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都以为我还爱他 全世界都以为我还爱他 第15章
作者:蒸汽桃
对于现在的他而言,丛烈更多的是一段失败的经历。
感情的事现在他不明说,但丛烈一辈子都没跟他积极主动过,慢慢应该就会洗脱成单纯的合作关系。
云集不太习惯处理变质的感情。
因为其实除了丛烈,他也没有那么深地爱过什么人。
这样就会让工作之外的相处变得鸡肋。
只要看到丛烈,他就会不自然地想起自己曾经爱得多窘迫。
好在丛烈走了。
刚刚松了口气,云集的电话响了。
他一按下接听键,丛烈气急败坏的声音就传了过来:“你又跑到哪儿去了?为什么不下车?”
“我为什么要下车?”云集被他问得也有点火气,“那不是你家吗?”
“我下车拿东西,等会儿一起跟你去你家啊!你怎么就直接让车走了呢?”丛烈在电话那边嚷嚷。
“我再说一次,我从来没说过让你来我家。”云集淡淡地回答。
“医生说了不是有昏厥危险不让独居吗?你都听哪儿去了!”丛烈的嗓门越来越高。
云集自己有数,直白说了:“你不用管了。”
“怎么就我不用管了?你有什么事儿非得急着自己回家?”丛烈声音稍微低了一些,“你让师傅把车开回来,我拿上东西就走。”
“不用,你忙吧,我自己回去就行了。”云集拒绝得很坚定。
丛烈直接把电话挂了。
他在下车的地方站了一会儿,一脚把院子的铁栅栏门踹开了。
院子里新开了很多粉红色的郁金香,还是前段时间云集一颗一颗放下去的。
“之前也不知道是谁,死乞白赖地非要来我家住?”丛烈踢了一脚最靠外面的郁金香。
那朵柔弱的小花立刻就倒下了,粉嫩的花瓣散了一地。
“花和人一样娇气。”他又忍不住嘀咕了一句。
客厅里放着一台水晶三角,也是云集非要放进来的。
其实丛烈很少会用到钢琴作曲。
他一般习惯用MIDI键盘,方便一边写一边改。
三角又大又笨,放在哪都是吃灰碍事。
而且透明的钢琴擦得太干净就不太显眼,刚搬来那两天丛烈撞上过三次。
当时云集还特地跟他说,这是全水晶打造的,世界上独一无二专属于他的斯坦威。
但钢琴对丛烈来说只不过是一张笨重的键盘罢了。
提琴、吉他、键盘,这些乐器的好坏对他的创作影响并不大。
就算是给他几个杯子一壶水,他一样可以作曲。
不过最让丛烈反感的还是云集那副散财童子的样子。
就好像钱是大风刮来的,完全不知道心疼。
他知道富二代就是这样。
就像他自己那个富二代的爹。
丛烈母亲还活着的时候,家里再困难也舍不得卖那一对钻石耳环,说是他爸追求她的时候送的礼物里面最不值钱的。
别的都变卖了,但耳环她想留着当个纪念。
后来母亲病危,高中生丛烈偷偷把那对耳环卖了,换了二十三天的ICU。
而那个曾说会爱母亲一辈子的男人,甚至没来葬礼送一束花。
丛烈不信一个富二代的“天长地久”。
因为那就像母亲曾经想带着入土的钻石耳环,昂贵闪亮,又最终化为乌有。
自从那台钢琴送来,除了家政隔天就要擦一遍,根本没人碰。
云集来他家的时候,经常跟他说“弹首曲子听听”。
那个轻浮的样子,就好像把他当成酒吧里按键盘的乐师。
“你弹个《致爱丽丝》吧,那个你肯定会。”云集双颊浮着淡淡的酡红,蹭在他手边。
丛烈微微皱眉,“你又喝酒了?”
云集用拇指和食指捏在一起,“就一点点。我想买个大床行吗?我觉得现在这个床不够用。”
“它咯吱咯吱响得你不难受吗?做到中间我总怕它突然塌了。”他小声抱怨,“才买了多长时间,质量一点儿都不好。”
“你先把这个钢琴搬走,别的事情等你酒醒了再说。”丛烈随便敷衍了他一句。
“说什么?”云集狐疑地看他,“不行,这个恋爱我一定要谈,我一定要你跟我结婚,等你愿意的时候麻烦你告诉我一声。”
他的声音带着几分醉意,尾音不自主地上扬。
“没有什么是我得不到的,就算是你也一样。”他凑过来,若有若无的酒气缠着牛乳的甜香,丝丝缕缕地绕过来。
丛烈有点想不起来自己怎么应付的了。
但是他肯定没有给他弹琴。
因为他连一根手指头都没碰过那架琴。
看着安静到透明的三角,丛烈的怒意慢慢消退了。
他莫名觉得自己很熟悉它的触感。
好像他不用坐在那张水晶琴凳上,手指就已经替他想起了那些冰凉和光滑。
手指记得烤着黑白漆的琴键被自己按下又快速地弹起,推压着已经开始酸痛的指尖。
像是一场明明难以为继却依旧不肯停息的孤独缠绵。
那是《致爱丽丝》。
反反复复,直到琴键在摩擦中变得温热。
丛烈忍不住地皱眉。
他确定自己没有碰过这台钢琴。
但是《致爱丽丝》的每一个音节都饱满清晰,在哀伤的空隙间欢快地追逐。
丛烈迟疑着揭开琴盖。
“咚——”
清脆的琴音重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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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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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哈哈哈你把他直接扔他家门口了?绝了你,我估计这世界上都找不出第二个舍得把丛烈扔大街上的牛人了。”傅晴端着一杯利口酒,不住地笑。
“也不是扔,就是他到家了下车了,我接着打车回我家。”云集从杯子里抿了一口枸杞茶,眯着眼睛看着舞台中央正在演奏的民谣乐队。
“那也是啊,他明摆着是要拉着你回他家啊。说真的云集,你俩现在到底是什么情况?”傅晴歪着头看他。
“能是什么情况,我单方面的纠缠无疾而终了呗。”云集比了一个噤声的手势,指指台上,“听听那个主唱。”
他熬了两个通宵才翻到这间live house,是认真来听歌的。
傅晴耐着性子等这首歌结束,用手指点了点桌子,“能不能别跟我打哑谜了?到底喊我来干嘛?”
“这个主唱怎么样?”云集朝着台上扬了扬下巴。
“还行吧,音色挺好,音准也很OK。就是岁数有点大,看着能有小三十了?”傅晴这才仔细打量了一下拿着麦克风的男人。
半旧的套头衫和水洗牛仔裤,粗框玳瑁眼镜,稍微有点胡子拉碴的,挺有流浪诗人那味儿。
“你觉得他能火吗?”云集转着食指上的六字箴言戒指,像是在自言自语。
“不是吧?你跑这犄角旮旯来掘金呢?你也太……”傅晴想说,但还是把那句“心酸”憋了回去。
过去云集一呼百应的时候,都是作为出品人直接到经纪公司掐尖儿。
每天都跟皇帝选妃一样,各大公司都像是迫不及待被临幸的三宫六院。
一说“云大公子”来了,就跟真金白银已经蓄势待发堆在家门口了一样。
但是自他从云家净身出户,傅晴也被云集捎带着看了不少人家百态。
她只是傅家不成器的二姑娘,别人爱说什么说什么。
可是没想到人们对往日里呼风唤雨的云集,能说出来那么难听的话。
过去那些恨不得能跟在云集身后提鞋的鸡零狗碎,一听见他和云家老爷子闹掰的风头,连面都不露了。
谁不知道云集还有个读金融的弟弟,那才是云世初一根手指都舍不得碰的心尖子。
“英雄不问出处。”云集讳莫如深,“要不我们等结束了去认识一下?”
“……行。”傅晴拿不出太感兴趣的样子,耸耸肩,百无聊赖地支着桌子喝酒。
云集不再跟她说话,她只能听听乐队的演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