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围捕 反向围捕 第72章

作者:重山外 标签: 近代现代

  更遑论,他还有野心。

  那双眼睛不再显得淡漠,里头有星火在隐晦地燃起。

  杜夏眯起眼,“你用什么来给我保证?”

  沈清野想了想,“三年吧,如果三年内我做不到,我任你处置,你可以连本带利地收回来。”

  一般人这样说,杜夏只会觉得是拖延,但沈清野说了,却平白给他一种信服力。杜夏突然明白,奚闻到底喜欢他什么,这人很有趣,初看是素白的一张纸,认识了才发现纸上都是暗纹,每一个角度都不同,时时都很惊喜。

  看着脆弱易折,却很有柔韧性,被按压到极限,仍然不会屈服,有自己的方向。

  他想到奚闻请他照顾好人,登机前的样子和他爸奚云一样,颓唐落寞,像可怜的小狗。

  沈清野对杜夏而言,原先不重要,只是一个名字,是他公司的艺人,是好用的棋子,现在却有了别样的意义。

  杜夏慢慢走回来,看着被缚在椅子上的赵思,对沈清野说,"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相信你,但你竟然说服了我。“顿了顿又说,“你先走吧。”

  “什么?”

  “这里我帮你处理。我总不能让日后帮我白做十年苦功的艺人,背上一个故意伤人的罪名,添上丑闻,影响前程吧?”

  沈清野一怔,随后低下头,“好。”

  他也没有道谢,因为这混乱的场面,本就是杜夏一手搞出来的。

  沈清野走出公寓,青白的月色洒在他单薄的肩上,路灯勾勒出长长的影子,他朝着医院走,去处理手臂的伤。

  他心弦稍懈,终于有了一点喘息的余地,伤口的疼痛才绵延地传上心尖,如蛛网般密密地裹住了他,他咬牙强忍,双腿重若千钧。

  他在心中发誓,会重新站回舞台,万众瞩目,光彩耀眼。

  会让所有人再次看到他,认识他,包括那个惹上身就跑了的小混蛋。

  他后来开始演戏,去做演员,一是因为自己的确从前就喜欢,二是因为没有什么比做演员成名更快,更容易展示自己的优势,大银幕喜欢他的脸,会把他带到自己足迹到不了的地方。

  他急功近利,毫无耐心,一分一刻都不想浪费。

  从死尸和小兵演起,被人针对,一遍又一遍地扇巴掌到下戏后持续性耳鸣;寒冬腊月里赤身裸体地拍雪地戏,一呆就是7个小时,冻得高烧不退还得拍下一场;因为之前的事故患上了恐高症还接了跳楼戏,威亚出差错,最后一场时从三楼掉下来翻滚到地面……

  他去应酬上酒桌,一轮轮觥筹交错,喝到呕吐,胃出血进医院,将自己清理干净又重新回到包厢。一遍遍打磨碰壁吃亏遇冷,练出一张张假面和圆滑通融的话术,知道如何在不同的人群间应对,也会卑躬,学着压低了眼温驯地笑。像被牵着表演的猴一样,在各种场合介绍自己,被人评头论足。

  他学得很快,做得也不错,只是不给人碰,还是丢掉了很多机会,遇到了不少阻碍,经历过花了大力气准备,结果临到最后一秒被换人的事。但他还是幸运的,没演太多小角色,就遇到了人赏识,接到了让他声名鹊起的戏。

  他越快成名,名声越响,奚闻看到他的几率就越高,惊艳感愈强,兴趣也会愈浓。所以他很注意形象,无论何时出现总力求完美。因为太精致,一丝不苟得像个假人,网上就有人说他装、造作、高傲、不够亲民。

  公司问他要不要接一些乡村生活的综艺,或者出一些假装是偷拍的生活照,可以有些迷糊傻气,有一点缺漏反而更显真实可亲,粉丝不会有意见只会更狂热。

  沈清野想了想,还是拒绝了,他不想赌,一丝一毫也输不起。

  奚闻喜欢光鲜亮丽,喜欢鲜花掌声堆出的高高在上,就给他光鲜亮丽,给他独一无二,一切遵从他的渴望。他想要什么就给他什么,他才会循着拴在指上的一根细线循循回到自己身边。被诱哄着留下来,不再厌倦离开。

  但他又想让奚闻明白,钢琴和掌声不是他唯一的光彩,他贪婪不知足,他想要奚闻喜欢他这个人。无论他是什么样子,众星拱月或者一身落魄,都只喜欢他。

  沈清野想,这不是什么幼稚的报复,这只是爱人时的一点小小的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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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时间到了

  黑色轿车驶入一家私人医院。

  杜夏抱着奚闻下车。

  其实当初他肯答应沈清野,再给他一个机会,除了想看看沈清野具体会怎么做,能做得多好,也有另一种考虑,他想在自己身边留一个牵制奚闻的人,万一日后会有用到的地方。

  沈清野太有意思了,有意思到杜夏觉得奚闻还会被吸引,没那么容易走出来。

  他把人带到三楼,叶永言已等了许久,见他抱着人走进来,急急迎前,看人昏迷不醒,有些意外,“他怎么了?”

  杜夏压低了声,“我给他打了镇静剂,现在睡着了。”

  叶永言摸了摸奚闻脸上渗出的汗水,“你说他发病了是什么意思?”

  杜夏说,“反应激烈,有暴力举动,浑身痉挛,止不住,瞳孔涣散。”他视线下移,看到了奚闻被咬得血肉模糊的手腕,又加了句,“会自残。”

  叶永言也看到了,他打了电话叫楼下值班的护士过来,帮忙处理一下伤口,“受了刺激?”

  “嗯。”杜夏点头。

  叶永言想了想,“会自残的话还挺严重的,先住院吧。”

  杜夏答应。

  独立病房,墙壁都用软垫包着,没有钝角的家具,都是铝的,很轻便,换了病号服,安置在床上。杜夏看了一圈,“有点委屈他。”

  叶永言在一旁看出来的检测报告,闻言,扶了扶眼镜,笑了笑,“行了,住不了多久的,我们这小医院哪有那么好的条件。”

  杜夏瞧着床上的人,若有所思,“他对那个人太认真了,能到这种程度,我是真没想到。”

  叶永言说,“我早说了,你这样起不了作用。”

  杜夏眼眸深了些,“是你说他在国外情况不好的,心病所致,要解心结。”

  “嗯,”叶永言笑得无奈,“你就是这种解法?让他们两再好一次?”

  杜夏放松一些,靠着墙,双手环胸,“人其实挺贱的,越得不到的东西越渴望,越没尝试过的事越好奇,逼得太狠会引起逆反心理,疏导了反而就好了。”他说得冷漠,又有些不屑,“冯晴以前也是这样,她那时候为了和奚云在一起,拿剪子威胁过老爷子,说要一尸两命,老爷子被她气得心脏病差点犯了,我只想看看他俩到底有多真,最后还不是不过如此了。”

  叶永言听得直皱眉,微微叹气,“要从专业角度,我会建议你也去挂一下门诊。”

  杜夏一顿,冷笑一下,“我心理有什么毛病,你不是都很清楚?”

  叶永言耸了耸肩不跟他争,边低头看报告,边摁着自动笔的按头,咔哒咔哒直响,杜夏嫌烦,伸手压住了,顺着手腕摸上去,握着小臂,轻轻一扯,把人拉进怀里。

  叶永言有些猝不及防,被人抱住了,杜夏低头,嗅了嗅他的耳侧,“那你有什么主意?”

  气息弄得人发痒,叶永言偏了偏头,侧着身转过去,仰首亲了亲杜夏的下巴,语气不乏兴奋,“看你想要做到什么程度了。我这些年都在研究这个病,纯粹靠患者自控能力不太可行,药物也是治标不治本,倒不如直接进行手术。”

  “嗯?”

  叶永言从他怀里挣出来,“我之前也给你看过,国际上已经认可这种其实是脑部疾病,病人的大脑就和常人的不同,我老师之前就给病人做过类似的手术,不算难,”他越说越兴奋,眼里似有光,“我这几年都在改进,有信心能做好。”

  杜夏嗤笑,“有没有信心另说,你老师做违规手术把人弄傻了,把自己弄进监狱,倒是不假。”

  叶永言一僵,攥紧手,眼中有疯狂的执拗,“这是老师的遗憾,也是我的遗憾。我一直想一偿他的心愿,他研究了近二十年,不能因为一次意外,就把他的心血白白浪费,全盘否定,他也是在帮助病人。”

  “治好了会是什么效果?”

  叶永言想了想,随后抿唇笑了下,“抑制情感输出,阻隔情绪反应,虽然有一点不太好,他可能没法再喜欢谁了。”

  杜夏冷然,没直接表示。想了想,这决定挺难,他到底还是不太舍得,舍不得做到这种地步。

  毕竟是他看护了二十几年的人。

  他受够了夜夜被冯晴尖叫的样子和奚云哭泣的样子所折磨,唯独和奚闻待在一块儿的时候能感受到一刻平静。

  他喜欢这个小孩儿,从出生就喜欢,模样轮廓很像他母亲,眼睛湿润黑亮得像一头小鹿,很黏他,又乖顺,自带一股软绵绵的娇气儿,却没有冯晴那种目下无尘的清高。这导致他对奚闻和对冯晴的感情全然不同。

  他对冯晴,更想要把她身上那种虚伪的清高劲儿扒下来,通过玷污她口中纯洁高贵的爱情开始。

  他从前跟着冯耀辉创立寰宇,有时候也不得不自己出去陪人睡觉,他可能天生就那方面的雷达失灵,他对这种事既没有羞耻也没有快感,就好像例行公事,情感或许总会与肉*贯通,但肉*却可以完全与情感脱节。他只是在工作,为在这个家里生存下去努力。

  他有一天晚上回得完了,头发凌乱,衣服浸满了红酒渍,裤子也松松垮垮,斑斑驳驳,他一手拿着外套,一手解着胡乱套上的领带,困倦又疲乏。

  走上楼梯,抬头,却恰好和穿着白色睡裙的冯晴打了个照面,月光透过顶层窗户投下,他站在底下往上看,冯晴一半脸浸在水银一样的月色里,黑色的秀发披散,居高临下地垂眸,白色的睡裙被夜风吹拂起,露出一小段光洁的小腿,好像一片白色花海在月色里起伏延绵。他看得傻了,那时候的冯晴刚刚20岁,正是最姣好的年纪,娇柔干净得好像春雨下冒尖的嫩笋,不沾染一点俗气。

  他们两擦身而过,杜夏下意识地往旁边靠,紧紧贴着扶梯栏杆,生怕她闻到自己身上那股气味。但在经过时,冯晴还是察觉到了异样,皱起眉,抬手掩了鼻,杜夏更加尴尬,低下头,几乎不敢呼吸,他听到一句轻飘飘的话落到耳边,“恶心。”

  他像一尊冰塑一样冻结在了原地。回到房后,他细致地用热水洗了澡然后躺在床上,明明很累,却翻来覆去睡不着,躺到一半,突然感觉恶心,然后起身到卫生间呕吐,跪在瓷砖上,扒着马桶,那是他第一次感觉到冯耀辉让他做的事给他带来的屈辱感,以及他和这个家庭的隔阂。

  至于奚闻,许是怀了对奚云之死的愧疚,再加上冯耀辉摆在面上的偏爱,无论是做给冯耀辉看还是出于私心,杜夏都竭尽所能地对他好。这样子对待久了,就成了习惯,好像奚闻就应该也值得被这样对待。

  八年前他制造事故把奚闻送出国,是为了打乱老爷子的计划。但他没想到奚闻在国外会因为沈清野的伤而发病,而且那么严重,八年了也没有走出来。奚闻回国后,他干脆把沈清野重新送到他面前,既作为补偿也是希望奚闻能尽早丧失兴趣。

  他不太喜欢看到奚闻为另一个人这样痴迷,他可以容忍他玩乐游戏,行事荒唐,却见不得他栽死在一个人身上,好像那个人对他有多么特别,多么独一无二。

  他养了一头小鹿二十多年,怎么可以容忍他跳出掌心,去认别的主人?

  杜夏先走了,叶永言还留在病房里,他拿了电脑过来,边处理手上的工作,边等奚闻苏醒。

  敲了一会儿键盘,他就停下来了,他能听到奚闻的呼吸节奏变了。

  叶永言抬手支着瘦尖的下颌,镜片有一刹的反光,让他的双眼有一点冷意。从杜夏的状态看,不会坚持太久,手术应该能很顺利地被提上日程。

  他了解杜夏,他本质就是一个自私冷酷的人,既没有爱人的能力,也没有被爱的感知力。他只会为了自己的私欲行事。

  如果目的达成,这样一来,他曾经给奚闻植入的心理暗示就没什么作用了。

  叶永言合上电脑,放在一边。

  奚闻迟钝地睁开眼,目光仍涣散。

  叶永言微笑着,伸手到他眼前打了个响指,声音轻柔,“好了,现在时间到了。”

  作者有话说:

  下一更周四,周四的更新会晚一点,不要等了哈,早上起来看正好。相信大家都发现,我们要开始走狗血了。八年前的事之后还会再详细解释,不用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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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放手

  嘈杂的音乐,昏暗的光线。

  台上主唱的声音低沉而性感,间或夹杂着英文歌词,勾舌时显得挑逗,鼓槌落下,身体有节奏地摇晃,小臂上的纹身随着肌肉每一次的紧绷与舒展在灯光下若隐若现。

  吧台前,修长白皙的手指划过沁出水珠的杯壁,穿着性感暴露的女人端着酒杯步伐散乱地走来,身子倚向吧台,“帅哥,一个人?”

  手指一顿,男人摇了摇头,拒绝了女人的献媚。

  女人犹不死心,刚想在旁边的椅上坐下,就被人拦下了。

  匡尧从舞台上跳下来,穿过台下拥挤舞动的人群,在女人坐下前拦住了她,“我朋友。”他低声。

  女人眨了眨眼,会意地收回手,临走前红色指甲在匡尧肩膀上一划,“眼光不错。”

  等女人走远了,沈清野向匡尧推过一杯酒。

  匡尧低头接过,神色略烦躁,“你这样待着没用,我说过,我不知道他去哪了。”

  “没事,”手指在杯沿上打着转,“我就坐这喝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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