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顶流男团当保姆后我爆红了 给顶流男团当保姆后我爆红了 第26章
作者:嬴辞
应黎问他:“首都大学吗?”
沈尧乌溜溜的眼睛睁大了:“你怎么知道?”
应黎带着倦意的眉梢抬了抬:“听你的粉丝说的。”
这届粉丝神通广大,别说学历了,只要他们想,连底裤颜色都能扒出来。
一个农村出身的孩子能考到首都去真的很不容易,应黎感同身受,他也是农村的,小学是在乡里上的,师资力量不好,费了很大劲才考进县里的初中,刚开始那会儿他还跟不上学习进度,就熬夜啃知识点,老师都说他学起来不要命,最后得偿所愿保送到市里排名第一的高中。
应黎的高考文化成绩很高,报首都大学也绰绰有余,但他最后还是选择了南大,离家近。
沈尧翘起嘴角,偷偷地想原来应黎关注过他啊,还知道他上的是首都大学,他原本空落落的心仿佛有什么东西填了进去,那是被人在意的感觉。
“那他们有没有说我坏话啊?”
应黎疑道:“什么坏话?”
“就逃课啊,宿舍晚归被通报啊之类的,我上学的时候是教务处常客。”沈尧举了两个例子,忽地问他,“你逃过课没?”
应黎摇头:“没有。”
沈尧眼神雪亮:“看你这么乖也不像会逃课的人。”
“我那时候经常逃课,什么课都敢逃,但我逃课不是去玩,是去打工,在饭店端过盘子、还在网吧当过网管,什么都干过,后来又到酒吧当酒保,就是那种给人家推销卖酒的,卖掉一瓶就能拿二百提成。”
他的酒量也是那个时候练出来的,那些大老板喜欢能喝的,把他喝高兴了,不仅单子成了,还能赚一笔小费。
一说起以前的事,沈尧就收不住了:“挣的第一笔钱我买了把二手吉他,后面又跟朋友组了一个乐队,你都不知道当时我们有多天真,一把吉他,一个架子鼓,还是旧货市场淘来的,连个键盘手都没有,就我们俩,就组了一个乐队。”
两个人揣着稚嫩的梦想和对未来的无限憧憬,凭着一腔热血,就出去闯了。
“就这么潦草的组合,还真让我们闯出了点名堂,上过新闻,被地方电视台采访过,还有经纪人来找我们签约,要送我们出道。”
应黎追问:“后来呢?”
说到这儿,沈尧自嘲似的笑了笑:“后来当然是没成啊,那个人就是个骗子,我们辛辛苦苦攒挣的几万块钱全被骗了,我去找人要钱,但人家都吃到嘴里了,哪还有吐出来的份儿啊,不仅钱没要到,还被人拿钢管揍了。”
沈尧拨开额前的头发,指着靠近眉骨的地方说:“就这儿,当时还留了一道疤呢,现在不太明显了。”
应黎凑近看了一下,沈尧的眉骨高,眉毛浓,皮肤是健康的麦色,那条疤从眼角一直延伸到眉骨,有三公分长,比周围的皮肤颜色浅一些,不仔细看确实看不出来。
应黎没有戴眼镜,为了看得更清楚,应黎跟沈尧凑得很近。
厨房的灯光明亮,应黎根根分明的睫毛轻颤,在他眼下投射出一小片淡青色的阴影,他嘴唇失了血色,有点病气,看起来比平常还要脆弱,娇得就像一朵需要在温室里精心呵护的花。
熟悉的香味一寸一寸地侵占鼻腔,沈尧鼻尖嗡动。
应黎的脸近在咫尺,沈尧连大气都不敢喘,应黎现在轻得就像一片云,他怕一呼气,应黎就被吹跑了。
沈尧说的漫不经心,应黎嗓子却有些酸涩:“你现在红了,很红。”
想起往事,沈尧感概良多:“是啊,现在想起来都觉得有点不可思议啊,不太真实了。”
他吃过穷的苦,不像祁邪他们生下来就是天之骄子,就算碌碌无为一辈子也能衣食无忧,他只有付出比他们更多的努力才能站到与他们比肩的位置,他现在拥有的一切都是他一点一点用血和泪换来的,所以他才比其他人都要懂得珍惜。
应黎觉得他挺像野草的,就算被一块大石头压着,他也会想方设法顶破那块石头,把碎砾都化成养分,迎着风雨生长,变得更加□□。
“你爷爷应该很高兴的吧。”
“那肯定啊。”沈尧漫不经心的语气变得沉重,“不过他没看见,我刚上大学的时候小老头就去世了。”
“我拿到录取通知书,跟他说我要去首都念书了,小老头还舍不得我走,后面没过几天医院就打电话说他得了癌症,骨癌,晚期,治也治不好了,他不想拖累我,自己喝农药走了,给我留了三千块在枕头下面,是他攒了一辈子的钱,他死了,我就没人养了。”
所以他才去做兼职挣钱,钱要挣,书也要读,就算逃课他也照样年年拿第一,学校都拿他没办法。
应黎愣了一下,因为不小心揭开别人的伤疤而变得愧疚不以:“对不起。”
“有什么好对不起的,你又不知道。”
沈尧从来没跟别人提起过这些事,这个圈子里比他惨的人多了去了,但说出来又能起什么作用呢,博话题?博同情?
卖惨这种事他做不来。
他讨厌别人可怜他、怜悯他、施舍他,那种眼神让他感觉低人一等,尊严是要自己挣来得,而不是靠施舍。
但他现在却愿意在应黎面前袒露自己的伤口,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
或许是应黎的眼神太过诚挚了,只是单纯的心疼他。
内心深处有股不知名的情绪在翻涌,胸腔堵得厉害,回头一看,应黎鼻头居然红了。
应黎确实很感性,前面都还好,特别是当他听到沈尧爷爷去世的时候,就有点绷不住了,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要掉不掉的。
“哎,你别这样,别哭啊……”沈尧急得挠头,生怕他的金豆豆掉下来,这会儿他手也是脏的,只能把袖子递过去,“将就擦一下?”
看他笨笨的样子,应黎忽然笑了。
应黎哭起来是漂亮,沈尧没见过比他哭起来更漂亮的人了,一边想看他哭,一边又舍不得让他哭,人就是矛盾体。
他是真怕应黎掉眼泪,于是赶紧转移话题说:“你去过酒吧吗?”
应黎吸了下鼻子:“没有。”
沈尧:“一猜你也没去过,你不适合去那种地方。”
像应黎这样的人去酒吧,就是只误入狼窝的小白兔,只怕被啃的连骨头渣子都不剩。
“为什么?”
应黎从小就是三好学生,那些被家长和老师勒令禁止的地方他都没去过,但人好像越是守规矩,骨子里就越是渴望离经叛道,对于没有接触过的人和事应黎都存有强烈的好奇心。
“一个人去不安全,你要是想去,以后有时间了我带你去。”
粥煮得差不多了,沈尧把码好味的鸡丝放进粥里,文火煮开后又闷了两分钟。
掀开盖子,霎时间香气扑鼻,再放上几颗葱花点缀,应黎肚子里的馋虫就被勾动了。
沈尧盛了一碗出来,递给应黎:“好了,你尝尝,吹一下,小心烫。”
应黎接过来,用勺子舀了一勺粥,轻轻吹着。
他的唇形饱满,水亮莹润,舌头都是粉的,像剥了壳的荔枝,勾得人直想吻,最好能搅出汁水来,解一解他的渴。
在梦里沈尧含过这两瓣唇,温热湿润,又香又软,比他吃过的所有糖都要甜,他克制不住地抿唇回味了一下,粗大的喉结滑动,觉得厨房里有点热。
等粥放凉了,应黎把勺子送进嘴里,眼睛一下就亮了,含含糊糊地说:“好吃。”
他的动作很像小猫进食,斯文克制,沈尧紧张地问他:“肉柴吗?”
咽下粥,应黎笑盈盈地说:“不柴,刚刚好。”
“你别恭维我,我很久没做了,我尝尝。”沈尧就着他的勺子尝了一下,微微点头说,“还行,还好手艺没退步。”
应黎愣了一下,被热气薰得湿润的眸子里带着懵懂的迷惑。
沈尧抬眼看他:“怎么了?”
应黎表情有点僵:“这个勺子,我刚用过的。”
“那有啥,我们刚被骗光钱的时候,一件衣服两个人轮着穿,一桶泡面都是两个人分着吃。”
都是男人,互相吃一下口水也没什么吧。
但转念一想,他不介意,万一应黎介意呢,又拿了一个新勺子给应黎说:“你用新的,待会儿我使这个。”
他们一人拿了一个碗,就在厨房吃的,吃完说什么应黎都不要沈尧洗碗了。
开完小灶已经将近十二点了,回房间的时候,沈尧叫住了他。
沈尧问得小心翼翼:“应黎,我们现在是朋友了吧?”
问完他才察觉到自己心跳怦怦的,内心竟然十分忐忑。
他已经不奢求做应黎最好的朋友了,只要是朋友,他就很满足了。
就算是在病气折磨下,应黎还是那样美好,他说:“当然了,能跟你们做朋友,我高兴都来不及呢。”
沈尧眉梢都扬了起来,他想现在他跟应黎的关系应该比其他人都要亲近。
当晚沈尧终于睡了个好觉。
第二天早上应黎量了一遍体温,36度7,烧已经退了,除了嗓子有点哑以外,其他都挺好的,就跟着他们到了奥体中心排练。
明天就是演唱会了,他们练习的节奏越拉越紧,为了呈现最好的演出效果,一遍一遍地抠细节动作,在台上累得满头大汗,应黎也忙前忙后。
到了休息时间,谢闻时拿着一张海报不停给自己扇风:“嗓子都要喷火了。”
应黎给他倒了一杯水说:“喝点水吧。”
“谢谢小黎哥哥。”谢闻时咕咚咕咚就喝了半杯。
应黎又去给其他人倒水。
演唱会请的乐团在圈内很有名气,《一梦山河》是这次演唱会的开场曲,里面的琵琶也是重头戏,所以特意请了著名琵琶大师谷枫来当特邀嘉宾。
不远处坐着一个五十来岁的中年男人,身旁放着一把琵琶,应黎走过去,递了杯水给他:“谷老师辛苦了,喝点水吧。”
谷枫:“应黎?”
应黎惊讶道:“您记得我?”
谷枫说:“当然记得,你是南大音乐系大三,哦不,现在应该是大四了吧?”
应黎点头:“嗯。”
去年谷枫来南大做过一次讲座,应黎作为优秀学生代表给他介绍过校史,但谷枫能记住他的名字,他很是惊讶。
应黎:“您还好吗?我刚才看您脸色不太好。”
谷枫说:“还好,就是肠胃有点不舒服,可能是水土不服,没啥大问题。”
“那您注意身体。”
应黎跟他简单交流了几句,就又去忙了。
这是Number出道以来首场演唱会,没人比他们更在意,喊苦喊累的谢闻时都一直在坚持训练。
凌晨两点,舞台灯光熄灭。
收工的时候张少陵告诉他们了一个好消息:“明天演唱会直播间的预约人数已经破千万了!”
“千万?个、十、百、千、万……哎呀数不清楚了。”谢闻时差点从座位上崩起来,“这么多人,我们已经这么火了吗?”
应黎不禁想,你们确实很火啊,就连他们学校的论坛都有人在宣传,还有人专门搞了个粉丝后援会。
谢闻时捂着小心脏:“我好紧张啊,今天晚上会不会紧张得睡不着啊。”
沈尧嗤他:“睡不着你就再背背你的词,别每次都忘词现编,编的还不押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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