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像演的 不像演的 第6章
作者:伯正
菜市场还一直没去逛过,陆声和李庭挑了一个傍晚散步过去,正好可以路上现想吃什么,最终决定清淡点儿,一盘茄汁娃娃菜,一盘虎皮青椒。
陆声本以为李庭会是那种压根没有亲自买过菜的人,恐怕连菜场到底有什么摊位都不清楚,然而李庭对此驾轻就熟,竟还知道“晚上买菜价格便宜,因为摊主不愿意把菜放过夜”的道理。
看着陆声一脸意外,李庭有些不满地撇嘴:“哥哥,不要总是低估我啊。”
像是为了印证自己说过的话、争取不被陆声看扁,接下来无论是挑选蔬菜、跟商贩讨价还价,都是李庭一个人做的。陆声在旁边看着他,又产生一股微妙的割裂感。
这令陆声回想起陪李庭去职校打篮球的那天,尽管李庭眼底神色疏离,却可以很快速地与那帮男生建立起颇为熟络的、称兄道弟的关系,请人喝汽水、凑一块抽烟,一言一行也并非平时稚气未脱的样子,俨然是个游刃有余的成熟男人。
而现在,李庭正在问摊主不新鲜的西红柿可不可以更便宜点,陆声甚至看出了几分市侩与精明。
眼前的李庭似乎与他记忆中17岁的李庭并不重合,他又不是不认识那个时候的李庭,性格有些孤僻、不擅长与人相处,却很爱跟自己撒娇,那时的李庭会做现在这些事吗……
一时之间,陆声也分不清,李庭是真的变成熟了,还是为了拍戏才做到这一步。
陆声记得上辈子李庭拿影帝很早,不到20岁,看来这影帝名号也不是浪得虚名,原来现在就已经初见端倪。
两人住的房间没厨房,只好去隔壁牛肉面馆的后厨,老板早已眼熟这两个小伙子,很爽快地答应了借给他们用。
李庭主要负责给陆声打下手,流利地调酱汁、给青椒去籽、将西红柿和娃娃菜切段,不像一个从没下过厨的人。
陆声心中疑惑更甚。
今年的李庭明明不会做饭……陆声十分确信。他还记得,李庭以前上过一档生活综艺,因笨拙的下厨操作被各路网友一通冷嘲热讽,李庭正是在那档综艺中才学会做饭。
就在陆声热锅倒油的功夫,李庭离开厨房,去外边点了支烟。两块五一包的芙蓉软红,是方森爱抽的烟。
陆声望了一眼李庭的背影,忍不住问:“李庭,你什么时候学会做饭的?”
又是什么时候学会抽烟的?
李庭转过身,靠在门框上,微微眯起眼睛:“我本来就会啊。”
“不对啊,可是……”
可是什么?陆声卡壳半天,才意识到自己总不能说:“可是你明明22岁才学会怎么把菜切成规整的形状啊。”
要是真这么说了,李庭恐怕会以为他脑子不清醒在说胡话。
“没什么,只是我瞎猜的,以为你根本不会下厨……”陆声囫囵把话圆了回去,视线又落在李庭双唇间那一根烟头上,提醒他,“还有,试镜那天就看你吸烟很熟练,拍戏需要也就算了,你才17,可千万别多抽。”
“嗯,不拍戏的时候都不抽了。”那一点星火晃得李庭浓黑的眼珠也微微发亮,李庭干脆利落地掐灭了烟,将烟蒂丢进垃圾桶,又回到陆声身边。
李庭一只手撑住料理台,贴近陆声时竟让他感到一股压迫感,若有若无的烟草味萦绕在鼻尖,陆声听见李庭再次忽然开口,语气轻飘飘的,“陆声,其实你不知道的事有很多。”
第07章 :伤口正在愈合期
又过去小半个月,剧组大部队抵达兰城。
庄平如期验收成果,一个人上楼,来到陆声和李庭的房间。他没提前通知二人,准备搞个突袭,于是就这么直接敲响了房门。
两人当时正在屋内读剧本,听到敲门声的一刹那,互相对视一眼,心有所感似的,不约而同地猜到了来者是谁。
然后在下一秒,两人把床头柜上还没吃完的那袋零食塞到被子里盖住,发出一阵叮铃咣铛的响声,这才乖乖打开门。
“庄导好。”开门的是陆声。
庄平笑了笑:“嗯,我来看看你们。”
多余的话不用说,庄平只是看了他们一眼,就知道这状态可以开始拍了。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李庭似乎没有比刚到兰城时更瘦削,跟着陆声住了一个月,面部线条反倒还柔和了一点点。
视线转移到被子包裹着的可疑凸起上,简直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庄平心中冷哼一声,无情地将被子掀开。
好家伙,全是高热量零食。
陆声:“我们也……没吃太多。”
李庭:“嗯,没吃太多。”
庄平气得太阳穴一跳一跳,忍不住拿手揉了揉:“三天后开机,每人再各瘦两斤。”
那袋零食到底还是被庄平没收了。庄平拎着塑料袋,在房间里随便找了个地方一坐,看着他们问:“相处得怎么样啊?”
还没等两人出声,庄平又自问自答:“看起来挺好的。”
话被人抢了,陆声和李庭只好点点头。
“相处得好当然好,但是也不能太好,我还想看到更多的情绪。”庄平问李庭:“尤其是你,懂么?”
其实李庭似懂非懂。更多的情绪……是指方森对杨阮么?还是他和陆声?但李庭没有一时间琢磨出太多,还是说了句懂了。
“不,你不懂。”庄平十分肯定,不过他也不急于在今天继续深究下去。毕竟拍电影是个漫长过程,等正式开拍了,或许李庭才会真正明白。
《春光,春光》是一部胶片电影。陆声在听说这一消息时,难免感到有些新奇€€€€如今电影制作领域的行业标准早已变成数字摄影机,事实上,他已经多年没看到国内哪个导演在坚持用胶片拍摄电影了。这其实也是庄平第一次尝试胶片拍摄,既然纯文艺路线的片子于他而言也是第一次,索性就将两个初尝试结合在一起,看看能做出什么名堂。胶片会带来其特有的画面颗粒感,虽然本质上是种技术限制,但庄平认为放在《春光,春光》中却刚刚好,可以变成它视觉审美特色的一部分。
开机当天是个阴天,天空低沉沉的压下来,有风,却吹不散层层叠叠的云,和第一场戏想要营造的氛围竟不谋而合。剧组上上下下对此十分满意,准备工作都利索了几分。
第一天没陆声的戏份,陆声就在旁边看着化妆师给李庭上妆。尽管影片需要纯素颜的效果,但不可能真的一点妆都不上,化妆师给李庭浅浅打了一层底,把眉毛画得更加有毛流感,该遮的瑕则是一点儿没遮€€€€本来也没什么可遮的,反而还多用眼线笔晕染出了两道黑眼圈。
随着庄平喊出“Action”,清脆打板声响起,第一场戏正式开始。
导演认为这场戏的情绪没什么难度,便没有跟李庭讲任何东西。
大巴车的车窗脏兮兮油乎乎的,不知多久没擦洗过,又或者上面的污垢已经根本洗不清。透过这层说不上来什么颜色的玻璃,方森只能勉强将外面看个大概。
其实也没什么看头,外面像是刮过了一场沙尘暴,风沙仍未止息,肆虐地拍打在车身上,方森能听到呼啸而过的尖锐风声。
视线重新落回车厢内,乘客很少,几乎所有人都昏昏沉沉地睡着。这种乏味的旅程,除了补觉也没什么其他可做的事。
方森也想同他们一样,彻彻底底昏睡过去。
可是不行。
他必须强打起精神来。
因为他在逃命。
算是吧……逃命,方森在心里忖度这两个字,听起来足够狼狈足够慌乱,很符合他的现状。除了神经紧绷着以外,方森此刻头痛得要命,是类似于一把尖刀插进脑髓,刀柄还被人转动搅和的痛法,根本无法正常入眠。
这样的头痛持续了两天。
对于两天以前发生的事,方森本能地不去想,不愿意拼凑出那段完整的记忆。只是闭上双眼后总会浮现出这样一幅画面€€€€躺在地上的人手捂创口,温热的鲜红的血液汩汩外冒,怎么也止不住,也有一部分血溅到了方森的眼睛里。那人合上双眼前,仍死死盯着方森。
方森却出乎意料地镇静。他处理了尸体,又回到自己房间,干脆利落地收拾好行李,手却是抖的。
说是行李,其实也没什么可携带的东西,连一个双肩包也装不满。随后方森包一背,出了城,一路搭着黑车辗转。摩的,客车,最后是现在乘坐的大巴。
终点站叫兰城,一个方森从来没听说过的小地方。方森对目的地没有要求,他只想逃得远一些、再远一些,而这里离他的家足够远。
也不对它抱有任何期待,流落到这儿仅仅是因为兰城离方森逃出来的城市非常、非常远。
方森心底里清楚,他只能躲过一时,运气不好的话,或许连一时都没有。但那些都是还没有发生的事,管他呢。
身后传来窃窃私语声,很微弱,方森微微侧过头,见是斜后方的两位女生,她们一直在看向他,似乎已经注视了许久。
方森长得很俊,是那种日常生活中会受到不少优待的俊,只是在他沉默注视着什么东西时,黑眼珠如深潭般不可见底,总会令人感到阴森森的。邻里间有时爱嚼舌根,住他家对门的姨总和别人私底下念叨,方家那孩子长得刻薄,怕是命也薄,不吉利。传来传去又落回方森耳中,方森当时听了没什么感觉,现在反而觉得那人说的没错。
总有视线落在自己身上,方森被瞧得不怎么自在,小幅度地调整了一下坐姿。平日里他习惯了被人看,或是被指指点点,那些目光和言语不是出于善意,他们会说他妈职业不正当,有娘生没娘养,说他爸整日只会出去酗酒打牌,回家了打自己亲儿子,是个孬种,也会说生在这种家庭的他自然好不到哪去€€€€成绩稀烂,品行不端,沾染一身坏毛病,总带着一身伤,显然是个社会败类预备役。
那些话听得太多,久而久之,方森渐渐也麻木了,甚至会放任自流地想,是啊,我的家烂透了,所有人都烂透了,我有什么一个人清白干净的义务么?我同样变成一个烂人才是正常的好吧?
方森刚刚转头时,目光与其中一位女生相撞,她大大方方地与方森对视。她染一头金发,发根处窜出一截黑。浓妆掩盖了本来的样貌,粉底氧化暗沉,眼线晕开,黑乎乎一片,每一处都是旅途烙下的疲惫印记。
“帅哥,留个联系方式吧?”她问。
我敢给你敢要么,方森想,我现在可是杀人犯。方森不想开口说话,只是很缓慢地摇了摇头。他靠回椅背中,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闭上眼睛。
迄今为止,方森走过了十九个年头,活得不明不白。他本以为生活会这样永远浑浑噩噩下去,唯独没有想到,随着水果刀刺入那个人渣的身体,生活正式开始脱轨,变得更糟。
大概又过去两个小时,日头西移,大巴终于驶达兰城,方森慢吞吞地拉上背包拉链,戴好卫衣帽兜跟口罩,跟着零星几个乘客一起下车。
兰城天气干燥,常年刮着大风。
日落时分天空阴沉,阔朗朗的街道上行人极少。小城处处显露陈旧,像蒙着层灰扑扑的暗调滤镜。
方森没处可去,便顺着车站向前走,途径几个小旅馆也没法进去住,要住宿就得出示身份证,他不敢。
可是落脚的地方总该找一个,愈想愈烦躁,他索性跨步迈进一家商店,随手从货架上拿下一包烟,路过冷柜时又取瓶冰汽水,从钱包掏出些零钱付了款。跑出来前现金备了足够多,但方森没仔细数过,能用多久还是未知数。
出店铺后将烟点上送至唇边,他人憋狠了,这口烟吸得又深又急,由喉入肺呛得直咳。好容易缓过这股劲儿,他继续直行,漫不经心地打量两旁,发现根本毫无头绪。
去哪?住哪?能做些什么?这几日怎么办?
一个接一个现实问题不断浮出,没等方森想出个囫囵答案,他就停下了脚步。
更准确来讲,是被一个匆匆跑过的行人狠狠撞了个趔趄,不得不停下。撞他的人脚底抹油般溜得飞快,方森甚至没看清他什么容貌。
方森蹙眉,揉揉被撞痛的肩膀,再一抬头,见眼前是家美发店。
春光美发。
名字真俗,方森想。
第08章 :一瓶百无聊赖
杨阮邀请方森进屋,又方森剪了个简单清爽的发型。那一夜,方森就在春光美发店留宿了,和杨阮一起睡在简陋破旧的储物间里。
其实方森根本没睡着,连眼睛都没闭上几次。杨阮起初睡着了,中途却被烟味呛醒,又听见了方森的哭声,也睁开了眼睛。如果放在平常人身上,恐怕难以短暂地再次入睡,结果就在杨阮给方森擦干净眼泪后,竟迷迷糊糊地再次睡了过去。
这令方森感到有些意外。一片漆黑中,他看不清杨阮的睡颜,只是在心里想,这人还真是心大啊,陌生人在旁边都能睡得这么踏实,就不怕他是个坏人么?
……不对,在其他人眼中,他已经是了。
他没有枕头,被子也只够杨阮一个人盖,方森孤伶伶地平躺在床板上,一夜无眠。
第二天一早,杨阮就像是被体内的生物钟给叫醒的。洗漱过后,杨阮回到一楼,换好了工作时穿的衣服,把店铺的卷闸门拉开,正式开始一整天的营业。这种时候,方森在旁边难免显得碍手碍脚。他没想打扰杨阮工作,又想不出还有哪儿能去,索性默默观察着杨阮的一举一动。杨阮也不管,目不斜视,一旁的大活人如同一团空气,仿佛昨天主动给店里揽客的人不是他一样。
方森越看越觉得奇怪。他发现杨阮的每个动作格外一板一眼,拿起和放下漱口杯时,把手的角度一模一样,像是体内被输入了一套既定程序,除固定路径外,没有其他选择。
不仅如此,刷牙、换衣服、系围裙这些简单的日常动作,杨阮也比常人要做得慢一些,一副十分认真的模样。看来是个……慢节奏的强迫症?杨阮是个怪人,这点方森可以肯定,不过这也没什么,毕竟他是个坏人,还要更糟糕一点。
前一天空腹太久,一阵阵饥饿感持续袭来,使方森迫切地想要填饱肚子。
方森看了一眼正在店里发呆的杨阮,重新戴好口罩和棒球帽,帽檐照旧压得很低,他什么也没解释,直接走出了店门。
然而杨阮什么都没过问,似乎不在意方森去哪,到底是“去去就回”还是“一去不回”。
方森没敢走多远,一是怕不认识路回不去,二是不想被更多人发现€€€€尽管兰城已是个相对安全的地方,这里离老家有两千多公里,小到在中国地图上都看不到,大清早的街道上更是没几个人,可自打离开家门的那一刻,一颗心脏便已悬在嗓子眼,再也没有落回胸腔里的时候。
他随便找了家正在营业的早餐店进去,买了几个包子,没挑口味,然后又回到春光美发店里。
杨阮坐在椅子上,正定定地看着什么。方森顺着他视线的方向望过去,只看得到对面的店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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