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子他非要嫁给我 神子他非要嫁给我 第10章

作者:中意意 标签: 因缘邂逅 破镜重圆 天之骄子 近代现代

  “锦葵目是双子叶植物纲中的一目,大部分是乔木或灌木,也有少量的藤本草本。”路峥帮苏和的脚缠上纱布,他消毒包扎的手法很专业,大学时学的野外急救有朝一日终于派上了用场。

  “龙脑香科,粗浅来讲,就是常绿或半常绿的乔木。”

  “所以望天木是乔木?”丽龙主有认真听路教授讲话的。

  “是,常绿阔叶乔木。”路峥终于放开苏和白生生的脚踝,“好了。”

  神子眼巴巴看他,“你好像很喜欢植物。”

  “我是研究这些的。”

  丽龙主眼睛滴溜溜转了两圈,脚腕似乎还有余温,他拘谨地收回腿,欲盖弥彰地理了理自己的裙摆,这时候记起了含蓄两个字怎么写,“你想看望天木的话,我知道哪里有一大片望天木,比我屋子后面更多。”

  丽龙主觉得,他和这位搭襟间,需要有点掩人耳目混淆视听的约会。

  也需要为之后做的事,做一些铺垫。

  不然到时候,这位看起来沉闷又内敛的外地人,说不定会被吓到。

  “我可以带你去瞧瞧,你想和我一起去吗?”丽龙主拂过裙边的手,悄悄落到了路峥整理医药箱的手背上。

  路峥的体温明显比穿着单薄的丽龙主高。

  可能是出于想要取暖,也可能是好奇刚刚奇异的感觉,那一串小小的电流就好像在丽龙主身体里兜圈子跑了一周,最后灌进心里,痒酥酥的。

  从未被人如此触碰过的丽龙主想和搭襟靠的更近一点。

第13章 雨小一点再走

  路峥一向愿意做个钝感的人,但苏和小猫爪子般轻柔的指尖触碰他的一瞬间,手背上那一小块接壤的地方感官似乎被放大了数千倍,另一个人的皮肤肌理、温度异常鲜明。

  这小神子身上每一处都极端的白,手也是,又白又凉,像玉雕。

  可明明雨林晴朗的日子里,太阳毒辣至极。

  常在这地方经营生活的人,多是小麦色般健康的外表,更有些经常耕种做活的,浑身都已经是阳光淬炼的古铜色。

  总之,不会像是苏和一般,白的好似许久没见过太阳,温室里生长的白色洋桔梗不过如此。

  路教授方端自持的表象下有些出神,他觉得凶险的野外雨林,与小神子的外表不相称。

  迟迟等不到路峥的回答,紧张的丽龙主动作更得寸进尺了些,他的手一路往上,覆过路峥的手背,灵巧的指尖,去探那冲锋衣干燥面料的袖口。

  再继续摸,就是衣服下的皮肤了。

  察觉这些暗戳戳小动作,路教授借着整理医药箱的动作,抽回了自己的手,“我知道你说的地方。”那甚至说是路峥的目标样地。

  无论苏和是有意无意,路峥仍记得自己的身份只是在“装样子”,他不该也不能跟一个住在雨林里、对一个部落有特殊意义的人,有太多的牵扯。

  也不想用成年人有些肮脏的心思,去揣测一个看起来没有什么城府和心眼的青年。

  “那我们就一起去吧?”丽龙主收回手,并不恼路峥行动上的退缩,外地人总是含蓄的,他不急。

  “我不是去采风的,”路峥收好医药箱,站在离苏和不远不近的地方,“过程可能有些无聊。”

  尤其对在这地方居住已久的人来说。

  “无聊?”丽龙主觉得路峥太小瞧他了,这世上最无聊的事,也比他住在木楼里有聊,更何况,“和你在一起,我不觉得无聊,我喜欢这样,哪怕你只是坐在这里,任我瞧。”

  只和路峥面对面坐着,一句话不讲,丽龙主都有一堆新鲜事可做。

  他第一次见到路峥身上衣服那种质地的面料、缝合的针脚,也是第一次见到路峥这样高大威武好像吃了登云木同款肥料的男人,更是第一次和自己短暂共度人生的头号搭襟共处一室。

  他发现路峥的眼睛很深邃,有像外国人一般的眼窝,睫毛很长,鼻梁也高,鼻骨的轮廓极其好看,让人想上手摸摸,昨夜没摸到,是丽龙主吃亏了。

  丽龙主有太多有意思的新发现想细细观察,有太多一个人做不成得两人来做的事情想尝试,他才不无聊。

  这个搭襟,似乎的确有那么一点点逆转了他枯燥又寂寞的生活。

  “任你瞧?”这话说的毫不含蓄且大胆,路峥有种不知如何回答的茫然,僵着脸,“我有什么好看的?”

  “你当然好看。”丽龙主站起来,想跳下矮榻又发现自己的鞋子还远远的在供桌旁摆着,只好站在榻上拘谨地晃了晃,诚恳道:“我打心眼里觉得你英俊,比我们这里有名的舞王还帅气。”

  路教授倒是不为自己的皮相而沾沾自喜,这么多年都是这张脸,早已经习惯了。

  且大约因为他金光闪闪的人生里,卓群的相貌已经是最不值一提的优点。

  外貌优势的放大化,反而会虚掩他其余的长处。

  所以他不喜欢因为长相接近他的人,无论是在家被母亲推上一个个上流圈层的社交宴席,还是在学校面对开授专业课莫名其妙多出来那将近一百个闻风而来蹭课的学生。

  这些都叫路峥疲于应付,他或许是现如今互联网上认证的i人群体,面对的人太多,叫他浮躁而难受。

  而坐在别墅的温室里,面对成千上百的兰花,又或者在不见人烟的雨林中穿行,他只觉得沉心静气。

  显然,神子也只是凭皮相挑中了他。

  可分明他昨天都已经像只落汤的泥猴似的了。

  丽龙主从耳后顺出一缕长发,在手里卷了卷,实话实说道:“其实我昨天没看清你的脸,但我就是觉得你不一样。”

  “大约就是,一堆灌木里,你是一棵乔木。”他说完就笑了,自己都觉得这比喻形象生动,路峥就是一群小矮子里那棵望天木。

  路峥也第一次听到有人用乔木形容他,常年无所表情的冷脸有松动的痕迹,但在笑意浮现前,他背过身去神龛前替苏和拿了鞋到矮榻前,“你先养好伤吧,去林子的事,以后再说。”

  “这点伤算不了什么。”

  “那也是伤。”

  “好吧。”丽龙男人都是听搭襟话的,丽龙主也不例外,“那你今天还要去看我院子后面的树吗?恐怕没机会了,再有几分钟就要下雨了,这雨会下一天,路不好走,视野也差,你还是不要去了,不安全。”

  小神子张口就是雨要下一天,路峥自己的野外经验却觉得不至于,这雨都是一阵阵来的。

  可当在外面守着的顿沙被豆大的雨点淋的不得不进来,而路峥想离开的脚步也因为瓢泼似的雨幕扬起尘烟般的水雾不得不停下时。

  轰隆隆的雷声,和用过一餐早饭都不见消停的大雨,都应证了苏和的话。

  这雨,是奔着一天下的。

  雨季,不是常见的雷阵雨那么简单。

  “这什么时候才能停。”直觉自己变成了大电灯泡的顿沙浑身不自在,他是这个屋子里不该存在的第三个人。

  丽龙主盘腿坐着,听了听窗外淅沥雨声,道:“后半夜吧。”

  “那还有好久。”顿沙都想冒雨回家了,“你们可以当我不存在,又或者,你们去里间,我在母屋待着,什么也听不到的。”

  丽龙主支着脑袋,揭穿道:“里间也没有门。”只有一道帘子,顿沙还是什么都能听到,透过缝隙该看的也还是能看到。

  所以丽龙主在想,下次路峥来时,他该把顿沙打发回去。

  打顿沙进来,丽龙主也极少和路峥说话了,他不想在顿沙面前花枝招展的求偶,而路峥又像棵不通人情的木头。

  好在路峥也不是话多的人,没有人主动搭腔时,他比谁都沉默。

  路峥其实觉得他该走了,但苏和以他没有雨伞和外面雾气太大做理由留下了他,其实路峥浑身衣服都是防水面料,他不用雨衣,雾气再大,他也只是原路返回卡旭家,不是往林子深处去,没什么危险性。

  可这两个不成立的理由,还是留住了他。

  那等雨再小一点,再走吧。

第14章 送药

  路峥没能如他预计的雨势小一点再走,不到九点钟,他衣兜里的手机振动个不停,掏出来一看,是吉木的号码。

  电话一接通,吉木先声夺人:“路先生,您是去树林子里了吗?什么时候能回来?还是快回来看看吧,您的两个学生状态都不太好啊!”

  野外课程中,带教老师身上的担子很重,学生,基本上就等同于老师的命根子。

  虽然路峥不想承认,但那两个研究生对他而言,重要程度等同于他在野外发现的植物新物种。

  甚至在新物种样本和他两个学生的小命中做权衡,后者更为要紧。

  自从当了研究生导师就不得不当爹又当妈的路教授立马站了起来,“他们两个怎么了?早上不是还好吗?”

  吉木也很慌张,结结巴巴解释起来。

  这两个小伙,一个一早上起来就有点发烧,现在是越烧越厉害,还咳嗽的紧,像是要把肺叶子呛出来。

  另一个吃过早饭后上吐下泻,到现在还在茅房里蹲着,腼腆地向吉木讨要手纸,厕所的纸都被他揩光了。

  要不是吉木也吃了卡旭准备的早餐,人还好端端站着,没什么不好的反应,都要怀疑这是丽龙人在饭里给他们下毒草了。

  “我现在就回去,我的背包里有急救药品,退烧的和止吐的应该都有,麻烦你先找出来给他们吃。”路峥得到吉木的应答后,挂断了电话,一扭头,不知道什么时候跟到他身后的苏和正瞧着他手中的老人机,发问道:“你有急事要走了?”

  “嗯,我的学生们好像生病了,我得回去看看。”

  这听起来是要紧事,但现在外面是白天,于情于理该送搭襟回家的丽龙主是没办法出门的,“外面雨好大,我不能送你。”

  “没关系。”路峥本来就不是什么需要保护的人设,昨天需要苏和,是他不知道从阿祖的房子回到卡旭家的路,现在外面雨大,苏和这样矮小单薄的个头说不定挨了浇还会感冒,不来送自己,才是最正常不过的选择。

  这可不是需要展示绅士风度的时候。

  丽龙主左右看看,瞄准了顿沙,“顿沙,你可以帮我把路峥送回去吗?”

  伴读外加‘陪嫁丫鬟’的顿沙自然义不容辞,翻出个勉强遮雨的斗笠,就准备好出发了。

  路峥:?

  难道必须送搭襟回家,也是丽龙人的传统和习俗之一吗?

  不过路峥现在没空探究这些,事态紧急,他还不知道两个学生到底病成什么样子,跟顿沙一起,也是闷声不吭地赶路。

  卡旭阿姆见到路峥急匆匆冒雨回来,旁边还跟着一个丽龙主的白天代表顿沙,立马领悟这位搭襟是从哪里回来的,“丽龙主的搭襟,你的两个孩子,看样子情况不太好,一个一直在咳嗽发烧,另一个一直打着伞蹲在茅房里,现在还没出来,这才着急把你喊回来,没有打扰你和丽龙主相会吧?”

  显然,在卡旭阿姆这里,那两个学生拉拉肚子发发烧并不是头等重要的事情,而路峥和丽龙主的约会有没有被打扰,才是她真正关切的。

  这是丽龙顶重要的事。

  顿沙率先咧开嘴:“阿姆放心吧,他们两个可是单独相处了一个多钟头呢。”

  卡旭阿姆笑了:“那就好,那就好。”

  一旁木头似的杵着的路峥却有点不快,他突然意识到在丽龙族,他乃至其他人的人权,都并不是多重要的东西,总之,是没有神子的喜怒哀乐重要的。

  这样的发现叫一个适应了现代社会生活中平等与自由,甚至出生以来,无论在何处,都算得上是名誉与声望齐握在手的古板男人有些受不了。

  路峥随便点了点头,没再继续和卡旭阿姆寒暄,率先钻进了屋子,看他的学生。

  发烧的是林双,这高烧的苗头似乎前几天就已经埋下,只是今天才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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