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宠夫郎 独宠夫郎 第85章

作者:不曾阿 标签: 生子 天作之合 种田文 穿越重生

  大米饭配红烧肉。

  另外还有一碗肠粉。

  三柳村这边以面食为主,黎荞也喜欢吃面食,但面食吃的多了,偶尔也会想念米饭,于是他就特意买了袋大米,还把红烧肉的做法教给了黎春桃。

  此时,香喷喷的大米饭配上油汪汪的红烧肉,勾得他肚子咕咕直响。

  当然,肠粉也不错,配上红烧肉的酱汁,滋味那叫一个绝。

  黎荞吃东西不讲究正不正宗,他的搭配总是随心所欲,好吃就完事了。

  一小盆米饭、一大碗红烧肉、一大碗肠粉,他很快就吃完了,肚子饱了,也就困了。

  陶竹进厨房时,恰好看到他在打哈欠,便道:“你去睡一会儿,不用操心生意的事儿。”

  自从黎春桃接手了做点心的前期工作,他们夫夫两人的时间宽裕了许多,不用再跟从前那般一刻都舍不得休息了。

  “不了,陶树这个无赖竟然去找庄文闹过,我想去庄家瞧瞧。”黎荞道。

  “嗯……也好。你告诉武哥,只要陶树敢去庄家闹,那就来喊我,让我去揍他。”

  陶竹点头道。

  “好,竹哥儿最厉害了,是陶树的克星。”黎荞竖起了大拇指。

  不过,以陶树的性子,等没饭吃的时候,肯定还会来骚扰陶竹的,嗯……到时候就制造个意外,让陶树跟陶老汉一般躺床上起不来吧。

  那样的话,他不介意花钱雇人照顾陶树,权当是花钱买清净和名声了。

  于是黎荞去了一趟庄家。

  庄家人还不知道陶树去找庄文闹过,庄文在县城,庄家人平常无事并不会往县城去,两边消息沟通不太及时。

  此时,庄家人听了黎荞的话,并不生气,他们才不会为了陶树这种烂人生气。

  他们很高兴,庄文带到县城的三个小书架竟然都卖出去了?

  这么顺利的么?

  庄武高兴的直搓手:“我明天就去县城找大哥问问,顺带再送过去俩衣帽架。”

  这几日,他和庄园几个人做了几个树杈型的衣帽架,还有给黎荞的置物架。

  “把我那个置物架也带过去吧,先看看行情。我不急着用这个置物架,新房子盖好我和竹哥儿搬进去时给我就成了。”

  黎荞道。

  “真不急着用?”庄武问。

  “真不急,不用它我家的生意也照做。”

  “成,那我带去县城看看行情。”庄武狠狠点头,满脸都是兴奋之色。

  其实一个小书架挣不了多少钱,并不能让他们庄家发大财,但他是真心喜欢做这个,现在爱好能带来一些小钱钱,这简直妙极。

  翌日,庄武赶着牛车带着衣帽架和置物架去县城找庄文。

  庄文瞧见庄武很高兴,赶紧把卖掉三个小书架的事情说了。

  他瞄准的是和庄家家境差不多的同窗,而且他也不怕丢脸,面对着同窗异样的视线,他坦言虚度三十年光阴,如今能为家中带来些许收入,他只觉得骄傲。

  大丈夫生于世,若是连小家都养不了,又何以为朝廷养天下人尽绵薄之力?

  总之,他不怕被同窗嘲笑,不觉得此举有辱他读书人的身份,再加上小书架的确好看好用,于是三个小书架轻轻松松就卖出去了。

  并且,他的售价,比庄武预料中的要高不少。

  庄武原本觉得,一个小书架能挣三十文的手工费就了不得了。

  结果庄文卖的价格却是每个小书架的纯利润有七百文。

  这让他大大的震惊。

  竟能卖这么多钱?

  “和读书沾染上关系,哪有便宜的?”庄文一脸淡定。

  “想不到大哥你在做生意这块有如此天赋。”庄武真心叹服。

  “……别从这个角度夸我,我不想听。”庄文叹气。

  唉,他想要的是读书上的天赋啊!

  “不过,既然这小书架卖的挺贵,那咱应该分给黎荞钱。”庄武道。

  “这是自然。”庄文点头。

  于是,庄武回到村子之后,立马就拿着钱去找了黎荞。

  黎荞听完庄武的话,也有些震惊,想不到庄文还挺会推销。

  但分钱就算了。

  接下来,双方磨了足足半个时辰的嘴皮子,这期间庄武灌了三大碗冰镇酸梅汤,但还是没能如愿。

  甭管他怎么劝,黎荞就是不肯收这个银子。

  黎荞的想法挺简单,小书架虽然简单,但也得两三天才能做一个出来,平城的市场就这么大,很容易饱和。

  所以,别看第一次卖的不错,但实际上挣不到多少钱。

  庄武见状,只能起身告辞。

  但走到门口的时候,他忽然顿住脚步,然后将手里刚才被黎荞拒了一次又一次的一串铜板丢进了院子,他自己则是拔腿就跑。

  “三七分,你三,这是小书架的七百文,你们不要就扔了!”

  黎荞:“……”

  陶竹:“……”

  两个人瞧着地上那一串钱,再看看庄武跑的比兔子都快的背影,无奈了。

  黎荞走了过去,将那串铜板捡了起来,然后他把钱递给陶竹:“竹哥儿,你收起来,咱们将来的衣帽架、置物架这些,咱们找庄家买。”

  “好。”陶竹点头。

  庄家不愿意让黎荞吃亏,那黎荞自然也不愿意占庄家便宜。

  想起韩小雁,他暗暗叹了口气,要是人人都和庄家一般就好了。

  庄家的小家具生意顺顺利利,望月楼的生意也越来越好。

  短短几日间,蛋黄肉松馅的青团就成为平城最火的点心,吃过的都夸好,吃不到的很想吃,这种情况下,蛋黄肉松馅的青团就越来越火。

  望月楼的人也越来越多。

  望月楼的人多了,醉仙居的自然就少了。

  傍晚,赵掌柜瞧着冷冷清清的醉仙居,一张脸阴沉的要滴出水来。

  他原本以为,黎荞这辈子最大的能耐也就是在待在山沟沟里卖点心,不就是青团,他不信他做不出来。

  结果,现实狠狠给了他一巴掌,他还真做不出来味道相同的青团。

  更绝的是,黎荞还折腾出了一个蛋黄肉松馅的青团!

  蛋黄他理解,但肉松是个什么玩意儿?

  他和醉仙居的所有厨子把那蛋黄肉松的馅仔仔细细扒拉了无数遍,也没找出肉来!

  气死!

  *

  作者有话要说:

  回来了,明天会多更的!

第54章 玉米烤肠 黎荞厉害了

  醉仙居的营业时间和望月楼的相同, 但是,一般来说,望月楼是中午生意好。

  因为望月楼不仅做有钱人的生意, 也做普通百姓的生意,中午时,不仅平城本地的人会去望月楼消费。

  进平城办事的人也会去望月楼消费。

  所以,望月楼是中午生意最好。

  醉仙居是晚上生意好。

  醉仙居以酒出名,平城的有钱人爱晚上去饮酒。

  但最近变了。

  望月楼的生意不仅中午爆好。

  晚上也由平平常常走向了爆好。

  平城的有钱人是有限的, 而且平城的交通不是很发达,每日的外来人口有限, 现在望月楼晚上的生意变好, 那醉仙居的生意自然就差了。

  此时,赵掌柜坐在柜台后,一楼大堂除了他和几个伙计并无一个客人。

  至于二楼, 只有两位客人在喝小酒。

  装修得富丽堂皇的酒楼, 从未感受过这种冷清!

  赵掌柜脸上阴沉,心里却是焦急如着了火。

  他知道问题出在哪里。

  所以他把整个平城的猪小肠都垄断了。

  但平城本地的厨子从前没做过腊肠这种吃食, 一开始研究香肠时,光是把猪肉装入肠衣中就浪费了不少肠衣。

  好不容易把第一步摸索出来了,但把香肠放入锅里煎、放入锅里煮时, 肠衣又莫名破裂。

  在浪费了很多肉和肠衣之后, 做出来的香肠终于似模似样了, 但味道却始终比不上望月楼的,吃起来像是饺子馅。

  生气。

  至于青团, 那更是把他气死又气活再气死。

  青团, 其实就是糯米皮包裹着馅料嘛, 他本以为这个很容易就能摸索出来, 至少要比香肠简单,因为平城这边虽然以面食为主,但他醉仙居的厨子是会用大米、糯米做点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