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年代文当懒汉 穿越年代文当懒汉 第19章

作者:山石土 标签: 年下 美食 年代文 轻松 近代现代

  他是后来才知道,辣子鸡还有滑炒的传统做法。

  那味道就不一样了。

  滑炒的辣子鸡,只放青椒,不放辣椒,口味稍稍淡一点,但是鸡肉嫩滑,还有淡淡的回味。

  两种都非常不错,考虑到很多人不能吃辣,而他昨天吃过黄焖鸡之后,他就知道这具身体的耐辣程度很一般,干炒辣子鸡太刺激了点,最后他还是选择了滑炒辣子鸡。

  别看相比而言滑炒辣子鸡口味清淡,做法可不简单。

  先是要将鸡肉腌制。

  传统做法是放葱椒料酒,他没买到,就用普通料酒了。

  生抽、盐、味精、胡椒粉适量,抓拌均匀。

  不需要加糖提鲜,尽量吃原味。

  腌制一刻钟之后,加入淀粉水抓拌匀。

  青椒斜着切块,姜蒜大蒜切片。

  架锅倒油,第一次滑炒这油得多倒点,但也不能到淹没肉的程度,就是要那种油倒多了,却看着不是故意的那种感觉,这油不能太热,差不多三四成热的时候就得下鸡肉。

  滑炒个十来分钟,肉就变色了,香味跟着出来。

  将鸡块捞出来,沥油。

  把锅里的油倒出来大部分,留一个底,放青椒煸炒出味。

  再把刚才倒出去的油弄回来点,花椒、葱姜蒜,外加生抽丢进锅里,接着煸炒。

  最后将鸡块倒进去,一块炒香,就可以出锅了。

  沈思勤能吃葱姜蒜的味道,但是不喜欢在菜里吃到葱姜蒜,所以这会他干脆就在煸炒葱姜蒜后,用漏勺又捞出来。

  味道有,但是吃是吃不到的。

  光想想都觉得不错,沈思勤决定往后就这么做了。

  这种不需要闷熟的菜,做好后最好是弄出锅,要是搁在锅里,肉就会过烂,口感变差。

  他顺手将一大锅鸡肉盛到个大铁盘里。

  椒段青绿、鸡肉嫩黄,这颜色搭配在一块就很诱人。

  肉香和青椒特有的微辣清香结合,空气中都是菜香味。

  他打开窗子和厨房门通风,他眼睛余光顺着过道一看。

  好嘛。

  这会,他门口已经有好几个搬着板凳马扎坐着等的街坊了。

  沈思勤对他们笑了笑,不慌不乱地转过身,赶紧将自己、小侄子和蔺圣锦的那一份留出来!!!

第16章

  等等。

  他突然发现,自己光顾着想选择哪一款辣子鸡的问题。

  竟然忘了准备主食!

  一样热腾腾的下饭菜,竟然没有饭!!!

  这简直就是败笔啊。

  沈思勤一边光明正大地偷藏辣子鸡,一边想。

  都怪辣子鸡太过迷人。

  他想了想,自己买的大号电饭锅还没有送货上门,而且中午他有点馋面食。

  没用两秒钟,沈思勤就决定,今天不蒸米饭了,改做蒸饼!

  拿定注意,他就找出个面盆,面粉加少许盐,用开水搅拌成絮状。

  揉面的时候,适量加点凉水,尽量将面团揉得光滑些。

  放置十分钟,让面筋放松一下。

  这段时间也不能浪费,沈思勤将蒸锅架上,等水烧开。

  十分钟后再揉面团,将其揉得更加光滑。

  把面团搓长,分成一个个小剂子,用擀面杖擀成薄薄的饼,水开放面饼,盖盖子,擀一个放一个,沈思勤双手飞舞,几十个面饼刷刷刷地被放入锅中,最后一个放入锅中后,再蒸上五六分钟,就可以出锅了。

  前后不到二十分钟,沈思勤就蒸出了两大锅家常蒸饼子。

  他活动了下略有些僵硬的手脚。

  在心里给自己竖了个大拇指。

  不错啊,自己当年熬夜工地打灰的工作效率没有减弱啊。

  等等。

  我来这儿不是当咸鱼的吗?

  为什么要为工作效率骄傲?

  唉,这当卷王当久了,都形成惯性了!!!

  沈思勤深刻反思自己的同时,手脚麻利地将新鲜的蒸饼弄出锅。

  小卖部外,几个老街坊一个劲地往里瞅。

  别说,小沈这做出来的东西,真是光闻着都香。

  “你说,咱们几个也真是,年纪都不小了,还这么馋。”吴春学也不看报纸了,他出了报刊亭,拿了个小板凳,坐在老友周昌逸跟前。

  “咋了,老了就不能吃点好的了。”周昌逸撇撇嘴。

  这小味,跟猫爪子似的,弄得他都饿了。

  越闻越饿!

  “唉,王姐,一份五块钱呢,你怎么这么舍得了?”章旗瞅了瞅这俩老邻居,最后还是将目光落在了卖豆腐制品的王秋桃身上。

  这话倒是没讽刺的意思,就是单纯想要劝退一个竞争者。

  王秋桃靠着走街串巷卖豆腐和豆腐脑攒钱,好容易租了个巴掌大的铺子,除去各种设备,一个人进去就能把空填满了。

  每天王秋桃都得在铺子外头多支开个木板,才能把豆腐制品都摆出来。

  说白了就是个固定的,能遮风挡雨的摊子。

  王家男人半夜就得起来在家里做豆腐,白天可不是要多睡会,不然身体支撑不住,王秋桃白天就运豆腐制品过来卖。

  两口子一起使劲挣钱,生活上就抠搜了点。

  为了能多挣点钱,除了豆腐脑,她现在早晨还会炸点油条。

  因为她这摊子正好在小卖部旁边,早晨来卖早饭的人会挤到小卖部门口,她心里觉得亏了人家,每回晏季菡有点事,她都会去帮忙,这也是为啥沈思勤来的第一天,她就乐意帮沈思勤看店。

  “我儿子爱吃,五块钱花得值,等往后啊,就是一份十块钱了,到时候我再买可就真心疼了。”王秋桃知道章旗没坏心,她脸上就带着笑,指了指自己手里的海碗说。

  “昨儿这么大一个碗的饭菜,我小儿子愣是都吃了,哎呦,你们不知道,他平时吃饭多挑,十几岁的大小伙子,瘦的很,他还上高中呢,得补充营养。”

  章旗啧了一声:“也是学生娃,是得吃点好的。”

  哎呦,想少个竞争对手咋就这么难呢。

  ※※※※※※※

  下课铃一响,沈黎彬立刻冲出教室,冲下教学楼跑向距离他最近的停车点,等他跑到了,才发现校车还没来!

  白往下冲了!

  他急促地喘气,今天晚上回家,他要跟老爸老妈说说,给他买个自行车!

  坐校车是安全,但哪里有骑自行车方便自在啊。

  要是现在自己有一辆自行车,就能立刻出发。

  想着想着,沈黎彬就眼神放空休息。

  自行车啊,自行车。

  不知道是念叨真有力量,还是沈黎彬眼神太好,他远远看到了个骑着自行车路过的熟人。

  “蔺老师!你是不是要去小叔那里吃饭啊?带我过去可以吗?”

  沈黎彬挥着手喊。

  蔺圣锦疑惑地扫了眼四周。

  他怎么好像听到有人在喊他?

  然后他就看到了背着书包上蹿下跳的沈黎彬。

  蔺圣锦:“……”

  这孩子还真是活力无限。

  他手腕一转,自行车跟着拐了个方向来到沈黎彬身前。

  “上来吧。”

  他确实要去小卖部买午饭。

  沈黎彬一下子跳上后座,挪动了两下屁股就坐好了。

  “坐稳,走了。”蔺圣锦确定三林上车之后就重新出发。

  “蔺老师,平时都不见你骑自行车,这是你新买的吗?”

  等上车了沈黎彬才想起来问。

  “不是,我平时习惯走路和坐校车,不怎么骑车。”

  限量五份的午饭,不知道今天好不好买,他上午还有课,他原本都是坐车来回,这次他想了想还是给自习车打了气,改为骑车。

  今天,沈思勤给了自己一份小饼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