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与它 他与它 第69章

作者:莲鹤夫人 标签: 甜文 异世大陆 情有独钟 穿越重生

  法尔刻惊讶地吹了一下嘴皮:“你想知道吗?我以为你对这些不怎么感兴趣,所以就一直没有问你。”

  余梦洲掩饰地咳了一声,实际上,他确实对这些事不怎么感兴趣,每天就沉迷和大马们混在一块,摸摸抱抱,观察一下生活习性什么的……这可是恶魔战马诶,谁能忍住好奇心呢!

  “好吧,”他说,“那……我去给以太看看蹄子,它都闹了好几天了。”

  法尔刻的眼中流露出喜爱的笑意,它垂下头,轻轻舔了舔余梦洲的侧脸。

  魔马的舌面滚烫,犹如细砂纸一般粗粝,法尔刻舔了这一下,余梦洲的脸蛋顿时就红了,不知是刮的,还是烫的。

  “去吧,”它小声说,“你身上香香的,那边有干净衣服。”

  余梦洲捂住脸,这下连耳朵根儿都烧透了,他支支吾吾,说不了话,连忙落荒而逃,抄起装着干净衣服的小筐就跑。

  花园里,收到了消息的以太高兴无比,在撒欢地踩踏了一片血玫瑰之后,急忙挑了一张看着比较顺眼的大理石长凳,把蹄子往上面一搁,热切地期待着正在挑选工具的余梦洲。

  “来,我看看,”余梦洲转过身,看到以太已经摆好了姿势,不由笑了,“你乖。”

  以太心里美滋滋的,它蹭了一下人类,忽然发现对方的脸很红。

  “怎么了?”以太凑近了看,只闻到一股威慑力十足的,属于首领的气息,“你的脸好红,是生病了吗?”

  “没事!”余梦洲连忙蹲下身体,查看它的蹄子,“我们就……直接进入正题吧。”

  每匹魔马都有自己的问题,以太也不能例外。除了压制的咒钉之外,余梦洲惊讶地发现,黄铜的尖钉密密麻麻,在蹄面上构成了一个复杂的,类似于法阵的纹路,它们向上穿透了蹄皮和腿骨,牢牢锁合在蹄子上。

  这个倒是好处理多了,他拿起剪钉钳,先将弯曲的粗壮铜钉一颗颗地扭直,再用钳面规律有序地敲打,直到拍松钉子,使它们一颗颗地从蹄底冒出来。

  “疼了就说哦。”余梦洲道,“说出来,总比忍着要好多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不知名的眼睛:*缓慢、有腔调、充满威严* 凡人,我命令你,速速退出这个不属于你的世界,消失吧、消失……

  余梦洲:*抽出巨大的武器,威胁着要打烂它的每一颗眼珠*

  不知名的眼睛:*语速立刻加快像疾风那样快* 因为你会让我们变得很倒霉走在路上都会被花瓶砸到你不该来这里消失吧消失吧不要打我啊啊啊——

  恶魔战马:*齐齐撞开房门,假装不是为了看到余梦洲没穿衣服的模样* 有入侵者,在哪!*接着看见入侵者居然有那么多对可以用来偷窥的眼睛,非常生气,立刻冲上去用马蹄狂踩*

  不知名的眼睛:*立刻逃跑,用剩余的眼睛流泪,哭了*

第79章 暗空保护区(十四)

  马蹄是构造精细的部位,肌腱和韧带连接着蹄骨、蹄垫与蹄关节,对比坚硬的蹄壁和蹄底,内里的构成则需要格外细心的注意。

  余梦洲能把外围的铜钉敲打出来拔掉,但是面对那些早已深嵌在蹄骨当中的钉子,却感到有心无力。

  灾变的碎蹄机固然形状可怖,支撑它的核心,却仅有一根粗长的横梁,只要能把它旋下来,基本就算成功了一半。然而,这些分布在以太蹄子上的刑具,全都是独立的个体,灾变或许只用忍受一次钻心刺骨的疼痛,以太就得承受许多次了。

  余梦洲第不知道多少回地感叹,好在它们都是魔马,受得了这样致命的折磨……

  “以太?”余梦洲突发奇想,“你有没有,我是说,你们都是从地心岩浆里诞生,并且会控制火焰,对吧?你有没有尝试过熔化这些钉子?”

  “试过,”以太闷闷地说,“所有你能想到的办法,我们都试过,但咒钉一旦打上,除了它们的主人甘愿放弃之外,是没办法用外力挣脱的。”

  余梦洲一点头,先给它把蹄子上的咒钉挨个撬了。

  哈,他现在对付咒钉的手法是越来越纯熟了,按照地狱的习惯,怎么着也得给他封个“咒钉征服者”之类的称号吧?

  “现在再试试?”他问,“剩下这些钉子,都是打在你的骨头里的,你摸……哦你摸不到,反正我摸着是长死了,你烧一烧,说不定能把它们烧化呢?”

  以太犹豫了一下:“那你要让开哦。”

  余梦洲依言站远了,以太的一只前蹄上,瞬时燃起白金色的烈火,其温度之高,甚至令周边的花木也焦枯着萎缩,湿润的土地亦快速干结、开裂。

  铜钉发出不堪承受、吱吱作响的浇熔声,余梦洲眼尖,一下就看到它们出现了软化的迹象。

  “好了、好了!有效果!”

  烈火逐渐熄灭,他冒着滚滚热浪的余晖,以消防队员冲锋的架势挥着钳子冲上去,有如夹一根容易塑形的软糖,余梦洲扯着红热的铜钉,只需稍微用力,便利索地抽出来了。

  “不错,”余梦洲大喜,“这招管用!”

  以太甩着尾巴,精神十分振奋。余梦洲再掰着蹄子细看,发现除去铜钉构成的法阵之后,上面留下了一圈密密麻麻的孔洞,仍然是魔法阵的形状。

  不过,这个就好处理多了。他取出蹄刀,在蹄面上清爽彻底地刨过一遍,将刑具造成的坑坑洼洼的窟窿悉数铲平,直至露出下面的干净角质层,再刮出两道崭新的蹄叉,最后,用剪蹄钳修整蹄尖的形状,打磨出一个不尖锐的弧度,这可以使马蹄的离地动作更加轻松快捷。

  如法炮制,剩下的三个蹄子,他和以太分工合作,很快便搞定了。

  金霉素软膏早已用完,魔马们为他找来的药品,是一种碧绿色的半透明软膏。余梦洲试着在手上抹了一下,感觉十分清凉,应该是错不了的好药,遂毫不吝惜地往伤口里挤了一堆,再用裁成条状的轻薄细纱包好——行宫里到处都是这样飘荡若仙的白纱,余梦洲着实见之心喜,这下好,绷带的贵替也有啦!

  “这两天,伤口不能沾水,也不能……”他一边包扎,一边习惯性地嘱咐魔马,还没等他说完,以太就接话过去:“也不能跑跳,免得让伤口不好痊愈,对不对?”

  余梦洲笑了:“对,你说得没错。”

  解除了顽存数千年的枷锁,坏脾气坏嘴巴的魔马一下就拱到了他怀里,感激地摩挲着他的胸膛和脸颊。余梦洲受不住这么强的力道,笑着向后靠坐在石凳上,抚摸着它的大脑袋。

  魔马的皮毛宛如紧致细密的上好缎子,倘若不是经受过诸多惨无人道的折磨,它们在光线下奔跑的时候,也应该滚动着遍体的波光,就像海浪那样闪闪发亮。

  “你能不能不走?”以太卧倒了,将脑袋搁在他的膝盖上,偏着头,用一边的大眼睛看着余梦洲。熄灭了火炎,魔马赤红的眼瞳看起来居然有几分水汪汪的,“就留在这里吧……和我们在一起,好不好。”

  “我?”余梦洲哑然失笑,“我怎么留下来?这里不是我的世界啊。”

  “难道这里不好吗?”以太喷着热气,“魔域并非凡人的世界,可它应有尽有,你想要什么,就能拥有什么。你看这里的行宫,要是你觉得它还不够合心,那就一定有比它更完美的住所!你的一切渴望,都能够在这里实现……你为什么还要走呢?”

  余梦洲叹了口气,不知道说什么好。

  “你看,你也说了,我的世界是凡人的世界。”他抚摸着魔马的前额鬃毛,“问题就在这里,于我而言,时间就是一道无法跨越的鸿沟。人的生老病死,不过一百年的距离,可对你们来说,一百年,只是眨一眨眼的间隙。”

  以太焦急地说:“这也不是问题。如果你愿意成为魔马的主人,你完全可以取代安格拉的位置,晋升亲王……”

  “然后呢?”余梦洲好笑地拽了拽以太的马耳朵,“我一个人类,跑来当恶魔的亲王,我失心疯啦?”

  “安格拉那样卑贱的小人都可以,你有什么不行?”以太的一只眼睛恳求地望着余梦洲,另一只眼睛,在阴影里疾速疯狂地乱转了几圈,折射出怨毒的光,“如果你能成为亲王,我们都会很高兴、很高兴……”

  余梦洲摇了摇头,遗憾地看着它。

  “我是个胸无大志的人,”他说,“这辈子的梦想,也就是攒够了钱,去一个人少的地方开个农场,养几头小牛和小马,不要求它们产奶拉车,只要它们快快乐乐的,陪着我安度晚年就好。就连结婚生子的事,我都不想考虑,有些人天生就不适合婚姻……”

  青年低声说:“你看,假设,我是说假设,我愿意留在这里,做马群的主人,还当上了什么亲王,那接下来呢?我的梦想,余梦洲的梦想,又要谁去帮他实现?背弃了梦想的人是很可怜的,因为他等于是推翻了前半生的自己,到时候,你们还能认得出我,继续喜欢我吗?”

  以太不说话了。

  余梦洲静静地摸着它的眼睛,褪去了繁琐累赘的战甲,它们其实是很美丽的生物,每一匹魔马,都有这么长而浓密的睫毛。

  “其实,能遇到你们,经历这场不可思议的奇遇,我这辈子已经值了,”他喃喃地说,“以后就连做梦,说不定都没办法梦到别的内容。”

  “好啦,”余梦洲回过神,笑了笑,“我得去找找法尔刻了……我还没忘,它昨天晚上要跟我提什么事来着?”

  以太默默地抬起头,放人类起身,青年最后挠了挠它的下巴,便提着工具箱离开了。

  花园万籁俱寂,良久,以太才沉沉地说:“你们都听见了?”

  暗影中、天空上、草木间……魔马们纷纷显露身形,幽暗地盯着余梦洲离开的方向。

  “听见了,那又能如何。”死恒星言简意赅地开口,它的嗓音沙哑粗粝,刮耳无比。

  “难不成你们还想把他强行留下?”亵舌柔滑地低语,“话已经挑明到了这份上,他志不在此。”

  “人类的心肠很软的,又有什么留不下?他绝不会忍心叫我的眼睛哭瞎。”军锋冷静地道,“话说回来,只要能让他待在这里,瞎眼也值得,又不是治不好。”

  铁权杖摇头道:“看首领的意思吧,不要轻举妄动。”

  “首领?”七重瞳慢慢地嚼了一口地上的草叶,又乏味地将其吐了,“首领才最可怕,得挑个会说话的,把这个消息委婉告诉它才好。亵舌?”

  亵舌冷冷地问:“又是我?真想让我死是吧。”

  “你去吧,”颂歌轻声说,“首领听了这个消息,肯定没功夫迁怒你的。”

  另一头,余梦洲在偌大的宫殿里兜兜转转了好几个房间,却不曾看到法尔刻的身影,他索性不找了,选择了一个类似书房的地方歇脚,反正发现他不见了之后,法尔刻会找过来的。

  他坐在奢华的金线软垫上,左右打量了一下书房的构造,黑玉的书桌低调精美,灯光照在上面,映出粼粼的波纹。桌面的羊皮纸散乱着,金笔还插在鲜红的墨水瓶里,水晶球中雾气蒙蒙,不规则地聚散离合……仿佛书房的主人不曾走远,只是离开了片刻。

  但余梦洲清楚,对方再也不会回来了。

  他好奇地拿起书桌上半开的羊皮卷,同时讶异地发现,正如他能听懂恶魔的语言,他也能看懂恶魔的文字。

  “我看看……一个故事集?哟,这插图还会动,挺高级啊,”他浏览着目录,“冰海的海神与神的新娘……妈啊,这个海神怎么长得跟海獭一样,比人都大!等等,这新娘是个男的吧?

  他纳闷地往下看:“以及异域的蛇妖,名为厄喀德纳……好像在哪个神话里听过这个名字,和他的祭司共享寿命……这祭司也是男的吧?”

  “还有,嚯,鹿角蛇身,这不是东方龙吗?我看看,背负了诸世之恶的异龙,与亡国的皇子……”

  “亵舌说,你找我?”门前忽然响起法尔刻的声音,余梦洲正看得聚精会神,不由吓了一跳,顺手把羊皮卷放下了。

  “啊,是!”他看向法尔刻,总觉得法尔刻注视着自己的的眼睛,似乎比平常更暗了。

  “其实也没别的事,我就是想知道,你昨天晚上要和我说什么来着?”

  身形庞大的恶魔战马凝视他许久,忽然发出了近似于笑的声音。

  “没什么,”法尔刻说,“你应该知道,恶魔的犄角是不能乱摸的吧。”

  听它这么一说,余梦洲就有点慌了。

  “什么?”他紧张地问,“我不知道啊!昨天晚上我就是随手一推,没有冒犯到你的地方吧?”

  “其实没事,”法尔刻垂下头,忧郁地说,“只是对于恶魔来说,犄角是很重要的器官,触碰犄角,就等于建立了一个暂时的主从契约……”

  余梦洲大惊失色:“什么?!”

  “恶魔看重自己的犄角,因为我很信任你,所以没有防备。只是,你又不愿担任马群的骑主,难免会让我产生失望的情绪……但这个主从契约持续的时间不长,因此我说没事。”

  法尔刻无意识地用蹄子刨着地,低沉地说:“……真的没事。”

  余梦洲是真的心慌意乱了,什么没事,这不就等于自己擅自表明要当马匹的骑主,然后又随意把马匹抛弃了吗!如果有人在马场上这么做,马可是会得抑郁症的啊!

  “对不起对不起!”余梦洲猛地跳起来,“我不知道这件事,我要是知道,一定不会乱碰的!”

  惊惶之余,他不由在心中庆幸,除了法尔刻之外,还好自己没碰到其它魔马的犄角,否则真的说不清楚了。

  “你……你感觉怎么样?”余梦洲连忙询问,法尔刻平时相当沉稳,从昨天到今天,也看不出什么异样,或许它一直把不愉快的情绪憋在心里,在伪装?

  “我不知道,”法尔刻低下头,浓密的鬃毛几乎沮丧地垂到了地面,“因为我听说了,你的愿望是回到人间,拥有一块属于自己的领地,在上面养育许多小马……”

  余梦洲咽了咽喉咙,干巴巴地说:“是、是的。”

  “如果我说,我们愿意跟你一起回到凡间呢?”法尔刻抬起头,静静地凝望他,“不要养别的小马,只有我们。”

  余梦洲又吃了一惊。

  “你是说……”

  “等这一切结束,”法尔刻说,“我们的复仇和怨恨结束,我们可以一起回到你的家乡,在那里生活……我想,那应当是远离杀戮,隔绝血腥,每一天都充满平静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