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为了小裙子! 我只是为了小裙子! 第61章
作者:他的耳坠
第60章 首饰盒21
十月一来, 李芃芃的生日又近了。
丁厌觉得这是个好题材,自作主张要请小朋友到家里过生日,他平时两套房子来回跑, 但赖在楚瀛那边的时候更多,罐头爱粘着人, 他去哪里它贴到哪里。
这次丁厌把猫关到对门, 回自己的小公寓打扫卫生、清理猫毛、消毒杀菌, 确保对猫毛过敏的人也能来做客。他录制了部分步骤作为视频素材,然后衣领扣上可佩戴式的摄像机, 去商店挑选适合小女孩生日派对的装饰品。
他外出买回气球、氢气罐和数不清的海绵宝宝玩偶,提前订做小马宝莉的生日蛋糕, 并为李芃芃准备了一份神秘大礼。
该录像的录像, 该拍照的拍照, 存进电脑, 待生日过完再剪辑成片。
这半个月内,他回了榆城的父母家,但被拒之门外;敲了半天的门,无人来应,他妈妈就在屋里,却偏偏装作听不见, 不愿给他开门。
那感觉比被人指着鼻子骂还难受,丁厌抹了两滴眼泪, 放下礼品袋, 识趣地离开了。
楚瀛看他哭得不凶, 夸他比起上次有进步, 吃一两次闭门羹有什么要紧, 日子还长着。
丁厌:“上门求亲这种事本该是你做的, 我是代你吃苦受罪,你还挖苦我。”
楚瀛:“我想到了梁山伯与祝英台。”
“什么跟什么啊!”丁厌破涕为笑道,“也没有那么苦啦!”
回不了家,丁厌难过归难过,却没有“被抛弃”的危机感,他潜意识里笃定他父母是爱他的,血浓于水,爸爸妈妈只是在跟他较量,看他会不会先服软。
他从前总会乖乖认错听话,所以他们觉得这样冷落他、不管他、不给他钱,他总有屈服的一天。
但是他也会长大呀,他只是长得比别人慢一点。
时间一天天过去,李芃芃在生日的前一天光临为她准备的迷你派对,被满屋的气球和海绵宝宝哄得开心极了,笑容烂漫,脸蛋粉嘟嘟。丁厌问她,那你愿意亲亲我吗。小朋友踮起脚尖在他脸颊“啵唧”一下。
呜呜呜可爱,想要女儿。
丁厌后期剪视频,给她的小脸也打了马赛克,是只胖头金鱼。
这条作品在他列表里远不是数据最好的,但评论区温馨友善,都在问怎么样能加入这个美好的家庭。
丁茵的餐厅装修进展得如火如荼,她在K市租了一套新公寓,给两个孩子办了转学,亲生的还是带在身边安心。私立小学提供寄宿制,龙凤胎一周只回家两天,如果丁茵太忙,就会把他们丢给丁厌看管。
于是丁厌的作品里又多出了带熊孩子去游乐园的vlog,还分了上中下三集。
他带带李芃芃这种不懂事的还成,在龙凤胎那种机敏聪慧的小孩面前,整个人被欺压得颜面无存,成年人的尊严一败涂地。可恶,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调皮的小孩啊!!!
但粉丝爱看他和小朋友们互动,天天催更,他不得不多录了两期。
楚瀛是他的专用摄影师和助理,鸡毛蒜皮的小事一多,两人很难不吵架,有次他逛街到半路赌气,不走了,坐在街边长椅上发呆。楚瀛把他生气的背影录下来,然后去最近的商场给他买了一只超大号的大白鹅——他床上之前有一只,每晚要抱着睡觉,后来放进洗衣机搅坏了。
他领口还卡着微型摄像机,听到有人叫自己,一回头,正好拍下了楚瀛抱着大白鹅的画面。
一个周身穿黑色、高瘦俊雅的年轻人,抱着极不协调的笨重大白鹅,即使裁掉脑袋,那形象也非常符合大众对某一类男朋友的幻想,丁厌到家把两个视角的视频剪了剪,发出去,火了。
让他三天涨粉80万的那种火。
有很多人说这是演的,拍段子,他觉得不必要澄清,便没理会。然而谣言的发酵和传播速度永远领先于真相,一时间有关他是专业模特,背后有大公司操作,视频全是剧本,性取向和穿女装纯属炒热度立人设的流言传得沸沸扬扬。
并且又有认识他的熟人爆料了——他是直男,大学和工作期间换过多任女友。
这让丁厌身陷囹圄、束手无策。他过去是直男且换过多任女友——两件事皆属事实,如果回应解释只会越描越黑,于是他把那条作品隐藏了,不发动态消失半个月,冷处理。
从此他只专心拍单人视频,不再让楚瀛出镜。
但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为了探究他的经历与作品究竟具备真实性,还是纯粹作秀,他分享女装穿搭的小号被营销号挖出,使得他的id又被推上风口浪尖。
他看过最离谱的言论是:他其实是个女人,后来做变性手术换了身份,男朋友不离不弃,两人一起开公司做短视频。
丁厌对网友们的异想天开和杜撰能力佩服得五体投地,但他着实没有能力处理这些公关危机,只能钻到楚瀛怀里求安慰。
“需要我帮忙吗?”楚瀛问。
“不要……”他决定做这份工作的那刻起,就下定决心不会仰仗倚赖他人;倘若连这点小坎坷都抗不过去,还要楚瀛插手帮他解决,那他不如注销账号,在家当米虫性价比更高。
“随他们去吧,反正我最近剪视频剪够了。”丁厌体会到了挣钱不易,那些不畏惧人言籍籍、坚守本心的大网红和明星们,都有一颗钻石心脏吧……不,也可能是因为挣得太多了。
但他确实一颗易碎的玻璃心,多少钱都买不来,所以急需自我疗愈。
“我们去旅游好不好?”他对楚瀛说。
“好,你想去哪里?”
丁厌顿时满血复活,开电脑找景点做旅游攻略去了。
***
这次旅行是为弥补夏天的遗憾,但丁厌并未选择热带岛屿或温暖如春的地区,而是拉着楚瀛直飞巴黎,下飞机换乘火车,去了诺曼底大区的北部,在海边遥望英吉利海峡和对岸的英国。
这个季节来海边的人少,天空是雾蒙蒙的青灰,蓝色海面衔接着金黄沙滩,悬崖上生长着翠绿的冬青树。
丁厌裹着围巾,在风里被吹红了脸,他得意地说:“这种人不多还风景好的地方,是你想来的吧?”
楚瀛不给他留面子,道:“虽然很感谢你考虑我的感受,但这个地方我小时候每年夏天都来,没什么新鲜感。”
丁厌用膝盖踹他,“你怎么给脸不要脸?”
楚瀛:“我破罐破摔了,毕竟你经常说我不要脸。”
丁厌不再接茬,他最近想通了,口角之争没意义,输了就输了吧!
但输了总会想赢回来,没办法,他就是又菜又爱犯倔。到了温暖的酒店,他从行李箱拿出一套特殊的衣裳换上。那不能算衣服,因为一片布都没有,只是一些金属细链子合成的织物,串连的银珠披拂成帘,形似流苏,堪堪地遮挡住胸前。
下腹是一条同材质的闪亮鱼尾,挂在腰上有些沉,“非人类感”十足。
然而事实证明贴身穿戴的饰物还是选质地柔软的好,到了床上,那些链条在他全身硌出红印,难看到他想哭死,哀叹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不过如此。
楚瀛乐得欣赏他自我挣扎的凄楚模样,不过欣赏完了,仍然温柔地吻过那些交错纵横的淡红痕迹,手臂被碾出的褶纹微微凸起,皮肤带着略高于体温的热度。
丁厌一鼓作气把自己扒光了,缩进被窝,还好是什么都不穿舒服呀,不然怎么对得起这么贵的床。
楚瀛说小时候自己每年都来,并不是假话,第二天对方就带他去了一间位于乡间的小别墅,尖尖的屋顶、红色的墙,还有一座美丽的小花园。
丁厌:“原来有钱真的能天涯海角、遍地为家……”
“这是我母亲留下的遗产之一,我二哥不要,让给我了。”楚瀛道,“所以,你的确可以把这里当成家,想来就来。”
房子请了当地人负责看管和打理,一通电话便召来了一对白发苍苍的白人老夫妻,给他们送来钥匙,和一篮子从自家农场采摘的新鲜果蔬。
房子年代久远,灰尘重,还没有暖气,只能烧壁炉。丁厌在炉边铺了一张崭新的毯子,趴在抱枕上追剧。
可是剧实在不好看,所以他抛弃了平板,调转方向,重新扔下抱枕,趴着看坐在沙发里看书的楚瀛。
楚瀛热爱看书,那些书丁厌看不懂,所以他没想过与人分享阅读心得。趴累了,他仰躺着倒下去,三个抱枕叠出的高度,足够使他的头倒悬在枕边,在颠倒视野的内,继续注视着不远处的人。
颠倒的世界很新奇,丁厌从中窥探出一丁点微末的异常——楚瀛并不是很专心,每阅读两分钟,就会朝窗户投去四分之三的视线。
丁厌观察了片刻,问:“你在看什么?”
“那扇窗前,以前有一张书桌。”楚瀛望着那里,“每天下午,我妈妈都会在那里工作,她不想我出去乱跑,所以会找一本书给我,让我坐在这儿看,等她工作结束了,就来和我讨论书里的故事。”
丁厌的裤管宽松,小腿勾着前后晃荡,布料下滑露出一截小腿肚,“那张桌子现在搬去哪里了?”
“忘记了。”楚瀛收回目光回到书上,翻过一页,“人的生活就是这样,你认为一成不变、索然无味,其实有些人和物,何时走出了你的生命,你不会知道。”
丁厌低低笑着,“你这话说的,仿佛你活了好几十年了。可是你才不到30岁,与其缅怀往事,不如走入未来。”
“未来?”楚瀛对这个字眼持无所谓的态度,问,“那你的未来里有什么?”
“有我想要的一切!”丁厌的脑容量无法支撑他思考深奥的哲学命题,他提议,“我们来看电影吧?大西洋太美了!我想看关于大海的题材。”
楚瀛应景地给他放了一部《碧海蓝天》。
看到结尾,丁厌居然罕见地深受感动、湿了眼眶。
然后一整晚都被淹没在影片带来的感受中。
夜晚躺在咯吱作响的古董床上,他四肢紧紧缠绕着旁侧的人,他多希望自己能变成一床被褥或一捆绳子,把楚瀛严密地裹进身体里。
“你贴得这么近,我没法睡觉。”
“不行,我怕我睡醒了,你就变成海豚游走了。”
“你多虑了,我和电影男主角不像,我没有穷尽毕生也要追逐的理想。”
“孤独就是你的理想。”丁厌说完,诧异自己还能脱口而出这么文艺的句子,但不太应景,他感到无地自容,埋头在楚瀛颈肩乱蹭,“我不管啦,就这样……我就要这么睡……”
但抱得那么紧,怎么可能睡得着,于是两人只能在床上滚来滚去,不知疲倦。
过度放纵会使作息昼夜颠倒,尽管每天黎明才能在倦怠中睡去,丁厌却不想纠正或脱离这样醉生梦死的状态。
那部电影唤醒了他内心的恐慌,他热爱现在的生活,傍晚起床站在阳台上俯瞰这座宁谧安静的小镇,他变得开始向往一成不变和乏味。
好希望永远留在这里,生活静止在这一刻就好,什么都不要发生。
可惜万事万物终归有尽头,十二月初,丁厌因姐姐打来的电话中断了无忧无虑的假期。
丁茵餐厅的筹备进入收尾阶段,预计圣诞节开业,想请他回去帮帮忙。
收拾行李的那天,丁厌找不到自己的耳机了,他在卧室里翻箱倒柜,找遍了每个角落,最终耳机没找到,倒是意外获得了一本纸页泛黄的日记。
它落满了尘埃,被遗弃在柜子和地板间的缝隙里,他用沾了水的毛巾擦干净封皮,翻开的瞬间依然被扑面而来的粉尘霉灰呛得咳嗽。
第一页是用铅笔歪歪扭扭写着的两个汉字,字迹一看就属于还在学写字的小孩,控制不了笔锋和力道,“楚瀛”两个字的偏旁部首严重分家,却又写得极其认真,一笔一画完整齐全。
我看一看,他会生气吗?
丁厌转动脑筋,说不准自己偷看了会酿成何种后果。但以年份而论,恐怕连楚瀛自己都忘了还写过这么一本日记吧?
他在还给楚瀛和先偷看一眼之间自我博弈,但没能抵抗住好奇心,翻开了第二页。
这不是一本寻常意义上的日记。可能得到它时,楚瀛的年纪还小,中文不够好,写得最标准的就是自己的名字。
每一页记录的段落句子更像启蒙教育阶段的孩童学习造句。比如:
1.今天,吃了苹guǒ,味道坏。
2.哥哥dǎ我的头
3.今天是礼拜六,天气qíng lǎng
4.看书是累的,想玩
从这个时期起,就能看出是个执拗的小孩了,即使只是写给自己看的日记,也绝对不用英文蒙混。
读到“有cì在花园,chuō我,疼”的时候,丁厌嘴角上扬,想象出一个表情冷淡的小男孩在楼下的花园里被花藤或荆棘扎到手的画面。
由于每篇内容不多,还只写了半本,丁厌十来分钟就翻阅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