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模拟人生系统成为江湖第一人 我靠模拟人生系统成为江湖第一人 第76章
作者:王浩然
他对这样的安排很满意,过去照着工作日常开始清洗,同时解锁了“酿酒”技能。
陆点仔细看了下这个技能,好像真的是酿酒,跟原来的调酒没什么相似的地方。他现在只能做最基础的酒,品质也不好,以后等级提高,可以解锁更多酒类,酿造的质量也会跟着提升。
等以后有钱了,再买个吧台试试看,能不能解锁“调酒”技能,说不定两个技能结合起来,能让他搭配出新奇的东西。
吸血鬼躲在地窖的角落里,所有人都离他远远的,紧张的情绪进入倒计时,阴暗的环境让他感到舒适,陆点渐渐放松下来,只有偶尔会发出嘶嘶的声音。
按道理讲,他应该很讨厌不受控制的嘶嘶声才对,可是此时他就是吸血鬼,完全不受这个声音的影响,甚至依然保持着骨子里的高傲,有些引以为豪。
陆点打开好友列表。
列表里多了一排新的同事,他们每个人都有鲜红的仇恨值,看得出来对他颇为畏惧。
陆点不抱期望地关上系统面板,切到了关灵那边。
钱已经攒够了,接下来可以给关灵购买需要的物品。
陆点进入建造页面,用建造墙壁的工具把卧室分成了两间,然后又买了门窗和灯具,填上墙纸,将另一边改建成了书房。
她购买了书桌和椅子,放上价值一万块钱的电脑,又买了一个盆栽挂在墙上作为装饰,心满意足地退出建筑模式。
“不愧是一万块钱的奢侈品。”陆点看着那一排快乐的情绪,感觉自己得到了升华。
她坐在椅子上,打开电脑,翻了一下功能。
电脑的功能跟她想象中差不多,除了搬家、辞职、找工作之外,网络聊天完全不可用,但是可以解锁电子游戏、写作、编程技能。
陆点把这些技能都给解锁了一下,然后进去写作页面。
这个技能和穿越前差别有点大。
1级的写作技能还不能写书,陆点直接进入练习,左上角出现了练习的具体内容。
她按照系统提示,填写书名、文案,然后设置主要角色和大纲,等全部弄完后,技能升到了2级,才算正式进入了写作模式。
陆点选择“创建一本书”,随后进入了故事创作界面。
写点什么好呢?
第66章 写书
陆点按照系统的要求填完书名和简介, 每天下班后就回来码字,花了十几天时间,终于写完一本三万字的短篇小说。
当她完成写作后, 书本出现在了她的随身空间里。
陆点拿出来翻了翻, 书本的封面是蓝色的, 装订精美, 纸的质量也不错,墨水清晰,字体是规整的繁体楷书。排版跟现代的书籍不一样, 是竖排从右往左翻的。
还好无情教她读过书, 阅读起来并不吃力。
陆点翻了一遍,确定没有错别字,把它放进了家门口的邮箱里。
在书本放进去的时候,陆点的眼前弹出一个对话框。
【取一个响亮的笔名吧】
【是】
【否】
陆点的第一反应竟然是西门吹雪。
现在还不清楚书籍出版后, 会被系统贩卖到什么地方。联系本体的画作来看, 绝对还在这个世界。
她写的书内容又那样, 真把笔名填西门吹雪,恐怕要出大事。
还是先确定一下系统的出版方向,再决定以后要写的笔名。
看这个样子, 似乎是每本书都可以用不同的笔名, 还是很灵活的。
陆点把她的书丢到了邮箱里,选择自费出版, 右上角弹出消息提醒,告诉她可以每天收到少量的稿费了。
等写作等级提高后, 陆点可以选择其他出版方式, 收到的稿费也会大大提高。现在这本书的收益还不确定, 明天拿到第一笔稿费才能确定大概的收益范围, 而且随着时间的流逝,出版的稿费也会渐渐减少。
陆点回到屋里,写作技能还差一点就到4级,她坐在电脑跟前,创建新的书本,再次写起她的短篇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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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谧的小院里,白玉簪花装点在道路两侧,阳光明媚温柔,下人们也因为温暖的天气放松,多了几分懒散。
温文尔雅的白衣公子站在窗前,轻轻拨动了一下窗扉,他似乎也在享受这样的时光,清俊的脸上带着微笑,慢条斯理地坐下来,抽出一本书慢慢地品读。
只是他读书的方式与常人有所不同。
他看书的时候,头颅没有低下,那双清亮的眼睛依然注视着前方,他的手指摩挲着沾染了墨渍的纸张,逐个分辨书本上的文字。
他是一个瞎子。
如果只看他的眼睛,谁也看不出来他是个瞎子。
“蝙蝠公子?”他迟疑着念了出来。
旁边的小厮停下手上的活,过来看了一眼:“这上面写的的确是蝙蝠公子。”
“这本书一直在这里?”原随云抚摸着书本的封皮,发现与其他书页的触感有差别。这本书用的纸张,似乎更加昂贵一些。
丁枫问道:“公子是从哪里拿的?”
原随云指了指前方。
丁枫看了一眼书堆,回忆道:“应该是前不久四象书院送过来的。他们向来和无争山庄交好,知道您博学广知,每隔一段时间都会送些书过来。上次送来的是一套《黄石公三略》,这本书或许是不小心放进去的。”
原随云微笑道:“既然送来了,我必定要好好品读。”
他的手指仍旧在书本表面摩挲,迟迟没有翻开。
半晌,原随云皱着眉问道:“丁枫,你过来看看,这本书的作者是谁。”
丁枫赶紧过来,仔细看了书本的封面,小声回道:“公子,这上面没有写。”
“是吗?”原随云的声音淡淡的。
他用手敲了敲桌子,似乎在思考什么,丁枫呼吸的声音都放缓了,生怕惊扰到他。
原随云的容貌绝对称得上出挑,他温文尔雅、秉性敦厚,举止有度,一派君子之风。
谁人都知道,无争山庄的少主在各个方面都很出挑,人人提起他都是赞不绝口,但是谁都知道,他是个瞎子,自三岁起,就生活在了黑暗中。
原随云轻笑了一下,温声对丁枫说:“你下去吧,让我自己看会儿书。”
丁枫安静地退下。
在他走后,原随云翻开书本的第一页。
他本以为会是作者的序言,没想到开门见山,直接进入了正题——
从前有个城镇叫做遗忘山谷,那里繁华热闹,百姓安居乐业,没有战乱侵袭,是个世外桃源般美好的地方。
遗忘山谷里有一户姓华贵族世家,已经延续了上千年。
到了这一代,华家家主生下了一个聪明伶俐的男孩。
他对这个儿子喜爱至极,将他带在身边悉心教导,事事亲力亲为。
谁知道天不遂人愿,这位华小公子三岁那年,生了一场重病,持续十几日的高烧,几次濒死。好不容易救活,他的眼睛却看不到了。
这位生来便尊贵至极的世家公子,突然间成了瞎子。
……
原随云的手指一下握紧,恨不得把书撕掉!
他几乎无法维持温文尔雅的气度,面目都显得有些狰狞。
书上写的这位华小公子,与他的经历一模一样!
无争山庄被称为“武林第一世家”,就算他的父亲不会武功,山庄也因为昔日的名声,在武林中站稳脚跟,谁也不敢招惹。
身为无争山庄少主的原随云,便是唯一的继承人,他生来就是尊贵的世家公子,本该拥有世上最好的一切,却因为三岁时的一场大病,双目失明,成了一个可怜的瞎子。
写书的肯定是武林中人,就算不是冲着他来的,也是在故意讥讽他!
原随云压下愤怒,继续读下去。
现在还不能毁掉这本书,至少要弄清楚,作者是恰巧选择了“蝙蝠公子”作为书名,还是真的知道些什么。
书里的华小公子很快长大,他生性要强,不想被年迈的父亲照顾,执意从府上搬了出来。
就在这个时候,他遇到了一个奇怪的人。
那是一个全身黑漆漆的男人,他得了一种怪病,暴露在阳光底下皮肤就会溃烂,必须服用鲜血才能维持生命。
华小公子天真烂漫,很同情他的遭遇,收留他在自己家居住。
两个人互相照顾,对彼此越发了解,逐渐有了好感。
平静地生活却没有持续多久,黑衣人突然发病,失去了理智,袭击了华小公子。
他咬住华小公子的脖子,狠狠地吸他的血。华小公子意识涣散,身体逐渐变得冰冷,奇怪的是,他竟然心中升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愉悦。
黑衣人吸够了血,恢复清醒,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十分愧疚,华小公子原谅了他,但是一直无法忘记被吸血的感觉。
他不知道的是,黑衣人也心心念念着华小公子的血液,两个人都为彼此动了心,终于在一个漆黑的夜晚,两人互相设计之下,顺理成章地在一起了。
原随云刚开始还很懵懂,直到看到详细露骨的香艳描写,他才猛然明白发生了什么。
他读过很多书,所有的书都是被人精挑细选后才送过来的。
没有人敢往他面前送这些不堪入目的东西。
原随云的对男女之事很了解,却从来不知道,男人和男人竟然也可以做到这种地步!
他的脸色骤然变得通红,那股恨意盘旋在他的心头,令他呼吸都变得沉重。
杀了他!
胆敢如此折辱自己,必须杀了他!
他一面羞耻至极,一面却不得不看下去。
因为黑衣人的真实身份已经露出了端倪,他对华小公子展露真心,很快就会告诉他自己的来历。
原随云被迫又读了几千字的无关剧情,不得不说,作者的文采真的很烂,翻来覆去就那几句话,完全看不到二人间的情意,好像是为了凑足字数恶心他,故意这样写的。
故事临近末尾,华小公子带着黑衣人离开了遗忘山谷,坐船去了一个叫做“虎斑湾”的海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