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宠夫郎 独宠夫郎 第107章
作者:不曾阿
除了五经之外,相关的注释书也要买,这样一边读一边理解,能加深记忆。
除了五经之外,他还买了字帖。
现在他每日都要写大字,经过这么久的练习,他写字的速度加快了不少,字也不软趴趴了。
但是,当今圣上重视书法,所以他也必须重视起来,不求有多出众,但也不能低于考生的一般水平。
书铺的伙计看他一口气买了十多本书之后还要买字帖,笑的嘴巴快咧到耳后根了。
大客户大客户!
如今科举考试的官方字体是台阁体,这算是楷书中的一种,这种字体的特点是方正,整洁,大气,美观。
于是伙计便拿出了好几本字帖让黎荞选择。
“读书人最爱的便是这几位大家的字体,每一种都卖的很好,您看您具体要哪一种。”
黎荞将这几本字帖在柜台上摊开,一一细看。
这几本字帖都是台阁体,只是在细微处有差别。
看了好一会儿,他最终选择了特点最不明显的一本,太有特点的话,反而不容易模仿。
挑一个较为平庸的,这种不会出错。
他不打算跟真正的古人比书法,书法只要不拖他后腿就成。
买了字帖,那肯定要买毛笔、纸张、墨锭,于是,从书铺出来时,陶竹手中的钱袋子空了大半。
进一趟书铺,五十两银子都没打住!
但陶竹一点儿都不心疼,他小心的把这些书籍、纸张、笔墨放到书箱里,又把书箱放到了他和黎荞中间。
然后他看向了黎荞:“咱们去望月楼?”
“嗯,正事儿办完了,咱们下馆子去。”黎荞笑眯眯的点头。
于是,夫夫两人赶着牛车去了望月楼的后院。
停好牛车,两个人拎着书箱去望月楼的前院找王掌柜。
这会儿还不到十一点,但望月楼的大堂已经坐满了。
二楼的雅间也几乎满了。
不过黎荞不担心,他昨天就让小五给王掌柜打招呼了,王掌柜给他留了雅间。
王掌柜知道黎荞和陶竹要来,但他太忙了,他领着黎荞和陶竹去了二楼的雅间,没说几句话就匆匆离去了。
黎荞和陶竹并不介意,都是熟人,王掌柜不必费时间招待他们。
王掌柜给留的雅间位置很好,靠窗,打开窗户可以看到下面的街道。
菜还没端上来,黎荞便拉着陶竹打开窗户欣赏街景。
在村子里待久了,黎荞偶尔也会想看看县城的繁华。
“咦?望月楼的伙计咋端着烩菜去对面茶馆了?”他刚打开窗户,便看到一个伙计端着托盘进了望月楼对面的茶馆。
托盘上放着四碗烩菜,他一眼便认出来了,那是他家隔两日便要吃一次的菜,比大盘鸡都受欢迎。
陶竹也看到了,就在黎荞说话的间隙,又有一个伙计端着四碗烩菜进了茶馆。
而茶馆里,从他们这个角度所看到的几张桌子已经坐满了人。
恰好这时有个伙计拎着茶壶进来给他们夫夫两人上茶,黎荞便指着对面的茶馆问这是什么情况。
那伙计听完黎荞的话,立马就笑了:“荞哥,咱们望月楼的生意太好了,很多食客没地方坐,但他们又不愿意离去,非得吃咱们望月楼的烩菜,于是昨日掌柜的就租了对面的茶馆,凡是吃烩菜的,都可以去对面的茶馆。”
黎荞:“……”
他知道望月楼的烩菜卖的好,常常有食客愿意端着碗站着吃,但没想到竟然火爆到可以租用人家的茶馆了。
这时,旁边雅间里传来了一道挺稚嫩的声音。
“表哥,这个烩菜好吃吧?还是望月楼做的好,府城的吉祥楼哪怕是买了粉条也做不出这个味儿。”
“嗯。”一道略低沉的声音回应这道稚嫩的声音。
“那你在年前就不要回府城了,留在平城也可以读书,还能天天来望月楼吃饭。烩菜,酸辣粉,炒粉条,凉拌粉条,粉条包子,粉条饼,哇,每一种都好好吃。”
沈画掰着手指数望月楼的粉条菜式,哪怕他面前放着一碗豪华版的烩菜,他也忍不住咽口水了。
而他的表哥徐瑛,面前不仅放着豪华版的烩菜,还有一碗豪华版的酸辣粉。
他此时忙着嗦粉,只能含糊的应了一声。
为了这么多的粉条菜式,他愿意留在平城!
不管是烩菜里的粉条还是酸辣粉里的粉条,夹起一筷子,然后轻轻一吸溜,顺滑美味的粉条就进了嘴巴。
这感觉,妙!
而沈画得了徐瑛的回答,高兴的拍了下手:“那待会儿找王掌柜买一百斤粉条,随着信送往徐家,你等过年时再回去。”
嘿嘿,他希望府城的大小餐馆即便是有粉条,那也永远都做不出望月楼的味道,这样他表哥就能一直留在平城啦。
不过,想到粉条的火爆,他立马招来了伙计。
望月楼推出干粉条的第一天,就有敏感的商人嗅到了钱味,这些商人知道平城只能由望月楼卖粉条,于是他们就把粉条卖去了府城。
府城那么大,而粉条又那么美味,但望月楼每日只能提供几百斤粉条,所以,他想为徐家准备一百斤粉条,那得提前找王掌柜预定。
黎荞这边,被迫听了沈画和徐瑛的对话,他忍不住对陶竹道:“咱们真的低估了粉条的魅力了。”
之前通过小五的嘴巴,他们知道粉条卖的很好。
但眼下亲耳听到食客的话,这感觉比从小五嘴巴里听到时要爽。
“所以你厉害呀,能想出这样的做法。”
陶竹微微笑着开口,看向黎荞的水眸亮晶晶的。
“一般一般。”黎荞摆了摆手,转移陶竹的注意力,今日是陶竹的生辰,陶竹才是主角。
望月楼的特色菜,黎荞全点了,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碗碟摆满了整张桌子,夫夫两人没喝酒,以茶代酒,一边慢悠悠的品尝美食,一遍说些琐事。
家常饭虽然美味,但没有下馆子时的热闹和新鲜。
所以,这一餐饭,陶竹极为满意。
没吃完的饭菜,两个人打包带走,这时王掌柜终于出现了。
现在不仅有食客找他买粉条,一些小商贩也找他,他天天忙的恨不能有十个他去处理各种事情。
他此时出现,并不只是为了送一送黎荞和陶竹,他还希望黎荞能扩大生产,每天几百斤粉条,在平城、府城、周边县城这广大的市场跟前算什么?
什么都不算哇。
况且,眼瞅着要过年了,等过了年,红薯就不好存放了,若是红薯坏掉,那想再吃粉条就得等明年了。
这可不成。
不仅他不愿意,广大食客也不愿意。
广大食客催他,他便来催黎荞了。
黎荞听罢这话,只能回应两个字:尽力。
出了望月楼,夫夫两人打算直接回村,但到了城门口,他们被守门的衙役给拦住了。
“你是三柳村的黎荞吧?”
那个看上去有五十多岁的衙役仔细打量了黎荞几眼,然后出言询问。
“官爷,小生的确是黎荞。不知官爷拦着小生所为何事?”
黎荞不卑不亢,淡定以对。
“不是我找你,是知县大人找你,随我走一趟吧。”
这位老衙役示意黎荞牵上牛车跟他走。
黎荞:“……”
县太爷找他?
一旁的陶竹,大脑有些发白,他只能下意识看着黎荞,县太爷怎么会找黎荞?
黎荞也没干啥事儿啊。
“别紧张,咱们知县大人平易近人,我虽不知道找你是何事,但应该不是坏事。”
老衙役看他们夫夫都呆了,特别是陶竹一脸紧张,便出言解释了一句。
黎荞闻言,一下子就把心放到肚子里了。
他先是对着老衙役笑了一下,然后才轻轻牵住了陶竹的手:“别怕。”
此时黎荞没有戴手套,陶竹感受到熟悉的触感和温度,发白的大脑终于能转动了。
他扯动嘴角,露出一个有点僵硬的笑来,算是回应黎荞了。
黎荞放了心,另外一手去牵牛车。
陶竹赶紧放开他的手,当着官爷的面,可不能这样拉拉扯扯。
老衙役瞧着这一幕,觉得稀奇。
在他的审美里,陶竹自然算丑,他没想到黎荞这个长得出众的读书人竟这般看重陶竹。
但这和他没关系,他领着黎荞陶竹往县衙而去。
平城的知县姓江,四十余岁,气质儒雅,黎荞和陶竹到县衙时,他正在县衙的后院厢房里摆弄蒜苗。
听了老衙役的通报,他让黎荞和陶竹来厢房里见他。
“学生黎荞,拜见知县大人。”
黎荞和陶竹进了厢房,瞧见江知县,跪下行礼。
虽然很不想跪,但这个时代的规矩如此,黎荞并不想特立独行。
“起来吧。”
江知县从蒜苗跟前离开,他摆了摆手,示意黎荞和陶竹起身。
等黎荞和陶竹站了起来,他视线在黎荞身上转了一圈,然后又在陶竹身上转了一圈,这才双臂环在身前,慢悠悠的开了口:“黎荞,三里镇三柳村的黎荞,对吧?”
上一篇:成为了无限游戏美人NPC
下一篇:在修仙文里拉郎配被主角标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