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已婚有崽后我爆红了 官宣已婚有崽后我爆红了 第102章
作者:不辞归
【老徐!不要以为领证了就可以在角落和老婆卿卿我我!学学曜总,什么时候也办个婚礼?】
【哈哈哈哈大程总家的双胞胎穿古装好可爱。】
【哇!那对俊男美女是云霄崽崽的爸爸妈妈吗?难怪崽崽从小就是个帅哥胚子。】
【我看到《雁字回时》的导演和演员了,所以这是在片场吗?】
【???这么多宾客都来了,不是演戏吧?】
婚礼地点确实是《雁字回时》片场。
拍摄逐渐进入尾声,在拍摄剧中的封后大典前,程景曜突然向剧组提出,想借剧组搭建的场景,先和叶云轻举办一场中式婚礼。
程景曜:“我希望我和他第一次穿上喜服拜天地,是在我们的婚礼上,而不是演戏。”
于是,在叶云轻毫不知情地情况下,程景曜和剧组工作人员一块筹备了这场婚礼。
直到换上喜服上妆,叶云轻都还以为这是在拍戏。
后来才慢慢发现,今天穿的这套喜服与剧组还原的历史上帝后大婚的婚服并不一样。
等他见到同样穿着古装的吞吞、爷爷奶奶和程景曜的家人,以及其他亲朋好友,才突然意识到今天可能是个特殊的日子。
红毯从室外的台阶铺到大殿中央,叶爱民和许晓慧牵着手握红绸的叶云轻,将红绸的另一头交到程景曜手中。
程景曜穿着与他同款的喜服,剑眉星目,倜傥俊朗。
对方朝他浅浅微笑,叶云轻能清楚地分辨出,此刻对方不是戏里的帝王,他亦不是戏里的薛雁回。
他们只是一对青梅竹马的恋人,终于在今天喜结连理,订白首之盟。
叶云轻的心脏扑通扑通加速,握着红绸的手也出了汗。
程景曜面上笑得自如,其实心跳也没有慢上多少。
因为,叶云轻穿着这身红色喜服,唇红肤白,身姿俊逸,昳丽的桃花眼望着他浅笑,眼尾透着害羞的红,让程景曜心跳过速。
弹幕:【啊啊啊啊老婆好美!】
【救命!我光看他俩对视就开始紧张!】
【嗑死我了嗑死我了!怎么会有这么般配的两个人!!!】
礼乐奏响,小仙童吞吞和盛云霄拎着小篮子撒金箔和红纸做的小礼花,领着两人走上红毯,拾阶登殿。
大殿外,叶爱民、许晓慧、程徽和楚岚端坐于椅上。
亲朋好友列于两侧,带着笑容祝福着他们。
“一拜天地!”
金乌西斜,将云霞镀成金色,程景曜牵着叶云轻朝天地作揖。
“二拜高堂!”
两人朝四位长辈作揖。
“夫夫对拜!”
晚霞如彩,两人相对而视,将彼此刻画到眼中,存入心底,带着矢志不渝的誓言,对拜作揖。
“今嘉礼初成,良缘遂缔,愿尔情敦鹣鲽,白首永携!”
宾客高呼喝彩,赤金色礼花飞扬。
程景曜拽着红绸将叶云轻拉近,揽住他的腰,彼此相拥而吻。
——正文完——
第93章 官宣第九十三天
叶云轻第一次见到程景曜,是两岁的时候。
他对那时的记忆其实已经有些模糊,只记得那天自己和爸爸妈妈在花园里放风筝,隔壁有个小哥哥站在花园的栏杆外看了很久,于是他拽着小风筝跑过去,邀请对方和自己一起玩。
那天他们在花园里第一次合影。
后来他们经常一起玩,一起吃饭,一起在舞蹈房看妈妈练舞,一起上学,一起学钢琴。
父亲去世那年,他第一次明白死亡的意义。
死亡意味着他再也无法坐在爸爸的肩头,再也不会被爸爸的胡子扎疼脸蛋,意味着妈妈会在夜里无声痛哭,会放弃热爱的舞蹈,收起漂亮的舞鞋,会一天天憔悴,开始吃很多很多的药丸。
程景曜陪在他身边,在他难过的时候拥抱他,在妈妈去医院的日子,把他带回家吃饭,陪他睡觉,安慰因为思念爸爸妈妈而哭泣的他。
母亲去世那年,他第一次明白孤儿的意义。
孤儿意味着他再也见不到会喊他宝贝的爸爸妈妈,再也无法向他们撒娇,意味着他失去大人的庇护,变成了没有人要的孩子。
依旧是程景曜陪在他身边,把他牵回家,分给他一半的床,一半的家,一半的母爱,在他难过时做鬼脸逗他,在把他气哭后一边道歉一边给他擦眼泪,在其他小朋友嘲笑他没有爸爸妈妈的时候挡在他身前,帮他骂人,替他打架。
叶云轻向楚岚提的第一个要求,是想学舞蹈。不过楚岚认为学芭蕾对双脚的负担太大,建议他学了民族舞。
每次上课,程景曜都会陪着叶云轻。一开始对方也想学,坚持半个月之后发现太痛苦,还是去隔壁继续学钢琴。
不过,正因为他学过几天,所以比谁都懂叶云轻抻筋骨的疼、摔跤的痛,每次上完课都会带他去买一袋糖,或者一支冰淇淋。
他们就这样一路陪伴彼此长大,一起在花园的角落听过不该听的秘密,一起在大扫除的时候打翻水桶搞脏衣服,一起在学自行车的时候摔倒,一起在车子抛锚的时候迟到被罚站,一起在打篮球的时候被女孩子送水。
十五岁那年,他搬出了程景曜的房间。
因为对方还是保留着小时候的习惯,喜欢抱着他睡觉,甚至霸道地把一只腿架在他身上。
可对方已经不是四五岁的小男孩了,是将近一米七、一百二十斤的男高中生。
重死了。
叶云轻经常半夜喘不过气来,或者被压麻了腿,只能嫌弃地把对方推开。
于是他决定分房睡。
程景曜为此缠了他一个礼拜,赖在他床上不走,问他为什么抛弃他,为什么要分房睡。
“所以爱是会变的对吗?你以前都不嫌我重。”
叶云轻:“……”
白天上学的路上也缠着他不放,指着下眼睑故作可怜:“没有你一起睡我真的不习惯,你看我的黑眼圈。”
偶然听到的孟浩和钱程远:“???”
孟浩去过楚家不止一次,知道他俩从小住一个屋子,说:“你俩这么大还不分房才奇怪好吗,睡一起不嫌挤啊?”
程景曜:“我床大。”
“我不懂,但大为震撼,怎么会有人喜欢和别人挤一张床?”钱程远道,“而且你俩分个房搞得像夫妻分居一样,至于吗?这难道就是你们不收女孩子情书的原因?”
程景曜:“……”
叶云轻:“……”
孟浩:“妙啊,小钱钱。”
程景曜终于不再提不想分房的事情,但每天晚上还是要在叶云轻的房间里混到叶云轻赶他才走,理由包括但不限于一起写作业,一起看电影,一起打游戏。
叶云轻从初中开始参加舞蹈比赛,高中最出成绩,市级、省级、国家级的比赛都获过名次,每一次程景曜只要能请到假,都会陪他参赛。
高二那年,叶云轻在一次比赛上跳了一支《洛神》。
程景曜在台下,看着接着长发、雌雄莫辩的“洛神”,清晰地听到了自己心跳的声音。
它是那样的急促,热烈,澎湃,为台上的“洛神”而跳动。
知道自己起了心思之后,程景曜很少再大大咧咧地往叶云轻床上躺。
为什么他们明明用一样的洗发水、沐浴露和洗衣液,对方枕头和被褥上味道却那么的不同。
对方练舞后散发着热意的汗水,似乎都暗藏着撩动他心弦的魔力。
是只要一深想,就能让血气方刚的男高中生起立的程度。
他羞耻于自己对一起长大的兄弟起了这样的欲/望,内心深处却又渴望着更紧密的拥抱和更特别的关系。
可他清楚时机不对,对方对自己的感觉也不对,只能暂时用伪装成兄弟情的勾肩搭背汲取那一丁点肌肤相触的快意。
叶云轻觉得程景曜有一阵变得特别奇怪,喜欢像只大狗一样黏黏糊糊、挨挨蹭蹭。
但只要叶云轻横他一眼,他又马上老实地退开,甚至躲得更远。
他那时不知道,那是因为血气方刚的男高中生又起立了。
过了那一阵,程景曜又自己恢复了正常,仿佛之前的异常只是一次突如其来的“大姨夫”。
叶云轻以前经常被学姐学妹告白,后来因为舞蹈比赛越来越出名,也开始收到学长和学弟的表白,起初他微微有些尴尬,后来也渐渐习惯,每一次都礼貌的拒绝。
程景曜和他的情况截然不同,刚上高中的时候还有不少女生给他送情书,男生似乎也有过,还有让叶云轻转交的。
可到了后来,反而“人气骤降”,“无人问津”了。
叶云轻那时也不知道,那是因为全世界都看出程景曜只会围着他转,对别人从来不会多看一眼。
偏偏叶云轻已经习惯了对方从小到大的无微不至和处处维护,也习惯了对方整日把“你不爱我了吗”这样的网络流行语挂在嘴边,所以并未觉得不妥。
他开始意识两人关系的暧昧,是在高二的暑假。
程景曜又故态复萌,以他屋里的空调更冷为由,赖在他的床上不肯走。偶尔一块打游戏打到犯困,叶云轻也懒得赶他,自己倒头就睡。
某天早上醒来,他察觉到程景曜抱着自己,一条腿架在他小腿上,另一条“腿”硬邦邦地抵着他的后腰。
叶云轻:“……”
如果只是这样,他会把这当做一次普通的晨间反应,可后面发生的事情却令他热气上涌,再也无法装作若无其事。
他背对着程景曜侧卧,对方似乎不知道他醒了,迷迷糊糊醒来,察觉自己的身体状况,呼吸一促,身体僵住不动了。
然而这种僵直没有持续三秒,他突然低头靠近,在叶云轻后颈轻轻吸了一口,身体贴得更近,不安分的“腿”紧紧贴在叶云轻的后腰,传递着灼人的热意。
叶云轻不觉得对方会把自己当做单纯幻想或发泄的对象,程景曜不至于也不可能这么不尊重他。
唯一的解释就是他的举动并非单纯源自于欲,更藏着情。
叶云轻慌了一瞬,用手肘将他怼开,翻身坐起:“热死了。”
说完也不管对方错愕的表情,满脸冷淡地下床去浴室洗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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