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宠夫郎 独宠夫郎 第97章

作者:不曾阿 标签: 生子 天作之合 种田文 穿越重生

  “快去洗手吃饭,春桃做了你说的那个红薯饼,还有猪肉板面,卤的鸡蛋、猪肉可香了。”

  陶竹牵过牛车,笑着对他道。

  他起的早,到现在只喝了碗面汤,啃了几个馒头,此时早饿了。

  听着陶竹这话,他重重嗯了一声,又道:“你也快过来,咱一起吃。”

  “我把小乖栓到门口。”陶竹回了一句。

  黎荞则是去打水洗手。

  水缸放在太阳下,但上面盖着盖子,所以哪怕现在是正午,但水缸里的水并不热。

  黎荞拿水瓢舀了水洗手,这时黎春桃将烤红薯饼、猪肉板面端到了架子下的饭桌上,他擦了擦手,朝着饭桌走去。

  很快,四人在饭桌旁坐下。

  黎春桃的手艺没话说,板面擀的很劲道,而汤汁香辣浓郁,一口面,再来一块卤的软烂的猪肉,黎荞几口就吃完了一小盆面。

  再盛一小盆,他的速度慢下来了,夹了块红薯饼,外面酥,里面软糯,滋味非常不错。

  “小叔,你这个吃法让我重燃对红薯的爱了,待会儿我回家把家里的红薯背过来一麻袋。”

  黎大山也对这个红薯饼赞不绝口,一边吃一边对黎荞道。

  从前他家穷,红薯便是主粮,但是红薯这个东西吃多了烧心,所以相比较其他食物,他对红薯不是很喜欢。

  但这个红薯饼好绝,他喜欢!

  黎荞闻言,抬眼看向他:“不用,刚才回来时乡亲们给了我些红薯,够咱们吃了。”

  “反正我家种的多,吃不完,我还是拿过来一些吧,这样小叔你指不定哪天又能用红薯做出好吃的了。”

  黎大山很坚持。

  之前的玉米事件,他爹娘就挺生气,明明他家种了那么多,结果他小叔非得买别人家的。

  所以,为避免他小叔买别人家的红薯,他必须得让这个家一直都有红薯!

  “红薯丸子好吃,大山,你多带过来一些红薯。”陶竹开了口。

  他喜欢吃炸的红薯丸子。

  但这个需要油,哪怕是陶树想吃,也基本上只有过年才能吃到。

  现在他家不缺油,他要狠狠过把瘾。

  “成!”

  黎大山得了这话,立马大声点头,他待会就回家背红薯!

  黎荞闻言,立马道:“多背点儿,我给你们做个红薯干。”

  原来竹哥儿爱吃红薯,那必须安排上。

  “红薯干?”陶竹看向他。

  “是,可以是脆的,也可以是软糯的,两种都做一些,当零嘴吃。”

  黎荞笑眯眯的道。

  “哇,我刚说了小叔会拿红薯做好吃的,结果小叔马上就要做了,小叔太厉害了!”

  黎大山感叹。

  他小叔也太牛逼了。

  “这个好做,待会儿你们都学一下。”黎荞道。

  于是,午饭后,黎荞领着陶竹、黎大山、黎春桃做红薯干。

  软糯的红薯干特别好做,就是蒸和晒,当然,想要好吃的话,得多蒸、多晒几次。

  陶竹、黎大山、黎春桃都有些吃惊,就这么简单?

  就是这么简单。

  黎荞交代完了,便回了屋子。

  今日买了新书,他想比照着看看他读了好几天的文言文到底是什么意思。

  除此之外,他也想总结归纳一下古代的各种天灾人祸,好应对将来的策论。

  学习真的令他快乐!

  *

  作者有话要说:

  黎荞找到了学习的快乐~

第59章 红薯大丰收 让他整一条出路

  上辈子黎荞上学时, 曾听一位历史老师说过,古代史其实是战乱史,是灾害史。

  因为地大物博, 南北、东西差异过大,所以在这片土地上,每年不是东边有天灾就是西边有人祸,不是北边有敌侵就是南边有起义。

  总之,在这片广袤的大地上, 每年总是会出一些事情。

  战乱的话,基本上都属于人祸。

  要么是野心家搞事, 要么是贪官污吏让百姓日子过不下去, 百姓忍无可忍,这才揭竿而起。

  天灾,数来数去, 手指头加上脚指头, 差不多能数清楚。

  旱灾,水灾, 蝗灾,地震,瘟疫、雪灾……

  黎荞看着纸上这些五花八门的灾害, 心情复杂, 普通小百姓活着不容易啊。

  幸好他穿越的这个世界有玉米红薯土豆这些高产的杂粮, 不然的话,百姓的日子会更苦。

  叹了口气, 他提笔开始写应对的措施。

  上辈子末世来临后, 整个人类社会很快回归到了农耕社会, 而且气候多变, 各种自然灾害频发,所以,在救灾这一块,他有着丰富的经验。

  其实说到底,就是物资和钱。

  黎荞提笔,但沾了墨汁的毛笔刚接触到桌子上的麻纸,他脑中突然想到了两道策论题的条件:

  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给出具体的解决方法。

  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

  若当地官府比较穷,没有物资没有钱,那该怎么救灾?

  就像是平城,之前交夏税,县衙的衙役推过来的板车很是破旧,一看便知道使用了多年。

  当时他还有些惊讶,特意找庄丰收询问了几句,庄丰收告诉他,那几辆板车的确使用很多年了,平城财政上想来是没有多少钱的,因为历任的县太爷都挺清廉,收取赋税时也没巧立名目多收。

  所以,万一碰到当地官府没钱,那该怎么救灾?

  ……

  学习的时间总是短暂的,等黎荞的思绪从救灾中回来时,室内已经变得昏暗。

  外边的院子里传来低低的说话声。

  “浅哥儿,你就跟着我识字嘛,你看你的浅字竟然有这么多笔,写在纸上要费不少墨水,这说明什么,说明你的名字值钱。”

  “我的名字大山若是值五文钱,那你的名字最起码值五十文钱。”

  “你若是学会写你的名字,那等于小叔少掏了五十文钱,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黎荞:“……”

  郑浅浅来了?

  很快,郑浅浅的声音响起,也小小的,要不是他是异能者听力好,那还真听不清楚。

  “哼,是有那么一点道理。但我不想跟着你学,我就算是学,那也是跟着竹哥学。”

  “竹叔忙,他得做点心呢,还得教小姑。我没那么忙,而且我已经教了二山、小山、小兰,我有丰富的教学经验!”

  黎大山使劲推销他自己。

  “你弟弟妹妹也开始学认字了?”郑浅浅惊讶。

  “可不是,他们多认一个字,那小叔就等于少掏一个字的钱,这样一分摊,小叔读书就显得没那么贵了。”

  “那他们现在认多少字了?”郑浅浅好奇的问。

  “额……咳,最近忙着收红薯,他们没时间学,目前只认识从一到十的这几个数。”

  黎大山的声音多了一丝丝的虚,但很快又道:“别看少,但好歹也是钱啊。一个数字一文钱,他们仨一个人学十个数,那算下来就是三十文钱呢。”

  “……你说的有理,但我还是想跟着竹哥学。”

  郑浅浅想法不改。

  这时,脚步声响起,像是陶竹从厨房出来了。

  “浅哥儿,我把石榴切开了,你们仨尝一尝。”

  “我不吃了,我在家吃好几个了,让黎大山和春桃姐吃。还有荞哥,竹哥,要不你给荞哥送一个?”

  郑浅浅道。

  “嗯……算了,还是等他出来吧,天快黑了,他也该出来了。”陶竹抬头看了看天色,摇头。

  他说着低头拿起一块石榴开始剥籽。

  “哇,荞哥好厉害啊,能静下心读书。”郑浅浅低低的声音里满是佩服。

  陶竹闻言,脸上露出一个浅笑:“可不是,他若是想做什么事,那就能全身心的投入进去,他最厉害了。”

  “竹哥,你笑的好骄傲哦。”

  “小叔那么厉害,竹叔当然要骄傲,今天中午小叔教我们做红薯干,等做好了我给你送过去,你就跟着我识字嘛。”

  黎大山还在纠缠郑浅浅,想给郑浅浅当老师。

  郑浅浅自是不肯,想让陶竹教他识字。

  于是,两个人你一句我一句的,听的黎荞不由翘起了嘴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