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炮灰后我成了综艺团宠 穿成炮灰后我成了综艺团宠 第28章

作者:噤非 标签: 娱乐圈 甜文 爽文 穿越重生

  狼群纷纷向安饶跑过去,围着他坐成一圈,嘴里「嗷呜嗷呜」短促地叫着。

  VJ都傻眼了,赶紧打开摄像机对着这诡异的画面捕捉镜头。

  徐任宇这才松了一口气,忍不住笑道:“这狼是跟你表示感谢呢。”

  安饶赶紧把狼王扒拉下去,狼王不死心,又咬上来。

  这次它完全放松了身体,趴在安饶面前轻轻嗅着他掌心的气味。

  安饶抽回手,狼王马上起身跟着探过身体继续闻。

  “可以了,要不要这么黏人。”安饶无奈笑道,想起了那条哈士奇。

  虽然暂时是安抚了狼群的情绪,但这群家伙阴晴不定又生性狡猾,安饶他们打算先走远一点,完全隐蔽掉自己的气味后再做打算。

  乘着夜色,望着头顶北极星指引的方向,三人健步如飞,想着赶紧逃离这个是非之地。

  但没走几步,又听到身后的丛林传来沙沙响声。

  安饶停下脚步,小心翼翼回过头。

  幽黑的树林中,一双青绿色的眼眸静静凝望着他。

  是那头狼王。

  狼王见安饶停下了脚步,自己也跟着住了脚,半晌,将口中叼的东西放在地上,慢慢向后退了几步。

  它好像知道这个人对它心有畏惧,没有上前,安静坐在那里看着他。

  安饶借着月色仔细看过去,狼王放下的是一只花尾巴野鸡,已经咽了气。

  他怔了怔,感觉十分不可思议。

  慢慢走过去捡起那只花尾巴野鸡。

  狼王见他捡了鸡,起身转过头,背对着他。

  安饶看着手中的野鸡,良久,轻笑道:“谢谢你,大帅哥。”

  狼王甩了下尾巴,低着头一瘸一拐冲进幽深的森林中,渐渐消失了痕迹。

  希望它能早日康复吧。

  安饶回来时手里多了一只野鸡,徐任宇揉揉眼,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你什么时候逮的野鸡。”

  “不是逮的,狼给的。”

  摄像师闻言忍不住插嘴道:“它给你逮野鸡?它不把你当成野鸡吃了都该谢天谢地了。”

  但看着野鸡脖颈处还在流血的牙印,摄像师使劲咽了口唾沫:“还真有这种事……”

  徐任宇笑着摇摇头:“你干脆把它收了吧,接回城市养着,好吃好喝伺候着,也能趁机靠它吸一波粉,毕竟能把一头野生狼王驯服的,你应该是圈里第一人。”

  安饶看着手中的野鸡,嘴角漾起一抹浅笑:“它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有自己的族群,或许这里更适合它生存。”

  徐任宇慢慢睁大了眼睛。

  如果是他,可能真的会想办法把这头狼王弄回城里,毕竟这种天方夜谭的事真的足够吸引人眼球。

  但自己还是格局小了。

  当时自己沉溺于林景溪舍身护鱼的温柔中,甚至对安饶破口大骂,但他现在忽然明白了。

  不是少吃一条鱼一只鸡就叫爱护大自然,而是尊重它们的生存方式。

  或许,这也是荒野求生节目真正的意义。

  “话说,你怎么想到给狼跳小鸭子。”

  “狼的好奇心很强,很容易被奇怪的声音和动作吸引,如果在野外碰到狼群,实在无法逃脱,打又打不过的情况下,可以一试。”

  三个人循着山路走了七八公里,筋疲力尽之际,忽然看到不远处好像有火光点点。

  顿时犹如听说前方有梅林的曹军一样,忘记疲惫,抬腿奔去。

  到了地方才发现,是他们心心念念的好队友们。

  楚观南和苏响鸣、沈懿和林景溪。

  人还没走近,殷雪雅和李美薇也气喘吁吁地赶来。

  所有人都是循着头顶那颗北极星一路向北而来,真就被他们找到了大部队,该说是巧合呢,还是默契。

  恰好其他人都没找到食物,又恰好安饶手里有只花尾巴野鸡,几人商量一番,打算来一顿正宗的「叫花鸡」。

  林景溪看着那只躺在地上已经咽了气的野鸡,不忍地转过头,声音透着些许哀伤:

  “它不幸被野兽咬死,不如我们把它埋了吧。”

  殷雪雅深吸口气,尽量放松手指。

  没过一会儿,她忽然站起身疾步走到林景溪面前,冷笑道:

  “你不想吃可以不吃,没人按头你,别在这儿装圣母。”

  林景溪被吓了一跳,似乎是有点忌惮殷雪雅在圈中的身份地位,认怂了:“雪雅姐我不是这个意思,你别生气。”

  沈懿也赶紧出来打圆场:“雪雅姐你别急,景溪的意思是做做样子给鸡举行一个告别仪式,该吃当然还得吃。”

  “给鸡举行告别仪式。”殷雪雅笑出了声,“是不是这山里小蟑螂小蚂蚱死了你都要给它办场告别仪式?再念念经超度亡魂?”

  林景溪不发一言低下头,手指紧紧攥住衣角。

  「吧嗒」,眼泪落在了膝盖上。

  沈懿愣了下,眉毛倏地蹙起。

  他忽然站起身,抬脚猛的将野鸡踢到一边。

  “你们别太过分,从这期节目开拍,你们一个个处处针对景溪,明知道他现在因为家里的事心情低落,还要拱一把火,做人善良点吧!”

  苏响鸣本来已经蓄势待发要去捡鸡拔毛,手还没碰到鸡就被沈懿踢出了老远。

  手顿时尴尬停在半空。

  他也没心情编什么rap了,站起身瞪着沈懿:“我拜托你!善良的前提是活命!行行行,你俩都是道德小卫士,就我素质down行了吧,我去收拾鸡。”

  安饶记得原文中好像是有这么一段:

  其他嘉宾捕了鸡还是兔子的打算当晚餐,作者将这些嘉宾描写成面目可憎的自私鬼,高光给到林景溪,适时站出来阻止这群带恶人。

  几人争执不下,林景溪跑到河边去散心,原主安饶当时正在河边洗野菜,结果林景溪就大头朝下掉进了河里,救上来后命也没了半条。

  最后经过福尔摩斯们抽丝剥茧地调查,发现把林景溪推下河的是原主。

  一时间,所有人都觉得是自己做错了,万分愧疚,于是都向着林景溪,和林景溪一起疯狂打脸原主。

  读者都在喊爽死了。

  安饶回想起这段原文的时候刚好在河边洗手准备收拾野鸡,就见林景溪跌跌撞撞跑来,往河边一坐,望着月亮开始思考人生。

  “我做错了什么,为什么大家都指责我。”美人梨花带泪,像是玉盘里滚落的露珠。

  安饶洗完手弹了弹水珠,不想搭理他,转身要走。

  林景溪颤颤巍巍站起身,像个不良于行的老头,不着痕迹向安饶这边移动几分。

  作者有话说:

  【高亮!必看】

  正常情况下,野外遇到狼群,狼不会出现正文行为,大家看看就好千万别当真。

  如果真的在野外遇到狼群,拿捏住它们的弱点:

  狼也惧怕体型比自己大的生物,一般不会主动发起进攻,它们生性多疑谨慎,会先观察是否可进攻,所以遇到狼千万不能撒腿就跑,这样会激发狼的捕猎天性。

  狼怕火怕强光怕大声音,如果条件实在不允许,只能和狼殊死一搏了,攻击它的肚子和头部,搏斗过程中不能被它咬到你的手指以及身上其他凸出小器官。最重要的是,千万不能倒地被它咬到喉咙。

  只要你给狼造成伤害了,它一般扭头就跑,如果是狼群,先打狼王,狼王一走,剩下的小弟也会跟着走。

  以上,大家还是尽量少去荒郊野岭(笑哭);

  不过我还是很喜欢狼的,帅帅的。

第19章

  想离婚的第十九天。

  他的脚碰到了安饶的脚,一个趔趄,眼看着就要往河里倒……

  安饶哪会着了他的道儿,眼疾手快抓住他的衣领把人使劲往岸上推,自己则一个重心不稳哗啦入水。

  响亮的水声引起了周围人的注意,工作人员纷纷举着摄像机拔腿跑来。

  零下几度的河水冷的像千年寒冰窖,水挤入鼻腔,呛的安饶在水下咳嗽连连,一不小心又吸了满嘴河水。

  “哗——”

  忽然间,身边落了一道重力,他还没反应过来,就感觉到一只手拉着他的胳膊使劲往上拽,身体也不受控制的跟着向岸边飘去。

  其他人齐心协力将安饶从水里拉上来,但因为是求生节目,节目组并没有送张保暖毯的意思。

  安饶冻得嘴唇发青,抬起头哆哆嗦嗦看了眼把他拉上来的那人。

  他浑身已经湿透,水珠顺着发丝落在脸上,但没管那么多,忙喊人找件干净外套过来,捂在安饶身上,顺势将他揽进怀里。

  林景溪在一旁都看傻了,这人怎么比自己还能装?属麻袋的?

  “怎么掉下去的,小安你没事吧。”殷雪雅忙拿来自己的外套,又给安饶盖了一层。

  安饶咳嗽几声,吐出污水,抬眼看着抱住他的那人,眼如水晶烟丝,透着一丝劫后余生的释然。

  他猛地将头埋进那人怀里,娇声娇气喊了句:“老公,我好渴,没忍住,呜呜。”

  楚观南皱着眉,轻轻握住他的手,语气却不怎么好:

  “那现在,喝够了?”

  安饶:“没有呢,还渴,还想喝……”

  楚观南一只手穿过他的腿弯,将人拦腰打横抱起来,不去理会他那些俏皮话,抱着往岸上走。

  他绕开熊熊燃烧的火堆,找了一处干净地方将安饶放下,找出降落伞上的吊索绳绑在树杈上,脱下自己的外套挂在绳子上做了一道窗帘,挡住后面人好奇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