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亮我 照亮我 第25章

作者:不知归处 标签: 近代现代

  知道大家都没吃饭,有人闹着改道,约着一起去学校附近,找家自助餐,改善改善伙食。

  人一多起来,话题也多,特别闹。

  沈熠被迫中断聊天,总觉得意犹未尽。

  他掏出手机看了好几遍,顾惜的消息停在那个“好”。

  沈熠心不在焉的,比平时沉默一些。

  他们选了家新开的自助餐,距离有点远。

  拐过一条长街,是一片住宅区。

  住宅区附近的林荫道上,有条小吃街,肉夹馍的香味飘的老远。

  有一两个人经过时,馋得走不动路,后面的人发现了,拽住胳膊给拉走了。

  一大帮同学走在灯火通明的街道,又聊天又追打的,笑声传得老远。

  戴维个子高,一米八,身材比较壮,是怕热体质。

  刚才不知道跟谁跑了一路,汗还挂在额头上,他把外套脱了,挽手臂上。

  戴维挤到沈熠身边,用胳膊推他:“你保研的事,是不是定了?”

  沈熠:“还没有,不过快了。”

  戴维点了点头:“你简历那么优秀,没问题的。”

  他们当中大多数人已经大四了,都开始准备论文答辩,烦恼着将来如何找工作。

  只等时间一到,各奔东西。

  这顿临时拼凑的自助餐,忽然多了另一层含义。

  本来只打算简单地吃吃喝喝,到自助餐厅里后,有人就喊:“来点酒,不醉不归!”

  只用了五秒,这条建议得到大家的一致通过。

  这家开在学校附近的自助餐厅,西餐中餐,烧烤煎炸,什么菜品都有。

  一群人呼啦一下,散得干净,都跑去端吃的去了。

  来这里的学生居多,都是一群饿昏的狼。

  在这家自助餐拿菜需要实力,没有战略性头脑,强健的体魄,凶狠的气势,根本抢不到稀有菜品。

  像沈熠这种,看着斯斯文文,战斗力几乎为零的,被众人留下来看桌子和包包。

  不一会,同学和服务生一起进包厢,把啤酒和菜全端上桌。

  吴昊从北方来的,人长得膀大腰圆,平时说话做事,总要把那种豪气发挥得十足十。

  吴昊把一箱啤酒全开了盖:“我们那边都不喝啤酒,那玩意儿跟自来水儿一样。今天是陪客,才喝这个。一人一瓶,就这点量,谁少喝一点,我就跟谁过不去!”

  戴维把袖子撸高,在桌子上用力一拍:“你少放狗屁,上回喝啤酒喝吐了的人是谁!”

  吴昊喊起来:“那是过去!大爷我今非昔比!”

  戴维的性格,最见不得别人在他面前装/逼/,当即要去拿白酒:“你别横,咱俩喝白的,厉不厉害,咱俩喝一喝就知道。”

  他们在这有鼻子有眼地较真,现场一下炸起来。

  喜欢看热闹的,撒着欢儿跑去拿白酒。

  沈熠面前放了一瓶啤酒。

  他酒量浅,不太能喝,寻常节假日都不怎么沾酒。

  但这个场合,就算不能喝,他怎么都会凑一凑热闹。

  一瓶啤酒的量,还是超出他的水平。

  沈熠好不容易喝到底了,看东西有些犯晕。

  旁边的程宇光又给他端上一瓶,低声对他说:“女孩都两瓶!”

  沈熠:“……”

  沈熠往对面扫过去。

  现场有几个女同学,是从西北来的,酒量是真彪悍,平常喝酒,起手就是白酒。

  啤酒这点量,在她们眼里完全不够看。

  平时看着文静秀气的女同学,一揭酒瓶盖,喝酒喝得英姿飒爽,太唬人了。

  但这跟他没关系啊!

  沈熠摇头:“不了,再喝我就醉了。”

  程宇光看眼对面的女生,凑近沈熠,怏怏恳求:“再喝一瓶吧,就算陪我喝,我不喜欢酒的味道,快喝吐了。”

  沈熠看明白了。

  程宇光暗恋对面的宋易遥,只要她在,程宇光不自觉地想展现一下自己,好挣点印象分。

  其实沈熠觉得,程宇光喜欢宋易遥,有些奇怪。

  那姑娘身高一米八三,程宇光的个头,只到她肩膀。

  宋易遥个性豪爽,是女子篮球队队长,会开重型机车。

  程宇光长得白白净净,像文弱书生,平时篮球足球都不会碰。

  两人天差地别。

  不过,喜欢这种事,向来是没道理的。

  沈熠拍拍他肩膀,舍命陪君子道:“行。”

  两只菜鸟互相激励打气,一杯接着一杯喝。

  一瓶再次见了底。

  “我喝不动了,我要去厕所!”程宇光眼睛都失去光彩了,颤颤巍巍扶着桌子站起来,兔子似的跑走了。

  酒喝多了,沈熠深沉地坐在原地,他现在头昏脑胀,太阳穴直跳。

  那边的闹剧暂时落下帷幕,戴维手里提着半瓶白酒,东倒西歪地过来了:“以我们俩的关系,怎么说也要干一杯。”

  沈熠眉梢抽抽,闭了闭眼:“好的,爸爸马上和你断绝父子关系。”

  戴维喝酒上脸,耳朵脸脖子全红成一片,这会儿满身酒气,呜呜地假哭:“你要和我断绝关系?哥哥伤心了。”

  沈熠一拍桌子:“我比你大两个月,我才是哥哥!”

  戴维竖起指头,晃了晃:“我心理年龄比你大,我是哥哥!”

  戴维忍不住抱怨:“你跟那个娘娘腔喝酒都不跟我喝。”

  沈熠生气了:“我平时怎么教育你的,别说程宇光是娘娘腔!”

  戴维无语:“男人长他那样,就是娘娘腔啊,一点都不吸引人。”

  这句话炸了场子。

  有的人反对,有的人就支持。

  “什么男人不男人啊,好土啊,现在审美主流是男娘好吗?”

  “要加猫耳!”

  “不要趁机混入你的XP!”

  “我不同意,我要死守传统男子气概审美之门!男人绝不能长得白!”

  “因为你长得黑吧!”

  “要死!你人身攻击我!出来决一死战!”

  “男人长得好不好,重要的是脸!皮肤颜色根本不重要。”

  “光脸肯定不行啊,还要有别的标准啊!不然闲扯什么!”

  左巧荷是个长发及腰的理性女,平常说话喜欢引经据典,她把头发挽在耳后:“前段时间,我看了篇两xing相关的论文,刚好是说这个的。”

  此话一出,满场安静,都去看她。

  左巧荷推了推眼镜,严谨道:“文章考证了一系列数据,结论指出,男性的xing/吸/引/力,与他们强大的生存能力、充沛旺盛的精力,呈正相关。如果一个男人具备上述特质,即使是男娘,也很吸引人。”

  “哎?这倒是一个角度。”

  “现代社会怎么考察生存能力?野外探险吗?”

  这种话题,对男女都有吸引力。

  但被大家聊起来,七嘴八舌争论个没完,话题越聊越偏。

  沈熠回想一下,在他认识的人里,最符合这以上这些特质的人,就是顾惜?

  他好像都具备。……等等!

  他会联想到这个人,真的很奇怪!

  好邪恶的知识点,快从他脑子里圆润地滚出去!

  沈熠有点饿了,他吃了几块蛋糕,喝着啤酒混饮料的未知物。

  因为这会儿他都分不清啤酒和饮料的区别了,一杯杯喝下去,早就头重脚轻,浑身发飘。

  卫衣兜里的手机响了。

  沈熠摸了三四次,才摸出来。

  顾惜发来一张照片,给他展示他的晚餐,一盘绿咖喱,旁边还有宽大的芭蕉叶作为装饰。

  但是,沈熠眼睛快看不清楚了。

  他模模糊糊辨认出“顾惜”两个字,又见下面的图片,一张大餐盘盛着绿绿的糊糊,装在一堆菜叶子里。

  沈熠神奇的脑回路转了半天,忽然痛心疾首。

  他想,顾惜在异国没日没夜地打工就算了,怎么吃的这么差!

  听了顾惜那么多辛酸过往,积攒到这里,沈熠终于绷不住了。

  他眯着眼睛,找了半天找到语音键,用力按住:“你不要吃草!!!我给你买肉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