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给龙傲天 嫁给龙傲天 第141章
作者:张源起
灵茶也被他从粗糙的储物玉石里面拿出来,分成一罐罐,摆好在货架上,挂好了价钱,一打算盘,就能开业了。
不过天也快黑了。
晚上,就着黄昏,他们吃了丰盛的一餐。
几个月吃好喝好,阿苏默勒的身体渐渐被养好,显示出了惊人的饭量。开始他刻意节制,直到被燕凌云发现,淡淡让他放开吃饱。
一行七人,十八只兔子,围着大桌子,占满了小院。热腾腾的饭菜以盆为计端上来,有新鲜的红萝卜炖肉,有炒野菜,有大骨炖汤,莫恙在里面加了家园的灵湖水,对身体很好。
桌上不吵闹,但气氛还挺好,真像一家人到了新的地方定居,要开始新的生活。
黄昏打在小小天地的仙人花上,刚浇了水,水滴滴答滴答,折射出小小的彩虹。
吃完饭,兔族收拾碗筷,欢乐的在小厨房收拾,少女少年们擦洗砖石,脸上带着健康的红晕,眼里还有明亮的希望。
有兔子偷看西霄的人,发出兔子的吱吱声。
晚上莫恙来送蜡烛。
陶都终究是荒北城池,和修真界的其他城池不一样,到了晚上,寒风呼啸,又有风暴来袭,整个城池都陷入了苍凉的寂静中。
戈壁上坞堡燃着点点火光,底下草原的房屋也燃着点点火光,除此之外,天色是泛着深蓝的黑,辽远没有尽头,远山也影影绰绰,传来若有若无的驼铃声。
妖族们都躲在自己的屋子里避风,早早睡下,阿苏默勒也点了壁炉,和族人一起取暖。
莫恙送来一小堆蜡烛,他接过,说了声多谢。
一点火光把他的灰白短发照暖了,连带着那双眼睛,也像褪去了雾,有了一点温情的色彩,安静而内敛。
但莫恙恍然发现,他比自己还要高出一个头,站在门前,分明能把门框占满大半。却很少有人注意到他,只觉得他像晨昏下草原上一块铁灰的石头,或者是一个流浪的将领,穿着铠甲,不言不语。
可轻轻一嗅,就能嗅到冷冽的风和血的味道。
莫恙回过神:“明天就要开张了,今晚好好休息哦。”
阿苏默勒举着蜡烛,缓慢点了点头。
莫恙就离开了,并未注意到,阿苏默勒看着他离开的背影,沉默许久。
第二日,谷蓝秦开留守,教会阿苏默勒算数,以后他就是铺子里招待的人,其他人美其名曰去结交大人物、去找新进货的渠道,其实是去打探消息。
而以后每月,不管兔族几人干活,莫恙都会给他们10颗灵珠,让阿苏默勒负责分配。至于他本人,每月有15颗。
莫恙提前打探过,这个工资在陶都中规中矩,正合适。
反正他们也待不了太久,临走时把铺子埋下,送给阿苏默勒,也当是给这段友谊画个句号。
“我们先到处逛逛吧,从外城逛去内城,摸清一下情况。”莫恙对着其他几人传音。
叶秋水:“想不到祖地会藏在这种地方。”
燕凌云:“妖族必有布置。”
地裂在陶都方圆几万里戛然而止,说明这一块就是地震的发源。但妖族也不是蠢的,地裂太长,其他地方他们只能匆匆堵住,这一片区域却彻底完成了填塞,将裂口尽数消抹,不似以前一般糊弄人了。
所以要定位祖地,只能找其他办法,从内部下手。
第138章 风尚
几人从外城慢悠悠逛到了内城, 目观四路,耳听八方,慢慢对陶都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
陶都是妖族重城, 每年春秋两季, 都有大量商队来此交换物资,这些东南西北的妖族聚集, 陶都里的消息便十分灵通。
其中又以茶馆为最, 荒北妖族喜欢喝茶喜欢到了一定进阶,尤其是灵茶,哪怕是最劣等的,价格也能翻上十倍,一壶灵茶在燕北卖一块灵石,在荒北就卖十块灵石。
所以几人用几小罐茶, 成功打入了一间茶摊, 和茶摊上的妖族侃天侃地, 侃了一个多时辰。
还真得了一个重要消息——
太阳王要亲自驾临陶都了。
燕凌云目光一动。
“老哥说的是真的?”莫恙追问,“王上要来了?”
抛出消息的熊妖点点头:“我骗你做什么, 但凡从北方来的, 或多或少都猜得到。知道直道吧?就是那条连通南北的主道, 以前那条路安全,鹰族会定期剿灭妖兽,我们缴些灵石, 都爱走直道。但今年一开春,直道就不让走了, 沿途的行宫也全开了, 你想想, 除了王上, 还有谁能住?”
太阳王或许不会落地,也或许不会住行宫,但有他的地方,寻常妖族都不能靠近,避退三舍。
这个消息有好有坏,好是确信祖地就在陶都附近,不然太阳王恺西萨不会如此急迫的要赶来;坏就坏在他修为高深,手段莫测,还必然会带来一沓妖族长老,他们的行动要加倍小心。
“这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熊妖“哥俩好”的揽住燕凌云的肩,“不然你看陶都今年怎么会这么多商队,价格也炒高了两三倍,都是来巴结的。你也抓紧时间,买些稀奇宝物,王上不敢想,可能和妖都的小管事打好关系,也少不了好处。”
他的个头和燕凌云伪装的一样大,和燕凌云交谈几句,更是相见恨晚,忍不住分享起了自己的生意经。西霄和他掰扯了好一会儿,才终于得以脱身,离开了茶铺。
此时已经午后,街上的人更多了,处处都弥漫着食物的香气。
“我们找个地方吃点东西吧。”莫恙用手挡住太阳,“我还没吃过妖族的东西。”
燕凌云:“好。”
几人不知道妖族有哪些山珍美味,便朝着最繁华的街道走去,打算去酒楼看一看。路上边走边传音,讨论刚才的事。
小摊小贩走街串巷,莫恙拔了根糖果子,和燕凌云悄悄十指相扣,听他们说话。
徐饶:“太阳王来到陶都,未必是一件坏事,我们不知道祖地的所在,但他们也不知道我们的位置,留在这里静观其变,迟早会发现端倪。”
恺西萨亲临陶都,必定是想巡视保护祖地,要是能打入内部,时时监视,那么找到祖地,只是时间问题。
但做成此事谈何容易?太阳王狡诈暴戾,不会轻易相信于人。
燕凌云:“要想监视他,并非没有办法。”
徐饶看向他,他淡淡道:“回去再议。”
不知不觉,他们已经走到了陶都的中心街,这里的亭台楼阁,与燕北颇有相似之处,富丽堂皇得无与伦比,香气也是最浓厚的,莫恙闻到烧烤的味道,就走不动路了。
几人便往里走。
不过越走,越觉得不对……莫恙被脂粉香风扑鼻,看着楼阁上衣着清凉的男男女女,耳根都红透了。
好家伙,这是走到红灯区了!
妖族风气奔放,那些男女倚靠在栏杆边,尽情舒展身体。其中一个少年,近乎什么都没穿,蜜色肌肤闪耀着太阳的光泽,耳边夹了一束仙人花,朝莫恙怀里,丢了一个香囊。
“我喜欢你,上来玩吗?”
但那香囊没有能落到莫恙身上,燕凌云随手接住,碾成了粉末。
他虽沉默寡言,却无人敢惹,那少年面色一变,接下来一段路,再没有人敢明目张胆向莫恙示好。
就算变作了妖族,外表普通,莫恙看上去还是和其他妖不同,就像一块剔透又有些朦胧的宝石,只是站在那里,就无端端想让人握在掌心,细细欣赏。
细细看他的眼睛,细细哄他说话。
“没想到这里的人也这么多。”叶秋水皱眉。未免多生事端,他们转小道离开红灯区到了其他主街,却立马被汹涌的人潮挤扁了。
中心街物价高出其他地方好几倍,按理来说普通妖族来的不会太多,但今日似乎发生了什么,人流量到了一个可怕的地步,呼声鼎沸,下面普通妖族挤成一团一团的,楼阁上妖修也人满为患,还有很多妖在弹琴。
莫恙耳朵都快炸了,荒北的妖族活得比较粗犷,弹琴这种事不太适合他们,尖利刺耳的啸声一阵阵传来,连徐饶都不禁皱起了眉头。
“啊,这真是……”
“好听!”他话音未落,旁边就有妖族突然呼喊出声,“太好听了!这就是人修的手段吗,实在是太美了!”
莫恙:“……”
荒北许多妖族,虽厌恶燕北修士,但对他们的东西,还是蛮喜欢的,这种看上去就很古朴神秘的古琴,就更喜欢了,今日很多妖修特意穿着从游商那里进来的长袍,坐在高高的楼阁上,边扫琴,边享受下面妖族的赞叹和注视。
中心主街呈扇形分块分布,最中央是一座九层楼阁塔,檐角悬挂着百重青铜铃铛,青纱垂幔,远远能看到最高阁里有人在坐着。
忽然,那高塔上,传来了一阵琴音。
下面人群顿时沸腾,但很快又陷入一片寂静,连原本弹琴的人都停了下来,忍不住看向高塔,神色痴迷。
莫恙眼尖,在一处楼阁上,看到了之前他们遇到的那个贵族少年。
高塔上的人开始弹琴,或许是有前面的魔音灌耳做对比,这琴音格外旷远悦耳,令人沉醉。
徐饶:“想不到荒北也有如此琴艺高超之人。”
莫恙:“……”
他传音道:“那是东方衡。”
徐饶一愣:“什么?”
莫恙看着高塔,从他靠近,996就不停的在播报:【正在导入角色东方衡……导入失败……重新开始导入……导入失败……】
恰逢此时,塔上青纱被风吹起,露出了弹琴人的真容,尽管隔得远,他们却看得清楚,正是那日他们被盘问寻找的“男宠”。那时候莫恙就觉得他长得有点眼熟,现在确认身份,估计是东方衡也服用化妖丹,混进了荒北。
叶秋水震撼:“他为了混进来,竟然甘当男宠?”
真的不会被东方家族的长老清理门户吗!
塔上人桃花眼似笑非笑,一身青袍深衣,披散长发,俊逸风流,他的头上还保留着青蓝孔雀的冠羽,尾羽也从衣袍下拖地,在光下华美炫目,如天上星子。
他们也终于问到了他的身份,不是男宠,而是高原西面孔雀王族的三王子,叫沈君予。那位贵族少年应该反过来,是他的仰慕者,大概是因为某种比较奇特的爱好,才画出了那种画像。
莫恙松了一口气,要崩塌的世界观又好了。
不过现在他更加好奇,东方衡怎么会到这里来?他又怎么莫名其妙混成了孔雀王族的王子?
要知道这些问题的答案,就得和他见一面。
燕凌云:“他以琴声做饵,与我们目的一样。”
说罢,他弹出一道剑气,刹那间撕开一面青纱帘幔,切断了他的一根琴弦。
琴音骤停。
“是谁弄断了琴弦!”
“可恶!”
“刚才怎么回事?”
塔上人却提起唇角,不顾下方惊异的呼声,起身离开了。
见热闹没有,聚集在一起的妖族失望不已,渐渐散去了,西霄却还没有走,停在原地,不一会儿,便有一位貌美的妖族侍女垂首而来,朝几人作揖:“诸位,我家主人有请。”
但她灵魂波动没有改变,莫恙认出她来了,是东方曲。
西霄几人随她到了一座装潢华丽的酒楼,一路走上台阶,到了最高层,也是最隐秘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