,就连忙伸脚往砚台里蘸了墨水,开始在上面写字。   然后棠璃看到了写得大小不等、七扭八歪,时不时还掺杂着错别字,连蒙带猜才能明白大概意思的句子。   ……关键是看完了,也没搞清楚那人的姓名长相,以及会在哪儿出没,得不到关键信息。   见棠璃对着地上的字纸沉吟不语,羽雉也着了急,在头顶化出一个道士揪揪,身上化出半截道袍,然后用翅膀从笔筒里拽出根毛笔充作桃木剑,一边挥舞,一边“咯咯咯”直叫。   棠璃对此无语以对。   他当然知道对方是个道士,可关键是除此之外没有其它具体信息。   而凤城之中的道士,有文凭没文凭的,有道碟没道碟的,打尖的化缘的算命的,真真假假,加起来没有一万也有八千,他要挨个儿找过去排查,恐怕黄花菜都凉了。   看来这件事,还得去和纪修安商量。   ……   纪修安从T国回来的路上,好奇心难耐,打开了圆印给他的那个黑木盒。   里面放着一柄银灰色金刚杵,纪修安拿出来掂在手里看了看,并没有发现什么奇异之处,就又将其放回到盒子里。   等到回公寓,纪修安摁了好一会儿对面的门铃,差点儿就想叫物业拿钥匙了,圆鉴才走出来开门。   紧闭的房门被打开,纪修安首先闻到的是一股子发闷的香烛味儿,紧接着就是一股说不上的难闻气味。   这股难闻的气味,是沿着圆鉴身上的每一分皮肤肌理散发出来的,闻起来类似“老人味”,又类似水果放到腐烂的味道。   再看圆鉴,瘦到不成人形,手上的佛珠大都化作石质青白,只剩两粒还呈现出剔透碧色,用一对发红的眼睛盯着纪修安看。   纪修安被吓了一跳,脱口而出:“圆鉴师父……你、你这是怎么了?”   圆鉴盯着纪修安开口,声音嘶哑:“没事的话,不要打扰我。”   纪修安这才回过神,连忙把手里的黑木盒递给圆鉴,圆鉴接过去拿在手里看了看,仍旧面无表情的模样,眼眶却悄悄开始湿润。   接下来圆鉴没有再看纪修安,迳直关上门,拿着黑木盒走进房间内。   他在龙树菩萨前盘腿坐下,双手有些颤抖的将木盒放在地上,然后打开。   在打开木盒的一瞬间,有泪水自圆,眼中淌下,在地上洇出几点圆圆的深色痕迹。   “师父……弟子不孝。”圆鉴哽咽着低喃,深深低下头颅,手心向下贴地,拜伏在那柄金刚杵前。   拿到这个盒子的时候,他就知道黧龙王已经坐化。   金刚杵的顶端,镶嵌着一颗拇指指节大小的透明舍利,在昏昧不明的灯光中流转着七彩光晕。   拜过三拜,圆鉴才止了泪水,从木盒中双手捧出金钢杵。   他如今接近油尽灯枯,清楚自己已经落入别人的陷阱中不能幸免,本来已经打算以身殉道。   而现在,黧龙王用自己遗下的舍利子,给了他一道生门。   圆鉴捧起金刚杵,咬开无名指,往舍利子上面滴了几滴自己的血。然后站起身,走到那一人高的龙树菩萨像前,将金刚杵按入菩萨身躯内。   菩萨是实心铜铸鎏金的,质地十分沉重坚硬。但圆鉴这一按,就如同直接按入一块水豆腐般,不见任何阻拦。   金刚杵融入菩萨的身体之后,圆鉴撤回手,菩萨仍然是那尊菩萨,完整无缺,外表没有半丝被破坏的痕迹。   圆鉴重新回到蒲团坐下,神志思维清明了许多,不再像之前那样一心钻牛角尖,心思开始活泛。   纵然师父给自己留了一道生门,但眼下败势已成,他注定不能拿那个邪士怎么样。   可他不行,总有人行,比如令纪修远怀孕的大妖。那妖既然肯剖去自己一半妖丹分给纪修远,想来是对纪修远用情甚深。   说到底,圆鉴自己之所以和那个邪士相斗,起因也在纪修远被人意图咒杀这件事上。   他之前没有想到和那大妖联手,一方面是因为自大、错估敌手,另一方面内心认为那大妖毕竟是异类,虽然不曾作恶,但也和自己并非同道。   可事情到了现在这个地步,再顾不得许多。   圆鉴一念至此,慢慢将手中的一粒碧色佛珠捏碎。   紧接着一道碧色流光升腾而起,化作一只翠绿色的大蝴蝶,停驻在圆鉴的指尖。   “去吧,去找到他。”   圆鉴低声吩咐,就见这只蝴蝶抖抖触须、颤了颤翅膀,朝着窗外飞去。   因为施法的需要,圆鉴住处窗户紧闭,窗帘拉得严严实实。然而这蝶是佛珠灵能所化,并非实体,轻而易举透窗而过,消失在圆鉴的视线之内。   ……   这时候夜色褪去、天刚放亮,考虑到羽雉现在不能化形,棠璃就将他留在卧房中,自己动身去找纪修安。   刚走到纪宅楼下,羽雉还在卧房阳台上一边咯咯的叫,一边朝着棠璃的身影挥舞白帕子送别,就看见一只翠绿色大蝶意态翩跹的飞过来。   棠璃认出这是灵能所化的“传讯蝶”,便伸出手去,让它停在自己的掌心中。   蝴蝶接触到棠璃的手掌,便再度化作一道碧色流光,直直冲进棠璃的印堂。 第63章   随之关于圆鉴所知通玄子的一切信息, 尽皆涌入棠璃的脑海中。   当然,圆鉴与通玄子彼此间也是没有见过面的, 但在这个世界上,可能再没有比圆鉴更加了解通玄子道术手段的人。   而最为重要的是,在这“传讯蝶”之中, 包含了通玄子斗法中泄露的一缕气息。   顺着这缕气息,棠璃就可以找到通玄子。   ……   通玄子将纪修远带回住所之后,就着手准备将纪修远炼成丹药。   这件事当然是越快越好,毕竟他只有尽快得到那半颗妖丹的力量, 才能与棠璃相抗。   但是以妖类炼丹,特别是要处理像纪修远这样特殊的“材料”,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首先“材料”需要活着泡制, 去其体内芜杂,这个过程就要花费七天左右。   紧接着是剥皮放血后三蒸九酿,再快也得耗费半年时间。最后才是放进炉中,配合其它的药材灵宝,如太岁、百年参、灵芝雪莲等物,闭关七七四十九个月, 将其炼成丹药。   纪修远口不能言、身体四肢不能动弹, 被通玄子脱得赤条条,如同一头待宰的动物,放进了卫生间的大浴池里。   浴池内外都贴着白色的瓷砖,里面蓄了大半池蓝凌凌的水,望去蓝白分明十分洁净。纪修远被放进去之后, 就看见从自己的毛孔内,流出一缕缕比头发丝还要细、隐隐散发臭气的黑线,溶入浴池的水中。   这就是传说中的洗经伐髓了,炼气士在引天地灵气入体之前,都要经过这个过程,排除体内污浊,方便将来的修炼。   而通玄子这样对纪修远,则是为了将对方炼制成更精粹、更容易吸收的丹药。   等这池水被纪修远体内排出的脏物完全染黑,就再换一池,如此七天,就能达到内外通体洁净的效果。   纪修远却不知通玄子内心盘算,眼下的一切都不在他掌控中,心里只觉得愤怒又恐慌。   通玄子站在浴池旁,居高临下的看着纪修远,心里既有优越感,又在看到纪修远高高隆起的肚皮之时,隐约有一丝嫉妒萦绕心头。   他在心中将棠璃认定为陪伴自己接下来漫长岁月的人,这种感觉就如同看到未来伴侣的怀孕前男友,感官比较复杂。   不过他眼下已经对纪修远生杀予夺,倒是无需计较太多,再加上这里已经布置多日,与外间完全隔绝了声音,于是大度的伸手一点,解除了纪修远的禁言,然后慢慢开口:“你还有什么遗言吗?”   纪修远听到通玄子这样说,就知道自己这一遭很难幸免。   而对方的行踪手段诡秘莫测,根本就无法与之相抗,所以纪修远只能放缓了语气试探:“这位……先生,我跟你无冤无仇,也从来没有利益上的纠葛,你有必要做到这一步吗?”   通玄子索性无事,耐心倒是好的,点了点头:“有必要。”   “你要钱要物,但凡是我能拿出来的,什么东西都可以。”纪修远做为一个商人,试图以利相诱,“我们可以好好谈。”   “没什么可谈的,坦率说,我就是要你的命。”通玄子丝毫没有藏着掖着,“不过,你有什么合理的愿望,我可以为你实现。”   纪修远毕竟是个人类,并非他之前拿来炼丹的妖物。通玄子给了纪修远许下最后愿望的机会,也是为了减少一些自己的心理负担。   纪修远盯着通玄子看了一会儿,确定这人是认真的。   他倒不怕死,问题是……他的肚子里还怀着孩子。   他和那个男人之间,共同的孩子。   “让我把孩子生下来,让孩子活下去。”纪修远舔了舔有些发干的嘴唇,目光中露出哀求之色,“之后,你要怎么样对我都行,我绝对没有半点怨言。”   按照纪修远平常傲慢暴躁、死鸭子嘴硬的性格,要他低头求人恐怕比死还难。   然而这几个月的时间,他决定生下孩子之后,已经对肚子里的孩子产生了期待和感情。   满籽的虾被放进油锅里炸的时候,会蜷缩起身体,尽量护住自己的肚腹;一个普通的母亲,当看到自己的孩子被汽车压住腿的时候,竟能够在情急之中爆发出前所未有的力量,将沉重的车子抬了起来。   爱自己的孩子、保护自己的孩子,是一种强烈的生命本能。   这种本能可以让人从柔弱变得刚强,也能让人从刚硬变得柔软。   通玄子没有办法满足纪修远这个愿望,同时也觉得纪修远这个时候的神态表情十分碍眼。   所以他放下心底那点怜悯补偿的意思,伸手再度一点,封住了纪修远的声音,转身走出卫生间。   为了将纪修远炼成丹药,通玄子接下来有很多事情要做。   通玄子的住所与别处不同,客厅、卧房和洗手间是正常居家的规格,为了方便炼丹,厨房却造得特别的大而宽敞,比之纪宅的厨房规模也丝毫不输。   厨房的角落里放着十几口酱黑色、半人高的酒缸。通玄子拆开其中一个封口,一股清冽醇厚的酒香就迅速弥散开来、充斥了整个空间。   酒是越陈越香,这十几口酒缸都在地下埋了近百年,是通玄子亲手酿造,为了七天后的三蒸九酿,前些时才从窖里起出来。   他就这样把这酒缸敞着口,然后从橱柜里翻出一个脸盆大的墨玉碾子,拿出数朵肥硕大灵芝放进去,认真的慢慢碾磨成粉末,然后将这些灵芝粉精细的半点不剩倒进酒缸,以增添酒的滋养效力。   说起来这通玄子也是生不逢时,他二百多岁,而天地灵气匮乏近三百年,能找到蕴有灵气的药材越来越少,手头上存货相当有限,所以使用起来格外珍惜。   ……   顺着圆鉴传来的那缕气息,棠璃来到了通玄子的住宅前。   是一幢带院子的和风别墅,屋檐下悬风铃,院子里有一池清水,水中安置着竹置鹿威,流水潺潺,望去颇有意境。   这里也是属于凤城内有名的富人区之一,人口居住的并不密集,大都是独门独幢的一二层小楼,再加上现在是清晨,街道上来往的行人非常稀少,只偶尔看见一两个晨练跑步的。   没曾想这道士不住道观,倒大咧咧住在这人间富贵地。   如果没有圆鉴传来的那缕气息,像无头苍蝇一般的到处排查寻找,搞不好能找上几年也说不定。   就这样,通玄子的住宅前还是笼罩了一层隐藏结界,以防外面的人和卫星摄像头窥探。   棠璃袍袖一挥,这宅子的隐藏结界便完全支离破碎,露出周边插着的几十杆漆黑阵旗。   屋檐下悬挂的并非风铃,而是拳头大小、剥去了颅骨制成的风干人头,须眉口鼻俱全;院子里的也并非是一池清水,而是满池血污,其上隐隐有丝丝缕缕的黑气蒸腾,令人作呕的腥味儿扑面而来。   原本是一派意态悠游、看上去岁月静好的宅子,刹那间就变得邪意陡生、鬼气森森。   通玄子这个时候正在厨房里磨珍珠粉,忽然感觉到结界被破。   他心知不妙,也知道来的必然是强者,避无可避,于是放下手里的墨玉碾子,快步走出厨房,正好在大厅里遇见破门而入的棠璃。   通玄子是个中等身材,眉目间钟灵毓秀,看上去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他身穿一袭宽大的深蓝色道装,脚踩木屐,头顶上扎着道髻,任谁见了都会觉得这人清秀又无害。   知人知面不知心,谁能想到,他竟然是那样一个心术诡诈又邪恶的人呢?   棠璃看见他的时候,也错愕了片刻,才开口问道:“纪修远在哪里?”   棠璃因为要在人前显形,以防万一,所以脸上扣着狐狸面具,通玄子看不到他的脸。然而那把如同鸣琴般动听、如醇酒般醉人的声音,仍然令通玄子遍体酥软了瞬间。   与此同时,通玄子也知道棠璃是来找他麻烦的,尚不至于就这样沉迷其中。   他听过棠璃的问话,定了定神,在心中暗忖——   对方既然找上门来,还丝毫不客气的破了结界,就算接下来交出纪修远,想必这件事也不能善了。   他自问这个局设的周到细密,那山鸡精被剖了丹,没个几十年将养化不出人形,不可能透露出自己的完全信息,也不知对方是怎么找到自己的?   不过……妖因为怕造杀孽捱不过雷劫,一般来说不会动手杀人,而且大多天性单纯耿直。他两百年间猎捕妖类的时候,就常常利用妖的这个特性。   既然这样,想必就有与之周旋的余地。   于是通玄子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先示之以弱,躬身作揖:“哎呀,不知道兄莅临,贫道有失远迎,恕罪恕罪。”   “少废话!”棠璃直直盯着通玄子,“我问你,纪修远在哪里?!”   “这个……我见道兄法力高深,起了切磋亲近之意,所以才请了纪董到我这里做客,引起道兄注意追查,原本没有什么恶意。”通玄子一对眼睛咕噜噜的转动,脸上露出遗憾痛苦的表情,“谁知纪董气性和疑心太大,竟然、竟然趁着贫道不注意……就要往外逃,结果不慎掉进了门外的蚀体池内,尸骨无存哪。”   “对了,这是那位羽雉道兄的妖丹,贫道原物奉还。”   说完,通玄子手一伸,将一枚流光溢彩、龙眼大小的内丹递到棠璃面前,以示其诚意。   反正羽雉的内丹对通玄子来说助益有限,用来换取棠璃的信任很划算。   棠璃一言不发,左手接过内丹,右手直接就扼住了通玄子的咽喉,将对方抵在墙上,一字一顿道:“你好大的胆子!”   通玄子隔着棠璃脸上的面具,望着对方眼中燃烧的灼灼怒焰,心中升起一丝隐秘的快意,几乎要笑出声来。   但他脸上却没有露出分毫,用真诚而哀切的表情望着棠璃,眼中泪光盈盈:“纪董的事很遗憾,贫道也知纪董是道兄心爱之人。但事已至此,道兄想要什么补偿尽管说,但凡我有,任凭你提。”   按照通玄子的想法,反正纪修远已经“死”了,再加上自己伏低做小、万事依从的态度,棠璃没必要造杀孽,最多打自己一顿、摔打些东西,等对方怒气过后再继续图谋将来。   谁知等他说过这番话,却只见棠璃仍旧死死盯着他,眼睛迅速变红,然后右手蓦然用力。   通玄子只感觉到脖颈间一股剧痛袭来,紧接着听到了自己喉骨碎裂的声音。 第64章   通玄子虽是修道小成的炼气士, 却毕竟还属于肉,体凡胎。被棠璃捏碎了喉咙之后, 他用不可置信的目光望着棠璃,然后双腿无意识的蹬了几下,就此气绝身亡。   棠璃这才松开右手, 看着那具新死的尸体沿着墙壁软软滑下,倒在地板上。   通玄子靠着捉妖炼丹活了两百多岁,练了一身邪术,怎么可能没有反噬?   他活着的时候尚能注意压制, 等到他如今一旦身死,就只见七窍里涌出缕缕黑烟,皮消骨融, 倾刻化作一堆灰烬。   与此同时,泡在卫生间浴池里的纪修远只觉得浑身一激灵,手脚骤然轻松。   适才棠璃和通玄子在客厅里的对话,他隔着一扇门听得清清楚楚,生怕棠璃被其哄骗,内心焦若火灼, 只恨自己发不出声音。随着通玄子的死, 他身上的束缚咒术也随之解除了。   “纪修远!纪修远!!纪修远!!!”   紧接着,纪修远听到了从外面传来的,撕心裂肺般的叫声,一声高过一声。   棠璃快步走到院中那一池血污旁,只见其上缕缕黑烟蒸腾缠绕, 里面也不知有多少条冤魂、多少道怨气。   棠璃心中悲戚难忍,望着这池黑水心中暗忖——   虽说但凡是人类掉进此处都不能幸免,必定尸骨无存,可纪修远体内有他半颗妖丹,无论骨骼还是肌肉都比普通人强悍许多。   算来纪修远最多也就掉下去一两个小时,指不定就还没化完,留了些残骸在这池中呢?   不……他不能放着纪修远躺在这脏污而怨气深重的黑水里不管,他至少……至少要,把纪修远的遗骸捞上来,好好安葬。   一念至此,棠璃扑通一声就跳进了那池血污中。   这个时候纪修远围着块浴巾,刚好从卫生间里闻声追出来,满脸震惊的看着这幕,发出一句来不及的劝阻:“你别……”   他之前听到过通玄子和棠璃的交谈,知道院子里的这池水名为“蚀体池”,能让人尸骨无存、在其中血肉化尽。   所以当看到棠璃纵身跳入池水中的一瞬间,他简直是肝胆俱裂。   棠璃跳下去之后才发现,蚀体池的池水并不深,只堪堪没过他的腰际。听到纪修远在岸上的喊声,他就从水里站了起来,和岸上的纪修远两两相望,心中既惊又喜,还有点儿尴尬,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纪修远见棠璃虽然看似完好的站在那池血污之中,身体周围却有缕缕黑烟缭绕,也不知棠璃目前是个什么情况,不由自主揪心,快步走到池沿朝棠璃伸出手,想要拉他出来。   棠璃却在水中往后退了两步,朝纪修远摇摇头:“你不能碰我。”   “快上来,抓住我的手!”纪修远伸着手急道,“不然我就跳下去陪你!”   棠璃现在属于有苦说不出的状态。   他妖身强悍,这一池污血并不会对他造成任何侵蚀,关键是其中饱含着亡灵深重的怨气。那些怨气化作业孽,眼下一道道缠上了他的身体,直入腠理肌肤。   这些业孽待棠璃将来假以时日,去收集一些信仰之力相抵,以体内妖丹慢慢净化,说起来也算不得什么大碍。   问题是纪修远得了他半颗妖丹,肚子里还怀着他的孩子,与他气息相通。他如果现在去靠近触碰了纪修远,那业孽就会以为纪修远是他身体的一部分,同样缠上纪修远。   纪修远不过是肉,体凡胎,又在身心相对脆弱的孕期,怎么经受得住?   所以棠璃最终只能步步后退,离对方远一些、再远一些,然后转身腾空而去。   不过看着纪修远这么着急的想要拉他上去,甚至说出要跳下来陪他这种话,他还是感觉到丝丝甜意泛上了心间。   看来,纪修远并不曾介意他是妖。   等到他将体内这些业孽净化,他就再来寻纪修远……他们之间,或许还有未来可以期待吧。   纪修远看着棠璃远去的背影消失于视线中,站在池塘边,一阵冷风吹过,瑟瑟发抖。   现在已经是12月下旬,凤城虽然还没有落初雪,但气候是彻底的冷下来了,大家出门都穿上了毛衣夹克围巾,薄款羽绒服什么的。   然而纪扒皮现在浑身上下光溜溜,还挺着个大肚子,只在腰间围了条浴巾。   刚才听到棠璃的声音,从卫生间冲出来的时候,纪修远因为心中急如火焚,并没有来得及顾上这些,到现在才开始觉得寒冷难耐,连着打了两个喷嚏,这才抱着自己的肩膀,一边发着抖一边朝室内走去。   还好通玄子这人在生活上比较讲究,屋里烧着地热,纪修远进入室内之后,总算没有感觉那么冷。   他在屋里转了两圈,找到了自己被扒下来的纯棉睡衣,然而它们都已经破破烂烂,跟碎布条也没什么两样,不能蔽体。   接下来他又找到了通玄子的衣柜,里面有道袍、有休闲装,有笔挺的西服……款式倒是挺多,奈何对方与他尺码大小不同,完全穿不上身。   紧接着他来到客厅,看到墙边有一堆被道袍罩住的黑灰。   纪修远听到过通玄子短促的惨叫声,大概能猜出那堆黑灰是什么,他半点也不想靠近。   但是就在那堆灰的旁边,放着个通玄子遗留的手机。   纪修远勉强忍住心理障碍,慢慢走到跟前,弯腰把手机捡起来。   别看已经两百多岁,通玄子这人还挺新潮赶时髦,用的是最新款旗舰机,指纹加面容识别解锁,纪修远拿在手里根本就打不开。   现在这种情况,当然最好是打给万能的谢助理,再不然纪修安也可以,可纪修远现在已经没有别的选择。   他只能调出紧急呼叫,然后按下三个键,110。   ……   纪修远在警局里换了身免费的宽松衣服,蹭了早饭和中午饭,差点把负责他的警员吃到直接破产,又喝了大半天茶,例行笔录没有问题之后,这才被警车一路鸣笛送回纪宅。   当然,纪修远做笔录的时候,隐去了其中怪力乱神的内容,最终以绑架未遂、嫌犯畏罪潜逃结案。   纪修安这个时候在客厅里等他吃晚饭,看到他大哥挺着个肚子推门进来,连忙上前询问:“哥,你跟小棠闹别扭了吗?”   纪修远有些错愕的看着弟弟。   为了避免弟弟担心,他并不打算把之前发生的事情告诉修安。但是跟小骗子闹别扭……这从何说起?   几个月来,他跟小骗子处得好着呢,吃能吃到一起,玩也总在一起,从来没有着急拌过嘴。   “要不然的话,你怎么怀着身孕,谁也没带就一个人悄悄出门了?害我担心半天。”纪修安深深吸了口气,“哥,你可从来没有这样过。”   “小棠跟我说他已经想起来一些以前的事情,老在这里待着也不好,打电话让王汾接他,收拾东西搬回酒店去住了。两个小时之前,已经离开这里。”   纪修远听了弟弟的话,一时间沉默不语,心中陡然疼痛难忍。   想起一些以前的事情……是想起他们在游轮上的那一夜,还是想起自己给他的那张机票?   或者是更不堪的,飞机失事之后遭遇的一切?   纪修远走到客厅的沙发上坐下,心里翻江倒海,难受的要命,脸上神色却淡淡的,平静无波:“这样啊……也不错。”   “反正,小棠本来就是因为失忆在这里暂住。现在他能恢复记忆,也算是一件好事。”   纪修远这样对纪修安说着,也是这样对自己说着。   纪修安盯着纪修远看了好一会儿,直至确定他哥是认真的:“哥,我原以为,你喜欢小棠。”   纪修远闻言,搭在沙发扶手上的右手蓦然收紧。   然后就听见“砰当”一声,内部钢制焊接极牢的沉重扶手被纪修远捏至断裂,掉落在地板上,把大理石的地砖都摔破了一小块儿。   纪修远有些尴尬的收回手,掩饰般地用右手捂嘴清咳一声:“这沙发……质量不太行,回头让孙伯再买一个换了。”   说完,习惯性的一手扶着腰,一手托着肚子站起来。   纪修安知道他哥怀着身孕,见纪修远反应这么大,也不好继续往下说,于是笑了笑:“总之没事就好,我们吃饭。”   和纪修安一起用过晚饭,又平静的坐着说了会儿话,纪修远就回自己的卧房去了。   纪修安因为担心哥哥,倒也没有就此离开,而是选择在今晚住在纪修远隔壁的房间。   妖胎和人类胎儿不同,也没法在医院做产检,谁也不知道纪修远这一胎要怀多久、预产期在哪天。眼瞅着纪修远的肚子一天比一天大,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要发动。   如果是棠璃和纪修远同住一屋,多少还算是有个随时照应的人。   现在棠璃离开,在纪修远雇到合适的护工之前,纪修安就难免要多操些心。   在外面大半天了,纪修远回到卧房打算先洗个澡,于是先打开衣柜拿换洗的衣服,发现衣柜空了一半,属于小骗子的那一半已经不在了。   顿时心底酸酸涩涩,不知是个什么滋味。   他抱着浴衣来到浴室,小骗子的毛巾和洗漱用具倒还在,他把浴衣放下开始刷牙,刷到一半,才发现塞进嘴里的是小骗子的牙刷。   他停顿了一小会儿,面无表情的刷完牙,又把牙缸和牙刷放回原来的地方。   这样很好……这样就很好,不要太贪心了啊,纪修远。   贪心的人,最后什么都得不到。 第65章   虽然曾经暗搓搓幻想过三人同行的事情, 但纪修远的理智上很明白这不可能,以他自己带有洁癖的感情观,其实也根本不能接受。   小骗子和那男人, 他总要放下一个。   纪修远脱掉身上的衣服,往浴缸里放满了热水,慢慢趟进去。   同时他也不能欺骗自己, 小骗子这一走,他的心如同缺了一块,空空荡荡的很难受。   他伸出双手, 抚上自己高高隆起的肚皮, 感觉到里面起伏的胎动。   在他决定要为那男人生下孩子的时候,他就已经做了选择,不是吗?   自从父母去世之后, 纪修远再也没有哭过,人前人后都绝对不肯流露出半点软弱。然而可能是怀孕期间情绪比较敏感,在浴缸氤氲的热气之中,他渐渐模糊了双眼。   洗过澡,纪修远换了浴衣,静静坐在卧房的躺椅上。   好安静啊……这周围, 真是太安静了。   小骗子如果在, 这个时候就会走过来拿起梳子和吹风机, 一边兴高采烈和自己说话,一边体贴仔细的为自己吹干头发。   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就算是彼此间没有语言上的交流, 只要小骗子在身边,纪修远的心就永远是被填满的,不会觉得像现在这样孤独空虚。   然而眼下只剩纪修远自己,他连动都不想动,只等头发被房间里的暖气自然烘干。   ……可能等生了孩子以后就好,他不用生活规律的养胎,可以像以前一样工作,又有了需要他照顾呵护的新生命,就再也不会觉得孤独寂寞。   纪修远拿起床头上的手机,在手中翻来覆去的看,然后一下下把屏幕摁亮摁熄,胸口里如同坠着块儿沉重的石头。   他想给小骗子打电话确认一下情况,却又不敢打。   他怕小骗子想起一切后恨他、不肯原谅他……纵然他已经做出了选择,他也不愿意小骗子离开他,是出于这样的原因。   爱人没得做,总可以做常来常往的好友。   踌躇猜度了大半个钟头,原本湿漉漉的头发都干了,他才戴上耳机,鼓起所有的勇气,在手机上拨出棠璃的电话号码。   电话很快被接通,彼端传来棠璃轻快的声音:“纪大哥吗?”   听到这个声音的一瞬间,纪修远胸口那块沉重的石头终于落地,压抑住声音里的颤抖和激动,语气尽量平静的问:“小棠,怎么忽然搬出去了?听说你想起了以前的事?”   “啊,是这样的。”棠璃想了想,回答道,“想起了绝大部分,主要是来凤城之前的事情。本来也不会这样急的,搬出去总要和纪大哥见面说一声,但是纪大哥出门的时候忘记带手机,没办法联系,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而且我表弟今天受了伤,身边没个人照应,所以我没等纪大哥回家,就搬到酒店去照顾他了。”   “还要纪大哥给我打电话过来,真是不好意思。”   ……来凤城之前,也就是他与棠璃之间,任何不愉快都没有发生的时间段。   纪修远弄明白了情况,庆幸于自己打了这个电话,再度松口气。   他听棠璃提起“照顾表弟”,明知不该,又不由自主觉得有点酸:“那我这边,晚上的胎教呢?”   他怀着孕,也是需要有人照顾的好不好?   如果是往常的这个时候,棠璃就会开始一边对着他的肚子唱歌讲故事,一边守着他入睡的。   没错,怀孕的纪扒皮就是这么幼稚不讲道理,这样的得陇望蜀。   棠璃偏偏吃他这套,在电话彼端发出愉快的轻笑:“纪大哥你现在就躺在床上,我来唱歌给你听好不好?”   纪修远戴着耳机依言在床上躺好,抱住他的皮皮虾孕妇枕,耳畔就传来棠璃轻柔的哼唱声——   “宝宝睡,宝宝睡,宝宝快点儿睡……”   身高187cm,因为怀孕体重接近200斤的纪修远,听着棠璃的歌声很快沉沉入梦,面容平静唇角微翘,就像个熟睡的笨重宝宝。   ……   三天后。   铜塑的龙树菩萨鎏金剥落,体表出现了一道道既深又长的裂痕。   圆鉴伸出一只枯瘦的手,从菩萨体内取出那根降魔杵,顶端的舍利子依旧熠熠生辉。   他捧起来虔诚的拜了一拜菩萨,再将其郑重收好。   今天是一个冬季的晴日,公寓紧闭许久的窗户被一扇扇打开,整个屋子终于空气流通,不再有那种沉闷难闻的味道。   淡薄的阳光从窗棂处照进来,映照在圆鉴的脸上。   他之前洗了个澡,换了一袭黑色新僧衣。虽然仍是瘦,气色却好了很多,眼底那层青灰色不见了,眸正神清,颇有点大病初愈的感觉。   他之前传讯给那位大妖,果然是正确的选择。   如今那不知名的邪士死亡,又以龙树菩萨像作为他的替身承受了邪术,终于逃过一劫。   经历过这一番事情,他此时此刻终于明悟,黧龙王为什么不允许他在三十岁之前离开寺庙,说他命中带劫。   记得师父曾经说过,所谓命运,其实就是人的性格和选择。   每个人哪怕遇到相同的事件,都会有自己不同的选择应对。这样或大或小的选择应对,在人生道路上一条条的串连起来,就形成了每个人截然不同的命运轨迹和最终结局。   他刚正不屈,同时性格好胜自负,很容易轻敌以及落入陷阱。所以黧龙王判定,他必须在庙里打磨性子直到三十岁之后,才能出行扬名而安然无恙,否则的话必会遭遇一场大劫,甚至可能性命堪忧。   所谓不撞南墙不回头,若不是经此挫败磨难,他到现在也不会明白师父的一片苦心。   纪修安坐在旁边的蒲团上,手里捧着杯冒着袅袅烟气的清茶,望向圆鉴:“圆鉴师父,你这次回T国之后,还回来吗?”   “会回来。”圆鉴坐在纪修安对面的蒲团上,笃定的点了点头,“我将师父的舍利送还黧龙庙,祭奠过师父之后,会到处去走走看看,开拓一下见识和胸怀。”   “不过,我很喜欢凤城,等四处游历一段时间,还是打算在这里立庙的。”圆鉴潮纪修安笑笑,“到时候,还望纪施主多多扶持照顾,不要嫌小僧麻烦。”   “那有什么问题。”纪修安一口应下,“随时过来找我。”   纪修安相信命术道法佛学,圆鉴作为黧龙王的弟子,也算是个有真本事的人,他自然愿意继续与之交好。   两人又坐着说了会闲话,眼见着时间差不离儿,纪修安就开车送圆鉴去了机场,一直送上前往T国的飞机,这才依依不舍道别。   ……   羽雉送走今天的第五位客人,就差不多到了中午吃饭的时间。   棠璃打坐完毕,穿着睡衣从自己的房间里懒洋洋推门出来,朝着羽雉打招呼:“彩凤君,今天一起吃饭啊?”   羽雉自从得回自己的妖丹,就能再度化为人形。   他现在作为棠璃的“表弟”,负责接待算命的客人以及收集信仰之力,帮助棠璃化解涤净体内业孽污气。   由于信仰之力是越多越好,所以再也不能维持每天只接待三个客人的规矩,羽雉的工作量陡然大增。除了三顿饭的时间,每天从凌晨忙到半夜十二点,时不时还得出门一两天给大客户看看家居楼盘风水、点点阴穴什么的。   对此,山鸡精觉得十分悲催。   呜呜呜呜呜……好不容易和狐王住在同一屋檐下,从冬天到初春,这都快三个月了,比任何时候都还要接近,却根本没有时间精力眉来眼去,高唱情歌嘛。   王瞎子倒是挺高兴,羽雉这样勤奋的工作,使得他的提成收入大大增加,都已经能全款买得起房子和车子。   就差迎娶他的幼儿园老师女朋友,就能从此走上人生巅峰。   羽雉听到棠璃说起“吃饭”这两个字,脸色顿时变得煞白,身体不由自主的抖了一抖,然后结结巴巴回答:“不、不用了……我去下面的餐厅自己点就好。”   说完,就脚下生风、逃也似的离开房间。   开玩笑,狐王顿顿离不得鸡,什么文昌鸡、大盘鸡、菠萝鸡、白斩鸡,三杯鸡、钵钵鸡、花雕鸡脆皮鸡、奥尔良鸡、照烧鸡……简直太可怕了。   做为一只山鸡精,羽雉就是再钟情狐王,也接受不了那个场面。   这直接悲催的导致了,就算是好不容易等到每天吃饭的时间,有一点空闲,他也没有办法抓住机会,跟狐王在餐桌上好好培养一下感情。   棠璃见状耸了耸肩膀,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下,等待酒店服务生送餐过来。   他搬回酒店居住,也有两个多月的时间。   两个多月来,他因为身上的业孽之气,没有再去见纪修远,却和对方一直保持着电话和视频联系。   这家伙……早上一定要跟自己说早安才肯起床,晚上要自己唱歌讲故事哄睡觉,视频每天都在两个小时以上。   啧,真是太幼稚,太不像话。   也不看看自己,一个将近一米九、体重二百多斤的大胖男人,总是撒娇像什么样子!   想到这里,棠璃的嘴角微微勾起,露出个甜蜜的笑容。   算起来的话,纪修远这一胎也快要生了。也不知道在自己拔出体内业孽之前,能不能赶上小宝贝们的降生。   如果不能亲眼看到,那还真是很遗憾……总之,如果赶不上的话,到时候就全程录个影吧。   棠璃在肚子里这样盘算着,忽然感觉到屋子里黑了下来,穿堂大风呼呼的从窗口刮进屋内,窗帘纷纷以近九十度角飞起。 第66章   棠璃连忙走到落地窗前, 朝窗外望去。   只见外面大风骤起,街道两旁刚刚绽出新芽儿的树被摇的哗哗作响,仿若随时会折断。层层叠叠的黄色沙尘挟着许多塑料袋, 以及各种报纸小广告之类的纸片,在地面上翻滚不休。   原本晴朗的天空之上乌云遍布,云间有明亮的雷霆时隐时现, 不时传来沉闷声响,仿若天兵天将直指下界的锐利刀锋。   这些乌云翻涌滚动着,从四面八方朝棠璃所在酒店的上空聚集, 沉沉压顶欲坠。   棠璃瞳孔骤缩——   九九天雷劫!   妖类两百多年一次的雷劫, 竟然在这个时候突然降临了!!   棠璃迅速打量了一下四周,不行,他不能在这里渡劫。否则的话, 九九天雷劫这一落,搞不好小半座凤城都会被夷为一片废墟!!!   心思转动间,棠璃施展缩地成寸之术,须臾便离开了酒店。   与此同时,只见平地涌起的大风,以及逐渐往方舟酒店上空汇聚的滚滚乌云, 如同假的般顷刻间风流云散, 再度露出一片明媚晴朗的湛蓝色天空。   ……   羽雉正在酒店的一楼餐厅吃饭, 山鸡是杂食动物,他除了面对鸡类有心理障碍之外,倒是什么都能吃, 还特别喜欢五谷杂粮,并不忌口。   羽雉找了个靠窗的位子坐下,点过笋丁火腿荷叶饭、紫米糕、凉糕、烤鱼、奶油烤玉米、冬荫功汤等几样他爱吃的饭菜,就忽然看见窗外狂风大作、乌云骤起。   然后没过一会儿,狂风和乌云又平白无故消散,引得餐厅之内的客人们一片啧啧称奇。   羽雉的心里顿时咯噔一下,同为妖类,他当然知道这是狐王天劫降临的前兆。   ……还是最厉害的九九天雷劫。   这也不难理解,毕竟狐王之前动手杀了那个道士,还跳下了蚀体池,体内业孽未清,所以招来了上天最严厉的九九雷劫。   对于妖类来说,天劫的降临时间并不能精确到哪一年哪一天,只有个长达三十年的大致区间,所以谁也没有预料到会在今天,在此时此刻发动。   狐王道行已有千年,按说应付普通的天劫非常容易,就算是九九雷劫也未必不能与之相抗。   可几个月前棠璃为了纪修远能顺利产子而剖丹,纵然之后有帝流浆滋补,怎么也抵不得妖丹完好无缺的时候。   羽雉感到非常忧心,纤细修长的十指紧紧绞住了桌布。   怎么办、怎么办?!   他倒是想去帮狐王扛天劫,但像他们这种妖类,如果互相抱团帮忙的话只会令天劫的降下的惩罚力度加倍,根本是越帮越忙。   这种情况,恐怕只能找个有气运功德的凡人……   对了,纪修远!   羽雉想到了人选,精神顿时一振。   作为情敌,出于知己知彼的想法,他当然也是有深入观察过对方的。   他因为好奇,曾经用因果镜偷偷照过纪修远,结果镜子里什么都照不出,只照出一片闪瞎狗眼的功德金光。   纪修远的前世理应是做了什么为国为民、功在千秋的大事,所以这辈子才会出生在富贵人家,事业大成、遇难呈祥。   而上天有好生之德,纪修远现在又怀有身孕,更加得天庇佑……想来想去,没有比纪修远更加适合的人选了。   如果是纪修远的话,一定能够护住狐王。   羽雉一念至此,当下再不犹豫,起身离开座位,隐了身形施展缩地成寸之术,朝着纪宅所在的位置而去。   这个时候,纪修远正拿着个小喷壶,穿着防滑的包脚棉鞋,在卧房的阳台上给垂盆草浇水。   棠璃虽然离开了,但还是有一些不方便带走的东西留下来,比如这阳台上养的垂盆草,现在就归了纪修远打理。   纪宅离方舟酒店有点远,倒是没感觉到太大的风,可不久前天空上聚拢又散开的滚滚乌云,纪修远也看到了。   他正想着往年也没见这样,今天天气倒是有点出奇,就看见个脸戴彩绘山鸡面具,身长大约一米七左右,身披迤逦的五彩羽衣,戴着红翠相间头饰的……怪人,忽然出现在他对面。   纪修远的第一反应,就是把手里的水壶朝对方的脸扔过去,然后孕夫不吃眼前亏,噔噔噔拔腿就跑。   羽雉伸手接住纪修远扔过来的水壶,将它放在阳台上,然后身形一晃又拦在纪修远的面前。   “你是谁?来我这里做什么?!”   纪修远眼见跑不掉,对方看着也没有要攻击自己的意思,这才捂着肚子站定了,沉声问羽雉。   “我是狐王的人。”羽雉知道不能继续拖延时间,简短的回答,“狐王正在渡天劫,有生命危险,需要你助他避劫。”   棠璃以成人形态在纪修远面前出现的时候,脸上总是戴着狐狸面具。而在通玄子的幻境中,他更是曾经在纪修远面前化成过一尾狐狸,所以纪修远很快反应过来,羽雉嘴里的“狐王”是谁。   他这人向来疑心重,但听到深爱之人性命攸关,也顾不得怀疑这个消息真假,于是着急的问羽雉:“需要我怎么做?”   “也不需要你怎么做,你只需要陪在狐王身边就可以。”羽雉朝纪修远伸出手,“我带你去。”   纪修远握住羽雉的手,然后就觉得眼前一花。   等到他的视觉再度恢复,就发现自己站在一片陡峭的悬崖之上,下方有巨大海浪在不停拍击嶙峋怪石,看着实在是险峻万端。   “这里是太平洋上的一个无人废弃岛屿,狐王真是心地善良,才会选择了这个地方渡劫。”   羽雉一边朝纪修远解释,一边感叹。   “他在哪里?”纪修远焦急询问。   纪修远眼下对羽雉所说已经信了八成,只因四周正狂风大作,天空中乌云滚滚、宛若千军万马压顶摧城,看上去正是之前凤城发生的异象,被转移到了这里。   这座无人岛挺大,羽雉朝四周看了看后回答:“天劫会隔绝狐王大部分的气息,我只能感应到他在这个岛屿上,不知道具体的位置……我们在这里等一会儿,看劫雷往哪里落下就知道了。”   羽雉的话音刚落,就听见天上响起一个炸雷,然后一道杯口粗的淡紫色闪电破开乌云,直直朝东南方向劈下。   “在那里!”羽雉激动的叫着,然后就拖着纪修远朝东南方向奔去。   天劫笼罩之下,棠璃又位于正中心,羽雉缩地成寸的术法也不能使用,只能凭着两条腿跑过去。   这里并没有道路,脚下净是大大小小的石块儿,跑起来十分颠簸难受。纪修远一手被羽雉牵着,一手托着肚子跑了几十步,就开始觉得腹部隐隐作痛。   他怀孕已经有九个月,处于随时都可能生产的状态,又看过许多孕期常识,就有些疑心是临盆前的阵痛。   但孩子的父亲就在前方遭受劫难,他又怎能停下脚步?   更何况一般来说,初次阵痛距离真正临产,往往有一到三天的时间。孕妇们只有见红后,到了每一次疼痛相距五分钟左右这样密集的程度,才会被推进产房。   所以纪修远忍着腹部传来的疼痛,咬牙硬撑着,不吭一声,跟着羽雉奔跑。   他们跑了差不多一个小时,天雷都落下来了七道,才来到了正在受雷劫的棠璃面前。   棠璃此时并非人形,而是化成了他自己的狐狸原身。   那是一头大约六米长的狐狸,四脚站立高约两米。此狐毛色通体雪白剔透,只四个脚爪尖、耳朵尖和尾巴尖儿是绯红色。   那绯红从里到外由浅到深,就像是浸染上去的,娇嫩艳美如同海棠花瓣,“棠璃”之名正是由此而来。   “九九天雷劫”顾名思义,就是要降下九九八十一道天雷,才会结束,而且一道比一道凶猛,一道比一道要命。   棠璃这个时候已经承受了三十多道天雷,还远远没到要命的时候,但是也颇显狼狈,身上白毛有好几处被雷劈得发黑卷曲,散发出焦糊的气味。   他安安静静蜷成一团,窝在片焦黑的山石里,四周被天雷劈至寸草不生。   看见羽雉和纪修远手牵着手从远处跑过来,棠璃先是震惊了瞬间,继而从山石中站起来,望向对面的两个人狺狺呲牙,自狐狸嘴中口吐人言:“这里是你们来的地方吗?还不快走!”   说完,目光如同刀子般剜了羽雉一眼,身上散发的威压陡然大增:“彩凤君,是谁让你擅作主张,好大的胆子!还不赶快将他带走!信不信我现在就把你吃了?!”   羽雉承受了狐王的怒火,顿时被吓破了胆子,当即化作山鸡原形,咯咯呱呱一阵乱叫,拍着翅膀飞走了,很快不见踪迹。   但是……他没有带走纪修远。   棠璃四爪着地,与纪修远两两相望,继而垂下眼帘,很是丧气:“抱歉,让你看到现在的样子……是不是很可怕?”   纵然纪修远能接受妖类,他也从来没有想过,让纪修远看到他的原形。   他还记得白蛇传里,白素贞与许仙已经相爱成亲,做了好几年夫妻,许仙都能被她现出的原形吓死。   可承受雷劫,是化不成人形的。   说完之后,棠璃伸出右前爪指了指东方:“纪修远,你往那边走吧,彩凤君就在那个方向。你找到彩凤君,就跟他回去。”   纪修远却摇了摇头,一步步走向棠璃,仰起头看着这一尾巨大而华美的白色狐狸:“我要是走了,你怎么办?” 第67章   棠璃有些不可置信的看着纪修远一步步走向自己, 然后伸出手臂,搂住了自己的脖颈,把脸埋进自己的长毛里, 然后低声说:“这里有点冷。”   纪修远还没有说出口的是,他的肚子越来越疼。   或许是人类产妇的经验并不适用于妖胎,从开始到现在不过一个多小时, 他能感觉到的阵痛,就已经达到了差不多十来分钟一次,这样密集的、随时可能进产房的频律。   按照常理, 他现在应该躺在温度适宜的房间里、柔软的待产床上, 而不是来到这样一个遍地嶙峋怪石,狂风雷霆大作、寒意凛凛的荒岛。   可他不能说。   他深爱的人在渡要命的劫,他不能扰乱对方的心神。   棠璃感觉到纪修远确实在轻微的发抖, 转头用温热长舌怜爱地舔了舔对方冰冷的面颊,然后示意纪修远躲在自己的肚皮底下。   二百多年一次的雷劫有着要命的凶险,却同时也有洗涤净化的功能。   他之前承受的三十多道天雷,已经将他体内的业孽粉碎净化,不会再伤害到纪修远。   他明白羽雉把纪修远送过来的意思,是想要助他避天劫。毕竟纪修远因为前世所做的一切, 有功德金光加身, 而且肚子里还怀着他们共同的孩子。   上天有好生之德, 必定会因此而庇佑照拂。   但棠璃从来都不曾想过利用这点,如果有可能,他是要把纪修远送走的。   可现在这种情况, 羽雉躲得远远的,他自己又在渡劫,没有办法使用任何法术。送是送不走了,只能让纪修远留下。   纪修远明白棠璃的意思,于是弯了腰,以微微蜷曲的半卧姿势躲在了棠璃身下。这也是现阶段,他能够感觉到最舒服的姿势。   棠璃的原形体长六米,四脚撑开如同一个小帐篷般将纪修远笼罩在其间,风吹不着、雨淋不到。纪修远抬眼望去,就能看见棠璃肚皮外侧在风中翻卷的浓密白毛。   不由自主就伸手摸了一把,柔滑细腻、比丝缎的触感还要好。   没料到的是,这个时候肚子里一阵要命的疼痛袭来,就不由自主揪紧了手心里的白毛。   对于化作妖身的棠璃来说,纪修远这点儿力气也就跟对他挠痒痒差不离儿,感觉上就是纪修远轻轻摸了一把他的毛之后,又在手里喜爱的揉了揉。   他心里还隐约有些高兴,觉得以前或许真的是自己多虑,纪修远分明很喜欢他的原形。   这时候第三十九道天雷落下,发出轰轰巨响,劈在了棠璃的身上。   纪修远看到四周环境霎那间被照的一片雪亮,棠璃的四肢颤抖了几下,然后他鼻端闻到一股新鲜的皮毛焦糊味儿。   “你、你怎么样?”纪修远双手不自觉的握拳,连自己肚腹传来的阵痛都顾不得,大声询问,“不是说我在这里陪着你,就没事了吗?!”   棠璃喘了几口粗气,因为身上被雷劈过的焦灼疼痛,没有第一时间回答纪修远。   天劫既然被称之为“劫”,要完全避开谈何容易?寻找功德加身之人护佑,是能在最后关头保住性命,但也仅此而已。   期间该受的痛楚煎熬、雷劈火烧,同样少不得。   渡劫想要一点点苦头都不吃,是不可能的事情,多少妖族熬过不去这关陨落身亡,能保住性命都算是走了大运。   更何况,这是九九天雷劫。   等疼痛稍微平复之后,棠璃才尽量语调轻松的开口回答:“没事的……对了,你知道什么是天劫吗?”   “天劫啊,它也是机缘。你看那些雷电劈在我的身上,瞧着挺厉害的,其实是在帮我坚实肌体、锤炼筋骨哩。”   对于这样明显属于安慰的话,纪修远又不是小孩子,自然不会上当。   但这个时候他就算是表达出不相信的情绪,也于事无补。再说他肚子里传来的疼痛一阵强似一阵,需要掩饰忍耐,所以只是满头大汗的勉强回应:“……原来是这样啊。”   天雷一道接着一道,轰轰隆隆,仿若没有止歇。   在这个过程中,棠璃和纪修远都为了向对方掩饰自己的伤患疼痛,彼此间很少交谈。   等到第五十九道天雷降临,周围再度被照得雪亮的时候,纪修远感觉到有一股温热的液体从腿间流下。   感觉很像是小便失禁,但纪修远知道不是,那是他的羊水破了。   他忍着阵痛,双腿挨挨蹭蹭的把薄棉裤脱下来,垫在屁股底下,看见清亮的液体一股股流出。   男人是没有生子器官的,纪修远之前也从来没有在自己身体上发现过。   然而此时,他看见自己的会阴处裂开了一道鲜红狭长的口子,羊水就是从那里流出来。   他的孩子也即将从那里出生。   从乌云中落下的天雷,已经自杯口粗,到现在变成了脸盆一般粗。棠璃被天雷轰击多次,从一头华美白狐化作了一头焦黑的狐狸,遍体上下冒着缕缕青烟,再也无法勉强用四肢站立,慢慢卧倒、蜷缩在地上。   就算在这样的情况中,他也没有忘记在自己的肚皮下面留出一个空间,以供纪修远躲藏。   纪修远把脸埋在长毛里,咬紧了牙关,不让自己从齿间泄露出任何声音,双手紧紧揪住棠璃肚皮上的白毛,看见一个小小的、湿漉漉的黑色头顶,从腿间那道鲜红狭长的口子里露出。   妖胎的生命力旺盛,纪修远忍痛用力了十来次,就看见孩子一拱一拱的爬了出来。   纪修远的肚皮又圆又鼓,比一般的孕妇要大上好几圈儿,他本以为怀的是个大胖宝宝,却没想到生下来这一看,目测身长也就40cm左右,遍体布满了粘液,皮肤通红,大小跟普通的人类婴儿差不多,还有点偏瘦。   只不过这孩子生下来就睁眼,大声的哭过之后,拖着条脐带就能爬,头顶上耷拉着两个纯白色的狐狸耳朵,屁股上还有一条毛茸茸的小尾巴。   孩子爬到纪修远的胸口处,浅淡的眉头一皱,咧开没牙的嘴哇哇大哭。   纪修远第一次做爸爸,有些不知所措,连忙将自己的食指尖放到孩子的小嘴前。孩子张嘴含了,吮吸几口后似乎得到心理安慰,就蜷缩着身体,在纪修远的怀抱里闭眼睡着了。   纪修远看着怀里的孩子,有些欣慰的想,原来这胎是个男孩子……只是将来这孩子总要上学,这头顶上的耳朵和尾巴也不知该怎么掩饰,倒是挺让人担心。   刚想到这里,就觉得肚皮再度一紧一痛。低头望去,就看见又有一个婴儿的头顶露出来,正在努力往外爬。   ……难怪肚子这样大,生出来的孩子却偏瘦偏小,原来不止一个。   棠璃被天雷击的遍体鳞伤、头脑昏昏沉沉,耳畔却忽然听到了婴儿的啼哭声。   想到纪修远现在确实是属于随时可以生产的状态,当下精神不由得一振。他努力的低下头,朝纪修远那边看过去,只见纪修远怀里抱着一个半妖婴儿,还有一个婴儿在纪修远打开的腿间露出了半截身体,正在一边发出嘹亮的哭声,一边努力往外爬。   棠璃既惊又喜,一颗心顿时软得像滩水。   他伸出长长的红舌头,如同一道柔软暖和的厚实卷帘,卷住那个努力往外爬的婴儿,帮助她离开纪修远的身体,然后将她放进纪修远的怀里。   这第二个孩子和第一个孩子大小体型差不多,初生的婴儿脸部红红皱皱,同样看不出什么区别,也有半妖标志的耳朵和尾巴。   只是她的左边耳朵尖尖上落有一点绯红,可以做为区分。   “是个女孩子呢。”棠璃用沙哑的声音说。   此时此刻,棠璃头脸上的白毛都被天雷劈到一片焦黑,然而一对眼睛却如天山之上的湖水般清澈,倒映着纪修远和他怀里的孩子。   纪修远此时的样子,也好不到哪里去。   他壮实肥润的腰背笨拙的弓着,整个人如同从水里捞出来一样,略长的黑发被热汗浸透、湿答答贴在额头上,看上去十分狼狈,哪里还有往日里心高气傲、目下无尘的商界王者风采?   紧接着,棠璃又把自己的尾巴伸过去,他的尾巴内侧还留存着一长条儿没有被天雷劈到的地方,洁白干净。   纪修远会意,把怀里熟睡的两个宝宝小心翼翼放到尾巴上面。   他听到棠璃的话,刚想对棠璃笑笑,腹中却又有一阵剧痛袭来。   特么的……他这胎到底怀了几个?!   纪修远根本来不及多想,张开嘴一呼一吸,再度用呼吸法给自己使劲儿。   不过一回生二回熟,到了这第三回 ,他心里倒是平静了许多,也知道自己该怎么做。   就这样,天雷仍然一道接一道的落下。   棠璃身上出现了十几处严重的伤势,皮毛翻卷、深可见骨。但乘着天雷降落的间隙,他总会扭过头,看一看宝宝们和纪修远,目光温存悠长。   到了第七十五道天雷的时候,落下的雷霆已经有水缸粗细。棠璃承受过之后,颈骨碎裂了一处,就连头也再不能回,不能再看他的宝宝们和爱人。   但棠璃的身体,仍旧执拗的为纪修远撑出一个空间。他全身一直在颤抖,放置着宝宝们的尾巴却是动也不动。   纪修远这个时候已经诞下了最后一胎,五个小宝宝并排睡在棠璃白毛绒绒的尾巴上,三儿两女,别提有多么可爱。   他会阴间那道狭长的鲜红口子,此时消失不见,肚皮也在短时间内就恢复了孕前的紧致,并没有松弛下垂的现象。   唯一的后遗症大约就是由于孕期的大吃大喝,体重仍在,人显得比较富态,这个就需要将来运动锻炼减脂。 第68章   “你……你究竟怎么样了, 有没有关系?!”   这一次天雷降下之后,纪修远发觉棠璃没有回头,顿时敏锐的察觉出不妥, 连忙出声询问。   “我没事,你看好孩子们就行。”   棠璃从嘴中一边喘着粗气,一边声音嘶哑的回答。   纪修远看了看棠璃, 又看了看身旁团着的五个小宝宝。小宝宝们被刚才的天雷惊醒,正在那里涨红了一张张小脸,欲哭未哭。   于是连忙凑过去又拍又哄, 让小宝宝们感觉到有父亲在身边抚慰, 这才将受到的惊吓平复下去。   纪修远非常清楚,棠璃绝对不是像他说的那样没事,此刻心里如同有十五个吊桶在打水, 七上八下。   但他这边睡着五个刚出生的孩子,时不时需要人安抚,又同时内心多少还存在一些侥幸。于是暂且按捺住自己的心情,一边拍哄着孩子们,一边默默的在心里念叨着,没事的, 会没事的……   天雷的威力是逐步加深的, 一道比一道凶猛厉害。   轮到第八十道的时候, 竟从中间生生劈断了棠璃的脊骨。   全身没有一块完好之处、看上去如同块黑灰色破布的巨狐发出长长哀鸣,从嘴里喷出一道淋漓鲜血,泼洒在寸草不生的焦黑石地上, 令人望之触目惊心。   宝宝们似乎感觉到父亲的痛苦,纷纷扭动着身体、放声大哭。   纪修远见状脸色大变,顾不得放声大哭的宝宝们,从棠璃的腹部下冲出来,伸手将那颗巨大的狐头抱进怀里,颤声道:“你、你怎么了?!”   暴烈的狂风在耳畔呜呜地吹着,棠璃焦卷发硬的耳侧长毛不时被吹过来,拍打着他的脸颊,隐隐作痛。   可纪修远的双臂是如此坚定的抱着对方,一丝一毫都不曾放松。   棠璃在纪修远的呼唤中,睁开疲惫的双眼。   巨狐的眼睛如同天山上的湖水,倒映着对面脸色发白、头发凌乱,狼狈不堪的男人。   棠璃张嘴想说上几句安慰的话、让纪修远躲好,却没料到喉头一甜,再度喷出口血,染红了纪修远胸前的衣服。   他伤势沉重到,已经连话都说不出。   纪修远抬起头,望向头顶上翻滚的乌云。乌云里面道道金雷银电正在狂舞汇集,酝酿着这九九八十一道雷劫的最后一击。   事已至此、避无可避,纪修远反倒不慌不怕了。   他俯下身子,将嘴唇贴在棠璃毛茸茸的耳朵上,声音不大,却万般坚决:“我陪着你。”   无论结局如何……这一遭,我都陪着你。   要生一起生,要死一起死。   棠璃听到纪修远这句话,不由得心头震动,同时也感到有些不可思议。   他之前因为不想纪修远发现“小棠”是妖类,所以每次到了必须施展法术、以成人形态出现在对方跟前的时候,都用面具遮住了脸。   按理说,纪修远跟成人形态的自己也没接触过几次,远远比不上“小棠”的日夜陪伴,怎么就能做到这种程度?   ……难道,纪修远已经发现自己和“小棠”是同一个人?   是了,只有这样才能解释,他什么会心甘情愿陪自己渡这场天劫。   棠璃顿时只觉得心中一片雪亮。   滚滚乌云中酝酿的最后一道天雷终于即将降临,纪修远见状,连忙扑在棠璃身上。   虽然以他的体格,不可能将身长六米的巨狐整个遮挡住,但他此时已经豁出一切,打算能为对方挡多少是多少。   见纪修远这样做,棠璃也不由觉得感动,清澈的狐眼眨了眨,慢慢流下一滴泪。   纪修远为自己生下五个宝宝,现在又肯为自己舍生忘死、抵挡天劫。   狐生一世,未来岁月相伴相守之人,就认定是他了吧。   棠璃暗中下了决心。   九九天雷劫,没想到最后一道劫雷却不是摧毁与破坏,而是治愈救赎。   明亮的雷霆包裹住整条巨狐,折断的骨头和脊椎愈合,焦烂皮毛肉眼可见的恢复。   没过多久,棠璃就又恢复了原本的模样。   不,经过九九八十一道天雷的洗髓锻骨,白毛巨狐看上去甚至比原先更加的威风凛凛、更加的神骏非凡。   天劫是要命的灾难,但只要能撑过去,也是机缘。   纪修远趴在棠璃的身上,在金银交织的雷光中看到这幕,终于松了口气。   他在恶劣的环境中刚刚生下五个孩子,虽是顺产也失了不少血,之后又忙着哄孩子、为棠璃提心吊胆,再强壮的身体也遭不住。   此时心里那股劲儿一松,就觉得疲惫排山倒海涌了上来,昏昏沉沉趴在棠璃温暖软和的皮毛上睡了过去。   ……   等到纪修远再度醒过来的时候,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天一夜。   他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纪宅卧室的大床上,屁股下面垫着产妇褥垫,穿着柔软宽松的睡衣,室内温度适宜,周围一片安静。   不再高高隆起的肚子此时此刻提醒着他,他之前经历的一切绝非幻梦。   这时候纪修安轻手轻脚的推门进来,看见纪修远醒了,脸上浮现出喜色:“哥,你醒啦?”   “孩子们呢?”纪修远看了看四周,连忙朝弟弟询问。   “怕吵着你,所以喂过奶以后,都在婴儿房睡着。”纪修安回答,“哥你放心,孩子们好着呢,个顶个的能吃能睡,身体非常健康。”   纪修远又想起孩子们的另一个父亲,有些犹豫的继续问道:“是谁……把我送回来的?”   “咦,哥你在说什么啊?”纪修安睁大了眼睛,“姜阿姨过来送晚饭的时候,就看见你已经生了,和小宝宝们一起躺在床上睡着,连脐带和胎盘都处理得好好的,哥你那些产妇知识真没白学。”   “我不放心,又让医生过来检查你的身体,说没有什么问题,只是有些失血虚弱以及精神紧张。姜阿姨说产妇生产之后,最好是睡到自然醒,你又睡得太沉,所以没有人叫你起来。”   “哥你不知道,你睡着的这段时间,全家上下真是一片兵荒马乱,连小棠都过来帮忙了。”   说着说着,纪修安就欣慰的笑了:“还好一切平安。”   纪修远听了弟弟的话,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又隐隐对那男人不曾现身有些失望,于是朝弟弟道:“你扶我下床,我去婴儿房看看孩子们。”   “小宝贝们现在都睡着呢,现在去反而会打搅了他们,待会儿醒了再去看也不迟。”纪修安回答,“哥,你现在饿不饿呀?我去叫宋姐姜阿姨她们做点吃的给你。”   这个时候,纪修远的肚皮应景地响了几声,于是他朝纪修安点了点头。   纪修安不怎么放心他刚生过孩子的大哥,也没有离开卧房,只是打了电话给宋姐和姜阿姨,让她们做些有营养补气血的食物送上来,就坐在床畔,和纪修远说话。   另一边,棠璃从楼下的客房里走出来,看见宋姐和姜阿姨正在厨房忙忙碌碌的煮东西,于是开口问道:“纪大哥醒了吗?”   虽然纪修远已经接受了他是妖,但纪修安和其余纪宅的工作人员未必能接受,他若是贸贸然以新的身份和形态出现,别到时候又是一番鸡飞狗跳,弄出什么事端来。   考虑到纪修远还要在纪宅坐月子,为了给爱人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的环境,所以他还是用“小棠”的身份,以帮忙的名义来到纪宅。   姜阿姨和宋姐都对棠璃这个美少年很有好感,宋姐笑着回答:“先生已经醒了,小纪总让咱们做些吃的端上去呢。”   棠璃心中顿时柔情满溢,非常想立刻去见醒来的季修远。   他的眼珠子转了转,朝姜阿姨和宋姐开口:“我端上去送给纪大哥吧。”   纪宅里就宋姐和姜阿姨有育儿经验,她俩之前一直在帮小宝宝们布置婴儿房、喂奶什么的,忙活到现在都挺累,也巴不得有人帮忙送饭跑个腿,于是棠璃就端着装了汤菜食物的托盘,朝二楼纪修远的卧房走去。   来到卧房门外,刚想敲门,却听到里面传来纪修远和纪修安的对话。   纪修安说:“哥,这几个月来,我一直以为你喜欢小棠。”   棠璃听到这句话,只觉得心顿时悬了起来,收起敲门的手指。   “我没有喜欢小棠,从来没有过。”纪修远沉默了片刻之后回答,“我对他的感情,只是愧疚……或许还有一些类似兄弟之间的关心。”   “是的,就是这样。修安,他就像我的另外一个弟弟。”   他说的不是真心话。   但他孩子都为那男人生了,又在天劫之中愿意生死相随,怎么能够喜欢小骗子?   他没有资格,也没有立场。   棠璃听了纪修远的话,一颗心顿时浸在了冰水里,凉到透透的。   “那么,我可以继续追求小棠吗?”纪修安有些犹疑的试探,“你会祝福我们吗?”   纪修远深深吸了口气,只觉得心痛难抑,说出的话却十分平静:“我会祝福你们的。以前是哥不好,总对小棠抱有成见……小棠如果能和你在一起,那就再好不过,我将来也可以放心。”   他说的倒也都是实话,如果小棠将来能够跟知根知底的修安在一起,总比跟外人在一起让他放心。   就算做不成恋人,也能以“弟夫”的身份常来常往。   棠璃端着托盘站在门外,全身僵硬如同一尊塑像——   “只是愧疚”,“他就像我的另外一个弟弟”,“我会祝福你们的”。   ……纪修远,原来你生下我的孩子、助我渡劫,只是因为愧疚,以及兄弟间的关心吗?   到了这个地步,竟然还要把我往别人的怀里推?! 第69章   棠璃深吸了两口气, 稳定了一下心神,对自己说,不要急、不要乱。   纪修远年纪还小, 而且刚生了孩子,自己怎么能在这个关头跟他计较?   想到这里,棠璃再度伸出手, 敲了敲门,开口道:“我可以进来吗?”   听到棠璃的声音,纪修远和纪修安互相看了看, 一时间彼此都感觉十分尴尬。   最后还是纪修安咳了一声, 然后朝门外说:“小棠啊,进来吧。”   棠璃端着托盘走进来,熟门熟路的在床上架起就餐的小桌子, 然后帮纪修远调整了一下位置,又往他腰后垫了个枕头,扶纪修远起来吃饭。   虽然妖族并没有坐月子这回事儿,但纪修远既然是人类,还是按照人类的规矩办比较稳妥。   纪修远生过孩子之后,胃口也跟着缩小。只喝了一瓦罐黑鱼汤, 外加一笼包子以及一碗熬得浓稠喷香的红枣黑米粥, 就差不多有七分饱, 继而放下碗筷。   ……虽然还是比普通人能吃,但比起怀孕的那段时间,好歹已经属于正常人类范畴。   棠璃守着纪修远吃完饭, 把碗筷都收拾好了放在一边,觉得自己得尽早把话说明白,不能继续再拖。   于是他站在床畔,定定的看着纪修远:“你们刚才说的话,我都听到了。”   纪修安在旁边十分尴尬的解释:“这、这样啊……小棠,其实我和哥不是那个意思……”   棠璃伸手阻止纪修安继续说下去,仍旧注视着纪修远,凑过去表白:“我不是什么物品,可以由着你们让来让去。纪修远,我喜欢你。”   “我想要和你在一起,一个床上睡觉,一个灶台吃饭,一起过下半辈子。”   纪修远眼睁睁看着小骗子忽然靠近自己,那张堪称祸水的脸近在咫尺,呼吸交织。   然后从红润的唇瓣中,吐出深情款款的表白。   纪修远闻到小骗子身上传来的浅淡香气,只觉得心脏砰砰跳得厉害,耳朵尖儿都红了。   但他是不可能回应小骗子的。   他告诉自己,人的一生当中,会不止一次的心动,这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总要有所抉择。   否则的话,他既爱着那男人,又跟小骗子纠缠,不就是个渣男了吗?   他的洁癖以及道德观,都不允许他这样做。   所以他垂下眼帘,不去看小骗子那张颠倒众生的脸,开口道:“很抱歉,小棠……我一直把你当成弟弟。除此之外,没有别的感情。”   纪修安在旁边听见他哥和小棠的对话,整个人都懵了。   他一直以为他哥喜欢小棠,毕竟像小棠这样单纯美好的少年,经过朝夕相处的接触,有谁能不喜欢呢?却没想到真实的情况,是小棠也喜欢他哥。   而且喜欢到了,想要和他哥共同度过下半辈子的程度。   霎时间,他只觉得心里又酸又疼。   于是他慢慢退后,拿了纪修远吃剩的托盘碗筷走出房门,顺手再把门带上。   一方面是想让自己静静,另一方面也是将空间留给他哥和小棠。   大哥为他遮风挡雨舍命相护,是他最重要的亲人,小棠则是他放在心头喜欢的人。   这两个人,在他的心里都比他自己重要。他不想大哥和小棠明明互相喜欢,却因为顾忌到他的感受,非要把小棠推到自己身边。   只要他们两个真的互相爱慕、能够生活的幸福美满,他可以从此退出,无怨无悔。   棠璃听到纪修安离开的脚步声和关门声,忽然捧住了纪修远的脸,朝那看上去薄而无情的唇用力吻了下去。   纪修远原本想推开棠璃的,但奈何小骗子身上的味道太好闻,吻技又过于优秀,他稍微挣扎了两下就沉溺进去,被亲得晕晕乎乎。   狐精有魅惑众生之能,并不是说说而已,更何况是棠璃这种千年大妖。   棠璃勾得纪修远与自己唇舌交缠了几番,这才放开他,盯着他道:“你还敢说不喜欢我?!现在纪修安已经走了,你说实话!”   纪修远此刻满面潮红,用手背擦去嘴畔的些许口水,觉得自己实在是很丢脸。   他也是二十八岁的人了,竟然经不住……一个十九岁男孩子的勾引亲吻。   但他好歹做了这么多年领导和上位者,连忙收拾了之前荡漾的心情,端正了神情说:“小棠,你要知道,男人的感情和身体欲望是可以分开的。我真的只是把你当弟弟,没有别的想法。”   “修安很不错的,比我会享受生活,性格脾气也比我好,而且他很喜欢你。你和他在一起的话,每天都会过得很开心。”   尽管说着自家弟弟的好话,想要把棠璃跟纪修安凑成一对,纪修远心里却莫名升起酸溜溜的感觉。   ……平时还不觉得,这样一说出来,就发现弟弟确实比自己更适合做一个好情人。   棠璃强压住升腾而起的怒火,以及铺天盖地的失望,在心里不停的默念——   他还小,他还不懂事,而且刚生过孩子,得多让着点儿……   棠璃深深吸了口气,眼见着从情爱这块儿没办法打动纪修远,就试图跟他讲道理:“纪修远,你打算一个人抚养孩子吗?”   “如果我们两个人不在一起,孩子们可就只能在单亲家庭长大了。就算是为了给孩子们一个完整的家庭,一个好的生活成长环境,你也不能把我推给纪修安吧?”   纪修远听了棠璃的话,只觉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小骗子……这是看自己的孩子没有另外一个爸爸,打算跟自己组成家庭?   或者说,小骗子想起了那一夜,觉得对自己负有一定的责任?   当下哭笑不得,道:“小棠你别闹。就算我为了孩子们,想要组成完整的家庭,也会为他们找一个母亲,而不是你。”   虽然现在社会上对同性恋已经有了一定的包容度,但在大众看来,无疑是由一男一女组成的家庭,才能更好的给予孩子照顾,同时孩子们也不至于遭遇到异样眼光。   棠璃在陪伴纪修远怀孕的这段时间里,懂了许多生养孩子的知识,多少也对这方面有所了解,当即被纪修远这番话噎住。   他慢慢垂下眼帘,只觉得很伤心,缓缓开口:“我知道了。”   原来纪修远非但没有爱过他,连抚养孩子也没有考虑过要跟他一起。   或许从头到尾都是他自作多情……纪修远真的只是把他当兄弟看。   至于天劫之下舍命相护,仔细想想,纪修远不也曾经为了纪修安,明知是死局,还单枪匹马闯入别人的陷阱吗?   纪修远见棠璃不再继续坚持,松了口气,同时也觉得心里空落落的。他伸手安慰地摸了摸棠璃的发顶,一时间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   接下来纪修远这个月子,坐的十分惬意。   他也害怕自己生了孩子之后,落下什么后遗症。所以月子四十五天的时间里除了去看看抱抱宝宝们,学着给宝宝们喂奶换尿不湿之外,基本躺在床上靠人伺候,活动量非常小。   直接导致他又胖了一圈儿,养的是越发气色红润。   倒是棠璃成天跑出跑进,晚上还会和宋姐姜阿姨轮着值班,给宝宝们喂夜奶,忙得不亦乐乎,只是总躲着纪修远,尽量不再和对方单独接触。   唯一令纪修远感到不足的地方是,在这四十五天的时间里,那男人竟然一次都没有来看过自己和宝宝们。   不过他也会暗搓搓给那男人找理由,想着那男人或许是经过一次天劫,体力不支元气大伤什么的,不方便出现在人前,正躲在什么地方休养。   等那男人养好了身体,肯定会来看他和宝宝们。   出了月子后的第二天早上,纪修远看了眼床头上贴着的每日食谱以及运动表格,正雄心勃勃打算开始自己的产后恢复,就看见宋姐慌慌张张的推门进来,朝他道:“先生,宝宝、宝宝们不见了!”   “什么?!”   纪修远听了,顿时大惊失色,和宋姐一起朝婴儿房跑去。   到了跟前,只见婴儿房里一片光秃秃。   不光是五个小宝贝不见了,就连他们的木头摇床、爬爬垫,床头放置的悬转彩铃,以及堆在里面的一应玩具什么的,通通都不见了。   宛如台风过境,一干二净,只留下四面墙壁贴着的彩色儿童墙纸。   “是谁干的?”纪修远扭头问宋姐。   宋姐一脸快要哭出来的模样:“不、不知道。”   “怎么可能不知道?!”纪修远啪啪拍着墙壁,发出的声音近乎咆哮,“这是把整个房间都搬空了!装车都要装上满满一卡车!!这么大的动静,怎么可能不知道?!满屋子的人都死了吗?!给我调监控录像!!!”   “先生、先生,您冷静一点儿。”宋姐终于哭出声,“保镖那边已经第一时间调过监控录像了,什么都没有发现,宝宝们就像是凭空消失了一样……只不过、只不过……”   “只不过什么?快说!”纪修远连忙催促她。   “只不过……小棠跟着不见了,他的手机也打不通。”宋姐迟疑的开口,“有人猜测,是不是小棠把宝宝们带走了……虽然我相信小棠不会无缘无故做出这样的事,但要带走宝宝们,确实是从内部下手比较容易……”   “让保镖们继续查,同时报警。”纪修远吩咐过宋姐后,心如火燎,连外出的衣服都来不及换,趿着双拖鞋,穿一身睡衣就转身大步朝楼下走去。   既然打不通电话,那他就直接去找,毕竟小骗子的叔叔和表弟都还在凤城,如果这事真的跟小骗子有关……他就不信小骗子能飞到天上去!   坐贾师傅的车匆匆赶到方舟酒店,刚走进大厅,就见王瞎子迎了过来,朝纪修远点头哈腰:“纪董好。”   纪修远也不跟他废话,直接问:“小棠呢?”   接下来三言两语间,纪修远终于弄明白了,王瞎子并不是棠璃真正的叔叔,而是棠璃的经纪合伙人。   之所以挂着远房叔叔的名义,完全是当初为了给棠璃弄身份证。   现在棠璃和他的表弟都离开凤城回了老家,临走前把酒店的门房卡给了王瞎子,让他找机会交给纪修远,说是里面有东西留给纪修远。   这不,王瞎子还没来得及去纪宅登门拜访,纪修远就自己找来了。   纪修远一颗心如同坠进了冰窟里,这个时候,他已经确定是小骗子带走了宝宝们。   但他也来不及多想什么,当下从王骗子手里接过房卡,直奔棠璃租住的房间,看看小骗子给自己留下了什么东西,有没有关于宝宝们的线索。 第70章   纪修远用房卡打开门, 看见一只绯红色大蝶, 意态翩跹的朝自己飞过来。   他下意识伸出手,那只大蝴蝶就停在他的指尖上, 然后化作一道流光, 直直冲进他的印堂, 湮没于眉心。   这是棠璃灵能所化的“传讯蝶”,用来给纪修远留言。   妖族们平时互相远距离通讯, 用的都是“传讯蝶”, 不需要语言和文字, 方便又快捷。   所以如果不是喜欢人类的文化、刻意练习过书法,他们大多字写得稀烂, 或者根本不识字,比如说羽雉那一笔烂字就是这样形成的。   此时此刻, 纪修远不但接收了棠璃留下的全部信息, 还对棠璃留言时的伤心情绪感同身受。   他也是这个时候才明白过来, 原来小骗子和那个神出鬼没的男人, 根本是同一个人。   现在想想……其实小骗子几次都露出过破绽。   比如说飞机失事之后,乘客无一生还, 他到底是怎么回来的?   比如说通玄子来纪宅的那天晚上, 平时小骗子明明都守在他身边寸步不离的, 为何那晚偏偏不在?   又比如说小骗子身边忽然出现的, 名为羽雉的表弟,以及狐王麾下的山鸡妖。“雉”这个字不就是代表山鸡吗?简直不要太明显。   再比如说,小骗子那不似人间能有的容貌……   当然事后诸葛亮谁都会做, 所谓“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这些不过是马后炮而已。   棠璃早就起了带孩子们回大荒山的心思,只是怕他月子坐不好,才选择在今天离去。   留言最后,棠璃解释了他带走宝宝们的原因——   小宝宝们身为半妖,生下来就有狐狸耳朵和尾巴,年满六岁之前无法收缩自如,在人类世界生活不是很方便。   他先带宝宝们回大荒山,等养到六岁,宝宝们能够自如的收起耳朵尾巴,以及学会一些自保的小法术,他就再带宝宝们回来落籍入户,宝宝们也正好到了上小学的岁数。   他知道纪修远不喜欢他,也不愿意跟他一起抚养孩子,但他毕竟是宝宝们的亲生父亲。   再不喜欢他,也请容忍他这六年,让他尽一下父亲的责任和义务。   六年以后,他就会将宝宝们送还到纪修远身边,再也不会打搅纪修远。   纪修远读取完毕棠璃留下的信息之后,不知道心里是个什么感受,只觉得憋屈又郁闷,还夹杂着悔恨,坐在沙发上一巴掌拍向面前的茶几。   结实的木制茶几顿时稀里哗啦四分五裂……   去你的六年时间,去你的再也不会打搅!!   老子等不了!!!   纪修远深深的吸了几口气,平复了一下心情,掏出手机摁下纪修安的电话号码:“喂,修安哪。之前那个圆鉴师父,你还能不能联系上?”   ……   棠璃带着宝宝们回到大荒山之后,大荒山的群妖都纷纷沸腾了——   “哎呀,你听说了没有?狐王当爸爸啦!”   “咦,他不是在闭关吗?”   “你的消息真落后,狐王名义上闭关,实际是下山到人间逛了一圈儿,然后带回来五个半妖宝宝!”   “半妖宝宝?那狐王是娶了人类继室吧,是哪个幸运的家伙?羡慕嫉妒恨啊!”   “应该是娶了继室没错,但继室没有跟着狐王回咱们大荒山呢。也不知是难产没了还是什么情况,唉……”   消息之所以这么快流传开来,主要是因为棠璃回到千秋万岁宫之后,马上发动宫里的大灰二白阿狸以及六位寨主,满山遍野寻找正在哺乳期的动物,然后统统圈起来挤奶,喂养奶量巨大的五个宝宝。   现在是初春,冬天刚过去没多久,是大部分动物刚刚发情的季节,哺乳期的动物并不算好找。   好不容易找到了七头鹿、十五只羊、两头老虎,外加柳腾不知道从哪里搞来的一头黑白花奶牛,总算基本能保证宝宝们的喝奶供应。   如今在千秋万岁宫里,专门腾出了一个宽敞的宫室做婴儿房,五张木质小摇床一溜儿排开,地板上铺着爬爬毯,周围放置着好几口玩具箱。   除了四壁贴的墙纸有差异,基本上布置得跟在纪宅的时候差不多。   宝宝们因为情况特殊,到现在还没有正式上户口,也就没有取大名,只有纪修远给起的小名。   老大因为耳朵和尾巴都是纯白的,起名叫皓皓;老二的左耳朵尖上有一点红,起名叫左红;老三的右耳朵尖上有一点红,起名叫右红;老四的尾巴尖是红的,起名叫中原;老五的两个耳朵尖和尾巴尖都是红的,起名叫六五。   左红和右红是女宝宝,其余都是男宝宝。   “中原”这个名字来自于武侠中的人物,“中原一点红”。而“六五”则指的是六五式军装,帽徵领章刚好组成三点红色。   婴儿房里,阿狸正在帮大哭的左红换尿不湿,大灰和二白一个抱着中原一个抱着右红,嘴里哦哦的哄。   躺在棠璃怀里的六五,正用有肉涡儿的小手抱着瓶身,大口嘬着虎奶。   只有皓皓最有当老大的气势,穿着条尿不湿在爬爬毯上爬来爬去,身旁放一个半米高的大奶瓶,饿了就自己抱起来嘬两口,不哭不闹自己玩玩具,偶尔还斜眼看一下弟妹们,充满了鄙视这些小不点儿的意味。   五胞胎虽说是同一天降生,但身体等各方面发育情况还是有强有弱,这也属于自然规律。   最先诞生的老大一般来说总是得天独厚,再加上在胎里抢夺了大半的帝流浆,所以皓皓无论从身体还是智力方面,都比弟妹们强上一大截。   至于食量,也理所当然的强上一大截,所以只有他的奶瓶是特制的,比目前的身高也矮不了多少。   羽雉叉着手在旁边看,然后感叹道:“小鸟儿觉得,宝宝们只有一个爸爸,长期以往总不是事……狐王不打算再续一房继室,共同抚养宝宝们吗?”   棠璃想了想,觉得羽雉说的也有一定道理。   近两三百年来天地灵气衰竭,妖族日渐稀少,否则的话像他这种千岁大妖,宫中怎么可能只有三个小妖?   他一个人的时候还好,再加上这五个宝宝要照顾,人手就不太够用。   毕竟小妖们要挤奶,要养鸡养动物,要做饭,要打扫维修宫殿清点账目迎来送往……而婴儿是二十四小时离不得人的,照顾起来难免手忙脚乱、鸡飞狗跳,还不能十分精细。   大灰二白和阿狸,连带棠璃自己,这几天都憔悴了不少。   如果他从六位寨主中选择一位续为继室,两家合并成一家,不就能多出人手照顾孩子了吗?   反正他已经被纪修远伤透了心,又拖家带口的,也不能再过分挑剔强求。   于是棠璃抬眼,望向羽雉:“那么彩凤君觉得,六位寨主之中谁合适?”   羽雉听棠璃松口要续继室,心中大喜过望,于是扭扭捏捏的回答:“小鸟儿觉得吧,嗯,这人首先要细心体贴,还要长得漂亮,最好会唱歌,既能让狐王开心,又能哄宝宝们睡觉……”   棠璃听明白了羽雉的意思,拍了拍怀里的六五脊背,让小家伙舒舒服服打了一个奶嗝,然后朝不远处的阿狸道:“阿狸啊,咱们快到吃饭的时候了吧。”   阿狸把左红轻手轻脚放进摇床,然后回答:“是啊,锅里炖着鸡呢,一会儿就开饭。”   羽雉闭上了嘴,挨挨蹭蹭挪到门边儿,然后化作一只毛色斑斓、油光水滑的大山鸡,拍着翅膀迅速飞走。   棠璃见状叹了口气,说起来羽雉也算是随自己到人间走了一遭,但他实在不是适合的继室人选。   首先羽雉自己是山鸡精,他彩凤巢里有个看家使唤的小妖,是乌鸡成精。   狐狸天生就要吃鸡,鸡也对狐狸有天生的畏惧感。无论山鸡还是乌鸡,这点都一样。   而他的五个宝宝都是半妖,身上有狐妖的气息。   刚才大家在婴儿房里不可谓不忙,羽雉之所以只是叉着手在旁边看,一方面因为他是客人,另一方面就是因为这种天然的畏惧感。   纵然羽雉因为恋慕自己,勉强压抑住心里的畏惧感和自己生活在一起、照顾宝宝们,双方却都一定不会有好的结果。   宝贝们需要的,也不是羽雉这样的父亲。   他们需要能够照顾保护他们,有一定的能力特长,能够成为他们某一方面人生导师的父亲。   想到这里,棠璃扭过头望向二白:“二白,待会儿吃完饭以后,你替我传个消息出去。”   “就说我要选继室。”   ……   圆鉴祭奠过黧龙王之后,就开始在世界各地游历,行踪不定。   好在纪修安有他留下的联系方式,没过多久就联系上了他。   圆鉴得到消息,当即二话没说赶回了凤城,很快和纪家兄弟见了面。   “原来之前在纪施主身边的小棠,就是那大妖啊。”   坐在纪宅之中的大厅内,圆鉴喝了一口茶,朝对面的纪修远感慨道:“看来他隐匿气息之术修的极好,我当时居然没看出来。”   “是的……圆鉴师父,你能帮忙找到小棠的行踪所在吗?”纪修远着急询问。   “那位大妖行走世间极为谨慎,没有留下任何相关气息痕迹,原本是不能的。”圆鉴微微一笑,“但纪施主体内有他半颗妖丹,与他气息相通,这件事就相对好办。”   “给小僧半个月时间,就能知道他的具体所在地点。”   纪修远终于松口气:“有劳圆鉴师父了。” 第71章   自从棠璃放出话去要娶继室, 六位寨主就开始攒足了劲儿的表现。   也有不少小妖蠢蠢欲动, 觉得自己是不是有机会能够来一个麻雀变凤凰。但碍于六位大妖的威势,始终不能表现的太过明目张胆。   这不今天一大早上, 号称大荒三傻的熊妖子路, 狼妖长敖, 虎妖寅君就齐刷刷过来了。   吸取从前的教训,他们倒是没有急吼吼先打起来, 互相没有搭理, 还算平安的抵达了千秋万岁宫前。   大荒三傻的头脑都有些直愣愣, 性格粗暴简单,但事关自己的终身大事, 还是都提前贿赂了狐王身边伺候的小妖,得到口风——   狐王是为了五个小宝贝的健康成长, 才要娶继室、组成家庭。   子路长敖和寅君, 虽然号称大荒三傻, 但他们也不是真的傻, 只是脑回路比较直,遇到事情基本上都靠打架解决而已。   要他们自己说的话, 这叫耿直爽快、胸怀坦荡, 才不是冒傻气!   不过既然已经知道狐王娶继室的原因, 三傻也少不得做出个贤惠人的模样, 各自收敛了脾气和爪牙,以探望宝宝们的名义,拎着礼物进了千秋万岁宫。   想讨好狐王, 就必须让这些小宝贝们舒舒服服、开开心心的,并且留下好印象。   要不然哪里来的竞争力?   比起对狐王有天然畏惧的羽雉,浑身鳞片冰冰凉的蛇妖柳腾,以及满身长刺的白仙子,他们三个至少看上去毛茸茸、摸上去软软和和,怎么样都该比那三个招小宝贝们喜欢吧?   于是宽敞的婴儿房里,大荒三傻化成了原形,熊妖子路人立而起,左边的熊爪举着左红,右边的熊爪举着中原,举杠铃一样把两个孩子举上举下,玩得那是相当开心。   狼妖长敖则四爪着地,驮着右红和六五,在房间里转着圈儿的跑,右红和六五不时发出一连串咯咯的笑声。   虎妖寅君在爬爬毯上肚皮朝天,任凭皓皓骑在自己的肚皮上,一会儿揪揪自己的尾巴,一会儿揪揪自己的胡子耳朵……还被摸了好几把老虎屁股,自认充分展现出温驯可爱、对待孩子耐心亲切的一面。   过了会子,看到棠璃来婴儿房,三妖就表现的越发卖力,一时间婴儿房里充满了欢声笑语。   “黑罴君,青狼君,寅君。”棠璃带着阿狸,含笑询问,“小孩子爱闹腾,没有麻烦到你们吧。”   “怎么会,我不知道多喜欢宝宝们。”熊妖子路连忙回答,爆发出豪爽的笑声,“过了今年夏天,等他们再长大一些,我就可以带他们下河摸鱼、上山采果子去。”   “我最喜欢幼崽了,每次看到宝宝们,就觉得跟自己亲生的也没什么两样。”狼妖长敖背上驮着右红和六五,见子路抢了头筹,赶紧跟上,”喜欢都来不及,怎么会嫌麻烦。“   “我也是我也是。”虎妖寅君生怕棠璃忽略了自己,伸出两只前爪软软和和的抱住皓皓,用毛茸茸的脸蹭了蹭对方,“而且宝宝们最喜欢跟我玩,皓皓你说对不对?”   皓皓开心地叫了一声,用手抓了几下寅君的胡须。   眼见气氛十分和谐,棠璃表达了留三妖在宫里共同用午饭的意思,三妖愉快的答应了,然后继续和小宝宝们玩作一堆。   三妖在婴儿房表现了一个上午,和狐王共进午餐之后,这才心满意足离开了千秋万岁宫。   等小宝宝们睡过午觉,蛇妖柳腾和刺猬妖白仙子就紧接着上门了。   这俩没有容易亲近接触的原形,就走的是另外一个路子——   给宝宝们变戏法。   婴儿房里一会儿涌现朵朵白云,托着宝宝们浮来浮去;一会儿出现道道彩虹,让他们可以在上面自由自在的滑滑梯。   就这样宝宝们又度过了一个开心的下午,直到柳腾和白仙子用过晚饭之后离开。   婴儿期的睡眠对成长发育十分重要,每天都要睡够16~1时,所以宝宝们喝过晚上那顿奶,过了七点就开始准备睡觉。   这个时候羽雉身披彩衣出现在窗外的夜色中,立于枝头引吭高歌:“小鸟儿为宝宝们唱首催眠曲,快快长啊快快长,快快睡啊快快睡……”   棠璃见状,顺手布一道“隔音罩”,将千秋万岁宫笼罩在里面,顿时整个世界都清静了。   寨主们常来常往以后,宫内上下都轻松了许多。   至少在寨主们跟五个宝宝玩的时候,棠璃和小妖们都能暂时脱身松口气,做些别的事情,这就相当于寨主们帮他带了孩子。   ……这样的话,选继室这件事倒是可以先放个几年,不用那么着急。   他也能仔细从中挑选一番,看谁是最适合的人选。   ……   半个月后,圆鉴确定了棠璃所在的地点——   一片地处偏僻、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之中。   那片区域十分神秘,常年累月大雾弥漫,连卫星航拍都拍摄不到里面具体的情况。附近生活的山民声称,里面是蓬莱仙境,住着神仙,凡人不得召唤,没有办法入内。   有探险队不信邪,曾经试图进入探索,通通遇到了类似“鬼打墙”的情况,无功而返。   就连直升机想要进入,都会莫名其妙出故障,从而不能成行。   当然,在这个不承认鬼神存在的时代,这些现象最终都被归结于区域磁场异常,不了了之。   于是纪修远得到消息之后,就和纪修安圆鉴立即动身,几经辗转来到了距离那片深山最近的村子。   这里实在是很偏僻落后,连路都还是那种黄泥巴、弯弯绕绕的土路,交通极其不方便,孩子们上个学都要走两小时。村民们的生活贫穷而质朴,整个村子里只有几头牛、用驴拉车,连台拖拉机都没有。   所以当载着纪家兄弟和圆鉴的越野车来到村里的时候,整个村子里的村民都出来看热闹,村长亲自出来迎接招呼。   当纪修远一行人表达了要进深山看看的意愿,并付出一千元的报酬之后,村长很爽快地答应了,并热情的叫上好几名村里的青壮为他们带路。   村长也不是第一次接这活儿,与他们村相邻的那座山在冒险者中很出名,时不时就有类似纪修远他们这种不信邪的人过来探险,他这也算熟门熟路,每次都能赚个几百上千块。   反正这些人都是乘兴而来、败兴而归,进不了那仙境,他只是想为村里顺便赚点收入,不算是亵渎神仙。   到了第二天,纪修远三人就跟着村里的几名青壮进山。   进山道路崎岖狭窄,连驴车都不能坐,只能靠步行。纪修远三人来之前做足了准备,身穿登山服,脚踩野地靴,背上背着登山包,手里还拿着指南针。   然而只是刚刚进入那片山区,就如同传言中的一样,指南针滴溜溜乱转失灵,无法辨别方向。   因为浓重迷雾的遮挡,甚至连天空中太阳的方位也无法辨认。   他们试着往前走了一段路,不久后就发现重新返回了原地。   “圆鉴师父,有办法吗?”纪修远站在一片郁郁葱葱的林中,拧起了剑眉,含着焦虑望向身旁的圆鉴。   圆鉴捻了捻左手中的洁白菩提根佛珠,感叹道:“这幻阵非比寻常,它不是由哪一个大妖筑就,应该是数代妖族经营而成,以山民们的信仰之力驱动……别说是我,就算是师父他老人家在世,也未必就能破。”   “不过,不是没有办法。”   “什么办法?”纪修远闻言,连忙询问,如同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   “近两三百年间,天地灵气日益枯竭,正是因为天道已经完全向人类世界倾斜。”圆鉴伸手一指,“人类论起个体虽然渺小,却是拥有绝对力量、这个世界的真正统治者。无论什么样的幻阵大法,最终都会为其让路。”   “纪董,如果你能将此间通上道路,开发山林产业、启迪民智,掐断用以驱动的山民信仰之力,幻阵自然就会不攻自破。只不过,这就不是一朝一夕之功。”   “那就按圆鉴师父说的做。”纪修远回答道。   他也不知道如圆鉴所言,开发这片森林产业、启迪民智要花费多长时间。   但是坐着等待,从来都不是他纪修远的风格。   ……   三年后,五个小宝宝已经到了满地跑的年龄。   他们因为是半妖,体格发育比普通的同龄人类孩子要强壮高大一截,每天顶着毛茸茸的耳朵和尾巴在宫里宫外跑来跑去,一个个别提有多可爱。   棠璃向纪修远承诺过,等小宝宝们满了六岁,就要把他们送回去。为了不至于和人类世界脱节,所以小宝宝们满了两岁之后,在学习一些简单术法的同时,也在学习一些人类的知识。   这是个夏天,皓皓带着弟妹们在树荫下架了个小黑板,拿着拼音读本,板着张俊美的小脸站在黑板前:“读书时间不许调提,跟我念,吐鲁番的福萄熟了……”   下面的弟妹们跟着大了舌头,奶声奶气念:“吐鲁番的福萄熟了……”   那边五个宝宝在读书,另一边千秋万岁宫前张灯结彩,大灰二白和阿狸三名小妖,忙得不可开交,正在筹备狐王的婚礼。   读过一篇课文,宝宝们就可以休息一段时间,于是凑在一起七嘴八舌,左红张嘴说:“今天父王要成亲,以后狼狼就是我们的爸爸了吗?”   “是啊。”右红捧着脸,“好开心。”   中原发出遗憾的叹息:“我还是更喜欢熊熊一些。” 第72章   “可是听说, 他们都不是我们的亲爸爸。”六五挺着圆圆的小肚子,摇了摇尾巴, 望向老大皓皓,“你说, 我们的亲爸爸是谁呀?他在哪里,为什么不和父王成亲?”   皓皓仍然严肃的板着脸, 眉眼神态与某位扒皮十分相似:“父王说过,等我们六岁以后,就知道了。”   宝宝们在皓皓的带领下,大着舌头嗲着小奶音, 学习了一个多小时拼音课文之后, 又打滚玩耍了一会儿, 搞得浑身上下脏兮兮, 时间就来到了下午三点。   长着胡须的阿狸姑娘这个时候出现, 撵鸭子一样把小主人们撵回宫里洗澡换衣服。   等到从澡堂子里出来的时候, 宝宝们个个洗得干干净净,穿上了大红色的漂亮衣服裙子,被阿狸打扮成了五个喜庆的小红包, 站在宫门外拿着鲜花迎宾。   新郎君的花轿还没有来,熊妖子路、虎妖寅君等四位寨主,以及大荒山内数得上号的大小妖精们, 做为宾客提前陆陆续续到场,手里捧着贺礼,心里充满了……对狼妖的长敖羡慕嫉妒恨。   三年来, 大家哪个不是逮着机会就讨狐王和小宝宝们的喜欢?青狼君也未必就比旁人付出的多,却偏偏得到了狐王的青睐,真是让人既羡慕又嫉妒啊!   为什么这个幸运儿偏偏是长敖,就不能是自己呢?真让人捶胸顿足的恨哪!   因为这深重的羡慕嫉妒恨,羽雉昨儿趴在窝里整整哭了一个晚上,眼睛红肿到跟桃子似的不能见人,所以今天派乌鸡精代表他登门随了礼,人没有过来参加喜宴。   出于同病相怜的感触,往常基本一见面就要打架的子路和寅君,以及多少有些过节的大小妖精们,此刻见了面就跟亲兄弟亲姐妹似的,场面前所未有的融洽和睦。   一般来说按照人间的规矩,是要等新嫁娘的花轿过来,走过仪式拜过天地之后,宾客们才能正式开席喝酒吃饭。   不过妖族散漫随心,外加特别能吃,所以眼见四位寨主等宾客们基本都到齐了,大灰二白和阿狸就开始在院子里给大家上菜。   等吃过这一席酒,新郎君的花轿差不多就能上门。到时候和狐王拜过天地送入洞房,宾客们观礼过后,再回来继续吃吃喝喝直到半夜,才会散去。   之前棠璃娶的十八房妻室,都是走这样的程序,今天也不会例外。   酒过三巡,失恋的子路和寅君正抱在一起哭作一团,啪啪拍着对方宽厚的脊背互相安慰,只听见宫门外传来一阵吹吹打打之声,新郎君的花轿到了。   ……   纪修远花费了三年时间,为附近的山村通路造桥办厂、安装水电气以及卫视网络,修建学校和扫盲班,引进教师。   这一切在商业利益至上的当今,并不是赚钱的项目。甚至总体投入算下来,二十年内都回不了本。   但却意外的为纪氏集团赢得了一波好名声,现在外界提起纪氏,都称其为“不忘根本”、“造福于民”。   而这三年的时间,纪修远一直住在大荒山山脚处,实施网络办公。除了必须要出席的重大会议场所,从未曾离开。   纪修安回了凤城、代行庶务;圆鉴挺喜欢附近天然的环境风景,再加上要等待破除幻阵的时机,就和纪修远一起住了下来,   三年来,纪修远每天清晨都会早早起床,穿上登山服和野地靴,带上指南针,和圆鉴一起去一趟大荒山山脚,查看幻阵的情况。   由于每天往返几十里山路,不到半年时间,纪修远就从一个圆滚滚的胖子,自然瘦到70公斤左右的标准身材,恢复了怀孕前的八块腹肌和大长腿。   他现在已经对那条去往山脚的道路熟到不能再熟,简直是闭着眼睛都能走,不再需要山民带路。   这天一大早,纪修远和圆鉴同往常一样来到山脚处,掏出指南针。   当看清楚手中指南针的一瞬间,纪修远不由得睁大了眼睛。   指南针不再如往常般滴溜溜的乱转,指针安安静静的指向南方。   “圆鉴师父,你快看!”纪修远连忙将指南针拿到圆鉴面前,语气激动。   圆鉴看了也十分兴奋,三年来的等待,终于有了结果:“纪施主,幻阵已破,我们终于可以进去了。”   说完,拔腿就要朝密林内走去。   “等等,圆鉴师父,我们不做些准备再进去吗?”纪修远追上去问,“里面可是妖族聚集地,如果我们一开始没有找到小棠,而是被别的妖族发现了怎么办?会不会有危险?”   圆鉴笑道:“不碍事,其实妖族并不会随意出手伤人害命,以免造下业孽、影响渡劫,大多数对人类还算友善。你看这山脚下的村落,成百上千年来都和这片山域相邻而居,就可以知道。”   随即想起了什么,又叹道:“反倒是人间的一些败类邪修,比妖族要可怕得多。”   纪修远在此间等了三年,内心深处其实也急不可耐,想早点进山。他听了圆鉴的回答放下心来,随着圆鉴一起朝山林小径走去。   这片山林很深,弯弯绕绕,道路崎岖。   幸好纪修远体内有半颗妖丹,力大无比、走路轻捷飞快,圆鉴身怀佛力,也不是普通人。走到下午两点,二人就来到了妖族地盘的边缘。   两人对于继续往哪个方向走,正觉得有些迟疑,就听见从东边的密林间传来一阵哀哀切切的哭声……似乎还是在边哭边唱?   ……什么情况?   纪修远和圆鉴对望了一眼,小心沿着那哭声传来的方向走去。   到了跟前,纪修远发现羽雉正站在一块凸起的山石上,肿着眼睛边哭边唱:“郎君他今晚洞房花烛夜,小鸟儿心中悲切泪滴滴呀,由来是只闻新人笑,有谁听到旧人哭啊依儿哟……”   这歌声……大概只能用一言难尽来形容。   纪修远是认识羽雉的。   此刻他脸上没有带山鸡面具,露出精致的秀丽容颜,不正是棠璃的表弟?   所以纪修远走上前,朝羽雉直接开口询问:“你怎么在这里哭?小棠呢?”   不问还好,这一问,羽雉连歌都再也唱不出来,直接蹲下来哇哇大哭。   “你别哭啊,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小棠呢?”纪修远耐着性子再度询问。   羽雉抬起肿得跟桃子一般的眼睛,看了看纪修远,心思疾转。   羽雉对于青狼君长傲,内心除了羡慕嫉妒恨,还是羡慕嫉妒恨。   凭什么是他,凭什么就选了他呢?   不过是因为狐狸和狼同属犬科动物,不过是因为原形毛茸茸的讨小孩子喜欢,不过是可以背着五个小宝贝到处奔跑疯玩,不过是因为生活习性以及食谱和狐王差不离儿。   而且最不可饶恕的地方是,长敖他、他还爱吃鸡!   当然,其余几位寨主除了白仙子,熊、虎、蛇、狼都是要吃鸡的,选谁羽雉心里都不舒服。   可白仙子浑身是刺,双方生活不到一起去,狐王怎么都不可能选她。   羽雉又看了一眼纪修远。   不行,他怎么着也得把这桩婚事给搅黄。眼下这个人类,正好可以利用。   退一万步说,纪修远好歹给狐王生过宝宝,又为狐王挡过天劫,如果是这个人跟狐王成了,羽雉心里多少能好受点儿。   所以羽雉擦了擦眼泪,止住哭啼声,哽咽着朝纪修远解释:“小鸟儿伤心,是因为狐王今天娶亲哩。”   “什么?!”纪修远瞳孔骤缩,“小棠他……要成亲?”   羽雉在人类社会混过一段时间,好歹也是看过几十部言情电视剧的人,生怕纪修远要来“祝福前任”那一套,连忙握住纪修远的手,神情恳切泪眼汪汪:“纪董,你去抢亲吧,趁现在还来得及!小鸟儿绝对会支持祝福你的!”   说完,主动向纪修远指点千秋万岁宫所在的方向位置,并为其带路。   由于在妖族领地的范畴之内,不能使用缩地成寸的法术,三人只能靠翅膀飞、双腿跑,一路紧赶慢赶。   等赶到千秋万岁宫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时分,纪修远喘着粗气,眼睁睁看见在喧天的鞭炮锣鼓声中,一个蒙着红盖头、身材高大的新人迈过火盆,被棠璃牵着红巾引入宫门。   五个手捧鲜花、长着毛茸茸耳朵和尾巴,身着红衣的可爱孩童紧随其后。   从孩童们的耳朵和尾巴特征,纪修远一眼就看出来,那是他的皓皓,左红,右红,中原和六五!   棠璃也穿着红衣,形貌与在人间时截然不同,是一个艳极魅极的青年,可以称得上是醺若海棠色,无情亦动人。   同时,身上又有着身而为王的深重威严。   三年没见,纪修远忍不住伸出手,抹了把潮湿的眼角。   这个小骗子,不,这个千年的老骗子……果然是要成亲!还要让他千辛万苦生下来的宝宝们当花童!   内心怎么就觉得这么暴躁,这么想打人?!   可说到底,当初因为误会,是他三番两次亲口拒绝棠璃的表白,这事儿也怪不得老骗子。   所以纪扒皮深深吸了口气,平复了一下心情,大步朝千秋万岁宫走去,准备抢亲。   另一边,棠璃在众妖的簇拥之中,牵着长敖走向早就布置好的喜堂。   红盖头之下的长敖只觉得小心脏乱跳,他虽然追求了狐王几百年,但狐王追求者众多,而且眼光十分挑剔,他从来没有想过这般好事会落在自己身上,有种美好却不真实的感觉。   就跟你迷恋追逐了许久的偶像,忽然和你结婚一样不真实。   而众妖投向长敖的目光……   除了羡慕嫉妒恨,还是羡慕嫉妒恨。   就跟大家迷恋追逐了许久的偶像,忽然在他们当中选择了个普通粉丝结婚的感觉差不离儿。   这个普通的粉丝,理所当然就会承受“他配不上”,“我说不定都可以比他更合适”,“啊,快点分手”之类的情绪。   双方站定,旁边就有小妖唱赞道:“一拜天地……”   棠璃和长敖刚想弯腰行礼,就听见远远传来一个响亮的声音——   “我不同意这场婚事!!!”   棠璃微微侧过身,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看见纪修远穿着身登山服,满头都是汗水,扒开面前的两个小妖,大步走到他面前。   满堂高照的红烛摇曳,纪修远望入他的眼眸,在众目睽睽之中,一字一字的说:“姓棠的你听好了,我绝对不允许,你另娶他人。” 第73章   周围观礼的众妖们一听这话, 顿时如同一滴水落进了热油锅里,炸开了锅, 纷纷感到十分兴奋——   另娶他人?看来,这是要搞事情啊。   好啊好啊, 早就看青狼君那个小表砸不顺眼,明明大家都是毛茸茸的, 走一样的可爱憨厚路线,他凭什么就独得狐王的青睐恩宠?搞起来啊!   熊妖子路和虎妖寅君都摩拳擦掌的这样想。   羽雉此刻顾不得眼睛还肿着、有失形象,也挤到了前排,看到这幕心里就不由有点酸溜溜。   不过比起青狼君, 他还是对纪修远认同度比较高。   至少、至少人家纪修远不是那么爱吃鸡啊, 日常吃的肉食基本都是牛羊猪肉海鲜啥的, 每顿还会配上粮食蔬菜水果, 说不定将来还能带动狐王和宝宝们少吃点鸡, 多吃点五谷杂粮……这样自己不就有机会接近狐王了吗?   蛇妖柳腾悠然潇洒的站在众妖中间, 一边摇着折扇,一边转动着他那颗七窍玲珑心。   论容貌、论聪明智慧、论耐性,他自认都是大荒六寨中的头一份儿, 与狐王最为般配。却无奈身为冷血动物,浑身长着冰凉的鳞片,还总喜欢待在阴暗潮湿的地方, 不如青狼君讨孩子们喜欢。   如果狐王非要成亲,这个突然出现的人类,和青狼君比较起来的话……明显是这个人类更加合适。   毕竟人类寿元有限, 最多也就活个百把岁,柳腾不是不能等。   之前狐王三百年间先后娶过十八房妻室,他不是也等过来了吗?   但青狼君不同,是寿元悠长的妖,只要占了“狐王妻室”这个坑,就怕是要来个天长地久、海枯石烂,柳腾再也没有机会。   柳腾此时万万没有料到,纪修远的身体已经被半颗妖丹改造,寿元早跟普通人类不一样。   白仙子如同往常一样没有存在感,安安静静的独自站在角落里,不发一言。   她知道自己的本体是刺猬,这辈子恐怕都不会有处得来的伴侣。所以尽管暗自恋慕狐王,却从来没有对此真正做过什么指望。   只要狐王能幸福,无论他最后选择了谁,她都会默默奉上祝福。   狼妖长敖顶着红盖头,就站在棠璃对面,自然是将纪修远的话尽收耳底。   盼了许久、筹备了许久的婚礼进行到最后关头被人打断,长敖也急了眼,一把扯下精美的刺绣盖头丢在地上,朝纪修远喊道:“你是谁?为什么来破坏我跟狐王的婚事?!”   羽雉连忙上前,一指旁边手捧鲜花的五个孩子,比长敖发出的声音还要高:“他就是宝贝们的亲生爸爸!”   一语既出,满堂皆惊,五个孩子面面相觑、惊疑不定。   长敖一对锐利的青眸死死盯着纪修远,刚想再说些什么,就见一只宽大手掌拍上自己的肩膀。   抬头望去,却是子路,正在朝他露出幸灾乐祸的笑容:“哎呀青狼君,狐王好不容易一家子团聚,不要太过不识趣哟。”   长敖刚想拍开子路的熊掌,顺便嚎叫两声以发泄心中的不满,下一秒就被寅君捂住了嘴:“走走走,咱们一起去外面喝酒。”   所谓双拳难敌四手,好汉架不住人多,曾经令人眼红的幸运儿长敖,就这样被失恋战线联盟的一熊一虎齐心合力拖走。   五个孩子手拿鲜花上前,六五踮起脚尖,好奇的仰头打量了一番纪修远:“你、你就是我们的亲爸爸吗?”   “是的。”纪修远含泪抱起六五,“小六五,你的名字是我取的。”   刚满月没多久的婴儿和三岁的孩童相比,形貌相差很大。不过孩子们耳朵和尾巴的不同处,还是令纪修远能够轻而易举的将他们区分,叫出名字。   三年分离,六五其实已经不记得给他们喂过奶、换过尿不湿的亲生父亲纪修远了。   可身为半妖,他本能觉得纪修远身上传来的气味很好闻,被对方抱着很舒服。   人类都有“父子天性”这种说法,妖兽在这方面的直觉本能更是比人类强上千百倍,于是六五把头埋进纪修远的胸口拱了拱,深深地嗅吸几口,紧接着奶声奶气的叫他:“爸爸、爸爸!”   然后为了表达自己心中的欢喜,把手中鲜花递给这个亲生的爸爸。   六五会这么快接受,也是由于棠璃考虑到孩子们迟早要被送还人类社会,时不时就会在孩子们面前提起另一个爸爸的事情,孩子们心里早就做好了准备,并对亲生父亲有着天然向往憧憬的原因。   眼见得六五占了头筹,其余几个孩子也不甘落后,争先恐后把手里的鲜花递给纪修远。   柳腾乘机走过去,风度翩翩的拿着折扇,从地毯上挑起红盖头,递到纪修远面前,笑道:“所谓择日不如撞日,既然是一家大小团圆,又恰逢此新婚花烛之夜,你……不若跟狐王就此拜堂成礼,入了洞房罢。”   纪修远一只手抱着鲜花,眼见事情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进行到这一步,完全处于懵逼的状态。   他本来已经做好要大展拳脚口舌、当众抢亲的准备了。   毕竟羽雉和圆鉴都站在他这边,他还为棠璃生下五个宝宝。他赌棠璃虽然会左右为难一番,心里终究有他,绝非没有半点胜算。   谁知道刚跳出来撂了两句狠话,那个高大的新郎君就被人拖了下去,宝宝们一个个为他献上鲜花,还有人送上盖头要他和棠璃现在就拜堂成亲……   话说,这真不是老骗子设的局,就等自己冲出来往下跳吗?   纪修远疑心向来重,此刻心中犹疑不定,看了一眼对面的棠老骗子。   棠璃此刻已经收起了惊讶之色,身穿喜服,脸上似笑非笑,在融融烛光中目光柔软的与纪修远两两相望。   纪修远见状,越发肯定这是棠老骗子设下的局。   仔细想想,他们一进林子,怎么那样凑巧就遇上了哭泣的羽雉,对方还过分热情的领他们来婚礼现场?   要知道,羽雉可是棠老骗子的亲信。   若非如此,老骗子当初混人类社会,也不会谁都没带,只带上这个“表弟”。   ……没想到啊没想到,就因为自己当初不明真相,拒绝了这家伙几次,这家伙就怀恨在心,带着宝宝们离开自己三年,让自己受尽相思煎熬。   临了还不惜布下这样的局,让自己在他面前展露真心,这老骗子啊,可真是太坏了!   纪修远心中既觉得甜蜜,又觉得忿忿难平。   他一手拿着红盖头,一手捧着鲜花,大步走向棠璃,把那捧鲜花塞进棠璃的怀里,然后一手搂住棠璃的腰,在众目睽睽之中用力吻了下去。   “棠璃,我喜欢你!”纪修远吻过之后,大声当众宣布,“我想要和你在一起,一个床上睡觉,一个灶台吃饭,一起过下半辈子!”   就算是局,就算怨这老骗子对自己狠心,他还能憋着不往下跳?   羽雉一边擦着嫉妒的眼泪,一边拍掌大声叫好,众妖见羽雉带头,就算其中有些个心里不情不愿的,也纷纷鼓起掌来。   表白完毕,纪修远深深凝望着棠璃,双手一展,就将那块大红盖头罩在了自己的头上。   唱赞的小妖很有几分机灵,见状连忙扯长了声音喊道:“新人见礼,一拜天地,二拜妖祖,夫夫对拜,送入洞房!”   于是门外的鞭炮响了起来,棠璃和纪修远三拜之后,在吹吹打打的包围声中,热热闹闹被送进了洞房。   五个宝宝初次见到生下他们的爸爸,十分觉得亲热,本来也想跟着进去,却被知情达趣的二白和阿狸姑娘拦下,把这美好的洞房花烛夜留给棠璃和纪修远。   ……   纪修远按照新郎君的规矩,顶着红盖头坐在洞房床沿,直到棠璃过来,用喜杆将盖头挑开。   “你刚才说的话,到底是不是真心?”   棠璃那张魅惑众生的脸出现在纪修远面前,叹了口气:“你要知道,我们既然已经拜过天地妖祖,不管你是不是真心的,我都再也不会放开你。”   棠璃原本是自恋而自信的,他从生下来那天开始,就是父母最疼爱的小宝贝,兄弟姐妹谁都没有他得宠;打从他得道成精修成人形,身边就没断过爱慕追求者,个个为他如痴如狂。   他原本觉得,无论谁见了他,都会喜欢他。   但他三番四次向纪修远表白,得到的却是一次次拒绝,这让他在纪修远面前,变得不那么自信起来。   纪修远听了只觉得很生气,他都主动跳进坑里了,这老骗子特么的现在还在试探自己!   于是忍着气站起来,倒了两杯酒,递给棠璃一杯,与他双臂交勾,喝下了交杯酒,开口道:“你还记得上辈子的教坊司司业吗,我们在海岛上的时候经过那一场催眠……”   除了暴躁喷人的时候,纪扒皮的话从来不算多。   但因为一点误会,他和棠璃足足分开三年,他再也不想经历一次。   于是化身话痨,叨逼叨叨逼叨,从头到尾把他和棠璃之间的事以及心理状态,事无巨细掰开揉碎了,足足讲述了好几个小时、大半个晚上。   “所以说,一见钟情是你,一世痴恋是你,怨忿难平是你,刻骨铭心还是你。”   讲到口干的时候,纪修远就喝洞房里备下的酒解渴,此刻因为酒力而双颊泛红,神情微醺,直愣愣的盯着棠璃看,眼神明亮动情又带着小委屈的劲儿。   误会解开,棠璃只觉得对面的纪修远十分很可爱,于是伸手解开他的衣服,在他耳边轻声道:“郎君,春宵一刻值千金哪……” 第74章   棠璃与纪修远这新婚一夜勾魂蚀骨, 圆鉴和尚则被好客的妖精们拉到外面热情劝酒。   妖族饮用的酒醇烈,而且妖精们多为海量, 酒器最小都是海碗,甚至还有抱着坛子直接喝的。   圆鉴盛情难却, 三碗果酒下去就上了头, 晕晕乎乎睡过去, 被大灰搀到宫中客房休憩。   羽雉的酒量也不怎么行,只比圆鉴多喝了两碗, 就醉到当众唱了一首伤心的情歌,然后化作原形一头栽倒在白玉桌上, 被二白提着翅膀同样拎到客房去睡了。   妖族大都心思单纯,又恰逢狐王新婚, 难得这样大规模的汇聚一堂,个个吆五喝六、勾肩搭背,划拳斗酒大口吃肉,称兄道弟热火朝天,浑不知今夕何夕。   只有柳腾较为敏觉机警,到外面喝了一巡酒之后,发觉有些不对,在心中暗忖——   大荒山外布有幻阵, 纪修远虽然跟狐王生过孩子, 身上有些妖气缠绕,却一看就知道是人类。   要知道大荒山的幻阵,只容纯血妖族出入, 除非有大妖开路带领,人类是进来不得的。   就连狐王的那五个半妖宝宝,由于混有一半人类血脉,若非由狐王亲自带进大荒山,也是进不来的。   他与那和尚两个人,是怎么能够进来的?是羽雉吗?   除了万事不操心的大荒三傻之外,其实棠璃和白仙子也想到了这点,然后理所当然的将其归咎于羽雉帮忙,就此打住。   但柳腾就会考虑的更多一点,他左想右想总觉得不放心,见羽雉圆鉴已经醉倒无法询问,于是独自带了两个小妖离席,乘着夜色打算去大荒山的边缘、幻阵笼罩之处看上一看。   ……   第二天的早晨,纪修远在腰酸背痛中醒了过来。   不过,大概是由于妖丹对身体的改造,比起之前在游轮上和棠璃的那一夜,感觉要好上许多。   起码他能按时起床、自己穿衣,而不是如同之前那样睡到日上三竿,双腿发软打颤,洗个澡都要棠璃扶着。   话说,这是更加皮实耐操了吗?   纪修远有些郁闷的想。   起床之后,两人沐浴更衣,就和宝宝们一起吃早饭。   虽然宝宝们看着比同岁的人类小孩大上一圈吧……可身为三岁的宝宝,他们也太能吃了。   每人吃掉一只鸡、五个包子,两颗水果,一砂锅蕃茄肉片汤,才算是解决了早饭。   纪修远的观感……怎么说?想到棠老骗子的饭量,以及自己怀孕时的饭量,这也是理所当然吧。   吃过饭,棠璃和纪修远带着宝宝们在游戏房玩了会儿,正在气氛亲密融洽的时候,就见二白敲门进来禀报:“千岁爷爷,玉龙君说有事要见您。”   棠璃点了点头,让纪修远继续带着宝宝们做游戏,他自己起身向客厅走去。   “爸爸爸爸,你会不会术法呀?”左红挤到纪修远跟前,眨着清凌凌的大眼睛,“就是变出很多云的那种,可以让我们躺在上面晃啊晃。”   左红和右红相貌都肖似棠璃,现在就已经初具小美人儿的雏形,可以预见长大后的倾国倾城之姿。   皓皓和中原的眉眼则更像纪修远,只是少了些成年男子的硬朗,很是俊美。   只有六五异军突起,是个小胖墩儿,脸蛋鼓鼓显不出五官轮廓,走路时小肚子一晃一晃非常可爱,却瞧不出更像棠璃和纪修远谁一些。   “……爸爸不会术法。”纪修远如实回答。   “笨。”中原挤开左红,“爸爸是人类,人类是不会术法的。”   “要不这样吧,我来给爸爸表演个术法。”   说完,中原一伸小手,手心正中就出现了一簇火苗,如同打火机打出的火焰大小,得意洋洋道:“爸爸,我厉不厉害?”   “厉害,中原真厉害!”纪修远记得孩子需要鼓励,连忙鼓掌夸奖。   “哈哈哈哈哈,这算不了什么,我还能更厉害!”   谁知道这孩子是个不经夸的,顿时得意忘形,抖了抖耳朵和尾巴,身体四周顿时出现了十来簇红彤彤的火苗。   这也是狐妖的天赋能力之一,被称为“狐火”。   中原只顾着炫耀能力,然而此时五个宝宝都围在纪修远身边,彼此距离十分接近,就有另外的宝宝被那火苗燎着了衣服头发尾巴尖儿,跳起来喊:“烫烫烫烫烫!”   然后打着滚儿的灭火。   还是见惯了弟妹这种混乱场面的老大皓皓,默默的往后退了两步,然后伸手一指。   一股小瀑布般的水流从天而降,灭掉了火焰,打湿了地板,纪修远连带着其余四个宝宝也都变成了落汤鸡。   宝宝们对此似乎习以为常,淋过水后,纷纷发出了愉快的、银铃般的笑声。   “爸爸爸爸。”右红过来牵纪修远的手,“既然都已经湿了,我们就去河里边游泳吧。”   纪修远看了一眼右红,只见她浑身湿淋淋的,左脸颊处幼嫩雪白的皮肤上面烧焦了一小块,不由心惊胆颤:“右红,你的脸……没事吧?你在这里等一下,我去找药。”   此刻他内疚又自责,做为一个父亲,他居然没有保护好他的孩子,让他的孩子受了伤。   “哎呀,这有什么。”右红却毫不在意,伸手揉了一下自己的脸颊,上面烧焦的皮肤如同粉末般掉落,露出新生的、完好无损的皮肤,“已经好了,不用抹药。”   妖族的自我恢复能力,实在是惊人。   纪修远沉默了一会儿,朝右红道:“我还是带你们去洗澡吧。”   宝贝们一个个的都非普通人类小孩能比,皮实而破坏能量巨大,他带着下河游泳实在是心里没底。   另一边,棠璃刚来到客厅,就看见柳腾迎了上来,焦急道:“狐王,妖祖幻阵破了!”   棠璃听柳腾这么说,心里也一惊:“玉龙君,怎么破的?”   大荒山的妖祖幻阵,棠璃也不知道它存在了多长时间,反正打从他生下来那天起,幻阵就一直存在到如今。   幻阵只允许纯血妖族和动物们通行,隔绝人类世界,用来守护大荒山这一片世外桃源,令妖族安居乐业、繁衍生息。   乍闻幻阵被破,就是棠璃也难免吃惊。   “这个……”柳腾的脸上似乎有些为难,犹豫了一下才说,“应该跟新郎君以及那和尚有关。”   棠璃并没有怎么迟疑:“纪修远只是个凡人,此事先别声张,去问问圆鉴再说。”   维护爱人之情溢于言表。   说完,就和柳腾一起去了客房。   圆鉴和羽雉刚刚醒了酒,此刻洗漱之后换了衣裳,正坐在客房里懒洋洋喝茶吃早点,就看见棠璃和柳腾推门进来。   “圆鉴师父,妖祖幻阵是你破的吗?”棠璃带着柳腾在圆鉴对面坐定,开口询问。   圆鉴愣了片刻,继而微笑着,抬手分别替棠柳二人倒了两杯茶:“确实如此。”   “你怎么能这样做?!”柳腾出声指责,“亏我们还把你当成朋友,盛情款待!”   “柳施主息怒,小僧是为了纪施主一家团聚,却同时也是为了替大荒山的妖族考虑啊。”圆鉴解释。   棠璃伸手阻止还要继续说话的柳腾:“哦?不妨听圆鉴师父说说。”   他和圆鉴虽然只见过一次,但圆鉴为他传递过通玄子的消息,彼此间却也算是有几分情面在。   再说这和尚一身佛宗煌煌刚正之气,实在不像是短视逐利之徒,或者奸邪恶人。   圆鉴念了一声佛,然后开口道:“近三百年来,天地灵气日益稀薄,妖类修炼成精越来越难,正是由于天道已经完全向人类世界倾斜……这一点,想必你们身为大妖,都应该有所感觉。”   说完,圆鉴伸出食指,朝头顶画下一道弧:“并非小僧狂妄,随着科技发展、民智开启,这守护妖族的幻阵,迟早会破!介时,妖族骤然暴露于人前,会是什么样的下场?”   棠璃和柳腾听到这里,皆沉默不语。   人类社会十分复杂,既有真情至善,又有邪心恶意,而且论起心机城府那一套,妖族完全不是对手。   至于大妖们的战力虽强,但他们人口少,到底比不得核弹飞机大炮等现代化的武器。   如果大荒山忽然有一天,在猝不及防的情况下暴露在整个人类社会面前,被人类摸清了底细……人类是会将其做为珍稀禽兽关起来玩赏?还是送到科学怪人那里研究?或者做为异族用来奴役驱使?   简直想都不敢想。   “这三年来,纪施主在这附近建桥通路、开办山林产业,造福一方百姓,并买下了大荒山八十年的土地使用权。所以幻阵虽破,大荒山及其周边,却仍然在纪施主的掌控和保护之中,诸君不必担心安全。”   棠璃听到这里,已经听出点意思来,于是眼睛一亮道:“圆鉴师父是说……”   圆鉴微笑点头:“所谓堵不如疏,这三年我跟纪施主也商量过许多次妖族的未来。大荒山冬暖夏凉,还有温泉资源,可以辟做一处主题旅游度假村开放,让妖族和人类有所接触,进而逐步适应融合。”   “如果不行,纪氏名下也还有很多别的产业、很多岗位,相信每一个妖都能在人类社会找到自己的容身之处。”   棠璃扭头望向柳腾:“玉龙君,听过圆鉴师父的话,你觉得如何?”   柳腾思忖片刻之后回答:“如果他所说是真,此事可行。”   身为妖族智者,柳腾当然看出了天道变化、妖族前方的路越走越窄,并时常为之忧虑,只是苦无对策。   如今有人指出一条相对安全无风险的道路,为了整个妖族的未来,他可以放下所有成见、尽力一试。 第75章   大荒山虽有一宫六寨七位大妖, 实际上能拍板决定大事的,也就是棠璃跟柳腾两个。   白仙子向来沉静怕羞、心思敏感, 不足以号令众妖。而“三傻一癫”别看平时挺能闹腾, 却基本上没长什么脑子, 反正既然狐王这个大荒山最强者,以及玉龙君这个聪明人都说行, 他们也就自然而然跟着高喊666, 比心打call。   于是棠璃跟纪修远度过蜜月之后,大荒山就开始破土动工,修建以山林动物为主题的度假村。   大荒山上除了七位大妖之外,其余小妖多半形都没化全, 顶着耳朵拖条尾巴的比比皆是, 还时不时的露出动物习性。   不过既然是以山林动物为主题的度假村, 员工都会扮做动物形象,小妖们稍微遮掩修饰一下,再注意收敛平时的行为一些,应该就能瞒天过海。   由于修度假村工程量不小, 此外还要对妖精们进行融入人类社会的系统知识学习、心理建设,以及员工上岗培训, 所以也并非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怎么着也得好几年, 度假村才能正式开业迎宾。   通过和五个宝宝这段时间的朝夕相处,纪修远对他们与普通儿童的不同之处,以及惊人的破坏力有了切身体会。在宝宝们懂得收起耳朵和尾巴、控制自己的力量之前, 确实不适合在人类社会生活。   比如宝宝们现在这个岁数,正是上幼儿园的时候。真的是很难想象,他们要怎么样和别的人类小朋友相处。   棠璃会将宝宝们在出生不久之后带走,也是出于这样不得已的原因。   所以纪修远没有急于把宝宝们带回凤城,而是自己留在大荒山,陪伴棠璃和宝宝们。同时,也可以对度假村的建设居中调度。   这一留,又是三年过去。   宝宝们终于满了六岁,学会收起耳朵和尾巴,也懂得了隐藏和控制自己的力量。   妖族的未来就是要与人类社会融合,既然如此,宝宝们从小进入人类社会、像人类一样生活,肯定对他们的成长有好处。   于是这一年,草长莺飞的三月初,棠璃和纪修远带着宝宝们回到凤城,为宝宝们落了户籍、取了大名。   不过平常棠璃和纪修远,以及宝宝们彼此间还是习惯称呼小名。   大灰二白和阿狸虽说舍不得棠璃,以及五个相处六年、可谓是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的可爱小主人,不过他们化形还不完全,只能暂时留在大荒山。   好在大荒山现在通了网络信号,妖精们都配备了手机电脑,棠璃和三小妖交换了通讯号码,大家虽然异地相隔不住在一起,联系起来还是很方便。   小学生入学是五月份报名、九月份开学,距离现在还有差不多半年时间。于是棠璃夫夫就趁着这段时间,带孩子们到处走走玩玩,熟悉一下凤城的环境。   这天上午,棠璃和纪修远带着五个穿着崭新春装的小宝贝,开车去儿童乐园玩。   时间特地选在周一,这个时候的游客比较少,玩游乐场的热门项目不至于人挤人的排队。   当然,纪修远不是不能动用他的财势包场,但这也就起不到让宝贝们接触真实人间百态的作用了。   这一家子俊的俊、美的美,五个宝宝又都异常漂亮可爱,更难得是都差不多的高矮、相同岁数、相似穿着打扮,引起路上行人纷纷侧目。   “那是五胞胎吧?哎,你说是不是啊?”   “怎么可能?有这么漂亮的五胞胎,不早就上新闻了。你又不是不知道,菱城的四胞胎姐妹,在网上红成什么样!”   “可他们长得那么像!”   “这……应该是有亲戚关系吧,总之我觉得,五胞胎绝对不可能。”   棠璃已经习惯走在街上被人行注目礼,宝宝们在大荒山也是万千宠爱集于一身,并不曾在意这些目光议论。   纪修远同样是经过大场面的,也不会觉得这样的场景尴尬,于是一家七口在沿街行人的纷纷瞩目之中,走向儿童乐园的大门。   就在这时,一个看上去二十岁出头,苗条清秀的女孩子拿着手机,眼睛闪闪亮亮,朝他们迎面走过来,嘴里说着:“啊,你是、你不就是……”   纪修远左手牵着中原,右手牵着左红,在心里暗忖,自己在商界已经有六年不怎么出头露面,想不到还有人记得自己……真是人的名树的影,唉,都怪自己太过英俊优秀。   纪修远正在那里暗中苦恼,就看那女孩子在棠璃对面站定了,激动的捂着嘴说:“你不就是宸明太子吗?!”   “太子,终于看到你成年的样子了。我是你的粉丝后援会成员,能不能和你合个影。”   棠璃盛情难却,微笑答应下来。   于是纪修远站在原地,左手牵着中原,右手牵着左红,看着那女孩子举起手机,满脸幸福的咔嚓咔嚓按下快门,和棠璃合影留念。   “太子,你有没有女朋友啊?”女孩子合过影,继续追问棠璃。   纪修远听见,脸顿时黑了,朝那女孩子开口:“他已经结过婚了。”   说完,一指身边的五个宝宝:“这都是他的孩子。”   什么女朋友?老子跟他的孩子都要上小学了!   纪扒皮板起脸来的时候,还是很有几分严肃吓人。女孩子被吓了一跳,虽然不怎么相信纪修远说的话,却也没有当面反驳,把合过影的手机宝贝般捂在胸口处,兔子一样迅速离开。   接下来,一家七口在儿童乐园玩得非常开心,只是在这个过程中,时不时有人过来叫棠璃“太子”,都是满脸迷弟迷妹的模样。   搞得纪修远简直没脾气。   等到陪着精力旺盛的宝宝们玩了一整天,晚上哄着宝宝们入睡之后,满心疑惑的纪修远独自在书房打开电脑,输入“宸明太子”这四个字。   这不搜不知道,一搜才知道自己有那么多人在暗中对棠老骗子虎视眈眈。   原来六年前,棠璃客串的那部权谋电视剧播出之后,就顿时掀起了一阵名为“宸明太子”的旋风。   不过那个时候,棠璃已经带着孩子们回大荒山了,纪修远则住在连卫星电视和网络都没有的,又穷又破的山村里,所以两个人都不知道。   宸明太子出场很少,却由于其风华绝代的外貌、以及十八岁夭折的凄惨命运,在观众中引起了巨大反响。   戏份少?不要紧,有粉丝大手剪辑各种拉郎配视频主题曲连续剧,有铺天盖地的各种脑补同人几百万字大长篇。   每当各个论坛出现古装男星比美贴,宸明太子必然出现,并基本上荣获公认的第一……所谓流水的古装美男,铁打的宸明太子,其热度到现在还没有停歇。   纪修远快速的浏览着网页,看着“宸明太子”和各路人马或热恋蜜爱、或虐恋情深,以及和各路人马用各种姿势啪啪啪,脸变得越来越黑。   棠璃端着两杯红酒走进书房,绕到纪修远背后,读出屏幕上的字:“宸明太子喘息着,被那双厚实的大掌握住了纤细白皙的脚踝……”   纪修远连忙啪的一声关上电脑,望向棠璃。   “咦,怎么关了?写的挺有意思啊。”棠璃把手中的一杯红酒递给纪修远。   纪修远接过红酒,喝了一口,放在桌子上:“棠璃,我们再结一次婚吧。”   “嗯?”棠璃有些诧异,端着手里的红酒晃啊晃,“怎么了?”   纪修远从椅子上站起来,有些咬牙切齿地看着这个神态慵懒、美到艳杀众生的狐妖:“公诸于众,验明正身。”   “打上戮,盖上印。让世界上所有人都知道,你是我的。”   “只能是我一个人的。”   ……   不久后,纪修远和棠璃在国外领了结婚证,又在国内举行了盛大的婚礼。   无数海内外名流和成功人士参加,无数电视新闻转播,声势浩大,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堪称世纪婚礼。   就连汤小庄和朱家姐妹都来了。   现在国内同性虽然还不能领结婚证,但同性婚礼比比皆是,再加上纪氏这些年名声十分不错、许多名流明星力挺,公众舆论都倾向于祝福或者中立态度。   毕竟,公众人物也有自己的私生活,对于一段美好的感情来说,性向绝对不是原罪。   教堂的钟声响起,巨大彩色的玻璃天穹之下,皓皓中原和六五穿着白色小礼服,左红右红穿着白色纱裙,手捧鲜花充作花童,跟在两个爸爸的身后。   都是一副可爱乖巧、教养良好的模样。   棠璃和纪修远手牵着手,穿着洁白的礼服,踏着长长的红色地毯,走向对面的神父。   棠璃只尊奉妖祖,连东方的神佛都不信,自然不会信西方的基督。   但他们已经举办过一次中式婚礼、拜过妖祖,这一次纪修远想在西方的神前宣誓结婚,棠璃也并无不可。   反正嘛,拜神不嫌多,都拜拜,多个神灵保佑也好。   “从现在开始,在大家的眼里,我可是嫁入豪门的男人了。”棠璃略微偏了头,朝纪修远窃窃私语。   “我嫁了你一次,你总要也嫁我一次,才算公平。”纪修远轻声回答,目光灼灼,“从今往后,你就是我的人了,谁也不能再继续妄想。”   棠璃笑眯眯的看着纪修远不说话,心中柔情满溢:“好。”   接下来,两人在神前发过誓,无论贫穷富贵生老病死永不离弃,并交换了戒指。   然后在所有嘉宾面前拥吻,久久没有分开。   这一世,他们都再也不会分开。 第76章 番外   纪修远和棠璃高调结婚、举行过世纪婚礼之后, 纪氏集团这位销声匿迹了六年之久的董事长,终于重归公众视线。   这年头但凡是个公众人物, 出身来历都会给你扒个片甲不留, 棠璃身兼“纪氏董事长伴侣”和“宸明太子”双重身份, 自然也不会例外。   于是纪修远先发制人,率先向媒体发布了捏造的棠璃身世——   棠璃出生在大荒山脚下, 一个风景秀美、民风朴实的小山村。十八岁成年后, 来到凤城投靠一位姓王的叔叔,顺便见下世面。   因为天生丽质,在大街上被星探发现,客串了“宸明太子”的角色, 与纪修远在片场偶然结识, 纪氏董事长对其一见钟情。   但棠璃看过凤城的繁华, 心系贫困的家乡,于是在凤城待了一年多以后,毅然返回家乡,做了一名小学山村教师。   纪修远情难自抑追到山村, 用了六年的时间追求佳人,并大力支持棠璃的家乡建设, 终于获得美人心。   这个故事真真假假,其中绝大部分都有迹可寻, 让人抓不到把柄。   比如说,王瞎子这人是真实存在的,棠璃在凤城确实只有一年多的活动轨迹, 纪修远也确实在一个贫困山村里不声不响待了六年,并在那里开发山林产业、修桥通路捐款建学校等等。   而关于纪家的五个宝宝,纪修远和棠璃一直对外声称是亲生的。   可谁都知道,两个男人是不可能生孩子的……如果是收养,孩子们五官眉眼长得又仿若两人翻版,这点很是讲不通。   于是“代孕说”甚嚣日上。   以纪家的财势人脉,到国外去做个试管婴儿,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   而谁都知道,试管婴儿,是最容易做出异卵双胞胎、三胞胎的。   所以五个孩子年龄相近这一点,也十分合理。   你看老大和老四,那眼睛那眉毛那轮廓跟纪氏董事长一模一样;而老二和老三这对女娃娃的相貌,则长得跟棠璃十分相像。   这肯定是两对双胞胎啊,老大老四是纪修远的种,老二老三则是棠璃的种,夫夫俩一人代孕一对孩子,倒也公平。   什么?老大老四的鼻子嘴像棠璃,老二和老三额头下巴像纪修远?   笨,他们这样相爱,肯定会千挑万选,找个和对方长得比较像的代孕母亲啊!这有什么奇怪?   至于老五这个小胖纸……暂时看不出是谁的种,要么孩子还小没长开,要么就属于基因突变吧。   不过外界这些众说纷纭的猜测,对于棠璃一家七口的日常生活来说,完全没有任何影响。   孩子们九月份以后上了住宿制私立学校,到了周五下午才能回纪宅,周一早晨再开车送过去。   纪修远因而改变了自己的工作狂习惯,尽量把公务在周一到周五处理完,留下周六和周日陪伴孩子们。   由于家庭幸福,纪修远的工作风格也随之不再像从前那样严厉苛刻,无论态度还是手段都变得温和圆融了许多,让谢助理等属下感动不已,觉得终于熬出了头,赞美爱情的力量让他们大家共同迎来了春天!   这天下午,私立学校的击剑馆里,一个身高不到130cm、身穿白色连体衣,戴着头盔护甲的小身影手持花剑,逼得另一个身高接近150cm的对手节节后退,最后一剑抵上对方的咽喉位置。   紧接着双方退后摘下护面,向裁判、观众行礼,然后互相握手,这场比赛才宣告结束。   “真是很有天赋啊,这才小学一年级,不到七岁,刚入门两三个月,已经能打败四年级的对手了。”教练一边站起来鼓掌,一边朝身边的同事感叹,“这要是好好培养起来,将来不得了。”   同事露出惋惜的目光:“他是纪家的孩子,他们练这些只是为了强身健体、陶冶性情。就算将来青少年阶段能打几场比赛,也不过是玩票性质,最终不会走这条路的。”   皓皓在生活老师的帮助下擦了擦汗、脱掉击剑衣,换了鞋,就拿上书包朝击剑馆外走去。   他们进了这所私立小学之后,除去日常学习,每个人还可以选择一项感兴趣的活动项目参加,有点类似于高中大学的社团活动。   他选了击剑,左红选了画画,右红选了跳舞,中原选了足球,六五则选了围棋,每个人的选择倒是都不一样。   今天是星期五,皓皓背着书包,迳直往学校门口走去。每周的这个时候,司机贾伯伯都会开车过来接他们。   走到门口,发现他是第一个到的,弟妹们大概活动都没结束,还没出来。   他今天出来的有点早,贾伯伯的那辆大黑车也还没到。   皓皓有点无聊。   他身为五胞胎的老大,性格虽然说得上少年老成,却终究还是个六岁的小孩。   平时学校为了这些权贵富家子弟们的安全,都是封闭式管理,又是车接车送,他都没有机会到外面走走。   要知道在大荒山,他可是带着弟妹们满山遍野跑,游泳捉鱼爬树摘果子掏蜂巢……现在和那时候相比,就跟被关进了笼子差不多。   其实这座私立学校周边环境很好,又到处都是摄像头,根本不用怎么担心安全。   于是皓皓信步沿着绿树成荫的人行道走着,抬眼看见一棵又粗又高的梧桐树,觉得有些手痒,拍了拍树干。   左右看看没人,皓皓的一双小手抱住树干,两腿一蹬就蹭蹭蹭上了树,灵敏如狸猫。   坐在最高处的那根枝桠上,秋风吹过头发和脸颊,说不出的舒爽;居高临下,这片街区的风景尽收眼底。   ……嗯,决定了,从现在开始,这里就是他的秘密基地。   远远看见中原朝着学校大门走过来,皓皓本来打算下树和弟弟会合,却听见一阵呜呜咽咽的哭声随风传过来。   其实这声音隔得很有点距离,搁平常人根本听不见,但谁让皓皓是半妖,天生五感敏锐?   皓皓转头望去,只见远处街道的角落里,四五个看上去是小学高年级的学生,正围堵着一个学生,穿的都不是他们学校的校服。   皓皓皱起眉头,隐约听见“今天的钱怎么没带来”,以及“我没有钱”等对话。   紧接着,中间被围着的学生挨了好几个巴掌,又被命令下跪。   这、这不是欺负人吗?!   皓皓觉得很生气,刚要管管这事,又想起父王和爸爸都嘱咐过,不能在外面随意使用法力暴露自己。   皓皓考虑了一会儿,从树上折根长直的枝条下来,又把书包打开,拿出里面的奥特曼面具戴上,从树上一跃而下,踏着风在一瞬间就赶到了那群人面前。   他和两个弟弟自从开始看动漫,就都非常喜欢奥特曼,所以学校宿舍里有奥特曼的玩具,回家也不忘带在身上。   “喂,你们这些坏孩子,不许欺负人!”戴着奥特曼面具的皓皓,手里拿着一根纤细的梧桐枝,在地面上拍打。   几个欺负人的高年级学生吓了一跳,转过头来见是这么个小不点儿,又都松口气。   “快走,不然连你也打!”带头的恶声恶气吼着。   这小不点儿身上穿着旁边私立学校的校服,家里非富即贵,所以他们并没有打算向这小不点儿动手,只打算把对方吓跑。   “你快走吧,小弟弟。”就连被欺负的那个学生,擦了擦脸上的鼻血,也这样说。   “我说了,不许欺负人!”皓皓拿起梧桐枝,摆出击剑的姿势,将枝条指向那个身材最高最壮的带头高年级学生。   “就欺负了,又怎么样?!”高年级小学生抬起手,作势上前,“信不信我打你!”   他虽然没有打算向这多管闲事的小孩动手,但这小孩吓不走,他为了保持带头老大的威严,也只能动真格了。   谁知道他动,那小孩也动了。   细细的梧桐枝条仿若长了眼睛,啪地一声抽打在他的手臂上,校服顿时破裂,同时皮肤上带出一条细长渗血的口子。   他伸手就去抓那小孩,小孩的身体却如同游鱼般滑溜,迅速绕到他背后,啪的又给了他一下。   这一次,火辣辣的疼痛在脊背上蔓延开来。   “都愣着干什么?!给我上啊!!!”带头的大叫。   他就不信,他们这么多人,收拾不了一个小孩!   可他们这么多人,还真就收拾不了一个小孩。   他们根本就抓不住身影若鬼魅般的皓皓,皓皓则手拿梧桐枝,在这些人中间穿梭,游刃有余,梧桐枝条一下下带着残影,如同天罗地网般挥落,每一下都传来一声痛呼。   旁边那个被揍到鼻青脸肿的学生,看得眼睛闪闪亮亮,竟然忍不住出声为皓皓呐喊加油。   虽然是被欺负的一方,哪个男孩子心里还没个英雄梦?   不到五分钟,就有人开始叛变投降:“啊啊啊,疼疼疼……我以后再也不敢了!”   随即求饶声此起彼伏,皓皓收回梧桐枝,这帮人抱头鼠窜离开。   “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事情,告诉父母或者报警都可以的。”皓皓站在原地看了一眼被欺负的学生,嘱咐后准备转身离开。   “……可我告诉父母,他们一定会说,‘为什么不欺负别人,就欺负你’。”被欺负的学生低声嘀咕了一句,然后朝着皓皓的背影大声问,“你叫什么名字?”   皓皓沉默了片刻之后,回答:“我叫红领巾。”   然后快步离开。   父王说过在外面行事要低调,尽量表现得和别的同龄小朋友一样;而老师也教育过他们,做好事不留名。   和弟妹们在学校大门口会合之后,他们五个坐上贾伯伯的大黑车,回到纪宅。   孩子们在外面都表现得可爱乖巧、教养良好,堪称模范学生,可一回到纪宅就纷纷现了原形。   中原和六五在外面的高尔夫草地上捉对疯玩打滚,左红和右红露出耳朵和尾巴,互相给对方的尾巴编辫子,并打上粉红色的蝴蝶结。   草地上,中原对着六五比出奥特曼的手势:“看我奥特光波,biubiubiu……”   一串狐火烧过去,草地顿时燎着了一溜儿。   六五不甘示弱:“看我奥特水流,哔哔哔……”   一道碗口粗细的水流浇过去,顿时把狐火浇灭。   水浇火熄,总算不致于把这片草地烧掉,他们这也算是玩出了心得。   只不过原本修剪得平整漂亮的草地,在他们的打打闹闹中,就变得东一块儿西一块儿坑坑洼洼。   纪修远和棠璃一起站在卧房窗台上,看着打打闹闹的中原和六五,纪修远感慨道:“我原本想着,至少要有七八个孩子才够……现在看来,五个就够闹腾的了。要再来几个,不把家都给拆了啊?”   棠璃深深的看了一眼纪修远:“你确定?”   “啊?”纪修远听棠璃这样说,有些疑惑,“什么意思?”   “可是你……又有了。”棠璃摸摸纪修远有着八块腹肌的肚子,“已经半个月了,真的不打算要了吗?”   纪修远呆怔了一会儿,才又惊又喜的说:“其实吧,皓皓他们现在念全日制学校,一周才回来住两天……咳,再有个孩子也挺不错的。”   说完,纪修远朝棠璃伸出手:“哎哟,头三个月胎不稳,从现在开始我可就要注意了。”   棠璃笑而不语,扶住了忽然身娇体弱的纪修远。   皓皓在二楼的书房写作业,透过窗户看了一眼在楼下草地上,扮演奥特曼对打的两个弟弟,摇了摇头。   啧,幼稚。   真正的英雄,永远隐于暗处,从不声张。 第77章 番外2   “明明……是、是我先来的。”   纪修安把手里的空酒碗, 往吧台上重重一磕,大着舌头说。   他此刻两颊通红, 眼眶也通红, 明显是喝高了。   其实纪修安酒量不算浅, 同时是个很有节制的人,很少喝过头。但妖族的酒醇烈, 妖族的人又都是海量, 他陪着喝了三碗,就变成这副模样。   “明明……是、是我先来的啊!”   纪修安又直着嗓门重复了一遍。   “咦,人类果然酒量都不行啊。”虎妖寅君穿着一身黑色礼服,坐在旁边抱着酒坛子, 看了眼纪修安, “这就醉了?”   白仙子坐在角落里不说话, 纤瘦的手拿着杯五彩缤纷的鸡尾酒晃啊晃,眸光闪烁若有所思。   狐王和纪修远在人类世界举行婚礼,这样盛大的场面,他们这些寨主自然也要作为宾客参加, 再随上一份心意。   因为寨主们大都是第一次下山,棠璃和纪修远作为主人, 生怕他们出差池,一不小心喝多了露出马脚, 所以就单独给六位寨主准备了一个厅,让纪修安作陪,隔开其余人类宾客。   谁知道这作陪的人, 三碗下去就醉了呢?   “你们先喝着,我送他去房间休息。”蛇妖柳腾站起身,扶起歪歪倒倒的纪修安,暗自叹息一声——   又一个伤心人。   熊虎狼鸡四妖神经比较迟钝,听不出来纪修安醉话所指,但柳腾和白仙子都听出来了。   同是天涯沦落人,柳腾对纪修安产生了一丝怜悯,这才主动提出送他去休息。   纪修安被柳腾扶到客房就完全不行了,不过他醉相倒还算好,沾到床就沉沉入睡,并没有胡言乱语耍酒疯。   柳腾为熟睡的纪修安盖好薄被,便关灯推门离开。   很少有人知道,妖族的酒除了醇烈之外,对人类来说还有另一桩异处。   它能勾出醉酒者内心深处的憾事,再以假乱真编织成圆满的梦境,反馈给醉酒者。   妖族之酒,又名“解忧”。   这一醉,纪修安做了三个梦。   第一个梦,是数百年前初夏的夜晚。   蜿蜒的清河之上,无数祈愿花灯顺流而下,在夜色中闪闪烁烁,如同一带银河融入人间。   纪修安站在一艘船上,看到不远处华丽的画舫莲台上,京城最负盛名的倪姓花魁怀里抱着个长颈琵琶,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   琵琶倒是弹的有几分韵味,容貌么……也算得上乘,只是他阅尽宫中名花,此番闻倪行首盛名而来,以为是怎样天姿国色艳压群芳的人儿,看过难免有些失望。   纪修安记起来,这是他在海岛上进行前世回溯催眠的时候,经历过又遗忘大半的场景。   现在他的感觉很奇妙,他清楚的知道自己是纪修安,却又同时知道,他是这个时代微服私访、与民同乐的天下之主。   船的另一侧,立着个中等身材发须半白,五十开外,穿着藏青色袍子的老头。   他只用余光斜睨这老头的背影,就知道此人长了一张冷峻刚硬、十分讨人嫌的脸。   不由在心里冷哼一声——   好在,这个把自己从小管束到大的讨嫌老头,再也蹦哒不了多久。   正想吩咐下去,撑船离开,却看见岸畔有人大步一跨跳上画舫舫头,引得周围人群一片惊叹。   那人身着翩翩白衣,手捧一盏玲珑花灯,走到倪姓花魁面前,将花灯赠予她。   花灯映照着那人的脸,将那人艳杀众生的面容镀上了一层浅黄光晕,令在场所有人都摒住呼吸。   花魁精心装扮过的容姿,在那人的艳光之下竟然沦为不起眼的陪衬。   纪修安不由暗自惊心——   那人……那人不就是棠璃?   那人接过花魁手里的琵琶,一撩衣摆倚莲台而坐,手指拨弦间铮铮几声,而后是闻所未闻的天籁之音响起,在这微凉的夜色中靡靡弥漫。   花魁面颊酡红、含情凝睇的看了那人一眼,踏出莲台,立于舫头之上折下纤腰,脚踏香花明珠,薄纱水袖翻飞,随着琵琶声迎波而舞,宛若惊鸿。   夹岸的人群叫喊得如痴如狂,鲜花、香囊、金银锞子、珠宝玉饰……如雨点般朝画舫落下。   琵琶一曲终了,纪修安听到了自己带着激动的声音——   “快、快把船靠过去!”   身为天下之主的那个自己,被棠璃容色所惑,如醉如痴。   船很快靠过去,纪修安看见自己跳上画舫,握住了棠璃的手,深情款款询问:“你叫什么名字?”   棠璃神色淡淡,抽开手去回答:“我只是个过路的,这就要走了。”   纪修安冲口而出:“你不要走,随朕回宫……朕、朕之江山,与你共享。”   这时那讨嫌的、名叫张徵的老头也跟在他身后上了画舫,顶着张臭脸,却终究什么都没说。   棠璃桃花美目流转,有些感兴趣的上下打量了一番纪修安,开口道:“原来你是皇帝啊,有点意思……既然这样,我就随你去宫里看看吧。”   他闻言顿时欣喜若狂。   就这样,棠璃随他进了宫。进宫之后,他封棠璃为“永安侯”,在京城内为其大兴土木修建豪宅,于宫□□饮食、同卧起,恩宠无双。   张徵那老头果然看不下去,暴跳如雷、指着鼻子的骂他“无道昏君”。   他心中不急也不怒,只是找准机会把老头下了狱,列数罪状定下罪名,等到秋后法场凌迟。   这老头也是看不清形势,还以为他是当年无依无靠,丧父丧兄的九岁阿蛮吗?   他以前一直在张徵的阴影下活得战战兢如履薄冰没错,但他毕竟是天子,如今长大成人羽翼已丰,这老头还以为能对他指手划脚?   张徵权倾天下近二十年,打压敌党无数,手段酷烈决绝。老头这一下狱,天下不知道有多少人拍手叫好,直呼当今圣明。   夏去秋临,张徵受刑的前一天,棠璃却拿了个蓝皮小本子过来御书房,递给他:“这是张徵留下来给你的。”   他接过翻开看了,而后唇角微勾:“没想到张岳陵看着刚硬固执,却还有些机变。不过,他之恶行罄竹难书,难道以为靠这个就能乞命吗?”   册子上,记载了张徵这些年来,贬谪打压过的贤士能人名单。如今张徵倒台,正好可以将这些人起复任用,这些人必然感激涕零,朝廷就能得到一批既能干又忠心的臣子。   棠璃沉默了一会儿,回答道:“张徵并没有乞命,而是打算受刑后再转交给你,是我截了下来……而且当年先帝与宸明太子之事,另有蹊跷,并非张徵所为。”   说完拍了拍手,就看见一个五十多岁、衣冠朴素的老内侍走进来,朝他下跪行礼:“老奴叩见陛下,愿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老内侍神态激动,声音中带着一丝颤抖。   他知道棠璃带此人来必有缘由,于是仔细打量了眼前人一番,果然在其已经老去松弛的眉眼之中,看到了故人的痕迹——   那是一别二十年未见,宸明太子的心腹内官平公公。   平公公为人低调谨慎,极少踏出宫门,但他幼时去太子哥哥宫中玩耍,平公公经常拿糕点糖果和一些新鲜的玩意儿给他,所以与平公公是彼此相熟的。   后来太子哥哥暴毙,几派人马争夺帝位,宫里乱的很。他那时候才九岁,无依无靠,身边只有个看上去就野心勃勃的张徵,自是无法顾及到太子宫中的人。   于是太子宫中旧人流落的流落、凋零的凋零,都不知道最终去了哪里。   他想着张徵在害了太子哥哥之后,一定会对太子宫中的人斩草除根、不留后患,所以成年后也未曾追查这些。   平公公年轻时是个讲究人,总是整洁妥贴,还爱往衣裳上熏个香、往脸上扑点粉什么的。   可此时的平公公苍老而朴素,他看着就有点心酸,于是连忙让这位老内官起来:“平公公,这些年你都在哪里?”   平公公连忙回答:“老奴幸得张大人护佑,才能安然无恙,一直在宫外为先太子守陵。”   他只觉得十分吃惊,怎么张徵竟然会出手保护太子宫中旧人?   紧接着,他从平公公嘴里,听到了可谓颠覆他这些年所认知的一切。   原来张徵是太子哥哥的人,当年太子已经中毒,才连夜奉诏进宫,受命托孤。   凶手是太子妃,受人欺骗而害了太子,后因愧疚自尽。   ……想来也是这般,太子哥哥当年身为国之副君,宫中防范森严,若非身边亲密之人如何能够暗害?   张徵当时只是个大学士,虽受父皇重用办了几件事,手却根本伸不了那样长。   父皇与太子哥哥之死,竟与张徵全然无关,甚至张徵还在宫变时出手回护了一些东宫旧人,比如眼前的平公公。   然而就算如此……他不杀张徵,就不能够拿回天子的权势,不能够收服人心,也不能够跟他的追随者们交待。   此人他必须杀。   不过误会了张徵这么多年,在张徵死前,他理应去看看对方,听听对方最后的心愿。   于是他起驾去了诏狱。   纪修安此时仿若是分成了两个他,一个他清楚的知道,事实上收到蓝皮本、和平公公相遇的这幕,并没有发生在张徵受刑前,而是发生在张徵受刑身亡数月后。   另一个他则沿着这已经变化了的世界线,浑然不觉的继续走下去。   他和棠璃一起去诏狱见到了老头。   老头没穿丞相的红袍纱冠,只披了一袭宽大的青色囚衣,头发用根木簪简单束起,隔着一道木栅栏与他对望,眉目间是他从未见过的平静。   因为明天就要受凌迟极刑,身上倒是不见任何刑伤,穿戴也算得整齐干净。   这老头从来脾气暴躁,满嘴吐刀子,什么都敢说。他第一次看见张徵这样安静,也是第一次发现,原来张徵瘦削到可以称得上单薄。   张徵安静的和他两两相望,目光中有欣慰,有解脱……却独独没有想象中的怨和恨。   “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他听到了自己艰涩的声音。   “没有。”张徵朝他执臣礼后回答。   “那么,你的遗愿呢?”他再问。   张徵想了一会儿,开口道:“只愿陛下此后开张圣听、平明之理,天下河清海晏。”   他与张徵做了二十年君臣,也在暗中将张徵当作了二十年死敌对头,虽然如今知道冤了张徵,心中有些不忍难过,终究没有什么多余的话可以说。   身为执掌江山的天子,该做的事,总是要做的。   于是他点点头,就要转身离去。   棠璃却在这时扯住了他的袍袖,道:“你不想杀他,对吧?”   他转头望着棠璃,叹了口气:“有些事,不是不想,就可以不去做的。这一点朕明白,他也明白。”   “怎么不行?”棠璃却走到狱门前,用手一点木栏。   纪修安只觉得眼前一花,就看见了两个张徵,一个在狱里,一个在狱外,同样的装束打扮,同样的模样身高。   在狱里的那个张徵神情呆滞,在狱外的那个则惊疑不定。   “这样不就行了。”棠璃抚掌笑道,“在朝贼子伏诛受死,在野多一闲云叟。”   张徵虽然做好了赴死的打算,但既然有活下去的希望,人总是向往生的。   于是半个月后,朝中之事一切尘埃落定,他亲自微服到郊外官道送张徵离开。   张徵不党不朋的一介孤臣,身边也没别人,只有个名叫“正平”的青年仆从驾车。   “往后遇到什么难处,都可以派人执此物回来找朕。”他将一块贴身的羊脂玉佩赠予张徵。   张徵双手郑重接过收下,对他拜了一拜,这才登上那简陋的青帘骡车。   他目送着骡车缓缓驶去,直至完全消失在视线中。   纪修安忽然明白过来,这个身为天下之主的他,此生最为遗憾痛苦之事,不是没能留下画舫上弹琵琶的美人,也不是宫中斗争自幼失怙。   而是张徵之死。   二十年朝夕相对,张徵虽对他严格教导,却并非没有好的地方,只是他被仇恨蒙蔽了双眼和感情。   张徵待他,亦师亦父亦臣。   直到张徵身亡后一切水落石出,这些好处才逐渐细细碎碎的被回忆起来,伴随了他的余生。   他一生绝口不再提张徵,但这个名字却如同烙印,印在他的心头再难抹去。   第二个梦,发生在纪修安五岁那年。   他和哥哥被塞在一个摇摇晃晃面包车的憋仄角落里,嘴里堵着布巾,手和脚都被麻绳紧紧绑着,粗糙起毛的绳子勒刺他细嫩的皮肤,又疼又痒。   周围有五六个浑身汗臭味儿的青壮男人围着他们,满车的人都在抽烟,车厢里的空气污浊不堪,令纪修安感到窒息。   是的,这就是在纪修安幼年时,曾经发生过的那起绑架案。这帮匪徒不仅是穷凶极恶的亡命之徒,而且极端仇富。   他永远不会忘记,哥哥为了在这帮匪徒手里保护他周全,付出了什么样的尊严代价。   哥哥那年只有十岁,也还是个孩子,却被皮带抽打的身上全是一道道紫黑痕迹,被烟头烫,被人把头一次次按进泔水桶里,被逼着像狗一样趴在地上舔食……那是纪修安内心深处最不能言说的噩梦。   被赎脱险后,哥哥在ICU躺了一周,幸亏身体最终没有受到不可逆转的损伤,却因此看了好几年的心理医生。   也就是因为这段经历,哥哥才会在未来的日子里,出行变得极端小心谨慎,身边必带保镖。   纪修安用舌尖顶了顶嘴里微酸泛黑的肮脏布巾,它有几分松动,是可以被吐出来的。   他五岁那年不懂事,哇哇大哭着把嘴里的布巾吐了出来,然后收获了一记耳光,并被人再度把布巾塞进口腔深处,再也不能出声。   这一次,纪修安不动声色含着布巾,等待着即将到来的机会。   摇摇晃晃的面包车被拦了下来,车窗外传来一个声音:“怎么回事?文明驾驶懂不懂,开车还抽烟?驾照拿来我看!”   司机摇下车窗,连忙掐灭嘴边的烟头,谄笑着掏出驾照递过去:“警察同志对不起,下次一定注意。”   纪修安趁机用舌头顶出嘴里的布巾,然后大喊出声:“救命啊!警察叔叔救命啊!!他们是绑架犯!!!”   旁边的绑匪脸色顿时变了,想要捂住纪修安的嘴,却已经来不及。   很快纪修安听见了从四面八方传来的,由远及近的警笛声,脸上泛起微笑。   这次,他和哥哥在噩梦开始前就获救了,再也不会重蹈覆辙。   第三个梦的时间和地点,就在今天,棠璃和纪修远的婚礼上。   教堂的钟声响起,宾客们一一就座,五个小宝贝可爱又乖巧,穿着雪白礼服手捧鲜花,跟在棠璃和纪修远身后,走过长长的红色地毯。   纪修安站在红毯的一侧,看着纪修远和棠璃走向证婚台。   经历过两个梦境,纪修安多少也有了些经验,知道这些梦境是为了弥补他内心最深的遗憾而生。   他非常非常喜欢棠璃,喜欢到,甚至想过要和棠璃共度余生。   然而此时此刻,他只是穿着礼服站在原地,看着他哥和棠璃结下彼此永不离弃的誓言、交换戒指,并在所有宾客的面前热烈拥吻。   他的心微微疼痛。   可他没有做出任何举动,去阻止这场婚礼的进行。   一切的一切,从开头到结尾,都和今天的婚礼现场一模一样,庄严神圣,没有任何意外发生。   纪修安忽然间明白了,这场婚礼虽然是他内心的遗憾,然而却没有任何一个虚幻的梦境,比真实更加圆满。   于是他微笑着,从内心送上自己最真挚的祝福。   三梦终了。   纪修安在酒店柔软的大床上睁开眼睛,明亮的天光从窗外照进来。   妖族酿的酒虽说醇烈易醉,醒来后却并不令人头疼晕眩,反倒是觉得十分神清气爽、头脑明晰。   纪修安伸出一只手,放在眼前,手掌之上,是看不懂的曲折纹路。   海岛之上,棠璃曾经与他手牵着手漫步在沙滩上,看过他的手相,并对他说——   “纪哥,你幼年曾有殃及性命的一劫,幸好有血亲为你挡下。”   “事情过去就不用再担心,接下来会一生富贵荣华,平安顺遂。”   ……一生富贵荣华,平安顺遂。   小棠,承你吉言。   纪修安收回放在眼前的手掌,轻笑出声。   爱情这东西,最不讲规矩,论不得先来后到。   他现在心中仍然没有放下棠璃。但凡爱过棠璃的人,又有谁能真正放下?   但这一生,他都将只是棠璃的亲人、朋友,再无其它。   这就是属于他的,最圆满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