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人错配 爱人错配 第24章

作者:Llosa 标签: 近代现代

  “看到照片的人应该都会联系你才对。”

  “我那个时候不太会拍照,发型也挺挫的,”金岚说,“但没错,确实有挺多人联系我。”

  他的脸因为寒冷泛出大片红色,季行砚帮他把围巾往上拉了拉。就在这个瞬间,他们短暂地像是一对普通情侣。

第36章 为什么事情会变成现在这样

  胡同里有一家小饭馆,金岚把车在门前停下,示意季行砚下车。

  “我们中午就在这吃饭?”季行砚看着土气的红色招牌,尽量让语气保持中性。

  金岚没有理会对方语气里隐含的抗议,自顾自地往里走:“我以前经常在这吃,一个羊肉锅子才二十块,味道还不错。”

  “二十块你确定那是真羊肉?”

  金岚蹙起眉回头瞪了他一眼,因为老板就站在不远处看着他们,金岚怀疑过会儿人家会在他们的碗里打喷嚏。

  金岚随意拣了一个椅子坐下,季行砚用食指轻触了一下桌面,满脸担忧,似乎能肉眼看到上面丰富多样的细菌社群。金岚啪地掰开一次性筷子,大方地对季行砚说:“我请你吃饭。”

  季行砚“嗯”了一声,话语里毫无喜悦之情。

  干锅羊肉泛着鲜美的香味,浮在蔬菜上的红油色泽诱人,金岚吃得相当豪爽,季行砚则只是矜持地拣了块老豆腐。他的兴趣更多在于观赏金岚的吃相,而不是很可能通不过卫生署检查的可疑食物。

  “你能吃这么油的东西吗?”季行砚问,“演员不应该控制饮食吗?”

  “反正我也混不下去了,折磨自己干什么?”金岚看他不吃,就把干锅拖到了自己这边,“校园暴力那条帖子出来之后,很多代言都取消合作了,之前让我去试镜的剧组也都说算了。”

  “我会解决这件事的。”

  “不用解决也行的,”金岚瞟了他一眼,“从这点上来看,这件事也有好的一面。现在我不用拍戏也没有任务,只要混过合同期就好了,这种生活多舒适。”

  季行砚给他倒了杯水,淡淡地说:“你别管。”

  金岚喝了口水,不再争辩了,反正如论如何对方会按自己的心意去做。

  吃完饭之后,金岚又带着他去了附近的一个批发市场,里面有很多小巧玲珑的服装店,架子上的衣服多得满溢出来。那些服饰看起来十分眼熟,因为都是照抄大牌的设计。季行砚看到了堆成小山的耐克限量款,还有几百块的巴宝莉风衣。金岚指着一件两位数的迪奥衬衫说:“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穿的就是这个。”

  季行砚叹了口气,这人的审美真是始终如一。

  “这件衣服跟我前段时间代言的那件一模一样,”金岚又摸着一件卫衣说,“这件才129。”

  季行砚看了看说:“不太一样,那一件有帽子。”

  金岚笑了起来:“那帽子也太贵了吧。”

  “面料也不一样。”

  “是吗?”金岚又仔细摸了摸,但没能感受出什么区别。

  他要把这件衣服买下来当生日礼物,季行砚好劝歹劝才让他放弃了这个念头。他还试图让季行砚试穿一下500一套的西装,被对方严词拒绝了。

  两个人空着手从市场出来,金岚有些遗憾。

  之后他们去了胡同口一家点心店买了个蛋糕,朴实无华的海绵蛋糕底加白色奶油,上面用果酱写了生日快乐四个字。金岚让季行砚捧着它坐上后座,对方一脸为难,但最后还是同意了。

  回到家之后,金岚把蛋糕摆上桌,然后简单地煮了碗清水面,这就算是晚餐了。他知道季行砚一定饿得饥肠辘辘,所以叫了一个全家桶过来。季行砚虽然时常嫌弃他瘦,但对于他的饮食习惯还是深表担忧。

  “肯德基你也不吃的话,我这就没有好东西了,”金岚拿起辣翅咬了一口,发出满足的叹息,“天哪我好想它。”

  季行砚无奈地拿起汉堡咬了一口,他对快餐倒没什么抗拒心理。一方面出国的时候经常吃,另一方面现在确实饿得不行。

  他们就着肥宅快乐水吃完晚餐,在蛋糕上插好蜡烛,颇具仪式感地关上了灯。金岚闭上眼睛静默三秒,然后吹灭了火苗。季行砚没问他许的什么愿,很明显是希望他母亲长寿安康。

  陷入黑暗后,两个人没有打开顶灯,只是静静地等着烛烟散去。

  逐渐适应了微弱的光线后,季行砚能隐约看到对方的五官轮廓。他注视着那双凝视虚空的眼睛,开口问:“想让我答应什么事?”

  金岚缓缓看向他,语气平静而沉重,和白天轻松自在的氛围大相径庭:“接下来的所有问题,你要直白地回答我。别说假话,也别打太极。”

  这个要求简单地出乎意料,季行砚很快就答应了:“好。”

  “别笑我傻,”金岚说,“如果不是你,我不会问这个问题。”

  季行砚有些好奇:“什么?”

  “你爱我吗?”

  接下来的沉默其实只有短短一瞬,但在金岚的意识中却像是一个世纪。

  然后季行砚开口说:“爱。”

  金岚茫然地看了他一会儿,突然笑了起来。这笑声在黑夜中久久回荡,像磬石一样击打着他的心脏。过了几分钟,似乎是累了,金岚止住了笑声,把脸埋在手掌中,长长地叹了口气。借着落地窗透进来的月光,季行砚能看到他发梢的轻微抖动。他大概是在哭,这一事实让季行砚狠狠地震动了一下。即使是呼吸困难地躺在急救病床上,他也从来没见他哭过。

  房里的沉默又持续了一会儿,金岚才把手放下。再度开口时,他的声音已经完全恢复了正常。

  “我一直有种隐隐的预感,但是我不敢认,”他说,“一般来说,爱一个人,不会那么怕他知道,也不会那么对待他。如果是别人,我连这种念头都不会有。但那是你,所以我想赌一下这个可能性。”

  季行砚不知道该从何说起。该说他很早就已经爱上他了吗?该说自己曾经想过离婚,想过和家里摊牌吗?但他终究只是想想,最后还是什么都没有做。他们中间的障碍太多了,有世俗观念,有家族荣誉,有父亲和弟弟。

  还有,金岚并不爱他。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金岚问,“即使世界上其他人都不能知道,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季行砚沉默了一会儿,回答:“我不想让你利用我的感情。”

  他一开口就知道这话说错了,然而覆水难收,对方已经一字一句听的明明白白,再无挽回的余地。金岚难以置信地看着他,眼睛倒映着莹莹月光,明亮得动人心魄。

  所以过去那些事都是故意的?他对他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在外人面前把他贬得一文不值,都是怕他看出他爱他,怕他据此牟利?

  “我虽然不是什么好人,”金岚说,“但我从不会伤害爱我的人。”

  季行砚知道自己应该对他有点信心,但他还是没有这么做。

  如果这时候金岚给他一巴掌,也许事情还有转圜的余地,但金岚最终只是自嘲地一笑:“也是,我们都没法信任对方。”

  然后他转头去看窗外的月光。季行砚看着他的侧脸,试图做出最后的挽救:“之前的事没法改变,但现在你知道了,我们可以重新开始。”

  “有什么区别吗?”金岚问,“在你的人生里,最重要的永远是你自己。然后还有事业,名声,父亲,弟弟,朋友,家族荣誉,社会地位……在你心里,爱的分量连百分之五都不到吧。我这么没有安全感的人,即使有人愿意百分之百地爱我,都未必够用,更何况是百分之五?”

  “你为什么要在意这些?”季行砚问,“你既然不爱我,又何必在意我爱你多少?”

  金岚愣了一会儿,露出淡淡的微笑,这笑容太过凄凉,季行砚几乎不敢看他了。“是啊,”他说,“我不该在意的。”

  冷寂的月光在屋里慢慢游荡,家具的影子逐渐拉长。

  “你别爱我了,可以吗?”金岚低下头说,“你放弃我,就当我们从来没有相遇过。”

  这次季行砚很快就回答了:“不行。”

  他生命中确实有其他更重要的东西,但这个人是必不可少的。即使他们不常见面,但他确信自己可以随时见到他,仅仅是这种安全感也能带给他极大的慰藉。要让他永远不见他,永远离开他的生活,这根本无法想象。

  季行砚站起身来,走到他旁边,伸手把他揽进怀里。隔着一层薄薄的衣料,季行砚能感受到他的战栗。

  为什么事情会变成现在这样?

第37章 可是他对我也不过如此

  过完生日后,季行砚就离开了,一如既往地没有留下去处和归期。金岚猜想他是去处理国外的生意了,毕竟在他的价值序列里,事业永远是第一位。

  金岚收拾了一下七零八落的思绪,给江鸣珂打了个电话,让对方帮自己空出半年的档期,以便准备高考。这件事比较容易,因为最近他就像个烫手山芋,到哪都骂声一片,稍微有点理智的导演都不会沾他的晦气。

  “没事,”江鸣珂安慰他,“做做慈善,搞搞捐款,再演几个人设好的角色,形象马上就能逆转过来。你还这么年轻,未来的路长着呢。”

  这时候金岚才想起来,他今年不过22岁。短短22年的人生,他却已经觉得厌倦了。

  “专心准备考试也好,有个好学历对形象也有帮助。”江鸣珂乐观地说。

  挂掉电话,他收拾了一下资料去上课。季行砚给他请了业内名师一对一教学,每个都带出过上百个TOP2的学生,预约爆满到了明年,都是托关系才能插队进去。金岚没有成为天之骄子的奢望,能考个本一就是祖坟冒青烟了。

  结束课程后,他照例回去看母亲。邓南枝的肌肉在一天天萎缩,两条腿跟萝卜干一样干瘪。她告诉金岚,失去知觉的位置正在慢慢上升,先是脚踝,然后是小腿,现在逐渐蔓延到了大腿。她需要护工每隔一段时间就把她抱到马桶上,等她排泄完再把她抱下来。好在语言功能还没有退化太多,仍然能够勉强维持和儿子的对话。

  金岚把买来的营养品放在旁边,用手慢慢按摩着母亲已经失去知觉的小腿。萎缩的肌肉触感十分恐怖,他按压着毫无知觉的死肉,感受到生命在一点点被抽离这具躯体。

  “你有事。”邓南枝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很肯定地说。

  “没什么,”金岚知道她看到那个帖子了,心脏猛地抽搐了一下,“网上骂两句又碍不着我的事,我才懒得管它。妈也别看了,少给自己找不痛快。”

  “还有别的,”邓南枝不屈不挠地追问,“发生什么了?”

  金岚沉默了,手上的动作也逐渐停了下来。

  “我前段时间见到金岭了。”他说。

  邓南枝的瞳孔震动了一下,僵硬的面部肌肉有一丝明显的抽动:“他问你要钱了?”

  “嗯,”金岚说,“你放心,我没给。”

  邓南枝不说话了,一旦没有大幅度的情绪波动,整张脸就恢复了面瘫状态。

  “我一直想问你一个问题,”金岚说,“你为什么对他这么好?你就这么爱他吗?”

  这个问题困扰了他很多年,以前他不想问,现在他不敢问。而且一切都尘埃落定了,再追究过去的事情也没有意义。但季行砚的承认又重新勾起了他的疑惑。世界上有这样不求回报的爱吗?爱一个人能到这种程度吗?同样是爱,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差距呢?

  邓南枝看了他一眼,伸出手开始在屏幕上打字,这比说话的速度要快些。

  “他是我这辈子拥有的唯一一件奢侈品。”她写道。

  邓南枝是个普通人,从小到大都很普通。外貌平平无奇,学习不上不下,体育艺术才能也几乎为零。父母都是小职员,家里还有一个弟弟,从小到大没有人关注她,也没有人称赞她。逢年过节亲戚见面的时候,搜肠刮肚也只能夸她一句懂事,别的就再也没了。

  而金岭则跟她截然相反。上学的时候,他长得帅,个子高,性格开朗,还会打篮球,全校女生经常聚在操场上围观他。学生时代,谁管什么家庭背景人生前途,只要是个帅哥就会受人追捧。仅邓南枝宿舍里就有三分之二的女生暗恋他,情书小纸条也是天天能收到,还有学妹在校园里摆花圈气球告白,这可是电视剧里才会出现的场景。

  高中毕业,金岭没考上大学,但这并不妨碍他的桃花运。在那个小县城里,他的美貌就如同濒危物种一样稀缺。书记的女儿想让他做上门女婿,老板家的千金也看上了他,就在这种情况下,他最终选择了邓南枝。

  他的存在照亮了她平庸的人生。

  从此以后,亲戚朋友谈到她的时候,就不会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了,而是会赞叹“她对象真帅”。带着金岭出去见朋友,别人也会睁大眼睛露出惊讶的表情,人前人后问她“你怎么找到了这么帅的老公”。

  她一辈子都属于那95%的芸芸众生,只有在金岭这里,她是特殊的,她是幸运的,她一辈子就中了这么一次奖。

  喜欢金岭的女人很多,有聪明的,有漂亮的,有钱多的。邓南枝没有什么能超过她们的,唯一的优势,就是她对他好。于是她纵容他,把他宠上了天,连他皱下眉头都会担惊受怕,怕他因为一点不满就离开她。上学的时候,她给他送午饭,送夜宵,他想要什么就攒钱送给他。工作之后,他想做生意,她替他做担保,他赌钱,她替他还债。她也试过切断他的经济来源,大吵大闹不让他出门赌钱。但他转头就能跑到别的女人那里借钱,而且还夜不归宿。只要他一离开,邓南枝就开始恐慌,最后总是以她先低头结束。因为只要金岭一提离婚,她就毫无办法。他吃准了她不想离开他,所以有恃无恐。

  金岭是团扶不上墙的烂泥,应该早点踩在脚底下碾烂碾碎,但她没有。她知道自己蠢到没边了,但她还是割舍不下他。

  她抱着这张唯一的彩票,宁愿家破人亡也不放手。

  “我知道我对不起你,”她带着深深的愧疚看着儿子,“我没办法弥补过去的一切,我能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好好活着。”

  活下去,这就是她所能给予的最大的赎罪了。

  失去行动能力,无法清晰吐字,手指活动困难,连上厕所都要别人帮助,这样的生活已经失去了品质。很快,她连控制排泄的肌肉也会失灵,大小便只能黏在衣服里等人来给她擦去,身体也会因为长期卧床长出褥疮。在做人的尊严一点点流逝的时候,支撑她活下来的就是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