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爱人 不是爱人 第3章

作者:月昼 标签: 近代现代

  我起身回到帐篷,从箱子里找出两件外套和两张薄毯,拿出去给林雾秋之前,往外套内侧喷了一点点自己常用的古龙水,然后抖一抖,确保气味似有若无。

  林雾秋看见我又拿外套又拿毯子,终于恍然大悟:“原来你箱子里装的是这些。”

  “当然了。”我冲他一笑,“我总要给自己制造一些献殷勤的机会。”

  一般来说,长得好看的人只要自己不瞎,都能通过身边人的态度得知自己样貌出众,并判断自己怎样的表情怎样的动作更好看。

  从林雾秋看我的眼神我知道,他喜欢我这样笑。

  他接过我的外套穿上,拢了拢,说:“暖和多了。谢谢。”

  我一哂:“和我客气什么。”

  我们前面不远处有人放露天电影,几个小孩子在草坪上跑来跑去,大人们则围坐在一起边看电影边聊天。再往远是一排小餐车,每一辆都被彩灯装点,连在一起像一条闪烁的光河。

  我和林雾秋一瓶酒喝了很久,久别重逢其实没那么多话好聊,大部分时候只是静静坐着,看头顶的夜空和热气球。

  林雾秋性格沉静,沉静到让人觉得他无欲无求,这在宋禹川身边那群二世祖朋友里显得格格不入。

  记得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在宋禹川的生日宴会上,那时我十五岁,林雾秋和宋禹川二十二岁,和我现在一样,刚刚大学毕业。

  宋禹川的生日宴会像一场孔雀选美大赛,男男女女争奇斗艳,个顶个的光鲜亮丽。我懒得看他们,一个人蹲在宴会厅角落玩手机。

  那时的我确实没有什么高贵气质,哪怕混进上流社会,举手投足也像个小流氓。如果不是身上穿的衣服一看就很贵,我都怀疑会有人投诉管家说这里有个服务生偷懒不干活。

  就在我玩得上头,顺手扯松领结解开两粒纽扣,准备撸起袖子大干一场的时候,身前一道人影挡住光线,然后传来一个温柔的声音:“祁翎?”

  我抬起头,看见林雾秋那张水墨画一样清雅的脸。

  他微微一笑:“你哥哥找你。”

  看了一整天俊男靓女,林雾秋那张脸对我来说并没有杀伤力,我收回目光继续玩手机,随口问:“找我干嘛?”

  林雾秋不为我的恶劣态度生气,好脾气地说:“准备切蛋糕了。”

  “……”

  我心里默默翻了个白眼,站起来拍拍屁股,把手机揣进裤兜,说:“知道了。”

  “等一下。”林雾秋叫住我,目光落在我敞开的领口,说:“衣服。”

  我低头看了一眼被自己穿得皱皱巴巴的六位数高定,干脆把领结也扯下来揉成一团装进裤兜,顺便拉了拉衬衫下摆,让它看起来稍微平整一点,说:“好了,走吧。”

  林雾秋面露无奈,但没有再要求我什么。

  走出几步我没话找话,问林雾秋:“你是宋禹川的朋友吗,你叫什么?”

  “林雾秋。”他淡淡回答,“晨雾的雾,秋天的秋。”

  “哦。”我点点头,没往心里去。

  后来见到宋禹川,他看到我这副样子果然很不高兴,皱着眉头冷冷地说:“这家里没有椅子给你坐吗,为什么要像乞丐一样蹲在地上?”

  “你怎么知道我蹲着?”我嘴硬反问。

  宋禹川目光微落,看了一眼我的腿,说:“因为你裤子上的褶皱。”

  天知道那一刻我头顶飘过多少省略号,有时候不能怪我对上流社会有偏见,实在是他们过于变态。

  “这你就不懂了。”我咧嘴一笑,凑近宋禹川的耳朵,故意恶心他,“蹲着视野好,看屁.股更翘。”

第4章

  很长一段时间里,林雾秋给我的印象都是:皮肤白,腿长,不讨厌。后来见面多了才发现,他和宋禹川那种名利场里长大的冷血动物根本不是一路人,他温和、谦逊、有涵养,比宋禹川那个名义上的“哥哥”更像一位兄长。

  我没有叫过宋禹川哥,他应该也不想听,在他看来,我每多跟他说一句话都是在折辱他。

  后来某次我受邀去巴黎观看一场概念艺术展,终于明白宋禹川第一次看我的眼神像什么——像自命不凡的old money看大学本科生用废弃塑料做的环保时装。

  无论主题多么尖锐,形式多么特别,在一些人看来,它就是一团废弃塑料。

  我躺在单人帐篷里,透过小小的透明塑料窗户,看着头顶被灯光和火光映照的漆黑夜空,不自觉轻声笑了笑。

  我不认为宋禹川有什么错,如果我成长在和他同样的环境,我可能会比他还要冷漠。

  但这也不妨碍我看他不顺眼。

  我打了个哈欠,翻身闭上眼睛。

  不知道隔壁的林雾秋睡着没有……他看不到我,听不到我,却穿着我的衣服,盖着我的毯子,清楚地知道我在他不到半米之隔的身侧,想必应该没那么容易入睡吧。

  我自然是无辜的,甚至为了保持礼貌的距离,我特意带了两个帐篷,他睡不睡得好,都不关我事。

  想着我安然入睡,一觉睡到早上五点闹钟铃响,起来先把自己收拾好,然后去叫林雾秋。

  营地海拔高,清晨又湿又冷,山风一吹冻得人哆嗦。我拢紧外套,蹲在林雾秋的帐篷外,说:“学长,起床了。”

  叫了几声,里面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然后林雾秋拉开帐篷,身上披着毯子,睡眼惺忪地说:“嗯,来了……”

  他头发乱糟糟的,我摘了自己的帽子给他扣上,说:“穿好衣服哦,外面冷。”

  林雾秋愣了一下,揉揉眼睛,慢半拍地说:“哦……谢谢。”

  天边晨光熹微,远处的工作人员正在准备点燃热气球。等我和林雾秋收拾好过去,时间刚好六点。

  我们两个上了一只粉白相间的热气球,林雾秋走到最里面,回头问我:“你之前来过吗?”

  “没有,这是第一次。”我回答。

  这次没有说谎,我身体不太好,一般不愿意风吹日晒地折腾自己,山上气温这么低,来一趟回去不感冒我都要谢天谢地了。

  我走到林雾秋身边,和他一起望向远处。

  热气球缓缓上升的同时,一轮红色的太阳也从云层中跳跃着升起。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热烈的红,像一团火,不,就是一团火,烧红整片天空和云彩。

  很奇怪,我的皮肤是冷的,但血液在沸腾叫嚣。

  “好美。”耳畔林雾秋轻声赞叹。

  在绝对的自然的力量面前,人类是没有分歧的。除了美,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形容此刻的辉煌盛景。

  我时常怀疑人类降生于冰冷长夜,否则为什么会向往燃尽一切的炽热,比如火,比如太阳,再比如奋不顾身的爱情。

  在2500米的高空,我难得思考了一次爱情。

  后来太阳升起,热气球仍然飘在云端。整个飞行时间持续了一个多小时,期间有人专门拍照,于是我花10磅买了一张和林雾秋的合照。

  照片里我们两个脑袋挨着脑袋,他微微笑着,表情沉静腼腆,我勾着他的肩比耶,笑出八颗牙齿。

  照片一共洗了两张,当着林雾秋的面,我把我的那张认真地放进钱夹,一展开就能看到的位置。

  林雾秋看见了,眼神里浮现一抹复杂,但没说什么。

  热气球的飞行轨迹无法精确控制,和我们一起起飞的其他伙伴都降落在不同的地方,然后被大巴车接回营地。据说下午还有别的活动,但我昨天答应好今天送林雾秋回去,只好和布里斯托尔遗憾道别。

  “明年我们来看开幕式烟花表演。”我对林雾秋说。

  他微微一笑:“嗯,好。”

  ——明年,明年我还不知道在哪。我连自己能不能安稳活过明天都不敢保证。

  但这种小小的约定和承诺是必要的,它代表着“在我的潜意识里,我期待与你共赴美好的未来”。

  回去路上林雾秋提出他来开车,我没有拒绝。

  玩了一天我也累了,一坐进车里就开始犯困。林雾秋一向细心,关掉音乐,把空调调小,说:“累了就睡一会儿吧。”

  “嗯……”我对他笑笑,“谢谢学长。”

  不知道过了多久,在我迷迷糊糊快要睡着的时候,忽然听到林雾秋轻声问:“你这几年……为什么一次都没有回去过?”

  为什么……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倒不如问问有什么理由值得我回去。

  “四年。我记得很清楚,你离开的前一天还在电话里说,周末想去美术馆看展,问我去不去。”

  回忆起遥远的往事,林雾秋笑了笑,“小骗子。”

  说实话我不太记得自己说过这句话,倒是隐约记得那天收拾行李时接到林雾秋的电话,和他聊了二十多分钟。

  对于我来说,林雾秋只是一个不讨厌的人,算不上有多特别,所以也没有必要单独通知他我要离开。

  “直到周五听禹川提起,我才知道你已经走了。”林雾秋接着说,“他说你几乎什么都没有带,当时我还以为你很快会回来,后来才知道,你是真的不要了。”

  林雾秋声音平静,像缓缓流淌的温水,让人听不出他是怪罪的意思还是仅仅表达遗憾。

  我在半睡半醒中回忆和他之间发生过的事,好像都很普通,无非是寥寥可数的见面、乏善可陈的对话,并没有什么值得怀念,更不值得让人记到现在。

  难道是因为我这张脸……?

  一个离谱的想法从我脑海中冒出来,转念一想,又好像很合理。

  我不知道自己现在是睡着还是醒着,林雾秋好像说了什么,又好像没说。

  两个多小时后到达机场,我缓缓转醒,睁眼看见天色渐暗,道路尽头有一大片玫瑰色的晚霞。

  今天一起看了日出,又一起看了日落,如果是一对情侣的话,想必会是非常浪漫和值得纪念的回忆。

  林雾秋仿佛和我想到一起,转头看向我,目光中流露出温柔。

  经过一整天的朝夕相处,他已经没有前天刚见面时那种似有若无的拘谨和生疏。四年时光听起来漫长,仿佛横亘在两人中间无法逾越的鸿沟,实则不过薄薄一条浅溪,用一夜独处就就可以轻易越过。

  只要我愿意,我可以假装还是四年前的我。

  “到了吗?”我懒懒打了个哈欠,问林雾秋。

  “到了。”他说,“下车吧。”

  我们两个买了八点多的机票,回到苏黎世十点半,马路上安安静静。这让我不禁想起还在国内的时候,我几乎没有十二点之前回过家,常常半夜回去碰见从书房或卧室出来的宋禹川,遭受他无端冷漠的审视。

  而自从到了苏黎世,我想要半夜放个电影,都要小心翼翼地把音量调到最小,担心隔壁邻居阿姨投诉我。

  我的车停在机场,理所应当是我送林雾秋回酒店。他看起来有些抱歉,说今天麻烦了我太多。

  “怎么会,我也玩得很开心。”我说。

  林雾秋松了一口气,不太确定地问:“真的吗?”

  “真的。”我看着他的眼睛,认真地说,“很久没有这么开心过。”

  林雾秋微微垂眼避开我的目光,说:“还是很谢谢你。”

  路上或许是受静谧的环境影响,我和林雾秋都没有再说话,等到了酒店,我正要下车和他道别,道路另一边缓缓驶来一辆黑色轿车,停在我们不远处。

  侍者迎上去帮忙拉开车门,副驾驶座上下来一个人,肩宽腿长,穿着一身得体的黑色西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