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我渣过的前任们无处不在 被我渣过的前任们无处不在 第115章

作者:黑夜长明 标签: 娱乐圈 爽文 近代现代

  沈暮洵在冷风中坐了一会儿,又转头看向被放在一旁的鲜花。

  鲜艳的红像是一场烈焰,把他的心脏也烧起来。

  送他花,又不来,留给他一场空旷痕迹和虚妄的期待。

  江声。

  他把这个名字含在唇齿间缓慢无声地念出来,在晦暗光线里他的视线空空地望着夜空。

  夜色真好,数不尽的星星,他已经很久没认真看过。

  江声。

  这样的星星,曾经他们也曾坐在这里看过。

  沈暮洵感受到有无穷无尽的痛苦在啃食他的身体,他不知道要怎么才能叫停。男人挺拔的脊背弯下来,手肘撑在桌面上,冰凉的手指拂开乱发盖住脸。

  江声。

  想到这个名字,沈暮洵的心就会揪紧。他痛苦着,挣扎着,不断跌落着。

  他是这样坚定走自己的路的人,他是笔直刚烈的刀刃、勇往直前的火苗,怎么能在日日夜夜一遍遍去想,想如果当初他装作不知道会怎么样。

  这是多荒谬的想法。他不可能永远装下去,永远容忍下去,他做不到。何况以江声的性格,结局未必有改变。

  ……

  ……可是。

  万一呢。

  灯火通亮的大厦将青年的剪影映在地面。

  碎发被风吹得飞扬起来遮挡优越的侧脸,隐约有一滴墨点沉默坠落。

  沈暮洵闭上眼,极轻地笑出来。

  人最可悲的,是背叛以前的自己。

  *

  江声坐在出租车里,司机没有开灯。

  他在黑暗中支着脑袋,手指无意义地在屏幕上滑动着,侧脸映着窗外流淌的光影,轮廓单薄清瘦又愈发被衬得漂亮精致。

  在这样静谧的密闭空间,车辆也在平稳行驶,江声有足够的时间去思考以及权衡。

  他没有拒绝沈暮洵的邀请,不是因为那个粉饰太平的“吸血鬼灵感”真的有让他离开楚熄都要赴约的吸引力,谁都知道那是幌子。

  最大的原因是江声觉得他需要去和沈暮洵好好谈谈。

  江声喜欢谈恋爱,但他有些独裁。他认为给他带来正向感情反馈的恋爱才是正确的,一旦觉得不快,这样的关系就应该当断则断。

  简而言之就是他要分手的时候,就只能分手,没有挽回的余地。

  但是这不代表江声是个多狠心多残忍的人,他只是有一点点冷漠而已。

  他和任何人在一起,都是因为对方身上有他喜欢和欣赏的特点。

  比如沈暮洵骄傲认真,怀揣梦想的样子如一团热烈的野火,江声喜欢的是那个会因为观点不和据理力争的少年,各执一词又在激烈争吵之后别扭地和解。他理智清醒,有尊严、有傲骨,有不可逾越的底线,绝不会自甘堕落,知道江声背弃他们的感情后,他的选择也果断得让江声有些欣赏。

  可现在闪闪发光的星星陨落了。不仅陨落,也破碎了。他的傲骨被打碎,野火熄灭只剩灰烬,他掉进泥潭里沾上脏污的痕迹,他变成一个江声常觉得陌生的人。

  江声为此感到难过。

  如果沈暮洵能变回以前那样就好了。如果不行,那江声希望沈暮洵离他远一点。

  在他身边沈暮洵的状态只会越来越奇怪、越来越扭曲,越来越偏离江声喜欢的那个正常人的范畴,这对沈暮洵也并不是件好事。

  江声总是希望这世界上的一切都顺遂地按照他的意愿发展,而事实上大多数时候也的确如此。

  他扭头看向窗外,半长乌黑的头发被风缭乱吹起,一张好看的脸孔总是能够轻易给人以浓墨重彩的冲击。

  车辆渐渐从大学城区驶入市中心,十一点的夜晚,街边依然很热闹。霓虹光亮落入江声的眼睛,把他长睫底下清澈眼眸中那种淡淡的冷感照得很清晰。

  江声的人生中大多时候是没有烦恼的。

  准确来说不是没有,而是他总在视而不见。

  他只活在自己的世界,他只会爱自己,所以人世间的万物在他看来是值得欣赏、偶尔会吸引他停留,却不会永远留存在他生命里的景色。

  江声带有一种违俗的漠然。这种漠然太傲慢,哪怕有人就在他眼前走过他都会看不见。

  但倘若一错眼看见了,他会像路上忽然发现小花一样蹲下来看,那种隐约可见、并不清晰的心软和温柔便像是赐予的怜悯一样珍贵。

  可是他本身并不是温柔的人啊,他只是没那么残忍而已,对他抱有期待的人会受伤的。

  沈暮洵已经被伤害过一次,为什么还要任由自己第二次步入这样的险境呢。

  江声不能明白。

  司机停下车,江声付了车钱,下车的时候被寒风吹得打了个哆嗦。他把帽子盖在脸上收紧系带,遮住自己的脸,然后才鬼鬼祟祟地抬起头按照记忆中的路线寻找。

  江声好久没来到这里了,周围的景象熟悉又陌生。

  时间是会侵蚀痕迹的风。江声明明记得当初这里楼下有家特别好吃的关东煮;记得那边街角有沈暮洵常带回来的蛋糕;还记得有一户人家在阳台种了满满当当的花,郁郁葱葱之余一到夏天他家的虫就会飞进沈暮洵的窗台。

  现在都不见了,也许他们过上了更好的生活。

  江声的手插进口袋,视线看着地面,脚尖踢着石子,想,就只有沈暮洵还停留在过去,他真的是个笨蛋。

  “……”

  江声思考起来。

  呃,笨蛋听起来好像没有杀伤力的样子。

  但是叫沈暮洵蠢货似乎也有点过分。

  以沈暮洵现在的咖位,不知道要甩掉多少狗仔才能大费周章地安全进到这个地方,从时间成本和安全性来说根本就不划算。

  明明他应该已经赚到不少钱了,都足够他把同样的这栋楼买下无数栋,却仍然住在这里守着那些回忆,是江声无法理解的事情。

  但想了想,也许就和他现在已经有了钱,但还是不想从严落白那里搬出来一样?

  好像还是不太一样。他图的是严落白做的饭,沈暮洵又图什么呢。

  虽然已经是晚上,但是商业中心附近的巷子人仍然很多,何况附近还有好几家酒吧会在夜晚营业。

  江声的影子被路灯拉长,浓密的黑发在兜帽底下支棱出来。脸埋得很深,但仍然能看到他挺拔的鼻梁和微红的嘴唇,再加上这样的身高,路上晚归的人时不时就会看他一眼。

  江声努力伪装自己是个路人,把帽子抓得更紧,闷头跟着记忆里的习惯在一幢幢公寓楼的中间穿行。

  江声不太记得路了,但是他要猜一猜自己能不能顺利走到沈暮洵的家,算是无伤大雅的赌局。

  先往左走。

  然后到中间的锻炼公园。

  这里有四条岔路。江声隐约记得穿过这里有个快递点和石板路,走过石板路再……

  往右……吧?

  江声还在思考,忽然迎面有一堵人墙和他撞了个正着。

  他错愕地踉跄两步,一股带着花香的酒味带着冷感的侵略性缠缚过来,江声被攥着双臂拉近。

  青年手指的僵冷隔着衣服都能很快传达到江声的皮肤,几乎把他冰得一哆嗦。

  “江声。”

  江声抬起头,看到沈暮洵。

  他发丝凌乱,带着喘息,似乎是刚刚跑下来的。带着帽子和口罩,眼中似乎带着火焰的余烬般微微闪亮,泪痣恰坠在帽檐阴影的边沿。黑色的大衣,衣服里面是一件单薄衬衫,扣子都解开两颗。

  “你怎么知道我来了?”江声诧异,视线又落到他裸露出的锁骨看了看,说,“这么冷的天你就穿这么一点!”

  “不会感冒的,不会传染给你的。”

  他完全误会江声的意思了,江声明明是在关心又不是诘问。

  但江声抬眸的时候,和沈暮洵低垂的目光碰了个正着。

  男人视野被帽檐局限,狭长眼眸在阴影下显得有些深邃,是一种隐晦观察。

  他在仔仔细细地,用视线抚摸过江声裸露出来的每一寸皮肤,用明知道不必想、不必在意,但就是无法控制的思维去想……

  他和楚熄做了什么,怎么会这么晚才来。

  酒精后劲就是情绪无限的放大。

  沈暮洵喝得不多,没有醉到失去理智的地步,也不至于遗失方向感,他只是感觉所有情绪都在耳旁聒噪起来,让他头晕目眩。胸腔躁动在见到江声之后变得无与伦比的激烈,所有空洞与失落都被填满,情绪鼓噪得隆隆作响吵他耳朵。

  他有无数想问的,但偏偏仅存的理智揪着他耳朵嘲讽他没有这个资格。

  是的,他没有这个资格。

  无礼的盘问根本没有必要。就算他们真的发生过什么,他无法在事前阻止,难道还要在事后做评价吗?

  沈暮洵什么都没有问。

  “走吧。”他慢慢放开江声,声音低低的,“我们回家。”

  回家。

  他很久没用过这个字眼了,竟然会觉得有些陌生。

  沈暮洵感觉到心跳的失序。尽管他明知道不可能,他的情感却已经先于理智觉得看到了曙光,以至于落雨满是乌云的心情,都在这样明朗的夜晚变成一片惶然而晕眩的阳光。

  他一面有些混沌的自嘲,一面又无法否认他的期待。

  江声宁可抛下楚熄也要来,已经这么晚了还要来,他今晚会在他这里留宿。

  一桩桩事情,在他心里如同藤蔓般疯长,臆测出无限的可能。

  沈暮洵感觉到干渴与炙热,恍惚与失神,他被这样的情绪或者虚幻的生理反应剧烈折磨和煎熬着,又或许这本就是他默认的结果。他永远在期待一个不会到来的答案。

  这情绪绵长得难熬。沈暮洵带着江声一路回到他们几年前,大学时住过的地方。

  他打开灯,把属于江声的那双拖鞋从防尘袋里面拿出来。和他的是一对,一只是凸眼青蛙,一只是凸眼金鱼,用料很厚实。

  江声换掉鞋,视线在周围逡巡。室内的空调已经开到了适宜的温度,加湿器在地面吞云吐雾维持湿度。江声点的外送玫瑰花就在导台上,沈暮洵站在那束花前,手指在花瓣上轻抚。

  往右看,在客厅的角落放着他们的吉他安妮,安妮旁边是落地灯。灯旁是江声以前最喜欢躺的沙发,他没带走的浣熊玩偶还趴在扶手,等着主人用它来垫手。沙发边是一副几乎占据半面墙的巨大拼图,没有拼完。

  江声盯着看了两秒,看右下角那一小块参差不齐的缺口,怪难受地想沈暮洵怎么不拼完。他开口正想问,然后才在模糊的记忆中想起,这好像是他以前没有做完的事情。

  他没来得及拼完,就已经在那个酒吧遇到了萧意。江声没有再回到这里。

上一篇:万人嫌他退圈了吗

下一篇:炽热囚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