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石头的赵富贵 卖石头的赵富贵 第46章

作者:禾起 标签: 近代现代

  于赵束的角度,沈敬年主动将他带到父母面前,是沈敬年的诚意。

  于沈敬年父母的角度,儿子将恋人带来,是儿子的决心。

  当日见面前,沈敬年心如明镜,会场上人来人往乱糟糟的,根本说不上几句话,果不其然如他所料。

  但今天是在家里,算上沈元宝一家五口单独吃饭,压力和气氛都不可同日而语。

  北京城严禁烟花爆竹,小区里的邻居买了一些电子鞭炮放在院子里听响儿,沈敬年的声音混在这时不时的叮叮当当中,分外撩人。

  这一刻赵束不得不承认,正如沈敬年自己所言,他的声音确实是好听的,至少在赵束听来带着几分蛊惑人心的魔力。

  他理解不了自己为什么会那样说,但是他确实说了,他问沈敬年,“你想让我去吗?”

  沈敬年对这个意外之喜乐得找不着北,“当然啊,我当然希望你来啊!!”

  “那你回来接我吧”

  赵束听见自己的声音磕磕绊绊撞到白墙,又被弹回送进耳道。

  他从很小的时候就有一种预感,自己老了以后会伴着灰土,孤独地埋入无边无际的矿山,万年之后化作一块不起眼的也木西。

  或者根本活不到年老,也许会如同他爸一样染上毒品,被他哥关在小黑屋里不人不鬼的强制戒毒,也许会因为利益斗争被人了无生息的做掉。

  他悲观地审视这个世界,总觉得自己不会有什么好结局,毕竟他从出生的那一刻就杀了人。

  赵启总让他离开矿区,去北京生活,或者去世界各地任何一个喜欢的地方生活,他去过也住过,兜兜转转总是跑回生养他的矿区。

  他不知道能去哪里,在矿区至少还有家人和同事,在外面就真的只剩自己了。

  如果有一天能离开这里,他希望能够全家一起走。就像他哥跟他说过的那样,无论去哪里都行,安稳活着就行。

  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他不想再工作了,就每天呆在家里,不跟任何外人交流,也不用提防任何人。

  但是这些话他永远都不能说,他告诫自己连想都少想。

  沈敬年的出现是个意外,一个他到现在为止也分不清是好还是坏的意外。

  他生命中所有对他热烈表达过喜爱的人和事,到头来都是一场空,甚至多数伴随着欺骗和背叛。

  他有时觉得这是赵强对他的怨气的一种投射,他爸说过他不配,不配获得别人的喜欢,不配叫麦麦。

  幼年时的伤痛需要用一生去治愈,一个个时间节点上的血痂最终形成带着獠牙的的镣铐,锁住那些不幸福的孩子,走得越远越高就扎得越痛越狠。

  回首时,才发现即便躯体侥幸挣脱,灵魂也久久俯趴在原地。

  他这样的人,沈敬年还总说难追,说他是宝贝,是女娲专门给他捏的。赵束觉得自己有病,沈敬年也有病,甚至比他病的还重。

  他猜自己上辈子八成是什么倒反天罡的混蛋,才落得今生六亲缘浅的命格。

  赵束不是迷信的人,但这几天还真想过,等过一阵儿眼睛再好一点的时候,去一趟雍和宫,给沈敬年求个平安符。

  遇见他之前,沈大少爷半生平顺,别再被他克歪了。

  赵束觉得这是他的命,却又不甘心。

  --------------------

  写文真的好开心呀,我记得超级清楚,之前收藏数39的时候,我一天点开20回,非常想看到数字变成40。

  在某一次点开时,突然变了,当时特别特别开心。我又退出刷新,想确认这个惊喜,一刷新又变回39,当时心态一下子就崩了haha~

  到现在收藏数到了80多,虽然也挺少的,但是真的很开心,好像自己和这个世界的连接变多了。无论在三次元里我是多么不起眼,但在二次元还有这么多朋友认可我,走在路上都昂首挺胸!

  即使邋里邋遢出门遇上花里胡哨的潮人也不怂,我会心想:别看老子其貌不扬,每天狂写3000多字呢!

  大家的每一条评论我都会反复看,没回复的大多是因为涉及剧透。今时今日我每天也少说打开软件十几回,看看数据有没有增加,有没有新的评论。

  这是我的秘密基地,仿佛在一砖一瓦盖自己的小房子。点开就很幸福!

  真的好感谢大家,非亲非故给了我这么多支持,嘿嘿,有点害羞*^o^*

第58章

  赵束表情微妙地坐在沈家富丽堂皇的餐桌前与一尺来长的龙虾脸对脸,周碧云用公筷夹了一大块虾肉放到赵束碗里,“麦麦,快尝尝,我问大观了,他说多吃蛋白质对你眼睛恢复有好处。”

  “谢谢阿姨”,赵束以一种沈敬年从未见过的乖巧姿态吞掉一块元宝爪子那么大的虾肉。

  周碧云一点没说谎,她确实提前给周博观打了个电话,本意是想套点信息,奈何小周大夫嘴死紧。

  周碧云左问右问也没问出来半点有用的,最后只好问了一句吃点啥对他眼睛好,周博观原话是“他那病没有太好的治疗方案,只能靠自己恢复和手术,饮食加强营养就行,多吃点高蛋白。”

  这话说了和没说一样,但是周碧云女士依然贯彻落实医嘱,准备出一桌的高蛋白,包括但不仅限于5A和牛、龙虾、帝王蟹、苏眉鱼、象拔蚌........

  席间沈敬年的父母跟俩孩子闲聊,话题全部巧妙地避开了赵束的家里和工作。

  大多围绕比如赵束在北京的房子当初多少钱买的,现在涨了多少,小区配套的基础设施如何等等。

  这并不符合常理,赵束心知是沈敬年提前交代了。

  周碧云以女性长辈的身份嘱咐赵束平时多吃点,眼睛的事别担心,沈继昌以男性长辈的身份称赞赵束年轻有为,这么年轻就置办下产业。

  赵束礼貌而客套的回应,心中却思绪万千。

  羡慕沈敬年吗?

  羡慕的。

  而羡慕与嫉妒大多会有一个伴生词,那就是自卑。时至今日,他早已拥有不让任何人看扁的条件,却独独缺那么一份自信。

  这份自信求索无门,偏偏能给他的人不想给,想给他的人却给不了。

  赵束觉得自己最近总有些矫情,愿意想些有的没的,整个人娘们唧唧的。

  他把自己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伴着一口热粥顺喉咙口滑进嗓子,再滚落胃袋,想那么多干嘛呢,活一天算一天!

  餐近尾声,又来到了熟悉的环节。

  周碧云和沈继昌对视一眼,都笑吟吟掏出一个薄薄的红包。眼前的红包里是啥沈敬年早就知道,是支票。

  赵束从容应对,从裤兜掏出一个深棕色的锦布包递给周碧云,“阿姨,这是给您准备的小礼物,希望您喜欢。”

  赵束给党永顺准备弥勒佛时,沈敬年知道也赞成,但这次他真不知道。

  从锦布包以及内容物的形状看,是条镯子。除了两人初相识,赵束一门心思坑他时,沈敬年几乎没在赵束身上见过低于普通人三年工资的物件。

  他伸手把棕色小包按在桌子上,“干嘛呀,叫你来是收礼的,哪能让你送礼。”

  赵束道谢接过,接着拍开沈敬年的手,执拗地把棕色布包往前送。

  当初第一次见沈敬年父母,他确实紧张到忘了,事后被赵启一顿数落。后来见党永顺的时候,他虽说想起来了,但没送出去,又挨赵启一顿骂。

  这次出发前,赵启千叮咛万嘱咐如果人家给红包了,一定要给人家回礼。赵启的原话是:挑最好的,不能让人家觉得咱们不懂礼数,也不能让人家看扁了。

  餐桌上的四人仿佛被按下ctri+alt+a一样,定格在水晶大吊灯的璀璨华光下。周碧云轻咳一声打破尴尬,笑意满满地接过小布包,打开后又定那儿了。

  小布包里是一条冰透老坑玻璃种带辣绿飘花的厚胚贵妃镯,沈敬年敢大言不惭地说自己家的装修算豪华的,但从这条镯子见光的那一刻,真真明白了什么叫蓬荜生辉。

  以这条镯子为圆心,方圆几米内的所有物件仿佛瞬间被集体喷了农药似的,全部黯然失色。

  无论是镶金边儿的骨瓷餐具,还是六位数的红酒,抑或是蹲在一旁“哈赤哈赤”的沈元宝,都成了这条冰透镯子的陪衬。

  从沈敬年的视角望过去,能够直接透过镯子看到周碧云的指腹。莹润的外表面在灯光下微微泛起冰蓝光,而点缀其中的几抹浓郁辣绿更是如同山水画中的小亭子,笔墨不多却足够抓人眼球。

  影响翡翠售价的因素非常多,加之没有明确的价格计算方法,饶是周碧云也很难准确估价,只知道如果出现在拍卖行的画册上,必然在七位中数往上。

  她把镯子放回布包,婉拒道:“麦麦,阿姨心领了。”

  赵束如同在天鹅群里孤军奋战的野鸭子,咬着嘴唇扬头强迫自己熟稔天鹅的社交法则。他不接周碧云递回的镯子,硬着头皮说:“阿姨戴这个会好看的。”

  沈敬年在一旁看得心头发酸,好似这镯子直接箍他心口了似的。

  他主动接过镯子给周碧云戴上,又抓着他妈的手翻来覆去看,连连称赞:“哟~真漂亮!麦麦眼光真好!我妈这手也嫩,小姑娘似的~”

  沈继昌也在一旁起哄,“孩子的心意,喜欢就留下吧。”

  赵束抬头瞄了一眼,周碧云养尊处优数十载,手确实又白又细,很配这条镯子。

  翡翠不如黄金这般流行,其实除了价格和货源等方面,还有一点是翡翠比黄金更挑人。肤色、气质、骨骼形状、色彩意头等等,更讲究些的甚至连生辰八字都要考虑进去。

  沈敬年在桌下捏捏赵束手腕外侧凸起的小骨头,赵束偏头抿嘴乐。

  镯子戴上就不好再往下摘,周碧云顶着压力又给赵束盛了一碗汤,赵束一勺一勺喝干净,连里面的玉米都捞出来啃了。

  饭毕,周碧云问要不要住一宿。这是中国父母的通病,总是以一种毫无道理的原则希望孩子能留宿在家。

  沈敬年眉梢一挑,笑得恶劣,他拉着赵束的臂弯问:“住吗?”

  赵束当着人家父母的面不好抬腿踹,只能微笑摇头。

  沈敬年眼底压着乌漆漆的笑,偏头小声说:“你可以抱着元宝睡,我爸上午刚给它洗过澡,香喷喷的。”

  这句话准确击中了赵束的眉心,他虽然养过不少狗,但有一条算一条都是散养的流浪狗,从没有带进过自己的卧室,换句话说他从没抱过狗睡觉。

  看出他的为难,沈敬年慢条斯理开口,“逗你呢,咱把元宝偷回去”。

  沈敬年总是这样,总是能掌握一个刚刚好的尺度,多一分就唐突,少一分则无趣。这种人要么阅人无数,双商奇高;要么就是单纯的跟另一个人投缘。

  赵束觉得沈敬年应该是第一种。

  两人一狗钻进车里往家开,在地库停好车还没开门的间隙,赵束突然道:“别在我身上费这么多心思了,不值得。”

  沈敬年把自己近阶段的所作所为反复在脑子里过了几遍,确认无任何不妥之后,强硬反驳:“值不值得你说了不算。”

  赵束不知道应该怎么解释这句话,也不知道怎么解释他这个人。

  他和沈敬年是两个世界的人,沈敬年从小衣食无忧,目下无尘,而他就生长在尘土里。

  他之前从未见过自己这般的人,所以觉得新鲜,又因为自己性格带刺,挑起了他的征服欲。

  都是□□多二两肉的男人,沈敬年的心思,赵束自认为一清二楚。

  可每当沈敬年用那双含着长空万里的眼睛看向他时,他又控制不住自己想要去迎合的心。他曾经以“男人没有好东西”来概括和劝慰自己,直到他开始对沈敬年有所期待。

  他觉得这样不对,他哥在矿区过着刀尖舔血的日子,而他逃避了所有的责任在千里之外和人谈恋爱,这不对。

  失明时,他以为自己这辈子就这样了,他失去了最大的能力与价值,从今往后他没用了。

  犹如末日将至,欲望与道德的底线开始模糊,他尝试放纵自己。

  但随着视力的逐渐好转,每一天都比之前更加清晰,他开始害怕,这种明知道没结果却忍不住往前走的宿命感让他恐惧,这比饮鸩止渴更让人绝望。

  晚上沈敬年真的把元宝弄上了床,当然是主卧他自己的大床,并且热情邀请赵束过来同睡同撸。

  当然,睡的是床,撸的是狗。

上一篇:晏灿和晴也

下一篇:婉拒了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