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古代赚钱养崽崽 穿到古代赚钱养崽崽 第101章
作者:迟睡
二狗瞧见了陌生人,好奇地盯着他看。
蓝棹笑着吃了块桌上的糕点,抬头看顾允和沈若一眼,喝了口茶水,再看一眼。
“你俩今日这衣裳……”蓝棹不是第一个发现他们俩穿“情侣装”的,但却是第一个说出来的。
顾允目的达成,嘴角微微上扬。
“好看吧?”沈若也喜欢得紧,银灰色的布料配翠竹小笋,这色调是真的很搭!
蓝棹:“好看!”
这衣裳的版型没什么特别的,但这颜色就是格外衬肤色,沈若本来就白,这会儿瞧着整个人都像是在发光。顾允身板挺拔,穿起来更是俊逸非凡。这两人穿这一身坐在一处,瞧着就像是画里的人一般。
蓝棹没能控制住自己酸酸的情绪,心想着,以后一定要找个比沈若还漂亮的小哥儿成亲,羡慕死所有人!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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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棹:我没有老婆,我会得红眼病。
感谢大家支持~飞吻=3=
第94章
阑珊珠宝行这边活动进行的如火如荼, 镇上几乎三分之一的人都来凑热闹了,更别提镇上的几位员外郎都为了那锦鲤手帕过来,可算是狠狠地造了一波势头。
而金珠那边却萧条许多。
他们家可是储水镇上开店时间最久远的珠宝行, 哪怕再冷清店里每日都会有零星几位客人,结果今日竟然一个客人都没有!
“真是岂有此理!”金珠的老板黄进此刻站在柜台边,大手狠狠地拍打在台面上,发出很重的一声闷响。
“老爷,息怒啊。我已经让伙计去‘阑珊珠宝行’盯着了。可小的觉得, 不过就是几张破手帕,还真能吸引到那么多人去?没准儿明日客人就都回咱们这儿了。”
金珠的掌柜是个瘦高的中年男人, 站在胖肚圆润的老板旁边, 衬的他就像一根竹竿儿。
“几张破手帕?就是这么几张手帕搞得我们店里都没人来!”黄进气得横眉倒竖,蓝家那小子不知怎的跟开了窍似的,这手段一波接着一波, 先前镇上开始流传那锦鲤手帕传言的时候, 去阑珊的客人就多了不少,但那时候黄进觉得不足为惧。
他们“金珠”才是口碑最好的老牌珠宝店, 客源还是非常稳定的。
这么多年了只有他们“金珠”挤走同行的份儿,那“阑珊”挤不走,倒不是黄进不想, 不过是因为那蓝帆的爹是个员外, 而他只是个地主。
他家无权, 只是有些家底,能买得起下人和田地。但“金珠”到他手里已经流传三代, 哪里是他一个刚开小几年的珠宝店能挤兑的?
黄进在今日之前都是格外自信的。
先前客流减少的不太明显, 他在自己的府邸中享乐, 哪里能顾得上生意。
上月末瞧账簿时候才发现比起前几个月赚的整整少了三分之一!这让他如何能继续在府中坐得住?
“无论如何, 老金你必须帮我把客人都招回来!”黄进眼睛怒瞪。
自从“阑珊”开业之后两家店就一直交锋,抢占珠宝玉器市场,拉拢客人。
你降价一两,我就降价二两!你要出节日的新品,我要比你出的更早!镇上人都知道“阑珊”和“金珠”这两年疯狂打擂台,你出一个新样式,我就非要比你多一个。总之非要把对方比下去不可!
每次都是有输有赢,但是在这些交锋当中自家的收益还上去了,黄进便也觉得能继续下去,就当做看在蓝员外的面子上。
但是先前“金珠”一直都赚的比“阑珊”多,而且去“阑珊”买的顾客大多都是先来“金珠”看一遍,没有挑中,才会过去的!说句难听点的,“阑珊”捡走的都是他们“金珠”不要的客人。
结果这会儿是连一个客人都不愿意来“金珠”了!这可还行?!
被喊作老金的掌柜,顿时欲哭无泪,道:“老爷,我哪儿有那么大能耐啊!那客人不愿意来,我总不能将人绑过来。”
“那你说该怎么办?!我花那么大一笔工钱养你是让你在这儿吃干饭的?”黄进气不打一处来,他双臂抱着胸口道。
老金皱着眉,眼睛眯起:“老爷,要不然咱们也搞活动,将那些旧的款式都降价卖?”
“降价招揽的事儿以前干过,没多少人来。况且那‘阑珊’今日降价了么?”降价竞争那可就是恶性的了,亏损不说,还容易降格,要不是当初“阑珊”搞出一个什么节日优惠,那他家事绝不可能跟着降价的。
“好像是没有。”老金抹了把汗。
“金珠珠宝行”里头气氛低沉,有一人匆匆跑进来,大喘气道:“掌柜的,我回来了!”
抬头瞧见老爷也在,立刻行礼喊老爷。
“快说说你都看见了些啥?”老金立刻发问,将压力给到了伙计。
伙计对上老爷那带着怒火的视线,有些慌乱地道:“客人们,都、都去‘阑珊珠宝行’了,我瞧见了不少熟面孔。还、还有镇上那几个员外郎,也都去了。里里外外全是人,从没瞧过有哪家店如此火爆的……”
黄进手里捏着玉杯,闻言力气大的差点儿都能捏碎了。
伙计顿时不敢再说了,他是乔装打扮作为客人进去看了一圈的,早早地就去了。还顺便抢了一根七彩头绳,那头绳还藏在衣服里头呢!
黄进道:“你继续说!那锦鲤手帕什么样?”
伙计深吸了一口气说道:“锦鲤手帕被镇上五位员外买走了,那锦鲤我瞧见了,活灵活现的。但那帕子一瞧就是棉布的,不值钱。不过那锦鲤是真的很灵,说能招财,小的有点信了。大家都是奔着手帕去瞧的,但是那‘阑珊’搞得稀奇,外头不少伙计站着招揽客人,脸上都带着笑,里头也是,一个个都殷勤的不得了。就有许多咱家的熟客都在那买东西了。”
伙计说着就听见一声脆响,玉杯子砸在地上炸开了,身体抖了两下,但还是倔强地把话说完了。
“小的瞧见那‘锦鲤手帕’背后是有老板的,那个老板做了个叫‘念宝’的牌子。那蓝老板之后还说……他家,未、未来每月都会有和那‘念宝’的老板,合作,推出新的赠品……”
黄进对那伙计吼道:“那你不知道将那‘念宝’的老板找过来?!”
也不知道‘阑珊’花了多少银钱请了这么个人合作,这人手段高,搞出这么个‘锦鲤手帕’来,要是把这人挖过来,那他家的‘金珠’定能将‘阑珊’再次狠狠压下去!
伙计抖若筛糠:“不、不不,不知道啊。”
“嗯?”黄进具有压迫感的眼神对准他。
伙计梗着脖子道:“那‘念宝’的老板没露面,不知道是谁。就跟凭空冒出来似的,从没听见过这牌子。”
掌柜的老金也跟着接了一句:“是啊,这叫‘念宝’的还真没听过。”
黄进皱眉道:“你将他们的合作内容细细说来,我们也照这个搞,我就不信了,棉布手帕还能如此吸引人?我找人做锦缎的来!”
伙计立刻将之前听到蓝帆说的,他们每半月推出一次赠送礼品的活动,还有五天五十件免费赠送的小物,悉数告知了。
黄进哼了声,立刻拍板:“这几天就开始宣传,过两天咱家也开始这么干。我倒要看看‘阑珊’还能搞出什么新花样来!”
“好,小的这就安排起来。”掌柜的还多问了一嘴,道:“那他们家伙计如此谄媚,咱们要学吗?”
“学个屁!谁家卖高档货的里头伙计这样的,这跟酒楼里头卖笑的有何区别!?”黄进冷哼一声。
以“金珠”的名气,再加上要送赠品的消息出去,未来来的人必定会比今日去“阑珊”的人还多!
等着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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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阑珊珠宝行依旧火爆,虽然锦鲤手帕已经卖没了,但每日五十根免费的七彩发绳还是有的,现在不是一开门就能抢着,变为一个时辰初发放十根,一共持续五个时辰。
沈若昨日临走的时候和他们商量过了,没有锦鲤手帕的吸引力吊着,那客流量自然会减少。
免费赠品若是一股脑儿全部发放完了,那么这一天的客人那可大多都在开店之时就来了,接下去一整天也许都来不了几个客人。
所以分好几批,这样的话,一整天都是有人来的。
昨日就将今日发放赠品的时辰和还在店里的人说明了,他们走了之后自然会和其他人说,若是没听说的不清楚的,第二天来了那也知道了。
只要伙计们态度好些,就不会出事。毕竟是白拿的东西,大家会“阑珊”新出规则的容忍度会更高一些。
因为这是昨天临时想的,也许还有不全面的地方,所以沈若第二天还是打算过来盯一会儿。
而且正好来镇上也有事儿。
他脑子里的血块需要找刘大夫针灸,还要给他和蓝帆送卤味来,顺便去瞧瞧哪条街上的摊位性价比高。
虽然舍不得自家崽,但沈若为了能赚钱还是得多出来跑跑。
顾允也跟来了,先前沈若说等他脑子里的血块消散了才会答应成亲,之前他没提要去找刘大夫,这会儿主动要去,顾允心里是高兴的。
这是不是代表沈若也想快点想起那天的事儿,然后答应自己。
蓝棹也在“阑珊珠宝行”,他只有到这儿他叔才肯放人,这会儿大家又在二楼雅间聚在一起了。
“沈若你这脑瓜子究竟是怎么长的,这主意真是妙!”蓝棹第一次打心眼里感受到他堂兄说的话是真的,这会儿从窗户往外看都能瞧见有不少客人在往“阑珊”赶呢!
“一般般啦。”沈若谦虚笑道。他今日来还带过来了两个月中推行的新赠品样品,还有免费赠品的样品。
是他昨儿下午回家之后麻烦他娘和嫂子搞出来的。
蓝帆摇着扇子,十分期待地看向沈若。蓝棹也看过来,表情如出一辙。
顾允在牛车上就看过了,是沈若举到他面前的。此时嘴角微抿,只顾着瞧沈若。
“我带来的东西还是用棉布做的,但不是手帕了。”沈若先是给他们打了一剂预防针,他要做的“念宝”品牌,自然不能只用手帕给自己封死了,能做的东西还有很多。
“嗯,难不成是扇套么?”蓝帆完全被勾起了好奇心,因为锦鲤手帕和猫爪手帕的成功,让他对沈若带来的东西有了一种完全盲目的相信。
沈若从随身背着的斜挎包里将东西取出来。
一打眼瞧过去,蓝帆就挑了挑眉,惊奇地问道:“这是香囊?还是什么。瞧着鼓鼓囊囊的。”
“嗯,可以当做香囊,但这做法跟猫爪手帕类似,就是用来解压的玩具。”沈若拿出来的第一样就是可以揉捏的挂件,大小做成男**头大小,正好能用两手抓握住的。
上面是挂绳,下面坠着木头珠子和流苏,那木头珠子上刻上了“念宝”的云纹标志。
蓝帆拿过去仔细瞧,这香囊似的东西形状是不规则的,上头绣的是一只模样憨态可掬的白兔脑袋,整个香囊的形状就是兔子脑袋的形状,瞧着可爱极了。翻到背面,还缝上了一小团白色毛球,那是兔子屁屁。
鹅黄加白的配色,瞧着就是格外好看,可可爱爱的。
那绣工极佳,瞧着格外精致。因为刺绣的满,让人完全无视了这只是棉布做的。
里头塞的东西轻而软,也不知道是什么,但肯定不是棉花。
蓝棹看到这小东西,顿时就爱住了。
“这白兔真好看,瞧这三瓣嘴儿和兔牙,捏起来真舒服啊!”蓝棹京城来的,他也是第一次瞧见这样的小东西,顿时就有些爱不释手了。
蓝帆点头,笑着问沈若道:“这里头塞的是什么,我摸着可不像是棉花。”
这解压挂件设计与猫爪手帕类似,姑娘们喜欢这类,所以沈若就又做了。但是棉花重量较重,做成这兔子之后挂在腰上坠沉的,所以他立刻就掏空了塞进去的棉花,改换成了芦花。
“是芦花。”沈若解释了一番,为了让这挂件更轻便,他才会想着将棉花给换了。
芦花,顾名思义,就是芦苇上面的絮絮。
古时候穷苦人家买不起棉花时候就用芦花来做夹袄,但说实话保暖性很差,只不过瞧着跟棉花似的能蓬蓬的。
“原来是芦花。”蓝帆读的书多,自然也知道芦花能用来做什么。
但生长在京城的蓝棹就完全不知道了,还要蓝帆来给他解释一番。