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派该死的甜美 反派该死的甜美 第91章

作者:枢玖 标签: 快穿 爽文 穿越重生

  赵重会很多穿越必备技能,不过他在野外求生上非常弱,所以他看到万俟疏很快就用树枝搭起了一个三角形的帐篷不由佩服,又看了看自己手里的树枝,虽然刚才看万俟疏示范了一遍,但眼睛学会了,但手没有,他不知道为什么不用绳子能把这些树枝固定住。这时艾接过了树枝:“我来吧。”

  没过多久,艾就搭好了一个可以容纳两个人的树屋。两人躺进去正好,有些挤,但这种胳膊挨着胳膊的姿势有一种暧昧的滋味,两人的心都不禁加快了跳动,好像有小电流淌过。

  万俟疏和博就没那么青涩了,都老夫老夫了,直接搂一起睡了,万俟疏还撸到了狼耳朵。

  半个月后终于到达了集市,已经有一些摊位搭起来了。狼人们就地取材用一些树枝和大叶片搭了个遮阳篷,把货物一一摆出来。那些精美的陶罐很快吸引来了不少兽人,对于其他兽人来说,陶罐是他们从未见过的东西,好奇地看着,在知道这是用来装东西的,都很喜欢。不少兽人都有力气去制作石器,但石器很重,陶罐用起来更方便。其中艾做的陶罐最好看,大受欢迎,没过多久就卖出去了不少。

  万俟疏的药包也很热销,在这个世界懂得运用草药的人很少,顶多知道一些常用草药的作用,但药方是不懂得。他做的驱虫药方只要撒在房子周围就行,还有些跌打药膏、止血药粉都是能直接用的,非常方便。

  卖了一会儿,万俟疏就带着剩下的药包和重一起去找棉花,幸运的是这次也有兽人卖棉花,更好的是还有种子。于是万俟疏用药包换了一大包棉花,还有很多种子。

  “你会纺布吗?”万俟疏问重。

  “我记得纺织车什么样的,学校组织活动的时候还体验过,不过我不会缝纫。”赵重说。

  万俟疏摆摆手:“那不要紧,就做夏装,两片布缝一起就行了,不考虑立体剪裁的事。”

  能得到棉花两人都很高兴,这样冬天就有棉被和棉衣了,那可比皮毛好。两人路过一群人鱼的时候,赵重要去看看,他想要买两颗珍珠,找火蜥族打两枚戒指。正好万俟疏也想要缝衣针。

  人鱼卖的都是海鱼、海带之类的海产品,保鲜难,又有很大的腥味,其他兽人都不太喜欢,但他们有珍珠和漂亮的贝壳,这些在陆地上都是稀罕物,能卖出高价,所以光靠这些就能换回很多东西,他们吃多了鱼,就很喜欢肉尝鲜。在等赵重挑选珍珠但时候,万俟疏听到人鱼的八卦,说是在北边有一些兽人生病了,还说有山神的诅咒。

  万俟疏仔细回忆,好像剧情里有提到疫病,不过剧情是围绕赵重在狼人部落种田,所以对外界的事情不敏感。在赵重和艾的努力下,狼人部落的生活条件有了极大的改善,又离疫病的发源地远,所以才没有受到牵连。按理说不需要在意,但莫名的老是想着。

  【告!这个疫病有点问题。】

  “啊?难道真的是诅咒?”

  【是一种很奇怪的力量……诅咒也算是一种力量吧,那或许可以称作诅咒。】

  “你这样说的话就很在意。”万俟疏摸了摸鼻子,决定找个机会去看看。如果真的是神秘力量,那就有可能影响到狼人部落,小说里不都是这样的吗?邪恶力量的最终目的都是席卷整个世界。原剧情里可能只是没到那个节点。

  【探索新技能,是否解锁巫医大礼包?】

  “还有这种东西?当然要。”都有能操控火的火蜥族了,理所当然存在魔法成分。万俟疏之前就像过为啥只有火蜥族与众不同,看来是有很多东西隐藏着。说起来兽人能在人形和兽形间转化本来就不科学。紧接着有一些知识出现在万俟疏的大脑中,都是些很神秘主义的东西,居然还有跳大神。“这真的靠谱吗?”

  【那是当然。】

  既然这样,那就只能在遇到问题的时候试试看了。万俟疏叹了口气,和赵重一起去了火蜥族的摊位。戒指和针这样的小件制作起来很快,现场就交货了。赵重宝贝的把戒指放进一个粉红色的贝壳里,想等时机成熟就送给艾。

  回到狼人的摊位,博很开心的向万俟疏展示换到的物资。万俟疏不想让他担心,所以没有说关于疫病的事,只是说看药包卖的那么好,想要去附近看看有没有草药,想要多做一点。随后他就按照引航者的指示找到了感染疫病的地方。

  集市附近没有什么部落,万俟疏走了很多路才找到几个兽人,都是生病了的。“为了防止传染给其他兽人而离开了部落吗?看来真的有些麻烦。”万俟疏进行了诊断,并不是他知道的病,看来的确只能依靠巫医了。他把手放在生病的兽人头上,七彩的光闪现,接着如同流体般慢慢包裹住兽人。万俟疏有一种奇特的感觉,好像是用精神进行一场拔河。

  等诡异的力量从兽人体内消失,万俟疏把手收回来。“感觉怎么样?”

  “我……我好了,谢谢你!”

  “你还记得是怎么染上的吗?比如去了什么奇怪的地方?能和我详细说说吗?”

  *

  作者有话要说:

  我还以为这章能写完呢

第206章 部落中的医生(十)

  病愈之后,兽人恢复了些力气,说话也顺畅了,他一边吃万俟疏给他的果子,一边说:“我之前去山上觅食,看到一个山洞,就想进去看看有没有什么动物在里面筑巢,结果进去后黑乎乎的什么都没有,出来之后就开始不舒服了。不过那个山洞很诡异,总感觉里面有什么东西似的,但没看到动物,我又没敢走到深处。”

  万俟疏问清楚了山洞的位置,然后在几片叶子上用巫医能力画了符,让兽人带回去泡水给同样生病的兽人喝,随后出发去找山洞。

  【这里离山洞挺远的,回去晚了会被博发现的。】

  “这也没办法啊,要是告诉他,肯定要跟着一起。”万俟疏心想回去博肯定要跟他闹,不过这疫病邪门,他不想博一起冒险。他现在这个身体在人类里算强健,但比不上兽人在丛林中活动迅速,等回到海滩,肯定天都黑了,而且还不算他在里面花费很多时间。

  好不容易到了山洞,从外面看平平无奇,洞口不是很大,两个人宽,外壁上长着很多藤蔓。万俟疏问道:“有探查到里面有不对劲的东西吗?”

  【有不明能量残留。】

  万俟疏仗着自己有巫医技能走了进去,果然没进去多远就感觉特别不舒服。山洞就是很正常的山洞,阴冷潮湿,有一些残枝败叶被风吹进来,但就让人隐隐觉得不安,好像有什么东西潜伏着。万俟疏走到光完全照不到的地方,发现这里的能量已经很稀薄了。他有一种感觉,那东西估计能移动,从这里跑出去了。这般就要循着瘟疫发生的地方进行调查。

  无可奈何,万俟疏只能先回去。博很奇怪他为什么不见了那么长时间,万俟疏就说没采到药,博将信将疑。晚上在帐篷里,博清点着换来的各种种子、坚果和贵金属。他瞟了万俟疏一眼,今天重偷摸把艾叫到悬崖上看日落,还送了戒指。他羡慕的不行,他以前不知道戒指是什么,不过后来听艾说这代表着一生一世的承诺。他不好意思直接管万俟疏要戒指,不过想了想,他可以送万俟疏嘛,于是他买了条金手链,上面镶嵌着几颗绿宝石。

  “这个送你。”博把手链递给万俟疏。万俟疏接过来:“真好看,怎么想到送我这个了?”博贴到他怀里:“就是想送你。”他看着万俟疏戴上手链,有一种把人套住的感觉。“以后我们要永远在一起。”

  “那当然,就算是下辈子也不分开。”万俟疏轻柔地说。不管穿越多少个世界都会相遇、相爱,没有什么能分开他们。

  狼人们在集市逗留了几天,都换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开始打包打算回去了。在这几天关于疫情的传言越传越广,可能是因为万俟疏救了那个兽人,于是生了病的兽人都想要找他救命,所以动静比原著里大,本来这个时候狼人是还不知道疫情的。后来听说集市有医生,就有兽人跑过来,万俟疏给他们治了,然后对博说想要去调查这件事。

  博立刻说:“我和你一起。”

  万俟疏当然不想他跟着:“我自己就行了,不能让榕老是给别人带。”博态度坚定,万俟疏担心要是不同意,博到时候偷偷跟过来,只好答应。他们把东西托其他人带回部落,然后出发。根据万俟疏上次探查的结果看,那个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是能移动的,所以他们向病人打听出最近生病的人在哪里,然后直接去那里。

  按照最新消息,疫情之源已经离开海边,到了虎人族的地盘,看移动方向就是往内陆去的,不出意外几个月后就会到达狼人部落。万俟疏觉得这东西好像有什么目的,假设这东西有意识的话,它移动总归是要去什么地方吧?于是他让引航者把小说中提及瘟疫的内容截出来给他看,越看越觉得有问题。

  小说中主要是以重的视角去描写的,他听外出的狼人说外面发生了瘟疫,因为担心蔓延到狼人部落,所以一直安排人留意疫情,但是最后疫情没有继续蔓延,在传染到的兽人死掉后就消失了,狼人部落逃过一劫。完结的时候提了下博离开狼人部落后死了。由于这两件事离主角很远,没有直接关系,所以写的都很虚,很简短。但是两件事的时间对比一下就发现似乎是差不多的。

  如果这只是场普通的瘟疫,那万俟疏绝对不觉得有什么问题,但是这样一件波及众多部落的疫情居然没有成为考验主角的难关,这不符合小说的套路。万俟疏大胆猜测,那东西就是冲着博来的,但目前不知道为什么,因为在小说中博是作为反派死的,他死后也没发生什么不好的事。

  如果他的猜测的没错,那东西应该是没有办法实时感应博的位置的,不然就往集市这边来的,而不是向狼人部落的方向去。等他们到虎人部落的时候,那东西刚刚离开。因为瘟疫之源在移动,所以不像躲在山洞里那样隐密,看见它的兽人比较多。据虎人说那东西是一团紫黑色的雾气,从这里经过,碰到它的人都生病了。

  距离瘟疫之源离开的时间不久,万俟疏和博没用太长时间就追上了。万俟疏拦住博,没有马上过去。“引航者,帮我检查一下。”

  引航者对瘟疫之源进行分析,和之前在山洞中发现的能量是相同的,不过更加强大邪恶。【具有强烈的破坏性,来源不明。】

  万俟疏小声地对博说:“那东西有些奇怪。”博也觉得这东西似乎有灵性,而且他有一种古怪的感觉。

  突然那东西晃了晃,向万俟疏和博飞过来。万俟疏还不知道自己的巫医技能对不对付得了这东西,于是赶紧拉着博跑。博的速度快,抱起万俟疏就跑,但是跑了一阵,他发现瘟疫之源好像对他更感兴趣,为了确定,他把万俟疏放下,向其他方向跑去。万俟疏着急,大喊着,可博不理他,转瞬就跑远了。

  瘟疫之源短暂的停顿了下,然后追向博。万俟疏心想这东西果然是盯准了博,“引航者,知道怎么消灭这东西吗?”

  【正在解析……】

  万俟疏朝着博跑过去,他的巫医技能不像魔法技能那样能用来战斗。“既然有这种挑战,怎么都应该给我一个法杖啊!”万俟疏根本追不上前面两个,急中生智双手按在地上施法,森林中的生气被调动起来,在这样富有生机的环境中瘟疫之源的力量被压制。万俟疏见有用,赶紧加大了法力的输出。

  察觉到那个弱小的智人对自己有威胁,瘟疫之源决定先对付万俟疏。博和万俟疏一起来寻找瘟疫之源是因为他对万俟疏有着很高的信任,万俟疏能治愈瘟疫,所以他觉得万俟疏是能对付瘟疫之源的。在引开瘟疫之源给万俟疏提供准备时间的时候,他也没有担心。但他看见瘟疫之源转头冲向万俟疏,把万俟疏包围,不由慌张起来,万俟疏看起来情况不好。

  【探寻到吸收能力。】

  万俟疏被包裹住了,看不清外面的情况,他的身上散发着绿色的光,抵御着瘟疫之源。吸收能力?瘟疫之源能够吸收别人的力量?现在是他的力量和瘟疫之源相克,否则可能要被吸了。他突然一想,这瘟疫之源该不会就是冲着博的力量去的吧?博是狼人族的第一勇士,力量不用说。而小说里瘟疫消失了,可能只是得到了足够能量进行休眠了。没有小说写到很后面的,主角he就完了,就算之后这瘟疫之源又出来了也不知道了。

  “引航者,你好了没?”

  【正在分析,请稍等……】

  万俟疏咬着牙硬挺着。博急得要命,终于忍不住冲进紫黑色的雾气,想要把万俟疏拉出来。万俟疏看见他进来,大吃一惊,博可没有巫医技能护身,这样闯进来被感染了怎么办?他赶紧想要把博退出去,但博抓住他的手腕不放。万俟疏急的汗都下来了,他穿了那么多个世界还没有这样慌过。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他听到了引航者的声音,【解析成功,获得技能。】万俟疏立刻施展技能,耀眼的光芒刺穿了雾气,像是尖刀撕碎了瘟疫之源。不知过了多久,瘟疫之源最终被消灭干净。万俟疏松了口气,把博拽过来查看。博紧紧地拥抱住万俟疏,就像怕他离开似的。万俟疏安慰地拍着他的背:“没事,你看好好的。”

  “你以后不许再冒险了!”博后怕不已,如果刚才万俟疏没有抵御住瘟疫之源,他不敢想象自己未来怎么办。万俟疏再三保证才渐渐平息下来。博仍然心有余悸,回部落的时候紧紧抓着万俟疏的手。

  回到部落,大伙儿都围上来问,万俟疏不想让他们恐慌,就把事情简单的讲述了下。博迫不及待地去接榕,这小家伙长得挺快,十分结实,整天跑来跑去的瞎玩。狼人长到小学生那么点就开始生长速度变慢了,榕已经跟着博学习狩猎技巧了。

  榕已经很久没有见过父母了,看见博眼睛都亮了,欢呼一声冲进来,扑进博怀里。博把他架在脖子上:“想不想爸爸?”

  “想!爸爸,我们去摘果子吧!”榕欢快地挥舞着手。博应了一声,背着他向果树走去。万俟疏笑眯眯地看着他们,觉得这样的生活特别美好。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会不停地穿越,小可爱的真实身份是什么,又为什么总是能和他相遇,但能拥有一个心爱的人男的,他愿意一直下去。

第207章 白月光文里的炮灰攻(一)

  万俟疏面对着步入式衣帽间,一个抽屉被拉开,里面满满的、各种颜色的性感内衣。他转过身,看见小可爱站在床边眼巴巴地看着他,穿的特别叫人食指大动。

  哦豁!

  万俟疏拿了一身看起来应该是自己的睡衣去洗澡,顺便用这段时间接收了下剧情。这是个万人迷白月光的故事,主角受安宁长相绝美,性格温柔,有非常多的爱慕者。万俟疏也是其中一个,并且把安宁当做白月光。任飞羽一直喜欢万俟疏,后来两家联姻,任飞羽高高兴兴嫁给心上人,还在好友郭于杰的撺掇下穿上性感内衣挑逗万俟疏,结果新婚之夜不仅被羞辱了一顿,还知道了丈夫喜欢安宁。

  于是任飞羽开始各种找安宁麻烦,但每次只能展现自己的粗鄙、无脑,突显安宁的美好。最后忍无可忍的万俟疏与他离婚,但也没有抱得美人归,安宁和另一个青年才俊陆云琛在一起了。陆家的能量比万俟家强很多,作为继承人的陆云琛自然比万俟疏更优质。

  万俟疏把头上的泡沫洗掉,做新郎造型喷了很多发胶,洗起来很麻烦。凭借他多年穿越经验,这个安宁绝对是个披着万人迷皮的绿茶婊,不过如果不烦到他,他也懒得管,安宁和陆云琛你情我愿,有没有被骗那是他们的事。

  终于把身上的酒味和妆洗干净,浑身清爽地走出去。任飞羽用一种非常不熟练的妖娆姿势躺在床上,由于不自然不仅不诱人,反而十分搞笑。为了不伤及他的自尊心,万俟疏拼命忍住笑。他是想要任飞羽离郭于杰远点,不过直接说,任飞羽应该也不会相信自己的好友是坏人,这事还是得慢慢来,现在重要的是不能辜负良辰美景。

  第二天万俟疏去上班,任飞羽则和郭于杰约着出去玩。任飞羽的设定是笨蛋美人,他家里的产业不需要他管,结婚之后也不插手万俟疏的生意,所以平时无所事事只剩下玩了。郭于杰是家里的小儿子,家里的公司是交给比他大很多的哥哥,等他大学毕业就会进公司当个经理什么的。他现在的主要任务就是陪任飞羽玩,以此家里也能靠任家的关系得到些好处。

  郭于杰其实挺瞧不起任飞羽的,他们高中是同学,那个时候任飞羽的成绩稀烂,但因为家里有钱根本不在乎,照样过得舒舒服服。郭于杰自认比任飞羽优秀,但是因为他家只是个小公司,为了讨好任飞羽他不得不当狗腿子,心里很不平衡。

  因为是任飞羽的朋友,郭于杰认识了万俟疏,而且喜欢上了万俟疏。郭于杰因为喜欢万俟疏,就对他诸多关注,从各种蛛丝马迹中发现万俟疏喜欢安宁。在嫉妒心作祟下净给任飞羽出馊主意。

  两人坐在一家高档餐厅里喝下午茶,任飞羽托着腮帮子,戳着草莓蛋糕。郭于杰打量他的表情,看不出昨天他和万俟疏相处的怎么样。不过他知道万俟疏不喜欢任飞羽,两人结婚也是家里的安排,所以万俟疏绝对不会对任飞羽有多好。他装作好奇的样子问:“你们昨天怎么样?”

  任飞羽回过神,气呼呼的把勺子一扔,责怪道:“都怪你,出的什么烂主意!”

  郭于杰心中一喜,脸上却不表现。万俟疏喜欢的是安宁那种单纯男神,看到本来就没感情的任飞羽搔首弄姿肯定更加不高兴。“怎么了?难道没用?男人不都应该喜欢那套吗?”

  问题就是太有用了!任飞羽气鼓鼓的,昨天不仅被折腾了好久,事后万俟疏还盯着他把购物车里那些他没敢买的都下单了!他就不应该搞这些东西,过个普普通通的浪漫新婚夜就好了。也不知道以后万俟疏要怎么玩呢!

  这种事情就算对好朋友也说不出口,因此任飞羽恼怒地说:“有个屁用!不许再说了!”

  郭于杰认定昨天任飞羽倒了大霉,想到这个总是压自己一头的人丢了脸,他就开心。他聪明地转移话题,喝了口果茶:“我听说金家举办舞会,你去吗?”

  任飞羽对这种舞会没什么特别的热情,他平时没事干到处玩,也没什么特别喜欢的。“不知道。”

  “这有什么不知道的。”郭于杰急了,他想去参加这种高档的社交场所就得靠任飞羽,如果任飞羽不去,他根本进不去。“肯定邀请你了吧?”

  任飞羽没发现他的不对劲,摆摆手:“去都去烦了,跳舞有什么意思?”他从小就会进行各种社交,舞会也经常参加,不过那些家伙都嫌他没文化、笨,不爱带他玩,他也不高兴跟那群说他坏话的人玩。

  任飞羽从小成绩就不好,家里也不指望他有多高的学历,所以也没强求。他高考没考好,他又不乐意去上那种野鸡大学,直接不读了。因为他的低学历,身边同龄人都看不起他。

  郭于杰眼珠子一转,想出一招:“你可以和万俟疏一起去,那不有意思了?跳舞为什么是两个人?不就是创造亲密接触的机会?”然后他又压低了声音说:“我听说安宁也去,这个小妖精以前总缠着万俟疏,你何不让他看看谁才是正宫?”

  任飞羽也很讨厌安宁,他本来一直追着万俟疏,结果某一天突然出现了个安宁,还总跟着万俟疏,除了张脸没什么优点,可偏偏大家都喜欢他。虽然最近安宁可能是知道他和万俟疏结婚了,所以识相了些,没有再出现,但任飞羽还是记恨在心。他觉得郭于杰说的很有道理,便拍拍郭于杰的肩膀:“没错!我得让他知道上不了台面的人永远上不了台面!你现在就陪我去买衣服,我要艳压他。”

  郭于杰立刻应了声,十分狗腿地帮他拿东西。两人去服装店买衣服,任飞羽十分大气,就连郭于杰的都买了。买完衣服,任飞羽又去做了全身皮肤护理,确保自己皮肤白皙透亮。任飞羽虽然平时不聪明,但可能是因为情敌雷达,他总觉得安宁说话茶言茶语,整个人都让他不舒服。准备好战袍,又随口答应带着郭于杰一起去舞会,任飞羽高高兴兴回家。

  让佣人把他的新衣服挂好,然后坐在客厅里等万俟疏回来。他可是做了好多准备工作的,为了让万俟疏喜欢他,他制定了一系列攻略。在万俟疏进门的瞬间,他比佣人更快地跑过去把衣服接了过来:“工作辛苦了,饭已经好了。”

  万俟疏揉了揉他的脑袋:“今天心情很好?”

  任飞羽转手就把东西给佣人了,挽着万俟疏的胳膊:“你去不去金家的舞会啊?”万俟疏想了想,好像的确有这回事,但他本来没打算去的。他现在正在努力赚钱,等到他的公司发展到比陆家的还要厉害,他就不用担心以后被主角找麻烦了。“你想去?”

  任飞羽撒娇:“我们一起去吧,我们还没有一起跳过舞。”如果不去,他还怎么艳压安宁?

  万俟疏答应下来,去舞会说不定还能多认识点人,发现商机。“好啊。”任飞羽的笑容更灿烂了,给万俟疏夹菜、盛汤,一边说自己今天吃了什么点心,买了什么衣服,同时也说了要带郭于杰一起去舞会。

  虽然郭于杰一直在给任飞羽出烂主意,但任飞羽不觉得只是烂主意,非常信任郭于杰。如果告诉他,郭于杰暗藏坏心,任飞羽也不会信。不过郭于杰的动机是嫉妒任飞羽,只要他发现任飞羽没有像他想象的那样不幸,自然会维持不住假面。

  “你和郭于杰关系很好?”

  “当然,我们高中的时候就是好朋友了。”任飞羽非常积极地介绍自己的好朋友,比如郭于杰从来不会因为他成绩差而对他有偏见,比如他们的兴趣爱好相同,总是能玩到一起,比如每次他不开心,郭于杰都会陪着他……

  为了抱上任飞羽的大腿,即使不喜欢,郭于杰也会将任飞羽的爱好当成爱好。可惜任飞羽一片真心。万俟疏有点生气,任飞羽虽然不聪明,但待人真诚,也没有吃喝嫖赌之类的恶习。以他的身份,有学历当然最好,但也不必靠这个过日子,这世上总有人不擅长读书的,倒也不必进行学历羞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