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公是纨绔 我相公是纨绔 第49章

作者:端瑜 标签: 欢喜冤家 天作之合 种田文 甜文 爽文 古代架空

  然后他从背篓里拿出了一个渔网。

  “这是我之前发现的地方,这里的鱼很多,还有小虾米。”他在守孝的时候经常到深山里偷吃。

  渔网撒下去,捞出来两条大鱼。

  他把渔网和鱼收好,又把一张细网撒下去捞出了很多的小虾米还有一些鱼苗,万明霁把鱼苗放了。

  谢乔玉用手指碰了碰小虾米。

  白白的,看上去很迷你。

  谢乔玉把水壶挂在身上跟着万明霁继续往里面走,他在一处黑色的柴火处面露沉思。

  “深山还有人烟。”

  谢乔玉闻言更是贴近了万明霁几分。

  “不会是野人吧?”

  以前他来深山的时候就没有人烟,这些在深山的人大约是刚来的,但什么人会住在深山里,这里的空气潮湿,深山的危险也多,有老虎和熊之类的凶悍动物。

  谢乔玉指着对面一个猪尾巴:“万明霁有野猪。”

  万明霁眯眼看过去举起了弓箭,一连射了三箭,谢乔玉看见那猪尾巴快速摇动,野猪发出一声嚎叫,猪尾巴也不动了轰然倒在地上。

  他用弓箭开路,让谢乔玉躲在他的后面,直到跟前万明霁没发现其他的危险这才松了口气,拿出在背篓的刀子打算把野猪处理一下。

  谢乔玉蹲在一旁。

  他不敢去看万明霁处理野猪,他转过头去看周围的环境,他在草丛中看见一双眼睛。

  那是属于人的眼睛。

  “万……万明霁,有人在。”谢乔玉哆哆嗦嗦的说。

  万明霁闻言环视一周拿着弓箭对准了草丛:“出来!”

  那人似乎见识过万明霁的精湛弓术,他没有反抗乖乖的走出了草丛,一边摆手:“我没有恶意,我也是看见野猪朝这个方向了,我也跟着来了。”

  “你是什么人,怎么会在深山里面?”万明霁并没有放松警惕,还是拿着弓箭指着他。

  谢乔玉在旁边观察着男人,男人大约四十岁的年纪,身上的很壮实,皮肤黝黑,举着手表示无辜。

  这个人比万明霁壮了两倍。

  谢乔玉心中瑟瑟发抖。

  丁陈盯着万明霁,咧嘴笑了笑:“我自然是流民,活不下去就进了山。”

  “哪的流民?”

  丁陈的眼睛闪过一丝惊讶,他顶了顶自己的后牙槽:“我从南边来的。”

  “你能在深山里生活还不怕野猪,应该不是一般的人,你是士兵?”万明霁眼疾手快把谢乔玉拉到自己的身后,让自己挡着谢乔玉。

  谢乔玉的心脏骤然跳动,如果是士兵?那……那不就是逃兵吗?!

  “你如何看出来的?”丁陈问道。

  万明霁抿着唇没说话,样子警惕,一个不小心就会把箭放出去。

  “好吧,小子。我是文将军手下的兵,南方已经溃败了,朝廷无能,外族南下是必然的事,就凭着现在南方的那些人守不住的。”

  谢乔玉出口:“澜国和大启谈了和约的,我们还送了帝卿出去。”

  帝卿是对皇室哥儿的一种别称。

  “帝卿?”丁陈语气不屑:“谁他妈会为了一个哥儿就停止战争,那什么帝卿过的日子也不好,蛮夷之辈都是父死子从,还会把父亲的妻妾也继承了,据我所知,澜国已经换了两个皇帝了。”

  谢乔玉咬紧了牙。

  “你是逃兵你很骄傲吗?”万明霁淡淡的说道。

  丁陈:“……”

  “我只求在深山里住着度过余生,其他的事情我不想管,我也不想和你们作对。”丁陈诚恳的说。

  “你把野猪处理了。”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丁陈弯腰去处理野猪。

  万明霁的肩膀放松,丁陈处理野猪很快,万明霁毫不客气的把野猪全抗走了,把大的猪骨头留下来,跟丁陈留下一根猪蹄作为报酬,这是半点人情也不愿欠,半点纠葛也不愿意缠上。

  丁陈看着这对小夫夫离开,他扛着猪蹄走进深山。

  那个小子用的是破风箭吧。

  丁陈摇摇头觉得自己看错了。

  大帅家传的破风箭怎么会在小山村里,而且大帅早就死了,大帅的儿子也全都死在战场上了。

  .

  谢乔玉如芒在背,走出了深山他才松了一口气:“好可怕,深山里怎么会有南边的流民,我们这里距离南边可远了。”

  万明霁的神色若有所思。

  谢乔玉走上这一遭也有些沉默,他想了想南边的场景,他想象不出来是什么样子才会把人逼进了深山,不过谢乔玉很不喜欢丁陈。

  “他是一个逃兵。”

  万明霁回过神来:“他的手上有很多的伤,应当在战场上过不少的敌。”

  谢乔玉瞠目结舌:“那为什么还会做了逃兵?”

  谢乔玉在谢府长大,他的愿意就是嫁给一个书生,因为他知道在大启朝读书人的地位很高,而大启朝并不重视武夫。

  大启朝的武将天生就比文官矮一截。

  谢乔玉说:“我们快回去吧。”

  万明霁深吸一口气应了一声。

  谢乔玉背着背篓,万明霁扛着野猪下山了,临水村立马的震动了,那么大的一头野猪竟然也被万明霁打下来了。

  “我的天啊,那么大的一头野猪能吃半个月了,还能腌制了保留着以后吃。”

  “野猪肉最值钱,要是卖了这野猪能买五十两银子多。”

  “这要是拿到县城去卖银子更多了。”

  临水村的村民立马走出家门来凑个热闹,看得人人羡慕。

  这山上的东西猎物都在山上,要是有本事也能打下来,就是村子里的人没万明霁这般胆大的,敢去深山里面,曾经有一个猎户去了深山里面,夜晚就没下山来,村民们带着人去找只找到了衣服和骨头。

  谢乔玉也高兴起来。

  “这里还有鱼和虾,万明霁说了这个虾煮汤最鲜美。”谢乔玉把背篓放进厨房里。

  万明霁去把野猪肉切成块,把一半的猪肉留在家里,还有一半的野猪肉打算拿去卖了。

  “我们一家子能吃这一半的猪肉,怕是吃不完。”李云担忧的说。

  万明霁:“没事,多的猪肉可以做成腊肉和香肠,还有肉干可以做零嘴。”

  万修月欢呼一声,万修白心里也高兴,万明霁这么说,那一半猪肉就是要留在家里了,娘说了也没用。

  两个人自从守孝就没吃过肉,万明霁还会偷偷吃肉,他们两个人是半点没吃,现在都渴望着吃肉,最好顿顿都是肉。

  谢乔玉更喜欢喝虾米汤。

  “我们今天先吃烤鱼,再陪着虾米汤。”万明霁打算亲手做一顿。

  谢乔玉:“我给你打下手。”

  谢乔玉把配料切好,万修白看着火,万修月和李云在处理猪肉。

  还没过多久喷香喷香的烤鱼味道就出来了,在水潭的鱼特别大,一个锅里还煮着虾米汤,万明霁提一提鲜味就能融合虾米的味道,那味道一闻着就香。

  他做的烤鱼是香辣味道的,油也舍得放。

  香味一直从万家传到了外面,这正是吃晚饭的时候,临水村的村民们闻着味道,心就已经醉了。

  “这是鱼的味道吧。”

  “这味道也太香了,比我在菜馆子里吃的鱼还要香。”

  “这口感一定很好,一定入味,我要流口水了。”

  有的村民想着明天也去河里抓一条鱼上来。

  “这日子真是神仙日子啊。”有人感叹道。

  万家的饭桌上,几个人夹了一块鱼肉就开始狂吃起来,太好吃了,辣味恰到好处要配着米饭吃,烤鱼的配料也多,都是他们地里自己种的菜,再配合一碗浓浓虾米汤,真是从口中爽到全身了。

  谢乔玉连忙夹菜,吃得很满足。他没想到万明霁的厨艺这么好。

  李云吃完饭就准备洗碗了。

  “让我来洗。”谢乔玉可不想做一个懒夫郎。

  李云有些为难。

  要是其他人她就同意,但谢乔玉毕竟身份不一样。

  “娘,你放着,我和乔玉一起洗。”万明霁笑道。

  万明霁洗第一遍碗,第二遍的碗让谢乔玉,谢乔玉的活很轻松。晚上的农户人家就是在院子乘凉,现在李云他们还是去把猪肉处理了。

  “大哥打的野猪太大了。”万修白说道。

  “以前还不知道他的箭法这么准,明霁以前就喜欢喝喝酒,再跟着县城中的人一起去耍耍,现在倒是有一个一家之主的样子了。”李云欣慰的说。

  至于和万家的那些亲戚,哪里会管他们的死活,就是谢乔玉嫁过来联系了一下关系,李云也就表面应付着并不打算深交,雪中送炭的人最可贵,锦上添花这花添得也让李云膈应。

  李云刷了刷猪肉的皮。

  打算把猪肉熬一熬油。

  谢乔玉把碗洗了,终于觉得自己不懒了,万修白和万修月把羊挤了奶出来装到罐子里,这可以用来做茶。

  山上的有茶树,临水村的人也吃过山上的茶,那茶喝起来十分苦涩,万明霁发现茶树后用羊奶和茶叶混合在一起,那味道还不错。

  谢乔玉伸了一个懒腰,他回到屋子里,他已经知道在农户人家里不是时时刻刻都要泡澡,不过可以用水淋一淋。

  在山上走了一路,谢乔玉小腿有些发酸。万明霁把热水端过来了。

  “洗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