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之引狼入室 第76章

作者:陈鲜 标签: 豪门世家 情有独钟 欢喜冤家 甜文 HE 近代现代

  想起那个绮丽的梦境很有些脸红,伸手一探,得,赶紧回家洗澡。他把那条大叉的象腿移到一边,掀开身上的线毯,横七竖八的人里头就他身上盖了点东西。

  把线毯盖另一位醉汉身上,他起身出了东厢房。

  他生物钟醒得早,晨光微€€,院子里只有扫撒的仆从,放下条帚向他行礼。

  刚走出院门,一辆小汽车疾驰而来,赵武推开车门急匆匆的跑下来,“大少爷,大少爷?”上上下下扫视着他,一脸愧疚担忧。

  方绍伦莫名其妙,“怎么了?是谁让你来接我吗?”

  赵武看他面色和状态,不像有事发生,悬着的心放回肚子里。“我昨晚也喝醉了,怕您没人使唤。”他觉得那杯酒不对劲,但也没什么证据。

  大少爷和袁家公子的交情他是清楚的,连他家三爷都不容置喙,何况他?见方绍伦没什么异样,也就闭嘴不言。

  方绍伦回到府里先泡澡,坐在浴桶里晃动着脖颈,只觉得全身酸软不堪。水面飘着些浑浊,但联想到那个梦境,也不以为意。

  不得不承认,张三一走这么久,他着实有些想他了。想他坚实的臂膀,想他用心的伺候,想那舒适愉悦的感觉。

  哪哪都想。

  也不知道坐这么久的船,晕船的毛病克服了没有?

  还有一个关文珏跟着去了,要是晕翻了,让人家趁机占了便宜怎么办?

  外国菜他十有八九是吃不惯的,想来要饿瘦几斤……饿瘦点也好,某些时刻,他实在太重了些……

  他突然意识到,这些惦念似乎有向袁闵礼说的那套“爱情理论”靠拢的趋势?赶紧刹住念头,撸了把面庞上的水珠,从浴桶中站起身。

  无意间一瞥,腿根处那块红痣又是鲜红无比,略带肿意。不过看看另一条腿的膝盖处被压得青了一块,那点冒头的疑虑也就烟消云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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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得回一趟,自然要到西岷大学走走。

  不过半年时间,校园内的景象与他第一次来看到的凄凄惨惨戚戚已经很是不同了。又多建了一栋校舍,运动场刮了水泥地面,几个男学生在那里打篮球。

  方绍伦问了问教师宿舍怎么走,径直穿过运动场,顺着后门的楼梯上了二楼。刚要拐弯就听到赵书翰和董毓菁的笑语,女子的笑声银铃般抛洒在夏日的暖阳里。

  她用柔和的嗓音说道,“……你难道没听过这一句?‘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徐大才子别的也就罢了,这句说到了我心坎上。”

  “那……你访到了吗?”赵书翰语声讷讷,隐有期待之意。

  “傻子……”似乎是董毓菁戳了他脑门一指头,赵书翰“哎哟”一声。

  再听下去可就不礼貌了,方绍伦咳嗽一声,从转角走出来。

  “哎呀,方兄。”赵书翰丢下工具,沾满泥土的手上来握住他手掌,“你什么时候来的?”

  方绍伦笑笑,“某人说‘得之我幸’的时候。”

  董毓菁红了脸庞,一扭身,进房间泡茶去了。

  “怪道说‘一个女子的脸红胜过一大段对白’。”方绍伦握着赵书翰手掌摇了摇,“恭喜赵兄了。”

  赵书翰搔着后脑勺,“嘿嘿”的笑,仍跟之前一样不善言辞。

  但走廊的阳台上摆了一溜花盆,大抵是怕风吹落,每一个都细心的用铁丝捆绑好。花盆的旁侧缠着一根水管,按距离开有小孔,阳台附带的水池上有一个小小手柄,大概按开就能自动浇水。

  这一看就出自工科生的手笔。不善言辞的男子将爱意藏在行动里。

  方绍伦又一次嗅到了爱情的气息。

  午餐当然是陷入爱情的情侣请名义上的单身汉吃饭,还要加上一个董鸣宇,他家小一直在理城没有过来,是实际上的单身汉。

  董鸣宇提议到长柳书寓吃饭。

  方绍伦自从知道张定坤和柳宁的关系,很有些羞于见柳宁,看她那次在包厢的言谈举止,大概是知道点首尾的。

  但董鸣宇极力推荐,又说长柳书寓新换了厨子,做得一手鲁菜,一定要请他去尝尝,过分推脱倒显得有鬼了。

  他只得开了车,载着众人上长柳书寓来。

  柳宁十分热情,态度恳切的请他品尝家乡风味,席间又多次敬酒。方绍伦昨天才喝了个酩酊大醉,今日不敢贪杯。

  他清醒旁观,便隐约察觉到董鸣宇与柳宁似乎关系匪浅?两人言谈之间,总不时插入一些别人听不懂的言语,面上的笑容也十分真切。

  方绍伦皱起眉头,虽然董兄的家小在理城,但是实打实的有妇之夫。张定坤一个妹妹灵波要嫁入方家当姨太太,难道这个妹妹也要步此后尘给人作小?

  他虽然是姨娘生养的,却不是很赞成这种作派。他记得很小的时候,二姨娘的泪眼,终日不展的愁眉,在对上正室及正室的子女时一再的退让。

  她把所有委屈都咽下,偶尔伤感的握着他的手,“绍伦啊,多亏你是个男儿,这辈子能少受些罪。”

  等他渐渐长大,愈发觉得这世道对女子确实不算公平,男人但凡有些权势或钱财,三妻四妾是常态。他巡逻在沪城的大街小巷,倚门卖笑的女子,风情的背后总难掩哀色。

  张三远游,他觉得自己很有义务帮他规劝几句。于是等散席,他便落到最后,柳宁看出他有话要说,也放缓了脚步。

  “呃……柳宁,”方绍伦低声道,“董兄学富五车,才高八斗,又气宇轩昂,委实是杰出男儿,但是……他家小在理城,这个你知道吧?”

  如何把意思表达清楚又不伤人脸面,对方绍伦来说颇有难度。

  好在柳宁是个聪慧的姑娘,闻弦歌而知雅意,笑道,“谢谢大少爷关心。你放心,我与董校长是知己,是……同志。”

  她说出这个称呼,小心窥探方绍伦脸上的神色。

  在赴东瀛的邮轮上,张定坤给他解说过柳宁的另一重身份,他虽然留洋海外,但对国内的局势还是有所了解的。只是对这个称呼背后的含义还不甚清楚。

  柳宁观他神情,松了口气,笑道,“大少爷可以确信,我与董校长绝无苟且关系。”秀美的面庞上闪过一丝坚决,“我心有所向,个人问题早置之度外。”

  人生在世,不是只有爱情值得追寻。

  她不追爱,但也不会对她哥痴恋大少爷的行为嗤之以鼻。各人有各人的缘法。

  看着方绍伦潇洒的身姿和面庞上关切的神情,她倒有些理解她哥为什么这么牵肠挂肚、难分难舍了,对美好事物的追寻是人的本能。

  她翘起嘴角,反过来调侃他,“大少爷,我能不能换个称呼?比如……”看红晕漫上方绍伦耳廓,她忍不住“咯咯”的笑起来。大少爷不光模样一等一的好,这性情也是没得挑,担忧她的时候一脸假装的老成,提起自身的私事立刻暴露出腼腆可爱的本性。

  “叫嫂子大少爷要骂我了,要不也叫声哥哥?”她拖长了腔调,“绍伦哥~哥~~”

  方绍伦落荒而逃。

第69章

  方绍伦回沪城的前一晚,袁闵礼捧着个木盒来找他。盒盖掀开,金光闪闪,里头不止有七条黄鱼,另有一块翡翠玉佩,十分眼熟,是袁闵礼从小就挂在脖子上的。

  “这是还你的。”他指指黄鱼,又托起玉佩,“这是送你的。”

  方绍伦把盖子合上,推回去,笑道,“你看礼簿没有?我可没有上人情啊。当初给你的时候就打算好了,就当你新婚的贺礼。”

  他眉眼含笑,对他没有半分隔阂之意。显然对那一晚的事情一无所知,否则绝装不出这样自然的神情来。

  袁闵礼来之前,原本满怀忐忑,如今见他毫无异色,本该要放下来的心却又扭曲起来,说不清道不明的酸涩滋味从心底翻涌而起。

  耳鬓厮磨间,他听到他低语的呢喃,“你回来了……”

  以为是那个远渡重洋的人吧,才会亲热的挽他脖颈,与他唇舌交缠;才会情动的呻吟,放松的低喘。

  那一晚,他没有与新婚的妻子圆房,在龙凤烛畔枯坐到天亮。

  有的人、有的情感,你不去碰触,信心满满以为自己可以轻松抵御。可只要伸手,便溃不成军。

  满屋醉倒的人里,他像一块掉落在污泥中的玉璧,令人克制不住的拾取。

  当袁闵礼吻住那张柔软的唇,在勾缠搅扰间,三分的醉意绵延到十分。

  理智与自持不翼而飞。脑海里只剩一个念头:为什么?为什么到今天才这样做?他明明在他心里那么多年了……

  小时候他们是最好的玩伴,比跟任何人都好。已经忘记情感的变质是在哪一个瞬间,也许是十多岁的时候他从树上掉下来,方绍伦伸手接住了他,跟他一块摔倒在地上,胳膊都摔折了还爬起来问他有没有事?

  也许是同在沪城求学,球场上挥汗如雨,他毫不避讳的在他面前脱了上衣,平日掩藏在衣服下的流畅曲线和白皙肤色呈现在眼前,令他清晰地感受到了心底的悸动。

  也许是兄长去世的那个雨夜,他骑着马冒雨跑到他家里,扶着他的肩膀:“闵礼,你想哭就哭吧,但哭完得振作起来,你娘和嫂子侄儿都还指望着你。”

  兄长临终的遗言令他一夜长大,却没有因此与他产生隔阂。他分得清他与方家的区别。方家为了在西南称雄,假意驰援却间接害死了他大哥,这笔债他迟早会讨回来。

  但方绍伦却始终在他的心底温暖着他、抚慰着他。他的忍耐不仅仅是为了积蓄力量,更有着不愿意与他反目成仇的犹疑。

  其实当初在沪城求学,同住一间宿舍,他们有过多少个同榻而眠的夜晚啊,如今回想都惊讶于自己竟然能克制得住,没有半点逾越的举动。

  如果当初勇敢一点、大胆一点……像那夜一般将他拥紧,肆无忌惮的倾诉心意,是否今天与他暗渡陈仓的就是自己?

  他那时实在是懦弱,明明骑着脚踏车与他飞驰在大街小巷,比陪女同学逛公园、看电影更开心,却惟恐被看穿,假装陷入了热恋里。

  的确是错过了许许多多的机会。

  他看着方绍伦诚挚的笑脸和推过来的木盒,突然意识到,这也许是他最后的机会了。

  其实方绍伦从小到大,都对他极好,远远比对张三好。流民出身的张三都能凭着死缠烂打得偿所愿……

  袁闵礼在那一瞬间产生了攥住他双手一吐为快的冲动。

  门上却传来了“笃笃”的敲门声,赵武的声音传来,“大少爷,火车票订好了,我给您收拾行李吧?”

  “用不着,我自己弄。”方绍伦皱了下眉头,这赵武也太老实了些,将张三的话奉为圭臬,见天在他跟前晃悠。

  他转头见袁闵礼手上仍擎着那块玉佩,伸手将他的五指聚拢起来,推回去,“闵礼,这可是你打小就挂身上的,送给我干什么?”

  是啊,这是他爹为他百日特地请玉匠雕琢的,二十多年从未离身。可经过那一夜,他实在想不出什么礼物能表达他的心意。

  方绍伦未经思虑,低头从衣襟里拉出一块玉佩来,“喏,我已经有一块了,你送我我也戴不下。”他脖子上那块是伍爷送的,他对这些饰物不甚用心,偶尔想起来就戴一戴。袁闵礼结婚那天他就没有戴。

  “这谁送的?”

  “伍爷。”

  这话脱口而出,说完才觉得脸红。张三的义父干什么给他送玉佩呢?而且这款式一看便知道是一对中间的一块。

  袁闵礼看着那块垂悬在他脖颈间的翠碧,盯着他俊秀泛红的面庞,“绍伦,你……你当真跟张三……”

  虽然心里有数,他却仍不死心,盼望着那张亲吻过的唇瓣能吐出一个否定的答案。

  方绍伦没打算一直瞒着他,他跟袁闵礼总角相交,向来没有秘密,只是觉得这事知道的人越多,就越有暴露的危险。

  但他失言在先,聪慧细致如闵礼,自然也猜到了,上次外宿也是他帮忙遮掩,委实没有再隐瞒的必要,略显尴尬的点点头,又叮嘱道,“这事你可千万别跟别人说,尤其我爹……唉,”他叹着气,“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爹见天跟我扯婚事,我想在家多呆两天也不能够了。”

  “他到底有什么好……”袁闵礼喃喃道,“你心甘情愿跟他好?”

  方绍伦没有察觉他言语中的异样,兀自皱眉烦恼,“他好个屁啊好!死皮赖脸的,我是拿他没办法……”

  这话其实是遮掩那份难堪,也稍稍带了点虚荣心作祟。但听在别有用心的人耳朵里,含义大不相同。

  袁闵礼本就跃跃欲试,听到这番言语,终于鼓起勇气,一把攥住方绍伦手掌,“绍伦,绍伦,”他的神情孤注一掷里带着憧憬,“你不要再跟张三好了,绍伦,”他紧紧握着他双手,“我,我爱你。”

  什……什么?

  方绍伦瞪大了眼睛,不由自主的后退了一步,“你说什么?闵礼?”他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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