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围捕 反向围捕 第34章
作者:重山外
手机重得简直握不住。
他脑子迟钝,一些信息并没有输入进去。
他握着手机定了会儿,好久才嘶哑了嗓音问,“情况怎么样?”
只听到杜夏冷冰冰的声音,“还好,人没死,只是手断了。”
……
他猛然间惊醒。
眼前是黑漆漆的酒店天花板。
整个人如坠冰窟。
奚闻大口呼吸,拼命告诉自己已经从噩梦里醒来了,但还是浑身僵硬,一动不能动。
胸口好像被压了块石头,他闭着眼,也不知过了多久,才恢复知觉。他慢慢指挥手指,挪动身体,终于浑身冷汗地从床上坐起来。
他站起来倒水,结果手抖得握不住杯子,热水洒出来,烫到了手背,玻璃杯摔得四分五裂。
烫伤的地方很快红肿起来,他却感觉不到疼。
废弃的建筑工地,刺目的血迹,好像挥之不去的梦魇,时时刻刻追逐吞噬着他。
现实曾发生的事在梦里重演,逼真得好像又经历了一遍。
他不得不用手撑着桌子,脚软得支撑不住身体的重量,所有往事拥挤在脑海里,好像塞了一团苍蝇,头痛欲裂,冷汗凝结在后背,一阵阵发凉。
冯耀辉把他送出国,表面是留学进修,实则是让他出去避一避,等风头过了再回来。
一死一伤,冯耀辉也不保证能完全压下来,一点风声都不漏。
虽然不是他主手,但一旦被供出来,教唆罪就逃不掉。
他不知道他胡说的一句话,真的会把人害了,又怎么会牵扯上江源,这跟江源又有什么关系?
打手被抓了,又供出了侯升。
杜夏连夜把他送上飞机,送出国,切断了他所有对外联系,一路都有人看着他。他没来得及去医院,也没能多打个电话,只能通过只言片语了解情况。
沈清野养伤养了很久,但没有对外公布过,这件事最后没掀起太大的水花,可能是人在杜夏手下,就被压下去了。
沈清野后来还开过一场音乐会,票之前就卖出了,应该是没办法推,但是演出现场出了很大的事故,听说大失水准,许多听众要求退票,被评论家讽刺地称为当代滑铁卢,说这是伊丽莎白大奖赛之耻。
自那以后,沈清野消失了一段时间,重新出道后,就改拍戏了,再也没碰过钢琴。
奚闻在国外的时候,还经常去搜和他有关的新闻。
虽然害怕却还是要去找,就好像自虐一样抠着未愈合的伤疤,把腐烂的血肉抠出来,看着浓黑的淤血溃散,痛得刻骨,才有快意,觉得自己在赎罪。
在沈清野刚拍戏出道的时候,网上都是各种偏激的言论,曾经的荣誉和名声没给他铺平道路,反而招致各种谩骂。
他的粉丝义愤填膺,敲出的字字字血泪,觉得他浪费了自己的音乐才华,用曾经的名气捞金,拍一些烂片,不务正业,被娱乐圈的酒色财气熏昏了头,对自己的天赋毫不珍惜,荒废了作为钢琴家最好的那几年。说他偶像失德,沉不下心,不再弹钢琴的音乐家还出来干嘛?他的走红是对那些在音乐学院里从白天训练到黑夜,真正对钢琴抱有热爱和尊敬的人的侮辱。
也有去听过那场音乐会的粉丝,愕然了,失望了,气愤地在网上发帖,说自己亲眼看着自己的神明跌落神坛,伊丽莎白大赛时的演奏多惊艳,三番五次延期的那场音乐会就有多垃圾,碰错键、忘谱、手指僵硬、频繁失误,犯了一系列低级错误,甚至连业余水平都及不上,为什么他要亲手毁了自己的前程?
奚闻没法再看下去,这些针对沈清野的质问,都变成了对他的拷打。
他杀了一个人,毁了一个人,
他跪坐着,感觉自己快要吐了。
他从前有多喜欢弹钢琴的沈清野,就有多厌恶亲手毁了这一切的自己。
他还记得曾经沈清野接受采访时说的话,他说我没有什么信仰,我只信仰钢琴。
他毁了他的信仰,他该有多恨他啊,曾经唾手可得的东西,却已成为遥不可及的遗憾。
冬寒酷暑的坚持,日复一日的苦练,近二十年的信仰与热爱,终究沦为一场空。
而今回想起在舞台上的瞩目,多像一场笑话、一场破碎美梦。
打着喜欢的旗号,却做出了最残忍的事。
奚闻把脸埋进手掌,排山倒海的绝望淹没了他,他沉入了深海,承受着窒息般的痛苦。他抠着自己的脖子,苍白的皮肤上抠出了一道道血痕。
他太痛苦了,无法自我纾解,唯有借助外力。
他自杀过,但被家里派着跟随他去法国的人救了,然后被严加看管,锁在异国的房间,墙壁都用软垫包着,窗户被封上,连光都透不进来。不管他怎么崩溃,都不会有人来理他。又因为酗酒绝食被送入医院,医生说他生病了,得住院,心理干预和药物治疗,双管齐下,大脑像泡在腐烂的沼泽,记忆混沌一片,思维静止不动,日久天长麻木了,就不记得自己为什么要难受了。但药物一停,又旧疾复发。
奚闻喘着气,四肢没有力气,像一条死鱼,药被他放在床头柜里,药效强,副作用就多,这段时间为了拍戏,他有意削减了用量,这样情绪反应才比较丰富,认知不会迟钝。
他手脚并用地在地板上爬过去,身子太笨重了,好像秤砣一样拖着他往下坠,坠到地底,黑暗渗透了他的身体和灵魂。
他摸索出药瓶,干咽了药片,把额头搁在手臂上,浑身好像从水里捞出来一样。
他想到沈清野昨晚曾问他,为什么对剧本中华旸临死前的缺憾那么介意,因为他感同身受,伤害在乎之人的自责与悔恨,真的会将人拖入生不如死的绝境。
作者有话说:
回忆到这里结束了,后两天休息一下哈。
然后还是说一下,事情有隐情,不是表面看到的这样,我前面有稍微放一点暗示。
42
第42章 模仿
清晨稀薄的晨光不足以唤醒屋子里的人,因为药效的缘故,奚闻一直昏睡到了中午,就趴在地上,虽然垫着地毯,还是又硬又凉,醒来后浑身酸疼,头也很胀,鼻子有点阻塞。
今天没有他的戏份,所以不会有人来叫他。白小乙给他打了个电话,发了几条消息,手机在另一头,都没接到。
奚闻醒来后给他回了个消息,白小乙告诉他今天有几个新演员进场,都是老戏骨,剧组打算戏份结束后大家一起吃个饭,欢迎一下。奚闻回复说知道了,让白小乙过一小时来接他去片场。
微信还有几条新消息,剧组群里场务早上发了今天的拍摄计划,昨天夜场搞到很晚,还出了点小事故,阮风和替身演员都受了轻伤,阮风发了受伤的照片到微博上,上了会儿热搜,都在心疼哥哥,要求剧组加强保护措施。
因而今天开工比较晚,任务也不是很重,几个配角的戏份居多。
奚闻简单翻完了最新消息,从群聊页面退出,置顶的聊天框还是和沈清野的,好友通过后,奚闻发的一个打招呼的表情包,那边没回。沈清野的头像很单调,就是一张纯粹的黑白拼贴画,微信名也就是名字缩写,朋友圈三天可见,没有可窥见的生活迹象,还没有他的微博活跃。
他微博上经常会PO一些工作进度和生活动态,偶尔发发自拍,也会与粉丝互动,非常接地气好说话。因为话太多,一看就是由公司代为运营。奚闻看多了,能很轻松地从说话的语气、标点符号的使用习惯看出哪个是正主发的,哪个是他们公司那个小姑娘发的。小姑娘发的微博永远没有句号,还特别喜欢分段,但口吻拿捏得还不错,有时也可以以假乱真。
奚闻用冷水洗了脸,可能昨天他一个人吃了块糕,太甜了,睡眠又不好,下巴那儿爆了颗小痘,有点红肿,碰一碰很疼。他从白小乙给他的一堆瓶瓶罐罐里看了说明书后,取了管胶装物,敷痘痘上,很清凉,希望明天能消下去。又挑了有遮瑕效果的隔离霜,掩盖脸上的疲态。
他刚出房间,就听到旁边传来声门锁合拢的脆响,抬起头,走廊上隔了两个房间的阮风正看过来,瞧见他,那张俊秀儒雅的脸上眉毛挑了挑,“真巧,下去吃中饭?”
奚闻点了点头。
阮风一笑,“一起吧。”
奚闻说好。
声音刚出口他就觉得不对了,有点沙哑,嗓子还疼,声带好像有锯子在锯。奚闻皱了眉,估计是昨晚睡地上,真的着凉了。痘痘还能遮一遮,好好睡一觉说不定能消下去,但感冒这种东西,总要发烧流涕经历完一整个周期,他有些忧心,担心真的会严重起来。
阮风也听出来了,“你感冒了?”
奚闻清了清喉咙,干咳了一下,“应该还好,就是嗓子有点不舒服。”
阮风很热心,“我带了维C冲剂,你等会要不冲一包,增强点抵抗力,别这时候生病了。病恹恹的,拍出来效果肯定不好。”
奚闻说了谢谢,又有些奇怪,第一天阮风见他还势不两立的架势,短短几天,怎么态度相差这么多。
他们穿过走廊,阮风按了电梯按钮,另一只手插在裤子口袋里,等电梯时突然说,“你跟清野以前很熟吧?”
奚闻抬起头,“为什么这么问?”
“我看他对你挺上心的,”阮风偏过头,“上次你要换角色,韦导不太放心,也是他保你的,带新人最麻烦了,他二话不说就答应了。”
奚闻垂下头,摸了摸手指骨节,有些不知道该怎么招架。熟悉是熟悉的,陌生又很陌生,沈清野没恨不能将他千刀万剐,他都觉得是其宽宏大量了。
两人去一楼大堂用餐,阮风吃得很清淡,上了一堆蔬菜叶子,用刀叉的时候姿势不是很自然,手肘那儿一弯表情就扭曲了,磕到桌角的时候更是龇牙咧嘴,顾不得形象。
可能实在疼得不行,吃到一半,阮风放下刀叉,把衣袖卷起来,看了看手肘受伤的地方,其实只是青了一块儿,稍微擦破点皮,但他皮肤白嫩,手臂光洁得连个毛孔都看不见,突然多了块伤处还是挺刺目的。他感觉到奚闻在看自己,有些埋怨地说,“昨天拍那场飙车戏的时候摔的,还好地上有垫子缓冲了下,但是中间缝隙太大,还是磕到了,感觉骨头都震碎了。不知道会不会留疤……”他紧锁着眉头,真心实意地在担心。
奚闻想到发上微博的那张夸张的血肉模糊的胳膊图和配的乐观积极文字,阮风对外的形象一向属于认真敬业、谦逊稳重类型,当然不能在意也不能抱怨,一切都是为了艺术而献身。
阮风也反应过来,这样矫情不适合对外表露,尴尬笑笑,“其实还好,不是很疼,男子汉大丈夫留个疤也没事。”他把袖子放下来,顿了顿又补充,“身上有疤会有很多限制的,很多品牌商都有要求,我刚谈好个服装品牌的代言,所以对这方面比较介意。”
不说还好,说了反而有些欲盖弥彰。不过奚闻也没多想,只当是人爱美,不管男女都很正常。
他垂下眼睫,喝了口咖啡。
两人本就不熟,一时有些冷场。
阮风往嘴巴里塞了两口羽衣甘蓝,嫌菜不新鲜,没什么胃口,往对座一看,奚闻也没吃什么,便问道,“我车到门口了,你去片场吗?一道儿过去吧。”
奚闻点点头,站起来说那麻烦你了。
阮风阵势大,光助理就配了三个,房车豪华配置。
奚闻上车后,跟白小乙说了情况,让他直接去片场。
一路上,阮风特意找奚闻搭话,他一直想找机会跟人打好关系,只是之前奚闻眼珠子都黏一个人身上了,他也不好意思眼巴巴跑过去搭讪。
他跟沈清野同在寰宇旗下,又合作过同一部剧,虽然私下关系不错,但多多少少也有些竞争关系,即使自己不争,外界却喜欢拿他们两作比较,从服装到代言到咖位顺序,没有一个不比的,红毯上随便一个眼神都能解读为火药浓厚。
再加上阮风出道更早,这几年发展却被沈清野压了一头,两个团队的很多交际都被恶意解读,一些娱乐号的说法不好听,本来没什么,看多了心里却很难没有疙瘩。
之前沈清野得奖的那部《采风》最早也联系过阮风,可惜他为了参加一个蓝台主力打造的综艺给推了,结果沈清野获奖,名声大噪,那部综艺却播的一点水花都没有。虽然得失有命,如果真让阮风去演,可能更好也可能反响平平,但多少会有些懊悔和迁怒。
他和沈清野现在的关系这样敏感,而奚闻一进组,很自然地就站了队,两人还是旧相识,所有人都把奚闻归去了沈清野那边,他自然不会再去接近,维持个表面和平就算了,一方面省的被人有心解读,另一方面也防止碰个软钉子。
但前几天他经过走廊时,意外听见沈清野房间有争吵,具体争执什么没听清,之后就看见奚闻从里头出来,红了眼睛,脸色也不好看,第二天在片场,两人拍对手戏,气氛很古怪。阮风猜想,沈清野那种心高气傲的脾性,怎么伺候得好奚闻这种娇生惯养的少爷,肯定是排戏的时候闹了矛盾,不欢而散。既然你们两先闹翻了,那他作为前辈此时去提携提携新人,好像也名正言顺。
“其实我之前听过你的歌。”阮风说。
奚闻十分惊讶地抬眼,“我的歌?”
“对,你之前做乐队时候出的歌,我都很喜欢,我上大学的时候常听。第一次见你,我就认出了,我也算你半个小粉丝了。”阮风转头对奚闻笑,眉眼特别潇洒,眼底的笑意很真诚。
虽然嘴里的话都是假的,什么摇滚,什么乐队,阮风从前一首都没听过,但他功课做的足,特地下过几首,又百度百科查过,背了点资料,说起时头头是道,让他唱两句也没问题。但打心里来说,他是不喜欢的,太吵太闹了,舞台上叮铃桄榔的,跟砸房子一样,听不出好坏。
自己的东西能被人喜欢,谁都是高兴的。奚闻很放松地跟阮风聊了会儿,气氛比之前在餐厅时和谐多了。
“你跟清野也是那时候认识的吧?我听说他以前也是搞音乐的,只是后来不玩了。”
奚闻微微皱眉,点了点头,“他是弹钢琴的。”
“我知道,我小时候也学过呢,就是没坚持。谁以前没被逼着学过几样乐器呢?”阮风不太在乎,“当初《隐秘之地》选角就是看中了他这点,可惜临到试戏,他只能摆摆样子,真弹起来就不行。”
“他以前很厉害的。”奚闻急着出声反驳。
阮风略诧异地挑挑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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