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摸山啾的小尾巴 摸摸山啾的小尾巴 第10章
作者:瓜子猫
她缓缓伸出手,穿过山翎的头顶,翻开了《珑城旧事》的第一页。
“这本书,是民国时期写的,委托人告诉我这本书大概只出版了百来册,留存下来的可能就只有这一本了。”沈倾依抚摸着那具有年代感的纸张,对山翎说:“它讲述的是一个男人的故事。”
《珑城旧事》里,是这样写的。
陈先生出生在书香世家,家境殷实,成年后娶了一位美貌贤惠的妻子,并生下了一个男婴。
在那个年代,陈家是当地有名的商户,他家除了做布匹和粮食的生意之外,最重要的是陈家祖上在朝中当过大官儿,所以当时只有20多岁的陈先生几乎是城里数一数二的富家子弟。
无论从什么地方看,陈先生的生活都是很美满的,整本书的前20章,都在讲述陈先生奢靡的生活,和幸福美满的家庭,直到那一天。
在儿子满月酒的那天晚上,陈先生却突然说,自己想出国留学,去学习音乐。
家人们以为他只是一时兴起,那个年代大城市里已经有不少的外国人,英国人、法国人、德国人,甚至还修葺了好几座国外的教堂,年长的人说他们是洋鬼子,而年轻人却觉得他们风度翩翩,而且还很浪漫。
陈先生就是这样,一个向往浪漫的人。
他本来读的是圣贤书、八股文,在接触到新鲜事物之后,整个人都开始向往国门之外的世界。于是陈先生开始挣扎,在陈家所有人都反对的情况下,毅然决然的拿起了行李,离开了这个生他养他二十多年的家。
陈先生跟着在国内认识的一位英国人出了国,在英国就读皇家音乐学院,他用蹩脚的英语和同学们交流,偶尔受到排挤也没有关系,他向往的是音乐,而不是这些音乐学院的同窗们。而在这个他认为最美丽的国度里,遇到了一位最美丽的人,也就是陈先生后来的妻子。
那位美丽的姑娘没有嫌弃陈先生是异国人,与他在教堂中交换誓言,结为连理。
在故事中,陈先生说自己的这位妻子是世界上最懂他的人,他把妻子比作女神缪斯,把俩人比作伯牙子琪,说他们是这人世间最完美的伴侣。
到这个时候,《珑城旧事》的故事已经进行了一半。
陈先生在英国的生活非常幸福美满,他有美丽贤惠的妻子,有自己喜欢的事业,甚至还有一个即将出世的孩子。偏偏就在这时,他收到了辗转而来的电报,也从各个媒体报道中得知,战火在他的故土燃烧起来了。
【你应该回到你的家乡看一看,那里有你的父母妻儿,你得回去】
【我不会回去的,我在英国的生活非常美满,那里早晚会变成一片焦土,我没有任何理由回去】
陈先生和他来到英国的朋友这样说道:【你来了也不要再回去了,我们都可以在这里好好的生活下去】
对此,陈先生的那位朋友深感震惊,并在以后的日子里也从未和他再有来往。
战乱的火种在当时遍地开花,陈先生妻子的家人也算是当地的资本家,所以他们的生活还算美满,当妻子诞下孩子后,陈先生望着那混血的孩子,却突然想到了自己那刚满月,就被他抛弃的儿子。
那个时候的世道非常乱,陈先生也没有了工作,蜗居在妻子家里浑浑噩噩的度日。他想念着自己在国内的妻儿,每天都会看报纸,找寻上面的踪迹,可每一次都会让他失望,因为他曾经的故土已经沦陷了,也许自己的妻儿也已经死在敌人的炮火下。
后面又过去了好多年,妻子依旧如同初识时的美丽,陈先生的儿子也成长起来,而他却突然有一天跟自己的妻子说:【我是爱你的,可我却不能再这样待下去了。我的才华和音乐不能困在这小小的国家里,我要去环游世界,让所有人都听到我的声音】
也许是因为对于家人和妻儿的愧疚,陈先生第一站就回到了自己的家乡,在周围邻居的话语中,陈先生得知自己的家人和妻儿已经死在了战火里,连尸骨都找不到。
【这已经与我无关了】
陈先生对邻居,又好像是对自己说:【我将离开这个地方,没有任何人能够让我停留,这里是起点,却从不是我的终点】
故事的结局,陈先生死在了去往美国的轮船上,而他在临死前,手中紧紧攥着一首曲谱。
那是陈先生最后的遗作,名字叫做《最伟大的乐曲》。!
第12章
讲完了这本书的故事,沈倾依一杯茶水又快喝完了。也许是因为说的话有些多,她的状态又不太好,可心情却比刚刚舒适多了。
倾诉是人的本能,把憋闷已久的情绪吐出来的时候,比什么药效都要好用的多。
山翎歪着脑袋看着沈倾依,发觉对方脸色沉沉的,眉宇间带着一丝病气,便有些心痛的凑了上去,用黑色的小尖嘴叼起了沈倾依的一撮长发。
你该休息了,生病了就要好好睡觉,怎么能一直工作呢?
山翎‘啾啾’两声,无奈的磨着小爪子,她其实身体已经恢复好了,要不是怕吓到沈倾依,她真想变成人好好照顾她。
在山翎的家里兄弟姐妹都很多,按照村长的说法,她们也算是特殊的少数民族了,所以没有计划生育的限制,基本想生多少生多少,山翎家就有三个孩子,她是家里最小的那一个。
可即便是最小的,山翎也会主动承担家务,照顾家人,特别是对于还在生病的人,更是富有很强烈的同情心。
“啾啾。”
山翎对沈倾依说:电饭锅里应该还有粥,你吃完就睡觉吧,也许睡一觉明天病就好了。
沈倾依轻轻抚摸着小胖鸟圆滚滚的身子,莫名就觉得它很担心自己,瞥了一眼放在工作台上的数字时钟,已经是傍晚八点多钟了。
“时间过得可真快。”沈倾依淡淡的说:“我去把粥热一下,今天的工作就到这里吧。”
山翎点了点头。
沈倾依微微一愣,这鸟怎么还会附和自己?
她看了一眼山翎黑啾啾的小眼睛,眸色微微闪动:“小胖?”
山翎歪了歪脑袋,也不吭声,就这么不解的望着她。
是错觉?
沈倾依突然觉得自己很好笑,她怎么会认为一只小山雀能够听懂自己的话呢,当真是病糊涂了。
把中午没有吃完的粥解决掉,沈倾依也实在没有精神再去弄什么东西,昨天的那个噩梦让她心有余悸,她已经很多年没有发作了,更是许久没有梦到那个场景,却因为昨天和沈鸿峻的一通电话而改变。
沈倾依心中说不上来的苦闷,沈鸿峻给了她衣食无忧的环境,却与她生生
的割裂。
面对那么多的非议,沈鸿峻最终还是选择抛弃了她,再婚组成了新的家庭,昨天在电话里那个清脆的声音就是沈鸿峻的女儿,一个刚上小学的小姑娘。
沈倾依见过她,和沈鸿峻长得一点都不像,却很像他那年轻的夫人。
那位比沈倾依大不了几岁的美丽女人。
人人都说东城首富沈鸿峻家庭美满、婚姻幸福,而且沈鸿峻很爱自己的妻女,是少见的好男人。
沈倾依每次看到有关于沈鸿峻的报道,都会平静的划走,她不怨沈鸿峻,却也不打算插足他‘幸福美满’的家庭生活。
九点不到沈倾依就回房间睡觉了,山翎则缩在自己的鸟笼里打瞌睡,毛脑袋一点一点的,听着窗外还在淅淅沥沥下的雨,也觉得犯了困。
山翎在临睡前想起来了,为什么沈倾依会说那本《珑城旧事》是抄袭作品了,它与山翎曾经在镇子上看过的某本英国作家写的小说几乎是一模一样。
那本小说中,男主人公抛妻弃子追求自己向往的生活,也同样在异国他乡娶了新的妻子。
最终,主人翁在完成了自己的梦想之后心满意足的死去,和《珑城旧事》里的那位‘陈先生’不谋而合。
山翎不太明白,那是巧合么,还是真如沈倾依说的那样,是抄袭?
***
第二天因为降温,早晨只有可怜的12度,就连山翎也觉得浑身发冷,哆哆嗦嗦的蜷成一团,试图取暖。
沈倾依休息了一天烧也退了,一早醒来就发现山翎在笼子里缩成个小白球。
“啾啾!”
冻死鸟了!
山翎看到沈倾依来了,也不想动,就缩成个圆咕隆冬的小白球对她说道:我过冬的毛都还没长齐呢,这冬天怎么就来了啊?
以前在山雀村的时候,山翎都是以人的形式生活,毕竟都是现代社会了,除了那些没能化形的小山雀,大家还是觉得人形更方便,所以山翎已经很久都没有感受到因为过冬的羽毛没长齐而冻得直哆嗦了。
沈倾依拿来一条毛巾,给山翎的小窝布置了一下,这才让小胖团子稍微舒服点。
呜呜呜好冷啊。
山翎挪动着小屁股,把脑袋往
沈倾依的手心里扎:你今天还要去上班么,不能在家陪我吗?
沈倾依察觉出它冷,无奈的摸了摸山翎发抖的小身子,无奈的说:“你想不想跟我去咖啡厅?”
山翎猛地抬起头,一双黑亮的眼睛像是会发光,炯炯有神的看着沈倾依‘啾啾啾’的直叫唤:可以吗?能带我去吗?我想一整天都和你待在一起!
其实沈倾依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就有些后悔了,她从没有养过宠物,更没有带宠物去自己工作的地方。
可看着小胖子就这么开心的往自己手心里钻,沈倾依就忍不住宠爱它。
不就是上班带宠物么,似乎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带你去可以,但是你不要捣乱。”沈倾依推了推山翎,把她推回笼子里,然后把笼闩扣好,这才连鸟带笼子拿了下来。
山翎开心极了,她都窝在公寓里一个星期了,可算能够出门了。
“啾啾啾~啾啾啾~”
山翎上了沈倾依的车,看着她把鸟笼子放在副驾驶的座位下面,山翎这个角度什么都看不见,可能看到沈倾依就很开心。
一路上沈倾依就听着山翎叽叽喳喳的,像是唱歌一样,偶尔撇一眼这小家伙,山翎就很乖巧的抬起头,冲沈倾依‘啾啾’两声。
别提多可爱了。
一路上,沈倾依车开的平稳极了,到了咖啡厅的时候店里已经忙了起来。
说忙其实就是诺诺一个人在打扫卫生而已,她每天来咖啡厅的第一件事就是打扫卫生,把久无人坐的沙发和桌子都擦一遍,然后再给门口的绿植浇浇水。
‘叮铃——’
诺诺下意识的抬头就冲门口喊道:“欢迎光临~”
可当她看到是沈倾依来的时候,就热情的打着招呼:“店长早上好啊,你手里的这是什么……鸟?”!
第13章
诺诺看着笼子里白白胖胖的小山翎,一双眼睛瞪得大大的,一人一鸟在柜台前大眼瞪小眼。
‘啾啾~’
山翎很礼貌的打着招呼:初次见面,你好呀~
诺诺睁大了眼睛,冲换工作服的沈倾依说道:“店长,你家小麻雀好可爱啊,这是你养的么?怎么以前从没有听你说起来过?”
山翎纠正她:不是麻雀,是山雀。
诺诺伸出手去逗逗山翎,摸着它软乎乎的羽毛感慨道:“好滑啊,好可爱。”
被陌生人夸奖可爱,山翎也很开心,看着诺诺也没什么伤害自己的心思,就凑上去给她摸,还友好的‘啾啾’两声作为回应。
沈倾依从换衣间里出来,看到的就是山翎正在蹭诺诺的这副场景。
不知为何,沈倾依心中就是略有不快,可她没有表现出来,只是眸子微微沉了沉,稍微发出点动静打断了正在互相依偎的一人一鸟。
“店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