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貌美小夫郎 我那貌美小夫郎 第77章

作者:千畅 标签: 布衣生活 情有独钟 种田文 甜文 古代架空

  林以默放下木盖,筷子搁置在一旁的碗上。

  “阿娘,我去帮郎君杀鱼。”

  王阿娘都没来得及喊住林以默,就见他一溜烟跑到前院的井边,同王商栋一块蹲着。

  鱼鳞已经刮掉了,王商栋在鱼腹部竖着切了道口子,掏出了里头的内脏,鱼鳃也给取了清洗干净,又沿着鱼背切开鲈鱼的两侧。

  转头看到了小夫郎蹲在他旁边:“不是在做焖面吗,怎么过来了。”

  林以默扬声说:“我帮你一起弄嘛。焖面都快做好了,阿娘她收尾。”

  说完,他还拿过了郎君杀好的鲈鱼,顺着切好的鲈鱼两侧,放入了一小勺粗盐、半勺黄酒,均匀的涂抹到鲈鱼每一处,给鱼肉入味、去腥。

  王商栋去了菜园子角落,一排排大葱长势喜人,很是旺盛。他拔了几根长得最高的大葱,切掉了葱根,洗净扎成了一团。

  水烧得滚烫,林以默提着杀好的鲈鱼,放到木笼上蒸,姜片和大葱都塞到了鲈鱼肚里。

  灶房里,王阿娘将辣椒、生姜切成了丝,开始调制做清蒸鱼的料汁。

  酒楼做的清蒸鱼与王阿娘做的别无二致,唯独味道比王阿娘差一些,最主要的原因在于料汁调制。

  其实清蒸鱼的料汁并不难调制,唯一的区别是在用料和用量方面。

  林以默眼睛亮亮的,盯着王阿娘如何做,就差没把眼睛贴在王阿娘手上看了。

  王阿娘拿了一个大碗,往里倒了两勺酱油,加了一勺黄酒、半勺粗盐和香油,一点酸醋汁跟草尔子,最后加了一把晒干后剁成碎末的辣椒,用筷子搅拌均匀。

  淡淡的鱼香味传出来。

  林以默赶紧去掀开,鲈鱼已经蒸熟了,他用筷子将鱼腹里的大葱、姜片全夹出来,连带着蒸鱼多出来的水一起倒掉。

  调好的料汁淋在蒸好的鲈鱼身上,先前切好的姜丝辣椒丝也撒在上头。

  王阿娘起锅烧油,一勺猪油烧得滚烫,浇在一整条鲈鱼身上,滋滋的声音冒出,伴随着喷香的鱼香,勾人的料香扑鼻。

  最后撒上一把嫩绿的碎葱。

  林以默咽了一下口水,好香,肚子里的馋虫都被勾出来了。

  “大栋,去地里把你爹喊回来吃饭。”

  王阿娘打算再做个猪肉炒酸菜,好下饭。

  “阿娘,我也去。”

  没等王阿娘应声,林以默已经拉着郎君出了灶房,嘴里直嚷:“阿娘,我们很快回来。”

  王阿娘望着两人离去的背影,无奈的摇头。

  中午的饭做得丰盛,尤其是那道清蒸鱼,最先见了底,甚至连汤汁都没有放过,全给王阿爹和王商栋用馒头沾完了吃。

  吃完了午饭,两人在收拾碗筷,林以默推着郎君回房。

  “哎呀,我来洗碗。你去午睡呀。”

  林以默忧心郎君午觉都不能睡够,又起来骑马去镇上做活了。

  王商栋手中的动作没停,稳声说:“我洗完就去镇上,不午睡。酒楼午时最忙,这会儿来吃饭的人最多,我得去搭把手。”

  转而又说:“我来洗。你去睡觉,都忙一上午了,还不累。”

  林以默颇为哀怨的望着郎君,哪有郎君这般,铁打的身子也扛不住的呀。他知郎君身强体壮的,可今日风寒才好呢!

  感受到小夫郎的视线,王商栋安抚性的揉了揉小夫郎脑袋,哄道:“等我回来教你识字。”

  林以默手搭在郎君结实的胳臂上,轻声应道:“好,那你早点回来。”

  “嗯。”

  等林以默午时醒来,已是未时,离郎君回来大约还有一个时辰。

  王阿娘去了王夫郎家,王阿爹则是提了一壶酒和一袋盐炒的花生,找村头那几个中年汉子喝酒了。因此家里就剩林以默一人,他闲着无事,打算继续绣手帕。

  家里没针线,王阿娘不会绣,更不会特意去折腾这些玩意。

  从林二房运粮食回来那日,他原本是打算在上河村找卖货郎买一些绣线之类的,结果出了意外把铜钱给了出去。不过郎君回家之后又给了他一两银子,还等到卖货郎挑着两担木筐来柳树村,陪他去买了绣布、针线这些。

  木衣柜最里头,放了一个木匣子,林以默拿了出来,打开。

  木匣很大,装的东西不少,除开爹爹和阿姆留给他的小玩意,剩余的便是三婶给他送的香囊、玉镯子这些,还有一张宣纸。

  林以默不认识别的字,自打上回弟弟教他写了郎君的名字,他就将郎君的名字刻在了脑海里,一笔一画都很清晰。

  这一张宣纸,写满了郎君的名字,林以默举了起来,看了又看,满心欢喜。等看够了,林以默才满足的、小心翼翼的将宣纸给折起来,又放回到原来的位置。

  他拿起了木匣最上头的绣布,上头只绣了一半的图案,隐隐约约可见小溪林间的雏形,细看的话,还能瞧见一抹黄色。

  林以默只绣了一小半,黄色的那部分,他打算是绣一只威猛健壮的大老虎,目前只绣了大老虎的爪子。

  满打满算,约莫年初就能绣好。

  他有意瞒着郎君绣的,因着他想给郎君一个惊喜。绣老虎是因为在他心里,郎君同大老虎一般厉害、勇猛威武。

  打开了木窗,厢房内仍是不甚明亮,还有一点昏暗,不适合绣手帕。

  林以默拿着针线、手帕去堂屋门槛前坐着,他绣活其实一般,比不上镇上那些绣娘,不过算得上不错,至少绣出来的景物是有些灵气的。

  小白在前院追着蝴蝶跑,时不时的蹦起来想扑蝴蝶,它太小一只,蹦起来都没多高,一次都没成功过。

  捉不到蝴蝶,小白又在院子里东跑西晃的,还可劲扒拉地上的一点碎石块,追着碎石块玩。

  林以默时不时的抬头看上小白一眼,见小白没有去菜园子里捣乱,他就低头继续绣手帕。

  小白一开始只黏着林以默,后面熟悉了家中的环境,每个角落都要去钻一下,迈着小脚脚到处乱跑。前几天,小白把前院里的大白菜啃了好几口,就这还不够,还要可劲的去扒拉大白菜,想扯出来。

  最后被王阿爹发现了,捏着小白的后颈提了起来,好好的骂了它一顿。

  说它糟蹋粮食。

  因着有了这件事,都格外注意小白的动向,就怕小白又去菜园子捣乱咬来咬去的。

  可能是因为知道自己犯了错,挨了一顿骂,小白近日安分了不少,都不去菜园子滚一身泥了。

  现在在院子玩累了,摇着尾巴去喝了几口水,四只小腿跑得飞快,在林以默脚边走来走去,时不时用头去蹭林以默的腿,发出呜汪呜汪娇软的叫声。

  林以默正绣到关键的一步——大老虎的眼睛,不想停下来去摸它,因此仍由着小白在他腿边转悠撒娇。

  久久等不到林以默的理睬,小白没有再叫唤了,而是趴在了林以默腿边,尾巴在地上一甩一甩的。

  绣完了眼睛的林以默停了下来,没听到小白的声音,他低头看了一眼,发现小白趴在他脚边睡着了,睡得可香。

  他轻轻的摸了几下小白,继续绣手帕。

  隔着很远,林以默听到了马蹄哒哒的声音,顿时手忙脚乱起来。他慌忙起身跑回了厢房,赶紧翻出木匣子将东西放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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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都没绣多少,怎的郎君就回来了!这一个时辰未免过得也太快了。

  关上了柜门,林以默才放心的吐了一口气,幸好他反应快,郎君不知道他在绣手帕。他是要等绣好后才拿给郎君作惊喜的,可不能提前让郎君发现了。

  林以默一出厢房,迎面碰上了郎君,他心还在为刚才的举动剧烈的跳着。

  王商栋没发现小夫郎的异样,兴致勃勃的提着两个包好的油布袋子,举到小夫郎眼前,爽声道:“看,烧鸡,还是热乎的。”

  “爹娘呢,怎么不在家?他们去哪了,我去喊他们回来,烧鸡趁热吃才香。”

  说着,王商栋想起来,他摸了摸自个儿的钱袋子。

  小夫郎给了他二百文银子,买了两只烧鸡花了一百三十五文,余了六十五文钱。一只烧鸡是七十文,他买了两只,便宜了五文钱。

  林以默数出了十五文铜钱,装回到郎君的钱袋子里,剩下的五十文要上交给他

  “今日的零花钱忘发给你了,多给你五文。”

  王商栋傻笑:“夫郎对我真好。”

  小夫郎真的好疼他,还多给了他五文。

  “阿爹在村头莫家跟人喝酒呢,你去喊阿爹回来吧,我找阿娘回来。”

  王商栋点了点头,先是去了灶房,将油布袋子装着的烧鸡放到蒸笼里,还能保一下温度。

  然后大步往村头去了,林以默跟在郎君后头,也出了门。

  不多时,都回了家。

  王商栋找了两个大碗,打开了油布袋子,把烧鸡装到碗里,霎时浓郁的香味四溢开来。

  烧鸡做法很复杂,王阿娘还没有做过,都是去镇上买现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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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林以默听说过镇上有一家铺子专门是买烧鸡的,特别的好吃,但也特别的贵,一只烧鸡就要小一百文,他还没有吃过。

  王商栋分别撕了两个大大的鸡腿,一个递给了娘,一个递给了小夫郎。

  鸡腿还是带了一点温热,外面的那一层皮泛着焦黄的、色泽鲜艳。光是闻着味道,林以默就忍不住想咬了一口,他这般想着,也这般做了。

  一口下去,肉香溢满,还有浓厚的香料味道。

  林以默又咬了一大口,吃得香喷喷的,鸡肉鲜香嫩滑、软嫩但不透烂,吃多了也不觉得腻歪,只恨不得连骨头一起嚼碎了吞下去。

  骨头当真是酥脆的,王商栋啃着鸡架子,嚼了几块软脆的鸡骨头,一起咽了下去,滋味真的浓郁美味。

  两只烧鸡,转眼间只剩了一个大骨架子和一点肉渣,鸡头鸡屁股没人吃。王商栋收拾了一番,倒进了泔水桶里。

  小白闻着味道跑过来,被香味馋得汪汪汪叫,一直在林以默脚边晃悠。

  想着还不能给小白吃有荤腥的,太油了,小白肠胃还弱着,吃了容易坏肚子,对肠胃也不好。所以林以默去了灶房,舀了一点中午剩下来的瘦肉粥,喂给了小白吃。

  有了东西吃,小白也不再叫唤了,埋头吃得还挺香。

  作者有话说:

  王商栋:夫郎真的好爱我!谁家汉子能我这般待遇,能多得五文零花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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