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士的七十年代 修士的七十年代 第10章
作者:姝容
“老二,来,给阿哥盆里舀几瓢水。”
“老三,去屋里拿块肥皂来。”
沈姝和沈婵楞了下还没反应过来,那边小沈安就殷勤的不行,小短腿哒哒哒的跑了过,“大哥,我来我来。”说着就要去拿水瓢舀水,一转头人就郁闷了。
人还没那水缸高,怎么舀水呀。
回神的老二沈姝矜持的从沈安手里拿过水瓢,她个子虽也没比水缸高多少,但水正满着她能舀到。
作为老三的沈婵,也快步进屋找肥皂去了,虽然她不知道东西在那,但是她可以问阿爷阿奶呀。
“哎~大哥我还没用鸭—”
“行了,挺没用的。”沈默看了眼小屁孩,捡出他的裤衩子,还有小背心,扔过去道:“既然知道自己现在没用,还不快点变得有用。呢,把你自己的衣服先洗了。”
“是。”小家伙敬了个礼,瞬间生龙活虎。“阿哥,等我洗完自己的,就给阿哥洗。”这会儿美滋滋的畅享道。
“哦,我谢谢你呢。”
“应该的,应该的。不用谢,嘿嘿~”完全没听出自家阿哥语气敷衍的某人,转头抬着自己小盆子,对着自家阿姐讨好的道:“大姐,帮我舀两瓢水嘛。”
就一床被套外加一身衣服的量,本来就没多少,再加上边上还有沈姝沈婵两眼巴巴的等着帮忙,沈默刷刷刷洗,她两就配合着拧干,就挂在院子里晾衣服的草绳上,而草绳子两端各系在一左一右两根大树的主干上。
“阿哥,这颗好像是枇杷树,都挂果了。但是另一颗是什么树呀?”沈婵一边配合着和姐姐一左一右拧床单,一边看着两边的果树,好奇的朝正在洗衣服的阿哥问道。昨天他们来的晚,竟没有发现门口有两颗挂果的树。
听到这话的小沈安停下嘿咻嘿咻洗衣服的动作,抬头一看,惊呼出声,“哇~,真的是枇杷呀,好多呀。”
他们在军区的时候,每年七八月也没少吃,想到枇杷的清甜,小家伙咽了咽口水。
“嗯,左边是枇杷树,右边是杨梅树。你们来的正好,有口福。等会儿洗完衣服,我给你们摘枇杷吃,等吃完枇杷正好接着吃杨梅。
我们这颗杨梅挂果晚,但甜的很。看那一个个小小的青果子,再过段时间一个个长得又大又红,一口咬下去酸甜酸甜。馋它们的人可多了,到时候你们就知道了。”这些年的灵气可不是白喂的。
“真的吗?”听阿哥这么一说,小沈安衣服也不洗了,抬头去看那杨梅树上的青果子,越想越馋。
沈默翻了个白眼道:“假的。”
“阿哥~”小家伙拖着长长的尾音,站起来跑到沈默背后,趴在人背上,像个癞皮狗一样,滚来滚去。
沈默不动如山,也懒的管他,而是像想到什么一样,随意的问道:“对了,你们干了什么,还是那边出了什么事,怎么突然把你们送回来了?”
瞬间在他背上打滚的人僵住了,再开一下子垂下眼,低下头的两个小姑娘。
哦,那就是第一种了。
“怎么?和人打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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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吃饭了。”
正一片沉寂的时候,屋里就传来沈阿爷喊吃饭的声音。
“就来—”沈默转头应了声,三下五除二就把盆里最后自个儿一身衣服麻利清洗了,没再让两丫头帮忙,自己拧干,抖了抖挂了起来。被褥床单这些还好,但是夜里贴身穿的褂子和裤子,还是自己来的好。那怕曾经活了千年的老妖怪·沈默也会不好意思的。
甩了甩手上的水珠,瞥了眼边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偷溜着摸回去,老实模样坐着哼哧哼哧洗衣服的小沈安,小爪子抓着小块衣摆呆愣愣的搓了半天也不见换地儿。
在这样子下去等会儿少不得要见一个洞。
这地界的衣服就是寻常棉麻做的,用料可不是什么刀枪水火不侵的天蚕火云布...而且就是寻常棉麻也不好买呢,除了钱外,买东西还得搭上票。
肉票、棉花票、布票、粮票、红糖票、点心票、工业票、....
而这些票,城里凡是有户头的,每月上面都会按照家里人口发放一定量的各种票证,若是一份正式工的工人,那就更加吃香了,单位不仅发工资,也会贴补着发些市面上没有工业票等。
相对乡下守着队里公家地赚公分的人家就难多了,若是遇到年景好,老天爷赏饭吃,一大家子辛辛苦苦甩着汗珠子在地里死命干,一年下来也能勉强混个七八分饱。但是若是遇到点缺水涝天,或是家里谁病了,累到最后肚子半分饱混不上就算了,反还欠上队里一屁股债。
所以,乡下的人家梦里谁不盼着自家孩子有一天能进城,当工人。离了地里的泥,坐在干净车间体面松快些把工做,每个月不仅赚工钱,还能得上不少各种票。
对于什么所谓的城里人,当工人,住楼房的生活,沈默没什么太多的向往,甚至敬谢不敏。比起城里人的日子,他的更喜欢乡下平方大院子,靠近大山里自在的生活。
他也曾好奇过乡亲们向往不已的工厂,还有他们口里那些不用人操作,不吃不喝,一开动就哗啦啦完往外吐布料,神奇无比且比牛还勤恳划算的机械。听着可不就是那些脑子不知道怎么长的炼器师们做的灵器嘛。
原还以为此间还有同道中人,那知道兴冲冲夜探之后才发现,此械非彼器。虽然前世沈默在炼器上完全是十窍通了九窍,俗称一窍不通,但是到底活的时间长些,鉴别眼力还是有的。
工厂的机械虽和曾经的炼器师制作的灵器有异曲同工之妙,但是两者本质上又有着完全的不同。大概这就是这个世界所说的“科技”了吧。
一提到这两个字,再想到那一本本垫箱底的初中课本,物理力学,数学物理合集.....
那怕是曾经活了上千年的沈默还是想抱住自己瑟瑟发抖。
他从来不是什么天纵之才,不过只是天生神识强大,因此生来过目不忘,读起书来占了不少便宜。在一众灰不溜就的小萝卜头里难免显眼了点,有幸得了学校不少老师们的青眼,下课了就喜欢逮着他给他开小灶,总想着把他培养成一个新时代有为青年为国效力。
可惜.....还没等他们发现自己看走眼了,学校就陷入了混乱。
哎,想到停课时处境就不乐观的老师,背着人偷偷抱了一摞书出来搓着手忐忑着给他,还害怕他拒绝的样子。
只是他到底是要辜负老师这片诚挚的用心了。千年后转变时空,再次重新寻回的道心,那怕处在这片末法天地,他还是想继续走下去。
遥远的前路暂时不说了,还是着眼于眼前吧。不管是那条“道”,都不能让沈默无中生有,直接变出各种物资来。当下直接从小屁孩手里接过衣服来,唰唰刷两三下清洗好,拧干挂起来。
不然任他这么搓下去,真破了坏了,打上补丁也没什么,但是疼孩子的阿奶少不得又要惦记着怎么想法子换些棉布回来给小屁孩做衣服了。
养孩子端看你怎么想,在有的人家不过多双筷子的事,能填饱肚子就行了。但是在沈阿奶沈阿爷看来却不是这样的。他们虽没读过什么书,却知道养孩子不仅要让他填饱肚子,还得“教”孩子。
这种“教”不是只给孩子讲讲道理就成了的事情,除此之外,还要在衣食住行各个方面多注意,给的孩子养“气”,就算日子不好,衣服上补丁摞补丁,但是要么花些心思补出花样来,要么清洗的干干净净,教着孩子穿的整整齐齐,楞要比旁人家多一分精神和体面。
从小被他们养在身边的沈默就是如此,沈默自打能吃饭食开始,两老每天就变着法子给沈默做各种好吃的。大清早去山里水潭里放笼子,下午一下工便去山上晃悠,那里酸酸甜甜的野果要熟透了,正好摘回家给自家乖孙吃,他们门清。
沈默大点能走路了,害怕孩子天天呆在队里这一亩三分地,没个见识,凡是去县城就把沈默带上,有时候那怕绕路,也会带孩子去见见公社广场上的大钟,火车站里驶进站台的火车.....
衣服更是这样,便宜爹寄回来旧军装改小,麻线掺和着棉线编制的布匹,费心染上颜色,裁剪成上褂下裤的唐装,攒上大半年的帆布,模仿着城里工人的穿的工装做成小工装。
可以说,沈默一直以来都是青山大队公认走在时尚最前端,且最亮的崽。即便是城里的娃娃崽也找不出几个能和他媲美的。
名声远扬,每次方圆十里凡有点条件的新人结婚,都会特意跑来请人做滚床童子。为了赚点钱,这一滚滚到了超大龄八岁。最后沈默说什么都不答应了,不管在给他塞多少红包票票,人家才遗憾的一步三回头的离开。
为此,青山大队老骄傲了。
每个月亲爹那边倒是会按时寄钱寄粮回来帮补。但是那边也有几个家的孩子要养活。而且乡下地方即便寄钱过来能用的也有限,至于那每个月五斤粗粮粮票五斤细粮粮票,半斤油票一斤肉票,还有过上一年半载还有几张其他的票。
咋一听是不少了,沈默年纪小的时候,养活他一个是够了,但是人是会长大的。那边给的钱数目到是增加了,但是其他的这么多年一晃还是老样子。
也幸好随着沈默大些,深山老谭,随便都能摸到不少东西,一家两老一小生活质量没有下降,反而上升了不少。
那怕现在多了三张嘴,对沈默也说算不了什么。只是阿爷阿奶年纪到底大了,他想他们活的长久些,少为孩子,还有眼前这三个小只伤神。
所以.........
“走吧,边吃边说。”沈默把水往门口石板下的水沟里一倒,捡起两盆一摞,往门廊边上一放,看了眼那只贼头贼脑,胆子贼大,又来偷果子的灰毛鸟,冷哼一声,当初它刚从蛋壳里出来不久,就被自家鸟妈嫌弃推下树,要不是阿爷把它捡回来,用心照顾,一条小命早就没了。
结果呢,才长大点阿爷给它在屋檐下搭的窝不要了,也要跟着一群鸟乌拉拉的跑了,害的阿爷失落了好些天。
有本事离家,就有本事别每天都回来偷吃他们家的果子呀。
不过这会儿,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处理,懒的搭理这只灰毛鸟。但是还是没忍住添了句:“吃完饭我在给你们摘枇杷。”就朝前往屋里走了。好似没看到三个小的满脸沉重的样子。
这个时候,沈姝沈婵,就连最小的沈安那还有心情想什么果子呀。
看着魔煞星转头进了屋,原本贼头贼脑的灰毛鸟,这才放下鸟心,嘘了声,复而得意的大摇大摆的朝着它早已看中的果子飞去,兴奋的叽叽喳喳的琢了起来,等到吃饱喝足,这才用上吃奶的劲叼着小根枝丫一歪一斜的往外飞去。
而那小根枝丫上挂着两颗乒乓球大小熟透了黄澄澄的枇杷果。
不想,一出了院子,就被外面藏在树上眼巴巴闻着果香的鸟儿们乌拉拉围了上来,一阵惨叫,等了半天浑身鸟毛凌乱的灰毛鸟才叼着半颗枇杷果继续哀哀切切的往远处飞去。
餐桌上已经摆放好一碗碗热腾腾的小米红薯粥,中间铺着油纸的篮子里则整齐的码着一片片泛着焦香蛋香的馒头片,沈阿爷一见他们进来,就笑着一边絮絮叨叨说着吃什么,一边挨个给他们发了筷子。
三个小的接过筷子,一个都不敢坐,都低着头小手捏着筷子都要把手指头搅烂了。闻着空气中霸道的香味,小沈安没忍住偷偷抬头瞥了眼那一块块焦黄裹着蛋液炸出来的馒头片,咽了咽口水,但是还是没有坐下。
沈阿奶正好笑着从厨房里端着小碟凉拌黄瓜腌青椒出来,看到这副样子,便用眼神示意自家乖孙子,这是怎么了。
沈默同样用眼神回道,看我的。
然后转头看向三小个,问道:“输了,还是打赢了?”说完又似突然明白了样,笑了出声,“哦,看这被送回来可怜小模样,那就应该是打赢了。把人打伤着了,来给阿哥说说。”
话音刚落,沈默便把一个个僵硬的小人提溜起来放条凳上。
感受到氛围一松,给三分颜色就会开染坊的小沈安,看了眼阿哥,鼓起勇气喊道:“大姐,不是故意的。”
沈姝这个时候也开口了,她做错了就是做错了,“我太生气了,推了林妙一把,她的头砸在礁石上,她当场就昏了,留了好多好多血,我差点杀人了。”声音里带上了哽咽,藏着恐惧,她不是故意的,但是她差点害死人也是事实。
说完,小小的一个人头低的更低了,仿佛在接受审判的罪徒。
听她说完,沈婵眼睛一下子就红了,前所未有的大声道:“阿姐,已经知道错了,是林妙故意先招惹人的,阿姐就是太气了,推了林妙一把,没想到会...而且阿姐还被...”那天的妈妈太恐怖了,她...那么那么用力,阿姐嘴角出血了。后来阿姐还发烧了,当时他们好害怕,但是因为做错了事,没有人愿意搭理他们,他们甚至连话都不敢说。
低着头和她坐在一起的沈姝轻轻的捏了捏沈婵的小手。沈婵到底把还没说出来的话咽了下来,小心地观望着沈默,阿奶她们的表情。
听着“差点”两个字,沈默心就放下了,不管怎么样,人没事这事就总能解决。
“知道错,会害怕,就不坏。”肯定的结了话,沈默又点名:“沈姝,抬头。有一点我要说你。”
刚缓了一口气的沈姝,一下子又提起劲来,抬起头看向自家大哥。其他两个小的也是同样一脸紧张的看着沈默。
“那个林妙,是不是比你弱,比你单薄。”林妙,他是知道的,算他表妹吧。如今林家那边没了人,被他这具身体的母亲养在身边。他记得好像沈格来信说过一嘴,也是个身子骨不好的。
听了这话,沈姝眼里的光暗淡了下,从小就是这样,林妙身子弱,所以他们都要让着她,她做什么都是对的。心底失落,但是沈姝还是抿着嘴实话道:“是,她从小身体就不好。”
“所以,高手只跟高手过招。我们打架也要挑对手的,不是什么人都能当我们对手的~懂吗?”
沈姝眼睛一下子亮了。“懂了。”
见小朋友心情好了些,沈默又开始胡说八道起来,“我们选对手,就要选那种比我们高,比我们壮,比我们厉害的。这样打败他们,我们才更有成就感。哎呀,就是更高兴,而且也能更好的威慑到别人,叫人信服。
而且打架也是有技巧的,打人打什么位置,让人疼的哭爹喊娘,但又不会把人打坏,甚至还不会留下印子,让他们想告状也没法子。这些我都会,以后教你们。”
“哇,大哥~你好厉害,我也要学。”捧场王小沈安永不缺席,这会儿积极响应,眼里的全是星星,每一颗都充满崇拜。
“好。”沈姝重重的点了点头。以往她错了,林妙从来不是她的对手。除了比她白点,明明比她大,但是又没她高,又没她学习好,又没她能打架,又没她小弟多大....
沈默满意的继续传授知识道:“至于,那些比我们娇弱,那怕他们挑事,也别理他们,实在不经打呀,一个不注意伤着人破财已经很亏了,大家还追着你说你欺负人。哎,一言难尽,得不偿失呀。
不过,对付他们我有一招,特别管用。”
见三个小的都期待的看着他,沈默冷下脸,眼里是拉满的傲慢,微抬了下巴,眼睛蜻蜓点水瞥下人,轻蔑的收合下眼睑,转头。行云流水,有声胜无声,却足够蔑视以及高贵冷艳,俗称瞧不起人,不放在眼里。
倒吸一口气的三小只。
“怎么样,学会了吗?一根手指头都不碰他们,一句话也不跟他们说,只要能绷住,准能气的他们出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