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下那束高岭之花 摘下那束高岭之花 第40章
作者:妙机
萧谦行听见朝术的话, 面色明显一怔:“萧子宴竟放心把名目繁多的事务交给你?”
朝术吃惊:“你不知道?”
“其实我也疑惑, 他对我太过于放心了。”朝术先前还未仔细深思这个问题, 现在细想, 眉头就拢成了小山, 还下意识咬上了自己的指尖。
萧谦行怕他失控咬伤自己,就将朝术葱白的手指从他嘴里拔.出, 用温凉的手指轻轻抚平他眉间的不安,哄道:“在他人眼中我已经是个死人了,如今朝堂看似只剩他那一脉势大,志骄意满下,他就什么也不放在眼里, 认为你只能依附他们,胆大狂妄也是人之常情,不必过于忧虑。”
话是这么说, 朝术却不敢彻底对萧子宴放下心来,只能将对他的警惕默默提升一个档次。
他走神时间太长,没注意萧谦行暗色的眼神落在他晶亮的手指上, 等回过神时, 就感觉温热濡湿的软物舔.舐着他的手指。
朝术像是触电一般收回手, 耳根子俨然是涨红的模样。
他磕磕绊绊着:“下回用手帕擦便是了, 不、不必用嘴。”
话音一落,朝术又觉得懊恼得不行,他这样子瞧上去也太纯情丢人了些,半点都不像是身为一个囚禁他人的变.态应有之相。
可那放浪形骸的性子也绝非一朝一夕之间就能养成的,朝术叹着气,眼神乱瞟间,忽然发现桌案上摆了一株尽态极妍的小花,品种他认不出,只见红润的花瓣娇艳欲滴,露珠正从纹路上摇摇欲坠地滚落。
原本惊慌失措的心情骤然平静下来,朝术也不急着寻那解决之道,他探出手轻轻碰了一下柔软的花蕊,抬眸好奇地问:“你竟是开始修身养性了,这是何时养的?”
嫩黄的花蕊被他轻轻触碰一下,就软软地晃了晃,还有些细细碎碎的花粉沾在指尖,轻轻一抹就消失了。
“闲来无事,也只能养些花看看书打发时间。”萧谦行说着话的时候眸光紧紧盯着朝术,虽然他面上没有丝毫怨念的情绪,语气也稀松平常。
但朝术听了还是打了一个寒颤,后宫女子为何那么多养花种草养小宠的,还不是大多无事可做,只好靠着这些小玩意儿来消磨无望的时光。
甚至还有专门讲红豆绿豆混在一起,再挑拣分类出来。
朝术哑口无言,自知自己问错了事,便说了些甜言蜜语来哄萧谦行,又稀里糊涂地承诺日后不管再忙都会抽出些时间来看他后,萧谦行的神色好看不少。
“朝公公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看我,想来也不是突然念起了偏殿还有我这个人,而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吧。”萧谦行忽然意味不明地说,朝术顿了一下。
还真让他给猜中了。
朝术在心中幽幽叹了口气:“果真什么都瞒不过你。”
有求于人时,他就变得特别温柔小意,还特地钻进了萧谦行的怀中,任由对方把他头顶的玄色乌纱巧士冠摘下,然后摸摸他的脑袋。
朝术的乌发顺滑又柔软,好似上好的绸缎,从手中滑过时,带来一阵清清凉凉,萧谦行终归是爱不释手的。
濡湿的吻贴在他的眼皮上,萧谦行轻柔地说:“怎么还欲言又止了,是何事难到了我们聪慧的朝公公?”
朝术顿了顿,干脆就将所有的事和盘托出,他说完之后还注意去看萧谦行的脸色,只能说不愧是被培养为储君的男人,即便是谈及迫害他至此的生父都神色莫辨,仿佛遇见什么事都波澜不惊,不能让他心潮起伏。
但他其实见过对方情绪剧烈波动时的模样,面颊好似天边染的红潮,一颦一笑都能在人心间留下难以不平的涟漪。
朝术的心颤得厉害,那是难以言明的滋味,他摸着心脏,不敢再往下深想。
把所有事情都交代清楚后,他就仰着脑袋在萧谦行的嘴唇上咬了一口,用放柔了的语气说:“玄序,教我。”
萧谦行跟他咬耳朵:“朝公公难得来一次,便是只同玄序谈公务吗,真是好生冷漠。”
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睛微微弯着,瞳孔中却不带多少笑意。
光风霁月的面容依然冷冷淡淡,仿佛见不到他的多少情绪变化。
朝术却能看见他漆黑的眸子里染着浓烈燃烧的火,他以为对方是恼怒至此的。
萧谦行怎么说也曾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受无数人敬重的储君,现如今却只能龟缩在这一方小小的偏殿,等待他的垂怜。
他趁人之危后还不会每日来看对方,一来就是为了一己之私,萧谦行大动肝火也属实正常。
朝术撑着萧谦行的腰,伏在对方身上,睁着明亮的眸子看他,语气是连他自己听了都要吓一跳的轻柔似水:
“那我替你咬行不行。”
朝术不清楚萧谦行的真实想法,他也只能通过表情来观察对方乐不乐意,现在看来,并非是自己一厢情愿。
他松了口气,抿了一下自己殷红的唇瓣,慢吞吞地替萧谦行解开白金腰带,之后便低下了头。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朝术的发丝变得凌乱,就连鼻尖都冒出了细密的汗珠,最后在萧谦行的闷哼声中结束。
手帕和放凉的清水摆在桌案上,萧谦行拿着柔软的手帕去擦他红肿的唇瓣,用手借着,声音暗哑,“吐出来。”
朝术没吭声,只乖乖地盯着他看,然后伸出了艳红的舌尖,除了一些透明涎水和几根浊白,什么也没有。
当□□术很晚才跟萧谦行谈上正事,不过好歹是达成了他想要的目的,也不枉费自己那么努力。
既玷污了自己的白月光,又让对方欢喜到了。
他近些日子出宫的次数不少,还专门研究不少被那些老古板骂上不得台面的书,多是偷偷在书肆卖的,价格高昂,寻常人都买不起,也只能供公子哥和纨绔子寻欢作乐用。
幸而那些书也勉勉强强对得起它的价格,不但文笔老辣细致,玩法叫人眼前一亮,还画着精美的配图,精细入微程度让他这个实际体验过的人都甘拜下风。
其中有不少的有趣的姿势和玩法,朝术准备一一在萧谦行身上尝试,他知晓,即便太子再如何高岭之花不近人情,但他始终是身体正常的男人,有需求有欲.望也正常。
那些露骨艳.俗的书也来的恰到好处。
朝术打着哈欠,强打起精神来听萧谦行分析。
“你不必过于惊慌,世家大族已不像前朝那般势力强大,盘根错节,他们是不敢在明面上同皇族作对的。”
“此事与土地无关,不会撼动那些人的根本利益。你只需要先抓几个典型,敲山震虎,杀鸡儆猴,剩下的人也只会夹着尾巴做人,不必忧心。”
萧谦行抽丝剥茧给他讲着,甚至比那学堂的夫子讲得都要无微不至、鞭辟入里,朝术听完好生欢喜,若是让萧谦行去讲授学识,他必然是最受学子欢迎的夫子,便是谁都不能及。
他逐渐听入了迷,眼睛弯着,等萧谦行说完,就抓着对方的手说:“你讲得真好,就是我一个初通政务的人也能听懂。玄序,你真是才华横溢,我不如你。”
萧谦行支着下巴:“若是你真的无甚优点,当初我也不会留你在身边了。朝术,莫要看轻自己。”
这是太子第一次认真跟他说这样的话,朝术的心根本不受自己的控制,像是装了一只顽劣的小鹿,发了疯似的跳动。
他先前一直刻意回避着一个问题,现在却不得不正视,于是小心翼翼地问出口:“玄序,你、你为什么没有离开呢?我不信你没有那个能力。”
朝术在渴求一个答案,一个连他自己都不清楚对错或者正确方向的答案。
偏殿的光线向来是昏暗的,今日又是一根红烛摆在床头处,只照出一团朦朦胧胧的光影,昏暗,暧.昧。
抬头是朝术葳蕤迷顿的模样,好似一句不轻不重的言语就能将他挫伤,漆黑的眼珠再也无法明亮起来。
萧谦行直视他的目光,少有的语重心长:“朝术,你要记得,多数人的行予讠予讠为举止都并非由无能为力可以解释的,而是由本身的想法来操纵。”
他的语气很温柔,简直就像是随时织出一张猎网的蜘蛛,下一秒就能黏住猎物,让它们都乖乖落网。
朝术是最容易受到蛊惑而被捕捉的猎物,他分明并不是很懂,萧谦行的意思是他想留下来吗。
可是为什么?难不成真是对方喜欢……
不可能。
他冷酷地否认这一答案,想必是留在这里有更多的好处吧。
朝术早前就想过了,他是不介意被利用,他抓着自己的精神依靠,萧谦行能借助他翻身,他们各取所需。
于是不等对方继续,他就攥着萧谦行的手指,喜笑颜开地说:“我明白了。反正你会让我满意的,我也会让你快乐的。玄序,你跟着我,我不会亏待你的。”
他有这个自信和能力。
“待此事一结束,倘若我还活着,便带你出宫。”
“好。”
作者有话要说:
写到最后怎么那么像是立flag,幸好我是甜文作者(骄傲挺胸
第44章
朝术要不是得乔装打扮去调查世家大族或达官贵人私底下藏匿人口一事, 哪怕是带萧谦行出宫一回也无碍。
但他不信任皇帝,总觉得老皇帝周身全是他人安插过来的探子,已经被钻营得同那筛子没什么两样了。
那岂不是他多半刚踏出宫门就被人盯着了, 朝术心知自己又非全程都能甩掉那些眼线,自然得小心谨慎, 万万不可泄露了萧谦行的踪迹。
他是一点风险都不敢冒。
心里惦记着此事, 换身衣裳的速度却是一点儿不慢。
今日朝术穿得较为明艳清丽, 头顶白玉银冠, 是一身湖蓝色的短领窄袖衫, 金银线绣滚边祥云纹, 用的是那尽显贵气的绫罗绸缎。
腰上束着镶玉金腰带, 登云纹的白鹿皮靴便利他行动,过于金贵的穿着, 又让他不似寻常人家。
对着面前摆放的明镜眨眨眼,镜子里靡颜腻理的小公子也用惊艳的狐狸眼扇扇眼睫,眼波流转间尽是惑人之色。
不行,瞧着就是聪明过头的妖艳贱货,这般怎么装那无知天真的有钱人家少爷, 必须得将眼中的厉色褪去,再将那狠戾的气势收敛。
迟缓半拍,再给眼睛里掐出水雾来, 果真有了那些懵懂莽撞的小公子模样,这样去那些世家大族周围也不容易被怀疑警惕了。
朝术心知自己这张脸过于出色,但那在这之前他一直在深宫里头为四皇子做事, 真要出去置办东西也不是这样夺人眼球的装束, 能认得他的人恐怕也没几个。
他讥诮想着, 今日他的所有举动多半会触犯了某些官宦利益, 哪怕是帮了一些平民也不见得会有多少人记得自己的好,不过他不在乎。
一切不过是他登天途的踏脚石而已。
杜如兰作下的孽朝术也都一笔一划地给他记着呢,他将那些计谋都照单全收可不是任人挨打出气的,他绝不会忍气吞声。
这些仇他会在之后一一报复回去,他就是这样眦睚必报的小人做派。
其实一般有仇朝术都不会留着过夜,全是当场就报,看着他们那些高傲不可一世的贵公子脸上露出不可置信的表情,他会更加愉悦。
不过昨天显然是萧谦行那边更重要,朝术也只能先将报复这人的心思先放一放,转头就给杜如兰等人准备一个“惊喜”。
天刚露出鱼肚白,远处黛山显出墨晕染过的痕迹,飞鸟至天边盘旋而过,悄无声息地从行人面前飞走。
朝术悄无声息地出了宫门。
偌大的皇宫也并非只有一处可以进出宫的地方,不过也只有靠近京城中心那处更受人重视而已,其他宫门口让人忽视得居多。
身体残缺之后,他其实也不大爱出宫了。
只听旁人谈及黄沙满天的大漠,细雨蒙蒙的江南,脑子里也只有一个大概的印象,至于具体的再多模样,那就没有了。
他心里头也说不出自己是不是想离去,只知道他没什么机会,也没什么能力去那么远的地方了。
朝术回头又望了一眼森严巍峨,如同巨兽一般矗立的紫禁城,觉得身上好似有一条看不见摸不着的锁链,将他同这深宫死死锁在一起,哪怕是最后成了白骨,也只能替这御花园沤肥。
……
如果上天能给朝术一次重来的机会,他一定不会选这条道走,和那裴照檐狭路相逢。
他要去的是赵家的庄子,远在京郊地区,就连坐上马车都要用几个时辰,谁成想就是这么倒霉,马车车轮陷进前两天春雨后泥泞的烂路中,他身为刁蛮的小少爷,自然不可能善罢甘休。
当然,如果他能知道自己高声厉斥车夫的话会被裴照檐听见,他一定会乖乖闭嘴,只横眉竖目表达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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