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都以为我还爱他 全世界都以为我还爱他 第19章
作者:蒸汽桃
过了几秒,丛烈的声音板着,“你没吃晚饭?”
云集真不想跟他讨论自己刚刚吐了什么,只是接过他递来的温水漱了漱口。
“张嘴。”丛烈剥了一颗糖,放在云集嘴边。
云集稍一晃神,一颗薄荷味的润喉糖就从唇间塞了进来。
凉凉的,很甜。
肺腑间涌入几分清爽,残余的不适也基本缓解了。
“怎么不吃饭?”丛烈嘟囔了一句,“上次医生不也说心慌跟低血糖有关系吗?”
云集不想解释自己没时间没胃口,只是沉默。
他身上没弄脏,靠在座椅和车门之间,慢慢就睡着了。
梁超看着打光.膀子的丛烈,把自己的外套默默递过去,“哥,穿件衣裳吧。”
丛烈把衣服接了,随手在身上一披,“看前面。”
梁超答应着转过去,又忍不住回头看云集,“云总前几天不是才去了趟医院,这两天没通告怎么感觉他看着更辛苦了?”
“别说话了,吵。”丛烈压着声音,习惯性地从兜里摸出来一盒烟。
等他娴熟地准备把烟叼进嘴里,才意识到这不是自己的外套。
“哥,你什么时候开始抽烟了?”梁超扭头用气声问道,两个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歌手的嗓子就是生命,吸烟对丛烈来说是绝对不允许的。
看着手里的烟,丛烈的目光也迷茫了片刻。
他并不会抽烟。
但是现在那支白沙就夹在他中指和食指间,散发着淡淡的烟草味。
他明明最讨厌云集身上的烟酒味。
每次闻见都能想象他在烟雾缭绕间和人勾肩搭背。
丛烈低下头,看见云集搭在膝头的手。
白而修长,手背上隐约能看到淡蓝色的血管。
他食指套着一只刻着字的黄金戒指,指节上并没有被烟熏出来的黄茧。只是过于纤细白皙,一点骨节的突出都没有。
可握笔,宜执棋,却不大像是曾经能呼风唤雨的手。
丛烈把还没来得及点燃的烟慢慢揉碎,握进了手心里。
等车停下来,雨也停了。
云集一路小憩,感觉身体已经随着糖分的吸收完全缓过来了,嘴里还有薄荷糖丝丝的甜爽。
他跟梁超和司机都道了谢,打开车门准备回家。
雨后的空气冷冽湿润。
听到身后鞋子踩进水里啪嗒啪嗒的声音,他有些不解地回头,“你不是很忙吗,一天到晚老跟着我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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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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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我被你弄得连件衣服都没了,就这个样子大半夜在街上晃荡吗?”丛烈带着些不可思议看着他。
“你不就在车上吗?直接让梁超送你回家啊。”云集不能理解他为什么跟着自己下车。
“可是他们已经走了。”丛烈径直从云集身边走过去,自顾自地进了单元门。
刚下过雨,外面很冷。
云集没力气跟丛烈为了这点小事来回拉锯,只是沉默地站在他身边等电梯。
电梯门打开,两个人一起走进去。
《致爱丽丝》的旋律正从电梯一侧的小音箱里流淌出来,充斥着整个狭小的空间。
丛烈下意识地从电梯门的反光里看了一眼云集。
只见他闭着眼睛靠在厢体上,被电梯里的灯光一照,一双眼睛下面的阴影更明显了。
但他看上去也只是单纯的疲惫和憔悴,并没有任何被这首钢琴曲触动的迹象。
“叮。”电梯开门的声音惊动了丛烈。
他轻咳了一声,跟着云集出了电梯。
“进来吧。”云集的声音有些哑,“门口的一次性拖鞋都是新的。”
丛烈沉默着在原地站了半天,抬头看他,“我拖鞋呢?”
他不记得是一双什么样的拖鞋。
但是他还记得云集第一次邀请他过来的时候,跟他说过有双跟他专门定制的情侣拖鞋。
而云集脚上现在是一双崭新的小羊皮拖鞋,一看就不会和白色的一次性棉拖是情侣鞋。
“前两天物业来募集旧衣物,捐了。”云集兀自走向卧室,“需要洗澡的话,新毛巾在柜子里。”
他头也不回地说完,完全没有打算管丛烈的样子。
丛烈刚皱起眉,却嗅到了空气里淡淡的中药味。
酸苦中带着一点草木香,被房间里的暖意一蒸,意外地令人心静。
“医生给你开的中药吗?”丛烈跟到卧室门口,看着云集换睡衣。
“没有。”云集弯下腰,脱掉了西裤,“云舒弄来的。”
那天在医院,他以为自己把云舒糊弄过去了。
结果当天晚上云舒人还没从音乐节回来,就已经把他住在哪家医院、做了什么检查挖了一个一清二楚。
又拖着他去看了一家老中医,扛了十几斤中药回来,让他每天饭后煎服。
他根本拗不过云舒。
云舒的原话是“如果下次复诊的时候哥你没有一点好转,我立刻从学校搬出来盯着你。反正那些课,我上不上都一样满绩。”
云集知道他离谱起来确实能办出这种事。
“中医?”丛烈带着明显怀疑的口气,“中医能看好病吗?怎么喝着药今天还那么难受?”
云集看都没看他一眼。
“洗澡吗你?不洗的话我借你身衣服,你早点回家。”他一粒一粒解开衬衫扣子,细窄而苍白的腰身时不时从衣摆里滑出来。
客厅的灯光落在昏暗的卧室里,在他身后勾出薄薄的剪影,投下一种错落有致的温柔。
丛烈看着那段晃动的影子,原本一句“你的衣服我又穿不进去”忘了说出口,直接转身朝浴室走去。
沐浴露是云集身上惯有的牛乳香。
从前丛烈一直都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大男人会用这种味道的洗护。
现在他鼻端萦绕着这股散不开的香味,脑子里全是刚才地上墙上的腰肢款摆。
像是黄昏的光穿过玻璃杯上菱形的花纹,琥珀色的柔情被成倍地放大和散射,变得厚重而浓郁。
色相,原本是丛烈最不看重的东西。
因为这实在太基础,太肤浅。
他见过许多沉迷美色的人,也知道他们的爱有多廉价。
那种所谓的真心在开始的时候有多奋不顾身,结束的时候就有多理所当然。
丛烈还记得母亲带着刚上小学的他挤了大半天公交车,说是奖励他考了第一名,要给他买冰激凌。
那个时候的丛烈,根本不懂为什么只是买一支普普通通的牛奶冰激凌,要大老远跑到富丽堂皇的市中心商圈。
直到他躲在商场的廊柱后面,看着母亲拉着一个有些眼熟的男人崩溃大哭。
那个男人很高,怀里抱着一个还在啃手指的小姑娘。
哪怕当时的丛烈年纪还很小,也能看出小姑娘身上的衣服比他见过的所有衣服都要价值不菲。
母亲指着丛烈的方向,很激动地说着什么。
但是那个男人只是护着怀里的小女孩,不为所动。
僵持了一小会儿,一个踩着高跟鞋的漂亮女人走到男人面前,指着母亲气势汹汹地质问他。
那个女人很年轻,穿得精致华丽,衬得穿泛黄白衬衫的母亲憔悴窘迫。
融化的奶油滴落在丛烈手上,又凉又黏。
他看见那个高大的男人狠狠甩了母亲一耳光。
他像是一匹小狼一样冲出去,在男人的腿上用尽全力咬了一口。
妈妈和小女孩都在哭,小丛烈听见那个男人说:“……你听我解释,我跟你订婚后就没见过她,真不知道这是哪儿来的野种!”
后来年幼的丛烈终于想起来那个男人为什么熟悉。
因为他在母亲的枕头底下发现过的两人亲密相拥的照片。
也因为他每天都能从镜子里看见和那个男人酷似的眉眼。
曾经每每想起云集摸着他的眉骨夸他眼睛好看,丛烈都只会发自内心地反感。
但是今晚,他却忍不住地想起云集看自己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