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虫族系统搞基建 带着虫族系统搞基建 第21章
作者:一言生花
土豆不用说,洗干净大锅煮熟就行,烤红薯也难不倒经常烤面包的女士们,最繁琐的无非是杀鸡,康妮女士又另找了好几个领民来做零工,才把那么多只鸡及时处理好。
山鸡是大刀螂跟石甲虫捉到的,它们最近跟着马奇,清理要建城墙的林地,这是清理过程中的战利品。石甲虫只吃石头,大刀螂嫌弃山鸡毛太多,卡喉咙,就都便宜了任宜年。
这种山鸡肉少,养起来不如领地的鸡划算,任宜年索性都用在篝火晚会上,还从系统传输了一大堆干菌菇过来。这些菌菇虽然量不少,但好在重量很轻,传送起来倒不费劲。
菌菇跟山鸡,熬出来的汤确实鲜掉眉毛,在场的领民喝得呼哧呼哧的,任宜年不得不强调:“山里的菌菇很多有毒,分不清不能乱吃,不认识的话,不可以随意采摘。”
这次系统给的黄土豆,又面又香,作为配鸡汤的主食,轻易获得了所有人的喜欢。烤红薯就更不用说了,烤到流蜜,孩子们基本都蹲在火堆边等,这种甜甜的食物,要不是任宜年说不能吃太多,肚子会难受,他们能吃一整晚不带停的。
领地内的人,除了换班巡逻的卫队成员,几乎都来了。连还在诊所“住院”观察的两个契人,都在康妮女士的同意下,被孩子带来了。
黑河要给母亲喂鸡汤,母亲前几天命悬一线的样子,着实吓到了这个小少年,黑河的母亲拍了拍儿子的手:“我真的好啦,这里的药非常有用,你赶紧吃。”
这边母慈子孝,旁边的父女也不逞多让,男人嚼着鲜香的鸡肉,感慨:“要是有葡萄酒就好了。”
康妮女士肃着脸:“我提醒过您莱顿·伍德洛先生,服用抗生素,绝对不能饮酒,否则有生命危险。”
旁边的莎碧娜看着父亲神色讪讪的样子,捂嘴偷笑。
倒是任宜年听到这话,转头问道:“伍德洛先生对酒很有研究?”
莎碧娜骄傲地说:“我父亲是玛丽港最好的酿酒师!”
伍德洛先生有点不好意思,但也没否认:“我酿酒三十几年,最擅长葡萄酒。”
任宜年多看了伍德洛先生两眼:“领地是有一个葡萄园的,但是葡萄长得不是太好,春季来不及了,等到秋天,我试试搞一点品种好的幼苗来,明年我们领地也要酿酒。”
用粮食酿酒这种事,任宜年是不肯干的,但是酒确实是贵族的必需品,据尤金说,他们领地每年花在酒上的开支,甚至能跟粮食的开支差不多,这个生意,任宜年蠢蠢欲动。
人到齐了,任宜年上台说了几句话,无非是最近大家勤劳干活,辛苦了,领地又来了新人,增添人口是好事,所以今晚大家齐聚一堂,吃吃饭喝喝汤,再看看节目,开心就好。
选择故事朗诵的两个孩子,上台后也谈不上什么台风,抱着稿子,声音洪亮、不打磕绊得把整个故事读下来,就算了不得了。两个孩子选择的都是教会的英雄故事,领民倒也捧场,一边吃饭一边听,听完后奋力鼓掌。
倒是尤金的吟游诗歌,遭遇了滑铁卢,无它,歌词文绉绉的,领民听不懂,最多就是看尤金抱着一把四弦琴,叮叮咚咚弹得热闹,看个稀奇。
拜伦在下面嘴都笑歪了,他悄悄跟任宜年说:“尤金在战场上,用这把琴伴奏,唱出的战歌能鼓舞士气,非常受到战士们推崇,虽然这次是因为没有用上他的灵能,但是大家这么不买账,他心里肯定不服气哈哈哈。”
任宜年【...】莫名被秀了一脸是怎么回事,好朋友就是这样相爱相杀吗。
玛莎的舞台剧作为压轴节目最后上场,这个剧本是任宜年特意准备的,主角是一个七八岁的契人孩子,从小就被领主选中,陪着领主的小儿子玩耍。
一天的日常,基本就是小少爷坐着吃饭,他忍饥挨饿跪着喂;小少爷要骑马,他就得趴下演小马,被马鞭抽疼了也得忍着哭;小少爷洗澡玩水,他被泼湿了一身。
到了夜里,小少爷终于睡了,巴顿演的小契人,就睡在小少爷床边的地上,因为夜里还得起来给小少爷端茶倒水。
等到巴顿演的小契人,又冷又饿,一个人偷偷在门外哭泣,想母亲的时候,台下的女人孩子,基本都湿了眼眶。任宜年还听见身边一个孩子,偷偷摸摸戳了戳一个契人孩子:“你们契人小时候,都这么可怜吗?”
那个契人孩子也在抹眼泪,还傻乎乎的:“我不知道啊,我们领地没有小少爷。”
玛莎演的是巴顿的姐姐,她偷偷给巴顿送吃的,却被领主看上了,领主要她进城堡做事,她反抗不能,无可奈何的进来了。
隔天,领主夫人发现玛莎,当即跟领主吵了一架,抱着小少爷哭了一场,小少爷奈何不得领主,却恨上了玛莎,吩咐两个健奴,把玛莎带到河边,把她的头摁在水里,折磨她。
巴顿哭着上前,扒拉健奴想要救出姐姐,人小力微拉不动,又去跪求小少爷放了他姐姐。小少爷不肯,甚至亲自上手,最后玛莎演的姐姐,就这么丢了性命。
小少爷带着健奴扬长而去,大冷天的巴顿光脚踩在冰冷的河水里,却连把姐姐的身体,从水里拉出来都做不到,他哭了半晌,终于下定决心,孤身离开这个鬼地方。
没有英雄从天而降,没有灵能突然觉醒,故事的结尾就停留在巴顿的背影上,前路漫漫,贵人还是野兽,没人知道这个小小的孩子会遇到什么,就如所有无法掌控自己人生的苦命人。
下台后,任宜年夸巴顿:“真没想到你还有这个天赋呢,哭的那几段,演的真不错。”
这话不说还好,一说巴顿眼泪又要出来了:“路易哥哥,我不是演的,我衣服湿了,还没吃饭,大家都在喝鸡汤,吃烤红薯,我都闻到味道了,真的好冷好饿啊。”
任宜年忍笑给他盛汤,“辛苦你了,衣服换了,快吃点东西。”
任宜年还能有说有笑,台下其他人看完简陋的舞台剧,却沉默的不行,看向演领主跟健奴的城堡管事,眼神都不对劲。尼克难得把巴顿抱在怀里,又揉又搓,连康妮女士看到巴顿,都给他递了一把肉干。
晚宴“圆满”结束,任宜年相信过了今天,至少短时间内,领民跟契人的对立情绪,不会过于严重了。
散会时,任宜年忽有所感,抬头向上看去,一个头发花白的老者,坐在一头龙鹰身上,见他看过来,向他颔首:“路易·沃尔顿先生,叨扰了,我是库塔的朋友,学者林恩?格雷西。”
任宜年吃惊:“大学者格雷西先生?”
这是一个连孤陋寡闻的任宜年都知道的人物,有名的大学者,他五十多岁才觉醒灵能,但甫一觉醒,就做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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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这位名为林恩·格雷西的老先生,在见到他之前,任宜年以为他是一个纯粹的学者。
实在是他的事迹如雷贯耳——他创办了这个世界上第一所大学。
在这个人均文盲,许多领主都大字不识一个的世界里,学术研究却从未停下脚步,可见人类对真理的探索与好奇心,是什么都无法阻止的。
此时这位老先生坐在龙鹰身上,朝着任宜年伸出手:“我腿脚受伤,还请你帮助我下来。”
任宜年赶紧上前搀扶,老人家的手冰凉,可见在龙鹰上坐了很久。
城堡前的人基本已经散了,玛莎演完节目,裹着斗篷去换衣服,回来吃饭就有些晚,这会儿才往回走,看到任宜年扶着老先生有些吃力,赶紧上来搭把手,还贴心地替老人家披上斗篷。
林恩·格雷西老先生看到玛莎,不吝夸奖:“节目非常不错,剧情简单易懂,感染力非常强,能感染观众的演出,就是好演出!”
玛莎高兴接话:“您这么说我可真是太高兴了!刚刚我母亲还说我,演个死人好晦气。”
林恩·格雷西老先生朗笑出声:“你自己不介意就好,干自己喜欢的事,让自己高兴,比什么都重要。”
老先生的腿受伤很严重,几乎不能自己站立,任宜年召唤出石甲虫,扶他坐好。玛莎也一路跟着:“我去帮忙生个火,再热点鸡汤给老先生。”
天色已经很晚了,忙乱一通才安置好老先生。但是老先生这个腿脚,自己生活实在不方便,任宜年考虑找个人专门照顾他。
玛莎与老先生就戏剧演出的事,聊了一路,甚至老先生发动灵能,在玛莎的脑海里,“放映”了一出都城流行的戏剧,把这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姑娘惊呆了。
这会儿听任宜年说要找人,立刻毛遂自荐:“我来照顾!我已经在面包坊待了快三年了,早该出来干点事了。”
老先生对于这个活泼的小姑娘也不反感,就这么定了。
任宜年回去后,第一时间给库塔回信。
“亲爱的库塔:
林恩·格雷西老先生已经到了领地,日常生活有人照顾,你且安心。你说的友人居然是这位老先生,我实在太惊喜了!
来到这个世界,接触到的所有人,几乎都被温饱困扰,教会那些人,更是几乎个个都有悲惨的过往。而我来自一个平和的世界,精神、物质都相对富足,所以我时常觉得格格不入。
林恩·格雷西老先生不一样,他是一名精神上的斗士!他具有超越时代的认知,晚上寥寥几句短暂的交谈,就让我感受到了莫大的能量,这是一位令人敬佩的学者。
非常感谢你的引荐,他的来到,是我的荣幸。
最后冒昧的问一句,老先生腿上的伤是怎么回事?老先生表现的毫不在意,我也不想当面询问。
激动万分的任宜年”
趁夜让送老先生过来的龙鹰,把信带回去,任宜年捂着被子还有些激动,种花家的人,对为国为民的知识分子,有着骨子里的尊重。
跟被压迫到极致,想着反抗的教会众人不一样,林恩·格雷西老先生确实是思想上的先驱与巨人。
在蓝星的现代社会,想要学习知识,无论是网络、校园还是图书馆,总归方便极了。
但是这个混乱的世界,想要寻求真知,就需要在世界各处游历求学,旅程不但充满危险,需要财力、武力的双重支撑外,去往别的领地,还需要一定的社会地位,才能获得老师的接见。
所以林恩·格雷西老先生出生贵族,这也是必然的。
贵族身份让林恩·格雷西老先生走上了求学之路,也让他深刻意识到,普通人想要走上这条路有多困难。
他从年轻时,就在为创立一个“能平等地为不同出身的学子,提供知识的地方”努力。
多年奔走,这个想法实现起来依旧困难,直到老先生五十多岁,突然觉醒了灵能。
他的灵能是史上从未见过的厚重,他天才得给自己创造了多个“分身”,将这些灵魂派往世界各地,收集各种书籍与知识,游说当地的学者,让他们前往他的大学任教。
随着灵能的迅速消耗与增长,过了几年,他的分身甚至可以作为中转点,将学者的身影与声音,“投影”在千里之外的课堂上,这大大提升了各地学者的参与热情。
至于他自己,则是答应了为几位王子授课,作为交换条件,国王承认了大学的合法性,允许大学内部事宜自主管理,更是承诺不插手大学的招生与学科研究方向。
此事一定,得知不会被皇室逼着研究虎狼之药的药剂师,不会被强求在宴会上表演节目的演奏家,不会被上层贵族叫去讨论为什么他的情人不听话的哲学家,各行各业的大师纷纷汇集一堂。
林恩·格雷西老先生的大学,甚至在短时间内扩展成了大学城。
任宜年实在想象不到,是什么让这位德高望重,提倡“学术应该纯粹”的老先生,受到如此严重的伤害,甚至需要离乡背井,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安顿。
第二天一早,任宜年刚准备去找林恩·格雷西老先生,还没来得及出门,就看到了一个意料之外的人来找他——马奇的父亲,老马科尔。
多年的契人生活,让马科尔显得苍老,所以其实哪怕他实际年纪,也就比鲁宾大不了几岁,领地的人还是叫他老马科尔。
任宜年眼尖,看到马科尔的发梢都有些湿痕,明显是露水打湿的,也不知道他在外面徘徊了多久。招呼他进门喝杯热水,任宜年耐心等他做好准备。
马科尔已经很久没有这样抬头挺胸说过话了,他深吸一口气才开口:“马奇告诉我,您想在领地,训练一队骑兵。”
任宜年点头,拜伦带回来的马匹,现在只让弓兵队天天带出去跑两圈,生怕把它们养废了。
“我们律索族,是马背上长大的民族。”马科尔有些激动,“当然,我不是说出生就是契人的这一批,而是自由的族人。”
任宜年不由打量了一下马科尔,但是儿子马奇都已经二十岁了,马科尔成为契人的年限只长不短,现在枯瘦佝偻的身体,实在看不出什么。
“我当年就是一个骑兵,捕奴队来族里时,我们十几个骑兵,杀了他们四十几个人,虽然最后因为要保护族里的老弱,不得不扔下武器,但是,但是...”马科尔有些哽咽。
任宜年有些不忍,还是接话:“虽然这话很残忍,但是你的身体经过这么多年摧残,怕是不适合再上战场。”
马科尔平复了一下情绪,摇了摇头:“我不是为了上战场,我是想向您请求,让我外出寻找我族的战士,让他们加入您的领地,他们会是您最尖锐的刀剑,最忠诚的盾牌。”
这话真的惊到任宜年了:“这么多年了,你怎么联系他们?”
马科尔踌躇了一下,咬了咬牙还是道:“我们律索族人,有特殊的联系方式,族里的长老才知道,当年我的队长,临终前跟我说了,具体联系方式我不能告诉您,但是请您允许我外出寻找。”
“这种要命的大事,以后千万别透露给别人了。灵能者的能力千奇百怪,像我就能控制人的灵魂,但凡我要是有点坏心,你连自戕的机会都没有,你们族的生死,可就葬送在你手里了。”看着额角渗出冷汗的马科尔,任宜年几乎有些怜悯他。
不过外出寻找契人,还是战士,这确实是大事,任宜年当即带着马科尔去找拜伦。
跟心软的任宜年不同,拜伦审视着马科尔:“捕奴队危险,我们领地也不一定能保证他们的安全,你怎么说服你的族人?”
马科尔对这个问题倒是胸有成竹:“同样是危险,在领地里,只要肯干活,就能吃饱、穿暖,甚至可以识字,哪怕是为了孩子们,他们也会知道如何选择。”
“为什么不跟星辰教会合作?”拜伦犀利提问,“跟名不见经传的我们比起来,星辰教会更值得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