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之与光同尘 作者:谦少 林郁是只天才,林郁是只宅男,林郁是只理工男,林郁的思想回路和正常人不同。 林郁是只正在暗恋中的天才理工宅。 林郁暗恋的人,外貌技能点满,运动技能点满,就是传说中宅男天敌,专门抢走宅男心目中女神的……额,高富帅。就连在游戏中都自带主角光环坐拥软妹子无数。 手残又脱线的林郁,为了接近暗恋对象,只能在游戏中,一步步,变强大! 嗯,只要努力就会成功,一定是这样的。 校园背景,键盘网游,采药种田,只卖剧情不卖萌。 内容标签:游戏 情有独钟 豪门世家 都市情缘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郁,程曦,易云攸 ┃ 配角:白小胥,宛然一笑 ┃ 其它:网游,种田,暗恋倒追 第1章 林郁 开学不到一个月,军训还没结束,社团招新活动已经开始准备,学生会里也忙碌得很,毕竟不仅学校社团的招新的很多程序要通过学生会,学生会自己也要招收新人。再加上校庆和校园十佳歌手比赛都要开始筹备, T大的学生会活动基地在英语学部,是个被分隔开的小礼堂,这两天里面忙得很,到处是拿着报表跑来跑去的学生会成员,在这一片混乱中,唯独在接待区的沙发上,躺着一个悠闲地玩着掌机的“大爷”。 “我说,程曦大少爷,你能发发善心,帮我们整理一下报表吗?”说话的人,是抱着一大堆报表的宣传部部长于嫣。 躺在沙发上的“大爷”换了个姿势,活动了一下手腕:“不能。” “喂!”于嫣被他气得不行。 程曦抬起头来,看了她一眼。 九月底天气不算炎热,他穿了简单的牛仔裤和球鞋,格子衬衫,头发没染也没烫,但是挡不住他眼睛狭长,一管鼻子笔挺,照样是最年轻最有朝气的俊美。只是随意地一瞥,就看得于嫣红了脸。 “以后别穿太鲜艳,鹅黄色不适合你。”他轻描淡写地说完,又埋头玩游戏去了。 于嫣怔在了那里。 说不清是尴尬还是别的什么情绪,在整颗心脏里都炸开了,脸上烧得火辣辣的。 早就知道长得帅的男生不太会照顾别人情绪,也早知道这个叫程曦的家伙从大一开始就是风云人物,一到社团招新,不知道多少社团过来抢他去做门面骗小学妹,平时学校论坛评点校草从来少不了他,连学校拍宣传片都请过他去。在学生会待了两年,他神出鬼没,却经常出现在学生会女成员的谈话中,和他的脸一起出名的,还有他的冷漠、嚣张、脾气坏…… 但是年轻的时候,喜欢一个人,往往是没有理由的。 自己情商不算低,会化妆,会搭配,早已经不是刚进大学时候的那个懵懂的菜鸟。身在学生会,和他接触的机会远比那些只能在学校论坛上花痴的小学妹多,有时候还能在学生会的聚餐上见到他。就连今天的开场白,也是想过无数次的。 但还是被他一句话败下来。 大概这世上总有些事,是你无论怎么谋划,都得不到的。 - 学生会长沈泽进来的时候,程曦已经换了个姿势,靠坐在沙发上,把脚搭在茶几上,仍然在专心致志地玩游戏。 他的脸长得是时下最流行的那类帅气,身材也修长,就算表情冷漠坐姿嚣张,也是一副相当好看的画面。 “别把脚放在茶几上……”他手上拿着新一期的校刊稿子,一见程曦这样子就皱起了眉头。 “你回来了。”程曦干脆利落地暂停游戏,关了掌机,放进口袋里,站了起来:“明天有什么安排,一次性说完,我要回去打公会战了。” “明天早上八点,你去小广场那边,去韩语协会的招新台那里,晚点到也行,但是一定要站到下午六点。韩语协会的会长答应只要你帮他们站一天,回头就去游说那个赞助了他们的韩国烧烤餐厅来赞助十佳歌手比赛。” “我九点到。”程曦也不和他多说,双手插在裤袋里,准备走了。 “对了,”沈泽叫住了他:“我妈让我问你周末回不回家。” “不回。”程曦已经走到门口了:“我刚刚拿你电脑登了游戏,你自己卸掉。” 沈泽答应了一声,拿着稿子朝自己工作的小隔间走过去,顺便一个戴着眼镜的,正坐在桌前认真画着表格的男生打了下招呼:“小林,招新的表格排好没?” “快了。”被他叫做小林的男生推了推厚厚的眼镜,面无表情地说道:“对了,会长,刚刚许主任说让你去他办公室一趟。” “许主任?”沈泽有点疑惑:“他有没有说过叫我去干什么?” “没说。他只说等你一回来就让你快过去,别耽误。” “哦,那我马上过去,这些稿子你帮我放到我办公室,我晚上再来看。”沈泽以为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事,连忙把稿子递给了他。 林郁不慌不忙地画着表格,抬头看看,沈泽的背影已经消失了。 他站了起来,拿着稿子,走进了沈泽的办公室。 - 晚上。 天已经快黑了,这几天天晴,傍晚的时候天上到处都是晚霞,太阳已经落山了,光线都是暗红色的。 林郁提着一份饭,慢吞吞地往楼上走。 他其实是个正宗的宅男,没有一点运动细胞,眼睛近视800多度,用他妈妈的话说,戴了眼镜别人看不清他长什么样子,摘了眼镜他看不清别人长什么样子。 走到寝室门口,电话响了。 林郁一边拿出钥匙来开门,一边接起电话。 “林郁吗?我是沈泽,刚刚我去了许主任办公室,他说没有找我,是不是你记错了……” “哦,应该是我记错了,他好像是来找副会长的,对不起,会长。”林郁把饭放在桌上。 “没事了,下次你注意点就行。”沈泽准备挂电话了。 “对了,会长,最近我要忙着交作业,可能不能常去学生会帮忙了。”林郁一边开保险箱拿电脑出来,一边跟沈泽请假:“我已经把招新的表格排好了,就放在你桌上。” “这样啊,那你忙完了再回来帮忙吧。” “会长再见。” “再见。” 沈泽挂上电话,有点疑惑地看着手机。 副会长推了他一把:“想什么呢,这么出神。” “林郁说他不来学生会帮忙了。” “不来才正常吧。”副会长笑嘻嘻的:“他可是理工院最变态的黎老头的学生,黎老头的作业多得要死,他手下带的学生比高三还辛苦,有几个还没毕业就秃了。他来学生会报名的时候我都吓了一跳,不过他的工作能力真是没的说,你看过他画表格没,完全不用尺子的。” T大的理工专业最出色,在全国都是佼佼者,但学生会里大多数活跃的都是商学院和语言学院的学生,毕竟,理工专业的课业繁重是出了名的。 - 林郁一边吃饭,一边打开了电脑。 他爸妈都是彼此专业领域的佼佼者,也都是那种被杂志专访的时候会配上诸如“工作得太认真把钢笔当成筷子”之类趣事的那种。虽然这样,他们感情却仍然很好,只是在家庭生活里会有很多寻常家庭无法想象的东西,比如他爸爸会自己给家里调配洗衣液、洗发水,和各种日常的化工用品。而他妈妈则在结婚之初就把家里的家具都换成了明清制式的黄花梨——至少林郁现在的长腿和挺直腰板是得益于从小睡到大的硬木床。 在这样家庭里长大的林郁,虽然没有忧郁症自闭症之类的东西,但是在外人看来,不管是价值观还是日常行为都有点难以理解,虽然他物质上不小气,正直善良,不聒噪也不冷漠,但还是偏离了大部分人的性格,至少他从小到大的同学对他的评价都是“有点神”。 这个神字,就包括了他可以一边吃饭一边津津有味地看着一堆烂糟糟的刚出土的汉代简牍照片,也包括了他对于和人聊天的时候一些网络上很流行的笑话和萌点都听不懂,还包括了,在对待一些很简单的生活小事上和正常人的处理方式完全不同。简而言之,他就是让人有种“你们地球真好玩”的感觉。 还好他大学上的是怪胎层出不穷的物理系,住的是双人寝室,同寝室的白小晏也是只怪胎,两个怪胎在一起反而产生了一种同为外星人的惺惺相惜,有时候林郁一宅十天半个月,白小晏还经常给林郁带饭。 林郁的电脑很贵,理工院的学生电脑配置都不错,毕竟建筑系的要画图要建模,物理系的要模拟要运算。 不过现在,林郁的电脑配置不是用来做作业的。 他的电脑桌面上,除了一堆整齐的作业文件夹,就只有一个游戏图标,还有一个叫做“游戏方法”的文件夹。 这个游戏叫“天之涯”。 如果学生会长沈泽在这里的话,他一定会惊讶地问: “小郁,你也和程曦玩同一个游戏啊!” - 白小晏回到寝室的时候,林郁已经打开游戏了。 白小晏是扛着一把大刀回来的。 两个理工男在一起,其实是很难发生什么矛盾的,因为他们会把生活中一切公用的资源都做好理智而科学的划分——比如林郁就为了划分寝室的空间做了一张详细的分割图贴在墙上。 白小晏小心翼翼地把那把大刀在他那个放收集品的架子上放好,然后凑到了林郁旁边:“你在建人物?你找到他在哪个区了?” “嗯,今天刚知道的。”林郁调整了一下屏幕上穿着粉色襦裙的杏林MM:“你觉得哪个发型好一点?” “按理说男生应该是喜欢萝莉一点的,所以应该选那个梳着两个包子的发型。”白小晏很耐心地指导他:“就是那个,对,把飘带换成红色的。” “但是他的女朋友长得像2号脸型的浣花。” 天之涯这个游戏里的职业分为6种,一般是奶妈的杏林,弓手长风,战士旭阳,主要法系攻击的云麓,还有刺客暗夜,和辅助和团控比较厉害的浣花MM。 “浣花不行的,一般只有高级团才用得到浣花,杏林在低级的时候比较受欢迎,你要准备一个人练级的话,还是选杏林比较好,选那个把头发盘起来的好了,冷艳一点,长得跟浣花有点像。” 半分钟后,一个冷艳的,穿着红色半臂襦裙的杏林MM在新手村诞生了。 天之涯里面的新手村,医者杏林和辅助浣花两个辅助职业是一起的,战士旭阳和刺客暗夜两个近战是一起的,法师云麓和弓手长风两个远战是一起的,做的新手任务也相同。 林郁盯着屏幕上那个叫“子非鱼”的杏林MM看了一会儿。 然后他点开自己还空无一人的好友栏,在搜索框里输入了“烽火无边”四个字。 弹出来了一个威风凛凛的,穿着黑色汉服龙袍拿着巨剑的战士。 任何一个对天之涯这个游戏稍有了解的人,看到这个战士,脑中浮现的第一印象应该就是“土豪”。 这身黑色的“龙吟四海”的时装和发型,价值1000多RMB,但是贵的不是这个。 无论是他扛着的那把属性极品的轩辕大剑,还是他身上的全服第一套完整的屠龙套装,还有他带着同为极品的麒麟宝宝,都是在整个东南1服务器的顶端的水平。更何况,他手上的轩辕剑还带着耀眼的光芒,在天之涯这个游戏里,只有强化到+7以上的武器才会发光,轩辕剑本来就难得一见,全服不过九把,强化更是烧钱。 而他头上,还挂着东南一区全服第一大帮“逐鹿天下”的帮主称号。 外加“宛然一笑的夫君”。 - 白小晏洗了个苹果回来,瞟了一眼林郁的屏幕。 “你真要在游戏里追他啊?他都有老婆了,你这样会被别人骂小三的。” “我不是小三。”林郁倔强地盯着屏幕:“我很早就认识他了。” “有多早?” “很早很早。” - 显然,这两只纠结于林郁到底是不是小三的宅男并没有发现。 最大的问题,并不是林郁是不是小三。 而是,写了整整三页计划书,了解过游戏里的职业、操作、物价水平和价值观,一心只想要把这个全服第一大战士拿下的林郁。 他是个男的。 - 而在三百米外的商学部男生宿舍,程曦的电脑上。 【私聊】宛然一笑对你说:操作失误哟,老公。 【私聊】你对宛然一笑说:我刚刚打了个喷嚏。 第2章 狼族 白小晏做完一套周培源物理竞赛的模拟卷,又默默地凑到了林郁后面。 林郁正在做新手任务。 天之涯这个游戏的画面还是很不错的,3D画面,林郁又是把效果开到最好,光是在新手村门口那株飘着花瓣的桃树下站了一下,屏幕上就美轮美奂得像一幅画。 天之涯的游戏背景是南宋末年,轩辕剑现世,苏州一家叫做威远的镖局运送一趟藏着轩辕剑地图的镖上京,在路上被人打劫。 三个新手村的新手任务主线都不同。 主攻近战的战士旭阳和刺客暗夜出生在烈阳村,出生之后接到村长的任务去村外打野兔,会遇到正在打斗的镖局和山贼,参入到战斗中,看着轩辕剑地图被夺走,接受垂死的镖局总镖头的托付,去苏州报信。 主攻治疗的奶妈杏林和辅助浣花出生在杏花村,出生之后接到村长的指点去后山采药,会捡到一个受伤的镖局镖师,治好了镖师之后,会被要求去苏州通知官府支援。 而主攻远程攻击的弓手长风和法师云麓,会出生在海上的莲花岛,会接到新手任务,在礁石上收集羽毛,然后在海边捡到一片破损的轩辕剑地图,接受村长的祝福,去苏州游历,寻找地图上的宝藏。 林郁在村长那里接了任务,升到两级,学了第一个治疗技能:回春妙手,然后背着他的小背篓和小药锄,默默地朝后山进发。 天之涯这个游戏里的技能不多,每个人物常用的技能只有五六个,每升一级加一个技能点,满级六十级,不够点满每个技能,所以网上有的是点技能的教程,光是小小一个杏林,就分为专门给队伍核心加血的包养流和给团队加血的天下流,还有剑走偏锋的毒医等。 在新手村村口,等着许多来带小号的大号,一个个穿着耀眼的时装,带着翅膀,骑着夸张的坐骑,公然有人在周围频道里喊:狼族公会招新,有需要带的小号进来。 出于理科生的强迫症,林郁进游戏之前做足了功课,知道狼族公会在服务器里的名声有多差,不仅要求进公会的新手大量上缴三星草,连正式的公会成员也要每个月按时上缴游戏里的金元宝一枚,而且还经常欺负游戏里的玩家。 好在这服务器里最大的帮派是逐鹿天下,他们虽然嚣张,却一直是千年老二。 林郁背着小背篓,绕开了村前的一大片平坦的花海,去后山挖药。 花海的范围大,药草和小怪多,刷新快,又不像山上,时不时地有石头和断崖要绕路,是个升级和采药的好地方。所以大部分都被帮派成员占了,虽然大部分帮派不会无聊到杀小号,但是人一多,资源多的优势就不明显了。 林郁并不急着去开始新手任务。 事实上,新手任务里这种叫做“三星草”的药草,正是游戏里一种顶级药草七星草的削弱版,这个药草的用处,不比许多中级药草差,但又珍贵不到让玩家特地跑到新手村来采摘,所以很多帮派招收新手的时候就要求上缴三星草。 天之涯里面不仅有许多热衷于PK的土豪玩家,也有许多淡泊名利的生活玩家。 天之涯游戏之所以吸引那么多生活玩家,据说是因为游戏的设计组里有一位生活技能狂人,所以天之涯游戏里,不仅有常见的钓鱼、打猎、缝纫、烹饪、铸造、采药、制药,甚至还有打造各种家具的木匠。非但如此,这个游戏里面的植物和动物,都是有成熟度的。 越珍贵的药草和动物,成熟得越慢,刷新得也越慢。 关键是除了某些固定的任务用品,许多珍贵药草和动物的刷新地点都不稳定,甚至在地图上完全不显示。 这也就导致了世界频道上经常发生的大战。 林郁一边朝地图上的小山谷跑过去,一边看着世界频道。 世界频道上正在吵架。 【世界】独狼:步惊云我操你大爷,老子守了一天的七星草被你抢了,只怕你有命抢没命用,不想死的话最好乖乖还给老子。 【世界】云无意:收三星草、珊瑚草、丹朱果和凤凰羽毛,长期有效。 【世界】步惊云:呵呵。 【世界】步惊云:你就路过一下就守了一天,你脸还真大! 【世界】步惊云:七星草是我采的,我上午路过的时候就看见了,别做白日梦了,要打架随时恭候。 【世界】独狼:好,你有种。 【世界】云无意:收三星草、珊瑚草、丹朱果和凤凰羽毛,长期有效。 【世界】独狼:你等着看,欺负我们狼族的人是什么下场。 【世界】火狼:烽火,管一下你帮派的步惊云。 【世界】馨馨可儿:我们帮主不在线。你们狼族的人也太不讲理了,步惊云哥哥才不会抢你们的东西的……o 【世界】火狼:没有必要的话,我也不想多一个敌对公会。 【世界】馨馨可儿:(︶︿︶)o哼!,说得好像我们怕你们一样的。 【世界】独狼:逐鹿天下的人都去哪了,让个女人出来说话,是准备被操吗?哈哈哈哈。 【世界】云无意:收三星草、珊瑚草、丹朱果和凤凰羽毛,长期有效。 【世界】宛然一笑:火狼,烽火现在不在,有什么事等他上线说也是一样的。事情还没弄清楚就到世界上来说,未免太小题大做了。 【世界】宛然一笑:不过你们要是决定直接宣布成为敌对帮派的话,我们也不会有意见的。 世界频道一下子就安静了下来。 宛然一笑这个ID,并不仅仅代表着烽火天下的帮主夫人身份。 宛然一笑的名字叫小宛,是天之涯游戏论坛上去年年底的“传奇天之涯”大赛所有服务器里美女评比的第三名,“传奇天之涯”是天之涯的游戏公司自己弄的一个比赛,评比了整个游戏里各职业的顶尖高手,顶尖帮派,还有美女。 宛然一笑除了是一名操作不错的浣花女玩家之外,还是一名业余COSER,她出过浣花MM和暗夜MM的COS,不仅皮肤白皙,而且身材高挑,穿着颇为清凉的暗夜MM的精灵套装,性感的好身材暴露无遗。她的COS照片至今挂在天之涯官网的首页。 今年夏天,她参与解说了隔壁西南一区服务器王者之战的比赛直播,卸去了夸张的COS妆容,齐腰的黑色长发,淡妆,一双漂亮的杏仁眼睛,眼角还微微上翘,声音也温柔得很,虽然身材被包在连衣裙里,还是一夜之间被天之涯的玩家奉为心中女神。 这样的优越的条件,不仅震慑住了不少觊觎逐鹿天下帮主夫人位置的女玩家,也把她在游戏中的夫君“烽火”推到了风口浪尖。不少男玩家暗地眼红烽火,可是敢于挑战的人大都在烽火那一身逆天装备下被秒成渣渣,唯一一个能够和烽火长期抗战的,就只有这个服务器里第二大帮派狼族的帮主——火狼。 当然,在“脑残粉”林郁眼中,管他什么宛然一笑还是COSER小宛,都配不上程曦。 - 【世界】火狼:既然小宛美女都这么说了,我就暂时不追究七星草的事了。 【世界】火狼:希望烽火能早点上线来解决这事,不要让人说他总依靠女人。 【世界】KingKarl:你嘴巴放干净点,什么依靠女人,你有种选在我们帮主在线的时候说这话,我们帮主保证把你人头打成狗头。 【世界】独狼:卡狗你再说一句,老子日你妈…… 【世界】云无意:收三星草、珊瑚草、丹朱果和凤凰羽毛,长期有效。 【世界】小屌丝甩甩:收24级火属性法杖,有的密我,在线等。 …… 眼看着世界频道一片混战,那些卖东西买东西的人也都纷纷敢冒头了,各种颜色的消息也都刷了起来。 林郁找到了自己在游戏中的第一棵三星草。 那棵三星草已经成熟了,也许是游戏效果太好,那株草显得格外的翠绿,肉肉的手掌形叶子,头顶着一个小小的红果子,还被微风吹得晃啊晃的。 林郁的唇顿时就抿紧了。 他像他爸,厚眼镜,面瘫脸,性格内敛,一般看到喜欢的东西,别人第一反应是微笑,他是抿紧嘴唇,不让情绪外露。 站在他身后的白小胥没看到他这样微小的表情,只一边啃着苹果一边说了句:“这草还挺好看的。” 哪里是好看,简直是可爱了。 - 林郁是个优秀的理科生,做什么事都是分析过数据之后的详细计划,玩这游戏也是,他知道自己手速不行,练技术流没有出息,但是自己脑子聪明,所以他对自己的定位是:练生活技能——赚很多钱——买很好的装备——变成高手——去找程曦。 这游戏里的生活玩家虽然很好玩,也有人靠这个赚钱的,大都是靠自己勤勤恳恳采药炼丹做衣服赚钱。 但是林郁显然不准备随大流。 他爸爸虽然是理科生出身,他妈妈却是国内资历最深的古董收藏家,虽然年纪在那群老头中不算大,但是却是从文革结束不久就开始蛰摸东西的,家具书画都不说,她当年用搪瓷牡丹花脸盆从河南农村换来的钧窑红胆瓶,现在照片还被放到陶瓷类书籍里当范本。 本性像极了林爸爸的、正直善良得像小白兔一样的小林郁,就经常被她用这些事例教导,用她的话说:“我这不叫捡漏,也不叫占便宜。这也是一种公平交易,我的资本,就是我的知识,我的脑子,这没有什么可耻的,你利用自己的知识而获利,这是可以骄傲的。” 不幸中的大幸,在她和林爸爸的夹攻下,林郁既没长成林爸爸那样连酱油多少钱都弄不清楚的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也没有像她一样每隔一阵就把自己的古董全部拿出来标一遍价算个总数再放回去的恶趣味。 他只是,想利用他的知识和脑子,成为天之涯这个游戏里的,大,富,商。 第3章 商人 作者有话要说:  嗯嗯,这章会有很长的描述内容,大家能忍受的话还是尽量看下来吧,因为具体是解释林郁究竟是怎么以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奶妈身份在游戏里赚到钱的,这个方法是有可行性的,因为我大一的时候在游戏里试过,当时试的是宝石买卖,是算好了铁匠铺用低级宝石合成高级宝石的成本,然后在交易所秒杀那些小菜鸟从副本打来的低级宝石,攻击力红宝石魔法是蓝宝石还有弓箭手的黄宝石什么的……不过我坚持了一个小时就感觉头晕眼花手抽筋,而且紧张得心脏都快超速了,所以说这钱真不是好赚的。 燕鬼针草 等到白小胥睡完午觉的时候,林郁的包裹里已经有60多棵三星草了。 “你没睡午觉?”白小胥叼着牙刷,凑到电脑旁边:“唉,你在听什么?” 林郁默默地拔下了耳机。 IPOD里的声音传了出来。 白小胥和林郁也算得上一个专业,同为黎老怪门下学生,也见惯了奇葩学长。 但他还是被林郁吓了一跳。 “你一边玩游戏一边听英语的物理论文?”白小胥瞪着林郁:“你是把英语论文当歌在听吗?” 林郁点了点头,把耳机戴上,又摘了下来,纠正他说法:“听物理论文要用脑子,采药不用,你说反了。” 显然,林郁是和他妈妈一样,有着收集强迫症的人。 他对于游戏里的采药、钓鱼、打猎这种收集东西的活动,很是享受,他在山区里跑来跑去采药,时不时瞄一眼小地图,每采到一棵三星草,看着包裹里的“三星草x2”那一格的数字慢慢往上加,他心里都有一种深深的满足感。 白小胥对他的奇葩言论习以为常了,泡了一杯牛奶,又凑过来:“你攒这么多药草做什么?” “启动资金。”林郁简短地回答了他。 白小胥耸了耸肩。 他对林郁的能力还是很相信的——他上次玩一个游戏的时候的,要出一件装备,缺几万金币,林郁知道了之后,守在交易所旁边,一晚上就帮他凑齐了。 他只是不明白,林郁究竟看上了那个叫程曦的家伙哪一点。 他比林郁正常一点,加上脸长得是一副天才美少年的样子,在外面人缘不错。所以隐约知道程曦的脾气很不好,谈恋爱也不认真,虽然长得好看一点,但是林郁应该不是看脸的人。 他其实不太喜欢陈曦。 - 林郁攥着三个金元宝35个银子和几百铜钱,背包里放着几棵三星草,穿着一身新手的白板,默默地蹲在交易所的NPC旁边。 天之涯里面的玩家要到三十级才能进入交易所,但是林郁开了个二十块钱的会员,没有换装备也没有领双倍经验卡,而是点了个商人功能, 这样做有点太奢侈了。 毕竟,全力升级的话,升到三十级用不了一周,而天之涯里面的金币和人民币的兑换率接近1:1,就算像林郁这样充满热情地采了一上午三星草,也只卖了四个金币而已。 当然,这个等式对于林郁这种宁愿采一上午药草也不愿意去接任务的奇葩是不成立的。他采药,其实是当做娱乐,对于一个采集狂人来说,这个游戏里最好玩的事,就是跑来跑去地采药。 而且,商人还赠送几个仓库空间,和一个月内交易所无限制的交易次数。 天之涯里面的货币是一个金元宝=100两银子=1000铜钱。天之涯里面的钱很值钱,金元宝和人民币是1:1。 所有能够进入交易所的玩家,都可以把自己包裹里的非绑定物品放到交易所上卖,价格随便你标。比如三星草,可以卖一棵,标游戏里的市价8两银子,也可以标价1000两银子,也可以标一两银子。还可以卖七棵、八棵一组,自己标价。 每笔交易的系统抽成是100铜钱。 林郁已经关掉了耳机里的论文声音,他身板笔直地坐在书桌前,手指放在鼠标滑轮上,厚厚镜片后的眼睛半眯着,抿着唇,看着在屏幕上迅速滑过的交易所卖品。如果他爸爸在这里,应该会惊讶地发现,他儿子现在清秀面孔上专心致志的表情,和她老婆在古董市场捡漏的时候一模一样。 交易所里的卖家物品一页20个,每个卖品都只在屏幕上显示成一个细长条,标注了编号,卖家姓名,物品,数量,价格,还有卖家写的备注。 这里有专业游戏工作室打来卖钱的,符合市价的卖品。 也有想利用别人一时眼花,而在商品价格后面多加一个零的卖品。 也有标上天价挂在交易所,只因为仓库暂时没地方放的卖品。 还有刚入游戏的小白玩家不懂市价,所以标价低于市场价的卖品,一般挂上没多久就会被懂行的人买走。 这些卖品,有装备,有丹药,有药草,有任务物品,也有用来强化装备的炉石。 林郁的目标只有三个:三星草,凤凰羽毛,炉石。 三星草是七星草的替代品,七星草是顶级药草,是炼制许多高级丹药的必需品,并不常见,随着游戏玩家越来越多,对于丹药的需要越来越多,但是七星草不够,供不应求。只能用七棵三星草代替。虽然出现灵品丹药的几率比直接用七星草低了一点,但是聊胜于无。 所以七棵三星草放在一起卖,每棵的单价比单棵三星草的价格要高,七棵三星草被称为一组,现在的市场价一组七星草一般是80银两。 但是,很多新玩家刚进游戏,急着做任务升级,没有什么时间去采集三星草,只是遇到就顺便采了。一般包裹里只有几棵三星草,又暂时用不到高级丹药,急着腾出包裹空间,或者换钱买关键装备增强实力,就会把三星草拿出来卖掉。为了能快速卖掉,一般都会标低一点。 而凑巧有七棵三星草,很难。三星草的出产地只有在新手村附近、36级的任务领取地附近,距离主城很远,很少有人为了几棵三星草跑那么远。 所以交易所上的三星草经常不是刚好一组七棵的。 而三星草的买家都是高等级玩家,大都是要做丹药的时候临时要买三星草,自然想买七的倍数。 这就导致了,七的倍数的三星草的高价。 和不是七的倍数的三星草相对来说的低价。七棵三星草的市价是七十两。平均下来每棵10两,而其余的三棵四棵挂上来卖的三星草,一般都只按市价卖8两一棵,因为出售人大部分是为了快点腾出包裹空间。所以并不在意这几两银子。毕竟,玩游戏就是为了开心,没人会算那么精。 这就是林郁要赚钱的契机。他要做的,就是商人的本职:买高卖低,把交易所里那些零零散散的便宜的三星草买进来,囤积起来,然后分成7个一组卖出去。 同理,凤凰羽毛是8个一组代替高级的朱雀羽,炉石是9个一组代替高级的朱砂。 说起来很容易理解,但是真正做起来,并不容易。 首先,一棵三星草的市价谁都清楚,8两银子。 但是,交易所上的卖品,可能是8棵三星草卖68两,也可能是卖88两,可能是卖76两600铜钱,也可能是82两68铜钱。 更不用说大批的三星草,挂在交易所里,是22棵三星草卖1个金元宝88两,或者32棵三星草标价2个金元宝30两银子。 这就要求买家要先换算好货币单位之后,再迅速算出每棵三星草的单价是多少。 很可能你辛辛苦苦算了出来,结果贵过市场价,或者你算出来这个比市场价低,但是那时候已经被别人买走了。这样巨大的用脑量,却只能赚几两银子的钱。实在是赚着卖白菜的钱,却操着卖白粉的心。要能胜任这样的工作的人,早就在现实中当精算师年薪百万了,谁还在这赚这只等于人民币几分钱的银子。 而林郁不同。他之所以在这里赚卖白菜的钱,是因为这游戏里有他喜欢的人。 他爸爸在中科院拿津贴,是国内最大的化工企业担当技术一把手,十八岁大学毕业,常春藤出身,智商153,能口算开四位数的平方。 他妈妈常年在卖了你你还帮他数钱的古董市场闯荡,闯过多少龙潭虎穴,真正是经过战场磨砺的,鲜少失手,每次入手的物品要是卖出去的话利润率简直可以和奢侈品一拼。 他小时候他爸讲的睡前故事是各种化学元素被发现的故事,他妈讲的是家里那些古董的来历,他学会拼音之前就知道背各种常量,小学别人打算盘算的时候他口算,别人用计算器算的时候他还是口算。别人失眠的时候数羊他失眠的时候在脑子里开五位数的平方。就连黎老头,有时候做计算题都让他在旁边当计算器,因为他比计算机方便,还不用输函数。 都说物理和数学是一家,算单价对他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 他筛除出所有的三星草卖品。一边盯着屏幕,一边用鼠标滑轮飞快往下拖,看到单价小于他心里的进货价的,就迅速买下来。如果可以做特效的话,那些被他目光扫过的卖品都可以在右边多出一个金光闪闪的单价数字。 过一阵子,他就把包裹里的三星草分成七棵一组挂上去卖,卖价是79两银子500铜钱。 这时候已经是下午了,线上玩家已经不少了,他挂上去的三星草很快就卖出去了。他一边买,一边卖,速度比自己在外面采三星草还快。 等到包裹里攒了十个金元宝的时候,他转战凤凰羽毛。 他知道,现在并不是做生意的最好时机,晚上才是。 他只做这三种必需品的生意,而不是去做装备的生意,除了本钱所限之外,也是因为这些必需品的需求量大,就算游戏改版也不会影响到,能够长期买卖,囤货的风险小。 等到他连炉石买卖的水也试了一试之后,白小胥回来了。 “黎老师说你缺课可以,但是如果物理竞赛的时候你拿不到名次,就和你一起算总账。”白小胥把饭盒放在他桌上:“吶,你的饭。” - 林郁蹲在凳子上,听着耳机,一边盯着屏幕上的交易所,一边吃着饭。 他妈妈不会做饭,小时候家里做饭的是总担心他吃不好的姥姥,姥姥是南方人,姥姥去世之后,请了保姆,他也长大了,很少在家里吃饭。 食堂的泡椒很辣,他鼻尖红红的,不时伸手把刷新出来的价格便宜的三星草买下来。并不是急着赚这点钱,而是要把那些不是七棵的便宜的三星草买走,免得买家看见了,心里犹豫。 交易所也有特例,比如说有上了灵品或者+10的东西出售的话,会有红字通知。游戏里的装备和丹药都分为凡品、仙品、灵品,和神器(这个称呼太嘲讽,所以玩家都称之为极品)。 林郁刚买下一组三星草,下面就滑过一行红字: 玩家烽火在交易所出售【精灵套装(火)】。 林郁迅速地关掉了交易所。 程曦上线了。 - 世界频道上,已经吵翻了天。 【世界】馨馨可儿:哈哈哈,我们帮主上线了。火狼你们完蛋了……~\(≧▽≦)/~啦啦啦 【世界】KingKarl:那些叫火狼的野狗们,别瞎J8乱叫了,我们帮主来给你们投食来了。 【世界】风吹PP凉飕飕:怎么一个个不敢吭声了,哑巴了,现在知道害怕了! …… 火狼的人也不甘示弱,那个叫独狼的人在世界上破口大骂,虽然骂的是逐鹿天下那几个出言不逊的人,却带了许多违禁词语。 烽火就在这时候现身了。 【世界】烽火:听说你们狼族想打帮会战。 【世界】烽火:火狼人呢? 狼族的人销声匿迹了一分多钟。 【世界】烽火:上午不是还在刷世界吗?现在要和我私聊了。 【世界】烽火:我没那个美国时间,打不打一句话。不想打就让你们今天那个刷世界的人给步惊云道歉,不然就帮会战见。别整天唧唧歪歪地烦人,老子还要洗澡,没时间陪你玩。 【世界】宛然一笑:今天怎么了?心情不太好吗?:) 【世界】烽火:学校的事,烦! 【世界】云无意:收三星草、珊瑚草、丹朱果和凤凰羽毛,长期有效。 【世界】馨馨可儿:云无意哥哥你怎么这么讨厌啊~老是趁我们天下有活动的时候刷广告。 【世界】宛然一笑:烽火你先去洗澡吧。 【世界】宛然一笑:这件事应该只是个误会,火狼也不想闹到这一步的。 【世界】馨馨可儿:宛然姐姐,是我不好,我太大惊小怪啦,我不该打电话让帮主上线教训他们的……我错了O(∩_∩)O~ 【世界】云无意:收三星草、珊瑚草、丹朱果和凤凰羽毛,长期有效。 …… 这件事最后似乎是以宛然一笑和火狼私底下的协商解决。 其实林郁并没有关注这件事的后续发展——自从他发现烽火真的是去洗澡了,并且头像灰了下去之后,就一头扎进了交易所。 那天林郁一直在交易所呆到深夜。 他关上电脑的时候,游戏里的他,已经是一个有着数百金元宝的小财主了,要知道,在游戏里,这么多钱,都可以买一件满级的仙品装备了。 第4章 调戏 林郁默默地在山里采药。 连续采了三天药,他对这周围的地形也已经了如指掌了,瞄了一眼小地图上那些带着数字(成熟倒计时)的小苗图案,只稍微思考了一下,就用几何方法算出了怎么走路线最短,朝下一棵三星草跑了过去。 这几天,他白天听着论文采药,到了快傍晚玩家都上线的时候就开始“做生意”,雪球越滚越大,现在已经有几千金币了。现在他不只是盯着那几种低级材料,也开始在七星草之类的高级材料试水了,买低卖高,虽然利润率不高,但是胜在基数大,赚得更多。 对他来说,这个游戏里,在交易所赚钱是“工作”,采药是娱乐,至于升级,那是没办法的事。要不是有很多药草不升级不能采,他可能还要继续采几天。 山里不仅有三星草,还有一些被动攻击的动物,野兔很少,大多数是一种叫做“竹鼠”的动物,经验值很低,生命值也很低,行动缓慢,唯一的优点是聚成一堆。可是新手在十级前都没什么群攻技能,等有了群攻技能,这点经验值又看不上了。 林郁一边到处寻找采药,遇到竹鼠了,就用杏林三级的“恩泽天下”扔一捧毒药出去,然后继续跑,那些竹鼠就会因为中毒的持续伤害在后面慢慢死掉。 恩泽天下是杏林在十级前唯一一个作用于群体的技能,低级时是个鸡肋,不过级别高了之后可以用来进行群体治疗,把包裹里的药用恩泽天下撒出去,药的效果会分散给每一个技能范围里的人。林郁用这个技能来撒毒药。 步惊云来到新手村的后山上时,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幕: 一个穿着新手白板服装的小杏林MM,冷着一张脸,在药草之间跑来跑去,看到竹鼠就用技能洒一捧毒药,背后跟着一堆头上飘着-10的竹鼠,时不时有一只竹鼠默默扑街。 - 【附近】步惊云:哇,这个升级的方法你怎么想到的,挺厉害的。 【附近】步惊云:又不耽误采药,又不用另外花时间升级,很值得推广啊。 林郁采完一株三星草,默默地在原地转了一圈,总算找到了那个和他说话的人。 那是个穿着+6的精灵套,外面罩着“医仙”时装的满级的男杏林,男杏林本来就长得像个白面书生,穿上时装的青色长袍,带着书生巾,背着个书箱,一副温良无害的样子,站在这荒山野林,活脱脱一个迷路的宁采臣。不过从他身上的时装和带着强化光芒的药囊看,他绝没有表面看起来这么不堪一击。 林郁看见了他头顶的帮派名:逐鹿天下。 他认得步惊云这个名字,知道他就是前两天狼族和烽火的帮派吵起来的导火索。 他站在那里,戒备地把药锄收了起来,换成了出生时系统送的武器:杏花药囊。这个地方是他自己发现的山谷,地形平坦一点,跑来跑去不用绕路,虽然药草刷新比起花海那边不够看,但是一直只有他一个人在采,所以他觉得这是个好地方。天之涯里有很多大号会杀人抢地盘,他直接把步惊云归入了其中。 【附近】子非鱼:这方法没办法推广的,毒药被用来群攻的话药性也会被分散,打高级怪的话用的药要更高级,药的钱比高级怪还贵,这方法只有用来杀竹鼠比较划算。 步惊云看着那个表情冷冷的杏林MM,不自觉地翘起了嘴角。 是个很有趣的人啊。 明明都做好了警戒的准备,连武器都拿出来了,但还不忘严肃地矫正自己的话里面的错误…… 这个严阵以待的样子,怎么看怎么像一只遇到了大敌却还要张牙舞爪的,小奶猫。 【附近】步惊云:哦,杀竹鼠怎么划算了? 他其实是明知故问,他虽然在逐鹿里是几个元老人物之一,财大气粗,但是毕竟是个生活玩家,对物价还是了解的。 但是,死心眼的理科生林郁却听不出来他话里戏谑,一五一十地给他解释。 【附近】子非鱼:一只竹鼠有5个经验值,我用技能,一份初级断肠散可以杀掉20多只竹鼠,初级断肠散卖得很便宜,交易所有很多。其余的毒药都很贵,而且毒药的持续伤害杀不了高级怪。 初级断肠散药效奇低,分散开来变成十多份,基本只等于职业中攻击力最小的一级杏林徒手打一下,拿来打怪的话,还不如自己动手,只有用来对付竹鼠比较好,而且目前也没人发掘出这个功能,毕竟新手可以花时间去打兔子之类的,还有材料掉落。也只有林郁,宁愿采药,不愿意浪费时间打怪。 玩家做初级断肠散都是为了升级制药技能,交易所一两银子可以买一大把。 【附近】步惊云:小鱼MM算账还挺厉害的。 小鱼MM? 林郁皱了皱眉头,他只看见步惊云的称呼,却没注意他话里的调戏意味。 【附近】子非鱼:我是理科生。 说完这句,他也没兴趣再在步惊云身上浪费时间,收起武器,朝最近的一棵三星草跑了过去,路上又扔了两把毒药,弄死一堆竹鼠。 【附近】步惊云:小鱼MM你去哪? 【附近】步惊云:你是在采三星草吗? 不怪步惊云有兴趣,天之涯这游戏里,喇叭一个就要两块RMB,作为基本每天都在世界上露脸的土豪,很多MM见到他都会叫一声“步惊云哥哥,求带”。这个杏林MM也算比较异类了。 关键是,这个杏林MM还很会算账。 【附近】子非鱼:你有事吗? 以林郁的性格,这句话已经是相当和气了。 在他的世界观里,有事就说事,没事就各做各的事,他并不觉得两个人待在一个空间里不说话是尴尬,反而是这个人频频的搭话有点干扰他,因为他所受到的家教里,不回应别人的问话是很没礼貌的。 倒不是他不想靠着步惊云接近烽火,而是,几乎是身为林爸爸的克隆体的、情商几乎低到零的他,压根,就没想到这一点。 他在论坛里总结来的几条接近烽火的策略里,虽然有着最不靠谱的“扮成女玩家进入烽火的帮会,因为女生进帮会比较轻松”,却没有这一条。 【附近】步惊云:受伤,T。T。 蹲在地上的冷冰冰的杏林MM又挖了一棵药草,站了起来,默默打量了一会儿站在自己旁边的呆头呆脑的“宁采臣”。 【附近】子非鱼:这里又没有主动怪,你怎么会受伤?你掉血了吗? 距离林郁的宿舍不到五百米的地方,坐在电脑前的易云攸一口水喷在了屏幕上。 【附近】步惊云:小鱼MM,你太可爱了。 【附近】步惊云:你知道受伤是什么意思吗? 林郁不悦地皱起了眉头。 这个叫步惊云的家伙,不仅老是在自己旁边问来问去很烦人,而且,他这话的语气,很像是在嘲笑自己! 林郁从小学就被同学当成怪胎孤立,有时候被一堆男生叫过去,那些成群结队的男同学总是会问他一些奇奇怪怪的问题,等他认真地按自己想法回答之后,他们就集体爆发出一阵大笑。林郁虽然不懂他们具体在笑什么,但也知道他们不是善意,是在戏弄自己。 而这个人的语气,就很像那些人把自己叫过去问话的语气。 愤怒的林郁同学,重重地敲击键盘。 【附近】子非鱼:受伤就是身体受到伤害,又没有怪打你,你怎么会受伤? 易云攸趴在键盘上,狠狠地笑了半分钟。 【附近】步惊云:嗯,你说得没错,受伤就是这个意思。是我看错了,刚刚没有怪打我。 【附近】步惊云:想不到你一个理科生,语文知识也这么渊博。 林郁板着一张脸,在心里得意地哼了一声,这才觉得屏幕上那个呆头呆脑的杏林稍微顺眼了一点点。 【附近】子非鱼:不是渊博,只是知道一点常识而已。虽然我是理科生,也要上语文课。 【附近】步惊云:嗯嗯,小鱼MM没有偏科,很厉害。 【附近】步惊云:小鱼MM采这么多三星草,是准备当生活玩家吗?等你到五级就可以学制药了。 【附近】子非鱼:我采药用来赚钱的。 【附近】子非鱼:不要叫我小鱼MM。 【附近】步惊云:那我叫你小鱼好了。 林郁很是满意,于是结束了这段谈话,奔向了下一棵三星草。 易云攸对“她”这种忽然中断话题跑到一边的行为已经习以为常了。 【附近】步惊云:小鱼现在升级是准备采高级的药草吗?有没有想过加帮派? 【附近】子非鱼:你想让我加你们帮派? 就算对他的性格有了一定的了解,易云攸还是被他的坦率打了个措手不及。 但他易云攸毕竟不是普通人,就算以前没见过林郁这种人,也可以从他说话的蛛丝马迹里找到和他相处的方法。其实,尤其是他对这个人,还很有兴趣的情况下。 易云攸嘴角噙着笑,看着屏幕上那个明明顶着冷艳的2号脸,却显得有点木呆呆的小杏林。 连他自己也没发现,他现在的笑容,和传说中那些拿着棒棒糖诱拐小正太的怪蜀黍有得一拼。 【附近】步惊云:是啊,我们帮会是游戏里唯一一个五级帮会,在NPC那里买卖东西都有优惠,而且我们帮会内部也可以卖药草,还可以换东西。 【附近】步惊云:你现在级别低,等到你级别高了,要采珍贵的药草,很容易和人发生冲突的,只有加入帮会才能安心采药。我们帮会的药师都有自己的地盘,在野外也没什么人会来惹我们。我们帮派很团结,如果自己人被欺负了,是绝对不会退让的。 林郁心里默默地说:前两天看世界频道的时候我就知道了。 他做惯了物理题,做决定都是很快的,只要把需要考虑的东西往台面上一摆,就能迅速得出结论。而且不管你让他多考虑多久,答案都是一样的。他觉得生活就像物理题,只有一个唯一且正确的答案。 【附近】子非鱼:好吧,我进你们帮派。 【附近】子非鱼:你们帮派的新人也要每天上交一棵三星草吗?交钱行不行? 这是他在论坛上看了狼族对帮派新人的待遇,得出的结论。 易云攸无奈地扶住了额头。 如果别人说这话,他只会当是玩笑,但是从这个脱线的小鱼嘴里说出来,他只能认清这个事实:她真的是做好了每天交一棵三星草当保护费的心理准备,然后才决定加入自己帮会的。 但是,如果他知道,林郁原本的打算是:如果要交东西的话,就等到自己要采高级药草的时候再进逐鹿天下,他一定会郁闷得把头栽在键盘上的。 【附近】步惊云:我们帮派不用每天交东西的。 【附近】步惊云:只是有些珍贵药草你要优先卖给帮派里的战士,谈不拢再卖给别人。帮派里组队打到的装备,也会优先卖给帮派成员。你有什么珍贵的东西,就放到帮派仓库里,放上去了就只有你和帮主能拿,但是帮派里的所有人都能看到,如果有人想买的话,就会联系你。 【附近】子非鱼:好。 【附近】步惊云:那我去找帮主加你进帮派,你在这等着。 易云攸打完这句话,就站了起来,跑出自己宿舍,径直跑进了对面的单人宿舍。 “程曦,帮我加个人进帮派,是个杏林妹子,ID叫子非鱼。 程曦刚洗完澡,带着帮派里最精锐的十人团在刷每周的轩辕副本,正打得热火朝天,听他一说,皱了皱眉头,对着麦说:宛然,帮我加个人进帮,ID子非鱼。” 屠龙副本一刷要近一个小时,宛然一笑不刷副本,却经常待在屠龙副本的YY房间里,除了时不时和程曦聊几句增进感情之外,也可以方便帮派出现紧急情况的时候能够第一时间得到他这个帮主的指示。 “早就让你当副帮主了,”程曦一边打着副本一边吐槽他:“怎么,那个妹子很漂亮?” “不是,”易云攸纠正他的说法:“是很有趣。” - 等到他和程曦探讨了一下漂亮和有趣的区别之后又火速回到电脑前面时,他毫不意外地发现,屏幕上的宁采臣落寞地一个人站在满地野草里,那个有趣的“妹子”,已经果断地抛下了他,采药采到山谷的另一边去了。 - 对于加自己进帮派的人并不是烽火,林郁并不是很失落。 他从来不是伤春悲秋的文科生,对于这些没有实际意义的东西并不讲究。 他做的唯一一件形式主义的事,就是打开自己的帮派列表。然后,在那些亮着的头像里,找到那个闪着代表帮主的金光的头像。 他伸出手来,量了量自己的头像和烽火的头像之间的距离。 程曦。 你看,我已经离你这么近了。 第5章 烽火 加入帮派之后最大的变化,就是林郁很多时候,不得不屏蔽帮派频道。 游戏里的女生本来就少,美女更少,严格说来,其实宛然一笑这种温柔娴静的淑女并不是最受欢迎的。 最受欢迎的,是像馨馨可儿这样,十五六岁,带着露水的鲜花一样,备受宠爱的,有点骄纵的,能够扎着双马尾齐刘海,声音甜美偶尔还带着鼻音的,善于撒娇卖萌,能够天真无邪地叫着帮派里所有的高手为“哥哥”的,会来事的“小公主”。 她并不是COSER,但是喜欢爆照,照片上是个眼睛大大的萝莉,中学生的样子,皮肤白白嫩嫩的掐得出水来。她家境似乎不错,也是C城的,她身边聚集了几个同样年纪的小女孩子,都是杏林MM,据说都是她的同班同学同学,她是其中的“大姐大”。 和宛然一笑只有在帮派大事上出头说话的温柔贤淑的“帮主夫人”形象,馨馨可儿已经毫不认生把自己定位成了帮主的干妹妹,她性格很活泼,一点小事就大呼小叫,就算闯了祸,也只是发个吐舌头的表情,说句“人家错了嘛”。 她自称为逐鹿天下的吉祥物,帮派里几个全服顶尖的高手:战士烽火,法师KingKarl——外号卡王,刺客“风吹PP凉”,还有杏林步惊云,弓手廘战,浣花“药药药”——外号小药……她都统统自来熟地跟在后面叫哥哥,“烽火哥哥”“步惊云哥哥”,除了烽火和廘战平时废话比较少之外,其余的人都还挺喜欢她的。尤其是那个喜欢骂脏话的人民币玩家卡王,常年围在她身边打转,送了很多装备讨好她,还经常为她出去和人PK,不管打赢打输都要在世界频道上用各种违禁词语骂街骂半个小时。 这游戏里喇叭是两块人民币一个——不能用游戏里的金元宝买,只能往账号里充钱,真金白银。 她声音很甜,经常在帮派的YY大厅里说话,当然,游戏里帮派的聊天频道经常被她和她的追随者刷屏。 林郁每天在世界频道上看到自己帮派的人骂街就算了,还要在帮派频道里听,实在是种折磨。 所以他关了帮派频道。 这也就导致了烽火没能在帮派频道里找到他。 - 林郁升到十级之前,就开始做主线任务了。 在黎老头手下呆了一年,他完全习惯了高强度的工作,何况,采药和赚钱他还是挺喜欢的。这几天没日没夜地挂在线上采药、买卖三星草和凤凰羽毛之类,他攒了两千多金元宝。 不过真正值钱地是他囤的货。 林郁进这游戏的时候,就知道游戏要更新一个新的副本了,那副本叫“醉梦书”,是个支线任务的副本,讲的是轩辕剑上一任的主人柳毅之和瑶娘的故事。 柳毅之大概是天之涯里人气最高的NPC了。 天之涯里所有的职业,在24级转职的时候,都会参与到寻找轩辕剑的主线任务中。然后到48级的时候,主线任务结束,寻找到轩辕剑。 在24级的主线任务中,玩家会传送到大漠中的敦煌,追着抢走轩辕剑的黑衣人,误入敦煌地宫,然后遇见苏合公主的魂魄。 玩家完成苏合公主的心愿,需要在地宫口,找到一个守墓人,告诉他,苏合公主执念已了,十年前的约定不必再守了。 那个守墓人终日买醉,生活潦倒,胡须满脸,披着脏兮兮的披风,他听到消息会离开,在地面上留下半只破碎的玉佩。有论坛上的人整理出天之涯背景故事的年表,证明这个守墓人就是十年前为了实现师门的诺言而守护敦煌地宫的柳毅之。 24级,玩家第一次和试图染指轩辕剑的黑衣人正面交战,会被打晕在地,关键时候会有一个穿着青衣的侠客出来,警告黑衣人,并救下玩家。 玩家在昏迷中被他送往客栈养伤,在途中会不小心把他身上另外半块玉佩扯下来。 36级,玩家会在扬州瘦西湖边遇到倾国倾城的琴女,瑶娘。她终年站在瘦西湖边的高楼上,有时候会下到柳岸边弹琴,她弹的曲子,就叫醉生梦死。 “塞上柳郎,西湖瑶娘……燕草绿,柳叶黄……一日复一日,一年复一年,终日念君君不见,相思已断肠。” 46级,玩家需要闯黑衣人的总部黑鹰峡,不管带了多少药品,什么装备,都会被里面的黑衣人打出副本。 被打出来之后,会有一个穿着青衣的,拿着竹箫的NPC剑客,等在副本外面。 翩翩公子,温润如玉。 那就是柳毅之。 林郁在论坛上见过柳毅之的截图,也看过视频,柳毅之站在黑鹰峡外满地乱石中,笑得很温和,眼神却很忧伤。 很多女玩家,都是在跟着柳毅之闯黑鹰峡副本的时候,喜欢上他的。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黑鹰峡里那些看起来凶神恶煞的BOSS,在柳毅之的剑下,变成了纸老虎,那些脆皮的小玩家,只要躲在柳毅之背后,就可以跟着他闯过黑鹰峡,渡过忘愁涧,通过这地狱级的副本。 天之涯里,副本任务分为两种,任务副本和经验副本,都分为普通级,困难级,逆境级,和最为变态的地狱级,通关经验和难度成正比。一般逆境级的任务副本都是大帮派带一批小号去升级才会组团去刷的。而做主线任务下副本,大部分人都只会选普通级或者困难级,只有逐鹿天下这样的大手笔,才会带着小号去下逆境级的任务。 主线任务里,唯一一个有地狱级选项的,就是黑鹰峡。因为有柳毅之带着,所以做主线级任务的时候,可以放心大胆地选地狱级,然后跟在他后面,看着副本里那些血量和攻击力都像屠龙副本里的龙一样变态的BOSS,在他的剑招下灰飞烟灭。爆出平时想都不敢想的好装备。 都说黑鹰峡副本是玩家的福利,其实柳毅之本身就是女玩家的福利,俊美的外表,天下第一侠客的气魄,还有忧伤的眼神和微笑,简直是吸引妹子的大杀器。 48级,和反派的终极决战。 柳毅之会为了保护玩家和反派大BOSS战死,夺得轩辕剑地图。 玩家所做的,就是拿着他留下的双鱼玉佩,找到扬州的瑶娘,告诉他,柳毅之不能回来娶她了。 多少妹子被这剧情虐得抓心挠肝,哭着上论坛痛骂游戏公司。 多少热血男玩家从此把柳毅之当成榜样,路过长安还不忘从系统商店里买一棵贵得要死的竹子种在他墓前。 柳毅之的那身衣服,游戏里是没有的,但是挡不住神一样的玩家,论坛上常年置顶的秘籍,就是教战士和刺客玩家怎么用屠龙套的靴子,轩辕套的长衫,和时装里的碧玉箫和明月冠,扮成柳毅之的样子。教浣花和杏林玩家怎么用浣花套的襦裙和各种时装扮成瑶娘的样子。 游戏公司不可能放着这么多的钱不赚。 于是“醉梦书”的副本提上日程,还有不到半个月就开启了。据说这副本是让男女玩家分别扮成柳毅之和瑶娘,副本里爆的装备就是玩家们——尤其是女玩家们梦寐以求的,柳毅之的武器“吴钩”,套装“朱子青衫”,瑶娘的武器“焦尾琴”,套装“百蝶穿花裙”。统称“醉梦”套装。 这消息造成的第一个结果是众多玩家的激烈响应——包括火狼的副帮主独狼结婚还特意去扬州游街,去看瑶娘。 第二个结果就是精灵套的跌价。 精灵套是个意外。 这游戏里衣服分为时装和装备,时装只能用人民币买,一般都没属性,单纯穿着好看,是土豪烧钱和讨好妹纸用的。装备才是每个人都会买的东西。 游戏里的60级满级的套装原本只有四种。屠龙套装是极品,全服不到一百套可以不说,其余就只有50级主线任务结束副本会爆的灵品“轩辕套装”,属性很低端的仙品“八仙套装”,和三个分别适合近战、远程和辅助的偏门灵品套装——“青锋”“明月”“浣花”。其余的就靠玩家自己搭配了。这些套装不管属性如何,外表看起来都是不错的。毕竟这游戏里的时装都要用真金白银的人民币去买,而且动辄上千,一般人也不会单纯为了好看去烧钱,所以游戏里的大部分都是穿着套装衣服的。轩辕套中规中矩,八仙套装倒是漂亮,又便宜,每个职业都不同,所以穿的人多,一般都是穿着在城里走,打怪的时候再换上别的套。其余三个套装比较少见。 其实精灵套的出发点很不错。在游戏许久没有新套装、玩家们都视觉疲劳的情况下,弄个活动,开个新副本,一套爆率很低的灵品套装。 可惜游戏美工的脑子进了水。 精灵套的原型,是聊斋里的山精鬼魅,宣传图也是一张美轮美奂的九歌山鬼图,还配了许多古文。 最后出来的,却是西方奇幻电影里的,尖尖耳朵的,透明翅膀的,穿着软皮甲的,带着弓箭的精灵。 天之涯唯一一次整个游戏里大半服务器一同静坐抗议,就是发生在精灵套面世的时候。 游戏公司顶住压力,削去了精灵套的尖耳朵和透明翅膀,换上了青鸟翼,软皮甲换成了男玩家露胸膛女玩家露大腿的原始人一样的豹皮短装。最关键的是,提高了属性。 有些玩家接受了游戏公司的“贿赂”,于是抗议玩家内部有了矛盾,精灵套的事情就慢慢平息了。 虽然外观不行,但是精灵套的属性却很好。虽然比不上屠龙套,却和轩辕套有得一拼,分六个属性,战士的火属性带灼伤效果,刺客的金属性加暴击,法师的冰属性减移动速度,浣花和杏林都的土木属性都减冷却,弓手的风属性加射程。要知道,轩辕套不带元素属性,八仙套基础属性太差,只能附魔,附魔之后就很贵。但是精灵套却是这两者优点的集合,再加上爆率在灵品装备中最高,几乎是人手一套。 上半年屠龙套提高了爆率之后,精灵套价格就掉了一下。 加上游戏里满级裁缝和铁匠越来越多,轩辕套是套装里唯一可以由玩家制造出来的,所以价格慢慢降了下来。于是精灵套的价格更低了。 眼看着“醉梦”套装又要出了。 交易所里几乎每天都有几件精灵套装挂在那里卖。 林郁冷眼旁观,以他的直觉,精灵套装的价格还会降,一直降到“醉梦书”副本打开。 事实也应该会如他所料。 很多玩家都是为了精灵套装的属性,在容忍自己的审美观被精灵套装“蹂躏”,心里其实是不喜欢这套套装的。所以关于精灵套装退出游戏的舆论会很受欢迎,玩家潜意识也愿意传播和夸大这样的传言,人心惶惶,再加上交易所里精灵套装的价格一降再降,玩家只好跟风出手,结果卖的人越多价格越低,变成一个恶性循环。 其实,精灵套装的属性和价格摆在这里,除非醉梦的性价比比精灵高上许多,才可能把精灵套完全挤出游戏。 学经济的都知道,价格和价值是两回事。这个游戏为了防止物价浮动过大,不要的套装都可以拿去分解,精灵套身为满级灵品装备,决定它的价值的,是它分解出来的材料的价格。 可惜游戏玩家不懂这个道理,都是从众心理,人云亦云。都跟着卖精灵套。看烽火卖了精灵套做轩辕套就知道,很多人一时冲动卖了精灵套,又做别的套装,等到醉梦书副本一开,许多人总算醒悟过来醉梦套装不是适合每个人的。宝石价格必涨。 不是没人想到拿精灵套来分解材料。关键是分解出来的材料太杂,布料宝石炉石还有些奇怪的东西,什么种类什么属性都有,光是仙品宝石就可能有三十多种,一件套装分解出十多种东西,除了放到交易所贱卖别无他法。除了专门做好囤货计划书的林郁,谁会想到一次性囤这么多种类的材料。 当然,囤宝石是很需要启动资金的,林郁一边精打细算着手上的流动资金,一边继续做着他细水长流的“易耗必需品”买卖,时不时还在交易所捡个漏。 昨天,一套木属性的无强化精灵套装掉到历史最低——2700金币。 要知道,高峰时期的无强化精灵套,价格在4000左右。精灵套现在的价格,已经完全低到了它的价值之下了。林郁果断出手了。 杏林本就不多,何况是在这时候敢入手精灵套的杏林。 林郁很淡定地和这套装的主人聊了十分钟,以2500金币拿下。 然后他把这套装一件一件地扔进了分解机。 出来了很多带属性的仙品宝石,炉石,布料,各种残渣,还有一片朱雀羽毛。 这次算运气差的,因为一般满级的灵品装备都会爆出灵品宝石和朱雀羽毛还有高级炉石,如果不爆出珍稀材料,都算运气不好。 林郁算了算这笔账,发现自己亏了大概170多个金元宝。而且前提还是分解出来的东西都能卖出去的前提下。林郁亏了钱,却没有打消买精灵套分解的念头。 他准备等精灵套价格低到2000再入手。这样就能稳赚不赔了。 然后他把分解出的东西扔到了帮派的商人仓库,这些东西太占地方。就如同步惊云所说,商人仓库的权限是只有帮主和东西的主人能拿出来。所以逐鹿天下的生活玩家经常把占包裹空间的东西或者想卖给帮派成员的东西放在里面。如果有人看中了就私聊。但是每个生活玩家都只有10个格子,还得是经过帮派承认的生活玩家,整个帮只有十多个,一般都是等级60级,某种生活技能点到满十级的才行。林郁连最擅长的采药都只有五级,能成为其中一员,完全是因为宛然一笑当时听到了步惊云和烽火的交谈,给步惊云的面子。 逐鹿天下里大都是60级的满级大号,就算有几个没满级的也是帮里重要人物的小号,自然有大号带着升级的。步惊云这两天在和帮派一起刷副本,林郁没有人一起下副本,又不会到处叫哥哥找人带,只好自己慢慢做主线任务。还好这游戏里药草多,他一个人在外面晃荡,顶着逐鹿天下的名号到处采药,毒药和符篆齐上,也能弄死几个怪。 星期天是个大晴天,晚上星星多得很,他把笔记本抱到阳台上,一边采药一边听英语录音。 他屏蔽了帮派频道,一直没管里面在说什么。 等到他挖了一棵凉雾果,从地上站起来的时候,他的聊天框忽然弹了出来。 【私聊】烽火对你说:在? - 林郁没有惊慌。 他没有尖叫,没有晕倒,也没有激动之下把牛奶倒在键盘上。 他只是默默地摘下耳机,然后面无表情地走到白小胥睡的上铺边,沉默地看着他。 白小胥正做着独步天下的美梦,忽然就梦到了地震,一睁开眼睛,就看到一张面无表情的脸,和苍白到可以看清血管的皮肤。 林郁把摇晃白小胥肩膀的手收回来,趴在床边上,一脸平静地告诉他:“小胥,我好像得心脏病了。” 第6章 月光 程曦今天心情还是挺好的。 学生会的事忙完了,沈泽那吸血鬼请自己吃了顿饭,游戏里风平浪静,狼族的人乖乖地躲在他视线外,帮派里没什么事,副本刷完,捡到两个朱雀羽毛,正准备找点东西来给自己做一套轩辕套,就在帮会仓库里看到了自己想要的高级布料挂在那里卖。 他扫了一眼帮派成员列表,发现布料的主人在线。 【帮派】烽火:子非鱼,在? 【帮派】馨馨可儿:我才不会和他结婚呢,他太无聊了。 【帮派】馨馨可儿:烽火哥哥早。 【帮派】烽火:早,子非鱼在吗? 【帮派】馨馨可儿:烽火哥哥最近在干什么呢?都不经常上线的…… 【帮派】步惊云:小鱼MM在扬州采药,估计是关了帮会频道,你找她私聊吧。 - 程曦发出那条私聊信息之后,又等了半分钟。 终于。 【私聊】子非鱼对你说:我在。有事吗? - 而在电脑屏幕的这一端,同一片夜空下,理工院双人宿舍的阳台上。 “放松,放松,深呼吸,呼气,吸气……”白小胥顶着一头自然卷,翘着两根呆毛,身穿着奶牛的黑白睡衣,光脚蹲在地上,手里攥着个听诊器,按在林郁胸口上听了半天,一脸严肃地看着他:“好了,心跳慢下来一点了。” 林郁一脸疑惑地看着那个听诊器。 “你怎么会有听诊器?” “COSPLAY的时候用的道具。”白小胥一脸自豪地说完,趴到电脑前:“好了,看他怎么回答……” “COSPLAY的道具准确吗?我感觉心跳还是有点快……”林郁半信半疑地按着自己心口。 “好了,别管心跳了,来弄这个。”白小胥伸手敲着电脑屏幕:“这才是重点。” 【私聊】烽火对你说:帮派仓库里的【苏绣】是你放的吧,怎么卖? 苏绣是这游戏里的一种高级布料,常用来做灵品装备里的衣服。林郁放在帮派仓库里的,是他分解精灵套的时候分解出来的。 林郁犯难地皱起了眉头。 “快回答他,记住,要不卑不亢,他身边的女孩子太多了,应该见过很多类型了。你又不会卖萌,真难办!”白小胥在一旁情绪激动地支招:“算了,你照实说吧……” 【私聊】你对烽火说:我不卖。 白小胥弹了起来。 “你傻啊,为什么说不卖!这是程曦啊!你不是要追他吗,快抓住机会啊……” “我说的是实话啊,”林郁一脸理所当然:“我本来就不准备卖的,我要囤货,等苏绣价格涨起来。” “啊啊啊,我要被你气死了。”白小胥干脆在地上坐了下来,一把推开林郁:“你起开,我来!” 【私聊】你对烽火说:我的苏绣是留着换东西的。 程曦关掉了刚刚打开的交易所。 【私聊】烽火对你说:换什么? 【私聊】你对烽火说:我昨天认识一个人,他看见我被怪打,说要带我升级,给他一片苏绣,他就带我一天,他说可以把我带到24级,所以我去交易所买了苏绣。 【私聊】烽火对你说:那个刺客叫什么名字? 【私聊】烽火对你说:你被骗了,苏绣很值钱,不要随便给别人。游戏里有很多工作室带人,只要几个金币一天。 【私聊】你对烽火说:(⊙o⊙)… 【私聊】你对烽火说:可是我没有金币了。 【私聊】你对烽火说:我把苏绣给你吧,你带我好不好? 林郁凑在电脑前面,看着白小胥一副雄心勃勃的表情,十指如飞地在键盘上打着字。 【私聊】烽火对你说:我没时间。 “我去!”白小胥愤怒地在桌子上砸了一下:“他竟然不上钩!” 林郁默默地把电脑转了过来。 【私聊】你对烽火说:那我把苏绣卖给你吧。 【私聊】烽火对你说:多少钱。 【私聊】你对烽火说:200金币一片。 【私聊】你对烽火说:如果你不想用金币的话,可以用你的那个24级的灵品药囊来换。我用两片苏绣换你一个药囊。 【私聊】烽火对你说:那是我的收藏。 【私聊】你对烽火说:醉梦书副本马上要开了,帮派仓库里只剩二十个空格,到时候你的收藏就没地方放了。 【私聊】你对烽火说:三片苏绣,不换就算了。 【私聊】烽火对你说:在哪交易。 【私聊】你对烽火说:扬州,我在瘦西湖的南边,望月亭。 - 林郁打完字,把药锄扔进包裹里,点了自动寻路,往扬州城的城门狂跑。 他现在在野外,离瘦西湖还有十万八千里。之所以选在扬州,是因为这样烽火可以少走一点路。 白小胥一脸惊讶地看着他。 “他不喜欢和别人聊天。”林郁平静地跟他解释。 “那你怎么办呢?”白小胥的脸顿时拉了下来。 “很简单。”林郁面无表情地指挥着自己的小人跑到了驿站:“我在游戏里赚很多钱,升到满级,变得很厉害,就可以每天和他一起下副本了。” “那他怎么喜欢上你呢?” “他不喜欢我也没关系。”林郁很淡定:“只要我们变成朋友就好了。” 天之涯游戏开始才一年半,我才十七级,这个游戏还有那么多的副本没有开放,还有那么多的新玩家要进来,那么多的新装备,新宠物。 我们,还有很长很长的时间。 - 程曦到达望月亭的时候,刚好是游戏里西湖赏月的最佳时间。 湖边柳树千株,晚风习习,满湖的荷花沐浴在月光下,林郁虽然建的是女号,但是穿的却是不分男女的“月白衫”,有着修长身形的杏林,站在湖边的浅水和芦苇之间,弯下身采着菱角。 这画面实在有点太漂亮。 他朝这个挂着自己帮派头衔的杏林跑了过去。 【附近】烽火:我到了。 - 林郁有点恍然地看着屏幕。 白小胥已经沮丧地睡觉去了,阳台上只有他,和他种的花花草草,桌上是月光,屏幕里也是月光。 穿着黑色战袍的战士,佩着长剑,骑着麒麟,朝自己飞奔过来。 他翻身下了麒麟,走了过来。 全开的游戏效果,明月,轻风,墨黑长发,英俊眉眼。 他连名字都闪着光。 林郁抿了抿唇,低下头,缓慢地在键盘上打出:你来了。 【附近】子非鱼:你申请交易吧,帮主。 程曦发送了交易申请。 交易完成之后,两个人都不知道说些什么。程曦其实是个气量很大很慷慨的人,不然也不会在游戏里组建起这么大一个帮派。对于帮派成员,除了那些躺在地上叫着“帮主求带”的小号,他还是挺宽容的。 程曦迟疑了一下,把麒麟收了起来。 【私聊】烽火对你说:你在这附近做任务吗? 【私聊】你对烽火说:嗯,我在做十七级的主线任务,要去这里的湖心岛杀十只剑齿虎。 【私聊】烽火对你说:这个任务要和别的职业组队的。 【私聊】你对烽火说:嗯。 【私聊】烽火对你说:我带你去吧。 - 直到游到湖心岛上,林郁的心脏还是没恢复正常的跳动。 他不太清楚自己的脸为什么会这么烫,手指为什么会发抖,他也不太清楚十九岁不可能会得心脏病,但是他知道当自己跟在这个顶着“烽火”两个字的旭阳身后,就算是游泳也觉得开心。 大概是因为,操纵着这个旭阳的人,是程曦吧。就算程曦秒速选了逆境级副本,林郁也毫不在意。 【组队】烽火:你跟近一点,一起打怪,这样你分到的经验多点。 【组队】烽火:不用怕,我可以秒杀剑齿虎。 【组队】子非鱼:好。 心脏里像在产生什么剧烈的化学反应一样,不断地膨胀,整个人都像要飘起来。 【组队】烽火:把那棵药采了。 …… 【组队】烽火:鸡腿不要捡,你又没受伤。 …… 【组队】烽火:退后点,这是个小BOSS。 …… 【组队】烽火:不要给我加血,会引BOSS的仇恨。 程曦简单的一套连招,对手无缚鸡之力的小杏林来说无比庞大的BOSS轰然倒地,爆出一堆东西。 林郁呆呆地看着他。 【组队】烽火:怎么不捡东西?要刷新了。 【组队】子非鱼:哦。 【组队】子非鱼:你怎么不捡? 程曦的嘴角翘了一下。 【组队】烽火:我拿着没用。 出了副本,林郁有点沮丧。 仍然是荷花盛放的夜西湖,满地的明亮月光。 【组队】烽火:我走了。 【组队】子非鱼:等一下。 程曦顿了一下,关掉了退出组队的对话框。 【组队】子非鱼:我还有一片苏绣。 【系统】子非鱼对你发起了交易。 - 林郁把苏绣放上交易框,犹豫了一下,把分解出来的朱雀羽毛高级宝石全放了上去。 【组队】子非鱼:给你,这是我分解精灵套装爆出来的,我不准备拿这个做生意了,你做套装的话要用到这些东西,都给你好了。 【组队】子非鱼:不用给我钱,你是我们帮的帮主,我加入了逐鹿之后,我在外面采药的时候,都没有人会杀我了。 程曦建了这个帮一年多,带着逐鹿打过无数场工会战,进过无数次开荒副本,打架,加人,刷屠龙。 所有人都知道他是逐鹿的帮主,所有人都会叫他帮主大人。 但是这个小杏林说的话,却让他笑了起来。 【交易】烽火:好,以后如果有人杀你,你就告诉我。 然后他拒绝了交易。 【组队】烽火:把这个挂到交易所去卖吧。 【组队】烽火:我听步惊云说,你算账很厉害。等你升到满级,我让你当我们逐鹿的账房师父,帮副帮主管仓库。 【组队】子非鱼:好。 【组队】烽火:我走了,再见。 【组队】子非鱼,再见。 - 林郁站在屏幕上的月光里,看着那个骑着麒麟的旭阳越跑越远。 他说了谎。 那个理由是步惊云劝他加入逐鹿时候说的,并不是他心里想的。 只是在刚刚那一瞬间,他忽然想要把自己最好的东西给这个叫程曦的人,不管他需不需要,不管他理不理解。 无关账目,无关盈利。 只是想给你我最珍贵的东西。 如此而已。 第7章 廘战 等到易云攸想起那个很有意思的杏林MM的时候,已经是两天之后了。 他这两天都在忙着处理现实生活里的事,就算上线也是帮派活动刷副本,等到他想起来的时候,点开那个叫做子非鱼的头像,杏林MM已经拿着灵品药囊升到二十三级了。 【私聊】你对子非鱼说:小鱼,你二十三级了?费了不少毒药吧。 彼时林郁正在敦煌十分不耐烦地刷怪,看到这个似乎不太友善的问话,他还是秉着理科生的严谨态度回答了。 【私聊】子非鱼对你说:是我做任务升级的。 对林郁来说,敦煌实在是个太恶劣的地方,交易所离任务人物远就算了,还没有药采,只有各种宝石矿,林郁又不喜欢挖矿! 好在地宫门口有很多人叫卖矿石,比交易所便宜不少,林郁可以顺便囤一囤宝石。 【私聊】你对子非鱼说:你在敦煌?要不要我带? 【私聊】子非鱼对你说:好,我想升到24级,回扬州采药。 - 林郁并不知道,在扬州的交易所前面,此刻正蹲着一个穿着精灵套和“敦煌”时装的弓手长风,正盯着交易所的三星草买卖,口中不断地碎碎念。 “我就说了,忽然多了这么多七个一组的三星草,一定是有人在和我抢生意。” “下手比我还快,算术不错啊。” “隐藏姓名,看来是开了商人功能,原来还是专业的。” “没有插手高级药草,那就不是工作室了。难道还有人和我一样?” 坐在电脑前的青年狐狸眼笑得弯了起来。 “这游戏越来越好玩了。” - 林郁看着那个披着黑布的“柳毅之”跑远了,从地上捡起了半块玉佩。 【系统】你已经升到24级,可以学习新的生活技能了。 【组队】步惊云:现在你可以刷夜枭副本升级了,一周刷七次,还可以去杭州灵隐山刷野怪,灵隐山有很多药草。 林郁的采药已经升到了5级,对于这个技能满级是七级的游戏来说,已经算是不错的了。 【组队】子非鱼:我现在不能采药,我要尽快升到满级。 然后去当逐鹿的账房师父。 【组队】步惊云:你不当生活玩家了?小鱼。 【组队】子非鱼:还当,但是要先升到满级,我要去找工作室带我。 程曦说的每一句话,他都记得。 【组队】步惊云:如果你想尽快升级的话,我给你推荐一个人,不过他收钱比较高,按小时算。 【组队】子非鱼:谁? 【组队】步惊云:就是我们帮派的第一长风,廘战。 按常理说,像弓手长风和法师云麓这种远程攻击的脆皮职业,都不太适合带小号,尤其是攻击力强但群攻技能比较少的弓手长风。 但是廘战不仅是逐鹿最强的长风,也是在全服排名第二的长风。 这样的话,价钱贵点也无所谓了。 - 林郁毫无压力地甩下步惊云,点开那个亮在帮派成员列表顶端的名字。 【私聊】你对廘战说:廘战,你带人多少钱一个小时? 等他整理了一番自己的仓库之后,廘战回话了。 【私聊】廘战对你说:20金币。 【私聊】你对廘战说:任何地方都可以去吗? 【私聊】廘战对你说:是的。 【私聊】你对廘战说:好,你来扬州,我们去刷夜枭。 林郁和廘战说完,默默环视一下周围,发现那个像宁采臣一样的步惊云还笑眯眯地站在旁边等着自己。 【组队】子非鱼:我要和廘战刷夜枭去了。 【组队】步惊云:好,那我先回去了。 不知道为什么,林郁忽然觉得,这个笑眯眯地站在这里,说着“好”的“宁采臣”,看起来,有那么一点点落寞。 林郁的心里忽然有点不好受。 这种不好受,就好像他小时候从乡下拜年回来,看着祠堂门口那些送他们走的白发苍苍老人一样。又像他去年拿了物理竞赛的金奖,看着白小胥被黎老头教训一样。 【组队】子非鱼:步惊云,你要不要材料? 【组队】步惊云:什么材料? 【组队】子非鱼:【高级红宝石】【高级水晶】【苏绣】【绸缎】【高级炉石】【朱雀羽毛】 【系统】子非鱼对你发起了交易。 【组队】步惊云:难道小鱼想把这些东西送给我? 【组队】子非鱼:嗯。 【组队】步惊云:为什么小鱼要突然送东西给我? 【组队】子非鱼:你看起来心情不好。 【组队】子非鱼:人捡到东西都会开心,你把这些东西当做自己捡到的好了。 【组队】步惊云:这些是你自己买的吧?你自己不要? 【组队】子非鱼:我可以再赚钱买材料,我还会采药。 【组队】子非鱼:你是我朋友。 易云攸怔住了。 他最近和家里人有点矛盾,上游戏也是为了缓解心情。 本来看到这个有点木呆呆的“理科生”杏林,觉得心情好了一点,结果下了个副本,刚准备说今晚上带她,她就木呆呆地找工作室去了。 不过木呆呆,也有木呆呆的好处。 只有这样干净且不谙世事的“理科生”,才能一句话戳中别人心里最柔软的地方吧。 【组队】步惊云:对,你是我朋友。 - 一直到传送到扬州城门口,林郁都没想通那个叫步惊云的为什么没有拿自己的东西就走了。 不过他心情好像变好了。 - 【私聊】你对廘战说:我到扬州城门口了,你在哪里? 【私聊】廘战对你说:往你左边看,穿黑衣服的。 林郁转动画面,往左边看,看见城门的大石狮子上,高高地站着一个身形修长的长风,收了这么多天装备,林郁对游戏里的装备也都有了了解,不用调出属性面板就知道他身上的是全套+7以上的明月套装。 明月套应该是灵品满级装备里最偏门的一件了,精灵套分属性,适合各种职业,轩辕套数据平均,综合实力强,八仙套也能附魔。就只有那三件套装“青锋”“明月”“浣花”属性都极端得很,比如廘战身上的明月套,给法师云麓和弓手长风这些高敏远程职业穿了,虽然加敏,而且是套装里唯一加射程的,可是不加一点护甲,穿上了完全是脆皮一个,给其余的职业穿又不适合,因为不加攻击力和法强。 只有廘战这种微操相当厉害且喜欢持续输出放风筝的高级玩家,才适合用这种极端的装备,当他用武器把攻击力堆高,然后加上套装的加敏加射程,完全可以把对手风筝到死。 【私聊】你对廘战说:我上不去,你下来吧,我们去刷夜枭。 衣袂纷飞,身姿修长的长风轻飘飘地落到了地上。 - 廘战是一个很沉默的人。 不巧,林郁也不是一个没话找话的人。 廘战果然对得起他的价格,直接选的逆境级副本。30分钟的夜枭副本,廘战带着他一路刷到三分之一,两个人还一句话都没有说。 廘战的职业是弓手长风,喜欢放风筝,林郁并不适合站在他旁边,他都是让林郁远远地跟着,然后自己一个人万箭齐发百步穿杨三箭定天山,林郁远远看着那一身黑的弓手在怪堆里轻巧地跳来跳去,组队栏里的血条却一丝未减,顿时对这个从来不在帮派频道里现身的长风很有好感。 三分之一出了小BOSS,远程攻击连着范围攻击,一招下去,廘战掉了半管血,正准备拿出药丸来嗑,只看见自己身上泛起蓝光,血条竟然缓慢地往上回。 廘战反应极快,立刻一个万箭齐发,把朝林郁奔去的BOSS的仇恨重新拉了回来。 【私聊】廘战对你说:不要给我加血,会吸引仇恨。 【私聊】你对廘战说:没事,我有个技能叫立地成仁,可以无敌一秒钟,你再把BOSS仇恨拉回去。 【私聊】你对廘战说:我也要练技术,以后才能在团战中保命。 廘战没再多说,反正这是按时间算钱,林郁自己送死,他照样收钱。 打到最终关的大BOSS,尽管廘战用尽浑身解数吸引仇恨,林郁各种躲技能空隙不忘加血,但是BOSS还是在剩一丝血皮的时候忽然暴走,把躲在石头后面的小奶妈林郁一屁股坐死。 林郁的鬼魂飘在空中,看着廘战一箭射杀大BOSS,爆出一堆东西,还有一双仙品的靴子。 廘战都捡了出来,出了副本,扔过来一个交易请求。 【私聊】廘战对你说:东西给你。 【私聊】你对廘战说:没关系,都给你。 【私聊】廘战对你说:这是规矩。 【私聊】廘战对你说:我拿着没用,占仓库位置。 林郁接受了交易请求,然后放上了一个高级炉石。 这倒不是林郁要当冤大头,毕竟他的东西也是自己在交易所辛辛苦苦赚的,只是林妈妈从小就教他,男孩子要慷慨,对人要大方,不要太节省,与其在交际中对人苛刻,还不如自己多在外面赚点钱。 虽然在这个游戏里他扮成女孩子,可是那也是因为女号比较容易加帮派,并不是想享受女玩家的特殊待遇,他在游戏里就跟生活里一样慷慨。 【廘战】取消了交易。 然后他把那双靴子还有爆出来的一些七七八八的东西,都扔在了地上。 林郁默默地捡了起来。 然后。 他把那块高级炉石扔在了地上。 廘战没有捡。 林郁也没有捡。 他们就这样僵持了整整三分钟,直到那个炉石闪烁着快要消失了。 穿着黑色明月套的弓手一个箭步,把那块炉石捡了起来。他倒不是舍不得这块炉石,只是这个东西是林郁给他的,林郁已经扔了出来,就算消失了也是因为他的责任,就像他给林郁的靴子一样。 何况他没有浪费钱的习惯。 林郁忍不住勾了勾唇角。 臭着一张脸的弓手转身走向夜枭副本的入口,只差没在背上写上三个字:算你狠。 【组队】廘战:这三分钟不算你钱。 【组队】子非鱼:好。 【组队】廘战:跟上,这次不要被BOSS杀了,分不到经验的。 第8章 慷慨 第二次尝试,两个人总算多了点配合。 其实这两个人的组合不好——廘战当惯了DPS,只会看着自己的血条,拖着怪满屏幕飞,根本没有牺牲自己掩护别人的意识,加上林郁又是个二十四级的小脆皮奶妈,两个人打得险象环生,弓手敏捷高,走位快,林郁没法躲在他后面,打起来的时候,都是廘战远远吊着怪放风筝,林郁的杏林迈着两条小短腿在后面追着给他加血。 打到BOSS,林郁把包裹里的药全拿了出来,绷紧了神经,拿出比做模拟卷还凝重的态度来。 廘战也很慎重。 【组队】廘战:我去开怪,你自己小心。 【组队】林郁:好,我准备了很多药。 廘战上去一个万箭齐发开怪,三个小BOSS冲着他就来了,林郁往后退,躲在石头堆里,等着廘战掉血的时候冲上去奶一口,然后飞快跑开。 三个小BOSS倒下,大BOSS从天而降。 廘战懒得听对话,等BOSS吼了两声,冲上去一个万箭齐发,拉过BOSS就打。 林郁跑得老远,盯着廘战。 眼看着BOSS打得只剩下一半血,廘战被BOSS一个范围攻击打中,去了半管血,林郁立马冲了上去,一个回头是岸解掉他的眩晕,然后一个妙手回春,廘战身上闪烁蓝光,立即回了三分之一的血。 BOSS红着眼朝林郁冲了过来。 廘战冲上来,万箭齐发鹰击长空,趁BOSS回头,一个百步穿杨,打出暴击和眩晕,然后连发三箭,BOSS的血条就快见底了。 廘战不愧是全服顶尖的长风玩家,伤害计算太足,打得BOSS快没血,又不至于让它暴走。 林郁趁这机会,赶快连滚带爬跑远了。 廘战一路风筝着BOSS,把BOSS带远了,不让他暴走伤到林郁,然后嗑了个大红丹,怒气值涨满,攻击力增加百分之三十,等大招刷新好,然后逮住BOSS一顿暴打。 BOSS暴走了,带着一丝血皮飞到天下,然后高高砸下来,廘战算好时间,带着半管血,开了长风唯一一个防御技能“画地为牢”。 BOSS重重地砸在清瘦的弓手身上。 画地为牢的光圈瞬间被砸开,血条瞬间往下掉,廘战正准备嗑药,身上忽然多了一个淡黄色的蛋壳一样的光圈,挡住了接下来的伤害,是杏林唯一的保命技能——立地成仁。他回头一看,BOSS已经奔着林郁冲了过去。 廘战皱紧眉头,开了个加速度的技能,冲了上去。 所有的技能全放,万箭齐发百步穿杨鹰击长空,不要命地朝BOSS身上招呼,同时注意着不要被群攻眩晕到,总算追上暴走的BOSS,一个大招,BOSS终于轰然倒下,爆出一地的东西。 林郁站在那里,身上还带着回血的蓝光,只剩一丝丝血皮。 - 出副本的时候,两个人都有点灰头土脸的。 打得太惊险,都快脱力了,哪还有闲心开心。 【组队】廘战:你双倍药水还有多久? 【组队】子非鱼:半小时。 【组队】子非鱼:我觉得,我们要商量一下对策,刚才太危险了。 【组队】廘战:你试试不加血。 【组队】子非鱼:不对,这不是关键。 【组队】子非鱼:我觉得是你的节奏被打乱了。 【组队】廘战:怎么说? 【组队】子非鱼:如果我不给你加血,你一个人打BOSS也能打赢。现在有我给你加血减控制,我们反而打不赢了,这不合理。 非但不合理,简直违反了林郁同学信奉的能量守恒定律。 【组队】廘战:因为我要分心思看你,所以不能一直控制怪。 【组队】子非鱼:不对。你一个人放风筝的时候,不是也要保证怪一直在你的控制之中吗? 【组队】廘战:是我的节奏被打乱了。我一个人的时候,对每个技能的冷却、红药蓝药的数量我都有数。但是多了你之后,我不知道你什么时候会出来加血,什么时候会把怪吸引走,所以反而没有我自己一个人的时候打得好。 【组队】子非鱼:对对,就是这个道理,要让一切都在你的掌控之中才对。 【组队】子非鱼:这样,你就当成自己是一个人在打怪,把我当成一个掉在地上的药丸,等你需要加血的时候,就带着怪往我这边跑。这样你就不怕节奏被打乱了。 【组队】廘战:行,试试。 - 这回打得很梦幻。 廘战拿出了在PK场风筝对手的水准,带着BOSS满场乱飞,无数次从林郁身边呼啸而过,林郁看着那个穿着黑衣的弓手到处飞奔,一边把BOSS打得鼻青脸肿,一边躲着BOSS的技能,连招动作行云流水,节奏流畅得像一首优美的钢琴曲。 他作为一个男人,内心忽然油然而生一股练攻击职业的念头。 在廘战轻松掌控全场节奏的局面下,直到BOSS暴走,他还是满血状态。 BOSS落下之前,他跑到林郁身边,林郁给他加了个立地成仁。 BOSS砸在他身上,砸开他身上的蛋壳,把他砸成半血,然后掉头朝林郁跑,廘战轻松三箭控住BOSS,在危急时刻开起画地为牢,一个大招解决。 两个人满血通关。 身为男人,在这样紧张激烈的战斗胜利之后,两个人都有点心情激动,油然而生一种睥睨众生的感觉,觉得整个世界都宽阔了不少。 两个人站在副本门口。 林郁把钱给了廘战,廘战把帮忙捡到的仙品袍子给了林郁。 【组队】廘战:你准备升到多少级? 【组队】子非鱼:我要升满级。 【组队】子非鱼:明天我还找你带。 廘战没说话,发了个好友申请过来,林郁接了。 【私聊】廘战对你说:明天带你去刷地狱级的夜枭。 大概是打副本时候急剧分泌的肾上腺素还留在身体里,林郁油然而生一股豪气。 【私聊】你对廘战说:好! 【私聊】你对廘战说:我明天都在线,你上线就找我。 【私聊】廘战对你说:我去修下屠龙套,明天不放风筝了,出暴击。 游戏里的副本分为任务副本和经验副本,任务副本经验值低,也比较容易。经验副本难度高,每周规定了进入次数,夜枭就是24级的经验副本。经验副本都是按人头算难度,地狱级是游戏里副本难度最高级,就算是烽火,也不能随便带小号刷地狱级的经验副本——刚刚林郁和廘战打的逆境级就已经很变态了,除了廘战这种一个小时收二十块钱的变态,也没有人为了升级下逆境级副本。 【私聊】你对廘战说:好,我也去攒一套装备。 都说每朵奇葩都有自己的一个世界。 林郁和廘战这两朵奇葩的世界,显然是相通的。 至少,廘战在游戏里带了这么多小号,刷了这么多副本,连和自己帮派的那些精英都没什么话说,也懒得和他们交流游戏心得。第一次产生英雄惜英雄的感觉,竟然是和这个游戏里攻击力最弱的职业——一个肉脚的,24级,不,已经升到了27级的脆皮小杏林。 两朵奇葩以他们独有的干脆利落的方式迅速告别之后,两个人分道扬镳。 与此同时,逐鹿天下的帮主大人烽火,正带着帮派的六人组在刷满级的朱雀副本。 逐鹿里面有个固定的每周刷屠龙副本的六人组,是帮派最核心的战斗力,每个人都是在自己职业里排名前三的:帮主大人烽火的战士,土豪卡王的法师,PP的刺客,廘战的弓手,步惊云的杏林,和一个不固定的浣花——有时是帮主夫人宛然,有时是小药。 但是廘战话少,也不喜欢参与团里的娱乐,步惊云闲云野鹤,这两个人除了每周三次帮派组织的屠龙副本必到之外,其余副本都看心情。 这次下副本的六个人是:烽火,宛然一笑,卡王,风吹PP凉飕飕,步惊云,和纯粹进来卖萌的馨馨可儿。 宛然一笑虽然人长得漂亮,游戏水平却不差,再加上一身极品装备,也是帮派的核心战斗力。但馨馨可儿玩这个游戏的主要内容是聊天谈恋爱追杀人,就算在妹子里,水平也菜得可以。 好在有烽火在,他和宛然并肩杀怪,步惊云在旁边辅助,馨馨可儿和卡王还有PP三个人拖在后面聊天。 【组队】宛然一笑:【灵品红杏袍】【仙品凌云靴】【明月腰带】袍子是杏林和浣花的,36级,加防御和法强的。靴子和腰带都是满级,有人要没? 【组队】馨馨可儿:都是卡王哥哥乌鸦嘴,人家的轩辕腰带没有爆出来,爆了一堆垃圾。 【组队】KingKarl:朱雀副本能爆什么好东西,回头我去交易所给你买屠龙手套。 宛然一笑皱着眉头,忍着没有发作。 【组队】宛然一笑:没人要的话,就放到交易所卖了分钱吧。 【组队】步惊云:等等。 【组队】烽火:那个袍子给我。 【组队】馨馨可儿:咦,烽火哥哥要杏林的袍子干什么?难道练了小号? 【组队】宛然一笑:阿云你要什么? 易云攸看了一眼站在自己对面的旭阳战士,发了个私聊过去。 【私聊】你对烽火说:你练了小号? 【私聊】烽火对你说:没,你要袍子? 【私聊】你对烽火说:是的,我要拿袍子去追妹子。 【私聊】烽火对你说:凸。 【组队】烽火:袍子给阿云,其余的卖掉分钱,阿云不能拿钱。 【组队】步惊云:帮主英明。 【私聊】你对烽火说:阿程,我知道你想拿袍子去分解材料,回头我把精灵套分了,宝石都给你。 - 程曦能够组建这么大一个帮派,在这个服务器里横行霸道,不仅仅是靠自己的游戏实力,更多的,是他身上有那种,足以成为领袖的东西。 那是一种很玄的东西,不太能形容出来。 他并不是脾气好的人,青春期脾气尤其暴躁,说打就打,打完了沈泽就跟在后面捡烂摊子,但他身边还是聚集了一大帮子人,揍也揍不走。上了大学他脾气好了点,学生会他不常去,偶尔打打篮球,走在路上经常一堆人和他打招呼,男的女的都有,他也不用记名字,笑笑就算。 他是那种说话很管用的人,一起打篮球,打完了常有人叫大家一起吃夜宵,有些人叫的时候,这个人也有事,那个人也有课。他一叫,一堆人都来了,认识不认识的,几杯酒下去,拍着肩膀大着舌头聊篮球。 基因的力量太强大,他骨子里很像那个人,果决,大气,慷慨,天生做领袖的料。初中流行看武侠,班里的女孩子都偷偷说他性格像乔峰。 女孩子们不懂,觉得乔峰吃亏了,钱财名声,全都毫不犹豫地让给别人。她们喜欢他,所以从心里为他抱屈。 女孩子并不知道,有时候,慷慨并不叫慷慨,叫不在乎。 钱也好,名声也好,女朋友也好,他并不在乎。 他是没有根的草,俊美面孔,张扬脾气,呼朋引伴,春风得意,都是在风里飘的东西,碰到了就留,飞走了就算。 - 其实易云攸猜错了。 那件袍子,他也是要过来送人的。 第9章 红杏 当步惊云拿着36级的红杏袍在36级的贪狼副本门口找到廘战和子非鱼的时候,林郁已经快40级了。 林郁这几天跟着廘战,连着下了11次地狱级的夜枭副本,把上周的剩下的四次和这周的七次全部刷完,两个人横尸无数次,就连廘战这种打怪狂人也说:我现在靠近扬州城这边就想吐。 好在地狱级副本的经验也不是盖的,只是成功通过了四次地狱级的夜枭,林郁的号就像打了激素一样,蹭蹭蹭地涨到了37级,今天上线,林郁和廘战刷了两次逆境级的36级贪狼副本,死了一次通过一次,算是对这个副本有了解了,下一次就准备直接进地狱级了。对于地狱级的任务,他们反正是抱着“没通过正常,通过一次就赚了”的心态去刷的。 还好步惊云来了。 【私聊】你对子非鱼说:我到副本门口了,你们在哪? 林郁瞄了一眼周围,总算在一堆象征着土豪玩家的光芒中找到了逐鹿天下里的第一杏林。 【私聊】子非鱼对你说:我们在你左边。 步惊云抬起头,看见了在副本门口的石狮子上,高高站着的,身形修长的,两个人。 廘战倒是一贯地态度高傲,穿着只有帮派每周几次屠龙副本的时候才会穿的屠龙套装,外面套着黑色的“暗黑凋零”时装,算是对这次副本下了血本。至于某个39级的小杏林,穿着36级加防御的慈航袍,也木呆呆地站在石狮子上面。一个冷冰冰的弓手,一个木呆呆的杏林,这场面看起来竟然异常和谐。 电脑前的易云攸皱了皱眉头。 【私聊】你对子非鱼说:你们俩都下来吧。 站在石狮子上的两个人齐刷刷地跳了下来,还别说,弓手和杏林都是一副清秀俊逸的样子,落地时衣袂纷飞的样子也颇为潇洒。步惊云扔了个组队邀请过去,林郁接了,顺手把廘战也拉了进来。 【组队】步惊云:小鱼变厉害了,这么高的石狮子,怎么上去的? 【组队】子非鱼:廘战教我的。 易云攸看了一眼那个屏幕上那个冷冰冰的黑衣弓手。 廘战和他一样,是逐鹿天下的元老,他也知道,这个帮派第一弓手,虽然平时十分服从帮里的调度,分东西也都是按着规矩来,但是对于帮派成员的感情,却连那个平时喜欢死皮赖脸偷懒的“风吹PP凉”都不如。至少PP是把帮派里的人当成自家人,但是他只是把帮派当做合作对象而已。 但是就是这个人,却和同样喜欢“公事公办”的小鱼玩到了一起,非但如此,两个人之间的气氛还融洽得有点刺眼。 【系统】你对子非鱼发起了交易申请。 - 林郁看着易云攸发过来的交易申请,有点懵地接了过来,看了看交易框里的灵品红杏袍,又点了取消交易。 【组队】子非鱼:多少钱? 他满心以为,步惊云是想把东西卖给自己,所以做好了收购的准备,反正最近他在收灵品装备分解,价格合适,买过来也没什么。 【组队】步惊云:不要钱,这是我前两天打到的,反正放着也没用,送给你算了。 【组队】步惊云:上次你不是还送东西给我吗? 易云攸满心觉得,自己的理由已经很有说服性了。于是他又发了个交易申请过去。 【系统】子非鱼拒绝了你的交易申请。 既然步惊云拿上次的情况来类比,林郁很自然地就代入了上次的逻辑。 【组队】子非鱼:我今天没有心情不好。 【组队】子非鱼:你把这个卖给我吧,以后我心情不好的时候,你再送东西给我。 易云攸无奈地瞟了一眼一直在这旁边冷眼旁观的黑衣弓手,深知不能指望这个人出来给自己帮腔教育小鱼什么是正常人的“送礼物”与“收礼物”的过程了。 于是他默默地在屏幕上打上了一行他虽然在帮派频道中看到过像卡王这样的人民币玩家说过无数次,却一直觉得自己永远都不会说出来的话。 【组队】步惊云:你不肯收,就是不把我当朋友了。我要生气了。 林郁狐疑地看着屏幕上的那行字,扫了一眼寝室,发现白小胥不在。 看来,能和自己探讨的人,只有自己的新朋友了。 【私聊】你对廘战说:你觉得收礼物和是不是朋友有关系吗? 【私聊】廘战对你说:没关系。 【私聊】廘战对你说:但是你不收他确实会生气。 【私聊】廘战对你说:算了吧,他们这些人就是这样莫名其妙。你改变不了的。 在经过这段同物种内部的交流之后,林郁坚定了自己心中的想法,于是,秉着对自己的价值观的自豪感,他十分大度地迁就了这群愚蠢的地球人类。 【系统】子非鱼接受了你的交易申请。 - 易云攸十分满意地看着屏幕上那个换上了自己送的袍子的小杏林MM,虽然是表情冷艳的二号脸,但是在他看起来,也觉得十分顺眼。 当然,前提是他并不知道,林郁内心的想法是:穿着这袍子下完这周的七次贪狼副本。然后再把易大少爷送的袍子扔进分解机,变成一堆乱七八糟的材料。 【组队】步惊云:你们现在准备去下副本吗? 廘战在心里冷冷地说了句:废话。 【组队】子非鱼:是的。我们今晚还要下三次副本。 【组队】步惊云:那我和你们一起下副本好了,反正今天晚上也没事做。 【组队】廘战:我们下的是地狱级。 天之涯里面的经验副本,在级别确定的情况下,难度向来是和进副本的人数成正比,经验平分,和等级装备都没什么关系。从普通级,到困难级和逆境级,再到堪称变态的地狱级,难度是跟着副本经验一起增长的。 如果说一个人单刷地狱级贪狼副本的难度是7的话,两个人就是14,但是这并不代表人多就不好,像廘战,虽然他陪林郁下副本,但是他的战斗力几乎等于10,还可以省出一部分来帮战斗力只有3、4左右的林郁。 至于步惊云,因为他一直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在廘战心目中,他的战斗力也就在8左右,不来也没什么损失,还省得烦人。廘战平时不怎么说话,但是一说话就不假辞色,还好易云攸不是什么没涵养的人。 【组队】步惊云:地狱级啊?那我再多叫几个人过来好了。 【系统】玩家【风吹PP凉】加入队伍。 【系统】玩家【药药药】加入队伍。 【系统】玩家【烽火】加入队伍。 廘战没有再说话了。 如果说其余的人都和步惊云一样可有可无的战斗力在10之下的人的话,那么身为全服第一战士的帮主大人,他一个人的战斗力就有14了。 看来步惊云送的袍子,今天晚上就可以投入分解机的怀抱了。 - 在步惊云的约束下,三个人一起规规矩矩地站在副本门口等着帮主大人过来。 游戏很久没出新宠物,帮主大人还是骑着林郁见过的那头麒麟,因为下的只是贪狼副本,他身上穿着轩辕套,也没穿时装,但是在林郁眼中,不管他的装备是强化到加几,他都是人群里的光源。 帮主大人看了一眼林郁身上的红杏袍,没有说话。 虽然只是个小小的贪狼副本,但是易云攸还是习惯性地把队长位置给了烽火。 【队伍】烽火:人到齐了,检查一下装备,进副本吧。 林郁站在烽火背后,看着他跟贪狼副本的NPC交谈。战士的背影宽厚,挡住了一半屏幕,他却没有转动鼠标。 他是很有耐心的人,做惯了最难的题目,渐渐就知道,等待得越是漫长,收获就越为甜美。 何况,只要是站在这个人身边,就连等待,也已经变成一件美好的事。 - 一进副本,队伍里的人就活跃了起来。 没办法,这是逐鹿的传统,进副本前要专心做准备,不准聊天,进副本之后反而可以娱乐一下下。 【队伍】风吹PP凉:今天总算见过云哥经常说的小鱼MM了。小鱼MM好~ 【队伍】药药药:PP,别吓到人家。 【队伍】子非鱼:不要叫我小鱼MM,我叫子非鱼。 【队伍】药药药:PP,你被嫌弃了呢…… 【队伍】风吹PP凉:滚蛋! 林郁平静地看着这两个逐鹿天下的活宝耍宝,他虽然关了帮派频道,但是有时候切过去看看的时候,常常会看见这三个人异常活跃,不管是逗弄那个喜欢撒娇的馨馨可儿,还是互相打趣。三个人中的两个人已经在这里了,还有一个,是最近正在追馨馨可儿的土豪玩家卡王。 贪狼副本其实比夜枭副本要有意思,因为贪狼副本有三个BOSS,每走一段路就可以遇见一个,而且由于是地狱级,难度不容小觑,要知道,林郁和廘战第一次刷这个副本的时候,就是死在三分之二的小BOSS手上。 六个人的队伍,林郁和步惊云都是加血的杏林,药药药是加状态和有控制技能的浣花,三个人都没什么战斗力。PP是刺客,不指望他打主要伤害,所以主要清怪的就是廘战和烽火,廘战还好,烽火血厚防高,又要抗怪又要输出伤害,廘战技术好,基本不用怎么加血,林郁就一直盯着烽火的血条,眼看着烽火逮着小BOSS一顿狂揍,虽然把BOSS打到快暴走,自己也只剩半血。林郁赶紧给自己一个加速,冲上去就给烽火一个妙手回春,接了一个群体治疗的恩泽天下,把在一边聊天的PP的血都加满了。 手持着屠龙刀的轩辕剑的英挺战士转过身,看着站在自己背后的怯怯的小杏林。 “我……” 林郁才在聊天框里打了一个字,浑身带着火焰的暴走状态的BOSS就从天上砸了下来。 穿着轩辕套的帮主大人一个“力挽乾坤”,把还在空中的BOSS拎住,一掌轰出几十米远,然后一个箭步冲上去,踹得BOSS又飞起来,华丽丽一套连招,BOSS连和大地接触的机会都没有,就直接被轰成了渣渣,爆出一堆装备。 烽火淡定地站在那里,头顶的血条已经回满。 【队伍】:不用给我加血,我的装备自带吸血。 回答他的,是林郁刚刚没来得及退出打字框,而在屏幕上按出的一长条想施展杏林技能的“qqqqqqqrrrrrrrrrrr”。 - 这天半夜,白小胥再次被自己的室友从床上揪起来。 “我在考虑要不要练浣花。”戴着厚厚眼镜的苍白青年在黑暗里态度坚决:“战士不用杏林加血。” “呃……”就算是黎老怪手下的天才学生之一,但是在这样突发的情况下,白小胥也是狠狠敲了自己的头两下,才让大脑清醒到能听懂林郁在说什么。 “谁告诉你战士不要加血的,烽火吗?”除了他,别人的话你也不会听。 “他说他自带吸血。”林郁板着一张脸。 “没关系的。”白小胥态度和蔼得很:“他吸血只能对低级的怪用,碰到防高血高的怪,他根本吸不过来。相信我,杏林不比浣花弱,在屠龙副本里,浣花加的速度和状态根本没用,还不如杏林加血来得实在。你比浣花有用的。” “嗯,我也是这么想的,我算过,虽然很多副本里烽火不用我加血,但是屠龙副本里他会需要杏林加血。把他打的普通副本和屠龙副本的时间分别乘以两种副本的重要性,对于他来说,还是杏林比较重要。至于你说的杏林和浣花的对比,游戏公司经常更新,应该就是在调整游戏,保持平衡。杏林和浣花都有存在的意义,杏林在普通的副本和高级副本里作用都不如浣花,之所以一直没被游戏公司调整,应该就是在顶级副本里有作用。”林郁扶了扶眼镜:“而且我根据屠龙副本大BOSS的攻防数据建了一个模型,然后把杏林和浣花的团队贡献数据化,在屠龙副本里,杏林的团队贡献比浣花高出三个百分点……” 作为一个对数据和专业词汇无比敏感的物理学生,对于白小胥来说,连像正常人一样把林郁的话当做催眠曲一边听一边睡觉都是一种奢侈。 他只能哀怨地看了一眼电子表,然后用林郁绝对听不懂的反讽语气问上一句:“那你这么‘早’把我叫醒,就是要我帮你验算你已经得出的‘答案’吗?” 林郁默默地点了点头。 我难道不是在循序渐进地跟你讲事情吗?我至少没有一把你叫起来就给你说我给屠龙BOSS建模的事。你为什么要莫名其妙地发出一声惨叫,然后把枕头按在我脸上呢? 第10章 聊天 等林郁再回到电脑面前的时候,烽火已经把贪狼副本的大BOSS放倒了。 副本门口,穿着红杏袍的小杏林女号呆呆地站在屏幕角落里,还没说话,烽火已经朝他走了过来。 【系统】烽火对你发起交易请求。 林郁接了过来,发现交易框上是这次BOSS爆出来的东西,一般爆出来的装备林郁都是卖了再和廘战分钱的,廘战拗不过他,只能收下来。但是这次一起下副本的人这么多…… 林郁只迟疑了一下,帮主大人就说话了。 【队伍】烽火:接受。 【队伍】烽火:PP他们还要去下副本。 尽管林郁在人情世故上一向迟钝得让人发指,但是,在关于程曦的事上,他向来有着难以解释的敏锐直觉。 【私聊】你对廘战说:烽火为什么不开心? 廘战向来和他活在一个频道里,对他这没头没脑的一句话也不觉得奇怪,思考了一下,翻开帮派频道的屠龙副本记录。 【私聊】廘战对你说:可能是因为屠龙副本的事,这两周帮派屠龙副本都没过。 林郁接受了他这个说话,乖乖接受了烽火给他的东西。 【队伍】风吹PP凉:我和小药去PK场了,小鱼MM再见。 【队伍】子非鱼:再见。 【队伍】风吹PP凉:帮主你也来吗。 游戏中满级的大号,每天除了刷刷日常,一周一次的帮派屠龙副本,和满级的轩辕副本之外,就在PK场混着了。当然,如果在游戏里面结婚的话,又是另外一个世界了,每天站站街,聊聊天,没事跑跑地图,放烟花刷情侣副本,都能消磨时间。 【队伍】烽火:今天不想PK。 嘻嘻哈哈的二人组退了队伍,贪狼副本门口,站着一个一身黑衣的冷面弓手,一个穿着轩辕套的高级战士,一个看起来温文尔雅的书生杏林,还有……一个穿着杏红袍子的,木呆呆的41级的杏林。 林郁没有说话。 他情商低,对于他来说,安慰人的方法,就是安静地呆在他身边。 但廘战就没这么客气了。 【队伍】廘战:这周还有四次贪狼,小鱼你还刷不刷? 林郁看了一眼抱着手站在自己身边的高大战士。 【队伍】子非鱼:你们还刷吗? 【队伍】步惊云:继续吧,反正晚上也没事做。 穿着轩辕套的战士没有说话,屏幕上画面一暗,已经是进副本在读条了。 林郁心情低落地喝了一口牛奶。 对于人情世故不擅长的他,自然不会明白,这种心情低落的感觉,就是暗恋的人常常会有的,明明比谁都清楚那个人的情绪波动,却比谁都没资格去安慰他的感觉。 - 这次的副本少了药药药和PP两个大号,由五带一变成三带一,自然没有上次那么悠闲了,上盘一直在悠闲调戏林郁的步惊云也认真起来,背着他的药箱跑来跑去,一会给战士加盾,一会给弓手加血。 林郁虽然级别最低,但是态度比谁都认真,第二个BOSS是高敏高攻的,还会隐形,廘战虽然性格冷漠,但玩游戏的风格用玩家的形容词来说,就是一个“浪”字,走位飘逸,满屏幕乱飞,几进几出,血条跟过山车一样,看得人心惊肉跳。 林郁还没满级的小杏林完全跟不上他脚步,只能躲在烽火身后给他加盾。贪狼副本每当人数超过两个的时候,从第二个BOSS到第三个BOSS的路就会变成两条,需要同时按下两个召唤石才能见到大BOSS,两条路上都有很多主动攻击的小怪,为了节省时间,一般是皮糙肉厚的战士单独走一条,不用费时间清空怪物,只要冲过去按召唤石就好,另外一条就让大部队带着脆皮走,清空怪物也用不了多久。 程曦操纵着屏幕上的战士横冲直撞,留下无数小怪尸体,一路冲进第二条路,走了两个岔路口,只看见自己身上缓缓地冒出一个薄薄的光盾,被小怪几下打碎。 他回过头,穿着杏红袍子的小杏林顶着剩下一半的血条,一面朝怪物堆里扔着毒药,一面还手忙脚乱地给战士加着血。 程曦看着自己头上缓缓冒出的“+12”的字样,哭笑不得。 【队伍】烽火:你怎么跟到这里来的。 林郁本来想打字回答他,可惜被烽火抛在身后的小怪又追了一大波上来,他紧张地抿紧唇,皱紧眉头,把包裹里剩下的一点点毒药扔了出去,给自己扔了个光盾,正准备开打,身边的战士一个横斩,留下一排小怪尸体。 程曦叹了口气。 【队伍】烽火:保持距离跟着我,我清空小怪了,你再过来。 程曦的旭阳战士走的是暴力路线,简称狂战,连招厉害,却没有太多AOE技能,程曦端起杯子喝了口水,点开了自己的个人界面,把现在用的屠龙刀换了下来。 强化到+9的轩辕剑一拿出来,代表着神器的光芒就亮了起来,整个东南二区不过九把的轩辕剑,就算在游戏所有服务器中,也不超过一百把。而且轩辕剑的绑定特效,换上去的时候,游戏人物会自动挽出一套干脆利落的剑花。 程曦眯着眼睛,心血来潮地点了点屏幕上那个木呆呆的小杏林。 【队伍】烽火:帅不帅? 他长得很俊美,明明在整个学校都有着花心的名声,这样笑起来的时候,却像是孩子在得意地炫耀,让人讨厌不起来。 【队伍】子非鱼:很帅! 虽然只是简单的两个字,但是看着这小杏林呆呆的样子,几乎可以看到她在屏幕那段忙不迭猛点头的样子。 程曦一边嚼着戒烟糖,一边不耐其烦地清着屏幕上源源不断涌上来的小怪,连他自己都没发觉,此时此刻的他,连眼角都是带着笑的。 他虽然一身极品装备浑身萦绕着耀眼的人民币玩家气质,但手速还是很快的,连招屠杀小怪的同时,也随手和林郁聊着天。 【队伍】烽火:你升级挺快的。 林郁紧张地给几只漏网的残血小怪补上毒药,看到烽火的话,连忙敲字回答他。 【队伍】子非鱼:嗯,我还有一周就可以升到六十级了。 【队伍】烽火:你满级之后想当什么?生活玩家? 【队伍】子非鱼:我不当生活玩家,我做生意赚钱。 【队伍】子非鱼:等我变厉害了,我就去刷屠龙副本了。 作为一个骨灰级的理科生,林郁的说话风格直接到了极致,在他们班里,如果黎老怪问他:“林郁你明年有什么计划?”他会很正常地回答“等我做完手上的课题,就去参加周培源物理竞赛。”他不会考虑到,学校参加物理竞赛的人选,就是由站在他面前的黎老怪决定的,他这样“理直气壮”地表明自己要参加到底对不对。 当然,他和黎老怪都不会觉得这样的对话很奇怪。 还好,决定了帮派每周的屠龙副本成员的帮主大人烽火,也没有被他理直气壮的语气吓到。 【队伍】烽火:屠龙副本对杏林要求很高,最近两周我们都是带浣花去的。 林郁权衡了一下,默默地删掉了那行“所以你们这两周没有过。” 【队伍】子非鱼:我知道,等醉梦书副本开了,我就有屠龙套了。 程曦不会知道,林郁的意思是,醉梦书副本开放=一堆人会发现自己身上没有合适的套装=他们会买材料做轩辕套=我就有钱买屠龙套。 【队伍】烽火:技术也要加强。 【队伍】子非鱼:嗯,我在练。 【队伍】步惊云:关于杏林的技术,我是有发言权的哦,小鱼。 程曦看了下小地图。 【队伍】烽火:你们到哪了。 【队伍】步惊云:我们已经到召唤石了。 【队伍】廘战:我们五分钟前就到召唤石了。 【队伍】廘战:要不要我去帮你们。 廘战本来就是个不假辞色的人,现在话里简直是带着挑衅意味了。还好,林郁和他是一个星球来的,知道怎么用母语安抚他。 【队伍】子非鱼:廘战,你别着急。 【队伍】子非鱼:我们已经走到全程的三分之二了,还有五分半钟左右就能到召唤石。 廘战的弓手抱着手,高高地站在一般人千辛万苦才能爬上的BUG处,如果系统可以显示心情的话,那么站在他身边的步惊云一定可以看到那个冷冰冰的黑衣弓手头上缓缓地冒出一个高傲的“哼!”。 四分半钟之后,超常发挥的帮主大人带着跌跌撞撞的小杏林到达分路的召唤石处。 【队伍】子非鱼:我们到了。 站在高处的黑衣弓手身轻如燕地落了下来,与此同时,另外一个召唤石旁边,穿着轩辕套装的高大战士,也换回了原本的屠龙刀。 程曦嚼着戒烟糖,点下了屏幕上的召唤石。 【队伍】烽火:开打开打。 第11章 BOSS 贪狼的大BOSS是一头披着钢甲的狼,比烽火的战士都高出一倍多,旁边还带着两只小一点的,三个都是血高防高,一般都是慢慢磨。 程曦的战士打贪狼大BOSS并不吃力,而且战士并不是高敏职业,林郁经过廘战那种满屏幕乱飞的魔鬼训练之后,跟上程曦的步伐是完全没问题的。 只是打着打着,林郁开始觉得不对劲了。 【队伍】子非鱼:贪狼BOSS的血一共是十万,每层一万,为什么现在变成了一万五? 【队伍】子非鱼:而且物防高了至少百分之五十。 其余三个许久不打贪狼的大号被他一提醒,这才发现异常。 【队伍】廘战:果然不是我错觉,我现在输出比上一盘乏力很多,我刚刚还以为是我手累了。 【队伍】烽火:魔抗似乎没有变。 六个职业之中,战士弓手和杏林都是物理伤害,其余的法师刺客浣花都是法系伤害,可惜后面三个职业都不在这里。 【队伍】步惊云:说不定这BOSS是看见我们四个都是物理攻击,才变异成这样子的。 【队伍】步惊云:早知道就不让PP他们走了。 林郁一本正经地打字回答他。 【队伍】子非鱼:如果是根据我们的情况进行变异的话,他们留在这里也是一样的。 【队伍】烽火:变异BOSS不常见,让他们来见见世面也好。 玩笑归玩笑,但是眼看着BOSS的血只剩下三层,四个人都绷紧了姿态,毕竟,游戏中BOSS变异本来就少见,更何况是地狱级的BOSS,在全服都称得上罕见。 BOSS的血掉到两层时,廘战一个走位太靠前,被BOSS一口咬掉大半血,用技能往后闪了两步,步惊云的加血才姗姗来迟,廘战没空隙打字,只能朝步惊云的方向怒目而视,射了两箭空的。 【队伍】步惊云:不好意思,刚刚我在开游戏录像。 【队伍】步惊云:地狱级的暴走BOSS,必须录下来传到论坛。 烽火的战士不慌不忙把BOSS仇恨拉了回去。 【队伍】烽火:录像要是叫做“二区第一大帮是如何被36级变异BOSS团灭”,一定会更受欢迎的。 【队伍】步惊云:哈哈哈哈。 【队伍】步惊云:小鱼MM是第一次见到变异BOSS吧,有没有很紧张啊? 林郁简直没有时间搭理他,当年在全国物理竞赛上最后十分钟都可以不紧不慢画受力分析图的他,此刻却连掌心都出了汗。 还好,这时候队聊又刷新了。 【队伍】烽火:不用紧张,正常打。 队伍里除了林郁都是身经百战的满级大号,程曦是在安慰谁,显而易见。 林郁指挥着脆皮小杏林闪到角落里,磕了两瓶蓝药,等待蓝回满。 【队伍】子非鱼:嗯,好。 【队伍】子非鱼:如果我们被团灭了,录像就别传上去了,对帮派不好。 程曦已经不知道是今天第几次笑了出来。 【队伍】烽火:好。 【队伍】烽火:有我在,不会团灭的。 最后一层血条见底,披着钢甲的狼BOSS被烽火砍翻在地,抽搐三秒,跳起来暴走。 拿着轩辕剑的旭阳战士一马当先,一个横斩格挡住BOSS,然后一套华丽连招,将暴走的BOSS击退几丈远,身为脆皮的廘战总算有了喘息机会,上去一顿技能乱射,连连打出暴击,眼看BOSS翻身跃起,用技能闪出老远,堪堪躲开BOSS一个减速的AOE,躲到背着药箱的步惊云身边,让杏林帮他回满蓝和血。 暴走的BOSS完全没有道理可讲,烽火的战士在屠龙副本里都能单挑巨龙扛个五六秒,现在只是换了身轩辕套,连招之间一个空隙,被BOSS击飞老远,还好身上闪出薄薄一层光盾,所有负面状态全部解除。 程曦来不及赞一个林郁,连忙一个加速冲锋,对着BOSS一顿狂砍,这才把仇恨拉了回来。 林郁连忙躲回阴暗的小角落,等待技能冷却好。 他给程曦加的是36级之后才有的盾,技能名字叫“勇者无敌”,三秒之类,免疫一切负面状态,吸收百分之五十的攻击,是除了48级才会开启的全屏加血的大招之外杏林最重要的技能了。冷却时间也只比大招短一点,将近二十秒。冷却过来黄花菜都凉了。 林郁忧伤地缩在角落里,看着那个战士和BOSS近身肉搏,重复着“击飞”“上去狂砍”“被击飞”“被狂砍”的过程,廘战的弓手自从冲上去想秀操作结果被一个AOE打残之后,就变得猥琐许多,只敢时不时冲上去放个冷箭。步惊云的杏林也够呛,一加血就引仇恨,给烽火套了个盾之后,也回到角落里种蘑菇。 眼看着战士的血空了大半,BOSS却压根连显示血量的血条都没有,林郁咬了咬牙,给自己嗑了瓶蓝药,冲了上去。 上去之后,他先给烽火套了个盾,然后在BOSS朝自己冲过来的短短几秒钟里,所有技能无脑往烽火身上一顿砸,等自己屏幕变红显示被BOSS攻击时,给自己套了个立地成仁。 五秒时间,不能动,免疫一切伤害。 烽火对BOSS一顿狂砍,大招都用上,都没把仇恨拉回来。 五秒之后,光罩消散,脆皮小杏林瞬间扑街。 【队伍】步惊云:我艹! 林郁竟然还有闲心打字。 【队伍】子非鱼:不用管我啦,我没有输出,就该抗怪,这样我们才能赢的。 他舍身成仁倒是心态平静,可是,队伍里某个“没有输出”,又扛不了怪的脆皮弓手却暴走了。 【队伍】廘战:杏林,给盾。 身形修长的弓手,穿着一身黑衣,脚下几乎是踩着风,瞬间切入战场,就地翻滚躲开BOSS的晕眩,对着小山一样的狼怪一顿乱射,等BOSS扑上来时,翻滚着后退,一面退一面输出,简直是行云流水的操作。 可惜,暴走的BOSS攻击范围像个BUG,被输出两轮,一个AOE将廘战晕在地上,步惊云的盾已经给过,眼看着脆皮弓手就要横死当场,屏幕亮起一道剑光,身形高大的战士把BOSS击飞到空中,以难以想象的敏捷对着BOSS一顿狂砍,狼怪身上不断冒出夸张的伤害数字。 是烽火开大了。 战士的大向来为人诟病,不像法师一样天降火球全屏攻击,也不像杏林一样瞬间给所有队友加到满血,战士的大简直是看不见摸不着,只是瞬间把暴击和攻速提高到极致。对于普通玩家来说,还不如实实在在的一个大招多少伤害来得实际。 但是,对于程曦这种操作华丽的顶尖玩家来说,就是如虎添翼了。只要能够在大招时间能尽可能地输出,大招增加的伤害是没有上限的,比那些固定伤害的大招简直好上太多。 据说,划分游戏中每个战士的水平的标准,就是连招。 战士有那么多技能,每个技能不可能全部点满,不同的技能又有不同的组合,有人说,会连招的战士,和不会连招的战士,完全是两个不同的职业。 烽火的连招向来是先横斩格挡,击飞保证控制,然后先AOE打出持续伤害,然后平砍两次打出暴击,在对方落地时连上击退,自己加个冲锋追上去,再一套伤害技能,晕眩,继续砍,一般这时候击飞已经好了,于是继续连。在PK场,他的连招是号称“让你死都死在空中”,对手往往是还没落地,屏幕就已经黑了。 可是BOSS物防高,击飞和击退时间都变短,暴击也很难打出来,所以刚刚他才频频没有连起来。开大之后,算是和BOSS打平,一套四十多刀的连招下来,大招的剑光消失。 而BOSS身上,冒出了一道长长的血条。 躺在地上的林郁瞬间激动了。 【队伍】子非鱼:BOSS出现血条了! 【队伍】子非鱼:血量一万多,物防百分之八十。 程曦勾起了唇角——自己的伤害计算果然没有算错。 程曦带着对他穷追不舍的BOSS绕着圈圈,准备等技能冷却好再上一段连招,并不急着开打。BOSS一放AOE,步惊云就给他加了个盾。 带着血条的BOSS比之前还难打,程曦和BOSS对砍许久,剩下一半血量,BOSS却还有三分之二的血,他打打停停,把BOSS血量磨到二分之一时,自己血量也所剩无几,还好步惊云躲在角落里放个大招,他又回到健康线上,继续和BOSS对砍,再加上廘战时不时出来放个冷箭,总算把BOSS打趴下。 小山一样的巨狼轰然倒地,爆出一堆装备。 三个大号围着装备堆挑了两下,除了一身48级的灵品袍子和一双加物防的靴子之外,就没有别的看得上的东西了。 可怜林郁一个人躺在地上,默默把每一样东西都换算成金币。 【队伍】步惊云:小鱼啊,我们的包裹都没什么空间了,只能给你捡几样好的,你喜欢哪个就说。 【队伍】廘战:我把药都扔了,可以帮你捡四样。 【队伍】廘战:我要捡袍子和靴子还有弓,因为其余的都没有我的药贵。 【队伍】子非鱼:要是我没死的话,我把这些捡完,我们就有三千五百金币了。 【队伍】烽火:你知道就好,下次别那么急着送死。 林郁忧伤地喝了一口牛奶,依依不舍地点了离开副本的键,看着那满地的装备消失在自己的视线里。 第12章 江南 刷完第二次贪狼,林郁已经43级了。 廘战虽然每天都带人练级赚钱,但是每天在线时间却规律得很,一到十点半准时下线,比闹钟还准时。他跟步惊云和烽火连招呼都不打,对林郁却是关怀备至。 【队伍】廘战:小鱼,你主线任务做到多少级了? 【队伍】子非鱼:我做到35级了。 在游戏里,等级不够要去升级才能做主线任务的比比皆是,像林郁这样花钱叫人带自己升级主线任务却落后的新手却是凤毛麟角。 不过林郁自有自己的一套逻辑。在他的价值观里,主线任务那些“搜集XX个凤尾草”之类的任务费时又经验少,对他来说等于娱乐。而跟着廘战刷地狱级副本像打激素一样升级,才是正事。 【队伍】步惊云:36级可以去西湖看瑶娘哦,小鱼还没见过瑶娘吧。 【队伍】子非鱼:还没有,据说很好看。 【队伍】烽火:那散了吧,廘战下线,小鱼去做主线任务。阿云,跟我去PK场玩玩。 【队伍】步惊云:不是吧,老大,我又什么时候惹着你了? 【队伍】烽火:手生,拿你练练刀。 【队伍】子非鱼:廘战再见,步惊云再见,帮主再见。 【队伍】步惊云:小鱼88。 - 子非鱼站在贪狼副本门口,看着骑着麒麟的战士和骑着白熊的杏林渐渐跑远,点开自己的主线任务看了看,没有选择去传送阵,而是直接用了一张上百金币的传送符,直接回了扬州瘦西湖。 瑶娘果然一如传说中漂亮,不过林郁毕竟是跟着他妈妈从小逛博物馆长大的,对服装音律方面都了解一点,所以一眼就看出瑶娘身上穿的是明朝的襦裙,而瑶娘回忆里的柳毅之,穿的却是战国的袍服。 不过林郁很宽容地接受了这些。 他一路做着主线任务,因为等级高装备好,刷起小怪来也很轻松,就是在野外刷小怪时常常要控制住自己去采药的冲动,所以有点难受。 做到46级的副本,林郁穿着新买的小八仙套,拿着根据论坛上研究了半天才总结出来的攻略,试图打死里面的大BOSS,但是结果还是和他之前的无数个玩家一样,被大BOSS一个全屏攻击,就死出了副本。 林郁趴在副本门口,看着游戏剧情开始读条。 柳毅之出来的时候,林郁其实是带着挑剔的眼光在看他的。 身为一个严肃的、以数据为原则的、视心理学为伪科学的,专业的理科生——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他对于那些不顾套装属性,盲目追求醉梦书套装,而抛弃精灵套的人,其实是抱着批判的态度的。 对于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柳毅之,他更是批判兼不屑一顾的。 他坚信,柳毅之只是刚好抓住了那些感性化的玩家的人性弱点,所以人气才高到可以打破装备市场的规则。 至于他自己,这么理性,是绝对不会被迷惑的。 柳毅之穿着战国袍服,腰侧还带着佩剑,游戏美工的功底很不错,这个人物不仅是外形俊美,连神情里都透着昔日浊世翩翩佳公子的风流气度。就连弯下腰来伸手把趴在地上的小杏林拉起来的时候,唇角都是带着惆怅笑容的。 穿着碧色八仙套的小杏林冷冷地在他身边绕了一圈。 柳毅之的目光一直跟着林郁,脸上也一直带着宽容而温柔的笑容。 林郁毫不留情地从他身上挑出几处服装BUG,然后点了对话。 柳毅之:你是为轩辕剑而来的吗? 子非鱼:我是奉师门命令,来追查轩辕剑的下落的。 拿着竹箫的青衣侠客轻轻叹了口气。 柳毅之:已经十年了,没想到中原武林仍然不乏守护轩辕剑的正义之士。也罢,你随我来吧。 屏幕上跳出一行字:柳毅之要求你跟随他。 只有唯一的一个选项,跟随。 林郁不情不愿地点了,黑鹰峡副本再次开始读条。 背景音乐响起,是瑶娘的《江南忆》,古琴的声音不如古筝清亮,千回百转,像江南春日烟雨,说不出的缠绵。 林郁站在副本门口,偏头看了看柳毅之。 黑鹰峡的风吹得他衣袂乱飞,他手上仍然握紧那支竹箫,侧着头,谁也说不清他在想什么,只是他鬓边有一缕长发滑下来,一直在他脸边飘着,让人忽视了他有点恍然的眼神。 一进副本,柳毅之就拔了剑。 只是一招,进副本时涌出的铺天盖地的蝙蝠怪就在他剑下落了一地。 他踏着满地蝙蝠往前走,林郁收起武器跟在他后面,跑不过他,偶尔追上他的时候,只能看见他神情冷峻的侧脸,带着决然杀意。 夜枭,狼怪,藤精,花妖,都被他摧枯拉朽般斩断,留下一地尸体。林郁事先看过攻略,知道把包裹清空,现在捡东西捡得很开心,虽然都不是很贵的东西,但胜在数量多。 他在捡东西的时候,柳毅之就抱着剑在一边等着,如果有落下的小怪冲上来攻击林郁,他出手快得可怕,一招就秒杀。 走到鹰愁涧,林郁按照剧情潜到泉水里去摸轩辕剑鞘,柳毅之站在岸边,身形挺拔,修长如竹,静静看着水面。 林郁上来的时候,他忽然说:这个地方,我十年前来过。 林郁无奈地点了对话。 子非鱼:前辈来黑鹰峡干什么?十年前黑衣人也藏身在此吗? 柳毅之:是的。 画面暗下来,柳毅之声音低沉,在一片黑暗里简直是要迷倒人的耳朵,随着他的讲述,画面浮了出来。 “十年前,我十七岁,少年意气,不知天高地厚。当时轩辕剑由六大门派共同看管,每个门派分管轩辕剑的一部分,有个歹人,抢走了杏林保管的轩辕剑鞘。我当时在江湖上小有名气。六大门派公推我为盟主,让我指挥,夺回剑鞘。” 回忆里的柳毅之,白衣白马,身边跟着无数武林人士,从扬州出发,而远远在歌楼上为他弹琴送行的,正是年轻时的瑶娘。 “歹人约我在黑鹰峡一战。当时六大门派掌门纷纷劝阻我。我一意孤行,来这黑鹰峡赴约,和一个黑衣人酣战一夜,最终夺回轩辕剑鞘。当我兴冲冲地回到营地时,却发现……” 画面上,满地的尸体,六大门派的弟子死伤一地。其中有穿着黑衣的暗夜刺客,也有年纪轻轻的杏林,也有身为女子的浣花。年轻的柳毅之,脸上的表情,由最初的惊愕,到最后的悲痛欲狂。他踏着满地属于六大门派的弟子的血迹,在血泊中捡起那面代表着轩辕联盟的旗帜,跪在泥泞中撕心裂肺地大吼。 子非鱼:那后来呢? “后来,我寻找西域的助力,在苏合公主的帮助下,总算没有让轩辕剑全部落入歹人之手。不过,那又是另外一个故事了。”柳毅之无视小杏林脸上满满的好奇,伸手从他手上接过了轩辕剑鞘:“这把剑鞘,就是当年我中了计,从歹人手里夺回来的。我把它扔在这鹰愁涧底,也是为了惩罚我自己。只要我没有找到轩辕剑的下落,就绝不能回到中原,捞起这把剑鞘。” 林郁还想再问,剧情却已经结束了。 柳毅之说了句“我们继续上路吧。”屏幕上又弹出那个跟随的选项。 林郁跟着柳毅之一路所向披靡,最终打到黑衣人大BOSS那里。 这游戏里的美工大概是看过原著的,柳毅之的剑法相当飘逸,就连在打斗中,也是一派大侠风范,最后黑衣人挟持了林郁,柳毅之为了保护他而弃剑,在危急关头却抛出竹箫打伤黑衣人的眼睛,自己也重伤倒地。 林郁半跪在重伤的柳毅之旁边。 这昔日名满江湖的少侠,临死之际,却只是跟着那若有若无的琴声,轻轻念道:江南忆,最忆是扬州……月下乘风会旧友,琼花微雨瘦西湖…… 林郁看着他眼里的光一点点暗下去,狭长凤眼渐渐合上。 他一伸手就关掉了笔记本的电源键。 - 步惊云和烽火在PK场互殴了一顿,打得鼻青脸肿,正在铁匠那里修装备,一眼瞄到帮派在线成员里“子非鱼”三个字闪着光。 【帮派】步惊云:小鱼,你48级了?快去找柳毅之带你下副本。 彼时林郁正站在48级副本的门口,柳毅之站在黑鹰峡门口,但是无法交谈,也不会主动过来跟他说话,因为游戏为了防止玩家利用柳毅之带着过副本捡东西,所以每个玩家一天只能进一次柳毅之的副本,而且主线任务做到48级之后就看不到柳毅之了。因为林郁自己关掉了电脑,所以他的48级副本算是失败了,今天也不能再进去了。 经过上次屏蔽帮派频道结果险些错过烽火的教训之后,林郁现在不管帮派成员聊天有多无聊,都不会关掉帮派频道。 【帮派】子非鱼:我已经下过48级的副本了,没通过。 【帮派】步惊云:怎么会没通过,柳毅之是无敌的。系统出BUG了? 【帮派】子非鱼:不是系统BUG。 【帮派】子非鱼:是我自己退了副本。 【帮派】子非鱼:我以后不做主线任务了,我要靠刷贪狼升到满级。 【帮派】子非鱼:我很欣赏柳毅之,我不想看到他死。 【帮派】步惊云:= =! 【帮派】步惊云:小鱼你果然……很有个性。 【帮派】烽火:那你就刷不到轩辕套装了。 【帮派】子非鱼:我本来就不想要轩辕套装,我会自己赚钱直接买屠龙套。 【帮派】子非鱼:以后我没事的时候,就可以去48级副本前面看柳毅之了。 【帮派】步惊云:⊙﹏⊙b 【帮派】烽火:好吧。 第13章 药草 白小胥起床的时候,发现林郁还在睡。 大概是家教的原因,林郁睡觉的时候很乖,手脚都规规矩矩地放在身体两侧,基本睡一夜起来还是原状。虽然白小胥自己在外人眼中也并非正常人,但是,第一次见到林郁的时候,他也是惊讶的。 计算机一样的心算能力,恐怖的记忆力,对于数据恐怖的敏感度,还有,在属于文科的历史上,有着准确而可怕的知识面。 就连性格,也是与他的天才成比例的古怪。 就算在怪胎迭出的物理系,他也被或多或少地孤立着。 其实,和他熟了之后就发现,他的怪,只是性格而已。 他的本性,那些善良勇敢之类的东西,并没有低于正常人,相反的,他比很多所谓的正常人都要善良,有句话叫无欲则刚,其实白小胥觉得无欲则刚未必,无欲则善倒是一定的。 他太喜欢物理,以至于对于夸张的名誉反而没那么热衷。他对数据敏感,对钱却没什么概念,所以在物质上很是大方。不太懂人际交往,却不会冒犯别人的尊严。 他比有太多欲望的正常人,要来得善良。 所以白小胥一直给他带饭。 这样的人,如果用尽全部的力气,用前所未有的真诚和努力,去追一个人,是应该要让他追到的。 他值得很好的东西。 - 林郁吃完中饭的时候,好友里还是三个离线。 今天是星期天,程曦在校运会帮学生会长沈泽当门面,带着经济学院学生走方阵,欺骗大一的小学妹小学弟。易云攸要回家扮孝子贤孙,廘战则是去超市储备一个月的粮食。 所以林郁一个人默默地在线上采药。 跟过廘战那种高效率的带练之后,林郁觉得别的平价带练都是浪费时间,干脆给自己放一天假,他现在刚上五十级,可以去碧海平原采药,那里简直是他这种采药狂人的天堂,药草种类繁多,而且长相都相当可爱,有长满一棵树的一级的红彤彤的山楂,也有胖嘟嘟的金黄色的佛手,还有要暴打它一顿才会给你一颗种子的很萌的小人参精。 林郁近来又囤了不少材料,索性充了两百块钱开了个全年的会员,仓库多出一百格,包裹也多了一页,正好采药,他在碧海平原的南部闲逛,那里小怪比较少,但是有很多级别很低的野兔在四处乱逛,林郁算了用毒药的钱和请廘战带练的钱,觉得差不多,于是准备了上百份中级毒药,等技能冷却好就洒出一片,采药的间隙还不断有经验增加的提示。 正当他采药采得正开心的时候,屏幕上忽然出现一个光点,是浅黄色,而且颜色越来越亮,上面还带着一个倒计时。 林郁第一时间反应过来: 是极品药草。 游戏里极品药草全部是由灵品药草变异成的,灵品药草在地图上都是紫色,仙品药草是红色。只有极品药草,在成熟的时候,才会完全变成金色。 这显然是一株正在迅速成熟的极品药草。只会在附近小地图上显示,而目前林郁的小地图上,就只有他一个玩家而已。 林郁迅速朝那棵药草跑了过去。 他不喜欢骑宠,因为觉得上下骑宠太麻烦,就像开关一次灯费的电比让灯一直亮很久还多,是毫无意义的事。 但他跑的还是很快,因为他常年买各种药水符篆,其中就有给人物加速度的风行符。 他跑得快,也知道怎么绕过丘陵速度最快,所以赶在药草成熟之前就找到了那棵……药草。 一个胖乎乎的小人参精,穿着红肚兜,坐在地上,一脸无辜地看着他。 如果是别的玩家,大概会腹诽一下游戏公司的恶趣味。 但是林郁只是一脸平静地看着坐在地上头上还顶着个成熟倒计时的小人参精。 小人参精坐在地上,啃着自己胖乎乎的手,一脸无辜地看着他。 十秒钟过去了。 半分钟过去了。 小人参精专心地啃手,啃了一阵,准备啃自己的脚丫,最终因为动作难度太高而恼怒地放弃了,坐在地上生闷气,把绑在自己手上的红绳子扔到一边。 林郁在一边默默地截了几张图,录了一段视频,还捡起了那根红绳子放进包裹里。 在药草还没成熟的时候采摘会导致药草掉级,极品掉灵品,灵品掉仙品,所以林郁只能盘腿坐在一边等着。 等到药草成熟倒计时还有十秒钟的时候,林郁的屏幕忽然变红,血条瞬间跌到三分之一。 多亏这些天跟着廘战下地狱级副本,林郁的反应速度总算进步不少,迅速就给自己套上一个盾,然后给自己加上一个妙手回春,同时恩泽天下朝周围扔出一大捧毒药,顿时有一个模模糊糊的影子在他身边现形。 竟然是玩暗夜刺客的玩家。 刺客一看隐身失效立马瞬移到毒药的范围外,顶着中毒的持续伤害三秒,又再次进入潜行状态,可怜的是坐在地上的人参娃娃,本来啃手啃得正开心,林郁一捧毒药扔过来,人参娃娃身上竟然出现一个血条,哇哇大哭,转身就跑。 林郁开了风行符就追,刚要追上的时候,只觉得背后一凉,连忙开起立地成仁。 刺客的大招是化为一道暗芒以极快的速度在敌人之间穿梭,打出大量伤害并且重伤大招范围内的所有敌人。林郁的身上刚冒出立地成仁的光盾,就看见一道暗影在他身体周围穿梭,不断地戳刺光盾,发出让人心惊肉跳的撞击声。 林郁的立地成仁只能支持五秒,满级刺客的大招却持续七秒。 33 五秒之后,光罩破裂。 一道锋利暗芒穿过小杏林的身体,迅速回旋再次穿过,速度之快,带出锐利的风声。 小杏林身体上出现无数个流血伤口,瞬间倒地。 屏幕灰了下来。 林郁这才发现,自己握着鼠标的手心里全是冷汗,脚也在控制不住地发抖。 这是他在游戏里第一次被玩家杀掉。 杀他的人的名字就在屏幕上。 狼族公会。独狼。 - 与此同时,帮派频道上。 【系统】帮派成员子非鱼被玩家独狼杀死(坐标16 89 66)。 【帮派】馨馨可儿:啊哦,独狼又杀我们帮派的人了。 【帮派】小绾绾:这个子非鱼是谁啊,我怎么从来都没见过他。 【帮派】风吹PP凉:他妈的狼族公会又挑衅,小鱼MM是阿云带的人,阿云,在不在? 【帮派】药药药:看坐标是在碧海平原发生的事,小鱼MM在那干什么?采药吗? 【世界】风吹PP凉:他妈的,狼族的人,你们主人没栓好你们吧,狂犬病一发作就到处咬人。 【世界】云无意:哇,打广告的机会又来了。 【世界】独狼:哈哈哈,今天杀逐鹿的狗杀得真开心啊,你主人我还没杀痛快呢,快过来让我砍两刀。 【世界】云无意:糟糕,忘了带上广告词了。 【世界】云无意:收三星草、珊瑚草、丹朱果和凤凰羽毛,长期有效。 在世界频道上打得热火朝天的时候,林郁并没有参与。而是默默从地府回来,来到扬州的仓库,把自己包裹里的东西和仓库里的东西都折算成金币,再去交易所看了看屠龙套的市价。 然后他整理了一下自己的仓库,等心情更平静了一些之后,去48级的副本前面,找到了柳毅之。 穿着青衣的侠客带着他一路砍过无数小怪,站在鹰愁涧的石头上,指挥他潜入水底,他往上看,看见倒映在水中的白云,还有站柳毅之青色的衣角。 等他强退了副本,青衣的侠客又回到副本门口,持着竹箫,安静地等着他明天再来。 其实有件事他一直没说。 他其实,不太喜欢玩游戏。 游戏里面的变数太多了,欺骗,漠视,就算是素不相识的人,也可以砍你一刀,抢走你的东西,这里没有法律,没有规则,只有人情。 就像步惊云和狼族的人打架,帮里的人都为他上世界频道去吵架。 而他被杀了,却只有PP会为他吵架一样。 他其实不太懂人情这种东西。 他很遵守帮规,他卖给帮里的人的东西也比卖给别人便宜,就在前天,馨馨可儿才从他手上买走几枚高级炉石。 但是他们不会为他出头。 不过没关系的。 他会很平静。 因为离晚上只有不到三个小时了。 三个小时之后,烽火就会上线了。 - 其实这世界上的事很奇妙。 喜欢一个人,会让你觉得你跟他的距离很近,就算他压根不知道你发生了什么。 林郁不知道这些。 他不信心理学。 他信程曦。 第14章 红名 程曦上线的时候,林郁正在蜀地的竹林里看熊猫,屏蔽了帮派频道。 【私聊】烽火对你说:你在蜀地。 【私聊】你对烽火说:嗯。 【私聊】烽火对你说:你来扬州。 【私聊】烽火对你说:算了,还是我过去吧。 程曦一上线就听帮派里的人说了子非鱼被独狼的人杀了的事,听见这事的第一反应,是那个小杏林被狼族的人欺负了。 他自己的帮派他清楚,抱团抱得厉害,子非鱼被杀是中午的事,这小杏林一直沉默寡言不在帮派频道说话,估计没多少人会为她出头。 还好她没负气下线。 - 程曦到蜀地的时候,小杏林正在站在篱笆外面看熊猫,这地方偏僻,又没有怪,只有热恋中跑地图的情侣才会到这里约会,穿着碧色八仙套的小杏林,站在郁郁葱葱的竹林里,很是萧索。 程曦扔了个组队申请,把她拉进了队伍,竹林里有个亭子,八角飞檐很是漂亮,带着轩辕剑的战士坐在亭子边缘,看着站在一边的小杏林。 【队伍】烽火:杀你的是狼族的独狼,你怎么遇上他的,他抢你的药草吗? 【队伍】子非鱼:我看到一棵极品药草,在旁边等药草成熟,还有七秒的时候,他开大把我杀了。 【队伍】烽火:他是刺客,你打不过他是正常的。 【队伍】烽火:你现在想要他给你什么交代,都可以跟我说。我会去跟狼族的人交涉,如果他们不同意,我们就打帮会战。不用担心,你是我们帮派的人,我不会让你被别人欺负。 【队伍】子非鱼:我知道。 【队伍】子非鱼:步惊云和我说过,我们帮派的生活玩家在外面不会被杀,就算被杀了,帮派也会帮忙报仇。 【队伍】子非鱼:我要他把我的药草还给我,而且他要死一次。既然游戏背景是古代,那就按古代的规矩来好了,杀人偿命。 【队伍】烽火:好。 林郁还没来得及打字,屏幕上忽然跳出来一行字。 【系统】玩家廘战想把你设为传送目的地,是否同意。 这游戏里,比林郁常用的传送符更烧钱的,就是这种不用坐标的传送符,只能真金白银地买。 林郁点了同意。只见屏幕上的小杏林身上冒出一个个金色的圈圈,不断地往外扩大,然后一个身形修长的黑衣弓手轻轻地落在了小杏林的身边。 【系统】玩家廘战想让你跟随他,是否同意。 【附近】廘战:走,我带你去报仇。 - 程曦扔出了组队申请,廘战秒点拒绝,屏幕上的黑衣弓手侧身对着战士,只是不断地对小杏林伸出手,程曦知道这是在邀请子非鱼跟随他。 程曦皱起了眉头,这个廘战,平时不该冷静的时候,和帮派成员跟陌生人一样,现在该冷静的时候,反而比谁都冒失。 【附近】烽火:廘战,你一个脆皮弓手,自己去单杀也许可以,带着小鱼去送死吗? 【附近】烽火:你真想替小鱼报仇的话,就进队伍,我来制定计划,保证让小鱼看着那个杂碎怎么死的。 廘战本来完全不想搭理这个高高在上的帮主,但是看了一眼林郁的小身板,哼了一声,还是接受了组队申请。 【队伍】廘战:随便你怎么计划,我会在小鱼面前杀独狼一次。 【队伍】子非鱼:不用啊。 【队伍】子非鱼:给我主持公道,是帮派的义务。你不要参加进来,我又不是一定要他死很多次,死两三次就够了。帮派杀一次,其余的我自己去世界上发通缉令就好了,一般追杀的话几千金币就够了。 本来是在一本正经的计划,程曦却被那句“死两三次就够了”逗笑了,至于“帮派义务”那部分,身为无比护短的帮主大人,他也算是默认了。 何况,他还欠这个小杏林一份礼物呢。 廘战没再说话,估计是不想和林郁争辩。 程曦倒是对这样的场面很满意。 【队伍】烽火:既然这样的话,也不用去交涉了。狼族的人每天晚上都会在碧海草原带小号,独狼一定会在那里。 【队伍】烽火:不过那里的人有点多,小鱼,去换身防御比较高的套装,我让宛然借双附魔的鞋子给你,我们杀完人就走。 电脑前的林郁总算松开了抿紧的唇,唇角也有了些微的笑容。 【队伍】子非鱼:不用了,我今天上午买了屠龙套。 程曦笑了起来。 【队伍】烽火:好的。都跟上,帮主带你们杀人去。 - 这天晚上,狼族的小号们,亲眼见到了二区的第一战士和第一弓手,还有想成为第一杏林的杏林,是如何虐杀自己的副帮主的。 战士忽然跳出来击飞刺客,落地前开了大招,一套连招加上击退和暴击,屠龙套的暴击加上轩辕剑的攻击力打到半血,刺客在还没落地时又被弓手控住,在不断的持续伤害中打到残血,然后,跳出了一个小杏林,用不太娴熟的连招击毙了高自己整整十级的刺客,期间还险些让刺客进入隐身状态,还好弓手帮忙加了一个控制。 跟着独狼一起带小号的是狼族的一个满级的法师,和一个浣花,也是狼族的高手,在弓手接手时就反应过来,法师扔火雨,浣花加束缚,都被烽火一个人扛了下来,皮厚防高的战士扛起擅长范围攻击的云麓法师也是毫无压力,好在烽火没有杀他们的念头,只是打退他们,让林郁杀了独狼。 杀完独狼之后,林郁默默地点开自己的属性面表看了下。 【附近】子非鱼:我红名了。 【附近】烽火:没事,狼族在这的人不多,打得过。其余的人不敢杀你的。 躺在地上的独狼,用了一个复活币,又坚强地爬了起来,顿时破口大骂。 【附近】独狼:烽火我操你**,你家的**都死光了…… 【附近】烽火:你嘴真臭。输了还有脸说话,是男人吗?怎么还不去死? 【附近】绿衣绿衣:烽火,你为什么要杀我们帮派的人? 这个绿衣绿衣是狼族的第一浣花,也是一直倒追火狼的女玩家。在狼族颇有点帮主夫人的架势。 【附近】烽火:因为他先杀了我们帮派的人。替我转告一下火狼,这个人还抢了子非鱼的极品药草,三天之内,赔给子非鱼,不然帮会战见。 【附近】独狼:狗鸡巴极品药草,赔你*…… 就在气氛正处于一片“和平谈判”的氛围的时候,一直站在烽火身边的黑衣弓手却忽然一个大招定住了还在喋喋不休的独狼,一个万箭齐发的AOE把独狼打出潜行状态,然后追上去连射三箭,躲开浣花技能,一个百步穿杨打出晕眩和暴击,画地为牢免疫浣花的减速和云麓的控,然后最后一箭打死了独狼。 从来只有刺客秒弓手,虽然廘战身上穿的是屠龙套,独狼穿的是轩辕套,又是廘战先出手。但是就算这样,身为一个弓手,秒掉一个刺客,也是可以成为传奇事件的了。 【附近】廘战:刚才那次算帮派的,现在这次算我的。 独狼躺在地上一边破口大骂一边掏复活币,林郁默默地打了一行字。 【队伍】子非鱼:现在你也红名了。 【附近】绿衣绿衣:烽火,你们欺人太甚。先不说事情是怎么样还没弄清楚,现在你们的人又杀了独狼一次,我看你不是为你们帮派的人出头,根本就是找理由想打帮会战。 【附近】烽火:小鱼说独狼杀她,抢她药草,这就是事实,这就够清楚,我只信我们帮派的人说的话,你们的话我懒得听。 【附近】烽火:还有。 【附近】烽火:我要是想打帮会战,根本不需要理由。 【附近】绿衣绿衣:好,你够拽。 烽火带着两个顶着红名的家伙转过身,连麒麟也放出来,正准备走的时候,忽然又转了过来。 狼族的法师和浣花都戒备地看着他,而独狼也在包裹里翻找还有没有复活币。 【附近】烽火:最后…… 明明血厚得可以当肉盾的战士,却忽然间像道利芒一样冲进人群,击飞了浣花和云麓,一个晕眩定住刺客,开大平砍,脆皮刺客三下就残血,被一招击退打飞老远,落地时已经成了一具尸体。 程曦勾着唇角,玩世不恭地嚼着戒烟糖,不慌不忙地在屏幕上打字。 【附近】烽火:这次就算我的好了。 - 原来,风行符是这样用的。 - 【队伍】子非鱼:现在我们三个都红名了。 第15章 屠龙 等到步惊云上线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晚上了。 彼时红名三人组已经平安回到安全区,各自道别之后回去睡觉,林郁同学已经又蹲了半天交易所,再默默地再去看了一次柳毅之,再和廘战两个人一起刷了次贪狼,对于被独狼杀的事已经完全抛之脑后了。 易云攸听帮派成员讲述了事情经过,再去论坛上浏览了一下狼族小号发的寻仇经过之后,十分愤慨地给烽火发了个私聊。 【私聊】你对烽火说:阿程,你这手太不厚道了。有人欺负小鱼都不告诉我,现在小鱼一定觉得我是个在关键时候就玩消失的不可靠的家伙。 程曦彼时正在带着宛然一笑刷轩辕副本,随手回了他几个字。 【私聊】烽火对你说:放心,小鱼根本没想过找你。 【私聊】烽火对你说:再说了,叫你有用?你当时正在家当孝子呢。 【私聊】你对烽火说:我可以偷偷上线安慰小鱼啊。 【私聊】烽火对你说:你想追她? 【私聊】你对烽火说:没这么直接。 【私聊】你对烽火说:我只是觉得她很有趣而已,其余的事,顺其自然。 【私聊】烽火对你说:现在不就很自然吗,废话少说,滚上线给老子排练屠龙副本。 【私聊】你对烽火说:不是吧,不就三次没过而已,用得着这么夸张,还排练。 【私聊】烽火对你说:少废话,这次再过不了就杀你祭旗,老子说到做到。 - 屠龙副本是游戏里难度最高的六人副本,每人每周只有一次进入的机会,但是百分之九十的队伍都没能见到龙的样子就死出了副本。 游戏里能够每周固定组织出一支队伍,而且有可能通过屠龙副本的,就只有七八组势力。其中除了逐鹿、狼族,就只有全是妹纸的浣溪沙,还有高级生活玩家很多的种田盟,还有二区几个没有帮派的高手自己组了两支队伍。最后一支,也是最为特别的一支,是那个常常在世界频道上刷广告的云无意。 如果说林郁的梦想是成为这个游戏里的大富商的话。那么,和他的梦想目标最接近的人,就是云无意了。 毕竟,整个东南二区,唯一一个能自己花钱,雇一帮人来帮他刷屠龙副本的人,就只有云无意而已。 不管是什么队伍,只要成功通过屠龙副本系统会在世界频道上全服通告。 但是,自从上个月系统更新,增加了屠龙副本的难度之后,将近一个月的时间里,世界频道一片安静,不管是横行霸道的狼族,还是富得流油的云无意,乃至身为游戏里第一大帮的逐鹿,都一次次倒在大龙脚下。 虽然一直没有人公开讨论过屠龙副本,但是失败次数越来越多,每个人,尤其像烽火这种领导者,是最挫败的。眼看着一个月就要过去了,所有人都隐隐地感觉到了气氛渐渐浮躁起来。 最明显的事实,就是那个喜欢在世界频道吵架时候发广告的变态云无意,最近这段时间发广告发得越来越频繁了。 这周周一晚上,由于有屠龙副本可刷,野区人都少了不少,林郁把游戏窗口化,一边漫不经心地蹲着交易所,一边在耳机听着游戏论坛的帖子。他在平板电脑上装了个软件,可以把网页上的字都读出来。自从找完独狼的麻烦之后,他就一直在论坛上找关于屠龙副本的帖子看。 只有通过屠龙副本,才可能爆出屠龙套装,就算是最蛮不讲理的帮派,屠龙副本里爆出来的东西也是优先分给副本里的人的。所以很少有屠龙套装流出来。 为了战斗力,很多刷屠龙副本的队伍都放弃了均衡配置,一般是带两个战士,不带杏林。毕竟,难度如此之高的屠龙副本,与其带上一个只会加血的杏林,还不如牺牲掉杏林的加血,换成攻击力更高的配置。毕竟,屠龙副本里的大龙AOE伤害很多,没办法按照常规的一个主T拉怪、有DPS有控场有奶妈的配置来打,杏林的存在只是让队伍拖一段时间,没办法放倒大龙。 屠龙副本不带杏林,已经是经过实践检验的捷径。不过逐鹿一直仗着人民币玩家多装备好,人手一套屠龙套,所以有时候会带着杏林下副本,这是烽火的意思,如果说把现在游戏里的势力比成三国的话,那他应该就是所谓的“明主”了,一般的帮派,在自己帮派的队伍通过屠龙副本之后,都会把目前的队伍人员确定下来,最多督促每个人加强实力,提高通过率。谁还会去不断地调整队伍人员的配置。 烽火一直很看重屠龙副本,他知道帮派最重要的根本是什么,就是实力。种田盟富得流油,但是被其他帮派打劫之后,才幡然醒悟装备出一批打手号。他却在屠龙副本一开放时就把这个当成重中之重。屠龙套装的属性太逆天,同样水平的玩家,装备屠龙套和没有屠龙套,完全是两个人。 好在,屠龙副本改版之后,逐鹿虽然没能再通过,其余帮派也纷纷折戟而归,就目前来说,逐鹿的地位还不可动摇。 可是一直坐以待毙是不行的。 逐鹿只有像当年屠龙副本刚开的时候一样,第一个拿下屠龙副本,才能真正坐稳东南二区第一的位置。 - 林郁和他的看法是一样的。 所以他在交易所买屠龙套。 因为屠龙队伍成员常常没有杏林,所以爆出来的杏林的屠龙套常常没有人要,只能拿去卖。林郁陆陆续续凑了五六件,还缺双靴子,正在考虑要不要发世界收购的时候,耳机里“叮”的一声。 十点钟到了。 逐鹿一般是在八点左右刷屠龙副本,屠龙副本最多只能停留两个小时。 林郁翻了翻世界频道,没发现系统提示逐鹿天下通过屠龙副本的消息。 又失败了吗? 林郁把好友名单拖出来,三个人的名字都是亮的,是已经退出副本了。 他给廘战发了个私聊。 【私聊】你对廘战说:你们打得怎么样? 等了三十多秒,廘战回话了。 【私聊】廘战对你说:输在大龙那里。法师操作不行,先被大龙秒了,杏林扛不住大龙伤害死了,暗夜一直没什么输出,后来为了救弓手死了,浣花和弓手还有战士活到最后,打到两个小时大龙还有三分之一的血,一个AOE把我们秒了。 显然,林郁的“打得怎么样”并不是一句轻描淡写的询问,而廘战也听懂了,所以没有用“还好”“一般”之类在林郁看来是废话的话来回答他。而是详细描述了东南二区第一大帮如何在屠龙副本里团灭的过程。 所以说同类之间的交流是最惬意的。 【私聊】你对廘战说:你有小号没有? 【私聊】廘战对你说:有,一个六十级弓手,一个六十级法师。 【私聊】你对廘战说:弓手号留着别刷屠龙副本,等周末我到六十级了,我组个队去刷屠龙。 【私聊】廘战对你说:行,到时候我把屠龙装转到小号上。 【私聊】廘战对你说:其余的人你从哪里找? 【私聊】你对廘战说:我已经有目标了,但还是没确定,对其余的人你有什么要求没? 【私聊】廘战对你说:浣花操作要好,不怕死,知道怎么替弓手挡技能,送死的时候果断点。 【私聊】你对廘战说:好,我会尽量朝着这个方向找的。这个游戏里的浣花你最满意哪个? 【私聊】廘战对你说:浣溪沙的溪子太蠢,逐鹿的药药药怕死,宛然一笑操作不行。一定要选的话就选云无意那里的天启。 【私聊】你对廘战说:星期五我会确定最终名单给你。 林郁还准备告诉一下廘战可能的几个人选,私聊又跳了出来。 【私聊】步惊云对你说:小鱼,求安慰。 林郁盯着屏幕上的五个字,拿出平板来搜索了一下网络上的励志名言,没有看到满意的,抬起头问正在床上倒立的白小胥:“小胥,你有什么励志的座右铭没有?” 白小胥偏过头看着他:“有啊,你想要什么风格的,霸气的还是委婉的?” 林郁结合了一下平时步惊云的表现,认真地回答:“坚强一点的,主要表达的意思是‘虽然这次输了,但是下次一定会赢回来的。’” 白小胥皱眉一想,恍然大悟:“我想到一句了,很有气势的。是我本命的签名。” “什么签名?” 白小胥翘着两根呆毛,倒立在墙上,很有气势地说:“待到猛虎归来日,必定血染半边天!霸气吧!” 林郁皱着眉思考了一下,觉得还不错的样子。 - 【私聊】子非鱼对你说:待到猛虎归来日,必定血染半边天。 - 步惊云对着电脑屏幕,沉默了半天。 然后他打开好友列表,把烽火拖了出来。 【私聊】你对烽火说:程曦,老子和你拼了。 第16章 理智 【私聊】烽火对你说:百年难得一见啊。谁把你惹翻了。 【私聊】你对烽火说:少他妈装蒜,要不是你不通知我上线帮小鱼英雄救美,小鱼怎么会觉得我是个无情无义的人。 【私聊】烽火对你说: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琼瑶剧台词? 【私聊】你对烽火说:滚蛋! 【私聊】你对烽火说:小鱼现在讨厌我了。她刚刚还恐吓我。 【私聊】烽火对你说:她怎么恐吓你了。 【私聊】你对烽火说:刚刚我找小鱼聊天,她跟我说:待到猛虎归山日,必定血染半边天。这不是恐吓是什么? 【私聊】烽火对你说:你等等,我去问问是怎么回事。 - 【私聊】烽火对你说:小鱼,你在干什么? 【私聊】你对烽火说:我在交易所买东西,怎么了? 程曦在键盘上打了一行字,又删了,写写删删还没结果,自己却已经笑了起来。 【私聊】烽火对你说:小鱼,你为什么要恐吓阿云。 林郁本来点在购买那一格的鼠标,瞬间抖了一下。再点的时候,那组只标价二十个金币的三星草已经被别人买走了。 他默默地眯起了眼睛,十分不悦地在键盘上打字。 【私聊】你对烽火说:我没有。 【私聊】你对烽火说:我是鼓励他。 【私聊】烽火对你说:好的。 【私聊】烽火对你说:以后鼓励别人的时候还是不要用血染半边天这么霸气的句子,会让别人误会的。 林郁责备地看了一眼白小胥,后者正一脸无辜地在床上做瑜伽的盘腿,抓着自己脚腕想从另外一条腿下面穿过去,忙得满头大汗。 【私聊】你对烽火说:我换一句好了。 【私聊】你对步惊云说:只要再次站起来的次数比倒下的次数多,就是胜利。 【私聊】你对步惊云说:我刚刚不是想恐吓你,对不起。 - 【私聊】子非鱼对你说:对了,你有满级的小号没有,我想请你去刷屠龙副本。 【私聊】你对子非鱼说:请? 【私聊】子非鱼对你说:对,我会按市面上的价格给钱的,云无意请的战士黄霸霸是三百金币一次,你比他厉害百分之三十,所以我给你四百金币,可不可以? 程曦皱起了眉头。 【私聊】你对子非鱼说:小鱼。 【私聊】子非鱼对你说:嗯。 【私聊】你对子非鱼说:你知不知道我在你联系人的哪一组里面? 【私聊】子非鱼对你说:知道啊,你在‘我的好友’里面。 【私聊】你对子非鱼说:你知道我是你的朋友,为什么还要花钱请我替你下屠龙副本呢?朋友之间的帮忙,是不该谈钱的。 【私聊】子非鱼对你说:哦。 【私聊】子非鱼对你说:就跟我不收步惊云的礼物他就会生气一样,是一个道理吗? 程曦又笑了起来。 他并不是常常笑的人,事实上,直到今天,还有女生宿舍常常开卧谈批判他整天冷着一张脸。但是每次和林郁聊天的时候,他笑的次数比他一天笑的还多。 【私聊】你对子非鱼说:是的,你可以这样理解。 【私聊】你对子非鱼说:对了,还有一件事我很不喜欢。 - 在林郁紧张的注视中,屏幕上跳出来一行字。 【私聊】烽火对你说:我真的只比黄霸霸厉害百分之三十吗? 虽然天生少了人情世故那根筋,但这并不妨碍林郁对于程曦的情绪有着本能般的直觉。 他紧张地吞了吞口水,在键盘上小心翼翼地打字:“那……百分之四十?” 【私聊】烽火对你说:你说呢? 虽然屏幕上没有一个表情符号,林郁眼前却浮现出了某天程曦眉尖一挑,带着笑意味深长地质问别人的场景。就算已经过去了不止半年,他仍然记得那天程曦眼中的神采,还有他笑起来勾着一边唇角的样子。 十分理智的林郁同学顿时感觉有点缺氧,他咬了咬牙,在键盘上打下一串数字。 “百分之九十。” 【私聊】烽火对你说:乖。 - 林郁抬起头,目光阴沉地盯着白小胥。 白小胥已经自暴自弃地放弃了盘腿,直接跳过盘腿挑战瑜伽难度最高的“大树式”,正努力把自己拗成面条,忽然瞟到林郁的眼神,差点没闪了腰。 “你为什么这样看着我?”白小胥心虚地把僵硬的腰扭了回来。 还好林郁压根没有在意他这种完全是侮辱瑜伽的姿势,只是严肃地告诉他:“我现在知道为什么像唐明皇那种睿智的明君会为了一个妃子做出很不符合情理的事了。” “为什么?” 出身理科世家,有着以数据为原则的家庭传统的,根正苗红的理科在读学生林郁同学,板着脸,十分严肃地感慨道: “因为如果你很喜欢一个人的话,是可以为了他放弃原则的。” - 被烽火威逼利诱放弃了原则之后,林郁同学很忧伤的一个人在碧海平原采药,采着采着,看见屏幕上一个代表着帮派成员的绿色小点在朝自己飞速靠近,他还没来得及把地上那棵珊瑚果采完,和宁采臣一样打扮还骑着大白熊的杏林就出现在了他视野里。 步惊云见到他的第一件事总是把他拉进队伍。 【队伍】步惊云:小鱼,我来了。 【队伍】子非鱼:哦。 【队伍】步惊云:虽然小鱼现在看起来很冷淡的样子,但是刚刚知道小鱼的‘血染半边天’不是威胁我而是安慰我,我还是很开心的。 【队伍】子非鱼: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的。 【队伍】步惊云:用定位符找的。 【队伍】步惊云:我觉得面对面说话比较有诚意。 【队伍】子非鱼:不会的,就算没面对面也可以发私聊。而且我们现在面对的都是电脑屏幕,不算面对面。我们看到的彼此的角色都是电脑的一堆数据而已。 尽管认识小鱼也有一段时间了,但是易云攸还是对他能够一句话就把温馨的气氛破坏殆尽、顺便嘲讽了那些在游戏里四处谈情说爱跑地图的情侣们的功力叹为观止。 【队伍】步惊云:好吧。 【队伍】步惊云:血染半边天的事就让它过去吧,小鱼现在想去哪里,采药还是升级? 【队伍】子非鱼:我现在就在一边采药一边升级。 步惊云瞥了一下脚下那些顶着“-30”“-40”的中毒字样默默扑街的兔子。 【队伍】步惊云:小鱼当初不是说这个方法等级高的时候不实用吗?现在用的高级毒药比兔子的经验要昂贵得多。 【队伍】子非鱼:但是我在游戏里的时间也变得珍贵了。兔子的经验有多少价值只取决于这些经验对我来说的价值,不取决于我耗费的毒药的价值。而且我用每扔一次毒药得到的经验,除以我每次扔毒药耗费的时间,得到的效率,大于我下贪狼副本的经验除以时间得到的效率。 所以说,和林郁聊天的时候,你总是会恨不能乘坐时空穿梭机飞到过去捂住你说的某句话。 【队伍】步惊云:小鱼,其实我觉得你可以转行学经济学。 【队伍】子非鱼:不会的,我不喜欢经济学。 事实证明,永远不要和林郁开玩笑,因为他从来不会当那是玩笑。 【队伍】步惊云:走。 【队伍】子非鱼:去哪? 【队伍】步惊云:带你去游览这个游戏里那些由游戏美工加工修饰过的,可能还画过等高线建过模才设计出来的立体数据。 【队伍】步惊云:简称跑地图。 - 事实也证明,就算是像易云攸这样,向来以理智的、温文尔雅的优质青年形象著称的人,在林郁面前,也会有“我就是不理智我就是要展露人类冲动感性感情用事的一面,我就是要浪费你‘用X除以Y得到的就是我的时间的价值’的那些宝贵时间带着你去跑地图”的冲动。 易云攸的白熊骑宠可以同乘,他朝林郁发了个邀请,林郁接受了。 易云攸顿时惊讶了。 【队伍】步惊云:我还以为我要花时间说服你呢。 【队伍】子非鱼:不用的,我理解你的意思。 你的意思,就和“不收礼物就是不把我当朋友”一样。 就和“我怎么可能只比黄霸霸厉害百分之三十”一样。 要不是知道,和你这种一点都不理智、而且竟然连建模过程都不懂的人讲道理只会浪费我大概等于每秒0.14金币的时间,我才不会这么勉强地坐到你的骑宠上。 虽(ni)然(men)弄(zhe)不(xie)懂(yu)你(chun)们(de)的(di)逻(qiu)辑(ren)。 但我还是会努力融入你们的(你才没有!)。 第17章 世故 可惜,尽管易云攸都已经说服林郁,但是,林郁人生第一次跑地图,还是夭折在刚出发的半分钟。 【附近】馨馨可儿:步惊云哥哥,你怎么在这里。 除了在帮派频道里常常看到这个叫馨馨可儿的名字和帮派里的人民币玩家聊天刷屏之外,这还是林郁第一次在游戏里看到她。 屏幕上的女杏林,长得很漂亮,显然是穿了时装,还是限量版的时装,林郁记忆力好,又常在论坛上看帖子,看得出这是今年七月的时候系统那个七夕节任务的收集一千支鹊羽兑换的时装,在别的服务器卖到上千,而且她身上装备也非常不错,虽然不是全套屠龙套那么逆天,也有三四件屠龙套的零件了,和轩辕套夹杂着穿着。其实林郁自己早就算过,全套屠龙套有十件,上衣下裙靴子是大件,其余的类似手套护膝簪子之类都是小件,如果没有收集完整的话,除非穿了五件以上,或者有三件大件,否则还比不上轩辕套一整套的加成。 当然馨馨可儿并不在乎这些。 她在下副本的时候,基本只担任聊天和卖萌的任务,屠龙套和轩辕套,对她来说,只是价格的差别。 【附近】步惊云:我带小鱼去跑地图。 其实天之涯算是比较烧钱的游戏,所以游戏里玩家的年龄还是比较偏大的,逐鹿里面,年纪再小的,都是高中生了,在这些人里面,已经工作的药药药,还有家里是开连锁饭店的卡王,都算是人民币玩家。 不过,不是所有厉害的人物都喜欢在频道里聊天的,更多的是在游戏里混了个脸熟,但是却不至于每天在世界上吵吵嚷嚷的不消停。这些藏而不露的人里面,步惊云算一个。 别的不说,单是他身上那件宁采臣一样背着书箱的杏林时装,在游戏里就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店。更不用说,他明明没下过多少次屠龙副本,身上却也不声不响地穿着一整套的屠龙套,明明整天不刷副本不带练,在游戏里四处游荡,却连狼族都要让他三分。 可惜这帮派里有三个人,馨馨可儿一直没法和他们彻底混熟。 廘战那个面瘫不必说,烽火已经在游戏里结婚了,虽然诱惑力大,但是宛然一笑情商高,馨馨可儿也不太敢玩火。唯独这个步惊云,平时一副温文尔雅样子有问必答,却比烽火那种不温和的性格更让人没法接近。 女生多少都是有点虚荣心的,何况是馨馨可儿这种被捧惯了的女生,越是得不到的,越是要试一试。 【附近】馨馨可儿:啊,我还以为步惊云哥哥能帮我打人参娃娃呢。 【附近】馨馨可儿:我和染染都在这刷了一上午了,就是抓不到人参娃娃,染染还等着人参种子去做任务升级制药呢。步惊云哥哥,帮帮我们吧…… 【附近】染染の芯:是啊,步惊云哥哥,拜托你了,帮帮我们吧,用不了多久的,二十分钟就打完了。 每个漂亮女孩身边都会有一两个能衬托她的朋友,这个叫染染的是个还没满级的小浣花,估计也是馨馨可儿班上的。馨馨可儿情商并不算低,对想要接近的高级玩家也不是不管好歹一上来就撒娇卖萌,而是常常开玩笑说要介绍自己玩得好的妹子给谁谁谁做老婆,一边撮合着别人和自己朋友,一边自己各种有心无心地吸引别人,时不时卖个萌软着声音上个YY,却又欲擒故纵,要是那个人表白了,她又一副如遭雷击的样子,说着不能对不起自己好姐妹之类,比谁都坦荡。只是毕竟还是刚上中学的小孩子,方式还不是很纯熟,落在易云攸眼里,一眼就看穿她把戏。 【附近】步惊云:嗯,我扬州的仓库里还有人参种子,回头寄给你。 【附近】馨馨可儿:TT,步惊云哥哥有了小鱼MM就不要我了。 本来这时候按烽火廘战之类的性格,是说句“走了”就干脆利落地离开,但步惊云自有他的处理方法,屏幕上那个长得像宁采臣的杏林书生只是温文尔雅笑着,站在那里,也不搭话,就这样站着,却比什么都让人觉得尴尬。 照这样下去,用不了半分钟,馨馨可儿就得自己放弃了。 但是,在这时候,有人插话了。 【附近】子非鱼:不要叫我小鱼MM。 【附近】子非鱼:馨馨可儿,你身上的屠龙套簪子和手套卖不卖? 纵使馨馨可儿常年在世界上打骂战,撒娇卖萌装傻无一不会,身边还有一堆人民币玩家护卫队,她自己还时不时地去捋宛然一笑的虎须,但是,林郁这种毫不按牌理出牌的对手,她还是第一次看见。 【附近】馨馨可儿:小鱼姐姐也要攒屠龙套吗?很贵的。 【附近】子非鱼:嗯,我有钱。 C城王府井步行街附近的某间高档网咖里,坐在电脑前喝着果汁的王可馨皱起了眉头,盯着屏幕上那个连时装都没穿的小杏林。 【附近】馨馨可儿:小鱼姐姐,我这支簪子和手套都是上千金币的。 【附近】子非鱼:我知道。 【附近】子非鱼:屠龙套的簪子大概在一千三百左右,手套一千二百。我已经凑了七件,如果买了你的簪子和手套,就只差腰带了。 王可馨迟疑了,她瞟了眼屏幕上的步惊云,他没说话。站在那里,仍然是温和包容的样子。 她不是天真得什么都不知道的女孩子,子非鱼对她来说只是无关紧要的路人甲。她只是摸不准,步惊云到底和这个横空出世的“子非鱼”是什么关系,如果是想追她,为什么不给她帮腔要劝自己卖屠龙套。如果不喜欢她,也犯不着为了她拒绝自己,毕竟,自己也是逐鹿天下的老人之一,虽然实力不强,但人气在帮里却无人能比。 就她自己来说,屠龙套,和昂贵的时装并没有区别,反正她自己也不用打怪,她和那些人民币玩家跑跑地图,得到的礼物比打怪掉的要好得多。 【附近】馨馨可儿:可是小鱼姐姐,我还想着凑齐一整套屠龙套呢。 这句话虽然是拒绝,但是并不坚决,算是留了一条路让林郁走。 【附近】子非鱼:你凑不齐的。市面上的杏林屠龙套已经被我买光了。就目前的情况看,一个月内,能通过屠龙副本的帮派不会超过两个,你想要凑齐一套杏林屠龙套的话,最快都要等到明年了。 王可馨估算错误了。 她以为林郁会像这游戏里大多数的人一样攀交情谈人情,然后步惊云再帮着说一两句话,她就左右为难一下,然后卖了就卖了,还可以卖步惊云一个人情。以后送她这些屠龙套散件的卡王问起来,她也可以说是步惊云说情,她没办法。 可林郁现在的话,完全是谈生意的架势。见招拆招,把她的后路都封死了。 【附近】馨馨可儿:小鱼姐姐,你不知道,这些东西是卡王送我的礼物,如果卖给别人也不好…… 她刚打完,屏幕上跳出一行字。 【私聊】步惊云对你说:五千金币。 【私聊】步惊云对你说:小鱼给你的两千五之外,我再私底下给你两千五。卡王那边我去说。 如果说林郁是把她的所有路都封死的话,那步惊云的话,就是给她指出一条光明大道了。 可惜,坐在电脑前王可馨,脸上的表情,绝对称不上开心。 有句话说,要得罪一个女人,只要在她面前夸耀另外一个女人就好了。 虽然失于片面,但有时候,简直是真理。 【私聊】你对步惊云说:既然步惊云哥哥这么说了,那我只好卖了。 【私聊】你对步惊云说:小鱼姐姐要是知道步惊云哥哥对她这么好,一定会很感动的。 【私聊】步惊云对你说:她不用知道。 【私聊】步惊云对你说:你们交易吧,回头我把人参种子寄给你。 - 林郁按市价付了钱,买了两个散件,步惊云在附近频道说了声88,又骑着大白熊带着林郁出发了。 屏幕上,木呆呆的小杏林坐在“宁采臣”背后,虽然面无表情,但易云攸知道他一定是在查看刚买到的散件。 【队伍】步惊云:以后离这个女孩子远点。 【队伍】子非鱼:哦。 易云攸瞟了一眼屏幕,小杏林仍然是木呆呆的样子,让人很想摸摸她的脑袋。 【队伍】步惊云:你就不问我为什么? 林郁十分不爽地打字“为什么?” 易云攸恶趣味地笑了起来。 【队伍】步惊云:因为这就是人情世故,你不懂的。 正趴在床上犹豫要不要放弃瑜伽这条很有前途的道路的白小胥同学,正在天人交战之际,听见一阵“噼噼啪啪”声音,从床上探出头来一看,阳台上,盘坐在地上的林郁同学正一脸不爽,愤怒地敲击键盘。 【队伍】子非鱼:我爸说,所谓人情世故,不得不遵守的潜规则,都是怯懦的人为自己找的借口。因为没有能力没有勇气去按自己信奉的原则做事,只能屈从于既定的人情世故,跟随着大众! 【队伍】步惊云:┭┮﹏┭┮ 【队伍】步惊云:好吧。 对于林郁这种放到文艺复兴时候肯定会被教会烧死在广场的理科生来说,就算最激烈的辩论也未必能让他心虚。 但是步惊云这种可怜兮兮的表情却让他觉得自己有点过分了。 他只挣扎了大概十秒钟,就决定按自己的原则来安慰步惊云。 【队伍】子非鱼:但是我妈说,真正勇敢的人,是知道世故,却选择不世故的人。 【队伍】子非鱼:我觉得你是这种人。 步惊云很久没回话。 然后屏幕上跳出一行字。 【队伍】步惊云:小鱼,你对在游戏里结婚怎么看? 第18章 福气 【频道】子非鱼:游戏里的婚姻其实是个伪命题,因为不存在法律效力,就和恋爱差不多。 易云攸毫不意外听到这答案。 【队伍】步惊云:那你会不会在游戏里结婚呢?小鱼。 林郁皱着眉头,对着屏幕上的问句研究了一下,然后秉着理科生实事求是的原则回答道“正常情况下不会。” 易云攸笑了笑,并没有追问“意外情况”是什么情况,他也并不知道,在这个游戏里,林郁所谓的“意外情况”,只有一种,就是和烽火有关的事。 就比如现在。 【私聊】烽火对你说:小鱼,在哪? 【私聊】你对烽火说:我在碧海平原,坐标(134 783)。 【私聊】烽火对你说:我带两个人过去找你,争取这两天帮你升到六十级。我周末有事,要刷屠龙的话,只有明天和后天有时间。 【私聊】你对烽火说:好。 【私聊】你对廘战说:计划有变,屠龙副本的日期提到后天之前,具体时间我会在邮件里通知,你注意查看邮箱。 【队伍】子非鱼:我不能跑地图了。 【队伍】步惊云:怎么了? 【队伍】子非鱼:这周我想组一支队伍刷屠龙副本,选的战士是烽火。因为他只有明天和后天有时间,所以我要在后天之前刷到60级,所以我不能跟你去跑地图了。 【队伍】子非鱼:他现在已经带着人过来了,离这里最近的刷级点是白驼山,打的是野怪,但是杏林装备的爆率不高,主要爆的是刺客和弓手的风属性和暗属性装备。你要不要跟我们一起打怪? 易云攸无奈地笑了起来。 【队伍】步惊云:小鱼。 【队伍】步惊云:其实你只要说“我要升级”,我就会留下来带你了。 【队伍】子非鱼:哦。 这应该又和“你不收我礼物我就生气”是一个道理的,林郁默默地在心里想。 - 帮主大人这次带过来的阵容,远比上次还要豪华。 浣花小药和刺客PP是帮主的跟班,自然是跟着一起走的,只是这次队伍里还多了一尊大佛:人民币玩家卡王,游戏里的ID是KingKarl。 虽然连烽火是东南二区第一高手这件事都有人不同意,但是,如果说“卡王是在世界频道上露脸最多的人”,是绝对不会有人反驳的。 平常的人民币玩家,最多是在世界频道上发点骂架、生日祝福、求婚之类的东西,只有他,完全是把世界频道当成了自己的私聊频道,每天上线必在世界频道上问候“可儿妹妹”“宛然姐姐”早,再加上几个和他混得好的人民币玩家或者馨馨可儿这种妹纸,整天在世界频道上聊天,而且每条消息的字数都非常少,常常是这种格式: 【世界】KingKarl:哼。 【世界】KingKarl:他就是个傻逼。 【世界】KingKarl:蠢狗。 【世界】KingKarl:看到就烦。 每个喇叭都得用人民币充值的点券去买,一个两块,真金白银,一点折不打,卡王一天要刷无数喇叭,多则几百,少则几十,这种行为,和把钱扔进水里听响没什么区别。 不过他身边自然也聚集起了一帮小弟,也有不少主动凑上来的妹纸,他被捧得自信心膨胀,越发闹腾起来。好在他向来很崇拜烽火,大事上还是很听话,屠龙副本也不敢缺席,烽火也没太约束他,毕竟他也只是个上高中的小孩。 烽火过来得很快,毕竟队里一堆土豪,拿了坐标,一人一张传送符,连传送点都懒得跑。 林郁看着眼前一个个冒出来的人,不厌其烦地抛入队邀请,一个个拉了进来,再把队长让给了烽火。 不过,卡王出来的时候,倒是真的吓了他一跳。 虽然爸爸是理科生,但林郁也是从小看着汝窑瓷器明清山水画长大的,咋一看见卡王那身上耀眼的七彩时装,顿时觉得眼睛都不舒服起来。 他并不关系娱乐新闻,也不知道,现在的小孩子很喜欢这种金刚鹦鹉一样鲜艳撞色的古装。 但是想到自己初中时候给女生分析小说女主角不依靠设备而带着自己身体穿越时空的可能性结果失去班里最后一个和愿意自己聊天的人,他决定默默忍受视野里这一大坨完全罔顾配色法则的东西。 【队伍】子非鱼:烽火,队长给你。 【队伍】子非鱼:我切出去调整一下电脑屏幕的对比度,你们等我一分钟。 - 白驼山虽然名字里有白驼,但是怪却是一些奇奇怪怪的蝎子蜈蚣之类,还有毒蛇,大概是把白驼山当成欧阳锋的老家了。 卡王虽然平时比较喜欢惹事,烽火在的时候却很消停,而且林郁没主动和他搭话,他也不怎么说话。 刷小怪没什么经验,精英怪才经验多。 【队伍】子非鱼:我们分开找精英怪吧,谁找到了就引过来一起打,六个人以界碑为中心,沿着放射性线条分开,每两个人之间成六十度角,引的时候就沿着原路往回走,这样路程最短。 【队伍】步惊云:…… 【队伍】药药药:。。。 【队伍】风吹PP凉:o(︶︿︶)o小鱼MM,我可不可以问什么是放射性线条? 就算是向来意志坚定的林郁,这时候也有点不知道从何说起了。 【队伍】烽火:数学学不好还有脸问,PP和小药一组,阿云和小鱼一组,卡王我和一组,分开去找精英怪,一组选一个方向,找到了就自己打,给队伍贡献经验。 【私聊】烽火对你说:小鱼,他们都是文盲,以后你想说什么,先让我翻译一下。 林郁皱起了眉头。 【私聊】你对烽火说:可是你帮我翻译错了。 【私聊】烽火对你说:他们都是文盲,听不懂的,我这方法简单实用,最好。 【私聊】你对烽火说:好吧。 【私聊】你对烽火说:那你帮我说,因为屠龙副本的时候我准备让浣花照顾弓手,杏林和战士一起,所以我要和你走一路练习配合。我说错了的话,步惊云会觉得我不把他当朋友的。 【私聊】烽火对你说:不错啊,小鱼有进步。 【队伍】烽火:阿云,你去和卡王一路吧,小鱼归我了,我们过两天要一起下屠龙副本,要趁现在练配合,你一边去吧。 白小胥正趴在床上写报告,忽然觉得房间里的气氛有点诡异,小心翼翼抬起头,瞟了一眼坐在阳台上的林郁。 林郁冷着一张脸,表情十分不爽地瞪着屏幕。 “怎么了?”他心安理得地扔下报告,跑到阳台上关心室友。 “烽火骗我。”林郁指着屏幕告状:“他说帮我跟步惊云好好说,但是他对步惊云很凶。” “咳,没事的。”白小胥一副“我选修了青少年心理学”的架势:“他们这个年纪的男青年,就觉得互相贬低对方是讲义气的表现,如果太礼貌了就是生疏,你不懂的。” “真的?”林郁感觉被颠覆了世界观。 这时候已经快十点了,正好是十六,月光亮得很,照见林郁皮肤苍白,从白小胥站着的角度,可以看见他厚厚眼镜后面有着浓密睫毛,眼尾的弧度也很好看,可惜其余的部分全被800度的厚镜片挡住了。 大概是一时的错觉,白小胥竟然有点不太敢和他对视。 “没错啦,你相信他就是了。”白小胥连忙指了指屏幕:“有人找你呢,你玩游戏吧,我去写报告去了……” 被自己一时的“错觉”困扰的白小胥,并不会知道,林郁的父亲,并不只是国家重点化工企业的技术专家,还是曾经因为年轻时出国签证上的一张照片,而在二十年后,被自己学校的“学弟学妹”八了出来,本来是发在学校内网的,后来流传到网上,轰轰烈烈闹了一阵,被拿来和现今的许多当红男星对比,再加上他那一串在科学领域都可以成为佼佼者的履历,在网上获得了“最帅的学霸”的称号。最后还是Q大亲自出来警告了几个带头的学生,才把这件事平息下来。 而自始至终,林郁家那个不食人间烟火的父亲大人,压根不知道这件事。就连后来他回Q大讲课的时候,很多外系的学生鬼鬼祟祟地混了进来,他也后知后觉,端着一本书戴着眼镜在台上讲气象色谱讲得很开心。 说起来也许显得有点假大空,但是,尽管如今的社会无比浮躁,信息爆炸,拥有出色外貌的人会比别人拥有更多的优待。但是,在某些地方,还是有一些人,是在很认真很严肃地做着自己的本职工作,就像那个和林郁妈妈同学的外祖母是民国时候名媛自己也有着一双真正的丹凤眼却在西北的汉墓里辛辛苦苦挖竹简一直没结婚的女博士,就像被林郁妈妈“倒追”到手的他爸爸。 而且,这些人,他们一辈子都不觉得自己是浪费了多好的天资,他们似乎与现实世界有一层很薄的隔膜,虽然他们一样要吃饭,一样要拿工资,但是他们心里,那些被放在最高位置的东西,和正常人是不一样的。 小时候的林郁其实很可爱,皮肤雪白,他并不是讨家长喜欢的那种会背唐诗嘴巴很甜的聪明,相反的,他很晚才会说话,小时候的他,常常坐在地上,玩一些模型之类的东西,如果有大人逗他,抢他的玩具,他就坐在地上,有点反应不过来一样,呆呆地看着你。如果用时下流行的一句话,他小时候,应该是软萌软萌的。 但梦想是很奇怪的东西。 它会催着软萌的小林郁,渐渐长成戴着厚厚眼镜的物理系学生,渐渐长成像他父亲一样坚硬而方方正正的人,百年之后,英俊的面孔,漂亮的丹凤眼,那些孤立和议论,仰慕或者窃窃私语,都将被埋在三尺黄土之下,留下来的,只有在各自专业领域的公式和数据,还有寥寥百字的介绍,一张好看或不好看的照片。 好在,这世上还有样东西,叫爱情。 就像林郁回家的时候,常常看见自己爸爸坐在沙发上看书,他妈妈就坐在旁边摆弄刚收来的古董物件,有时候心情好了,还去厨房炒点奇奇怪怪的菜,逼着他爸爸吃下去。 这世界很公平,你孤僻也好,你奇怪也好,你不合群也好,你人人侧目也好,全世界都听不懂你说的话也好,它总会送给你一个人,不需要看得懂你看的书,不需要解得出你写的公式,但却能和你一起走过岁月流光,温柔相待。 能遇见这样的人,是福气。 遇不见,也没关系。 - 好在,出生时就没点“多愁善感”这一栏的林郁,他压根没想这么多。 他只是有点困扰地盯着自己的屏幕。 【队伍】步惊云:我也有屠龙套,我也要去帮小鱼刷屠龙副本。 第19章 前夕 【队伍】子非鱼:可是我们队里已经有一个杏林了。 【队伍】步惊云:没事,我不抢你的杏林,我自己练了小号,是云麓。 【队伍】风吹PP凉:我可以作证,云哥的云麓很厉害的。 【队伍】步惊云:看吧。 【私聊】你对风吹PP凉说:算哥平时没白疼你。 【队伍】子非鱼:好吧,我再计算一下。 【队伍】子非鱼:那分三人组吧,你和我还有烽火一起走,换你的云麓号上来。大家都要练练磨合。 【队伍】风吹PP凉:小鱼MM要下屠龙副本吗?还需要人吗,我也有小号,我也可以帮忙。 林郁皱着眉头,看了一眼屏幕上的浣花药药药。 【队伍】子非鱼:我队里的弓手和浣花还有战士都订下来了,PP你小号是暗夜的话,可以来试一试,我记得上次你的操作还不错。我自己是杏林,步惊云的法师还要再考察一下。 【队伍】KingKarl:有没有搞错啊,姐姐,什么年代了,下屠龙副本还带杏林的,都是双战士。 林郁默默瞥了屏幕上那个光芒四射的云麓法师号一眼,又默默把屏幕调暗了一点。 【队伍】子非鱼:对于屠龙副本的人员分配,我是根据收集到的官方数据和论坛上可靠的消息绘制函数和建模,因为这个游戏里输入法的限制,没办法把我用的偏微分方程发上来,但是我用MATLAB求解,最后是可以证明杏林的团队贡献大于双战士中的任何一个。如果你想看的话,我可以把整个绘制函数和建模的过程都发给你。不过正版MATLAB软件现在价格比较高,我们学院的人都是从网上购买的,你有VISA卡吗? 【队伍】步惊云:…… 【队伍】药药药:。。。 【队伍】药药药:明明小鱼MM说的都是中文,为什么我一个字都听不懂呢? 【队伍】风吹PP凉:我们不是在讨论屠龙副本的人员吗,为什么会变成上数学课!┭┮﹏┭┮,我没读什么书,你们可不能欺负我…… 至于被林郁的“偏微分”“建模”“MATLAB”之类的词汇直接轰炸了一遍的,目前才刚刚上高中连解一元一次方程都有点捉瞎的准学渣卡王同学,更是直接被一顿打回了原型。 不过,叛逆期的青少年,就算听不懂,态度还是很嚣张的。 【队伍】KingKarl:你说的是什么几把东西!老子听不懂!现在杏林被削成狗样,还能下狗屁屠龙副本!就加点血的作用! 从小学开始就被男生群体排斥的林郁,习惯性地屏蔽了卡王话里那些对他来说就如同“偏微分”对卡王来说的词语。 【队伍】子非鱼:听不懂也没关系的,下屠龙副本的时候,我会给每个成员一张表,上面列好每个人的职责,比如说浣花的首要目标是保证弓手的生存,次要目标是解除弓手身上的负面状态之类。 【私聊】烽火对你说:小鱼。 【私聊】你对烽火说:啊? 【私聊】烽火对你说:别跟他解释了,他是文盲,听不懂的。 【队伍】烽火:都散了吧,打怪去,一个小时之后集合。 - 步惊云的小号名字很特别,叫七彩鹿,而且,是个女号。 还是梳着两个包子头的小女号,还好,云麓是站在后排的,女号也是身材纤细楚楚可怜的,穿着蓝色的灵品水鹤裙,站着的时候亭亭玉立。 这就是他为什么这么久才下定决心拿小号上来的缘故。 【队伍】风吹PP凉:【抠鼻】不知道为什么,每次看到云哥的小号就很想笑。 【队伍】七彩鹿:皮痒了? 同为女号的林郁,倒是对他没什么偏见,还主动和他打招呼。 【队伍】子非鱼:我没有和云麓的合作经验,等会可能会出差错,你自己要提高点警觉啊。 【队伍】七彩鹿:好。 【队伍】烽火:没事,阿云皮糙肉厚,没那么容易死的。 程曦平时虽然态度傲点,也经常开易云攸的玩笑,但今天晚上,他挤兑易云攸的频率确实有点高。 不过三个当事人里,一个是完全不懂人情世故的林郁,一个是和“小鱼MM”相处得很惬意的易云攸,再剩下的程曦,又不是什么心细如发的性格,所以三个人里,谁也没有觉察到程曦这一点点的反常。 【队伍】子非鱼:前面有个精英怪,我去引怪,步惊云你小心点。 【队伍】烽火:等等,谁去引怪? 【队伍】子非鱼:我。 程曦还来不及教育一下林郁什么叫远程引怪近程抗怪,私聊就跳出来了。 【私聊】子非鱼对你说:我想出了一套新的屠龙副本配置,杏林的位置不是后排,而是肉起来当主T。 【私聊】子非鱼对你说:杏林的攻击范围远,而且天赋里面物防并不比战士低,打别的副本当T也许不行,但是屠龙副本里面完全可以当主T来打,因为这次改版之后,屠龙的龙BOSS就变成以物理攻击为主了。这个还只是个构想,我还没有和任何人说,这次下屠龙副本就是为了试试这个配置怎么样,你也不要告诉别人。 整个东南二区服务器里,大概没有人比烽火更清楚林郁这段话的价值。 这整整一个月来,所有游戏里的帮派帮主,副帮主,高手,代练,都在苦苦思考更新后的屠龙副本该怎么通过,不是没有人想过改革,就这四次屠龙副本,他每次都在调整人员配置,但还是一次次失败。 但是这个小杏林提出的方案,却是所有人都没想到的。 所有人都在想着增加攻击力,增加防御,但就算是他,也只是想到调整人员结构,却没想到,也许要彻底颠覆杏林这个角色在副本的位置。 而子非鱼想到了。 而且子非鱼还告诉了自己,就好像他说的并不是这个游戏里还从来没有人发现的秘密,而是无关紧要的一件小事。 程曦敏锐地觉察到了一点什么。 但是,相比于林郁这个猜想的价值,这一点点异样很快就被他忘掉了。 【私聊】你对子非鱼说:这个想法听起来不错,你大概什么时候确定副本成员? 【私聊】子非鱼对你说:明天之前。 - 六个人的练级队伍,在碧海平原杀了不少精英怪,眼看着林郁已经升到48级,PP和卡王他们的小组发现了一个暴走的精英怪。 林郁丝毫不准备省钱,直接用传送符传送了过去,帮主大人和易云攸也只好传送了过去。 有烽火这种又肉又有输出的高手在,打暴走BOSS并不是什么难事,但是打的过程中,因为卡王的大招失误,导致PP的刺客险些被BOSS打死,林郁只能开起杏林全屏加血的大招,还好烽火装备够好,硬是和暴走BOSS你一拳我一拳,靠着吸血把掉的血吸了回来。 也只有程曦这种土豪,才会穿着贵得要死的屠龙套四处跑,要知道,游戏里铁匠铺修理装备是按装备本身价格算钱的,他穿着屠龙装去打一般的怪,连修装备的钱都赚不回来。 杀完BOSS,林郁经验条还剩一丝丝,卡王嚷嚷着要下线,PP和小药也到了睡觉时间。退队伍时,卡王没扔好友给林郁,林郁也没主动加他好友。 经过这次,他觉得卡王的水平有点差,不仅是操作问题,而是意识问题。说白了就没有大局观。 至于步惊云的云麓号,倒是挺惊艳的。林郁一直以为步惊云是个闲散的杏林,没想到他的云麓打得很好,早期云麓都是点AOE技能,只要装备好了,操作不太烂,就基本不会有失误,现在随着BOSS越来越难打,云麓也开始朝爆发流走,一套秒人也是可能的,步惊云的云麓就是典型的爆发流,而且步惊云的操作很好,在没有弓手在的情况下承担起了输出的角色,天之涯每次副本结束或者打完BOSS都会弹出统计数据,林郁有截图看数据的习惯,这次团队的输出主要就是烽火和步惊云。 【队伍】子非鱼:步惊云,这次屠龙副本的云麓就是你了,明天晚上八点记得在线,穿屠龙套。 【队伍】七彩鹿:得令! 程曦私聊朝易云攸扔了个鄙视的手势。 【队伍】烽火:那散了吧。 【私聊】你对子非鱼说:231443@qq.com。 【私聊】子非鱼对你说:什么? 【私聊】你对子非鱼说:我邮箱。 【私聊】你对子非鱼说:把你整理的关于屠龙副本的资料都给我发过来,我帮你看一下有什么地方要修改的。 【私聊】子非鱼对你说:好。 - 这天晚上,白小胥下床喝水,看见林郁一脸严肃地在网上买MATLAB正版程序。 “你不是有一个了吗?还买这个干什么?”白小胥凑过来看。 “送人。”林郁一边输VISA卡号一边回答。 “送人?”白小胥左看看右看看,忽然恍然大悟:“程曦啊?” 林郁抿着唇,虽然没说话,但和他呆在一起久了的白小胥才不会忽略他控制不住地想往上翘的唇角。 “你送他这个干吗?”白小胥顿时不干了,仔细看了看,顿时炸了:“还送Z版的,上千美金哪!你钱多烧得慌啊!他那种人和文盲有什么差别,哪会用这个……” 林郁一脸淡定:“这钱是我妈给我的,她说现在想追别人肯定要花钱的。不然就没人愿意和你谈恋爱了……” “那也分情况啊!”白小胥彻底爆发,一把抢过林郁电脑:“你知道个屁,你看你这样子,就是那种被骗财骗色的傻理工男,你懂个毛线,你敢买这个,我就跟导师说你上次那个量子力学的运动方程是你帮我做的!” 就连林郁这么呆的人,也听出了他话里的漏洞了。 “那样导师会罚的是你,你才是没写作业的人。”林郁提醒他。 “想得美,导师向来一抓抓俩,”白小胥一副同归于尽的架势:“到时候把我们在实验室关上十天半个月,我倒是无所谓,至于你,别说屠龙副本了,黄花菜都凉了。” 林郁皱着眉头,认真地斟酌了一下,决定接受他的威胁。 “那你把电脑给我,我给他发个EDU版本的过去吧,99美元的。” - 于是,这天晚上,程曦同学,在自己邮箱里,发现了一封,带着巨大附件的,有图表、有数据曲线图、有绘制函数过程,还有一个正版MATLAB软件的,邮件。 当然,他并没有忽略,林郁同学的邮箱后缀,是edu。 他虽然自己不怎么读书,但是以前年轻的时候,也偷偷关注过自己那些“兄弟姐妹”,希望从他们的生活里看到一点他曾经很渴望的东西。最后想看的东西没看到,那个圈子里的虚荣和看似低调却连骨子里都藏着优越感的炫耀却看了不少,以前每天听着他们用英语法语交流着各自在国外的生活,看似不经意地提起自己就读的百年名校里那些精致的细节,其中有一点,就是国外高校在入学时候给学生注册的edu邮箱。似乎这种邮箱有着不少特权。在国内,也只有少部分高校会给自己学生注册。 看来,这个木呆呆的小杏林,果然是哪所高校的优质学生啊。 第20章 天启 第二天,廘战上线倒是很早,其实和廘战相处久了的人都会发现,廘战的生活其实很有规律,每天晚上12点之前必定睡觉,早上8点准时起床,就算不玩,他也常常把号挂在线上,他的电脑配置不差,但是他在游戏大部分时间都在带练赚钱。 好在林郁和廘战是同一个星球来的,而且他们母星的词典里,大概没有“聊天”这个词,因为他们常常两个人都在线一天了,却连个招呼都不打,有事说事,说完就走。更不用指望他们说“廘战早”“小鱼晚安”之类“多余”的话,更奇妙的是,他们竟然就这样沉默而安静地成了彼此在游戏里最好的朋友。 林郁起得早,上次帮白小胥做过作业之后,虽然留下了让白小胥威胁他的把柄,但是白小胥替他带饭的劲头更足了,还大老远从经济学院的食堂打了皮蛋瘦肉粥来。 白小胥虽然长得像个纤细少年,但其实挺能吃的,而且非常喜欢吃。用黎老怪的话说,这世界上只有两种生物会觉得吃是生命的全部意义,一种是刚出生眼睛都没睁开的小奶狗,一种就是白小胥。 拜白小胥的粥所赐,林郁早上心情其实不错,如果没有碰到那个奇怪的卖家的话。 那个卖家的名字是一连串的英文字母,在交易所挂了一条杏林的屠龙腰带,价值是贵过市价两倍,林郁看了一下他其他的卖品,觉得这腰带应该不是仓库放不下了挂在交易所的,就私敲了他。 他并不知道,这条腰带的主人,早就在交易所里查看过无数次三星草的交易,也从杏林屠龙套散件陆陆续续被买走的时间和交易所出现大量七个一组三星草的时间重叠,推断出这个做三星草生意的是个已经或即将满级的小杏林。 他更不知道,当他在私聊频道打出“你好”这两个字的时候,在电脑屏幕的另一端,有个蹲在椅子上顶着一头乱毛的家伙,正看着他的资料,翘起了唇角: “抓到你了!” - 【私聊】你对dsfssswee说:你的屠龙腰带可以按市价卖嘛? 【私聊】dsfssswee对你说:不好意思,我是仓库放不下了,不卖的。 【私聊】你对dsfssswee说:打扰了。 林郁默默关掉对话框,又回到交易所的商品列表里,正在考虑要不要发个喇叭收购屠龙腰带的时候。屏幕上跳出一行字。 【系统】玩家云无意请求将你加为好友。 林郁本来想关掉,毕竟云无意这三个字在他印象里,就是那句“收三星草、珊瑚草、丹朱果和凤凰羽毛,长期有效。” 但是林郁考虑到自己好友列表里有云无意那支屠龙队伍里的浣花天启,可能云无意加自己是因为他和天启是朋友,也许这就是“社会关系学”里说的“关系的可传递性”,就像X=Y且C=Y所以X=C一样,是属于原理性的东西,虽然理解不了,但还是要遵守的。 所以林郁点了接受。 还好云无意并没有对林郁造成太大困扰——因为云无意正在认真研究他的个人信息找突破口,所以暂时没空和他说话,所以林郁又很投入地蹲交易所去了。 蹲到下午六点,步惊云和烽火都上线了,天启和廘战都在线,风吹PP凉同学也总算做完了家庭作业,林郁把人集中起来,在贪狼副本门口打了个照面。 廘战穿黑色时装,弓手的时装都穿着靴子,衣袂飘逸,背着一把带着光芒的弓。男浣花一副风流年少纨绔子弟的样子,步惊云的女号虽然穿了屠龙套,仍然是一副娇弱的样子,PP的暗夜倒是很帅,身后还带着个重影,暗夜的大招林郁可是见识过的,视觉效果算是大招里最好的。 好在有烽火镇着场子,他的战士号实在太帅,简直像要有自己的意识,往贪狼副本门口一站,不到半分钟已经有十多个女号来扔入队申请了。 其实林郁这个级别,贪狼副本就算是地狱级,也给不了他多少经验了,林郁之所以决定下这个副本,是想练练配合。 可惜进副本前就被烽火阻止了。 【私聊】烽火对你说:小鱼,你请的浣花是云无意队伍里的天启? 【私聊】你对烽火说:是的,怎么了? 如果换了步惊云,大概会从林郁那个点子的重要性说起,然后告诉他,如果这次屠龙副本通过的话,因为天启是云无意的人,所以这次队伍配置会被完全复制过去。 但程曦毕竟是程曦。 【私聊】烽火对你说:小鱼,你们现在大几? 如果平时有人这样对林郁顾左右而言他的话,林郁是绝对不会配合的。但这个人是烽火,在烽火面前,连原则都不算原则了,脾气更变得没有脾气了。 【私聊】你对烽火说:大三。 【私聊】烽火对你说:你准备读研吗? 【私聊】你对烽火说:读,我是保研的,导师已经定下来了。 【私聊】烽火对你说:你们学校研究生跟着导师做课题的话,如果做的是很重要的课题,有人被别的学校挖走,泄密了怎么办? 【私聊】你对烽火说:不会的,我们要签保密责任书的。 程曦翘起了唇角。 【私聊】烽火对你说:但是游戏里没有保密责任书签啊,小鱼。 林郁很认真地思考了一下,然后恍然大悟。 【私聊】你对烽火说:我知道了,屠龙副本就是课题,天启就是做课题的研究生,因为没有保密责任书可以签,所以我们不能和他一起下副本,是不是? 【私聊】烽火对你说:Bingo! 林郁看了一眼站在一边一副浑然不觉样子的天启,皱起了眉头。 【私聊】你对烽火说:如果我对他说钱照给,但是不需要他一起下副本了,是没有礼貌吗? 【私聊】烽火对你说:没事,我来和他说。 彼时队伍里已经聊过两轮天了,PP是闲不下来的小孩,站在一边,指挥着自己的小暗夜跳舞,在队伍频道里和步惊云抱怨自己家庭作业多,天启倒是安静,廘战抱着手站在一边,很不耐烦地忍受着他们。 【队伍】烽火:天启,好久不见。 【队伍】天启:好久不见。 【队伍】天启:上次PK场我们队里有新手,什么时候再来一场。 天启是东南二区第一浣花,也是唯一一个把辅助完成单挑王的人,烽火是当之无愧的第一旭阳,常年占据PK榜第一。两个人一对话,就是火药味四溅,PP都识相地不说话了。 【队伍】烽火:PK的事改天再说,最近都忙着刷屠龙副本,想必云无意那边也不悠闲吧。 烽火这一提屠龙副本,等于伤敌一千自损八百,毕竟现在屠龙副本是游戏里顶尖玩家共同的痛脚。 【队伍】天启:我们是一盘散沙,没有你们逐鹿努力。听说烽火帮主最近几次用的都是不同人员配置,不知道找出规律没有? 【队伍】烽火:这不是正在找吗?这次队伍其实是我们练屠龙的队伍,小鱼是刚进游戏的新人,对这游戏里的人都不熟,所以把你请过来了,这次算我的。 【队伍】天启:客气了,我也是自己出来接私活,没想到会撞见你们。既然不需要帮忙,那我先退了,以后有事,直接开口就是。 烽火话说得理直气壮,倒搞得好像天启是进来卧底的一样,天启虽然是云无意队伍里的,但一点没学会云无意那奸商的奸诈,被烽火说得几句话就退了队。 【队伍】烽火:现在队里缺个浣花,我叫个人来。 林郁以为进来的会是逐鹿的浣花药药药,但是他忽略了,逐鹿这个帮派里,其实还有一名在游戏高手榜上的浣花。 【系统】宛然一笑加入了队伍。 【队伍】宛然一笑:大家好。 - 这还是林郁第一次在游戏里面对面地见到宛然一笑。 是个很漂亮的浣花,穿着屠龙套,时装穿的是一套紫色襦裙,眉心点着紫色花瓣,她选的是很少有人选的七号脸,眉眼细长,眼睑忽闪像鱼的腮,长发高髻,飘飘欲仙。见过她COS浣花的人都知道,她本人长得和游戏里的人物一样好看。 队伍里一叠声地打起了招呼。 【队伍】风吹PP凉:嫂子好! 【队伍】七彩鹿:宛然好。 【队伍】宛然一笑:烽火真是太霸道了,我面膜都没做完,就跑过来了,看来和我一样被抓壮丁的人还不少啊。 【队伍】风吹PP凉:报告嫂子,我不是被抓壮丁的,我是心甘情愿跟着老大走的。 但是在这一片和谐的寒暄中,默默出现了一行字。 【队伍】廘战:小鱼,我不要这个浣花,她很菜。 第21章 南风 在廘战这句话出现之后,队伍频道里沉寂了几秒钟。 白小胥正在床上研究飞行棋,听到林郁似乎嘟囔了一句什么,探出头来问:“林郁你说的什么语言啊?” 林郁认真地盯着屏幕在打字:“一句法语。” 他默念的那句法语是梅里美书里的话:男人最大的美德是宽容。 【队伍】子非鱼:没事的,廘战她只帮我们暂时打一下,等到下屠龙副本的时候,会换别的浣花的。 虽然林郁已经是很努力地接受自己队伍里多出一个浣花,而且对方还是烽火在游戏里的“帮主夫人”的事实了,而且也是在劝解廘战接受这个事实。 但是,烽火显然没察觉到林郁的艰难让步。 【队伍】烽火:小鱼,没办法换别的浣花了,小药这几天要考试,帮里能用的浣花就只剩下宛然了。 林郁还没说话。 【系统】廘战退出队伍。 【队伍】风吹PP凉:啊哦,高手退队了。 【队伍】烽火:PP,别捣乱。 【队伍】宛然一笑:要不我退了吧。 【队伍】烽火:没你事,小鱼,拉他进来。 【私聊】你对廘战说:宛然一笑真的很菜吗? 【私聊】廘战对你说:她菜的不是操作,是意识。我宁愿对手是五个顶级的刺客,也不要自己的浣花是个傻逼。 【私聊】你对廘战说:好吧。 林妈妈说过,追别人的时候要大方。林妈妈也说过,永远不要为了别的事,去伤害自己的朋友,友谊不是用来委屈的。 林郁最擅长的事,是做理科题目,因为题目只有一个答案,对就是对,错就是错,只要努力学,只要看了书,就不会做错。 所以他最不擅长的事,就是人际交往。 人际交往,就像文科的解答题,那么多变量,怎么答都有扣分项。甚至比文科的解答题更难,因为人际交往的问题,发展到最后,往往是剩下两个答案,而且各有利弊,怎么答都是错。 林郁趴在电脑前面,摘掉眼镜,用双手捂住了自己的脸。 这种选择题,对于他来说,就是折磨。他有多擅长做题目,就有多不擅长在这种事上做选择。 但再难的题,还是要有答案的。 【队伍】烽火:小鱼? 林郁用力抹了一把自己的脸,重新戴上了眼镜。 【队伍】子非鱼:帮主,把天启挖过来,需要多少钱? 【队伍】子非鱼:我账号里有三千多金币,其余屯着的材料,如果全部八折变卖掉的话,明天之前应该可以凑到三万金币。 【队伍】子非鱼:我答应过廘战,给他找一个很好的浣花,我不能说话不算数。 宛然一笑很聪明地选择了不说话,尽管,这个凭空冒出的“子非鱼”简直固执得让她觉得惊讶。 【队伍】烽火:那好吧。 【私聊】七彩鹿对你说:阿程,小鱼脾气比较倔一点,而且宛然的技术确实不够下屠龙副本。 【队伍】烽火:宛然,现在你下线,我让一区的阿南上你的号。后天还给你,这两天你可以玩我的小号。 【队伍】烽火:告诉廘战,他的浣花不是宛然,是东南一区的南风,全服PK榜第七,比他高两位。 别说宛然一笑,连正准备劝程曦的易云攸都被烽火吓到了。 【队伍】风吹PP凉:哇,东南一区的南风!是那个传说中把辅助玩成神的男人吗!那是我偶像啊!老大你可以请到他,太厉害了! 【队伍】烽火:一区也有一个月没通过屠龙副本了,如果我叫他来研究过屠龙副本的方法,他会屁颠屁颠过来的。 【队伍】七彩鹿:但是如果我们成功的话,他们也会有样学样的。 【队伍】风吹PP凉:是哦,年底还有全服PK赛和帮派赛的!他们帮派要是通过屠龙副本的话,会变得更加强大的。 【队伍】烽火:无所谓,想赢的诀窍不是去遏制对手的发展,而是让自己变得足够强大。要是对手不够强的话,打起来有什么意思。 【队伍】风吹PP凉:哇,老大的话好有哲理啊…… 【队伍】宛然一笑:真是受不了你们,整天打打杀杀的,我敷面膜去了,后天记得把我号还给我。 【队伍】烽火:嗯。 【队伍】风吹PP凉:嫂子88。 【队伍】宛然一笑:烽火,早点睡,别整天盯着电脑屏幕。 【队伍】风吹PP凉:帮主秀恩爱,光棍要造反! 【系统】宛然一笑退出队伍。 虽然宛然一笑仍然是温柔平和的样子,似乎被叫过来又因为一个忽然冒出来的小号固执己见而被烽火叫她下线,连号都借走,对她丝毫没有影响。 但是作为向来连退场都要端足架子听人挨个说88的帮主夫人,她这次下线的“姿势”,确实是有一点匆忙的。 不过这都不重要了。 【系统】廘战加入队伍。 廘战压根不把这群人当朋友,当然也不会有林郁那样纠结,进来之后还是毫不客气。 【队伍】廘战:南风什么时候来? 他没有一点“是我把气氛搞得这么僵所以我要低调一点”的自觉,不代表其他人可以当没事发生,向来喜欢凑热闹的PP都不说话了,也只有林郁会和他说话,还能秉着来自同一颗母星的默契,听懂他话里那种不善的意味。 【队伍】子非鱼:没事,我们等一等吧。我刚刚查过PK榜了,那个榜是按照你们平时的表现排的,而且全部是主观印象,没有具体数据,而且你们又没有打过,所以不算数的。我觉得你不会打不过他的。 【队伍】廘战:那当然,我杀浣花就像切菜。 程曦虽然能纵容廘战挑剔宛然一笑的技术——也算是给林郁面子,但是看着廘战这副很屌的样子,却有点不顺眼了。 【私聊】烽火对你说:小鱼,你和廘战现实中认识吗? 【私聊】你对烽火说:不认识啊,我们是游戏里认识的。 【私聊】烽火对你说:哦,我认识他很久了,他脾气是很冷的,你对他好没用的,公事公办就行,不用管他。 【私聊】你对烽火说:可是他是我朋友啊。 【私聊】你对烽火说:而且他现在很沮丧啊,因为那个PK榜把他排到第九位了,他觉得浣花是辅助自己的,所以他要比浣花厉害,他现在自尊心受到伤害了。 所以说,在这茫茫地球上,找到和你来自同一个星球的,能读懂你的情绪的人,是多么的重要。 但是帮主大人不高兴了。 【私聊】烽火对你说:管他那么多,现在弓手被削成这个样子,别说浣花,在屠龙副本里,战士都比他重要了。 帮主大人的言外之意就是:战士比弓手重要=我比廘战重要。所以,你懂的。 可惜林郁不懂。 【私聊】你对烽火说:是啊,我想这就是他这么沮丧的原因了,如果这次屠龙副本通过了,我就安慰他说,就算弓手被削弱了,但是你还是最厉害的。这样他应该就会开心一点了。 请问你是从哪里看出那个说话冷冰冰的家伙不开心的啊! 程曦十分不爽地弹了弹烟灰,发了个短信痛骂了一顿南风速度慢得像女人怎么还不快死上来之类的话,然后还是忍不住在屏幕上打了一行字。 【私聊】烽火对你说:那要是这次屠龙副本没过的话,你准备怎么安慰我? 林郁险些又要找白小胥问励志名言了。 不过他忍住了。 林妈妈说过,“儿子,如果你要追一个人,不能像你爸一样,老是抄一些爱情诗啊名言警句啊之类的,搞得跟红卫兵手册一样的,你得说些发自内心的话。这样人家姑娘才会感动的!” 于是林郁搜肠刮肚地打出了一行字。 他用尽了全身的浪漫细胞,憋出了这样一句“发自内心”的话。 【私聊】你对烽火说:其实之间我对这次屠龙副本方案的信心只有百分之七十三,但是你说很有用之后,就变成百分之九十五。因为我觉得你很厉害,如果你觉得这个方案有用,就是真的有用。 程曦眯起了眼睛。 【私聊】烽火对你说:百分之九十五? 林郁紧张地打了个“对!” 帮主大人很是不爽地问:“那百分之五去哪了!” - 直到南风进队,和每个人打招呼,廘战很高傲地不跟他打招呼……再到进了贪狼副本、一起刷了一堆小怪之后。 林郁还在努力地跟帮主大人解释,那“丢失的百分之五”,并不是说明林郁不信任他,而是代表着一个理科生的原则和严谨认真的态度。 白小胥躺在床上剥糖吃,剥了半天,听到阳台上传来林郁充满无奈的叹气声。 白小胥很有经验地探出头问:“你又放弃原则了?” 林郁皱着脸,无奈地点点头。 “唉,我总算明白了……”白小胥老气横秋地感慨:“黎老怪一辈子不肯结婚,还是有原因的啊。” 第22章 隐私 不过,虽然很霸道,又奸诈,而且还经常害得林郁同学放弃原则,不过作为一个帮主来说,程曦大少爷还是很英明神武的。 他看过林郁的计划表,和给副本中每个人员的任务表之后,很积极(其实就是霸道)地进行了一些修改,去除了其中那些非资深理科生看不懂的什么“呈游离状态”“保持彼此间的距离在等差状态”,当然,也修改了其中那些正常人类做不到的理论比如“浣花平均每隔4.5秒给弓手一个加速,每隔6秒给BOSS一个减速,用原地控制技能来渡过技能冷却的空白期,以此来弥补BOSS的速度比弓手快50%的差距,使弓手和BOSS的距离始终保持在325-350之间。”简洁明了地表述为“浣花帮弓手控好BOSS的距离。” 然后,他带着一队除了林郁和步惊云这种低调的货之外全在全服PK榜100以内的牛人,很残忍地把游戏里的地狱级副本里的BOSS屠杀了一遍,然后各自下线,准备明天八点的屠龙副本。 下线时,烽火切出去看了下电脑界面,发现屏幕右下角的企鹅仍然呆站着一动不动,于是进来给林郁发了个私聊。 【私聊】烽火对你说:小鱼,我给你的是QQ邮箱。 林郁摸不透他什么意思,只能默默地打了一个“嗯”。 都说爱让人温柔,让人鲜活,其实让一个沉默死板的理科生鲜活起来的不是爱,而是因为他不忍心用最严肃的那一面去对待自己爱的人,所以才会慢慢学会了那些以前在他看起来是十分不严谨而且毫无意义的语气词、安慰或者夸奖。才会让人觉得他从书本堆里走到了人间。 【私聊】烽火对你说:QQ邮箱名里有QQ号。 林郁觉得自己总算没和程曦脱节太多,于是很高兴地打字。 【私聊】你对烽火说:我知道QQ啊,我家里电脑上装了这种软件。 程曦克制住了自己伸手去拿烟的冲动。 【私聊】烽火对你说:小鱼,你身边的人里面有没有稍微……呃,食人间烟火一点的。 天知道他花了多大的自制力才把“正常”换成“食人间烟火”。 【私聊】你对烽火说:食人间烟火? 【私聊】烽火对你说:就是和你完全不一样的人。可能成绩非常不好,而且说的话还经常让你听不懂的那种人。 林郁默默地在脑子里过了一遍自己身边的人,然后把目光投向了白小胥。 白小胥含着棒棒糖在玩拼图,被林郁的目光盯得发毛,警觉地四处乱瞟:“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私聊】你对烽火说:有,怎么了? 程曦长舒一口气。 【私聊】烽火对你说:很好,叫他过来,把我们的对话给他看。 【私聊】烽火对你说:他会教你怎么做的。 - 程曦煮了杯面,端着回到电脑前,悠闲地等了半分钟,很淡定地发现,屏幕右下角的企鹅欢快地闪烁了起来。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请求把你加为好友。 程曦很淡定地和这个刚刚创立的小号互加好友,然后顶着自己Q版旭阳战士的头像,跟林郁说了声“HI”。 聊天框里顿时跳出了一长串字。 “我刚刚装软件出了点问题,所以这么慢才上来的。”林郁很认真地解释:“我读了一下这个软件的隐私保密条约,发现有些条款很模棱两可,不过小白跟我说不要紧的。”--小白的原话是“你管他这么多装了又不会死!” 羲和:小白?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嗯,白小胥是我的室友,也是我的好朋友。这个软件就是他教我装的,我游戏里的名字也是他和我一起想的。本来是准备和QQ名字一样,但是小白说他当初起名字的时候多了一个字,结果后果很严重。 羲和:有多严重?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他给自己起的名字是“欲泻三江雪浪洗净胡尘万里”,结果超出字数了,最后的“里”字不见了,然后他说他每次上那个号的时候都很痛苦。他说他有强迫症,但是我去图书馆查了一下,发现他的症状和强迫症的临床表现不同,所以我就没有跟教授说让他去医院检查了。 正在床上为了自己是林郁认为的“成绩非常不好”的人而暗自伤神默默在心里流泪的白小胥同学,绝对不会想到,自己不仅“成绩非常不好”,还曾经游走在被林郁送进精神病院的边缘。 程曦挑了挑眉毛。 羲和:小鱼,你是不是很紧张?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是,我有点紧张,我紧张的时候就会乱说话。不过我这属于人类紧张的正常症状,并不是焦虑症。 羲和:停。 羲和:小鱼,你紧张什么? 林郁克制住了再打出一长串字的冲动。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我有点不习惯。 羲和:不习惯什么?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不习惯自己的隐私被侵犯。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这个软件的隐私保密协议里面明确指出“不对用户信息的安全作任何担保”,而且对于服务条款变动声称在“重要页面”通知,却没有标注是哪些重要页面,如果我们看不到通知,就会被视为默认了服务条款的变动。 程曦终于笑得没法吃杯面了。 羲和:小鱼。 羲和:听话,忘记这些条款吧,找点别的事做,放松一点,没你想的那么严重的。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好,我去研究一下这个软件的用途,这样可以转移注意力。不过顺便提一下,有神经学家的研究表明,人类是无法主观地放弃自己的记忆的,除非是遭受巨大的刺激。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我不说了,我要去研究这个软件了。 羲和:好好,你慢慢研究,别太晚睡,明天见。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明天见。 - 虽然,因为“隐私被侵犯”,林郁同学在使用这个软件的时候有点提心吊胆,而且,在经过深刻的研究并且对比了国外的通信软件和社交软件发布时间之后,发现这个软件有不小的抄袭嫌疑。 但是,在经过小白的“远程遥控”指导,进入了程曦的QQ空间和微博,并且在其中看到了大量的生活记录之后,林郁终于暂时忘掉自己心头横亘的那些“保密条款”。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这款通信软件没有被邮箱淘汰了。”林郁很认真地跟白小胥说:“虽然它的通信功能没什么意义,但是他有个很重要的优点。” 白小胥同学已经困得人事不知,只哼哼了两声回应林郁。 所以他也没法知道,在林郁心里,QQ唯一能比邮箱强的功就是:它,竟然可以看到,很多很多的,程曦的照片! - 十月二十一,晚上八点,屠龙副本前准时集合。 林郁向来准时,到的时候廘战已经站在副本门口的石狮子上等了,烽火去人堆里把跟妹纸搭讪的南风给抓了回来,廘战十分冷静地嘲讽自己的辅助“跟撒种的猪没有区别”,还好南风脾气比较好,所以没有导致队伍分裂。 一进副本,林郁就喝了洗技能点的药水。 其实洗点也能去门派宗师那里洗,不过一个角色只能洗一次。 这是烽火的意思。 林郁的战术关键,就在于杏林在队伍中承担的角色的变化,由以前的纯治疗,变成现在的主T,因为杏林的物抗高,魔抗低,虽然游戏里每个副本里怪的攻击力都是魔法攻击和物理攻击五五开,但是,在屠龙副本里,魔法攻击主要集中在前面三分之二的小怪身上,而最后的龙BOSS,物攻占了百分之七十,所以林郁才会想到用杏林去抗怪。 不过光是天赋也不行,还要技能加点配合,所以烽火让林郁每次进副本之后再洗点,出副本的时候又洗一次,这样的话,外人根本没法猜到屠龙副本里发生了什么,逐鹿的战术也能保密。当然洗点水是帮派出钱,反正程土豪有钱。 屠龙副本难度高,是从一开始就高,前面的小怪都是BOSS级别,林郁牺牲了魔抗垒的物抗,所以前期更加脆,他虽然走位严谨,但毕竟操作不够好,打得险象环生。 还好,这时候耳机里传来了程曦在YY上说话的声音。 “南风,别光管着自家浣花,照看一下小鱼。阿云,看到差不多了就放大招,你的大招冷却快。PP别乱跑,你跟着阿云攻击补最后一刀就行。小鱼,别紧张,掉血了就给自己加上,我们都在保护你,不会让怪打死你的。” 虽然自己没有麦,但是林郁还是很认真地“嗯”了一声。 白小胥坐在床上,做了一会题目,又凑了过来。 “林郁,你准备什么时候告诉程曦你是男的啊?” 第23章 屠龙 白小胥虽然比林郁在人情世故上强一点点,但也只是强了那么一点点而已。 所以,他也不懂,有时候,一句话,是可以把原本好好的气氛全部打破的。 还好,林郁也是个后知后觉的家伙。 他淡定地指挥屏幕上的小杏林给自己加了个盾,然后劈头盖脸一顿毒药,洒得大批的小BOSS朝自己冲了过来,然后烽火的战士高高跃起,一顿连招劈砍,在中途全部截杀。 默契这种东西,就是练出来的。 然后他回头说了一句:“等下完这次屠龙副本吧,因为他说要让我上YY当指挥。” 白小胥追问:“那他生气怎么办?” 林郁一脸不解:“他为什么要生气?” 白小胥无语了:“你平时不看世界频道的吗?游戏里经常有人装女生被发现之后反目成仇的,扮女人的男玩家就叫人妖,人妖经常骗钱骗感情,所以人人喊打。” “可是我没有骗钱骗感情啊。”林郁很认真地跟他解释:“而且烽火对我不是异性之间的喜欢,是朋友的欣赏,这样的话,我是男生反而方便一点,因为同性之间的友谊更牢固。” 白小胥很不爽:“你怎么知道他不喜欢你啊……万一他暗恋你呢?” 彼时屠龙副本已经下到一半,队伍正在走一段漫长的峡谷,走过去打两个小BOSS就可以见到龙了。 林郁转过脸来,很认真地跟白小胥解释。 “异性之间的喜欢由三个元素组成,一个是感情上的吸引力,一个是性上的吸引力,还有一个就是嫉妒。而他和我的相处中,没有出现其中任何一样……” 白小胥看的书没有林郁多,只能忿忿不平地哼了一声,趴到床上看精神学书籍去了。 - 龙BOSS出现前有一段稍微轻松一点的时期,一般队伍都会在这时候放松一下,检查一下药品装备之类的,像逐鹿这样的元老级队伍,更是拥有在见到龙之前开玩笑的光荣传统。 程曦在YY里提醒队员整理物品栏,把关键的药品都放好位置,PP已经在队伍频道里开起玩笑来。 【队伍】风吹PP凉:怎么样,小鱼MM,第一次下屠龙,是不是很紧张啊? 【队伍】子非鱼:有一点,这是正常的生理反应。我刚刚量了一下血压,有点偏高。如果等会我的手因为肾上腺素升高而发抖的话,为了避免影响操作,我会考虑服用一些能够让我平静下来的药茶。 【队伍】风吹PP凉:。。。 【队伍】南风:…… 林郁正不能理解他们输入一堆标点符号是表示什么意思的时候,耳机里程曦的声音传了过来。 “什么药茶?” 【队伍】子非鱼:洋甘菊和薰衣草,薰衣草里含有能够让人安定下来的酮类物质,洋甘菊的提取物可以缓解神经系统痛。 程曦笑了起来。 这还是林郁第一次听见他在笑,程曦的声音其实很清朗,笑起来的时候带着一点磁性,让人想起一望无际的天空,好像只要他还在这里,世界上就没什么大不了的事。 “小鱼,不到我让你喝药草茶的时候,不要喝。”程曦带着笑意说:“扛怪不用太多操作,你看好自己的血就好。” 林郁默默地打了一个“哦”字。 【队伍】七彩鹿:小BOSS出来了。 - 林郁在论坛上早就见过龙BOSS的样子,当时也只是觉得这BOSS的外貌和中国古代神话里有点出入,身体短一点,四爪很锋利,倒是有点像中国龙和西方龙的合体。 不过不管外貌怎么样,这个游戏里第一大BOSS的出场还是够惊吓的。 天之涯是3D游戏,林郁的杏林和烽火的战士各站在一边,护住中间的廘战和步惊云,至于PP的刺客和浣花,就任他们自生自灭了。 龙BOSS飞出来的一瞬间,林郁还是吓得鼠标一晃。 气氛本来就紧张,他背后又站着要被保护的脆皮队友,再加上忽然来这一下,3D镜头里的龙飞出来,简直是往他脸上扑。 还好,林郁只惊讶了一下,就秉着一个理科生的专业素养,冲了上去。 龙BOSS的可怕,除了飞行,除了强大的攻击力和可怕的爆发,就是龙BOSS的优先攻击目标——和游戏里其他BOSS的随机攻击不同,龙BOSS每次攻击的优先目标,永远是队伍里血量最低的那个人。如果主T不主动拉怪,龙BOSS会直奔廘战的弓手而去。 林郁毕竟是第一次遇到龙BOSS,丢了一堆技能拖不住,眼看着BOSS就要冲进后排,一个浑身带着火光的旭阳战士从天而降,直接一套连招,顺利打晕BOSS,带着BOSS一路往龙巢走。 林郁反应过来,连忙跟上。 其实杏林当主T方便还有另外一个原因——给抗怪的人加血,也会吸引BOSS的仇恨。 他给自己加了个风行符,跟着BOSS一路追,眼看着烽火被打下半管血,连忙给烽火上了一个盾,直接恩泽天下一颗灵品丹药,烽火的血瞬间回到三分之一。 BOSS调头就朝林郁飞了过来。 不得不说逐鹿天下确实不愧是东南二区最强大的帮派,廘战身为第一弓手更是当之无愧,从BOSS追着烽火时他就带着南风给的加速一路追着BOSS跑,趁着BOSS仇恨全在烽火身上用光一波技能打足伤害,然后退出BOSS攻击范围,由南风给他加上蓝条和状态。 现在BOSS是追着林郁跑了。 林郁一直不理解他爸爸厂里那些技术骨干为什么老要和他爸爸过不去,写得好好的生产计划他们就是做不到。 今天才知道,原来计划,和实践,是两回事。 龙BOSS的攻击自带火焰灼烧伤害,再加上一个地面震颤的减速,虽然林郁身上带着风行符,还是越跑越慢,眼看着就要进入BOSS近身攻击范围。要知道,整个游戏里,能近身扛住BOSS攻击三秒以上的,也只有一个烽火而已。 “南风,加速给小鱼。”耳机里程曦的声音冷静得很:“我大招还有三十秒就攒好了,小鱼别着急,注意看路,BOSS的减速是三秒一次,在下一次减速到来的瞬间给自己加盾,就可以躲开下一次,听我指挥,我叫你加盾你就加。” 林郁剧跳的心总算慢下来一点,手上一面发着抖,一面按着烽火的指挥给自己加上一个盾,果然躲开了BOSS一轮减速,风行符发挥作用,又跑出一段距离。 拖了六秒,眼看着BOSS又追上来,林郁已经做好给自己加血的准备,只听见耳机里烽火坚定声音:“PP,上。” 半空中显现出一道黑芒,以极快的速度穿过BOSS的身体,龙BOSS咆哮一声,张牙舞爪想抓住袭击自己的人,可惜能看见的只有半空中急速穿插的黑芒,BOSS身上不断冒出-4600、-4600×2的字样,林郁只觉得速度一快,是南风的浣花给自己加了速度。 “小鱼,跑!” 林郁跑出了BOSS的近身攻击范围,给自己把血加回安全范围,只听见烽火在耳机里声音冷静地倒计时:“3、2、1。” 一身黑的刺客从空中显形,离BOSS不到100距离,刚好在BOSS的近身攻击范围之类。 暴怒的龙BOSS一爪下来,刺客只剩血皮,林郁正准备开打,只见BOSS庞大的身躯在空中一顿。 烽火的战士开了大招。 华丽的连招,冲锋紧接着击飞,虽然BOSS物防高,但经过刺客放大,BOSS此后五秒都是在重伤状态,烽火一个劈砍,连上击退。廘战的弓手飞身出来,对着BOSS一顿攒射,在五秒即将结束的时候一个大招,BOSS被定在原地。 步惊云的大招终于读条完毕。 从天而降的巨大火球,全屏都被笼罩在耀眼的火光之类,龙BOSS庞大的身躯沐浴在火雨中,身上不断冒出惊人的伤害数字,林郁在一片火雨中努力辨认,终于发现烽火竟然始终站在BOSS的攻击范围内和只剩一半血的BOSS对砍。 “小鱼,开大。” 本来,这么多的伤害打出来,即使是加血的杏林,也不能把BOSS的仇恨从烽火身上拉走。 但是,打BOSS的,并不只有烽火一个人。 林郁终于明白廘战和步惊云为什么都没把自己的血加满。 三秒读条,烽火被BOSS打到剩下三分之一的血,空中降下碧绿色的细雨,雨水在屏幕上每一个队友身上汇集。廘战和步惊云还有他自己的血都瞬间被加满。只剩血皮的PP和烽火也渐渐回到健康的血量。 杏林的加血会吸引仇恨,结算方式是,被他加血的队友对BOSS造成伤害的百分之三十,等于BOSS对杏林的仇恨。再加上杏林自己造成的仇恨,如果多过队友造成的仇恨的话,BOSS就会攻击杏林。 而林郁的全屏加血,瞬间吸引的仇恨,多过BOSS对任何一个输出单位的仇恨。 BOSS再次朝林郁冲了过来。 廘战退回南风的保护范围,步惊云再回到所有人的背后,PP隐身躲进阴暗的角落,烽火也跑到一边嗑药。 又回到BOSS和林郁的追逐战。 林郁一面手抖,一面给自己加盾,还好程曦知道他有多紧张,在耳机里低声给他指挥:“左转,对,躲开这团火,加盾,好的,拖三十秒,我们又可以打一波……” “可,可是……”林郁紧张得快要结巴:“三十秒我们的大招还没好。” “没事。”程曦在耳机里轻声笑:“没大招也有没大招的打法,到时候我们两个都是残血,血量比廘战他们还低,BOSS会自动追着我们的。你注意给我控血,让BOSS在我们两个之间来回跑。” “残血?”林郁连腿都开始抖。 “是啊,”程曦在一边悠闲地喝水:“作为一个T,残血是经常的事,你第一次当T,肯定会不习惯,到时候听我指挥。” 林郁咬紧牙关拖到二十秒,被BOSS喷到只剩一半血,烽火跳出来,和BOSS对拼一波,把自己也打到残血。轻松召唤林郁:“小鱼,给我加血。” 林郁给他加到半血,BOSS立马掉头朝林郁冲了过来,林郁跑了一阵,烽火又冲出来打,总算两个都耗到只剩三分之一不到的血,廘战登场,对着BOSS一顿狂射,加了攻速和移速的弓手打怪简直称得上优美,行云流水满场乱飞,BOSS一转移目标,烽火就上去砍,BOSS打烽火时,林郁就跟在后面加血。 这样风筝了一阵,BOSS血量总算被打到只剩四分之一。 PP的暗夜刺客是躲在角落里找机会打爆发的,悠闲得很,还有空隙打字。 【队伍】风吹PP凉:大家注意,前方高能了! “大家注意点,BOSS要放AOE了。”烽火在耳机里指挥。 龙BOSS一旦血量低于四分之一,所有的攻击都会变成AOE技能,包括减速、火焰灼烧、眩晕、还有俯冲下来的突然攻击,都是一扑扑六个。 果然,BOSS的血条一转红,原本还算正常的背景音乐,忽然就变得急促起来。 龙BOSS腾空而起,在空中身形暴涨,身上燃烧起火焰,瞬间俯冲下来。 “小鱼,给阿云加盾。南风,保护廘战!” 廘战身上迅速冒出各种技能闪光,是浣花的各种辅助技能,加盾加速加物抗,还有一个加回血速度。步惊云身上罩上一个光盾,程曦正在开闪避,只见身上缓缓冒出一个+1000的字样,是林郁给了个加血给他。 龙BOSS扑了下来。 廘战被砸晕过去,被南风瞬间救起,给他加速让他退出BOSS攻击范围,步惊云安然无恙,烽火也硬得很,只被砸得飞了起来,落地之后还是坚强地剩了不少血。 只有没人管的PP,虽然躲在暗影里加了物抗,还是被砸得只剩血皮。 林郁被砸得翻在地上,等眩晕过去,正准备给自己加血时,只听到耳机里程曦叫自己名字:“小鱼,快跑。” BOSS直接朝林郁冲了过来。 各种AOE减速,火焰,全招呼过来,林郁本来操作就不算好,被砸了一顿,跑得更慢,烽火虽然赶过来救场,仍然追不上,眼看着BOSS就要扑死林郁,只听见程曦低声指挥:“阿云,开大!” 火雨再次从天而降,拖住了BOSS的步伐。 “南风,上!” 一片火雨之中,身形纤细的浣花手持长剑,在满屏的火球之间腾跃,让人叹为观止地避开了BOSS的几次AOE,冲到BOSS的身边,抛出手中长剑。 空中顿时现出九柄长剑,一柄柄呼啸而下,将离林郁不到50距离的BOSS钉在地面上。浣花悬浮在空中,衣袂飞舞,身形被火光映得越发纤细。 “PP!” 浣花的大招控制不到三秒,只有迅捷和爆发都无人匹敌的刺客,才能在这短短三秒之间,打出成吨的输出。 地面刺出无数暗芒,刺客分身成三个,抛出匕首,瞬移到BOSS身边,开启大招。 让人心悸的暗芒穿插过BOSS身体,带出代表重伤状态的血花,伴随着清脆的金石相击声音,BOSS的血条瞬间跌到底部。 BOSS暴走了。 地面龟裂,涌出暗红色的岩浆,龙BOSS的身躯瞬间石化,碎成一地的巨大石块,一道红色的火光冲天而起,在空中汇集成龙的形状。 “龙魂出来了!” 此时此刻,没有人,比逐鹿的人,更明白这道久违的龙魂代表着什么意义。 整整一个月的失败,无数次死亡,挫败,一次次策划,训练,却连龙魂的影子都没见过,就一次次死出了副本。 所有人看林郁的目光,都带上了欣赏。 “都退出龙魂攻击范围,做好准备!”程曦翘起了嘴角:“我们,要屠龙了!” - 作为屠龙副本的最后一个难点,龙魂,虽然可怕,但至少代表着希望——离最后的成功,只有一步了。 林郁按着先输出后肉盾的顺序给队友一个个加好血,烽火的血实在太厚,虽然他自己一边嗑药一边配合着林郁加血,也只回到三分之二而已。 空中的龙魂睁开了眼睛。 “贪婪的凡人,竟敢冒犯龙神的领地!”威严的声音在空中响起“你们必须用鲜血,来洗涤你们的罪孽!” 地面龟裂,涌出滚烫的岩浆,原本结实的地面碎成一块一块,漂浮在岩浆之上,不时有一块崩裂开来。 林郁选择了和PP站在同一块碎片上,在他们后方,南风的浣花保护着廘战的弓手。而更远的地方,是步惊云的云麓法师。 暗红色的龙魂,以让人心惊的速度俯冲了下来。 首当其冲的,是守在最前面的烽火。 他独自一个人站在最近的碎片上,手持着轩辕剑,身上的屠龙套上燃烧着火焰,是时装的特效。 龙魂越过他的瞬间,他高高跃起,一个冲锋,连着劈砍,将龙魂击飞。 PP进入隐身状态,林郁朝烽火冲了过去,想给他加盾。 “小鱼,别过来。”程曦在耳机里冷静地指挥:“廘战,跳到我左手边那块碎片,如果龙魂攻击你,就让南风替你挡住,你退回去。” 只扛了短短三秒,烽火的血条迅速跌了下来,廘战在一旁攒射,眼看着龙魂要掉头追自己,立即跳跃到临近的碎片,南风的浣花冲了上来,给他一个加速,给龙魂一个束缚。 廘战且战且退,把龙魂血量打到只剩三分之二。 眼看着廘战逃不掉了,只听见程曦叫了一声“PP!” PP的刺客终于现身,不知道他什么时候隐身到龙魂身边,挡在廘战身前,用掉大招的刺客爆发不够,对付同样敏捷高的龙魂没有优势,他只来得及放出三个分身,就被龙魂击飞,落到岩浆之中。 队友列表中那个Q版的刺客头像黑了下来。 廘战总算得到一丝喘息机会,远远退回后方。 “小鱼,上吧。” 林郁咬紧嘴唇,指挥着小杏林,朝龙魂冲了过去。 几次腾跃,一捧毒药撒过去,龙魂掉头朝林郁追了过来,地面上冒出火焰的锁链,试图勾住龙魂,是云麓的法术,可惜被龙魂逃掉,正当林郁被龙魂一爪抓到半血时,廘战的大招到了。 一个暴击,龙魂的血条低到二分之一。 暗红色的龙魂顿时隐身。 “南风,阿云,提高警惕!” 躲在后方的廘战在碎片之间灵活腾跃,试图通过走位躲开龙魂的突袭,但还是被凭空冒出的龙魂一爪击中,打得只剩血皮,眼看着就要落到岩浆里,南风的浣花给了他一个盾,接触被击飞的负面状态,然后一个减速,自己冲了上去,挡住BOSS。 龙魂一爪就把脆弱的残血浣花扫到了岩浆里。 步惊云的技能读条完毕,火焰再次化成蛇状,不过这次是荆棘,抽打着现身的龙魂,灼烧带着减速,瞬间把龙魂打到三分之一的血,BOSS立刻转移目标,林郁正准备冲上去救他,只听见程曦沉着指挥:“小鱼,开大。” 林郁恍然大悟,连忙开始读条。 彼时廘战终于狼狈逃出BOSS的攻击范围,脆皮的云麓法师被BOSS逼到角落,眼看着就要被一招秒杀。 天上瞬间降下碧绿色的雨水,连空气中蔓延的火焰似乎都消散了不少。 步惊云和廘战瞬间被回到满血,廘战已经退到安全距离外,正准备找时机输出,然后比不上弓手灵活的法师却被龙魂缠住,几个瞬发的AOE下来,法师只来得及给自己加上一层火焰之盾,就被龙魂打到只剩血皮。 而这时候,龙魂的动作却忽然一滞。 从天而降的战士,披戴着火焰盔甲,手持着轩辕剑,一招打出眩晕,然后跟上击退,开大之后的连招华丽无比,带着破甲的状态,将BOSS连到只剩血皮,而后,横空飞来一箭,是廘战的弓手高高站在岩浆边缘,一个大招将龙魂血条打空。 暗红色的龙魂瞬间分崩离析,变成无数团红色的火焰,消散在空气中。 地面合拢,岩浆消失。 满地的灵品装备中,屠龙小队幸存的四人全部只剩血皮,背景音乐传来古老而威严的吟唱,似乎是某支庆祝战士获胜归来的战歌。 与此同时,世界频道上跳出一条消息。 【系统】恭喜逐鹿天下的烽火、廘战、风吹PP凉、宛然一笑、七彩鹿、子非鱼成功屠杀上古恶龙,帮派威望+5。 第24章 天都 在逐鹿六人组通过屠龙副本的消息出现在世界频道上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世界频道上都是一片混乱。 逐鹿的人自然上世界频道得瑟,刷一些“逐鹿君临天下”之类让人看不惯的话。狼族的人消失匿迹,一些东南二区的大号都表达了自己的羡慕嫉妒恨,其中尤其以云无意最为典型。他总共就说了两个字。 【世界】云无意:我操! 不过这些都跟林郁无关,他向来是关帮派频道的,对于世界上那些整天吵来吵去的事也是充耳不闻。 逐鹿六人组出了副本,都感觉心情还没能平静下来。 虽然用的是自己的没打过屠龙副本的小号“殷商”,烽火这时候还是表现出了作为一个合格且优秀的帮主应有的风度。 【队伍】殷商:今天晚上参加副本的人,帮派奖励每人一套时装,过两天醉梦书副本开荒,都穿制服去。 【队伍】风吹PP凉:哇!发财了!帮主威武! 【帮派】风吹PP凉:哈哈哈,帮主大人发红包了! 【队伍】宛然一笑:土豪啊!怪不得都说二区是土豪区。 【队伍】殷商:羡慕的话,就换区来我们帮派,我很欢迎。 【队伍】宛然一笑:好主意啊!我们帮派穷得连老婆都找不到,来这里说不定还可以解决婚姻问题啊…… 南风说这句话的时候,廘战嫌弃地从他身边走开,站到了林郁身边。 【队伍】风吹PP凉:来吧来吧!我们帮派很多美女哦!你看帮主夫人就知道了。 PP年纪小,不知道揣摩人的言外之意,程曦却听得出南风把话题从帮派待遇引到开玩笑的“婚姻问题”,其实也算是一种不着痕迹的婉拒。他本来就是随意递一句话过去,毕竟南风自己也是东南一区最大帮派的副帮主。 【队伍】殷商:现在才九点不到,要不要弄点帮派活动? 【队伍】七彩鹿:正好,我也在想这问题。 【队伍】风吹PP凉:强烈要求帮主大人组织我们去爬天都峰。 【队伍】殷商:爬天都峰是个好主意。 【队伍】殷商:小鱼,你们怎么看。 【队伍】子非鱼:天都峰是淮南那座山吗? 【队伍】廘战:是个没有怪打的地方,里面有很多在游戏里结婚而且还整天腻在一起恶心人的弱智。 【队伍】殷商:爬到二十层以上就很少有人了,一般的人都只能爬到二十层。我们爬到五十层看看风景然后下来。小鱼是第一次爬天都峰吧? 【队伍】子非鱼:嗯。 【队伍】子非鱼:你们等我一下,我先去商城买三十张传送符。 【队伍】风吹PP凉:。。。 【队伍】南风:... 林郁以为他们是听不懂自己的意思,连忙打字解释。 【队伍】子非鱼:我买传送符是因为如果我爬不上去的话,就传送上去。这样就不会拖累队伍进度了。 【队伍】风吹PP凉:┭┮﹏┭┮小鱼MM让我好自卑。 【队伍】南风:我真的要考虑换帮派了!二区连杏林都这么富!浣花的春天还会远吗? 【队伍】廘战:小鱼的钱是自己采药赚的,不是不劳而获得到的!失败的人在哪区都是一样的。 就在他们纷纷发表感慨或者打击队友的时候,林郁已经默默地在商城买了三十个传送符,程曦很及时地制止了队伍的内乱。 【队伍】烽火:九点了,大家一起跑过去吧。 - 天都峰并不算天之涯里风景最好的地方,但却是最难到达的地方之一。 天都峰有八十一层,五十层以上还没开放,每层之间的山路都很崎岖,而且高度越高,越是难爬,到了四十层以上基本是人迹罕至,但是风景不错,夏有繁华冬有雪,游戏时间是晚上的时候还会有星空,设计的难度大概只比游戏里最热门的西湖低一点点。 林郁没有坐骑,本来按理说这时候该是步惊云挺身而出的时候,但是“七彩鹿”同学今天的兴致似乎并不高。廘战倒是想带林郁,但是南风嫌宛然一笑的白狐狸太女气,不肯骑,还拿出刚刚副本里的“救命之恩”相威胁,廘战迫于道义,只能带他骑自己的白马。 所以林郁只能和烽火一起骑麒麟了。 从屠龙副本到天都峰,跑地图用了十多分钟,浩浩荡荡一帮人,一路上吸引了不少目光,到了天都峰还有小号跟在后面。不过上了十几层,就没人跟得上了。 林郁毕竟操作不行,天都峰三十层的分界点是个悬崖,上面悬浮着一个个生长着奇花异草的土地碎片,像阿凡达一样里的潘多拉一样的,前面五个人都毫无悬念地跳过去了,林郁努力跳到路程一半,后面的土块只要一上去就往下沉,所以要手速够快不慌不忙才能成功通过,林郁毕竟是个进游戏不到一个月的新手,两次都从悬崖上掉了下去,嗑了两颗天价的复活丹。 林郁站在悬崖这边,看着悬崖那边的队友,皱起了眉头。没有谁比他更知道一个人的时间和五个人的时间比起来哪个重要。 【队伍】子非鱼:我传送过去吧。 【队伍】殷商:不用,我过去接你。 程曦把麒麟收起来,穿着屠龙套,从对面悬崖跳到土块上,身轻如燕,一套行云流水的操作,不到三分钟就跳到了林郁面前。 【队伍】殷商:小鱼,你YY还开着吗? 【队伍】子非鱼:开着。 然后耳机里传来了程曦的声音:“小鱼,听得见吗?” 程曦的声音清朗,让人想起天空,或者大草原上一望无际的风景,但是并不是轻浮的,他的声音里有很沉稳的东西,让人听着就安下心来。 尤其,是这个声音还在叫着你名字的时候。 林郁顿时不知道做什么才好。 喜欢是很奇怪的东西,让你手忙脚乱,脑中一片茫然,明明连自己身处何地都不清楚,却还是这样开心。 【队伍】子非鱼:听得见。 程曦低声笑了一声,这大概是他的习惯,不带任何调侃意味的笑,却让林郁觉得耳朵有点热。 他说:“跟着我走。” 穿着屠龙套的战士一马当先,跳到了最先的石块上,大概是为了让林郁看清楚,他的动作却没有刚刚那么快。 “先跳到二分之一的位置,然后像我这样停下来,”程曦指挥着跟在自己后面的小杏林:“现在我走一遍浮桥,你记住我的步骤。” 明明是一人可当千军的战士,跳跃起来的时候,动作竟然也这样身轻如燕。 “按A,W,空格,然后接着空格,A,W,W,A,这一块一定要走到边缘,然后空格和W一起按,跳过这一块,后面的就一直A,W,空格就行。” 他轻松跳到悬崖对面,然后指挥林郁:“小鱼,现在听我指挥,我让你按哪个键就按哪个键。” 虽然知道程曦听不见,林郁还是听话地“哦”了一声。 “按A键,W,空格,手要快,对,别慌,到了那块最难的我会提醒你的,W,A,走到边缘,对,空格和W一起按,跳起来……” 林郁到达对面的时候,手心都出了一层薄汗。 【队伍】风吹PP凉:鼓掌! 【队伍】殷商:表扬小鱼。 【队伍】子非鱼:你骗我,刚刚最难的那块根本没有提醒我。 程曦在耳机里笑了起来。 “我是为了让你放松心态。” 【队伍】子非鱼:没有实验证明提心吊胆比按部就班要放松。 程曦没想到林郁是真的不爽,还在逗他:“但是我的方法是对的,你看你现在不是过来了吗?” 【队伍】子非鱼:从严格意义上讲,传送符的价值并不比五个人站在这里等我浪费的时间更多。我刚刚就应该传送过来,走过来本来就是个错误的决定。 如果是别人的话,大概早就被林郁的话惹恼了。 但是程曦只是笑了笑。 他以连他自己也没有察觉的温和态度,还有让林郁很喜欢的声音,说:“可是走过来的话,小鱼会更有成就感的啊。” 林郁在心里默默地哼了一声,装作没发现自己的耳朵在发烧。 - 一路好风景。 爬到五十层,已经是快十点整,天都峰上繁星满天,几个人横七竖八躺在草地上,山石上生长着不知名的花树,开得碗口一样大的花,花枝一直垂到地上来。还有萤火虫,在齐膝深的草丛里闪烁。 林郁躺在地上看了一会星星,然后告诉廘战:这个星空画错了,北半球的夏天深夜是没有猎户座的。 程曦不喜欢看星空,他站在山崖边上,俯视天都峰下淮南城的万家灯火,这游戏做得很逼真,黑暗中还时不时传来野兽的长啸声。 那个顶着七彩鹿的小云麓走到了他身边。 【私聊】七彩鹿对你说:阿程,我决定追小鱼。 程曦被烟灰烫了手指。 【私聊】你对七彩鹿说:那很好啊。 【私聊】七彩鹿对你说:是认真的那种追,不是游戏里那种。 程曦打了一段字,然后又删掉了。 【私聊】七彩鹿对你说:这两天我就是一直在想这件事,上次你跟我说过小鱼读书很厉害,你也知道我家里情况,如果她太优秀的话,一定会被束缚。但是我仔细想了想,还是决定试一试。我爸妈那边,我会努力去说服。毕竟难得遇见自己喜欢的人。 【私聊】你对七彩鹿说:你还和以前一样,做什么事都喜欢事先做好准备。 【私聊】七彩鹿对你说:有备无患总是好的,越是在乎的东西,越经不起差错。这个道理我还是懂的。 程曦看了一眼躺在草地上的小杏林,明明是浑然不知世事的样子,却比谁都爱讲道理。不懂人情世故,却常常友善得让人惊讶。 这个小杏林,常常让自己有一种错觉,仿佛有一个人一直站在自己身后,安静温和地看着自己。不管自己做出什么决定,她都会无条件地拥护,不管自己成功或失败,沉默或愤怒,她都会一直这样注视着自己,给予无条件的信赖,和全心全意的仰望。仿佛她眼睛里就只有这个叫程曦的人。 遇见这样的人,大概也是很难得的吧。 第25章 理解 爬完天都峰,队伍里的人都各自下了。 林郁本来还准备蹲一会交易所,但是烽火下线之前给他发了个私聊,说“小鱼晚安”。 他回了句“你也晚安”。 然后他就默默关了电脑,洗漱完毕,趴到床上,把空调被拉到齐胸的位置盖好。 然后他就开始失眠了。 生活习惯倒是其次,今天经历的事确实是太精彩了。 不过,只要呆在烽火身边,每天都是精彩的。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就像身上有一个雷达一样,他的动作,他说的话,就像强烈的信号一样,无时无刻不在传过来。 据说失眠的时候数羊有用,不过林郁小时候,他爸说让他睡不着就试着在脑子里求四位数的平方,想累了就自然睡着了。 林郁从平方求到立方,再开了一堆立方,最后做了个满是数字的梦。 第二天上线的时候,烽火不在。 既然烽火不在,白小胥又开始每周两次的赖床,林郁就自己下楼去买早餐了。 早上七点一十,有课的学生大都没有起床,食堂也才刚刚开门,林郁在窗口等了半天,提着两份凉粉一份小笼包还有两瓶牛奶出了食堂,一抬眼就看到了程曦。 他的第一反应就是缩回来。 其实他现在戴着八百多度的眼镜,脸色苍白,丢到人群里就是过目即忘的,而且程曦压根只是路过。冷着一张脸,还戴着墨镜,目不斜视地从食堂门口走了过去。 林郁本能地觉得程曦应该是很不开心。 而且他还连早餐都没吃。 但是他程曦压根不知道他是谁,他连上去像一个普通朋友那样问一句“你怎么了?是不是心情不好?”的资格都没有。 这还是林郁进游戏来,第一次意识到,自己离开游戏里那个叫子非鱼的小杏林之后,对于程曦来说,就是个陌生人。 原来网络游戏真的是虚幻的。 - 林郁吃了早餐,在碧海平原采了一会药,拜上次烽火和廘战带他去狼族找麻烦所赐,现在别说狼族的人,别的帮派的人也不敢抢他的药草了。 到中午,程曦还是没有上线。 步惊云倒是一过了午饭点就蹿了上来,而且一个传送符直接传送到林郁身边。 【私聊】步惊云对你说:小鱼,我有一件事想跟你说。 【私聊】你对步惊云说:好,我也有一件事想跟你说。 【私聊】步惊云对你说:那你先说好了,我不着急。~\(≧▽≦)/~ 我们还有很长很长的时间。 【私聊】你对步惊云说:我准备告诉烽火,我是男的。 易云攸没有打翻杯子或者把电脑碰到地上,他只是有点木然地在屏幕上打出一个字“啊?” 【私聊】你对步惊云说:我不是人妖,我没有骗别人感情。我建女号是因为论坛上说女号进帮派比较容易。现在我觉得,如果我跟烽火当兄弟的话,就可以问他为什么心情不好了。所以我决定告诉他,我是男的。 易云攸没说话。 他只是不知道打什么字好了。 这世界上有些事发生了会愤怒,有些事发生了会伤心,但是有些事,只是让你无奈而已。 只是原本想说的话,也说不出来了。 【私聊】步惊云对你说:你怎么知道阿程不开心? 【私聊】你对步惊云说:我就是知道,直觉。 易云攸虽然是个温文尔雅的人,但也只能若无其事地聊到这里而已。 【私聊】步惊云对你说:阿程要明天才能上线,到时候你再跟他说吧。 【私聊】你对步惊云说:好。 碧海平原,一片花海,游戏里时间正午晴天,蓝天白云,一片好风景。如果林郁没有说出那句话的话,站在花海里的一对杏林也算是相当美好的画面。 可他说了。 于是就只剩尴尬而已。 易云攸毕竟家教好,就算知道站在自己面前的这个小杏林并不是自己以为的呆萌的理科女生,而很可能是一个戴着高度近视眼镜的理科宅男,也没有直接转身就走,还是站在这里。 只是林郁毕竟没有迟钝到底。 【私聊】你对步惊云说:我理解的。 【私聊】步惊云对你说:什么? 【私聊】你对步惊云说:我在论坛上做过调查,百分之九十的被认为是女性的玩家被发现是男的之后,以前和他关系很好的男性玩家都会改变对他的态度,程度重一点的还会从此厌恶他。如果你觉得和我在一起很尴尬,是正常的。我想这应该是人类的正常心理反应,虽然我没有理清这种厌恶情绪的产生过程,但我理解你。以后有时间了,我会去看基本人类精神学的书。 易云攸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明明还是那个人,一样的语气,一样的态度,但自己,却不能用以前的态度回应了。 【私聊】步惊云对你说:没那么夸张的,我不会厌恶你的。 【私聊】步惊云对你说:你说过的,我们是朋友。 【私聊】你对步惊云说:那就好,你刚刚说想要跟我说的事,是什么? 【私聊】步惊云对你说: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我已经忘了。 - 林郁大概永远也不会明白,这世上的人,说的话,未必就像表面听起来那样。 他也永远不会猜到,易云攸没有说出口的那句话,究竟是什么。 何况,他现在正忙着把自己和步惊云的对话截图下来,等会和白小胥一起研究,然后得出步惊云之所以知道自己是男的也没有和自己反目成仇的原因,然后用在程曦身上。 与此同时,程曦早已经上了车。 接他的司机永远都是那一个,从八岁,到十八岁,永远都是这一个,十多年过去,除了司机的鬓角有些花白,其余的几乎一成不变。 秦家有很多用来接送客人的车,但这辆车,是独一无二的。除了没有族徽,其余的,和常常出现在记者镜头里的那辆是一模一样的。 司机下车,为程曦打开车门,仍然是一贯的沉默。程曦也早已经不是小时候那个满心渴望的孩童,十几年的时光,他早修炼出名为“漠视”的坚硬外壳,这世界上的风刀霜剑,再也不能伤他分毫。 还是熟悉的路。 程曦的小学和中学都在S城读,都是和易云攸一起,上的是贵族小学,以前小学时候总爱趴在这辆车的窗户上看,路过的风景都看得清清楚楚,大概是去的时候和回来的时候心情不同,所以总觉得司机走的是不同的路。 现在他都不在乎了。 - 到目的地时已经是中午,这地方是秦家的度假别墅,但也有些年头了,记忆中爬了满墙的爬山虎,门廊上垂下来的茂盛的蔷薇花,十几年来,一成不变。 他还是从侧门进。 女佣递上手巾,茶几上已经摆上了他喜欢的明前龙井,说是喜欢,其实也只是以前来的时候多喝了两口而已。老作派的大家族就是这样,心思都用在细节处。 司机在外面接了个电话,恭敬地对电话那头的人说:“好,好,知道了。”悄无声息走进来,躬身说:“夫人说宴会时间延长,要晚点过来。” 程曦只点了点头。 反正和他的意见没关系,也不用言语来回答。 午饭摆在老地方,菜色也是按惯例,这两年S城上流圈子里流行起吃虫草,秦家也不能免俗,可惜这道药膳卖相太差,程曦碰都没碰。 “晚点”晚到了午后,程曦坐在沙发上,来的时候忘记带烟,这司机倒是很贴心,从书房提出一个手提电脑来,躬身放到程曦面前,又悄无声息走了。 这司机很少和程曦说话,本来也没什么话好说,而且他应该也不知道该怎么称呼程曦才好。 不止是他,这世界上大概没有一个人知道,该怎么称呼程曦才好。 不愧是秦家,笔记本上带着郁金香的LOGO,开了电脑,还看见桌面上有天之涯的图标。两年前的那件事发生后,程曦知道他们不会再放任自己,所以他们知道自己在玩什么游戏也不稀奇。 只是呆在这里,程曦没有玩游戏的心情。不仅不想玩游戏,连说话都懒得说。 每次来这里,都好像在提醒他,不要忘记自己的身份。其实他从来都没有忘记自己是谁,他知道,自己就是一段被忽视的黑色历史,被层层粉饰的过往,和一个提不得的名字。 他是个十八年前就不该出生的错误,悬在两家人心上的阴影,言语间的忌讳,一刻也不能放松的提防。 他是个孤魂野鬼。 - 下午四点,忽然下起雨。 庄园门口传来喇叭声。 佣人都跑到门口,别墅里听不见一声咳嗽声,门廊上走过一个端庄身影,穿着参加宴会回来的正装,司机跟在背后拿着伞。 熟悉的高跟鞋的声音。 她站在门口,佣人替她取下遮雨的外套,她化着一丝不苟的妆,端庄脸上看不出岁月的痕迹。 程曦的眼睛很像她。 她说:“你来了?” 第26章 嘲笑 程曦坐在沙发上,看着对面的妇人动作优雅地坐了下来。 毕竟是如今掌握着秦家实权的人,眼角眉梢都是威仪,她身上,除了大家族里身份尊贵的女人该有的端庄,更多的,已经是喜怒不形于色的决断。 司机站在她身后。 程曦早猜过,这个一直替她接送自己、可能也负责让人暗中监视自己的“司机”,在秦家的职位,绝对低不到哪里去。估计还很可能不是姓秦的人,而是她从自己家带过去的心腹。 “外面下雨,怎么穿这么薄?”她皱起了眉头,看着程曦身上穿着的薄薄的牛仔衬衫,此时此刻,她的表情就如同寻常人家的母亲一样。 “来的时候不知道要下雨。”程曦合上了电脑。 程曦看新闻的时候,也常常看到她的身影,毕竟是秦家当家的人,丈夫已经去世,港媒都恭敬地称她为“秦夫人”,也看到她儿女的新闻,她有一子一女,都是在国外上学,相貌好,叛逆,一掷千金。有花边新闻说她和子女关系十分差,子女怕她就像怕阎王一样。 但她对程曦,一直都是很好的。 尽管性格威严,但是,在程曦面前,她一直很像一个正常的母亲。 “上次他来这边,见过你。”似乎是习惯性的动作,提到那个“他”字的时候,她稍微别开了脸,四十岁的年纪,仍然有着毫无瑕疵的修长脖颈,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连眉眼也卸去了一点坚硬威严,多了一分柔和。 “他说,你长高了很多。” 是上次学校的五十年校庆吧?当时自己也奇怪过,即使是有着官场应酬的原因,那个人的身份,也并不需要光顾这样场合。 所以,是为了看自己而来的吗? 看自己,却不让自己看到他。确实是符合他身份的行事风格。 “站起来让我看看。”她让程曦站起来,自己也跟着站了起来,绕过茶几,走到了程曦身边。 刚刚成年的少年,有着遗传自那个人的身高,身形修长,宽肩窄腰,即使是穿着简单的牛仔衬衫,也是鹤立鸡群的。 “老林说,你们学校的条件不好。”她像最寻常的母亲一样,伸手替程曦理了理衬衫衣领:“这个周末还是回沈家吧,我很久没见过沈泽了,替我问他父母好。老林会替我带礼物过去。” 又是上次一样的古董汝窑梅瓶,还是顾恺之的书画? 像所有把孩子寄养在别人家的父母一样,因为怕别人对自己的孩子不好,所以加倍地礼遇别人,礼物珍贵到夸张的地步,远远超过养大一个孩子的代价。 “好。”程曦抬起眼睛来,看着她:“如果,有机会的话,也告诉‘他’,我向‘他’问好。” 毕竟,是父亲。 “好。”她垂下眼睛来,不知道是因为提到“那个人”时的习惯,还是因为程曦的正脸实在太像那个人。 坐了太久,衬衫的衣角有点褶皱,她用保养得宜的手替程曦抚平,右手的无名指上,看得见常年戴过戒指的痕迹,因为被取下,手指上有一圈的颜色较浅,毕竟是四十岁的女人,低头的时候,眼角已经有了些微皱纹。 岁月是这么可怕的东西,只是一晃眼,已经是十八年。 当年费尽周折万般保全下来的孩子,终于平安长大,继承了父母的容貌,这样挺拔而优秀,站在这里,提醒着自己,当年也曾经有过那样的疯狂,那样与全世界为敌也要和那个人在一起的执着。 只是,一切都过去了。 所有惊心动魄的故事,那样疯狂和叛逆,生离死别的痛苦,曾经一夜一夜辗转反侧的煎熬,这些年的时光,都会像旧日记一样,被埋在灰尘之下。终有一天,会被渐渐忘记,只留下别人嘴里的只言片语,无人记得。 百年之后,尽数埋葬。 - 虽然说着“我们是朋友”,但是易云攸还是在下午四点下了线,用他的话说,是“我妈打电话让我回家”。 他说得云淡风轻,林郁也绝不会猜到,在他这句话的背后,本来有一个计划,他本来这个周末并不准备回家,而是决心表白之后,然后回去说服自己的父母,他要交一个喜欢学术研究的理科生女朋友。 易家并不是什么小家族,即使比不上秦家,也是有着自己企业的。易云攸的母亲,和沈泽的母亲,还有“秦夫人”,当年其实是同一所贵族女校里读出来的同学,三人境遇各不相同,秦夫人更是远嫁,但还是有机会的时候会偶尔坐在一起喝一杯下午茶的。 正是因为这样,易云攸才和程曦成了挚友,甚至比和跟程曦一起长大的沈泽关系更好。 用沈泽的话说,大概是因为他们身上都长着“反骨”的缘故。 不过易云攸终究是在父母期望下长成的独子,已经计划好的命运,继承家族企业,可能闹一两段无伤大雅的风流韵事,但最终会找个大家闺秀联姻。 他的反骨,只够支撑他走到这里而已。 - 不过林郁压根不知道这些。 这一个多月和程曦关系越来越好,这几天更是干脆和程曦并肩而战,他整个人的心情都是不错的。连白小胥替他传达了“黎老怪这几天又收了不少同事儿子的结婚邀请函,心情非常坏”这样的信息,都没影响到他的心情。 因为晚上廘战要去PK场和南风打架,他作为“廘战最好的朋友”(其实也是唯一的朋友)自然要去加油。所以他只能趁下午完成这周唯一的娱乐:采药。 上次的极品药草人参娃娃被抢,狼族又出示了截图证明火狼虽然打死了林郁但还是没抢到药草,所以林郁身上最好的药草是一支灵品的朱雀草。 他准备自己采点朱雀草来,试一试灵品药草的水。 跑了半天,包裹都快堆满了,他跑回仓库清货,正准备出城,结果一个组队邀请甩过来。 【私聊】天启对你说:小鱼MM。 林郁进了队伍。 【私聊】你对天启说:我是男的。 队伍里已经有五个人,除了浣花天启,还有个穿得很妖娆的女刺客,名字比较嚣张,叫“老娘让你跳”,还有战士“黄霸霸”,云麓也是世界频道上经常看到的土豪“白柯”,弓手的名字更著名:云无意。 【队伍】老娘让你跳:小云儿,你的意中人进来了。 【队伍】云无意:(﹃)。 【队伍】子非鱼:这个表情符号是什么意思?我没看到别人用过。 【队伍】白柯:流口水的意思。 【队伍】老娘让你跳:想吃掉你的意思。 【队伍】云无意:别听他们乱说,小鱼鱼,来哥哥这边,哥哥是好人。 【队伍】老娘让你跳:【呕吐】老娘想吐了怎么办。 【队伍】云无意:一定是怀孕了。 【队伍】子非鱼:她这个呕吐应该是表示反感的意思。觉得恶心的时候呕吐是正常的生理反应。 【队伍】天启:…… 【队伍】老娘让你跳:= = 【队伍】白柯:他们其实是在开玩笑。 【队伍】子非鱼:哦。 【队伍】子非鱼:你们拉我进队伍干什么?我今天下午要采药,晚上要去PK场。 这个城市里的某个写字楼里,在某间门口贴着“白客工作室”的套间里,某几个坐在一排电脑前的青年面面相觑,中间的蹲在椅子上顶着鸡窝头的青年眯细了狐狸眼:“是谁说小鱼鱼很天真很好骗的?” 其余人的目光齐刷刷看向了坐在最左边的青年。 天启顿时一身冷汗:“他也没有很难骗啊,要不我们都去陪他采药?慢慢培养感情……” 众人齐刷刷地:“滚!” 【队伍】云无意:小鱼鱼喜欢药草啊,哥哥卖给你啊,哥哥这有很多七星草哦……【三星草】×200 【队伍】子非鱼:我也有很多药草,【七星草】×200。 【队伍】子非鱼:我喜欢的是采药。 工作室里一片寂静。 过了许久,才听见有人低声感慨: “我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敢和老大这样炫富的。” “闭嘴!” 【队伍】云无意:好吧,小鱼鱼,明人不说暗话,你直接开条件吧,你要多少钱才肯加入我们的屠龙队伍。金币随便开,点券也行。 林郁默默地扒了一口饭。 【队伍】子非鱼:我不缺钱。我待在逐鹿,是因为我要追我喜欢的人,我不会去你们队伍的。 【队伍】子非鱼:不过你们队伍的人想来逐鹿的话,我可以帮你们跟烽火介绍,我们逐鹿屠龙队伍里的浣花和刺客都是高中生,有时候要考试,所以我们还需要两个替补。 工作室再次陷入一片无言的沉寂中。 坐在椅子上的天启默默问了一句:“他这是在嘲笑我们吗?” “不是。”顶着鸡窝头的“老大”眯着眼睛,目光专注地盯着屏幕上那个还在慢吞吞打字的小杏林,盯了一会儿,又翘着唇角笑了起来。 “这个小鱼鱼,倒是比我想象中,还要好玩一百倍呢!” 第27章 PK 虽然云无意心心念念地要把林郁拉拢过去,林郁却压根没把这次会面当回事。和云无意这一堆人告别之后,他在碧海平原采了半天药,等到晚上,廘战总算上线了。 身为廘战的朋友,林郁当然得替他分析战术,他还趁采药的时候浏览了不少关于南风的帖子,把南风PK的风格总结了一下,简而言之,只有一句话:灵活。 有个帖子可信度非常高,因为写帖子的人自己也是个弓手,还在PK场和南风交过手,按理说一个优秀的弓手是最不怕对手灵活的,因为弓手自己的敏捷度就非常高,就算对手没有走位,一个合格的弓手,在攻击的时候也要自己走位,避开对手的控制范围。而且随着弓手技能一削再削,现在真正的顶尖玩家,都是靠着平A和几个必中的技能打伤害的。 但南风之所以能以一个浣花,打败一区无数弓手成为一区PK榜第二,就算在全服也是公认在前十以内的,自然有他的厉害。 【私聊】你对廘战说:别紧张,他只是技能扔得比较准,而且喜欢减速后再攻击,所以你只要躲开他减速技能,就可以避免被他连招。 相比林郁的慎重其事,廘战就帅多了,他仍然穿着一身+7的明月套,手上握的是上次屠龙套爆出的射日弓,带着极品装备才有的耀眼光芒,高高站在竞技场边缘的武器架上。 【私聊】廘战对你说:知道。 【私聊】你对廘战说:不要被论坛上的帖子影响,我前天在论坛上开了一个帖子暗中普查过论坛上玩家的技术水平,基本在PK榜五十名开外,所以他们的帖子根本不严谨,从我建模的结果看,你和南风PK的胜率五五开。 屏幕上一身黑衣的弓手在武器架上蹲了下来,似乎在侧耳倾听四周的动静。 【私聊】廘战对你说:我杀浣花就像切菜一样。 【私聊】廘战对你说:论坛上一般都是些菜鸟,你不要经常和他们玩在一起,会把你也变菜的。 所以说,和自己来自一个母星的人聊天就是好,不仅林郁不会嫌弃廘战话少,廘战也绝不会让林郁罔顾科学原则地把他和南风的胜率改成七三开。 南风还是用着宛然一笑的号,正是晚上八点的高峰期,竞技场进房间要排队,南风悠然地等在一边,竞技场有不少同样在等房间的人以为这个号是真正的宛然一笑在上,不停地扔好友邀请和私聊过来,南风不慌不忙地接了,和他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骗得别人团团转。 等了半分钟,系统里传来“叮”的一声,竞技场地图开始读条。 廘战和南风的PK,用的就是每年天之涯全服大赛的BO3打法,三局两胜,三张竞技场地图,双方各选一张,决胜局是最早也最普遍的一张竞技场地图——罗马战场。 第一张是廘战选的“精灵之森”,密林地形,还有不少可以攀爬的树木和巨岩,简直是廘战的天堂。 相对来说,南风就没这么幸运了。浣花敏捷度虽然高,还是比不过弓手,在这样的地图,只有被直接风筝死的份。 林郁身为房间里唯一的旁观者,是呈灵魂状态悬浮在空中的,虽然能看到两个人的出生点,但是房间旁观者是禁言的。 廘战出生在树巢,南风出场在溪边。 廘战的PK风格也和他一贯的游戏风格很像,极具进攻性,身为一个脆皮弓手,他毫不畏惧地在树上跳跃,而且速度奇快,要知道,以这树的高度,他要是一个失手掉下来,直接会摔掉一半血。 廘战的主动出击十分奏效,南风躲藏在溪边的巨石背后,他走到附近的时候,忽然跳出来朝他扔了个减速,廘战一个闪避躲开,直接跳到巨石上,一顿攒射,浣花被打出击退效果,给自己清了负面效果,一个加速,躲过了廘战的三箭定天山。 廘战直接一个跃身追了上去,根本不给浣花喘息的机会,他的弓手走位十分恐怖,几乎是脚不沾地,闪避起技能来简直不讲理,关键是他走A的技术非常高,每次攻击之间根本不会停止走位,让人眼花缭乱。 浣花成功被打到血皮,给自己开了个盾,准备吟唱大招时候,被廘战直接打死。 - 从“精灵之森”出来,林郁的私聊框跳了出来。 【私聊】廘战对你说:他放水了。 【私聊】你对廘战说:我也觉得他没有尽全力。 【房间】廘战:你什么意思? 【房间】宛然一笑:什么? 【房间】廘战:你为什么不认真打? 【房间】宛然一笑:你说这个啊,这盘是你熟悉的地图,我打不过你,为什么要暴露实力呢。 【房间】宛然一笑:我可不像某些人,还一心想着打个2:0。 【房间】廘战:我也不像某些人,知道打不过就自甘堕落。 还好,地图开始读条,没有让这两个人在聊天框就打了起来。 这次是南风擅长的地图,狂沙之海。 金黄的沙漠里,烈日暴晒,唯一能够遮蔽视线的,只有零星生长在地上的低矮仙人掌,除此之外,一览无余。除此之外,地图面积也只有精灵之森的一半,没有给人多少风筝的空间。 这里简直是弓手的噩梦。 廘战出生在地图东南方,南风出生在地图西南方。 一览无余的沙漠中,两人一眼就看到了对方。 廘战拔腿就跑。 明月套的敏捷加到极致,他一个反向跃身,已经把两人距离拉到地图的一半。 南风不慌不忙给自己套了个加速,然后给自己一个荣耀加身,加了自己物防和魔抗,然后朝廘战冲了过去。 廘战被追到离地图边缘不远,回身一个万箭齐发,然后反向跃身逃跑。浣花穷追不舍,廘战一面风筝着他,一面围着地图转圈圈,一面不断打出伤害,但毕竟浣花的加速技能多,才几秒钟就被追到浣花攻击距离。 廘战一个跃身,跃过一丛仙人掌,回头射出一箭鹰击长空,南风的血只剩一半。 但是南风也朝他冲了过去。 两人的距离已经近到快要可以近身攻击,浣花却丝毫不准备攻击,只不慌不忙给廘战套着减速,廘战连着两箭打出暴击,直接把他的血条打到三分之一。 然后南风扔了个减速过来。 身形敏捷的浣花一跃而起,抛出手中长剑。纤细身影悬浮在空中,衣袂飞舞。而她身体周围,九柄造型古朴的长剑在高速飞舞。 沙漠的骄阳之中,有着姣好面容的浣花睁开了眼中。 九柄长剑,瞬间呼啸而下,直奔廘战。 廘战只来得及逃到他大招的边缘而已。 第一柄长剑,击碎了弓手唯一的一个光盾,第二柄,第三柄,都被他闪过,而第四,第五柄,将弓手定在地上。随之而来的,是第七柄…… 只是一个大招而已,脆皮的弓手就被打到半血。 然后,在大招完毕的瞬间,浣花一个加速,给自己套上个盾,冲到了尚在大招晕眩效果中的弓手。 一个束缚,再加上一个伤害加倍。 弓手被控在原地,动弹不得。 在那之后,就只有无穷无尽的连招了。 减速,让所有负面效果加倍的虚弱,束缚,伤害加倍,平A,每次束缚结束,廘战只来得及极缓慢地射出一箭,就再度被晕眩。 南风用精确到极致的计算,和机器般毫无瑕疵的操作,成功地解释了什么叫“被控到死”。 他用浣花的减速,弥补了晕眩技能之间的冷却时间,每次晕眩快要结束的时候,先给自己套上加速,然后给廘战一个减速,让廘战无法逃脱,浣花的冰封千里和老态龙钟,可以把廘战的攻击速度和伤害都降到最低,从而使南风成功渡过束缚的冷却期,然后再连上一轮控制。 说来简单,但是要知道,浣花每个技能的冷却时间各不相同,效果持续时间也绝不相同,人脑毕竟不是机器,要在极短的时间内决定用怎样的连招,要怎样再度控制住廘战,是非常困难的事。需要对自己的技能和对廘战的技能都十分了解。更何况,只要他一个失误,挣脱束缚的廘战,绝对可以把只剩三分之一血的他几招秒掉。 第二局南风赢了。 这次廘战什么都没说,直接点了第三局的地图。 罗马古战场之所以作为游戏里最早出的地图还经久不衰,也是有原因的。 古战场里,既有可以供弓手和云麓躲避的坍塌的石雕,也有大片开阔的场地可以供战士和暗夜之类的近身作战。至于杏林和浣花,上PK场就是来挨打的,所以压根不列入考虑中。 第三局南风换了打法。 廘战风筝他,他也风筝廘战,他似乎抓住了一点:虽然弓手攻击力比浣花高,但是如果打不到人的话,弓手的攻击力,和浣花的攻击力,完全没有区别。 于是两个人就开始了追逐战,时而是廘战追着南风跑,追了一阵发现浣花的加速太多追不上,好不容易打出的一点伤害又回了上来,然后换成南风追着廘战跑,追了一会发现弓手实在太灵活,连技能都扔不到。 不过两个人都是非常危险的人物,即使是这样无聊的拉锯战中,廘战也险些被南风回头,套上一个减速,还好他及时开了盾,逃得远远的,不然估计又是一套连招下来。浣花也险些被廘战打到墙角。虽然是无趣的追逐战,两个人却都是随时准备着回头一套技能打死对方的。只是要看谁先失误。 这次失误的是廘战。 他比较喜欢在高处跑,罗马战场的雕塑倒塌在地上,高矮不一,他也跑得非常娴熟,浣花在下面跑,他就在上面追,追到两个雕塑群之间的时候,一个失误,直接从雕塑上栽了下来。 南风等得就是这个机会。 廘战一落地,他就回头一个加速冲了上来,同时一个全屏减速的冰封千里,廘战爬起来的动作都慢了一下。 南风直接冲了过来,想要打廘战一个措手不及。 廘战直接开了画地为牢。 一秒时间,负面状态一扫而空。 光盾消失的瞬间,廘战一个万箭齐发减速了发现不对劲想跑的南风,追上去一顿攒射,躲开浣花反手的束缚,三箭定住浣花,直接开大。 【房间】廘战:我是故意被你抓住的。 大招结束,浣花只剩血皮。 然后,浣花给自己套了个荣耀加身,硬接住廘战致命的一箭,直接打到空血,然后给廘战一个老态龙钟,给自己上了个浣花唯一一个可以加血的技能——以光之名,再度被廘战打到只剩血皮。 在硬接了这两箭的过程中,他已经冲到了廘战身边。 廘战想退,已经退不开了。 减速,第三箭被浣花躲过,束缚,弓手被控在原地。 浣花直接开大。 【房间】宛然一笑:忘了说,我也是故意抓到你的。 九柄长剑呼啸而下,廘战被打到半血,控制连着控制,眼看着廘战要重蹈覆辙,但是在减速之后,浣花扔出束缚的瞬间,廘战开起画地为牢。 弓手的画地为牢,免疫一切形式的伤害和控制技能,听起来简直无敌,但是却只有短短一秒的有效时间,也就是说,这个冷却长达整整十六秒的技能,必须无比精确地在对方释放技能的瞬间开启,才可以免疫掉对方的技能,早一秒或者晚一秒,就等于白开。所以划分顶尖弓手和高级弓手的唯一标准,就是对画地为牢的运用。因为高端玩家操作水平都相差无几,而画地为牢需要的,是绝对的心理素质,绝对的手速和判断能力。 更何况,廘战还被被南风套了减速,他开启技能的速度,比平时要慢。 他通过上一局,找到了南风连招的关键点,然后在这一局里,准确无比地用画地为牢,打断了南风这些连招的关键所在——作为硬性控制的束缚。 以南风的习惯,他会在所有技能用完之后再上束缚,因为束缚的控制时间非常长,可以等待下一轮的技能冷却。 而束缚被免疫掉了。 减速和虚弱都在冷却之中,技能列表一片倒计时。 南风眼睁睁看着屏幕上的弓手一箭射了过来,把自己屏幕打成灰色。 【房间】廘战:我说了,我是故意被你抓到的。 - 出了竞技场,廘战也没有特别开心,仍然一脸冷漠站在竞技场的武器架上,林郁操纵着小杏林,想要努力地跳上去,廘战耐心地在队伍频道里指导他:“先按W,走到武器架边,走到不能前进为止,然后后退三步,就是按三下S,再开始跳……” 正教得起劲,那个顶着宛然一笑名字的浣花从人堆里走到了武器架旁边,扔了个入队申请。 身为队长的林郁把他拉了进来。 【队伍】宛然一笑:我输了。 【队伍】廘战:小鱼,你别按W,先跳再W,然后再跳,这个武器架有两层的。 【队伍】廘战:浣花打不过弓手的,我近战都能打赢浣花。 【队伍】宛然一笑:没办法,职业克制,我还可以杀暗夜呢。 【队伍】廘战:我也可以杀暗夜,如果烽火不穿屠龙套的话,我就是二区PK王。弓手才能当PK王,浣花练得再好,只能欺负菜鸟。 【队伍】宛然一笑:那我不如换个弓手号,来跟你学PK? 谁都知道南风只是句玩笑话,廘战却当成真话了。 【队伍】廘战:我收徒弟要钱的,两百金币一个小时。 第28章 骄傲 廘战PK完之后,林郁又和他一起去采了下药,廘战不喜欢采药,但是今天没人找他带练,他在这游戏里又没有朋友,也没地方可以去——虽然他自己不承认这一点。 用他的话说,叫“你采药吧,我保护你,看见狼族的人靠近就打死他们。” 林郁竟然也相信,还劝说他:“还是不要打他们好了,会红名的。你红名的话被别人杀了会掉装备的。” 廘战性格很奇葩。他其实不是冰山,也不是冷漠,虽然游戏里不少人追着喊着要做他徒弟或者跟他结婚,但是他压根没点感觉,也不觉得这代表自己很厉害,因为他完全拿他们当另外一个物种,他们的追捧影响不到他。所以总有人觉得他比较听林郁的话,其实是因为只有林郁的话他才听得进去,别人的话他压根没有去听。 所以南风要当他徒弟,他不觉得什么,林郁一劝他,他就更拽了。 【队伍】廘战:这游戏里一堆白痴,没人能杀我的。 经常有人说廘战目中无人,其实廘战压根没把他们当人,所以在他们面前只能说是本性毕露而已。那些人要是看到廘战在林郁面前拽成什么样子,应该会直接想要买凶来杀廘战的。 也只有林郁,看他狂成这个样子了,还认认真真跟他聊天。 【队伍】子非鱼:廘战,我觉得你太骄傲了,虽然打赢了南风,但是也不能骄傲。骄傲会影响大脑的正常判断能力,这个是有人体试验证明的。 廘战十分不爽地从树上跳了下来。 【队伍】廘战:我这不叫骄傲,我说的是事实。 【队伍】子非鱼:那是因为骄傲影响了你的判断,这个游戏里虽然大部分人不是很聪明,但是还是有人能够杀你的,烽火就能打得过你。 廘战更加不爽了。 【队伍】廘战:烽火不穿屠龙套根本打不过我,战士的屠龙套比弓手的屠龙套性价比要高太多,我PK都只能穿明月套。 【队伍】子非鱼:但是这个是既定事实,游戏就像现实世界,这些是定理,改变不了的。在这个不可变的前提条件下,你就是打不过烽火。 【队伍】子非鱼:而且我不懂你为什么这么喜欢PK。我认为,PK代表的只是打架的能力,不代表你的个人价值。我妈常常跟我说,不要太在乎知识和能力这些硬性的东西,要在乎人的情感。你太在乎硬性的东西了,这是不对的。举例来说,在你和南风PK之前,我就一直觉得你比南风要厉害,这就是人的情感,跟你PK厉不厉害没关系的。 天知道,要是林妈妈看到自己的儿子还在振振有词地教导别人“这就是人的情感”,简直会开心得晕过去。 对于廘战来说,如果有人直接跑过来跟他说“你在我心里很重要”,他压根会当没听见。以他的性格来说,一句话如果没有实在的主题比如“你打架很厉害”“我找你下副本”,就等于可以忽视的噪音。 但来自同一颗星球的母语,他还是会听的。 【队伍】廘战:要是我输了,你也觉得我比南风厉害? 【队伍】子非鱼:是的。因为我是个正常人,我也会有情绪偏好,你是我的朋友,我偏向你,这是正确的,不算违反原则。所以就算你输了,我也觉得你比南风厉害,至少厉害百分之三十。 廘战走了两步,又跳到树上去了。 作为一个合格的朋友,林郁不仅能听懂他的话,还能看懂他的动作和他那几乎称得上贫瘠的情绪。 【队伍】子非鱼:那你等会不要杀狼族的人了。 穿着黑衣的弓手动作轻快地在树枝之间跳跃。 【队伍】廘战:不杀就不杀。 - 晚上十点,廘战下线了。 其实这个游戏,除了可以让林郁接触烽火,还有另外一个好处,就是在这个游戏里碰到了廘战。 廘战是林郁的朋友,廘战的存在,可以让林郁清晰地感觉到,如果廘战陪着他一起采药,和廘战下线了,他自己一个人采药,这两种情况是不同的。 前面一种会让他觉得很自在。 而廘战下线之后,他感觉就没那么好了,也说不出哪里不好,他现在不怕狼族的人来骚扰,药草也没有变少,游戏的背景音乐没有变,电脑屏幕的对比度也没有变,他甚至还量了量宿舍的环境温度,也没有变化。 他并不知道,他的这种感觉,就是这些年来,他的学生生涯里,为什么女生要聚在一起聊天,男生会一起勾肩搭背打篮球一起逃课或者一起欺负他的原因。人是群居动物,人会感到孤独,即使安全,即使温暖,即使身体健康,仍然会孤独。 他一直没有朋友。也许有几个——如果高中那些总是把他叫过去问他一些奇怪问题然后笑成一团的男生算的话,毕竟他们算是和他说话最多的人了。 他也并不知道,有些事并不是说不在乎就能真的不在乎,就好像他心里其实隐隐约约地知道步惊云为什么下午之后就没有找他说过话,就像他自己也莫名其妙地不想去找步惊云说话。 还好,这种感觉没有持续太久。 十点四十,烽火上线。 程曦上线的时候林郁正在采药。他特意扫了一下系统筹备帮战期间才有的帮派成员地图,上面大部分红点都聚集在扬州之类的地方,至于西南角上孤零零一个小红点,上面顶着三个字“子非鱼”。 宛然一笑的号换成了她自己在上,看见烽火,还问了他屠龙副本的情况,帮派成员看到他上线也纷纷打招呼,馨馨可儿更是积极地表达对他的崇拜之情,嚷着要让帮主请客。 可惜程曦的心情算不上好。 很少有人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喜欢玩游戏。 如果他今天不去见“她”的话,他也不会想起自己为什么会喜欢玩游戏。 - 林郁采了一会药,看见自己好友列表里在线人数由“0”变成了“1”。 而且这个“1”还是烽火。 他瞬间就好多了。 【私聊】你对烽火说:你今天是不是没有带伞出去。 【私聊】烽火对你说:你怎么知道我今天出去了? 【私聊】你对烽火说:你自己说今天有事要出去,才把屠龙副本提前的。 【私聊】烽火对你说:哦。 【私聊】烽火对你说:我没有淋雨,我坐车回来的。 【私聊】你对烽火说:那就好,淋雨会导致体温降低,免疫力下降,这样感冒的几率就会变大的。 程曦今天第一次笑了起来,起身拿了条毛巾,擦了擦洗澡洗得湿漉漉的头发。 【私聊】烽火对你说:你也是S市的? 【私聊】你对烽火说:是的。 【私聊】你对烽火说:对了,我有件事要跟你说。 【私聊】烽火对你说:嗯? 程曦习惯了这小杏林做什么都要列张计划表的架势,还顺手在冰箱里拿了罐汽水。 【私聊】你对烽火说:我是男的。 电视里常演,人一听到噩耗,手里的杯子碗都往地上摔,其实人在听到震惊消息时候第一反应反而是抓紧手中的东西,就好像一般受到惊吓是被汽水呛到,而不是喷出去一样。 程曦就被汽水呛得不轻。 【私聊】你对烽火说:我知道从人的正常反应上来说,你会觉得震惊,然后开始厌恶我。但是我申请女号是因为女号比较容易进帮派,不是为了骗你们。 【私聊】烽火对你说:等等。 【私聊】烽火对你说:你为什么觉得我会厌恶你? 【私聊】你对烽火说:我总结了一下论坛上的帖子,觉得这是游戏玩家的普遍反映。而且已经有人因为这个疏远我了。 【私聊】烽火对你说:谁? 【私聊】你对烽火说:步惊云。 【私聊】你对烽火说:你也会因为这个开始疏远我吗? 程曦看着屏幕上那行字,几乎可以想象到屏幕那边,一个小理科生,正小心翼翼地盯着屏幕,等着自己的回答。 【私聊】烽火对你说:不会的。 【私聊】烽火对你说:论坛上的人厌恶人妖,是因为人妖骗东西骗感情,你不是人妖,我不会讨厌你的。 【私聊】烽火对你说:你先等一等,我打个电话,等会再跟你说。 - 林郁从电脑前面站了起来。 他抿着唇,皱着眉头,默默地走到了白小胥床边。 白小胥抄作业抄得正开心,冷不防身边出现一个人影,条件反射地以为自己是在黎老怪课堂上,正准备抱头大喊“我再也不敢了”,结果一偏头发现是林郁。 相处了这么久,他已经可以从林郁脸上看到情绪了。 “呃,你怎么了?” “你说对了。”林郁心情低落地垂着眼睛:“程曦也像步惊云一样,找了个借口,然后不理我了。” - 然而,此时此刻“找了个借口不理他”的程曦。正拿出手机,拨通某个号码。 “阿云,你现在不会在买醉吧?” 第29章 凝视 虽然程曦是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语气,但易云攸毕竟是易家的人,躲起来一个人借酒浇愁不符合他行事风格。 也许永远无法与秦家那样的庞然大物相比,但易家也是把他当做唯一的继承人。 尽管给予优渥的物质条件,看似惬意自由,其实早就规划好了人生轨迹。 连他的价值观,也是与这套人生轨迹相配的。 易家的生意主要在外贸方面,易云攸从小就习惯在国外渡假,身上穿的东西也是别人读都读不出来的低调名牌。在中学里,他这样的男生是非常出色的,不需要太好的成绩,不需要太夸张的言行,穿的用的,待人接物,自然就和人不同。他也陆陆续续谈过两场恋爱,对方都是单纯善良的好女孩子,普通的富裕家庭,也真是一心喜欢他。现在的小女孩子看多了偶像剧,总以为和英俊外表耀眼家世匹配的会是不爱江山爱美人的浪漫王子性格,然后家族对这唯一的继承人屈服,灰姑娘嫁入豪门,皆大欢喜。 其实这世界很公平,易云攸从不会走到和父母观念相悖的那一步——如果他会为了一场浪漫的爱情反抗父母的话,那么早在他中学选择挚友的时候,早在他大学选择专业的时候,他就迈出这步了。这世界上其实没有“突然”,并没有一个一心向往自由的王子就等着清新脱俗的你来拯救。 只是道理是道理,人心是人心。 道理再森严。 到底意难平。 “他跟你说了?”易云攸坐在冰冷栏杆上,易家别墅位置靠近城郊,他小时候就喜欢和程曦来这山顶上玩航模飞机,大了就开车来露营,下过雨的夏夜澄澈如洗,满天繁星。 尽管有点不厚道,程曦还是笑了起来。 “不至于吧?”他笑得幸灾乐祸:“难道你真这么喜欢他?” 如果现在程曦站在面前的话,易云攸应该会照着他那张欠扁的帅脸揍上两拳。 “你就是这样安慰我的?”他拿着手机,坐在栏杆上,背靠着天文站的柱子,尽管情绪不高,战斗力却一点不低:“去年我任劳任怨陪你喝酒,听你发牢骚,那些酒都喝到狗肚子里去了?” 程曦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 也许连他自己都没注意到,在他这些象征着男生之间友谊的,从来不会好言相劝只会互相打击幸灾乐祸的笑声之后,那份恶劣的愉悦感是怎么回事。 “你要喝酒?早说。”程曦一手拿着手机,一手点开自己和林郁的私聊,发现林郁没再说话,皱了皱眉头,仰在椅子上,转了一圈,把脚搭在了椅子上:“我存了酒在蓝魅,你自己开车去,喝瘫了我让沈泽去接你。” “滚!”易云攸脾气再好,也受不了:“让沈泽来接我?你死了?” “我要弄帮会战的事,过两天醉梦书副本开荒,再不弄就没时间了。”程曦顺手把扔在椅子上的书丢了一边。 “就为了游戏里那点破事?!”易云攸简直骂出声了:“程曦你他妈是在跟我开玩笑?” “没办法啊,”程曦玩世不恭地笑着叹气:“现实中太挫败,只能在游戏里找存在感……” 易云攸总算想起他今天是见了谁回来。 其实,不用想起这个,只要听程曦的语气,就知道他心情也并不算好。 “嘁,不跟你扯,出来喝酒。你最好带沈泽来,等会他可以开车送我们回去!”似乎要解释一下般,他又补上两句:“这几天太不顺了,什么都跟我作对,我七月买的琴,现在还他妈扣在海关。” “不去了!”程曦顺手掏出烟盒来,想了想,又扔了回去:“我还有事,回头请你喝酒。” “滚你妈!” 程曦不以为意地哈哈大笑。 笑过之后,他眼睛里的笑意却渐渐淡了。 “我跟你说真的,阿云。”他转着手里的打火机,凝视着书桌桌面,有个女生说过,只有被程曦的眼睛凝视过,才知道为什么浪子身边从来不缺扑火的飞蛾。 明明是这样玩世不恭的人,什么玩笑都开,什么都不以为然,连对他自己也可以毫不在乎地调侃,但却又偏偏有着这样深邃的眼睛,被他认真看着的时候,好像真的全世界时间都要静止,而他的眼里只有你。 “说真的,阿云,”他说,用他难得这样正经的口吻:“如果真的很喜欢,就别轻易放过。这世上没后悔药买的!” “这道理我他妈难道不知道!”易云攸被戳中痛处:“我都准备跟我妈打预防针了,结果他竟然是个男的!你要我还怎么坚持,难道跟我妈说:妈,你介不介意我去试试同性恋?” 程曦笑得差点从椅子上翻下来。 “阿云,这就是你不对了。”他用他一贯让人分不清是调侃还是认真的语气说:“要是我,真心喜欢一个人,别说男的,就是外星人我都不往后缩。你太怂了,我看不起你。” “滚!” 也许,要到很多很多年之后,程曦才知道,什么叫做一语成谶。 - 与此同时,在S大理工院的某栋宿舍楼里,林郁和白小胥也在十分严肃而认真地讨论中。 “唉,我觉得我们从一开始就弄错了,不该弄个女号的,”白小胥十分懊恼:“女号的风险比收益大太多了,早知道就建个男号了。” “我觉得不是,女号容易进帮派,还是有道理的,如果我不是女号的话,说不定我就进不了逐鹿了。”林郁虽然心情十分低落,仍然坚持科学原则:“我现在只是在承担建女号的后果。” “那你承担得起来吗?”白小胥十分影响士气。 林郁抿紧了唇。 他站在白小胥床边,白小胥是上铺,他得把手臂放在床边上,下巴搭在手臂上,因为身高不够,这动作略有点勉强,还得踮着脚,看起来十分好笑,不过他的表情却是很凝重的。 “我觉得我应该用我从网上搜到的方法了。” “什么方法?” “追人的方法。”他说:“我要送礼物给他,然后讲笑话给他听,这样程曦对我的好感度就会上升,他就不会讨厌我了。” 还小,白小胥还算半个正常人,所以根本没有觉得“这个想法也很不错的样子”。 “先不说你会不会讲笑话哈,”白小胥十分严肃地提醒他:“你以为追人是玩游戏啊,还好感度,你当程曦是NPC啊。你那些方法是追女生的,对程曦没用,他是男的,要用追男人的方法追他!” 林郁顿时睁大了眼睛:“追男人的方法?” 白小胥明明自己肚子里也没料,却很能唬人地摆出一副深思熟虑的样子。 “我想想啊,一般女人都是怎么倒追男人的……”他托着下巴,认真思考了一阵,忽然拍了一下脑门:“我知道了!有个方法,古往今来,所向披靡。” “什么方法?” “色诱!”白小胥斩钉截铁地说。 就算林郁是外星来的,也听出了这方法的不靠谱。 “你别走啊!”白小胥伸手揪住林郁的帽子,把他拖回来:“我没骗你呢,你想想,小到各种妇女论坛哭诉小三上位,大到那些倾国倾城的大美人,哪个不是色诱?” 喂!就算不相信我的说的话,也不要摆出一副“天哪你平时看的都是些什么东西怪不得拿不到物理竞赛金牌”的表情吧! “我不是说的是狭义的色诱,是广义的。”白小胥仍然在试图给林郁洗脑:“你想想,男人和女人的性格本来就不同,女人喜欢别人追自己,男人喜欢去追别人。所以色诱,是先让男人觉得你很好,很好看,或者你跳舞很好,唱歌很好,身材很好,然后就喜欢你了。这就是广义的色诱,你看看,汉武帝把卫子夫从一个舞女提到皇后,还有我们专业的秦教授跟自己女学生结婚,都是对方主动展示了自己美好的一面才成功的。” 林郁以一个专业理科生的本能,拒绝了他的提议。 “你的说法太不严谨了,根本没有直接证据表明她们成功是因为色诱,”他严肃地告诉白小胥:“而且程曦和秦教授才不一样,程曦是个好人!” “嘁!程曦是好人?”白小胥十分不爽:“他都换了三四个女朋友了,游戏里的还不算呢!你还说他是个好人,你完全丧失客观立场了,你这情况用一句话就可以形容,情人眼里出西施!” 对于白小胥的指控,林郁不以为然。 “我不跟你说了!就算你攻击我的立场,也不能证明你的说法是对的。”林郁十分不爽地宣布:“我要去买礼物给程曦了!” 第30章 礼物 程曦和易云攸打完电话,把椅子转回来,点开了好友列表。 那个梳着两个包子头的小杏林头像还是亮的。 【私聊】你对子非鱼说:小鱼,在干什么? 等了半分钟,没有回答。 程曦去刷了一轮装备,整理了一下仓库和包裹,再把帮派仓库看了一遍,林郁还是没有回话,倒是诸如馨馨可儿卡王之类的,发了不少无关紧要的闲话过来。 程曦从冰箱拿了罐啤酒,又在电脑前坐了下来,看了看子非鱼的坐标,还呆在碧海平原没动。 【私聊】你对子非鱼说:你在采药吗? 这次倒是有了回应,林郁很简洁地回了他三个字。 【私聊】子非鱼对你说:我很忙。 啤酒罐发出被捏变形的声音。 程曦盯着那三个字,皱起了眉头。 是男生也就算了,现在还一副对自己爱答不理的样子,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又是怎么回事? 要知道,以前但凡他在线的时候,只要一说话,林郁不管是在交易所还是在碧海平原,还是在副本里被BOSS殴打,都会若无其事地朝他飞奔过来。虽然程曦并不能看到林郁这样重视自己,但是以前林郁对他的态度他还是能感觉到的,那是一种带着点仰望的,热切地注视着的态度。 程曦把啤酒罐扔到一边,直接关掉聊天框,骑着玉麒麟去PK场殴打玩家去了。打了不到三分钟,直接一套连招秒杀对方,然后连退出都没点,直接强退。 【私聊】你对子非鱼说:小鱼,跟我去爬天都峰。 半分钟后,林郁慢吞吞地回话。 【私聊】子非鱼对你说:我有很重要的事,还要十五分钟到二十分钟才能搞定。 程曦这次不关聊天框了。 【私聊】你对子非鱼说:什么事? 【私聊】子非鱼对你说:买礼物。 【私聊】你对子非鱼说:给步惊云买? 是“步惊云”,而不是“阿云”,稍微有点常识的都知道程大少爷这是心情不好的表现。 但林郁还是简短两个字。 【私聊】子非鱼对你说:不是。 这样淡定的否认,一般都代表着默认了。 【私聊】你对子非鱼说:步惊云不喜欢男人。 换了任何一个正常人,都能听出程曦这话口气十分不好。 【私聊】子非鱼对你说:我知道步惊云不是同性恋啊,一般不能接受男人用女号的大部分是异性恋,我小时候看人类学里说雄性动物天性就会互相排斥,我觉得这应该就是游戏里玩家讨厌人妖的理论依据了。 林郁和人交往最大的障碍,不是他不能体会别人的情绪,而是他完全看不出别人已经生气。 【私聊】你对子非鱼说:来扬州,瘦西湖今天晚上有活动。 【私聊】子非鱼对你说:不行,还有十三分钟。 虽然程曦同学在大学女生群里有着“性格冷漠,完全不会顾及追他的女生面子”的“好名声”,但是他并不是不能控制情绪的人,只是大部分人都没让他觉得有控制情绪的必要。 【私聊】你对子非鱼说:你在给谁买礼物?男人还是女人? 对于林郁来说,这是两个问题。 林郁抬眼看了一眼翘着脚躺在对面上铺一副“我才没有管你,我看漫画书看得正开心”样子的白小胥,觉得看后者这副架势,应该是不会和自己说话的。而且据他在家里对林妈妈的观察,一般吵架的周期大概是一周,第一二天是冷战期,林妈妈可以超常发挥,做到和林爸爸一样淡定,一副“我孑然一身你死了都不关我事”的架势。第三四天就会因为林爸爸缺衣少吃的现状弄得坐不住了。到了第五六天,基本就会开始冷着脸照顾林爸爸,第七天就恢复正常。 以白小胥的理智程度,这个周期可以缩减一半。 所以这三天里,林郁是没法求助白小胥的。 在他该早恋的年纪,林妈妈给他看了不少爱情电影,他虽然理解不了,记忆力却好,知道礼物是要保持神秘的。于是,他就自由发挥了。 【私聊】子非鱼对你说:男人。 值得说明的是,林郁一直对自己的交流能力很自信,就比如现在,他就觉得自己避开前面一个问题直接回答后面的问题,是完全对得起林妈妈给他填鸭教育的那些心理学书籍和人际交往技巧书籍的。 只不过,程曦这边哼了一声。 还说不是给步惊云的。 【私聊】你对子非鱼说:小鱼,你知道给男生送什么礼物比较好吗? 【私聊】子非鱼对你说:我知道,一般是生活用品,但是不能是易耗品,一般是皮带手表之类的装饰品。 【私聊】你对子非鱼说:错。 【私聊】你对子非鱼说:我来教你怎么送礼物吧。 - 至于在很久很久之后,程大少爷是怎么因为“不作死就不会死”这个简单的道理,而收到此生最“难以忘怀”且无言以对的礼物,就是后话了。 - 林郁接受了程曦的礼物选购辅导,带着对自己说话技巧的自信——他觉得自己能套出程曦的对礼物的要求简直就是对爱情电影情节的原版复制,十分开心地去亚马逊选礼物去了。 程曦只稍微出了点气,可惜林郁一副“我知道了我会朝这个方向努力”的架势跑得没影了,他正准备继续去PK场屠杀小号,私聊框却忽然跳了出来。 【私聊】云无意对你说:高富帅,我来和你谈笔生意。 高富帅是云无意给程曦起的外号,今年暑假天之涯全服大赛,线下活动点离S城不远,程曦作为逐鹿的帮主大人自然有参加,只是没有在官方活动上露面而已,全服帮派战他也是包了一个网咖打的,但是云无意不知道什么时候看到程曦,竟然在逐鹿一帮人里面确定了程曦是逐鹿的帮主烽火,从此再没叫程曦名字,动辄称呼他为高富帅。 程曦心情算不上好,瞥了一眼天启在二区PK榜上的排名,翘了翘嘴角。 【私聊】你对云无意说:什么生意? 这游戏里满级之后的消遣点并不算太多,像他和天启这样在PK榜前十的,除非专门约了人去PK场打架,否则去PK场就是虐菜的,天启在PK榜名次上升这么快,看来近来心情不大好。大概是云无意又组织了小号队伍屠龙,结果全军覆没。 【私聊】云无意对你说:你们帮派那个叫子非鱼的,我想把他借到我队伍里来。 【私聊】你对云无意说:借还是请?他答应了你? 【私聊】云无意对你说:我和小鱼鱼已经私下联系过了,他觉得我们队的人很厉害,也很希望和我们成为队友。 小鱼鱼? 如果是今天之前,程曦会直接一口回绝让云无意别扯淡,毕竟林郁在他面前一直都很乖,非常听他的话。但是刚刚林郁头也不回地抛下他跑去“给步惊云选礼物”去了,完全没有以前那种乖乖跟着他到处跑的听话劲了。程曦想到这点,就非常不爽。 【私聊】你对云无意说:别说这些模棱两可的话,你要小鱼干什么,他只是个新手而已。 【私聊】云无意对你说:那就不方便说了,反正有事,你要是愿意让他过来,我就把我那株极品药草给你。 云无意那株极品药草也是东南二区第一株极品药草,是作为第一支通过屠龙副本的队伍的奖励,其实没什么实际意义,因为要用十二级制药技能才能加工,但是这游戏的制药技能顶级也只有十级而已,不知道要哪个版本才能再更新生活技能。 但是毕竟是非常珍贵的东西。 到这时候,程曦已经确定云无意是冲着逐鹿刚过了屠龙副本想来打探方法的了。毕竟,队伍中其他五人都是逐鹿的元老,没有突破点,只有小鱼是个刚进游戏不久的新手。 那这样的话,云无意就是没有通过小鱼那关了,因为如果小鱼有意思离开逐鹿的话,云无意现在根本不用来找自己要人,直接可以凑起一支队伍按小鱼的方法开始刷屠龙了。 猜到这点,程曦就淡定多了。 他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人,何况现在心情也不好,所以喜欢把别人耍着玩的恶劣因子就冒出来了。 【私聊】你对云无意说:这个嘛,也不是不可以,反正现在我们帮派也没事,让小鱼跟你们队里人玩玩也行。但是你总得告诉我个大概原因,为什么你想要小鱼过去你们队伍呢? 【私聊】云无意对你说:也没什么大事,我觉得他性格有趣,和我合得来,叫他过来玩玩。 程曦笑了起来。 【私聊】你对云无意说:我还以为是什么,就这点小事,好办。你想跟小鱼玩的话,就来我们帮派嘛,我们帮派现在还有个副帮主位置空着呢,本来是要考核的,看在我们这么熟的份上,就给你当好了。你那个队伍里的人也可以过来嘛,我们逐鹿这么大,收你们那几个人还是收得下的,大家一起玩,一起刷屠龙,多好! 私聊框静止许久。 【私聊】云无意对你说:艹尼玛! 烽火哈哈大笑。 他压根不知道,他的这番话,根本就是在刚刚被林郁伤害过的云无意心口上重重捅上一刀——还是捅在林郁捅过的位置。 不过云无意也不是吃素的。 【私聊】云无意对你说:艹!烽火,算你狠。不过你也不用觉得你们逐鹿有多屌,小鱼鱼都跟我说了,他之所以待在你们这个破帮,纯粹是因为喜欢你们帮里某个人而已。 第31章 比肩 虽然云无意没能成功问程曦要到林郁,但是,他的话程曦还是听进去了。 程曦在PK场打了一会,出来一看,好友列表里,子非鱼三个字还亮着。 不知道为什么,他点开了他的名字。 【私聊】你对子非鱼说:小鱼,礼物选好了? 【私聊】子非鱼对你说:嗯,选好了,但是没有买下来。 【私聊】子非鱼对你说:我现在用的零花钱是爸妈给的,据说真心诚意的礼物应该用自己赚的钱买,所以我准备自己赚了钱再买下来。 程曦把打出的“你是不是喜欢我们帮派里的某个人?”删掉了。 【私聊】你对子非鱼说:小鱼,你想不想当副帮主? 林郁怔住了。 他的耳朵烧了起来。 【私聊】子非鱼对你说:你要我当逐鹿的副帮主吗? 上次这样,还是在程曦在YY上一步一步指挥他跳过天都峰的悬崖的时候了。 那次是因为被自己喜欢的人照顾。 这次是因为终于能跟他比肩。 【私聊】你对子非鱼说:帮派里一直缺一个副帮主,宛然管的是仓库和人员,我准备让你来管屠龙副本的人员,以后如果有新的副本开荒,也交给你来策划。你最好准备个麦,以后屠龙副本的时候,你也上YY来指挥。 就是说,以后YY房间里,就只有自己和程曦两个人在说话吗? 自己可以跟程曦聊天吗? 白小胥起床泡咖啡准备通宵做作业,没精打采地从林郁书桌边经过,被林郁吓了一大跳。 出于惊讶,他问了一句:“你这是在笑吗?” “是啊,”林郁笑得眼睛弯弯,就算戴着那么厚的眼镜,笑起来的时候,还是让人感觉他整个世界都亮了起来:“我要去当程曦的副帮主了!” 不是“逐鹿的副帮主”,是程曦的副帮主!- 【世界】烽火:从今天开始,子非鱼成为逐鹿的副帮主,在这个游戏里,他代表的就是我们逐鹿。希望大家记住这一点,不要做会让你和整个逐鹿成为敌人的事。像上次狼族的事,我不希望再看到。还有,大家如果对我们帮派通过屠龙副本的过程好奇,可以直接来找我,不用再去问子非鱼。 【世界】云无意:草泥马! 【世界】云无意:收三星草、珊瑚草、丹朱果和凤凰羽毛! 【世界】云无意:收三星草、珊瑚草、丹朱果和凤凰羽毛! 【世界】小屌丝甩甩:哇,这个子非鱼是新手吧,听都没听过,一下子就当副帮主了,到底是何方神圣啊?你们帮派的廘战好像都不是副帮主吧! 【世界】烽火:廘战是队伍主力,不是管理人员,不需要副帮主的头衔。 【世界】小屌丝甩甩:擦!我这是被烽火帮主回复了吗!烽火,你是我偶像啊!我们在PK场交过手的,偶像,求教我暴力旭阳EAW三连招!! 【世界】馨馨可儿:【捂嘴笑】帮主,你这样照顾小鱼,宛然姐姐知道吗? 【世界】老娘让你跳:【托下巴】好像有什么大事要发生了的赶脚~ …… 世界频道上的热闹场面林郁已经习惯屏蔽了,他正按烽火的指挥点开自己头像,在帮派头衔里找到那个象征着副帮主的红色皇冠,又笑了起来。 【私聊】烽火对你说:明天晚上七点上线,新一周的屠龙副本明天刷新,我们会开会讨论打法,还有,4839889这个群,是逐鹿的QQ群,我等会让宛然拉你进去。 【私聊】你对烽火说:好,我明天会在线的。 【私聊】烽火对你说:没别的事了,早点睡吧。 【私聊】你对烽火说:你也早点睡,别在PK场打架了,你已经是PK榜第一了。 程曦总算笑了起来。 有很多次,这个小鱼说的话,总让人想伸手过去,摸摸他脑袋。 认识的人都说,他其实是很冷漠的人,不喜欢问候别人,也不喜欢温情脉脉地告别,其实他只是不喜欢回复那种一上线就发个“早上好”过来那种泛滥而廉价的问候而已,而某些一往无前的、像信任你的小动物一样眼巴巴看着你说着出来的关心,他还是很喜欢的。 【私聊】烽火对你说:知道了,晚安。 【私聊】你对烽火说:晚安- 有人说,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心脏的运动量是平时的两倍。也有人说,形容喜欢一个人是“心动”其实很没道理,因为心是一直在动的。其实不是,没遇到那个人之前,心就像在匀速慢跑,遇见了那个人,却好像你跑步的时候听到那首你最最喜欢的歌,还没察觉到的时候,自己已经笑出声来。 如果没有喜欢,生活其实是很平稳的,不会有太多意外,每天相同的学习或者工作,朋友是稳定的,家人是稳定的,一切都安稳而平庸着。 喜欢上一个人,就像铅笔画上多了一抹颜色,是截然不同的情绪,任何好吃的东西,好听的歌,好看的电影,都无法比拟你看见他的时候那份开心,爱情是最高级的调香师都无法调出来的香水,古往今来,无数的辞藻都形容不出来的华章。 只有喜欢的时候,你才知道“哦!这就是喜欢一个人的感觉!”除此之外,任何老师,任何语言,都无法教给你。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连每天醒来的时候都是开心的,因为知道今天又是新的一天,而那个人还在这里,还在这个世界上,你仍然可以安静或明显地关注他,看着他,和他说话。 没有比这更美好的事了- 林郁睡了一晚,早上八点就爬了起来。 下去买早餐的时候,他还在想“也许这次也会碰见程曦”。这样想着,买早餐的过程都好像变得不同了。 整个上午,程曦都没上线,倒是廘战一直在带人练号,他操作好,还和林郁用私聊聊天,说“我觉得你不应该当副帮主,宛然一笑以前还是一般的菜,当了副帮主之后,基本就掉出高级浣花的队列了。” 林郁和廘战两个人的聊天有很多共识的,比如这游戏的玩家分级是“顶级、高级、一般、彩笔、手残或者脑残(用林郁的话说是智商有障碍或者小脑不发达)以及手残兼脑残的渣渣。” 【私聊】你对廘战说:我和她不同的,她是女生,由于天生条件导致她很难进入顶级玩家的行列,所以她选择走帮派管理的路线,不是当副帮主导致的。 【私聊】廘战对你说:随便你吧,只要你不跟这游戏里那群饥渴男玩家一样昧着良心说她操作和天启一样好就行。 【私聊】你对廘战说:我不会的,但是我会努力帮你把天启找过来给你当浣花的。 【私聊】廘战对你说:不用了。 【私聊】你对廘战说:为什么? 【私聊】廘战对你说:你来夜枭副本这里。 林郁骑着新买的白龙马跑到了夜枭副本门口。 过了半分钟,廘战出了副本,仍然是那身明月套,只不过这次带的号是个梳着两个包子头的28级小弓手,小弓手似乎还挺有钱的样子,穿了一身时装,带的药囊都是灵品的。 林郁加进了廘战的队伍。 【队伍】嗷嗷嗷:小鱼你好,我是南风。 【队伍】子非鱼:你转区了吗?你来我们逐鹿给廘战当浣花吧。 【队伍】嗷嗷嗷:我是来学习PK技术的!看我头衔! 小浣花的包子头上冒出一行字:廘战的徒弟。 【私聊】廘战对你说:他说六十级之后继续跟我们一起下屠龙副本,我才答应收下他的。你记得要防范他,他是一区的,可能是来破坏我们帮派的。 【私聊】你对廘战说:好,你不要把PK技术全教给他了,这样你就打不过他了。 【队伍】子非鱼:南风,你等一下,我加你进帮派。 【私聊】廘战对你说:他没我聪明,学会了也打不过我,我才是全服第一弓手。 【队伍】嗷嗷嗷:哇,小鱼你当副帮主了,真厉害!我在一区打了半年才当上副帮主呢。 【队伍】廘战:那是因为你蠢。 【队伍】廘战:好了,进副本,刚刚聊天这十分钟也算进两百金币一小时里。 【队伍】嗷嗷嗷:师父,我怎么觉得你变成我师父之后更加冷酷了。 【队伍】廘战:我也觉得你当我徒弟之后废话更多了。 【队伍】廘战:十一分钟了。 【队伍】嗷嗷嗷:┭┮﹏┭┮ 【队伍】嗷嗷嗷:小鱼拜拜,我要跟师父去进行地狱式训练了,回头再聊。 林郁退了廘战的队伍,又蹲了一会交易所,然后看了一下论坛上玩家写的《天之涯这个游戏满级之后才是真正开始了》之类的帖子,做了不少满级之后活动的笔记。白小胥从他桌子旁边过,林郁头也不抬地告诉他:“我要去追程曦了。” “哼!关我什么事!”白小胥把脸撇到一边。 林郁惊讶地看着他。 “我还以为你昨晚上已经跟我和好了……” “切!想和好,哪有那么容易!”白小胥虽然语气毫不客气,人却走了过来:“你不是说我的方法不管用,还说我攻击你的立场问题!” “那是因为你说程曦和秦教授一样,秦教授是在婚姻关系还存在的时候出轨,是不道德的,也是会受到法律惩罚的。”林郁扶了扶眼镜,很认真地解释:“程曦是恋爱周期比较短,而且他不会在有女朋友的时候再交往另外一个女朋友。” “哼!你就是重色轻友!”白小胥说不过他,探头看他抄的笔记:“你在写什么!” “我在写游戏里好玩的地方,”林郁很认真地翻给他看:“我妈说,我爸爸追他的时候,翻了很多城市的景点介绍,还看了城市的规划图,把每个约会地点的价值都数据化,然后再依次带她去,她知道了之后,就决定嫁给我爸爸了。我要把游戏里可以玩的地方都记下来,这样我就可以带程曦去玩,如果他想下副本,我就跟他去下副本,如果他去PK场,我就去看他PK。” “省省吧!程曦什么没玩过!”白小胥泼了一盆冷水,又坏笑起来:“他嫁给你不可能,倒是你可能会嫁给他!” “嫁给我?”林郁吓了一跳:“可是同性婚姻还没有合法啊!” “唉……”白小胥叹了口气:“我真是对你无语了,不跟你说了,作业呢,拿来给我抄!想和好也不早说,害我昨晚做了一夜作业。” “一夜?可是你昨晚上十一点钟就趴在桌上睡着了啊。”还流了口水。 “少废话了!”白小胥涨红了脸,一掌拍在林郁桌上:“作业呢!快交出来!” 第32章 风景 程曦在下午六点钟上线。 他白天的时候被易云攸堵在寝室门口,以“狼心狗肺”的罪名揍了两拳,并且献出刚买的新机车钥匙才得以进寝室,然后宛然一笑又电话他,说是过几天会和同学来S城玩,开着玩笑说要他接待。 其实他在现实中女朋友换得很勤,游戏里却一直只有一个宛然一笑,不仅是因为他并没有多少在游戏里谈恋爱的心思,也因为宛然一笑其实不是那种不懂事的女孩子,她真名叫于宛然,是她自己改的名字,家境还不错,算半个白富美,不然也不会一直能支持她出COS玩摄影,她也是大学生,学校离S城不远,她是很有分寸的女孩子,知道程曦的态度是“游戏的事归游戏”,所以也没有笨到会去搅合他现实里的生活,或者在他现实中的女友面前示威,顶多是时不时地跟程曦在现实中联系一下,点到即止,程曦没有明显回应她也就收手,进可攻退可守。 至于林郁说的那个“长得像二号脸浣花”的前女友,情商并不如宛然一笑高,当时她和程曦交往的时候程曦和宛然一笑还没结婚,宛然一笑还是逐鹿的副帮主,因为程曦新建帮派,需要利用她的人气来招人,明眼人都看得出程曦感情淡薄,对自己女友尚且没多少感情,何况是对游戏里的人,但那个女友一直闹着让程曦退游戏,宛然一笑却一直温婉宽容,显得毫无心机。闹着闹着,程曦干脆和宛然一笑结了婚,和那女友分了手。 后来程曦也陆陆续续交往过两个女生,也都不长久。 他并不是真的相信宛然一笑就是温婉善良与世无争,他毕竟是秦夫人的儿子,不会连这点女人的小手段都看不穿,只不过他懒得去揭穿,宛然一笑知道什么时候该安静,也不太折腾,在外可以替他挡掉狂蜂浪蝶,在内还能管理帮派,至于她是怎么挡掉那些女孩子的,就不在程曦的考虑范围之内了。 认识程曦的人,都说他高傲冷漠脾气不好。 真正认识程曦的人,会说他自暴自弃。 明明有着那么好的外貌,也从“那个人”那里继承了适合做领导者的才能,就算在素不相识的网络游戏里,也能组建起一支那么大的帮派,在整个游戏里数一数二。 但也就在游戏里而已,大学里,他不参加社团,偶尔去学生会还是帮沈泽的忙,不上课,连学的都是莫名其妙的专业。 他不去追求真正适合他的女孩子,不谈一场认真的恋爱,也不去找真正适合他做的事。他明明不轻浮,却做着轻浮的事。他本有可能长成正派而优秀的人,在某个领域努力拼搏,拥有一个让人惊叹的履历表,而他没有- 程曦上线的时候,林郁正把界面切出去做作业,一听到电脑响起某段音乐,连忙切回来。 【私聊】你对烽火说:早啊。 【私聊】烽火对你说:早,今天没去采药? 【私聊】你对烽火说:我在做作业,你等我一下,我切出去关一下Zemax,我在用这个软件做非序列光线追迹,不关的话,可能打游戏会有点卡。 【私聊】烽火对你说:好。 等林郁再切回来的时候,烽火已经跑到子非鱼身边了,穿着轩辕套和时装的战士骑着玉麒麟,站在小杏林面前,简直是一出古装偶像剧的开场。 但林郁向来拥有“在该浪漫的时候不浪漫,在不该浪漫的时候硬浪漫”的能力。 【私聊】你对烽火说:我今天遇到南风了,他转区过来做廘战的徒弟了,不过练的是弓手号,他私聊跟我说他没有离开一区,所以不想在这里再建浣花号,我想我们应该买一个满级浣花号来给他用。因为他虽然有着来当间谍的嫌疑,但是比天启的性价比要高。 程曦盯着屏幕看了五秒,终于确定自己看到的是“性价比”三个字没错。 【私聊】烽火对你说:行,以后这些事你都可以自己决定,只要跟我说一下就行。 【私聊】你对烽火说:好,那我拿帮派仓库里的钱去买浣花号了,我会让同学去黑进卖号的人的电脑,尽量降低买号的风险。 【私聊】烽火对你说:用不着那么麻烦,他继续用宛然的号打屠龙就行,二区忽然冒出一个顶级浣花还是挺让人怀疑的,何况还有PK榜这种全服都可以看到的东西。 【私聊】你对烽火说:那就没事了。你等会要去干什么?下副本还是PK? 【私聊】烽火对你说:我准备随便逛逛,跑地图,怎么了? 【私聊】你对烽火说:哦。 林郁连忙低着头翻笔记,正准备把这游戏里好玩的地方都一口气列出来,虽然白小胥给他泼了冷水,但是他还是觉得自己的笔记是很有用的。 可是。 【私聊】烽火对你说:小鱼要是闲着没事做的话,也跟我来逛好了。 林郁手里的笔记“吧嗒”一声掉在了地上。 【私聊】你对烽火说:我很闲,我没事! 就算隔着电脑屏幕,程曦都被逗笑了,短短六个字,他几乎可以想象出电脑那边的小杏林两眼放光迫不及待的样子。 【私聊】烽火对你说:那你的作业呢? 【私聊】你对烽火说:不要紧,我不着急做作业的,我们老师不是很严格,我们班有个同学总是抄作业他也不管的。 抄作业抄得正开心的白小胥同学打了个喷嚏,揉了揉鼻子。 程曦忽然想起某天在微博上还是哪里看到的一张图,是一群小企鹅争先恐后地往饲养员身边挤,就差在脸上写上“选我选我!”。 【私聊】烽火对你说:那行,上来吧。 林郁手忙脚乱地关掉“召唤你的坐骑”的对话框,屏幕上的小杏林抓住玉麒麟上的战士的手,被他拉上了麒麟,这游戏里的同骑模式有两种,一种是坐在后面,一种是坐在前面的,不知道是不是程曦点错了,屏幕上的女杏林是坐在战士怀里的。 同骑状态下林郁根本不需要操作,林郁把两只手都收了回来,发了一会呆,终于想起把笔记本捡起来。 【私聊】你对烽火说:我们去哪? 【私聊】烽火对你说:走到哪就去哪,现在是朝西南方向走,这边森林比较多。 【私聊】你对烽火说:西南方有蝴蝶泉,苗疆,百花谷,还有杏林和浣花的新手村!风景都很优美。 【私聊】烽火对你说:小鱼去过这些地方? 【私聊】你对烽火说:没有。 屏幕上的战士发出了爽朗的笑声。 【私聊】烽火对你说:蝴蝶泉只有活动期间才有蝴蝶,苗疆到处都是主动怪,百花谷人太多,新手村我们进不去,只有在花海里待着,可能还会不小心占到小号打怪的地盘。 打完这些字之后,程曦勾起唇角,几乎是有点促狭地笑着,等着小杏林的反应。 但是屏幕上的小杏林没说话。 她也发出了两声笑声。 【私聊】子非鱼对你说:你看,我也会笑- 不管成果如何,林郁“追”程曦还是追得很认真的。 坐着两个人的玉麒麟往西南方跑了一段距离,跑出南方的平原,跑到有着高大树木的山区,既没有高级怪也没有珍贵药草的山区荒无人烟,屏幕上的风景不断变换,一点点展开,就像真的是在山野间奔跑一样。 【队伍】烽火:这个地方,是我在三十级左右的时候做支线任务的时候来过的,已经很久了。 【队伍】子非鱼:哦,这里的树很高。 【队伍】烽火:其实我也好久没有回来这里了,说不定我们会迷路的。 林郁意识到,让程曦对自己产生好感的时候到了。 【队伍】子非鱼:我们不会迷路的,我有很多传送符,如果迷路了,我会带你回去的。 林家育儿手册爱情篇第一条:要追到心仪的人,一定要让她有安全感,保护她,帮助她,不管任何时候都要承担起作为一个男子汉的责任。 【队伍】烽火:嗯,小鱼真是准备充分。 林郁被表扬得很开心。 【队伍】子非鱼:这里的坐标离青城山很近,我可以带你去那里看竹海的。 彼时他们已经走到某个山谷深处,路边有零星的低级药草和不少兔子之类的低级怪,玉麒麟穿过一道山门。 【队伍】烽火:小鱼有到过青城山吗? 【队伍】子非鱼:没有,但是我有看过论坛上的资料,青城山四季都有竹海,晚上还会有萤火虫,我可以带你去。 林郁的字刚刚打完,玉麒麟停了下来,石道旁有不少山花,还有一块龟背形的石头。 【队伍】子非鱼:这三个字是小篆,我知道最下面那个字是山字,我手机里有古字翻译软件,你等我查一下。 【队伍】烽火:不用查了,这是条小道,上面风景很好,我们赶紧上去吧。 程曦没有告诉他,其实青城山的竹海早在上次游戏更新的时候因为玩家普遍反映容易迷路而削减了大半,现在剩下的,只有“蜀道”可以走了。 他也没有告诉林郁,这块石头上的三个小篆,翻译成简体字,就是青城山的意思。 第33章 千万 这游戏的美工还是不错的,又是3D游戏,层层叠叠的石头道路,时而穿过山腰的竹林,时而越过山谷的溪涧,时而又变成了百尺悬崖,林郁只能小心翼翼贴着山道边缘走。 不过危险归危险,就算在这时候,林郁仍然记得要和烽火聊天,因为这样才能“促进感情”——林妈妈原话。 【队伍】子非鱼:烽火,你喜欢什么颜色? 【队伍】烽火:黑色。 【队伍】子非鱼:你喜欢什么食物? 【队伍】烽火:红烧秋刀鱼。 【队伍】子非鱼:你喜欢什么运动? 【队伍】烽火:篮球。 【队伍】烽火:小鱼,你怎么不问我喜欢的电影和音乐? 【队伍】子非鱼:对啊。 【队伍】子非鱼:你最喜欢的电影是什么?最喜欢的音乐是什么? 电脑前的程曦无奈地扶住了额头,哭笑不得。 【队伍】烽火:狮子王,命运交响曲。 【队伍】烽火:小鱼。 林郁只来得及打出一个“?”就看见屏幕上一阵天旋地转,短暂红光之后,屏幕变成了灰色。 他默默拿出一个复活丹嗑了,屏幕才回到彩色,小杏林站在狭窄的蜀道上,旁边就是万丈悬崖。 【队伍】子非鱼:我刚刚忘记看路了。 【队伍】子非鱼:那你最喜欢的动物是什么? 程曦已经被林郁摔死之后迅速爬起继续若无其事“审问”的这一连串“行云流水”般的动作弄得无言以对了。 【队伍】烽火:小鱼,我们来聊天吧。 林郁困惑地看着屏幕。 【队伍】子非鱼:我们现在不是就在聊天吗? 果然…… 程曦失笑,继续打字。 【队伍】烽火:小鱼,聊天不是这样聊的,你这不叫聊天,叫采访。 【队伍】烽火:这样,我说一段自己的经历,小鱼你就也说一段自己类似的经历,不能引用科学原理,不能摆实验数据,就只聊我们俩的事。 【队伍】子非鱼:好。 彼时游戏里时间已经快到晚上,贪狼副本换了位置之后,青城山这边彻底没落下来,好在这里是游戏里最早的几个地图之一,美工设计的时候还是花了心思的。屏幕上,黄昏时的日光昏暗,树影憧憧,站在蜀道上的小杏林楚楚可怜,旁边的旭阳战士却让人很有安全感。 【队伍】烽火:我小的时候,住在别人家里,我是孩子头,经常白天的时候带着一群孩子到处闯祸,但是到了晚上,那些小孩的父母都会来叫他们回家吃饭,然后他们就一个一个地回家了,我就一个人走回家去。所以我不喜欢黄昏。 林郁怔住了。 他手上还拿着笔,笔记本也摊开在面前,他本来应该在笔记本上记下“程曦讨厌黄昏”,但是他忽然一点写字的心情都没了。 白小胥抄作业抄得眼花,抬头活动颈椎,看见林郁低头趴在书桌上,用额头抵着书桌的边,吓了一跳:“你怎么了?” 林郁朝他摆了摆手,示意自己没事。 【队伍】子非鱼:我姥姥去世是在冬天,所以我不喜欢冬天。 他和他爸一样,是纯粹到底的理科生,不会多余的修饰,不会用贴切的形容词,像满满500G的电脑却装了一个无比劣质的声卡,太多的情感,他们说不出来,形容不出来,也表现不出来,所以总让人以为他们没有情感。 就像现在,他这样难受,却找不到一个方法,可以安慰程曦。 穿着屠龙套的战士站在蜀道边缘,俊朗面孔,一成不变的表情,仿佛这世界上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 【队伍】烽火:我见我母亲每次都下雨,所以我最讨厌下雨。我初中开始打篮球,期间还玩过滑板,我小学四年级学的钢琴,我有一辆法拉利,我十分讨厌吃水果,我初三开始吸烟,戒了两次,现在还没戒断。 林郁努力辨认了一下,最终还是决定按烽火的字数回答他一个差不多的。 【队伍】子非鱼:我四岁上的小学,本来要上中科大少年班的,但是我外婆不肯,所以我就没去,后来我遇到那一届的中科大少年班的一个人,我们都承认,如果我也上了中科大少年班的话,我们小时候就都会有一个朋友了。现在他去西安阎良了,我们一个月打一次电话。 程曦笑了起来。 【队伍】烽火:我初中时候打架把下巴打裂了,缝了七针,我阿姨气哭了,把我骂了一顿,还把我妈找了过来。现在那疤还在,我估计以后我每天刮胡子会比一般人困难。搞笑的是大学还有个脑残过来问我下巴是不是垫的,不然为什么有疤,我跟他说“你最好在半分钟内从我眼前消失,不然你下巴上也会多个疤。” 林郁听得“哈哈”傻笑。 喜欢到底是什么东西,既可以让人难受到无以言表,又可以在短短几分钟让你开心到笑起来。 【队伍】子非鱼:我也干过坏事,我初中时候有个男生经常打我,我就在他洗脸水里加了重氮液,然后他的皮肤就变得黄一块白一块,半个多月才消失,他躲在家里不肯来上学,我觉得那半个月太幸福了。而且他到现在还以为当时自己是得了奇怪的皮肤病。 屏幕上的蜀道渐渐黑了下来,萤火虫乱飞,站在一起的战士和杏林看起来无比般配。 【队伍】烽火:我做过的最成功的一件事是在十六岁的时候,偷偷借用一个长辈的身份参与到MATA股票做空,投资用的钱是我那年收到的压岁钱,最多的时候那个户头的股票市值有上千万,不过后来被我母亲发现了。 林郁发现自己找不到类似的话来说了,因为他没有赚到过钱,更别说上千万那么大的数字了。 不过林妈妈说了,人都会有自己的短板,真正有魅力的男生,会知道用诙谐掩饰自己的短板。所以林郁决定用成熟而诙谐的方式带过这一段话。 “白小胥,你会讲笑话吗?” “抄书呢!没空!” 林郁把目光落回到屏幕上,俊朗的战士已经很惬意地坐在地上,如果自己不说话的话,一定会冷场的。 他果断把界面切出来,在网页上把程曦那段话的关键词全输进去,直接搜索“股票、千万、笑话”。然后选了排名最高的那个,认真看了看,觉得自己看不出笑点在哪里,所以这个笑话应该是正常的。 【队伍】子非鱼:我给你讲个笑话吧,这个笑话也是和几千万有关的。 【队伍】子非鱼:有个股票经理对一个女人说,我要和你做一笔几千万的生意,做完之后,这几千万都是你的。这个经理没有说谎,事后那个女人却很生气,为什么? 这已经是程曦认识林郁以后,第二次被可乐呛得咳嗽不止了。 等到总算咳得没那么厉害了之后,他把手放到了键盘上。 【队伍】烽火:小鱼,你知道这个笑话什么意思吗? 【队伍】子非鱼:我不知道啊,这个笑话后面没有答案,还说成年人都懂的。 【队伍】子非鱼:你也听不懂吗?我再去查查解释好了! 程曦这辈子手速都没这么快过。 【队伍】烽火:别! 【队伍】烽火:不用去查,我懂的,我看懂了!你不用去查了! 【队伍】烽火:小鱼,你把网页关了吧,我这边看你的武器没有发光,可能你太卡了,你关了网页看会不会好一点。 林郁“哦”了一声,懵懂地点了网页右上角那把叉。 【队伍】子非鱼:现在有没有好一点。 【队伍】烽火:好一点了,你再清一清网页的缓存和历史记录,电脑应该会更快的,我上次就是这样做的。 虽然林郁对程曦的方法表示怀疑,但还是很乖地照做了。 【队伍】子非鱼:好了,弄完了,我武器发光了吗? 程曦长舒一口气。 【队伍】烽火:发光了,非常亮,非常好。 可惜,程曦低估了一个理科生的执着。 【队伍】子非鱼:你可以给我讲一下那个笑话是什么意思吗?因为我现在还是想不通这个笑话,大概是因为我平时看笑话看得太少了。 程曦总算明白了上次易云攸当笑话转给自己的那个“被四岁女儿撞见我在看A片还问我爸爸这是什么动画片我现在觉得想死怎么办!!!”帖子里的主人公是什么心情了。 【队伍】烽火:小鱼,其实这个笑话很无聊的,没必要去搞懂的。 【队伍】子非鱼:可是我如果知道了一个问题却不知道答案,就会一直记得,一直想办法知道答案。 【队伍】烽火:…… 程曦默默拿起了一支烟。 【队伍】烽火:对了,小鱼,被删掉的网页记录应该很难恢复吧? 【队伍】子非鱼:不难啊,通过Temporary Internet Files也就是IE缓存就可以找到,不过我个人不常用这方法,因为我看过的网页基本都会记得关键词,所以一般不需要查看历史记录。 刮胡子的烦恼倒可以缓一缓,程曦现在的问题是第二次戒烟行动也游走在失败的边缘。 还好,他及时瞄到了电脑右下角的时间。 【队伍】烽火:小鱼,已经八点钟了!我们赶快去开会吧!队员应该都在等我们了,下次再聊吧。 作者有话要说:嗯嗯,有姑娘看不懂“几千万”的笑话么,去百度一下“2000万~2亿/毫升”再回来看这个笑话好了。 至于看懂的姑娘么……唉… ----------------------------------------------------------------- PS:至于小鱼对答案的执着,大家不用挂念了,以后程大少爷一定会身体力行地教会小鱼几千万的生意怎么做的。 第34章 殴打 “哎,你怎么把笔记收起来了啊?”白小胥抄完作业,正翘着脚躺在床上听歌,看见林郁把那个用来追程曦的笔记放回书架上,十分不解:“你不是要在这上面记东西吗?” “真正喜欢一个人的话,不用笔记就能记住他的事!”林郁认真地告诉他。 就像他会一直记得程曦一天中最不喜欢的时段是黄昏,记得他打过架,会吸烟,记得他从小不和父母一起生活,记得他会做股票,就像他知道了这些,还是会一如既往地喜欢程曦。 - 逐鹿里的人还是很有纪律的,尤其是下屠龙副本的人,是烽火亲自带队的,更是纪律严明,八点不到,YY上已经排排坐好,PP和小药正在开玩笑,宛然一笑是一贯的“亲民的女神”形象,时不时插进去说一两句,廘战沉默得让人怀疑他在挂机,他旁边还蹲了个白马甲小号,和游戏里ID一模一样:嗷嗷嗷。 程曦完全没搭理准时到的人。 “卡王呢?”耳机里的声音比以往低了一点,大概是因为正在吸烟的缘故。 【副帮主】宛然一笑:卡王陪馨馨在碧海平原采药,说等会和大家一起在屠龙副本门口碰头。 耳机里有移动椅子的声音,应该是程曦去拿什么东西了。 【副帮主】子非鱼:但是我的意思是,今天不下屠龙副本,等明天醉梦书副本开启,屠龙队伍里的队员一起打过一周醉梦书副本之后,磨合好了,再把这周的屠龙副本下了。 逐鹿灬风吹PP凉:我们都是固定每周周一下屠龙副本啊! 逐鹿灬药药药:+1。 【副帮主】宛然一笑:是啊,小鱼,烽火没和你说过吗? 林郁一点也没觉察到宛然一笑话里的深意。 【副帮主】子非鱼:烽火说,屠龙副本归我管,我可以自己做决定,只要通知他一下就行了。我已经决定了今天不下屠龙副本,现在就是在通知他。 YY的聊天界面出现了几秒的静止。 挂机的廘战这时候还要出来插一句。 廘战:我支持周末下屠龙,周一下屠龙我就不去。 逐鹿灬嗷嗷嗷:我跟着师父走。 聊天界面再次静止。 还好,在这样尴尬(虽然林郁一点都不觉得)的时刻,烽火的声音插了进来。 “周末再下屠龙副本也可以,上次副本里大家都有失误,磨合一周也算是个好办法。”程曦喝着冰啤酒,还不忘表扬林郁:“小鱼很有想法,这个决定很不错。” 逐鹿灬风吹PP凉:(╯‵口′)╯︵┻━┻,这样我周六的球赛就泡汤了。 程曦淡定得很:“球赛泡汤是小事,你继续周一逃课下副本的话,迟早被你们班主任杀一儆百。” 逐鹿灬风吹PP凉:┭┮﹏┭┮可是人家不逃课就没有危机感,不能超常发挥怎么办? “别卖萌了。会就开到这里,明天上午宛然会把开荒副本的人员分配发到QQ群里,大家散了吧。”程曦一面指挥散会,忽然补充一句:“对了,都别告诉卡王今天开会的讨论结果,就让他在屠龙副本门口等着吧。” - 大家陆陆续续都退了YY房间,只有宛然一笑还呆在房间里。 【副帮主】宛然一笑:我们等会去逛夜西湖吧,听说因为醉梦书副本的关系,那边变得很漂亮哦。 【副帮主】宛然一笑:我一直都没有去看哦,就准备等你有时间一起去。 程曦正准备说话,看了看任务栏上变成黄色的游戏图标,点了进去。 【私聊】子非鱼对你说:你等会是下副本还是去PK? 于私,宛然一笑是顶着“烽火的娘子”头衔的。于公,同为副帮主,刚刚意见不合的时候,程曦为了林郁以后在帮派成员中的威信,全力支持林郁的观点,现在也应该安抚一下宛然一笑。 “宛然,你先……” 游戏图标又亮成了黄色。 【私聊】廘战对你说:来PK,两个人都不准穿屠龙套,谁输了谁就是二区PK榜第一,敢不敢? - “宛然,你先玩玩别的吧,我要去PK。”程曦带着笑意说完,不等宛然一笑回答,就关掉了YY界面。 【私聊】你对子非鱼说:小鱼,来PK场看我PK,廘战强烈要求我殴打他。 【私聊】子非鱼对你说:我知道啊,我在廘战的队伍里。 【私聊】子非鱼对你说:你不要骄傲,骄傲会影响大脑思维能力。其实廘战也很厉害的。 【私聊】你对子非鱼说:哈哈,小鱼,来我队伍旁观我吧,相信我,你不会想看廘战被殴打的第一视角的。 - 而此时此刻,在廘战的队伍里。 【队伍】嗷嗷嗷:师父必胜。 【队伍】子非鱼:廘战,我还是觉得不应该现在打,你应该积累一点和战士PK的经验,然后再打。 廘战很潇洒地拒绝了他。 【队伍】廘战:二区战士都是垃圾,都跟牛一样蠢,只有烽火勉强能看,和其他人打只会影响我水平。 【队伍】廘战:只要烽火不穿屠龙套,我完全打得过他。 林郁很惆怅地叹了一口气。 廘战这么骄傲的人,如果输了,一定会很不开心的。 - PK场某个地图是罗马古战场的房间里,有四个人。 南风不知道是因为上次输给廘战还是因为披着小号的缘故,低调了很多,就是有点喜欢死皮赖脸跟着廘战叫师父,不过廘战本来话就少,脾气又冷,拿他也没什么办法。 【房间】嗷嗷嗷:师父必胜!师父必胜! 【房间】廘战:闭嘴。 【房间】烽火:廘战,我建议你还是把你徒弟踢出去,他如果看完这一场PK,应该就不想当你徒弟了。 【房间】廘战:少废话,你换好装备没! 【房间】烽火:我理解你急着被殴打的心情,你也理解下我,我都半年没穿过浣花套了,不熟练。 【房间】子非鱼:其实战士该穿青锋套的,青锋套加血量,浣花套只加敏捷移速和冷却,不适合战士。 程曦笑了起来。 虽然待在廘战的队伍里,但小鱼还是想我赢的嘛。 【房间】烽火:放心,我打某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弓手,穿浣花套就够了。 【房间】廘战:你要装逼随便你,只要等会你输了别怪装备就好了。 【房间】烽火:好的,我穿好了,开吧。 【房间】烽火:记得准备纸巾擦眼泪啊,廘战。 - 仍然是最经典的罗马斗兽场。 烽火出生在地图正中,廘战出生在左上角。 两个人都在第一时间找到了掩护体。 程曦坐在电脑上,手上还夹着烟,悠闲地打字。 【房间】烽火:廘战,敢不敢出来刚正面? 【房间】廘战:少废话,有种你来找我。 程曦笑了起来。 【房间】烽火:那我来了。看你这么自信,你出生的地方应该不错,不是在左上角的废墟就是在我右边的灌木丛里,我先找灌木丛好了。 屏幕上的战士不慌不忙地给自己开了个冲锋,然后跳到灌木从边缘,先放了个范围伤害的减速“万夫莫开”,然后冲了进去。 【房间】烽火:哦,原来在废墟里。 - 不仅在现实中有不少人说程曦高傲,就算在游戏里,他也不是那种打败了你还把你扶起来夸你一番的对手,而是那种“你输就是因为你菜,练好了再来找我打”的那种。 偏偏廘战也是这种,而且比他态度更差。 所以这两个人PK还是很有看点的。 按理说弓手打战士并不好打,战士血厚,又有突进技能,弓手只要被挨到边就会被黏住,尤其是烽火这种走暴力路线的战士,玩得好,一套连招秒了弓手也不是不可能。 但是廘战的出生地点太好。 他躲在里面不出来,程曦虽然知道他在里面等着晕自己,还是进去了。 废墟是最适合弓手发挥的地方。 程曦跳进去的瞬间,开起加速,跳到一边,弓手的箭随即到来,三支箭都被烽火闪开,但是程曦的加速也用掉了,现在唯一能接近廘战的就只有冲锋了。 冲锋可以抵消掉弓手的击退,但是如果近身之后弓手的击退还在,也是可以把战士打退的,再加上弓手的敏捷,完全可以再次退到安全范围,再把战士风筝到死。 程曦眯着眼睛,看着屏幕左上方那堆倒塌的雕塑。 他知道廘战蹲在那里。 去年的天之涯全服大赛,团队赛里,廘战就是穿着这身明月套,凭借在闪避技能和击退技能全部处于冷却的情况下,通过下蹲躲开对方弓手的致命一击,然后开启大招打断自己的下蹲动作,紧接着一套连招打死对方还剩半血的屠龙套弓手,从此一战封神。如果最后不是团队赛冠军被一区的“冥皇”拿走,廘战就是当之无愧的全服第一弓手了。 廘战现在应该就蹲在那里,他对弓手的理解已经到了极致,下蹲完全不会影响他发动攻击的手速。只要程曦跳进去,他会在瞬间调整好自己和程曦的距离,然后在这种复杂地形里把程曦风筝到死。 程曦抿着唇,眯细了眼睛。 然后他直接跳了出来,连劈带砍三连招,跳到了那倒塌雕塑的边缘。 雕塑后陡然站起一个穿着黑衣的弓手,一起身就一个瞬发的弓手三连招,万箭齐发连着平A和鹰击长空,同时自己急速后退,拉开和程曦的距离。 程曦直接追了上去。 第35章 受伤 看高手PK,实在是一件太赏心悦目的事。 不说烽火在追击过程中每一个躲开弓手技能的走位,也不说廘战那种走钢丝一样控制距离的风筝能力,单说他们对技能的计算和衔接,就已经和普通玩家有着天壤之别,没有一个技能被浪费,每个技能都得到了收益最大化的应用,万箭齐发是打出第一波伤害,接普攻和鹰击长空是为了在锁定之后打出伤害,程曦也充分利用了浣花套的敏捷,他并没有强求自己躲掉廘战每一个技能,而是优先躲避有减速和控制的,然后再躲避伤害高的。 说起来复杂,其实也不过短短两秒而已。 烽火的战士冲到廘战普攻范围的瞬间,弓手急退,烽火开起盾迎着箭雨往上追,眼看着距离要拉近的时候,廘战一个腾跃,直接跳过了倒塌的雕像,其实真正懂得PK的都知道,他这个动作,是弓手微操中难度最大的反身跳,就是在人物背对着障碍物的时候倒退着跳过障碍。 拉开距离之后,廘战又是一顿攒射,没有穿屠龙套的战士直接被打到半血。 烽火果断开起了冲锋。 战士的冲锋并没有一个固定的突进距离,而是一种状态,开了冲锋之后,战士的所有攻击技能都能往鼠标指针方向突进一段距离,但是冲锋的时间很短,只有短短三秒。 如果说战士的连招是划分菜鸟和高手的标准,那冲锋的就是高手和顶尖玩家的分水岭了。 像烽火这样的顶尖玩家,手速足够保证自己在这短短三秒内突进一段夸张的距离,直接近身到弓手身边。 论坛上常说的劈砍三连招,是因为战士的劈砍动作虽然是技能,却几乎没有冷却时间,而且没有起手动作,一个战士在这短短三秒里能劈砍几次,就决定了他能突进多远。 短短一秒时间,技能列表里排在前三的技能图标疯狂刷新,屏幕上的战士连劈带砍,瞬间把距离缩短了三分之二。 廘战侧身,抬手就是一个击退。 带着寒芒的箭羽离弦而去。 那瞬间,绝对不止林郁一个人屏住了呼吸。 正在空中腾跃的战士身形一滞,劈砍的连招直接中断,就那样忽然站在了那里,如果时间能够放慢的话,所有人都会看见,那支箭,几乎是擦着他身边飞过去的。 廘战判断他会往左前方或者右前方闪避,所以他刚刚一个侧身,其实是努力让自己和烽火之间呈九十度角,这样,那支箭的轨迹,就会直接覆盖烽火面前的一段距离,无论他是往左前方还是右前方闪避,都会直接被击退,然后廘战直接往后退就是,满地的断裂雕像对他这种爬墙高手完全不构成威胁。 但是烽火直接停在了原地。 那支箭滑过屏幕的瞬间,烽火直接劈砍三连招,跳到了弓手身边。 然后就是“弓手被近身后的一百种死法”了。 当然,廘战还是做了反抗的。 他开启大招,通过走位试图躲开烽火的击飞,想要和烽火换命。 可惜烽火直接一个眩晕把他打晕在地,然后连劈带砍打到只剩血皮,最后还来上一个击飞,让他死在空中。 廘战直接摔了键盘。 【房间】廘战:FUCK! 穿着浣花套的战士直接在弓手的尸体旁边跳起舞来,其实就是扛着自己的大刀胡乱挥舞了一通。 【房间】烽火:其实我真不想殴打你。 廘战咬着牙,把被摔翻了的键盘翻过来,狠狠打字。 【房间】廘战:就你这原地躲技能,遇见不会预判你动作的彩笔,就是一个死! 程曦笑了起来。 【房间】烽火:是啊,谁让你是高手呢!哈哈哈! 【房间】烽火:小鱼,走了,带你逛夜西湖去。 【房间】烽火:小鱼? 过了大概十秒钟,林郁总算关了谷歌,切回了游戏界面。 【房间】子非鱼:我们大家一起去逛夜西湖吧。 【房间】烽火:我们大家? 【房间】子非鱼:是的,我们四个人去逛夜西湖吧。 【房间】嗷嗷嗷:唉,你们这边也更新夜西湖了? 【房间】廘战:我不去。 【私聊】你对廘战说:来吧,我觉得你打得很好了,这是职业克制,没办法的,就像你打南风一样。 【私聊】廘战对你说:我输是因为职业克制没错,南风输那就是因为他技术菜! 【私聊】你对烽火说:廘战打输了肯定不开心,会影响他明天下开荒副本的水平,作为团队的领导,我们要及时开解他,让他燃起斗志。 【私聊】烽火对你说:你确定现在再和我待在一起不是想杀了我而是燃起斗志? 【私聊】你对烽火说:想杀你也是燃起斗志的表现啊。 - “好了,现在进行到哪一步了,”林郁扶了扶厚厚的眼镜,继续低着头在纸上研究自己在网上找来的“当你最好的朋友和你喜欢的人发生矛盾时该怎么处理”。 “1,找个适当的时间把他们都约出来;2,说服他们接受彼此的存在,平心静气地一起玩……”林郁像戴着老花镜的退休教师在看报纸一样,用手指一行一行地数着:“现在该进行 第3部分了,在玩的过程中开解他们,对,要开解他们。” - 晚上九点,风景优美的瘦西湖边,除了飞来飞去的萤火虫,还有一堆堆专找树丛桥底下这种隐蔽角落钻的情侣之外,就只剩下一支气氛异常诡异的四人队伍。 廘战在第一时间占据了这里地形最高的地方——拱桥上的石狮子的头顶,然后站在上面再也不肯下来了,大名南风小名嗷嗷嗷的小弓手也试图爬上去,都被他直接两箭射了下来。只能默默地找了个矮点的石狮子,蹲在上面。两师徒都没怎么动弹,估计南风是在私聊开解师父大人。 林郁很努力在队伍频道里贴了一下诸如“友谊第一,比赛第二”或者“赛出风格,赛出水平”之类的名言之后,很灰心地发现廘战已经不愿意搭理他了。 他很低落地看了一眼高高站在石头狮子上的廘战,又瞟了一下周围那些躲在树下谈情说爱的情侣,默默地走到了水边站着。 这一站,发现这游戏里湖水的效果做得还不错,他一走到水里,身上的袍子下摆就浮了起来,脚上的靴子也带着一层银白的光,和白小胥上次从化学实验室偷出来的那种不溶于水的蓝色沙子一样,他本来还准备回家和他爸爸一起研究下这种沙子是不是硫酸铜合成的,后来那段时间忙着做题就忘了。现在白小胥拿那沙子在养鱼,虽然鱼死了,但是沙子还是挺好看的。 于是他走到水边,又走出来,又走进去…… 【私聊】烽火对你说:小鱼,我第一次见你就是在这里。 林郁吓了一跳,回头一看,穿回了屠龙套的战士背着大刀,就站在他身后,见他转过头来,还不忘把坐骑玉麒麟也放了出来,确实和第一次见面一模一样。 【私聊】你对烽火说:你不是去见宛然一笑了吗? 【私聊】烽火对你说:我和她打了个招呼就回来了。 【私聊】烽火对你说:那边的歌楼上有瑶娘和柳毅之的灵魂,我带你过去看。 林郁默默地看了一眼仍然冷着脸站在石狮子上的廘战。 【私聊】你对烽火说:我叫廘战一起去吧。 【私聊】烽火对你说:叫他干什么,他这属于自尊心受伤,让他一个人呆着就好了。 【私聊】你对烽火说:但是我妈说朋友应该互相帮助,要讲义气,不然就会失去朋友的。 程曦无奈地叹了口气。 【私聊】烽火对你说:好了,怕了你了。 【私聊】烽火对你说:我找个人去跟他PK,给他打一顿让他开心开心。总行了吧? - 与此同时,风吹PP凉同学正和基友药药药同学在蹲在碧海平原调戏人参宝宝,两个人一个是浣花,满手控制,还可以用“万缕千丝”拖着人参宝宝走,另外一个就趁人参宝宝走的时候强摘人参种子。然后浣花放开人参宝宝,穿着小肚兜的人参宝宝就会飞奔回来,大哭一顿,主动攻击玩家,按理说这时候应该打败人参宝宝然后拿了种子走人,药药药却上去一个“万缕千丝”又拖住人参宝宝,拖着它到处走,简称“遛人参宝宝”。两个加起来三十岁的家伙就这样一遍又一遍地调戏这个游戏里最肉脚的NPC,一边调戏还一边哈哈大笑。 可惜乐极生悲,两个人败人品败得正开心,程大帮主一条私聊发了过来。 【私聊】烽火对你说:PP,发私聊给廘战,骂他是彩笔。 身为帮主大人的忠实马仔,PP同学屁颠屁颠地发了。 【私聊】你对烽火说:报告帮主,我骂完了。现在该干什么啊? 【私聊】烽火对你说:现在去PK场,等着他来找你PK吧。记得坚持久一点,多和他打两盘。打完了去找宛然要那柄青锋匕首,就说是我说的,这是帮派补贴给你的精神损失费。 【私聊】你对烽火说:┭┮﹏┭┮。 第36章 灵魂 夜西湖,歌楼旁边已经围了不少人,本该是灯火通明的,但是这一片灯光却很昏暗,只有屋檐上悬着的红色宫灯,还有楼边河中有着不少莲花灯。 烽火骑着玉麒麟,带着林郁,一路从人群里挤过去,挤到楼下。 【队伍】烽火:小鱼,跟着我走,这歌楼的二楼还没开放,只能跳上去。 屏幕上的战士穿着屠龙套,玉树临风,在桥边护栏上一点,然后一个反身跳,就抓住了歌楼上垂下来的深红绸缎,顺势一荡,高高飞起,飞到最高的地方再松开手,直接跳到了歌楼二楼。 下面的人一阵喧哗,有不少人也想效仿,可惜大部分的人连绸缎都抓不住,下饺子一样,一个个都跳到了河里。 不怪他们操作差,这一连串操作太难,而且错过那个松手的时机就会自己掉到河里,这游戏里真正有着顶尖操作的玩家都是像廘战那样的代练,会在这里带着妹纸看瑶娘的都是些人民币玩家,不是谁都是程曦这样的怪物。 林郁很有自知之明地低头打字。 【队伍】子非鱼:我可以传送上去吗? 程曦笑了起来。 【队伍】烽火:小鱼,传送不了的,这地方只能爬上来,你上YY,我教你。 “嗯,就是这个位置,站好了,别往后溜……”耳机里清朗的男声耐心地指挥他:“现在看到那根绸缎没?看准位置,好,现在转过来,听我指挥,S和空格键一起按,3,2,1,按!” 屏幕一晃,林郁已经直接悬在红绸上了。 红绸晃动着,越晃越高,越晃越高。 “别紧张,听我指挥,我说放手你就放手,”程曦循循善诱:“好,别紧张,就现在,放手!” 小杏林的身躯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扑通”一声,掉进了护城河里。 林郁默默地松开了因为紧张而大力握着的鼠标,指挥小杏林从水里爬了出来。 【队伍】子非鱼:再来一次吧。 “嗯,”程曦很是赞许:“小鱼的心态很不错啊……” 三分钟后,又一道弧线划过,林郁同学再次拥抱了护城河水。 六分钟之后,围观群众已经习惯了这个锲而不舍的小杏林的存在。 第四次、第五次…… 【队伍】子非鱼:我觉得这个游戏的设计十分有问题。这根红绸的摆动根本不符合钟摆原理,这个游戏的动作引擎也有问题,根本就是乱来。 程曦在耳机里笑了起来。 他要讨人喜欢,实在是太容易的事,别说刻意,就是他现在,这样漫不经心地笑着,都让人觉得慵懒又从容,好像就算再大的事,到了他面前,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别生气了,小鱼,”他对林郁的情绪倒是很了解:“来,最后一次,再不行我们就去别的地方玩。” 【队伍】子非鱼:就算上去了,我也不会待多久的,我只看一眼就去别的地方玩。 【队伍】子非鱼:我之所以还坚持爬,并不是因为这栋楼有多好,而是因为我的前期投入增加了这栋楼的价值,如果我不爬上去的话,我前面那么多次的努力就白费了。 “嗯嗯,”程曦忍着笑:“这栋楼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们是为了挑战自己,结果不重要。” 熟悉程曦的人都知道,别说让他去安慰鼓舞别人,他不打击别人就已经是很难得的事了。 多少女生说他冷漠,说他高傲,说他不专情,所以被漠视了也能无知无畏地往前冲,其实偶像剧那么多,有一个道理还是对的,他不温柔他不体贴,只是因为你不是那个让他愿意温和笑着安慰你的人而已。 林郁被鼓励了一番,总算心情好了点,又锲而不舍地爬上了栏杆,这次反身跳险些失手,还好运气好抓住了绸缎的末端,正应接不暇的时候,耳机里程曦一声“松手!” 林郁吓得连忙松开了鼠标左键。 身形纤细的小杏林在空中飞出一道优美弧线,稳稳地落在了歌楼的二楼上。 按理说这时候该掌声如雷围观群众热烈欢呼,可惜楼下的情侣都在忙着卿卿我我。 “来,庆祝一下,击个掌!”程曦指挥着战士做了个挥手的动作:“小鱼,按Shift键加9。” 林郁很是疑惑。 【队伍】子非鱼:这次也等你倒数再挥手吗? “不用的,”程曦低声笑着:“这次我在,你只要挥手就好了。” 小杏林抬手的一瞬间,战士也抬起手来,手掌在空中相贴,看起来就像心有灵犀的击掌一般。 “我截图了,等会发到你QQ上。”程曦看着屏幕上的截图,战士身形挺拔,穿着碧色裙子的小杏林比他矮了一个头,似乎在仰望他一样,看起来画面倒是非常和谐。 - “自从醉梦书副本更新,这里就锁住了。”程曦带着林郁绕到阁楼的侧面:“这里有一扇窗户,可以看见里面。” 阁楼的四面都是雕花的窗户,从他们站着的地方,可以看见瑶娘正穿着红色宫装,坐在那扇临水的窗户边,似乎在对着湖水弹琴,只有窈窕一个背影。而在她身边,竟然有一个若有若无的男子背影,身形挺拔,似乎在吹笛子。 【队伍】子非鱼:这是柳毅之吗? “应该是。”程曦耐心解释:“准确来说,应该是柳毅之的鬼魂,真正的柳毅之已经死在鹰愁涧,这里陪伴着瑶娘的,就只有他的一缕灵魂而已。” 【队伍】子非鱼:瑶娘看得见他吗? 程曦看了一眼屏幕上那个虽然隐隐绰绰却看得出姿态风流的背影。 “应该是看不见,不然就不会每天对着湖水弹琴了。”程曦悠闲地很:“据说完成醉梦书副本可以复活柳毅之,让他和瑶娘在一起。” 林郁皱起了眉头。 所谓的醉梦书副本,也不过是打着给柳毅之和瑶娘一个圆满的旗号,其实只是要满足玩家想要漂亮套装的需求而已。如果可以这么轻易地复活,那之前的死亡,就沦落成一场笑话了。 【队伍】子非鱼:这才不是柳毅之。 【队伍】子非鱼:柳毅之就在鹰愁涧,我每次去那里都可以看见他。这里的这个人,根本不是柳毅之。 柳毅之不能和瑶娘在一起,根本不是因为他死了,因为他就算死了,也会守护着轩辕剑。他和瑶娘的悲剧,是因为他是柳毅之,他身上背负着太多的责任,就算他不死,也不会回来这里,在他的世界里,大局永远排在第一位。而游戏公司把他的悲剧简化成了“生离死别”这么俗套的情节,而这个所谓的圆满结局,也不过是游戏公司的一个噱头,满足所有玩家对“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期望而已。 “其实柳毅之不过是一个任由游戏公司修改的游戏角色而已。”程曦向来一针见血:“游戏公司开始根本没想到柳毅之有这么高的人气,后来发现他成了玩家眼中的悲情英雄,就想通过他来赚点钱,最大的卖点,就是替他和瑶娘设计一个完美结局,自然会有人上当。” 林郁语言能力没点满,满腔愤怒说不出来,程曦简直每一个字都是替他说的。 【队伍】子非鱼:总之我不承认这个是柳毅之。 【队伍】子非鱼:就算完成了醉梦书副本,我也不会复活柳毅之的。 按理说,看到这对恋人阴阳相隔近在咫尺却不能交流的画面,不说催人泪下,至少也该感慨一下爱情的伟大这场景有多心酸浪漫,可惜程曦看穿游戏公司借着柳毅之捞钱的本质,林郁更不是那种整天哭着喊着“柳毅之好虐心”的小女生。 于是,两个人作为更新后第一对登上这栋楼的人,看着这么凄美的场景,竟然是站在楼上声讨了一番游戏公司,就下来了。 - 他们并不知道,就在歌楼楼下不远的地方,宛然一笑正和帮派里一些女玩家一起在附近玩,其中就有馨馨可儿和她的朋友。 宛然一笑的日子并不好过,最近几个副本要下,屠龙要研究战术,醉梦书要开荒,烽火本来就没什么时间陪她,又多了个莫名其妙的副帮主,再加上馨馨可儿像上次“帮主你这样照顾小鱼,宛然姐姐知道吗?”这样时不时出来膈应她一下。 今天夜西湖更新,烽火竟然让她一个人来看风景,虽然中间过来看了她一次,但是现在又匆匆忙忙消失没影了。 但是越是被忽视,越是要显出“我根本不要男生带我”的架势,就跟这游戏里的某些女生帮派是一样的道理,摆出了“男生勿进”的架势,其实装备级别都是靠那些人民币男玩家带出来的。今天烽火不陪她,她就组织着帮派里的妹纸一起来看夜西湖,众星捧月,也觉得心情稍微好了一点。 可惜这点好心情没维持多久。 【队伍】馨馨可儿:宛然姐姐,你看那上面,是不是帮主哥哥和小鱼两个人啊。 第37章 亏本 宛然一笑她们离歌楼并不远,何况烽火是站在二楼和林郁聊天,隔了很远就能看清是他们两个人。 【队伍】馨馨可儿:哼,帮主骗人,还说有事,原来是陪小鱼去玩了!都不叫上我们! 她一句话都没提到宛然一笑,但是每字每句,都把队伍里每个人意味深长的目光往宛然一笑身上引。 连她一个外人都这样愤慨,顶着“烽火的娘子”五个字的宛然一笑又情何以堪呢。 但宛然一笑毕竟是宛然一笑。 【队伍】宛然一笑:馨馨,你别闹了。明天就要开醉梦书副本了,烽火刚刚也跟我说要跟小鱼加班讨论副本的事,我们还是不要去打扰他们好了。 【队伍】宛然一笑:听说卖花的苏二姑那里有彩蛋,我们过去看看吧。 王可馨还想再说点什么,但是看了看屏幕上围在她和宛然一笑周围那些鸦雀无声的女号们,还是把打字的手收了回来。 毕竟她要的是宛然一笑和那个横空出世的小鱼斗成一团,而不想把自己卷进去。队伍里其他人都很识相地不在这时候让宛然一笑难堪,她也没必要当这个恶人,万一宛然一笑转头来记恨上了自己,就得不偿失了。 - 与此同时,在歌楼上批判了一番游戏公司的两个人,对不远处发生的事却毫无察觉。 下楼就比较简单了,反正才一层楼高,摔不死,林郁想从楼前跳,只听见“扑通”一声,水花四溅,英明神武的帮主大人已经站在齐腰深的水里了,身边全是情侣放的莲花灯,气定神闲地鼓动林郁。 【队伍】烽火:跳吧,小鱼。 虽然只是游戏里的人物,但是被他这样仰头看着,林郁顿时觉得湖水也没那么讨厌了,也从楼边跳了下去。 两个人从水里走到岸上,岸上还是一堆一堆的情侣,看看时间又还早。 【队伍】烽火:小鱼有什么安排没有? 林郁皱起眉头,正准备切出去谷歌一下怎么和喜欢的人约会,脑中忽然灵光一现。 【队伍】子非鱼:我们去看柳毅之。 【队伍】子非鱼:不是这个,是我自己的柳毅之,他现在一定还在鹰愁涧。 程曦准备打字提醒他自己已经看不到柳毅之了,又把手收了回来。 【队伍】烽火:好,我们去看柳毅之。 - 自从醉梦书副本更新以来,鹰愁涧也变成了游戏里为数不多有昼夜变化的地方,不过也只有鹰愁涧外面那一小片山坡,进了副本,还是正常的。 两个人一路跑到鹰愁涧,柳毅之仍然站在鹰愁涧的路口,仍然持着竹箫,穿着青衣,站在那里等着林郁。 这世界上的人分很多种,有些人并非主角,可是他站在那里,就让你觉得安心,觉得就算剧情再怎么离奇,反派再怎么强大,都没有什么大不了。就好像小时候看电影,就算天下都在追捕家破人亡的主角,但是只要跟着那个把他救出来的师父,就算是乱世也会有一个隐居的小茅庐,主角会平安无事,长大成人。 柳毅之就是这种人。 他就站在这里,一直站在这里,只要你来,就能见到他,他会带你去闯龙潭虎穴,带着你平安归来。 【队伍】子非鱼:明天醉梦书副本开启之后,这个柳毅之会消失吗? 林郁很少会问别人,他会自己去查,最多只是自己收集了数据,再和别人讨论。程曦知道,这是因为他怕柳毅之消失,才会去问别人。关心则乱,再理智的人也不例外。 但是程曦不知道,为什么林郁没有问廘战,没有问步惊云,而是问他。 喜欢一个人就是,在你遇到难题的时候,不知所措的时候,你第一个想求助的,永远是他。你拿起电话的时候,只想打给他,问问他该怎么办——即使你们平时关系根本不算亲密,即使在他心目中,你只是一个普通朋友而已。 【队伍】烽火:不会的,游戏内容已经更新完了,明天只是开启副本而已。 【队伍】子非鱼:你也喜欢柳毅之吗? 程曦看了一眼屏幕上空空如也的山坡。 【队伍】烽火:我欣赏他。 【队伍】烽火:他能够为自己的选择负责,这一点就很难得了。真正勇敢的人不一定要打败全世界,而是就算输了,也知道自己输给了什么。 林郁认真地看了一下程曦这句话,还是觉得看不太懂。但是他本能地觉得程曦这句话很有深意,而且很悲壮。 【队伍】子非鱼:我觉得你也很勇敢。 程曦笑了起来。 【队伍】烽火:小鱼很了解我? 【队伍】子非鱼:是的,很了解。 程曦看了一眼亮起来的手机,顺手拿了起来,一边打字。 【队伍】烽火:等到打完醉梦书,帮派会有个线下的聚会,到时候小鱼就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很了解我了。 【队伍】烽火:我有点事,得先下了,小鱼也早点睡吧。 “嗯,是我,”程曦合上了笔记本,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走到窗边:“什么事?宛然。” - 程曦的头像黑了下去之后,林郁在鹰愁涧站了一站,柳毅之静静地站在那里,就和第一次见面时候一样。 “我走了。”他在附近频道里打了这三个字,骑着白马回扬州了。 交易所还是原来的样子,这几天他又陆陆续续收了不少灵品装备,也用钱把商人等级加到最高,自己的仓库有点放不下去了,帮派仓库也被他霸占了很多地方——因为帮派没有明文规定副帮主可以占多少仓库格子,所以他就按着同为副帮主的宛然一笑占的格子,也占了五十三格。 交易所里,精灵套价格已经跌倒谷底,轩辕套也略有下跌,其余的“明月”“浣花”之类更是一贯地低迷。但是等到明天醉梦书副本开启,第一件醉梦套装备出世,大家会发现醉梦套并没有想象中的十全十美,这些被抛售的装备价格应该都会开始回升。 林郁准备主攻两个市场。 等整套装备的价格慢慢回升实在太久了,把资本积压在手里也不是他的风格,所以他决定主攻材料市场,不管玩家是想做精灵套还是轩辕套,总是要买材料的,这个市场远比买整套套装的市场要大。而且相比于骤然涨价的装备,玩家更容易接受小幅度涨价的材料——据林郁多日的观察,这个游戏里的大部分玩家,在面对“原价100金币一片的蜀绣涨到了170金币一片”和“原价5000金币的轩辕套涨到了6500金币”的时候,会果断地觉得“蜀绣才涨了五十,轩辕套涨了一千五”。他们才不会去算苏绣的涨幅是百分之一百七,而精灵套的涨幅只有百分之一百三。 而另外一个市场,就是专门给卡王这种人傻钱多爱扮帅的人民币玩家或者烽火步惊云这种懒得自己做装备的土豪准备的了。 林郁自己买了个铁匠满级的小号,在铁匠铺做了不少热门职业的轩辕套,然后把轩辕套强化,强化到+7就开始砸点券买金手指,上到+10,直接挂交易所,标上个昂贵但又不至于让人民币玩家觉得你在侮辱他智商的价格。只等着土豪们打完醉梦书觉得大失所望,跑到交易所来买装备穿。看见有现成的,虽然贵了点,但是省得自己还得去铁匠铺强化弄得一肚子气,反正自己也不缺钱,干脆顺手买了。 林郁还默默地给自己的商品定了位:材料是日用品市场,强化好的装备是奢侈品市场,土豪们绝对会喜欢这种直接给你送到手里的不用强化的+10装备的,至于这个昂贵的价格是不是完全可以把装备强化到+10三四次——土豪是懒得算账的。 林郁在交易所和铁匠铺来回跑得正开心,只见私聊弹了出来。 【私聊】云无意对你说:Hi,小鱼鱼。 【私聊】你对云无意说:我还没有追到我喜欢的人。 【私聊】云无意对你说:? 【私聊】你对云无意说:所以你不用来找我,我不会离开逐鹿的。 【私聊】云无意对你说:【受伤】,我是来找小鱼鱼谈生意的。 【私聊】你对云无意说:什么生意。 某位正蹲在电脑前顶着鸡窝头啃泡面的“白客网游工作室董事长兼总经理大人”一见林郁有上钩的迹象,连忙扔了筷子,努力打字。 【私聊】云无意对你说:明天醉梦书副本开启,灵品装备和材料的价格都会上涨,我知道小鱼鱼囤了不少灵品材料和装备,我囤的东西和小鱼鱼一样多。如果明天我们一起放出来的话,交易所的价格肯定上不去,所以我准备找小鱼鱼商量一下,我们合作,每个人都只慢慢放出手头的一半囤货,这样就保证了市场不会饱和,也没有谁会吃亏,双赢,对不对。 林郁默默算了两秒钟,扶了扶眼镜,然后开始打字。 【私聊】你对云无意说:我刚刚算了一下,如果晚上八点到十点在交易所出售灵品装备的数量是8的话,上午时间的指数只有1,下午指数是2,深夜指数是3。假设你是比我晚五天开始囤积材料,以你下手的速度,你和我同时蹲交易所,你抢到的几率只有百分之十七,再代入这半个多月里,我待在线上的时间,再假设你一天二十四个小时待在交易所……,最后算出来,你手上的装备数量最多只有60左右,我手上的有135,你的存货只有我一半那么多。 【私聊】你对云无意说:但是你却说你的货和我一样多,要和我合作,我们一人只放出一半的货。如果我按你说的做,只放出一半的货,而你会把手上的货全部放出来,骗我说只放出了一半,然后你手上的货就全部卖完了,我手上还囤积了一半的剩货。 董事长兼总经理大人手上的筷子“啪嗒”一声,掉到了地上。 【私聊】云无意对你说:小鱼鱼,你完全误会了…… 【私聊】你对云无意说:既然你对我使用商业策略的话,我也要用商业手段了。因为我手上的货比你多,所以我会用价格竞争策略来抢占市场,必要时候,我会进行成本价销售,迅速占领市场。等我把我手上的货卖掉四分之三的时候,市场就会饱和了,那样你手上的货就会滞销。如果你也想像我一样进行成本价销售的话,我就会按兵不动,等你卖完了我再卖,那时候市场还没有饱和,这样我就可以垄断市场,抬高价格。不管怎么样,你手上的货都只能卖出成本价。 【私聊】你对云无意来说:所以,如果你不想亏本的话,还是把你手上的货卖给我吧。 第38章 朋友 很多人不知道,为什么向来只会在别人在世界频道上演悲欢离合情感大戏的时候默默淡定刷小广告的奸商云无意,这天晚上,会忽然抓狂地在世界频道上刷了满满一屏幕的“我艹艹艹艹艹”。 不过这都不重要了。 因为醉梦书副本终于开了。 - 醉梦书副本不仅有超高的人气支持,还有游戏开发商不少心血在里面,美工自然不用说,连副本人员配置也是前所未有的十人副本。 对于逐鹿这样的大帮派来说,十人也不算什么大数目,上次屠龙的六人都进来了,再加上浣花小药,人民币玩家卡王,帮主夫人宛然一笑,至于最后一个名额,给了馨馨可儿。她在帮派里人气很高,男玩家自然愿意让名额给他,女玩家里,和她一个类型那种的自然是给她当跟班的,女汉子们都把自己当男玩家,也懒得和她去勾心斗角抢这名额。 这次副本开荒并不算非常重要,至少比不上屠龙副本,官方消息,醉梦书副本里能爆出的最好的装备也是灵品,和轩辕副本一个等级,游戏开发商又不傻,屠龙副本正是如日中天的时候,没必要再弄个能爆极品装备的副本来破坏游戏平衡。 上午林郁跑到黎老怪办公室交了趟作业,黎老怪虽然在白小胥面前疾言厉色威胁林郁来上课,但是在林郁面前却是非常和蔼的——他不和蔼不行,周围不少同系的物理教授都在虎视眈眈。 下午烽火和帮派里PP卡王那些人在刷日常,看见林郁在线,也时不时发个私聊过来——其实逐鹿里有很明显的阶层划分,最高的那个阶层,是一个小团体,团体里卡王活跃度最高,馨馨可儿其次,其余的就是PP小药之类也经常凑趣的一堆人民币玩家,级别高装备好,进帮派也早,虽然年纪小,但都算是元老,他们和宛然一笑关系很好,和烽火关系也不错,经常一堆人玩在一起。除了他们和一些低调的高级玩家比如廘战步惊云之外,就是一些比他们晚进帮派的人,也分了不少小团体,有喜欢刷日常下副本的热血少年,有生活玩家,也有很久不露头的隐形人。 林郁是个横空出世的副帮主,按理说,他的活动范围应该是在那堆高层里面的。 但是第一个,卡王不待见他,第二个,馨馨可儿不喜欢他,第三,宛然一笑也对他有了戒备。再加上他自己的性格本来就不是擅长交际的——看他在游戏里最好的朋友是廘战就知道了。 所以他都一个人默默地蹲在交易所前面。 程曦叫他过去一起下副本,他也没去,就算待在那个队伍里,他也说不了多少话,因为一般都是卡王和馨馨可儿在刷屏。 何况还有宛然一笑在那里。 他默默蹲了一会交易所,又蹲在仓库前面,把自己昨晚上从云无意那里买来的材料一格一格地摆好,正摆着,人群里忽然挤过来一个背着书箱的,穿着青衣的“宁采臣”。 【私聊】你对步惊云说:早。 易云攸今天只是上线来整理一下自己的号,顺便把晚上下醉梦书副本的名额让出来,他还刻意没有选在碧海平原上线,而是直接回了扬州城里。 但是生活就是这样,你越是不想碰到谁,那个人越是会忽然出现在你面前。 【私聊】你对子非鱼说:早。 【私聊】你对子非鱼说:你今天没有去采药吗? 这世界上总有些人,你就是没有办法像对待别人一样,用冷冰冰地一个字打发他。 真是冤孽。 【私聊】子非鱼对你说:你还在生气吗? 【私聊】子非鱼对你说:已经过了三天了,人的怒气是呈单峰曲线下降的,你现在应该不会有三天前那么生气了。而且我找到你为什么讨厌人妖的理论依据了,我可以跟你道歉了。 明明应该一语带过,然后转身离开,最多和帮里人打个招呼再下线,继续像前几天一样,不闻不问,连想也不想。理智也在告诉自己就应该这么做,但是…… 像甜蜜的毒药,明明知道不可以吃,但还是徘徊在周围,哪怕闻到一点点香气也好。 【私聊】你对子非鱼说:你很在乎我有没有生气? 【私聊】子非鱼对你说:是的。 他总是这样坦诚,像直视着你眼睛回答你的问题,毫不遮掩,也不懂得为什么要遮掩。 【私聊】你对子非鱼说:为什么? 【私聊】子非鱼对你说:因为我很孤独。 易云攸从来不知道,这世界上有六个字,会有这样的威力,毫不辟易,一箭穿心。 他竟然有一瞬间,不知道打什么好。他的第一反应,是想告诉这个小杏林,就像他以前很多次做过的一样,告诉她,自己是她的朋友,自己会一直在这里,陪她采药,陪她跑地图,这个游戏一直在这里,自己也会一直在这里。 但是,自己是“她”的朋友。 不能是“他”的朋友。 【私聊】你对子非鱼说:其实这个游戏还有很多好玩的地方,帮派里的人也很友善的,你可以跟PP他们一起玩。你现在是副帮主了,也可以去带小号,带小号很好玩的。 如此绅士,如此温和。 他曾经用这样温文尔雅敷衍过很多人,唯独没有敷衍过他。 今天是第一次。 【私聊】子非鱼对你说:但是他们都不是我的朋友。 【私聊】子非鱼对你说:我虽然不会猜别人说的话,但是我也不是很蠢。我知道你为什么叫我和他们去玩,因为你不想当我的朋友,你也不想和我玩了。 易云攸不知道,就算再坚实的武器,再冷漠的面具,只要心软了,都会一败涂地。 来输和赢,从不在于你有多厉害,有多冷漠,而取决于你对面的人是谁。 即使他浑然不觉,即使他理直气壮,即使他迟钝得让你只能苦笑。但只要是他,温文尔雅的面具也好,疏离得体的措辞也好,悉数化为绕指柔。 【私聊】你对子非鱼说:不是的。 【私聊】你对子非鱼说:我已经不生气了,我还是你的朋友。 我会陪你采药,陪你蹲交易所,带你去跑地图,我会是你在这游戏里最好的朋友,我们之间会和好如初,就像一切都没有发生过那样。 - 晚上七点四十五,逐鹿十人组在醉梦书副本面前集合。 程曦刚洗完澡,坐在电脑前用毛巾擦头发,眼睛瞄到屏幕上和林郁站在一起的人,顿时眯了起来。 【私聊】你对步惊云说:你不是说要删号? 【私聊】步惊云对你说:逗你玩的。 程曦“嘁”了一声。 【私聊】你对步惊云说:怎么?想通了?走出旧情伤了? 易云攸回得飞快。 【私聊】步惊云对你说:哪有什么旧情伤,别搞笑了,小鱼很适合当朋友。 【私聊】你对步惊云说:别玩火。 【私聊】步惊云对你说:你觉得我像是没有分寸的人? 【私聊】你对步惊云说:也别欺负小鱼。 易云攸坐在电脑前,看见这行警告,顿时苦笑。 谁欺负谁,还不一定呢。 - 只要有馨馨可儿在的地方,一定是热闹的。 当然前提是她愿意待的地方,见到狼族那群连装备都要用抢的loser(她原话),她会比宛然一笑还要端庄矜持一百倍。 【队伍】馨馨可儿:步惊云哥哥都好久没上线了,还不和我们打招呼,只和小鱼聊天。 步惊云发了个微笑的表情,态度是一贯的不冷不热。 【队伍】KingKarl:我都上下三次了,副本怎么还没开,副帮主,来讲讲科学原理啊。 【队伍】馨馨可儿:你别欺负小鱼啦,卡王哥哥。 【队伍】子非鱼:副本开启的过程,是你电脑上的游戏客户端直接从服务器接收的数据,和网页刷新的原理不同,你频繁上下线对接收服务器数据没有帮助。而且官方通知是八点整开启副本,如果你的记忆力没问题的话,就说明你应该调整一下你电脑的时间了。 程曦默默收回了准备打字批评卡王的手,继续擦头发。 【队伍】KingKarl:艹!你是唐僧吗?这么会念! 林郁默默切出去谷歌了一下。 【队伍】子非鱼:你说的唐僧应该是某部影视作品中的形象,其实我个人建议像你这样的青少年应该去读一读西游记的原著,如果实在看不懂的话可以查阅字典。 【队伍】馨馨可儿:(*^__^*)嘻嘻……卡王哥哥,小鱼在暗示你没文化哦~ 宛然一笑向来知道该什么时候出来履行职责。 【队伍】宛然一笑:好了,小鱼,别和卡王吵架了,副本马上就开了。 她话里偏袒意味太重,明明是卡王先撩者贱,但是她轻飘飘一句话就把事件定位成了两个人互有对错的“吵架”,听起来还像是林郁先发起的。 好在她不是帮主。 【队伍】烽火:小鱼跟我走前面,馨馨可儿和宛然跟着阿云,剩下的都在后排输出,PP保护小鱼。卡王给我老老实实去后排,别再耍宝了,你已经够菜了。 第39章 杏林 醉梦书副本的读条没有屠龙那么长,林郁刚给自己倒了杯咖啡,回来就已经在副本里了。彼时白小胥正蹲在地上,用他从实验室偷来的声级计测咖啡机噪音的频率,以便等会用声电转换原理给咖啡机做一个隔音的套子。 副本画面是一贯的青山绿水,穿过溪流上的小桥,就是土匪的山寨,有不少土匪围在山寨前的火堆旁喝酒烤肉,人手一柄大砍刀。 【队伍】风吹PP凉:竟然是人形怪。 天之涯里动物怪比较多,24级的夜枭,36级的贪狼,满级的屠龙,大BOSS都是凶恶的动物,除了轩辕副本,很少有人形怪。林郁思考过,觉得从生物学的角度出发,玩家是应该会对人形怪很排斥的。 逐鹿毕竟是屠龙的队伍,打这种A级的副本丝毫不费力气,虽然是第一次来,也是所向披靡的,连着扫荡了两个山寨,扮猪吃老虎的嗷嗷嗷同学从山寨小头目尸体上搜出了一柄钥匙,打开了石壁上的密室。 进去之后画面就变灰了。 “保持好队形,”程曦在YY里面指挥:“杏林和浣花优先保护阿云和廘战,小鱼随时准备开大。” 他话刚落音,画面上掠过一道黑影。 林郁被吓了一大跳,听到后面有弓手受到攻击的闷哼声,队友栏里廘战的血条只剩下薄薄一层血皮,连忙吟唱大招。 【队伍】风吹PP凉:艹,这是什么啊! 林郁这才发现队员列表里那个刺客的头像已经灰了下来。 “这是暗系攻击,专克暗夜刺客的,”程曦不急不忙地说:“官网上早说过这副本会出现新的元素属性,你没看?” 【队伍】风吹PP凉:官网公告文绉绉的,谁看得懂…… “好了,别耍宝了。”程曦继续指挥:“这种能秒杀的攻击不会太频繁的,杏林给弓手加满血,我们继续走。” 漫长的一段峡谷,画面是冷冰冰的灰色,鉴于刚刚的前车之鉴,大家都把神经绷紧了,这队里辅助职业本来就多,三个浣花两个杏林,要是再被秒掉一个主力输出的话,虽然不至于副本失败,但是这次副本的时间一定会被拖长很多,天之涯里第一个过副本的队伍都会有奖励,虽然大多是些名头大但是用不到的东西,但是对帮派的士气还是有很大提升的。 第二次突然袭击是在峡谷出口的地方。 这次是一道闪电般的白色暗影。 所有人都没来得及反应,队伍里嗷嗷嗷的头像就灰了下去。 【队伍】KingKarl:艹,怎么玩的,又死一个?副帮主你的大留着干什么的! “管好你自己就行了。”程曦在YY里语音不善地约束他。 【队伍】嗷嗷嗷:我装备太差了。 【队伍】廘战:谁让你没钱买屠龙套。 【队伍】嗷嗷嗷:冤枉啊,师父,我的金币都给你付工资了。 【队伍】廘战:你去充点券,我不要装备渣的浣花。 南风虽然变成灵魂还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在跟廘战打趣,其实一死就私敲了程曦。 【私聊】嗷嗷嗷对你说:刚刚那个暗影是奔着廘战来的,攻击力比第一道要强,还好被我挡住了。 【私聊】你对嗷嗷嗷说:我看见了。这次的应该是光属性的。所以暗影的攻击顺序应该是先找和自己同属性的攻击目标,没有了再找血量最低的。 【私聊】嗷嗷嗷对你说:应该是这样。我切出去在YY上问一下我们帮主,我们一区也在下这个副本,看他们下到哪了,有发现什么诀窍没有。 【私聊】你对嗷嗷嗷说:行。你问完快点回来,我们帮派的浣花年纪小,沉不住气,我觉得这次廘战要跪。 不出帮主大人所料,接下来的路程里,廘战险象环生,倒不仅仅是因为药药药的操作不好,而是因为这一片的人形怪物抗比较高,加上步惊云习惯性地把输出位置让给了本来是逐鹿第一云麓的卡王,而卡王又没有打出足够的输出吸引仇恨,所以怪只要稍有机会就朝廘战飞奔而去。而且这副本最烦的是怪物数量多,不是以前那种一个BOSS配一群小怪的结构,而是十几个小BOSS一拥而上,一时半会打不死。虽然攻击力不强,但廘战这种需要状态和输出空间的脆皮被缠上了也够呛。 打到大BOSS的时候,所有人都松了口气,前面的失误都可以说是因为不熟悉副本的缘故,如今大BOSS是孤零零一个人,连小弟都没带,虽然造型奇葩了点,又是黑衣蒙面又是戴头盔的,但已经大大好过预期了。 不过意外总是在人松懈的时候发生的。 烽火上去开怪,林郁虽然没有屠龙副本里面那么肉,但也跟在烽火旁边,时不时帮他分担一下仇恨,毕竟杏林有盾有大,也不怕被BOSS秒。 打了一会,BOSS血量低了下来,这副本成员除了馨馨可儿基本都是高手,谁都知道BOSS要暴走了,程曦只说了一句“大家小心”,然后就继续打了。 BOSS暴走的瞬间,面罩一摘,浑身黑衣都震碎了,露出里面的一身青衣来。 【队伍】风吹PP凉:我艹,好狗血! BOSS竟然和柳毅之长得一模一样。 BOSS暴走之后七七八八说了一堆,大意是他其实也是名门望族武林世家,只因为相貌丑陋性格偏激被逐出家门,然后开始仇恨社会报复武林之类的,然后说他最恨的就是柳毅之,凭什么天下人都说他是正人君子,不就是有一副好皮囊,所以他把柳毅之身体用邪教秘法煅烧之后,把自己的灵魂换进了柳毅之的身体之类的…… 程曦要抢第一个通过醉梦书副本的帮派,自然懒得听,一路把对话跳了过去,大家都只听了个大概,BOSS就已经开始暴走了。 这BOSS暴走之后速度也变快很多,又加上拿着柳毅之的笛子,还有声波攻击,廘战被他的声波攻击弄得不胜其烦,正准备速战速决,BOSS一个转身,直接从身上散发出无数黑色的光线,所有人屏幕瞬间变红。 尽管是范围攻击,但是离BOSS越远越安全绝对是真理,廘战连忙往后退,程曦和林郁也顶着狂掉的血条上去阻拦BOSS,没想到BOSS一个跳跃越过他们直切后排。 就算这样,以廘战的操作,也是可以逃掉的。 但是这时候,就不得不说到这游戏里云麓的加点了。 云麓身为法师,加点方式有两种,一种叫火法,就是像步惊云的小号此刻的七彩鹿一样,暴力加点,伤害最大化,不管AOE还是单体技能全学下来,抛弃防御技能,最多点个加速。另外一种被戏称为盾法,叫着叫着也叫开了,会牺牲掉两个单体攻击技能,学两个盾,一个火焰之盾,一个山峰之兆。火焰之盾是在云麓身体周围形成一个火焰球,把他包裹在里面,抵消掉一定伤害,山峰之兆是召唤出一道山峰,自由摆放,山峰宽度取决于技能吟唱时间,吟唱时间够久的话用山峰把自己围起来也不是不可能。 廘战在匆忙逃窜的时候,相对来说位置较安全的卡王开始吟唱山峰之兆。 廘战还来不及庆幸BOSS终于能和自己拉开距离,一座山峰从天而降,直接挡在了他的面前。把他和BOSS,一起隔在了山峰的这一边。 廘战直接摔了鼠标。 BOSS直接扑在脆皮小弓手身上,虽然林郁已经开始读大招,但也只来得及在BOSS扑死廘战和贴身保护他的药药药之后救下作为BOSS下一个目标的步惊云而已。彼时廘战的弓手已经默默扑街。 都说廘战傲得要死,但这次他还真没有骂人,烽火也没时间骂人,大家都忙着走位躲BOSS。廘战死后不到十秒,卡王被BOSS一个AOE打残,还不肯回去让杏林加血,非要冲上来浪,结果走位失误,被BOSS逮住,直接一招打死。 【队伍】廘战:彩笔。 【系统】廘战已退出队伍。 南风同学刚好打探了消息回来,一看师父退了,十分听话地追随了师父的步伐,也退了队伍。 这样的气氛太沉重,卡王又是叛逆期小孩,越是自己做错越是强嘴,都飘在空中了还要为自己辩解。 【队伍】KingKarl:杏林你怎么回事,我都离你那么近,你都不给我加血!就这样眼睁睁看着我死。 这队伍里只有两个杏林,馨馨可儿基本就相当于队里成员带的宝宝,还是没有攻击力的经验宝宝,所以卡王显然是在说林郁。 林郁没时间打字,正紧张地操作,只听见程曦在YY里面冷冷教训卡王:“卡王你闭嘴!打完再跟你算账。” 卡王毕竟只是个青春期的小孩,被廘战骂了就走之后已经觉得非常丢脸,又被自己崇拜的程曦这样教训,顿时头脑发热,气不过去了。 【系统】KingKarl已退出队伍。 眼看着队里只剩下一个战士一个杏林一个浣花一个云麓还有一个经验宝宝,外带一个飘在空中的暗夜的鬼魂,虽然BOSS已经被打得七七八八了,但是这场面实在不太好看。 没了弓手,浣花也没什么作用了,宛然一笑呆在一边,觉得程曦这时候应该心情不太好,于是适时地出来担当一下解语花。 【队伍】宛然一笑:没事的,卡王是个小孩子,估计等会就想通了,我出去就劝劝他。 可惜她这次的温柔体贴用错了时候。 “没你事。”程曦态度十分冷淡地回了她三个字,“小鱼,给我加盾,我上去扛,阿云你保证自己不死就行。” 穿着屠龙套的战士和BOSS打了一套,BOSS血条已经快见底,却迟迟不掉光,还放了一个减速的AOE,直接冲上去想切后排,还好林郁反应迅速,直接替步惊云挡了这致命一击。 队员列表里又灰下来一个。 战士冲了上来,配合着云麓带减速的大招,一套连招秒掉了BOSS。 “小鱼,其实你没必要这么拼的,”跳出副本数据统计页面的时候,程曦在耳机里说:“我们两个慢慢磨也能磨死BOSS的。” 【队伍】子非鱼:没事,我是杏林,我要慢慢习惯为团队牺牲的。 第40章 大戏 【系统】恭喜玩家烽火、宛然一笑、步惊云、药药药、风吹PP凉、子非鱼、馨馨可儿通过醉梦书副本,请到扬州瘦西湖歌楼领取奖励。江湖一醉二十年,梦醒楼头寻旧缘。 【世界】小屌丝甩甩:我偶像真是吊炸天,我就说逐鹿会第一个过副本。 【世界】青柠果:我大逐鹿君临天下,一统江湖。 【世界】红狼:烽火是东方不败吗?还一统江湖? 【世界】云无意:还是人家逐鹿厉害啊,七个人都能把醉梦书副本过了。 被云无意一说,围观群众这才注意到逐鹿队伍的人数问题,谁都知道逐鹿不可能用七个人去下十人副本,唯一的可能是逐鹿的人内讧,有人退队了。 逐鹿的高层在这游戏里都是备受关注的人物,稍微比对一下就知道队伍里少了谁,马上就有福尔摩斯得出结论。 【世界】老娘让你跳:据老娘分析,少的三个人明显是廘战、卡王那个暴发户、再加上卡王的老婆染染。 虽然她猜错一个,不过南风的嗷嗷嗷是名不见经传的小号,也没人会提醒她。 正当世界上的一众福尔摩斯正分析得热火朝天时,逐鹿的一群人正在瘦西湖交任务。醉梦书的BOSS被消灭之后灵魂飘散,身体却留在原地,系统提示要玩家带着这个身体去歌楼找柳毅之的灵魂,找到了就可以复活柳毅之。 歌楼下仍然有不少情侣在约会,看到他们过来也没生什么事端,大概是因为完成了任务的缘故,歌楼的一楼对他们是开放的。 烽火作为队长,第一个走进了歌楼。 队里所有人的屏幕都黑了下来。 屏幕上出现两个暗红色的字:前世。 然后是剧情画面,柳毅之和瑶娘的初识,正是意气风发的少年,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瑶娘的轿子路过桥上,路人的马受了惊,直接冲向了瑶娘的娇子,柳毅之力挽狂澜,英雄救美,画面定格在柳毅之伸手从轿子里牵出 瑶娘的瞬间,午后阳光万丈,瘦西湖杨柳春风,君子长青,美人如玉。 接着是琴笛合奏,倾城佳人,顾盼生辉,站在楼头的翩翩少年,怎么看都是郎情妾意的好风景。只是紧接着就是江湖大乱,年纪轻轻,身居高位,带领着江湖人众,骑在马上挥别红颜知己,以为自己会扬名立万,去去就回,却不知道这一别就是一生。 画面唯美,音乐也煽情,生离死别的遗憾渲染到极致,好不容易读完剧情,队伍频道顿时热闹起来。 【队伍】馨馨可儿:搞这么悲伤,人家都哭得没法截图了。 【队伍】风吹PP凉:游戏公司就喜欢来这套。 【队伍】宛然一笑:是挺悲伤的,让人好惆怅啊。 当美女难,当“人生赢家”式的美女更难,这个游戏里很多人觉得宛然一笑跟烽火是烽火赚了,其实逐鹿的人都知道是宛然一笑赚了,他们私底下聚过,都知道程曦有多帅,这世界上,帅哥本来就是比美女更稀缺的资源,女生有发型可以修饰,有妆容可以锦上添花,有高跟鞋可以调整身材比例,还有无数款式的衣服饰品。男生却只能靠硬件,矮就是矮,黑就是黑,丑就是丑,一点不能掩饰。就算试图通过发型衣服来修饰,一个不小心就成了娘炮非主流。 何况程曦还是逐鹿的帮主。 长得帅的男生少,能够当帮主的更少,这游戏里每个区都有最大的帮派,每个帮派都有帮主,但程曦无疑是这里面长得最好的一个。再加上身上穿的都是低调但是昂贵的品牌,怎么看怎么像隐形富二代。别看偶像剧里天天演,网上也流行讲高富帅高富帅,其实像程曦这样的人很多人一辈子也遇不到几个,像于宛然这样的女孩子,必然要在外貌和钱财之间做选择,程曦的出现,简直是来拯救她的。 所以宛然一笑十分迁就程曦——如果不能迁就的话,今天站在烽火身边的也就不会是她了。就算程曦刚刚在副本里没搭理她的安慰,她也能当做云淡风轻没事发生,不给馨馨可儿“安慰”她的机会,她知道这个小女生想干什么,她太嫩了,心机渴望都写在脸上。 剧情读完前世之后,一队人已经站在歌楼的二楼了,瑶娘身边站在柳毅之的灵魂,烽火把柳毅之的身体交了上去,瑶娘让烽火去请来扬州城中的医仙,然后开始复活柳毅之。 柳毅之复活之后,奖励就发送了奖励,一株极品药草,和云无意那支一样,不能加工不能制药,只能放在仓库里,中看不中吃。 眼看着又要开始读剧情,林郁私敲了程曦。 【私聊】你对烽火说:我不想看这个柳毅之,我们去找廘战吧。 程曦皱了皱眉头。 【私聊】烽火对你说:找他干什么,他不是退队了? 【私聊】你对烽火说:廘战不是不理智的人,他只是气KingKarl操作太差,所以退队表示不想再和他待在同一支队伍里面而已,他不会迁怒别人的。 程曦没再多说,只在队里频道里发了个“先走了”,就退了队,和林郁组了队,随便拖了步惊云进来。 【队伍】步惊云:我们去哪? 【队伍】子非鱼:我们去找廘战,他在碧海平原抓藤妖。 - 廘战确实在碧海平原,不过说他在抓藤妖,却有点不贴切,因为他的行为不是在“抓藤妖”,而是在“爬藤妖”。因为他所做的事,就是把藤妖砍倒,然后自己爬上去。 嗷嗷嗷同学问他的话问不出来,只好跟着他一起爬上爬下。 【附近】烽火:你们在干什么? 廘战果然像林郁说的一样,没有记恨他。 【附近】廘战:发泄情绪。 【附近】烽火:副本已经过了。 【附近】廘战:我知道。你又没死,不可能过不了。 所以说,像廘战这样的人无意拍起马屁来,才是最恰到好处的。 烽火把廘战和嗷嗷嗷又拉进队伍来,他们两个继续爬藤妖,步惊云背着书箱殴打附近的主动怪,程曦带着林郁跳到一个小山坡上,和他坐着说话。 【私聊】烽火对你说:小鱼,你现在对屠龙副本有什么看法。 像程曦这样的人,一般当他这样问的时候,就是已经看出来了。当然,林郁也没想瞒着他。 【私聊】你对烽火说:我想改动一下屠龙副本的人员。 【私聊】烽火对你说:你说吧。 【私聊】你对烽火说:第一点,关于屠龙副本浣花的问题,南风是最佳选择,但是由于他可能是来破坏我们帮派的,所以不能太依赖他,仍然让药药药当主力,他当替补。 【私聊】你对烽火说:第二点,杏林由我担任,战士是你,刺客是风吹PP凉,弓手是烽火。 【私聊】你对烽火说:第三点,也是最大的改动,我想让步惊云来当屠龙副本的云麓。 果然。 【私聊】烽火对你说:那卡王呢? 林郁毫无一点犹豫地打字。 【私聊】你对烽火说:我决定把他从屠龙副本的常备名单里排除,并且再找一个人来担当替补的云麓。 【私聊】烽火对你说:理由? 【私聊】你对烽火说:第一点,他技术太差,会影响副本的发挥。第二点,他和廘战的矛盾无法调和,而廘战没法替代,只能找人把KingKarl换下来。 【私聊】烽火对你说:好,我去通知帮派这个消息。 【私聊】你对烽火说:不,还是我来通知吧。 【私聊】你对烽火说:这个决定是我做的,就应该由我来告诉他。我爸说,你每做一个决定,都要敢于站出来承认是自己做的,你说的每一句话,都要能对所有人承认是你说过的,这样你才能算一个问心无愧的人。 程曦迟疑了一瞬,考虑到屏幕那端坐着的是一个追求真理的理科生,而并非自己以为的需要自己安慰摸头的小孩子。 【私聊】烽火对你说:你爸说得很对。 - 直到很久很久之后,逐鹿的每一个成员都会记得这天。 直到这个游戏停服,直到越来越多的外挂代练涌现,渐渐毁了这个游戏。 很多逐鹿的成员想起这个游戏的时候,仍然记得这天,以及这天之后引起的,一段混乱而充满热血的岁月。 【帮派】子非鱼:我是逐鹿的副帮主子非鱼,我在此宣布:从今天开始,本帮屠龙副本的主要成员是:战士烽火(替补胡萝卜);弓手廘战(替补流夕七月);暗夜风吹PP凉(替补背后给一刀);云麓步惊云(替补青柠果);杏林子非鱼(替补阿塔玛之戟);浣花药药药(替补宛然一笑)。 【帮派】青柠果:我在榜上!我上榜了!副帮主我爱你! 【帮派】流夕七月:帮派终于取消性别歧视和新人歧视了么【抠鼻】 【帮派】胡萝卜:楼上的女人能不要顶着这么诗意的名字发这么猥琐的表情吗? 【帮派】流夕七月:不好意思习惯了,你看这个怎么样?【抠鼻】【抠鼻】对称的哟……很有美感吧? 【帮派】胡萝卜:凸。 【帮派】馨馨可儿:(⊙o⊙)…卡王哥哥怎么没在榜上,有谁知道卡王哥哥在哪吗? 【帮派】青柠果:跨年大戏要开场的节奏【悄悄话】 【帮派】流夕七月:算了,有奇怪的生物跑出来了,我还是匿了吧。 【帮派】胡萝卜:同匿。 第41章 原则 出乎所有人意料的,这一场“跨年大戏”,并没有当即发作,而是拖到了林郁宣布这个消息之后的第二天晚上七点,才正式上演。 【帮派】KingKarl:有人能出来告诉我怎么回事吗!为什么我的名字没有在屠龙副本名单上!是打错了吗?帮主。 帮派频道上本来在愉快地聊着天的气氛顿时烟消云散。 过了整整十秒,才有一个叫“烟雨文静”的小女号回答了他。 【帮派】烟雨文静:卡王哥哥,现在屠龙副本交给副帮主管了,你不知道吗? 稍微有点智商的人,一听那句“卡王哥哥”,就知道这女孩子也是馨馨可儿那一堆的,这时候跳出来指点卡王,把他的矛头转向林郁,估计也是馨馨可儿的意思。 【帮派】KingKarl:哪个副帮主? 【帮派】烟雨文静:当然不可能是宛然姐姐啦。 卡王直接私敲了林郁。 彼时林郁正在吃晚饭,看到私敲,皱了皱眉头、 【私聊】KingKarl对你说:是你把我踢出屠龙队伍的? 林郁把印着李小龙的外卖盒盖上,然后用湿纸巾擦干净了手。 【私聊】你对KingKarl说:不是踢出,是暂时排除在屠龙副本的常备队伍之外,如果你经过练习技术有提升的话,是可以回到替补队伍里的。 【私聊】KingKarl对你说:好,你就是看不惯我是吧! 【私聊】你对KingKarl说:这和我对你的个人情感没有关系,现在的屠龙副本名单是我和烽火经过观察和讨论之后得出的。 【私聊】KingKarl对你说:艹,你别以为帮主选你当副帮主就是站在你这边,贱人! 【私聊】KingKarl对你说:你要闹大是吧,那我就陪你闹,别到最后忍不住来求我。 【世界】KingKarl:我卡王在逐鹿待了整整一年半,逐鹿最开始建帮的时候就只有我,帮主,神州陆沉和宛然一笑四个人,这一年多,我一直把帮里人当自己的兄弟,没想有一天,自己会被兄弟踢出屠龙副本,而且还是被一个进帮不到一个月的新号踢的。看来义气真是个狗屁! 【世界】老娘让你跳:开年大戏开场的节奏,搬板凳前排嗑瓜子。 【世界】KingKarl:都说兄弟情义值千金,这一年半,我在帮派里砸了多少钱,带过多少小号!你们数数自己身上穿的屠龙套,那套不是我下副本刷来的。现在一个个都哑巴了,真是恶心! 【世界】小屌丝甩甩:我偶像的小弟暴走了…… 【世界】馨馨可儿:发生什么事了,卡王哥哥,先不要冲动,有什么事等帮主上线再说。 【世界】风吹PP凉:是啊,帮主又不在,你别听风就是雨的。 【世界】KingKarl:你们当然不用着急,被踢出屠龙副本的又不是你们。放心,照这样下去迟早有一天会轮到你们,我是看透了,什么兄弟,都是狗屁!过河拆桥!你有用的时候就是兄弟,没用的时候狗屎都不是! 【世界】馨馨可儿:卡王哥哥是太生气了,才会这样说话的,PP你别生气。 【世界】风吹PP凉:没事,我不生气,这件事确实有点突然,我记得屠龙副本是归小鱼MM管的是吧!卡王你别随便刷世界,帮派事就在帮派频道说…… 【世界】独狼:哈哈哈,逐鹿内讧,狗咬狗!大家快来看戏! 【世界】KingKarl:在帮派频道说管P用,你以为逐鹿还是以前的逐鹿吗! 【世界】KingKarl:狼族狗滚开!现在是我们逐鹿的家务事,轮不到你们这群杂种瞎比比! 【世界】云无意:有商机!(⊙o⊙) 【世界】云无意:收三星草、珊瑚草、丹朱果和凤凰羽毛,长期有效。 正当世界频道上乱哄哄的时候,一条喇叭冒了出来。 【世界】子非鱼:KingKarl,如果你一定要觉得刷喇叭才能交流的话,那我们就在这里聊吧。 【世界】老娘让你跳:…… 【世界】KingKarl:少假惺惺了,你他妈不就是想把老子赶出逐鹿吗?别装得这副道貌岸然的样子!我告诉你,就是你把老子赶走了,逐鹿还有PP,小药,馨馨,还有帮主夫人,永远轮不到你来做主。 【世界】云无意:收三星草、珊瑚草、丹朱果和凤凰羽毛,长期有效。 【世界】云无意:小鱼鱼,我流风城大商号随意欢迎你来入伙哦! 【世界】子非鱼:KingKarl,在世界频道上公开解决帮派内部矛盾,会影响逐鹿在别人心目中的形象,所以我们就事论事,简短一点。 【世界】子非鱼:你说你是逐鹿的元老,但是这跟你是不是屠龙副本的常备人员没有必然的联系,因为逐鹿的元老里还有宛然一笑,但她也不是逐鹿的常备人员。 【世界】KingKarl:你在逗我吗!宛然根本不是技术型,她是副帮主,而老子是PK榜上的,你到底懂不懂玩游戏! 【世界】子非鱼:我知道玩游戏,也知道你是PK榜第十三名,光是逐鹿里面,排在你前面的就有七八位,我在他们里面选人代替你的位置,很合理。 【世界】KingKarl:我是逐鹿的元老,我进帮派的时候这些人还不知道在哪里!屠龙副本一直是我们六个人在下,你一来就要换人!凭什么!你不是过河拆桥是什么! 【世界】子非鱼:我跟你说元老,你就跟我说技术,我跟你说技术,你又说你是逐鹿的元老,你的标准一直在变。你这种谈话技巧,就跟下象棋的时候赖皮一样,反复在两个位置移来移去,永远没有结果。所以你说的话根本不对。 【世界】云无意:我操! 【世界】老娘让你跳:我操+1! 【世界】子非鱼:你总是说,你是元老,你对帮派有贡献,但是你对帮派的贡献,我们会通过别的方式优待你,但是屠龙副本是一个帮派的根本,是不能徇私也不能随便对待的。你自己也知道说,刚开始建立逐鹿的时候,只有你们四个人,后面才慢慢招进来新的人,如果你想屠龙副本一直是原来的六个人,那就关起门来自己玩好了。就不用壮大帮派了。我们既然招进来更厉害的新人,就要给他们适合他们的位置,这样逐鹿才会越来越好。 【世界】子非鱼:是,我确实只玩了一个多月的游戏,进帮也不到一个月。但我知道,一个帮派,就像一个小型社会,社会有很多部分,有娱乐,有人文,也有法律,有些可以讲人情,有些是原则,不能动。屠龙副本就是原则,不能讲人情。 【世界】KingKarl:滚你妈!你每次长篇大论不就是觉得我没读多少书讲不过你!你以为你是谁!你以为逐鹿是你的吗! 【世界】子非鱼:逐鹿不是我的帮派,这是烽火的帮派。但是我敢说,我现在在这里,所做的每一件事,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为了让逐鹿变得更好。 【世界】子非鱼:你敢吗? 【世界】KingKarl:艹!别扯这么多,你对逐鹿的贡献有我多吗?你有什么资格踢我,我艹…… 眼看着卡王被说只剩脏话,原本过来凑热闹的PP和馨馨可儿也销声匿迹,云无意也重新刷起来了广告,一条喇叭却轻飘飘地浮了上来。 【世界】火狼:子非鱼MM是吧,你是个很有想法的人,也是个聪明人。可惜,你为烽火这样卖命得罪人,烽火却只是拿你当棋子,让你来清除逐鹿里那些不服管理的元老而已。 简直是在沸油里泼下一勺凉水,整个世界频道都为了他这句话沸腾起来。 【世界】无奈笙箫:默默排楼上,我也这么觉得。 【世界】老娘让你跳:擦!火狼,你这段话!细思极恐啊! 【世界】狼本野:哈哈,你们难道会觉得惊讶吗?烽火本来就是个心机深的人,当初逐鹿建立的时候他和神州陆沉分别是正副帮主,虽然头衔不同权力却差不多,要不是他和宛然一笑结婚,把帮派权力慢慢抓过来,神州陆沉怎么会退游戏? 【世界】千樱:烽火本来就是枭雄的性格,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你们图样图森破,别因为智商低就看谁都像有心计。 【世界】狼本野:呵呵,说枭雄是抬举他,枭雄是对敌人不择手段,他对自家兄弟也一样狠,卡王以前不是整天维护他吗?现在看穿真面目了。 【世界】KingKarl:别以为老子在逐鹿呆得不开心就会投奔你们狼族狗,都给老子闭嘴! 【世界】火狼:小孩子么,看不穿事总是有的,不过等到你看穿的时候就晚了。 林郁默默地抿紧了唇。 都说他不懂世故,其实他只是不懂世故,不是看不见世故,他本能地知道,这样捕风捉影又处处机锋的谈话,以自己的性格,是完全插不进去的,他连撒谎都不会,插话进去只会像以前中学时候一样,造成瞬间的沉默,然后谈话双方都一起嘲讽他,最惨的是别人嘲讽他他都听不懂。 这无关世故,是他对危险事物的直觉,或者说,是吃过很多次亏之后的,一种经验的累积。 但他还是插了进去,就像他那样固执地跟白小胥辩解:程曦是好人。 【世界】子非鱼:你们别再混淆视听了,烽火根本不是你们说的那种人。 第42章 名字 “滚你妈,刚才要不是我让你,你就是摔到沟里都追不上。”程曦一手夹着红色的机车头盔,一手拿着手机,一边和易云攸讲电话一边进了房间,除去豪华程度,他房间和正常的十九岁男生房间并无区别,他把头盔往房间角落的篮球框里一扔,人就坐到了电脑前面。 电脑是开着的,只是关了屏幕,他一边和易云攸扯皮,一边打开了电脑,穿着极品装备的战士正挂在扬州的交易所旁边,可是旁边并没有那个喜欢蹲在交易所的小杏林。 世界频道上的消息,都跳了出来。 程曦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了,直接关了手机,开始翻起世界频道的记录来。随着屏幕上的记录一行行划过,他脸上的表情越来越凝重。 【世界】独狼:哈哈,烽火每个月给你多少狗粮啊,你这么维护他。 【世界】红狼:说不定她是看上烽火了,想当帮主夫人,可惜烽火已经有宛然一笑了。 【世界】子非鱼:你们所有的话都是凭空猜测,烽火才不是你们说的这个样子。 【世界】独狼:艹,你是复读机吗?只会说这一句,张口闭口都是文绉绉的,是读书读傻了吗? 【世界】红狼:说不定烽火就好这一口呢……哈哈 【世界】KingKarl:她本来就是个白痴,简直就跟唐僧一样,真人一定是个戴眼镜的恐龙妹。也不知道是怎么进的我们帮派……【抠鼻】 【世界】子非鱼:我才不是白痴,我智商比你们都高。你们整天这样信口雌黄。贬低别人,也抬高不了自己,有什么意义呢? 【世界】独狼:靠,这白痴究竟听不听得懂人话,都说了烽火只是利用她而已,等到把逐鹿的元老清干净了,就用不上她了。她还这么起劲。烽火就是故意推她出来当靶子而已,借刀杀人你懂不懂…… 【世界】子非鱼:烽火才没有拿我当靶子,他一直对我很好,他是个好人。 【世界】烽火:看来你们狼族也不全是脑残,没错,我就是故意推小鱼出来对付某些嚣张的元老的。 【世界】烽火:不过,我的用意,是要给小鱼立威,同时告诉那些因为小鱼资历浅而轻视小鱼的元老,小鱼才是真正的副帮主,他的决定,就是我的决定,如果不满的话,你们可以随时离开,逐鹿不会挽留你们。 【世界】老娘让你跳:我艹!这番话好帅,老娘的心都在乱跳了有木有!果然是总攻大人啊…… 【世界】KingKarl:好,老大,我一直当你是老大,今天你竟然说出这样的话,那就是不把我当兄弟了,你是准备把我赶出逐鹿了是吧。 【世界】烽火:从你和狼族那些傻逼一起在世界上嘲讽小鱼开始,你就已经不算是逐鹿的人了。 【世界】烽火:你既然觉得逐鹿是我们四个人建立的,帮派仓库里的帮派物资,你可以拿走四分之一,以后逐鹿和你,再无瓜葛。至于你们狼族,要是你们PK技术有你们打嘴炮一半的厉害,也不用每次帮会战都被我揍得像儿子一样了。 【世界】烽火:小鱼,回交易所,别和这群傻逼吵了,浪费喇叭钱。 【世界】子非鱼:好。 【世界】老娘让你跳:目送总攻大人,哈哈哈,我听到小卡王同学心在滴血的声音了…… 【世界】KingKarl:都给老子滚! - 别看程曦一副淡定样子,其实从看到世界频道上的争吵开始,他心里就已经压着一把火了,好不容易按捺着发飙的冲动,去世界频道上把这只脱线的小杏林拎了回来,帮主大人已经濒临发作的边缘了。 【私聊】你对子非鱼说:你为什么跑到世界上去刷喇叭!你嘴很笨的你自己不知道吗?还要上赶着给人欺负,世界上都是些喷子和看戏的,一个个嘴炮王,我今天要是不上线的话,你就这样一直被他们欺负吗! 程曦其实见过像林郁这种人,他小时候是孩子王,什么坏事都干,也带着手下喽啰在放学路上堵过不合群的书呆子,但他记忆最深的,是一个傻子。 那个傻子很晚才会说话,也没人跟他玩,他家境不错,母亲辞职在家照顾他,每天都给他穿得干干净净的,但是每次回来都是脏兮兮的,大人以为是傻子贪玩,其实是在外面被欺负的。 大人眼中,孩子都是天真善良的,即使恶作剧,也只是调皮而已,但是大人低估了小孩的邪恶。那段时间,那堆小孩欺负那个傻子,让他学狗叫,骑着他在地上爬,傻子只会傻笑,还以为他们是在跟他玩,程曦永远记得那个小傻子趴在地上的笑容,他对这世界充满善意,他以为每一个人都是他的朋友,以为别人给他吃的泥巴真的是糖,以为别人夸他学狗叫学得像是真的赞美。 那时候,不到六岁的程曦站在旁边,他是那堆孩子的领袖,他不能阻止他们,但是他觉得恶心。 他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明白什么叫人性。 都说人是善良的,人有同情心,但那是因为有法律的束缚,有道德的谴责,在没有人看到的地方,人比野兽还可怕。人会怜悯,但人怜悯的是痛苦的人,如果那个人根本不知道痛苦呢? 就像那个傻子,他不知道在地上爬是侮辱,因为他在笑着,所以大家都可以毫无心理障碍地侮辱他,欺负他,骗他,伤害他。忘记了道德下限。 就像林郁。 因为他听不懂这些人话中有话,不懂他们每一句嘲讽的意义,所以所有人都会毫无心理障碍地嘲讽他,就因为他听不懂。 但程曦不允许。 因为被嘲讽被欺负的这个人,是林郁,是他认识的那个小杏林,是那个永远毫无保留地相信着他,信赖他的小杏林,所以在看到世界频道上那些记录的时候,他怒难自遏,才会让卡王滚出逐鹿。 但他没猜到林郁的回答。 【私聊】子非鱼对你说:因为我不刷喇叭的话,他们都在说你坏话,但是我说话了,他们就开始嘲笑我了。所以我也不是白白被他们骂的啊。 【私聊】子非鱼对你说:而且,我知道你一定会上线的啊。 程曦有一瞬间,不知道说什么好。 他知道这个小杏林很信任自己,也知道他会很听自己的话。 但他并不知道,他会这么信任自己。 其实,就算收集再多资料,做再多准备,游戏这个世界对林郁来说,仍然是充满恶意的。因为有人的地方,就会有世故,而林郁这辈子,都学不会世故。 他听不懂别人的嘲讽,也不懂那些别人可以信手拈来的流行词,分不清玩笑和实话,谁都可以嘲讽他,谁都可以不着痕迹地侮辱他,而不必担心他的报复。他唯一拥有的,就是对程曦的一腔热血,无知无畏,一往无前。 【私聊】你对子非鱼说:18874xx8995。 【私聊】子非鱼对你说:啊? 【私聊】你对子非鱼说:我的手机号码。 【私聊】你对子非鱼说:以后有人再骂我,你就打电话告诉我,不要和他们说话。如果有人欺负你,也要打电话告诉我。 【私聊】你对子非鱼说:对了,我叫程曦。 林郁的手有点抖,他有点想叫白小胥过来看,但脸上又有点发烧。 他看着屏幕,认真地,一笔一划地打出自己的名字。 【私聊】你对烽火说:我叫林郁。 - 当然,这是一段插曲了。 在林郁和程曦互报了姓名电话之后,在程曦带着林郁去PK场虐过狼族的人之后,在廘战上线然后在世界频道上称狼族的人为“一群菜B”并且随时欢迎他们去PK场学习知识之后。 【私聊】馨馨可儿对你说:烽火哥哥,你还在生卡王的气吗? 彼时烽火正带着林郁在鹰愁涧看柳毅之。 【私聊】你对馨馨可儿说:没。 【私聊】馨馨可儿对你说:好吧,你在和宛然姐姐玩吗?我不打扰你了。 【私聊】你对馨馨可儿说:嗯。 【私聊】馨馨可儿对你说:宛然姐姐等了你一晚上了,你好好陪她吧。 【私聊】你对馨馨可儿说:宛然今天晚上都在吗? 【私聊】馨馨可儿对你说:嗯,宛然姐姐下午就在线了,一直带我们在西湖玩,后来世界频道吵起来了,她还约束我们不要说话呢。 程曦顺手点了支烟。 虽然馨馨可儿显然是摸准了自己对林郁的态度然后过来撩火的,但是有一点始终是无法否认的,就是宛然一笑今天晚上果然在袖手旁观。 看来是该告诉他们林郁其实是男的了,这样宛然之类的应该会对林郁少点敌意。 不过林郁既然只告诉自己和阿云他是男的,应该是怕大家因为他是人妖号而讨厌他,还是找个时间跟他说一下,纠正他的错觉,然后再告诉帮派的人他是男的。 希望这样他在帮派里会呆得舒服点。 作者有话要说:说到林郁和人相处的问题,其实不管林郁怎么做,他也不可能在这么大的一个帮派里混得风生水起,所有人都喜欢他对他好信任他,因为他本身的性格就有缺陷。所以如果大家想看到有天林郁和帮派里的人都相处愉快大家终于明白他为帮派做的贡献于是纷纷和他握手言欢从此相亲相爱是不可能了,他的性格注定是很孤独的,就算有朋友,也不多。 林郁的缺点在于他对人情世故不了解,所以不会去迎合别人,甚至连和别人和睦相处都做不到,因为人要有柔软的外壳才能和别人好好相处,但是林郁没有,他只有原则,所以满身棱角。 但是林郁也有很难得的优点,比如说做事认真,聪明,讲原则,诚实,不过这些优点只有那些不会被外壳迷惑的人才能看到,比如说程曦,因为程曦是天生的领导者,看得穿人。比如说易云攸,因为易云攸够世故,比如说廘战,因为廘战是他同类,比如说云无意,因为他是个优秀的生意人。 不过也只有这几个了,林郁是没办法过那种一呼百应轰轰烈烈的游戏生活的。 如果拿物品比喻的话,林郁应该是比较偏门的高端奢侈品吧,注定不能是淘宝爆款,哈哈哈……这个是玩笑啦。 第43章 风波 林郁这两天都非常开心。 喜欢一个人真是这世界上最美好的事之一,天是蓝的,风轻云淡,怎么看都是好风景,每次看手机的时候,翻到“程曦”那两个字,嘴角都会忍不住往上翘,好像这两个字是封印在手机里的魔咒一样。 林郁每天都认真把发下来的作业都做了,然后坐在电脑前赚钱,乖乖等程曦上线,在这游戏里,他还有最好的朋友廘战,和虽然不常上线但一直对他态度很温和的易云攸。这两天,他整理了一下自己游戏的账号,再把上次屠龙副本的录像看了下,又写了十多条可以改进的建议,然后和程曦商量了一下。决定星期五下屠龙副本。 其实下屠龙副本就像过年,只有小孩子过年才会欢呼雀跃,大人对于过年,更多的是忙碌和责任了。对于屠龙副本,程曦就像个家长,这一年多,他下屠龙副本已经下到没感觉了,还给林郁泼冷水说:“你别着急了,上次都过了,这次没理由不过。” 林郁不受他干扰,一边校对着仓库里的装备,一边很认真地打字。 【队伍】子非鱼:上次过得太惊险了,我们不能每次都这样过,还有很多可以改进的地方。 【队伍】烽火:我还以为你会摆出一堆数据。 【队伍】子非鱼:步惊云跟我说,其实专业数据不适用于日常的社交活动中。对了,你能把帮派仓库里你的那些装备整理一下吗?有很多东西都可以卖掉的,你这样会让生活玩家没地方放东西的。 屏幕上的战士充耳不闻,跳上仓库旁边的石狮子,又跳了下来。 【队伍】烽火:其实平常和人交往也可以用数据,不过要看跟谁了。 【队伍】子非鱼:我帮你把应该卖掉的东西放在第1~30格里,你赶快挂到交易所去,不要再转移话题了。 看来还是让小鱼离阿云远点好了,程曦无奈笑着,揉了揉太阳穴——现在小鱼连转移话题都看得出来了。 - 星期五晚上,逐鹿焕然一新的队伍开始刷屠龙副本。 林郁实在是有组织方面的天才,他把屠龙队伍分为一队和二队,一队是主力,二队是替补,每周星期五,一队和二队的成员都要集合,如果一队临时有人缺席,就从二队拉人补上,如果没有缺席,就两队都去刷屠龙,一队先刷,二队旁观学习,然后二队再刷,一队派一两个人去指导他们。 不过目前由于逐鹿刷屠龙的方法还属于机密——林郁的肉装杏林还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号,所以还不能让二队来旁观一队,就先野生放养,让他们练练配合。 八点整,逐鹿的六人组在屠龙副本前集合。 毕竟有烽火的威信在,卡王退帮的事只引起了一点小水花,就消弭无踪了,现在帮派里又是一派和谐,除了馨馨可儿因为卡王是自己在逐鹿最大的倚仗而一直劝说卡王回来之外,就没什么人提起卡王了,虽然PP和药药药和卡王关系不错,但他们一直是跟着程曦走的。 眼看着屠龙副本开始读条,程曦开了瓶啤酒,一边喝着坐回椅子上,顺手开了麦:“都准备好了?要是我进来看到谁穿错装备,就直接踢出去……” “我刚刚检查过了。”一个很温和的声音在回答他:“没有人穿错装备的。” 程曦被啤酒呛到了。 “咳咳……”他抽了纸把桌面的啤酒擦干净,疑惑地问:“小鱼?” “嗯,我在亚马逊上买的麦今天送到学校了。”林郁一边切出来降噪,一边回答他:“你给了我黄马甲,我可以说话。” 程曦皱着眉头,看着屏幕上队伍里一堆“擦!小鱼MM你竟然是男的!”“(╯‵口′)╯︵┻━┻连小鱼MM都是男的,这世界上还有什么可以相信的!!!我要刷世界一百条以祭奠我受伤的少男心!!!” “PP,小药,闭嘴!小鱼之所以在YY里说话,就是信任你们。你们别在这卖蠢……”程大帮主把啤酒罐扔到一边,声音冷冷地警告他们:“要是小鱼是男生的消息被你们传出去的话,我就找你们算账好了。” 【队伍】风吹PP凉:嘤嘤嘤嘤,老大为了小鱼DD威胁我!我的少男心又受伤了…… 【队伍】药药药:受伤+1。 看到耍贱二人组这种反应,程曦明白这就是不会往外传的意思,暂时放过了他们。 “小鱼,别调麦了,你都调得走音了。”程大帮主清理完了门户,开始召唤林郁:“回来打怪,小BOSS要出来了。” - 林郁坐在电脑前,认真地指挥着屏幕上肉得不行的小杏林躲开BOSS的AOE,然后配合战士拉住BOSS的仇恨。 耳机里程曦在很耐心地指挥他走位,他抿紧了唇,一言不发。 虽然表面竭力维持得很淡定,但天知道,他每次开口说话的时候,都紧张得要结巴。就算在走位的时候,他都忍不住在脑子里把自己说过的话一句句重新回想,想知道自己有没有什么地方说错话了。 程曦听着耳机里小杏林轻而浅的呼吸声,唇角不自觉勾了起来。 大概,是个很宅的书呆子吧,成绩应该很好,物理专业,整天捧着书,听呼吸声就知道,肯定是缺乏锻炼的。 阿云似乎说过,他也是S城的。 离帮派聚会,也没有几天了。 程曦其实有很多朋友,有易云攸这种兴趣相投打个电话就可以出来一起喝酒的,也有沈泽这样虽然生活圈子不同不常聚在一起却一直是挚友的,但林郁是唯一一个他会本能地想去维护的。 大概是因为自己没有弟弟吧,程曦这样想。 - 一趟屠龙副本刷完,逐鹿再次上了系统通知——俗称上电视。 正当队伍里的人纷纷讨论该去哪玩该轮到谁去教二队的时候,世界频道上一条消息蹿了出来。 【世界】KingKarl:子非鱼你这个贱人!扮女人很好玩吧!娘娘腔!人妖!真是让人恶心! 队伍里的讨论瞬间安静了下来。 【世界】KingKarl:你真是恶心啊,装女人装得那么像,你是泰国回来的吧!刚开始缠着步惊云,现在又傍上烽火了,你爸妈知道自己其实养了个女儿吗?哈哈哈!输在你这种人妖手上老子真是不服气! 【世界】老娘让你跳:我擦,逐鹿最近是怎么了,好戏连台啊,还分上下集的! 【世界】独狼:哈哈哈,烽火你眼睛被屎糊了么!竟然为了个人妖把自己兄弟踢出帮派了! 【队伍】风吹PP凉:老大,我发誓不是我说的,要是是我告诉别人小鱼是男的,就让我次次月考都挂,高考打零分。 【队伍】药药药:我也是,我也可以发誓。 林郁看着世界频道上飞快刷过去的一条条不堪入目的消息,原本好到极致的心情就像过山车一样,瞬间冲到了谷底。他张了张嘴,想要说点什么,但又抿紧了唇。 他不知道该怎么为自己辩解。 他分析过游戏里的人讨厌人妖号的原因,也找出过所谓的“理论依据”,但是,当世界频道上满屏幕都是自己的名字和各种污言秽语放在一起的时候,他也会难受。 耳机里传来了清朗的声音。 “没你们事,我知道是谁。”程曦的声音像是带着魔力,只寥寥几句,就让人莫名地觉得安心:“小鱼,你别上世界,我来。” 【世界】烽火:你们狼族的人是有多没见过世面,卡王是我们逐鹿踢出去的一条狗,你们想拉拢他就直说好了,还讨好他来造我的谣,狼族是有多缺人。你们这样满嘴喷粪地骂我逐鹿的副帮主,我只能当你们是想打帮会战,那就约个时间好了,下个月三号你们看怎么样? 【世界】烽火:还有卡王,你年纪也不小了,不要像个脑残非主流一样,你造这种低级的谣言有人信吗?你都被逐鹿踢出来了,YY也上不了,帮派频道也进不了,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都不会相信你的话。 【世界】KingKarl:呵呵,你不要再狡辩了,子非鱼就是个男人,你现在还维护他,是承认自己被他骗了吗?被耍的滋味不好受吧!帮主大人。 【世界】烽火:卡王,我一直念在你算逐鹿的老人的份上,不想让你在这游戏里呆不下去。不过如果你还是要来上蹿下跳的话,我可能会改变想法的。 【世界】烽火:对了,忘了告诉你了,我和小鱼最近一直在视频,我们已经准备在游戏里结婚了。这件事PP他们都清楚。下次造谣前先做点功课吧,孩子。 【世界】老娘让你跳:哇哇哇!惊天猛料!来,我们来采访一下当事人宛然一笑,宛然一笑同学,请问你对这次总攻大人单方面爆出离婚消息怎么看…… 【世界】云无意:艹!烽火你妹!又想骗老子一份礼金!滚滚滚!老子没钱! 【世界】天启:我可以把身上的屠龙腰带当礼金,因为我们老大——就是上面那位已经一个月没发工资了。 程曦心情大好地敲着键盘,顺手剥了颗戒烟糖。 【私聊】你对云无意说:谢了。 程曦骤然宣布这样的消息,帮派里的人比如PP之类都不敢贸然上世界说话,因为怕宛然一笑难堪。老娘让你跳是云无意的人,一直在帮烽火搅混水转移视线,云无意不仅本人出来挺烽火,连自己手下最不喜欢刷世界的天启都出动了。 【私聊】云无意对你说:小事小事。 【私聊】云无意对你说:看在我帮你壮大声势的份上,把小鱼借给我吧。 【私聊】你对云无意说:免谈。 程曦勾着唇角,正准备再打两句话刺激一下云无意,屏幕上忽然跳出一行字。 【私聊】宛然一笑对你说:程曦,你什么意思! 第44章 劣根 【私聊】你对宛然一笑说:应该是我问你什么意思。小鱼是男人不是你告诉卡王的吗? 【私聊】宛然一笑对你说:你凭什么怀疑我,当时YY里那么多人听着,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是我。 【私聊】你对宛然一笑说:你看,你这不是承认自己进过YY了。 【私聊】宛然一笑对你说:那也不能证明是我跟卡王告密。 【私聊】子非鱼对你说:有很多人加我好友,我该怎么回答他们。 【私聊】你对宛然一笑:算了,我没事陪你玩,以后你可以继续留在逐鹿,不过你要走的话,我也不留你。 【私聊】你对子非鱼说:不用管他们,认识的人就加,不认识的就别管。 【私聊】宛然一笑对你说:程曦,你太绝情了。这一年来,我对你怎么样!我为你为这个帮派做了多少事情,你就这样翻脸不认人吗! 【私聊】你对宛然一笑说:别傻了,于宛然,从你决定跟卡王告密的那一刻起,我们就完了。 【私聊】你对子非鱼说:小鱼,别乱跑,在那等我,我弄完手头的事就带你去下副本玩。 - 林郁向来很听程曦的话,程曦让他别乱跑,他就乖乖呆在屠龙副本门口,任由来往的人一拨一拨地往他身上丢好友邀请。他把游戏声音开到最大,切出去做题目。 帮派频道里已经是刷屏一样了,支持烽火的,同情宛然一笑的,疑惑子非鱼到底是何方神圣的……鱼龙混杂,熙熙攘攘,根本看不清谁在说什么。 馨馨可儿趁乱在搅混水,带着她那帮小姐妹义愤填膺地替宛然一笑报不平,但是程曦维护林郁的架势太明显,她们也不敢把矛头直指林郁,只敢暗搓搓地装义不容辞。 宛然一笑倒是从烽火刚刚的强硬态度里学到了教训,只字不提林郁,一副云淡风轻样子,说:“我和烽火的性格本来就不适合,小鱼来之前,我们就已经没有在一起玩了。” 这倒是事实,程曦不是喜欢整天和女人腻在一起的,就算林郁没来之前,他在游戏里的重心也是帮派和朋友,宛然一笑只能算是小小的调剂,他不是没谈过恋爱的毛头小子,也不是偶像剧里情深似海的白马王子,他对现实中的女朋友尚且这样凉薄冷漠,何况是这游戏里一个互相利用的宛然一笑。 宛然一笑正是清楚这一点,所以才一直借着逐鹿帮主夫人的名号,踩着烽火把自己的身价一抬再抬,其实这游戏里不是没有比她漂亮的美女,游戏里真正的女玩家不说,单是每年一届的电玩盛会ChinaJoy,那么多漂亮的Showgirl,每年都有比花更娇嫩的新鲜面孔,有窈窕身材,如雪皮肤,最好的年纪,最耀眼的面孔。谁不想借着游戏的风头红成所谓的“宅男女神”,但是她们都只能算美女而已。孤身一人的美女只是美女,只有配上了英雄,美女才能成为传奇。 可惜她太急功近利了些,烽火的无情给她的危机感太重,而馨馨可儿最近又频频挑衅,她实在有点有火无处发,刚好凭空冒出一个小鱼来,没有一点根基,还整天在烽火旁边跟进跟出。一副懵懂的呆头鹅样子,不知轻重,刚当上副帮主没两天就把元老都得罪了,性格又是不懂人情世故,看起来很好拿捏。她今天在YY清人,顺手就点进屠龙副本的房间里看看,没想到刚进去就听见这种大料。也就顺手拿他来立下威,把这料告诉给卡王,顺便发泄一下最近在馨馨可儿那里受的窝囊气。 没想到她和馨馨可儿明争暗斗这么久,什么招都用了,程曦都当没看见,她这一个随手的举动却让程曦直接单方面跟她翻了脸。 真是人算不如天算。 但是,程曦说她是蠢,其实她并不蠢,事已至此,虽然她到现在都摸不清程曦为什么那么维护这个凭空冒出来的小鱼——她猜也许这个小鱼是他家的弟弟之类,虽然她现在气得连打字的手都在发抖,但是,这都不重要了。 她现在要及时止损。她不要在程曦气头上再去打扰他,更为关键的事是不要让这件事影响到自己的形象,和全服第一高手有过一段感情的美女可以叫传奇,但是被全服第一高手抛弃的美女就叫弃妇了。她绝不会让自己的名字变成“那个被烽火劈腿之后甩了的宛然”“宛然一笑漂亮?还不是被烽火甩了!”或者被佐证那句“每个你朝思暮想的女神背后……”宅男并不是温吞友善的生物,相反,当戴着面具在网上活动时,他们身上那些围观人群特有的劣根性只会变本加厉。其中就包括攀高踩低。 - 当游戏里私聊的提示音响起来的时候,本来趴在桌上林郁一下子就竖起了耳朵。 切回来游戏画面的时候,程曦的战士正站在屠龙副本门口的石狮子上,还朝林郁扔了个副本。 【私聊】烽火对你说:嘿! 明明还很沉重的心情,忽然就明亮了起来。 【私聊】你对烽火说:你怎么也喜欢爬到很高的地方了? 【私聊】烽火对你说:因为下面人太多了。 其实市面上给女生看的弱智言情剧,还有有一点是对的,再冷酷高傲再不喜欢寒暄废话的冰山美男,在和自己喜欢的人相处的时候,也是会说话会笑的。只不过他不会如偶像剧里一样喜欢上平庸无奇的你而已。 有人说恋爱的一大标志就是两个人在一起交谈,说来说去都是一堆废话还觉得很开心,其实未必是恋爱,只要你喜欢那个人就行。 【私聊】你对烽火说:哦,那我们去哪啊? 【私聊】烽火对你说:你想去哪? 【私聊】你对烽火说:去瘦西湖下副本吧。 程曦是不在乎这游戏里的流言蜚语的,问林郁想去哪也是想陪他跑地图散散心而已。 【私聊】烽火对你说:那边有好玩的副本吗?我怎么没印象。 【私聊】你对烽火说:我想去湖心岛。 那是第一次在这游戏里见到程曦的地方。 【私聊】烽火对你说:好吧,我骑麒麟带你去吧。 【私聊】你对烽火说:行。 【私聊】你对烽火说:不过我们还是先去趟仓库管理员那里,你放在帮派仓库里的东西真的要整理一下了。 所以说,理科生是这个世界上最不擅长谈恋爱的物种。 - “羽毛套装肯定要卖掉啊,”林郁一手扶着麦,一手拿着鼠标在屏幕上把早就整理好的物品再复查一遍:“灯笼花我有很多个,你以后要用的话,我就送给你,这五个还是卖掉好了。” “晨曦披风呢?”程大帮主正处于凡是青少年被家长催着整理房间都会有的不耐烦情绪中,本来很有帮主架势的声音也非常不爽起来。 “晨曦披风拿去分解,浣花套也可以卖掉。”林郁声音很平和地提醒他:“廘战上次输了之后,短时间内应该不会找你PK了,浣花套的闲置成本太高,应该卖掉的……” “拂晓长剑总可以留下吧,”程曦一手支着下巴,鼠标不耐烦地乱点:“这是我第一件用了很久的装备。” “嗯,考虑到情感价值的话,可以留下。”林郁已经快复查完了:“但是从第七个格子之后的基本都要扔掉,唯一可以考虑一下的是青竹长袍,因为它有一定纪念价值。” 程曦正百无聊赖地利用帮主权限把物品拖来拖去:“青竹长袍名字太丑,扔去分解,但是断空刀我要留下,反正留着青竹长袍也要占一个格子。” “不行的。”林郁完全无视程曦制造的逻辑陷阱:“断空刀的价值太低了,不管扔不扔青竹长袍,断空刀都要拿去分解。” 帮主大人十分不爽地把青竹长袍拖出来,扔到了地上。 “你浪费东西也没用的。”林郁丝毫不为所动:“而且你这样把东西拖来拖去打乱顺序也没用,物品的名字我都记住了。你还是快点整理吧,不然我们就不能去湖心岛了。” “我们现在就可以去湖心岛。”程曦顺手把麦弯成一个圈。 “不行,要等整理好东西才行。”林郁很认真地劝他:“总要整理的啊,而且你打架和管理帮派都很厉害,这种事也只要几分钟就能做好的。” 不知道是林郁那句“打架和管理帮派都很厉害”,还是小杏林眼巴巴地追在自己后面催自己整理东西的样子让人很有成就感,程大帮主总算大发慈悲地勾了勾嘴角,把自己在帮派仓库里的老本一股脑扔到包裹里,准备找个林郁不在线的时候再用小号塞回帮派仓库里。 折腾到最后,林郁也没能带着已经打上“子非鱼未婚夫”标签的帮主大人重游一遍湖心岛。 不过,这番折腾倒是给逐鹿的生活玩家带来不小的惊喜。 至少,在世界上满屏都在讨论着“子非鱼到底是不是小三上位”“宛然一笑到底是在装大度还是她和烽火真的是各玩各的”以及“烽火和子非鱼的婚礼会不会血流成河”之类话题的时候,一条口味清淡的世界默默冒了个泡。 【世界】五指形状的胭脂:天呐!这是神迹吗!帮派仓库里那堆帮主大人的【划掉】垃圾【划掉】终于消失了! 【世界】五指形状的胭脂:你们不要管我,我只是默默抒发一下此刻欣喜若狂的心情!望天!面条泪!是帮主大人你终于听到我内心的呼喊了吗!还是这只是我电脑抽风显示的BUG【才不会】! 【世界】小屌丝甩甩:我压一万根黄瓜赌是子非鱼勾引我偶像的。 【世界】流夕七月:LS的亲不用说了,我懂你,┭┮﹏┭┮,我能说那堆东西在我进帮之前就在了么……说起来也是帮中的元老了……忽然有点舍不得了怎么办。 【世界】流夕七月:错了,是LSS的亲。 当然,这几条消息很快就淹没在了世界频道的口水战中。 第45章 残酷 林妈妈打来电话的时候,林郁还没起床。 因为当初老师拿手机测过实验室堪培拉辐射仪灵敏度,所以他晚上基本都把手机放在自制的防辐射仪器里面,虽然被白小胥嘲笑“把手机放在这种东西里面和把手机关机唯一的区别就是前者还要耗电”,但是他仍然十分坚持这个习惯。 不过,因为和程曦互换了号码,所以他最近每天早上的第一件事就是拿出自己手机来看。 结果今天早上手机拿起来不到一分钟,屏幕上就跳出了林妈妈的电话。 “乖儿子,最近在干嘛!”林妈妈看来是最近又去张兰那边的古董节淘换了不少宝贝,元气满满的样子,不等林郁回答就暗搓搓地笑起来:“嘿嘿,我听说你最近情窦初开了啊儿子!” 林郁瞟了一眼正竭力装无辜的白小胥。然后默默地把目光转了回来。 “情窦初开应该是指十岁到二十岁之间的青春期吧,”林郁郁闷地纠正她的错误:“我都已经快二十一岁了。” “没区别啦!”林妈妈豪迈地一挥手,险些把端着茶杯从她身后路过的林爸爸打翻在地,顺便开起地图炮来:“我说你情窦初开就是情窦初开啦!妈比你懂多了,你们这些理科生根本不懂感情,哪有我专业!” 林爸爸已经习惯了自家老婆常年对理科生的人身攻击,面无表情地坐到沙发上看书。 在林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是不成立的,林郁和林爸爸两个理科生,都是“受歧视”的弱势群体,在林家,是林妈妈这个搞文艺的掌握绝对的话语权。 “那就算情窦初开好了。”林郁继承了林爸爸的优良传统——虽然能用生命捍卫科学,但偶尔为了生命安全还是会在林妈妈面前服软:“妈,你打电话给我干什么?” “儿子啊!你这周周末回家哈!妈最近研究了几道新菜!”林妈妈顿时被转移了话题,兴致勃勃地宣布:“你回家来嘛,我看看你在学校饿瘦了没?” 在学校不一定会瘦,但回家是一定会瘦的,不仅瘦,而且还会很惨。 林郁又用谴责的眼光看了一眼白小胥,后者则默默把自己缩到床角里,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瑜伽小成,竟然比以前缩得小一点了。 “你新菜有给爸爸试吃吗?”作为一个理科生,肯定是要过问实验情况的。 “唉,你爸爸最近身体有点感冒,断断续续地一直没好,他说是病毒性感冒。”林妈妈瞟了一眼坐在沙发里的林爸爸,林爸爸默默打了个寒颤:“所以我才叫你回来的……” “爸爸感冒的症状是什么?”林郁把眼睛摸出来戴上,指点林妈妈:“家里医药箱里有针头和试管,你给爸抽个两毫升静脉血,然后给对门的秦教授,他可以做个血常规,很快的。到时候你把单子直接发给我……” “这次他不是装病的。秦教授都给他验了血的……”林妈妈语气里充满遗憾。 背对着电话的林爸爸面无表情地回过头来,林妈妈安抚地朝他笑了笑,他则一脸清白无辜地表情,就算是林妈妈,这时候也看不出他隐藏在这副表情后面的得意。 嘁,搞物理的再风光又怎么样,还不是搞化学的在生活里比较占优势的。没办法,理科生之间的斗争,就是这么残酷的。 林郁眼神专注地坐了起来,往身上套衬衫。 作为一个光荣的物理系学生,他才不会轻言放弃。 “等一下,”林郁把电脑翻出来:“妈,你把爸爸的验血单给我发过来,我研究一下,看能不能找点药,把爸爸治好了。” “哦,那你等一下。”虽然经常开地图炮嘲讽理科生,但是作为一个从小就在理科科目受到挫折,只能转战文艺界的人,林妈妈对自己丈夫和儿子的专业知识还是很崇拜的。于是她对林郁的动机深信不疑,用肩膀夹着电话,正准备去找验血单,只听见坐在沙发上的林爸爸忽然撕心裂肺地重重咳嗽起来,一副誓要把肺都咳出来的架势,连忙扔了电话去给他拍背。 林郁表情严肃地拿着电话等。 林妈妈倒了水又找了药,还嘘寒问暖了一阵,十分匆忙地跑到电话前:“哎,儿子,你还是先回来吧,我不跟你说了,我还得给你爸找枇杷膏呢……” 林爸爸眯着眼睛,十分惬意地坐在沙发上喝水。 林郁重重地翻开那个用来记游戏信息的笔记本。 “我在这星期的星期六有个朋友聚会,”当初烽火跟他说过,逐鹿的线下聚会就安排在这周周六。 天知道,自从小学时候的野餐会林妈妈给林郁塞了一个书包她亲手做的便当、亲手做的奶茶、以及亲手做的水果沙拉,并且十分上档次地再配上林爸爸在实验室做出来的冰袋,希望林郁能够好好的联络感情。结果一到野餐地点林郁的东西都被班上的男生抢光,最后导致了一次集体腹泻之后,林妈妈再也没听过林郁说出“聚会”这两个字。 “天啊!儿子,你现在的性格这么开朗了吗!”林妈妈简直喜不自胜,瞟了一眼林爸爸,发现他暂时没生命危险,连忙捏紧话筒追问:“是什么聚会?离家远吗?在你喜欢的人会来吗?对了!你聚会准备穿什么去!不行!我得给你剪个头发才行!还得问小森的朋友借辆车去……” 林郁勉强从手机听筒里那骤然爆发的欢呼和混乱中找到了零零散散的信息。 “我穿衬衫过去。”他很认真地回答林妈妈:“这个聚会是我喜欢的人办的。” “衬衫!?”林妈妈嗤之以鼻:“你是说你们理科生人手一件的那种破白衬衫吗?穿那个你还不如干脆穿白大褂去好了!” “白大褂太严肃了。”林郁纠正她:“衬衫才是适合休闲娱乐场合的服装。” 林妈妈长吁一口气。 生活在这个家里,她经常会反思,是不是自己的表达能力有问题。 “儿子!你现在就回家吧……”林妈妈十分温和地劝他:“你要是靠自己打扮去聚会的话,就别想你喜欢的人会看上你了。妈给你弄一身行头,保证让她对你有个好印象。” 虽然已经二十岁了,但林郁显然和小时候乖乖吃“妈妈做的纯手工巧克力”时一样好骗。一听她的话,顿时睁大了眼睛:“真的?” 林妈妈得意地翘起了嘴角。 “儿子,把妈妈的头衔背一遍。” “中国国画协会会员,古董协会副会长,美学学会副会长,明清服装研究学者,资深古董收藏家。” 林妈妈得意地笑了起来。 “但是这个和我喜欢的人会不会喜欢我有必然的联系吗?”林郁满头雾水。 “唉,我跟你说不清楚的。”林妈妈说:“喜欢,和文化,和美这个字都一样,是没有必然也没有比率可以形容的,好在就算不懂,你也能体会到。你现在到底回不回来呢?” 林郁默默地打开了电脑。 “我查一下地铁时刻表。” - 林郁出门的时候,默默地瞥了一眼以标准的“猫式”弓着在床上看书的叛徒白小胥。 白小胥默默低下了头。 “我不是故意告诉你妈妈的,”白小胥十分羞愧:“但是如果你不回家的话,她就会带很多人份的食物来学校看你了。” - 林郁到家的时候,程曦正在帮派统计这次线下聚会的人员名单。 说是他统计,其实是他在雁南打怪,宛然一笑把统计出来的名单交给他而已。 昨天的风波尚有余震,虽然不像事发当天一下整个世界上刷屏的都是三个主人公的名字:烽火,子非鱼,宛然一笑。不过是讨论的战场转移了而已,估计现在有不少帮派频道里正充斥着讨伐小三、可怜宛然和怒喷烽火是渣男的讨论。 宛然一笑倒是沉得住气,一直装成沉稳娴和的样子,没有再给这场风波增添谈资,程曦不太想搭理他,叫了步惊云去雁南刷怪,想打一套杏林的红尘套出来。 这次聚会因为早在醉梦书副本之前就有通知大致的时间,又刚好定在周末,再加上,不知道是帮派里那些生活玩家的反应太感激涕零程曦不想刺激他们还是单纯只是嫌用小号再塞回去麻烦,程曦很爽快地把他那堆“垃圾”全卖了,再加上帮派仓库一些被林郁整理出来的东西,把金币放到淘宝上兑换成现金,然后很土豪地对参加这次聚会的市外成员包吃包住。所以这次线下聚会的人数比上次天之涯游戏的活动时候还多出不少,程曦大略看了看,给易云攸打了个电话,反正酒店是他家开的,象征性给点钱就行了。 放下电话,林郁的短信来了。 还好,他没写成信件式背后还加个此致敬礼。不过也好不了多少。 “程曦,上午好。我现在在家,星期天的聚会我回去的。我妈让我问你,你喜不喜欢吃” 第46章 书生 林家的星期六,是一片混乱的。 教师宿舍楼已经有一定年份了,楼梯间比较狭小,买大型家具都要从窗口吊上去的那种,不过现在已经被一阵夹杂着笑声的喧哗填满了。 林郁浑身僵硬地被簇拥在人群正当中,林妈妈以曾经的中文系系花绝对不会有的姿势一手横跨住林郁,一手还招呼着走在队伍最前端的帮忙搬东西的齐景和紧随其后的七大姑八大姨。整个楼梯间都萦绕诸如“我就说林郁这个孩子其实长得很好啊就是不喜欢打扮”、“这个人靠衣装啊,白鸿(林妈妈的名字)选的衣服确实好看……”或者“我家阿森也喜欢不修边幅,改天我也拉他去买上几套……”之类的,还夹杂着一阵阵大笑,林郁被这一堆人挟裹着,一直被簇拥到了家里。林爸爸经验丰富,隔着门听见声音,早就躲到了书房里,更别说出来搭救林郁了。 林郁现在的状况就跟中了病毒的电脑一样,反正满脑子都是自己不能识别的陌生词汇,一会是婶婶说“这件衬衫比较好看,浅蓝色衬肤色,米色太素净了点。”一会是另外的姑姑说“这个头发嘛还是全弄上去的好,弄上去老清爽了,小姑娘就喜欢这样的男小为……”他实在弄不清楚颜色还可以加形容词,头发又和“清爽”有什么关系。这就算了,还时不时被人拉起来,拿件衣服在他身上比来比去,林郁默默地计算了一下她们现在的热情度和热情减退的速度,在脑子里列出了一条“热情减退曲线”,绝望地发现自己至少要被折腾到晚饭才能消停。 这就算了,新配的隐形眼镜存在感实在太强了,林郁觉得自己每一次眨眼都是在给自己的角膜寿命倒计时,刚刚在眼镜店,他研究了一下隐形眼镜包装上的成分说明,然后一气呵成地给那个拼命推销的店员和林妈妈分析了角膜的透氧作用以及使用隐形眼镜后阻挡角膜透氧结果眼球周围只能不断长出新生血管以代偿,最后血管一直长到黑眼仁里面去。 店员直接目瞪口呆。 林妈妈一巴掌呼在林郁后脑勺上终结了他的论证,在他准备跟林妈妈普及后脑勺被打会危及生命的时候,林妈妈已经抓着他新换上的衬衫衣领把他往店员身边一推,让他废话少说,直接去验光配镜。 再后来林郁就戴着新配的隐形眼镜站在这里了。 他已经忍不住默默计算自己能不能在自己眼角膜脱落之前研制出可以替代真眼的假眼,或者能不能像贝多芬在耳聋之后还能写出他音乐生涯最成功的交响曲一样,自己眼睛瞎了之后还能去冲击物理界的最高奖项。不过自己好歹比贝多芬体面一点,因为时至今日还有很多医学家不屈不挠地认为贝多芬耳聋是因为生活放荡得了梅毒,而他的隐形眼镜是林妈妈逼着配的。 客厅里的一堆大姑大姨们讨论了半天,姑姑和大姨讨论发型讨论得兴之所至,来了一句:“阿拉问问小囝的意见好伐……” 其他的中年女性纷纷表示“好呀好呀”,然后看着林郁。 林郁感受着笔挺的衬衫领在刮自己的脖子,以及自己每次转动眼球就可以感觉到的隐形眼镜的摩擦感。 他酝酿了一下,然后说道:“其实,从社会学的角度,服饰只具有普遍属性:维持温度和遮蔽隐私部位,以及功能性,例如白大褂适用于专业工作场合,胶皮连体裤用于渔业工作等,而衬衫适合休闲场合。我觉得任何放弃舒适度追求外观的服饰都应该被淘汰,就算是为了吸引异性眼光帮助求偶,也……” “我们还是来看看这条牛仔裤要配哪件T恤……”林妈妈直接拿起一条牛仔裤打断林郁科普,其余的七大姑八大姨们也一副“刚刚有谁说话了吗”的架势,直接进入了又一阵喧哗的讨论期。 林郁默默在自己脑海中说完了被打断的话。 其实他还是能理解现代人用所谓“正装”的那些服饰来区分各种交际场合,但是无论如何也不能理解把服饰想要表达的信息和人的本质混为一谈的行为,在他看来,贝多芬就算穿着所谓的“嘻哈风”也是擅长古典音乐的贝多芬,衣服根本不能代表人的本质,甚至也无法和人的本质融合,所以其实所谓的时尚界根本没有存在的意义。 不过,这帮沉迷于时尚界陷阱的年长女性亲戚的杀伤力绝对可以弄死一百个像林郁这样的理科生。 林郁只能学习林爸爸,在心里默默背诵各种定律,靠自己内心对科学的热爱撑过这一段水深火热的时期。 - 林郁用“热情度下降曲线”,以及对每件衣服耗费时间的研究,用两个方法求出来这次事件消耗的时间。事实上这群姑姑阿姨们消停的时间也和他的预计差不多,等天一黑,林妈妈把衣服一放表示要进厨房做两个菜弄顿“丰盛”的晚餐招待一下她们,这些彪悍的女人纷纷面如土色表示家里还有各种事在等着或者“今天忙了一天了你还是好好休息噻……”然后作鸟兽散。 林妈妈只能充满期待地看着林郁。 林郁默默转过头,主动拿刚买的帽子遮住了脸。 - 晚餐时间林爸爸主动出来装了一碗饭并且夹了很多菜,然后表示书还没看完于是继续回到书房,林郁连忙端着饭跟上去表示有问题想请教林爸爸,被林爸爸以“专业不同无法交流”为由拒之门外。 其实也不能怪林爸爸绝情,谁让林郁上次在家里和林爸爸讨论的时候,竟然狗胆包天地提出“其实可以考虑把化学并入物理学,然后作为物理中的一个分支如‘分子物理’一样存在……”对此林爸爸的回应是起身默默收回了他给林郁的实验室钥匙,从此林郁再也不能没事就呆在他实验室里用x射线荧光光谱仪猜金属玩了。 林郁坐在餐桌旁嚼了一晚上林妈妈用自制沙拉酱凉拌的不知道是草根还是什么的东西,又吃了两块像是从酒里面捞出来的鱼肉——林妈妈声称这是她上个月看林爸爸的化学书悟出来的新菜式,因为酒精可以分解蛋白质帮助人体吸收,对此,林郁都懒得告诉她酒精是让蛋白质变性而不是分解,而且还得纯度高于70%才行。 事实上,给一个纯粹的文科生科普科学道理是一件没有尽头而且看不到一点希望的事,林爸爸这些年的惨痛经历已经说明了这点。好在林爸爸现在已经默默屈服,他现在已经可以做到一边听林妈妈以一副专家的架势宣传错落百出的科学知识一边淡定地点头了。 至于林郁,他现在只想提醒林爸爸把书房里那些会让林妈妈“以为自己看懂了”的书藏好点。 - 第二天早上,林妈妈调配了一杯据说卡路里比牛肉还高的饮料,然后看着林郁喝了下去,林郁刚听到林妈妈这样宣布的时候第一反应是自家的蒸馏机一定已经被弄坏了,但是林爸爸安抚地朝林郁看了一眼,这一眼的大意是“你妈上次和国外合作考古项目结果连跟同事问早安都只能靠翻译,你觉得她能操作全英文的蒸馏机?而且以她从没及格的化学水平算得清卡路里这种深奥的东西吗?” 不管如何,林郁还是把那杯饮料喝了。再吃了两个白煮蛋。然后林妈妈给他穿戴整齐,并且严令他不准摘隐形眼镜、不准碰自己的头发,不准挽袖子,然后在他肩膀上重重拍了一下,以一种不知道她是在蒙古骑马的时候学来的还是怎么来的腔调信心满满地说:“儿子!出发吧!” 林郁被她拍得矮了三寸,背着装了林妈妈给程曦的“见面礼”的书包出发了。 因为怕公交上挤乱了发型,林妈妈昨天晚上给林郁准备了打的的车费,除此之外,还有“请朋友们吃东西的钱”“大家一起去玩的钱”“意外资金”等……林郁从林爸爸那里拿了不少化学试管,然后分别根据这些钱的体积用18×180或者20×200不同型号的试管把它们装起来,在试管上标明钱的用途,然后用工业胶带把它们胶成一排,看起来有点像一支排箫。还好林妈妈不知道林郁是这样放钱的——身为正常人的林妈妈,绝对可以想象林郁在众人面前把这支“排箫”拿出来的时候,周围的人会用怎样的眼神看着他。 - “嗯,小鱼出发了。”程曦拿着手机坐在椅子上,脚搭在另外一张椅子上,顺手拨过衣柜里一排风格迥异的衣服,他自己穿衣服向来随意,可是沈泽的妈妈自觉自己是程曦的监护人,常常过来关心一下他的衣食住行,另外,还有“秦夫人”。 她大概是希望程曦拥有和她其他子女一样的人生,所以不管什么好东西,只要家里的子女有,她都会让老林给程曦准备一份。她没有想过——大概也不愿去想,以程曦的身份,这些昂贵的衣服,手工定制的极奢华的正装,根本没有用上的机会。 易云攸穿着一件简单的淡蓝色衬衫,下面是卡其布的裤子,靠在窗户边上,看着程曦。 “小鱼都走了,我们也该出发了……” “不着急。”程曦转过椅子,看了一眼落地的穿衣镜,又看似不经意地看了一眼衣柜:“我们自己开车过去,来得及。” 易云攸笑了笑,没有揭穿他。 林郁其实有一点说得很对,他是知道世故的人,他这个人,其实比谁都看得穿世故,就像他对宛然一笑一直淡淡的,就像他知道程曦其实是在考虑穿什么衣服能给小鱼一个好一点的第一印象。 但是,看得穿,不代表跳得出。 他终究是易云攸,他在游戏里闲云野鹤,是因为他不能像程曦一样无牵无挂地在游戏里建起一个那么大的帮派。他放弃林郁,也是因为他是活在规则里的人。 想通这一点,也就没什么可遗憾的了。 “我觉得,”他松开抱在一起的手臂,站直了身体,走到衣柜边,挑出一件黑色的Armani,扔到程曦身上:“你还是穿黑色好一点,穿白色太学生气了,镇不住那群小孩子。” 程曦接了过去。 “那你先走吧,我换好衣服就来。” 不出易云攸所料,一分钟之后,出现在宿舍楼下的程曦,穿的是那件“学生气”的白衬衫。也许易云攸嘴角不自觉带了笑,程大帮主顿时一脸严肃:“外面这么热,我懒得穿黑色!” 易云攸默默在心里笑了起来。 也许那群小孩子需要一个冷面一点的帮主才镇得住,但是,从小学开始就没当过乖乖仔的程曦同学,今天一直在冥思苦想的,大概是怎么穿得书生气一点,好让某个“书生”不要在那堆小孩子里感觉“举目无亲”吧。对于一个从初中就开始逃课的人来说,这简直是个艰巨的任务,毕竟“隔行如隔山”,他对书生的审美观可是一点不懂。 - 易云攸双手插在裤袋里,慢悠悠地上了车,虽然心情并不算好,但是嘴角还是习惯性带着笑。 说起来的话,这还是程大少爷有生以来第一次顾及别人的感受吧。 第47章 水果 程曦到集合点的时候,包房里已经有不少人了,他顺手玩着带盾徽的跑车钥匙——只有易云攸知道他紧张时会玩手上的东西。钱柜的服务生替他推开了门。 包厢里色调是暖黄色,PP和小药他们那帮学生党先到了,从衣着上看都是家境还不错的小孩,也不认生,点了水果拼盘和印度飞饼之类的自助餐在那吃,估计是没吃午饭。沙发转角里坐着一堆小女生,最中间的那个玲珑剔透,打扮得很日系,粉嫩的妆,看起来楚楚可怜的,自然是馨馨可儿,旁边几个小女生大概是她的同学,簇拥着她,程曦一进门她就发现了,抬起头来朝程曦甜甜地笑,叫“帮主!”。其余的人也纷纷叫帮主。包厢里顿时热闹得很。 程曦抬了抬手算打招呼,打量了一下包厢里的人,又回头看了一下包厢门外:“其余的人都没来?” “来了一些人,出去点自助餐去了。”坐在角落里的一个长相平平的女孩子说道,大概是看程曦认不出他,又自我介绍:“我是流夕七月。” “副帮主没到吗?”程曦看了一眼手表,按理说这时候小鱼应该到了。 眼前的男孩子都是熟悉面孔,小鱼绝对不在里面,难道是迷路了?但是理科生应该很难迷路吧。 “宛然姐姐带着他们买自助餐去了。”程可馨很踊跃地回答,眼睛笑得弯弯的:“对哦,烽火哥哥,外面还有一个人,不知道是不是我们帮派的,刚刚他跟着服务生推开门,神经兮兮地看了一眼,就不见了。” “而且是个美少年。”流夕七月表情平静地补充:“我刚刚出去的时候看到他还在走廊上,背着个大书包。” 程曦走了出去。 绕过房间的转角,走廊的栏杆边上,站着个青年,低着头,头发大概是刚剪过不久,短碎发看起来很柔软,让人觉得想要摸摸他的头。穿的是剪裁得很好的浅色衬衫,很衬肤色。 “林郁?”程曦直接叫了他的名字。 正低头看电子书的林郁抬起头来,茫然地“啊”了一声。 大概是不习惯隐形眼镜的关系,他对定位有点困难,先看了一眼相反的方向,再转过头来,才看到程曦。 不得不说,林妈妈确实是很会选衣服的,上次林爸爸要去IUPAC颁奖,正好是林妈妈选的衣服,结果上报纸的照片好看不说,还多出个女学生对林爸爸穷追不舍,最后学院出面,把她送去Caltech当交换生。 林郁的骨骼像极了林爸爸,都是清瘦修长的,所以身高不高比例却很好,这是地道的中式身材,不是西式的宽肩窄腰,而是一味地瘦,这样的身材穿不好真正原汁原味棱角分明的西装,所以林妈妈给他选了件材质柔软的浅色衬衫,整个人的线条都柔和流畅起来。下面也是深棕色的布料裤子,暖色灯光一打,整个人都是朦胧的。林郁平时的气质有点太内敛了,大概是中学时候被人欺负得太狠了,所以总是好像要竭力把自己变得透明一样。但是林妈妈给他找的衣服太出色,所以这点内敛也变得恰到好处。 程曦快步朝他走了过去。 林郁站在走廊边,大概是刚刚跑到眼镜店去新配的边框眼镜不太合适的缘故,他觉得脑子里暂时有点懵。 他设想过无数次程曦朝自己走过来的样子,但真正到了这一刻,还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 其实易云攸骗了程曦。 有些人穿白色是书生气,穿黑色就能镇住场,但是有些人,穿什么颜色的衣服,都只是他自己。 程曦就是这种人,衣服于他其实无所谓,他脸太好看,气质太耀眼,就算他站在酒吧走廊里一边吸烟一边玩手机,走过来的人也是跟他搭讪的而不是提醒他不要抽烟的。他就是程曦,穿得再“书生气”也是程曦。 程曦腿长,几步就走到了林郁面前,顺手揉了揉林妈妈特地交代过林郁不能碰的头发:“来了怎么不进去玩,大家都在里面、” 林郁紧张地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偷偷看了一眼程曦,好不容易才找到了自己的声音。 “里面空气太差了。” 程曦笑了起来。 清朗的声音,灿烂的笑容,曾经距离那么远的东西,现在就在面前。但自己却不知道说什么好。 “那我们先在外面呆一会好了,”程曦转身,背靠着栏杆,手臂支在栏杆上,带着笑跟林郁说话:“你到了多久了?” “十三分钟左右,误差大概在三十秒内。”林郁毫不犹豫地说完,这才惊觉自己又露出了会被人排斥的一面:“呃,我是说,没有多久……不超过十四分钟。” 认识易云攸和程曦的人,都说易云攸好相处,其实真正熟悉程曦的人都知道,只要他愿意,他可以是世界上最和善最让人喜欢的人。只是前提是他愿意。 比如现在,他就为了不让林郁紧张而没笑出声来。 “你家离这里应该很近吧,吃了中饭没有?下面有自助餐,我带你去吃点。”程曦转移话题。 林郁实在太紧张了,他整个人都是绷紧的,程曦简直就像一个小太阳,在他身边发出万丈光芒,他被烤得背上出汗,喉咙发干,说不出话来。只能摇头。 “对,对了……”被他一提醒,林郁忽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情来,赶快把背上的书包取下来,拉开拉链,在程曦看见里面那些每一件解释起用途都要讲半天的东西之前,把林妈妈准备的那只巨大的饭盒掏了出来。 还好,这个饭盒的一部分是林爸爸做的化学冰袋。 林郁把隔层揭开,露出下面那些看起来很诡异吃起来更诡异的水果碎块。 有个说法是说,有些吃素的人说吃肉是吃动物尸体,但吃素同样是在吃植物尸体。 而这个世界上最能让人体会到“植物尸体”是什么样子的,大概就是林妈妈做的水果碎块了。 “这是我妈妈让我带给你的水果沙拉,因为我说你是我很喜欢的朋友……”林郁撒完谎,耳朵尖都红了,拿起饭盒里准备的筷子,递给程曦:“你吃一块就行了,其余的我来吃,嗯,这块比较小。” 程曦发誓他这辈子没吃过这么诡异的东西。 但是,在他把哪块混合着酸味和咸味的草莓吞下去之前,林郁已经面无表情地一块一块往嘴里塞那些大块的西瓜和哈密瓜了。 “其实,没必要全吃完吧。”程曦硬咽下去了那块草莓,震惊地看着林郁。 “我答应我妈妈,会让你吃完这些水果沙拉的。”林郁皱着眉头,用力嚼着一块没削干净的雪莲果:“现在算我帮你吃,不算骗人。” 就算早知道林郁就是那种全世界都在撒谎他还说真话的人,但程曦也看不下去了。 “还是我自己吃吧,顺便去自助餐厅打点东西来。”程曦从他手里接过了这盘杀伤力不亚于炸弹的水果沙拉,指点林郁:“你先去包厢里呆着,阿云也在里面。对了,别告诉他们你是子非鱼,就说你是嗷嗷嗷,南风不会出现在我们帮派聚会中的。” 林郁听话地“哦”了一声,还不忘告诉程曦自己多年吃林妈妈的菜得出的经验:“你吃的时候用力咀嚼,然后很快地吞下去就行了。” 程曦的回应是一个耀眼的微笑。 林郁默默红了耳朵,背着大背包去包厢了。 - 包厢里已经开始唱起歌来,程可馨在跳宅舞,不知道从哪里摸了兔耳朵带在头上,PP在唱歌,小药在笑,一堆人笑着闹着挤成一团。 林郁默默溜了进来,发动自己天赋技能“隐形”,第一时间找到包厢里最不引人注意的角落坐下。 不过那个地方还坐着一个人。年纪比唱歌的那堆人要大,大学生的样子,嘴角习惯性带着微笑,温文尔雅的样子,他穿了件淡蓝色的衬衫,解了一粒扣子,他的五官没有程曦那样耀眼,而是很温和的那种俊美,让人如沐春风。 林郁把书包放在一边,坐了下来。 “步惊云。”那个人自我介绍,对着林郁笑:“你呢?” “我,我叫嗷嗷嗷。”林郁连忙按程曦讲的说法回答。 那个人笑了起来。 他笑的时候,眉眼都是弯弯的,大概就是别人常说的桃花眼。 “别骗我,我知道是你,”他对林郁笑着,就像在游戏里千百次叫林郁那样,笑着低声叫他:“小鱼。” - 程曦再进来的时候,端着的饭盒已经空了,跟着他的服务生手里端着不少东西,大概是烤肉炒菜之类。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把桌子上的零食清开,让服务生把林郁的午餐放下来:“你也是个肉食动物吧……” 林郁茫然地看着他。 “其实人类应该是杂食动物吧。”他低声说。 易云攸笑得被水呛了一口,程曦神色不善地瞟了他一眼,后者只好捂着嘴低声闷咳。 “别管了,先吃吧。等会还有活动,你得积攒点体力。”程曦在沙发上坐了下来,十分慵懒地伸展身体,明明是平淡的动作,他做起来就很有看头,他天生就是这种人,走到哪里,别人目光的焦点就在哪里。 林郁默默地扒了两口饭,忽然抬起头来,看着程曦。 程曦慵懒靠在沙发上,被他这样看着,也不动,眯着狭长眼,也带着点笑意看着他。 林郁连忙低下头去,还好包厢灯光暗,看不出来他耳朵有多红。 “你没吃完水果沙拉吧……”林郁低声问。 “什么?”程曦勾着唇角笑起来:“你声音太小了。” 林郁抬起脸来,责怪地看着他。 程曦开心地笑了起来。 他本来就是带着光芒的人,笑起来尤其张扬耀眼,他似乎天生就适合这样肆无忌惮地大笑,不像易云攸,易云攸适合温文得体的微笑。而林郁,大概就适合一脸严肃地报专业数据。 “这只能算是我骗你……”他得意地对着林郁笑:“不能算你骗你妈妈,两全其美,多好。” 其实,有件事林郁没说。 他之所以不想在水果沙拉的事上不听林妈妈的话,是因为在隐形眼镜上的事他已经不听林妈妈的话了。 其实,如果只是隐形眼镜不舒服的话,他也可以忍受,毕竟他要见的是程曦,是他很喜欢的程曦。 但是,今天来的时候,他忽然想通了服饰的作用。 除了保护身体,除了遮蔽隐私,除了各自的功能。服饰其实就像一层外壳,正式的,嘻哈的,优雅的,性感的,人们依靠服饰遮掩或修饰真正的自己,发型也是一样。 他以后也许还会穿着这种衣服,也会一直留着这个发型,却不能一直戴着隐形眼镜。 他觉得,所谓最好的自己,也应该是做好了课题,拿了周培源力学竞赛一等奖的自己。 而大多数时候,他只是那个戴着厚厚近视眼镜的,安静的林郁。 他不想让程曦看见那个“显得很好”的他。 他想让程曦看见最真的他。 - 进游戏,接近程曦,都是为了让程曦看见自己,而不是为了掩饰自己。 他只是想要找一条路,一个平台,能够平等地站在程曦面前,以平等的身份,跟他问好,和他说话,让他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 如果不喜欢自己,就说明他不会喜欢自己,也没有什么可遗憾的而已。自己可以和他做朋友。 仅此而已。 第48章 合唱 于宛然进来的时候,包厢里正是最热闹的时候。 一个团队,或者说一个群体里,总会有那么几类人,像程曦一样的领导者,像易云攸一样闲坐钓鱼台的人,像流夕七月那样游离在边缘的半透明人,最后,就是负责团队繁荣度的,往往也是让人对这团队留下第一印象的人,像馨馨可儿PP这种会来事的人。 而普通的人,看一个团队也好,看一个事件也好,都只能看见最后那种人,因为他们最热闹,最抢眼,所以看什么都是雾里看花。就像看史书,只看见忠臣和奸臣,看不见皇帝,看不见百姓,看不见那些世代簪缨的大家族和皇权的斗争,看不见朝廷的党派,于是也只看了个故事出来。 有句话说:阳光之下并无新事。看得穿的人,就看不到新故事了,看到的都是必然的规律。项羽的死是必然,王莽的败是必然,岳飞的千古遗恨也是必然。 不过现代社会,人都是随波逐流的苇草,被时代的洪流推着走,上学,毕业,找工作,看穿看不穿,也没什么区别。 程曦把手臂搭在沙发靠背上,半眯着狭长眼,看着这包厢里的热闹景象。看了一会,转过来看着林郁。 这个像是迷路一样闯进来的小杏林,又是哪类人呢? 程曦暂时给不出答案。 不过,他大概不属于前面提到的任何一种。 他这种人,通俗点说叫学者。 医生没有国界,但是医生救的人有国界。学者有国界,但学者的成就没有国界,甚至没有时间,没有朝代。造纸术是汉朝的还是唐朝的,又有什么关系?巴比伦已经消失,埃及也不是几千年前的埃及,朝代会过去,国家会消失,而学者的成就一直在这里。 大概,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大多数学者都活得很超脱,不懂政治,不懂时势,连对金钱的概念都淡薄得可怜,他们对自己生活的标准低得让人无语,概括下来只有五个字:饿不死就行。 人生百年,不过转瞬间,很多物理学家穷尽一生都只能窥到已知的物理世界的边缘。但如今物理学的基础,正是一代又一代的人用短暂的生命一层层累积起来的。有时候,你一句话就可以念完的一条定律,也许是几百年前某个人穷尽一生才探索出来的。牛顿堪称天才,也只能奠基经典力学,爱因斯坦的大脑堪称神迹,但也只能止步广义相对论而已,也许几百年后,广义相对论也会成为中学课本上必背的定律,成为短短的几行字,而到了那时候,我们都已经消失在历史的长河里。 人类的历史,其实就是无数人的人生累加而成的,那些简短的名字,都是曾在这个星球上生存过的人,而科学史,更是一代代学者生命的原始累积,从茹毛饮血,到笔墨春秋,到蒸汽时代,电气时代,宇航时代,相比之下,那些被称为钱的小小纸张,那些华丽的符合潮流的衣服,那些在舌尖味蕾上转瞬即逝的美味,都太不值一提。 很多人为了活而活,而对于像林郁这种人来说,食物和衣物,都只是为了活下去,而活下去,是为了探索这个世界的本质。 程曦以前没有接触过被他称为学者的这类人。 他母亲的母家姓林,现在被人称为秦夫人,林家也是个大家族,建国之后迁居香港,几代人的累积,据说祖上和林则徐的林有关系,他骨子里是个半个林家人,现世繁荣,鲜花锦簇,烈火烹油,子弟皆纨绔,走马踏红绮。都和“学者”两个字沾不上半点关系。他名义上的弟妹过十六岁成人礼,乘豪华游轮环游世界一周,船上夜夜笙歌,Party从希腊海一直开到加勒比海峡。 他本该是另一类人——永远不会和林郁有交集的那类人。 但他是个私生子。 私生子不会有那么多人簇拥,也不会有那样嚣张的气焰。他见过奢侈堂皇到极致的生活,也被当做过一个普普通通的青年。他不是生来就含着金汤匙的少爷,也没法活得像个坦荡平凡的正常人。他两者都是,又两者都不是,所以他是个永远的局外人。冷眼旁观。 其实这个世界少了谁都能继续运行,这个世界上缺了你就天崩地裂痛不欲生的人只有你的父母而已。一个人,和这个世界最原始也是最牢靠的纽带,就是家人。 可惜程曦的父母见他的次数是按年算的。严格说来,他连一个能称之为家的“地方”都没有。 所以他慷慨,所以他也冷漠,所以他还花心,因为他根本没有踏踏实实地活在人群里,所以他对人群里的什么东西都不在乎。 严格说来,他其实是个有性格缺陷的人。 - “……其实我觉得你玩玩浣花也不错,”趁着歌曲的前奏,易云攸在低声和林郁讨论副本:“浣花要控场,比杏林更好。” “但是杏林在团队中更重要。”林郁正准备摆出杏林的重要性计算公式,瞟了一眼屏幕:“嗯,我算过,平均每首歌的前奏是25秒,现在已经过去21秒了,我念不完公式的,所以我们等下首歌再讨论吧。” 易云攸无言以对地看着他。 林郁大概把这表情看成了不满,于是用自己觉得很有人情味的方式安慰他:“我统计过了,下首歌是那个叫‘周杰伦’的歌手的,他的歌前奏都很长的。” 易云攸叹了口气,隔着林郁看了看正悠闲地盯着屏幕的程曦。 “别看我,我可不知道下首歌前奏是多少。”程曦笑起来,右手搭在沙发靠背上,支在额侧,看起来和林郁颇亲密。 他知道不止一个人在猜林郁是谁。于宛然从刚刚进门开始就在瞄这边,她最近一直在刻意弄出一种“我们虽然和平分手但是我对烽火来说仍然是特别的存在”的假象自抬身价,说不定过几个月世界频道上八卦的版本就会变成宛然一笑甩了烽火,烽火一气之下才随便找个小号结婚的。程可馨已经拉着PP和小药各对唱了一首情歌,估计下一首就要名正言顺地拉“烽火哥哥”来合唱了,不过这对他来说只是小Case,因为他常常遇到这样“四面楚歌”的状况。他有个很不绅士的恶趣味,就是很喜欢看女生发现自己处心积虑的谋划落空那瞬间的表情,那瞬间每个人的表情都真实无比,十分难得一见。 林郁盯着屏幕看了一会儿,觉得歌词的语法和自己对汉语的理解有偏差,而且MV的叙事方式十分难以理解,于是抬起手表看了看。 “廘战怎么还没来?他跟我说他要来的。” 易云攸笑了起来。 “廘战一般要到吃晚餐的时候才到。”易云攸轻描淡写就揭了程曦的老底:“因为他和我们的帮主大人一样,十分厌恶集体活动。” 廘战厌恶集体活动倒是毫无疑问,但是程曦也厌恶集体活动?林郁迟疑地看着程曦。 “别乱说。”程曦懒洋洋地用修长手指按着额侧:“我只是厌恶一堆傻X花上几百块钱只为了听自己唱歌的声音放大之后是什么样子,然后还能玩上一个下午的傻X行为。” 易云攸朝林郁做了个“你看吧”的表情。 “其实人类的社交活动里很多这样失败的案例的。”林郁表示很有共鸣:“比如说合唱,根本都听不到每个人的声音,而合出来的声音也很没有质量可言。还有春游野餐,并没有实验证明在自然风景好的地方人吃下食物得到的营养会比在室内得到的多,而且还会导致某些学生的食物被抢走,或者被骗到老师看不到的地方欺负……” 程曦一直勾着唇角听他说,听到最后,忽然伸出手来摸了摸他的头。 林郁怔了一下,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抿了抿唇,似乎下定了决心一样。 “其实,据我了解,在社交活动中,抚摸头顶一般是年长的人对年幼的人做的……”他以自己的方式“斟酌”语气:“如果我的印象没有出错的话,我比你大整整一岁。” 程曦耐心地听他说完,“嗯”了一声。 “其实我摸你头只是因为你头发看起来很软很好摸而已。”程大帮主云淡风轻地表示。 林郁默默地分析了一下,觉得这句话应该算是夸奖。 于是他按照自己对社交礼仪的理解,认真而礼貌地回以称赞:“其实你的头发看起来也挺软的。” 易云攸今天第二次被水呛到了。 - 屏幕上的MV终于放完了。 下首歌是对唱的情歌。程可馨拿着话筒,转向了程曦。 “帮主大人……”她看似毫无心机地邀请着:“来合唱嘛,PP他们都不肯唱了。” 第49章 喜欢 如果是以前,按程曦的脾气,也不管人多人少,对待这种没有一点技术含量的“橄榄枝”,是绝对不会接的,不仅不接,连像易云攸那样给告白失败的女生递纸擦眼泪的“好心”也欠奉。 不过今天不知道是因为林郁在,还是因为程大帮主难得一见地心情好,他没直接拒绝,只是翘着嘴角笑了起来,转脸看了看林郁:“你唱不唱?” 林郁迟疑地看了一下仍然是一脸笑容的程可馨。 “和她合唱吗?” 程曦点头。 林郁郑重地摇了摇头,看着程可馨眼睛,态度极为认真地告诉她:“真是对不起,我不会唱流行歌,谢谢了。” 程可馨笑了起来,看似毫无芥蒂地跑开了,唱了几句,忽然趁着歌曲间隙回过头来,在麦克风里问了句:“帮主,坐在你旁边的美少年是哪位啊?” 程可馨简直深谙“如何称赞别人显得自己很大度但又让被称赞的人得不到好处”的精髓,她称赞别人的时候一般都先大肆吸引目光,然后说出一个别人不出奇或者根本就是负作用的“优点”,比如说在同班男同学面前称赞长相清纯的校花性格开朗交际能力好,就算在隔壁职专都有朋友。再比如说在众人面前称赞自己的朋友会化妆之类……称赞带着厚厚近视眼镜的林郁美少年自然属于此类,倒不是说她把林郁当假想敌,只是习惯难改而已。 包厢里正在联机玩斗地主的几个人都抬起头来看,更别说别人。 程曦泰然自若,嘴角还带着笑:“我弟弟。” “亲弟弟吗?”程可馨也笑着追问。 “差不多。”程曦顺手摸了摸林郁的头发:“他游戏里ID叫嗷嗷嗷,你们知道的。” 其余人纷纷一副“原来如此”的表情,回去各忙各的了。 程曦转过头来,和易云攸交换一个眼神,易云攸显然是对他这样高调不甚赞同,程曦则是一副“情况都在掌握中老子何必要把林郁藏着掖着”的表情。 至于林郁,在发现包厢里大家都在各做各的事情,所以觉得自己做自己的事情也不算冒犯社交礼仪,于是从包里默默摸出一个surface RT出来看图表。 “在看什么?”程曦对林郁的初级印象已经差不多了,所以目光已经落回包厢里的人身上,也是随口一问。 “我同学让我帮忙参考的论文。”林郁看了一眼程曦,认真回答。 别人大概会以为他只是百无聊赖所以开始玩平板,只有熟悉他的人才知道,帮白小胥看论文,相当于一边和人说话一边打毛衣,他的注意力是完全在程曦身上的。 程曦顺手从桌上拉起一听啤酒。 “你喜欢她?”他漫不经心地问。 “谁?”林郁不解地问。 程曦拿着啤酒的手朝包厢放着立式麦克风的小舞台指了指。 站在那里唱歌的是刚刚邀请过林郁的程可馨。 平心而论,程可馨的声音还是不错,听起来是男生最喜欢的那种声音,娇俏,好听之中还带着点笑意,谁都忽略不了。 林郁摇了摇头:“我不喜欢她。” 如果林郁在人情世故上再进一步,应该知道添上一句“无论是作为朋友,还是男女之间的喜欢。” 程曦笑了起来。 “不喜欢就好。”程大帮主闲得无聊,开始卖队友:“有人跟我说你喜欢我们帮派的人……” 林郁默默把“云无意喜欢泄露和别人的聊天内容”刻在脑子里的人品一栏里。 “帮主的职责也要包括帮派成员的情感世界吗?”林郁下意识转移话题:“那我作为副帮主的能力就要再下降几个点了,因为我不太懂这些事。” “你刚刚拒绝她不是还挺讨人喜欢的……”程曦喝着啤酒说。 “那是按照我妈教我的说法说的。”林郁不失时机替林妈妈布道:“我妈说要对女孩子有礼貌,有风度。她说:要想风度好一点,常说谢谢和抱歉。” 程曦一口啤酒呛到,连连咳嗽。 林郁临危不惧,以抢救窒息病人的专业手法往他背上重重拍了两下,还好程曦平时篮球打得多,受了这两掌也没事,只是连连摆手示意自己没事,不让林郁再抢救他。 易云攸在旁边淡淡地嘲讽了一句:“这也能呛到?” “别的都好。”程曦一边咳嗽一边笑个不停:“主要是……咳咳……竟然还真押韵!” - 一堆人从KTV出来之后就去了吃晚饭的地方,程可馨吵着要去吃汤团,其余半数的人虽然沉默,还是通过各种迹象表示想回饭店吃饭,最后程曦一句话,于宛然转达,易云攸安排车,大家一起去鲜得来吃排骨年糕。 无论如何,坐在大巴车里,大半车人,还是慢慢活络起来,刚刚在KTV太吵,程可馨又俨然一副那里是她主场的样子,于宛然也懒得去争。现在到了车里,程可馨因为没能去吃汤团,借口晕车坐在那里生闷气,于宛然不慌不忙接掌了这团队的核心位置,先鼓动大家一个个做了自我介绍,又开了几个玩笑,说了几个大家当初一起下副本的趣事,每说一件事就点名说几个人的游戏ID,车里气氛也渐渐热烈起来。许多第一次参加聚会的成员也慢慢融入进来,那种从游戏里骤然转到现实里的陌生感也都消失了。 易云攸悠闲靠在最后排车窗上,感慨一句:“我总算知道你当初为什么一定要拉她进帮派……” “每个人都有自己要扮演的角色,本职工作而已。”程曦双手枕在脑后,俨然把大巴后排坐成了沙发:“其实早期卡王凝聚力比她更强,青春期的小孩子,满腔热血,石头都能被捂热的,这帮派有一半人是卡王拉来的。可惜后来卡王长歪了,自己要去当金字塔顶端的人民币玩家,脱离群众……” 易云攸微笑:“那他那一半人哪去了?” “喏,”程曦随手指给他看:“宛然一笑拉走一半,她是女生,认真玩游戏的男生首要选择是卡王不是她,但卡王现在对待游戏的态度还没她认真,更别说经营帮派组织人员下副本还有分配装备之类,威信么,时间一长就有了。至于另一半狐朋狗友,都变成程可馨的护花使者了……” 易云攸笑起来:“看不出,你帮派里竟然是两支娘子军。” 程曦瞥了他一眼。 “玩这游戏的人,有几个认真的?何况女生本来就比男生早熟,同样的年纪,卡王只知道扮帅,程可馨却建了几个后援队了。”他说完,又笑起来:“再说,娘子军,也有娘子军的好。” “是好,女生再厉害,也只是队友,当不成精神偶像。你什么事都不用干,只要到处闯祸到处PK,照样是逐鹿的帮主,无数人的精神领袖,多划算。”易云攸补充:“而且管理者随时可以炒掉,精神领袖却是不可替代的,多好。” 程曦漫不经心地笑了笑,也没接他的话,转头看一边的林郁,腔调却沉静下来不少。 “论文看完了吗?” “看完了。”林郁退出论文界面:“我在听你们说话。” “听懂了吗?” 林郁点点头:“听懂一半。” 程曦笑了:“哪一半?” “我知道娘子军。”林郁解释:“是以前的一支军队,后面还编成了芭蕾剧。但是我们帮派的管理层不是娘子军,因为我也是管理层,这样就有三分之一的成分是男性。” “嗯,不过你和廘战不属于我上面提到的‘管理层’,你们是技术型的。”程曦竟然和他聊得起来。 “技术型的管理层?”林郁很难被绕进去。 “不会被炒掉的管理层。”程曦纠正他。 “廘战也是吗?”林郁寻根究底:“但是廘战没有副帮主的头衔,他也没有护花使者。” 易云攸已经被程曦作茧自缚的行为弄得忍不住大笑起来,程曦冷冷瞥了他一眼,后者很配合地低声笑起来。 “廘战不需要护花使者,他是招牌,告诉别人我们逐鹿会优待技术好的高级玩家,而且不管你性格多奇葩,逐鹿都能容忍。就和燕昭王千金买马骨是一个道理。”程曦不是知难而退的人。 如果把林郁的脑袋变成一台电脑的话,现在应该可以听见“叮”的一声,然后一条叫做“燕昭王千金买马骨”的信息被归入“未知信息,不可识别”之类。 林爸爸曾在林郁小学语文不及格被老师请家长并被老师婉转建议“带林郁去医院检查一下”的时候,在老师办公室愤而当场演算小学文科知识的代偿公式,先假设现有的文科知识如成语歇后语典故之类是为了言简意赅,然后计算为了学会这些成语歇后语典故之类的时间,再假设日常使用这些成语的频率为一个夸张的极大值,算出用成语歇后语节省的时间。最后仍然得出还不如直接用大白话说的结论。 不过威风了一番的林爸爸回去之后也被林妈妈削了一顿并且放出“你们理科生再嚣张又如何,最后还不是要落到我们历史学家手里”的狠话,连带着林郁也被罚抄了整整一本语文书。 - 虽然林郁的本能让他很想问程曦“那我呢?”,但他的理性让他没有问出这个程曦早就给出答案的问题——副帮主。 林郁还太懵懂。 他不懂爱情这件事,就是会让你问出不可理喻的话,想一些完全“没有价值”的事情,然后为之忽喜忽忧,终日不得安宁。 但林郁说了句:“所以,你是不喜欢宛然一笑吗?” 程曦挑起眉尖:“你怎么看出来的?” “如果按你的说法,那你继续和宛然一笑合作,就是因为她是管理层,不是因为喜欢她。那你就没有地方是喜欢她的了,你在游戏里和她离婚了,而且在现实里也不和她在一起。” 程曦不喜欢别人猜度自己的想法,只是除了易云攸这种老朋友,或者眼前这位。 因为看着林郁努力思考这些事,就知道这些对于他来说,其实也是无比艰难的,而他之所以这么努力想要了解,是因为这些事是自己跟他说的。人虽然换到现实里,而且卖相算不上太萌,但感觉还是一样的。这个小杏林,仍然是在全心全意地仰望着自己。 所以程曦还稍作鼓励:“然后呢?” 林郁看着程曦的眼睛,问他: “所以你不是因为喜欢,才和别人在游戏里结婚的吗?” 第50章 弓手 其实这个问题对程曦来说,不是太难。 但是看着林郁的眼睛把这个答案说出来,有点难。 “算是吧。”程大帮主难得这样顾及别人感受,倒不是在乎自己形象,只是觉得林郁这种书呆子应该是还没谈过恋爱,不能毁了他对恋爱的想象,于是又补上一句:“不过我们这游戏里的大多数人还是对结婚很慎重的,我只是个特例。” 程曦自觉自己回答得很到位——虽然自己形象没保住,但到底还算正能量,不会让林郁从此再也不相信爱情了。 林郁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若有所思地低着头想事情了。 程曦松了口气,自觉功德圆满,靠在座位上,又露出“一切尽在本帮主掌握中”的笑容来。易云攸恨铁不成钢地看了他一眼。 - 吃饭的时候廘战果然到了。 逐鹿的人马占了半个大堂,于宛然分的桌,女生坐在里面一桌,青柠果他们这帮相对进帮比较晚的坐在另外一桌,林郁这桌基本都是逐鹿的屠龙副本人员或者元老,于宛然是这桌上唯一一个女生,程可馨本来也能混到这桌来的,可惜于宛然一副同归于尽的架势宣布女生全部坐在一桌,结果落座之后PP他们纷纷嚷着“副帮主坐过来……”于宛然又顺利坐到程曦身边,可惜卡王不在,否则就有人喊:“馨馨也坐过来”了。 水果拼盘刚撤下去,服务员就领着个穿着黑色T恤的青年过来了。 谁都知道这是廘战——除了廘战,谁会一副这样的表情来参加帮派聚会,知道的会说这是逐鹿的线下聚会,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来参加葬礼的呢。 天之涯虽然不能给自己角色捏脸,但是人物五官的选择还是很多的,据说每个人创建的游戏角色或多或少都会有自己的影子,廘战显然就是个例子——他身材和游戏里的弓手长风很像,年纪大概不超过二十岁,瘦而且高,苍白清俊的脸,形容起来像个书生,气质却和柔和之类的形容词完全无关,反而让人想起冬天的冰棱。整个人像是自带着制冷效果。而且他眼神就很像个弓手,锋利而专注。 虽然他常年独来独往,毕竟是帮派的核心成员。上次天之涯大赛的时候帮派主要成员都在线下碰过面,大家都认出他,纷纷和他打招呼,他一脸冰冷的点点头算是回应,在大家脸上扫了一圈。毫无悬念地依靠同类直觉第一时间找到林郁,也不说话,走到服务员新添的位置上坐下来,和林郁互相点了下头,算是他俩的母星独特的打招呼的方式。 晚上也没什么特别的活动,吃了晚饭,包了个网咖,热热闹闹玩了一阵,一堆人带着游戏人物跑地图,到处合影,本来林郁还担心露馅,结果不知道是程曦指点的还是什么,林郁登陆的时候,廘战坐在旁边,帮他输入了南风的账号和密码。 林郁虽然表面面无表情,耳朵却烧起来,他和廘战来自同一颗母星,价值观无比相近,他自然知道廘战是不屑于撒谎的——即使对方是他很看不起的“帮里那些菜B”,因为林郁自己也很不喜欢撒谎。 “程曦说这样比较好。”他低声解释,眼睛却盯着键盘:“我觉得他应该说得有道理。” 廘战噼里啪啦地敲着键盘,他的手指很修长,皮肤偏白,连手指关节都好看,可以想见他操作的时候该多有观赏性。 他一言不发地冷着脸,输完了密码,才说了一句:“你怎么这么听程曦的话?” 林郁的耳朵瞬间烧得更厉害了。 “他,程曦他比较聪明。”林郁竭力解释:“而且他也没有骗我,一直都是为我好。” 廘战眼神锋利地看着他,林郁虽然有点心虚,但还是一字一句地说完了。 “你喜欢他?”全服第一弓手一矢中的。 林郁抿紧了唇,像遇到危险的蚌壳一样,撬都撬不开。 谁火星人感觉迟钝?他们只是对一般的地球人的情绪无法识别而已,对于同样来自火星的同伴,他们简直敏锐得让人吃惊。 廘战把目光转到了屏幕上,手指轻巧地敲击着鼠标。 “麻烦。”他简洁地点评了林郁的感情生活。 林郁心虚地思考了一下,然后努力分辩道:“其实也没那么麻烦的,程曦都准备和我在游戏里结婚了……” “他和谁都能结婚的,只要是个女的。”廘战看了一眼林郁,补充道:“不是女的也行。他当帮主还不错,但谈恋爱就完全是个烂人,他大概小时候受过虐待,很多女玩家说他根本没感情的。” 林郁听到廘战对程曦的评价如此之低,连忙维护程曦:“程曦不是这样的人,他也不烂,他以前人很好,现在也很好。” 廘战面无表情地冷冷扫了一眼林郁。 “你说过你智商很高吧,一百五有没有?据说谈恋爱的话智商会变成零,你现在应该还只算单恋吧,为什么智商好像也开始下降了。” 所以说同类就是同类,一句话就戳中痛点,关键是两个人还都觉得互相都是在有理有据地辩论,所以根本不会吵起来,如果白小胥知道林郁觉得廘战这样的话才算是“认真且负责任的谈话”,不知道会不会哭晕在厕所。 “我没有智商下降,而且你说的那个恋爱和智商的关系根本没有科学依据。负责恋爱的大脑皮质区域和智商完全没关系。”林郁总算拿出理科生的实力来:“我觉得程曦是好人,是因为我有我自己的理由相信他,就像你觉得程曦是烂人一样。我们都有各自的信息来源,我们的信息来源不同,已知条件就不相同,所以我们的结论也不会相同的。现在的情况,只可能是我们其中的一人因为我们之间的友情而先妥协,然后结束争执。” “那就算了吧。”虽然廘战是这游戏里最好面子的高玩没有之一——PK场现在还在流传他上次是因为被烽火虐了,然后在PK场连蹲三天,虐得无数玩家从此对PK场有了心理阴影。但他并不觉得由他来结束对话很丢脸,毕竟林郁在他看来是迟早要智商为零的,让他一两次也没有什么。 林郁一本正经地点头表示同意。 “对了,我帮你把主技能的位置调了一下。”廘战手指跟跳舞一样在键盘上敲:“这样可以缩短你连招时间,天之涯今年三月的时候换了个设计师,这个设计师是个蠢货,只知道搞那些特技剧情之类花里胡哨的东西,游戏技能反而搞得一塌糊涂,BUG也不修,现在游戏默认的技能排列顺序已经完全不能用了,我看天之涯应该火不了多久了。” “嗯,”林郁点头称是:“我研究过那个设计师的职业生涯,发现他参与设计的几款游戏都在三年内退出主流市场了。不过他一般在一个公司呆一年左右就会走人,所以天之涯还是有希望的。” 廘战已经在指挥屏幕上顶着“廘战的徒弟”头衔的小弓手往仓库走了。 “你准备干什么?”林郁不解地问。 “我看下他还有多少存款。”廘战极为熟练地把小弓手的仓库翻了个遍:“嗯,还有几万金币,还能再付我两个月工资。” 毕竟是走“高端奢侈品”路线的,不了解客户的经济实力怎么行? - 等廘战和林郁认真研究了一下南风的小号,林郁还上论坛找了下南风大号的截图,用各种公式算了一下他的经济实力,发现南风虽然PK打不过廘战,但多少还算个土豪……然后刚刚吃饭和林郁廘战坐一桌的那拨人总算点完饮料回来了。 网咖的环境还不错,程曦包的是几个挨在一起的十人房,实在是打网吧赛线下赛的风水宝地,廘战自己占据靠墙边的位置,与世隔绝,林郁坐在他旁边,程曦自己点了咖啡,顺便还替林郁点了杯依云水,在林郁身边坐了下来,程可馨嚷着:“这个位置摆的盆栽好可爱。”抢在易云攸之前,坐在了程曦身边,于宛然淡然笑着,漫不经心地坐在了程曦对面。 程大帮主如此抢手,也不全是因为那张脸,毕竟Armani的鹰标虽然低调,识货的人还是不少的。 一堆人跑了两个地方,林郁操纵着还不熟悉的弓手找位置和大家合照截图,看见那个骑着玉麒麟浑身带着光芒的战士和自己操纵的角色出现在同一张截图里,从凌云峰到西湖,但是画面里却惟独没有“子非鱼”,有的只是“嗷嗷嗷”,就算是他,也觉得有点失落。 程曦漫不经心地应对着程可馨时不时的搭话,瞟了林郁一眼,笑了起来:“怎么了?” 林郁被吓了一跳,停下截图,茫然地看着他。 程曦指了指他的脸:“你怎么一副要哭的样子?” 彼时正在光线昏暗的夜西湖,屏幕的反光里,戴着厚厚眼睛的青年确实是一副蔫头蔫脑的样子。 程曦带着笑意等着他回答。 林郁向来对程曦没什么抵抗力,更何况是撒谎,老老实实地回答:“我在想,要是子非鱼在这里就好了。” 程曦笑了起来。 - “步惊云哥哥你的视角转得好快啊……”程可馨一脸崇拜地和步惊云搭话,回头看见屏幕上的队形里,自己那个穿着卡王买的“醉梦书”套装而且前天刚把头发染成蓝色的杏林号身边忽然多出了另外一个女杏林,而且不偏不倚地挤在了自己和程曦的战士之间。 最让她心头冒火的,是那个杏林的名字——子非鱼。 原以为这个莫名其妙的“小鱼”至少要跟宛然一笑斗个两败俱伤,谁知道宛然一笑完全是纸扎的老虎,一个来回就被她掀下了帮主夫人的位置,取而代之。自己又是激将又是撩拨,和宛然一笑明争暗斗大半年,谁知道却是为她做了嫁衣,让她后来居上了。每次想到这个,她都气得心口像是在被火烧。 “咦,小鱼姐姐什么时候来的,”她惊讶地站了起来,四处张望:“今天小鱼姐姐也有来聚会吗……” “小鱼没来,是我在上他的号。”一边的程曦轻描淡写地回答,状似无意地瞟了一眼林郁,他本来是促狭,但这笑容看在别人眼里,简直就是温柔得让人心软:“他今天没时间来,但是很想跟大家合照,我就帮他双开了。” 如果程可馨眼睛尖一点的话,应该可以看见和她隔了一个位置的林郁耳朵已经通红了。 “好可惜啊,我都好想看看小鱼姐姐长什么样呢,不知道是小鱼姐姐比较漂亮,还是宛然姐姐比较漂亮……”程可馨不开心地感慨。 坐在角落里的廘战指挥着自己的弓手在拍合照附近的树上不耐烦地跳上跳下,看程可馨竟然还不站位,只顾着聊天,终于忍无可忍地来了一句:“你最漂亮行了吧!” - 这天的帮派聚会以廘战五人组在PK场血虐其他五人组一个多小时,然后大家纷纷抗议,帮主大人反正也虐人虐够了,顺手开了张最大的地图“迷雾之森”,三十多个人打了半个小时大乱斗,直杀得尸横遍野,血流成河。最后帮主大人和廘战达成协议,临时组成二人组,在一片混战中活到最后,然后两人再瞬间反目成仇打成一团,最后全服PK榜第九的廘战大人由于走位失误,被自家帮主一斧头打翻在地,含恨而终。 廘战住在S城城郊,在西边,林郁家在东边,不同路,好不容易相聚的母星同胞只好暂时分别,好在公交站牌就在网咖门口,林郁和廘战站在站牌下面等车,虽然两个人都不说话,但气氛却是很友好的,一点也不尴尬。 就这样相对无言地沉默了好一阵,就在旁边的人都要以为林郁和廘战不认识的时候,林郁忽然说道:“我觉得我们好像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 廘战皱起了眉头:“你这么一说,我也觉得了。” 两人认真思考了三秒,智商高一点的林郁先顿悟过来。 “我想起来了。”林郁很开心:“我们把顺序弄错了,我们应该一见面就介绍各自的名字,然后再聊天的。” 廘战也想起来了,十分赞同地点头。 “我叫林郁。我是S大的学生。你以后可以去S大找我玩。” “我叫秦陆。”廘战面无表情其实内心很开心和他握手:“我住在天马山那边,你从你学校去看我的话可以坐船来。” 旁边等车的大妈终于确信他们俩完全不认识对方。 - 等林郁送廘战上了车,易云攸也把该送回酒店的那帮人安排好了,林郁从站牌边绕回来,看见程曦正靠在景观树旁边吸烟,这段路灯光很暗,烟头的火光,忽明忽暗,亮的时候可以看见他侧面的轮廓,暗的时候他就陷在了黑暗里。 易云攸弄完了,回头来找他,他也扔了烟头,走到树影外面来,仿佛刚才站在黑暗里的是另外一个人,看见林郁在看自己,就回了林郁一个玩世不恭的笑。 周围没人,他像游戏里一样叫着林郁的名字,朝他走了过来。 “小鱼,你等会怎么回去。” 十月末,白天下了点雨,晚上却暖和起来,像是空气里都弥漫着懒洋洋的暖意,林郁觉得地面的热气在不断地往上熏,熏得他耳朵烫得要熟了,终于低下头来不再和程曦对视。 “我,我打的回去。”他简直控制不住想往后退两步。 程曦伸手就挽住了他肩膀。 确实是单薄的理科生,就算穿着衬衫,也可以感觉手下人修长单薄的骨架子,程曦不自觉翘起了嘴角,心情忽然就好起来,又伸手揉了揉林郁的头发,手下人有点瑟缩又没有挣脱开,还是乖乖任自己摸着头。感觉自己像捕获了一只稀有的小动物,今天这种“陪小孩子胡闹了一天”的烦躁和自我厌恶总算轻了点,心情大好,终于笑了起来。 “小鱼家应该挺远的,今天干脆去我们宿舍住一晚上好了。”易云攸看了看手表,提议道。 “对。”程曦简短赞同,手掌覆在林郁肩头:“小鱼怎么说?” 林郁有点出神。 一向知道程曦高,但却不知道他这么高,在学校里偷偷观察他那么久,最近的距离也只是擦肩而过,更多的时候只能在人群里远远地看着他打篮球。林郁吞了口口水,小心翼翼地抬头看了看程曦。 真的好高,比自己大概高出了大半个头,抬手揉自己的脑袋完全不费力。而且明明穿衣服那么显瘦,靠近了才知道他根本不是什么瘦削的衣架子,毕竟是能够扣篮的人,林郁刚刚被他搂过去一下,差点栽在他身上,感觉他的衬衫下面全是硬邦邦的,但又是柔韧的硬,大概就是传说中的肌肉了。和林爸爸一样,从小学就架上一副眼镜的林郁,如果不是碰到程曦的话,这辈子大概没什么近距离见识到“肌肉”的机会。 而且,他名字里的曦字大概是真的取得很好。 按在自己肩膀上的手,隔了衣服也能感受到温暖的热度,虽然只是初秋,还是让人觉得温暖起来。 距离这样近,好像整个人都笼罩在名为“程曦”的磁场里,满世界都是交流电乱窜,林郁用了很大努力才让自己不紧张到闭气,在程曦的笑声里,结结巴巴地回答:“好……好。” 然后的事情就简单了,易云攸去开车,程曦继续勾着林郁肩膀在街头等他,大概是觉得这木呆呆的小杏林结结巴巴地回答很有趣,程曦和他聊得很开心。可怜林郁,一边紧张得心跳超速,一边还要努力听程曦问了些什么,别说一百五的智商,两百五都不够用。 明明没有喝酒,但是程曦站着的时候,不仅手搭着林郁,连身上的重量也在往林郁身上靠,林郁张了张嘴,刚想提醒他,结果抬眼一看,程大少爷正半眯着眼,轻声哼着小调,唇角还勾着点笑意,比刚才站在一边吸烟的时候还惬意,林郁只能默默地忍了。 好在程大少爷也不是毫无自觉,中途还问了一次:“还习惯吗?” “什……什么?” 程曦眼睛眯得狭长,勾在林郁肩膀上的手朝自己和林郁指了指:“这样啊。” “你以前没有朋友的话,和我们这样相处习不习惯?不习惯的话我们就慢慢来?” 林郁的脸瞬间烫起来。 他并不知道,程曦这样的话,是把他纳入自己的好友圈的意思,他也并不知道,在这之前,这个圈子里都只有程曦沈泽易云攸三个人而已。 “习,习惯……” “那就好,”程大少爷又哼起了小调,还不忘点评一下林郁:“你虽然没什么肉,靠起来还挺舒服的嘛,软绵绵的。” 软……绵……绵……的…… 林郁在心里默默吐槽:“你还是沉甸甸的呢!” 第51章 思考 不像程曦开着跑车到处跑,易云攸低调得多,他开的是号称大号帕萨特的辉腾,连标志也和桑塔纳一模一样。程曦自然是很嫌弃这辆车,但没办法,他自己的车是不会开到学校去的——开跑车来上课的有艺术学院那帮暴发户就够了。没奈何,只能“纡尊降贵”坐易云攸这辆车。 “这车虽然丑了点,还是挺舒服的。”程大少爷支着手臂,一副“我是大爷”的姿势靠在车后座上,又瞟了一眼身边的林郁:“怎么不说话,晕车吗?” 林郁摇了摇头:“我在想事情。” 程曦被他一脸严肃的样子逗笑了:“想什么事情?” “我想起来了,”林郁认真地说:“我应该忘记告诉你们我也是S大的了。” 不只是程曦,连正开车的易云攸都从后视镜里看了眼林郁。 程曦压低下巴,眯细眼睛,表情严肃地看着他。 因为搞不清人际交往中哪些事是雷点于是只能依靠别人的反应来判断严重程度的林郁同学被吓得连忙低头道歉:“对不起。” 程曦勾着唇角笑了起来,无比顺手地摸了摸林郁的头发:“乖。” 易云攸在后视镜里谴责地看了程曦一眼,后者则是一副无关痛痒的样子,继续调戏林郁。 - 因为林郁的室友白小胥同学要去参加一个据说神秘程度堪比地下组织的COS团集会,所以今晚他是不在寝室的,而林郁这个由林妈妈新买来“约会专用”的背包里又没有学校宿舍的钥匙,所以他只能按照原计划,去和自己宿舍隔了半个学校的程曦宿舍借住一晚上。 学校这种要额外交钱申请的单人宿舍,比理工院分配给林郁他们的双人宿舍要好多了,程曦和易云攸各自找钥匙开自家门,林郁站在中间打电话。 林妈妈大概是蹲守在电话机旁边等待儿子约会的进展,电话铃只响了一声就被抓了起来:“喂喂,我在呢……” “妈,我今晚不回去了,因为太晚了,回去很远,我睡在我朋友宿舍,他和我是一个学校的,他住在单人宿舍里。” 林妈妈对林郁的决定十分开心:“好好好,睡在朋友宿舍好。你在外面好好玩,多玩两天,东西以后再来拿。” “嗯,那我就不回家了。我的包用快递寄给我吧。”林郁果断地做了决定。 林妈妈在心里默默地感慨了一下中国语言的博大精深,果然是“有了媳妇忘了娘”。 “对了,儿子。妈给你准备的包,包里面有个小口袋,口袋里放了东西,要是用得上的话,你要记得用啊。”林妈妈不失时机地嘱咐。 “什么东西?现金吗?”林郁用肩膀夹着手机,把背包放下来,拉开拉链,把手伸进“排箫”“记事本”之类的东西里翻了一顿,总算找到林妈妈说的小口袋:“我拿出来看看……” “别别别!”林妈妈大惊失色:“你身边有人没?别拿出来,现在还不能看的。” 林郁顿时猜了出来。 “锦囊妙计?” 林妈妈恨不能捂住自己的脸:“儿子,你三国演义看多了么。” “我只看了一遍。”林郁纠正道。 “算了……”林妈妈叹息一声:“你自己伸手摸摸就知道了,千万别说出来。” 林郁艰难地拉开小口袋的拉链,把手伸进去,摸到一个扁扁的、方形的、硬硬的包装袋,里面包着一个小小的圈。 “这是什么?”林郁满头雾水。 林妈妈瞟了一眼正坐在沙发上看书的林爸爸,默默把自己缩到摆兰花的高几和墙壁之间,小小声地说:“儿子,是避孕套。” 林郁仍然不解:“你给我准备避……” “别,别说出来!”林妈妈连忙打断他:“儿子你可长点心眼吧!忘了我跟你说的有些词是不能说的。” “好吧。”林郁看了一眼正招呼他进门的程曦,默默跟在程曦后面:“那你给我准备这个干什么?我们学校的超市里也有这个。而且这个也不是生活必需品啊。” 林妈妈干咳了两声。 “我这不是有备无患嘛……总之你心里有数就好了。”林妈妈瞟到林爸爸似乎对自己和林郁的谈话有点感兴趣,连忙挂断了电话:“我不跟你说了啊,儿子,你在外面要乖一点,人家不主动你就别主动啊,有事记得打家里电话。” “哦。”林郁挂了电话,仍然满头雾水地看了手机一眼。 - “不用脱鞋,直接进来。”程曦把钥匙和手机往柜子上的瓷盘里一扔,把玄关和小客厅地上的包和篮球之类的杂物纷纷踢开,为林郁清出一条道路来:“这两天在扔东西,有点乱。” 林郁默默地看了一眼程曦的房间。 在社交礼仪里,向对方开放自己的卧室是在社交流程里很后面的一步了,这说明对方愿意向你开放自己的私人空间,某种意义上也代表他的私生活。 程曦的房间很正常,看得出有人打扫,东西也只是乱,都很干净,墙边竖着个盒子,大概是放什么乐器的,如果林郁玩吉他的话应该能认出这是把很出名的电吉他,不过程曦不弹电吉他,纯粹是收着玩。长方形的宽敞房间,靠窗户的那一面放着米白色的单人床,床对面是放东西的书柜,上面有很多东西,整整一排书,下面是各种模型,柜子旁边就是电脑桌,舒适的椅子,冰箱,衣柜。其余的地方都有点空,只是地上散的东西多,篮球,杂志,键盘,还没完成的一副曲线图还是什么……。空调大概是二十四小时开着的,房间里很冷,不超过二十七度。 程曦从牛仔裤口袋里掏出钱包,扔到桌上,一边脱衬衫,一边往浴室走。 “我先冲个澡,你坐床上坐椅子都行,冰箱有饮料,你要玩游戏自己开电脑,密码是0827。” 林郁连忙答应着,坐在床上,有点茫然地看着他背影,程曦是打篮球练出的好身材,宽肩窄腰,牛仔裤堪堪挂在腰上,只是天生晒不黑,怎么晒都只是浅麦色。 浴室的磨砂门里亮着灯,还有水声。 林郁默默地坐在电脑前面登陆游戏,程曦的电脑桌面很干净,就只有游戏和一两个聊天软件,林郁登陆游戏,继续分配上次醉梦书副本打出来的东西,本来这种分装备的事都是交给宛然一笑的,但是既然林郁管副本,交给她处理也麻烦,程曦就把这任务给了林郁。 帮派QQ群里有很多人,最热闹的就是今天来聚会的那帮人,易云攸给他们订的是商务套房,带电脑的,只是估计没有装游戏,于是一堆人挤在群里讨论今天的心得,没来的人更加是问个不停,林郁看他们都在群里,于是在QQ上找人私敲问有没有想要的装备,敲着敲着,忽然馨馨可儿来了句“小鱼姐姐你今天怎么没来啊?” 其余的人也纷纷感慨林郁没来有多可惜,也有向来在帮派里游离的小号说起程曦今天双开带子非鱼的号和大家一起合照,然后大家一齐讨伐帮主大人不该秀恩爱。 林郁正在冥思苦想怎样默默消失才能不显得脱离群众,门却被敲响了。来人大概是很着急,敲得很急促。 学校宿舍的门没装猫眼,林郁打开门一看,是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子,有点眼熟。盛装打扮,气势凌人。林郁虽然迟钝,对于危险还是能够勉强觉察得到的。 那女孩子看见林郁,也吓了一跳, “你是谁?”女生侧身想要进门:“程曦呢?” 可惜林郁从小被人称呼为木头人,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全然觉察不到别人的肢体动作暗示,只是站在原地扶了扶眼镜:“我是林郁,程曦在洗澡。。” “你是这个学校的?他朋友?叫他出来!”女生语气不善。换了个脾气爆的,可能不仅不糊帮她叫程曦,自己先跟她吵起来了。 “哦。”林郁老实地答应一声,然后把门关上。走到浴室前面,敲敲玻璃门:“程曦,有人来找你。” “谁?” 林郁摇头:“我不知道,是个女生,她说让你出去。” “长发还是短发?” “短发。”林郁老实回答。 “跟她说我在洗澡,没时间。”程曦大概已经猜出是谁,一点不给面子。 林郁答了一声“好,”正准备回去开门,程曦又叫住了他:“林郁,你等等。” 浴室的水声响了两秒,停了下来,然后隔门被重重拉开,程曦满身水珠,裹着浴巾,一边还在用毛巾擦着头发,浴室的光是暖色调,照得他鼻梁的弧度惊心动魄,睫毛的影子笼在眼睛上,连皱着的眉头也温柔起来。 “我自己去跟她说。”他勾着嘴角,笑林郁:“你不行的,你的战斗力给她塞牙缝还不够。” 林郁莫名其妙地就红了耳朵。 程曦拉开房门的动作一气呵成,站在门口的女生本来一脸的不耐烦,看到他,脸上又露出一分高兴来,只是这份高兴也掩饰在凶巴巴的态度下。 “你死在里面吗?这么慢才出来!”女生仰着脸,漂亮眼睛眯得细长,一副挑衅样子。林郁这才认出她是程曦的前女友,就是长得很像浣花的那个,她把头发剪掉了。 世上人都说女生心思难懂,喜怒无常,其实女生很好懂,她之所以怒之所以喜,都是因为她喜欢你,就连挑衅也是像小猫只对主人伸出爪子。只有在她不喜欢的人面前,她才会进退有度,一点不让人为难。 程曦不说话,一手撑在门上,皱着眉头看着她。 “怎么!不爽啊!”女生表情更加高傲了,也许只有旁观者才会发现,她的表情现在有多鲜活,她再生气再挑衅,看着程曦的时候,眼睛里都是带着光的。 这世上灵药百种,唯有爱让人像重新活过来。 “王妍,你今年二十了吧。” “是又怎样?” “没怎样,不过是提醒你一句,不要在我身上浪费时间。”程曦语气冷静无比:“你爸妈生你养你也不容易,你最好谈场恋爱早点结婚,别到二十七八岁变成剩女。” “程曦,你有病啊!”王妍勃然大怒,眼角飞红。 “我没病,有病的是你。”程曦一语点破她来的原因:“我和于宛然在游戏里离婚也不是我忽然醒悟发现自己爱的是你,我自始至终没喜欢过你,这点我和你交往之初就说得很清楚。我不知道你平时脑子里想的都是什么,但我没有和喜欢我的人交往的习惯。时间不早了,你早点回去,我让保安送你去打车。” 王妍脸色已经煞白。 程曦看她忍眼泪忍得太辛苦,很慷慨地递毛巾给她,被她狠狠挥开,然后她捂着嘴转身就跑,满眼眼泪都在往外涌。 程曦顺手从玄关的瓷盘里摸出手机,然后打电话。 “黎靖之,王妍刚刚从我宿舍跑出去了,你现在下楼应该刚好能追上,她还穿着高跟鞋呢。追不上也没事,现在是枯水期,学校的湖淹不死人。” 然后程曦继续拿着毛巾擦头发,看见林郁一脸忧心忡忡的表情站在自己旁边,笑了起来:“怎么了?” “学校有很多楼的。”林郁提醒他:“有些楼顶都没锁,而且日常生活中,还有很多方法可以自杀……” “没事的。”程曦开解他:“黎靖之一定是跟着王妍过来的,他暗恋王妍,我给他个台阶下而已。” 林郁勉强被他说服了,但还是忍不住盯着程曦的侧脸看。 程曦一副刚才发生的事司空见惯的样子,在电脑桌前坐下来,擦了两下头发,把毛巾扔到一边,开始在键盘上敲起字来。 明明他已经解释得很清楚,林郁还是有点忧心忡忡。在床边坐了下来,眼神担忧地看着程曦侧脸。 程曦被他看得笑了起来,一边打字一边逗他:“怎么了,不会刚才被我吓到了吧,难道我这么凶残……” “我只是在想一个问题。”林郁因为正在努力思考,慢吞吞地说:“如果你不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别人喜欢你你又把别人赶走的话,那你怎么找到真正的爱情呢。” 第52章 时代 程曦被问得怔了一下,反应过来之后,哈哈大笑。 林郁茫然地看着他。 “看来你真的是个书呆子啊……”程曦笑着摸摸他脑袋:“这都什么时代了,你还相信真爱啊?” 林郁的耳朵慢慢红了。 他长得很像他爸爸,有些细致的习惯也像,比如说不好意思的时候仍然是面无表情,但是耳朵会发烧,比如说,如果自己的原则被质疑的时候,会非常激动,就算面无表情,但耳朵会涨得通红,虽然结结巴巴但一定会追着你要说个明白。 现在林郁就有点结巴了。 “就算现在的时代,这个和时代没有关系,”他努力地跟程曦辩解:“真爱和时代都没有关系,就像对亲情和友情的追求一样,每个时代的人都会想得到真爱,每个人都会想要真爱,除非是天生的情感缺陷。不管是人类学,还是心理学,都没办法否认这一点……你,你这样是不对的……” 程曦对他如临大敌的样子颇为惊讶,反应过来,又笑了起来。 “嗯,是有很多人想要真爱,但我比较喜欢自由而已。”程曦淡定地摸了摸他的头,起身打开冰箱,给自己找了罐啤酒:“小鱼想喝什么饮料?” “但……但自由和真爱并不冲突。”林郁着急地站起来,亦步亦趋地跟着他走到冰箱前面,仍然在努力争辩:“只有没有自由的人,才不能拥有真爱。比如说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因为被仇恨和责任束缚,才会放弃自己的真爱奥菲莉亚……” 程曦拿着两罐饮料,关上冰箱门,转过身来,摸了摸险些撞在自己身上的林郁的头,走到厨房去找杯子。 林郁像个尾巴一样跟在他身后,还在着急地辩解:“你这样的想法是不对的。这不是个人的性格特征,而是一种错误的想法,人类的想法应该健康向上,有想要追求的梦想,才会对生活有热情,就算在动物界,也是这样的。黑猩猩如果失去了伴侣……” 程曦用嘴咬着自己的杯子,拿着林郁的杯子和饮料,带着林郁这条大尾巴,又走到了卧室,开了罐啤酒,把顺便给林郁倒了杯果汁。然后靠在床上,一边喝加了冰块的啤酒一边听林郁进行“真善美”的布道。 “这是在干嘛呢?”易云攸靠在门上,笑得温文尔雅:“你们大晚上地在这聊人生理想吗?” “嗯,”程曦轻车熟路地摸摸林郁的头:“林郁在跟我聊关于爱情的话题。” “小鱼还对爱情有研究?”易云攸笑着走了进来。 林郁脸都快涨红了,其实以他对“谈恋爱”这种事的陌生程度,他能和程曦争辩爱情这个话题,只能说明他是真的很喜欢程曦。而忽然插进来的易云攸显然不在他可以聊爱情的范围内,就算他想说,也说不出来。 “没……没有研究。”林郁伸手摸到程曦给自己倒的像是果汁的饮料,纠结地看了一眼,决定接受这种自己没有看过成分表的饮料,端起来喝了一口。 易云攸也没指望他能侃侃而谈。 “刚刚王妍来过了?” 严格说来,王妍和于宛然并不是同一类型,她家世并不比易云攸家差多少,而且她也是真喜欢程曦,所以易云攸作为程曦朋友,一直挺赞同程曦和她在一起。 程曦玩世不恭地笑了笑,喝了几口啤酒,拿起手机来看了一眼:“嗯,黎靖之已经把她送到家了。” 易云攸皱了皱眉头。 有林郁在,他不好怎么说程曦,但是他自己对程曦的“自暴自弃”,是有点看不下去的。无奈程曦又一副活得精彩的样子,你说他对待感情不认真,他身边偏偏有女生前仆后继,你想说网络游戏里的事都是虚幻,他又把游戏玩出了一番名堂。所以易云攸只能拿出万用的那句话: “你啊,迟早有一天要吃苦头的。” “哦?”程曦晃着杯子里的冰块,喝了口啤酒,枕着手靠在床上,惬意地笑起来:“那借你吉言了。” 要是别人,也许真的会被他这副玩世不恭样子气得想要揍他一顿,但易云攸和沈泽都是被程曦从小气到大的,所以易云攸也不痛不痒,倒是对林郁忽然站起来有点惊讶:“小鱼你干什么去?” “我去洗漱。” 易云攸看着林郁走去浴室,拉开一张椅子,也在桌边坐了下来,程曦顺手把啤酒拿远了点:“冰块不多了,你要喝酒自己去厨房拿杯子。” “我对啤酒没兴趣。”易云攸靠在椅背上,悠然自得:“我是过来问你,你和小鱼今晚怎么睡?” 程曦顿时笑了起来。 但看长相,他其实是最端正的俊美,眉眼都英气,一双眼睛墨黑,看人的时候深邃如星海,但他笑起来的时候,偏偏有有点邪气,像是看什么都是玩味的。 “还能怎么睡?睡床上呗!” 易云攸严肃地看着他。 “你这房间只有一张床吧?怎么睡?” 程曦笑得更开心了。 “你话中有话啊,易少爷……”他直接叫起易云攸小时候的外号来,伸手要去碰易云攸的脸:“脸皮不薄啊你,你房间难道有两张床?” 易云攸一直是被当成绅士培养长大的,现在看来固然是温文尔雅温润如玉的好青年一枚,小时候就有点太正经太没有童趣了点,尤其是易妈妈从小就给他穿小衬衫小西装,他又爱干净,不和别的小孩子一起到处打滚,所以人送外号易少爷。 易云攸躲开了他的手。 “别开玩笑,和你说正事。”易云攸正色看着他:“小鱼是客人,难道和你睡一张床,你自己去打地铺。” 他说话的时候,程曦就一直意味深长地看着他,也不说话,直到看得易云攸都快生气了,才终于笑起来。 “先不论小鱼在不在乎什么主人客人,就是两个男人睡一张床,也没什么大不了吧……”程曦直起身来,眼睛带着笑意看着易云攸,凑过来,声音虽低,却一针见血:“我又不喜欢男人。” 易云攸的脸瞬间就沉了下来,“噌”地站了起来,连椅子都带翻在地。 “程曦,你别把嘴贱当优点。”易云攸脸上带着薄怒:“你自己活得不开心,想玩世不恭想看破红尘随便你,别没事就挑衅别人。谁都是有脾气的!” 易云攸人生的百分之九十九的时候都是温文尔雅的,轻易不露半点情绪,这样的话对他来说已经是十分重的话了。 程曦笑得一脸意味深长:“我这算挑衅吗?我们不是都不喜欢男人吗?难道你喜欢男人?” 易云攸对此的回应是直接沉着脸转身就走。 程曦继承了他父母基因,脑子太聪明,无论是经济头脑还是说话艺术一样不缺。聪明并不可怕,聪明的人报复社会就可怕,程曦虽然够不上报复社会,但也不算什么心中充满真善美的人。他心情好的时候还好,心情不好的时候,他的行事宗旨大概是“戳穿一切伪装的幸福美满相安无事,让你们也心情不好”,偏偏他又聪明,往往一语中的,直接打中死穴。易云攸以前算是毫无弱点,被他说几句也无所谓。偏偏今晚林郁这个最大的罩门在这里,程曦的心情又不算好,自然是一句句都在往他死穴扎。 易云攸气冲冲走出程曦卧室,林郁刚好推开浴室的门,两个人打了个照面,易云攸直接怔住了。 林郁大概是摘了眼镜在洗脸,又找不到擦脸的毛巾,所以出来问,刚好被易云攸截住,浴室的门是磨砂玻璃的隔门,过道处的灯光并不算亮,好在林郁是侧身,浴室里的灯光正好照在他半边脸上,苍白脸上纤毫毕现。 他继承了林爸爸的眉眼,眉骨很清俊,偏偏眼睛特别好看,中国式的双眼皮,瞳仁墨黑,温润得能滴出水来,睫羽长而密,眼睛里像是带着星星,这样工笔细描的一双眼,稍微不小心就会显得女气。但他偏偏像极他父亲,骨格俊秀,眉骨生得尤其英气,形状精致的鼻子,薄唇,就算漂亮,也是一身书卷气的不近人情的漂亮。他对学术的痴迷不下于他父亲,假以时日,以后的成就也不会低于他父亲。所以他眼睛里有很执着的东西。 中国人讲相术相术,其实相的不是形,是神,不是五官单独长成什么样子,而是整张脸给人的感觉和精神状态,所谓相不独论。说起来,也是有几分道理的,五官先不论。境遇不同的人,眼睛里的神气也绝不相同。程曦的眼睛里有专属于浪子的习气,似乎对这世界上的一切都冷眼旁观不屑一顾,但笑起来的时候又让人觉得是耀眼到灼人的,这份温度是他自己发的光,是他自己活出来的,与他对这世界的感知无关,因为这世界其实也没给他多少温暖。认真看一会程曦,猜出他的身世也不难,因为正常家庭不会长出他这种人。易云攸的眼神同样是温文尔雅云淡风轻,但却是绅士的温文尔雅,是属于社会规则之内的云淡风轻,他看得淡,是因为不缺,不在乎,而不是像程曦一样地不屑、嘲笑这些东西的本质。看见易云攸,就知道他是在优裕中长成的,就算世俗,也世俗得安稳美好。 而林郁的神色,是让人有距离感的。 这世上的人能聚在一起,大都是因为有相同的目的、信仰、性格。而林郁的这些东西与常人都不相同。 所以他总让人觉得他疏远,这已经不单单是性格的问题。 程曦一直这么维护林郁,撇去个人情感不谈,就算从道理上,他也觉得这些人不该欺负林郁,疏远林郁,因为在他心中的林郁,是温和无害的小杏林,会全身心地信任他,带着点仰望地看着他,无条件地相信他每一句话。但他不知道,这是因为他对林郁来说,是特别的。他就是那个把林郁和这个游戏联系在一起的纽带。他看见的林郁,和其他人看见的林郁,是不同的。 就算易云攸,也属于其他人之列。 易云攸的一位表哥,商场打拼,而立之年忽然开始戴眼镜,说可以隐藏眼神,让人看不懂你情绪。易云攸只觉得好笑,今天才知道,一副眼镜,是真的可以藏起很多东西的。至少,在今晚之前,他从来没有这样深刻地觉得,站在眼前的这个青年,其实根本不可能属于自己的世界。 “我没有带毛巾。”林郁半眯着眼睛,苦恼地看着他:“而且没有带睡衣。” 在林郁这个度数了,摘了眼镜,这个世界基本就是一团一团的色块,灯有重影,洗漱台上的东西摸不准距离,至于易云攸,是一团上身淡蓝下身浅棕的色块,他就是依靠衣服的颜色辨认出易云攸的。 易云攸抿起了唇。 他抓着林郁的手,把他带回了浴室,反手关上了浴室的门。 “你的眼镜放在哪里?” 林郁伸手够了够洗漱台,然后调整了一下距离,在台子上摸来摸去。 易云攸从口袋里拿出一块印着“H”的深蓝手帕,伸手捉住林郁的下巴,把他脸上的水珠都擦干净。本来略显苍白的皮肤在浴室的暖色灯光下,反而透出一股玉石般的质地来。 就算对易云攸的做法十分困惑,林郁也可以觉察到他的动作很温柔。 易云攸替林郁擦干净了脸,拿起洗漱台上的眼镜,替他架在脸上。厚重的黑框眼镜基本挡住他鼻梁以上的眉眼,而且厚厚的镜片让人根本看不清林郁的眼睛。 “记住,不要让程曦看见你没戴眼镜的样子。”他神色凝重:“你说我是你朋友,就要听取朋友对你的建议。” 林郁茫然地看着他。 “我知道你母亲是谁,我父亲曾经请伯母到我家中看过一副明朝郑燮的竹子。伯母提过你的名字,说你和我在同一所学校就读,你今天说你叫林郁的时候我就隐约猜到了。”易云攸按着林郁肩膀:“我不知道你听不听得懂,你也不要问我怎么知道的,但我猜你喜欢程曦。” 林郁的耳朵“噌”地红了,整个人都僵在那里。 “程曦的性格,我以后再跟你说,但是你最好不要让他看见你的脸很好看,也不要让他知道你在专业领域有多优秀,最好也不要让他知道你喜欢他。今天的王妍你也看见了,程曦现在的心态有问题,你要等他调整过来。他以后会变成很优秀的人,你要等到那一天。” 林郁虽然听不太懂易云攸在说什么,但根据听到的片段,还是认真地点头。 “好,你今晚就睡在他房间,你别相信他开的玩笑,他会打地铺。”易云攸放开了手:“以后你和他相处,要记得,不要去相信他说的所有话,你要相信你自己的感觉,要坚信他就是你感觉到的那个样子。” 林郁用力点头。 易云攸像所有电影里主角的好朋友一样,对他露出一个鼓励的笑容。 不知道为什么,林郁觉得他的笑容看起来很忧伤。大概人类的表情确实是很难控制的,有时候你明明想让别人看见的是这种,脸上露出的却是另外一种。 “现在出去吧。”易云攸转开脸,替他拉开门,对着卧室的喊道:“程曦!替小鱼找身睡衣,他没带睡衣来。” “铺被子呢!没空!” 易云攸转过来看了一眼林郁,意思是:你看我没说错吧。 林郁若有所思地看着他。 “你对我很好。”他用五个字简短地表达了自己对易云攸的所有感官。 易云攸笑了起来,伸手想要像程曦一样摸摸他的头,快碰到时,手却收了回来。 他温文尔雅地笑着,像是想说什么,但最终也只是笑了笑: “我是你的朋友,当然应该对你好。” 作者有话要说:我在想,易云攸究竟是因为程曦暗喻他喜欢男人而生气,还是因为自己真的喜欢上了男人而生气。 第53章 温柔 不知道是不是林郁错觉,易云攸走了之后,程曦的心情算不上好。 林郁在浴室洗了淋浴,穿的睡衣是程曦的——被易云攸提醒给林郁找睡衣之后,程大少爷冷着一张脸,在衣柜里翻了一顿,找出一套小点的灰色睡衣:“不知道谁送的,没穿过。” 林郁茫然地接了,不知道程曦为什么生气。 直到他洗了澡出来,程曦坐在电脑前面,不知道在键盘上敲些什么。 “你在用MATLAB建模吗?”林郁看着屏幕,不解地问。 程曦立刻就把电脑界面切了出来。 “闲得无聊,随便玩玩。”他简短说完,大概也觉察到自己的语气生硬,又加上一句:“桌上有牛奶,已经放温了。你喝了睡觉吧。” 林郁“哦”了一声,乖乖喝了牛奶,走到床边,把被子掀开,规规矩矩地躺进去。 床边的地上,是程曦刚铺好的床,看得出是不会做家务的少爷,被子都放反了。 “你不睡觉吗?”林郁笔直躺在床上,低声问他。 程曦手指在键盘上用力敲,大概是在PK场揍人,回了一句:“我等会睡,这个点我睡不着。” 林郁不解地看了一眼被自己放在枕头旁边的手表,已经快到十一点了,算是深夜了。 “你心情不好吗?”他问程曦,真心实意地建议:“聊天可以转移注意力。” 程曦又敲了一会键盘。 “没有,我心情很好。你睡吧。” 林郁忧心忡忡地看了他一眼,把被子拉到肩膀的位置,然后双手放在腹部,闭上眼睛。 过了大概五分钟,程曦关了电脑,又关了灯,走到自己打的地铺旁边坐下。没有说话。 林郁在心里思考了一下,觉得程曦现在应该愿意聊天了,于是他低声提醒程曦:“我没有睡着。” 程曦无声地笑了。 “我知道。” “你要聊天吗?”林郁转过脸去看着程曦。 关了灯,房间里光线昏暗,就算距离这样近,林郁也看不清程曦脸上的表情。 “你想聊天?”程曦一边放好手机,一边问他。 “嗯。”就算看不见,林郁还是在黑暗中用力地点头。 “你想聊什么?”程曦躺了下来,双手枕着头,在黑暗里问他。 这句话把林郁问住了,让他找话题实在太难,毕竟他天生没有点聊天技能。不过他对程曦的事向来是全力以赴的,于是努力调动大脑里的记忆,总算找出个话题来。 “其实我觉得,就算暂时没遇到真爱也不要紧的。”他决定继续晚上被易云攸打断的话题:“有个研究是说世界上任何两个人之间只要通过六个人的关系就可以联系在一起,所以那个人离你不会很远的。” 程曦在黑暗里无声地笑了起来。 “小鱼遇到喜欢的人了吗?” 林郁的耳朵里瞬间烧了起来。 “遇……遇到了。” 程曦皱了皱眉头,“哦”了一声。 “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是什么感觉呢?” “很开心的感觉。”林郁老实地回答:“但是有时候会肾上腺素忽然分泌过多,导致心跳过快,所以我就吃点钙镁片缓解一下。” “你今天有带钙镁片过来吗?”程曦侧着躺在地上,问他。 “有……放在包里。”林郁有点茫然:“你要吃吗?” “暂时不用。”程曦枕着手,看着天花板。 林郁松了一口气,又有点失望。 “小鱼。”程曦忽然叫他名字。 “啊?”林郁凑了过去。 “如果有一天我需要吃钙镁片的话,一定会通知你的。” - 大概是因为程曦就睡在自己床边的关系,本来以为要失眠的一晚上,也这样安心地度过去了。 程曦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早上八点了。 夏天早上天亮得早,外面已经是大亮了,但是有厚厚的窗帘挡着,室内光线仍然很暗,空调在无声制冷,房间昏暗而清爽,像是与外面的世界全然无关的一个小世界。 程曦很少睡得这么沉,像是整个人沉入水底,又浮出水面,看见外面艳阳高照,树影憧憧的好天气。但他其实算个自律的人,所以醒来之后,也没有继续睡,而是坐起来,靠在墙边上,拿出烟来吸。 林郁起得早,坐在电脑前面,似乎在游戏里干什么,应该是在看交易所。程曦靠在墙边坐着,吸着烟,懒洋洋地看着他的背影,室内光线昏暗,林郁似乎还穿着睡衣,比程曦小一号半的睡衣他穿着刚好,领口露出一截白皙脖颈,发尾软软的搭在后颈上。他背影纤长,坐姿却端正,像个认真看书的学究。 程曦吸了一会烟,伸手去拿水喝,杯子的声音把林郁惊动了。 “你起床了?”他转过头来看程曦。 程曦“嗯”了一声,一手还夹着烟,他拿杯子的手势很特别,大概是因为打篮球的缘故,手指太长,是用拇指和食指直接提着杯口,不像拿杯子,倒像是“拎”杯子。喝完了水,把杯子一放,又靠在墙边吸烟。 因为坐姿关系,借着窗帘缝隙漏进来的光,林郁可以清晰看见他高挺鼻梁,和垂下来的眼睛,都沉在明暗之间的光影里。因为刚睡醒的缘故,额前的头发很随意地垂了下来。程曦的眉骨生得高,天生的剑眉,兼之鼻子高又窄,整张脸的轮廓就已经是满分,所以经得住任何角度。有风吹起窗帘一角,光照进来,他侧着头,表情慵懒地在吸烟。因为有林郁在,他睡觉时上身穿了件黑色背心,毕竟是十九岁,就算靠在墙上,也看得出身形修长柔韧,皮肤像是带着光泽,但又有着豹子一样矫健漂亮的肌肉,整个人耀眼得让人不能直视。 林郁的耳朵“刷”地就红了。 “怎么了?”程曦伸手把烟灰弹到一次性杯子里,看林郁一直盯着自己,疑惑地摸了摸脸:“我脸上有东西吗?” 大概长得好的人做什么动作都好看,手指长,轮廓深刻,摸脸都像电影海报。 林郁默默地低下了头:“没,没有东西。” 程曦把烟头按灭在杯子里,顺手把垂在自己额头上的头发都推了上去,掀开盖在自己腰上的被子。 “都八点半了。”他瞄了一眼手机,站起来,拉开窗帘,打开衣柜找T恤:“你还没吃早餐吧?” “没有。” 程曦背对着林郁,站在衣柜前,脱了背心,他祖父的父亲是黄埔军校出身的将军,民国时还和当时的名伶有过一段风流韵事,他祖父这一支都继承了这个姓氏的英俊面孔挺拔身材,大概是家族风气,就算如今从政,身上也一股军人气。说来也奇怪,他那么多堂兄弟,甚至同父异母的弟弟,这些人当中,反而是他最像那个曾祖父。无怪乎“那个人”这些年都没来看过他——这样相似的面孔和身形,还有他身上越来越像那个人的气质,根本毋庸多言,一张被偷拍的合照就能说明一切。 程曦从衣柜里翻出一件黑色T恤,自己套上。他经常打篮球,肩膀宽,腰却窄,修长又结实,下面松松垮垮穿一条系带的睡裤,堪堪挂在腰上,这样的背影,虽然是惊鸿一瞥,却像极杂志上的写真。 “我去洗漱。”他找出一件浅色衬衫,扔到床上,又翻出一条牛仔裤:“你先换衣服,牛仔裤肯定长了,裤腿挽起来。等我弄完就带你下去吃饭,冰箱里有水果,你先垫一下。” 林郁茫然地答应了,坐在床边,迟疑地看着程曦扔在床上的衣服。 程曦的意思,是让自己穿他的衣服没错吧? - 程曦从浴室出来的时候,林郁正站在衣柜前面,穿着程曦的衬衫,提着牛仔裤的裤头,十分茫然地看着镜子。 “大了?”程曦问他。 林郁点头。 程大少爷皱着眉头,从林郁身边挤过去,把地上的篮球踢开,找出一条被扔在地上的牛仔裤来,抽出皮带,递给林郁。 林郁一手拎着裤子,一手并不熟练地把皮带穿上去。大概是被程曦看得太紧张,加之单手的难度,他穿了几次都没穿进皮带扣里。 程曦看了几秒钟,终于看不下去,往前跨了一步,伸手就抓住了林郁手里的皮带。 他比林郁高大半个头,林郁下巴还不到他肩膀的位置,这样近的距离,抬头只看见程曦轮廓分明的下巴和抿紧的薄唇。 “松手。”程曦的声音从头顶传来。 林郁呆呆地松开了手。 大概是太紧张产生的错觉,林郁只觉得程曦身上简直在散发热气,隔着薄薄的T恤,他整个人都被笼罩在名为程曦的气场里。脸上像是在发烧,应该是肾上腺素分泌过多了……但是现在去找钙镁片吃的话,会被程曦发现的吧。 林郁茫然地抬头看着程曦。 程曦手臂长,轻巧地替他把皮带穿过裤子上的皮带扣,穿到背后的时候,双手直接绕到他背后,林郁感觉整个人都像被环抱住了。 说起来惊心动魄,其实也只有短短几秒而已。更何况程曦的动作快得让谁看了都觉得这只是因为“看不下去”了所以索性帮朋友穿皮带的画面而已。 但是林郁的耳朵已经红透了。 程曦穿好皮带,松开手,看了林郁一眼,伸手揉了揉林郁的头发,笑了起来。 “自己系好皮带,我带你吃饭去。” 也许连他自己都没察觉,看见林郁红得透明的耳廓,他笑起来的眼神,是前所未有的温柔。 第54章 拉面 夏天天亮得早,走出宿舍楼的时候,外面已经是阳光灿烂的大晴天,S大向来以法国梧桐和银杏树出名,虽然已经算是初秋,但还是被阳光照得叶子碧绿。林郁走在本来挺熟悉的路上,看了一眼程曦,觉得有点恍惚。 跟喜欢的人走在一起,再熟悉的路,也会变得不一样的。 “阿云今天有事,回家了。”程曦带着林郁走过学校一食堂:“我带你去吃拉面。” “在学校外面吃吗?”林郁问。 “去个朋友那里吃。” - 程曦说的朋友,是学校外面一家叫“云顶小食”的餐厅,林郁以前去买书,也路过那家餐厅,觉得跟街上那些小饭店风格完全不同。白小胥告诉他,这个店是个富二代开的,里面总共才两张桌子,还摆了一架钢琴,一个书架,和一个鱼缸,每天桌上插的都是新鲜的玫瑰花,点餐还送鲜榨的果汁。学校外面二十平米的店面租金都是十几万一年,这样罔顾市场经济的餐厅早就该破产了。 林郁他们到的时候,餐厅已经开门了,这个餐厅在二楼,爬上铁质的楼梯,阳台豁然开朗,阳台边缘是黑铁栏杆。门口两侧像空中花园一样建了花坛,种着白色的佛罗伦斯鸢尾,面街的墙是整面的落地窗,上面还有水景,坐在店面看外面会以为外面下雨了。店里没有客人,只有一个穿着格子连衣裙的女店员坐在门口修剪门口种的蔷薇花,看见程曦,朝他笑了笑,仔细打量了一下林郁。 进门就看见一个落地大鱼缸,水藻像精致的水底森林,有许多漂亮的热带鱼在游来游去。店里真的只有两张桌子,一张大概可以供七八个人坐下的圆桌,一张靠窗的方桌。其余有圆形的小舞台,有钢琴,有吧台,有酒柜,就是没有其余的桌子。 吧台里有个人穿着衬衫在擦杯子,旁边还摆着台银色的Alienware。听见声音抬起头来,看见程曦一副来踢馆的架势,顿时笑了:“稀客啊,程少。” “少废话,快去给老子做拉面。”程曦拖开圆桌旁边的一张椅子,示意林郁坐下,自己走到吧台前面,瞄了一眼酒柜,十分不满:“南仲远,你这破店是要破产了吧,一瓶好酒都没有。” 被他称为南仲远的人笑了笑,也没生气,放下杯子,从吧台下面拿了条围裙来。 “今天起得晚了点,没和面,昨晚上炖了鸡汤,给你和你朋友做过桥米线吧?你先帮我打一下。” 程曦站在吧台旁边,把他的笔记本转过来,一边敲着键盘,一边头也不回地拒绝了他的提议:“你这里就只有拉面拿得出手一点。别想拿我试菜……” “好吧,那我先去和面。”南仲远听他这么说,也不恼,仍然是笑眯眯的样子,一边系着围裙,一边从流理台下把食材拿出来。这店面装修很费了一番功夫,吧台和流理台是一体的,流理台在里面,比吧台矮许多,上面除了调酒和榨汁之类的东西,还摆了不少厨具,连酒柜旁边也挂了一排,除了特别费工夫的菜要在厨房做,一般的早餐这边都可以完成。 林郁默默走了过来,站在程曦身边看他玩游戏。 程曦正在操纵屏幕上的一个穿着落叶知秋时装的浣花打架,不过奇怪的是,明明土豪到去买时装,这个浣花身上穿的却是+7的浣花套,武器也只是和浣花套配套的清心药囊。 林郁在进这个游戏的时候,就特地研究过游戏里的职业,旭阳战士和暗夜刺客都需要极高的操作水平才能打出输出,而输出高的长风弓手和云麓法师都是脆皮,操作不好根本活不下去,更别说输出,所以就只剩下浣花和杏林的选择。之所以最后选了杏林,不仅是因为杏林在低级能够独自练级,也是因为浣花的操作难度比杏林高,甚至并不低于其他职业,因为浣花的技能,绝大部分都是指向性技能。 指向性技能顾名思义,就是朝某个方向打出去的技能,需要看准对方的位置,有时候甚至要提前预判对方的移动方向,才能保证命中。除了浣花,云麓和战士也有很多指向性技能,但是战士是肉,可以贴近对手,距离近了,也就无所谓指向不指向了,而云麓本来就是躲在后面扔范围攻击的,只要方向不要太离谱,总能打到几个人。但是浣花的要求,却是要在乱军丛中准确地把盾给到自己的主T,把加速给到自己这边的弓手,同时控制技能留给对方突进过来切自己弓手的刺客,最后还要减速对面的人。浣花号称团控,不仅是狭义的控住对手,而是掌控住团队的节奏。 林郁对自己的操作很有自知之明,所以默默练了个加血的小杏林。 但程曦却不同了。 屏幕上显然是玩家之间的团队混战,对面有十多个人,里面以战士居多,有四五个战士,也有弓手和云麓,刺客大概是和在隐形,但是没有杏林和浣花,程曦这边只有六个人,刚好是一个完整的全职业团队。队伍的主力是个战士,穿着屠龙套,其余的成员也都不错,阵型站得很好,弓手和云麓被夹在中间,保护得不错。为了方便打架,程曦还设置了隐藏游戏ID。 屏幕上的战斗已经打到最激烈的时候,对面两个战士顶着弓手和云麓的火力从侧面硬冲过来,这边的杏林出的是半肉,开了盾也只扛住不到三秒,眼看着战士就要冲到弓手身边,程曦的浣花一个加速给到弓手,弓手滚地闪避开战士的晕,两个战士的一波攻击全打在云麓身上,但是浣花紧接着一个盾加到云麓身上,同时范围减速拖住对面战士,给自己一个加速冲到战士前面,配合弓手打出一波输出,云麓闪避到安全的后方,开始读大招。 对面的战士一个半血一个满血,顿时冲了上来。 程曦果断卖了弓手。给他套了个盾,自己跑到一边,还好杏林开了大招给弓手加满血,冲过来护驾,弓手半血逃出来。对面两个战士其中的一个也被打到残血,连忙往外撤。程曦也不追,自己套个加速,和弓手一起风筝剩下的那个满血战士,正打得开心,只见弓手身形一滞,对手的刺客从空中显形,直接开大秒弓手。程曦连盾都懒得给弓手套,给了自己这边正在1V3的一口奶,自己这边的弓手直接阵亡。程曦一个走位躲开刺客的技能不让他近身,然后禁锢住对面刚开大准备逃跑的战士,自己悬浮在空中,直接开大。九柄长剑瞬间从空中显形,一柄一柄呼啸而下,对面的正围攻战士的三个人、两个残血战士,还有刚秒了弓手的刺客,全部被钉在地上,云麓大招正好读完,空中降下暴雨般的火球,附近频道里被对面六个人的死亡通知刷屏。 瞬间秒掉六个人的事实太让人胆寒,剩下的几个人都有点畏缩,正在犹豫之间,对面站在后排忽然冒出一个刺客的分身,先是一个旋转飞镖扔死残血的弓手,然后开大把云麓打到只剩血皮,一招秒杀。 剩下的人顿时做鸟兽散。 程曦轻巧敲了两下键盘,屏幕上的浣花不慌不忙蹲到地上的尸体旁边,开始捡装备。 【队伍】风花雪月:我靠!你要不要这么狠,连我掉的装备都捡! 程曦不慌不忙捡起自己这边弓手爆出的一把长弓,收进包裹。 【队伍】南风:不是本人。 【队伍】风花雪月:(#‵′)凸。 林郁迟疑地看着屏幕上还是满血的浣花。 “这个人不是……” “这不是我的号。”程曦直接点了回城,抬起头来,指了指已经和好面,正笑眯眯站在吧台旁边看程曦玩的南仲远:“我帮他玩的。” 双手沾着面粉的店主大人对着林郁笑得人畜无害:“你好,我是南风。” 林郁犹豫了一下,决定做一个对应的自我介绍,于是也报出自己的游戏ID:“我叫子非鱼。” 程曦摸了一根烟出来,靠在吧台上得意地朝着林郁笑:“现在你知道这个家伙为什么能上PK榜了吧。” - “我跟程曦从中学就认识了,”南仲远一边抻面一边跟林郁讲话:“不过我和我朋友在一区玩,刚刚我们队那个刺客你看到没有,那就是我们冥皇的帮主。” 林郁默默地盯着他手里被揉捏、摔打,然后又抻长了再摔打的面团,目不转睛。 “你在做饭吗?”他问南仲远。 “我在做拉面。”南仲远跟他解释。 “这个店是你的吗?”林郁问他。 “嗯,是我开的。”南仲远脾气比易云攸还好,脸上总是带着笑的:“我也是这个学校的学生,平时不常呆在店里,如果以后你来找我的时候我不在的话,就跟店员说一声,店员会给你打折的。” 林郁对人情世故总是一知半解,以前又整天呆在理工学院,自然也不会知道南仲远和程曦所在圈子,是整个S大学生里最难进入的圈子之一,虽然名声比艺术学院那帮“开着跑车来上课”的暴发户低调许多,但不管是家里的经济实力还是个人品味都和他们完全不在一个等级。南仲远的店算是他们的根据地,因为是林郁是程曦带来的人,所以南仲远自然也把他纳入了这个圈子。南仲远见过的世面不小,看人的眼光自然也不差,他会对林郁态度这样友好,自然也是因为程曦的面子。别看他整天都是笑眯眯的,其实亲疏远近,他比谁都清楚。 “他店里东西很难吃的,小鱼你不用信他的鬼话,”程曦在外面吸完一支烟,又坐到桌上敲键盘。 南仲远只是笑笑,也不生气。他对厨艺有兴趣,也有天赋,在他看来,做菜就跟拉小提琴学画画没什么两样。他大学开了这家餐厅,算是玩票,反正从他名字就知道,他在家排行老二,不用年纪轻轻就活得正经。不过如果有人因为他开了家餐厅就觉得他是超然物外追求梦想反抗家庭,就太好笑了。 他和程曦价值观并不相同。 “晚上出去喝酒吧,于森他们在richy订了位置。”他对程曦说。 程曦仍然在敲键盘。 “不去。” “就是一堆人一起玩玩,于森最近不是在追那个模特吗,就是给她过生日,她朋友都会来。你不是一直想让王妍对你死心吗……” 程曦皱了皱眉头。 “别在小鱼面前说这些。”他不悦地看着南仲远:“小鱼还是学生。” 南仲远当他开玩笑一样笑了起来。 “你不也是学生吗?” “小鱼是理工学院的,以后要读博的。以后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别在他面前说。” “好好好。”南仲远一点不生气,还逗起林郁来:“小鱼是‘小白宫’里面的吗?” 小白宫是S大数学系的系楼,出了很多出名的数学家。因为建筑风格和数学系学生“高贵冷艳”(其实就是不谙世事)的缘故,被学生们戏称为小白宫。 “啊?”林郁正专心致志看着南仲远手里越抻越细的面条,半天才反应过来:“不是,我是学物理的。” “那也很厉害了。”店主大人轻飘飘结束这话题,穿着小几千的Charvet衬衫娴熟地抻着面条,服务态度极好地问林郁:“小鱼喜欢面条细一点,还是粗一点?” “细一点吧。”林郁默默吞了口口水。 - 牛肉面上桌的时候,整个店堂都是香的,明明是清得像镜面一样的汤,却带着牛骨熬出的浓香,黄色的面条,翠绿的蒜苗香菜,红通通的辣油,还有白色的萝卜片,再盖上店主大人亲自切的大片的牛肉,光是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 不过林郁一直盯着那个盛汤的碗看。 看这器型,这颜色,还有黑釉里如同兔毫一般的筋脉,看起来俨然是价值连城的宋代建窑兔毫盏。 “怎么,小鱼对建窑也有研究?”南仲远拿着湿巾擦手,笑得平易近人。 林郁拿起筷子,默默吐出两个字: “假的。” 程曦险些被汤呛到。 “嗯,是找高人仿的。”南仲远仍然笑得人畜无害:“我个人很喜欢建窑瓷,一直想收一件天目盏,可惜找不到。要是能遇到的话,不管多少钱就要收下来的。” 林郁默默打量了他一眼,夹了一筷子面。 “建窑我家有卖。” 南仲远的笑容僵住了。 “天目是日本人的叫法,我家没有,兔毫盏我家有几个。”林郁低头吃面:“不过建盏其实是茶碗,你拿茶碗吃面,我妈不会肯卖给你的。” 林郁抬头看了眼南仲远,觉得他的表情应该是伤心过度呆住了的意思。 “不过要是你真的很喜欢的话,我可以从家里拿一个出来给你看看。” 第55章 学霸 从“云顶小食”出来之后,两人肩并肩往学校里面走。现在正是上课的时间,路上的人很少,偶然有一两个女孩子路过,也只是盯着程曦看几眼,就转开了眼睛。 正好是初秋,阳光明亮,天气却不很热,一切都刚刚好,林荫道一眼望不到头,天高云淡,树叶飘落静默无声。 林郁抬头看了看程曦的表情,发现他嘴角似乎带着一点点笑意。 “你现在开心吗?”他问程曦。 程曦双手插在裤袋里,悠闲地往前走。 “还好。” “是因为牛肉拉面很好吃吗?”林郁想到了最可能的理由。 程曦笑了起来。 “不是。” 林郁整个人都灰了下来。 “是因为你晚上要去喝酒吗?” 程曦有点惊讶地看了一眼林郁,看见他一脸灰心的表情,顿时笑出声来。 “小鱼怎么知道我会去喝酒?” “我就是知道。”林郁有点负气一样说道,然后低下了头。 程曦笑着摸了摸他的头。 柔软的头发,摸起来就知道脾气很好,让程曦想起某种看起来总是表情严肃忧国忧民的小动物,不过这只小动物目前的情绪似乎并不高。 “小鱼不喜欢我去喝酒?” 连他自己都没发现,这个像询问女友的句式,连在王妍面前他都没用过。 林郁默默地在脑中整理了一下顺序。 “酒精会伤害人的味蕾,刺激人的胃壁。同时慢性酒精中毒会让大脑皮质萎缩,造成大脑功能障碍和意识障碍,过度饮酒还会伤害人的肝脏……” 程曦哭笑不得地停下了脚步。 “小鱼……”程曦压低声音,带着点责怪地看着他。 林郁默默地抿紧了唇。 “我不会喝酒。”短暂的沉默之后,他简短地说出理由。 程曦失笑,揉了揉看起来一脸严肃的林郁的头发。 “放心,我今天晚上不会出去喝酒的。”他几乎是在哄林郁了:“我晚上会在线的,帮派还有很多事呢。” 林郁看了他一眼。 “屠龙副本的装备还没分完,帮派仓库又多了很多占地方的垃圾,还有这周帮派的财务有点问题……” “嗯,我都知道。”程曦笑得坦荡:“我会在线的。” 林郁默默停下交谈,继续往前走。 “对了。”程曦忽然说了两个字。 林郁顿时警觉地看着他。 程曦促狭地笑了起来。 “这周周六我要去酒吧,”他朝林郁发出邀请:“小鱼跟我一起去吧,有个聚会,我必须到场的。” 林郁点了点头。 我知道的,他在心里默默说:周六是你生日。 - 林郁站在寝室门口,敲了两下,大约过了十秒钟,白小胥穿着一只拖鞋,一跳一跳地过来开门了。 平时总是精神焕发的白小胥同学今天兴致不太高的样子,本来自然卷的头发也乱乱的,蓬了起来,整张脸都木木的。 林郁看着他翘着一只脚跳回床上。 “你为什么一跳一跳地走路?”他一边把包放下来,一边问白小胥。 “因为我找不到我拖鞋了。”白小胥正往自己床上爬。 “你的拖鞋就在桌子下面,以你下床时候的视角,不会看不到。”林郁用消毒纸巾把包擦过一遍,然后放到床上:“我上过人体工学,你踝关节的姿势很有问题,你这显然是轻度的脚踝扭伤,如果你还想要爬到床上去伪装成没事的话,扭伤会更严重的。虽然脚部残疾不会影响你在专业领域的研究,但是从社会学的角度看,残疾会对你的日常生活造成很多不便。” 白小胥把手上拿的手机重重地摔到下铺,自己也气咻咻地在下铺坐了下来。 林郁默默地蹲在寝室的置物柜旁边,翻出医药箱,拿了云南白药和自制的冰袋和暖贴。 “你是昨晚在那个COSPLAY集会上扭伤的吗?”他蹲在白小胥脚旁边问。 “干嘛?”白小胥十分不爽。 “脚踝扭伤在二十四小时之内要冷敷防止小血管继续出血,二十四小时之后热敷消散瘀血。”林郁观察了一下白小胥脚上的红肿,拿出PAD来查脚踝扭伤在扭伤后根据时间长短呈现的状态,还不忘补充一句:“还有,如果是在这种集会上因为踩踏事故受伤的话,是可以起诉主办方的。” 白小胥把脸偏在一边。 “关你什么事!” 林郁经过和图片对比之后,确定白小胥的脚踝扭伤还在二十四小时之内,于是自己把冰袋揉开,让里面的碳酸钠等物质充分溶解吸热。 “从人类心理学角度说,人类在受伤的时候会失去自制力,情绪波动比较大,还可能会通过语言会动作伤害他人……”他平静地为白小胥的行为注解。 “切!这种伪科学你也信?”白小胥不爽地用还能动的脚把拖鞋踢到一边,伸手戳了戳林郁的衬衫:“喂,你这又算怎么回事,昨晚你在外面过的夜吧,衣服都换了,啊,进展挺快啊……” 林郁的耳朵尖默默地红了。 “我忘记带换洗的衣服了。”他弱弱地补充。 “欸,不对啊……”白小胥这个思维上的多动症患者根本不用他转移话题,自己就已经跳到十万八千里了:“我不是让阿姨给你配个隐形眼镜了吗?你的隐形眼镜呢,怎么还是这副啤酒瓶底啊……” 林郁连忙护住自己的眼镜:“我觉得这样就挺好的。” “好什么好啊!”白小胥开始颐指气使:“你知道程曦几个前女友有多漂亮吗?他是颜控你知道吗?你明明有那么好条件,干嘛不露出来……啊?你知道阿姨把你生成这样多不容易吗……” 林郁默默把冰袋放在他脚踝上。 “但这就是我平常的样子。” 白小胥被林郁的油盐不进气到了。 “你傻啊你!你知不知道追别人就要努力表现?”他大力戳了一下林郁的额头:“你喜欢程曦,就要在他面前摆出最好的样子!这样他才会被你吸引,然后喜欢上你啊!” 林郁被戳了额头,抬起头来看着白小胥。 白小胥被他吓了一跳。 “干……干嘛?” 林郁看了他一眼,又低下头去。 “两个人要相处,是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所以从最开始,就要用最自然的样子去面对。喜欢一个人,不是为了他而装成更好的人,而是为了他而努力变成更好的人。所以明年我会申请SCS和MIT的联合奖学金,今年十二月我会把GRE考完,这样我就可以参加明年一月的那个研究生选拔计划,我会争取在四年内拿到MIT物理系的Ph.D。” 白小胥已经呆住了。 “你疯了吗?”他难以置信地看着林郁:“黎老头都给你保研了,你敢去申请MIT他会杀了你的。而且现在都快十一月份了,你拿什么去考GRE啊……” “总之我会考到的。”林郁站起来,认真地宣布:“我的GPA是全院第二,语言我不担心,如果黎教授不给我写推荐信的话,我就去找我堂哥帮我写。” “我不和你说话了,你已经是危险人物了。”白小胥缩到床上:“如果你去找R大的人帮忙,黎老头一定会诛你九族的。我才不要当炮灰,如果黎老头问起你千万要说你不认识我……” 林郁默默地把医药箱收了起来。 “我去帮你去问问化学系的人有没有石膏,如果没有的话我就借他们实验室的硫酸给你做一些。” 白小胥良心发现地从床上探出一个头。 “说真的,你不要去申请MIT了,老老实实保研吧,虽然我承认你比我聪明那么一点点,但是MIT不好读的,说不定博士还没拿到你就变秃头了。你看你堂哥那么厉害,不还是留在国内吗?” “我堂哥留在国内是有原因的。”林郁丝毫不为所动:“我要去MIT也有原因。我的天赋不够好,所以更加要努力学。其实你说的也很对,男人追求别人就应该要竭尽全力,展示自己的个人魅力。如果我拿到Ph.D,程曦应该会喜欢上我的。” 白小胥不知道该吐槽那句“我的天赋不够好”,还是该吐槽林郁“我现在还只是一只小型学霸,等我成长为超级无敌大BOSS级别的学霸程曦就会喜欢上我了”这种极其错误的思想。 “随你吧。”白小胥无力地瘫在床上,开始自我安慰:“反正我觉得我这辈子是拿不到博士学位了,你去读个博士,以后我跟人说我有个拿到博士的同学也挺好的。” 林郁在整理自己包里的东西,听到他这话,抬头看了一眼:“你不想继续读了吗?” “也不是。”白小胥顶着乱蓬蓬头发,用被子把自己卷了起来,从床头看零食的盒子里抓出一大把蓝莓干塞进嘴里:“最近受到点挫折,所以看世界的眼光有点灰暗,你不用管我,我吃点东西就好了。” 第56章 任务 林郁打开电脑的时候,白小胥已经吃完了自己床上的所有存货,然后四仰八叉地在床上睡着了。 林郁看了一眼白小胥没心没肺的睡相,对他有点担心。 白小胥虽然有点贪吃怕死,生活习惯还是很健康的,最近他还每天晚上趁林郁不注意的时候练瑜伽,像今天这样大白天地睡觉实在有点反常。何况他还不肯说自己是怎么受的伤。 出于对白小胥的关心,林郁默默地在心里下了决心——等会等白小胥醒了,自己一定要去化学系弄点石膏过来,给他把脚给固定住。 - 离线上聚会已经过去十几个小时了,群里还有不少人在讨论聚会的事,林郁默默地呆在交易所,没有在帮派频道里说话,反正程曦都说了,他和廘战是“不会被炒掉的管理层”,只要程曦不炒掉他,群众喜不喜欢他,他是无所谓的。 云无意确实是个奸商,林郁去参加线下聚会的这段时间里,他几乎把交易所有有赚头的东西都扫荡一空,连三星草都不放过,林郁也只能买点新挂上来的东西,正准备去看帮派的财务流水,廘战发了个私聊过来。 【私聊】廘战对你说:来PK场。 林郁指挥着小杏林穿着屠龙装跑到PK场,廘战早就等在那里了,旁边还站着他的小徒弟嗷嗷嗷。大概是今天早上的印象太深刻的缘故,林郁现在怎么看怎么觉得这个小弓手是一副笑眯眯的样子。 【私聊】嗷嗷嗷对你说:小鱼没有和程曦一起玩吗? 【私聊】你对嗷嗷嗷说:没有,我现在在自己寝室,程曦要晚上才能上线。 虽然林郁现在还不懂,但其实他所经历的一切,正在让他隐隐地知道,为什么喜欢一个人,就想要他也喜欢上自己,想要以他恋人的身份和他站在一起。因为只有身为他的恋人,你才有资格参与他的生活,享受他的注视,才能在他的生命里拥有一席之地,而不是被动地看着他的日常安排,等着他上线。 虽然从昨天晚上到今天,只是以朋友的身份和程曦相处,但是那种呆在他身边,和他交谈、对视,一起坐在他朋友的店里吃一顿早餐的经历,也让林郁觉得很幸福了。 【队伍】廘战:小鱼,今天开始我要教你PK。下个月就要开启驻地系统和国战系统了,以后会有很多帮派PK和团队PK,你的操作水平太差了。 【队伍】子非鱼:好,我先把单人PK练好,然后我再租代练来练团队PK。 虽然身为逐鹿的副帮主,但是林副帮主可没想过要利用帮主的权力把帮派里的副本主力叫来陪自己练习,而是想花钱去请代练来陪自己练。 【队伍】廘战:行。 【队伍】子非鱼:不过我现在一天只能练两个小时,因为我要花三个小时处理帮派的事和赚钱。还要看六个小时的GRE词汇,剩下四个小时做专业课题。 【队伍】嗷嗷嗷:小鱼考GRE是要出国吗? 【队伍】子非鱼:是的。 【队伍】嗷嗷嗷:小鱼一天要看六个小时GRE?其实GRE也没有那么难的,我有个朋友去美国读MBA,准备半年就考过了。 【队伍】子非鱼:嗯,我考的是GRE SUB,可能会难一点,所以我留了两个月时间准备考试。 云顶小食的服务员发现自己的店主玩了一会电脑,忽然站起来在室内一边深呼吸一边走了一圈,又坐回电脑前面去了。 【队伍】廘战:别聊天了,进地图。 - 廘战实在是个太厉害的老师,如果说林郁是物理方面的天才的话,廘战应该就是游戏方面的天才了,这世上游戏玩家多,但是真正具有职业水准的游戏玩家太少,反应,操作,意识,缺一不可,职业的游戏玩家黄金年龄在21岁以下,但是在这个年龄,要能站在一定高度拥有对游戏的理解和强大的心理素质,实在太难。 而廘战全都拥有。 他不仅弓手玩得登峰造极,对其他职业的理解也很深刻,这就算了,他的态度还非常严厉,基本是用对待工作的态度来对待游戏。 林郁被魔鬼训练了一个小时,手连握杯子都有点发抖,颤颤巍巍地打字“我先去看一会儿书”。 等到林郁看完了书,已经是中午的饭点了。 他去下面打了饭回来,叫白小胥起来吃饭,白小胥的回应是用被子把自己蒙头盖住,林郁只好把饭盒用冰袋盖好,然后自己一边吃饭一边看GRE词汇。 下午没事发生,除了宛然一笑来找林郁商量了一下帮派福利的事。 虽然林郁感觉不到,但是这次帮派聚会之后,帮派里的人对“子非鱼”这个未来的帮主夫人敬畏了不少,要知道,虽然“子非鱼”并没有到场,但程大帮主的表现,实在为林郁立了威。如果说以前还有人怀疑程曦和林郁是假结婚的话,现在大家基本都相信他们是真的有感情了。 晚上八点,帮主大人准时上线。 帮主大人上线第一件事是扫一眼好友栏,发现自己的“未婚妻”正乖乖蹲在帮派仓库前面替自己整理内务,于是发了个私聊过去。 【私聊】烽火对你说:小鱼,来和我组队。 虽然廘战大人已经带着小尾巴一样的徒弟嗷嗷嗷赚外快去了,但林郁还是挂在廘战队伍里的。因为今天的教学任务才完成一半,等会廘战还要回来对林郁进行魔鬼训练的。 不过这些都比不过程大帮主的魅力。 【私聊】你对烽火说:好。 林郁和程曦组好队,继续整理帮派仓库,没过几秒,发现自己身边多出个一身神装的战士,正挥舞着大刀。 【队伍】烽火:帅不帅。 【队伍】子非鱼:帅。 【队伍】烽火:这把刀是我从阿云那抢过来的。 【队伍】子非鱼:嗯,要算在帮派贡献里吗? 其实林郁最开始压根没看到这把刀。 【队伍】烽火:不用,这是他孝敬给我的礼物。 在程大帮主炫耀完自己刚刚抢到的礼物之后,两个人之间陷入了一阵沉默。然后林郁很“适时”地打了一句话。 【队伍】子非鱼:今天食堂的茄子很好吃。 【队伍】烽火:嗯? 【队伍】子非鱼:后天会降温,还会有人来学校体育馆开演唱会。 程曦笑了。 【队伍】烽火:小鱼这是在跟我汇报呢,还是在跟我聊天? - 【队伍】烽火:我们先去蜀山找到月老庙,然后去瘦西湖。 【队伍】子非鱼:好。 【队伍】烽火:小鱼不问我是去瘦西湖干什么吗? 【队伍】子非鱼:我们去瘦西湖干什么? 程曦勾起了嘴角。 【队伍】烽火:做夫妻任务。 屏幕上的聊天记录静止了几秒。 光是想象屏幕那边的林郁窘成什么样子,程大帮主就心情大好。 【队伍】烽火:你真的是很迟钝啊,听到月老都没反应过来?怪不得现在还没女朋友。 【队伍】子非鱼:你怎么知道我没有女朋友? 【队伍】烽火:因为你看起来就是一副找不到女朋友的样子。 【队伍】烽火:还好有本帮主勉为其难把你接收了,不然估计小鱼你在游戏里也没人和你结婚。 林郁皱着眉头,用力打字。 【队伍】子非鱼:我不知道瘦西湖有夫妻任务,是因为我没在游戏里结过婚。 【队伍】子非鱼:可是帮主你怎么这么熟悉呢? 坐在电脑前的程曦笑了起来。 看来,这只小杏林虽然很乖,被惹毛了也是会反抗的。 不过话说回来,自己还没见过小鱼炸毛的样子呢。 秉着“既然惹毛了就应该安抚一下”的态度,程曦很负责任地对难得这么生气的小理科生进行顺毛。 【队伍】烽火:小鱼,上YY。 【队伍】子非鱼:要下副本了吗? 【队伍】烽火:不是。 【队伍】烽火:我就是想跟你聊聊天而已。 林郁默默地红了耳朵,趴到桌子底下找耳机去了。 - “没办法,这个夫妻任务就是这么无聊的……”程曦脚搭在桌上,用无线鼠标指挥着屏幕上的战士跑来跑去地采药:“要采够一百株才行,就是耗时间。” 其实林郁压根不觉得无聊,这个任务把“采药”和“跟程曦在一起”这两件他觉得最开心的事结合在一起,林郁简直太幸福了。不过他还是习惯性地为程曦放弃原则:“嗯,是的。” “小鱼你采了多少了?” “三十六株。”林郁精确得很:“按这个速度,我还用半个小时就能够完成任务了。你采到多少?” 程大帮主看了看包裹里那个可怜兮兮的“3”字,十分不爽地把鼠标也扔到了一边。 他自己不采药就算了,还要和林郁聊天,干扰林郁采药,还好林郁可以一心两用。 “对了。”程曦打开一瓶啤酒,忽然想起来:“我现在在玩游戏。” “嗯,你是在玩游戏啊。”林郁认真地回答。 “你看,我说了我今天晚上不会出去喝酒的。”程大少爷晃着手里的啤酒,一副漫不经心的架势实则全身上下写满“老子说话算话吧,还不快表扬我”。 可惜林郁不仅学霸程度和林森有得一拼,不解风情的程度也差不太多。 “其实从逻辑上来讲,这个说法是不成立的。”大概是因为采药采得飞起,林郁有点忘记“和程曦聊天要忘记科学原则”这个要点了:“其实你可以把笔记本带出去,一边喝酒一边玩游戏,这两者是不冲突的,所以玩游戏并不能证明你没出去喝酒。” 程曦深吸一口气,平静了一下心情,然后眼神幽深地看了一眼屏幕上正跑来跑去采药的小杏林。 - 电话响起来的时候,林郁正在奇怪为什么程曦这么久都没说话。 “喂,林郁。”电话那头的声音很不客气:“把你笔记本抱上,从楼上下来。” 林郁虽然很茫然,但还是抱着笔记本,带上鼠标之类的下楼了。 宿舍楼前面路灯正亮着,这地方并不偏僻,有不少人陆陆续续路过,多多少少都会盯着正站在路灯下的那个人看——撇去让人惊艳的外貌不谈,一米八七的身高和俨然等得很不耐烦的表情也是一道奇观。 林郁走出楼道口,看见程曦,吓了一跳,虽然程曦一副“老子是来找麻烦”的架势,他还是连忙带着笔记本跑了过去。 程曦像捕获一只乖乖撞树的兔子一样直接勾住了他后颈。 “还敢下来,不错……” 要是是易云攸之类的,程曦可能先瞄准胸口给他两拳了,但林郁这身板,故意挨一下都勉强,程大少爷只能捏着他脖子,一边戳他肚子,一边凶巴巴地吓唬他:“来,给我表演一下怎么一边喝酒一边打游戏!” 明明应该解释的,但不知道是因为脖子被捏得太痒,还是因为路灯的灯光太亮,而站在自己面前的这个人又太耀眼,林郁感觉心里像是有无数可乐一样的气泡,在争先恐后地往上冒,脑袋都有点晕晕沉沉的,在他自己还没反应过来前,就已经看着程曦笑了出来。 “你还敢笑,”程曦抓着他,把他像面团一样揉来捏去:“快给老子道歉,不然我马上教你学霸的一百种死法,快点!还笑!” 身形清瘦的小理科生,因为匆忙冲下楼,只穿了一件白T恤,被程曦捏着后脖子,笑得喘不过气来,连连求饶:“电脑,电脑要掉了……” 程曦把他教训了一顿,没办法再装生气,在林郁头上揉了两下,像是解释自己的来意一样,哼了一声:“看你下次还敢跟我犟嘴。” - 在对林郁进行了体力上的摧残之后,程大少爷算是稍微消了点气,并提出前往附近的超市让林郁给他买饮料赔礼道歉的方案。林郁向来是“无条件赞同程曦的决策”,何况程曦手里还挟持了他的电脑作为人质,自然就跟着去了。 初秋的夜晚温度很低,程曦一手夹着电脑,看身边的小学霸冷得缩着脖子,顺手就勾住了他肩膀。 “你平时都不运动的吧,这么瘦。”他捏了捏林郁的肩膀。 “嗯,我小脑不太发达。”林郁同意他的意见。 “以后我带你去打篮球。”程曦直接宣布决定,还戳了戳林郁的眼镜架:“不过你这个眼镜有点麻烦,估计一拳就打飞了。” 林郁想象了一下自己的眼镜被别人一拳打飞的场景,缩了缩脖子。然后默默点了点头,同意程曦的决定。 林郁的生活准则第一条:程曦的决定永远是对的。 - 在超市买饮料的时候,林郁看到货架上有白小胥喜欢吃的薯片,连忙提出“我室友最近心情不好,我要买点东西去给他吃。” 程曦很不耐烦地给林郁这位素未谋面的室友扫了两盒薯片下来,扔到篮子里,并且很认真地教育林郁“这些垃圾食品你给他吃就行了,你自己不许吃。” 要是白小胥知道他辛辛苦苦帮着林郁追的程曦这么评价自己的零食,估计得哭晕过去。 买饮料的时候,林郁在程曦的注视下翻遍了身上所有的口袋,然后惭愧地低下了头。 程曦表情冷冷地刷卡结账。 “记得还我钱!”他一边下电梯一边教训跟在自己身边的林郁:“这是你跟我赔礼道歉的,五块钱,记住了。” 林郁逆来顺受地点头。 程曦对林郁的反应很不满意:“怎么,对我有意见?” 林郁连忙摇头:“没有。” “那你说说对我的看法。”程曦可不是好糊弄的。 林郁小心翼翼地看着程曦脸色:“勤……勤俭持家?” 程曦狠狠地揉了一下林郁的头。 “我真是……”他倒是想像对易云攸一样大力拍林郁两下,就是怕把林郁这小身板拍散了。程大少爷气没处出,只能自我检讨:“我竟然能被你这种书呆子说的话气到,真是太傻了。” 林郁虽然听不太懂,但还是要装作听懂的样子,在一边表情认真地点头。 程曦倒不是真正生他的气,走了两步路,又问他:“那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叫你下来呢?” 林郁老实地摇头。 程曦勾起唇角:“我是来叫你出来做夫妻任务的。” “这样啊。”林郁恍然大悟地点头,默默地跟在程曦身边走了一会,又问: “在现实里做夫妻任务,游戏客户端怎么接收到呢?” 第57章 玩笑 这世界其实很公平,一物降一物,每个人都会有那个能像放风筝一样牵着他喜怒哀乐走的人。 就算是林郁,被程曦送到楼下,然后在他注视里抱着电脑上楼,也不自觉开心得嘴角都翘起来。 至于程曦,虽然因为太难伺候而在朋友中被尊称为“程少”,但是大半夜跑了这么一趟,别说上楼去坐坐,连水都没喝到一口——买了瓶饮料还是自己付的钱,尝了两口还发现实在太难喝了,于是程大少爷不爽地扔了饮料,心情还算不错地回家了。 林郁回到寝室,把电脑放到桌子上,然后轻手轻脚地把薯片放到白小胥床头的零食箱里,保证他明天早上起来不会因为又饿又没东西吃而心情灰暗。 - 夫妻任务做完,还要慢慢累积亲密度,于是林郁一边背词汇一边和程曦组着队在碧海平原聊天,聊着聊着,廘战大神发了一道私聊,要林郁去PK场练PK。 虽然程曦企图以“廘战是个菜比,上次在PK场还在被我血虐。你找他还不如找我”之类的理由试图抹黑廘战阻止林郁去练PK,但是林郁还是很耐心地跟他解释:“战士是近身PK,而弓手是远程风筝,我的肉装杏林打法不能让别人发现,所以我要练远程风筝的技术……” 最后帮主大人只能目送自家“未婚妻”去了PK场,自己很不爽地下副本打了一堆垃圾扔到帮派仓库里,然后下线睡觉了。 林郁练了一阵PK,看看十点多了,廘战也快下线了。 他私敲了虽然餐厅一直在亏本经营但是也算个个体户的土豪嗷嗷嗷同学。 【私聊】你对嗷嗷嗷说:南仲远,请问你们餐厅招收服务员吗? 店主大人这种人精,第一反应是“终于落到我手上了”,顿时笑眯眯。 【私聊】嗷嗷嗷对你说:小鱼想改行当服务生? 【私聊】你对嗷嗷嗷说:不是的,我想做兼职赚钱。 【私聊】嗷嗷嗷对你说:小鱼家不是有兔毫盏吗? 林郁完全听不出南仲远是在调戏自己,认真打字。 【私聊】你对嗷嗷嗷说:兔毫盏是我妈收藏的,不是我的。而且送礼物的话,要用自己打工赚的钱才是真的用心。 因为爱情电影里都是这么演的。 【私聊】嗷嗷嗷对你说:原来是这样。 【私聊】嗷嗷嗷对你说:不过服务生要能服务客人才行,小鱼能不能做到呢? 这就完全是谎话了,他那个店亏本亏到要要死,身兼主厨的店主大人又懒得不行,三天两头地不下厨,一天也没几个客人,现在的那个服务生都无聊到自学插花了,林郁过去根本没事做。 不过林郁是个实心眼的人,既然对方是程曦的朋友,所以他把他的话统统当真。 【私聊】你对嗷嗷嗷说:服务客人要笑吗? 【私聊】嗷嗷嗷对你说:要的。 【私聊】你对嗷嗷嗷说:可是我不会笑。 南仲远一面心里隐隐又个声音在提醒自己,要是捉弄林郁程曦一定不会放过自己,一面又很腹黑地享受这种背着程曦欺负林郁的感觉,何况再加上之前兔毫盏的事,简直是新仇旧恨一起来。 【私聊】嗷嗷嗷对你说:这样啊……小鱼,我倒是知道有个工作,很适合你。 - 最近学校在弄运动会,沈泽忙得脚不沾地,再加上易云攸家里也有点事,两个眼线都不在,所以程曦一个人无法无天。早上和林郁打了个电话,中午让酒店送了车过来,和朋友一起在南京路吃了饭,一帮人走出来去车库拿车,准备开车去伊宁路玩玩。 程曦的朋友其实分两拨人,一拨是学校的,也就一起打打篮球的交情,一拨是南仲远这帮的,虽然大都没什么脑子,但是消费水平相近,玩的场合差不多,所以常常是和他们一起玩。今天南仲远呆在自己店里研究菜式,和程曦一起出来的是三四个男生,年纪都差不多,有两个还带着女朋友。 下午的南京路还是挤,他们这帮人走在人群里颇显眼,男生都是180+的身高,再加上两个美女,一路上谈笑风生走过去。路过麦当劳的时候,一个穿着熊人偶服装的商场工作人员正在散发传单,路过的行人大部分都无视了,也没人接他的传单。程曦走在前面,路过那人的时候,听到那个工作人员在低声说:“商场开业,全场七折……” 程曦从那个人身边走过两步,然后退了回来。 他站在那个工作人员面前,那个工作人员瑟缩了一下,连传单都不敢发了。 “怎么了?”程曦的朋友都聚了过来,六七个人,有人搂着女朋友笑着问程曦:“程少,怎么了?” 程曦眼神严肃地盯着那个大头熊“。 “小鱼?” 大头熊低着头不说话。 程曦感觉火气都在往心头冒,还得按捺住不能发作,努力按低了声音:“你先把头套取下来。” 林郁就算再迟钝,也从程曦的语气中听出大事不妙了。虽然他也不知道自己哪里做错了,但还是小心翼翼地把笨重的熊头套取了下来。 程曦顿时沉下脸来。 厚重的熊头套,看起来无比可爱,其实在这样的初秋里,简直比棉被还要闷热,林郁显然已经发了一段时间传单了。头发已经完全被汗水浸透了,一缕一缕的简直要往下滴水,脸也热得红通通的,跟煮熟的虾一样,T恤领口都被汗湿贴在锁骨上,整个人像从水里捞出来的。 熟悉程曦的人,只要看一眼程曦现在的表情,就知道他要发飙了。 他这时候还努力按捺住,不能朝林郁发作,回头朝自己朋友厉声问:“拿水来!水呢!” “扔了……”他朋友被他的语气吓得懵了一下,另外一个朋友熟悉他脾气的,赶紧跑开了:“我马上去买。” 林郁本能地觉察到了危险,一手拿着熊头套,正准备往后缩,被程曦一把揪住熊头套,直接砸在地上。 “衣服,脱了!”程曦要是不一个词一个词地说,估计就要吼林郁了。 林郁连忙乖乖地把那个熊人偶的衣服脱了,他衣服里面穿的是一条棕色到膝盖的短裤,因为衣服是连体的,所以脱了之后就赤着脚站在地上。垂着头,一副任人宰割的样子。 程曦板着脸的时候实在太吓人,他轮廓深,笑的时候是阳光耀眼,沉下脸来简直就是乌云蔽日,给人的心理压力太大,别说林郁,和他一起的两个女孩子都不敢说话了。 “水来了……”买水的朋友倒是速度快,刚跑过来就被程曦劈手拿走了,只能弱弱地补充一句:“冰的。” 程曦直接拧开瓶盖,往林郁头上倒。 林郁被冰得一个激灵,连忙往后缩,被程曦一把抓住,按着用冰水给他洗了把脸。 “现在知道冰了!你是傻子吗!”程曦按着他头,用冰水给他降温,恶狠狠地骂他:“你知道今天多少度吗?穿这么厚在这发传单,你想死吗!会中暑的你知不知道!” “今天气温才二十八度,我自制了冰袋……”林郁被水冲得缩成一团,还不忘辩解,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奇怪的装置来:“而且我有用体温计做一个保险装置,如果温度超过……呜……” 程曦劈手夺过他手里的“保险装置”,直接摔到地上,林郁的新发明顿时摔成七八片。 林郁默默地把手缩回来,老老实实被程曦冲了一会,又拎了起来,旁边的女生早悄悄准备好纸巾,小心翼翼递给程曦,程曦直接抓过林郁,把他眼镜拿下来,在脸上胡乱一顿擦。 林郁闭着眼睛,努力挣扎:“眼镜,我要眼镜。” 程大少爷动作粗暴替他擦干净脸,把眼镜扔了回去。林郁低着头,小心翼翼地把眼镜戴了回去。 “你的鞋呢?”程曦把瓶子扔到一边:“把鞋穿上,跟我走!” “鞋子在更衣室……”林郁指了指楼上的商场:“而且我工资还没拿呢……” 不说工资还好,还说工资,程曦直接发飙了。 “你工资几万?这么拼死拼活!”他直接推搡林郁肩膀,就算盛怒下还留了两分力气:“你有多缺钱!大热天来做这个!你死在外面都没人知道!” 林郁被他凶了一顿,还老实地跟他解释:“我本来想做服务员的,做服务员要会笑,我不会笑,所以我就来做这个赚钱了……” 今天之后,程曦的忍功绝对可以再上一百个台阶。 他用尽毕生功力,才忍住没有直接在林郁脑袋上狠狠拍两下把他拍聪明点。 就算在这样的盛怒下,他也能分清这种奇葩事情不是林郁一个不谙世事的书呆子可以搞出来的,懒得和林郁多说,直接找肇事者的麻烦。 “这工作谁帮你找的?”他表情平静地问林郁。 林郁就算再傻,也知道看程曦这架势绝对不是去感谢那个人帮自己找工作的。 所以他很有义气地掩护南仲远——对于不会撒谎的林郁来说,掩护就是沉默,一言不发,地道的鸵鸟战术。 看着一副林郁一副“打死我也不说”表情,程曦怒极反笑。 “阿云不会这样坑你,你自己朋友又不多。”他被气到了极致,反而冷笑了起来:“你直接说吧,白小胥还是南仲远?” - 下午五点,云顶小食的服务生刚刚插好一瓶子花,还没来得及拍个照PO到网上炫耀一番,店门直接被人踹开了。 程曦一脚踹翻离店门近的那张小桌子,然后提起一把椅子,把放在大桌子上的花连瓶子带杯碟,全打个稀烂。 “我知道南仲远人缘好,有人通知他出去躲我了……”程曦一脚踩在被踹翻的桌子上,眯着狭长眼睛,明明是笑着,却让人感觉不寒而栗:“你,就是你,打电话给南仲远,就问他一句话,还想不想要他的店和店员了!” 程大少向人质家属发出威胁之后,也是悠闲地在桌子上坐了下来,准备守株待兔。 “我知道你也很无辜,”他笑着安慰一脸“天哪我做错什么为什么这个混世魔王忽然杀了过来”表情的店员,自我批评地感慨道:“没办法,我就是这么开不起玩笑的人。” 第58章 道歉 林郁坐在云顶小食唯一一张没被程曦踹翻的凳子上,拿着南仲远放在店里的小说看。程曦坐在桌子边缘,正在破解南仲远的电脑密码。 被程曦劫持的“人质”店员很负责地给林郁倒了杯水,小心翼翼地递给林郁,林郁说了声“谢谢。” “没用的,”程曦头也不回,手指在键盘上敲代码:“你就算再怎么讨好小鱼,南仲远不回来我还是会撕票的。” 店员顿时一副天崩地裂的表情。 还好,南仲远虽然做人有点腹黑,但对自己辛辛苦苦布置的店还是很有感情的,程曦还没解开他电脑密码,他就态度很好地主动联系程曦了。 程曦一副恶霸样子,脚踩在桌上,接起电话,也不骂他,直接问了句:“你在哪?” “在船上。”南仲远心理素质好得很:“阿梵他们在商量给你庆生的事,我过去接你和小鱼,我亲自给小鱼道歉好不好?” “滚。”程曦刚准备放狠话,看见林郁在一旁茫然地看着自己,不知道想到什么,忽然放缓了语气:“等我问下小鱼。” 程曦用手挡住手机,朝坐在自己身边的林郁凑了过来。 “小鱼,廘战有没有告诉你他住在哪里?” “他说他住在天马山那边,”林郁拿手机出来:“他告诉了我他的手机号码。” “很好。”程曦勾着嘴角笑起来,眼睛眯得狭长,摸了摸林郁的头:“你打电话给廘战,说我们要去看他。” 程曦转过来,继续用恶霸姿势坐在桌子上。 “你不用过来接了。”他和南仲远说话,语气冰冷,实际表情笑得狐狸一样:“我要带小鱼去天马赛车场玩,你和阿梵都去那和我会合吧。” 得到南仲远答应之后,挂上电话,他笑着摸了摸林郁的头:“小鱼,回去寝室换衣服,我带你出去玩。” “去赛车吗?”林郁问他。 “算是吧,”程曦笑得意味深长:“我带你去看戏。” 林郁忧心忡忡地看了他一眼。 “怎么了?” 林郁犹豫了一下,还是说了。 “我刚刚查了一下撕票的意思。”他看了一下一边可怜兮兮的店员,低声跟程曦说:“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都是要判刑的。” 程曦懵了一下。 然后他无奈地笑了,揉了揉林郁的头发。 “我真是,”他按住自己额头:“算了,我回头再给你上语言课吧。” “至于你,”他看向一边的店员。 店员很识相:“我什么都没听到。” “很好。” - 程曦难得把车开到学校里来,好在理工学院位置比较偏,没吸引太多注意力。 林郁这次是做好外出的准备的,还回寝室收拾了一个大包,还好白小胥又在白天睡觉,不然铁定又会给他塞上一堆恋爱攻略。 程曦倒不是很喜欢赛车,只是他们那帮朋友看起来玩得热闹又奢靡,其实好玩的东西真的不多,他继承了他父亲的基因,脑子聪明,身体素质也好,篮球跆拳道都会,赛车只是个消遣而已。 林郁坐在他车副座上,程曦戴着墨镜,被阳光一照,侧面好看得像雕塑。 “怎么不说话,在想什么?”程曦看了他一眼。 “我在想游戏里的事。”林郁认真地跟他分析:“如果下个月真的开放驻地系统的话,我们帮派的驻地选在哪里比较合适?” 程曦笑了起来。 “主城是不可能的,要建城也是选在金陵之类的地方。”程大帮主大局观还是很不错的:“与其担心选驻地,不如想想和狼族的帮会战怎么打,金陵是一定要抢的,离扬州近,而且周围的野区都不错。野怪多,等级不高,最适合帮派培养小号。” 林郁皱起了眉头。 “狼族的实力大概有我们帮派实力的三分之二,如果我们和狼族打帮会战,就必须尽力打。然后会被别人发现我们帮派的打法,研究我们帮派。等到下下个月的国战系统开启,我们就打不过其他区的帮派了。” “无所谓的。”帮主大人倒是很有信心:“国战的话,除了一区的冥皇有点威胁,其余区都没什么能和我们打的帮派。至于冥皇的实力,我很清楚。” 林郁向来很相信程曦的判断,也没有再纠结。 - 程曦在天马赛车场是有金卡会员的,进去就直接找到在休息室聊天的南仲远那一堆人,南仲远说的阿梵叫晏斯梵,算半个S城人,现在在国外读书,这堆人里面,他算和程曦关系比较好的,要不是有他护驾,南仲远也不敢主动找死。 林郁跟着程曦进了休息室,里面坐了五六个人,都是和程曦一样年纪的男生,一个个一米八的身高,都是生活优渥并习惯在人群里发光的那种人。仰在椅子上的那个男生应该是这堆人里面最出色的,也是唯一一个长得“漂亮”的,一双好看的眼睛,笑起来嘴唇带勾,看人的眼神漫不经心,南仲远在他面前都有点失色。程曦进门的时候,他懒洋洋地坐在椅子上,抬手握拳和程曦击了下拳,算是打过招呼。 “我就说有阿梵在,程少不会找你麻烦的。”一个男生笑着在南仲远肩膀上推了一下。 晏斯梵只是笑,没回他的话,懒洋洋地瞟了一下林郁:“这就是小鱼了吧。” 他是第一次见林郁,也跟着叫小鱼,显然是南仲远教的。 程曦也不急着找南仲远算账,拖了张椅子给林郁,自己也坐了下来,接过别人递的饮料,递了一罐给林郁。 “这次回国准备怎么玩?”他问的是晏斯梵。 晏斯梵笑了笑,手指在桌面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敲着。 “找不到什么好玩的……”他懒洋洋地感慨。 “那就开车去。”有男生情绪热烈地提议:“我有辆aventador就放在这里,还没动过……” 晏斯梵连眼睛都不抬一下:“无聊。” 那男生也不生气,转而找程曦:“程少来玩啊……我上次看你开车还是去年的事了。” “没有那么久,我上个月才刚和阿云玩过车,现在也不很想玩。”程曦用手拨着饮料罐:“我这次过来还有事,得先带小鱼过去见个朋友,等会回来再和你们玩。” “等你回来都吃晚饭了。”那男生泄气。 “那就在这边吃晚饭。”程曦早就计划好一切,安排得行云流水:“晚上飙车也好玩,大不了晚点回去。” “你什么时候有朋友在这边?”晏斯梵漫不经心地问。 “是小鱼的朋友。”程曦演技高超,看也不看南仲远一眼:“他家住在天马山旁边,你要不要一起过来,那边风景好像不错。” 晏斯梵点了点头。 程曦站了起来。 “那我们就先过去了。”他勾着林郁肩膀,顺便漫不经心指了指南仲远:“南仲远,你也给我过来,你不是说要跟小鱼道歉,和我们一起去,节省时间。” “我?”南仲远逃过一劫,和别人说话说得正开心:“我也要过去?” “你最好快点过来,趁我现在心情还好,不想动手。” - “嗯嗯,我们现在已经出门了,就沿着沈砖公路一直走吗?”林郁对照着程曦手机里的谷歌地图,一边和廘战打电话:“嗯,我们车上有四个人,有三个人是你认识的……” 林郁挂了电话,他坐在程曦的副驾驶座上——安排座位的时候晏斯梵对此报以意味深长的笑。 “秦陆说我们可以留在他家吃饭。”林郁事无巨细地跟程曦汇报:“他说他家自己种了菜,还有南瓜。” 程曦瞟了一眼后视镜,南仲远浑然不觉,正在和晏斯梵聊用金华火腿炖汤的秘诀。 赛车场离廘战家很近,不过十分钟车程,那地方很偏,已经属于郊区——严格来说应该是个镇,已经是下午五点,阳光已经不是很亮,满天暗红色的云,程曦沿着公路一直开,在林郁的指挥下在一个小超市前面停了车。 秦陆就站在路边。 他年纪很轻,瘦而且高,穿的仍然是黑色T恤,一条简单的牛仔裤,大概是长期面对电脑的缘故,肤色很白,神色仍然是冷冷的,看见程曦的车也没有惊讶。 “秦陆。”林郁第一个下了车。 秦陆朝他点点头算是打过招呼,目光扫过程曦,然后停留在先后下车的南仲远和晏斯梵身上。 南仲远本能地察觉到了危险。 可是来不及了。 程曦摔上车门,径直走到了秦陆面前。 “廘战,来,我来给你介绍一下,”程曦一脸人畜无害的耀眼笑容:“这是我的朋友晏斯梵,至于这个呢,就是你在游戏里的徒弟南风。” 南仲远处于震惊之中。 秦陆面无表情地“哦”了一声,看了南仲远一眼,带着他们往自己家走。 “对了,”程曦勾着林郁肩膀,忽然回头问南仲远:“你不是说要跟小鱼道歉吗?” 秦陆转了过来,冷冷地看着南仲远。 “他为什么要跟小鱼道歉?” 程曦笑得耀眼。 “至于这个嘛,就说来话长了。” 第59章 骗人 意料之中的,在听程曦讲述了事情的经过之后,秦陆并没有做出暴怒之类的反应。 大概他的世界里没有“激动”这个词。 “……我当时看到小鱼的时候,他大概被热得像煮熟的虾那么红吧……”程曦轻描淡写地说:“他现在还很感谢南仲远同学帮他找工作呢。” 秦陆平静地看了一眼南仲远。 南仲远一副生无可恋的表情。 “你的生活经历太少了。”他只看了一眼南仲远,就转过来平静跟林郁说:“你不要随便什么人都相信,这世界上有些人,就是无聊喜欢骗人的。” 如果换算成武侠剧的表现手法的话,秦陆这句话一出来,南仲远应该捂住心口,然后面如死灰地吐出一口鲜血。 晏斯梵虽然不懂来龙去脉,但是毕竟是能和程曦玩到一起的人,稍微一想就想出了大概,但他绝对不算什么扶危救困的良善之辈——倒是看戏比较适合他的性格。看到南仲远一脸挫败,他笑着把手搭在南仲远肩上,算是安慰他一下。 - 秦陆的家,是一栋独立的两层小洋楼,并没有多华丽,只是郊区常见的那种,青砖砌的院子围墙,院子里种了一棵桂花树,现在正是开花的时候,一院子的香味,树下有石凳子,院子角落里用矮矮的篱笆围着菜地。 这世上会因出身和贫富来判断人的人很多,好在现在站在这里的四个客人都不是其中之一。 秦陆虽然性格冷,但对客人礼数还是很周全的,给他们倒了水,端了水果,招待他们坐在堂屋里,然后从房间里推了个坐着轮椅的老奶奶出来。 “奶奶,这是我朋友,林郁,程曦,晏斯梵,南仲远。”他平静地跟奶奶介绍林郁他们。 林郁他们连忙起身跟老人家问好,秦奶奶也笑着让他们在这里好好玩。 别人都还好,林郁是真的把秦陆当成好朋友,再加上他姥姥去世之后,他看到老人家都会心软,所以实在是真心实意地尊敬老人家。 秦陆的奶奶已经八十多岁了,虽然被照顾得还好,但是毕竟是个病人,身体不好,所以秦陆让他们跟奶奶打过招呼就把奶奶送回房间了。 “现在已经六点半了,我要做晚饭了。”秦陆把他们让到自己房间:“这是我房间,电脑可以玩,没有电视,你们可以随便看书。” 他的房间收拾得很干净,床上被子叠得整整齐齐,看得出是经常宅在家里的人,东西多而不乱,衣柜、镜子、书柜、还有上次天之涯大赛时候亚军的奖品——一把1:1比例的弓手“射日弓”的手办,挂在墙上。他房间里最贵的应该是那台组装的台式机了,他看林郁盯着悬在电脑屏幕上的麦看,平静解释道:“除了天之涯我还在别的游戏玩,开直播赚钱。” 林郁对贫富有概念——但也只是概念而已,并不会把贫富和人联系在一起,对他来说,秦陆住在郊区,白小胥是S城大学教授的儿子,并没有什么区别。 但是除了林郁,这个房间中其余的三个人,多多少少都看出了秦陆的处境。 秦陆的经济并不宽裕,这么晚了,他父母却没在家里,应该是不常在家,或者根本“不在”,他一个人照顾只能坐轮椅的奶奶,所以通过游戏赚钱,这样才可以足不出户地照顾奶奶。他这样冷漠的性格,这样少话,或许和常年的独居也有关系。 程曦看了一眼南仲远。 这一眼的意味,也许连他自己都说不清楚。 除了观察,除了探究,也许,还带着点些许警告。 程曦虽然自己女友像走马灯一样换,但都是你情我愿,而且他看起来玩世不恭无视规则,其实自己原则多得是,不玩真心,不招惹认真的人——秦陆显然属于这种人。 南仲远开了餐厅游戏人间是一回事,他再怎么亏本,这个餐厅对他来说,不过是一场游戏,再不济也可以抽身而去,继续做他的南家老二,他出生就带着保险,只要南家还在一天,他的人生总不会落魄到哪去。 但秦陆不同。 他的人生是扎扎实实地活着的,赚一天钱,就有一天的收入,他冷静而孤独地活着,虽然不是富人,不算自由,也一个人活得很好。南仲远的贸然闯入对他来说,未必是一件好事,因为南仲远随时可以全身而退,而他无路可退。做朋友也好,或者有别的想法也好,南仲远都不太适合秦陆。 算是爱屋及乌也好,对于秦陆,程曦是有点维护的,所以他才会警告南仲远。 但南仲远眼里压根没看到他。 - 秦陆站在水池前面洗菜。 因为经常要呆在家里照顾老人家,家里的冰箱总是要塞得满满的,出门前他就开始把肉类解冻,现在正在处理一尾活鱼——他不常说话,并不代表他就没有感情,他只是比大部分人都要内敛,林郁来他家,他其实是开心的,所以才会这样准备丰盛晚餐努力招待他们。 厨房的门被推开来。 南仲远有点讪讪地:“我来看看有没有可以帮忙的地方。” 秦陆利落地把一把生菜洗好,放在篮子里沥去水分——他没说话,只是往旁边站了站,这是给南仲远让出一个位置。 南仲远赶快站了过去。 气氛有所缓和,他的胆子也大起来,秦陆不说话,他也敢对着秦陆笑眯眯:“我其实是开餐厅的……” 秦陆瞟了他一眼。 “哦。” 秦陆冷淡的回应并不能打消他的积极性,他看秦陆拿鱼有点无从下手的意思,笑眯眯地挤了过去:“我来吧。” 秦陆虽然有点怀疑,还是让给他了。 店主大人从水里捞起那尾草鱼,动作利落地拍晕,在水池里,开膛破肚,去鳞,然后在鱼鳃和鱼尾之间竖切一刀,干脆利落地找出腥线,一边用刀拍鱼头一片慢慢把腥线往外抽,还不忘得意地跟自家师父显摆:“别人都只知道鲤鱼有筋,其实草鱼也要去腥线的,这是我独家秘诀……” 秦陆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 南仲远在游戏里跟他呆在一起早就习惯了,也不觉得挫败,带着笑料理了草鱼,把鱼肉一片片地片下来,用料酒和生姜去腥,问秦陆:“师父,草鱼是红烧还是水煮?” 秦陆环顾了一下厨房:“都可以。” “有红烧肉和排骨的话,就水煮吧,师父家有酸菜没有?”南仲远已经在准备料理排骨了。 秦陆默默从流理台下翻出一个泡菜坛子。 “师父家不是本地人吗?”南仲远用筷子夹了一筷子酸菜出来,闻了闻就笑了。 “我奶奶是四川人。”秦陆蹲在地上,从流理台下的柜子里拿东西出来,他很高,但是瘦,长期宅在家里,皮肤白,穿着黑T恤,低头拿东西的时候,脊背弯出一道倔强的弧度,算不上优美,却让人一望就知这个人绝不是一个容易低头的人。 “阿梵是本地人,红烧肉就按本帮菜的做法好了,阿程挑得很,让他满意有点难,不过小鱼好像喜欢吃辣一点的……”店主大人沉吟了一会,忽然问秦陆:“师父你喜欢吃什么菜?” 秦陆正站在一边剥蒜,听到他问,偏头看了他一眼。 厨房的窗户很高,已经是夕阳西下的时刻,光从窗户边缘照进来,他轮廓并不是耀眼的英俊,但是莫名地让人觉得清俊冷漠,从鼻尖到薄唇,再到额角,都让人似乎能看到那皮肤下包裹的高傲的骨骼,他整个人就像一尊清瘦而冷峻的石像,每一块骨头敲下去都铮铮作响。 很多年后,南仲远仍然记得这一眼。 他说:“那你呢,你自己喜欢吃什么菜。” 世事倥偬,时光像风一般略过,来日尚渺渺,往事不可追,无数的故事,无数的对话,南仲远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唯独记得这一句话。 大概,是因为从来没人问过他这句话吧。 - 林郁坐在廘战的椅子上看书,晏斯梵这个人总让人想起某种猫科动物,总是能找到那个最让自己舒服的地方,然后摆出一个最舒服的姿势,懒洋洋地靠在那里。 程曦手搭在林郁肩膀上,和他一起看一本书。 廘战看的书是编程之类的,并不高深,在林郁看来只相当于入门,看来他是想学编程。 “我闻到香味了……”晏斯梵懒洋洋地说了句,然后换了个姿势,让自己靠得更舒服点。 “只是炝锅而已。”程曦头也不抬,大概基因真的是很神奇的东西,用南仲远的话说,他就是天生的皇帝舌头,南仲远有什么新菜式一般是给他先试的,一般他愿意再吃第二次的话,这个菜式基本就可以当招牌菜了。 晏斯梵无聊地叹了口气,趴在椅背上,百无聊赖地看着自己的手指,正准备慢慢进入放空状态的时候,瞟到正一脸严肃地看书的林郁,顿时来了兴趣。 “小鱼……”他招呼林郁:“听说你是理工学院的学生?” 林郁茫然地从书里抽神出来。 “啊,是的,我是物理学生。” “你厉害么?” “还,还好。”林郁想起易云攸的警告,连忙掩饰:“一般般,不厉害。” “也行。”晏斯梵用手指按了按太阳穴:“背个圆周率来给我催下眠。” 第60章 提醒 “对了,师父……” “什么事?” “那个……小鱼的事,”沉默了一下,最终还是决定解释:“我其实只是为了逗下他,没想到他真的会去。” 漫长的沉默。 “其实我也做过和林郁一样的事。” “啊?” “我也穿着人偶装发过传单,不过那时候是冬天,但还是很辛苦。” “师父……” “林郁的性格和我一样,是别人说什么,就信什么的。我用了很多年才改掉这习惯,但是,我不希望林郁也失去这个习惯。” “……师父,我错了。” - “什么情况,”程曦推开厨房的门:“你们不是在做菜吗?怎么一副苦大仇深的表情,难道是想毒死我们?” “我和我师父在探讨人生哲学。”南仲远笑眯眯地反击:“怎么,你不是在陪着小鱼吗。怎么跑到这里来了,阿梵呢?当心阿梵把小鱼给生吞活剥了……” 程曦得意地冷笑一声,靠在厨房门上。 “阿梵正在自作自受呢。” 南仲远耸耸肩,继续切肉,秦陆显然是会过日子的人,买的是地道的五花肉,南仲远手法漂亮地把肉分成小方块,放进锅里焯水,本帮菜的特色是浓油赤酱,他做菜效率向来快,已经用白糖在另外一个锅里勾好汁,程曦瞟了一眼,露出嫌恶的神情:“放这么多糖,甜腻腻的……” 南仲远笑了起来。 “阿梵难得回来一次,红烧肉是做给他吃的,你好歹也是本地人,连糖都吃不了,好意思?” 程曦冷冷“哼”了一声:“厨艺不好就不要找借口,你那餐厅迟早关门。” - 虽然遭到程大少爷的嫌弃,但晚饭其实还是很美味的, 不过六道菜,一道汤,但几乎是涵盖了中国几大菜系了,浓油赤酱的红烧肉,小火整整炖了几十分钟,汤汁都熬成暗红糖色,肉块酥烂,入口即化,肉皮却很有弹性,泛着光泽,上桌的时候,整个院子里都是香味。酸菜鱼却是四川菜的做法,一片片洁白鱼肉上盖着酸菜和野山椒,汤汁又酸又辣,因为腌制的时候加了蛋清,鱼肉嫩得像豆腐,光是那种酸爽的香味就让人垂涎。白斩鸡用的是本帮菜的做法,鱼头豆腐汤用小火慢炖成奶白色,大概用的是粤菜的炖法。连蔬菜也花了不少心思,一道醋溜藕片,一道油淋生菜,再加上一道肉末茄子,南大店主简直是把压箱底的本事都拿出来,藕片被切得鬼斧神工,只差没雕出一朵花来。 程曦早就看穿他心思,笑而不语,晏斯梵搬石头砸脚,被林郁那几百位的圆周率背到无语,偏偏林郁背完之后还不忘告诉他“其实我真的是学物理的”。 秦陆面无表情看不出情绪,倒是秦奶奶,对南仲远大加赞赏,说他的酸菜鱼比四川人做的还地道,南大店主被夸得尾巴都翘起来,大侃自己当初为了开店翻山越岭跑到四川去学菜式,说自己每年都去四川买地道的花椒和郫县豆瓣,还和秦奶奶约好下次来做麻婆豆腐…… 晏斯梵冷眼看着南仲远和秦奶奶聊得投机,用手肘推了推一边正漫不经心吃菜的程曦。低声抱怨:“喂,你不提醒下他。” “提醒什么。”程大少爷正嫌弃地看着自己碗里的鱼片:“他活了十多年都一帆风顺的,受点挫折也好。” “也是。”晏斯梵虽然吃着别人做的菜,但是一点同情心都没有:“说不定他受了伤之后也创个黯然销魂饭什么的……” 程曦冷冷瞥了他一眼:“滚蛋。” - 晚上八点半,一行人离开秦家。 程曦带着林郁晏斯梵走在前面,南仲远和秦陆走在后面,还在和秦陆说个不停:“……师父我有时间就来看你啊,给你带金华火腿,炖汤很好的……” 秦陆反正是冰山脸,南仲远说了半天,他只有一个字:“哦。” “那我们先走了,你早点睡。”南仲远最后一个蹿上车。 秦陆抿着唇,站在路边,天上繁星满天,南仲远趴在车窗上朝他摆手:“师父你快回去吧……我明天还来找你。” 跑车的尾灯里,站在路边的青年,像一棵沉默的树,渐渐陷入黑暗里。 他到最后也没说出那句“路上小心点。” - 程曦和晏斯梵都是绝顶聪明的人,一眼就看出结局。其实南仲远并不比他们蠢,但是他现在是局中人,满心都是希冀,在他眼里,整个世界都是发着光的,恨不得一眨眼就是明天,怎么会知道今夕是何夕。 林郁对这些事毫无察觉,晚饭很好吃,程曦又坐在自己身边,所以他现在非常开心。 程曦对赛车没什么兴趣,要不是为了整南仲远,他也不会跑到这里来,工作人员在给他的车换轮胎,他就坐在休息室和林郁聊天,要知道,林郁这种战斗力,落到他那堆狐朋狗友里,完全是只任人宰割的小动物。 程曦反正是来去自由,下场跑了两圈就走了,林郁刚看了个论文开头,就被程曦带回家了。 来的时候车上两个人,回去的时候也是两个人。林郁不解:“他们不一起来吗?” “阿梵家不在这里,回来肯定是要玩通宵的。”程曦一点不留情:“至于南仲远那家伙,他现在正情窦初开呢,怎么舍得走,说不定大半夜又上门去骚扰别人。” “骚扰谁?”林郁满头雾水。 程曦只是勾着唇角笑,不肯告诉他。 - 回到学校已经是晚上十点,程曦直接开车送林郁到楼下,看见超市,顿时想起一件事:“上次请我喝的饮料,五块钱快还给我!” 林郁“哦”了一声,老老实实地把钱包拿出来。 程曦像个恶霸一样收了林郁的钱,打开车门,从里面拿出一个深红色的长方形盒子,扔给林郁。 “在商场看到的,觉得适合你就买了。” 林郁茫然地接了,正准备打开,程曦已经坐进车里了:“星期六晚上空出来,我来寝室接你。” 林郁老实地“哦”了一声。 “上楼去吧。” 林郁一边往楼上走,一边打开印着“Cartier”的暗红色盒子,里面的内衬是黑色的天鹅绒,楼道暖色的灯光照下来,盒子里面静静地躺着一支银色的钢笔。 - 这两天都没什么事发生。 根据晏斯梵的揶揄,南仲远是“有贼心没贼胆”,整天带着大包小包跑到别人家里做菜,已经把四川的名菜做了个七七八八了。偏偏秦陆一张冰山脸,谁也看不出情绪。 下周就开放驻地系统,林郁已经做好计划书,这周正好是期中考试周,帮派里人员萧条不少。云无意那帮人倒是欢腾得很,游戏里到处可以看到他们的身影,看来云无意那个奸商也想抢一片驻地。 程曦没来找自己玩,林郁就乖乖做作业,把论文课题还有测试卷都做了,连白小胥的都一起做了。 白小胥的状态倒是有所回升,每天吃掉的薯片从两位数下降到一位数。 南仲远受程曦恐吓,乖乖招收林郁在自己店里当服务生,反正他店里安静得很,林郁整天在那做作业,店主大人不仅每天给结工资,还时不时地包饭。 周六程曦来接林郁。 程曦心情似乎并不太好,开车的是易云攸,林郁和他简短地打了个招呼,易云攸已经习惯了林郁性格,也不在意,还自顾自地跟他解释:“我这两天都在家里,今天才回学校的。” 程曦的生日聚会在办在Ricky,十多个人,有熟面孔也有生面孔,都是漂亮长相,连王妍也和一个戴着眼镜的清俊男生一起来了。因为是在酒吧,一堆人都穿得比平时精彩很多,王妍的红色贴身连衣裙尤其惹眼,程曦只当没看见,倒是和她一起来的男生总是忧心忡忡地看着她。 林郁默默坐在角落里,时不时看一眼程曦。 不知道是不是晏斯梵传出去的,程曦那些朋友都对林郁颇感兴趣,一个男生端着杯酒挤过来坐在林郁旁边:“嘿,你就是林郁?” 林郁点头。 “来,背个圆周率听听。”那男生笑得开心。 林郁看了他一眼。 “程曦说,如果他的朋友里有人欺负我的话。要记下他的名字,然后告诉程曦。”他严肃地看着那男生:“程曦说他会替我弄死他们的。” 那男生讪讪地笑了,赶紧起身跑开了。 林郁耐心地发了一会呆,程曦沉着一张脸,坐在人群里,除了刚开始的时候给林郁点了杯果酒之外,他几乎没说过什么话,作为今天的主人公,他穿的只是一件深蓝色衬衫,酒吧里的光时明时暗,但他的轮廓无论什么时候都一样明显。 喝了第一轮酒,有人开始送礼物。 林郁也默默地提着自己的包凑了过去。 程曦百无聊赖把上一个人的礼物扔到一边,转头看见林郁凑了过来,顿时笑了:“小鱼也有礼物要给我?” 林郁认真地点头。 程曦接过了林郁递过来的大盒子,和对待别人的礼物不同,这个礼物他是当场拆的,这是他今天拆的第一个礼物,不少人都围在旁边看,连晏斯梵也端着杯酒在看这边。 程曦修长手指轻易地拆开了盒子上的包装纸,然后把紧紧扣住的盒子盖打开,虽然心情不好,但此时他的嘴角还是带着笑的。 然后一个硕大的红色拳头从盒子里弹了出来,“砰”地一声,打在了他的鼻梁上。 第61章 意思 那瞬间似乎整个场面都静止了。 程曦弯下腰去,捂住了自己的鼻子,剩下的人纷纷围了过去,王妍明明和他隔了几个人,却是第一个冲到他身边的人,穿着昂贵的裙子,却毫不犹豫地半跪在了地上,焦急地凑过去,伸手扳程曦的脸:“让我看看,怎么样了,流血了吗?” 程曦摆了摆手,动作温和而坚决地推开了她。 他自己捏着鼻根,仰着头,闭着眼睛缓解了一下被打的晕眩感。周围的人全都噤若寒蝉,要知道程曦的脾气向来算不上好,偏偏在这小团体里他就是领导者,人际交往实在是太神奇的事,明明没有一个明确的指标,也没有一个认认真真的讨论,但他向来都是那个做决定的人。 这还是他们第一次看程曦挨揍。 林郁就算再迟钝,也知道不对劲了。 易云攸抽了张纸巾递给程曦,顺便坐到了林郁和程曦之间,不着痕迹地做好了拦架的打算。 程曦仰了几秒钟,这才觉得脑子好受一点。 他低下头来,看着林郁。 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阿云,你起开。”他瞟了一眼易云攸。 南仲远动作利落地把易云攸拖开了。 程曦面无表情地看着林郁。 “小鱼……”他声音里听不出喜怒。 林郁看着程曦,声音有点抖,还是竭力热烈地说完:“S……Surprise!” 这也是程曦当初指导他选礼物的时候交待他的,刚刚场面太乱,林郁没机会说。 周围的人发出了不忍心看下去的叹气声。 但是程曦出乎意料地没有发飙。 他一只手还捏着鼻根,朝林郁招了招手。 林郁虽然本能地察觉到危险,还是乖乖地凑了过去。 程曦伸手摸了摸他头顶,林郁瑟缩了一下。 让所有人跌破眼镜,程曦竟然勾起了嘴角:“你上次在游戏里说要买礼物,就是要送给我的?” 林郁乖乖点头。 “穿着那么热的人偶装发传单也是为了赚钱买礼物给我?”程曦的语气堪称温柔。 林郁很讲原则地纠正他:“其实发传单我没拿到工资,买礼物的钱是南仲远发给我的工资。” 南仲远默默地躲到了晏斯梵后面。 程曦没再说话,他的手还搭在林郁头上,脸上没有多少表情,像是在忍着怒气,又像是在消化什么事实。林郁像被狮子按住的小动物一样,安分地蹲在他面前。 程大少爷沉思了一会,最终只是低低地说了一句: “下次不要再给我这种surprise了。” 围观群众都松了一口气。 “好了,没事了……”易云攸笑着打圆场:“小鱼和阿程开个玩笑而已,大家继续玩吧……” 虽然围观群众多多少少在心里认定了程曦等会一定会趁没人的时候收拾林郁,但既然当事人都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大家也都散了,该喝酒的喝酒,该摇色子的摇色子,该猎艳的猎艳,林郁虽然弄不太懂情况,但也从围观群众的反应里后知后觉地分析出自己是闯了大祸,不过他也没动过逃跑的念头,所以仍然一动不动地呆在这里,看着服务生拿了冰块来给程曦敷鼻子,关切地问他:“你头晕吗?” 程曦摇了摇头。 “那想吐吗?”林郁继续问。 程曦伸手拿了杯酒,喝了一口。 “其实我有用实验室的测力仪测过这个礼物弹出来的力度,”林郁认真地跟程曦分析:“弹出来的力大概在40N左右,这样的力其实也有极小的可能导致轻微脑震荡的,所以这个礼物其实是不安全的,不过因为你很喜欢这个礼物,我还是决定买它了。” 程曦看着杯子里的酒:“我很喜欢这个礼物?” 林郁得意地笑了。 “你肯定猜不到我是要把这个礼物送给你吧……”知道程曦没有脑震荡之后,他得意地邀功。要知道,程曦当初“指导”他的时候,对这个礼物的形容是“刺激,惊喜,有创意!阿云一定会喜欢的!” 程曦顿时觉得被砸到的鼻子更痛了。 - 还好,程曦虽然上高中之后打架就只有他揍别人的份,但是常年打篮球,基本的抗击打能力还是有的,被揍了一拳之后不到十多分钟就恢复了战斗能力,一起玩的朋友在酒吧里邀请了美女过来,一堆人玩游戏,摇色子喝酒乱作一团,南仲远偷偷溜出去不知道跟谁在打电话,易云攸本来就不是爱玩的人,也怕程曦把林郁拖出去打闷棍,一直坐在程曦身边。 晏斯梵不喜欢吵,靠在沙发角落里,懒洋洋地玩手机,偶尔看程曦一眼,也不说话,就只是意味深长地笑一下。程曦对他的幸灾乐祸报以中指。 林郁端着一杯果酒,时不时抿一口,警觉地盯着周围。越是他这种脑子好的理科生,越是把酒精当成洪水猛兽,他爸爸都不碰酒。 一堆人玩到晚上一点多,程大少爷要先走,他不是什么腻歪的人,也懒得吃蛋糕,跟酒吧经理打了招呼,让他把今晚的帐都记在他账上。其余的人纷纷起哄要跳舞要游车河,拉着寿星大人不肯走,非要他和几个美女下去跳一段舞才算,要是平时程曦肯定也就跳了,可惜今天他没答应,留下易云攸让他收拾烂摊子,直接把林郁从人堆里拎了出来,叫门童去提车。 林郁对他的行为很不赞同,严肃地提醒他:“酒后不能驾车。” 程曦也不生气:“我只喝了一口。” 原则问题上林郁慎重得很:“真的?” 程曦笑了起来:“你不是一直盯着我看,怎么会不知道?” 林郁的耳朵尖默默地红了。 走出酒吧,顿时像换了个世界,酒吧里那种五光十色的喧哗顿时被抛在身后,初秋的凌晨两点空气里带着凉意,林郁长舒了一口气。 程曦笑着看他:“小鱼不喜欢酒吧?” 林郁默默点头。 “酒精会影响人的判断,而且音乐太嘈杂就没办法使用言语交流,在这样的社交环境下,容易发展出错误的人际关系,无论是同性还是异性。而且长期待在这样的环境里,会影响人的身体健康,更不用说酒吧的营业时间和健康的作息时间之间的冲突……” “果然,”程曦一边给林郁开车门一边感慨:“和小鱼说话就是比喝酒有意思。” - 说是游车河,其实深夜一两点已经没什么车河了,倒是路灯都亮着,从Richy出来的一段路旁都是法国梧桐,高高的玉兰型路灯,整齐地一路点缀过去,景观树上挂满紫色的灯,林郁觉得有点热,趴在车窗上吹风。 车上放的是不知名的钢琴曲,琴声弹得很惬意,林郁下巴搁在车窗上,被风吹得头发都飞起来,大概是因为那杯果酒的缘故,他的脑袋有点晕乎乎的,感觉风吹得惬意,转过头来朝程曦笑:“吹风好舒服……” 程曦勾起嘴角,按下跑车的开蓬开关,他开的是基本款的California,跑车的硬蓬自动分成两个部分,收入车子的后备箱中,整个过程不过短短十秒,林郁没发现头顶的变化,倒是跟在后面的一辆车追了上来,朝程曦吹了口哨,大叫:“好帅的车!” 林郁趴在车窗上,忽然感觉风变大了,迟疑地左右看看,程曦笑而不语,当作什么都没发生过。 林郁喝了酒,脸上有点红,大概思维也慢了不少,茫然地问程曦:“变敞篷了?” “嗯。”程曦淡然得很:“后座上那些礼物估计都刮跑了。” - 时间太晚,学校都没什么人了,程曦把车停在南仲远那个店的楼下,显然是想栽赃嫁祸,反正云顶小食的老板是个土豪一直是这个学校里的传说,虱子多了不怕咬,学校里都传言说他店里用古董盛饭,再加一辆跑车也没什么大不了。 这条街上本来有不少夜宵摊,现在都收摊了,倒是早餐摊已经开始做准备了,时间是凌晨三点多,有早餐店的窗户里透出灯光来,空气里透着凉意,程曦看林郁只穿了一件衬衫,勾住他肩膀把他拉过来:“冷不冷?” 林郁摇头。 “晚饭时候人太多,阿云不在,又喝酒,就没叫你。”程曦平时和别人说话都没几句话说,和林郁却常常是他主动聊天:“你现在饿不饿?” 林郁一点不懂在喜欢的人面前保持形象的重要性,老实地点头。 程曦揉了揉他的头发:“走,带你去吃馄炖。” - 其实,这世上不是所有的事,都能够宣之于口。 有些事,就像捕捉不到的风,或者风里的钢琴声,在那个时刻,你因为它而内心愉悦,在自己还没发现的时候,就已经不自觉地翘起了嘴角。 就好像,连程曦自己也不清楚,挨了那样“surprise”的一拳之后,他之所以没有生气,除了因为对方是林郁而特别待遇之外,还是因为这一拳让他知道,原来林郁那么“用心挑选”的礼物,不是送给易云攸,而是送给他的。 第62章 陪伴 程曦说的馄饨,离外街还有一段距离,要从一段石头阶梯下去,七绕八绕,才看到那个早餐店低矮的屋檐。 店主已经出摊了,半人高的汤锅里,带着清香的汤汁正沸,店主是一对六十多岁的老人家,老爷爷在剁馅料,老奶奶在包馄饨,小小的早餐摊藏在居民区重重叠叠的屋檐下,摊上亮着一盏暖黄色的灯,像这无尽夜色中的一叶孤舟。 “老板,早。”程曦难得这样主动打招呼,连在南仲远的店里,他都是直接往店里一坐,直接点菜,而且吃完了连钱都不付。 老爷爷看见程曦,顿时笑了:“今天怎么这么早?” “昨天我生日,和同学出去玩了,刚刚才回来。”程曦拖开两张长凳,自己坐下来,拿两双筷子,掰开,给自己和林郁一人一双,轻车熟路,显然来了很多次。 “生日也不要玩这么晚啊。先喝完汤,穿这么薄出来,要着凉的……”老爷爷絮絮叨叨,拿大勺子舀了两勺汤出来,装在瓷碗里,老奶奶放下手里的馄饨,给他们端了过来。 大骨和许多药材熬出的浓汤,带着热腾腾的雾气,盛在白色的瓷碗里,看着就让人觉得暖和。 “谢谢。”林郁礼貌地跟老奶奶道谢。 老奶奶只是慈祥地笑了笑,朝林郁做了个手势,示意他赶快喝汤。 林郁低头喝汤,雾气腾上来,眼镜被熏得一片雾气,他赶紧把眼镜拿下来,擦干净,再戴上的时候,老奶奶正笑着朝林郁比划什么,林郁一脸茫然。 “她说你长得很好。”老爷爷跟林郁解释,指了指喉咙。 林郁这才明白过来,原来老奶奶是个哑巴。 等到程曦喝完汤,老奶奶已经包了十多只馄饨,小巧的馄饨摆在竹匾里,像一只只胖头胖脑的元宝,老奶奶虽然不会说话,手却很快,一块馄饨皮放进掌心,加上一团馅料,手指捏住馄饨皮,轻巧地一旋,一只漂亮的馄饨就完成了。 林郁站在旁边,看得入神。 老奶奶连续包了七八个,忽然抬起头,朝林郁笑,指点着馄饨,朝他比划着什么。 “她说让你看,这是莲花馄饨,这是元宝馄饨,这是抄手……”老爷爷一边调着酱料,一边看着老奶奶的手势,给林郁讲解:“老婆子很喜欢你……” - 两碗馄饨上桌,林郁的是鲜肉馅,程曦的是刚剁的虾肉馅。 薄薄的馄饨皮包裹着鲜味十足的肉馅,馄饨皮在汤水里像云一样散开,汤汁鲜味十足,在带着寒意的凌晨,吃上一份热乎乎的馄饨,实在是太开心的事。 吃了两口,老奶奶忽然端着个碗过来,递给程曦,碗里是两个荷包蛋,显然是刚煮的,还带着热气。一个劲地朝程曦比划,让程曦赶快吃。 “小孩子过生日是要吃鸡蛋的。”老爷爷这样解释。 程曦竟然也乖乖吃了。 “馄饨很好吃。”林郁低声感慨:“应该告诉南仲远,他说他喜欢学各种食物。” 林郁对发传单事件一点不记仇--他压根不知道为什么说南仲远欺负他。 “南仲远学不会的。”程曦揭南仲远的短:“他只学得会菜式,学不会诀窍。” “但是南仲远的菜也很好吃。”林郁替南仲远辩解。 “真正的大厨做的菜应该让人觉得温暖,不在乎好不好吃,南仲远太拘泥技巧了。” “温暖?”林郁满头雾水:“是菜很烫的意思吗?” “算了,你还是吃馄饨吧。” - 吃完馄饨,天色已经亮了一点,林郁跟着程曦往学校走。 “他们是福建人,没有儿女。”程曦忽然说了一句。 林郁怔了一下。 “相依为命。”他能找到的唯一一个形容词。 天已经快亮了,很快又是新的一天,上班族、民工、老板、早餐店店主、司机、医生……统统都要开始自己一天的生活,在这个两千万人的城市里找到自己的位置,为了生计而奔波。在这样的城市里,任何人都只是芸芸众生中的一个而已。如果没有家人,没有朋友,就是无根之萍。有你,或者没有你,对这个城市,这个世界来说,并没有什么区别。唯有在这茫茫人海里与身边的人相依为命,才是真真切切地活着。 - 程曦的宿舍还是照样,满地的东西,他把钥匙往玄关一扔,顺手开了灯。 林郁已经是第二次来了。 “你先洗澡,我先洗的话怕你等不及要睡着了。”程曦揉了揉林郁头发,给他把上次穿的睡衣拿出来:“要喝饮料自己去拿,电脑密码你知道的。” 明明才是第二次来,程曦的语气却俨然是老朋友了。 林郁洗了澡,穿着睡衣出来。程曦进去洗澡,林郁把他扔在地上的衣服都叠好,然后把篮球捡起来放进放球具的箱子里,皮带也整理好。 程曦出来的时候,房间里的地面已经被整理出很大一块空间,林郁正蹲在地上,努力把被他拆开的汽车模型复原。 程曦把手里的衣服往地上一扔,笑着揉了揉林郁的头:“你是田螺姑娘吗?小鱼……” 林郁正努力拼装发动机,没有搭理他。 程曦在他身边坐了下来,继续骚扰他。 “上次来怎么没这么贤惠啊……”程曦拿起已经拼好的模型看:“这都能拼好。” “上次我是第一次来。”林郁认真地回答:“我妈说,第一次去别人家,要有礼貌。但是我现在是第二次来,就可以整理东西了。” 程曦已经习惯了林郁总是出人意料的逻辑了,自己去把被子拿出来,铺床。 “老规矩,你睡床上。”程大少爷给自己倒了杯啤酒,把林郁的包扔到一边:“既然是第二次,我可不可以看看你包里装的是什么。” 林郁弹起来,飞快地把包抢了回去。 程曦哈哈大笑。 如果他知道林郁的包里还装着林妈妈准备的“应急物品”,恐怕会笑得更开心的。 - 林郁躺在床上,房间很暗,只有顶灯开关上有一点荧光,林郁听见程曦翻身的声音,他知道程曦还没睡。 “程曦,你在干什么?” “想事情。”程曦是个奇怪的人,他明明看起来比谁都玩世不恭,却并不是脑子不想事的人,他不想,说明他不愿意去想。 林郁翻了个身,凑到了床边缘。 “程曦,你怕死吗?” 程曦枕着头,偏过头看着他。白小胥说他是烂人,其实并不是,至少烂人们没法做到林郁问了这样的问题上还像他一样淡定。 “为什么忽然这么问?”程曦在黑暗里朝他笑。 林郁忽然就觉得安心了。 他躺了回去。 “我小学的时候,有一天晚上快睡着的时候躺在床上想问题,想我爸现在在实验室干什么,想着想着,我忽然很怕。因为我忽然想通了,原来这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都有自己的思想,他们看世界的视角,就和我一样。我只是六十亿人中的一个,在我看不到的地方,每个人都在过着各自的生活,所以如果我死了,这个世界仍然会继续,人类仍然会繁衍,而我会消失,不仅是我的身体,还有我的思想,我的意识会消散,这个世界上从此没有我这个人,我就不存在了。” “然后呢?” 这些问题,说出来,只是普通的字句,但是当深夜的时候,你一个人躺在床上,想着这些,才会觉得毛骨悚然,这大概就是人和动物的区别,人有自我意识,而不仅仅是本能。 “后来我去问我爸爸,”林郁说:“我爸爸是个化学家,他跟我说,古往今来,每个人都会死,孔子死了,牛顿死了,爱因斯坦也死了。我们也终有一天会死去。但是,在死去之前,我们会有几十年的生命,独一无二的生命,我们会有自己的思想,我们可以做任何我们愿意做的事,艺术,文学,或者科学,没人能阻止你。他说,他小的时候也想过这个问题,所以他决定当一个科学家,他要追溯这个世界的本源,时间从何而来,生命又将归于何处,总有一天,人类会找到这个世界的本质,然后豁然开朗。就像我们发现太阳系,发现银河,发现光速,发现量子物理,我们终会找到关于生命的答案。而这个寻找答案的过程,是一代代人用生命铺成的,支持我们追寻答案的那种东西,就叫做信仰。这和金钱无关,国家无关,和民族无关,甚至和生死无关。有了信仰,你就不怕死了。” 程曦在黑暗里翘起了嘴角。 “所以你学了物理吗?” 林郁默默地点头。 “但是,我妈妈的答案和我爸爸不一样。” “我问我妈妈的时候,我妈妈正在收古画。她跟我说,我爸爸说的,只是一部分人的答案,这一部分也许出生的时候就有着极高的天赋,可以支持他们拥有信仰,并为之努力。但是这个世界上的六十亿人,绝大部分只是平凡人,他们都活在社会的规则里,生老病死,不过平淡一生。但是,他们也有自己的办法来对抗死亡。每个人都会怕死,父母陪你半辈子,儿女陪你半辈子,但是这世界上,有一个人,那个人会陪你整整一辈子,你会长大,会遇见她,你们会相爱,会结婚,你们的生命会一起渡过,她仅有的那一辈子,会托付给你,用来和你一起过,而你也一样。你们会一起生活,一起渐渐老去,最终一起面对死亡。只要想想有人陪伴,其实死亡也没那么可怕了。” 程曦没有说话。 如果说林爸爸的回答还只是学者的信仰的话,那么林妈妈的回答,已经是大智慧了。 在这样的家庭里长大的小鱼,自然也应该是耀眼的优秀吧。 “我现在已经不怕死了。”林郁侧过头来,认真地看着黑暗中的程曦:“你现在还怕死吗?” 程曦笑了。 他没有转移话题,也没有故弄玄虚。 “以前怕,”他摸了摸林郁的头:“现在好像不怕了。” - “我好像忘记说了……生日快乐,程曦。” “晚安,小鱼。” “晚安,程曦。” 第63章 建城 十一月转眼就到了。 游戏里忙得翻了天。 程大帮主最近心情不错,除了因为游戏内容更新让游戏变得精彩了之外,还有某个不能说的原因。 易云攸家里有点变故,前段时间也是在忙这个,所以基本没跑学校来,要是他在的话,早就看出程曦的变化了。而剩下的几个人,一个南仲远自己也处于智商下降的阶段,一个晏斯梵性格本来就带着点邪气,就算看出来也只是冷眼旁观,绝不会好心帮忙。至于和程曦关系最近的林郁,对他来说,解读人类的情绪比考MIT的Ph.D还难。程曦心情好,他也跟着开心,不会去想这背后是为什么。 十一月月初,驻地系统开启。 狼族大概也知道要避逐鹿的锋芒,帮派驻地选在敦煌附近的楼兰城,反正那地方只是看起来荒凉,其实人流量很大,毕竟是主线任务的地点。倒是云无意的驻地就建在芜湖,有点挑衅的意思。不过程大帮主一句“一个个体小作坊能成什么气候”就轻飘飘带过了。 建城那天刚好是周末,帮派列表里四分之三的人都在线,林郁进游戏来还没见过这么声势浩大的活动,不过他是副帮主,必须保持镇定。 金陵在游戏里只是个小村子,背靠着小山丘,有水有田,还有几个农夫,村长是个白头发白胡子的老头,拄着拐杖在村口晒太阳,整个村子也不过十多个NPC,连铁匠铺都没有。 林郁早就安排了人轮流在村子附近守着,万一有意外也不会让别人抢走村子。今天驻地系统一开,逐鹿浩浩荡荡几百人,直接把村子围住了。路人都远远躲开了。 【帮派】烽火:我去跟NPC交流,你们在这等着。 【帮派】子非鱼:因为一区出过激怒NPC结果导致不能建驻地的情况,所以请大家不要乱碰NPC,驻地交接很快就好的。 【帮派】馨馨可儿:帮主哥哥加油!~\\(≧▽≦)/~ 【帮派】风吹PP凉:帮主加油! 【帮派】子非鱼:流夕七月,不要采药。胡萝卜,不许捉鱼。 【帮派】宛然一笑:大家先忍一忍啊,毕竟这是我们自己的驻地。 【帮派】子非鱼:根据一区建驻地的经验,驻地升级之后驻地附近的药草和食材之类的资源都会跟着升级,你们可以等升级之后再采集。 “弄完了。”程曦手指在键盘上敲:“接手驻地要三千,建城要一万。” 林郁坐在他房间的床上,正在翻看帮派仓库:“够的。” 【帮派】烽火:都退后,要建城了。 屏幕上熙熙攘攘的人群都往后退了,只留下穿着时装的战士还站在原地,白胡子的NPC村长颤巍巍地接过他手里的建城令。 【帮派】馨馨可儿:NPC都在往村子里走。 村庄里的NPC全部聚在了一起,画面进入读条,然后是热火朝天的建城场面,村庄的NPC敲敲打打,建起城墙,原本低矮的木屋也被拆除,修建水渠,栽种粮食,扩宽街道,开起店铺…… 逐鹿几百个人面对着建成的“城”,默然无语。 【帮派】廘战:这也算城? 就算没指望建成扬州那样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条主街十八条小街东南西北四个大城门两个铁匠铺三个药局两个交易所还有无数传送阵的大城,眼前这个“小镇”,也太出乎意料了吧。除了建筑高点,面积大点,NPC穿得没那么破烂了,根本没有其他的变化。 【帮派】烽火:游戏商想坑钱而已。 【帮派】烽火:现在是小型城市,再花三万就可以再升级成中型城市,铁匠铺要一万金币,药局要一万金币,还有裁缝铺,酒楼,商铺,交易所…… 【帮派】风吹PP凉:我想去炸游戏公司。 【帮派】药药药:算上我。 【帮派】流夕七月:算了,大家都看开点。 【世界】风吹PP凉:GM我X你大爷! 【世界】小屌丝甩甩:又一个被建城逼疯的。 在一片凝重的气氛中,林郁面无表情地打字。 【帮派】子非鱼:其实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并没有什么不公平的,因为建城对于所有帮派都是一样的价格,不管是一区,还是我们,如果建不起,只能说明是帮派实力的问题。 【帮派】子非鱼:流夕七月,不许采药。 在林郁说完这句话之后,所有人的屏幕上刷过一条消息。 【系统】恭喜云无意成为游戏里第一个拥有高级城市的玩家,云无意拥有对芜湖城的命名权。 【系统】云无意将芜湖城改名成无意城。 【世界】云无意:收三星草、珊瑚草、丹朱果和凤凰羽毛,长期有效。 【世界】风吹PP凉:靠!你丧心病狂啊,连自己上世界了都要趁机打广告! 【世界】云无意:没办法,不打广告拿来的钱建高级城市呢?小弟弟…… 【世界】云无意:咦,你们逐鹿怎么还没建城消息啊,我这种个体户都出得起的钱,你们逐鹿没有吗? 【世界】云无意:对了,欢迎大家来我无意城玩,铁匠铺药局交易所婚介所全天候开放,城门口还有软妹纸迎宾哟~进城一次一金币,欢迎惠顾。 此时逐鹿的帮派频道里已经翻了天了。 【帮派】风吹PP凉:靠!不蒸馒头争口气!我们逐鹿也要把城建到高级,不就是钱吗!老子出一千金币!帮主看帮派仓库。 【帮派】药药药:一千金币+1。 【帮派】流夕七月:瞬间感觉好燃是怎么回事…… 【帮派】宛然一笑:嗯,我是姐姐,出两千好了。 【帮派】流夕七月:还好刚卖了药草,一千金币。 【帮派】青柠果:我只有八百,等会再去仓库取。 【帮派】廘战:三千。 【帮派】胡萝卜:哇,楼上是土豪。我只有五百。 …… 林郁看着帮派仓库里的钱不断往上升,把电脑放下来,凑到程曦身边。 “有很多人给了钱但是没说话的,要记账吗……” 程曦连忙关掉了那个和云无意的私聊窗口。 不得不说,帮主大人的心理素质还是不错的,就算险些被抓个现行,还是淡定自若,顺手摸了摸林郁的头:“宛然一笑会整理的,你别自己找事做。” 林郁默默“哦”了一声,准备坐回去。 “嗯,廘战一个人就给了三千,”帮主大人随意地翻了一下帮派聊天记录:“小鱼竟然没捐钱吗?” 等了半天,林郁没说话。程曦惊讶地回头看了一眼。 林郁低着头,在键盘上乱敲。 程曦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发,笑着逗他:“小鱼不会是生气了吧?” 林郁头一偏,就从他手底下挣脱出去,显然是在生闷气。 程曦笑了起来。 “我开玩笑的。”他在林郁身边坐下来:“我知道小鱼肯定是最关心帮派的。” 我关心的不是帮派,而是你。 - 【帮派】馨馨可儿:哇,帮派里捐得最多的应该就是廘战哥哥了吧。 【帮派】流夕七月:错了,是副帮主。 【帮派】馨馨可儿:宛然姐姐吗? 【帮派】青柠果:是帮主夫人。 馨馨可儿不说话了。 【帮派】风吹PP凉:哇,小鱼MM直接给了一万,好强啊…… 【帮派】药药药:膜拜! 【帮派】馨馨可儿:帮主家果然是土豪啊……小鱼MM好有钱~\\(≧▽≦)/~ 经过上次一役,宛然一笑算是退散了,但是馨馨可儿反而对林郁的敌意更深了,卡王走了之后,她一个人也弄不出什么大动作,但是每逢这种时候,都要跳出来酸林郁几句,她的那些话,要是认真说起来,其实也没什么大错,但就是处处是陷阱,就像这次,轻飘飘一句话,就暗示林郁是拿程曦的钱做人情。顺便还撩了一把宛然一笑的火。 【帮派】烽火:小鱼用的是自己的钱,她比我有钱多了。 不得不说,程曦在帮派里的地位还是最高的,不管什么事,他一句话就定局了,这其中的关键,除了他平时的权威之外,大概就是个人魅力了。 他一句话,帮派频道里的风向都转了。 【帮派】风吹PP凉:小鱼MM,泪流满面求包养…… 【帮派】药药药:你调戏帮主夫人,想死吗? 【帮派】SkyE:帮主夫人是做生意赚的钱吧,我经常看到交易所有帮主夫人挂的材料。 【帮派】流夕七月:其实帮主夫人有把材料挂在帮派仓库,你从帮派买会便宜很多。别看云无意好像很厉害的样子,其实我们帮主夫人也和他一样厉害,上次凌晨两点我看到帮主夫人用帮派仓库做中转站整理自己的东西,完全是吓死人的库存量,而且帮主夫人给帮派成员的价格都很优惠…… 林郁被他们一口一个“帮主夫人”,叫得耳朵尖都红了。 他其实是很难和人相处得很好的人,人际交往是很玄妙的学问,不是你付出的东西多就会收获好的结果。人情永远大过实际。也许林郁永远都没法像当年一样的宛然一笑一样被所有帮派成员奉为神灵,只要一句话就有很多人愿意为她赴汤蹈火。但是人生其实很公平,就算并不如意,也不至于颠倒黑白。 像流夕七月这样公正而客观的评价,对林郁来说,已经很难得了。 - 当然,以林郁的情商,也很难看得出来,为了今天帮派里这股公正客观的舆论,程曦做的那些比如打压宛然一笑、让林郁多参与让帮派成员心生好感的活动、还有提拔像流夕七月这样没有成见的新人的努力。 就像他压根没看出来,今天帮派声势浩大的捐款,和程曦刚刚关掉的那个和云无意的私聊有什么关系。 - 而且,他还永远不会知道,程曦借口他宿舍的网太卡,让他带着笔记本来自己宿舍玩,是为了什么。 第64章 归属 所以说逐鹿在这游戏里是第一大帮派,不是没有根据的。 林郁才整理了出名单的三分之二而已,帮派仓库里的钱就足够逐鹿把金陵升级成高级城市了,还有刚进帮派的小少年弱弱地交了两次钱,说“我同学不在线,叫我帮他也交五百。” 虽然没有什么震撼人心的场面,但林郁还是觉得这种整个帮派为了一个目标努力感觉很好。 “我现在知道为什么要建帮派了,”林郁一边守着NPC升级铁匠铺,一边跟程曦说:“帮派就是游戏里的基本社会单位,也就是游戏里的家庭。” 程大帮主正在喝水,听到这话一阵心虚,暗自决定还是不要跟林郁说这件事“背后的故事”了。 “我来看看。”他坐在林郁旁边,用林郁的鼠标翻开帮派里的驻地信息——升级了驻地之后,帮派信息旁边会多出一栏驻地信息,帮派里的每个成员都可以随时查看:“嗯,帮派的铁匠铺和药局对帮派成员都有八折的优惠,看来驻地也不是完全没用。” 其实以程曦在这游戏里的土豪程度,他还真不缺那点升级驻地的钱。 但这世界上的事其实很奇怪,投入和花费的越多,反而越在乎,所以会哭的孩子总比懂事的孩子和父母的感情深。如果用帮派资金把升级驻地的钱出了,驻地也不过是个用来休息的地方而已。但是像如今这样,帮派里十有八九的人都在建城时候出了钱,所以大家都会有一种“这是我们的城市,我也为建城出过一份力”的认知,也就是一个帮派之所以强大的核心——归属感。 更不用说经过这件事帮派成员会变得多团结了。 程曦让云无意帮忙弄这一出,也是看透了这一点。 他是天生的领导者,手腕和眼光都不是狼族那些人可以比的,驻地系统更新后紧接着就是帮派系统和PK系统的加强,和狼族肯定会有一场帮派战要打,然后就是全服的帮派战,每个服务器都要选出一支六人队伍参加团队PK,天之涯大赛的时候逐鹿输给一区冥皇,这次可不能再输。 他虽然不沉迷于游戏,但也不想输。 不管做什么,都要做到最好,这就是程家人的性格。 - 【帮派】子非鱼:战士小队去学采集技能,跟着胡萝卜去砍树,生活玩家跟着流夕七月去种植和采药,种子到宛然一笑那里领,以后我们逐鹿城里和城外生长的药草都是我们帮派的资源,我会记录好珍贵药草的更新时间,由专人负责去采。还有城南湖水边的田地和城中主街都可以种花种食材,至于具体的种植计划,等采完药之后我们帮派的生活玩家开个会来决定。 【帮派】我就喜欢看汉子被艹哭:嘤嘤嘤~这种“我家有屋又有田”的感觉真好啊……以后咱们也是有自留地的人了…… 【帮派】胡萝卜:楼上ID是怎么回事!身为汉子被吓出一身冷汗…… 【帮派】流夕七月:萝卜别怕,这是我妹妹。 【帮派】风吹PP凉:你妹妹的名字也太猎奇了。 【帮派】子非鱼:还有非生活玩家也注意一下,逐鹿城方圆十里的野区,都是属于我们逐鹿城的。具体的范围,是以逐鹿城为圆心,以逐鹿城和扬州城的距离为半径,画一个圆,具体的范围我已经在小地图上标好,截图放在QQ群的文件共享里。由于最近和狼族的冲突越来越多,帮派的小号在野外练级并不安全,我会让屠龙二队带着帮派的小号在我们的野区里练习,希望有战斗能力的大号多多理解,去外面刷怪,不要清逐鹿城附近的野。 【帮派】青柠果:理解理解,大家都是从小号过来的。 【帮派】流夕七月:所以我们帮派现在是在这里安家落户了吗? 【帮派】风吹PP凉:┭┮﹏┭┮,忽然觉得奋斗都有了动力了。 【帮派】宛然一笑:【捂嘴笑】以后逐鹿就是我们大家的家了,大家一定要好好保护好这个家,把这个家建设得更好。 【帮派】馨馨可儿:是呢,现在呆在这城里觉得好安心啊。 【帮派】子非鱼:这次系统除了更新帮派系统,也更新了很多专门给帮派做的任务,比如传送符任务,做完了我们帮派就有自己的传送符了,可以直接传送回城。还有“花海”任务、“雪山”任务、“小西湖”任务之类,做完相应的任务就可以在帮派驻地里添加相应的景色,给生活玩家做的任务暂时还没公布奖励内容,但根据论坛内部人员透露,很可能是跟帮派驻地的药局和铁匠铺之类有关的。任务列表我已经都整理好了,其中“花海”的NPC和“五谷丰登”任务的开启条件都找到了,希望大家踊跃组队来领取,完成之后,帮派会给予奖励。 【帮派】嗷嗷嗷:我我我,我要做花海任务。 【帮派】流夕七月:萝卜,我们去做花海任务吧。 【帮派】胡萝卜:你不是生活玩家吗?去做五谷丰登任务好了。 【帮派】流夕七月:滚,老娘两个奖励都要。 【帮派】馨馨可儿:PP哥哥,我们去做花海任务吧…… …… 林郁总算把驻地系统开通后的一堆事忙完,准备起身去上个厕所,偏头看见程曦正趴在电脑桌上,看着电脑屏幕笑。 要是别人,看到自己忙到焦头烂额,某个身为帮主的家伙却在偷懒,估计会火冒三丈。 但是林郁只有惊讶而已。 程曦平时虽然玩世不恭,但大概是性格缘故,最多只是懒洋洋地仰在椅子上,很少会这样笑到趴着。 “你怎么了?”他过去看了一下:“帮派里有人在讲笑话吗?” “没有。”程曦看了他一眼,又笑起来:“我只是忽然明白了某个词的意思而已。” “什么词?”林郁追问。 程曦只是笑,不说话,以林郁对程曦向来无条件容忍的态度,也不可能上去逼着他说,林郁同学只好忍着一肚子疑问去洗手间了。 如果林郁能看到程曦的私聊记录的话,应该就知道程大帮主为什么笑得那么开心了。 那条记录是来自一区冥皇的嗷嗷嗷同学看到逐鹿的副帮主小鱼同学井井有条地安排工作,再联想到一区自己帮派那堆大老爷们搞出的一团乱麻而有感而发的。 【私聊】嗷嗷嗷对你说:唉,有个贤内助就是好啊。 - “小鱼,记得洗手,我们要去外面吃饭了。”程曦一边找手机和钥匙,一边跟还在卫生间里的小鱼说话。 “好。”林郁在卫生间还不忘“操持家计”:“洗手液快没了,出去的时候要记得买。” “你记得就行了。”程曦知道林郁也没指望自己提醒他——以林郁的记忆力,可以在自己脑子里给程曦的家建一个3D模型,路过超市的时候只要扫一遍脑子里的3D模型就知道缺了什么了。 过了几秒钟,程曦又开始呼唤林郁。 “小鱼,我的钥匙和钱包在哪里?” 卫生间的门打开了。 “钥匙在玄关那里,我把放钥匙的碗改成盒子了。”林郁从书柜上找出钱包:“你总是把钱包扔在地上,这是不好的习惯。” 两个人一边确认着宿舍里各种东西的位置,一边锁了门下楼,程曦从钥匙串上弄出一片钥匙来,扔给林郁。 “我家里钥匙,你也拿一份,以后我掉了钥匙就去找你。” 林郁打开背包,再打开钱包,把钥匙放进钱包里。反正他现在经常和程曦呆在一起,也没有用到这钥匙的地方。 “你新配的吗?”林郁问。 “不是,进宿舍的时候就有的。” 程曦住的宿舍,刚住进去的时候宿管都会给两片钥匙。除了给主人的一片,另一片大概是让主人给朋友或者恋人的,方便进出,反正这宿舍更像是外面的单身公寓,住的也大都是学校管不了的人。 从住进来那天起,程曦的这片钥匙就一直挂在钥匙串上,历经几任女友,连易云攸都没拿到。 最后给了林郁。 - “又来蹭饭?程少。”南仲远今天心情不错,坐在钢琴前面,也不弹,嘴角还带着点他标志性的笑容,让人看不清他在想什么。 “少废话,三菜一汤,我要吃佛跳墙。”程曦把帮他弄到的名片扔给他:“叫你姘头明天去面试。” “别说那么难听嘛,我们这还是纯洁的友谊呢……”南仲远笑眯眯地接过名片:“小鱼还在这呢,学坏了怎么办。” “小鱼没你这么龌蹉,听不懂这种话的。”程曦在桌边坐了下来。 林郁犹豫了一下,还是纠正了他的说话。 “其实我听得懂的。”他低声辩解:“姘头就是指没有夫妻关系却发生性关系的其中一方,男女都可以……” 场面一时冻住了。 南仲远先反应过来。 “天,小鱼竟然听懂了,”他伏在钢琴上笑:“这种话竟然从小鱼嘴里……” 后面的话被程曦一个眼刀打断,看着程曦神色不善的样子,南大店主识相地闭嘴了。 “小鱼,这些话谁教你的?”程曦一副要揪出幕后人员算账的架势,眼中带上杀气。 “我妈。” 在程曦沉默了三秒钟之后,南仲远再忍不住,笑得趴倒在钢琴上。 第65章 恋爱 虽然程大少爷的态度很强横,但是南仲远也没法凭空变成一份佛跳墙出来。所以佛跳墙日程暂时延后。 如果程曦不来的话,南仲远应该就是现代版的隐世高人——开着一家完全不赚钱的店,又有书又有钢琴,每天限量提供一两桌的食物,菜单还得看店主心情,这样高贵冷艳又带着小资情调的店子简直是文艺青年的标配。 不过程曦一来,南仲远就没有这么悠闲了。 程曦就算在他那群没一个好人的朋友里,也属于强势的,何况他还帮了南仲远的忙,所以南大店主只能戴着厨师帽,认命地按着程曦下的菜单做菜,还得忍受程大少爷对他厨艺的挑剔。 还好林郁倒没有要仗着程曦狐假虎威的样子,在程曦的鼓励下也只点了两个家常菜,然后凑到厨房看南仲远用兰花刀法切豆腐丝。 南仲远切了半天,发现林郁正站在自己身边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切,吓了一跳:“这有什么好看的?” “我妈让我学做菜。”林郁简短地解释。 当然,林妈妈这句话,是在她老人家一边用生鱼子做沙拉一边和林郁聊天的时候说的,原话是“要想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就要先抓住一个男人的胃。” 这句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结婚这么多年,林爸爸的心抓没抓住不能断言,胃却显然是饱经锻炼的。 林郁思考了一下,觉得这句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人在饱食状态下胃部充血,脑部就供血不足,这种情况应该比较容易爱上别人。 “你?做菜?”南仲远笑眯眯地逗林郁:“你会做什么菜啊?” “我不会做菜,”林郁态度坦荡:“但是我在实验室做过液氮冰淇淋。” “什么冰淇淋?” “液氮。”林郁解释:“液态氮,无色无臭,沸点是-196.56,可以用来冷冻食物,在医学上还可以用于外科手术帮助止血,也可以用来活体组织,生物样品以及精子……” “别说了,我让你看还不行吗?” - 林郁在程曦家上了一天网,本来是应该回家的,但是奈何白小胥那个家伙最近刚恢复一点元气又满世界乱蹿,林郁回去寝室也只有一个人,再加上程曦一句:“你晚上睡这边也行”,于是程曦宿舍又开了一张地铺。 晚上八点,游戏里正热闹,林郁用程曦的电脑整理仓库,程曦躺在床上哼歌。 不得不说,程曦最近的心情还不错。 然后门被敲响了。 程曦在床上继续哼着歌,反正能让他出去开门的人就那么几个,除了林郁,还都不在这里。 但是敲门的声音锲而不舍。 “有人敲门。”林郁回头朝程曦说。 他正在和帮派的生活玩家聊正事,不然就自己去开门了。 程曦被指使了,难得没有不爽,翻身起来,懒洋洋地开门去了。他没有看猫眼的习惯,拉开门就看见易云攸穿着衬衫西裤,风尘仆仆地站在外面。 “你怎么回来了。”程曦懒洋洋靠在门边上:“你不是在北京吗?” “晚上刚回来的,明天还得飞回去。”易云攸对他爱答不理的态度习以为常,只是侧身往门里看了看。 程曦站正了,挡住了他的视线。 “你找什么?”他勾着唇角朝易云攸笑。 如果是南仲远,也许会就“你挡什么我就找什么”之类的话题和程曦打上一番太极,但是易云攸没时间和程曦扯皮,直截了当地问:“程曦,小鱼是不是在里面?” 程曦笑起来:“是又怎样?” 程曦难得伪装情绪,他很少笑,所以笑就是笑,生气就是生气,像今天这样看起来笑着其实剑拔弩张的时候太少了。他是那种吃软不吃硬的人。 “没怎样,我不过问一句。”易云攸虽然平时温文尔雅,认真起来气势却不输任何人:“你和小鱼现在,算是什么意思?” “你要是真这么喜欢林郁,当时何必放弃得那么果断。”他抱着手臂,神色漫不经心:“我现在和林郁不过是朋友而已,要是真有点什么,你还不砍我?” “朋友?”易云攸皱起眉头:“阿程,我不知道你也有掩耳盗铃的习惯。” 程曦冷笑。 “阿南的店你也带他去过了,阿梵你也让他见过了。”易云攸历数证据:“朋友?我没见过哪个朋友开玩笑打了你的脸你还不揍他,现在你连房间都给他住了,何必自欺欺人。” “看来阿南现在是准备往长舌妇方向发展了。”程曦完全不接他的话:“你从北京赶回来就为了这个?你无不无聊。” “阿程,我还以为你一辈子不会逃避任何问题……” 他的话戛然而止,因为程曦瞬间伸手揪住他衣领,把他重重推在墙上,易云攸被撞在墙上,痛得皱起眉头。 程曦的神色仍然冷然,仿佛这个不耐烦出手推人的人不是他一样。 “闭嘴。” “阿程,你以前的脾气没这么暴躁,”易云攸丝毫不退缩:“我知道你在烦什么,但这世上的事不是逃避就有结果。你比我有勇气,这件事不该拖到今天的……” “啰嗦。”程曦语气暴躁,却没再动手。 “你知道我今天来不是为了你……”易云攸轻声说完,脸上又挂上温文尔雅笑容:“小鱼,你怎么在这里?” 程曦侧过头,看见林郁正有点茫然地从玄关地走出来。 “易云攸?”林郁疑惑地看了一眼程曦:“程曦说你要下周才回来。” “我回来拿点东西。”易云攸温和平静:“你在程曦这里玩吗?” “我们宿舍网速不好,我在这里上网。”林郁走到门口,不忘把他觉得最能让易云攸开心的消息说出来:“我们帮派有自己的驻地了。” “我知道,阿程和我说了。”易云攸不论什么时候都一贯地淡定从容,连套林郁的话也一样:“我们刚刚站在门口聊了一会天,你没听到吗?” 林郁老实地摇头。 其实如果林郁在人际交往方面稍微有点常识的话,都会注意到易云攸被程曦揪住而弄皱的衬衫领口,还有程曦十分不善的脸色,从而知道他们在门口并不是“聊天”这么简单。 “小鱼陪我出去走走吧,”颇为尴尬的气氛里,易云攸发出邀请:“过了这阵子,我大概会有很长一段时间不会回来了。” 林郁一贯分不太清这种真正的邀约和那种“下次请你吃饭”的客套,所以求助地看了一眼程曦。 程曦神色冷冷地点了点头。 “我去拿我的包,这样你想看驻地的话我就可以用无线网让你看了。”林郁仍然不放弃让易云攸看一眼帮派驻地的想法。 易云攸看着林郁跑回去。 “有烟没?”他问程曦。 程曦不耐烦地口袋里摸出烟盒,扔给了他。 易云攸其实是吸烟的,只是很少吸,他是真正有自制力的人,而且就算是按着轨迹走的生活,他也能尽量在里面挑拣出自己喜欢的那部分,和程曦这种“如果百分之九十九符合要求而百分之一不能忍受就干脆不要,然后选一个连百分之一都没有的自暴自弃”的人相比,他的生活总是显得更顺遂更完美,除了少一点年轻人的锐气之外,并没有什么不好。 只是他毕竟只有二十岁,总会有靠在墙边静静吸烟不想说话的时候。 林郁背着包出来的时候,他按灭了烟头。 “走吧。”他双手插在西装裤袋里,就像对待任何一个人一样,礼貌而疏离,就仿佛他根本不喜欢林郁一样。 “我九点钟就会回来的。”林郁朝程曦交代:“我带了很多碟过来,你可以看电影,但是星球大战要和我一起看。” 程曦靠在门边,半眯着眼睛吸烟,勾了勾嘴角,算是答应了。 - 易云攸和林郁出门之后,程曦走回房间里。 电脑上一堆生活玩家还在刷屏,问副帮主去哪了,程曦直接打字回道“帮主夫人出去了,我是帮主,散了吧。” 至于这句话会引起多少猜测,他就懒得管了。 他坐在床边,吸了两支烟,然后在房间上下翻了一遍,总算在一个黑色的盒子里找到自己的手机。 他没翻通讯录,而是直接拨了某个已经烂熟于心的号码。 电话响了两声,然后被保持住了,大概是有重要的事,助理不敢送过去,晚上八点,正好是上流社会的黄金社交时间,如果时间踩得好的话,“不得不接的电话”造成的损失,不亚于一场小型的金融风暴。 有一段时间,大概是叛逆期,程曦经常选在这个时间打电话过去,但是毫无例外地,她每次都会接起来,尽管程曦完全没什么重要的事,就是想打扰她的正事而已。 “是我。”那边传来端庄柔和的女声,当惯了家主的人,确实有足够的从容:“刚刚在处理别的事,抱歉……” 程曦没有回应她的话。 “我要谈恋爱了。”他直截了当地说。 “哦,”她没有制止程曦的习惯,只是委婉地表达:“你前段时间不是……” “那个是无聊而已,而且已经分了。”程曦言语简洁:“这次是认真的。” 那边没说话。 “你别猜了,你猜不出来的。”程曦知道自己身边一直有人在代她“照看”:“我通知你一下而已。” “哦,好。”她对程曦的态度不以为忤。 “你对我对象的性格有什么要求没有?”程曦问她。 “只要你喜欢。”她态度宽容的同时不忘为自己留后路:“不要太出格就好。” 程曦勾了勾嘴角。 “那性别呢?” 第66章 意外 在程曦带着笑意说出那句话之后,电话那边沉默了一瞬。 但她毕竟是掌管着整个秦家的人。 “程曦,你是在跟我开玩笑,还是在说真的。”她看起来像是在示弱。 “我不记得我什么时候跟你开过玩笑。”程曦不接她话茬。 电话那头的声音带上怒意。 “现在不是贫嘴的时候。” “爱信不信,我只是通知你一下而已。”程曦悠然自得躺在床上,顺手拿过桌上的一张卡片,一看,是林郁的学生证,嘴角就翘了起来。 秦夫人的声音显然是在按捺怒气:“你找个时间,把那个人带过来给我看看。” 程曦笑了起来。 “不好意思,带不过去……”他声音里都带着笑意。 “程曦。”秦夫人声音严厉地叫他名字。 程曦仍然带着笑意。 “我是说真的,”他轻巧解释:“我们又没在谈恋爱。” 本来应该勃然大怒的,但是电话那边却是松了一口气的样子。 “既然没在一起,就不存在性向的问题。”秦夫人声音委婉很多。 “你不是让我学习步惊云吗?”程曦听不出是在开玩笑还是在认真:“我就是跟步惊云学的,未雨绸缪。” 秦夫人雷厉风行,就算当年在林家做女儿的时候,也不是什么温婉如玉的大家闺秀。她嫁过去秦家,秦家的老太太当年在世的时候,说她像探春,玫瑰花儿,又香又好看,可惜有刺扎手。她扎手了那么多年,唯一一次无可奈何,是对“那个人”,偏偏程曦性格完全像极了那个人年轻的时候,只能说相生相克,报应不爽。 程曦打完电话,心情尚算不错。躺在床上吹了一会口哨,发现林郁竟然还没回来。 其实林郁和易云攸没走远,就在宿舍楼下转了转,也没说什么惊心动魄的话,易云攸不过是嘱咐林郁,不要太相信别人,不管发生什么事,都可以随时跟他打电话。以至于林郁在很多年后,回想起那天晚上,都不太不记得易云攸说了什么。只记得自己要给易云攸看帮派驻地的时候,易云攸无奈的笑容。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记得最清楚的,是那天易云攸走的时候,站在路灯下面跟自己说再见的样子。 明明并不是什么特殊的场合,也没有什么特殊的事发生,甚至易云攸笑起来也只是稀松平常的样子。 但他就是一直记得清清楚楚。 - 林郁回到宿舍的时候已经是九点半了。 程大少爷一脸不爽地坐在电脑前面虐菜,听到林郁进来的声音,回头看了一眼。 “九点半了。”程曦复述了一下时间。 “我知道。”林郁把背包放下来:“我比原定计划超过了半个小时,对不起。” 在这样正式的道歉面前,程曦也找不到什么发飙的理由来,只能哼了一声,转头把游戏里的对手打了一顿。 林郁走到他面前,把一瓶饮料放在他面前。 “这是什么?”程曦挑起眉毛。 “你上次让我请你喝的饮料。”林郁一脸“这应该就是你喜欢喝的饮料”的表情:“不过这个饮料在附近的超市没有,要在我们寝室附近的那个超市才有。” 所以林郁同学是特地走过去买的。 从来只喝自己冰箱里那些老林送来的饮料的程曦同学,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 “你现在不喝吗?”林郁一边收拾自己的书一边问:“那我放在冰箱里好了。” “不用了。” 程曦拿起那瓶饮料,拧开了瓶盖。 初秋夜晚,万籁俱寂,其实不只是春天,大概秋天也是很适合发生点什么的季节。 - 星期三,林郁回寝室换衣服的时候,被白小胥撞见了。 白小胥同学不知道去哪折腾了一顿,整个人又无精打采地趴在桌上,看见林郁就弹了起来:“林郁,宿管说你两天没回来睡了。” 林郁一点不心虚:“我在程曦宿舍。” 白小胥炸毛了。 “你傻啊!你跑程曦宿舍去干什么!你嫌自己死得不够快吗!” 林郁不能理解百小胥在激动什么。 “我们宿舍的网速不好,所以在程曦宿舍玩游戏。” “我真不想说你。”白小胥一副操碎了心的样子:“你过去是玩游戏的吗,你喜欢程曦啊,程曦又是个来者不拒的,你觉得你够他玩吗?他随便来几招你就连骨头渣都不剩了。” 林郁淡定地看了一眼白小胥。 “你说话的修辞手法太多了,我有点听不懂。” 白小胥快被他气疯了。 “总之你不准去和程曦住,”他威胁林郁:“不然我就告诉林妈妈,你和一个烂人住在一起。” “程曦不是烂人。”林郁辩解:“你告诉我妈也没用,我妈说人要努力追求真爱。” 白小胥扶额。 “你没救了,林郁。”他说:“你竟然觉得要和程曦发展真爱。” 林郁抿着唇,看着他。 “白小胥,你一定是受到挫折了。你以前还鼓励我追程曦的。现在却一直阻止我,你做人的心态都变了。” “是因为我彻底理解程曦那种人的心理了。”白小胥顶着一张娃娃脸说着沧桑得不得了的话:“你现在还不知道,肯定不会相信我,你去试试也好,总之记得带套。” 林郁点了点头:“我妈给我准备了。但是我个人不太支持婚前性行为……” “你闭嘴吧,程曦不可能和你结婚的。”白小胥疾世愤俗:“最好趁他甩你之前把他上了,也不算亏。” 先不说白小胥对于林郁同学的信心是从何而来,林郁对自己也是很有自信。 “通常情况下,我不会和他发生婚前性行为,”林郁严肃地说:“不过如果发生了的话,我一定会对他负责的。” - 十一月初,林郁开始频繁在程曦的宿舍出没。 作为白小胥他们眼中的“烂人”,程曦倒是一直没做什么符合“烂人”这两个字的事。相比林郁常常宅在家里,他大部分时间在外面,打篮球,赛车,喝酒,偶尔宿醉起来头疼,就叫林郁冲杯茶,坐在电脑前面教林郁PK。 程曦虽然名声在外,但性格并不喧哗,喝醉了也异常冷静,靠在床上冷着脸不说话,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在生气,其实他只是脑子放空了而已。 林郁对他,其实是有着无限的容忍的,但他也并没有做什么出格的事,除了性格冷点,脾气差点,偶尔看南仲远不惯,还要去他店里打下秋风。此外并没有做什么烂事。 如果事情按着这样发展下去,也许会是另外一种结局。 可惜世事总不如人意。 都说这个人聪明,那个人老成,其实年龄就是年龄,阅历就是阅历,人年轻的时候会犯什么错,会错失什么东西,任何人都想不到。因为年轻,世界繁花似锦,那么多的人,那么多好玩的事情,偶尔辜负了一两样,也没什么大不了。因为明天又会有新的状况出现,你很快就会忘掉昨天的事情。 十一月月初,南仲远兴冲冲地把那张电子竞技俱乐部的名片给秦陆,秦陆跟他说谢谢,并且平静告诉他:“我并不准备换工作,我现在的工作很好,至少我奶奶一叫我,我就可以立刻赶到她身边。” 普通人的防御顶多是贝壳,总会有开口的一天。秦陆却是珊瑚礁,千百年沉淀下来岩石一样的外壳,里面的心大概都成了石头,光是看着就让人绝望,哪里还有敲门的勇气。 十一月九号,白小胥去机场送人,如果有人能安静地盯着白小胥看上几天的话,大概会觉得他有点像个小孩,因为父母不在家,所以越发要自己弄出点动静来,就算不开心,也要竭力装得开心,让别人觉得他没心没肺。那天下午他坐在机场的台阶上吃薯片,吃完之后拍拍屁股回了学校,就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十一月中旬,S城有个国际性的经济论坛,整个城市到处都在放关于这个的消息,林郁在书店买GRE的资料,还站在屏幕面前看了一小节会议,如果他再多站一会,也许会看到下一位讲话的人,发现他眉眼的轮廓和程曦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林郁买了书,又给程曦买了瓶5块钱的饮料。 他用钥匙打开程曦的宿舍门的时候,是以为程曦去外面玩了的。 但是程曦没有,他坐在床头,手枕着头,盯着自己黑漆漆的电脑屏幕看,没有和林郁打招呼。 林郁叫了他一声,把包放下来,准备收拾房间。 “饮料。”程曦说了一声。 林郁把桌上的饮料递给了他。 “你买的那种。”程曦接都没接。 林郁连忙从包里翻出来递给他。 他有点怀疑,但是并不确定,因为程曦算是很有自制力的人,白天不会喝酒,就算喝酒也不会喝到醉。 程曦接了过去,并没有喝。 他并不喜欢这种饮料,就像他并不喜欢别人管他还信不信真爱,或者一脸严肃地跟他普及吸烟的害处。 但是他拖住了林郁的手。 林郁猝不及防,被拖得一个趔趄,栽在了他身上。 林郁闻到了酒味,但不重。程曦在笑,他笑的时候总是嘴角先翘,眼睛却很少眯起来。 他说:“小鱼,你想不想和我谈恋爱。” - 人在不懂事的时候,总以为这世界上所有的事都能分出个是非黑白,喜欢就是喜欢,利用就是利用,吃醋就是吃醋,依赖就是依赖。 但是生活里并没有那么多分得清楚的事,你有你的道理,他有他的,每个人都这样跌跌撞撞懵懵懂懂地活着,偶尔停下来想分清楚,也要等到心脏被刺痛的那一天。 就像程曦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问林郁这句话。 程曦也许是有点喜欢林郁的,他总是摸林郁的头,勾着林郁的肩膀,他觉得林郁身上是暖和的,带着光芒的,那种光芒是极少数的家庭里才能长出来的,而他这辈子都不可能拥有。 他并不知道该拿这样的光芒怎么办才好,他像偶尔捡到一种奇特的植物,想要把他种在花盆里看他会长成什么样子,却又隐隐知道这种植物不应该生长在自己的院子里。 也许给他时间,他会想得明白。毕竟他是那么聪明的人,就算有太多事让他活得玩世不恭,他骨子里还是那个要做到最好的程曦,看得懂林郁,容得下廘战,他嘲讽易云攸,调侃秦夫人,他脑子里在想什么谁都不清楚,但是总有一天他也会长成参天大树。 可惜这世界上所有的错误,其实都可以归结于时间。 意外总比水到渠成先到来。 第67章 本能 林郁很少被吓到,小时候和林森一起在林爸爸实验室用溶解法分离蛋白质,结果试管不知道怎么爆掉了,两兄弟都是一脸淡定,林郁还“哦”了一声。 但是这次林郁被吓懵了。 吓懵他的也只是程曦的一句话而已。 “怎么,不愿意?”程曦挑着眉毛,伸手在他眼前晃。 林郁连忙用力点头。 程曦笑了起来。和以往的笑容不同,他这次的笑容轻且浅,稍纵即逝。 “点头是什么意思?答应还是不答应?” “答应!答应!”林郁紧张得连说两次。 程曦拍了拍身边的床铺:“躺上来。” 林郁规规矩矩地躺了上去。还不忘拍了拍床把弄皱的床单拍平整,然后看着程曦。 程曦避开了他的目光。 “你觉得我们现在该干什么?”程曦问他。 林郁努力地思考了一下。 这段时间进步太迅速,他每天都过得很开心,就忘记去网上查资料了。 “要不……”他迟疑地思考着,忽然间豁然开朗,:“我们一起看星球大战吧!” “看什么?”程曦酒都醒了,挑起眉毛看他。 “星球大战,StarWars,天行者!”林郁开心得简直要坐起来了:“我最喜欢的电影……” “停,我知道那是部老电影。”程曦莫名其妙地一肚子火:“你就想干这个?” 林郁不懂他在气什么:“星球大战很好看啊。” 所以说酒精会让人丧失理智,程曦自己都觉得自己和林郁讲道理简直是在犯傻。 “算了,我去洗澡。”程曦坐了起来。 林郁坐在床上疑惑地看着他。 “那我们还看星球大战吗?”他也知道程曦对自己很无语,但是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只能弱弱地解释:“如果看的话,我要先装一个光驱……” 程曦无奈地叹了口气,伸手摸了摸他头发。 “装吧。” 林郁开心地装光驱去了。 - 其实,程曦太高估自己了。 他并不像白小胥描述、或者他自己以为的他能做到的那样,是一个烂人。他就不是那种轻浮浪荡花天酒地还沾沾自喜觉得自己风流又潇洒的人。他骨子里像极了那个人,他不喜欢奢靡享受当米虫,他有魄力有目标,也有实现的能力。他连沉迷游戏玩个网游都玩成了帮主。这个世界随时在提醒他,他本该待在什么位置,做什么事业。 但是他不能。 于是他以为自己可以一落到底,陷进泥潭里,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做,随心所欲,不用负责任,空口许诺,害人害己。 但是他也做不到。 他天生不适合骗人,不是他不会,是他不屑于,他骨子里流淌的是程家人的血液程家人的高傲,不屑于去欺骗别人,也懒得没事伤害别人。别人说他花心,其实他从来不骗人,脾气坏倒是实话——他会跟女生直说:我不喜欢你,我就是玩玩而已,不好意思,不谈感情。只是被以讹传讹传坏了而已,冷血和无耻还是有区别的。 何况这次的人是林郁。 他向来就对林郁下不了手,他不是傻子,如果说在网上还隔着点距离,那么算上那次在酒吧,林郁送的那一拳,他要是还感觉不到林郁对他是什么意思,那他就是傻子。但是,就算林郁一脸崇拜地仰望着他,征兆明显到聪明人一眼就看穿,但他也只会顺手摸摸林郁的头,顺便还拿瓶饮料给林郁喝,带他去南仲远的店里吃饭,最后还让他在自己房间玩电脑。他不愿意去想背后的意义。 他的话放得那么狠:不和喜欢自己的人谈恋爱。要是王妍目光锐利点的话,那天在酒吧就不该扶他,应该顺手抄起酒瓶给他一下——双重标准不是这么玩的。 易云攸找上门来,也是为了这件事。他出发点是好的,为林郁讨个说法,不能这样不明不白。但是这一出还不知道是福是祸——循序渐进未必不好,程曦只是不想明着面对,并不是没有表示,他在收到那一拳之后,不仅没疏远林郁,还给了他自己宿舍的钥匙。算是故意也好,算是潜意识也好,都不是什么坏事。他对王妍可没这么好。 只是一切都过去了。 易云攸推波助澜,加上那个人在S城的出现,程曦自己都不太能想清楚自己现在是在干什么。 - 程曦从浴室出来的时候,林郁已经把窗帘拉好,把投影仪对准了程曦床头的墙壁,正跪在床上摘墙头的油画,他没带幕布,就准备把墙壁当幕布用,反正程曦的宿舍风格简洁得很,墙上没什么多余东西。 程曦在朋友里一直是公认地对钱没什么概念的——其实他只是对不是自己赚的没什么概念而已,自己当初赚的钱还是很看重的。但是林郁对钱没概念的程度还在他之上,而且他对东西也没什么概念,林郁现在的窗帘是当时林爸爸实验室做装修的时候跟着定做的,在他发现程曦有时候上午睡觉之后,就动作迅速地连窗帘带轴承带工具箱都搬到程曦寝室来了——为此还被白小胥嘲笑说倒贴东西,至于程曦推开门发现林郁正手拿小型电钻在给自己装窗帘顺便连寝室线路都优化了一下,就不提了。 “我们可以看电影了。”林郁把枕头堆好:“这样就可以靠着看了,如果你看到一半觉得想睡觉,也可以睡觉。酒精会让人大脑晕眩的。” 程曦不知道该感慨林郁同学对自己很好,还是该感慨自己魅力值太低。程大帮主洗了澡出来,头发湿漉漉,牛仔裤挂在腰上,简直是可以上杂志封面的身材,林郁同学也只瞟了一眼而已。 当然,如果他能听到林郁和白小胥关于“婚前性行为”的对话,大概会改变想法的。 明明离说出“谈恋爱”这三个字不到二十分钟,两个人的现状却是坐在一起看一部几十年前的老电影,而且林郁还怕程曦看不懂,还和他讲解说,说其实太空里的战争是不会有引擎声音和炸弹爆炸声音的,这个是为了电影效果…… 程曦枕着头皱着眉头看了十多分钟,觉得自己还是去睡觉好了。 当然,睡前他还有点不甘心,问林郁:“对了,问你个问题。” “……这里的飞船转向也有问题,”林郁停下讲解:“什么问题?” “超人电影里,超人的女友从天上掉下来,超人冲上去接住她的可行性有多少……” 其实这个问题是晏斯梵回去之前告诉程曦的,说是他从别的地方看来的,让程曦如果觉得无聊的时候问林郁,因为答案会很精彩。 “是这样的……”林郁扶了扶眼镜:“考虑女友本身自由落体的加速度,和超人的速度,两人接触的一瞬间,女友会迅速被超人的手臂切成三段。不过如果这一幕是出现在电影里的话,也可以理解,因为超人系列电影的分级是PG-13,考虑到观众的年龄,应该不会出现这样血腥的画面。而且商业电影是比较倾向于喜剧结局的。” “嗯,你说得很对。”程曦摸摸林郁脑袋:“我要睡觉了。” “好。”林郁把声音调小:“我把声音调低,你睡觉的时候放着电影,醒来之后应该会对星球大战有印象,这和胎教的原理是一样的。” 程曦除了睡觉已经想不到别的应对方法了。 - 其实白小胥担心的优点没道理,先不论程曦是不是个烂人,林郁这种奇特的思维,也让人很难跟他上演虐心言情剧里的那一套,因为他实在太能破坏气氛了。 - S城的经济论坛要开三天,今天才只是第一天而已。 程曦只睡了半个小时,醒来时室内一片漆黑,林郁正紧张地盯着投影。 “看到哪了?”程曦低声问他,也许是因为刚睡醒的缘故,他声音有点低沉。 “他们在决定让不让天行者当绝地武者。”林郁紧紧盯住屏幕上正在激烈争辩的众人。 “你不是看过结局了吗?”程曦逗他。 光线昏暗的室内,只有电影的光照在林郁脸上,他神情紧张地盯着电影,看起来又好玩又好笑。 “电影的结局只有几分钟而已。”林郁就算在百忙之中,程曦的问题他还是要回答的:“但是过程却有几十分钟,所以重要的是过程。” 程曦已经习惯了他做什么都有一套自己的道理了。 情节进展到激烈的时候,林郁神色越发紧张,其实他紧张的表现也只是瞪着投影而已,程曦觉得他这样子很好玩,连他自己也不知道是心血来潮还是怎么的,就伸出了手。 “Hey,”程曦拿手晃了晃他眼前:“你不会忘了吧。” “忘了什么。”林郁茫然地转过头。 程曦勾起嘴角,忽然伸手,在他脸上摸了一把。 “我们在谈恋爱。” - 也许,连程曦自己都分不清楚,他之所以向林郁问出那句话,到底是情绪失控时候的一时冲动,还是病急乱投医。 人在情绪失控的时候,可能也是最本能的时候。本能知道谁是好的,谁是坏的,谁是温暖的带着光芒的,所以迫不及待地靠近,就算用手段也要锁住。 只是本能终归不是爱情。 作者有话要说:超人和女友的梗是生活大爆炸里面的。 还有星球大战真的很好看,严肃脸。 至于为什么这章没虐起来,我想是因为林郁太脱线了。 他不觉得这样冲动的表白是不重视自己,也不知道程曦喝了酒说的话不能相信,所以他压根没被虐到。 不过林郁也有心,他迟迟没进入恋爱状态就代表他本能地知道不对劲。 第68章 质问 S城经济论坛开到第二天,程曦宿舍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当时程曦正带着林郁去外面吃了饭回来——南仲远最近有点萎靡不振,店里也没出什么新菜式,程曦懒得带林郁去他店里吃,于是拿钥匙开了步惊云宿舍的门,开着他的车带林郁去吃成隆行的大闸蟹,虽然时节晚了点,但也吃得很丰盛,林郁不愧是能手动组装发电机的物理学生,在程曦指导下把蟹肉吃得干干净净。 直到看到宿舍楼树荫下停的那辆牌照开头写着红色“京V”的英国车,程曦心情都还是不错的。 那是辆黑色的宾利车,如果不考虑车牌的话,在S大这样卧虎藏龙的地方,引人注目,并不算引人注目。车静静停在树荫里,外面站着一个身形挺拔的青年人,像一棵树一样站在烈阳里,除了职业军人,很少有人有这样的意志。 程曦的脸沉了下来,把手里新买的一袋零食交给了林郁。 “你先上去。” 虽然程曦性格不算好,对林郁却很少有这样严厉的时候,林郁懵了一下,还是听话地接了过来,“哦”了一声,茫然地往楼上走。 走到门口,他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那辆宾利车还静静地停在树荫下,程曦已经不见了。 如果林郁的第六感敏锐一点的话,他应该可以看到在更隐蔽的地方,停着一辆不起眼的车子,而车里面的人,都是荷枪实弹的军人。 - 程曦朝那辆停在树荫下的宾利走了过去。 他出门之前洗了个澡,随便摸了一件灰色T恤穿着,下面是一条简单牛仔裤,除了俊美的五官,看起来与任何一个普通的十九岁青年别无二致。 警卫员动作利落地为他打开了后排的车门。 上次见到“那个人”的时候,警卫员还是另外一个青年,说起来,也有整整四年了。 程曦坐了进去。 车里面冷气开得很低,像“那个人”一贯的性格,其实,就算在经济论坛的报道上看到他,程曦也压根没指望他会来看自己——上次S大百年校庆,“那个人”的名字突兀地出现在一堆比他身份低上许多的名单里。那时候自己还尚余一点希望,以为至少他会过来看一看自己,还特地跑去上了课,好让他来找自己的时候容易找一点。结果直到他走都没等到,班上女生的邀请倒是收了不少。 程曦坐在后排,这车的主人坐在前排,他连和程曦直视都不愿意。 仍然是记忆里的脸,雕塑一样深刻的轮廓,和程曦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除了眼神的沧桑之外,大概是因为掌权太久,脸上自然地带着威严,皱眉太多,眉心有一道痕迹,这大概是他脸上唯一一道岁月的痕迹。 程曦年纪小的时候,曾经千方百计查找自己父母的信息,在他能找到的仅有的资料里,他们的家族一个在南,一个在北,一个上的是贵族女校,另外一个却是正统的R大出身,在他一个人渐渐长大的过程里,那些只字片语的形容,甚至只是校友名单上的一个名字,就是他对于“父母”这两个字的全部概念。 只是一切都过去了。 他渐渐长成今天的样子,他们出现在他面前,他不再奢望,也不再激动。时间是这世界上最厉害的东西,悄无声息地改变了一切。看着今天的他们,程曦无法想象当年正是这两个人,背叛了各自的家族,即使不惜与整个世界为敌,也要生下自己。 也许,当年的他们还在,只是被包裹在了坚硬的外壳之内。 而程曦永远无法得见。 也许“秦夫人”偶尔还会流露出母亲的本能,关心程曦的生活,定期派人送来衣服,饮食,或者各种她认为对程曦好的东西。但是眼前的这个人,唯一让程曦觉得他在关注自己的,就只有四年前那一次让人绝望的对话而已。 车里温度很低,而这段沉默让车里显得更冷了。 最终是他打破沉默,毕竟,他的时间,可远比程曦的宝贵。 不知道为什么,程曦一直对他的声音印象很深,每次听到,都觉得心里陡然生寒,大概是四年前的事太印象深刻了。 “就是他?”坐在前排的人冷冷地说了三个字。 程曦知道他指的是林郁。 “是。”程曦并没有什么报复的快意:“我们已经在一起了。” 意料之中的,没有什么过激的回应。 大概是家族渊源,他在这个年纪,就已经让人觉得难以面对,像是黑暗中露出一鳞半爪的庞然大物,光是这种让人闯不过气来的威慑力,就让你完全失去反抗的欲望。 如果程家的长辈当年也有他这份威严的话,那么不得不说,当年的他,和“秦夫人”,确实很有勇气,很了不起。 “家世还算不错。” 程曦惊讶地看着后视镜。 能让他说出“家世还算不错”这样的话,简直是凤毛麟角,要知道,就算是身世神秘的晏斯梵,在他当初评价程曦的朋友时,也只得到一个“一般”的评价而已。不过想想林郁父母对林郁的教育,也许他连这个也算了进去。 他大概看出程曦的心思,不过懒得理会。又添了一句:“可惜是个男人。” 他说这话程曦倒不惊讶。 “男人不是最好,”程曦一针见血:“私生子的名号,难道还要当成传家宝一代一代传下去……” “荒唐!”他冷冷打断程曦:“你读了这么多年书,竟然说出这样的混账话。你说自己是私生子,把你母亲放在什么地位!” “就是读了书,才知道道理。”程曦丝毫不怕他,一字一句都跟剔骨尖刀一样:“我妈叫秦夫人,我可不姓秦。我爸姓程,我妈却没嫁给姓程的人。” 就算被这样挑衅,后视镜里那张脸仍然冷漠而平静。 “要是你那些弟弟像你一样放肆,早就被我打死了。” “是吗?可惜我没有弟弟。我连父母都没有,哪来的弟弟。”程曦冷冷地笑。 “像个妇人一样逞口舌之强,你母亲把你教育成这个样子,真是丢脸。”他看了程曦一眼。 “是吗?谁让我是个野种呢,有娘生没娘养,有爹生没爹教。” “滚下车去!”他冷冷地对着程曦说道:“一点点挫折,你就自甘堕落成这个样子,真让我失望。” “那还真是对不起您老人家了。”程曦一字一句都能把人气得吐血:“好在您老人家别的没有,儿子还是有两个,教好你北京那几个好儿子吧,我还用不着你关心!别装得一副大发慈悲垂询我的样子,我的生活用不着你来指指点点。” 那个人已经神色冷峻地闭目养神,不再说话,不再看程曦,完全是把程曦当作空气,他没再说一句鄙夷的话,但是光是这样完全不屑一顾地忽视,就足够让人羞愧得无地自容。 不过程曦遗传了他的性格,这点事还伤不到他。他既然说了滚,程曦冷哼了一声,摔了车门就走。警卫员虽然是新换的,但也知道什么能听什么不能听,眼观鼻鼻观心地站在一边,当作什么都没看见。 - 程曦摔了车门,带着冷笑上了楼。 他并不是如“那个人”所说,是自甘堕落,那些话也不是他喜欢说的,伤敌一千自损八百,在那样的庞然大物面前,他只能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刺痛他,是两败俱伤也好,是年少轻狂也好,至少,在面对那个人的时候,只有说着这些话,他才能按捺住自己心里那些沉积了十九年的怒气,那些始终在心里叫嚣着呐喊着的,恨不能朝他们怒吼着喊出口的质问。 他知道问出那些话,不会有鄙夷,不会有争吵,但是他们也给不出答案,他们只能沉默——不然还能怎么样,已经十九年了,一个是一举一动都牵连众多的“大人物”,一个是孀居在香港的秦夫人,现实不是电视剧,不是大家咆哮一阵吼一阵,然后误会解除,团团圆圆皆大欢喜。 生活里不会有误会,只会有铁壁一样的现实,拆不倒推不动,你只能在铁壁里的间隙里苟延残喘,一步也不能多走。 所以程曦从来不问,从懂事开始,他再没在他们面前说过自己想说的话,问过自己想问的问题。 他用嬉笑怒骂,用让人无法忍受的叛逆和毒舌,用轻浮的态度和一概而论的拒绝来对待他们,把他们推远,越远越好。 既然不能拥有完整的家庭,完整的亲情,那么就一点都不要,他程曦是私生子,却不会捡着他们各自家庭成员吃剩的残羹冷炙过活,那太恶心了。他一个人活着,玩世不恭地活着,活得铁石心肠,活得干干净净。 这就是他的选择。 只是,这个世界不会因为他的选择奖赏他,他不要他们给他的东西,却要一世背着私生子的名头过活,除此之外,他的人生,也必须按着“私生子”的人生走下去。 这件事,“那个人”在四年前就已经教给他。 作者有话要说:准备这两章把程曦的性格成因说完的,但是这章只写到这里,未免大家因为这章对程曦产生先入为主的想法,觉得“就这点小事就自甘堕落成这个样子,你是不是男人”,所以今晚双更。 第69章 开心 程曦走到门口的时候,手还在发抖。 他心情其实没那么激动,十年前他也许会激动,会在见面的前一天就夜不能寐,想象他们会和自己说什么。但现在这只是生理本能而已,毕竟那个人是他的父亲。 寝室门虚掩着,林郁大概没管程曦语气严厉不严厉,反正一厢情愿觉得他马上会回来。 程曦憋了一肚子火,要是平时也许是踹开门扔钥匙翻冰箱开啤酒一气呵成,但是考虑今天林郁在这里,踹门他肯定会吓到,还是算了。 林郁正在看GRE单词,由于“超级学霸”计划还没实行程曦就跟他“表白”了,所以他决定把这个计划当成一个惊喜,至于是惊喜还是惊吓就不在他的情商思考范围之内了。听到程曦进门,他赶紧把界面切换出来。继续看论坛上一区冥皇的团队PK视频。 程曦脸色不太好看,但他并不是会迁怒的人,和林郁打了个招呼,带着钥匙去易云攸宿舍吸烟去了。他坐在阳台上一边吸烟一边往下看,那辆车已经走了。 - 下午林郁去上课,程曦在PK场虐人。 林郁出门不到十分钟,门又被敲响了。 程曦不耐烦地打开门,决定如果上门骚扰的是南仲远就把他打一顿,结果开门看见林郁站在外面。 “我想了一想,”跑得脸通红的小理科生跟他解释:“如果你心情不好,我应该陪在你身边安慰你。” 程曦一手拉着门,自从那辆车上下来之后第一次笑了出来。 林郁觉得这说明自己做对了,跟在程曦背后进门,低声庆幸:“还好我在黎教授进教室前就跑了出来。” 程曦把游戏界面切出来,坐在椅子上好整以暇地看着林郁。 林郁规规矩矩地坐在床上,为了避免尴尬,眼睛还四处瞧瞧。 过了十秒钟。 “怎么还不开始?”程曦板着脸:“说好的安慰我呢?” 林郁本来就是临时开窍,根本没什么准备,被他一问,有点慌了:“我想想……” 程曦一眼就看穿他在想什么:“不准背名言警句。” 林郁顿时词穷,想摸PAD出来查又不敢,双手垫在大腿下面,纠结了一会,试探地说:“要不你吃点东西吧?” 程曦挑起眉毛。 “白小胥说吃饱之后,会觉得世界都是美好的。”林郁解释。 “那是因为他属猪。”程曦又对白小胥进行人身攻击,还好白小胥也跟林郁说过程曦是烂人,正好扯平。 “是的,”林郁虽然听不懂属猪和吃饱就觉得世界美好有什么逻辑关系,但还是无条件拥护程曦的观点,并且认真算了一下:“你属龙。” 程曦还是没有笑出来,仍然板着脸。 “吃东西不行的话,我们就去看喜剧电影吧……”林郁努力琢磨着程曦的表情:“还是去打游戏?” “那些都是依靠外力。”程大少爷作威作福,顺便还戳了戳林郁胸膛:“现在是你在和我谈恋爱,应该靠你自己的力量来安慰我,不要想着借助别的东西……” 林郁的耳朵尖因为那句“谈恋爱”默默红了,继续努力思考:“我给你讲个笑话?” “听不懂。”程曦靠在椅背上。 “那我给你表演个节目?”林郁绞尽脑汁:“跳个舞?” “哦?”程曦饶有兴致地看着他:“你还会跳舞?” “不会。”林郁老实地回答。 程曦继续靠在椅背上,兴致不高的样子。 林郁有点着急了,站起来凑近程曦进行观察,大概是想从医学上找出一点办法来,程曦也不说话,任由他观察自己。 最后林郁一咬牙:“那我去化学实验室给你偷点笑气来吧!” 【笑气:无色有甜味气体,是一种氧化剂,化学式NO,有轻微麻醉作用,并能致人发笑】 - 基于“笑气方案”因为太匪夷所思被程曦当场否决,林郁实在是想不到别的办法了。 程曦仍然一脸不爽地靠在椅子上,林郁犹豫了一下,也拖了一张椅子,坐在他身边,然后靠在他身上。 “嗯?”程曦询问地看着他。 “研究表明,靠在一起会产生安全感,并且帮助沮丧的同伴恢复信心。” 程曦目光锐利地看出林郁的闪烁其词。 “什么研究?对象是什么?” 林郁心虚地低下头:“黑猩猩。” 听到程曦半天没说话,林郁正犹豫要不要解释一下其实黑猩猩也是灵长动物,而且和人类相似度很高,程曦就先开口了。 “其实,我可以教你一个很简单的方法。”程大帮主眼睛眯得狭长,他眉眼长得最好,只是太明朗了些,眼睛一眯,就是女孩子最喜欢的腹黑男主角。 “什么方法?”林郁满心信任地看着他。 “你只要看着我说‘程曦,我很喜欢你’就够了。”程曦骗林郁进套:“鼓励是最容易让人恢复信心的方法。” 林郁觉察到了不对劲:“真的?” 程曦丝毫不给他动摇的机会:“你不是说要安慰我?” “可是……” “没有可是,”程曦打一棒子给一颗糖:“如果你把我心情安慰好了,说不定我会告诉你我为什么心情不好。” 如果加上音效的话,程曦这句话应该是“biu”地一声,直接戳中林郁心里的想法。 所以,虽然以林郁的迟钝,都觉察到了这方法很不靠谱。但是迫于程曦大棒加胡萝卜的政策,还是答应了。程曦自然不会给他想明白的机会,催促他赶快。 “程曦,”林郁的声音有点抖,抿了抿唇,:“我很喜……” 程曦表情严厉地看着他。 “我很喜欢你。” 程大少爷心满意足地笑起来,摸了摸林郁的头。 “乖。” 大概,这个世界上最让人开心的事,并不是小鱼努力“安慰”自己的样子,而且逗着小鱼玩的过程。 - “林郁。” “嗯?” “有没有什么事,是你觉得自己要做一辈子的?” “研究物理。” “那如果有人告诉你这辈子什么都能做,就是不能做物理呢?” “那我会过得很不开心。” “有多不开心?” “一想起来就会不开心,没有想起来的时候,潜意识里也会不开心。” “嗯。” “那你什么时候跟我说你今天为什么不开心?” “等你能听懂的那天。” 其实,我已经说了。 - 很多人并不知道的是,程曦其实是个很豁达的人。 他小时候没有父母,也没心没肺地长大了,而且充分利用自己没有家长可以给老师叫的优势,在小学乃至中学里打出一片天,揍得别的小孩哇哇叫。除此之外,他并没有迁怒于代替自己父母“悉心照顾”自己的沈妈妈,而且和沈泽关系很铁。 对于那时候的他来说,父母只是一个缺口而已,男子汉大丈夫,人生终究要自己一个人走,如果自己的事情足够精彩,其实也不会有太多机会想起来。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中学之后他身边聚集了一堆奇奇怪怪的人,易云攸不说,南仲远是个享受生活的奇葩,陆沉是严肃端正的君子,至于晏斯梵,从他们认识他的时候,他就是现在这副懒洋洋的样子。 易云攸会做生意,南仲远会做菜,陆沉能做任何他决心做好的项目,晏斯梵虽然对什么东西都提不起兴趣,但却比谁都看得穿,至于程曦,他喜欢玩大的。 就像他和林郁说过的那样,零八年他成功加入MATA实业的股票卖空,挟裹在股市的大潮里载沉载浮,从那些商场巨鳄的牙缝间抢到自己人生第一桶金,当时他手持的股票市值足足八位数,当时不仅那帮损友对他五体投地,连香港都出动猎头公司要挖这名神秘的买手。 那是他过去十九年最开心的几天之一,香港股市下午四点收盘,一堆人在南仲远的别墅顶楼开庆功宴,当时正是夏天,繁星满天,夜风吹得太平山上树影翻滚,他端着香槟俯瞰整个城市的夜景。几个十五六岁的男孩子,不知道天高地厚,一个个对着灯火通明的香港大声喊话,连晏斯梵也大声骂了一句英文脏话,而程曦喊的是“我要征服这座城市!还有这个傻逼的世界!” 年少轻狂,少年意气,他以为自己能一直往前冲,这世界都挡不住他。他会征服这座城市,还有很多座城市,总有一天,他会站在最高的顶点,然后告诉那个人——那个连坐在他对面和他聊几分钟都不愿意的那个人:你为之抛下我十几年不闻不问的东西,在我眼中,不过是一座废墟!而我以后绝不会为了这些东西,抛下我的孩子,抛下我挚爱的人!这个世界都无法阻止我! 一夜疯狂,第二天酒醒过来,除了宿醉的头疼和几个七歪八扭倒在沙发上哼哼的朋友之外,眼前还站着老林,说秦夫人派他来接自己。 与那个人不同,“秦夫人”一年会见程曦两三次,有时候会给程曦准备衣服,有时候会询问程曦的近况。说起来,程曦小时候性格就很倔强,程曦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大概只有三四岁,是由沈泽的母亲陪着。沈妈妈教他,见到她之后一定要叫秦夫人。但是三岁多的程曦一见到她,还是冲过去抓着她的裙子叫“妈妈”。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多年,程曦一直记得丝绸旗袍捏起来冰凉的触觉,和她当时并没有回应自己的表情。 后来程曦也渐渐学会叫她秦夫人。 这次见面的地方是一个高级会所,似乎比以往的都要隐秘低调,中式建筑的外观,院子里还摆着一缸一缸的荷花,雕花窗和槅门,在经过幽暗的走廊和一间间房间,最终推开的一扇,里面坐着和自己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中年人。 要说不紧张,是不可能的,从小一直在找他的资料,新闻里短暂的露脸,报纸上的一鳞半爪,还有那些偶尔从沈泽母亲嘴里说出来的一句半句的形容词,看着别人的父亲,也会想自己的父亲是什么样子,只是他一直缺席,一直到程曦一个人长成今天的样子。 他的第一句话,是“我知道你在香港做的事了。” 十六岁的程曦紧张得说不出话来,明明昨天晚上才下过决心要证明给他看,要告诉他,就算没有他,自己也可以一样杰出。但是真正见过这个人,这些想法却成了在内心沸腾的岩浆,已经烧灼得心脏都开始疼,却仍然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但是。 程曦虽然激动,却不至于相信自己那点小打小闹会让他从北京跑到这里,八位数说起来多,在他眼里,也不过是一个尾数而已。 果然,他的下一句话是:“我希望,这辈子你都不要再做类似的事。” 是的,这辈子。 “如果你再做这样愚蠢的事,在你的兄弟们对你下手之前,我会先出手,至少我会留你一条命,让你回去见你妈。” “这次来,是你妈恳求我的,以后你再自寻死路,我不会再来。” 这就是程曦的父亲,第一次见到他,和他说的,也是唯一的四句话。 说完之后,他让警卫员送程曦出去,雕花槅门关上,整个过程,程曦甚至来不及再打量他一眼。 他只说了四句话,没有来由,没有解释,因为他相信程曦听得懂。 事实上程曦确实听得懂。 他的子女,秦夫人的子女,才是各自家族真正的继承人,无论是家族的长辈,还是他们的子女,都不会允许凭空冒出一个私生子,如果只是他们单方面的都好,但是如果牵扯上两个家族家主的名誉,那就必须除之后快。 事实上,两家那些经过当年那场叛逆的长辈,是默许了程曦的存在的,他们知道,但是从不提起,程曦是刻在所有人心头的名字,陈年累月的禁忌,不能提的孤魂野鬼。 程曦如果想要冒头,就是找死。 程家从政,那个人联姻的对象也是政界的庞大家族,林家从商,秦家在商界也是无法动摇的庞然大物。 就算越过这两家的长辈,如果程曦冒头了,等他们的子女长大了,接掌了权力,他们又会怎么处置程曦?是宽宏大量亲切地叫他哥哥,还是替自己的父母彻底抹去这一“污点”? 所以那个人说的是“这辈子”。 政也好,商也好,实业也好,文艺也好,三百六十行,国内国外,从年少,到青年,再到成熟,老去,直到死的那一天,都要做一个平庸的人。平庸地活下去,也只是为了活下去。 程曦不是没试过。十六岁的他满身锋锐,见过那个人的当天下午,他收兵买马,用别人身份注册公司,营业不到三天,公司被查封,合伙人拘留,法律顾问被打断腿,程曦还来不及给他们分配好遣送费,所有人都作鸟兽散。 而今四年过去,南仲远开了自己的餐厅,易云攸开始学着接手家族企业,沈泽在学校积累人脉日后准备从政,晏斯梵也去国外读哲学。 只有他还在这里。 而且他这辈子都会在这里。 往后的人生,一眼就可以看到头,平坦,或者说平庸,他可以谈几场恋爱,或者几十场恋爱,他可以花很多钱,可以开昂贵的跑车,入最高级的会所,这些让普通纨绔醉生梦死乐不思蜀的生活,于他来说,却是最大的讽刺。 他是狼,他注定要在月夜飞奔,注定要撕碎猎物的喉咙,他浑身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着要奔跑,要厮杀,腥风血雨也好,筚路蓝缕也好,他有锋利爪子,他有尖锐獠牙,只要放他出来,只要让他去杀,他甘之如饴。 然而他被关在笼子里。 他才十九岁,他还有几十年的人生,本该有着无尽可能的人生。他并不比他那些兄弟姐妹中的任何一个人差,他骨子里流淌的血液比他们任何一个人都要优秀。他在任何一个团体里都是领导者,他去玩个网游都玩成了帮主。 但他也只能玩个网游而已。 - 而这,大概就是他不愿意和那个人好好说话的原因。 第70章 打球 其实程曦是个很吃亏的人。 大概是骨子里的血性,他从来不和人示弱,更别说把那些能赚同情分的事拿出来说,这些事,除了和他一起长大的沈泽和易云攸知道个大概之外,其余的朋友大都只知道他不太喜欢提起自己父母,但从他的生活用度看,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能猜到,他父母绝对不会是什么等闲之辈。 但林郁恰恰是那个没有常识的人。 程曦说什么,他就信,程曦不说了,他也不追问,就算程曦骗他说会告诉他自己不开心的原因,最后却只打了个他怎么都猜不透的哑谜,他也不怪程曦,想了想,又提议:“那我去买巧克力给你吃啊。” 程曦双手枕着头:“我不喜欢吃巧克力。” “但是巧克力可以让人的心情变好。”林郁正准备解释一下巧克力里的化学成分,却被程曦阻止了。 程大少爷用手指按住他嘴唇:“嘘。” 林郁的耳朵尖慢慢红了。 “睡觉吧。”程曦拍了拍身边的位置。 “可是……”林郁准备说出现在的确切时间。 “没有可是。”程曦勾住他肩膀,把他扳下来,让他安稳躺在自己身边:“我很累,睡吧。” 林郁虽然还有满肚子疑问,但是为了不打扰程曦,还是乖乖靠在床上。 窗帘没有拉上,正是下午,阳光明亮,暖融融照在床头,空气里有微尘乱飞,风吹起窗帘,时不时拂过林郁的脸颊。岁月静谧,蝉鸣阵阵,一切都刚刚好。 林郁睡过去之前最后一个念头是:等会一定要起来把窗帘拉上。 - 醒来已经快天黑了,程曦已经洗完澡,正站在衣柜前换衣服,房间里光线暗了下来,但还是可以看见他换的是一件火红色的球衣。 “你要出去打球吗?”林郁茫然地问。 “嗯,约了几个人。”程曦把球衣套上,坐在椅子上穿鞋:“起来了就快去换衣服。” “换衣服?”林郁睡得有点迟钝。 “你太瘦了。”程曦毫不留情地对他的体型进行批判:“弱得跟小鸡仔一样的,你这就是典型的弱势群体,以前被人欺负了都只能挨打吧。” 林郁摸了摸翘起来的头发。 “我不打架的。”他说:“而且也没人打我,一般都是骂我而已。” 程曦把一件球衣劈头扔了过来。 “穿上。” 林郁拿着球衣看了一下,决定坐在床上换衣服算了,反正他和白小胥在寝室也是这么换的,夏天的时候白小胥还经常穿着一件白色的小内裤从床上爬下来喝水。 林郁的体格是偏瘦的那种,常年不见天日,所以非常白,林妈妈虽然是个女强人,却把他照顾得很好,从小到大没有受过什么伤,所以整个上身没有一点疤痕瑕疵,真的是玉一样白。 程曦别开了眼睛。 “穿好了就赶快下楼,带你去拿球鞋。” 程曦说的不是买,是拿,等他们走到篮球场的时候,已经有人在球场边等他,都是身高很高的男孩子,一个个晒得皮肤黝黑,看见程曦来了,都咧开笑容来,露出一口白牙。其中一个稍微矮一点的,看起来文质彬彬的,比周围那些人都白一点,手上还提着一个新的鞋盒。 “他们是校篮球队的,王勘是队长。”程曦指了指提着鞋盒的男生,依次为林郁介绍其余的人:“陈勇,于乾,秦子郊。” 那些人都朝林郁笑。 “这是你弟弟吗?”王勘笑眯眯地问。 “不是,”程曦勾着林郁肩膀,笑得阳光灿烂:“是我童养媳。” - 学校的露天篮球场是有路灯的,一到晚上灯火通明,打篮球的人也多,还有出来散步的女孩子坐在观众席上看,整整六个球场里,林郁依靠自己天生手脚不协调的优势成为了一道靓丽的风景。 连耐心比较好的王勘都感慨:“像这么笨手笨脚的人,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跑起来手脚同边也就算了,篮球拿不住也算了,竟然连运球都学不会,程曦拿了篮球让他拍,他一个失手,篮球直接从地上弹起来,险些把他眼镜都打下来,还好程曦手快,把球截住了。 林郁自知自己运动水平太低,默默地低头站在程曦旁边,嘴里嘟囔着:“弹性势能逐渐减小,动能逐渐增加,弹性势能转化为动能……” “又在念什么经?”程曦一手夹着篮球,眯着眼睛看着他。 “我在算篮球的运动路线……”林郁小声辩解:“不是念经。” 程曦无奈地笑了。 “而且,”林郁抬头看了一眼程曦表情,觉得应该算是心情不错,于是小声建议:“我觉得我没必要学打篮球啊。就算有人要打我,你也会帮我打回去啊?” 程曦伸手揉了揉他头发。 “那要是我不在的时候呢。” 林郁看着他:“我会尽量跟在你身边的。” 程曦的手仍然放在他头上,只是没说话。 过了一会,他才低声说:“去坐着吧,我打球给你看。” - 程曦的篮球打得很好,这个林郁很早之前就知道。程曦是那种做每件事都能做得很好的人,因为他足够聪明,体格也足够好,像这样的人,很容易打进一个团体,更容易成为领导者之一。 林郁坐在看台上,旁边人并不少,还有两个女生捧着奶茶在指指点点,隐约听见程曦的名字,时不时还爆发出一阵低低的笑声。 PAD并没带来,他找不到事做,环顾了一下周围,准备背一下今天记的GRE词汇,结果转头就看见王妍。 不管在哪里,这女生还是一样漂亮耀眼,林郁说过她像浣花,因为她确实像,就算现在剪短了头发,仍然明艳得让人不能直视。天气并不算热,她穿了一条长裙,很独特的烟灰色,裙摆像雾一样萦绕着她纤细小腿,就算林郁这种没什么鉴赏力的人,也觉得很好看。 王妍显然也看到了他。 “喂,那个书呆子……”她走到林郁身边,在看台上坐下来:“你怎么也在这里。” “程曦带我来打篮球。”林郁老实地告诉她:“但是我学不会,他就让我看他打。” 王妍露出意料之中的笑容,没再说话,转头看程曦。 穿着红色球衣的少年,身形矫健得像猎豹一样,在人群中左冲右突,一个假动作晃过于乾,然后高高跃起,把篮球抛进篮筐。 过了一会,王妍看了一眼林郁。 “他朋友里从来没有过你这款,你们怎么认识的?” “玩游戏认识的。”林郁有点心虚。 “天之涯吧?”王妍冷笑:“那个宛然一笑现在和他分手了吧。” 林郁点头。 王妍打量了他一下。 “你有没有听过玉玲珑这个名字?” 林郁老实地摇头。 “神州陆沉呢?也没听过?” “神州陆沉听到过。”林郁不会骗人:“他们说他是逐鹿的创始人之一。” “他还是冥皇的创始人之一呢。”王妍嗤笑:“你们不是要打帮会战了吗,马上就会遇到他们了。玉玲珑也在一区,估计见到程曦又有一场好戏。” 林郁其实听不太懂,不过也跟着点头。 “上次程曦的生日聚会,陆沉没有来。他和程曦闹翻了,他妹妹就叫陆玲珑,你以后有机会遇到的。”王妍莫名其妙说了一大堆,忽然抬起头来:“哟,怎么不打球了。” “看见个疯女人,所以不想打了。”程曦站在她和林郁面前,黑色头发湿漉漉的,他的眉眼英挺,怎么样都好看,连生气的时候都耀眼。 “我和小鱼说话,关你什么事。”王妍一遇见他就变成刺猬:“你上次被拳头打傻了吗?” 程曦冷笑了一声。 “小鱼,去帮我看衣服。这女人是个疯子,以后看见她要躲着走。” “程曦你个神经病!”王妍跳脚。 林郁乖乖地按程曦的指点给他看衣服去了。 “以后别在我面前晃,看见你就心情差,真的。”程曦嘴下不留情。 王妍气得说不出话,抓过手提包朝他砸了过来,被他握住了手腕。 “劝你一句,适可而止,”程曦神情冷漠:“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 这天回去的路上,对话是这样的。 “王妍跟你说了什么?” “他说神州陆沉在冥皇,然后又说玉玲珑,还说了一个叫陆沉的人,还有一个叫陆玲珑的人,说我以后会碰到他们。” “所以她跟你说了四个人吗?” “是的。” “傻子,陆沉就是神州陆沉,陆玲珑就是玉玲珑,你都不会联想一下吗?” “单位和称呼都应该统一,联想会造成误差的。玉玲珑和陆玲珑只是相似,并不相等。” “嘿,你还敢这么理直气壮?” “我爸说如果是对的就应该理直气壮,因为真理就是原则,不能退让。” “我真想敲一下你的脑袋。” “打人是不对的。” 第71章 PK 十月七日,更新后的帮战系统和团战PK系统开启,敌对帮派的成员在野外PK是不会红名的,而且敌对帮派还可以互相攻城,不过跨服PK在即,没有哪个帮派会傻到在这时候消耗帮派实力,给别的帮派可乘之机。所以二区的气氛还算和谐。 不过,PK场的气氛都没这么和谐了。 因为团战PK系统开启,现在PK场不再是单挑的圣地,而是“叫上你的兄弟我们PK场见”的群殴圣地。 顾忌着全服PK的帮派,也得以在PK场一战了。 狼族的人虽然没有逐鹿的素质高,帮主火狼也没程曦聪明,不过他们帮派倒是聚集了一堆惹是生非的流氓玩家,所以打起来架来很是凶猛。 易云攸去了北京,嗷嗷嗷一直没上线,不知道是回一区去当南风了还是在家郁卒着,现在逐鹿除了烽火和廘战PP药药药能打一点外,林郁就算经过廘战的魔鬼训练,也只能勉强跟上队伍的节奏。好在林郁改革了逐鹿的屠龙副本规则之后,也吸引了不少高手来这里,虽然因为是新人只能放在二队里,但关键时候也能拿出来PK。 狼族的人现在每天守在PK场,逐鹿自然也不甘示弱,几乎每天都要打两三场,两大顶尖帮派的PK,引来不少人围观,所以每晚八点,二区最热闹的地方不是副本门口,反而是PK场的旁观系统。 十月十一日,逐鹿的新队伍成型。 【帮派】林郁:战士烽火、弓手廘战、刺客风吹PP凉、浣花药药药、云麓青柠果,杏林阿塔玛之戟,上YY,在团队PK房间集合。 【帮派】青柠果:得令。 【帮派】风吹PP凉:我都进来好久了,小鸡快进来…… 【帮派】阿塔玛之戟:这个字念ji,第三声,你是文盲吗? 林郁看了看坐在自己旁边的程曦,后者只是勾着嘴角朝他笑了笑,他不知道怎么就觉得很安心,打开了耳麦。 “都可以听到吗?”他在只有六个人的YY房间里说。 “Oh!My!God!”青柠果的声音听起来年纪不大:“副帮主你竟然真的是人妖!” “你可以说得再大声点。”程曦的声音低沉带着笑意,却让人笑不出来:“如果有外人知道这件事的话,我就找你和小鸡的麻烦。” 一个浑厚的声音插了进来:“为什么不找另外两个人的麻烦。” “因为我们已经经受住考验了呀……”PP是典型的熊孩子的声音:“当初帮主也是这么威胁我和小药的,现在轮到你们两个了。” “是的。”药药药简短地表示认同。 “话说,小鸡你的声音好独特啊……”PP的思维很跳跃。 “别人都这么说。”阿塔玛之戟对这样的称赞很淡然。 “嗯,就像电影里面的连环杀人凶手一样。”PP嘴里反正没有一句好话:“就是那种智商很高但是心理变态的人。” 青柠果也和PP一样没心没肺,听得哈哈大笑。 阿塔玛之戟倒是不以为然:“我变不变态,下次帮派聚会的时候你就知道了。” “好了,娱乐时间已经过了。”林郁觉得自己插入的时机很不错:“现在我来宣布一下今天的战术,过去的几天你们默契都已经练好了,新战术应该也能很快适应。” PP弱弱地插了一句:“每次小鱼这样说的时候,任务就一定会很艰巨。” “因为任务艰巨,所以要鼓励你们。”林郁淡定地跟他解释:“你不要插话了,不然很难听懂的。” “这次我准备使用的是4保1的战术,战士扛伤害,云麓打AOE,杏林和浣花贴身保护好弓手,一定要让廘战完成收割,具体的配合你们可以在实战中练习,现在才六点半,你们可以去打野怪打一个半小时,然后去PK场集合。” “4保1,那我呢?”PP迷茫地问。 “你负责阻击对面的刺客,对面一定会派刺客来杀廘战的,你的大招要用来杀对方的刺客,记住,对方的刺客不现身,你也绝不现身。” “我懂了,就是同归于尽嘛。”PP领悟力还是不错的。 “我有个问题。”身为云麓法师的青柠果不理解:“在这个战术里,我应该是在什么位置。” “战士身后,弓手之前。”林郁简洁地回答。 “但问题是,我也很脆。”青柠果很纠结:“我很容易被秒的。” “这点我和小鱼商量过。”一直当甩手掌柜的程大帮主插话:“他说你是练弓手出身,相信你的操作和走位。” 林郁一点不懂程曦为他收买人心的重要性。 “这次你出半肉,穿明月套。团队PK不是刷怪,一场团战分出胜负也就十秒之内的事,你只需要上去打一套爆发,然后吸收伤害。剩下的留给廘战收割,只要廘战还活着,我们就能赢。” “好吧。”本来有点感动的青柠果同学语气也严肃了起来。 程曦恨铁不成钢地狠狠揉了揉林郁的头发。 “我也有个问题。”阿塔玛之戟态度淡然地问:“为什么我们忽然开始重视起团队PK来了。” “因为帮主和独狼打赌,三局两胜。如果我们赢了,他们就把抓到的人参宝宝给我们。如果我们输了,就要把我们通过屠龙副本的秘诀告诉他们。”林郁比他更淡然。 “是的。”程大帮主悠然自得地补充:“所以今天大家不能输的。” - 晚上八点,团队PK场。 不知道是不是狼族把这次的赌注泄露了出去,这次团队PK场的人空前地多,帮派频道里不少人在抱怨进观战好慢,世界上也一直在刷之类的消息,不过谁都比不过云无意那个奸商。 【世界】云无意:来来来,逐鹿一赔一,狼族一赔二,一注十金币,大家来我无意城的交易所门口下注,或者直接购买交易所挂在我无意城名下的红晶石下注,注明下在哪一方即可。 【世界】云无意:收三星草、珊瑚草、丹朱果和凤凰羽毛,长期有效。 红晶石是这游戏里最低级的宝石之一,基本不值什么钱,云无意在交易所挂了无数的红晶石,标价都是十金币,相当于一个收费窗口,一个红晶石就是一注。 【世界】火狼:艹,凭什么我们狼族一赔二,你看不起我们是不是! 【世界】天启:狼族的人好大的火气。是不是想先跟我们无意城打一盘。 【世界】云无意:不要冲动,打架伤和气的,大家还是和谐共处,有钱一起赚嘛。 【世界】云无意:至于赔率嘛,我在论坛发了战报分析帖,你们没看吗?这次逐鹿为了不把过屠龙副本的秘诀交给你们,一定做足了准备,你们自求多福吧。 【世界】独狼:切,劳资才不怕他们! - 八点整,进入地图。 老规矩,三局两胜,双方各选一张地图,不过第三张地图不再是罗马战场,因为空间不大,团队PK施展不开,第三张一般是选隐秘之地,光秃秃一片石头地,简直是弓手和云麓这种脆皮的噩梦,因为一点遮蔽物都没有,刺客杀他们像杀鸡一样。 第一局逐鹿选的是精灵之森,简直是弓手的天堂,烽火无脑肉,挡在前排,青柠果利用操作打出成吨输出然后逃之夭夭,剩下阿塔玛之戟和药药药陪着廘战继续输出狼族的残血,最后狼族的刺客忍不住了,等不到完美时机,只能冒着杏林和浣花的攻击上来秒廘战,结果被PP一顿打回老家。一波就定了输赢,剩下的残血都被廘战慢慢收了。 狼族的人倒是难得这么干净利落,打输了也没骂街。 【房间】火狼:看来我收到的消息没错,你们逐鹿果然有个很厉害的分析师。 【房间】烽火:知道就好,早点投降把楼兰交出来,我让我们分析师给你在逐鹿的屠龙二队找个位置。 【房间】风吹PP凉:哈哈哈,屠龙一队已经有刺客了,就是小爷我唷~ 【房间】火狼:呵呵,胜负还未定,谁知道呢。 第二局狼族选的地图竟然是隐秘之地,这让所有人都有点始料未及。 “靠,他们什么意思……”PP是藏不住话的人。 “不要慌。”程曦在YY里沉着指挥:“这盘可以输,就当提前练习一遍决胜局,还是按原来打法,PP忍住,青柠果别怕死。” “我呢我呢?”药药药不甘示弱。 “你刚才做得很好。”帮主大人毫不吝啬表扬。 “还有两点我要补充,”林郁插话:“第一,云麓读完技能之后,就不要逃跑了,可以上去送死吸收伤害,因为团战几秒钟就可以分出胜负,你的技能冷却太长了,来不及打第二波伤害,逃跑还不如去死。第二,廘战你要注意走位,你是我们团队的核心,这个地图对你来说很危险,所以一定不能死。” 第72章 团战 虽然帮主大人说这盘可以输,但逐鹿队里可没人想被翻盘。 更何况,此时的世界频道上,逐鹿的人已经和狼族的人展开了口水大战。 【世界】流夕七月:哈哈,狼族狗该哭死了,逐鹿打你们想打儿子一样,教你做人有木有。 【世界】狼の芯:死三八,闭嘴。 【世界】小屌丝甩甩:本屌下了几百注买我偶像赢,我偶像果然给力。 【世界】天启:逐鹿的战术很新,有想法。 【世界】南极仙翁:团队PK系统才更新不到一周,就能研究出这么厉害的战术,烽火真是厉害。 【世界】老娘让你跳:这不像烽火风格,应该是逐鹿里其他人设计的,说不定屠龙能第一个通过改版后的屠龙副本也是那个人的手笔。 别的话还好,这句话一出来,就不单单意味着这一局的输赢了。要知道,虽然游戏里现在有别的队伍也通过了屠龙副本,但基本都是奉行原本的队伍配置,一个战士或者两个战士硬抗,其余人在背后输出,打得过也基本是操作到了极致,或者运气好到极致,也就是说,连他们自己都总结不出赢的规律,所以大家都还在碰运气。 偏偏只有逐鹿,不仅主队维持着将近百分之百的通过率,连二队都时不时通过一次屠龙副本,在世界上狠狠刷存在感,打得这游戏里其他帮派的脸“啪啪”响。 所以这场PK的胜负,是至关重要的。 逐鹿赢了,不过是多一味极品药草,要是输了,狼族就会成为区里第二个能够稳定通过屠龙副本的帮派。这不仅仅代表着帮派实力的提升,更代表在即将到来的全服PK上,多了一份胜算。 所以二区的无数双眼睛,都在同时盯着这一战。 - 而此刻的地图里,却是另外一番画面。 逐鹿队伍出生在地图下方,狼族出生在队伍上方,就游戏界面和位置关系,逐鹿的操作是比较顺手的。 不过没有人理会这一点。 “帮主,怎么回事?”PP在YY频道里叫程曦:“卡王怎么会在狼族的队伍里。” 刚刚在房间里互喷得太开心,都没人注意到对面队伍的换人。 “没事。”程曦一贯地沉着:“别慌,不过是他们换了个人而已。” “而且根据我对卡王水平的统计,就算他在退出逐鹿后的每周都维持20%的进步,现在也只刚刚够和步惊云打而已。”林郁理智地以数据安慰队友,不过程曦对此的回应是无奈地看了他一眼。 逐鹿这边还在说话,狼族那边却丝毫没犹豫,他们仍然是战士在前,浣花在中,杏林和弓手云麓在后的传统阵型,刺客隐身在空中,朝逐鹿走了过来。 “注意走位,”烽火在YY里指挥,相比于林郁,他更知道怎样的话队员听得懂:“PP隐身,柠檬跟我上。” 青柠果紧张得都忘了吐槽“我才不是柠檬”,乖乖跟着烽火冲了上去。 曾经有部好莱坞电影,讲的是政府为了应付外星虫族的入侵,从全息游戏的高手中选拔指挥官,先不论这一计划的可行,单独以这观点来看一场团战的话,复杂度并不下于一场战争。 不说战术的制定,也不说战前对对手的了解与侦查,但是指挥,就是一门太难的学问。 如何走位,如何开团,先手还是反手,先减速还是先硬控,技能的衔接,输出的节奏,还有如何让队员听懂自己的每个命令,并且高效地执行下去,都是值得思考的难题。一场团战的胜负,往往不到十秒就可以分出,形势瞬息万变,机会稍纵即逝,每一次决定都事关生死,所以指挥实在是一门太高深的学问。 而程曦显然是精通这门学问的。 “浣花给我加速,我上去黏住他们,浣花直接跟减速,找机会控人,然后瞄准机会开大招,只要大住他们一个C位(主力输出,通常情况下是指云麓和弓手,前者是APC,后者是ADC),就可以开团,不然就退。”程曦沉着指挥,在他说话的同时,药药药已经给他套上一个加速,他冲进了人群中。 全服第一战士的名号不是随便封的,任何一个战士,顶着对面六个人的全职业阵容冲上去,都只有被控到死的份。 但是他是烽火。 一个冲锋避开浣花的硬控,借着加速效果将对面的战士击飞,对面杏林解掉战士的击飞,他已经冲到浣花面前,一套连招,减速浣花和来不及退出他身旁范围的弓手。 “小药,开大!” 浣花高高跃起,在空中悬停,衣袂飞舞之间,空中九柄长剑显形。 逐鹿的人急退。 九柄长剑呼啸而下,将来不及退出攻击范围的战士浣花和弓手钉在地上。 随之而来的,是青柠果召唤而来的巨大火球,半个屏幕都笼罩在一片火海之中。 传来了浣花阵亡和弓手阵亡的声音。 同时,未及落地的浣花被对方战士近身,一套连招秒掉。 云麓位置太靠前,烽火没有去救,一套连招缠住对方突进的战士,同时在耳麦里沉着指挥:“廘战,输出。” 身材纤瘦的弓手在杏林保护下跳到战士身后,输出对方战士。 但是就在这时,对面的云麓卡王从侧面现身,一套火雨将弓手打到半血。 “别退,可以打。”烽火晕住对面战士,自己也已经残血:“廘战你有吸血,继续打。杏林,给我加血。” 两边的战士同时残血,浣花都已阵亡。阿塔玛之戟吟唱三秒,准备用大招救下烽火,但是在大招读条还剩三分之一时,一道黑影从空中现身。 PP开大。 一场PK,刺客大部分时间是隐身状态,所以,如果想抓住刺客,就要学会预判他的位置,很多职业杀刺客都只能摸黑杀,只有云麓的范围攻击对刺客来说更是大杀器。 但是青柠果的技能都在冷却中。 所以PP是用的预判,围绕廘战放出一道黑色影分身,同时开启旋转匕首的W和大招,想要秒掉潜伏的刺客。 说来繁复,其实也只有不到一秒的时间。 半秒之后,绿光一闪,但不是阿塔玛之戟的大招,而是对方战士的身上闪起绿光。 阿塔玛之戟倒地化为一具尸体,对方的刺客从空中缓缓现身——他秒的不是廘战,而是身为杏林的阿塔玛之戟。PP的大招放空了。 烽火在死前只来得及一个冲锋击飞对面战士,一套QA连招把他加上来的血打空。廘战接上一个大招,对面的战士倒地。 逐鹿只剩下一个PP和技能尚在冷却中的云麓,本该收割战场的廘战已经半血,还完全暴露在对面云麓和刺客的攻击范围之中。 廘战一个翻滚,想要近身先秒掉对面云麓,被刺客影分身缠住,PP没有大招,只来得及在刺客消失前把他打到残血,青柠果这才想起林郁刚刚说的要点,冲过来想要帮廘战吸收伤害。 但是一切都晚了。 对面刺客的影分身旋转匕首,廘战瞬间被打成空血,卡王再补上一个火球,逐鹿的团队核心廘战倒地。 卡王不紧不慢地吟唱大招。 杏林给他套上盾,顺便控住将要隐身的PP。 四秒之后,逐鹿团灭。 - 世界频道上已经沸反盈天。 【世界】狼爪:哈哈哈,逐鹿的狗,怎么不叫了,刚刚不是很嚣张嘛…… 【世界】南极仙翁:刚刚只觉得逐鹿的战术分析很厉害,现在看来,狼族好像也有高手存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还是针对逐鹿做出的应对方法,实在有点厉害。 【世界】小屌丝甩甩:你们没发现对面那个拯救世界的云麓是被我偶像逐出帮派的卡王吗?他什么时候这么厉害了…… 【世界】老娘让你跳:都说知耻而后勇,这孩子看来是觉悟了。说起来他也是二区的老人了,当年也算PK场一霸,现在这样也不能算意外。 【世界】狼洱:小屌丝,还不快把你下给逐鹿的注要回来,现在改变主意也许还来得及。 【世界】小屌丝甩甩:哼,我才不退,本屌为了偶像,输钱也愿意、 【世界】南瓜瓜瓜瓜:连小屌丝都觉得烽火要输了,看来狼族真的要摆脱千年老二的名号了。 【世界】狼本野:逐鹿一家独大那么多年,也是时候让位置了。 - “我觉得我们应该检讨一下问题……”林郁小心翼翼地建议:“这次输,其实是有原因的。” “杏林没有走位,PP误判对面刺客的目标,还有云麓的执行力。”程曦不带喜怒地说,他并不是一场输了就会大发雷霆或者灰心丧气的人,但是他这样平静的语气,反而让被点名的人更加惭愧。 “你忘说了一句。”耳机里今晚第一次传来廘战的声音,不知道是不是大家的错觉,他的声音似乎比以前低沉许多:“我的问题,是最大的。” 不用廘战说林郁也知道,事实上,在程曦说之前,他就已经发现了。 这次程曦指挥的团战先手其实几乎已经是完美,先手秒掉对方的控制和主力输出,自己这边还是六个人,已经是梦幻般的开局。但是这次团战的转折点,就在廘战的身上。 以廘战的水平,在三秒内秒掉这游戏里除了全肉装的战士之外的任何一个职业,都不是什么难事。 可是,这次他和烽火联手,也没能迅速杀掉对方的战士。 烽火的技能在冷却中,可是他,却是全技能都在的。以前的他,哪怕不用大招,只依靠技能和平A的衔接、走位、控制和风筝,就能打出成吨的输出。 可是这次,他和烽火被对面的战士拖住整整五秒。 正是这五秒改变整个战局。 五秒的时间,他和烽火暴露在对面云麓的攻击范围中,给了对面刺客潜伏接近的机会,并且和自己的杏林脱节,这才导致PP只能保护他,而完全放弃杏林,杏林被秒,烽火再残血,就算他最后用大招收掉对面的战士,都是大势已去。至于后来被对面的刺客打残,只能算是雪上加霜,把逐鹿的最后一分胜算都丢掉而已。 作为全服第一弓手,一个追求输出到了极限的职业,和整个团队的核心,他第二局的表现,实在与他一贯的水准相差太多。 YY里没人说话了。 青柠果和阿塔玛之戟身为新人,自己也犯了错,这时候也不敢再指点什么,至于PP和药药药,两个人都是跟着烽火叫老大的小屁孩,自然也不敢在这时候说话。 林郁张了张嘴,只说了一个“我……”。 “我不批评你,并不代表我没看到你的失误。”程曦语气淡定得很:“他们的失误,是他们自己执行力的问题。而你的失误是因为心态,心态只能自己调节,谁都帮不了你。” 廘战没有回话。 彼时逐鹿众人已经退出PK地图,PK房间里狼族队伍里的人显然很享受这场胜利,聊天框里的话刷屏一样,除了卡王,基本都在说话。 【房间】火狼:忘了告诉你们,我们也有分析师。 【房间】独狼:哈哈哈,烽火,我就问你服不服?凸 程曦的麦里传来他打字的声音。 【世界】烽火:火狼,这样玩着没意思,不如我们再来赌个大点的。 【世界】烽火:如果你赢了,我就把我们的分析师给你,如果我赢了,你就把卡王还回来。 第73章 赌注 程曦打完这段话,狼族的人是什么反应不知道,逐鹿这边先惊呆了。 “帮……帮主……”PP幼小的心灵显然受到了刺激,难以置信:“你要把帮主夫人给他们吗?” “只要这盘打赢了就不用给了。”程曦悠然自得:“所以你们自己努力点。” “啊啊啊啊压力好大……”PP作为一个无忧无虑的小屁孩第一次感觉到了生活的压力:“我不要输啊啊啊。” 如果云无意那只老狐狸在这里,应该能一眼看出,这句话其实不是说给PP这种小喽啰的。 但是廘战却一直在沉默。 程曦倒是信心满满,顺手又打了一串字。 【世界】烽火:怎么样,千年老二,敢不敢赌? 世界频道上的人已经是癫狂状态了。 【世界】老娘让你跳:艹,这是什么反转剧,老娘看不懂啊!冲冠一怒为小弟吗…… 【世界】小屌丝甩甩:555555,偶像我错怪你了,你对自己小弟还是很好的,我要重拾童年的梦想,偶像,我要给你当小弟…… 【世界】我就喜欢看汉子被艹哭:嘤嘤,忽然觉得这种“我抛弃的小狼狗你们也不许捡”的FU好萌怎么办…… 【世界】流夕七月:唉,帮主真是宅心仁厚,看不得自己的前小弟陷在狗窝里。迷途的少年哟,家里永远为你留了一盏灯。 【世界】南极仙翁:知音体,老夫好怀念啊。 【世界】狼本野:你们这群女人省省吧,程曦还不是看卡王厉害了,想叫他回去了,当初赶人家走的时候当人家是狗,现在人家厉害了当人家是宝了。 【世界】流夕七月:哟,一口一个人家,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才是女人呢。什么当狗当宝,你自己YY的吧,苦情剧看多了当自己是琼瑶女主了是吧,脑洞太大是病,得治!要当狗也是进了你们狗族才当狗的吧…… 【世界】我就喜欢看汉子被艹哭:姐姐GJ。 【世界】老娘让你跳:楼上不是闲情同仁我自杀,这战斗力,一个打七个。 【世界】流夕七月:唉,都是过去的事了,老了老了…… 【世界】狼の芯:死三八,烽火是你爹吗!这么舔他,可惜人家早就有了帮主夫人,轮不到你们这群嘴贱心毒的三八了…… 【世界】流夕七月:莪の芯佷痛,伱怎幺忍芯這樣罵莪。 【世界】流夕七月:乡非杀马特给我滚回你的QQ空间去,我要是起个你这样的名字直接没脸见人了。再不滚姐姐分分钟教你做人。 就在世界频道即将开展大战的时候,狼族的人总算回话了。 【世界】火狼:好,赌就赌。 - 程曦没再说话,直接点了进地图,由于第一局的是他们选的地图,这局的房主也在他头上。 耳机里终于传来廘战的声音。 “就算你很想激励我,也没必要拿小鱼当赌注。”他声音似乎比以前“我杀浣花像割草”的时候平和许多。 程曦没回话,只是笑了笑,伸手想摸林郁的头。 林郁一声不吭地躲开了。 “秦陆,我相信你会赢的。”他闷闷地在麦里说:“我觉得你是就是PK最厉害的人。” 程曦一脸被雷劈到的表情。 地图开始读条,帮主大人还来不及矫正一下自家帮主夫人的错误观念,就已经出生在了地图的右下方。 程曦的目光回到了屏幕上。 “排好队形,PP,上盘你的做法是对的,这盘如果遇到同样的情况,还是保廘战,别犹豫。” “知道。”PP虽然平时嬉皮笑脸,也知道这盘是“保卫帮主夫人”之战,语气严肃得很。 “他们来了。” 第一盘虽然不算狼族让逐鹿,但是在劣势之后他们也没有多做抵抗,保存实力,摸清了逐鹿的战术,看清了逐鹿的核心是廘战。虽然廘战现在状态并不太好,但是要在重重包围中秒掉他还是很难,所以他们选择了先剥离掉廘战的保护,再留下用自己满血的云麓和杏林去对阵廘战,不给廘战一边风筝一边收割残血的机会,要知道,六个残血,都比不上两个满血对廘战的威胁,在天之涯这个游戏里,弓手的收割残血能力无人能敌。 而经过第二盘,程曦也摸清了狼族的战术。 他们虽然把法师和弓手都放在后排,但是他们的核心,显然是以法师和杏林为主,第二盘里,杏林起死回生的大招和卡王一直存活到最后,都是狼族获胜的关键。 但是程曦并不准备去切他们的后排。 他相信,林郁的战术,一定比狼族的战术有用。也就是说,只要逐鹿能够贯彻好自己的战术,不被打乱节奏,狼族的战术绝对不是对手。 前提是廘战一定要正常发挥。 “他们的云麓很厉害,不要给他打满伤害的机会,所以千万不能被控到。”程曦对游戏的理解并不是一般人可以比的,云麓的技能多是持续伤害性的范围伤害,所以只要逃出施法范围,就能躲过一部分伤害。能不能躲过伤害的关键,就在于不要中对方的控制技能,只有浣花或者战士先控到对手,云麓才敢放技能,不然太容易被对方逃脱了,云麓就不是一个能打先手的职业。 “他们进我施法范围了。”青柠果显然很紧张。 “别再在乎施法距离,注意走位。”程曦指挥:“这盘是决胜局,他们会忍不住打先手,就算我没找到机会上,你们也要做好随时开打的准备。” “好好。”青柠果连答了两个好。 他话音未落,狼族先手了。 狼族没有烽火这么好的战士,自然不敢依靠战士开团,他们浣花位置靠前,直接一个范围减速,控到程曦和青柠果,云麓的火球随之而来,竟然是准备先手身为云麓的青柠果。 还准备故技重施?真是有想法。 程曦勾起嘴角:“浣花,给盾,杏林,开大。” 和狼族等逐鹿秒掉两个人再反击不同,程曦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让他们在杀云麓这件事上浪费时间,然后反杀他们的人。 屏幕上的战士一个反手冲锋,直接打退对方的战士,绕着青柠果劈砍三连招,加上旋风斩三段跳,直接把对方的刺客打得显了形。 不过青柠果也已经掉了半截血。 还好阿塔玛之戟的大招随即而来,直接加满,效果刚好和卡王的火雨重叠,此消彼长,很是戏剧。 “他们刺客现身了,杏林看好云麓的血。”程曦直接追着对方渐渐隐身的刺客一套连招,又把他从隐形状态打了出来:“云麓,开打,别打刺客,哪里人多往哪扔。” 青柠果连忙开始扔技能。 逐鹿的浣花和杏林都贴身保护弓手,自然没人帮云麓控人,所以对云麓的要求是打残他们,没指望云麓杀人。战场被一分为二,烽火把对面刺客逼得抱头鼠窜,自家的云麓充当前排,和对面直接正面互扔技能。 “PP去秒他们弓手。”程曦把刺客打到半血,上个晕眩等技能冷却,还不忘指挥自家人。对方刺客被自己打个半死,自家刺客也不用保护廘战了。 “不秒卡王吗?”PP不解。 “你秒不到卡王的。”程曦又是一套连招,对面显然已经放弃刺客,浣花和杏林大招都在,PP想杀卡王是天方夜谭,不过他们弓手位置很低,倒是有点可能。 PP很听话地潜行接近对方后排。 彼时对面战士只剩半血,浣花也是残血,其余人血条十分健康,对面战士一个冲锋欺近云麓身边,用晕眩把青柠果打出大招读秒状态,直接砍死,眼看着后排岌岌可危,烽火一个击飞把对方刺客挑起,刺客绝望开大,打掉烽火三分之一的血,死在当场。 狼族的战士却已经冲到了药药药的面前。 药药药控住他,正准备给个加速带弓手跑路,廘战却跃出来一个击退,滚地跳到战士右侧,躲开对面浣花的控制,直接近身秒掉残血的浣花。一切不过电光火石之间,连狼族的人都没反应过来。 “好帅……”躺在地上的青柠果幽幽感慨。 帅是很帅,只是也非常危险。 对面战士回身想控住廘战,被廘战躲开,直接三连招打出瞬发伤害,战士只剩血皮,对面杏林给上一个盾,自己冲到廘战面前,一个范围减速,卡王的火球随之而来。 廘战滚出火球范围的时候,只剩半条血了。 药药药已经跟了上来,替廘战挡住战士冲锋,准备陪他反手秒掉对方战士,结果战士直接开大,把药药药击飞在空中,杏林连上一个控制,药药药还没落地就被弓手射死了。 弓手还来不及撤回,身边已经现出一个身影,瞬间化出一个影分身,黑芒满天,把脆皮弓手打成筛子。 短短几秒,双方都只剩下三个人。 廘战被云麓一连套的范围技能打到残血,还在满地乱飞躲对方杏林技能,对方战士已经冲到面前,还好横空冲出一个烽火,一套连招把对方战士直接打飞,对方杏林开大,把战士加到半血。 与此同时,逐鹿的杏林一声惨叫,被卡王的范围攻击打翻在地。 2V3,对方除了战士都是满血,还带了一个奶妈。 程曦敲了敲耳麦。 “比比看谁杀的人多,廘战。” “当然是我。”廘战冷冷道:“我才是PK最厉害的人。” 程大帮主危险地眯了眯眼睛:“打了不就知道了。” 明明是2V3,还敢打先手。程曦一个冲锋,直接朝着对面战士冲了过去,对面没有浣花的硬控,杏林的减速对他没有威慑力,廘战也跟了上去,穿着黑衣的弓手满地乱飞,躲技能躲得让人目眩神迷。 卡王心虚地带着杏林往后撤了。 程曦要的就是他害怕,也不深追,一个眩晕晕住对方的战士,砍了两刀击飞在空中,廘战已经追上来,直接三连招把战士血条打空,程曦不慌不忙,一个回旋斩抢了人头。 “不好意思,”程大帮主勾着嘴角笑:“先得一分。” “留技能抢人头,我也会。”廘战冷笑。 卡王大招读完,火球呼啸而至,两个半血的家伙连忙往大招番外外逃,廘战没拿人头跑得快点,只沾着点皮,程曦被打成了残血。 两人逃的方向不一样,对面肯定先杀残血的程曦,杏林上来一个减速,还没看清程曦怎么闪避的,已经挨了两刀砍,正准备给自己加血,程曦一个晕眩晕住,正准备连招打死,卡王一个火球,逼得他走位躲开。 一支巨大的冰箭呼啸而至,把晕在地上的杏林直接打死。 “1:1。”廘战冷冷宣布。 程曦付之一笑,开启大招,去抓卡王。 云麓单挑肉脚的一面暴露无遗,技能都要读条,被战士连得飞起,搞笑的是,打到残血,两个人同时停手,都怕对方抢人头。 程曦先出手,一个晕眩,弓手连忙万箭齐发抢人头,谁知道程曦一个击飞把卡王打出廘战技能范围,然后直接回旋斩收掉人头。 “不好意思……”程大帮主笑得开心:“我PK榜位置比你高。” 廘战不屑地哼了一声。 “排PK榜的都是些傻逼,我这个第一是小鱼封的。” 程曦眯着眼看了一眼林郁。 林郁默默把自己缩进椅子里。 第74章 心情 “行,那你们先去找狼族要人参宝宝,他们不给的话,就让宛然开敌对帮派,然后揍他们……”程大帮主也不着急,支使了自己的小喽啰们,自己不着痕迹偷懒:“我还有点事,先下了。” “得令!”PP他们反正很听老大的话,信心满满地去逐鹿接收战果去了。 程曦关掉YY,转过头来看着林郁。 林郁毫无察觉地看着他。 他勾起了嘴角,站了起来。林郁本能地觉察到了危险,想站起来,被程曦一把抓住了。 “廘战是PK第一?嗯?”他抓着林郁,挠他肚子:“你很有想法啊,小鱼。” 林郁涨红了脸,在椅子上痒得缩成一团。 “廘战就是PK第一。”他不怕死的控诉:“你要把我换给狼族!我以后再也不说你是PK第一了!” 程曦练过散打,力气大得很,林郁像乌龟一样缩成一团,还说出这种话,他听了冷笑一声,拦腰抱住林郁肚子,把他往床上一扔。 “我平时对你那么好,开个玩笑你就被廘战收买了。”程大少爷火气大得很,半跪在床上,一手抓住林郁双手手腕,把他翻过来,拿了个枕头,拣肉多的地方狠狠拍了两下。 林郁被按在床上,挣扎不动,默默缩成一团,想爬进被子里。他脾气犟得很,程曦越是这样他越不认错,还要大声控诉:“你才不是开玩笑!要是输了你就把我给狼族了!” “你竟然怀疑我会输,该打。”程曦其实也没认真为这点事生气,只是一时气不过来而已,用枕头拍了两下之后,其实嘴角已经有了笑意,可惜林郁正在努力往被子里钻,看不到。 林郁脸埋在毯子里,感觉热得不行,努力挣扎想爬起来:“刚刚那盘输的概率是百分之三十,输了我就要去狼族当分析师了!我不喜欢狼族。” 程曦狠狠揉了揉他的头发。 “傻子!谁说输了就是你去狼族?” “可是你说输了把分析师给他们……”林郁反过头来辩解,看到程曦脸上的笑容,怔住了。 逆着光半跪在床上的青年,有着林郁见过的最英挺的眉眼,和最耀眼的笑容。 “谁说分析师就是你呢?傻子。” 林郁有点张口结舌:“那……那给谁给他们……” 程曦指了指自己。 林郁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这回知道我是有百分百不会输的信心了吧……”程曦放开他手腕,让他从床上起来,犹不解气,又用力揉了揉还在发呆的林郁头发:“还敢怀疑我的技术,气死我了。” 林郁默默地扶好眼镜,从床上爬起来,谁知道才爬到一半,又被程曦按了下去。 “说!”程大少爷满脸不爽:“谁才是PK第一?” 林郁小心翼翼地看了一眼他脸色。 “你。” 程大少爷顿时心情大好,揉了揉他头发,还不忘笑着打趣他:“理科生可以这么快改变立场吗?” 林郁默默整理着衬衫扣子:“本来不可以的,但是我刚刚太生气了……” “你还以为你没有脾气的呢。”程大少爷解决了后院起火的问题,悠闲躺在床上,瞥了林郁一眼:“不过你生气的时候也没什么征兆,这点很不好。” “生气也要有征兆吗?”林郁问他。 “当然要有,不然别人不知道你已经生气了,就没办法跟你解释,让你消气。”程曦继续给他灌输程式心灵鸡汤:“你看,你刚刚生气我就不知道,结果你还伤害到我了……” 林郁露出了惊讶的表情:“我伤害到你了?” “那当然。”程曦得寸进尺:“你说廘战是PK第一,不是伤害我是什么,我打廘战随随便便都能赢。” 林郁已经习惯相信程曦的歪理了,顿时惭愧地低下头:“对不起。” “知道错了就好了。”程曦在他背上拍了一下:“去把你的笔记本拿过来。” 林郁爬到床尾把笔记本拿来,他在家穿的是拖鞋,刚刚被程曦扔到床上的时候鞋子已经不知道飞到哪去了,所以现在是光着脚,穿着大了一号的柔软浅色睡衣,抱着笔记本又爬了回来。 “你要上网吗?”他问程曦。 程曦熟练地敲开了林郁的开机密码。 “不是,”程大少爷勾着唇角,笑得得意洋洋:“我要去嘲讽廘战。” - 虽然林郁已经充分表达了“廘战心情不好,你不要去欺负他”的意思,但程曦还是很没人性地骗林郁去洗澡,然后自己上线私敲了廘战。 【私聊】你对廘战说:来打架。 程曦爽快,廘战更简洁, 【私聊】廘战对你说:没空。 【私聊】你对廘战说:理解,知道打不过我,所以没空。 廘战性格冷得很,兼之最近有别的事在心上,自然不会被他这点话激怒。 【私聊】廘战对你说:等到屠龙套给弓手的增幅和给战士一样了,我自然就有空了。 【私聊】你对廘战说:哈哈,不就是怕输,直说就是。 廘战没再回话,只是发了个组队邀请过来。 程曦对他竟然答应了很是惊讶,其实程曦压根没指望廘战会和自己打,现在这个时间段是代练的黄金时段,廘战一般都要去赚钱。 不过廘战竟然答应了,他也不怵,接受了组队。 两个人在PK场门口见了面。 【队伍】廘战:三局两胜,快点结束,我今天的代练单子还没做。 【队伍】烽火:代练单子没做还来PK,不像你风格。 【队伍】廘战:少废话,你不是来帮他出气的吗?打完就滚。 程曦生平难得被人骂这个“滚”字,既然有人骂了,自然要追问到底。 【队伍】烽火:‘他’是谁? 廘战没有回答,而且直接从原地消失了。 【队伍】廘战:房间号0282,打就打,不打滚。 程曦勾起了嘴角。 看来,又有好玩的事发生了。 - 毫无悬念的,身材清瘦的脆皮小弓手被战士在PK场一顿狠揍,因为这次穿的都是屠龙套的缘故,弓手比上次死得更惨,连死两次,第三局都不用打了。 退地图的时候,程曦给南仲远打了个电话。 那边很安静,大概是在云顶小食研究菜式或是在家喝闷酒,没有别人的声音,最难得的是,一向笑眯眯的南大店主今天情绪很是不好,接起电话就是一句:“干嘛!” 程曦冷哼一声:“没事,想看看你的店经不经砸。” 南大店主顿时怂了,虽然语气还是干巴巴的,但态度好上很多:“有事就说事,别动不动就打啊砸啊的。” “其实也没什么事,不过是听了个笑话,”程曦一边翻林郁的电脑一边笑起来:“说给你听听?” “说吧。”南仲远虽然不耐烦,但又不敢发飙,怕这个混世魔王真来自己店里闹事。 程曦眯细了眼睛。 “笑话是这么说的,有只老鼠,贼胆包天,想娶一只猫做老婆,可惜没娶到,被猫一爪子挠回去了,现在躺在家里养伤。” “这有什么好笑……”南仲远的话戛然而止,声音也大了起来:“程曦,你有病啊!这时候还来嘲笑我!” “就是这时候才要嘲笑你啊。”程曦唯恐天下不乱地躺在床上笑:“采访你一下,被挠了什么感觉啊,爽不爽?” “你去死吧!”南仲远再也受不了了,冒着被程曦烧店的危险摔了电话。 - 林郁洗完澡出来的时候,程曦正枕着手躺在床上,房间灯光很亮,他脸上的表情似笑非笑,似乎在思考什么。 林郁默默把藏在睡衣里用来在浴室背单词的手机往里面塞了塞。 “别藏了,我已经看见了。” 林郁默默把手机拿了出来。 程曦也没问他把手机带进浴室是干什么。 “你知道廘战为什么心情不好吗?”他问林郁。 林郁摇了摇头。 “因为有人喜欢他,他大概也动了心,但是不能在一起。”程曦告诉他。 如果是南仲远的一厢情愿,向来“你死你的与我何干”的廘战是不会说出“你不是来替他出气的吗”这种话,因为他不会觉得自己有错。 “他为什么不和那个人在一起?”林郁问他。 “因为两个差距很大的人,是不能在一起的。”在女生宿舍被列为“不能招惹的男生中第一名”的程曦,正在跟林郁解释谈恋爱的道理:“喜欢是一时的事,相处是一辈子的事,最开始的时候荷尔蒙冲昏头脑,看不见现实,但是随着相处得越久,现实的差距会越来越大,弱的那一方会有相当大的心理落差,自卑和自负随之而来,怨怼,不满,心理越来越失衡,最后会不可收拾。” 林郁听了个半懂,但是态度很好,认真地点头。 程曦揉了揉他半湿的头发。 “别装了,我知道你听不懂的。” “我听得懂的。”林郁辩解:“我只是觉得,喜欢一个人,就应该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好,不断进步,才算是真的对他好。所以弱的那一方只要努力,都会变得越来越好,差距缩小了,就不会出现问题了。” 程曦无奈地笑。 “是的,你说得也很对。” 其实程曦对林郁的第一直觉很对,林郁并不算扎扎实实地活在现实中的人,他对金钱没有概念,也不需要有概念,他觉得吃饱穿暖就好,然后就可以一头扎进实验室里,一直这样过完自己的整个人生。 但是,他不知道,生活可以把人逼到什么地步。 这世界上的事,并不都和学物理一样,不是努力就会越来越好。而且就算学物理呢,都有天赋一说。林郁和他那些看不懂他的课外读书《时间简史》的小学同学之间的天赋差距,就像现实中南仲远和廘战的差距,是无法用努力弥补上的。 南仲远可以开餐厅,可以退学,可以花费一整天的时间去研究一个菜式,可以玩到三十岁才面对现实,可是秦陆不同,秦陆就算心情不好,也要上线接代练,就算要给程曦替南仲远出气,也要催他快点打完去赚钱。因为他一天不赚钱,他家就一天没有收入,他奶奶的药,家里的食物,水电,琐碎支出,都在他的代练单子里。他的冷漠,并不是什么很酷炫的独特个性,而是对这生活的一种反应,用冰山一样的冷漠和坚硬,来面对比自己更冷漠更坚硬的生活。 其实程曦绝不是什么好性格的人,易云攸失恋他还顺手洒了把盐,南仲远失恋他还打个电话过去讲了个笑话。他出了名的脾气坏,难伺候,混世魔王。 他唯一的宽容和心软,大概用在林郁身上。 因为他并没有问林郁:“要是有的人,连努力的资格都没有呢?” 第75章 爱情 出乎所有人意料的,狼族竟然乖乖交了人参宝宝和卡王。 不过因为来接收的人不是烽火,而是PP和药药药那群逗比,所以气氛还算可以,PP那逗比还公然刷起了世界:“卡王我们来接你回家了。” 卡王也没说什么,跟着回来了。 程曦晚上睡不着,跑到易云攸家里吸了一会烟,干脆拿他的电脑上起网来。 易云攸很久没上游戏,已经落下了几次更新,程曦坐在黑暗中吸烟,时不时看一眼进度条。 他从小女人缘就好,所以从初中开始就有小女生瞪着无辜大眼劝他:“我不知道你们男生为什么要吸烟,又伤害身体,又没什么好处。” 面对这样的问题,他经常只是笑笑而已。 其实没有答案的。 每个人吸烟的理由都不一样,喜欢烟的味道,觉得很酷,无聊,喜欢手上有个东西拿着,或者单纯只是想试试吸烟的感觉。 而程曦吸烟大概只是因为无聊而已。 记得林郁似乎问过他最怕什么时候,但他没有说。 他小时候最怕的是学校放学的时候,跟随人潮往学校外面走,各自有各自家长接,到了岔路口,原本没人接的小孩也各自分路走,最后只剩他一个人回家。白天在学校横行霸道的小霸王,这时候也不过是一个普通孩子而已。 一个人走路,总是有点怪怪的,所以手上有点什么东西才好,手机太无聊,书太死板,一支烟最好。 那时候他还没来得及长成现在的样子,所以对孤独这种东西没有什么抵抗力的。 现在就好多了,吸烟也只是因为习惯。偶尔想起来了,就戒一戒烟,反正闲着也没事做。 游戏更新完成的时候,他刚刚吸完一支烟,易云攸很少熬夜,键盘没有夜光,但是他敲字一样熟练,上线的时候,游戏里的人已经不多了,毕竟是深夜,好友里面就只有卡王和几个小号还挂着。 上次的事之后,这小孩显然受到了教训--是好的教训还是坏的教训先不说,总之他变得比以前努力了很多,程曦没有删他好友,所以经常看到他整天挂在线上,而且待的地方都是地狱级副本或者PK场。 程曦没和他说话,自己找了个风景漂亮的地方挂着,因为是深夜,小地图上一个玩家名字没有,挂了几分钟,好友栏里的卡王的状态从黄色变成了绿色,就是已经退出了副本。 然后屏幕上的战士身上忽然冒出一个金色的圈圈,不断扩大,一个穿着屠龙装的法师落在了他身边。 看来,卡王虽然水平进步了,但是烧钱的习惯还是没变,直接用点券买的传送符,用起来一点不肉痛。 【附近】KingKarl:帮主。 虽然上次的事闹得沸沸扬扬,最后他也在世界上指责烽火重色轻友,为了个人妖对不起兄弟,但他对烽火的态度却仍然很好。 【附近】烽火:见过PP他们了。 【附近】KingKarl:见过了。 这游戏玩到顶级,除了刷日常,下屠龙,帮派任务之外,高级号基本都挂在街上聊天,要找到逐鹿那帮人其实很简单。卡王本来就是逐鹿那帮老玩家的重要成员,虽然走了一个月,要回来也很容易。 【附近】烽火:你去一区吧。 卡王半天没打字。 【附近】KingKarl:为什么? 所以说,小孩子受点挫折是好事,以前的卡王,性子那样急躁,听到这种话只会瞬间翻脸,不会再有问原因的耐心。 【附近】烽火:现在的逐鹿新人太多,昨天的队伍里就有两个新人,以后只会更多,你和他们站在对面,走的时候太狼狈,又是输回逐鹿的,以后在帮派里日子会很难过。 【附近】KingKarl:所以你又要赶我走? 程曦的性格里,向来没有“照顾青春期小孩的感受”这一项,所以也懒得回答他这种充满不甘的话。 【附近】烽火:你去一区找陆沉,他现在在冥皇,买个号,在全服PK之前在一区PK场打出名气来。目前一区和二区都没有好的法师,你要抢全服第一法师的名号,到时候要呆在一区还是回来,都随便你。 人都是捧高踩低的,如果卡王现在乖乖回到逐鹿,他身上背负的,就只有那些黑历史,败军之将,谁会记得他在刚刚那三场里始终表现优异。但是如果他去一区打出一片天下,成了一个让人尊敬的强大敌人,逐鹿的人就会感慨“要是卡王还在我们逐鹿就好了。” 程曦清楚这一点,所以才让他去一区打一片天下。 自己闯的祸,就要自己来收场,这向来是他原则。 其实上次宛然一笑那一着棋很妙,程曦虽然性格冷漠,毕竟不是铁人,卡王是他从进游戏开始就跟在他身边的小孩,宛然一笑拿卡王借刀杀人,这把刀其实很利,要是杀的是馨馨可儿也许就成功了,可惜她想杀的是林郁。而且,就算撇去这件事不说,程曦的眼中还有是非,卡王做错了,就要承担后果,没有什么情面可讲。 【附近】KingKarl:好,我知道了。 【附近】KingKarl:在一区的号,我还叫这个名字。 【附近】烽火:去吧。 【附近】烽火:记得,如果玉玲珑问起我,就说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附近】KingKarl:知道。 【附近】KingKarl:但是,万一我们在全服PK遇见的话…… 【附近】烽火:放心,就算冥皇多了个你,逐鹿也打得过。 - 烽火和卡王聊完,已经是凌晨两点了。 他敏锐地捕捉到了好友栏里只亮了一下就变暗了的名字。 然后他直接打开门,走到了自己宿舍门口,敲了三下门。 半分钟后,林郁垂着头来开门了。 因为是睡到一半起来玩游戏的缘故,林郁还穿着柔软的睡衣睡裤,鼻子上还有因为戴眼镜睡觉压出来的痕迹,又因为中途被抓包,他拖鞋都穿反了。 “精神不错啊,”程曦用拳头推了推他肩膀:“还半夜爬起来玩游戏,嗯?” 林郁默默缩成一团,小声辩解:“我刚刚才醒过来的。” “刚醒过来就玩游戏,我是不是该表扬你呢。”程曦揉着林郁睡得卷起来的一头乱发。 林郁默默推了推眼镜。 “你不是也在玩吗……” “你说什么?”程曦勾起嘴角:“大声点。” 林郁本能地感觉到危险,不敢说话了。 程曦满意地继续进行批评教育。 “看到我在线,还敢跑,嗯?胆子挺大啊……”程曦摸着林郁的头,声音里充满危险:“以为跑了我就看不见你了?” “我不是故意想玩的。”林郁努力辩解:“我醒过来,发现你没在,以为你去喝酒了……” “等等,你以为我去干什么了?”程曦挑起眉毛。 “喝酒。”林郁理直气壮。 林郁最让人生气的,就是他从来不会开玩笑,所以他说的每一句话,不管多荒唐,都是对你最真实的感想。 程曦现在只想揍他一顿。 “所以我在你心目中,就是个凌晨两点跑到外面去喝酒的酒鬼?” “也没有酒鬼那么严重,”林郁竭力安慰他:“你生日之后,南仲远跟我说,说你生日的时候是因为有我在才会那么早走,以前你们都是玩到凌晨三点的,有时候还通宵……” “他说你就信,你傻啊?”程曦怒极反笑:“那傻逼也是活该,怪不得被人甩。” 林郁已经习惯程曦频频用“傻逼”来称呼他的好朋友了。 “南仲远被人抛弃了吗?”林郁努力回想社交礼仪:“我们要送一束花去安慰他吗?” “送花?”程曦冷笑:“送花圈还差不多。” “可是花圈一般是用于葬礼啊。”林郁满头雾水:“南仲远如果很伤心的话,要送的应该是有百合和康乃馨的花篮……” 程曦无奈地放弃了和他交流。 “你回去睡觉吧,”他最后揉了揉林郁的头发:“再敢起来玩游戏就打断你的腿。” “你不睡吗?”林郁疑惑地看着程曦:“你睡不着吗?失眠要喝牛奶,我去温牛奶给你喝……” 很多人不明白,为什么向来横行霸道人人望而生畏的程大少爷,在面对林郁这种你把他卖了他都帮你数钱的书呆子的时候,竟然不但没有欺负他,还经常照顾他,跟他解释那些他不懂的事,甚至经常听从他的话。 大概,是因为每次在被林郁全身心信赖的眼神望着的时候,没办法说出冷硬的话吧。 “你先去睡,我等会就来……” “哦,”林郁点头:“那我去温牛奶了,按照现在的室温,在五分钟内牛奶就会降到最适宜的温度了,你要记得过来喝。” 程曦没有再说话,而是走到楼道的一边,踮起脚,把易云攸宿舍的电闸关了。 “好了。”他走到宿舍里,顺手带上门。 “你……”林郁不太明白他的意思。 “不用温牛奶了。”他摸了摸林郁的头:“我们一起睡觉去吧。” - 大概,这世界确实很公平,无论你是什么样的性格,什么样的容貌,什么样的出身,都会给你一个人,那个人也许听不懂你说的每句话,也许再努力都无法完全走进你的世界,但是当他温柔地看着你的时候,全世界的冰雪都会为之融化。 那种让冰雪融化的东西,就叫做爱情。 只是,有些人终其一生,都未必能遇见那个人。 而有些人,就算遇见了那个人,也无法和他一起走到最后。 第76章 大招 十一月十九日,林郁去上了半天课,程曦接到易云攸的视频电话,北京的事果然比意料中的还要难办,易爸爸是面慈心软的性格,这些年养虎为患,到了这紧要关头,还和亲戚们翻不了脸,易妈妈虽然好强,毕竟只是个外姓人,随便一个长辈就压她一头,就是易云攸,名正言顺的继承人身份,还因为年纪的缘故举步维艰。 那个电话打了一个小时。 最后易云攸决定接受某个世交家的橄榄枝,开始和那家的女儿约会。那女孩子现在在国外留学,小时候见过易云攸,在ins上和易云攸也偶有联系,听见家里长辈安排的是易云攸,很开心地订了机票准备飞回来。 易云攸骨子里还是有点像他父亲,智谋有足,狠绝不足,程曦也不跟他客气,指点了几个方法,都是大杀招,易云攸听是听了进去,用不用就不知道了。毕竟易家算是家族企业,这些招数用在亲人之间太伤和气。 十一月二十,程曦接到秦夫人电话。 她还是一贯气定神闲。 略和程曦聊了两句,不过是些琐事,俨然是最平常的母子之间的对话,末了,来了句:“那个人说,让你这个月去趟北京。” S城经济论坛已经开完,那个人虽然头衔是文职,但却是住在军区的,没事不会出北京,自然是程曦去见他。 程曦态度也好,声音里还带着笑意,说:“没时间。” “你不是也没什么事做,去北京看看也好。”秦夫人不会被他轻易混过去:“那边是古都,你也长大了,该去见识一下。” “要看古都,我就跑西安去了。”程曦仍然只是笑。 秦夫人叹了口气。 哀兵之策,不是只有子女能对父母用的。 “你年纪也大了,不要总像孩子一样和人斗气,以后遇到事会吃亏的。” 程曦向来吃软不吃硬,她也知道这一点。 程曦不是看不穿她说话的技巧,只是他习惯硬碰硬,为难自己母亲没意思。 “知道了。”程曦说:“我二十七号过去。” “不用再买机票了,我让老林过来送你,”她在财经杂志上的风评向来是“步步蚕食,不给对手留下任何反抗的余地”,做事自然也是这样:“严家最近有几个小孩要去北京给郑家老爷子祝寿,你和他们一路飞过去,都是年轻人,在飞机上互相认识认识。” 严家是新晋的暴发户,自然不知道上流社会的秘辛,也不在乎女儿招个长得英俊的穷小子上门--这倒是符合她对程曦的人生安排,找个对他死心塌地的富家小姐,默默无闻过一辈子。 “不用送,给我那个人的联系方法就好。”程曦露出点不耐烦的语气来。 秦夫人久经商场,自然知道见好就收。 “好,我让秘书发E-mail给你。” 十月二十三,跨服PK开始。 彼时逐鹿的六人队伍已经在二区的PK场所向披靡,天之涯的PK场积分叫天梯,单人天梯逐鹿包揽前三,团队天梯积分比第二名多出整整一倍。 跨服PK系统开启之前,论坛上已经吵翻了天,各种大分析师大文豪层出不穷,指点江山激昂文字,各种TOP10排了又排,虽然每个区都是内战不停,但是到了论坛上面对其他区的人,都团结得不行,别人说一句“二区辅助普遍菜鸡”就怒发冲冠,恨不能追杀别人全家。 天之涯给各区起的名字都是游戏里的地名,说来奇怪,每个区的风格还真和地名有点关系。 一区轩辕城,光听名字大气得很,其实最厉害的是团队合作,都说一二区高级玩家多,其实一区多的是用脑子玩游戏的人,二区多的才是像廘战这样性格怪异的操作流高手。这也是有原因的,一区冥皇一家独大,冥皇外面的人难免会受委屈,一区留不下,都跑到二区来了。独来独往,也没人约束他们。像阿塔玛之戟和青柠果都是这种。 至于最近八区碧落谷最近忽然崛起的那个叫“饮血之刃”的小帮派,算是其他区风格的典型--也许菜到让人怀疑大家玩的是不是同一个游戏,但是如果忽然冒出一个厉害的家伙的话,绝对是惊采绝艳的那种。 二十三日凌晨,跨服PK开启。 许多从几个小时前就在等的人一涌而上,把PK场挤得水泄不通,彼时程大帮主正靠在床上看北京的城市地图,林郁正在整理帮派仓库。自从逐鹿副本改革之后,逐鹿进了不少新人,帮派仓库也经常多出来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林郁作为如今生活玩家的头头,很好心地帮他们整理好--虽然那群闲云野鹤的生活玩家不至于像程曦那群小弟一样到处为了程曦打架,但是收到好东西都会给林郁看看。 【系统】恭喜队伍【饮血之刃】成为第一支在跨服PK场获得胜利的队伍。 【世界】小屌丝甩甩:我还以为我偶像的队伍会拿到这个成就呢【抠鼻】。 【世界】宛然一笑:不好意思,我们的队伍今天在休整。 【世界】小屌丝甩甩:【闪电】晴天霹雳!你们今天不打吗? 【世界】流夕七月:我们明天晚上再上。 【世界】天启:靠!八区的法师要成仙了。 【世界】火狼:八区的法师把云无意队伍的战士黄霸霸单杀了。 【世界】云无意:收三星草、珊瑚草、丹朱果和凤凰羽毛,长期有效。 【世界】天启:我艹!你还有没有人性啊!我们队伍输得这么丑,你竟然还有心情打广告? 【世界】云无意:为什么没有心情打广告?多好的商机啊…… 【世界】云无意:大家快去关注PK场,现在正在进行的是二区狼族VS八区饮血之刃,饮血之刃的天才少年法师暗夜之兆刚刚单杀了二区天梯排名第九的黄霸霸。对!你没有看错,法师单杀战士。 【世界】云无意:欢迎大家来无意城交易所前下注,或者购买交易所的红晶石,饮血之刃一赔二,狼族一赔一。 【世界】老娘让你跳:天哪!来个人把他抓回去吧,老娘受不了了,好丢脸。 【世界】流夕七月:为什么饮血之刃一赔二?饮血之刃的法师很屌的,专治各种不服。 【世界】云无意:这叫二区荣誉感,你们懂毛线。 随着传说中的强队在PK场一一遭遇,不仅在PK场观战的人应接不暇,连世界频道上也刷得像滚轮一样,林郁在整理仓库之余默默地看了两眼,跟程曦汇报:“八区那支队伍的法师把黄霸霸单杀了。” 程曦“嗯”了一声,在地图上做了个标记。 过了一会儿,林郁又来汇报:“他把狼族的刺客帮主也单杀了。” 程曦把地图上某一大块区域都圈了起来。 他抬起眼睛看了眼林郁。 “小鱼,我过几天去北京,你有什么想要的礼物没有?” “礼物?”林郁思考了一会儿,提出要求:“可以不用包装纸包装的吗?我不喜欢包装纸的花纹。” “可以的。”程曦能理解他天马行空的思维。 “那就带红叶吧,”林郁兴致很高昂:“我那个在中科大少年班读过书的朋友,他说香山的红叶很好看。” 程曦已经习惯林郁跳跃的思维和逻辑,“嗯”了一声,顺手把地图上的香山圈住了。 林郁心情很好地继续看游戏去了。 过了一会儿,他十分严肃地跟程曦汇报:“狼族也输给八区的那支队伍了,云无意输了好多钱。” “他自找的。”程曦毫无同情心地点评道。 “是的,他太情绪化了。”林郁扶了扶眼镜,对程曦的观点表示赞同:“其实八区那支队伍的实力比狼族要强,狼族已经建立了很久,打法都被别人摸透了。但是八区那支队伍很神秘,现在还有很多人都不知道他们队伍的人员构造。” “正常,八区那种单机区,向来没什么人关注的。”程曦头也不抬:“其实他们队伍最强的不是法师,而是浣花,他们浣花的控场能力很强。他们应该是网吧队,在现实中应该也是一起的。他们队伍默契度很高,团队执行力也很高。其实他们的打法和我们有点相似,都是法师打出AOE,让其他人清场的收割流。” “我们才不是收割流。”林大分析师据理力争:“收割流只是我们的表象,我们有大招的。” 程曦笑了起来。 他是那种特别适合笑的人,因为眉眼之间有英气,让人觉得能让他笑的事,也应该是很正气很美好的东西。 “是的。”他看着林郁笑,也许连他自己都没发现他的语气有多温柔:“我们小鱼有大招的。” - 十一月二十三日下午五点,一区的天梯第一名冥皇进入PK场,所向披靡。 下午六点,逐鹿的人在YY集合。 除去原本的六人组之外,还有一个林郁,他是分析师。 兼替补。 第77章 输出 虽然林郁“我们有大招”的自信很酷炫,但是真正的准备工作做起来,还是很繁琐的。 “现在八区的那支队伍正在和狼族打第二次,大家都进旁观系统看。”林郁在YY里指挥:“注意观察他们的法师和浣花,尤其是浣花,他们的浣花穿的是青锋套,走的是输出路线。” “浣花也可以走输出路线?”PP惊讶地问。他虽然年纪小,但毕竟是玩了一年多游戏的老人,大大小小的世面也见多了,所以这时候还能轻轻松松地在YY里聊天,青柠果已经紧张得在默念林郁发到QQ群文件共享里那些“沉着冷静是最好的考前准备”之类的名言警句了。 “其实据我对这游戏资料的分析,六个职业应该都能拿来输出,也都能拿来当肉。只不过浣花的控制技能比较多,杏林的回复技能比较多,所以这两个职业输出是持续性的,和现在团战需要的爆发型输出有冲突,所以这两个职业在输出阵容里比较不常见。八区那支队伍,他们的浣花出的是青锋套,前期打控制,后期收割残血。所以大家必须要记住一点,就是浣花在后期收割残血的能力是相当高的,只比弓手低百分之三十左右,所以大家千万不能让他活到最后。” YY里的众人纷纷发出了恍然大悟的声音。 要知道,林郁昨天可是整整一天都守在PK场看八区的饮血之刃屠杀其他的队伍,笔记做了不少,光是图就画了三张,现在自然是侃侃而谈。程曦去冰箱拿了饮料过来,看见林郁拿着个PAD在电脑前一脸严肃地指点江山,俨然是逐鹿“高薪聘请”的分析师,笑着把手放进他脖子里,林郁被冰得哆嗦了一下,责怪地看着他。 “别分析得太深,他们这群考试不及格的文盲听不懂的。”帮主大人悠然地拉开椅子坐下来,趁着还没戴耳麦对自己的队员进行污蔑。PP不爽地在YY里大叫:“我听到了!我只有一科不及格而已!一科!” 林郁无心之间补上一刀:“从逻辑学的角度讲,一科不及格也算考试不及格的。” PP郁闷地叹了口气。 药药药安慰他:“我就叫你考好点了,现在都成为你一辈子的污点了。” 彼时游戏地图已经读完,饮血之刃先选地图,他们选了张守望之海,这张地图很好玩,整个背景是在海上的,海滩,海水,还有一艘搁浅的桅杆已经折断的旧帆船,海面上漂浮着不少碎木板,海滩和帆船还有木板都是可以站人的,掉进海水里不会掉血,就和在水里一样,不能释放技能,行动会缓慢,在爬上可以站的地方之前都相当于移动缓慢的活靶子。 “他们怎么选这张地图?”PP受惯了打击,很快就恢复元气,又开始问东问西。 “我也不清楚。”林郁表情困惑:“严格来说,如果实力比对手高,就应该先求稳,选一些比较平衡的地图,这样就不会出现太大的变数,他们这样做很奇怪。” “其实很简单,”程曦笑着解释:“他们赢烦了……” “赢烦了?”林郁对正常人的心理活动解读有点困难。 “你没看论坛的置顶帖?”程曦喝了口冰啤酒:”我刚刚登陆的时候扫了一眼,到目前为止,饮血之刃已经连胜二十一场了。” YY里一片倒抽气的声音,只有廘战不以为然地冷哼了一声。 “他们都不用休息的吗?”PP感慨:“连胜这么多场,精力也太好了吧。” “网吧队嘛,都是不喜欢读书的小孩子。”程曦双手枕头,悠然感慨:“年轻就是好啊。” - 守望之海这张地图在PK场很不常见,原因就是因为难打,双方都难打。 这张地图刚出来的时候还引起一片猜想,许多常年在论坛上打嘴炮的大神们纷纷预测这地图中的最佳出生点,最后得出统一的结论--出生在那艘破帆船上最好。选个法师,出生在帆船上,对手光上船就要十多秒,读个火雨甩个大招,再连上两个瞬发火球,简直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可惜游戏公司还是有点脑子,知道平衡游戏,破帆船不是出生点。大神的YY们也纷纷落空,守望之海变成一张十分难打的地图。动不动就掉进水里,打得很不爽快,而想把这张地图练熟的时间,简直可以练七八张其他地图了。要知道,水陆双栖分身不是那么容易练成的。 所以这张地图渐渐成为了鸡肋,通常都不会有人选。 地图读条完毕,狼族出生在月牙形海滩的下方,饮血之刃出现在上方。 “这把狼族比较好打。”程曦只看了一眼就得出结论。 “为什么为什么?”PP追问。 “狼族在下方,沙滩很狭窄,可以让战士挡在前面,浣花和杏林隔在中间,弓手和云麓有完美的输出空间。”林郁耐心解释。 “那饮血之刃可以不打啊,拖时间。”PP鬼点子还是很多的。 “狼族的阵容更完整,八区那支队伍的核心输出是云麓法师,是打爆发的,不能耗。”林郁否决PP的想法。 PP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 “难道饮血之刃要输了?选个破地图把自己给作死了!” 廘战冷笑了一声:“他们不会输在狼族那帮菜比的手上的。” 彼时狼族那帮菜比已经在沙滩上排好阵型,但是和林郁的计划不同,他们选择的仍然是传统队形,浣花陪弓手,杏林在大后方,刺客隐形,云麓猥琐读条。 “怎么回事?他们怎么不是按小鱼说的队形站啊?”PP十分不解。 “因为他们蠢。”廘战简单点评。 狼族确实不怎么聪明,大好的防守地形,他们只站出第一道防线来,而饮血之刃也丝毫不在意自己在出生点上的劣势,迅速排好阵型,走了过来。 和逐鹿把廘战当成重中之重保护不同,饮血之刃对自家的法师保护并不重视,让浣花和弓手站在一起,杏林仍然在后排,他们的战士出的是全肉装,血条厚得很,一个走位躲开浣花的减速,就和狼族的前排撞到了一起。 战士之间的较量,是高下立现的,狼族的战士更为老到,晕住了饮血之刃的战士,但是浣花一个“清心”瞬解了战士的晕,然后一个范围减速,把狼族战士的突进节奏打断了。 两边的云麓都开始扔技能了,火球乱飞,看起来画面十分震撼,其实伤害并不算恐怖。 狼族这边的云麓火雨放到三个人,对面弓手半血,狼族的火狼是刺客,已经潜到了对方弓手的身边,被对面云麓的火雨打出一个隐约的影子。 “狼族要输了。”程曦忽然来了一句。 火狼现身之后,对面云麓忽然停止输出,开始往后跑,银色的沙滩上,他已经和混战的人群之间隔了一段距离,大概狼族的人被他这招骗了不少,知道他单杀很厉害,连刺客都没追他,倒是饮血之刃的人且打且退,毕竟云麓隔得远,输出比不上狼族,所以打出一堆半血来。只有那个浣花,走位实在太漂亮,蝴蝶穿花一样,而且显然在队伍里地位很高,估计是队长,连弓手的死活都不管,自己一个人片叶不沾身。 饮血之刃且战且退,已经渐渐朝自家的云麓靠近,狼族虽然今天输了不少,但毕竟还是有点实力的,也不紧追,自家云麓开始大招读条,两边都有点一边打一边随时提防天上掉“流星雨”的架势。 狼族这边云麓的大招先读完,满天火雨瞬间倾泄而下,把饮血之刃的人笼罩在其中,饮血之刃除了浣花逃出来之外,其余的人都被打残,杏林开大保住了战士,自己和弓手被火狼的大和云麓的大直接打死。 火雨还没消散,屏幕再次被火球布满。 这次是暗夜之兆的大。 他的大招只笼罩住三个人--狼族前排残血的战士,狼族的弓手,和狼族的刺客。 刺客瞬间被秒,弓手半血,战士剩下血皮。 饮血之刃那个神秘的浣花给自己一个加速,上去收掉狼族战士的人头,然后直接悬在空中开大。 九柄长剑在空中显形,狼族剩下的弓手和法师杏林浣花都连忙往后退,饮血之刃的云麓一个人追着对面的四个人跑--没办法,他们得跑出浣花的大招范围,就算挨打也不会回头,在跑的过程中,暗夜之兆的火球无比准确地往狼族的弓手身上招呼,弓手被打到只剩血皮,狼族的杏林和浣花断后,期间还反杀一个饮血之刃的残血战士。 到这时候为止,饮血之刃只剩下浣花和云麓,还有始终未现身的刺客。而狼族还有弓手和云麓,杏林和浣花都是满血。 然后九柄长剑呼啸而下,将断后的狼族浣花钉在地上,空中现出一道黑影,瞬间一分为二,饮血之刃的刺客开大,浣花还来不及恢复自由就瞬间被秒。 饮血之刃的刺客其实经过刚才那帮混战已经是残血,收完浣花,自己也被狼族的云麓一道火雨杀掉。 2V3,狼族杏林满状态,只是没有大招,两个输出位都在,饮血之刃只剩一个辅助的浣花和放光了技能的云麓而已。 然后饮血之刃的浣花给了自己一个加速,直接冲了上去,他是满血满状态,头上顶着“黎明之殇”的名字,上去一个减速控住狼族的云麓和杏林,硬控给了杏林,整整三秒沉默,给了自己一个攻击加倍的BUFF,给狼族残血弓手一个减攻速的冰心,直接一套技能收掉狼族只剩血皮的弓手。 然后是狼族云麓。 云麓其实还剩半血,只不过黎明之殇不慌不忙给了云麓一个减攻击的虚弱,然后一个加速把自家云麓拉了过来,替他回上蓝条,躲开狼族云麓的火球,挂减速不让他逃跑,加盾挡火雨,饮血之刃的云麓两个火球把狼族云麓扔残。 浣花又收了一个人头。 不得不说,饮血之刃的浣花在队里的地位确实高,因为最后他们的云麓连最后狼族杏林的人头也让给了他。 - YY里一片安静。 林郁一边在笔记上写字,一边淡定地道:“现在你们你们知道为什么不能让他们的浣花留到最后了吧。” 第78章 云麓 “不对。”狼族和饮血之刃开始第二局的时候,正埋头做笔记的林郁忽然来了句。 “怎么了?”程曦凑过去看了看他的屏幕。 林郁皱起了眉头, “上次我们和狼族打的时候,狼族有个会分析的人,很厉害。为什么今天没有人帮他们分析?” 程曦递了杯水给林郁,笑了起来:“这就要说到云无意为什么活该输钱了……” 林郁不懂地看着他。 “当初我们和狼族打的时候,云无意不是在世界上开了赌局吗?”程曦翘着嘴角:“有脑子的都知道选我们的人比较多,他为了爆冷门赚钱,就去帮狼族的人了。当时狼族三局都是他指挥的,不过最后还是我们赢了,我也就没揭穿他了。” 林郁惊讶地把PAD放到一边。 “那这么说,云无意也是很厉害的分析师了。要是全服大赛的话,云无意的队伍肯定没有机会进决赛。我们可以请他过来帮我们分析一下打法。” “小鱼觉得他很厉害?” “嗯,多一个人的视角会好一点。我现在自己一个人分析的时候,经常会遇到盲点。”林郁对云无意去帮狼族的事并不愤慨。 “遇到盲点可以来问我的。”程大帮主在椅子上坐下来,切出了游戏:“大家都检查一下装备和加点,饮血之刃这盘又是2:0,很快就轮到我们了。” YY里传来青柠果深呼吸的声音。 “不是吧?”PP笑他:“这才是一支八区的小队伍而已,等会我们还要打冥皇呢,帮主都约好了。” “你别吓他。”阿塔玛之戟和青柠果是一起进屠龙队伍的,两个人关系比较好,自然有点护着他。 “是的,在队友紧张的时候,我们要进行支持和鼓励。”林郁决定发挥队伍分析师的作用,祭出一句:“爱迪生说过:任何问题都有解决的办法,无法可想的事是没有的。虽然我不喜欢他的为人,但是他这句话还是有道理的。” 程大少爷身为帮主大人,在这时候还悠闲得让人发指,竟然还有闲心逗林郁:“小鱼怎么不喜欢爱迪生?” “因为我很喜欢特斯拉。”林郁表情严肃得很,手指在键盘上敲:“特斯拉和爱因斯坦,是科学史上仅有的两个超越了时代限制的科学家,我有理由相信通古斯大爆炸和特斯拉有关。” YY里那帮文盲不干了。 “副帮主不要聊我听不懂的事好不好……”PP的声音苦逼得很:“我感觉我又回到物理课上了,我等会一定会发挥失常的。” “你发挥不失常也只有那样。”程曦一点不惯着他们:“滚到89号房来,饮血之刃打完了就会来的。” 饮血之刃和狼族的战斗结束得很快。 先进来房间的饮血之刃的浣花“黎明之殇”,程曦猜他们是网吧队是有道理的——他们六个人的名字是同样的格式,当然除了浣花和云麓其余人都没什么存在感。 【世界】云无意:大家都注意了!世纪之战!世界之战!我们二区顶级强队逐鹿迎战饮血之刃!尊严之战!决战地点就在PK场89号房间。逐鹿一赔一,饮血之刃一赔二,大家快点下注了,赌一赌搏一搏,单车变摩托。 【世界】云无意:收三星草、珊瑚草、丹朱果和凤凰羽毛,长期有效。 【世界】南极仙翁:楼上真是我们二区的耻辱。 【世界】小屌丝甩甩:默默+1。 【世界】老娘让你跳:他也是我们无意城的耻辱。 【世界】天启:当初建城的时候说要建一座光明温暖的城,要建成游戏里的家乡,结果建成了游戏里的拉斯维加斯。 【世界】黄霸霸:当初招我进工作室的时候说是因为大家都热爱游戏,现在整天在世界上刷我被云麓单杀! 【世界】老娘让你跳:LS别说了,好心酸。老娘都想哭了…… 【世界】狼本野:呵呵,这也能叫世纪之战?一区冥皇死了吗?逐鹿就算赢了饮血之刃又怎么样? 【世界】流夕七月:没怎么样啊,就是比某支被饮血之刃当经验宝宝刷的队伍厉害一点点而已啊……饮血之刃的军功章有你们狼族的一半哟,饮血之刃_火狼饮血之刃_独狼,我上我也能0::2哟~~~ 【世界】独狼:三八,等你们逐鹿能赢再说吧,渣渣。 【世界】流夕七月:借你吉言哟~饮血之刃_独狼。 - 与世界频道上硝烟弥漫的气氛不同,此时89号房间的气氛是很好的。 【房间】子非鱼:我今天看了你们打的23场比赛,你们打的很好,战术很独特。 【房间】黎明之殇:过奖过奖,你们逐鹿的战术也很好,弓手水平很高。 廘战不以为然地哼了一声。 PP小声地在YY里面说:“我怎么觉得副帮主和黎明之殇之间应该有电流在滋滋滋……” “那是电影的表现手法,人类的生物电不可能达到那种程度的。”林郁纠正他的谬误:“好了,我们进游戏吧。他们的浣花是指挥,等会你们有机会就骚扰他一下,让他不能安心指挥。” “我们不秒他吗?”PP不解。 “能秒当然要秒。”程曦接过话头:“但是估计没什么机会,不要强求,打好团战才是正经事。” “是的,帮主说得很对。”林郁的声音已经严肃了起来:“第一局我们可以用上次狼族对付我们的招数,把他们都打残,然后自己家剩下几个满血的,让他没办法收割。” - 当然,战术之所以美好,是因为还没付诸实践。 饮血之刃选的第一张地图是狂沙之海,这地图就是一片开阔地,双方都是标准队形,对方打了个先手,浣花先手控住这边走位靠前的杏林阿塔玛之戟,刺客直接开大秒他,云麓的火雨,战士接的后手控,阿塔玛之戟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就变成一具尸体。 “别慌,”程曦向来是逐鹿的实时指挥,明明站在游戏中,却比旁观者还清醒:“往后退,保持队形,弓手不要退太快,别和团队脱节。” 屏幕上的五人队伍迅速后撤,战士刻意断后掩护,饮血之刃显然对逐鹿做了功课,知道程曦的操作水平,忌惮他的反手,不敢认真输出他,只能跟在后面时不时扔个火球。 “这样逃下去不行的。”林郁低声提醒:“他们六个人,越拖只会越强。” “我知道。”程曦指挥药药药:“浣花等会回头减速,我能晕住他们前排,你能大住几个人?” “最少三个。”药药药声音也凝重起来。 “好。”屏幕上的战士一个走位躲开浣花的硬控,回头就是一个反手冲锋劈砍三连招,击飞对方战士,冲进浣花和杏林的第二梯队,瞬间晕住两个个人:“大!” 浣花悬浮在空中,九柄长剑显形,对面的浣花秒解了烽火的晕,正想逃出药药药的大招范围,烽火开起战士的盾,免疫浣花的减速,顶着他的虚弱硬冲上去,再次把他晕住。暗夜之兆显然想保住自家浣花,疯狂输出想把烽火打退,但是药药药的大招已经读条完毕。 九柄长剑定住三个人,在这短短三秒的时间里,廘战已经把对面战士打成半血,对面刺客还在隐身,阿塔玛之戟又被秒了,所以就算对面弓手被钉住,他也不敢上去输出弓手。 青柠果的火雨随即而至,再加上一个火球把对面战士打成残血,廘战收掉人头。 彼时冲在人群中的程曦已经被打成半血,对面浣花已经解除晕眩状态,抬手就是一个减速,程曦被减速到,他紧接着一个控制,程曦开起大招,劈砍三连招逃回来,对面弓手大招远远追了过来,廘战挺身而出挡住,自己被打成半血。 “回头打,他们有杏林,别给他们加血的机会。”程曦逃出生天,等一波技能冷却,指挥自己队员。 磨合了半个多月,逐鹿的执行力已经相当好,程曦一说打,廘战和药药药就追着对面来不及后撤的弓手打,对面不慌不忙,浣花给弓手一个加速,云麓用火雨封住去路,杏林直接读大。 “顶着上。”程曦指挥:“云麓人呢!你不上谁扛伤害。” 青柠果追上来,廘战和药药药反而跑在前面,廘战满地乱飞,追着对面弓手打到残血,再不慌不忙补上一个大招,直接收掉弓手人头,正准备后撤,身边一道黑芒显形,是对面的刺客趁着廘战残血想开大秒弓手。 那瞬间药药药的操作经典到极致,一个盾无懈掉刺客的大招锁定,一口奶给廘战回起蓝条,廘战一个击退,把刺客打到一边。 刺客的大招只打出十分之一的伤害,其余全部放空。 “漂亮!”PP找不到秒人机会,只能在YY里叫好。 可惜再漂亮的操作都无法弥补团战的失误,对面的浣花和云麓已经冲了上来,廘战和药药药两个人要面对对面四个人,而且廘战还是残血。 廘战走位躲开浣花的减速,对面浣花攒着硬控不放显然是想等廘战躲暗夜之兆的技能时候失误再放,药药药死命敲键盘,各种BUFF给廘战加上,自己挡在前面,可惜是个脆皮浣花,被对面刺客和云麓联手打死,廘战趁着这片刻喘息的机会把对面战士打残,自己血条总算回到三分之一。 对面刺客进入潜行状态,显然是不想给廘战收这个人头,黎明之殇冲上来准备近身控廘战,眼看着廘战就要死了,凭空跳出一个残血战士,开着盾晕住对面浣花。 “PP!”程曦声音低沉。 PP终于找到秒人机会,影分身连着大招,和廘战一起秒掉对面浣花,程曦连劈带砍,把对面还没来得及逃远的刺客打出原型,收掉这个人头。 从天而降的火球覆盖了整个屏幕。 暗夜之兆这个大招简直是教科书级别,一个大招,三个人头,程曦残血被秒,廘战被秒,PP还剩一点血,想要隐形,一个火雨直接断绝他生机。 青柠果姗姗来迟。 云麓的高输出,牺牲的是机动性和血量,他又出了半肉,所以速度实在慢得惊人。 场上一地尸体,只剩下两个云麓,青柠果是满状态,连大招都没放,对面的暗夜之兆技能都在冷却中。 “追他,”程曦指挥青柠果:“别读技能,就扔火球,一边追一边扔。” YY里一片沉默,所有人都在屏着呼吸看这场PK最后的结果,不只是他们,全服PK场无数旁观的玩家,都在看着这两个云麓之间的对决。 这样的对决是最残酷的,因为输就是输,成王败寇。 要是暗夜之兆输了,是情有可原,这场比赛就会变成无数正常比赛的一场。但要是青柠果输了,这场比赛,会成为以后论坛评选TOP10最好的佐证,被无数次提起,他就是那个证明了暗夜支之兆“神级操作”的炮灰。 青柠果其实很努力,他玩这游戏的时间并不短。 可惜这世界上有样东西叫天赋。 暗夜之兆通过走位躲开了青柠果的每一个火球,整整三秒钟里,青柠果的每一个火球砸出来、落空、砸出来、落空…… 所有人的心都提起来,又落下,再提起来。 最后暗夜之兆回手一个火球,躲开青柠果的火雨,召唤一道火焰屏障,挡住青柠果的火球,开火雨,开火盾,走位,一个火球结束战斗。 【世界】云无意:最新消息,饮血之刃的云麓单杀了逐鹿的云麓,逐鹿输了第一场。 【世界】云无意:收三星草、珊瑚草、丹朱果和凤凰羽毛,长期有效。 - YY里一片沉寂,连向来喜欢开玩笑的PP也不敢说话了。 “没事的,”林郁看着一边的程曦,低声安慰他:“我们是三局两胜的啊。” 第79章 扬眉 林郁苍白的安慰并没有起到什么效果。 倒是程曦这时候表现出了一个帮主的风范。 “我们水平并没有差,打输了是策略问题。”程曦在这时候并没有骂队友,反而把责任往自己身上揽:“我指挥不到位。” 其实他这话完全是为了稳定军心——他指挥得很漂亮,只是不可能在一秒钟内布置好六个人的位置,具体的操作细节还是要队员临时发挥,这就是靠个人的意识,刚刚那局里,如果青柠果意识好一点,在药药药开大的瞬间读大,现在绝对是另外一种结局。 “不是帮主的原因。”PP第一时间为程曦辩解:“是我们自己没打好。” 药药药表示支持地“嗯”了一声。 林郁虽然不是最快反应过来的,但却是说话最直接的。 “这次输和程曦没关系的,”林郁比谁都维护程曦,而且还是摆事实讲道理的维护:“我简单算了一下,刚刚的团战里,阿塔玛之戟有百分之二十的责任,青柠果有百分之六十的责任。因为阿塔玛之戟是为了掩护青柠果的走位失误才会被秒的,而且整场团战里青柠果完全没有输出,连大招都没有开出来。” 这世界上大部分的时候是不能说真话的,而现在正是那小部分的时候。 YY里的气氛很凝重。 程曦的一句话缓解了一下压力。 他说:“那剩下的百分之二十呢?” 说这话的时候,他是看着林郁的,眼中还带着点笑意。 林郁严肃地告诉他:“我有百分之二十的责任,因为我在整场团战里都没有想到应对的办法,我也很失败。” 程曦笑了起来。 “没关系的,上一盘只是个意外,这盘大家都振作点,青柠果也振作点,暗夜之兆是顶级浣花,你被他单杀,并不能说明你很菜,只能说明你还有进步的空间。这盘打好点,趁着今天打回来,还有两局呢。” 青柠果没说话,只是重重地“嗯”了一声。 第二局的地图是逐鹿选的精灵之森,弓手的天堂,对逐鹿这样围绕弓手来打的队伍来说也是最适合的地图。 看过第一场的人,如果清醒一点,就能够意识到,其实逐鹿和饮血之刃的这场PK,其实是无法预判输赢的,至少,就目前双方表现出来的实力,实在很难说哪一方的胜算大过另外一方,饮血之刃的浣花和云麓固然强得可怕,但逐鹿的烽火和廘战,也是在全服PK榜上赫赫有名的人,尤其是烽火。一个能掌控全局的战士也许并不可怕,但是一个能掌握全局的指挥就很可怕了。在团队PK系统出现之前,逐鹿的帮会战就已经在二区打出了地位,逐鹿打架的风格和烽火的个人风格很像,一往无前,锐不可当。 正是因为强的是不同的位置,所以才无从比较。 不管是饮血之刃的两个核心,还是烽火和廘战,都可能以一己之力拯救世界——就像上盘暗夜之兆做的那样。 这盘显然是廘战拯救了世界。 开局饮血之刃打的先手,仍然是浣花甩控制想秒人,可惜被烽火挡掉,然后反手打一套控制,团战没打起来,两边进入漫长拉锯战中,以云麓为核心的队伍显然耗不过以弓手为核心的队伍,最后饮血之刃无奈硬冲正面想打团,廘战直接跳到废墟后面,完美位置输出,一个人拿下三个人头,最后追杀死对面残血的云麓,为青柠果抱了一箭之仇。 世界上的风气顿时慢慢偏回逐鹿这边,因为这盘赢得简直太行云流水,狼族几个人很是不服。 【世界】狼本野:呵呵,这也能算赢得光明正大?明显饮血之刃让第二局,准备第三局放大招好吗?让二追三都不懂,一群傻逼。 【世界】流夕七月:哟,这么酸,饮血之刃怎么不对你们让二追三啊,怎么偏偏对逐鹿这样呢? 其余人都没怎么发表意见,毕竟决胜局在第三局,猜错了就瞬间打脸了。 此刻房间内的对话是这样的。 【房间】烽火:听说你们第三局有大招? 【房间】黎明之殇:误会误会,我们现在连老底都被看干净了,哪里还有什么大招。 【房间】烽火:那就太不好意思了。 【房间】烽火:因为我们要放大招了。 阿塔玛之戟退出房间。 子非鱼进入房间。 【房间】子非鱼:我是替补队员。 - 第三局的地图是隐秘之地,一片开阔地,光秃秃的,两方的出生地相隔不远。 “就按照我们平时排练的那样,”程曦指挥队友站队形:“小鱼和我当前排,云麓中腰,浣花和弓手在后面。” 对面显然被逐鹿这种“能出肉的都出肉”的大招震住了——逐鹿经过试验发现,杏林不只在打副本的时候可以当肉,其实在团队PK中也可以肉起来。所以让林郁去打前排,毕竟杏林在团队PK中存在感太低,除了加加血挡挡枪就没其他的用途,用来当肉也算是废物利用,而且有青柠果的半肉装在那里,别人也不会把林郁的半肉装和他们能过屠龙副本的秘诀联想到一起。 对面显然学乖了,不准备先手了,只是浣花走位靠前,仍然在找机会。 “大家都注意走位,不能被控住,”程曦抿了抿唇,迅速做出决定:“他们在犹豫,小鱼,上去卖!” 所谓的上去卖,就是装成走位失误,等对方上来打自己的时候,再反手打别人。 林郁操作着小杏林朝对面冲了过去。 “回来回来,你太耿直了。”程曦赶快把他叫回来:“要装得像走位失误,不是叫你去冲对面的脸。演技知道吗?要的像……” “就像上局阿塔玛之戟那样吗?”林郁耿直地问。 正在YY角落里听指挥的阿塔玛之戟默默中了一枪。 “你可以这么理解。”程曦对林郁的想法进行了肯定。 屏幕上的小杏林走了一个S型走位,彼时正是拉锯战,队友瞬间后撤,他一个人退得晚了一步。 对面的战士直接冲了上来。 所以说惯性思维实在太可怕,不管他们是因为上次秒过一个杏林所以有自信,还是对“杏林=脆皮”的这个等式印象太深刻所以忘记林郁出的是半肉装,他们都是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 林郁险险躲开对面战士的一个晕,却被随之而来的浣花的硬控定在原地,操作实在是高下立判的东西,一秒钟见分晓,林郁这种在“廘战PK速成班”里培养出来的小杏林,和对面的浣花的操作,简直不能并提。 不过他这不算失误,而算诱饵。 对面全力输出林郁,刺客一个大,云麓火雨火球,再加上战士本身的输出,也只把林郁打到残血,而在他们输出林郁的时候,烽火已经反手一个冲锋冲进对面人堆里。 “都别开大。”程曦警告队员:“我没晕到对面核心。” 第一局的失误告诉他们,一定要杀掉对面的浣花和云麓。 “我要逃回来了。”相比当初屠龙都手发抖的小菜鸟,林郁现在已经可以面无表情地看着自己的血条一路掉了:“浣花帮我。” 药药药很仗义地越过青柠果给他套上一个盾,给他加速之后在他周围扔范围减速。 对面肯定不会让这个吸收了那么多输出的家伙逃回去。 对面战士直接开大黏住林郁,黎明之殇扔过减速之后,直接开大。 “快回来,他们要秒你和帮主,浣花开大了!”PP急得大叫。 “别慌,”程曦声音让人一听就觉得安心:“云麓过来打,廘战别靠太近,小鱼开大!” 对面战士的晕已经用过,林郁果断读大,程曦击飞对面的刺客,仍然往对面后排冲,眼看着血条被打了下去,天降六道绿光,瞬间回到七分血。 对面浣花的大随机而至,烽火一个腾跃躲出大招范围,自己切近对面的弓手,躲过他的击退,直接开大冲了上去,林郁被浣花的大钉在地上,身上还在不断涌出大招的绿光,对面刺客直接切到他身边,召唤影分身,眼看着林郁就要被打死,程曦一个冲锋切回来,把那个刺客击飞,一套连招打残,人头被廘战收走。 “快走,”程曦给林郁断后:“找个地方回血。” 对面追林郁追得太深,战士被药药药控住,程曦和廘战都输出战士,眼看着要打死了,对面杏林直接开大保人。程曦也不强求,放过战士,从侧面切对方后排。对面的云麓和浣花都躲开了,剩下弓手被直接晕住,药药药跟着程曦冲进来,连上一个硬控,一路打到死。 药药药还来不及叫一声好,已经被被对面浣花定住,云麓的火雨随即而到,连上两个火球,带着伤害加倍的BUFF,直接打死了药药药。 “PP,秒他们浣花。” “我没大招秒不掉。”PP很是委屈。 “打残就行,然后骚扰对面杏林不让他加血。 话音未落,对面杏林直接给自家弓手套了个盾,冲上来打残血的程曦,云麓还支援一场火雨,显然是想风筝程曦,可惜程曦身为战士操作比弓手还要好,直接反手晕住对面满血弓手,自己被打死,对面弓手也被廘战收掉。残血换满血,不算太赚。 PP秒浣花,有去无回,对面浣花残血,PP被对面云麓打出原型,横死当场。青柠果大招读条,被对面刺客潜行秒掉,场面上只剩正在角落里慢慢加血的林郁和满血满状态的廘战而已。对面也只剩下残血的浣花和满血的云麓杏林。 “上吧,可以打。”光荣阵亡的帮主大人在YY里面指挥。 廘战收残血从来只看血量,不看数目,就算程曦不说他只要自己判断可以上,就会义无反顾地上,这就是他和青柠果的区别,不是青柠果不敢上,而是青柠果每次上的时候都是错的,青柠果没有他一半的意识。 身材纤长的弓手穿着黑衣,一个翻滚躲开浣花硬控,直接冲上面收残血,对面杏林很有奉献精神,直接上来挡枪,被廘战一顿乱射打残,林郁补上一个减速,直接被廘战收掉人头。 但是,在廘战杀杏林的过程中,自己也被对面的浣花和杏林打成半血。 “跑跑跑!”林郁鲜少激动到说叠字:“我们有回复,我们风筝他们。” 对面显然也对这样的局势迷茫了,但毕竟是八区的后起之秀,字典里没有怕字,浣花直接给云麓挂上一个攻速来追。林郁和廘战显然跑不过,林郁给廘战奶了一口,自己也因为加速回复的BUFF渐渐回血。对面追上来,本能地先打奶妈,结果被廘战一顿暴打,反过来输出廘战,林郁一口奶,直接把廘战掉的血奶了回来。廘战直接回头输出对面云麓,且打且退,对面不敢放林郁去回血,硬着头皮冲上来,却连廘战的衣角都摸不到。 这样的风筝,和第一盘青柠果被对面云麓智商压制很像。 只不过这次赢的是逐鹿而已。 这不仅是让二区在饮血之刃面前扬眉吐气的一场PK,也让人忍不住思考:奶妈加输出这种过时的战术,怎么会打得过浣花加云麓的组合。 这是对游戏的理解问题。 - 世界上刷翻了天,狼族的人消失无踪,逐鹿的人狂刷“逐鹿一统天下”之类招人黑的标语,吵得不可开交,有为逐鹿骄傲的,也有人觉得饮血之刃连战太久精力不济才会输,鱼龙混杂。 而此时的房间里,饮血之刃的人打出了“GG”。 林郁松了一口气:“我就知道我们会赢,以后办全服PK大赛,我们逐鹿一定可以拿第一名的。在这段时间我们要好好培养队员,让阿塔玛之戟习惯出肉装,还有提高青柠果的水平。” “会的。”程曦伸手摸了摸林郁的头:“我过几天去趟北京,训练的事就交给你了。” 第80章 玲珑 程曦走之前,带林郁参加了南仲远的生日聚会。 这也是林郁第一个一直呆到结束的聚会。 聚会地点就在云顶小食,一堆人热热闹闹,除了林郁上次见过的人之外,又多了不少新面孔,不过迟钝的林郁察觉不到,其实这次聚会不像上次一样一团和气,而是明显地分为两派,程曦这边一帮人嬉笑怒骂,看南仲远心情不好还要往伤口上撒盐,另外一帮人就正派很多,只是也疏离很多,如果林郁眼睛不是一直盯着程曦看,应该能分神听到那帮人说话,他们的核心人物——那个穿着剪裁精致衬衫的高大青年就叫做陆沉。 南仲远精神萎靡得很,一堆人闹他他也没什么精神,但是还记得身为聚会主人的职责,路过林郁的时候,问了句:“呆得自在吗?” “还好。”林郁老实回答,看着他:“你心情不好吗?” 南仲远摸了摸自己的脸:“怎么了?” “你脸上没有笑容了。” 南仲远尴尬地翘了翘嘴角,还没准备说话,程曦抓着他衣领,把他拖去一边:“失恋的人靠边站,不要把霉运带给我家小鱼。” “哟,什么时候变成你家小鱼了?”有人打趣他。 程曦高冷地瞟了他们一眼,一副“不屑于与你们这些凡人说话”的表情。 他并不是喜欢把私生活张扬来说的人,不过林郁看到他避而不谈,还是有点郁闷的。 程曦在沙发上陪着林郁坐了一会儿,又被叫走了,他们玩的东西林郁都不会,他也不能一直坐在林郁身边。 他一走,陆沉那边阵营里,那个很漂亮的女孩子就过来了。 林郁一直对女生这种生物很敬畏,大概是跟着林爸爸学了好多理科生的歪理,觉得女孩子就像蝴蝶,又漂亮又脆弱,轻轻一碰就伤筋动骨——出于这点的考虑,林爸爸这么多年一直自觉地包揽了家里的重活累活,只要超过5KG的东西都帮林妈妈提,而且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属于兢兢业业的二等公民。 这个女孩子和王妍完全是不同的类型,王妍太张扬,整张脸都写着漂亮,她却属于美的那种,白皮肤,精致五官,鼻梁在灯光下细腻得像凝脂一样,眼睛也清澈得很,没有一点攻击性。 “我是陆玲珑。”她礼貌地跟林郁自我介绍。 林郁有点慌:“我叫林郁,我听说过你。” 陆玲珑笑起来。 她脸上的一切都恰到好处,连梨涡也是,都说以貌取人以貌取人,其实容貌足够美好的话,站在你面前笑一笑,你顿时就本能地觉得这个人善良温和纯洁如小鹿,怎么还会去想这之间有什么逻辑关系。 林郁往沙发里缩了缩。 她侧身示意:“我可以坐下来吗?” “可……可以。”林郁本能地察觉到了危险。 “听说你和程曦是好朋友……”她对着林郁笑得眼弯弯:“他最近好吗?” 林郁点了点头。 “不用担心,我不是来通过你纠缠他的,我和王妍不同。”她表明身份:“我和程曦没有在一起过……而且他并不讨厌我,事实上,我们差点在一起了。” 林郁局促地抠着沙发的角落。 白小胥虽然整天告诉他程曦是个烂人,手段高超能玩得他骨头都不剩,却没说过程曦身边的女孩子段位也这么高。 不过,林郁有一点很好。 他是一个有原则的人。 “你不要找我了,我不会告诉你关于程曦的事的。”林郁坚决地说。 女孩子惊讶地看着他:“为什么?” 被这样惊讶的眼光看着,会让你产生一种错觉,好像你真的做了什么天理不容十恶不赦的事情,所以要赶快补救一下,最好是按着她说的做,这样才能挽回你对她造成的伤害。 不过林郁是一个意志坚定的理科生。 “因为我不想说。”林郁给自己壮胆:“我是一个脾气很怪的人,有时候就是会不想说话的。” 其实他完全在虚张声势,他脾气其实很好,也不太会吵架,这女孩子继续问下去的话,他也是没有办法的。 不过,他现在的心情,确实非常不好。以至于他有点违背林妈妈“对女孩子一定要很有礼貌”的教训了。 “好吧,”陆玲珑大概也看出林郁态度坚决,不过她起身却并不是因为这个:“那我就自己问程曦吧。” 林郁这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程曦已经站在自己身边。 他惭愧地低下头来——他知道自己刚刚对这女孩子说的话,是算“没有礼貌”的那一类。 只不过程曦的态度也算不上好。 “找我什么事?” “没事就不能找你?”陆玲珑深谙兵法要诀,以柔克刚,还附赠一个大事化小的笑容:“也许我是过来找林郁聊天的呢?” “他和你没有什么好聊的。”程曦简短解释:“他是理科高材生,你是连雅思都没考过的文盲。” “我不知道你现在这么看重学习了呢?曦哥哥……”陆玲珑总是能把程曦话里的锋芒化解。 “我以为卡王已经把我的话带到了。”程曦越过她肩膀看她身后:“陆沉已经在往这边看了,你最好快点回去,如果你不想看你哥哥被我揍的话。” 陆玲珑回头看了看,朝程曦吐了吐舌头,步伐轻盈地走了回去。她穿的是长袖的浅色裙子,裙摆漂亮得浑然天成。 程曦冷冷地看着她的背影。 “她也是你的朋友吗?”林郁在旁边问。 “不是,”程曦拿起一瓶酒两个杯子:“她只是一个自以为是的女人。” “出去喝酒吧。”不等林郁回答,他就指着阳台:“外面的月光好像很好。” - 月光确实很好,毕竟是学校附近,入夜之后很安静,林郁靠在阳台栏杆上,蔷薇花在夜晚仍然很香,不过因为暗,所以是一团一团的红,程曦拿的是红酒,尝了一口,顺手给林郁倒了一杯。 林郁连忙摆手:“我不喝的,我爸爸说要随时保持头脑清醒。” “没事,喝完就睡觉了。”程曦摸了摸他的头:“你爸爸没说睡觉时候也要头脑清醒吧?” 林郁表情凝重地看了看杯子里的红色液体,做出一个艰难的决定。 “我可以看看成分表吗?”他对程曦说。 半分钟后,林郁尝试了人生第一口红酒。 “不好喝。”他简短地评价:“我尝到酒精的味道了,等过了几分钟,我的血液循环就会加速,毛细血管在乙醛作用下扩张,脸就变红了。” “嗯,”程曦和他聊天:“我知道喝酒会脸红的。” 街上没有路灯,月光照在水泥路面上,显得特别亮,林郁隔半分钟就测一下自己脸的温度,程曦忽然指着街上某个角落让他看:“看那里。” 这条街的半面是墙,那个地方有一棵梧桐树,有个影子隐隐绰绰地站在树下,有光一闪,似乎在吸烟。 然后另外一个影子迅速地穿过街道,直接朝他冲了过去,气势汹汹地把他撞在树上,两个人都不动了。 林郁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茫然地看着程曦。 程曦笑起来,凑近林郁耳朵:“他们在接吻。” 林郁顿时结巴起来:“谁……谁在接吻?” “你的朋友,秦陆。”程曦顿了一顿,嘘出热气在林郁耳边:“和南仲远那个做事不用大脑的傻逼。” “为什么?”林郁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秦陆住在天马山的,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不信?”程曦翘起嘴角:“那你进去看看南仲远还在不在?” 林郁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 满月在天上移动,遮挡住月光的云彩渐渐移开,月光照亮了整条街道,林郁只看清一个背影——那个把南仲远压在树上的人确实和廘战一样身形修长,连T恤都是黑色的。 “好的,”程曦笑得幸灾乐祸:“现在你的脸真的红了。” - 林郁觉得心情很复杂。 他本来心情是很不好的,因为他不喜欢陆玲珑——他对王妍都没这种感觉。但是程曦说的事让他觉得受到了冲击,所以他顾不得心情不好了。 “南仲远和秦陆在谈恋爱吗?”他焦急地询问程曦:“南仲远是个好人吧?秦陆会被骗吗?” 程曦看不出情绪地瞟了他一眼:“你这么关心秦陆?” “因为秦陆没有别的朋友,我不关心他就没有人关心秦陆了。”林郁仍然没有觉察到危险,仍然目不转睛地盯着树下的两个人影,说个不停:“而且秦陆他很容易不开心的,上次输给你他就不开心了,而且接吻是很重要的事情……” “小鱼。”程曦忽然叫了他一下。 林郁本能地转过头。 眼镜被撞到,他想要伸手去扶,嘴唇上却覆盖上了什么温暖柔软的东西,带着一点点红酒的味道,他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脑中就“轰”地一声,变成了一片空白。 第81章 喜欢 要到很多年之后,林郁才会知道,原来吻不一定代表着喜欢,有时候也代表着告别。 那时候他也已经明白,爱不仅仅是温暖,是注视,是看到他就满心愉悦,是只要想到他,就觉得阳光明亮,世界无比美好。爱也可能是牵挂,是遗憾,是在心脏里牵了一根线,一提到那个名字,就拉扯得撕心裂肺的痛。爱也可能是不能触碰的伤口,无法企及的目标,无论怎么努力,也看不到的尽头的漫漫长夜。 但那都是很久之后的事了。 现在的林郁,还是一个不知道人情世故的小理科生,满心以为只要努力就会有回报,只要眼前这个叫程曦的人还在这里,就觉得幸福美满。 所以他的第一反应是仓皇地后退,直接撞在了栏杆上。 程曦睁开眼睛,带着笑意看着他。 “我……你这样是不对的。”林郁坚决地说。 程曦挑起了眉毛。 “哦?哪里不对?” “接吻是情人之间才能有的亲密举动,要相互喜欢才能做。”林郁谴责地看着他。 “你不喜欢我?”程曦逼视林郁。 林郁别开了眼睛。 “没,没有。” 程曦满意地翘起嘴角,准备继续问,林郁却转过头来。 “是你不喜欢我。”他看着程曦的眼睛,即使隔了厚厚的镜片,他的目光仍然坦荡无尘:“你说过的,你不会和喜欢的人谈恋爱,你和我谈恋爱,所以你不喜欢我。” 程曦震惊地看着他。 “我妈跟我说,恋爱是很重要的事,不能随便地对待,随便对待感情的人不是洒脱,而是愚蠢。白小胥跟我说,是因为你的选择太多了,所以你对谈恋爱就没那么慎重了。所以我可以理解,”林郁严肃地告诉他:“但是我不能和你接吻,这是我的原则。” 程曦的脸色一下子变得非常高深莫测。 “所以这些天,你都是带着这样的心情和我相处的?”他声音里听不出情绪:“你觉得我只是随便地和你谈恋爱的?” “严格来说,我们并不算真正意义上的恋爱关系,”林郁有点苦恼地思考着:“从社会学的角度讲,恋爱关系的确认有三个部分……” 后面的话被程曦捂住了。 程曦一只手捂住林郁的嘴,另外一只手无奈地扶在自己额头上。 “我有时候,真想把你揍上一顿。”程大少爷人生第一次这么无奈地感慨:“我真想知道你这个脑袋里,到底装的是些什么东西。” “唔唔……”林郁冒出两个含糊不清的音节。 “什么?”程曦挑起眉毛。大概是怕把林郁捂坏了,松开了手。 “大脑……”总算获得话语权的林郁连忙给程曦科普:“我脑袋里装的是脑组织,就是大脑,小脑……” 程曦又把他的嘴捂住了。 - 南仲远春风满面地穿梭在聚会中,时不时为大家添上新饮料,茶点,路过林郁的时候,看见林郁正一脸默然地坐在沙发上。 “怎么了?”南大店主作为主人关心客人:“小鱼不开心?” 林郁摇摇头,给自己嘴上比了个“X”的动作。 南仲远顿时来了兴趣,凑过来:“什么意思?谁不让你说话吗?” 林郁默默点头。 南仲远四处瞄了瞄,发现没人在看这边。 “没事,没人注意你,你小声点告诉我怎么回事……” 林郁在心里叹了口气。 “程曦说让我不要说话,等会回家了再收拾我。”他小声地凑在南仲远耳边告诉他:“其实刚才他喝了至少200cc红酒,我觉得他应该是酒精中毒了……” 南仲远同情地看了一眼不远处的程曦。 他本能地想提醒林郁,按cc算的是化学试剂,按杯算的才是红酒。而且程曦那个家伙的理智,可不是200cc红酒能影响的。最关键的是,在正常人类的用语中,林郁的猜想应该叫做喝醉酒,而不是酒精中毒。 不过他还是没有说。 他只是笑眯眯地拍了拍林郁的肩膀:“嗯,他可能真的是酒精中毒了,等会他说什么话你都不要理,酒精中毒的人是没有理智可言的,等他清醒了就好了。” 清醒不清醒的不知道,要是林郁真的按他指点的做,对程曦消极抵抗,程曦可能就不是收拾他这么简单了。 好在林郁虽然没什么心机,可是自带“无意识反击”功能。 “是的,酒精会让人失去理智的。”林郁认真地跟他说:“其实我建议你等明天清醒之后再考虑你和秦陆的事。” 南仲远的笑容僵住了:“什么?” “你跑出去见秦陆之前,我看到你喝了酒,酒精会让人精神兴奋,做出很多平时不敢做的事。”林郁严肃地跟他讲道理:“但是就算这样,是觉得你还是应该对秦陆负责。” - 虽然程曦威胁说要收拾林郁,但是等聚会结束,有着良好作息习惯的林郁同学已经困得东倒西歪了——这还是在程曦毫不留情地讽刺南仲远“一个破生日搞这么久是不是寂寞空虚,快关了店去见你小情儿”的前提下。 云顶小食离学校不远,程曦也没有开车,带着林郁往回走,他帮林郁提着双肩包,像提着一个玩具。 走了两步,林郁不见了。 程曦回头看,洒满月光的路面上,林郁正一步一步地往自己这边挪,只是太慢了,又困,眼睛都睁不开,头还一点一点的。 程曦又好气又好笑,把双肩包套在肩膀上,走了过去,揉了揉林郁头发,在他面前蹲了下来。 “快上来。” 林郁慢吞吞地爬到他背上。 经常打篮球的男生,有着宽阔结实的背,穿的只是普通的白T恤,就算在透着寒意的午夜,身上也带着阳光的味道。林郁昏昏沉沉地趴在他背上,感觉自己像躺在宽阔的原野上,阳光温暖地照下来,没有什么比躺在地上更让人安心。 林郁虽然不矮,却很瘦,又是从来不运动的白斩鸡,连骨头都是轻的,程曦背着他走一点也不费力。 林郁的下巴枕在程曦肩膀上,他的呼吸很浅,很轻,温暖的呼吸落在程曦颈侧,程曦觉得有点痒,偏头看了看,月光照下来,安稳枕着自己肩膀睡着的青年有着俊秀的轮廓,睡着的时候温柔得像孩子一样。 程曦翘起了嘴角,轻轻地骂了声“笨蛋。”不知道是在骂自己背着的笨蛋,还是骂竟然会被这个笨蛋的话气到的自己。 和白小胥认为的烂人不同,他虽然谈过很多次恋爱,但对于两情相悦这个字,仍然是首次触及。 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对这个总是脱线的家伙动心,也许是在线下聚会散场的时候,看见他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路牌下面,也许是无数次摸着他头发,心里忽然也跟着柔软下来的时候,也许更早,早在那天晚上,他因为一卷苏绣跑到瘦西湖,月光如水,小浣花站在水里低头去看水里的鱼,看见他来了,连忙直起身来,在附近频道里说:你好。 人心其实是玄之又玄的东西,说不清道不明,而他其实是很果断的人,不和喜欢的人谈恋爱确实是他的准则,不过他也没遇见过喜欢的人。所以他只是不和喜欢他的人谈恋爱而已。 他不喜欢亏欠,不喜欢女生的眼泪,所以从来不给人希望,唯独对林郁是个例外。 他喜欢林郁的眼神,全身心信任着的,无论他说什么都相信的眼神。他喜欢林郁这个人,真挚直接,有时候却有着出人意料的温暖,他喜欢林郁信仰的东西,和努力计算数据时候的表情,林郁是这个世界上极少数的那些人,他虽然笨拙,却也是以自己的方式,在很努力地善待着这个世界。 所以程曦没有疏远他,不仅没有疏远,反而主动接近,一次次的,明里暗里,有意无意,很多次他都没有真正谋划过什么,而是本能地想把这个人留在身边。程曦并不想对林郁做什么,只想给他倒杯饮料,摸摸他的头,看着他坐在自己房间里认真地玩着游戏,就已经够了。 他不去想这背后是什么。 只是,这世界上的事,都要有面对的那一天。 他人生难得逃避,只这一次,用不明不白的借口把这个叫林郁的人困在身边,偷得两个月相处的时间。 他从不觉得自己是幸运的人,他想要的东西最后都得不到,他清楚这一点,也不会掩耳盗铃地安慰自己林郁会是个意外。 他知道,想要什么东西,就要自己去抢,这个世界对他从未慷慨过,这一次也不会例外。 回宿舍的路很短,他背着林郁爬上宿舍的楼梯,开门的时候,林郁迷迷糊糊地哼了两声,像是要醒过来,最后却只是含糊不清地叫了声:“程曦啊……” “我在。” 然而他比谁都清楚,他不会永远都在。 - 把林郁安顿好,脱了鞋子,盖上被子,替他摘了眼镜。 并没有多惊讶,午睡的时候他曾经有过惊鸿一瞥,满室阳光灿烂,刚睡醒的少年有着他见过的最清澈干净的一双眼睛。 他知道很多事,就像林郁一直藏着在背的GRE词汇,就像林郁一直没有仔细形容却仍然可以从只言片语中想象到的林家父母,就像林郁从来不说自己的专业水平,他也知道,以林郁的计算能力,绝对是S大最顶尖的学生之一。 打开电脑的时候,邮箱提醒有新邮件。 是晏斯梵发来的,他曾经托他查一点东西。 邮件并不大,寥寥几行字而已,其实就像林郁说的,那些曾经照耀一个时代的人,最后也不过是历史上的几行字而已。就这样已经非常了不起。 程曦很快就看完了,拖进垃圾箱删掉, 并不算太意外。 林郁的父亲是林子铮,院士,98年化工部改组,他挂在其中一家化工企业名下,现在还在Q大做着客座教授,只是太学术了,没有什么名气。他母亲的名字程曦听过,沈白鸿,在收藏界那群老头子中显得意外地年轻,却是名气很大的收藏家,并非学院派,而是无师自通的民间高手,常常把所谓的专家衬得相形见绌。她的收藏相当浩瀚,名下有一座私人博物馆,就建在S城。程曦曾经在南仲远那里看过一眼她在电视上做的一期节目,真传一句话,假传万卷书,她讲的是真传,上至士大夫的金石书画,下到民间的风俗人情,一通百通,不用佶屈聱牙的专业术语和诗词,娓娓道来,老妪能解。连南仲远都感慨说,只有像她这样,在自己从事的行业达到这种了如指掌的程度,才配得上专家那两个字。 在这样的家庭里长大的林郁,以后大概也会成为在自己专业领域很优秀的人。 其实,他现在也已经是很优秀的人了。 第82章 利息 程曦走之前,S城的桂花已经开完了。 南仲远还特地请他们去秦陆家吃了顿饭,至于为什么要在秦陆家吃饭,他的理由是这样的--“只有在秦陆家里,我才能做出温暖的饭菜……” 对此程曦的回应是冷哼一声:“是发春的饭菜吧?” 南仲远心情好,也不回他,仍然是笑眯眯的,走前还不忘和小鱼挥手:“小鱼记得到时候要来啊。” 林郁认真地点头,在他心目中,因为秦陆是他的好朋友,所以他要对秦陆喜欢的南仲远好一点。 其实林郁本来想带白小胥一起去吃的,因为白小胥经常说吃东西心情会变好,但是白小胥问了时间之后说没空,他有事情要做,林郁问他是什么事,白小胥咬牙切齿地说“去教训一个变态。” 林郁给他科普了一下精神病人受法律保护后的常识之后,很不放心地离开了。好在白小胥不像林郁一样对运动没天赋,他业余兴趣广得很,除了没事练瑜伽之外,据说小时候被同学欺负还练了跆拳道,按理来说是不会吃亏的。 去秦陆家那天下了小雨,秋雨下起来,空气也清新许多,程曦嫌跑车不好开,弄了辆SUV来,看见水坑就直接轧过去,虽然关了窗,林郁还是吓得缩了一下,程曦哈哈大笑。 雨后天空一碧如洗,空气里有潮湿泥土混合着青草的味道,秦陆家的桂花树已经开完了,叶子是深翠色,南仲远蹲在树下的石凳上择菜,一边还心情很好地哼着歌。今天时间足够,他准备了不少费时费力的菜式,前两天有朋友从东北回来,给他带了条桂鱼,他小心翼翼地养了两天,巴巴地带到秦陆家来献宝,准备做松鼠桂鱼,剥冬笋切花菇处理配菜,一样一样在小石桌子上码好。秦陆接了林郁程曦他们进来,端了茶水水果,自觉地洗了手过来帮他剥虾仁,南仲远切了一片藕片递到秦陆嘴边,秦陆看了他一眼,面无表情地接了。南仲远顿时翘起嘴角,眼睛里的笑意都要飞出来。 他们明明认识不到两个月,却默契地像认识了半辈子,南仲远站在流理台前面片鱼,围裙的系带松开了。叫秦陆,秦陆蹲在地上剥鹌鹑蛋,他伸手揽着南仲远,手绕到他背后,帮他系上了。南仲远举着带着鱼腥味的手,笑眯眯地看着他给自己系围裙。 南仲远平素看起来稳重,其实玩心重得很,他把桂鱼骨头片出来,鱼肉打了花刀,用盐和料酒加了鸡蛋清腌好,秦奶奶不太喜欢清淡口味,他改良了一下做法。做完这些,他有些无聊地张望一下,发现秦陆蹲在地上剥鹌鹑蛋,秦陆个子高,弯着腰的时候脊背线条尤其好看,这场面看起来又听话又养眼,南仲远心情大好,轻轻踢了一下秦陆。 秦陆回头,皱着眉头看他,他正在做事,给了南仲远一个“你敢再踢一下”的警告眼神就转过头继续做事了。 南仲远转回来,在装花雕的坛子里一层一层地铺好笋片、香菇、刺参、虾仁、瑶柱、鹿筋、鱼翅、鲍鱼……,弄好了佛跳墙的材料,又转头看秦陆,趁秦陆不注意的时候,又在他身上踢了一下。 谁知道秦陆的手快得吓人,伸手就抓住了他脚踝,把他往自己的方向一拖,迅速起身抵住他胸口,先把他摔下来的去势稳住,然后一把捉住他后颈,另一只手臂勾着他的腰,把他的脸按到离地面不到十厘米的地方。 “我错了我错了,”南仲远深谙识时务者为俊杰的道理,火速认错:“我只是跟你开个玩笑而已。” 秦陆不为所动,面无表情地继续按着他。 “你讲点道理好不好,”南仲远忧伤地叹气:“你这么按着我,就没人做菜了,还有客人在的……” 秦陆冷冷地哼了一声。 “好了好了,我不威胁你了,你放开我好吧?”南仲远求饶:“你再不放手锅都要烧穿了。” 秦陆面无表情地松开手,看也不看南仲远一眼,又蹲下去剥鹌鹑蛋了。 南仲远忧伤地揉了揉被掐红的后脖子,认命地继续做菜,一边做菜一边小声嘟囔:“掐这么重,不就是踢了两脚吗?怎么算都还回来了。” 然后,在他剥荸荠的时候,屁股上还是被某人不轻不重地踢了一脚。 起身去拿更多的鹌鹑蛋来剥的廘战大人简洁地说了两个字: “利息。” - 虽然主厨大人因为手贱被人殴打还收了利息,但晚上的菜色还是不错的。 也许确实是有着好心情的缘故,这次的菜比以前都好吃很多,松鼠桂鱼的肉嫩且白,蒜瓣一样一码一码的,淋上香菇和冬笋丁的汤汁,让人食指大动。程大少爷御笔钦点的佛跳墙也做得很好,揭开罐盖时整个院子里都是鲜香味,因为加了干鲍和瑶柱的缘故,又是南仲远特地煨炖了四个小时的老汤,汤汁鲜得让人差点把舌头都吞下去,林郁喜欢吃鹿筋和鱼肚,程曦就先舀到自己碗里,再给他挑出来,南仲远顿时趁机找回场子:“程少,怎么样啊?入不入得了您老法眼啊?” 程曦不为所动:“马马虎虎吧。” “难得啊,程少竟然也会说好话。”南仲远对程曦的评价标准了如指掌。 程曦瞥了他一眼:“你店里要都是这样的菜,也不会一年亏那么多钱了。” “这些菜我才不放到店里卖。”南仲远向来没什么勤劳致富的潜力:“也就在这里,我才这么做这么麻烦的菜,到了店里哪有这个闲心。” 秦陆夹了一筷子菜,不知道是夹到不喜欢吃的了还是本来就是夹给南仲远的,顺手就放到了南仲远碗里。 “现在知道表扬我了,”南仲远瞥了他一眼:“刚刚踢我的那个人不是你了。” - 吃完饭,南大店主懒洋洋倒在秦陆床上,翻秦陆的小学照片来看,慢悠悠地拿出手机来拍,林郁没他那么无聊,偷偷摸摸地背GRE词汇。 程曦和秦陆在厨房洗碗--说是洗碗,其实程大少爷就是站在旁边看,秦陆把剩菜端进冰箱,系好围裙,一丝不苟地把每个碗洗得干干净净,码得整整齐齐。 程曦站在旁边看了半分钟,无聊地拿出烟来吸。 “喂,廘战,你其实是个机器人吧?”他对秦陆的面无表情有感而发。 “不是。”秦陆毫无一点幽默细胞。 程曦习惯了林郁,爱屋及乌,对秦陆的态度也不以为意,吸了一会烟,又打开嘲讽技能:“你好歹也是我们公会的骨干,怎么会看上南仲远这种人的?” “他人很好,做菜很好。”秦陆把最后一个碗放回碗架上:“我们不会在一起很久的。” 他的语调平淡无波,仿佛他说的只是“今天天气不错”。 程曦虽然经常在南仲远伤口上撒盐,但对自己朋友还是维护的。 “怎么,你还想始乱终弃?”程曦语调是玩笑,但是熟悉他的都知道,这绝不是在开玩笑。 “我们的生活悬殊太大,以后走的路会很不同。”秦陆平静得就像在分析别人的事:“他对金钱没有概念,不习惯被约束,他的生活圈子比较高层,消费也高,我的消费水平属于中下,生活在一起会有很多冲突。现在他喜欢我,我也喜欢他,细节问题就会被忽视,等到以后感情冲动消失了,问题就会暴露出来。我最终会拖累他,而我的自尊会受到打击,很可能会心理扭曲,感情慢慢被消磨掉,我们就分手了。” 就算程曦见过再多怪人,也被眼前这一个惊讶到了。 “你确定你是在说自己的事,不是在背书上的话?”程曦眼神凝重地看着他。 “你不用再明知故问了,我知道你是很聪明的人。”秦陆平静地和他对视:“林郁和你也是一样的,林郁智商很高,又走在正轨上,他以后会成为非常优秀的人,我们以后都只能仰望他。而你照目前的趋势发展下去,最多不过是在游戏里当个工会会长而已。你是很骄傲的那一类人,不能容忍自己一辈子都配不上林郁的。你最难过的那关不是别人的看法,而是自己的心,你的心太高傲了,要忍受这样的压抑,你要么离开林郁,要么变成另外一个人,没有第三个选择。” 如果说程曦是火,那秦陆应该就是冰,看起来剔透,却有着让人寒心的坚硬,简洁得像一面镜子,清晰照见所有人的弱点。 世人皆有痛处,程曦原本没有,后来有了,今天被秦陆一箭穿心。 很多人说程曦是烂人,大抵是因为他谈的也是很烂的恋爱,来去自由,毫不挂心。很多人都觉得是因为他品味差,他是烂人,所以不愿意好好谈一场恋爱,找个优秀正经的女孩子。其实是程曦不愿意找。 找了,也要配得上才行。 他是程曦,他如果爱一个人,一定会展露最好的一面,成为优秀耀眼的人,让那个人想起他的时候都是骄傲的。他如果爱一个人,一定要成为巍峨的高山,风狂雨骤,他一个人全部挡下。他做所有的事都是这样,像燎原烈火,轰轰烈烈,这世界对他来说是等待征服的广袤疆域,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 被关进了笼子里的,就不叫程曦了。天长日久,他也不知道自己会变成什么样子。 就像被锁在笼子里的老虎,最怕的就是别人看见自己被囚禁的样子。何况那个人还是林郁。 - 不过程曦也不是什么好惹的。 “这样说的话,你前天就不应该跑来找南仲远。”程曦虽然平素脾气坏,但那其实只是不耐烦,不想废话,懒得忍受。而今天,却是直接和秦陆针锋相对。 秦陆垂了一下眼睛,又抬起来。 “他说他想要一个能让他开心的生日礼物。”他简短地解释,仍然平静地诘问程曦:“那你呢,你又为什么还留在林郁身边。” 第83章 绸缪 十一月二十七,程曦离开S城,他没按秦夫人的安排跟什么严家人一起走,而是自己订的机票。让南仲远开车送他去机场——林郁不会开车,送程曦走自己就没法回来。 南仲远整天赖在秦陆家不肯走,对这苦差事很是不乐意,不过他比程曦还是多了不少人情味,也隐约知道程曦这趟去北京不是什么好事,一边开车一边絮絮叨叨:“……你在那边小心点,别跟在这边一样嚣张了,皇城根下很多能人的,你要在那边和人杠起来,说不定要吃亏的……” 程曦靠在后排座位上,正勾着林郁一起看PAD上的电影,手指搭在林郁肩膀上,有一下没一下地勾着林郁头发。对他的叮嘱很是不以为然:“你是女人吗?这么啰嗦?” “好心当成驴肝肺啊。”南仲远最近心情好,感慨了一阵,又叫林郁:“小鱼一个人在学校,没关系吗?” “没关系的。”林郁扶了扶眼镜:“我以前也是一个人的。” “行,要是有人欺负你就来找我。”南仲远笑眯眯地关照他。 “你要点脸行吗?”程曦瞥了他一眼:“你这段时间都赖在廘战家,小鱼去哪找你?” 南仲远笑了起来:“小鱼可以也来秦陆家玩的。秦奶奶很喜欢小鱼。” 程曦哼了一声,把林郁的手机摸出来,输了个号码。 “有人欺负你就打这个电话。我后天就回来,你住在我宿舍,别随便给人开门,学校也会有人入室抢劫的。” 林郁“哦”了一声,听话地把手机收了起来,倒是南仲远,好奇地瞟了一眼后视镜:“谁的电话?不是是陆沉的吧?” “专心开你的车。”程曦懒得搭理他。 “我知道了,是阿梵。”南仲远笑起来:“陆沉说阿梵要回来了,我以为他是开玩笑的。阿梵最近怎么老往国内跑……” “大概找到什么好玩的东西了吧。”程曦懒洋洋地说。 - 林郁的GRE考试排在十二月一号,没办法趁程曦在北京的时候考,只能到时候装成去上课了。 虽然程曦让林郁继续住在他宿舍,但是林郁还是买了很多食物,准备回去看看白小胥,因为时间还早,而且南仲远送他回来的时候还去了趟云顶小食,他还从南仲远那里打包了一份牛肉拉面和店里放着的水果沙拉,拿回去给白小胥当早餐。 寝室里的温度很舒适,白小胥同学睡得四仰八叉,他的头发是自然卷的,白天时看起来很可爱,睡觉的时候就翘起来,蓬蓬的像蘑菇头。被子早被踢到一边,被当做睡衣穿的背心也睡得卷起来,露出圆滚滚的肚子,不知道是因为年纪小还是吃太多。 林郁轻手轻脚地把食物都放好,然后把装牛肉拉面的碗揭开,自己坐在桌子前面开始做GRE真题。 过了半分钟,穿着背心短裤睡得正开心的白小胥忽然坐了起来。眼睛还没睁开,皱着鼻子,用力地嗅了嗅。 “好香……”他揉着眼睛,慢悠悠地转过头来,看着林郁,有点茫然地问:“给我吃的吗?” 林郁一边飞速在纸上写着一串一串的英语一边点了点头。 白小胥迅速把被子踢到一边,从床上爬了下来。去洗漱之前还凑到牛肉面前看了看,对林郁带的早餐表示了肯定:“一定很好吃,我去漱口。” 林郁写完一篇ISSUE题目,抬起头来看了一眼白小胥,后者正一边盯着牛肉拉面一边刷牙。 “你去欺负那个精神病人了吗?” 在林郁的词典里,变态=心理疾病=精神病人,上次他就跟白小胥讨论了这个问题,不过白小胥很直接地告诉他“跟你说你也不懂的,我杀心已起,收不住了!” 白小胥含着牙刷,呜呜了两声,然后从他放东西的架子后面抽出一根棒球球棍来。 “打人是不对的。”林郁努力劝说他。 白小胥朝他做了个“stop”的手势,然后跑进卫生间,过了五秒钟,拿着毛巾走了出来。 “我没准备打人的,我又不准备犯法。”白小胥难得这么有法律意识:“我要在他最擅长的运动上打败他。” - 吃完一整份牛肉面和大半份水果沙拉之后,白小胥对南仲远的厨艺进行了肯定,并且询问了云顶小食餐厅的菜式价格,得到林郁回答之后,很干脆地表示“我买不起。”林郁则很有朋友义气地表示“下次我带你去吃,程曦说南仲远会给我打折。” 白小胥同学吃饱喝足,带着对未来的美好憧憬爬到床上,又开始补觉了。 林郁默默做了两套题,看了看白小胥的作业,帮他把不会做的题目做了,然后趴在白小胥床边,小声地叫:“白小胥,白小胥……” 白小胥翻了个身,哼哼了两声。 “你一个人在寝室,记得锁门。”林郁很谨慎地吩咐他:“不要随便给人开门,学校也会有人入室抢劫的。” 白小胥人事不省地“嗯”了一声。 林郁收拾好东西,把要带的东西整整齐齐地在书包里码好,然后锁上门,回程曦的宿舍去了。 - 程曦到北京时是上午十点,他以前去过很多地方,唯独没有北京,不知道单单是因为时机问题,还是潜意识不想来这里。 昔日郁达夫写故都的秋,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连随便赁个老院子住着,也能坐在槐树下看漏下来的日光。可惜程曦到的时候,故都的秋就只剩下一望无际的雾霾了。 程曦打开背包,里面林郁把各种东西都分门别类放得整整齐齐,药物,应急物品,衣服,食物和水,还有两个未雨绸缪的口罩,林郁还在包装上写了一大串字表明用途,大意就是一种是N95口罩,可以有效防止雾霾,但是连续佩戴半小时要取下来休息一阵,另外一种只是普通口罩,可以在室内的时候戴。 程曦无奈地笑了,拿了个那个简单的普通白色口罩戴上,他鼻子挺,眉眼英气十足,一米八的身高,又是天生衣架子,一路走出去回头率不少,大概有人当他是低调出行的明星。他出门向来不喜欢带多少东西,一张信用卡走天下,这次带的行李算是多了,装了一个背包,大都是林郁整理的。 刚出机场,就已经有人等在外面了。 这里果然算是那个人的地盘,从机场到餐厅,再到见面的会所,一路上安静低调,行云流水。程曦还在车里补了个觉,醒来时不知道是心理作用还是雾霾真的散了,天竟然是蓝色的。 外面景色尚算不错,绵延的红色城墙,金色琉璃瓦,颜色浓重饱满到了极致,反而庄严起来,过了门岗,沿着有垂柳的路一直开,隔了远远的水面,有一座孤岛,上面似乎也有建筑,距离太远了看不清。 等到车七绕八绕绕进一个老胡同的会所门口,程曦才想起那座孤岛的名字。 那叫瀛台。 “到了。”司机倒是客气,还替程曦开了车门。 车只能到这里,警卫员带着程曦沿着胡同一路走,果然有槐树,隔着院墙,落了一地淡黄色的花蕊。院子门倒是不显山不露水,红漆木门,兽首铜环,门槛高,门口还守着两个人。推开门进去,是富贵精致的四合院,院子中央摆着重峦叠嶂的太湖石,缠着开谢了的紫藤花,一丛湘妃竹,院子里挖了荷花池,四面围着太湖石,还养着锦鲤,池边摆着几张黄梨木圈椅,方桌上还摆着茶具,四面都是抄手游廊,雕梁画栋,红柱彩绘,程曦向来不喜欢这个调调,也没多惊讶。 那个人在堂屋里,屋子里也是中式家具,当中的黄梨木方桌,一对太师椅,壁上挂的是一副山水画,虽然是在休息时间,仍然是正襟危坐,穿的也是黑色中山装,手边的景泰蓝茶盅冒着热气。 看见程曦,他抬了抬手,程曦会意地拣了靠墙边的太师椅坐了。 他不动声色地敲了敲桌子,脸上神情看不出喜怒。 难得他抬举,程曦也不说话,重新走到他对面坐下。 “这地方离后海近,那里年轻人多,你下午去那走走。”破天荒地,他说了两句类似寒暄的话。 程曦不至于因为这电话就感激涕零。 “我有计划的。”程曦直奔主题:“你找我来这里说什么?” 他仍然是正襟危坐,英俊威严面孔上看不出喜怒,眼睛半垂着,却让人不敢轻易造次。 他的手指在桌面上敲了一下,两下…… 他是自律的人,一举一动都古板自持,军人一样,鲜少有这样的小动作。 程曦等着。 敲桌面的声音停了下来。 “我要把你送到国外去住一段时间。” 第84章 北京 程曦已经不是当初第一次见他时候的十五岁少年,不管眼前这个生了自己的人说出怎样冷酷的话,都不像当初一样震惊伤心。 就算知道他叫自己来是想把自己遣送出国——很可能叫来北京也是因为怕自己反抗逃跑,这里是他地头,要想直接扭送起来打包送到国外也方便。 当然,也可能只是因为他没时间而已。 他轻描淡写,程曦也不跳脚,靠在太师椅上玩茶盅:“去哪?” “阿姆斯特丹。”气氛就像僵持的战场,两军的防御工事遥遥相对,谁也不知道谁下一秒就会真刀真枪杀过来。 程曦掀开茶盅盖子,看里面琥珀色的茶水,漫不经心:“那是哪?” “荷兰。”他大概也知道程曦是在明知故问,但是难得这样有耐心,没有让警卫员把程曦捆起来扔到飞机上,而是解释了一句:“我早年去过那里旅游,风景很好。你年纪不小了,也该出去见见世面。” 一样的说辞,先是来“古都”见见世面,现在又要到国外见见世面了,两人口径如此统一,实在让人没法相信远在香港的那位对此事毫不知情。 程曦笑了起来。 “荷兰啊……”他懒洋洋地叹着气:“也好,听说那里同性结婚合法呢……” 桌子被人狠狠地拍了一下,茶盅都跳了两跳。 程曦把茶盅盖子扔回去,仰在太师椅上,嘴角仍然勾着笑意。 那个人的脸已经沉了下来。 “十九岁了,不要不知道天高地厚。”大概是准备在程曦出国前给顿断头饭的缘故,他似乎在竭力压抑自己脾气,只能在别的地方挑毛病:“坐没坐相,像什么样子!” 程曦笑了起来。 “抱歉,我没家教。”他只说了短短六个字。 景泰蓝茶盅擦着程曦的脸飞过去,铜胎掐丝团牡丹也好,安溪铁观音也好,一并摔了个粉身碎骨。 程曦不为所动。 “收拾好你的东西,明天上飞机。”那个人站了起来,看也不看程曦一眼:“警卫。” “没用的。”程曦不紧不慢地说了一声。 “警卫!送他出去!” “我不想去,你把我抓去也没用,”程曦懒洋洋地仰在椅子上,手上玩着林郁放在他包里的一支笔:“你总不能把我关起来,我找到机会就逃回来,反正我也没事做,只要你不嫌烦,我们就来玩猫捉老鼠的游戏好了……” 警卫已经进来了,大概也被那个人沉下来的脸吓到了,屏息静气地过来拉程曦,大约也知道程曦身份不一般,不敢来硬的,好在程曦没有和他们打一架的意思,自己慢悠悠地站起来,跟着他往外走。 “就为了那个叫林郁的男孩子?”他大概也知道程曦并不是开玩笑,但还是气势凌人,不屑一顾地冷笑。 “你应该很清楚是不是为了他,也应该很清楚,”程曦玩世不恭朝他笑:“我不喜欢男人。” 那个人冷笑:“那又如何,是你牵扯他进来,也是你害死他。” “别的我都信。”程曦笑得酷似他:“只有这件事,我不相信你会做。” 这还是程曦十九年来,第一次在他脸上看见怔了一下的表情。 世人皆有死穴,诚不我欺。 不过也只是一瞬间而已。 很快他就变成那个冰雕一般冷漠威严的上位者:“懒得听你搬弄口舌,滚出去。” 程曦笑了起来。 如果说刚才还只是有百分之九十把握他不会去报复林郁的话,现在就是百分百确定了。 也是,当年自己也是吃过苦头的人,拿同样的招数来对付晚辈,自己却来扮演当年自己最恨的那个角色,是无论如何铁石心肠也做不出来的事。 这也是程曦之所以敢和林郁在一起的原因。 他知道他们不会对付林郁,也知道,他们不会准许自己和林郁走到最后。 到现在,已经是容忍到极致了。 程曦仍然笑着,他活了十九年,从未露出崩溃悲伤样子,更从未和任何人倾诉自己身世,除了硬气之外,更多地是觉得没必要,有这样经历的人太少,说给别人听,简直是让别人跟着坏心情,除了同情之外一无所获。何况,示弱这两个字,从来不在他程曦的字典里。 拖延太久,警卫怕那个人生气,伸手来“搀扶”程曦。不愧是跟着“他”的人,但凡大家族,体面比什么都重要,胁迫和强硬都隐藏在体面的假象之下,像八点档琼瑶剧一样撕破脸皮大哭大闹要死要活,不是他们那些家族内部的风格。生死不过一个字,多几条人命,也不过云淡风轻几句话,桌面上仍然是风平浪静,恭谨有礼。像今天这样场面,都已经算难看。 走到门口,程曦忽然转过头来,朝那个人笑了笑。 正午阳光万丈,抄手游廊的影子印在他额上,青年有着无比清晰眉眼,俊采星驰,眼中光芒有着和他当年一样的耀眼。 他说:“听说,我小时候就来过北京呢?” - 警卫一脸惊惶,那个人没有说话,只是挥手让他把程曦带了下去。 堂屋里光线并不算暗,璧上挂着的明朝山水,几百年前的笔墨不动声色,山高水长,一如当年。百年时光不过弹指一挥,转眼间,也是十九年了。 那些惊心动魄的往事,遥远得像前世碎片,像水中水草,无法捕捉,无法触及,只偶尔掠过你指尖,下一秒已经消失在水底。但是,每每午夜梦回的时候,却又清晰得像发生在昨天。 程曦说的,其实是对的。 他很小的时候,曾来过北京。 那年北京下了一场大雪,长安街上的路灯像一条长龙,雪深齐膝,故宅门口有大红灯笼,穿着中山装的少年跪在齐膝深的雪中,无数雪花从天上落下来,无尽苍穹,垠垠虚空,抬起脸是永远也看不到尽头的暗夜。 再往后的事,就记不太清楚了。争吵,冷战,家法,威胁,坐在堂屋中的看不清面孔的长辈,黑沉沉的山,一座又一座地压下来,梦想,承诺,爱情,还有年轻的脊梁,都被压得粉碎,那是一段绝望得让人看不到尽头的日子。 来的时候是三个人,走的时候是两个。 留下来的,是程家的继承人。 但也只是继承人而已。 - 十月二十九,程曦回到S城。 仍然是南仲远来机场接,南仲远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寒号鸟,现在正是大晴天,活得正欢,看程曦冷着一张脸坐在副驾驶座上,忍不住埋怨:“有事就说嘛,摆冷脸干什么,是你自己不叫我带小鱼一起来接的,现在不会是后悔了吧……” 程曦瞥了他一眼:“闭嘴。” 他不过轻飘飘两个字,南仲远却不自觉怔了一下。 他的第一反应是自己是不是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因为程曦上次这样说话的时候,直接把两个人送进了医院。而那两个人也只不过是问候了他父母而已。 出于珍惜生命的考虑,南仲远沉默了一路。 到下车的时候,总算忍不住了,瞟了一脸面色不善的程曦,低声建议:“要不你去阿梵那休息一下,先别回宿舍。” 他这么说倒不是从程曦的角度考虑——程曦宿舍还有一个林郁呢,要是程曦和晏斯梵干起来,两个人打个半斤八两也就算了。林郁那个小胳膊小腿,就只有挨揍的份了。 程曦这次说了四个字:“不用你管。” - 程曦回来的时候,林郁正在研究一区冥皇的PK录像。 他是个很负责任的副帮主,就算程曦不在,也把帮派照顾得好好的。虽然程曦去了那边之后没有给他打过电话也没传过短信,但他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劲,自己每天搜了北京的空气检测报告发过去,也不管程曦回不回。 就是白小胥的事有点麻烦:白小胥最近总在寝室挥舞球棒,已经打坏两盏台灯了,非但如此,他还下了不少棒球比赛录像在寝室观摩,在林郁看来,白小胥有点像网瘾少年——都是一副为了业余爱好要辍学的样子。 他一直在想,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把白小胥纠正过来。 目前想到的唯一的办法就是通过记忆训练——白小胥每看一次专业书,他就给白小胥带一碗面吃,或者给他吃些别的零食,久而久之,他就会养成“看书=有好东西吃”的定式思维,然后就会回到正轨了。不过可能是由于这个记忆训练是给宠物做的,所以林郁给白小胥带了了几顿饭都没看见什么成效——毕竟白小胥算是高级动物。 就在林郁一边看录像一边思考的时候,门口传来开锁的声音。 林郁穿着拖鞋飞奔到门口,在猫眼里看了一眼,开心地开门。 “你回来了。”林郁穿着睡裤,站在门口,扶了扶眼镜,像是忽然反应过来,又朝卧室跑回去:“我给你拿饮料喝。” 等到林郁找好饮料的时候,程曦已经仰在床上了,手枕着头,一张脸冷得像冰雕。 林郁倒好饮料,过去看了看他:“你是不是很累?还是因为空气污染,我给你准备的口罩你没戴吗……” 程曦沉默地看着他。 林郁本能地觉察到了不好的东西,张了张嘴,准备说点什么。 “林郁,我们分手吧。” 第85章 伤害 林郁怔住了。 他其实是很笨拙的人,平时在人群里,往往是最安静的那一个,他从来不会主动找话说,大部分时候,他只有对这世界本能的反应,唯有程曦,让他心甘情愿地走到人群里来。 但是他没想过,程曦有一天也会不要他。 他怔怔地看着程曦,而程曦别开了眼睛。 “你,你睡一觉吧,”林郁忽然有点茫然地开始找事做:“我给你铺床啊,我把枕头收起来了……” 程曦拖住了他的手臂。 有着英俊面孔的青年,耀眼得像光一样,一天天接近,终于也可以在他脸上看到笑容,呆在离他很近的地方,跟着他一起吃饭,睡觉,去超市买东西,聊一点跟各自有关的事情…… 但现在,他说的是:“林郁,不用忙了,我们分手吧。” 林郁把手抽了回来。 他看着程曦,眼睛里没有谴责,没有愤怒,只是单纯的看着,程曦却忽然觉得心酸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他活了十九年,除去小时候,也只有此刻有过这样心情。 他按捺住了伸手摸摸林郁脑袋的冲动。 他说:“对不起。” 林郁眼睛瞬间就暗了下来。 他就算不懂全世界所有话的意思,也不会听不懂这一句。 小时候被同学排挤,唯一一个愿意跟自己玩的小女孩子,最后一次跟自己一起走回家,说的就是这句话。姥姥去世那天,林妈妈来学校接不知情的自己,说的也是这句话。过去的二十年里,每一次听到这句话,都要被狠狠划上一刀。 而程曦这一刀,是最痛的。 本来应该是心脏的位置,像被尖刀在一层一层地剐,林郁用手抓紧住了左胸口,人却站不住了,跪倒在地上,全世界似乎瞬间都暗下来,他徒劳地张了张嘴,却发不出一个音节,像濒死的鱼一样,万箭穿心。 程曦伸手揽住了他,陪他一起跪坐在地上。 “对不起,对不起……”从来不说道歉的他,闭着眼睛,搂着林郁,声音沉痛:“小鱼,对不起……” 林郁在他怀里,无助地蜷成一团。 “你骗人,”他整个人都在发抖,却蜷起来不愿意看程曦一眼:“我们明明接吻了的……” 在他的世界里,谈恋爱大概是最最困难的事,但是再困难,白小胥再警告他一千句,他都这样相信程曦,他觉得程曦是好人,他曾经那样全身心信赖地看着程曦,而程曦骗了他。 程曦闭上眼睛,握紧了拳头。 “我们不要分手好不好?”林郁蜷在他怀里,声音低得像濒死的动物:“我很喜欢你的,我很久以前就喜欢你了,我会做冰淇淋给你吃,我好痛,程曦……我好像要得心脏病了,我们不要分手好不好……” 程曦没有说话,只是更紧地抱住了他,如果那个人在这里,他会发现,程曦脸上的表情,与十九年前那个跪在雪地里的少年一模一样。 - 白小胥穿着球衣,怀里抱着一堆书和棒球球棒,嘴里还叼着个信封,艰难地用钥匙开门,但是膝盖一磕,门就开了。 他惊讶地看着被扔在门口地上的钥匙,提起球棒,警觉地进了寝室。 没有人,窗户开着,窗帘飞起来,桌上仍然是他走的时候混乱的样子。 他听见洗手间传来的声音,提着球棒,推开了洗漱间的门。 门里没有别人。 地上散落着满地的零食袋子,薯片,纸巾盒,水果,林郁就坐在这一地的混乱中,靠在墙边,他的眼镜不知道掉在哪里,眼泪糊了满脸,眼睛肿得像桃子一样。 “我已经……已经吃了很多东西了……”他哭着问白小胥:“为什么我还是这么难受……” - 林妈妈接到白小胥电话的时候,正在修一副古画。 “林阿姨,你快到学校来吧!”白小胥又是急又是气,声音都发着抖:“林郁一直在哭,我怎么说他都不听,就是一直哭,他好像失恋了!他再哭下去眼睛会瞎的,我先去问下医生,总之你快来吧……” 林妈妈脱下手套,匆匆拿了钱包就往学校赶,连拖鞋都没换,还好林爸爸在上课,不在家里。 林家离学校近,一趟地铁就到了,林妈妈到学校的时候仍然是大上午,她来过学校,知道林郁宿舍在哪里。 她知道林郁有喜欢的人了,也知道自己这个在生活常识上一塌糊涂的儿子喜欢上一个人是认真的,她知道自己儿子的性格,绝不会纠缠别人,欺负别人,不管在哪一方面,都不会做对不起别人的事,她教育了他二十年,知道他是怎样的人。知道他也不会喜欢上太坏的人。 她想象不到,谁会去伤害像林郁这样的人。 - 林妈妈到林郁宿舍的时候,林郁正躺在床上,大概是白小胥帮他脱的鞋,扔得地上都是。 林妈妈顿时一阵心酸。 她的儿子她自己很清楚,就算被同学欺负了,也会把被撕碎的作业再做一遍,能让他变成这个样子,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小郁,”她走到林郁床边,蹲下来,摸摸他的头:“怎么了?小郁?” 林郁在被子里蜷成一团。 “是因为感情的事吗?”她摸到了枕头上一片湿,自己眼泪也快掉下来:“有人欺负你吗?小郁?是你喜欢的人吗?发生了什么事……” 她蹲坐在地上,林郁蜷在被子里,这个上午像被浸在黄连水里,绝望而悲伤,她是沈白鸿,上下五千年一堂课就能讲个大概,但她没办法教会自己的儿子,如何躲开那些会让他伤心难过的事。喜怒哀乐,相思苦求不得,百般滋味,他都要一点点亲口尝过,没人能够教他,没人能够帮他。 他小时候她就知道,他这样的性格,会吃很多亏,受很多苦,遇见好人也许相安无事,遇见坏人,他连反击都不会。他天生就是这样的性格,她教不会,也没法教。她把他带到这个世界上,却没办法陪他走完一辈子。她和他父亲送他去学校,学物理,希望他一路考上去,身边都是搞学术的人,会过得好一点。她希望他能遇见个善良点的女孩子,能够照顾他,不要骗他伤害他,就已经足够了。 但是不行。 这世上有百种人,林郁遇见的是会伤害他的那种。 - 沈白鸿一直在林郁宿舍守到下午,打了电话让人送饭过来,林郁也没有吃,他一直蜷在被子里,像是要和这个世界隔离开,她只能努力握住他的手。 他一直在哭。 林爸爸教过他,男子汉哭不能让人看见,所以他一直躲在被子里。但林爸爸没教他,男子汉难受的时候怎么办。 “没事的,”她竭力安慰他,她读了那么多诗词古文,小说传奇,才子佳人,离愁别绪,却没有一句话足有安慰他,她只能一遍遍告诉他:“都会过去的,不会一直这么难受的……一定会过去的……” 都会过去的,时间是最好的灵药,一切都会被遗忘,你会遇见更好的人,你还有你的学业,你的物理,你会继续往前走,发现新的东西,比爱情更好的东西,你会渐渐忘记那个人。 直到快天黑的时候,林郁才渐渐恢复过来。 他的声音是哑的。 他说:“对不起……” 沈白鸿的眼泪掉了下来。 “没有对不起,不用对不起,”她摸着林郁的头:“是妈妈没有教好,这个社会太复杂,我不知道该怎么和你说……” 我一直没法告诉你,不是所有友善都会得到回报,不是所有问题都有唯一的答案,你爱的人不会回应你的爱情,也许会伤害你,也许会背叛你。这世界一点都不美好,可我不知道怎么跟你说。 “我以为爱情是很好的东西……”林郁的声音嘶哑:“但是我不知道爱情会让人这么痛。” - S城有家叫“百鬼夜行”的游戏咖啡店,大概在无知路人的眼里,每当ChinaJoy的时候,从这店里走出来的一拨一拨的人,才是真的“百鬼夜行”。 白小胥拎着一只球棒直奔二楼,绕过绣着古代仕女的屏风,直奔紧闭着门的店主休息室门口,一脚就踹开了门。 门里坐了个悠闲自在的青年,天生一双桃花眼,眼头下勾,漂亮到极致的双眼皮,眼尾微微挑起来,一笑嘴角就带着勾,被踹了门也不动声色,瞟了一眼白小胥,继续逗自己的猫。 白小胥把自己的书包往他桌上一扔,发出“砰”的一声,吓得那只猫炸着毛跳开了。 那青年随手翻了翻书包,一堆纸币从书包里掉下来,还有存折和手表。 “这是我所有值钱的东西!” “所以呢?”青年悠闲仰在椅子上,看着气得脸通红的白小胥。 “钱都给你!你去帮我打一个人!” 第86章 外人 青年看都没看一眼书包里的钱,桃花眼像带着钩子,在白小胥脸上扫了一下,站了起来。 白小胥警觉地握紧了棒球棍。 青年朝他走,他就紧张地往后退,一直退到后背贴到墙上,才色厉内荏地发飙:“干嘛!” “没干嘛……”青年好整以暇地笑着,一手撑到了墙上:“就是跟你讲讲价钱。” “讲什么价钱!”白小胥已经完全进入警备状态,像炸毛的猫弓起脊背迎敌一样。 “我不喜欢钱,”青年微微笑起来,用手指拨了拨白小胥的头发:“不如用点别的来付佣金好了……” - 晏斯梵踹开程曦房门的时候,程曦正在打包行李。 被踹了门,程大少爷也没什么反应,只是冷冷瞟了一眼晏斯梵的鞋子:“换鞋。” 本来程曦没有换鞋的习惯的,但是自从林郁买了一本家居的书开始研究人类家居习惯背后的科学依据之后,换鞋就成了程曦宿舍的规矩之一。 只是林郁现在已经不在这里了。 晏斯梵没搭理他。 他刚从店里出来,穿着一件宽大T恤,像他这种到哪里都要懒洋洋地靠在一边的人自然不会穿硬邦邦的牛仔裤,一条休闲裤子,鞋子也是球鞋,双手插在裤袋里,慢悠悠走过来,一脚踹在了程曦腰上。 程曦重重地摔了出去,还好手快,抓住床边,这一跤没有摔结实。 “抱歉啊……”晏斯梵懒洋洋笑着:“有人请我来打你,我收了佣金的。” 程曦一言不发,站稳身体,也不和他废话,直接一拳挥了过来。 程曦打架并没有什么套路,直拳,闪避,扫腿,都是从小到大这么些年在学校里打出来的,他遗传了程家的基因,从小就比别的小孩身体好,会打架,有天赋,小学就比别人高出一个头,一个人能打两三个。别人拦人是几个人拦一个,他是一个人把几个人堵在巷子里。 晏斯梵轻巧闪过了他的拳头,一记角度刁钻的肘击,直接打程曦肋下,程曦伸手挡住,抬腿就顶他腹部,晏斯梵抬膝,两个人膝盖重重磕在一起,程曦皱了皱眉头,伸手掐晏斯梵喉咙。 说起来,他们其实也是打架认识的,晏斯梵初中时候比现在还漂亮,有些人开玩笑叫他校花,被他按在地上,一颗一颗地敲掉了四五颗牙齿,从此就只有凶名,没有艳名了。他不算天生能打的人,但是他打架非常狠,正常人打架,再怎么都是拳来脚往,不会真正下杀人的重手,他不同,招招都是杀招,每一招都用尽全力,很多人打输了并不是打不过他,而是被他吓住了。他以前没像现在这样懒到眼睛都半眯着,他的眼睛其实是浅琥珀色,冷冷的,他像是完全感受不到痛,和人打架的时候也不带一点情绪,仿佛他打的并不是同为人类的人,而是一个木偶。 但是他身体素质不如程曦。 两人打了一阵,各自挨了对方几拳,程曦心中郁结,拳拳都带着风,晏斯梵被打了两拳,咳了起来,一副要咳血的样子。 “不打了。”他仰在程曦床上,咳嗽了一阵,声音沙哑地笑:“真没意思。” 程曦没搭理他,继续收拾东西。 晏斯梵伸腿把程曦竖在一边的箱子踢翻了。 “搬家啊?这么兴师动众。” 程曦把林郁落在书柜上的几本书叠起来,放进行李箱,盖紧箱子。 “我得走了。”他把收好的两个行李箱竖在墙边,关上窗帘。 晏斯梵懒洋洋地看着他收拾,忽然笑了起来。 “笑什么?” “笑有些人要去找死了。”晏斯梵仰在床上,俨然是铁口直断的算命先生:“当初你还和我一起笑南仲远那个傻逼,现在轮到自己,比南仲远还要傻逼……” 程曦没有生气。 “阿梵,你有没有想过自己这一辈子要怎么过?” “怎么过?”晏斯梵仍然是懒洋洋的:“怎么舒服就怎么过,该玩玩,该睡睡,别找死,不就是一辈子了……” “你觉得这样有意思吗?”程曦平静问他。 晏斯梵笑了起来。 “怎么?和我聊人生理想啊?程少。”他玩世不恭地对着程曦笑。 “聊人生理想并不是什么可笑的事。”程曦语气平静得很:“不敢聊,不是因为不屑,是因为你知道聊了也没用。你一辈子怎么过,是你自己的事,但是你不要觉得这样过一辈子很光荣,庸庸碌碌活到八十岁谁都可以,找死却没有几个人敢去。” “好的,”晏斯梵笑得意味深长:“那就希望您老去找死有个好结果,我会替你想好墓志铭的。” - 仍然是老地方,已经是晚秋了,秦家别墅墙上的蔷薇开得没有以前那么盛了,倒是几株槭树的叶子都红了。仍然是那个客厅,茶几上摆着一杯明前龙井,老林安静地站在门口,等着女主人回来。佣人们在外面穿梭着,小心翼翼,不发出一点声音。 程曦坐在沙发上,一点也不着急。 天快黑的时候,外面传来汽车的声音,佣人去门口迎接。 秦夫人穿一身黑,高级定制的礼服套裙,黑色的英式礼帽,帽檐上垂下面网,把她的脸隐藏了一半,看起来隐隐绰绰的。 “有个世交家的长辈过世了。”她这样和程曦寒暄,佣人帮她把帽子挂在衣架上:“老林说你等了我一下午。” 程曦点头。 她在程曦对面坐了下来,仪态端庄,一举一动都可称为典范。 “在北京玩得还好?” 她问得稀松平常,仿佛程曦真的只是去北京玩了一趟,仿佛她压根就不知道北京的“那个人”想要把程曦送到某个欧洲国家去见见世面。 程曦难得有耐心和她周旋:“还行,他说要送我去荷兰。” 秦夫人端着茶杯的手无动于衷,似乎提到那个人对她来说并不是什么牵动情绪的事。 “你自己怎么想的呢?”她问程曦。 “我不会去的。”程曦简洁得很。 她低头喝茶,雾气氤氲上来,她的眉眼在雾气后变得朦胧起来,措词也十分温和:“只怕那个人不会同意。” 程曦笑了起来。 “他同不同意,不关我的事,我自己难道还决定不了自己以后在哪里?” 秦夫人态度优雅地品着茶。 “这几天,国内有点不安稳,送你出去也是应该的。”她问:“你那个朋友,什么时候带来见见我?” “已经分手了。” 她将茶杯放回茶几上,笑了起来,像个抱怨自己儿子的普通母亲,明贬暗褒,怎么看都觉得自己儿子好。 “到底是小孩子脾气,谈恋爱就跟玩儿似的,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才肯认认真真地谈个好女孩子……” 就是因为认真了,才会坐在这里。 “听说荷兰那边天气不算太好。”看着外面的天色,她忽然来了这么一句,大概是看太久没人说话了,怕两个人冷场了气氛太尴尬。 “不关我事,反正我也不去那里。”程曦兵来将挡。 秦夫人皱起了眉头。 “你现在年纪小,有些事你还看不懂,等你以后出去了就知道,这些决定,其实都是为了你好……” 程曦抬起眼睛看着她。 他的眼神很平静,却像激流暗涌的河水,平静的水面下藏着能粉碎一切的漩涡,这眼神的力量让人惧怕。秦夫人停下了话头,她是商场上的女强人,那些对手背后都给她起了绰号叫“武则天”,怎么会看不清现在的气氛。 “说到对我好,我倒是想起来了,”程曦难得这样不紧不慢:“我从记事开始,就被养在沈泽家里,但是因为知道自己不是亲生的,所以跟沈阿姨怎么都亲不起来。后来见到自己的亲生父母,也并没有多亲……” “梅毓她有自己的家庭和儿子,自然和你会有点隔阂。”她说。 “我以前总觉得,你虽然一年见我两次,但应该也是为了我好,”程曦自顾自地说下去:“后来忽然就想明白了。我离开你的时候,只是个婴儿,什么记忆都没有。沈阿姨天性也善良,如果我不知道自己是收养的,也许会把她当成自己的母亲,而她从小带我,应该也会对我还不错,就算赶不上沈泽,也会让我觉得沈家就是我的家,她就是我的母亲。” 秦夫人抿紧了唇。 “但是从我记事开始,就不断地有人在提醒我,告诉我我不是沈家亲生的,我有自己的父母。而沈阿姨对我,也从来只是物质上的照顾,不和我亲近……”程曦勾起了嘴角:“你说,是谁在这样做,她的目的又是什么?” 程曦在明知故问。 她是林家的长女,秦家的当家人,程曦是她的儿子,是她和那个人生的,也是她所有子女中最用心的那个。她怎么会让程曦去当别人的儿子,就算那样能给程曦一个完整的家,让他像任何一个正常的孩子一样慢慢长大,她也不愿意。 所以就算让程曦以一种独特的姿态生活在沈家--物质富足,奉为上宾,但始终是个外人。就算程曦能拥有的,只是一年两次的见面,是每次都必须称呼她为“秦夫人”,她都要一遍遍提醒程曦,从他记事开始,就告诉他,他不是沈家的儿子,他的父母远在别的地方,沈家不是他的家,他没有家。 就算她给不了程曦一个母亲的照顾,甚至给不了程曦叫她“妈妈”的权力,但是她不会允许程曦把别人当成母亲。 “你说你是为了我好,”程曦对着她笑:“抱歉,我已经不看童话书了。” 第87章 红线 程曦的回答并没有让她勃然大怒。 她只是站了起来。 “老林,送程曦回去。” 一直站在门边的老林走了进来,站在程曦身边,等他起身。 程曦看着她。 “我记得以前你教过我,逃避是这世界上最无用的事,我想你自己不至于犯这种错误。”程曦平静告诉她:“你心里应该知道,你拦不住我,那个人也拦不住我,我来只是告诉你一声,从今天开始,我要做我想做的事,你们拦我也好,打我也好,我都会一直做下去。除非你们杀了我,否则我绝不会放弃。” 说完这些,他也站了起来,跟着老林往外走。 秦夫人站在原地,看着他。 “为什么?”程曦走到门口的时候,她忽然这样问。 程曦回过头看着她。 穿着黑色套装的夫人,优雅仪态,一望便知的不俗出身,保养得宜的面孔,房间里灯光很冷,她头发都盘起来,整个人高傲又冷漠。 “以前你就算心中有不满,也至少会顾及我们的心情。”她措词仍然疏离:“为什么这次要这样出格?” 程曦笑了起来。 “大概是因为我喜欢上了一个人吧。”他说着当初林郁教给他的话,振振有词的小理科生那倔强的样子似乎就在眼前,他笑了起来:“喜欢上一个人,就会想要变得更优秀,这样才能配得上他。” - 此刻林郁的宿舍里,白小胥正在努力劝说林郁。 “你总要吃饭啊……”因为心急把头发抓成了鸡窝的白小胥努力地劝说林郁:“食物可以提供热量,你不吃饭会出事的。” “只有七天不吃饭才会死。”林郁缩在床角落里看PAD:“而且我早上还喝了水。” 白小胥作为一只学渣,十分愤怒地放弃了跟林郁讲道理。 “都是程曦那个混蛋!”他忿忿不平地抱怨罪魁祸首:“早知道就叫人打死他好了。” “你不准去打程曦!”林郁放下PAD,严肃地看着白小胥,只不过因为眼睛肿成桃子样,所以没什么说服力、 “晚了!我已经叫人去打了!”白小胥叉着腰,一副恶霸样,一脚踩在凳子上“不打他个筋断骨折就对不起小爷付的‘佣金’!” 不知道为什么,在提到“佣金”这两个字的时候,白小胥的脸微微红了,还好林郁眼睛肿了,也没看出来。 林郁默默从床上爬起来,伸手去够桌上的电话。 “你干嘛?”白小胥手快得很,一把把电话抢了过去。 “你抢也没用,我用PAD也能报警。”林郁缩回床上。 “你有没有搞错啊!”白小胥推搡着林郁,按着他把PAD也抢了过来:“我是帮你出气好不好!他竟然敢甩你!这种人渣打死了也不可惜,等会我给你介绍个更好的,长得比程曦也好看,还得对你好的……哎哎!你别抢啊!你抢不过我的!你抢也没用,劳资的人早上就出发了,现在程曦已经躺在医院了……” 白小胥耀武扬威的声音忽然低了下去。 “哎!你别哭啊……”他小心翼翼凑到林郁身边,推了推林郁:“我把手机给你还不行吗……” “我不要别人!我就要程曦!”林郁把手机砸到一边,抹了一把眼泪。 “好好好,就要程曦,就要程曦……”白小胥像个操心的父母一样叹着气:“真不知道程曦有什么好的……” “你以后也不准让人去打程曦!不然我以后再也不帮你做作业了!” “好,不打他……”白小胥无奈地坐在桌上:“也得打得过他才行啊,看他那副四肢发达的样子,说不定我派出去的变态都被他打死了。” 林郁威胁了白小胥之后,又默默缩回墙角看PAD去了。 “真不知道一个平板有什么好看的……”白小胥小声抱怨着,凑过去看了下:“还是个游戏视频,看着有什么劲。” - 逐鹿第一个发现程曦和林郁关系变差了的,竟然是馨馨可儿。 不过这也并不算情理之外——毕竟有了帮派驻地,又是全服PK大赛即将开始,整个逐鹿也只有她还会闲到整天关注着程大帮主的一举一动。 而在林郁和程曦分手后的三天里,程曦和林郁上线的时间都是错开的。 她选在了一个公开的场合问林郁——当时正是逐鹿每周周末开会的时候,因为全服PK系统开启几周内的那股热潮已经退了,现在各大帮派的重心都回到了建设帮派驻地上面,所以逐鹿每周周会的重点都是生活玩家的帮派建设还有屠龙副本,而这些都是林郁负责的。 所以程曦鲜有地没有在周会上露面。 【帮派】子非鱼:明天采集部再拨几个人出来,这个任务一定要赶在结束前做完,红线草虽然难找,但是这个任务的奖励一定会非常丰厚的。 【帮派】馨馨可儿:额,今天帮主哥哥怎么没有上线啊? 【帮派】流夕七月:好,姐姐就和这老头杠上了,我就不信还有我做不了的任务。 【帮派】紫昀琉璃:是哦,帮主都好久没说话了。 【帮派】馨馨可儿:不是,只是副帮主在线的时候,帮主刚好没有在线而已。几次都是这样。 换了任何一个人,也许会掩饰一下,或者会说个谎或者转移话题,但是林郁却是直接回答的。 【帮派】子非鱼:我和帮主之间出了点问题,但是应该不会影响帮派的正常运作。 【帮派】馨馨可儿:帮主和副帮主吵架了吗?不是说好有驻地之后就办婚礼吗? 还好,虽然林郁看不出来,其他人却看出来了。 【帮派】流夕七月:小两口闹闹矛盾很正常啦,还是说正事吧,明天怎么办,要不要把红线老儿的胡子揪下来。 【帮派】子非鱼:不能殴打NPC,会被拒绝任务,还会连累逐鹿城被NPC扣好感度。 【帮派】流夕七月:唉,副帮主大人的粗神经,有时候还真是让人无语。 【帮派】我就喜欢看汉子被艹哭:但是你不觉得这种设定有时候还蛮萌咩(*^__^*)【星星眼】…… 【帮派】子非鱼:不能聊天了,大家都去找红线草吧,时间已经很紧了,就按原来的分组,大家分散开找。 - 程曦在第二天上午上线,只说了一句话。 【世界】烽火:最近有点事,不能常上线,逐鹿一切事情全权委托给子非鱼,子非鱼可以代表我做任何决定,包括上我的号宣布帮会战和驱逐帮派成员。 世界上顿时翻了天。 虽然游戏里也有不少“夫妻”情到浓处互相交换个密码什么的,但是像程曦这样“全权委托”的还是少见。 【世界】小屌丝甩甩:我偶像这是……本人吗? 【世界】流夕七月:绝对是本人,因为我们帮派仓库里又多出了一!堆!垃!圾!副帮主你快出来阻止他啊!我的红线草都没地方放了!!! 【世界】我就喜欢看汉子被艹哭:LS你是崩坏了么? 【世界】编号89757:不是生活玩家的人怎么会懂帮派仓库被人扔满垃圾的抓狂感【抠鼻】。 虽然世界上的气氛颇为轻松,但是在蜀地,某个镌刻着“青城山”的地方,林郁正默默地寻找红线草。而没有像以前一样,程曦出现在哪,他就出现在哪。 他虽然不懂人情世故,但也并不是学不会,他再傻,也知道程曦不想见自己。 最开始进游戏的时候,是想着能接近他一点,再接近一点,最好能变成对逐鹿很有用的人,变成副帮主,一定要有资格站在他身边,跟他一起玩这个游戏。 但是,他没想过,程曦会有一天不想玩了。 惯性也好,犯傻也好,他仍然记得那天程曦走之前,他们刚刚打赢一场艰难的PK,对方是八区饮血之刃,程曦坐在他旁边,和他约定去拿全服PK大赛的冠军,说要他训练青柠果,等他回来的时候看。 但是他回来的时候,跟林郁说的是分手。 已经过去三四天,林郁仍然有点恍惚。 他仍然记得程曦宿舍窗口的梧桐,记得午后风吹起窗帘,懒洋洋靠在一起睡一场午觉,记得半夜醒来,程曦站在冰箱前喝水,问他要不要也喝一杯,记得一起坐在凌晨的馄饨摊旁吃一碗馄饨,记得午夜结束的聚会,记得程曦背着他一路走回来,月光洒了满地,他就这样一觉睡去,做了此生最安稳的美梦。 他记忆太好,心眼太死,看不开也想不通,只能陷在回忆里,越陷越深,无法脱身。 - 十二月四日,晚上十一点,逐鹿全部的生活玩家都聚在城里的红线老人身边,穿着屠龙套的小杏林被围在中间,把终于收集好的九百九十九株红线草交了上去。 席地而坐的老人懒洋洋地接过药草,画面进入读条。 “春心莫同花争发,一寸相思一寸灰……”沧桑的声音:“相思成灰,红豆已老,胡不归……” 【系统】恭喜玩家子非鱼获得月老馈赠【相思豆】。 林郁把鼠标移到相思豆那三个字上。 相思豆:锁定物品,持有者可到瘦西湖歌楼领取红线,持红线在帮派驻地开启拜月亭。 【世界】流夕七月:我艹!我们逐鹿要发财了! 拜月亭是游戏里结婚的地方,只此一家别无分店,里面出售各种结婚用品,什么礼服盖头烟花红包,因为是垄断,向来赚得很,偏偏天之涯里土豪多得很,一个个前仆后继,系统赚了个盘满钵满。 【世界】云无意:领取红线?这东西好像要结婚之后才能用【抠鼻】。 【世界】流夕七月:哈哈哈!果然连系统都看不下去我们帮主的龟速,竟然派NPC来逼婚了哈哈哈! 第88章 结婚 程曦再上线的时候,已经是一天之后了。 当时正是晚上八点,林郁正带着一队生活玩家在收逐鹿城附近的药草,因为掌握了刷新时间的缘故,大部分药草都能及时收上来。 【队伍】编号89757:副帮主你什么时候和帮主结婚啊?到时候就赚翻了。 【队伍】子非鱼:采完这些七星草就回城吧,玄武大道上的麦子要熟了。 【队伍】编号89757:-_-|||副帮主你这样转移话题也太生硬了吧。 【队伍】白白白白:人艰不拆。 【队伍】杀尽天下联盟狗:艹!副帮主快砍死上面那两个嘲讽你的家伙。 【队伍】编号89757:我真心觉得狗狗同学不适合我们这种温馨美好的画风呢……整天打打杀杀很吓人的。 【队伍】杀尽天下联盟狗:废话!老子本来就是被抓壮丁抓过来的,谁要陪你们这群娘娘腔采药。 【队伍】子非鱼:回城吧,麦子熟了。 - 程曦上线的时候刚回到S城。 他没回宿舍。 宿舍是留给林郁的。 他这几天一直在当空中飞人,国内资金流动不自由,他又不能开公司,只能单打独斗,股市比之四年前成熟太多,要挤进去尚需时间,他准备先拿期货练练手。好在晏斯梵虽然嘴毒,还是颇有义气,有他插手,转移资金已经弄好,程曦现在手持瑞士银行账户,同时还在申请欧盟身份证,现在他相当于黑户一个,就算是“那个人”,想在短时间内查清他的资金流向,都要费一番周折。 弄完一堆繁复冗杂的手续问题,程曦的耐心濒临极限,还好香港那边已经建仓,接下来有什么决策只要及时传达过去就好,那个人虽然动不动就拿程曦的下属下手,但总没办法把香港的期货交易所都杀光。 程曦这次回来,其实没什么必要。S城虽然也是国际都市,到底是在腹地,不比香港来去自由,而且香港那地方说得好听点叫自由,说得不好听就牵扯到政治问题了。鱼龙混杂,最适合横空出世技惊四座。秦家虽然只手遮天,但是在香港也顶多是三足鼎立中的一角,至于那个人,压根插不进手来。 但他还是回来了。 是恋旧也好,是放心不下某个人也好。 到机场时已经是傍晚,残阳如血,浦东机场外有大片苍绿荒地。夕阳一直坠下去,凭空生出几分苍茫的气势起来。 如果是四年前那个少年意气的程曦,也许真会有几分豪气的感慨。 但是今年他已经十九岁了。 曾经天赋卓绝,走在所有同辈少年的前面,初生牛犊,锐不可当,但是被镇了四年之后,磨掉了不少棱角,也去掉了一点浮躁。以前的他就算再扮成彬彬有礼的样子,眼里的傲气还是展翅欲飞。现在他笑得玩世不恭,却学会躲在纨绔的面具背后冷眼看这个世界。 这其中,不只有那个人的功劳。 都说情关难过,百炼钢成绕指柔,其实并没那么夸张,只是偶尔在股市厮杀了一天之后,仰在办公椅上伸个懒腰,想到某个名字,僵了一天的嘴角就会不自觉翘起来。 但是也只有这一点点而已。 他不是他那些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弟妹,他没有含着金汤匙出生,在最该桀骜的年纪他不能桀骜,在最该相爱的年纪他不能相爱,他用尽力气从五行山下翻出来,孑然一身,一路厮杀,筚路蓝缕,最后能拥有的,也只有心底的那一点柔软而已。 他变成百炼钢,也只是为了守住这点绕指柔而已。 他是骄傲的人,喜欢一个人,就要那个人为自己骄傲,他不要林郁小心翼翼在自己面前隐藏起自己的优秀,不要他偷偷摸摸躲在浴室里背GRE词汇,不要他藏起正在申请MIT硕士的文件,他终有一天能够站在他身边,像在游戏里一样照顾他,保护他,替他解决一切难题,然后带着他去有着好风景的地方,坐着聊一点无关紧要的事情。 他不怕林郁满心信赖的目光。 他怕的是当林郁这样信任地看着自己的时候,自己却无能为力。 在他长成为很厉害很厉害的程曦之前,他会躲在很远的地方,不给他带来任何麻烦,不把他置于任何危险的境地之下。 等到他够资格站在他面前的那一天,他会回来。 他错的不是今天选择离开,而是当初不该那样轻描淡写地和林郁在一起。因为那个时候他还不知道,有一天他会这么喜欢那个叫林郁的人,喜欢到不敢和他在一起。那时候的他还不知道,眼前的这个人,这个叫林郁的小理科生,其实是自己人生里最重要最美好的那一部分。 - 八点钟程曦上线,当时林郁已经在主城收麦子了。 【帮派】馨馨可儿:帮主哥哥,你终于上线了。 【帮派】我就喜欢看汉子被艹哭:诶,副帮主呢?副帮主不是刚刚还在我旁边收麦子吗? 【帮派】流夕七月:别找了,副帮主传送去碧海平原了。 【帮派】编号89757:副帮主内心OS:傻了吧,老子会飞︿( ̄︶ ̄)︿ 【帮主】馨馨可儿:额,副帮主生帮主哥哥的气了吗? 【帮主】流夕七月:说真的,两位即将迈入婚姻殿堂的新人这样闹别扭真的好吗? 【帮主】风吹PP凉:老大,┭┮﹏┭┮你终于上线了,我还以为你要抛弃我们了。 【帮主】烽火:红线是怎么回事? - 林郁躲在碧海平原的角落里,默默采药。 他以前也常常在碧海平原采药,但是那时候的心情是不同的,以前就算采药,就算两耳不闻窗外事,但也知道,只要自己回到帮派,程曦还在那里,还会和自己聊天,所以采药的时候,心情都是好的。 现在却是故意躲着程曦了,程曦一上线,他就跑得远远的,等到程曦走了才出来。 所以他再也不可能在游戏里遇到程曦了。 - 彼时帮派里的人正在跟程曦科普红线老儿的故事。 【帮派】流夕七月:本来我都准备直接去揍那个NPC老头了,尼玛太坑了,别人都是9棵红线草就给奖励,凭什么我们要999棵,还好副帮主拦着我啊~不然哪有后来那么大的惊喜。 【帮派】编号89757:还好副帮主机智,不然我们帮派的生财之道就要被这个败家娘们糟蹋了【抠鼻】。 【帮派】流夕七月:LS给我去死。 【帮派】烽火:所以我们帮派现在有个拜月亭了? 【帮派】药药药:严格来说还没有,因为副帮主还没领到红线。 【帮派】流夕七月:副帮主还没领到红线,是因为她还没有结婚…… 【帮派】风吹PP凉:所以帮主你们什么时候完婚哪?我连红包都准备好了(☆_☆)。 【帮派】烽火:先攒着吧。 - 林郁默默把一个人参宝宝打翻在地,抢了他的人参种子。 他心情很不好。 其实平时他都不会打人参宝宝的,因为人参宝宝长得其实很可爱,虽然只会在地上跑来跑去和坐在地上哭。 不过他现在在报复社会。 抢了一堆人参种子,还抢到两个灵品的,大概是他身上煞气太重,周围的人参宝宝都跑光了,他收起药锄,准备去找七星草。 然后屏幕上的小杏林身上忽然发起光来,光一圈圈扩大,一个穿着烈火焚城时装的战士出现在他旁边,头上顶着逐鹿城城主的头衔。 林郁怔在了那里。 喜欢究竟是什么东西?只是看着这个人而已,他眼泪都快下来了。 “没事的。”他低声安慰自己:“眼泪只是生理反应而已,98.2%是水,少量无机盐和蛋白体,蛋白质的分子结构可以分为四级,一级是蛋白质多肽链中氨基酸的排列顺序……” 但是一边说着,他眼泪就下来了。 程曦发了个组队申请过来。 你拒绝了程曦的组队申请。 【附近】子非鱼:我没时间的,我要去采药。 【附近】子非鱼:我要走了。 林郁是逻辑感很强的人,就算再最紧张的副本里,也没有这样语无伦次过。 程曦又扔了个组队申请过去。 【附近】烽火:接。 林郁再次拒绝了。 【附近】烽火:走,我们去结婚。 【附近】子非鱼:我不和你结婚。 【附近】子非鱼:我可以和别人结婚的。 【附近】烽火:和谁结婚?廘战吗?他已经有南仲远了,不会理你的。 林郁不知道该打什么字了。 他并不知道,在电脑的那端,程曦也目光阴沉地盯着自己打出来这段可以称得上讽刺的话。 这段话几乎是他本能反应,在他还没思考之前就已经全部打了出来。 他抿紧了唇。 【附近】子非鱼:我可以和步惊云结婚的。 【附近】子非鱼:我不会纠缠你的。 【附近】子非鱼:我走了。 屏幕上的浣花身上冒出传送符的光,程曦看了看好友列表,林郁已经呆在浣花的门派内了。那里其他帮派是进不去的。 程曦抓过桌上的烟灰缸,狠狠砸在了墙上,水晶烟灰缸碎成无数片,里面的烟头落了一地。 “烟灰缸坏了,派人上来换!” 他挂断酒店的电话,走到阳台上,看着S城的夜景,吸了半支烟。 他知道林郁在那里,就在他的右手边,酒店的西南方,就是S大。他只要走下楼,开着车,不到二十分钟车程,林郁一定正坐在电脑前面,接到他电话一定会不肯下来,但他只要语气严厉一点,那个总是对自己妥协的小理科生就会乖乖走下楼来,自己可以给他讲个笑话,摸摸他的头,让他不要伤心,带他去吃好吃的东西,带他去游车河,看风把他头发吹得飞起来,然后笑着一起听一首好听的歌。 甚至,还可以更快,只要拿起手机,就能听到他的声音,安慰他,和他解释清楚…… 程曦扔掉烟头,拿起了手机,拨的却是另外一个号码。 步惊云的手机没有铃声,响了三声,被接了起来。 在程曦开口之前,步惊云先说话了。 “阿程,我记得你以前跟我说,喜欢一个人就要去追,不要扮情圣,不要苦逼地把他托付给别人,让别人帮你照顾他,”步惊云声音温和带着笑意:“我想你今天应该是想明白了这个道理。” 程曦冷冷地勾起了嘴角。 “不用拉关系,我和你不同,”程曦站在落地窗前,窗外是浦东灯火通明的绚烂夜景,他高傲地昂着头:“总有一天,我会把把他再抢回来,我欠他的,一分一毫,千刀万剐,都会还给他。” 这句话,你敢说吗? 第89章 顾忌 程曦并不知道,在他为一个电话犹豫的时候,远在千里外的香港,秦家大宅里从香港总督时期就建成的书房里,站在窗前的秦夫人也和他一样犹豫。 已经是十二月初,下了雨,位于半山的秦家老宅里也是一片朦胧,雨水顺着玻璃渐渐流下来,天色如墨,又起了风,老宅里那些郁郁葱葱的花木在风里摇晃,鬼影憧憧 秦夫人抱着手臂站在窗前,表情森冷地看着窗外的景象,树影不时掠过她的脸。 这张脸,年轻时候也曾是名盛一方的美人,只是美得有杀气。她祖上是爵士,有混血痕迹,皮肤白得不透明,她性格冷硬,这些年在秦家雷厉风行,很是积攒下了一些威慑。 有句话她一直没告诉程曦。 程曦其实是她最喜欢的孩子。 秦家的一子一女,比程曦小上许多,是在长辈催促下诞生的,父亲早逝,对于严厉的母亲不敢亲近,敬畏多过爱。女儿虽然懦弱,本性却不坏,只是儿子大概对她有怨气,这几年又和秦家那些长辈很亲近,在她面前,不过是畏惧而已。 这样的场景下,更没人敢来打扰她。 门被推开了。 老林走了进来。 “少爷已经平安到S城了。”他恭谨地递上文件:“这是那家酒店的资料。” 秦夫人朝桌上指了一下,示意老林把资料放在桌上。 老林把资料放好,悄声静气地走了出去,守在门口。 到晚间,风越来越大了,树影在风里面倾斜,一遍遍被压倒,又一遍遍爬起来。她一直站在窗前,房间里光线很暗,她的轮廓在黑暗中沉默得像一尊石像。 她就这样站了两个小时。秦家的人都清楚她的脾气,助理也把不重要的电话挡了下来。到晚上,门被推开了。 “夫人,少爷问什么时候开晚餐。”女佣人小心翼翼地问。 秦家老宅的传统是晚餐必须坐在一起,嫡系的长辈都已经去世,她身为家主没有到场,其余人只能等着。佣人口中的“少爷”敢打发人过来问,应该是有一点她不在自己就要主持局面的身为继承人的自觉了。 他才十三岁,有这个想法,想必,也是秦家那些叔伯辈教的。 “让少爷先吃,早点睡觉,明天还要上学。”她手段严厉地敲打他:“其余人再等半个小时,晚餐加一道佛跳墙。” “是。”佣人屏息静气地退下去。 “等等。”她忽然叫住了佣人。 佣人垂手等在门口。 “跟少爷说开饭吧。”她转过头来,房间外的光照在她面上,仍然是当年那样明艳的眼,花瓣一样的红唇,却仿佛一瞬之间多出几分岁月的疲惫来。 也许,人本来就不是渐渐老的,老去,也许只是一瞬间的事。 佣人暗自心惊,不敢再看,低下头去。匆匆去餐厅传话去了。 老林垂手站在门口,恭谨地低着头。 她觉得从心底泛出重重的疲惫感,但是下一秒,她又昂起了头,眉峰若画,明艳凤眼,她仍然是那个被人称为“武则天”的秦夫人。 “给那个人打电话。”走出房门的时候,她这样说:“就说我已经有决断了。” - 她是林家长女,后面有着年幼弟妹,从小学的是经济学问,从不读诗词,她似乎天生适合这商界的法则,还在林家的时候,就借着长辈的名义,小小试过几场商场的厮杀。只不过父母怕她一个女孩子名声太盛,骑虎难下,才没有流出消息。只有自幼定亲的秦家知道她有这样的手段,更加不肯放。 即使后来以那样带着逃婚污点的身份嫁入秦家,她也一步步把天平给扳了回来,丈夫懦弱,公婆年老,她渐渐成为秦家的当家人。丈夫去世之后,她一个人面对偌大个秦家的叔伯长辈,寸步不让,手段铁血。她知道秦家人背后叫她慈禧太后,挟天子以令诸侯,他们把她当奸臣,处处防备她。以她的手段,想要把亲生儿子的心抓在手里并不是难事。 但是她不屑于去做。 亲生母子,一天天疏远,在母亲这里得不到鼓励和称赞,得不到一点温情,渐生怨怼,觉得自己才是名正言顺的秦家家主,连亲情也渐渐消磨掉,以后等到她交出权力的那天,他不会对她有多少留情。更可能的是,在她交出权力之前,他就忍不住自己伸手来抢了。 像今天这样的情况,她一向是敲打他的。他想扮家主,她偏偏让他一个人吃了饭去睡觉,当着阖家上下的面,被当成馋嘴的小孩赶去睡觉,少年的自尊心最经不起打击,他下次再遇到类似情况,就会收敛一点。 但是她最后却收回了成命。 因为她有要顾忌的东西。 不知道现在修复母子关系,还来不来得及? - 秦家老宅暗流涌动的时候,程曦已经在股市试水了。 他知道有人在盯着自己,香港那边频频传来警报,几个股票经纪人竟然不接他的单,身份也迟迟办不下来,应该是那两个人都有份。 说起来的话,一个从商,一个从政,打联手倒是最好的。天罗地网,简直无懈可击。 “我知道,”他站在酒店落地窗前给晏斯梵打电话:“他们查就让他们查,反正也动不了你,只要不是冻结账户,钱我们照样拿……” “有钱也得有命花才行啊……”晏斯梵坐在柔软椅子上,悠闲地晃着脚。 “你是我朋友,他们不会动你的。”程曦不给晏斯梵一点空子钻:“就算他们想动你,也得考虑一下,你家里那些老头也不是吃素的。” “和你说话还真是无聊啊。”晏斯梵晃着椅子,转过来转过去,他其实有点男生女相,嘴唇笑起来比女生还好看,语气却颓废得很:“我现在是在陪太子读书呢,分分钟都有生命危险,连抱怨一下都不准了……” 大概是说到生命危险的时候,坐在角落里默默写作业的白小胥抬头看了他一眼。 “怎么?担心我啊?”晏斯梵敏锐地察觉到他这一眼,顿时笑得跟狐狸一样。 白小胥翻了个白眼。 “祸害留千年,你这种变态又死不了……” 晏斯梵笑得更开心了,拿着电话站起来,摸了摸白小胥那一头卷毛,白小胥偏头闪开,警觉地看着他:“干嘛?” “我摸摸自己的宠物嘛……”晏斯梵眼睛眯得细长:“放心啦,你主人没这么容易挂的,一定不会让你变成流浪狗的。” “宠物你妹!”白小胥一把打开他的手,差点连桌子都掀翻,捏紧拳头,直接想要揍他。 “S大物理系白小胥……”晏斯梵不紧不慢地说。 “干嘛!”吃过太多次亏的白小胥警觉地看着他,拳头还扬在他面前。 “因为打架斗殴而退学,该生还曾收买社会上人士殴打同校同学……”晏斯梵挑起眉毛,带着笑意看着他:“主谋会判很重的哦~” “啊啊啊啊!”白小胥直接跳了起来,愤怒地指着晏斯梵:“你除了这个就没有别的招了吗!” “一招就够了嘛,”晏斯梵悠闲地仰在椅子上:“一招鲜,吃遍天,你这种大脑没发育的单细胞动物怎么会明白。” “老子智商一百三!”白小胥炸毛了:“你这种连大学都考不上的家伙凭什么说我!” “就凭我手上有你犯罪证据咯~”晏斯梵晃了晃手机:“从视频到音频一应俱全,不知道会判几年呢!我考不上大学,你被大学开除,半斤八两嘛……” 白小胥咬着牙缩回角落里,用力写了几行作业,实在忍不住了,跳起来分辨:“我压根没有收买成,你都没有收钱!” 晏斯梵笑了起来。 “是没收钱,不过收了别的东西啊……”晏斯梵最后一击必杀:“不知道S大对于同性恋学生会不会劝退呢?” - “嗯,我吃了饭,我很好。”林郁也在接电话,不过一边还指挥着屏幕上的小杏林:“考得还好,英语严格来说属于语言学范畴,所以我没办法准确估分,应该在320左右上下,误差在十分以内。” 电话那头的林妈妈又问了几句,还是不放心地挂了。 林郁带着帮派里的生活玩家收了药草,又去领了一个帮派任务的奖励——在后山开辟了十亩五级良田,五级是一个分水岭,五级以上就可以种灵品药草了,这个任务是有后续的,估计做完后续任务之后就可以升级了。林郁指挥着帮派玩家在良田里种满人参种子,单种一种药草发生变异的概率也会高点,人参属于制药的基本药材之一,需求量还是很大的。 不过其他玩家就没那么幸运了,逐鹿城里的湖泊,自从建城以来就没扩大过,也没办法放鱼苗,只能听天由命,这里是草鱼那里是青鱼,来来去去都是几种低级鱼种,除了给帮派成员练练钓鱼和厨艺等级之外没什么用。种植也只能种几条主街,还好林郁规划得好,没什么冲突。 让林郁犯难的是团队PK的事。 程曦最近难得上线,逐鹿的团队实力下去了一大截,急切之间根本找不到能够顶替他位置的战士。现在的逐鹿,打赢狼族都有点难度。 好在林郁是没什么娱乐爱好的人,每天除了GRE和专业知识就泡在游戏里,总算把逐鹿维持在程曦离开时候的样子,但是眼看着其他帮派都在迅猛发展,逐鹿再这样下去,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林郁翻了翻包裹,红线老人给的相思豆还静静躺在包裹角落里。 是该考虑下拜月亭的事了。 第90章 局外 这应该算是林郁第一次打易云攸电话。 电话很快被接起来了,是女秘书的声音:“林先生请稍等,易经理在开会,我帮您把电话送过去。” 林郁对“易经理”这个称呼有点陌生,不过还好,电话那边很快传来了易云攸的声音,还是一贯地温和:“小鱼,晚上好。” “嗯,晚上好。”林郁在自己的记忆力搜寻了一遍,还是找不到寒暄的用词:“易云攸,你想结婚吗?” 也只有易云攸,能经受得住林郁这么跳跃的思维还面不改色。 “小鱼怎么忽然想结婚了呢?”易云攸不紧不慢地问他,秘书焦急地跟他示意会议室内的情况,他摆了摆手。 “因为我们帮派任务做出来一颗相思豆,只要我结婚了,我们帮派就会有一座拜月亭,就可以举行婚礼赚钱了。”林郁犹豫了一下,还是告诉了易云攸:“因为程曦现在经常不上线,所以我们帮派的实力没有以前强了,我要多赚一点钱,靠装备增强帮派实力。” 易云攸挥了挥手让一脸焦急的秘书走开了。 “这样啊,”易云攸平缓的语调总是能够让人渐渐安心:“小鱼还有什么事要告诉我呢?” “没有。”林郁第一反应是否决了他的话。 易云攸笑了起来。 他其实是那个真正看得见全局的人,就像程曦当初站在局外,一眼就看出南仲远和秦陆不会有结果一样。早在最开始最开始的时候,他就看出林郁和程曦之间的症结所在。 能不能相互喜欢并不是问题,林郁对于程曦来说本来就是特别的存在,像林郁这样温暖又干净的人,只要有耐心拆开他外面那层火星人一样不谙世事的外壳,谁都会被他吸引的。何况程曦在一开始,对林郁就是不一样的。 难的不是相爱,是相处。 程曦的身世他最清楚,林郁这么优秀,从外表到内在无一不是佼佼者,家学渊源也深不可测,程曦这辈子如果挣脱不出来的话,充其量不过是个无所事事的纨绔少爷而已,现在年轻自然英俊耀眼光芒万丈。等到了每个人都成熟起来的年纪,他身上少年的锐气已经被磨掉,剩下的不过是一天又一天无望的平庸,一眼看得到尽头的未来。怎么能够负担得起一个林郁这么优秀的伴侣,光是自尊心,就能逼疯他。 所以他在时机还不成熟的时候就逼着程曦表明态度,逼着他面对事实,像程曦和林郁这样看似无药可救的绝境,其实最忌一个“拖”字,一天天拖下去,感情深了,太在乎了,考虑到自己的处境,程曦也不敢跟林郁说喜欢了,也许就这样遥遥相望地错过了。程曦这样看似洒脱其实满心都是责任感的人,只有趁他还没意识到林郁对他有多重要的时候推他一把,逼着他出手,他才有可能和林郁在一起。这样他和林郁才有机会发展到相爱那一步。他才能有为了一个人奋起反抗他父母的机会,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就算会因为仓促在一起,没有考虑到程曦父母的阻力,后来又不得不分手而让林郁伤心,但是这却是唯一能让林郁和程曦在一起的方法,一环扣一环,错了哪一环都要错过。 而等到程曦因为他父母的阻力不得不放手,打来电话想托他照顾林郁的时候,他一句话逼得程曦表明态度。而程曦也没让他失望。 其实,易云攸看得这样透彻,其实也不过因为他是局外人。 他和南仲远,和林郁,和程曦,甚至和秦陆都不同。 他看的太透,于是连试都不想试,置之死地而后生,那是程曦要做的事,程曦那样的父母,怎么忤逆怎么反抗都是应该的,因为他们没有给予他多少温情,也没资格享受他的迁就和顺从。 但是他不同。 他从小就是最优秀的易云攸,温文尔雅,睿智而正直,他父母爱了他二十年,经受不住这样致命的一击,他的良心,也不允许他这样做。 偶像剧里总是演,善良的男女主角为了爱情反对全世界,对抗全世界,仿佛全世界都是坏人,其实这世界没有坏人,先破坏温馨和谐画面的那个人才是坏人,父母养你二十年,生你时母亲一只脚踏进鬼门关,你却为了一个认识不到几个月的人站到他们对立面,狼心狗肺不过如此。 所以易云攸放弃林郁。 这世界上比恨力量更大的,其实是爱,由爱生畏,所以不敢做让他们伤心的事,他怕的并不是有一天父母的阻止,而是他们在阻止时心痛的眼神。 何况,林郁并不喜欢他。 - “小鱼最近不开心吗?”易云攸坐在办公桌前,今天的会议其实尚算重要,只是他并不像看起来那样温文无害,这一个月来已经在公司立威,就算中途离开会议也没有人敢说什么。 林郁抿紧了唇,半晌才说:“没有。” 易云攸笑了起来,他似乎天生有这种力量,让你觉得这世界上的事都没什么大不了,都可以付之一笑,云淡风轻。 “小鱼不想告诉我吗?”他态度任何温和:“可是我们不是朋友吗?” 论到了解林郁,大概程曦也未必及得上易云攸,他知道林郁其实在很多常识上和人有差异,他不知道正常人的定义是什么,如果他足够信任你,你只要骗他说正常人都是这样的,他可能就真的为了“合群”而按你说的做。如果易云攸愿意,他能诱哄着林郁做出很多事。比如这次,他就让林郁以为,身为朋友,就不应该有任何隐瞒。 但他骗林郁,也是为了开解他而已。 林郁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了。 “程曦和我分手了。”他低落地说。 易云攸早就知道这答案了,只淡淡地“嗯”了一声,示意林郁继续往下说。 “我有听你的话,没有取眼镜,也没有让他知道我读书有多厉害,我也没有告诉他我爸妈是谁……”林郁声音悲伤得要哭:“可他还是和我分手了,是不是因为我太奇怪了……” “不是的,小鱼,这不是你的问题。”易云攸该矫正林郁观念的时候绝不犹豫,每一个字都无比坚决:“你妈妈有没有告诉过你,这世界上一定会有一个人出现,包容你所有的习惯,理解你所有的奇怪,他会一直陪在你身边,就像你也会一直陪在他身边一样。” 林郁在电话那端认真的点头。 “我一直觉得程曦是那个人……”林郁低声说:“可是万一他不愿意做那个人呢?” “他会愿意的。”易云攸充分利用林郁的信任:“你要相信程曦,他跟你说过喜欢你,就一定是喜欢你,他不是骗子,也没有骗你,就算现在他让你伤心,但也一定是有原因的。你还记不记得当时你为程曦准备的surprise?就像你当初瞒着他一眼,他现在这样做,一定也是有原因的。” “他也在给我准备surprise吗?”林郁将信将疑。 “是的,他一定准备了一个很大的惊喜,等到了那天,一切都会豁然开朗,你会觉得很开心,就和程曦那天一样。”易云攸在努力用林郁的逻辑跟他解释这件事:“但是你中途一定不要生他的气,不要和他绝交或者断绝联系,因为如果这样,他被你吓到了,就会把一切和盘托出,那就半途而废了。不管做什么事都不该半途而废,对不对?” 林郁的情绪仍然很低落。 “可是我很难受……”林郁悲伤地蹲在床的角落里:“我可不可以不要这个surprise了,我只要像以前一样就好了。” 就算是易云攸,这时候也会觉得心脏都揪疼起来。 但他最终硬下心来。 “不可以。”他坚决地告诉林郁:“程曦是个很固执的人,你如果喜欢他,就要包容他的固执,对不对?” 林郁低落地“嗯”了一声。 “所以你要开心一点,自己好好照顾自己,做自己喜欢的事,不要放弃,程曦很快就会回来的。”易云攸手上抓皱了文件,语气却仍然平和淡定:“如果真的很难受,就打我电话,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可以,每一天都可以。” 林郁在电话那端默默地点头。 “那你现在愿意和我结婚吗?” “不行的。”易云攸声音平静:“你应该和程曦结婚,你自己也想和他结婚对不对?” “可是程曦不会想和我结婚啊……”林郁很郁闷:“他不喜欢别人纠缠他。” “可是他喜欢你啊。”易云攸竭力让自己声音显得云淡风轻一点,他甚至带着笑意:“要是我和你结婚了的话,程曦一定会来揍我的。” “真的吗?”林郁不太相信。 “是真的。”易云攸声音仍然温和。 “那我去找廘战好了。”林郁果断地决定:“廘战很喜欢和程曦打架的。” 第91章 太子 “阿程啊,刚刚小鱼给我打电话了。” “所以?” “你想办法提高一下你那个帮派的实力吧,不然小鱼就要去跟廘战结婚了。”易云攸声音里带着笑意:“我劝都劝不住,真是……” - 因为最近程曦都不怎么打团队PK的缘故,林郁加大了其他大人的训练量,廘战还好,其余人都被练得生无可恋了。偏偏林郁是手持着尚方宝剑的,又站在廘战那边,两个人简直是黑白双煞。但就算是这样,程曦留下来的空白却是在短时间里没办法补上的。 然而,还没等到林郁开口跟廘战“求婚”,逐鹿就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准确说来,是两位。 彼时林郁正带着生活玩家在城里种麦子,廘战带着青柠果和PP在PK场打3V3,横扫一片,连八区饮血之刃都特地分了浣花云麓和战士过来和他们打架。 【帮派】风吹PP凉:我艹!饮血之刃的浣花真是贱,为了人头连自己家的战士都卖! 【帮派】青柠果:饮血之刃的人一直打得很脏,我已经习惯了。 【帮派】廘战:是你们太菜了。 【私聊】你对廘战说:要鼓励队友,不能嫌弃他们。 【私聊】廘战对你说:我从不鼓励菜比。 林郁叹了口气,还没想好要说什么,忽然冒出一条信息。 【系统】杀尽天下DID请求添加你为好友。 【附近】流夕七月:编号,你把麦子种成这个鬼德行,是要逼死强迫症吗? 【附近】杀尽天下DID:我是白小胥。 林郁看了下自己身边忽然多出来的,穿着游戏里限量七彩霓裳时装的满级女云麓,无奈地点了接受。 【私聊】你对杀尽天下DID说:伤害精神病人真的是犯法的…… (注:DID是分离性身份识别障碍的缩写(DissociativeIdentityDisorder),也就是多重人格障碍的意思,俗称精神分裂。) 【私聊】杀尽天下DID对你说:我知道啊,我只是表达了我的梦想而已,做人都要有梦想的。 林郁无奈地看了一眼白小胥空着的床。 【私聊】你对杀尽天下DID说:你今天晚上也不回来吗? 【私聊】杀尽天下DID对你说:看情况,如果某个变态按时吃药的话我就能回来。 【私聊】杀尽天下DID对你说:我身边这个战士,你加他进来吧。 林郁这才看见他身边悠闲站着的那个叫做“陪太子读书”的满级战士,穿的是和七彩霓裳情侣装的金甲圣衣时装,明明看起来是个高级玩家,却像个新手一样兴致勃勃地站在一边用游戏里的快捷键指挥自己的游戏人物跳舞,而且还是一个个快捷键试过来的那种,所以一会大笑,一会蹲下…… 林郁选择了相信白小胥身为理科生的节操。 【私聊】你对杀尽天下DID说:加了。 【私聊】杀尽天下DID对你说:对了,他是个很厉害的战士,可以进屠龙副本的那种。 林郁正在查看这个战士的装备信息,确实是高级玩家,穿的也是+5的屠龙套装,屠龙套强化起来简直太烧钱,目前游戏里最高的也只是+7而已,虽然还没有过屠龙套被强化爆掉的先例,但光是强化失败的损失就让人望而却步。能强化到5级已经是PP他们那个水平的了。 【私聊】你对杀尽天下DID说:他是你的朋友吗? 【私聊】杀尽天下DID对你说:不是! 过了半分钟,经过一段漫长的关于“指使别人殴打校友”“退学”之类的讨论,白小胥同学咬牙切齿地在键盘上敲字。 【私聊】杀尽天下DID对你说:我可以拿生命保证,他是一个值得信任的朋友。 如果林郁能够看到白小胥此刻的表情的话,一定会发现,这句话里,其实是带着深深的怨气的。 可惜林郁看不到。 【私聊】你对杀尽天下DID说:好的,我们帮派现在缺一个很厉害的战士,如果他真的很厉害的话,我就把他加进屠龙队伍里好了。 【私聊】杀尽天下DID对你说:好啊好啊,你先让他跟着你们去PK好了。 - 因为是白小胥引荐的缘故,所以林郁再种了几棵麦子,就带着白小胥和这个战士去了PK场了。刚好PP他们打3V3打到快吐了,林郁就干脆一起组了个六人队,把白小胥他们往YY里一拖,直接进了团队PK,反正狼族和饮血之刃都已经开始了,所以不会遇到很厉害的对手。 进来的是种田盟的人。 曾经有段时间很流行欺负种田盟,还有人经常组团去种田盟的人采药的地方骗红,方法很简单,一个法师带个刚渡过新手保护期的低级小弓手——因为弓手最脆。然后专门在野外瞄种田盟的人,看见就上去,法师先给你套个反伤的冰锥盾,然后弓手把你一顿打,被反弹死。种田盟的人根本不用动手就直接红名了。然后再冲出几个人直接把种田盟的人打死,捡了爆出的装备,扬长而去。 那时候论坛上形容种田盟就六个字:人菜,钱多,速来。 虽然最近这段时间种田盟也在反思,还用钱砸出了一支屠龙队,但事实上这群肉脚的生活玩家战斗力还是不如其他帮派。不过装备却是没的说,一进地图,逐鹿的六人组直接被亮瞎。 【房间】风吹PP凉:我艹!传说中+7的屠龙套!这帮死壕!劳资和你们拼了。 “少废话,”廘战在YY里冷冷说:“他们是群菜比,侮辱了这么好的装备。” “嗯,种田盟的后排走位不行的。”林郁作为逐鹿的副帮主,对竞争对手都是做过功课的:“战士先手,PP切他们后排。” 地图里的战士发出了一阵笑声表示听到了。 然后他一个冲锋冲上去,砍了对面的战士几刀,被对面的战士晕住,打了一套,还好白小胥及时给他套了盾,两方互换一堆技能,PP趁机开大秒对面弓手,配合青柠果的大招成功收掉对方弓手,对方输出不足,刺客又不会找切入时机,一场团战下来,对面死得只剩一个战士,被廘战大招收掉人头。 虽然赢了这盘,但是所有人都是面面相觑的。 “我不喜欢看别人卖萌,尤其是我的队友。”廘战直截了当地说。 【房间】陪太子读书:不好意思,我刚刚在研究战士的技能。 “哈哈,你都满级了还研究技能,”PP感慨:“真是有着一颗童心啊。” 【房间】陪太子读书:我的号是今天下午买的。 一时之间,YY里万籁俱寂。 “进游戏吧。”林郁平静得很:“打完这盘再说。” 接下来的这两局,这个叫做“陪太子读书”的家伙,充分演示了一个新手是如何一步步熟悉这个游戏的。他可以打到一半忽然跑到旁边等技能冷却,也可以切进去之后又回头打对面的前排——因为他还分不太清这个游戏里的职业,尤其是对面还清一色穿着时装的时候。他可以在杏林读大的时候因为自己只有半血了所以往后撤,结果杏林大招落下,他的血回满了,但是却切不进去了,只能当肉盾打酱油。最后他残血的时候跑出自家浣花的大招范围,结果一出去就被控住秒掉。结果他的死成了团战转折点,失去唯一的前排之后,逐鹿莫名其妙的输掉了第二场。 【世界】小屌丝甩甩:哦买噶!我偶像的队伍竟然输给了种田盟! 【世界】流夕七月:放你娘~的屁! 【世界】小屌丝甩甩:-_-|||楼上请注意语言文明。 【世界】老娘让你跳:才是第二局而已,现在是1:1,而且逐鹿队伍里有两个新人,大概是在训练新人吧。 【世界】狼本野:呵呵,训练新人。 【世界】狼本野:你们不知道逐鹿的帮主烽火和副帮主子非鱼闹翻了吗?以后逐鹿的队伍里都不会出现烽火了。我看这不是新人,是来顶替烽火位置的。 【世界】流夕七月:造谣请自重,我们帮主都特地刷世界澄清了,你们狼族的狗嘴竟然还能造谣,有点碧莲吧。 【世界】风吹PP凉:狼族狗艹你吗,我们帮主好得很,你们操心你们自己吧,天梯连前五都进不了的菜狗,一群只知道打嘴炮的渣渣。 【世界】狼行天下:这么说来,子非鱼还挺有手段的,先三了宛然一笑上位,然后赶走烽火,这是准备当武则天吧。 【世界】狼本野:烽火平时看起来那么拽,竟然被个女人搞成这个样子,真是有够蠢的! 【世界】子非鱼:火狼,帮会战邀请我已经发过去了。 - 林郁的话出来之后,世界频道上顿时清静许多,狼族的人虽然造谣造得飞起,其实自己心里也没底,怕万一程曦真的只是这段时间比较忙,打帮会战狼族是打不过的。 不过PK场的场面还是一样惊悚。 已经被队友亲切地称呼为“太子”的土豪战士,在第三局的表现里仍然可圈可点,一个击飞把对面的杏林打出青柠果的大招范围,自己被砍得残血,缩回角落,还好廘战仍然carry起整个场面,青柠果也稍有进步,和廘战配合PP收掉对面的杏林和浣花,一场团战打下来,只剩青柠果、廘战和“太子”。 青柠果替廘战挡住对面弓手的大招倒地身亡,廘战残血杀掉对面弓手,对面尚剩下一个浣花。这边是残到只剩血皮的战士和廘战。 “战士上去卖。”林郁指挥:“替廘战挡伤害,别让浣花先手。” 穿着金甲圣衣的战士直接朝对面浣花冲了过去,一路上左扭右扭,躲掉无数个技能,廘战躲在他后面不断输出,他正准备晕住对方浣花时,浣花一个技能扔过来,他直接挡住,被浣花收掉,廘战血已经吸了上来,收掉对面的浣花。 【房间】陪太子读书:这个黑球是什么技能? 【房间】风吹PP凉:我艹!这是浣花的硬控,核心技能啊大哥,你竟然能不知道。 【房间】青柠果:无所谓啦,太子大人下局去害别人吧。 “不行,他要留下来和我们一起练。”林郁在YY里面平静地说:“我觉得他可以胜任我们队伍里战士的位置。” 【房间】风吹PP凉:what! 【房间】青柠果:我宁愿浣花留下来。 “我们已经有一个浣花了,而且小白没有药药药厉害。”林郁简短地解释:“他刚刚总共躲掉了四个浣花的技能,最后那个控制也是替廘战挡的,那个控制他要是去挡就必中,不挡的话打中廘战的概率只有百分之五十。但是就算他死了,廘战也一定能赢,廘战要是被控到的话,就彻底输了。他做出了正确的选择。他的操作和意识都非常好,而且从第一局到这一局,他的实力是以倍数增加的,如果他保持这样的进步速度,一周内就能跟上我们的步调。” - 在某个叫百鬼夜行的店子的二楼,晏斯梵正坐在摇椅上悠闲地晃着,对蹲在自己脚边的白小胥的怒目而视无动于衷,看着屏幕笑了起来。 “太子妃真是有眼光啊……”他感慨着,对着白小胥笑得嘴角带勾:“你说是吧,小白。” 第92章 不爽 好在,林郁在帮派里管了这么久事,虽然人缘未必有多大进步,但是威望还是有的,毕竟这是实打实的东西,决策对还是错,当时就见分晓,一分假都掺不了。这几个月下来,林郁也累积了不少威望。所以就算陪太子读书的那位同学看起来很不可靠,但是队伍里的人都默认了林郁的决定。 “你先跟着跟着廘战他们,组个六人队,去打两场,缺的人就从二队拨。”林郁指挥着晏斯梵:“对了,陪太子读书,你一天什么时候有时间上线?” 【队伍】陪太子读书:整天都有,我很闲。 【队伍】陪太子读书:叫我Nic就好。 “好。”燃眉之急终于被解决了:“我希望你有时间的时候就跟着廘战练习,因为时间已经不多了。” 【队伍】陪太子读书:没问题。 - 在晏斯梵同学顶替了自己位置的同时,程曦正在给晏斯梵和自己赚钱。 晏斯梵可不是什么慈善家,与其说他是为了朋友情谊两肋插刀,还不如说他是看中程曦的商业头脑所以以身犯险,反正死不了,程曦这么能赚钱,他出个身份牵个线就稳收百分之三十利润,简直不要太惬意。 类似的事程曦上次已经做过一次,现在也是轻车熟路,和如今股市奉行的“不要把所有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的信条不同,程曦就是那种把所有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人,不过他在出手前就会对公司进行调查,他是长期持股,再加上他偏好能源垄断型企业,所以他的底盘还是稳的。 不过想要赚钱,靠长期持股是不行的。他现在做的某些事,已经超出证券经纪人的范畴了,更像一个风投金融家。高新技术企业是块大蛋糕,只是里面也藏着致命毒药,零八年金融泡沫,倒下去一片。但是新的企业层出不穷,新概念新产品,谁也不知道某个由几个穷学生建立的小公司会不会是未来网络世界的霸主。国内网络市场太大,而且并未形成铁板一块,只要一个好产品,就能杀出一条血路。 除此之外,他还找了个证券经纪人替自己出面,顶着自己名号帮几个中型企业做着融资,虽然离开已久,但Titan这个名号余威尚在,香港舆论自由,这个名字一度在金融界被神话,每次有新人冒头都要拿出来和他进行一番对比,最后还要感慨一下他是如何昙花一现。现在这个名字又回到证券交易所,虽然大部分人尚存观望状态——一场金融危机,天才的光环都失了色,但也有人敢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一家鞋业和一家媒体同时抛出橄榄枝,程曦扫了一下两家公司的业绩报告,选了那家平媒。 他虽然久没回来,也不是捡着什么都要的。那家媒体想借他名号多过想他出力,这点他也很清楚。商场本就是互相利用,成王败寇,亏了叫各怀鬼胎,赚了就叫双赢合作愉快。 除了这些,就是股票交易了。玩股票最重要的就是信息,他的工作室就在邯郸路,十九楼,整面墙的显示器,转一转椅子就能隔着落地窗俯瞰整个S大,他在戒烟,咖啡一杯接一杯地喝,晚上晏斯梵要过来探望他——他的原话是“吃了鸡蛋,也该关心关心下蛋的母鸡。” 至于手边的那个手机,是留给那两个人的。 他在香港闹出那么大动静,秦夫人却迟迟没有动手,不知道是在酝酿还是在犹豫,怕出手之后被人察觉。至于北京那个人,向来不做多余的事,他一出手一般就代表着结果出来了。 程曦已经做好了睡到半夜被抓起来,然后现在拥有的一切都被打得灰飞烟灭的准备。 喝了两杯咖啡,晏斯梵过来敲门,最近天气转凉,他穿了件黑T恤,外面是摇滚范的夹克,他头发留得长,别在耳朵后面,露出相当漂亮一张侧脸,百无聊赖地站在门口吸烟。 “怎么打扮成这个鬼样子。”程曦看着他手上的烟。 “刚去试了套服装,你那个游戏比打仗还麻烦,”晏斯梵明知故犯地弹了弹烟灰,懒洋洋地用夹着烟的手扶着额头:“喂,快让我进去,我得上线了。廘战只给了我半个小时,还是包括吃饭的时间。” 程曦冷着脸给他让开路。 晏斯梵笑着走进房间。 “那是谁”程曦瞟了一眼蹲在走廊转角的那一团黑影。 “那个啊,是我新养的宠物。”晏斯梵笑得开心:“小白,你真的不准备过来吗” 那团黑影充耳不闻,动也不动。 “这家酒店很恐怖,据说有闹鬼的传闻,到了午夜十二点,走廊上的灯就会灭掉……”晏斯梵不紧不慢地朝着他笑。 那团黑影动了动,伸手捂住了耳朵。 晏斯梵也不生气,顺手把门带上了。 大概过了四十秒,门被拍得震天响,暴风骤雨一样。晏斯梵带着笑拉开门,一团穿着红色卫衣的人影就一头撞在了他身上,他伸手揽住,被那人摔开他的手。 那少年也不知道是跑的还是吓的,满头冷汗,墨黑头发乱糟糟的,火红卫衣衬得他皮肤雪白,一双眼睛,气势汹汹地瞪着程曦。 “人渣!” 本来在倒咖啡的程曦挑起眉毛:“白小胥?” “就是我!想不到吧!”白小胥脾气炸得很:“你这种渣渣,做了亏心事见我不心虚吗?你这种人迟早出门就被车撞!他吗的!” 晏斯梵懒洋洋坐在桌子边上,只在白小胥爆粗口的时候朝他做了个禁止的手势。 这应该算是程曦这辈子难得的几次被人骂了没有打回去——前几次也都跟林郁有关。 “林郁现在怎么样?”程曦沉默了一瞬,然后问他。 “托你的福,好得很!”白小胥现在完全跟刺猬一样,逮谁咬谁:“你还没死,他怎么会有事呢?” 程曦脾气好得连晏斯梵都惊讶了。 “坐,”他指给白小胥:“那个房间有床可以睡,等会有人送晚餐来。你想走的话我帮你叫车。” 白小胥虽然平时上蹿下跳一副“我要打十个”的架势,其实毕竟是读书的家庭出来的,骨子里善良得很,也说不出太恶毒的话来。而且程曦态度这么好,他反而不知道说什么了,又不能真的冲上去不分青红皂白地打他,冷冷哼了一声,在椅子上坐了下来。坐了两秒,大概是觉得自己这样很没气势,又站了起来,抱着手臂站在一边,一脸“我很不开心”的表情。 晏斯梵看着他在一边气呼呼的,忽然伸手摸了一下他的头。 白小胥顿时炸毛,跳了起来:“你又摸我头!” “是啊……”晏斯梵笑得嘴角带勾:“不能摸吗?” “你是傻子吗!”白小胥彻底炸毛:“还要我说多少次!摸了会长!不!高!” “哦……”晏斯梵懒洋洋地:“我觉得高度也没那么重要嘛……” “你当然觉得不重要!”白小胥心酸得很:“你都一米八了!都不用长了!” 晏斯梵嘴角又翘了起来。 明明是懒到天下人死光了都无所谓的性格,在看着这个小书呆子炸毛的样子的时候,却比看到什么都开心——他要是知道这就是晏斯梵一直欺负他的原因,大概又要大叫“变态”了。 “小白,把我的电脑拿过来,”晏斯梵很顺手地指挥白小胥。 白小胥敢怒不敢言地从门口的地上捞起一个电脑包,态度十分恶劣地扔到了晏斯梵脚下。然后不爽地把卫衣地兜帽拉起来遮住脸,找了个墙角又蹲了下去了。摆明了一副“饿死不食周粟”的态度。晏斯梵上游戏打了两场,送饭的人到了。 程曦看完了一沓业绩报告,伸手去拿风险评估。屏幕上的数据此起彼伏,他只不时地扫上一眼。他在戒烟,所以很依赖咖啡,一天这样高强度地工作,就算是他这样精力充沛的人,也有点勉强了。 “这么卖力,当心过劳死。”晏斯梵刚刚连威逼带激将骗着白晓胥开始吃饭,走过来开始看程曦。 “活得悠闲一样会死,不过早晚而已。”程曦倒是看得开。 “这么看破红尘,难道要出家?” 程曦那么多朋友里面,只有晏斯梵是真的和他是同一类人,都聪明,看得穿,所以有点嘲弄地冷眼旁观周围的事情。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在这社会里没法找到自己的位置,所以干脆嘲笑这个体系。但是,如果有机会的话,他们会做得比谁都好。只不过程曦已经开始挣脱,晏斯梵还睡在笼子里。 程曦熟练地指挥电脑下单,他个人偏爱在收盘前出手,偏偏时机把握得最好。电脑的光照在他面孔上,抿着嘴唇飞快地操作,眼睛里简直像有星星,整个侧面比雕塑还好看。 “其实我觉得你还缺点东西。”晏斯梵说。 “什么东西?”程曦鼠标敲击,把手上抓着的几支股票都抛了出去。 “你应该加个眼镜的,”晏斯梵带着点揶揄:“最好是银边的,看起来衣冠禽兽一点。就直接可以拍股市风云了。” 程曦笑了笑。 别的不说。 如果自己戴了眼镜的话,以后回去的时候,小鱼大概会觉得很不习惯吧。 第93章 教训 虽然秦家名下俱乐部的清樽红烛、那不勒斯都名声在外,但是真正见面的地方,却是在一个程家名下的私人会所里。 北京是程家地盘,到了这里,一举一动都在别人目光下,何况,和“那个人”联姻的家族,也是不可撼动的庞然大物。 所以要见,也不能在私宅见。 林辰碧还在读书的时候,就被女子大学的国文教授称赞过“沉静肃穆,有烈女之风”,她名字借的是“浮光跃金,静影沉璧”八个字,寻常女孩子起名字喜欢用风花雪月,像大家闺秀反而多用贞静之类的字。她是独女,快大学时才生了一个幼弟,家族长辈给她弟弟起的名字,叫丹朱。“谁知心眼乱,看朱忽成碧”,粗浅听来,倒也对得工整。 只是,尧顺位于舜而不予子丹朱,她二十四史都读过,不至于连这点直白的暗示都听不懂。家族有了嫡子,她越是优秀,反而越是坏事。 唯一的办法就是匆忙嫁了,小时候就订下来的亲事,联姻,世交,对方是她从小就见过的病秧子,但也是独子。要是嫁了过去,又是亲上加亲,大家冰释前嫌,她仍然是那个尊贵优秀的家族长女,一家人亲亲热热,其乐融融。 可惜她有了喜欢的人。 此时一切都过去了。她已经是香港的秦夫人,儿女双全,尘埃落定。 她虽然名字起得风雅,其实不太喜欢那些风花雪月的东西,这间会所的帷帐用的是蓝孔雀毛织的,深沉墨色,隐隐约约透出点荧荧的蓝色来,时明时暗,倒像是那个人的风格。 已经是十二月中旬,北京气温降到零度,干冷,地冻得发白,已经是晚上八点,天穹黑沉沉地压下来。 程则钧到的时候,会所里已经上灯了。会所的前院里种了朱砂色的梅花,挂着暗红色的宫灯,有雪粒从天空落下来,打在他穿着大衣的肩膀上,警卫默不作声地撑开了伞。 屋子里倒是暖和,暖烘烘的,老房子的红木雕花窗并不大,窗帷半遮着,露出隐隐绰绰一个人影,仍然跟年轻时一样削瘦,无论什么时候都高傲地昂着脖颈,盘发,抿着唇,隔着雕花窗看着外面,雪光照在她脸上,与记忆里的样子重叠起来。 “来了?”她转过眼睛来。 都说美人是看眼的,她的眼是真的漂亮,如今美人老了,那双眼睛却没老,一动一静,都是眼波流转。 “来了。” 程则钧取下大衣,在椅子上坐下来。隔着一方小小的圆桌,两个人楚河汉界一般对峙着,桌上的茶冒出白色雾气,却没人去碰。 屋内这样暖和,她却像怕冷一样,裹紧了身上披肩,在心理学里说,这是一个拒绝的姿势。 警卫员退了出去。 窗外雪仍然在落,不知怎么的,忽然让人想起来八个字:寒夜如铸,雪落长河。大概也只有这没头没尾的八个字,能写出此时此刻的苍茫。 二十年时光转瞬即逝,人生过半,尘埃落地,过往的时光木已成舟,好或不好,都已经是一生了。 程则钧的手搭在桌上,修长苍白,骨节明显,轻轻地敲了一下。 “这些年……”他刚开了个头。 “这些年我很好,你也很好。”秦夫人打断了他的话:“我这次来,不是跟你说这个的。” 基因是最强大的东西,就和程曦一样,这个叫程则钧的,身为程家家主的男人,也是会无条件容忍自己喜欢的人。 “程曦这几天在香港那边弄的动静太大了。”秦夫人态度看不出喜怒:“媒体都在跟着他,我一个人弹压不下,想问问你有什么想法。” 但她绝不是来问这个的。 她要的是程则钧的态度,是打还是抓,或者是放任自流,一个表态就行。 但是她没有说她的态度。 而她千里迢迢跑到北京来,也不是为了来问一个表态的。 程则钧沉下了脸。 “我以为经过上次,他已经得到教训了。” “他不需要教训!需要教训的是你的儿子!”秦夫人声音果决,态度却冷得像冰棱:“你最好约束好你的妻子,上一辈的恩怨是上一辈的事,她怂恿你儿子来香港读金融,是想来和程曦认亲吗!” 程则钧态度仍然从容。 “程晟是个有主见的孩子,不会轻易被人利用的。” 秦夫人冷冷笑了一声。 “你们程家的,自然都是好人。”她看也不看程则钧:“我也只是一说,那几个老怪物都没死,上一辈的帐也清不了,你大可以替我带一句话过去。从今往后,程曦遭遇到什么,我就十倍还给你儿子,我林辰碧说到做到。” 程则钧看了她一眼。 “程曦已经遭遇的东西,你又要还给谁呢?” 秦夫人冷冷地扫了他一眼。 这也是她今天晚上,看他的第一眼。 大概也是二十年来的第一眼。 二十年前,也是北京,也是大雪,也是寒夜如铸,程家老宅的梅花开得正艳,雪花铺天盖地地落下来,梅花开成雪中血。 那天晚上,她也是这样看他的。 她说:“我不听任何借口,任何理由,我林辰碧喜欢你,你也喜欢我,那么这天下的事又有什么大不了。” 她说:“我不信什么前车之覆,我不听什么别人的故事,什么贫贱夫妻百事哀,什么相看两相厌,我都不信,我喜欢一个人,吃糠咽菜我都喜欢,我林辰碧选的路,我跪着都要走完。” 但是,没吃过糠咽过菜,怎么知道吃糠咽菜她也喜欢?每一个前车之鉴当年出发的时候,信心也许比自己更满。彼此都是优秀骄傲的人,有情的时候自然饮水也饱,但爱情这种东西,本来就不是一辈子的。 我最怕的,不是那些可怕的未来,而是未来那个可能会被消磨被改变,最后变得你不认识的你和我。 最初相见不相识,最后相见不相认。程则钧输在太聪明,看得太透,多智则失于勇,人太聪明,就少了那份不知轻重一往无前的勇气。 此时一切都过去了。 她也只是说了一句:“我只希望程曦能好好活着。” 活着是真的,好好两个字就称不上了。 “我也是一样。”程则钧神色冷峻:“只是他自己不想好好活了。” “那就抓他回来,关起来也好,劝他也好,不要让他在外面招摇。”秦夫人按捺着怒气:“你要是不想出面,我来扮恶人。” 他怎么可能让她扮恶人。 “不是扮恶人的问题。堵不如疏。”彼此都是聪明人,一点就透。 秦夫人冷笑。 外面的雪越下越大,风也刮起来,雪光照得她鼻子笔直,程曦的脸上有她的影子。 “怎么疏?” 这个问题,即使是只手遮天的程则钧,也无法回答。 - “我在想,我们是不是做错了。”他忽然来了一句。 她猛然转头看着他。 “当然走下去,至少能陪着他长大。要是彻底放弃,他们也不会这样疑心,不至于今天还紧紧盯着他。”他怅然感慨:“一步错,步步错。” 秦夫人不再看他了。 她望着外面的雪光,固执得像一尊石像。 “我嫁到秦家的第一年,被放在火上煎,我想小曦想得快疯了,韩媛天天和我报告说他长大了,长牙了,他第一次开口叫妈妈叫的是韩媛,我气疯了,小年夜飞过去看他。韩媛跟我说你结婚了,那个时候我才明白,原来一切都已经过去了。” “但其实我这些年一直没想通。”她说。 没想通的,并不只是她一个。 当年那样年少气盛,背靠背对抗整个世界,威逼利诱,恐吓,最后终于各自散开,但到底意难平,所以虽然各自都成了一方巨擘,于家庭于婚姻上却都不太上心。倒不是说亏欠什么,只是心不在这里。他还好,帝都有的是政治联姻同床异梦的男人,而她就成了“慈禧”。 “以后我大概会多放点心思在秦家。”她这样说:“你也多陪陪家人。程曦的性格太固执了,一时是不会好的。” 所以要给他留后路。 虽然,留后路也是没有用的。 大家族里少有温情,就算刻意培养也难得养起来,何况程曦的身份就是原罪,他要冒头,必然会有杀身之祸。他们两人在时还能保他,等到他们退了死了,程曦就是案板上的鱼肉。 他在厉害,抵不过秦程两家几代人的积累,钟鸣鼎食,社会阶级已经定型,他再厉害,不过成一个厉害的商人,再爬也不过是食物链高端,而他的那些弟弟们,一出生就已经站在顶端。 “你应该和他说清楚。勒令他停止,不然就让我出手。不要总是警告他,要通知他。” “不要把你的那一套拿来对付程曦,他是你的儿子!”秦夫人提高音调,身体前倾,被雪光照得一览无遗。 她也察觉到了自己的失态,又坐回了阴影里。声音也低了下来。 “程曦说,他是为了自己喜欢的人,才行努力往上走的。” 第94章 耀眼 等到S城也下雪的时候,晏斯梵已经拿着分红的钱买了一辆Reventon了。 至于程曦的钱去哪了,就没人清楚了。晏斯梵猜想他应该不至于傻到去置产,毕竟随着他名声越来越盛,各方人士都在蠢蠢欲动。他应该随时做好跑路的准备才行。 晏斯梵整天调戏着白小胥,又挂在逐鹿,对于林郁的动态了如指掌,在他看来,这个让程曦“神魂颠倒”的小理科生的生活状态简直有点奇幻——整天挂在游戏上,不是在采药就是在种植钓鱼,没有一点娱乐不说,作为一个能把圆周率背出几百位的理科生来,确实有点不务正业了点。 但是,白小胥对于晏斯梵的质疑,是这样回答的。 “哼,林郁才不是普通人,他能同时做两三件事的。”白小胥像全天下所有的学渣一样,对于自己的学霸同学有着无比的自豪感,简直比对自己还维护:“他申请了MIT的硕士,马上就要出国了。” “哦?”晏斯梵意味深长地看着他笑:“他出国之后,你去抄谁的作业呢?” “闭嘴!”白小胥顿时涨红了脸,着急地辩解:“是他自己要给我抄的!我又不是做不出来……” 晏斯梵笑而不语。 白小胥同学的小尾巴简直太多,已经达到了虱子多了不怕咬的境界,每次晏斯梵威胁他的时候,他基本不要听清楚是拿什么威胁的,就乖乖去做了。 而且白小胥这个人,对生活其实是充满热情的,就算被晏斯梵抓了一手的小尾巴,他也从来没有放弃过反抗——晏斯梵还没有见过这种被威胁了一百次下次还是能没有记性地跳起来炸毛的人。 晏斯梵是属于哪种很懒的人,这种懒并不在做事上,而是在对这世界的反应上,他懒得对人的示好、交流、以及别人做的事做出反应,连看都懒得看,其实说白了就是冷漠,性情凉薄,除了程曦落难他会伸出手来之外,其余那些一起聚会一起吃饭的人,死在他眼前他大概都懒得看一眼。 这已经无关行事和人品,而是天生的性格问题。 所以他对于白小胥这种性格的人很是好奇。就像懒洋洋的狮子在自己领地里发现一只常常炸毛的小狗,你戳他一下他就跳起来,没事还一副凶巴巴的样子,永远对这世界有着热烈的反应。而且明明只有一只小奶狗的战斗力,却常常自信心膨胀,没事还要保护下别人,看他虚张声势实则心里虚得要死的样子,实在是太好玩了。 晏斯梵反正有钱赚又有得玩,也不急着回到国外,每天打打游戏逗逗白小胥,生活还是很惬意的,就是白小胥似乎对程曦有点纠结,从林郁的事来说,他很讨厌程曦,觉得程曦在感情上绝对是个烂人,但是跟着晏斯梵看着程曦工作了这么久,他也不得不承认,程曦对于工作,是个很认真很负责的人,非但如此,他对朋友,也确实是没话说。晏斯梵这种懒到连财务报告都懒得看的家伙,他竟然也给他分百分之三十的钱,已经很厚道了。 撇去感情来说,程曦并不缺乏人格魅力,尤其当他认真做一件事的时候,大部分人都会被他折服——他每天盯股市,做融资,做并购,几十页的财务报表一行一行看下来,下手又快又准,而且绝不恋战,打完就走,将近一个月来,战绩几乎是全胜。 不过他的路并不好走。 十二月下旬,形势急转而下,程曦正在跟的几家企业纷纷被查封——事实证明那些老狐狸一样的大企业这一个月的观望是有道理的,事出反常即为妖,“Titan”这么高的天赋,却沉寂整整四年,必然有着某种致命的缺陷或者隐患。 这次倒霉的企业,既不是最开始吃螃蟹的那几家,也不是稳坐钓鱼台准备等形势明朗再对程曦抛橄榄枝的那几家,而是看见最开始的那几家企业在程曦这里赚了钱,所以不甘心地跟着出手的几家。 程曦果断止损,抛售手上股票,持能源企业股票就是这点好,卖得快,等到那些人上门的时候,程曦手上资产已经抛出大半,几家风投对象因为程曦行事隐蔽,所以没有被查出来——商场如战场,只要能够有一家存货下来,发展壮大,就是百倍的收益。 当时正在凌晨两点,白小胥蜷在床角睡得正熟,口水都快流出来,忽然听见一声巨响,吓得差点从床上滚下来。还好晏斯梵眼疾手快地勾住了他。 白小胥睡眼惺忪,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话都说不清楚:“唔,什么声音……” 室内灯光昏暗,他只看见晏斯梵坐在床头穿衣服,一脸慵懒地系着衬衫的领带:“麻烦找上门的声音。” “起床穿好衣服。”听到声音,白小胥才发现程曦站在窗边,他身形很高,即使在凌晨两点也挺拔得像一支出鞘的剑,窗帘是关着的,他拉开窗帘的一角在往下看,外面的灯火照在他脸上,白小胥看不清他表情,只听见他声音,沉稳冷静。 他说:“今天的事,你不要和林郁说。” 然后我是门被踹开,一堆人涌了进来,白小胥吓得弹到一边,晏斯梵懒洋洋举起双手:“我和床上那位看起来很傻的家伙,都是晏家的人。” 一直很乖的白小胥同学活了十几年,第一次看到这种场景,吓得不行,涌进来的人不只有大盖帽,还有端着枪支穿着迷彩军装的人,一个个沉默得跟机器人一样。白小胥看着程曦被扭住双手,按在落地玻璃窗上,一个律师样的人在跟他说着什么。窗帘在混乱中被拉开,S城的满城灯火照进来,白小胥终于看清楚程曦的表情。 他在笑。 - 即使是一直骂程曦是烂人的白小胥,也不得不承认,程曦有着很好看的一双眼睛,如果真的有所谓剑眉星目,应该就是他这种。 他的眼睛里藏着星星。 尤其是他被按在落地窗上的时候,满室混乱,他的眼睛像是看着外面的夜空,又像是在看着很远的地方。 他身上有种很特别的东西,说不清道不明,但是莫名地让人觉得很勇敢,像是某种耀眼的金属褪去了锈迹,然后露出最本来的样子。 不知道为什么,白小胥觉得,那一刻,他在脑中想的应该是林郁。 然而下一秒,他被人揪了起来,另外一个士兵模样的人拿出一个黑布袋来,蒙住了他的头。 白小胥顿时觉得心头所有的火都在往上冒,再也忍受不了地跳了起来。 “你们是什么人!凭什么这么对他!他不是恐怖分子,他只是个学生!我是S大物理院的学生!我有权……唔!” 他被晏斯梵一手捂住嘴巴,拖了回去。 “别惹事。” - 仍然是那间别有洞天的四合院,下了雪,院里残荷尚余大半,锦鲤已经移到室内的青花瓷大缸中,这只大缸和堂屋的风格有点格格不入,东方露出鱼肚白,室内的紫铜狻猊香炉里冒出袅袅余烟。 “人已经带回来了,现在是我的人在看着,很安全。”是沉稳冷静的声音:“人很平静,没有过激行为。” 那边似乎说了什么。 “晏家我已经打过招呼,那个孩子不肯走。当时在场的还有一个S大的学生,普通家境。” 日出前的阳光照进来,站在窗前的程则钧神色凝重。 “不行。晏家那位活不了多久了,这个孩子我见过,比程曦优秀,沉得住气,迟早是晏家核心人物。而且那个学生也是程曦的朋友,只是为了保密,没必要造杀孽,派人警告一下就好。” 旧情已薄,前事无多,秦夫人对于程曦的“保护”近乎病态,那天在北京,她坐在阴影里说:“我只要他活着,抓也好,打也好,关也好,我养他一辈子。你在我心里已经死了,我不要再看着他死。” 人生在世,身不由己。电视剧里常演,一家之主,独断专行,家里所有人唯唯诺诺。其实一个家族,不只有家主,还有退居幕后的长辈,平日里一团和气,含饴弄孙。一旦涉及到家族利益,都会毫不犹豫出手。要是家主真能翻云覆雨,为所欲为,这样的家族也许有过,只是没能活到今天而已。当初程则钧在雪地里跪了一天一夜,他父亲当时是一家之主,已经有了转圜念头,是那几个叔爷辈的老人镇着,袖着手看着他跪到晕倒在雪地里。 家主之后,还有家主,换了这个,还有下一个。 家族却只有一个。 也许有一天,他也会成为那些长辈中的一人,须发皆白,槁木死灰,看着那些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辈苦苦挣扎,最终被镇回五指山下。 所有的长辈,所有的程则钧,林辰碧,都将归于黄土,剩下的,也只有一个“程”字而已。 人抓了回来,形势也已经得到控制,程则钧正要挂断电话,却有人推门进来,匆匆在他耳边说了几句话。 他脸色瞬间就沉了下来。 “事情有变。”他沉着声音对电话那头的人说:“程曦私下联络了程晟和程昀,把自己的个人信息全部给了他们。现在程晟从学校跑了回来,秦赟那边应该也是一样,瞒不住了,先疏导他们,不要让他们做过激的事。” 彼时已经是黎明,朝霞满天,一轮朝阳跳出地平线,鲜红似火,光芒万丈。 作者有话要说:是鹰的,终将飞起,是龙的,君临天下。 弱水三千,只挡可挡之人。 第95章 光芒 白小胥回到寝室的时候,天才刚刚亮起来。 S城的冬天很冷,凌晨更是冷到让人窒息,林郁醒来的时候正是早上八点,他摸出眼镜来带上,发现白小胥正坐在自己的桌子边,裹着一件黑色的大了一号的大衣,神色凝重地盯着自己双手包住的外卖盒。 “你回来了……”昨天晚上帮派里训练到很晚,林郁有点睡眠不足,爬起来准备下床喝水。 白小胥一直看着他,眼神复杂欲言又止——这大概还是白小胥人生里第一次这么纠结。 程曦是说过“不要告诉林郁”没错。 但是程曦不是自己的朋友,林郁才是,而且林郁一定很想知道程曦的消息的。 只是程曦是被抓走的,晏斯梵不许他问那些人,也不肯跟他说为什么。白小胥觉得,程曦虽然人烂了点,也不至于犯下让人这样兴师动众来抓的大罪。说不定现在告诉林郁的话,他会有解决的办法。林郁那么喜欢程曦,如果程曦坐牢了,他会很伤心的。 但是如果是很危险的事怎么办?那林郁不是也会卷进去的吗? 白小胥的脑筋有点转不过来了。 “你吃了早餐了吗?”林郁喝了点水,站在寝室里问。 白小胥神色恍惚地摇了摇头,过了两秒,反应过来,把外卖盒往林郁面前一推:“哦,这个是给你带的。有人跟我说你喜欢吃这个……” 他这几天都跟着晏斯梵在程曦家,多多少少还是听到一些东西。 林郁摸了摸外卖盒,还是温的。打开盒盖,一只只精致的小馄饨浮在汤水里,馄饨皮像云雾一样散开,香味鲜美又温暖。 “你用什么材料保温的?” “好像是羊毛的,应该很贵的样子。”白小胥闻了闻身上晏斯梵的大衣,皱了皱眉头:“唔,有馄饨味。” “这个和分子物理有关的。”林郁本来还准备和白小胥聊聊分子物理的,闻到香味,改变了主意:“我要去洗漱了。” - 在林郁吃馄饨的时候,白小胥就一直忧心忡忡地在旁边盯着看。还好林郁自己神经也大条,没有想到白小胥是有事隐瞒自己。吃了一会,抬起头来,看着白小胥:“你也想吃吗?” 白小胥摇摇头:“我吃过早餐了。” 林郁不解:“那你为什么看着我。” 白小胥叹了口气:“因为我心情不好。” 林郁站了起来,拿了一只碗,往里面拨了两只馄饨,犹豫了一下,又再拨了一只,推到白小胥面前。 “给你吃。”林郁看他没反应,又推了推:“你不是吃了东西就会心情好吗?” 白小胥长叹一声,倒在床上,拿被子蒙住了头。 林郁叫了他两声,没回应,于是自己默默地吃完了馄饨,把白小胥那三只放回碗里,拿保温的东西盖住。然后自己开始上游戏采药了。 彼时官网上已经有了全服PK大赛的宣传,只是日期还没确定下来,林郁仍然在紧锣密鼓地训练,晏斯梵这几天表现不错,也给逐鹿的人打了一剂定心针,他虽然懒一点,性格却和程曦有点像,不到几天,原本都不看好他的PP他们都被收得服服帖帖。上次一起下屠龙副本,晏斯梵一套华丽连招把残血的林郁从龙BOSS手里救下来,PP直接打字问他:“快说!你是不是帮主开了小号来玩我们的!” 当时不仅是屠龙副本里的其他人,连林郁都心头一震。 他一直没说,但是他心里是有疑惑的。论了解程曦,他也许连易云攸都比不上。但是他有直觉。 他一心相信程曦不是坏人,直到现在都是。 所以他想不通程曦为什么跟自己分手,虽然程曦说过他不会和喜欢自己的人谈恋爱,但是程曦一直都知道自己喜欢他的。 这件事超出了他对程曦的理解。所以尽管PP说的开小号是程曦绝不会做的事,他还是抱了一点希望。 【队伍】陪太子读书:帮主是烽火? 林郁的心摔了下来。 “屠龙副本不准聊天。”他平静地说:“Nic去拉怪,PP回血,廘战继续输出。” - S城大概快要下雪了,天是阴阴的,风一直在刮,街上为数不多的行人都裹紧了衣服,明明还是早上,却好像已经快天黑了。这样的天气总让人有一种末日到来的惴惴不安。 秦夫人到S城的时候,天已经阴得像傍晚了。 她穿了一件藏蓝色大衣,因为是混血的缘故,身材高挑,皮肤雪白。大衣领口镶的是黑貂,托出冷艳而不怒自威的一张脸,无论是抿着的唇,还是眼睛里那森冷的神色,都让人不寒而栗。这次来得急,她身边只带了几个人,一个个都噤若寒蝉,一行人屏息静气,跟着她匆匆走进那间大厦。 情况紧急,程则钧都不得不慎重处之,这些年小心翼翼,避而不谈,程曦已经成了他们和家族里那些长辈们之间在无言中达成的一个默契,虽然他最顾忌的是程曦那些“弟弟妹妹”,但事实上,只要没有意外,他们是不会知道程曦的存在的。 可程曦自己一步破釜沉舟的险棋,把所有埋葬在废墟里的见不得光的东西都炸了出来,什么相安无事,什么共同的默契,都被炸得粉身碎骨。先破而后立,置之死地而后生,光是这一招,就已经看出他处事格局相当之大。这样的绝境,竟然也被他杀出一条血路来。 不过这对于他的父母来说,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他这一招已经把自己暴露在所有人的仇恨之下,二十年韬光养晦,被他一招险棋打得粉碎。如果他能活下来,固然能逼得程则钧和林辰碧放开对他的限制,甚至与家族对抗,去扶持他,好让他拥有自保的能力。但是,他能不能活下来,都是一个问题。 目前最急的倒不是他的弟弟妹妹以后会多恨他,毕竟他们现在还没有伤害程曦的能力。 现在最危险的,是哪些长辈们对程曦的态度。以他们的阅历,不会看不出程曦这一招是抱着胁迫自己父母的态度的,别的不说,光是面子上,他们就容不下程曦这样挑衅。 就算要顾忌到程则钧和林辰碧,但是他们的决定是打是杀,是无视还是威胁,都还无法确定,所以程则钧没有移动程曦,以免在搬动中给那些人以可乘之机。只是紧急调了一帮人过来,还准备了两支狙击枪,当做必要时的后招。程曦这招简直掐准他死穴,程则钧此举,已经是做好了和家族意见相悖的准备。 所以当秦夫人到的时候,程曦还被关在一间挂在程家名下的大楼里。 这本来只是程则钧用来当中转站的地方——抓了程曦,先在这地方等一等,飞机一到直接送到香港,虽然那里并非程则钧的手能伸到的地方,但也恰恰是程家的人也很难插手的地方。秦夫人的原话是“我在这边经营了二十年,不至于连一个程曦都看不住。” 不过一切都成了落空的计划。 他们就算想破头,也想不出程曦会来这样两败俱伤的一招。这算是情理之中,意料之外——毕竟,他是程则钧的儿子。 程曦被关在七楼,这里是新开发的楼盘,还没有开始精装修。室内有点空荡荡的。他被关在卧室里,看守他的人大部分都在客厅里,只有两三个人装成服务员门童之类的在外面放哨。 程则钧虽然人还没来,却早打过招呼,所以秦夫人一路气势汹汹长驱直入如入无人之境,守在门口的两个人想确认一下她身份,她冷冷瞟了一眼:“滚开。” 门被打开了。 房间里冷得滴水成冰,说是卧室,其实连床也没有,室内还散落扔着一些工具和废料,地上还堆着一堆木板,程曦就靠着墙坐在木板上。大概这世界上是真的有所谓气度的东西的,有些人穿上黄袍也不像太子,有些人就算席地而坐也随意得像落难的王子。 程曦是被临时抓出来的,身上穿的还是在室内穿的白衬衫,也没人给他加件衣服。大概是在扭送过程中衬衫从皮带里扯了出来,他背靠着墙壁坐着,一条腿弓起,另一条随意摆着,正侧着头吸烟。这些天他这天对着满墙的电脑屏幕,头发长长了不少,好在他轮廓深,眉眼有英气,就算把头发全部往后捋上去都显得随意又英俊。 程则钧虽然这些年不敢亲近他,但是物质上却不曾短少,秦夫人给沈泽家的礼物、这些年程曦的吃穿用度,其实大部分是程则钧给的。这还是他第一次这样苛待程曦。说来好笑,这方式和当初程家惩罚程则钧倒是有异曲同工之妙。不过雪地换成毛坯房,北京换成了S城而已,一样是滴水成冰的天气,一样是孤身一人关禁闭一样扔在这里。反正程则钧这次来抓他还带着医生,反正死不了。 秦夫人看见程曦,顿时抿紧了唇,疾走几步,抢过他手中的烟,反手就给了他一巴掌。 程曦被打得头偏了过去,额上头发也散下来,但是一点狼狈的神色都没有,而是转过头来,平静地看着秦夫人。 “年纪轻轻,就这样拿自己的性命去赌。”秦夫人气得发抖,眼圈都泛出红来:“你走这样的险招,是想要惩罚谁!” 她毕竟是个母亲,在商场上也许杀伐决断铁血无情,但是在对待程曦的事上,她就像一个最愚昧的旧式女人,就像她对程则钧说过的,她只要程曦活着,无能也好,庸庸碌碌也好,她养他一辈子。 但是她没想过,程曦也许宁愿死,都不要这样的一辈子。 她气急了,下手也重,程曦虽然以前常打架,但打人的多,挨打的少,被她一巴掌打得嘴角都破了,嘴里一股血腥味。 他就这样看着盛怒的秦夫人,忽然勾着唇角笑了,这房间里这样冷,他一笑,却好像整个房间都亮了起来。 他说:“我跟你说过的,我要的东西,你们不给,我就自己来抢。” 那一瞬间,不知道是不是错觉,秦夫人似乎看见当年那个跪在雪地里的青年,眉间带霜,发上披雪,却有着她见过的最笔直的脊梁。 她在这一瞬间忽然明白,纵使那个人再怎么避嫌,纵使她用尽百般心机隐藏他形迹,眼前的这个青年,仍然是她林辰碧和程则钧的儿子,天生反骨,灿若星辰,她压不住他,程则钧也压不住他,这样的天资,这样的格局,他这辈子,注定是要光芒万丈的。 第96章 桑田 上午十点,秦夫人站在窗前给程则钧打电话。 “……我不管这些,总之程家的事你自己解决。”她声音冷厉,不知道那边程则钧说了什么,她冷笑了两声:“你现在还想着安他们的心,我告诉你怎么样最安他们的心,你直接把程曦冻死,提头去见他们,最能安心,天下太平!” 程曦坐在冰冷的木材上,烟已经吸完了,房间里冷得滴水成冰,他脸色苍白,房间里很乱,他一直看着窗户的方向。 他有很好的方向感。 从阳光的影子判断,S大是在那个方向的, - 下午四点,程曦被带去别的地方。走之前秦夫人告诉他,接下来去的地方可能没有信号。问他要不要打个电话。 他说:“打给晏斯梵吧。” 秦夫人神色有点惊讶,但还是让随从把手机递了过来。 晏斯梵那边一片敲键盘的声音。 “在打吗?”程曦问他。 房间太冷,他的手指都是僵的,有点握不住手机。 “嗯,”晏斯梵懒洋洋地答应着:“在跟二队下屠龙。” “打得怎么样?”程曦拒绝了老林帮他拿手机,而是转过了头去。 晏斯梵笑了起来。 “打得很好,副帮主很厉害。” 程曦也笑了,他其实是很骄傲的人,轮廓很硬,气质也是坚硬的,但今天大概是冷得太虚弱了,这一笑竟然很温柔。 “那你呢?”晏斯梵语气慵懒得很:“能活着回来吗?” “能的。”程曦云淡风轻。 “那就好。”晏斯梵又敲了几下键盘:“要见BOSS了,不跟你说了。” “好。” “早点回来。”晏斯梵是不说再见的那种人。 “我会的。” 程曦挂了电话,还给了老林。 秦夫人一直看着他,似乎有点不忍,但不知道想到什么,表情又冷硬了起来。 “走吧,跟我去香港。” - 晏斯梵绝不是会说“我会替你好好照顾林郁”那种煽情台词的人,程曦也不是会这样托付别人的人。 男人之间的友谊是很奇怪的东西,有时候一句话都不需要说,就已经达成默契。 而程曦和晏斯梵之间,就有这种默契。 - 全服PK大赛开始之前,林郁回了一趟家。 他堂哥林森要参加一个大项目,有段时间回不了家,所以家里人聚起来吃了顿饭,当然,一如既往地,席上最沉默的,就是身为主人公的林森,其次就是林郁。 林妈妈大概是想让林郁开心点,于是安排了他和林森坐一起,席上问起林森的研究项目,也问林郁懂不懂。 “……我对应用物理没什么兴趣,”林郁分解着盘子里的蔬菜:“我以后想学理论物理。” “那你计算能力要跟上才行。”林森严肃得很。 “我最近有在看泛函积分的书。”林郁说:“我申请了MIT的硕士。” “MIT的数学也不错。”林森盯着螃蟹在看。 “我知道,我会努力拿双学位。” 林郁和林森两个人聊天的画面是非常独特的——基本就是两个戴着厚厚镜片的书呆子,各自盯着自己盘子里的菜,眼睛也不用看对方,就迅速地交流好了。 “来来,林森吃个醉蟹。”亲戚努力地劝菜。 “螃蟹的体内外有大量细菌,需要经过高温消毒才能食用。”林森语速相当之快。 “而且螃蟹常常带有肺吸虫幼虫囊蚴和副溶血性弧菌,肺吸虫进入人体后可造成肺脏损伤……”林郁配合默契地加以补充。 在亲戚琢磨清楚他们在说什么之前,林妈妈在两人后脑勺上各呼一巴掌,然后一人碗里了一只螃蟹。 林森沉默地看着碗里的螃蟹。 “其实免疫力比较好的话,吃螃蟹应该也没事的。”林郁劝他,趁着林妈妈转身,在林森身边低声说:“没事的,我家有硫双二氯酚,等会吃了螃蟹我们就去吃药。” - 秦夫人让程曦跟他一起回香港,就是想让那些暗中窥视的人投鼠忌器,就算是这样,他们仍然在刚出S城就被拦了下来。秦夫人的飞机停在城外,车队低调出城,在320国道上被拦了下来。 走到松浦大桥时,几辆车从后面追了上来,挂的是京A的车牌,司机报上来,秦夫人眼也不眨:“不管他们,继续走,程禹康不敢动我。” 她说的程禹康,正是当年坐在堂屋中看着程则钧跪在雪地中的长辈之一,当年程家的老人,这些年退了死了不少,剩下几个,是以程禹康为中心的。 事实上,程家对待程曦的态度,也是在程禹康的一念之间。 秦夫人虽然话放得嚣张,其实心里还是紧张的。当年那一场较量,她对程家的那些老人,仍然心有余悸。程家几代的基业,养得家族无比团结,但也相当冷酷,一旦威胁到家族的利益和团结,都是辣手无情。程曦现在已经撕破面子暴露在阳光下,程家子孙众多,抹杀掉程曦虽然可惜,但留着程曦,却会影响到整个家族的团结,更不用说对于联姻的郑家是多大的侮辱。 车队过了松浦大桥,斜刺里插过一辆黑色SUV,直接拦在路上,秦夫人和程曦的车在车队中间,只听见领头的车一声刺耳的刹车声,直接撞开路边的护栏,还好路边是一片平坦荒地,车冲出十几米就停了下来。 “停车!”秦夫人声音冷厉。 后面跟着的车也追了上来,程禹康大概还是不想和秦家撕破脸的,态度尚算可以,追上来就停车了。停车之后也没有上来喊打喊杀,而是从车上下来了十几个人,身形挺拔地站在那里,看似随意,其实是把所有路线都堵死了。 秦夫人冷笑了一声。 “开门。” 冬天的S城滴水成冰,呼吸都可以看见清晰的白雾,天色是黑透的,路灯灯光惨白。秦夫人走下车,径直走了过去,那些人里也有个身形高大的青年往前走了一步,看来是这些人中领头的。 “你们程家是什么意思?”她先发制人:“追我的车,拦我的路,是不是还想杀人灭口?” 那青年的脸上一丝表情也无,连说话也简洁得像在重复指令。 “我们是来带走夫人车上的人的。” “我车上没有你们要的人。”秦夫人在商场厮杀多年,谈判技术已经是炉火纯青:“如果你们再不离开,我只能当你们程家是在宣战。” 年青的军人不为所动。 “奉命行事。夫人只要让我们搜查一下,确认之后,我们自然会离开。” “做梦!”秦夫人挑起了眉尖,她眼睛大而明艳,怒起来的时候杀气腾腾。 “程家的人,必须带回程家。冒犯了。”青年对身后的下属一摆手,俨然是军队里的习气:“搜!” “你敢!”秦夫人声音里带着威仪,话音落地,连这些训练有素的军人都犹豫了一下。 但也只是一下。 很快他们就围了上来,所谓搜查,其实都只是象征性的说法——谁都知道程曦是坐在秦夫人车里的。 秦家来的人不多,但也摆出了对峙的架势,程家权势滔天,也只有秦家这样偏居一隅的大家族敢捋虎须。毕竟根基不在这里,只要不闹到不可收拾,总不会大伤元气。 眼看着冲突已经不可避免的时候,一道刺眼的强光忽然照了过来,程家这边的都是军人,反应快得很,几秒内已经各自找好掩体,秦家的保镖也挡在了秦夫人前面。 但来的并不是什么手持机关枪的杀手,而是当初停在程曦楼下的那辆挂着京V车牌的黑色房车。 是程则钧。 - 程则钧一下车,那些人都让开了。先前那个和秦夫人针锋相对的青年也垂着头站到了一边。 “程昭,”程则钧叫的是那青年军人的名字,声音里不带一点喜怒:“你最近本事见长啊。” 那青年的头垂得更低了。 “带着你的人滚回北京去。” 被叫做程昭的青年显然也是畏惧他的,不敢再多说一句,带着一帮人灰溜溜地走了。程则钧虽然自己的车走在最前面,但后面却跟着一队的警卫,他连留下来监视的理由都没有。 “你们程家架势真大,还打车轮战的。”秦夫人言语都带着刀子。 程则钧大概对她的话锋都有了抵抗力,也不生气,平静问她:“程曦呢?” 城郊空气冰冷,草木挂霜,斜月如钩,程则钧站姿笔挺,当年那个少年,如今也有了宽厚肩膀和沉稳的神情。 这还是二十年来,他们第一次这样面对面地站在一起,眉间添了细纹,眼中也沉淀了时光。二十年不过弹指一挥间,人还是当年的人,心境却已经是沧海桑田。 秦夫人冷笑:“怎么,你也是来把你们程家的人带回去的。” 再怎么锋利的言辞,尖锐的口舌,在这时候也不自觉地软和了许多。至少,这一句话,对于秦夫人来说,已经是难得地平和。 程则钧显然也意识到了。 “我说了暂时不要离开S城,怎么不听?”他皱起眉头:“程家的事自然有我……” “所以你现在是来兴师问罪的?”秦夫人反问。 程则钧无奈地摇了摇头。 “我是带一个人来见程曦的。”他转过头来,朝着身后的黑色房车:“程晟,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日出为曦,日盛为晟。 第97章 悲伤 程则钧的子女,长子叫程晟,在世交家的同龄人那里都是一等一的优秀,不过十四五岁,送到国外读书。程家那些长辈对他爱若珍宝,在他面前,都变成了慈祥和蔼的长者。保护当然也是重中之重,程曦能把消息送到他那里,也是历经层层磨难的。 好在,最后还是送到了。 不然程则钧今天也不会带着他来了。 撇开那些是非不说,程则钧处事是有智慧的,他知道问题的轻重缓急,带着程晟过来,是有点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意思,先让那些长辈投鼠忌器,顺便还能解决程晟和程曦间相处的问题。他这招,倒比程曦那招釜底抽薪差不了多少。 从车里走出来的,并非是多了不得的少年,程家人相貌都出色,他在其中算是正常的,面容俊美,虽然是青春期正在抽条的偏瘦身材,身上却带着阳光的味道,他身上的气质并非程曦这样野性孤独的,而是那种扎实的,正常的,非稳定富贵的生活养不出来的从容优越的气度。不过十四五岁的年纪,已经可以让人看见头角峥嵘,日后的成就也自然可以想见。他生在程家,又是程则钧的“长子”,只要一步步稳着走下去,就能走到登天。 说到底,他更像易云攸。 程晟第一眼就看到了程曦,然后眼睛里带上了一点审视的神色。 程曦被晾在那四面透风的房间里冻了一天,再好的体质都蔫了下来。好在他和晏斯梵是一类人,再怎么没精打采,也让人觉得是慵懒,不是奄奄一息。 其实认真说的话,算是他挑衅程晟的,不到万不得已他不会走这步棋,欺负正在上中学的小屁孩不符合他的价值观。 尽管,程晟看起来,也不是什么普通的“小屁孩”。 程则钧也不为他们介绍,自己走到了一边,大概是为他们留说话的空间。秦夫人更是早就神色冷厉地上了自己的车。 程晟打量了一下程曦,目光有点高傲。 “有人跟我说你是被逼得过不下去了,才会主动联系我,说你是别有用心。我以前都不知道你的存在。” “只能说你父亲演技好。”程曦本来就不是嘴下留情的人:“有空去翻翻他箱子,说不定有几个奥斯卡最佳男主角。” 程晟修养尚可,不以为忤。 “他不是一直在暗中照顾你吗?你怎么会过成这个样子?” 程曦笑了起来。 他被冻得有点乏力,站不住地背靠在车上,刚刚走得急,他身上披的是一件军绿色的大衣,敞着披在肩膀上,看起来有几分纨绔子弟的习气。 “我自己活得不耐烦了呗。”他说。 程晟仍然在审视他。 凭心而论,程曦从程则钧身上继承到的东西,确实比他更多,那是属于基因里的东西,抢也抢不走。 不过程晟既然是程则钧一手教出来的继承人,度量就不至于小到这种地步,这也是程则钧之所以敢带他过来见程曦的原因。 “我父亲说他们一直压制你,就是怕你以后太耀眼,我会对付你。而你之所以让我知道你的存在,就是想逼得他们以后不敢再压制你,而是让你自由发展,拥有自保的实力。然后我告诉他,我不觉得得你以后会比我优秀。”十四五岁的少年,却有着平稳的语调:“所以他就带我来见你了。” 程曦笑得更开心了。 “真话?” “真话。”程晟仍然是一脸平静的表情。 程曦忽然伸出手来,程晟大概是没反应过来,竟然没躲过去,被程曦打惯了篮球的手按在头顶,像对待一个普通的十四岁少年一样,在他头上揉了一下。 “记住你说的话。”他对程晟说:“以后可不要后悔。” “我才不会后悔。”程晟仰着下巴:“我起点比你高,人也比你聪明,我放过你也不是什么妇人之仁,而是知道你不会对我构成威胁,所以我不屑于去做打压你的事。至于你的身份,那是上一辈人的事。我虽然不喜欢你,但我会尊重父亲的意愿,他希望你活着。” “希望秦赟也有你这么豁达。”程曦笑得玩世不恭,对站在远处的程则钧高声说:“我们谈完了。” - 程曦到香港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凌晨了。 虽然程晟这边说开了,但秦夫人还是一意孤行,要带程曦回香港。程则钧这么强势的人,却没有正面回答,而是在送程曦上车的时候,隔着窗户说了一句“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秦夫人半边脸藏在阴影里,冷笑一声:“你当我是赵太后?我会害程曦?” 程则钧神色平静:“不过是一句话而已。” “你是说我对程曦的好比不上你的?”秦夫人挑起眉毛,转过头来,美得杀气腾腾:“程则钧,你管好你程家那些老妖怪就是。” “那个……”程曦举起手来:“两位,我可以插一句话吗?” 两个人一齐看着他。 “关于对我好这件事。”程曦玩世不恭地笑着:“我还是觉得程先生的方案比较好,建议秦夫人借鉴一下。” 两个人都黑下了脸,秦夫人是因为程曦的话,而程则钧单纯是因为那句“程先生。” “你懂什么!”秦夫人黑着脸:“别以为这么说我就不会让你禁足,你现在太得意忘形了,先关上半年,看你还敢不敢去找死!老林,开车!” 程曦贴在车窗上,朝站在原地的程则钧耸了耸肩,脸上仍然是带着笑容的。 不知道为什么,程则钧在这一刻,却忽然觉得心里有点悲凉。 眼前这个青年,本该是他最钟爱的长子。只是过去的很多年,他一直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风声鹤唳,杯弓蛇影,只希望他能平安无事的长大。等到终于找到和他相处的方法了,他却早已经长成不需要父亲的样子。 在之后很长很长的时间里,这就是程则钧最后一次见程曦的样子。 - 程曦在香港安顿下来的时候,林郁正在给准备参加全服PK大赛的队员进行训练。 日期即将公布,一切准备工作都已就绪。 人都集合在逐鹿城的朱雀大道上。廘战仍然站在石狮子上,可惜南仲远现在正在一区练PK,所以狮子上只剩他一个人。 其余人都聚在林郁身边,晏斯梵和青柠果都是后来进来的成员,算是林郁的班底,PP和小药虽然是元老,可是性格都算好相处,其实这支队伍的和谐度还是很高的。 【私聊】你对廘战说:你不要总是呆在很高的地方,你要和队友呆在一起,感情才会更加深厚的。 【私聊】廘战对你说:放屁! 【私聊】廘战对你说:有个成语叫鹤立鸡群听过没有? 林郁无奈地叹了一口气。 【队伍】子非鱼:大家都过来,我把上次收上来的大家的装备还给大家。 【队伍】风吹PP凉:∑(゜д゜)!!帮主对我们的装备做了什么。 【帮派】子非鱼:这一个多月来,帮派里的生活玩家每天都在辛苦采药种地赚钱,就是为了强化好大家的装备,为全服PK大赛做准备。所以今天我让生活玩家们来亲手把这些装备交给你们。 【帮派】子非鱼:七月,你们那边准备好了吗? 【帮派】流夕七月:好了。 【帮派】流夕七月:大家往右边看吧。 右边那群正在朱雀大道上种麦子的生活玩家,已经都站了起来。把身上的装备换了,原本用来跑商的减少负重的平民装备和时装一件件被换掉,身上全都亮起光芒来。 【帮派】风吹PP凉:我靠! 身为刺客的编号89757穿的是+7的屠龙套,手上持的武器是即使在一区都少见的带黑暗属性的+7幽冥刺。 【帮派】子非鱼:本来准备给你买龙魂刺的,可是这对幽冥刺是带属性的,而且强化的材料比较齐,只少了五种,就换成幽冥刺了。 +7的屠龙套是带着光芒的,更不用说幽冥刺上那两团暗色的光芒有多帅,PP直接在世界上连刷了一串的“!!!”。 【世界】风吹PP凉:啊啊啊,小鱼大人以后我就是你的人了!!! 屠龙套在这个游戏里算是最难强化的,天之涯的游戏开发公司黑心是出了名的,强化贵得要死就算了,还动不动就要爆。好在天良未泯,只爆灵品装备,不爆屠龙套,只是屠龙套强化到5级以上,成功率就跌到百分之三十左右。所以强化屠龙套其实是一个无穷无尽地砸钱的过程。像晏斯梵拿了程曦的分红进游戏买号,都只能买到+5的屠龙套。 【世界】狼本野:逐鹿的人又在发什么疯。 【世界】风吹PP凉:你懂个P!今天我们逐鹿发福利,哇卡卡卡! 药药药是+7的屠龙套和雪洗剑。青柠果是+7的屠龙套和火属性的法杖。阿塔玛之戟也是+7的屠龙套和百草药囊。但是,到了廘战这里,同为弓手,也是生活玩家老大的流夕七月,换上衣服之后,整个人都笼罩在了银色的光芒里。 【帮派】风吹PP凉:我靠!!!(╯‵口′)╯︵┻━┻。 【帮派】药药药:靠+1。 【帮派】阿塔玛之戟:这还是我进游戏来,第一次见到+11的灵品装备。 【帮派】子非鱼:这套青锋套的强化大概花费了5W金币左右,流夕七月负责了大部分的钱。期间袍子和鞋子都爆掉过一次,但是+10之后就带了风属性,所以还是划算的。 【帮派】风吹PP凉:我可以现在把这套装备抢走吗? 【帮派】廘战:你可以试试。 【帮派】子非鱼:我们逐鹿的体系,是围绕着弓手和战士来打的。因为流夕七月比较熟悉弓手的装备,所以战士的装备是我来强化的。我们逐鹿的每一个生活玩家,都在这次的准备活动中做出了很大的贡献,牺牲了大量的私人时间。所以希望我们不要辜负大家的努力,一定为我们逐鹿赢一个冠军回来。 【帮派】流夕七月:我靠,好燃! 【帮派】流夕七月:本来还准备让廘战这个冰山给老娘说几句好话的,看在副帮主的份上就算了。死冰山,给老娘好好打,听到没有!搞死饮血之刃和冥皇那群渣渣!装备坏了找老娘报销就是! 【帮派】廘战:真聒噪,你等着就是。 - 等到屏幕上那个叫“陪太子读书”的战士穿上林郁交易给他的+8的屠龙套,不知道为什么,本来热闹得要掀翻天的场面忽然沉默了许多。 也许是因为身为副帮主的林郁自己身上都穿的是普通的屠龙套——他的解释是“资金暂时没周转过来,所以先让你们都换好装备练配合。等到全服大赛开打的时候我也会有+7屠龙套的”,也许是因为谁都知道,这套装备,或者说,这个全服PK大赛的冠军,本来是准备给另外一个人的。 那个人也是很厉害的战士,传奇,逐鹿的中流砥柱,创始人,是这个逐鹿城里的每个人只要想到就会觉得很安心的名字。 从屠龙,到醉梦书,到建城,曾经爬天梯打团队PK,第一次交战饮血之刃,那个叫烽火的名字,一直都和“子非鱼”这个名字一起出现在世界频道上。在所有人都还不认识这个小杏林的时候,是他把林郁带到逐鹿,力排众议地给了他副帮主的位置,也是他说,他觉得林郁是可以让逐鹿变得更好的人。 如今逐鹿真的如他所说的变得更好了。 可是他却不在这里了。 作者有话要说:那个赵太后,是触龙说赵太后里面的典。大家有兴趣可以去看看,还蛮好玩的。 第98章 伤心 程曦在香港过腊八节的时候,逐鹿正在拿本区天梯榜的第一名。 程曦经历第一场暗杀的时候,逐鹿遭遇爬天梯以来最大的反弹——狼族又和云无意搞到一起,针对逐鹿队伍里的短板青柠果布置打法,BO3的局,连着两局秒掉青柠果,廘战竭力打输出,药药药也大到5个人,还好第二盘晏斯梵开团开得很好,一个人挡住大部分输出,逐鹿2:1翻盘,爬到二区天梯第一。 可惜当时程曦没有在看,当时他在医院上骨折治疗器。这一个月多来程曦一直被秦夫人放在私宅里,当晚秦家有晚宴,人被调走不少,有两个人混进厨房,大概是对地形都有所了解,直奔程曦去的。 其实那个人倒也未必是想要他的命,虽然没带武器是因为戒备森严,但是两人下手都不算狠,只是大概没料到程曦竟然那么能打——他们进来,一个人抓程曦,另外一个人试图打晕他,程曦一点都不慌乱,被抓住了一只手,反手一个肘击,另外一只手抓过桌上的钢笔,直接插向那个人的眼睛。 他是常年打架的人,下手又准又狠,那个人怎么都没料到他竟然这么狠,闪避之间,钢笔几乎是贴着眼角划了过去,几乎是条件反射性地,一个手刀砍在程曦手臂上。 而后警铃大作,宅子里负责保卫的人员已经朝这边冲了过来。 两个人显然是受过专业训练,撤退掩护都快得很,等门外的人冲进来的时候,只有程曦神色冷静地坐在桌边,皱着眉看着自己骨折的左手。 秦夫人赶回来的时候,程曦已经包扎好了,他断的是桡骨,已经上了固定器,悬在脖子上,人仍然是懒懒的,除了脸色有点苍白,并没什么异样。 秦夫人查看他手臂的时候,他忽然说了句:“放我走吧。” 秦夫人猛地抬起头,神色冷厉地看着他。 “你把自己弄得这么危险还不够吗!” 程曦勾了勾嘴角。 断他手臂的那个人显然是受过专业训练,手刀能够劈砖裂石,医生见了X光片都连连称奇,说是断口十分整齐。 但也是一样地疼,他脸色略略有点苍白,显得这笑也没那么轻佻,而是有点背水一战的决绝。 他说:“既然已经这样了,总不能白白担了这份风险,总要做点什么才划算。” 他说得风趣,秦夫人却一点不觉得有趣,冷冷说:“我平生最恨被人胁迫,说了关你半年,就一定是半年。” “我平生最恨被人拘束。”程曦神色坚定,眼神里没有胁迫,没有悲喜,似乎只是在陈述一个简单的事实:“连程晟都能想通,别让我恨你。” - 阴历小年夜,是天之涯封锁天梯积分榜的日子。年底天之涯有活动,自然要集中人流,不仅天梯被锁,连团队PK系统也关闭了部分功能。 小年夜那天,林郁在带着逐鹿的小队最后一次冲天梯,彼时逐鹿是全服排名第二,二区第一。虽然已经是树大招风,但是考虑到过完年之后不知道会更新成什么样子,林郁还是决定抓紧时间攒点积分比较好。 只不过今天的晏斯梵好像有点迟钝,隐约回到当初刚进逐鹿时候的样子。意识很好,只是操作跟不上。 “Nic你状态不好吗?”林郁在YY里面问。 耳机里传来了两声咳嗽声。 林郁忽然觉得左眼皮开始抑制不住地跳起来。 【队伍】陪太子读书:我手上有伤,等会负责扛伤害。你们好好打。 可惜队伍里的人都是些青春期的小屁孩,没人能看出这个“Nic”的不同出来。 彼时真正的“Nic”正翘着脚靠在自家店里的罗汉榻上,花梨木雕花被摸得光滑,他靠着软枕,懒洋洋地看着正在一边玩电脑的程曦:“你这趟回来住多久?” “半个月。”程曦用力敲着键盘,他左手上还带着矫正器,只能敲打几个键,像以前那样华丽的连招自然是想都别想了。 秦家有秦家的人,程家有程家的人,他自然是一个人在S城呆到过完年。 晏斯梵伸了个懒腰。 “总算能睡个好觉了。” 晏斯梵这人很矛盾,说他人好,其实你死在他面前他连眼睛都懒得抬。说他冷漠,他这种一天到晚睡昏昏的人,就因为程曦一句话,竟然上班一样跟着逐鹿高强度训练了两个月。说出去都没人会相信。 其实,晏斯梵也有晏斯梵的好,要是易云攸,这时候一定会来上一句“你什么时候去见林郁?” - 林郁对过年其实是没什么感觉的。 前段时间他想起自己的窗帘还在程曦家,拿着钥匙走到程曦宿舍楼下,站着看了一会儿,又默默回来了。 那时候已经下雪了,雪堆在林荫道两侧,学生来来往往,林郁站在树下面,看着雪地上的脚印,忽然觉得有点伤心。 他以前一直觉得很多关于“心”这个字的词语不合理,因为主宰人情绪的是大脑,心脏的感觉只是附带的而已,和呕吐眩晕并没有什么区别。 但是站在程曦宿舍的楼下,他忽然知道为什么要说“伤心”。 因为难受的部位,确实是心脏。 也不是疼,也不是窒息,就是空落落的,说不出的感觉,但是按着胸口就会好一点。他用头抵着树,按住胸口,等那一阵阵的难受过去。 明明当初都是开心的回忆,但现在想起来,反而更加难受。 他在楼下站了一会儿。 以前他喜欢程曦的时候,因为知道程曦也许下一秒就会从这里走出来,所以每次路过这一片,心情都是不一样的,带着点憧憬,仿佛真的下一秒转过灌木丛就会撞见那个叫程曦的人。 可是程曦已经不住在这里了。 他搬走了。 有时候林郁有点后悔。 也许程曦搬走是因为自己。所以如果自己一直只是远远看着他的话,也许他现在还会在这里吧。 林郁并不知道,虽然程曦确实是因为他而不在这里的。 但却并不是因为想躲着他。 而是为了跟他在一起,所以才被迫离开的。 如果他没有出现,程曦会一直是原来的程曦。 但是他出现了。 有时候,运筹帷幄,背水一战,命悬一线,也只是为了一个人而已。 - 无论如何,林家过年的气氛还是很浓重的。以前有林郁姥姥在,过年的时候打蛛网,贴春联,买年画,准备鞭炮,二十七、八的时候就开始整治食材,矾牛肚,洗肥肠,杀鸡宰鱼,林家住的地方以前是学校的家属楼,老人家多,楼下是水泥路,路边种了桃李,地方窄,林姥姥用白色的泡沫箱子装了土,种了些葱蒜青菜,小时候林郁坐在桌子前面做作业,林姥姥在厨房喊一声,他就戴着眼镜跑到楼下去拔一把葱蒜上来。 林郁很喜欢过年。 他很喜欢人群的喧哗,食物的香味,整个屋子弥漫的暖融融的气氛,小时候林姥姥在家里屯了鞭炮,林爸爸身为合格的化学家,夜不能寐,半夜打着自制的荧光手电筒去查看鞭炮。林郁那时候才四五岁,穿着睡衣,戴着眼镜,困得眼睛都睁不开,蹲在一旁给林爸爸打光,头像小鸡啄米一样一点一点。 后来长大了,林姥姥去世了。林妈妈虽然是个好妈妈,但是在厨艺上实在没有天赋,所以林家过年的食物都是从外面点,好在亲戚多,林妈妈人缘好,光是亲戚送过来的东西就不少,所以每年过年也有声有色。 只是林郁今年有点心不在焉。 他和林爸爸两个实操很厉害的理科生在厨房整治食物,林妈妈在研究菜谱。林郁有点走神。 林爸爸剪了一会鸡爪,忽然问林郁:“你是不是GRE没考好?” “没有,我数学考了一百七十。” 林爸爸扶了扶眼镜,这两天搞卫生,他更加没时间管仪表了。后脑上的头发已经翘了一天了。 “那你情绪低落的诱因是什么?” “我失恋了。”林郁平静地剥着鸭掌。 林爸爸惊讶地看了他一眼。 “什么时候的事?” “三个月前。”林郁说:“到现在刚好一百天。” 林爸爸有点头疼地抓了抓头发,摸下来一个笔帽,趁林郁没看见偷偷放进口袋里。 “这个,感情上的事,我不太懂……”号称活化学书的林大教授疑惑地看着林郁:“一百天的话,按谈恋爱的规矩是要庆祝一下吗?” 林郁摇了摇头。 “没有分手才庆祝的。”林郁仍然是心情低落的样子:“分手了就不用庆祝了。” 有一段时间,他趁程曦不注意,恶补了很多恋爱电影,虽然仍然是半懂不懂,但自觉自己已经是理科生里的恋爱专家了。 可惜都没有用武之地了。 林爸爸局促地继续剪了一会鸡爪,总算想起来一点可以传授给林郁的经验:“淮海路有家西餐厅……” “已经拆了。”林郁仍然低着头在剥鸭掌:“妈给我看了你的笔记。” 没有用的,有笔记也没有用,很喜欢很喜欢也没有用,赚很多元宝也没有用,爬到天梯第一也没有用。我从来都不是会谈恋爱的人。我已经很努力了,我可以为他做任何事。可是他还是不喜欢我。 我是这么喜欢他,但是我以后都见不到他了。 林郁用力撕着鸭蹼上的黄皮,水池里的水面上忽然泛起一点小涟漪,然后又是一点。 是他的眼泪溅了下来。 他抬起手,偷偷抹了把脸。 林妈妈忽然在客厅喊了起来。 “林郁,你的手机响了。” 第99章 情怯 林郁伸手去接电话的时候,看见手机屏幕上的名字,吓得手抖了一下,差点把手机摔到地上。 他脑子都空白了。整整过了几秒钟,看到手机屏幕像要熄灭的样子,才大梦初醒般接起了电话。 “喂,”程曦的声音从那边传了过来,似乎不比他轻松:“林郁吗?” 林郁抿紧了唇。 喉咙像卡着一块烙铁,无数字在争先恐后地往外涌,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砂砾一样摩擦着喉咙,磨得生疼。 程曦那边沉默了一瞬。 “我在你家楼下,你能下来吗?” - 林郁站在窗户边上,掀开窗帘,往下看了看,雪地里热闹得很,一堆小孩在追逐着放烟花玩,似乎有个影子,沉默地站在树下。 林郁紧张地放下了窗帘,回过头,被站在自己身边的林妈妈吓了一跳。 林妈妈左手端着一个保温杯,右手拿着林郁的大衣。 “去吧。”她神色温柔地看着林郁。 无须多余言语,无须徒劳解释。爱是这世界上唯一无师自通的事,也是这世界上最冷暖自知的事。就算是他最亲近的人,也只能替他递去衣服,目送他奔向未知的未来,最多,也只能让他在严肃的寒冬里不要冻伤而已。 林郁默默接过了大衣。 “还有这个。”林妈妈递过保温杯:“这是妈妈熬的汤,要是他不上来的话,就让他喝一点,暖暖身体。” - 程曦站在树下,大衣的肩头积了薄薄的一层雪,要开车,出来的时候没有戴手套,手机拿起又放下,手指头冻得有点僵了,他习惯性地摸了支烟出来,看见旁边那群正好奇打量自己的小孩子,又放了下来。 有个胆大的小女孩子,大概是这群小孩子的头头,羊角辫上扎着两个蝴蝶结,大眼睛圆溜溜地,问他:“哥哥,你怎么不回家啊……” 程曦对小孩子这种生物向来敬而远之,以前总感觉是软趴趴的一小只一小只,碰一下就会摔倒,所以根本懒得理他们。现在大概是因为林郁的缘故,性格温暖耐心许多,用大手摸了摸那小女孩子的头顶,笑了起来。 “因为我的家就在这里啊……” 他一笑起来,简直是雪地生春,整个人耀眼得如同发光的恒星,那个向来胆大的小女孩子都默默红了脸。 旁边有个小男孩不服气地问:“那我怎么从来没见过你呢!” 程曦笑了笑,还没说话,旁边的小女孩子先打抱不平了:“杜仲平,你太凶了!” “你才凶呢!”小男孩做个鬼脸,飞快地跑开了:“哦~!男人婆喜欢这个人!男人婆想嫁给他!” 小孩子打打闹闹之间,程曦忽然抬起头看着楼道口,满地火红的鞭炮碎屑,还有小孩子拆掉的红包,一地的人间烟火气。 他勾起了嘴角。 都说是不是真笑,要看眼睛。 这大概还是这几个月来,他的笑意第一次蔓延到眼睛里。 “来了。” 匆匆忙忙的脚步声,像在追赶着什么,从老式家属楼狭窄的楼道里一路响下来,大概是生怕晚到了一秒,等着自己的人就走了。 上次也是这样的,端着笔记本都跑得飞快。 下次,程曦在心里想,下次一定不准他跑得这么快了。 - 在林郁完全展现出继承自林爸爸的理科天赋之前,林妈妈也曾满心希望地教他背过诗。只是后来慢慢放弃了。 那么多的诗里,林郁最记得的,是一句“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 林郁一直不懂,“情”是虚无缥缈的,怎么会用一个“怯”字来形容。 但是此刻,如果他还有思考的能力的话,他应该会知道,自己现在就是情怯。 因为太喜欢,喜欢得胆怯,生怕自己做错,生怕去面对,所以最后的几步台阶走得步履维艰,所以直到走出了楼道口,还连头都不敢抬。 这些天白小胥当着双面间谍,对程曦稍微改观,也知道程曦一定会回来找林郁。所以整天跟林郁灌输“绝对不能轻易原谅,一定要狠狠骂那个人渣”之类的观念。 白小胥虽然自己也被晏斯梵整得够呛,可是他并不明白,真到了那时候,哪来记得什么原则什么原不原谅。只要站在那个人面前,只要知道他在这里,你就心跳如擂鼓,万千情绪涌上心头,却一点不由自己。 林郁拿着一个保温瓶,站在楼道口,怔怔地看着程曦。 是瘦了,所以比记忆里更高,轮廓更明显,眉宇之间,似乎多了一点什么,虽然唇角不再有那种玩世不恭的笑容,整个人却仿佛比以前还要耀眼。他站在雪地里,头顶是千家万户盛放的烟花,火树银花,俊美如同神祗。 他看见林郁,抬了抬手,似乎要说点什么,但最终没有说,而是朝着林郁走了过来。 他一抬腿,林郁就直接往后退了一步,然后拔腿就往楼道里跑。 “站住。”程曦的声音背后传来,只顿了一秒,就变得温柔很多:“别走,小鱼。” 林郁跑了两步,手臂被拉住了。 虽然林郁是个体力渣的理科生,但程曦并没有强硬地把他拽过去,而是抓着他,不让他跑远了,林郁挣扎了两下,也就算了。 “转过来,小鱼。”程曦声音一如旧时:“我不是来跟你告别的,我是来认错的,你先听我说完。做题目也要先分析已知条件的,对不对?” 不知道是程曦的话起了作用,还是因为听到了自己熟悉的词语,林郁总算没有一门心思往楼上跑,而是转了过来。 因为放过鞭炮的缘故,昏暗的楼道里弥漫着火药的味道,林郁别开眼睛去看楼道下累累的煤堆。 程曦把他的脸转了过来。 “小鱼不愿意看我吗?” 光照在他墨黑头发上,眉目璀璨如星辰,林郁看了一眼就慌忙地别开眼睛。 程曦的眼睛暗了下来。 果然。 有因有果,无人能逃脱。就算再尽力用所谓“最好的方法”,也会造成难以愈合的伤疤。 “我不是想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然后来找你重新开始的。我知道我做错了很多事,不会逃避责任,你要怎么样都可以,只要你听我说……”程曦的声音低下来,是从未有过的,谦卑而温柔的姿态,几乎带着一点请求:“和我说句话吧,小鱼。” 林郁小心翼翼地偷看了他一眼。 他张了张嘴,嗓子里像含着刀片,半天才发出一点声音。 他说:“我只要像以前一样就好了。” 声音低不可闻。 “什么?”程曦声音温和。 “我只要像以前一样就好了。”林郁把自己缩了起来:“我不要认识你了,我不要当你的副帮主,我只要像以前一样……” 像以前一样,躲在你看不见的地方,努力收集关于你的信息,这样就可以一直看着你。因为你不知道我的存在,所以也没有办法抛下我。 程曦心如刀割。 “不是的。”他摸着林郁的脑袋,想要说点什么,最终却只是揽住他肩膀,紧紧地抱住他。 “不是这样的……小鱼,”他吻着林郁的头发,像是在安抚一般,轻拍着他的后背:“不要后悔认识我,小鱼,我已经回来了,所有的一切我都会告诉你。不要讨厌我,不要恨我……” - 最终程曦还是没有在楼道里告诉林郁一切是为什么。 因为林妈妈下来查看情况了。 她穿着柔软的家居拖鞋走到一楼,看见站在楼梯口的两个人,那是个挺拔而英俊的少年,有着俊美的眉目,和藏也藏不住的锋利神气,是如同阳光一样耀眼的存在。 而她向来不喜欢和人身体接触的儿子,正被他拥抱着。他像安慰小孩一样轻拍着他的背,低声在他耳边说着什么。觉察到她的目光,抬起头来,两人的目光撞在一起。 - 程曦大概永远也没办法忘记林妈妈看自己的那一眼。 那眼神里有质问,有心疼,也有着属于长辈的特有的无奈,她似乎已经知道,眼前的这个人,就是当初那个让林郁难受到想要把自己封闭起来的人,她大概也知道,眼前的这个人,应该唯一能陪着自己那个死心眼的儿子走完一生的人。 她垂下了眼睛。 “外面冷,”她的声音平静,带着属于母亲的温柔和无奈:“不急着走的话,就上来坐一坐吧。” - 很久之后,大概是易云攸问起来,问程曦为什么那时候会突然跑过去见林郁,而不是等到几年后,一切都按他的计划确定下来,尘埃落定之后再去。 程曦没有解释,只是跟他说了一段话。 那段话是当初在隆冬的S城城郊,国道上,他问程则钧,为什么要带程晟过来。程则钧回答他的。 那个身为程家家主,也算是他父亲的人说:“这世界上没有谁可以代替谁做决定,一切的情有可原,豁然开朗,前嫌尽弃,其实都比不上两个人坐下来,好好地谈一谈,不要善意的谎言,不要所谓的‘我是为了你好’。你没有资格替别人决定。对于别人来说,你为他避免的伤害,可能还比不上他以为自己被最亲近的人遗弃的痛苦。” 他说:“我也是最近,才明白这个道理。” - 情怯情怯,是因为有情,所以才胆怯。越在乎,越重要,才越会被迷障迷住双眼,做出许多错误的事来。权势再滔天,手腕再铁血,牵扯到一个情字,百炼钢都成绕指柔。优柔寡断,患得患失。 程则钧和程曦是一样的人,脊梁笔直,天生有反骨,这样的人,也只能用这样隐晦的方法,来表达自己对长子的歉意。 而这,大概也是这二十年来,他身为程曦的父亲,亲身给程曦上的 第一节课。 只是一切都过去了。 半生已去,尘埃落定,程曦已经长成成年人,他们那一辈的是非错对,不过是一个答案。无论答案是什么,在程曦心里,他们也只是生了他的人而已。在他最需要他们的童年,他们没有出现,所以往后的日子里,他也不怎么需要他们了。 他需要的,大概是一个温和的,木呆呆的理科生,会全心全意地仰望他,喜欢他。而他在商场上厮杀之后,关上电脑,只要走到客厅,给在沙发上看书睡着了的他盖上毯子,摸摸他的头,就会觉得心绪宁静,此生何求。 这世界其实很公平。 他在冰雪里出生,在冰雪里长大,筚路蓝缕,心如铁石。然后终于遇见一个人,一笑万花开,世界都明亮。 第100章 商议 林家的房子和程曦想象中并不一样。 并没有夸张到满地古董,也没有到处都是化学仪器,只是全套的中式家具,一水的黄花梨,一张八扇的大屏风被用作隔断,上面嵌的是色调雅致的绢画花鸟。现在市面上许多中式家具做得繁复精美,其实反而落了下乘,中国古代审美里讲究的就是一个意境,乍一眼看上去并不耀眼,但细细品下去,处处都是玄机。 程曦穿着大衣,肩膀上还带着雪,林家铺的是木地板,林妈妈给他拿了拖鞋:“客厅里有衣架。” 程曦这辈子态度没这么恭敬过,连忙脱了大衣,林妈妈伸手过来接,程曦连忙推辞:“我自己放吧。” “林郁,去拿毛巾来。”林妈妈叫林郁。 程曦坐在林家的沙发上——说是沙发,其实是矮榻,上面不知道是什么绣的卧具,花纹葳蕤又雅致,全然不是丝绸的冰凉,而是绒绒的,从一丝一缝里透出暖意来。 程曦转了转头,看见林郁正一脸认真地站在衣架前面,拿着毛巾擦自己的大衣。因为在家的缘故,他穿了一件白色兔毛的毛衣,瘦了很多,脚上踩着柔软的拖鞋,神色专注地把雪从衣服上擦下来,这场面让他觉得温暖。 “喝茶。”林妈妈把一杯热气腾腾的茶摆在他面前。 “谢谢伯母。”程曦恭敬地端起茶杯喝了一口,他虽然不跟在父母身边长大,但沈泽家家教也挺好,青年修长的手指悠闲地托着官窑瓷盏,眉目俊美,态度雍容,就算是尝了一口茶水之后,仍然面不改色,镇定自若。 林妈妈在他对面坐了下来。 “我不会泡茶,只怕糟蹋了好茶叶。”林妈妈端详着他。她母家是川蜀人,是俊秀山水里养出来的钟灵毓秀的佳人,从年轻时就泡在古董堆里,五千年文化积淀,虽然比林家另外两个人懂人情世故得多,心里的价值观,其实也是远离世俗的。 “伯母泡的茶很好。”程曦昧着良心夸赞:“大年夜还冒昧拜访,程曦真是失礼。” “不打紧,你是小郁的朋友,难得上门,晚上留在这一起吃顿饭。”林妈妈客套之余,态度仍然是疏离的:“小郁平时话少,也没怎么和我们说过你。” 程曦神色恭敬:“我前段时间跟小鱼闹了点误会,今天是来赔礼道歉的。” 林郁戴着眼镜,小心翼翼地在两个人后面走来走去,林妈妈朝他招了招手:“小郁,过来。” 林郁轻手轻脚地坐了下来。 他不是很自信的人,尤其不擅长应对这种场面,就算坐下来了,还是有点紧张,盯着程曦的脚尖看。 程曦控制住了自己想伸手摸摸他脑袋的欲望。 “小郁在这里,有什么事你们说开了也好。”林妈妈站了起来:“我去看看厨房里怎么样了……” “伯母。”程曦叫住了她:“我想我今天晚上说的事,林郁未必能听懂,我不希望他在不明白的情况下做出任何决定,请你留下来,如果可以的话,希望伯父也能听一听。” 林妈妈看了一眼正埋着头的自己儿子。 “好,那我就听听你想说什么。”林妈妈坐了下来:“至于他爸爸,小郁听不懂的,他爸爸更加听不懂,我回头再跟他解释。” 程曦伸出手来,握住了林郁的手,林郁本能地缩回手,但程曦的态度却很坚决,林郁惊讶地看了程曦一样,被他神色坚定的眼睛看得也安心下来。 “我叫程曦,是和小郁一个学校的学生,我大学学的是企业管理或者是国际贸易,是我随便选的。我的父亲是程则钧,我的母亲是林辰碧,外界都称呼她为秦夫人。我小时候被寄养在我母亲的好友家里,我是私生子。” 林妈妈稍微有点惊讶。 程则钧这个名字太过如雷贯耳,她因为收古董的缘故,也常跑北京,印象中那是个威严得如同雕塑一般的中年人,印象中,五官确实和面前的青年极其相似,尤其是眉眼,简直一个模子拓印下来的。 “出于保护我的缘故,我父母这些年来都尽量减少与我的接触,我直到15岁才第一次和我父亲见面。”虽然在父母面前如同刺猬一般叛逆,但是在外面,却用最隐晦的词语掩饰自己父母的失职:“我个人很喜欢金融业,上大学前曾经玩过一段时间股票,因为动静有点大,所以我父亲亲自和我见面,提醒我以后要低调行事。” 这大概是程曦第一次在别人面前这样坦诚地提及自己的身世。 没有怨怼,没有愤怒,小时候也许心里忿忿不平,但到了今天,他对父母的要求变得很低,只要他们一辈子不管自己就好。 他并不觉得羞耻,或者悲伤,时间确实是最好的灵药。或者,比时间更让人觉得温暖的,是林郁此刻看着他的眼神。 真的是太善良的人,也太喜欢他,所以听到这些话,林郁的表情比他还悲伤,握着他的手也渐渐用上了力。以前程曦不想提这些事,除了怕林郁被卷进来,也害怕林郁露出怜悯的表情。他希望林郁一直是天真的,正直的,不用知道这世界上有那么多的无奈,那么多能毁了人一辈子的东西。他希望林郁永远是那个振振有词地跟他说“爱情是很好的东西”的小理科生。 这世界上有很多丑陋和冰冷的东西,他见得太多,所以希望林郁一辈子都不要接触。 “那你对自己的人生有什么打算呢?”林妈妈问,无论程曦的故事有多悲惨,她最在乎的还是他会不会伤害林郁。 “以前我懒得去想,遇见林郁之后,我想是时候想想这个问题了。所以我先和林郁断了联系,然后在我父母那里,和他们商议了一段时间。”程曦把这几个月来的争吵、威胁、囚禁、打压、乃至于秦夫人私宅里那场暗杀都归结于“商议”两个字,轻描淡写,一笔带过:“现在我父母那边已经决定放我自由发展。” 林郁松了口气。 程曦觉得好笑,摸了摸他的头。 林妈妈都看在了眼里。 “如果真如你说的那样,你和林郁的人身安全都没有问题的话,阿姨也不会反对你们在一起。”她不是像林爸爸一样不通世事的学术家,深知程曦的身份代表的是什么意义:“但是如果林郁的安全受到威胁,或者局势发生变化……” “我会一力扛下。”程曦平静地回答他:“曾经我想等到一切都全部稳定下来,平安无事两三年,再来找林郁。但是我父亲告诉我,没有人可以代替别人做决定,我应该让林郁知情。” 虽然,林郁不一定听得懂。 “小郁,你怎么说?”林妈妈对林郁的理解能力有所了解:“你听懂了吗?” 林郁神色有点焦急。 “我只听懂私生子的那一部分。” 程曦对他的反应意料之中,伸手摸着他的头,刚想要说没关系,林郁握了握拳头,像是做了个莫大的决定,然后抬起眼睛,直视着他。 “但是,我有一件事要问你。” 林郁平时性格温和,难得有这样直指人心的时候,林妈妈都听下了话头。 程曦勾了勾嘴角:“什么?” “你上次在南仲远家的阳台上说的话,是喜欢我的意思吗?”林郁说着让人莫名其妙的话,神色却比做最顶尖的物理实验还认真:“这几个月,我一直在想我们分手的原因。以前你不喜欢我,我喜欢你,但是我们可以在一起。分手的时候我还是喜欢你,我用控制变量法算了一下,是不是因为你喜欢我,所以要和我分手?” “你说你不和喜欢自己的人谈恋爱,也不和自己喜欢的人谈恋爱。我想你刚才说的话就是原因,我一直是喜欢你的,你和我分手,是因为喜欢上我了吗?” 林妈妈被这一堆话绕了一顿,自觉起身去厨房看林爸爸去了。 林郁执拗地盯着程曦的眼睛,过去的日子里,他表现得太过温和,以至于程曦忘记了,眼前的这个小理科生,其实也是打破砂锅问到底、不得到一个准确的答案绝不会罢休的资优物理生。 程曦笑了起来。 “这样说,其实也可以。” - “所以小鱼,你还是没弄懂我刚刚说的话吗?” “我弄懂了百分之二十。” “早知道我就不等伤养好再来了。” “你受过伤了吗?在哪里?” “已经好了。我本来已经做好挨打的准备,或者挨骂也可以,所以等伤好一点再过来,免得你下不了手。” …… “其实我觉得我不是对社会规则的理解能力有问题,而是理解速度比较缓慢。像上次你在南仲远家的餐厅说的话,我现在已经听懂了。按照这个速率来算,等到明年的时候,我应该就可以理解了。” “嗯。” “如果到时候我想打你的话,我会提前一个月提醒你的。” 第101章 阳春 相比于林妈妈来说,林爸爸这一关实在是太容易过了。 虽然知道家里有客人在,但林爸爸仍然埋头在厨房对付牛肚,一点出来看一眼的意思都没有。等到他终于忙完了出来了。事情都谈完了。 他眼镜度数和林郁差不多,两个人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只是他更不修边幅些,头发乱糟糟的,皮肤苍白,穿一件皱巴巴的衬衫--这和林妈妈没关系,林妈妈虽然厨艺很惊人,但是衬衫还是会熨的,只是林大教授忘了换而已。 程曦反应很快,立刻站了起来:“伯父好。” 林爸爸走路像梦游,被他吓了一跳,扶了扶眼镜:“哦,你好。”大概是不知道要不要握手,紧张地在裤子上擦了擦手。 “这是林郁的朋友。”林妈妈在旁边说:“你们坐一会儿,菜很快就好了。” 程曦已经两次尝过林妈妈的手艺,出于对健康的考虑,他及时地挺身而出。 “我来帮忙吧,”他笑得温良无害:“我朋友是开餐馆的,我跟他也学了点菜式。” 要是南仲远听到这段话,只怕下巴都要掉下来。 要知道,程曦这些年在他店里,别说动手,碗都没伸手拿过,更何况是自己动手做菜了。 不过更让他吓掉下巴的,是这个大年夜他接到的那个电话。 彼时南家正是阖家团圆的时候,南家老太太尚在,一家人和和美美热热闹闹,父辈都在一起喝茶聊天谈时事,小辈们都躲到楼上或者坐在客厅里玩手机,当透明人。 南仲远在小辈里算比较讨喜欢的,一个是因为他排行第二,不像他大哥一样早早进了公司,苦大仇深,少年老成。但是在长辈面前,他又比后面那些叔伯家的小孩多些存在感。另外他性格也算温和,算是小辈和父辈两边都吃得开。 程曦打来电话的时候,他正笑眯眯听自家叔伯谈论最近商场新锐,结果手机一震,新锐中最耀眼的那个直接打了电话过来。 他接了起来,往龙血树后面走。 “程少,新年好啊?”他笑眯眯问。 “少废话,”程曦站在厨房里,环视流理台上的食材:“这里有牛肚,整条鱼,牛肉,鸡肉,鸭掌鸡爪,各种蔬菜配料,给我把能做的菜谱发过来。” 南仲远惊呆了,看了一下手表:“你准备开餐馆吗?” “别卖萌。”程大少爷翻了一下洗好的层层叠叠的蔬菜,更加不耐烦了:“我要做饭,快点发过来,你的店不想要了?” “别别别!”南大店主连忙说好话:“你拍个照过来,我好判断一下。” 程曦拿着手机开始拍照。 在他发图片的时间里,南仲远一直在絮絮叨叨:“程少你怎么沦落到要自己做饭啊,你平时十指不沾阳春水,这大过年的……” “闭嘴。”程曦态度不很耐烦,但心情显然是不错的。 南仲远也不生气,絮叨了一会儿,忽然恍然大悟:“你不会是在小鱼家吧?” 程曦的眉毛挑了起来,“嗯”了一声,这一声并不算默认,而是尾音上扬,带着点反问的意思,大致可以翻译为“你好奇心这么重是不是不想要你的店了?” “没事没事,我就随口一问。”南仲远连忙转移话题,看了一眼图片,思索片刻,灵光一现:“你就做火锅嘛!” “什么火锅,配料多少。”程曦认真得很。 “你别挂电话,我指挥你做。”南仲远身为厨师是很合格的:“有电磁炉吗?好,弄口汤锅来,现在开始找东西,小鱼家是川菜口味,你找菜油,就在流理台最右边,干辣椒挂在挂钩上,葱姜蒜,豆瓣,最好是郫县豆瓣,我看刀架下面的就是,其余的大料用五香粉代替就好……” 程大少爷虽然态度不甚好,做事还是颇积极的,按着南仲远吩咐,在炒火锅底料之前先把鱼抹好盐,用料酒和葱姜蒜腌着,五花肉也腌好。鸡肉就剁碎混好配料扔进高压锅里,等出锅再加盐,鸭掌鸡爪都焯过水,时间紧迫,要糟要卤都来不及,南仲远让他烧一锅水,放好葱姜老抽,盐和冰糖调好味道,然后中火放在锅上煮,虽然有点不伦不类,但是只要入了味,还是好吃的。 南仲远在厨艺上确实成了精,程曦悟性再高也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厨艺深浅,其实不在于菜式,而在于火候,所以南仲远选的都是不怎么需要火候的菜,火锅自然不用说,配料他都是按勺子算,几个干辣椒几勺盐,一丝不苟。鱼可能麻烦点,煎熟就好,不强求。鸡肉只要不烧焦,怎么炖都好吃。至于鸭掌鸡爪只要不煮到烂熟,都算好吃。 指点了半天,他八卦心又起来了。趁着程曦在炒火锅料,心情好,旁敲侧击地问:“是你自动请缨还是上面的旨意啊?” “你管这么多干什么。”程曦炒着火红的火锅底料,根本不回答他。 其实这两个答案都不对。 最开始是程曦自动请缨,但是林妈妈不知道是要给这个上门的“儿媳妇”一点下马威,还是干脆就是自己懒得做菜,看程曦态度诚恳,说了句“要帮忙叫一声”,就当了甩手掌柜。 可惜林郁一点不配合林妈妈。程曦刚刚把火锅底料炒好,在南仲远指挥下找到油烟机的开关,还没打开,林郁就推开了厨房门。 “要帮忙……阿欠!”林郁被厨房浓烈的香辣味呛得打了个喷嚏,仍然坚持不懈:“要帮忙吗?” “不要的,”程曦眉头紧皱地盯着情形似乎有点不妙的火锅底料:“你先出去,这里味道太大了。” “没事的。”林郁反正聊天从来没抓到过重点:“我现在穿的是旧衣服,等会吃完饭就洗澡穿新衣服。” 程曦被呛得咳嗽了两声,手机里南仲远终于大发慈悲:“可以了,把电饭煲里的汤倒进锅里,电饭煲不用洗,把米淘好放进去就好。” “我来。”林郁小心地挤了过来:“我会淘米。” 程曦勾着嘴角,朝他笑了笑,林郁顿时红了耳廓,躲开程曦的目光,躲到一边淘米去了。 南仲远的方案可行性很高,除了鱼被炸得过于焦脆了之外,其余菜的水平都很高,尤其是林郁阻止了程曦然后自己戴着面具和手套去开高压锅的时候,鸡肉的香味已经飘到客厅了。 火锅确实是很省事的选择,程曦把切好的牛肚火腿牛羊肉都装盘,看见林郁正蹲在地上,认真地把莴苣叶一码一码地掰下来,表情认真得可爱。 火锅汤底滚沸,他舀了一勺汤,吹凉了,叫林郁:“过来尝尝汤。” 他身上仍然穿着阿玛尼的衬衫,整个人俊美得犹如神祗,身前却系着一条林妈妈给的嫩黄色的小鸭子围裙,笑起来的样子温柔得无可救药。不知道为什么,林郁认识他这么久,还是第一次看见他有这样温暖平淡的时候。 如果林郁有林妈妈一半的文学素养的话,他应该就知道怎样形容此刻的程曦。 宜室宜家。 他身上那些锋利的,阴郁的,玩世不恭的东西,似乎都已经被磨掉,剩下的只有温暖的,平静的,站在这里朝林郁微笑的程曦。 林郁像被蛊惑了一般,站了起来。 他一凑近,锅里的热气就冲到了他的眼镜上,眼前一片模糊,他正要擦眼镜,鼻梁上却忽然一轻,世界都模糊起来。 “张嘴。”程曦低声叫他。 被摘去了眼镜的小理科生,就像失去保护壳的蜗牛,满眼都是对这个世界的茫然。程曦把汤递到他嘴边,他迟疑了一下,张口喝了。 “好喝吗?” “好……好喝。”明明说的是汤,脸却红了。 下一秒,下巴被捏住了,有柔软温暖的东西覆盖上来,眼前一片模糊,但是鼻腔里满是某人独特的气味,林郁茫然地睁大眼睛,看见近在咫尺的程曦的眉眼。 他的眼睛真是好看,就算背着光,仍然像藏着一片星空一样,墨黑又深邃,看得人几乎要沉溺下去。 “闭上眼睛。”程曦惩罚地咬了咬他的唇。 林郁无措地闭上眼睛,感觉程曦结实修长的体格覆上来,本能地想往后退,却被搂住了后腰。 唇舌交缠,林郁青涩得不知所措,程曦接吻的风格像极他这个人,极具侵略性,勾住林郁的软舌,只是稍一玩弄,未经人事的小理科生连腿都软下来,还好程曦捞住了他,在他耳边轻声笑:“好不好玩?” 林郁整张脸通红,窘得头上都要冒烟,正准备说话,程曦又把眼镜给他架了回来。 林郁皱了皱眉头,把脸别开了。 “你很熟练……”他的声音虽然低,却很清晰。 程曦一眼就看穿了他心思。 “小鱼,”他揉了揉林郁头发,低头抵着他额头,唇角带勾,眼睛带着温暖的笑意,一直看到林郁的眼睛深处来。 “别生气,以后只会和你一个人练习。” 第102章 白鸿 程曦把火锅端出去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大年夜,外面一片喧哗,万家灯火,鞭炮烟花响个不停,林家的窗帘半挽着,外面偶尔有极漂亮的烟花绽放,照得半个客厅都是流光溢彩。那些黄花梨家具沉静地摆放在客厅中,有一种中式的温和而隽永的美感。 “好了,菜做好了。”程曦端着汤锅上桌,林郁在旁边小心翼翼地跟着,大概是怕他摔着,程曦看得笑起来:“小鱼去拿碗筷吧,小心被我撞到。” 他笑起来的样子太过灿烂,连对他有些许成见的林妈妈都被融化了,眼睛里也带上点笑意来。至于林爸爸,更是从看到火锅的那瞬间就睁大了眼睛——单从外表看来,林爸爸大概就是那种“科学怪人”的原型,头发乱糟糟,衬衫也皱巴巴,一个衬衫领子还折在里面,整个人不知道是没睡醒还是在思考问题,反应都慢半拍,林郁在摆碗筷,他坐在桌子边上,两个对峙了大概两秒,他才反应过来,把林郁放过去。 林郁认真地把碗一个个摆好,然后摆上酒盏,筷子,林郁家的筷子很漂亮,莹白如玉,细腻如脂,筷头上雕了一朵半开的牡丹花,雕工精致得让人垂怜,在灯光下,整双筷子带着温暖的光泽,看上去十分柔和。 “象牙筷?”程曦看了一眼。 “不是,”林爸爸扶了扶眼镜,眼睛仍然盯着正沸腾的火锅汤底,目不斜视地解释:“是我在实验室里用羟磷灰石和磷酸钙那些东西模拟象牙的结构做的,其实严格来说,也可以称之为象牙。” “是因为妈说非洲偷猎野象的情况很严重,她身为一个玩古董的,应该做点什么。”比林爸爸“更懂人情世故一点”的林郁给程曦解释:“所以爸爸就用仿生学做了这个,现在关键是要把成本给降下来,如果有和天然的象牙一模一样的东西出现,而且价格还低于天然象牙,那么天然象牙就会慢慢被淘汰出市场了。妈说看问题要看到关键点,堵不如疏。” 如果是个普通人,也许反应过来都要一段时间。 但程曦毕竟是程曦。 他把最后一个红烧肉放在桌上,然后微微笑了。 “伯母确实是高人。我们经济学有句话,是说:资本只要有10%的利润,它就会到处被人使用;有20%,就会活泼起来;有50%,就会引起积极的冒险;有100%,就会使人不顾一切法律;有300%,就会使人不怕犯罪,甚至不怕绞首的危险。所以光靠法律,是阻止不了那些偷猎者的。从源头抓起就行不通了。”他态度谦虚,也不卖弄:“而且象牙的质地很独特,目前在奢侈材料里还没有可以取代它的,就像皮草,大部分消费得起的人不会因为保护动物而拒绝使用。就算有十分之一的人购买,都是可观的消费能力。所以从消费的这一端阻止也行不通。” “都说学术精进,一通百通,伯母竟然能想到从中间的环节去干预,”程曦笑起来无比真挚,赞扬道:“实在是大智慧。” 有个笑话是说有个弄臣拍马屁,皇上勃然大怒,身边的近臣趁机奉承道:“陛下英明,亲贤臣,远小人,社稷有福,黎民有福。”皇上顿时龙颜大悦。 这世上没人不喜欢听好话,你说好话别人却嫌你阿谀,只能说你说得不够高端,没说到点上。一般的“伯母真显年轻”“伯母的菜做得好吃”搬到林妈妈面前,实在不够看。只有像程曦这样引经据典,娓娓道来,连林爸爸都在一边赞同地点头,被称为“大智慧”的林妈妈自然也心花怒放。 “哪有什么智慧,不过是责任所在而已。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我自己是收古董的,懂牙雕,也希望牙雕能够传承下去,又不希望破坏生态,自然要想个办法才行。”林妈妈语气淡定,嘴角却是翘起来的:“别光说话,生菜熟了,吃菜吃菜。” 林家的灯是宫灯形状,灯光是暖色的,饭桌上满满一桌菜,毕竟是南仲远指导的,红烧鱼虽然尾巴有点焦了也还过得去,炖鸡香味四溢,红烧肉软糯弹牙,当中的火锅周围团团围着十几样材料拼盘,青翠的生菜,金针菇,蘑菇,冬瓜,一片一片的牛羊肉,毛肚,团团围住,一锅红通通的汤底,烧得正沸,一个个小红辣椒浮上来,刚下去的牛肉丸在汤里翻滚,金针菇都浮了上来,连空气里都弥漫着麻辣的香味。 林爸爸已经吃掉三颗牛肉丸,看程曦和自家夫人讨论完了,于是一边夹生菜一边没有眼色地发表评论:“其实从生物学的角度讲,如果野象被人类灭亡了,也算是自然规律,毕竟人也是自然界的一种动物……” “自然界的物种灭绝,大多是基于食物链的断裂。”林郁被辣得耳朵通红,喝了一口水,也加入讨论中:“但是人类猎取其他物种,不是出于生存的需要,而是出于心理需求。而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讲,人类的心理需求是无穷尽的。如果使用象牙是为了炫耀,以后还会捕捉翠鸟,还会砍伐紫檀木,还会猎杀濒危鸟类做标本,那么就势必导致更多物种的灭绝。这不符合自然界的发展规律,因为每个生态系统的调节能力都是有限的。” 在林郁说话的时候,林爸爸一直在认真地研究自己夹上来的生菜,看到林郁快说完了,赶紧吃了下去。 “心理学是伪科学。”他直截了当地说:“心理学没有存在的意义。” 和白小胥那种伪学霸不同,林爸爸和林郁这两个真学霸讨论起问题来,不是引用科学知识为自己的论点撑腰,而是在讨论中不断用科学知识去分析,最后得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就算那个答案和自己的立场不一样。他们大概没有那种“我的立场就是对的,我一定要证明这一点”的执着,他们更喜欢真理。所以两个理科生只会讨论,吵不起来。 “我没有否认这一点。”林郁认真地说:“科学应当有真理可循的,所以心理学应该归入人文,和八字星座那些通过总结规律得出来的东西混在一起。但是,这个问题是关于心理学的,所以我才用心理学分析。” “用心理学分析有什么用,最后还不是得用化学解决?心理学能造出象牙吗?”林爸爸面无表情地说。 “其实我觉得你用的解决方法不属于化学的范畴,”林郁认真地说:“这只是几层物质的叠加过程,没有发生化学反应,应该属于我们物理学的范畴……” 林爸爸差点掀桌而起,气得头发都竖起来:“你敢说这不是化学……” 整个S城,这么多的家庭,在这么温馨的大年夜,阖家团圆,满桌鱼肉,大概也只有林家是在这样“和谐”的科学讨论中度过的了。林妈妈反正是习以为常了,自己拖了一个鸡腿过来吃,中途还帮林爸爸整理了一下衬衫领子。等到林爸爸和林郁各自报化学公式的时候,她已经吃完鸡腿了,顺便偏头看了一眼程曦。 出乎她意料的,有着不凡气度的俊美青年,并没有流露出一点不耐烦的意思,而是神色温柔地看着正和林爸爸争辩的林郁。 沈白鸿惊讶地看着他。 无论如何,对于一个外行来说,林郁和林爸爸讨论的东西,都是一些完全无意义的字节而已——尤其是在他们已经开始扯到18世纪那些现代化学奠基人的情况下。连她都懒得去管这两个人说了什么,当噪音听就是,反正又打不起来。 但是这个在未见面的时候就让她抱有成见的青年,却用这样温柔的目光,注视着正争辩得耳廓通红的林郁,只是偶尔吃一点东西。他的神色温和,眼睛里却带着笑意,仿佛他注视的人,并不是什么孤僻古板的书呆子,而是要珍重毕生的珍宝。 林妈妈低下了头。 她笑了起来。 大概。 很多很多年前,那个叫沈白鸿的姑娘,也是这样凝视着那个瘦瘦高高的叫林子铮的青年的吧…… - 这些年来,她总担心,担心林郁不会照顾自己,担心他会被同学欺负,担心他一个人会觉得孤独。她是他的母亲,只能陪他走半辈子,总有一天,她会离去,他的父亲也会离去,他一个人孤单单在这世界上,该怎么办呢?这世界这么现实,他却连一个朋友都没有。 她永远记得,林郁读中学的时候,她去看他,正是下课,无数学生从教学楼里涌出来,他走在人群的边缘,孤零零地一个人,拿着书,背上还贴着同学恶作剧的纸条,没有人提醒他,没有人跟他说话,大概是怕同学欺负,他一个人走到食堂,打了饭躲在花坛旁边吃,吃着吃着,他看见自己脚边上有一朵从水泥裂缝里长出来的蒲公英,忽然笑了一笑。 这场景常常出现在她梦里,让她夜不能寐。她这样害怕,人生百年,有朝一日,她撒手西去,谁能陪着他,有谁会知道,他不是怪胎,他不是书呆子,有谁能看到,他也曾在某个下午,对着一朵皱巴巴的花微笑过。 他不是傻子,他也有心,别人打他,他也会疼。别人骂他,他也会伤心。他很善良,她教会他绅士,教会他宽容,教会他正直友善,教会他一往情深。但是,却没教会他,怎么找到那个会对他好的人。 还好,这世界总是很公平。 有些人虽然迟到了,但终于到来。 第103章 礼物 虽然其中夹杂着物理学院在读学生和化学家的互相攻击,但是这顿年夜饭还是颇温馨的。 林家的一家三口都能吃辣,火锅材料被扫去了大半。家属楼里家家户户大都吃完晚饭了,孩子们在楼下打闹,放烟花。桌上一片狼藉,但这份狼藉却让人觉得温暖,是属于家里的狼藉,有种人间烟火的意味。 程曦伸手准备收拾残局,被林妈妈拦住了。 “放着放着,这不用你做……”林妈妈瞥了一眼正和林郁讨论原子物理的林爸爸,挑起眉毛:“林子铮!” 林爸爸慢吞吞地站了起来,把桌上那些碗筷一个叠一个地放好,不得不说读理科还是有点用,对碗的大小估算得很准确,所以碗叠得是非常整齐。 程曦毕竟是负荆请罪来的,站在旁边有点想帮忙的意思,林妈妈示意不用:“他经常洗碗的,不用你帮忙。” “是的。”林郁佐证林妈妈的话:“我爸洗碗洗得很干净的。” - 林家只有两间卧室,书房倒是有两三间,程曦只能和林郁睡在一起,林家暂时也找不到第三张床,林妈妈翻出一床被子,放到林郁床上。 “两个男孩子的话,一起睡也没关系吧……”林妈妈一边铺床一边自言自语地说。 程曦在一边听着,嘴角翘了起来,看见林郁一脸还不知道发生什么事地在旁边整理自己桌上的书,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发。 林妈妈铺好床,从睡衣口袋里拿出两个红包。 “嗯,程曦今年是第一次来,这个红包给你。”林妈妈把另外一个红包给了林郁,和往年一样习惯性地嘱咐道:“新的一年要乖,要好好学习。” “知道了。”林郁接了过来,看程曦一副没反应过来的样子,认真地告诉他:“因为你还在读书,所以会有红包的。如果工作了就没有了。” 这普天之下,大概也只有林郁,会认为林妈妈给程曦红包是因为程曦还在读书。 而这房间里另外的两个聪明人,大概从程曦伸手接过红包的那一瞬间,就已经达成了某个心照不宣的共识。 对于这个共识,正在仔细研究红包的林郁是一辈子都不会知道了。 “时间不早了,早点休息吧。”林妈妈笑眯眯地带上房门,阻止了林郁:“小郁,现在还不能拆红包。” “我知道。”林郁对于所有未知数目的东西都有一种要确认的冲动:“要等一个人的时候拆。” 林妈妈笑了笑,带上了房门。 - “小鱼……” “你什么时候去上厕所?” “为什么我要上厕所?” “因为我要等一个人的时候拆红包。” 这世界上大概有一种人,是总能让人哭笑不得的。 “小鱼……”程曦伸手骚扰正拿着红包对着光看的林郁,他手比林郁长,一伸手就把林郁的红包拿了过来。三两下拆开,顿时笑了起来。 “没我的多。” 林郁惊讶地看着他。 “为什么?” 程曦笑了起来,眼睛眯得狭长,嘴角带着温柔笑意。 被他笑得红了耳朵的林郁,大概也永远也不会知道,为什么林妈妈给林郁的红包比他的要多。 - “小鱼,其实我今天很开心。” “嗯,节日是会让人开心的。”林郁认真地回答:“节日的起源,就是在原始社会……” “不是因为这个。”程曦已经习惯了他的天马行空。 “哦。” “说起来的,这还是我人生第一次收到红包。” “我知道了。”林郁表示自己完全理解:“我四岁有自我意识之后第一次收到红包,也是很开心的。” - 林郁大概永远也不会知道,程曦人生第一次收到红包,意味着什么。 十九年来,他没有过过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年。 因为,过年的那一天,陪在他身边的,也不是他真正的亲人。 虽然秦夫人的礼物都很贵重,但沈家,是担得起这份重礼的。 收养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并不是单纯地付出学费和生活费那么简单。何况,这个孩子,从小就异常聪明冷静,也从来没有把这里当成自己真正的家。 节日,新年,庆祝,纪念日。有他在的话,气氛总是尴尬的,原本温馨和谐的一家三口,旁边坐着一个身份尊贵的客人,束手束脚,每个人都过得不开心。 所以他从小就常往外面跑,他并不是没有眼色的人,尽管沈家父母从未说过什么,但他知道自己是怎样的存在。 他性格里的那些冷眼看世界的疏离,那些漫不经心,玩世不恭。并不是装出来的,没人教他什么是温馨美满的家庭,没人教他被爱和爱人,如果可以,他也能彬彬有礼,如同世家里教养出来的少爷。如果他愿意,他也能情深似海。但是在他心里,那个真正的程曦,就站在旁边,冷冷地看着这一切。 林郁带给他的,并不是人生第一个红包而已。 他教会他什么是爱情,什么是真正地去爱一个人。 他虽然什么都不懂,却是最好的老师。 - 时间在静静流淌,那些累累的书籍在黑暗中沉默着,林郁已经睡着了,呼吸平稳,窗外的雪光照进来,没有了眼镜的遮掩,他的轮廓精致秀气,半张脸陷在这枕头里。程曦双手枕着头,安静地看着他。 他这辈子从未有过这样平和的时候。 原来爱是这么好的东西,竟然会让人觉得就这样渡过一辈子都没关系。 林郁说爱让人不怕死。 其实爱让人不怕任何事。 很多人说为了什么放弃了爱情,仿佛爱情是什么易碎的玻璃,其实那只能说明,他们遇上的并不算真正的爱情。 因为爱情本身,就足以打败一切。 - 已经到零点,林爸爸在守夜,客厅传来倒计时的声音,程曦侧过头,替林郁把盖在侧脸上的头发捏到耳后,在他脸颊上轻轻一吻。 无关欲望,无关冲动。只是感激。 这世界上有六十亿人,而我终于遇见你。 “晚安,小鱼。” - 新年的几天,程曦一直呆在林郁家,林家亲戚并不多,拜年的人只是陆陆续续有来。中途晏斯梵过来一趟,给程曦送了点东西。 是程曦给林家父母准备的礼物。 具体什么东西,林郁是没见到,林妈妈那件似乎是古画,程曦说是让林妈妈看一看,等林妈妈看得爱不释手的时候,就说送给林妈妈了。所以这两天林妈妈都泡在工作室裱画,三个男人留在家里煮面吃。至于林爸爸这种不谙世事的科学家,就不需要用套路了,只是送的东西危险,所以是直接送去实验室的,下属打电话来的时候林爸爸正在喝粥,慢吞吞接了电话,又坐回来,想了一会,问程曦:“你没有犯法吧?” “没有。”程曦保证:“有客户是弄这个的,是国外来的,不犯法的。” 林爸爸放心地继续喝粥了。 林郁在旁边听了半天,忽然恍然大悟地“啊”了一声。 林爸爸皱起眉头:“小孩子不要管。” 林爸爸在化工做了几年事,前段时间才决定自己做课题,只是课题偏了点,本行的石油化工不做,跑去做量子化学。他不会钻营,课题也又是理论系的,只有学术价值,没有实用价值,秋天交的申请,现在材料还没下来。林郁说的“啊”并不是感叹词,而是锕系化合物,林爸爸做的是锕系化学物的量子化学研究。还好林妈妈不像林郁一样清楚知道化学元素提纯的价格,不然一定不会让林爸爸收下来的。可惜现在只有这两个没有常识的家伙在,所以收得很是心安理得。 当然,林爸爸都一点不觉得自己不谙世故,还很有自觉,觉得应该按照社会礼节给程曦回礼。 于是他喝完了粥,态度优越地跟程曦说:“下次我们小组做室外爆炸试验的时候带你去看。” “我也要去。”林郁在一边朝程曦热烈推荐:“爆炸很好看的!” 程曦万万没想到送个礼物还能送出生命危险来,连忙推辞:“不用了吧,这种专业的地方,我和小郁属于闲杂人等……” “规则的权威已经被破坏了。”林爸爸喝完最后一口粥,很是愤怒:“他们不批我的课题,已经违反了06版《化学锁规章制度汇编》的第十一条,我也要违反第三十七条。这样才算公平。” 第104章 真爱 相比程曦在这边包揽厨房还要承受生命危险,南仲远的新年过得简直太开心,不过乐极生悲,天之涯游戏公司为了圈钱,大年初五就重新开放天梯,廘战自然是早早上线打PK。逐鹿今年的第一场团队PK打到一半,林郁忽然说了一句:“廘战心情不好。” 彼时程曦正坐在他身后用自己电脑看股市,听到这话转过头来看了看。 屏幕上光秃秃的没有一句对话,林郁也没戴耳机。 “你怎么知道他心情不好?”程曦挑起了眉毛,脸上仍然是不动声色。 “我就是知道啊。”林郁犹然不知道危险已近,还认真地跟程曦解释:“我能感觉到他心情的。” “那你感觉我的心情是好是坏呢?”程曦手臂搭在桌子边缘,嘴角虽然带着笑意,眼神却是高深莫测。 林郁就算再迟钝,这时候也觉察到危险了。 “你的心情……好?”林郁探究地看着程曦脸色,看见不对立马改口:“坏。” 程曦笑了起来。 “理科生也可以这么没有原则吗?”他摸了摸林郁的头。 “因为是你啊。”林郁见危机解除,又转回去看屏幕,语气平淡得像在说着‘中午在家吃饭’一样理所当然:“如果是因为你的话,暂时放弃原则也没关系的。” 习惯为程曦放弃原则的林郁大概永远也不会知道,听见这句话的程曦是什么心情。 所以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刚刚还在考验他的程曦,会忽然侧过头来,捏住他的下巴,真心实意地和他接吻。 - 虽然这个年过得很温暖,程曦在林郁家住了几天,还是回到自己住的酒店,时不时打个电话骚扰一下林郁。 秦夫人还是和往年一样,让老林送了红包过来,还有些年轻人喜欢的电子产品,不过这次程曦没收。 “我已经开始自己赚钱了,以后再收这些东西都不合适了。”他手扶着门,是完全拒绝的姿态,脸上表情却优雅得体:“帮我谢谢秦夫人,多谢她这些年的照顾。” 老林暗自心惊。 他也算是看着程曦长大的,这些年秦夫人的消息多由他传递,他看着这个带着秦夫人影子的青年渐渐长成玩世不恭的样子,整天无所事事,心里并不好受。但是真到了今天,他摆脱了家族的阴影,要自己闯出一番天地来的时候。老林才知道,原来他从来都不想和自己的亲生父母再有任何的牵绊。扶持也好,帮助也好,他都不需要。 这大概是他一直以来的想法,只不过到今天终于可以实现了而已。 而秦夫人这些年来,一直压制着他。就算程则钧都决定松手了,她还是一意孤行地束缚着程曦,到底是担心程曦的安全,还是怕自己一松手,龙回大海,虎入丛林,从此天高海阔,程曦再也不会回头看他们一眼。 不过,此时一切都不重要了。 舍得不舍得,都已经放了。尘埃落定,万事皆休,以后成王败寇,都是程曦的造化。 老林从西装的口袋里,拿出一个小小的盒子。 “来之前,夫人跟我说,如果你不肯收东西了,就把这个给你。” 程曦接过了盒子。 紫色天鹅绒磨得有点旧了,大概是常常拿出来把玩的,打开盒盖,丝绸的衬里上,躺着两枚银色的戒指。 程曦的眼睛先还是漫不经心地半眯着,但是瞟见戒指内圈的刻字之后,他的眼睛忽然睁开了。 “这是……” 老林只是垂手站在一边,神色恭敬。 二十年已过,是非功过,由不得他一个下人来置喙。这对戒指的意义太过重大,由他来传递,都稍显亵渎。 当年北京城里一场大雪,从此恩断义绝。林辰碧带走的,除了一个身上流淌着两人血脉的孩子,就只有这一对戒指而已。见证着当年那些惊心动魄的往事。 她知道程曦恨她,恨她自私,恨她这些年的钳制,明明尽不了身为母亲的责任,又要霸占着母亲的位置,所以程曦不愿意爱她。但是,到最后,真正守住那一段陈年往事的人,真正一意孤行地坚持到现在,一直留在那段旧时光,留在那个一家三口的梦里不肯离去的,偏执而可恨的人,只有她而已。 程则钧有他的权力他的宏图,程曦有未来的广阔天地,而她,想要的得不到,秦家百年基业如何兴盛,于她,不过是一片荒芜。 程曦是她儿子,懂她意思。所以收下了那对戒指。 “替我和小鱼谢谢她。” - S大开学早,路边草叶尖上的积雪还没化干净,学生就已经纷纷返校。林郁回学校的下午就上了两节课,程曦去他教室外面接他,他身材挺拔,穿了件驼色的大衣,围着格子围巾,站在那些带着啤酒瓶底眼镜的理科生里,更加显得鹤立鸡群,林郁一眼就看见了他,赶紧走得一点,朝他走了过去。 白小胥不爽地哼了一声,虽然态度恶劣,也没扔下林郁,而是慢悠悠地跟在后面。 “你来了。”林郁看他眼睛里带着笑,自己也开心起来:“我们黎教授今天说我对超弦理论的理解很深刻。” “真厉害。”程曦摸了摸他的头,揽住他肩膀:“饿不饿?” “有点饿。” “带你吃饭去。”程曦看了一眼白小胥,后者跟着晏斯梵在他住的酒店里呆了半个月,两个人说话也算熟稔:“白小胥也来吧。” “我要吃南仲远做的饭!”白小胥看林郁一副心思都在程曦身上,一点也没有秋后算账的意思,顿时十分不爽,要求高得很。 “今天可能没机会了。”程曦态度挺好:“阿南失恋了。” 林郁惊讶地看着他。 “那廘战……” “阿南这段时间大概没办法做饭了。”程大少爷当作没听到廘战的名字,带着他们走到停车的地方:“我带你们去吃点别的,小鱼想吃什么?” “可是,”林郁低着头思考了一阵:“廘战还是每天都上线打游戏啊。” “这说明他比较敬业。”程曦耐心好得很,替林郁开了车门:“意大利菜怎么样?” “什么什么……”巨型电灯泡白小胥花了半天时间才搞清楚,追着林郁问:“为什么一会是廘战一会是南仲远,他们有关系吗?他们是一对?” 林郁心不在焉地点头。 “他们是同性恋!”白小胥大惊失色。声音过于大了点,还好是物理学院的学生都有点不太关心八卦,听到的人也只是多看了他两眼而已。 “我和小鱼也是。”程曦云淡风轻地补刀,挑起眉毛:“怎么?有意见?” 别看白小胥背着程曦骂人渣骂得勇敢,其实对于能和他心目中的大魔王晏斯梵做朋友的程曦,他还是有点畏惧的。 “没意见……”白小胥郁闷地缩了回来,小声嘟囔:“可是林郁是我朋友啊。” 他的逻辑是:林郁是我朋友,所以同性恋的事可以忽略不计。但是别人是同性恋的话,我还是要惊讶一下下的。 白小胥被程曦“开解”了,林郁却一直若有所思,坐在车上还一直垂着头思考,等车到了江边,忽然恍然大悟地说了一声:“我知道了。” 程曦开着车,笑了起来:“小鱼知道什么了?” “廘战和我说过,他们一定会分手的。”林郁很认真地告诉程曦:“我那时候跟廘战分析说酒精中毒会导致幻觉,也会造成情绪冲动,所以醉酒之后的事不能相信。廘战跟我说不用担心,他和南仲远在一起不会很久的,他们会很快分手。” 整件事情里,看起来似乎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南仲远站在优势,进可攻退可守,再不济也有南家的雄厚财力供他出国旅游一场艳遇排遣失恋心情,颓废个两三年,又是一条好汉。 但是秦陆却是一直冷静地,等着分手的那一天。 究竟是谁更残忍,已经说不清了。 林郁知道这些事,却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程曦也不准备让他知道,他还记得那个小理科生振振有词地跟他说:“真爱是最好的东西,不要随便放弃……” 但是白小胥显然没有这个觉悟。 “哎,他们为什么分手啊?南仲远做饭那么好吃,秦陆傻吗,干嘛和他分手。”白小胥伏在林郁座椅靠背上,不解地追问。 在白小胥这种吃饭比天大的人眼里,像南仲远这样做饭好吃的人大概就是男神了。 程曦觉得是时候通知一下晏斯梵了。 但林郁的反应却出乎他们的意料。 “秦陆跟我说的理由,是因为家世的差异,和价值观的差异。”林郁认真地跟白小胥解释:“但是在我看来,谈恋爱的事情,跟物质没有关系。如果会因为物质而分手,就不是爱情。因为谈恋爱只要两个人还活着就可以,秦陆赚的钱都可以养活两个人了,虽然南仲远的店在亏本,但是,只要他好好学习经济学,应该可以做到盈利的……” 白小胥听得一愣一愣的,但毕竟是能进物理系的学生,理解能力不错:“咳,你就说他们不是真爱就行了。” “其实也不一定是因为这个,”林郁秉着理科生的严谨,认真地告诉白小胥:“恋爱是个很复杂的问题,可变量很多,有时候也会出于保护对方的考虑,而不愿意走到最后。但如果可以的话,还是要坚持,因为真爱是很好的东西。” 程曦在一边听着,勾了勾唇角。 - 易云攸说,林郁真正打动他的,是那句“真正勇敢的人,是懂世故,而选择不世故的人”, 那么,林郁应该是,知道爱情有多难,却仍然选择爱情的人。 第105章 约会 虽然南仲远没空,但是程曦带他们去的意大利餐馆还是颇让人满意的,装潢很有文艺气质,地中海风格的四角穹顶,灯光柔和,还放着优雅的钢琴曲。整个店堂也没几张桌子,大厨是意大利人,上主菜的时候还出来跟他们打了招呼,只不过白小胥吃鹅肝吃得正HIGH,脸都快埋到盘子里。 白小胥这种人,你是没办法指望他自己反省发现自己是一只巨型电灯泡的,非但如此,他一边嚼着三文鱼一边大肆点评:“程曦,你找的店不错,比那个变态上次带我去的意大利餐厅好多了。” 林郁对他一直对某个“变态”充满敌意的行为十分不赞同,皱着眉头看了他一眼。 程曦也不恼,顺手把手机放了下来,手臂支在桌上,十指交叉,笑得温文尔雅:“你说的变态带你去的是哪里啊?” “也在这附近……这里是靠近静安寺是吧”白小胥趁着晏斯梵不在,大放阙词:“他骗我说有好吃的,带我去那个酒店,就是楼好高的那个,结果那个餐厅叫什么莱昂纳多达芬奇,里面还放一堆油画,简直太装逼了,菜也不好吃,就樱桃还不错,我都没吃饱。那种华而不实的地方只有暴发户才会去的,好好一个餐厅,起个画家的名字,是不是还要往菜里面放颜料啊……” 程曦一直面带微笑地听他对晏斯梵口诛笔伐,听了半天,然后把桌上的手机拿了起来。 “阿梵,都听到了?” 白小胥的话戛然而止,叉子上的牛排“吧嗒”一声,掉在了盘子里。 那瞬间他的表情简直是太精彩。 “……我都听到了。”手机里传来晏斯梵慵懒的声音:“真巧,我现在就在那个只有暴发户才会去的酒店,你们在AdDomus吧,等我吃完这份加了颜料的烤龙虾就过去……” 白小胥脸上的表情已经是万念俱灰了。 “你……”他瞪着程曦,简直是痛心疾首,程曦不为所动,悠然自得地耸肩,他只好去瞪林郁。 林郁正在努力把牛排切下来,程曦顺手把他盘子拿了过来,一块块给他切好。林郁腾出手来,发现白小胥在瞪自己,满头雾水:“怎么了?” “这个人渣欺负我!”白小胥怒指程曦:“他竟然联合那个变态一起暗算我!” “程曦不是人渣。”林郁神色严肃起来:“而且你一直歧视有心理疾病的人是不对的……” 程曦切好牛排,摸了摸林郁的头。 “我早告诉过你的。”他对着怒发冲冠的白小胥笑起来,薄唇带着笑意一字一句地说:“打扰人恋爱,是会遭天谴的。” - 白小胥被晏斯梵拎走的时候,已经上了甜点了。白小胥同学大概是抱着被人欺负了要吃回来的心态,在晏斯梵到来之前,马不停蹄地吃了两份三文鱼,一份鹅肝,还有半份牛排。可惜大业未成,他还没把程曦钱包里的钱吃掉一小半,晏斯梵就到了。 白小胥这人就跟炸毛的猫一样,虽然自己也是个没谈过恋爱的童子鸡,但是整天一副“我很懂人情世故我是恋爱专家”的样子,自我感觉良好得很——当然他也只能唬一唬林郁了,后者对人情世故和恋爱都是一窍不通,经常被他的馊主意唬得一愣一愣的。 晏斯梵一到,看了这场景,简直是又好气又好笑。 AdDomus里面都是西式的两人桌,灯光音乐气氛无一不是最好,隔着桌子和长颈玻璃瓶中的玫瑰,两两对视,简直是约会的圣地。也只有白小胥,硬在两人侧面加了一张椅子,而且点了满桌食物,吃得正欢,晏斯梵到的时候他正在对付一份牛排,三文鱼都已经干掉两盘了。吃得热火朝天旁若无人,还要林郁给他递盐罐,怪不得程曦对他这个巨型灯泡忍无可忍。 林郁看见晏斯梵,惊讶了一下,“啊”了一声,没叫出晏斯梵的名字。说了句“圆周率”。 “晏斯梵。”晏斯梵也不恼,自报家门,翘着一边唇角笑:“白小胥一定跟你说了很多我的坏话。” “才没有。”白小胥简直要掀桌而起,好在他神经大概还没粗到无药可医——当然也可能是舍不得桌上的食物,他只是重重地拍了下桌子:“我说的都是实话,你自己说你是不是精神分裂哎唷……” 晏斯梵像揪住一只猫颈后的软毛一样,捏住了他的后颈,白小胥怕痒,连忙一缩,晏斯梵已经把他从椅子上拎了起来。 “走了。”晏斯梵懒洋洋地和程曦打招呼,手上捏着白小胥的力道却一点不减,白小胥又痒又暴躁,整个人扭来扭去,挣脱不了,把自己扭得像根麻花。 “对了,”程曦一边给林郁倒酒,一边还不忘补上致命一刀:“他刚刚在车上的时候,还说你肯定是个同性恋,因为不敢出柜所以心理扭曲。” “我哪有说不敢出柜哎哟放手,放手……”白小胥属于就算被掐住七寸还不安分的那种,晏斯梵稍微加重了力度,他被捏得筋酥骨软,大叫:“有种你捏一辈子哎哟我错了……” - 虽然无关人等白小胥已经被清理出场,但是两个人之间,也只是林郁认真吃着东西,程曦替他把额前头发别上去而已。 “头发有点长了。”程曦俨然是照顾林郁的保姆一样:“等会带你去剪头发。” “嗯。”林郁安静地点头。 “剪短一点好了。”程曦玩完他头发,手指仍然在他耳廓上流连:“把耳朵剪出来。” 薄薄的耳廓,被他轻捏了两下,轻易就红了,红也红得跟玛瑙一样,烫手。林郁茫然地抬头看着他,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捏自己的耳朵。 餐厅灯光柔和,坐在自己对面的人,看着自己的目光,永远都是这样充满信赖,带着温暖,带着光芒,让人忍不住地想要……彻底侵占。 程曦捏住他下巴,凑过去吻了他。 就算最近常常被程曦这样突如其来地吻,林郁还是有点惊慌失措。他在这种事上似乎永远是新手,每一次都慌张得屏住呼吸,青涩得不像个二十岁的成年人,但他的味道,却是这世间绝无仅有的甜蜜。 灯光旖旎,连音乐似乎都暧昧起来,这个吻似乎带上了点其他的意味——十分危险的意味。 林郁紧张地揪着自己的裤子,这已经成为他这段时间被“袭击”的习惯性动作了。缺氧,头晕,心脏像淹在汽水里,无数的气泡争先恐后地往上冒、往上冒,意识变成了氢气球,轻飘飘地飞起来。 又是在窒息边缘被放过了。 像从天空回到喧闹的人间,耳朵里嗡嗡地作响,血液全集中在了脸上,烧得皮肤都微微疼了,眼睛里水汽弥漫得有点看不清了。 被啃咬得微肿的唇,带着水雾的眼睛,和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的眼神。 是比桌上的提拉米苏可口一百倍的宝贝。 不过,也只能到这里了。 “还是不习惯吗?”程曦摸了摸林郁的头发。 “还……还好。”出身书香世家,对于讨论这种事自然不是很擅长,林郁被问得局促起来,本能地靠向自己熟悉的领域:“不过,如果大脑经常性地缺氧的话,会对神经系统造成损伤,导致记忆力下降……” 程曦已经习惯他这样的语言习惯了。 - 吃完饭出来,天已经擦黑了,外面景观树上的霓虹灯像流星一样,元宵灯节,到处都是火树银花,天色是朦胧的黑,又下了小雪,程曦替林郁打着伞,自己肩头却积了薄薄的一层雪。 虽然林郁做起实验来温度掐得分毫不差,但是自己在生活里却连什么时候添衣减衣都不知道,所以林妈妈给他准备的冬天的衣服都是羽绒服,偏浅色,柔软的衣服,衬着林郁总是一本正经的表情,有点忧国忧民的味道。 程曦送林郁回了寝室,中途还有人电话约他出去喝酒,他笑着拒绝了。那人大概这辈子都没遇到程曦态度这么好的时候,挂电话的时候都有点语无伦次了。 送到楼下,林郁站在楼道口。 “你要回去吗?”他问程曦。 也只有程曦,听得懂他询问的意思。 “我要回酒店去了。”程曦跟他交代自己的住处:“学校我不准备回了,我辍学了。” 林郁顿时露出了思索的表情。 “辍学……”他努力斟酌着词句,不让程曦觉得‘受伤’:“辍学是不对的,人要不断地学习……” 程曦摸了摸他的头。 “嗯嗯,我知道。”程曦耐心地跟他解释:“但是学校已经没有我想学的东西了,其实社会上也能学到很多东西的,是吧?而且我现在是事业期,不是学习期了。” 林郁半懂半不懂地接受了他的答案。 “但是,你还是要住在安全的地方。”林郁告诉他:“二十岁才算是完全成年,酒店的环境太乱了。” 程曦笑了起来。 “说到这个,”他声音温和地问林郁:“小鱼留学的事情,都办好了吧?” 第106章 初心 林郁露出了局促的神情。 “其实,MIT的事……”他似乎不知道说什么好,而且他也不擅长掩饰。 “我知道,小鱼想拒绝offer。”程曦眼神温柔,伸手摸着林郁的头:“小鱼想留下来跟我在一起,是吗?” 雪又下了起来,他肩头落着雪,天这样黑,两个人站得这样近,而一直轻抚着自己头发的手,让人有种被珍重的感觉,瞬间就充满了勇气,仿佛只有站在自己面前的这个人还在这里,全世界都没什么大不了。 林郁抬起头,直视着他。 他的眼神是程曦从未在任何人身上见过的干净,和勇敢。 “我想过了,如果林森有可能开创一个新的物理学分支的话,我大概只能在现有的基础上巩固加深。所以我大概没有办法成为划时代的物理家了,这是根据我的个人能力决定的,不是因为你的关系。”他直视着程曦的眼睛,仿佛他说出的话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而且我喜欢你,我想和你呆在一起,虽然学习很重要,但是谈恋爱也很重要,因为人只有一辈子,每一分每一秒都很重要。” 程曦笑了起来。 本来,只是问一问,然后告诉他,自己可以争取去美国工作,正好去全世界金融家的圣地华尔街“朝圣”,看看那里的丛林法则是否有什么不同。 但是,看着林郁这样一心一意地为自己“牺牲”,心里这种满足的情绪又是怎么回事? 程曦一边鄙视着自己的恶趣味,一边把林郁拥进了怀中。 这样的雪夜,万家灯火,行人神色匆匆,每个人都急着回到家里,喝一碗热汤,和家人坐在一起。但他此刻拥抱的,就是自己唯一的“家人”。 “我会快点找一个房子。”程曦在林郁耳边轻声说:“会有书架,有地毯,有很会做菜的厨师,有壁炉,你可以坐在壁炉前面看书,我在旁边赚钱,等到了夏天,我跟你去美国。” 不等林郁惊讶地睁大眼睛,他低声说上最后一句:“顺便问一句,你喜欢坐飞机吗?” - 整个春天,林郁都在被白小胥鄙视的“谈恋爱谈到忘了自己姓什么”的状态中度过。 程曦是个很强大的人,做事效率很高,他找的房子离林郁学校近,每天开车送林郁上学,三月的时候世纪公园在开梅花展,漂亮得很,因为要去学校,没有开跑车,开的是尚算低调的迈巴赫,路过的时候正好赶上落花,林郁趴在窗口看,一阵暖风,满地梅花纷纷迎面飞来。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里,林郁都时不时地在车厢角落里发现没被清理掉的花瓣。 今年S城的春天来得有点迟疑,朝来寒雨晚来风,天气阴冷得很,花匠移来的重瓣桃花,零零散散开了半树,一场暴雨下来,风流云散,凄凉得很。好在房子里温暖又干燥,林郁坐在壁炉前面写作业,程曦拿着电脑看财务报表,偶尔伸手揉揉林郁的头发。 程曦是适合做大事的人,他身边的朋友,晏斯梵太懒,易云攸太稳,南仲远也就开餐馆的出息,也只有他,果敢强悍,能从零开始一步步杀上来。偏偏他骨子里又沉得下来,每天呆在书房里对着屏幕,不浮不躁。替他出面的那个股票经纪人叫陈镛,刚开始还当他是富家公子无聊玩票,结果被Titan这名头shock到。后来跟他共事久了,才真心折服。程曦算是工作狂,不过不是一天工作16个小时那种,而是在8个小时内做完16个小时的事。商场其实是很讲道理的地方,因为数目就摆在那里,高下立现,根本不需要言语。陈镛年纪比他大一轮,现在对他死心塌地,程曦用得很顺手,秦夫人关了他一个月,他出来之后又把陈镛捞了出来,重振旗鼓。 他不出面,除了给自己留退路,更多的是不想私生活曝光——S城娱乐业这样发达,他这样年轻,又是金融界新锐,私生活逃不过镜头,林郁生活的环境太干净,他不想让林郁冒一点险,宁愿自己隐姓埋名。 所以现在S城金融界都知道陈镛背后还藏着一个人,神秘,冷静,还谢绝各类应酬。有报纸估计他年纪至少三十岁以上,列举各种证据,井井有条,他当笑话看过,拿来给林郁打草稿。 也难怪外界把他年龄往上猜——年少多锐气,S城各界龙头家族,有为年轻人不在少数,那些富二代,新锐,名媛,哪一个不是镜头常客,舞会party一场又一场,慈善晚会更是跟秀场一样,这才是他这个年纪的年轻人该有的常态。 但他的心境已经跨过了这段。说起来还算是程则钧的功劳,他最桀骜最得意的时候,压了他整整四年,如今他天赋还在,能力也还在,眼光却比那些同龄人开阔得多。在他眼里,他的敌人从来不是那些还在享受生活的少爷们,而是那些少爷们的父辈——那些已经占据了一方的巨头们。 所以他的行事风格简练且铁血,从来不做多余的事情,也没有让人遐想的噱头。各种party的邀请函源源不断地送过来,那些名媛小姐们卯足了劲等他现身,他却一概拒绝。以至于有人在晚宴上开起玩笑,说他肯定是怕自己的尊容吓到人,所以避而不见。这话辗转传到他这里,他只当是看幼儿园小孩吵架。 当然,那些讲着俏皮话猜他私生活很无聊的名媛们,大概永远不会想到,他没有去参加那些晚宴party,没有去跳舞去听音乐会去拍卖场去赛马,躲在家里,竟然是在玩游戏。 玩的还是一款网游。 这款网游自然是天之涯。 窗外下着瓢泼大雨,房子里面,程曦穿着衬衫,嚼着戒烟糖,坐在地毯上玩游戏。 其实他前段时间被那两位身为他父母的“大人物”折腾来折腾去,烟没少吸,而且回来后整天高强度的工作也是靠烟和咖啡提神,之所以再次戒烟,就是因为目前正坐在他面前的某个叫林郁的理科生。 林郁留学的事情确定下来之后,去学校去得渐渐少了,专心在家里做课题,因为他在身边,所以程曦才决定戒烟。 林郁谈恋爱的方式也很理科生,时间划分成一块一块的,什么时候工作,什么时候聊天。这让程大帮主很不开心——因果报应不爽,他老人家当初对缠着自己的各类前女友无言以对的时候,可没想到自己也会有变成恋爱中不满被冷落的一方的那天。 好在林郁还是很在意程曦的,做课题做到一半,程曦起身倒水,从他边上走过去,摸摸他的头,或者凑在他脸颊上亲一口,他都会后知后觉地抬起头来,然后像棵向日葵一样,跟着程曦转头,一直看到他倒了水走回去,然后发一会呆,继续做课题。 程曦和课题争了一会宠,周末天梯大战,团队PK场挤得人山人海,他就拉着林郁打天梯。 逐鹿的人已经被程曦虐惯了,一看他上线,开心得跟过年一样,把世界频道刷出残影来。尤其是PP和药药药,明明天天在PK场殴打小朋友殴打得正开心,看见程曦马上假哭,一边哭还一边诉苦,不知道的还以为程曦不在的时候逐鹿被狼族欺负得多惨。 有林郁管账,而且帮派里不像以前一样阶级森严,而是给新人上位的机会,逐鹿这段时间发展得很不错,虽然还没有把拜月亭建起来,但还是富得流油。而且由于林郁扶持,又有流夕七月这些宅到发霉的家伙全身心投入,现在帮派里的生活玩家已经相当壮大,连药药药这种PK流都练了烹饪技能,做了一堆烤鱼给PP的麒麟宝宝吃。 不过程曦对生活技能没什么兴趣,一上线就抓齐屠龙副本的六个人去打团队PK,PP顿时激动得不行,因为这些天程曦不在线的时候他收了个小弟,就是那个异常暴躁的“杀尽天下联盟狗”,后者经常被生活玩家叫去帮他们做事,而且还是点名要他去,其实就是为了欣赏他炸毛的样子。PP整天跟他吹嘘自己当初跟着程曦横扫二区的光荣事迹,搞得那小弟对程曦崇拜得不行。一看程曦要打PK了,赶紧带了小弟来旁观。 前两盘遇到的都是些二流队伍,砍瓜切菜一般。程曦和晏斯梵玩游戏的风格很相似,都是那种很“灵”的,一点就透,战场之上瞬息万变,他们两个都是能在一秒中做出正确决策的人,何况逐鹿是程曦一手带起来的,虽然很久没上线,也不需要多少磨合,仍然打得气势很足。 第二盘打完,刚回到房间页面,饮血之刃的邀请就发了过来,显然是等了逐鹿很久了。 过了一个年,饮血之刃大换血,除了原本的云麓和浣花之外,基本就没什么原来的队员了。论坛上流言纷纷,各个版本都有,其中占据主力的版本是说他们被一个职业俱乐部收购了,那个俱乐部准备进军天之涯,饮血之刃的人都成了职业选手,开直播打比赛赚钱。原来的队员菜一点的都被清洗掉了。 第一局就打得很惊险,饮血之刃仍然是旧战术,只是其他位置都强出不少,云麓输出爆表,一直风筝,还有浣花护航,程曦勉强突到后排,把对面的云麓打残,却没有人能补上最后一刀,廘战的大被挡掉,PP准备潜行过去杀云麓,被浣花的大打出潜行状态,接上控制,一套秒掉。 逐鹿的人都是老队员了,心态很快调整好,第二局也是险象环生,本来以弓手为主的队伍是耗不过以云麓为核心的队伍,因为相比之下弓手手短,要去点人就得隔着自家的前排,基本就只能点到对面的前排。但是云麓的技能能从后排甩到这边的后排,所以打消耗战是没有前途的。 但是程曦毕竟号称全服第一弓手,躲技能躲得相当漂亮,虽然青柠果被打残,他却是满血满状态,直接配合廘战打对面前排,青柠果虽然被耗得半血但是对面无法准确把技能扔到他身上,杀不了他。程曦却配合廘战直接把对面战士点到半血,然后劈砍三连招晕住对面战士,对面浣花按捺不住,直接冲过来解晕救人,被醉翁之意不在酒的程曦击飞,廘战果断跟大,配合PP秒掉对面浣花,赢了第二局。 “这盘我们怎么打?”第三局读地图的时候,林郁问程曦。 “直接杀他们云麓。”程曦坐在林郁对面,两人一人腿边摆一杯红茶,壁炉里的火光温暖,照得人的轮廓都柔和起来。 “有浣花在,很难杀的。”身负刺杀重任的PP有点气馁。 “可以杀。”程曦难得耐心讲解:“他们队伍的浣花和云麓之间出问题了,没有以前那么默契同进同退,我先和对面战士换血,你们趁浣花分心时候杀云麓。” 第三盘是很精彩的一局。 程曦和对面战士纠缠,打来打去耗了半天,两边拉锯战,对面抓到逐鹿的阵型分散,战士直接侧身突走位靠前的廘战,被廘战击退,程曦冲过去切他们后排,晕住浣花,药药药跟大招,九柄长剑呼啸而下,对面浣花把盾给了自己。 于是对面云麓直接被钉在了地上,血量还剩至少八成,潜行的PP直接现身开大秒云麓,一套爆发下来打到残血,可惜浣花已经反映过来,各种控制加血都扔上来,云麓逃远,眼看PP追杀无望,绿光从天而降,PP血直接回满,负面效果移除,追上去一个影分身,抛出飞镖杀掉云麓。 对面直接崩盘了。 团队PK打了这么久,输赢倒没有以前重要了,只有PP的小弟刷了两条世界,其余人都只是点开逐鹿的天梯积分榜看看到手的三分。 饮血之刃的人一出地图就退了房间。只有云麓和浣花留在房间里,也没有说话,只是挂着两个名字,“暗夜之兆”“黎明之殇”,仍然像初次见面一样的工整。 PP在YY里说了一句:“这两个人不会正在打字吵架吧。” 他话刚说完,身为云麓的暗夜之兆就退出了房间。 黎明之殇仍然留在那里。 团队PK房位置分为两排,每一排都有八个位置,逐鹿这边是整齐划一的八个人,而另外一边,只有黎明之殇一个人孤零零地挂在那里。 就算是身为对手的逐鹿的人,也觉得有点悲凉。 【房间】烽火:其实这局不算你的失误。 他说的是实话,饮血之刃换血,新队友这么多,浣花身为团队之魂,本来就要照顾到每一个队员,是暗夜之兆自己没能习惯没有浣花贴身保护的团战。 【房间】黎明之殇:希望我的决定没错吧。 【房间】黎明之殇:你们打得很好。 【房间】子非鱼:谢谢。 【房间】黎明之殇:瞬间秒人向来是你们队伍的风格,如果能够一直保持下去的话,冥皇也不会是你们的对手。 【房间】烽火:你们的消耗流也不错。 【房间】黎明之殇:其实我也不知道我们现在算什么流,我们饮血现在都烂透了。 房间里沉默了一会。 【房间】廘战:勿忘初心。 不知道为什么,所有人都觉得,这个时候,他来说这句话是最合适的。 【房间】黎明之殇:勿忘初心。 【系统】黎明之殇退出了房间。 逐鹿的人,其实都不是什么成天感慨万千的人,只是在这时候,多多少少地有一种兔死狐悲的伤感。毕竟当初饮血之刃初露锋芒的时候,逐鹿也是见证者之一,最巅峰时连胜二十场,至今仍然是整个游戏里的传奇。 但是没有什么是不变的。 游戏之所以虚幻,并不是因为它脱离现实。相反的,游戏源于现实,高于现实,现实里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在游戏里照样有,现实中的攀比,金钱,在游戏里以装备和等级表现出来。但是游戏也有很多比现实美好的地方,现实里没有的美丽风景,现实里没有的规律——只要努力,就会有回报,就会得到经验值。每一个任务,都会告诉你应当怎么去做,赚钱,采药,钓鱼,NPC的好感度,买卖东西,都是这样简单明了地告诉你…… 但是人活在现实里。 最终的最终,所有的事情都要用现实的标准来衡量,游戏里的朋友,这一秒也许还在一起刷着副本,下一秒也许就江湖不再见。今天也许还在发着私聊,明天也许就已经卖号退出游戏,所有的牵绊,只有一个脆弱的游戏ID而已,删了,就没了,就算转嫁到QQ,到手机,到现实,但是不在一起玩游戏的友谊,又能持续多久。 黎明之殇是聪明人,太聪明,所以不甘心,所以想留住这些。 可惜他不懂。 生活,就是你问它要一样东西,它却先拿走你另外一样东西。 也许这时候你才知道,哪样最重要。 - 林郁被程曦摸着自己头的手拉回了思绪。 “小鱼,阿云要回来了。” 第107章 记得 易云攸这趟回来,是来处理一些易家的事务。 易家和沈家不同,虽然在庞然大物的秦家面前都只能算小富即安,但这两年沈家仍然是老样子,易家从事的酒店却遇到了机遇。蛋糕变大之后自然有人蠢蠢欲动,易云攸提前去北京,除了扮一个接手祖业之后不尊敬长辈只知道按规章办事的初生牛犊,来震慑那些不安分的亲戚之外,也确实是因为他有这个才能。 他父亲是地道的老好人,母亲是贤妻良母,他是独生子,年轻,有才能,有闯劲,一个大学读下来,身边朋友非富即贵。南家做餐饮,陆家做建筑,晏斯梵虽然性格冷漠点,有程曦这一层关系,也是关键时候能动用的人脉。 北京于程曦,是凶地,于他,却是施展身手的广阔天地,风生水起。 他回S城时,正是下午,S城正在融雪,一个大晴天,阳光照得雪光晶莹,林郁跟着程曦去接他,他随身带着秘书,高挑白皙,妆容精致,这趟回S城,除了跟这边的朋友聚一聚,更多的是彻查一下易家在这边的产业,现在易家的重心要迁到北方。南方竞争大,易家后台不算硬,挤在这边也是寸步难行,不如收拾旧河山,在北方稳扎稳打,一步步来。 林郁看见他,已经有点认不出来了。 在学校时候清爽碎发,嘴角都带着笑意,眼睛十分温柔的那个易云攸,如今剪短了头发,穿起了墨蓝色西装,衬衫领带一丝不苟,向来温文尔雅的笑容里,也多了点别的东西。 程曦倒是不惊讶,他昨天刚完成一场并购,忙到凌晨四点,睡了两个小时,开着车来接人,衬衫都没换,神色也慵懒,那秘书看了他一眼,皱了皱眉头。但程曦一笑,她又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看来在那边过得不错,”程曦懒洋洋抬起拳头和他碰了一下:“阿南已经在酒店等你请吃饭了。” 易云攸答了声好,目光落到了林郁身上:“小鱼。” 林郁正在低头研究秘书的腿上穿的丝袜是什么保温的材质为什么这么薄,被他吓了一跳,连忙抬起头来:“在!” 连程曦都笑了起来,揉了揉他头发。 “最近过得好吗?” “还好。”林郁心不在焉地回答,他对这种装扮的易云攸还是有点反应不过来,总是有点走神。 所以他没有看见,易云攸眼底那一如当初的温柔。 - 午饭就在易云攸家的酒店吃的。程曦虽然在朋友里也是大少爷一样,其实并不是全无心肝,有逗比朋友弄不清状况,嚷着要易云攸请全海鲜宴吃金龙鱼,被程曦踹了两脚之后默默接受了在酒店吃的决定。那些没心没肺的家伙不清楚,程曦却心知肚明,易云攸如今算是大半个一家之主,已经不是当初可以随意挥霍的纨绔子弟。 席上南仲远也在,他被失恋弄得失魂落魄的,饭都没吃什么,只是喝酒,林郁坐在他旁边,一直在仔细观察他。 下午易云攸去查账,其余人开着车各玩各的,天气冷得很,也没折腾出什么。晚上陆沉电话过来,说在Richy定了座,给易云攸接风。 陆沉那拨人,和程曦身边这拨人,其实最开始是一起玩的,后来陆陆续续分成了两拨,个中原因除了陆沉和程曦的分道扬镳之外,还掺杂着一个陆玲珑。 南仲远当年生龙活虎的时候,曾经开过玩笑说陆沉是妹控,也不算夸大其词,陆家两兄妹是龙凤胎,感情好得很,他的视角和天下的好哥哥一样,觉得全世界没人配得上自己妹妹。 偏偏他妹妹看上了程曦。 陆沉是货真价实的富三代,看起来交友广阔,礼贤下士,其实骨子里满满的优越感。那些朋友比不上他,他自然心胸开阔。偏偏出了一个程曦,父母都不知道是谁,没根没底,周围人却对他信服得很,众星拱月一样。他当然看不惯,对程曦又是鄙夷,又是愤懑。更可恨的是他父母对程曦的态度也很暧昧,颇有几分招驸马的意思。 最终只能分道扬镳。 但这些年来,两拨人其实没断干净,毕竟S城只有这么大,好玩的地方不多,又不是什么深仇大恨,总有玩到一起的时候。而且陆沉的态度也很奇怪,他总是若即若离地和程曦这帮人保持着接触,不知道是想从这边拉人过去,还是想等着看程曦什么时候众叛亲离。 - 程曦整整玩了四年,早就玩腻了,可惜酒吧里面吵得很,没法补觉,只能逗林郁玩。林郁对酒精畏如蛇蝎,警惕地盯着自己前面的饮料。程曦逗他:“小鱼不喜欢这里?” 林郁摇摇头,看了他一眼,又补上一句:“不过如果你很喜欢的话,我们可以一周来一次……” 程曦眼睛里带着笑意看着他。 林郁低头犹豫道:“两次的话,也行的。” 程曦不动声色,勾住他肩膀:“三次呢?” 林郁皱起了眉头,十分为难地思考了半分钟,然后告诉程曦:“但是我要把作业带过来做。” 程曦笑得仰在沙发上,勾住林郁肩膀,把正襟危坐的林郁勾得靠在他肩上,在林郁侧脸上亲了一口。 “因为你不喜欢这里。”他在林郁耳边低声说:“所以以后我一次都不会来。” - “程大少爷最近过得不错啊?”声音很好听,只是带着点骄矜,人也不错,一身低调的顶尖奢侈品牌,从头发丝到脚尖都弥漫着某个阶层特有的气息,显然是来找程曦的:“听说你自己弄了个公司?” 事实上,陆家是能与秦家谈话的那一级的,易云攸南仲远这种的,只能算他的“伴读”,程曦这样身份尴尬的连伴读都够不上,但陆沉偏偏喜欢找程曦“聊天”,而且因为他隐约知道一些程曦身世的眉目,所以还常常夹枪带棒。当然在外人听来是正常的。 “小公司而已。”程曦翘起嘴角,手指仍然绕着林郁的发尾,都说头发软的人脾气好,林郁头发软,对信仰对专业的执着却都不输给林爸爸。 陆沉双手插在裤袋里,看了一眼林郁:“这是?” 林郁反正迟钝,听不出他话里高高在上的意味,还礼貌地自我介绍:“我叫林郁。” 但陆沉没有告诉他自己的名字。 “小鱼是我的童养媳。”程曦仍然是玩世不恭笑着,对陆沉却有点逐客令的意思:“找我有事?” “他们说你在躲懒,叫你过去玩。”陆沉用下巴指了指围在吧台旁边的那一堆人,穿着风格都和他差不多,就算在酒吧里也是相当亮眼的存在,陆玲珑今天穿了高叉的红色旗袍,衣服妖娆,脸却干净到极致,这强烈的对比让人目眩。 程曦站了起来。 “我去打个招呼。”他摸了摸林郁头发,又转向另外一堆人:“易云攸。” 易云攸正支着侧额坐在沙发扶手边和人说话,听到声音回过头来。 “帮我看着小鱼,别让他喝酒。”程曦不管林郁着急辩解“我才不会喝酒”,径自给林郁安排了保姆。 易云攸坐了过来。 在酒吧自然不能穿西装,他穿了一件浅蓝色的衬衫,珍珠贝的扣子,一贯内敛的风格,他坐下来的时候,林郁拘谨地收拢了手脚。 酒吧里仍然是歌舞升平,各有各的风景,满桌的酒,易云攸喝的是威士忌。 “不习惯吗?”他问林郁。 林郁点头。 “不习惯这里,还是我?” “你多一点。”林郁反正向来就诚实,认真地告诉他:“大概占百分之五十七。” “还好不是七十五。”易云攸笑得温文尔雅,看得很开。 林郁思考了一下,还是决定安慰他:“因为人的发型对外貌的影响很大,头发能够模糊边界,还能作为参照对比物。” “只是因为发型吗?” “应该是的。”林郁不忘陈述理由:“因为我觉得你的性格没变。” 易云攸笑了起来。 是真的开心。因为只要坐在他身边,就能感受到温暖——自己曾经离得很近,但最终不得不放弃的温暖。而这一切,他完全不知情。 林郁永远不会知道,在他看着程曦的时候,有一个人,也在很温柔地凝视着他。 “对了,你上次说程曦是在准备给我surprise,但是他没有给我。”林郁忽然想起陈年旧事。 “那你们最后怎么和好的呢?”易云攸问。 “他走到我家里,然后我们就和好了。”林郁向来能抓住事物的要点。 易云攸无奈地笑了。 “他以后会给surprise给你的。”易云攸声音很温柔:“我保证。” 林郁迟疑地看了他一眼。 “那你以后都再也不会上游戏了吗?” 穿着宁采臣衣服的云无意,是林郁在游戏里的第一个朋友的云无意,在新手村外的荒山上,某个偏僻的角落里,笑着跟他打招呼的,温暖而和善的云无意。还有一起下敦煌副本,一起屠龙,曾经说要带他跑地图,曾经千里迢迢跑到他采药的平原,想要跟他说一件很重要的事,最终却什么都没有说的云无意。 他总是温柔,温柔得让人猜不透他的心思。他似乎很坚强,仿佛他的内心牢固到无懈可击。 “小鱼,以后如果遇到很困难的事,就来找我吧。”易云攸答非所问地说,酒吧里灯光骤然昏暗,他眼睛里的神色让人看不清楚,但林郁知道他在看着自己。 “我会去找你的。”林郁跟他保证:“我妈跟我说,如果有很重要的事的话,可以找朋友帮忙,如果朋友需要帮忙,我也要伸出援手。” “不要忘记了。” “我不会忘记的。我记忆力很好,我会一直记得你。” “去找程曦吧,他已经在看你了。” 林郁站起来,朝程曦走过去,但即使是迟钝的他,也感觉到一丝不对劲,回头看了一眼易云攸。 一向温文尔雅的青年,仍然沉默地坐在阴影里,他似乎有点累,所以张开手掌覆盖在脸上,他就这样靠在沙发上,很久都没有再动过。 林郁不会知道,手掌后面的易云攸,是用怎样的目光,目送着他向程曦走过去。 他不知道,这短暂的对话,象征着一场多么漫长的别离。 对于易云攸来说,这一别,就是一生。 温暖也好,阳光也好,不属于他的,再靠近也得不到。他亲手将他拱手相送,心甘情愿地能坐在他的对面,以一个朋友的身份,对他微笑。心如刀绞,目光温暖如蜜糖。 你说你的记忆力很好,我希望你能记得我一辈子。 因为总有一天,我会变成连我自己都不认识的人,也许冷漠,也许市侩,也许在商场的尔虞我诈里迷失了自己。我会联姻,有妻有子,我会变成成功的商人,有自己的版图,午夜梦回,偶尔也会想起你的名字。 所以你一定要记得,记得那个你心中的易云攸,他永远是十九岁的青年,他是正直可靠的朋友,会温柔地凝视你,他曾经想要问你,愿不愿意嫁给他。他一直想要骑着白马,带你走遍天之涯。 因为到最后,连我都会忘掉他。 第108章 花开 在这一年里,林郁第一次和最后一次见易云攸,都是在机场。 像机场与车站之类的地方,都会有一种特别的气氛,像成绩出来前的最后一个小时,惶惶不安,明明知道还没有到来,却又无法静下心做其他的事。在这种气氛下,没有什么能让人觉得隽永安稳。一切都是建在水上的花船,再华美再惊艳,都是昙花一现,人是卷在人潮里的,聚散分离,自有天数。 程曦倒一点不感伤,他从年纪小时就习惯了失去,分别对他来说不过小事一桩,抱着手臂懒洋洋地跟易云攸道别:“过年我会带小鱼回国,顺便看你。” 易云攸点头,看了一眼身边秘书,秘书会意地先进了贵宾室,程曦摸摸小鱼的头:“在外面等我一下,阿云有话和我说。” 林郁后知后觉地“哦”了一声,大概是摸不准是要挥手还是要跟易云攸再见,手挥了一半,又放了下来,易云攸也不笑他,而是温和地说:“小鱼再见。” “再见。” 林郁慢吞吞地走了出去,大概是想看程曦的,回头看了一眼。 易云攸站在机场透明的穹顶下,S城蓝天白云,他穿着挺拔的西装,俊美温文,却仿佛已经变成另外一个人。 在这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这就是林郁对易云攸最后的印象。 等到再见他的时候,已经是订婚宴了。 - 之所以把林郁支走,是因为说的,并不是什么干净的事。易云攸在林郁面前温文尔雅,真正遇到事,却也是一语中的。 “昨晚陆玲珑想和我上床。” “真是疯女人。S城总共这么大,能娶她的人不多,她闹得过分了,以后嫁都嫁不出去。” “她是想气你。” “我知道。”程曦烦躁地抓了抓头发:“没出什么事吧?” “没出事,她喝了酒,我把她送回家了。你走得早,没看到。”易云攸是有着绅士风度的:“陆沉自尊心强,要是直接交给他,他会怀疑我是嘲讽他,所以我直接送她回家了。” “真是事多。”程曦皱起眉头:“叛逆期也该过了,还这么疯。” “我本来不想说,但是她性格偏激,只怕这不会是最后一次。而陆沉会把所有的帐算在你头上。”易云攸说着危险的事,声音却仍然平和:“你以后总要陪小鱼回S城,和陆家闹翻了会很麻烦。但是你也不能去跟她谈话,这会让她觉得用这种做法是有用的,下次还会继续。” “麻烦。”程曦简短地下了结论,朝易云攸摆摆手:“你先去吧,我自己会想办法。” - 程曦走出来的时候,林郁正蹲在机场外面的台阶上,侧着头看飞机的起飞方向。阳光很大,他眯着眼睛,他的头发很软,专注的样子很好玩。 程曦走过去,在他身边蹲了下来。 林郁偏头看了他一眼,正准备露出笑容来,程曦却一把揪住了他的脸。 “你刚刚在里面的时候低着头在看什么?”程曦眼睛眯得狭长,审问林郁:“你是在看那个女秘书的腿吗?” 林郁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老实地点头。 程曦的眼神骤然幽深了起来。 “我想知道她的娃子(袜子)是什么隔温材料,”林郁脸颊被揪着,口齿不清地跟程曦解释:“因为要在零度左右的气温里保持住37度的人体体温,这么薄是很难做到的。” 程曦审视了一会林郁的神情,觉得他应该没有瞒过自己的演技,不爽地松开了手。 “要是被我发现你在撒谎,你就死定了。” 林郁好脾气地揉着脸颊,被他语气里威胁的意味吓得缩了缩脖子。 “我不撒谎的。”林郁小声地跟他保证:“因为我不会撒谎。” 程曦懒洋洋挑起眉毛:“真的?” 他飞扬跋扈的样子简直太耀眼,林郁老实地点头。 “那你看到身材好的女人,会不会心动?”程曦开始审问他。 “如果是以现在社会舆论公认的标准来看的话,是不会的。”林郁还摸不清状况,答得认认真真:“我个人认为,身材好应当是四肢和躯干头颅的比例接近完美比例,还有肌肉和骨骼的走向都健康流畅,线条优美……” 虽然林郁答情感问题答出了解剖课的架势,程曦还是没有善罢甘休。 “我是不是你心目中最帅的人?”程大少直奔主题,顺便附赠无比耀眼的腹黑笑容一枚。 林郁不好意思地别开了眼睛。 “从理智上来说,应该不是,”林郁慢吞吞地说着,丝毫没注意到程大少爷瞬间阴沉下来的脸色,后知后觉地补充道:“不过因为你是我喜欢的人,所以我觉得你最帅。这应该跟激素水平影响大脑活动有关……” 程曦虽然嘴角已经控制不住地往上翘,还是板着脸继续审问。 “你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大学吗?” 彼时S城已经是大晴天,机场外是一片连绵不绝的荒地,雪光晶莹,草芽却已经呈现生机,天空一碧万里,阳光毫不辟易地照下来,再远处,在看不见的地方,是S城的长江入海口,无尽江水浩浩东来,衔接最远处的碧海蓝天。 程曦坐在机场外面的台阶上,懒洋洋地舒展四肢,像一只被驯服的豹子,就算已经在一起将近半年,只要看着他的笑容,林郁仍然有一种不真实感,仿佛眼前的一切只是一个午后的美梦,当他醒过来,眼前会是空无一人的阶梯教室,而那个叫程曦的人,仍然离自己有千里之远。 日渐中午,阳光耀眼,照得人头脑昏沉,林郁的手心出了汗,他不敢看程曦的眼睛。 他说:“我是从很久很久以前,就开始喜欢你了。” - 程曦的反应出乎林郁的预料。 他仍然悠闲地坐在台阶上,俨然是坐在国外的草坪上晒着太阳,不紧不慢地问:“是大学的时候吗?” “是很久之前了。”林郁认真地跟他描绘:“是十一年前,我还在上小学,那个小学的人很坏,专门欺负同年级的人,还骑在别人身上,让别人在地上爬……” “你是说那个傻子?”程曦隐约有点印象。 “那是我堂哥。”林郁跟他解释:“他小时候智力发育有点晚,所以别人经常欺负他,我妈妈让我照顾他,但是他们趁我不在的时候叫他出去玩。” “嗯?”程曦被阳光晒得惬意地眯起了眼睛。 “然后你把他们打跑了。你一个人打跑了四个人,而且你也没有欺负我堂哥。” 程曦笑了起来,伸手勾了勾林郁的脸。 “所以你决定对我以身相许,报答救命之恩?” “不是的。”林郁解释:“我小时候智力发育也有点晚,我妈妈给我讲了一个故事,说是有一个精神病人,整天打着伞蹲在墙角,别人都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有个医生看见之后,就打了一把伞和他一起蹲,蹲了很多天很多天之后,那个病人忽然问他说‘原来你也是一朵蘑菇吗?’我妈跟我说这个故事,她说这世界上每个人都是特别的,也许你是一只蘑菇,你不要和任何人说,因为他们不会懂。有时候也许全世界都不懂你,把你当精神病人看待。但是没关系,你不要改变自己,不要抛弃那些对你来说很珍贵的东西,因为终究会有一个人,会打着伞过来找你。你要一直等,一直等到那个人来,他会蹲下来,陪你一起当蘑菇……” 程曦这一辈子,听过许多童话,但最让他动容的,却只是一个被改编了的,有点牛头不对马嘴的笑话。 看着林郁认真地跟自己解释,阳光在他头发间跳跃,这个上午这样温暖,太阳晒下来,暖和得好像这样晒一辈子也没关系。 程曦伸手揽住了林郁的肩膀,把还在努力解释的小理科生揽进怀里,亲吻了他的头发。 他说:“好,我们一起当蘑菇。” - 春暖花开。 三月林郁修完大部分学分,月底林妈妈要出一趟远门,临走前来学校见了一下林郁和程曦,程曦趁机狠狠刷了一下好感度。 四月中旬秦夫人到S城转机,匆忙中和程曦见过一面,提醒他收敛锋芒,两人不欢而散。 四月十七,程曦在朋友生日聚会上被刺伤,案发现场是封闭式的别墅,当时正是舞会,鱼龙混杂,程曦被擦肩而过的人用匕首刺中腹部,好在闪避及时,并未伤及内脏。而朋友家有老人,家庭医生和急救设施都在待命,抢救及时,晏斯梵抽了500cc血。当晚林郁睡在寝室,并不知情,第二天凌晨秦夫人赶到S城。 晏斯梵联合白小胥瞒了林郁三天。 三天之后程曦苏醒,当时事件已经查出大概,人是香港来的人,却是陆玲珑带进来的。她哭成泪人,说她只想让程曦乖乖听话,并不知道那个人想要程曦死。 四月下旬,秦家动荡。秦夫人彻查此事,最终质问自己儿子,秦家本家叔伯护短,直接挟天子以令诸侯,秦赟和秦筱都被带走,媒体还未嗅到风声,秦夫人已经行雷霆手腕将事情压下。地上不见一滴血,秦家叔伯长辈却半数被她送去太平山上养老。 秦赟挨了一顿鞭子,打到半死,供出指使自己的人,从此恨透秦夫人。他成年掌权后媒体写尽他花边新闻,却从不提他和他母亲之间势如水火。也不提他左肩纹身是为了掩盖什么疤痕。 整件事追查到最后,却不是秦家作梗,而是北京那些人掺了一脚。秦夫人连人带证据扔到北京,程则钧一通追查,最终线索落到家族中最德高望重的那位长辈身上。程则钧低调拜访,两人关起门来谈了一个小时,不知达成什么协议。只是整件事里没有一个人受到处罚。 对此结果,秦夫人并未有任何不满或者愤怒,只是终她一生,再未和程则钧说过一句话。 第109章 游戏 等到林郁见到程曦的时候,已经是四月末了。 四月的S城花都开完了,林郁跟着晏斯梵坐车去看程曦,医院松柏苍苍,程曦的私人病房在六楼,房间里颜色清爽,阳光穿透百叶窗照进来,程曦穿着病号服躺在床上看书,手上还夹着测血氧饱和度夹子,十多天里面,瘦了不少。 林郁站在门口,有点茫然地抠紧了书包的带子,这个包还是程曦给他买的,因为他经常随身带着一些奇怪的东西--比如那根“排箫”,所以程曦给他买了个斜挎的书包。 程曦倒是反应灵敏,翻了一页书,抬起头来看见林郁,顿时笑了:“小鱼来了。” 林郁抓着书包,低头慢慢走了过去。 “你肺部感染了吗?为什么要测血氧饱和度,”他盯着病床旁边的仪器看,却不看程曦。 程曦把书放到一边,笑着说:“这是秦夫人一定要医院万无一失,所以才弄成这样,其实我已经快好了。” 林郁仍然只是偏着头看仪器,又别过脸去看窗外。 程曦双手捧住他的脸,把他的脸转过来,林郁仍然低着头不看他。 “没事的。”程曦认真地安慰他:“只是一点外伤而已,而且我都没有瞒着你,很快就把你接过来了,对不对?我答应了的,以后什么事都不会瞒着你。” “你没有答应过我。”林郁情绪低落仍然不忘反驳。 “嗯,好,我没有答应你……”程曦摸摸他的头,笑得温柔。 我只是答应了我自己。 - 这场风波很快就过去了,虽然过程凶险,千钧一发,连向来不管事的晏斯梵都插手进来——说起晏斯梵,自从上次抢救程曦的时候抽了500cc血之后,晏斯梵这个人更加懒洋洋的了,难得风和日丽的好天气,程曦叫上他,带着林郁去俱乐部打高尔夫,他一副没睡醒的样子躺在遮阳伞下面,墨镜盖住半边脸,都说戴墨镜好看的人要鼻梁挺直,嘴唇优美,他虽然一张嘴就能气得白小胥满地打滚,但嘴角笑起来的样子实在无人能敌。 倒是白小胥,向来都是活力满满的好少年,今天更像打了鸡血一样,球杆抡得虎虎生风,俱乐部的果岭养护得很好,前几天下过雨,草色青翠欲滴,白小胥追着球从树林下一直冲到水塘边,跑得飞快。一边跑还一边鼓动林郁:“快来看这边的水池里有没有鱼……” 林郁正被程曦手把手贴在他身后教他挥球杆,晕头转向自顾不暇,答应了两声,又红着脸听程曦讲话了。 程曦教得很有耐心,奈何林郁实在天分有限,挥了几杆都碰不到球,他要再教,林郁又担心他伤口,急得额头都出汗了。 程曦看他实在着急,笑了起来,亲了亲他额头:“练不会就别练了,去玩吧。” 林郁如蒙大赦,确认了一下他伤口没事,就被白小胥拖到水池边看鱼去了。 程曦在遮阳伞下坐了下来。 晏斯梵把墨镜推了上来,看了程曦一眼。 “看什么?”程曦穿着浅色宽松的运动服坐在躺椅上,看晏斯梵一副把这里当沙滩的架势,伸手揉他头发,晏斯梵偏了偏头,躲开了。 果然不是每个人都跟小鱼一样可爱。 “你这是真准备从良了?”晏斯梵偏头看着他。 程曦笑了起来,看着正和白小胥蹲在水塘边不知道看着什么的林郁。 “你今天才知道?” “今天才想起来问一问。”晏斯梵端起饮料来喝:“你什么时候出国。” “小鱼八月开学,我大概要早一点去,安顿下来之后,再过来接他。”程曦勾着嘴角笑:“没想到我要出国,你反而回来了。” “外面也就那样。”晏斯梵换了个姿势,双手枕头:“在国内和在国外,又有什么区别。” “你要愿意走出那一步,就有区别了。”程曦看着他说。 晏斯梵轻笑了一声。 “没事打什么机锋,老气横秋。” “听得懂的,才叫机锋。”程曦也躺了下来,把帽子盖在脸上:“我睡一会儿,昨晚有个视频会议,开到凌晨五点。” “当心过劳死。”晏斯梵看着远处蓝天,隔着茶色镜片,一切都是平庸柔和的颜色,他不知道是在说程曦还是在说谁:“不过是钱而已,值得吗?” 程曦笑了起来。 “等到那天你就知道值不值得了。” 晏斯梵“切”了一声,闭着眼睛不再说话。 远处蓝天白云,球场的草丘绿得像画,水塘清澈,坡顶上生长着笔直的桦树林,微风拂过脸颊,阳光在草叶尖上跳跃,闭着眼,可以听得见树叶的响声,还有白小胥和林郁在水塘边远远地说着话。 一切都正好。 青年盛景,天高云淡,躺在阳光下一觉睡去,仍然是最好的晴天,喜欢的人和最好的朋友就在身边,开着车一起回去,谈笑风生,对酒当歌,满地都是金色夕阳。 - 七月的时候,天之涯大赛在S城举办,正好连着chinajoy,人气爆棚。比赛的会场在一个博览中心,布置得很漂亮,COS团队也很好,比赛上放出了一段天之涯新CG宣传片的片段,特效做得漂亮,茂密森林中刺客和弓手的追逐战,云麓的火雨,战士的挥砍连招,地面被轰出深深裂缝,千钧一发,浣花悬空,吟唱大招,九柄长剑呼啸而下,而森林中草木疯长,是杏林的大招救场…… 团队PK赛被安排在最后。 逐鹿是天梯第二名,是直接晋级的,不用打网吧赛,打网吧赛上来的几支队伍里有不少职业队伍,也就是游戏俱乐部高薪请的游戏中的“散人”高手组成的队伍,每天有教练进行系统训练,实力不容小觑。 三天大赛,第一天的小组赛车轮战,逐鹿要打三场,林郁和晏斯梵都被放在替补阵容。小组赛对手尚算可以,林郁和程曦商量过,逐鹿最终成绩两胜一负,以小组第二出线,进入八强。算是隐藏实力。 四强赛是淘汰赛,三局两胜,逐鹿打的是网吧赛上来的一支叫JAYBOY的队伍,这支队伍隶属的俱乐部在电竞界颇有些历史,天之涯这两年忽然崛起,已经具备了职业化的条件,许多游戏俱乐部纷纷进军天之涯,开了天之涯分队。 逐鹿打得并不费力。 第一局逐鹿正面团,依靠程曦操作,突进对面后排,阿塔玛之戟和青柠果当前排护住后面输出的廘战,对面拼命秒掉廘战,但自己后排已经全部被程曦配合PP切死,逐鹿轻松拿下第一局。 第二局其实算是翻盘,青柠果走位失误躲对面浣花硬控,导致身后本该受保护的廘战先手被秒,青柠果硬换了对面战士,对面核心输出都在,这边却只剩下杏林浣花和刺客战士,程曦却果断上去追击,对面云麓忍不住想风筝程曦,可惜云麓手短,被程曦反手晕住,浣花接大,PP潜近,一举秒杀对面的云麓,一场混乱团战打下来,对面只剩弓手。程曦连号称全服第一弓手的廘战都能杀,杀对面弓手也并不吃力,半血反杀满血弓手,这一段后来还被剪成TOP10镜头。 进入半决赛的四支队伍,是逐鹿,饮血之刃,还有两支挂在同一个游戏俱乐部名下的职业战队。一区的冥皇爆了冷门,竟然在小组赛被其中一支职业战队狙击了,连四强都没能进。 不过熟悉内情的人都知道是意料之中,南仲远状态从过年之后打天梯状态就一直梦游,四月初更是直接跑到国外去了,冥皇的老浣花落跑,实力下降多少自然不用说。再加上陆玲珑害程曦的事一出,陆家忙得不可开交,陆沉对游戏里的事已经完全不上心了,冥皇看起来仍然风光无限,其实架子已经倒了一半了。 打半决赛之前,照例有一些天之涯的官方人员上舞台讲话,逐鹿的几个队员坐在选手席上,旁边紧挨着饮血之刃的人,饮血之刃如今也算职业队伍了,这还是林郁第一次在现实中见到饮血之刃的人。他们的队伍核心云麓,也就是游戏里的暗夜之兆,是个十五六岁左右的少年,看起来脾气不太好,穿着黑T恤坐在一边,眼神很是桀骜。倒是队长浣花黎明之殇和游戏里形象差不多,是个很文雅的青年,带着眼镜,看不出年纪。还主动和逐鹿的人打招呼:“我是饮血之刃的黎明之兆,你们逐鹿是和S队打吗?” 程曦看了他们一眼。 “我是烽火,这是我们的副帮主子非鱼。其余的人你们做我们资料的时候应该都认识了。” 程大帮主知道他那个问句其实是搭讪,索性懒得回答了。 “我原先以为抽签会抽到你,所以做了很多功课,没想到游戏主办方自己来分区了。”黎明之兆也不否认,仍然是很客气的:“没想到我们抽到P队了,SP俱乐部的两支队伍实力差不多。S队的弓手更强一些。” 他说以为抽签会抽到,是因为去年的半决赛还是抽签制,他预料“抽”到逐鹿,是因为职业战队和主办方有利益关系,主办方为了让他们至少一个队进入决赛,可能会把两支职业队安排在一起打,这样至少保证是个亚军。 但是看来SP俱乐部对自己名下的两支队伍都很有信心。 “其实S队强的是对弓手的保护力度,他们是真正的四保一战术,连刺客都不轻易出击。”林郁忍不住解释道:“你们要对阵的K队团队协作很好,打团接控制接得很流畅,所以你们一定要留着控制来破连招,不然就会被秒。” 黎明之兆笑了。 “你们逐鹿果然有一位军师。” - 饮血之刃在上半区,所以是他们先打。逐鹿的队员在后台等着上场,听见外面不知道是那支队伍的粉丝欢呼个不停,PP毕竟是小孩子,有点紧张,坐也坐不住,在凳子上扭个不停。搞得林郁也紧张起来。 “没事的。”程曦像是在安慰他,又像是在安抚逐鹿的队友:“别紧张,我们只是来玩自己喜欢的游戏而已。” - 第一场半决赛只打了不到一个小时。 外面响起喧闹的掌声。 林郁拿出平板看了一眼,抿紧了唇。 “饮血之刃输了。” 第110章 相信 “怎么可能!”PP本来就跟个猴子似的坐不住,听到这消息直接跳了起来:“饮血之刃和我们都能打个平手的。” “不是的。”林郁推了推眼镜,仍然在看平板:“我们比重组前的饮血之刃厉害百分之十七左右,比现在的饮血之刃厉害百分之三十左右,而且我们没有打过平手。” “这个也可以用数字表示吗?”阿塔玛之戟笑着问。 “从我个人的角度来说,我同意‘万物皆数’,一切都可以用数值表示出来,就算是无理数,也可以用数值范围来表示……” 无论如何,林郁与平常别无二致的表现,还是让逐鹿的成员都安心不少。 “小鱼对SP有什么看法?”程曦笑着问。 以前易云攸开玩笑,说程曦是逐鹿的精神偶像,不得不说易云攸眼光独到,在逐鹿里,论技术有廘战,论管理有宛然一笑,论数据计算有林郁,但是,唯有程曦,才是逐鹿能成长为今天这个样子的真正原因。 一个优秀的团队,可以没有精妙的技术,可以没有一丝不苟的管理,也可以没有老谋深算的军师,但是不能没有一个核心,一个让所有人团结在一起的人,一个平时可以神龙见首不见尾,但关键时候一定要做出正确的决定的那个人。因为只要他呆在这里,所有人都觉得安心,就算SP俱乐部两支队伍风头正劲,而他们所站的舞台已经渐渐被商业化侵蚀,但是只要那个叫烽火的帮主还在这里,所有人就能嘻嘻哈哈,谈笑风生,这个逐鹿,就仍然是他们记忆中的逐鹿。 人是很奇怪的动物,林郁说万物皆数,其实有些事是没法用数值来表示的,数值永远解释不了,为什么程曦身上有那种让人愿意追随的东西。 在程曦游戏人生的时候,林郁坚定地跟白小胥解释说他是一个好人,他说的好人,不是指普世的价值观比如善良宽容那种,而是像树木一样,根没有坏,树心没有坏,就算外皮腐烂,长满青苔,枝叶却仍然在承接阳光。 社会上时有话题,说现在的男性质量下降,并不是指外貌和身体素质,而是精神面貌。比如说指责女性拜金要房要车,却忘了为伴侣为家人提供稳定的生活是男性的责任。一面痛骂着社会不公,政府腐败,仇视着因为父辈积累了财富而过着优渥生活的同龄人,却忘了这个社会其实很公平,那些同龄人的父辈,曾经也是赤手空拳打出一番天地。这世上条条大路通罗马,工商农娱服,哪一行的大门都敞开着,却整天物化女性,依靠父母。事实上,一个真正的男人,绝不会为了逃避责任逃避困难而找出这么多的借口,更不会把导致自己人生失败的责任推卸给其他人。 程曦好,就好在这一点。 哪怕在最绝望的时刻,被打压到泥里,他也能在游戏里找一点小到可怜的快乐,逐鹿是他仅剩的玩具和“事业”,而他经营得很好。苦中作乐,谁也听不见他一句抱怨。 林郁不清楚这些事,却始终坚信程曦是个好人,不是烂人。 很多人以为林郁是书呆子,除了读书什么都不懂。 其实不是他不懂,而是其他人懂得太多了,反而少了那份一往无前、什么都不管不顾就是相信这个人的决心。 多智而失于勇。 这也是程曦为什么会喜欢林郁的原因。 这世界其实很公平,秦夫人遇见程则钧。 而他遇见林郁。 这,大概也是这个世界,给二十年前在那一场大雪里失去所有的少女和婴儿的,一个迟到的道歉礼物。 - “……所以我们可以分析得出结论,S队以弓手为核心,而P队以云麓为核心,而P队更强一点。”林老师上完一小节分析课,习惯性地看向程曦:“你有什么要补充……呃,你在听吗?” 程曦回过神来,看着本来按他的“原则”要批评自己,但显然又不想批评的林郁,眼中渐渐带上笑意。 “小鱼,我们结婚吧。” 所有人都被帮主大人跳跃的思维震住了。 林郁倒是跟得上他,只是耳朵慢慢红了:“我们等会就要打比赛了……” “打完就结婚好了。”帮主大人很淡定地说。 - 虽然平时私底下嘻嘻哈哈,等真到了天之涯大赛的舞台上,台下是来自全国各地的游戏玩家,各自穿着新订制的帮派“制服”,胸前别着名牌,作为二区唯一一支入围半决赛的队伍,也是业余玩家队伍里仅剩的一支,逐鹿的几个人都或多或少地感到有些紧张。PP那个无法无天的猴子更是像身上有跳蚤一样,浑身不安。药药药小声说:“我在发抖……” 主持是个年轻女孩子,说了一大堆场面话,又让逐鹿和S队的每个人都介绍自己,台下玩家的积极性都被调动起来,毕竟这些ID报出来,都是天梯上排名靠前的,每天一刷天梯就可以看到,尤其是廘战和烽火,早就成为各自职业里的教科书。 “看来现场的玩家对逐鹿十分支持……”主持人把话筒递到程曦面前:“烽火帮主有什么想跟观众说的吗?” 程曦笑了起来。 舞台上灯光耀眼,他身上穿的帮派制服,还是在某个运动品牌里统一定制的,清一色的深黑,衬着他英俊面孔,倒真有几分逐鹿中原的架势。 他说:“还是等到逐鹿赢了决赛之后再说吧。” 玩家都怔了一怔才反应过来,顿时一阵喧哗,逐鹿有些在S城当地的玩家在台下拼命鼓掌,流夕七月更是躲在人群里大叫:“帮主大人帅呆了!” “真的没人把那个女人拖出去吗?”选手各就各位的时候,廘战冷冷吐槽还在带着帮派成员大喊狗血口号的流夕七月:“真是太丢脸了。” “他们坐在台下,也想用这种方式为帮派出力,你忍一下吧。”程大帮主心情不错,十分难得地安抚队员的情绪:“等打完这局,我让PP陪你练PK。” 本来就很紧张的PP顿时露出了一副生无可恋的表情。 - 第一场地图是精灵之森,逐鹿选的。 毕竟是半决赛,虽然程曦放话放得豪爽,但S队也不是软柿子,这终究是一场硬仗,先下一城很必要。 有地形优势,廘战秀得飞起,程曦扛住了前排,阿塔玛之戟奶起了青柠果,廘战的输出环境好到不行,一场拉锯战,逐鹿取下第一局胜利。 本来因为饮血之刃被3:0淘汰而兴致不高的现场玩家都重新燃起了希望,毕竟,没多少玩家希望游戏被商业化,因为这就意味着无数的节日、活动、花哨的活动规则、噱头……但是游戏的可玩性却越来越低,没有人再十年磨一剑地认真设计人物,构思剧情。取而代之的是变本加厉的圈钱,各种牵强的支线任务、违和感强烈的服装,越来越贵的消费,各种人物OOC…… 尽管谁都知道,商业化是不可阻挡的。 但总会有点悲剧英雄式的希望,就算知道最终抵抗不了游戏公司的商业化大潮,但如果有业余玩家拿下这次天之涯大赛的冠军,也算是一次悲壮的抗议。 因为,这很可能也是最后一次业余玩家有机会拿冠军了。 - 第二局是S队选的月光沙漠。 选这张地图,S队有种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架势。 两队的核心输出都是弓手,但这张新出的地图,恰恰是弓手的噩梦。 因为这张地图有中立生物,而且还很多——满地都是跑来跑去的小蝎子。 对于很大一部分攻击来自平A的弓手来说,如何避开满地的小蝎子,准确地点中对面,是个不小的课题。 程曦抓到对面失误,打晕对面战士,直接突后排,青柠果不知道是紧张了还是怎么,直接跟大,好在对面云麓被程曦切到,大招都没放出来,对面弓手配合浣花风筝死程曦,两边前排都倒下,杏林上去卖,药药药的大招放得不如对面好,最后打剩下两个弓手,对面满血,廘战血条剩三分之二。 “没关系,可以打。”烽火沉着指挥:“输出打足,一定要躲过大招,他打不过你。” 秦陆正襟危坐在位置上,薄唇抿成一字,看不出脸上有一丝紧张情绪,但是手指在键盘上敲得飞快,技能表转个不停。满地小蝎子中,对面弓手贴近秦陆,秦陆一个走位躲开他的鹰击长空,万箭齐发减速,对面弓手一个抬手动作,电光火石之间,所有人都没看清如何操作,只看见一支巨大的箭雨飞过屏幕,对面弓手的贴身大招竟然放空。 现场观众一片哗然。 秦陆反手就是一个大,对面血条直掉,转身想跑,秦陆追上去,边打边追,对面想回头打时已经无力回天,被秦陆收掉最后一个人头。 “漂亮!”PP跳了起来,连一向安静点的药药药都冲过去拍秦陆肩膀:“你帅呆了!秦陆!” 秦陆冷冷一笑,收回手,淡定地活动手腕,仍然是刚刚那副波澜不惊的表情,看着已经在退出地图的电脑屏幕。 只有和他来自一个星球的林郁才知道,现在的秦陆有多开心。 因为,这还是和南仲远分手以来,他脸上第一次露出笑容。 第111章 打架 然而,BO5的局,作为赛点的第三盘,却被翻盘了。 一如既往的,缺口在于青柠果。 一个好的法师,是很难得的,云麓和弓手一样是脆皮,灵活度不及弓手,技能CD却比弓手长,技能读条也长。所以,找到合适的输出位置,是至关重要的。 这也是逐鹿一直没有把青柠果换下来的原因。 饮血之刃之所以能够在短短时间里异军突起,也是这个原因。虽然也许个人操作并非顶尖,但是就凭他们的云麓是队伍核心这点,就已经是一道杀手锏。由于云麓和弓手的区别,大部分队伍是用弓手做核心的,这就导致饮血之刃如入无人之境,大杀四方。 青柠果不是一个好的云麓,但却是逐鹿目前能找到的最好的云麓了。 第三盘,对面针对廘战打。 不等时机,强行开团,混乱的团战走走停停,互相消耗血量,不等逐鹿找到开团的时机,对面刺客潜近廘战身边开大,被阿塔玛之戟奶起来,程曦回身救场,晕住刺客,对面杏林开大,所有技能全部往廘战身上砸, 一场团战打下来,对面前排死光,这边杏林和浣花都死了,廘战残血。 程曦果断冲对面后排,但廘战的情况不适合再跟上,只能远远跟着,而青柠果的输出明显不足,出的本来就是半肉装,何况他的技能扔得也没有对面的云麓准。 最后程曦被对面的云麓和弓手加一个浣花联手风筝到残血,极限反杀对面云麓,对面浣花果断上来收掉程曦,然后冲上来硬换青柠果,青柠果没能躲开浣花的硬控,被控住之后杀掉,廘战只剩血皮,无力回天,被浣花大招擦到,减速,回头想拼,对面一个万箭齐发,廘战直接倒地。 第四盘也是照旧,对面继续不惜一切代价黏廘战,廘战虽然依靠着微操不死,但基本没有输出空间,逐鹿再输一局。 “……我们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两场比赛之间短暂的休息时间,林郁拿着小本本语速飞快地讲解:“他们的战术就是用尽一切办法骚扰廘战,不让廘战输出,那我们就要用尽一切方法保护廘战,这个保护不是讲不让他死,而是让他能够保持输出,廘战被减速后,浣花必须第一时间给到盾,不要省大招……” 所有人都神色严肃,连一向嘻嘻哈哈的PP也皱着眉头认真地听,程曦脸色仍然平静,只是不时扫自己的队员一眼。 第五场的地图是惯例的角斗场。 现场的大屏幕上,地图在缓缓读条,现场气氛凝重,不知道是谁先开的头,现场忽然响起一句声嘶力竭的:“逐鹿,加油!”然后更多的人加进来,这句放在之前也许会被秦陆嫌弃,但这时候却显得异常悲壮的口号足足响了整整五遍,最后大半个现场的观众都在喊着这句话。这其中也许有被淘汰的饮血之刃的粉丝,也是有根本没机会在大屏幕上看见自家队伍的冥皇的成员,但更多的,是无数个热爱这个游戏的人。他们也许只是天梯上没有名字的路人甲,也许是洛阳城外努力跑商的小浣花,也许是很难组到人的悲催杏林,是手速不够快的弓手,是只会团战里面当肉盾的战士,他们也曾站在苗疆花海前发过呆,也曾在小西湖旁边采过药,也曾在这个游戏里和自己的帮派好友一起通宵下过副本,打过屠龙,也曾为了这个游戏而开心,而失落。 他们支持的,也许并不是逐鹿。而是那个让他们热爱的,沉迷的,但即将会变得面目全非的天之涯。那个新手村的NPC,蜀山的那片竹海,浣花师门的那场下不完的大雪,那个曾带着他们走过鹰愁涧的柳毅之,和自己在这个游戏里留下的无数足迹。 逐鹿出生在右上角,S队在右下角。 双方都迅速排好了阵型,也都看见了对方的人,于是保持阵型朝对方缓缓靠近。 屏幕上忽然出现了暂停的读秒。 现场一片哗然。 是程曦这边叫的暂停。 工作人员走了过来,检查他的电脑。 而他转过头,叫了一声低着头坐在角落里的青柠果。 “宁小海。” 青柠果茫然地抬起了头,看得出他眼睛有点红,大概他自己也知道,又低下了头。 “正常打就好,”程曦的声音平静得让人安心:“你是逐鹿的云麓,你和队里的其他人水平一样高,没什么可担心的。” 青柠果低着头,也不知道听进去没有,过了半晌,才默默点了点头。 工作人员已经把被程曦关掉的主机重开了。 游戏恢复,程曦重连。 角斗场的满地残垣里,S队的阵型渐渐逼近。 “把阵型拉长,这次一定不能让他们突到廘战。”程曦头脑冷静地指挥:“PP往左边走,打起来你就隐身切他们弓手,无脑切。” “操,我被减速到了!”PP慌乱地操作。 “别慌,他们不会切你。”程曦一面和对面前排周旋一边指挥:“浣花带廘战往右边退,他们的刺客也在左边。” 紧张的气氛弥漫了整个会展中心,无数人屏息静气,看着屏幕上僵持的战况,S队的阵型渐渐倾斜,显然是要打了。 “就是现在!PP上!”程曦话音未落,对面战士劈砍三连招,竟然是硬突前排。 “我扛伤害,廘战继续退,找机会输出。” 对面毕竟是以弓手为主,输出不弱,转瞬之间,程曦已经被打掉三分之一血,廘战远程扔技能,对面云麓的火雨落下来,药药药手抖,一个BUFF给歪,对面浣花一个硬控扔了过来。程曦躲开,仍然被减速挂到。 对面直接冲了过来,战士前排,弓手将程曦击退,仍然是直冲后排。 一道人影挡在了廘战前面。 是青柠果。 出半肉的云麓一时之间竟然扛住了全部伤害,阿塔玛之戟反应过来,连忙给青柠果加血,药药药给上加速,廘战躲在青柠果身后输出对面战士。 几乎是不约而同地,两边刺客同时开大。 两边弓手都没死,对面浣花硬控CD中,药药药的控制扔到了对面刺客身上,廘战一步不退,把刺客打到半血。烽火切回来,收掉对面的刺客。 到这时候,逐鹿已经算是上风。 但毕竟在输出上的劣势还是很大,对面云麓的范围攻击太猛,逐鹿这边血线都被压下来。对面强突不成准备后退,一个走位失误,程曦开大冲过去直接晕住三个人。 “大!” 药药药果断一个加速给自己,冲到人群中开大。 九柄长剑呼啸而下,尽管药药药迅速被秒,程曦也被弓手击退,但对面三个人已经被控死了。 “别上!廘战!”程曦叫住秦陆。 本来秦陆也没准备上——S队不愧是职业队伍,临场应变简直绝了,在自己家的战士云麓浣花都被控住的情况下,弓手竟然回头冲过来打逐鹿的人,短短三秒,逐鹿浣花已经死了,没有硬控,想杀他很难,反而是血条颇低的廘战有危险。 但是他们杀廘战的路上还挡了一个人。 青柠果站在那里读大。 “杏林加血。”程曦一边打对面的三个人一边指挥阿塔玛之戟:“弓手没有击退了,没法打断。” 阿塔玛之戟也干脆开大了。 对面疯狂输出青柠果,可惜打断技能都在CD中,眼看着打到血皮,杏林一个妙手回春一个大,直接回到半血。 满天火雨笼罩了对面的三个人,浣花直接被秒,云麓残血被程曦收掉,对面战士反手打程曦,弓手和杏林放弃青柠果往回跑。 廘战果断追击。 在那之后,就是秦陆的收割节奏了,连着被针对了两局,他心中杀气重得很,先打死杏林,然后站着和比自己血条高的弓手互A,趁机大招收掉对面战士,浣花给上盾,对面弓手没能杀了廘战,反而被程曦收掉。 逐鹿晋级总决赛。 除了主办方的脸色不好看之外,整个会展中心都是欢呼声。逐鹿的选手席更是一片混乱,PP直接摔掉鼠标跳了起来。阿塔玛之戟也大声骂了一句脏话,所有人脸上都是笑容,连秦陆也嘴角微微上扬,PP又笑又跳,冲过去狠狠在还没反应过来的青柠果头上揉了一阵,又朝程曦冲了过来。 “帮主!有没有奖励!”他眼睛发亮,而且一听到奖励两个字,其他人也凑了过来,满怀期待地看着程曦。 “有奖励。”程曦揽着林郁肩膀,笑得眼睛弯弯:“等会叫上帮派的人,一起去我家院子里烧烤,晚上坐船看江景。” “帮主万岁!”PP尾巴都快翘起来,笑得没心没肺。 - “小鱼在吃什么?” ”钙镁片,因为我感觉自己肾上腺素有一点高,本来我之前考虑到现在这种情况,准备带几支镇定剂过来的,但是因为医学实验室最近换了锁,而且在竞技比赛中使用针剂有假赛嫌疑,我就没带了。”林郁默默地把药片嚼碎了吞下去,一脸无辜地看着程曦:“你也要吃一点吗?” PP抒发了一番打赢了比赛还有烧烤吃的兴奋,又和药药药互相捶了几拳之后,一回头,顿时气愤得大叫。 “帮主!你和副帮主躲着吃糖!不叫我们!” 第112章 完结 那之后的事,其实林郁都记不太清楚了。 他记不太清楚逐鹿在KTV开会讨论战术几乎通宵,他记不太清楚总决赛站在台上和观众打招呼,他有点局促,流夕七月在台下大叫“副帮主加油!”而程曦握紧了他的手。他记不太清楚逐鹿因为临时换成员而少了一次选地图的机会,也不太记得卡王站到台上的时候,P队的支持者在台下叫:“他根本不是逐鹿的人。”也不太记得那个曾经飞扬跋扈的,有点蛮不讲理的卡王,是怎样平静地告诉他们:“我是逐鹿的人,我叫Kingkarl。” 在他脑中,这些画面,都笼罩着一层薄薄的雾气,就像他那次拿周培源力学竞赛的一等奖,是里面唯一一个本科生,他站在台上,听人宣布结果,林家人都坐在台下,林妈妈开心得说不出话来,林爸爸也摘了眼镜抹眼睛,随后的庆功宴,亲戚都来了,他被簇拥着,乱哄哄地,什么都听不见,那么多长辈握他的手,跟他说表扬的话,勉励的话,热闹得他有点反应不过来。 他记不清发生的对话,却记得那种感觉。 就像小时候过年,吵吵嚷嚷,热热闹闹,酒酣耳热,到处都是红红火火的颜色,温暖又世俗,像被无数双手推着,一刻也停不下来,却又这样安心。 他就这样茫然地打完了整场总决赛。 比分被咬得很紧,所有人都竭尽全力,廘战的弓手秀得飞起,脚不沾地,程曦的战士切后排锐不可当,卡王沉默许多,水平却也高出许多,输出打够,卖自己卖得干脆,林郁努力扛伤害,每个大招都放得恰到好处。 但还是打到第五局。 对面的刺客耐心可怕,等到程曦切完自家云麓,所有人全部残血之后方才现身,廘战被大招缠住,林郁大招读秒,浣花救场,那短短三秒,林郁几乎可以听见自己的心跳声。世界似乎都安静了下来。 刺客的大招消失,廘战还站着,浣花接控,对面的刺客倒下来。 死亡消息一个个刷过,林郁冲上去替廘战挡控制,屏幕变成灰色,程曦带着廘战收割对方。 他是被程曦抱住的时候,才知道自己这边赢了的。 周围的声音像潮水一般涌上来,他听见PP在大吼大叫,不知道谁摔了鼠标,不知道是谁在用力拍自己肩膀,喇叭里主持人在高呼逐鹿的名字,观众席上每个人都在欢呼在尖叫在互相拥抱,礼炮绽放,无数的金色纸屑从头顶落了下来。 林郁有点茫然地站在这一片喧哗中,靠在程曦肩膀上,慢慢地,后知后觉地笑着,忽然就湿了眼眶。 - 再往后的回忆,都是闪着光的。 他这辈子鲜有这样热闹又开心的时候,一堆人聚在一起,虽然是陌生的面孔,但是每一张笑脸之后,都是无比熟悉的ID,在程曦买的大院子里烧烤,院子篱笆旁边盛开了大簇大簇的绣球花,合欢花开了半树,香味被淹没在满院的食物香味里。每个人都在笑,都在大声地聊天,药药药和PP在商量去冰箱偷程曦的酒来喝,秦陆坐在石台上独自喝一杯杨梅酒,流夕七月去厨房端了新做好的肉串出来,无数双手伸过去,很快就被抢光了。 “来,张嘴。”程曦端着个盘子,不知道拿了什么过来,递到林郁嘴边,林郁茫然地张嘴接了,绵软绵软的,有甜味在嘴里蔓延开,香也香得甜蜜。 “这是什么?”林郁一边嚼着一边问。 “戚风蛋糕。”程曦拿着盘子,给他喂烧烤:“流夕她们用厨房的烤箱做的,还有紫薯的,等会你吃点,看喜欢哪一种,我好学着做。” 林郁“哦”了一声,乖乖接过他递过来的烤羊肉,烤得金黄的肉串,洒了孜然和辣椒面,香得流油。 “不要吃别人给你的东西,他们不会烤,吃了会肚子痛的。”程曦拿干净的那只手摸摸他的头,递了杯果汁给他。 他没有说,对人情世故不懂的林郁也不会想到,程曦说的学着做蛋糕,是做给谁吃的。 出国日期不到一个月,以后异国他乡,能够照顾林郁的只有他而已,所以他才开始学这些东西,再长远一点说,以后两个人在一起组成家庭,总有一方,要会在厨房里做东西的。 程曦就是这样的人,看得远,心志坚定,别人总说他聪明,一句聪明涵盖他成功的原因,其实他的性格才是能成大事的根本。 - 晚上游江,程曦不喜欢玩船,船是借的别人的,满船的人,大部分是学生,坐在甲板上喝饮料,聊天,玩谁是卧底,林郁说话一点常识没有,总是被当做卧底误杀,偶尔不被误杀的时候,就怎么也决定不了该指谁,还好有程曦,他跟着程曦指,无条件信任,PP声情并茂陈述自己并非卧底,他不为所动,就是听程曦的。 结果偏偏程曦是卧底。 小屁孩们纷纷喊冤:“不行!帮主骗人!不算不算!” 程曦靠在栏杆上,手上拿着香槟,笑得慵懒,任由他们胡闹。 读书的时候,总有梦想,想把所有好朋友请到家里,睡在一起,聊天玩游戏喝饮料,胡闹到通宵,盖着被子还是有说不完的话。 因为年轻的时候,什么都是精彩的,纯粹的,喜欢就是喜欢,就是上课都忍不住注视,就是一刻都没法把眼睛移开。朋友就是朋友,就是兴趣相投,有聊不完的天,恨不能永远玩在一起,不要回家,不要睡觉。然而渐渐长大,世界似乎都失去了颜色,学生时候那样快乐,每天上无数的课,仍然能挤出时间偷偷和朋友传纸条,仍然有着偷偷在课本下面看的东西。长大之后,世界都成了苍白的。一场约会,到时间就各自告别,发短信都要斟酌词句,进可攻退可守,什么都要把持一个度。 好在,这船上的,大部分还是无忧无虑的学生。PP和药药药都是高中,流夕七月刚好高中毕业,她的几个朋友都是帮派里的生活玩家,几个人都喜欢做手工,烧烤时候喝的果汁,都是她们几个在厨房忙活出来的。清一色的眼镜,剪着樱桃小丸子头发的那个女生尤其害羞,能做很好的水果拼盘,但是一说话就脸红。卡王剪短了头发,却显出俊秀的轮廓来,短短半年,他却成长许多,反而成了那些男孩子里最稳重的一个,PP和小药正在和青柠果他们打打闹闹,只有他跟着程曦去搬铺盖来——他们要睡在甲板上聊天。 算起来的话,秦陆如果在上学,也应该是大学生。 他一向不大合群,大家都睡甲板,他也呆在甲板上,穿着黑T恤,瘦了很多,靠在栏杆旁边,看海上生明月,月朗星稀,水面被月光照得波光粼粼,船一直开到海上。 夜渐渐深了,原本吵个不停的甲板上也渐渐安静下来,女孩子都睡着了,只有药药药还在和青柠果聊比赛的事,PP睡着了,踢翻了被子,三个女孩子睡成一排,侧着脸,像安静睡在窝里的小鸟。有人去上厕所,踢到了不知道谁放在甲板上的易拉罐,罐子一路响,在寂静夜晚传出很远。 林郁躺了一会,还是睡不着,海风吹过来,听得见浪花拍打船舷的声音,他干脆爬起来,站在栏杆旁边看月光。 虽然是夏天,夜风还是凉的,带着海腥味,天穹如盖,大概明天是大晴天,满天星星都出来了,看得见玉带似的银河,林郁这种理科生,看星星的时候,总会想到自身的渺小。 还好,很快有温暖的毯子披上来,程曦的怀抱总是给人可以放心依靠的感觉,从背后环抱住他,轻声笑了起来。 “还没睡?” 林郁耳朵发热,默默点了点头。 “你工作做完了?” “嗯……”程曦漫不经心答应了一声,仍然只是把头搁在林郁肩膀上,侧过脸有一下没一下地亲吻他脸颊。 气氛旖旎得很,就算是林郁,也觉察到了些许不对劲。 “你……”林郁张了张嘴,只说了一个字,就不知道该怎么说下去了。 倒是程曦自己从他脸颊的滚烫上意识到了什么。 “我去洗个澡……”他淡定地摸了摸林郁的头,不着痕迹地退开了,还不忘嘱咐林郁:“回房间睡,别像他们一样睡在甲板上,小心感冒。” 林郁默默地点了点头。 - 等林郁披着毯子走回房间的时候,程曦已经睡着了。 温和的灯光里,他侧身睡在左侧,是给林郁留出了身边的位置,彼时已经是凌晨三点,天边透出熹微晨光,海平面上有淡淡朝霞,光从舷窗里透进来。即使是安静地睡着了,他身上还是天生带着侵略的意味,和温和这种词丝毫沾不上边。 林郁默默地爬到床上,蜷到他怀里,闭上了眼睛。 海浪拍打船舷,听得见海鸟的叫声,世界都安静。 他知道自己并不聪明,很多时候没法听懂别人的意思,也没办法在恰当的时候做出恰当的事。但是没关系,只要这个人是程曦,他愿意一点点放弃原则,就算是完全陌生的东西,也可以去尝试,去学习。 只要是呆在这个人身边,什么都没关系。就算是在让他有点恐惧的海上,也可以安心地睡着,那些海怪的传说,海上风暴发生的概率,都可以被忘到脑后。 只要和程曦在一起,就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 感觉怀里人的呼吸渐渐平稳,程曦睁开了眼睛。 他很清醒。 他并非宜室宜家的人,骨子里带着侵略性,商场厮杀,心狠手辣,认识他的人都诧异于他现在的修身养性。 他如今这样和善宽容的样子,并不是什么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而是因为他清楚,这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需要的,是安稳和善的环境,就像脆弱的花,不能有暴风雨,不能有颠沛流离,安心护好,一点点栽培,总有一天会等到花开。 有很多事,林郁不懂,就像他不懂住的别墅区为什么门口的保安会那么森严,就像他不懂程曦每次一触即离的吻后面,那些幽深的眼神后面,隐忍的是什么。 没关系的,他可以等。 再青涩的果实,只要等下去,总有成熟的一天。 越长的等待,结果越是甜美。 到了那天,他仍然会是现在这副优雅慵懒的样子,衣冠楚楚,备好刀叉,带着微笑,把某份属于自己的美餐,一口口,吃掉。 在那之前,还是不要吓到他好了。 朝阳在海平线上一点点上升,海面上波光粼粼,璀璨如金,阳光之下,山河万里,岁月如画,海浪拍打沙滩,飞鱼在波浪间跳跃,玫瑰悄然盛开,露水从叶尖滚落。岁月正好,年华正好。 他们还有很长,很长的一辈子。 第113章 秦夫人 对于秦夫人,林郁一直处于半知半解的状态。 他对人情世故不太懂,尽管程曦跟他解释过自己家里的事,但是他对秦夫人的理解,也大概只是“一个对程曦不好的妈妈”而已。 到美国已经半年,研究生要自己做课程计划,林郁就算在国内也不是每天投入全部时间在学习上的那类人,在这里时间更宽裕许多,研究生最重要的是要在权威杂志上发表论文,他住在学校新建的New Ashdown宿舍,像在S大一样,堆满文献,专心做论文。倒是程曦有点忙,毕竟初来乍到,又是另外一个金融体系,光是了解业内现状就费去不少时间。何况华尔街成名几十年,蛋糕已经被分得差不多,短短一条街上,到处都是如雷贯耳的垄断集团。美国这样的社交社会,他顶着黑发黑眼,进社交圈都比别人难一些。 好在他毕竟是程曦。 事情一件件理好,晚宴,重要的会面,投资,林郁的入学典礼……他在两个城市都置办了房产,做空中飞人,难得给自己放个假,飞到剑桥市来找林郁,带着野餐篮去查尔斯河划帆船,躺在林郁腿上跟他聊最近发生的事。 偶尔他实在脱身不了,林郁也会去找他,他在曼哈顿买了房子,屋顶有露天游泳池,每张桌子上都摆放着鲜花,林郁不会游泳,坐在池边玩水,等他忙完。 好在他一般很快就会来找林郁,他身型似乎还在拔高,因为有健身的习惯,肩宽腰窄,穿西装很好看,一边解着衬衫扣子一边走过来的时候,林郁总会有瞬间的失神。 还好,他还是那个程曦,会在闲暇的下午教林郁游泳,会在匆匆告别的之后朝他温柔地微笑,揉揉他的头发,也会在深夜上床时候小心翼翼,用不会吵醒林郁的力度轻吻他脸颊。 纽约快要下雪的时候,程曦接到一封信。 那时候林郁正坐在壁炉前面看书,地毯被火光照得温热,碟子里摆着中式的点心。 林郁听见程曦叫自己的名字,茫然地抬起头。 程曦的眼睛里似乎藏了什么东西,但转瞬即逝。 他说:“小鱼,你愿不愿意和我去见一个人?” “什么人?” “秦夫人。” - 到香港的时候,正好是凌晨。 这是一座不下雪的城市。 程曦上次来这座城市的时候,还是被秦夫人关起来的时候了。 但这次见面却不是在秦家老宅,而是在秦夫人名下的一处别墅里。 印象中,秦夫人不是喜欢养花的人,这栋房子却有着规模颇大的玻璃温房,里面长满了不知道是雏菊还是什么的草花,是浅粉浅白色,与外面肃杀的气氛俨然是两个天地。 秦夫人坐在落地窗前,看着玻璃温房,房间里明明很暖和,她的腿上却盖着毯子。 程曦一进房间,她就感觉到了。 “来了?” 她说着,转过头,却没看见意料之中的那个人。而站在门口的青年,比半年前愈加挺拔,似乎早已在异国他乡扎根,假以时日,必将长成枝繁叶茂的大树。 “小鱼在睡觉。”程曦简短解释:“转时差。” “哦。”短短半年时间,她却憔悴许多,大概是不再独揽大权的缘故,原本总是高高盘着的头发也放了下来,身上披着柔软披肩,如果不是依旧出众的美貌和眉眼之间那份杀伐决断的英气,大概会被错认成另外一个人。 “就等晚饭时候再见吧。”她仍然是习惯自己做决定:“你飞了那么久,应该也累了,先下去休息吧。” 这样干脆利落的作风,让人连关心地问一句都不能。 - 林郁站在门口,有点紧张。 “其实我算过,我从小到大遇到的人中,能接受我性格的大概在千分之三,”他绞紧了手上的袋子,跟程曦解释:“我觉得我们还是应该相信数据的……” “没关系的。”程曦带着笑拍了拍他肩膀:“结果并不重要。” 门打开了。 “夫人请两位进去。”出来的是老林。 林郁局促地看了一眼程曦,后者牵住他的手,走进了房间。 秦夫人仍然是上午时的姿势,听见声音,转过身来。 她调查过林郁,家世清白,出类拔萃,只是性格孤僻,好在并没有太大的攻击性。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她一直没有看过林郁的照片,今天,还是第一次见。 “你就是林郁吧?”她对着林郁微微点头。 林郁紧张得有点结巴。 “是……是我。”他看了一眼程曦,事先背的介绍词忘得差不多了,茫然地把手上的礼品袋往前递:“这是……礼物。” 秦夫人勾了勾唇角,推动轮椅,朝林郁靠近。 程曦惊讶地皱起了眉头。 他早上和秦夫人那一面见得匆忙,并不知道她其实是坐在轮椅上,以她的性格,不到身体坏得不行,是绝不会愿意坐轮椅的,港媒向来无孔不入,竟然漏过这么大的新闻。 林郁按捺住了想往后退的冲动。 还好,眼前的中年妇人,虽然长着带侵略性的美貌五官,和严肃冷漠的神情,但她嘴角勾起来的时候,其实和程曦是一模一样的。 - 林郁在这里住了三天。 林郁没有再见过秦夫人,倒是程曦,在三天后的晚上,被叫了过去。 当时天已经黑透,坐落在半山的别墅里灯光昏暗,花房里却灯光通明,隔了落地玻璃窗,仍然可以看见那里面茂盛的草本植物,花开得正灿烂。 程曦陪她静静坐了一会。 说起来,母子之间,倒难得有这样平静相处的时刻,不是程曦刻意疏远,就是她想要囚禁程曦,这还是第一次这样心平气和,没有各怀心思地坐在一起。 “多久了?”程曦忽然问她。 她看了一眼程曦,才意识过他问的是自己的病。 “不久,年前才知道的。”她侧过脸看花房,嘴唇苍白:“常见病而已。” “什么常见病?”程曦不是会被她轻易敷衍过去的。 她笑了一笑,那笑容很冷,像是在没心没肺地庆幸,又像是在嘲笑自己这一生枉与他人做笑谈。 “癌。” - 往后的事情,其实都没有太大波折了。 她的身体急剧直下,秦家那边的权力是早就交出来的,秦赟年纪还小,秦家那些老人都不是吃素的,一个个都想当摄政王,连港媒小报都暗自嘲讽,笑他们吃相难看。 毕竟是林家嫁出去的女儿,那边也隐约得到风声,遣了她弟弟林丹朱过来看,程曦当时在这里,出门的时候撞见自己这位“小舅”,也是三十岁的人了,苍白肤色,优柔寡断的神色,林家这些年每况愈下,他当记首功。 这世上有些事往往就是这样,宁愿拿给别人糟蹋了,也不愿意给你,但凡心性小一点,都要气出心魔。当年林辰碧如果有半份家业傍身,在程家面前腰杆子能硬上一点,结局也不至于那么难看。 好在,她都不在乎了。 秦赟也来过,不过不是探病,而是来问什么东西,关起门来谈了什么,谁都不知道。只是秦家的这位新家主最后是摔门而出的,气冲冲走了,从此直到她死,再没来过。 程曦一直留在这里。 癌细胞转移,她时日无多。再耀眼的美貌,也一天天枯萎下去,渐渐消瘦,苍白,进食困难,圣诞节之后,她一直靠点滴维持。精神渐短,一睡就是一天。 都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她却一直是冷硬固执的样子,打探消息的不是没有,只是她手段仍然狠厉,三番两次,起念头的人就少了些。 程曦一直陪着她。 她冷漠、独断、蛮不讲理,愚昧,无数次想绑住他,也曾是他最大的阻力。 但她却从来没有放弃过他。 所以他陪她到最后。 - 她走的时候,寒流来袭,是整个冬天最寒冷的一天。 程曦坐在她床前,彼时她已经昏迷整整三天,后事都已办好,这边的习俗是嫁女不归,她是要葬在秦家的。 凌晨时她醒过来,窗外草木挂霜,温房里花开正盛。 她很平静,跟程曦说了一阵话,就算在最后关头,她仍然神志清醒,条理清楚,秦家家大业大,她接手这许多年,虽然常常被那些长辈掣肘,也留下许多后路,而今都交付与程曦。 她知道这些事,所以恨程则钧,当初程曦被刺杀,她找上程则钧,程则钧说形势比人强,说情非得已,说程家无数双眼睛在看,牵一发而动全身。 铁了心要狡辩的话,借口何止一百个? 只是都过去了。 这世界很凉薄,人活着,才有情分,有顾忌,往后她走了,程曦是砧板上的肉,他才二十岁,上大学的年纪,如何敌得过那些虎视眈眈的老怪物,她再怎么竭力多活一两天,也无法护得他周全。 当初程曦拿话激她,怪她束缚他,怪她不放他自由,说她不为他计深远。其实私生子哪有什么深远,他本就是她二十年前偷出来的一个宝贝,见不得光的孩子,是那些人的眼中钉肉中刺。能活一天,便是一天,她若死了,洪水滔天,她也管不了了。所以她才到死也不放心。 然而这些话,她都说不出来。 她是林家长女林辰碧,巾帼不让须眉,平生难有小儿女情态。唯一一个她会对他说软话的人,已经于二十年前,与她恩断义绝。 这些话,直到最后一刻,她都没说出来。 她只是告诉了程曦那些密码,那些路线,那些无路可走时可以投奔的人,一字一句,清清楚楚,她连遗书都已写好,是怕自己病重之后头脑不够清晰,错漏了什么。 最后是凌晨,很冷的天气,她躺在床上,嘴角露出苦涩笑容,看着程曦说:“以后的路,你都要自己走了……” 她这样要强的人,到死都不肯插管,硬捱着痛不肯注射杜冷丁,到了这时候,仍然没有一句温情的话。 程曦不说话,只是握住了她的手。 他小的时候,曾经很想牵着她的手,一起放学,像任何一个有父母的孩子一样,和她絮絮叨叨地说一些学校里的琐事,然后开心地踏着夕阳一起回家。 在他的梦里,她的手总是温暖的。 然而如今她病体支离,瘦骨嶙峋,被病魔苦苦折磨,却只有他来陪她走这最后一程。 “没什么大不了的,”程曦看着她的眼睛告诉她:“我会过得很好,我是你的儿子,不会那么容易被打倒,你要安心,要相信我。” 她的眼皮垂了下去。 “对不起……” “没关系。”尽管知道她不一定听得见,程曦却仍然用从未有过的慎重回答她。 你生我下来,已经是百般困难,以后的路再难走,也是我自己的命数。这世上有百种出身,没有什么对得起对不起。生为男子,本就该对自己的人生负责,所以没关系。 母亲。 - 她的遗嘱,是要将遗体火化,送去云南。 程曦并不知道为什么,直到他去了那个地方。 那是个漂亮的山谷,湖水清澈,遍地牛羊,在湖边的草地上,开满了早春的野花,一枝一枝在风里摇曳着,和她花房温室里生长的那些花一模一样。 早在二十年前,她也许来过这里,也许和谁在这里有过一段非常难忘的时光,以至于她在余下的二十年里,一次一次地回想,死也要死在这里。 - 她的葬礼半个月后,程则钧主动找了程曦。 他给程曦打了电话,问了程曦最近的工作,在国外的生活,语气始终平静。 有什么好痛不欲生的,他有他的事业,有他的家庭,早在二十年前做下决定的时候,就已经尘埃落定。如今半生已过,他是程家家主程则钧,万事皆足,春风得意。 有什么念念不能忘的,不过是一个错误的故事,而他也走了最正确的那条路,年少轻狂,凭着一股血勇出走,但人最终还是要回到现实中来。当年及时放弃未必是错,停在那时候是最好的,不必被时光打磨,不必被世俗折辱,变成自己都不认识的人…… 但是程曦跟他说:“秦夫人给了我一块玉,和阗玉璧,她说,如果真到了无路可走的时候,就拿这玉璧跟你换一点东西。” 程曦说:“她这些年,活得并不开心。她说过,早在二十年前,这个世界对她来说就并无吸引力。我知道,她是为了我,才一直活下来,她知道自己时日无多,前段时间才那样反常。因为她不信你。” 这世上已经没有支撑着她活下去的东西了,家人凉薄,婚姻交易,而她爱过的那个程则钧,早已死在北京那场铺天盖地的大雪里,死在云南那个开满野花的山谷里,剩下的这个人,与她只是陌路。唯一支撑着她苦心经营的,只是程曦。她不敢信程则钧,所以不敢死。 - 程曦不说,程则钧几乎要忘了。 那块玉,是程家祖传的,唐朝传下来的玉璧,程家都用来给长孙戴着。古人以苍璧礼天,他当年是怎么说的去了?是“这块玉正合了你名字”?还是只是笑着,把这温润的古玉递给了她。 后来回了北京,程家得他悬崖勒马,已经是喜出望外,那块玉,他说丢了,他们也不追究了。 原来她一直留着。 程曦说她活得并不开心。 但人活一世,并不需要每件事都开心,他当年也不开心,但这些年下来,再重的伤口都能被抚平,往事再不堪,忙起来就好了,人是活在责任里的,不需要你动,生活自会推着你走。一切都会过去,他做了对的决定,万事都在意料之中。没什么大不了,他没有错,也不必伤心。 程则钧在书房里略坐一坐,感觉自己好了一点,开始看文件。 一看就看到了凌晨,看见窗外透进的光,才知道天已经亮了,桌上满是烟头。 他下楼去休息,看见妻儿都坐在桌边吃早餐,看见他下来,都怔住了,大惊失色。小女儿程昀似乎想说什么,张了张嘴却没发出声音,妻子把刀叉重重地摔在盘子里,似乎隐忍着满腹怒火,推开椅子,起身走了。 他懒得去管。 只是到洗漱的时候,他才知道妻儿为什么惊讶。 不过一夜而已。 镜子里那个向来挺拔精神的中年人,原本墨黑的鬓角,已经全部斑白了。 第114章 秦陆(一) 喜欢上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是有意,是无意?是心照不宣,是小心翼翼,还是看到什么都会想起那个名字,念念不能忘? 南仲远第一次看到秦陆,是在第一次天之涯大赛的时候。 他不是喜欢热闹的人,之所以过去,也是因为朋友都在,那时候陆沉和程曦还没闹翻,宛然一笑和程曦尚未勾搭到一起,他过去看了看,到处都是熙熙嚷嚷人群,又是夏天,展馆里热得很,他正准备回去,转头看见一个人,抱着手,坐在逐鹿那一堆人的最里面。 那件黑T恤,秦陆穿了很多年。 他天生适合穿黑,清俊面容,神色冷峻,只要坐在那里,就有一种“我不认识你们”的疏离感,看着就让人觉得冷。 南仲远看了看他,转身继续走,听见背后有人问程曦:“那个很拽的人是谁啊?” 他没能知道他的名字。 后来逐鹿风头渐盛,他在店里做菜的时候,无聊了,也翻翻论坛,上面有人吐槽逐鹿的廘战性格太臭,他看着,忽然想起那天看见的那个穿黑T恤的青年,笑了一笑就过了。 游戏里面也有排名,他是公认的第一浣花,也有人在论坛上凑出全服最强阵容,后排的最强阵容就是他和廘战。 也排PK榜,看见他的名字排在自己后面,不禁想,以那个人高傲的脾气,大概是没法忍受自己的排名在浣花后面的。 程曦过来找他帮忙的时候,他正在做菜,他开玩笑,说程大少爷竟然搞到这样狼狈,程曦说:“我迟早得收拾廘战。” 不知道是这个名字触动他,还是因为想起了某个身影,他直接洗了手,开电脑。 珍贵的野生竹荪,匆匆丢进锅里,赶到二区,逐鹿的一帮人早等在副本门口,看见那个人,高高站在一棵树上,也是抱着手,理都不理人,他看着就笑起来。 副本最终是过了。 程曦投桃报李,把过屠龙副本的秘诀给了他,他其实对游戏里的事无所谓,毕竟做菜才是他主业,不过当廘战过来要和他PK的时候,他答应了下来。 自然是被打得很惨。 就算不在乎游戏,身为男人,还是有胜负欲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看见赢的那个人明明很开心还是要装成一副很拽的样子,就觉得很好笑,忍不住想呆在他身边,看到更多。 - 【队伍】廘战:当我的徒弟要听话,不能到处乱跑,我叫你你就得过来。 【队伍】嗷嗷嗷:好。~\\\\(≧▽≦)/~。 【队伍】廘战:别卖萌。 他自己也摸不清,为什么要做廘战的徒弟,但是呆在他身边久了,渐渐就明白了这个人,他其实很好懂,他的世界很简单,冷漠是面具,高傲是外壳,用某句烂俗的话来说,他其实是个好人。 一个孤独的好人。 他上线的时候,常常看见廘战一个人呆在各种副本里,打钱,刷怪,打钱,刷怪,他不会当生活玩家,但是他操作很好,他在游戏里总是独来独往。 但是每次南仲远一上线,他就发现了,速度之快,以至于南仲远怀疑他是不是一边打怪一边在查看好友列表。 他的固定句式是这样的。 【私聊】廘战对你说:我在XX副本,过来。 于是南仲远就乖乖跑了过去,用脆皮小弓手号跟着他上刀山下火海,偶尔操作失误扑街了,还要被“师父”教训。 廘战大概不知道,每次论坛上有人开帖骂他,就会有个小号,在下面默默刷上几排的“祥瑞御免”,这个小号也被论坛上的人称为毁帖狂魔。 逐鹿的线下聚会,南仲远没去。 第二天他上线大概三秒,廘战发私聊给他:昨天的聚会你没去。 和廘战呆久了的人都知道,他的肯定句式,可以是疑问句,可以是惊叹句,偶尔还带着点谴责的意思。 【私聊】你对廘战说:我家里有事,就把号借给小鱼了。 廘战停顿了一下。 【私聊】廘战对你说:要和帮派成员保持良好的关系。 南仲远笑得从椅子上栽了下去。 南仲远其实并不太清楚,他为什么要对廘战这么迁就。包括后来他捉弄林郁,为什么被廘战知道了,他会这么慌张。 原来他叫秦陆。 都说当局者迷,他是真的迷了,不然也不会抛下店里生意天天往秦陆家跑,他总是记得那个秋天,天高云淡风轻,秦陆家的桂花树开得满院子都是香味,厨房的木窗户明亮,他站在流理台前面,切干丝,切鱼肉,切萝卜雕花,秦陆蹲在地上给他择菜,听他絮絮叨叨地说话,他不知道为什么到了秦陆面前有那么多话说,秦陆其实是一个很沉默的人,很难想象,他这样清瘦的人,也会有那样强大的力量,足够他将所有的秘密和生活的重量,一肩扛起。 他这么喜欢和秦陆呆在一起,就算他不说话,只要知道他在这里,就莫名地觉得开心。 他开车来,开车走,下雨天,秦陆送他到村口,站在国道边,被雨打湿的野菊花在路边一丛一丛开着,秦陆打着伞站在夜色里,那样沉默,他伸出手去和秦陆挥手,告别,后视镜里,那个人抬了抬手,最终仍然只是沉默。 他给秦陆买衣服,买鞋子,难得逛街,看见什么都是秦陆秦陆,这个鼠标秦陆用起来一定很厉害,那个帽子秦陆一定很喜欢,走过一个店,又折回来,只是因为那件T恤和秦陆喜欢的款有点像。晏斯梵笑他疯魔,说:“真是嫁出去的南仲远,泼出去的水。”他提着满手东西,只是笑,他不知道是什么让他这样开心,他不知道这种东西,也许就叫喜欢。 他找程曦要了专业电子竞技俱乐部的电话,问清楚可以让队员线上训练,兴冲冲带着一堆东西去找他。 秦陆不肯去。 他气得口不择言,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固执,面子真有那么重要吗,这比他在网上代练要轻松赚钱得多,为什么不去? 秦陆没说话,只是进房间,把他送的东西都拿了出去。 他说:“这些东西你拿去退掉吧,退不掉的我再给你钱,这些钱是这段时间你带过来的食物的钱。” 厚厚一叠。 他带过来的那些大闸蟹鳜鱼海参芦笋竹荪……,还有他在那个没有冷气的厨房里满心欢喜地做出来的菜,都被他折换成了这些钱。 南仲远打开了他的手。 他是这样好脾气的人,脸上总是带着笑容,开的店常年亏本,朋友来了倾心招待,就是程曦那样大爷般地点菜,他也只是笑眯眯的。 他砸了整整一套厨具,摔坏三张椅子,整整一个星期没有做菜。 店员都被他吓得差点辞职了。 他是南家老二,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二少爷,谈过几场平淡的恋爱,开了一个亏本的店,做一碗兰州拉面的成本都在三位数,但是他不知道,这世上还有一些人,生活里最大的障碍就是钱。 他不知道,他带过去的那些食物,其实远超过秦陆家一个月的生活费。他也并不知道,秦陆身上穿的黑T恤,是二十块一件的普通款,而他带过去的T恤上印的,却是阿玛尼的标志。 他不知道,在那个没有冷气的厨房里胡天胡地做菜,芦笋取尖,鲫鱼炖了汤就扔,上好的明前龙井拿来做虾仁,番红花只取一点花蕊,而秦陆始终不置一词,这就是对他最大的包容。 他更不知道,喜欢其实是很难的事。对于秦陆来说,就是很难的事。 抛下代练,抛下工作,陪你在厨房来待上一下午,就已经是他喜欢的表现。 因为喜欢,所以不愿意用你的钱,因为喜欢,所以不愿意告诉你,你自以为是“两全其美”的办法,对他来说,其实是破绽百出。因为喜欢,所以就算他是这样高傲的人,就算你打开了他的手,他也只会蹲下去,把散落满地的钱,一张张捡起来,寄到你的餐馆。 对于有些人来说,喜欢,本就是一件奢侈品。 喜欢就意味着包容,意味着妥协,意味着默不作声地把你造成的乱摊子收拾好,秦陆是那样沉默的人,他很少说话,只是默默做好一切,然后看着别人离开。 - 很多年后,南仲远仍然记得那个夜晚。 他呆在人群中,很不开心,他喝了酒,难受得要吐,他收了很多礼物,见了很多朋友,被起哄着做了很多事,但他还是这样不开心,他的心脏上像缺了一块,什么都填不满,就只是空在那里。 最后他发短信给秦陆。 他说:师父,我难受得快要死了,你告诉我怎样才能开心一点,我只想要一个能让我开心一点的生日礼物。 秦陆回他信息,让他下楼。 他跌跌撞撞跑下楼去,铁制的楼梯那么窄,不知道谁家的玫瑰开了花,暗香浮动。月光昏黄,路灯下站着那个人。 忘了是他先开始的,拥抱,接吻,像陷在绝境里的野兽,那样绝望,那样开心,他活了二十年,第一次知道喜欢原来这么痛,痛得心脏快要裂了,但只要待在这个人身边,就觉得有一种苟延残喘的安心。 他是南仲远,总是笑眯眯的好人。这世上有那么多人能得到他的笑脸,却只有这个秦陆的人,能让他在二十岁生日的晚上,生平第一次,落下眼泪来。 作者有话要说: 廘战大人你的意思是:“我知道我们没有结果,但是你愿意疯我就陪你疯,直到你觉得不好玩的那一天为止”吗? 第115章 秦陆(二) 很艰难地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是不是像坐在候机室里看电影,笑得再开心,也要提防着时间,知道这些不过是建在浮萍上的快乐,下一刻就要毫不犹豫地起身离开?是不是像一个穷得一无所有的人,偶尔捡到一点珍贵的东西,又幸福,又可怜? 也有过快乐的时候,寒冷冬天,滴水成冰,院子里落满了雪,依偎着坐在火炉边,讲一点无关紧要的事情。晚上烫火锅,鸡汤做底,翠绿的生菜码在碟子里,牛羊肉切成薄卷,野花椒调了麻辣味的酱,热腾腾的捞起来,带着笑吃下去,一直暖到心里。 他甚至种了菜,在秦陆家最温暖的房间发豆芽,每天去看,嫩黄的芽冒出来,让人有一种一切都很好的安心感。 但是,冷战是谁先开始的呢。 又是因为什么事呢。 记不清了。 是因为自己买了昂贵的生日礼物,而他不愿意收。还是因为那次喝酒回来,玩游戏身上沾了香水味,他却不置一词。是因为无论自己怎么折腾,他都是那副不咸不淡的样子,还是因为过年那天吃过年夜饭,他跑去郊区找他拜年,满心欢喜带着一堆东西过去,他却已经睡了下来,开了门之后,也是让自己早点回去,毕竟第二天还要去长辈家拜年。 一件一件小事,一点点积累。 南仲远不知道,这个人到底喜不喜欢自己。说是两个人谈恋爱,其实更像自己一个人的独角戏,他一笑自己就兴高采烈,他面无表情自己也不禁揣测他心情,但至始至终,只有自己一个人情绪热烈七上八下,他却始终无动于衷。 他常计划两个人的未来,夏天去哪里度假,店里要装一套很好的电脑,以后秦陆就可以住在他店里,中秋节要去乡下收野蜂蜜给秦奶奶喝,所以先买辆越野车…… 而秦陆从不回应。 他从最开始的兴高采烈,到最后的心灰意冷。有时候他想,也许秦陆是太孤独了,所以不愿意失去自己这个朋友,也许他对自己,根本没有感情。 但总是不甘心。 秦陆从来不骗人,一定也不会骗自己,他愿意跟自己在一起,就一定是喜欢自己的。他一遍遍这样告诉自己,最终却还是骗不过自己。 这次分手,没有大吵大闹。一场冷战之后,他没有再找秦陆,秦陆也没有找他。 整整一周,他都窝在店里,不回家,不出门,店员怕他饿死,每天忧心忡忡。 他等了整整一个月。 没有电话,没有短信,游戏里没有私聊,他甚至偷偷上秦陆的号看过,发现他昨晚上刚刚登陆过,在骷髅海打了一夜怪。帮派里没有PK,没有屠龙,他一点都不忙。 但他就是不联系自己。 南仲远再找不到理由。 消沉两个月,家里人先着急了,南家大姐难得从国外回家探亲,清点人数,发现少了个弟弟,知道原委之后,直接杀到店里来。 南家有四姐弟,大姐叫南子瑶,也是颇为传奇,年轻时候在国外读书,未婚生子,对方是保守的欧洲家庭,还有点小贵族血统,男方左右为难。她索性没结婚,一个人带着孩子过。现在的工作也颇离经叛道,读的是金融,做的却是服装设计,还做出了一点成绩,和南爸爸关系不算好,难得回来一次。 那段时间南仲远消沉到谷底,上一次出门还是易云攸回来的时候,如今春暖花开,他一个人躲在餐馆里。 南子瑶看他这副样子,把他臭骂一顿,和南妈妈打了声招呼,直接拎了他出国散心。 南子瑶定居在法国,天气明媚得很,浪漫的国度,到处都是花,南仲远状态太差,被她扔在家里,帮她看孩子,小女孩子金发碧眼,用中文叫南仲远舅舅,要他讲睡前故事,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 南仲远曾经一度想研究法国菜,人生规划里也有来法国喝红酒这一项,只是此刻时间心境全是错的,就算开着敞篷车去长满薰衣草的农庄晒太阳,也根本没有看进眼底。 南子瑶说他没出息,不过一段感情,痛了就放手,多简单,为此失去生活的乐趣更是不值得。说他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 但是她不知道,一片叶子,其实是挡不住视线的。 会被挡住的人,都是心甘情愿的。 整整一个夏天,他像活在冰川里,心里万丈寒冰,一点阳光都晒不进来。又像是手上捧着一把火,已经烧得皮开肉绽,却死都不肯放手。 因为他知道,那个叫秦陆的人,是不会来找他的。如果自己放手了,就真的完了。 最后是南子瑶看不下去,找了朋友的豪华游轮,扔他上去做环球旅行。海阔天空,环游世界,希望应接不暇的风景能帮他转移视线,实在不行,船上那样封闭的环境,满船青年才俊,如花美眷,说不定也有段艳遇。 然而不能。 他看过巴塞罗拉美轮美奂的建筑,看过希腊海蓝色和云朵白的屋顶,看过巴厘岛无边界游泳池外的美丽风景,却还是心不在焉。 到曼谷,停船上岸,泰国佛教盛行,在寺院外面看见小孩子卖鲜花结成的花串,他不信佛,觉得好看,也买了一串。寺院里的金身佛像,眼睛低垂,充满怜悯。 他在船上上国内网站,看见天之涯大赛的冠军仍然挂在头条,共同捧起奖杯的六个人,秦陆仍然站在最边上,面无表情地把手搭在奖杯上,仿佛他是被拖过来的充数的,只想快点弄完回家睡觉。 他点决赛视频,打不开,打电话给程曦,那家伙大概是在开酒会,语速快得很,他说程曦你有天之涯决赛的视频没有,可不可以发给我一份。 程曦说:“我买一送一,顺便告诉你一个消息。” “什么消息?” “秦陆奶奶上个月去世了。” - 他订的是最早的一班飞机,在云海里穿梭了四个小时,他眼睛都没闭一下。 到S城时已经是深夜了。 打不到的士,他先去餐馆拿车,S城已经是初冬,草木挂霜,他一路跑过去,午夜街道这样寂静,只有他的脚步声在回响,路灯昏黄,街道两旁一片漆黑,而他心里没有一点恐惧。 要快一点,再快一点,快点去他身边,告诉他,没什么大不了,你并不是一个人孤零零地活着,我还在这里。我会一直陪着你。 - 秦陆刷完最后一个副本,准备睡觉。 他最近常常失眠,对于他这种没什么娱乐的人来说,失眠是很麻烦的事情。 他住的地方很偏,晚上很安静,但是他躺下不久,就听见狗叫声,有什么人匆匆忙忙在晚上跑,然后院门被敲得震天响。 他披上衣服去开门,过去的几个月里,他去开门的时候常常会有种错觉,或是希望,以为门外面会是他响的那个人。 然而这次是真的。 月光如水,草木挂霜,那个人穿着长袖T恤站在门外面,明明冻得瑟瑟发抖,看见他,又勉强想要扯出一个笑容来。 “我投降了。” 他打开门,一言不发给南仲远披上衣服。 “去烤火。”他听见自己平静的声音:“你在发抖。” - 南仲远披着秦陆的衣服,无聊地坐在床上。 他又冷又饿,如果不是秦陆问他吃了饭没有,他都想不起自己从上飞机到现在都没吃过东西。 他其实有点忐忑,毕竟,虽然他的性格出了名的好,但是像这样放下身段来主动投降,一厢情愿地跑到这里来,还是第一次。 没关系的。他安慰自己,就算是石头又怎么样呢,只要自己愿意,一点一点努力,总能捂热的。他又没有赶自己走…… 房间里还是原来的样子,整洁得几乎没有人气。南仲远坐在床上,踢到床底下一个纸箱子。 纸箱子是打开的,好像主人刚刚还在翻看,因为来了客人,只能匆匆忙忙把它推到床下面。 箱子里的东西很多,放在最上面的,是天之涯的获奖证书,然后是一个按照秦陆的弓手制造的模型,是奖品,再往下,是一沓照片。 最上面的一张,是一对陌生的年轻夫妇,第二张,是秦奶奶和年幼时秦陆的合照,第三张,是他勾着秦陆的脖子,开心笑着的自拍。是他拿着秦陆手机拍的,不知道秦陆什么时候印了出来。 照片上,秦陆仍然是那副面无表情的样子,看不出情绪,仿佛被拉着拍照是一件应付的事,就像过去的很多次他让南仲远心灰意冷的时候一样。 大概是经常拿出来看的缘故,照片的边角都有点磨损了,南仲远再往下翻,一叠照片,都和这张一模一样。 他印了几十张照片,只为了留住两个人在一起的样子。他把南仲远和他家人的照片放在一起,却从来没有跟他说过一句喜欢。 明明应该开心的,南仲远却忽然觉得心酸。 - 秦陆进来的时候,南仲远正拿着那叠照片好整以暇地坐在床上等他。 以他的熟悉程度,第一眼就看出了那叠照片是什么。 南仲远摆出了“你需要给我一个解释”的表情。 “吃面。”秦陆就像没看到一样,把煮出来的面放在桌上,表情镇定得一如往常。 南仲远看了他半天,秦陆脸上不露一丝破绽,坐在床边。 “秦陆你过来。” 秦陆走过去,南仲远跳起来,直接拖住他手臂,手脚都缠到他身上:“已经被我抓到了你还装,快承认你爱上我了!快点!不然我把这照片贴到你家门口!” “你不饿吗?”秦陆平静地问他。 “少废话!”向来笑眯眯的南大店主也发飙了,扒在他背上,勒着他脖子:“快承认!不然勒死你!” 秦陆无奈地看了他一眼,抓住他手臂,把他扔到了床上,南仲远还要起来再战,他一只手抓住南仲远手腕,把他推倒,用膝盖压住他的腰,继续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你这是恼羞成怒!”南仲远没有一点还手之力,只能语言攻击,拼命挣扎。 秦陆手臂一横,压住他胸口,捂住了他的嘴。 高傲如廘战大人,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的耳朵在发烧的。 房间里气温很高,南仲远出了一身汗,额头上的头发被汗打湿了,眼睛直直地看着他,他的皮肤白,出国几个月也晒不黑,眼睛里总是带着笑的。 秦陆松开了手。仍然压着南仲远。 南仲远却不吵了,只是看着秦陆,仿佛是太久没有看见,所以要把这几个月的分别都看回来。 “秦陆,你知道我这几个月在想什么吗?” 秦陆摇头。 “我这几个月,一直想跟你说,秦陆,我不服。我们之间没有深仇大恨,没有父母插手,为什么不能在一起。我不要这样不明不白地结束,我不要以后你和我分道扬镳成家立业,我不管你有什么隐衷,有什么顾虑!我要回来找你,只要我还活着一天,就缠你一天。直到你终于能对我笑,能承认你喜欢我。” “但是我现在不这么想了,”南仲远看着他的眼睛,轻声地说:“我投降。” 你无动于衷也好,你毫无回应也好,你一言不发也好,你这样一辈子也好。 我会一直在这里,不是为了等你说喜欢我,不是为了僵持出一个结果,只要现在这样,两个人呆在一起,就算磕磕碰碰,也要一直呆在一起。 我总有一天会懂你,你总有一天会信我。 我不要输赢,我只要你。 南仲远没能说出更多的话,因为秦陆俯身下来,压住了他。 - 南仲远一辈子都记得这个夜晚。 因为特殊的意义,因为痛。 比想象中更痛,但也一意孤行地做了下去。 南子瑶总要他好好想想,总要他想清楚,弄明白,不要吃亏。其实谈恋爱哪有什么清楚明白,不过是心里喜欢,于是一往无前。不用想后果,不用想明天,粉身碎骨尸骨无存,也不过是因为爱。 窗户里透出微微的光来,房间里有一种朦胧的明亮,南仲远趴在床上,后背上全是细密的汗,秦陆侧过头来,笨拙而小心地亲吻他。 南仲远闭上眼睛,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疼,眼角有点湿润。 以后的日子不会好过的,他太纵容这个人了,只要是他想要的,怎么样都没关系。只是被他亲一口,连心脏都疼起来。 他低低地叹息了一声。 “回不了头了……” 秦陆回答了他。 “嗯,不回头了。” 第116章 林郁和程曦的生活(一) 林家住的家属楼,还是当初林爸爸刚结婚的时候分的房子,林爸爸是地道的学术派,不会钻营,林妈妈虽然厉害,也懒得和那些老师争,何况林爸爸还常常劝她什么“人不过一个身体,能住多大的房子……”,久而久之,林妈妈也不计较这个了。而且后来林郁在这房子里出生,林郁姥姥在这房子里去世,这旧房子里存了太多回忆,虽然林妈妈给人鉴定古董也收了两套房子当谢仪,也没想过搬出去。 采光不算好的楼道里,林郁正背着一个巨大的背包,缓慢而小心翼翼地往楼下走。 林妈妈手里拿着一堆东西,还在不断地拉开拉链往里面塞。 “这个是上次你爸爸弄出来的硫磺……”林妈妈又把一团沾着泥土的黑呼呼的东西往林郁包里塞:“这是我的徒弟挖到的何首乌,你要炖给程曦吃,不然用脑子太多头发会变白的,你看他爸爸头发就白了,说不定有遗传的。” 林郁继承了林爸爸的好脾气,耐心地等她塞完。背包里的东西太多,他下楼的时候重心往后仰,防止自己摔下去。 林妈妈把林郁送到楼道口,像是想起什么,又从睡衣口袋里往外面掏…… 林郁还想看看她掏出了什么东西,结果她掏出来之后,直接往林郁口袋里一塞。 “是什么?”林郁好奇地问。 “回去再看,回去再看。”林妈妈一个劲地把他往前推,程曦的司机就等在外面,程曦这两年性格收敛,车的颜色也没以前张扬了,家里常开的几辆车,都是黑灰色系。这次他去了香港,司机开了他常开的那辆卡宴来接送林郁。 林郁满头雾水的上了车,还忍不住询问地看着林妈妈。 林妈妈情绪热烈地朝他挥手告别。 根据林郁对林妈妈的了解,她这么开心,一般不会是什么好事。 - 自从林郁拒绝MIT留校任教的邀请决定回国之后,已经过了一个月了,这还是程曦第一次出差。 当初拿到Ph.D学位之后,他就未来发展方向简单和程曦交流了一下,后者知道他想回家,也没说什么,只是迅速处理好了相应事务。三年下来,他在那边的基业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真要收起来,也是一个不小的工程。林郁这样对商业完全没有概念的人,看程曦连加了几次班,也觉察到了不对劲,问他:“我们要走很麻烦吗?” “不麻烦,”程曦一边整理资料,一边跟他说:“梁园虽好,非久恋之乡。何况,我也想回去看看,那里现在是什么样子了。” 自然是欢迎的样子了。 秦夫人临死前给他留下大笔遗产人脉,还有几个别人欠她的大人情,他本来就不是无能之辈,在美国打拼三年,已经长成幼虎,隐隐有崛起的势头,别说秦家,现在程家想要动他,都要掂量掂量,万一弄不死,他逃出国去,就是个大祸害。 何况程则钧近年来偏倚他颇多。 秦夫人生前担心程则钧不管他,是做好最坏的打算,现在看来,程则钧虽然不像她那样冒天下之大不韪来扶持程曦,也多多少少起了点作用。至少现在程曦家里的保镖比以前少了两个。 林郁对这些都是浑然不知,他拿了学位回国,还是决定在S大做事,其实国内物理界R大研究所才是圣殿,但林郁是这么跟林爸爸说的:“北京有坏人。” 林爸爸皱起眉头:“什么坏人?” “捅了程曦一刀的坏人。”林郁认真跟他解释:“而且我觉得我应该没有能力给理论物理的发展做出划时代的贡献,只能在现有的基础上添砖加瓦,所以没必要去R大。和家人相处也很重要。” 林爸爸虽然平时总站在化学研究者立场上和林郁一争短长,但是对自家儿子还是很支持的,当即拍得桌子上茶杯一震:“什么没必要去,林森都能去,你为什么不去,你比他聪明多了!你这是堕落。” “我没有林森聪明的。”林郁很自卑地告诉他:“他比我专注,发散思维和空间想象力都比我好……” “好个屁!”林爸爸气得头发都快竖起来,看见林妈妈在一旁一副“我听不懂我在神游”的样子,十分不开心:“当初就是你不肯让他去上少年班,现在好了!连R大都不肯去!以后林子源要笑死我了!” 林妈妈不为所动,嫌弃地瞥了他一眼。 “不许欺负我儿子,你自己进了R大研究所吗?林子源拿津贴你为什么不拿。一家人活着开心就得了,比什么?” 林爸爸被骂得灰头土脸,摸了摸鼻子,装作没听见,端起茶来喝。等林妈妈去厨房了之后,又从正在收拾书的林郁身边“路过”,低声利诱他:“你要是能拿到R大研究所的邀请,我就带你去我实验室看我做的辐射跃迁课题。” 林郁从小就很听话,还是很好骗:“只要拿到就行了吗?” 林爸爸神色凝重地点头。 “这样我就可以跟林子源说你是不想去R大研究所了。”林爸爸趁林妈妈不在给林郁宣扬自己理论:“这是身为学术工作者的尊严,你妈妈不懂的。” - 林郁背着一个巨大的包,慢慢地沿着草坪往里面走。 他是有点迟钝的,看见玄关有鞋子还没反应过来,进门之后,才看见程曦靠在客厅的沙发上,翻一本财经杂志。程曦经常飞来飞去,所以他看见程曦也不惊讶。 “回来了?”程曦抬起头来,看见林郁脸上表情,朝他招了招手。 林郁走过去,程曦帮他把背包取下来,看他似乎有点沮丧的样子,摸了摸他的头。 “怎么不开心?” “我妈妈说白小胥来找过我。”林郁一脸苦大仇深:“他说我出国很久,很想我,问我毕业没有。他说帮派里的人也经常问起我,还有你。” “所以呢?”程曦耐心地等他说完。 “我觉得情绪很低落。”林郁皱着眉头:“从理论上来说,人完全成年,工作之后,就不能像大学时期一样和朋友交往那么密切了。但我还是觉得很孤独……” 程曦无奈地叹了口气。 林郁这个人,在个人的情感上,无论是友情,还是对生活的感悟,都是有些迟钝的,而这个社会无法影响他,所以他要到经历了才知道,成长,就意味着失去。年轻时候的朋友,大学时的室友,游戏里的帮派成员,曾经一起下副本的那些生活玩家,还有那个,总是在床上练着奇怪姿势瑜伽的、虽然很嫌弃还是会给他带饭的白小胥,以后都不会总是陪在他身边,大家都成年了,各自有各自的生活。 人长大之后,更重要的是伴侣,是家庭,以后还会有子女。所以成年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防备越来越重,越来越成熟,越来越现实。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最终丢失了那个年少时的自己。 而程曦不准备教会林郁这些。 “如果感到孤独,就应该多联系,这样就不会感觉孤独了。”程曦想了一下自己行程表:“这个周末,邀请白小胥来吃饭吧,刚好阿梵也在国内。” “那游戏里的朋友呢。”林郁问他:“我最近在写论文,如果把吃饭的时间压缩一下,每天就可以玩一个小时游戏。” 程曦摇了摇头。 “帮派里的人都换了一茬了,大家都已经散了。”没人懂曾经身为逐鹿帮主的程曦,说出这句话来,是怎样的心情,但他的神色却始终平静,甚至为了安慰林郁,带着点微笑:“但是秦陆他们都在的,而且天之涯大会就要开了,联系一下卡王他们,周末一起过来玩。” 三年前天之涯改版,就渐渐走掉了一批人。 再后来,程曦忙着工作,林郁要做课题,写论文,拿学位,渐渐也上得少了。 宛然一笑去ChinaJoy做了showgirl,毕竟逐鹿元老,程曦允许她代表逐鹿进入天之涯游戏的展台,也算小红了一把。在那之后,她开始接这之类的工作,渐渐就离开了逐鹿。青柠果拿到了冠军手办,理想实现,于是履行和爸妈的约定,开始专心学习。阿塔玛之戟工作变动,流夕七月谈了恋爱,PP和药药药上了高三。 曾经如日中天的逐鹿,那些元老,耀眼的名字,一起下过屠龙副本,爬过天都峰,在自家的“逐鹿城”前合照过的人,都渐渐散了。 让人惊讶的是,留到最后的,竟然是最意想不到的两个人。 卡王和廘战。 最后他们去了饮血之刃战队,天之涯改版之后第三年,在职业战队连续包揽两年冠军之后,饮血之刃再次以玩家战队的身份杀入总决赛,最终苦战BO5,以3:2的比分拿下冠军。 然后就有了外挂。 最开始只是刷钱,渐渐有了PK挂,有了装备挂…… 最后剩下的人,也不多了。 铁打的游戏,流水的玩家。 最开始为了一个目标而奋斗,挂着同一个帮派头衔,一起刷副本,一起打帮战,叫着师父,一起下师徒副本,带着小号练经验,跑地图,刷师门任务,一起死出屠龙副本,一起建设自己的帮派,最后都各自散去。 人生其实很短,网络很大,那么多新游戏,往后的日子里,也不会再遇见。 林郁曾经在大家都散得差不多的时候,再上过一次线。 碧海平原变了样,他有点无所适从。那天似乎是什么活动日,很多人在打一种会掉红包的怪,他遇见了馨馨可儿。曾经总是一见面总是要给他使绊子的女孩,这次难得地没有说什么,只是在附近频道里说了句:你还在啊。 林郁不知道她是不是说给自己的。 他也不知道,这句话背后,其实也隐藏着那么一点点伤怀。就算她曾经很讨厌那个子非鱼,就算她曾是那个虚荣的,浮夸的馨馨可儿,可是时光荏苒,最后竟然在满屏的陌生名字里,看见熟悉的三个字。恩怨都已淡去,剩下的,只有时光的重量。 时光是最强大的东西,那些熟悉的ID,那些ID之后曾经并肩战斗过的人,那个打了鸡血一样的高中生,忙里偷闲的上班族,书呆子,带练,大学生,又宅又腐的女生,总是在帮派聊天里互相吐槽的人,都各自散去了。 从此一别就是一生。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有很努力的写,因为自己也玩过游戏,有过萍水相逢一起下副本的人,也有过一个公会努力奋斗的同伴,还有我师父,还有一起陪我下龙之谷副本的杰哥,陪我在天龙的西湖看夜景的朋友,教我买雪球来扔。 但渐渐都失去联系了。 以后应该也不会遇到了。 大学毕业之后,同学都四散,渐渐明白为什么成年人会觉得孤独。 所以,如果大家现在身边有好朋友 ,一定要珍惜,如果在游戏里,也要和身边的朋友好好相处。 能常聚最好,如果不能,也不到让自己分别之后觉得可惜。 下章或者下下章大概是林郁和程曦番外的网络版写完,也是这篇文的网络版出完的时候。因为程曦和林郁的番外比较长,所以会一半放在网上,另一半(带H)的放在实体书里。 实体书会在JJ和微博还有读者群通知大家,如果能放H不会被抓的话也会放进去。 说这句话也许有点早,但现在的心境忽然很想说。 谢谢大家陪我一路走下来,也希望大家陪我一路走下去。 第117章 林郁和程曦的番外(二) 只要有吃的,白小胥向来是很快到的。 林郁向来迟钝,虽然白小胥这人蹭吃的时候皮很厚,但在别的事上是脸很薄的,这三年来的收获,他除了拿到一个在黎老怪手下连读的名额之外,总算后知后觉地察觉到了什么。 这点什么,是在他和晏斯梵之间的。 不过也只有一点罢了。 晏斯梵天生一副好皮囊,桃花眼男女通杀,出身不俗,性格也是慵懒款,不吝啬享受,玩得雅,又玩得杂,身边来来去去的人不少。白小胥这点段数,还看不懂他。 偶尔,也有好好相处的时候,他那个百鬼夜行的店,开门都看心情,十天倒有七八天是关门的。天气好的时候,白小胥背了书包去他那里做作业,他那阁楼的窗户尤其漂亮,是当初一个古代建筑群被拆迁的时候他整扇买下来的,古朴木色,精致雕花,窗外桃花一开,整条巷子都美得像画一样。晏斯梵懒洋洋靠在床边的黄花梨罗汉榻上,就着明前龙井,翻一些五花八门的书,白小胥就坐在地上,在他身边写作业。偶尔他看累了,靠在窗边发一会呆,回过神来,摸摸白小胥的头,一般会得到白小胥“你好烦!”的评价,偶尔还会叫着“不许摸我头!”炸毛,不过等他从碟子里拿点点心喂给白小胥吃,白小胥一般会悻悻接了,然后继续写作业。 但也只有这点了。 白小胥虽然看起来凶巴巴,其实最单纯好懂,当初恨得程曦要死,看程曦被抓走还是一样着急。他对晏斯梵也是色厉内荏而已,等到后来,林郁和程曦都走了,他学校的师兄弟都各奔前程,他和晏斯梵一起待在S城这孤岛上,倒也渐渐有了一种相依为命的感觉。 至少,现在他那蓬蓬的卷毛,晏斯梵是可以随便摸了。 “到了到了!”车还没进车库,白小胥就使劲拍车窗,晏斯梵停车,他推开门就跳了下来,林郁正站在草坪上拿着水管浇花,看见他朝自己冲过来,呆呆地看着。 白小胥直接一个饿虎扑食把他扑倒在草坪上。 “说!有没有被万恶的资本主义腐蚀掉!黎老怪一直跟我念念念,都烦死了!”他按林郁在地上,跟欢欣鼓舞的某种大型犬一样,无数个问题一起砸下来:“MIT好不好玩!你是最年轻的博士吗?有没有好好扬我国威!你的论文是扰动理论相关吧,快来帮我写作业……” 就算是林郁这种属于顶级CPU的大脑,也有了一种负载太多要被烧坏的感觉。 于是他决定从难易程度依次解决。 “我不是MIT最年轻的博士……”他扶正歪了的眼镜,耐心地跟白小胥解释:“最年轻的是20岁毕业的,学数学的。” “又是那群投机分子!”大概林郁走了之后,白小胥受过隔壁“小白宫”宿舍里面那群学数学的智商欺压还是怎么的,忿忿不平得很。 “至于资本主义,我个人不太喜欢聊政治的。而且我不知道怎么样才能扬我国威,但是涉及到国家的问题,我都会以我国宪法为理论基础,跟他们好好讨论,直到意见达成一致……” 林郁还在努力回答白小胥的问题,后者已经在研究他的手表了。 “这是钚238核电池的表吧,黎老怪说你们可以把钚238核电池做到硬币大小……” 他话还没说完,就被人抓住后背上的衬衫,拎了起来。 “谁,放开小爷!”白小胥挥着手臂想挠袭击者,却被扔到了一边的草坪上,林郁获得自由,慢吞吞地从草坪上爬了起来。白小胥在草坪上打了个滚,指着袭击自己的晏斯梵大叫:“你为什么摔我。” 晏斯梵笑着指了指正把林郁扶起来的程大BOSS。 “等他来了,就不是摔一下这么简单了。” 白小胥对程曦还是有点怵的,三年不见,还是记忆犹新,悻悻地看了一眼程曦,小声嘟囔:“我又不怕他……林郁又不是他的。” 程曦给林郁把头上的草叶子择干净,对白小胥暗搓搓的讨伐只当没听到,招呼他们两个:“进来坐吧,阿南已经在厨房了。” 在白小胥心目中,南仲远=牛肉拉面鸡汤馄饨辣子鸡水煮鱼以及一系列美食。 用晏斯梵的话说,白小胥根本不用读博士,只要在南仲远店里做个服务生,他的人生追求就已经圆满了。至于听到这话的白小胥为了维护自己的形象掀桌炸毛,就是后话了。 难得朋友团聚,南仲远心情大好,做了一桌菜,吃完中饭,一堆人坐在泳池边晒太阳,南仲远最近自觉在热菜方面已经登峰造极,开始研究甜点和水果,一道沙拉味道清新,卖相也漂亮,林郁吃了两口,有点怔怔的。 “怎么了?”程曦靠在宽大躺椅上,揽着他肩膀。 “没什么……”林郁若有所思:“我想到我妈了。” 受林妈妈黑暗料理荼毒颇多的程曦显然不能理解林郁这句话的正确意思。 “小鱼很想念爸妈吗?”程曦这句话问得不是没有来由,这三年在国外,两个人都忙得脚不沾地,就算回来过个春节,也是匆匆来匆匆走,这次好不容易回来了,却不能和家人住在一起——林家的三室两厅住四个人有点拥挤,而搬过来住,又显然不是林爸爸林妈妈的风格。 要是别人,肯定会对程曦话题的跳跃性有一定意识的。 可惜林郁浑然不觉。 “想念的话,有一点。”他老实地承认:“我回去的时候我妈妈都快哭了,我爸爸说要我有时间回去帮他建一下团簇模型,而且今天午餐很好吃,要是我妈妈在这里就好了,她很喜欢吃鱼的……” 建模型什么的先不说,不管怎么看,更需要吃一桌美食的,都应该是你出国之后,吃了整整三年林妈妈做的菜的林爸爸吧…… - 程曦揉了揉他的头顶。 “这样的话,就请他们过来吧。” - 晚上大家坐在楼顶喝酒。 南仲远和秦陆一起开了个店,秦陆实在纵容他,连自己游戏里赚的钱都归他管。好在南二少爷只是以前不用想事,并不是傻。虽然过去的二十年都没有为钱操过心,但现在管起家用来,也知道要记账,要收支平衡。店里的菜式虽然还是贵,包间布置也雅致奢华,但收费也贵得很,还是晏斯梵给他订的会员制,他性格好,朋友多,做的菜好,店里常常是满的。虽然那群纨绔子弟经常分不清状况,以为和以前一样,是互相去对方家的酒店夜场赛车场玩,花的是各自老子的钱,完全没有给钱的意识。但程曦出国之前,交代过晏斯梵看顾南仲远,免得他失恋寻死,所以南仲远把他们揍了两顿之后,那群人就养成了给钱的习惯。他们大手大脚,给得随意,南仲远也不要求,反正只多不少。一年多下来,竟然没有亏本,南仲远开心得不行,老毛病一犯,直接给秦陆买了辆车…… 好在,只要不放弃,总是能找到磨合的方法的。再多的磕磕绊绊,再多的意见,只要抓住了不放手,总会有云破日出的那天。 这次南仲远带的是自己酿的青梅酒,他用的是堆积青梅酿酒的古方,保存不久,现在喝是正好,他在饮食上钻研得向来精细,还带了酒具过来,一堆人围坐在地上看他用小红泥炉煮酒,金黄火焰舔着仿秘色瓷的注碗,酒香味在空气中蔓延,带着一点青梅酸味,配着精致的卤味和小菜,勾得人腹中馋虫起。天上月朗星稀,凉风习习。 “青梅煮酒,倒是好意境。”身后传来声音,沈白鸿披着披肩,提着裙子走了上来。 竟然是林郁先反应过来,开心地叫了一声:“妈。” 他从小没什么朋友,上中学后更是被同班男生孤立、欺负,沈白鸿曾经为这个心力交瘁,她带林郁换学校,那学校女老师欲言又止,吞吞吐吐地说:“其实,以林郁这种不合群的性格……就算换学校,也改善不了的。”向来脾气温和的沈白鸿,那次难得勃然大怒,她说:“就算换了学校改善不了,也要换!我儿子读的学校,可以有欺负人的恶霸,但绝不能有认为学生不合群就活该被欺负的老师!不合群不是罪过,这世界上每个人都是独特的。我不希望我儿子被人欺负了,还有一个老师来告诉他,这是他自己的错!” 但林郁仍然是一路孤零零地走过来。 他人生鲜少有在集体活动中怡然自得的经历,但是认识程曦之后,先是在逐鹿找到了同伴,又收获这一帮人,白小胥不说,南仲远和晏斯梵都和他相处得很好,还有秦陆,更是和他同步调的母星人。 这个晚上,他已经很开心了,林妈妈还来了。他叫这一声,其实有点“你看,我过得很开心”的意思。他虽然迟钝,也知道林妈妈经常担心自己。 他的心思,林妈妈自然很懂,走过来,欣慰地摸了摸他的头。 但是林家人大概都自带“一秒钟破坏掉温馨气氛”的BUFF。 林郁被她摸了一下头,目光移到了林妈妈的装束上。 墨蓝色棉布长裙,裙角刺绣,玉色丝绸披肩,脖子上还戴着翡翠…… 对于林家这对父子来说,这形象属于“你穿的这是什么鬼东西”那一类。 林妈妈跟着他的目光往下一扫,顿时笑了起来。 “没办法,晚上要帮人去看古董,就穿上这套‘工作装’了……”她利落得很,把披肩往地上一铺,裙子一提,盘腿在“酒席”旁边坐了下来,也不管周围有多少人中枪,豪爽地开起地图炮:“那群有钱人就这点品味,你不穿成这样,他们不把你当文艺工作者的。” 白小胥警惕地瞄了瞄她随身的东西,没发现食物,松了一口气,但还有保持戒心,生怕她一抬手就从披肩下面掏出一盒水果沙拉来。 “怎么,你们这是在煮酒?”林妈妈拎起注碗里的注子,细看了一下,眼角弯弯:“秘色瓷,法门寺那批东西我看过,这一套胎釉不错,注碗是六瓣,假的。” 看来,林郁那句干脆利落的“假的”还是有着家学渊源的。 不过,注碗的主人南仲远,是无暇顾及这些了。 此刻,他正颤抖着朝林妈妈伸出手: “偶……偶像。” 作者有话要说: 林妈妈来教这群“未来的有钱人”做人了。 下章完结。 实体书会放白小胥番外,南仲远番外,还有程曦和林郁的H。 马上就要和小鱼再见T^T,不开心。 第118章 林郁和程曦的番外(三)END 林妈妈大概习惯了走到哪里都有南仲远这样突然冒出来的“粉丝”,淡定地和他握了手。 “我听小郁说,你喜欢古董文物是吧?” “是的是的。”南仲远忙不迭地点头,表忠心:“您所有的节目我都看过,我经常一边做菜一边看你的节目,你讲玉器那节是真的讲得好,但我最喜欢的是瓷器,您说的,瓷器兼有玉器的温润和人间烟火气,既是记录古人生活的古董,又是具有美感和文化气息的文物……” 林妈妈淡定地点了点头。 林郁对自家妈妈的粉丝见怪不怪,他小时候爸妈都忙,回家晚,所以他常常在林妈妈的工作室待着,常有小青年一腔热血地过来拜师,也有抱着东西过来鉴定的,看他脖子上挂着钥匙,坐在工作室门口的台阶上看书,摸摸他的头,夸他乖。 林妈妈在这个“酒席”旁坐了下来。 程曦家的露天泳池在楼顶,周围也摆了躺椅,但南仲远偏偏建议大家坐在地上,摆了张矮几,红泥小炉煮着酒,旁边摆了几碟精致小菜,刀工好,卤牛肉切得蝉翼一样薄,五香花生,红油牛肚,酸辣味的海带结,还有一盆正当季的麻辣大螃蟹,水果拼盘摆得漂亮,用南仲远的话说,这才是朋友之间喝酒的喝法,怎么舒服怎么畅快怎么来。 林妈妈尝了两块牛肉,赞许地点头,南仲远狗腿子一样,笑眯眯在旁边“伺候”着。 “这个卤牛肉是我从山东一个老字号弄来的老卤,传了几百年,足足三十多味卤料,一半是中药材……”南仲远献宝一样。 林妈妈喝了半杯青梅酒,看了一眼南仲远:“听说你喜欢建窑天目盏?” 南大店主顿时不好意思了。 “研究过一点点。”南仲远倒是谦虚得很。 “我家里倒是收了几个建盏,送个给你好了。”林妈妈爽快得很。 南仲远瞬间震惊了。 “可是……可是我用茶碗吃面……”他难以置信地看着林妈妈。 “你还把秘色瓷放在火上烤呢。”林妈妈毫不客气地吐槽:“没关系,你是真心喜欢就好。我送你一个。你会爱惜的吧?” “我……我一定不拿它吃面。”南仲远已经感动得语无伦次了。 “小事。”沈白鸿豪爽地一挥手,似乎想到什么,又皱起眉头:“我听小鱼说你那个面很好吃,是怎么做的。” 白小胥和林郁齐齐倒吸一口冷气,只有南仲远还后知后觉,非但如此,整个人还因为“偶像终于有用到我的地方了”而开心得不行。 “哦,那个面是这样做的……” 沉浸在感动之中的南仲远,丝毫没有意识到,他现在正在教的这个“偶像”,做的东西,是足够把他的菜全部变得面目全非的厨艺奇才。 - 沈白鸿性格很爽快,和林爸爸这种一层层读上去的学院派完全不同,她当初进这一行,完全是兴趣,上学时偏科就偏得厉害,数学及格都难,文史却精通,过目不忘,每天放学之后就往花鸟市场钻,去寻摸古董。当年时局和现在全然不同,没有信息爆炸,没有网络,玩古董的跟戏剧票友一样,都是私底下一小撮人一小撮人地玩,连地点都跟打游击一样,不知道哪天在哪个人家里又聚了一场。她一个女大学生,也钻在里面,听那些老头吹牛侃价,也看多了他们神神秘秘地掏出一个包了里三层外三层的宝贝古董,见了不少深藏的好东西。 后来自己眼力好了,还和人结伴去乡下收东西,那时候人口流动不像现在这样大,不通车的穷乡僻壤她都去过,看中人家堂屋里的油腻腻的饭桌,只伸手一搭,心里就笑了。搬回来洗洗刷刷,竟然是一件紫檀木的八仙桌。也用S城几块钱一个的搪瓷脸盆换过人家家里装野菜汤的青花瓷碗,碗底是明朝官窑的款。 所以她想混进一个圈子,是很容易的。当初S城那些精得不行的玩古董的老头都被她唬得团团转,一个个要给她介绍自己儿子,何况是现在这几个叛逆期都没过完的小屁孩。 白小胥是早就认得的,南仲远把她当偶像,拿了大螃蟹在火上烤,烤完就递给她。就连秦陆这样的人,也对她很是尊敬。 但是晏斯梵一直懒洋洋地坐着,没有多说话。 沈白鸿喝着青梅酒,应南仲远要求,给这堆围在自己身边的年轻人讲当初翻山越岭去收古董的趣事,南仲远身为忠实粉丝,在旁边提供图片做参考,拿了钧窑白瓷盏的照片给他们传看,一堆人讲得开心的时候,沈白鸿眼一抬,看见晏斯梵正侧着脸,懒懒地看楼下的花园。 白小胥虽然平时在晏斯梵面前动不动炸毛,有好东西还是第一个想到他,递过手机给他看:“看这个杯子!好不好看……” 晏斯梵略扫了一眼,勾了勾嘴角,没有说话。 抬起眼睛,恰对上沈白鸿的目光。 两个人都是聪明人,只不过一个道行深些,一个年纪轻点。沈白鸿平时看起来爽快豁达,其实一颗七窍琉璃心,世事洞明,人情练达,她都清清楚楚。晏斯梵这种人,她一眼就看出是什么类型。 但白小胥不知道。 - 喝完酒,大家收拾东西转战到楼下,人都走了,沈白鸿裹着披肩,看到晏斯梵靠在天台边缘吸烟,走了过去。 晏斯梵虽然背对着她,感觉却敏锐,也给程曦面子,叫了一声:“林伯母。” “你是晏斯梵?我常听小白说起你。”沈白鸿语气不缓不慢,从容得很。 晏斯梵笑了一声。 “他一定跟你告了不少我的状。” 沈白鸿看了他一眼。 青年的脸沉在黑暗里,被月光照出来优美轮廓,嘴角带着点轻巧的笑意,似乎在嘲笑这个世界。 他这样的人,早年,她是见过的。论外貌论出身论心机无一不好,是真正的天之骄子,活得,自然也很天之骄子。 “小白这个孩子,我和他父母有私交,算是看着他长大的。他这孩子看起来聪明,咋咋忽忽,其实骨子善良得很,比小郁还单纯。”沈白鸿裹着披肩,慢悠悠地说:“你逗他可以,不要玩他。” 晏斯梵向来是慵懒散漫,他天生有这种影响别人的气场,能这样一针见血的人不多,不过毕竟沈白鸿道行高深。 他勾着唇角笑了起来。 “我身边的人多得很,何必玩他。” “但愿你说话算数。”沈白鸿看着正在草坪上蹲在林爸爸身边给他递东西修花园灯俨然忠心小马仔的白小胥,忽然笑了一笑:“遇上他,也算你的运气。” 晏斯梵只是笑了一声。 “我知道你不信。”沈白鸿看着他:“我看得出来你很聪明,我年轻的时候也聪明。觉得这个世界没有我不懂的,没有我学不会的,所以事事聪明,高高在上,觉得什么东西都在我掌控之中。但到我了这个年纪,你就会知道,真正聪明的人,是知道什么时候该聪明的。对有些人,是该聪明。但是,对有些人,你该糊涂一点,以诚相待,在他们面前耍聪明,太下作,也太糟蹋了。” “你说的是你和你丈夫?”晏斯梵笑得有点戏谑:“还是程曦和林郁。” 他虽然性格慵懒高傲,却不是不爱笑,他的笑容几乎可以当做武器,明明对你笑着,却让你觉得无比遥远,高高在上。 沈白鸿平静地与他对视。她平素爽利外放,此刻的眼神却很深邃,被这样看着,让人有一种错觉,仿佛她是一个睿智的长辈,世事通达,你的挑衅和嘲讽,都被她一一原谅。 晏斯梵别开了眼睛。 沈白鸿说:“你知道的,我说的是你。” - 毕竟有长辈在,没玩得太过分,撤了酒之后,一堆人转移到客厅玩游戏,秦陆和程曦对打单机游戏,晏斯梵在旁边和南仲远聊做生意的事,林郁和白小胥看林爸爸修路灯,林爸爸虽然是学化学的,但是被两个人眼巴巴看着,也非常骄傲,决定彻底改造一下这个路灯,让他变成带光晕效果的景观灯,还要带测风仪,可以测试风力等级。林郁被他指挥着搬了一堆工具过来,三个人正准备商量一下在这景观灯上装风力发电机组还是太阳能发电比较好,林妈妈从书房窗户看林爸爸热出一身汗,叫林郁进去给他倒点水。 林郁在厨房撞到了程曦。 “小鱼还在修路灯?”程曦一手拿着香槟和酒杯,伸手摸了摸他的头。 “是我爸爸在修……”林郁在专业领域的事上向来口齿清晰:“虽然他是化学专业,但是基本的机械理论还是知道的。我妈让我给他倒水。” 还好林爸爸没听到林郁对他的评价,不然林郁以后都别想去他的实验现场看爆炸了。 程曦笑了笑,把手上的酒杯放下来,给林郁倒了一杯水。 “你先喝点水,”和林郁生活几年,程大少爷也会照顾人了:“别喝这么急,还有白小胥给他打下手呢,别急着出去。” 林郁听话地小口喝着水,程曦站在旁边看着他,厨房灯光亮,林郁洗过澡,穿了件白衬衫,露出一截修长白皙的脖子,带着点薄汗,程曦顺手摸了摸他脖子,林郁缩了一下,小声抗议:“痒……” 程曦伸手勾住了他的腰,也不说话,只是低头看着他。他眼神深邃,一双眼睛比星辰还亮,看得林郁慌起来。踌躇了一会儿,没话找话:“我爸妈今天怎么忽然来这里了。” “我看你挺想他们的,就给他们打了个电话。”程曦低头凑近他脸颊,高挺鼻梁蹭着他耳朵,有一下没一下地在他脸颊上轻吻着:“我刚买了副画,跟伯母一说,她就过来了……” 程曦刚去过香港,那边苏富比秋季拍卖会是全球古董收藏界的大事,他在那买的古画,对林妈妈的杀伤力还是很大的。 不过林郁现在没有闲暇去想这些了。 他被程曦蹭得脸上发烧,背上出了汗,耳朵也通红了,又不好意思用力挣扎,还好程曦蹭了一会儿,就大发慈悲放过了他。 “现在有客人,”程大少爷施施然宣布:“暂时先放过你。” 林郁连忙缩到一边,紧张得有点结巴:“我……我去给我爸送水。” “快去吧。”程曦伸手揉揉他头发:“等到了晚上,我们再来探讨一个重要的问题……” “什么重要的问题?”林郁虽然知道不是好事,但是抵不过身为严谨理科生的天性,忍不住追问。 程曦背靠着流理台,翘着嘴角,朝他笑得意味深长。 “关于你的书包里,为什么会有一本春宫图的问题。” (完)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严打时期,所以没办法在网络上放H了,H番外会在实体书里————不要举报我。 嗯,就这样啦。 对了!实体书的番外是主角两人组+白小胥晏斯梵+易云攸。还有就是,接档网游文的下一本书是许朗,过几天就开。 但是明天我会新开一个文叫惊鸿,是古代文,是我超喜欢超喜欢的一篇文,因为太喜欢而且又是古代文,所以不会当成主要的文来写,就是怕赶更新什么的就写得不好了!所以只是开着慢慢写! 对了,还有一点需要说明的事,就是因为努力在压缩成本,所以这次实体书是三本一起八十,但是这个价格是因为扣除了请画手的钱和稿费,所以大家不要因为以前的实体书的价格比这本高而对工作室有意见,然后也不要去和别的工作室横向比较。因为工作室这样做其实在行业里……额,怎么形容呢,反正就是不好啦~ 实体书会在十一之前进厂,应该很快就会开始预售,请大家关注这篇文的文章公告区或者我的新浪微博。 下本书见啊大家!MUA~╭(╯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