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异世开饭馆 我在异世开饭馆 第148章

作者:烟火人家 标签: 生子 种田文 美食 穿越重生

  汤很清甜,椰子水的味道跟鸡汤的味道结合在一起,形成一种很独特的风味,贤王三两口便将碗里剩下的汤都喝完了。

  在章北庭的注视下,他夹起一块鸡肉,在蘸碟里蘸了蘸。

  蘸了蘸料的鸡肉才靠近鼻端,便闻到一股淡淡的清香,以及酸味,这种酸味明显不是来自于经常作为调味料的醋,而是来自于蘸碟里那指头大小的青色小橘子。

  贤王咬了口鸡肉,蘸料的里酸味很淡,也很清新,非常好的中和了鸡皮的油腻,鸡肉煮的时间很短,不管是鸡皮还是鸡肉,都很脆嫩,椰汁的香甜已经融入鸡肉里面,越嚼越香。

  章北庭看贤王跟沈侍卫吃得满意,便道:“草民再去准备些主食。”

  贤王本来想说不用了,既有烤肉,又有椰子鸡,他跟沈侍卫哪还需要吃主食,但想到需要章北庭特意去准备的,肯定不是普通的米饭或者面条,于是飞快摆了下手,头也不抬地道:“快去快回。”

  章北庭去得快,回来得也很快,手里端着的还是一个冒着热气的小砂锅,只是打开盖子,飘出来的是诱人的腊香。

  既有了椰子鸡,怎么能少得了煲仔饭,入冬之后,何家便开始忙活着熏腊味,他们家咸口的腊味做得极好,不需要章北庭操心,章北庭便自己做了些甜口的。

  用勺子翻动煲仔饭时,能听到清脆的声响,金黄诱人的锅巴随即被翻到最上头。

  贤王想,还好刚才没阻止章北庭去准备主食。

  吃饱喝足,章北庭带着伙计离开后,沈侍卫摸了摸肚子,长舒了口气道:“从京城一路走来,还是这章掌柜做的东西最好吃。”

  贤王也是这么觉得,不然也不会改了回京的路线,就为了能再多吃几顿章北庭做的菜,他摸了摸下巴道:“最多只能在云阳城逗留三日。”

  回程还有其它事情要做,若在云阳城待得太久,怕不能在冬至前赶回去跟家里人团员。

  食肆里不少客人曾见过贤王,先前伙计领着他跟沈侍卫去楼上雅间的时候,大家埋头吃饭,没人注意,后来看着章北庭一趟趟上二楼,食客们都存着几分好奇,因而等贤王一下楼,便被认了出来。

  不过大家也就激动一下罢了,又有接到章北庭传话赶来的陆家父子护卫,不用担心会出什么乱子。

  之后的三日,贤王没有公务,只有休闲,干脆住在了有间食肆旁边的永兴客栈,不仅方便一日三餐在食肆吃,其它时间若是饿了,也能随时吃到想吃的。

  第三天傍晚,章北庭做了一大桌好吃的给贤王饯行,贤王吃满意之后,他又跟宋宴卿一起将贤王送至食肆门口。

  贤王叹了口气,再次问:“皇城以南,怕是没有厨子能比你的手艺更好了,你真的不想进京跟京中的厨子一较高下吗?本王还能安排你跟宫里的御厨切磋切磋。”

  “王爷的好意草民感激不尽,”章北庭的语气虽遗憾,却坚定,“只是小儿实在是太小了,草民不舍得跟他分开。”

  这话若是别人听了,可能会说大丈夫志在四方,但贤王从小就没得到过先皇的父爱,对章北庭这种疼爱夫郎儿子的人反而多了几分欣赏,闻言便道:“行吧,只是可惜本王要很长时间吃不到你做的饭菜了。”

  章北庭道:“草民明早起来多做些能放的东西,王爷带着在路上吃,还有那些火锅底料,如今天冷,应该能放上一段时日。”

  贤王上一回被人这样叮嘱饮食,还是很小的时候,跟母妃还有皇兄在后宫吃不上好东西的那段日子,后来皇兄成了皇上,他成了一人之下的贤王,即便母妃跟皇兄还是会叮嘱他一些东西,却再也不会是跟吃的有关了,因为两人都知道,吃得方面,他不需要叮嘱。

  他抬头看了眼食肆大门上面挂着的招牌,道:“本王赏你样东西。”

  说完他勾了下手,有随从从旁边永兴客栈抬了面招牌出来。

  这张招牌跟章北庭门上挂着的那张大小差不多,不过却是空白的。

  随从里有人手中还拿着笔墨,周围不少人猜到他要做什么,纷纷朝章北庭跟宋宴卿投去艳羡的目光。

  章北庭忙拉着宋宴卿行礼,“草民谢过王爷。”

  贤王笔走龙蛇,飞快在招牌上写下“有间食肆”四个字,“今日太晚了,等明早再挂上去吧。”

  次日上午,贤王一行人乘船离开云阳城,船上带着不少章北庭准备的吃食。

  同一时间,有间食肆门前围满了看热闹的人。

  一辆马车匆匆在旁边客栈前停下,跟陆风长相有几分相似的男人从马车上跳下来,问:“我赶上了没有?”

  来人正是陆风的父亲,云阳城的府尹大人,在知道贤王亲手给有间食肆的招牌题字后,他便说要来跟章北庭一起挂招牌,早上将贤王送上船,便连忙赶了过来。

  “赶上了。”章北庭道,“距离挂招牌的时间还要会儿。”

  跟上回一样,这次黄大爷同样请人看了时间,说巳时一刻挂招牌最好。

  众人等了片刻,又一辆马车在陆父马车旁边停下,陆风牵着许灼从马车上下来,两人脚步比陆父还急,行至陆父面前,许灼朝陆父行了一礼,陆风却是连父亲都没喊一声,面带愠怒道:“父亲还记得不是自己一个人去送的王爷吗?”

  一起看着贤王上船,待船行至江心,他回头打算离开,却见原本站在他身边的父亲早不见了身影,一同不见了的还有自家的马车跟车夫,要不是刚好碰到打算去码头跟他汇合的许灼,他现在估计还没进城。

  “你这不是赶来了吗?”陆父摸了摸鼻子道,“再说了,又不需要你挂招牌,晚点就晚点,赶上中午的饭就行。”他一开始被陆风质问得有些心虚,后面越说越理直气壮,他是来帮章北庭挂招牌的,当然不能错过吉时。

  陆风哼了一声,“我又不是万青,特意跟书院请假,就为了来北庭这里蹭饭。”

  “我怎么就是为了蹭饭了?我明明是为了一睹贤王的墨宝,”无辜躺枪的萧万青不乐意了,“再说那天贤王用的雅间是我先预定的,吃的烧烤也是原本打算给我的,章兄自己说了的,会补偿我一顿的。”

  周围热热闹闹,章北庭抱着小团子,跟宋宴卿相视一笑,为了庆祝食肆招牌得到贤王的题字,两人商议过后,决定今天中午宴请好友,同时接下来三天来食肆吃饭的客人也一律打八折。

  “时辰差不多了。”有人提醒。

  宋宴卿接过小团子,章北庭跟陆父一人一边爬上梯子,将门头上的旧招牌取下来,挂上新的,盖在招牌上的红绸被扯落,露出龙飞凤舞的四个大字,以及贤王的一方私印。

  小团子看父亲站得高高的,好奇地仰起脑袋看着,嘴里咿咿呀呀的,颇为高兴。

  宋宴卿也抬头看着章北庭,唇角带笑,眉目温柔。

  章北庭弄好后回头,见今日阳光灿烂,风也柔和,他爱的人抱着他们的孩子,就在距离他一步之遥的地方,朋友们也都在为他得到贤王题字的招牌而高兴,周围看热闹的则在讨论着今天中午要早点来食肆,不然怕吃吃不到好吃的。

  章北庭从梯子上跳下来,朗声邀请:“我跟宴卿准备了茶水点心,大家里面请~”

  他牵着宋宴卿,率先走进食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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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番外 京城

  三年后的长阳街, 一大半铺子的门头上都换成了有间食肆的招牌,俨然成了吃喝一条街。

  章北庭将陆风送出门,便转身去了后院。

  小团子已经三岁半,站在石桌旁边能比石桌高出一个脑袋, 今天章北庭跟宋宴卿给他穿了一身浅绿色的衣裳, 看起来就像春天的小树苗, 嫩绿可爱。

  听到脚步声, 小团子倏地抬起小脑袋,朝章北庭比了个噤声的手势。

  章北庭看到他手里拿着个鸡蛋,努力想在石桌上立住,便放轻脚步,走在宋宴卿身边坐下, 两人相视一笑,一起安静地看着小团子立鸡蛋。

  好在没等太久, 小团子手里的鸡蛋便稳稳地立在石桌上。

  小团子小心翼翼地收回手,又退远一些了,才仰头看向章北庭跟宋宴卿, 圆溜溜的大眼睛弯成了月牙的形状,“父亲、爹爹,鸡蛋立起来了。”

  “真棒,”章北庭摸了下小团子毛绒绒的脑袋,从旁边食盒里拿起一个青团道, “父亲奖励你一个好吃的。”

  小团子眼睛一亮,却没有立刻伸手去接,而是叭哒叭哒地跑到旁边盆里洗了手, 又擦干了, 才回来接过青团, 坐在两人中间的小凳子上,道:“谢谢爹爹。”说完低头咬了一口青色亮泽的糯米团子。

  章北庭将食盒避开小团子立好的鸡蛋放在石桌上,递了一个给宋宴卿,自己也拿了一个吃。

  宋宴卿随口问道:“陆风过来是有什么事吗?”

  自从陆风跟许灼成亲,陆风一个人来食肆通常是给许灼带吃的,很少像今天这样逗留这么久。

  章北庭道:“贤王传来消息,说今年京中的美食大赛定在四月底,问我要不要去。”

  小团子抬头,好奇地问:“父亲要去哪里?小团子跟爹爹也要去!”

  宋宴卿愣了愣,跟章北庭对视了一眼,夫夫二人齐齐发出一阵轻笑。

  小团子被双亲的表现弄得有些懵,想去拉章北庭的衣摆,手伸出去后又意识到自己刚才拿了吃的,会弄脏父亲的衣裳,只能收回手,扁了扁嘴,“父亲!”

  章北庭伸手揩掉小团子脸上沾的野葱,柔声道:“父亲要去京城,很远很远,小团子要跟我一起去吗?”

  小团子问:“爹爹也去吗?”

  章北庭道:“爹爹也去。”

  小团子重重点了下头,“那小团子也去!”想了想,又补充道:“小团子不怕远。”

  “我们一起去。”接话的是宋宴卿,他知道相公对贤王口中的美食大赛很感兴趣,三年前因为舍不得跟才几个月大的小团子分开没去成,现在小团子已经三岁多了,身体也一直很好,路上走慢一点的话,去趟京城完全没问题。

  “行,”章北庭道,“到时候我们坐许叔叔家的大船去。”

  宋宴卿不解,“我们要搭许家的船去吗?”这几年,他们积攒了不少家产,别说单独租一艘船一家三口进京,就是买一艘船的钱也不缺,许家的人除了已经跟陆风成亲的许灼,其余的他不算熟悉,搭他们的船,他总觉得不如自己一家人走自在。

  章北庭道:“陆风跟许灼也去京城,到时候我们几个坐一艘船,跟他家的商队一起走,商队熟悉水上情况,又有护卫,更安全。”

  既然陆风跟许灼同行,那就没事了,宋宴卿想起什么,又问:“他们也带上孩子一起?”

  “他们不带。”章北庭道。

  陆风跟许灼这两人,从十几岁到成亲前,都是每年要在外面跑好几个月的主,等两人成亲有了孩子,算起来已经两年多没离开过云阳城了,现在孩子满周岁,两人终于憋不住。

  章北庭想起陆风那副马上要自由了,又舍不得孩子的模样,仍觉得好笑,还好,他跟宋宴卿都不是那种喜欢到处跑的性格,而且小团子已经三岁多,即便偶尔出远门,也能跟他们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