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了,戏精同桌是学霸 服了,戏精同桌是学霸 第125章
作者:我爱经济法
“那这样,”
汪圆又客气了一句,顺手就把手机往那个人面前推推,说着:“一起看?”
他还真的凑了过来。
怪尴尬的。
汪圆想着。
只能没话找话的:“这次颁奖典礼出来好多新人啊。看这个,新人导演林橙子,听说是学新闻的,看这个,新人编剧沈辞,好像是学数学的,还是IMO满分得主,江苏省高考理科状元。靠,真不让人活了。学新闻的出来抢我们的饭碗就算了,怎么学数学的也来抢饭碗了。”
说完,他又感慨一句:“不过他们是真牛逼啊。听说以前还是一个学校的。”
又强调:“是真厉害,每一部剧都是冲着领奖去的,等我以后回国了以后争取跟他们合作。”
于是,那个人突然开口了,问他:“你学什么的?”
“我?我学制片相关的。嗨,我不是LSE的,我是KCL的,过来找朋友玩的。”
“你平时发朋友圈吗?”
“发啊。贼喜欢发朋友圈。我朋友经常说我屁大点事都要发个九宫格。”
“好。”
那个人说,当即就掏出了手机,跟他说:“加个联系方式吧。”
汪圆也是后来才知道,那个人其实很孤僻,不爱说话的。
那天,可能是碰巧了。
也可能,是他们之间有缘。
看,这次《唐风》选角在南京,而他正好今天回国,正好飞南京。
就像是,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就像是,他是《唐风》命定的主角。
汪圆这样想着,又不免跑的更快了些。
其实在听到伦敦的时候,沈辞就有些晃神了。
尤其,今天还是四月十五。
疼的他,有些不舒服。
当初在知道谢长宴在伦敦后,他就去了一趟。
那个他以为再也不会踏足的城市,终究还是去了。
伦敦学校太多了,有超过四十所高校。
UCL、KCL、LSE、LBS……
他把那些学校全看了一遍,在LSE门口的时候,有小孩在街头卖花,小孩眨巴着大大的眼睛看着他,朝气蓬勃的,他心软就买了一束。
后来那束花被他随手放在了LSE的门口。
那一趟,他还是没有找到谢长宴。
闷的厉害,沈辞随手打开了那男演员改的剧本,随手翻开了几页,抬眼看着赵安还没走,把剧本往桌上一摊,指着一句话就开始:“来,你跟我说说,你当时是不是眼瞎了?怎么选中的他?唐朝背景,谢霁川离开家,居然说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他语文用脚学的?”
“这个,那个……”
看了看时间,汪圆已经出去快一小时了。
沈辞指着门外:“出去。”
“好好好。”
赵安出来抹了一脑门子的汗,在外面等着的小助理愤懑不平道:“哪家编剧像沈辞这样大胆的啊,居然敢和制片唱反调。”
赵安连忙道:“你可小声点。咱们这编剧能一样吗?”
自己又忍不住道:“哎,《唐风》导演林橙子,编剧沈辞,投资人宋一川段清野,道具组那边还有许思涵江浔,武术指导那边还有个胡盛。”
赵安越说越气:“全他妈的江城京口A班的的!这部《唐风》相当于他们京口A班老同学团建呢!我连个屁都不敢放。”
小助理听呆了,感慨了一句:“啊?他们班那么多人都学的影视行业啊?”
“什么影视!就他妈的一个林橙子学的新闻!其余全清华北大的!全是理工科的!”
“我去,我记得林导好像是人大的吧?京口七杰啊这是。”
赵安没有再出声,只是看着汪圆带了个青年进来了。
就停在那儿,不知道听了多久。
那青年穿着一身西装,看起来有些风尘仆仆的,低垂着眉眼。
但那张脸是真的好看。
有股锋利感,总之,就是让人觉得,有这张脸的人不应该是这样沉默着的。
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子矜贵,就是脖子上还挂着个好几年前款式的耳机。
那耳机显得有些格格不入的。
汪圆见他停下,问了句:“怎么了?”
那青年摇摇头,说:“走吧。”
“走走走。快救我一命。沈老师简直严肃的过分。”
虽想好了要换人,但还是要和林橙子说一下的,关于视觉上的呈现,还是林橙子专业。更何况,还需要林橙子过来一起看看汪圆带来的人行不行呢。
刚去戳开微信,就有电话打过来了,顺手点开了电脑,一边接电话,一边瞄到了林橙子的头像,发了条微信过去。
头疼,电话也开的公放。
他并没有看到那条消息发错了地方。
那个地方的确有林橙子的头像,但是却好久没有人发消息了,只是他习惯了置顶。
他发在了汪汪队。
电话那边传来了声音:“喂,是沈辞先生是吧。”
低头的瞬间,脖颈间带了六年多的项链突然断了,毫无预兆的,沈辞伸手接了一下,门被敲响,他说了句:“进。”
电话那边还在继续:“这里是江城东风社区。”
门开了,他抬了抬头。
“沈老师。”
手中刚接住的项链应声而掉。
第123章 我站的很高,数次颁奖,数次明亮,你看到了吗?
谢长宴进门的那一刹那,沈辞恍惚中有种错觉。
就好像,在下一瞬,他会走近,在他的桌上放下了一瓶酸奶或者是一杯红豆沙。
对面社区的工作人员又重复了一遍;“沈辞先生,能听得到吗?我是江城东风社区的工作人员。”
江城地处江苏西南部,三面环山,一面临水。
老一辈,习惯了把春风说成东风。
尤其是每年春天。
东风乍起之时。
没什么比春风又绿江南岸来的更贴切了。
他匆忙间不知道说了什么,挂了电话。
他是坐着的,而谢长宴这几年恰好习惯了垂眼。
目光相撞。
在这个瞬间,沈辞脑子里一片空白。
生物学上总说,人体细胞每六到七年就会更新一次。
后来他进了影视圈,发现大家总喜欢用这个观念来来让主角分别六七年,再重逢的时候,依旧有着浓烈的喜欢。
意思是,就算体内细胞全变,从生物学上来讲,或许我已不是我,但是爱你这件事,不会变的。
他最开始知道这个概念的时候,有些不知道要说什么,如今却也不免一腔感慨。
心想,最开始用这个观念的人,可真是个天才。
他昏昏沉沉的想着,那年元宵,灯火煌煌,十里秦淮,水声杳杳。
谢长宴和他十指相扣,跟他说:“万一我俩也被挤散了,你就往最亮最显眼的地方走,我一定会找到你的。”
水声滔滔,过去好多年了,他还记得那天有人在他耳边说着€€「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谢长宴,我参加了好多竞赛,每次都站到了最高领奖台,那么显眼,你看到了吗?
谢长宴,我后来进了影视圈,数次颁奖,领奖台上的灯光打在我身上,那么明亮,你看到了吗?
不知过了多久,一旁的汪圆下意识的觉得气氛不对,想说什么缓解一下。
又莫名觉得,自己有些融不进去这个氛围。
掉在地上的项链圆环在地上滚了两圈,滚到了谢长宴脚边,他蹲下身捡起,走近了两步,递了过去,跟他说:“辞哥,你的项链。”
他果真走近了,要放下什么。
只不过不是酸奶也不是红豆沙,而是项链。
像是从未有过分别。
好像还是那个一偏头就能看见的人。
六年了。
「辞哥,我送你项链,是想告诉你,我们之间的那条线永远不会断。只会,越来越坚固。」
项链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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