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宠夫郎 独宠夫郎 第60章
作者:不曾阿
“竹叔,你的厨艺好,这次的大骨头绝对卖的很好!”
黎大山对陶竹信心满满。
“不一定,浅哥儿说了,那家卖的熟食味道也很好。”陶竹并不乐观。
他的厨艺也只能做些家常菜,他没信心能胜过对方。
“……那这真的很麻烦。”
黎大山这下子没话说了。
对方的招一套接着一套,这是要非得挤兑死郑家的肉铺么?
“算了,我能帮的有限,我继续做丰糕去。”陶竹喝完了水,把买来的五花肉拎入厨房。
黎荞想了想,也回棚子里做豆沙。
卖熟食,郑屠户这一招不错,奈何对方能模仿。
想要把肉铺继续开下去,郑屠户必须得拿出对方模仿不来的东西。
嗯……他倒是有个想法。
快中午时,黎春桃来了。
她干活麻溜,很快就蒸了满满两大锅面条,足足有二十多斤。
五花肉切成片,炒得香喷喷的,再搭配上芹菜豆角,这卤面只看外表就很有食欲。
黎荞口味重,喜欢吃辣的,他把辣椒油的方法教给陶竹,陶竹做出了一个能拌万物,哪怕是拌鞋底都好吃的辣椒油。
此时,他盛了满满一小盆面条,又加入几勺陶竹做的万能辣椒油,一口面咽下去,味道当真是绝了。
陶竹说在家里就能吃的很好,这话绝对没错。
黎大山在黎荞的带动下,也开始吃辣椒油,不过,他不敢放那么多,只加了一勺。
把辣椒油拌匀,然后他一筷子下去,半碗面条没了。
把嘴巴里的面条咽下,他忍不住对黎春桃道:“小姑,你这厨艺可以去摆摊了,太好吃了!”
“我厨艺一般,是竹哥的辣椒油做的好。”
黎春桃笑了笑。
“是黎荞教我做这个辣椒油的。真正厉害的是黎荞。”陶竹看向黎荞,水眸亮晶晶的:“最最最厉害的就是他了。”
黎荞被他这几个最给逗笑:“我也是从书上看来的。”
“我将来也要让我孩子读书,只要他有小叔一根小指头的厉害,那将来就吃喝不愁了。”
黎大山现在非常崇拜黎荞,他小叔这一身本事都是从书上得来的,书这个东西可太有用了。
他是不可能再去读书了,但他的孩子可以!
他将来一定要让他的孩子走他小叔的老路。
这般想着,他起身又去盛了一碗面条,一大碗面条,他两口就吃完了。
“读书的确有用。”黎荞赞同这句话:“就像是浅哥儿家的情况,我在一本书上看到过如何做腊肠,若是把卖不出去的猪肉做成腊肠腊肉,那能存放很长时间。”
腊肠腊肉其实也是南方那边的吃食,而且他搜了搜原身的记忆,没发现有腊肠腊肉这两样吃食。
有也没有关系,除了腊肠腊肉,还可以做烤肠。
相比较腊肠腊肉,还是烤肠更常见些,火爆全国,街头巷尾,随处可见。
“腊肠腊肉?”
陶竹惊讶。
黎大山和黎春桃也看向了他。
什么是腊肠腊肉?
“待会儿我去一趟浅哥儿家里,竹哥儿,咱们一起,我说,你做。”
黎荞道。
“春桃若是想看,可以跟过去。但大山你守着家,等做出来了,带回来给你吃。”
黎荞对黎大山道。
“好!”
黎大山赶紧点头。
他对美食的具体做法并不感兴趣,他对成品有兴趣。
于是,午饭过后,黎荞和陶竹带着黎春桃去了郑屠户家里。
*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有点忙,只更这么多了,明天多更一些QAQ
第42章 猪肉的多样吃法 可太美味了
郑家。
郑浅浅抓着把大蒲扇, 正站在院中的石榴树下使劲扇着。
他不是在给他自己扇风,他在给他大嫂石菊和赵亭扇风。
石榴树下,赵亭和石菊正在清洗猪头。
猪头这样的大件, 很少会有人买整个,所以郑家都是切开了卖。
不过从前郑家都是卖生猪头,现在要卖熟的。
大热天的,收拾猪头是个辛苦活计,要刮毛, 要清洗耳朵、鼻子、牙齿等处的脏东西,赵亭和石菊两人都出了不少汗。
郑浅浅是负责烧火炖大骨头的, 他往灶里塞了几根比较粗的木头慢慢烧着, 他则是抓着蒲扇给赵亭和石菊扇风。
赵亭拿着个猪毛做成的刷子刷猪鼻子,他闻着大灶里飘出来的香味,脸上带了笑:“竹哥儿的厨艺真棒, 这次的大骨头一定能卖的很好。待会儿咱们用竹哥儿给的调味方法炖猪头, 味道也一定很好。”
“味道的确好,待会儿我要啃一块。”
郑浅浅说着吸了吸鼻子, 他家里炖肉,从未炖出过这么香的味道。
但石菊并不乐观:“竹哥儿的手艺的确好,但对方的也不差, 而且对方比咱们的价格便宜。在味道都不错的前提下, 人们肯定会买便宜的那个。”
昨天对方也开始卖熟食, 价格依旧比他家的便宜,而且味道还好, 于是对方的熟食很快卖完了。
对方卖完了, 他家的就没卖完。
镇上百姓的购买力是有限的, 买了对方的, 肯定不会再来买他家的了。
卖不完的熟食的确可以多放两天,但这种天气,放久了还是要坏掉。
郑浅浅听得这话,对大骨头的渴望瞬间没了。
赵亭也皱起了眉:“要不咱们继续降价?”
“爹不愿意。”石菊摇头:“爹打探清楚了,对方原本是个猎户,后来娶了一个小地主的女儿,夫妻俩人想做点生意,于是就在镇上开了个肉铺。”
“他们铺子里卖的猪肉、青菜鸡蛋这些,大多是他那个岳父地主安排的。凭对方的家底,降价的话,咱们拼不起。”
郑家虽然比一般的村人富裕,但还是比不上人家地主。
“……他们可以去其他地方开肉铺啊!”
郑浅浅咬牙。
“在县城开肉铺的话,成本太大。镇子那边的房子价格低,每月逢十就是大集,人多,热闹。”
石菊苦笑。
“要不咱们去走街串巷的卖猪肉?”郑浅浅想了想,又道。
在镇上争不过对方,那干脆避让好了。
“……那咱们就是灰溜溜离开镇上了,爹在镇上卖了三十多年肉,他肯定不甘心。”
石菊叹气,一张脸皱成了苦瓜。
郑浅浅闻言,咬了咬唇,是啊,他爹不甘心,卖了大半辈子猪肉,临老了,该儿子接过去杀猪刀了,结果这铺子却是要开不下去了。
一辈子的心血就这么没了,这对他爹的打击就好似白发人送黑发人,愁的这几日不仅不喝小酒了,饭量也减了一半。
但是,在他们这些家人跟前,在外人跟前,他爹还得强颜欢笑,一副没事人的样子。
“还有,走街串巷的话,岂不是所有人都知道咱们生意出问题了。”
石菊又道。
郑浅浅:“……”
是哦,若真的走街串巷卖猪肉,那的确是所有人都会知道他家生意出问题了。
他从前爱看热闹,爱说公道话,若是被他笑话过的人知道他家生意出问题了,肯定要跑到他跟前笑话他。
“可是,再这样下去的话,大家早晚都会知道咱们生意被抢了。”他叹气。
现在麦收结束,村人起早贪黑辛苦了一个多月,按照惯例,会吃些好的补一补。
相比较县城,村人还是更爱去镇上,毕竟近一点儿。
村人到镇上一瞧,对方的肉铺热热闹闹,他家门前冷冷清清,这怎么瞒得住?
唉!
他漂亮的小脸蛋也皱成了苦瓜,之前日子太顺,他每日只需要吃吃喝喝就行了。
万万没想到,家里的生意说做不下去就做不下去了。
以后家里若真的不能杀猪卖猪肉,只靠着家里田地的收成,那他家的日子……
不!
哪能认命呢,得拼一把!
“实在不行,就走街串巷的卖,竹哥炖的这个大骨头味道好,肯定能卖得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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