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皮换瓜 羊皮换瓜 第1章

作者:初云秀儿 标签: 天作之合 爽文 穿越重生

  《羊皮换瓜》作者:初云秀儿

  文案:

  二十三年前,周家将自家患病的孩子,和池家健康的孩子互换。

  二十三年后,周家成为豪门巨富,池家为了给孩子治病倾家荡产。

  成为豪门后,周家将自己的亲生孩子接回去,宣布这是他们的“真少爷”,“假少爷”池砾则被踢回池家。

  池砾的亲生父母,一贫如洗,生父苦涩道:“孩子,我们没什么能给你的,不过你别怕,家里还有一片瓜田,肯定能养活你。”

  池砾淡然道:“好。”

  于是池砾开始跟着生父在瓜田种瓜。

  某天月圆之夜,池砾失眠出去游荡,望着月下瓜田,一身古装的绝色美人。

  美人站在他家瓜田里,拿起了一颗瓜。

  池砾沉思良久:有人穿着cos服来他家偷瓜?

  雍朝风气重文轻武,考中探花却去从军的探花郎谭玉书,一直被母亲大骂不成气、没出息、白养了。

  皇帝新纳了个美人,要群臣献礼。

  谭玉书小小武职,手里只有边疆缴获的一车羊皮,愁的头秃。

  深夜难眠,月下徘徊,突然看见……一片瓜田?

  寒冬腊月,怎么会有西瓜?

  谭玉书好奇的抱起一颗瓜,正要细看……

  “喂,你是不是要偷我的瓜?”

  谭玉书:他不是!他没有!

  沉默一会,缓缓道:“我有一车羊皮,换瓜可否?

  内容标签:天作之合 穿越时空 古穿今 爽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池砾,谭玉书┃配角:夏轩,周鲲┃其它:将军偷瓜被抓后,被我扣下做老婆。

  一句话简介:将军偷瓜被抓后,被我扣下做老婆

  立意:资源合理整合,待人需以诚。

  作品简评:现代被赶出豪门的假少爷,和古代重文轻武背景下的落魄将军,因为一次奇妙的瓜田相遇,开启了古今交易之旅。假少爷拿着现代科技,去古代种大棚、开印刷厂、帮不孕不育的老皇帝治病,混的风生水起!转头又到现代抽古诗,日赚一亿!不过要说最厉害的,那当然是有一个性格温顺的美人将军做老婆啦~这是一个既有古今交易,也有古今爱情的故事。两个主人公不仅利用古今交易的契机,让各自的生活走向巅峰,两个人的感情,也在合作过程中愈加坚固。傲娇又爱炸毛的猫系攻vs美貌又温驯的将军受,两个既相和又相反的笨蛋情人,在互相靠近的时候爆发出诸多爆笑场面:你又不是猹,为什么偷我的瓜?让人爆笑如雷。

第1章 假少爷与美人将军

  炎炎夏日,A市柳树村。

  一群老头老太太或是拿着草扇、或是拿着贴着小广告的塑料扇,三三两两的坐在村里小卖部门口的大树下纳凉,路边每走过一个人,就可以给这群老头老太太贡献一段新谈资。

  这时,蒸腾的暑气中,一个人迈着规律的步伐走来。老头老太太们满脸探究的循声看过去,等看清后,不由自主的闭上了嘴巴。

  来人身材高挑,周身气息和本地人截然不同,一头天然蜷曲的黑发,凌乱的扫在眼角,鼻梁高挺,眼窝深邃,眼底蒙着一圈失眠带来的暗色。本来异常英俊的脸,因这双死水般暗沉的眼眸染上一层郁色,让人倍觉不适。

  右臂裸露的袖口处,虬结的幽蓝藤蔓扎下深深的痕迹,绕着手腕,在手背上绽出一枝红蔷薇,右侧的领口亦盛开着赤色蔷薇,蜿蜒的藤蔓顺着颈间一直延伸到颌角。

  人群里当即有人不悦的“啧”出声,看这身花里胡哨的纹身,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人,咬着耳朵互相问:“这是谁家孩子啊?”

  池砾旁若无人的走进小卖部,看着空无一人的店内,冷淡道:“老板,买东西。”

  正坐在外面纳凉的老板娘这才想起来招待,忙起身进屋,满脸堆笑道:“哎,来啦,要点什么?”

  池砾眼皮也没抬,冷淡道:“牙膏、牙刷、拖鞋、毛巾。”说完又将柜台上的一盒口香糖抽出来摆在正中。

  “好嘞。”老板娘一边给他拿东西,一边拿眼偷偷打量这个以前从来没在村里见过的人,猜测他的身份。

  店里的光线很暗,电视机虽然没什么人看,还是不知疲倦的播放着噪音。池砾沉默的接过老板娘递过来的东西,突然间,他的目光偏过去,望向电视。

  电视里正在做着一个访谈,记者微笑着问道:“周先生,这是我们节目第一次与黑石合作,没想到它的负责人如此年轻有为。大家都知道贵公司开发的大型VR网游《刀客》即将上市,诸多财经机构都预测,它将给你带来上亿的市值,对此您有什么想说的吗?”

  电视里的青年面带微笑,不卑不亢道:“谢谢大家的关心,我想大家还可以对我们更有信心些,黑石将引领的是游戏新时代,从《刀客》起,VR游戏将会像手机游戏一样普遍,替代所有传统的游戏行业,而黑石也会站在行业的潮头。”

  台下的观众都因为这句豪言壮语鼓掌,记者随后又开口问道:“周先生真是雄心壮志,我们在这里预祝您马到成功。除了这个问题,大家也很关心您的生活。听说您陷入了一桩离奇的风波,养育您多年的农村父母并非您的亲生父母,事实上您本应是本市首富的儿子,请问身份的转变,对您的生活有影响吗?”

  周鲲的表情似乎有些惆怅,随后又释然:“过去的一切成就现在的我,不管我是谁的儿子,我只要是我就足够了。”

  他豁达的回答,顿时又激起一片掌声。

  池砾看着这个与自己互换人生的人,缓缓收回目光,老板娘却瞬间知道了这个人是谁。

  就在最近,她们村发生一件大事,老池家的孩子和本市首富的孩子抱错了!

  发现后“真少爷”被接回豪门,而“假少爷”被送回了池家,想必这个人就是那个假少爷吧!

  于是等他走后,人群顿时炸开了锅。

  “这就是那个白捡便宜,在有钱人家待了二十多年的小子!”

  “啧啧,野鸡在凤凰窝里也下不出金蛋,看看同样是在周家养大,人家正经少爷那么年轻就自己搞事业了,动不动就几个亿,再看这个冒牌的,一身纹身,不会是小流氓吧?”

  “我孩子和池家原来那孩子当过同学,人家带着一身病,还是考上了A大,我那个儿子……哎,别提了。我说老池家怎么生出这种好苗子,原来人家亲爹是有钱人。”

  一群人讨论的越来越激烈,突然插进一个低沉的声音:“我能听见。”

  众人一僵,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那个“冒牌货”停下了脚步,转头幽幽的看着他们。沉郁的脸配合右颈的蔷薇纹身显出几分幽森的味道,即便阳光下也带着寒气。

  众所周知,当一个人听见别人在背后议论他,装听不见是基本礼貌,池砾这么没礼貌的行为,让这些人一下愣在原地。

  就在众人纠结究竟应该是打个哈哈过去算了,还是直接硬顶“就是说你了怎么滴”的时候,池砾已经转身离开。

  食指和中指烦躁的搓了搓,在摸向口袋时才想起自己已经决意戒烟了,于是转而将一颗口香糖塞进嘴里。

  清凉的触觉把涌上来的烦躁感压下去,他打开手机,按下一个熟悉的号码,接的却是一个意外的人:“周少爷,哦不,池先生?”

  池砾眯起眼:“周鲲?夏轩的手机为什么在你那?”

  对面笑了笑:“为什么不能在我这,他本来就是我的男朋友。”

  “你的男朋友?”池砾缓缓闭上眼又睁开,双眼狠戾的犹如鹰鹫:“你们联合起来耍我?”

  “不,我只是取回原本属于我的东西。”

  电话骤然挂断,池砾的目光就算在炙烈的阳光下也犹如寒冰。

  属于他的东西?池砾抚摸着手背上凹凸不平的赤红蔷薇,那其下隐藏着永远无法消除的伤疤。所以周鲲所说的属于他的东西,是指的自己这一身的伤痕?还是“亲生父母”数十年如一日的视而不见?还是“亲弟弟”无休无止的轻贱?

  而夏轩,他本以为是世上唯一真心对他好的人,甚至没有丝毫怀疑的放他进黑石的核心,结果他居然是为了帮周鲲报复他才接近他!哈,原来这些人一直这么耍弄他!

  池砾努力控制着自己不失态,眼底仿佛沉了两团炽烈的炭火。周鲲要讨回属于他的东西,那他失去的东西,是不是也该讨回!

  ……

  寒冬腊月,雍京。

  为了防止冷风进来,官衙门户紧闭,却有一着朱红官衣的男子立于廊下,叉手垂目,恭然而立。

  门终于开了,从里屋走出一个门吏,扫了一眼下站之人的官服,瞧出是个武官。

  在大雍素来是文为尊,武为末,顿时升起几分慢待之心,抬着下巴高声问:“有何贵干?”

  男子上前一步,掏出怀里的文书,恭恭敬敬的双手奉上:“怀化将军、青州节度使、镇北军都指挥使谭玉书拜见。因前报文书多有疏失,今日特来再报,还望郎君通传。”

  门吏不耐烦的将文书抽过来:“那大人便在此稍候吧。”说完一把将屋门关上。

  谭玉书唯唯应诺,退回原地。

  紧闭的门扉中,偶尔飘出一些细碎的谈笑,转瞬消散在凛风中。

  屋内,度支郎中邓文远正揽袖拨弄炭火。

  门吏将文书递过来,见邓文远挥手,便将文书放于桌案,小心的退下。

  火终于旺了些,邓文远满意的笑道:“这天是越发冷了,正好闲来无事,不若去福鲜楼叫一屉热腾腾的灌汁汤包。”

  “妙极~妙极~”

  坐于案边的礼部侍郎封俊彦抚掌大笑,见桌上的文书,顺手翻看,看到落款,小小的咦了一声。

  “谭玉书……莫不是赫赫有名的玉面谭郎?”

  听见这话,邓文远不轻不重的“哼”了一声。

  说起谭玉书的名字,天下学子无人不知。

  建和二十年殿试,数百名学子鱼贯而入,嘉明帝高坐殿上,突然眼前一亮,指名要末尾一少年学子上前问话,此人正是谭玉书。

  被点名的谭玉书虽有些许茫然,仍是依礼上殿稽首,起身后,对着嘉明帝盈盈一笑。

  这一笑不要紧,嘉明帝当即心花怒放,脱口赞道:“玉面盈秋水,谭郎笑看波,美哉谭郎,合该为我探花哈哈哈!”

  于是殿试未毕,状元未出,先点出一个探花来,真可谓科举场上旷古绝今的新鲜事。

  此举虽然震惊天下学子,但历届取士,素有“选姿容俊逸之人为探花”的俗例,加之又是陛下金口亲许,亦不失为一桩破格选才的美谈。

  于是转而好奇,“美哉谭郎”,究竟美到何种地步?

  等千辛万苦见到真人后,莫不惊叹,回去后纷纷写诗著赋,谭郎美名遂越传越远。

  对于其他人来说这是一桩美谈,但对邓文远可不是,因为好巧不巧,他与谭玉书同科,且排在第四。

  这可真是千古奇冤,邓文远寒窗苦读十八年,只为一朝得中,就差那么一点名列三甲、跨马游街、青史留名,偏偏冒出一个谭玉书。

  年仅十七的毛头小子,才无二两,文无三分,靠一张脸风头占尽,你说气人不气!

  封俊彦观其神色,自然也知其中关窍,便转而笑道:“可惜这位探花郎原本前途无量,却一门心思往武人堆里钻,在边关风吹雨淋了五年,不知是否还是当年的‘美哉谭郎’~”

  听到这邓文远更加不悦,皇帝对这位探花郎的喜爱之情,可谓溢于言表,按照雍朝俗例,即便状元郎入仕,也是从八品小吏开始做起,大部分还会被派遣到外地。

  而谭玉书不仅一开始就被留任京师,还在三个月内以各种理由升迁至六品起居舍人,常伴御驾左右,羡煞旁人。

  只是不知他脑子里都在想什么,建和二十一年春北戎犯边,朝廷派人将兵,谭玉书却死活要随军,皇帝拗不过他,就给个职位让他跟着去了。

  也不知他是走运还是不走运,朝廷临时派去的镇北军都指挥使殉职了,然后他就被临时擢拔,统帅边军。

  虽然这些年侥幸赚了些军功,晋封为三品怀化将军,比他还要大两个品阶,可一但入了武将行列,那还有什么出息可言,弃文就武,真是笑掉大牙。

  呵呵,现在的他恐怕是后悔也来不及,五年过去,朝中早已没了他的位置。

  许是过了一个时辰,衙署的门终于再次打开,邓文远和封俊彦谈笑风生的相约去用餐。

上一篇:中蛊之后

下一篇:顾总的小嗲精超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