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的大魔王在做什么呀 重生的大魔王在做什么呀 第21章
作者:水煮金山
在沙漠中行进的时光是很枯燥的,但是经历过在平民区卖烤串的挫折,封柒深深体会到了在现代社会中挣钱的不容易。
为了八百一棵的小白菜,他可以忍!
几人在沙漠中一路寻找过去,走到进入异界的第二天下午,张易和王奇都有些累了,封柒坚持扫描周围的沙漠这么久,也有些乏,一行人便停下来,在沙漠中支起桌子拿出了食物出来吃。
封柒自从到了三区办好正式身份之后,就去福利部门领了好些免费发放的肉类,让张易给他存好准备拿到异界当路上的伙食——他可没有忘记自己之前买的电烤架。
此时,便到了他的电烤架发挥用途的时刻。
在张易和王奇都掏出面包和自热盒饭出来吃的时候,封柒一口气烤了二十多串烤肉,在张易和王奇羡慕的目光中美滋滋地填饱了肚子。
期间王奇馋的受不住,差点就开口向封柒求烤串了。然而今时不同往日,封柒不用靠这个挣钱,沈恒自然也不可能同意别人吃他亲手做的东西,所以王奇刚一意动,准备向封柒开口,便迎来了沈恒的死神注视。
“不该你肖想的东西,就不要肖想。”
王奇听着自己脑海里响起的声音,左看右看,张易低着头老老实实地在啃面包,封柒眼角弯成月牙状,在全神贯注地吃烤串,全然没有听到别人在说话的模样,只有——
王奇心里一惊,对上了沈恒浓黑的双眸。
仿佛被什么无比可怖的东西爬上了后背,和沈恒对视上的时候,王奇恍然间差点以为自己在经历什么生死危机,身上贴身的背心一下子就被汗浸透了。
是他……
是这个人在和自己说话。
他是怎么做到的,他竟然可以直接侵入自己的精神海!如果他存着杀心,岂不是可以直接让他灵魂失控,瞬间死去!
王奇终于意识到这个从头到尾都没怎么说话的男人的恐怖,他不敢问张易知不知道这个男人有多恐怖,也不敢去看封柒,他脸色刷白地低下了头,他自然知道沈恒的肖想是指什么。
虽然完全无法理解这个男人为什么会这么可怕,只是想吃个烤肉就要这么威胁自己,还说得跟他真有什么非分之想似的,但他还是什么都不敢问,只能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低着头食不知味地吃着手里的盒饭。
本来还觉得有点好吃的盒饭,在经过烤肉的对比,又有了沈恒的死亡凝视之后,吃到嘴里再也不香了。
一行人吃饱喝足,再次上路。
封柒惊讶于王奇忽然对沈恒的态度转变,之前王奇一直是出于半透明人的状态,虽然不会说针对讨厌沈恒吧,但是也对他没做任何示好的表示,现在却突然恭敬起来,简直就像之前他说自己是精神系异能者时一样。
不过这又是一件封柒并不放在心上的事,真正值得他注意的,自然还是那可爱的,青青翠翠的,可以卖八百信用点的小白菜啦。
封柒吃完东西后恢复了精神,没再让沈恒背,沈恒一脸遗憾地走到了他身边,把张易和王奇两个隔得远远的。
张易王奇两个一脸噤若寒蝉,封柒则完全没注意到这些小细节。
也许是上天喜欢奖励勤劳者,封柒这次出发后,才刚走出去几十里地,精神力就忽然扫过了一股奇特的精神波动。
异界的沙漠中有很多异能者,但是沙漠足够辽阔,封柒他们行走间也很少遇到人,走了近两天,除了最初张易他们负责探测的那一天遇到过两次,自封柒负责扫描探测以来,还一次人都没遇到过。
因为长久找不到异植,所以此刻扫到精神波动,封柒的第一个想法是他扫到了别的异能者。
但是立刻,他就反应过来,意识到那股精神波动不对劲。
没有人的精神波动会如他扫描到的精神波动一般,狂乱,混沌,又莫名地十分简单,对外充满了纯粹的恶意,像一扎毛茸茸的刺球,遇谁扎谁,而且半天没有移动位置。
封柒略一思索,就猜到那是他们此行的目标之一——异植!
封柒再仔细探测了一下,还在那团凌乱的精神波动中找到另外一种和异植十分相似的精神波动,但是这种精神波动却在慢悠悠地动来动去,不用猜,那肯定是他们的另一个目标——异兽。
封柒大喜,呼吸都急促了些,连在沈恒身上拍了好几下,兴奋道:“沈恒沈恒!我好像发现东西了!”
“是吗?”沈恒微微一笑,赞道:“不愧是您。这样,我们很快就能挣到不少钱了。”
知封柒者沈恒也,那句“挣钱”正正点在了封柒的心上,说得他眼睛都更亮了三分。
张易和王奇在听到好消息之后,也有一瞬间不敢相信,他们竟然这么快就找到异植了。
这可才是他们进入异界的第二天呐!甚至第二天都还没过完!
而且严格来算,封柒真正开始用他的精神力开始探测的时候,加起来都不超过一天!
竟然就找到了!
要是这一个月都能保持这样速度——张易和王奇都忍不住呼吸急促起来。
这自然一笔大钱。
异能者组队进入异界,分配收获的规矩是早就默认的——收获的一半完全按照个人在获取资源的过程中贡献的多少来分,没有贡献就没有收获;但是另一半,会直接按照人数平均分给每一个人。
像他们这样的四人小队,即使封柒沈恒二人强得过分,全包了收取异植异兽过程中的所有贡献,他们两个光靠那百分之十二点五的保底分配额,也能赚不少了。
此刻,无论是张易,还是王奇,都无比庆幸自己的选择。
张易是庆幸自己一开始没有选择直接破门而入,强抢自己以为的“无主战宠”,而是打着好好说话的主意,和沈恒做个交易,让他把“无主战宠”让给自己。
他现在都不敢想,那时候的他如果再傲慢一些,认为根本没必要好好和沈恒谈,直接就打进去抢封柒会是什么结果。这样的假设,他每每想起,还会做噩梦。
不过他终究还是没有选错。
做人留一线,日后好想见。他的一点点善意,最后不仅取消了他的噩梦,还给了他一个美梦。
他现在,过的就是美梦。
而王奇呢,则是暗喜自己幸运,他一开始也只是觉得封柒两人比自己还快,一定不能差到哪里去,又刚好张易找他组队,才顺势答应下来。哪里想得到,他这随便一答应,就是抱上了金大腿呢?
他现在已经完全把之前被沈恒威胁的那点后怕丢到了五里外,威胁一下算什么?大佬亲手烤的东西,他本来也没有那个资格去吃。他只要跟着大佬挣钱就是了!
于是,一行四人,除了沈恒一脸冷静之外,其他三人都一脸激动不已地朝着封柒发现异植的方向出发了。
异植,是异界植物的简称,但是真正的异界植物,其实只有那么几个种类,巧的是,这些植物,全部都是蔬菜,唯一例外的异植,是竹子,它本身不可吃,却有伴生的竹笋,而且很容易一长就是一大片,比别的种类的异植都更受欢迎。
封柒发现的这一处异植并不是竹子,也不是他心心念念了好久的小白菜,而是一丛萝卜。
那一个个的萝卜大多都有成人大小,白白胖胖的身子大部分藏在土里,露出地面的一截萝卜叶子青翠、挺拔,水分十足,随着空间中若有若无的微风轻轻摆动,一看就是一把好薅的好萝卜叶子。
在萝卜们之间慢吞吞地来回走动,时不时躺到地上对着土一阵攻击的,是传说中的异兽。
在末世期间,人们叫它僵尸兵,因为它和人类虚构的一种叫做僵尸的鬼怪看起来特别相似,有着绿色的皮肤,人形,行动缓慢,喜欢躺在土里把自己埋起来。
据说在以前这里还是外星人入侵者主宰的时候,这种僵尸兵都有自己的墓碑,他们最爱做的事,就是躺在自己的墓碑下,幸福地偷懒。
异兽们的种类就比不上异植的种类多,总共只有两种,有头发的,和秃头的。
当然,无论是有头发还是没头发,都不妨碍他们一律肉质鲜嫩,美味多汁,好吃到让人咬舌头。
封柒一靠近那处比周围矮下去一截的小绿洲,就注意到了那几个慢吞吞来回走路的异兽。
按照张易告诉他的,和他自己在网上查到的信息所说,异兽身体庞大,战斗起来也很难缠,比小白菜贵了不止一点半点。
一只异兽,就能卖到三千信用点以上。
封柒一面在心里算着账,一面脑子里无法控制地闪过他来异界前专门补的课——《种花十系菜谱大全》。
他记得有一道菜,叫白萝卜炒肉……不知道好不好吃。
不管好不好吃,抓过来炒了就知道了。
封柒做好决定,下意识抹了抹嘴角不存在的口水,对分别埋伏到了这处绿洲另外三个方向的沈恒三人一招手,发动了攻击。
张易是金系异能,擅长远程攻击,把一手爆裂金针术使得花一样,他藏在角落里,对着一只萝卜一招手,便有无数锋锐无比的金针扎入萝卜的身体内,在刺伤萝卜的身体的同时,也扎进了萝卜混乱的精神体中。
那萝卜扎根在土里,不能移动,只能发动它露在地面上的萝卜叶子忽然变长,朝着张易所在的方向猛抽。张易早有所料,一击得手就退得远远的,等萝卜抽击不到他,把叶子收回去了,他又再回来继续攻击。
这样攻击十来次,一只水灵灵的大萝卜彻底不动弹了。张易又如法炮制,转而对付下一个大萝卜。
王奇是速度系异能者,就比较吃亏,他只能仗着自己跑得快,飞快地靠近萝卜,在大萝卜之间窜来窜去,并趁机用合金刀割萝卜贴近地面的叶子根部。
萝卜的攻击方式全凭叶子进行,没了叶子,一个大萝卜也就成了手无寸铁的大姑娘,只能任他宰割。
仗着速度够快,王奇的攻击方式虽然惊险,但是也没出什么问题,他一下一下地给那些大萝卜的叶子根部割口子,几次过后,也能解决一个。
如果说张易和王奇是在全心全意地战斗的话,那封柒和沈恒这里,就显得有些太过漫不经心了。
封柒虽然现在是人形,不能战斗,但是这不妨碍他用自己的精神体释放威压。
他是高等精神体巅峰的水平,随便对着那些大萝卜释放一点,就足以把萝卜体内本就混乱无序的精神体压到彻底碎掉。
于是,他就像打地鼠一样,对着这个萝卜隔空敲一敲,对着那个萝卜隔空敲一敲,敲到哪里,哪里的萝卜叶子就忽然蔫下去。
他一路走,一路敲,很快就靠近了一只异兽。
那是一只秃顶的绿皮异兽,果然不负它懒得出奇的名声,此刻,敌人都靠近了,它还面朝着土地一动不动地装死呢。
封柒敲碎了几个萝卜的精神体,在两个萝卜之间看到了这只异兽的身影,毫不客气地送它上了一睡不醒的路。
封柒这边走的是轻松游戏漫步风,沈恒那边就直接多了。
他走到哪里,哪里的萝卜叶子就直接断掉,遇到异兽,也是干脆果断地断头法,眼睛一扫,周围的生物咔咔掉头。
沈恒选的是和封柒对面的方向,所以两人一路朝中间推进战线,没过多久,就在萝卜地的中央相遇了。
封柒摇头晃脑地玩得不亦乐乎,当他把自己面前的一揪萝卜叶子敲倒在地,沈恒的身影就在叶子的那一头对着他笑。
“主人,你来了。”沈恒面对他的时候,依旧是那个熟悉的忠诚又真挚的微笑,两只漆黑的瞳孔里,只倒映着一个物体,那就是封柒。
封柒站在倒了一地的萝卜缨之间,在他的瞳孔中看到自己。
那一刻,他不知为何,心里忽然升起一种莫名的情绪。
他自己说不清,只觉得很是感慨。
他曾经被万人唾弃,也被万人拥护,有很多人爱他,也有很多人恨他。他那时斤斤计较着那些恨他的人,立志要修炼出一条通天大道出来,证明自己的选择没有错。
然而十万年后的这里,既没有了那些恨他的人,也没有了那些爱他的人。
他在这里,是一个藉藉无名的陌生来客,还陪着他的,就只剩了这一个人——他死也想不到的一个人,沈恒。
现在,也只有他和沈恒,还记着那些早被湮灭在历史灰尘里的古旧东西,记得那些连骨灰都不存在了的恩恩怨怨,还有主仆之情。
这一刻,封柒忽然觉得他和沈恒在这里的相遇,和他在十万年后在相遇重合了。
同样是一个人走了很远的路,同样是,他忽然抬头,发现沈恒正站在那里等他,一如既往地,叫他主人。
十万年后,只剩下他们,那所谓的主仆关系,是否还有必要继续维持?
“沈恒……”封柒轻声叫了他一声。
“主人,我在,怎么了?”沈恒虔诚地看着他,瞳孔里倒映着他。
封柒仔细看了看他的诚挚的双眼,又忽然觉得好笑:“没什么。”
是沈恒先叫他主人的,又不是他非要拉扯着他。
他愿意当自己的仆人,难道不好吗?当然好。
谁不乐意被人伺候着呢?
算了吧。
他们两个老古董,一个习惯了做主,一个习惯了做仆,要是忽然变了关系,那要怎么相处呢?一个老古董,是需要另一个老古董的陪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