吻一缕烟 吻一缕烟 第37章

作者:四面风 标签: 近代现代

第66章 六年(下)

  姐姐的这通电话来得太过突然,像道闪电一样冷不丁划过,又冷不丁消失。谭知静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

  之后的那个周末,姐姐叫他去家里吃饭。他到了以后才知道,除了父亲和姐姐一家三口,还有一个外人,青春朝气的小男生,一看就还没脱离校园,让人一下子什么都明白了。

  姐姐介绍的时候,说这是姐夫同事家的孩子,正在读大学,想趁暑假找个实习,让他帮忙在公司里找个位置。被拿来做挡箭牌的姐夫难为情地闭着嘴,热心的老父亲让他一定得帮忙。

  谭知静说自己得先去洗手。

  姐姐跟着他一起过去,站在洗手间门口看着他用比外科大夫还细致的手法搓洗手部的皮肤。

  看了半晌,姐姐忍不住说:“可以了,已经洗干净了。”

  谭知静闻言便停下了,准备用胳膊肘打开水管,姐姐先他一步帮他把水管开开。这一场景又在他脑海里引发了一场dejavu。

  姐姐家的洗手池旁有专门为他准备的纸抽,谭知静抽出一张,擦手的动作带了几分小心。

  姐姐说:“我看看手好点儿没?”

  谭知静摊开一只手掌,关节处满是洗出来的小伤口。

  “背面。”知闲说。手背的伤口更多。

  谭知静把手收回去了,不想让她看见。

  他不能擦手,只能把纸巾轻轻地贴附在手上,吸走皮肤表面的水。

  “真是我姐夫同事家的孩子?”

  “你姐夫领导家的,跟家里出柜了,父母特别开明。”

  “姐,你觉得合适吗?当着爸的面儿。你是觉得谈恋爱能治洁癖吗?”既然姐姐突然开始管他的私生活,他就直接挑明了。

  知闲笑了笑,“能不能,试试不就知道了?再说爸想不到那方面,就算想到了也没什么,有媛媛呢……你总不能瞒一辈子吧?”

  谭知静垂眸将潮湿的纸巾攥成一团,扔进垃圾桶里,然后抬头看向知闲:“是,有媛媛了,爸就不催我了……姐,你想过姐夫那天为什么突然跟你提余初那事吗?都过去这么多年了,怎么突然就想起来了?过去这么多年姐夫都没忘,还记得余初姓什么,知道余初那会儿有我的钥匙,既然印象这么深刻,怎么当时不跟你说,要一直闷在心里等到现在?你跟姐夫最近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

  他们两个和其他年龄相近的兄弟姐妹一样,小时候也争抢打闹过。谭知静这一连番的发问,像是把他们带回小时候争抢打闹那会儿。这一轮是谭知静赢了。

  知闲撇了撇嘴,扭头走了。

  谭知静又抽出张纸巾继续擦手,牙齿和舌头却都无处安放了。他刚刚用那样若无其事的语气说了几遍那个名字,这会儿那两个字开始刺他口腔里的肉。

  他抬眼在镜子里看见自己,和镜子里的那个人对视,脑海中想的却是几年前的自己。

  实在是过去太久了,他日复一日地与自己相望,已经想不起六年前的自己究竟是有怎样的魅力,竟然能在另一个人的身上引发那么痴狂的迷恋。

  但他轻而易举想起那时候的余初,想起那张年轻的、引人顾盼的脸。

  他想起十八岁的余初的脸,自然对镜子里的这张脸有了论断:他已经老了。

  坐上饭桌以后,谭知静问那个小男生:“读的什么专业?”

  小男生像是看上他了,被他一问就立刻显出腼腆,脸上也红了,说:“机械设计。”

  谭知静似笑非笑地看知闲一眼:“倒是对口。”

  姐姐理直气壮地回看他,说:“对口是好事啊。”好像“对口”就是“看对眼”。

  谭知静已经想起余初了,就没法再刻意地不去想。

  余初的专业更对口。

  余初研究生读的是自动控制,和他本科一模一样的专业,跨校跨专业考研,现在这个学校的牌子比他的大学还响。

  “现在上大几?”他客气地问。

  “刚上完大三,学校要求我们这个暑假出去实一下习,要有实习证书,说是以后找工作的时候有帮助。”

  谭知静点头附和,说工科多实习有好处,脑子里想的是,余初已经读完研二了,也找了暑期实习,就是不知道余初去实习主要是为了增长技能还是为了赚钱。

  余初这些年应该过得不算差,起码他的朋友圈里展示出来的是这样的。

  似乎从刚认识余初那会儿起,从余初还是个表现欲旺盛的小少年时起,余初就不是一个喜欢在社交平台分享生活的人。后来余初换了手机号,他找到那个号码,自然地加了新号码的微信,看到余初依然很少发朋友圈。

  他会发有关奖学金的事,感谢学院,或者感谢学校;他还会发一些学校为贫困生准备的兼职岗位,或者校外的兼职岗位,都是为了帮助有需要的同学。到了大三那年,余初在朋友圈发了有关跨专业考研的问题,有几个备选,谭知静挨个分析了一遍,还多余托人去打听,都是各有利弊,只能当事人自己去衡量,用不着他置喙;后来也是通过余初的朋友圈,他知道余初最终选了哪个学校、哪个专业,知道他积极备考,过了初试和复试,知道他进了心仪老师的实验室。

  两个月前,余初开始找研二暑期的实习,申到了两个职位,在谭知静看来都不错,区别也不大。最终余初挑了实习工资高的一个,前阵子已经正式开始上班了,上班后只在朋友圈抱怨过一次离学校太远,跑来跑去很麻烦。

  那时他没有多想,这会儿看着饭桌对面这张完全不用为生计发愁的无忧无虑的青涩脸庞,谭知静开始想象余初现在的模样。

  余初不经常发朋友圈,可这么多年加起来,实际也发了不少,却没有一张他自己的照片。

  --------------------

  初初快来给知静哥哥吹吹手手,知静哥哥要把手洗烂了。

第67章 好久不见

  谭知静如今开的这家公司规模不大,不过往里面塞一个学生工还是很容易的,全凭他一人说了算。

  他的合伙人,他从前的教授,是纯粹的科研人员,只管研究,别的一律不操心;那些耗费心力的活,比方找工厂代工,找客户拉订单,都是他来负责。

  教授平时也不管公司里的事,都是他每天去公司看看,一来二去就和姐夫领导家的那个孩子熟稔了。

  小男生姓齐,谭知静就叫他“小齐”。最初的腼腆忍耐过去之后,小齐逐渐展现出性格里的热情与大胆。当然,谭知静也想过,也许这是那个年龄段常见的特征,只是他从前不知道而已。

  本来他去公司的时间是不定的,但是小齐为了能和他一起下班,蹭他的车,每天早早就去公司打卡凑工时,这样无论他几点离开,都能名正言顺地和他一起出公司。

  谭知静也不一定下班就直接回家,但无论他要走哪个方向,小齐总能找出理由和他顺路。

  几次下来,谭知静受不了了,冷脸起不到作用,便只好明白告诉对方,说自己心里有人,近几年都不会有恋爱的打算。

  小齐和他装傻,说就是因为天太热不想挤公交,想蹭他车里的冷气,没别的意思。

  谭知静不想让姐夫在领导那里为难,既然已经说清楚了,也犯不着两个人一起装傻,干脆每天下班时就捎上小齐,把人送到了再给车里消毒就行了。反正只有一个暑假的功夫,两个月都不到了。

  小齐送给他一管药膏,治愈伤口的。

  他当然能察觉到小男生总偷看自己的手,在公司的时候,开车的时候。他的手想不让人留意也难,手背上细密的小裂口龇着深红的血肉,没有裂口的地方也不正常,常年泛着红,而且干燥粗糙,看起来像是得了皮肤病。这问题已经开始困扰他,出门见人的时候,第一次握手,他总能感觉到对方的迟疑,须得解释一句,这是去年冬天的冻伤留下的后遗症,不是传染病。

  他上网查了一下那管药膏的价格,然后网购了一只蓝牙鼠标,当做给小齐的还礼。

  小男生收到鼠标后爱不释手,问能不能送自己回学校,想给舍友们看看。

  谭知静未置可否,往大学区的方向开去,先在小齐的学校门口把人放下来,然后继续往前开,不用开导航,直接开到余初现在所在的学校,在学门口停下来。

  这会儿正好是大一新生入学的日子,校门口人多车多,没有保安过来催促,让他能够安心地坐在车里看向窗外。

  大二和大三的学生不容易区分开来,甚至大二和研二的学生也不容易分辨。但大一新生一眼就能看出来,他们的神情最特别,连动作都带着稚嫩,在家长的陪伴下,面带新奇和犹疑,既勇敢又羞怯地走进这个新地方。

  谭知静也曾认真想过,是不是因为他没能信守承诺,没有让那场恋爱一直维持到余初步入大学的那一天,没能如他事先以为的那样,亲自送余初去报道,所以他一直过不去。

  因为他食言了,因为他背信弃义,因为他没有做到……因为余初曾视他为神明,却在他胸有成竹地计划了一场完美的道别仪式而未实现之前,不辞而别。

  那时候余庆春给他打电话,说不用麻烦他了;他找余庆春的司机去打听,司机告诉他,孩子可能是和家里闹别扭了,自己一个人走了。

  余初没有给他体面的机会,余初不要他的道别,余初一个人离开。

  那些鲜艳的、年轻的、有父母陪伴的影子,每一个都是余初,每一个都不是余初。余初当时是一个人背着他所有的行李,走过一座学校的大门。也并不是眼前的这一座,而是他不曾见过的一座。

  有人在车外叩窗玻璃,谭知静落下窗户,对方让他挪一下车,说是过不去。谭知静往后看了一眼,太夸张了,也是来送孩子报道的,开了一辆面包车。

  谭知静打上转向灯,启动车子,从那热闹之地缓缓地驶出来。

  除了小齐这个来镀简历的学生工,公司里还有几个真正能干活的学生工,都是教授手底下的研究生和博士生。他们公司做的就是科研,老师用公司的项目带学生做论文,学生给公司创收,谭知静给他们发工资,其乐融融。

  小齐在实习快结束时,正式向谭知静表白,被谭知静干脆地拒绝,哭了一场。

  等谭知静安抚好小齐,转眼又被公司里另一个男生拦住去路,一脸神秘像是有秘密要讲的样子,简直要让谭知静患上男学生ptsd。

  还好这个男生只是有事相求,说是要跟别人合作一篇论文,想借公司的实验车用一用。

  公司只有一台实验车,改装了实验设备,造价挺高。这名男生还在读研,目前做的东西也和这台车没关系,不过谭知静还是问了两句,觉得他说的论文倒是挺靠谱。

  “这事你应该和老师打声招呼。”谭知静说。

  男生有些为难,说跟他一起写论文的那个同学不是他们老师手底下的,也不是一个学校的,他也不是一作,等于是蹭别人一篇论文,怕老师不高兴。

  “那不会,只要你别耽误手头的课业,别弄得两头都够不着,肯定是做得越多越好。”

  男生很高兴,问他:“那我能借车吗?”

  谭知静问:“你有驾照吗?驾驶水平怎么样?你知道咱们公司就那一辆实验车。”

  男生犹豫起来,说:“要不我让我那个同学开,行吗?他开车技术好。”

  谭知静想了一下,说:“这样,你看今天能不能约上你那个同学,让他当着我的面开一下车,我得确定他确实技术过关。”他顺便坐实验车回家,省得今天再被小齐蹭车。

  男生忙应下来,当着他的面打电话,刚说几句就喜上眉梢,说:“我同学有空,现在就能过来!”又问电话里:“你大概多长时间?”

  谭知静隐约听见电话里面的人说是从学校过来,等男生挂了电话,问了一句:“你同学是哪个学校的?什么专业?”

  男生说了学校名和专业,还说:“刚研二,很厉害,比我还小一届。”

  谭知静心里略有些刺痛,心想,会那么巧吗?可能吗?

  他们的车停在写字楼的地下车库里。这是幢老楼,车位非常窄,谭知静先带着男生把车开出来,然后在路边等那个同学。

  他很准时,比电话里说的时间还早了五分钟,像是着急跑过来的,额头上有亮莹莹的汗水。

  谭知静疑惑自己的眼力怎么那么好,那真的是汗水吗?隔着车窗,隔着几十米的距离和夏天明晃晃的日光,真能看清楚吗?还是因为太过熟悉,只通过面部模糊的表情就能判断出他在喘粗气、皮肤上沁出了汗液。

  他很快就跑到近前了。他把头发剪短了。他长高了。

  他是余初。

  谭知静下了车,对方停止奔跑,只是出于惯性地继续往前,脸上露出近乎茫然的惊讶。

  谭知静看不出这惊讶是不是真的。

  他的视线划过余初不过寸长的头发,划过他的额头——额头上有一道细细的浅色的疤,划过他变幻莫测的圆圆的眼睛,划过他的鼻梁……嘴唇。

  要说什么好呢?

  你好?

  原来是你?

  你和以前不一样了。

  谭知静在心里掂量这几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