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围捕 反向围捕 第12章

作者:重山外 标签: 近代现代

  他走到奚闻面前,侧了侧身,从后头露出半个头,头发被熊蹭乱了,可能粉丝攻势太猛烈,害得他脸上有些红,都笑僵了,回来时脸上的微笑还挂着,和怀里毛茸茸的小熊一起歪着头看过来,可爱得要命。

  奚闻摸出手机,咔嚓就是一张。

  沈清野把泰迪熊放在摆蛋糕的桌子上,回头看到奚闻拍照,“你干嘛?”

  奚闻快速地保存,设了私密,笑得咧出了牙花子,“没什么,记录一下美好瞬间。”

  明天都是奚闻跟沈清野的对手戏,正式收工时韦导叫住了他们,让他们晚上的时候先磨合一下,试一遍戏,明天争取快点过,赶赶进度。

  两人都答应了。

  剧组的车都停在了不远的停车场,他们两一块走过去,泰迪熊被沈清野的助理孙絮絮抱着,那熊比她的人都高。

  还没挨多近,奚闻就看见远远有一帮人瞧着他们这边推推搡搡,最后把吴庭推出来,朝他们走了过来。

  奚闻眯起眼,看他们要搞什么花样。明明奚闻离他更近,吴庭却径直越过奚闻,走到沈清野一侧,眼笑成了月牙状,“沈老师,我们晚上想去市里吃点特色的,您要不要一起啊?”

  奚闻很讨嫌地也插了一句,“哎,怎么不叫我呢?我能来不?”

  吴庭看向他,仍旧笑着,“这有什么能不能的,奚哥您要一起来当然更好啊,人多也热闹。就是挑的地方偏辣重口,不知道您喜不喜欢。”

  奚闻心想,这小孩厉害啊,连沈清野喜欢吃辣都知道。别看沈清野生得文文气气,白白净净的,却是个吃辣好手,仿佛生了四川人的胃。他从前跟沈清野吃火锅,点鸳鸯锅,沈清野眉头都皱得能夹死苍蝇。

  奚闻口味就比较清淡,吃点麻的辣的就容易上脸起反应长痘,胃也很脆弱,折腾一点都受不了。

  导致吴庭这么一说,奚闻还真纠结了一下,明儿毕竟是他第一场戏,万一脸毁了他真的成罪人了,导演该怎么想他呀。但要真放沈清野跟他们一起去吃饭,自己老老实实回酒店,他又心里泛酸,绝做不到。

  幸好还没等他想出辙对付,沈清野先开口了,“不好意思,你们去吃吧,今天晚上韦导让我和奚闻对遍戏,明天任务比较重,可能来不及。”

  奚闻恍然,对哦,今天晚上要排练,他怎么没想到?

  13

第13章 你在勾引我

  他钻进车,白小乙在手机上戳戳点点地搜附近好吃的,“奚哥,你想吃什么?点外卖还是我们出去吃?周围有好几家店的点评都不错。”

  奚闻靠着座椅后背,转过头看着车窗外飞驰而过的街景,这儿的建筑造得都不太高,没有大都市密集拥挤的感觉,一眼望过去,天空低悬,有种苍茫辽阔的延伸感。他有些心不在焉,“点外卖吧,送到酒店来。”

  白小乙点点头说好,“那你想吃什么?海鲜粥怎么样?咦,还有种糕点好像不错。”

  奚闻单手撑在车窗台上,侧脸靠着手背,“都可以,你决定吧。”他掏出耳机戴上,评书的声音让他渐渐安定下来。

  他垂着头,习惯性地划着手机,看看有没有新消息。

  《赤枭》电影开机仪式的新闻通稿已经发出去了,官博圈了几个主演,也包括他那个好几年没动静的微博账号。阮风虽然是男主,却没排在第一位,电影都以沈清野为主在造势。

  由于只是开机,动静并不大,只得到了一些粉丝的关注,评论里一色地夸赞和期待,偶有几个不和谐的声音,也很快被积极的评论所掩盖。总的来看,沈清野粉丝的忠实度和战斗力都很可以。

  他也切了小号,装可爱地转发了几张剧照,配文字#哥哥加油、哥哥最棒#,他的小号名叫野有蔓草,纯属于搜狗拼音的自动联想,名字来源诗经,文艺又有粉丝属性,特别像女生。刚开始只发图和视频剪辑不怎么说话,所有人都以为他是女生,被热情的粉丝嘤嘤嘤地互动了几次,他也顺水推舟开始装女孩子了,反正隔着屏幕,丝毫没有心理负担。

  特别关注里有一条新消息,他点开一看,是沈清野发了条红尘劫的宣传,一张黑白的抽象海报图,只有一个背影,加五个字:红尘里等你。

  最近,沈清野主演的红尘劫开播,剧里潇洒飘逸的古装形象为他吸了一波路人粉,演技再次得到了观众的好评。粉丝截出的动图转发量都上万,剧情讨论的话题热度也居高不下,眼看又是一部爆剧。

  不争不抢,作品说话。出柜之事所造成的的影响似乎在一点点淡下去。

  奚闻松了口气,感觉心中愧疚感被冲刷去了不少。

  他很积极地点赞转发评论一条龙,不消片刻,收到了一条新的转发——哎,为什么好男人注定是要被别的男人抢走。

  奚闻乐了,这从字里行间透出来的心有不甘,可太酸了。

  他特别手痒地想回,抢你家哥哥的男人是我。

  就是可惜,抢到手了又让人给跑了。

  他惆怅地叹息一声,又意识到了一个新的问题,所以沈清野为什么要出柜?如果他现在没有固定的同性恋人,只凭一张不知道从哪儿翻出来的照片他为什么要承认自己的性取向?照片又是谁爆的,为什么要针对沈清野?

  就算杜夏的公司没有要帮他公关遮掩的意思,但最起码也没有落井下石。这样模糊不清的照片,沈清野就算随意敷衍过去或者迟迟不回应,都不会怎么样。娱乐圈这种似真似假的花边新闻多了去了,只要正主咬死不承认,一个热点盖过一个热点,网友注意力一分散,过两天就没人想起这茬了。

  可沈清野不仅没遮着掩着,还认得比谁都快。

  难道是为了保护什么人吗?可他不知道这种不顾后果的言论对他的影响有多大吗?沈清野19岁钢琴比赛得奖,签入杜夏公司,到而今,在这个圈子里起起伏伏近十年,这里的水有多浑浊他应该早就见识过了。多有意思,行为处事,还可以这样天真直白。

  奚闻捏着手机出神,保姆车已经稳稳当当停在了酒店门口。

  白小乙挑挑选选一堆吃的,满意地提交了订单,拎起包准备下车,扭头见奚闻还愣愣地不知道想什么,车停了也没反应。“哥?”他伸出手在奚闻眼前晃了晃。

  奚闻恍神过来,被他伸到近前的手吓了下,皱了眉,“怎么了?”

  白小乙大咧咧一笑,“下车啦,酒店到了。想什么呢,这么入神?”

  奚闻看到窗外富丽堂皇的酒店大门,挑高的拱顶,两根屹立的大理石柱子显出一派不差钱的气质,他清了清嗓子,“没什么,在想明天的戏。”

  白小乙非常感动,“奚哥,我第一次看你做事这么认真。”

  奚闻失笑,“说得好像我以前很吊儿郎当一样,我那些年熬的夜都白熬了?”

  白小乙摇摇头,“不是这个意思,只是我觉得乐队做到后期你的感觉就不对了。”他小心翼翼地抬眼看看奚闻,见他没很生气,才又接着说,“你那时候虽然也还在写歌,天天排练,到处演出,可就是不太高兴,不太上心的样子,还没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高兴。”

  奚闻一愣,想到以前的事。其实太商业化也不是什么好事,签了公司后,的确给了他们很多曝光率和知名度,钱和名声一起涌来。乐队的其他人是高兴的,但奚闻就越来越不是味,他本来就不缺这些东西,也不冲这些去。

  但因为是一个整体,四个人还是得老老实实一起做音乐,正规地去电台和电视节目打歌,为了适应大众,写的东西、表演的东西都有很多限制,舞台上也是唱完就走。

  名利接二连三抛来,人气有高有低,四人间就不免有些嫌隙。太多赞誉也让人飘起来,无法辨别这其中几分是真几分是假。他被很多事情分心,公司又有要求,写东西写不出来,写出来的囿于常规,矫情烂俗,现在想想他那时的确还没从前走穴时舒心。

  他先回酒店房间洗了个澡,换了套宽松的居家服。过了会儿,白小乙拎着外卖敲他房门,点了海鲜粥、肉夹馍和一小盒用锡纸盒子装着的甑糕,卖相挺丑的,黑黑红红的一坨,用糯米、蜜枣和红豆蒸制。

  他原来挺嫌弃,白小乙一个劲鼓动他尝尝,说这是地方风味小吃,不能以貌取糕,因为长得丑就一点机会都不给。他不得已尝了尝,还热乎,闻起来枣香很浓,入口软糯黏甜,味道醇厚,甜度适中,没想象的那么腻。不吃倒罢了,尝了点还挺上瘾。白小乙买了两盒,见他喜欢把另一盒也留给他了。

  吃完休息一下,已经快八点了,奚闻纠结了会儿,还是决定去隔壁敲沈清野房门,准备问他打算在哪里排练,他觉得这事还得自己主动,否则显得自己太不上心了。

  既然决定做了,就踏踏实实好好做,也没必要扭扭捏捏,计较谁进一步谁退一步。

  他敲了几遍房门,都没人应,举着的手一顿,心里疙瘩一下,担心里头没人,停车场里的排练只是避免聚餐的托词,自己竟然当真了。

  刚准备把手放下,门突然就开了。

  奚闻抬头,视线一下不知该落在那儿。

  沈清野站在门后,还穿着浴袍,领口敞着,头发湿漉漉地往下滴水,地毯泅湿一块,显然刚刚在浴室,听到动静就来开门了,“怎么不先打个电话直接就来了?”他侧身让奚闻进来。

  “你也没给我电话啊。”奚闻跟在他后头,经过浴室时,门半敞,里头一片白花花的水汽,空气有些潮热。

  “你可以联系絮絮,韦导之前给所有助理发过通讯录。”沈清野用毛巾擦着头发,转身径直去了浴室,“你先坐一会儿,我换件衣服就出来。”

  奚闻鼻翼阖张,重重呼吸了下才走进来。沙发上扔着刚换下的运动服,估计刚从健身房回来,他在另一侧坐下,双腿并拢,将剧本摊开。

  沈清野再出来时穿了套黑色V领的棉T,长裤是浅咖色,头发简单吹了下,有点半湿,赤脚踩在地毯上。看到沙发上的凌乱景象,走过去把衣服收起来归拢到卫生间去,“不好意思,我刚刚回来,没整理。”

  “没事,是我突然过来,太鲁莽了。”奚闻摇摇头。

  沈清野拿着剧本过来,坐在他旁边,“那开始吗?”

  虽然隔着小半个沙发,奚闻也能闻到他身上沐浴露的香气,柑橘味儿,特别清爽。他看着沈清野发梢聚着的一滴水,将落不落,领子部分已经被打湿了一块儿,呈深色,奚闻很努力才能忍住不上手去摸一把,他清了清嗓子,“排练不急,你先把头发吹干吧,湿着会感冒的。”

  沈清野看了他一会儿,点点头,站起来从浴室拿了块干毛巾,又走出来,很自然地立在客厅中擦了两把就算好了。

  他仰着头,脖颈线条明显,手臂上举,衣袖滑落到上臂,手臂韧而有力,肌理分明,只是擦得漫不经心,水还滴着。半长的头发就乱糟糟地堆在脑袋上。几缕刘海落在眉弓上,沾着眼睛,他的眼不由眯起,更显得眼长深邃。

  奚闻有点看不下去了,走过去,一把拽过他手臂,推着他让他在沙发上坐下。自己则跪在沙发垫子上,拿过毛巾从后面给他擦头发。

  “你这也太敷衍了,都还滴着水呢。”奚闻数落着,刚开始还有点暴力惹事的成分,存心捣蛋。沈清野要站起来,他就硬按着肩不让他动,渐渐动作却轻柔缓慢起来。

  手指隔着柔软的毛巾按压过头皮,慢慢打转,细软的发丝在修长的指尖穿过,还有一点潮气。

  奚闻用毛巾把发丝的水分吸干,再把黏在一块的发丝揉散。手指梳理过乱糟糟的头发,奢看了很久的发丝就缠绕勾扯在指尖,洗发水可能是海盐薄荷味的,尾调沁凉,萦绕鼻尖,好像走过山川河海,很能舒缓心神。

  奚闻从昨天见到他就开始混乱的心绪慢慢平静下来。

  场面很温情,温情得像电影里日夜相伴的老夫老妻,让人舍不得打扰。灯影昏黄,空气潮湿温热,两个人彼此熟悉又宁和,闭着眼,什么都不用想,只要陪着对方就很舒服,时间就在琐碎的日常里淌过。

  毛巾忽然从手上滑落,奚闻从后头环住沈清野的脖颈,下巴搁在他肩膀上,胸膛贴上他的背,狠狠吸了一口他身上清爽的柑橘味,“沈老师,你在勾引我。”

  “怎么不说你心里有鬼?”沈清野的手指勾过他的下颌,头转过来,精致的五官在奚闻面前放得无限大,肌肤像瓷一般细腻。

  沈清野看着他的眼睛,好像能一直望到最深处,低沉问,“现在可以开始了吗?”

  奚闻不置可否地眨了眨眼,还没说什么,沈清野已经收回手,从他怀里站了起来,身形修长利落,棉质的裤子垂坠,还是很有居家的温暖魅力。

  奚闻从跪坐改为盘腿坐,拉过散落一旁的剧本,从茶几上拿了只笔,在指尖转悠,一副严阵以待的样子。

  沈清野垂眼看了看他,嗓音清冷,“明天最关键的是一场哭戏,你多久能哭出来?”

  啪嗒,笔掉了。

  明天他有一场哭戏。

  剧本写得简单,就三个字,华轩哭。

  怎么哭,哭多久,一字未提。

  14

第14章 入戏

  韦成歌写剧本讲究点到即止,信奉冰山原则,只用文字展露具象的八分之一,剩下情感和思想层面的八分之七需要自己领会揣摩。简单来说,剧本几行字,其余全靠演员自己脑补。

  明天这场回忆戏份,讲的是华轩在上高中时遭人绑架,之后被华旸救出来。展现的是兄弟间深厚的感情,也是华轩选择当警察的原因之一。他想让自己强大的可以保护他哥,不会让他哥再为了救他以身犯险,却没想到最终阴差阳错会站在华旸的对立面。

  奚闻第一次演戏,脸皮薄,还有点小男人的自尊,所谓男儿流血不流泪,大庭广众让他哭,真比砍他一刀还难受。

  沈清野看他一眼,走到靠背椅坐下,长腿交叠,“哭不出来就哭不出来,借口还挺多。”

  奚闻有些烦,把剧本翻得哗啦啦响,“先对遍词吧,可能之后情绪就上来了呢?”

  沈清野点点头。

  剧本里,华轩被关到山野间一所废弃的守林屋子里,他自小孤儿院长大,遇见的事多了,脑筋转得快,知道自己被绑架了很快就接受现实,不哭不闹,还想着法儿地套绑匪话。那些绑匪只是帮不入流的小混混,在几个区域蹲点了几日,看华轩每日豪车接送,衣着干净,觉得是有钱人家的少爷,心一横打算干一票大的就跑路。

  华轩被扔进间狭小的黑屋,里头堆着不少杂物,空间非常小,横躺着都伸不平身子。他手脚被捆,眼睛被蒙,嘴巴黏了胶带,每天一顿饭一瓶水,呆了六天好像半辈子那么长。

  第七天是约定交赎金的日子,外间的人中午就收拾收拾开车出去,老式皮卡驶下斜坡,柴油发动机的轰隆噪音渐不可闻。

  华轩靠在墙角,双腿支起,胳膊前伸搁在膝盖上,脸埋进臂弯里。他腹部刚来时被人踢了一脚,脸上也挂了彩,这几日水食都不足,睡也睡不熟,外头绑匪打牌喝酒吵闹到天亮,他日日昏昏沉沉,前几天还能趁着吃饭时间跟绑匪搭两句话,想套点信息,这两日已经连说话的力气都没了。

  这帮绑匪一共四个人,听口音像中国南部北上来的,没什么特别的,真就是帮亡命之徒。前两个月,入室盗窃惊动了男主人,捅了别人一刀后,演化为入室抢劫,杀人未遂,一分钱没捞到还被警方通缉,在偷渡跑路前想最后捞一笔再走。

  目的简单粗暴,要他家人拿钱换命,张口就是五百万。华轩觉得冤枉,也解释过,说车不是他家的,他哥给一个老板开车,每天就顺带送他上学,他家里没别的家人,就他跟他哥相依为命,别说五百万了,就五十万都不一定拿的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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