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乱世做纨绔君主 我在乱世做纨绔君主 第106章
作者:全是我梦里梦见的
“许公子,你是个聪明人。”
谢宣认真望着许琅,时过境迁,即使是这半月, 他也不曾敞开心扉与这位来自皇城的朋友聊上一番。他心结难解, 什么也不愿说,许琅便与他一道装傻, 同样对诸事一言不发,扯些无关紧要的玩闹。
许琅嘴角一扬, 眼眸却不含笑:“这话不似褒奖。”
“我是认真的。”谢宣微微一笑,“许公子是个很好的朋友。”
这次许琅很快应道:“这一句更是在骂人了。”
话音落下,二人皆沉默着。屋里一片寂静, 以至于能听见院内风卷走落叶的细微声响, 直至远处传来极大的动静, 好像有人在大叫大嚷。谢宣回过神来,这样不成体统的喊叫, 在永丰县这位魏太守的府中, 着实稀罕。
他问:“什么声响?”
许琅的耳力比谢宣好上不知多少倍,这一会儿, 他定神听了, 眉头一皱, 不可置信的抿了下干燥的唇瓣,露出觉得荒谬的神色,“像是在……捉兔子?”
兔子?
谢宣一时反应不及,将两个字在心中复述一遍,这二字在他脑中,瞬时从简单的文字变作了有所指的活物,忽的眼皮猛跳,登时起了身,顾不及应许琅一声,推开门,朝声响所起的正堂快步走去。
后者也很快跟上来,在他身后,一前一后走着。
将要走出院门时,谢宣说:“方才一问,是我胡扯。比起与信中的人重逢,我更不想与他结仇。”
他身旁的人未应话。
除却他们二人外,四下无人,唯有沙沙风声伴在耳旁,他叹了口气,又说:“我的所求只有一件,是活命。而天下百姓所求的,亦是如此。结束这场闹剧吧。”
从院子走出,走得离正堂越近,这吵闹的动静在耳中就更清晰,这之中最焦头烂额的喊声,要归魏太守莫属。谢宣自侧门进的正堂,刚踏了一步,便听见一声巨响,听得他眉头一皱,这一下摔得,光听声儿便觉得疼痛了。
“祖宗啊!别跑了!”
魏太守一下扑了空,摔在地上,鼻青脸肿,沉甸的身躯坠在地面,屁股对着谢宣所进来的侧门方向,双手皆扶着腰,一边哎哟叫疼,一边冲正门吆喝。
他所看的方向,能瞧见一施展轻功离开的背影,身形熟悉,谢宣马上认出那是贾二,忍不住看了眼许琅,试图寻求理解,后者回看了他,双眼睁着,一脸不解。
他扶额苦脸,轻声叹道:“丢人啊……”
看着被仆从艰辛扶起的魏太守,许琅摇着扇子,缓缓点头,哦了一声表示理解:“确实丢人。”
谢宣抢过他手里的折扇,遮住整张脸,摇头轻声道:“我是说我。”
这只兔子到底要给他惹多少事才作罢?
前些天,这泼兔打碎魏太守一只名贵的青花瓷,这笔账还赊在贾府的账本上没还清,今日又闹出这么大的动静,竟要贾二用轻功去捉它,青花y|_U ~X_|I瓷加上跑腿费,他又不在皇宫中,这笔账,要多久才能还清啊?
魏太守体胖,这几下追逐已折腾得他气喘吁吁。
仆从上前,拍他后背,给他顺气。
但他还心系那只逃跑的兔子,这可是当今圣上养的兔子,还伴圣上逃亡过,比他自己的小命金贵多了!
他推开几个围在身旁的仆从,急道:“皇上马上到了,还不快去追啊!”
喊走几个仆从,多了一层保障,魏太守的心神定了许多,他舒了口气,从衣襟里掏出绢布,擦了擦额头与脖颈冒的汗,回过头,正准备在椅上靠着喝几杯茶,一回头,目及朱红色的袍裾,霎时眼前一黑,又跪回了地上。
“……皇上怎么在此时出来了?”
谢宣只得放下遮脸的扇子,以公事公办的语气,肃声道:“兔子跑了?”
魏太守顶着一张饱受摧残的肿脸,连忙解释道:“是府上的下人一时没留意,才让这兔子逃到了这里,臣当时急得气血翻腾,连贾二公子都顾不及,就慌忙追兔子去了。贾二公子听人说这是皇上养的兔子,见那兔子跑出府门,也跟着一道去追了。”
紧接着,魏太守绘声绘色,将方才捉兔子的艰险一一道来。直到嘴都说干了,他补充道:“皇上放心,有贾二公子出马,那兔子定然跑不了多远。”
话音落下,好一会儿沉默后,谢宣举起折扇,遮住半张脸,视线移向许琅,以口型示意自己不愿开口,将求助的目光投给了眼下唯一能救他的人,明亮的眼眸流转波光,先前这眼里藏了太多心事,许琅始终无法靠近。可如今这一刻,眼前的谢宣却好似回到了二人初遇时,变回了那个向他诉说苦闷的小皇帝。
有些事是不会变的,比如他会爱上他,再比如他们之间的时机永远不对,所以他永远捉不住他。
“魏太守为捉皇上的兔子亲力亲为,乃至负了伤。”许琅转过头来,垂下眼,开始说瞎话不打草稿,“忠臣是也。值得吾等效仿啊!”
一旁的谢宣听得险些咬破舌头,向身旁的人凑近些许,贴凑在许琅耳边,眉一挑,合拢折扇戳在许琅右臂。
“见好就收。”
许琅被戳得面色欢喜,神情都变得和气许多:“魏太守坐下喝茶吧。”
三人落座后没多久,府门处有人走来,谢宣目及来人,暗叫糟糕,顿时低下头来,装作专心品茶的模样。贾卿言今日换了身鸦青色的窄袖锦袍,手里提着一只双脚扑腾的灰兔子。看得谢宣心道,造孽啊。
贾少爷刚换上新衣裳,干的第一件事,竟是帮他捉兔子,虽说此刻这位大少爷的脸色还算和善,但心中怕是早气得七窍生烟了。
被他不断妖魔化的贾少爷不做多言,只抓着兔子耳朵,将兔子送到谢宣手里,问道:“这是你的兔子?”
“不是。”谢宣摇头。
贾二睨魏太守一眼,看得魏太守摆手不止,他懒得听人解释,继续问道:“那是谁的?”
话音刚落,谢宣转手将兔子扔进许琅怀里,胡诌道:“是许琅的。”
这一下,众人目光都聚向许琅,要他说出个所以然来。
许琅没脸没皮,很快接受,“对,是我的。”
此时此刻,魏太守见有马屁可拍,还是一下拍两人的马屁,立即兴冲冲道:“皇上在危难时也没舍弃过这只兔子,臣当时还奇怪这只兔子的稀罕之处何在,今日总算得知,竟是丞相赠予皇上的兔子。皇上与丞相的情谊,叫臣落泪啊!”
眼看着贾卿言的脸色愈来愈黑,谢宣低头感慨,小声道:“煜朝不幸啊!”
好死不死,魏太守竟捕捉到这微不足道的声音,连忙道:“皇上方才可是说话了?”
“魏太守听错了,朕没说话。”一不做二不休,既然实在脱不开身,那便跑为上计, “贾公子既然已经见到朕了,那也没有其他事了。朕心情不好,先回去歇息了。”
刚走出几步,他便又想起什么来,只得硬着头皮再迅速走回来,在众目睽睽下,抱走许琅腿上的兔子,将折扇扔回许琅膝上,一言不发又向原路走去。算上仆从,数十道目光在身后紧盯着他,想到这儿,谢宣浑身不自在,脚步越来越快,几乎逃跑似的离开了正堂。
将要离开正堂时,只听魏太守于身后困惑道:“这只兔子……不是说是丞相的吗?”
鸡飞狗跳的日子一直到秋季,有人要来了。
这个人,谢宣想见又不想见,往往却不得不见。此刻也是如此。
夏去秋来,冷雨不断。
永丰县有座植满竹林的矮山,临江而起,早年间县内贫苦,为求与邻郡贸易往来,于矮山上自建了一条用以货物输送的山道。
晨光熹微,江边野草长久笼罩在雾气下。直至多日的连绵阴雨歇停下,旭日东升,那雾气凝成水滴,坠在枯黄竹叶上。
泥泞道路之上,第一批军马自北疾驰,从秋色中走来,铁蹄下,落叶顷刻碎成粉泥。他们之中,大半安顿于此山中扎营,小半则向永丰县的官道行去,不知归处。
这批军马名为定北军,在短短的春夏两季,接连攻破围绕玄江郡的数座小郡,在民间已享有盛名。当众人皆以为定北军下一步要直指玄江,再逼国都时,那位传闻阴晴不定的定北王,忽然变了行踪,带着一批兵马掉头离去。
传闻本就扑朔迷离,市井传言便传得更为离谱。
酒桌上,三人对坐而谈,皆是书生打扮。听闻新丞相上任后推行地方学府,这几人应是县学里的学生。
“听说了吗?那位定北王,来的真是永丰县!”
一人见他欢喜,纳闷不已,他顾念家中的父母,听到这个消息只有苦恼,挠了挠后脑勺,苦着脸道:“那我们可不就遭殃了。”
起话那人拾了双筷子,敲在他头顶,“你个榆木脑袋,定北王连续征伐,为的是最高的那个位子,自古帝王将相,要成大事,哪一位不求民心。若是屠戮平民百姓,这位子他还做得了么!”
第三人与起话之人的性情别无二致,同样兴致勃勃道:“我可听说,定北王这次来永丰县,为的是结盟!”
“结盟?”
发问的是个陌生突兀的声音。
说得酣畅的众人这才发现,于他们身旁的桌椅上,独坐着一位戴面具的年轻人,身着银白色锦袍,一人一桌,桌上添的是肉,壶中盛的却是水。
感受到三人齐齐投来的目光,那位年轻人同样侧首回看过来。
这一回眸,惹来一阵轻声的唏嘘感慨。
这位面生的公子只露了半张脸,却能瞧出是个美人胚子。如若这上半张脸不是毁了容,定然是称得上风华绝代的美丽啊!
只听公子问道:“为何不接着说了?”
适才那位书生终于回过神来,因着拘谨,变得有些结巴:“对,对!是、是结盟!先前定北王掳走皇上一事,各位可还记得?”
“当然记得。那时谁也料不到,在朝中呼风唤雨的宋相,竟被乱箭射死在求雨的祭坛上。”相对淡定些的同伴应他。
乱箭射死?
谢宣的眉头皱了又展,一时不知该哭还是该笑。分明是他亲手将那柄箭刺入宋忠兴咽喉,可朝堂为了颜面,竟是这样向市井散播传言的。
那群老臣不在乎他的身份,倒是操心他的民间形象?
他点了点头,跟着附和,又将话题拉回正轨:“这与定北王来永丰县结盟有何干系?”
“接下来的话,我也只是道听途说。”领头的书生压低了声音,鬼鬼祟祟的,食指一勾,示意谢宣靠近,“我害怕引来杀身之祸,公子若是想听,便凑得近些来听。”
八卦之事,自然不该只听一半。谢宣乖乖照做,起身湊前,在二人对面唯一的空座落座。
“这个定北王啊……”等三人都明确表示定会守口如瓶,书生胆怯的心才沉下去些,语调又变回方才神气的模样,“这一次,也是为了皇上来的!”
“什么!”
一人听到此处,忘了方才承诺,不慎大叫出声,面上惊色难掩。
“哎呀。”领头人又拿筷子敲他脑袋,“你小点声。”
喊叫那人这才压低了声音:“皇上不是早下落不明了吗?”
书生摇头:“那不过是朝廷的说辞,据我打探到的,皇上现在啊,可就在咱们的永丰县内窝藏着。你们听了这些话,可千万别到处多嘴,言多引祸,这可是要杀头的罪啊!”
一听这消息竟有这样的威力,两位书生一面听得痴了,一面又感到后怕,好一会儿,才重重点了两下头。谢宣见他们点头,为求合群,也跟着点了两下。
点完头,谢宣微微一笑,提问道:“定北王为何一定要寻这个已经走到穷途末路的皇上?”
“这还用说!”那人抹抹脖子,示意砍头,“定北王对朝廷恨意之深,岂是攻几座城能消解的。他这一次来,为的绝对是煜朝皇上的项上人头。”
“你为何这么笃定?”被他三番两次敲脑袋的书生见此人在这美人身边如此风光,忍不住刺上一句,“你肯定不是定北王,难不成,你是他肚子里的蛔虫?”
“是你愚笨,县学里的先生也说了,你写文章太过拘泥,因此写不过我。”他看向谢宣,拉帮结派,“这位公子看上去像是读书人,那就由这位公子来评理。我的猜测,有无理之处吗?”
谢宣笑了笑,顺从地应道:“没有。”
说完这些,四人又谈论了一会儿,这一次谈的,是永丰县内的八卦,一说东边一户人家偷了南边一户人家的鸡,二说村头最泼辣的姑娘执意要嫁他们学府最痴笨的学生,种种奇怪的日常琐事,听得谢宣目不转睛,只盯着他们三人看。
吃饭时间比起预计超了半个时辰不止,谢宣今日是来逛闹市散心的,总不能忘了正事,便先一步站起来,像方才一位公子所说的江湖异闻那样,向这三位,行了一个大侠的拜别礼。
谢宣拱手道:“我家中有事,要先离开了。几位公子这一桌菜,就由我来结账。不知今后还有没有机会见面,但无论这天下最终落于谁手,都祝公子们前程似锦。”
到了酒馆门前,他将面具后的结松开,重新绑了一个结实些的绳结。
正要向闹市走,突如其来,手腕被一股力道一拽。
像是时空回溯那般,谢宣摔入一个结实熟悉的怀抱之中。
将他拉入怀中的男人,身披玄色的大氅,内里是黑色骑装,身旁是能日行千里的骏马。应当是从远方疾驰而来。
谢宣不用看,便知道来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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