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离金主 逃离金主 第1章

作者:幽谷行云 标签: 近代现代

  逃离金主

  作者:幽谷行云

  简介

  你我本无缘,全靠我死皮赖脸

  你我本无缘,全靠你有钱

  表面温柔实则腹黑攻&敏感倔强受

  时夕仅仅因为一万块钱就把自己利索的给卖了。

  彼时生活的重压早已经将他压垮,父母车祸双亡,肇事司机逃逸,弟弟重病在医院高烧不退,医药费已经拖欠了好几千,身边还有人渣不停地环伺骚扰,命运要毁掉一个原本美满普通的家庭是如此的简单,甚至不需要动动手指。

  莫正华初见时夕的时候,时夕正在饿着肚子翻路边的垃圾桶,那个浑身酸臭,唇色和脸色几乎一样白的男孩,在绵绵细雨中抬起头,不知道怎么就一下戳中了莫正华的心脏。

  于是,莫正华请脏的花猫一样的时夕在路边餐馆吃了一碗面。

  面很烫,腾腾热气熏红了时夕的眼,于是所有的坚持开始瞬间坍塌。

  时夕:“……先生,你愿意买我吗?”

  莫正华:“……多少钱?”

第一章 你全家都是鸭子

  “……医生,我弟弟能出院了吗?”

  “高烧一直反复,炎症还没有消,现在还不能出院,多给他补充一些营养,抵抗能力太差了,”医生将化验单递给时夕,看着这个入秋了衣衫仍旧单薄的男孩欲言又止,“记得把医药费缴一下,不能拖欠太多。”

  “嗯,我知道了,谢谢医生,我会尽快凑齐的,”时夕对着医生快速鞠了一躬,然后转身逃也似的离开。

  医生看着时夕单薄的背影渐行渐远,男孩快步走了一段距离才用胳膊狠狠抹了下眼睛,知道这是个自尊心很强的孩子,不愿意在人前显露脆弱的一面。

  只可惜,不是他们不愿意帮他,只是时夕惹了他们这个小县城里的一霸,那个地痞到处放话谁也不准帮时夕,他们这些老老实实拿工资的上班族实在惹不起。

  饿,从昨晚就没怎么吃东西,可时夕仍然把身上仅有的十几块钱给弟弟买了个鸡腿,他最近一直在发烧,胃口不好,难得有想吃的东西,自己说什么也一定要满足他的。

  “哥,你不呲吗?很香的,”时年大口啃着手里的鸡腿,含混不清的问。

  “我吃过了,你慢慢吃,别噎着,”时夕用了极大的毅力才咽下嘴里泛滥成灾的唾液,拼命强迫自己不往那个鸡腿上看。

  “嗯嗯,”时年乖乖点头,只是鸡腿啃的剩了一小半就吃不下了,毕竟还在病着,太过油腻的食物吃不了太多。

  “吃不下不能浪费,”时夕接过时年啃剩的鸡腿,几口就塞进嘴里,几乎把骨头都吞了进去,饿的抽搐的胃里终于觉得好过了一点。

  “……哥,爸爸妈妈在天国会想我们吗?”

  “会的,睡一会儿吧,睡着了说不定爸爸妈妈会到梦里看你。”

  “嗯,哥,爸爸妈妈已经走了,你别再离开我了。”

  “好,不离开,我们永远在一起。”

  到底是还在病中体力不济,时年在哥哥的轻轻拍抚下渐渐睡着了。

  时夕的爸妈前几天出了车祸当场死亡,肇事司机逃逸,当时的路段刚好没有监控。

  时年已经十岁,已经懂得什么是生离死别,知道自己再也见不到父母了,备受打击之下发了高烧,好在时年还算懂事,没有大哭大闹给时夕添麻烦。

  时夕叹了口气,掖了掖被角起身离开,他还要赶时间去洗车店打工。

  “希望多少能预支点工资,再这样下去真的要去卖~身了……”

  时夕咬牙,洗车店的工作才做了两天,能够预支工资的几率几乎没有,可是他找不到长时间能做的工作,宋万那个地痞流氓一旦知道自己在哪里上班就会去大肆捣乱,直到自己做不下去为止。

  刚到洗车店就远远看到店主瑟缩在门口,宋万带着几个混混拿着棒球棍还在店里拼命砸,店里一片狼藉。

  时夕几乎一看到停在店门外的机车就拔腿就跑,结果还是被宋万发现了,他们胯上机车,一路撵兔子一样围着时夕戏谑追赶,看到时夕跑的精疲力尽的狼狈模样哈哈大笑。

  “时夕小美人,你就从了哥哥吧,”宋万嚣张的哈哈大笑,“只要你乖乖听哥哥的话,哥哥保证你吃香的喝辣的,以后还有大把的小费赚,再也不用挨饿受冻了。”

  “是啊,从了吧,当个鸭子多好,屁股一撅腿一抬,躺着就把钱挣了,不用辛苦的洗车,也不用端盘子……”

  “你看我们大哥店里的小鸭子,个个都滋润的,不过哪个也没有你好看,以你的姿色,去了妥妥的就是个头牌啊!”

  “从了吧,从了吧,从了让哥几个先尝尝鲜……”

  “……”

  “宋万,我X你妈,你才是鸭子,你们全家都是鸭子!”时夕忍不住大爆粗口,被恼怒的小混混一棒球棍敲在头上,鲜血顺着脸侧划出一条细细的血线。

第二章 初见

  “妈的,谁让你打的?脸打坏了以后怎么接客?”宋万狠狠踹了打人的混混一脚,回过头对时夕说,“时夕,你就识趣一点儿,跟了我吧,我的耐心是有限的,你再这么倔下去,就别怪我忍不住对你用强了。”

  周围机车黑色的车漆反光晃得时夕眼晕,他掏出身上带的防身的折叠刀,对着自己的胳膊狠狠一划,淋漓的鲜血顺着伤口滴落在地上,红的刺目。

  “宋万,”时夕咬牙抬头,眼角都被逼的通红,“如果你再逼我,我们就鱼死网破!”

  “……”宋万沉默的看着时夕,额头上靠近眼角的疤痕让他的目光显得凶狠莫测。

  说实话,这个从前家境优越,没吃过半点苦的小孩烈性的有点出乎他的意料。

  “好啊,我不逼你,我去逼别人,”宋万看着红着眼睛,像被逼到极致的绝美困兽一样的时夕,愣了半晌突然哈哈大笑,“我看你能倔多久,记得,如果撑不下去了,宋万哥哥的大门永远为你敞开。”

  说完发动震耳欲聋的机车带着队伍围着他转了几个圈后扬长而去。

  奔跑和失血让时夕头晕眼花,他体力不支的一屁股坐在路边,额头枕着胳膊半天才回过神来。

  他抬起头来,看着刚刚还艳阳四射的天渐渐变得阴沉,觉得心里像此时的天气,阴云密布,阳光怎么努力都无法透出来。

  从来没有哪一刻觉得生存这么让人无能为力。

  他才十七岁,如今父母双亡前途未卜,未来的十年二十年,一辈子,如果都这么难,他要怎么活下去?

  去医院让医生草草把伤口包扎了一下,时夕就又出来了,他得想办法挣钱,别说拖欠的医药费,就是他和弟弟微薄的生活费都逼得他一刻都不能闲下来。

  这两年经济危机导致的父亲生意失败,经营的好好的小公司也破产清算,原本殷实的小家瞬间就被拖垮,家里的财产已经全部拍卖抵债。

  他们一家人被迫从自己家三百多平米的复式楼里搬了出来,租住进杂乱老旧的小区,一家人挤在七十多平米的阁楼里,生活条件从天上垂直跌入地下。

  原本即使再难,一家人只要能平平安安的,再大的难关也能慢慢过去,他可以强迫自己慢慢适应由富到穷的身份落差,可厄运却远远还没有结束。

  在他还没来得及适应生活上的困窘,父母就出了车祸。

  一切都太突然了,可命运强行给与的,他却不能不接受。

  天上不知道何时下起了小雨,淅淅沥沥的雨滴由疏到密,雨不大,可长时间待在雨里很快湿了衣裳。

  时夕把胳膊上的伤口用塑料袋扎起来,拢了拢身上的旧外套,带着胶皮手套的手再次伸向眼前的垃圾桶。

  垃圾桶里的腐败味道熏得人恶心欲吐,可时夕仍然专心翻找着,将里面的可乐罐金属瓶废旧纸箱悉数装进袋子里。

  在努力克服了拾荒丢人的心理障碍之后,他渐渐在这份工作中体会到了别样的乐趣,每当从一片狼藉中翻找到一样可以回收换钱的物品时,心里就涌起一种收获的喜悦,这代表着他和弟弟未来的一餐慢慢有了着落。

  莫正华就在这个时候看到了时夕。

  他本来是突然有些闷,下车在路边报刊亭买包烟,顺便呼吸一下在雨中变得略微新鲜的空气。

  他站在报刊亭旁点燃烟深吸了一口,然后吐了出来,在烟尘弥漫中,刚好看到斜对面马路上垃圾桶边的时夕抬起头,用胳膊小心的蹭了蹭额头边的碎发。

  那若隐若现的略显苍白的侧脸,莫名就戳中了他的心脏。

  他拿着烟的手指定住,发现这个拾荒者的年龄,貌似意外的年轻。

  他努力眨了眨眼睛,却依然看不清对面人的脸,只是脑中似曾相识的场景却意外的越来越清晰。

  他仿佛又看到那个浑身湿透,脸色苍白的长发美人被他意外撞到之后,颤颤巍巍的从地上爬起来,一双秋水明眸凄然的看着他,开口道,“先生,能帮帮我吗?”

第三章 你愿意买我吗

  莫正华买了瓶水走过去,递给正专心对着垃圾桶翻找废品的男孩,“累了吧,喝点儿水吧。”

  时夕抬起头,瞪大眼睛有些错愕的看着面前的男人。

  一身墨蓝西装,牌子他认识,是个专供私人订制的奢侈品品牌,哪怕是从前家境优越的他也不舍得轻易买一身。

  戴着一副金丝眼镜,半长的头发梳的一丝不苟,显得整个人温文儒雅。

  这个人长得很好看,而且光这一身行头就不像是他们这个小县城里能出的,不知道是什么来头,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会纡尊降贵的专门过来和一个捡垃圾的说话。

  时夕愣了半天慌忙摇头,僵硬的抿了抿嘴唇,“谢谢……不用了,如果想帮我的话,可以把喝完水的瓶子给我。”

  是个自尊心和戒备心都很强的男孩。

  莫正华得出结论,叹了口气转身想要离开,他刚走两步却听见咕咕的两声,声音很响,想忽略都不能。

  他回头,看到男孩尴尬的捂着肚子,深吸了两口气又旁若无人的继续手头的工作。

  毛毛细雨落在男孩的头发上,雨水顺着深黑色的头发凝成水滴沿着苍白的侧脸滑过,莫正华注意到,男孩的唇色几乎和脸一样白,身体也在不易察觉的微微发抖。

  是冷的吧。

  “我请你吃顿饭怎么样?”莫正华看到男孩摇头想要拒绝,接着指了指他手边的废品,“如果不想欠人情的话,可以卖了这些东西再把钱还我,毕竟,饿着肚子没办法好好工作。”

  “……好吧,”越来越强烈的饥饿感让男孩迅速缴械投降,虽然不知道这个人为什么接近自己,但他也没那个心情去做过多猜测。

  管他是什么人,吃饱了再说。

  于是莫正华带着时夕进了路边比较干净的一家面馆。

  等待面上桌的时候时夕一直低着头,不敢看对面男人的眼睛。

  男人一身低调奢华的名牌,干干净净地坐在对面,身上一点烟火气也无,一点儿都不像和自己是同一个世界里的人。

  而反观自己,浑身酸臭,脏的像只路边捡来的小野猫,这样的对比太强烈,让时夕觉得有种深入骨髓的卑微在侵蚀着他。

  从父亲破产以来,他原来家境带给他的优越感早已荡然无存,他有些混乱,不知道对着别人该如何自处,所幸步步紧逼的生活并没有时间让他思考这些。

  热气腾腾额的面终于端上来了,时夕有些迟疑地看着,桌上只有一碗面。

  他暗暗咽了咽口水,将碗慢慢往莫正华面前推。

  莫正华勾唇笑了笑,将面重新推到他面前,“吃吧,就是给你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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