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子美人 桃子美人 第34章
作者:李书锦
今晚要洗的盘子尤其多,还大多都不好洗,等程晚秋收拾好客厅的茶几还有厨房,已经是一个小时后了,林初澡都洗好了正躺在床上玩手机,见他进来了一下丢了手机坐起身。
程晚秋对他做了个等一下的手势,“我先洗个澡。”
林初闻言撇嘴,身体往后一倒,摸起手机继续玩。
程晚秋拿了自己的睡衣内裤,进卫生间前对他道:“不要躺着看。”
林初听话地坐起来,抓过程晚秋的枕头垫在自己的后背。
十五分钟后,卫生间水声停了,很快程晚秋就顶着半干的头发出来,提着脏衣篮出去。
林初一看他又出去了心里烦躁得很,等了一会儿还不见人回来,实在忍不住了,对着房门喊了一声,“哥!”
下一秒程晚秋推门而入,手里拿着一瓶红酒和一个红酒杯,“怎么了?”
林初看见他了心里的焦躁才好点,眉眼也软和了下来,“你怎么那么多事情要忙?”
程晚秋把手里的红酒和酒杯放在床头柜上,“我没有在忙,就是做了点家务。”
林初看着他开瓶倒酒,“这酒那么好喝?”
程晚秋坐在床侧,后腰轻贴着林初,端起红酒杯抿了一口,房间里暖黄的灯光落在他身上,勾勒出了一种很特别的柔软气息,那五官的侧脸线条更是蛊得人心跳加快,喉咙发干。
林初直勾勾地看着他因为吞咽而微微滑动的喉结,无意识地伸出一点舌尖舔了一下唇,“什么味道?”
程晚秋嘴唇被红酒沾湿,听见这话微微转过脸看着林初,“要尝尝吗?”
林初点了一下头,却没有去碰他手里那杯酒,而是一手扶着程晚秋的肩膀,贴过去尝他嘴里留下的红酒香。
沈东不会拿便宜货给他们,他送来的这两瓶红酒都是好东西,不论是甜度、涩感还是果香都醇厚得恰到好处,一分不多一分不少。
一杯并不多的红酒,程晚秋喝一口,林初就要凑过去接一次吻,不多时酒杯就见底了。
林初好像喝醉了一样,上半身像条藤蔓般缠绕在程晚秋的身上,漆黑的眼眸水波流转,仿佛皎月下无波无澜的湖面。
程晚秋手臂紧紧圈抱着林初的腰身,声音又轻又低,只有林初能听得见,“这么黏我,明天可怎么办?”
林初像沉迷猫薄荷的猫,一直在程晚秋脖颈间磨蹭,“什么明天怎么办?”
“我收到短信了,审核已经通过了,驾校让我明天去上课,科目一的理论课,是必须要去的,会采集指纹。”
林初闻言一顿,抬起脸看他,“去多久?”
“一大早就得去,傍晚前才能回来。”
林初不太高兴地抿了抿唇,“那我怎么办?”
“是啊,我桃桃怎么办?”程晚秋和他额头相贴,“我给琴伯母说一声,叫小源给你送早饭和午饭,晚饭前我肯定能回来。”
林初就不说话了,自从他的脚受伤后,他就没有离开过程晚秋太久,尤其是随着两人的感情越来越深,他一会儿看不到程晚秋心里都烦闷得很,你要告诉他他明天几乎整个白天都看不到程晚秋,亲不着也摸不到,他一时间真的接受不了。
林初沉默了一会儿,“我和你一起去?”
“你跟我一起去了我也陪不了你,明天我得很早就出门,而且在外面远不如你在家里舒服,你在家里等我就好。”
“我不想。”
“那我让小源过来陪你?”
“更不想。”
程晚秋有点受不了这么软乎的林初,把他搂进怀里偏头和他脸颊相贴,手指轻轻捏了捏林初的下巴,“我桃子怎么这么会撒娇?”
想到明天一觉醒来程晚秋可能早就出门了,林初心里焦躁得直发痒,看着近在眼前的脖颈,他直接张嘴就咬了一口,在靠近锁骨的位置留下一个牙印。
他这个咬法不出血也是痛的,但程晚秋毫不在意,只是捏了捏林初的腰,“解气了吗?不解气就再咬一口。”
林初还真的又咬多了一口,“我讨厌你!”
程晚秋一点也没当真,捏着林初的腰手也没有松开,“讨厌到什么时候?”
“你回来我就不讨厌你。”
程晚秋偏头吻住他的唇,“那我可得早点回来。”
尽管林初心里很不情愿,但程晚秋第二天一早还没七点就出门了。
林初生着闷气睡觉,睡到九点多王晋源过来敲门。
“喂林初,晚秋哥叫你起床吃早餐,早餐我放客厅了啊!”说完扭头就走。
林初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直到十点的时候程晚秋给他打电话。
林初眯着睡眼看来电显示,划开接起。
“桃桃,起了吗?”
“我不起。”
“肚子不饿?”
“不饿。”
程晚秋顿了一下,“我回去的时候给你买蛋糕?”
“不用,你早点回来就行。”
程晚秋也不强迫他,“那好吧,你不想吃想睡就接着睡吧。”
“……你下课了?”
“嗯,课间休息,一会儿还得接着上课。”
“上课的人多吗?”
“不算多。”
“难不难?”
“还好,就是课时有点多,现场学习和网络自学都有,学完了复习几遍就能预约考试了,我刚才问过教练,他说最快也要两个月左右才能拿到驾照。”
“喔。”
“再过一阵你脚上的石膏也到了要拆掉的时候。”
“嗯,再不拆我就要发霉了。”
程晚秋和林初聊了一会儿电话,大部分情况下都是他在说林初在听,但两人都乐此不疲,对话里没有一句是我想你却句句都是我想你。
一直到负责教学的老师端着大茶缸进来程晚秋才恋恋不舍地挂断电话,邻座的人忍不住问:“你对象?”
“嗯。”
程晚秋不在家林初在床上躺到了下午两点,王晋源中午送饭来的时候都懒得给他敲门了,把午饭留下就走了。
林初懒散地起床洗漱,衣服也不想换,单脚蹦进客厅,饭菜凉了也懒得热,大勺子扒拉着往嘴里塞,吃完了又单脚蹦进厨房把碗筷都洗干净,回到客厅电视也不开就干坐着。
明明平时他和程晚秋在一起的时候家里也没有多热闹,但这会儿程晚秋不在林初就是觉得哪里都空荡荡的,安静得他有些受不了。
他耐着性子坐了一会儿,一看时间,才两点四十五。
林初低头就开始找藏在沙发缝隙里的烟,把上次二井来的时候藏的烟给找了出来,原本四根烟被他抽掉了一根,剩下的三根被他整齐地排在茶几上。
因为是藏在沙发缝隙里的缘故,这三根烟被压得扁扁的,林初拿起一根找出打火机就给点上。
燃烧的尼古丁勉强缓解了他焦躁的情绪,升腾起的烟雾弥漫,朦胧了面容。
林初叼着烟自我放纵地抽着,烟圈也是一个接着一个轻缓地吐出。
没有程晚秋在他就是这么“糟糕”,自控力什么的基本没有,和昨晚的他相比更是判若两人。
恐怕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到底哪一个才是真的他。
茶几上的三根烟很快就被抽得一根不剩,被暂时用来充当烟灰缸的空罐子里也有了薄薄一层烟灰。
烟抽完了林初心里更痒,他直觉自己这种状态绝对不健康,他像上瘾一样地需要程晚秋,可程晚秋不可能时时刻刻都陪他,他今天上课,过几天考试,再之后还要练车,这些时候程晚秋都不会在家,更何况等他脚伤好了他还要回酒吧上班,到时候他也要像现在这样?
颓废得像个老婆跑了的没用的男人。
可是他老婆没跑,他老婆只是去上课了,晚上就回来,那他颓废什么?
想到这林初泛着冷意的视线缓缓落到那个装着烟灰的罐子上,面露懊悔,不该抽的……
尽管程晚秋一下课就往家赶,可是等他到家的时候天色都暗了。
客厅没灯,院子静悄悄的。
程晚秋背着书包推开房间门,房间里也是一片漆黑,林初好像在睡觉。
程晚秋轻手轻脚地走进房间,打开了床头柜上的台灯,温和不刺眼的光照亮了一半的床,堪堪落在林初的后背上,没有弄醒熟睡的人。
林初面朝里睡得很熟,怀里抱着一堆衣服,而他几乎大半张脸都埋在衣服上。
程晚秋只用一眼就认出了那些衣服都是他的,林初在抱着他的衣服睡觉。
像这种抱着什么东西睡觉的行为,心理学上的解释大多是缺乏安全感,需要被熟悉的气味包围着才能安抚。
林初因为小时候的经历情感有缺陷,有很多的感情无处寄托,所以当他身边出现了一个他可以全身心依赖的人后,他过去的人生里,那些无处寄托的情感就悉数落到了一个人身上,那是注定沉甸甸的,甚至能压得人喘不过气。
林初确实没有开玩笑,他的自由确实不多了,他也确实如他所说的会越来越限制他,只不过他根本没他想的那么酷,因为到头来他也只是抱着他的衣服睡觉而已。
可就这么一个举动,程晚秋心疼得呼吸都疼。
因为这个睡姿让他想象到了十几年前,每天恐惧地活在亲生父亲的暴力下,不安入睡的小林初。
第37章
程晚秋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地看了会儿,缓过心尖的锐痛才把背着的书包随手放到地上,坐到床边轻手轻脚地贴近林初。
林初睡得并不深,感觉边上有人他自己就睁开了眼睛,猛地转过头,眯着惺忪的睡眼看他,“……回来了?”
“嗯,回来了。”
林初打了个哈欠,刚想坐起来,结果手臂一抬就听见啪嗒一声,最边上的一件T恤掉下去了。
林初闻声一怔,看着眼前被堆成小山似的衣服,仿佛这才想起自己睡觉前捣的乱,顿时扭过头一脸无辜地看着程晚秋。
程晚秋对上他的眼神不由笑了一下,“我又没说什么。”
林初坐起来,看着床上被自己弄得乱糟糟的衣服,挠了挠头,“不小心抱多了。”
程晚秋抬手帮他整理了一下睡乱的头发,“看着像是挑过一遍的。”
林初又打了个哈欠,没有否认,“我总不能抱着你的牛仔裤睡觉,那布料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