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徒张三:他把对方律师送进监狱 狂徒张三:他把对方律师送进监狱 第226章
作者:凤凌九霄
“李四刚好从楼下经过,痰刚好掉进李四嘴里是小概率事件,张三不能提前预知,所以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投放危险物质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需要对不特定多数人的安全造成重大影响和危害,而张三在五十楼吐痰并且刚好掉进人嘴里的概率极低,不宜认定。”
“但是……”
“张三对于李四的死存在过失,所以,如果痰里含有张三的传染病病毒,并且感染李四导致死亡,则张三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薛深话音落下。
周围的人恍然大悟。
有一种,豁然开朗,茅塞顿开的舒适感。
就像是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之中,突然有那么一个人拨云见日,让他们看到了光。
“法、法律……还挺有趣的噢~”
“这这这,吐痰还真的能构成犯罪。”
“那我以后不随便吐痰了。”
“不对啊,以前村支书在镇子上开会,回来给咱们讲过法律,就跟那蒙汗药似的,讲了不到五分钟,我梦都做了好几个了,没觉得有趣啊。”
“这薛老师挺厉害的啊。”
“薛老师,您是律师吗?”
“您是不是那种,很厉害的大律师?”
薛深摇了摇头,他哪里敢在这承认自己的律师身份。
不过,薛深没正面回答,而是问道:
“你们知道,一个真正厉害的大律师,是什么样的人吗?”
众人求知若渴,露出了好奇的表情。
像是幼儿班里的小朋友,听到老师说发水果了的时候,一副渴望脸,“什么样的人?”
薛深笑了笑,说道:
“当犯罪嫌疑人亲口说他杀人了,你根据证据判断出他无罪,真相水落石出后,他真的无罪。”
“当犯罪嫌疑人亲口说他无罪,你根据证据判断出他杀人了,后来真相水落石出后,嫌疑人和辩护律师都进去了,敲锤的也没能幸免。”
众人哗然。
有人问:“薛老师,你这不是骗人吗?罪犯都杀人了,咋还可能无罪啊?”
薛深从主席台上走下来,没拿麦克,而是走入了人群之中,说道:
“有一种杀人,叫做正当防卫。”
“有一种杀人,叫做紧急避险。”
“有一种杀人,叫做意外事件。”
“有一种杀人,叫做没有期待可能性。”
“按照法律规定,在这些情形之下,杀人,都是无罪的。”
薛深边儿上。
有个在织毛衣的白头发老太太。
原本,她就是听到喇叭里的广播声,跟着来凑个人头的,对法律也不感兴趣。
她一直在低头织毛衣。
可是,听了一会儿之后,老太太抬起了头。
又听了一会儿之后,老太太织毛衣的针,把毛线球和她自己的围裙都织在了一起,把红色线团和黄色线团都混搭着织得乱七八糟。
衣服上西红柿炒蛋的图案,也因为她听入迷了,而织得歪歪扭扭,像西红柿吐了一样。
老太太抬头看向薛深。
突然,问出来一个关键问题。
老太太问的是:“薛老师,这不是法律的规定吗?那律师有什么作用呢?”
“问得好。”薛深拍了拍巴掌,脸上浮现出一抹赞赏之色。
薛深双手十指交叉,在人群中走了一圈,若有所思地开口:
“那我再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吧。”
“有一天,张三在池塘里洗澡。”
“李四和王五看到了,不仅偷偷拿走了张三的衣服,还嘲笑他在池塘里洗澡。”
“李四和王五为了恶搞,扔了一个鞭炮进池塘,把张三吓得当场蹿稀。”
“结果,过了没几分钟,池塘里的鱼都漂了上来,口吐白沫。而张三也被鞭炮声给活生生地吓死了。”
薛深讲完,没有提问,而是直接说道:“按照法律规定,李四和王五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因为他们两个对张三的死具有共同过失。”
“那么,”薛深顿了顿,别有深意地笑了:“如果我是张三的律师,我有一个办法,让李四和王五直接无罪释放。”
众人面面相觑。
就像是几滴热水溅进油锅里,瞬间就沸腾了。
“无罪释放?”
“人都是他们杀的哩!”
“咋可能呢?”
“不会吧不会吧……”
薛深耸了耸肩,开口:
“如果我是律师,我会这样辩护。”
“李四和王五各扔了一个鞭炮进池塘。但是,周围有三个证人,能够充分证明只听到了一声鞭炮响。”
“也就是说,无法证明损害是谁造成的,是李四或是王五,这是不确定的。”
“因此,这两个人不存在共同过失,要分别判断。”
“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则李四和王五都无罪。”
第241章 薛深普法
众人听得津津有味儿,连菜地里的农活都不想干了。
甚至于。
周围的人,有领悟力高的,听完了已经开始举一反三了。
“薛老师。”村民a举起了手,满脸严肃:“我觉得你讲错了,你说得不对!”
薛深瞬间来了兴致。
讲课,就像下棋一样。
如果是他单方面地输出,没有意思。
薛深喜欢站在高校的讲台上,而不是社区普法的讲台上,就是因为,讲课是一个老师与学生之间互相沟通交流的过程,他希望能从听他课的人嘴里,得到反馈。
而他在高校讲课时得到的反馈,往往比他在普法时得到的反馈,多了很多。
“刚刚你说吐痰犯法,那是高空吐痰才犯法的哩,那我要是在地面上吐一口痰,无论如何都不可能犯法的。”村民a站起来说道:“我们村里只有村长和村支书家里有二层小洋楼,别人家里都是红砖大瓦房,平房,也没有高楼啊。”
可能是从来没在这么多人面前说过话,村民a有些不安地揪了下自己打补丁的衣服下摆,看起来不太自信。
薛深赞许地看了他一眼,先给了个肯定的回答:“说得好,刚刚两种吐痰的情形,确实是建立在高空吐痰的情况下,那么,我换一个例子。”
薛深眼珠一转,飞快地想到了下一个例子:
“医生张三给病人做开颅手术,一掀开头盖骨,发现这病人李四是他大学时的室友,他死对头。”
“张三一看就乐了,当场在手术室里摘下口罩,啪地一口痰,吐在李四的脑袋里,然后走了。”
“那么这构不构成犯罪呢?”
答案是毋庸置疑的。
肯定构成犯罪了。
问都不用问。
有了刚刚的村民a带头,其他的人也活跃起来。
就像是去一些大型节目的录制现场做观众,都希望自己被点名,能和主持人互动一下。
没什么卵用,但是很有意思。
村民b站了起来,“薛老师,你说到大学室友,我突然想到我老伴在家里听收音机听说过的一个案子,还不知道怎么办,您给断断?”
薛深点头:“你说。”
村民b:“那个案子也是在一个大学里,同一个寝室的两个同学,名字俺不记得了,就按你的说法,叫张三和李四吧。”
“张三在李四的水杯里加了点东西,想把人弄晕了再用强。”
“结果用量不够,失误了,导致李四被迷翻后中途醒来,发现自己的好兄弟张三趴在自己身后,疯狂地进进出出,两个人都没穿衣服。”
“李四吓得哇一声就哭了,推开张三就跑到了寝室楼的走廊上。”
“张三咋可能放过他,跟着就追出去了,两个人在走廊上撕扯了很久。”
“薛老师,你说这构成什么犯罪?”
薛深:??????
周围村民:??????
“现在年轻人,玩得挺花的啊。”
“这就叫癞蛤蟆日青蛙。”
“啥意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