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路人甲才是真大佬 快穿:路人甲才是真大佬 第30章

作者:旌丑 标签: 穿越重生

  陈颖林说廖铭和林楼很快就会到,也不知他们找到的那刻见到会是怎样一副场景。

  孤身一人待在山顶竹林里的陈颖林一定会被廖铭揍得特别惨吧?应该不是住几个月的院就能没事的吧?

  最后一场考试也没有考完,不知道成绩还作不作数,也不知道自己的总分能有多少,毕竟那是他拼尽生命全力准备的高考……

  不知道廖铭和林楼现在怎么样了?该不会还在山上找自己吧?

  他明明答应了林楼会陪他很久的,他也答应了廖铭不会悄无声息地离开,就算完成了任务,他也想好好与跟他们一一告别。

  也不知道以后尚妈妈熬的汤,手工做的好看服饰会被谁享用?

  也不知道以后会是谁陪尚裕森打游戏?

  也不知道林楼抵足而谈的天下第一好朋友会变成谁?

  也不知道廖铭会不会在夜里做噩梦吓醒了偷偷哭泣?

  元始默默地将被子拉高,盖住自己的整个头,缓慢地蜷缩起身体,藏起来吸着鼻涕,无声地抹着不知何时把发际鬓发都浸湿了的眼泪。

  沉浸在哀伤中的元始并不知道,即便用被子裹住全身,这一幕还是被离开许久的三人看在眼里。

  蒂妮扁着红唇,眼里都是垂怜:“他的星球一定很落后吧,连被子可透视都不知道,看起来真可怜。族皇,真的要把他交给莫尔斯吗?那可不是个怜香惜玉的Alpha,要是元始熬不下来死了怎么办?我可没办法救活一个必死的人。”

  “必要时会给他放放水,我可不需要一个死人。”陆斯恩的声音如寒冰般冷漠,说完便举步离开。

  蒂妮望着他的背影,忍不住跟欧广乌司吐槽道:“我真是想不明白,之前疯找的人终于出现了,族皇却不珍惜,反而转手将人推入死局,最优性Alpha的癖好真是越来越独特了。”

  “做好你的本职工作。”欧广乌司正脸朝着蒂妮,用中指提了下眼镜框,随后便跟上了陆斯恩离开的步伐。

  被落在原地的蒂妮只能叹息着说:“唉,追爱真难,追Omega真难,追内心扭曲的无腺体Omega更难。”

  元始是在清晨中醒来的,刚睁开眼便被床边两个西装打扮的男人请下床,他们将元始带到一间欧式装修的用餐区,看着大约有五十多平方,四周墙上是精美壁画,更高的地方还挂着几幅看不分明却很有艺术感的大家画作,家具摆设、花瓶装饰品都充斥着浓浓的中世纪气息,并没有星球该有的科技感。

  生怕打破任何一样东西的元始小心翼翼地动作着,就连拿着刀叉的力道都刻意放轻,在第四天负债4200万库司的他再也承受不起任何一笔多余的债务。

  仿佛是故意布置的一样,到处都是易碎品,元始手下的盘子都透着一股脆弱气息,上面的花纹看起来一不小心就会被餐刀给刮花,元始也没有心情切割,现在的他只想尽快填饱肚子,他不知道他一会儿即将面临什么,但吃饱总归是有用的。

第67章 倦【恶】

  面前是看不出什么动物的肉排,裹上浓郁的酱汁,元始一把叉住整块全部塞进嘴里,他艰难地咀嚼着。直觉告诉他必须再吃饱一点,这很可能是作为奴隶的他的最后一顿饱饭。

  “小先生,再来一份吗?”

  也许是他吃得过于狼吞虎咽、担惊受怕,原本守在一旁一言不发的男人突然出声询问。

  元始转头望着他。

  这是个气质儒雅的男人,他叫做康巴伦,是轰姆杰根斯家族的大管家,专门服侍每一任代职族皇。他看起来四十岁左右,眼尾纹较深,嘴角也有淡淡纹路,头发与胡须都是银色,像个年轻二十岁的圣诞老人。

  元始将嘴里的东西咽下去,擦干净嘴角,略有些害羞地说:“是的,康巴伦先生,麻烦您再给我来一份。”

  康巴伦朝他露出友好的笑意,眼尾线烙得更深,像三条滚动的波浪。

  等到元始喝完最后一份味道甜美香浓的羹汤后,他才在慢半拍的余光中见到一个站在门口的陌生男人。

  男人身高约有两米,非常高大勇猛,脸部线条粗糙坚硬,饺子一样的耳朵,雄壮的背阔肌,简单的背心和工装裤穿在他身上有种血脉偾张的性感。

  明明那么壮大,走起路来却像只大猫,无声无息地。

  元始的双眼一瞬间被他的外形给点亮,他神采奕奕地盯着男人看。

  “我是莫尔斯,是你的教练,也是E级帕锐特军队的首领。”男人介绍着自己,声音有气且浑厚。

  元始赶忙从椅子上下来,双手在餐巾上抹了两把,见男人并没有要跟自己握手的意思,他便学着男人的样子,将双手背在身后,挺起瘦弱的胸膛,礼貌地说:“您好,我是元始。”

  莫尔斯大步走到元始的面前,面无表情的脸上满是冷硬冰霜,虽然没有一条伤疤,但粗糙坚硬的脸部线条让他看起来十分凶狠。

  他狠狠皱起浓眉,忽地发出怒喝:“大声点!没吃饱吗?”

  元始被这狮吼般的嗓音吓得浑身一个哆嗦,下意识喊出声:“莫尔斯教练您好!我是!元!始!”

  莫尔斯直接转过身,朝外走去,元始回头看一眼负手冲他慈笑的康巴伦,点一下头后便立即跟上莫尔斯的步伐。

  这栋楼的楼梯也是古典欧风,在下楼的途中,莫尔斯突然回头用一双锐眼瞪着他。

  “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学生,族皇让我来训练你,元始,你应该已经做好准备了吧?”

  被一双雄鹰狩猎的双眼盯着,元始不敢犹豫,手扶着楼梯栏,大声回答:“是的!我已经做好了准备!”

  “顾念你是大病初愈,今日的训练量便减轻一半。”

  元始不觉松了口气,大声喊:“谢谢教练!”

  “哼。”听着元始几乎是吼出来的道谢,莫尔斯莫名从鼻腔里哼出一声笑来,不喜不怒的,令跟在他身后的元始着实摸不到头脑,但很快,他就会明白莫尔斯究竟在笑什么。

  莫尔斯是开着一辆敞篷越野车来的,他踩油门的那一刻,冷硬地吩咐道:“尽快学会,下次你来开。”

  在林楼那个世界连两个轮子的机动车都没有开过的元始拘谨地摸着粗硬的车窗边边,坚定地回答:“嗯!好的教练!”

  不知过了多久,莫尔斯才踩着刹车停下,并命令元始立刻下车。

  元始慌乱地跳下车,刚站稳脚跟,他便昂起头来,仰望四周群山环绕的绿色,前方高山上还缭绕着白雾。

  他还记得昨天那个戴眼镜的男人说过的鄂斯布卢星球,他一直以为这里会是科技电影里面的场面,没想到目前为止,他见到的景象全是欧洲中世纪的风格,就连这满山的松青柏树,都透着生机勃勃,一点都没有机械的冰冷虚假。

  “看这里。”莫尔斯喊回元始的注意力。

  他扬手丢给元始一套轻便宽松的训练服,外加一条腰带和一双鞋,然后举起一个切口处是不规则波浪状的黄金色半球体,说:“这金球的另一半我绑在了山里面,你有12个小时的时间,将它找出来给我,时间到的时候,我会在这里等你,如果你没有找到,那么我将独自离开,作为惩罚,你要自己想办法回去。”

  元始呆愣地望着他,他才刚从病床上下来,听听,这是多么无理取闹的任务,简直比高三数学老师要求他们用七种办法来解开最后一道大题一样过分。

  “任务开始。”说完,莫尔斯一脚踩上油门,没等元始反应过来,他的车屁股便消失在叠岭层峦的远方。

  元始在原地站了足足有三十秒之久,终于放弃呼叫至今不曾回应过他一次的系统小五。

  走到山脚下,躲在树干后换上衣服鞋子的元始已经变得气喘吁吁。

  这座山远看不大,走近才发现大得惊人,山脚下是平缓的坡度,可越是往上越是变得陡峭,根本不知道那半球体到底放在什么地方的他只能够绕着山体一圈一圈往上找。

  元始有注意到莫尔斯用了“绑”这个字眼,既然是绑,那么应该是在树上的,但这里的树看起来比他的发量还多,连阳光都少有能穿透进来的,只有那些稍微秃一些的树干能够放几缕光芒进来,照亮阴凉的山林。

  没有办法,他只能够尽量跑起来,让自己的身体动起来,必须快点找到才行。

  元始出门的时候是大早上,路上阳光明媚,足以让他看清路上的情景,这方圆一片荒无人烟,像是未曾开发过的深山老林,谁也不知道路上会有多少藏匿的野兽,12个小时后,他如果真的独自一人靠双腿走回去,那么他不是累死路上,就是惨死在路上。

  好在他吃得很饱,元始一边感谢着大管家康巴伦,一边仔细地搜寻每一棵树。

  实在走不动的时候,元始便给自己加油鼓气,他的教练莫尔斯应该是希望他完成任务的,毕竟他欠了4200万的库司,如果自己不幸死了,应该会造成蛮大的损失吧?

  根据阳光照射角度判断时间的元始扶着树干,缓缓地坐在地上,现在是正午,他已经不间断地跑了将近三个小时,在这个时候,元始真想感谢每日风雨无阻督促自己晨练健身的廖铭。

  想到廖铭,元始咬咬牙,重新站起来。

  他必须活下来,只有活下来,才能有机会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几近傍晚的时候,元始浑身湿漉漉的,宛若一只刚从泥潭里面捞出来的卷毛小狗。他顶着一头沾了汗水便卷曲到几乎要弹上天的头发,扶着一根树干发出急促的呼吸声,他已经爬到半山腰了,可山体实在陡峭,将近75°,只要一个不小心,他就会滚下山摔个半死。

  元始战战兢兢地抽出腰带当做绳索,捆绑在手腕上打一个死结,每当踩到一个不那么稳当的落脚点时,他便将腰带的另一头勒在树干上,让自己得以歇息一会儿,等做好准备,他再继续往山上爬。

  夜幕降临的那一刻,元始开始觉得饥肠辘辘。

  他不认识地上的绿植,偶尔看见几颗鲜红的小果子,也不敢轻易放进嘴里,只动作轻柔地将它们收拢到裤子口袋里,等到万不得已的时候再吃。周围都是笔直坚挺的松柏树,连个花朵都没有开,绿油油一大片,根本看不到一点金色,他无数次抬头,也无数次希望落空,如履薄冰地继续前行。

  不知道山上有没有野兽?感觉自己整个肺部都是血腥味的元始心不在焉地想着。

  他偶尔能听到除了自己之外的一丝摩擦动静,但等他停下来倾耳细听时,那些声音又消失了,他只能不断地安慰自己,这可能是他饥渴过度的幻听,也可能是自己的动作引起来的气流动静。

  当爬到接近80°的山体斜坡时,元始困难地咽下口水,铁锈味伴随着疼痛涌向他的天灵盖,他的嘴唇不知何时已经干裂,稍微舔弄一下就能尝到咸味,好在莫尔斯给的鞋子质量很好,外部没有破损,可在内部的他的脚底板和脚指头都已经破皮流血,每走动一下,都仿佛踩在刀刃上似的钝痛,他的手掌也开始爆开一个个流血流脓的血泡来。

  勒紧腰带,稳稳地靠在粗壮的树干上后,元始才敢稍微放松一下身体,他苦中作乐地想:他可真笨啊,莫尔斯教练有可能直接将另外一半绑在山顶上,他应该一开始就爬到山顶,如果没有找到再一圈圈绕下山,这样可会省不少力气的。

  元始微弱地喘息着,他仰起头,月亮正透过树叶间的间隙,高高挂在他的头顶。

  不知道现在还剩下几个小时?距离山顶还有一小半的距离,时间好像不够了,他的体力也到达极限,现在全凭一股气撑着,只要他坐下来,他就再没有力气爬起来了。

  就在元始拉紧已经磨损到看不出原来模样的腰带,准备站起来的时候,一点金光被月色折射到了,从他的眼尾余光闪过,他猛地抬起头朝侧前方看去,就在距离他只有三棵树远的地方,那半个金球就绑在大约两米高的枝干上。

  元始眼眶发热地望着它,大概莫尔斯教练真的是为他降低了一半的难度,并没有无情地将那半个金球绑在树顶上。

第68章 救【恶】【三更】

  他像一只半身不遂的野兽,筋疲力尽地攀着腰带缓缓爬过去,终于到达树下后,他咬住后槽牙,将腰带绕过树干一圈,绑在双手上,双脚缠上树根,最后提起一口气,他开始像根蠕动的毛毛虫似的,顺着树身一点一点地朝上方挪动。

  最后,咬死一口劲儿的元始终归是抓到了金球,没有松懈,他稍稍拉开手脚和树身的距离,慢慢地滑下去,一屁股坐倒在土地上。

  这下子,元始是真的一点力气都没有了。他的肺像一件千疮百孔的手风琴,呼哧地往外吐出将死的乐音。

  颤抖着手,谨慎地将金球塞进衣服里面放好,到了最后关头,元始决定把裤兜里的野果子拿出来解下燃眉之急,他已经快连呼吸的力气都没有了。

  鲜红的小果子看起来很甜,但接触到舌头的那一刻,不仅又苦又涩、还散发出腐烂的味道。

  换作平时,元始早就吐了出来,但此刻,这样的味道对于他来说,是生命的源泉,就算再难吃他都能够咽下去。

  不知是不是错觉,元始觉得自己又恢复了一点力气,他不停提醒自己,要快点下山!时间来不及了!

  可不论重复多少遍,他还是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

  元始吐出一口口带着血腥气的呼吸,反正左右都是死,既然双腿已经没有力气,干脆滑下去吧!他盯着下方的山体,估算着,顶多屁股磨到烂掉,或者缺胳膊断腿的,但至少能够活下来。

  12个小时对于忙碌的莫尔斯来说是眨眼即过,深夜,他开车到达扔下元始的地点。

  还有最后一分钟,莫尔斯扬起头,看向远方,冷硬的眉眼浮出些许不耐烦。

  这座山他已经提前清理过了,除了元始,不会有第二个活物存在,而且蒂妮也提前跟他打过招呼,别把人弄残了,不好医治。

  他本人对Beta也没意见,既然代职族皇将人交给他,就算不清楚族皇的目的是什么,他也没想过为难元始,只是他没想到,他面对的这个Beta跟那些皮糙肉厚的不同。

  时间到了。

  莫尔斯朝地下看去,一个脏到看不出本来面目,满身血污的人形物体正在缓慢地朝他爬过来,活像一只拱动着身体准备破茧的昆虫。

  看样子是实在没力气了,那个血人没能爬到他的脚下,隔了几米距离朝他举起手里的半个金球后,扑通一声,头砸在地上,彻底昏死过去。

  莫尔斯沉默地盯着这个跟早上时判若两人的东西,不禁怀疑一瞬自己的判断力。

  这究竟是哪里来的Beta?怎么能这么弱?不过是找个金球怎么就能把自己弄成这幅模样?

  族皇到底怎么想的?一句吩咐都没有就把人丢给他操练,难道真的只是想在他这里挂个名头做做样子?若是只想做表面功夫,从一开始就不可能将人交给他。

  最终,莫尔斯得出结论,这一次,可能真的是他判断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