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宠夫郎 独宠夫郎 第60章

作者:不曾阿 标签: 生子 天作之合 种田文 穿越重生

  “竹叔,你的厨艺好,这次的大骨头绝对卖的很好!”

  黎大山对陶竹信心满满。

  “不一定,浅哥儿说了,那家卖的熟食味道也很好。”陶竹并不乐观。

  他的厨艺也只能做些家常菜,他没信心能胜过对方。

  “……那这真的很麻烦。”

  黎大山这下子没话说了。

  对方的招一套接着一套,这是要非得挤兑死郑家的肉铺么?

  “算了,我能帮的有限,我继续做丰糕去。”陶竹喝完了水,把买来的五花肉拎入厨房。

  黎荞想了想,也回棚子里做豆沙。

  卖熟食,郑屠户这一招不错,奈何对方能模仿。

  想要把肉铺继续开下去,郑屠户必须得拿出对方模仿不来的东西。

  嗯……他倒是有个想法。

  快中午时,黎春桃来了。

  她干活麻溜,很快就蒸了满满两大锅面条,足足有二十多斤。

  五花肉切成片,炒得香喷喷的,再搭配上芹菜豆角,这卤面只看外表就很有食欲。

  黎荞口味重,喜欢吃辣的,他把辣椒油的方法教给陶竹,陶竹做出了一个能拌万物,哪怕是拌鞋底都好吃的辣椒油。

  此时,他盛了满满一小盆面条,又加入几勺陶竹做的万能辣椒油,一口面咽下去,味道当真是绝了。

  陶竹说在家里就能吃的很好,这话绝对没错。

  黎大山在黎荞的带动下,也开始吃辣椒油,不过,他不敢放那么多,只加了一勺。

  把辣椒油拌匀,然后他一筷子下去,半碗面条没了。

  把嘴巴里的面条咽下,他忍不住对黎春桃道:“小姑,你这厨艺可以去摆摊了,太好吃了!”

  “我厨艺一般,是竹哥的辣椒油做的好。”

  黎春桃笑了笑。

  “是黎荞教我做这个辣椒油的。真正厉害的是黎荞。”陶竹看向黎荞,水眸亮晶晶的:“最最最厉害的就是他了。”

  黎荞被他这几个最给逗笑:“我也是从书上看来的。”

  “我将来也要让我孩子读书,只要他有小叔一根小指头的厉害,那将来就吃喝不愁了。”

  黎大山现在非常崇拜黎荞,他小叔这一身本事都是从书上得来的,书这个东西可太有用了。

  他是不可能再去读书了,但他的孩子可以!

  他将来一定要让他的孩子走他小叔的老路。

  这般想着,他起身又去盛了一碗面条,一大碗面条,他两口就吃完了。

  “读书的确有用。”黎荞赞同这句话:“就像是浅哥儿家的情况,我在一本书上看到过如何做腊肠,若是把卖不出去的猪肉做成腊肠腊肉,那能存放很长时间。”

  腊肠腊肉其实也是南方那边的吃食,而且他搜了搜原身的记忆,没发现有腊肠腊肉这两样吃食。

  有也没有关系,除了腊肠腊肉,还可以做烤肠。

  相比较腊肠腊肉,还是烤肠更常见些,火爆全国,街头巷尾,随处可见。

  “腊肠腊肉?”

  陶竹惊讶。

  黎大山和黎春桃也看向了他。

  什么是腊肠腊肉?

  “待会儿我去一趟浅哥儿家里,竹哥儿,咱们一起,我说,你做。”

  黎荞道。

  “春桃若是想看,可以跟过去。但大山你守着家,等做出来了,带回来给你吃。”

  黎荞对黎大山道。

  “好!”

  黎大山赶紧点头。

  他对美食的具体做法并不感兴趣,他对成品有兴趣。

  于是,午饭过后,黎荞和陶竹带着黎春桃去了郑屠户家里。

  *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有点忙,只更这么多了,明天多更一些QAQ

第42章 猪肉的多样吃法 可太美味了

  郑家。

  郑浅浅抓着把大蒲扇, 正站在院中的石榴树下使劲扇着。

  他不是在给他自己扇风,他在给他大嫂石菊和赵亭扇风。

  石榴树下,赵亭和石菊正在清洗猪头。

  猪头这样的大件, 很少会有人买整个,所以郑家都是切开了卖。

  不过从前郑家都是卖生猪头,现在要卖熟的。

  大热天的,收拾猪头是个辛苦活计,要刮毛, 要清洗耳朵、鼻子、牙齿等处的脏东西,赵亭和石菊两人都出了不少汗。

  郑浅浅是负责烧火炖大骨头的, 他往灶里塞了几根比较粗的木头慢慢烧着, 他则是抓着蒲扇给赵亭和石菊扇风。

  赵亭拿着个猪毛做成的刷子刷猪鼻子,他闻着大灶里飘出来的香味,脸上带了笑:“竹哥儿的厨艺真棒, 这次的大骨头一定能卖的很好。待会儿咱们用竹哥儿给的调味方法炖猪头, 味道也一定很好。”

  “味道的确好,待会儿我要啃一块。”

  郑浅浅说着吸了吸鼻子, 他家里炖肉,从未炖出过这么香的味道。

  但石菊并不乐观:“竹哥儿的手艺的确好,但对方的也不差, 而且对方比咱们的价格便宜。在味道都不错的前提下, 人们肯定会买便宜的那个。”

  昨天对方也开始卖熟食, 价格依旧比他家的便宜,而且味道还好, 于是对方的熟食很快卖完了。

  对方卖完了, 他家的就没卖完。

  镇上百姓的购买力是有限的, 买了对方的, 肯定不会再来买他家的了。

  卖不完的熟食的确可以多放两天,但这种天气,放久了还是要坏掉。

  郑浅浅听得这话,对大骨头的渴望瞬间没了。

  赵亭也皱起了眉:“要不咱们继续降价?”

  “爹不愿意。”石菊摇头:“爹打探清楚了,对方原本是个猎户,后来娶了一个小地主的女儿,夫妻俩人想做点生意,于是就在镇上开了个肉铺。”

  “他们铺子里卖的猪肉、青菜鸡蛋这些,大多是他那个岳父地主安排的。凭对方的家底,降价的话,咱们拼不起。”

  郑家虽然比一般的村人富裕,但还是比不上人家地主。

  “……他们可以去其他地方开肉铺啊!”

  郑浅浅咬牙。

  “在县城开肉铺的话,成本太大。镇子那边的房子价格低,每月逢十就是大集,人多,热闹。”

  石菊苦笑。

  “要不咱们去走街串巷的卖猪肉?”郑浅浅想了想,又道。

  在镇上争不过对方,那干脆避让好了。

  “……那咱们就是灰溜溜离开镇上了,爹在镇上卖了三十多年肉,他肯定不甘心。”

  石菊叹气,一张脸皱成了苦瓜。

  郑浅浅闻言,咬了咬唇,是啊,他爹不甘心,卖了大半辈子猪肉,临老了,该儿子接过去杀猪刀了,结果这铺子却是要开不下去了。

  一辈子的心血就这么没了,这对他爹的打击就好似白发人送黑发人,愁的这几日不仅不喝小酒了,饭量也减了一半。

  但是,在他们这些家人跟前,在外人跟前,他爹还得强颜欢笑,一副没事人的样子。

  “还有,走街串巷的话,岂不是所有人都知道咱们生意出问题了。”

  石菊又道。

  郑浅浅:“……”

  是哦,若真的走街串巷卖猪肉,那的确是所有人都会知道他家生意出问题了。

  他从前爱看热闹,爱说公道话,若是被他笑话过的人知道他家生意出问题了,肯定要跑到他跟前笑话他。

  “可是,再这样下去的话,大家早晚都会知道咱们生意被抢了。”他叹气。

  现在麦收结束,村人起早贪黑辛苦了一个多月,按照惯例,会吃些好的补一补。

  相比较县城,村人还是更爱去镇上,毕竟近一点儿。

  村人到镇上一瞧,对方的肉铺热热闹闹,他家门前冷冷清清,这怎么瞒得住?

  唉!

  他漂亮的小脸蛋也皱成了苦瓜,之前日子太顺,他每日只需要吃吃喝喝就行了。

  万万没想到,家里的生意说做不下去就做不下去了。

  以后家里若真的不能杀猪卖猪肉,只靠着家里田地的收成,那他家的日子……

  不!

  哪能认命呢,得拼一把!

  “实在不行,就走街串巷的卖,竹哥炖的这个大骨头味道好,肯定能卖得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